《[快穿] 我死后男主追悔莫及》 第1章 [穿越重生] 《[快穿]我死后男主追悔莫及》作者:伏菽【完结+番外】 文案:【 be美学 | 催泪解压 | 非狗血虐 | 沉浸式慢穿 | 钓系白月光x温柔偏执狂 | 糖刀混合 | 1v1 sc | 有平行世界he番外】 世界1:恶役假千金x忠犬真少爷 世界2:金丝雀x饲主 世界3:跋扈郡主x未来暴君 世界4:明艳校霸学渣x清贫校草学霸 世界5:黑莲花修妈x真君子(he) 世界6:傲娇毒舌大师兄x迟钝剑痴小师妹(he) 现世篇:he 为了重生,变成阿飘的朝(zhao)笙与系统签约,只要穿梭各个世界攻略男主,成为他们的白月光,就可以复活。 他们有的偏执冷漠,有的心狠手辣,最关键的是,极其厌恶原主——手握恶女人设的朝笙表示:不慌,看我操作。 成为豪门假千金的朝笙把男主当小弟随意支使,被她抢走人生的真少爷男主神情偏执:只要你要,我双手奉上。 穿成当朝郡主,把未来暴君当马奴羞辱,而未来暴君却在她死后恳求:郡主,不要跨过那道奈何。 变成被冷淡总裁圈养的金丝雀,朝笙故作深情痴缠,最后洒脱离去,笑看总裁追悔莫及,孤独一生。 …… 但是系统没有告诉她,这些男主都是一个人,还是她的老·相·识啊! 完成任务成功复活的朝笙看着那个被她折磨到阴郁疯狂的男人,表示她好像有点慌了 第1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1) 朝笙在一阵头痛中进入了任务世界。 暧昧的灯光明灭,音乐,碰杯声,欢呼声交织在一起,有年轻的人们贴身而舞。 身旁,一个容貌还算俊朗的男人给她了斟了一杯酒,温柔道:“我们玩我们的,和他置什么气?” 她坐在吧台的高脚椅上,在她面前,酒瓶翻转,价值高昂的酒水随意地泻落玻璃桌面,橘色的液体上折射出迷离的灯光。 她不知情况,但先脱口而出这具身体的主人原本想说得话。 “许云暮,少管我。”声音微哑,刚开口,一股酒劲先冲了上来,想来是喝过头了。 面前站着的高大青年沉默,就在朝笙到来的前一秒,他的手腕刚刚被人甩开,砸到了吧台上灌满冰的酒篮,玻璃器皿尖锐,利落刮出几道血肉渗出的伤口。他好像没有感觉到疼痛,仍然冷静道:“小姐,明天还……” 朝笙只随意扫一眼,就知道这多半是他的任务目标了。 她来不及接收剧情,略一思索,便以很冷的语气漠然道:“说了,少管我。” “许云暮,好感度减5,当前好感度35。”不算很糟的数值,朝笙有些意外。 名叫许云暮的青年知道她脾气又上来了,沉默着退到了吧台后,一个朝笙看不到,但他能时时注视的位置。 身旁的男人见碍眼的人终于走了,以为自己终于能一亲这位大小姐的芳泽。他样貌好,又善于伪装,不知玩弄过多少人的感情。今夜在这家酒吧碰到了这个女孩,他久违的又起了狩猎的心思。 因为她是个很好的猎物,不单容貌照人,衣物首饰无一不是昂贵的奢侈品,并且看起来才十八九岁,还带着股未经世事的天真。 只是她身边居然跟着个高大俊朗的青年,一直目光沉沉的注视着他,实在碍事。 “喝一杯吗?喝完我带你去跳舞。”他抚上那只心心念念的白皙的手,她手腕上钻石的光泽在昏暗的吧台里格外的夺目。 朝笙打发走了许云暮,终于抽空瞥了眼身旁这个满脸贪婪的男人。她勾唇,露出笑来:“你也配?” 一杯特调鸡尾酒兜头浇下,男人脸上的笑容僵硬住了。周围的人似乎也被这一幕震惊,愕然地看了过来。 许云暮沉默地看着,并不上前,只是身体已做出了进攻的姿态,如果这个男人想要动手,首先会被他狠狠地摁倒。 男人确实不敢,虽然感觉面子大丢,可是一则有人始终跟着这个女孩,二则她所穿所用无不是极其富贵的家庭才拿的出来的,他惹不起。 女孩冷冷看着像个落汤鸡的他,那双他本来疯狂心动的潋滟凤眼无端多了股压迫感。 “一定是她因为容光太盛的关系。”被今晚的猎艳目标吓到实在是太丢人,他只好如此安慰着自己。这个酒吧里人人都知的风流骗子今晚吃了个大亏,黯然离去的样子分外滑稽。人们笑完了他,目光又忍不住落在朝笙身上。她侧坐在高脚椅上,修长白皙的腿随意垂着,明明只露出张堪称惊艳的侧脸,却像个吸引人前去受挫的漩涡。 有人不死心,想让她喝下自己点的酒。 “宿主你好,我是之前绑定了你的白月光系统,你现在有时间接收剧情吗?”系统的声音颤巍巍的响起。 朝笙听到系统小心翼翼的声音,终于露出今晚第一个真心实意的笑来。 “我刚穿越来,还不习惯,可以过一会儿吗?”她态度很好,“对了,我能叫你小白吗?你也可以叫我的名字。” 系统感觉到她的善意,好似刚刚盛气凌人的骄矜大小姐并不是朝笙。又觉得宿主有把春雨沥过的好嗓子,它想,难怪她会被选中做任务者呢。 白月光系统由主神创造,它的工作是改变原主炮灰的悲惨命运,让宿主获得男主的好感,成为小世界男主生命中的白月光。因为是第一次做任务,白月光系统难免有些紧张,不知道要如何和这个宿主相处。可是现在看来,好像宿主人还挺不错的。 “可以呀,那我叫你朝朝吧。”系统开心得数据流都轻轻的舞动。 朝笙感到这个小系统的好哄了,她随意挑了一个顺眼的青年,喝下了他点的酒,然后迈入了舞池之中。 朝笙玩得疯,然而理智仍存。人们的目光忍不住落在这个漂亮而张扬的少女身上,她拒绝了那个好看的青年的进一步邀请,甩开几个贴上来的搭讪者,在凌晨两点愉悦地独自离开舞池。 舞池外安静等待的许云暮见她出了舞池,便安静地替她挡住了想接近她的陌生人,只跟在她身后,并不在意朝笙似乎忘记了他一般。 酒吧楼上就是客房,原主想来是这儿的常客,宽敞到堪称浪费的套房终年为她保留。 朝笙不爱喝酒,也不喜欢身上沾上其他人的气味,蹦迪纯粹是为了尽快融入新世界。 套房很大,整体装修偏复古沉静,盥洗室以洁白的大理石为主色,她稍一探手,水龙头就自动感应着出水了。 水流的温度十分宜人,朝笙捧了一掌温热,先洗去了脸上的薄汗。 再抬脸时,她终于有了机会打量自己这个世界的身体。 那个所谓的主神还算人性化,为了避免任务者迷失于不同世界的不同身份,给任务者的身体都和自己原本的样貌有七分相似,只是外貌根据角色有一定的合理化调整,变相加深一点任务者的身份认同。 镜子中的脸属于朝笙,又属于原主谢朝笙——是十九岁的模样,面庞还有点稚气未脱的天真,鼻梁挺翘,唇珠饱满,下颚线小巧精致,不过最出彩的还是那双看起来潋滟多情的丹凤眼,养尊处优的环境又使她多了天然的骄矜贵气。 第2章 美中不足的是眼下有淡淡的青色——或许是因为长期以来身体不好,兼之日夜颠倒又沉迷酒精的缘故。 朝笙本人并不满意少女过于瘦弱的体格,不过病秧子这个附加buff很适合她之后跑路。原身有些纤细的身形反而弱化她身上盛气凌人的感觉,再配着一个病弱大小姐的身份,实在是有很强的迷惑性。 光看脸,绝对不会把她和蔫坏的恶毒配角联系在一起。 “小白,传资料吧。” 系统第一次上岗,心情还挺激动,它怀着饱满的感情开始朗读小世界剧情—— “这个世界的主角叫许云暮,是谢家管家许赫的孩子,他和父母一同生活在谢家,为谢家服务,但是事实上他才是谢家的真少爷。当时谢夫人生临生产时被绑架,只有管家和管家怀孕的妻子陪同,她们同时生产,管家胆大包天的换了两个孩子的身份。但这个秘密随着许家夫妻因车祸离世无人得知。 谢家仁厚,收留了年幼的许云暮——而你要扮演的角色名叫谢朝笙,就是那个夺走许云暮身份的假千金……”小白微微一顿,试图安慰宿主,“好像不是什么正面角色哈,根据我的经验,这种角色是很有挖掘性的!” “许云暮的养母郭瑶是谢家的园艺师,养父许赫则是谢家管家,算得上谢敏行的亲信。许云暮跟随他们一同生活在谢家别墅旁的员工小楼里,因为天资聪颖,又与谢朝笙同龄,所以他成为了谢家小公主的玩伴兼陪读。” “谢家巨富,而谢朝笙少时体弱,被娇宠坏了,她认为管家与园丁的儿子不配站在她身边,更觉无处不在的许云暮是个累赘,虽然在父母面前她是天真善良的小孩,但面对许云暮,又是另外一副面孔。她常常出言讽刺乃至针对许云暮,以欺辱许云暮为乐。” “然而一次车祸,谢朝笙与许云暮皆受伤,才发觉到谢朝笙血型的差异。由此,谢父起了疑心,发现许云暮才是自己的孩子,而捧在手心宠大的谢朝笙,不过是混进锦绣珍珠堆里的鱼目。许云暮拿回了自己的身份,谢家对谢朝笙仍有一分恻隐之心,给了她丰厚的钱财送她出国读书,然而谢朝笙并不甘心,用从谢家那得到的财富疯狂抹黑报复许云暮,许云暮在谢朝笙长期的欺压中早不复少年时的心性,他稍一运作,便让谢朝笙最后落得个染上毒瘾客死他乡的结局。” 小白感觉这个新手世界的角色似乎不太友好,不炮灰才怪好不好!它的宿主会罢工吗?!小白火速翻到了大结局—— “……许云暮终于感到快意,那个面容美丽却恶毒之至的大小姐也有这样凄惨的时刻,谢朝笙的哭喊声犹在耳畔,她伸手,拼命想抓住许云暮的裤脚,却因毒瘾发作倒在地上颤抖。过往受过的屈辱好像在这刻才终于连根拔起,许云暮以几乎愉悦的心情看着眼前这一切……” 念完后小白整个统都有点不好——“虽然她罪有因得,但是如果发生在咱身上也太凶残了吧!” 它调出时间线,数据流都在颤抖:“朝朝啊,距离你被揭穿身份只有一个月了!” 新手世界,恐怖如斯! 初出茅庐的统子陷入混乱之中。 朝笙陷入柔软的鹅绒被中,她漫不经心地安抚系统:“别慌张啊小白,先和我一样,拥抱一下现代文明吧。” 她作为孤魂野鬼漂泊了很多年了,只想先享受一下! 算了,小白心想,宿主不支棱,它得努力:“我看看番茄论坛有没有前辈的攻略手册,哇,朝朝,有一本《人类高质量爱情手册》在论坛置顶了......” 然而朝笙散漫的声音没有再响起,她裹着被子,早就入睡了。 到中午的时候,克制而低沉的敲门声响起,朝笙浑身疲惫,这具身体本就不够健康,并且还被酒精浸透了个遍,睡眠并不足以完全驱散她的疲惫。 朝笙烦躁地翻了个身,顺便用枕头蒙住自己的头——笑死,不睡到晚上再继续灯红酒绿怎么对得起她恶役千金的身份。 小白学习了一晚上,感觉十分自信工作热情暴涨,它严肃道:“外面是你的攻略目标呢!别让他等着。” 朝笙表示系统还是太年轻:“小白,我毕竟是他的大小姐诶,让他等我不是合情合理吗。” 好像,也有道理哦? 《人类高质量爱情手册》第254条:太容易得到的不会被珍惜。 小白醍醐灌顶,记下了笔记,欲擒故纵,一定是欲擒故纵! 敲门声停了一会,一个略显冷硬的声音响起:“小姐,今天是言老爷子生日。谢先生要您务必出席。” 朝笙坐起身,随意披上外套,打了个懒洋洋的哈欠:“你进来。” 许云暮站在门口,他其实已经等了一晚上了,连手腕上随便包扎了一下的伤口都好像不会再痛——谢朝笙私下有酗酒的习惯,不过谢家人并不知道自家这金玉般的小公主何时生了垢,而且谢朝笙也一直有意隐瞒,且她的父亲谢敏行为人严谨方正,最恶酒鬼赌徒——每每彻夜不归,谢朝笙通常以出海游玩或者去朋友家为借口。 但许云暮无法不管这个无法无天的大小姐,他需要跟在谢朝笙身边照顾她的一切,因此常常这样等待宿醉的人醒来。 朝笙的声音明明懒散而不耐,他若无所觉,神情平静地推开门。 容貌精致的少女没个正形,她倚在床头,看起来还未睡醒的模样,一双丹凤眼微垂,眼角还带着宿醉的红。 “晚宴还有五个小时就要入场了。”他低着头,不去看她,只是出声提醒,“小姐,夫人也不希望您迟到。” 朝笙抬眼看他,面前的人看起来和她同岁,气质却截然不同,许云暮生的高大清俊,总是一副冷淡的神情,然而面对她,嘴里却只能说出下位者卑微的话,浑身充斥着一种奇异的反差感——任谁也想不到,这是谢家的真正的少爷,而她才是鸠占鹊巢的贼。 她随意道:“许云暮,你可真烦。一天到晚,嘴里不是我爸爸说了什么,就是我妈妈说了什么……” 一双清泠泠的凤眼微弯,露出了许云暮熟悉的满是恶意的神情。 他屈身,身上熨帖的西装因这样的动作微微皱起。许云暮沉默不语,一只手轻轻握住朝笙苍白且瘦长的脚踝,一只手将被踢翻在地的鞋子拿起,然后缓缓地对了进去。 第2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2) 这样的事情已经做了很多年。 谢家富贵滔天,连带着底下做事的佣人都沾光。他的母亲是一个勤恳的园艺师,而父亲一直是谢家的管家。他和父母一同住在谢家庄园的佣人楼里,寸土寸金的江岛市是海岸线南部璀璨的宝石,外来的三口之家能有个稳定的容身之地实属不易,兼之谢家出手大方,薪资优渥,他的父母都很满意这份工作。 所以他沾了光,能在这豪奢的谢家庄园长大,又因与谢朝笙同龄,不知怎么入了谢夫人眼,让他成了谢家大小姐的玩伴——且他的父母五年前因车祸重伤离世,直到入院才发现父亲欠了赌债,及他二人去世,若没有谢家帮忙,许云暮甚至还不起债务,葬不了他的父母。 仍记得母亲在弥留之际时,还耳提面命让他和谢朝笙好好相处。 第3章 “云暮,你要照顾好小姐,你能过上这样的日子,都是因为谢家……” 母亲是那样珍惜在谢家庄园的生活,他无法叫这个生养自己的女人失望。 可是,“这样的日子”真的很好吗? 在很年幼的时候,和谢朝笙有过无忧无虑的童年友情,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幼时情谊早不知去了哪了。他曾经的玩伴变成了他口中的大小姐。 而对谢朝笙来说,许云暮是她挑选出的玩具,她的佣人,她理所当然的轻贱着许云暮的存在。 许云暮大概是在外面等了很久,手凉得很,朝笙不满他指尖的温度,脚尖轻轻一抬,踹在了许云暮的膝盖上。 “许云暮,你想冷死我?” 乌发黑眸的少年低下头,指间微蜷,眼里是一片冷漠的暗。 朝笙踢得不轻不重,在他的膝盖上留下了一道浅浅的痕迹,当然并不痛,但无疑是满怀恶意的刁难。 许云暮抬眼看她,看到一张冷淡且美丽的脸庞。她乌黑的长发散乱的垂在肩膀上,更衬得宿醉后的面庞白腻,嘴唇殷红,唯有眉眼中萦绕着的疲惫让她看起来真实了许多。 而朝笙也正垂眸打量他,她入戏很快,一双潋滟的眼中满是刺人的厌恶。 “抱歉,小姐。”她听到了许云暮无波无澜的声音。 朝笙迅速被资本主义腐朽,完全适应了“谢朝笙”这个身份,她对于许云暮的冷硬早已习惯,这个人如记忆中一般,就像只温吞的小狗。 “算了。”她勾唇,笑里噙着戏谑,微翘的脚尖再次落下,在许云暮膝盖上碾上几圈,“笨手笨脚的,我自己穿。” 年轻又天真的谢朝笙看不到许云暮眼里的晦暗波涛,只是偶尔觉得欺负了他这么多年,他的反应已经显得很无趣。 但朝笙看得到。 小白的声音都在发抖:“朝朝,你在做啥!呜呜呜你是嫌你be得不够快吗?” “不是应该转变一下态度,先修复一下关系循序渐进改变他对你的看法解释你的苦衷然后让他爱上你最后成为白月光吗?”小白火速翻着《人类高质量爱情手册》,找到了自己做的笔记。 朝笙不以为然,已经这样肆意妄为很多年了,骤然改变态度反而奇怪。但朝笙对这个傻白甜系统很有耐心,她微微一笑,道:“这么多年都这样过来了,我还能怎么解释?小白,我之所以羞辱他,欺负他——” “当然是因为,我爱惨了他啊。” 小白:??? 是这样吗?? 小白隐隐约约感觉不对劲,它也没什么经验,也不能指望一个刚出厂没多久的小系统有什么经验。但小白严谨地分析了一下,朝笙和它这串数据不一样,她毕竟是人——尽管现在只剩灵魂体了——应该是有感情经验的。 小白在那胡乱想着,又听到它的宿主漫不经心:“开玩笑的。” 小白松了口气。 惹眼的连号车牌驶离这座城市有名的销金窟,窗外风景变幻,从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飞速变成绿影如织的西子山,景色向上攀升,将山下的独户华墅落下,最后一个巨大的环形湖映入眼帘,湖中心的建筑仿法国古典主义风格,难得的是华美却克制,在这葱绿掩映中显出庄重而梦幻的美。 这是谢朝笙的家。 甫一下车,早有佣人守在门口,迎了上来:“小姐,夫人一直在等您回来呢。” 谢朝笙的母亲周瑾,出身于江岛市有名的清贵家庭,是个温柔且心善的女人。 朝笙扬起明快的笑,快步走向一楼大厅中的等候的周瑾:“昨晚玩过头了,下次不敢再让您等这么久啦。” 她坐在周瑾的身旁,脸上浮现出一点撒娇讨好的神情,和展露在许云暮面前的样子完全不同。 周瑾惯是纵容她唯一的女儿,怎么会因为她贪玩睡晚了说她。知道她在故意闹她,也只是含笑拍了拍她的手臂。 “我还不知道你呀?最是贪玩——你爸爸在国外赶不上言爷爷的生日,所以你就是代表谢家去的,不要耽误了时间。” “赵老师等着你呢,快去试衣服。” 赵老师是江岛市一家有名的造型工作室的总监,一直负责谢家人正式场合的服饰搭配。 朝笙点头,坐在周瑾一侧的赵英起身,向她致意:“谢小姐。”而后带她去看早已搭配好的衣服,和一干等候的造型师。 许云暮见朝笙走了,这才向周瑾问好:“夫人,我先去准备等下出行的事情。” 周瑾含笑叫住他:“不急,你昨天不是已经打点了一遍吗?等会儿也去找赵老师换身衣服,出门一趟怎么还弄脏了呀?” 她的声音很轻和很温柔,仿佛许云暮并不是出身贫贱的谢家佣人的孩子,而是谢朝笙的好友——她一贯如此。满怀好意、包容的、亲切的对待他。 然而膝盖上的脚印微微发烫,细细密密的痛进骨中,提醒着谢朝笙、周瑾与他的云泥之别。 许云暮温顺地点头:“谢谢夫人。” 许云暮遵从周瑾的意思,在偌大的试衣间外等着,门内的佣人忽然将门半开,而后传来朝笙懒洋洋的声音:“进来吧。” 他推开了门,入目便是一道秀美纤丽的身形,朝笙已经换好了白色的长裙,她坐在那儿,抬着头,任由人给她比对首饰,秋日的阳光穿过巨幅的落地窗,落在她身后,和琳琅满目的珠宝共同点缀她的美丽,映照她侧脸如同橱窗中面容精致的玩偶。许云暮进来,朝笙眼神随意扫过昂贵美丽的珠宝,并不看他。 许云暮纵然厌倦恶劣不堪的谢朝笙,此刻竟也有一瞬间因她的容光晃神。 许云暮还未开口,朝笙便道:“赵老师,给他选一身合适的衣服吧。” 赵英不敢托大,连忙点头——谢家的大小姐,谢氏唯一的继承人,虽然看起来天真亲善,但和她母亲相比,总有几分难言的倨傲。谢夫人或许不觉,但她常年服务于各大豪门,对于这样的倨傲已有十分敏锐。 她转身吩咐助手:“把v牌、a牌这季的成衣取过来。” 许云暮不需要人帮他换衣服,一个人默默接过了助手拿过来的服饰,转去了房内的小隔间。 等他出来时,朝笙还没有挑好要戴哪条项链。 几个造型师眼前一亮,目光不由自主落在这个高大俊朗的青年身上。 许云暮照顾谢朝笙多年,体格也练得强健有力,但肌肉却并不夸张,加之身形高大,是个十分合适的衣架子。赵英虽心知许云暮只是谢朝笙的小跟班,却也不得不赞叹一声他的好条件。 助手是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小姑娘,对于美人一向眼神殷切。她初次来这,觉得谢家的大小姐已经是难言的貌美,没料到这个青年一样样貌上佳,虽然有些阴郁却带着股沉静冷然的气质—— 许云暮一身黑色的西服剪帖合宜,衬得他本就挺拔的身形愈发玉立,他换好衣服,并不看镜中自己是否合适这昂贵的新衣,安静地站在那任人打量,低头试图扣上那对碧玺袖扣。赵英的助手终于忍不住出声赞叹:“这位少爷和谢小姐在今天晚宴,必定都会很惹眼呢。” 第4章 无他,唯好看尔。 赵英叹气,她这初出茅庐的小助手,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许云暮又是哪门子少爷呢?据说,只是谢家管家的孩子。 身份云泥之别的两人,如何相提并论。 还未待她想好说辞圆场,就听到朝笙极轻的哼了声。 “行了,就这些吧。”她似乎终于对挑选感到厌烦,随意选了几样。 赵英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她微微欠身,带着助手先下去向谢夫人告辞。 朝笙却不急着去,她站定在许云暮面前看了一会,露出点兴味盎然的神情:“许云暮,你不会用袖扣啊?” 许云暮难得露出点无措来,朝笙越发觉得有意思,她轻易从许云暮手中拿出那对碧玺袖扣,似乎有些嫌弃上面被人握出来的温度。 朝笙白皙纤细的手指显得很灵巧,碧玺在她手中,那双手却显得更加名贵。 许云暮下意识的警惕,因为面前的人自告别童年后便鲜少对他露出善意,而且他们离得太近了,近到他看见她脖子上海蓝色的宝石光华熠熠,近到他能嗅到晚香玉的气息——那好像是谢朝笙并不常用的某种香水,他忽略自己为何会如此熟悉谢朝笙爱用什么香水,或许是因为他常常从夜店把烂醉如泥的大小姐带走,不得不嗅闻到她身上混杂的气息——但对于香水,许云暮并不了解。 朝笙看似认真,纤长却有些细瘦的手指缓缓地碾过许云暮手腕上的纱布,又滑到了手背,许云暮几乎下意识地缩了缩手,又明白这是她新的作弄手段。 朝笙用力将他的手从袖中捉住。她力气不大,只是许云暮已经习惯了不要反抗这少女——不然他会有其他的方法来捉弄他。 “躲什么,我帮你还不好吗?”殷红的嘴唇开合,吐出不耐烦的字眼。许云暮低头,看到她冷淡艳丽的眉眼,像是带毒的苹果。 他无端想到这样形容。 朝笙看他皱眉,终于觉得玩够了,于是恶作剧般将许云暮的袖口紧紧地聚在一起,她身体不大好,力气也小,但袖口收紧,许云暮带伤的手腕仿佛被碾过般刺痛。 看到许云暮吃痛的表情,朝笙满意了,嘴角勾起轻蔑的弧度:“大傻子。” 她不再理会许云暮。 许云暮长睫微垂,投射出小小的阴翳落在他乌沉的眼中。 他安静地解开纯蓝的袖扣,又收进了裹着黑丝绒的盒子里。 碧玺对于谢家来说并不算什么昂贵的物件,但对他不一样。 他并不是不会使用袖扣,只是觉得,不合适罢了。 …… 言家的庄园坐落于江岛市之东,温暖湿润的海风首先吹往言家的庄园,才来到它身后的江岛市,这座庄园曾被誉为江岛市的花冠,据说原先住在这儿的是嘤国的总督,自所谓日不落的时代结束,这座开满玫瑰的庄园几经辗转,最终被世代经商底蕴深厚的言家购下。 言家当家人是年逾古稀仍精神矍铄的言老爷子,他在江岛市深耕一生,人脉号召力堪称惊人,值其七十寿辰,几乎整个江岛市有头有脸的人家都来了。还有许多杂志社的记者在玫瑰庄园的外圈拍摄,豪门夜宴,堪作绝佳谈资。 价值百万乃至千万的豪车从夜色中驶向辉煌的灯火,殷勤周到的言家佣人们上前,引客人去往宴会大厅,此刻这座开满玫瑰的庄园不单是花冠,甚至是明珠。 日不落的统治落幕,却不妨碍她更加璀璨,更加纸醉金迷。 一袭白色西装的青年站在门口,同他的妹妹一起向进来的客人问好,态度友好谦和。但对于这对兄妹,来访者都不敢怠慢。 言乐偏头看向她的哥哥,小声道:“言乔啊言乔。你表面上是在接待客人,实际上是在等朝朝姐姐是不是!” 言乔面不改色,不理他妹妹的吐槽。 言乐轻轻哼了声,想起记忆里那个漂亮得如画中人一般的谢家小姐姐,倒是很理解她哥哥的热情。 她十二岁时出国留学,过了七年才回来。江岛市的一切熟悉又陌生,往来的宾客她也无暇细认,独独好奇多年未见的谢朝笙——她哥哥的未婚妻——现在出落成了怎样动人的模样。 说是未婚妻,其实也是两家大人早些年的玩笑,半真半假,没有正式的走过场,但这么多年来,言谢两家一直把对方家的小孩记挂着照顾疼爱。两家的交情只深不浅。 银灰色的跑车驶来,认得这辆车的人纷纷驻足,侍者们连忙上前,殷勤地打开了车门。 月色下走来的少女一袭白,却并不显得单薄或者乏味,言乐喜爱一切美丽事物,只觉得她比庄园的玫瑰更像造物的恩宠。 她走近了,潋滟的一双丹凤眼微弯:“乐乐,好久不见。” 言乐:哥哥,你值了! 言乔率先和她打招呼,言乐也露出甜滋滋的笑。路过的宾客见状,露出或善意或揶揄的神情,知道言谢两家的儿女有早定的婚约,现如今两家小孩长大,看起来倒是相衬极了,不知是否约好,都穿了白色的礼服,教别人都和陪衬似的。 她好奇地看向朝笙身后,一袭墨色的高大青年长身玉立,像个沉默的背景。 “朝朝姐,这是谁呀,你的亲戚吗?” 第3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3) 不怪言乐有这样的想法,许云暮站在那,得益于那张好面孔,看起来正像哪家出身的少爷。 且那副沉稳模样,总觉和谢家叔叔有几分相似,所以他们是堂兄妹也说不定。 言乔轻敲了下自家妹妹的脑袋:“哪儿像了?我看你是在国外呆久了。都脸盲了。” 言乐夸张地捂住头顶:“言乔!会越敲越盲的!” 朝笙笑出了声,露出对堪称可爱的梨涡,几句玩笑越发拉近了幼时玩伴的距离,况且,她并不在乎言乐把许云暮给误认为她的某个亲戚。应该说谢朝笙的人设向来到位,她仅仅只是会在许云暮面前表现他天性恶劣的一面——无论是面对周瑾,亦或是言家兄妹,她都是那个矜贵得体的谢家大小姐。 音乐声变了一个节奏。言乐揶揄的笑:“要跳开场舞了。哥哥,我都离开家这么久了,不知道你现在跳舞的时候还会不会踩到舞伴的脚?” 言乔从没感觉自己妹妹这么讨厌过! 而且朝笙就在这儿,她为什么要毁他的形象! 他面上镇静,却忍不住微微低头看向朝笙的反应。他眼中倒映出女孩的精致的眉眼,从小时候起他就喜欢谢家的朝笙妹妹,那个美丽又骄傲的大小姐。家中长辈意欲和谢家联姻,也曾问过他的意见,想起那双潋滟的看人总含三分情的丹凤眼,言乔立即就同意了,为此还被父母取笑了许久。 于是言乔顺从自己的心意,他伸手,语气故作正经:“谢小姐,赏个脸吧。” 言乐乐见其成,推了推朝笙:“去去去,他要是踩到了你,朝朝姐你就十倍的踩回去!” 朝笙对这对兄妹印象极好,她莞尔,将手置于他的掌心。 音乐的旋律渐渐高起,朝笙不负她绝佳的皮囊,也不负她矜贵的人设,只要她愿意,于舞池中可以比谁都得体优雅。浑不似昨夜的模样。 第5章 许云暮早已习惯朝笙的冷遇,他也并不在意朝笙的态度,只是觉得谢朝笙好像变了一点。 勉强算得上和谢朝笙一道长大,他知道这个人金玉般的外貌中藏着何其腐朽的败絮,她有一张足以让所有人喜爱的美丽面孔,在父母面前是乖觉贪玩的女儿,在友人面前是脾性相投的知交,在酒吧里是一掷千金的大小姐,只有在他面前,谢朝笙不吝啬展示自己阴暗恶毒的面目。 灯光好像在追逐着那抹雪白的身影,许云暮头一次这样的出神。 言乔的舞跳得没有言乐说的那么蹩脚,又有一副好相貌,无论如何是称得上赏心悦目的。他抬手,朝笙翻飞的裙摆轻巧地划出一道优美的旋,她步履轻快,一个转身,与他触近又分开,周遭人的目光落在舞池中,而她抬眼,若有所感,那双倒映着华美灯光的眼看向了许云暮。 明明两人之间隔着人影幢幢,但许云暮却隐隐约约觉得,朝笙在看他。 言乐感觉十分的圆满,而且有朝笙带着,她哥哥的脚步都流畅了许多。作为一个乖巧的妹妹,她决定不做电灯泡了,快乐的跑向了在休息区等她的小姐妹们。 灯光璀璨,许云暮安静地站在阴影中。 这场宴会是言家掌舵人七十的寿诞,它辉煌盛大到人们难以置信,甚至媒体在举行前就花了夸张的文笔大肆渲染。 许云暮知道自己本不会出现在这儿。 在很小很小的时候,他还不明白谢家恢宏的庄园与员工小楼的差别,不明白坐在同一辆车上的父亲与谢先生的差别,不明白谢家朝笙与“朝朝”的差别。 然后谢朝笙率先明白,并让他懂了。 他们是云与泥。 言乐走到休息区,回头看一眼,发现那个跟着朝笙来的高大青年仍旧一个人孤零零站着,不自觉地便觉得他看起来有些可怜。 再一转眼,朝笙已经被言乔拉到爷爷那去了,她知道哥哥和朝笙自来关系好,爷爷也很喜欢朝笙。 她的礼节与同情心同时作祟,于是言乐叫住个端着甜点的侍者。 “阿乐小姐。”侍者停下,恭谨地唤她。 “你去问那边那个黑色衣服的男孩子,要不要过来吃点东西。”言乐指了指一个方向,她看许云暮站一晚上了。 侍者点头,转身向许云暮走去。 许云暮有些意外于言乐的好意,他略惊讶地看向她,少女朝他挥挥手,秋水似的眼睛弯成美好的弧。 他让侍者转达他的谢意,并表示自己并不需要。 因为谢朝笙是个有着很强的领地意识的人,她厌恶自己靠近他生活中的某些人,某些部分。 那是很多年前的仲春,高达367米的南洲大厦刚刚落成,许云暮离开这座城市边缘小岛上的廉租房,坐着货舱渡过窄窄的南洲湾,被父母接来了江岛市的中心。他离开了小渔村,见到了亚洲最高的大厦,而后,掩映在城堡般的庄园后的、水晶般的温室更令十一岁的他震惊。从此他成了这座庄园的一份子。 “这是什么花?”年幼的许云暮蹲在温室中,他面前放着一丛鸢尾,蓝色的花瓣微垂,像一只将要振翅飞走的蝶。 他听到声音,转头看去,面前的小女孩穿着鹅黄色的裙子,美好轻盈的蕾丝缀在领口上,精致得像他路过橱窗时看过的洋娃娃。 他先前一直生活在乡下,最近才被父母接来他们工作的地方生活。他对于谢家庄园的一切都很陌生,因此并不知道眼前的小女孩是谁。 但许云暮对于同龄人的出现很开心,他说:“这是鸢尾。” “原来它叫鸢尾——我母亲很喜欢这种花,她的房间里还挂着一副画满鸢尾的画呢。花是你种的吗?” “是的,最近我一直在帮妈妈照顾她的花。” 小女孩歪头思索,扎起来的一对小辫子跟着晃了晃:“你妈妈是这儿的园艺师吗?” 许云暮点点头。 “那不错。”小女孩朝他笑,露出一对甜滋滋的梨涡,“我叫朝朝,做我的朋友吧。” 许云暮其实刚见面就很喜欢他,也忍不住露出了笑,一双猫儿似的眼微弯。 “朝朝,我叫许云暮,很高兴认识你。” 他学着大人的样子伸出手,想和新朋友正式握手认识一下,不过小女孩飞速略过他沾满泥土的小手,轻轻拍了拍许云暮的头顶。彼时正值一九九九年的春夏之交,他们还很年少,湿润的海风吹往江岛市的山丘,鸢尾热烈开放,见证了谢朝笙和许云暮的初遇。 谢朝笙显得对温室中生长的花很有兴趣,对于新出现的玩伴亦然。她在温室里待了一下午,直到日暮时,等候在温室外的佣人才进来,告诉她即将到晚饭的时间。 “小姐,该回去了。”那是个瘦削的眼睛灰蓝的女佣,一头银发梳得整齐,许云暮只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的面孔。她不苟言笑,甚至神情有些严厉。 “您不该在这这样久的,您身体还得养着。这儿有蚊虫,而且很脏,您看那个小孩,指甲里都是泥......” 她的声音渐渐远去,许云暮没听清,他只是个十一岁的孩子,尚对冷眼不敏感,也并不会放在心上。 谢朝笙不爱女佣这样管教她,她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一想到母亲在等她,于是她快乐地向外跑去,银发的女佣落在他身后,无可奈何地提着裙摆追着谢朝笙快步向前。 许云暮的母亲郭瑶不知何时出现,她看着小女孩远去的背影,又垂眸看着自己的儿子:“阿暮,你知道那是谁吗?” 许云暮仰脸:“她叫朝朝,我刚认识的朋友。” 郭瑶蹲下身,沾满泥土和草叶的围裙微皱,碾出凌乱的颜色:“那是谢家的大小姐,知道吗?” 许云暮似懂非懂。 郭瑶很认真地说:“爸爸妈妈都是在谢家做事的,安身立命的恩情是谢家给的,所以你以后要对小姐好,要照顾小姐,明白吗?” “何况你比小姐大一岁呢,是哥哥,懂不懂?” 母亲反复地这样问他,语气却不容置疑,他年纪小,但从来很体贴父母的辛苦,于是用力地点点头。 何况朝朝是她的朋友,他理所应当会照顾她。 水晶吊灯的光芒璀璨,映照得食物愈加缤纷诱人,谢朝笙哒哒跑过去,她的母亲周瑾正落座。 “朝朝,今天去哪玩啦?” 她说话的声音娴静温柔,并无责备之意。 谢朝笙抱着目前撒娇,露出一对可爱的梨涡:“我去了温室,那里的鸢尾开得很好。妈妈,你最喜欢的那幅画上就是画的鸢尾是不是?” 周瑾含笑点头:“是,朝朝真聪明。” 谢朝笙喜悦于母亲的夸赞,但她马上说:“是阿暮告诉我的!” 周瑾面露迷惑,还不待谢朝笙再说什么,灰蓝眼睛的女佣忍不住开口,显得不大满意的样子:“太太,那是温室里那个园艺师的孩子。那孩子一看就缺乏教养,我们去的时候他正在那玩泥巴!” 出身极佳的周瑾显然不能理解这样一幅场景,但教养使然,又看到女儿无忧无虑的神情,她倒并不想和女佣一样心存偏见。 第6章 “交到新朋友是很不错的。”她鼓励谢朝笙,“朝朝也可以带他来主宅这儿玩,妈妈也想见见朝朝的新朋友呢。” 谢朝笙点点头,心想,她也很乐意带许云暮来玩,不过烦人的老嬷嬷说对了一件事情——许云暮得洗干净那双手才行。 晚间,谢敏行回来时,周瑾和他提到了这件事情,他想起那个老实能干的管家许文,自然无可无不可:“老许也在家里干了十几年了,人我是放心的,他孩子想必心性也不会太差。” 偌大的谢宅,有近百人,除却谢家三口之外,其余人尽皆为维护这座庄园,照顾这个家庭而存在。 谢朝笙难得有一个同龄的玩伴,如同一个得到了新玩具的孩子,去哪都要带上许云暮,且许云暮温和又聪明,实在很合她心意。照顾他长大的女佣不大满意这个玩伴,认为他出身太差,谢朝笙倒是没什么感觉,整个谢宅的人除却爸爸妈妈,其他人都要听她的,身份不身份的也就没什么好在意的。且不论许云暮的家庭如何,含着金汤匙长大的谢朝笙心中早有朦朦胧胧的概念——整个江岛市,也许都没人能越过她的出身。 她这年十岁,童稚尚存,天真有余。还没来得及长成后来许云暮眼中那个面目全非的样子。 周瑾终于见到了自家女儿的玩伴,在谢朝笙的生日宴上。 许云暮大抵是被家长教导过,虽然每日与谢朝笙一块玩,却从不进入主宅,会在他们将要就餐时和朝笙道别。她心里感慨过这个孩子的乖巧,对他的印象也渐渐更好。 生日她并不想大办,邀几个亲朋来即可。谢家这些年越发显赫,攀交情的越来越多,每逢这样的时候,应酬起来总是格外麻烦,借着送礼的由头,说些言尽意无穷的话,实在没意思。 不如故友至亲相聚,简单却温馨。 谢朝笙已经拥有了几乎它想拥有的一切,生日隆重与否她也不在意。 “我就要十一岁了。”她比较在意这个。 许云暮去年就已经满十一岁,却比谢朝笙高了半个脑袋,和他说话时,总要仰起脸。 谢朝笙表示她迟早会长的更高。 到了生日这一天,谢宅被勤劳的佣人们精心装扮,虽然谢夫人不需要“大办”,但依然布置得十二分用心,从国外空运过来的玫瑰装点厅堂,出自奢侈品牌的水晶缀满花树,生日宴精致小巧且昂贵,只是对于谢夫人和谢朝笙这样的人而言,确实很简单温馨。 许云暮还是第一次进入主宅,水晶灯璀璨的灯光几乎让小孩有些目眩。谢朝笙今天打扮得格外可爱,穿着蓝色的公主裙,头顶上戴着一个小而精致的钻石王冠。她的身旁围绕着谢家旁支的小孩,他们被教导要围绕着谢家大小姐,因此每次见面时都爱簇拥到谢朝笙旁边。 一时间谢朝笙居然没有注意到许云暮来了。 许云暮有点无措,他对于金钱没有什么概念,却也知道朝朝生日宴的大厅比他和爸爸妈妈住的房子还要宽敞,沾着露水的玫瑰是温室中最娇贵的那一种。他好像终于意识到了一点点自己和朝朝的不同。 周瑾爱看这样亲友相聚的场景,她含笑看向谢朝笙时,发现门口站着个蓝色衬衫的小少年。 衬衫洗的稍稍发白,却整洁如一,她很快意识到这是朝朝口中的“阿暮”。 第4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4) 周瑾向他招招手,于是许云暮看到一个美丽和善的女人朝他露出一个亲切的笑。 明明是第一次见,仅仅凭着一个孩子的直觉,许云暮也觉得这是个很温暖的人。 他走了过来,向她问好。 “谢夫人。”他这样道——在来主宅前,他的父母已经教导过他该如何称呼朝朝的父母。 “小姐的父母就是先生和夫人,阿暮,你看到他们要问好。”父母如是叮嘱,“态度一定要很恭敬,他们是身份很高的人,比谢小姐还要高。不能像在爸爸妈妈面前那样随意,明白吗?”父母眼中,朝朝是尊贵的小姐,谢家父母更是云端上的人,他心里觉得朝朝是他的好朋友,却也被父母的态度弄得不自觉有些紧张。但眼前的贵妇人眼神慈和,似乎并不是那样高高在上。 周瑾打量着他,也看出来他的紧张。 真奇怪,她见他第一眼便觉得亲切——是爱屋及乌吗?因为疼爱朝朝,所以对他的朋友也格外优容。 家中司机和花匠的面孔她印象并不深,依稀记得容貌都是端正清秀之人,只是生活让他们看起来要老上一点点。但眼前的小少年大概继承了他父母容貌的全部优点,特别是那双沉静却润秀的桃花眼,叫人看一眼都有些惊艳。 她记得自己在年轻时认识谢敏行时,也为他的眼睛心动过——大概是她思绪太发散,竟觉得许云暮还有些像谢敏行年轻时。 说来朝朝面容也精致,只是反倒像她多点。 思绪林林总总,不妨碍她产生对许云暮的喜爱之情。 “你就是阿暮吧。”她像朝笙一般唤他,语气恰似一个亲近的长辈。 许云暮点点头:“是的,夫人。今天是朝朝生日,我来给她庆生。” 谢朝笙带着一群小孩在逗她小姨家的表妹,小表妹眼巴巴看着姐姐手里拿着一个和她一样好看的娃娃,样子有趣得很。谢朝笙都忘了许云暮也要来,哪有半点身为主人翁的自觉。 许云暮年纪小,但早有以后沉稳的影子,他并不觉得被谢朝笙冷落,将怀中包好的一束花递给周瑾。 新剪下的鸢尾上还沾着晶莹的晨露,有的含苞待放,有的跃然如蝶,深深浅浅的蓝色中间杂着绒绒的明黄。 “这是我种的花,朝朝很喜欢,所以想送给她很多。”他组织语言,“夫人帮我转交给朝朝吧。” 谢朝笙与亲人们玩在兴头上,许云暮自觉自己心意送到已经很足够,他并不想去和很多陌生的孩子一块玩。 周瑾有些惊诧:“走这样早,朝朝会失落的。” 又接过小少年捧着的鸢尾,她心想,朝朝大概是见自己喜欢鸢尾,也学着去喜欢了。倒是难为许云暮种出开得这样好的鸢尾,花开热烈,气质却静。 她忍不住夸赞:“阿暮很厉害呢。”真心实意。 她声音一直很温柔,却包含着饱满的温柔情绪,让人感觉无比的包容,许云暮其实很少从郭瑶那得到这样的情绪,郭瑶总是用含着忧愁的眼神看着他,开口时总叮嘱他在谢家要乖顺地生活,他隐隐约约能够察觉到她身上的抑郁,却不明白那种情绪从何而来。 他欣然接受了周瑾的夸赞:“夫人也喜欢吗?我下次送您一盆吧!我妈妈也说我的鸢尾种得很好。”他忍不住强调,像一个单纯渴望更多夸赞的孩子。 周瑾并不觉得一盆鸢尾是否太寻常,她笑道:“那先谢谢你了——不过你现在还在念书,不要因为种花耽误了学习。” 许云暮想,我的功课也很好。 一个大人和一个小孩居然能气氛融洽、有来有往的聊天,不能不惹人注意。 谢朝笙不知何时想起了许云暮,她放下手中的玩具,不再逗小表妹,小表妹踮着脚,小胖手挥啊挥,不知道为什么谢家姐姐不和她玩了。 第7章 谢朝笙不知自己的情绪从何而起,或许是小孩子对于妈妈的占有欲,她是喜欢许云暮这个新玩伴的,然而她奇怪的不希望自己的妈妈太喜欢他。 仅仅凭着直觉,她厌恶眼前这幕。谢朝笙说不清楚原因,但她的占有欲通常都能巧妙占据上风。 谢朝笙扔下那群小孩,跑到了许云暮面前。许云暮看着她裙摆的纱像风中的鸢尾一样扬起,一对梨涡浮现在她精致可爱的脸上。 “阿暮阿暮,你来啦!” 她确实为他的到来高兴,毕竟这是她最心仪的玩具。 她走过去,站在周瑾前边,接过她手里的花,鸢尾安静的盛开于她淡粉色的掌心。 她眼尾微弯,甜甜笑道:“谢谢,我很喜欢。” 周瑾温柔的抚摸着谢朝笙软软的黑发,不再看许云暮。 许云暮心里莫名有一点点失落,但他很快忽略了。那群小孩子追着谢朝笙过来,重新簇拥着她。他只是站在那安静地等待着,看着谢朝笙众星捧月,宛如城堡中的公主。 灰蓝眼睛的女佣似乎终于知道了这个小孩子的可爱之去,她推了推他,声音慈爱,是平时只会对谢朝笙的那种态度:“去和小姐玩吧,你是他最好的朋友。” 他还带着点婴儿肥的脸蛋上泛起羞赧的红晕,他点点头,又和女佣道谢。 谢朝笙很快忘记了对妈妈的占有欲,见到许云暮过来了,推开身边的小朋友,拉住了他,娇声抱怨道:“我等你很久了!倒要看看你要傻站多久!” 语气盛气凌人得可爱。 真是遥远的回忆。 许云暮不知自己为何突然记起很多年前的这一幕。 他看过去,年少时的玩伴依然被人所簇拥,她亭亭的站在灯光下,白色的长裙衬着她柔美的轮廓。那个外人眼中倨傲的言家大少爷看着朝笙,笑得温柔,其他出身不凡的少年们或是羞怯或是大胆的看向她,想得到她的一点目光。朝笙今夜似乎很开心,从侍者的托盘里取出一杯酒,一饮而尽,她喝酒时的样子很养眼,光洁细腻的颈扬起,海蓝色的宝石点缀一片雪,像只优雅的天鹅。 谢朝笙依然是小时候那个骄矜美丽的女孩,但是她不再是他的朋友了。 “好感度减10,当前好感度25。” 小白茫然了,它正喜滋滋地刷论坛吃瓜呢,突然检测到的数值变化如同一道惊雷:“为什么你跳个舞他都能黑化啊!” 匪夷所思的人类。 朝笙逗它:“嫉妒言乔吧。” 小白不信,又翻出那本《人类高质量爱情手册》,委屈道:“好感值之前才35,怎么能算喜欢。如果喜欢你,好感度也不会降了。” 朝笙漫不经心地看着自己也算青梅竹马的言乔,心想,也许许云暮是想起自己和他童年时的记忆了,还算得上美好,所以后来被谢朝笙毁掉时才叫伤人。 她浑不在意,轻轻和某个脸色微红的少年碰了碰酒杯。 “虽然不认识,但脸红的样子还怪可爱。”她和小白点评。 小白看着朝笙在这群出身不凡的人之中游刃有余,感到一丝焦灼——她已经一个晚上没有和任务目标互动了!如果说欺负任务目标算互动的话当他没说! 小白:这个任务好棘手,不应该是给新手的难度tot。 但朝笙并不这么觉得,虽然她穿越在一个比较尴尬的时期——但这个任务简单就简单在,许云暮刚不过19岁。他还不是很多年后阴翳沉郁的模样,他还能为小时候的回忆动容,就算因此又怨她几分又怎么样了,总归还记得,还因谢家的“恩情”而陪在她身边,十九岁实在是个太好的年纪了。心软且勇敢,真诚且坦荡,又介于大人和少年之间——简单来说,十分好骗。 朝笙看人的经验源于她遥远模糊的记忆。她不知道自己从哪来,只知道自己独自漂泊了许多年,因为某个自己都不记得的执念不愿消散。 某一天听到小白元气满满地向她自我介绍,说自己主神出品的最强系统,如果想复活的话就成为它的搭档,一起在任务世界乘风破浪吧。 朝笙答应了。 她作为一个不愿消散的孤魂度过了堪称漫长无尽的时间,许云暮是萍水相逢转瞬即逝的其中一个,朝笙丝毫不会因为要得到他的真心再丢弃而愧疚。 纤长的手随意取过一杯金澄的酒水,晶莹的气泡缓缓上升,折射着细圆的光点。 她笑得开怀,潋滟的凤眼中是盈盈剔透的光。酒水饮尽,是微苦的樱桃白兰地。言乔纵然与她相识多年,也因这样昳丽的容光而微怔。 长辈们在这样盛大的宴会上,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去做,小辈们玩作一块,想要提前离去,自然无可无不可。 发动机的轰鸣声在夜空下响起。他们身上穿着昂贵精致的华裳,钻石项链折射出庄园辉煌的灯火,少女礼服的裙摆在夜风中扬起,甩开远处快门闪烁的摄像机,驰骋远去了。 朝笙本来就喝了酒,许云暮必须照顾她。虽然他看到朝笙精致的眉眼皱起,露出厌烦的神情来,却还是沉默着上车,旋动钥匙。 言乐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朝笙的身后,她和朝笙多年未见,却情不自禁地想和她更加亲近。 朝笙喜爱这样美丽而柔软的小姑娘,十分纵容她。 “哥哥你喝了酒,去坐巍仔的车吧,不要和我挤一起哦。”言乐抱住朝笙的手臂,占据了车后座的全部空间,扬眉看着言乔。言乔无法,但言乐和同样看起来有些醉意的朝笙在一块,他到底还是能放心一点。 他最后瞥了眼许云暮,走到了自己朋友那。 许云暮并不在意言乔的眼神,他对自己的定位十分清楚,这位言家的少爷喜欢朝笙,厌恶永远跟在朝笙旁边照顾的他,实在很没必要,因为朝笙在他面前,完全是另一个模样。 傲慢而不可攀,冷漠且恶劣。 “言小姐,之后是安排了去银沙湾吗?”他温声询问,像个尽职尽责的司机。 言乐微微愕然,就算哥哥那么打岔了,她还真的以为许云暮是谢家某个远方亲戚呢。 但她教养极佳,很快收起了诧异,点点头。 “对,麻烦你啦。” 江岛市是临海而起的城市,有二分之一的边界同海洋接壤。沙滩漫无边际,白浪轻卷推移。 他们去的是言家的私人海滩。银白的细沙为这个家族所私有,有一段海岸线被这些顶级的豪门所占据。 许云暮将车稳稳停好,朝笙喝了酒,有些犯晕,她斜斜倚在座椅上,柔软的长发垂落到光洁的脖颈。 言乐欣赏了一路美色,可谓心旷神怡,眼见星夜无遮,潮生浪涌的景象,不觉心情更加开阔。她所求学的国家一年四季有漫长的雨水和阴天,雾气缭绕古老的城市,她总觉得那里太过沉闷。 她轻快地推了推眯眼假寐的朝笙:“朝朝,到啦!还没开始玩你就睡了。” 朝笙睁眼,酒意与困意交织,许云暮在这些年被迫养成了无时无刻关注着朝笙的习惯,他转眼看过去,探询朝笙到底醉到什么程度,酒瓶子里玩乐多年,朝笙酒量已经很好,但回回都喝得烂醉,支使着许云暮将她或抱或背到套房之中。 第8章 入目是一张堪称安静乖巧的面容,长如蝶翼的睫微微盖住水光朦胧的眼,感觉到许云暮的目光,她抬起脸,微红的眼角带出点困倦的泪。 还没太醉。 言乐已有些等不及,先到的小姐妹在外面冲她扬手。许云暮见此,从驾驶位上下来,替这位言家的小公主拉开了车门。 言乐甜甜的向他道谢,蓬松如云的裙摆下迈出一只纤细修长的腿。 大海,她来啦啦!……啦? ?? 言乐一个踉跄,整个人摇摇欲坠,然后被一双遒劲有力的手拉住。 “言小姐,请您务必小心。”许云暮有些无奈,没想到今天还要多照顾一个。 言乐有些讷讷,丢大人了。 她低头,和他细声道谢:“可以帮我一下吗……我的裙子好像被车门卡住了。” 许云暮示意她扶好车门,而后松开了搀扶她的手。 他蹲下,挺拔的背弓起一道有力的弧,原本笔挺昂贵的黑色西装泛起褶皱。 骨节分明的大手拂过裙摆,露出一小截带血的纱布,又很快缩进了袖中,言乐以为自己眼花。 许云暮仿若未觉言乐的打量,只是认真观察,眼下这条裙子做工极其精致,裙摆层层叠叠的纱堆砌起如云的松柔,却很容易被卡住。 并不适合来海边游玩时穿。 但挥金如土的豪门继承人们,并不在乎沙滩是否会弄脏一条价值不菲的礼服。 他确认好裙摆被卡住的位置,然后冲言乐道:“冒犯了。” 言乐这个角度可以看到他线条笔直流畅的鼻梁,宛如刀铸玉琢。声音是与年龄不太相符的沉稳和温和,却让人更生好感。 她想,朝朝的司机也未免太过俊秀。 她大胆地欣赏,在内心评价——是和朝朝不一样的好看,宛如不同审美塑造出的艺术。朝朝总让她感觉她在欣赏洛可可时代的华丽秀美,也许还有一点像巴洛克时代的珍珠——不是对称圆融的,是精致却破碎,甚至有些奇异的。而眼前低头的少年,会让她想到她在雅典参观帕提农神庙时的感受:坦荡、沉稳,气宇非凡。 言乐对貌美的事物向来宽容,她微微一笑:“没事,还是我麻烦你了。” 今天真的很值!见到了两个十分好看的人。 她面上笑容洋溢,莹润饱满的唇瓣微扬,仍存矜持,内心却快乐的唱起了歌。 裙摆终于取了出来,许云暮起身,向旁边退了几步,言乐轻盈地跃下,赤脚踩在了细软的银色沙滩。 她回身,唤道:“朝朝,谢谢你家小司机哦。” 心情愉悦。 朝笙好似被灌进车中的海风吹散了酒意,她揉了揉有些乱的乌发,懒声道:“去玩吧。我马上就来。” 言乐点点头,朝挥手的小姐妹们快乐地跑去。 还不忘扔下一句:“小司机,照顾好朝朝姐~” 唯恐天下不乱的快乐。 第5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5) 许云暮看着她还是一副困倦的神情,温声道:“小姐,需要我扶你下去吗?” 他的手臂修长有力,可以轻易将言乐拉住,可以轻易扶起朝笙纤细瘦削的身躯。 朝笙露出酒意将散未散的迟钝。 “不用。”她带着醉意,抑制不住几声咳嗽,不耐地拍开他的手。 许云暮并没有被拒绝的尴尬,他从善如流,沉默在一旁认真看着少女摁了摁眉心,站起身来,雪白的裙摆抚过座椅,又落在沙滩上。 许云暮知道自己的任务完成,安静地看着她起身,看着她的裙摆划过银白的细沙。 篝火升起,细碎的噼啪火声与浪花拍打海岸的声音相和,酒杯碰撞,欢声渐起,年轻的人们笑作一团。 言乔见到朝笙过来了,而那个碍眼的司机只是在车辆旁等待,笑容更亮了几分:“朝朝,这儿。” 他旁边空着一个位置。 朝笙坐到了他身旁,言乔驱开了几个想和朝笙说话的男孩,朝笙觉得这大少爷有些有意思,托着腮看着他笑。 橘红色的酒在玻璃杯中轻撞,言乔不清楚朝笙的酒量,也不想让她喝醉了难受,遂往里面加了几个冰块才给她。朝笙接过酒杯,淡声道谢,露出来的笑格外的招人。她笑起来眼尾轻挑,琉璃似的眼中都是动人的光泽,他向来知晓她的美丽,却又觉得现在的朝笙好像和以前不一样了。 虽然在妹妹与朝笙面前,他是人畜无害的哥哥的形象。但作为言家的继承人,言乔见过很多美人,也有无数人接近他,想要借此乘上言家的东风上青云,但没有一个人像朝笙一样对他充满吸引力。 闪烁的小灯下,她的长裙被海风鼓起,像一捧半开的白玉兰花,黑如鸦羽的长发飘扬,勾勒出姣好的白皙面庞。 他几乎不敢直视她过于动人的眼睛。 言乐被姐妹们包围着,她们还在津津乐道今晚的舞。 “真的太绝了,乐乐。”小姐妹李姝橙晃了晃言乐的手,眼睛往朝笙那看去,“整个江岛市你找不出第二个这样的大美人!” “乔哥和谢大小姐好般配啊。” 言乐十分认同李姝橙的看法,但她的目光忍不住越过朝笙,落在了安静站在椰树下的许云暮身上。 他好像总是这样沉默地站在旁边等待朝朝。 言乐出于一点来自年轻女孩的怜悯,出于对许云暮的谢意,给他倒了一杯柠檬水。 她端起晶莹剔透的玻璃杯,朝他走了过去。 “总这么等,不累吗?”她好奇地问。眼前沉默温和的少年既不参与他们的游戏,也不离开去休息,只是始终如一的等待。 许云暮意外她的到来,礼貌道:“这是我的工作。” 是的,工作。 受雇于谢家的抚恤与恩情,以这样的鞍前马后偿还。 言乐觉得他与自己算是同龄,这样未免太辛苦,不过她也知道再如何这是谢朝笙的司机,于是她只是递给他一杯柠檬水:“今天还是谢谢你帮我。喝杯柠檬水不影响你工作吧?” 她个子小,比许云暮矮了个头,说话时需要仰起脸。但言乐面容生的娇俏可人,开玩笑时又有几分天真娇憨的可爱,许云暮无法再拒绝言乐的善意。 “那是我应该做的。”他接过泛凉的水,声音依旧温和,语气十分公事公办。 言乐的目的达成,并不留恋,朝他点点头,转身离去。 他轻轻松了口气,目光忍不住看向被人群簇拥的朝笙,希望不要被这位骄矜的大小姐看到她的朋友和他说了话。 言乔好像和她说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她撑着脸笑,曲线优美的肩膀都在轻轻颤抖。言乔心情很好,为着她的笑忍不住喝了许多酒。 朝笙确实没看许云暮,因为焦灼的小白时刻关注着许云暮。她不需要分神。 它委屈巴巴的:“朝朝,今天还降了一点好感度呢,我们的任务不是攻略言乔呀。”言乔今晚的眼神都没有离开过宿主!如果它能计算到言乔的好感度,它打赌绝对超过了70! 朝笙当然不打算攻略言乔,只是她之后用得上而已。毕竟未婚夫这个设定实在会很有用处。 第9章 但她想看看这个系统是否会对她的行为产生束缚,对于这个突然出现的系统,她并不想知无不言。朝笙用一种温柔而诱哄的语气转移系统的注意力:“小白,你知道为什么原主会这么厌恶许云暮,以至于和许云暮从小时候的玩伴发展成这样吗?” 小白果然被吸引了,它只知道大概的剧情线,细节之处并不能看到。 朝笙微微一笑,缓声和小白道出了原主记忆里遥远的秘密。 恶意来自于是知晓身份错位的恐慌,以及年少的嫉妒。 一开始,谢朝笙对于许云暮十分满意。 许云暮乖巧,温和,好看,聪明,再没有比这更称她心意的玩具了。 谢家的庄园很大,年少的谢朝笙在这儿独自长大,她在占地百亩的庄园消磨暑热时光,许云暮是他忠心的小尾巴。她想扑蝴蝶,许云暮就能为她捕到最好看的那个,她想避开嬷嬷吃点外面的零食,许云暮居然自己就能鼓捣出鸡蛋仔,穿过庄园里的碧树繁花,她累了,然后他就会蹲下来,背着她走完剩下的路。 她和这个新玩具简直到了形影不离的地步。 “小姐,您还有一首曲子要练习。”除却玩耍的时间外,谢朝笙的童年还被其他事情占据,比如艺术特长的练习。 周瑾年轻时是享誉全球的乐团的大提琴手,她后来淡出了这份事业,却希望自己的孩子也对音乐有兴趣。 不过稍有遗憾的是,谢朝笙对这些似乎不太感冒。 蝉鸣声穿透窗扇,她坐在椅子上,面前是一把几乎和她等身的大提琴。木质的外壳光泽细腻,衬得小女孩面容越发精致。 她好看的眉毛皱起,娇声抱怨:“已经练习了一下午了。” 教导她的老师姓宁,从事大提琴演奏多年,闻言有些无奈,其实才两个小时,期间这位小公主还要和自己的玩伴说几句话。诸如“蝉声有点吵”“我种的鸢尾今天会不会开”这些。 “小姐,这首《爱的礼赞》是夫人十三岁时第一次公开演奏的曲目。”宁老师戴着副银边眼镜,灰发一丝不苟的梳起,说出来的话很有信服力。 谢朝笙这才安静了下来。 “不要和妈妈说我想提前下课的事情。”她最后补充一句,黑曜石似的眼睛巴巴看着宁老师,让人不想拒绝。 许云暮安静乖巧地坐在琴房的角落,等待着谢朝笙的练习开始。 谢朝笙上课时也喜欢带着他,他喜欢看她练琴,这是他无法接触的昂贵乐器,但并不妨碍他欣赏它的美丽与神奇。 谢朝笙深吸一口气,压着烦躁再度开始。她不想让周瑾失望,虽然妈妈总是温柔地爱她的一切。 然而她在大提琴上天赋有限,甫一开弓,便有些磕磕绊绊。一首舒缓悠扬的曲子支离破碎,低沉的音色仿佛成了老人的咳嗽声。 宁老师面露不忍,这怎么对得起她五千元一节的课! 她开口指导:“谢小姐,您持弓时手指握得太紧了,大臂过于紧张……” 谢朝笙知道妈妈很尊重这位宁老师,似乎这是她以前乐团的前辈,于是她适时露出羞赧的笑,编成两股的辫子跟着她低头的动作而微微颤动:“我还是觉得有些难,不太能理解。” 乖巧有礼貌的小孩子总是让人宽待的,何况这还是周瑾的孩子。但她仍然会犯初学者的错误,她有必要纠正。 宁老师想了想,道:“那您去休息一会。” “不如这样,让您的玩伴来试一下,您看看他的动作,对照着改。” 那是一个全然没有接触过大提琴的小孩,第一次接触或许错误会更明显,可以作为一个参照。 许云暮有些意外,他睁大眼,环视琴房,发现除了朝朝,就只有他这一个小孩子在这了。 他看向那把优雅沉稳的大提琴,惊讶道:“让我来试吗?”眼里的期待完全遮掩不住。 这把琴是周瑾送给谢朝笙的生日礼物,她占有欲一向很强,不喜欢别人碰她的东西,但小玩具眼里的期待让她不忍拒绝——况且,她确实也不想练琴了。 她矜持地点点头:“阿暮,你过来。” 蝉鸣声不休,却没让许云暮变得焦躁,他期待而沉稳地坐了下来,回想着宁老师说过的话,持琴,抬臂,握弓。 宁老师惊讶——仅仅是在一旁看就记住了动作,瞧起来像模像样的。 谢朝笙站在一旁兴致勃勃地观看,而许云暮则用眼神望向宁老师,她忍不住点头鼓励他:“动作没错,试试吧。” 他居然也学会了如何看乐谱,明明是初次拉琴,十分生涩,然而音乐缓慢而不凝滞地流淌,最后来竟然渐入佳境。 除了天分,不做他想。 宁晚荷惊喜万分,居然让她碰到了一棵好苗子,初次拉琴就有这样的表现,实在令人震惊,甚至让她不由得想起很多年前第一次在乐团里看到十五岁的周瑾。 然而音乐声突然粗嘎刺耳起来,是谢朝笙扯了扯许云暮的手臂,让他的手臂松了力气,面容精致如玩偶的小公主笑容满面,眼里一片天真:“阿暮拉出来了,就算我过关啦。” “我们去玩吧。”她如是说。 许云暮有些舍不得拉琴时的感受,但他知道,琴是朝朝的,他不能强占。 他点点头,注意力很快被谢朝笙转移。 谢朝笙将琴随意靠在椅边,大提琴滑落,发出沉闷的声响,她仿若未觉,好像突然对珍视的礼物失去了兴趣。 宁晚荷有些无奈,她也不在意小孩子的粗心和贪玩。 “去吧。”她将琴扶起,爱怜地拍了拍谢朝笙的头,又看了眼许云暮,夸赞道,“你很有天分哦,小朋友。” 她为谢朝笙上了许多节课,是第一次正眼看这个跟在谢家小公主身后宛如仆从的小孩。 他总是坐在角落的高脚椅上,安静地看着他的小姐上课,身上总是洗得发白的蓝色衬衫,一双清亮的眼睛和他满身的局促并不相配。但他无疑是讨人喜欢的,谢朝笙喜欢找他说话,缠着他问等下去哪玩——但在宁晚荷眼里,无论如何,只是谢家大小姐的玩伴罢了。出生于江岛市边缘的小渔村,父母是管家和花匠,显然无力培养他,在这座繁华的阶级固化了的城市之中,天赋会很快消亡于他长大后的生活中,他会成为和他父母一样的人。 宁晚荷稍稍有些遗憾,但只是稍稍。 许云暮想说什么,然而谢朝笙已经迫不及待要去玩了,拉着许云暮飞快地走了:“去看我的鸢尾!”他匆匆和宁晚荷道谢,让他有机会演奏大提琴,这一句谢谢淹没在谢朝笙轻快的脚步声之中。 谢朝笙心情不太好,她发现,她身边的人似乎很容易会认可许云暮。 她有一种奇异的占有欲,她不希望许云暮得到这种认可,她是谢家众星捧月的小公主,许云暮理应在她的身后乖乖的待着。 但她现在年纪太小,尚无法集中于这种占有欲。她仅仅只能因此而有些不悦。 秋日即将到来,蝉鸣不休,想留住夏天,但太阳转动不休,离开北回归线。 那些细小的焦躁不安,在占有欲的发酵下,渐渐膨胀。 第10章 最后,在她十四岁的时候,谢家的管家许赫找到了他。 准确的说是前管家,因为许赫在一年前离开了谢家,另寻了谋生,只剩下许云暮的母亲还在温室里照顾花卉。她对于家里的佣人没什么深刻的印象,记忆中许赫似乎一直在为了父亲鞍前马后的忙碌,连面目于她都十分的模糊。 她不知道许云暮的父亲为什么要挑一个没人的时候来见她,但谢朝笙有一种诡异的直觉,是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 谢朝笙单独见了许赫,事后回想起这次见面,她已经说不清楚,自己是后悔,还是别的什么感觉。 许赫见他来了,连忙摘下了自己的帽子,离开了谢家之后他似乎过得不太好,帽子下是压乱的灰白头发来。他朝她笑,笑得谄媚而慈爱。 “朝朝啊。” 谢朝笙皱眉,不习惯这个人以这种亲昵的语气喊自己,尽管他是许云暮的父亲:“许伯,你有什么事情要找我的?” 许赫打好的腹稿被谢朝笙的态度一刺,梗在了喉中。他看谢朝笙平时带着许云暮上课,玩耍,还以为这是一个多么平易近人的大小姐。 但她身上这种仿佛与生俱来的高高在上的态度又让他骄傲——这是他许赫的种啊。 他丝毫不觉得不快,笑意更真切:“我前段时间打牌,欠了些钱,想让你帮个忙。” 谢朝笙被他的无耻震惊了,她秀美的眉毛皱起,眼里漫出傲慢与厌烦:“和我有什么关系吗?如果是这种事情,以后不必来找我。” “赌徒也确实不适合呆在谢家工作。”她莫名其妙舒了一口气,又有些快意,没想到许云暮有个这样的父亲,好像美玉有了瑕疵,珍珠落进淤泥。 被拒绝了,许赫也不尴尬,他缓缓从衣服的里兜里拿出一张发皱的纸,递到了她面前:“大小姐,你看了这个,再考虑一下。” 第6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6) 这张皱巴巴的纸擢取了谢朝笙的目光,心里有一个声音说“快走”,然而人却如同被蛊惑了一样,接了过去。 那是一张年代久远的亲子鉴定,时间在十四年之前,医院是一个她没听过的名字,东港医院,东港……隐隐约约是许云暮提到的他的老家……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上面写着她与眼前这个衰老而卑鄙的男人有着血缘关系。 她保养得宜的手指发抖,心里的直觉却如同尘埃落定,知道这就是真的,这不是许赫拙劣的谎言。 谢朝笙心里升起滔天巨浪,裹杂着炙热的火,但她很冷静地问出自己的疑惑:“那许云暮应该和我同岁才对。” 许赫笑得得意:“夫人得救后,我找借口说儿子受了惊,要回老家休养,把他抱回了乡下,使了点钱,登记时年龄特地报大了一岁。” 江岛市禁止虚报新生儿年龄,不过有的人家想要自己家的小孩早一年出去挣钱,会在做出生登记时贿赂一下登记员,并无人管,这才让许赫钻到了空子。 很多年过去,谢家的人都忘了那一年,管家的妻子和谢夫人同时生产。他们看不到这些蝼蚁般卑微活着的人,自然而然的忘记了许云暮本该和谢朝笙同岁。 “我知道了。”谢朝笙冷漠地看向他,“你要多少钱?”她年纪尚小,然而在谢敏行与周瑾的熏陶之下,一身气度做不了假,纵然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却依然镇静而高傲的面对着许赫。 “五十万。” “你在谢家不吃不喝干五年,才能挣到这么多钱吧。”谢朝笙讥诮道,“怎么敢去输呢?” 许赫点头哈腰:“这不是,我女儿有钱嘛。”他见谢朝笙似乎认了下来,越发顺杆儿爬。 “你等着,我一下花太多钱,母亲难免好奇。”她垂眸,玩着自己的手指,手指纤长,柔软光润,连指甲都是饱满圆融的形状,这是一双绝不可能长在贫家的手。 许赫连声“哎哎”,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谢朝笙起身,理了理她因久坐而有了褶皱的昂贵长裙,手上那串出自某个奢侈品的宝石手链吸引住了许赫的眼球,华美的宝石上折射出他贪婪的神情。 他半真半假,一副慈父模样:“朝朝,能不能叫我一声爸爸?我看着你长大,却不敢凑到你面前来,只想着你在谢家过人上人的日子就好……” 她冷冰冰地提醒他:“许管家,我父亲是谢敏行,江岛市最有权财的那个谢敏行。” 许赫立刻明白了,他将亲子鉴定当着谢朝笙的面撕得粉碎:“是是……大小姐。” 叫不叫“爸”有什么所谓呢,许赫看得开,只要他许赫的种一天是谢家的千金,他的好日子,长着呢。 当年若不是他有那个胆量,在那种情况下换了小孩,哪里有今天的得意。 谢朝笙强自忍耐,快步离开,一股巨大的呕吐感袭来,她避开了人,将早上吃的东西吐了个干净。秽物溅起,打在了手工定制的小皮鞋上,她低头凝视着鞋子上脏污,眼中划过漠然的冷光。 …… 那些隐秘的占有欲终于有了解释,原来她生来卑贱,一开始就占据了别人的人生。 但她想起今天见到的许赫,想起那个在温室里劳动,沧桑如老妇的园艺师,这样的人怎么配是她的父母。 她得到了谢家的一切,谢敏行和周瑾如珠如宝宠了她十四年,爱意倾注,一腔慈心,她就该是谢家的大小姐。 至于许云暮,她美丽的面孔上浮现去骇人的恶毒,既然她已经上了云端,那许云暮,就留在泥里吧。 昔日的嫉妒占了上风,她理所当然的开始厌倦憎恨这个玩伴,又想到许赫恶心的嘴脸,心里几近扭曲,她不是占了鹊巢的鸠,这十四年“谢朝笙”的人生属于她,那她生来就是“谢朝笙”,她要把许云暮留在身边,日日践踏,直到,他永远都比不上她。 或许是命运对她格外宽容,许赫夫妻居然没多久因为一场意外而逝去。 她感到在她身上无形的枷锁消失了,那是来自血缘的束缚。她想她应该悲伤,然而情绪却很淡很淡。 她看着她的小玩具茫然地坐在雨里,大发慈悲的为他撑起了一把伞。 “妈妈说,以后,你继续在谢家生活吧。”她低头,看着他悲伤得像只没了家的小狗。 她说话的声音像是从遥远的雨中飘来。 许云暮抬头看她,眼眶里是一片湿润的红。 小白终于知道了剧情之外的细节,它情绪很多变:“……那怎么攻略嘛!这么大的仇。” 占据了许云暮的人生,还要毁掉他,不怪他后面终于忍无可忍。 朝笙见小白注意力转移,笑道:“有挑战性,才是任务。” “小白,我会好好做任务,会对许云暮好的。” 小白看着她姣好的面容上温柔的笑,不自觉地就又开始深深地相信她。 夜色流走,星星渐渐稀薄,海平面泛起鱼肚白。 喧嚣声淹没于海潮之中。 彻夜饮酒,沙滩上的人几乎醉了一圈。朝笙看着言乔在她的几个笑里喝醉,最后伏在了桌子上。 她别过眼,不再看他。 她的酒量其实非常的好,可清醒的人做的事情就需要理由。于是落在许云暮眼里,便只是看到难得在熟悉的人面前喝酒的朝笙似乎没控制住,站起身来时摇摇晃晃,像只会被海风卷走的白色蝴蝶。 第11章 他无法不管她。 绕开几个醉倒在地的人,他快步走到了朝笙面前。 “我要回去。”朝笙说。她声音冷淡,神情也倦怠,翻涌的醉意流过眼波。但酒精同时软化了她眉眼里的傲慢,松散的神情反倒比平时让人心软了几分。 他扶住朝笙,少女身形晃悠悠地,半个身子都倒在了他手臂上。 许云暮难得有些头大。 他毫无办法,只好蹲身,将她放在了自己的背上。 少女体态修长纤瘦,双臂舒展下,展开柔软的皮囊。她低着头,长发倾泻。 朝笙懒洋洋的把头倚在了他的颈窝,夏夜微凉,她呼出的热气还卷杂着樱桃酒的气息。 许云暮确认朝笙在背上趴好了,这才起身。 背上的朝笙有些不耐烦了。 “许云暮,你好慢啊。”她靠得极尽,吐出的热气裹杂着醺醺然的酒精,让许云暮控制不住轻轻抖了一下。 她微长的柔软的发垂落在许云暮的锁骨窝上,有些痒。 他对于朝笙的抱怨回之以温和的沉默,背着她走过长长的银色沙滩,去往那辆在夜色中停泊已久的灰色迈巴赫。 海风穿过他微湿的衬衫,吹起少女黑如鸦羽的发,发尖飘进了朝笙自己的眼睛里,她觉得有些难受,却因为困顿醉意懒得伸手,于是胡乱在许云暮的脖子上蹭了蹭。 “我不想吹风了。”朝笙抱怨。许云暮肌肉线条流畅的双臂用力了几分,快速却平稳地加快了步伐。 醉酒的人不能立刻躺下睡觉,可能会由于烂醉下的呕吐物窒息,考虑到这些,许云暮没有将朝笙放在后座,而是将他背到了副驾驶这,也好时不时看着他。 他降下车窗,夏夜的凉风争先涌入,驱散了微苦却甜香的樱桃酒气。 言乐听到引擎低沉的鸣声,她在半醉半醒中抬头,看到那个沉默温和的小司机一步一步背着朝笙离开。她懵然地挥手告别,又一头栽到了自己好姐妹的大腿上。 这个出身言家的女孩可爱,善良,和虚伪乖张的朝笙全然不同,可想起舞池里翩然的雪白人影,落地窗下布满阳光的轮廓,他无法不承认,她永远能占据在他的视线中。 风没吹散朝笙的酒意,反而煽动起她的卑劣,许云暮看向言乐,眼中又流转过几许复杂,全被她看得清清楚楚。 她仰躺在副驾驶上,手指攀附上许云暮的手腕,宝蓝色的袖扣在半明半暗的车中泛着绮丽的光,她借着酒意,驱使指尖滑过袖扣,落在了许云暮的伤处。 身下人的动作和伤处的疼痛拉回了许云暮的思绪,他低头,看到原本困意正浓的人不知何时醒了,眼睛亮得惊人。朝笙勾唇,殷红似樱桃的口中吐出的却是满怀恶意的话语:“许云暮,你在看谁?” 许云暮愕然低头,看到少女眼底酒意未散,眼角胭红,冷冷地看着他。 他忽然窒了一瞬间。 许云暮的沉默被朝笙当成默认,她笑得越加肆意,说出来的话愈发刻薄:“这么多年,你还是改不了。” 她一字一句,颠倒黑白:“总是费尽周章,吸引我身边人的目光。” “小时候,是我的嬷嬷,然后,是我的老师,我的母亲,我的朋友。” “还没学乖吗?嗯?”她仰着脸,目露讥诮,看着许云暮渐渐变得冷硬的神情,好像刚刚那短暂的温顺是幻觉,是海浪卷起的泡沫,她借着酒意,反而更加恶劣起来。 “不论他们有多喜欢你,你也只是我的一个佣人而已啊。”她语气漫不经心,说出来的话却只想把他的自尊踏进泥里。 许云暮看着这张美丽到堪称靡艳的面孔再次撕碎在人前温善的伪装,露出毒蛇的蛇信子,忽然感到难言的痛苦。 怎么会被这样的人蛊惑,脑子里是早被她忘记的童年记忆,耳畔是她恶劣无比的嘲讽。 他几欲无言。 许云暮忽然感到莫大的屈辱,为什么总是如此,好像已经习惯了眼前人的恶劣,被她牵着鼻子走。 甚至此时此刻,还能分心去赞扬她皮囊之美。 “休息吧,你喝醉了。”他听到自己的声音难以言喻的平静,但他是难过的,可是和朝笙说这些毫无意义,她根本不会在乎自己是否难过,甚至可以说,她的目的本就是看他露出痛苦的神情。 朝笙黑黝黝的眼眸中倒映出许云暮轮廓温和清晰的脸,他明明那么安静,但心中的情感却翻涌,系统的提示音在朝笙脑海中反复提醒,所谓好感的起落。 “嗯,我喝醉了。” 朝笙松开手,不再折磨他的伤口。许云暮猝不及防地向下倒去,温热柔软的嘴唇轻轻擦过,他甚至尝到了一丝清苦的樱桃白兰地的气息。 他敏感而不安地迅速起身,然而朝笙醉意太重,似乎并没有察觉。 这一个潦草的吻确实是意外,而许云暮涌动着的激烈的情感好像一下就落入了她轻描淡写的一句“喝醉”里,然后被吞没。 夜色逐水而逝,太阳从海平面上升起,朝云是浪漫的绯色。 她摩挲着蓝色的袖扣,轻轻一扯,细细密密的痛感传来,许云暮看着她,她殷红的嘴唇吐出他的名字,潋滟的眼里倒映着他的脸,倒映着天空中绮丽的朝云。 “许云暮,你看,日出。” 朝笙说:“以前我们去看,没有看到,你记得吗。” 许云暮愣住。 “算补上了吧。” “好感度+10,当前好感度45。” 真好骗啊。 童年时代说好要去江岛市的海边看的日出,由于谢朝笙的贪睡搁浅,独留许云暮在那等待,却只等到雨天和感冒。 谢朝笙早就忘了,她一心只想作弄温和的许云暮,根本就没有想过真的去看。 现在朝笙取代了他,翻遍她的记忆,然后对许云暮撒了个谎,骗到了一点他的动容。 那个童年时候被错过的日出,终于在许多年后再被共同目睹。 银沙滩之上,半边天穹深蓝如缎,半边天穹朝云如锦,阳光在海面上碎成一片片金绯的片羽。 在这样辽阔的景色下,他们挤身于车子的前座,周身仿佛都变得狭小了,许云暮忍不住垂眸,朝笙没有看他了,她看向漫无边际的海面,穿过云层的太阳照着她,他们难得有这样寂静温和的时刻。 那时候在海边等了很长很长的时间,最后只看到乌云从远处翻滚前来,降下了一场倾盆大雨,少年时候错过的日出,居然再次和她共看。 第7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7) 大洋彼岸的另一端,谢敏行正与妻子通视频电话。 “明天在这边的事情就结束了。” 镜头里,周瑾坐在晨光笼罩的露台上,身上披着一件薄薄的针织披肩。谢敏行身后却是纽约灯火通明的夜色。 周瑾含笑道:“看来事情很顺利。之前你说可能要一周才行。” 谢敏行在外向来是沉稳而冷峻的形象,在妻子面前却丝毫不掩温柔:“因为想快点回国见你和朝朝。” “朝朝还说,这次让她去接你呢。” 谢敏行想起自家女儿,自然欣然应允。 第12章 他一年中见到朝笙的时候不多,随着年龄的增长,女儿也不像童年时候那样依赖他。但无论如何,谢敏行作为父亲的在意却未曾少过。 “朝朝懂事了。” 以前虽然乖巧,性子却总定不下来,不过他与周瑾对此并不觉得是什么大问题,谢周两家有累世的财富和傲视整个江岛市的权力,家中小孩贪玩又如何呢,总归是有能力让她任性下去的。 “说起来,上次去言家时朝朝见到言乔了,两人还和小时候一样要好,言老太太和我提起过小时候的婚约玩笑,觉得他们二人现在看倒更般配了。” 谢敏行若有所思:“你是怎么看的呢。” 周瑾并未立刻回答,而是给丈夫发了一张照片过来,那时候她在宴会厅的二楼,低头看到言乔邀请朝笙跳舞,青年俊秀,少女皎灼,两人步入舞池,白衣翻飞在璀璨的灯光下,谁都不能说不登对。于是她心念一动,拍下来这张照片作为纪念。 那一瞬间她才感觉,自己的掌珠已经十九岁,亭亭玉立,顾盼生辉,少时的美丽化作更为动人的容光,在社交场上,会是男孩们眼里的意中人。 谢敏行看到照片,不由得也会心一笑:“我明白了。其实老言也和我提过结亲的事情——言家这些年在江岛市风头很盛,但在海外却还才刚起步,而我们正相反,在江岛市已不如从前上心,大半资产都在国外。他确实动了结成儿女亲家的心,我亦觉得,可行。” “不过无论如何,也要问问朝朝的意思。”周瑾点点头,复又补充。 朝笙并不知道谢家父母的谈话,她此刻在琴房和大提琴较劲。 谢敏行快回江岛市了,通常每到这个时候,谢朝笙会收敛自己往日的作派,甚至不去酒吧。她畏惧这位父亲远胜过敬爱,尽管在谢敏行眼中她是他与周瑾唯一的孩子,但谢朝笙无法控制自己联想许赫,父亲这个身份被简单而粗暴的剥离成两个人,她面对谢敏行便无法像面对周瑾那般自然。 自从知晓自己的身世之后,谢朝笙纵然知道这个秘密会永远掩盖下去,也忍不住在意起自己与谢敏行和周瑾的不同。那把因为嫉妒而被她厌弃的大提琴被她重新拾起,居然练了下来。 她想更像周瑾一点,遗憾的是她毫无天分可言。 这么多年下来,仅仅也只是学会了周瑾拉琴时的模样,曲声出来的时候,是会让周瑾都叹息遗憾的普通。 朝笙抱着大提琴,一如往常抬起了手臂。 她循着记忆,一曲《爱的礼赞》流淌而出。 朝笙惊讶的发觉自己似乎对这首曲子很熟悉,不是来自原主的肌肉记忆,是来自她空白而不清的回忆。她默不作声的演奏,小白对她的想法一无所知,在那儿赞叹:“朝朝,你的大提琴拉得很好诶。” 朝笙长睫微垂,手臂轻轻一抖,原本渐入佳境的乐声骤然断去,在一旁安静等待的许云暮骤然抬头,看了过来。 少女似是有些烦躁的松开琴弓,她望向许云暮,随意道:“许云暮,你过来。” “还会拉《爱的礼赞》吗?”她仰脸,乌黑微卷的长发轻轻在肩上颤动。 许云暮下意识的摇头,在可以的时候,对于喜怒无常的大小姐,他向来敬而远之。 朝笙却抓住了他的手,道:“你再拉一次。”许云暮低头看着落在手腕上那只雪白的手,感受到她掌心微凉的温度。她脸上是他一直以来熟悉的胡搅蛮缠,他本该厌烦,可手腕上柔软的触感格外明显。许云暮几乎是慌张的把手抽了出来。 朝笙仿佛没有看到他微红的耳尖,意兴索然地重新提起琴弓:“没意思。” 琴房外的敲门声解救了许云暮,是家里女佣的声音:“小姐,夫人找您。” 他走过去,拉开了门:“请夫人稍等一下。” 朝笙极轻地哼了声,并没有怪他自作主张。 周瑾坐在露台上等她。见到女儿走了过来,她不由得露出温柔的神情来:“练琴辛苦吗?” 朝笙从身后抱住周瑾,撒娇道:“不辛苦,只是做不到和妈妈一样好。” 周瑾握住朝笙的手,拉着她坐下。朝笙看着她神情微微郑重,问道:“妈妈,是有什么事情吗?” “是有个事情要和你说——上次去言爷爷家里不是又看到了他家阿乔吗。朝朝,你觉得阿乔怎么样。” 朝笙转过身,从露台往下看,许云暮正经过,往温室那儿走了过去。除开照顾朝笙,他剩下的时间都给了那儿的鸢尾。 她声音娇而懒,无所谓道:“还好吧,言乔人挺有意思。” “那如果和他订婚,你愿意吗?” 这是这些庞大而富有的家族中常见的事情,婚姻经由父辈的筛选,以家世作为第一前提,从而缔结更加紧密的联系。 她沉默了一瞬,周瑾以为她要拒绝了。然而朝笙只是把头轻轻靠在了周瑾的肩上,问道:“爸爸也是这么想的吗?” 周瑾知道女儿自从长大后对于自己的父亲有些太过敬畏,却还是点了点头。 朝笙看着许云暮的背影远去,他的好感度在她最近这些有意无意的靠近中,达到了60,他好似终于意识到他们的身份除了主仆外还有男女之差。毕竟一开始这个人就像一只温吞的小狗,总是可以克制而容忍地接受她的刁难,根本察觉不到她蓄意的靠近并非只是捉弄。 于是她温声告诉周瑾:“我要考虑一下。” 第8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8) 夏天的温室潮湿而闷热,朝笙来的时候,看到许云暮半蹲在地上,衣袖挽起,被汗水浸的微湿的衬衫隐隐看得到一点背部的轮廓。 她走了过去,道:“现在已经过了鸢尾的花期,有什么好看的。”语气一如既往的刻薄。 许云暮正垂眸看着鸢尾的绿叶匍匐在水面,一开始并未察觉到朝笙的到来。 他敏感的觉得这位大小姐心情似乎不是很好。 “夫人和你说了什么?”他沉默了一小会,才开口问她。 上钩了。 许云暮看着少女姣好的面容倒映在浅浅的水面上,她环着胸,脸上的神情确实说不上愉悦。 “爸爸妈妈希望我和言乔订婚。” 许云暮摆弄鸢尾的手一顿,他缓声道:“那很好。” 他神情平静,语气也极其的淡,然而心跳却渐渐加快,他压抑着这种陌生的感觉,脑海中又不由自主出现舞会上的那一幕,朝笙把手置于言乔的掌心,舞池中央,水晶灯下,她裙摆翻飞,在言乔身前旋出一道优美的弧;海滩上,言乔不自觉地靠近她,而她低头笑,连身躯都微微颤抖。 “他喜欢你。”他低头看着鸢尾的叶子,那儿因为他刚刚一时没控制住,留下了一道深绿的痕迹。 一双素白柔软的手从身后伸出,她的手放在许云暮的轮廓温和的下颌,掰起他低着的头,强迫他仰起脸看自己。 “那你为什么不想想我喜不喜欢他呢?” 许云暮的心越跳越快,他迷惑于朝笙的行为,并不明白自己为何如此紧张。可他心里有一点点隐秘的期待,居然想知道朝笙的答案是什么。 第13章 60的好感度还是不够啊。朝笙淡淡的想。 她似乎是不满意于许云暮的反应,于是选择无视了他眼中的波澜,缓缓松开手,散漫道:“不过,我觉得言乔确实很适合。” 她掌心的温度犹在脸侧,许云暮的心却渐渐冷了下来,他说不清楚自己的失望从何而来,但朝笙承认言乔确实合适的时候,他并不像表面那样平静。 可是,和他有什么关系。冷静下来后,许云暮颇为自嘲的想。 “不说这个了,我要去sliver。”她支使着许云暮。 sliver就是她常去的酒吧,上次去这家酒吧的时候,她在某个搭讪者的头上浇了一杯尼克罗尼。 “谢先生就要回来了,按理你这周都不要去酒吧。”他淡声提醒朝笙。 然而朝笙神情不耐,心情似乎更差了些:“订后我就不能这样随意了。” 许云暮明白了,他想,她确实不讨厌言乔,但是成为言乔的未婚妻意味着她要面临更多的束缚,从此她的所作所为代表着言谢两家的脸面。她将告别这样无拘无束的时光。 而他也不需要再跟着朝笙,言乔不会允许的。 许云暮默了一瞬,然后告诉自己,朝笙订婚对他来说是好的,他不需要再被朝笙束缚在身边,不需要忍受她的喜怒无常,冷嘲热讽,她偶尔的恶毒捉弄。或许今天陪她去sliver都是最后一次。 许云暮仿佛舒了一口气,他温声道:“那走吧。” 夏天的夜晚来得并不早,但酒吧里早已经觥筹交错,绚烂的灯光在音乐声中摇晃。 刚进到sliver,立刻有侍者轻车熟路把这个素来一掷千金的大小姐引到中心的卡座。酒吧里的顾客还记得这个明艳照人的少女,时不时有人把目光落在她身上。 朝笙对于成为视觉的中心十分的习惯,她不理不睬,径自坐了下来。许云暮一如往常,找了一个能时刻关注到她却不显眼的位置等待。 她到了这儿似乎心情好了一点,殷勤的侍者已为她上了店里最昂贵的酒。 但愿她不要喝太醉。许云暮心想,他不想深究是否自己开始担心这个任性娇纵的大小姐,只是下意识告诉自己,若因为宿醉耽误了明天去机场,最后被谢先生看了出来,自己又要被她所迁怒。 酒保揣测女生或许会偏爱酸甜的酒水,于是熟练的给朝笙调了一杯大都会。橘红的酒液轻晃,少女白皙秀长的手指端起纤细精致的马提尼杯,实在很动人。 永远有人想挑战这样的美丽,有几个青年结伴到她面前,其中最俊朗的那个先开了口,露出个精心设计过笑:“介意请我喝一杯吗?” 朝笙把大都会一饮而尽,懒散道:“可以啊。” 青年眼里露出惊喜,陪他来的另外两个人胆子也大了些,其中一个故作不满,大声道:“小姐姐,见者有份嘛。” 她笑着点头,一副很好说话的样子。 有人还记得这是那夜给人兜头一杯尼克罗尼的少女,当她神情不再冷淡时,慑人的容光也就少了攻击性,人们渐渐开始起哄,想要从她这儿也得到一杯酒。 音乐嘈杂,气氛热烈,许云暮看着朝笙游刃有余的和搭讪者们交谈,慷慨的给他们点酒,最后干脆一掷千金,给今夜在场的所有人买单。 气氛达到了高潮,她不知喝了多少杯酒,神情越来越散漫,被围过来的人逗得吃吃的笑。 许云暮并不习惯这样的场合,却因为必须照顾她而留在这儿等待。到最后,酒吧里的人因为足以畅饮的酒水而醉了一片,他坐在吧台一角,神情清明,格外突兀。 朝笙睁着迷蒙的醉眼看向他,像逗小狗似的招了招手。 他看着她神情都涣散,莫名有一丝不悦,但他生生压了下去,反而淡声问道:“开心了些吗?” 醉意卸去了她的攻击性,她变得好说话了许多,声音懒懒的回答他:“好多了。就是喝得头晕。” “我送你去楼上的套房。” “傻。这儿离机场太远了。”醉成这样,还没忘记明天要去接她的父亲,许云暮忽然感到极度无奈。 “那我带你回家。” 朝笙瞪他一眼:“妈妈会发现我喝了酒的。” 喝醉了的人,瞪起人来也软绵绵的。 许云暮奇异于自己的心软,竟然不觉得她的胡搅蛮缠和从前一样让人厌倦。 但谢家的庄园远离市区,这座满是高树繁花的山地小区更不允许人在周边参观,更别提有什么酒店。 他静默了一瞬间,思考着是否找一下离机场比较近的酒店——只是满是酒味的衣服解决不了,还要再去给她买明天穿的衣服……越来越麻烦了。 朝笙似乎没看出他的为难,漫不经心的做了个决定:“去你家吧。” 她的呼吸落在许云暮的耳畔。 寂静昏暗的楼梯里,只有窗外明朗的月亮注视着他们。 第9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9) 他愕然低头看向她,她眼尾都是嫣红的醉意,似乎不觉得自己的话有什么不对。或者说,单从他们这对从小到大的主仆关系来看,朝笙要求什么都天经地义,以至于她不会去思索别的什么。 主仆。他在心里反复咀嚼着这两个字,一颗本来惴惴的心也飞快的平静了下来。他知道的,朝笙并不在意他的想法,若知道了他的顾虑,只会刻薄的嘲笑他,最后再提醒一下,他们之间的差别。 许云暮静默了一小会儿,直到朝笙都露出了不耐烦的神情。 他叹息着,答道:“好。” 他的家,在谢家庄园之中,在那个梦幻如城堡的主宅后,那是好几排五层高的小楼,住着为谢家服务的佣人们,没有电梯,一室一厅,厨房狭长,小时候,客厅里隔出一个两平的窄小空间,床帘一遮,曾是他的房间。 许云暮的生活之中,绝大多数时间都在谢家华美的房屋之中度过,以前的谢朝笙在哪,他就尽职尽责的在哪里。但作为曾经的朋友,谢朝笙从未来过许云暮的“家”——庄园里那些五层的小楼里的某一户。 最开始是自矜身份,后来那成了她的禁忌。 但朝笙是个目的性很强的人。 小楼里漆黑一片,居住在这儿的佣人早已经歇下,为了明天的工作养足精神。 朝笙借着明朗的月色打量这排小楼,它们掩映在谢家庄园的林木中,赭石色的砖墙与不远处的白色城堡相映衬,像沉默的仆从,深绿的爬山虎在墙面上攀伸,留下时间的痕迹。落后的结构造成它的窗极其狭窄,与几度翻新、充满大片落地玻璃,万神殿般穹顶的谢家主宅相比,它只是一个有些寒酸的附属品。 这儿就是许云暮的家——但本应该,是谢朝笙的家。 许云暮领着她往上走,出于某种难言的心虚,他没有打开灯。 “可能会吵醒其他人。”他欲盖弥彰的解释。 只有月色照进来,依稀看得到楼梯。许云暮的影子拉长,笼罩住了朝笙。 朝笙忽然说:“许云暮,在几楼呀——我走不动了。” 她被酒精弄得有些难受,说出来的话也软绵绵的,并不像抱怨。 第14章 许云暮回身看她,他本就比朝笙高大许多,站在高几级的台阶上,给原本气质温和的他平添了一些压迫感。 这让朝笙感觉有些好玩。 许云暮习惯性地说:“在五楼,我背你上去。” 她在暗色中勾起得逞的笑,伸出手,扯住了许云暮的手腕。 “那你蹲下来。” 她的手很凉,隔着薄薄的衬衫,温度传给了许云暮,许云暮几乎一瞬间想缩回手,又觉得自己这样有些奇怪。但他已经习惯了朝笙的许多要求,从身份上而言,他也不该拒绝。 他点头,到了楼梯中间的休息平台那,依言蹲了下来。 “那你抓稳一点,楼梯有些陡。” 身后,朝笙不耐烦的声音响起—— “许云暮,我知道。” 许云暮的背宽阔且可靠,朝笙趴在他身上,双臂松弛地垂下,虚虚拢住了他的脖子。 薄汗打湿了许云暮的上衣,他身上热而湿润,朝笙有些嫌弃,抬起脸,把下巴搁到了他的肩头。 楼梯高而陡,许云暮背着她往上走去。伏在他肩上的朝笙百无聊赖,颇为惊讶的开口:“为什么你看起来一点也不累。”她刚走一层就开始嫌费力了。 她的声音从耳畔响起,裹杂着甜腻的酒味,也许是蔓越莓汁的气味——许云暮的神思有些浮动,对着背上的醉鬼道:“因为我一直有在锻炼。”语气很诚恳,说出来的话却很官方。不过事实就是如此,任谁从十六岁起开始要背着一个烂醉的人从酒吧离开,要让她身边的狂蜂浪蝶望而生畏,他就必须得高大、有力。 朝笙不满意这个回答,哼声笑了起来,讥诮道:“反正,你总是做什么都做得好。” 语气半真半假,因为从前的谢朝笙确实是这么觉得——发现这个人可以轻易做好任何她做不好的事情,从种一朵花到演奏一首曲子,到让所有人喜爱,诸如此类,不胜枚举。那时的谢朝笙嫉妒着他,恐慌于自己除了“家世”之外没有其他地方胜得过他,并且连家世都是偷来的。 许云暮更无奈了,怎么喝醉了也不忘损人。 朝笙的手臂忽得收紧了,用力地搂住他,轻声强调:“我一直都知道。” “所以,许云暮,我总是很嫉妒你。”她借着酒意,卸下心防,声音平静的陈述自己内心的卑劣。 在这一瞬间,许云暮忽然失言。 “对不起。”她低头,脸埋在了许云暮温热的颈窝里。说出这三个字时,声音都没底气了许多,细细小小的,只落下湿热的呼吸在他肌肤上。 许云暮很难形容这一刻他的感受,他温和的长大,温和的面对一切,唯有在朝笙这,他不断碰壁,不断受伤,渐渐冷漠如铁。 可他并不知道,朝笙只是比以前好了一点点、柔软了一点点,他就能这样说—— “都过去了。” 好似这么多年的伤口骤然开始愈合,痒,有细小的痛,但确实,是在愈合。 此时此刻,许云暮再也无法忽略他心里的偏袒。 “好吧。你是这么说的,所以以后也不能再怪我。” 她不得理也不饶人,任性一如很多年前。 但对许云暮来说,她不一样了。 背上的少女嘟嘟囔囔,耍赖卖乖:“许云暮,许云暮,你说的啊......说话就要算话......” 许云暮在这一瞬间想到了很多,有本该模糊的童年,他第一次见到谢朝笙,她问他那是不是鸢尾。 琴房里他坐在高脚椅上,看她一脸不耐地练琴,忽然,她抬头,朝他狡黠而灵动的笑,说:“马上就能去玩了。” 她神情冰冷地告诉言乔:“这不是我的朋友,是我家管家的孩子,我的佣人。” 他背着烂醉如泥的她回到房间,却在为她掖被子时被他打落手臂。 她恶作剧般替他扣上袖扣,站在舞池里投来惊鸿一瞥般的一眼,在海边拉住他的衣角说“带我回去”...... 这么多年,桩桩件件。 细细密密的疼痛生长,攀附在心脏,过往的痛苦厌倦被回忆和暧昧缠绕,他感觉自己的心像浸泡在忽冷忽热的水中,战栗,窒息,又跳动。 他说:“嗯,我说话算话。” 耳畔响起小白尽职尽责的播报:“好感度加10,当前好感度70。” 朝笙微微一笑,她的呼吸渐渐均匀而安静,仿佛终于说累了,昏昏然欲睡去。 许云暮说完那句话后再不开口,安静地背着她往上走去,每一步都很坚定。 门还是泛绿的铁门,配上老式的锁。 许云暮拿出钥匙,金属相碰的声音在黑暗中格外清晰。他先进去了,然后打开灯,照亮一室橙黄。 灯开时,朝笙还不适应骤然的光亮,她秀美的眉头微拧,目光随意打量这狭窄的一方空间。 是真的很小,客厅和厨房加起来只有十几平,但东西不多,收拾得也干净,看得出住在这儿的人自律且勤勉——总之显得并不太局促。 她看着许云暮弯身,取出一双棉质的拖鞋,放在了她的面前。 “没什么人来过,所以——” 朝笙懒散地抢白:“所以,你并没有准备客人的鞋子。” 许云暮难得有些局促,父母去后,他独自在此,日常生活只剩下照料朝笙,偿还谢家的恩情,余下的时间他在那个巨大而寂静的温室里度过,一个人独处,他确实不曾有过很多的交际。 “算啦。”朝笙酒意还没有散干净,她嘟嘟囔囔,“我不想穿你穿过的。” 她脱了鞋袜,雪白的双足踩在木质的地板上,一股凉意钻入脚心,她轻轻的抖了下。许云暮欲言又止,担心她着凉,又看着她浑不在意,直奔浴室而去——今夜一身酒味,忍无可忍。 许云暮将她的鞋子摆好,对她的任性早已习惯。 浴室忽然传来一声惊呼,朝笙在里面气冲冲地叫许云暮的名字。 许云暮走了过去,离关紧的浴室门还差着两三步。青年局促的声音响起:“怎么了?” 朝笙推开浴室的门,一副恶狠狠的表情。许云暮只好往里看去,花洒滴着水,她的发梢也滴着水。 她浑然不觉自己这样有什么不妥,或者说在许云暮面前她丝毫不顾及自己的身份和伪装。 “没有热水。”朝笙冷冰冰地看着许云暮,双手环胸,仿佛这是一件很严肃的问题。 许云暮抬头看一眼热水器,有些无奈——这儿当然和谢家主宅里属于朝笙那堪称豪奢的卧室不同,自然也没有随时随地无穷无尽的热水。 “抱歉,热水器没开。”其实夏天的时候他总是洗冷水澡,江岛市的夏天闷热之至,他一直不太喜欢这样的气候。 他抬手,打开热水器,朝笙身上湿哒哒的水还在往下淌,他感到有些棘手,因为热水还要一段时间才能热,然而眼前的大小姐明显心情又坏了起来。好像在昏暗的楼道软声道歉的人是他错觉。 “先出来吹干头发吧,热水还要一会儿,别感冒了。” “我还要换身衣服。” “知道了。”他点点头,询问她的意见,“我有一身新买的睡衣,你介意吗?” 第15章 朝笙略略歪头:“除了这个我还有别的选择吗?” 许云暮无声叹气,他就知道。 可是为什么——反倒不觉得厌烦,还能再忍耐下去呢。 他很快拿着睡衣来了浴室,递给了朝笙。 是一身灰色的睡衣,尺码明显不合身,毕竟许云暮高大,还有线条流畅明显的肌肉,和因体弱而有些过于纤细的朝笙比,简直不要太明显。 朝笙也发现了这一点,她从浴室出来时,脸上的嫌弃之味很明显。 许云暮正在整理房间。他的房间也不大,胜在干净整洁,并且十分的简约,他好像没有什么多余的喜好,将一切都压缩到简单。朝笙环视这个房间,倒不排斥在这儿过一夜——至于许云暮要睡到哪儿,并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他已经铺好了床,还换上了新的床单——对于朝笙的时不时的吹毛求疵,他已经十分的应对坦然。 朝笙还算满意,坐在了床头,双腿自然而然的垂着,过长的裤腿盖住了她雪白的脚,像穿了一条比例不太好看的长裙。她满头乌黑的长发随意的披着,时不时落下几滴水来。 吹风机的声音响起,许云暮的手抚上她湿漉漉的头发,热风对准了他宽阔的手,落在了朝笙柔软细长的头发上。 朝笙心安理得的享受这一切,像一只妄自尊大的猫,一点也不觉得许云暮或许也需要休息。 许云暮实在很会替人考虑,或者说,很会替朝笙考虑——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这几乎是他的本能。 但朝笙没有丝毫愧疚,她被暖风曛得有些困倦,头也忍不住一点一点往下低去,许云暮不知道要不要伸手扶住她,觉得僭越,又有些不敢离她太近。最后在犹豫之中,许云暮眼睁睁看着朝笙一头栽了下去,脸直接砸在了枕头上。 还是个荞麦枕?! 她撑着手臂重新坐起来,有些吃痛的揉着纤巧的鼻头。朝笙抱怨道:“许云暮,你怎么没扶住我。” 她的头发从他手中滑落,垂了下去,许云暮惊觉她的头发已经快长到腰际了,衬得她向来盛气凌人的美丽多了几分柔和。 许云暮被她通红的鼻头逗笑了,他温声说着抱歉,但朝笙分明听出了一丝揶揄。 敢笑话她了。 她仰起脸看向许云暮,他一脸正色,认真地拿着吹风机,让热风流过他指尖握着的一捧乌发。 许云暮和她的眼睛对上,看到朝笙的潋滟如琉璃的眼中映着他的脸,神情是难得的认真。 他心跳漏了一拍,又有些欲盖弥彰的移开了眼睛。 “头发快吹干了,别乱动。”他不轻不重地补充了一句,哄着朝笙重新坐好。 房间里只有向上浮起的热风,和吹风机低沉的呼声。他感受着掌心的发丝渐渐变得柔软而干燥,缓缓的松开了手。 第10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10) 折腾了半天,朝笙终于满意了,暖烘烘的头发随着她身体的向下而坠起,她陷进柔软的散发着皂香的被窝。 “我要睡了。”她向许云暮宣布,“明天记得早点叫醒我。” 许云暮站在床边,看着她卷着被子翻了个身,很快露出困倦的神情。 他沉默了一瞬间,想起自己好像没有地方睡了。 许云暮被她磨得毫无脾气,认命的去了浴室,把她随意丢在洗手池里的长裙浸在了水里。丝缎的布料手感冰凉,他掌心却发烫——一刻之前,有一个人穿着它来到了他的家。许云暮到底只有十九岁,思绪难得乱飞,却还是认真地把裙子洗得干干净净,拧干,晾了起来。 陪着朝笙折腾了大半个晚上,回过神来,困意来得更沉。 他压着呵欠,轻轻走进了卧室。那个素来骄奢的大小姐安然睡在他小小的房间里,把被子裹得像一个小小的茧。夜灯的光柔和暗淡,勾勒她面庞如一张沉静的画。 许云暮脸上带着自己都没察觉的笑。他动作极轻的推开衣柜的门,取出一床薄毯,拢着靠在了客厅的小沙发上。 醒来的时候,绯色的朝云染红了窗帘浅色的幕。朝笙撑着手坐起来,眼神中不带一点宿醉的疲惫。许云暮把她照顾得很好,自己却睡得很沉。朝笙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趿拉着拖鞋,慢悠悠晃到了客厅。 她微微弯身,饶有兴致地看着熟睡中的许云暮。许云暮的面容其实是生得十分俊朗的,轮廓清晰,气质却温和,总让人愿意生出亲近之意来。她伸出手,几乎差点儿碰到了许云暮纤长卷翘的睫毛,又不想让他察觉。 朝笙收回了手。 许云暮若有所觉,有些迷糊地睁开眼。他窝在不大的单人沙发上,长手长脚只能蜷缩起来,给人看出来一点可怜的意味来。 许云暮还有些愣神,就见到朝笙站在他面前,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 “你起得比我晚。” 朝笙抽起他身上的薄毯,催促许云暮他起身,他也没有被这位大小姐吵醒的不虞,只温声道:“抱歉,睡太沉了。” 朝笙轻哼了声,勉强算作不计较这件事情。 窗外的清晨渐渐明亮,他走了过去,拉开了米色的窗帘,看到树木掩映之外白色的谢家主宅。 百米之隔,两个世界。这么多年来,许云暮就是这样,在这望着那栋城堡般的豪华住宅,望着一个和他有着截然不同人生的人,然后,和他的养父母一样,走过来,为这个三口之家服务。 朝笙顺势霸占了单人沙发,懒声道:“许云暮,你好磨蹭啊——我们过会儿就要出发啦。”清浅的阳光隔着微绿的玻璃窗照了进来,落在她姣好精致的面孔上,少女神情慵懒,带着不自觉地随意风情。 许云暮嗯了一声,然后一如即往地蹲下,替她挽起了过长的裤脚。崭新的白色棉袜不知何时早已拿出来,就像朝笙从silver醒来的第一个早晨时一样,许云暮将袜子套在了她微微泛凉的脚上:“别感冒了。” 他很细致,温热的掌心触了上去,一丝不苟,毫不逾越,可是只有许云暮心里知道,自己居然想就这样握住她的脚踝,让她被禁锢在自己面前,看着他—— 明明和之前做的是一样的事情,但好感度已经到了70,许云暮根本无法和从前一样,平心静气的面对他们过于亲近的关系。 朝笙看着他眼神中压抑着的情愫和渴望,任由许云暮一如既往细心地照顾。 棉质的袜子很柔软,许云暮半蹲着,骨节分明的手一只捏着她的脚踝,一只则利落将袜子向上推起,盖过她微微泛粉的肌肤——一开始作为“大哥哥”、“朋友”的责任,再后来是地位悬殊后的工作,他从始至终跟着她,照顾她,没有变过。 他实在挑不出什么错来,如果太过善良或是宽容是错的话,那倒另当别论。朝笙散漫地想。 她以侵略性的目光注视着他,眼前温润的少年是她的任务目标,他原本是一颗珍珠,但被人换进了鱼目堆中,一无所知,从不自苦。她只是稍稍软化了些态度,蓄意接近,许云暮就卸下了心防,、若不是原来的谢朝笙太丧心病狂,他也许不会黑化成后面那样。 于是朝笙像小时候那样,伸出了手,轻轻拍了拍他的头。 第16章 许云暮的手一顿,而后松开:“好了,我去取车。” 朝笙想到之后的剧情,嘴角勾起一抹明艳的笑:“快点。” 许云暮效率很高,等朝笙慢悠悠走到了庄园前的广场时,许云暮早已经打点好,和周瑾报备了朝笙的行程,周瑾向来放心他,只让朝笙早去早回,别让谢敏行等太久。 谢家的司机业已准备妥当,许云暮只负责朝笙的出行,谢敏行和周瑾都有他们各自的司机。 朝笙看过去,银灰色的车在晨光中像把锋利的刀锋,割开了乳白的朝雾。 朝笙揉了揉困倦的眼睛,眼角攒出生理性的泪水来,她随口道:“走吧。” 许云暮替她拉开了车门。 江岛市不愧为亚东的金融中心,清晨就已经满城喧嚣,熙熙攘攘的人群在雾色中穿梭,为这座城市的运转而奔波。 车窗外,日光从云霞中升起,从西子山一直到伊丽莎白港,绚烂绮丽的光向上飘升,好像是天河落到了人间。朝云如练,银灰色的车如一道疾驰的线,向郊外的港星机场驶去。 朝笙嘟哝着抱怨,靠在了许云暮的肩:“起得太早了。现在就困了” 她随意捏着许云暮的手玩,力气小得像只猫在许云暮的掌心踩奶。 “睡一会吧,到了我叫你。”他好脾气地应下朝笙的絮叨。从他这个角度,只能看到朝笙小巧精致的下巴微收,微微卷翘的睫毛轻轻颤动,像是确实快睡过去了。 前方,司机全神贯注的开车,一心只想避开渐渐拥挤的车流,准时的接到谢先生。车后,明明座位宽敞,朝笙却坐在许云暮身旁,枕在许云暮的肩上,她百无聊赖的玩着许云暮比他大了许多的手掌,两个人就像是一对恋人。 ——许云暮被自己的想法一惊,可朝笙似乎并不觉得这一切有什么不妥。 他蓦地想起许多天前那支舞,想起言乔邀请她,而她也是这样,将手覆在言乔的掌心,尔后,她被言乔拉入舞池的中央,水晶灯下,他们旋转起舞,任谁也不能说不登对。许云暮突然感到自己的软弱卑鄙来,明知她将要有婚约,明知她曾经何其恶劣,依然沉溺于眼下小小的温情。他手指微蜷,将朝笙的手松了又握,复又松开,只虚虚连着。 朝笙垂眸,纤长的眼睫在眼下投射下浅浅的阴影,她察觉到眼前许云暮若有似无的纠结,并不言语,反手抓住了许云暮的手,声音娇蛮道:“别乱动,吵到我睡觉了。” 小白一边紧张地记录着他好感度的变动,一边尽职尽责地提醒朝笙。 “还有五分钟——” 那场改变谢朝笙与许云暮命运的车祸即将发生。 她悄然睁眼,目光散漫地看向许云暮终于回握住了的手。 …… “五、四、三……” 小白越来越紧张,它觉得宿主实在是太不管不顾了,居然要以这种方式来获得好感度。那样美丽而温柔的人,在感情上的手段却激进。它迷惑于她的复杂,却因为阅历太浅而想不出什么来。 一辆货车突然偏移了轨道,向银灰色迈巴赫撞来,前面的司机手忙脚乱,然而早就来不及了。沉闷轰然的撞击声响起,车身忽然剧烈的倾斜。 明明是短短一瞬间的事情,但对于许云暮而言,这一刻在很久很久之后,也依然像一张漫长的影片,缓缓的在他眼前回放,让他痛不欲生。 ——她骤然被巨响惊醒,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她伸手抱住了许云暮,车窗破碎,车辆翻滚,她倒在他的身上。 玻璃的碎片飞起,划过少女白色的长裙,昨夜他亲手把裙子洗净晾干,又在清晨收下来,吹干了最后一点潮湿才递给了她。她换下那身不合身的睡衣,穿回了自己的裙子,连神情都生动明亮了起来。 血珠迸开,从他眼前飞过,温热的,冰冷的,落在了他的眼中。而朝笙无力的倒在了他身上,像一道锁,从此永远地要禁锢住他。 她真的很轻,很瘦,许云暮背着她扑过蝴蝶,背着她走过沙滩,背着她爬上一层层楼梯,他从未觉得吃力过—— 血腥味传来,许云暮微微一动,好像听到了骨骼碎裂的声音。 朝笙倒在了他身上,修长的脖颈重重垂下,像一只濒死的天鹅。汨汨的鲜血流淌,从他的肩膀往下,黏腻而滚烫,她的呼吸声变得粗重,断断续续地传到许云暮的耳中。 他在剧烈地疼痛之中昏沉过去,天旋地转间,许云暮以为这是一场梦。 “朝朝……” 第11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11) 江岛市顶尖豪门谢家继十九年前的绑架案后再次遭祸。车祸的事情很快见报,在整个江岛传得沸沸扬扬。 闻着血味的记者赶来,拍下了车祸的现场——价值千万的迈巴赫整个车头都凹凸扭曲,车窗粉碎,漂亮的银灰色被火熏得一片黑烬,依稀可以见到从车门的缝隙里淌出的干涸血痕。车里抬出一前一后抬出两个浑身是血的人,有眼尖的记者认出,有一个便是言家夜宴那日来的谢大小姐。 小报见了天的渲染车祸的惨烈,沸沸扬扬,讨论着谢家继承人出事的影响。无数记者蹲守在谢家名下的医院外,想拿到第一手消息,知道谢家唯一继承人的境况。守在医院中的谢家人充耳不闻,只命人将医院守得严丝合缝。 因为这不单只是谢家遭遇的车祸。 “你说——朝朝不是我们的孩子?” 得知女儿出了车祸,周瑾便立刻赶来了,她向来端庄自持,嫁入谢家二十几年以来,没有什么事情叫她皱过眉。赶来医院时,眼泪虽已经忍不住,却还是勉力坚持。 她的孩子还在病房里,她不能先慌了神。 然而接下来的消息却让周瑾如遭雷击。 …… 谢敏行抱住妻子轻声安抚,然而眉头紧皱,一口郁气在心。 纵横商场三十余年,再大的风浪也都见过了,宵小暗算,尔虞我诈,通通被他碾碎,成了他的踏脚石,自认这一生所向披靡,竟然在血脉亲情上遭人愚弄二十年。 身后的病房里,两个孩子还在昏迷,面上覆着呼吸机。 如珠似宝捧在手心里的女儿并非亲生,而本该活在锦绣里的亲生儿子,却照顾了鸠占鹊巢的谢朝笙八年。 周瑾抬眼看到病房里的情景,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尤记知晓怀孕是在一个清晨,她坐在露台上,和丈夫分享为人父母的喜悦。彼时朝阳初升,鸟雀啼啭,能看到是人间四月好时节。她心念一动,说这个孩子就叫朝笙。希望她如“朝发扶桑露气新”,希望她能“三花树底坐调笙”,要她这一生都明亮顺遂。谢敏行笑着点头,说,那就这个名字吧。 是朝阳的朝,笙歌的笙。 ——她的朝朝,自襁褓之中被她照顾长大,从懵懂婴孩长成态浓意远骨肉均亭的少女。她美丽、乖巧、聪明,纵然有些贪玩任性,却始终是周瑾的骄傲。 可是今朝却知,这不是她的“朝朝”。 一腔爱意倾注,娇养大的孩子并非亲生,而自己的亲子在自己的眼前长大,她一无所知。 总是觉得许云暮亲近,小时候,他送给她一盆鸢尾,她心中喜爱,却以为是自己爱屋及乌。在他“父母”去后,她关照他,却也总隔着一层,带着怜悯,到底不曾交心。 第17章 医院满墙素白轰然入眼,周瑾忽然想起三年前,许云暮的“父母”去世,半大的少年一身白,寂寥地坐在雨里。那双往日总温和含笑的眼里都是哀恸茫然,捧着黑木盒子孤零零不知去哪。她看到了,觉得心疼,便让谢朝笙问他要不要留下来。 寸土寸金的江岛市,一方小小坟丘,榨尽亡人身前遗财,对于谢家来说,却只是一句话的事情。 然而许云暮承此恩情,从此待谢朝笙更加尽心。他把自己变成了朝笙的影子,替她处理一切麻烦,替她做一切事情,只为了报答这荒谬的“恩情”。 可他这一生,本不必经历这些—— 他本该长在谢家,长在他们的爱里,生来瞩目,不罹忧愁,他不必在渔村中独自长大,坐着脏乱的货舱渡过南沙湾,漂泊到江岛,又在十六岁时成为孤儿,为偿还谢家的“恩情”照顾谢家的“大小姐”。 怎能不痛。 “阿瑾,还来得及……”谢敏行拂过妻子微乱的长发,叹息着安慰她,也安慰自己。 周瑾终于含泪呜咽,在偌大空荡的医院顶层中失声痛哭。 第12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12) 谢敏行手下的人效率很高,只要想查,总归不是天衣无缝的事情。于是,昔日眼中老实可靠的许赫如何偷偷换了孩子,如何贿赂登记员,如何将许云暮在乡下放养到十一岁,又胆大包天的把他接到谢家庄园,让他成了“谢朝笙”的玩伴,都清晰摆在他面前,如果不是一场车祸,两个人都重伤乃至失血,这场荒谬的交换不知何时才能被发现。 重伤的人中有谢家唯一的继承人,而血型吻合谢家人的,居然是许云暮,朝笙的血型与她的父母截然不同,这才牵连出这一切。 许云暮睁眼时,眼前仿佛蒙了一层薄薄的云翳,他隔着一层蒙蒙的雾,看到了头顶温柔的白色灯光。 他好像做了一场漫长的梦,又好像终于回到人间。 “……朝朝。”他在混沌的思绪中呢喃出声,眼泪无意识的滚落。然而偌大的病房之中,只有他身下这一张病床。 他撑着手坐起,先被疼痛扯出一声干咳。 “刚醒着,不要乱动。”微微低沉沙哑的声音响起,许云暮怔怔抬头,还没从长时间的昏睡中清醒。 谢敏行坐在病房的阳台里,手中的书已翻过一半。 “谢先生。”许云暮忍着痛坐起来,不想失礼。 然而他越温和知礼,作为父亲,谢敏行心里愈痛。 亏欠他十九年,为人父者,纵然是受蒙蔽,也难辞其咎。 许云暮意外于谢敏行竟然在此,看起来好像还待了很久的样子。 “谢先生,朝朝……小姐她还好吗?”但他现下并不在意这其中是否有什么内情,他只是从未有过的极其焦灼的想朝笙。 谢敏行不语,凝视着一脸虑色的许云暮——他与阿瑾的孩子。 其实他已经来了很久了。 在许云暮和朝笙昏迷的日子里,妻子时常来看许云暮,因为内疚每每不敢久待,而朝笙则伤得更重,无论如何,到底是亲自养大的,周瑾也不忍不去看顾。 谢敏行便更多的来看许云暮。 他是严父,疼爱女儿,却比不上阿瑾与她亲近,很少和她单独待很久。 而现在亲生儿子刚被找到,正昏迷着,他有了机会端详这个孩子,与他独处。 他已经十九岁了,算半个大人,并没有在他身边长大,他也不会去注意一个管家的孩子成长为什么模样,直到血脉将他与自己、阿瑾联系起来,他才从许云暮身上看到许多往日的相似。 他长得更像自己一些,昏睡时长目阖起,也看得出是和他一样的桃花眼,然而面目轮廓温和,气质其实更像阿瑾一些。 谢敏行要忙碌的事情太多了,回到家中,工作也不能完全脱开手。余下的时间,则尽数给了妻子与孩子,他从没有关注过那个跟在谢朝笙身后的高大少年。 谢敏行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询问道:“介意和我说说车祸那天的事情吗?” 他的声音似乎不似印象中冷硬,反而堪称温和。 然而许云暮无法自控,露出痛苦的神情。 他并不没有立刻答应,反而有些执拗地问:“小姐她怎么样了。” 空气中仿佛响起一声轻轻的叹息,谢敏行告诉他:“你放心,朝朝……已经脱离危险了。” ——他们两个,这样要好吗?谢敏行心里的天平兀自衡量,面上却不露一分,甚至为人父的担忧都谨慎的全部收起,不让许云暮察觉到。 车祸已经过去了一周,但对于从昏迷中醒来的许云暮而言,却仿佛昨日。 他点点头,向谢敏行道谢,然后开始回答谢敏行。许云暮刚醒,说话还有些吃力,一字一句的说,眼泪却根本停不下来,那张俊秀的脸上落满泪水,滑过红肿的伤口,看起来滑稽极了。 他不去顾及,他太痛苦了。 谢敏行没有对他的脆弱表现出任何不耐烦,从始至终安静的倾听。 ……在许云暮的讲述之中,这场车祸的内情渐渐被完善。 “好,我知道了。”他点头,温声安抚他,“你先好好休息吧。” 他合上书,起身离去。 然后在门外待命的医生们迅速地走了进来,以许云暮平生仅见的认真乃至耐心周到的替他检查。 许云暮有些茫然于这样的待遇,他看向谢敏行离去的身影,心中留下一道不安的疑虑——他与谢家算不上亲厚,与谢敏行更是陌生。朝笙和他一起出了车祸,为什么她的父亲会在……病房里等他醒来。 出于两个人身份的考虑,谢敏行做主,将他们安排在了不同的病房,一个在东,一个在西,隔着一条漫长的走道。 医院里知道内情的医生被他调走了,换了从谢家其他医院调过来的医生,对于病房中人的身份他没有交代,只说两个都一视同仁,必须都完好无损的就下来。医生们心里便不再揣测谁是财富滔天的谢家的继承人。尽心尽力地救治两个病房中的病人。 他出了病房,缓步向走道另一端走去。 周瑾坐在护士站旁的休息室里,听到了熟悉的脚步声,起身唤道:“敏行。” 她向来是光彩照人的模样,岁月也没能在她脸上留下多少沧桑,然而在车祸后的短短一周里,她像是骤然老了许多,连那双总是盈满温柔光彩的双眼都黯淡了下来。 悲伤漫卷,心力交瘁。 谢敏行见她在此,并不问她为什么不在朝笙的病房中。 他知晓她的难过,甚至说,为人母者,怀胎十月,十几年心血倾注,她一定比他更加的痛苦。 “身体还坚持得住吗?”他坐在她身旁,道,“若不行,便从家里叫人来。” 周瑾摇摇头:“这件事情太大了,我必须亲力亲为。”知道这件事情都人越少,对孩子的影响就会越少。 他点点头,握住周瑾的手,掌心的温暖传来,周瑾终于觉得心安了些许。 “云暮——醒了吗?”她问。明明也这样唤过这个孩子许多次,如今喊出这两个字,心境却已经翻天覆地的变了。 第18章 谢敏行道:“醒了,他伤得要轻许多,且朝朝本就身体不好,这你我也是清楚的。” “醒了就好……朝朝那孩子,仔细养了许多年,却还是比不上其他同龄人康健。”她喜忧参半,喜的是流落的亲子无恙,她心中觉得亏欠,却又还来得及弥补。然而另一个孩子至今还在昏迷中,医生说她背上伤得太重,肋骨都折断了三根,周瑾无法想象那是何等的痛苦。 “朝朝也会没事的。”他安慰妻子,沉默了半晌复道,“我问了云暮,车祸前的事情他还记得,且他伤得更轻些也有原因。” 他神色难辨,:“那个时候,云暮说朝朝扑在了他身上,替他挡住了碎裂的玻璃,缓冲了撞击。” 周瑾愣住了。 她亲手养大的孩子,她清楚,虽然乖巧聪明,却也有着娇纵与娇气,毕竟从小便身体不好,是众星捧月般长大的。她要有着怎样的决心和勇气,才能够在千钧一发时抱住另一个人,分走更多的伤害。 她一时失去了言语,不知该说什么。 心疼,震惊,庆幸。 “他们,一直都很要好。”最后,她噙着苦涩与恳求说。 谢敏行低声道:“朝朝是个好孩子。” 知晓两个孩子人生被换,且实施这个计划的还是许赫的时候,谢敏行无法不去迁怒病房中的朝笙,甚至在一瞬之间想过不再管这个孩子,毕竟她已经得到了十九年人上人的人生。 怒火中烧时,谢敏行甚至想过把长埋于黄土之下许赫郭瑶挖出来挫骨扬灰,以解他心头恨意。 他本就不是什么光明磊落的好人,在外的手段更是以强硬闻名——只是披上了丈夫与父亲的外衣,在至亲面前总是温和宽容的模样。 但,那到底是他和阿瑾的掌珠。 因此,谢敏行最终还是克制住了。怒火冷却下来,他听到妻子在他怀中痛哭。他知道她比他更难过,也无法否认这个鸠占鹊巢的孩子曾和他有过父女间的温情时光。 先等等吧,等事情水落石出,谢敏行告诉自己。 此时竟也庆幸,朝笙救了许云暮。 ——事情终究没有到最不堪的地步,他们养大的孩子出身虽不无辜,却终究与她的生身父母不同。 医生说,按理,朝笙本不会伤成那个样子,而许云暮又坐在靠近货车撞来的车窗的一侧,结果反倒是在他身旁的朝笙伤得最重,再加之身体底子本就不好,可以说是九死一生的结局。 周瑾当时看到浑身是血,背上伤口几可见骨的朝笙时,几乎昏厥了过去。 谢敏行默了一会,复道:“但不管怎么样,这场错误必须结束,血脉混淆的事情不能发生在谢家,我们知道了真相,也不能再将错就错下去。” 周瑾含泪点头。 在拿到所有证明这场人生互换的证据之后,他们终于决定把这个错误终结。 周瑾犹豫了许久,打了很多腹稿,最终选在许云暮快能够下地走路的时候去找他。 她最近常常做梦,梦中隐隐约约浮现很多年前的场景,是她给朝朝过生日,她含笑看着一群孩子簇拥着朝朝,看着她像个骄傲的小公主。尔后她目光一转,瞥见一个捧着鸢尾的小少年站在门口,踌躇着是否要过来,看到她向他招了招手,于是眼里都溢出惊喜的光彩。这段场景越发明晰,最后成了她心里的一道咒,让她寝食难安——她都错过了什么?! 许云暮对于周瑾的到来十分意外。一醒来就看到谢敏行已经很让他吃惊了,但他身体缓过来不少,精神也好了很多,见到周瑾时情绪已很能控制得住。 他还未开口,在他眼中,永远端庄高贵的谢夫人便先落下了眼泪。他愣住了,继而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和朝朝有关。 他的心猛然间抽痛,像是给他警醒。 然后他听到了谢夫人克制而哀伤的声音。 “云暮,我知道对你来说这很突然,其实我们也很意外,但是我必须要告诉你一件事情。” “……十九年前,因为一些意外,你与朝朝抱错了。” “你才是谢家的孩子,我与敏行的孩子……” 她斟酌着用词,不想伤到眼前的许云暮,也不想诋毁还在昏迷中的朝笙,她努力沉静地说出这个令人难以接受的事实,同时小心地观察着许云暮,却发现他低下了头,让人看不到他的神情。 许云暮感到命运给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他想起小时候他第一次来到谢家的震撼。在此之前,他的童年是棚户区低矮的小屋,是头顶昏黄的灯光,是屋外水沟上飞舞的蚊虫,是闷热房间内唯一的一扇小窗。他被寄养在“父亲”的姑姑家,每个月等待“父母”从江岛市寄来的信。信里谈到江岛市的繁华,谈到“主人家”的富贵,谈到在市里生活的不易,却很少提及他,他以为那是因为父母不善表达感情。 但他心中始终爱着他们。 他寄人篱下,思念南沙湾另一头的“父母”,他努力的念书,认真的照顾“母亲”给的鸢尾种子,想成为让他们满意的孩子。 他就是这样长到了十一岁,然后满怀着期待、欣喜,坐在拥挤的船舱,渡过南沙湾,见到了他的“父母”。 他依然生活在狭小的房子里,但是他比从前开心了许多。 之后的事情成为生命中最深刻的回忆——他认识了朝朝。 从此生活一分为二。 一半是掩映在绿树之中的红色小楼,一半是那座白色的如城堡般的建筑。 后来的许多岁月,他曾跟在朝朝的身后,走遍了这座城堡的每个角落,他也曾站在那个巨大的透明的温室里,等待着一朵花的盛开,也曾在“父母”去世后,茫然地坐在雨幕中。 她撑着伞站在他身旁,让他留下来。纵使怜悯,也足以让他感恩。 在漫长漫长的黑夜里,他回到只剩一个人的“家”,孤单的看向灯火不休的庄园。 他从不自苦于他的人生,但现在命运告诉他,你的十九年是一场错误,你本来才是“朝笙”。 荒谬。他冷冷地想。名字、年龄、出身、都是假的。 但谢家不会也没有必要和他开这样的玩笑。 他低头看着那一页页鉴定书,知道这就是事实。他与“谢先生”“谢太太”是有着血缘关系的至亲,他过往的二十,不,十九年人生都是一场弥天骗局。 许云暮抬头,眼前的谢太太眼含着泪水,那双永远明亮温柔的眼中盛着内疚与期待。他第一次这样仔细的去打量她的眉眼,才发现自己竟然和她好像真的找到一丝相似。 也许在童年时候,也曾羡慕过朝朝有谢太太这样包容温暖的母亲,而自己的母亲总是抑郁地看着他让他“听话”,羡慕朝朝的父亲谢先生自律且顾家,不像自己的父亲沉迷赌博——但,他从未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来圆满自己的羡慕。 其实他已经一个人度过了很漫长的岁月了,那些缺失的,只能当作遗憾。 他沉默了很久,最后,听到自己沙哑的声音问道:“她……知道吗?” 她知道,这一场错误吗?她难过吗? 第19章 第13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13) 周瑾一怔,苦笑道:“她还没醒。” 许云暮只觉心中阵痛,他不愿去深想,那个骄傲恣意的朝笙,知道自己十九年的倚仗,知道自己孺慕的父母并非亲生,会怎么样。 但心里有一个声音告诉他:如果朝笙知道了,他们,一定会再次变成从前那样。她会再一次用厌恶乃至仇恨的眼神看他,哪怕在这个事情中他何其无辜。 他心里的天平不知何时向朝笙深深地倾斜,只要一想到她会因此而难过,许云暮甚至宁愿,这一切是假的。 如果朝笙知道他心中所想,一定会和小白半是揶揄地感慨:“他真好啊。” 但除此之外,就不会有别的了。 她是一个用自己的身体乃至生命作为筹码来攻略人心的任务者,许云暮是她完成任务的手段,这个故事圆满落幕才是朝笙的目的本身。她要活下去,就要算计许云暮的真心,朝笙自认绝不后悔,撞南墙也不回头。 朝笙的意识早就恢复了,但这具身体确实底子不太好,但代价实在太大,折断的肋骨至今作痛,横竖许云暮的好感快满了,她也就不计较这些。 小白完全忘记了朝笙之前所作所为给它的冲击,看到她伤成这样,只剩下心疼。它在她脑海里抽抽噎噎:“呜呜呜朝朝,下次不要这样了,我们慢慢刷好感度也行。” 朝笙笑眯眯地安慰小白:“你看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 一场车祸,好感度到了90,她觉得很划算。而且不逼许云暮这只温吞的小狗一下,剧情怎么向前呢? 他实在是太温和太克制了,哪怕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也不过是觉得从此这样默默陪伴也很好。最好这份感情不要见光,没准他还觉得自己就可以心安理得的做一个守候的人。 小白还是不大放心:“可是会很痛啊。” 朝笙笑:“没事呀。第一次做任务,我太想做好啦,小白,以后我会爱惜一些自己的。” 小白的数据流轻轻颤动,表示心情好了些。 与朝笙清闲不管事的状态不同,谢家则陷入忙碌中,他们要解决的事情还有很多。 对于身份调换这个荒谬的事情,谢家最后将给外人看的理由是“挡灾”——刚出生的幼子被大师言“命中凶险,恐难成年”,可找一个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女婴挡灾,让那个女婴作为谢家千金生活,直到真少爷的灾厄结束。正好如今许云暮朝笙都十九岁,许云暮实际上也算在谢家长大,身份都对得上。 江岛市是个神奇的地方,经济高度发达,高等学府林立,但另一方面,它始终保留着迷信的一些习俗,占星女巫命理大师在这儿大行其道,几年前还在电视台有自己的专栏。逢事这儿的人总爱拜拜,不拘拜哪路神仙,各种宗教信仰的都有。 谢敏行和周瑾当然不信这些,但他们需要一个体面的理由公开这个事情——谢家不可能发生鸠占鹊巢的事情,不可能被一个管家愚弄。 如果原剧情里的谢朝笙从善如流,甘愿坦荡放弃本就不属于她的身份,顾念旧情的谢家人绝不会最后失望地任她自生自灭。 可惜她选择了另外一条路。当她疯狂的报复许云暮的时候,也许想的是,只要这个人死了,她鸠占鹊巢的人生就可以继续下去。 但假的就是假的。 在周瑾不知暗自垂泪多少回,而许云暮也陷入不安中许久之后,朝笙终于悠悠醒转。此时距她出车祸,已经过去了半月有余。 半个月足够发生很多事情。 她醒过来时,很快就有看护的人通知了谢家夫妇,他们松了一口气,同时也知道,不得不告诉这个孩子她人生的错换了。 朝笙演得很好,震惊,慌张,泪水,不可置信,她是天生的演员,又早知道剧情,在心里演练过许多遍,自然游刃有余。 这对夫妇教养实在很好,尤其是周瑾。他们温和而克制的告诉她这件事情,安抚她,并且并不打算告诉她已死之人犯下的错——这是他们对养育了“谢朝笙”十九年的慈爱恻隐之心。 朝笙并没有对于父母的记忆,她不知道自己从哪儿来,这个世界的周瑾几乎就是她心中对于母亲的全部认知。 她靠在这个女人怀中,感觉到她的泪水大颗大颗滴落在她的头顶,温热、苦涩。 有人心底响起一声叹息。 ——其实就“谢朝笙”本身而言,她根本就不配得到这一切。 朝笙尽职尽责,扮演一个生活遭到巨变的娇气千金。 她的身体依然虚弱,精神也日趋萎靡,但在周瑾面前,依然保持着乖巧可爱的笑,依然会露出孺慕的眼神。 但她始终没有去见许云暮。 曾经为她所戏弄的人,事必躬亲照顾她的人,跟在她身后叫她“小姐”的人,才是真正的谢家人,而朝笙是那一只鸠,那一摊泥,想想就很难接受。 在车祸后高达90的好感度,则驱使着许云暮去见朝笙。朝笙没醒的时候,他常常来看她,仅仅只是能坐在她的病床前,许云暮都能感到心安不少——她还在他眼前,还没有离他而去。 但等到朝笙醒了,他反而怯懦了,站在病房外,踌躇着不敢进去。 是的,不敢。 真奇怪,以前朝笙脾气那样坏时,她也没有惧怕过。许云暮一直觉得她像只色厉内荏的猫,扬起了利爪,可肚皮依旧柔软。偶尔一爪子拍下来,说不上痛,反而觉得像撒娇。 但猫也是一种敏感而脆弱的生命。如果察觉到危险,它会立刻离去。 病房中,斜靠在床头假寐的朝笙若有所觉,抬头看向病房外。 她看起来可怜极了,往日光彩照人的容光枯萎,曾让许云暮觉得嫣红如毒苹果的嘴唇毫无血色,眼下有着淡淡的青,脸上、脖子上,还缠着纱布,像碎了又重新拼起的瓷器。她仍然美丽,却脆弱不堪难追往昔。 许云暮怔怔看着她,手落在门把手上,却怎么都做不到推门而入。 朝笙乌黑澄澈的眼睛看向他,她面无表情,冲他做了一个口型—— 恭喜你。 第14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14) 许云暮落荒而逃。 这是他最不愿意见到的一幕。 他怀揣着自己的爱意,煎熬而痛苦的接受了互换的人生,有一瞬间怨恨过,朝笙是如何践踏他的自尊多少年。可回过神来,那些细小的瞬间包围了他。他卑微希求仍能和朝笙一如往昔或者得到她平等的喜欢,但那只只在他面前乖张恶劣的猫,果然更讨厌他了。明明劫后余生,同生共死的人反倒比以前离得更远。 他这十九年来,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坚定不移,唯有面对朝笙,他患得患失,同时朦朦胧胧地觉得,他们绝无可能。那么骄傲的朝笙,纵然接受了互换的人生,如何还会再看他一眼。 许云暮站在走廊的尽头,半个多月前,江岛市的槭树遍红,梧桐满枝橙黄,那时候他背着朝笙,往楼上走去,呼吸都交错在一起,万籁俱寂,只有温柔的月色照着。 而今放眼望去,只看到萧瑟的枝头零星几片枯叶,北风乍起,是冬天来了。 第20章 许云暮眼前又浮现朝笙脖子上错纵的纱布,怔怔了许久,心想,她一定很痛吧。 谢家决定以一次盛大的宴会揭开许云暮的身世,许多与谢家交好的世家都收到了邀请。 言乔言乐在来看望朝笙时还特地来问了她。 “这可真稀奇,瑾姨可不是爱大办宴会的人。肯定是有什么大事情。”言乐正襟危坐,带来的鲜花还乖乖的抱在怀中。 朝笙百无聊赖地倚在床头,想着许云暮什么时候才再来找她:“到时候乐乐你就知道啦。” 言乔摸着下巴在那琢磨:“难道是因为朝朝你出了车祸,要办场宴会冲冲霉运?” 朝笙车祸后精神头一直不太好,言乔又特能说,已经在她房间叨叨许久了。她已经十分困了,但是言乔太没眼力见了! 朝笙敷衍地点头,就是这样就是这样——猜吧猜吧,到时候绝对会吓一大跳的。 言乔又想到自己是来看朝笙的,不能光打听宴会。他在朝笙面前早就暴露了本性,伸出爪子乱舞:“让我看看你伤好的咋样,这一圈圈纱布,看着好疼啊。” “言乔你以前有这么讨厌吗?”言乐对于自己哥哥关心则乱的模样忍无可忍,朝笙只好往里面挪了挪,“已经快好了。” 她突然开始想念许云暮了,在言乔的胡作非为下,她的许云暮显得多么的善解人意啊。 言乔俊脸微红:“我这是关心你。” 他乱飞的爪子终于不小心碰到了朝笙的伤口。朝笙皱眉,嘴一扁,潋滟的丹凤眼里溢出了水光:“疼——” 许云暮站在门口,他最近一直住在原来的那栋红色小楼里,并没有住进谢家主宅。谢家夫妇知道他心结没那么容易解,也不催促他。 这还是他自出院后第一次来这。 那天实在是太伤心,以至于忘了最重要的事情:看看朝笙伤势好得如何了,还有,那天车祸她抱住他,许云暮真的想问一下为什么——明明是很娇气的人,那个瞬间哪里来的勇气。他心里有一个答案呼之欲出,却又觉得朝笙什么都没和他说过,也许是他太自作多情。 直到今日,他才又来到这儿,想去看朝笙。 但门内,传来朝笙低声抱怨言乔的声音,言乔讨饶,要她别生气。骄矜的公子哥拖长了轻佻散漫地声音:“别生气啦,朝朝——” 纵然身份变了,她待言乔却丝毫未变,只有对他—— 许云暮的手抬起又放下,最后还是没有敲响这扇门。 原来心怀爱者,视爱意如珍宝,却胆怯似不见光的贼。 许云暮下了楼,木色的旋转楼梯下,周瑾站在那儿看着他,目含关切。 “云暮,见到朝朝了吗?” “谢夫人——”他顿了顿,看到周瑾露出失望的神情,许云暮低声道:“母亲。” 很郑重,很拘谨,但周瑾的眉眼松了下来,她拉过许云暮,同他一道慢慢地走:“嗳——是我太急了。” “怎么没在上面呆一会?朝朝出院后心情一直不大好,她父母的事情也挺让人伤心的。” “言乔也在,我和他不太熟,下次再看朝朝算了。” 周瑾有些心疼:“谢家是你的家,你大可不必如此拘谨。谢家和言家是世交,以后你和阿乔阿怡也会是朋友。” 许云暮点头:“我知道了,我只是……还不太习惯,您不必为我如此操心。” 高俊朗秀的大男孩站在周瑾的面前,眉眼中依稀看见她与自己丈夫年轻时的模样,没有来得及抱过这个孩子,他就独自长大了,长得很好,温和正直,她本该欣慰,却又难以抑制的难过。 周瑾叹了口气,拍了拍许云暮的手,温声道:“没事,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以后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好吗?” 一家人。他反复咀嚼着这三个字,目光回望向旋转楼梯后的房间。 最后他温和地点头,说:“好。” 江岛市最秀美的西子山上,白色城堡的建筑在夜色中璀璨无比,受邀来的人们到场,感慨于这场宴会前所未有的盛大,除了名流、世家,谢家还请了江岛市几大知名的媒体,很难不让人好奇这场隆重宴会背后的目的。 “谢家一向低调,很少有这样大的阵仗。” “可不是——他家的门多少人想入都入不了,今天倒请了这么多人,实在稀奇。” “应该是有什么大事。” 有人悄声道:“我听人说,隐约和谢家的继承人有关。” “怎么会?”惊诧的声音响起,“谢家的继承人……不就是谢朝笙吗?” “上次那场车祸闹得江岛市沸沸扬扬。谢家的继承人又听说本来就身体有些不好,没准车祸之后……” “这话你也敢在这说。”同行的人轻撞他一下,“不过言家没准知道一些,我听言家旁系的人说,似乎那两位婚约要正式敲定了……” “舌头这么长——为什么不自己去问问谢先生?”一道冷淡的嘲讽声响起,议论的人脸上泛红,正想争辩谁敢问谢敏行的家事,却发现说话的正是言家那个不可一世的大少爷言乔——纵然年轻,也不是他们能惹得起的人物。议论的人识相的噤声,给这对兄妹让出一条路来。 言乐鲜少见哥哥这样作派,有些疑惑。她仰脸看着言乔,言乔沉声叮嘱妹妹:“待会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不要失态。” 前些日子谢敏行来拜访了爷爷,谈了许久,之后,父亲便叮嘱母亲暂且先不要问瑾姨订婚的事情。若不是他偶尔听到了,对于今天的一切将会毫无心理准备。 但是,能是什么样的事情呢? 言乔按捺下心底的疑惑,只是心底为朝笙留了一点淡淡的担忧。 应该不会有事。无论如何她都是谢家的大小姐,唯一的继承人,谢家不可能让她受委屈。 左不过就是,她不会成为他的未婚妻。言乔故作轻松的想。 主宅二楼,仍然是在那天那个偌大的更衣室中,玻璃窗后映照着迷人的星夜,再共处一室,两个人的身份已发生巨大的变化。 许云暮与朝笙相顾无言,他们都知道,等他们换好衣服出去,宴会正式开始,会发生什么。 还是朝笙先开口。她站在落地镜前,打量着自己身上一袭黑天鹅般的长裙,她伸手扣上领口上一颗一颗扣子,遮住脖子上的伤疤——以前是许云暮为她做这些事情,不过现在她不打算也不能再支使他了。 “你还不换衣服吗?” 许云暮看着她修长纤细的手指按过一颗一颗珍珠扣,原本光洁精致的手背上划过一条自虎口到手腕的疤,反复提醒着他那天的事情。 他不答,反而问道:“你好些了吗?” 朝笙觉得好笑,她勾唇,露出嘲讽的意味。 “大少爷,我现在好端端地在你面前。”她转身面向许云暮,展开手臂,甚至转了个圈,裙摆旋转如夜色里的花,单薄的身躯轻轻晃悠,好让他看得清楚,“何况,今天才问,是不是太迟了?” 她句句带刺,许云暮不转眼的看着她,好像要把她现在的模样看得更清楚些。 许云暮鲜少露出这样的神情,热烈的、痛苦的、爱意隐晦的神情。 第21章 朝笙似乎对他的沉默感到厌烦——她一直都这样,在许云暮沉默时会飞快的感到没趣。 她制止了想要开口的许云暮,走了过来,“反正,本来就是你的。” 她声音漫不经心,对许云暮也漫不经心,若即若离,说不出是亲昵还是敷衍。 朝笙站在了许云暮面前,从一排排衣服中选了一件白色的外套,她可以想象,灯光照在许云暮身上时,纯白的外衣会让他看起来和其瞩目。 许云暮没有接过衣服,反而握住了朝笙的手:“所以,朝朝,是你欠我。” 他的手遒劲有力,且炽热,像一团燃烧的火。朝笙仿佛被灼到了,将手缩了缩,却反倒让许云暮握得更紧。他不知鼓起多大的勇气,抑或是终于难以忍耐。他将那只疤痕交错的手握住,缚于他的胸口,冰凉的温度透过衬衫,贴上肌肤。 “我还清啦。”她看向他,眉眼里都是妖冶凉薄的风情,“我救了你,还不够吗?” “不够。”他声音好像都是含着冰说出来的,“我们的人生错位了这么多年,救我一次还不够。” 他的眼睛一瞬不错地看着朝笙,仿佛要一个答案。 朝笙那双潋滟似秋水的眼中倒映着许云暮近乎病态的恳求神情:“那应该怎么样呢?许云暮,你知道吗?” 她嘴角微弯,露出有几分残忍的笑意,嫣红的嘴唇却吐出蛊惑般的话语:“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我觉得这样很好很好——我会像对待爸爸妈妈一样爱着你,还清我欠你的,好不好?” 她挣开许云暮的手,指尖随意抚上一副袖扣,宝蓝色的碧玺在灯光下莹莹剔透,而后,她微凉的指尖往下,顺着许云暮的手臂,划过手腕,最后停留在袖口。 许云暮没说话,只是凝视着她的手。 他知道朝笙任性,做什么事情都带着不管不顾的意味,但她又很敏感,试探着他的底线,一点一点靠近他,聪明地不去触碰他。 宛如玩弄。他终于意识到。 朝笙的目光含着欣赏,为她随意一挑却很相称的碧玺袖扣。许云暮莫名感觉,手腕上的肌肤似乎在这样的目光下,微微兴奋。 也许朝笙已经忘了,上一次,她选的也是这一对。 “你该走啦。”朝笙松开他的手,落在他的身后,绽开明媚的笑,“去吧,我会在台下看着你的。” 当音乐声渐次响起,巨大的红色天鹅绒帷幕从穹顶缓缓落下,宴会厅里的人忍不住屏住了呼吸,停止了交头接耳,等待谢家揭晓谜底。 言乐站在光线微弱的位置,观察着眼前这一幕,她哥哥今夜心神不宁,刚刚扔下一句“我去后头找朝朝”便走了,她便一个人在这等待。 朝笙看着许云暮下去后,才独自走下楼,正好错开了行色匆匆的言乔—— “乐乐,你一个人来的吗?”她不想惊动任何人,走到了光线微弱处,发现言乐也在这儿。言乐有些诧异朝笙此时出现在她面前,道:“哥哥找你去了。” 朝笙无奈:“他最近很烦人。” 言乐深有同感,她哥哥近来一直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时而叹气时而抑郁,问他也不说,好似憋着什么秘密一样。 总之一言难尽。 “今天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宣布吗?”她问。与其和哥哥一样胡思乱想,不如直接问朝笙来得快。 朝笙看着灯光皆暗,唯有巨大的天鹅绒帷幕下聚光灯亮起,像是等待重要的人隆重出场。 “马上就知道了。”她歪头微微一笑,带着狡黠的意味。墨黑的定制礼服让她在昏暗的灯光中显得模糊不明,唯有那张精致到艳丽的面孔依然瞩目动人。 第15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15) 当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谢敏行出现时,台下掌声雷动。他今天穿得很正式,带着谢家掌权人的威严,不像朝笙记忆中那个温和严厉的父亲。 言乐看了朝笙一眼,没做声。 “感谢大家百忙之中拨冗前来。”他缓缓开口,声音低沉,明明气场超然,却在开口这一刻给了人亲切的感觉。 人们全神贯注的目光落在了他身上。 “今天办此宴会,一为与各路亲朋叙情,二则,有一件事情想告诉大家。” “今天,我们谢家的孩子终于回家了,借着这个机会让大家认识一下。” 人群哗然,却又想起是在谢家,只低声的议论。 谢敏行对此场面早有预料,他不急不躁,拿出了本就准备好的那个理由,然后又道:“朝朝和云暮算是一块长大,纵然从前不知对方身份,却一直亲如兄妹。” 他和周瑾确实是这么觉得。许云暮照顾着朝笙,和她一起长大,这么多年来几乎没有分开过,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不论如何,朝朝也会是我谢家的孩子,云暮的妹妹。”——但不再是谢家的继承人。 终于有的人对“云暮”这两个字有了印象,言乐看向隐在暗处的朝笙,想向她求证事情的真假。她还没来得及开口,朝笙仿佛已洞悉她的想法,朝她点了点头,脸上还带着清浅的笑。 “云暮,过来吧,让大家见一见谢家的继承人。”谢敏行声音含笑,带着几分轻松的意味,而后,他向一旁走去,留出中心的位置给许云暮。 所有人的目光都紧紧的聚集在台上,等待着谢家真正的继承人出场。 乐声停止,皮鞋踏在梨木地板上,发出沉而稳的声音。 白色的西装在灯光下反射出柔和却吸人眼球的光,周遭都在微暗之中,唯有他是一抹亮色。 出乎人的意料,就算没有被谢家堆金砌玉的抚养大,他依然有常人难有的气度,见到这张脸,这副华美的皮囊,人们不得不承认,他一定是谢敏行和周瑾的孩子,他长得高大、俊美,年纪还轻,面庞中却尽见沉稳。他看向台下众人神色各异的神情,露出堪称与谢敏行如出一辙的笑,却比他的父亲更加真诚、柔和,仿佛天生就有让人心安定的魔力。 他按照事先的安排致辞,一字一句都妥帖,十九年的流落没有折损他分毫,他就是谢家从今往后名正言顺的继承人。 朝笙站在暗处,在他话音落定后,跟着人群鼓起了掌。 她看着许云暮,许云暮也在涌动的人群中一眼看到了朝笙,她一身暗色,仿佛自己也要乘夜而去。 许云暮不想再站在这里,他想去找她。 朝笙却在台下遥遥朝他挥手,而后在这刻悄悄离去。 言乐忍不住叫住她:“朝朝,你一个人,要去哪?”她压下自己对于两人身份的震惊,却无法掩饰发自内心的关心。 朝笙朝她笑:“我可不是一个人哦。” 许云暮眼睁睁看着朝笙离去,等他快步走下来时,灯光又明,满目的光亮中,宾客们向他致意,或是殷勤向前想和他搭话。但朝笙已经走了,他甚至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他只好走到了言乐面前。 言乐打量着他,露出一个甜美的笑来:“白色衬你,很好看。” 许云暮点点头,谢过她的善意。向来陪着言乐的言乔大少爷此时不知去了哪里,想必是去找朝笙问个明白了——他匆匆离开时眼含担心,绝不因身份之变而作伪。 第22章 人们的目光看了过来,惊诧于言家的大小姐居然一直在这边。且都知道言谢两家早有联姻之意,先前都说是言乔和谢朝笙,结果今日直接来了个真正的谢少爷,原来那个如珠如宝供养大的,居然只是用来挡灾的“养女”,过去十几年可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风声——所以,联姻的人选是否也要发生改变? 谢家要这样,他们只能附和着承认,再赞一声这位少爷纵然没有被他们亲自教养,依然一表人材,气度不凡——但确实如此,许云暮纵然过了十几年不大顺利的人生,他依然有常人没有的一切,好像珍珠混入鱼目,但珍珠本就是珍珠,不会因外物而改本质。 言乐今天穿了一条很低调的香槟色长裙,只有挽起的鬓上斜别着钻石发卡点缀一二。 “按理来说,你等会儿应当邀请我跳舞。”她语意揶揄,“但我想你并不会这样。” 许云暮看着她,眸色微暗:“抱歉,我还有其他事情。” 眼前的少女笑意嫣然,她道:“没关系~我和朝朝是很好的朋友,我想,以后我和你也会是。” 他欲言又止,言乐却知道他话里的试探。 她走近他,轻声道:“朝朝刚刚从左门出去了,你应该知道那边有什么地方她爱去——快去吧,哥哥他之前去了楼上,我想他大概一时半会找不到朝朝。” 真有意思。 言乐看着他抛开靠近想要奉承阿谀的人群,宛如分开浪潮的神明信徒。灯光落在他身上,人们的目光落在他身上,他头也不回的离去,好像并不在意谢家继承人这个身份带来的一切荣光,反而想找本该天然与他对立的朝笙。朝生暮落,说是截然相反的两件事,关系却那样的紧密。 言乐步履轻快地走向食品区,她的好姐妹李姝橙正激动赞叹谢家的点心师傅:“我的天,谢家应该多办几次宴会的。每一种甜点都好好吃啊!” 她凑过来,兴致勃勃:“最推荐哪个哦,橙子?” “说实话,很难抉择,我建议你和我一样allin。” 她从善如流地拿起加了布朗尼的冰淇淋,再抬头时已见许云暮匆匆与父母道别而去。谢敏行眉头微皱,然而最终和周瑾一起,轻声嘱咐了他几句,便为自家孩子挡住了前来探听的人群。 言乐在心底小声向哥哥道歉——虽然知道你对朝朝姐的单箭头,但是我买股的cp绝不能be。 许云暮甩开人群,独自向外走去。 天幕如墨,月淡星稀,身后喧哗渐远。他的眼神紧紧落在前方,一泓深蓝的湖泊边,站着一个单薄的人影,本应众星拱月的朝笙,在失去谢家千金的身份,变成养女之后,原本属于她的目光自然而然的远去了,不过她浑不在意这些。 晚风鼓起她的裙摆,她在湖边走得漫不经心,湖水漾起波纹,她觉得自己像只要逐水而去的燕尾蝶。 许云暮停住了脚步,在这之前,为了找到她,他几乎奔跑了起来,但在这一刻,他忽然被巨大的不安所击中,不敢出声,不敢上前,这种慎重也许来源于小时候,他独自在“妈妈”的花圃里扑蝶,只是稍微触碰了花叶,蝴蝶就振翅飞去,他的掌心只触到了一点粉末。 朝笙踩着水,踉跄转了个圈,她难得起了玩心,在浅水中摇摇欲坠,感受着这一刻脚底的浮沉。 然而她没有往下坠去,因为有只大狗扑来,抱住了他。 他灼热的呼吸落在朝笙的耳畔,如擂鼓般的心跳声隔着相贴的衣衫传到朝笙的胸腔,她的心仿佛也感觉到了许云暮的震动。 “在湖边做什么,嗯?摔进水里怎么办?”许云暮今夜被朝笙折磨了这么久,几乎是咬牙切齿说出这些话来。 朝笙伸出双臂,如同和他撒娇似的,用力拢住了许云暮的脖颈。她在寂静的夜色里放声笑起来,微凉的身躯贴着许云暮温暖的胸膛,她笑够了,伸手捧住许云暮的脸,仰头看着他,声音散漫却又致命的惑人:“怎么,担心我寻死啊?” 第16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16) 他低头看她,她眼里是漫不经心的笑,明明有万种风情,却透着凉薄,对于戏弄他格外的游刃有余。许云暮反握住朝笙作乱的手,平静地答道:“是的。” “不会的,许云暮,你知道什么叫祸害遗千年吗?”她笑嘻嘻的,毫不掩饰自己的刻薄。 许云暮的眼神深邃了几分,淡淡道:“那最好了。” “朝朝,你最好活很久,活千年万年。” 朝笙啧声,这人嘴巴终于也开了点窍,学了她阴阳怪气人那套:“那我不成大王八了。” 许云暮一时失笑:“我不是这个意思——” 朝笙挥挥手:“许云暮,你烦不烦啊。” 她还是很喜欢说这句话,但总归,朝笙被她的担心取悦到了,加之许云暮顺利找到了自己,省了她等下去找他刷好感度的功夫,要知道冬夜的湖边很冷,如果不是为了攻略许云暮,朝笙并不想呆在这儿。 “你怎么现在跑出来了?”她百无聊赖地任许云暮牵着她往岸上走,问道,“没有和乐乐跳舞吗?” 谢家大小姐宴会的舞伴向来是言乔,现在身份变了,那么,谢家少爷的舞伴也理所当然会是言乐。对于言谢两家的关系,两家人几乎都心照不宣了。 许云暮不愿意听到这样的话,他已经感觉得到,朝笙是明知故问的。 明明知道了他的心意,仍然以玩乐般的态度若即若离。 但他拿朝笙毫无办法,他先动的心,他才是弱者。 “我不会跳舞。”他淡声道。 作为许云暮的这么多年,他接触了谢家生活中的许多方面,但是不可更改的事实是,他是为了照顾朝笙才在谢家生活的,他无法接触和学习上流社会社交中的一些事情,那对他来说本也没有必要。 朝笙自觉失言,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开口道:“我教你吧。” “反正,你总有一天会有舞伴的,不是吗?” 她牵住了许云暮的手,让他说不出拒绝的话来。 “我跳女步,你跳男步,你跟着我来。”晚风盈袖,她因车祸而剪短的长发又长到了肩膀,柔和蓬松的在风中轻轻扬起,一点也不似她本人都是分明的棱角。 她将手置于许云暮的掌心,示意他搂住自己。 冬夜湖畔,寂静空旷,唯有婆娑的树影和倒映在水面破碎的月亮。粼粼的波光宛如一场梦境的渲染。远处的乐声传来,许云暮的手覆上朝笙纤薄柔韧的腰身,感受到指尖传来的凉意——朝笙身上只有一件单薄的黑色长裙,露出来的颈部的肌肤寒似霜雪,莹白如玉。 他们在一片寂寥中相拥。 朝笙带着他,向前,旋转,她跳舞时向来动人,收起了顽劣散漫,认真教着许云暮,于是便优雅更甚往日,带着慑人心魄的美丽,湖水轻轻拍击着水岸,月色给她的脸镀上蛊惑人心的微光。 许云暮感觉如在梦中。 朝笙贴近他,好似情人耳语:“许云暮,你到底想要哪样呢?” 声音低哑,她离他离得这样近,再一次问了许云暮这个问题,不容他怯懦沉默。 许云暮听到了自己清晰的心跳声。 第23章 他张嘴,想要回答,想要剖陈自己卑微的爱意,然而长满青苔的鹅卵石打碎这丝暧昧的光景,他踩空了,朝笙压着他坠了下去。 朝笙紧紧抱着许云暮,然后在寒冷的水下重重的吻在了许云暮湿热的嘴唇上,冬夜的水漫过他们的脸,刺骨的寒冷与窒息感包围着两个人,然而朝笙不管不顾,她怀着恶趣味和不怕死的莽撞,将胸腔中的空气全吹进了许云暮的嘴里,她带着恶作剧的心态吻许云暮,然而若有人能看到这一幕,却会震惊于朝笙的吻何其多热烈,靡艳,甚至令人兴奋至窒息。 许云暮的脑海中一片空白,冰冷的水灌入他的鼻腔,刺痛无比,而朝笙那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凶狠而绵长的吻甚至让他忘记了自己坠入了水中。 还好冬季的水浅,他们很快沉入了水底,却不至于淹溺。 他在水中坐起,抱住了朝笙,朝笙仰脸,深吸了一口寒凉的空气,水珠沿着她的脖子往下滴落,越衬得脖颈莹白脆弱,她像只吃人心的水妖,明明罪恶满身,却一举一动里都是妖冶的风情。她垂头看着许云暮,居然还笑得出来:“许云暮,你是要这样吗?” 许云暮听到了自己越来越快的心跳声。 他的手紧紧扣住了朝笙纤薄的背,那儿脆弱易折,疤痕凸起,他珍重捧爱的瓷器碎了,却是为了他。 许云暮低头,吻在了朝笙的脖颈上,他的手摩挲过朝笙湿漉漉的背,炙热的温度让朝笙在冬夜都感到湿暖,他的吻毫无章法,甚至弄疼了她,只有纯粹的爱欲动人,朝笙于是抓住了许云暮的头发向后扯去,喘息着骂道:“跳舞不会,接吻也不会吗?” 许云暮湿润的眼睛看着她,他哑声,像是一只乖乖认错的小狗:“那这个……你也教我吗?” 朝笙哼声,低头,再次吻住了许云暮,她身上的水珠随着她的低头而滴落,流进了许云暮的眼中,沿着他的锁骨一路往下,仿佛一道磨人的咒,还好冬夜寂静辽阔,喧嚣遥远,四下并无一人,只有晚风环绕着他们,一刻都不曾停息。 湖畔的夜晚里,他的好感度终于在朝笙难得的温柔里达到了100。 朝笙听到了提示音,却没有去管。她亲吻着许云暮温柔潮红的眼睛,声音缱绻却又薄情:“许云暮,我已经占有了你的人生,却还想要卑鄙的占有你。” 朝笙撒娇般紧紧抱住了他的脖子,许云暮顺从地托起她,额头抵住朝笙,声音低哑:“若你想要,我会亲手奉上。” ——只要你爱我。 小白在一团马赛克中迷茫的发问:“发生了什么呀?朝朝,好感度刚刚满啦!” 朝笙愉悦得想要唱歌,暂时性无视了她天真的小系统。 许云暮搂住朝笙,任由她肆意描摹他温润的眉眼,他起伏的肌肉线条,他喉结上嫣红的小痣,他衣袖上宝蓝色的袖扣。 曾处心积虑,隐忍不语,可这个人,从这一刻起,完完全全属于他了。 第17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17) 言乔回来时,言乐已经把甜点吃了个遍,眼神都有点发晕了。 齁甜,甜晕的。 不过言乔的眼神看起来比她还晕。 言乐嘴里叼着甜品勺,含糊不清的问:“哥……朝朝……嗝~他们人呢……” 言乔目光呆滞的摇了摇头:“你别管……”,他忽然意识到言乐话里面的不对,“你怎么知道他俩在一块?”言乐嗷呜一口,吃下最后一勺慕斯:“啊这,不会吧,你不会看不出来吧?” 言乔:??? 言乐悄声道:“多明显啊,那天在海边我就看出来了。”虽然喝了点酒,但是挥手告别时,她注意到了那两个人之间气氛不一样! 言乔咬牙切齿:“那你和我说啊——”,看我单箭头很好玩是不是! 言乐饶有兴味的靠近自家哥哥,道:“哥哥,所以你看到了啥,能不能展开说说呀,哥哥。”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他只觉得言乐吵闹。 言乔心力交瘁,他和朝笙一块长大,喜欢是真的,担心朝笙之后在谢家的处境也是真的,养女挡灾何其荒谬,根本不是谢家这样清正的家族会做出来的事情,背后肯定有不光彩的隐情。但今晚他找到湖畔目睹了月色下共舞的人时,忽然就如释重负了——朝朝与谢家少爷两情相悦,简直是最好的结局。 过往所有的细节忽然被他想起,他歆慕的女孩对他其实与对言乐并无太多不同,唯有那个一直跟在她身后的许云暮,能得到她全部的目光。他心里当然很难过,却还是故作轻松地想,这已经很好了。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言乔。他默不作声的离去,甚至在精神震动时分心看了下周围是否有人过来,路上把喝醉了乱晃的几个二世祖哄到了自个儿爹妈那挨训,然后才来找在这大快朵颐的言乐。 他不想理言乐了,现在她露出这么一副喜滋滋的嘴脸,根本不知道他这一路来无比心酸的心路历程。 言乔挪开眼,冷漠的吐出一句话:“吃完赶紧走吧。” 生活再次平静了下来。 朝笙尽情沉溺于最后的欢愉,她在这个世界的人生在好感度达到100后就会进入倒计时,身体也会迅速衰败下去,虽然对许云暮来说很残忍,但一开始这就是朝笙拿好的剧本。 许云暮开始跟着谢敏行去公司学习,她自然不用,也懒得再维持作为“谢朝笙”时要维持的那些交集,打发时间开始靠看书和等待许云暮,因此不说话时,气质倒真有几分与周瑾相似。 在谢家夫妇的眼中,他们仍然是亲昵的挚友、一同长大的兄妹,周瑾有时都会惊叹这两个命运如此悬殊的人在这么多年后还好似初见那年。她已经有了些年纪,人生也看过许多风雨,唯宽容一如往昔,她温柔地想,也许这就是朝朝与云暮的缘分。 夜色四合,许云暮从外归来时,周瑾往往已经睡去,整座庄园,唯有主宅顶楼的小灯亮着,他知道是朝笙在等他回来。 端着温好的牛奶推开房门时,朝笙抱着本书在沙发上睡着了。她向来不怎么花心思照顾自己,在泛凉的夜里露出半边腰身,一截脚踝,却缩成小小的一团想抵御一点寒冷。 许云暮将牛奶放在茶几上,而后拦腰抱起了朝笙:“在沙发上睡着感冒了怎么办?” 朝笙揉了揉眼睛,知道来的是许云暮,她自然而然的将手臂搭在了他的肩上,嘟囔:“谢少爷好威风啊。” 身份换了回来后,她丝毫不心虚,在许云暮面前还是牙尖嘴利,另有新的挖苦方法。许云暮爱看她张牙舞爪的模样,他将她用力拢了拢,道:“你这么说,那就算是吧。” 书本滑落,朝笙正看到前言,作序的人在最后评价这本书,引用了一句话——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朝笙在这一页停留了许久,都给书页折出了一个小角。 她在许云暮怀里乱动:“我的书掉了。” 许云暮无可奈何地按住她:“知道,我等下去帮你捡起来。” 他将朝笙小心地放在床头,然后动作轻巧的把她身上茸茸的白色毛衣脱了下来,准备替她换上睡衣。他的手指滑过朝笙光洁的背,又触到几条交错狰狞的痕迹。他心中一痛,沉默地抚上那些肉粉色的新生疤痕。朝笙气鼓鼓地拍下他略有薄茧的手指:“痒啊——许云暮。” 第24章 许云暮早改回了姓氏,但她还是这样叫他。 许云暮纵容了,毕竟他们认识的时候,他就是许云暮了。 朝笙睡意顿无,她伸出手臂勾住许云暮的脖子,强迫他低头看她:“大晚上的,烦不烦?” 许云暮眸色暗了一瞬,而后笑道:“是你在等我回来。” 朝笙一听,脾气又上来了,她推开许云暮,放任自己坠到柔软蓬松的被子上:“很好,你回来了,现在我可以睡觉了。” 她闭上眼睛,一副不理人的模样。许云暮俯下身,看到朝笙长睫微微颤动,于是他顺从自己的内心,落下了一个吻。湿热暧昧的气息笼罩着床榻,朝笙受不了许云暮湿漉漉的呼吸了,她偏过头,终于发出了一声难耐的喘息。 最后温好的牛奶一口没喝,凉了一夜。 但朝笙的身体不可抑制的衰败,并且开始表现了出来。 最开始是嗜睡,大半光阴都昏睡了过去。许云暮白天在谢氏忙,谢敏行严厉,且对他期望很高,很少有白日里闲着的时候。每次回来看到朝笙早早睡了时,朝笙又拿“无聊所以睡觉”“昨晚折腾累了所以今天补觉”搪塞了过去,他纵容朝笙几乎成了习惯,兼之朝笙精神好时能没日没夜缠着他闹他,许云暮一开始竟然没注意到。 那是一个难得的假期,谢敏行让他歇了几天,朝笙突发奇想,想要去泡温泉。许云暮自然应了下来。 他扮演一个尽职的司机,朝笙继续做她骄矜的大小姐,在车后座指手画脚,一会儿觉得江岛市的道路无论什么时候都很堵,一会又嫌弃许云暮车开得太慢,最后终于累了,才沉沉睡去。 江岛市临海,海中小岛有一个沉睡的火山,它风平浪静了很多很多年,因此小岛中造出了一片繁华的商业小镇,吸引着来往的游人,许云暮朝笙也不能免俗。 到了海边,就要换船过去,谢家的私人游艇早早停在了港口,等待着它的主人驾临。 许云暮抱起朝笙,有些无可奈何:“到海边了,还睡吗?” 但怀中人如同童话故事里的睡美人,她乖巧安静,雪白的颈微垂,倚在了他的怀中。 “朝朝?” …… “朝朝!” 海风推动着浪潮向前,沉闷的涛声好像在许云暮的胸腔里起伏,谢家的游艇忠诚的在港口等待,过往的人们投来或惊叹或艳羡的目光,潮声成了静默的背景,许云暮被巨大的不安裹杂。 这场温泉之旅最终没有成行。 “世间好物不长久,彩云易散琉璃脆。”小时候许云暮上国文课学到过这句话,对于一个孩子来说,知道这些未免太早,但当人的童年结束之后,几乎余生都会不断领会这句话。他深刻地体验到了琉璃碎时人心何其哀恸。这些美好的满是爱意的时光,恰如银沙滩上他们目睹过的日出,绮瑰壮丽,却转瞬散去。 …… 朝笙再醒来时,抬眼便看到了熟悉的白色病房,绿纱窗帘隔着窗外朦胧的树影。 啊,我才出院两个月呢。她漫不经心的想。 转脸便是许云暮憔悴的俊脸,他全然没了往日温和沉着的气度,眼眶里都是生生熬出来的血丝。朝笙觉得这样子的许云暮也很有意思,她笑嘻嘻道:“怎么啦,许云暮,把自己搞成这副样子。” 好像她的昏迷只是睡了一个有一点久的觉而已,醒来后依然能活蹦乱跳为非作歹,能够如许云暮所愿,继续祸害他很多年。 病房外,医生组织着措辞,含蓄地告诉周瑾:“夫人,小姐的身体本来就不太好,所以才仔细养了许多年,前几个月又出了车祸,底子本就不好的人伤那么重,其实活下来已算奇迹了……” 许云暮不做声,他握着朝笙的手,像握住了失而复得的珍宝,然而滚烫的泪水却淌满朝笙的手心。她轻轻在心里叹了口气,为着这个被她骗到了真心的青年。朝笙对这样子的许云暮好像起了点怜悯之心,于是她用插满针管的细瘦的手轻轻地拍了他凌乱的头发:“我不是醒了吗?” 朝笙难得用这样温柔的语气和许云暮说话,带着安慰,然而,然而。 许云暮眼眶通红。 谢家动用了一切资源,国内国外四处找医生,想要把朝笙从鬼门关拉回来。但是她的死亡是既定的结局,非人力所能更改。 查不出原因,找不到方法,她的生命在许云暮的目睹下飞速的流逝。 许云暮停了在谢氏的一切工作,谢敏行并未责怪他分毫,反而让他整日都陪着朝笙。 但他能做的仅仅也是陪伴而已。 药石无医。 二月的某个午后,周瑾来了医院,单独见了许云暮。 他迅速的消瘦,形销骨立,唯有一双眼睛在提到朝笙时还能见几分神采。 周瑾无法不痛心,眼前饱受折磨的是她的孩子,病房里生命渐渐流逝的也是她的孩子。 “妈,您怎么来了?”他知道周瑾近来忙于接见和筛选从国外而来的医生。 周瑾摇头:“再忙,也该来看看你们的。” 她拉着许云暮坐在医院楼下的花园里,江岛市的春天来得很早,虽然料峭未去,几处早莺已停在绿意微发的树上啼啭,万物欣欣向荣。 许云暮满目寒凉。 周瑾拿出了一个小巧精致的丝绒盒子,看得出盒子已经有些年头,唯有盒子外圈缀着的一圈宝石还熠熠生辉,她缓缓开口:“其实,知道你和朝朝身份互换的事情,我一度很生气,甚至想迁怒于朝朝……对于你,一开始也是内疚多于亲情……但血浓于水,而人心也是肉长的。对我来说,你也好,朝朝也好,都是我的孩子,我无法不爱你们,更日夜希望你们两个都幸福。” “看到你和朝朝能那么要好,我也很欣慰,我的两个孩子没有反目成仇,依然在一起。” 她目光看向远处,两只黄莺依偎在新筑的窝中,沉浸于春来的喜悦。 “我默认你们的要好,却不想戳穿。你知道,对于我们这样的家庭,对于我们这座城市,无论接受了多么开明的文化,保守的一部分始终存在。养女挡灾已很为人诟病,若最后亲子与养女成了夫妻,更加让人觉得荒唐。” “但是,但是……”她哽咽了,“我不忍心,直到朝朝生命的尽头,你们都不能光明正大的在一起。” 她将盒子递给了许云暮,示意他打开。 黑色的绒布上,躺着一枚做法极其考究的婚戒,优雅蜿蜒的同心藤蔓上,一颗红宝石折射出玫瑰般的光泽。 “这是我和你爸爸结婚时的婚戒,后来他送了我许多更为昂贵精致的戒指,但我依然最喜欢这一枚。”她含泪微笑,“云暮,将它戴在你心爱的人手指上吧。妈妈和爸爸永远祝福你们。” 他握住那枚戒指盒,最后重重的点头。 朝笙清醒的时间越来越短,到最后,一天里往往只有一两个小时。她已经不想在难得的清醒中再去见医生,她想在她舒适温馨的房间里度过最后的时间,遂向许云暮提出了这个要求。 许云暮答应了。 两个人对于注定的分别达成了共识。 第25章 清醒的时候,朝笙就窝在许云暮的怀里,要求他念书给她听,她的精力大不如往昔,连看书都懒得自己看了。 许云暮没有立刻问她想看什么书,而是环住了朝笙,握着她细瘦的手指,将那枚戒指缓缓推入指上。她的手指冰冷,甚至和金属的温度接近。许云暮咽下他的痛苦,只轻轻吻着朝笙柔软的头发,温声道:“喜欢吗?” 朝笙举起手,戒指滑过指节,轻轻晃悠到了指腹,那双原本光洁细腻的手如今只剩一层浅薄的皮肉。 和煦的阳光照在戒指上,折射出瑰丽的光,浪漫美好到难以言说。 她问道:“这是爸爸妈妈结婚时的婚戒对吧?” 许云暮又亲了亲她:“对。” 朝笙说:“我很喜欢。” 她兀自欣赏了一会儿,又道:“许云暮,你只问我这一句吗?” 许云暮感受着朝笙瘦削的身体上传来的温度,轻声道:“那么朝朝,你愿意嫁给我吗?” 朝笙将有些发酸的手放下,低头看着这枚戒指,反倒没有回答他。 许云暮几乎以为她又要昏睡过去,慌张地低头看去,朝笙恶作剧得逞,仰面嘲笑许云暮,又无赖似的在许云暮的喉结上轻轻咬了一下,那儿有一颗赤色的痣,她曾在昏暗的夜中用虎牙碾磨:“我愿意啊。” 再咬一口:“我愿意。” 许云暮复又抱住她,让她省点力气别作乱。朝笙确实如今虚弱得不行,她闹了一会儿,也觉得有些累了,于是窝在了许云暮温暖的怀中,又百无聊赖地抽出一本诗集:“今天读诗吧。” 朝笙其实还算喜欢许云暮,虽然她注定要离开这儿,但满腔赤诚的爱足够让她动容。如果要说最喜欢哪儿,大概是他温和低沉的声音,那是对朝笙最大的诱惑。所以她从前逗弄他,让他用那样的声音说出或卑微或羞耻的话——就算命不久矣,朝笙的恶劣丝毫不改。 许云暮不知道她心里的想法,翻开了书页。 微黄的纸张上一页印着隽秀的宋体字,另一页印着俄语的原文。 他读—— “…… 我曾经默默无语地、毫无指望地爱过你; 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 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 ……” 朝笙偏头,望向这一页诗篇,轻声念出了最后一句:“但愿上帝保佑你,另一个人也会像我爱你一样。” 她将书本移开,把戴着戒指的手放在了许云暮温热的掌心,微微闭上了眼睛睡去。 …… 春天来临时,朝笙离开了这个世界。走的时候,鸢尾含苞待放,西子山上的槭树始绿,一切欣欣向荣,是一年之中最好的时节。许云暮看着心爱的女孩闭上的双眼,有点儿无奈的问她:“朝朝,又困了吗?” 但怀中的人没有给他回答。她不会再睁开眼,狡黠的笑,说这是一个恶作剧。 许云暮低头,一遍又一遍吻她,直到感觉到她的温度渐渐流逝。 他抱着她,眼泪胡乱的落下,可任凭泪水打湿朝笙闭上的眼,那只蝴蝶再也没有飞起过。 他颤抖着,握住了朝笙冰凉的手,无名指上玫瑰色宝石的光华随着它主人生命的逝去而黯然。许云暮贴着她的额头,将一对碧玺袖扣别在了朝笙的衬衫口。 “你瞧,我知道怎么扣袖扣。”但少女那轻慢的语气没有再响起,他失神了很久,往事如同北风向他撞来,灌满衣袖,他于冰冷中怔怔地想,这是他们在一起后的第一个春天。 明明外面春光如锦啊,但从此往后,许云暮再也没走出过二十岁那年的冬夜。 永失所爱。 第18章 忍顾来时路(番外篇) 言思朝从小就爱思考,自己究竟是喜欢大乔舅舅多一点,还是喜欢小暮舅舅多一点——毕竟有两个舅舅,因此,作为一个选择困难症的小朋友,她常常纠结这个问题。 大乔舅舅性子好,爱逗她笑,并且很会玩,去年生日时大乔舅舅带着她开游艇出海去玩了,又答应了明年生日带她去崖上蹦极——她的妈妈言乐天南海北的在国外旅行,忙着和年轻好看的叔叔们谈恋爱,陪她的时间并不多。 小暮舅舅和大乔舅舅截然相反,性子沉静而温和,对她当然也是有求必应,言思朝依赖这个谢家的长辈,但她偶尔觉得小暮舅舅有点儿难接近,他总是包容的面对她,但两个人之间却总隔着一层看不见的屏障。 并且小暮舅舅其实很忙,谢家的生意越做越大,在他的手中发展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规模。 她记得大乔舅舅第一次带她去玩滑翔伞的时候,她还有些害怕:“大乔舅舅,我不敢玩,这么高,摔下去不死也得残废。” 言乔笑话她胆子小,一点也没有长辈的样子,然后又说:“放心,小思朝,只要没死,你小暮舅舅手下的医生能把你完好无损的救回来。” 谢家的医疗集团在谢云暮的手中飞速发展,到如今,不单垄断了江岛市的私人高级医疗,连国外都遍布他们的产业。有无数一脚踏进鬼门关的人,最后都被谢氏的医生拉了回来。 言思朝歪头,问道:“就没有救不回来的人吗?”虽然她很崇拜小暮舅舅,但长在红旗下的言思朝小朋友深受唯物主义教育的熏陶,小暮舅舅又不是神仙,神明也不是无所不能。 她只是随意的一问,然而言乔露出了很少见的难过的神情。言思朝敏感的感觉到了什么不同,但她很知趣的没有问——谁还没有伤心的事情呢,快乐如大乔舅舅,强大如小暮舅舅,一定也都有。她是个体贴的小朋友,绝对不会去问的。 但如果是她自己发现的,那又不一样。 言乔情绪调整得很快,他捏了捏言思朝的笑脸,小姑娘胡乱拍开他的手,一双潋滟的丹凤眼里满是愤愤不平。 “言乔!你又欺负我,我会和小暮舅舅说的。” 小姑娘生气时和她妈妈如出一辙,没大没小的叫他名字,但模样是真不像她妈妈。言乐一向好美人,他不清楚小姑娘她爸是谁,言乐一直宣称“我的爱要平等分给所有帅哥因此结婚会阻挡我向世界传递爱”,但总归肯定是个极其符合言乐审美的男人。 所以没准是随了那个他素未谋面的“妹夫”,言思朝生就一双顾盼生辉的丹凤眼。 一如,朝笙那双曾让他一眼就心动的双眸。 他有一瞬间出神,自她去后,已有十五年。十五年足够言乐走遍七十四个国家,心动一百二十回,足够言思朝长成亭亭的少女,足够他从不可一世的言大少爷变成言家可靠的掌舵人,足够名字早就从许云暮变回了谢云暮的人掌管谢家,开疆扩土,成为新的商业传奇。 但并不能让他们忘记她。 他带着言思朝坐在滑翔伞上,乘着风向茫茫的绿林飞去,风声呼啸,言思朝前一秒还在害怕,后一秒兴奋得大喊:“我飞起来了!” 好像往事都落在了风中,言乔道:“抓紧了!”滑翔伞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言思朝快乐的声音也随风扬长而去。 言思朝因玩滑翔伞而带来的亢奋一直持续到她去谢家的时候。 第26章 银发苍苍的周瑾看到她来了,露出了温柔的笑容。 她飞奔过去,抱住了周瑾:“姨奶奶好!” “我上周和大乔舅舅去玩了滑翔伞,好好玩啊!”她乐于和长辈分享这些快乐。 周瑾摸着她柔软的发顶:“言乔还是爱玩这些。”就像年少时候,他带着朝笙出海一样。游艇在海上乘风破浪,他们彻夜狂欢。 一晃,竟然已这么多年。 言思朝眨了眨眼,看着周瑾露出回忆的神情,很多年前,言乔玩这些的时候,是带着谁一起呢? 外面忽然响起引擎声,是谢云暮回来了。言思朝眼前一亮,小暮舅舅总是特别忙,她好久没有看到他了。 她哒哒地跑出去,站在台阶上等他。 谢云暮从车里下来,转眼便看到温柔的壁灯下,站着一个亭亭的人影,她朝他挥手,琉璃似的凤眼便微弯,带出清澈的笑来。 有那么一瞬间,他感觉岁月往后,时光回头,是十几岁的朝笙又站到他面前,朝他招手。 但谢云暮很快很快的清醒过来,那种伴生他十五年的痛苦清楚而残酷地提醒着他,这不是朝笙。 但他对言思朝与对其他小辈总是不同的,谢家小辈都觉得这十五年前才认回的谢家真少爷有些不近人情,性子看起来虽温和,手段却远胜过他的父亲谢敏行,和个无心的菩萨一样,面目慈悲,谁都不怜。 唯有言思朝,得到了他的长辈慈心。 “小暮舅舅,你今天回来的好早呀。”言思朝熟稔的开口,这个小舅舅向来是个大忙人。 谢云暮温声答她:“最近事情并不多。” 言思朝想起言乔时常抱怨她妈妈是个满世界玩的撒手掌柜,吐槽自己一个人经营言氏辛苦,她促狭地想,和小暮舅舅比,大乔舅舅你这才哪到哪呀。 谢云暮边走边和她聊天:“今天怎么过来了?我记得言乔说他这学年给你报了好几个特长班。” 想到这个,言思朝就牙痒痒,大乔舅舅对她妈妈怨念日浓,告诫自己不要走上和她妈妈一样的路,要做一个有担当的言家人,因此,他最近致力于把她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名门淑女。 可恶啊言乔,在你之前带我去蹦极出海潜水攀岩的时候,我就已经注定无法成为名门淑女了! 但言思朝在谢云暮面前一向乖巧:“是呀,最近正好在学大提琴,所以我来问问姨奶奶经验。”——毕竟可是曾经享誉全球的大提琴手,而且姨奶奶人又温柔,不像言乔总是唠叨她,她超喜欢这儿的! 说起这个,言思朝仰脸看向谢云暮:“小暮舅舅,你会拉大提琴吗?” 谢云暮默了一晌,最后,温声道:“算是会吧。” 和周瑾打过招呼后,他带着言思朝去了琴房。 琴房偌大,摆设却陈旧,是十几年前的装修风格,很干净,却没什么人气在。一把大提琴静静地放在最显眼的地方,看得出琴盒上岁月的痕迹,它被人爱护的很好,有种历久弥新的意味。 谢云暮置身这满是记忆的琴房,想起很多年前的某个午后,朝笙拽住他的衣袖,问他还会不会演奏大提琴,说她想听。那个时候,对她满心戒备,不愿被她的笑容而麻痹,谢云暮拒绝了她的请求。 往事如云走过,他坐在熟悉的高脚椅上,摆好大提琴,握住了琴弓。 多年不曾练习,早已经生疏。他回忆着,手底的旋律越发流畅起来。 他在大提琴上算是很有天分,但是这么多年来,他只会这一首《爱的礼赞》而已。他曾经无数次在这空旷的琴房中想念朝笙,过往的细节一点点被他反复的回忆,以为来得及,以为有机会,以为能和她度过这一生好年岁。 结果,连一支曲子都未能演奏给她。 是报复吗,朝朝?独留我一人这么多年。那你未免太小气了,轻而易举就离开了我。 言思朝屏住了呼吸,不敢打扰他,只安静看着他琴弓开合,乐声流淌,无名指上玫瑰色的宝石戒指熠熠生辉。 明明这首曲子是为了所爱之人而作,为什么小暮舅舅看起来......这样的难过? 周瑾不知何时来了,言思朝回过头去,发现这位温柔爱笑的长辈早已经泪流满面。 第19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真替身梗 雷慎入) 朝笙醒来时,入目是一个装修得极致简约的房间,很大,落地窗前降下了灰色的半透窗帘,隔绝了窗外繁华的灯火。 她漫不经心地想,又是一个现代背景的任务世界。 小白的声音喜滋滋的声音响起:“朝朝,你醒啦!” 谁能想到三个小时之前,它还在为be了的第一个任务世界而流泪呢。 朝笙挑眉,等着自家系统接下来的话。 “上一个世界收集到了100的好感度,完成得很棒!朝朝你好厉害呀。” 它现在对于这个宿主崇拜和喜爱之情飞速膨胀。 朝笙笑了笑:“因为小白一直有在帮我。” 语气温和,带着赞许,上个世界好像丝毫没有影响到她的心情。 小白不好意思地抖了抖,但它自觉在经历完一个世界之后,自己确实飞速成长了,立刻热情洋溢的向朝笙介绍剧情。 “现在有一个好消息与一个坏消息要告诉朝朝。” 朝笙被小白逗乐了:“先说好消息。” “好消息是你和本次的攻略目标大概是恋人关系。” “坏消息呢?” “坏消息是你是攻略目标白月光的替身。” “……” 哦吼,替身文学。 小白清了清嗓子:“现在,朝朝你可以翻身了。” 朝笙这才发现,这张大得有点奢侈的床上,居然还有另·外·一·个·人。 一来就这么真刺激啊。 …… 她转过脸来,对上的就是一张闭目熟睡的脸庞。灯光暗淡,却也能看出眼前人的好看来,碎发落在微皱的眉间,依然难掩俊朗。五官深刻,轮廓却温和。 三个小时之前,许云暮的眼泪还落在她的脸颊上,温热的感觉犹存。朝笙眨了眨眼,感觉睡意早已散去,索性一边接收剧情一边打量着她的任务目标——颜暮初。 这是一个古早狗血的替身与白月光的故事。 三十岁时已经成为一代霸总的颜暮初有一个谁也不知道的白月光宁望舒。他们相识于微末之时,十几二十岁时相爱,然而人生的分水岭上,宁望舒选择去大洋彼岸追寻她的电影梦想,颜暮初则开始从商界底层摸爬滚打。他们天分,运气无一不有,隔着海岸各自辉煌璀璨,在而立之年终于站在了行业的顶端。 颜暮初什么都有了,他只是再也没有拥有过宁望舒。 然后他遇到了洛朝笙。 他的公司为了社会声望,资助了很多高中生念书,洛朝笙是其中最出色的一个。 彼时她考上了全国最好的电影学院,想向自己的资助人报喜、道谢。 颜暮初本不想见她的,但她随信附来的高中毕业照改变了颜暮初的主意。 “我觉得我很幸运,因为您的资助,我才能来到省艺高念书,在高中的这三年度过了充实而有趣的时光,班上的同学也都很好,并不因为我孤儿的出身而轻视或者疏远……”信纸上,洛朝笙语气真诚,感恩着颜暮初的帮助。 第27章 颜暮初潦草翻过信纸,看到了她的高中毕业照。照片中的少女一脸蓬勃的朝气,在阳光下露出灿烂的笑来。蓝白校服的款式延续了十几年,和他高中时如出一辙。颜暮初的指尖顿住,无法控制的想:真像啊。 好像这么多年来孤独的爱意终于有了一点停留之处,他几乎不作犹豫的决定要见洛朝笙。 真人远比照片更加让人震惊。 洛朝笙几乎就是年轻时的宁望舒,她们甚至有一双相似的潋滟凤眼。但洛朝笙又不一样,她的眼神青涩、热烈,颜暮初的一生之中看到过很多这样的眼神,唯有洛朝笙让他动容。 “您说,我们在一起试试?” 十九岁这年,洛朝笙太过天真懵懂,分不清是爱慕或者感激,总之她心动得轰轰烈烈。 然后一份金丝雀的协议递了过来。 洛朝笙不懂得为何要以这样的方式在一起。 直到在蛛丝马迹的相处里知道了另一个人——宁望舒。 她是替身。 透过她思念别人又如何。颜先生身边没有其他人,洛朝笙得过且过,以为与他大抵也算恋人。 等到宁望舒回过头来,他却未曾犹豫,打开了金色的鸟笼。 他干净利落得残忍,甚至要送她离开这座她长大于斯的国度。但被驯养的雀鸟已不能飞翔,她落入淤泥,最后凄然死去。 那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三年。 “真坏啊。”朝笙感受到原身对颜暮初的感情,那是蓬勃而炙热的爱意。 少女洛朝笙从十九岁开始爱着颜暮初,爱他清峻冷冽的眉眼,爱他岁月沉淀后的从容,爱他救她于贫穷困苦,甚至爱他看向她时为了别人而动容的目光。 她细长的手指从颜暮初的下颚划去,抚过脖颈,停留在男人的喉结上,那儿有一颗赤色的痣,她的指尖摩挲,一双琉璃似的丹凤眼在微茫的灯光中暗了一瞬,却没有再说什么。 小白莫名觉得有点冷飕飕的。它小心翼翼地问:“怎么啦,朝朝?你讨厌他吗?”和许云暮毫不保留的爱意比起来,这个男人未免太过于薄情。它突然福至心灵,“是不是刚从上个世界过来没多久,攻略许云暮的影响还在啊?” 小白有点儿担心朝笙,因为许云暮和颜暮初在感情上截然相反。许云暮给了朝笙所有的偏爱,哪怕一开始对她疏远,也依然温和地纵容她。然而颜暮初冷淡又薄幸,仅仅只把洛朝笙当作一个纯粹的替身。 朝笙抿唇一笑:“怎么可能。” 她将被子一卷,裹住了自己,于是颜暮初便整个人都露在了外面,夏季燥热的夜晚,房间里冷气开得很足,朝笙才不管他会不会感冒。 ——她不太开心,尤其是在看到颜暮初脖子上那颗赤色的痣之后。 巧合吗? 颜暮初是冷醒的。 他被冷气吹得头疼,有些难耐的抚上额头。一睁眼,便看到身侧有一团白色的茧,女孩睡得正香,半张脸缩在雪白的被子里,露出的还带着点少女稚气的半张脸微红,像是因为被子卷得太严实有点被热到。 他又好气又好笑,又觉得这样的洛朝笙还带着点孩子气的可爱。 他抬手,揉了揉她微乱的头发。 被窝里的人睫毛轻颤,睁开了眼,有些愣愣地看着他,眼里还带着惺忪的睡意。 洛朝笙——或者说朝笙,坐了起来。她揉了揉困倦的眼睛,带出点泪意:“颜先生,早上好。”明明是第一次和攻略目标说话,却喊得很自然。 她的确是个天生的好演员。 “早。”颜暮初抬手,将几缕不太听话的卷发拢到女孩的耳后。 朝笙屏着呼吸,似乎对于他的亲昵还有些不好意思。 但另一端,她对小白道:“查一下颜暮初的好感度。” “好的。颜暮初当前好感度20……?!” ———————————— (高亮!这个世界真的是一篇替身be文,雷点包含:1男主颜暮初是渣男回头2原白月光会有一定程度雌竞情节。) (总之自我感觉写的不怎么样,介意的亲可以直接从第28章番外后的新世界开始看) 第20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2) 小白震惊了,它还以为不管怎么样有恋人身份加成,好感度起码得有50呢。朝笙在心中冷笑,替身就替身,老男人可真狗啊。 她仰脸看着颜暮初,似乎为这一霎的温情动容。 反正,她也很能演。 穿好衣服,朝笙趿着拖鞋,亦步亦趋地跟在颜暮初身后,和他一块去洗漱。 这是一个两层的复式公寓,二层的大卧房两个人共住,卧室乃至整个公寓都是简洁明净的装修风格,可以想象到公寓的主人大概也是冷静少语的类型。 这个公寓大部分时间只有洛朝笙一个人住。 这样寡净的风格并不适合年轻热烈的洛朝笙,她不喜欢,但这是颜暮初送的。 他又是为了谁的喜好,一目了然。 盥洗室里,大片的浅灰墙壁上挂着长长的镜子,他们站在一起,用的牙刷也好,漱口杯也好,就连毛巾都是一蓝一白的一对。 朝笙轻慢地想,颜暮初入戏还挺深。 早餐是很简单的三明治加咖啡,朝笙长在一个江北小城,早上常吃的是热干面再配个酥脆的面窝,但这座南方的滨江城市显然并不习惯这种吃法,颜暮初也未曾替她着想过。 二十岁的颜暮初曾陪着二十岁的宁望舒出早功,然后在她结束后拿出早就买好的三明治和咖啡。 但三十岁的颜暮初不会想去知道二十二岁的洛朝笙早上又习惯吃什么。 “今天晚上,陪我出席一个晚宴。”颜暮初忽然道。 朝笙艰难咽下口中微酸发苦的味道,而后认真看向颜暮初:“颜先生,时间是几点呀?” “七点开始,我会在六点的时候派人去接你。” 朝笙点点头,乌黑的卷发随着动作起落,看起来有点儿孩子气的可爱:“下午最后一节课五点半结束,我到时候去校门口等您。” 她乖巧而顺从,也不问是什么宴会,全然的相信着颜暮初。 “好。”颜暮初性情天然有几分冷淡,见她应下,也不多言。 用过早餐,目送那辆银灰色的车载着颜暮初远去,朝笙按着自己还是个学生的身份,打算去学校。 爱意是真的,所以并不甘只做一只金丝雀。 公寓的地库里停着数辆价值高昂的豪车,哪怕其中有一辆写着她的名字,洛朝笙也未曾上去过。 正如颜暮初给她的钱,也一分都没有动过。 守着泾渭分明的距离,只不过想,某一天真能堂堂正正和颜暮初在一起时,两个人之间,是平等的。 不过,颜暮初其实并不在乎这些。 一腔爱意全部倾注反而容易被人所轻视,洛朝笙一开始就是输家。 朝笙转了两次公交,在摇晃中终于到了海戏学院。 她到的还算早,教室里只有稀稀拉拉几个人,因为是公共课,所以大家都不算特别积极。 窗外,六月天空明朗,梧桐叶光影斑驳,青翠蓊郁,穿堂风抛下知了的长鸣,带来夏日难得的清旷。 第28章 一个女声忽然响起:“朝朝!朝朝呀!” 朝笙闻声,转脸便看到扎着丸子头的女生坐在他旁边。 “黎学姐。”她按着记忆打招呼。 黎子晗摆摆手:“不用这么客气,叫我栗子就好!我和你说的那个角色你考虑的怎么样啦?” 黎子晗是大四编导专业的,最近在大热的《帝台歌》剧组做导演助理——虽然有导演黎巍是她小姑的原因,但是黎子晗表示她绝不是拖后腿的关系户并且一直在努力干活! 物色演员也是她给自家小姑打白工换来的小权利之一——因为只是几分钟剧情的龙套,黎巍也就由着她选了。 在原本的剧情中,洛朝笙并没有去成,因为颜暮初并不希望洛朝笙去。 以金钱为筹码,交换她人生的自由。 声名赫赫的,有宁望舒一个人就够。 朝笙可不打算按照颜暮初的安排来。 “栗子学姐,你确定我可以吗?” 她眼里总噙着透明的水光,不笑也要弯三分,天生就让人想亲近。 黎子晗按捺住想要捏爆她脸蛋的冲动。 她握拳,认真道:“你可以的!虽然只是一个小角色,不过我觉得真的很适合你!试试吧!” 天知道她在上公共课见到洛朝笙时,就觉得惊为天人,又一打听小学妹是个孤儿,是拿着奖学金考上的海戏学院,她就更加怜爱了——这张脸,她黎子晗作为未来的大导演,决不允许她成为沧海遗珠! 纵然这是全国最好的几所戏剧学院之一,但渴望在演艺圈出人头地的人太多,竞争何其激烈。对于洛朝笙来说,有机会她本该珍惜,而不是为了一个并不爱她的人而放弃。 ——哪怕爱她,她也不应牺牲自己的人生。 “那行,先谢谢学姐了。”朝笙双手合十,笑容真诚。 黎子晗朝她比了个ok的手势,火速趁着教室里人还没坐满穿梭到最后一排去了。未来的大导演上课时也爱摸鱼呢。 很快到了下课,朝笙慢悠悠地收拾完书包,准备离开教室。黎子晗刚从睡梦中醒来,意识还没回笼,见到小学妹要走了,还不忘隔着阶梯教室叮嘱:“要记得来哦。” 朝笙远远的朝她笑,比了个ok的手势。 黎子晗放心地趴了下去,在片场打杂真的太辛苦了,她抓住一切可以睡觉的时间补回自己早已经稀碎的睡眠。 朝笙离开拥挤的人潮,走到校外一家有些偏僻的咖啡店外,在那等待颜暮初的司机的到来。 咖啡店的老板娘是个逢人总有三分笑的中年女人,原主时常来这坐坐,店里向来客人不多,一来二去就熟了起来,到现在也算是关系不错的友人。 这家咖啡店生意实在寻常,老板娘长年处于躺平的状态,但却一直维系了下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颜总以高价买下了这家咖啡店,条件是只要老板娘一直经营下去,盈亏随意。 洛朝笙并不知道其中的因由,她来这儿,起初是因为颜暮初在大一开学时送她来了南影学院,然后带她在这聊了会天——这是颜暮初和宁望舒在学生时代常来的咖啡店。 彼时的洛朝笙还不知道宁望舒的存在,她也喝不惯咖啡,只是想多了解喜欢的人一点,才暗自记住了这家店,然后因缘巧合和老板娘熟了起来。 “朝朝。”店里没有客人,老板娘正趴在吧台上百无聊赖的浇花,见她来了,露出个懒散的笑来,“今天还和之前一样?” 来了也不好什么都不点,洛朝笙通常折中的选择喝拿铁,奶味冲淡了咖啡的苦味,她勉强喝得惯一点。 朝笙不打算改变原主留存的习惯,她点点头:“麻烦晴姐啦。” 晴姐放下喷壶,转身去了制作间。 这家店颇有些年头,装修也是十年前的风格,在这个日新月异的城市里,反倒多了点不同寻常的味道。只是位置偏僻,老板咸鱼,就这么大隐隐于市了。 黄昏时的阳光照进来,微绿的玻璃折射出奇异的光彩,落在朝笙秀丽的脸上,她低头摆弄着晴姐刚刚浇多了水的仙人球上,一不留神被刺破了手指。 朝笙悻悻地收回手,晴姐瞧她这样,忍不住一笑:“哟,还流血了。 她把拿铁放在朝笙面前,又四处去翻急救箱,想找个创可贴。 朝笙搅碎拿铁上郁金香轮廓的拉花,无奈道:“晴姐,还没找到吗?我的伤口都要愈合啦。” 晴姐没好气地瞪她一眼:“我这都是为了谁?”她把创可贴放在朝笙面前,“自己贴好。” “以后要当大明星的人,怎么这么不爱惜身体?哎哟,我听说演员身上一点疤痕都不要有的,拍戏的时候不好看。” “哪有那么夸张。”朝笙眯眼,去找自己手指上的小血点,随意把创可贴贴了上去。 晴姐见她这不以为意的模样,玩笑道:“防范于未然。虽然今天是个小小小伤口,贴个创可贴也算警示你了。” “说起来你知道宁望舒吧?就是老在国外那个女明星,去年还拿了奥斯卡的。她以前老在我这喝咖啡呢。” 晴姐继续碎碎念,朝笙手指微顿,继而笑道:“我当然知道呀。我第一次来这的时候,晴姐你不就觉得我面熟嘛。” 晴姐点点头:“可不是嘛。我上次见到她来这喝咖啡还是好多年前的事情啦。那个时候她和你一样年轻呢。”她看着朝笙的脸,感慨道,“当时就觉得,满学院的姑娘没她一个好看,你瞧,现在都是国际巨星了。” 朝笙含笑点头,又道:“但我可不是她那样的大明星。” 晴姐伸手点了点朝笙的额头:“信不信晴姐的眼光。” 她打量着朝笙,认真道:“我觉得朝朝你不比她差呢。你也会成为大明星的。” 虽然是玩笑话,但朝笙笑着点了点头,然后也以认真的口吻道:“嗯,我也会的。” 笑够了,时间也差不多了。朝笙喝完最后一口咖啡,和晴姐道别。 “接我的人来啦。晴姐,下次再见。” 晴姐又去捣鼓她的花了,朝朝笙招了招手:“知道啦知道啦。” “你的仙人球再浇水下去,估计会坏掉的。”她见此,无可奈何的叮嘱了晴姐一声。 晴姐冷笑:“给它点教训,谁叫它今天不知好歹戳破了大明星的手。” 晚宴不算特别隆重,是几个相熟的投资人拉起的,颜暮初的公司在娱乐圈几乎算是寡头,他来了,本不算隆重的宴会都变得郑重几分。 朝笙跟在男人身后,看着人们向前和他问好,攀谈。他态度说不上热络,却也不会让人觉得被冷待,是一种游刃有余的从容。那些电视里、大荧幕上才会出现的导演和明星在他面前露出热情的笑,仅仅是希望得到这个男人的垂青。 难怪洛朝笙会以仰望的心态爱着颜暮初。 她那样年少,一无所有,然后有一个人不但救她于困苦,还带她看到了另一个世界。那之后,再繁华再绮丽的景象都比不过年少时的第一眼,何况她从始至终,都在颜暮初的鸟笼之中。 “暮哥。”一个爽朗的声音响起,浑不似周围的人拘谨,声音的主人越过人群,大大咧咧的就迈步过来。 第29章 朝笙越过颜暮初的身影看过去,发现是个面目极其俊朗的男人。 这是张几乎每年暑假都会大热一次的脸,有时候是因为他的新剧上映,有时候是因为人们怀念起有他剧播的夏天。 来的人叫易衡,二十一岁出道拍了一个仙侠古偶之后,直接封神,成为剪刀手们最爱的素材。 颜暮初终于露出真诚的笑来,朝笙看着他眼角微扬,疏淡的桃花眼里带点意外:“阿衡,你怎么也来了?” 易衡故作夸张:“还不是因为知道有你这个大资本家在,我来给我的新剧拉点投资。” 颜暮初轻呵了声,不以为意的模样,以易衡今时今日的成就,向来只有投资找着他的份。 第21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谨慎食用替身梗) 易衡往他身后瞅了瞅,看到了朝笙。他在心里轻咦,却很好的压住了眼底的疑惑。 “你公司的小朋友啊?带来见世面?”易衡试探,颜暮初名下的长洲娱乐培养出很多驰名内外的演员,这么猜测倒也合理。他巧妙的避开了“替身”的字眼。 颜暮初的神情一如既往的淡静,随意应了一声,并没有要介绍的意思。 易衡看着这个面目昳丽的女孩露出失望的神情,那双本来潋滟的眼明明暗暗,压着细小的委屈。 易衡了然——他早就听二人共同的好友说颜暮初养了个金丝雀,百闻不如一见,像,太像了!小金丝雀看起来年纪还不大,怯生生的跟在颜暮初身后,乖得很的模样。 而朝笙作为一个即将逐梦演艺圈的人,最终还是有点儿紧张的打了声招呼:“易衡前辈好,我看过很多您演的剧,一直很喜欢您。” 易衡闻言,便笑道:“是嘛,哪部剧你最喜欢啊。”活脱脱和小粉丝说话的语气,生生打破了之前朝笙的尴尬。 朝笙想了想,认真道:“十四洲剑。” 易衡:???那是他九年前拍的第一部剧!这小金丝雀那时候应该才十几岁吧。 他感到时光匆匆如流水了。 整场晚宴,朝笙扮演一个尽职尽责的伴,乖巧的跟在颜暮初身后。除却易衡外,也有不少人注意到这个眉眼精致的年轻女孩,但因为不知道宁望舒与颜暮初从前的牵扯,无一人联想到替身上面去,又见颜暮初并不介绍她,虽然意外向来不近女色的颜暮初养了个小玩意,但到底无足轻重,也就没有人在意朝笙了。 到结束时,已经是月上中天,朝笙犯困,想着毕竟还在演乖巧金丝雀,生生压下去好几个呵欠。 颜暮初倚在车后座上,朝笙痴情替身的精神发挥得很尽心,她坐在了颜暮初身边,关切地望着男人眉间若隐若现的倦色。 见到易衡,颜暮初又想起了宁望舒。 眼前女孩压着委屈的眉眼让他心里软了一瞬间,他忽然开口问道:“你很喜欢易衡吗?” 朝笙被这句话一吓,像只炸毛的小猫,结结巴巴道:“啊?我……我喜欢您呀。” 颜暮初有些无奈:“我的意思是,你很喜欢看他演的戏吗。” 朝笙知道自己会错了意,尴尬得脸通红:“嗯,他是很厉害的演员。” 颜暮初唔了一声,没再说话。 朝笙沉默了一下,轻声道:“颜先生,我也想去演戏。” 小金丝雀还是第一次对他说出这样的愿望,因为她敏感而聪明的察觉到,颜暮初对于他去演戏这件事情持着反对态度。 颜暮初不想再去爱人,简单粗暴的以金钱缔结了这份关系,却不知道是洛朝笙对他的爱让他走了捷径。 “再说。” 他没给她答复。 朝笙表面乖巧,心里已经打算好踩着颜暮初的雷区跳舞了。 她又一次仔细的询问了黎子晗去剧组的一应事宜,颜暮初工作其实很忙,并不是天天都和她待在一起,也不会每晚都来找她。朝笙和黎子晗约定好之后,就随意捡了点行李,趁着暑假刚开始去剧组了。 剧组很大,人也很多,黎子晗其实给了她一个不错的机会。 穿着宫女服的女孩子们跑过,带起一阵风,一个侍卫打扮的人浑身洒满了假血包,嬉笑着离场。 黎子晗看到朝笙来了,眼前一亮。 她叫住朝笙:“朝朝。” 朝笙看到黎子晗顶着一对黑眼圈,戴着无框眼镜走了过来。 “你的戏下午才开始呢。” 朝笙朝她笑了笑,露出一对浅浅的梨涡来:“栗子学姐,我想先来看看,这还是我第一次进组呢。” 说是进组,其实只用演一个出镜三分钟的小角色,台词只有一句,小角色唯一的特别之处是要求要好看好看务必好看。 黎子晗也没有因为这个角色戏份少而轻待朝笙,她很理解这些年轻演员对于演戏的向往,深以为然地点头:“早点来也好,先看看其他前辈怎么演的。过会你就去那边换衣服上妆吧。” 她很有耐心,给她指了一个方向,末了,冲她眨眨眼,“加油哦朝朝。” 她抿唇,真诚的向她道谢,然后找了一个不大显眼的角落站着。 纵然这张脸生得惊艳非常,也只是让剧组里的人偶尔停留了一眼。美则美矣,却是一张从没见过的脸,想也知道在这个圈子还没有半点声名,并不值得人多看,黎子晗的热情已经算是意外了。 在这个圈子里,会有无数自负美貌的人蜂拥而至,最后能走到高处的,不过寥寥几人。洛朝笙曾是有机会的,但她终究也成了被淹没的一个。 《帝台歌》是一个权谋为主题的宫廷剧,出身顶级世家的少女王蕴灵与不受宠的皇子李成筠相识,彼此暗生情愫,他们一同习武念书,虽未吐露心声,却也有一段甜蜜的时光。 为了家族的继续兴盛,王蕴灵在长辈的压力下,与母家出自王家旁系的太子结盟,嫁给了太子。可太子生母是害死李成筠母亲的凶手,至亲的离去,挚爱的背叛刺激着李成筠,他满怀着复仇的恨意,选择向宠妃的儿子称臣,而后一步一步蚕食了他的权力。 他为了皇位无所不用其极,陷害兄弟,谋杀忠臣,毒死太子,报复欺凌过他的人,一步一步把持朝政,最后登基为帝,以铁血的暴政镇压世家。 而昔日的挚爱王蕴灵生下太子的遗腹子,世家奉其为皇太孙。王蕴灵代表的世家与皇室宗亲联合。最后,以拨乱反正的名义起兵的世家宗亲和李成筠兵戈相向。王蕴灵和李成筠走上了不死不休的结局。 朝笙的角色是——她低头看了眼身上似乎有点暴露有点若隐若现的红色纱衣,造型师正给她固定假发,长至腰身的黑发散落,造型师想了想,又给她在眉心点了一颗朱砂痣。 朝笙感到深深的无奈,小白在一旁干巴巴地感慨:“没想到第一个角色,也是替身呢。” 是的,电影中的皇帝李成筠对王蕴灵爱恨交加念念不忘,找了许多有她影子的替身,朝笙也是其中一个。 她眉眼秾丽,恰似少女时灼灼如春华照亮过李成筠的王蕴灵。黎子晗也不单纯只是因为吃她的颜而找上了她。 旁边一身肌肉猛男造型的造型师十分满意,用涂满粉色亮片指甲油的手抖了抖散粉刷,轻轻拍在朝笙挺翘的鼻梁上:“这身打扮很适合你吼。” 第30章 其他演员也凑过来,感慨道:“真的好看,难怪你的戏份最长啦。”有一个同样扮演李成筠宠姬的演员也要求造型师给她化同样的妆容,被猛男无情拒绝了:“你们也知道她戏份最长吼~” 都是寂寂无闻的小演员,十几秒几分钟的镜头匆匆就过,反而彼此都没有什么复杂的心思。妆容不妆容的,大家嬉笑了一圈,混不在意。 化妆室的门被推开,副导演探头道:“都准备好了吗?要开始了。” 穿红着绿的演员们从小小的化妆室里鱼贯而出,走到灯火通明古色古香的宫殿之中。 “第一场——action。” 第22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4) 【华服美衣的舞女腰肢如柳,在靡靡乐声中婀娜起舞,水袖漫卷,起伏如流,在一片喧嚣之中,明黄衣袍的男子斜倚在鎏金高座上,几个面目妖姣的女子跪坐在他身旁,他随意扫了一眼,捏住了红衣少女的下巴。 他才三十三岁,却觉得自己心已经老去了。曾经年少时渴望权利、地位,如今都在手边,那些羞辱过他的人尽数死在他手中,李成筠却又觉得索然无味。 年轻貌美的女子祈求他的宠爱,卑微地跪在他面前,讨好他,但他却一直忘记不了十八岁时曾相知相识的故人。 知己难寻。 但李成筠同时厌恶着过去卑微求生向上攀爬的自己。 布满剑茧的手指在少女的脸上掐了掐,留下一道艳丽的痕迹,红衣少女怀着天真纯稚的爱慕看着他,他难得的在这一刻为这张美丽的脸庞动容了几分……】 易衡几乎要绷不住表情了,他自觉自己已经见过不少大场面了,演个荤素不忌的暴君完全不在话下,但是在看清朝笙的脸后,易衡本想用力的手都松了几分,他在心里尖叫:“卧槽这不是颜暮初家那个小替身吗!好好的金丝雀为什么扑棱出来跑龙套了。” 而且颜暮初最后不是准备投资帝台歌了吗,怎么还让小金丝雀来演这种角色?颜暮初啊颜暮初,这是你一个霸总能干出的事儿? 但他不能崩,于是,皇帝李成筠的眼中升起一抹兴味,一只手便轻轻滑过少女纤巧的下巴,微微抬起,似缱绻似调情。 这么一看,真是漂亮啊……易衡在心中默默感慨。 纵然只是个没多少戏份的小角色,戏服也并不精致,可一身朱红被她的容光生生压住了,成了那双横波流睇的陪衬,长眉似柳,唇若施脂,眉心一点朱砂又添了几分艳光。 朝笙也接住了易衡的戏,秋水梨花似的眼中酝酿着恋慕,渴望,和野心,她期盼得到暴君的垂青,从此一飞冲天,做人上人,她低眉,乌发垂下,平添了几分清绝,却又捻起一颗葡萄,颤颤着想叫眼前人吃下。 如果看过朝笙演戏,就会发现她是和宁望舒面容类似,却又完全不同的美人。 【然而此时异变陡生,兵戈之声响起,舞女们尖叫四散,却被无情的利刃穿透,那灞桥春柳般的身姿前一刻还在起舞,为了庆贺暴君的生辰。 鎏金椅上的男人收起了散漫的神情,他站起来,高高在上,睥睨着殿下的执戈待杀的士兵。 银甲的女子从人群后走出,按住了手里的剑。 “君竹,别来无恙。”王蕴灵看向殿上的帝王,少时挚友阔别多年,再见已是仇敌,不死不休,可她还记得他的字,仍然如少年时一般唤他。 李成筠冷笑一声:“王蕴灵,你也想杀朕?” “匡扶正统,拨乱反正。”女子声音清亮从容,似乎听不出李成筠的恨意。 “好!好!”李成筠悍然拔剑,“且看今日鹿死谁手。” 殿上不知何时围涌出金吾卫来,拱卫着皇帝。 今日确是不死不休。 流光溢彩的宫殿化作血海,朱衣的少女受那当心一剑,王蕴灵对于出身低贱以色侍人的宠姬并无一丝怜悯之心,她是真正的高门贵女,所受的教育让她生来就骄傲,看不起这样宛如菟丝花的生命。 于是少女自她剑尖滑落,嫣红的嘴唇边溢出血来,那双琉璃般的眼睛却一点一点暗了下去,她挣扎着,倒在了李成筠的脚下。 “陛下,陛下,救我……”像是不甘心自己就此死去。 晶莹圆润的葡萄落入血污中,被碾作一片淤泥。 他们二人之间横亘着宠姬的尸体,李成筠笑得癫狂,他提剑,青锋相交,铮然作响。】 “cut——可以了!”导演黎巍拍了拍手,“这一幕拍的不错。” 她看一眼在旁边认真盯着摄像机的黎子晗,赞道:“这小姑娘是你们学校的吧?” 黎子晗骄傲地点头:“嗯!我找的人还不错吧!” 黎巍应了一声,确实不错,特别是演宠姬死去的那个镜头,很有一种悲剧般的宿命感,好像死的不是她,还是李成筠王蕴灵彻彻底底毁灭了的少时情意。 黎巍看人很准,知道她是天生吃这碗饭的。 易衡收剑,回头看了眼从地上爬起的朝笙。 他对朝笙印象挺好,就是没想到两个人还演上了对手戏。 她更像宁望舒的地方也许是演戏的天分,不知颜暮初又是否知道? 明明只是演个炮灰女配,却把欲望野心倾慕全演了出来,和晚宴上怯生生跟在颜暮初身后的小金丝雀全然不同。 他想起那个年轻时就宛如戏痴的宁望舒,她为了梦想远渡重洋,切断了与旧爱的一切关联。 眼前的年轻女孩有着不输给她的模样和天分,却甘心做颜暮初身边的鸟儿吗? “小洛,没想到会在剧组碰到你啊。”易衡很自来熟的和她打招呼,“刚刚演得不错。” 朝笙露出惊喜的神情,只有一面之缘的易衡还记得自己,且混不在意她身份尴尬。 “谢谢易衡前辈。” 易衡唔了声,道:“也不用这么客气,就我和阿暮那关系,你随意点。” 朝笙点了点头,出了戏又变成原本乖觉的模样。明明脸上满是滑稽而夸张的血污,一双黑水银似的眼睛却干净得很。 “好。那......我的戏份已经没啦,我先走了。” 易衡自觉自己得照顾着点颜暮初的人,遂像个社交恐怖分子一样大咧咧把朝笙扯了过来:“戏服不换了?去我那换。” 易衡也演过小角色,知道这些龙套们只能在卫生间里换下衣服,像沙丁鱼一样挤作一团。都要投资帝台歌了,颜暮初肯定不忍心看他的小金丝雀吃这种苦! “走吧。”易衡看了眼面露踌躇的朝笙,又催促了一下,纯粹是怕她不自在,“我经纪人何姐,上次宴会你也见过,她在更衣室里等我。” 朝笙抿唇,露出个乖巧的笑来,梨涡微现,煞是讨喜。 因为是主演,所以剧组对易衡的一应待遇都十分上心,他一个人的更衣室比这些群演们共用的更衣室还要大,在这休息会客都不会觉得局促。 易衡说得没错,更衣室里有何姐,还有他的几个助理,年轻的男生女生都有,门又半敞着,绝不会有瓜田李下的嫌疑。 朝笙乖巧的和何姐打了招呼,收住眼神,并不乱看。只是转头问道:“易衡哥,卫生间在哪呀。” 第31章 易衡:她喊我“易衡哥”诶。 易衡脾气好,对后辈也没什么架子,闻言给她指了指:“左转。” 她柔声向易衡道谢,然后拐了进去。 小白忍不住惊讶,为它的宿主的演技,上一个世界她是骄矜的大小姐,这个世界却娴熟自然地扮演着谦卑的替身。第一次绑定到的任务者,比它想象中居然要完美得多。是主神庇佑吗,小白在那儿幻想。 第23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5) 夏天天热,那身戏服穿久了就会很黏腻。 她换好衣服,又随意捧了把凉水扑在脸上,镜子里那张原本还看得出精致的脸上揉出了一团乱红。 “……大意了。”原来假血包的材料清水还洗不了。她四处瞅了瞅,洗手台上只有一瓶洗手液。 她斟酌了一秒钟,果断按了一泵洗手液咕噜咕噜搓出一手沫来。 “我想起来,你应该要用洗面奶吧。……”易衡在外面喊,一边支使着小助理找一下他没开封的洗面奶。 他记得自己第一次演这种浑身是血的戏时,被弄出来的道具血洗了好半天,脸还是红的。 朝笙推开门,露出张满是泡沫的脸。 易衡:? 他记得洗手台上只有一瓶绿色包装的洗手液。 易衡简直要流泪了——这孩子,太节约了吧。颜暮初你怎么回事!也是,人都出来跑龙套了…… “咳……小洛,还是用洗面奶吧。做演员就要懂得保护好自己的皮肤。” 何况你的脸还是你做替身的关键啊喂! 朝笙看到他的目光带着四分怜悯三分柔和两分关心还有一分难以理解的愤怒。 她歪了歪头,感觉自己完全理解不了易衡。 朝笙索性不去理解,她一面搓着脸一面笑嘻嘻道:“偶尔一次没事啦。而且洗手液洗这个洗的很干净,谢谢易衡哥。” 易衡:不要解释了,我都明白! 他忍着内心翻滚的情绪默默转身,继续去收拾自己了,只留给朝笙一个她完全看不懂的背影。 啊,奇奇怪怪的易衡。 朝笙感慨完,转身继续对着镜子搓搓脸了。 抹去眉心的朱砂,洗净脸上的血迹,水珠滚落后露出一张秀净年轻的脸来。朝笙端详着这张脸,露出了一个笑。镜中女孩凤目便微挑,秾艳的眉眼中流出潋滟风情。可等易衡问她好了没有的时候,她转过脸,又是那个天真的洛朝笙。 易衡知道颜暮初的小金丝雀像宁望舒,但今天接触下来,看她妆容尽卸,易衡有了那么一点不确定。女孩眉目舒展,眼里却有一股宁望舒没有的东西,他说不出来。 但易衡的心思向来不复杂,他忍不住捏了捏朝笙白皙的脸,啧啧感慨:“年轻就是好啊。”乱造也皮肤好。 朝笙对易衡印象还好,大方地容忍他作怪的手,清凌凌的眼中有几分无可奈何的笑意,易衡突然意识到什么,有些不好意思的缩回了手,胡乱揉了揉自己的鼻尖。 等换完衣服出来,易衡已经先出去了,黎子晗正巧走了过来,朝他打了个招呼。易衡知道这是黎巍的侄女,玩笑道:“小黎导,找我有事吗?” 黎子晗看到了朝笙从更衣室出来,有些迷茫的眨了眨眼睛,咦,朝朝和易衡是朋友嘛? 她倒没多问,把黎巍交待的事情说了出来:“黎导说晚上有投资人来片场这边,让主演们都去见见。” 黎子晗在剧组和其他人一样喊“黎导”,并不像在家中那样撒娇耍赖叫小姑。 《帝台歌》又被注入一笔新的资金,剧组的预算直接拉满,黎巍已经摩拳擦掌准备拍出一部史诗级别的权谋电影。 易衡却是早就知道了投资人是谁——那天晚宴之后,颜暮初名下的长洲娱乐通过了投资《帝台歌》的预案。他还没和颜暮初道谢。 易衡摸着下巴想了想——以颜暮初寡言的性情,这个事情肯定没有告诉小金丝雀,所以人家还跑来演龙套。 小金丝雀啊,你对颜总的财富一无所知。 易衡:更怜爱了。 他决定给朝笙一个惊喜,于是他回头,对朝笙道:“小洛,要去蹭个饭吗?” 是开玩笑的语气,因为不想让这个在戏外小心翼翼的金丝雀觉得有负担。 黎子晗也在一旁道:“去嘛小学妹,就当陪我了。”她可不想在那和人交际!要是有小学妹陪着会自在很多。 “加了这么多投资,黎导肯定会选个大饭店,不用担心坐不下哦。”易衡满嘴跑火车,然后果然看到朝笙脸上的犹豫因为他轻松随意的态度而渐渐消失。 “嗯嗯,谢谢易衡哥和栗子学姐啦。” 易衡面上含蓄的笑,心中得意地想:我直接助攻,颜暮初你必须再给我砸点投资来! 朝笙真的以为是去蹭一顿饭。虽然剧组管饭,但是有好吃的怎么能不去! 剧组位于华国知名的影视城奉城,这儿发展多年,除了有类型繁多的场地之外,配套设施也十分到位。高端的酒店、公寓、娱乐场所应有尽有。 果然被易衡说对了,黎巍定了奉城最贵的饭店。她对于朝笙来倒也没什么意见。不知道为什么易衡愿意提携一个跑龙套的大学生,但男主角开口要带个吃饭的人,她自然没有不同意的理由。何况这小姑娘和黎子晗还是朋友,她是很乐见于黎子晗多和圈内人结交,甚至是去自己选择想合作的演员的。 能找到合自己心意的演员,对于导演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虽然黎子晗和朝笙都是这样的年轻,毫无声名。 到了饭店,易衡和黎巍同他们分开,王蕴灵的扮演者周子悦已经先到了,她如剧中的王蕴灵一般明艳大方,性子爽朗。周子悦利落地朝这两人挥了挥手,招呼他们坐过来。 黎子晗则带着朝笙去了另一桌,两个人准备安安静静当全程吃播。 周子悦留意到了她们,戴眼镜的小姑娘她知道,是黎巍导演的侄女,另一个漂亮的小姑娘是谁? 她仔细想了想,才想起是那个满脸血污趴在地上的“宠姬”。 “把脸洗干净后居然这么好看。”周子悦忍不住赞叹,又觉得朝笙长得有些面熟,“难道是圈里哪个大佬家里的小孩?不然易衡怎么那么主动去招呼。我记得好像姓洛,圈子里谁也姓洛呢......” 可惜包厢里灯光刻意营造出朦胧的氛围,她看不真切,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门忽然推开,黎巍率先起身相迎,周子悦和易衡随其后。 “赵总,陆总。” 先进来的是一男一女,打扮均干练,笑容外放却也透着投资人的精明。 赵琼升语气轻快:“今儿真巧,我和陆苒一道来的,没想到在楼下碰到了颜总。” 圈内知名的财神爷居然也投了帝台歌,有他投资的项目十拿九稳,怎么叫人不开心。 黎巍闻言,向后看去,高大冷峻的男子走了进来。 他看起来约莫三十岁,时间除了从容外好像没给他留下其他痕迹。黎巍一眼就看出这是个皮相骨相皆上佳的男人,她忍不住以导演的眼光暗暗评价,明明生得薄情,偏偏有一副润秀的桃花眼,反倒让人想亲近。 第32章 黎子晗看着姑姑迎了上去,轻轻推了推朝笙:“哇,学妹,快看快看,这个大佬长得好绝!怎么形容呢......” 朝笙从牛排中抬头,放眼看了过去,颜暮初若有所觉,和黎巍握手时抬眼看了过来,正好看到他的小金丝雀嘴巴鼓得和只仓鼠似的,呆愣愣的看着他。 “禁欲!对!”黎子晗找到了形容词,却发现旁边的小学妹肉眼可见的萎靡了起来。 “嗯?禁欲系杀伤力这么大吗?”她叉了一颗小番茄,随口道。 只是看了自己一眼,朝笙就敏感的发现颜暮初眼中笑意迅速冷淡下来,见到她在这,他并不开心。 明明对于朝笙想去演戏的态度在晚宴后稍有软化,却在发现朝笙并没有那么乖之后迅速冷下来。 颜暮初看着小金丝雀心虚的低下头,又怯怯地看了他一眼,最后却沉默的坐在了那儿,并不敢过来。 他在心里极轻的呵了一声。 但颜暮初不露分毫,他噙着浅淡的笑,握住了黎巍伸过来的手。男人手腕上价值高昂的银白手表镜面微闪,透出宝石的光泽。 “久仰,黎导。” “啊,哪里哪里,我也一直很想见颜总一次。” 小白比朝笙紧张多了,它的语气也可怜巴巴:“朝朝,完了,他好像生气了。这下子更难攻略了……” 朝笙面上摆出个难过不安的神情,嘴巴不停,她慢条斯理地咽下了最后一口牛排——比剧组的盒饭好吃很多呀。 易衡将哈士奇的本质发挥得淋漓尽致,他朝颜暮初招了招手,以一种熟稔的语气笑道:“就等你了,颜大老板。” 颜暮初虽是话不多的性子,但这种应酬的场合,只要他想,也不会冷场,何况包厢里还有易衡这种元气过剩的家伙。兼之大家都是为了合作而来,一时间也算是把酒言欢了。 易衡插科打诨了几句,忽然感觉自己忘了点什么,他几杯酒下肚已经有点儿犯晕了,好半天才想起——小金丝雀也在这。 又瞅了眼颜暮初,琉璃似的眼珠子里全是冷淡。 在外面这么冷落小金丝雀的吗? 他隐隐约约感觉自己好像不该带小金丝雀过来。 暮哥看起来——并不如何对那个小姑娘上心啊。他有些遗憾的想。 酒过三巡,气氛终究还是热了起来。不知是谁提起今天这场戏拍得顺利,黎巍想了想,招手叫黎子晗过来认认人,朝笙已经被她默认为是易衡想提携的后辈,遂也带了过来。 “今天戏拍得顺,也有这两个小朋友的功劳。”她笑道,私底下的语气显得格外温和,并不像在剧组里和黎子晗是单纯的上下级。兼之黎巍对朝笙印象也不错,她在这行呆了这么多年,并不介意让一个小小小配角露脸。 于是人们看到两个人从角落了走了过来,一个高挑秀丽,虽然顶着对憔悴的黑眼圈,也压不住身上那股和黎巍如出一辙的劲儿。 黎子晗身旁的女孩更叫人眼前一亮,从晦暗的角落里突然站出来一个俏生生的美人,灯光下是张造物优待的脸,虽然尤有几分年少的青涩,却硬叫那双清凌凌的丹凤眼点出了风情。 周子悦仔仔细细看了好一会,觉得这双眼睛实在很美,再看女孩无一不精致的五官,越发让她觉得熟悉起来。 她之前就在琢磨,如今看清了,终于想起来像谁—— 易衡在桌子底下摁住了周子悦的手腕,希望她明白自己的暗示:不要说出来不要说出来!! 但是来不及了。 “小洛倒是和宁望舒长得很像。”她瞪一眼易衡,不明白为什么这只哈士奇突然用爪子怒拍她,但是她开心于自己的发现,宁望舒是他们这个行业里真正的高岭之花,业内视她为偶像的只多不少。 “尤其是眼睛,你们知道吧,去年宁大美人获奖的那部《深蓝的峡谷》,就因为她的眼睛生得很美,给了许多特写。” 那其实是一双很有名的眼睛,有名到人们会把洛朝笙的眼睛被人当做类似的物品,当做谁人的替代品。 而易衡生无可恋地想:“我可能要无了。” 朝笙垂着眼,默然一瞬,终于道:“哈哈,我也一直觉得很荣幸。” 半开玩笑的语气,让人觉得是个说话舒服而乖巧的后辈。 说起宁望舒,在场的其他人也忍不住感慨。她几乎算是华国影视圈的传奇,毕业没多久就敢孤身去大洋彼岸闯荡,不到十年,功成名就,荣誉载身,她才三十岁,还有很长的艺术生涯,却已经做到了演员的顶峰。 朝笙看向颜暮初,澄澈的酒盛满他面前通透的玻璃杯,灯光细细碎碎洒了进去,在他多情静秀的桃花眼里折射出零星的光。众人谈论他的挚爱,那是别人眼里的宁望舒,耀眼的,璀璨的,却独独与他无关的宁望舒。他控制不住自己去听那些关于她的片语,却要神情淡漠,仿若不识,可多少次,他看着朝笙的眼睛,近乎炙热的思念另一个人。 朝笙第一次露出了执拗的神情,似乎想在这一刻找到点颜暮初对她的不同也好,安抚也好。 颜暮初却仅仅只是潦草而疏离的看了她一眼。耳边是人们在感慨宁望舒的生平,他爱的那个人与他隔着重重的山海,却又仿佛无处不在,因为她践行了六年前发过的誓言,那样站到了高处,纵然在大洋彼岸,也坚定地实现了她的梦想,那个宁愿放弃他们的感情也要实现的梦想。 颜暮初垂眸,冷淡的饮完杯中酒,可他的血液分明沸腾,向来清冷克制的思绪都在混乱翻涌,以至于他都没有注意到眼前女孩沉默而哀伤的眼神。 直到宴饮结束,颜暮初始终都没有再看过朝笙一眼。其他人沉浸在松快而愉悦的氛围中,察觉不到这两人之间的暗流。就连一开始有点心虚的易衡都在吃吃吃中忘记自己造的孽。 无论内心如何汹涌着起伏,颜暮初始终不曾露出半分,他仅仅只是坐在那儿,就是这样场合的主角。他说话时声音总是淡而静,偶尔接过陆苒对于投资的话茬,或是回应几句易衡的絮叨,话说得并不多,却不让人觉得被冷待。 到最后也算是宾主尽欢。 第24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6) 人群散去,黎子晗跟在黎巍身后离开,又想起了被自己拉来的朝笙。 “朝朝,你和我们一道回去吗?” 朝笙安静地摇了摇头,温声道:“我打算回家。” 黎子晗点点头:“也是,戏演完了就回去好好休息吧。可怜的我还要打两个月白工呜呜呜。”黎巍瞥她一眼:“我也送你回学校?”黎子晗连忙抱紧她小姑的手臂,嬉笑道:“我就随便说说嘛。” 倒是易衡,闻言看了朝笙一眼,想起颜暮初也在,遂欢快地喊住周子悦:“走走走回酒店吧,明天还有一场夜戏熬。” 没有人与朝笙一道离开。 虽然颜暮初什么今天都没和她说,但是她大抵知道他的心情。 朝笙揉了揉自己的脸,迅速挤出了一个难过的表情。 易衡最后走时看到她透着悲伤的侧脸,还忍不住感叹了一下。 周子悦奇怪地看向他:“你叹什么气?” 第33章 易衡唉声叹气,一脸讳莫如深的神情。 地下车库里,耀眼的车灯亮起,陆赵二人正同颜暮初道别。能结识颜暮初实在叫他们高兴,明明是初次见面,却也热络得不得了。 颜暮初神情始终淡淡,赵琼升意犹未尽,还想说点什么,陆苒推了推他,爽朗笑道:“颜总,那我们先回啦,下次再约。” 他站在黑色的越野车旁轻轻颔首,身姿挺拔,是一副矜冷姿态。 引擎声轰鸣,车辆远去,地下停车场里复又沉寂。一直在晚餐中试图隐形的小金丝雀小心翼翼地靠近,带着忐忑和委屈。 他神情淡薄,拉开了车门。 “回去吧。” 越野车像只沉默的巨兽,车内的空气闷热。 朝笙知道颜暮初的反常来自于人们提起的宁望舒,她揣摩着“洛朝笙”的心情,感到了绵长的苦闷与悲伤,因为这么多年来“她”确确实实只是一个替身,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而眼前人只要想起宁望舒,求而不得的执念就是枷锁,沉重,无解。 “颜先生,对不起,我之前和学姐说好了的......因为只是一个很小的角色,我就来了。” 确实是一个很小的角色,小到她不理解为什么颜暮初骤然冷漠,于是她虽然不安,神情却还有些委屈疑惑。 昏昏暗暗的车灯下,女孩的眉眼好似镀上了一层模模糊糊的光,磨去了那些原本不像宁望舒的部分。 颜暮初的情绪在酒精的作用下激烈的翻涌。 朝笙低着头,长睫投下的阴影遮住了眼底的委屈,她轻声解释:“没有提前和你说是我不对,但是这是我第一次得到这样的机会......” 逝去的年岁仿佛倒流,在眼前重现。 ——“阿暮,我知道这个时候说分手是我不对,是我自私,可是我是第一次得到这样好的机会,但你知道,有多少人想成为大卫·德林电影的主角吗......” 我知道,所以你离开了我啊。 两个画面重合,眼前人好像就是宁望舒。 他不想再听下去。二十三岁的时候,颜暮初只能放手让宁望舒离去,三十岁的时候,人生的一切对他几乎都算唾手可得。 银色的手表在暗色里闪着冰冷的光泽,夏夜炙热,金属的冷意压过朝笙脸上的肌肤,一只修长劲瘦的手摁住了她意欲辩驳的嘴唇。 男子坐在朝笙面前,高大的身形带着无声的压力。他的神情也是冷的,眼睛却发红。朝笙忍不住往后缩了缩。 金丝雀一直很乖,所以今天在看到她的那一刻,颜暮初很生气。那种失去的感觉重新又加深,尽管这么多年来,他一直被这种感觉反复的折磨——你和她有相似的面孔,你也要做出和她相同的选择吗? 酒精刺激他的情绪。他的声音带着寒意,手掌灼热的温度却传递给了朝笙。好像是二十多岁的宁望舒在他面前,哀伤地看着他,却要坚决的离开。 “朝朝,我给你的,还不够吗?” 他指的是——钱。 作为束缚住她人生的补偿,哪怕洛朝笙拒绝,某个以她名义开通的账户,首数字后面已缀了长长的一串零。 尽管颜暮初从未发觉,她近乎固执的未曾动用分毫。 声音很轻,却又让空气都沉重了几分。 朝笙眼睫轻颤。 分明是质问的语气,却让人意识到他连生气都不是单纯因为她。 年轻的女孩为自己前一刻的慌张解释而感到好笑,谁会关心一个替身的真心。 朝笙想开口,话却被他的手摁回了咽喉。颜暮初从来都掩盖在冷淡之下的偏执被催化。他的声音几近叹息:“如果再选一次,我要放你走吗?” 仿佛在询问朝笙,又好像是透过她去看另外一个人,然后问自己是否还能任由她离去。 朝笙只能仰脸望向他。颜暮初看到这双潋滟的眼中倒映着自己的面孔,一如很多年前。 岁岁年年,他被那份不甘的、被横断的感情困住。颜暮初凝视着眼前人与宁望舒何其相似的眉眼,那些掩藏在冷淡下、已成执念的情绪翻涌着。 他神情依然冰冷,而手从朝笙的嘴唇上移开,缓缓向下,停在了朝笙柔软温热的脖颈。 这样的压迫感实在太强了,这样俯视着她的时候,她感觉自己确实就是他掌中的鸟。 朝笙眼中露出一丝惊惧,似乎是为从未见过的颜暮初。男人的温度太近,自尾椎攀爬而起的麻意反倒让她清醒。 小金丝雀的身躯好像有点儿在发抖,她大着眼睛,看着颜暮初。她向来是羞怯安静的,此刻直视着颜暮初,明明眼中有惧意,却不愿躲不愿避。 深夜的地下停车场,窗外明亮的长灯映照着一排排车辆,偶尔有车灯亮起,然后是发动机响起又远去的声音。 颜暮初俯下身来,他看着朝笙,女孩鼓起勇气,握住了他的手。 “颜先生......颜……颜暮初!不行。”她潋滟的眼中始终有他的面孔,那里微光闪烁。不知道是怎么来的胆量,终于想阻止他的失控,甚至敢直呼他的名字。 然而身体比嘴巴胆小,湿热的泪水也随着她的话语很不争气的落下。 他冷淡的眼神扫过掌心的泪水。面前的女孩已经难以控制身体本能的反应,他却像游刃有余的刽子手,慢条斯理地划破她柔软的部分—— 这张美丽的面孔上淌满了眼泪,起先是几滴滑落在他的掌心,继而又因为他骤然的停顿而更加的汹涌。小金丝雀从来顺从乖巧,头一次犯错反倒和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她像只小兽似的贴近,抱住了他。 明明这样的可怜,还想着自己可以安抚他。 颜暮初回抱住身形纤瘦的女孩,将她放在了身上,这次换朝笙低头看他了。 “因为你犯了一个错。”他声音沙哑得惊人。 ——你应该乖巧,应该听话,我能给你想要的机会,但我并不愿意看到你离开我,哪怕只是一刻。 “你想要的,我会给你。” 钱、声名、荣耀,都可以。 都由我,给你。 他声音轻得像叹息,压抑着经年的不甘。 小金丝雀有点儿呆愣,这张面孔纵然美丽却又有未散去的天真,噙着眼泪时像一块将要碎去的琉璃。或许是夜色动人,泪眼如星。他有一瞬间动容,吻了朝笙的眼睛,那儿泪珠将坠未坠,咸苦的味道在颜暮初的唇边化开。 温热的、颤栗的她的泪水。 湿漉漉地淌过了他的嘴角,经由脖颈,化作冰凉的痕迹。 他忽而心软,在黑暗中骤然的清醒,被怒火与酒精所掀起的情欲撞到了南墙。 颜暮初没再继续。 她仰起脸,怯声道:“我……明白了。” 颜暮初听到他的金丝雀细弱而颤抖的声音,明白自己今夜太过火。 他没说话,最终,只是轻轻揉了揉朝笙的头发。 朝笙于是知道这件事情翻了篇,她胡乱在颜暮初下巴那蹭了蹭,与他靠得更近了。 什么都没有发生,唯有呼吸起伏,绵长温热的感受交织。 一直僵持在20的好感度终于动了一点。小白连上线,告诉朝笙好感度到了30。 第34章 真不容易。朝笙散漫地想,用试探、眼泪、顺从和爱慕来小心地接近,最后也不过是涨了这么一点好感度。 但无论如何,事情确实是翻了篇。 朝笙跟着颜暮初回到了位于市中心的公寓,依旧和从前一样相处。 作为一只金丝雀,她的生活是相当优渥的,但是相对的,社交和个人生活少了很多,演戏的事情朝笙没再提,她知道没到时候。 朝笙清楚的明白,颜暮初给她的这一点好感仅仅来自于她愈加与宁望舒相似而生动的脸。 可是一直做宁望舒的替身,她的任务永远也完成不了。 但朝笙是个很有耐心的人。而颜暮初自那夜后,来得比以前多了一些,她表现得很开心,满足于这一点变化,开始每天都等颜暮初回来了再去睡觉。 痴情等待的小金丝雀,确定不垂怜一下吗? ——虽然真实的情况是朝笙开始压榨小白,让小白在颜暮初的车到了地库时把睡着的她喊起来。但小白这只统工作热情很高,任劳任怨任人宰割。 于是颜暮初推门时看到的是他的小金丝雀明明困得不行了,却还在那等着。 “唔,你回来啦。”朝笙带着倦意,从沙发上坐了起来。 颜暮初应了一声,朝她走了过来。 “颜先生,你今天很晚才回来。”朝笙最近在颜暮初面前胆子大了些,是有点儿抱怨的语气。 于颜暮初而言却算一种全新的体验。那个时候他的创业刚刚起步,而宁望舒则辗转各个剧组寻求机会,两个人甚至一个月也见不到一次面。 现在想想,也许那个时候缝隙就已生,到最后不肯回转。 颜暮初打量着她,女孩的眉眼里尽是昔年爱人的影子,不同的是,她会等他回来。 好像,这么一直养着也还不错。 他低头,忍不住伸手轻摁朝笙的眼尾,她的眼睛是标准的丹凤眼,秀长美丽。 颜暮初道:“明天我秘书会过来。” “唔。”朝笙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她本就刚睡醒,脑子属实不太清醒,又被颜暮初的手指弄得有点儿意乱,不明白他骤然提到别人是为了什么。 “她叫唐颂,明天过来和你签长洲娱乐的艺人合同。”颜暮初抱起她,有耐心的解释了一句。 朝笙这下清醒了,她露出点踌躇的神色。 “怎么了?”颜暮初看出了她的犹豫,他以为朝笙会很开心。 “我以为你不愿意呢。”她软声道,“明明上次很生气。” 颜暮初不置可否,上次确实很生气。生气于她片刻脱离自己的掌控。但他骤然意识到,朝笙到底不是宁望舒,他也不是七年前的颜暮初。 他可以给她缔造华美的金色鸟笼,让她一直停留。 颜暮初抱起朝笙,将她放在柔软的大床上。她仰起脸,面孔上是未散的天真稚气,那双琉璃似的眼中倒映着颜暮初清隽冷淡的眉眼,朝笙仿佛没有察觉到饲主的心思,她伸手,搂住了颜暮初的脖子,甜甜笑道:“谢谢颜先生。” 颜暮初顺从自己的心意,压着她亲了下去。 第25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7) 第二天醒的时候已经是中午,颜暮初已经去了公司,偌大的公寓里又只剩她一个人。 所谓耳鬓厮磨,可是好感度最后也才到45。 门铃声突然响起,朝笙收起思绪,朝一楼走去。 门外站着一个打扮干练的女人,年纪看起来和颜暮初差不多,五官生得十分平淡,脸型偏圆,却是张让人很愿意亲近的笑面。 “洛小姐,您好,我是颜总的秘书唐颂。”她伸出手来,语气郑重。 唐颂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她家老板的金丝雀——年纪不大,还带着点纯然的学生气,是个象牙塔里的小姑娘,面容精致得像游戏建模出来似的。 是让人看一眼就会被惊艳的好看。 学生确实会被职业社畜的干练唬住。朝笙十分礼貌,柔声道:“您好,唐秘书,叫我小洛就好。” 唐颂不免对她印象更好了几分。她之前还想,能拿得下冷淡少言的颜总得是个怎样风情万种的尤物,她实在很难想象颜暮初会养一只金丝雀。 没想到是这样干净乖巧的小姑娘,眼里一点复杂都没有。 “随便坐吧,唐秘书。”朝笙引她到了客厅,然后走到了餐桌那,“要喝点什么吗?” “不用麻烦了。”唐颂摇头,谢过她的好意,顺便开了个玩笑,“平时在公司一天三杯咖啡。” 朝笙坐到了唐颂的面前,看着她拿出文件。 长洲娱乐手下有很多艺人,签约的文件已经十分成熟,兼之这是颜暮初要签的人,唐颂把工作做得十分到位。 朝笙起先还有些迷惑,她便主动给朝笙解释那些条款,原本对艺人不利的条款都按颜暮初的意思修改过,最后出现在朝笙面前的是一份对她堪称完美的合约。 资源尽情倾斜,却不需要为公司创造什么利润。 许多演员拼尽半生都够不到的项目,只要在合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朝笙都能得到。她似乎有点儿不可置信:“这对我来说,好像太夸张了。” 她有点不好意思,道:“唐秘书,我其实到现在,还只在《帝台歌》里演过一个炮灰配角。” 并且只有三分钟戏份。 唐颂微微一笑:“都是颜总的意思。” 朝笙意外于她的直接,但不得不说,唐颂不愧是颜暮初的得力助手,她说话的态度随和,语气不卑不亢,既不会轻视朝笙的身份,也没有过于的殷勤,仿佛朝笙只是长洲娱乐想签的某个普通素人。 唐颂把合约中的条款一一说明,朝笙只是个学生,不懂这些,却天然地相信颜暮初,她坐在沙发上,双手有些拘谨地搭在了膝盖上,听得很认真,长长的卷发不时随着点头的动作微颤,看起来乖极了。 唐颂耐心极好,解释的面面俱到。 唯有一条唐颂没说——合约结束的代价高昂到难以想象。 这是一个有毒的苹果。唐颂心想。 尽管长洲娱乐的资源甚至可以直接把一个素人捧到金字塔顶。 她对老板的做法毫无想法,这不是她能够插手的,只是疑惑为什么要这样得到一个人的人生。 因为喜欢?唐颂不明白。 她看着眼前女孩在合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露出和缓的笑容来:“欢迎加入长洲娱乐,小洛。” 朝笙抿唇一笑,梨涡半现。 唐颂办完了事情,起身离去,走的时候像是想起来什么,回头冲朝笙道:“帝台歌似乎杀青了,小洛,可以和老板一起去看哦。” 朝笙微微一愣,有些不好意思道:“我知道啦,谢谢你。” 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寻常的对待她和颜暮初的关系,朝笙看唐颂的眼神都亲切了许多。哪怕是易衡,也会因为她是宁望舒的替身而侧目几分。 朝笙目送她下楼,小白在那感慨:“颜暮初虽然冷淡,但身边的人都很好嘛。” 朝笙随口道:“是啊。” 一副不大走心的模样。 送走了唐颂,朝笙毫无形象地瘫在沙发上,打开了朋友圈。第一眼就看到黎子晗顶着硕大的黑眼圈,精神抖擞的站在摄影机前和一脸无奈的黎巍合照。 第35章 “庆祝未来大导演(打杂)的第一部电影圆满杀青。” 她随手点了个赞。 易衡的杀青照就拍的正式很多,他和周子悦站在人堆里,手里捧着鲜花,戏服头套还没换下来,被一群现代打扮的工作人员簇拥,还有几分反差感。 “朕杀青了!!!都给朕去看《帝台歌》!!!!” 朝笙感觉自己有被感叹号吵到眼睛。 伴随着杀青,铺天盖地的宣传也开始了,这部投资顶级班底顶配的电影,将在八月中旬上映。 朝笙饶有兴致的刷了会物料,宣传片做得很用心,采用的是插叙的手法,一开始就是李成筠与王蕴灵在金銮殿里对峙,兵戈肃杀,满地血污,镜头往前推去,朱衣的少女坠落剑尖,瘫倒在地,仿佛是血流的源头。满殿腥风血雨,明明曾经相爱的人却只是无言看向对方。 镜头一转,是王蕴灵与李成筠决裂后第一次见面的场景,白衣缟素的单薄少年跪倒在地,他的母亲刚去世不久。他伏身向太子行礼,王蕴灵跟在太子身后,沉默着看向他。 画面忽然从沉闷转向鲜活,少女王蕴灵捡起地上的书,笑道:“这本兵书读的人并不多,我寻了好久都未找到下卷,没成想五殿下这儿有。” 十三岁的李成筠看着这个锦衣华服气度不凡的少女,知道她是大梁第一世家的嫡出贵女,位比公主,听说王家的女孩儿也作男孩养,嫡出大多能文能武,他眼前这位更是有天骄的美名。 他忽然就自惭形秽起来。 “你若要,可自取。”他低声开口,声音并不像其他皇子那般自信张扬。 “不夺人所爱。”王蕴灵含笑道,“算臣女找殿下借的吧。”少女行止风流随意,进退有度。 她借走了李成筠的兵书,一月以后又还了回来。 “谢殿下借书与我。这是谢礼。”或许是惊喜于有人和自己读同一本不常见的书,王蕴灵对李成筠印象极好,再来时又送了一柄长剑给他。 “此剑名青锋。”她抬手挽了个利落的剑花,挑落满树梨花如雪,“殿下性淡意平,可配此剑,以借锋芒。” 李成筠站在树下,怔怔看少女挥剑如虹,梨花簌簌落满他单薄的衣裳,他不自控地发了个轻轻的抖,接过了少女递来的青锋。 梨花忽然被血染红,落满了金銮殿。 王蕴灵冷淡看向李成筠泛红的眼,她是王家的嫡出,是太子妃,是皇太孙的母亲,昔年的情分早被她斩了个干净。 李成筠提着青锋,两柄利剑铮然相接,宝剑的嗡鸣震耳欲聋,伴随着那一句“鹿死谁手”,画面忽然变黑。 “帝台歌”三个字缓缓出现在屏幕上。 第26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8) 评论区已经热闹翻了。 “用你赠我的剑杀你......太虐了吧。” “王蕴灵你有没有心!你怎么忍心看到他对人下跪!?” “易衡古装也太绝了,谁能想到暴虐帝王平时是只哈士奇呢。” 朝笙笑出了声,原来易衡哈士奇的名声这么广。 在一众期待帝台歌上映的留言和粉丝的彩虹屁中,忽然出现了一条提到朝笙的评论。 “那个宠姬好漂亮啊,虽然只出现了三秒,我硬是截屏看了好久!” 有几个零零星星的赞,还有一个回复:“演技也不错的感觉,应该是新人哈哈哈。” 朝笙盯着这两条评论看了几分钟,然后面不改色的点了一个赞。 小白捂脸:“哪有自己点赞夸自己的!朝朝你羞不羞。” 朝笙哼笑,丝毫不觉得不好意思:“因为她们很有眼光。” 进入这个世界之后,她成为了洛朝笙。那些属于洛朝笙的过往她全仔仔细细看了一遍。同上一个世界的身份不同,这个世界,她的原身在孤儿院长大,因为美貌反而受尽欺负,更没有朋友,洛朝笙孤零零长大,直到上了高中,情况才有所好转。 她在艺术上很有天分,得益于颜暮初公司的资助,她考上了海戏,那个时候她的理想是成为一名优秀的演员,不辜负颜暮初的帮助。 可命运捉摸不定,她成为颜暮初的金丝雀,顺从他,为了他的一点眼神,一点爱意就甘愿放弃梦想,最后一无所有。 那些寥寥的夸赞她看了一遍又一遍,然后轻声自语:“洛朝笙,你瞧,只要你愿意,你会被人看到,你的理想可以实现。” “除却颜暮初,会有其他人爱你。总有一天。” 一种饱胀而酸涩的情绪在朝笙的胸腔漫起,那是理想起步的喜悦,是终于在这个世界找到除了攻略之外其他意义的欢欣,属于她,也属于洛朝笙。 朝笙难得认真了起来。 “霸总和事业,我都要搞。”她握拳,郑重宣布。 颜暮初一进来,就隐隐约约听到小金丝雀在那自言自语要搞事业。 他挑眉,看来签了那份合约确实让小金丝雀开心了许多——真好哄。他漫不经心地想。 朝笙听到动静,从沙发上坐起来。 她趿拉着拖鞋,哒哒地跑到了颜暮初面前,又觉得自己这样好像有些幼稚,于是急急踩了个刹车—— 然后跌倒了。 顺便把颜暮初也撞倒在地。 小白十分不厚道的笑了出来:“朝朝,站起来!” 朝笙不管它的吐槽,电子系统果然不懂怎么攻略。 黑水银似的眼睛清凌凌的看着颜暮初,朝笙的耳尖泛着红:“颜先生,你今天回来的好早。” 颜暮初无端想起去小时候养过的兔子。 他揉了揉兔子红彤彤的耳朵,道:“最近不太忙。” 朝笙躲也不是,不躲也不是,只好低着头嘟哝:“那很好。” 她的心思一眼就能被看透,颜暮初被朝笙的天真取悦,润秀的桃花眼轻挑,露出浅淡的笑:“地上不凉?” 朝笙想说确实不凉,然后猛然意识到自己是摔在了颜暮初身上。在外面冷淡自持的人毫无形象的坐在地上,身上还压着个人。 她慌乱地想爬起来,颜暮初轻易抱起了他,放回了沙发上。 “对不起,颜先生。”她的脸简直要热化了,觉得自己丢了大人。 近来觉得他的金丝雀鲜活了许多。 颜暮初揉了揉她的头发,朝笙感觉到好感度的波动,她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颜暮初,软声道:“《帝台歌》下周要上映了,颜先生,要不要一起去看呀。” 是撒娇的语气,带着对颜暮初的亲昵。 颜暮初发现他的金丝雀胆子大了点。 实际上,颜暮初从没有带朝笙去做这种约会般的事情,也很少让她见人。偶尔几次晚宴,他需要一个伴,那金丝雀也只是没有名字的乖巧的伴而已。 朝笙似乎觉得自己有些逾越了,她不错眼地望着颜暮初,眼底藏着细碎的委屈。颜暮初不想让这张面孔露出难过的神情,既然最近确实不忙,偶尔和她出去看一次电影也没什么。 “可以。”他声音带着点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温柔,“我让唐颂去订票。” 朝笙摇摇头:“不用麻烦唐秘书!我来就好啦。” 第36章 约会就是要亲力亲为! 颜暮初晚间在书房里看书的时候,朝笙就在一旁抱着手机安静地刷,她对于自己和颜暮初的第一次约会表现出了极大的热忱,从电影院到时间场次小食都仔仔细细选了很久。 颜暮初偶尔抬头看她一眼,觉得她认真的模样实在有点儿可爱。 看电影对于颜暮初来说是多年没有的体验。哪怕是易衡要求,他也只是让唐颂安排公司的人包场去看。 在和宁望舒在一起的那些年,电影票还只能排队去买,影院只能选最平价的,也许看了很多不错的电影,但在颜暮初印象中,奔跑的小孩,情侣的耳语似乎比影片更让人难忘。 他被周围嘈杂的环境弄得厌烦,偏头看到宁望舒因为某一个情节而潸然泪下,他默不作声,拿出早就备好的纸巾,擦去她的眼泪。 “唔,我正难受着呢。”宁望舒破涕而笑,却因为被他打断了情绪而又嗔他一眼,“认真看电影呀,阿暮。” 朝笙终于选好了,趴在沙发上小声唤他:“颜先生,看周五八点的好不好?” 原来,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 窝在沙发上的女孩眉眼动人,颜暮初轻轻点了点头,目光又回到了书上。 第27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9) 朝笙的好心情维持了很久,她把看电影的时间安排在了周五的晚上,买到了最好的位置,那个时候颜暮初已经下班,她正好先去电影院等他。 月亮升起,拥挤如潮的人们奔向繁华的夜色。 《帝台歌》的票房火热,许多人趁着周五下班来看。 朝笙在电影院里取好票,抱着爆米花乖乖的坐在了休息区。她今天穿着橙色的卫衣,搭着一条白色的半身裙,看起来和众多来看电影的大学生如出一辙,浑身都是洋溢的青春。 有好些人过来和她搭话,问她的联系方式,她抱着爆米花抿唇一笑,温和的拒绝了所有人。 一场电影播完,马上又续上下一场,影院人头攒动,检票员累得不行。她忙里偷闲,随意望过去,发现那个穿着橙色卫衣的漂亮女孩终于等到了她在等的人。 她有些好奇,毕竟这个漂亮的女生今夜拒绝了太多搭讪—— 来的是个身形高大挺拔的男子,面容是少见的俊朗,只是带着点不近人情的冷淡。但他生就一双含情的桃花眼,只是对着女孩露出些笑意,便让人觉得他一定和眼前人十分的相爱。 起码检票员是这么想的,她暗暗感慨了一句郎才女貌,觉得这一对儿实在很赏心悦目。 朝笙看到了颜暮初,抱着爆米花开心地站了起来。她今天编了双辫子,乌黑的卷发梳成可爱的两根麻花,松松地垂在两侧,随着她起身的动作而晃悠。 颜暮初也是第一次看她这样打扮,印象中她总是散着长发,到脚踝的裙子总是颜色清浅的白蓝灰。他微微一愣,朝笙已经先跑到了他面前:“还有十分钟开场。”最顶上的爆米花颤颤的,却没掉下去。 他接过爆米花,道:“临时有点事情。” 算是解释。 刚下班的人,衬衫还一丝不苟地扣着,只是稍稍挽起了袖口,怎么看和这一桶爆米花都有些格格不入。 朝笙笑眼弯弯:“走吧,去检票。” 她轻轻拽着颜暮初的衣角,像是约会时等得有点着急的那一个。 检票员看到这对容貌极其出众的男女走到了面前,不由得露出个格外热情的笑,她利落撕下副券,递给了朝笙:“祝二位观影愉快。” 观影厅内座无虚席,时不时有人凑在一起,趁着还没有开场低声议论,朝笙买到了中间的座位,她一边往里走去,一边轻声和人说抱歉。人们对于这个声音温柔的女孩子很是包容,给她挪出了一条路。 颜暮初难得有点儿局促,他身形高大,走在窄窄的过道上就格外的显眼,又抱着满满一桶爆米花,小心翼翼的。 人们对朝笙宽容,对于颜大总裁就稍稍有些怨言了,特别是颜暮初那张冷淡而拒人千里的脸,啊,突然不想给他让路呢。 朝笙忍着笑,看着颜暮初难得为难的样子。 她坐下来,伸手去接爆米花:“我来拿吧。”一双眼睛在昏暗的观影厅里亮晶晶的。她仰着脸,带着灿然的笑,总是认真地看着颜暮初。 心里几乎为眼前的人一动。 熟悉的开场声在这时候响起,绿色的背景上蜿蜒出金色的龙,颜暮初坐了下来,刻意忘却了那一点异样的情绪。 观影厅里很快安静下来,朝笙忽然侧过身来,靠近了颜暮初,小声道:“颜先生,你要找到我演的角色哦。”她声音轻得像羽毛,飘飘然落在了颜暮初的耳尖,有点儿痒。 颜暮初回望她,发现她的眼睛里总是盛着莹莹的光彩。他很轻地应了一声,朝笙扬起笑,很快坐直了,一副认真要看电影的架势。 然而羽毛轻轻地停在了颜暮初的耳尖,他忽略那一丝痒意,转过眼,把自己的目光也放在了荧幕上。 《帝台歌》的成片远远超过了宣传片带给朝笙的期待。黎巍不愧是国内第六代导演中商业片的翘楚,恢弘史诗般的故事在大荧幕上铺陈开,野心与权谋揉杂在王蕴灵和李成筠的爱恨之中,他们爱着对方,算计着对方,又为了自己的野心而放弃对方,一个想要成为世家的代言人,垂帘听政的太后,一个想要复仇,做人人畏惧的帝王,伴随他们青春年华的梨花开落,最后落在满是鲜血的金銮殿中。 朱衣的少女伏在帝王的膝头,她眉若春柳,目如秋虹,一点艳色的朱砂缀在额头。她看向李成筠时,眼里的爱慕与野心昭然,明明身段眼眉都是极为诱人的风情,动作却又稚嫩得如初初长成的少女般。 她靠近李成筠,纤若削葱根的指尖捻起一枚晶莹的葡萄,颤颤着递到了帝王的面前。 电影院里有低低的感叹声,被眼前的美丽惑住了心魂:“嘶——好会啊她……” 朝笙有点儿不好意思:“啊,居然先是这个镜头。” 她忍不住往椅子后面缩了缩,有点不好意思自己在电影中的形象。电影中是媚色动人的宠姬,然而在他面前又格外的羞怯,明明演戏时游刃有余,等真让颜暮初看了,朝笙又有些惴惴。 颜暮初莫名觉得易衡碍眼起来。 但剧情的节奏很快,当王蕴灵从执甲的士兵身后走出时,宠姬自李成筠膝头跌落,惊惶地看向这白衣银甲,发间凤钗飞扬的女子。 王氏的天骄。 人们凝神看着这两个主角的对手戏,颜暮初的目光却不由自主追随着早已不被镜头注目的“宠姬”,她瑟缩着到了一旁,眼含艳羡地望着那个手执长剑的女子,与她截然不同的人。 没有寒暄,没有叙旧,王蕴灵与李成筠悍然拔剑,不死不休。 朱衣的少女自剑尖坠落,那双秋水似的眼中漫出了不可置信的泪水来。她跌落在金銮殿上,纤细柔美的雪颈无力的垂落,像是被折断脖颈的鹤。用鹤来形容一个以色侍人的宠姬似乎辱没了鹤的品格,但她死时何其的美丽,让人忍不住心折。 “居然就死了……” 第37章 “我有点儿心疼,原来只是炮灰啊……” 她就安静地伏在金銮殿上,伏在簌簌落下的梨花里,殿中金戈铮然,没有人在意一个宠姬零落成泥,徒然死去。 颜暮初却在这一刻心不由自主地窒了一瞬,好似终于看到朝笙与宁望舒的一点不同,金丝笼中暗淡的鸟儿忽然就有了焕然的羽毛,告诉他,她们的不同。 可她们怎能不同。 但她在荧幕中美得过于的震撼。 朝笙忍不住捏了捏颜暮初骨节分明的手,轻声问道:“颜先生,我演得怎么样?”声音虽小,却听得出来话里的期待。 他从剧中回过神来,他的小金丝雀靠近他,而她眼里没有怆然的悲伤,没有濒死的绝望,满是亮堂期待的光,她笑容鲜活妍丽,活色生香的坐在了他的身旁。 他神情淡静,向来冷淡的声音却柔和了许多:“很好。” 好感度在这时候终于达到了60,朝笙看着他,眼中都是被他夸赞后的开心。好像只要眼前人一个小小的肯定,就足以盛起她满心的欢喜。 第28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10) 电影散场的时候,已经是十点半了。 意犹未尽的人们从影厅中鱼贯而出,讨论着电影的结局——人心尽失的李成筠败于王蕴灵手中,死在了她的剑下,成为她垂帘听政的最后一块踏脚石。皇城的梨花开落了许多个春秋,当王蕴灵垂垂老去,而她的儿子成为一个傀儡帝王时,青锋再度出鞘,她坐在金銮殿中,俯瞰着逼宫的儿子。 一如很多年前,她与李成筠的结局。 在电影中扮作无名宠姬的女孩子穿过人群,没有人注意到她也是里面的一个角色。 毕竟被记住的总是主角。 朝笙听到耳边响起的感慨声,人们为这个结局惊叹或是怅惘,惋惜李成筠,惋惜王蕴灵,又忍不住夸赞他们的扮演者,把这两个角色刻画得入木三分。 “希望有一天,我的角色也能被人记住。”她把手小心置于颜暮初的掌心,和他一块儿走,声音有些羡慕。 颜暮初发现她的眼神总是很明亮,有着十分饱满的情绪,若放在以往,他并不会管朝笙的想法,此刻,他竟也回应似的点头。 “颜先生,你也这么觉得吗?”她眉开眼笑,仰脸望向他。 他一怔,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宁望舒也是这样问他。 那时他还不是人们口中的“颜先生”、“颜总”,宁望舒还是和他一样平凡的学生,夏夜的时候,她穿着颜色浅淡的蓝白裙子,和他一起在校园中闲逛消暑,无话不说。 “暮初,我也会成为一个能被人记住角色的人吗?” 月色照着她动人的面庞,他当然会回答是,那个时候他还太年轻了,并不知道成功是以失去来交换。 而之后的时间验证了他的回答,宁望舒在大洋彼岸声名鹊起,站在了演员这个行业的顶峰。 唯有遗憾如枷锁伴他半生。 月色再度照下来时,他看着眼前的女孩,没有说话。 朝笙等了很久,也没等到回答。 她有些泄气,握紧了颜暮初的手,又松开。 这样孩子气的模样让颜暮初的心又软了下来。 只是一个回答而已,没关系的——他不是很多年前那个年轻到一无所有的颜暮初,也不信自己留不住他小小的雀鸟。 于是他听到自己说:“我也这么觉得。” 朝笙眼中终于露出了星星点点的笑。 在看完电影后的第二天,朝笙见到了意料之外的两个人。 唐颂再次拜访,并且还带来了一个打扮得十分干练得体的女人。 “小洛,打扰了。” 朝笙刚开门,看到的就是八面玲珑的唐秘书脸上那完美无缺的笑。 “上次签订完合同后,公司便一直在安排你的事情。”她开口,表明了长洲娱乐对她的看重,顺带暗戳戳刷一刷朝笙对颜总的好感度。 唐颂看到朝笙脸上露出了惊讶感动的神情。 她往一侧退去,道:“她是何希文,以后就是你的经纪人了。” 何希文从一来,就在不动声色地观察着朝笙,正如唐颂所言,是一个难得的美人,气质虽然青涩,可塑性却极强。 听到唐颂的话后,何希文适时地露出了公式化的笑容。 眼前容貌姣好的女孩神情愈发惊讶,朝笙当然知道何希文,她是圈中知名的金牌经纪人,带过的三个艺人分别是老牌影帝高哲,如今已经隐退的三金影后徐岚,还有一个就是现在如日中天的易衡了。易衡后来自己出去成立了工作室,何希文和他的合作是结束得很愉快的,但从那之后,何希文就再也没有亲自带过艺人了。 “你好,小洛。”何希文主动开口,缓解了女孩的紧张,她对朝笙印象比较复杂。 平心而论,在看过《帝台歌》后,她确定这个女孩很有天分,但想起是颜暮初亲自开口让她带朝笙,她其实对于这两个人的关系是有些意外的,从没有听说过颜暮初有恋人,而唐颂对于朝笙的身份同样态度谨慎,她就知道,或许这个美丽的女孩仅仅是颜暮初饲养的一只雀鸟。 成为长洲的管理层后,她不再亲自带艺人,一是因为工作重心的转移,二则,有天分有红命的人,实在难得。何希文看到太多人踌躇满志然后黯然退场了。 “叫我何姐就好,很高兴认识你。”何希文做事同样八面玲珑,她一面想着,一面主动和朝笙交谈起来。虽然她是被颜暮初指来的,但这小姑娘一脸惊讶不似作伪,似乎提前并不知情。 何希文比唐颂在世事人情上还要通透许多,不管和人家是什么关系,既然上了心,就要明明白白地让人知道。男女之事可和商场交际不同。 她预感那个向来冷淡骄矜的颜总迟早要自己吃一个大亏。 何希文面上的笑容更盛几分。 寒暄结束,何希文做事一如她的打扮一样干净利落,单刀直入地说明了来意。 “这次来是因为剧本的事情。”何希文道,“我看过你在《帝台歌》里的表演,很不错,也不能说没有在网络中留下一点水花。”虽然水花转瞬即逝,但她是很喜欢那个惊鸿过眼般死去的宠姬的。 “小洛,你很有天分,这个势头可以保持下去。现在公司有一些项目即将启动,我挑选了几个比较有潜力的剧本给你,你可以选择一个最感兴趣的剧本。” 明明还毫无声名,却因为一个人的垂青而拥有了选择的权力。 她观察着朝笙的神情,发现她面上并没有恃宠而骄的傲慢急躁。心性也不错,何希文暗自点评。 朝笙垂眸,接过何希文递过来的剧本。 长洲娱乐立项的影视项目向来是行业里的香饽饽,如今尽数放在了朝笙面前,她想起昨夜那人最后冷淡的眼神,深吸了一口气,才翻开了剧本。 何希文带来了三个剧本,第一个是一个反派配角,主角一行人为大明应天府中的年轻人,她为朝笙选择的角色是一个蛰伏的女杀手,是主角在江湖中结识的挚友。 第二个是现在很流行的轻喜剧题材,何希文看中了一个女三号的角色,是个矫情却善良的富家小姐,和一个过于正直的年轻警察相爱相杀。 第38章 最后一个居然是女主角,校园剧题材,喜闻乐见的天才冷清男主x乐天搞笑女主。 毫无疑问,后两个角色都很讨喜,长洲每年都会有爆款剧,它拍摄的校园剧更是迅速捧红了一众流量。 何希文等待着她的选择。 第29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11) 朝笙沉默良久,盈盈的目光更多的停留在第一个剧本上。 这是几个意气相投的年轻人的故事,勤恳不得志的锦衣卫千户,一腔热血的大理寺少卿,表面轻浮实则隐忍的皇子,他们相识于微末,在应天府中相互扶持,最终成就了一番功业。 而朝笙能得到的角色是前期戏份比较多的一个反派配角。 名为葛向薇的孤女表面上长于教坊司,暗中是被反叛的青花会教养。 她长成教坊司中最玲珑动人的舞姬,游刃有余地游走在达官贵人之中窃取情报,暗杀与青花会作对的朝臣。 机缘巧合之下,她与彼时还郁郁不得志的男主沈寒沈千户结识,成为知己,她安慰他仕途的不顺,告诉他朝臣的软肋,而他守护着应天府的同时,也竭尽全力庇护着这个教坊司中的孤女。 然而锦衣卫与青花会的矛盾越来越大,由前朝叛臣纠结而成的青花会挑战着锦衣卫拱卫的皇权,葛向薇是一把好刀。 她按照命令,杀死了许多锦衣卫的人,其中就有沈寒的挚友。直到许许多多人死去,始终在追查青花会的沈寒终于发现,他庇护的孤女,教坊司中最善舞的那个女子,居然是他的死敌。 比之青花会,葛向薇只是一枚棋子,当很多年后,剿灭青花会成了升任锦衣卫都指挥使的沈寒的最大功名,那个死在他的绣春刀之下的舞姬,是最微不足道的一个。 朝笙做出了选择。 她的手指停在了第一个剧本上,《应天十九年》五个大字落在她莹白如雪的指尖,朝笙眼睛亮晶晶的,告诉了何希文:“我想试试葛向薇这个角色。” 何希文露出欣赏的神情,另外两个剧本几乎算得上是成名的捷径,如果朝笙想要一夜爆红,那才是好的选择。但如果作为一个演员,她会明白,真正能打动人的,其实是这样复杂而戏剧化的角色。 “好,交给我了,你放心去试试吧。”何希文目含鼓励,其实直到这一刻,她才算是真正认可了这个年轻的女孩。 合约敲定的很快。 何希文和他说了新戏的事情。 何希文觑他神情,道:“朝朝这次要进组两个月。” 颜暮初闻声抬头,有些意外何希文与他的金丝雀熟稔得这样快。 “进组前要回一次福利院。”何希文说,“我之前一个的项目要和剧组做后续对接。” 颜暮初眉头微挑,要他陪朝笙回去一趟吗? 并不算排斥。 对于她的过去,他仅仅从公司慈善项目的汇报中了解,知道那大概是一家怎样的福利院。 多的,洛朝笙没有让他知道,他也未曾想过探寻。 何尝不是一种自负。喜爱一个人,只爱她与其他人相似的皮囊。 然而何希文说:“唐秘书有时间的话,让她陪同一下吧。她很可靠。” 颜暮初默然半晌,才微微点头。 “行。” 何希文于是又风风火火地走了,她可太忙了。 * “陪我去?” 朝笙在收拾要拿去福利院的东西,对于颜暮初的话很意外。 似乎是没料到他会这样说,颜暮初看到朝笙的眼睛微微瞪圆了,带着几分孩子气的可爱。 他声音淡静,道:“唐颂出差了。”——所以并非是他刻意提及。 尽管在何希文走后,唐大秘书八面玲珑,立刻表示自己的工作表早已经被排满。 虽然知道这是摸鱼的好机会,但是她选择含泪放弃。 于是事情顺理成章地落在了颜暮初身上。 那场电影之后,他与朝笙确实多了点从前没有的亲昵。 颜暮初看着她在客厅里忙碌。两个行李箱,放着她买的童书、玩偶、零食,塞得满满当当,又宛如强迫症一般整整齐齐地排好。 以前似乎没发现她有这样的习惯。 “直接放到车上去吧。”他提议。 “没事,已经收拾好了。” 颜暮初看着她细瘦的胳膊用力一压,将两个行李箱满满的合好了。 “那走吧。麻烦你了,颜先生。”朝笙将行李箱扶了起来,向外走去。 颜暮初的手悬停在半空中。 他忽然意识到,除却想去演戏之外,他的金丝雀对他——一点多余的要求也不提。 这种认知让他奇异的有些不舒服。 颜暮初当然并非铁石心肠,但究竟是出于心软、怜悯,亦或者占有欲,喜爱,他不打算去深究。 * 地库里车灯亮起,颜暮初将朝笙的行李箱放了上去。 朝笙的手骤然松了,她多看了他几眼。 说来,他作为朋友或者老板,似乎都不算难相处。 朝笙心中一哂。 恰好,她与他不是这两种关系的任一。 汽车驶离了公寓,往近郊开去,福利院就坐落在那儿。 车窗外掠过变换的风景,从高楼大厦开至了绿树成荫。颜暮初偶尔从余光看过去,发现朝笙一直饶有兴致地望向窗外。 很少见她这样开心。 记忆里,她总是安静的,情绪鲜少外露——这样的时候,她格外像另一个人。 颜暮初心知肚明。 他敛回思绪,照着导航的提醒变了道。 车还没到福利院,朝笙就有些迫不及待了。 有提前知道她要来的小朋友哒哒地从小小的活动场地上跑了过来。 颜暮初看到朝笙把身子探出车窗挥手,眉眼一派鲜活。 “小心些。”他淡声提醒。 朝笙的注意力已完全不在他身上。 “欢欢!”她唤着跑在最前头的小姑娘,又开了车门,接住了她。 “小朝姐姐。”小姑娘笑嘻嘻地搂住了朝笙的脖子,撒娇般的蹭了蹭她的脸颊,“我好想你呀。” “姐姐也想你。” 她抱着小姑娘,有好几个跑在后面的小朋友也围了过来。 朝笙挨个打了招呼,最后努努力,又抱起了一个小姑娘。 颜暮初发觉,自己对她的印象似乎太单薄了些。 他打开了后备箱,取出那两个满满当当的行李箱。 有好奇的小孩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 “叔叔,你和小朝姐姐一起来的呀。” ——叔叔? 他垂眼,望向只到他膝盖的小萝卜头,最后还是应了一声。 福利院不算很大,是l型的轮廓,前头的院子倒是宽敞,落满了明亮的阳光。 白瓷砖的墙,红瓦的屋檐,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已经是很陈旧的风格。 他向前看去,白t牛仔裤的女生往里头走去,又回头看了他一眼。 见行李箱被他拿着,于是她眼里露出真切的笑来。 颜暮初也不自觉笑了,清浅得他自己都没能察觉。 福利院的一楼是个很宽阔的大厅,地面很干净,却七零八落摆着许多小孩子的玩具,大一点的有木马,摇摇椅,小一点的是模型,各种玩偶。 第39章 “小朝姐姐来了!” 小孩子们蜂拥而至,全都围了过来。 “你好久没来了呀!” “姐姐是不是去拍电影啦?” “大明星!” 七嘴八舌,说个不停。 朝笙居然全叫得出他们的名字,一一有条不紊地回了,衬得颜暮初在旁边,有些格格不入起来。 朝笙扭头,冲他道:“箱子!颜先生。” 话音刚落,她干脆走了过来。 箱子被打开,好奇心旺盛的小朋友们聚了过来。 颜暮初跟她一道蹲着,看着她一样一样的分发着绘本或者玩具,便下意识地给她打起了下手。 她记得哪个小朋友想要什么,如数家珍一般,将礼物递给了他们。 记忆里安静而顺从的女孩,原来有这样的一面。 他见过美玉,见过珍珠,见过瑰丽的宝石,却宁愿叫身旁的人蒙尘,做沉默无言的陪衬。 金丝雀与契约,是否是错误? 一道慈蔼的声音响起:“朝朝来啦?” “院长!”她的声音雀跃,礼物也分的七七八八,小金丝雀干脆站起身来,“颜先生,帮我分完一下。” 大概是回了熟悉的地方,心绪都放松了开来。 小朋友们殷切地望着这俊秀又冷清的叔叔,并不觉得有什么畏惧。 颜暮初的手落在一个兔子的毛绒玩偶上:“这个——这个是谁要的?” 斜刺里挤出来个小胖子,声音中气十足:“小朝姐姐送我的!” 无人再认领,颜暮初将粉色的兔子递给了他。 福利院的小孩似乎都被教养得很好,并没有争执的情形出现。尽管衣服大多陈旧,却都干干净净的。 颜暮初从这样的场景窥得朝笙童年的原貌,心居然有一瞬也软榻了下来。 小孩子们拿到了礼物和零食,快快乐乐地四散开去玩了。 颜暮初询问了大厅里的志愿者,大概弄清楚了哪些地方可以去走走。 l型的长廊在院落里铺陈,斜生出的樟树投下清晰的阴影,他往转角走去,望见了爬在花坛往上生长的玫瑰。 福利院很热闹,即便站在这儿,也能听到小孩子们快乐的声音。 他生活里难得有这样闲暇缓慢的时刻,居然很多次,都和朝笙相关。 “嗳,我们朝朝都拍戏啦?电影呀!我得找时间去看看。” 忽而响起院长的声音,她们在拐角处的树下闲聊。 颜暮初不欲窥听,转身离去。 朝笙的声音落在耳畔,带着点小小的骄傲:“这次买礼物的钱,都是我的片酬呢!” 颜暮初一愣。 他握着长洲娱乐,自然知道,一个极其微小的配角能得到多少报酬。 ——他给了她许多的钱,她从不用的吗? 这个问题终于被颜暮初所发觉。 如果她不屑于那些钱,交易如何成立? 院长真心实意地为她高兴,又问道:“今天,陪我们朝朝来的是?” 颜暮初没动了。 他下意识的想知道她的回答—— 然后,她温和淡静的声音响起:“朋友。” 不是敷衍的语气,甚至还有几分郑重,这是她深思熟虑后的答案。 真奇怪。 颜暮初不受控制地想,这应当是个很不错的答案。他们因契约而连结,他是饲主,而她是金丝雀。 当然见不得光,所以需要掩饰。 正如他在宴会上,甚至都没有向易衡说出过她的姓名。 但此时此刻,处境两易。那个夜晚,她的眼泪在此刻才终于落下,让颜暮初明白了其中的酸涩。 他原来也会在意的。 日光平平静静地照着,颜暮初往回走去,挥着粉兔子的小胖子在长廊横冲直撞,撞在了他的膝盖上,然后摔倒在地。 他蹲身,将小胖子提了起来,稳稳放好。 回去的时候,空了的行李箱又被填满,福利院的小朋友们投桃报李,送上他们手工做的礼物。 朝笙坐在车上,回望向福利院的目光还带着几分恋恋不舍。 颜暮初看在了眼中。 以后——是不是可以和她一起多来这儿?再让唐颂把公司原有的慈善项目推进得更细致点。 车往前开,停在十字路口。红灯闪烁,他的指尖也微微轻敲在方向盘上。 等安排妥了,他再告诉她——不行,让唐颂说吧。 绿灯亮了。 《应天十九年》正式开拍。 林夏对于今天的戏有点紧张。 在开拍之前,经纪人和他耳提面命过,组里面会有一个逐月娱乐的新人来演葛向薇,和他所扮演的沈寒有着十分重要的对手戏。 在拿到沈寒这个角色之前,林夏很长一段时间都处于默默无名的状态,勤勤恳恳演戏,直到去年,因为在一部谍战片里扮演一个戏份很重的配角出圈,他的努力才开始被人看到。 《应天十九年》是他从业以来,得到的最好的机会。同组的另外两个主演和他差不多年纪,二十六七岁,在年轻一代的男演员中是少有真正因为演技而为人知晓的。 投资方要自己内定一个角色无可厚非,但是在这个行业之中,许多不经试镜就能得到的机会往往不为人所珍惜,而最后毁掉一部剧的情况,林夏实在看得太多了。 “希望扮演葛向薇的人靠谱一点。”林夏在化妆间里就一直在给自己做心理建设,小助理看出了自家艺人的紧张,在一旁小声给他打气:“林哥!支棱起来!不要太担心啦!”她知道林夏很重视这个机会,逐月娱乐和鹅桃传媒一同立项的s级古装剧,早在开拍前就已经吸引了很多观众的注意了。 往好了想,起码三个主演都是导演试镜试出来的,配角用新人大概……影响不大? 林夏到底还是压下了紧张,他换上锦衣卫的飞鱼服,配上绣春刀,等走出化妆间时,便成了目光坚毅的百户沈寒。 这是沈寒与葛向薇的第一幕戏。 去往教坊司查案的沈寒无意中碰到扮作舞姬的葛向薇被人刁难。 【神晖九年,应天府中的宵禁早已取消,坊市的界限不再明显,这座建在淮河上的王城,呈现出繁华绮丽的景象。 夜幕还未完全降临,已是满城灯火辉煌,衬得这水上的都城宛若龙宫般璀璨,歌女的声音远远从江上传来,声音悠扬婉转,引得人往江上教坊走去。 但沈寒无心欣赏这样的喧嚣。他所统兵的百户所最近并不太平,淮河上的教坊司五月以来溺死了三个人,应天府水系发达,每年夏日都有人溺死,本不稀奇,然而死的人竟都是与太子一脉拐弯抹角相关的人。 而他派去调查的人都是身手矫健犹为善水的锦衣卫,居然尽数折在了教坊司中。 锦衣卫本就是刀锋上行走,殉职再常见不过,但死的每个人都是和沈寒并肩作战过的兄弟,他不能无动于衷。 况且,他搜集到的情报告诉他,这一切疑点最终都指向了青花会。 他望向这水上的廊腰缦回,檐牙高啄,死去的人无法打破这片醉生梦死的繁华。沈寒按住腰上微弯的短刀,迈了进去。 第40章 丝竹声、调笑声不绝于耳,沈寒不习惯这样的场景,他身上的飞鱼服和这儿极不相称,但教坊司中的人见怪不怪,天子脚下,五品官算得了什么,王公侯爵都流连于这片繁华地,一个小小的锦衣卫百户,并不值得人多看一眼——除非他今夜也是想来买下教坊司中的花魁的一度春风。 “你若能转完这一百圈,便不教你还我这家传的玉佩。”一道格外嚣张刺耳的声音响起,说话的是个锦衣华服油头粉面的公子哥,面庞生得白净,眼睛却浑浊不堪,一看便是酒色堆里常年泡着的人。 “诶,还得先喝下这醉华庭。”另一个男子也开腔,“你打碎了段公子的玉佩,人连喝酒的心儿都没了。你得帮他喝!” 那白面皮儿的段公子闻言,眼前一亮,他晃了晃手中的醉华庭,满壶酒液沉甸甸地响。醉华庭是后劲极大的酒,不善酒力的人若饮完一壶,一天一夜都缓不过劲来。 他们看着跪坐在面前的少女,她面容生得明艳动人,偏生还有着未经世事的干净,大抵是刚来教坊司没多久的。 一朵花眼看着就要折在段公子这纨绔手中,众人不以为意,反而叫起好来。 花魁并不是人人都能攀折,段公子眼光倒好,一眼就从一水儿绿衣舞姬中找出最美的那个。细细看来,容貌当真是惊艳非常。 满饮一壶,再跳一百遍胡旋,才能抵掉那一块玉佩。 那舞姬不安得浑身发抖,却还心怀希望,侥幸希望自己能熬过这一遭,或许答应这段公子的要求,便真的不用赔那比她卖身钱还贵的玉佩了? “好!小娘子倒是也豪爽!”段公子摁着她纤细白皙的手,催促她喝下去。 沈寒终究不忍。对于教坊司中消遣的贵人,一个舞姬的尊严微不足道,但对于沈寒这样生而微末的人而言,当他有了一些权力,就想要庇护曾和他一样弱小的人。 绣春刀铮然出鞘。他喝一声:“松开她!”】 于是这是林夏第一次看到“葛向薇”,她跪坐在那儿,听到了“沈寒”的声音,绝望的眼中漫出水光来。她为了跳舞梳得一丝不苟的发髻都已经散乱,橙黄的灯火落在她的面庞上,花钿灼灼,鬓边霞飞,而她豆绿的襦裙散如青烟。 【段公子被这一声怒喝惊住,竟没有拿稳酒壶,他怒目看向沈寒,发现只是一个锦衣卫百户。 “区区百户也敢造次?锦衣卫镇抚使姓什么你清楚吗?”锦衣卫镇抚使段庚,正是段公子的堂叔。 但沈寒无所畏惧,或者说,当绣春刀出鞘的那一刹那,他就绝对不会后悔自己的选择,他也决定承担热血的后果。 葛向薇坐直了身躯,她看着那身着飞鱼服的男子无所畏惧,仿佛一柄绣春刀便让他这无名小卒有了所向披靡的诚勇。黑暗中踽踽前行了十八年,还是第一次有人,为她持刀而立。 尽管,她其实极善饮酒,千杯不醉,尽管,她已经决定今夜悄然杀死这两个狂徒。 但她忽然发现不用这么做了,今夜她不必继续劳心劳力地做一个杀手。葛向薇望向沈寒,她想着自己被教导过的,如何扮演一个家底干净被迫风尘的舞姬,想象着如何像一个纯粹的韶华女子。 一滴清泪从眼角滑落,她看着飞鱼服上银色的纹样在闪烁的灯火中格外的灼目,露出一个灿烂的笑来。】 只这一滴眼泪,林夏心中的紧张轰然落地,他知道,这就是故事中那个“葛向薇”。 整场戏拍得一气呵成,最后一幕,那两个纨绔落荒而逃,“沈寒”持刀而立,站在了“葛向薇”面前。 “卡——可以!”导演在摄像机后宣布结束,声音听得出来十分的满意。 林夏看着这个年轻的女孩,自这场戏开拍以来,她已经跪坐了许久。 “还站得起来吗?”他问。 朝笙随意摁了摁微麻的腿,谢过了他的关心:“还行。” 她撑着椅子站了起来,豆绿色的襦裙随着她的动作而轻轻翕动,林夏无端想起夏日里青翠的银杏叶。 “我是林夏,你好。” 朝笙整理了一下微乱的绦带,抬眼笑道:“主演,我当然认识——你好,我是洛朝笙。” 为戏而流的眼泪还半干未干,一张芙蓉面如刚沥过一场山雨。林夏莫名又紧张了些许,他有些结巴的说道:“额……其实,我觉得有些抱歉,之前还很怕你演得不好……对不起!” 朝笙觉得有些好笑,居然又碰到了一个直球选手。她并不生气,温声道:“我确实是新人。你有这样的顾虑很正常,希望之后我的表现能让你更满意些。” 林夏更不好意思了,他出了戏,身上便少了那持刀而立时的肃杀,整个人的气质格外的清朗温和。 他挠了挠脸,突然又像想起了什么似的:“我看你很面熟……” 他很快回忆了起来:“《帝台歌》里那个没有名字的宠姬,是不是你演的呀?”他暗地里是易衡的粉丝,但是易衡是声名赫赫的大前辈,为了避免被人说登月碰瓷,林夏一向隐藏得很好,只是暗戳戳地刷了《帝台歌》区区十三遍而已。 朝笙眼眉微松,笑意更加温和柔软了起来。 “是呢。”朝笙点头,道,“刚刚看你的武戏都不用武替,动作很干净,是有专门练习过吗?” 提到这个,林夏就对朝笙的印象更好了,话匣子也打开来:“我以前是个武生,本科也是海戏的京剧表演系,后来是无意中入了演员这行当的。” 他抬手,耍刀的动作格外潇洒。 “耍这个,我可是老本行了。” 朝笙被他逗得直笑。 颜暮初刚到片场,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一地凌乱的古风场景中,屏风跌倒,桌案翻滚,工作人员正清理着武戏后满地的狼藉。玄色飞鱼服的男子利落地翻转刀柄,收刀入鞘,站在他面前的女孩抚起散落的发丝,看着他的动作露出了惊讶赞赏的笑来。周围一片混乱,满场子忙碌的人宛若这两个人的背景一般。 唐颂暗自叹息:“颜总,您这来得可真不是时候。” 她问了何希文朝笙的档期,知道她今天拍完这场戏后能休息个两天,正巧海市有一场十分重要的晚宴,颜暮初要去出席,女伴当然是朝笙。 她本准备让何希文把人接过来,谁想着颜总居然决定来探班。 额,算惊喜吗?唐颂觉得有点难说。 朝笙先看到了维持着官方笑容的唐颂,还有些意外,视线往后探去时,不期然对上颜暮初清泠的桃花眼。朝笙眼前一亮,她匆匆和林夏说了声,提着裙摆跑了过来,裙裾翻飞,落在人眼中,就像朵青色的花。 林夏奇怪于朝笙的离去,又怕她在这片兵荒马乱中摔跤,还在后面好脾气的叮嘱了句:“小心脚下。” 朝笙应了一声。 颜暮初望向那个男演员,看到了男子脸上关切的神情。 第30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12) “洛小姐,下午好。”唐颂看出气氛不大对劲,率先打招呼,“颜总和我刚刚就在旁边看,这一幕戏很惊艳哦。” 朝笙抿唇一笑,有些期待地望向颜暮初。 第41章 她连戏服都没有来得及换,就跑到了颜暮初的面前。 上次两个人见面,还是在陪她去福利院的时候。 那会儿她白t牛仔裤,笑起来也顾盼生辉。 他有一段时间没见她了。 让唐颂把对福利院扶持的项目推进了下去,盖完章的文件拿上来的那刻,颜暮初忽然发觉自己是在想念她的。 她现在穿着一条鲜亮的碧罗裙,很衬她,因为她本就生就一张美丽非常的脸庞—— 剧组的化妆师也很懂得如何让朝笙看起来更加动人,描深了她若柳的长眉,一点绯色揉开在眼角,秋水似的横波上宛如生出赤色的虹,她这样看过来,眼底只有一个人的时候,谁都无法说她不动人。 未被发簪簪住的一缕乌发落在她雪色的颈窝,颜暮初下意识想为她挽起这缕绿云。 但他的手指微蜷,又很快静止。 再付出一次真心的代价太大,也太过麻烦。 颜暮初有一瞬犹豫,又还是宁愿保持一种更为安全,更为稳定的关系。 可眉眼间松动温和的神色无法作伪。 “很不错。”男子的眼神温且淡,映照着亭亭玉立的眼前人。 朝笙露出了更加明艳的笑来,她知道从向来话少的颜暮初口中得到这样一个评价已算难得。 唐颂看一眼朝笙,又悄悄瞥了眼自家老板,自觉功成身退,默默走到了一旁等待。 不做电灯泡也是秘书的职业素养之一。 “你怎么有空过来了呀?我刚下戏。” “有一个慈善晚宴,我需要一个女伴。何希文应该还没来得及告诉你。” 朝笙点点头,有些紧张地道:“应该很隆重吧?我有点儿怯场。” 那缕发丝随着她轻轻晃身的动作而起落,颜暮初的手指微动,最后还是伸手,将这缕头发挽到了朝笙的耳后。他因朝笙的话浮出浅淡的笑来,道:“跟在我身后就好了。” “拍卖的时候看到什么喜欢的,告诉我。”他的手重新落在身侧,眼前的女孩微讶地看向他。 他神情不变,心想,只是因为那一缕发丝如羽毛般恼人。 朝笙如梦初醒:“我去换衣服,等我一下,颜先生。” 她转身离去,裙裾委地。 片场的人很有眼色,纵然不识这个气度不凡的人,但看导演自若的态度就知道是个重要但不应该去关注的人。 林夏当然一眼就注意到了片场外身形高大的男子,他看着朝笙跑了过去,站到那个人面前,绽出妍丽的笑来。 恋人吗?他兀自想。 颜暮初感觉到了林夏的目光,冷清的眼看了过来。 有一刹那,林夏还觉得这个男人和朝笙站在一起时,周身都是温和的气场。现在他火速抛弃这个幻觉了。 是个不好惹的人物。 宴会举办方是知名的谢氏集团,这个以医疗而闻名的集团一直往海外发展,现在想在内地拓展商业版图,第一站选的就是繁华的海市。老钱新贵名流齐聚一堂,在这场满是衣香鬓影的慈善晚会中侃侃而谈,谈笑间达成某个数额惊人的交易。 偶尔有人翘首往外看去,相熟的人低声议论。 “颜氏的那位来吗?” “怎么不来?谢家也特地邀请了他来,海市的生意场谁越得过颜暮初,地产娱乐都做得如火如荼。” “我猜谢氏和颜氏会有大动作。” 礼宾员推开巨幅的金色大门,谢氏的代表谢何和一个高大冷峻的男子走了进来。人们好奇地望了过去,惊讶地发现颜暮初的身边还跟着一个年轻的女孩。同颜暮初的能力一道出名的还有他冷淡的性情。时常能听到谁家的千金在他身上栽了跟头,却几乎没有人想到他会带一个女孩出席如此郑重盛大的晚会。 偶尔有人能想起,也许在某个普通的私人宴会上见过这个不知名姓的女孩,却没有料到,她也同样会出现在这儿。 朝笙好奇地看着这个盛大而奢华的宴会厅,每一步都走得稳当而优雅。璀璨的水晶灯从天穹垂下,得体的侍者来回穿梭,衣着华丽的男女从容而立,这是洛朝笙从未看过的场景。 谢何见状,问道:“洛小姐是第一次来吗?” 颜暮初回头看了她一眼,朝笙有些不好意思地点头。谢何于是道:“拍卖会还没有开始,洛小姐可以先去休息区,那儿会松快些。”都是些年纪相仿的年轻人在那休息,避开与长辈或者当权者的社交。 朝笙摇了摇头,挽住了颜暮初的手臂,甜笑道:“我跟着颜先生就好啦。” 谢何微愣,没想到这个美得明艳张扬的女孩子说话却软得发甜。颜暮初看一眼搭在他手臂上一截雪色的腕,默许了她的依赖。 谢何不自觉也微笑起来,虽是头一次见,倒觉得二人很相配。 所以人们看到了很难得的一幕,颜暮初身后跟着一个巧笑倩兮的女孩,她看起来并不熟悉这样的场合,而颜暮初居然时不时会在和其他商界巨头交谈时低声回答她的某些问题。 朝笙听着颜暮初淡静的声音与人交谈,几句话让对面的人或是恍然,或是惊喜,抛却感情上的恶劣,这个人确实很耀眼。她心里想着剧情的时间点,计算着如今已经70的好感度,而面上始终带着柔软的笑。 铺垫太多,如温水般炖着颜暮初起伏的感情,终于到了添柴的时刻。 宁望舒要回来了,这一次,颜暮初要做什么选择?她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音乐声中,刺耳的玻璃碎裂声忽然响起。淡红色的酒液晕染在朝笙雪白的裙摆,像一朵坏掉的花。 “很抱歉!”侍者眼泪都快落下来了,她明明不是第一次服务这样的晚会了,怎么稍微走了一下神就出了这么大的问题,居然弄洒了一杯高昂的红酒,还把红酒洒到了更加高昂的裙子上! 出席晚会的人非富即贵,眼前这个年轻女孩的裙子更是价值不菲,裙摆手工钉珠也沥上了酒水,也许她一个月的工资都赔不上这条裙子。 朝笙惋惜地看着这条裙子,她选了许久,觉得这条最合眼缘。但她却并不想为难侍者——也许还要感谢她给了自己抽身看戏的机会。 她温声安慰着强忍泪水的侍者:“没事,我再换一身衣服就好。” 朝笙回首,轻握了下颜暮初的手:“失陪一下。我让唐秘书帮我送一身备用的裙子来。” 颜暮初见她并没有不快,微微点头:“嗯。过会儿拍卖就开始了,早点过来。”拍卖的名单早已送到他手中,有几样他觉得很适合他的金丝雀,但他想让朝笙选一些自己中意的。 金钱是壁垒,隔出感情安全的距离。 “好。”朝笙展颜一笑,对侍者道,“麻烦你带我去一下休息室。” 唐秘书无所不能。她效率很高的为朝笙送来了备用的礼服。是条美丽更甚的裙子,天青色的鱼尾勾勒出朝笙骨肉均停的身形。她看着镜中的朝笙,笑道:“以前只用准备颜总的备用西服,现在还要为你也准备好。” 朝笙回头,道:“让颜先生给你加工资。”半开玩笑的语气。 唐颂故作忧愁地摇了摇头:“资本家是很难在这种事情上被说动的。”虽然颜总给了她十分丰厚的报酬,但想必也不介意她拿他小小开个玩笑,拉近一下和朝笙的距离。 第42章 外面忽然喧嚣起来。朝笙有些疑惑:“拍卖会是开始了吗?” 唐颂低头看了下时间,意外道:“还有十五分钟。” 因为内疚一直陪着朝笙的侍者见二人好奇,便走了出去,很快又面带惊喜的进来,语气兴奋:“是来了大明星!” 慈善晚会邀请明星并不罕见,毕竟要在社交媒体上造势。 小姑娘挺爱追星,她眼睛发亮,开心道:“是宁望舒!就是在好莱坞很出名的那个华人演员!她居然回国参加这次晚会了!” 唐颂莫名有一种不安的感觉,她向来敏感。 她望着朝笙出落得格外美艳动人的面庞,其实,如果细看,人们会发现她和宁望舒有一双同样潋滟的眼。 颜总,是为着这双眼睛吗?在签订完那个合约后,唐颂曾私下和何希文讨论过,最终两个人却什么都没明说。 小白想起原本的剧情线里朝笙的结局,紧张得不得了,碎碎念道:“现在好感度是70,白月光就出场了,真的没关系吗呜呜呜......” 朝笙语调轻松地安慰自家的傻系统,还能笑着说:“去看看吧。” 天青色的鱼尾委地,她向外走去。 美貌向来是宁望舒的盛名,当她步入宴会厅,好像所有的光都落在了她身上。一袭白色长裙款款走出,裙摆的钻石璀璨如星,而她的每一步都摇曳生姿。 岁月对她格外优容,她在而立的年纪,依然如一朵开得夺目的辛夷花。 她的手停在鬓边,轻抚起乌黑微卷的发,宁望舒看向那个人群中冷淡从容的男子,笑道:“阿暮,好久不见。” 颜暮初怔住,如置梦中,那些禁锢着他的年岁忽然聚在一起,呼啸着席卷着他。 满座喧嚣。 万籁俱寂。 但他没有回头。 颜暮初仰起脸望向二层栏杆后的更衣室。华美的金色栏杆边上空无一人。他莫名的松了口气,从那股时间的洪流之中醒悟过来。 三十岁的时候,颜暮初已经开始对某些事情不再敏感。比如时间。 四年的相爱。 七年的分别。 直到这个人在他的记忆里都变得模糊,变成一个不具体的轮廓。 变成他开始一段错误的原因。 他以局外人的眼光去审视他过去这些年的荒谬,终于在这一刻极其清晰的意识到,他想要的答案,并不是宁望舒。 颜暮初回过神来,好在,是唐颂陪着朝笙,她做事情一向稳妥。 他的金丝雀聪明却又敏感,一心一意地爱着他,无论如何,她不会离他而去。 可得到这只雀鸟,本身就是以一种错误的方式。 他尚不知道朝笙唯恐天下不乱的性格。不知道她就在等待这一刻。 众人的目光紧紧跟随着宁望舒,有好事者隐隐露出兴奋的神情。 这场晚会还有许多记者受邀前来,他们没想到能知道这样的秘闻,又惊又喜,已经想好了明天早上头版的标题——蜚声中外的女明星,海市巨头企业的掌权人,两个过去从不曾听说有什么关联的人,居然是旧识。 人们又纷纷想起那个离去的同样美丽的年轻女孩,八卦者已经脑补出一部爱恨情仇了。 颜暮初看向宁望舒。 七年未曾再见,时间确实没能折损宁望舒分毫。 但他终于愿意承认,那七年的辗转反侧苦痛如织,也许,就在某一次朝笙望向他的时候,从他生命中彻底剥离了。 “宁小姐,你好。” 他礼貌的开口,声音平静——好像过去那么多年爱着的、荒谬地找一个替身的人并非是他。 宁望舒眼中隐隐露出失望的神情,她以为颜暮初会生气——或是惊喜,毕竟当年他们那样相爱,分开时她又是那样的决然。 但她并不是情绪流于表面的性格,从前是,现在也是。她的笑容是精心计算过的完美,声音温柔而从容:“七年未见,就这样和我生疏吗?” 她自然而然地走到了颜暮初的面前。 第31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13) 宁望舒自然而然地走到了颜暮初的面前。 回国之前,她也问过旧时朋友,听说颜暮初身边有了一个眉眼生得十分像她的女孩。在接到谢氏的邀请后,宁望舒揣测着颜暮初看重那个替身几分,特意盛装而来,但是并没有见到那个叫洛朝笙的女孩——想必,确实只是她的替代品而已,颜暮初并不如何上心。 思及此处,宁望舒的神情愈加柔和。哪怕颜暮初依然神情冷淡,也未曾生出过一点恼意。 她被眼前这个人一心一意爱过,深信这个人依然爱她。那些无伤大雅的冷淡也就不算什么了。 因为当初毕竟是她选择离开的。理想太可贵,抛弃爱情是否也不算可惜?等到功成名就,才发觉心里的那个人没变成蚊子血,反倒成了颗灼眼的朱砂痣了。 年轻的时候,宁望舒在颜暮初面前如何骄纵,耍赖,他也不过是温和地包容。现在让他生自己一会儿气又有何不可。 七年。 宁望舒坐到了颜暮初的身后,在拍卖宣布开始的声音中思索着这个时间。 七年足够她实现她的理想,也足够她明白自己的内心。 漂泊海外,宁望舒咬着牙,撑过了漫长孤独的年岁,又控制不住想从朋友的口中知道关于颜暮初的只言片语。 看着他创业,从默默无闻,到一飞冲天,那个时候她还遗憾地想,分开了,彼此都成了更好的人,是不是也算不错的结局? 可那样赤诚的爱,宁望舒在失去之后才觉得难得。 ——直到从朋友口中知道颜暮初身旁又有了人,模样和她十分相似。 酸涩、委屈、嫉妒,裹杂着她早已经无比坚定的内心,却又终于确认——看,这么多年,他还爱着你,甚至愿意垂青与你有着相似模样的人。 宁望舒早已声名鹊起,不再是年少时满腹野心却又患得患失的女孩。 她迅速地决定了回国。 …… 颜暮初低头看了一眼表盘,朝笙已经离开了快半个小时。 女孩子整理自己……确实是需要这么久吧?他想起朝笙看向裙子时的惋惜神情,但愿唐颂拿来的裙子合她心意。 只是不能让她自己来选择喜爱的拍卖品了。他颇觉遗憾,这样规模的慈善晚会实在难得,几年或许才有一次。颜暮初顾自想着,又觉得不必太过遗憾。 “来日方长。” 他目光望向拍卖台,如今正拍到某个地产商私藏的一只粉彩青里花形杯,若是一对倒还值得收藏。 但他还是举了牌,轻易拿下了这只花形杯。因为那杯里的青色确实好看,正衬那日穿着碧罗裙的朝笙。 因晚会的拍卖性质是慈善,来的人又有意给谢家做脸,一时间倒也气氛火热,宾主尽欢。 最后一件藏品被推了上来时,谢家的代表也走了上来。 虽是从以说粤英两语为主的江岛来的,但谢何的国语说得意外的流畅标准,他一身裁剪得宜的深灰西服,站在聚光灯下时,声音轻松却不轻佻: “感谢大家今日的出席。若没有大家的帮助,这次慈善晚会不会如此顺利。” 第43章 “接下来这一件藏品,是谢氏家传的珍宝。” 黑色的绒布被揭开,玻璃橱窗里,一枚玫瑰色宝石在灯下熠熠生辉。它有着美得惊心动魄的绯色光芒,宛如一截银河落在了它切割完美的弧面上。 颜暮初就是为了这颗宝石而来。 拍品手册上的藏品他匆匆略过,最后目光久久地停在了末页的宝石上。看到照片的那一刻,他无端想起某个夜里,朝笙哭得通红的眼睛。 它们一样清澈,一样动人。 台上,谢何娓娓道来:“这颗宝石叫阿芙洛狄忒之心,八十年前,谢氏的第三任家主从罗马拍下了它,将‘阿芙洛狄忒之心’一分为二,其中一半,做成了一枚婚戒。” “这枚戒指先后有过两任主人,也就是谢家第三任、第四任家主的妻子。直到十八年前,那枚戒指随着谢家第四任家主——我的堂叔的逝世长埋地底。现在,仅存于世的另外一半\u0027阿芙洛狄忒之心\u0027,我希望能被真正喜爱它的人得到。” 他语气轻松:“最好是一对真爱。” 台下的人露出善意的笑,谢何表现得十分平易近人,他出身谢家旁枝,上任家主谢云暮在年轻时丧妻,此后一生未曾再娶,天资聪颖的谢何才得以被选作继承人。谢家在他手中继续稳步地发展,到如今也依然是人们需要仰望的庞然大物。 同时,人们也在他玩笑似的话语中,知道这一半的阿芙洛狄忒之心对于谢家意义非凡。 宁望舒的眼睛微微发亮,她看过很多价值连城的珠宝,但都不及这样一枚玫瑰色的宝石澄澈动人。 尤其是宝石背后的故事。 她看向颜暮初,他对她的目光似乎毫无所觉。他会为她拍下仅存于世的另一半阿芙洛狄忒之心吗? 这枚宝石无疑把拍卖会推上了高潮。 有的人是为了宝石背后的故事,有的人是因为宝石本身的价值,还有的人是想借着这枚宝石搭上谢家的巨轮—— 叫价声此起彼伏,一旁的记者们暗自咂舌,为着这令人震惊的天价。 朝笙离开已经近两个小时,颜暮初莫名地想赶紧见到她,尽管他知道,有唐颂陪着,朝笙并不会感到无聊或者有什么意外。他的秘书对得起他开出的工资,唐颂确实八面玲珑无所不能。 但他不打算再在拍卖上耗时间了。何希文说剧组只能给出两天时间,他可以以权干涉,让朝笙在自己身边多待几天。 可她又是那样喜欢演员这个职业。 那就自己先忍耐着吧。 他举牌,比上一个叫价者的价格高出了整整一倍。一个在场没有人能够压下的价格。 满座哗然,连谢何都微微怔住,他知道,这个价格足够买下一颗完整的阿芙洛狄忒之心。 宁望舒不可置信,她看着颜暮初矜冷的侧脸,他神情平淡,仿佛不觉得自己给出了一个多么夸张的价格。她垂眸,几乎要戴不上完美的假面,酸涩的泪意涌了上来,原来分开这么多年,他依然一点都没有改变。 所以,宁望舒,与他分开那么多年,你怎么能不悔呢? 第32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14) 一锤定音。 颜暮初得到了另一半“阿芙洛狄忒之心”。他终于露出朝笙离开后第一个真切的笑来,谢家的家主选择把它做成戒指上的主石,他难得思绪放空,觉得让它成为戒指的一部分确实不错。他的金丝雀有一双堆霜砌雪般的素手,若无名指上有一颗玫瑰色的宝石,应是极为相称。 台上,谢何朗声笑道:“恭喜你,颜先生。” 他遥遥颔首。 拍卖至此结束。 颜暮初起身,宁望舒终于忍不住,叫住了他,她压下焦虑,声音还是如一的从容:“阿暮,等我一下。” 她站了起来,裙摆上的钻石像云海中涌动着的星辰。 记者悄悄把相机对准了这儿,无论是宁望舒突然回国,还是她和颜暮初有旧,都是很有爆点的话题。再捕风捉影添油加醋一番,亦真亦假的新闻足以吸引公众的眼球。 刚分开时,年轻的颜暮初曾经很多次想象过,再和宁望舒见面时的光景。他究竟是强自镇定,还是真的释然,亦或是怀着经年的不甘。 但那些浓烈的爱恨原来早已将消散,他见到她,其实与陌生人一般。 那道壁垒塌了,他确实是以“替身”的名义,作践另一个人的真心许多年。 拍卖台上,那颗阿芙洛狄忒之心已经撤下,晚会之后,会经由安保送到他的手中。 表盘上的时针又挪了一格,这个夜晚已经几近完全流走,颜暮初压下极淡的烦躁,他对宁望舒礼貌道:“宁小姐,寒暄的话,今天就先免了。” 不对。宁望舒心想,不应该这样。 ——她演过千百次其他人的人生,知道爱一个人该有什么样的神情,她也得到过颜暮初的爱,因此,宁望舒很不情愿地意识到,颜暮初眼中似乎没有自己了。 他看着她就像看着一个很多年前的朋友,因为很多年不见面,所以感情也淡薄。寒暄?她若是为了和他寒暄,怎会又漂洋过海回来。 她的眼中露出了难过而脆弱的神情,这样一张面孔若是蹙眉,其实是很动人的。但她的声音还是要端庄大方:“说几句话的时间都没有吗?暮初……你是不是还在怪我?” 她仿佛找到了答案,眼神中又重新有了神采。 颜暮初为着这话,神情冷淡地看向了她。 从拍卖会开始后,朝笙就一直在远远地看戏。唐颂摸不清楚她的想法,心里又觉得不安,一直跟在了她的身边。等看到宁望舒叫住颜暮初时,唐秘书心里一个咯噔,直觉要完蛋了。 好事的记者还一直在周围盯着,她想安慰朝笙都不知该如何开口。 女孩身上光华潋滟的鱼尾裙好像都黯淡了下来,在休息室里,她看着朝笙换好礼服,在镜子前轻轻旋身时,唐颂还在心中再次感叹过她被造物格外优待雕琢的美丽。 但当她难过的时候,明艳的容光也开始颓靡。 她本该坐在颜暮初的身侧,和他一起拍下那颗玫瑰色的宝石。但现在她再次露出胆怯与脆弱来,甚至不敢出去,站在那两个人面前。 明明,唐颂在为她选择礼服的时候,是想着假若她换上了这条备用的鱼尾裙,也一样能够艳惊四座的。 唐颂在心底叹气。 她看着朝笙眼睫轻颤,那双往日总是明若琉璃的眼睛一点一点失去神采。若她在此刻劝慰,也许女孩的眼泪就会马上落下来。 唐颂忍不住也替她难过起来。 “我和宁小姐,长得很像吗?”朝笙忽然开口,轻声问道。 唐颂一时讷讷,她过了好一会儿,才艰难道:“其实,只有一点点。” 她难得的慌了,语无伦次,女孩子的眼泪永远可以让人措手不及,唐颂百毒不侵,唯独怕这个。她磕磕碰碰地解释道:“真的只是一点点,眼睛有一些相似,但你和宁小姐气质全然不同,其实很不一样……” 朝笙被她这模样冲散了一些难过,温声道:“谢谢你,唐颂姐。” “不过,我很早就有答案了。” 第44章 很早就明白,能在这个人身边,也无非是因为着她与另一个人的相似。现在正主回来了,替身当然要悄然退场。 朝笙想起颜暮初每一次失态,每一次皱眉,每一次耳鬓厮磨后的冷淡,却又达到了70的好感度。 很多事情侥幸以为可以得过且过的时候,其实已经来不及了。 她在此刻冷眼旁观,并不为所谓的好感度而动容,然而面上却不露分毫,只有纯粹的悲伤。 于是唐颂看到,朝笙好像终于鼓起了勇气,她压着难过,从角落中走了出去,却不愿再走向颜暮初。 人们目光兴奋而隐晦,想看到颜暮初会如何回应这个过于动人的女子,回应宁望舒的失态,和她眼中殷殷的爱。 但颜暮初隔着幢幢的人影,一眼就看到了朝笙。她长裙委地,头也不回,独自离去。 他猛然被巨大的不安所攫取,同时又告诉自己,朝笙绝不会真的离他而去。 “朝朝。” 是第一次,他这样叫他的金丝雀。 朝笙顿住了脚步,远远地对上了他的目光。他时刻从容矜冷,衬得她像落荒而逃。 宁望舒听到颜暮初不再冷淡的声音,微微一怔,然后她看向那一袭蓝色的人影。 她终于见到了朝笙,这个她的“替代品”。 有一瞬间她确实以为是年轻时的自己出现。 可是细细望来,蹙眉垂眼皆是她不曾有过的潋滟风情。其实,她们是如此的不一样。 她也忍不住感叹女孩不落俗的美貌,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只是替身。 宁望舒勉励维持的信心终于松动,意识到是自己过于的天真。她向前一步,拦在了颜暮初的面前,她忍着内心汹涌的不安,巧笑倩兮,以胜利者的姿态看向朝笙,曼声道:“暮初,那位就是你找的,我的替身吗?” 她的声音很好听,每一个字都说得格外的清晰,这是一个演员应有的台词功底。 她要赌一把。 满座皆惊。 气氛凝滞了一瞬,镜头又马上飞速调转方向,对向了朝笙。 ——这是什么三角修罗场!替身?得看看有多像……等等,好像这个女生,也有点面熟,也是演员吗? 朝笙对于宁望舒导演的闹剧无动于衷,她静静地站在那儿,看着灯光下的两个人。 天穹上,水晶灯倾泻下来的光芒璀璨辉煌,她被人群打量,最终惶然地往后退了几步,看起来脆弱又可怜。 颜暮初再也无法忍耐下去,他懒顾什么身份,他只想去找朝笙。 宁望舒伸手,拉住了他,声音终于开始尖利起来:“颜暮初!你要去哪?” 颜暮初甩开了宁望舒的手,铺天盖地的怒火终于包裹着他的内心。颜暮初失望地看向她,一字一句道:“宁望舒,你也知道,我们是七年未见。” 第33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15) 宁望舒忍无可忍,她看着颜暮初头也不回的离去,只留给她一个冷硬的背影。撑起来的从容散了个干干净净,她哽咽着问道:“我说错了吗?她不是替身吗?” 颜暮初停住了脚步,他陡然意识到,“替身”两个字从其他人口中说出来,这样去评价朝笙,原来会让他无比的愤怒。 快门声响个不停,谢家的人已经出来开始阻止记者们的动作。但今夜的这一幕无疑会成为绝佳的谈资,哪怕顶着谢氏或者颜氏的压力,他们也想把照片留下来。 颜暮初感到事情仿佛脱离了他的掌控,而冠她以替身、将她藏起的自己,何其的荒谬。 他声音冰冷,不知是否是在回答宁望舒:“是我错了。” 一开始就是一场错误,他种下了一颗烂掉的种子,最后结出的只能是苦涩的坏果。 他不再停留,向外走去。唐颂早已经跟了上来,神色焦急而内疚。 “颜总,抱歉,没能劝住朝笙。”她步履匆匆,低声和颜暮初说道。 说是没劝住,不如说太不忍心。唐颂想起朝笙在提到颜暮初时,脸上总带着羞怯而甜蜜的笑,便觉得让她再在这儿看着旧人相对,实在很可怜。 她从不徇私,这是一次例外。 唐颂打量着颜暮初的神情,她家老板无论何时,总是神情淡淡,自有一股矜冷的疏离。这样情绪稳定的领导人无疑很完美,作为爱人却差了许多。希求从颜暮初这得到爱的朝笙,在她看来宛如饮鸩止渴。 她斟酌着开口:“朝笙方才还问我,她和宁小姐生得像不像。” 她为朝笙感到不平,第一次这样逾越而隐晦的质问颜暮初。 然后唐颂看到颜暮初疏淡冷然的眼神微凝,甚至浮现出了懊悔。以她对颜暮初的了解,这实在不像是他会出现的情绪。就好像个无心的石佛投身业火,终于明白了什么叫灵明炽毁,酬其宿债。 唐颂居然为朝笙感到了一丝畅快。 记者们到底畏惧颜氏,也知晓在谢家的门楣下,要收着点,他们放弃了去追那个一看就和颜暮初关系斐然的年轻的女孩,以及散发着一身寒意,匆匆离去的颜暮初,人们把目光投向了宁望舒。 这个蜚声国际的大明星悄然回国,亮相在谢氏的晚会上,却只是为了颜氏的掌权人而来,想必她与颜氏的总裁有着一段不为人知的往事。颜暮初不能再招惹,但本就是圈中人的宁望舒就不用那么忌讳了。 “宁小姐,请问您和颜氏的总裁是什么关系?” “可以解释一下‘替身’吗?是不是我们想的那样?” 他们涌了上来,你一言我一语。 宁望舒按捺住酸涩的泪意,脑子里一时间是很多年前,颜暮初问她,为什么一定要离开,一时间是眼前,颜暮初失望又冰冷的脸。原来,历历过往,昔年旧梦,皆成妄言。 她挺直脊背,姿态优雅,华美的长裙上不见一丝局促的褶皱。 那双柔妩动人的丹凤眼中含着泪,看起来破碎又哀伤,可神情却是从容笑着的:“误会罢了。” 言犹未尽,浮想联翩。 海市市中心的滨江公寓外,保安亭里橙黄的灯光照着微微犯困的中年人,已经半夜一点了,他忍不住有些走神,这么晚,想必也没有什么人再进出。 轰鸣的引擎声传来,一辆他熟悉的黑色越野车划过夜色,晃眼的白色车灯在道闸外亮起,保安的睡意被照散,他一个激灵,站直了,很快的按起了道闸,然后向越野车里的业主致礼。 连号的车牌在夜色里格外的显眼,保安泛着困,嘟囔着“有钱人夜里也忙得很”,便又觉得没那么艳羡这辆挂着连号车牌的黑色巨兽了。 颜暮初从车窗里望去,位于顶层的复式公寓亮着灯,他短暂地松了口气,知道是朝笙独自好好地回来了。 他摁下心里的烦躁与不安,把车停好,而后摁下去往30层的电梯。 指示灯亮起,浅白的灯光照得银灰色的电梯内室格外的冰冷。 电梯往上的两分钟里,他抬眼看向镜中反射着的自己,镜中的男人有一张冷峻秀寒的脸,神情永远如出一辙的淡静。他忽然觉得这样自己很陌生,人至而立,颜暮初其实已经很少再打量自己。 第45章 正如过去的三年,他荒唐的不去关注朝笙的真实,而只在意得到她这件事情本身。 伴随着上升的还有失重感,他头一次觉得这两分钟过于漫长,又觉得像一场审判的前奏。颜暮初开始思索,自己究竟该如何面对朝笙,是和从前一样,仅仅只在意她在自己身边这件事,又或者,是别的什么。 他的金丝雀。 “叮”的声音骤然响起,电梯到达了顶层。 他眼神微凝,门是半开的,想是回来的人太仓惶,连关上门都忘记。 脑海中又晃过朝笙最后看向他的那一眼。 颜暮初快步走了进去,步伐都有些焦躁。 偌大的公寓里灯光明亮,二楼响起一阵碰撞的声音。他往上走去,正好看到了朝笙提着一个行李箱出来。 她的礼服还没有来得及换下,大概一回来就在收拾。及地的鱼尾裙有些碍事,她细瘦雪白的胳膊落在空气中,缓慢而费力地拖着有些老旧的行李箱。 这个房子大部分时候是她一个人在住,可临到走的时候,她却没有什么想带走的。几件衣服,一些用得半剩不剩的护肤品,没看完的剧本,剩下的便是好些本专业书。 朝笙百无聊赖地想,自己这个金丝雀好像当得确实蛮失败,钱没花,跑车没开。 如果不是要继续攻略颜暮初,也许她应该索要一些巨额的分手费,以支付她辛苦积攒的眼泪。 她计算着任务的进度,还能分心这样想。 颜暮初看到她手中那一个不大的灰色行李箱,眼神暗了下来。 第34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16) “朝朝,你要去哪。”他强忍着复杂的情绪,走到了她面前。 朝笙抬眼,看着这个英俊的男人。 她掩去腹诽,眼神微颤,似乎是心生了退意,又或者,确实对他仍有留恋。三年,哪有那么容易割舍呢?从少女时代起就仰望的人,从青涩到成熟都始终在追随着的人,要把这样的人从生命里剥离,得多难。 她低头,不愿意看他。 “我回剧组去。”她轻声说。颜暮初听到她声音里压抑着的哽咽颤抖。 可明明很难过,还是要继续说:“颜先生,我们本来就是那样的关系……。”纵然她真心实意地爱慕着这个人,可他们的感情其实本质上只是交易。 从前可以忽略这样的不堪,也不过是因为,抱着宁望舒未曾回来的侥幸罢了。 一滴两滴,硕大的眼泪簌簌往下淌,落在灰色的行李箱上,晕开来,像道经年不散的疤。 颜暮初心中一痛,不愿再听下去。 他伸手,强硬地摁下了她的行李箱,声音却带着不易察觉的恳求:“你听我说,宁望舒和我早就结束了。” 可解释起来,何其苍白。纵然现在毫无关系,可过去那些年无法抹去,连他与朝笙的开始,都起始于他偏激的执念。 他们两个人都心知肚明。 朝笙压抑着的情绪被他这句话点燃,她仰脸看着他,咬着牙问道:“那是哪样?” “颜先生,我确实是一个替身。” 明明她的声音是激动的,带着尖锐的质问,可是反倒让听的人格外难过。 他抬手,想抹去她的眼泪,然而怎么都擦不干净,指尖一片湿润,淌落一掌心的水珠。 颜暮初因她的执意离去而露出偏执的神情,他知道,他可以轻易把他豢养的鸟儿毁坏,他可以剪下她的羽翼,让她停留,做一只乖巧的宠物。 可当她站在他的面前,这样哀伤地看着他的时候,他觉察到自己的卑劣来。这么多年,为何把这双顾盼生辉的眼,当作其他人的影子。 不能一错再错。 沉闷的苦意涌上了喉头,他艰难的开口,却发现似乎说什么都是徒然,“你们从来都不一样。” 她总是羞怯而又温和的看他,总是乖巧地跟在他的身旁,说话偶尔娇气,却始终若即若离,她喝不惯咖啡,喜欢手工艺品,也爱陪小孩玩。她演什么角色都很认真,她天真且赤忱,温柔且倔强。 从前凭着执念刻意忽略,可对他而言,她是如此的不同。 他恳求她不要再落眼泪。 想亲吻她,想看到她眉眼松动,然而朝笙却终于被颜暮初激怒,她抬手,环住了颜暮初,却重重地咬在了他的脖子上,那儿一颗赤色的痣格外的灼眼。 “才知道我们不一样吗?”她任眼泪簌簌淌了满脸,落在颜暮初的颈窝,“颜暮初,你觉不觉得现在说这些很荒谬?” 口中弥漫出铁锈味,她好像要把对颜暮初的恨都这样发泄。 他抚上脖颈,感觉到汹涌起伏的脉搏。低头看去,掌心一片湿热的红。 他居然不觉得痛。 颜暮初想再碰一碰朝笙的脸,想抹去她唇角刺眼的红,却终于觉得自己满手脏污。 “是我错了,朝朝,是我错了。” 他凝望着朝笙,希望从她眼中看到一丝松动,希望她如从前一般看着他。 颜暮初似乎总在感情当中,缓慢地认知到苦果与疼痛。 “不如我们重新来过。” 然而回答他的只有朝笙冷淡的脸。她情绪似乎也冷却了下来,疏远而冷漠地回答他:“不必了,颜先生。” “以前——”朝笙深吸了一口气,继续道,“是我做错了选择。” 宁望舒出现的那一刻,才终于承认,自己不愿在卑微的情爱里过活。 疼痛感十分的清晰。 他觉得指尖泛起微麻的凉意,颜暮初陡然生出一种莫名的惧意,惧怕她就此离他而去。 真奇怪。他想,什么时候开始,她变得这样的重要。 后知后觉通常会导致后悔莫及。 他在商场上运筹帷幄,拼杀至今,才有了一个声名赫赫的颜氏,颜暮初很深刻地知道,在生意场上太过于迟钝,最后就会造成让人后悔的结果。 原来感情上,也是这样。 咎由自取。他自嘲地想。 他垂眸看着朝笙,她今夜打扮得很美,微卷的长发盘成了优雅的花环形状,鬓边几缕碎发从珍珠发卡里落下,像是海边泡沫中漂浮的卷曲藻类。 他忽而忆起很久以前看过的小美人鱼的故事。日出时,她会化作泡沫永远离去。 他克制着情绪,想为她将那缕发丝别起。然而朝笙后退了几步,避开了他的动作,神情带着冷淡的厌倦。 他垂下泛着寒意的手,淡声道:“我送你去吧。太晚了,不安全。” 朝笙别过脸去:“不用了。” 他放软了语气,商量着道:“这么晚,很难叫车,何况是去在城边的剧组。” 海市很大,边缘已经算是很偏僻的郊区。但那儿有一个开发过的古镇,影视城就盘踞在古镇里。 他声音低哑,带着几分卑微的意味:“朝朝,起码让我送你过去。” 朝笙仰脸,看着这副向来薄情的面孔浸满痛苦,而好感值被悔意裹杂到了80。 她沉默了一瞬,没再说什么,拖着行李箱走了出去。 颜暮初跟在了朝笙的身后,将门带上。朝笙居然从颜暮初的动作里看出来他的紧张,似乎不想再听到她开口拒绝。 第46章 早知今日。 她在心里无所谓地想,何必当初。 黑色越野车的车灯再次亮起,驶离车库。 昏昏欲睡的保安大叔这次醒得很快,他重复地按下道闸,目送着这辆车的离去。 “真忙啊……”他感慨着,不由得有些好奇是什么事情。 喧嚣的夜色被抛在了身后,月亮冷清地照着郊外婆娑的树影,他下意识想把车开得慢一些。 谁都不曾再开口说话。 朝笙低头看着手机,颜暮初从后视镜里看到她微垂着沉静的面庞,看着手机若有所思。幽幽的冷光打在她脸上,无端多出一种冷清的美来。 她似乎有些倦了,却还强撑着不愿意睡过去。 朝笙忽然开口:“还有多远啊,颜先生。”声音轻而冷淡,带着一点不耐烦。 男子指节分明的手微微握紧了方向盘,骨节在月色下嶙峋苍白。 “快了。”他只好踩下油门,加快了速度。颜暮初声音平静的建议,“不如先睡一会儿,已经很晚了。” 天边依稀露出几颗惨淡的晨星,月亮也变得透明。 朝笙摁下手机,屏幕暗了下来,她看向车窗外依稀可见的轻舟画舫,长亭小桥,是剧组在的古镇快要到了。 她伏在车窗边,并不在回答他若无其事的接近。 剧组在古镇里包下了一家古色古香的客栈,供演职人员使用,前院住着剧组的工作人员,后院有一道回廊隔着,演员就住在这儿。 前台还在值班,看到有人来了,也不意外。 颜暮初把行李箱取了下来。 朝笙伸手:“给我吧。” “谢谢你送我来,颜先生。” 夜风扬起她鬓边微卷的碎发,她声音好像也带着夜间露水的凉意。 “朝朝。”一道年轻爽朗的声音突兀响起。林夏穿着大白t恤,踩着双当地特产的木屐踏踏地走了下来。 第35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17) 林夏从前台那儿取过房卡,笑道:“之前你说你要过来,正巧我没睡。” “喏,你让我帮你办的房卡。” 他看到了上次那个来接她的男人,气场一如既往的冷淡。 但朝笙深夜前来,想是遇到了什么麻烦,林夏性子开朗温和,有这个圈子里少见的不世故。兼之他对“葛向薇”的印象很好,因此并不介意帮她解围。 他挠挠头,道:“房间在后院,路有点儿绕。让前台小姐姐带你过去吧?” 他看得出这两个人之间气氛的不对付,潜意识就觉得是颜暮初的错,不然那日满怀欣喜离去的朝笙何以提前漏夜回来。 朝笙谢过他的好意,从颜暮初手中接过了行李箱。她低着头,一截雪白的颈微垂着。颜暮初知道今夜能送她来已经很足够,他的理智占了上风,压抑着心里的焦躁,温声和她道别。 “一个人住注意安全。”他很少和朝笙说这样的话,以前是觉得没必要,现在发现好像要没了关心的机会,“我过几天再来看你。” 她没理他,只留给他一个冷清婀娜的背影。 林夏勇敢地露出个笑来,和这个看起来就不大好惹的男子客气的说再见。 前台悄悄地吃了会瓜,见新的住客踏进了大堂,连忙走了过来。 “洛小姐,我带您过去。” 朝笙轻声道谢,跟在了她的身后。林夏接过朝笙的行李箱,朝笙没拒绝林夏的帮忙。青年的木屐踢踢踏踏,和前面的两个女孩始终坠着三五步的距离。 颜暮初想要离去,却又不舍,他回头深深地看着朝笙袅袅婷婷的背影,极轻的叹了口气,不知是否在嘲笑自己的浅薄。这声叹息散在风中,没有人听到。 天色微亮,他转身离去,引擎的轰鸣惊醒小镇的宁静,朝笙背影微顿,却没回头。 回到市区时,已是天幕低垂,露出一片绯白,洒水车周而复始的唱着“祝你生日快乐”,语调欢快,唤醒这座城市的早晨。 他独自回来,将车停在了地库,再次摁下了去往三十层的电梯。 公寓里亮着灯,走的时候太匆忙,他忘记了关。冷清的白色灯光照着这个装修简约沉静的房间,他突然厌恶起灰蓝的色调来。 “把装修换了吧。”他喃喃自语。 颜暮初往上走去,偌大的房间里倒映着他高大的影子,显得房间格外空旷。摆设一如既往,朝笙从前买的香薰还在书桌上,燃起孤零零一截薄烟。 她走的时候,没有带走和他有关的一切。 上午九点的时候,即将结束夜班前台伏在木色的长桌上刷微博,她眼带倦意,看着两条挂着黑红爆字的热搜爬到了首位。 “颜氏总裁宁望舒”。 “宁望舒的替身”。 她困意醒了大半,因为上个月她还去看了宁望舒主演的《深蓝的峡谷》。印象中,宁望舒扮演的冒险家站在峡谷之中,回眸时眼中映照着明月,着实惊艳了她。 她对宁望舒观感很好。毕竟是一个实打实以演技斩获了国际上诸多荣誉的华人演员。因此她心里的天平下意识就往宁望舒那边倾斜了。 思及此处,她立刻点了进去,热门第一条就是裤子娱乐的大块水印,它发了一段视频,是在一个看起来无比奢华的宴会厅里。 “那就是我的替身吗?”是宁望舒柔婉哀伤的声音。 然后镜头一转,拍到了一袭天青色鱼尾裙的纤细背影。她莫名觉得很眼熟,通宵值班后迟钝不已的大脑忽然意识到——凌晨来的那位“洛小姐”,也是穿着这样一条裙子,体态纤秾。 不会这么巧吧…… 然后镜头中的女孩子转过脸来,隔得有些远,却也能依稀看清面目。 眉如青黛,凤眼潋滟,一眼便让人赞叹。 就是昨夜的洛小姐。 她忽然心情有些复杂。 视频中,洛小姐惶然地往后退了几步,并不去到那两个人面前对质,而是头也不回的离去了。 最后,也许是为了对比,镜头又对准了宁望舒,还给了她清晰的特写。她有着不憷一切角度的美貌,哪怕被许多个摄像头包围,也依然优雅而动人。 宁望舒看起来似乎很难过,却依然维持着落落大方的姿态。她的声音温柔又哀伤,像是易碎的玻璃,而眼中隐约噙着泪水的将坠未坠。 “误会罢了。” 底下的评论区已经吵翻了。 “居然真的是替身,有一说一,她们两个人的眼睛真的很像。” “注意一下,是替身小姐像宁影后好不好。” “说是替身,估计是小三吧。宁大美人为什么要受这种委屈啊!” “我有洛三以前的照片,她其实整过了。关注我的微博扣1私发哈~” “小三给我爬开。” “你们不觉得那个替身很面熟嘛?是不是《应天十九年》官宣的演员有她哦?” “谁来扒一下这个替身啊,鬼知道她怎么上位的。” “太晦气了吧!呜呜呜林夏哥哥离她远点啊啊啊啊!” …… 评论区一片混乱,什么样的话都有。颜氏的总裁,驰名中外的影后,貌美而寂寂无名的新人演员,三角恋情,替身情人,权色交易,仿佛都板上钉钉。她忍不住打开了评论框,想说点什么,却发现这一条微博下一秒就不见了。 第47章 再点进词条刷新,什么都看不到。 晚来的吃瓜群众一脸问号,而原本已经看到视频的人更加激动。 “这绝对是心虚了吧。” “所以这个肯定是铁锤了,啧啧啧,背靠逐月娱乐和颜氏,惹不起惹不起。” “心疼宁望舒……” …… 长洲娱乐的公关部会议室里,气氛有些凝固。 何希文什么大风大浪都见过了,此刻也觉得有些棘手。 公关部的人面面相觑,终于部长先开了口。 “按理说,洛小姐出来澄清一下就好,虽然宁望舒声势浩大,但毕竟是捕风捉影,一面之词的事情。” “但是就算回应了,也等于和宁望舒捆绑了,替身这个……”公关部的部长面露难色,咬咬牙道,“她们确实长得像,这次澄清了,以后大家提起洛小姐,难免会把她往替身上想,咖位永远会低宁望舒一等。” 第36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18) 何希文微微颔首:“是这个理。宁望舒太过于出名,以至于一切后起之秀,若和她面目相似,也只有被说像她的份。” 但她脑海中浮现出朝笙顾盼生辉的美丽,心中一哂,要说像,如今也没有很像。就说气质,都天差地别。 只是感情纠葛,狗血八卦,最吸人眼球。 她心中有了计较。 何希文微微一笑,道:“热搜先这样,一定范围内发酵就行。虽然黑红也是红,但是太过的话,未免有不爱惜羽毛的嫌疑。 “你们盯好宁望舒那边,我去和颜总商量一下。” “以及,不要再提‘替身’两个字了。宁望舒自以为是,我们公关部大可不必被她牵着鼻子走。” 宁望舒无非是发现,颜暮初待朝笙格外的不同。她要自降咖位和一个新人别苗头,到底落了下乘。 何希文的声音不轻不重,却让公关部的人一个激灵。 “是,何总监。” 他们这才想起,何希文来这,不单是以洛朝笙经纪人的身份。 何希文点到为止,离开了会议室。 应对舆论,她很有经验,想起昨天唐颂作为第一目击者发来的“报道”,也许,她的顶头上司比她更需要烦恼。何希文颇为不厚道的勾起了嘴角。 民宿。 高强度冲浪的小白比朝笙要更关注这个事情。 “朝朝你人生第一条热搜,居然是黑热搜啊!” “……咦咦咦,怎么没有了……” “可是还是被很多人看到了!” 小白患得患失。 朝笙正在刷牙,闻言分神安抚自家的小系统。连哄带骗好几句,小白才恹恹地消停了下来。 “可是有很多人骂你……” 温热的水流过掌心,她简单地洗漱完毕,换好了衣服。 “无所谓,小白。” 她是真的不在意。 她把自己与“洛朝笙”分得很清楚,这是“洛朝笙”的人生,不是她的。 她没有成为任务者之前的记忆,却意识到自己似乎极其善于剥离爱恨。譬如对她的,攻略目标们。 第一场戏在十点,朝笙拧开木色的把手,咔哒一声。 “早上好!” 几乎是门刚开,就听到了林夏大声的招呼。 朝笙侧身看去,他还是夜里的白t,只是木屐换成了更好走路的帆布鞋,整个人清爽又利落。 “早。”朝笙笑着回应了他。林夏看她神色如常,暗暗松了口气,想必她还没看到网上的讨论。 正好现在反正也搜索不到了。他想。 倒也不是他偏袒朝笙,只是他见到过两次那位颜先生,觉得他们的关系并不似网友说的那么不堪。他悄悄觑了眼走在他身旁的朝笙,她眉眼清澈磊落,却又有格外动人的风情。 还没到开拍的时候,人已到得差不多,副导演招呼着两人过去上妆造,林夏轻巧和朝笙打了个招呼,两人便分头去各自的化妆间了。 化妆间里的人原还在试衣闲聊,见到朝笙进来了,难得默契的安静了一瞬间。 她们打量的目光落在朝笙的身上,发现她似乎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有好事者想问她,毕竟她确确实实是个新人,而宁望舒这座大山压在她前面,她能不能出头都两说。至于她和那位颜氏总裁的关系? 拜托,白月光宁望舒都回国了。 化妆师是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女生。见此,她提高了声音喊道:“葛向薇,过来上妆啦,你的戏在第一场。” 朝笙感觉到了她的善意,抿唇笑了笑,从善如流地坐在了化妆桌前。 其他人觉得没意思,也各自忙去了。细碎的议论声时不时响起。 “诶,她人都来了,你们仔细看看,到底像不像嘛?” “那还用说?宁望舒都说了是替身……” “之前的视频你们有存嘛?” “删的太快了,不过我有截图……” 耳旁纷纷扰扰,朝笙闭上眼睛。 化妆师在她的眼角晕染开淡金色的粉末,又在眼尾处用赤色的笔画出一条线来。 朝笙今天要拍的是葛向薇与沈寒决裂的戏份。化妆师仔仔细细地按照导演的要求,给她画上最盛最艳的妆容。 议论声越来越猖獗,化妆师有些心烦,向来娴熟的手居然一抖。 眼线被拉得长而倾斜。 “不好意思。”她低声道歉。朝笙睁开眼睛,看到自己的眼角宛如被斜切了一刀。她温声道:“没事,再画一下就好了。” 化妆师发现,“葛向薇”好像一直都很从容。她不自觉也被朝笙的情绪所影响。 “又有爆了的热搜!是颜氏出面回应了!”化妆间里的议论声忽然变高。 她们迫不及待地点了进去,想要印证自己的猜测。 屏幕里,银色西装的男人面目俊朗,神情却冷清,他坐在发布台的中心,润秀的桃花眼里情绪不明。 “很抱歉,个人私事引起了大家的讨论。” “七年前,宁女士和我和平分手。” 长得冷清,说话的声音也好像含着块冬夜里的冰。 颜暮初终于看清,却没来得及和朝笙说明。 “我和洛小姐认识已有三年。这三年因我一念错起,以至于把她拖累。” ——从前是我荒谬,是我负你多年。 何希文坐在颜暮初的身旁,听到这不愿下凡的石佛终于在众目睽睽之中承认,朝笙于他不是替身。 她面上表情严肃,心里却十分的放松——所谓的感情官司,从来没有男子躲在流言后的道理。 谁做的孽谁来担。 她不想叫朝笙的星途沾上一点儿垢,所以,就让颜暮初承认,一切都是他的错吧。 何希文只要朝笙从出道起——从站在人前的那一刻起,就坦坦荡荡。 颜暮初顿了一瞬,再开口时,声音仍淡静矜冷,却藏着压抑着的悔意。 “她就是她,不是谁的替代,不是我的附庸。” “凡此纠葛,皆是我的错误。希望大家不要打扰她的生活。”他声音缓缓的,在聚光灯下摄像头前姿态极低极低,以至于让这些娱记们都愕然。 第48章 ——谁见过颜氏的总裁这样啊! 何希文没有收住自己的表情。她震惊地转头,看向这浑身冒着冷气的顶头上司——不会吧不会吧就一个晚上,你居然就这么被甩了?! 她差点笑出声来。 第37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19) 没有人想到,颜暮初会开口说出这句话。记者们不错眼的看着发布席上俊美矜冷的男人,意外的从他眼中看到了堪称难得的柔和。 或者说,作为颜氏掌权人的他,能回应这大街小巷沸沸扬扬的流言,本身就已经很让人意外了。 “我与宁女士的感情早已经结束,若因此给洛小姐造成困扰,是我的不对。”他声音仍然沉静,却让满座哗然。 “但无论如何,我不希望接下来还有别的什么原因影响到她。” 颜暮初抬眼,看向对准着他的摄像头,直到说出这一句,记者们才感受到他身上那股久居上位的压迫感,他们不由自主地与周围的人交换眼色,都从自个儿同行的眼中看出了忌惮。 ——把今天的发布会写下来,可以。但今日之后,洛朝笙仍因此而被他们当做新闻噱头,就要再掂量掂量了。 何希文已经控制好了表情,她面对着台下的记者,看着他们露出和她如出一辙的震惊,心里稍微觉得平衡了一些。 谁能想到,他才是被驯服的那一个。 何希文的目光悠悠放远,想起了此时正在海市参加电影活动的宁望舒,当初也算好聚好散,是遗憾成全了明月的皎然。 剧组里,化妆师终于把妆容修改好了。 朝笙换上明黄的长裾,披上赤色的披帛,翠色的绢面上襦上绣着一朵一朵金色的芍药花。描金绘翠的步摇斜插云鬓之上。 周遭因为颜暮初的话陷入了寂然,不敢置信她居然不是流言中的那个不堪。 有些混乱的化妆间里,她神情从容,是容光最照人的那一个。 “洛老师,要开拍啦。”导演助理探头进来,他之前也参与过这场议论,此时倒不露分毫,甚至不自觉地说话慎重了几分。 她似乎对那些议论充耳不闻,也不在意他们的前倨后恭。裙裾逶迤而去,而她头上的步摇分毫不动。 有人悻悻然开口:“其实,她也生得很美很美。” 她年轻、明艳、却又有着与凛冽容光反差强烈的温柔,一颦一笑都是和宁望舒截然不同的风情。说她不堪,不过是心里那些细碎平庸的嫉妒作祟。 林夏已经先在片场了,他的妆造不及朝笙复杂,按着剧本的发展,林夏所扮演的沈寒此时已是一个锦衣卫千户了。 赤色的飞鱼服衬得他格外英气。他看到朝笙出来了,微微怔住。但林夏很快反应了过来,他朝她挥了挥手,盖住了耳尖的红,只有绣春刀在腰侧微动。 导演很期待今天这场戏,见二人已准备就绪,迫不及待开口—— “各单位准备,action!” 【江上只有依稀的几点烛火,红色的纱飘起,画舫也显得隐隐绰绰。可画舫中不见一人,歌女温柔的歌声再没有飘过江水,攀飞到应天府的天穹上。沈寒再一次踏足这里,并不奇怪这儿变得一片死寂。 因为昨夜的应天府刚刚经历过一场血战,青花会的人居然杀死了太子。这个王朝的储君。 整座应天府戒严,而他追踪了一年之久的人,落脚在了画舫上。 有一个答案等着他揭晓,他单刀赴会,说不清楚自己的心思。能够手刃仇敌的激动,思及牺牲挚友的痛苦,又或者是,心怀一丝侥幸的不安。 他踏上了最大最为豪奢的画舫,脚步落在木板上,带起一阵沉闷的声响。 在一年之前,他第一次来到了这儿。彼时,画舫之上灯火通明,丝竹管弦不绝。而他充耳不闻,目光落在了一个受尽欺凌的舞姬身上。 黑压压的画舫内,忽然就亮起了一点烛火,他看向灯火最显炽处,高高的舞台之上,青朱罗裙的女子提灯走了出来。 他向来知道,她是很美的,特别是当她明艳的五官再点缀上秾丽的妆容。 他也知道这份美丽,在教坊司中太容易被人攀折。所以为着心里的怜悯,为着那一点悸动,沈寒护了她很久。 可他今日,并不想见到她。 葛向薇似乎没有看出沈寒眉眼间的痛苦与愤怒。她提着灯,眉眼里都是昳丽鲜活的光,带起了明明生辉的笑。 “沈郎,你来啦。”她说话是江南特有的软,声音又格外清亮。 “今天找我,是应天府中又有什么有趣的事情吗?” 沈寒站在高台下,仰脸看着葛向薇——他竭尽全力庇护着她,让她在乌糟糟的教坊司中尽可能活得自在,他也看着她成了名满应天府的舞姬,游刃有余,眉宇里又始终保有着动人的天真与赤诚。 一如初见。 可沈寒心里痛苦万分,过往所有的美好回忆化作刀,一点一点凌迟着他的血肉。 怎能是她。 真的是她。 他开口,声音是竭力克制后的平静:“是有一桩事要说与你,薇娘。” “昨夜东宫夜宴,太子遇刺,一个半遮面的舞姬用软剑杀了他。” 葛向薇拊掌笑:“太子暴戾,当诛之。” 沈寒想起太子面目模糊的尸体,还有自喉间向心口蜿蜒的伤口。要有多卓越的武功,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虐杀大明的储君。 而他的兄弟们,为了调查自一年前前赴后继死去的官员、皇亲,同样死在了相同的软剑之下。 葛向薇提着灯,小心地把高台上的烛火依次点亮。火光映着她盈盈的眼波,她俯瞰着沈寒,曼声道:“太子之死委实好玩。投桃报李,沈郎呀——” “今天我也来和你讲一桩有趣的旧事。” “应天七年的春天,我的父亲病逝了。那年,我七岁,姐姐十五岁。” “我一出生就没有了母亲,然后又失去了父亲。从那之后,我就只有姐姐了。姐姐于我,是最爱的亲人,最大的依靠。” “我的姐姐,有一个早定的婚约,邻家的书生歆慕她许多年,只等姐姐出了孝,两个人就成亲。” “可是姐姐放不下我,书生家里也穷,还要供他读书,如何能又养得起一个我?” 葛向薇看向这金玉堆砌的画舫,一匹可抵十金的云蝉纱,只不过是供客人玩乐时遮蔽的帷幕。 “姐姐便想着法子去找事情做。她勤快,嘴甜,街坊里的人没有不喜欢她的。有人给了她条门路,让她能去茂王府里当个浣衣女。” 茂王,就是后来的太子。 “茂王府中姬妾众多,衣裳似乎永远也浆洗不完。可是姐姐却很开心。和我说,一月能得二两银子。二两银子,可以给我和书生买一匹棉布裁衣,还能买下一石精米。” 她眼中浮现出怀念的神色,似乎又看到了姐姐鲜妍的笑。 “可我还没穿到姐姐为我裁的衣裳呢。她就死了。”葛向薇点亮最后一盏灯,炽热的橘火照着她眼中的冰冷。 “死的时候不着寸缕,我和书生从乱葬岗把她翻了出来。” “她只是想,靠自己的双手活下去而已。可茂王不觉得一个女人能自己选择怎么活啊。” 第49章 “她那样年轻,那样美丽,她还有半年就要出孝嫁人!仅仅只是因为无意中被茂王看了一眼,拒绝了他的‘临幸’,就被侮辱致死!” 她眼中含着刻骨的恨意,那些故作的天真之下,原来翻涌着他从不曾了解的痛苦。 “书生不甘心,去茂王府,想给她讨一个公道。” “然后他被打死了。” “他的老母亲悲痛欲绝,看着最后只剩下来的一个我,居然想咬着牙,带着我苟活下去。” “可阿嬷又老又病,七岁的我什么都帮不了她。” “王公贵族,多么高贵,杀人无需偿命,没人在意蝼蚁的死。朱启煦从地位显赫的茂王,成了东宫权柄昭然的太子。” 她的目光放远,看向画舫外的应天府:“但好在,我和姐姐一样的美丽。尽管我还那样年少。” “所以我把自己卖了,好价钱,我卖出了一匹云蝉纱的价格。” “青花会的人很会收拢人心,他们把老阿嬷送回了故里,给她赁了院子,找了她的远亲为她送终,剩下的银子,也尽数都给了她过活。” “而我愿意为此献上我的人生,我的忠诚。” 沈寒按紧了绣春刀,手臂上遒劲的青筋隐现。】 镜头外,人们不自觉屏住了呼吸,凝神看向剧中的两人,准确的说,是看向了提灯窈然伫立的“葛向薇”。 当她宛如旁观者叙述出她的平生时,仿佛有种近乎残酷的美丽,“沈寒”也好,剧外的人也好,无不为这样的美丽所攫取住一霎的心魄。 人们听得她以平静到极致的声音继续说—— 第38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20) 【“青花会买下了许多个和我一样的小女孩,训练着我们,我首先学的,是杀人之术。” “我要活下来,我要把太子杀掉。为此,我先杀光了我的所有竞争者。”她莹白纤长的手指拂过朱漆栏杆,若不是听她亲口所说,很难想象这样一双素手柔荑,沾染了无数亡魂的血。 “他们对我很满意,我再也不是那个一匹云蝉纱就能买下的小姑娘了。”葛向薇浮现出一个孩子气的笑来,“沈郎,你知道吗,现在的悬赏榜上,我的人头值三百匹云蝉纱。” “成为一把好刀之后,我又开始学琴棋乐舞,学如何伪装。然后,我来到了教坊司,终于踏上了复仇的路。” “我杀了很多人,有的是青花会让我杀的,有的,是自己撞上来的。” “想杀我的人太多。你的兄弟们也是其中的某一些。”她声音漫不经心,似乎不在意那些人的死去,尽管他们是沈寒的挚友,尽管沈寒因他们的死而悔恨,“为了杀掉太子,我们布局多年,怎么能容忍被你们锦衣卫打乱计划。” 她终于亲口承认了。 沈寒看着她,终于发现自己被蒙蔽太久。他调查着挚友的死因,却和凶手成为了知交。他替她解围,他庇护她,她投桃报李,小心又得意地告诉他,她发现的那些官员的隐秘,说想用自己的方式帮他查案。 应天府里,光明晴朗,她走在他身旁,踏过长长的时光。 “那一夜,你帮我打走了那两个纨绔,事后挨了顶头上司的五十道鞭子,却还想藏着不告诉我。” 葛向薇声音婉转。 “沈郎,你知道,我多开心吗?”她眼睛亮晶晶的,“明明你也无所依仗,却愿意为了我,一个贱籍的舞姬,一个杀人如麻的刽子手,站出来。” “别说了!”他无法忍耐着再听下去。可葛向薇语气残忍地嘲讽着他:“可是那一夜,我本就打算悄然把他们两个杀掉的。” 沈寒痛苦地意识到,她从一开始就不需要他。而他一腔情愿的孤勇,带给自己的兄弟们更多麻烦。他与他的薇娘相识相知,可她又是如何看着他保护着自己,又是如何把他手下的那些锦衣卫们杀死。 “后来的事情你也知道啦。你继续调查着真相,我继续杀人。” “还没来得及恭喜你升任锦衣卫千户。”她眼眸一弯,“红色很衬你。”他其实是很俊秀的,并没有寻常锦衣卫身上那股阴郁肃杀之气。 葛向薇下意识喜欢这样明亮的人。 她在高台上轻巧旋了个身,像朵翩然盛开的芍药。 “不过我也不赖,你瞧,太子为了看我的一支舞,把命都送上了。” 她的披帛扬起,身姿婀娜:“所以沈郎,今日,我跳给你看。” “贺我大仇得报。” 没有乐声,没有喝彩,高台上,只有烛火闪烁,照着她惊心动魄的美丽。 他看向葛向薇,而她半跪在地,抬手,露出一截雪白如藕节的臂,手指微捻,如菩萨拈花而起。 每一步都像是惊鸿翩舞。裙裾飘摇,衣带当风,可她骨肉均亭,动作宛若游龙有力。 虹裳霞帔步摇冠,钿璎累累佩珊珊。 转旋如回雪,手似小柳垂,她眼中光华潋滟,斜曳裾时,重重云生,盖不过她垂眸看向他的这一眼。 可他眼中血红,唯有滚烫的恨意。 葛向薇似乎真把自己当成了献舞的舞姬,她不因沈寒的恨意动摇丝毫,每一步都跳得摇曳生花。 偌大空荡的画舫内,只有高处明明灼灼,红衣的男子站在阴影处,身姿寒凉,与那高台上明艳热烈的美人隔着泾渭分明的鸿沟。 葛向薇身姿渐缓,回身如流风,她解开赤色珊瑚绦,拔出了一把寒光如月的软剑。 剑上青色的花依次盛开,沈寒太熟悉这一把剑。 她剑舞如虹,划过烛火,明光闪烁,却一灯未灭。 “沈郎。”一舞终了,她提着剑,缓步向前。 她的眸光十分绮丽温柔,沈寒已知道,这是她的伪装。 她看着他开口,声音也很软。 “我跳得好吗?” 沈寒不愿再被她所蒙骗,他痛恨着识人不清的自己,却又发现自己在这时,居然还忍不住怜惜着七岁时,从尸山血海里孤独长大的她。 他死死地看着葛向薇,眼角攒出一颗泪来。 “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啦。”葛向薇的声音天真烂漫,似乎她真的是那个身家清白,无奈委身教坊司的可怜舞姬。 葛向薇又往前一步,靠着栏杆,扬起软剑。她左手的两指并合,拂过锋利的剑身。 沈寒身形如豹微屈,手落在了绣春刀上,眼神重新变得坚毅。他终于做好了迎敌的准备。 可这把应天府搅弄得天翻地覆的亡命徒抬手,慷慨决然地把剑刺进了自己的心口。 “薇娘!”沈寒目眦欲裂,呼喊时声音都破碎,在寂静的画舫中显得格外格外突兀。 绣春刀铮然落地,他不管不顾,向前奔去,却只接住了坠落的她。 将死的她。 温热的血流过他的掌心,他呆呆地看着葛向薇,而她居然还笑得出来:“沈郎,也贺你——” “大仇得报。” 往事如走马灯跑过,他魂魄飘摇,似乎跟着她生命的流逝一起出窍。 她想抬手擦去他的眼泪,却发现力气流失得很快。 原来人之将死,是这种感觉。葛向薇漫无目的地想,姐姐死的时候,也是这样吗?书生死的时候,也是这样吗? 第50章 她感到自己的喘息声越来越明显,像一只涸泽里的鱼。她要把想说的话说完,于是压抑着不连续的呼吸,慢慢道:“是我害了你。是我负了你的恩情。” “可是沈郎,我这样的人,只有辜负别人的份。我没办法。” 从把自己卖得一匹纱起,从杀掉第一个人起,她便回不了头啦。 “薇娘,薇娘,现在不说这些。”他泪流满面,恐惧着,愤怒着,“我俩的仇,不该就这么算了。” 可该怎么样,他也不知道,从一开始,他就下定决心要杀掉那个青花会的“杀手”。 葛向薇露出个有气无力地笑来:“是不能这么算了。沈郎,你当把我挫骨扬灰。” 她的双眼渐渐失焦,仰着面,头顶上色彩绮丽的藻井渐渐模糊成一团,烛火缓缓燃尽,她知道,画舫又将归于黑暗。 从杀死太子,大仇得报的那刻起,她再不想为青花会再杀人了。 可她已不能干干净净的活。 欠沈寒的,还不清了。不过,能“杀死”青花会头号杀手,大概算大功一件。 葛向薇近乎贪婪地看着眼前的青年,看他滚烫的泪。 唯此薄命,以血相酬,愿他仕途通达,愿他前程锦绣,愿他——此后长个教训,再不要被她这样的人骗啦。 她这一生啊,短暂又黑暗。可是她知道,她是被沈寒照亮过的。】 第39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21) 剧组里一片寂静,导演甚至忘了提醒他们,这一幕戏结束了,“葛向薇”杀青了。过了好一会儿,导演忽然激动着大喊“卡卡卡”,神情十分兴奋。 他和何希文是多年好友,知道她这是真给他送了个宝贝过来。 他导过很多剧本,在他的镜头下,有很多人走红,但是最终成为翘楚的,其实凤毛麟角的只有那么几个。 何希文眼光很好,他也不差,知道这个年轻的女孩子,是真的能够一飞冲天。 昏暗的画舫霎时间又亮堂起来,剧组的工作人员往里走,打算收拾场景。 林夏怔怔地看着朝笙紧闭的眼,滚烫的热泪淌个不停。 朝笙只好睁眼,看向林夏。 林夏呜咽不止,甚至以为自己犹在戏中。 “结束啦。林夏。”朝笙无奈地开口,声音很轻,不是戏中那样的声调,“我还没死呢。” 林夏如梦初醒,手忙脚乱地抱起她,又觉得这样太僭越,他匆匆地蹲了下来,想把她放下,却又条件反射地嫌弃地上被他踩出的脚印。 朝笙被他逗乐了,轻盈地推开他的手臂,自己站稳了。 她的裙裾依然如芍药般盛开,却是和剧中截然不同的光景。 林夏看着她先站起来,生机勃勃,明艳照人,感觉只有自己还留在了剧中。 胸腔里很闷,他慢慢地想,觉得自己还没有出戏,因为“沈寒”,是真的很难过啊。 ……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还是颜暮初第一次完整的看完朝笙演一场戏。 和她对戏的依然是那个林夏。何希文站在他身后,他放眼看过去,诚然并不想说,起码在剧中,红色的飞鱼服和朱碧罗裙十分相称。 他看着她从高台上缓缓提灯而出,眉眼鲜活生动,是他从未见过的万种风情。 他看着她亭亭玉立,拈花而舞,幢幢烛火,照她一人。 他看着她拔剑,自尽,坠落,然后“死”在了沈寒的怀中。 她仰面,微笑,似乎把死亡置之度外,似乎不觉得永别是对活着的人的凌迟。 就在这一刻,颜暮初感觉自己好像被遥远的前尘所刺中,似乎在某个幻梦之中,“他”也是这样抱着她,看着“她”慢慢死去。 他低头,看着手中新裁的花束,摁住了心中这样异样的疼痛。 只是一场戏罢了。他轻嘲,自己现在似乎太没分寸。仅仅只是刚刚失去她而已,患得患失的心绪就如野草疯长。 片场在寂静了一瞬,而后响起了掌声,为着这堪称精彩的一场戏。朝笙从林夏的怀中起来,施施然地站在那儿,笑着谢过了人们的赞美。 颜暮初其实已经记不清,是在哪一次看过来的眼神里,他为她所惊艳,总之,等回过神来的时候,满座掌声,那个曾经站在他面前,眼含着哀伤的女孩子,已经长成了另一番好模样。 而他只能途经她的盛放。 何希文已经提前和朝笙说过,会在杀青后来接她。 她看了眼自个儿的老板,刚下了发布会,就赶了过来,到这时候,她居然从他身上看出了些“近乡情怯”?他安静地等着,侧脸的轮廓英挺而锋利,然而手里一捧花削弱了他本身的矜冷,看起来平静而温和。 她思考着自己是否要做一个和唐颂一样比较懂得看颜总眼色的电灯泡。 朝笙和林夏他们道别,来找何希文时,神情是十分明快的欢喜。 “何姐,我杀青啦!”她显得很开心,一脸期待地看向何希文,“导演说我演得,很好!” 在何希文的印象中,朝笙并不是情绪外露的人,她永远温柔而隐忍,不见锋芒。但何希文更喜欢眼前这个因为完美落幕而格外骄傲的女孩。 她含着真诚的笑:“我一直在看着呢,朝朝。” 与何希文说完话后,朝笙好像终于看到了颜大总裁,她露出微微惊愕的神情,眼底的笑意收了回去:“颜先生,你也来了。” 他点头,敛着润秀的桃花眼,长睫微垂,遮住了眼中的神情。 怀里的花似乎也因她的疏远变得黯然,他声音如常,甚至比往日更温和:“忙完了一些事情,顺道过来接你。” “忙完了一些事情——指在发布会上承认自己被甩。”何希文在一旁微笑,如是腹诽。 朝笙轻轻地哦了一声,并不接他手中的花,只随口说了句谢谢。 颜暮初进一步认识到他的错误会是一个怎样漫长的苦果了。她依然美丽,依然动人,一颦一笑,顾盼生辉,只是眼底容不下一个他罢了。 “这样子。”朝笙随意应了声。 “先回去吗?”何希文道,“你让我帮你找个住的地方,我已经找好了。趁着刚杀青,去看看要添点什么。” 她短暂思索了一番,决定补刀。 颜暮初长睫微动,他默然一瞬,再开口时声音压得更低了些:“我送你们去吧。” 何希文觑了眼朝笙的神情,才礼貌道:“那就麻烦颜总送我们去溪岸居了。” 朝笙走得匆忙,但何希文自能让她没有后顾之忧。 “溪岸居是海市一个比较幽僻的小区,远离市中心,租金不算特别高昂,但胜在安保不错,不会被人轻易打扰。朝朝,我想你会喜欢的。” “那好呀。”朝笙眼眸弯成两道好看的弧。 颜暮初闻言,细细看了眼她,发觉她眉眼里无忧无虑,离开他,似乎算一件好事。他抱着花的手轻蜷,却并不因此而生气。 从前他性情算不得好,只是在爱上朝笙之后,在宁望舒以他的名义公然的羞辱她后,他才终于正视从前她所受的那些委屈。 被视作替身的委屈。 第51章 被驯养的委屈。 如今,自己只是被她拒绝几次,也算不得什么了。 他眸光神色暗去,然而手里的花束还是落在了朝笙怀里,他看着她,终于露出了点朝笙所熟悉的压迫感。 “花衬你,收下吧。”语气却很温和,“乔迁之喜。” 他很快找好了理由。 何希文简直没眼看了。 不过这一次,朝笙没再拒绝。 第40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22) 何希文做事情一向周到稳妥。溪岸居是这两年新建的小区,移栽的绿植多为不落叶的品种,在十月也蓊郁勃发。 这儿入住的人尚不算多,尽职尽责的保安在确认完朝笙是住户之后,才把人放了进来。 颜暮初看着朝笙伏在车窗处和保安道谢,并不觉得等待会让人不耐烦。何希文拐去了物业,确认一些她比较关注的后勤保障。 “7栋1301。” 朝笙按着何希文给的门牌号,找到了她的新家。 推开门时,看到了客厅满地的阳光。平整的樱桃木色地板上,整齐的放着朝笙的行李。 房间已经收拾过,十分干净,原有的家具不多,但阳台上放着一个半圆的吊篮,坐在那儿可以看到楼下花园生意盎然的绿树繁花。 和那个复式的滨江公寓相比,这个房子未免显得太过于简单。颜暮初看向朝笙,她眼底的快乐却不作伪。 她窝在吊篮上,看向楼下的花园,有几个小孩子在那儿玩过家家,面前摆着一堆娃娃。 朝笙忽然开口,她温声道:“颜先生,其实,从很早的时候,我就想有个自己的家。” “你也知道,我福利院长大的。” “就是上次我们去过的那一家。” “院长妈妈对我们很好,女孩子的房间比男孩子的还要宽敞一点。” “不过,孤儿院也只能相对的改善我们的生活,那么多小孩子,无论如何经营,都会过得很清贫,这点,你也看到了。” 她比划了一下:“我的房间在顶楼,阳光很好很好。和我一起住的还有九个女生。” 她想了想,道:“大概和宿舍差不太多。” 只是没有独立的卫生间,孩子们晚上排着队去洗澡。 总之,这个女孩子在贫穷里长大了。 后来,她受到颜暮初的资助,得以继续追求她的梦想,却在刚开始的时候,进入了他打造的金色鸟笼。 那个位于寸土寸金的滨江边的公寓,那个他偶尔停留的地方,就算写上了她的名字,能称之为她的“家”吗? 颜暮初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弯身,半跪在朝笙面前,目光和她持平。 “所以,现在搬到了这儿,你很开心。”他没有问她是否愿意回到那间公寓。 “是呀,颜先生。”她并不回避他的眼神,很直接的说道,“这儿会按照我的喜好布置,我也不用在这儿等待谁回来。” “它完完全全属于我。” “我喜欢木色的地板,喜欢米色的窗帘,床单被套都要换上暖洋洋的颜色,卫生间我大概会放一些粉色的洗漱用品。” 她描述着,一个和那个冰冷公寓截然不同的房子。 “我明白了,朝朝。”颜暮初认真地望着她,“以前是我,从来不顾你的感受。” 这双多情的桃花眼中,若只映照一人,会格外的打动人。 原来,掩去矜冷,一心一意想爱着一个人的颜暮初也会如此诚恳而小心地说,“我承诺我能实现你的一切愿望,尊重你的一切心意。” “你去过你想要的生活,但不要现在就彻底拒绝我。” 她卷曲的长发微垂,敛眸看着眼前的男人。在他的喉结上,她用力咬出的血痕盖住了那颗赤色的小痣。 但朝笙只觉得可笑,她敛去眼中的柔光,再开口时声音冷淡。 “我不能答应你。”她乌黑如琉璃的眼中映着颜暮初黯然的神情,“你要怎么做,是你的选择。” 颜暮初知道,朝笙并不是尖锐的性情,但她柔和的声线似乎也能变作玻璃碎片。 “但我已经选错过一次了。颜先生,你就是那个错误。” 颜暮初觉得自己的喉咙也许就被这尖锐的玻璃碎片划过,不然为何开口说一个字都艰难。 “……好。” 他收起眼中的晦暗,并不再说其他——这才到哪里,颜暮初心想。 他应得的,他应等的。 叩门声响起,是何希文回来了。 此后,朝笙便如同彻底忘记了颜暮初,她全心全意地待在家里,一遍又一遍读着新的剧本,偶尔出现在镜头下,都是为了配合《应天十九年》的后期宣传。 颜暮初并不来打扰她,只通过何希文或是唐颂,试图在某些时候关心朝笙生活,但这两人仿佛约好了似的,极其公事公办,颜暮初便只能从她们的只言片语里得知——朝笙过得很开心。 他想,他应该欣慰——倘若能忽略自己的这些苦涩的话。 等到《应天十九年》开播的时候,朝笙已和颜暮初以这种堪称疏远的关系相处了半年有余。 他们不再有任何亲近,曾经的耳鬓厮磨被朝笙抛了个干净,可好感度却还是到了90,小白很高兴,感觉这个世界应该马上就能圆满结束。 作为一个新生统子,它觉得自己极其幸运! 朝笙并不着急,她还有最后一点点事情要做。她要声名,要成就。她要所有人知道,除却在这段荒唐的感情里,她在任何时候都不是谁的替身,谁的翻版。 《应天十九年》第一集开播的时候,小白比她紧张多了,之前网上的谩骂犹在眼前,给这只傻白甜统留下了不小的阴影。 有很多人关注这部剧。 甚至宁望舒的粉丝是议论得最激烈的。 她虽然不在国内发展,但成就已令很多演员望尘莫及,拥护者向来很多。 网上已经讨论开了,朝笙一开始卷入宁望舒的感情中,人们好奇,这个被宁望舒冠以“替代品”的女孩子,在演技上比之宁望舒又如何。 明明还只演过两个角色,对照组就已经是蜚声中外的影后,大概在新人之中,几乎没有人有这个“待遇”。 “让我看看影后的赝品。” “话说,颜氏的总裁不是澄清了嘛。” “但是确实有点像宁影后啊,这么说不过分吧。” “都算给她抬咖了。” 何希文自然也注意到了这些,她摁着公关部,任由这些非议扩大。 既然宁望舒非要给朝笙抬咖位,她当然要顺她的意。 颜暮初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立刻就明白宁望舒的想法,无法说是她也变得荒唐,还是自己一叶障目太久。他神情比往日都冷上了几分,全然不是在朝笙面前的模样。 何希文于是明白了他的意思。 第41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23) 《应天十九年》的最初,开始于画舫中醉酒溺死的一具尸体。 锦衣卫百户沈寒独自前往教坊司调查,一无所获,却救下了一个年轻的舞姬。 【“奴名葛向薇。谢大人相救。”她噙着眼泪,螓首微垂。】 第52章 脸仰起来时,泪痕带出道红浥,春色半开,无边清艳。 原本准备好吐槽的弹幕忽然就发不出来了。屏幕中的这个女孩,一颦一笑都极其动人。 “沈寒”会不忍,观众当然也会不忍。 故事向前推动。 沈寒因为仗义相助,而被抽了五十鞭,再来教坊司查案时,被葛向薇看了出来。她眼睛微红,不问这个人费力隐藏的伤,只问自己能帮他做些什么。 就此开始,两心相识。 她借着舞姬的身份,帮沈寒遮掩,帮他寻他想要的证据。沈寒努力让她躲开纨绔的骚扰,几次鞭子没教他低头,上司也就任他去了——应天府中的人都知道,一个小小的锦衣卫百户,居然为了个舞姬连死都不怕。 她的舞技渐长,应召于官宴,把无意得知到的隐私秘辛告诉沈寒,希望能帮得他些许。而他庇护着她,也会带着在教坊司中不得自由的她偷溜出去,无拘无束地走在青天白日下。 她和他说练舞的喜悲,少女的心事,他偶尔吐露锦衣卫的艰辛,和未酬的壮志。 故事到这时,都是互为知己的情节。 “薇娘会是沈寒的官配吗?” “上次沈寒看她跳舞,耳朵好红啊哈哈哈。” “居然有点甜!” 弹幕看得津津有味,以为是一出英雄救美互相成就的剧情。 直到—— 银白飞鱼服的锦衣卫死在了一个女子手中。 她浑身裹着压抑的黑,唯有露出来的一双潋滟凤眼带几分神采。 沈寒追来的时候,只看到那女子利落拔出软剑,挑衅似地望了他一眼。 “卧槽……薇娘才是那个杀手!” “她之前不是杀了沈寒的几个弟兄吗?在沈寒面前居然一点都能不露馅……太可怕了吧!” 强烈的反差带来了极大的讨论度,天真善良知恩图报的舞姬,杀人如麻血染深衣的杀手,居然是同一个人。 她杀人时也似起舞,优雅而流畅,软剑起落如春波,却不带一丝感情。 可沈寒见到在教坊司的她的时候,她又换上碧色罗裙,含羞带怯眼含欢喜的望了过去。 朝笙扮演着性格人设截然相反的两个角色,却又十分游刃有余。 而宁望舒给她带来的关注,让这部制作本就精良的剧很快从市场中脱颖而出。 没有人能在看过她演戏之后继续,说她只是“影后的赝品”,因为她的天赋太惊艳,而演技居然也可以完完全全地打动人。 关于朝笙的热度,随着剧播放到在“薇娘”剖白自尽后,达到了最顶峰。 真正的一夜成名。 道贺声如潮水涌来,有人开始反省,是否一开始对朝笙太过苛刻。 朝笙混不在意外界的看法,唯有x信里弹出太多红点点,有点强迫症的她挨个的回了。 黎子晗的道贺写得简约,随后还附了一个压缩包过来,压缩包里除了一个剧本外,还有一则邀约—— 朝笙知道,黎子晗在为她人生第一部电影忙得昏天黑地,本子在黎巍那儿过了关,此刻正在找主角。 易衡写了一篇人物小传,全方位的分析了葛向薇人设的二重性,大概穷尽了他十年前在海戏写毕业论文时候的才华。 “总之,你不会被埋没的。”易·哈士奇·衡最后言辞笃定,热情表达了想要再和朝笙正儿八经合作的想法。 朝笙忍不住笑了起来,手指往下滑,再次进组的林夏、《帝台歌》时寥寥几面的周子悦、剧组的化妆师、乃至咖啡店的晴姐,都真心实意的恭喜了她。 唐颂可能更夸张些,她直接请了剧组的人一周的下午茶和夜宵——至于用的谁的钱,唐秘书表示并不重要。 被朝笙冷待的颜暮初,对话框里敲敲打打,正在输入加载了大半天,最后却只有简简单单的一个“恭喜”,而那些仍在造谣引战的营销号,反倒是收到了颜氏条文详细的起诉函。 朝笙没回他,转头把黎子晗发过来的剧本打印了出来。 …… 何希文来看朝笙的时候,她已经把黎子晗的剧本读得十分通透。 何希文带着正事来的,她很上心朝笙的事业,也知道朝笙会给她惊喜。 但是没有想到,一个女配角,让她演出了浩大的声势,扭转了大半恶评。 “之前因着背靠长洲的缘故,我手里已经有了不少好本子。” 何希文并不避讳颜暮初的存在,也不觉得朝笙会介意于她提及长洲娱乐。 她很欣赏朝笙干净利落地抽离那夜的闹剧,投入到《应天十九年》中去,最后,交出了一份令人喝彩的漂亮答卷。 ——这样的女孩,其实是不应被颜暮初的鸟笼困住的。 何希文心中早有答案。 “后来你和颜总的事情公之于众,算是黑红。”何希文见朝笙果然神情如常,继续说道,“就算你不依靠长洲,也还会有其他的本子递过来。不过艺人的羽毛很宝贵,那些本子我都拒了。” 朝笙点点头,对何希文的方法表示了赞同,何希文又道:“现在不一样了。薇娘这个角色替你加了很多分。我们有了新的选择。” “看看吧。” 朝笙听得认真,却没应下来,反而先拿给了一沓已被翻得泛卷的剧本。 “希文姐,我想——试试这个。” 何希文一愣。 剧本的封面上,印着宋体的“折春”二字。 “这是黎子晗磨了很久的本子。”朝笙眼睛亮亮的,“我读了一个月了,我很喜欢。” 何希文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略略思索后,道:“黎子晗是不是刚拿了新人学院奖的一个姑娘?” 《帝台歌》之后,黎子晗靠着毕业的短片拿到了一个对新人而言堪称电影殿堂敲门砖的奖项。 “我尊重你的选择。”翻开《折春》的剧本,何希文惊讶于朝笙早已经在上面做了无数的笔记,“但我仍需要考虑一下。现在你的情况有些特殊。” 何希文咽不下宁望舒“替身”的那口气,实际上,她也不满于颜暮初当初的荒谬。她承认颜暮初是个很好的老板,没有颜暮初的资本,她单打独斗带不出那么多顶级艺人,她也不会认识朝笙。但这是于公——于私,她觉得颜暮初荒谬。 “希文姐,我知道你的担心。”朝笙声音温和,语气笃定,“我相信黎子晗。而且,《折春》的监制,会是黎巍。” 那是金字塔尖的导演,票房的保障。 何希文看着眼前这个给了她无数惊喜的年轻演员,眼神柔和了下来,她摸了摸朝笙的发顶,默然一瞬后,笑道:“好,听你的,去试试吧。” 第42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24) 《折春》的故事发生于民国初年,军阀割据混乱的时候。 【学生左春宜,性情烂漫,热血赤忱,于十八岁这年考入燕京大学文学系。 在这个风云变化的年代,她被救亡图存的理念所打动,加入了轰轰烈烈的政治运动,并成为共和党的地下成员。 为了套取伪政府的内部机密,她被委任去接近情报司司长虞斯齐。 第53章 事情似乎很顺利,左春宜借由躲雨认识了虞斯齐。虞斯齐对这个出身清白的女孩毫无戒心,甚至说是有好感。他与她聊政治、文学、理想等等让一个学生有兴趣的事情。 故事到此似乎就俗套了起来,风度翩翩又深沉难测的军官,年轻美丽才华横溢的学生,罗曼蒂克的爱恋应当要展开。 虞斯齐带着左春宜看到了一个更为真实盛大的世界—— 党派博弈,政策之议,列强会见,象牙塔里的女孩宛如一块海绵,接纳了宛如百川奔涌来的知识。 虞斯齐本应当是她的任务,是潜藏的危险,但如今却似爱人似老师。与此同时,伪政府对于共和党派的清洗也悄然展开,左春宜的信仰与爱情站在了历史的洪流中——】 朝笙在粗读完第一遍剧本后,就立刻答应了黎子晗的邀请。她有很敏锐的直觉,当宏大历史与渺茫个人的轨迹重合时,通常会有极为震撼的化学反应。 …… 江南水乡,绛郎山下,保存完好的古镇仍是民国时的风貌。古镇外侧,有依照镇中建筑新修的影视街,和古镇桥水融成一道和谐的景象。 “朝朝!”黎子晗忙完了手头的事情,特地出来接了朝笙。 她还是在那次人尽皆知的风波后第一次见朝笙。 黎子晗向来直来直去,眼里的欣喜全然不作伪。 “栗子姐。” 朝笙大大方方地舒展手臂,任黎子晗把她从头到尾打量了遍。 黎子晗原本还担心她的小学妹一蹶不振,没料一年不见,容光更胜往昔。 《帝台歌》时,眼前的人美丽但青涩,而如今反倒生出了几分沉静从容的意味来。至于身处风波的狼狈,更是分毫不曾有。 黎子晗也不问朝笙的那场纠葛到底如何,只满意地笑了,“好久没见啦。” 她引着朝笙往里走,声音随意而揶揄:“第二个角色就霸占了我首页半个月,没想到我这个本子你愿意来。” 初出茅庐的年轻导演,任其背后又有着谁,总归是没那么叫人敢相信的,特别是对演员来说格外看重的大荧幕挑战。 朝笙回看向黎子晗,黎子晗比她生得高挑许多,眉眼清隽,带着股独有的自信。刚刚话虽如此说,黎子晗但分明带着知道朝笙会来的笃定。 朝笙也笑起来。 她们继续往前走,剧组的布景已经完成,“通海银行”的金色招牌下,墨色西装的男子高挑,光凭背影能见出捺不住的风流恣意。 黎子晗的手指向这男子,朝笙看她挑眉朗笑:“好风凭借力——” 朝笙明白了她的意思。 黎子晗从不避着她身后有一个名彻全国的黎巍,坦然让姑姑替她压阵,最后居然找来了最适合虞斯齐的演员——凭借《帝台歌》拿下票房冠军的易衡。 朝笙遥遥同易衡打了个招呼,易衡正在和道具师沟通些什么,见她来了,动作随意地挥了挥手,举手投足间像极了剧本里的“虞先生”。 至此,黎子晗——这个还未有什么声名的年轻导演,打磨出了她满意的剧本,找到了她心中最贴切两个主角。 朝笙知道,黎子晗也好,易衡也好,她也好,都会借由这部电影飞上青云。 那些属于“洛朝笙”的遗憾与痛苦,那个被埋没掉的女孩的梦想,似乎都即将画上圆满的句号。 颜暮初,你且看着。 此后,你只能望着你的雀鸟飞去,而金铸的鸟笼,却会困住你剩下的人生。 她慢慢地想,露出个有些轻淡的笑来。 …… 绛郎山微雨初来时,《折春》摁下了开机键。 【衣冠楚楚眼带风霜的军官站在银行的屋檐下,垂眼看向借着躲雨站在他身旁的年轻女子。 “伞借给你。”虞斯齐第一眼,就知道这又是一个蓄意接近他的人。 但鬼使神差,这个情报局的高级军官主动开了口,将伞递给了她。 “太感谢了。”青蓝裙子学生打扮的女孩面色微红,“那您怎么办?” 虞斯齐笑了笑:“我的司机快到了。” 眼前不安的女孩这才放心地接过了伞:“我叫左春宜,是青英大学的学生,等雨停了,伞我会还您的。” 黑色的轿车正好抵达,司机撑着伞走了过来。 虞斯齐走向雨幕中,声音隔着淅淅沥沥的微雨传来。 “再会。” 此时是民国七年,风云在此激涌,还未有人注意到,一个军官和一个女学生的相识。】 第一幕很顺利的拍完,易衡从车里出来时,朝笙正把伞收起。 “小洛,之前还说想和你合作。没想到这么快就有机会了。”雨打湿了易衡身上深灰的外套,他倒不在意这些细枝末节,笑眯眯地走到了朝笙身前。 ——实际上,黎巍并不是易衡接下这部剧的关键。 易衡看着朝笙辫尾的雨珠,她作民国时学生的打扮,看起来不过二十岁模样。易衡忽然意识到朝笙与他已经认识一年。去年初见,还觉得她青涩,不过一年,好似变了个人。 不过任谁一年里经历这么多事,都会变的。 易衡心思并不复杂,见她现在好得不得了的模样,自觉不必再多说。 朝笙闻言,也跟着笑了:“这次也要给我写个人物小传吗?” 易衡想起他给葛向薇写的分析,自得的摸了摸下巴:“可以,不过仅供参考。” “你的角色理解已经很好了。”易衡真心实意。 绛郎山的雨越下越大,黎子晗从摄像机后探出身子来,招呼他们过来休息。 三百公里外的海市,连绵的雨水沿着办公楼的玻璃幕墙往下,整座城市都变得模糊不清。 唐颂站在颜暮初身后,看着自家老板处理着文件。 她其实很不喜欢雨天,但颜暮初向来是不动声色的性格,情绪也很少外露,毫不停歇的雨声丝毫影响不到他的工作。 她转身去冲咖啡,尽职尽责地将热腾腾的拿铁放在了颜暮初的办公桌前。 乳白的拉花上浮起淡色的雾,春寒还没有褪去。 颜暮初忽而记起很久前的某个早晨,朝笙捧着咖啡,皱着眉慢慢地喝完。 他知道她不爱喝带苦味的咖啡,哪怕是加了很多很多牛奶的拿铁也还是喜欢不起来。 在这些他们共同度过的岁月之中,他自私而浅薄的伤害了她许多次,而失去她的痛苦,则漫长而无声无息,譬如此刻,骤然牵动。 “津洲也是雨天吗?” 唐颂一愣,立刻反应过来绛郎山就在津洲,她很快答道:“是的,颜总。” “不过洛小姐在那一切都好。”唐颂福至心灵,看着颜暮初安静的神情,继续道,“我托希文姐给剧组送过下午茶,那边的春茶很有名。” 这是经由颜暮初默许的,以唐颂的名义去做,不论朝笙知道与否,颜暮初都不在意。 “要去津洲看望洛小姐吗?”男子修长的手指轻敲着桌面,八面玲珑的唐秘书看得出自家老板的犹豫,十分上道的递上了梯子。 据她所知,朝笙已经很久没有见过颜总了。 她早就做好了攻略,查明如何去津洲最快,哪天去天气最好,哪天朝笙不必上戏,恰好休息—— 第54章 然而男子的声音淡而静:“算了。” 雨一直下着,朝笙仰面,看向天边乌色的云翻涌,易衡走到她身侧:“下一场开始了。” “知道啦。”朝笙轻巧应声,从一侧提起了伞。 第43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25) 三百公里的距离在这个交通发达的时代实在不算长。 颜暮初很多次都想过独自驱车去看望朝笙,但他记得朝笙神情冷淡的拒绝。 正如《应天十九年》杀青的时候,纵然接下了他的花束,可那捧香槟玫瑰最后却被朝笙随意搁置在了空荡荡的玄关。 但她接过花的那瞬间,颜暮初确实感到心里压着的苦涩松动了分毫。 那就等待吧,等她某一天稍微释然,然后多看他一眼。 从此,就连唐颂都不知道,自家老板多了一个习惯。 买花。 唯有花店老板偶尔在包花时会感觉到奇异,这个形单影只的俊美男子日日沉默地带走一束花。 香槟玫瑰在冷清的公寓里盛开又凋落,颜暮初迟来的爱意疯长,他压抑着他的心意,从唐颂或者何希文,乃至——易衡的只言片语里来闻说朝笙的近况。 春季的雨水仿佛永无尽头,颜暮初翻看着手机中何希文发来的剧照,是青蓝裙子的朝笙撑伞走在江南的石板道上,他计算着她拍戏的日程,最后想—— 等朝笙杀青那天去津洲吧。 毕竟唐颂也说,那里的春茶很好。 这一年刚刚开始,春过神洲,一切欣欣向荣,直到不歇的雨水带来山洪。 “四月二十、二十一号,津洲突降暴雨,部分道路桥梁被洪水阻断。今晨七点十五分,津洲绛郎山山洪爆发,部分群众被围困,下面我们将连线在前方的本台记者郑秀秀。” “主持人你好!我现在正在现场——” 一直以来,津洲都以山清水秀而闻名,但在记者的身后,浑浊的褐色洪水翻涌,秀美的白墙被推倒,露出来木头的柱梁,风也翻涌,原本笔直的树被卷得倾斜。 记者的声音断断续续—— “绛郎山……群众已经基本转移!但根据群众反映,仍有人被困在洪水中……” 信号忽然断了,主持人一愣,立刻职业素养极好的接过了报道的责任。 这场山洪的严重程度已经显而易见。 “我们的队员还在搜寻,但您知道,这样的天气,找人本就困难……”救援队队长林国城看着眼前男子,语气有些焦灼的解释。 他的救援队是国内最为专业的团体,但山洪面前,谁都不敢一口咬定自己有百分百的把握,哪怕眼前男子给他们开出了天价的救援费。 “何况,现在信号也还没恢复……” “我知道。”颜暮初开口,发觉自己声音哑得惊人,他神情难掩疲惫,道:“但我必须要她完好无损的回来。” 林国城看着他眼下的青黑,暗自叹了口气。 自从山洪爆发以来,他们队里的人几乎是第一时间就被联系,然后整个打包到了津洲,这两天他们没合眼过,这个一看便身居高位的男子也未曾休息过。 他心中有些不安,能把人好好儿的救回来最好,但这样大的山洪,生死转瞬,有许多人,只能在洪水退出后被“带回来”。 雨似乎没有停息的打算,颜暮初感觉这两天宛如晕眩着的噩梦。 朝笙离开以后,他也窥见过她生活的一角—— 何希文的朋友圈里,有时候是朝笙撑伞走在青石板道上,有时是她在红砖的校园里抱着书奔跑,或是灯火璀璨,剧本里的“虞斯齐”俯身,邀请第一次穿礼服的她踏入舞池。 明明他还打算去见朝笙,如果朝笙不愿意,他远远地看一眼也没关系。他已经很能去等待、去忍耐,知晓爱一个人并非要以偏执来证明—— 在杀青那天见到她,她会是什么模样?颜暮初并不知道剧本的结局,猜测着或许她仍然是青蓝裙子学生打扮…… 但这些想象现在都不复存在了。 耳旁嘈杂,对讲机嗡鸣。林国城扯着嗓子吼:“水退了?水退了没有——” 风仍然卷着,唐颂斟酌开口,轻声劝颜暮初去休息。 “吉人自有天相。”她自己说出来都不太确定,毕竟现在连信号都断断续续。 “东边有消息了是吗?”林国城声音粗噶,“东边旗子下面,知道了……” 他正准备和那位颜先生说,便见他站起了身:“一道去。” “雨还下着呢。”他有些为难。 “我没事。”颜暮初声音淡淡。 队长瞅了眼外头齐全的救援设备,除却他们自己原有的之外,这位颜先生提供的设备一应是最顶级的。 这样短的时间,能调度足够优质的资源的人,确实不容他多置喙什么。 “行。” 救援船轰鸣着往前开,浑浊的水流被破开。 船上,除却救援队的人之外还有被搜救后一定要跟来帮忙的当地村民。 “东头是我们镇的影视街,建了好多房子,地势又低……真是可惜了啊。”村民目光放远,谁都没想到会有这样突兀的洪水在清晨到来,虽然绛郎山的大多数居民都在山中,“好几个剧组在那拍戏呢,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林国城不做声,凝神看向前方,这位给他们提供了丰厚报酬的颜先生自始至终都算得上冷静,他却觉得似乎有根弦就要断掉了。 “到了到了!” 东边的洪水退了不少,他们停船选择步行,而那个在人们的印象中、在颜暮初从照片中瞥得的长街已露出被毁坏殆尽的模样。黄泥满地,红砖朱瓦化作颓圮残垣,曾经金光闪闪的“通海银行”的招牌坠落在路中,白色大理石的墙体满是大块淤泥。 林国城抓着对讲机:“位置?我们马上就到。” 他回身看眼颜暮初:“颜先生,虽然水退了,但也没安全到哪去,您请小心。” 退去的洪水留下了腥臭的淤泥气味,颜暮初举目四望,那种无法忽略的痛意仿佛自心脏蔓延到了整个身体。 冷静点,颜暮初。他心想。 诚然这世间有太多骤然的别离,可谁会相信有一天会降临到自己身上。 他淌过泥泞,往前走去。 是被他描摹过无数遍的青石板,是朝笙躲过雨的银行屋檐,是倒塌了的危楼,分不清原本轮廓的构筑—— “这儿有人!救援队!是个女孩!” 嘈杂中忽而传来高呼声,荧光橘外套的救援人员们往前跑去,白衣的医生步履不停地紧跟在后。 泥水飞溅,颜暮初如梦初醒,他拨开重重的人影,踉跄向前,那高呼声的传来之处,红砖跌落,屋架断折,浑浊的污水从废墟底淌出。 “颜先生!冷静点!”林国城心道不好,他试图拦住他,但那根弦终于还是绷断了。 满身泥泞的男子越过了他,站在坍塌如巨大坟茔的废墟前。 颜暮初垂眼看去,高墙半倾,坠落如山的红砖下,有一截湿透了的青蓝裙角露出。 林国城想拉住他,却莫名感到不安,信号终于好了些,他斟酌片刻,打通了那位唐秘书的电话。 第55章 “这不行,我马上过来。”唐颂斩钉截铁,立刻决定先将颜暮初劝抚住,虽然她也没有把握——但颜暮初是颜氏的主心骨,何况越到这种时候,越要保持理智。 然而电话那端,林国城粗粝的声音骤然提高。 “颜先生!” 废墟旁本就摇摇欲坠的高墙在一瞬间坍塌,雨又下了起来。 第44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26) 颜暮初几乎是抖着手,伸向那片已满是泥泞的裙角。 多少次凝视着照片里她青蓝的裙摆,想象她如何走过长长的青石板路,到如今,却只见到这样残缺的一角。 疼痛感十分清晰,周遭的喧嚣好似都消失,耳旁也许有轰鸣,然后眼前一片黑暗。 湿冷的泥水浸湿了他的衬衫,温热的血不知从哪儿涌出,他已经无法再思考了。 颜暮初于渐渐弥散的思绪中抬手,最终,却也只够到满手的脏污。 …… “目前,津洲市的搜救已结束。赈灾善后工作正在有序展开……” 朝笙听到病房里的动静,抬手摁掉了电视,唐颂推开门,领着医生走了出来。 “伤势没什么大碍了。”医生道,“好好养着,伤筋动骨一百天。还有要注意一下,病人有些低血糖。” 唐颂表示了然,颜暮初在绛郎山那几天,根本就吃不下东西。 “低血糖?”朝笙稍稍有些奇怪,她和颜暮初在一块的时候不记得他还有这样的毛病。 “胃病和幽闭恐惧症之类的有吗?或者洁癖?”小白之前病急乱投医,给她传了一堆总裁文的资料,她其实是有好好拜读的,不过发现手段不太适用——她可没有带球跑或者摘肾换心的想法。 唐颂一愣,见朝笙神情认真,居然也诚恳地回答了:“应该是没有的。” 作为老板,颜暮初在生活中其实是极其省心的。 朝笙噗嗤一笑,问道:“他醒了?” 唐颂点头,侧过了身,向朝笙比了个请的姿势。 叩门声响起,颜暮初微微抬眼,便见数月未见的人站在他的病房门口。 那双桃花眼底下犹有初愈的伤口,他说话都觉得有些艰难。 “你还好吗?” 醒来后的第一时间,他从唐颂口中得知朝笙并未在东街里头。 整个剧组的运气相当好,那天正好拍的是夜戏,凌晨雨势变大时,当地经验丰富的居民劝他们去地势高的地方避着。刚把人员转移走,信号便在暴雨里断掉了。 洪水退去时,朝笙才看到手机里几十个未曾接通的号码,就算没有备注,她也一眼看出了是谁。 “我挺好的,颜先生。”她神情自然,也不见数月分别前时的冷淡,似乎并不为旧事所困了。 颜暮初极轻地颔首,唐颂不会骗他,他只是想听她亲口说罢了。 问完这一句,好像也就没有再多的话可以说。 “我还有一段戏没拍完,先走了。” 朝笙的声音随意,也没有再久候的意思。 他满身狼狈都落在她眼中。原来废墟下的裙摆只是剧组遗落的道具,她也完好无损地站在他面前,礼貌地来看望了他。 颜暮初望向正缓慢输液的药水,觉得这样也挺好。 总比彻底失去她好。 他伤口交错的手指在雪白的床单上轻叩,压抑着的爱意又在心脏里鼓胀——劫后余生,没有哪儿是不痛的。 “下次再来看你。”朝笙听到小白提示,好感度已经到了95。 她手停在门把手上,忽而回头望了他一眼。 颜暮初一怔,朝笙已经把门利落的合上。 说是下次,直到《折春》杀青,朝笙才抽出了时间。 彼时颜暮初已经出院,回到了家里休养。 偌大的公寓已经很久都没有人回来。他去津洲时走得格外匆忙,之后的事情便都不受控制了起来。 室内仍然是空荡荡的灰蓝色调,没有一丝暖意。朝笙再来探望颜暮初时,发觉这个公寓和她离开的那天相比没有任何差别。 唯有大捧大捧枯萎的香槟玫瑰格外惹眼。 她忽然想起颜暮初送给他的那束花。 “电影拍得顺利吗?” 颜暮初看到朝笙的目光落在花上,说不出是慌张还是期待,他先开了口。 明明他是被探望的伤患,反倒还要关心来访者的心情。 朝笙点点头,随手将带来的礼物放在了长桌上。 “十月便上映。” 大概是电影很让朝笙满意,颜暮初听出了她的开心,他真心实意地替她高兴,笑起来时,背部新愈合的伤又微微痛了起来。 他恍若未觉,只庆幸还能和她再有这样相处的时候。 朝笙感觉到他的目光落在长桌上,道:“那是绛郎山的春茶,听唐颂姐说,颜先生你之前一直想去试试。” 此时已是五月的末尾,春茶早已经过了上市的时间,其实喝茶也只是想见眼前人的由头,那些缓慢蚕食着颜暮初的疼痛感在这一刻也温和了起来,鬼使神差般,颜暮初忽而开口:“朝朝——” 她潋滟如琉璃的眼睛望向了他,带着问询。 “别再喊我‘颜先生’了吧。” 十分疏远。 起先他满意这份距离感,后来他觉得是种折磨。 女孩秀美的长眉微挑:“颜先生?颜总?尊称您不好吗。” 她不可能和宁望舒一样称他的。 朝笙看着他俊逸的眉头微微皱起,却并不因为她讽刺般的语气愠怒。 “我不是这个意思。”男子的声音依然淡而静,曾经那些锋利的部分被人磨平,温和的展开在了她的眼前。 朝笙想了想,道:“颜暮初。可以吗?” 她连名带姓喊出他的名字,极其流畅自然,似乎她一直以来都是连名带姓地喊这个人。 颜暮初润秀的桃花眼轻阖,温声应了下来。 …… 这一年十月,《折春》上映。 无论在往后的时间里,它怎样被人称作“遗憾”,此时,都不曾被人所预料。 好评如潮,人们蜂拥到电影院,促使它登顶了国庆档的票房。 宁望舒觉得,那个叫“洛朝笙”的女孩的走红,简直快得似她某年在德州碰到的飓风。 起先,只演过一个小小的配角,在网络上掀起一点水花。人们最多随意感叹一下这是个“美丽的炮灰”,然后很快的把她忘记。 然后,在慈善晚会上,她见到了朝笙,女孩的容光确实惊人,但她轻描淡写,称她为“替身”。 四年的爱情,七年的思念,最后败给这样一个金丝雀般的女孩。宁望舒觉得有些荒谬。 可当她说出“替身”那两个字时,当她看到颜暮初那永远沉静矜冷的眼中露出痛苦时,她真真切切意识到,她和颜暮初曾经有过的纠葛,在她这儿,从此结束了。 之后,网络上的议论响起时,她并不内疚,甚至感到畅快。 宁望舒知道要如何去操纵舆论,因为舆论本身就是可以控制的。这样做固然为人所不齿,可她的不甘心又算什么。 隔海相望的这些年,她不过是以为,当年的分开成全了彼此,所以才放手。 第56章 宁望舒说服了自己。 面对镜头,含泪笑着说出那句“误会罢了”的时候,她知道朝笙要面对什么,她不在乎。 可是那个女孩子并没有受到流言的影响,她进组拍戏,然后以演技堂堂正正的出名,而已经是颜氏掌权人的颜暮初却坐在了娱记的镜头前,回应那些尖锐刻薄的问题。 她受虐般看完了那场发布会。闪光灯下,他神情淡静,声音带着一点微不可查的疲倦。这个人已到而立之年,眉眼间却仍是十一年前,她看一眼就心动的冷淡清俊。 可他泾渭分明的划开和她的四年,他称她为“宁小姐”,他剖陈着自己的错误,回护那个女孩,当他在提及“朝朝”两个字时,神情都柔软了下来。 “朝朝。” “宁女士。” 宁望舒终于得承认,爱与不爱有着这样大的不同。 最终促使她结束这趟回国之行的,是朝笙主演的第一部电影终于上映。 她的回国之旅算不得顺利,原本谈好的活动悉数告空,和谢氏有关的一个代言也取消,谢氏那个滴水不漏的谢何委婉表达了对她当日行为的不满。 她其实很久没有这种处处碰壁的感觉,毕竟到今时今日,以她的成就,一切都顺风顺水,唾手可得。正如以她的声望,她想要舆论站在她这一边,羞辱那个女孩,仅仅只要在镜头前落一滴眼泪。 但这是一个庞大的资本集团想要给她回馈等值的报复,那个叫何希文的女人手腕高明,又得到了谁的允许,轻易就让她知道了什么叫自讨苦吃。 她于是明白,她和颜暮初,最后一点点情谊也没有了。 而被她称作“替身”的女孩,在电影上映后,真正的一鸣惊人。 “葛向薇”这个角色完全冲去了人们对朝笙的固有印象,以前的恶评成了巨大的反差,“葛向薇”以盛大的悲剧,成就了朝笙。 而她主演的第一部电影《折春》,则为她赢得了奖项的垂青—— 宁望舒在深夜的电影院独自看完了《折春》,饶是以她的成就,也不得不承认,朝笙实在太有天分。 明明这样的年轻,却好似历尽了千帆,双面的舞姬,天真的学生,成长的革命者,全部能以惊艳的方式呈现出来。各大奖项垂青这个刚毕业一年,不过二十四岁的年轻演员。 而她的光芒则开始黯然,不必再看朝笙如何闪耀,宁望舒在颁奖典礼开始前决意离开海市,飞回大洋彼岸。 颁奖典礼开始前,颜暮初推了一个会议去陪朝笙。 说不上是恋人关系,但大抵比从前好许多。 休息室里,朝笙难得露出了些紧张的神情。她对着镜子检查了好几次自己的妆,似乎还是不太满意。 颜暮初已很少见到她露出这样孩子气的神情,因为她成长得实在太快。 她今天穿了一条银色的vintage长裙,身前的刺绣和钉珠勾勒出古典的美丽,身后却露出一段雪白的背,乌黑的长发垂下来,像幅欲说还休的水墨画。 打量了自己几次,她终于收敛了些紧张。 “还有一小时,就要开始了。”颜暮初看着朝笙坐了下来,眉眼放松,举手投足间都是随意的风情。 他想,好像不久之前,她还是那个隐忍垂泪的雀鸟,可某一天开始,她挣脱了他的枷锁,飞了出去。 可他不后悔打开金色的笼,鸟儿沐浴在自由里时,连羽翼的末梢都是熠熠的光芒。他学会欣赏这样的美丽,心甘情愿变成被驯服的那一个。 朝笙低头,想换上银色的高跟鞋。 “时间是过得很快的。”朝笙看着他极其自然地蹲身,替她穿上这双高跟鞋。 他的手很好看,骨节分明,却不消瘦,指尖落在闪烁的水晶上时,说不清谁是更美的装饰。 “是。”他看着她脚踝上悬着银色的链,一颗欧泊凝成水滴的形状,流动着绮丽的光,“从看你第一次演戏,到如今,居然也已经一年了。” 朝笙似笑非笑地看他:“对啊,我也过了一个二十四岁的生日,而颜先生你也三十二岁了。” 她很久没再这样喊过他。 颜暮初润秀的桃花眼抬起:“朝朝,你很在意年纪吗?” “不是我在意。”朝笙语气随意。 颜暮初被她说中了心思,有些无奈。他把银色的高跟鞋缓缓地推去,欧泊轻晃,变彩如焰。 朝笙想起身,在镜前再看一眼自己,却被颜暮初按住了脚踝。休息室里面的冷气打得太足,对比得他的掌心温热。她垂眸看他,对上了男子冷清却温和的眼。 “我确实很在意,朝朝。”他难得露出性格里强势的一面。 “我大你八岁,你二十四的时候,我三十二岁,等你三十四岁的时候,我已经是可以被人称作长辈的年纪了,无可避免的,我会比你先老去。” “这世上有的事情,确实人力无法更改。” 她歪头,问道:“所以,你要‘服老’吗?” 他失笑,停顿了一瞬,认真回答了她:“我后来想,比你先老去,就先老去吧。人对于衰老,总有莫名的恐惧,那些未知的事情我先去体验,这一生无论如何,我都能挡在你的面前。” “唯一遗憾的大概是,我也会先死去,可你已有了丰盛的人生。所以,自作多情的说,起码对我而言,我和你有一个‘永远’。” 他言辞恳切,剖白他辗转千次百次的心迹。那些本与他这个人无关的紧张、不安,那些压抑着的占有欲和想念,最终让他屈从于他曾经的雀鸟。 朝笙感受着脚踝上细热的温度,她沉默着,并不回应颜暮初。 他有些失落,情绪却并不浓烈,要修补好一道裂痕,当然没有那么简单。 可朝笙忽然俯身,手指抚过他薄而温凉的嘴唇,落在那枚赤色的小痣上。 耳鬓厮磨已是遥远的前尘,她的呼吸又一次离得这样近。 “颜暮初,你想知道我的回答吗?”她微微笑着,看着眼前的人,“等颁奖结束,我就告诉你。” 他桃花般的眼中只映照着她一人,颜暮初感觉有一个答案呼之欲出,连手指都忍不住微微蜷起。 其实在他手侧,西装的口袋中,一枚早已经雕琢好的戒指躺在小巧的丝绒盒子里—— 那半颗“阿芙洛狄忒之心”,是否会回到它的主人的指间? 第45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完) 她的指腹柔软,几乎让他战栗。 “时间到啦。”朝笙浮现出温柔的笑,“我该走了。” 颜暮初有些不舍,却也知道她该去颁奖典礼上了。 “先说一声再见。” 他知道是短暂的分别。 她离去,又在出门前再望了过来,轻轻地挥了下手。 就在刚刚那一霎,朝笙听到好感度100的提示音。 —————— 夜晚八点,颁奖典礼上,朝笙穿着银色的长裙走出,聚光灯格外垂青她的美丽,将她本就惊艳的面容照得更加清绝。台下,人们以或喜或羡的眼神看着这个一夜成名,飞速证明自己的演员。 颜暮初坐在何希文身旁,目光一瞬不瞬,为台上的朝笙鼓掌。 第57章 宁望舒关掉酒店的电视,屏幕上正直播到金犀奖最佳女主角的出场,那个曾被她称作“替身”的女孩站在台前,银裙如皎月璀璨。 八点十分,朝笙接过那个代表演员荣誉的奖杯,她笑着发表感言,她感谢给她第一个角色的黎子晗,提到成就她的第一个角色,提到提携她的易衡,提到亲力亲为带着她的何希文。 她也并不自苦于孤儿的出身,在最后,感谢了那个养育她十六年的孤儿院。 颜暮初看着她站在台上,灯光璀璨,照她一人,她好似和观众席上的他隔得很远。但当所有的感言都说完,朝笙隔着这段距离,对上了他的双眼。 宁望舒的行李早有助理收好,她下了楼,酒店的管理人员等在大堂,和她道别。门童接过助理手上的行李箱,为她放在了一直等候着的专车上,她的航班在两小时后起飞。 八点二十分,朝笙的发言赢得满堂掌声,她成为视线的中央。 何希文热泪盈眶,为她真诚的感到骄傲。 颜暮初再一次觉得他曾经的束缚何其荒谬。他的目光无限温柔无限复杂,天高海阔,让他的鸟儿尽情飞吧。 透过疾驰的车窗看向海市的夜色,宁望舒只看到闪烁的霓虹灯,她觉得失望落寞,坐在车内,平视前方。回国一年,只有遗憾。她的助理看出她心绪不佳,开口打破微冷的气氛:“望舒姐,你的粉丝知道你要走,都在机场等你呢。”宁望舒想起那些忠实而热情的粉丝,终于浮现出个笑来。 八点三十五分,这场颁奖终于结束,二十四岁的洛朝笙成为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影后,而距离她出道,不过一年。 记者们都知道,她会是新的传奇。 红毯上,快门声不停,闪光灯闪烁,他们中的一些人忘了一年之前,自己曾如何杜撰她的不堪,可如今只想拍下她的正脸,好做头版头条。 朝笙落落大方,她走在红毯上,一颦一笑里都是潋滟的光。 颜暮初见证了她今夜全部的美丽,他等待在红毯的尽处,左手掌心里握着黑色的丝绒小盒。 无论她的答案是什么,这枚本就为她拍得的戒指,应当要属于她。 宁望舒抵达机场。回国这一年,算不得光彩,然而喜爱她的粉丝仍在。她们狂热呐喊,举着灯牌,和她道别,希望她之后要有更多的作品,要开心起来。 无论如何,他们都会继续支持她。 她看过去,有许多她面熟的粉丝都还在。 宁望舒终于觉得自己做错,荒废了一年事业,辜负了她们的喜爱。 她站在候机室前,忏悔般深鞠了一躬,而后远远和她们道别。 八点五十五分,殷勤的闪光灯终于停下对朝笙的追逐,颜暮初看着她亭亭玉立于红毯另一端,笑着看向了他。 他握紧了那个小巧的戒指盒,感到命运呼啸而来。 八点五十七分,人群里忽然斜刺出个男人,他不管不顾,挤开身前的人,把匕首狠狠刺进了朝笙雪白的脊背。 他发泄着扭曲的恨。 “就是你!就是你让望舒伤心!她可是国际影后,你算什么啊!赝品,去死吧!”他浑然不觉错误是否由宁望舒的羞辱带来,只把矛头对准了朝笙。 他狂热地“扞卫”着他的偶像。 颜暮初目眦欲裂,在那个疯子冲出人群的那一刻,他就向前跑去。 他听不到风声长嘶,只觉得眼前都是翻涌的血,而这段二十米的红毯,远得像古人西行的路。 都是磨难。 黑色的丝绒盒子坠落,在地上滚了几圈。 安保人员的反应也很快,他们飞扑上前,摁住了这个混在记者堆里的疯子。 九点零五分,他们彻底制住了这个男人。 人群骚乱,谁都想不到会有这样可怕的意外。颜暮初接住了摇摇欲坠的朝笙,他想带她立刻离开,强撑着的理智告诉他,不要乱动,不要再加剧她的伤口。 可是血怎么也流不止,它们温热,粘稠,渗过他的手掌,他察觉自己的手凉得感知不到温度,明明在一个小时前,这双手还曾握住朝笙的脚踝。 朝笙飞速的虚弱下去,几乎没了一点气力。 她蜷缩着,身体都发抖。 “颜暮初,我好痛呀……”她好久好久没有用这样委屈的语气和他说话了。 “朝朝,朝朝。”他唤她,试图让她的意识清晰点,“救护车马上就到。” 救得回来,救得回来。 他一遍又一遍告诉自己。 她极轻地嗯了一声,最后一点力气也散去,连痛都说不出。 救护车确实到得很快很快。 九点十五,医生们从救护车上下来,纵然被鲜血淋漓的场面震惊仍然有条不紊地把伤者抬上了担架。 月亮照着颜暮初满身的血迹,他面容寒寂,好似阎罗幽鬼。他站起来,想跟着救护车一起离开,却发现自己也脱了力。 他感觉灵魂好像也被匕首刺过,划成支离破碎的几片。 痛吗? 是很痛啊,朝朝。 十点,飞机从机场起飞,升到云层,将要飞渡辽阔的大洋。 医生从抢救室里走了出来。他们神情悲哀,怜悯地看着这浑身狼狈的男子。他们也曾耳闻,他与那面覆白布的女孩的纠葛。 “颜先生,请节哀。” 幽幽长夜,泠泠寒光,颜暮初于极深极重的哀恸中骤然意识到,那道他发誓要填过的鸿沟,再无法成为一条长路了。 誓言犹在耳畔,他一字一句,承诺朝笙永远。 可是,“永远”这两个字,十二笔就写完了。 第46章 十年一觉(番外篇) 买下溪岸居的那间房子后,颜暮初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去过。 送朝笙回来过几次,每次都在小区的外面停好了车。女孩子朝他摆摆手,宛如和出租车司机道别,然后自己干净利落转身上楼了。 他们的关系缓慢地修复了很久,除了第一次,朝笙之后并没有邀请他上楼的习惯。 小区里面的树长得比从前更好了,夏日里织成大片的绿荫。爱玩过家家的小孩子坐在树底下,对着几个娃娃拍手唱歌。 他曾经想过很多次,再次去到朝笙家中的情景,也许是接朝笙去剧组,她提着行李箱哒哒地走出来,极其自然地分他一个最沉的。 也许是送朝笙回来,比如两个人一块吃完饭,或者去买了点什么。她应该心情会很好,毕竟大包小包都是他拿。 他怀着近乎卑微的期盼,希望真能和她度过此后的时间。 小区的保洁做的很不错,虽然有久没人住在这儿,但门把手上没有落灰,也没贴上乱七八糟的小广告。 朝笙的邻居是个有些年纪的老阿姨,她提着两袋子土豆番茄和带鱼,看到这浑身冷淡的陌生男子站在门前,不由得有些警惕。但看他面容俊美,衣冠楚楚,老阿姨一下子想起了什么,眉开眼笑。 “就是你买了这间房子是吧。” 她们小区的业主群还议论了好些天,因为溪岸居的位置有些偏,又不在学区,买来也不能度假。 投资的话价值不大,但小区本身条件不错,又在海市,因此价格也不低。 第58章 结果7栋1301的房东居然以很好的价格卖了出去,据说购房的人极其痛快,钱款和手续到位得很快。 颜暮初应了她一声。 老阿姨更热络了:“你买房子做啥子用?溪岸居虽然不错,但是旁边的溪云苑,户型比这个要好!” 溪云苑是新建的小区,老阿姨的儿子在旁边购的房,原意是想离父母近一点,结果开发商承诺的重点高中没建起来,现在正想出手,换个好的学区。 颜暮初的手按在了门把手上,老阿姨一眼就看到他无名指上玫瑰色的宝石。 “……礼物。”她听到这个男子淡声回答。 老阿姨为人十分圆滑,看得出他不欲多言,遂拎着菜回去了。 颜暮初垂眼,看着银色的门把手。开门只需要两步,插进钥匙,旋开把手。可完成这两步的勇气,颜暮初花了整整半年的时间才酝酿出来。 半年以来,近乎麻木地收拾她骤然离世的残局,又聘请律师,等到了法院对杀人者的死刑判决,他才终于觉得自己获得了一刻喘息。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这是朝笙的家,所以他情怯。 可里面不再会有那个人出现,所以他不敢。 门开了。 很明亮,阳光落满木色的地板。 他走了进去,带起积压的灰尘。它们在阳光里飞舞,包着细小的光。 颜暮初沿着玄关往里面走去。 靠着墙,是一个白色的置物架,像个屏风,挡住了玄关与客厅之间的视线。 某一次朝笙去买家具,他开车陪着她前往。她选中了个冰川纹的玻璃花瓶,一口气买了三个不同尺寸的。现在它们静静的放在了置物架上。 瓶子里的水早已经干涸,斜插的几支香槟玫瑰凋谢,卷而干枯的花瓣落在了花瓶旁。 那些他独自买来、本该枯萎的花最终还是被她接纳,朝笙偶尔也会提及:“我的花养的很好,开了许久。” 他看着眼前的枯枝,它们的主人不能再回来打理,开的再好,最终也还是都败了。 颜暮初越过置物架,再往里走去。 客厅被朝笙添置了一个柔软的沙发,鹅黄色的绒毯上印着巨大的白色小狗,斜斜地挂在边缘,它的主人走时也许想着自己会马上回来,也就任毯子懒散披开,没有叠起。 沙发对面是面白色的墙,投影仪放在了很明显的位置。他知道,她很热爱演戏,也喜欢看电影。 他想,也许很多个夜里,她一个人窝在沙发上,在她的家里,拢着绒绒的毯子,看了许多部电影。 有时候他和她打电话,朝笙总过了好一会儿才接,声音有点哑,带着点情绪被打断的不耐烦。 “我在看电影呢,颜暮初。”她懒声抱怨,然后回绝他见面的请求,“明天进组,有什么事情下个月再说。” 那个时候,握着手机的他独自站在办公室的窗前,窗外夜色繁华,他虽然失落,却不想给她压力,下个月见面也行,能这样说几句话也行。 他不再是二十出头情绪化而冲动的青年,他知道人生漫漫,来日方长。 窗帘换成了米色,就算全部放了下来,房间里还是温暖明亮。 这是朝笙理想的家。 一个和那座公寓完全不同的家。 其实,在那次慈善晚会结束后不久,他就约了设计师。方案看了很多,有几个他也觉得还不错,想让朝笙选,最后却犹豫了。 她走的时候那么干脆,是否不再想回来。 装修便搁置了下来。 他那时候想着,等某一天朝笙愿意的时候,他再问她的意见。 吊篮依然放在了阳台边,透过落地窗,可以看到楼下的花园。小孩子们玩起过家家来乐此不疲,抱着娃娃笑个不停。 阳光太好,像金色的薄纱,他放眼看去,薄纱降落在女孩长而卷曲的乌发上,窝在吊篮上的朝笙转身,伏在边缘,笑着和他说了句什么。 但日落来得很快。 阳光下的幻觉消失,浓墨重彩的晚霞大片的燃烧。颜暮初忽然有些疲倦了,他坐在沙发上,微微合上了眼。 有点儿幼稚的鹅黄色小毛毯和他格格不入,灰尘也呛人,颜暮初耐不住自己的咳嗽,咳着咳着,掌心落满了湿漉漉的眼泪。 倦意沉沉,他蜷缩在沙发上,睡了过去。 梦里是很多年前,她坐在咖啡厅里,惊喜而仰慕地望向他,满脸可爱的稚气。 然后画面一转,是二十岁时的她小心翼翼地靠在他的身边。 是夜凉如水,明月皎洁,她穿着天青色的长裙,含泪看他。 是碧色罗裙,她翩然起舞,要乘风去,是她眉眼鲜活,落落大方,站在台前。 是人生太长,永远太短。 很多年后,人们提起颜暮初,并不再是因为他在商业上的成就。虽然颜氏开疆拓土,一直是人们口中的传奇。 人们津津乐道于他和那个影史上最年轻影后的感情。那个叫洛朝笙的演员,昙花一现,转瞬即逝,却留下了让人惊艳多年的作品。 颜暮初未曾再在公众面前提起过洛朝笙,却她的名义成立了基金会,广做慈善。 在十年的时间里,他资助了无数贫困的学生,基金会长年为各个福利院提供不菲的帮助。 “院长妈妈!这个兔子也是颜先生买的吗!”福利院的小朋友抱着一只肥嘟嘟的兔子玩偶问。 院长妈妈已经很老了,鬓边苍苍,声音依然温柔:“是呀。还有印着小猫的水杯,新建的图书室,外面的滑梯,都是。” 福利院十分依靠社会的帮助,院长妈妈曾经思索过,让孩子们知道这些,是否会让他们有被施舍的自卑。但考虑了很久之后,她认为正确的感恩教育更加重要。 小朋友抱紧了兔子,眼神亮亮的:“颜先生是个大好人。” 她含着笑,听着小朋友们开始议论,突然,有一只小胖手举了起来,大声道:“那我们要和他说谢谢呀。” 他们被教育得很好,并不自苦自己的人生。 小朋友们七嘴八舌说了半天,最后期待地看着她。 她面露难色,不知如何开口。 因为那位颜先生在半年前已经去世,去世前,将遗产安排给基金会,继续着他未竟的慈善事业。 她前去吊唁,闻说,他困扰于抑郁症十年,从高楼一跃而下时,也不过四十二岁。 天不假年。 第47章 郡主与马奴(1) 在刀刺进去的那一瞬,朝笙的意识就开始抽离,她其实感觉不到痛。 颜暮初抱着她,看起来哀伤极了。 周遭是刺耳的尖叫声,哭声,警笛声,衬得他像被业火焚烧的石佛。 可他的手发着抖,死死地不肯放开怀里的人。 永远沉静、永远矜冷的颜暮初,彻底爱上了一个人,原来是这个样子。 但是任务圆满结束了,她最后看了眼他,权当做告别。 能叫故人吗?朝笙想,从这个世界离开之后,再碰到的,又是谁? 她声音轻而淡,对小白道:“走吧。” 意识穿梭到新的世界时,她于时空的乱流中听到嗡嗡如钟鸣的声音,仿佛自亘古而来。 第59章 “第二局,仍是你输。” …… 建昭十八年冬夜,洛都。 一声梆子悠长响起。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平哥,洛都的冬天真是一年冷似一年。”打更人李五敲下三声锣,对身旁拿着梆子的同伴道。 洛都冬季干燥且冷,夜间尤其寒意彻骨。 “若夜里不烤火,真真难熬。”邹平应了一声,不自觉想起冬日烤火的光景,一下子都感觉身上暖融融的了。 “火……平哥,那儿有火!” 李五忽然慌张地叫出了声,粗噶的嗓子在寂静的夜里格外突兀。 邹平被他吓到了,拧眉正想斥他,然而李五惊恐地扯着他的手,震得梆子连响好几声。邹平不耐烦地看过去,冲天的火光赫然在城东的兴宁坊上空燃起。 这二人对视一眼,直叫“坏了”。 城东这住满贵人的兴宁坊静的吓人。朱门紧闭,金甲俨然的金吾卫在黑夜中漠然执戈,守在里坊的出口,他们看到打更人跑了过来,银枪立刻对准了这两个慌张的人。 “金吾卫夜巡,尔等速速离去。” 李五吓得够呛,想起自己的职责,大着胆子道:“兴宁坊里头、不是、不是起火了吗......” 为首的金吾卫高大魁梧,他瞥着这瘦弱矮小的打更人,宛如在看一个死物。 银枪重重地在地面上撴出当啷的声响,邹平打了个冷颤。他脑子转得很快,慌忙扯着李五跪了下来,李五也回过神来,他连着磕了四五个头,哆哆嗦嗦着答:“离去、离去,这便离去......” 金吾卫不再理会两个卑贱的打更人,今夜他们守在兴宁坊,是为了拦着永安侯府的余孽逃脱,至于这场火,天一亮,整个洛都的人都会知道。 任他们去。 打更人跌跌撞撞地跑远了,回头看去,那火愈烧愈烈,映照得半边天穹赤红。 赤红如血处,正是那——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永安侯府! “快跑吧!“邹平用力把李五拽回身来,“别看了!这是,这是——天家要烧的火!” …… “躲好,知不知道?不要哭出声来!” 妇人含泪看着自己惟一的孩子,微粗的手掌抚过他稚嫩的脸庞,似乎要把他的模样看得再清楚些。 他才十四岁,还这样年少,可她没法子看着他长大成人、娶妻生子了。 “娘,让我和你一起吧......”小少年仰着脸,用力抓住了母亲的手。 “听娘的话……乖啊。” 身后的火光灼炽,热浪翻滚,妇人闭眼,最终咬着牙狠下心来,她用尽生平气力把他往湿草堆中掼去,重重的苜蓿如山跌落,遮住了少年瘦小的身形,她含着泪转身朝马厩外跑去。 “还有人想跑!”纵火的金吾卫看到那珠钗罗裙的妇人仓皇奔逃,高声呼喝了起来。如此装扮,想来是永宁侯的某个姬妾。 圣人有令,凡永宁侯府者,杀无赦。 他躲在马厩的湿草堆下,冬夜彻骨寒意袭来,而外面是燃烧着的火焰,他还年少,不懂得生离死别的慎重,却隐隐约约明白,从今往后他就是孤零零一个人在世间了。 他浑身战栗,最终在惊惧中昏昏沉沉晕了过去,希求一切只是一场漫长的梦魇。 “郡主,终于要到洛都了。”船身划开曲江,杏色衫子的小丫鬟露葵提着灯,站在拢着白狐儿裘的少女身旁,橙黄的火光照着少女明艳的面庞,虽还未完全长开,却已能瞥见往后昳丽的容光。 “您呀,都看了好半天了。我看这洛都,看着怪吓人的……”黑夜里巍峨寂静的雄城,比之江南水泽莲叶田田的青州,实在要怵人许多。 朝笙看向曲江尽处的洛都,高高的角楼上,依稀能看到巡夜的士兵懒散靠在一块。 白色的雾气在曲江上腾起,带着彻骨的寒意。 此时已是黎明,冬日的太阳总是亮得很迟,暗沉沉的微光让这两百年的国都更显压抑。 这是她经历的第三个世界了。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她在这个世界才十五岁,身量还未长成,连手都比成年后的她小上许多。 这是一个古代世界。 她成为宣朝昌乐王府的郡主宿朝笙,年十五,自母亲故去后,长于青州外祖家,父王宿文舟沉迷说玄问道,早忘了还有她这么个女儿。 她此番回洛都,是因为外祖父业已去世,她不能再留在舅家。 在原来的故事里,从曲江坐船回洛都的途中,宿朝笙遇上了一个溺水的少年。 宿朝笙把他救了上来,发现他遍体鳞伤,婢女说他估计是犯了什么事儿的逃犯,于是,这位跋扈随性的郡主嫌弃地将他扔回了水中。 冬夜水冷,九死一生,被扔回水中的少年最终还是咬着牙活了下来。 他从默默无名的马奴长成杀伐果决的将军,马蹄踏进洛都,前朝皇族尽葬身烈火,唯有宿朝笙,被溺死于曲江中。 “但是这个世界,你的任务有所不同。”小白认真地和朝笙解释,“男主打下了江山,但少年时的经历让他成了不折不扣的暴君,新朝不过十年而覆,天下仍生灵涂炭。” “朝朝,你不但要成为他的白月光,你还要阻止他成为一个暴君。” 这是主神告诉它的,它忠诚地转述了祂的旨意。 朝笙放眼看去,江面上,水波向前荡去。她没有应小白的话,反而问道:“小白,主神是什么样的?” 这是她第一次好奇这个问题。 小白有些茫然,不知道如何回答。准确的说,它也不知道。主神神秘而强大,祂的意志无处不在,祂创造了它,而它无法去定义它的神明。 小白诚实地摇了摇头。 “好吧。” 朝笙状似遗憾地叹息,在冬夜里呵出了一团白色的雾气。 小白犹豫着,有点内疚,因为朝朝很少问它问题,而它居然答不上来。 “郡主!您瞧!那儿有人!”露葵忽而失声尖叫。 第48章 郡主与马奴(2) 黑沉沉的曲江上,漂着个灰扑扑的人影,那人影一动不动,似是死了。 朝笙放眼看过去,果然是一道人影浮着。 露葵有些畏惧神鬼之说,扯着自家郡主的衣袖,悻悻然道:“郡主,我们绕过去吧。” 那可不行。 她安抚了小婢女几句,善水性的几个护卫听她的意思,泅水过去,把这人打捞了上来。 露葵往后退了几步,朝笙却上前。她知自家郡主胆大,却没成想大到了这样的地步。 露葵咬咬牙,道:“郡主,我来查看吧。”可不能让这无名无姓的“浮尸”冲撞了她家郡主。 朝笙笑道:“还有气儿呢,瞧你,怂成了什么样。” 是个少年。 乌发散乱,浑身是伤。她拔下发间的簪子,随意拨开了贴在他脸上湿漉漉的头发。 露出张满是脏污的脸来。他双眼紧闭,轮廓如被打湿的桃花。 露葵嘟哝:“生得还怪好看……” 随船的医女很快提着药箱出来了。她谨慎地查看,先解开了少年紧贴着胸膛的衣襟。 第60章 宣朝男女大防并没有那么严重,且船上这位,还是个身份高贵向来以跋扈闻名的郡主,无人置喙她在场。 医女用力从胸膛上摁了下去,朝笙站在旁边,垂眼看着,少年的胸膛因摁压而剧烈的起伏,露葵提灯立于一旁,朝笙借着暖橙的光,视线往上,看到了一颗赤色的小痣。 少女的手拢在白狐裘里,神情闲适,袖手旁观的模样。 终于,他吐出积压在胸的江水来,缓缓睁开了眼。 明黄的灯火照着少女耳边碧色的翡翠,雪白的狐裘拥着她小巧秀丽的脸旁,她也正垂眼看她,潋滟的丹凤眼中带着漫不经心的骄矜。 这是一张未经苦难享尽优容的面容。 毫无疑问,她应当是出身显赫的贵族女子。 见他醒了,朝笙懒声道:“我救了你。” 他想开口,发现嗓子宛如被刀锯过一般疼痛沙哑。 “不必说太多,我问你答便是。”她浑不在意他的窘迫,极其自然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池暮。” 一旁的露葵跺了跺脚:“郡主呀,您和他说这些话作甚?他保不齐是犯了事的凶徒呢!要我说,就不该救他。” 大半夜漂在曲江上,怪吓人的。 池暮不语,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该抓住朝笙这根救命的稻草,但她是洛都的贵族。 她大概生来就高高在上,对于他这样一个身份不明的人并没有任何多余的探求心思。 而她的护卫们在一旁,尽职尽责地摁着手中的弯刀。 朝笙打量着他,她知道他刚刚死里逃生,又骤然失怙,正是最脆弱恐惧的时候。 可他的眼神含着分明的恨意,像一匹离群的幼狼,痛苦,不甘,在这双桃花般的眼底翻涌。 朝笙喜欢这样的眼神。 她在听到他的名字后,笑容更深了些。小白在一旁尽职尽责地提醒她:“当前好感度5。” 救命之恩,也不过如此。经灭门之恨,他注定很难信任任何人。 她凝视着他困兽般的眼神,而池暮终于下定决心,咬牙道:“我不是逃犯!” 他没有犯任何错,他的父母也没有。 “那很好,我可以留下你。”朝笙声音漫不经心,似乎救人只是她偶然起意,对于这形容凄惨的少年,她倒没有更多的同情心,“不过,你有什么用处吗?” 她带着那种贵族与生俱来的天真的残忍,善恶混沌,一切随心。 池暮看向朝笙,准确的说,目光看向了她身后巍峨的洛都。他的父母死于三日前的大火,而他在火燃尽后,偷偷从已是废墟的永宁侯府逃出。 他沿着通明渠,往外游去,不知活路在哪儿,曲江浩浩汤汤,他有一瞬想就此溺死,魂魄去幽冥与父母相聚。 可血海深仇让他咬着牙,撑着一口气活了下来。 然后这个出身贵族的少女救了他,甚至可以让他留在身边。 无人识他,他可以重新活过。 他深吸了一口气。 池暮闷声道:“我……原是个马奴,您若留下我,我能为您照料出洛都最矫健的马。” 露葵皱眉,道:“可洛都的贵女,并不兴骑马。郡主,唯有规行矩步,娴静知礼才能在议亲的时候被看重。” 朝笙却终于露出个笑来:“我正巧有一匹小马。” 她在青州恣意惯了,来了洛都也不想改。 “池暮。” “以后就留在我身边吧。” 他怔住了,没想到朝笙竟如此痛快。 此时他伤痕累累,满身窘迫,甚至身上还能闻到水草与江水的腥味,当他不可置信地抬眼看去时,朝笙站在他面前,狐裘皎洁,容如皓雪。 衬得他狼狈不堪,如若幽鬼。 可这,就是他与她的初见。 …… 建昭十八年冬夜。 两个打更人仓惶离去,其中一个叫李五的更夫在惊悸中就此病逝。 兴宁坊中一场大火,得意了四十五年的永安侯府随灰烬而去。 一个少年目睹了至亲的死,含着恨意苟活,不知自己魂归何处。 有艘船沿曲江而上,白狐裘的少女从水里救起个小马奴。 洛都中高坐的天子,却欢饮达旦,为他除却心头一患,为永宁侯府上下一百三十余人的死。可这昏庸的帝王并不知道,颠覆他王朝的人,就在这个冬夜相遇。 第49章 郡主与马奴(3) 【分卷分错了,跳了第二个世界的亲请在第二卷卷末看本世界的前两章】 躺在船舱里时,池暮还有些失真般的感觉。 透过小小的窗,他看到天光亮起,逐渐刺眼起来。 他人生之中,最漫长的冬夜终于结束。 那个贵族出身的少女似乎真的只是随着性子救了他,而后就让她的婢女把他安置了。 从旁人的言谈举止中,他猜出她的身份应当很高。果然不出他所料,宿朝笙是昌乐王府的郡主。 当今的大宣皇室沉迷于说玄问道,昌乐王更是其中的翘楚,因青词写得极好,还被皇帝笑称是青词王爷。 有着这层缘由,昌乐王府与皇帝关系尚不错,对于一个以猜忌闻名的皇帝而言,能和自己的兄弟有这种关系已算是很难得。 因此,昌乐王虽然没什么实权,但在洛都地位并不低。 他又想起来永安侯府的大火,帝王猜忌,荣华转眼作灰烬。 下令放火的天子姓宿。 救他的少女也姓宿。 池暮仰脸,怔怔地看着那窄窄的天光,觉得眼眶生疼。 医女轻叩了下房门,惊得他猛然回神。 “觑着日光,仔细伤了眼睛。” 昨夜那道漫不经心的声音又响起,杏色衫子的婢女领着那郡主走了进来。 她似乎是不大习惯这样狭小的空间,池暮看到她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 到了日间,江上暖了稍许,她没再披着那件白狐裘,而是换了件天青合欢纹薄比甲,衬着雪色的裙裾,腰间还压着一串莹莹的东珠禁步。 “他的伤怎么样了?”朝笙觉得这房间实在太窄,又有些潮,不过她十分适应自己飞扬跋扈的人设,并无什么体贴池暮的心思。 她只是想起那颗赤色的小痣,才决定来看一眼他。 就算每个世界的“他”存在着关联,甚至是可能同一个人,不过她并不想一视同仁。 归根结底,都只是任务罢了。 医女听得朝笙的话,立刻道:“都是些皮肉伤,只在水中泡得久了,寒气有些深。” 她斟酌了下:“身上还有些烧痕。火气和寒气相杂,需得好好养上一段时间。” 在原本的故事中,池暮并没有机会养好这暗伤,性情也因此而更加的暴虐不定。 但现在,未来的暴君还是个无依无靠的小可怜。 池暮听到医女的话,压在被子里的手不自觉微蜷。 朝笙欣赏了会他有些无措的样子,才缓声问道:“养得好吗?” “自然。” “那就行。”她眼眉里是世家贵女常有的骄矜与刻薄,“给他好好养着吧,说好了做我的马奴,可不能让我白救。” 第61章 救他如同捻起一粒尘埃,之后便随意践踏他的感受,因为出身皇室高高在上的贵女,并不需要一个马奴的感恩之心。 医女点头应是,朝笙并不喜欢这狭窄的船舱,她瞧了眼池暮,看到他精神尚可,也就出去了。 人走了,船舱内的空气好似都流通了起来。池暮缓缓松开了攥紧了被子的手。 他看着自己的双手,火焰燎伤后留下的痕迹还没能愈合,就被寒冷的江水浸了个透。 做她的马奴。 他垂眼,长睫盖住了眼底晦暗的光。 夜里还能见到洛都的轮廓,又行船半日,终于抵达了曲江边的码头。 早有马车等在那儿,浩浩荡荡,预备着接这位长在青州的郡主归家。 过了启夏门,沿着长街行去,永嘉坊内,门第最高的那一户,便是昌乐王府。 露葵隔着帘子望去,朱门绮户,气势非凡,她有些落寞:“青州再好,终究比不了洛都。” 两百年的国都,纵然如今宣朝的国力早不复往昔,底蕴仍是在的,甚至可以说,洛都达官贵人的奢靡比之从前更甚。 池暮跟在护卫之中,他的身后,是历经大火而格外沉寂的兴宁坊。他和这些自青州而来的护卫一样,目不斜视,仅仅偶尔把好奇的目光投向昌乐王府的高门。 跨过朱色的高门,又过重重的殿门,始见王府的全貌。 因沉迷说玄问道,王府之中,殿内供着三清,处处可见八卦图,她偶尔一瞥,连阑枋上都绘着真武修仙的彩画。 若不是知道这是昌乐王府,寻常人怕不是以为入了武当道宫。 她挪开眼,沿着曲折的连廊,向内走去。 殿中主位上,端坐着的中年男子一身青色道袍,因常年修行,周身气质看起来出尘平和。一侧,是个神情格外淡漠的妇人,她见到朝笙进来了,仿佛也只轻抬了下眼。 “女儿朝笙,拜见父王,拜见母妃。” 没有什么激动的情绪,也没有落泪或如乳燕投林。她礼数周全唤眼前人为父母,眼里却一点孺慕之意都无。 宿文舟神情复杂地看着这个女儿。 自十年前那场狄人之乱,她母亲死于流矢中,他就再也不敢见这个女儿。 见到她,就会想起动乱中仓惶逃路狼狈不堪的自己,就会想起自己是如何求那狄人小兵不要杀他,又是如何舍下妻女逃命。 之后求玄问道这么多年,只有修行,才能让他忘记当年刻骨的恐惧和难堪的卑微。 没想到,她已经长得这么大了。身姿高挑,骨肉均亭,昳丽的面容像极了她的母亲。他还记得自己的第一位王妃,是青州世族出身的贵女,美得惊人,死在他面前时,便也格外惊心动魄了。 这女儿好像已经十五岁了吧…… 宿文舟思索着,左不过还有几年便嫁人,他又日日修道,见到这张脸的机会并不多。 他似乎觉得旧日的梦魇确实无法再缠绕他。宿文舟开口,很是慈父心肠了几句。 昌乐王妃杨氏始终淡淡,冷眼看着这十年来都对嫡长女不闻不问的宿文舟忽然有了个慈父面孔。 而长在青州的宿朝笙,对于父亲最后的印象是最后他看着母亲被杀,狼狈逃窜的样子。 她神情冰冷,对于他这矫揉的关怀毫不在意,硬生生教宿文舟好不容易堆出来的舐犊之情悬在了半空中。 杨氏终于开口,她与朝笙委实不熟,慈母模样更做不出来。 “舟车劳顿,早些休息。”她声音也似她冷淡的面容,一旁的嬷嬷见状,补充道:“郡主少时住的芳汀馆,奴已带人收拾了出来,稍后请去看看合不合心意。” “说来,小世子还未下学。可惜不能马上姐弟相见。” 提及儿子,杨氏也没什么话说的样子。 这昌乐王府,浑不似它的名字。 宿从笙今日照常逃了学,却没有像往日一样溜到平康坊去玩乐。他走在几个与自己年纪相仿的儿郎中,显得有些漫不经心。 “平康坊新来的胡姬,你们知道吗?好像叫什么呼延明迦?眼睛和那翡翠似的,舞也跳得一等一的好。” “我也听说了,要去看看吗?” 少年们七嘴八舌,议论那传言里碧色猫儿眼的美貌胡姬。 “我今天不去玩了。”宿从笙忽然开口,“我要回家去。” “从世子,你这可没意思了。”少年们奇异于他的反常,纷纷调侃起来,“你不是最不喜回家吗?” “难不成,你要回去打坐炼丹啦?” 皇室、贵族皆崇修道,然而年轻的儿郎们在最贪玩的年纪,相比于他们的长辈,对于那些道玄长生都无甚兴趣。 宿从笙不耐烦起来,白了他们一眼。 其中,一个紫衣的少年仔细打量着宿从笙半天,终于笑道:“我听说,是你那七八年未见的长姐回来了。你是赶着去见你长姐吧。” 宿从笙被说中了,耳根通红,他和家里关系向来不对付,而那个姐姐,也不过是他幼时朦胧的印象罢了。 在一个根本就不像家的家中长大,宿从笙不想承认自己对于“家人”还有期待。 “陆嘉木,别瞎说。”宿从笙警告了他一句,却忍不住想快些回去了。 陆嘉木知他向来嘴硬,憋着笑放他走了。 其余人听得这般话,不由得好奇起来。 “我好像也听说过,是个长在青州的郡主。” “嚯,莫不是个青州的乡野村姑。” “不吧,从哥儿生得一等一的好,他姐姐怎么可能会差。” 陆嘉木听他们七嘴八舌,打断道:“总归是见得到的,洛都贵女不也都要去学院里念书吗?” “也是,现下还是看那呼延明迦更重要!”一群正是莽撞的少年纷纷被转移了注意力,于长街上招呼着策马去了。 第50章 郡主与马奴(4) 自拜见了昌乐王和王妃后,露葵就敏感的意识到自家郡主心绪不佳。洛都当然很好,举天下之力供养出的王都,堆金砌玉,岂是青州能比的。 可这宛如道宫的王府里,只有郡主那沉迷修仙问道的父王,冷淡而陌生的继母,和一个几乎算作素未谋面的弟弟。 露葵悄悄看着郡主的侧脸,想起朝笙远在青州的外祖,老人家总爱说——若朝朝儿嫁得良人,眉娘在九泉之下也能安心了。 眉娘,就是郡主的母亲。 所以——只要郡主嫁人了,就会好起来吧? 露葵向来有些天真浅薄的念想,女子未出嫁,和父母为一家,若父母依靠不得,那便出嫁后依靠丈夫,和丈夫为一家,郡主要是觅得优秀的夫郎,有了新的家,来洛都便是一个大好事。 朝笙若知道露葵的想法,大概会十分残忍地打破她的幻想。 况且,谁能想到,高高在上的郡主,要攻略的是她于冬夜救起的落魄马奴。 青州园林多曲折幽深,精巧秀丽,而洛都造园,气势更为磅礴。王府内有一顷大开大合的碧湖,亭台楼阁沿湖而起,中间一个弯月形状的小山将碧湖一分为二。 芳汀馆就在碧湖的南侧。 第62章 杨氏为人冷淡,对于这继女也是放任的态度,却似乎没什么苛待她的意思。 一座芳汀馆,独占碧湖四分之一的景色。 院子里,丫鬟婢女已开始打扫归置她自青州带回的箱笼,来往的人穿梭不停,却井然有序。 露葵是操心的性子,仍觉得不盯着不行。朝笙摆摆手,任她去了。 她自寻了个落脚处,靠在窗前,百无聊赖地看着露葵在那指点江山。 朝笙余光一瞥,看到个无所适从的身影,那拖着病体想做点事儿的,正是她捡回来的小马奴。 “小马奴,过来。” 池暮抬头,看到西窗下倚着的少女神情轻淡,她抬起截皓雪似的手腕,宛如招猫逗狗般唤他。 她大概心情不如何好,一双秋虹般的眼里都是漫不经心。 “郡主。”池暮并不在意她的轻慢,它走上前去,如她的其余仆从一样向她行礼问安。 朝笙看了他眼:“唔,你伤好得如何了?” 当然不怎么样—— “回郡主,恢复得尚可。” 但他懂得寄人篱下的含义,也明白自己与这位郡主身份的天差地别。 从失去了父母的那一刻起,他就再没有依靠别人的机会了。 眼前的郡主似乎也没有真关心他的意思,因为若朝笙细心一点,便会发现池暮的手腕掌心还缠着几圈渗血的纱布,想来是伤口还在愈合。 然而朝笙却终于露出个笑来:“那便好。” “我无聊透了,带你去看看我的小马吧。” 池暮也猜想过,这位郡主会养一匹怎样的马。 大概是白色的,白马俊秀温和,极讨人欢心。他知道,洛都的女孩们并不爱骑马,她们讲究的是柔情绰态,娉婷婀娜,是一步一莲华,若真要骑马,也会选择性情温顺的马驹。 所以,见到那通体乌黑、四蹄踏雪的乌骓时,他难掩震惊之色。 说是“小马”,原来只是个爱称。眼前的乌骓马通体如黑缎,背长腰短而平直,四肢强壮,高大魁梧。 这是一匹不可多得的名马。 “砚白。”朝笙唤那马儿的名字,声音亲昵,而这名唤砚白的马儿也垂首,轻蹭少女的掌心。乌骓是很骄傲的马,只臣服于驯服它的人。 池暮的目光不由自主的落在朝笙的身上,感到一丝奇异,因为这个自青州长大的贵女,从外表上,看起来和洛都其他的女孩并没有任何不同。 但她驯服了一匹烈马。 “喏,以后就是他来照顾你了。”朝笙轻揉了下砚白的鬃毛,砚白仿佛听得懂她的话似的,乌黑的大眼睛盯着眼前的少年,似乎是在审视着这个少年是否有照顾它的资格。 忽然,砚白猛地跃起前蹄,肌肉贲张,如一座的小山般压来。 它的动作带起一片风,少年的额发都被扬起,桃花般的眼中映照着砚白飞舞的鸦色鬃毛。但池暮却不躲避,他知道要如何让一匹骄傲的骏马认可,同时,他惊叹于砚白的矫健,眼中也因此露出了鲜活的神情。 砚白果然如他所料,它滞空了一瞬,而后灵活地收力,马蹄落在了池暮面前三尺,溅起几片冬日的枯叶。 朝笙终于正眼看了这小马奴。 “胆量比我想的好很多。”她露出了今日第一个真心实意的笑,“来,正式和砚白认识一下吧。” 他眼神微亮,犹疑着抬手,想要和朝笙一样拂过它乌黑柔长的鬃毛。砚白没有露出抗拒的意思。 少年缠着白色纱布、微微粗粝的手掌落在砚白健壮的脖颈。砚白耐着性子,让这个它觉得也还不错的少年拂过自己的身躯。 不过大概是纱布硌人,或者是少年眼里的喜爱太明显,砚白鼻子翕动,重重地喷出口白色的热气来。 正对着池暮的脸。 他有些愕然,为这乌骓的恶作剧。朝笙在一旁看着,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 她觉得小马奴一脸呆样委实有趣,比之她那虚伪的父王不知好了多少倍。她放声笑着,那把如春雨新沥过的好嗓子都在冬日的寒冷里重新鲜亮起来。 她于那对夫妻面前规行矩步,呆板冷漠,此时却一点儿形象都不顾,连腰间的东珠禁步都发出了散乱的撞击声。 池暮回过神来,看着这原本高傲的郡主在他面前仪态全无。 他见过许多洛都的贵女,她和她们一颦一笑都在贯彻的从容静美完全不同。 洛都的女孩都如此,若有一个不同的,他想,其实并无什么不好。 冬日仍然寒冷,连阳光都如一片一片被裁的很薄的冰绡,池暮好似短暂的忘记了曲江水冷,也露出个浅淡的笑来。 等少年再把手落在砚白的背上时,这匹马儿也没再拒绝。 第51章 郡主与马奴(5) 宿从笙是翻墙回来的。他逃学很有经验,偷摸着离家归家也很有经验。 这位王府的世子绕到王府最后面的杂院,从封火山墙上越了过来,而后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 他的母妃诸事不管,也不爱同他说什么道理,唯对他进学一事上心。 宿从笙便反其道而行之,他从不好好上学,以此让自己的母妃露出或怒或无奈的神情,若能训他几句,他便变本加厉地做个不思进取的纨绔。 他的父王是个恨不得长在道观的假道士,母妃则是遥远又淡漠的观中泥塑。 宿从笙潜意识里希望这位长姐与他们不同。 他想着青州的风土人情,闻说那儿是江南水泽,然因航运发达,女子也多在外经商,洛都人诟病青州女子抛头露面,满身铜臭,不比洛都贵女,识文断字清润风雅。 他还很年少,对于女子的印象也无非是,若他母亲这般难以亲近的,若其他贵女那般端庄自矜的。 在洛都,连平康坊的舞姬,都讲究着一个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含蓄,好像女子天生就该这样。正因如此,塞外来的呼延明迦,跳舞时艳丽大胆,一下子就吸引了他和其他纨绔们的目光。 他往碧湖走去,偶有几个青衣道童经过,他嫌恶的避开了。他不喜欢那些道士,自诩能长生,到头来也不过是诓骗些黄白之物。但求道已成风尚,他的父王更是沉迷,宿从笙也不过能用年少的叛逆表达一点不满而已。 他绕开往来的仆从,虽然厌恶王府,但宿从笙生于斯长于斯,他知道碧湖旁边的芳汀馆属于他的长姐,也很熟悉那座庭院的位置。 可芳汀馆里,只有一个杏色衣衫的陌生女子在指挥着其余人收拾庭院,看打扮,他猜测应当是个级别很高的婢女。 “那盆青梅摆在西窗下,郡主晨起若看到,心情定然会很好。” “嗳,蓝玉,过会儿给郡主沏一杯茶,用我们从青州带回来的阳羡雪芽。马厩那儿可不比屋里暖和。” 果然是个管事的婢女。 宿从笙并没有第一眼就看到朝笙,还有些失望。然而听到露葵的话后,他眼神一动。 居然在马厩? 这个锦衣的小少爷来得快,也去得快,他熟练地避开了人群,往芳汀馆之后的马厩跑去。露葵站在廊下,只在余光里看到个小小的人影闪过,她以为是自己坐船坐得太久,还没缓过来。 第63章 宿从笙加快了步伐,他往马厩的方向跑去,锦靴踏在落叶上,发出松而细碎的声响。 他听到一阵清亮的笑声,与这沉闷的王府截然不同。宿从笙站在马厩外,这儿相比于王府其他地方巍峨的建筑,显得格外的寻常,脚下枯草泛着黄,蔓延成一条漫长的步道。 有一匹他从未见过的高大骏马立在枯草尽头,一个身材高挑的少女站在那儿,她生就一双和他一样的丹凤眼,却在顾盼生辉间格外的明艳。她搂着那匹乌骓的脖子,笑得十分的开怀。 宿从笙下意识也为她的笑所感染,他在心里确认,这就是他的长姐,她与他的父母、与他所知的其余女子都不同。 可是她的面前,怎么还站着个与她年纪相仿的马奴? 池暮耳力极好,几乎是落叶被踏碎的声音刚响起,他就知道来了一个陌生的人。 朝笙却若无所觉,她被小马奴和砚白的互动取悦。 自来了洛都,她还未曾这样笑过。 小马奴知晓自己的身份,只一心一意看着眼前的砚白。 直到朝笙笑够了,倚着砚白站稳,她才看到马厩外站着个锦衣的小郎君,看起来约莫十二三岁,面上还带着点婴儿肥的稚气,一双乌黑的丹凤眼,煞是熟悉。 她想,这应该就是她所谓的弟弟了。 宿朝笙自幼长在青州,与昌乐王府的感情十分淡薄。 于是宿从笙看到,原本还在笑着的朝笙看向了他,很快地收起了眼中的愉悦。 “你是谁?如何擅闯到芳汀馆后?” 她居然……还没有认出他!? 她如同洛都其他的贵女一样,远远望向他,戴着端庄自持的冷淡面具。 宿从笙忽然感到莫大的委屈。 再如何心思百转,宿从笙也才十二岁而已。 他想要个和父母不同的家人,对这多年未见的姐姐便怀着莫大期待。可她前一秒在那小马奴面前言笑晏晏,转瞬又收起鲜艳明亮的笑,问他是谁。 宿小世子感到十分的委屈。他也不想解释了。 朝笙话音刚落,便见这便宜弟弟瞬间涨红了脸,一言不发地离去了。走时,还回头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 池暮微微抬眼,这位郡主看着那小郎君愤然跑走,眼底神情散漫。 “真不经逗。” 所以,其实是认识那小郎君的。 她抬手,把玩着砚白的鬃毛,看起来又和冬夜时第一眼一般难以接近了。 池暮因此察觉,她大抵与家人的关系不如何亲近。王府侯门,亲缘淡薄的数不胜数。 池暮也很清楚。 “行啦。”她最后又亲昵的揉了揉砚白的耳朵,宛如在告别,“有些冷了。我再不回去,露葵必然又要唠叨许久。” “小马奴,砚白就交给你照顾了。” 池暮点点头,朝笙在这时好像才终于注意到他手上的伤口,却也只是在最后漫不经心扔下一句;“记得找小荷大夫拿几贴药。” 那个随船的医女,名唤靳小荷的。 他应声,恭敬地谢过了这位郡主,而后目送她离去。 比之洛都同龄的女孩,她要格外的高挑一些,池暮知道她年纪约莫大他一两岁,因此他现在也得微微仰脸,才能和她说话。 闻说这位郡主在青州以跋扈张扬而闻名,好鲜衣怒马过长街,或是因常年锻炼的缘故,她腰背格外笔直,明明是锦绣华服,走路时却袅婷寥寥,反而有些果决的英气。 池暮收回眼神,垂眼看着自己手上的纱布,砚白似乎因为之前的玩闹有些不好意思,鼻头轻蹭了下他的掌心。 这位郡主,确实很不同。 第52章 郡主与马奴(6) 等到第二日再去上学时,纨绔们发现宿从笙的神情不如何好。 “怎么了?臭着个脸。”有人打趣他,“不开心啊?过会儿逃了岑夫子的课,我们再带你去看呼延明迦。” “嚯,你昨儿没去看,真真可惜。” 陆嘉木给其余人使了个眼神,看着宿从笙,笑道:“和你姐姐闹了别扭?” 说起宿从笙的姐姐,他们来了兴趣。 青州水远,这些长在四九城里的小郎君们几乎都未曾出过远门,青州是江南烟雨,风月轻舟,还是商贾云集,俗不可耐,对于他们来说,都只是道听途说的印象。 “你姐姐生得如何?”这是好奇外貌的。 “听说青州女子皆从商,曾有人当垆卖酒,皓腕凝霜。”这是读多了话本子了的。 “她和你父王母妃一般?”这是知道昌乐王府些许内辛的。 宿从笙却恼了,大叫:“都不许提她!” 小世子恨恨然道:“我讨厌她。” 对着个小马奴、对着匹马,笑得那样开心。见到他却只是冷冰冰地呵斥,甚至根本不认识他! 其余人与陆嘉木对视一眼,心中了然。 看来宿从笙与他姐姐不大对付。 在他们这样的王侯大族里,兄弟姐妹间不睦简直稀松平常,更何况,宿从笙和他的姐姐有着不同的母亲。 岑夫子在这时步入了课堂里,他教这些出身贵族的纨绔们不知多少年了,当即沉下了脸,喝止了这群小少爷们。 “在学堂里大喊大叫,成什么体统。” 然而纨绔们向来不把岑夫子当回事,只嬉笑着散开了,没个正形地坐在了各自的书桌前。 岑夫子向来知道洛都纨绔们的习性,一开始还严加管教,后来发现这是把油盐不进的铜豌豆。 再如何不成器,勋贵子弟也能躺在祖先功业上潇洒半生,岑夫子遂也就随他们去了。 如今也不过是走一下形式罢了。呵斥虽无果,夫子的恼意却散完了。他照本宣科,对着《春秋》棒读起来。 宿从笙对于岑夫子口中的“外举不弃仇,内举不失亲”充耳不闻,他坐在窗边,隔着木格窗,能看到院中梅花次第盛开。 洛都的勋贵们所念书的地方叫昭文书院,昭文书院靠近兴庆宫,说是“院”,不如说更像“苑”,苑中花木扶疏,四时景异,有高楼两相望,年轻的郎君在东,而女郎们则在西,洛都之中,唯有品级足够的贵族才能够在此消磨读书岁月。 宣朝的第四任皇帝以公主之位荣登大宝,故虽时移世异,对女子的束缚又渐渐增多,但出身贵族的女孩们在及笄前同样也能在昭文书院里念书。 重重梅花之后,是另一座楼阁,他那自青州回来的姐姐将要在那儿度过及笄前的岁月。 宿从笙现在心里很别扭,他重重地哼了一声,把头转了过来。 岑夫子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杨氏虽然对这个继女不甚关心,也不想接触,但该做的还是吩咐身旁的嬷嬷去做了。朝笙入昭文书院的事情很快就定了下来。 对于女子读书,洛都贵族的看法一向是,虽不能如男儿求取功业,却也能结识人脉。今日同窗,或为禁宫妃嫔、谁家宗妇,年轻时有些手帕交也是不错的。 杨氏而今为昌乐王妃,只觉日子枯闷,是一潭缓慢溺毙人的死水,少女时在昭文书院度过的好时光,则如一场遥远的梦境了。 第64章 “她若因进学要添什么,只管去添,开销都走王府的公帐。别让她动她母妃给她留的嫁妆钱。”杨氏看向房中的铜炉,里面燃着她的丈夫亲自炼的安神丹药,白色的烟往上飘起,她只觉得精神都渐渐委顿下来。 嬷嬷应了一声,安排下去了。 朝笙对于念书一事兴趣并不大,她在青州时最爱的是策马扬鞭,青州多水泽长堤,无处不可玩。青州无人拘束她,没道理到了洛都,她自个儿拘着自个儿。 至于宿文舟是否会有意见,其余人如何看她,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但露葵却很热衷于去昭文书院的事情,她也是高门大宅里长大的丫鬟,知道这尽是贵族的昭文书院说是学堂,不如说是一个微型的官场、名利场。 这些还未出仕、还未成亲的少年少女们背后有着各自的家族,有的人生来就是至交,有的人生来就是政敌,还有的人则需要去结识他以后用得上的人脉。 至于在学院里和某个家世相称的人两心相许,之后央了长辈结秦晋之好的,更是不稀奇了。 “郡主郡主,你说,你会不会在那遇到个模样俊逸的郎君?”她替朝笙斟好一杯阳羡雪芽,颇有些天真地期待,才子佳人,话本子里都这样演。 朝笙托着脸,懒声道:“不若先替我家露葵寻一个。” 露葵直摇头,她向来把朝笙的事作天大的事情对待。 “我若是嫁人了,还怎么陪在郡主身边呀。” 朝笙不答话了,隔着窗,她看到池暮带着砚白从芳汀馆外经过,不过半旬,砚白已十分喜欢她给它找的玩伴。 露葵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立刻便想起自家郡主在青州时是如何打马游过长堤,如何于闹市中招摇而过,不由得又心有戚戚的叮嘱,她细声央道:“来了洛都,便要如洛都的贵女一般,才好呢。” 唯有规行矩步,端方守礼,才能于洛都贵女中脱颖而出。这世道向来是这般训导女子的。 朝笙随意应了声。她伏在窗边招手,远远逗着砚白,而这马儿却甩了甩修长的尾巴,自跟着池暮慢慢踱走了。 冬日的某个午后,宿从笙在昭文书院中昏昏欲睡,梅花开满了庭院,伴着冷香,恰好入眠。 忽而耳旁一片嘈杂,有人猛地冲到了窗边,动作撞击的力度隔着长长的木案,震醒了冬日正好眠的从世子。 他心头火起,正要看是谁这样不长眼,却发现自己的纨绔兄弟们俱拥了过来。 “别挤哇,坚哥。”“嗬,你怎么不去旁边?” 他们向来爱热闹,宿从笙刚醒,脑子混沌,这下火气也被生生打断了。 院中梅花已是十分盛大的光景,绿萼玉蝶,各展冰姿玉魄。 重重的花枝下,立着个亭亭的人影。她身形高挑,并不显纤弱。衬着这抹英气的,是一副明艳大方的面孔,可见眉如新柳,颜如舜华。她生就一双秋虹似的丹凤眼,自有几分矜冷的风情。一匹四蹄踏雪的乌骓跟在她的身旁。有几个女郎好奇这新来的少女,结伴前来寻她说话。 陆嘉木看了许久,忽而转过脸来,看着一脸懵然的宿从笙笑问:“阿从,那便是你的姐姐么?” 第53章 郡主与马奴(7) 纨绔们都知道,宿从笙是他们里头性子最乖张的那一个,偏生陆嘉木天生一张爱笑的狐狸面,狡猾善言,油盐不进,宿从笙对着他,什么脾气都发作不起来。 因此,宿从笙认为他和陆嘉木关系是很不错的。 他闻言,撇撇嘴,道:“是啊。” 一副与朝笙不熟的样子。 可他也忍不住往楼下望去,然而朝笙似乎没有看到他,她站在梅花底下,那几个洛都女郎似乎好奇她与她的乌骓马,朝笙则含笑,落落大方,全然看不出那日对他的冷淡了。 陆嘉木又道:“你姐姐来了,按理你当带她在昭文书院里转转。”他声音不紧不慢,“城阳公主那拨人你也知道,眼高于顶,想必对青州来的人不会如何友好。” 宿从笙下意识的便觉得他说得很对,城阳公主宿云秋也在书院里念书,她是天子最娇宠的女儿,向来是看不上其余人的,他们这群纨绔都在那位公主面前吃过不少苦头,从小到大都不对付。 城阳公主可不是好相与的,但偏生会是他姐姐的同窗。 可是朝笙的冷淡还历历在目,宿从笙一想起来便咬牙切齿,他最终硬邦邦地回道:“再看吧。” 陆嘉木点到为止,他不再说其他话,挪开了眼。 洛都的女孩们是很敏锐的,仅仅只是看到朝笙,就很快地察觉到她的不同来。 未长开的眉眼凛冽动人,又有着这样一匹马。 因着好奇,她们前来探寻。 “先前从未在洛都见过你。”有个蓝衣的少女先开了口,“我叫宋霭,兴平伯府里行五,平时都称我宋五娘的。”她自报家门,打量着这足足比她高了一个脑袋的女孩。 朝笙对小姑娘向来优容,她开口答她,全不似在昌乐侯府里的模样了。 “我是宿朝笙,少时长在青州,前些日子才回的洛都。” 女孩子们互相看了眼,宋霭思索着道:“昌乐王府的世子是……?”她们猜测她的出身。 “唔,约莫是我的弟弟。”不大热络的语气。 宿从笙耳朵尖,闻言脸色更黑了。陆嘉木看他这模样,怕他太恼怒,硬是忍住了笑。 宋霭教养极佳,对洛都的高门更是清楚,昌乐王府确实有位长在青州的郡主。 她微微侧身,道:“既如此,想必郡主第一次来昭文书院,不如我带你转一下。” 朝笙自然无可无不可,抬脚正要离去,忽想起了她的马奴。 她回头,唤等候在角落的池暮过来:“砚白就交给你看着啦,下学时记得领它过来。”她解下马鞭,扔到了小马奴手上,动作十分利落。 宋霭等人自是对那安静顺从的马奴没什么兴趣,只是见此,顺口问道:“郡主是骑马来的?” 朝笙应了个是。女孩子们对视了眼,有些不太赞同的,微微皱眉,想必是觉得这与洛都的纨绔有什么差别。 朝笙不以为意。 …… 池暮牵着砚白,目送着朝笙她们离去。砚白似是不舍,他摸了摸这马儿的脑袋,温声道:“走吧。” 洛都的人都知道这是给王公贵族的子嗣们念学的地方,他了解得还多一点,不过,却从未来过这儿。 在这儿的人皆有高贵的出身,其中身份最显赫的那一撮,大概就是宿氏皇族的人,宿朝笙是皇室中人,但她的父亲只是皇帝的某一个弟弟,没有实权,也拨弄不了洛都的风云。 除却太子之外,皇帝的孩子们也在这儿念书,但皇帝不偏爱除却太子之外的任何儿子,只对太子的胞妹格外有慷慨慈心。 城阳公主宿云秋。 幼时,他远远地见过这位以受宠而闻名的公主。 大概是在他七岁的时候,这位公主闹着来了次永安侯府。 那时的永安侯还是宣朝战功赫赫的将军,他的妹妹则是虽无子却荣宠八年的贵妃。 那还是建昭十一年,彼时皇后都要避贵妃的锋芒,甚至想把女儿宿云秋许给永安侯唯一的嫡子迟诤言。 第65章 年幼的宿云秋好奇她未来的驸马,闹着让教养嬷嬷带她来。 听说永安侯夫妇把这生来体弱的嫡子看得和眼珠子一般,堆金砌玉的供养,因常年生病,洛都中人几乎都没见过这位侯府世子。 她可不想嫁给一个病秧子!哪怕是永宁侯府的世子也不成。 可宿云秋来是来了,却也没能见着迟诤言的模样。小丫头在侯府里横冲直撞,吵闹不休,直到她的教养嬷嬷头疼地抓住了这位小公主,陪着笑从永宁侯府悻悻走出。 池暮想起很多年前,他在花园的假山里和人玩捉迷藏。他趴在假山顶上,远远看到了吵闹的城阳,一晃,竟然这么多年。 而如今,侯府已然湮没如灰烬,当年那个吵着要见迟诤言的城阳,自然也再不会提及,被她的父皇亲自下令杀掉的小郎君。 …… 女孩们结伴走在一起,宋霭走在了朝笙的身旁。 宋霭声音徐徐,和她介绍昭文书院。 其余的女孩们大概以宋霭为首,她们在一旁补充,言语巧妙而委婉,时不时问些朝笙在青州的事情。或是好奇,或是有些小小的刻薄。 因洛都是举天下之力供养出的皇城,而青州只是宣朝十四州中的一个,生于洛都长于洛都的人,总是无法不对洛都以外的地方抱些好奇与偏见。 朝笙存着心逗这些心眼儿九曲十八弯的小姑娘,把她在青州的生活稍稍添油加醋了些许。 当街纵马是常事,偶尔也与青州的纨绔们争执,她线条利落的手腕灵巧地转了个圈,比划出个扬鞭的样子。 “若闹将起来,一鞭子便挥了过去。”山雨新沥般的声音自若。 宋霭都有些惊住了。 有个年岁长些的女孩凝眉,开口的声音温婉:“若如郡主这般,想必名声会有碍吧?” 对于这些出身贵族的女孩而言,她们的名声仿佛与家族的脸面息息相关,若行事越了规矩,便会被家族训斥乃至厌弃。洛都里有很多纨绔儿郎,然而张扬跋扈如这些纨绔的女孩,却并没有。 哪怕是城阳公主,仅仅也只是不好相与罢了,当街与纨绔们动手,是从未有过的。 年轻的女孩们并不能思索是否是世道太过束缚她们,反而觉得或许与这新来的郡主日后得保持着距离。若她在洛都仍和在青州乡里一般,坏的,岂不是她们的名声。 已经有人隐隐后悔上前与朝笙攀谈了。 宋霭悄悄觑了眼这位郡主,她眉眼生得凛冽而明艳,并不是时下所推崇的温婉含蓄之美。 她说不上心里什么感觉,洛都的女子都如此,城阳都不曾这样出格过,从来如此的,才是对的,不是吗? 第54章 郡主与马奴(8) 终于走到了女子念书所在的西楼,女孩们仿佛有一种莫名的默契,寻个由头纷纷散开了,宋霭引朝笙去了处空位,也含着笑走开,并不坐在朝笙的旁边。 她们很谨慎。 朝笙倒不觉得这样有什么问题,她本就拿了个跋扈的人设,且实打实不是宣朝的人。小白却替它的宿主委屈,忍不住念叨:“封建主义束缚人……” 是个思想境界很高的傻白甜系统了。 但关于青州长大的郡主如何如何跋扈的消息还是在书院里传开了。 贵女们下意识避开这位郡主,而郎君们则在好奇的同时,又觉得朝笙违反了女子一贯的德行,因此便忍不住把她作谈资。 平康坊的胡姬可以艳丽而大胆,但一位郡主如何能不规行矩步。 有人这样嘲讽,宿从笙听到了,也只是烦躁地走开。 … 消息传到城阳公主耳边时,她已经称病赖了一旬的学没上。终于来了书院,那往日总围在她身旁的一些高门贵女又簇拥了过来,和这位公主分享着新近的谈资。 “青州果然是乡下地方,说是富庶,人却也俗得很。” 有个少女掩面而笑,轻声道:“可不是,嗳,我听说,她还与男子当街打过架呢。” “先前见她生得倒好,又是新入学的,从未见过,我还以为是来了什么神仙人物。” 城阳公主远远看着她的这位堂妹,她与除却太子之外的皇室子女都关系淡薄,皇室嫡出,太子胞妹是她与其他宿家人泾渭分明的君臣之别,对于这没见过面的宿朝笙,她自然没什么回护的心思。 “说起新入学的,前些日子还说永安侯府的那个世子病好了,要来书院念书……” 不知是谁这样不会看脸色,乍然提起了迟诤言。 前段时间,闻说他病好了很多,爱子如命的永安侯夫妇终于打算让这娇贵的嫡子出来见见人,却没想到,秋狩刚过,冬日甫至,永安侯府便以通敌叛国之罪湮没于一场大火。 宿云秋的目光陡然锐利起来,她看过去,是个刚攀附到她旁边的贵女——好像这女郎的父亲是因抄家永宁侯府立的功,才把爵位提了上来。 她懒声道:“不会说话便别说。永宁侯府若不起火,你当你还能有来书院的资格?” 那女孩脸通红,知道自己说错了话,急得直掉眼泪。 宿云秋不再看她,其他贵女们也默契地转过眼来,把她排除在外了。 这就是昭文书院。 朝笙看了一天,终于觉得有些索然。下学的时候,她便也没和宋霭她们再结伴。 冬天天黑得早,下学的时间便也早了许多。可天还是眼看着暗了下来,她步履轻快地穿过梅苑,墙外,小马奴和砚白在那等待。 池暮闻到了一阵梅花的冷香袭来,他抬头看了过去,便见这位郡主走了过来。 她似乎并不如何爱上学,见到砚白在外乖乖地等待,立刻露出个笑来。 她接过马鞭,利落地翻身上门,扬长而去—— “走吧,小马奴。” ——喔,原来是对他笑的。 似乎一日的等待也没那么枯燥了。他并不回头看这修建得堪称恢弘的书院,不看高高的楼阁,不看开到墙外的梅花,冷香已然散去。 天黑得早,灯便也亮得早。打马过长街,池暮跟在朝笙身后,流经兴宁、永嘉两坊的龙首渠水声潺潺,往曲江而去。他循着声,看到灯火逐水而逝,而朝笙却驱使着砚白慢了下来。 还未到宵禁的时候,坊市仍亮着。店主们在门外支起摊子,悬烛于上,然而客人却算不得很多。 “不忙回去。”她道。 池暮知道她与昌乐王府的另外三个主人关系很是淡薄,也没甚归属感。 他安静地牵着马,跟在她身后。 洛都人喜吃羊肉,小店里,盆大的碗中盛着碗热腾腾的汤,汤上浮着葱蒜胡椒,底下羊肉炖得软烂,若冬夜喝上一碗,四肢俱都要暖起来。 “小马奴,你是洛都本地人吧?听你官话说得极好。”朝笙好奇地走到了摊子边,冲正在拴马的池暮道。 池暮一愣,官话,其实也不是人人都会说。寻常百姓总带着点口音,而高门大宅连奴仆都是一口雅正的官话。 不过,朝笙似乎没有探寻他出身的意思,只是笑道:“往日你在洛都爱吃什么?” 她只是好奇洛都的吃食而已。 第66章 池暮见她并不在意摊子简陋,开口答道:“冬日便是羊肉汤了,佐个胡麻饼,还有酒酿圆子,都是热气腾腾的吃食。” 朝笙落座,示意他也别干站着。 那店家见来了生意,热络得很。朝笙一身不菲的衣衫倒让他踌躇了几分,这样一看出身就很高的客人鲜少来他的小店,店家遂把目光转向了池暮。 “您二位吃些什么?” 朝笙支着脸,并不说话。 池暮道:“来两碗羊肉汤……郡……小姐,您吃得惯吗?” 朝笙想了想,道:“膻了点。” 这就是拒绝的意思了。 池暮略略思索,对着有些紧张的店家道:“一碗羊肉汤,再来碗圆子,要桂花馅的。”他想,江南来的人,大抵更爱甜食些。 朝笙果然没意见。 他们俩坐在摊子上,身旁就是通明渠。 池暮揣测,她或许从前也爱逛坊市,因此并不嫌弃这样小而简的店面。 很久以前,他的父亲给他带过一碗这家的羊肉汤,他那会儿刚生了场风寒,他父亲捧着汤进来,笑着说:“一碗热汤下去,风寒也就都去了。” 果真如父亲所言,他出了一身的大汗,缠绵半个冬季的风寒终于散尽。 池暮垂着眼,目光只在羊肉汤上停滞了一瞬,而后舀起了一勺羊肉葱花。 朝笙吃着圆子,发现那汤是桂花米酒酿,有一股软绵甜曛的气息,融在口里,唇齿间都是桂花的香味。 洛都的北风吹起她的鬓发,朝笙咬开一颗圆子,道:“洛都的夜里,可真不热闹。” “因冬夜太冷,又有宵禁,所以等闲不在外长留。”他解释。 洛都的金吾卫向来以严苛闻名,摊贩们纵是想多做会儿生意,也不敢不尽早收摊,不过平康坊那倒是能笙歌达旦,是所谓风流薮泽之地——但他觉得不必告诉这位郡主这些。 暮鼓声渐起,朝笙看着往来的行人步履匆匆。 “青州的宵禁并不这样严。”也许是喝了点桂花酿,借着酒意,朝笙对着这个长在洛都的小马奴道,“青州也是大大小小的里坊,但青州城内水系纵横,坊和坊之间的界限便没洛都这样分明。” “到夜里,青州城的舟子泊在水上,尽是些做生意的在招徕客人。卖花的,赁酒的,做梅花糕的,还有翡翠包,糖山芋——总之,实在是很多。” 那是座水系发达的城池。 “水上都是明晃晃的烛火,远远望着,整个青州都似飘在澄金的光上。” 池暮已能从她的几句描述中窥见那儿的繁华与无拘无束。 “郡主,既然您很喜欢青州。”他有些疑惑,“为何还要来洛都?” 朝笙忍不住笑了起来,小马奴到底还是个太过年少的郎君:“因为我十五岁了。再过三年,我便及笄*,当嫁人。” 可她是位郡主,婚嫁并没有那么自由,更何况嫁娶乃是父母之命,她的父亲是位王爷,娶了新妇后,她依然有一位名义上的“母妃”,因此,她不能一直留在青州。 池暮终于恍然。 龙首渠在她的脚下,月光也揉碎在水中,朝笙忽而笑道:”不过,若不来洛都,如何从曲江里捡起你?” 池暮发现她实在很喜欢逗弄人,譬如对露葵,对宿从笙,又或者是昭文书院里的贵女。 哪怕是救起他的时候。 龙首渠自东流去,他想起曲江冰冷的江水,想起拍在他脸上的尤带暖意的簪子。 他看向她,她今日挽了个单螺髻,发间插了个桃形玛瑙簪,玛瑙下垂出的金珠串成道流苏,看起来极为纤巧精致。 池暮陡然意识到,那日的金簪也是从她如堆云般的发间拔出,所以才带着清晰的暖意。 她的话让池暮不由得思索,她会嫁一个怎样的人? 池暮发觉自己很难想象,她像是没有轮廓的风,高飞,奔放,无拘无束,四四方方的院子如何能让一阵风长久的停留。然而一刻也不曾停息的水声提醒着他,他是如何在冬夜里含着恨意苟活下来—— 他有些生硬的挪开了眼,停止了漫无边际的想象,只垂眼看着龙首渠。 第55章 郡主与马奴(9) 暮鼓声咚咚,仿佛是催促。当敲响六百次之后,行人就必须留在坊中,若擅出,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朝笙想起露葵,觉得还是不要踩着点儿进芳汀馆,不然那丫头准会念叨她许久。 “得回去啦。” 砚白的马蹄在水岸边轻踏,等待着它的主人。 长街上行人已稀,砚白放开了马蹄,尽情地飞驰而去。 平康坊外,锦衣的纨绔们正推推搡搡着离去,纵然年少,却喝得面红耳赤。 宿从笙也喝了一点,呼延明迦的舞跳得好极,只是他好像还没要到能欣赏这般美丽的年纪,一晚上下来,觉得甚是乏味。 狐朋狗友们称赞的金风玉露酒,也不过是普通的桂花酿罢了,他喝了几口,没琢磨出所谓能“胜却人间无数”的好滋味来。 但他不想回家。 陆嘉木酒量最好,喝酒却不上脸,这堆子纨绔里,唯有他神色最清明。他听着暮鼓声,望向胜业坊的方向,知道此时回家恰好来得及。 长街上,忽有四蹄踏雪的乌骓飞奔而过。 这匹马,他的印象实在很深。 而这在洛都的夜中肆无忌惮纵马的人,他也认识。 “乌骓果然是名不虚传的马。”他轻声道。 宿从笙闻言,借着些末醉意望去,怔然看到了他的姐姐。 她来洛都已有半月,却依然没怎么与他好好说过话。 初次见面是他闹脾气,后来她也没甚见他的意思。父王潜心修道,母妃独居养病,家并不像家。 姐姐是他期待了许多年的亲人,可结果她和他的父王母妃一样,与他隔着疏远的薄膜。 那个小马奴跟在她后面,她偶尔停下踱马等他,似乎是嘲笑他太慢。 她只对一部分人友好。比如她的婢女,比如洛都的女郎。 如今还要算上一个卑贱的马奴。 “你姐姐,仿佛与那马奴关系不错。”陆嘉木淡声道。 宿从笙垂在袖袍里的手微微捏紧,涌上点孩子气的委屈。 其他的纨绔们闻言,酒意上头,大声道:“马奴?堂堂郡主怎么能与马奴交好?” “阿从,这可不成!你姐姐——嗝——以前在青州,可以跋扈任性,可如今是在洛都。” “就是!你得帮你姐姐!得教训教训那马奴,叫他晓得尊卑高低。” 他们还只是群十三四岁的小郎君,往日玩耍,也都是彼此可亲的伙伴。然而对待庶民乃至奴仆,洛都的纨绔们会显露出残酷的一面来,他们都不觉得不妥,有的东西,是从血脉里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的。 陆嘉木微微一笑,看着宿从笙眼中浮现出犹豫的神色。 从东楼的高处往下看去,他第一眼就见到了朝笙。她站在冬日的梅花底,神情懒散又随意,有着他从未见过的风情。 可那个跟在她身后的马奴,就宛如白梅上被溅起的一颗泥点子。 第67章 他们在夜里告别,各自由家中的奴仆接了回去。 宿从笙上了马车,忍不住又想起朝笙当街纵马的情形。 他还不会骑马,没人教他。 踩着暮鼓声,他回到了永嘉坊。王府朱绿的匾额下,朝笙正把砚白的缰绳交给她的马奴。宿从笙跳下马车,走了过去。 经过他们时,他忍不住停下了脚步。 离得这样近,他才发觉朝笙格外的高挑,他得仰着头同她说话。 “……宿朝笙,你站住。”宿从笙犹豫着开口,他现在不乐意叫她姐姐了。 朝笙有些意外,她微微低头,看着她的便宜弟弟。 ——仔细一看,简直是她的性转版,就是矮了点…… “阿弟呀,你回来了。”她倒是不在意宿从笙的别扭,反而声音懒洋洋的唤他,“前些日子真不赶巧,在书院里也未曾碰到过你。” 宿从笙有点委屈,他看得出朝笙眉眼里淡淡的敷衍。 大抵是懒得理自己的弟弟,所以大半个月还不曾想到过见他。 朝笙轻轻拍了拍砚白,池暮接过了她手中的缰绳。两人动作之间,带起一阵熟悉的气息。 宿从笙睁大眼睛:“你们,也喝了桂花酿吗?” 池暮的手微顿,他垂眸,纤长的睫毛像两面小扇。 朝笙这下终于收起了懒散的神情,打量着宿从笙:“怎么?你也去喝了酒?”她露出个笑来,“这般年纪饮酒,仔细长不高。” 空气中突兀响起轻笑声,宿从笙怒火中烧,愤怒看了过去。 朝笙揉着砚白的耳朵,道:“砚白,你刚刚怎么打喷嚏啦?” “洛都天冷,想必它从青州过来,还没适应。”那小马奴解释。 朝笙长长的喔了一声。 宿从笙忍无可忍,明明——明明就是那马奴没忍住笑。 他恶狠狠地瞪了眼池暮,是比他高了那么点,但还是比姐……比宿朝笙矮! 而且他还是个马奴! 先前陆嘉木等人的话犹在耳畔,他气冲冲地迈过了门槛。 第56章 郡主与马奴(10) 一旦起了念头,下定决心只是个很简单的事情。 宿从笙向来任性,他也并不觉得,欺辱一个马奴会有什么问题。 他的怒气很轻易地转移到了池暮的身上,正如他的朋友所言,堂堂郡主,怎么能和马奴一并?他有着一些天真的残忍,若他的姐姐宁愿亲近对待一个马奴,那他拿马奴撒气有何不可。 纨绔子弟们向来横行无忌,说到做到。 次日到了书院时,陆嘉木瞧着宿从笙轻快的神情,就知道他找到了发泄的出口。 “早瞧那马奴不顺眼了。”林坚昨天嚷嚷得最大声。 那日,他同人在东楼的窗旁挤来挤去,就为了看这新来的郡主一眼。他性喜玩乐,胸无点墨,只觉得宿从笙的姐姐比平康坊最明艳的胡姬还要美,一双丹凤眼轻抬起时,纵然神情随意,也有万般难言的风情。 只可惜宿从笙与他姐姐关系似乎很一般,他那日原还想跟着他一道去给郡主姐姐打个招呼。 若是揍那马奴一顿,那位郡主也许会怒气冲冲的呵斥他,但只是教训个马奴,他赔个罪,想必便没什么大碍,从此也算是话本子里演的“不打不相识”。 又或者那位郡主所谓的跋扈只是色厉内荏,其实会被他们这群人吓得流眼泪? 林坚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窗外,梅花簌簌而落,马儿踩在落梅上,悠然地踱着步子。 陆嘉木站在窗边,耳旁是纨绔们的话语,他们知晓了宿从笙的不满,三言两语间便决定逃了夫子的课去教训那个马奴。 他目光有意无意看向苑中牵马的瘦削少年,仿佛只是随意望到了纷纷而落的梅花。 …… 墙外,几枝梅花伸出,砚白高大,却也得昂着马首去嗅探梅花。 池暮箕坐在地,看着砚白兴致勃勃地开始嚼好不容易够到的梅花。他想起朝笙昨日提到的梅花糕,北方没有这样的吃食——顾名思义,便是用梅花做的吗? 梅花被砚白毫无章法地摇落,偶有两三朵飘落在他的掌心,耳畔依依稀稀能听到几句苑内夫子的读书声。 读的是“君不见淮南少年游侠客,白日球猎夜拥掷。” 谁人不识李太白。他几乎下意识地便接出了后面那句。 在永安侯府里,他常常听着这样的诵读声,他的父亲的枪法了得,然于文墨上则无甚研究,最爱的不过是晨起挥枪舞就,再诵上荡气回肠的一首李太白。 不过,他的父亲自战场上退下后,一身枪法无处可使,到后来,纵是“俱怀逸兴、欲上青天、长风破浪”,都葬于一片火海。 他骤然间从遥远而柔和的回忆里剥离,感觉到自己的软弱来。 忽有散乱的脚步声从远处踏来,砚白支起耳朵,探头看去,口中还不忘嚼几朵梅花。 池暮循着声音的方向,看到了那群锦衣的纨绔。 除却宿从笙外,他一个都不认识。为首的那个格外高大,步子却虚浮。洛都的纨绔们过早的在酒色里消磨时间,有些年纪还小,里子却已经空了。 宿从笙在人群之后,目光嫌恶地看向他。 他想,这位小世子其实与他姐姐生得很像,无怪乎他想亲近宿朝笙而厌恶他。 纨绔们常常在洛都兴风作浪,打起架来颇有章法,不由分说,林坚和另一个身材肥壮的冲过去摁住池暮,拳头随即落了下来。 他们不打脸,专挑着膝盖、肋骨下手。 他的父亲也曾教过他一些拳脚功夫,真论起来,他的底子是远胜过这些纨绔的。 他握紧拳,几乎按捺不住要反击,想要鱼死网破—— 可梅香飘渺,让他想起了救了他的人——作为一个马奴,当他把拳头砸在洛都这些王侯子弟脸上时,又会给朝笙带来什么麻烦? 他是个很敏锐的人,知道这位恣意又随性的郡主没有母亲的庇护,又和父亲继母疏远。 何况这些纨绔里,还有她的弟弟,世俗意义上,昌乐王府往后的主人,甚至也是她以后的母家,她嫁人后的依仗。 那点冬夜救起他的恩情驱使着少年松开握紧的拳头,他手心里的几朵梅花早已经被碾碎,而红色的花汁从掌中晕染开。 宿从笙走到了池暮面前,这位小世子看着这马奴被摁住,终于感觉出了口恶气。 一个马奴,如何能反抗洛都的贵族。 池暮垂着头,耳畔是纨绔们冷冰冰的喝骂。 “泥地里打滚的东西,想攀附宣朝的郡主?” “好,坚哥,再给他一下!” 池暮陡然想起母亲离去前,回头含泪的那一眼。 冬夜的大火再次灼伤着他,宿从笙看不到这马奴眼中晦暗的波涛。 他犹不解气,高高扬起了拳头,其余的纨绔们愈发兴奋,摩拳擦掌,高声呼喊着—— 纵是打死了,也无什么大事的。 陆嘉木向来不掺和打架。他出生于世代清贵的文臣世家,武夫行径在他所受的教育里向来是粗鄙不堪的代名词。 但他是纨绔们的军师,他教他们如何玩乐,如何设计欺负人,如何逃脱家里的责难。 第68章 洛都的纨绔当然不仅仅只是逃学和在平康坊里招猫逗狗。 纨绔们服宿从笙,是因为他高高在上的门第。 而听从陆嘉木,则是因为他最狡猾聪明。 陆嘉木立在高墙下,梅枝的阴影投射在他雪色的衣袍上,像是白宣上挥洒的几笔水墨丹青。 他觉得差不多了,脸上一如既往带着清浅的笑。 “行了,别打得……” 别打得太狠,不然,那个看起来便很骄傲的郡主想必轻易释然不得。 话犹未落,一道鞭子破空而来,猛地抽在他脚旁,力道之狠,让人感觉到脚下的泥地都颤了颤。扬起的灰尘飞扬,铺满了他雪色的衣袍,陆嘉木几乎维持不住脸上的笑。 一道纵深的裂痕在泥地上撕开,刺耳的声响惊得那群纨绔骤然愣住。 谁,谁敢拦他们欺负一个马奴? 第57章 郡主与马奴(11) 陆嘉木缓缓转过脸,薄而浅的阳光落在他身后,高挑的少女站在那儿,神情不见喜怒,那只素色的、他们向来认为只能拈花抚琴的手里,执着一条四尺余的马鞭。 “你们,在做什么?” 果然如陆嘉木那日所听到的一样,是把空山沥春雨的好嗓子。 他张嘴,想好的说辞在口中打转,饶是他巧舌如簧,也没想到朝笙会这样出现。 “宿从笙,你说。”少女声音格外的冷。 在这个时代,奴仆被欺负,对于主人来说,也是一种羞辱。 朝笙走上前来,腰背仍笔直。 宿从笙看向他的姐姐。 她果然生气了,然而他却发现自己并没有很开心,那些发泄般的拳头落下去,怒火汹涌冲刷着他,然而激烈的情绪褪去之后,他还是觉得空荡荡的。 可他不想低头,梗着脖子,道:“没什么,看他不顺眼而已。” 话也是实话。 再说,贵族打一个马奴,何须解释。 周围的纨绔也不觉得朝笙的怒火可怕。女子的性情有千种,性子烈的,也不过像爪子利的猫儿,徒增点趣味罢了。世有礼教尊卑,纨绔们在女子面前,向来有恃无恐。 哪怕是城阳,也是借着帝王与太子的威势高高在上。 然而朝笙并不是宣朝的人。 她得到了答案,便不再费口舌。 青州的纨绔打得,没道理洛都的她就要忍耐。 鞭子落下去的时候,纨绔们犹还不可置信,那条马鞭不是什么华而不实的装饰,它修长,坚韧,握在那位郡主的手中时,显得格外的遒劲有力。 纵是冬日里的锦衣厚重,也抽得筋骨生疼。绸缎的面碎裂开,飞出里头白色的鹅羽。 林坚眼睁睁看着鞭子抽来,狠狠飞到了眼前,他条件反射地闭眼。向来是林坚欺负他人,陡然间被鞭子抽中,皮开肉绽的疼痛太剧烈,他脑中充血,居然晕了过去。 宿从笙都呆住了,然而鞭子一甩,缠着他的脚狠狠往前抽去,他和那个马奴一样,狼狈地跌倒在地。 锦靴脱落,打了个滚,混在了泥地的灰尘里。他的脚露在空气中,冷风让他养得很是娇贵的身体都发了个抖。 他看向朝笙,而她眼中连往日的促狭逗弄都没有。那双琉璃似的凤眼冷得惊人,全然不带一丝不忍。 “宿朝笙!”他强撑着,大声地喊她的名字,咬牙切齿,色厉内荏,“你居然为了一个马奴打我!你疯了吗?” “我是你弟弟!” 宿从笙越说越委屈,痛意太清晰,他能想象到身上会有多少条触目的淤痕,而她神情冷漠而轻蔑,丝毫没有看重他的意思。 他居然捂着脸哭了起来。 “所以呢?”朝笙不为所动,她很少被情绪支配。 可那个她从曲江里捡回来的马奴,被人欺辱,满身脏污。 “他是我的马奴。”她看着宿从笙,他似乎终于回神,明白了她的意思。 ——那是她的马奴,她的所有物,任谁都不能去染指。 他委屈得放声大哭,狼狈不已,他不懂,明明有着一半相同的血脉,她又为何不能把他看作她的弟弟呢? 宿从笙并不明白,原因是他们相同的那一部分来自于宿文舟,而这个人,在十几年前的夜里,任由狄人在他眼前杀死了他的妻子,而他则抛下女儿仓皇逃去。 他们相似的部分反倒让朝笙厌恶。 陆嘉木怔怔地看着朝笙收拾完他们,又终于想起什么似的,转过了身来。 他对上了这双美丽的眼睛。 他忍不住想走过去,又怕这女孩轻易便看得出他的心思,他自觉自己掩藏得很好,何况,他今日不过隔岸观火,没有一道欺负马奴,甚至在她出现时正想开口阻止—— 但朝笙扬起个嘲讽的笑,手中的鞭子落下,划过空气时发出一声急促的鸣声。 “差点忘了。”他于清晰的疼痛中听到那空山新雨般的声音道,“你笑起来可真恶心。” 陆嘉木终于再也维持不住常年挂在脸上的笑面。 纨绔们意识到,宿从笙的姐姐确实跋扈无忌,当街打架约莫也不是什么以讹传讹的流言。 那样一双美的手,当得上一句纤素柔荑,可握住了鞭子时,莹白的指节分明,哪里还有他们想象中的脆弱无力。 身上的痛意太明显,这群没受过皮肉之苦的纨绔们疼得直哆嗦。但对上那双含着冰的丹凤眼,他们什么话也不敢骂出来。 宿从笙终于止住了眼泪,他觉得丢人,更觉得心里的委屈无穷无尽,他眼睁睁看着朝笙收起长鞭,转身朝那个马奴走去。 纨绔们难得在同龄的人身上吃这样的大亏。在书院里欺负一个马奴,夫子们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如果和一个宿姓的郡主闹起来,就不好收场了。 宿从笙尚且被他姐姐打哭,纨绔们只好忍着痛,踉踉跄跄地跑开了,哪里还见先前的威风。 池暮被他们摁倒在地,他仰着面,怔怔看向走到了他面前的朝笙。 他想,又一次了——他浑身狼狈不堪,伤痕累累,此时白日高悬,而她站在他身前,一如那个冬夜时一样垂眼望向他。 “不会还手吗?小马奴。” 梅花开在她的身后,衬得她皎然若皓雪。 风起了,有一朵梅花飘落在她的衣襟,那些压抑着的怒火和恨意缓缓散去,他看向朝笙,感觉自己又回到了人间。 他在呼啸着的北风中听到自己越来越明晰急促的心跳,震耳欲聋。 她樱色的唇瓣开合,说的什么,他全听不见。 朝笙凑了过去,在少年黑黝黝的眼中看到了自己的的倒影。 “傻了呀?”她声音带着些懊恼。 砚白终于不再焦躁,它轻踏马蹄,走过来拱了拱小马奴的头。 池暮终于回过神来。 他听到自己以无比沙哑的声音解释:“郡主……我刚刚没听见。” 朝笙干脆蹲了下来,打量着他的脸,有一道青紫的痕迹从他的脖子上蔓延,小马奴乌黑的眼睛湿漉漉的,看起来可怜极了。 朝笙耳旁响起好感度的波动,这个在第一面仅仅给她五点好感的小马奴,终于好像开了窍。 第69章 可她想起他那幅任人宰割的样子,颇为恨铁不成钢:“怎么不还手?” 他看着朝笙,开口说话的声音很慢:“我不能还手。” “我是一个马奴,郡主。” 纵有千般意气不平,却不能不顾后果。 背负着家仇、背负着恩情,如何能仅凭心意行事。 “但你是我的马奴。”朝笙明白了他的意思,她淡声道,“若谁欺负了你,你只管咬回去。” “小马奴,以后可别再给我丢人了。” 好像之前的懊恼与关心只是短暂的一瞬间,这位郡主轻描淡写给自己找理由,似乎揍了那些纨绔一顿,仅仅只是觉得自己的马奴受欺负会有损她的颜面。 池暮默默地听着她的话,看起来又乖又可怜,半晌,他声音极轻的答: “好。” 第58章 郡主与马奴(12) 闹了一通,离下学的时候只差半刻钟,朝笙也懒得回去了。 横竖闹出大动静的是那群纨绔,她只是个“受到惊吓”的无助贵女罢了。 小马奴不想连累她,因此瞻前顾后,不过,朝笙清楚得很,那群把脸面看得无比重要的纨绔子弟,并不会说出自己是挨了个女郎的一顿鞭子。 既如此,索性回家去。 芳汀馆里,正打盹的露葵见朝笙回来,犹还不可置信。 “郡主!您怎么刚下学便到了家!”刚上几天书院便早退吗?露葵感到莫大震惊与失望。 朝笙拿捏露葵已很有一套,她慢悠悠道:“没道理我在学堂里念德言容功,露葵你在家中好眠。” 洛都天冷,炭火便烧得格外足,露葵大丫鬟确实发现自己比以往更易犯困,颇有些理亏的哼哼唧唧了几句。 “那我下次陪您去书院嘛……” “那倒是容后再说。”朝笙任由她上前,褪下她身上的官绿薄比甲,“露葵,去找小荷大夫过来。” 露葵接过织锦面的比甲,闻言有些焦虑:“郡主,您哪儿不舒服吗?” “不是我。” 抱厦外,小马奴安静地坐在了屋檐下,并没有跟着进里间。 露葵眨眨眼,看到那小马奴坐在青石台阶上,背对着里屋。 她应声,随即便让人去找靳小荷了。 池暮偶尔能听得到屋内的人在说话,声音隔着重重的屏风珠帘,隐隐约约的。 朝笙把他带到了芳汀馆,让他等着,他便这样等着了。 他无意窥听主仆二人的对话,索性把目光看向前方。 芳汀馆内,是和昌乐王府截然不同的景致。小桥流水,海棠孤竹,假山层峦,无处不精巧,大抵是青州的造园手法。 在她心里,想来青州有与洛都截然不同的美,温柔的水乡却养出个格外凛冽骄傲的少女,他回想起初见她的冬夜,好似从第一眼起,他见到的宿朝笙,就是个连发梢就闪着皎然月光的模样。 如雷的心跳声早已经缓缓平稳。 靳小荷一接到消息,就紧赶慢赶地从王府外跑了过来。 “郡主可有什么事?” 池暮看到朝笙已换了身家常的衣服走了出来。 “不是我。”她下巴微抬,“小荷,给他看看伤着哪儿了。” 靳小荷有些意外,怎么又是这小马奴伤着了。 露葵已把偏房收拾了出来,蓝玉并两个小童在里头候着。她引靳小荷过去,又对池暮道:“去里头,小荷大夫给你瞧瞧伤。” 池暮站起来,望向朝笙。 朝笙抱臂立在了廊下,见小马奴这模样,不由得笑道:“去吧。” 那群纨绔下手没个轻重,当解下少年身上的葛衣,池暮背上、肋上十数道青紫的痕迹着实吓了靳小荷一跳。 但她素养极好,镇定地开始给他处理伤口。 这个时代的医术还很不发达,麻沸散尚未出现,受了伤便只能生受着。她以为池暮会痛得出声,没想到这小马奴咬着牙,半句痛都没喊。 明明也才是个十几岁的半大少年,她估摸着比郡主还要小上一岁。 靳小荷看着他额头上冒出来的涔涔冷汗,微不可查的叹了口气。 “行了。”她处理完最后一个伤口,叮嘱到,“这个月且记得好生养着,每隔一日换一次药。” 池暮坐起来,声音因忍痛而极其低哑:“谢过靳大夫了。” 小童推开了门,浓烈的药味散开。 朝笙望向靳小荷。 “先前让他好好养着……”靳小荷斟酌着开口,“又是火毒,又是寒气,现如今又新伤,仔细以后真留下病根。” 她走到朝笙身边,轻声道:“郡主,原我也不该说,只是您救了他,本是积德的事情,可一边又把人折腾成这样——若老太爷老太太在天有灵,怕也不赞同您如此行事。” 靳小荷与露葵,皆是朝笙在青州的时候,她的外祖为她挑的人,与昌乐王府则没有半点因缘。 因此靳小荷也好,露葵也好,都有时时劝诫这位素以跋扈闻名的郡主的职责在。 靳小荷来时还惴惴,因为她从前有些畏惧这位郡主。 宿朝笙的跋扈她亲眼所见,青州的纨绔皆吃过宿朝笙手中马鞭的苦。 生来就是上位者的人,行事无忌,从来都要少些同理心。 可这位郡主回洛都的途中救了个马奴后,仿佛慢慢有了些人味了。 朝笙默了一瞬,才懒声道:“知道了。” 靳小荷轻轻松了口气,露出个浅淡的笑来,又觉得自己似乎不能在一位郡主面前如此放松,连忙敛容。 等到岁末将至时,池暮的伤终于好得差不多了。 砚白有好些日子没去照顾,等他再去牵这马儿时,砚白又露出副傲且骄的模样,并不怎么搭理他。 他难得有些无措,望向在一旁看热闹的朝笙。 她似乎已适应了洛都的冬天,初次见时,还拢着白狐裘,今日,居然是一身利落的薄锦,衬得她格外的清爽。 养病的这些时日,他很少能见到她,听说郡主仍去书院,那些纨绔们果然如她所料,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隐瞒。 于是池暮对她又有了一点新的认知。 朝笙看够了小马奴的一点窘迫,才道:“今日也不是让你来陪砚白玩的。” 露葵引着一个高大消瘦的男子走了过来,那男子虽算不上魁梧,然而步伐有力,池暮甚至能听到他绵长均匀的呼吸声。 和他的父亲很像。 他不由自主地把注意力落在了这个人身上。 走近了,才发觉这人的背上负着一杆长枪。 “草民魏巡,见过郡主。”名唤魏巡的中年男子恭敬地行了个礼。 “魏巡原是金吾卫的枪术教习,后来退了下来。”她看出小马奴的好奇来,开口解释。 此时,两个护卫捧着长匣上前来。是黄花梨木的长匣,长约七尺,池暮感到一丝不可置信,又觉得是自己想得太多。 “打开它看看。” 朝笙仍是平日里漫不经心的模样。 少年伸出了疤痕纵横的手。 匣子里,静静地躺着一杆通体六尺余的长枪,枪尖扁平如梭,寒光冽冽,枪杆粗约三寸余,乌沉木制成,杆尾的铁鐏铸成了梅花的式样。* 第70章 只消看一眼,他就知道这是一把能破云劈海的枪。 他想起他的父亲在院中如何挥枪舞就。 池暮握住了这杆枪,他稍一用力,便轻易将长枪举起。 魏巡一直在观察着这葛衣的少年,他因金吾卫里的内斗,被夺了教习的职位,一身枪法无人问津,被这位郡主以白银三千聘了来,说让他教一个人枪术。 他以为会是昌乐王府的世子,她的弟弟。 那是洛都有名的纨绔,平康坊中的豪客,说不失落是假的。 但魏巡见到了一个不知名姓的小马奴,他轻而易举,举起了那杆乌沉木与玄铁锻出的长枪。 然后他听到那位郡主说:“小马奴,以后魏巡就是你的师傅。” “我说了啊,若谁欺负了你,你只管咬回去,以后,可别再给我丢人了。” 而那马奴定定地看向那位郡主,最后用力答道:“好。” 第59章 郡主与马奴(13) 魏巡在金吾卫中不知教过多少人枪术,其中不乏有天分出众者,靠从他这儿学到的一身枪术就此立足于洛都。 然而他们都比不过池暮。 魏巡从旁人口中得知,这少年是那位郡主的马奴,不知如何入了郡主的眼,得以学习一身本领。 他于是了然,毕竟这些皇室世家出身的人,向来是想一出是一出, 今日这位郡主青睐于池暮,也许明日就腻了。 他看向院内的人影。少年身姿挺拔隽秀,手上一杆乌银的长/枪寒星烁烁。不过月余,这杆雁翎枪他已能如臂挥使,枪尖扫过院内的落叶时,奋疾如飞,势险如雷。 魏巡不由得叫了声好。 “池暮,与我试试!”他背负的长/枪悍然而出,话音未落,向池暮奔杀而去。 几乎就在一瞬间,池暮回身,枪尖一淌,圆融似水。他见识过自己父亲的枪法,知道魏巡亦是一位优秀的师父,因此他学得很快很好。 长枪回旋如浪,挡住了魏巡全力的一击。魏巡不由得更加兴奋起来,他向后退去,挥转手中的银枪,然而池暮不给他第二击的机会。 握住了手中的武器时,池暮觉得自己好似在这个世上重新多了依仗,冬夜的梦魇也只等着他去劈开。 他进锐如雷,向前扫去。 魏巡震惊于他的速度,但到底经验老到,魏巡横枪,挡住了这一击。 “好!” 师徒切磋,点到为止。 池暮并不恋战,他利落收枪,恭恭敬敬地与魏巡行了一礼。 “刚刚是我心急了。”他声音仍有些哑,却不见颓唐,“若是在战场上,您刚刚只要拨枪刺去,我便败了。” 魏巡露出赞赏的神情,他并没有告诉池暮,其实他的虎口,因刚刚那一击而震得发麻,若是真刀真枪的战场,胜负犹未可知。 何况,池暮才十四岁。 这样好的天赋,这样俊的枪法,若终其一生只是一个马奴,多可惜。 “池暮,你有没有想过以后的出路。”魏巡忽然道。 池暮看向他的师父,这月余的相处里,他得知魏巡的仕途并不顺,一身的武艺卓绝,却败给了官场的倾轧算计。但纵使落魄,握住了手中银枪时,依然有飞扬的底气,一如他的父亲,一身沉疴,潦倒如斯,却也要诵一句“长风破浪会有时”。 他眸色渐深。 出路对他来说是个很遥远的词。 一开始,在冬夜里的曲江里时,他想活下去。 后来,被朝笙救起,他说他愿做他的马奴。 但其实他不可能永远做一个马奴。 一个马奴是无法复仇的。 他的仇人坐在高高的庙堂上,并不在意蝼蚁们的死,不在意被火烧死的池鱼。 但他不能,那不是蝼蚁、那不是池鱼,那是他的父母。 疤痕交纵的手握紧了长枪,魏巡以为他只是因卑贱的身份不甘心,遂重重的叹了口气。 “我瞧,那位郡主似乎并不算不好相处。”他劝慰着池暮,“是因不想看你受欺负,才给你寻了我这么个师父。本质上是与洛都的纨绔们斗气。” “但到底,她没把你当个只能自生自灭的玩意。” 池暮敬重教他枪法的魏巡,并未反驳。 然而少女的话犹在耳畔,他想,她仅仅是为了她的尊严吗? 他知道,答案并不如魏巡所言。 魏巡在金吾卫时,见多了宣朝的贵人们如何轻贱奴仆、平民、乃至士子。 “好好学着本领,以后给郡主当护卫长,比当马奴强多了。”以池暮的天赋,假以时日,一身枪术必可势如破竹。 可他不说让池暮从军从戎,博出功名。 如今狄人北望,朝廷主和,曾经拥兵西北的永宁侯府都化作灰烬,一个毫无出身背景的小马奴,纵是武艺卓绝,也不过是去边境送死。 池暮无法与任何人言说他的家仇,他也知道魏巡的苦心,遂应了下来。 “我知道了,谢师父指点。” 魏巡点点头,见暮色渐沉,风乍起,朗声笑道:“时候不早了。我也得先回去了,你师母今儿做了酒酿圆子,催着我早点回去。” 若圆子坨了,魏巡还未回去,魏夫人保管会念叨他半天,最后免了他的晚饭。 池暮忍不住也笑了起来。 圆子当然不是一年四季都吃,洛都的人只在冬日吃,冬天的小摊上不是羊肉汤胡麻饼,就是酒酿圆子了。 若是自家也做,则是因元夕将近。 自他被朝笙从曲江里带到昌乐王府,竟也有两月又七天了。 葭月已去,元月方始,而春日似乎也在望了。 他想起今日去书院前,朝笙让他早些去梅苑外的墙下等她。 “不要告诉露葵,砚白也别带——不然那丫头会起疑心。”朝笙早上特地悄悄和他说的,“若露葵问你为何出门,只说是去找小荷大夫复诊。” 他伤早就好了,也没有那样娇气。 朝笙看出了他的疑惑,还想说什么,露葵捧着个红罗销金袍帔出来了。 “今日书院考试,郡主且穿暖和些,别手冻僵了耽搁了答题。”露葵苦口婆心,颇有希望自家郡主一文惊人的殷切。 朝笙任她给自己披上短帔,笑道:“哪有那么冷?” 露葵给她系上领结,撇撇嘴:“我的好郡主,到底是冬天。” 池暮知道朝笙向来很纵容露葵,他看着这速来恣意随性的郡主从善如流地换上大袖短帔,末了,却对他使了个眼色。 他了然,朝笙遂放心地去书院了。 第60章 郡主与马奴(14) 元夕前后,大概是洛都最热闹的时节。池暮从角门出了王府,向兴庆宫前的昭文书院去了。 露葵正在和蓝玉祈祷朝笙结业的考试成绩不要在贵女中显得太差劲,并未在意小马奴的去向。 夜色还未降临,长街上,灯已经依次亮起。 洛都一年中最自由烂漫的时节来了。璀璨辉煌的灯节将持续整个元月,给这肃杀的冬夜平添热闹的烟火。 梅苑外,梅花仍开的盛大,一个月前的闹剧并不影响它的开放。 第71章 池暮如朝笙所说,等在了高墙下。因今日是结业考试的缘故,书院格外的安静,夫子的诵读声全然不见了。 他并不觉得无聊,少年的耐性很好,何况忍耐已是他人生的必修。 忽然头顶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 “小马奴,你来得正巧。”带着调笑的意味。 池暮有些惊讶地仰起头,看到墙上坐着这位郡主,她似乎不觉得自己离经叛道,反而饶有兴致地看向他。 “我才刚爬上来。唔,露葵没问吧?” 他摇摇头:“露葵姐姐在府中等你考试回来。” 朝笙笑不出来了,颇有些心虚的模样。 考试还未结束,可洛都的灯会就要开始了,朝笙不想错过。 昭文书院的夫子们松散了一年,知道在考试这天不能让纨绔们恣意得太难看,遂今日管得格外严格些。 “你站好,接住我。”朝笙支使池暮已十分习惯,这小马奴虽然骨子里压着狠,在她面前却乖,很难说个不字。 到底墙高,爬上去还好,跳下去委实需要有个人接着。 她看到小马奴叹了口气。 “那......冒犯了。”他有些担心这位郡主,然而她能骑烈马,一手马鞭甩得利落,他应当信任她的胆量与身手。 池暮只好张开手,做出接住她的的姿势。 朝笙果然和他所认知里的贵女全然不同。 见他已站好,这位郡主便不再犹豫,她向下纵身一跃,飞跃时带起的气流激起少女如云的裙摆,朱罗金帔也被扬起。 池暮不由自主地望向她。 养好了伤,又练了一个月的枪术,他早没了初见时的狼狈孱弱。 掩盖在玄色的衣裳下,是绷紧的手臂上流畅有力的肌肉。 他脚尖微动,向前倾去,接住了这位太过任性的郡主。 她柔顺的额发也飘起,连腰间的环佩都嗡嗡作响。 朝笙凤眼微弯,笑了起来:“我就知道,你接得住。” 少年的手臂十分有力,朝笙已依稀能窥到日后驰骋疆场的将军的影子。 “三千两银子没白花。” 她好像无论什么时候都爱逗弄人。 池暮抱着她,几乎能感到她的笑声贴着耳朵,呼出来的热气在干燥的冬日格外潮湿,缭绕在他的鼻尖久久不去。 她比之乌沉木与玄铁铸成的长枪,简直像一朵轻而暖的暮云。 他骤然意识到自己的想法太唐突,哪怕朝笙仅仅把他看作一个马奴,而不是一个......一个与她年龄相近的郎君。 他有些欲盖弥彰的放下了这位郡主,怕她一时间站不稳,又忍不住把手放在她身后虚虚地一扶。 然而她全然不必他这样小心。 朝笙随意搭在了他手上,便轻盈地站定了。她发觉他的手上除却疤痕还有薄薄的茧,当她被精心养护的指尖落在他掌心时,薄茧的触感便格外明显。 不过,她也仅仅只是借着他的手站稳罢了。朝笙很快收回了手,向前走了一步:“小马奴,我今天特地翘了考试,就是为了去朱雀大街看灯会。” “走吧。” 可不能再逗他了。 朝笙神情自若,仿佛没有看到他通红的耳尖。 而他竭力忽视自己耳尖过于热的温度,忽视自己心跳声如雷,一如既往地、应了一声“好”。 … 这座巍峨俨然的皇城在黑夜里宛如蛰伏的巨兽,但到了为期一旬的元夕灯会的时候,洛都的宵禁也会取消,万家灯火、长街烛明,与往日光景截然不同。 灯火还没开始,出游的人已迫不及待。 没了宵禁,长街上热闹得很。垂髫的小童、白发的老者、青衫的文士、幂篱覆面的妇人……简直比白日开市时还要喧嚣许多。 烟火气升腾,沉闷的洛都短暂地摆脱了束缚。 “我不信今日只有我逃了考试。” 池暮发觉这位郡主今日兴致很好,她走走停停,看着彩色的鱼龙灯笼被点亮。 “这样热闹的洛都可真难得,夫子们不该把考试选在这一天的。” 朱红浅碧的鱼龙灯亮起,绮丽的光映在她的脸上。纵然他竭力忽略掉自己某一刻曾经加速的心跳声,也不得不承认,她的容光太过照人。 她凛冽明艳的面孔在灯火下被镀上融融的柔光,池暮感到自己的心头也软了下来。 他轻声应了朝笙的话,而她的目光逡巡于喧嚣的人群中,并不需要他的回答。 他跟在朝笙的身后,四面八方的光映照着他们,影子也交错成几道不同的形状。 长街上人影攒动,时不时有人把目光落在朝笙的身上,朝笙行事恣意,大概已经习惯了被人注视,并不在意。池暮长于洛都,他知道这样的目光中隐藏的某些并不好的意味。 小马奴往前一步,终于和她并肩。 朝笙偏头看了他一眼,随口问道:“怎么了?” 这一个月来,他个子长得很快,竟隐隐高了朝笙一点。 少年挡住了旁人窥探的视线,若无其事道:“禀郡主,我瞧见前边的面具似乎很好看。” 朝笙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果然看到了一个面具摊。丈余的竹篱上,挂着一层层面具,山鬼、兔子、鸟雀、飞将军,应有尽有。竹篱两旁皆悬着长串的圆形灯笼,映照着各形各色的面具,煞是可爱。 小孩子们尤其喜欢这样的面具,站在面具摊前不肯离去,指手画脚的议论哪个更威风,哪个又更好看。 “那去看看吧。”朝笙自然欣然应允。 第61章 郡主与马奴(15) 朝笙个子高挑,抬手时轻易取下来一个面具。小孩们看着这不知从哪突然走过来的大姐姐,露出了羡慕的神情。 “确实做得挺有意思。” 她目光落在手中的山鬼面具上,民间的匠人多巧思,一个面具也做的精巧异常。白瓷似的半面面具上勾勒出山鬼幽丽微挑的眼,眉尾绘着蜿蜒的青色薜荔,带着妖冶动人的风情。 朝笙戴上了面具,半张昳丽的面容被遮住,露出来的一双琉璃似的眼睛格外的动人,蔓蔓青萝又给她平添了点往日没有的妩媚。 她转过脸来,凤眼微弯:“怎么样?” 池暮还未开口,一旁的小孩已叫出了声:“姐姐好看!” 小孩子们叽叽喳喳,也想要这个高挑的姐姐替他们拿一个面具下来。 朝笙看着这群小孩,慢悠悠道:“不成。我得先帮这个哥哥选一个。” “他隔老远就眼巴巴地望着了。” 池暮一怔,只觉得热意从耳根爬了上来。 她修长纤白的指尖划过造型各异面具,最后落在了一个白狼面具上。 说是狼,但摊主约莫没见过这样的猛兽,原本该冷厉的狼眼画得微微下垂,倒有几分像她小时候养过的小狗。 但朝笙觉得这个面具实在很适合她的小马奴。 她取出枚金豆子,扔给了摊主。摊主抬手,稳稳地接住了金豆。他熟练地放在牙关一咬,立刻眉开眼笑。 朝笙举起面具,对着池暮的脸比了比,随意道:“还挺合适。” 池暮看到她半截霜雪似的手腕在他面前晃了晃,最后不由分说,抓着他的脸,将白狼面具摁了下去。 第72章 冬夜里,她的手仍是热的,像温润的暖玉。 他动也不敢动,任由她的指尖落在他的脸上,又将面具轻轻往上抬了抬。 “啊,小马奴,你果然长高了。”朝笙微微仰着脸,于是池暮看到,那精致的山鬼面具也因她的动作而轻晃,她离得这样的近,近到他只需垂眼,就能看到她卷翘如蝶的双睫。 可他们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周围是灿烂的灯火,他骤然涌起巨大的焦躁。 池暮往后微微一退,朝笙的手便悬在了半空中。 “郡主……我自己戴便好。”他犹疑着开口,压抑着自己的情绪。 朝笙不以为意,似乎也没察觉到他情绪的变化,她放下手,转身对摊主道:“剩下的面具任这些小孩挑吧。” 一颗金豆买下所有的面具绰绰有余,摊主自然乐得同意这豪客的慷慨。小孩子们欢呼一声,涌了过来。 “给我拿这个!” “我也要山鬼的。不不不,我要那个兔子的!” “飞将军好吓人!” 朝笙嗤笑一声,为这些小孩子有趣的言语。身后的长街喧哗,叫卖声不绝于耳。良夜难得,她脚尖一旋,往前走去。 池暮抬手,欲盖弥彰地摁紧了面具。冰凉的白瓷清晰的提醒着他,他的两颊有多滚烫。 原来十四五岁时的心动,和他少时发过的高热一样煎熬。 小孩子们推搡着,举着面具笑得格外开怀。 有一个扎着冲天辫的小孩仰脸看着在发呆的“白狼”,奶声奶气的提醒:“大哥哥,那个姐姐已经走了喔。” 池暮回过神来,他连忙抬眼看过去,哪还有那妩媚的“山鬼”,朝笙早已不知道逛去了哪儿。 小孩朝他扮了个鬼脸:“哪有元夕和心上人出来玩还发呆的。” 元夕的灯节持续一旬,向来有未婚男女借此见面的习俗。池暮顾不上解释小儿稚语,向前跑去。 洛都压抑得太久,唯有到此时才得自由。 重重的彩灯漂浮于半空,他越过飞游的龙灯,助兴的舞狮,越过耍百戏的伶人,猜灯谜的学子。凤箫声动、玉壶光转,火树银花如星落下,可哪儿都没有他的郡主。 池暮的步子慢了下来,人影憧憧,衬得他形单影只。这样灿烂的元夕,再次和他没了关联。 很多年前,他的父亲牵着他,从王府的角门里出来,母亲戴着幂篱,走在他们的身旁。 幂篱有着半透明的笼纱,只依依稀稀能看到母亲轮廓柔美的面容。 火树银花似乎永不熄灭,他们走遍大街小巷,最后,年纪尚小的他玩得太困,便被父亲抱起,窝在他怀中沉沉睡去了,耳旁犹是母亲在笑话他太贪玩。 是烛火飘摇,营造出遥远的幻觉,其实,只剩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立在元夕的灯火中。 “嚯!乱走什么呢!”心魂不守间,他撞到了一个正猜灯谜的书生。那书生眉一横,怒目看向这戴着面具的少年。 池暮的声音微哑,他向一侧退去,道了声抱歉。 “杜郎!你到底猜不猜得出来!”一旁的少女掀起幂篱,露出张清丽的脸来,她似乎等得不耐烦了,见这书生还想和那小郎君纠缠一番,终于恼怒了。 书生立刻转身,对着少女堆出个笑脸:“刚刚我这不是思绪被打断了嘛!婉婉且再等会儿,我必为你赢下那个月神灯笼!” “你快点喔,不然明日我就和阿泱哥哥来逛灯会了,他在昭文书院里念书,想必猜灯谜不是什么难事。” 少女生得可喜可爱,一张嘴却不饶人。杜书生面红耳赤,一时觉得丢人,一时又觉得那什么阿泱哥哥可恨。 无风荷叶动……答案究竟是什么?——哎,杜书生颇有些悻悻地想,他做的学问是礼记春秋,读的是儒孟道庄,哪里有时间花心思在猜谜这种奇技淫巧上…… 忽然一道清亮的声音在身后响起:“答案是衡。” “对喽!”灯谜摊的老板拊掌大笑,取下那月神灯笼。 杜书生立刻恍然大悟:“无风荷叶动——必定有鱼行!果然是‘衡’字啊!” ——可恶,只差一点点! 那婉婉姑娘翻了个白眼,又放下了幂篱:“哼!明天还是寻阿泱哥哥带我猜灯谜吧,正巧他们今天考完了。” 池暮从沉重的记忆里抽离,他蓦然转身,回过头去,戴着山鬼面具的少女站在他身后,微微歪着头看向他:“找我呢。” 她倒丝毫不觉得落下了他有什么不妥。 池暮垂眼,看向那蔓蔓青萝旁的横波流睇,那双眼睛里光彩盈盈,怡然自若。 朝笙在婉婉姑娘炙热的眼神中接过那盏月神灯笼,上面彩绘的仙娥站在桂树下,衣带当风,栩栩如生,里面燃着桂花香味的蜡烛,飘摇闪烁,宛如梦境。 “喏,算赔礼。”她把灯笼递给戴着白狼面具的少年,眉眼里都是漫不经心的笑。 他这次没再犹豫后退,接过了那盏灯笼。 婉婉姑娘恼恨地跺了跺脚,扔下杜书生走了,杜书生犹不甘心,大喊道:“婉婉,我瞧着锦鲤灯笼也不错,我马上就替你猜出来!” 谁还理他。 哄好了小马奴,朝笙又猜了几个灯谜,那书生犹不甘心,最后竟然一个都没猜出来,眼睁睁看着锦鲤灯笼也落在了这少女手中。 朝笙不爱读书,猜灯谜却拿手。池暮看着她得意洋洋地赢下锦鲤灯笼,想起了在府中盼着她于书院里一文惊人的露葵,不由得笑出了声来。 朝笙最后大发慈悲,匀了个大红灯笼给书生:“打着灯笼瞧瞧路,还追不追得上那姑娘。” 杜书生如梦初醒,却还是接过了朝笙半含嘲弄的红灯笼,而后慌慌张张往后头走去了。 朝笙看向他离去的方向,乐不可支。 鼓声响起,池暮提着他的灯笼,站在了她身旁:“郡主,子时将至,过会儿便有焰火看了。” “是吗?”她的声音含着期待,“竟然已玩了这样久。” “这样的洛都,才好玩嘛。” 她的目光望向远处,不知是谁呼喊了起来,朱雀大街的尽头,灯火映照得半壁澄明的夜空上,辉煌的焰火升腾起来。 锦鸟群飞,百花争妍,彩云缭绕月中,瑰奇的焰火盛放,一与清昼同。 人们的情绪被焰火推上了高潮,触目之处火树银花合,鼓吹闹长虹。 朝笙的眼中映照着绚烂的光:“洛都的烟花,倒是胜过青州许多。” “是啊。”一片喧嚣中,他的声音碎在夜色里。 长风吹起她的额发,他不看焰火,他只看她。 第62章 郡主与马奴(16) 很多年以后,有一个马奴从无名小卒变成了名动天下的将军,他的铁蹄踏破九重宫阙,人间山河都镌刻上他的名字,四海来贺,红尘翻滚,他一步一步走上高高的王座,唯一想起的只是十四岁时看过的一场焰火。 可在十四岁时的元夕,池暮凝视着朝笙的侧脸,看到夜风扬起她的发梢,却以为,这样的焰火还能看很多次。 那些年少的野心,怀揣的爱恨足以支撑他走下去。等到他还清他的家仇时,他能给她看到更加盛大的繁华。 第73章 最后一点焰火熄灭,雍都的灯火渐渐暗去,朝笙仍仰头望向乌沉的夜空。 唯有她手中的烛火飘摇,照她昳丽容光。 他揣测着,也许在雍都的焰火中,她又想起来青州的时光。 “回去吧,池暮。” 她摘下山鬼的面具,说话的声音里带着清晰的笑意,显然心情极佳。 隔着白狼面具,池暮忍不住也跟着微微笑了。 人群散去,夜巡的金吾卫都有些懈怠了。 他们望向朝笙,在她不多见的美丽上多停留了几眼, 少女的身后,一个年轻的小郎戴着白狼面具,身姿挺拔。 ——约莫是这位贵女的侍卫奴仆之类。 他们没多想。 昌乐王府外,裹着兔绒斗篷的露葵面露倦色,打了个呵欠,又站直在台阶上。 她原本都打好了腹稿,预备着念叨郡主一通,现下却只想赶紧看到朝笙和池暮,然后好安心去睡觉。 蓝玉在一旁道:“姐姐也不必太担心,郡主的身手向来是极好的。池小郎的枪术不是也被魏先生称赞吗?” 露葵扶额,她倒不担心郡主在外面吃亏,她是怕灯会上,郡主又做出如当街笞纨绔一般的事儿来,现下虽没带护卫,却带着个习武有成且颇为听话的池暮,简直是……绝佳的打手! 雍都的贵族遍地都是,万一告上门来,岂不坏了名声,耽搁了相看人家? 她慢悠悠叹了口气,看着呵出的白雾发愁。 实际上,不单是朝笙晚归,宿从笙今夜也在外面逗留了很久。 没了宵禁,平康坊内热闹得不得了,伶人舞姬皆盛装,一片繁花锦簇。 元夕时候,他的父亲通常在反复润色要祝祷上天的青词,母亲则一如往常养病。 王府里冷清得很,宿从笙不愿意待着,便又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度过了。 呼延明迦穿着朱碧的罗裙,捧着盛满美酒的赤金酒壶,旋转在坊中。 他们追随着她的美丽,而这红尘里游刃有余的舞姬欲擒故纵,眼波流转间妩媚生辉。 她的目光看遍这些雍都的郎君,最后落定在宿从笙身上。 这小郎生得最俊俏,门第最高。 且最年少。 在林坚不满的大喊中,呼延明迦越过了他,俯身于宿从笙的面前。 “醉花阴,消永昼,还请郎君满饮。”她的身子柔韧灵巧,雪白的藕臂越过头顶的珠钗,赤金壶中的酒液自高处倾出,一滴不差的盈满了宿从笙眼前的青玉杯。 因是西域来客,她的官话有着奇异的口音,咬字拖得格外长,自有一番天然的妩媚。 澄澈的酒液在玉杯中打了个旋,烛火碎在透明的气泡中,眼前的舞姬年岁大抵与他的姐姐相仿,她们也有着相似的大胆张扬。 他脑海中划过朝笙似笑非笑的调侃。 “这般年纪饮酒,仔细长不高。” 他年纪很小吗?小到她不愿意理他?可姐姐友爱弟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吧……他情绪愤然,脚踝上的鞭痕却仿佛隐隐作痛。 于是呼延明迦看到,这骄矜贵重的小世子冷漠地别开眼,生硬拒绝:“我不饮酒。” 他觉得,呼延明迦与他的姐姐并不那么相像。 呼延明迦一时有些愕然,纨绔们不乐意了,大声起哄,道宿从笙扫兴、不怜香惜玉云云。 呼延明迦却不恼,她露出个明艳的笑来,泰然自若道:“看来世子瞧不上明迦的酒。” 她尽态极妍,一颦一笑都是成熟的风情,明明是自嘲,反倒叫人听出了不服的傲气。 纨绔们最喜欢她这样的姿态,直白又热烈,在雍都实在少见。 他们纷纷嚷着这胡姬为他们斟酒。 呼延明迦挑眉,身姿袅娜,一盏清酒落在了陆嘉木面前。 陆嘉木含笑一饮而尽,而后倒扣酒盏,看向呼延明迦。 这碧色猫儿眼的胡姬展颜,浓墨重彩的眉眼里都是张扬的娇艳。 她坦然周旋于杯盏之间,却在最后,多看了陆嘉木一眼。 只消一眼,脂粉堆里纵情大的纨绔们便已经懂得。 宿从笙忽然觉得没意思,鼓声不知敲了多少下,灯会早已经结束。 他起身,纨绔们早已经烂醉,半梦半醒间看到他独自离去,挥着手随意喊了句“没义气”,很快又栽倒在舞姬们的膝上。 宿从笙甚至是有些厌倦地越过这群了东倒西歪的人。 长街寥落,灯火阑珊,昌乐王府外,打着瞌睡两个丫鬟终于等到了归家的人。 露葵立刻散去了困意,她三步并两,迎上前去,仔仔细细地打量番朝笙。 腰上没有马鞭,很好,想必没有胡闹。 短帔系得好好的,在外面应该没有冻着。 至于考试……露葵叹气,到底近元夕,郡主收不住心也正常。 她的底线一退再退。 宿从笙也正巧回了永嘉坊,他远远看着,朱门之下,他的姐姐站在那儿,忍着笑任那个管事的丫鬟打量,那个马奴跟在她的身旁,面上还戴着个面具。 想必她也逃了考试,带着马奴去逛灯会了。 明明丫鬟也好,马奴也罢,都是卑贱的下人,可为什么他们几个站在一起,反倒有种温馨的光景。 他踌躇着,不愿上前,不愿被衬得形单影只。 年少的自尊心翻来覆去的折磨他,宿从笙咬咬牙,还是从马车上跳了下来。 他目不斜视,走得笔直,连头上的小髻都不乱动。 第63章 郡主与马奴(17) “宿从笙。”她叫住了他,正如他那般,直呼他的名字。 宿从笙手脚不听脑子使唤,僵硬地定住了。 大抵是因为元夕热闹,她偶尔有点小的善心。朝笙瞧了瞧自己满手的灯笼,递给了他一个锦鲤的。 宿从笙看着那颜色艳丽的锦鲤灯笼,伸手去接,又觉得自己太没骨气。 她什么意思啊……上个月还抽了他一鞭子…… 他茫然极了,朝笙在那催促。 “不要?心想事成的锦鲤哦。” 他好像感知到这个姐姐偶然的善意,终于接过了灯笼,说是纨绔,真到了某些时候,又有着一团孩子气。 “心想事成?”他翻来覆去的看着红彤彤的锦鲤,心知她是在逗他,却忍不住低声道,“那我要是要你原谅我,也会心想事成吗?” 年少的小郎君低头,不敢去看朝笙的神情,以她的性子,大概又有什么嘲弄的话要说。 说到底,宿从笙确实没有陆嘉木那帮人一样让她厌恶,尽管他与她有同一个令人作呕的父亲。 但元夕夜好,天心月圆,她愿意与这小孩言和。 “可以啊。”她的声音懒散又轻淡。 他抬起头,那张与朝笙相似的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 到底年岁小,心事全藏不住。 露葵老怀欣慰,只觉得郡主终于成熟了些。在她看来,姐弟和睦十分重要,对于这个时代的女子而言,出嫁后唯二的依仗不过是母家与孩子。宿从笙就是以后的昌乐王,是昌乐王府的主人。 她并不曾思索过,为何女子需要有一个丈夫,可出嫁后丈夫反倒还要靠在后头,不能完全为女子依靠。 第74章 风吹过,池暮手中那盏月神灯笼上满缀的流苏轻轻飘荡。 他不意外于朝笙今夜对宿从笙的温和,那日的气她已经替他出过了。 再如何,都是血脉相连的姐弟。他们应当要关系亲近。 姐弟友爱,同样是对身为郡主的她有好处的。 他可以很客观的剖析利害,却发现自己无法忽视心中升腾起的嫉妒。 是的,嫉妒。 他垂眼看着手中精美绝伦的月神灯笼,桂香燃尽,烛火微明。 而宿从笙爱不释手的提着她给的灯笼,全然忘了和朝笙的龃龉,忘了她当日扬起的马鞭。 原来赢下所有灯笼,并不独独是为了哄他啊。 池暮垂眼,冷淡的神情都隐于面具下。 朝笙听到了好感度的波动,却并不意外,她回头,看向小马奴。 他的神情掩藏在面具下,露出的一双桃花眼长睫如翼,瞳仁里寒星点点。 好像十四五岁的小郎个子确实会长得很快,她刚把池暮捡回来时,他瘦削如未抽条的青竹,如今不过三个月而已,他已经可以微微俯视她了。 冬夜,少年玄色的衣领高而严,那颗赤色的小痣也掩藏得很隐秘。 池暮坦然对上了她的眼神,桃花眼一瞬不瞬,映照着十五岁的她。 朝笙眯着眼,好像终于困了,池暮眼神微动,低声道:“夜深了,郡主,早些回去歇着吧。” “小马奴,你也是。”她抬手,摘下他的面具,塞到了他的手中。 他有些惊讶,桃花似的眼睛轻眨了下,安静地把白狼面具覆于掌心。 宿从笙提着小锦鲤,看了眼池暮手中的月神灯笼,又看了眼朝笙手里的面具。 马奴与姐姐之间好似有什么特别之处,他觉得有些熟悉,是陆嘉木与呼延明迦二人一样吗?但宿从笙又觉得不同,他说不出来,朦朦胧胧地,也并不懂。 宿从笙捏着细长的黄竹灯柄,锦鲤灯笼远不如月神灯笼好看,他心情却很好,不觉得有什么不高兴。 灯会此后延续九天,朝笙再没出去看过灯会,宿从笙反倒自己一个人去逛了许多次,长街比平康坊热闹,从世子赢回来很多灯笼。 他把灯笼一股脑儿都赏了人,唯独锦鲤灯笼想自个儿挂起来,又怕人说他幼稚。 踌躇了几日,到了正月十五,宿从笙终于下定决心时,灯笼却找不到了。 他发了好大的脾气,翻遍自己住的经霜院,却连锦鲤的尾巴都没找到。 经霜院里天翻地覆,长随们劝着从世子先放下那盏灯笼,毕竟晚上便是元夕的宫宴。 经霜院外,一个玄衣的少年提着黄竹灯柄,身形灵巧,隐于高树之中。 … 杨氏诸事不管,然而及至宫宴,再如何,成年养病的人也该露出些精气神来。 且今年是她头一遭带她的继女入宫,不能不慎重些。 她早派了身旁的嬷嬷去了芳汀馆,替这陌生的女儿做些准备,但也不过是告诉朝笙宫规礼仪罢了,多余的事情,她并不做。 朝笙喜欢这种泾渭分明的距离。 她的母亲于建昭四年过世,杨氏于建昭五年嫁入王府,成为第二位昌乐王妃。 建昭六年,杨氏生下宿从笙,而被心魔折磨得夜不能寐的宿文舟,把宿朝笙送去了青州教养。 她和杨氏真论起来,是极其生疏的。 青州富饶,出身青州世家的先王妃有着丰厚的嫁妆,以至于不需要依靠丈夫,也足够让她的女儿生活的很有底气。 从参加宫宴的礼服,到打马出游的胡衣,金簪玉带,冠饰佩环,华胜珠钗,一应皆最顶尖。 露葵对于装扮朝笙有着极大的热情,何况今日的宫宴,是她郡主回洛都后正式在皇室宗亲前亮相。 “朱茜太张扬,明黄乃帝后所用,天青色素了点,橙碧衫子,似乎今年的洛都很是时兴,难免与人相撞……”露葵念念有词,将一件一件的绮罗拿起又放下。 “那件浅雪青的曲裾如何?” 露葵细细看去,不由得笑道:“雪青唯贵人不可用,浅色正衬郡主的年纪。” “只是上面的银绣逊色于金绣些许。”她还有些难下决定。 “露葵呀。你再挑下去,我在宫宴前便要睡着了。”朝笙声音懒洋洋的,似乎真的要睡过去了。 露葵潜意识觉得朝笙确实做得出这样的事情,立刻把注意力放到了挑选发饰上去。 镜中的少女乌发如云坠落,蓝玉上前来,细细地用玉篦子抚上朝笙的发。 露葵替她眉心点上花钿,最后,动作小心地将步摇别于她的发间。 朝笙抬眼看向她,随意问道:“好看吗?” 露葵却忽然有点感慨,盛装华服始觉她已亭亭,早不是初到青州时那样小的孩子了。 她点头,脆生生地答:“好看。” 芳汀馆外,提着灯笼的玄衣少年走过,朝笙裙裾委地,站在西窗下,若有所觉,遥遥看了过去。 池暮自若地将锦鲤灯笼收了起来,远远望向灯下绰约的少女。 “你去灯会玩了?”她探出身来,染着蔻丹的手指轻扣在窗沿。 少年坦然回答:“算是吧。” 他眉眼间再没有初来的郁郁,长眉入鬓,眼瞳如星,都是飞扬的神采。 露葵站在朝笙的身后,也望了过去,突然觉得,郡主随意捡回来的小马奴,实在生得太好了些。 第64章 郡主与马奴(18) 明月初升,马车早等候在王府外,朝笙出来时,宿从笙已站在了杨氏身旁。 巧的是,宿从笙也一身银紫,羊脂玉的发冠衬得往日嚣张的他多了几分少年的柔和。 他看到朝笙,原本不快的神色减了些,却忍不住哼哼了几声。 朝笙习惯了他翻脸如翻书,神情如常。 宿从笙不乐意她的视若无睹了:“那盏锦鲤灯笼不见了!” 他明明好好收着的,结果这一天翻遍经霜院也没能看到那条鱼影。 朝笙脑海中忽然闪过池暮的身影,傍晚,他身后是不是藏着半截锦鲤? 她了然,忍着笑安慰道:“不见便不见了吧,总归不是什么稀罕物。” 红纸扎的灯笼,当然不稀罕。一刀十金的金褛纸,宿从笙撕着玩也不眨一下眼。 虽然朝笙说的有道理,可那能一样吗?! 但他不想被朝笙觉得幼稚,故作冷淡地应了声。 “确实。” 马车沿着朱雀大街往皇城驶去,沿街北望,高耸的重檐气势恢宏,十里长街,灯火如海,尽处宫阙映照天穹半壁如昼。 王朝已经日薄西山,但贵族的生活并未有太多改变。 杏色衣衫的宫娥鱼贯而出,女官接引前来赴宴的朝臣王侯,昭阳殿内,已是丝竹绕梁,琼浆如池。 女官引着昌乐王入殿,御座之下,左起第二个便是他的位置,足见皇帝对这青词王爷的看重。 杨氏坐于他的身侧,朝笙和宿从笙则坐在了他们的身后。 能参加宫宴的,或是如宿文舟这般品级的王侯,或是官位显赫的大臣,出席的女眷或为命妇,或有诰命,整个洛都最高的门第皆坐于此。 第75章 他们中的许多人,都知道昌乐王府还有一个郡主。 闻说声名跋扈,今日一见,却并不觉得不知礼数。浅紫绫罗,年少可喜,一双丹凤眼顾盼生辉,是难得的美丽。 再看那素来纨绔的昌乐王世子,跟在姐姐身后,居然也一副乖觉模样。 贵妇们相视一眼,已初初有了结论。 这是个享尽优容的郡主,并且与昌乐王府未来的主人关系不差。 容貌身份,再加上她的姓氏,足以令很多家中有小郎君的大人们上心了。 城阳骄纵,贵不可攀,但娶一位郡主,既能够让他们的家族与皇室更加联系紧密,又不至于让家族完全受新妇的身份压制。 酉时到,帝后相偕而出,太子执礼,高呼万岁,宫宴始。 丝竹迭起,乐声靡靡,朝笙百无聊赖地坐着,杯中的酒早已空了好几回。 宿从笙面露震惊,没想到她酒量居然这样好,又想起她嘲笑自己长不高,不由得凑过去,低声问道:“姐姐……你小时候喝酒喝得多吗?” 朝笙似笑非笑地睨了他一眼:“怎么?想知道我怎么长这么高的?” 宿从笙觉得她有时聪明敏锐得吓人,却不想承认被她说中了心事,哼哼唧唧地扭过脸吃鱼脍去了。 “昌乐王,这就是你家南漳吧。”皇帝的声音忽然响起。 宿文舟的母妃祖籍荆州南漳县,因此宗室为宿朝笙选了这个封号,但实际上,她从未去过南漳,那儿也不是她的封地。 因痴迷道法,皇帝常年养生,看起来倒不显老迈,只声音格外沙哑。 朝笙耳尖一动,知道这是因为皇帝常年服用丹药,被重金属伤了声道的缘故。 宿文舟声音恭敬,起身答道:“回陛下,正是。” 皇帝摆了摆手,皇后见此,笑道:“昔年见她时,还是一团奶娃娃,现如今已出落得这般好了。” 宿文舟脸色却不大好看。 皇后不觉自己戳到了宿文舟的痛处,仍含着笑。 皇帝倒是很理解昌乐王当年抛弃妻女的苦衷。 这个王朝的边境始终被狄人侵扰,狄人就是悬在他们宿家人头上凌迟的刀,横在心里的刺。他们竭力把持着宣朝的庙堂与江湖,却不敢在狄人的铁骑前叫阵。 所以,目睹妻子在自己面前被杀死,又如何? 他沿着皇后的话,玩笑道:“不知道你这做父亲的,可有瞧中的佳婿?” 宿文舟松了口气,终于笑得出来了:“还想把南漳在身旁多留几年,她母亲也舍不得。” 杨氏撩起眼皮,极轻地点了点头,动作小到看不见。 酒过三巡,皇帝也有些不能自持,他朗声道:“不若今日便好好瞧瞧。” “陈家的幺儿如何?”皇帝随意一点,工部尚书陈柏受宠若惊地站起,幼子跟在他的身后,恭敬地向皇帝行礼。 “模样堪与南漳相配。”皇帝说话越发随性起来,“不过年纪小了点。” “何家二郎?一介武夫,不妥。” 他半睁着醉眼,四下望去,瞧见了坐在他下首的陆丞相。 “陆丞相的孙子,年龄与南漳相仿。二人都在昭文书院念书吧?”他借着醉意思索。 陆嘉木起身,态度不卑不亢:“禀陛下,郡主与我是同窗。” 皇帝越发觉得好:“如此,竟也算有些渊源了。” 陆嘉木的狐狸面上露出个笑来,他从容不迫看向朝笙,期待看到这位郡主愤怒或者慌张的的神情。 还从来没有人让他丢了那样大的脸。 那道鞭伤他养了许久,再去平康坊喝酒时,疤痕仍然隐隐作痛。 可他越痛就越兴奋,越想攀折这枝满是刺的鲜花——最好能看到鲜花带雨的情形,在他掌心里,花瓣都发着抖,低头来求他饶恕。 然而朝笙看了过来,却仍是轻蔑的神情,她手腕翻转,一如当日拿鞭甩来的动作。 他呼吸一滞。 第65章 郡主与马奴(19) 她是这样的冷淡。 平康坊里,塞外的胡姬用高傲来欲擒故纵,昭阳殿内,这位郡主却是发自内心的看轻于他。 一种奇怪的兴奋感在皮肤上游走,他的指尖都轻轻颤栗。陆嘉木喜爱她的美丽,更喜爱她的高傲。他渴望攀折她,看到她垂首含羞的模样。 他有着显赫的门楣,不俗的样貌,她自青州归京,为的便是嫁人——那他是最好的选择。 嫁给公侯,若子嗣不争气,不外是君子之泽,五世而斩。 然而陆家世代清贵,曾有一门三相的风光,陆家的儿郎、门生皆在朝为官,这是比以父辈蒙荫的公侯更加有力的关系。 陆嘉木看似温和,实则自负,他把这位郡主的傲慢与冷淡当作少女的天真。 年轻的郎君面上不动声色,他会让朝笙不得不承认,他就是她在洛都最好的选择。 皇帝也不过是乘着酒兴,给昌乐王作些脸面。他大笑几声,很快便移了注意力。 宿从笙似乎终于开了点窍,意识到他的姐姐将要及笄、要择婿。 按理,陆嘉木是他的好友,如果皇帝真的起兴赐婚,这似乎是桩好姻缘。 但他想起平康坊里轻轻晃动的珠帘,想起伏在陆嘉木膝上的呼延明迦。 这是在洛都的男子中再稀松平常不过的事情。他看过很多次了,早就习以为常。也许他年纪再大些,也会和其余纨绔一样,府中先有两三侍妾,平康坊里养位娇客,及至年岁到了,再娶一个门楣相同知书达理的妻子。 但他开始觉得恶心——当他有了姐姐,站在她的立场上看去时。 尽管以昌乐王府的出身,朝笙甚至都不必挂心这些事情,只要她想,处置姬妾外室甚至不必通知她的丈夫,因为她不仅仅是正妻,更是郡主。 可,那又如何呢? 所幸皇帝不过临时起意,并未当成正经事,宿从笙悄悄松了口气。 酒兴愈浓,连皇帝都已半酣,臣子们也就不再拘束。一时间,昭阳殿内,靡靡的乐声向上升去,觥筹交错,喧哗笑语,不绝于耳,似乎忘却了三个月前令他们夙夜难寐的大火。 … 灯火接天,明烛如虹,连天穹上的月色都要黯然失色。 玄衣的少年盘坐于屋顶的碧瓦上,仰头望向昭阳殿上的明月。 锦鲤灯笼被他随意提在手中,夜风里,灯笼晃了晃,池暮顺着目光看去,想起了宿从笙爱不释手的模样。 只要朝笙想,她可以轻易地让一个人对她上心。 冬夜里她救起他时,他尚还满心戒备,如今,却连她把灯笼分了一个给宿从笙,他都介意。 奇异的占有欲。他想,尽管他没有任何资格。 宴会盛大,隔着长长的街道,似乎都能听到隐约的乐声。 这大概是作为郡主的她第一次出席这样正式的场合。 傍晚的时候,隔着深深的庭院,他远远地看向她,绰约的灯光映照着她昳丽的面容,他几乎能够想见人们落在她身上惊艳的目光。 一如洛都的纨绔们,煞费苦心,想要接近。 … “池小郎!你在上面做什么?”露葵和蓝玉都未进宫,元夕难得,朝笙给她们放了假,以补偿上次她落下她俩去看了灯会。 第76章 “在看灯火吗?” 歇山顶建得高高的,能看到朱雀大街上同样灯火如海潮。 他微微点头,露葵在下面喊道:“不若和我们去朱雀大街上看!在上面多没意思,今天的灯是最好看的一次。” 他露出个笑来,谢过了露葵的热情。 蓝玉眼尖,瞅见了他手上的灯笼:“露葵姐姐,郡主已经带他去看过啦!” 露葵被提醒了,她稍稍有些介意郡主待他的好,立马收住了笑。 “哎呀,我们走吧!” 芳汀馆外,靳小荷与几个青州来的护卫也换上了普通的衣服,等着里头的女孩们。 蓝玉笑嘻嘻地扯走了露葵,随意和池暮挥手道别。 这下连芳汀馆都变得安静。 他却不觉得寂寞,仍看向昭阳殿上空的灯火。 洛都之北,是为皇城,皇城之北,是为昭阳。 比昭阳更北处,是漫长的国境线,祁连山下,狄人在此生存,与大宣对峙百年。 洛都有朝笙,洛都葬着他父母的灵魂,他生在这儿,长在这儿,但他不能永远的留在这儿。 留在这儿,一生只做她的马奴。 留在这儿,任父母成为无名的枯骨。 留在这儿,看她嫁给谁家的郎君或纨绔。 他合上沟壑交纵的掌心,火燎的伤口早已愈合。 乐声渐渐弥散于长夜,稀薄得听不到。 宫宴已到了尾声。 ……… 杨氏一年到头难得应酬几回,自宴会的气氛松懈了下来后,有好些贵妇人上前来给她请安。 有的是少女时的同窗,有的是家中的故交,她们无一例外,家中都有正当年纪的小郎君。 “许久未见王妃了,气色比以前好上了许多。” 她们很善于交谈,从寒暄开始,慢慢地打开话题。 “也问南漳郡主安。”她们敬重朝笙的身份,但又拿捏着长辈的分寸,并不显得过于的卑微——毕竟能和昌乐王妃搭上话的,无一例外都有诰命。 朝笙对杨氏印象不差,她收敛了在宿文舟面前的不逊,一一和这些贵妇人们见了礼。 宿从笙对于社交很是不耐烦,早寻了机会找他的堂兄弟们玩去了。 贵妇人们游刃有余地和这对半路母女交流,杨氏耐着性子,听她们旁敲侧击了大半天,到最后终于露出了倦色,这些夫人们才纷纷作罢。 离宫的时候,杨氏已经没了好精神。 宫道漫长,汉白玉的长街上雕着凤鸟的浮雕。杏衫的宫娥提灯,引她们出宫。 朝笙走在杨氏身旁,杨氏的余光看到这女孩年轻而生机勃勃的脸庞,竟然有些羡慕。 “郡主。”她开口,声音一如既往的客气,“知道今日那些夫人们的来意吧。” 朝笙有些意外,杨氏居然还能强打起精神与她说话。 她看向她,道:“无非是为着儿女婚事。” 杨氏喜欢她的直接,慢慢道:“是了。” 她声音细而轻,但说得很认真:“嫁人,是一件须得慎重的事情。” “外表金玉饰着,没准内里是败絮。” “人前光鲜的,可能人后不磊落。” “我只是你的继母,但名义上终究也占了你母亲的身份。” “无论如何,到底希望你能嫁得一个真正的好儿郎。”她的眼神变得有些远,仿佛忆起了什么。 “若往后遇到倾心的,尽管说来。”她轻声道,“我自不会插手你的选择,只不过帮你看看其人如何,给你应有的体面。” 她对于宿文舟的孩子很难有太多慈心,却愿意尽应尽的义务。 “嫁一个我倾心的好儿郎吗?” 杨氏听到她的疑问,答道:“对,须得你倾心,须得他是真正的好儿郎。” 杨氏似乎很少说这样多话,她为人冷淡,对谁都如此,加之身体确实不好。 朝笙收起在宿文舟面前的不逊,认真地听她把话说完了。 最后,也答了句:“多谢王妃。” 杨氏应了一声,便不再多话。 第66章 郡主与马奴(20) 回到昌乐王府时,芳汀馆里静悄悄的。 露葵等人也正都是青春的年纪,爱玩爱闹,兼之是头一遭来洛都,等闲不会轻易归家。 玄衣的少年早就听到了少女发髻间清越的步摇声,知道是她独自回了芳汀馆。 在月色下,他如灵敏的黑猫,提着赤色的灯笼,从碧瓦上轻巧跃下。 衣袍翻飞,气流掀起他的高高束起的马尾,庭中月如积水空明,他踏在白石板上,与朝笙隔着三尺的距离,微微低头看向她。 “怎么从屋顶上下来的?” 锦鲤照亮了他们的周身。 “池暮。”她仰面与他说话,“你没有和露葵她们去看灯会吗?” “屋顶上也能看到。”只不过,看的是她那处的灯火罢了。 “是吗?”她声音散漫,噙着笑,“我也想看。” 他嗅到了冷冽的青梅酒的气息。 “那便上去看看吧。”他询问地望向她,而朝笙随意拿起他手中的灯笼,让他腾出了双手。 “我可没有你这样的身手。”打架尚可,逃课翻墙还需要小马奴接着。 池暮明白了她的意思,他习惯她浑然天成的骄矜,微微蹲下身来。 “冒犯您了。”他这样说着,轻易便打横抱起了她。青梅酒的酒香骤然离得很近,萦绕在他的鼻尖。而她的步摇轻轻抵在他的喉结处,冰凉的金珠沿着脉搏往里滑去。 他有一瞬间都不知道自己是否该呼吸。 但他同时将朝笙抱得很稳,他掩藏着他汹涌的内心,动作自然得仿佛并不曾对她生出任何心事。 锦鲤灯笼在半空中飞起又落下,烛火灭了,溅出几点细碎的火花来。 说起来好像漫长,但其实很快,他便借力带着朝笙跃上了屋顶。 她的丝履踏在了碧瓦上,发出了清脆的声响。 “真上来了呀。” 他听出了她的赞扬,向来疏淡的眼中都溢出了笑:“物有所值的三千两。” 魏巡确实教了他很多。 屋顶的空气格外清净,比之笙歌袅袅的昭阳殿,简直是两个世界。 池暮边扶着她,边抬手拂去了屋脊上陈年的灰尘。 朝笙被人照顾惯了,自然而然地坐了下来。 “只能看到长街上一片亮堂,细细看来好像什么都没有。”她托着脸,声音百无聊赖。 “一个人在这,不寂寞?” 想着她的小马奴,元夕坐在屋顶上,看着其余人热闹,而他只能独自去反复回忆着他的血海深仇,不管怎么看,都有点可怜。 寂寞吗?他垂眼,或许,看向昭阳殿上的月亮时,确实是有点的。 可今夜他不愿再想这些。 她就坐在他身旁。 “但郡主回来了。”他的声音轻淡。 朝笙听到他的话,吃吃笑起来:“这样就行了吗?” 在寂静的夜里,等着她回来,坐在她身旁,便可以了吗? 青梅酒的气息在夜风里散去,他因为她的话,似乎听出了某种不一样的意味。 第77章 少年的声音平静:“此刻,这样便行。” 那些不能为人所知的渴望与寂寞,那些沉默着的占有欲,在他尚还只是一个马奴的时候,没有任何意义。 “真乖。”她随口嘟哝着,任醉意把思绪冲散。 天上星河灿烂,她的话贴得太近。 “我是很害怕寂寞的。”他听到她沿着先前的话说。 “小时候还有母亲陪着,长大了就只剩下露葵她们。” “外祖他们待我很好,不过总和母亲不一样。” 池暮坐的时候腰背也笔直,任这个有些醉的人靠着。 “他们希望我听话一点,安静一点,知书达礼,贞婉柔顺。” “谁家的女郎当街纵马,还用马鞭逞凶斗狠?” 他安静地听着,她说起她的过往,今夜是他们离得最近的一次。 “我母亲就是外祖他们所期待的那种女郎。”她声音听不出情绪,“她温柔而知礼,美丽而谦逊。” “她顺从她的父母,顺从她的丈夫。” “最后,她死在了狄人的刀下,而她托付一生的丈夫,躲在一旁眼睁睁地看着,然后趁着她咽气的时候屁滚尿流的跑了。” “割让了北疆十五城,屠城的狄人在霖州退了兵。皇帝仍是安居高位的皇帝,宿文舟仍是那个备受宠信的昌乐王,王府里又有了新的昌乐王妃,只有我的母亲零落成泥,凄然死去。” “所以,恭谨,顺从,对于一个女子,又有多少意义呢?” “这不能为我换来任何尊重,任何尊严。” 她的声音明明冷硬,然而侧着的脸上却落下泪来。 晚风盈袖,她的步摇也晃在夜风中。 池暮感到他的指尖轻轻蜷缩,最后只虚落在碧色的琉璃瓦上。她的眼泪明明只是短暂的一瞬,却把他的心浸在了酸涩的苦水之中。 他知道,若他机敏,他便应该去温言劝慰,安抚,此刻她难得脆弱,只有他一人侥幸在身旁。 或许只要软语几句,从此她便能待他不同。 但他不能借着她的脆弱来得到她的欢心。 玄衣的少年垂眼,坐得离她更近了些,却转过了脸,望向灯火渐暗的朱雀大街。 朝笙很快收起了眼泪,莹白的指尖随意划过眼角,换得满掌心的水痕。 她似乎也觉得自己有些太软弱,于是扯了扯少年,池暮顺着她的动作望了过去,发现朝笙把泪水全蹭在了他的衣角。 “不能?” 她明知故问。 他无声地摇头,将手伸了过去,宽阔的袖角摊开在朝笙的面前,她湿漉漉的掌心扣在了池暮满是茧痕与伤疤的手上,又胡乱蹭了一把。 “好了。”她恶作剧得逞,拍着他的手,终于露出了个随意的笑。 池暮的手指轻蜷,反扣住朝笙的掌心。 朝笙惊愕地看过去,少年鸦羽似的长睫颤动。 第67章 郡主与马奴(21) “你僭越了,小马奴。” 朝笙挑眉提醒。 明明这小马奴也只是穿着一件单薄的玄衣,掌心的温度却比自己暖和许多。 “郡主恕罪。”池暮桃花似的眼眸弯了弯,微微松开了些,朝笙却没有抽出手来,她温凉的眼泪都被他的掌心捂热。 池暮知道她的试探与默许,终于看着她认真道。 “我不觉得,人的尊严要靠顺从其他人来获得。” “顺从是下位者的美德。子女顺从父母,妻子顺从丈夫,庶民顺从君主,诸如此类。” 朝笙有些意外:“你是这样觉得的。” 当然——因为他的父母便死于顺从。 他眼神微暗。 “骄傲是一件很好的事,郡主。” 那些翻涌着恨意化作静静流淌的暗河,他声音平和,“因为你能给自己底气。” 她第一次听到人这样说,毕竟连露葵也希望她伪装成世俗意义上的闺秀。 “但如果可以,我也想成为你的底气。”池暮的眼神一瞬也不瞬。 他还这样年少,说出这样的话,莫名却很动人。 朝笙笑了起来,不知是因为小马奴不知天高地厚,还是因为他眼中的感情确实真诚:“哈——那我需要顺从你,才能得到这样的底气吗?” ——你和其他人有什么不同。 他不觉得被轻视,坦然看向她泠泠的双眼。 “若需要你顺从,那我的所作所为便没有意义了。” “每年秋天结束时,祁连山下的狄人会越过草原,抵达宣朝的城池。” “在杀人劫掠之后,他们满载而归。”他继续道。 朝笙的神情微变。 “我要去霖州,郡主,洛都是天子的洛都,霖州却已在割裂之中。我相信我能依仗我的长枪,闯出一番功业来。” “那是我要挣的尊严。” “然后呢?”她眨了眨眼,道,“我后年便及笄啦,小马奴,我可不会等你功成名就哦。” 她柔软的鬓发低垂,把原本凛冽的眉眼勾勒得有几分柔和。 夜风中,少年微哑的声音清晰而坚定,他许下他人生中第一个诺言。 “现在的我如何值得你等。你当去过你的生活。”他要成为她的底气,不是她的枷锁。 “这是我救了你,你的报答吗?”朝笙忽然问道。 “一为偿恩,一为诉情。”他得到她的允许,直接地告诉了她。 “郡主,我发誓,纵然今时今日我一无所有,我也会从祁连山下回到洛都,成为你一生的依仗。” 年少的时候,似乎总容易许下不知天高地厚的誓言,正如这枪法了得的小马奴,坚信未来的自己能成为一个郡主的底气。 他还不知道他以后会成为踏破四海的名将,成为金銮殿的新主人。 那条满是荆棘的路他才刚刚踏上,并非是相信自己乃人中龙凤,必定能一飞冲天,而是相信—— 纵然骨销血冷,他也会挡在她的身前。 因为曲江冰冷的水中,是她轻描淡写把他救下。 书院外的梅花底下,是她站在了他的面前。 长街无尽的灯火中,是她投来惊鸿般的一眼。 祁连千里,战火侵边,连仇恨他们都共有了一半。 他的话语直白而热烈,朝笙毫不意外,听到了好感度到达80的声音。 她的手指藏回了袖中,轻轻蜷着。 半晌,朝笙开口,并没有回应他的誓言,反而道:“所以,秋天的时候你就要离开洛都,去霖州了。” 池暮看着她,轻声应了个“是”。 朝笙仰脸,望向天穹上若隐若现的星河,亘古不变的月亮照着一世又一世的他们。 “那你去吧。”她说,“你去证明你的话。” “我依然会这样快意的活。” “你若能成为我的底气,便在两年后回洛都。” 那时她正好及笄。 她顿了顿,池暮问道,“若不能呢?” “若不能,便在我成亲时替我牵马吧。”她恣意无束,在夜风中放声笑了起来。 “好。” 少年桃花似的眼睛干净而坚定。 第78章 朝笙撑着池暮的半边肩膀站来起来,琉璃瓦在她的脚下发出琤啷的声响。 半臂披帛因风而起,飘摇随意。 “该回去了。” 他抱着她一跃而下。 青梅酒的气息早已经散开来。 他们离得这样近,近到朝笙仰着脸,就看到了他衣领里微微露出的赤色小痣。 她的手臂因抱着的动作而屈起,手指拢在她的宽袖之中,她按捺住想要去触碰那颗小痣的冲动。 院中的白石板已结了一层薄露,池暮抱着她,身姿同样灵敏而自然地站定了。 他放下她时,胸膛里的温热迅速离去,几乎让人有些遗憾。 “郡主,早些休息吧。”但他很快就释然了,温声开口。 遥遥听到了鼓声,朝笙有些无奈了:“都已经卯时一刻了。” 刚刚还在直接地剖白心意,等情绪退潮,突然就嘴笨了起来。 他也感觉到自己现在的笨拙,不好意思地露出个笑,桃花似的眼睛映照着朝笙微微戏谑的神情。 “那就,好梦。” 她看着池暮红了耳尖,满意了。 芳汀馆外,终于回来了的露葵和蓝玉踌躇着,不知是否要进去。 玄衣的郎君俊秀,罗裳的少女昳丽,站在月亮底下,任谁来说,都是相衬。 可一个,是来路不明地位卑微的马奴,另一个,却是宣朝的郡主。 “郡主,怎么能和池小郎……”蓝玉压低了声音,不愿惊扰院中的人。 她不讨厌池暮,甚至说,这个温和沉默的俊秀少年,很受芳汀馆的人喜欢。 但郡主,不能喜欢一个马奴。 露葵咬唇,移开了目光,平心而论,池暮当然不错,可他和洛都的贵族们完全没有相比的可能性。 在容止品行之上的,是煊赫的门第。 这是洛都贵族心照不宣的默契,身为郡主的朝笙不会不明白。 她深吸了口气,最终轻声道:“先绕去后头的屋里歇着吧,更深露重,别扰了郡主。” 蓝玉点点头,随着露葵轻手轻脚地离开,而后从芳汀馆后的杂院小心地进来了。 翌日,芳汀馆里的人不约而同都睡了个懒觉,唯有池暮和露葵起得很早。 准确的说,他俩一晚上都没能睡着。 池暮是因为些许的亢奋,再如何沉静的人,得到了心慕之人的回应,也忍不住天马行空起来。 但到底年少,熬了一晚仍很精神,等到早晨牵着砚白出来时,他仍是一身玄衣,却显得清俊利落,一点倦色也不带。 露葵则是彻夜难眠,辗转反侧。 她睁着眼睛,思索了半宿,郡主是如何与池暮熟悉,又是什么时候待这马奴不同。 越想越心惊,被忽略的细节实在太多。 等到天光大亮,她便顶着黑眼圈去在院中给半醒不醒的朝笙煎茶了。 横竖睡不着。 因此见到池暮经过时,她还颇有怨念——一脸平淡从容的池小郎,看起来昨夜休息得甚好。 但她还是打了声招呼:“池小郎,你起得好早。” 池暮驻足于院外,同她见礼,一眼便看到了露葵眼下硕大的青黑。 他耳力向来好,知道露葵和蓝玉那时正好回来。可她们不愿进来,而他又想多和朝笙待会儿,居然也就默契的不提及了。 看来昨晚不止他没睡。 他一时失笑,也敏锐的明白,朝笙身旁的婢女都知他们并不相配,露葵甚至为此彻夜不眠。 不过,他的心动不带任何对朝笙的索求。 是他自己想要为她做些什么罢了。 “城外青草初生,我带砚白去那儿转转。”池暮眼神清明,声音平和。 砚白十分配合的踏了踏马蹄,想去吃初春的第一茬青草。 他抚了抚这乌骓黑亮的鬃毛,道,“顺便沽酒去拜访魏先生。” 魏巡教了他这么久,元夕之后的第一日,按理他也应当去拜会。 露葵看着池暮娓娓道来,他站在清晨的阳光里,俊美的面孔都似乎镀上了一圈淡淡的荧光。 池暮总是着黑衣,春日的头一天也一身玄色,起先觉得他有些闷,可养好了伤再去看,少年玄衣也可见姿容俊美。 许是新岁,他用一根靛青的绸带束起了高高的马尾,平添一点沉静的亮色来。 露葵不自觉在心里评判——虽是马奴,却知礼聪慧,生得也确实十分的不错……她有些摇摆不定,心道,若郡主喜欢,其实留在身边也未尝不可。 圣祖爷的时候,新城公主养了好些面首,那位驸马也捏着鼻子认了,身为郡主的朝笙现下不过瞧上了这么一个,而已。 她摇了摇头,越想越离谱了! 第68章 郡主与马奴(22) 待到池暮同她道别,露葵的茶也煎好了。 她托着茶盏,旋身进去,朝笙正歪在贵妃椅上眯眼,一副春日觉懒的模样。 阳羡雪芽的茶香散开来。 春日的阳光又薄又浅,笼罩着她明艳的面孔。露葵看着朝笙微微抿了口茶,神情也松软了几分。 蓝玉打着帘子进来了,道:“元夕一过,府里就来了好些帖子。” 露葵眼睛一亮,问道:“都有哪些人?” 蓝玉也好奇,一张一张的罗列出来:“最早的是城阳公主的,她邀郡主去汤泉宫——那是新封给她的离宫。” 露葵咋舌,天子对这唯一的嫡公主实在是慷慨。 “还有兴平伯府宋五姑娘的,安昌侯府的……” 露葵干脆也上前去看,发现了一张格外风雅的帖子。 淡黄的纸上,用铜绿和金粉勾勒出一棵凌绝壁的松柏,看起来颇有风骨,似乎是男子的手艺。 帖子上,飘逸的行书写着“诚意伯之孙葳州长夏郡陆茂之敬奉”。 诚意伯就是陆丞相,陆家文风兴盛,为官者众,高位者多,故而天子赐了虚爵。 葳州长夏郡是祖籍,茂之是陆嘉木的字。 露葵心想,这小陆公子文绉绉的。 为着朝笙,在青州的时候,她已经十分了解洛都的大族有哪些容貌年纪皆合适的郎君。 不过梅苑外的事情是朝笙和池暮心照不宣的秘密,露葵并不知道朝笙与陆嘉木等人的龃龉。 “竟还有陆家郎君的帖子。”于是朝笙听到了露葵微微欣喜的声音。 陆嘉木用词文雅,说是元日诗会,以诗会友,解释怨结。 似乎元夕宴上皇帝的几句玩笑就让他们泯了恩仇。 朝笙的指尖轻敲在面颊上,颇为无趣的扔开了帖子。 露葵有些失落地问道:“郡主不愿去吗?诗会没有那样多繁文缛节和应酬吧。” 朝笙捡着陆嘉木的事情和她说了。 这小丫鬟听了,露出了郁郁的神情:“这样子啊。” 朝笙乐了:“哪怕不讨厌陆嘉木,就你家郡主我那点子文墨,去了也是丢人。” 露葵嘟嘟囔囔:“去诗会,也不是去作诗嘛。” “郡主你往那儿一坐,安安静静地饮茶看花都成。” “谁规定去了诗会都得作诗,也可以……别家郎君为您作诗呀。” 第79章 朝笙哭笑不得,感情是让她去诗会上相看了。 她故作不屑,声音冷淡:“陆家门生众多,诗会上多的是依附于他们的文臣门客,寒门书生,没什么好去看的。” “虽说出身都越不过您,但看一看也成嘛。”露葵嗫嚅,“您也不必只看池小郎一个……” 诗会上的郎君们或许出身不显,但一定都比池暮好,又多少有点功名在身。 她突然想开了,郡主挑个门第不高不低的,出身体面点的,日后也好拿捏。 因是下嫁,郡主想养几个池小郎,未来的仪宾也管不着。 露葵百感交集,面露难色——新城公主声名狼藉,养面首终究不是正途啊。 朝笙刚喝下去的阳羡雪芽差点喷出来。 她勉强着,咽下最后一口茶,艰难看向露葵:“你在想什么?” 露葵一张脸通红:“您总不能嫁给池小郎呀!不就……不就只有这样的法子了嘛!” 朝笙听罢,放下了茶盏,颇为认真地点头:“露葵说得也有道理。” 露葵看得出朝笙又在逗她,气冲冲地洗那茶具去了。 朝笙任露葵离去,声音漫不经心:“也不是不能嫁。” 毕竟孤魂野鬼这么多年,她似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婚礼,天地亲见,山河共证的婚礼。 蓝玉在一旁听着,杏眸中难掩惊色。 城外,初生的春草绵延,砚白踏着马蹄,吃得十分欢快。 魏巡偕着妻子,在城外的饭馆招待他的徒弟。 “这饭馆子开了好些年了,虽比不得荟珍楼里的老御厨,但老板是蜀州过来的,做的菜别有一番风味。” 池暮知道蜀州菜,因为他父亲在西北戊边时,军营里的伙夫正是蜀州人。 “蜀州菜讲究麻辣鲜香,我初到军营时,还吃不惯。”父亲说这话时是笑着的,“嘿!肚子窜了几天稀。” 这时,他的母亲端着盘荔枝走了进来,颇为嫌弃的把盘子往桌上一掼:“够了啊。” 红彤彤的荔枝打了个滚,往地上坠去,父亲一边笑着,一边眼疾手快地捞起荔枝:“可霖州天寒,吃蜀州菜再好不过,每每吃出一身汗,那一天手脚都是暖的。” 池暮被回忆所感染,露出个笑来:“蜀州菜我也有所耳闻,一直没有机会试试。” 魏巡一听,喜道:“那可来巧了。” 池暮应了声是,取出他沽好的酒。 是家不知名的小酒馆酿的。 酒烈而醇,他父亲十分爱饮。 他执学生礼,恭恭敬敬地敬了魏巡夫妻一杯。 魏巡受了这少年的礼,端起那酒香浓烈的杯盏,饮前还不忘叮嘱妻子:“这酒烈得很,你以茶代酒便是,仔细醉了。” 他的妻子轻哼了声,神情却是开心的。 魏巡有些迫不及待,一饮而尽。 “好酒!”他赞道,“洛都少有这样烈而劲的酒啊!” 洛都人饮酒,讲究的是点到为止,含蓄绵长,故而不怎么看得上烈酒。 但池暮知道,魏巡正好相反。 “若师傅喜欢,我再沽些,送到府中去。” ——这是一个退下来的西北兵酿的酒。 戊边十年,战役无数,最后只带回一身伤痛,和在祁连山下饮过的烈酒。 洛都的人喝不惯这样的酒,但那些从西北退役的老兵们却怀念这样的味道,于是靠着昔年故旧,酒馆就在巷子里撑了许多年。 曾在刀锋游走的人会爱这样的烈酒,因此池暮带给了魏巡。 元月里春光始至,魏巡对自己的徒弟分外满意,酒便也喝得多了些。 不多时,已是醉眼朦胧。 他思绪都有些乱了,翻来覆去地叮嘱着池暮,要练好枪法,谋个体面的出路,最好是留在那南漳郡主的身旁。 饭馆外,远远望见好些结群的人,衣衫褴褛,徘徊在洛都的城墙下。 砚白兀自吃得正欢。 魏夫人察觉到池暮的眼神看向了外面,轻声道:“那是北边来的流民。” 池暮露出了询问的神情。 魏夫人拧眉,叹气道:“很多年前也有这么一遭,那时候狄人打到了霖州城下,杀了许多人,活下来的就逃到了洛都。” “纳了岁供,狄人在北边就收敛了,抢些东西便走。” “可永安侯死了,西北没人守。”池暮接了魏夫人的话。 霖州纵深绵延,任狄人劫掠。 魏夫人一愣,想起三个多月前的大火,低声道:“谁说不是呢。” 洛都歌舞升平,庆贺元日的到来。 皇城中,文人们唱颂着—— “旋穹周回,三朝肇建。青阳散辉,澄景载焕。标美灵葩,爰采爰献。圣容映之,永寿于万。” 但西北的百姓,积蓄一空,亲人身死,在逃亡中度过了元夕,想来洛都求圣人给个活路。 会有活路吗? 他们都知道答案。 酒过三巡,羹残炙冷,池暮起身,道:“师傅醉得厉害,我帮您送他回去吧。” 魏夫人便也放下了对流民的担忧。池暮扶起魏巡,将他的手臂架在了肩膀上。 砚白恋恋不舍地离开了那片青草,将流民落在了更远的身后。 第69章 郡主与马奴(23) 从青山镇到洛都,步行要整整一个月。 张平安带着妻小,从这个霖州边陲的小镇出发,沿着漫长的山脉向南逃去。 沿途多见民不聊生,狄人的铁骑踏破青山镇,在霖州边戛然而止,但这座祁连山下的州城已受这样的折磨许多年。 张平安不敢停歇,他只是个青山镇上的账房先生,却在边境连年的动荡中养成了兽一般的直觉——狄人的偃旗息鼓是暂时的,他们不会止步于霖州。 因为永安侯死了,他麾下的玄枪营再不能冲锋杀敌。那是宣朝唯一一支可以和狄人铁骑对抗的骑兵。 他曾听商客赞颂过洛都的繁华,也知道作为宣朝的国都,那是最安全的地方。 跋涉纵横千里的山脉,渡过翻涌咆哮的长河,与他同行的人,有的死于山中瘴气,有的葬身奔涌河水,他的妻子也病去,张平安也还是咬着牙,背着总角的小女儿,来到了曲江之岸。 两百年国都,恢宏庄严,名不虚传。 在城外,他都能听到城中袅袅升腾起的乐声,冬日已去,元夕甫至,又是一年新岁。 这是和霖州截然不同的光景。 他几乎落下泪来,以为劫后余生,能在这儿重新过活。 但曲江拦住了他们。 并非不能渡江,是洛都把他们拒之门外。 城外春草初生,若青山镇没有被烧毁,此时,他与妻子已在院中撒下了菜种。 张平安悲从中来,绷着口气跋涉千里,心里的弦也到了要断裂的时候。 年幼的女儿忽然从身后摇摇晃晃跑上前去。 “爹爹……有大马,贵人,是贵人!” 她才八岁,却在这一个多月的流离中学会了些生存技巧——衣裳艳丽,坐在马车里的是贵人,有很多的食物,很多的钱,只要上前去求,有时候能得几块糕点。 第80章 青山镇里逃出来的孩子们都学会了这个“技巧”。 这些停留在曲江边的小孩们都看到了华贵异常的马车,他们蜂拥上前,希望能让那马车里的贵人看到他们。小丫头有样学样,被裹挟着跑去了。 “小竹!” 张平安来不及拉住她。 洛都的贵人太多,流民对于他们而言,不过是洛都外的污泥罢了。 张平安在看到城门紧闭,守城士兵于城楼上监视着曲江之岸时,就意识到了这一点。 马车踏着江岸疾驰向前,他骤然被巨大的不安所笼罩。 马车里,婢女打开了帘子,盈盈的美目看到了那群蜂拥来的流民,露出了嫌恶。 “公主,有好些流民跑过来了。” 一群脏兮兮的小孩,浑身都是黑灰的痕迹。 婢女素白的手放下了帘子,望向靠在软垫上闭目的城阳公主。 宿云秋抬眼,秀美的长眉微皱:“不用管。” 她今日要去父皇新赐的汤泉宫,往年春猎都在汤泉宫下,今年也不例外,那儿有温泉,气候比之洛都要暖和些,洛都垂柳始绿,汤泉宫中的花已经次第开了。 她索性先去住,到时候办个小宴,让贵女们来给她解解闷子。 婢女得了她的意思,马车便继续疾驰了。 风声盖过了小孩的尖叫,宿云秋合上眼,轻声嘟哝了个“晦气”。 婢女连忙去了她身旁伺候,尽心尽力让宿云秋展颜。 张平安目眦欲裂,他支着羸弱的身体奋力向前,想把被挤到车辕处的张小竹拉回来。 他已经跑得很快了,却觉得这几步太遥远。 小竹呆在那儿不知要去哪,她一直是个不大灵敏的小孩,连她母亲去时,也只是呆呆的沉默着。 有一个玄色的身影踏破河岸的青草,骤然向车辕掠去。张平安只看那黑影如破云的箭,一抹靛蓝晃过他的眼前。 池暮认得出那是城阳公主的马车,魏夫人也认了出来,城阳或许不像那群纨绔那样恶劣,但她同样视庶人为草芥。 何况是朝廷所盖章定论的“流民”,连户籍都流佚,死便死了。 魏夫人努力支撑住魏巡的重量,看着池暮奔袭,身形敏捷如豹。 魏巡曾和她称赞过,他收了这辈子最得意的一个徒弟,年纪虽不大,天分却好得惊人,天生便注定能在武学上走很远。 魏巡郁郁不得志太久,魏夫人听了,为他高兴,却也有些犹豫地想,是否是丈夫压抑太久,以至于夸大了池暮? 但他果然没有说错。 在看到车辕逼近的一瞬间,少年的肌肉贲张有力,向前掠去,电光火石间将那小女孩提起,而后一个利落的翻身,落在了马车后的青草地上。 她连魏巡都顾不得了,急急地跑了过去。 “可有伤着哪儿?” 池暮不去看那扬长而去的煊赫车驾,他应了魏夫人一声,尔后轻手放下张小竹。这小丫头似乎很呆,一副不知害怕的模样。 张平安觉得那短短的一瞬间漫长得吓人,他冲向前来,搂住了张小竹,骂她也不是,打更舍不得。他瘦弱的身躯内充斥劫后余生的剧烈情绪,胸腔起伏,带着刺人的痛感。 好半天,他终于平息了情绪,这才看向了那救命恩人。 ——出乎意料的年少,面容俊朗,高大挺拔,一双润秀的桃花眼极为沉静,但看通身打扮,并不是洛都的贵人。 张平安长长的作揖,开口的声音都发抖:“谢这位郎君,救了我女儿……” 那样凶险的境地,他居然只是一掠一跃,就从车辕下把小竹拉了回来。 池暮道:“举手之劳,不必挂怀。” 魏夫人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他,见他连衣角都没被马车溅起的泥点子弄脏,才终于释然的笑了:“刚刚可叫我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 被魏夫人扔地上的魏巡磕了下后脑勺,终于醒了酒。他走了过来,还在状况外:“怎么回事?” 魏夫人颇有些内疚地替他揉着后脑勺,解释道:“是城阳公主的车驾。她大抵是要往汤泉宫去,不是要春猎了吗?” 年年春猎,声势浩大。 魏巡酒醒了不少,忆及每年春猎时的浩荡队伍,点头称是:“贵族行事向来无忌,何况还是在将将春猎的时候。只怕金吾卫都在前面替她开道吧。”他前些年也在金吾卫中当过事,很清楚皇族的排场。 张平安抱着张小竹,从他们的几句话中拼凑出事情的原委——霖州岌岌可危,流民食不果腹,洛都的贵族们,竟还有心思春猎吗? 他五内如焚,又觉得浑身发冷,张小竹似乎终于缓过神来,轻轻蹭了蹭父亲的下巴。张平安回过神来,安抚似的拍着女儿的背。 他有些自嘲,有什么好怒的,本就,命如草芥。 第70章 郡主与马奴(24) 池暮忽开口:“阿叔如何称呼?” 张平安微愣,看向这少年,答道:“我姓张,原是霖州地界的人。” 池暮便从善如流,温声称他为张叔。 张平安只觉眼眶微酸,却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太狼狈,纵然沦落今日这般田地,可怀中还抱着他和妻子唯一的女儿,他得撑着。 池暮没有问他缘何到此,却取出来一包温热的吃食。 “是蜀州那边的手艺,不知小女郎是否吃得惯。”是他走前从那小饭馆里打包的,他记得朝笙说青州多甜食,她向来好奇湘蜀味道,他索性便趁着出城的机会给她捎上一份。 他将用干荷叶包裹着的吃食放在了张小竹的手中,这小丫头立刻便被隐隐约约的麻香味吸引住了,把荷叶抱得紧紧的。 张平安不知说什么好了,其实他原也算生活体面,只是生活一夕之间骤变,谁曾想,今日要一个年轻的小郎君相帮。 池暮看出这男子的不自在,不再多说什么,他既救下了张小竹,又亲眼看到了流民的境况,也便不再逗留。 张平安抬袖,微微压了压泛酸的眼角,抬步送他们,走路时努力绷直已佝偻的脊背。等到池暮等人远去了,他看向女儿,仍觉得有些不真实。 张小竹紧紧攥住荷叶的小手松开,懵然低头看去,几块碎银上已经流满了红油。 待到走开了,魏夫人看着池暮折回了饭馆,重新买了份麻辣兔肉,忽而叹气:“刚刚那样险,你不害怕吗?” 魏巡不赞同了:“男子汉大丈夫当如此。” 魏夫人瞪他:“若没事便罢,若失手了,兴许城阳公主的马车便轧过去了!” 思及宣朝王侯们的做派,魏巡有些悻悻然的闭嘴了。 池暮却微微一笑:“我对我的身手很有把握。”是真的很有把握,所以救人的时候格外的坚定无惧,他已能依仗自己救下想救的人。 尽管只是一个萍水相逢的小女孩。 魏巡虽不敢再说什么,却拍了拍池暮的肩膀以示赞同,便听得他声音沉静—— “况且,我也被人救过的。” 曾在连天的大火中质问命运的残酷,也在冰冷的曲江中被人救起,被人珍视,被人信赖,那些翻涌的恨最终沉默地掩藏在最深的地方,原定的轨迹中,池暮本应该在在最后成为一世而亡的暴君,却在今生对素昧平生的人伸出了手。 第81章 魏巡似乎想起了什么,扼腕道:“救人是好的,我看你还藏了些银子给那小丫头吧?” 池暮笑着承认:“师傅眼神真好。” “嗳,你倒是大方,但你替郡主照顾那乌骓马,一个月便也是这些银子吧。” ——的确,朝笙在钱上十分一视同仁,绝不因对于池暮的偏爱而给他多出的工资。 一个月八两银子,与她的护卫们是一样的月钱。 魏巡在那叹气:“八两银子,给便给了,池暮啊,不是师傅说——你也得攒些银钱娶媳妇啊。” 他苦口婆心,忘却了自己曾喜提白银三千,此时感慨池暮的薪资,已颇有些何不食肉糜的感觉。 池暮失笑,心情却很好,因此漫无边际地想,他要挣出怎样的功业,才足以作为聘礼? 他似乎有了答案。 待看到池暮等人走远了,张平安才抱着小竹慢慢走回去。 银钱被他拢进了袖里,他眉头紧锁,张小竹抱着荷叶,懵懵懂懂看向父亲,不知他在思索什么。 春日负暄,本该是安逸的好光景,流民们三五成群,聚坐在一起,有的望着曲江发呆,有的看向不远处的城池。 而城阳公主的车驾,早已经不见踪影。金吾开道,华美的梨木镂金蟾马车经过,也不过往他们身上溅满了泥点子。 星夜兼程三千里,他们来到了这样的洛都。 张平安抱着小竹,把荷叶封拆了开来,那小郎君买了不少,肉也格外肥美。 大人们围坐在旁边,做出一副闻不到肉味的模样。有几个小孩凑了过来,他耐着心思把肉分开,给小竹并这几个孩子吃了。 是真的很辣,小竹吃得满嘴红油,她仰脸望向父亲,发现一口都没尝的父亲,生生被呛出了眼泪来。 她伸手,咿咿呀呀地找张平安要水喝。 等送回魏巡夫妇,回到芳汀馆时,已到了日暮时候。 花木扶疏,满院霞光,一瞬把他与城外的经历隔了开来。 隐隐约约听到朝笙懒散的声音,还有宿从笙变声期颇为变扭的嗓子。他站在贴着桃符的门外停了一会儿,才慢慢地走了进去。 见到池暮进来了,原本在那百无聊赖的朝笙眼睛亮了亮。 院中梅树一半的影子落在她身上,她朝他挥了挥手,问道:“怎么才回来?” 他抬了抬手中的荷叶封,解释道:“回来时碰到了流民,耽搁了一点时间。” 他神情并不见不快,因此朝笙知道,想必没有遇到什么事情,遂把注意力转移到了那封荷叶上。 倒是一旁的宿从笙听了,颇为嫌恶的拧眉:“年年如此。” 他不知边关疾苦,把流民笼统归成不安定的因子,朝笙闻言,轻描淡写的抬眼看了他一眼,他便莫名怂了,隐隐约约知道自己也许是不对的。 池暮和这不知为何在此的小世子行了礼,径自便去了朝笙身前。 宿从笙向来知道朝笙与这马奴亲近,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毕竟这小马奴眼里向来只有他的姐姐。 他先搁下了刚刚软磨硬泡了大半天的事情,一双清越的眼睛落在了红彤彤的吃食上。 老板包的严实,池暮拿得小心,展开荷叶来,里面的吃食还是热的。 “是蜀州的小吃吗?”朝笙眼前一亮,她曾在某一天随口和池暮提过,她对洛都的吃食无甚兴趣,却好奇其余十四州的风味。 “师傅今日带我去的。”他笑了笑,“我先前也不知道城外有一家蜀菜馆。” 宿从笙支着耳朵听,忍不住转脸望了过去——他也没吃过蜀菜。 只看到那玄衣的少年净了手,取出把银锋凛冽的匕首来,他手腕翻转,利落的将骨头剃了个干干净净。 他指节修长,刀法流畅,简直不像个被随意捡回的马奴。 宿从笙对于他姐姐某种事情上的懒散有了新的认知。 譬如嫌麻烦,因此就算他刚刚絮絮叨叨了半天,也还没答应教他骑马。 譬如吃一份吃食,须得有个刀法利落的人替她剔骨。 他悠悠叹了口气,他是真的很想骑一骑那四蹄踏雪的砚白,想在春猎的时候打马过山岗一回的。 他还是不甘心,干脆凑到了朝笙面前。 “真不能让我骑一次砚白吗?” 池暮手中的刀并不停顿,只看了眼从小世子。 朝笙一边吃着,一边拒绝:“砚白性子很傲,而你甚至都不会骑马。” “所以你教我啊。”宿从笙理直气壮。 他看林坚就是他兄长教的,何荀则是和他弟弟们一起学的。 “我们好像不太熟吧。”朝笙也理直气壮。 宿从笙委屈上了:“怎么不熟!你不会还记恨我吧!你骗我!上次都说了原谅我。” “一码归一码。” “可是我们都姓宿,你是我姐姐,你不能总这样。”他羡慕那种因相同的姓氏与血脉而联结的感情,因为人人都有,独独他很多年来都没有。 朝笙接过池暮递来的温茶,她头一次吃蜀地小吃,明明春日的傍晚很温和,也吃得鼻尖上冒出了汗珠。 “那你也可以找宿云秋呀。”朝笙喝下早已凉好了的阳羡雪芽,顺口又逗了宿从笙一句。 一想起宿云秋,宿从笙就不自在,他和那位堂姐实在处不来。 但他没话说了,只好眼巴巴的看着朝笙。 朝笙陡然的觉得,血缘真是神奇。 宿从笙的面容与她实在相似,有着同样潋滟的丹凤眼,这个便宜弟弟模样生得很好,一点也不让人觉得讨厌。 杨氏其实是个很不错的人。朝笙投桃报李,终于决定松口——春猎时教他骑马也能解解闷子。 一旁,慢条斯理收拾着匕首与骨头的池暮忽然开口。 “我来教从世子骑马吧。” 他直起身子,落日的余晖投射出一道长长的影子,宿从笙发现这个年纪只比他大个几岁的马奴已长得如修长的青竹,微微低头时,居然是俯视着他。 “我的骑术尚可,砚白也一直是我照顾。”他的声音分外诚恳。 宿从笙刚想拒绝,朝笙已乐得轻松的拍手:“可以啊。” 宿从笙只好悻悻然地点头称是了——四舍五入,也可以吧。 池暮露出个极轻的笑来,宿从笙转过脸去,有些不自在的揉了揉鼻子。 啊——忽然好内疚一开始找这小马奴的麻烦。 第71章 郡主与马奴(25) 春猎为蒐,夏猎为苗,秋猎为狝,冬猎为狩。自古以来,帝王向来借田猎以讲武。宣朝开国时,四海初平,便用声势浩大的狩猎来夸耀武功,这个传统留存两百余年,至今已变了味。 当朝的皇帝对外一力主和,维持虚假的和平,对内则极力打压武将,将权力收归宣朝的中枢——洛都。 因此春猎的意义已变成对地位的炫耀,对君恩的夸誉。 金吾开道,香车满路,御道两侧,百姓远远避着前去九巍山汤泉宫春猎的王公贵族。 池暮送朝笙上了马车,才返回来接这位小世子。 朝笙走前还从马车里探出半个身子,叮嘱了句:“别让宿从笙惹到砚白。” 第82章 有姐弟情,但是不多。 池暮露出笑来:“放心。” 她也觉得自己多虑了,便摆摆手让池暮去了。 宿从笙的纨绔兄弟们今日可以公然在御道骑马,已经疾驰而去。 砚白轻踏马蹄,俯视着这小少年。 它实在是一匹很神骏的名马,哪怕是林坚那样的混球,也不敢去奢望一匹乌骓。 宿从笙已经开始畅想他骑在砚白上的模样了。 池暮翻身上马,而后对宿从笙伸出了手:“上来吧,小世子。” 朝笙不在的时候,小马奴的神情也淡了许多,无端让宿从笙觉察到一点压迫感。 真奇怪。 他伸手,又有点犹疑,觉得自己被池暮带上马就更加奇怪了。 但他自己无法爬到砚白身上去,只好把手放在了池暮的掌心。 掌心满是疤痕与薄茧,他感觉这小马奴大概过得很苦。 池暮垂眼,看着一脸犹豫的从世子。 他淡声道了句“抓紧”,而后手臂用力,便把宿从笙干净利落地提到了马背上。 从世子的发带都在半空甩出了一道有力的弧度。 “嗷!”宿从笙立刻收回了心里的内疚。 前几天在朝笙面前,这小马奴明明看起来很好相处的。 公报私仇!绝对的公报私仇! “走了。” 池暮他似乎知道为什么朝笙爱逗这个弟弟了——简直是只河豚,一激就炸。 砚白放开了马蹄驰前而去,宿从笙感到自己的心跳得很快,耳边是呼啸的风声,池暮在他身后,声音沉稳。 “握好缰绳,世子。” 他刚刚对池暮升起的怒气早就被冲上天灵盖顶的刺激打散,宿从笙感受着马鸣风涌,依从身体的本能,握住了缰绳。 真是一种神奇的体验。 疾驰的快感让他兴奋。 宿从笙感觉整个人的意识都凝聚在了一起,原来骑马是这样的感觉,在乌骓的背上是这样的感觉。 纵然身后还有一个池暮,他也感到了清楚明朗的快乐。 … 以前,宿从笙其实没想过要学骑马,他出行都是马车,规制也远胜过其余纨绔。 至于林坚他们抱怨家中长辈弟兄教他们骑马时的严格,他也不过随意听听。 因为他的父亲不会陪他做这些事情。 宿文舟只会在王府最内的殿中问卦占卜,坐忘炼丹,诸如此类。 宿从笙不明白宿文舟为什么这样沉迷于修道,而不想着做称职的父亲,合格的丈夫。 ——尽管,若他想学骑马,昌乐王府能替他找来洛都最好的马术师傅,那些人因为他的身份,会恭敬而尽心的教会他。 他固执地认为他不需要。 直到看到朝笙打马过长街时,他忽然意动,没有父亲教又如何,他的姐姐也善骑马。 耳畔响起池暮的话,他的声音总是有点哑。 “世子,还请专心一点。” 宿从笙一个激灵,陡然又意识到教他骑马的是他姐姐的马奴。 ——还是有点生气! 他就知道朝笙爱敷衍他。 … 但这马奴身手很好,明明年纪相差不多,他的手臂却格外的遒劲有力,虽然不想承认——但确实是因为他,自己才能骑在砚白的身上。 宿从笙默默将缰绳抓得更紧了些。 一开始主动请缨教宿从笙骑马,其实是因为某种占有欲。池暮很坦然的知道,他希望朝笙更多的把目光落在他的身上。 有点幼稚,但他只需实现这一点点的占有心,就可以了。 不过,既然答应了朝笙教这小世子骑马,他自是教得十分尽心。 一路上或疾驰,或缓行,他耐心地告诉宿从笙如何驭马,如何保持平衡,因着他上心,宿从笙居然骑得尚可,砚白也十分给面子的带了他这段路程。 直到到了九巍山,宿从笙还有些不可置信,自己竟真的骑完了这么长的路程。 池暮的声音在他头顶响起:“世子,你学得很好。” 宿从笙开心极了,又觉得自己和池暮还是有些不大对眼,遂绷着脸道:“尚可,尚可。” 池暮微微一笑,点头称是,反倒弄得宿从笙有些不好意思。 砚白的耐心终于告罄,九巍山下春草连绵,青翠欲滴,它甩了甩乌黑的大尾巴,表达着自己的急切。 “骑得了砚白,想来在春猎时,世子可以试一试猎场上的马了。”池暮翻身下马,轻抚着砚白的鬃毛,砚白抖了抖黑亮的大耳朵,稍稍安静了些。 宿从笙低头看着池暮,问道:“那我若是想骑一匹和砚白一样的马呢?” 砚白似乎听懂了这小世子的话,它的鼻孔重重的喷出气来,马蹄轻踏,干脆地抖落了背上的宿从笙。 ——拜托,它这样神勇的马,很常见吗?很常见吗? 池暮伸手一捞,无可奈何地接住了陡然坠落的宿从笙。他放下挂不住表情的从小世子,却没责备砚白的玩闹。 宿从笙对于池暮的身手又有了进一步的认知,他悻悻然地站稳,嘟哝道:“马似主人。” 和朝笙一样性子不好。 “若我等会儿得空,可为世子选一匹合适的马。” 宿从笙闻言,长眉微挑,一双和朝笙相似的丹凤眼里露出明晃晃的疑惑:“现在不行吗?宴会还没开始,先去马厩那看看呗。” 素来,春猎的第一夜都会举行盛大的宴会,以显皇恩浩荡。 池暮声音淡淡的,垂眼道:“既已到了九巍山,我当先去回禀郡主。” 宿从笙了然,自己忘了这一茬——这是他姐姐的马奴。 他摆摆手:“你去吧。我等会自个儿去马厩看看。” 池暮不去便不去,他也没那么稀罕这小马奴的本事。 他现在只想赶紧选到一匹同样神骏的马! 宿从笙眼底藏不住事,池暮只消一看,便知道了他的心思。 此时暮色四合,金乌西坠,砚白的注意力已全然落在了连绵不绝的春草上,他微微颔首,向这位世子道了别。 宿从笙只傲气的哼了声,这次神情却不见任何不快了。 “嚯,世子殿下,可以啊!” 林坚他们到得早,远远便看到了策马而来的宿从笙。 这群纨绔们懂得乌骓的难得,尽管与朝笙有龃龉,也丝毫不掩饰对于砚白的喜爱。 “你姐姐的那匹马,实在很难得。”他们拥上前来,望向砚白魁梧健硕的背影。 “是不是比一般的马要快上许多?” “我听闻乌骓全力以赴,翻山越岭,三日不必停歇。” 但那是一匹极为烈性的马,洛都本就不尚武,他们更无能力去把乌骓驯服。 林坚摸着下巴,啧啧道:“不过,春猎时女郎们向来是在帐中等待的,就算有这样一匹马,你姐姐也不可能去狩猎吧。” 他委实替那匹乌骓感到可惜,再神骏又如何,臣服了一个洛都的贵女,也许疾驰在朱雀大街就已经是朝笙能做到的极限了。 若是他的马,就能随他在春猎一显身手了。 宿从笙闻言,挑眉笑道:“那不如你去试一试?” 第83章 林坚不说话了。他虽然浑,却感觉到这一刻,这个往日和他们玩在一块的昌乐王府世子,像极了城阳公主——在洛都,宿家的人天然就要高他们一等。 他哥俩好似的搂住了宿从笙的肩膀,朗声笑道:“我也就说说罢了。” “走走走。耽搁了这么久,过会就要开宴了。”林坚只字不提去马厩的事情。 第72章 郡主与马奴(26) 次日清晨,九巍山上布满乳白色的日光。林鸟被钟鸣鼓震惊起,飞出枝桠之外。 青衣的道人在汤泉宫前挥剑,剑尖挑起一张朱砂黄符,他的剑划过宫前的泉水,朱砂黄符立刻燃烧成烬。 臣子们为这幕啧啧称奇,皇帝也露出了满意的神情。 “瞧着还怪唬人。”朝笙的脸掩于扇后,轻声道。 池暮仍是玄衣,却在今日充当了护卫的职责。他望向那鹤发童颜的道长,他的“仙法”令鎏金龙椅上的皇帝都目不转睛。 “是白磷。”他低声回朝笙,“汤泉宫的泉水都是热的,把白磷涂在剑尖,划过温热的泉水时,白磷就会自燃。” 智慧全点在猜灯谜上的朝笙一脸似懂非懂。 池暮第一次见她露出这样的神情,桃花眼微弯,解释道:“就是火石。” 朝笙这下明白了,她望向那道人,声音带着点嘲弄:“诡术而已。” 确实是诡术,但伴之以似真非真的占卜、神明的暗示,似乎便让人相信它其中蕴含的“法力”。 一张符咒凭空燃烧殆尽,象征着君王召开春猎,已获上天的认可,必将顺利。 青衣的道人动作行云流水,剑花一挽,利落将剑负于身后。恰好有晨风起,他衣袂飘飘,颇有谪仙模样。 “祝符既燃,吉有天鉴。”道人向皇帝长拜,“陛下春猎,当耀武功,满载而归。” 皇帝最是信这道法,连连称好,春猎自此拉开了帷幕。 自有皇帝一马当先,向山中驭马而去,身手骁勇的金吾卫拱卫在他身旁,护送他猎到头一只猎物。 臣工们极尽溢美之辞的赞扬,颂他帝王威仪。 有皇帝身先垂范,余下的人也立志要在春猎中一展身手了。 朝笙对于春猎兴趣不大,然而砚白却跃跃欲试。她与杨氏说了一声,也不管宿文舟什么表情,去换上了骑装。 她本就高挑,利落的绯红骑装在身,原就凛冽的眉眼更添几分英气。 众人纷纷出发,林坚等人不由得驱马前来。 他们仍然有些怵这位行事嚣张的郡主,今日她腰上别着的,就是那日鞭笞过他们的马鞭。 可她生得实在太美,微挑的丹凤眼纵然冷淡,也带着难言的风情。 “郡主也要去春猎吗?”林坚端着面容,明知故问。 他想和这位郡主套点近乎:“女子终究不擅骑射,郡主不若去帐中休息,坚愿替郡主猎一只兔子,如此岂不美哉?” 温顺乖巧的兔子,最讨女郎的欢心。 林坚没好好读过什么书,咬文嚼字时分外别扭,配上他那张平庸的胖脸,实在惹人发笑。 朝笙望向他,他一身薄甲,骑着一匹枣红的马。那马比砚白还要矮上半头,以至于纵然都在马上,也仍是朝笙微微俯视着他。 “若你那日没被我的马鞭吓晕,或许我还会信上一信。”她声音百无聊赖,说出来的话一点情面也无。 陆嘉木按捺住落在她身上的目光,他知道,林坚上前来,只会引得朝笙的嘲讽。 她依然厌恶林坚等人,也连带着同样厌恶他。陆嘉木并不后悔那日欺辱朝笙身后的马奴,只是后悔,做得不大干净罢了。 林坚有些挂不住脸,梗着声音道:“郡主别不信!骑射对于女子实在艰难,您的马再好又如何。” 蠢货。陆嘉木淡淡的想。 但林坚蠢,对他却没什么坏处。 过去很多年,他在这群纨绔们身后做军师,料理了许多他厌恶的人。他激起事端,而后隔岸观火,抽身而去,其余纨绔的长辈还觉得他与他们玩在一起,会时时劝诫这群混球。 若那次朝笙来得晚些,也许她还会对他感恩戴德。他看向朝笙冷淡的神情,不无遗憾的想。 他开口,声音从容:“先前与郡主有些误会。” 这副狐狸面上挂着温尔的笑,又有一身温润的气质粉饰皮囊,说出的话更是有礼有度,“阿坚说话莽了些,实则只是想猎只兔子向郡主赔罪。” 锦衣的郎君骑在高头大马上,玉冠佩钩,确实是洛都女郎们会亲睐的对象。 他三言两语,就扮出翩翩的风度——贬了林坚,把当日的错归给他,却把自己说得豁达坦荡。 林坚觉得陆嘉木圆场得十分及时,挺直了胸膛,道:“正是。” 朝笙终于正眼望向陆嘉木,露出个浅淡的笑来:“竟是这样?” 一旁的林坚急切地点头。 朝笙笑意愈盛:“大可不必。” 她扬起马鞭,林坚对她这样的笑仍有些发憷,下意识驱着身下的枣红马退去。 砚白早已跃跃欲试,想在猎场上尽情驰骋,它长嘶一声,扬起前蹄,惊得其余的马向后踱步。 马鞭落下,却只拍落一树春花。 “走了,池暮。” 一匹白马跟在砚白的身后,玄衣的少年疾驰向前。一黑一白两道身影行如电掣,扬长而去。 林坚有些怔愣,觉得很没面子,却又生不出气来。 他揉了揉鼻子,控制住身下的枣红马,掩饰大声喝道:“驾——”,急不可耐地与众纨绔往山林中去了。 陆嘉木的目光望向早已远去的黑白两道背影,半晌,他喉间溢出一抹意味不明的笑来。 “茂之,你怎么还在这儿?”宿从笙的声音忽而响起。 他因选马耽搁了好些时候,现下与他的几个堂兄弟一道。 陆嘉木同这些世子郡王见了礼。 宿从笙随意摆了摆手,觉得他实在见外。 也许是因为喜爱砚白,宿从笙挑来挑去,也选了一匹四蹄踏雪的马。 池暮教得用心,宿从笙亦聪敏,此时骑着这马,竟也像模像样,丝毫不乱手脚。 他驱马踱步到陆嘉木身旁,随口问道:“林坚他们呢?” “先策马而去了,阿坚说还想替你姐姐猎只兔子。” 宿从笙闻言,颇觉无语:“发什么疯。” 朝笙近来才对他有些好脸色,遑论是对林坚他们。 陆嘉木道:“阿坚的祖父到底也是曾经的云麾将军,如今的晋康伯。他有一番好心,不过,郡主带着那马奴先离去了。” 宿从笙神情不变,陆嘉木提醒他:“马奴到底卑贱,恐累及郡主声名。” 宿从笙看向那山林,只觉得无所谓:“能累及什么。” 他听得出陆嘉木话里的暗示,若被人传堂堂郡主宠爱马奴,似乎很不好。 “左不过是个马奴,昔年新城公主不是还有面首二十又一。”从平康坊中,看到呼延明迦伏于陆嘉木的膝头,宿从笙忽然想起来,洛都的女郎都很喜欢他这位好友—— 女郎们都不在乎他与舞姬间的风流事。陆嘉木出身清贵,性情温和,知礼有度,又时时劝着纨绔们行事不要过于嚣张,怎么看都是良配。 第84章 至于妾室外室,舞姬伶人,男子觉得拿不上台面,身份高贵的女郎们则觉得那都是能随意发卖的玩意。礼法在那里,各自的家族在那里,何须对那些出身卑贱的女子挂怀。 宿从笙由此开始缓慢地觉得这是一种错误。 但世道如此。 既然男子拥美妾,流连秦楼,他的姐姐不过是喜爱一个马奴,又何须介意。 她是宣朝的郡主,他会是以后的王侯,谁能比他的姐姐高贵,她的丈夫又敢不向她低头吗? “找林坚他们去吧!”宿从笙略过了陆嘉木的未竟之意,扬鞭笑道,“我可不想最后只猎到只兔子。” 陆嘉木应了下来,他握紧了手中的马缰,感觉到自己心中阴暗的渴望翻涌——一朵花开在高高的枝头,若能攀折,看她零落成泥,才值得赞咏。 他跟在宿从笙身后,一并向山林策马而去。 第73章 郡主与马奴(27) “再努努力,猎宫就在前面了。”九巍山下,衣衫褴褛的流民相互搀扶,往上爬去。 他们于昨日看到了浩浩荡荡的车队往洛都外驶去,中心的鎏金雕龙车蔚为壮观。 听洛都的百姓说,这是圣人出行,将去九巍山春猎。 流民们跋山涉水,仍对君王抱有幻想。 张平安背着张小竹,默不作声地走在流民之中。 那日,一位公主的车驾差点碾过他的女儿,他便意识到,圣人和他的女儿大抵不会有任何差别,但他仍然想亲眼看看。 终于依稀看到了汤泉宫的轮廓,从下往上仰视时,可见它翼角如飞,脊上吻兽威严逼真。 这座数丈高的重檐歇山的宫殿,如皇权一样高不可攀。 玄裳金甲的士兵听到了山下来的动静,手中的长枪一转,朝向了前方。 见是流民,为首的金吾卫神情一肃,冷声道:“圣人春猎,九巍山戒严,尔等速速离去。” 有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上前,躬身道:“草民李六合,建昭九年霖州青山镇秀才,欲见圣人,以求生路。” 李六合花甲之年方考上秀才,在边陲的青山镇当了许多年教书先生,算是当地德高望重之人。 然而金吾卫不会把他看在眼里。 “若往前,视尔为刺客,杀无赦。” 圣人本就烦心流民,这些从边关跑到了洛都的人,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看一眼都嫌晦气。 李六合不可置信,上前一步,痛声道:“狄人犯边,圣人难道要置黎民百姓于不顾吗!?” 狄人年年秋天来犯,冬天退兵,霖州地险,他们越不过的。宣朝既纳岁供,何须与狄人起兵戈? 金吾卫冷漠的神情说明了一切。 读圣贤,顺教化,应试三十五年,从及冠韶华到垂垂老矣,李六合以他的秀才功名自豪。 他一生的抱负,一生的志向,都寄予那句“学成文武艺,货于帝王家。” 但跋涉三十个日夜,圣贤书没有告诉他,君王会弃百姓于不顾。 他浑浊的眼中骤然迸发出凌厉的光来。 张平安似乎知道他要做什么,他挤开人群,向前冲去:“夫子——” 张平安的算术是他教的,青山镇的大半数人,读书写字都是李六合开的蒙,他没能做成官,治理一方,却也有满镇桃李。 李六合迎头上前,金吾卫呵斥:“再进一步,杀无赦!” 李六合没有犹豫,没有畏惧,直直地撞向了银光烁烁的长枪。 他那样瘦,老得只剩一把骨头,一点皮肉。长枪贯穿他的胸膛,殷红的血迸射而出。 张平安愣愣地睁着眼,满面都是黏腻温热的血。他用尽全力接住了李六合,病弱的身体硬是站得笔直。 “君不仁……君不仁!我以我血谏圣人……” 李六合的声音破得像是残旧的风箱,失焦的瞳孔空洞地望向头顶灿烂的春日。 这是农耕的好时节,但他的麦田已被狄人烧成焦土。 不重要了,因为他再也看不到,看不到青青的麦苗蓬勃向上,看不到暮色里袅袅的炊烟,看不到放学的孩童跑过他身前。 张小竹胡乱抹着脸上的湿热,却发现怎么也抹不干净——那是李六合的血,是她懵懂的眼泪。 有人呜咽着,低声唱起边关的民歌。 “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歌声越来越大,哀极痛极,金吾卫列阵,握紧了手中的长枪。 九巍山里,一群锦帽貂裘的年轻男子驱马向前,形成了围合之势。在逐渐缩小的包围圈中,一头年幼的鹿四处乱撞,却发现往哪都跑不出去。 “角还没长齐,是头雄鹿。”有人出声笑道,声音骄矜随意,他们知道他们会猎得这头鹿。 “嗳,没长大的鹿,鹿血一样也有那般功效吗?” 这群人哄笑起来。 “这样慢悠悠,不知何时能射中它。”一个年轻男子接过话,动作漫不经心。他搭弓,对着那头小鹿胡乱比了比位置,而后射出一箭。 小鹿打了个哆嗦,四蹄都发着抖。它如往常一样出来吃些鲜嫩的春草,不知为何今日遇到了这样可怕的事情。 男子的箭矢只堪堪擦过它的尾巴,带出一点血来。 人群又笑了起来:“换我了,换我了,贺三郎,你这准头不行。” 他们只是在享受着这头幼鹿的恐惧罢了。 忽而林中响声翕动,树叶沙沙作响,继而声音越发剧烈。他们身下的马匹躁动起来,似乎连大地都开始轻轻的颤抖。 小鹿终于找到了机会,慌张地寻了个空隙跑走了。 有人想去追,被另一个人拦住了。 “我们后头不对劲。” 那人闻言,将信将疑地扭头看去,然后看到了此生难忘的景象—— 林中奔逃出兽群,许多他们需要寻觅才见得到的野兽蜂拥而去,向九巍山另一侧的谷地跑去。 它们似乎毫不惧人,一股脑地朝前跑来。 在兽群的身后,白烟翻滚,而林后,已有冲天的火光在剧烈的爆炸声中升腾而起。 那是——汤泉宫! 身下的马匹越发焦躁,这群刚刚还游刃有余的年轻郎君此时俱都一脸恐慌。 “跑!”他们慌了手脚,驱马四散而去,趋利避害的野兽们比他们更懂得逃命,像流水一样冲开了他们。 他们有的从马背上坠落,有的已经控制不住马匹,被迫随着马一同毫无目的地逃去。 绚烂从容的春日转瞬即逝,而大火接天,肆虐而来。 …… 后世的史官,把由一个马奴所开创的大燕朝称之为苍炎王朝,因为这个王朝在某种意义上因大火而起。 但究竟是起于建昭十八年永安侯府的大火,还是次年春猎,汤泉宫下流民烧起的大火,一直众说纷纭。 最后,历宣燕两朝的帝师张筠盖棺定论——燕朝开国皇帝燕昭烈帝池暮的一生之转,始于建昭十八年的大火。 但宣朝之乱的正式开始,则始于春猎时汤泉宫上空的白焰。 第85章 那是庶民的怒火,足以焚毁一个荒谬无度的王朝。 …… 此时的池暮,还不知道这场大火将把历史的进程加快,他只是敏锐地感觉到了不对劲。 山溪旁,朝笙正甩着马鞭,用一捆青草钓鱼,砚白在一旁眼巴巴望着。 他驱马到她身旁,疾声道:“郡主,我们得走了。” 他反应得已经很快了,但山火来得更快,初春,有些生长缓慢的树还没来得及长出新叶,冬季枯死的树枝满地。 空气中弥漫着磷燃烧的气息。 朝笙轻耸鼻头,感到一丝难受。她震惊地睁大了眼,迅速的明白了池暮的意思。 “沿着这条溪去山下。”溪流的尽头有水源,池暮当机立断。 不容他们再停留了。 烟熏火燎,池暮的白马已失了理智,他干脆松开缰绳,这白马没了束缚,兀自沿着溪水向下奔去。 “上来!”朝笙勒马,朝池暮伸出了手。玄衣的郎君一跃,借着朝笙的手,翻身而上。 风声猎猎,砚白毫不犹疑,顺从着朝笙手中的缰绳。山道崎岖,枝桠横斜,池暮一手笼住她的发顶,一手劈开了迎面而来的树枝。 “尽管往前跑,其余的不用管。”他的心跳得很快,因为显而易见的危险在他与她的身后,他猜应该是白磷被点燃了,引发了爆炸。 那个道士想必有不少的白磷,用于每一次“问神显圣”。 池暮的声音奇异的冷静,甚至让朝笙听出了安抚的意味。 她知道,他不会死在这儿,那是剧情所既定的结局,可谁知道命运当前时会有什么变数,此时此刻,是她同他在一起面对这一切。 这一生,确实不再相同。 山路漫长,他们毫不停歇。白磷爆炸所带来的巨大高温席卷了这座山宇,烈火在身后追逐,奔逃的动物前赴后继,而溪流的尽头已在眼前。 池暮丝毫不敢松懈。 砚白陡然一转,白烟、陡坡、半燃的木头、死去的野兽构成无数威胁,它几乎难以控制住身躯。 乌骓长嘶,它想往溪流尽处跃去,但过大的冲力将马背上的人向前方掀了起来! 朝笙听到耳旁风声呼啸,砚白的嘶鸣声被落在了她的身后,她在风中闻到了白烟的气味。 但池暮不容她在坠落时走神,几乎就在她握不住缰绳的那一瞬间,他伸手要去抓住她,却只触到了她被缰绳勒得微肿的掌心——池暮来不及反思自己的疏忽,一手勒住砚白的缰绳,尔后向前掠去。 绯衣在身,他望向她如看一只折翼的红蝶,咫尺也如天涯。 身后烈焰连天,炙热的温度提醒着他,他生命中第一场大火,让他失去了什么。 他眼神渐冷,那些蛰伏着的晦暗翻涌。池暮向前再踏,长风如刀划过,他不眨眼,不觉得痛,只将全部力气汇于脚尖,身形翻跃。 溪水在尽头汇成湖泊,他接住了她,尔后坠了下去。 第74章 郡主与马奴(28) 春日的水还很冷,倒灌进口鼻之中,池暮低头看她,朝笙紧闭着眼,却死死揪住了他的手。 池暮心里的弦终于松了点,他们很快的浮出了水面。 两个人浑身都湿漉漉的,朝笙抬眼,看到池暮的长睫上有水珠坠落,滑过带血的眼角,让她错觉他像泣泪的神像。 冬夜的大火从来都是池暮心里的业障。他感到自己剧烈如雷的心跳声终于平息,可手却在轻微地发抖,此刻,她就在他眼前,没有因为他的弱小无能而死去—— 但他无法控制地、一遍又遍地抚着朝笙滴水的头发,动作生硬,试图确认她的存在。 那双潋滟如虹的桃花眼中只剩晦暗的墨色,一道被树枝割破的血痕从眼尾蔓延到鬓角,他感觉不到痛,四肢五骸中只有刻骨的寒意。 他沙哑的声音执拗重复:“郡主,我接住了你。” 是曾大火接天,年少梦魇,是他不曾心甘,一生之憾。 十四岁那年,他只能看着至亲赴死。 可这一次,他救下来了。 他明明已有万夫莫敌的武力,却在此刻脆弱如失家的幼兽。 朝笙从冰冷的水中缓过神来,感到自己呼出的温度都比她的肌肤热上许多。 她缓缓呼出一口气,平静下自己的呼吸,然后抓住了他的手。 她渐渐回暖的温度让池暮冷静了下来,朝笙望向他桃花般湿漉漉的眼,伸手捉住了他的脖颈。那里,少年的血管起伏,一颗赤色的小痣殷红如血。 朝笙干脆直接压跪在了他的膝上,她摁着池暮发抖的手,然后吻在了少年微微发白的嘴唇上。 他身上的衣服湿透了,紧紧贴着朝笙,池暮回笼的理智告诉他——推开她……最好赶紧想办法弄干衣服,别让她着凉。 然而相交的呼吸灼热,朝笙的眼睫近得与他的肌肤相摩擦。 少女神情悲悯,声音温柔缓慢到难以形容,她告诉他:“对,池暮,你接住我了。” ——我知道,这一次,你救下了你想救的人。 他感觉自己的心像浸在半酸半苦的水中,那些从不为人言的痛苦,尽数化在了她的话中。 他连理智都乱了,生涩地感受着她的温柔。 池暮大概了解,像他这样年纪的人,很多都已经知晓人事。楚馆秦楼,平康坊里,年轻的郎君是格外招人喜欢的豪客—— 但都与他没有关系。 他年少的心里一半是晦暗的海,另一半却盛着澄明的月。月亮遥远又皎洁,映照在海中,他从来觉得,低头在海上看见她的倒影,已经很够了。 但原来人是贪心的。 淡薄的日光落在他们潮湿的身躯上。他应该闭上眼,却又舍不得。那双桃花般的眼睛低垂,看向了朝笙。他思绪有些乱了,不受控制地想,她似乎无论何时都喜欢主动。 强势与生俱来。 舌尖的温度带着滚热的烫,呼吸交错,风吹过,在这样的日光下却觉得冷。 他忍不住抱紧了朝笙,原本僵硬的手从她的发间滑落。 怕树枝挂乱她的发髻,扯痛她,开路的时候,他还腾出了一只手护住她的发顶。 但坠入水中后,她的头发全散开了,此刻像瀑布一样倾泻在他的手中。 他的手指穿过这道瀑布,感觉掌心都在发烫。 池暮压着自己的生涩,有样学样的回应着朝笙。 他感觉自己好像陷落在月亮的温柔之中,他想要更多,想一直抱着她,想看着她,想要她的目光永远这样专注的落在他的身上。 到最后,他连整个人都在狼狈的发烫。他往后稍稍一撤,故作冷静地把朝笙的手从他的脖颈上移开。 他看着她,感觉如隔着一层热雾,眼神都发颤。 太丢脸了……空气中似乎还有他的喘息声,但他被巨大的患得患失的喜悲所填满。 “郡主。”他哑着嗓子,慢慢道,“够了……” 不能再放纵自己贪心下去。 朝笙笑了,她今天露出了很多堪称温和的神情,当她收起凛冽的容光,展颜笑时,池暮感觉自己会溺死在这样的温柔里。 第86章 他理智仍存,只是有些恋恋不舍的揉着她的掌心。 她并没有一双白嫩无瑕的手。相反,掌心的纹路上覆着薄薄的茧,那是自幼学习骑马而生就的茧。池暮把自己宽阔粗砺的手覆在她的掌心之上,他低声问道:“还痛吗?” 明明已经停止了这个有些冲动的吻,气氛却还有些粘腻,朝笙回答他:“怎么会。”她其实并不在乎那种程度的磨伤。 她的手被池暮反扣,朝笙索性屈起指节,划过他掌心的疤痕,她抬眼看他,发现他的睫羽在微微颤动:“你呢?池暮,我从来没有问过你。” ——不是想要他说出裹着血泪的过往,只是想问他痛不痛。 池暮微愣,在这一瞬间骤然想了很多——他当然是痛的,因为是深刻到成了梦魇的仇恨,支撑着他活过了那个冬夜。 但从某一天开始,他的人生不止有这一件事情来支撑他。 池暮垂着眼,诚实地回答了朝笙:“是很痛的。但是,郡主,我不再恐惧这样的痛苦了。” 明月照他前路,坎坷又如何。 朝笙闻言,回握住他的手,极轻的亲了亲他的唇角,而后一笑:“那就——再亲一下吧。” 池暮一怔,也弯唇笑了起来,虔诚又小心的回应了她。 砚白不满地嘶鸣。它涉水而过,终于也游到了湖心的小岛,然而没有一个人关注到宛如落汤鸡的它。 它本还因没有载稳朝笙而心虚,此时却愤怒地甩着湿漉漉的大尾巴。 水珠淅沥沥地甩了过来,池暮抱着朝笙,全挡住了。 朝笙揉着眼睛,笑得乐不可支:“砚白,差点忘了你了。” 这大黑马更生气了。 朝笙索性伏在池暮的肩膀上笑了个够,那样旖旎的气氛也全散了。池暮耳尖泛红,看向朝笙的眼神却一片澄明,只干干净净映着她的面容罢了。 山火仍在燃烧,天色却渐渐暗了,池暮挥开不合时宜的思绪,起身道:“得寻个落脚的地方。” 这是座荒草遍生的小岛,囿于九巍山外围的湖中。因九巍山是猎山,又有皇族的离宫在此,向来寻常人是不得入的。 皇室每年派人修缮汤泉宫,维护猎场,至于偏僻之处,并无人管。离宫的宫人们向来只在皇帝看得到的地方下功夫。 池暮取出了他随身携带的匕首。 朝笙看着他利落地劈开竹枝,不多时,就做出了两根竹杖来。 “郡主听说过‘三月三蛇出山’吗?”他把竹杖递给她,朝笙接过这被削得半点芒刺也没有的竹杖,轻摇了下头。 “阳春三月,天气转暖,蛇也从冬眠中醒了。”杂草漫到了了腿腹,池暮随意在地上比了比竹杖,“因此不能盲目的探路。” 他翻开杂草,解释道:“这儿曾有小径,就算被草木掩盖了,也依稀能见些轮廓,想必在作为猎场之前,九巍山里是住过人的。” “郡主,还请跟在我身后。” 他声音平静,却包含着让人信服的能力。 但他也确实说对了,有数不清的土地被皇族所占有,原来的百姓或卖身为奴,或远走他乡。九巍山也是如此。 当下土地兼并之风严重,一层一层盘剥,某种意义上,皇帝就是最大的地主。 第75章 郡主与马奴(29) 朝笙依池暮所言,跟在他的身后。夕阳把他们的身影拉得很长,砚白在后头,一会儿踩一踩他们的影子,一会儿抽空嚼几根春草,已忘了刚刚的怒火。 循着依稀可见的小径,他们向内走去,沿途藤蔓肆无忌惮地杂生,未被修剪过的春花摇曳,与山中大火焦土的景象截然不同。 暮色渐渐四合,朝笙跟在池暮的身后,发觉这个被她随手救起的少年身形高大宽阔,已完完全全能遮挡住她。 朝笙默然不语,安静地走着。 池暮的推测没有错,他们真的在小径尽处找到了一座荒废的建筑。 是个一层高的小庙,因年久失修,半边屋架已经腐朽,还能看得出歇山样式的屋顶。 只有五个开间,却足以蔽身了。 池暮先走了进去,他用竹杖挥开蛛网,轻轻敲击着青石板的地面,检查着这座小庙的结构。 里面满是灰尘,巨大的幔帐破落,露出幔帐后神明的塑像来。 他有些犹豫,想起芳汀馆精致繁美的西窗,朝笙在窗下闲散的模样。 朝笙的声音忽然在身后响起:“发什么呆?” 她拎着竹杖进来了,随手挥开落下的灰尘。 “在想,在此过夜实在太委屈你。”他好看的眉眼微微皱起,朝笙乐了,用竹杖轻轻打了他一下:“你能,我为什么不能?” 她信步上前:“无所谓——何况,比这更差的境地我也呆过。” 关心则乱。 他忍不住也露出个笑来。 幔帐之后,彩塑的泥像端坐在神龛之中。朝笙仰脸看去,神像的色彩已经脱落,依然能看得到碧色的玉带飘摇恣意。 这不是奉天观中供的任何一个神只。 祂面容静穆,却生就一双精怪的长角,朝笙走近了去,从玉牌上认出这是一位“山神”。 “自奉天道教成为正统以来,其余的寺庙禅院都凋零了。” 皇室极力推崇奉天道教,上行下效,除却宗庙之外,再没有哪儿的庙宇能有不绝的朝拜者。 朝笙看着这破败的山神,道,“在九巍山成为猎山之前,祂应当是位香火很旺的神明。” 神像前还能见到当年未燃尽的香烛,密密的插在香炉上。 朝笙的手抚过神像,灰尘之下,能看得出祂服饰之精美繁昳。 “九巍山的山神,须得拜拜。” 池暮任由她随意而起的玩心,他走到神像之后,看向那些残损的香烛。等到他找到了想要找的东西,朝笙已像模像样地许完了愿望。 “和山神说了什么?”池暮有些好奇的问。 “和祂说,我想喝一碗热气腾腾的茶。” 池暮失笑,以为她会许上一些更大的愿望,但她往日里确实很喜欢捧着一杯阳羡雪芽。 幽暗的庙中,发出几点火石摩擦的声音,在朝笙的面前,烛火次第亮起,映着她盈盈的双眼,玄衣的少年秉烛望向她。 “那郡主的愿望,山神会马上实现。” “在山神像后找到的。”他桃花般的眼中含着淡静的笑,温声和朝笙解释火石的由来,“有了火,确实可以想一想热茶了。” 朝笙忍不住朝他走近了几步,烛火暖融,她吃吃笑起来:“山神比之奉天道中的神仙要灵上不少。” 她觉得她的便宜父亲宿文舟若想长生,不如来此潜心苦修,在王府里打坐炼丹算什么。 “所以,不如也许下你的愿望吧。池暮。” 池暮将一盏烛火递到了朝笙的手中,摇了摇头。 朝笙不解地看向他,而他垂眼看向她昳丽的面容:“郡主,我平生只有两个愿望。” “第一个,神明不会应允。” 因为他要杀掉人世的君王。那是所谓的圣人,所谓的天子。 山神像的影子投映下来,笼罩住少年的身形。 第87章 “而第二个,只要你应允,便好。” 暖橙的烛火摇曳,朝笙看到了自己在他眼中的倒影。 她听到了她剧烈的心跳声。 朝笙轻呼一口气,居然压下了怦怦的心跳声,那双琉璃般的眼睛望向了眼前的少年。 池暮感觉到她的眼神太专注,专注到似乎透过他看到了更遥远的事情。 他没有再继续说下去,有的话,要在合适的时候说完。 池暮把烛台放在她手中,温声道:“郡主,我去烧些热水。” 朝笙秉烛看去,他轻易在庙中找来一个还算干净的小铜炉,提去了湖边清洗。 一开始只是依照剧情救了他而已,如今反倒处处被他照顾,在肆虐的山火中被他救了下来。 他如她所愿,爱上了她。朝笙不必去看好感度,就心知肚明。 微黄的烛火映照着她,驱散了夜里料峭的春寒。朝笙觉得身上也暖融融的。 她干脆坐在废旧的蒲团上,等着他回来。 朝笙很少回想自己的过往——她仅有的过往就是之前两世。 在这两世以前,她还是个没有记忆的孤魂野鬼。碰巧得到了复活的机会,只需让故事的“主角”爱上她就好。 这件事情看起来简直一本万利。 但,所谓的主神是什么,她全然不知。每一世“主角”的相似,又是否有着某种与她相关联的秘密。 冥冥之中,她似乎又听到了那亘古渺远的声音。 “这一次,仍是你输。” 朝笙望过去,池暮已生起一团火,铜炉架起,浅白的水雾从铜炉里冒出,那双桃花般的眼睛隐在雾后,他俊秀的面容都模糊了些许。 输的人,是谁? … 山神庙外,无人打理的杂草肆意生长。池暮踏出破败的木门,提着竹杖从杂草中找出了几味驱寒的草药。 庙中居士曾种下的茶树早已枝桠横斜,春叶吐绿。他随手摘下一片,含在了齿间。 春茶的味道泛着清苦,未经炒制就煮成一碗茶汤,不知朝笙是否喝的惯。 砚白凑了过来,学着他的样子在茶树下徘徊。他抬手,揉了揉这乌骓马黑亮的大耳朵。 树叶沙沙,池暮耳尖微动,望向了黑暗中。 他温声对砚白道:“马儿可不能吃太多茶叶。”然而一把匕首悄然划出了他袖中。 他神情如常,甚至分出心来哄了几句砚白,让这过于活泼的大黑马把注意力转向了茶树下的青草。 玄衣的少年踏在草上,身形如猫,隐入了墨沉的夜色之中。 他屏神,清楚地分辨出两道不同的呼吸声。一道断续、缓慢,另一道却连贯、安静。 一个伤患,一个幼童。 池暮不紧不慢地靠近,而那两道呼吸终于近在耳畔了。 他微微凝眸,骤然向前掠去。 草丛后,瘦弱的中年男子还没有意识到,就被一阵迅猛的力气摁翻在地,寒光凛冽的匕首落在他起伏微弱的脉搏上,轻轻一压,带着不言而喻的威胁。 他已是穷途末路,只忍不住把目光落到呆呆愣愣的女儿身上。 “小竹……跑……” 他唤着迟钝的女儿。 身后响起一道声音,是那握着匕首的人开了口。 “张阿叔?” 第76章 郡主与马奴(30) 张平安身躯一震,池暮收了匕首,才没让他蹭到刀口上。 少年把手放在了他的肩上,仍是防备他的姿态,身上的肃杀之气却掩盖了下来。 张平安提着的那口气散了,他应池暮的话:“是我——没成想,在这儿碰到了郎君您。” 池暮看到他们,大致猜到或许山火与流民有关。他双目低垂,掩下了思索的神色。 张平安受了伤,张小竹又太过孱弱,都不足以带来危险。 “我与我家小姐因躲山火至此,张阿叔,你又为何在九巍山下?”少年的声音轻淡,却带着几分压迫感。 张平安很敏锐,感到他不像城外碰到时那样温和无害了。 是因为还有他家小姐在此的缘故吗? 他微微张嘴,最终露出了痛苦的神情。 那不甚机敏的张小竹爬起来,跌跌撞撞跑到了张平安怀里,死死地攥住了她父亲的衣襟。 “原来是躲避山火啊……没料想,郎君你也在山中。” 张平安断了一只胳膊,说话的时候疼得打哆嗦。 池暮蹲身,查看他的伤处,而后道:“我去禀告我家小姐,阿叔稍候。” 等入了庙中,喝下一碗药汤后,张平安才终于缓过了神。 张小竹有些好奇地看向蒲团上的大姐姐,她接过那个黑衣哥哥手中的茶碗,微微抿了一口,朝那个大哥哥笑了笑。 她笑起来,可真好看。 张小竹有样学样,也喝了口酸苦的药汤,缓慢地想。 “我还是头一次喝没有炒制过的春茶。”朝笙捧着带个豁口的小茶盏,满是新鲜的抿了一口。 格外苦,香气却清冽,她不觉得难喝。 池暮微微一笑,解释道:“熬药须得一些工夫,炒茶便只好搁置下来了。” 如果不是遇到了张平安父女,他本来真的想了法子,打算粗略地炒制一下那把春茶。 朝笙了然地点头,看向张平安:“这位阿叔怎么了?” 张平安察觉到这位女郎的目光,她眼神清亮,姿态从容,一看与他曾在路上避让的贵女一样,来自显赫的家族。 他微微避开了点她,才缓慢地开口。 口中的药汤驱散了春夜的寒意,池小郎寻来的止血草药敷在了手腕上,张平安明明死里逃生,却万念俱灰。 他絮絮开口,如同交代遗言。 “蒙女郎恩情,把我这一遭,权当解闷子听听吧……” “我原是霖州青山镇人,不知道女郎与郎君是否听说过——那是个边陲小镇。” “每年秋天,狄人的铁蹄踏过那儿。劫掠完,我们又苟且着活下去。” 他声音麻木。 “年年如是,可故土难离。” “但好在玄枪营还在,尚有一些太平年岁。” “建昭十八年,永安侯死了,这最后一点太平都没有了。” “我们想要一条活路,从青山镇走,霖州自顾不暇,管不了我们,我们就去洛都。” “跋涉三千里,有的人死,有的人伤,我们还是到了这儿。” “天子御极,威扬海内,我们指着他庇护。” 张平安哂然一笑:“后来的事情,郎君你便也看到了。” 朝笙看向池暮,池暮略一点头。 张平安顿了一会,复又说道:“我们随着春猎的王公贵族往九巍山走,这是我们唯一能够见到圣人的机会。” “我们翻过了祁连山,却爬不上这座猎山。金吾卫浩浩荡荡,气势磅礴,在山脚拦住了我们。” 自戕的李六合效仿古代的士人,希图以自己的鲜血警醒天子。可天子根本不会知道,有一个建昭九年的秀才,血溅三尺,求他侧目苍生一眼。 “为何兵士杀得了百姓,杀不得狄人?”张平安喃喃自语,极其疑惑。 第88章 “洛都没有我们的活路,我们越过了凶险的山岳,最后尽数死在了这儿。” “我侥幸拖着夫子的尸身逃去。”他自己都觉得奇怪,明明已是病骨难支,却硬生生带着女儿与李六合躲开了金吾卫的长枪。 “我抱着夫子的尸身,背着小竹,不知道要去哪。”张平安泪流满面,“我的妻子死去了,我把她匆匆葬在了路旁,现在,我的老师死去了,我的亲朋故友皆死去了,我又要把他们葬在哪?” “春日的东风吹着我,因此,我点燃了一把火。” 山南水北,东风本无法点燃这座猎山。张平安到最后,也没想让猎山上的人给他的故友陪葬。他想的不过是,大火烧过,敛下亲朋的骨灰,带他们离开这儿。 “但你没有想到,九巍山上,汤泉宫里,在此修行的道士,偷偷储藏了大量的白磷。”池暮声音淡淡,接过他的话。 只要一点点火,烧到那偏僻隐蔽的库房中,就足以席卷这座猎山。 张平安带着女儿,凭借自己那兽一般的直觉逃去,最后,也来到了这湖边。 他看到池暮燃起的一点烛火,小心翼翼地靠了过来。 “庶民之怒罢了。”张平安低头,对自己最后的挣扎做了评判。 谁能想到,建昭十九年这场足以改变王朝进程的大火,始于一个庶民瞻前顾后的愤怒。 命运似乎有冥冥之中的巧合。 宿文舟抛弃朝笙的母亲于霖州大火。 池暮从永安侯府的大火中苟活。 霖州城外青山镇,一个账房先生为敛白骨而点的火,把宣朝的落幕烧开了巨大的口子。 一只蝴蝶在雨林中扇动翅膀,足以在海上掀起一场风暴。 漫漫的长夜中,张平安蜷缩在火旁,最终在药物的作用下沉沉睡去。 朝笙披衣,走到了外面。墨沉沉的夜色中,渐渐偃旗息鼓的山火仍不想罢休,冒出赤橙的火光。 朝笙回头望向那蜷缩如蓬草的张平安,生不出怪罪他的心思。 纵然她姓宿。 正因为她姓宿。 宿氏皇族,不得庇百姓,不得守山河,不过是,踩着天下万民的血肉高高在上罢了。 很多年前,霖州战火中,母亲死在她面前时,她就知道了。 池暮秉烛,站在她的身侧。 “山火到早晨应该就会熄灭,到时就能回家了。” 烛火的映照下,朝笙极轻地点了点头。这一日一夜,宛如梦中。 但有的人,注定回不了家了。 张小竹陡逢大变,同样睡不着。她好奇地跟在朝笙身后,看向这个分外美丽的姐姐。 朝笙对她招了招手,她便迈着步子跑过来了,全然忘记当日那辆差点轧过她的马车里,坐着的也是一个同样美丽的姐姐。 朝笙一把抱起了张小竹。 “你那日救下的就是她吗?” 池暮点头。 她再次感到命运的巧合。 如果冬夜里,宿朝笙没有救下池暮,那这个孱弱的小女孩,是否会死在城阳公主的车驾之下? 她摇摇头,不再想这些。 张小竹看到她的鬓发轻轻颤动,忍不住用细小的手指去触摸这宛如绸缎般的乌发。 池暮想起了灯会:“郡主很招小孩子喜欢。” 朝笙闻言,笑眯眯道:“也招你喜欢吗?” 玄衣的少年一愣,轻声纠正:“我不是小孩子了。” “不过,我同样也很喜欢郡主就是了。” 张小竹懵懵懂懂看向这两人,也咿呀着说:“小竹,也喜欢姐姐!” 朝笙乐不可支。 淅淅沥沥的雨声响起,春天的天气实在很无常。 朝笙仰脸,看着檐下水珠滴落。 破败庙落,勉强蔽身,她伸手,接下一掌心的雨。张小竹有样学样,也去够落下的水珠。 洛都仍在歌舞升平的繁华之中,而霖州的张小竹,于懵懂中失去了她的故土,她的母亲,她的玩伴,她还记不太清辈分称呼的长辈亲旧。 作为屏障,守护了宣朝两百年的霖州甚至分不出神庇护一个小镇上的流民。 洛都的贵族们不会相信,霖州已岌岌可危。 池暮垂眼,看向自己疤痕纵横的手,他开口,声音宛如碎在纷纷的雨幕之中。 带着歉意却没有一丝犹疑的声音。 “郡主,我要提前去霖州了。” 他那天赋般敏锐的直觉告诉他,霖州已挡不住狄人。 但这是他此生,绝无仅有的机会。 张小竹听到了爹爹心心念念的“霖州”,抬起头望向身旁黑衣的大哥哥。 朝笙捏了捏她的脸,问道:“小竹,你想回家吗?” 张小竹拼命点头。 她好想回到她的小镇,回到家中的小院,回到阿娘种的那垄菜园旁。 “那去吧。” 朝笙露出个轻松的笑来,却是对着凝神望向她的少年。 …… 春夜的雨绵绵不绝,这场山火终于彻底熄灭。 半壁宫阙,尽做灰烟。 宿云秋怔怔看向满目狼藉的汤泉宫,感觉自己犹在噩梦之中。 尽管不久之前,她在贵女们的簇拥下尽情的宴饮,以主人的姿态令离宫中的宫人们做好迎接春猎的准备。 从这场大火中侥幸活下来的王公贵族们皆浑身狼狈,哪怕是她的父皇母后,都在匆忙的逃跑中失了威仪。 但现在,无人顾得上这些。 她缓缓转身,看向那些肃立在身后的臣子,看向那些侥幸活下来的纨绔。 很多人都无事,应当欣慰,但宿云秋不在乎这群人的死活。 她被巨大的不甘和怨恨裹杂,终于按捺不住崩溃,失声痛哭。 皇后被命妇们搀扶着,在女儿的哭声中一颤,她压着眼泪,声音如同从喉咙中艰难挤出—— “皇儿!我的皇儿!” 建昭十九年春,宣朝太子宿云珹薨逝于九巍山大火。 第77章 郡主与马奴(31) 朝笙隐在人群后,宿从笙终于见到了他的姐姐,他想推开拥挤的人群过来找她,却被宿文舟死死掼住手。 宿从笙转脸,望向他的父亲。 宿文舟高而瘦的身躯发抖,他掩面长泣,竟是一副站不住的模样。 宿从笙愣住了,无端想起朝笙的母妃同样死于一场大火。 他的父亲,那个时候,也这般伤心吗? 宿从笙下意识往杨氏身旁靠了几步,挣开了宿文舟的手。宿文舟骤然没了支撑,向下坠了去,直直地摔在了地上。 他的哭声变得更加情真意切起来。 杨氏走过来,向来冷淡的声音中似乎也因太子薨逝而带着悲痛:“王爷,请节哀。” 在漫天的哭声中,朝笙垂眼,却好像听到了马儿跨过山岗时的嘶鸣。 但砚白已不在这里。 … “我已不记得霖州是什么样子了。”九巍山下,春草延绵,砚白不疾不徐地任池暮牵着,玄衣的少年听到她这样说,回头望向她:“不记得也没关系。” 霖州对于朝笙而言,并没有什么美好的回忆。 第89章 朝笙听得出他话里的安慰,轻笑道:“所以你先去吧。让我知道那里是什么模样,以后又会怎么样。”她不要看到一个,和十三年前一样的,困死她母亲的霖州。 他牵着马,带着朝笙往前走。 山道漫长,已隐约看得到汤泉宫残损的轮廓。 粗粝的缰绳撕扯着他的掌心,他觉得心里有迟钝而缓慢的疼痛在生长。那是不同于至亲死别的刻骨的痛,这样的痛撕不开他,却深而隐秘,像是会向外长的种子。 “小马奴,就送到这儿吧。” 朝笙仍是那样漫不经心的笑,一如初见时候。 她张开手,垂眸看着他,似乎在无声的询问他发什么呆。 他微怔,很快,淡静的桃花眼里也漫出笑来,玄衣的少年舒展开修长而有力的手臂,用力地抱住了从马背上跃下来的朝笙。 砚白不满地甩了甩乌黑的大尾巴,它的主人最近越发不尊重它了。 他们在大火后仓促的告别。 金吾卫知道山火因何而起,张氏父女不能再久久的逗留在这里。 池暮抱着她,不想松开,微亮的天光提醒着他时辰已到,他垂眸,仔仔细细地望着朝笙。 见她第一面,就明白她高高在上的昳丽,眼是长而妩媚的丹凤眼,眉是春风新裁青柳似的眉。一颦一笑都是疏冷骄矜的风情。 她应该开在高高的枝上,却在某一天,低头看了他一眼。 只这一眼,就让他从仇恨里回过神来,得见天光。 “告别不要太郑重吧。”朝笙抬手,捧着少年的脸,指尖轻掐在他微凉的两颊。 “好。”他的手掌覆在朝笙指尖,“总有再见的时候。” “是啊。”朝笙声音轻快,尽管这次大概就是她与池暮的最后一面。 池暮对此一无所知,他已做了不回转的决定,要去摇摇欲坠的霖州——所以今天,再给她牵一次马,抱她一下就好。 她的发间带着松烟与青草的气息,半是干燥,半是湿润。 他满怀着遗憾推开了这缕气息。 命是她给的,一月八两的月钱一半给她买了城南的酒,一半买了城北的花。 身无长物的少年取出那把削铁如泥的匕首,放在了少女微红的掌中。 “分别的礼物吗?”朝笙抽刀,在浅白的天光下比了比,于凛冽的刀锋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定情的礼物是一把匕首,池暮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他寻到了锻造雁翎枪的玄铁,而后捶打出锋芒,最后铸成这把匕首。 朝笙果然露出了满意的神情。 她喜爱一切足以成为她底气的事物。 比如她的地位,她的财富,她驯服的乌骓,她手里的马鞭。 “我知道郡主有一往无前的底气,不论有我与否。惟百辟其刃,希图来日,它可借锋芒与你。” “人愿君如天上月,我期君似明朝日。” 日为朝,亘古恒灼,照他万里。 他字字句句虔诚,朝笙在这一瞬几乎动容,她不动声色的压下心里那点酸涩,扬起尽态极妍的笑容。 “好,我答应你。” 日出东山之上,玄衣的郎君牵着马离去,砚白恋恋不舍,知道山河万里,从此它要跟另一个人走。 高天阔木,她站在深深的阴影中,头也不回,转身往已成废墟的离宫走去。 … 耳旁的哭声愈响,朝笙回过神来,她垂首,眼角也攒出一滴泪。 声势浩大的春猎不过三日,就匆忙落下帷幕。洛都中的人噤若寒蝉,压抑着的平静下,是风雨欲来的汹涌暗潮。 太子已死,却还有四个已成年的皇子,他们曾经都活在太子与皇后、乃至城阳公主的阴影下,但现在,时移世易了。 这场山火改变了太多人的命运。 青州来的小婢女露葵感受不到满城的风雨。 她看到朝笙好好儿的回来,连头发丝都没被烧焦一点,就大大的松了口气,恨不得敲锣打鼓感谢漫天神佛。 “在洛都都能远远望见天上的红光,可真骇人。” 露葵夜不能寐,恨不得去九巍山寻人,若郡主有了事情,她又如何有脸面去见朝笙的外祖母。 但心中怀着侥幸,又有池小郎跟着,想必应该无事。 好在郡主确实安然无恙。 露葵往朝笙身后看去,纳闷道:“池小郎呢?带着砚白先去了马厩吗?” 然而朝笙久久不语,露葵望向她,杏眸中难掩惊痛之色。 “怎么会——” 这向来看池暮颇有些不对眼的小丫头立刻便红了眼眶。 她确实很介意池暮马奴的身份,偶尔也有些嫉妒,他分走了郡主的喜爱。 可是,相处了大半年,露葵都开始觉得,池暮做个侍卫,陪着朝笙也无妨。 至于未来的仪宾如何想,露葵并不在乎。 她抹了把眼泪,但见朝笙平静而漫不经心的神情,又想,也许郡主并不是那么喜欢那个小马奴。她觉得有点遗憾,压着泪水,替朝笙解开了发钗。 “舟车劳顿,郡主先去沐浴吧。”她保持着一等大丫鬟的风范,默默开解着自己。 朝笙见她愁眉苦脸,还要故作淡然的模样,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 “好露葵,不逗你了。”她在屏风后褪下衣衫,任自己的身躯滑入水下。 露葵一愣,听到朝笙漫不经心道:“他去霖州了。” “去那儿做什么?乱得很的地界……”她捧着鎏金的鹅嘴壶,将热水缓缓地倒了进去。 朝笙浮出水面,趴在桶沿,慢悠悠道:“你猜。” 湿漉漉的水沿着她的发梢往下滴落,滑过锁骨,滑过雪白色的起伏。 露葵挪开眼,红着脸絮絮道:“郡主又逗我。” 她忍不住沿着朝笙的话胡思乱想,话本子看了那么多,露葵向来对于“才子佳人”“美人名将”的故事有不少向往。 但这孤身一人,只有一杆长枪、一匹乌骓的少年,要挣到怎样的功业,才足以留在郡主的身旁。 因为不论如何,他从一开始,只是一个落魄的马奴啊。 第78章 郡主与马奴(32) 出了洛都,越往北走便越荒凉。 洛都镇于西北,坐拥南方,而它北边的霖州则成了后方的屏障,源源不断的输血供养这座两百年的国都。 沿途客舍寥落,坊市冷清,很难想象,这是占据了宣朝九分之一国土的霖州。 “不过月余,霖州都成这副模样了。”张平安随着池暮落脚于客栈,一时感慨。 虽在边关,但因连接域外,位置得天独厚,来往洛都的西域商人都要从此处入关,霖州一度极其繁华。 但狄人近十年来扰边过于频繁,从祁连山切断了商道,霖州也就因此日渐荒凉了。 去年秋日,狄人直接打到了霖州州城外,连青山镇都直接覆灭。 没有了玄枪营,受永安侯多年庇护的老百姓无法不惶然,以至于到了人人自危的地步。 客栈外,忽有喧哗的响动。 哭声、呵斥声、兵甲相交之声。 张小竹缩在张平安怀里,好奇地看了过去,张平安遭逢大变,现下也不如从前那般,时时刻刻紧着女儿了。 第90章 他想通了,有些事情,让她慢慢去看,慢慢去学,反而对她才好。 店家把饼子羊汤端了上来,对外面的响动态度冷淡。他到底还在开门迎客,于是木着脸同这几个人解释:“是又有在外巡哨的伤兵回来了。” 如今没有了如青山镇这般的小镇在前头挡着,州城几乎是与狄人面对面的状态。 州牧不得不派人出去巡防,但没有了骁勇的骑兵,这些出城巡防的士兵常常带伤而归。 打不过,但不得不去。 蛰伏着的鬣狗虎视眈眈,就算无心力阻挡,也要做出防备的姿态来。 每每他们负伤归来,霖州的气氛总会再压抑一分。 池暮与张平安对视一眼,玄衣的少年将第一个饼子拨到了张小竹的面前,温声道:“小竹,先吃点东西吧。” “我出去看看。” 已转身的店家听到这番话,忍不住回头瞧了他一眼。这才发现少年负着个以黑布包裹的长匣。 瞧那长度,倒是很像柄长枪。 他摇摇头,觉得自己想多了,遂径自回到了柜台,继续擦那已被他擦得没有一丝灰尘的长木桌。 …… 霖州的风雨刮不到洛都,这座国都正酝酿和霖州截然不同的压抑。 太子薨逝,殃及者众。皇帝以庶出之位荣登大宝,到了自己这儿,却对于嫡庶分外看中。 那些庶出的儿子们,或被打压,或被放任。 春猎时,皇后没有安排任何一个皇子来,皇帝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现下,他们唯一倾注心血培养的太子,在一场大火中荒谬的死了。 皇帝怒不可遏,先杀光了宫里供奉的几个老道士。 此为迁怒。 又把一个未摘冠素服的二等侯直接贬成了三等伯。 此为震慑。 一时间,洛都中人人自危。 向来无忧无虑的宿从笙也感觉到了这样凝滞的气氛。 家中的道士一夜之间都消失了,他的父王撕毁了奉天道像,日日垂泪,感慨天命无常,哀悼死去的宿云珹,最终洋洋洒洒写出三千字祭侄文来。 听说圣人读罢,堂堂帝王都被勾动出殇子的悲痛,最终在东宫掩面离去。 宿从笙在这样荒谬而压抑的气氛中感到无语,平康坊他如今已不去,因此下意识就想去朝笙那儿躲着。 芳汀馆现下对于他这位世子算得上欢迎。 露葵自不必说,欣慰于这样“姐弟友爱”的氛围,芳汀馆中其余人,见郡主与自己弟弟关系渐渐融洽,也就对这位世子热络起来。 宿从笙来时,露葵便替他沏了一杯桂花梨糖茶。 馥郁的香味里裹着梨子的清甜,露葵记得郡主还是个小孩儿的时候,就爱喝这样甜滋滋的花果茶。 从世子果然捧着茶盏美滋滋的喝了起来,正垂眸写信的朝笙抬头,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 宿从笙莫名炸毛了,总感觉他的姐姐眼中含着点嘲笑的意味。 “茶好喝吗?”朝笙放下笔问他,如今洛都品级在太子以下的贵族皆要服素十日,以示哀痛。 朝笙虽然哀痛不起来,却还是象征性地换上了素衣,如云的乌发里只别了个梅花银簪。 宿从笙居然从他姐姐身上感受到一点温柔的气息。 他点点头,赞道:“好喝。” “那让露葵给你拿一罐回去。”朝笙将信纸晾起,随意道,“我小时候也爱喝。” 熟悉的嘲讽。 宿从笙立刻抹去了那点温柔的幻觉。 他凑过来看朝笙晾起的信纸,发现他的姐姐字写得实在不如何,东倒西歪,只勉勉强强能看清写了什么。 “你要写信给那个小马奴吗?” 他只看到了“池暮”两个字,就被朝笙用笔头推开了脸。 宿从笙从露葵他们口中得知,那个小马奴去了霖州。那是宣朝最不安生的地界,他想,这个马奴也许是想建个功名回来。 他的目光落在朝笙的素银簪子上,纵是一身素色,他的姐姐也照样有一番清艳的容光,世家贵女是云端上的花,并不是那样容易为人所求得。 何况宣朝重文抑武已久,哪怕那小马奴成了名扬天下的武将,也不过是圣人口中的一句“莽夫”。 他下意识觉得池暮自不量力,又莫名对他有些期待。 抛开出身,宿从笙自觉自己与那群纨绔其实胜不过那总是一身玄衣的年轻郎君。 但如今,却也只论一个出身。 朝笙闻言,也不避讳她与池暮的关系:“是啊。自他走后,到如今也有一旬,估计也快到霖州了。” 宿从笙伏在桌上,清泠泠的丹凤眼往上看去,望着朝笙道:“我也要离开洛都了,你会给我写信吗?” “你要去哪?”朝笙不答反问。 “绪州,题蒲书院。” 那是宣朝文风最盛的地方,历代状元有近乎一半都是绪州人,而这些状元又几乎都曾在题蒲书院里念过书。 若要正儿八经读书,去那里是上上之选。 但宿从笙可不是爱读书的主儿,更没必要考什么功名。 “母妃让我去那儿的。” 杨氏向来对于自己的儿子十分冷淡,唯独问一问进学的事。 自太子薨逝,从离宫回洛都后,她突然铁了心要让宿从笙去洛都外的书院读书。宿从笙厌倦洛都现下的氛围,难得没有和杨氏对着干,考虑起这件事情来。 他还以为他只是去一个离家远些的地方做纨绔。 但朝笙知道,洛都现下局势越发复杂,作为一个颇受宠信的亲王的嫡子,他离洛都越远越好。 杨氏厌恶着宿文舟,连带着与宿从笙亲缘淡薄,却还是忍不住替他筹谋,催他念书,想要他走一条与宿文舟不同的正道。 只是宿从笙还太年少,他看得到纨绔们相聚的兄弟情谊,却看不到这样隐晦的一点慈心。 “去绪州不错啊。”她把晾干的信纸放入印着黄竹纹的信封中,随意道,“绪州与青州相连,都是南国水泽,你可周游一番。” “只是题蒲书院的夫子们出了名的严格,宿从笙,我写信与你时,你可别哭着喊着要回来。” 宿从笙知道她愿意一视同仁地给他写信,眉开眼笑,忽略了她这时不时地揶揄:“别瞧不起人。” 他喜滋滋地抱着茶罐子溜达回了经霜院,转头又让人给朝笙送来了上好的笔墨纸砚。 “只许用这样的纸墨与我写信。字也要好生写。”宿从笙挑三拣四。 露葵收拾着那一刀数金的雪竹纸,难得的端砚澄泥砚,颇有些咂舌:“闻说小世子并不爱念书,没成想倒是收着这样的好纸好砚。” 她若知道后世有一句话叫“差生文具多”,必然会十分赞同。 第79章 郡主与马奴(33) 因军事上荒废,宣朝边关的驿站十不存三,从洛都寄往霖州的信便到得格外晚一些。 宿从笙坐着大船,早早地到了绪州,给朝笙寄回了一封张牙舞爪的信时,朝笙写给池暮的信才终于到了霖州州城。 霖州的州牧希望能再有一支玄枪营那样的骑兵,去保卫岌岌可危的霖州。 第91章 但洛都的圣人不希望武将手中怀有这样的利器。 天子高坐庙堂,搜刮民脂民膏而为岁贡,用绥靖的态度来换取太平——与其与狄人为敌,皇帝宁愿腾出手来把持住内政,将文臣武将都捏在手心里,以巩固宿家的皇权。 他确实做到了。 霖州的武将早已如永安侯一样凋零,谁都不可能有以武犯禁的能力。 但同等的,他们也无法在狄人面前挺直腰杆。 …… 是夜,新月如钩,霖州城外的平原上,青草蔓延,乱石横生,几匹马前后行着,完成如今例行的巡防。 祁连山下的地界已归了狄人所属,这些哨兵大多是霖州生,霖州长,骑马在故土上,反倒畏首畏尾。 春分已过,白昼渐长,巡守的时间也就变得晚了起来。 州牧新招到的这些士兵大多是穷苦出身,夜间的视力都差得很,不过是硬着头皮出来巡守。 狄人却不同,宣朝的钱帛养着他们,祁连山下连绵的牧场也归了他们。这些吃着饱足的牛羊肉长大的狄人士兵,有着鹰隼般的眼睛。 没有了玄枪营的威慑,他们尽情的在霖州城外肆意驰骋。 “但愿今天不要碰到出来游荡的狄人。”一个年轻的士兵在马背上嘟哝。 他的话引得其余人的赞同。 “唉,打也打不过,要我说,横竖狄人也不入霖州,这样天天巡守着也没什么必要。” 狄人是游牧的民族,占据草原却居无定所,纵然被他们的铁蹄践踏过许多次脸面,宣朝的人仍觉得那不过是群未开化的蛮夷。 夜色里,他们议论开来,似乎说些话便能稍稍驱散些恐惧。 “池暮,你觉得呢?” 有人发觉队里最年少的小郎君并不如何开口说话,劝慰道:“别太怕了,我们运气也不一定那么差。” 池暮缀在队伍的最后,闻言,只随意的点了点头。 … 在他们毫无所觉之时,陡然有箭矢破空而来! 唰唰数声,锋利的箭矢落在了这群人周身,惊得马匹在寂静的夜中发出刺耳的嘶鸣。 黑暗中响起肆意的笑声,是夜猎的狄人用蹩脚的宣朝官话道:“哈,好多两脚羊。” 听声音,这伙夜里出来狩猎的狄人也并不多,不过五六人罢了。 然而对上宣朝这群新兵,实在绰绰有余。 与宣朝对峙这么多年,能让狄人畏惧的,只一个玄枪营罢了。 狄人在夜色中游刃有余地围了过来,这群新兵只能听到沙沙的草声,借着月色模模糊糊望见一点人影。 箭矢接二连三地破空而来。划过他们单薄的铁甲,擦过马匹的脖颈。 狄人们听着马匹的哀鸣,纷纷笑了起来。 他们继续用蹩脚的宣朝官话,嘲笑着这群软弱的宣朝兵。 哪怕人数上比之这队哨兵少了,可在这些狄人眼中,杀不杀这群“羊”全看心情。 这群新兵也知道这一点,瑟缩着聚到了一起,却发现已怕得有些握不住手里的武器。 “我就知道,他们会巡守到这边。上次,我在这儿杀了两个宣朝兵。有一个眼睛都瞎了,不知道有没有跑回去。” 狄人们甚至有心思聊天。 “苏迩玛,你可真是如长生天般仁慈。居然能放走一只两脚羊。” 名叫苏迩玛的年轻狄人哈哈大笑:“不放走,其余的羊还怎么敢来这边巡守。” 在这令人生惧的笑声里,忽有雪色划过,暗夜中,一道如豹的身影奔至了一个最靠前的狄人面前。 几乎就在这群狄人惊呼之间,月色下寒芒凛冽的长枪,狠狠贯穿他们的身躯。 血肉划开,那群哨兵为这再生的异变吓得发抖,终于失声尖叫了出来。 砚白有些不耐地甩了甩马尾,玄衣的少年不语,他抬眼看向前方,伸手将最后一个狄人生生从马背上掼了下来。 池暮摁住苏迩玛的咽喉,桃花似的眼中泛着微微的光。 是祁连山上的月亮倒映进这双眼眸中。 “戏弄人,很有趣吗?” 少年的声音沙哑,让这个年轻而狂妄的狄人想起草原上鼓鼓的风声。 名叫苏迩玛的狄人感到愤怒,他居然被一个宣朝的少年这样羞辱。 但他陡然意识到他的同伴刚刚都死了。 他抬起手,用尽力气,想把少年那粗砺的手掌从脖子上扯下来。 但这看起来俊美得不似一个武将的少年,有着他难以撼动的力量。苏迩玛于愤怒中生出对死亡的恐惧来。 “嗬嗬——宣朝的羊……放了我!” 被扼住了喉咙的他只能发出极其嘶哑的声音,“我要教你知道!你们这群两脚羊是怎么被我们杀死的!”他也曾随狄人的骑兵出来劫掠过—— 那些宣朝的百姓啊,如杂草般卑贱的出生,忍受着他们的劫掠,温顺而麻木的苟活。 他潜意识看轻他们,乃至于到了这样的时候,依然用杀掉眼前的少年作为威胁。 池暮被他的话逗笑了,他低头看向这年轻的狄人,嘴角微弯:“不必你教。” 而那双淡静的桃花眼中其实并无笑意。 他从苏迩玛同伴的胸腔中抽出长枪,锋芒掠去,铮然作响间,最后一个狄人转瞬便也没了声息。 …… “池暮?”不知过了多久,少年身后的人以犹疑不定的语气开口,唤着这最年少的郎君。 池暮松开落在苏迩玛咽喉上的手,站直了身子。 他回头看向他们,仍是那副沙哑却平和的声音,带着安抚般的笑意。 “回去吧。” 祁连山上的月亮穿过云层,明辉的白光落在少年俊美的面容上,他们莫名的生出一股带着惧意的心安来。 第80章 郡主与马奴(34) 死生仿若一瞬,那与他们一道新入伍的年轻郎君在他们眼前静伫,而他身后,倒着五六具狄人的尸身。 将霖州的百姓如杂草如牲畜般羞辱虐杀的狄人,在这夜死在了一个甚至还未弱冠的少年手中。 劫后余生,这群哨兵出了一身冷汗,他们心中莫名畏惧这样残酷的生杀予夺,却又生出更激烈的情绪来。 “池暮!池暮!” 最先回过神来的是个同样年轻的士兵,池暮记得他的名字,李树。 李树从马背上跳下来,跑起来的时候发觉自己腿都发软。 “他们,就都死了吗?”他声音有点抖,带着未消退的惊惧与突然的狂喜。 池暮垂眸,看着苏迩玛不瞑目的双眼,应了一声。 池暮回身,轻拍了拍砚白,四蹄踏雪的大马喷出口热气来,一副得意的模样。 李树借着月色,打量着这匹马,发现是在军营中都极其罕见的乌骓。 他想起从前看庙会,戏台子上咿咿呀呀的霸王别姬,那霸王正是踏着乌骓,盖世武功。于是,池小郎的形象在李树眼里竟越发高大了起来。 “真没想到……”他大着胆子,走上前去看那些尸身。 转瞬之间,生死两易。把他们当羊群戏弄的狄人,死在了一个宣朝少年的手里。 第92章 李树的眼神落在那杆长枪上。 凛冽的寒芒上淌过淋漓的血色,这是一杆杀人的枪,他不由得屏住呼吸。 “你的枪法,很好。”李树感到一丝羞愧,明明他也成为了一名哨兵,却对这样的凶器感到畏惧。 周围的人也终于都回过神来,他们围了过来,看着他手中的雁翎枪。 有个年岁稍长哨兵轻声道:“我听说,玄枪营的人,配的也都是雁翎枪。” 他们默然了一瞬。 曾经挡在霖州之前的玄枪营,已随着遥远洛都的大火化作灰烬。狄人如狼似虎环伺于霖州之前,而能扞卫这片土地的利刃却早已被它的主人折断。 “若还有玄枪营,何至于如此受辱。” 但洛都的圣人并不会在意他们的荣辱,霖州是洛都与草原之间的天险,战火似乎永远烧不到它身后的洛都。 李树看着苏迩玛僵硬的面孔,开口说话的声音发干:“池暮……能教我,你的枪术吗?” 他和其余人一样,都是州牧硬生生从霖州的老弱病残里凑出来的兵。 能保护他们的军队已经没有了,可新的军队总要建立。 李树见过狄人杀死他的同胞,也见过玄枪营的长枪贯穿那群恶狼的身体。 他猛地抽出腰间的长刀,斩下苏迩玛的首级。 “李树!”同伴惊呼。 李树扭脸,看向池暮,梗着嗓子大声道:“我也想杀狄人!” 这青年生得脸嫩,鼻子上还长满了孩子气的雀斑。他乌黝黝的眼睛因头一次拔刀而颤抖,却还是一瞬不瞬地看着池暮。 “池小郎,请教我你的枪法。” 他明明比他们年纪还要小上一些,然而提枪立于月下时,却带着难以言说的力量。 李树曾很多次想过,有一天,他再也,再也不要被狄人践踏。 他仓促的成为了一名新兵,在箭矢射来时,他依然无能为力。 玄衣的少年收起长枪,风声猎猎,他在今夜得到了他想要的结果。 池暮看向李树,极为郑重地应允了他。 死去的狄人激起了其余人的血性,他们终于意识到自己现在是要站在霖州之前保护它的人。他们如李树一般,斩下了那些头颅,声音激昂,要学同样的枪术。 长夜渐渐逝去,天边可见熹微。 回到州城时,已是清晨。 早市只有稀稀落落几个摊贩,支着摊子发呆。城门开了,他们知道是巡守的哨兵归来,连眼皮懒得抬。 州牧似乎又招了新兵吧。 摊贩坐在木椅上,百无聊赖地看着几天都没能卖出的干货。 “狄人!是狄人!”有人惊呼,这摊贩立刻弹了起来,裹起刚铺好的大布就要跑。 “他们居然杀了狄人……” 冷清的早市陡然喧嚣,来往的行人抛下了手中的事,蜂拥了过来。 摊贩不可置信地望去,才发现七八匹战马上,那些个新兵蛋子毫发无损。 他们带回了狄人的马匹,那些马背上,垂着一具具血涸的尸体。 最末尾,一个玄衣的郎君背负七尺长的黑锦,摊贩睁大了眼,那长度实在与雁翎枪相似。 他忍不住也跟着人群挤了过去。 李树走在前头,腰杆挺得笔直。 他早已忘却了恐惧,激荡的心情业已平复,现在他只想去禀报上级,同州牧邀功,然后,再跟着池小郎学他那枪术。 一个瘦小的丫头借着身形,努力挤到了最前面,终于看到缀在队伍最后面的大哥哥。 她不畏惧他,也不畏惧他身后的长枪与尸体,张小竹素来有些感知上的迟钝,她挥着手,高声喊道:“大哥哥!信!姐姐的信来了!” 小丫头的声音淹没在喧嚣中,那玄衣的郎君却立刻调转马头,走了过来。 人们因他身上的血腥味而后退了几步。 池暮不恼,他从马背上下来,伸手捞起了张小竹。 “何时到的?” “昨日傍晚,爹爹刚回家的时候捎回来的。” 她父亲随着池暮也去了兵营,做了个仓库的杂役。池暮在夜色中出城巡守时,他刚回家。 少年静秀的眼弯起,李树望过去,发现这月色下满身肃杀震慑过他的池小郎,露出了一个极为柔软的笑。 霖州苦寒,李树无端想起,惟到暮春才有桃花次第而开。 “池小郎,不随我们回去吗?” 池暮扬了扬手,把黑黑瘦瘦的丫头放到了马背上。 “我稍后便回。” 四蹄踏雪的乌骓绝尘而去,李树难掩羡慕,回头望了许久。 “若我们也有那样的马便好了。” 其余人闻言,大笑道:“祁连山下的草原上,好马数不胜数,李树,你若敢去,便也能有。” 李树想起身后那串尸体,雀斑脸上乌黑的眼眨了眨—— 也许,也不是不能想一想。 第81章 郡主与马奴(35) 建昭十九年暮春,霖州,清晨稀松平常,州牧听到军官匆匆的来报声。 他新募集的哨兵昨夜开始了第一次巡守,州牧一想到这个就忧愁,偌大霖州,连年受侵边之扰,要他如何去守。 但他随着军官狂喜的眼神看过去时,廊外,一排尸身静静地躺在了地上。 他突然有些失语,声音干涩地开口:“都是狄人?” “是,一共六人。” “谁杀的?” “昨夜巡守的一个哨兵。” “一个?” 那军官点头,强调:“一个。” “名叫池暮,有一身极好的枪法。” 州牧猛地转身,死死盯着军官:“你说,他姓迟?” 军官明白他心中所想,向上峰解释道:“水也池。” 原来只是同音,并不是永安侯府的那个迟。 州牧看向那些被斩下头颅的年轻狄人。他们无一例外,胸腔中都有一道穿心的伤口。 “让我见见他。”半晌,他做了决定。 立刻便有人让李树去把他的同僚叫过来,而彼时,池暮在张小竹的注视下,拆开了黄竹纹的信封。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朝笙的字。 小时候练字时,父亲总说字如其人,因此他习得了一手极为清俊温敛的楷书。 雪色的信纸上,东倒西歪竖着朝笙写的字。 她端端正正地写了个“池暮,见信如晤”后,剩下的字便七零八落,没个正形。 池暮想象得到,她单手撑着脸,写下第一句话后,立刻就失去了耐心而拧眉的模样。 他禁不住莞尔,又迫不及待接着看了下去。 信里,她的话比往常还要多些,想到哪儿便是哪儿。 她忽悠露葵说他死在了山火,露葵立马就哭了,可见这丫头并没有那么介意他; 马厩里空荡荡的,她暂时不想再养一匹小马; 城外蜀菜馆子卖的麻辣兔肉没有他上次带回来的好吃,太子薨逝后,一切都变得没滋没味,她近日甚至只能用一根素银簪子挽发…… 她的眉眼凛冽又明艳,失去了华美的装饰,其实也未尝没有另一种美,池暮在心中这样想。 第93章 他干燥的指尖捻过信纸,生出了一点过分的热度。 太子薨逝的消息还未传来霖州,他将信重新又合进了纸封之中,储君死了,能改变的事情实在太多。 天命不再眷顾这个王朝。 门外响起叩门声,是李树那粗噶的嗓子兴奋地喊:“池小郎!州牧要见你!” 他应了一声,大步走了出来。 建昭十九年。 洛都的东宫白幡哭灵,举城哀悼英年早逝的太子。 迢迢霖州,政绩平庸的州牧曹垠,做了一个他此生最重要的决定。 他七拼八凑,凑出了一支骑兵,决意把它交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 试一试。曹垠心想,迟早要被狄人踏破的霖州,不差这样一支骑兵。 春日将尽,西窗下,朝笙展开了信纸。 露葵在精巧的铜炉内点燃了一支白梅雪中香,而后凑到朝笙身旁,问道:“郡主,是回信给世子吗? 宿从笙的信隔几天便来一封,天南海北能絮絮叨叨个没完,不知送他的信要累坏多少驿马。 朝笙甚至都还未收到霖州第一封信的回音。 “给池暮。”她耐着性子,端端正正写下他的名字。 “霖州地遥,也许哪一天,就收不到信了。”她说。 露葵眨眨眼,不太明白,霖州再远,不也是宣朝的国土吗?只要驿站还在,池小郎的信总能寄回来。 朝笙没再解释,她挥了挥手:“找蓝玉玩去。” 露葵嬉笑着走开,还不忘扔下一句:“郡主,您的字东倒西歪,我也看不清您和池小郎说了什么。” 霖州的变化洛都无人在意,或者说,分不出心去在意。 四月,有七位官员因太子之死而下狱,又牵扯出一起贪污案,到最后兜兜转转,皇帝的第三个儿子也牵连其中。 涉案官员及其子嗣皆革职流放,女子没入教坊为奴,三皇子即刻前往封地慜州,转瞬之间,洛都的皇子就只剩下了三个。 林坚的家族也在流放者里。 往日交好的纨绔们此时皆没了兄弟义气,朱雀大街上,晋康伯府的贵人们褪下绫罗,葛衣麻布,在兵吏的驱喊声中踯躅而去。 那日,朝笙正带着露葵从城西游玩回来,她一眼就看到,当日在她面前装模作样的林坚,此时躲在祖父身后,头压得极低。 露葵知晓朝笙与那群纨绔的龃龉,欣然道:“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横行无忌肆意妄为的林坚,做过不少恶心事。他的家族庇护了他的所作所为,沦落到今时今日,确实算得上是罪有应得。 可皇帝贬斥林家,与林坚的恶心行径毫无关联。 焉知酷烈独断的皇权,某一日不会砸落到昌乐王府。 “郡主似乎不如何开心。”一道清雅的声音响起。 露葵侧身上前,将朝笙与陆嘉木的视线隔开了。 朝笙看都懒得看他:“你又知道了。” 她话里带刺,一如往常的冷淡。陆嘉木如今适应良好,习惯了她对他的漠然。 “阿从在绪州,怕还不知道这档子事。”他若无其事地攀谈,“若他知道,想来会伤心的。” “你不也是林坚的好朋友吗?”朝笙看向陆嘉木,声音冷淡,“我想你应该落几滴泪,备上金银,然后去送一送他。” 陆嘉木笑了,声音还是带着些刻意的温尔:“郡主说笑了。” “陆家向来不站队,只忠于陛下。” 眼下林家被打成了三皇子党,陆家上下却摘得很干净,哪怕是往日多与林坚交游的陆嘉木,也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朝笙懒得再听这狐狸面嘴里的弯弯绕绕,若不是他提到了宿从笙,她理都不想理会。 她上了马车,露葵将车帘子解下,霎时间珠玉当啷作响。 回到芳汀馆时,蓝玉带着笑迎了出来,洛都的风风雨雨没能影响这些小姑娘半分一点。 “可算回来的巧,门房送过来了池小郎的信。” 距离他离开洛都已有月余,回信终于翻山越岭而来。 见朝笙拿起了信,露葵与蓝玉相视一笑,十分默契地各自忙去了。 没有上等的雪竹纸,更无澄泥砚研出的墨,微微泛黄的信纸上,俊秀的楷书洋洋洒洒数十行。 “字写得比宿从笙好多了。”朝笙伏在西窗上,阳光透过信纸,字也变得有些透明。 他给她报了平安,然后一句一句的回答了她在信中说过的话—— 露葵心善,他向来知道; 砚白极为适应霖州的风土,它好好儿来到了这里,他也会好好的把它带回洛都; 师傅有一次抱怨,蜀菜馆子的厨子换成了老板的儿子,口味也就跟着变了; 太子薨逝的消息霖州还未知晓,这里离洛都实在太远; 然后——他于夜中杀死了六个狄人,因此获得了一支骑兵。 皆是一枪穿心,丝毫未曾留手。 他一句话带过,像是简单的交代。 信的最末,又是字迹隽秀的一句“问郡主安”。 她抖了抖信封,倒出一朵压平的桃花来。 “北地天寒,霖州的春天来得晚,我于草原夜巡归来,见漫山遍野皆是新开的桃花,蔚为壮观。” 真是个矛盾的小马奴。朝笙想,写出的字温和雅正,做的事情时而暴烈,时而温柔。 她抬手,接住了那朵飘落的桃花。 第82章 郡主与马奴(36) 洛都的春天早已经结束,漫长的炎夏来临。 朱雀大街上,暴雨冲刷走干涸的血迹,又有新的血迹流淌在午时的日头下,洛都的百姓从未见过这样多贵人的头颅。 把最先冒头的三皇子掐掉后,皇帝忽然发觉,他剩下的儿子们都太平庸,没有一个比得了他与皇后倾尽心血培养的太子。 但太子死了。 既如此,就养蛊一般,让他们去斗,斗死真正平庸的,留下来的,他慢慢去挑拣。 拥有无边江山的皇帝并不觉得这样的行径是否伤臣害民,因为权力始终牢牢在他手中。 今朝些许怨言,迎来的便是明朝朱雀大街上滚落的头颅。 遥远的霖州边境,祁连山下,曹垠七拼八凑出的那支骑兵,终于能于马上挥枪,刺向恶狼般的狄人。 夜里明月高悬,派出来哨兵已不会再被游荡的狄人仓皇驱赶,负伤而归,甚至还能打得有来有回。也因这个缘故,骑兵的人数慢慢都多了不少。 曹垠回过神来,那个池姓的少年已带出了许多人。 侵扰霖州边境已经是狄人的本能。 又杀死一队狄人之后,李树跟在池暮身后,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李树近来春风得意,他娴熟了马术,习得了枪法,面对狄人的时候,再不是春夜里眼神都发抖的青年了。 相处了大半年,他与其他人一样,对池暮终于心悦诚服。 但实际上,他刚开始对这年轻的郎君感观十分复杂,感激他的救命之恩、教授之义,却又畏惧他果决的杀伐。 明明李树比他还年长两岁,却总不自觉感到他身上若有似无的压迫感。但李树这人性子爱热闹,哪怕是有些憷池暮,却还是喜欢贴着他说话。 第94章 “我说,这狄人可真够烦的,哎,池小郎,你最近有时间写信嘛……” 李树知道,这洛都来的郎君有一个心上人,她的信辗转山水而来,那个时候,是池暮最似一个寻常少年的时候。 李树便时不时起个由头,揶揄几句,拉近一下与未来上峰的距离—— 玄衣的青年骤然回身,李树一愣,便见雪色的雁翎枪高起,他慌了:“不好意思池小郎,我不……” 玩笑还是不能总开啊……李树恍恍惚惚地想,瞧,让人生气了。 然而长枪从他身旁擦过,劈开风声,李树听到了重物轰然倒地。 他迟疑着回头,低头看去时,才知道是一个未曾死透的狄人,在他身后挥起了长刀。 李树咽了口唾沫,熟悉的在月色下的恐惧重新涌起。 池暮垂着眼,看着那狄人咽了气。他提着长枪,久久的不语。 祁连山下的狄人实在太多了,他们夜夜游荡在边境,在草原上生生不息。 宣朝的岁贡,还能填平他们的贪心吗? 直到李树为他的沉默所慌张,他才分出神来安抚他。 少年秀静的桃花眼弯了弯,半开玩笑道:“现在有时间了。” 狄人的首级堆起了池暮的战功,背负的长枪则在边境造就了他的声名,曹垠渐渐开始发觉,自己临时起意,却似乎做了一个正确的决定。 他这半生,都在宦海中沉浮,最终,接手了一个摇摇晃晃的霖州。 但池暮却那样年轻,年轻到鬓藏白发的曹垠生出了点别的盼头。 他在某个夜中与这个少年长谈,决意把他的筹码加注到他身上。因为霖州迟早要破的,霖州破,江山焉存? 曹垠想,找个能守的人,多守一守这满目疮痍的霖州。 而洛都的圣人尚不知道,霖州的百姓以为玄枪营的英魂又回到了人间,他俯瞰着他的儿子们的争斗,觉得终于到了划上暂时的句号的时候。 当皇帝允许他的第四个儿子入主东宫时,洛都的冬日也终于来了。 满城寥落的枯叶,平添了森寒的肃杀。 易主的东宫重新又热闹起来,臣子们也松了一口气。御座的皇帝是否是真正的圣人,没有人敢去评说,但他们都知道,他确实是个十分善于弄权持政的上位者,永安侯府的大火与朱雀大街的头颅足以证明。 但这一年就这样匆匆结束,来者不可追,宣朝的人很习惯于往前看。 他们开始称呼四皇子为太子,开始准备新年,准备给狄人的岁币,又换得一年勉强的太平。 朝笙在芳汀馆的高处,可以看到朱雀大街上渐渐挂起的灯笼,通明渠水系交错,灯火逐水而逝。 她与池暮阔别几近一年。 他的信转山转水而来。 霖州风土,草原无垠。 他和她说连绵纵横的祁连山,说他如何教授那些比他年长的士兵,也说他在日暮下巡守,驱走前来滋事的狄人。 他脱离了马奴的身份,在边境如鱼得水。 不过也有凶险的时候,狄人向来以嗜杀好战而闻名。 这挥斥长枪的年轻郎君也受过伤,回到营地里,他洗干净手上的血迹,展开信纸时,笔尖流淌出的字依然隽秀清正,末尾,仍是端正写下的“问郡主安”。 祁连山下,玄衣的郎君信马由缰,在州牧的默许下,他所教授的骑兵,或者说他所能指挥的人数量已到了千人。 狄人的头颅将他推到了千户的位置。 对于偌大的霖州来说,一个小小的千户微不足道,但对于一个既无出身也无背景的年轻人而言,他在这个位置上,已能向上希图更多东西。 不过,历史的洪流向来轰轰烈烈淌过,大多数人都是洪流里的沙砾。 …… 建昭二十年春,宣朝十四州辞旧迎新,庆贺新岁。 祁连山下,蛰伏了一年的狄人骤然起兵。 彼时,正是洛都最热闹的时候。 上元灯节,辉煌的灯火映得满城如玉宫。朱雀大街上,游玩的人们摩肩接踵,纷纷的脚步下,早已看不到冬日前的血迹。 昭阳殿中,四皇子坐在太子之位上,率领群臣,姿态谦恭的向皇帝皇后行礼。 腰如春柳的舞姬在靡靡的乐声中起舞,水袖翻转,荡漾出一个繁华的景象。 皇帝坐在最高的位置,俯视着他眼前的妃子、儿子、臣子。 他将他的第四个儿子定为了未来的继承人——但只是暂时的,他抿下一口酒,掩盖住思索的神色。 他仍要让他的儿子们斗,唯有他们各自结党,互相攻讦,他的皇权才会更加稳固…… 忽有紊乱而仓促的脚步声传来,一个青衣的太监跑了过来,他散乱的呼吸都让乐声变得凌乱起来。 “霖州……狄人打到霖州里头了!” 他高呼,伏跪在地。 皇帝猛然站起,再想不起那些弄权的心术。 … 曹垠早知道有这样一日。 清冷的白日从祁连山上升起,一年过去了,被供养得越发强大的狄人终于再次亮出了爪牙,边境上的摩擦只是小打小闹。 游荡的狄人只是一群蛮横愚蠢的野兽,但当他们集结成军队时,就拥有让宣朝的士人胆寒的力量。 他们从草原上如蝗虫般席卷而来,打入了霖州。 霖州的士兵不足以守住这座州城,没有骁勇善战的宿将,也无人领导这些士兵去抵抗狄人。 但士兵仍日夜不休,阻止着爬上城墙的源源不断的狄人,抵挡住了第一波进攻,第二波,面对令人胆寒的狄人,他们终于撑不住了。 当狄人如潮水般涌入城内时,等待着霖州人的,又是十几年前相同酷烈的噩梦。 …… “洛都,可有援军?” 曹垠站在军帐之前,凝神看着来往不绝的伤兵。这些都是霖州人,生于斯长于斯,也终要死于斯。 但为何只有霖州人要这样死? 他身后的军官沉默,最后道:“已传了消息去。” 正月的时候,北地还冷得很,霖州城里点燃无数的烽火,向天穹冲去。 十几年前,霖州督军宿文舟弃城而去,死去的人变作枯骨,宿家的王侯仍是王侯;十几年后,霖州的烈火汹涌,又一次席卷了离不开这儿的人。 “不出一月,霖州可破。”曹垠垂下眼来。 他是个平庸的长官,比起治军,他其实更善农耕,霖州昔年也算北地沃土,他从一个县令当起,治下的郡县年年丰收,算是他最亮眼的政绩。 他也有做出一些努力,比如努力募集足够的士兵,比如,试图找到新的将领—— “霖州不会破。” 一道清寒的声音响起,玄衣的郎君站在乌骓前,望向了曹垠。 曹垠回头,看到了那个极善枪术的青年。 他知道池暮年岁并不大,还未及冠。 再次见他,曹垠发觉这年轻的郎君似乎身形又高大了不少。 池暮也在守军之中,因日夜不休,那双不笑也含情的桃花眼里透着刺骨的寒意。 “池千户。”曹垠唤了声,却发现自己已说不出多余的话来。 第95章 他知道这年轻的郎君骁勇善战,若早生十年,未尝不能成为永安侯那样的名将。 但名将的下场大家有目共睹,纵然生逢其时,如今只怕也是皇权下的枯骨。 而且他只有一千兵力。 曹垠摇头,觉得自己做的还是太少。 “纵然你善战,终究不是万人之敌。”他看着池暮,眼神慈蔼,带着劝诫之意。 他当然希望这少年能成为守护霖州的良将,所以他才给予他资源。 可是,时间来不及了。 火光映照着凛冽的寒枪,在跃动的烈焰中,池暮的声音分外冷静,“州牧,我会守住这里。” 他来此,并不是想做一颗沙砾。 洛都的士人们总想着以“岁币”来换取太平。 事实上,也确实维系了这么多年,至于狄人频繁的扰边,摧毁一两个小镇,在整体的安稳面前就微不足道了。 但一个在马背上长大的民族胃口只会越来越大,宣朝的士人们以为他们会遵守约定,在纳了岁币后退守草原,但草原已为他们纵横驰骋,自然会希图更多。 洛都欢庆元夕时,霖州早没了过年的气氛,有一队骑兵,在夜色中离开了沉闷绝望的霖州,头也不回的往草原而去。 砚白从未这样恣意的疾驰过,氤氲的雾气中,他们熟练地绕开狄人前驻的营地,渡过草原山蜿蜒的河流,日夜的巡守并非只是为了赶走游荡侵扰的狄人,这片草原最终也为池暮所熟悉。 李树等人与池暮奔袭百余里,并不知道他们的将领要做什么,越深入便越靠近狄人的后方。 潜移默化下来的信服使他们下意识的追随了他。人人都说霖州要破,可总有人还守在这儿。 很多年后,李树最终也从一个握刀都手抖的菜鸟新兵成了镇守一方的宿将,军中都知他枪法凌厉,能破万敌。但其实对于李树而言,他所能见识的最高的武力,其实来自很多年前,同他一样年轻的燕昭烈帝。 狄人们想象不到,自玄枪营之后,一味防守的宣朝人于夜中奇袭了他们的后方,那里水草丰茂,存储着他们行军的粮草。 …… 洛都,昭阳殿。 “为何会入霖州!”皇帝怒不可遏,“岁币不是已经给了吗?!” 他再也维持不住运筹帷幄的模样。 那是狄人,是十几年前就曾破霖州的狄人,是让他们宿家的皇帝缩头缩脑的狄人。 乐声早已停止。 青衣的太监抖着声音,战战兢兢面对皇帝的怒火,比之遥远的狄人,他更怕这位君王。 “因说,岁币……比往年少了。” 荒唐。 座中,户部尚书的神情都扭曲起来,岁币一年比一年纳得多,怎么可能会少? 皇帝也知道。 他神情阴沉得能滴下水来,然而情绪却冷静了下来,看向颤抖的青衣太监。 来势汹汹,归根结底,还是要钱帛。 要钱就好办了。绪州、青州极度富庶,每年缴纳到朝廷的金银数不胜数。 若说霖州给了洛都太平,那绪青二州就供养出一个富庶的洛都。 到底蛮夷,居无定所,不通教化,所求不过钱物。 皇帝甚至松了一口气。 青衣的太监觑他神情,知道圣人的怒火已消,复又开口:“他们还有一个要求——” “狄人的王庭,要迎娶一位宣朝的嫡公主。” 金杯滚地,发出的声音在寂静压抑的昭阳殿中格外清晰。 宿云秋神情阴沉,死死地看向伏地的青衣太监。 宣朝嫡出的公主,只城阳公主一人而已。 第83章 郡主与马奴(37) 皇帝再次陷入了沉默之中。 宣朝从未有过和亲的先例。 表面上,是想迎娶公主,实际上,当婚姻相通,血脉相融,就不能再把狄人视之为不同教化的蛮夷,法理之上,他们与宣朝的人开始共通。 且和亲公主的丰厚的嫁妆,将随着岁币,归属于他们的王庭。 在皇帝看来,武将的兵权好不容易归属于他手中,与狄人接壤的边境则是填不完的窟窿,现在,他们提出了新的要求,答应——也未尝不可。 当皇帝点下头,决意求和,放弃援兵于霖州时,冲天的火光燃烧于莽莽苍原,玄甲长枪的少年立于马上,振臂一呼:“随我来!” 那早已锤炼出的千骑骑兵,提枪踏马奔去。 这是一个极为冒险的计划,要有精熟的骑兵,要熟悉草原的地形,要有背水一战的决心和万夫莫当的勇气。 当后人从历史上回望这一晚,只会赞叹还很年少的燕昭烈帝或许就是受天命所眷顾,但离开即将陷落的霖州,涉过沉静的长河,来到无边夜色下的草原,池暮确实做好了有去无回的准备。 他本就是死过一次的人,那个冬夜,他怀着刻骨的恨意,发誓要和金銮殿中的圣人玉石俱焚。 但偏生有一个人救了他,她高高在上,俯下身来看他,却什么都不问。 此后一生,他不止为仇恨而活。 玄衣黑马,少年马奴来到千里外的霖州,要替她守住这座城。 …… 宿云秋的怒火强行按捺到宫宴结束。她感觉到那些落在她身上的目光都是伪装成怜悯的幸灾乐祸。 臣子、贵女、乃至那些为她所不屑的纨绔,统统以这样的眼神看着她。 她那四皇兄宿云珩,不,应该说是太子皇兄经过她时,眼神悲悯,带着惋惜的痛意。 “城阳,和亲之事有待商榷,还未尘埃落定,你不要过于担忧。” 她仰脸看向她的太子皇兄,发间的步摇当啷作响。 “我会劝父皇好好思虑的。”宿云珩露出一个宽厚的笑来,并不介意她的失礼,“若真有那日,为兄必会让你风光大嫁。” 宿云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她讨厌那样的眼神。 过往十七年人生,从未有人用这样的眼神看过她。 狄人……不过是希图宣朝财富的蛮夷,居然也敢妄想求取宿氏嫡出的她。宿云秋对于宿云珩的挑衅怒不可遏,却不敢当场发作。 因为她的父皇已经在考虑了,而她最大的依仗,她的兄长死了。 从此,她除了一个嫡出的身份外,和那些庶出的公主没有任何差别。甚至,四皇子的胞妹,一个九岁的丫头片子,摇身一变成了太子的妹妹后,也敢在她面前开始逞威风。 可要她嫁给一个蛮夷,她如何甘心? 宿云秋紧紧攥住描金绘翠的袖口,压住了她的愤慨。 “一定,一定有办法……”她眼神晦暗不定,起身时,腰间珠玉纹丝不响,又是落落大方骄矜冷傲的模样。 霖州的骑兵于深夜奔袭之时,皇帝在宴会散后,悄然留下内阁大臣议求和之事。 他们其实松了一口气。 都知道霖州在守着洛都,若狄人真长驱直入,几乎只有迁都这个选项。 尽管,以丰厚的岁币去供养一支军队远比用它去饲狼要来得有用,但那需要常年不懈的支出,而边关迢迢,皇帝无法放心在他目所难及之处,有一支掌握在别人手里的雄师。 第96章 所以,当那一千人烧毁狄人的粮草,击退追击的狄人,越过草原,回到霖州时,得到的却是议和的消息。 李树藏不住脾气,他冲到了曹垠面前,胸甲上的血惊得曹垠往后退了好几步。 “大人!我们已焚毁他们的粮草,若有援军,打退狄人给他们个大教训也不是不可能!”他年轻而鲁莽,却说出了所有人的心思。 曹垠灰白的长眉低垂,像一棵被风霜压倒的芦苇。 粮草既失,又有援军,甚至可以把逼近霖州周边城镇的狄人打回到草原。 有一时之胜,便可喘息,借此图谋更长久的事。 但洛都的圣人不想打,更不想把拱卫洛都的军队派往兵力渐弱的霖州。他反倒决定以岁币继续换取和平,转瞬又给狄人送去被毁的钱帛财物。 曹垠的长眉在北风中瑟瑟发抖,他抬眼,看向那被士兵们所簇拥的少年。 如池暮所言,他做到了——但时运不济,功败垂成,曹垠自忖是霖州的州牧,更是宣朝的人臣,洛都的圣人既然有了决断,他又能做什么? 曹垠在肃杀的寒风中长久地思索这个问题,久到李树都以为是自己吓到了这已有了年纪的州牧,他回过神来,挠了挠脸,走到了池暮的身旁。 读圣贤书,做天子门生,却也知“哀民生之多艰”,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曹垠打量着沐血而立的少年,他骑在高大的乌骓之上,依仗一杆长枪就做到他承诺的事。 一个玄枪营就足以让帝王畏惧,若再来一个,又能掀起怎样的风雨? 他挥手,让池暮跟着他入了营帐。 帐中,高悬着一张泛黄的舆图,祁连山下,霖州的边界绵延,被狄人一点点蚕食,霖州之后,洛都、十三州,尽受它庇护。 曹垠黄瘦的手指划过那曾为他治下沃土的郡县,最终沉沉叹息。 “知君壮志。霖州舆图千里,赠君驰骋。” 他的话沉重而隐晦,池暮凝神看向那绵延的山脉前的城池,他的父亲曾在此征战,他的心上人曾在此如困兽,现在,是他来到了这里。 玄甲染血的年轻郎君抬手,揭下舆图,长长地向这个老者一揖。 长月无声,冬夜肃杀,历史又往前翻过了惊心动魄的一页。 第84章 郡主与马奴(38) 和亲很快就答应了下来,突如其来的战争戛然而止。 霖州的百姓再次从苦难中挣扎出来,开始着春耕,狄人的车队从城门堂而皇之地驶了进来。 李树坐在高高的城楼上,看着这车队驶入。骏马高大,与宣朝人服饰截然不同的狄人骑在马上,俯视着周围退开的百姓。 “真不想让他们进来。”他粗嘎着嗓子抱怨。 池暮垂眸看向为首的高大狄人,那是他们王庭的第五个王子索仁,可汗最宝贵的幼子,他的异母兄长那日钦反而跟在他的身后。 与宣朝不同,狄人的可汗有三位平起平坐的阏氏,她们来自狄人不同的部族。 宣朝与狄人关系已至这样的程度,无论如何,只是和谈的话,狄人的可汗也不应该把他最宠爱的幼子派过来。 他的手划过城楼粗粝的砖石,淡声道:“去营地吧。” 李树噌的跳下城门楼子,和其余人一样,收回了愤恨的目光提枪离去。 当索仁领着车队,以游山玩水的心态穿越霖州时,朝笙再次收到了池暮寄来的信。 信纸上,霖州经历的硝烟平铺直叙,他告诉朝笙,他是如何穿越河川草原,阻断了狄人的后方,却只字不提他遭遇的凶险。 索仁的马匹在他眼底走过,池暮对她太坦然,说出了他的猜疑,最后却不无遗憾地说——“若守住霖州,便可早些来见你了。” 可惜洛都不想打,也不敢打,他们连条件都不提,一味接受了乞讨来的和平。 朝笙看着信纸上的字笑出了声,露葵掀开珠帘走了进来。 “池小郎说什么了?” “说’若守住霖州,便可早些与我相见‘。” 简单的一句话,诉尽了他的愿望,朝笙垂着长睫,看向那一笔带过的关于索仁的事。 露葵闻言,也忍不住感慨:“到底战功来得不易,池小郎现如今是个千户,还不知何时能成大将军呢。” 她下意识的开始相信,这个马奴确实有朝一日能与郡主相配。 朝笙微微一笑:“总有一日的。” …… 车马辚辚。 索仁是第一次来宣朝,他越过绵延纵横的霖州,沿着曲水,看到了那一座被他的部族觊觎百年的国都。 巍峨的城墙耸立,接天的殿宇在清晨的雾气中若隐若现。 狄人很善于征战,却没有文字,不懂建造,不懂农业,他们是逐水而生的游牧民族,水草在哪,他们的马蹄就前往何方。 他们可以杀死宣朝人,却无法建立这样庞大的百年古都。 索仁心想,难怪他的父亲希望他迎娶一位宣朝公主做妻子。 尽管狄人们都说:“那些宣朝的女孩们柔弱、傲慢、是攀援高木的菟丝子,既不能给部族的羊羔接生,也不敢策马越过荒原。她们远远比不了草原上的女郎。” 索仁却不同,他喜欢那些生得如同画一般的女孩子,他总觉得狄人的女孩太过粗旷,而他喜欢那些美丽温顺的事物。 他的母亲是最受宠爱的大阏氏,所以,他得到了娶这样一位妻子的机会。至于异母哥哥那日钦,只是和谈的副使罢了。 城门外,早已有宣朝的使臣在此等候。 陆嘉木跟在他父亲的身后,同行的还有宫监、礼部的官员。 林坚的事情确实没对他造成什么困扰,他的名声实在太好了。现下,他甚至蒙父辈荫,也做了接见狄人的使臣。 陆嘉木想起那永远对他冷淡的郡主,再看向这自迢远草原而来、官话说得极不利索的五王子,露出个平易近人的笑来。 他运气很好,这么快便等到了折下那朵花的方法了。 或许是因为年龄相近,陆嘉木给了索仁极好的印象。 毕竟宣朝的士人总有种居高临下的蔑视。他们规矩繁琐,哪怕狄人的铁蹄几次险些踏过宣朝的山河,他们仍然维持着让索仁不适应的“体面”。 而这位出身清流、文风延绵数代的陆公子却格外真性情。 他在平康坊里设下了豪奢的宴会,庆祝他与兄长的到来。 纵然索仁的母亲叮嘱他小心狡诈的宣朝人,此刻他也有些乐不思蜀。 重重的绯色纱幔之间,镂金刻银的精美烛台上,点燃数百盏摇曳的烛火,酒盏中碎开璀璨的光,纱幔之后,是如柳般纤弱妩媚的身姿。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景象。 陆嘉木把索仁眼底的痴迷看得一清二楚。 那日钦坐在索仁的旁边,嫌恶地挪开了眼——他不想在宣朝人此等把戏前露怯,尽管他也没有见过这样梦幻的场景。 含蓄美丽的舞姬、伶人,纷纷拥到了他们身旁,明明眼神如钩,动作却欲拒还迎。 有一个白衣的乐伎最为引人注目,连那日钦都忍不住悄悄看了她许多眼。 第97章 那是被四皇子贪污所牵连的某个贵族的女儿。 没入教坊以来,仍然维持着高高在上的贵女做派,明明只是一个乐伎,凛然不可犯的神情却分外的有意思。 “五娘,可否奏一曲琵琶。” 陆嘉木举盏,遥遥敬她。 宋霭听到了熟悉的温柔声音,不由得一怔。她抱着琵琶,垂首,竟是忍着眼泪:“陆公子既然想听,五娘乐意之至。” 沦落到教坊之中,若说她还维持着高傲的体面,不过是因为自闺阁就心悦这陆公子,不想被他低看罢了。 再抬头时,她又是冰冷含霜的神情,雪白的指尖扫过琵琶弦,默然不语,任旋律淌出。 陆嘉木在含情欲语的琵琶声中看向索仁与那日钦,狐狸面上扬起一抹真切的笑来——高高在上的、傲慢而美丽,凛然不可折的宣朝少女,果然会吸引这些草原来的蛮夷。 郡主,开在高枝上的郡主,你知道你要迎来怎样的命运吗? 一曲终了,陆嘉木阖眼微笑。 … 当陆嘉木求见的消息传到了城阳公主的府中时,宿云秋正在掷碎她父亲于她生辰时赐下的十二月花神杯。 那是依照月令而制成的一套精美的五彩杯,她曾经在自己举办的宴会上淡然取出,然后获得了那些贵女艳羡的目光。 但现在,她无法再把这些生辰礼坦然视之了。 没有了太子哥哥,她这个女儿似乎也不再珍贵。 她的父皇很快立了新的太子,任他们分走属于她兄长的荣耀,现在,连她也成了父皇的政治筹码了。 所以,当宫娥战战兢兢前来传话时,她仍是余怒未消的骇人模样。 “你说,陆嘉木求见?” 她狐疑地看向宫娥,因为她与陆嘉木这人实在不对盘。 “不见。”那副狡诈的狐狸面,看一眼都烦。 “陆公子说,他能解公主之忧。” 宿云秋一愣,她唯一的忧,就是和亲之事——一个丞相的儿子,有什么办法? 她骤然想起,陆嘉木似乎也在接待狄人的臣子之中,他应该已经见过那群蛮夷了。 她长呼了一口气,冷静了下来:“让他候着。琼枝,替我梳妆。” 宫娥小心翼翼地走上前来。 第85章 郡主与马奴(39) 在殿中候了足有一刻钟,陆嘉木才见到姗姗来迟的城阳公主。 他并不着急,因为他需要这位公主的帮助。 宿云秋坐在主位上,端着身子,看向陆嘉木。她其实很着急,却只以矜冷的语气问了句“有什么事情”。 陆嘉木微微一笑:“我今日在平康坊宴请了狄人的两位王子,索仁与那日钦。” 宿云秋拧眉,道,“这与我有什么关系。” 陆嘉木总不能是特地拿狄人的事情来恶心她。 就算她要嫁给狄人的王子又如何。 她的父皇尚有妃子无数,甚至从前还宠幸奉天教的女冠,她的母后不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未来丈夫玩弄几个妓子,不值一提。 “他们确实是想娶一位宣朝的公主,但——他们同样有自己所喜爱的女郎。” “若恰好有一位同样出身高贵的公主,获得了他们的喜爱,将其记在皇后名下,又有何不可呢?” 宿云秋冷冷一笑:“谈何容易。” “公主,我想,您不了解男人。”陆嘉木不紧不慢地回答。 宿云秋心下微动,她试探着道:“这样短的时间,又如何找到合乎他们心意的公主呢?” 她的妹妹们年纪太小了,在太子哥哥七岁之前,后宫没有妃子敢让第二个孩子出生。 “洛都有一位很有名的贵女,您的堂妹,南漳郡主。” 谁都无法否认,那个青州回来的郡主,有着异乎常人的美丽。 宿云秋不可置信地看向陆嘉木,拧眉道:“若我没看错,你想必心悦南漳,宫宴春猎都曾数次看向于她。” 陆嘉木坦然点头,他当然喜爱朝笙—— 但他不喜爱无法为他所攀折的骄傲。 现在,有一个绝好的机会在他面前,他能让那位目中无人的美丽郡主,哭着祈求他的帮助。 宿云秋被他的无耻震惊到了,她喃喃自语:“陆嘉木,你可真令人作呕。” 翩翩公子的金玉皮囊里,藏着这样恶心的败絮。 陆嘉木神情微冷,淡声道:“那公主,您觉得此计如何?” 宿云秋没有不答应的理由,若不是她的妹妹们都过于年幼,她一定会从中找出一个顶替她和亲的人。 至于朝笙,不过是个关系疏远的堂妹罢了。 宿云秋想起初见时,梅树底下那一眼就为人所惊艳的凛冽容光。 纵然知道南漳声名跋扈,可谁能否认,她的美貌过于照人。 “南漳,怀璧其罪啊……” 他们达成了一致。 …… “阿虹,打扮得这么漂亮是去哪?” 宿云珩来宫中拜见他的母妃时,发现他那九岁的妹妹正把一枚缀着硕大东珠的簪子往发间插。 她年纪很小,因此头发也不如何茂盛,簪子委实有些别不住。 盘坐在镜子前的宿云虹听到是她皇兄来了,眉开眼笑:“太子哥哥!” 她现在最爱这样称呼她的兄长。 宿云珩亦很受用“太子”二字,他撩起衣袍,坐在了宿云虹身旁。 “城阳姐姐要举办宴会,遍邀洛都郎君贵女,我也要去玩。”她年岁不大,说话倒是格外清晰。 宿云珩挑眉:“她竟然还有心情举办宴会。” 和亲的事情近在眼前了,他还等着宿云秋闹起来。 宿云虹吃吃的笑,眉眼里是孩童天真的刻薄:“城阳姐姐向来如此。” 从前宿云秋何其受宠,压着他们这些庶出的公主、皇子,原以为先太子死了,她要去和亲了,她会收敛着些,未料还有这等兴致。 “那就去给城阳添个热闹。”宿云珩替他的妹妹固定好发簪,宿云虹眼睛亮晶晶的,大笑着答:“当然!” 宿云虹已经迫不及待了。 从前所有的宴会,她高贵的姐姐是永远的中心,贵女簇拥着她,而她们这些庶出的公主,纷纷要避开她的锋芒。 现在时移世易,九岁的宿云虹早就懂得什么叫势不由人。 除却家世好的年轻郎君外,洛都贵女也都收到了城阳公主的帖子,她爱办宴会,贵女们向来都会捧场。 自汤泉宫后,她们都再不敢触城阳公主的霉头——转眼之间,御赐的离宫成了灰烬,连自己的兄长都葬身其中。 宫宴之后,洛都的贵女隐隐听说这位公主会是和亲的人选,那么,这次宴会是城阳公主在洛都的最后一场宴会也未可知。 怀着怜悯又好奇的心思,洛都的女孩们纷纷准备了起来。 因此这场宴会空前的热闹。 皇帝闻说他那砸毁无数玉瓶金樽的女儿要办宴会,再一次慈父心肠的赐下了许多赏赐。 宿云秋这一次纷纷笑纳了,似乎是释然的模样。 金银宝器在宫苑中堆叠出奢靡的景象,衬托出这场宴会的盛大来。 第98章 “公主今日穿的甚素净。”琼枝跟在她身后,垂眼看着宿云秋迤逦的白色裙摆划过了玉阶。 是一尺百金的鹤绡裁作的罗裙,无论如何也称不上“朴素”,只是颜色浅如山雪,不似城阳公主往日的风格。 宿云秋兴致很好,她颇有耐心地回答了琼枝:“今日,我可不是主角。” 她已经搭好了戏台,只等着话本子里的主角粉墨登场。 … 天气晴好,城阳公主沉寂许久的别院渐渐热闹起来。 宿云虹来得早,从抱厦内望向院中桃花掩映,人影幢幢,偏头对宿云秋甜笑道:“姐姐邀了许多人来。” “若出嫁,就见不到这样多的闺中好友了,是该趁着还在洛都时多热闹热闹。”她发间的东珠轻颤,晃得宿云秋心烦。 宿云秋轻嗤一声,垂首看着自己莹白如玉的手,蔻丹染在指尖,是触目惊心的殷红。 宿云虹莫名又对这位姐姐有了些惧意,可一想到她的哥哥已经是太子,九岁的宿云虹又挺直了腰板,端着劲儿望向了外头。 … 穿过曲折迂回的庭院,撞开枝桠横斜的桃花,宋霭慌不择路地向外跑去,怀中紧紧抱紧了她的琵琶。 她这一生统共有两次噩梦。 第一次,是宋家受三皇子牵连,她从昭文书院的宋五娘沦落成教坊司琵琶女。 第二次,是她心慕的郎君为她所造。 教坊司里,陆嘉木说,想听她的琵琶。她满心悲喜,以为这郎君怜她命苦。 纵然有那些肤浅的蛮夷在,她也应允了。 可那北地来的狄人,王庭的五王子,却越发的恣意起来。 陆嘉木说:“五娘,你是罪臣之女,本不可赎。去城阳公主的别院可好?做她府中乐伎,她和亲后,我就能悄悄带你走。” 骗子。 宋霭含着泪向前奔跑,别院里头,早已等待着狄人的五王子索仁。 任她如何躲避,他看她的眼神也如看一件稀罕的器物。 被赏玩似乎成了她不可避免的结局。 城阳公主的别院中,来了许多她曾经交好的贵女、郎君,他们都认出了她。 华美的裙裾轻移,他们侧着身子,避开了她求救的目光。 而喝醉了酒的索仁就跟在身后。 索仁近来实在快意。部族中的人都厌恶着宣朝人,却又觊觎他们的土地。从前他不明白,但现在他懂了。 两百年的风流,两百年的堆金砌玉,两百年的国都,每一处都让他目眩神迷。 洛都的皇帝惧怕他们的铁骑,他在洛都,在求娶公主前想要得到一个琵琶女简直轻而易举。 但索仁下意识学着那位陆公子从容的模样,宣朝的仕女太风雅,他一开始并不想粗鲁的折下这朵花。 只今日,应邀来了别院,饮了些酒,见到屏风后婀娜的人影,忽然就起了意。 酒里面加上一点点催情的药,他的耐心轻易到了头。 宋霭近在眼前,索仁于熏天的醉意中听到了一道冷淡的声音。 “退开。” 索仁有些意外,他在洛都几乎无往不利,士族畏惧他,平民避开他,纨绔们则乐于与他交游,称他为“圣人的佳婿”。 他从那陆嘉木的口中,也知道舞姬乐伎之流,是末等中的末等,随意亵玩并无不可,哪怕这琵琶女有副凛然不可攀折的模样。 声音来源还是个女子,他不以为怵,反倒伸手,用力把宋霭扯了过来。 少女的指甲刮过花梨木的面板,琵琶发出了刺耳的声音。 那日钦就跟在索仁身后,他对于索仁的所作所为无动于衷,他是不受宠的儿子,来洛都也不过是替他的父汗看顾好爱子,别让他在宣朝人的地界儿受了蒙蔽。 现下索仁如鱼得水,他自然袖手旁观。 但那日钦很快就发现自己不能无动于衷了。 第86章 郡主与马奴(40) 因为一道凌厉的鞭声拍落了索仁的手腕,他那被娇惯的弟弟发出了痛苦的叫声。 宋霭趁着这会子功夫,挣开了索仁。 索仁条件反射,想再抬手去捉,却在触到一片天青的裙角前被暗色的马鞭卷起手腕。 那日钦抬眼看去,发现那琵琶女躲在了一个高挑的少女身后。 他知道父汗的图谋,因此有意地去学过一些宣朝的规矩——譬如,他们有严格的门第,像这样的宴会,只有出身世家的贵族才能出席,所以,鞭笞索仁的只能是洛都的贵女。 宣朝的贵女美丽而含蓄,从不和男子针锋相对。若有刚烈的,也如同宋霭一般脆弱。 她的反抗对于索仁来说是追逐时的调剂,因为她既不能策马扬鞭,也不能搭弓射雁,她的一切品格也就只是美貌外表的附加装饰罢了。 那日钦是这样想的,索仁也是。 他借着痛感,终于从酒意中清醒过来,看向了鞭笞他的人。 天青色的裙裾光华散乱,眼前的人身姿高挑卓然,她既不畏惧他,也不慌乱,惟有霜雪似的眼睛低垂,俯视着他。 索仁在这样的眼神前终于冷静了些许。 但那眼神的主人并不在意他是谁。 朝笙确实不在意——早在小马奴的信中,她就知道了这么一个人,狄人可汗的爱子。 她只是意外,他会出现在这儿。 但等到陆嘉木从容不迫地出现在时,她大概明白了因由。 朝笙撇下这点思索,她回身,看向宋霭:“五娘,去我马车上换身衣裳。” 宋霭瑟缩着点头,再没去看姗姗来迟拦下索仁的陆嘉木。 “五王子,今日毕竟是我朝公主举办的宴会。”陆嘉木任朝笙带着人离去,温言劝解索仁。 他知道她会救人的。 就像她高高在上,却愿意救一个被纨绔所欺辱的马奴。 现在,有一个被迫沦落风尘的少女逃到了她的面前,她同样会救。 她站在簌簌而落的桃花下,站在瑟缩的宋霭前,一如梅苑外时,向他投来冷淡的一眼。 陆嘉木太明白她的美丽。 这是一个,专为她所设的阳谋。 …… “那是谁?”是索仁如梦初醒的声音,他红着脸,对着近来十分交好的陆嘉木问,“她居然敢打我!那是谁!” 慑人心魄的容光,高高在上的身份,皑如山雪的性情,当年,可以惊艳他。 自然,也能惊艳这些北来的蛮夷。 已跌落尘泥的宋霭尚且让索仁痴迷,何况是还开在高枝上的她。 她凛冽含霜的面孔闪过陆嘉木的脑海,昳丽动人的眉眼中都是他求而不得的锦绣容光,他不动声色,带着歉意告诉索仁:“那是陛下弟弟的女儿,南漳郡主。” 那日钦看到,他的弟弟眼前一亮。 抱厦内,城阳公主起身,掸了掸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阿虹,这热闹好看吗?” 宿云虹如梦初醒,她仰脸看向宿云秋袅娜的背影,终于再次被熟悉的恐惧覆盖——她知道,如果她年纪足够,她的姐姐,也一定会想一个办法,让她被那个蛮夷一眼就看中! 回到了驿馆,醒了酒的索仁格外的兴奋。他一遍又一遍回想着在别院中惊鸿般的一面,手臂上的红印并不让他愤怒,反倒让草原长大的索仁兴奋起来。 第99章 “她生得比教坊司所有的人都要美,就像画里面的人。可她居然也会使马鞭,也许,她还有一匹烈马。” 那位郡主满足了他对宣朝女人的全部幻想,同时又何其的适合广袤的草原。 “那日钦!她是宣朝的郡主,皇帝弟弟的女儿,她和一位公主差别也不大吧!” 郡主和公主当然差别很大。 那日钦想要告诉他的弟弟,他的父汗之所以要一位公主,是因为那是现在皇帝的女儿,未来皇帝的血亲。 “我就要她了!” 索仁黝黑的眼中是势在必得的狂喜,那是看待猎物的眼神。狄人天性就爱掠夺,朝笙的意愿并不在索仁的考虑范围内。 “我去和宣朝的皇帝说,让她做公主,嫁过来!” 那日钦想要阻止他,可想起那双霜雪般的眼睛,居他然鬼使神差的点了头。 院中桃花簌簌而落时,他本该上前,替索仁挥开那道鞭子,但他没有。 …… 建昭二十一年春,有一道圣旨传到昌乐王府,帝后怜南漳郡主年幼丧母,欲收为义女,敕封为历阳公主,及笄前入宫教养,承欢膝下。 昌乐王伏跪接旨,感激涕零。 狄人主动说属意南漳郡主时,皇帝其实是很高兴的。 虽然若他们想要求娶城阳,他也会应允。但那毕竟是先太子的妹妹,毕竟是他真心疼爱过的孩子,若嫁去茫茫草原,到底有些可惜。 把南漳郡主指给狄人,虽说有些对不住宿文舟,但皇帝知道,他的弟弟本质和他一样凉薄而自私。 何况,他会给朝笙嫡出公主的身份,会加封于她,给她盛大的陪嫁,这些,都是一位郡主得不到的荣耀,谁也不能指摘他。 芳汀馆一片死寂。 圣旨降下时,露葵犹不可置信。 她眼见着昌乐王磕头,接旨,眼见着他涕泣,谢恩。 人世间原还有这样的父亲。 但从南漳郡主变成了所谓的“历阳公主”,朝笙似乎没有任何的意外。她一如既往地坐在西窗下,展开雪色的信纸。 “郡主。您不能去和亲。”露葵忍着泪水,道,“那里离洛都那样远,离青州更远,去了之后,就再也回不来了。” 岂止是回不来,狄人在霖州年年与宣朝动兵戈,从未有过偃旗息鼓的时候。青州长大的小婢女不懂政治,仅凭直觉也知道,她的郡主若去和亲,只会是牺牲品。 “霖州……对,霖州。”露葵眼前一亮,颤声问,“和池小郎说可以吗?让他悄悄带您走,不要去和亲。” 漫天山火里都要护住郡主的池暮若知道了,绝不会无动于衷。 朝笙看着这个几乎算是与自己一道长大的丫头,温声道:“这是皇帝的意思。若我一走了之,青州的亲人要如何,宿从笙与王妃要如何,你和蓝玉又要如何呢?” 露葵在朝笙的话中渐渐冷静下来,她眼中噙着泪水,反复思索朝笙的话。 “不必为我担心,露葵,我并不畏惧这一切。”朝笙微微俯首,在信纸上又落下池暮的名姓,“到时,你与蓝玉留在洛都吧,我还有事情要交给你。” 露葵意外遇她的安排,睁大了眼,却见朝笙漫不经心地挥了挥手:“出去吧,我要好好儿写信了。” 和池暮写了好几封信后,她的字也有了显着的改善,除却开头的见字如晤外,整封信写完也算像模像样。 她掩去了和亲的事,捡着元夕里几件好玩的事情和他说了。 作为“宿朝笙”的这一世,终于到了结局的时候。她救了池暮,与他相爱,看他从小马奴成为初有声名的少年将军,有野心,有仁德,他的马蹄在霖州的边境渐成声势,纵然君临天下,他也不会再是原剧情里那个一世而亡的暴君。 而她决心去赴一场必死的婚礼。 一封信写完,朝笙又取来印着黄竹纹的信封,另起一张书信。 第87章 郡主与马奴(41) 蝉鸣不休时,终于到了“历阳公主”的婚期。 朝笙很早就被皇后着人接进了宫。 名为教养,实为监视。 这个掌管了后宫许多年的女人在失去嫡子后终于又立了起来,皇帝能爽快地同意狄人的要求,有她的一份功劳。 历阳公主待嫁的清河殿中一片喜庆的红,飞梁阑枋,尽结朱华。宫人来往络绎不绝,为着这位公主的婚事而忙碌。 杨氏来到清河殿时,朝笙被宫娥簇拥着,正要换上喜服。 夏日明亮的日光穿过薄纱窗,落在她舒展开的身形上。杨氏终于惊觉,与她关系寻常的继女已长到将将及笄的年纪,亭亭如竹,绰约似柳,她一点也不似杨氏所厌恶的宿文舟。 杨氏心中生出愧意来—— 对于这场婚事,她做不了任何事情。正如她被迫嫁给宿文舟,生下孩子,也只能用绵延病榻来逃避这一切。 朝笙听到了宫娥通传的声音。 她回过头来,身上大红的喜服随之微动,金翠堆叠的凤冠在她白皙的面容上投下一点浅淡的影子,勾勒出她已长开的旖丽眼眉。 杨氏心中悲酸交织。 …… 圣旨降下后,宿文舟流着眼泪,在昌乐王府感激着圣人的恩德。 谁也没有想到,病弱而沉默的王妃狠狠地扇了昌乐王一个耳光。 杨氏不甘。 她于及笄的年纪,嫁给一个大她二十岁的男人,从此生活只剩四方的天空。 她是世家里规训出的品貌合格的贵女,纵然她的丈夫无能,懦弱,昏庸,她能做的最大反抗也不过是称病,避居一殿,逃避似的不去亲近那个非她所想生育的、宿文舟急切渴望的嫡子。 但当她看到宿文舟诚惶诚恐地感激皇帝,预备着让自己的女儿去和亲时,她终于爆发了。 “她母亲就死在狄人手中!宿文舟,若你还是个父亲,你怎么忍心让她和亲?” 杨氏自觉自己这一生,早在嫁作人妇时就已经结束,现在,她要眼睁睁看着朝笙,一如她年少时一般了。 如何忍心。 但宿文舟嗫嚅着:“那是圣人的意思。” 杨氏从未打过人,回过神来,手掌都轻轻发着抖,她垂着已有些衰老的眼,最后轻声道:“你写了那样多的青词,称颂他的功德,谄媚多年,怎么最后连自己的女儿都护不住呢?” 为着这一句话,朝笙想,她会记得杨氏很久。 所以她来了,她是真的很开心。 她挥退宫娥:“我与王妃说会儿话。” 宫娥正抬手,欲要扣住朝笙胸前的赤金嵌红宝石领扣,闻言,犹疑道:“马上就都穿好了。” 朝笙琉璃似的丹凤眼轻瞥向这宫娥:“怎么,将要和亲的公主,与嫡母连说话的时间都没有吗?” 她脸上已上了妆,乌眸朱唇,长眉如刀裁新柳,在正红鸾凤绣云金缨嫁衣的衬托下,显得格外气势凌人。 宫娥被她冷淡的眼神慑住,这才意识到尽管这是皇后令她紧盯的人,却也是一位身份远在她之上的公主。 她应了声是,领着人退开了,守在清河殿外。 杨氏压下心中酸涩,走上前来。 第100章 她侧身,避开朝笙的礼。 “受之有愧。”杨氏的身体似乎又衰弱了一些。 她取出一个匣子,“你托我带来的。” 是一个描金绘翠的黄花梨木匣子,一枝栩栩如生的梅花开在匣子的四壁。 朝笙打开匣子,里面堆满了琳琅满目的首饰,翡翠东珠,青金灵璧,应有尽有。 纵是出身大族的杨氏,都有些震惊:“你母亲留给你的吗?” 朝笙点了点头,她向杨氏道谢,又道:“还要烦您替我看顾露葵她们,关山路远,我不欲带她们去。” 她流丽秀润的眼睛轻抬:“也请不要将我和亲之事告诉阿从。” 杨氏凝视着这双与宿从笙如出一辙的凤眸,缓缓地叹了口气:“总归,你们是姐弟,他如何能不知。” 朝笙望向清河殿里满目的朱红,这座宫殿华美而庄重,是以皇权为锁的牢笼:“正因如此,不能让他知道。” 她可不想看到宿从笙骑着马从绪州跑回来,哭哭啼啼说舍不得她。 殿外宫娥张望,起声欲要催促,杨氏知道皇后不欲让朝笙和昌乐王府再有接触,她已完成朝笙所托之事,也就干脆离去了。 她与宫娥擦身而过,没有看到深深的殿内,少女纤长的手指拨开了繁复奢美的宝石,而匣子的最下面,静静躺着一柄削铁如泥的匕首。 玄铁锻造出凛冽的锋芒,映着新嫁娘唇上殷红的口脂,这才是朝笙要带走的东西。 宫娥步履匆匆地走进来,一眼就见到放于朝笙膝上半敞开的黄花梨木匣子,她被露出的宝石一眼惊艳,不由得屏住了呼吸。 “殿下,该出发了。”她催促着她的离去。 …… 这一日的洛都,热闹喧嚣要胜过元夕的灯会。 晴朗灿烂的白日下,自清河殿,到西安门,乃至漫长的朱雀大街上,放眼望去皆是朱红一片。十里长街,张灯结彩,渲染出盛大的繁华。 朱雀大街两侧,簇拥着数不胜数的人。 百姓闻说,圣人要将他疼爱的历阳公主嫁往狄人的王庭,为大宣换来和平。 他们其实不大清楚,洛都的圣人有几个皇子,几个公主,“历阳”“城阳”对他们来说无甚差别,但人们为这热闹非凡的氛围所感染。 漫天的红色锦缎飞舞,落在小孩的手上,他们扬起这红绸,笑着跑在一车又一车嫁妆之后。 “新娘子在最前面!” “公主要嫁人啰!” 百姓对于那堪称价值连城的嫁妆啧啧称奇,感慨圣人真是疼宠这位公主。 他们并不知道,这些嫁妆不过是换个名头,要给狄人的财帛。 洛都外,狄人的使团已早早地在那里等候。 索仁兴奋得不得了,哪怕他从清晨就按照宣朝嫁娶的规矩等在这儿了。 惊鸿一面,寤寐思服。 他深深为那样凛冽又艳丽的容光所惊艳,迫不及待想要攀折。她美丽却不柔弱,然而他确信草原的男儿能降服一位宣朝的公主,就像狄人深信他们有朝一日会完全踏破宣朝的国土一样。 第88章 郡主与马奴(42) 马车从朱雀大街缓缓驶向了启夏门。 陆嘉木是作为使臣随行在队列之中的。 他看向那辆镂金刻凤的朱红马车,从今往后,那个高高在上的宿朝笙就要委身于狄人,再不能回到洛都了。 他觉得快意,又有一丝遗憾——遗憾最后要让别人收藏或践踏她的美丽。 尽管他是推波助澜的始作俑者。 她没来求他。 再如何跋扈,面对皇命父权,终究顺从的接受了。 女子,到底不过如此。 …… 索仁终于看到了他期盼已久的车驾,他迫不及待地驱马上前。 隔着重重的珠帘,他看到了他日夜思念的绰约身影。 “索仁,这不合规矩!”那日钦见他奔向前去,在身后惊呼。 但索仁生平未学得半点谨慎,至于宣朝人的规矩,他更不在意。 他掀开重重的金白二色的珠帘,惊起赤色的薄幔。 将要嫁往狄人王庭的公主穿着宣朝的大红喜服,直垂到她脚面的广袖上,蔓延着金翠而绣的云鹤,十二面留仙裙向下拖曳,鸾凤从裙裾底向上飞去。赤金的喜帕覆住了了她的面容,她端坐宛如画中的人。 索仁知道这不合规矩,也许会让这位宣朝的公主因失礼而哭泣,但他鬼使神差地掀起了喜帕。 他以为她会尖叫,或是被吓哭,宣朝的女人最讲究所谓的“德”与“礼”,再骄傲的公主也不例外。 但她只是抬起如鸦羽般的长睫望向了他 “你一点也不慌吗?”他问。 朝笙的眼神一如初见时不躲不避。 “总归是要嫁去狄人的王庭,守你们的规矩,不是吗?” 索仁放声笑了起来:“果然是我一眼就挑中的妻子。” 他感到自己日夜的思念实在是应该的。 他拽住了她的手腕:“会骑马吗?别坐马车了,狄人的新娘从不在马车里窝着待嫁!” 真是一个蛮子。 广袖如风,云鹤飘摇,索仁看到她抬起了手,然后他被她轻易地推下了马车。 朝笙索性掀开了珠帘,看着跌落在地的索仁。 “但现在还在宣朝,你得守我们的规矩。” 索仁落在黄尘之中,却一点也不嫌狼狈,只觉得她冷淡的声音像马车前珠帘相击时一样清亮。 他的心跳得越来越快。 曲江在朝笙的眼前向东奔流而去,三年之前,她从青州西来,露葵还盼着,她在洛都寻得一门顶好的亲事。 三年之后,她凤冠霞帔,却是要和亲北去。 她回身,看到了使臣之中的陆嘉木。 那副狐狸面一如既往令她厌恶,她知道他的卑劣,没能见到自己痛哭着出嫁,他似乎很失望。 梅苑外的那一鞭,没能让他学到教训。 “借我一用。”朝笙随手扯过那日钦手中的马鞭。 绯衣翻舞,谁能想到,将要嫁往狄人王庭的历阳公主扬起了马鞭。 朝笙决定在离开洛都前响彻她跋扈的声名,给陆嘉木一个永生铭记的教训。 鲜衣怒马的小陆公子被抽落马背,那张为洛都贵女所爱慕的温雅面容上迸出一道自眉尾到的嘴角血痕来。 “既然陆公子如此挂怀我,给你留个纪念吧。” 她声音漫不经心,丝毫不觉得自己做的事情何其离经叛道。 大婚之日,本该万事从吉。 但现在,那位出身陆氏的公子痛苦的捂住了被刮破的右眼,淋漓的鲜血渗出他的掌心。 宣朝有律,容有损者、体有残者,不得为官。 从此之后,他的仕途,一门三相的荣光,再与他无关了。 所有人都为眼前的变故惊住了。 炽阳底下,朝笙红衣灼灼,带着难以言喻的压迫感,居然无人上前拦下她。 陆嘉木在剧烈的疼痛中听到那曾为他魂牵梦萦的声音开口,每一句都冷淡而傲慢。 “这是算计我的代价。” 她果然都知道——陆嘉木终于后悔了起来,以为自己足够聪明,足够戏弄一个人的命运,以为自己能打断她的骨头,让她收起天真的傲慢。 第101章 但她借着新的身份,借着离去洛都永不回返的时机,给了他毕生都要铭记的教训。 鲜血不断地淌,刺痛着他的伤口,提醒着他,从今往后,他只能做一个家族的弃子。 陆嘉木蜷缩在地,终于崩溃出声。 索仁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他扭头看向那日钦,乌黑的眼睛里闪着光:“哈,我就知道,她绝对很擅长骑马!你看到她用马鞭的样子了吗?” 他为自己的眼光感到骄傲,一眼就选到一个最完美的妻子。 她既有宣朝女子美丽高贵的外貌,又有狄人所赞许的凛冽锋芒。 至于面毁眼盲的陆嘉木,索仁在听到朝笙那几句话后,立刻把他俩平康坊里建立的友情抛之脑后了。 耳旁是索仁喋喋不休的炫耀,那日钦看向那道灼灼的身影。 马鞭从手中被抽走的触感还很清晰,他眼前闪过一只皎白如霜的手,宝石蔻丹都只是那一抹雪色的陪衬。 她早早就明白,那日奔逃的琵琶女只是一个引子,为了让她出现在索仁面前,惊艳索仁的引子。 可是,何尝又只有索仁被她所吸引。 那日钦看向他的异母弟弟,索仁兴致勃勃跑到了马车旁,想要和朝笙同乘,被再次拒绝却也不恼。 这样聪明又骄傲、出身高贵的宣朝贵女,会喜欢索仁吗? 那日钦心里的天平开始倾斜。 马鞭飞来,他条件反射的抬手接住,便见那嫁衣如火的少女又落下了珠帘,只遥遥给他道了句谢。 索仁悻悻然回来了,他翻身上马,颇遗憾的感慨:“早知道,我应该将我的马鞭先递给她。” 他还想带她一块骑马呢。 那日钦听罢,一如寻常,附和着他的弟弟:“有点可惜。” 他握紧了马鞭,转身道:“该出发了。” 和亲的队伍浩浩荡荡,渡过曲江,往北而去,洛都巍峨的宫城从此永远在朝笙的身后了。 悬挂的珠玉相击,伴随着辚辚的车马声,走在漫长的去路之上。 第89章 郡主与马奴(43) “就要到霖州了。” 一路舟车劳顿,索仁丝毫不见倦色,他年岁轻,永远有使不完的劲。 依照宣朝的规矩,他不能在成婚礼成前见到朝笙,然而索仁却总忍不住调转马头隔着珠帘去寻她说话。 “你去过霖州吗?”他兴致勃勃地问。 珠帘之后,他未来的妻子声音矜淡:“从未去过。” 可汗所有的孩子中,惟有索仁没有参与过和宣朝的战争,索仁对于霖州的印象,来自于兄长们的描述,和这一次出使。 他立刻接过话头:“那太巧了,我也是头一次去。” 不过,他觉得霖州远比不上洛都。这座州城山脉纵横,边境漫长,连年的战争让它显得格外贫困。狄人觊觎的是霖州之后的洛都与十三州。 “过了霖州,就是草原了吧?”珠帘里传来朝笙的声音,索仁闻言,立马点头,又意识到朝笙看不到。 “祁连山下,是长生天赐予我们的广袤草原。” “不如给我讲一讲草原。” 她的声音似乎终于带了点兴致,索仁心想,的确,谁会对贫弱的霖州有兴趣呢?广袤的草原,富庶的王庭,才能吸引这位被堆金砌玉供养大的贵女。 索仁终于得到了卖弄的机会,他的话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从射箭摔跤说到羊羔的出生,从茂盛的水草说到迁徙的部族。 他偶尔有用宣朝话说不大清楚的,就叫那日钦来,那日钦是副使,索仁理直气壮支使这个长年学习宣朝文字的异母哥哥。 “你们兄弟二人性情很不一样。” 在听完那日钦对于索仁话语的补充后,珠帘后的美人漫不经心地感慨。 索仁满不在乎道:“当然,我们有不同的母亲。我的母亲是大阙氏,他的母亲是小阙氏。” 狄人之中有许多氏族,不同的阙氏代表着不同的氏族,兄弟间的亲缘远没有氏族的来得深厚。 那日钦听到那位公主笑了一声,语气怀念:“我也有一个异母弟弟,你们让我想起了他。” 索仁不乐意了:“我可不是你的什么弟弟,我是你的丈夫。” 他似乎是要证明自己,驱马上前,只扔下一句话:“给你射一对大雁下来,好叫你明白我的本事。” 莽撞而傲气。朝笙下了结论。 她不动声色,声音清浅:“狄人成亲也有射雁的习俗?” 那日钦意识到她在和自己说话,以流利的宣朝话回答了她:“是的。若男子能射下一对大雁给心悦的女子,就代表这是长生天所认可的婚姻。” “你们的风俗真有意思。”她莹白的指尖挑起一点珠帘,露出精巧的侧脸,“那日钦,你是索仁的哥哥吧?” 她说话的声音清冽悦耳,咬字却别有江南的习惯,让那日钦想起山中冒出的一泓冷泉。 “索仁是父汗最小的儿子,我的第三个弟弟。” 他应声,看到她转过脸来,那双既妩且冷的丹凤眼微弯,噙着泠泠的笑,“我知道了。烦请你继续替我讲一讲草原的习俗。” 他感到一阵莫名的喜悦,喉头却发紧。索仁已吵吵嚷嚷跑远了,那日钦隔着珠帘,以缓慢而流畅的用宣朝官话与这位和亲的公主继续交谈。 比起索仁,那日钦是一个更好的交谈者。 他较为系统地学习过宣朝的文化,叙事更加的有条理,无论是草原还是宣朝的话题,他都能说上几句。 “所以,可汗可以同时有几位妻子?你们并没有宣朝人的嫡庶之分。”沿着他们兄弟的关系,朝笙又抛出了一个她的问题。 “对。不过,大阙氏来自王庭之中最强大的部族,父汗最为敬爱她。” “所以索仁是被疼爱的幼子。”珠帘里,那位公主道,“虽无嫡庶之差,然而对幼子的宠爱似乎和宣朝并无差别。” 这是可汗的孩子们心知肚明的事情,那日钦奇异于她的敏锐。 “被偏爱的孩子会要更张扬大胆些。”朝笙解释,语气寻常,“前面有兄长们担着,不是吗?” 当然就是如此。 他被派来做一个副使,就是为了辅佐索仁,替索仁收拾他的烂摊子。 尽管他觉得索仁莽撞而愚蠢,然而父汗就是偏爱这个儿子。他与其余兄弟要去征战,要去学习宣朝的文字,践行父汗的野心。 而索仁只需要和大阙氏闹一闹,就能娶到宣朝的公主——一个绝佳的政治筹码。 当他的父汗君临宣朝的国土,到了选择继承人的时候,宣朝的百姓,能接受的是参与过无数次屠杀的狄人,还是迎娶了一个宣朝公主的狄人?答案不言而喻。 那日钦陷入了沉默。他的母亲小阙氏,是先可汗的第六位妻子。 先可汗死了,他的父汗继承了先可汗的牧场、军队,和女人。 但父汗当然最喜爱他射下两只大雁后亲自求娶来的大阙氏。 这是狄人的习俗,他不打算告诉这个宣朝来的公主。 但她的话如她的人一样危险而美丽,他已经见识过她的离经叛道,隐隐感觉出她并不满意索仁。 第102章 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反之亦然。 其实存在着某种可能,他得到这位公主,得到她带来的连城财帛,得到这绝佳的政治筹码。 那日钦垂眸,反复摩挲着手里的马鞭。 “前头就是霖州了!”索仁的声音传来,他策马奔腾了许久,也未看到一只大雁,反而望见霖州衰草满壁的城垣。 嘈嘈数声,珠帘落下,隐住了她精致姣好的侧脸。 那日钦神情如常,骑马向前去迎索仁。 …… 从城墙上看去时,长长的和亲车队像一条赤红的练。 霖州的百姓从未看过这样奢靡的出嫁排场,尽管车队的最前面是狄人,他们依然大着胆子围过去看。 “是洛都的公主出嫁吗?” “嫁给狄人……是不是就不用打仗了?” 他们议论纷纷,看向那宝盖珠帘的朱红马车。 “那么多的钱财,皇帝宁愿去填狄人的狼子野心,也不愿分给霖州养兵。”李树在城墙上望着浩浩荡荡北去的赤练,语气颇为不平。 他背上的雁翎枪寒芒凛冽,是霖州的匠人新锻出来的。 李树不知州牧与池暮达成了什么共识,但从某一天开始,他察觉到他们有了更为锋利的武器,队伍的人数也越来越多,甚至流落四处昔年玄枪营的老兵都回到了军营。 又一岁秋日,霖州已蛰伏着一股庞大的力量,洛都的圣人不知道,草原的狄人也不知道。 李树扭头,看向正读信的玄衣青年。他秀润的桃花眼在这时格外淡静,单看他年轻俊美的形容,谁能想到霖州的军队已尽数在他手中? 李树察觉自己似乎跟随了一个了不得的将领。 “饮鸩止渴罢了。”池暮回应了李树的不平,朝笙的信与和亲的车队差不多同时到。 他看向车队最前的两个狄人,他们同为王子,一个被偏爱,一个被忽视,各有不同的母亲。 信中,朝笙描述了这对兄弟在城阳的宴会上截然不同的表现,受宠的无法无天,被忽视的则如仆从。 狄人是草原上的庞然大物,这样庞大的事物,看起来壮观,往往会从内部先崩溃。 宣朝不也是一棵看似高耸实则根系腐烂的大树吗? 然而他的思绪不由自主被车队所牵引,那辆华美的朱红马车,莫名地让他多看了几眼。 “那应该就是公主的车驾吧?公主好像……叫什么羊公主?”李树摸着下巴,把他从百姓那听到的话绞尽脑汁的想出来,“封号真奇怪。洛都是不是还有牛公主,马公主?” 朝笙在信里不无惋惜的说,是城阳公主将要去和亲。 池暮想起从前那个嚷着要见迟诤言的宿云秋。 旧友归地府,故人向幽冥,十年宛如一瞬,幼时见过的人,都走向了不同的结局。 惟有曲江畔救起他的郡主,在信的末尾端端正正留了一句“小马奴,早些回来见我”。 他挥去心中的那丝异样,转身往军营而去。 那辆华美的朱红马车与他背道而驰。 第90章 郡主与马奴(44) 北地秋日的黄沙里,玄枪黑甲的士兵聚集成势。 和亲的车队过了霖州,奔赴茫茫的草原。 … 可汗在连年对宣朝的侵边之中,意识到法理上的名正言顺十分重要。 因此他主张让自己的一个儿子去娶宣朝皇帝的女儿,在所有儿子中挑挑拣拣一番,他选择了索仁。 这个儿子最为像他,而他的母亲也来自一个强大的氏族。 若有一个宣朝公主作为妻子,日后索仁继承他的位置与野心,将会无比合适。 * “我把她带回来了!”一回到王庭,索仁莽莽撞撞地冲到最大的那一顶帐篷中,大声告诉他的父汗。 可汗丝毫不计较他的不规矩。他招招手,索仁就立刻踢掉脚上的靴子,盘腿坐到了可汗身旁。 “她十分美,我很喜欢!”索仁向他的父汗还有大阙氏表达他的满意,换来了这对夫妻爽朗的笑声。 那日钦没有看到他的母亲小阙氏。 她生产过数次,身体并不好,所以不大爱露面。老汗王死的时候,她本来是要殉葬的,但老汗王的儿子觉得这位守寡的庶母很美,就继承了她。 不过草原上的美人太多,可汗又迎娶了大阙氏,那日钦的母亲便很快被可汗抛之脑后。 可汗与索仁玩笑了几句,才看到自己的另一个儿子在帐篷中等待着。 “那日钦,事情办得不错。”可汗摆了摆手,让他退下了。 他离开了帐中。 王庭陷入了忙碌之中,要为归来的索仁举办宴会,庆贺他带回了大宣的财帛和公主。 他们的婚礼将在半个月之后正式举行,在长生天的见证下,可汗要替他的爱子操持一场极为隆重的婚礼。 过去,狄人对于宣朝的印象是掠夺不尽的财富,是温顺麻木的百姓。但霖州的士兵杀死了又重新聚集,艰难地守卫着国境,可汗在一次又一次战争中意识到,要征服一个民族,应当要先蚕食他们的文明。 但一个长达两百年的王朝,一个往前可追溯到三皇五帝的文明如何能轻易蚕食?可汗决定让狄人去学习他们的文明,这位公主就是一个符号。 未来可汗的大阙氏会是宣朝的公主,而索仁,就是可汗属意的继承人。 那日钦心知肚明。 他的母亲要躲避大阙氏,他母族的牧场长年被索仁的母族占据,而他,要向索仁称臣。 广袤的水草,宣朝的土地,帐中的公主,都属于索仁。 …… 汹涌的暗流在草原的长河上起伏,终于到了成亲典礼举行的这一日。 王庭之中,热烈的篝火升腾起,白袍的年轻男女聚在一起载歌载舞。 狄人的习俗与宣朝不同,他们喜欢在重要的日子里穿白袍,和祁连山尖苍雪一样的颜色。 在这样一片白色的海洋里,一顶茜红的帐篷显得格外显眼。 “那就是那个宣朝公主的帐篷?成亲的夜晚,她为什么不和我们一道出来跳舞?” “传闻宣朝女人被丈夫之外的男人看到,就要自尽呢。” 狄人们议论纷纷,好奇又有些轻蔑。 “是吗?”他们笑起来,“听闻她生得很美,那日钦殿下,您见过她吗?” 那日钦闻言,也轻慢地笑出了声:“宣朝的女人,自然是美的。” “那索仁殿下从此以后可要好好藏着她。” 狄人民风豪放,纵然无人敢去染指未来可汗的妻子,开几句玩笑也是可以的。 玉盘珍馐,数不胜数,来自宣朝的杯盏、丝帛装点着这场婚礼。 篝火把半壁天空都照得明亮,能歌善舞的狄人们痛饮美酒,簇拥着一脸喜色的索仁。 直到天边惟剩北辰明亮,他们终于放过了索仁,起哄着把他推到了茜色的帐篷之外。 在帐中等待一夜的朝笙终于等来了这一刻。 索仁掀开了幔帐,走向他的妻子。他的身后,兴奋的狄人们渴望看到那个端坐的身影摘下朱红的盖头,露出庐山真面目来。 第103章 那日钦望向索仁身前的倩影,挡住了这群狄人的目光。 “走吧,我们也找点乐子。” 人群里爆发出会心的大笑,他们散开来,与穿梭在婚宴上的侍女抱做一团。 这是一场彻夜的狂欢。 索仁酒量很好,他被起哄喝了许多酒,却只有些微的醉意,神思十分清明。 宣朝人说什么“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可见这对他们是人生两大喜事。他可不能醉意醺天的空睡过去。 他的公主静静地坐在榻上,他摁下心里的激越,抬手,揭下用来遮面的喜帕。 珠翟翠云,凤冠霞帔,当日惊鸿一瞥,现在,这张清极妩极的面容,终于,为他一人所独有。 “殿下……”他发出痴迷般的叹息。 纵然早知男女之事,索仁发觉,他在这样红烛高照的氛围中居然有些生涩。 那个在太阳下凛冽而锐利的少女,此刻在他的目光下微微垂头,发间垂下的珠翠轻轻打在了她精致的面容上。 他就知道,再如何张扬的女子,到了新婚之夜,面对丈夫都是羞涩的。 他解下朝笙胸口上的茜色宝石扣,松开她束腰的朱锦瑞云封,光滑微凉的布料划过他干燥粗糙的手掌,索仁心猿意马,幻想着喜服之下,她娇生惯养的肌肤是否比牛奶还要柔软洁白。 …… 帐篷外,篝火彻夜不灭,那日钦看着在这场婚宴上纵情享乐的人们,悄然无声离去。 在离开可汗王帐的那一日,他与那位公主达成了同盟—— “你要让索仁在新婚之夜失去你父汗的喜爱,这对我有什么好处?”她对他的话毫不意外,反问自己能得到什么。 她美丽又聪明,知晓他与索仁的不和。 “索仁不会是一个好的未来可汗。”那日钦说,“他的哥哥太多了,我们不会臣服于一个最年幼的弟弟。” “你从宣朝来此,想必很不甘心,殿下。”他循循善诱。 朝笙似乎被他说中了,黛眉微蹙:“我当然不甘心,我讨厌被当做棋子。” “嫁给索仁,你将仍然只能随波逐流,他不堪大用。”他说。 “但与你合作,不也是做一枚棋子吗?” 他喜爱她这样直接而野心勃勃的眼神。 “我与索仁不同,殿下。”那日钦低声道,“我能做到的事情要比他多得多。” “你只需要在婚礼那夜让他短暂地失去行动力,会有宣朝的骑兵杀入这场婚礼,让他沦为一个残废的。” 他不欲杀死索仁,毕竟不似宣朝人争夺皇位那般你死我活。 朝笙神情微诧:“我朝的骑兵?” 那日钦当然不可能与宣朝人勾结。 他只是让他母族的骑兵扮作宣朝人来刺杀罢了。 反正霖州确实又有了一支似乎还算可以的骑兵营,他们与狄人常有摩擦,上次焚烧了他们的后方,这次毁了一个婚礼也在情理之中。 朝笙在他含蓄的笑中了然。 “我会让你做我唯一的阙氏。”那日钦坦然地说,“索仁的母族太强大,他不可能只有你一个妻子的。” “但我不一样。”他确实不想娶太多妻子,他的母亲就是一个悲惨的例子。 “我觊觎父汗的位置,我也觊觎您,殿下。” 朝笙终于被他说服。 第91章 郡主与马奴(45) 帐篷内,一无所知的索仁仍在热切地期盼他的洞房花烛之夜。 他解下了朝笙的外袍,看到她雪白的脖颈与纤巧的锁骨,朱红的里衣包裹着她的身躯。 仿佛在拆一件期待已久的礼物。 他的呼吸灼热,凑得更近了一些。 她似乎朝他笑了。 他抱住了她,手往她的下裳探去。 然而,华服之下,索仁没能看到他日夜期待的美好。 在他离朝笙最近的时候,一把匕首从朝笙的袖中脱出,狠狠刺进他的心口。 宝石绫罗都是点缀,她顺从地待嫁于清河宫,却在自己的身上,藏了一把匕首。 作为“宿朝笙”的一生注定短暂,但朝笙想自己写一个结局。 是被折辱而死,是郁郁而死,还是,为她的母亲,为那个死在霖州的青州贵女报仇而死。 她手腕往前又进了几分,贯穿了索仁的心口。 鲜血淋漓,与那日钦约定的时刻即将来临,朝笙漠然地看着索仁不可置信的倒下。 那日钦以为他说服了她,其实只是让她乘了一股东风。 那日钦说,他会给她巫祝配下的药,她只要借着交杯酒哄着索仁喝下就好。然后,他会让索仁在睡梦中变成一个无法继承汗位的废人。 朝笙觉得他的这点仁慈显得很虚伪。 她收起匕首,看着上面映照出的她的双眸。 “小马奴做的匕首,确实不错。”她拾起飘落在地的喜帕,认真地擦去了上面的血迹。 …… 这注定是一场要载入史册的婚礼,没人想到,柔弱的宣朝女人没有委身于高大的狄人王子,她面不改色,却以压倒性的力量杀死了索仁。 后来的史官,对于昭烈皇后宿朝笙褒贬不一。他们肯定她和亲草原,刺杀索仁,乃至掀起狄人内乱的功绩,但另一方面,燕昭烈帝终生未娶,封一个嫁往草原的前朝公主为皇后,替她建庙立碑,不能不叫人说一声荒唐,更有甚者,抨击昭烈皇后乃他一生帝王功业里的败笔。 但朝笙毫不在意后人如何评判她,她静静地坐在帐中,等待着那日钦的信号。 终于—— 她听到了帐外散乱的脚步声,狄人们呼喊着“起火了”,忽有惊诧的尖叫划过夜色。 马蹄声袭来,一队骑兵轻骑杀进了王庭,直奔茜色的帐篷而去。 “宣朝人想死吗!居然敢来偷袭!” 朝笙微微一笑。 短兵相接的声音很快响起,那日钦太过于自负,他看轻索仁,其实自己也没有好到哪去。 自半年以前,被宣朝的轻骑兵奇袭后方之后,可汗就加强了王庭的防御,而这些,被派去宣朝出使的那日钦未曾想到。 当扮作宣朝士兵的那日钦冲入帐中,看到的,是已然倒下的索仁。 那位宣朝公主坐在他身旁的软榻上,似是惊住了。 “你果然做到了……”他快步上前,父汗的亲兵正与他母族的士兵缠斗,他必须立刻把索仁废掉。 但当他走近,看到的却是他的异母弟弟不能瞑目的双眼。 来不及质问朝笙为何多此一举杀死索仁,他扭头就要走。 但是迟了。 一只雪色的手攀附上来,拉住了他。 带着薄茧的手。 那日钦立刻意识到,这位曾持马鞭伤人的公主,并不是借着身份跋扈。 这样一具他以为会为他所收藏赏玩的身体,居然蕴含着难以置信的力量。 他焦躁不安,躲避着刺来的匕首,借着铠甲与体格的优势终于扼住了朝笙的咽喉。 “殿下。为何不听我的话?”他懊悔不已,索仁就这样死了,而他筹谋的事情面临着巨大的败露风险。 鬼迷心窍。 第104章 他低头,看向被他压住的朝笙。 他惊觉,就是这张冷淡又妩媚的面容,在洛都时就悄然蛊惑了他,一颦一笑,一言一语,都是她的圈套。 朝笙被迫仰面看着他,居然还笑得出来:“那日钦,我告诉过你,我讨厌被当作一枚棋子。” 那双流丽清冷的丹凤眼中映照着那日钦悔恨的面孔,朝笙握紧了匕首—— “别反抗了。”他察觉到她的动作,反手去捉。 匕首高抬,朝笙毫不犹豫地刺向了自己。 鲜血四溅,那日钦被她毅然决然的动作震慑住了。 帐篷外,两边交手已分胜负。 “那日钦,我的孩子,你杀死你的弟弟,杀死宣朝的公主,是为了什么?” 可汗愤怒而失望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 冲天的大火燃烧于狄人的王庭时,霖州,银甲的少年将军猛地捂住了脖颈。 池暮感到动脉剧烈的搏动,脖颈上赤色的痣烧灼滚烫。他心中莫名升起巨大的不安,心脏的跳动声仿佛在耳边轰鸣。 他从未有过这样的经历,无法自抑地以虎口圈住咽喉,想要扼住这突然的痛意。 军营里陡然响起的喧哗声,他在痛楚中甚至未曾察觉到。 一个白衣缟素的少年骑着马,横冲直撞地冲了进来。 李树在后面嚷嚷着:“是洛都的贵族,我拦不住!” 岂止拦不住,那少年风尘仆仆,似乎是长途跋涉而来。 夜色下,他点名就要见池暮,说话时漂亮的丹凤眼赤红,凶得很的模样。 “池暮!我姐姐呢!”宿从笙一眼就看到了他。 那昔日沉默的小马奴,被他姐姐护在身后的小马奴,真的在霖州闯出了名头。 玄枪银甲,军士簇拥。 可他无法替池暮高兴,宿从笙只感觉到铺天盖地的怒火席卷了他。 他的姐姐救了池暮。 堂堂郡主,倾心于一个马奴,在洛都等着他建功立业,等着他回来娶她。 然后呢? “你来霖州有什么用!”他崩溃出声,“你眼睁睁看着和亲的队伍过了霖州!” “洛都十里红妆,送我姐姐赴死。而你,竟然连拦都不知去拦?” 池暮看到,那双和朝笙如出一辙的眼中,涌出了大颗大颗的泪水。 “你说……什么?”他的声音沙哑。 他分开人群,心中陡然有了一个可怕的答案。 冷静,冷静—— 池暮死死地掼住宿从笙,强迫这暴怒中的世子看向他。 “傻子。”宿从笙声音恨然,狠狠地瞪向那晦暗如墨的眼睛,“和亲的,是我的姐姐!根本不是宿云秋!” “她骗了你,也骗了我。” …… 在书院的宿从笙本不会知道这一切。 但杨氏的身体日渐衰弱,他不顾杨氏的反对,硬是从绪州赶回了洛都。 病榻前,杨氏形容枯槁,她的身体一年差似一年。 他的母亲,冷淡遥远如观中泥塑的母亲,原来终究是肉体凡身。没有与他有过什么母子和爱的时光,她就要老了。 “回来做什么?” 他跪在她的塌前,低着头,梗着声音答:“见您。” “你不该回来的,洛都没有人希望你回来,阿从。” 她的声音缓慢而无力。 在书院的时间中,宿从笙终于明白洛都乱糟糟的局势,终于看清了风云诡谲的政治,终于明白这个冷淡的母亲的那点隐晦慈心。 “我知道,您不喜欢我,却又想让我学好,走正道。” 他十六岁了,是半个大人,在题蒲书院的这两年里,长高了许多,若朝笙看到他,绝对无法再嘲笑他个子矮小。 “我在书院里学了仁礼孝忠,所以我回来了,没有母亲染病,子女不在床前侍奉的道理。” “你长大了,阿从。”杨氏的声音感慨。 这个孩子长成了和宿文舟截然不同的大人。 杨氏想,她应该要欣慰的,可她情不自禁的流下泪来。 要如何才舍得让这个孩子知道,她的生命已经油尽灯枯,他的姐姐已被嫁去迢迢的草原,要如何让他这样迅速地面对接二连三的失去。 宿从笙察觉到她的哀伤来,他抬眼,望向病榻上的母亲,从她的话中感到剧烈的不安。 他迟疑着问:“姐姐呢?姐姐也不希望我回来吗?” …… 将要离去和亲的那个夏日里,朝笙写好一封又一封信,写春华又写冬雪,最后悉数留给在洛都的露葵,让她按着时间寄给池暮与宿从笙。 “给池暮的信,每月中旬寄出。宿从笙话太多了,两个月给他回一封便可。” 在题蒲书院的漫漫光阴,宿从笙等待着朝笙的回信,他和她说山长的严格,学子的刻苦,说绪州的碧湖,隔岸相望的烟火。 而她的信里写尽洛都的四季,闲暇趣事,宿从笙读得津津有味,丝毫未觉,收到信时,他的姐姐早已经踏上了一条有去无回的路。 宿从笙发狠般推开了池暮,挣扎间,从袖中扬出漫天的白纸。 那是露葵还没有来得及替朝笙寄出的信。 一张又一张,飘落在这年轻将领的眼前。 …… “小马奴,我今天又去了一次山神庙,那儿芳草萋萋,已盖住我们来过的痕迹。” “元夕灯会,差点赢尽所有灯笼,见一小儿哭闹不休,遂把他看中的也赢了下来。” “过完这个生辰,我离及笄便只差一年了。” “池暮,见字如晤……” “……这是最后一封信了。一次写了二十几封,实在叫我辛苦,我让露葵一个月给你回一封,估摸着你看到这一封的时候,我已在草原埋骨。” “和亲避无可避,为着我的亲人,我必须要去。但我有自己的选择。” “作为一个女子,自认不算蠢笨,武力不逊于男子,到头来,仍免不了被牺牲的结局,一如我的母亲。” “她死于狄人的刀下,她的丈夫救不了她,但我想替她讨一个公道。” “既知有去无回,便不叫你在我成亲时替我牵马了。” 池暮伸手,想要接住这漫天的书信。 他忆起那些给她回信的光阴,烛火摇曳,映照宣纸泛黄,他洗干净手上的血迹,提笔时一字一句都是虔诚的爱意深刻。 宣纸如雪,覆他银甲满身。 山火连天,明月当头,他曾于神明之前,许她一生之诺,许她青丝白首,可到头来—— 到头来,也不过给了她一朵干枯的桃花。 悔之,何及。 悔之,晚矣。 第92章 郡主与马奴(完) 建昭二十一年,历史的洪流席卷了十四州。 狄人的王庭因和亲公主与王子索仁的死陷入了动乱,大阙氏与小阙氏的氏族对立愈发严重,最终那日钦被处死激发了王庭的矛盾—— 在这时,霖州悍然发兵。 洛都圣人连下十二道敕令,使臣皆有去无回,霖州无一人接旨。 任圣人如何惶恐震怒,边境的战火被一个默默无名的将领掀起,历史走向了谁都不曾设想的结局。 第105章 玄枪银甲的骑兵跋涉过草原,来到狄人的王庭,以势如破竹的气势击垮了这个内乱的部族。 连绵纵横的祁连山,曾是狄人壮大的沃土,但一个年轻的将领提枪,贯穿了狄人的头颅。 这场与狄人的战争持续了整整一年,洛都的圣人眼睁睁看着玄枪的声名再次响彻他的国土,曾经让宿氏君王如鲠在喉的狄人溃逃,狼狈的退到了祁连山之后。 当那个年轻的将军立碑于祁连山之后,他的枪尖,对准了天子。 建昭二十二年冬,霖州反,这支虎狼般的军队南下,兵临洛都。 庞大的王朝内里早已腐烂,被池暮以摧枯拉朽的速度摧毁。 渡过曲江,入启夏门,距离青年再次踏在朱雀大街青灰的石板上,已过整整四年。 那时,他家破人亡,苟活下来,混在朝笙的侍卫之中。 尚不知前路如何,只知道跟着她走。 一晃这么多年。 洛都的冬天仍然干燥而寒冷,满城肃杀。 惟有昭文书院里的梅花灿烂盛大的开着,被风卷起,落在他染血的枪尖。 三年征战,三年杀伐,谁能料到,曾被一个少女护在身后的马奴,能走到兵临洛都的这一步。 皇城之中,哭声,咒骂声,淹没在铁甲铮然里。 宫人们畏惧的看向这玄甲的高大青年,早在玄枪营的名号再起时,就有流言断定他是永安侯府的遗孽,必会为复仇而回洛都。 连霖州人都这么以为。 尽管他们的将领告诉他们,他曾经是个马奴。 落日悬河,青年踏在宫道上的每一步,都像是一道催命的符。 昭阳殿外,宿氏皇族的人被驱赶到台阶之下。高高在上的帝后,太子,公主,皇亲,臣子,都沦为了囚徒。 他们怎么都没有想到,宣朝的江山没有被狄人夺走,却即将要易主于一个发迹于霖州的武夫。 皇帝再也拿捏不住他仅剩的威仪了。 他瑟缩着,看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青年,几乎要失声尖叫。 “朕知道——朕知道你是谁了。”皇帝抖着声音,“弑君篡位,遗臭万年,天下人不会服你的。!” 池暮垂眼,看向洛都的这位圣人。 这个只言片语就埋葬了永安侯府的帝王,此时不过是个干瘪泛皱的老头。 “池暮?哈……其实你是迟家的小儿……迟诤言,你没死,是不是?”皇帝的神情似哭似笑,“你要给永安侯府报仇!” “可你要是杀了朕……永安侯府就永远只是乱臣贼子!乱臣贼子!你父亲永安侯会被天下人咒骂千世!万世!” 他的声音宛如从喉咙里挤出来的,刺耳又尖锐。 “朕给永安侯府翻案,昭告天下他没有反心,好不好?朕可以下罪己诏!好不好?!”他看着那杆长枪离他越来越近,“对了……城阳!城阳!你少时的未婚妻!” 他一把扯过缩在皇后身旁的宿云秋:“朕把城阳赐婚给你,朕封你做镇国大将军,永安侯配享太庙,怎么样?” 他绞尽脑汁,搜罗话术,想要这铁甲染血,如地狱修罗的青年停下脚步。 昔日高不可攀的城阳公主此时云鬓散乱,长裙委地,看起来可怜极了。 她怔怔看向那走过来的青年,呼吸为之一滞。 这就是……迟诤言吗?她曾经的未婚夫? 宿云秋居然在生死一刻生出剧烈而兴奋的战栗来——他生得太俊美,明明浑身寒意冰冷如幽鬼阎罗,但那双桃花般潋滟的双眼,纵是无情也动人。 宿云秋不可自控的想,她和他,好歹也是有少时情意的吧?尽管她甚至早已记不清楚迟诤言年少时的模样。 她曾被她的父皇当做一枚棋子,险些许给狄人,但那个美貌尤胜的南漳郡主替她去了草原送死。 上苍眷顾她,居然让她再次碰到了迟诤言。她的父皇已不可依靠,这个年轻而俊美的将军,她曾经的未婚夫——会是她新的靠山吗? 宿云秋决定放手一搏。 她痴痴看向他,眼中堆生出浓烈的情意,然后,以一种温柔哀婉的声音说:“诤言,我至今未嫁,等了你许多年。” 池暮停下了步伐,沉闷焦躁的空气中,陡然响起他寒凉的笑声。 他桃花般的双眼低垂,长睫下的黑瞳冷淡而晦暗。 “你们确实得记住永安侯府,得记住迟诤言。” “永安侯本无通敌叛国之罪,替他翻案,理所应当。” 皇帝不住地点头:“对对对……朕这么多年来,一直很内疚,诤言,你是诤言是不是,朕与你父亲,昔年也是好友,可恨我受人蒙蔽!” 他干枯的手指一转,指向了伏跪在不远处的陆丞相:“都是这些该死的佞臣,胡乱攀扯,朕不但要替永安侯翻案,还要把陆家抄了,以告你父亲在天之灵!” 陆丞相身躯剧烈地颤抖起来。 池暮的声音带着微微的沙哑,但谁都不敢不屏声去听。 “陆家当然该死。” 他感到那种幽伴多年的痛意在这一刻又蓬勃的生长,手中的雁翎枪在洛都的北风中格外寒冷,从他的掌心蔓延到心脏。 皇帝以为他说动了池暮,衰老的面皮上迸出喜意来:“自然!朕会杀了他们,告慰永安侯。” 然后,他听到这阎罗般的青年再度开口。 “但是,陛下。”他的声音含着嘲讽,没有丝毫对皇权的敬意。 “我从霖州打到洛都,不是要替永安侯翻案。” 皇帝愣住了,除了永安侯,还有谁? 他战战兢兢,回想着因永安侯府一案死去的人:“迟贵妃,长康伯,怀恩侯,巫鄯,甄道恒……确实都是被无辜殃及的……” 那是永安侯府的亲眷、勋贵,曾为永安侯府仗义执言的直臣。 他杀了太多人,以至于都记不清到底有谁,翻来覆去的思索,说出来的名字越来越多。 但站在他神情的青年身形高大,神情冷淡,有如山般的阴影压在他面前。 “朕都给他们翻案……永安侯加封为一品镇国公!朕给他立长生牌位……” 青年手中的长枪划过汉白玉的地面,淋漓的鲜血往下淌去,以玉镂刻出的龙凤呈祥纹上蔓延出赤色。 在皇帝焦灼不安地等待中,青年沙哑的声音终于响起。 “这些,都是枉死的人。但其中,并没有我父母的名字。” 皇帝愣住了,周围的大臣们也都愣住了。 “我不是说了,永安侯夫妇……” 少时,与父母朝夕相处的光阴浮现,他终于能够说出他隐忍复仇的夙念:“我的父亲,叫池青。” “池水的池,青山的青。” “他生于显德二十八年一农户之家,极爱念书,却考不上功名,于建昭十年应召入伍,成为了永安侯麾下的一名士兵。” “他怀着弃笔从戎的报国豪情,从洛都去往霖州。” “玄枪营与狄人对抗数年,他从无名小卒成了掠阵的前锋。” “枪法入神,留一身伤病,而后,父亲又跟随着永安侯回了洛都。” “玄枪营被你打散,永安侯被夺了兵权,戍边数载,归来时,我的父亲一无所有。” 第106章 “永安侯替他留了一条路——我的父亲在侯府中,替他牵马驾车。” “我的母亲,是永安侯夫人的陪嫁侍女,她嫁给我的父亲,然后生下了我。” 池暮终于来到了仇人的面前。 “我长在侯府中,有幸与迟诤言一道识字,算他的半个伴读。” 那个总是生病的小世子,爱找他玩,看他舞枪,身体好些,就拉着他捉迷藏。 城阳公主来侯府吵闹那一日,他象征性地躲在假山里,轻易让迟诤言找到。 “阿暮,你瞧,那就是城阳公主,我的未婚妻。”迟诤言看着吵吵嚷嚷的城阳公主笑,“她好有活力,我居然觉得她有些可爱。” 他们曾经十分要好,如无意外,长大之后,他也会如父亲一般,替永安侯府的主人牵马驾车。 … “然后,建昭十八年冬夜,你令人放了一把火。” 皇帝从他的话中感受到刺骨的寒意,他听到这青年缓声道—— “我的父亲为了救永安侯一家,葬身大火,我的母亲,为了引开金吾卫,扮作侯爷的姬妾逃去。” 历史记住了永安侯的功绩,却没记住玄枪营五百将士的名字,不知道有一个叫池青的前锋,曾令北境的狄人胆寒,更不知道,有一个女人,为了保护她的孩子,葬身于茫茫火海之中。 “而我,我就在马厩潮湿的苜蓿堆中苟活了下来。” 北风肃杀,空气压抑,粘稠得让人窒息。 昭阳殿前,银甲漠然如海,那些昔日里高高在上的皇室宗亲,勋贵名臣,毫无尊严的伏跪在地。 宿云秋身躯一软,倒了下来。 她终于想起来,眼前这个执掌所有人生死的青年,分明是梅苑里匆匆一瞥,朝笙身后的马奴。 …… 王侯将相,岂曰无种。 高高在上的士人,贵族,皇权,只记住了他们对永安侯所造的杀孽,却看不到霖州千里,百姓苟活,看不到一个戊边士兵和侯府侍女的死。 池暮从霖州杀回洛都,洛都的人都以为他是永安侯的儿子。 但其实,他真的只是一个马奴。 这世上,惟有一个人,不问他的出身,不猜他的来路,但他踏破狄人的王庭,踩着寥落的版图,却只找回了她的枯骨。 长枪染血,百战莫死,池暮在空旷的人间又撑了三年。驱狄人,破洛都,他终于走到了皇帝的面前。 “我来此,是要替他们讨一个公道。” “替我的父母,替我的郡主,替枉死的人,讨一个公道。” 过往人生,历历在眼。 为救永安侯慷然赴死的父亲。 为救他葬身火海的母亲。 于狄人帐中拔刀自尽的朝笙。 雁翎枪尖,干涸的血上又淋漓出鲜红的血,宿氏王朝最后一个君王被贯穿身体,钉死于昭阳殿外。 呼啸的北风盘踞在宫城上,新朝的君王大仇得报,孑然一身。 他这一生,已失去至亲,挚爱,戎马倥偬,空余旧梦,在他身后,却响起了山呼海啸般的万岁声。 贺他。 第93章 梅花如旧(一) 宿清许是题蒲书院山长宿从笙的第三个孩子。 上头虽有两个哥哥,她这个最小的女儿也没有获得被父母视若掌珍的机会。 尤其是父亲,待她格外严苛。 她须得学琴棋书画,学儒道法经,古人所谓的“君子六艺”,她都是和兄长们一道学的。 兄长们照顾她,让着她,帮她躲懒,然而若父亲发现,兄妹三人便要一起受罚。 长此以往,她便只能靠自己了。 但她在这些事情上过于有天赋,且渐渐觉察出趣味来,等到了十二岁的时候,哥哥们已经比不过她。 听母亲说,她父亲是前朝皇族,年少时也是斗鸡走狗的纨绔之流。 只是父亲是如何从纨绔变成书院山长,如何成为读书人眼中的天下之师,母亲一概不愿说。 “父亲莫不是娶了母亲,才改过自新的。”她最终这样猜想。 外祖父是题蒲书院原先的山长,听说,父亲在做他的学生时,吃了不少苦头。 母亲闻言一笑,淡声道:“阿许,如果你父亲是因为娶了我后才知要改过自新,那我可不会愿意嫁给一开始还是个纨绔的他。” 宿清许在山中无拘无束地长大,已知许多先贤哲圣口中的道理,对于情之一字,似懂非懂,却在母亲的话中朦胧的意识到了一点什么。 但既然母亲这样说了,那父亲是从何时开始不做纨绔,又成了她年少心里的谜。 这一年是燕朝元朔十七年,她的两位兄长即将加冠,而她也已经十三岁,过往十几年光阴都在山中书院度过,父亲忽然在冬日的午后告诉他们。 “和我去一趟洛都。” 治学半生,从弱冠少年到天下名宿,他们的父亲历遍山河,却从未回过洛都,他的故乡。 大哥拒绝了,说要把藏书馆的书看完,他没有时间。 二哥宿清如则好奇洛都,而她性子跳脱,想到能远行,立刻便收拾了起来。 父母对于长兄的拒绝什么也没说,反倒是深深地看了她与二哥好几眼。 从绪州到洛都,走水路是最快的。 宿从笙却并不着急,或者说,若不是昭烈皇帝发来的圣旨,他其实并不想回去。 他的母亲在前朝时就已病逝,宿文舟畏罪自戕,他的姐姐,最终则埋骨修建在青州的帝陵之中。 洛都与他早就没有什么关联。 他们先坐船南下,去了青州,恢宏的帝陵外,他领着一双儿女祭拜了朝笙。 “姑姑竟葬在了帝陵。” 宿从笙听到自己的孩子感慨的声音。 他看向这如山的宫殿,殿宇之下,另有地宫百里,十七年前,池暮从草原带回她的枯骨,力排众议,将皇后之名加在了她的牌位上。 青州帝陵始成,又将她葬在了这里。 为政十七年,人人皆称赞池暮是圣明的君主,惟有宿从笙,始终过不去霖州的那一场纷争。 他转身离开,终于踏上了去洛都的路途。 离开绪州时还是隆冬,等到了洛都,已近元夕。 宿清许与她的哥哥显得很好奇,因为洛都有全天下最盛大的灯会,且时移世易,燕朝风气开放,上位者仁德,这数朝古都,迸发出了新的气象。 既然父亲并不说为什么来洛都,他们干脆就玩了个痛快。 从朱雀大街之尾逛到朱雀大街之头,看百戏,猜灯谜,投壶斗草,不亦乐乎。 等到暮色彻底降临,那灯神出来的时候,他们兄妹俩的兴奋达到了顶峰。 那是一个高达数丈的神像。 周围的百姓也惊叹不已,为着那辉煌灯火中垂眸的神明。 宿清许仰脸看去,那神像面容圣洁,神情悲悯,一双丹凤眼传神若琉璃,低垂时如明月皎然冷清。 她不由自主地转身看向宿从笙,竟觉得那神明的眸子,与父亲的眼睛有几分相似。 宿从笙沉默,其实他一直都知道,昔年的小马奴如他一样,从未走出过那一夜的霖州。 第107章 为她覆江山,排众议,敕封尊位,建庙堂,如今,塑金身,还要让她在元夕夜做众人参拜的神明。 可,又能如何?他不无嘲讽的想。 “很像昭烈皇后,是不是?”忽有一道女声响起,宿清许好奇地看过去,发现是个皮肤麦色,身形高挑的女子。 “张大人。”宿从笙一眼就认出来了来者是谁。 丞相张平安之女,大理寺少卿张筠。 他很多年前听朝笙提起过,她与池暮曾于山火中救下霖州来的一对父女,那小丫头乳名小竹,很爱叫她姐姐。 听说张筠年少时痴傻愚笨,却在十岁那年突然开了窍,随着她父亲长于军营,学得了无数谋略城府,多智近妖,到如今,与霖州名将李树一样,是皇帝的左膀右臂。 燕朝女子为官的先例也始于她。 张筠欠身,躲过宿从笙这一礼。 她抬目望向灯神,谏臣皆说,皇帝对于昭烈皇后的爱是帝王一生的败笔。 可怎么能忘记在流离奔逃的夜中,抱着她看雨的姐姐,怎么能忘记她带着笑唤她一声“小竹”。 “我原是奉陛下之令,要去绪州接宿先生的,但陛下说,您会来洛都看这场灯会。”张筠解释,“真让陛下说对了。” 宿清许眼露好奇,问道:“大人如何识得家父?” 张筠生起怅然。 当然是因为,他与昭烈皇后生得很像啊。 宿从笙却开了口,打断了她们的交谈:“走吧。” 那小姑娘有些无奈的吐了吐舌,似乎对自家父亲的严苛冷淡早已习惯。 张筠想到这就是昭烈皇后的子侄,便又多看了一眼,宿清许性子大方,也把这位女少卿打量了个遍。 张筠忍不住笑了,毕竟她早已知道陛下宣他们赴洛都的意思。 元夕,宫中从未这样热闹过。 登基十七年,中宫无后,后宫无妃,年年元夕宫宴都格外冷清。 但今年不同,宫中来了许多年轻的人。 都是池氏一族的,与池暮沾亲带故,自他登位以来,池姓一跃成为大姓,蓬勃发展出许多旁支来。 池家的人揣测,陛下让他们把家中十八岁以下的孩子带来,是否是要选一位继承人。 不过男女不限,也可能是想从本家挑选一位新后?虽已经为帝十七年,这位天子其实也才三十五岁,正是盛年。 在这样浮动的人心下,宫宴开始了。 宿家兄妹终于见到了这位天子姑父。 他出乎意料的俊美,时光似乎格外优容那双桃花般的眼睛。但是当他一身玄色的常服,高坐主位时,谁都不能否认他的威严。 但他神情冷淡,并不是什么很好亲近的模样,池家的人说了许多讨巧的话,也不过让他随意的应了几声。 宫宴上,除却池家的子嗣,还有高位的文臣武将,李树与张筠赫然在列。 张筠遥遥举杯,宿清许眨眨眼,敬了这少卿一杯清酒。 宫宴后,宿家兄妹知道父亲又于私底下见了天子姑父,回来后便说让他们去昭文书院念书,他会代理一段时间的院长。 兄妹二人对洛都新鲜得很,自然无不可。 岁岁年年,昭文书院的梅花盛大的开着,昔日的旧人却早已化作时光里的烟尘。 这座书院现如今既有贵族,亦有平民,已是与题蒲书院平分秋色的学府。 宿清许在这简直如鱼得水,她性子有趣,出身也好,六艺学问无一不精,谁都想与她交游,惟有池家的几个年轻郎君,总看他们兄妹有些不顺眼——大抵是因为宿从笙把在题蒲书院的严苛作风带到了这里的缘故。 宿清许可不在乎这些。 但矛盾到底还是爆发了。 那是春日的一个清晨,梅树在日光里展露新绿,然而梅树底的争执却格外煞风景。 是池家的郎君撞到了赶去上课的寒门少年,因本就看寒门不顺眼,便非要他磕头道歉。 这郎君的父亲原是池暮父亲的子侄,关系大抵算近,在本家的地位便也水涨船高。 人们敬畏天子,连带着尊敬与他姓氏相同的人。 那少年气得要哭,素来恪守君子之道的宿清如看不下去,替这少年解围,终于被池家郎君寻到了由头。 等宿清许啃着包子来上课时,发现池家的郎君们已经与她哥哥打了起来。 她把包子全塞进嘴里,立刻加入了战局。 局势顷刻间便扭转。 第94章 梅花如旧(二) 宿从笙曾和妻子感慨过,他们的这个女儿过于得天厚爱,不知以后要做一番怎样的事业。 比如此刻,她一个人便把池家的那群郎君揍得嗷嗷直哭,像个威风凛凛的女将军。 那为首的池家郎君气得发疯:“宿清许!别以为你父亲现在是院长,我就不敢拿你怎么样!” 她扮了个鬼脸。 “现在是燕朝!皇帝姓池!你明白吗!”池家郎君更生气了,“你一个亡国之后,不夹着尾巴做人也便罢了。” 纵使现在的皇帝因昭烈皇后而对宿从笙这一脉格外宽容,可等皇帝百年之后,新的池家人继承大统,那这前朝皇族的命运还未可知。 宿清许闻言,思绪有些游移,称天子一声姑父确实不错,可宿家的人几乎都死于天子之手也不假。 但她手下的力气不松,仍死死摁住了这小郎君——与混球打架最忌讳手下留情,之后的事之后再说。 “你们在干什么!”宿从笙冷沉的声音响起,她扭过脸,发现今日上午并没有课的父亲不知何时来了。 周身的人呼啦啦跪了下来,玄衣的君王走在宿从笙身后。 她想要解释,然而宿从笙瞪了她一眼,道:“把包子先吃完。” 身后的昭烈皇帝对于此言并无异议。 宿清许在众目睽睽下细嚼慢咽,竟然不觉得畏惧。 “刚刚怎么了。”这次是形容冷淡的皇帝开了口,刚刚还很狷狂的池家郎君张了张嘴,却什么都没有说出来。 宿清许说:“他刚刚撞了人,反要人磕头道歉,我兄长替那位同窗辩解,池家的郎君们不依不饶,与我哥哥打了起来。” “我自然不能看我哥哥受欺负,也看不惯他们欺负一个寒门的学子。”她眨眨眼,脆生生补充了一句,“姑父。” 池暮神情不变,看向那群与他同姓的郎君。 “朕早已说过,池家之人,并无特权,你们家中便是教你们仗势欺人的吗?”他说话的语气很平淡,却让人感到极大的畏惧。 “既如此,仍做寒门庶人吧。”他三言两语,便定了一个家族的兴衰。 一旁的宿从笙闻言,终于再度开了口:“阿许,过来。” 她自知见好就收,松开了摁住那池家郎君的手,哒哒地跑到了兄长的旁边。 池暮忽然看了他们兄妹二人一眼,道:“刚刚做得不错。” 那双恰似桃花的眼睛仍然静得如深潭冷泉,却浮现出一点遥远的怀念。 …… 元朔十九年,洛都又发生了一件翻天覆地的大事。 昭烈皇帝选择了一个宿家的孩子作为江山的继承人。 第108章 甚至还是一个女孩。 洛都哗然,前朝纵有公主为帝,却也是皇族嫡出,现在池姓的皇帝点一个外姓做继承人,未免太过于荒唐。 反对的奏折雪花似的飞到了昭烈皇帝的书房里,却全部被摁了下来。 昭烈皇帝积威甚重,可以说,除却对于那位前朝郡主过于执着之外,他简直是臣子心中完美的君王。 在位十九年,驱狄人,收祁连,止战霖州,抬寒门,罢世家,令百姓安居,神州富庶。 但再圣明的君主,怎能如此离经叛道? 让女子为官也就罢了,张筠那人多智近妖,掌刑狱以来,洛都再无冤狱,一身拷问的本事确实令人胆寒。 可,哪有让外姓女子继位的道理? 但没有人能改变池暮的意思,张筠更是乐见其事,在皇帝的默许下,她协同李树以雷厉风行的手段结束了臣子的非议,迎来了敕封宿清许为皇太女的那一日。 蛟龙玄袍在身时,宿清许曾思索过,她得到这个机会,是否因为她的姑姑是昭烈皇后。 而那个冷淡寡言的天子姑父回答了她:“不全是。” 对池暮而言,世上没有任何人能和朝笙相比,何况这个宿家的孩子,除却性子里的那一点张扬大胆外,与朝笙再无什么相似之处。 这十九年来,他的梦中总是有梅花簌簌而落,是年少的朝笙威风凛凛地握着马鞭,站在了他的面前。 他反复地追问自己,当她的父亲顺从皇帝的意思,让她代替城阳公主去和亲时,她是怎样的想法? 当她过霖州,看到城墙上巡防警戒的士兵时,又是否会想,做一个边境的无名小卒,奋力搏杀,也好过被当作一个筹码嫁往草原。 为了保全她所在意的人,她沉默地去到狄人的王庭,却又带着他送她的那把匕首,殊死一搏,搅弄起草原上的风云。 当捧回她的枯骨时,池暮于极大的哀恸中意识到,她的骄傲、勇气、聪敏,其实统统不为人所重视。 作为一个女子,任她有多少的好,也不过被人视作一件美丽的物品,一个有价值的礼物。 独自走上九重金銮,孤家寡人半生,他倾尽心血,做了两件事。 当年她要一个不一样的霖州,他便给她看天下河清海晏。 她要世间女子皆不似她母亲一般徒然凋零,任人践踏,他便排除万难。 纵穷一世之功,不可改百世顽念,他选择的继位者,也会是继续践行下去的人。 昔年张筠不过是城阳马车下一瘦弱小童,现如今却也能让洛都百官闻风丧胆,池暮坐在高高的庙堂之上,明白他的郡主,当年输的不过是那点权势。 从不为女子所有的权势。 既如此,燕朝的第二个皇帝是一个女子,便再好不过。 也许是他的沉默太久,宿清许忍不住唤了声:“姑父?” 他转身,走向深深的殿内,摆了摆手让她走:“此后仍照常跟着你父亲念书,闲暇时让张筠带着你去大理寺转转。” 宿清许从此便踏上了一条满是荆棘的通天大道。 她聪明而要强,果决且冷静,念书练武能做得很好,张筠教她断案,教她审囚,她亦做得很好。 到后来,曹垠、张平安、李树,都成了她的老师。 这些跟随池暮开辟一个帝国的文臣武将,忠诚的侍奉庙堂上的君王,将毕生所学都教给了他所选定的继承人。 等到了及笄这一年,洛都的人已无不对这位皇太女心悦诚服。 池暮独自在空旷的芳汀馆中见证了宿清许的成长。 皇城恢宏威严,汉白玉的长街永远寂静,他已经是富有四海的天子,最后却只愿住在当年她拨给一个马奴的小屋。 一晃数十年,永嘉坊当年的高门,在改朝换代中都已败落,曾在院落中陪伴着朝笙的那些女孩,也早有了各自的归宿。到如今,惟有芳汀馆碧树如云,芳菲满院,一如当年未变。 从前很忙的时候,他大抵半个月能得一次空来这儿。 他在院中,一点一点地修剪横生的树枝,扫去凋零的落叶,把她喜欢的那一盆青梅挪到西窗下,而后去到屋顶,修葺损旧的瓦片。 整日的光阴就这样走过,尚还年轻的燕朝新帝有万夫莫敌的武力,却不敢走进那个充满她的痕迹的内室。 暮色降临时,他坐在青石台阶上,看向重又变得雅致的江南园景,偶尔会产生,她还在身后的内室与露葵说笑的错觉。 仿佛只要一转脸,就能看到她,而他不敢回头,只是因为同年少时一般恪守着礼节。 可直到月明星稀,直到天色微白,直到宫中的内监焦灼的在芳汀馆外等待他去朝会,也没有人从内室走出,站在廊下笑着唤他的名字。 惟有梅花如旧,簌簌如雪,落满肩头。 这一生,为她折春枝,为她摘秋月,为她斩尽了最凛冽的冬雪,马蹄踏过了这辽阔的山河。 却不敢去问她,能不能不要跨过那道奈何。 第95章 校霸与学霸(1) 赤水,钟山。 死亡般的寂静笼罩着这儿。 “第三世了,仍是如此……” 白袍的人仰望着盘踞于钟山之上赤红的蛇尾。 “蜉蝣——” “寄于沧海,渺若一粟,不知春秋……” “朝生,暮死。” “她的结局注定了的……” 那盘踞着的蛇尾没有回应。 唯有近乎亘古的夜静默着。 白袍叹息,看向赤水上浮浮沉沉的水镜。 里面倒映着的,是第四世。 不必去猜,祂也知道结局。 * 高川市,晚九点,漆黑的巷子里传来吃痛的求饶声。 朝笙陡然被传进了任务世界,还没反应过来,下意识地就把手里的破烂椅子抡了下去。 缩在地上的男生发出了尖叫。 “好感度减5,当前好感度-5。” “不是吧小白!”朝笙懵了,“这就是我的任务目标吗?” 她身边的几个女孩动手毫不含糊,把地上的男生揪了起来。 借着手机的微光,看不太清楚这男生的长相,一张脸肿得像个馒头,无疑是朝笙她们的“杰作。” 小白手忙脚乱:“不是不是!攻略目标不是他!” 巷子外似乎有脚步声,朝笙扭头看去,只看到一个高大清瘦的闪过,校服外套露出深蓝的一角。 “这个才是!”小白松了口气,还好还好。 朝笙决定先不管刚刚路过的攻略对象。 身边的女生不太耐烦了:“朝姐,他还不肯说手机密码。” “二年九班,刘家铭是吧。” 朝笙甩了甩手,嫌恶道,“都知道女更衣室偷拍的人是你,别装了。不想再挨揍,就把其余女生的照片删掉。” 刘家铭抖了抖,终于知道了是谁守在巷子里揍他。 闻朝笙,高川一中知名的刺儿头,入校多久,她就为非作歹了多久。 她有众所周知的好家世和好样貌,以及与之对应同样稀烂的脾气。 他也动过偷拍闻朝笙的念头,还没成功,就被她逮到了。 第109章 刘家铭感觉自己牙关都在打颤,他色厉内荏,道:“闻朝笙,我就不告诉你密码。我手机里多的是照片。你打了我,我要把那些被偷拍的照片都发出来。” 要毁掉一个女生可太简单了。 刘家铭感觉鼻血都流进了口中,可他不想向个高一的女的低头。 “到时候我还要说都是因为你打了我,我才发的。大家都别做人了。哈哈哈……” “靠,这家伙太恶心了,朝姐,直接把他手机拿了吧,我哥开手机店的,让他帮我们弄掉照片。” 朝笙被气笑了,这样的渣滓还挺理直气壮。 她抄起刚刚被打掉在地的椅子,小白抖抖索索提醒:“虽然但是,这是法治社会啊朝朝!” 巷子外忽然有警笛声响起,刺眼的白色灯光射了进来,逆着光,刘家铭看到了朝笙冷漠的神情。 “警察来了,你打了我,闻朝笙对吧,你也完了……”他强撑着口气,威胁着眼前的少女。 “都不许动!”警察在身后高喊,他们十分钟前接到报警,清水塘路有一起恶性斗殴事件。 朝笙置若罔闻,在刘家铭惊恐的眼神中狠狠把椅子再次砸了下去。 “别打了!”警察惊呼,快步冲向前来。 昏暗的小巷被照亮,这群无所顾忌的年轻女孩们也不害怕。 刘家铭被带起来,朝笙被赶来的民警围着,她们走出了小巷。 “小小年纪,打架斗殴。”民警看着眼前的女孩,虽然没穿校服,但看起来明显就是个高中生。 身后的女孩们语气不忿:“什么啊,警察叔叔,我们是伸张正义。” 民警冷哼了声,一群不良少女。 朝笙忽有所觉,她转身看去,隔着几盏路灯,蓝白校服的少年站在路边,不期然对上了朝笙的目光。 眼睛还挺好看。 朝笙心想。 “看什么呢朝姐。”有女生好奇,也顺着朝笙的目光看了过去,却只看到来往不息的人流,“哇,好多人啊!” “上车,先去警察局里接受调查!” 民警见她们态度仍随便,声音越发严厉,然而这群女孩子们仍然笑嘻嘻的,看着便让人火大。 八月的夏夜,高川市依然燥热,空气里热浪浮动,刚进警察局,扑面而来的凉气让人顿时精神了起来。 她们被分别带去询问,刘家铭在被确认只是轻伤后,简单由警察局的法医处理了一下伤口,同样被带去了审讯室。 “为什么打架?”年轻的民警拧眉看向眼前的女孩。 十六七岁的模样,头发染成了夸张的蓝色,被随意挽了个丸子扎起。 一双丹凤眼倒是生得顾盼生辉,眼线上挑,一看便有个锐利的性情。 民警感到有些头痛,好好的小姑娘,怎么就这么堕落呢? 审讯室响起了敲门声,一个女民警探身进来:“小张,那边问清楚了。” 刘家铭起先还嘴硬,说自己莫名其妙被打,但这群女孩子纷纷咬定他偷拍,警察感到事情的严重,要求他把手机交出来。 手机里偷拍的照片多达三百多张,大多是高川一中的女生,还有一些学校外的女性。 警察不可置信地看着缩在审讯椅上的刘家铭,没料到这个看起来老实可怜的男生居然敢做这样的事情。 不是简单的批评教育能结束的了。 夜里的警察局也热闹,朝笙她们被提溜出来,女警看着这群女孩子,颇感无奈。 “知道你们是好心,但手段太激进了。” “姐,那他偷拍就是不对啊。”有人不服。 “对,但使用暴力同样是错的。”女警苦口婆心,“遇到这种事情,要报警,法律会制裁他的,明白吗?” “你们打了他,同样要受到处罚。还好他是轻伤。”女警皱眉,知道她们并不当回事。 “该赔偿的要赔偿,打架斗殴,拘留三天。” 女孩们坐在长椅上,腿在半空晃晃悠悠,并不在意这样的处罚。 她们仰脸看着女警,问道:“刘家铭呢?” “拘留十天。”女警叹了口气。 女孩们下意识看向朝笙,朝笙沉默了一会,终于露出个笑来:“知道了。” “行吧。”她们也跟着道。 “填一下家长的联系方式给我。” 女孩子们仍然笑嘻嘻的。 女警出去了。 “晚上本来还要去西华街玩的,这下去不了咯。”有人抱怨,“不知道谁报的警。” 西华街是高川远近闻名的酒吧街,这群女孩是那里的常客。 “朝姐,这事就这么算了吗?” 就算刘家铭在警察的压力下删掉了所有照片,她们也还是气不顺。 朝笙双手插在棒球服的兜里,仰面看向拘留室里白色的灯光,夏夜的蚊虫绕着灯泡飞舞,她漫不经心道:“当然不啊。” 女孩子们笑起来,她们正年轻,受尽宠爱的长大,颇有无法无天的意味。 第96章 校霸与学霸(2) 拘留室里什么都没有,女孩们起先觉得新奇,叽叽喳喳地闲聊了好半天,最后都无聊得要睡着了。 先前的女民警拿了几条毯子进来,朝笙上面是外套,下面却只穿了条白色的百褶短裙。 在宣朝做了十几年的郡主,陡然看到这么短的裙子居然还有点不习惯。 冷气打得肌肤发凉,她把毯子盖在露出的大腿上。 “小白,把剧情传给我吧。” “好嘞好嘞!”她的傻白甜统子无论什么时候都干劲满满。 “这个世界的你叫闻朝笙,出身优越,性格恶劣,是高川一中的校霸。” 看出来了。 “受尽宠爱的闻朝笙任性妄为,一开始,你的行为尚还是出于朴素的正义感,但无人约束后越发出格。” “男主江暮白,和你一样是高川一中的学生,他家庭清贫,父母皆亡,靠社会的帮助长大。江暮白性格正直,成绩优异,在目睹了闻朝笙殴打同学后,选择报警的他和你结下了梁子。”小白一顿,“当然,是你单方面针对他。” “显而易见。”朝笙靠在长椅上,没个正形,对自己不学无术的人设适应良好。 “你的家庭对你极为溺爱,在这样的情况下,你的路越走越偏,针对渐渐升级为霸凌,人们大多畏惧你,沉默地划清了和江暮白的距离。” “但被孤立的他依然正直地长大了,并成为了一名刑警。最后,牵扯到刑事犯罪的闻朝笙被他送进了监狱,他用了十年时间,终于摆脱了你对他施加的阴影,和你走向了截然不同的人生。” 小白有些惆怅:“刚刚你打架就是被男主看到了呢。” 第一次碰到开局好感度为负的情况,统子表示很忧伤。 朝笙并不在意。 拘留室的女孩睡得东倒西歪,她一眼看过去,知道这几个女孩都和她十分要好,她们肆无忌惮地长大,最后却或是入狱,或是忏悔终生。 朝笙垂眸,有一下没一下的把玩着蓝色的卷发。 …… 拘留室渐渐在深深的夜色中安静下来。 第110章 街道上,路灯依然明亮,高川是不夜的城市,霓虹五光十色,车辆川流不息,串起繁华的景象。 这样的热闹与江暮白全无关系。 蓝白校服的少年走过横跨江水的大桥,沿着长长的台阶往下走去。 绚烂的灯火逐水而逝,陈旧的石板台阶上,青苔被踏成浅黄的枯色,橙橘的白炽灯悬挂在台阶两侧的树干上,晃晃悠悠照着这条小径。 几排平房高低错落,显露出与日新月异的高川市截然不同的陈旧。 夜色已晚,仍有劳作的人不肯入睡。 “阿暮,回来啦。”正在水泥坪里洗菜的是一对夫妻,他们住在江暮白隔壁,一同操持着早餐车的工作,“明天还要去给人补习不?” “陈叔,张姨。”江暮白打了个招呼,“快开学了,今天是最后一天课。” 这对忙碌的夫妻一叠声的应了,看着江暮白回到那个昏暗的房子中。 “唉,这孩子,真不容易。”他们小声感慨,“早上叫他来家吃个饭,他每天回来,家里灶都是冷的。” 夫妻俩叹了口气,继续忙着手里的活。 江暮白推开门扉,打开已有些老旧的灯。 “我回来了。”少年的声音清朗温和。 回应他的只有空荡荡的房间,墙壁上悬挂着一家三口的照片,时间停留在他的童年。 …… 说是拘留三天,第二天下午的时候,朝笙她们就被保释了出来。 “周叔叔。”朝笙披着毯子出来签字的时候,一个衣冠楚楚西装革履的男子正和警察局的局长交流着什么。 见朝笙出来了,周言温声道:“没事了。” 周言是朝笙的父亲闻珩的秘书,自硕士毕业后就在闻氏集团工作,至今已经十二年,他几乎看着这个明艳张扬的大小姐长大的,也算是朝笙的半个长辈。 “打个招呼就回去吧,朝朝。这是李局长。” 他态度闲适从容,这是闻氏带给他的底气。 “李局长好。”在拘留室这晚,朝笙没怎么睡,这会儿困得不行,说话也懒洋洋的。 李局长看着这一头晃眼的蓝发,神情丝毫未变,反而带着亲切的笑:“小姑娘家家,正义感还挺强。” 手段激进暴力,简直无法无天。 还好最后验伤只是轻伤。 但愿闻家能约束一下这个姑娘吧。 李局长在心里犯愁,这样的未成年人最棘手。说是为了正义,却不知道哪一天就会闯出弥天大祸来。 朝笙身后的女孩子笑起来:“哈,不愧是我朝姐。” 闻朝笙就是在这样的氛围里长大,所有人都纵容着她的性情,告诉她这世上什么事情都不必畏惧—— 她随心所欲的放纵着自己的欲望,最后在某次争执中失手杀死了自己的某个男伴,然后迅速的被闻家送出了国。 江暮白最后能把她送进监狱,其实是花了难以想象的努力的。 毫无背景,单打独斗,十年来阻力重重,他吃尽了人世的苦头,腰背却从未塌下去过。 直到闻朝笙被法院宣判无期徒刑的那一刻,江暮白年少的噩梦才终于结束。 …… 昨天审问朝笙的年轻民警咂舌:“这女孩子什么来头,连局长都这个态度。” 女警摇摇头,目露担忧地看着这群女孩子,不知她们以后是否会走上真正的歧途。 …… 八月的傍晚,空气燥热。 警局的大门口,一辆颜色风骚的法拉利疾驰而来,带着巨大的轰鸣。 周言和李局长道了再见,走到了朝笙身旁。 “先回家去,和闻先生闻太太说一下,他们都很担心你。” “不了,周叔叔。”朝笙摆摆手,“有人来接我。” 从红色的法拉利里探出个人来,眉目锋利俊朗,戴着副墨镜,身上的花衬衫和车一样风骚。 “朝朝,昨晚攒的局子你不来,我只好来亲自请了。” 周言看过去,微微颔首,同车里的少年致意:“霍少爷。” 来的人是霍昀,闻朝笙的发小。 和朝笙如出一辙的纨绔。 “行。”周言向来不干涉这位大小姐的决定,“我会和先生太太说的。” 朝笙随意“嗯”了一声,走过去拉开了法拉利的车门。 她忽然回头,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周叔叔,帮我找几个律师。” 刘家铭好像,十八岁了吧。 朝笙略略算了下,觉得这年纪挺好。 红色法拉利载着女孩扬长而去,轰鸣的引擎声似乎要撕碎这个薄暮。 第97章 校霸与学霸(3) 日暮时分,酒吧里人还算不上太多。 调酒师在吧台开了一瓶伏特加,排开了几个金属杯,他见霍昀和朝笙来了,极为熟稔的打招呼。 “正赶巧。” 朝笙坐在高脚椅上,看了眼光线暗淡的卡座。 “行了啊,霍昀,场子都还没热起来,就把我带来了。” 霍昀挑眉:“急什么。” 他俩一块长大,彼此都再熟悉不过,清楚对方混世魔王的性格,日常挖苦已成习惯。 柠檬汁、酸奶、冰块和伏特加一块儿摇匀,最后拉出的白色泡沫堆起如小小的圆塔。 调酒师把酒推到朝笙面前:“新调的配方,试试吧,闻大小姐。” “老唐,厚此薄彼了哈。”霍昀随口道,眼里依然含着玩世不恭的笑。 “特地给女孩子调的。”老唐不以为意,把伏特加扔给了霍昀,“爱喝不喝。” “让我直接喝?那我今晚别玩了。”霍昀骂骂咧咧,一把拿过了摇酒壶,打算自己调。 朝笙抿了一口酒,觉得还行。她看霍昀这架势,笑道:“花式杂耍来一套。” “瞧好了您。” 霍昀被她一通揶揄,轮廓锐利的长眉微挑,架势熟练的把摇酒壶在手里一转。 …… 酒吧外,高川的暮色越发浓重,霓虹绚烂,点亮城市的繁华。 蓝紫浅白的灯光在酒吧里亮起,音乐声从四周传来。 男男女女涌入了酒吧,热闹来得很快。 中央的卡座,一向被霍昀一掷千金的长年包着,这个堆金砌玉养大的公子纨绔,自十六岁起就是这儿的常客。 那杯白色的鸡尾酒被朝笙一饮而尽,霍昀带着她坐到了卡座里头。 舞池里已有人在摇晃,电子乐的节奏汹涌。 忽然有人从身后勾住朝笙的脖子,放声笑道:“一夜不见,如隔一夜啊。” 熟悉的废话连篇。 朝笙仰面看去,蓝色的长曲卷发披散开来。 “辛思夷,我求你多读点书吧。” 齐耳短发的女孩咧嘴一笑:“你个一中吊车尾的跟我这儿演劝学呢。” “哟,辛思夷,还会引经据典了,可以啊。”朝笙声音懒洋洋的,“你在国外都知道我吊车尾了。” 她瞥了眼发小霍昀,霍昀挑眉:“不用我说,也众所周知吧。” 辛思夷比朝笙大两岁,和霍昀一样,算是和朝笙一块儿长大的。她去年就被家里砸钱送去了国外学艺术,八月特地回来过暑假。 第111章 辛思夷闻言,笑得更猖狂了:“可不是嘛。” 音乐声里,突然又有“嘭”的一声响,白色的泡沫在朝笙面前溅起,她望过去,几个男生笑嘻嘻地,晃了晃手里的海马刀。 这些都是闻朝笙霍昀往日的朋友。 “开个香槟就非得这样是吧?” 辛思夷跳起来,她今天的裙子刚从国外运回来,没想到一次就报废了。 他们不以为意:“庆祝嘛。庆祝朝姐警局一日游!” 霍昀在一旁笑得得意:“朝朝,还嫌场子不热吗?” 他幸灾乐祸得很明显。 辛思夷抱着手看他们,开香槟的那个男生只好告饶:“明天去华臻好吧,随便买。” 华臻是高川市最昂贵的商场。 辛思夷轻嗤了声:“算啦,姐可不想和你逛街。” 大家都笑起来,发动机的轰鸣声在酒吧外不断响起,年轻的男孩女孩们进来了,同样直奔中央的卡座。 昨天晚上和朝笙一块揍人的几个小姐妹也来了。 她们之前先回了家,这会儿全部都妆容精致,显露出与年龄不符的成熟。 被拘留了一晚上丝毫都没影响到她们。 “朝姐!先喝上了是吧!” 朝笙笑着推开她们群魔乱舞的爪子,骂道:“怪上我了。谁之前嚷着要先回家换身战袍全妆蹦迪啊?” 她们撇撇嘴,跳进了舞池,很快有人围在了她们周身。 十六七岁的年纪,声色犬马,习以为常,年轻是很好的,只是燃烧得太早,熄灭得也会很早。 这群出身优渥的年轻人不懂得世间一切都有代价,过早成熟便过早凋谢。 他们只知道世上有无限的快乐与自由。 辛思夷懒得管身上的酒水了,她贴着朝笙坐,仔仔细细地揉了揉少女的脸颊:“你俩就要开学了,我也要回意大利了。”声音里带着点可惜。 霍昀抽出一瓶酒来。 他手法干净地开瓶,澄澈的起泡酒里碎着幻觉般的灯光:“得了啊辛思夷。哥明年也去意大利,到时候天天找你。” “你到那时候要是嫌我烦,就等着吧。” 霍昀也是艺术生,不走高考,预备明年出国——虽然他风骚的花衬衫时常被朝笙辛思夷嫌弃审美不堪。 但霍大少爷不在乎,并且打算一骑绝尘地继续风骚下去。 辛思夷用力搂了搂朝笙:“啊——突然想起明年我就要毕业,然后就会回国了呢。” 朝笙乐得不行。 夜色渐深,酒吧里热闹非凡。周围的人打打闹闹,笑声都融进了嘈杂的音乐里。 霍昀非要展示他调酒的手艺,挤开了不爽的老唐,伏特加龙舌兰白兰地开了不知道多少瓶,时不时有人过来,想蹭个位置,喝杯酒,最好再认识一下这几个生得好看的祸害。 眼高于顶的辛思夷一个都没理,最后那些酒尽数让朝笙给喝了。 她酒意终于上头,仰脸望向迷离的灯光时,脑海中浮现的却是江暮白隔着几盏路灯,冷冷淡淡看过来的那双眼睛。 像桃花。 她漫无边际地想。 醉意似乎让她产生了幻觉,她看到小小的坟茔长满青草,玄甲银枪的将军捧着谁的枯骨,踏入一座巍峨的旧都。 少年将军迎来了山呼海啸的“万岁”,而她早已穿过了时间的洪流—— 朝笙揉了揉发痛的太阳穴,不打算再想下去。 她只往前走,走到目的达成的那一刻。 朝笙干脆从卡座里起来,直接跳到了dj身边去。 台上,格外美丽的女孩生来张扬恣意。 音乐震天,朝笙直接抢过个麦克风。 辛思夷正襟危坐:“来了,每次蹦迪的保留节目。” 闻朝笙喝多了便爱唱歌,奈何与美丽的皮囊不匹配的是稀巴烂的音乐造诣。 根据霍昀的说法,朝笙应该先去澳洲大堡礁学会潜水,然后游到丹麦附近的海域,找到海底的巫婆,用她的双腿去交换动人的歌喉。 果不其然,魔音贯耳。 辛思夷目露怀念:“在国外太久,好久没听朝朝唱歌了。” 霍昀也没有阻止闻大小姐的意思,他扔开雪克杯,动作利落地掏出手机录像:“那可不,不枉我死乞白赖找老唐学调酒啊!” 第98章 校霸与学霸(4) 辛思夷先顶不住,后半夜的时候回去了,走之前交待了霍昀看着点朝笙。 “她酒来疯,你别让她给人带走啊,大昀子。” 辛思夷哈欠连天。 霍昀冷冷一笑,表示闻朝笙这种一中校霸完全不需要被担心。 “不如担心担心貌美如花的我吧。” 辛思夷瞥了眼花孔雀一样的霍昀,也学着他冷笑一声,拎着包干净利落的走了。 说是这么说,霍大少爷后半夜没再喝酒,看着朝笙蹦了个通宵。 “您可真行,闻大小姐。” 霍昀有些幽怨。他光记着辛思夷的交待了,这晚上推了好几个女孩的搭讪,天知道他本来今晚也想玩个痛快的。 朝笙从台子上跳了下来,蓝色的卷发泛起的弧度如小小的浪花。 “思夷呢?” 霍昀挑眉:“在你从西海岸切换到摇滚的时候,她就已经撑不住了。” 朝笙浅浅打了个呵欠,看不出太多倦意。 “那回去吧。” 霍昀看了眼手机里几段蓝色水母头声嘶力竭唱rap的视频,这会儿又觉得自己没接过那几个混血模特的联系方式也不可惜了。 从酒吧里出来时已是清晨,扑面而来的清新空气冲淡了酒精的气息,霍昀老神在在,懒洋洋看着红色法拉利的车门开启。 薄薄的阳光铺满了整个高川市。 朝笙伏在车窗边上,看着城市的风景落在她身后。 高川是建在江边的城市,青峡江从南至北流经高川,带来了繁忙的船舶贸易和秀美的风光。 这座城市以其富庶和美景而出名。 法拉利开过跨江大桥,桥上两边是人行道。 有高川一中的学生经过,声音感叹:“刚刚那是艺术部霍昀的车吧。” “车上应该还有闻朝笙——一来学校就混成校霸的那个女孩子” 他们穿着一中蓝白相间的校服,趁着暑假还没结束打算去学校里自习。 哪怕和声名在外的这两个混世魔王不熟,却也知道他俩的光辉事迹。 “他们应该是从西华街回来的吧?” “那边好多酒吧。”另一个人撇了撇嘴,“别看啦,不然时间都耽误在路上了。” “也是哈哈哈。”十六七岁的高中生,玩笑开过之后,又一块背着书包往学校走了,心无旁骛想着的,只有某一道做不出的物理大题。 跨江大桥的尽头,是拔地而起的摩天大楼,青峡江边山峦延绵,山上别墅林立,和摩天大楼共同构成了高川的天际线。 闻家的别墅就在山峦上头。 山峦之下,沿着跨江大桥的混凝土桥墩,老旧的小区仍维持着二十年前的秩序。 住在江边的人仰头望向跨江大桥上疾驰而过的车流,时常感觉到这座桥似乎把高川分成了上下两层。 第112章 有的人生来在上,最后自甘堕落,跌入到尘土中。 有的人长在泥里,却在某一天,终于冲上了云霄。 唯有青峡江的水流汹涌,波涛从不停歇。 …… 昨夜的事情只是微不足道的插曲,江暮白照常起得很早。 有些瘦削的少年推开窗,江风吹了进来,掀起起书桌上的一沓试卷。 他抽出其中一张数学试卷,从最后一道大题写了起来。 写到立体几何时,门外响起了张阿姨的声音。 “阿暮呀,来家吃早饭吧!” 厨房连锅都还是冷的。但江暮白在长大的过程中承受了太多这样的好意,下意识就想告诉张阿姨他已经吃过了。 门忽然被撞开了,大大咧咧的声音响起:“阿暮!吃饭啦。快点快点!我饿坏了。” 一只肉乎乎的手拿起了试卷,来的人是邻居家的陈渝:“嚯!你就开始做高三一模的题啦?” 他记得江暮白和他一样,开学才高二啊! “大学霸卷死了卷死了。”陈渝嘟囔,强行扯起了江暮白,“正好我妈早上蒸的银丝卷。” 江暮白觉得无奈,却又忍不住露出个浅淡的笑来。 …… 朝笙回了家,偶尔琢磨了一下任务对象,余下的时间都用来勤恳做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少女了。 打游戏,喝酒,在霍昀泡妞时拆台,陪辛思夷去华臻刷爆几张卡,顺便还给自己的蓝色水母头补一下色。 她把不务正业发挥得淋漓尽致。 小白热衷于做攻略,趁着朝笙游戏要重开的时候十分真诚地把自己的建议提了出来:“朝朝,根据我在番茄论坛冲浪的经验,这种校园文世界,很适合走改邪归正为爱苦读的路线呢!” 朝笙表示小白说的十分有道理,她很赞同。 但打开书包,里面空空荡荡,只有一本漫画,几支口红,还有盒没抽完的烟。 小白:? 游戏这时候开了。 朝笙遗憾地说:“没带作业回来的话,就写不了了。小白,要不陪我打一把吧。” 小白忍痛退出论坛,把数据接入了主机。 最后一人一统玩了半个月的双人成行。 然后,开学了。 九月。 满城都是金色的银杏,梧桐的叶子在秋风中簌簌而落,暑热还没散去,蝉鸣声依然不休。 路上,蓝白校服的高中生三五成群,开往清水塘路的公交车里挤满了背着书包的学生,单车叮铃叮铃,往红砖碧树的校园里疾驰而去。 宝蓝色的保时捷招摇而过,停在了闻家门口。 朝笙从保姆手里接过空荡荡的书包,校服外套刚穿了一半。 霍昀摁了摁喇叭,得到了朝笙的一记白眼。 “磨磨蹭蹭。” 朝笙无语:“霍昀,没叫你来接我吧。” “是是是,闻大小姐,哥上赶着呗。”霍昀嘴上这么抱怨,眼里还是玩世不恭的神情。 “新车?”朝笙拍了拍驾驶位前和霍昀一样笑得贱嗖嗖的向日葵装饰。 “新学期,新气象嘛,改过自新从换一辆低调的车开始。” 霍昀答得正经。 朝笙轻嗤了一声,如果不是和他一块长大,她差点就信了。 保姆站在暗金雕花的大门前,看着颜色亮眼的车扬长而去。 昨晚听太太说,小姐似乎这学期终于打算开始上进了?她在心里默默祈祷——但愿是真的。 家里这位混世魔王能在学校里稍微安生一点就很好了。 第99章 校霸与学霸(5) 白墙红砖的建筑在阳光底下显得生机勃勃,校园里师生往来不绝。 教导主任李四愍在一中略显古朴的校门口迎接着同学,眼神慈爱地看着因为军训晒得黑黢黢的高一新生们跑进了校园。 “李主任好!” “同学们好啊。今天还不上课,不用跑这么快。” 他目送着新鲜的高一生冲到了教学楼,转身又看向校门外的长坡。 招摇的一抹亮蓝出现,李四愍心道不好。 就算是第一次见这辆车,用脚趾头想他都知道肯定来自他那个不学无术的外甥。 果然。 李四慜一阵头痛。 不过霍昀还算给李主任意思,没把车开进来。 朝笙看着英年早生白发的霍家表舅松了口气,心想,他那头白发估计一大半是给霍昀愁出来的。 “表舅舅好。” “说了在学校别这么叫。”李四愍皱眉:“你校服呢?” 松松垮垮的花衬衫解开了第一颗纽扣,他的好外甥穿得和去沙滩打排球一样。 不过这次知道不开车进学校,也算有进步? 李四愍无可奈何地摆摆手:“这学期就高三了,还这么优哉游哉!快进去!” “李主任好。”蓝色的水母头从眼前飘过,李四愍一愣,都忘记质问这个不允许出现在校园的诡异发色了。 稀奇,那是十班那个闻朝笙吧?什么时候也会正儿八经叫他一句“李主任”了。 艺术部和本部不在一栋楼,朝笙挥挥手,和霍昀分道扬镳。 高二本部的楼下,公告栏前围了很多学生。 “让我看看我在哪个班!” “我在七班,离食堂好近哈哈哈。” “太好了,我还和学霸一个班诶。” “牛的啊,一班这次只有29个人。” “嘻嘻,看看我能不能和学霸坐同桌,然后迎娶考试秘籍,走向高考巅峰。” 高川一中采用朴素的分数排班法,成绩最好的那几十个人在一班,刺儿头的害群之马塞到十班,其余的则随机分布。总体来说还算公平。 “同学,别蹦了。” 一个个子不太高的男生正努力跳起来,想看看自己今年有没有升到一班。 朝笙个子还算高挑,也架不住有个人一直在眼前跳高。 男生不耐烦了,他自己蹦了半天都还没看到呢! 刚想怼回去,却被身旁的小伙伴扯开了。 “你干嘛啊……” “嘘,别说了!”小伙伴疯狂暗示他。 他终于福至心灵,转过头来,看到一张带着点不耐烦意味的脸。 女孩长睫垂着,阳光下投射出扇子般小小的阴影,漂亮是众所周知的,性情恶劣也是众所周知的。 十班的闻朝笙。 男生:“嘤。” 小白:“嘤。” ——所以它的宿主这次的人设果然是个狗见愁的不良校霸啊喂! 人群分出两条道来,朝笙的视线变得很开阔。 她不用看,也知道自己肯定在十班。 只是想确认一下江暮白的班级而已。 一班的花名册上,第一列第一个,写着的果然是江暮白。 她转身往十班走去。 “她她她刚刚是不是瞪我了?!”那个男生心有余悸,“不过我好像还在二班,和十班隔着四层楼,我应该不会有事吧?” 小伙伴安慰他:“没事的,人家没准只是单纯眼睛大,没在瞪你呢。” “?” …… 第113章 十班的教室里,教材东倒西歪的堆着,班主任还没来,黑板上头画了个巨大的鬼脸,几个男生正蹲在讲台边打扑克牌。 教室后排,阳光恰好照进来。文姗姗和同桌在那对着镜子化妆。前座的男生转着手里的篮球,试图吸引她俩的注意。 “李旸,别转了。晃得我头晕。”文姗姗翻了个白眼。 篮球从李旸手里掉了,撞倒了文姗姗同桌的水杯。文姗姗手一抖,眉毛画弯了。 “李旸!” 李旸哈哈大笑,丝毫没有内疚之心。 另一个男生迅速把球捞了过来,抬手,做了个投篮的动作。 篮球在空中划过一条优美的抛物线。 朝笙刚走到门口,面无表情看着篮球从眼前落地、弹起。 李旸和那个男生的神情变得惊恐。 文姗姗也不管她歪歪扭扭的眉毛了,喜滋滋冲到了教室门口:“朝朝!” 文珊珊就是那天和朝笙一块儿堵住刘家铭的几个女生之一。 她笑眯眯地挽住了朝笙,然后转头瞪了李旸一眼:“赶紧拿走。” 坐在前排的男生把球扔了过去,又是一道抛物线。 李旸接过球,笑嘻嘻地敬个礼:“来了嗷,朝姐。” 虽然十班是一群刺儿头,但总的来说关系还算不错。 小白:什么妖魔鬼怪! 这和它看的校园文完全不一样—— 青春在哪里,梦想在哪里,男主角又在哪里! 朝笙暂时性忽略了焦虑的小白,和他们打过了招呼。 “教材都在这了?”朝笙低头看了眼讲台,那几个打牌的男生飞速挪了挪屁股。 “都在这了。”其中一个打牌的是十班的学委,他仰头,道,“十成新,朝姐您先挑。” “别贫了。”文姗姗笑,“谁看这玩意啊。” 朝笙还真蹲下来了。 “语文、数学、英语……”她一本一本的拿,“哎,政史地要拿吗?我记得我们是理科吧?” 文姗姗瞳孔震惊。 学委反应过来了:“要拿的,我们还有个会考呢。” 朝笙只好把那三本书也装进书包里。 “我走啦。”朝笙拉上拉链,声音云淡风轻。 “你要去哪里啊朝朝?”文姗姗扑过去,摸了摸朝笙的额头,“没发烧呀。” 朝笙略略思索了一下,诚恳道:“新学期新气象,改过自新从换班开始。” “我要去一班。” 她神情太认真,以至于文姗姗都没有反应过来。 但小白老怀欣慰。 可以,宿主支棱起来! 直到十班的门被朝笙合上,教室里呆滞的人才回过神来。 “匪夷所思啊。” “学海无涯啊。” “回头是岸啊。” 他们感到震惊与痛心,噩耗来得未免太突然。 李旸清了清嗓子:“诸位,诸位!安静——既然朝姐走了,十班老大我来当,大家没意见吧?” 文姗姗冷笑:“想挺美的。” 她抓起眉笔就往李旸脸上怼,刚刚化妆被打断的仇还没报呢。 十班又乱作一团。 路过的学生瞄到里面混乱的场面,加快了经过的步伐。 第100章 校霸与学霸(6) 等到十班的班主任来了,教室里才终于消停了会。 大家都坐回了座位上,李旸回头问:“文姗姗,朝姐真去一班啊?” 文姗姗对着镜子重新画眉毛:“肯定不会的啦。” 玩笑,绝对是玩笑。 她朝姐还是懂幽默的。 以她朝姐对知识的热爱,怎么可能会真想去一班。 在十班多自在,朝笙不会想不开的。 班主任看这两人还在聊天,敲了敲黑板:“先安静下来。” 李旸转过头来,眉毛底下还顶着两个黑色的大圈。 文姗姗刚给他画的。 …… 五楼,高二一班的教室。 虽然是新分的班级,但里面的同学大多数都彼此认识。 年级成绩最好的那一拨人,排名互相都换过,考来考去,大部分也仍然都在前几十名。 唯有年级第一的名字从来没有变过。 教材已经有序的分发了下来,位置也都自觉的选好了。 教室的最后一排,个子高出同龄人一截的江暮白自然而然地选了这里。 “我决定和学霸成为同桌。”有人在前面小声讨论,“先谋取同桌位,再谋取年级第一位。” “已知知识不会通过成为同桌传播。” “劝你别——当你身边坐着一个高度自律莫得感情效率超高的学习机器,你绝对会被卷到受伤。” 说话的是上学期喜滋滋成为江暮白同桌的人,这学期他痛定思痛,默默选了靠窗雅座遗世独立。 “我不听我不听,我也很能卷!” 一个荔枝纹的黑色菱格书包随意搁在了江暮白旁边的空位上。 这个尺寸的书包显然装不了太多书,但书包的主人并不在意。黑金英文logo下的包扣被挤开,倒出一本崭新的《历史》。 教室里安静了一霎。 “江同学,你好啊。” 是漫不经心的声音,说是打招呼,动作却不太礼貌。 女孩的卷发染着扎眼的蓝色,校服外套松松垮垮的穿着,下面却是一条牛仔短裤,露出了少女笔直修长的腿。 她个子很高,站在课桌前时,一双潋滟的眼睛垂着,微微俯视着座位上的少年。 朝笙拖开江暮白身旁的椅子,自然地坐了下来。 椅子发出沉闷的声响,少女的动作极其随意且不体谅人。 她看到江暮白改题的手一顿。 少年的指节清癯,像一截浅色的竹。 他抬起脸来,看了她一眼。 半个月前匆匆一瞥的眼睛,如今离这么近看,果然很好看。 不笑的时候,轮廓也像瓣桃花,眼角深邃,眼尾细而微弯,眼珠子偏偏又是冷冷淡淡的琥珀色。 他没理她。 好感度还是负的,朝笙不以为意。 “你的同桌位,危。”之前闲聊天的同学作出总结。 “我看学霸也危了吧!闻朝笙怎么会来我们班啊……” 他们下意识的压低了说话的声音。 一班和十班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他们基本上和闻朝笙这样的学生完全没有交集,对于闻朝笙的印象还停留在垫底学渣,酒吧常客,每周一升旗仪式几乎都会被通报批评,头发的颜色能凑齐一道彩虹,一入学就和之前高二的人打过架——还赢了——诸如此类。 这样的人,他们并不想认识,光是道听途说,就足够知道这种人有多难相处——抛开人品好坏来说,三观不同的人本身就很难磨合。 在这样奇怪的氛围里,一班的学生们难得期待班主任赶紧到来。 因此,当周楠春风得意的踏进高二一班,准备关怀一下他的学生们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染着扎眼蓝发的女孩,坐在江暮白的旁边,单手托脸,无聊转笔。 大白天的,闹鬼了? 第114章 他退出了教室,然后重新走了进来。 蓝色水母头依然在江暮白旁边坐着。 “那位同学,第三列最后面的女生——” “老师好,我是闻朝笙。” 周楠:我当然知道! 他压下不满,道:“你不是一班的学生吧?我们班马上要开班会了。” “这学期开始就是了。”女孩看不出对他多尊重,说话也带着理所当然的懒散,“老师,添个座位的事情。” 周楠被气笑了:“你以为上学是上桌吃饭呢?还添个座位就行?” “差不多吧。”朝笙说,“高尔基不是说,‘知识是人类精神的食粮’。那上学就如同吃饭嘛。” “是普希金说的!”周楠感觉自己的好心情却没了,他气冲冲地出了教室。 周楠设想里的班会课不得不延后了,他得去问问教导主任怎么回事。 原本他还准备了两千字发言稿,打算先打算慷慨陈词勉励一班的希望们的。 但等周楠从教导主任办公室再出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枯萎掉了。 办公室里除了李四慜,还有副校长。 副校长像是一早就知道他要来这似的,笑眯眯地叫他先坐下来,慢慢说。 周楠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但还是把朝笙的事情说了。 “正要和你说这个事,周老师。闻朝笙同学确实成绩不好,德育也有待加强。” “现在她有进步的心,是值得鼓励的。” 周楠:那也不能来霍霍我啊! 李四慜在一旁皱着眉,显然也不满意副校长的说辞。 其他班就算了,一班哪里是想来就来的。 “黎老师那边也和我们打过招呼了。说家里小姑娘破天荒想上进。闻家也知道一班都是好孩子——他们家一直很热心教育的,你看,我们一中新校区的图书馆就是人家捐的。” 说是黎“老师”,其实是一中以前的老校长,后来成了高川市主管教育的一把手——也是闻朝笙的外婆。 人情如山,软硬兼施。 周楠不说话了。 李四慜道:“破例是一回事,她和一班的孩子们差距太大了。这样吧,罗校长——” 周楠又有了点期待。 “闻朝笙在一班上课,但学号什么都留在十班,平均分也和十班一块算。” “这样也行。”罗校长看向周楠,起码不拖一班成绩的后腿了。 周楠只好点头。 开学的第一节班会课走向了完全不同的展开。 周楠生无可恋。 他两千字的演讲稿也没心情念了,潦草说了几句,就让一班的学生们先自习了。 按照惯例,班级里来了新人,是要自我介绍的。 但想必没人不认识这个不良少女。 朝笙毫不在意周楠的态度。 她手中的笔转着圈,被她扔到半空,落在了江暮白的书上。 少年写题的步骤被打断。 他停笔,看向了闻朝笙。 “闻朝笙,你有什么事吗?” 第101章 校霸与学霸(7) 从把书包扔到他旁边开始,江暮白就感觉到那股若有似无的针对了。 他想他大概知道原因。 “有啊。”她声音太随意,蓝色的卷发在鬓角翘起,那双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他。 “江同学,暑假作业写了没?借我抄抄。” 理直气壮。 “自己写。”他的声音很淡,并不带太多情绪,只是拒绝得十分干脆。 “别呀。”女孩凑近了点,依然是那副懒洋洋的声调。 她的头发过了一个暑假长得很长了,垂在课桌上,连影子都泛着浅浅的蓝色。 “江暮白,那天你都把我弄进局子里了,现在给我抄个作业怎么了。” 这话带着点威胁的意味。 关于闻朝笙,江暮白很早就有所耳闻了。 很多次升旗仪式的时候,他是学生代表,拿着发言稿下了升旗台,头发五颜六色的女生就慢悠悠从他身旁经过,站在升旗台上开始读检讨。 十班的人总在下面起哄,艺术部的人也起哄,花衬衫的高大男生带头鼓掌,然后李四愍气哄哄地让她下去。 她就直接从升旗台上跳下来了。 十班的人大体都一样,横行无忌,踩着校规行事,多多少少都和其他班不太对付。 挨打的刘家铭,和他是一个初中的,初一那会儿,他和刘家铭一块参加过市里的数学竞赛。 校车上除了他都是初三的,在他们眼里这还是个小孩。 江暮白坐在最后面直头晕,刘家铭注意到了,拿了瓶可乐给他,说喝了就不会太晕车。 所以,江暮白很难对闻朝笙有什么好印象。 这是个麻烦。 现在他忽然有种预感,他的高二应该很难风平浪静了。 朝笙见江暮白又垂下了眼,不大想理她的样子。 “性格不太好哦,都不和我说话。” 朝笙百无聊赖地和小白点评,傻白甜统极其认真地附和了她,完全忽略朝笙又是什么人设。 前座的人听到后面这段对话,感觉头都大了——警局,什么警局?! 犹豫再三,他还是把自己的暑假作业拿了出来。 “闻同学,我的暑假作业也都写了。你需要吗?” ——总之爱护学霸,人人有责。 朝笙望了他眼,在他小心翼翼的神情中接过了习题册。 “谢了。”朝笙露出个笑来,看起来又似乎也没有他们想的那么难相处,“同学,你叫什么名字啊?” “孟荀。”男生连忙道,“孟子的孟,荀子的荀。” 然后孟荀看到校霸露出了点茫然的神情。 朝笙翻开习题册,然后伸手,极其自然地从江暮白的桌子上拿回了她的笔。 说是要抄暑假作业,朝笙完全没有这个想法。 哪个学校的校霸写作业啊。 而且下午就要举行开学典礼了,她就是变成八爪鱼也补不过来这些作业。 她只是寻个由头和江暮白说话而已。 旁边的蓝发少女存在感确实很强,从余光的一角,江暮白看到她又转了会笔,最后从书包里拿出了手机。 江暮白:“……” 他并不太在意一个不认识的人,很快又把她的话抛之了脑后,继续专心地去做某道能量守恒的物理题了。 朝笙撑着脸,单手划着聊天页面。 十班的班级群里热闹得不行,听说李四愍已经通知了十班的班主任,闻朝笙以后就在一班了。 李旸在群里叫嚣:“十班以后靠我守护。” 文姗姗在下面嘲讽了他一波,顺便疯狂艾特朝笙。 “朝朝!怎么这么想不开!” 附和的人很多,学委在那感慨—— “连朝姐都想着要奋发图强了,我彩票中特等奖是不是也有希望了?” 朝笙看得直乐,十分友好的让他“滚犊子”。 “朝姐就这么走了,那以后十班倒数第一不就是我了吗?!”还有人在那里哭嚎。 朝笙的指尖划着九键,纠正了他的说法:“上学期我是倒数第五,后面还有四个人嗷。” 第115章 倒数的那四个人齐刷刷地发出一排斜眼笑。 就算心血来潮去了一班,也没人觉得朝笙是真的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了。 他们这群人,大部分都是二代、太子,觉得人生没有什么需要努力的,再如何努力,都不如去踩父辈、祖辈打出来的登天梯。 何况是闻家的女孩。 ——尽管,世事流转如水。但谁都不会相信自己会是要坠落尘埃的那一个。 “不过说真的,朝朝,你到底为什么要去一班呀!我们都感觉很伤心qaq。” 文姗姗发了个哭泣的猫猫头,那几个和朝笙一块儿去蹦迪的女孩们纷纷加一。 李旸在下面发了个恶寒的表情包,表示对文姗姗这群恶霸装乖的不满。 为什么要去一班? 朝笙偏过脸,江暮白清隽温和的侧脸映入眼帘。 他睫毛可真长,在淡色的阳光下也披着浅金色的光。 “我要好好学习了。”朝笙本来想直接结束话题,想了想,还是在群里补了句,“大家也是:d。” 没人信这话,满屏哈哈哈。 文姗姗开始私信轰炸她。 朝笙退了微信,打开了在暑假暂时搁置的消消乐游戏。 喜庆的“perfect”声格外抓耳朵,一班的人都知道是学霸的新同桌在玩游戏。他们有点想回头提醒少女,又有点憷她的名声。 朝笙抬头,笑着说了句不好意思,然后从校服兜里摸出耳机,继续开始下一关。 大家都松了口气。 但愿能一直相安无事下去。 …… 下午的时候,周楠终于平复好了他的心情,在十班班主任眉飞色舞的神情中出了办公室。 一班的教室里,有在对习题答案的,有在看新教材的,还有三两个聚在一块,说暑假的事情。 周楠探头看了眼,蓝色头发的少女伏在座位上摁手机,一旁的江暮白仍专心地做着题。 他老怀欣慰,到底是他最放心的学生。 不过这两人就这么做了同桌也不成。周楠想了想,决定下次换座位的时候把朝笙挪远一点。 “要举行开学典礼了,同学们。”他敲了敲教室的前门。 “走咯!” 教室里动了起来。 第102章 校霸与学霸(8) 座位拖动的声音响起,朝笙站起来,校服外套的衣摆微动。 “开学典礼在哪举行?”她明知故问。 朝笙伸手,极其自然地扯住了江暮白的衣角。 江暮白被迫停了动作。 直到两个人都站起来,朝笙才发觉江暮白居然比她还要高上不少。 她望向教室,她的身高已经足够给大部分青春期的男生压迫感了。 少年微微向后退去。 他倒也没有太不近人情,尽管眉头仍然是微微皱着的,还是回答了朝笙:“礼堂。” “我不太熟悉路。”朝笙继续胡扯,她露出个笑来,“一起去吧,同桌。” 她的眼尾偏长,笑起来时有一道上扬的弧。单看这张笑脸,谁都不会相信她其实性情任性顽劣。 江暮白挪开眼,没再理她。 他往教室后门走,孟荀叫了句“等等我”,三步并两走到了江暮白身旁。 朝笙也不恼。她双手插在兜里,走在了江暮白身后。 兜里鼓囊囊的,有烟还有糖。 李四愍站在楼梯间那引导秩序,朝笙掏出口香糖来,是橘子味的。 高二的学生对于闻朝笙从一班出来显得很震惊,忍不住偷偷去问一班的人。 李四愍见蓝色水母慢悠悠飘了过来,眉头拧得紧紧的。 “闻朝笙,这个头发,下周给我换回来。”他坚守教导主任的正义。 “李主任好。”朝笙笑眯眯打了个招呼,橙子味的口香糖吹出一个淡色的泡泡,啪的破了。 李四愍头疼,挥挥手让她走了:“赶紧去礼堂。” 唉,和霍昀一个德行。 …… 和李四愍打招呼耽误了会,她步子迈得大了些,直接跨过了三级的梯步,又刚刚好跟在了江暮白的身后。 余光里总有抹飞扬的蓝色,江暮白想不注意到都难。 走到一楼的时候,楼上下来的人都有些莫名——十班的人站在花坛前,眼神紧紧盯着下楼的人。 “他们不去礼堂吗?等人?” “表情好严肃……不会又要找人打架了吧……” 他们绕开了这群不大好惹的不良团体,加快了去礼堂的步伐。 文姗姗忽然往前窜去,站在她旁边的李李旸差点没站稳。 花坛里的月季灿烂蓬勃的向上开着,尖端橙红的短刺在阳光里格外显眼,李旸默默捏紧了拳头——文珊珊是不是想谋杀他!? “朝朝!”文姗姗跳起来,抱住了朝笙,“等你半天啦!” 她挎住了朝笙的臂弯,十班的人笑嘻嘻地站在花坛前催促:“走吧。” 朝笙往前看去,人群里只能远远看到江暮白的背影了,她懒得再追上去,只随手揉了揉文姗姗的发顶。 高川一中的礼堂原本是上个世纪的建筑。贸易发达的高川从很早之前就是对外交流的窗口,东西方的文化在此交融。曾有传教士万里前来,在高川市建造了一座红砖的尖顶修道院。 时移世易,这座修道院成了礼堂的前身。 随着一中规模的扩大,修道院已不足以容纳学生的规模,因此,红砖尖顶建筑的背后,另外加建了一座平顶的宽阔建筑。 新旧交汇,由此构成了一中的礼堂。 等这群人一路打闹到了礼堂的时候,观众席上已经坐满了人。 连李四慜都比朝笙先到。 朝笙瞅了眼一班的位置,朝文珊珊他们摆了摆手。 “我过去了。” 文珊珊恋恋不舍的挥着小手告别,被李旸催促着坐了下来。 一班的区域还有几个空位。不过江暮白的位置两边都坐了人。 她往里头走去,这一排的观众席上,大家默默把脚都往里头收了收。 “闻同学!”孟荀自觉两个人已有了抄作业的情谊,十分自来熟的打了个招呼。 蓝发的女孩扬了扬下巴:“孟荀,换个位置?” “嘎?”孟荀灿烂的笑容戛然而止。 他瞄了眼江暮白冷冷淡淡的神情,终于感觉到一点不对劲——这个众所周知的不良少女,是不是对学霸过于关注了点? 但孟荀从善如流,他往另一旁的空位挪了挪屁股。 “您请。” “谢啦。” 朝笙在江暮白旁边坐了下来,江暮白很清晰的听到了她校服外套的金属链拉链撞在座位上的声音。 “江同学,好巧啊。” 她转过脸来看向江暮白,说话的声音仍是一贯不正经的腔调。 哪里巧——江暮白心想。 诚然一张顾盼生辉的笑容对着你,任谁都会动容几分。 但他记得黑暗巷弄里,刘家铭恐惧瑟缩的神情。 江暮白不再理会,看向了前方。 礼堂的舞台上,学校的领导已经就位,李四愍轻轻拍了拍话筒,示意台下的人安静下来。 第116章 开学典礼的流程大同小异,从小学一直到高中,翻来覆去都是那几件事情,领导致辞,总结过去,展望未来,学生代表上台。虽说新学期新气象,但同学们对于开学典礼都兴致缺缺,或是面上在听,实际上却不知道神游到了哪儿,或是低头小声的聊起了八卦。 “说起来,你们有听说高三——就以前高二,有人被开除了吗?” 不知是谁提起了这个话茬。 其余人都很惊讶:“什么事情?怎么了会严重到要开除?” “我爸不是高二的老师嘛,他和我说有个男生犯了事情,警察局打电话给学校了——还有律师,说要取证什么的。” 十六七岁的学生,对于这些事情一知半解,联系到警察和律师,便下意识觉得是很严重的事情。 “是不是和十班的人?”有人偷偷去瞄礼堂后排的位置,却被十班某个没穿校服的男生瞪了一眼。 舞台上,神情严肃的李四愍扫视着这一圈还很年少的孩子。 他们都穿着同样的校服——虽然有几个特立独行的害群之马——但实际上,李四愍一向对所有学生都怀着期待,希望并且相信他们总有一天都能够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所以知道刘家铭偷拍的事情的时候,他是震惊且愤怒的。 多达三百多张的照片,甚至还有不少隐私照,被闻朝笙她们发现并且要求删除的时候,刘家铭居然还威胁说要把照片都发出去。 台下的学生们面孔青春单纯,李四愍并不希望他们中有人踏上歧路——哪怕是人人头痛的十班。 他缓声宣布了对刘家铭的处分。 第103章 校霸与学霸(9) “原高二二班刘家铭同学,违反学校纪律,违背社会公德,践踏法律底线,经学校研究决定,予以刘家铭同学开除学籍的处罚,希望各位同学遵守校规校纪,引以为戒!” 礼堂里一片哗然。 李四愍看着这群孩子脸上浮现出惊讶且茫然的神情,窸窸窣窣地讨论起来。 “老师,什么事情啊!” 有人在下面问。 李四愍没回答。 照片已经确认彻底删除了,没必要再让女生们恐慌。 他放眼看过去,那个蓝色头发的少女老神在在,丝毫不意外学校的决定。 李四愍知道,闻家也插手了这件事情,那个政商两道都涉足的家族藏着惊人的能量——不然在偷拍并不入刑的当下,刘家铭并不会被法律严厉的惩罚。 对于以朝笙为首的这群学生,李四愍一向观感复杂。一方面觉得他们任性叛逆,一方面又觉得没准还能掰过来。 所以朝笙说要去一班的时候,他最后没反对——学校最后还是给她打架记了处分,这姑娘破天荒没闹,真心甘情愿背了。 那看看吧,看看她是不是真的打算改过来。 * “你看,江暮白,你那天误会我了。”朝笙凑到少年旁边,脸上带着明晃晃的笑,眼里都是得意。 少年沉默,似乎是在思索着什么。 半晌,他抬眼看向她,说话声音淡而静,并不为朝笙的笑所分心。 “误会你的初衷,我很抱歉。” 而朝笙长长的“喔”了一声,似乎不太满意他的道歉。 其实,那天夜里,江暮白其实本不会路过那条巷子。 漆黑的小巷外,是高川繁华的商业街。江暮白很少来这儿。 他辅导的那个初一生,在结束暑假的最后一堂课后问“阿暮哥哥,我们能不能一起去吃一次冰淇淋”,在征得他父母的同意后,他才带着这个小朋友来了商业街。 “我要吃圣代,奇异果的!” 小朋友的父亲是他父母的同事,自双亲去世以来,他受了太多来自这些长辈的恩惠。 初一的数学很简单,他辅导起来并不费什么力气。 除却报酬,还有一顿家常的晚饭。 这些对他来说很足够了。 他很感激这一家人。 所以,在隔着远远的距离,听到那声惨叫声后,他下意识的反应是先捂住了小朋友的耳朵。 “小晨,先去甜品店里坐再一会儿好不好,哥哥要打个电话。” 他很有耐心的解释,小晨捧着圣代乖巧的点了点头。 警察来得很快,他站在路灯下,遥遥对上了少女那双潋滟的眼。 “我除恶扬善。”女孩漫不经心地补充,“而且我也背了处分,被批评教育了。正在改过自新中。” 江暮白嘴唇微动,最终还是没有说出他想说另外的话。 交浅言深,没有必要。 朝笙对于江暮白的态度毫不在意,她总结道:“但是你看,我也不是无缘无故揍他的。” “所以,吃片糖,重新认识一下呗。” 她伸手在兜里摸了摸,然后笑眯眯的,直接扯过了江暮白的手,掰开了他的掌心。 与他截然不同的温度与触感。 他忍不住把手微微缩了缩,而朝笙很快松开了他——江暮白其实并不善于招架这样性情张扬的人。 “朝姐,还有口香糖吗……” 挪到一旁的孟荀探过头来,他已经十分自然的从“闻同学”切换到了“朝姐”。 “噗。” 孟荀看眼江暮白的掌心,没憋住。 少年的掌心中,静静躺着半包万宝路。 江暮白盯着手里的烟看了半晌,终于露出了和朝笙认识以来的第一个笑。 “糖?” “闻朝笙,你还,挺幽默的。” 声音清而淡,和他的人如出一辙。 但一直为负的好感度,终于变了。 “好感度加五,当前好感度0。” 朝笙面不改色地摸走了烟,终于掏出了兜里的口香糖。 一人一片。 …… 文珊珊眯着眼睛,看向一班的方向:“我就说,朝姐怎么突发奇想去一班呢。” 冗长的开学典礼终于结束。 大家纷纷从观众席上站起来,预备着离开礼堂。 孟荀剥开银色的包装纸,把口香糖放进了嘴巴里。 是还挺清新的橙子味。 他有意和朝笙搞好关系,想问朝笙要不要一块回教室,却发现十班的几个人先下来了。 虽然感觉闻朝笙似乎没有传言那么不好相处,不过十班的人还是让人犯怵。 特别是从旁边大阶梯跳下来的李旸,和孟荀一个初中的,孟荀记得这个人之前就因为抢球场把人打进医院过。 他有些不自在地揉了揉鼻子。 江暮白回头看了他一眼,似乎有些奇怪他的停留,孟荀赶紧跟了上去。 文姗姗看着走过她身边的一班的人,把目光丝毫不遮掩地落在了清俊瘦削的少年身上。 “看谁呢?”李旸瞄了眼已经走过去的江暮白。 哦,是一班那个学霸,好像班里有不少女生喜欢讨论他,长得——也就还行吧,不过居然比他还高了半个头……李旸把文姗姗的脸掰了过来,又得到了文姗姗的一个白眼。 朝笙本来还想回教室一趟的,见到文姗姗他们过来了,也就懒得去了。 第117章 文姗姗直接搂住了朝笙,恶狠狠道:“老实交代,为什么要去一班?” 朝笙低头看了眼这姑娘浅棕色的短发,漫不经心道:“我说过了嘛。” 改过自新,好好学习? 文姗姗才不信:“我都知道了。”她望向早已经走远的江暮白,少年的背影高大清瘦,在拥挤的人群中格外的显眼。 她仰脸看向朝笙。 朝笙捏了捏她还带着点婴儿肥的脸:“你要这么想我也没办法。” 文姗姗一脸了然,却还是撒娇一般地说道:“到底是不是嘛,别敷衍我呀朝朝!” 其实一中喜欢江暮白的女生并不少,也常常能看到谁又在一班门口递纸条。 年级第一的光环,出类拔萃的脸,还有温和却疏离难接近的性情。 这几样事物综合在一起,总让年轻的女孩升起一股好奇心与斗志。 而且他还有双很好看的眼睛,哪怕只是冷冷淡淡的看着人,也让人忍不住想亲近。 但这里面也会包括朝笙? 任性随意的朝笙,只要愿意从不会缺男伴的朝笙,闻家的朝笙。 文姗姗看着朝笙散漫的神情,觉得她大概只是起了偶然的玩心。 文姗姗也隐隐约约听说过江暮白的家世。 一个年少成孤的人,长成了所有人眼里的好学生,从来自律努力,从不行差踏错。 和她们不是一路人。 她们是一群快乐的混蛋,绝不会真心实意诚恳的去爱一个很好的人。 “一天到晚跟朝姐粘粘乎乎的。”李旸把文姗姗从朝笙旁边提溜起来,“正事别忘了!不是说晚上聚餐嘛。” 十班向来奉行及时行乐的准则,在明天就要正式上课的情况下也不打算消停。 “去哪?”朝笙问。 “虹雅町。” 那是家很有名的高级会所,以地道的日料而闻名。 “虽然朝姐你抛下我们去了一班,不过我们还是很讲义气的。”李旸笑嘻嘻的。 第104章 校霸与学霸(10) 落日的余晖铺满了红砖白石的校园,高大的梧桐木舒展青黄的阔叶,高二的教学楼里还很热闹。 蓝白校服的学生们有的在收拾书包,有的在极限补暑假作业,还有的人在做开学第一天的值日。 课桌很久没有这样乱过,新同桌五颜六色的水笔和暑假作业全歪到了他这边。 他垂着眼,一本一本整理好自己的,然后把朝笙的东西都拿了过去。 就算不是自己的,江暮白也下意识的理得整整齐齐后才推了过去。 独自生活太多年,江暮白养成了轻微的洁癖与强迫症——以此达成对不确定人生的掌控感。 没人发现他这一点。 秋天的穿堂风掀起书页,她的暑假作业新的没有一点墨痕,只有封面端端正正写着“闻朝笙”三个字。 那个张牙舞爪的蓝发少女,写出来的字居然是温润端方的正楷。 他奇异地感觉到一丝反差,却没有再多想。 指针指向了六点,江暮白将书包的拉链拉上。 “孟荀,我先回去了。” 孟荀要做值日,挥着扫把和江暮白道别:“明天见!” 走廊上人来人往,来教室放教具的周楠正拧眉看着教学楼下。 江暮白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几何形状的象牙白花池里,紫叶小檗、小叶黄杨和栀子月季已被校工修剪一新。 九月,栀子的花期已过,惟有色彩各异的月季仍能继续灿烂的开着。 月季前聚着群人。 周楠觉得这一群人有些煞风景。 是十班的刺头,还有现在属于他们一班的闻朝笙。 这群学校里众所周知的坏学生聚在一起,不知道在商量些什么,时不时笑得开怀。 有个男生手里甚至还预备着一根烟。 周楠摇摇头——十班的他管不着,但绝不能让闻朝笙把十班的风气带到一班。 “周老师。” 周楠很快从思绪里抽开,转身看去,是江暮白。 “今天早点回去休息。”周楠眉开眼笑,“高二可和高一不一样了。” “我知道的。”江暮白点点头。 周楠老怀欣慰,深感放心。 校园外,发动机的轰鸣刺耳,单车的叮铃声踏着夕阳,沿着长长的梧桐坡往下而去。 九月,白昼开始变短。 繁华的商业区里灯火盈天,等江暮白回来的时候,天色已很暗,明月如弯钩。沿江的小路,路灯始终算不得明亮,还好有白霜般的月光落在水泥石板路上。 陈渝比他早到家很多,正坐在樟树底下乘凉。 他拿着根绿豆雪糕,朝江暮白挥了挥, “阿暮,买菜去啦?”他看到江暮白手里提着的塑料袋,里面是时兴的蔬菜和一条鱼,高川是依水而生的城市,淡水鱼种类丰富且便宜,“说起来好久没尝你的手艺了。” 陈家父母的工作繁忙,初中那会儿,陈渝总和江暮白一起吃饭。 “那今天来吃。”江暮白笑了笑。 “我想喝豆腐鲫鱼汤!再炒个西蓝花!”陈渝兴致勃勃。 然而他妈妈从房子里出来了,拧着陈渝的耳朵:“一天到晚只知道吃吃吃!什么时候会来帮我打打下手。” 陈渝委屈:“爸爸不是还没回来吗!” “等他回来再开火是吧?” 张阿姨看到了江暮白,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松开了自家儿子的耳朵,然后道:“别自己做饭了,来阿姨家里吃。” 江暮白摇摇头,温声道:“谢谢阿姨。还是不了,鱼放久了会很腥。” 他指了指袋子里的鲫鱼。 张阿姨只好作罢。 她瞪了眼自家儿子:“进去洗菜。” 陈渝不敢不从,又回头冲江暮白道:“待会我给你拿雪糕过来,吃完饭咱们去江边散步吧。” 江暮白这次应了下来。 江风吹过这宽阔的水泥坪,樟树的叶子沙沙作响。他望向陈家温暖的橘色灯火,在门口稍稍站了会儿。 推开泛旧的木门,入眼是那张已有些泛黄的全家福。 照片里,年轻俊朗的夫妻都穿着深蓝的警服,怀抱着一个小小的他。 天边的弯月渐渐隐去,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一班的人对于从暑假到上学的转变十分适应,早自习时,教室里依照惯例,都是背诵的声音。 直到早自习结束的铃声响起时,朝笙才姗姗来迟。 “早上好。” 她拉开椅子,黑色的书包随手挂在了椅靠上。 “早。” 江暮白随意应了一声,却没抬头。他正凝眉看着道数学题。 早自习他也没怎么背书。 朝笙凑过去看,题目长得和文姗姗骂人时的小作文一样。 孟荀转过身来,道:“朝姐,你怎么才来?” 朝笙露出诧异的表情:“七点半不是睡觉的时候吗?” 她的声音十分理所当然。 一中的早自习七点半就开始了,朝笙那会儿刚被家里人叫起来。 孟荀一脸佩服,他旁边的女生忍不住笑出声来。 第118章 “我也起不来,但是我妈妈早上狂敲门。”她声音细细的,又轻又软。 说起这个孟荀也苦着脸:“我爸也是!他那个嗓门可烦人了。” 好学生们也不爱上早自习。 朝笙很赞同地点点头:“所以起不来很正常嘛。” “对了,下节课什么课。” 孟荀正要答话,他的同桌先说了。 “语文。周老师的课。”她带着浅浅的笑,嘴角有对可爱的梨涡,“闻同学你好,我叫宋佳然。” 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大概是性格内向,兼之是第一次和朝笙这样的人说话,脸颊都泛起了轻微的粉色。 乖孩子们对传说中的坏学生有些好奇,宋佳然就属于这一类。 只要朝笙愿意,她很容易就能获得一个人的喜爱。 三言两语交谈,就已经把宋佳然逗笑了好几回。 江暮白看着还差一步就能解出来的题,耳旁却是朝笙懒洋洋的说话声。 但不算恼人。 他垂着眼,干净利落地在等号后写出答案。 上课铃响了,宋佳然有些恋恋不舍地转了回去。 周楠的教学热情向来澎湃,兼之是开学第一课,他格外的有激情。 朝笙这会儿也不太想玩手机,居然真听下了一节课。 虽然知识点是一个没记,光记得周楠说的那几个老土的笑话了。 一堂课就这么过去了,周楠最后走的时候多看了朝笙几眼,他也没想到这姑娘真认认真真听了他的课。 毕竟开学第一天,他自认为和这新来的祖宗闹得不太愉快。 周楠信奉有教无类,此时也开始觉得没准自己是真对闻朝笙偏见太深了点。 这样的想法只持续了一小时。 第105章 校霸与学霸(11) “闻朝笙,你这是怎么回事?一个字都没写就交了上来?” 第二节的大课间,好几科的老师都来找周楠告状了。 “老周,你们班上这个新来的同学也太过分了,暑假作业愣是一道题也没做啊!” 周楠见此,连忙翻出了朝笙的语文册子,果然也和新的一样。 既然闻家花了大价钱,李主任也说了,这姑娘打算好好学习,那他就不能不管。 他压着火气,让人把朝笙叫了过来。 朝笙这回态度倒是很诚恳:“忘记让学委别收了。” 周楠头都大了:“掩耳盗铃!不交作业,老师就发现不了你没写吗?” 他喝了口枸杞菊花茶,感觉心情平静了些许:“既然来了一班,以后就不要这样了。李主任当时也和我们说了,你是打算好好学的。” “现在补也没什么意义了。”周楠拧着眉,问道,“以后作业能好好写吗?” 十班的班主任也在这个办公室,他坐里头,往周楠这瞅了眼,看到自己班从前的刺儿头居然真答应了下来。 嘿,真稀奇。 他都有点想叫班上那群祖宗来看看了,能不能也学着点。 起码态度到位一点。 上课铃响得很及时,周楠摆摆手,半是忧心半是无奈的让朝笙赶紧回去上课了。 答应得倒是好…… 周楠看着她风风火火的跑远了,蓝色的长发被风轻轻扬起。 他一拍脑门,忘记让朝笙找时间把这个糟心的头发染回黑色了。 一班的教室里,班长正喊完起立,朝笙直接从后门溜了进来,混在后排,讲台上的老师没发现。 江暮白听到了她浅浅的喘息声。 办公室离一班有些远,她大概是跑回来的。 朝笙连课表都没抄,她侧过脸,低头望向江暮白的课桌,蓝色的卷发贴在她的脸颊上,微微翘起了一点。 必修三的封面上,一只胖乎乎的北极熊正跃过冰河。 哦,生物课。 朝笙开始四处找书。 她都没怎么关心过这些教材放在了哪里,昨天随手就都仍在课桌上了。 “桌子的右边,倒数第三本。”江暮白看着朝笙从书包翻到桌肚,开口提醒她。 书还是他昨天顺手理好的,整整齐齐堆放在课桌的右边。 江暮白整理东西也有他固守的顺序,每本书都要放在同一个位置,比如生物,从来只放在倒数第三本。 “谢啦。” 朝笙也没管自己的书什么时候被人整理了一遍。她心情挺好,随口跟江暮白道了句谢,眼睛弯成两道潋滟的弧。 刘家铭的处分出来后,她的攻略对象好歹是能够和她偶尔说一句话了。 讲台上,老师正从人体的内环境与稳态开始讲。 朝笙的心不在学习上。 细胞内液细胞外液渗透压从她的耳边穿过,她托着脸,看着江暮白在那儿画分析图。 他画了一个圈,圈里面又画一个圈——这玩意叫啥去了? 朝笙搜罗着自己贫瘠的知识,最后悲哀的意识到她的记忆里只有西海岸摇滚和克系民谣,还有西华街哪个场子音效最好。 她半睁着眼,百无聊赖地观察着自己的同桌,然后发现他握笔的习惯和她有些不一样。 朝笙喜欢用小拇指撑着笔写字,这是她上一个世界养成的习惯。 江暮白写字的手势则很标准,食指和大拇指握住了笔,余下三指轻拢在一起作为支撑,然而写出来的字却飘逸得像会是被风吹起来一样。 他比之同龄的人要瘦削一点,却并不显得弱不禁风,只是轮廓格外清晰,连手指的指节都分明,覆着雪白的肌肤,甚至能隐约望见一点手背上青紫的血管。 朝笙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这双手纤长而柔软,透着白皙的粉色,中指和食指上连写字的茧都不曾磨出。 “学霸,打个商量?” 她戳了戳江暮白的桌子,小声和她的同桌说话。 江暮白转头望向她,疏淡的眼里带着点疑惑。 朝笙心想,好感度都从负变成零了,也算是改了点不好的印象吧? “笔记给我抄一下。” 虽然不听课,但态度还是渐渐有了。朝笙的傻白甜统子在那儿老怀欣慰。 很经常有人借江暮白的笔记。他点点头:“下课给你。” 朝笙继续狮子大开口:“以后作业也给我抄抄。” “不行。” 然后江暮白看到女孩好看的眉毛皱了起来,眼里带着对他的指责。 拒绝她不是理所应当吗? 朝笙没有接收到江暮白的无奈,她眼底依然是懒散的随意。 “你看,上次你误会我是个大恶棍。”她谆谆善诱,“其实我不是。” 她脸不红心不跳的掰扯,直接略过了自己在一中早有的恶名。 “作为补偿,给我抄几次作业,不是很正常嘛?” 她的手撑在脸颊边,堆起一个有些可爱的小小的鼓起。 江暮白很轻易地可以猜到,闻朝笙绝对是一个受尽宠爱与纵容长大的女孩。 因为她永远都是坦荡、直接的样子,理所当然地认为世界围着她转——偶尔的几次接触,也能看出来,她确实是无往不利的长大着。 尽管,闻朝笙对刘家铭的行为确实出于她朴素的善恶观,但与她有着截然不同人生经历的江暮白,并不能完全的赞同—— 第119章 “误会你打架的初衷是我的错,但这是两码事情。”他淡声道。 朝笙并不明白他说的意思,她趴在课桌上,百无聊赖地望向他:“总之就是不能给我抄作业。” 她直奔重点。 少年嗯了一声,又补充道:“如果你有不会的,可以问我。” “也行吧。”朝笙勉勉强强满意了,她不会的题目可太多了,“改过自新后的我就是这么好说话。” 生物老师已经开始讲例题了。 江暮白把他做好的笔记递了过去:“先听课。” “如果,你真打算改过自新的话。” 他声音无论什么时候都温和到沉静,哪怕朝笙从中听出了点小小的吐槽。 朝笙瞪了江暮白一眼,直接把笔记薅到了自己面前。 第106章 校霸与学霸(12) 朝笙真的听课了。 朝笙真的没听懂。 终于熬到了下课,她直接把书往江暮白面前一摊:“江暮白,给我讲一下这。” 她的指尖在书上点了一下。 “还有这儿。” “以及这里。” 她翻页:“嗯……这里也要。” 九月的阳光很明亮,她的指尖是微微透明的粉色。 孟荀也想问江暮白题,看朝笙的手一通乱指,瞠目结舌:“朝姐,你干脆说你这节课都要讲算了。” 朝笙睨他一眼,那双天生就盛气凌人的丹凤眼和副琉璃一样。 明明是漫不经心的,几天相处下来,也确实没有传闻里那么夸张——但孟荀莫名还是怂了下来,他缩了缩脖子,在嘴边做了个拉拉链的动作。 宋佳然噗嗤一笑,柔声道:“孟荀,你要问的老师刚刚说的例题吗?” 孟荀老实巴交地点头,听到他的同桌继续道:“我给你讲吧。” 得救了——孟荀长呼一口气,转过去和宋佳然讨论了起来。 江暮白并不在意刚刚的眉眼官司,他扫了眼朝笙点过的地方,知道她大概过去都没怎么好好念过书——实在是很基础的东西。 但答应讲题是出于误会了她后的赔礼,江暮白从朝笙指的第一个知识点讲了起来。 他声音虽然冷清,却并不显得不耐烦——或许是因为暑假给小晨辅导了半个月的缘故。江暮白看着一问三不知且坦荡的朝笙,不自觉代入了自己教初中生功课时候的状态。 “哦哦,懂了——动态平衡嘛。”朝笙拿着笔给关键字画了个歪歪扭扭的蓝色小圈。 她翻页。 “那这儿呢?”她的笔尖停在“稳态调节机制”上,“还有这。” 江暮白抬头,看了眼黑板上的时钟,还有五分钟上课。 他继续给朝笙讲。 虽然基本上什么都不懂,但是对于老师刚讲过的东西到底有点印象,江暮白发现,朝笙对图片的理解明显比对文字的理解快。 让他想起了小时候读绘本了。 “现在清楚了吗?”一节课的几个知识点掰开给她说完,少年在这方面堪称负责,最后又问了朝笙一句。 蓝发的女孩合上书,眼睛微弯,仍然是散漫随意的笑:“清楚了。反正哪里不会点哪里嘛。” 她伸了个懒腰,努力学习了十分钟,好累。 江暮白有些无奈了。 前座的孟荀和宋佳然努力憋笑。 朝笙毫无形象地靠在椅子边发呆,听到好感度终于上升了到了“5”。 “好好学习是有用的。”小白给她分析。 是的。朝笙心想,从0都变成5了,太可喜可贺了。 “我考到年级第一没准就攻略成功了。”她逗小白。 她的统子十分认同。 朝笙有一下没一下地晃着椅子,仰头看向雪白的天花板,长长的蓝色卷发也轻轻的荡着。 高中的日子似乎就是这样漫长、重复,但很多年后回想起来,无论如何,也不觉得无聊。 她侧过脸,看着江暮白永远八风不动的安静神情。 江暮白察觉到她偶尔喜欢打量他,他并不清楚缘由。 因为朝笙显然是随心所欲的人。 正如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她来了一班,然后强行成了他的同桌。 她也并不在意是他报的警——实事求是的说,江暮白一开始对朝笙的既有印象并不好。 但少年的心事太浅,并不想去容纳太多复杂的事物。 同时他又被迫长大得太早,似乎天然地就自己断绝了这个年纪最常见的心事。 阳光挪了个位置,往教室的后面照去。 高二教学楼的对面,从艺术部过来找人的霍昀望向了这边。 “蓝色头发?嚯,一班也有这么头铁的人啊。” 霍昀的朋友推了推他,都知道李四愍对于学生的仪容仪表抓得很严,很多人都被他训过。 “闻朝笙。” 霍昀一眼就看出来,那个在教室后面伸着懒腰晃椅子的,就是他的发小——可以,一声不吭换了班? 心情骤然变差的霍昀冷冷一笑。 “不能吧。”他朋友在那嘀咕,“朝姐那成绩能去一班啊,她还背那么多处分——你逗我呢?” 霍昀瞥他一眼,不想说话。 他的心情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很坏,主要是意外于朝笙不声不响地去了一班。 他还准备下午最后一节体育课去找十班找她,等会儿找不到人——他霍大少爷多尴尬。 事出反常必有妖。 霍昀靠在走廊边,随手开了包烟。 隔着两栋教学楼之间的庭院,他看到朝笙在教室后面那百无聊赖的晃椅子——吊车尾去什么一班。 朋友看出来了他浑身萦绕的淡淡的不爽,道:“直接去问朝姐呗。” 霍昀冷哼一声,朝笙不主动说,他才懒得去问。 他不要面子的啊? 李四愍巡视到这一层,远远就看见他的大外甥手里把玩着什么。 “霍昀!干什么呢?!” 霍昀把烟和打火机揣兜里,遥遥朝李四愍摆了摆手,从走廊这一端的楼梯溜了。 中午的阳光炽热,梧桐斑驳的树影投射在校园的长长的道路上,上午第四节课的铃声已经响起,霍昀惯常不上这节课。 “吃饭去吗?”朋友问他。 “去啊。”他低头看手机,微信里,消息一大堆。他略过置顶的聊天框,滑过了朝笙张牙舞爪的自拍头像。 设置了免打扰的群里,都是一起组过局子的人。 朝笙那个闺蜜,叫文姗姗是吧? 他点开文姗姗的头像。 【霍昀】:问你个事。 文姗姗正在躲在堆起的课本后高强度冲浪,看到消息弹出来时还有些意外。 她和霍昀不怎么熟,李旸和他认识的久点。 女孩粉色的美甲在键盘上敲敲打打,正准备回他。 霍昀盯着那行“正在输入中”,又把消息给撤回了。 文姗姗:? 她拍了拍李旸:“怪得很哦。” 李旸扭过头来:“咋了?” 文姗姗纤长的美甲点了点聊天页面,只剩下一小排灰色的“对方已撤回”。 第120章 李旸挑眉:“这你就不懂了。” 文姗姗锤他:“装什么装?” 李旸咬牙切齿地转了过去,任凭文姗姗在后面猛踹他的座位,他也不理她了。 第107章 校霸与学霸(13) 一中的课表排得很贴心,体育课通常都在最后的一两节课。 这会儿操场的热气还没散去,然而太阳已经没有两三点的时候那么晒人了。 梧桐和银杏漫长高大的阴影投射在塑胶跑道上,集合的哨声在某一棵树下响起。 蓝白衬衫,黑色运动裤,一中的校服十几年都没变过。 很久没上过课的体育老师还有些不大适应。 他扫过这群站得整整齐齐的学生,感觉似乎过了一个暑假,不少人个子都往上窜了不少。 但愿这学期能多上几节体育课。 他在那感慨着,忽然发现个格外显眼的人影。 “闻朝笙。”体育老师颇感意外,“怎么来一班了?” 十班的体育课从没有少过,体育老师和那群混世魔王倒是意外的合得来。 朝笙:“赵老师,我努力学习了啊。” “你可拉倒吧。”赵老师摆摆手,“往后面站去,你比薛凌还高半个头。” 名叫薛凌的男生就站在朝笙的后面,闻言,他抗议道:“赵老师,第一排都是女生!” 赵老师挑眉:“一视同仁,孟荀,你也站过来。” 孟荀苦着脸:“我也要啊。” 然而他还是扯着薛凌老实巴交的站在了第一排。 “朝姐,换个位置吧。” 朝笙脚尖一转,直接往最后面一排站了过去。 日光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她回过身来,朝着身旁的男生笑:“我说同桌,也太巧了吧,咱俩又一块了。” 明明才两天而已,巧合似乎真的很多。 周围的人忍不住侧目看向了他们,江暮白神情不变,只是难得的感觉到,有一点招架不了她太过坦荡的热情。 斑驳的树影、细碎的阳光,都落在她清晰且明艳的面孔上。 她大概生来就骄傲自信,所以从不抗拒和人对视,琉璃般的眼底总是直接地映照着她面前的人。 暖融的阳光底下,少年清润的声音好像也染上了一点难查的温和。 “点名了。” 朝笙轻轻“哦”了一声,转过身去。 “男生今天去北二的篮球场,女生去北三打羽毛球。”赵老师点完人数后,就打算放人走了,“器材在这边,下课的时候体育委员送回器材室去。” 一中的操场很大,划分出南北两个部分,以编号代替了不同的场地,以防止同上一节体育课的班级没有活动的地方。 篮球打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又往上弹了起来。 球不知蹦到了谁的怀里,一群男生呼啦啦的跑了过去。 有女生拿着球拍,在一旁问:“闻同学,一起去打羽毛球吗?” 一班的人大多彼此认识,只有朝笙对于她们来说是全然陌生的人。 她们谨慎而礼貌的观察了这个女生几天——这个显而易见的“异类”。 朝笙看过去,女生们的眼里还带着点纠结,觉得她可能会拒绝,又不想她落单。 于是她笑容满面:“好啊。” 阳光把朝笙的影子拉得很长,女孩们望着随意拿了个羽毛球拍比了比的高挑少女,莫名感到了一丝压迫感。 就简单打个羽毛球——应该没大问题吧? 事实证明,年轻人不要太天真。 当朝笙的对面第七次换人的时候,一班的女生已经有一半都累趴下了。 朝笙站在球网中线前,只是出了点薄汗。 她的校服外套被宋佳然抱着,蓝白衬衫的袖子微微卷起,握着球拍的时候,小臂上肌肉的线条流畅且美丽。 “下一个是谁啊?”朝笙捡起地上的羽毛球,轻轻抛起又接住。 女孩们扫了眼几个嚷嚷着打不动了人,互相推了推,最后都笑了起来。 “我来我来!”她们反而更雀跃了。 北二的篮球场上,篮球传到了孟荀手中,他看向热闹的羽毛球场,啧啧感叹:“难怪朝姐当时能把高二的那个混子打趴呢。” 长长的秋风扬起女孩蓝色的长发,露出了她左耳上的两个耳洞,银色的金属耳钉折射出闪烁的光。 她抛起羽毛球,挥拍,手臂在空中划出了一道优美的弧线。 “别发呆了孟荀!”有人喊了孟荀一声,直接撞了过来抢球。 “偷袭!不讲武德!”孟荀一个转身,略胖的身躯极其灵活了扭了过来,他手举得高高的,动作花里胡哨,“哎嘿,抢不到抢不到。” “孟荀,谢了。” 江暮白的声音在孟荀背后响起,压着淡淡的笑。 少年虽有些瘦削,手臂却依然有力且修长,他轻易从孟荀手里抢过了球。 孟荀怪叫一声,眼睁睁看着球到了江暮白手中。 朝笙抛起羽毛球。 抛物线从球场的上空飞起。 “好!” 篮球从防守的人的指尖跃过,入网。 羽毛球擦过伸向前的球拍,落地。 几个男生过来,嘻嘻哈哈地搂住了江暮白,而向来情绪不外露的人的脸上,此刻也是清澈明朗的笑。 朝笙朝对面的女生挥了挥球拍:“不好意思啦。” 眼眸弯弯,她笑得坦荡自在。 球又回到了江暮白手中,孟荀不服气,说要“再来”。 羽毛球场上,已有些脱力的女生扔开球拍:“朝姐,我不行了。” 她们很快地转变了对这个女孩的印象,连称呼都改得顺口。 朝笙有些遗憾,对面的女生技术还挺好的,不过大概不常锻炼,体力有点跟不上来。 她望向坐在旁边休息喝水的新同学们,思考还有谁没和她打,然后发现宋佳然小朋友抱着她的外套乖乖坐着,偶尔四处看一下。 “佳然,来打一把吗?” 宋佳然生性内敛文静,她听到朝笙的声音,不由得涨红了脸,开口说话的声音一如既往地温柔:“我就不啦,我不太舒服。” 朝笙凑了过去:“唔,哪不舒服?” 宋佳然看起来有些局促不安:“肚子有点疼。” “生理期吗?”朝笙问,“要不要去医务室?” 宋佳然脸更红了:“不用不用,我坐会儿就好。” 她手里依然抱着朝笙的外套。 “那行。”朝笙不勉强她,“我去便利店,给你带瓶水?” 要买点甜的给她吗?生理期是不是不能吃巧克力之类的? “不用啦,那太麻烦你了。”宋佳然心里存着事,只是感激地摇了摇头。 “好吧。”朝笙朝她伸出手来,“那我先走了。” 宋佳然显得有些小巧的手抬起又停滞,最后茫然的放在了朝笙的手心。 “傻了啊?”朝笙无奈了,“外套。” 周围的人发出一阵善意的哄笑,宋佳然脸更红了。 “真走了。”朝笙接过外套,懒洋洋的朝她们挥了挥手,“帮我和赵老师说一声,我不集合了哈。” 第121章 体育课的纪律向来松散。宋佳然温声应了句“好”,也不知道朝笙有没有听到。 第108章 校霸与学霸(14) 同班的女生坐到了宋佳然旁边:“佳然,你没有特别不舒服吧?” 她点点头。 女生放心了,干脆闲聊天起来。 蓝发的少女慢悠悠地晃去了便利店的方向,女生感慨似的说:“说实话,我之前还蛮怕闻朝笙的——虽然漂亮又家世好,但她泡吧,还爱打架——尤其是她在十班的时候。哎,反正就是觉得她和我们不一样。” “不过现在我觉得她,好像还挺好的。” 宋佳然看着那道高挑的背影,也慢慢地点点头。 “是啊。” * 橙绯的落日铺满红砖白墙的校园,沿着沥青路的长坡往下走,最后一节的体育课上,很多人都跑来了便利店。 泡面的香味弥漫在便利店的餐桌前,明明食堂往前走几步路就到。 高川的九月暑热还没退去,冰柜里满满当当放着各式各样的雪糕,朝笙撑在冰柜旁边,挑挑拣拣,选了一支包装最好看的。 想了想,又在货架前拿了一包牛奶糖—— 结账的时候,店员看了她手里的雪糕一眼。 “同学,是要买这个吗?” 朝笙应了一声,从口袋里找出了饭卡,递了过去。 “扣除余额90元”的提示音响起,某个正吸溜着泡面的高三学长饱含同情,看向了接过饭卡的女生。 ——闻朝笙啊,那没事了。 学长继续吸溜泡面。 店员问:“要袋子吗?” “不用。”朝笙把牛奶糖放进外套口袋里,然后直接拆开了包装袋——难怪店员刚刚的眼神欲言又止,原来她挑中了一支雪糕刺客。 她看着这根长得平平无奇的雪糕,用力咬了一口——好硬。 味道也平平无奇。 朝笙不由得有些不满起来。 但冰冰凉凉的味道还是驱散了难耐的炎热,离下课还有会儿,她不想去集合,干脆就慢悠悠地往回走了。 梧桐和银杏的落叶还没来得及被打扫,她的帆布鞋踏在青黄的落叶上,发出了沙沙的声响。 天上的云也在慢慢的走,又被落日渐渐染成绚烂瑰奇的颜色,候鸟往比高川更南方的地方飞去,她的影子和云朵隐约的阴影交叠。 其实这是朝笙很久都没有过的体验。 成为了一个高中生,似乎上辈子诡谲的宫廷与政治都离她很远了。 她这一生,又是否会有不同。 朝笙咬下最后一口雪糕,把雪糕棒扔进了垃圾桶里。 ——忘记看雪糕是什么牌子的了,她还想着下次要避雷的。 下课的铃声响起,朝笙走得更悠闲了。 修剪成大圆球的桂花树下,下了课的宋佳然坐在花池的边缘上,仰头看着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 体育课上坐立难安,四处张望,其实就是在等他。 男生的校服穿得松松垮垮,上面画上了夸张的动漫人物。又烫了头羊毛卷,还把头发染成了晃眼的金色——和他头顶的桂花如出一辙的颜色。 朝笙远远看到了这两人,她多盯了那个陌生的男生几眼。 看着不像好学生,李四愍也不管管嘛。 朝笙漫不经心地吐槽,十分双标的忽略了自己这头让李四愍头疼许久的蓝色卷发。 男生伸手,不知是不是想碰宋佳然的头发,但宋佳然红着脸,扭身往旁边退了退。 男生干脆坐在了她旁边,有一下没一下的晃着腿。 宋佳然显得很局促,慌慌张张地站了起来,又被男生拉着坐了下去。 最后也就一块挨着坐了。 在谈恋爱? 朝笙不是多管闲事的人,也没有八卦的心思,虽然宋佳然似乎和这个男生属于八杆子打不着的两类人。 但她都从十班去一班了,还有什么不可能的呢。 朝笙轻轻捏了捏兜里的牛奶糖,觉得应该不用拿给宋佳然了。 她抬脚离开,毫不拖泥带水。 北二的篮球场上,球还没来得及收,体育委员也不吆喝,集完了合又解散,一班的人热火朝天地继续打着球。 篮球飞了出来,在风中擦出轻轻的呼啸。 “完蛋!会不会砸中人!” 孟荀捧着脸尖叫,慌慌张张跟着球跑。 然而意外并没有发生,差点被砸的人接住了这颗球。 “会不会打球啊,孟荀。”朝笙的声音带着点抱怨。 “还好你接住了。”孟荀擦了把汗,“准备回去了吗?” “对啊。”朝笙把球往球场上扔去,抬手的动作干净利落。 “要不和我们打一会?”孟荀须得微微抬起头,才能和朝笙对视上,他都不知道为什么朝笙能长得这样高,“一起打江暮白!” 好几次球都是被手长腿长的江暮白顺了过去,孟荀感到十分委屈。 朝笙向前看去,江暮白站在球场的篮筐下,球场外是碧树落在他身后,映着大片大片的暮云。 他单手撑在腰上,浅浅的喘着气,清峻的面孔上滴过一道薄汗,而向来安静的眼里此时也带着明朗的笑意,似乎是在等她回答。 或许是暮色太温和,朝笙觉得这刻的江暮白看起来顺眼了不少。 朝笙确实有些跃跃欲试,之前和女孩们打羽毛球本就没有玩够。 “也行。” 她把外套脱了,随手扔到了地上的球篓里。 孟荀哈哈一笑,往前跑去:“朝姐也来,学霸,你们都等着!” 戴着浮夸金属手链的人拾起蓝白的校服外套。 “可以啊,闻大小姐。” 声音明明是调侃,但听起来似乎心情不如何好。 霍昀花了大半节课,在学校里绕了一大圈,也没找到他那朵无所顾忌的青梅。 “哟,霍昀。”朝笙闻声回过身来,看向了不知何时出现的霍昀。 她脸上还是霍昀熟悉的顽劣且随意的笑,似乎对于自己闷声不响去一班的事情毫不内疚。 霍昀气得牙痒痒,却又后知后觉地在此刻想起来,朝笙确实和自己一样是个混蛋,不靠谱的事情两个人都做过不少。 似乎没什么好指责的。 但他还是生气。 莫名的。 第109章 校霸与学霸(15) “都一班的?”他抬了抬下巴,扫了眼球场上那群人。 人影幢幢,他正好对上了一双分外好看的眼睛。 让人喜欢不起来的好学生们。 “是啊。”朝笙应了一声,“你不去上晚自习?” 高三的学生晚上是要在学校自习的。 霍昀像是听到什么笑话似的,故作惊讶地睨她一眼。 他的语气理所当然:“晚上去西华街。” “走不走?”他有点不耐烦了,“半个月没去了。” “行。”朝笙向来想一出是一出,何况觑她发小的神情,估计是早就压着火了。 哎,别让人憋坏了。 她遥遥朝球场上的人挥了挥手:“临时有事,我先撤了。” 第122章 孟荀隔着十几米在那呐喊:“没——义——气——啊!” 朝笙笑眯眯地转过身来:“我要先去教室拿下书包。” 霍昀这会儿才觉得气顺了点,他把朝笙的校服外套随意搁在了肩膀上:“有什么好拿的。” 然而也跟在她身后了。 那颗被朝笙扔回来的球在橙绿相间的塑胶场地上弹起又落下,最后被江暮白随手接住。 高大清峻的少年低头看了眼手中的篮球,忽然感到一点莫名的失望。 真的只有一点。 奇怪的感觉。 孟荀嘿然一笑,从他手中把球横抢了出来:“不做人了,我也偷袭。” 他灵活地扭着微胖的身躯,斗志昂扬的把球往球场另一端运去。 江暮白回过神来,挥去了那点微不足道的异样感。 少年旋身,步子向前跨去,动作行云流水,再次从孟荀的手底抢过了球。 * 已经是放学的时候,高二的教学楼下,人群来来往往。 朝笙和霍昀路过十班的门口,里面的人早就走得干干净净。 “现在得去五楼啊。”霍昀抱怨。 朝笙没看他:“爬不了楼梯就在花坛边等我。” 霍昀轻嗤一声:“瞧不起谁啊。” 激将法老土但十分有效,霍大少爷加快了步伐,走到了朝笙的身旁。 一班的教室里,还有好些人留下来写作业,打算上一节自习。 每一张课桌上,都满满当当堆着高高的书本,有的歪斜着,霍昀总感觉会轻易倒塌掉——他的桌子上向来是一本书都没有的。 他看着朝笙从后面的门走了进去,大概是不想打扰到写作业的人。 霍少爷微微撇嘴。 教室里满壁金橙的落日,落在了朝笙的身上。 从她的身后看过去,她整个人都和镀上了一层薄薄的柔光一样。 其实霍昀没和朝笙说过,他觉得她偶尔还是有几分欺诈性的温柔美好的。 ——但遗憾的是她长了张十分擅长损人的嘴。霍昀为免被她嘲笑,向来选择憋住。 他扫了眼朝笙的课桌,书居然叠的整整齐齐的。 真看不出来。 黑板上的课表已经被值日的人擦掉,取而代之的是明天的课程,朝笙一边收拾书包,一边努力回想起今天上了哪些课。 语文课,听了几个老土但好笑的段子,英语没什么问题,数学物理不提也罢,生物课有做笔记——那还差化学课的。 她把化学书塞进了书包里,然后瞄到了江暮白的笔记。 朝笙面不改色,把江暮白的笔记顺进她空瘪的黑色书包里,然后行云流水地扣上了金属扣。 江暮白说好的,笔记都可以给她抄。 朝笙毫无心理负担。 但她尚还有点良心,摸出手机,打算给她的学霸同桌说一下。 微信里戳戳点点了大半天,她才意识到自己并没有加他。 于是霍昀就看着朝笙手法粗暴的撕了一页纸下来,尔后坐在座位上,垂眼写着什么。 “还要多久啊闻大小姐?”霍昀再次不满地抱怨。 “别催。” 朝笙头也不抬,惟有长长的卷发披散在她的肩头,随着写字的动作轻轻摆动。 霍昀冷哼一声,他说什么来着——长了张不该长的嘴。 “行啦。”朝笙画了个张牙舞爪的笑脸在纸上,始觉大功告成。 她把纸条按在了江暮白的水杯底下。 “麻溜点。”霍昀似乎不满于等了朝笙太久,然而眼睛里却溢出了轻松愉悦的笑意。 朝笙起身,把座位轻轻踢了进去,她一只手提着书包,然后从霍昀的肩膀上把她的校服外套拿了下来。 校园里响起萨克斯吹奏的音乐,太阳下落得很快,长长的走廊上,微凉的秋风穿过,才让人开始相信夏日确实已经结束。 惟有鸣蝉不甘,依旧热烈的歌唱。 蓝发的少女松松垮垮地穿着校服外套,书包也只单肩背着。霍昀跟在她的身后,看到他们两个的影子一前一后的交叠,又被落日蔓延得很长。 他在得知朝笙换班的那一刻曾突然生出过一点微妙的不安,但此刻他又觉得,一切都没有什么不同,换班也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可以忽略的小小改变。 他们是一起长大的、彼此最好的朋友。 一直是。 * 天边的暮云化成沉沉的大片蓝紫时,操场上的人才慢慢地散去。 “不打了不打了。” 孟荀累得不行,弯腰撑着膝盖在那喘粗气。 “孟荀你不行啊。”有人笑话他,孟荀用手肘顶了下这人肚子,两个人顿时又扭打在一起。 篮球被随手一投,掷入了筐中。 江暮白走了过去,把羽毛球也都放进了筐中。 他看着正在收拾球拍的体委,道:“我和你一块去器材室。” “嘿嘿,义气!”体委勾住了江暮白的脖子,重重地撞了下他的肩膀。 孟荀见此,指着教学楼:“那我们先回去?” 江暮白点了点头,笑着看孟荀他们追追打打的跑开了。 等到器材室落下了锁,天色已经变得很暗,黑蓝的天幕上半盏月亮微光浮动,几点孤星寒芒闪烁。 体委看了眼沉沉的天色,道:“得快七点了吧。再不回去我妈保准揍我。” 泛着凉意的水声哗哗响起,江暮白打开了器材室外的水龙头。 打完了球,才发现手中已经满是脏污。 他接过一捧冰凉的透色,温声道:“你先回去吧,不用等我。我等下还要去教室。” “行。”体委甩了甩打球打得酸痛的手,这会儿才觉得浑身和散了架一样。 都怪孟荀那家伙,每次打球,都恨不得和球融为一体横冲直撞。 校园里的路灯渐次亮起,高二的教学楼里,有些教室暗着灯,有些还亮着光。 刚开学几天,课程并不算重,大多数学生都早早的下了学回家。 江暮白只打算把数学书拿回去。 他的手落在课桌上,又微微顿住,最后拾起了一张边缘撕得歪歪扭扭的纸。 “学霸,化学笔记我拿回家啦。” 字写得端端正正,最后却画了个猖狂的笑脸,江暮白甚至可以想见她没个正形的趴在课桌上写字的样子,那头扎眼的长发想必也会跟随着她的动作微微摇晃。 他抽出数学书,随手翻开一页,把这张纸条夹了进去。 第110章 校霸与学霸(16) 音乐声震天,昏暗的卡座中央,霍昀冷着一张脸。 有人握着酒杯走了过来,故作亲近地靠在了他旁边。 红棕色的长发滑落在他的肩膀上,陌生女孩的声音带着某种鸡尾酒的甜腻。 “喝一杯吗?” 他的面前出现一个盛着淡金色的液体的酒杯,酒杯里升腾而起的气泡映着他锋利冷冽的眼睛。 “拿开。” 他声音冷硬,带着无名的火气。 女孩有些错愕,嘟哝了句“好凶的小弟弟”,然后被霍昀警告般的瞪了一眼。 生了张花花公子的风流面孔,没想到这么不解风情。 第123章 女孩毫不留恋地离去,转眼便去了舞池。 霍昀无语地看向坐在对面的朝笙——应该说,路过这个卡座的人都会忍不住看向她。 酒吧里有些闷热,她解开了校服的外套,短袖又随意的往上卷了卷。 她修长的双腿盘在了柔软的卡座之上,然而膝头放着——两本书。 这年头,居然有人在酒吧里奋发图强学习的,谁能不多看几眼稀奇。 音乐又换了一轮,朝笙随意转着手里的笔,对着江暮白标注的重点画上了几条长长的波浪线。 “闻大小姐,您还真是西华街独树一帜的奇葩。” 霍昀嘲讽。 他完全没有想到,朝笙来是陪他来了,来的第一件事居然是在这补起了什么化学笔记? 这能有什么意思? “还成吧。”朝笙圈住某道化学式,抽空答了一声。 她单手撑着脸,看着化学式下的解释,似懂非懂——明天再去问江暮白算了。 朝笙合上书页,抬头看向舞池中央混乱的灯光。 “不学了?”霍昀阴阳怪气。 朝笙白他一眼,伸手从桌上随意拿了瓶开好的酒。 度数很寻常,对她来说完全不在话下。 她闷了一口,撩开化学书窜进了舞池,跟着音乐时蹦得比谁都欢。 招摇的蓝发在这儿一点也不特别,霍昀看着朝笙,她跳到了几个女生身旁,顺便狠狠踩了个靠过来的男生一脚。 霍昀的心情宛如高川的天气,时雨时晴,刚刚还不爽,这会儿又笑出了声。 目光掠过卡座里倒着的书包和课本,他觉得朝笙最近真是莫名其妙。 好好学习?改过自新? 他潜意识里认为这只是朝笙的突发奇想。 ——虽然她甚至找了个理由转去了一班。 灯光摇曳闪烁,女孩明艳照人的面孔却格外清晰。 在很多年的时光里,他们就是这样,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长大。 从两个小屁孩长成半大的人,泡吧,打架,逃学,和看得顺眼的人约会,干净利落地分开,说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却只立志祸害四方,永垂不朽。 霍昀从不想以后的事情,他只管眼前的快乐,毕竟人生对他来说早就有答案,他可以这样不管不顾肆无忌惮地度过一生。 所以他其实没有想过别的可能,没有想过朝笙在某个瞬间决定过另一种生活。 一种很有可能离他很远的生活。 他全然不知他的世界已经发生了改变,此时此刻仍然懒洋洋地给自己开了一瓶酒,看着朝笙在舞池里格外生动的面容。 霍昀抬手,和路过的人随意碰杯。 * 朝笙玩起来向来不管不顾,然而这回想着明天还要上学,好歹没有喝过头。 时不时有烦人的苍蝇飞过来,看她眉眼明艳,却又太过年少,因此试图做点什么。 她在音乐声中毫无节奏感的踹了过去,理都不理那些咬牙切齿离开的人。 酒精的气味太浓郁,朝笙理智仍存,她玩够了,径自回了卡座。 长桌上摆满了果盘和甜点,霍昀不知什么时候溜到了老唐那边找他喝酒。 她随意看了过去,霍昀的身旁还有两个正看着他调酒的女孩,神情专注,跃跃欲试。 朝笙轻笑,虽然她和辛思夷对着霍昀的花衬衫审美疲劳,但那些昂贵的面料、手工定制的纽扣,其实是很吸引人的。 她一勺一勺地舀着加了朗姆酒的冰淇淋,难得的觉得有些寡淡,却又懒得去凑热闹了。 蓝紫的灯光缭乱,晃动在眼前,朝笙的目光逡巡,看到了意料之外的人。 金色的羊毛卷在酒吧的灯光里变得五颜六色,跟在小金毛旁边的宋佳然没穿校服。 朝笙微微皱眉,觉得印象里软绵内向的前桌实在不该出现在这。 尽管高川夜生活繁华,对于酒吧的监管也还不算严格。 * 宋佳然慌张的要死。 如果家里知道她来了酒吧,绝对会把她的腿打断的。 “皓宇,要不还是算了吧?” 她的声音太微弱,淹没在嘈杂的音乐中。 林皓宇正兴致勃勃地和人拼酒,完全听不见宋佳然的声音。 她扯了扯林皓宇的衣角,金色的羊毛卷才转了过来。 “你说什么?” 灯光里他的神情带了点不耐烦,宋佳然想说的话又咽了回去。 她摇头,轻声说了句“没什么”。 对面和林皓宇喝酒的人见状,调笑道:“阿皓,别冷落你的小女朋友啊。” 宋佳然脸通红。 盛满了酒的玻璃杯推到了宋佳然面前,对面的人又顺手夹了几块冰扔了进去。 “小朋友,也喝一杯。”他笑眯眯的。 宋佳然觉得腹中隐隐作痛,她求救般的看向林皓宇,少年脸上却浮现出淡淡的催促。 他也是希望自己喝的。 宋佳然拿这个人从来没什么办法。 和林皓宇是从初中时就认识的,两个人是同桌。 他成绩不好,然而贪玩,交往过很多女朋友,打架逃学,都有家里兜着。 某一天,林皓宇开始把目光落在了安静的宋佳然身上。 他欺负她,逗她,上课时明目张胆的和她牵手。 年少的心动来得太简单,宋佳然稀里糊涂喜欢上了这个和她截然不同的人。 林皓宇没能考上高中。 去学校拿成绩单的那天,宋佳然是很失落的。 但是林皓宇笑嘻嘻地问她—— “要不要在一起试试?” “你要是答应,我就再上个高中玩玩。” 这样把人生轨迹同她相绑的告白打动了宋佳然,诚然她太过天真,并不知道她答应与否,林皓宇的父母都不会放任他过早的进入社会。 总之,交了昂贵的择校费,林皓宇成了高川一中艺术部的学生。 而答应这句告白,成了循规蹈矩十六年的宋佳然,做过的最大胆的事。 但事情总是渐渐不受控制。 林皓宇爱玩,也想带着她玩,软磨硬泡好几天,终于让她答应了来酒吧。 宋佳然心中一面后悔,一面又无可奈何的心甘情愿。 她看着酒杯中细碎的透明气泡,林皓宇贴在她耳边,轻声笑道:“度数不高的。” “佳然,你也太乖了吧?” 她抿唇,终于鼓起了勇气来。 第111章 校霸与学霸(17) 熟悉的蓝白校服映入眼帘,一道女声懒洋洋的响起。 “教唆未成年喝酒,不太好吧?” 朝笙瞥一眼一旁空了的酒瓶,是百利甜兑了伏特加。 虽然她也未成年——不过双标总是来得如此简单。 “要你多管闲事?” 对面的男生皱眉,林皓宇侧过身,目光不善地看了过来。 眼前的女生个子高挑,一张脸生得顾盼生辉,昳丽明艳的眉眼里都是不经心的傲慢。 居然也是一中的? 他在艺术部,因此并不认识朝笙,何况他也是家里惯着长大的,谁又憷谁? 第124章 “同学吗?”他看向自己的小女朋友。 宋佳然怯怯地望了眼朝笙,然后动作幅度极小地点头。 林皓宇的眸子微微眯起。 “你同学,还挺不会看脸色的。”他声音带着淡淡的恶意,对眼前的不速之客有些不耐烦。 宋佳然抱歉地望向了朝笙,眸光微微闪烁。 朝笙声音冷冷淡淡,轮廓秀美却清晰的长眉微挑:“你觉得她愿意?” 她并不喜欢多管闲事,然而宋佳然的额头已经渗出了冷汗。 她记得宋佳然下午说自己在生理期。 酒吧的空气算不上太流通,不喝酒的人在这儿,待着会格外不舒服。 林皓宇把酒杯推开,站了起来:“我女朋友,我的话她当然听。你他妈又是什么意思?” 直到站起来才发觉这个女生身高几乎和他差不多,他微微垂下眼,便与她平视了。 宋佳然急得眼泪都要掉出来了,平心而论,她很感激朝笙的出现,让她不用喝下这杯酒。 但是她不想让林皓宇生气。 女孩生得凛冽张扬,笑起来也带着目中无人的鄙夷:“人话都听不懂?九年制义务教育没上完啊?” “你再说一遍?”林皓宇越发不耐烦,只觉得一股火气冒上头。 两个人的争执吸引了周围人的注意力,服务员连忙赶了过来,有些头大的看着这群人,做好了劝架的准备。 林皓宇没和女生打过架,可又觉得很没面子。 半晌,他露出一个无所谓的笑:“佳然,你告诉她,你是不是自己愿意。” 宋佳然缩在袖中的手一抖。 她没看朝笙,不想让她再替自己说什么—— 何况,一杯酒,也没什么吧?她生理期第四天了…… “我……朝笙……我当然是愿意的。”她露出个笑来,柔柔的,仍是没什么脾气的模样。 朝笙冷眼看着,知道宋佳然是不想让她难办,也不想折了自己男朋友的面子。 她也不想让宋佳然觉得难堪。 高挑明艳的少女直接把酒杯拿了过来,在宋佳然错愕慌张的眼神中一饮而尽。 伏特加兑多了,难喝。 “喝个头。傻x,看不出来她不舒服?” 林皓宇被她兜头骂了句,火气更大。然而不得不分过神来,低头去问宋佳然怎么了。 宋佳然悄悄松了口气,声音温柔,小心翼翼地摇了摇林皓宇的手,告诉他自己已经没事了。 林皓宇拧着眉,似乎是有些自责,低头哄了宋佳然好几遍。 两人没有生出任何龃龉的模样。 明明是为了帮宋佳然,可是好像自己不如何开心。 朝笙走得干净利落,省得自己在这让宋佳然为难。 霍昀被老唐推了推,才知道自己身后有这么场热闹。 等他走过去的时候,朝笙已经回了卡座了。 “见义勇为?英雄救美?” 朝笙睨他一眼,翦水般的眼瞳里盛着泠泠的冷光。 霍昀莫名一滞。 “多管闲事罢了。”她的声音漫不经心,听得出心情也不如何好。 “那回去?”霍昀今儿也玩够了,他挥了挥手机,“我叫家里司机过来。” “你要回先回吧。”朝笙瘫在卡座上,“我再待会儿。” 说是觉得自己多管闲事,又实在认为宋佳然的金毛男朋友不像好鸟。 她决定再待会儿,以免宋佳然被灌醉。 在这样灯红酒绿的环境里浸染太久,朝笙天然地明白了这里潜藏的某些灰色规则。 男人默认合理的龌龊规则。 霍昀歪坐在卡座的另一头,慢悠悠道:“我可不像你没义气。” 他还是有些记仇的,仍在耿耿于怀朝笙默不作声换班的事情。 朝笙懒洋洋地盘腿坐着,又把化学书捡了起来:“那可不一样。” 霍昀看到了书页上满满的笔记,有些不可置信:“真打算好好读书了?” “不行啊?”朝笙没抬眼,垂眸望向江暮白标出的重点。 “你不准备高三直接出国?” 这是他们这样的家庭常见的选择。成绩好坏与否,一律往国外送,能学东西也好,能长见识也好,总之,尽可能把人生的关卡调成easy模式。 所以霍昀对于高中生活,也不过是打发时间的态度——就如同朝笙从前那样。 朝笙被他的疑惑逗乐了:“出不出国,不都得学?” 这话从朝笙嘴里说出来可真稀奇。 霍昀心里怪不得劲的,尽管他们并不曾约好一起做纨绔,但事实就是这么多年来,两个人确实都心照不宣,不曾慎重对待过他们各自的人生。 他有些不自在地揉了揉鼻头,却嘴硬道:“说得好听。” 霍昀也没了喝酒的心思。 另一边。 林皓宇或许是觉得被朝笙打扰得没了心情,或许是隐隐约约意识到自己的小女友确实不大舒服。 他没在酒吧待太久。 在朝笙靠自己半桶水晃荡的水平终于看懂了那几道化学式之后,林皓宇牵着宋佳然走了。 小金毛个子还算高大,拉着身形纤细的宋佳然时,会让人产生一种校园浪漫小说的错觉。 朝笙踢了踢百无聊赖在那看手机的霍昀:“走吧。” 霍昀看着她单手拎着书包,步伐从容轻巧,越过了重重的人影。 他感到自己前一刻所升腾起的不安,又落到了最深的心底。 第112章 校霸与学霸(18) 早上,朝笙还是踩着早自习的铃声来的。 又被李四愍逮到了。 “闻朝笙,让我怎么说你。”他在校门口拦住了朝笙。 校服这回倒是穿得整整齐齐,只是又逃了早自习,还有那个糟心的头发啊…… “新学期,不要总迟到,一班的人都在上早自习,就你的座位空着,像话吗?” “还有这个头发,能不能变成正常的颜色?” 朝笙很诚恳地解释:“头发和校服一个颜色,表现了我爱校护校的心意。” 李四愍一噎:“那校服还有白的呢,你怎么不染个白的,做白发魔女啊?” “可以吗?” 李四愍从她的眼中看出了认真——这就是个不管不顾的混世魔王。 但凡他说了个好,估计第二天学校里就多了个少白头。 他眉头一竖:“别贫。下周升旗,我不想看到这个颜色的头发了!” 朝笙抹了把已有些褪成蓝灰的发梢,颇为遗憾的应了下来。 李四愍还真没想到她答应了,去年学校抓纪律的老师逮着她好几回,没一次她能好好说话的,回回把老师气得够呛,然后坦然自若地逃课、背处分。 他顿了一下,补充道:“……也别迟到了。天天迟到四十五分钟,一年就是多少分钟,你要少学多少知识?” 朝笙点点头,李四愍自觉今天的教育很全面,遂示意她快点去教室。 朝笙刚往前走几步,李四愍又把她叫了回来:“大课间的时候,去找你们陈老师填一下你的档案,你是临开学转到一班的,填完了记得给周楠。” 第125章 陈老师就是十班的班主任。 交待完,这才放朝笙走。 “李主任,您天天在校门口抓着我批评十分钟,一年就是3650分钟。”朝笙朝他挥了挥手,离开的步伐格外轻快,“真的很耽误我学知识啊——” 李四愍再次感到无语凝噎。 教书育人当然是让人很有满足感的职业,但更多时候,其实是会觉得心力交瘁的。 他仰脸,看到满树橙黄,秋雁南去,知道又是一岁离别的开始。 而如朝笙这般觉得光阴漫长可恣意挥霍的少年少女,实在是太多了。 李四愍仰头四十五度的忧伤并未传达给朝笙,她路过十班的教室时,甚至还抽空和文姗姗闲聊了几句,顺便委婉指出今天她的眉毛也画歪了。 文姗姗转头找李旸的麻烦了——他每次都挑她化妆的时候玩他的破球。 昨夜的插曲没能影响朝笙的心情,她到了教室,心情很好的和她的同桌打了招呼。 未曾收拾过的课桌依然整齐,她的书被不知名的田螺少年顺手摆好。 “早。” 今天是英语早读,江暮白正在看物理。 朝笙从书包里翻翻找找,把江暮白的化学笔记递了过去。 “完璧归赵。”她煞有介事。 江暮白看了眼已有翻阅痕迹的笔记,问道:“昨天你上课不懂的,后来弄清楚了吗?” 朝笙眼眸弯了弯:“哇,说出来你可能不信——” “我全弄懂了。” 不枉她在酒吧里做奇葩,忍受霍昀的阴阳怪气。 清晨的阳光融在她琉璃似的眼睛里,将这张明艳凛冽的面容镀上了温柔的弧光,也见过她盛气凌人,见过她傲慢冷淡,江暮白垂眸,忽而往后幅度很小的退了一点。 “那就好。”他的声音一如既往地轻淡。 但他有些慌张于刚刚一霎的惊艳。 那是对他而言很陌生的体验。 尽管,她只是转过脸来,笑着和他随意的说了一句话。 朝笙若无所觉,她直起身子,又望向了黑板。 江暮白莫名的松了口气。 宋佳然一直留心着身后的动静,她并未察觉到刚刚某个瞬间气氛的变化,她只是想找朝笙说一下昨晚的插曲,但却从始至终没有机会。 等大课间的铃声响起,宋佳然终于鼓起了勇气。 朝笙正准备去办公室,刚起身,就被宋佳然叫住了。 “朝笙……”她面颊微红,一双眼睛慌得像受惊的兔子,“我有事和你说一下。” 教室的人大多都已经下楼去跑操了。但宋佳然说话的声音依然很轻,似乎不想被人注意到。 “昨天的事情?” 宋佳然点点头。 她深吸一口气,慢慢道:“昨天,很感谢你帮我解围。” “我也是第一次和男朋友去那儿……” 说到“男朋友”三个字,她连耳尖都泛着绯色。 朝笙看着她,眼神安安静静的。 “就是,你可不可以不要和别人说我去了那里呀?” 西华街对于这群未经世事的学生来说并不算一个好的名词。她并不清楚朝笙的为人,下意识叮嘱了她这句话。 气氛因她小心翼翼的声音变得有些凝滞,朝笙垂眼,看着不安的宋佳然,露出个笑来:“我不会的。” 宋佳然轻轻松了口气。 “我还有事,先走了。”朝笙想了想,还是说道,“那儿挺乱的,以后还是别去了吧。” 宋佳然乖乖地应了声好,又后知后觉的茫然——她听说过,朝笙是那里的常客。 但无论如何,她的秘密得以保守。 了却了一桩不安的心事,宋佳然的心情终于也松快了起来。 * 沿着走廊向前走,再往右边拐个弯,才是教师的办公室。 办公室里没人,陈老师也去盯着十班的人跑操了,他把朝笙的档案表留在了桌子上,一张是旧的,一张则是未填的新表。 她对办公室熟门熟路,高一的那一年,总有很多时候要来这儿接受陈老师苦口婆心的思想教育。 她径自坐了下来,从办公桌的左边随手拿过来一支笔。 办公桌上,书本教案堆得老高,档案的空白栏密密麻麻,朝笙填档案填的有些无聊。 她用笔轻轻戳了戳最下面一本书,推出去了一些。 没倒。 她目光往上,又用笔头轻轻戳了中间的某一本。 依然很稳固。 老陈叠罗汉的功夫还挺稳。她在心里百无聊赖地吐槽。 戳戳点点大半天,无事发生。 “进来吧。” 周楠的声音忽然响起,坐在里头的朝笙一愣。 然后是江暮白温温淡淡的答话声。 周楠是挑着大课间,教学楼没什么人,才把江暮白叫过来的。 “别站着,坐。”周楠指了指旁边空着的椅子。 椅子拖动的声音响起,朝笙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虽然没有听墙角的爱好,但她只好苟着了。 第113章 校霸与学霸(19) 空荡荡的办公室里响起纸张的翻动声,周楠从文件夹中抽出一张表格。 “高二的助学金,我给你申请下来了。” “你的情况,校长、李主任都很清楚,学校也很关心你的学习和生活。” “谢谢周老师。” “只是每年的流程都要走,你把表填一下,就行了。” 周楠看着少年比之同龄人要安静沉稳的眼神,只觉得分外感慨,“你爸爸妈妈都是因公牺牲的,无论社会、学校如何帮扶,终究还是会有遗憾……” 江暮白听着周楠的声音,修长清癯的手指拂过了表格的标题。 方方正正的黑色宋体字陪伴了他整整五个年头。 第一次填这个表格的时候,甚至还会掉眼泪。 不能接受父母牺牲于照常下班时经过的黑暗小巷,不能接受他从此要在一张张救助表上重复写下父母的死因,写下他独自长大的困苦与惶惑。 但如今,江暮白已能很平静地给周楠一个放心的回答:“对我来说,已经很足够了。” 周楠叹了口气:“在办公室写完吧,我直接拿去交上。” 他知道青春期的少年人对此总是敏感,也知道有的学生总喜欢给人难堪。 周楠起身,拍了拍江暮白的肩膀,拿着保温杯去走廊上远眺了。 欲盖弥彰的善意。 江暮白垂着眼,在第一行的空白栏落下了自己的姓名。 朝笙低头看着自己的档案表,后知后觉地明白了江暮白与她的不同。 明白了他在礼堂里的欲言又止。 她闷头填完了表格,想等江暮白走了再出去。 时间开始变得分外的难捱,她把陈老师的书山戳戳点点,打发着等待的时间。 “再往里推一点,这些书就都要倒了。” 少年淡静的声音忽而在头顶响起,朝笙一惊,手没收住。 她捂住了耳朵。 然而预想的倒塌声并没有响起,江暮白将摇摇欲坠的教材扶住了。 第126章 朝笙仰脸看向他,颇有些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偷听的。” 她听得出周楠在尽力周全他年少的自尊心。 “所以才躲在里面不出声吗?”江暮白意外于朝笙也有这样的一面。 他其实并不觉得难堪。 少年眼里反而带上了轻淡的笑。 朝笙点点头。 “听到了也没关系。”独自长大的这些年,再难过的记忆都会熄灭成安静的灰烬,然后,埋得深深的。 他真的不介意了。 朝笙回过神来,感觉紧绷的心绪也松了下来,她眼弯如虹,笑眯眯道:“就算你这么说,我也会守口如瓶的。” 江暮白垂眸,长睫之下淡色的眼瞳微动。他声音似乎更平和了几分。 “那,谢谢你。” 上课的铃声响起。 朝笙从椅子上窜了起来,把档案表随意搁在了桌子上:“走吧走吧!” 她催促着江暮白,然后直接风风火火地跑了出去。 周楠正打算回办公室,便见蓝发的少女从他面前呼啸而过。 “闻朝笙,你怎么也在办……” 话都没说完,人已跑得老远。 “周老师,我先回去上课了。”江暮白走到了他面前,“表格我放在了您办公桌上。” “哎,行行行。”周楠还没回过神来。 走廊拐角处,朝笙回头看了江暮白一眼:“你也太磨蹭了。” 她没等江暮白,从教室的后面轻快地溜了进去。 伴随着整齐的“老师好”,朝笙听到了小白的提示音。 “好感度加10,当前好感度20。” 江暮白打了声报告,坐回了座位。 “这节什么课?”他看向她,一双秀润的桃花眼里安安静静地映照着朝笙的面孔。 “数学。”朝笙回过神来,笑着答了。 高中的每一天,似乎差别都并不大。 平淡生活里微妙的不同是,朝笙同时知道了两个人的秘密。 宋佳然从这天开始对朝笙多了几分亲近。尽管在酒吧里,她隐隐约约窥得了朝笙与一班其余女生的不同,但宋佳然确信她有一个温和的内里——同时,她也是一班唯一一个知道她和林皓宇在一起了的人。 那些不能为人说的甜蜜酸涩的心事,胆怯内向的宋佳然终于找到了分享的出口。 她总是转过身来,温声和朝笙说话,声音絮絮,提起林皓宇,只用“他”代替。 孟荀坐旁边,支着耳朵想听八卦,听了大半天也只听到各种各样的“他他他”,和猜谜语似的。 孟荀不满意了:“才几天啊你们就有秘密了吗?” 宋佳然有些赧然。 高中时代总有暧昧、总会有谁和谁在一起的传言,漫长重复的日常中,如果自己成了八卦中的某一个,会让宋佳然很困扰。 她看了眼朝笙。女孩蓝色的头发柔软的披散在肩头,发尾已经褪成了浅浅的的灰色,一班不会有人敢把头发染成这样的颜色,她们最多悄悄的染成闷色的深棕,不在阳光底下,都看不出和黑色的差别。 林皓宇也染了头发。 因此宋佳然觉得朝笙就像介于她和林皓宇之间的存在,既在一班,又能懂得她为何喜欢林皓宇。 毕竟,林皓宇也能算是附中的异类。 朝笙有一搭没一搭地听宋佳然说话,目光却在看江暮白做题。 开学已经有了些时间,课业也就随之增加了。 哪怕孟荀刚刚在插科打诨,其实手里的笔也没停过。 朝笙的基础确实不好,作业鲜少能写完,不过她心态极其好。 小白偶尔念叨她几句,转头又忍不住把数据接到论坛查攻略。 游戏攻略。 电子系统沉迷赛博快乐。 江暮白做题的时候很专注,从尾到头写完,宛如流水线一般。 朝笙的目光落在了他的笔尖,却抽空回了孟荀一句:“对啊。” “我们的秘密可多着呢。” 明明回答的孟荀,江暮白写字的手却一顿。 他看向朝笙。女孩的目光无所顾忌,直接而明亮的,也看着他。 他又想退后了,开始后知后觉地意识到—— 她真的很爱笑。 对着他。 朝笙阻止了江暮白细微的动作,她把没写完的数学题推到他面前—— “江暮白,我卡在这儿了,这道题,怎么做啊?” 她声音也清亮,然而咬字总带着点不同的意味,语速也懒洋洋,喊着他的名字。 他很快地回过神来,从她手中接过了题。 “我看一下。” 少年的声音温和平淡,眼神不经意间掠过了她莹白的指尖,却很快又把目光落在那道题上。 第114章 校霸与学霸(20) 是道不等式的题,并不算难。他低眉,仔细看着朝笙的解题思路。 移项,先使右边为0。 第一步没有问题。 他继续往下看去,朝笙就只写到这儿了。 “……” 他顿了顿,道:“第一步是对的,再往下做,就是通分,分解因式,你先……” 江暮白意识到朝笙或许没听,他抬眸,他的同桌正在撑着脸看他。 习惯了。他在心里叹口气。 “题目不在我脸上。”少年清润的声音有些无奈。 朝笙长长的哦了一声,坦然自若:“刚刚你说了什么?” 江暮白已经习惯了她万事不经心的态度:“看题。” 朝笙从善如流,往前面凑了凑。 江暮白看着她与自己离得近了些。 虽然是为了看那道题。 她低着头,长而卷曲的蓝发散落,有几缕垂泄到木色的课桌上,与他的笔尖挨得很近。 从他的角度,能看到她墨色的长睫微动,覆着的一双眼如同水洗过的琉璃。 江暮白记得这双眼睛的轮廓,从第一次看到的时候。 朝笙忽而抬起头来,循着他之前的讲解说道:“分解因式,然后用标根法求解?” 江暮白点头:“对,写出来试试。” 朝笙得到他肯定的回答,心情很不错。 这双初见时冷冽又傲慢的眼睛,此时堆着明亮的笑意,他听到她说:“我刚刚其实有听。” 他正欲表扬,然而又听到她继续道:“所以,并不是只在看你。” 并不是。 只在。 看你。 她的声音很轻很慢,一字一句却都清晰的落入了他的耳里。 活了十七年也没开过情窍的人愣住了。他在这一刻缓缓想起了那个上午曾有的一霎惊艳。 此刻的感觉终于和那刻产生关联。 他再后知后觉,也查明了心里的恍然。 教室的风扇呼呼转着,九月的穿堂风带着一点秋凉,他耳尖通红,烫意清晰。 然而朝笙又低下头,顺畅的把解答过程写了出来。 她把题目再次推到了江暮白面前:“看看,对不对?” 她的眼神太坦荡,一丝暧昧也不含。 江暮白很快的回过了神来,说不上是失落还是松了口气,他神情如常,垂眼看向了朝笙的答案。 第127章 女孩做出了道题,心情不由得更好,甚至轻轻哼起了歌来。 是江暮白听过的某首歌。 然而一句也不在调上。 孟荀回过头来,颇为一言难尽地看向朝笙:“朝姐,你刚刚唱的什么?” “没听过?”朝笙很好心的告诉孟荀,“‘给你一瓶魔法药水’。” 孟荀摇摇头:“不是没听过,是不相信这首歌是这个调。” “这不是魔法药水,这是魔法毒药。”孟荀总结,“接下来的校园活动周,您可千万别报名文艺汇演。” 朝笙猛踢了孟荀的桌子腿一下:“谢谢提醒。” 孟荀象征性地躲了一下,在那笑得不行。 第二天班会的时候,周楠果然宣布了校园活动周的事情。 一中很抓学风,但是也鼓励学生发展爱好,参加运动,每年九月的最后一周,都是一中的校园活动周,一共分为三个部分。 周一是文艺汇演,一般来说,只有高一高二硬性要求出节目,高三则每个班级自由选择。周二是社团展览,一中的社团活动极其丰富,既有学校组织的,也有学生自发的,哪怕是一班这群尖子生,大部分也都会参加社团活动。 最后三天就是校运会了。 全校师生都必须参加,全程摄像机记录,算得上是一中每年最热闹的活动。 “文艺汇演大家踊跃报名,到时候投票选一个交上去。”周楠扫了眼底下变得活跃起来的学生,眼里带着笑,道,“咱们班很多同学的档案表上可都写了有特长的啊。” 虽然有的极其不靠谱,写了什么“头发特长”“腿特长”。 他看过去,教室最后排,混世魔王神情散漫。 这姑娘特长栏写了一大串,什么大提琴骑马和耍长鞭——庞杂且风马牛不相及的特长。 翻看她高一的履历,唯一亮眼的便是一学期七次的处分了。 摇了摇头,周楠继续道:“社团展览,你们各自有参加社团的,配合一下就行。重头戏可是校运会啊。” 体育委员在下面哀叹:“周老师,我们班一共才三十个人,校运会的项目可能都报不满。” 周楠瞅了体委一眼,哼笑道:“输人不输阵。许或,你以身作则,多报几个项目。” 许或叹气叹得更重了。 “胜负不论,参与最重要。等明年这个时候,你们就不一定有这样好的心情面对社团活动周了。” 明年才是高三,听起来似乎很遥远。 教室里嘻嘻哈哈,气氛轻松而愉快,周楠的这句话,没有人放在心上。 “所以,文艺汇演,由文艺委员段青禾统筹一下,这周五把节目名报上去。”周楠总结,“运动会,班长付斯羽、体委许或负责,这次的班牌给我做标新立异点,口号给我想得响亮点!入场式的时候哪怕人比其他班少,气势也要到位,知不知道?” “好嘞!” 开学大半个月,大家已适应繁忙的学习节奏,但接下来的文化周,还是勾起了所有人的热情。 朝笙在嘈杂声中转头看向江暮白:“你说,我真不能去报名唱歌吗?” 她漂亮的面孔上写满了自尊。 江暮白回答的很诚恳:“不能。” 朝笙的自尊继续梗着:“我不信真那么难听——” “每次去酒吧里玩,霍昀总录我唱歌的视频。总不能是为了嘲笑我才录的。”她悄悄摸出手机,开始质问霍昀。 江暮白眼神微动,下意识地记住了这个名字。 这是,傍晚的体育课,站在球场外的那个人。 第115章 校霸和学霸(21) 校园活动周的消息一下来,学校里热闹得不行。 操场上、礼堂里,校工们已经开始张贴横幅,着手布置场地了。 本部和艺术部也都热火朝天的开始安排,这可是一年一度能够明目张胆随便玩的机会。 每年活动周,各个班级都想攒个大活,班级之间勾心斗角,不到最后一刻,都不想让其他班知道自己班准备了什么。 一班,班长拿着班费,抓了两个壮丁去便利店了。 教室里,文艺委员正指挥着班里的人把座位都挪到两边去,给中间留出空地来。 一时间格外嘈杂,座位拖动,课桌在地面摩擦出沉闷的声响。 江暮白将课桌搬了过去,第二排的末尾原本就靠近教室后门,挪过去之后几乎就是贴着门口了。 孟荀在前面吆喝:“让一让啊,我东西很多的!” 江暮白转过身,打算把朝笙的座位也搬过来。 一回头,便见木色的课桌被直接推了过来,轻轻撞到了他的课桌上,朝笙干净利落地挪完自己的东西,而后提起了宋佳然的椅子。 “书包拿好。”她叮嘱宋佳然,身形纤细小巧的宋佳然抱住书包,猛点头。 他看着朝笙不费力气地帮宋佳然挪完了桌椅,然后好几个女生围了过来。 他抬起的手只好放下,轻轻垂在身侧。 没人发现。 “朝姐朝姐。” 女生们眼神期待。 “行吧。”朝笙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面上却是带着笑的。 “好耶!”她们欢呼一声,纷纷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乖巧等待。 也没有干看着,她们在旁边努力地搭把手,提着书包拿着凳子。 瘦柴柴的薛凌一步一步挪到了朝笙身边,声音期期艾艾:“朝姐,我有一个不情之请……” 班级里爆发出哄笑声:“薛凌,你怎么回事?” 孟荀看不下去了,撸起袖子跑过来帮他抬课桌:“别烦朝姐,你是妹子吗?” 江暮白站在教室的最后,看着女生们围着她笑作一团。 他忽然想到第一次见到她时,她也在人群的中央。 神情冷淡,漫不经心,和他划出了泾渭分明的两个世界。 现在她离他几步之遥,被人簇拥,眉间眼底,都是潋滟如虹的笑意。 江暮白扣于桌面的手指轻蜷,掩盖了他某一刻生出的异样心绪。 忙活了大半天,教室中间终于腾空了,付斯羽和两个同学也正好提着几袋子零食回来。 黑板已经从中间往两端推开,露出了后面的显示屏。 段青禾从讲台上抽出键盘,十分粗糙地用艺术字打出了巨大的标题。 “高二(一)班·青你创营·海选。” 下面一片嘘声:“段青禾,这标题也太没牌面了吧!” 段青禾神情动容,用深情而饱满的声音说道:“朴素的是标题,大放异彩的是同学们的才华啊!” 讲台下的人yue了,段青禾也yue了。 铃声响起,大家各回其位。 剩下的两节原本是体育和信息技术,都被周楠直接剥夺,给一班的学生们“海选”了。 至于为什么没有占用语文课,周楠表示这不重要。 教室的窗帘落了下来,隔绝了走廊外的视线。 段青禾从英语老师那儿借来了小蜜蜂,她煞有介事地把麦别到了嘴边,轻轻扭了一下。 刺耳的鸣声拉得老长。 段青禾对着皱眉的观众哂笑,而后清了清嗓子,曼声道:“文艺汇演海选开始,本次海选实行民主投票制。” 第128章 “每人一票,公开唱票,得票最多的同学获得保送校园活动周文艺汇演的机会。” 小段同学抹了把眼角,凄然道:“绝对的公开和透明,不存在皇族和做票。” 宋佳然回过头来,小声和朝笙透露:“据小段所说,每年她饭的本命爱豆都惜败皇族,惨遭做票,从未出道。” 朝笙目光复杂的看向段青禾的座位,女孩的水杯上,光是爱豆的贴纸,就有七八个不同的人。 “那她的爱豆们,还蛮不容易的。”朝笙感慨。 讲台上,段青禾调整好了情绪,她声情并茂:“有请第一位选手,有一中小天王之称的——孟荀!” 朝笙:谁? 孟荀回头朝着朝笙使了个眼色。 搁这等着她啊。 零食已经分发了下来,朝笙随手拿起一个核桃。 一捏,碎开了。 孟荀闻声,后背发凉,但他一往无前,决然迈向了“舞台”中央。 “吃吗?”朝笙看着宋佳然正用课桌角和核桃较劲。 核桃碎在她柔粉色的掌心,宋佳然小心翼翼地接了过去。 教室中央的空地,孟荀施施然站好:“尊敬的领导——” 他朝段青禾鞠躬。 讲台上的段青禾拍了拍黑板:“请选手别套近乎。” “亲爱的同学们——”台下的人笑得不行。 “我是001号选手孟荀,我要给大家带来的是一首《给你一瓶魔法药水》。” 啪——江暮白看到,朝笙又捏碎了一枚核桃。 她递到江暮白面前:“吃。” “我很一视同仁。”她补充。 江暮白失笑:“手不痛吗?” 朝笙望进他澄澈的眼底,忽然起了恶作剧的心思,她声音慢悠悠的:“是有点,怎么办?” 少年默然一瞬,从朝笙的面前拿过核桃。他指节分明的手一合,核桃裂开,分心木碎在他清癯宽阔的掌心。 “我开给你吃。”他的声音清朗温和。 碎壳与分心木被分开,江暮白看向朝笙,神情坦荡,不躲不避。 朝笙极轻的笑了一下,然后很不客气的接过了核桃仁。 伴奏声响起,孟荀卷着本书当话筒,声音高昂。 “大家准备好了吗!” 音乐声里,孟荀的声音环绕在耳畔。 朝笙从江暮白的手里摸过几块核桃仁,十分不甘心的点评:“确实没跑调。” 孟荀平时说话不着四六,正儿八经唱起歌来却意外的好听。 有人打着节拍,和他的声音相和。唱到高潮,孟荀越发投入: “观众朋友们,会唱的一起来!” 他干脆绕着教室跑了起来,一手还拿着话筒,另一只手伸出来与观众互动。 场面就变成了“一中小天王”一边唱一边和观众击掌。 跑到了朝笙这儿,孟荀挤眉弄眼,伸出了已经被拍红的手。 朝笙面带微笑,在小天王期待的目光中,给他抓了把核桃仁。 江暮白刚剥好的。 第116章 校霸与学霸(22) 孟荀用“你就这么对一中小天王”的眼神无声控诉朝笙,动作却丝毫不停,继续热情蓬勃地往前互动而去了。连一向害羞的宋佳然都与小天王握了握手。 朝笙乐不可支。 一曲终了,满堂喝彩,小天王结束了个人演唱会,还不忘补充一句“大家请pick我”。段青禾憋着笑,用小蜜蜂喊道:“选手不允许拉票。” 孟荀嘻嘻哈哈地又回到了座位上。 “有请下一位选手,练习时间五年半的不知名青年脱口秀演员陈景。” 起哄声掌声交杂,朝笙看得起劲,手边的核桃仁堆成小小的山丘。 孟荀回身,把罪恶的手伸向了核桃仁。 江暮白眼皮微抬,自以为无人察觉的孟荀“哎哟”一声,被朝笙拍落了爪子。 “小天王刚刚不还不乐意要嘛。” 朝笙托着脸,正被一个谐音梗逗得不行。 孟荀没想到她还分出心来制裁他,委屈道:“这是学霸剥的!” “是的。”朝笙认真点头,“剥给我的。” 小天王看向江暮白,而少年眼里带着笑,似乎是在说“我也没办法”。 “这就是校霸吗……”孟荀失魂落魄地转过了身去。 朝笙又拿了枚核桃扔进了嘴里,心满意足。 越到后面,节目越离谱。表演魔术的翻了车,跳舞的忘了动作,最后出场的许或蒙着卫衣帽子,罩着校服外套,说自己要表演川剧变脸。 众目睽睽之下,他架势起得很足。先在讲台踱了三圈,抬步时气势昂扬,把段青禾都挤到了角落里去。 许或回过头来,脸上赫然是一本数学必修三。 “下去!许或!”台下的观众十分不满。 许或的声音从必修三后面传来:“稍安勿躁,这是我的家传绝学。” 他猛得把头一甩,脸上换成了一本英语,再一甩,换成了一本《知识清单》。 教室两边笑得不行,许或更来劲了,一个旋身,动作潇洒再一甩—— 静止了。 “扶我一把,段青禾。”他从校服里努力挣扎出自己的手,“脖子扭了。” 段青禾连忙从讲台边跑了过来。 闹了两节课,海选终于结束。 朝笙出于同情,也出于今天和孟荀的私人恩怨,把宝贵的一票投给了许或,又换得他怨念的眼神。 孟荀探到江暮白桌子上去:“学霸,好兄弟,pick我!” “这是我此生绝无仅有的机会,除非像朝姐一样因为打架上台检讨外,我没有别的机会登上那么大的舞台了。” “禁止踩一捧一。”朝笙侧过脸来,看向江暮白手中还未落笔的白纸,“写许或,保护国粹。” 她的语气理所当然,甚至带着点颐指气使,却一点也不让人觉得讨厌。 在孟荀落寞的眼神中,这一票也给了歪着脖子的许或同学。 他目光在两人之间逡巡了半天,忽然道:“……我知道了。” 小胖子扭过身去,重重地哼了一声。 朝笙:莫名其妙。 她摸到最后一枚核桃,用力一捏,笑眯眯地递给了江暮白:“喏,报酬。” 碎核桃壳和分心木早堆满了他向来整洁到一丝不苟的课桌,朝笙摊开掌心,舒张着纤长的手指,而江暮白这一次接了过去。 指尖相触时,他感受到了她掌心的暖意。 窗帘陡然被人拉开,照进了满室的薄阳。 突如起来的光亮让人不适,眼前的女孩微微皱眉。 窗外金风乍起,澄黄的梧桐叶簌簌而落。 这是寻常的九月,寻常的秋天。 * 一班热热闹闹,十班也不遑多让。 班里群魔乱舞,最后文珊珊暴力镇压,宣布文艺汇演那天由她们几个女生组团出道,李旸他们女装伴舞。 由于全班女生一致通过,李旸等人反抗无效。 李旸怨念的看着文珊珊,感觉自己真是被她压迫太久了。 文珊珊正在照美甲灯,挪出了一只手玩手机。 第129章 “挥着您那九阴白骨爪,给谁发消息呢?”李旸对着她新做的长甲阴阳怪气。 文珊珊哼一声,没理他,打字的手却没停。 李旸恶向胆边生,伸手抢过了文珊珊的手机。 【文珊珊】:朝朝,文艺汇演我要去跳舞,李旸宋呈周思舟伴舞——女团舞!(/斜眼笑) 【朝笙】:笑死,哈哈哈哈。 【朝笙】:我会给你献花的。 李旸感觉自己的脸都被文珊珊丢光了,他无视文珊珊的眼神,咬牙切齿地回了消息——学着文珊珊的语气。 【文珊珊】:朝朝(/嘟嘴),李旸他们也想要花花~ 聊天界面里,朝笙显示“正在输入中”。 【朝笙】:安排。 李旸得寸进尺。 【文珊珊】:人家想要宫灯百合哟(/亲亲) 他在他姐姐家里看过,好看! 朝笙答应得痛快。 照完美甲灯的文珊珊如风掠过,夺回了手机。 李旸心满意足,已经不能撤回了。 “忍辱负重穿女装,我收一束花怎么了?” 他从教室后门窜了出去,躲避提着椅子前来追杀他的文珊珊。 文艺汇演的海选圆满结束,新的问题出现了。 放学的时间,一班的班委还聚在教室里开会。 付斯羽神情凝重:“首先,文艺汇演需要表演服。” 最终孟荀以微弱的优势赢了扭了脖子的许或。 段青禾点头:“运动会开幕式的时候也要定班服,还有举牌的两个人也要穿礼服。” 运动会开幕式是重中之重。 每个班都有自己的方阵,为首的人需要举着班牌。 “这是我们一班的牌面!”段青禾继续道,“必须要闪亮!c位的荣光不容有失。” 许或歪着头,艰难地插进了话:“虽然如果不是我扭了脖子,举牌的男生必然是我——但现在只能给学霸了。” 段青禾把印着自己爱豆照片的镜子递给了歪脖子许或:“照照,赶紧照照!” 许或哼哼唧唧,又想起去年平安夜,江暮白课桌里堆满的大红苹果。 最后全便宜了他们一群孤寡少年。 他们吃了女孩子们的苹果,举牌的人当然得是江暮白。 投之以苹果,报之以学霸。匪报也,吃人嘴短也。 第117章 校霸与学霸(23) “那女生呢?”许或看着镜子上的贴纸,穿着灰色制服的爱豆神采飞扬,比了个可爱wink。 付斯羽没回答,继续分析道:“我们需要租三套礼服——这就是问题所在。” “班费只有600了。算上学校给每个班发的600的活动费,要租礼服和运动会采买是不够的。——除非礼服租差的。” “绝不能租差的!”段青禾语气严肃,“演出服是爱豆的脸面。” “孟荀也算吗?”许或呵呵一笑,又换来段青禾一个眼刀。 “综上。”付斯羽深沉叉手,总结道,“举牌的女生,有且只有一个选择。” 朝笙背着书包从他们面前路过。 “朝姐。”付斯羽笑靥如花,“我唯一的姐。运动会开幕式,帮我们班举牌吧!” 付斯羽虽然并不太清楚朝笙的家境,但闻氏的百米办公楼就在高川寸土寸金的市中心。 付斯羽去市中心玩,买的烤肠都比学校外贵两块。 因此,她唯一的姐,一定有自己的礼服。 听付斯羽说完了来龙去脉,朝笙答应得痛快:“行。” “班费留着吧,礼服我来解决。” “啊,那怎么行。”付斯羽十分心动,但又觉得这样太麻烦朝笙。 “没关系。”朝笙的声音漫不经心,“孟荀不是一中小天王嘛,哪能让他寒酸了。” 她三言两语,说服了还有些犹豫的付斯羽。 “那行,麻烦你啦。”付斯羽双手合十。 朝笙点点头,对正在做值日的孟荀道:“那你和江暮白这周六上午在学校等我,一块去试礼服。” “就十点吧。” 孟荀眼含感激,扔下扫把冲过来,想给他的姐一个拥抱,被朝笙无情地推开。 礼服的事情很轻易的解决了,大家都很开心。 歪着头的许或后知后觉:“一中小天王的不能寒酸,那学霸的礼服怎么也归了朝姐管?” 他揉着酸痛的脖子,感慨或许之前就是对朝笙误解太深了。 一时间发现人家这么好相处,他还怪不好意思的。 孟荀哼着歌扫完了地,没忘记通知江暮白。 【孟荀】拍了拍【江暮白】 【孟荀】:学霸学霸。 【孟荀】:朝姐说周六十点在学校门口等她。 彼时江暮白正在小晨的家里。 小晨的父母说他上了初二之后数学有些跟不上,想拜托江暮白来看看。 恰逢周五,他时间很够,便去了。 小晨乖乖地把数学作业摊开。 江暮白扫一眼,便知道小晨的数学没有任何问题。 “知道怎么做,怎么不把答案写出来?” 应用题的每一步都是准确的,算到答案的时候却都是错的,再粗心也不会如此。 小晨眼巴巴地看着江暮白,嗫嚅了半天。 半晌,他才道:“爸爸妈妈在警局里,工作都很忙,不太管我。” 他垂头,有些纠结的玩着手指。 他也知道这样是不对的,还让阿暮哥哥特地来家里一趟——尽管哥哥的性子比父母更温和平正,但妈妈说哥哥高二了,要忙的事情很多。 “我明白了。” 小晨仰头,看向他清朗温润的脸。 “哥哥不会和你父母说。但是之后,不要再这样了。” 十一岁的时候,他也是这样,渴望父母的关心。 但之后的事情,便不必再想。 小晨猛点头,又听得江暮白道:“初二的数学有学得吃力的地方吗?” 他思索,然后翻出了数学书,指着某一页的公式:“这儿!” 江暮白看过去,温声和他讲了起来。 手机的屏幕亮了几下,小晨扯了扯江暮白校服的一角:“哥哥,有消息。” 是孟荀的。 看到消息时,他微微挑眉,有些意外。 “朝姐?”小晨觑见了,“她约你去玩吗?” “不清楚。”江暮白陷入了思索。 “去看看就知道了。”小晨人小鬼大,看出了江暮白的犹豫。 江暮白反扣住手机,骨节分明的手指轻敲了敲那道公式:“解一下例题。” 小晨鼓起腮帮,两颊的婴儿肥越发饱满,他还想八卦一下他玉菩萨一样的阿暮哥哥。 失败。 小晨老老实实算了起来。 等到回去的时候,已经是月上中天。 九月的月亮格外好。 澄明如镜,照长街清澈。他拿出手机,消息已经是一小时前的事情了。 【江暮白】:什么事情? 孟荀还没睡,消息回得很快。 【孟荀】:逛街(/龇牙笑)。 语焉不详。 真是让人容易误会的说法。江暮白有些无奈,如果他自作多情些,也许会以为朝笙是特地找他,让孟荀代为转告。 第130章 似雪的月色透过巨大的樟树,错漏如盐,洒在宽阔的水泥坪上。 他到家了。 只略略一想,就能猜到,朝笙是为了礼服的事情找他,应该也还有孟荀。 虽然一中小天王故意没说到自己。 手中的钥匙发出金属相错声。 所以今年,是朝笙和他一起举班牌? 江暮白垂眼,推开了门。 这个秋天,开始有所期待了。 * 周六上午,朝笙难得早起。 闻家的父母周六也很忙,她惯常见不到。 只有保姆阿姨做好了早餐,意外于自家小姐今天竟起得这样早。 “要出门吗?”她把早餐端到了餐桌上。 朝笙点头。 “司机送太太去工作室了,先生今天去了江岛出差。”保姆哎呀一声,家里的两个司机都不在。 朝笙在保姆关切的目光里几口喝完了牛奶,道:“没事。” 忽有引擎声由远及近,一辆颜色低调的奔驰e停在了闻家的庭院外。 “我先走啦。”朝笙放下杯子。 保姆应声,去给她开了门。 “小周秘书。” 周言含笑,答了一声。 他跟随闻珩太多年,和这个家庭极其的熟悉。 纵是周六也西装革履的男子摁开车门,对朝笙做了个“请”的动作。 “今天麻烦你了,周叔叔。” 周言没从她漫不经心的语气里听出什么歉意来。 “系好安全带。” 他叮嘱了声,银灰色的奔驰启动,往高川一中的方向驶去。 “跟同学一起出去玩吗?” 如果是和霍昀,自然用不上他来接。 朝笙看向窗外,周六的早晨,跨江大桥有些堵。 她随意嗯了一声。 虽说算是朝笙的半个长辈,但周言一向很明白分寸,不再多问。 第118章 校霸与学霸(24) 一中的校门外,参天的梧桐树在晨光中沐阳而立,江暮白向来守时,他到的时候,孟荀和朝笙都还没到来。 等待也不觉得无聊,梧桐叶在风中簌簌,他想起昨晚孟荀发来的消息。 尽管知道是很普通的去租礼服,却依然忍不住有点期待。 一片微黄的梧桐叶落在他身上,他抬手拂去。 脚步声踏在落叶上,江暮白回过头来。 孟荀的声音响起:“学霸!我来了!” 他三步并两,跑到了江暮白身前。 他看向江暮白手中的梧桐叶:“哇!好大!” 孟荀好胜心顿时爆发。他蹲下来,试图找一片更大的。 挑挑拣拣半天,还是没找到。 江暮白干脆也蹲了下来。 “这片?” 孟荀看过去:“还是没有你的大。” 他继续乱翻。 因为堵车,朝笙刚到,她隔着车窗就看到了江暮白和小天王蹲在梧桐叶前的这一幕。 孟荀也就算了。她那简直算朵高岭奇花的同桌为什么突然也这么幼稚?! “江暮白,孟荀。”她降下车窗,朝他们挥了挥手,“这儿。” “嚯。”孟荀回过头去,一眼就认出了这辆车。 青春期的男生总是格外关注这些事物。 江暮白看过去,朝笙朝他挥手,催促道:“快点儿。” 透过后视镜,周言看到两个男生坐在了后头。 胖胖的那个显得有些拘谨,把自己小心的用安全带扣住,又忍不住好奇地看着车内。 清瘦俊秀的那个神情沉静,没被车所吸引。 周言多看了他几眼,发觉他在看朝笙。 目光很轻,既不唐突,也不冒犯,很快便温声和朝笙打了招呼。 是那种学生时代时,很常见的、很克制的,喜欢的眼神。 周言八面玲珑,几下便猜出了江暮白自己都不算太明晰的心思。 几乎是看着朝笙长大,他清楚家里这位大小姐有多游戏人生。 与闻家交好的人家中,与朝笙年龄相仿的孩子很多。 其中喜欢过闻朝笙的自然也有。 好几个撞上这道不走心的南墙,大小姐玩得开心,转瞬就忘。 最后就还留着霍家的那个,遮遮掩掩心思,守在这道南墙旁。 他见他们都系好了安全带,才问道:“是去华臻吗?” 后座的朝笙在孟荀震惊的目光中点头。 周言今日尽职尽责地做一个司机,闻言便打开了导航。 他丝毫不在意这个少年的心思。 * 滨江路寸土寸金,闻氏的写字楼坐落于此,霍家的酒店也坐落于此。华臻广场的位置选得很好,得以一开业就有了昂贵的身价。 周言停车,望向朝笙:“回去的时候再叫我。” 朝笙随意摆摆手,表示自己知道。 她轻巧地下了车。 作为高川最为昂贵的商场,华臻的装饰堪称奢华,以白金二色为主,满铺雪色的大理石。透过巨型的玻璃穹顶,可以看到明净的天空。 穹顶的中央,悬挂着由某位艺术家手工串成的三万颗水晶,垂泄如星河雨瀑。 孟荀有些犹豫。就算没有来过华臻,但是高川没有人不知道这座商场。 只是校园活动周,怎么要承这么大的人情?虽然可能对于闻家来说,这不算什么。 正有些退缩,江暮白先开了口。 “我觉得,我并不需要这样昂贵的礼服。”江暮白心中清楚,他看向朝笙,说话的声音依然沉静。 诚然,他在这一天看到了他和朝笙之间格外的不同。 人总不免将自己与在意的人放一起比较,若有差距,难免失望。但如果心无所图,也就不会为那道天堑而自卑了。 因此江暮白坦然地说出了他的想法。 女孩闻言,微微歪头,疑惑道:“你在说什么?” 朝笙似乎并不理解他的拒绝:“江暮白,别的我可不管,要走在我旁边的人,就要穿得和我相称。” 她望着江暮白淡静的眼睛,这双眼睛看过多少次,都觉得好看,眼角深邃,眼尾开如桃花,眼瞳干干净净,像温融的墨。 今天是周末,她发现自己还是第一次看到江暮白不穿校服的样子。 白色的卫衣连帽衫,不知名牌子的灰色工装裤,一双颜色褪得有些浅的蓝色帆布鞋,他个子高大,宛如个天生的衣架子,又得益于这张比之同龄人堪称惊艳的脸,纵然穿得极其普通,也让人觉得干净好看。 她大概摸清了他的品行,忽然想,无意看到了他们之间的差距,江暮白又会如何。 朝笙有种游戏人生般的好奇心。 还没来得及思索朝笙那句话的意义,孟荀已经缓过劲来,他推了推江暮白,兴奋道:“来都来了!” 一中小天王看向朝笙,小小的眼睛迸发出亮堂堂的光——好开心! 文艺汇演那天他闪亮登场,保准馋哭许或。 周六,商场的客人明显的比工作日多,但因为整座商场的空间很大,因此并不显得拥挤。 一行人乘着环形的自动扶梯去了五楼。 第131章 孟荀头一次来这,好奇地伏在扶手上往下面瞅,偶尔有几个熟悉的脸晃过,他都疑心是不是在电视上也曾见到过。 有朝笙熟悉的sa等待在门口,见她来了,态度熟络地上前打了招呼。 “闻小姐。”她们是这样称呼朝笙。 江暮白微微看了她一眼,想起学校里的人,都爱围着她“朝姐朝姐”的喊她。 不一样的。 朝笙轻车熟路地往里走去。 这家连名称都只写了一串法语的奢侈品店由勃艮第红的丝绒墙壁和浅棕米字地面组成,黄铜的衣架上挂好了sa事先挑选出来的衣服,一座旋转楼梯静静伫立在店铺的中央——在华臻这样的商场,这家店依然占据了两层的广阔空间。 “您昨天说需要一条礼服,我们挑选了一些。”sa引她去看那些华美精致的衣裙,又道,“另外,男士的服装,我们也进行了挑选。” 朝笙大概描述了一下两个人的身材,需要衣服的场合,经验丰富的sa立刻就调来了很多的选择。 要上台表演的,选了亮眼又不规矩死板的休闲款式,要做班级门面举牌的,选了更为精致且正式的。 大多数也都和朝笙要的礼服相配。 朝笙信得过sa的眼光,只略略扫了一眼她的衣服,对身后的男孩们道:“去吧。” sa看得出来,这两个男生不怎么逛商场,面上露出亲切的笑来:“先随意看看,有喜欢的再上身试试。” 尽管奢侈品店的sa们时常被人诟病拜高踩低,但其实这是一群极其聪明的人,只要他们愿意,谁都会觉得如沐春风。 而朝笙的手指已落在某条裙片被螺旋分割成花蔓的鹅黄色鱼尾裙上。 第119章 校霸与学霸(25) 两个男生各自去了更衣室。 朝笙纤长的手指划过一排排衣架,最后点了点一条天青色的裙子。 “就这个吧。” sa眼睛一亮,替她取了下来:“这是本季的新品,您看上面的栀子花,都是几十年的手工艺人绣出来的,而且每朵花的轮廓都不一样,设计师均做了不同的设计。” 价格她没说,她很熟悉闻家的人,朝笙的母亲也喜欢找她来选衣服或包,她们共同的特点就是爽快。 女孩的眼光很好,这条裙子很适合她。裙摆刚到膝盖,没有繁复的裙褶,裁剪得简洁,优雅又不失少女的清新明快。 腰身的缎带编织成栀子花的式样,勾勒出她优美的腰身,又沿着裙摆垂至她线条清晰流畅的脚踝。 sa拿来了一双银色的高跟鞋。 “这样正好。” 她很真心的赞叹。 朝笙站在阔大的落地镜前,神情还算满意。 另一间更衣室的门推开了,孟荀像个刚出阁的小媳妇一样慢吞吞挪了出来——他的体型近来越发有横向发展的趋势,刚刚差点没穿上那条裤子。 不过果然人靠衣装,他从镜子里看到自己那一身衣服,上衣修饰了身材的不足,颜色跳脱,整个人都显得很有活力。 他含羞带怯地看向朝笙,得到他朝姐的一个白眼。 朝笙径直越过他,看向了之后走出来的江暮白。 果然没看错,是个天生的好衣架子。 sa给他选择的西服外套很正式,衬衫却格外花心思,白色的缎面上是线条简约的青色线条,领口单独换了同样的青色面料。 裁剪得宜的外套与长裤衬得他身形清峻而颀长,他站在明亮的灯光下,对上了朝笙的眼睛。 向来沉稳安静的眼底也带了点细小的期待。 她觉得江暮白这样子很有意思。 朝笙以极其直白的眼神欣赏完,然后笑道:“身材挺好的。” 那个语气宛如一个浪荡的公子哥。 孟荀:“噗!” sa也忍不住笑了。 江暮白还没来得及收去看到朝笙第一眼时的惊艳,就被她这句明目张胆的戏弄惊到了。 耳尖通红,少年有些不自然地别过脸去,向来淡静温和眼中带着难得的无措。 朝笙挑眉,她又没说错。 她踩着八厘米的高跟鞋,踏在缃叶黄的绒面地毯上,把江暮白拉到了落地镜前。 镜中映着的两个人,一个神情带着审视,一个却有些怔愣。 朝笙看了半晌,终于又笑道:“很相称,开幕式就这一身吧。” 孟荀已经坐在柔软的沙发上,吃上了sa送的果盘。 江暮白微微垂眼,原本就高挑的朝笙穿上了高跟鞋,眼睛的高度几乎与他的嘴唇平齐,他们站得太近了些。 他转过脸,看向了镜中的两人,耳畔有sa欢喜的笑声,有孟荀嚼着水果的声响,还有她那句“相称”。 细小欢欣,甘之如饴。 商店外,长长的走廊用超白玻与古铜色的铝板压顶围合,玻璃上倒映着来往的顾客。 一身长裙端庄不菲的中年女人驻足,看向店内的景象。 “这是闻家那姑娘吧?” 李静伊一眼就看到镜前一袭天青的女孩。 模样一如既往出挑,让人想看不见都难。 霍昀已逛得有些无聊,听到他妈妈这样说,喜不自禁地抬起了头看去。 确实是朝笙,只是她旁边,怎么还站了个人? 两个人皆衣冠楚楚,乍一看也算相配。 他下意识地想起平时和他们玩得好的那些纨绔,或是交好家族里同龄的其他人。 都不是。 “她又交男朋友了?”李静伊语带兴味,闻家那姑娘性情无所顾忌,有的是谁家的夫人抱怨自己儿子在她那栽跟头。 闻家很好,闻朝笙也很好。 闻家唯一的继承人,谁看了不眼热。 但娶闻朝笙,不好。 ——这是这些有儿子的太太们的共识。 霍昀终于想起来,那是篮球场上一班的某个人,沙发上等着的那个估计也是。 他有些烦躁:“没有的事。” 不知道朝笙带他们来这做什么,逛街不能喊他吗?哪回陪她还有辛思夷出来买买买的时候,不是抓他当苦力。 李静伊睨自家儿子一眼:“不去打个招呼?” “不用。”霍昀向来情绪上脸快,“今天不是陪您逛吗?” 李静伊一笑:“还算你小子有点良心。” 她的高跟鞋踏在大理石的廊道上,却只发出轻微的声响:“回去吧。” 她知道霍昀的心思。自家这儿子向来贪玩,不可能真是个大情种吧? 闻家富且贵,娶了这样家族的女孩,谁都得低头,谁娶,闻朝笙都算下嫁。 所以要向闻家低头,向黎家低头。 大家也都算有头有脸,何必? 借着姻亲吞了闻家?不用去想,不被闻珩那个以冷酷出名的商人兼并就算好的了。 何况——她看了眼神情不悦的霍昀,在心里叹了口气。 霍闵成那老混球可不止他和他哥两个儿子。 不能再让霍昀这么胡闹下去。 霍昀自然不知道李静伊的想法。 他是受宠的次子,上头的哥哥已经进了酒店的管理层,分管在江岛的业务。 第132章 父亲忙碌,母亲管束不多,兄长可靠,霍昀长这么大,几乎没有什么可烦心的。 但他在启动发动机的那一霎,忽然生出清晰的厌烦来。 对于朝笙身侧男生的厌烦。 那个人到底是谁,是她去一班的理由吗? 以前,闻朝笙也不是没有谈过声势浩大的恋爱,高一的时候,她喜欢上艺术部某个会弹钢琴的男生。 男生傲慢且冷淡,她都不在意。 因为他的手很好看。 她喜欢生得赏心悦目的一切事物。 追到了,发现他好看的手上有许多薄茧。 “牵手的时候,感觉不太舒服。” 送过的鲜花、陪他上过的课,买过的礼物,全都不做数了。 只交往三天,就提出了分手。 然后她笑嘻嘻地和霍昀说了那句话,说话的时候,还晃了晃手里的酒。 漫不经心的模样。 那份打动了男生的热烈爱意转瞬即逝,任他如何挽回,朝笙都不在乎。 可是,弹钢琴的人,手上怎么可能没有茧。 因此霍昀从来不去在乎朝笙一时上头的喜欢。 那些在一起过的人,最后也不过是转头就忘的某某某。 这么多年,只有朋友,天经地义,永远不变。 他握住了方向盘,向前驶去。 第120章 校霸与学霸(26) 提着印着品牌logo的袋子出来时,孟荀还兴奋得不行。 sa报价格的时候,他人都傻了,朝笙却没什么多余的表情,付钱时从容得和他在便利店买烤肠一样。 现在这个袋子里的衣服属于他了。 “太贵重了,以后给您当牛做马。”孟荀抹了把眼角不存在的泪水。 朝笙:“别。” “当作是我对小天王的投资吧。”她声音漫不经心,带着点调侃。 孟荀突感压力山大:“那但愿我以后能走出一中,走向世界。” 朝笙忽而认真地看向江暮白,道:“江暮白,我觉得我也得从你这儿也图点什么。” 孟荀都在那念叨“苟富贵勿相忘了”,听得朝笙这样说,一时嘴快道:“无以为报,以身相许?” 这次朝笙没立刻说“别”,孟荀感觉到了深深的差别对待。 她想了想,笑眯眯道:“高二一整年,帮我补习?” 江暮白其实有点招架不住她的笑了。从站在镜子前的那刻起,耳尖就一直带着滚烫的热意。 莫名其妙,心跳一直很快。 尽管这些年来,并非没有见过更直白的接近,更明目张胆的喜欢。 但他知道那得益于自己尚算不错的皮相,和所谓“第一名”的光环。 谁都没被他回应过,他外表温和,内里静得像泥塑的佛—— 可他不会料到,仅仅是不曾挑明的暧昧就足够让他心乱如麻。 他提着袋子的手指微松又紧握,最后,才能够以低淡而平和的声音回答。 “好。” 朝笙终于满意了,她低头看了眼手机,周言给她发了信息,说自己过来接他们了。 他们最后在一中的校门口告别,银灰色的gle再次汇聚到车流之中,梧桐树的叶子已落满了红砖铺就的前场,隔着后视镜,两个少年的身影渐渐变得很小。 周言看一眼朝笙,女孩的嘴角带着笑。 看来心情不错。 他目视前方,不知这一次的玩心,又会持续多久。 微信里弹出小小的红点,朝笙点开。 【江暮白请求添加你为好友】。 他的头像和他本人如出一辙,是夜里的湖泊,上空有一轮安静的月亮。 她通过得很快,和江暮白一起去公交车站等车孟荀听到提示音,不由得道:“学霸,你都没有加朝姐微信?” 难道是他太多八卦以至于想多了。 江暮白点点头。 不是没想过加,但好像没有理由。 其实同班同学彼此加上联系方式实在很普通,何必再找个理由。 坐在公交车上,高川市向来狂野奔放的司机踩足油门,行驶得无比颠簸。 江暮白的指尖落在输入键盘上,敲敲打打,发送过去一句“今天谢谢你”。 想了想,被公交车晃得有些头晕的他补充了一个笑脸。 好像有点多余? 他摁下手机右侧的按钮,屏幕暗了下来。 校园文化周的事情在一班推进得很顺利。 文艺汇演的人选已经定了下来,开幕式方阵的礼服班服也都准备妥当了,直到到了运动会报名的时候,许或开始崩溃。 他们班,才三十个人! “愿意跑一百米吗?要不要顺带一个四百米?” “什么?!4x200米您愿意,给您磕一个了。” “乒乓球人满了,这边考虑一下铅球吗……哦哦,让我滚是吗……” 一早上的班会课求爷爷告奶奶,许或上周扭的脖子早直了,脊梁却弯了—— 他这辈子没这么忍辱负重过! 问到教室后面。 他面无表情:“小天王,报名什么项目?” 孟荀:“等我登台表演完,追我的人都可以排到法国。” 言下之意是你怎么好意思让我参加运动会。 许或:“那很遗憾,运动会没有吹牛这个项目。” 他替孟荀选了铅球。 宋佳然看向许或,有些紧张道:“花式跳绳还有名额吗?” 这种轻松的项目向来是争夺的热门。 许或摇摇头,问道:“两人三足怎么样?和薛凌一块儿。” 宋佳然立刻摇头。 ——她不想让林皓宇不高兴。 许或低头看着登记表上的项目,想了想,道:“那呼啦圈接力赛?” 一中的运动会既有竞技性的,也有集体趣味性的。前两天是竞技,第三天以轻松的趣味项目结尾。 宋佳然不太会转呼啦圈,但还是答应了——她体育课好好练练! 解决完两个项目的人选,许或往后挪了过去。 周一的早晨,朝笙的位置还空着,不知道是不是又被李四愍逮住教育去了。 许或看着江暮白,露出一个亲切而热情的笑容:“学霸,报个三人篮球吗?” 江暮白知道许或愁得不行,应了下来。 又问道:“还有别的项目人不够的吗?” 许或看他的眼神简直如同看到亲人一般,他亲切握住了江暮白的手:“学霸同志,组织很感谢您。” “这边考虑一下八百米?和三人篮球的时间是错开的。” 江暮白被他逗笑了:“行。” 许或解决了一个老大难,刷刷几下把江暮白的名字标在了项目后面。 “在这干嘛呢?” 登记表上投射出浅浅的阴影,许或闻声抬头,热情招呼:“朝姐来了,这边要不要看一下运动会项目?” 他像个卖力推销的导购,笑容满面地看向了朝笙。 没声了。 愣了几秒钟,才缓缓道:“差点没认出来。” 她长而卷曲的蓝发染回了黑色,柔顺地披散在她的肩上,垂至了锁骨的下方。 第133章 原本明艳到带着几分攻击性的面容似乎也因此变得柔和起来,逆着晨光,精致得和橱窗里的人偶一样。 只是一笑,潋滟的丹凤眼微扬,昳丽的眉眼又生动起来:“运动会啊。” 她拿起许或手中的登记表,在八百米后面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行了。” 许或接过去一看,“江暮白”三个字后面接着的就是“闻朝笙”,两个名字怎么看怎么顺眼,他眉开眼笑:“谢谢朝姐。” 最难解决的项目终于有人了。 至于三千米——许或决定自己含泪跑完。 第121章 校霸与学霸(27) 转眼就到了九月的最后一周。 梧桐树已是满枝橙黄,银杏如同金色的塔,矗立在常绿的乔木之间。 红色的横幅挂满了学校,甚至从一中外的长坡两侧,就已经贴上了“奋进赛场,激昂青春”“书香致远,歌舞扬帆”的标语。 因为这周并不要求穿校服,校园里五颜六色,看上去更加的热闹了。 十班的门口,李旸扒着门不想去礼堂。 文姗姗费着劲,和拔萝卜似的把他往外拽。 “上周怎么说的去了?” “文姗姗,很明显我突然后悔了。” 他换好了文姗姗她们买的裙子,发现裙子也太短了点。 翻开吊牌一看,裙长36厘米! 他感觉他会走光。 “你穿了安全裤啊!”文姗姗气急,“再说别人想看吗?” “呵呵,那可难说。”李旸分神和她斗嘴,一个没注意,被文姗姗从门框边扯出来了。 “行了,赶紧去礼堂那边候场。”文姗姗喘着气,看着和她一样摔倒在地的李旸。 他黑紫的格裙裙褶散开,裙摆下的大腿光滑得和鸡蛋一样——李旸被迫使用了脱毛膏。 十班的人围着他和后面几个同样换上了裙子的男生笑。 李旸感觉到莫大的屈辱。 “啊,姗姗。” 朝笙下楼路过,伸手把文姗姗从地上拉了起来。 文姗姗蹦蹦跳跳,扑向了朝笙。 她今天化了精致的女团妆,眼角贴着彩色的亮片,眨眼时格外可爱。 李旸只好自己爬起来。 “还不去礼堂吗?”朝笙问。 一班的人都去得差不多了,孟荀作为一中小天王,更是早早地去了礼堂。 文姗姗哼了声,指了指身后的李旸。 “他赖着不走。” 李旸看向朝笙,颇为不自然地整了整自己翘起的裙褶。 这一身——太羞耻了。 朝笙看着吊带短裙小皮鞋的李旸,不由得想起了曾经在网上很火的金刚芭比。 她努力让自己的神情自然,憋笑道:“我订的花可来了啊。” 文姗姗和朝笙撒完娇,回头看向李旸的眼神如刀。 李旸:“……” 他深吸一口气,终于认命:“那走吧。” 文姗姗拉住了朝笙的手:“走咯!” 朝笙抬手,替她调整了摇摇欲坠的耳夹:“我等人。” “等谁啊?” “壮丁。”朝笙笑眯眯的。 五分钟之前,朝笙征用了江暮白,让他陪她一块去拿花。 她一视同仁,替一中小天王也捎了一束宫灯百合。 彼时江暮白正在做题,答应得却很快。 “那我先下去等你。”朝笙不想呆在教室,有点无聊,“十分钟?” 她瞄了眼满是辅助线的几何图,那是数学老师特地拿过来给他写的,要月考了,让江暮白试试压轴题的难度。 “用不着。”江暮白看了眼她,眼里带着点轻快的笑,“五分钟。” 文姗姗回头看去,仍有三三两两的人下楼,都准备着往礼堂去。 白色短袖的少年清峻高大,一眼就让人看到。 啊,是那个年级第一。 她恋恋不舍,不想松开朝笙:“好吧。” “嘿嘿,谢谢朝朝的花。” 她看向走过来的江暮白:“谢谢学霸——” “帮我们拿花。” 文姗姗笑起来时有一对酒窝。 江暮白不认识她,但知道是朝笙的朋友。 他有些意外她的热络,却没有她意料中那样冷淡。 文姗姗知道,十班的几个女生送过江暮白什么礼物,他都没收过——尽管是那种有礼貌的、并不会让人难堪的拒绝。 却也没什么多余的表达。 “不用谢。”他的声音温温淡淡,比李旸的破锣嗓子好听很多。 文姗姗两眼弯弯,松开了朝笙。 “你等的人来了,朝朝。”她回头去扯李旸,“那我们先去礼堂啦。” 朝笙应一声,看向江暮白:“六分钟了哦。” 少年的眼底带着不自觉的笑:“下楼也要时间。” 朝笙想想也是,放过了他。 两个人并肩向校门口走去,文姗姗多看了几眼,李旸生无可恋地走到她身旁:“行了,姗,咱走花路去吧。” 这是他这几天高强度kpop练习之下新学会的名词。 秋风扬起男生们的百褶裙摆,他们走在灿烂的阳光下,英勇得像是要去赴死的壮士。 校门口,花店的员工已等在了那儿。 一次订了六束宫灯百合的人可不多。 她将包得精致且精心的花束一一取出,一个高大清峻的男生接了过来。 她多看了几眼,好看的男生也不多见。 男生手里抱满了宫灯百合,还有两束没地方放。 “给我吧。”一旁的女孩开口,从她手里接过了剩下的花。 送花的店员连忙应了声,把花小心地递给了她。 “谢谢惠顾。”店员送完了花,没忘记再给客户刷点儿好印象。 她看着这两个高中生抱着花转身离去,梧桐叶落在他们的身后,几支宫灯百合垂露出可爱的花簇,礼堂那边,已经隐隐响起了主持人的声音。 店员忍不住感慨,年轻真好啊。 好像她的高中时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旧事。 想起店里还有要送的花,她抛开惆怅,骑着小电驴离开了红砖白墙的校园。 等朝笙和江暮白到了礼堂,主持人已经在报幕了。 他们沿着最外侧的台阶,往一班的方向走去。 许或帮他们俩留好了位置,见他们来了,连忙招了招手里的灯牌。 平时和孟荀插科打诨,今天居然花重金给小天王买了个灯牌。 朝笙凑过去一看,居然是自己做的。 “可以啊,许或。” 许或咧嘴笑:“找学霸帮我弄的。” 贫穷的高中生往往采用朴素的应援方法。 她侧过脸看江暮白,他若有所觉,以询问的目光看向她。 “不难的。”江暮白从她眼中看出了好奇,解释道,“很普通的串联电路。” 台上,主持人正在介绍第一个节目,他把说话的声音压得很轻。 许或点头:“就是我手笨了点,总接不好。不过怎么感觉感觉灯牌好像比之前暗了点了。” “因为是交流电驱动,频闪没办法避免。” 第134章 “也是,电压一变小,功率就会降低。” 朝笙:可以了,再说就不礼貌了。 第一个表演的人已经登场,她轻轻推了推江暮白:“尊重一下艺术。” 江暮白听出了她声音里淡淡的不满,却忍不住露出个笑来。 台上,摄像机缓缓移动,对准了聚光灯下的人。 许或举起灯牌,又想起第一个出来的并非孟荀,连忙又放了下来。 “咱们学校还真是卧虎藏龙啊。” 抱着古筝琵琶出场的,是学校民乐社团的人,这个社团里并没有艺术部的学生,都是业余爱好者,却也把社团办得有声有色。 朝笙看得津津有味,直接拿手机录了起来,原本应该她抱着的花此刻尽在江暮白的怀中,花香清且甜,萦绕着,像团柔软的雾。 他低头看向这一朵朵犹如灯笼小花,并不觉得无聊或者麻烦。 偶尔有迟到的观众路过,好奇地看向了他手中满捧的橙黄花朵。 朝笙忽而转过手机,轻声唤道:“江暮白,江暮白——” 他转过脸,猝不及防地望进了她的摄像头里。 “看这。” 出于某种原因,江暮白并不爱拍照。 他难得的感到不自然,往后躲了躲——然而没有地方可以躲。 朝笙可不管他:“躲什么?” 她干脆摁住了他,把手机高高的举起。 女孩坐到了离他更近的地方,近到宫灯百合的香味里夹杂着她洗发水的味道。 很淡的、不一样的香味。 许或小声喊了句“等等”,强行蹿到了他俩的旁边,他毛茸茸的寸头像个猕猴桃,靠在了江暮白的肩膀上。 朝笙手疾眼快,摁下了拍摄。 “好了。”她低头看照片,顿时笑得不行,“你俩这是什么表情。” 观众席的光线太暗,许或努力睁着他的眼睛,以至于笑容都有些僵硬。 江暮白薄而静秀的唇微微抿着,那张总是淡得和水一样的眼中居然带着几分紧张。 还好有清新明快的宫灯百合簇拥着他,柔和了他的棱角。 江暮白看向照片,惟有镜头最前面的女孩,笑容灿烂,甚至还有空比了个wink。 昏暗的礼堂里,微微泛着冷光的手机屏幕映着女孩精致的面容,朝笙在聊天列表里翻翻点点。 江暮白听到了消息的震动声,是朝笙把照片发了过来。 她的微信头像如她本人一样,张牙舞爪,永远笑意坦荡明亮。 他看着照片,忽然有些后悔自己刚刚的抗拒—— 这是他和朝笙的第一张照片。 尽管,拍照的人漫不经心,此刻正嘻嘻哈哈地和许或点评着下一个节目,声音压得很小,两个人说到兴头上,忍不住憋笑。 尽管,是许或贴着他,一颗猕猴桃枕在了他的左肩。 江暮白单手抱着手中的花束,秀润的桃花眼微垂,然后,指尖按下了保存键。 灯光变幻,节目过了几轮,主持人的声音再度响起。 “下面,让我们有请高二(十)班,文姗姗、许菱、叶清予为我们带来歌舞表演。” 朝笙乐了,原来忍辱负重穿女装的李旸他们,没有把名字报上去吗? 最后的尊严得以保留了。 音乐声响起,女孩们出场。明亮的聚光灯下,她们原本就妆容精致的面庞越发光彩照人。 有人在台下吹了声轻佻的口哨,叫了声“好”。 坐在最前面评委席上的李四愍愤怒地回头,虽然没找到是谁,却依然目光如炬,扫向观众席上乌泱泱的人群。 眼神警告一番。 然而他的威慑力在今天明显不足,甫一转身,就有人大声呼喊:“李旸姐姐!爱你!” 这声中气十足的呐喊响彻了礼堂,甚至还带上了回音—— 文艺汇演也有纪律要守!李四愍正这么想着,抬头,便对上了金发双马尾少女僵硬的笑容。 李四愍用他高度近视的眼睛仔仔细细看去,终于看清了这个一米七几的肌肉少女。 粉白的舞台光下,“少女”黑紫的百褶裙微扬,跳舞时大义凛然的表情宛如身后有人拿枪指着。 ……是十班的李旸啊。 差点没认出来。 身后的起哄声沸腾,是谁又在声嘶力竭,用变声期的公鸭嗓子呐喊“李旸,妈妈的宝”,情真意切,甚至带上了点哭腔。 李四愍忽然感觉到自己可能是老了,明明他才三十五岁,怎么就生起了一种疲惫感。 百褶裙在激烈的音乐声中旋转,舞动,向前。 灯光闪烁,“少女们”的每一步都踏在音乐的节拍上,丝毫不乱。 气氛一阵热烈过一阵,尖叫声,掌声,混杂在一句句“妹宝”“旸姐好绝”“妈妈爱你”里。 李四愍靠在椅背上,终于放弃了他要维护的纪律。 百褶裙退后,摆动,终于,音乐声渐渐隐去。 空中悬挂已久的圆球炸开,璀璨的彩纸落下,他们在欢呼声中转身定点。 一片紫色的彩纸落在气喘吁吁的李旸的发顶,李四愍和他四目相接。 李四愍:“……” 李旸:“……” 最终是素来持重的李四愍狼狈的先低下了头。 以前只觉得李旸这帮男生不好管,上蹿下跳倒也不算讨厌。李四愍幽幽地想,怎么今天,多看一眼都—— 都忍不住庆幸还好自己中午吃的少呢。 他深深地反省了自己,是否失去了教育工作者的客观。 对于李四愍的折磨还没有结束,等他收拾好心情在抬头,十班的女团成员们手里竟然抱上了花,为首的女生大有要再来一场的意思。 谁送的花?还嫌场面不够乱吗? 李四愍绝望了。 舞台上,文姗姗摁了摁脸颊一侧的麦克风,一手举着花。 礼堂里回荡着她的声音。 “今天我们大家之所以欢聚在这里,是为了我们一中最棒的文艺汇演,庆祝九月的校园活动周!” “同时也让我们感谢——” “李旸!” 金色双马尾的少女大汉被迫拉到了台前。 “宋呈!” “周思舟!” 他们仨生无可恋。 灯光师好心的将雪白的灯柱射下,他们彩色的亮片眼影、卷翘的仙子毛越发清晰。 “没有他们就没有这个表演!”文姗姗声情并茂,开心的挥着手里的宫灯百合,“请给他们一些鼓励!” 热烈的掌声似乎要掀翻礼堂的屋面。 金发双马尾的肌肉少女抱着手里的花,李旸缓缓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他的人生,果然会毁在文姗姗手里,对吧。 第122章 校霸与学霸(28) 观众席上,十班的人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呼喊着李旸他们的名字。 朝笙太清楚十班那些人有多能闹腾,估计李旸他们接下来的两年都要在耻辱柱上挂着了。 虽然很不厚道,但朝笙笑得东倒西歪。 “小心点。” 抱着最后一束花的江暮白无法,温声提醒她。 第135章 她随手拽住了他的手腕,扶着慢慢坐直了。 “我知道。” 礼堂里冷气开得很足,她无心的动作留下的温度转瞬即逝。 舞台上,十班的女团成员终于退场。主持人找准了时机,踩着高跟鞋稳稳地走到了舞台中央。 “感谢高二(十)班的同学为我们带来精彩的表演。” 李四愍长长的叹了口气。 “青春是欢快的舞步,青春是动人的歌曲。接下来,有请高二(一)班孟荀同学为我们带来歌曲《给你一瓶魔法药水》。” 李四愍的耳朵刚清净一会儿,身后又掀起尖叫声。 “小天王!小天王!” “孟荀!爱你呜呜!我是从法国回来看你的演唱会啊!” 李四愍放弃了挣扎。 累了,随学生们去吧。 灯光下,刘海抹得高高的孟荀微微抬手,示意他狂热的粉丝们安静,明明动作是端着的,脸上却在憋着笑。 许或打开灯牌,感觉自己举得手都酸了:“孟荀运动会铅球最好给我扔远点。” 他们的兄弟情义建立在利益交换上。 音乐声响起,许或深吸一口气,挥得更加的卖力。 最后一束宫灯百合被朝笙在刚刚递给了前排的同学,让他们拿给在舞台下候场的段青禾,小段同学是今天的主持人之一。 按照一中小天王的说法:“晚礼服高跟鞋,那是相当体面。” 孟荀的歌声响起,刚开口还有些紧张,第一句甚至带上了发抖的哭腔。 他调整着表情,终于渐入佳境。 他唱歌的时候,声音比平时说话的时候要好听许多,穿透力强,带着点十六七岁年纪特有的清亮。 不像平时,话多嘴碎,有时候说太急还会嘴瓢和破音。 “一中小天王,名不虚传啊。”朝笙感慨,又想起上次孟荀对她唱歌的吐槽。 她轻嗤。 带着点不满。 江暮白嘴角微弯,其实,那天不成调的哼唱已经不太清晰,只记得她撑着脸,看着他笑。 “现在想起来,其实唱得还不错。” 鬼使神差的,他对朝笙这样说。 也许是她的笑给回忆加了滤镜,江暮白说出这句话时,诚恳得不像是在撒谎—— 是真心实意这么觉得的。 朝笙看向他,表情也很认真:“虽然你上次很没眼光,好在如今迷途知返。” 她就知道世界上还是有人能够欣赏。 尽管老唐有一次说,朝笙蹦上去抢dj麦的时候,他的酒都能多卖几瓶——大家在舞池里听不下去了,都过来喝点酒想冷静一下。 许或挥着灯牌,兴奋地说:“段青禾上去啦!” 他们顺着许或的声音看过去,白色长裙的段青禾抱着橙黄的花束,在鼓点声中走向了一中小天王。 灯光璀璨,一班海选时落落大方的段青禾居然此刻也带了点不好意思。 孟荀乐滋滋的接过花,朝段青禾飞了一个夸张的媚眼。 气氛热烈,音浪喧嚣。 一中小天王唱唱跳跳,挥舞着花束,橙色的小灯笼在灯光下像闪烁的流星。 朝笙忽而轻轻戳了戳江暮白的手。 舞台上,孟荀在唱。 “宇宙的有趣,我才不在意。” “我在意的是,你牵我的手而乱跳的心。” …… 一枝宫灯百合落在他的手上。 “报酬。”朝笙笑眯眯的,不知这是她从哪捧花束里随手抽出,藏在身侧。 她补充道:“今天帮我拿了那么多花。” 从校门口去到礼堂,高高瘦瘦的少年抱着蓬勃的花,像棵在秋天开花的树。 江暮白垂着眼,看向手里这一枝宫灯百合,在热烈明亮的歌声中听到了自己越来越清晰的心跳声。 朝笙微微一笑,这些时间里好感度缓慢的增长到了45。 此刻终于剧烈的波动了起来。 “不管多远多近多累都没关系。” “我的魔法只对你偏心。” “我偏心。“ 沉迷游戏的小白在音乐声中上线:“好感度加15,当前好感度60。” 鼓点声中,神情安静的少年此刻心跳声如雷,却以为没有人知道。 “发什么呆?”朝笙纤长的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不喜欢啊?” “喜欢。”江暮白看着她的眼睛,“我很喜欢。” “喜欢就好。”她眼里带着笑,舞台上明亮的光映在她姣好精致的侧脸上,那些清晰而凛冽的棱角消失,此刻的闻朝笙居然称得上一声温柔。 秋天里缓慢发生的期待,终于清晰。 剩下的节目如何,似乎都无心再去看了。 等到文艺汇演结束的时候,暮色已经四合。 越近深秋,太阳落得越早,校园的地灯也亮了起来,一盏一盏,从礼堂前的花岗岩地面一直往前延伸而去。 已经散场,人群却依然热闹。 大家讨论着今天的表演,提到有趣的,凑在一起笑个不停。 李旸等人在表演结束后就换下了裙子,这会儿正在卫生间里头卸妆——尽管文姗姗一再表示这次的舞台妆十分完美,李旸也没有再听她的了。 礼堂门口,一中小天王抱着花,十分臭屁的被人簇拥,不大的眼睛眯成了两道月牙。 许或的灯牌还在一闪一闪的亮着,他叮嘱:“后天的铅球给我卖力点!” 孟荀蔫了。 手里的花束聊做安慰,他低头看去,一朵一朵的花苞煞是可爱,但孟荀不认识。 “这是什么花?” “铃铛花?灯笼花?”许或摸着下巴分析,最后见形而命名之。 孟荀白他一眼:“指望你我不如直接问朝姐。” “哎,朝姐呢?” “早溜了吧。” * 路灯下,两道人影被拉得很长。 朝笙走起路来也不安分,踢踢踏踏,一枚小石子沿着校园的长坡往下骨碌碌的滚去。 江暮白稍稍落在她半步之远,这条走了一年的路,头一次变得有趣起来。 他从来没有见过像朝笙这样似乎永远都充满活力的人。 那份终于清楚了的心意落在澄明的月亮下,他的目光未曾再离开过身前的人。 “明天见。” 似乎一下便走到了校门口。 江暮白问:“你怎么回去?” 朝笙不答,反而以玩笑般的口吻问道:“怎么,打算送我回去?” “也许顺路。”他看着她,而她漫不经心,带着天然的游刃有余。 江暮白还不曾喜欢过什么人,更别说谈过恋爱,他出自直觉地认为自己要谨慎一点,再谨慎一点。 “我住在青山路。” 晚风扬起了几缕她乌黑而柔软的长发,她回过头来,“顺路吗?” 他忍不住弯起嘴角:“挺巧的。” 她看向他,眼中澄澈,不知又是否洞明了他的心思。 “那走吧。” 第123章 校霸与学霸(29) 两人没在礼堂门口逗留,走到了一中外面的公交车站时,这儿等待的人并不多。 第136章 朝笙还没有坐过公交车回家。 闻家不止一个司机。 如果司机们都在为她的父母服务,那么周言也会临时充当司机这个额外的职责。 尽管穿着一样的校服,坐在同一间教室,但闻家朝笙确确实实与大多数人在两个世界。 不过,只要朝笙想,她并不会让人察觉。 借着路灯的光,她仰头,看向绿色的公交车班次表。 秋叶里的飞虫绕在灯光下旋转,朝笙微微皱眉,少年的指尖探来,拂开那些细小的秋虫,温声道:“我也在青山路下,不必看了。” “你不早说。”她潋滟的眼睛轻抬,声音带着点抱怨。 虽然,一到校门口,朝笙就先跑到了站牌下,让江暮白想说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 “是我忘了,下次不会。” 他认错认的坦然,反倒叫朝笙又多看了他几眼。 “那大学霸,你最好记得。”朝笙没理也要三分闹,哼笑了声。 一旁的路人往他俩身上瞅了几下,朝笙回过头来,瞪了他一眼。 “……” 无辜的路人往旁边挪了挪——小姑娘家家瞪什么瞪,他也没有当电灯泡的爱好呢。 “车还有多久到?” 朝笙在公交站牌下踮着脚,百无聊赖地看向那些拂开又聚拢的秋虫。 “就来了。” 他日复一日地乘坐这趟回家的公交车,很清楚等待其实不需要太多时间,但身侧的人已经有点无聊了。 沉闷的引擎声由远及近,四散的路人纷纷排到了站牌边。 司机知道这一站在学校的旁边,总算知道要收着,没有踩一个急刹车。 “可算来了。”朝笙先江暮白一步上了车,坐上了最后一个座位。 江暮白在司机深沉的凝视中刷了两次公交卡。 司机摆摆手,让他过去了。 朝笙朝江暮白招了招手:“不好意思啦,最后一个位置。” 话是这么说,眼里却盛着明晃晃的笑意。 “坐稳一点。”江暮白道,“等下,可别又说我没有提醒你。” 朝笙一脸问号。 她刚看司机停车停得挺稳的啊。 江暮白眼睛微弯,没再说什么。 很快朝笙就见识到了高川市公交车司机的狂野。 晚高峰也阻挡不了司机打方向盘的手速,无论路过他的是私家车还是货车,公交车都莽得像无坚不摧的坦克。 显然高川市的司机们也很习惯公交车的狂飙,纷纷识相的减速让道。 那会儿没把江暮白的话当一回事,这会儿朝笙已经被晃得没有表情了。 高川的市政工程,她记得周言某一次提过,在全国都是排得上的好……怎么公交车会开得这么颠簸! 夜色降临,霓虹如练,城市的繁华变作斑驳的色彩。 时不时一个急刹、一个猛转,从一中到青山路,这二十五分钟,朝笙是被前前后后不停晃过来的。 折磨。太折磨了。 “青山路站,到了,请乘客朋友从后门下车。” 机械化的播报声响起,司机把方向盘潇洒一打,踩下了刹车。 有些头晕的朝笙在惯性下向前,然后磕在了江暮白挡下的手臂上。 “终于到了。”朝笙按着他的手,缓缓站了起来。 “下车了。”江暮白一反常态,轻声催促道。 没有人能在高川的公交车到站时保持从容。 几乎是朝笙刚刚下车,车门合上,留给他们一串潇洒的尾气。 有人在车里面大喊:“我还没下来啊!” 朝笙终于站稳,表情难得带了点幽怨,高川的公交车司机,年轻时都是盘山道那片儿飙野车的出身吧。 她十分不满的如此揣测。 “头还晕吗?”江暮白微微低头,看向了她。 她披散开的头发都乱了,遮住了她的神情。 朝笙深吸一口气,感觉自己终于缓了过来。 “瞧不起谁。”她嘴硬,抬手分开了已乱七八糟的头发,露出一张晃得有些发红的脸来。 江暮白知道她性格如此,忍着笑解释:“没有。” 她踢了他一脚,力气有点儿重,显然仍然不爽。 秋月澄明,落在她身上,她脸上的潮红褪得很快,再抬眼时又是顾盼生辉的张扬模样。 “行啦,你也青山路,我也青山路。”朝笙缓过劲来,声音轻快,“明天见。” 真是丝毫不拖泥带水的性格。 江暮白压下那一点点留恋,他笑了笑:“明天见。” 反正,明天确实也还能见。 “到家了,发个消息?” 他忽然问。 朝笙摆摆手:“就这么一段路,不会有事的。再说我又不是小孩子。” 一个月前,她还把刘家铭摁在巷子里打,路人们绕着她走。 她才是无所顾忌横行霸道的那一个。 朝笙转身离去,跨江大桥的尽头,山峦绵延,高川之“高”得名于此。 江暮白站在车站下看她过了路口,停在红绿灯下,还算守交通规则。 他也转身离去。 跨江大桥之下,青峡江奔流不息,这是高川之“川”。 踏在往下而去的石板路上,如盐的月色盖满青苔,他很快的走到了安静的家门前。 山峦之上,寸土寸金,整座高川最昂贵的地皮,被建成了一座林苑般的别墅群。 少年的手落在泛锈的金属锁上,这是日新月异的高川里,不常见到的陈旧。 哪怕在学校,人人看起来并无什么不同。 他桃花般的双眼微垂,手中的那支宫灯百合在穿林而来的江风中轻轻摇曳。 公车颠簸,他一手撑住了朝笙,另一只手,却始终小心翼翼地抱着这支花。 手机提示音忽然响起。 他低头看去。 “到家了。” 他刚刚生出的犹豫,似乎一下便退回了心底。 第124章 校霸与学霸(30) 朝笙给江暮白发完消息,也没看他回没回,就拿着手机刷了起来。 这才校园活动周的第一天,朝笙的微信群朋友圈就已经热闹得不得了。 一中的学子们自觉在这周做高强度冲浪的夜猫子。 朋友圈里,文姗姗果然在公开处刑李旸。 摄影师拍的最后的定点照被她要来了,九宫格高清无修,原图直出,中心的照片,特地放的是金色双马尾的大汉裙摆飞扬。 朝笙十分不厚道的发了一长串“哈哈哈” 微信的上方顿时出现了很多红点点,十班的人纷纷跟着队形,无情嘲笑女团出道的李旸。 朝笙只好强迫症的点进去,红点消失,她退了出来。 霍昀点的赞夹在这些红点里,朝笙没注意到。 校园活动周学校管得不严,李四慜都去看表演了,想溜出去玩的人纷纷瞅准了时机。 霍昀也是其中一个。 “看文艺汇演有什么意思。”霍昀的朋友说,“成年人就该看点成年人该看的。” 酒吧里,音乐震耳,清凉性感的女孩在舞台上,跳舞的动作大胆自信。 第137章 这群高三的学生,大多刚好成年,正是最把自己的年纪当回事的时候,他们刚刚接触了成年人的世界,又没来得及摆脱幼稚的青春。 但酒精是最好的催熟剂。 借着酒意,已经有人嗨的不行,随意地和女伴靠在一起。 酒吧暧昧的灯光里,没有人在乎你在这儿做什么。 霍昀正看着手机,没抬头,也没搭理朋友的感慨。 其实高中生活对于他而言乏善可陈,既然不需要努力就唾手可得别人想要的人生,霍昀当然选择一种最轻松的活法。 明年二月他就预备要出国了。 没想好去哪个国家。 可能是意大利,毕竟辛思夷在那,或者美国,他觉得那里最好玩。 但其实,朝笙会去哪,这个问题才是关键。 他和她一个小区,一个高中,大学——也要理所当然在一块儿吧。 只是霍昀在嘈杂的电子乐里忽然想到,朝笙已经很久没和他出来玩了。 他们玩,大多是来西华街,或者是去某些有极限运动的地方找刺激。 但是自从她说她要好好学习后,除了那一次他叫她,她自己确实没再来过西华街了。 关于文艺汇演的朋友圈一刷就是十几条。 实事求是的说,霍昀喜欢更加刺激感官的事物。 一中的文艺汇演宛如小孩家家酒。 热闹喜庆,再没什么了。 他看着文珊珊九宫格里的李旸,那个平时在篮球场上拽得二五八万的家伙,穿着短到大腿根的裙子,笑得比哭还难看。 照片里,文珊珊抱着一束宫灯百合,挥着手和观众致意。 朝笙的评论在最前面,文珊珊在那条“哈哈哈哈哈哈”下面亲亲热热的说“谢谢朝朝的花”。 朝笙大概正在玩手机,霍昀没一会儿又刷出她的回复。 “女明星值得”。 所以,朝笙也去了礼堂。 霍昀往下滑去。 李旸发了他和文珊珊的合照,两个人手里一人一束花。 霍昀轻嗤了声,看来还不止给一个人买了花,连李旸都有份。 他知道,朝笙对朋友很好。 一视同仁雨露均沾的好。 所以,他觉得做朋友挺好。 何况,他们一起长大,无论如何,都和别人不一样。 但霍昀依然从朝笙的转变里察觉到某种不安来。 “昀哥,你怎么好意思在那玩手机的!”朋友喊他,推了一杯酒到他面前,“人家在旁边看你半天了。” 霍昀抬头,酒吧的灯光太迷乱,坐在他对面的女孩也面目模糊。 他按下手机的锁屏键,起身。 “不玩了。” 朋友嘁了声,还“不玩了”——这家伙今天来了本来就连酒都没喝几口,搁那冷着脸看了一晚上的手机。 “就回去?” “是啊。”霍昀声音带着点不耐,道,“明天就运动会,还喝个屁。” 朋友乐了:“霍大少爷,您也参加了?” 当然没有。 他垂着眼。 ——可是去年的这个时候,朝笙也没有。 他俩不约而同的逃了学,在酒吧里泡了整整四天,最后又因为和人打架,去警察局里蹲了一天。 所谓的校园文化周就这么玩过去了。 打架的原因已经忘记,只记得最后是周言把朝笙和他领回来的。 “行吧。”他的朋友们恋恋不舍。 霍昀睨他们一眼,他们还和女伴黏黏糊糊地抱着。 “单我买了,你们继续。” 霍昀转身,毫无留恋的走了。 酒吧的门口等着很多代驾。 他随便找了个人,把车钥匙扔了过去。 “青山路,天樾山苑24号。” 代驾的人暗暗咂舌,看这车,确实也猜得到是住在那儿的人。 透过后视镜,他看到车的主人歪靠在窗边,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带着倦意,也才十八岁的模样。 “还请系一下安全带。”代驾出声提醒。 凌晨的高川有不夜的繁华。 红色的法拉利驶过跨江大桥,在青山路变道,往山上的别墅群开去。 经过重重的树影,盘旋的山道,终于开到了天樾山苑的正门口。 值班的保安认得这辆车,很快拉开了道闸。 代驾开了进来。 后座昏昏欲睡的人忽然睁眼,道:“左转,往里开。” 代驾低头瞥了眼导航,往左转就要绕一大圈了。 直接往右,再经过一个路口就能到目的地。 他也不问,从善如流,把方向盘打了过去。 开到最里头,是这座别墅群地势最高的地方。 一座五层高的独墅静静矗立在这,白石墙蓝琉璃顶,法式的院落铺陈在前。 秋天,院里的黄栌已经是满树赤色。 霍昀抬头看向三楼,横陈的露台上种满了郁郁的月季。 月季后,落地窗里漆黑一片。 “现在睡得可真早。”他嘟囔了一句,“暑假的这个点,不还在换场子蹦迪嘛。” 代驾下意识看了下时间。 已经凌晨三点了。 “接下来怎么走?”代驾试探性的问。 “跟着导航走。”后座的人声音散漫,似乎让他开到这儿,也没什么目的。 代驾腹诽了句“奇怪”,重新按照导航往24号开去。 第125章 校霸与学霸(31) 开幕式这天,热闹远胜过文艺汇演。 各班班服五颜六色,务求标新立异。 付斯羽在选班服的时候绞尽脑汁,红橙黄绿青蓝紫别的班全有了,十班的更是七个颜色全印上在了上面。 最终,一班的人拿到了她冥思苦想选择的班服—— “为什么我和薛凌的班服是红的,许或的是绿的啊?” 孟荀换好了班服去问付斯羽,结果一看,付斯羽的班服是橙色,段青禾的是黄色。 “因为其他颜色别的班都有了。”付斯羽正在满世界找那被精心装饰过的班牌,“为了避免雷同,我订了渐变色系的。” 孟荀满头问号。 就听到段青禾在旁边补充:“到时候按身高排好,就是彩虹的渐变啦。” 孟荀:“……” 他无语凝噎:“就这么对小天王吗!非要让我站第一排吗!” 段青禾饱含同情的看着他,安慰道:“最前面的是举牌的人和旗手,严格来说,你在第二排。” 孟荀:“啊!” 感觉这个班似乎再也待不下去了。 “啊!班牌到底在哪!”付斯羽的咆哮盖过了孟·土拨鼠·荀的尖叫。 “这儿,教室后面。” 付斯羽闻声,连忙回头:“太好了——” 她回头望过去,九月的早晨,教室里的阳光甚至是穿过薄薄的晨雾而来。 天青色的裙摆被秋风微微扬起,栀子花的缎带轻垂,高挑明艳的少女腰身如削竹,银色高跟鞋上的碎钻光芒闪烁。 付斯羽,性别女,但她的取向是脸。 因此她毫不意外的脸红了。 不过总感觉有什么不太对。付斯羽眨了眨眼——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她唯一的姐穿着礼服,却把班牌直接扛在了肩上,像打算拿着它去干仗一样。 第138章 朝笙倒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她甚至还掂了掂班牌,鬓边的钻石耳坠也随着她的动作轻轻地晃了起来。 这玩意还有点沉,朝笙看着班牌上被装饰了一圈的塑料假花,颇觉一言难尽。 “班旗是不是也在这?”江暮白的声音在后头响起,带着点询问。 朝笙回头,正好对上了他温淡的眼睛。 他也换好了那天选的礼服,天青领的衬衫穿在里面,是从第三颗纽扣才开始扣的,露出了轮廓清晰的锁骨,和脖子上赤色的小痣——九月末依然很热。高川直到十月结束才开始急剧降温。 平时规规矩矩,今天这样穿着衬衫,似乎就一下子变了气质。 那双桃花眼里映着朝笙明艳昳丽的面孔,这双眼睛的主人若是愿意,其实会是多情风流的模样。 但他太生涩,甚至算一张白纸。 朝笙没回答他的问题,反倒露出个笑来:“哟,可以啊。” 漫不经心的。 江暮白听出了调笑的意味,他轻咳了声,朝笙这才放过他,指了指门后:“也在那,拿着吧。” 他向门后看去,画着q版周楠的班旗在角落里瑟瑟,待遇连班牌都不如。 班里的人看着他俩说话,衣服相称,站在一起实在养眼。 又见江暮白伸出手来,而朝笙很不客气的把班牌也交给了他。 孟荀:“嘶——你们谁还记得,朝姐刚来咱班的时候,活像要找学霸麻烦似的。” “这才一个月啊,怎么就在我眼皮子底下这么要好了?”孟荀目光深沉,打量着他们班的两个门面。 付斯羽默默道:“我不知道。说实话朝姐刚来我们班,我都不敢看她。” 段青禾连连补充:“是吧,我很怕眼神冒犯到她。” “那倒不是因为这个。”付斯羽欲言又止,她不敢看只是因为不想暴露颜狗本性罢了。 “你们不信我!宋佳然可以作证!”孟荀不乐意了,用目光满教室搜寻宋佳然,却发现他温柔安静的同桌并不在教室。 教室那边,江暮白将班牌和旗子一块拿好,回过头来看向他们:“下去集合?” 每个班都划分好了集合的位置,已有不少同学先下去了。 付斯羽他们回过神来,点点头。 操场上,激越的进行曲已经奏响。 偌大的操场今天人山人海,彩色的旗帜绕着跑道插了一圈,在风中猎猎,更渲染出开幕式的气势来。 入场式的仪式流程很简洁,沿着跑道入场,经过主席台,再去看台的班级位置等候。 一中的操场很大,看台也修的气势磅礴,如果不是刚好卡着用地红线,这所财大气粗“金主”颇多的学校大概会按照罗马斗兽场的规模来修建看台。 一班的七色彩虹队伍已经在排了,付斯羽严格按照渐变安排位置,丝毫不犹豫的把孟荀放在了前排。 孟荀苦哈哈的站好,一抬头,前面就是江暮白。 他幽怨的看向少年颀长清峻的背影,一旁的薛凌拍了拍他软绵的肚皮,安慰道:“今年平安夜,多薅几个别人送学霸的苹果。” 孟荀深以为然。 “都站好,马上就到我们班入场了。”付斯羽在那点人数,“哎,怎么少了个人?” 减去站在前头的门面,也是二十八个人,按理来说每排人数都应该一样。 许或在队伍里头嚷嚷:“班长,你没算你自己吧?” 付斯羽白他一眼。 朝笙闻言,转头看去。 “不好意思……大家。” 细细弱弱的声音响起,还喘着粗气。 穿着红色班服的宋佳然跑来,解释道:“我之前不太舒服,耽误了会。” 大家也没有计较的意思,她连忙归队,站到了孟荀旁边。 孟荀见她脸通红,冒着汗,问道:“没事吧?” 宋佳然露出个有些勉强的笑来,温言谢过了同桌的关心。 朝笙转过身去,轻轻推了推江暮白。 “好了,班牌给我吧。” 她的头发今天编了两股辫子,又盘起来,如同月桂的花环,偶尔落到耳旁的几缕发丝,随着她说话时的动作轻轻晃悠。 从腰间垂到脚踝的缎带也在风中扬起,江暮白站在朝笙的身侧,觉得她就像是盛在白瓷里的花束,亭亭净植,明亮生辉。 他将班牌递给了她,朝笙毫无形象的把班牌往前方一挥,遥遥和十班的人打招呼。 江暮白眼里噙着笑,微微的垂眸看着她。 阳光底下,少年长而密的睫毛在眼下映出两道浅浅的弧影。 明艳照人的少女并不知道,她随手一赠的那支宫灯百合,最终被他认真地养在了母亲留下的花瓶中。 他像做一道陌生的数学题一样,去查阅关于花的知识,它需要多少水,多少光,什么温度。 那是自父母离开的第六年,江暮白再一次开始,试着去爱一朵花。 第126章 校霸与学霸(32) 见人终于到齐了,付斯羽松了口气。 她拍了拍手:“接下来就是我们班了,大家排好队,口号都还记得吗?” 孟荀深吸一口气,被付斯羽捂住了嘴。 “知道就行,把嗓门留着过主席台的时候再喊。” 小天王哼了声。 宋佳然悄悄碰了碰孟荀:“口号是什么呀?” 孟荀没多想,小声道:“一班一班,出入平安。人生苦短,随遇而安。” 虽然周楠要求大家的口号拿出气势来,不过就连项目都差点没报满的一班人十分的心如止水。 宋佳然小声的念叨了几遍,想赶紧记住。 孟荀挠了挠头,觉得自己同桌最近怪怪的。不过他心宽,很快就被主席台那边传来的声音转移了注意力。 “现在,迎面向我们走来的是高二(一)班的方阵,他们步伐整齐,他们斗志昂扬,他们的青春如彩虹般绚丽——” 周楠在主席台旁,看向精神抖擞的一班人,感到十分欣慰。 “哟,小周,你们班前头那俩小朋友,长得可真俊。”有些年纪的老教师站在周楠旁边,一眼就看到了最前面的朝笙和江暮白。 周楠与有荣焉:“我的学生嘛。” 一袭天青色的少女身姿如竹,步履亭亭,明艳昳丽的面容上跳荡着坦然的骄傲。 她的身侧,白衣的少年身上落满秋日的薄阳,他秀木般的身形、如琢的眼眉似乎也都跳动着细碎的光。 周楠对于自个班的门面十分满意。 记录校运会的摄像机移动,把镜头对准了一班的方阵。 认识江暮白和朝笙的人太多,看台上顿时热闹得不行。 十班的人看到举旗的是朝笙,起哄声参天。 文姗姗她们几个笑的最大声,十班的班旗飞舞,李旸在旁边被迫摇旗。 周围的班级忍不住侧目:这么卖力?举旗的又不是你们十班的人。 周楠满意的神情没有持续太久。 方阵来到了主席台前。 “一班一班——” 他眼含期待。 “——出入平安!人生苦短,随遇而安!” 第139章 周楠:“……” 一旁的老教师笑呵呵地拍了拍这后生的肩膀:“也不失为一种豁达的人生态度。” 周楠强笑点头,表示老教师说得对。 可这是竞争性的运动会啊! 然而一班的人喊完口号后笑得不行,完全没在乎他们班主任的心情。 唯有印着q版周楠的旗帜在风中猎猎,似乎还带着点奋发的精神。 高三的最先入场,此时已都站满了看台。 霍昀懒得去那边挤,和自己的几个朋友在站台一头占山为王。 他听到主席台上响起一班的介绍词,原本懒散的目光便立刻看向了不远处。 一眼就看到了朝笙。 “哎,差点没敢认。”有人笑着说,“看惯了朝姐那颗蓝色水母头,现在染回黑色,感觉还挺不一样。” 他有句话没说出口——是漂亮得太锋利,以至于不敢认。 朝笙高一那年提着椅子来高二打架的战绩太彪悍,即便如今他们纷纷高三了,对于朝笙的印象还停留在“姐”上面。 今天她穿着刺绣的礼服,乌发盘起,耳畔的钻石光芒熠熠,像极了电影里端庄又高高在上的豪门千金。 本就高挑到能给人压迫感,她踩着八厘米的高跟鞋,走得分毫不晃。 那种直白的美丽近乎凛冽。 “我们班举牌的是谁?”忽然有人问。 “肯定是夏若琦啊。” 夏若琦是艺术部公认最好看的女生,还没艺考,已经签了经纪公司,作为平面模特参加了不少活动,还是个有十几万粉丝的博主。 人送外号“夏明星”,在一中,比孟荀那个的仅限一班的小天王有名得多。 她今天穿了一条饰满羽毛的暗粉长裙,栗棕色的卷发披肩,头顶还戴了一顶精致的王冠,上面的装饰在阳光下折射出绚丽的光。 甫一出场,就掀起满场惊呼。 他们看了看夏若琦,又看向正走过来的朝笙。 那么高的鞋跟走在塑胶跑道上,却如真正的女明星走红毯一样自若。 明艳精致的面孔上了妆,越发漂亮得盛气凌人。 “其实朝姐,吓人归吓人,还是挺好看的。”身旁的男生想了半天,最后老实巴交承认了心中所想。 毕竟朝笙“追杀”高二那个社会哥的时候他就在现场。 场面凶残,少女眼神如刀,给他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 霍昀觉得骄傲,又觉得有点淡淡的不爽,好不好看,哪里用得上这群二五仔说。 “不过朝姐怎么去一班了,那可是高二最好的班,李四愍怎么肯的?” “我怎么知道。”霍昀想都没想,直接白道。 “不会又和当初追钢琴家时一样吧。”有人摸着下巴揣测。 那个会弹钢琴的男生,拿下了国内外许多奖项,是一中艺术部的招牌,以至于大家都这样喊他。 霍昀没说话。 周围的人却觉得很有道理。 “应该吧。朝姐后面那个,不就是升旗仪式上总发言的江——” “江暮白。”是霍昀忽而补充。 尽管霍昀和江暮白一句话也没说过,但却有一个不谋而合的默契——他们都很快记住了对方的名字。 “对对对。年级第一嘛。”他们继续说,“说实话长得也不赖。今天的礼服,和朝姐的,是一对儿的吧?” 素色天青,十分相称。 “那也不一定,礼服不都是班里租的。” 不是——霍昀看向一前一后的两人,他知道,那是朝笙挑的。 “朝姐每次追人,都很舍得。这次直接把班都换了。”他们最后总结,玩笑般道,“这次要花多久,又会在一起几天?” 钢琴家花了两个月,在一起三天。 霍昀忽然感到那种隐藏的不安熄灭了。 他想,大家都知道的,朝笙何曾真的真心实意和一个人在一起过。 她以游戏人间的态度对待感情。 所以有什么好愁的。霍昀一哂,觉得自己最近实在越来越优柔。 周围的人干脆赌了起来。 “我猜十天。谈的话——半个月?” “都换班了,好学生不好追的吧。我估计得一个月。” “切,要是我说中了,包了我一个月的烟。” “朝姐如果追我,我当场被拿下嘻嘻。” 有人嘴贫,立刻被怼了回去。 “想peach呢你。” “昀哥,你说朝笙多久能拿下好学生?能谈多久?”他们笑闹完,干脆过来问霍昀,搂着他肩膀嘻嘻哈哈。 “无不无聊。”霍昀这会儿心情不错,懒得和他们计较。 “猜猜嘛。咱们谁有你和朝姐熟哦。”他们推了推他,贱兮兮补充,“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 “别烦。”霍昀受不了了,随口道,“三个月吧。” 有人不乐意了:“我朝姐需要这么久?” 霍昀撇撇嘴,还是看在钢琴家的面子上加了一个月的。 “多久分手?”他们又问,并不觉得拿这件事情做赌注是否冒犯。 霍昀也不以为意,朝笙本来就是爱玩的人。 “也三天吧。” “嘁,昀哥,你输定了。”他们觉得霍昀敷衍,“别的不说,好学生长得比钢琴家要好看。” 直男也是有审美的。 霍昀挑眉,好看又怎么样。 朝笙的方队走了过去,他觉得运动会似乎也就没什么可看的了。 “等下夏明星要比体操,去看看?”有人提议。 霍昀没什么兴趣,他望向高二的看台,朝笙撑着班牌,摇摇晃晃的站着。 “傻不傻。”他低声嘟哝,心情大好,拔腿跟着二五仔们走了。 来都来了,看点热闹吧。 很多年以后,霍昀偶然想起这个看似寻常九月,才后知后觉,那场荒唐而随意的赌局,他其实是赌对了一半的。 但此刻的他,并不曾料到。 第127章 校霸与学霸(33) 朝笙撑着班牌,在看台上晃晃悠悠。 严格意义上来说,穿高跟鞋已经是两辈子以前的事情了。 银色高跟鞋上的碎钻在阳光下光华潋滟,脚踝上的青色细链触感冰凉。朝笙轻轻踮了踮脚,没想到过了这么久,自己居然也还能走得步步生风。 她微微侧过脸,看向身旁的江暮白。 他额前的碎发在风中微动,露出的眉眼是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温和清峻。 江暮白很快察觉到了她的目光:“站累了吗?” 高跟鞋踏在她均亭修长的骨肉下,固然是美的。 在教室里看到时,江暮白也有一瞬的惊艳,但很快又觉得——大部分的压力都会集中在脚背上,无论看起来如何美丽,应该都不会太舒服。 朝笙自然不知道江暮白偶然落在她身上的目光是在做受力分析。 她轻轻往前踢了踢,脚踝上的青链与碎钻相击,发出沙沙的声响。 “是有点累了。” “带了替换的鞋子吗?” 朝笙没忘记自己今天有八百米。 她秀眉微挑:“当然,运动鞋在教室里面呢。” 第140章 江暮白想了想,把班旗靠在了看台的护栏上:“我去给你把鞋子拿过来,你换上?” 从运动场到高二的教学楼有一段距离,没必要再让她穿着高跟鞋走这段路去换鞋,何况还有五层高的楼要爬。 朝笙仔仔细细地看了眼他温淡的神情,两眼弯弯:“去吧去吧。” 她十分坦然,从善如流。 他笑了笑,朝笙的身后,有十班的人呼呼喝喝跑来找她。 “累的话,坐着等我也成。” 一中的校运会氛围向来轻松,大家到了看台,等校长说完话也就四散开等着比赛的开始了。 朝笙摆摆手:“我知道。” 她漫不经心,腰后垂下的缎带被风随意扬起。 文姗姗跑过来,笑嘻嘻地抱住了朝笙的腰,看着江暮白转身走掉了。 “怎么我们刚来,学霸就走了?”她忍不住捏了捏朝笙的腰,柔韧且有力,似乎没什么多余的软肉。 朝笙靠着班牌想了想:“可能文艺汇演那天冲击力太大?” 随后而至的李旸脚步一顿。 有感觉被中伤。 “我觉得还好。”文姗姗回过头,“李旸,你说是不是?” 李旸冷哼,不想说话。 文姗姗懒得和他计较,她搂着朝笙不松手。 “哎,先松开。坐着说话。”朝笙无可奈何。 文姗姗又戳了戳她的腰,这才跟着朝笙一道坐了下来。 裙摆被朝笙往前一拢,她将裙子直接当成了坐垫,风中轻逸的缎带也跌落在地,文姗姗拿着缎带玩,问道:“你运动会报了什么项目啊?我等下有混合接力,要跑一百米。” “都怪李旸,王八犊子。” 她被李旸拉去跑混合接力了,那家伙说这是让他女装的代价。 “喂喂,我在旁边的。”李旸不满了。 “我要跑八百米。”朝笙回捏了文姗姗的酒窝,看着她带着点婴儿肥的脸颊隆起可爱的小鼓包。 文姗姗眼睛一亮:“我要在终点线等你,朝朝你也要去接跑完的我。” 李旸翻了个白眼:“你只是跑第二棒,又不是要过终点线,有什么好接的?” 朝笙应得很快,江暮白叮嘱的那句“等我”被她飞速略过。 她扭头,对看台上留守的同学道:“等会儿江暮白来了的话,和他说下我去看接力了。” 正猛炫辣条的同学比了个ok的手势。 文姗姗得意地贴着朝笙,回头朝李旸做了个鬼脸。 主席台那边,大喇叭已经开始宣布项目的开始了。 “男女混合一百米接力、三级跳远、乒乓球即将开始,请选手们立刻前往比赛场地。” “哇,要去了!”李旸对于运动会热情很高,他蹿起来,想要拉着文姗姗过去,然而文姗姗抱着朝笙,兴奋道:“一起去吧朝朝!在第二棒终点等我。” 李旸尴尬地把伸出的手插进兜里,朝笙觑他一眼,带着揶揄,两人对视的一霎,李旸颇感落寞。 等到江暮白把鞋子拿来看台的时候,朝笙早没影了。 不消多想,便知道是和十班的人走了。 身在曹营心在汉。 他不知如何想起这句话。 又想起她之前撑着脸笑眯眯地说来一班是为了好好学习。 江暮白有点无奈,她今天穿的礼服,连手机都没带。 看台上正打算拆薯片的同学喊了他声:“学霸学霸,朝姐去看男女混合接力了。” 他温声谢过了他们。 文姗姗被李旸拉去了签到处,朝笙仗着有八厘米加成的身高,很轻易地看到了第二棒的交接点。 她往前走去,两旁的人看到是她,往旁边退开了一点,他们对于朝笙的印象仍然停留在去年的七次通报批评,又想起现在这是一班的闻朝笙。 据可靠消息,改邪归正中。 离跑道最近的位置可不好占,周围的人又以龟速挪了回来。 朝笙浑不在意。 等江暮白找到她的时候,接力已经开始了。 亭亭的身影实在很好找,她在跑道一侧,手里居然提着高跟鞋,赤着脚踩在了塑胶跑道外的水泥板上。 十班的那个女生跑完了,哭唧唧地朝她冲了过来。 她一手提着鞋,一手抱住了女生,揉了揉她泛红的脸。 “好累!”文姗姗跑得慢,旁边跑道都已经开始跑第三棒了,她才把接力棒送到了急切的李旸手中。 李旸撒腿狂追,文姗姗也没看到。 她伏在朝笙怀里,从她身后望见了江暮白,男生手里提着纸袋,上面印着某个跑鞋品牌的logo,文姗姗福至心灵,原来是给朝笙去拿鞋子了。 文姗姗想起了那个钢琴家。 对朝笙来说,学霸和钢琴家,其实是一样的吧? “闻朝笙。” 文姗姗松开了朝笙,好奇地看了过去。 朝笙朝江暮白挥了挥手,拎着高跟鞋走了过去。 “别动。” 跑道两边今天都是沙砾,是参加完立定跳远的人路过,从他们身上漏下来的。 江暮白走了过去,把袋子递给了她。 “谢啦。” 朝笙穿着礼服,已经完全懒得保持开幕式那会儿的形象了,她单腿立着,摇摇晃晃地换好了第一只鞋。 青色的缎带随着她的动作微颤,江暮白挪开眼,不去看她雪白的脚踝上磨出的红痕。 “礼服配着跑鞋,有点不伦不类。”朝笙兀自欣赏了一会,随口嘟哝道,“我得去更衣室换下衣服。” 江暮白等她换好了鞋子,才转过脸来。 清润温和的眼中难得带上点揶揄之色,他凉凉开口:“你知道女子八百米什么时候开始吗?” 朝笙看向他,面露疑惑。 主席台的大喇叭响了。 “请参加女子八百米的同学去北操场报到处。” 朝笙:“……” 她的缎带又被风中吹起,难得的带上了一抹惆怅。 “走吧。”她没精打采的,把装着高跟鞋的袋子递给了江暮白。 李旸以被狗追的速度跑完了接力,挽回了败局,却没找到文姗姗。 文姗姗捏着下巴,思索了大半天,等李旸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她一脸深沉的模样。 “其实,还是不太一样吧?” 李旸这会儿累得不行,说话都大喘气:“什……什么……不一样?” 文姗姗没理他,他深吸一口气,道:“朝姐跑八百米去了吧?” “哎,对对对!快过去。” 文姗姗这才如梦初醒。 第128章 校霸与学霸(34) 签到处正在点人数,给选手分发号码牌。 叫到朝笙的名字,她扬了扬手。 腕上的手链滑落,朝笙把它解了下来。 “帮我拿一会儿。” 手链上缀着的小扇子犹带一点她的温度,江暮白合上掌心,道:“我先把鞋子放了再过来。” 之前想着快点让她换下高跟鞋,江暮白其实也没来得及换下他的西服外套。 朝笙晃晃脑袋,忽然离他近了点,露出个笑来:“准备在终点等我啊?” 第141章 他感到手中那柄小巧的钻石小扇渐渐染上了他的温度。 “估计要排着队等。”江暮白的声音淡淡,看着她满是戏谑的眼睛。 他知道会有很多人等着她跑完。 朝笙感觉到江暮白似乎比以前更直白了些。 她转身,接过号码牌,只留给江暮白一个乌发高高盘起的后脑勺:“是的,所以你要努力啊,学霸。” 他将手链收好,因她漫不经心的话一笑。 朝笙在众人诧异的眼光中别好了自己的号码牌。 签到处的老师问道:“同学,要这么穿着跑吗?” 朝笙把腰上的缎带松了松,勒太紧影响她核心发力:“没来得及换。” 她脚上的运动鞋往前稍踢:“鞋子可以跑就行。” “行吧。”老师看她脸上的妆容,也知道她估计是在开幕式的举牌,没来得及去换衣服。 哨声响起,提醒她们各就各位。 高二算上艺术部一共有十四个班,除了一班只有朝笙一个人报名之外,其他班都有两人参加八百米。 起跑线的周围围着许多人,给自己班的人鼓劲。 “嚯,朝姐,可以啊。”一班好些这会儿没项目的人都过来了。 孟荀在一众运动服里,一眼就看到了朝笙的裙子。 “没来得及换?”小天王幸灾乐祸。 朝笙觑他一眼:“显而易见。” “没关系!这叫战袍!”孟荀捏紧拳头给她鼓劲,“你看那些仙侠剧里,他们决战的时候不都穿的花里胡哨的吗。” “不会说话就别说。”一旁的付斯羽敲他一脑袋。 日常被迫害的孟荀直哼哼:“欢天喜地七仙女啊!” 朝笙乐了,催促道:“赶紧走,别影响我发挥。” 再笑下去,她会没力气跑的。 “班长她们去终点等你,我和许或陪跑。”孟荀很讲义气,“毕竟我俩体能比较好,能跟完八百米。” “瞧不起谁呢。”付斯羽白他一眼,但也觉得分成两拨人好点,终点有人,路上也有人,才叫相亲相爱好一班。 她给朝笙比了个加油,溜溜达达地先往终点去了。 一声长哨。 “各就各位!预备——” 选手们曲身弓背,孟荀许或跃跃欲试。 发令枪响,白色的烟雾在跑道上空散开。 欢呼声加油声霎时间震天响,越来越多的人围了过来。 无人机飞在半空,跟随着跑步的队伍。 孟荀起先跑之前觉得自己能跟上,但他没有想到穿着裙子的朝笙还能提速。 青色的缎带在风中扬起,猎猎如烟。 孟荀拽住往前冲的许或,声音惆怅:“体委,朝姐腰上那个是什么?” 许或不满地瞪他,被迫和孟荀一个跑步的频率。 “腰带之类的吧。” “是吗。”孟荀声音幽怨,“我怎么感觉和火箭助推器似的,她一跑那玩意飞起来给她加速。” 孟荀气喘吁吁:“咱直接从操场中间穿过去吧。” “没出息。”许或嫌弃。 “你下午还要跑三千米。” 许或沉默了。 许或妥协了。 他看着朝笙离终点还剩两百米的背影,再看看正拍着小肚子的孟荀,含泪抄近路去了。 操场上出现了很神奇的一幕,天青裙子的女孩跑到了最前面,裙摆缎带都翻飞,阳光底下,她整个人也好似在发光。 风也落在了她身后。 朝笙喜爱这种感觉,没有束缚,只用向前而去。 上升的体温和带着凉意的空气相接,她和后面的人再次拉开了距离。 终点前,文姗姗她们挤到了最前面,蹦得高高的,朝着朝笙招手。 付斯羽居然把班旗给扛过来了,雄赳赳气昂昂地插在终点线前。 围观群众:你们一班十班要这么霸道吗? “哎,昀哥,你瞧你瞧!那个跑最前面的,是咱朝姐吗?” 霍昀身旁的人很意外,居然还是穿着裙子跑八百米。 霍昀闻声,看了过去,顿时乐得不行,不知道朝笙这是演哪出。 落跑新娘?十二点急匆匆回家的灰姑娘? 他想都不想,拔腿往终点走去。 朋友们面面相觑,不是去体育馆看夏明星比体操吗? 不过这群人都和朝笙熟,嘻嘻哈哈一番,也跟着过去凑热闹了——正好仔细看看好学生到底什么样。 终点前等待的人虽多,高三的这群人浩浩荡荡,硬是让人给退出了一条路来。 霍昀越过重重的人影,站在了终点线之前。 一旁的文姗姗被李旸摁住:“别蹦了。” 文姗姗瞪他:“干嘛。我给朝朝加油呢。等她到终点,我能立刻接到她。” 李旸笑笑:“你可不一定能接到。” 文姗姗锤他:“瞧不起谁?” 李旸轻嗤了一声,合着那会儿她白深沉了。 他转头,望向霍昀,打了声招呼。 霍昀看李旸一眼,他的手闲闲插在兜里,点点头算是应了。 然后又看向了跑道。 霍昀身侧,三尺之距,白t灰裤的少年高且俊秀,和他看着的是同样的方向。 明明终点前围着很多人,这两个人站在那,却格外的显眼。 孟荀和许或赶到了付斯羽旁边,小天王搂着班旗,努力地往前瞅:“朝姐就快到了!” 终点线前的两人都听到了孟荀的声音,他们彼此隔着这一米的距离,对上了对方的眼神。 只看了一眼。 心照不宣,很快挪开。 第129章 校霸与学霸(35) 日光下,他们的影子向前,投射在橙色的跑道上。 孟荀许或面面相觑,他们都对霍昀有印象,上次体育课来找过朝笙。 但是,穿着印花衬衫的男生只是与江暮白对视一眼,又很快的转开了。 那一点微妙的气氛变化,孟荀他们没能察觉。 跑道上,朝笙提速,离终点越来越近。 连沉迷游戏的小白这会儿都上线了,用无机质的电子音嘿咻嘿咻的给她加油。 “我们是第一!” 傻白甜统意外的在游戏世界里胜负心很重。 朝笙盘起的乌发有几缕已经散开飘起,她调整着呼吸,向前,撞线。 霎时间,终点前的礼花筒也爆开。 两只不同的手几乎是同时往前伸去,往前跑的文姗姗被李旸拉住,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李旸老神在在:“为了你好。” 文姗姗哼了声,反手和李旸打了起来——她最烦装x的人! 霍昀下意识地想往前。 身后的朋友没察觉到他隐秘的心思,笑嘻嘻地说:“不厚道啊。刚咱们才打的赌。” “就是,别让好学生误会了,那朝姐不就白努力了嘛。” 霍昀眼神微动,又想起了那个钢琴家。 他垂下手,又插进了兜里,甚至往后退了一步。 “别狗叫。” 他声音淡淡的,掩盖了那一瞬间的慌乱。 然后他看着那只骨节分明的手接住了过线的朝笙。 第142章 准确的说,是扶住了。 最后两百米毫无保留的冲刺对体力的消耗很大。朝笙压住了那点脱力感,将手按在了江暮白的胳膊上。 手上都是汗,掌心也发热。 江暮白任朝笙扶着。 “恭喜。”他声音带着笑,真心实意的祝贺她。 他的目光几乎没有离开过跑道上的身影。 阳光底下,她好像也发着光。 他年少的目光从来都安静,惟有心跳声却如雷。 江暮白的另一只手递过一瓶水来,是冰过的柚子绿茶。 朝笙慢慢平复着呼吸,拧开了绿色的瓶盖。 清爽冰凉的饮料喝进去,才感觉失去的力气又都回来了。 人群里爆发出欢呼,一班的人没想到朝笙真跑了第一,在江暮白扶住她后都围了过来。 许或开心得不行:“我光辉的政绩又添浓墨重彩的一笔。” 一中运动会是积分制,前三名的班级还有奖品。但是一班因为人手不足,基本每次运动会都处于吊车尾的状态。 今年开门红。 多拿几个第一,虽然前三不敢奢望,应该不至于吊车尾。 思及此处,许或把殷切的目光投向了下一个八百米。 江暮白垂眸,眼里带着细细碎碎的笑意,看着朝笙慢慢站直了身体。 许或同学在这一刻忽然学会了读空气,他把眼神转向孟荀。 “小天王,铅球拿个前三。” 孟荀十分愤怒:“这种分享胜利喜悦的时候,你还要push我吗?” 朝笙听到了他俩的话,差点被柚子绿茶呛到。 她笑眯眯地看向江暮白:“现在压力给到你了,同桌。” “哦。”江暮白慢慢的应了一声,而后问道,“等会你来看吗?” 她声音懒洋洋的,带着点倦意:“看看我在终点要不要排队。” “不会。”江暮白却很笃定。 朝笙看着他清隽温和的五官,轻轻笑了声:“那可不一定。” 身旁响起几声故意的咳嗽。 朝笙转过脸去,看到了乌泱泱一大群人。 霍昀站在那,身后,他的朋友们挤眉弄眼,一脸八卦的看向朝笙。 “有话直说啊。”朝笙睨他们一眼,这群人和她熟,乐呵呵地走过来了。 “牛x,朝姐!” 她天青色的裙摆近看,精致更胜在看台上匆匆的几眼。 霍昀的手收在兜里,无意识的蜷起又松开,最后开口说话的声音漫不经心:“跑那么快,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被狗撵着追。” 身旁的人推他。 “瞅瞅咱朝姐这一身。懂点修辞,昀哥。” 霍昀神情自然,是他惯常有的懒散。 他望向了朝笙。 她出了点薄汗,妆容却没花,黑色的发丝贴在她微红的脸颊。 从没觉得,她的眼睛会像是被水洗过一般,湿漉漉的,柔软的。 身旁的朋友还在聒噪,绞尽脑汁想修辞,最后大声道:“逃婚的公主!就这架势。” 那点柔软很快化作锋芒,朝笙笑骂了句“傻x”,对面的人也都不恼,却招了招手,想要朝笙过来些。 江暮白的声音适时响起:“我先去签到处。” 他没再看霍昀,男子八百米的广播已经响起。 朝笙点点头,转过了身去。 等朝笙走近了,有人压低了声音问,讳莫如深:“在谈?和好学生。” 朝笙白这人一眼:“没有。” “别骗我们啊,就您这换班的阵仗,就刚刚开幕式那会儿,我们可都看到了。” “也不用拿好好学习来说。” 霍昀没说话,垂着眼看向她。 她走到他们之中,嬉笑怒骂,漫不经心,他才觉得她依然在他身边。 朝笙眉梢微扬:“那话都让你们说了。” “不过,就差不多那个意思吧。”她随口敷衍。 “你就说哥们懂不懂你。”男生却以为得到了想要的答案,得意洋洋。 “可以啊,闻朝笙。”霍昀嗤笑一声,“别这次又三天就扔,然后找我喝酒。” 他的声音太散漫。 可就在刚刚,他退开了那几步,看着那个好学生接住了她,然后上空的礼花筒炸开金色的、粉色的纸礼花,她撑着好学生的手臂笑。 然后他感到那股压下的不安又升起——直到她走到他们这儿来,还是那副游戏人生的模样。 朝笙听到他的话,摆了摆手:“我改过自新了好吧。” “你最好是。”霍昀不以为意。 后背已经湿汗涔涔,朝笙现在只想赶紧去更衣室把衣服换掉。 “先不说了,我们班过会还有别的比赛。” “行。”他们笑嘻嘻地,“我们也要去看体操了。” “去看夏明星就直说。”朝笙无语。 霍昀看她一眼,没从她脸上看出任何情绪来,身后的朋友们勾住他的脖子:“走走走,前方线人说马上就到夏若琦了。” 朝笙挥挥手,也毫不拖泥带水的转过了身。 霍昀说不上是失落还是松了口气,也许兼而有之。 他往体育馆的方向走去。 又忍不住想起礼花纷纷而落时,江暮白伸出来的那只手。 那只手比之钢琴家的,甚至更好看。 尽管这么评价一个同性让霍·钢铁直男·昀有点儿不自在。 而他的手最终垂下,插进兜里,再没有伸出来过。 耳旁,他们又讨论起了夏若琦,霍昀提不起兴趣。 只是想,要如何,当他伸出手时,朝笙会把手也落在他的掌心。 不必以朋友的名义。 第130章 校霸与学霸(36) 一中是分两期规划的,先修建的运动场。运动场最西边,卫生间和更衣室都放在了这里。 不过因为年代久远,所以就算重新粉刷了一次,也显得不怎么上档次,校长干脆叫校工在这儿种了好些竹子,直接遮住了卫生间和更衣室,试图营造点自然的意境。 竹子抽节快,没几年密密麻麻地长满在更衣室外围,风一吹,青叶簌簌,天气不好时便觉得阴森——这下就更没人愿意来这边了。 第二期规划的体育馆要大得多,更衣室也设计得很好,大家上体育课都更乐意去那边换衣服。 八百米从签到到比赛开始只有十来分钟,去体育馆那边换衣服就来不及了。 她从看台那提着衣服,溜溜达达往西边的更衣室去。 有同学叫住她:“朝姐,那边好久没人去啦,怪吓人的。” 朝笙表示她是唯物主义战士。 果然越往西边走,人就越少。 大家都在运动场和体育馆。 运动场的边缘,几道矩形的石板错开平排,尽头青竹丛生,密植高秀,更衣室的小平房就掩映在这儿。 太阳惯常晒不到这儿,惟有秋风常至,吹叶婆娑。 朝笙默然一瞬—— 还确实挺阴森的。 她也没当回事,站在更衣室门口。努力辨别着门上已经有点模糊的性别标识。 她现在有点担心这儿是不是完全荒废,连水都没有了。 第143章 木门上,简笔画的黑色小人脱落得只剩下上半身,朝笙叹口气,走近了些看。 她忽然听到了很低很低的哭声。 轻的像是猫叫,压抑的响起。 朝笙望向幽幽的竹林,从这儿既看不到太阳,也完全看不到运动场上的景象。 哭声断断续续的,她眉头微皱,并不想管。 女孩的声音带着泣声:“我不想……求你了,别……” 朝笙继续看着木门上的标识。 有衣服摩擦的声响,然后“砰”的一声,宛如重物倒下。 那道细弱的声音忽然变得尖利了起来。 “你不能这样!求你了!皓宇……” 对方的声音带着诱哄:“乖,你是我女朋友,我保证,我会对你一直好。交给我就好……” 又压着不耐烦:“这儿没人!” 但女孩的声音哆哆嗦嗦:“别!我真的不愿意,求你……” 朝笙听得耳朵发疼。 她往后稍稍一退,然后抬脚,面无表情的踹开了这扇门。 宋佳然倒在更衣室的地上,那件红色的班服早就被扔到了旁边。 堪称惨烈,手腕被人拧得发红,被迫褪了半截的长裙掉到了膝盖上,半盖不遮的,露出刚刚摔出来的淤青。 她愣愣的不知所措,然而脸上的眼泪怎么都停不住。 “衣服穿上。” 她随手,把袋子里本来要换上的卫衣扔在了宋佳然身上。 酒吧里碰见的小金毛扭过头来,见是朝笙,恶意森森的笑了:“怎么?又想管闲事?” 他看朝笙本就不顺眼,上次没找她麻烦纯粹是碍着宋佳然。 思及宋佳然,林皓宇烦躁地揉了揉头发——平时乖得很,今天怎么都不愿意。 扫兴。 “上次喝了我的酒,这次想干嘛。”他衣服穿得整整齐齐,只是腰带已经松开了,“喔,穿得倒漂亮。” 宋佳然的神情仍然怔愣。 “干你爹。” 兜头一脚,林皓宇猝不及防地被踢倒。 他完全没想到这个女的居然敢和他动手。 闻朝笙——后来他也听人提过,高二的,家里有点钱,在学校横得和老大一样。 太搞笑了,谁家里没几个钱。 林皓宇长这么大,尚不知道怕字怎么写。 朝笙那一脚的力道完全没收,宋佳然仍在旁边掉眼泪,他的火气前所未有的大。 但还没等他站起来,又是一脚踹了过来。 “所以是想给我点教训吗?”她往里头走了些,微微倾身,攥住了林皓宇的领口。 柔美的裙边轻轻晃动,泛起春水般的涟漪。 连着被毫不收力的两脚踢到,林皓宇有些蒙了。 胸口发痛,他被迫随着朝笙的动作坐了起来。 “你他妈想死……” “不回答,我就当你默认了。”朝笙看着他扭曲的神情,一旁,回过神来的宋佳然瑟瑟地拢住了本该她拿去换上的卫衣。 朝笙宛如征询了林皓宇的同意一般,干净利落地扇了他一耳光。 掌心震得有些发麻,朝笙垂眼,看着林皓宇红肿起来的左脸,忽然想起江暮白给她讲物理时说过“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她捏了捏感觉到痛意的手,还分神感慨了下,果然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如果算上她动手时的加速度,那林皓宇的脸应该比她的手痛得多吧?质量一定的情况下,力和加速度呈正相关——江暮白让她记公式时,好像是这样说的。 最近看来确实学有所成。 林皓宇被连打了三次,终于回过神来。他也打过架,反应很快地朝着朝笙撞了过去。 但朝笙在打架这件事情上真的很有心得,两辈子的心得。 她往旁边侧去,而后又给了林皓宇右脸一下。 这次没再多说什么,她随手抄起倒塌在地的拖把——只有半截,拖把头已经脱落了。 思及门外模糊的标识,一中的基础设施建设确实任重道远。 下周和李四愍说一下吧。 朝笙自认为这也是改过自新的一部分,爱护校容,从她做起。 林皓宇完全没有料到又是一棍子,直接被朝笙打翻在地。 背上被来了一下,胸口痛得发麻。 穿着裙子的女孩垂眸看向他,一双潋滟的丹凤眼如同淬了火一样明亮。 却不带一丝情绪。 “小金毛。”她凉凉开口,“你不会以为,打架是回合制的吧。” “其实我真的很不爱管闲事。”腰上重新系好的缎带垂落,优雅似蝴蝶的长尾,裙摆上刺绣的栀子花随着她的步伐摆动,轮廓柔和且美好。 朝笙终于让林皓宇升起了点恐惧。 眼前这个女的打起架来,丝毫不留手。 “哦,怕了。”朝笙提着棍子,“你要不要说一下你不愿意挨打?” “我很尊重人,别人说不愿意,我就不勉强。”朝笙表情没有什么波澜,语气却算得上循循善诱,甚至苦口婆心,“不像你。” 林皓宇的舌尖抵着牙关,感觉到铁锈味弥漫开。 他爬起来。 “你他妈闭嘴!”林皓宇喘着粗气,怒不可遏,“老子用你个女的教?” 回应他的,是朝笙蓄力完成后的新的一脚。 第131章 校霸与学霸(37) 广播里放着进取热血的歌声,欢呼声似乎隐隐约约也能传到更衣室里。 发令枪的枪响刺耳,宋佳然打了个哆嗦。 暴露在空气里的肌肤发凉,然而她血都是热的,是那种心悸与恐惧带来的灼热。 她茫然地抱紧了手中的卫衣,就像某次体育课,她抱住了朝笙的校服外套一样。 一直以来,朝笙在一班都以极其无害的面貌出现。 会和她们开玩笑,会帮她们搬课桌,和班上的谁似乎都相处的不错,连周老师也在一开始的介意后放下了成见。 在酒吧里,帮她解围,也没让她难堪。 闻朝笙并不是,宋佳然印象里那个惹事生非浑身是刺的校霸。 所以眼前这一幕完全颠覆了宋佳然的认知。 高挑明丽的女孩逆着光,裙子的边缘都镀上了浅浅的白边,然而她手中提着一根折断了的木棍,泛着凉意的眼神看着蜷缩在地的林皓宇。 身上的淤青发痛,宋佳然的眼泪又落了下来。 只差一点点,就要被—— 她痛苦地摇摇头,不愿意再深思下去。 疼痛真切且让人茫然。 她怀着对爱情的向往,并不懂得为何温柔的让人沉迷的亲吻之后会是近乎撕裂的痛楚。 满室寂静,唯有她的啜泣和林皓宇的喘息。 隐隐约约能够听到广播站的主持人正声情并茂的朗读着来稿的加油词。 “少年的步伐踏过青春的赛场,奔跑的身姿是青春最好的模样,高二(一)班江暮白同学,八百米加油……” 嘶,酸掉牙了。谁写的。 朝笙随意甩了甩手里的棍子,心想,如果江暮白听到了,估计向来八风不动的脸上也会出现一点儿无奈。 不过,现在这情况,她是完全不用到终点线排队了。 第144章 她看向宋佳然:“先把衣服穿好。” 女孩细瘦的胳膊动了动,机械地把裙子提了上来。 红色的班服在地上,揉皱成一团。 女孩走过去,将衣服递给了宋佳然。 “今天运动会呢。”朝笙的声音淡淡的。 宋佳然眼神微动,似乎终于回到了现实之中。 她的泪水完全没有办法控制住。 一直以来,宋佳然都很清楚自己的性格,柔和到懦弱,乖巧到顺从,从小在父母严厉的管教下长大,她向来是没有什么主见的。 想到父母,她抖得更厉害了。 如果被爸爸妈妈知道今天的事情—— 来不及深想,倒在地上的林皓宇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朝……皓宇……”她语不成句。 林皓宇在陈旧的更衣室里,摸到了一块废弃的木板。 朝笙回过头来。 * 跑道两边,加油的人挤得密密麻麻,不少人随着选手的步伐往前小跑着。 终点线前,许或听着广播站的稿子,十条里有六条都是写给江暮白的。 他一脸愤慨:“好肉麻啊!真的不会影响学霸发挥吗?是不是其他班想影响我们拿两个八百米第一!” 孟荀的小眼睛亮亮的:“不解风情!我扔铅球的时候你给我写这个,我高低给你整一个前三。” 许或:“……” 第三圈也快跑完了,他已经能看到江暮白在百米冲刺处的身影。 “说起来,朝姐呢。刚刚听到说要等学霸来着。” 两人面面相觑。 加油声越来越大,许或他们抛开疑惑,看向了跑道上的人。 此时已近正午,白日高悬,温度越来越高。 人潮拥挤,男子八百米是上午最后一个室外项目,一班好些人都来了。 许或孟荀忍不住跟着往前,看着江暮白离终点越来越近。 “我的政绩有保障了!”许或握紧了拳头。 撞线。 孟荀随手抓过身旁同学手里的水,冲了过去。 “学霸学霸学霸!是第一第一第一!” 比之同龄人,江暮白一八六的身高要显得更为颀长高峻,孟荀迎头撞进了江暮白的胸膛上。 他垂眸,孟荀刺猬似的脑袋扎在了他身上。 小天王意识到他刚跑完,笑嘻嘻地退开了,把水递给了他:“辛苦了!” 他接过水,给孟荀道了声谢。 跑完了并不觉得累,然而浑身都是汗。水的温度格外的凉,他一饮而尽,喉结上赤色的小痣微动。 风吹开了他细碎的额发,露出来的眉眼清晰,阳光底下,无端多了些往日没有的锋利。 江暮白的目光落在拥挤的人群中,三三两两的人围着跑完了的某个选手,偶尔有女生悄悄对上他的目光,又有些躲闪的移开。 朝笙并不在这儿。 他垂着眼,浅淡的失落掩藏在长睫投射出的痕影中。 “许或,三人篮球是明天下午吗?” 许或正在勉力下午要参加跳高的同学,闻言兴冲冲扬起脸:“对,今天可以休息了!” 毕竟他也不是什么魔鬼嘛。 一旁被许或不停push的同学幽幽叹了口气。 江暮白点点头。 “吃饭去?”孟荀问。上蹿下跳一上午,他能量耗尽了。 “你们先去吧。”江暮白声音温淡,那点失落似乎很快就消失了,“刚跑完,吃不下。” “行。”孟荀表示理解,转身高呼,“家人们干饭去吗?” 一呼百应。 大家都是干饭人。 * 朝笙反应的很快。 几乎就在宋佳然颤颤巍巍的声音响起的瞬间,她往旁边退去。 林皓宇气疯了。 “还搞偷袭啊。”女孩秀美的长眉微微皱起,十分双标的忽略了自己刚刚踹门进来的行为。 明明是玩笑般的语气,却带着令宋佳然感到惶恐的直白的冷漠。 她看着朝笙随意掂了掂手中的棍子,手臂上线条优美流畅的肌肉薄薄的起伏,然而腰上颜色温柔的缎带垂落,裙摆也翩然,充斥着强烈的反差感。 恍惚间,她觉得她应该再穿上那双银色的高跟鞋。 但是林皓宇的痛呼太刺耳。 宋佳然看到他吐出口血沫子。 “别!别打了!”她被更大的恐惧攫取。 朝笙垂眼,冷冷看着林皓宇,似乎在思考宋佳然的的话。 她没想好怎么结束这件事情,准确的说,是宋佳然想如何结束。 风吹开了更衣室半掩着的门,朝笙抬头,对上了江暮白的眼睛。 他似乎也是来换衣服的,眼中带着点意外。 好吧,结束了。 她回过头,看到宋佳然的衣服已经穿得整整齐齐。 “好巧啊。” 朝笙甚至有心情和神情低淡的江暮白打一个招呼。 她的身前,林皓宇满嘴都是血。 她的身后,宋佳然的脸埋进了膝盖,压着沙哑的哭泣。 “热心市民江同学,这次还要报警吗?”她玩笑般的声音漫不经心。 宋佳然猛地抬起头。 江暮白越过林皓宇,走到了朝笙面前。 “你忘了这个。”他声音淡淡。 银色的手链犹带少年的体温,他并没有去看另外的两个人。他望向朝笙抬起的霜雪似的手腕,神情如常,清癯分明的手指替她扣上了手链的卡扣。 小扇坠又回到了手上,朝笙没提自己鸽了要看他跑八百米的事,只随意拨了拨这把钻石小扇子。 “我都差点忘了它啦。” 继而声音有些不满:“你刚刚认真戴手链的样子真的很像警察在给我铐手铐。” 江暮白闻言,轻声道:“哪里像了。” 他的眼睫抬起,琉璃似的眼中带着无可奈何的浅淡笑意。 第132章 校霸与学霸(38) 因为江暮白的乍然而至,更衣室里的气氛似乎没有那样冷凝了。 但场面依然很奇怪。 宋佳然缩成小小的一团,眼神发着颤。 林皓宇从地上慢慢地站了起来。 而朝笙在见到江暮白后,露出了宋佳然所熟悉的那种寻常的笑,甚至还有兴致拨了拨手上的手链。 但宋佳然脑子里一团乱麻,前所未有的慌乱。 她回想着和林皓宇在一起的这一年——他们日渐亲密,牵手、拥抱。 尽管慌乱,但她沉迷他大胆而直接的喜欢。 一中的校风开放,却并不容许越格的行为。 林皓宇总是满不在乎的模样,最后都能以半是诱哄半是强迫的方法让她点了头。 她茫然地看着陈旧的更衣室,他们曾在这儿接吻,也曾躲在长坡的树后浅尝辄止。 禁忌的事物带来陌生的欢愉,但更深层的东西,宋佳然并不能明彻的知道。 她低头,看着膝盖上的淤青,感受到缓慢的撕裂的疼痛。 朝笙走到了她面前,见她站不起来,干脆自己蹲了下去。 “吓到你了吗?” 她的声音向来清亮,算不上温柔,此刻居然让人听出了点安慰来。 第145章 宋佳然摇摇头:“不……没有……刚刚谢谢你……” 江暮白没看她们,只垂眼望着林皓宇。 这让宋佳然悄然放松了点。 林皓宇似乎也冷静了下来,一双眼睛阴厉地抬起。 “你想怎么办?”就算宋佳然什么都没说,朝笙也能够七七八八地猜出事情的原委。 她看了眼这灰扑扑的更衣室,抛开对错与否,如果真的喜欢,又怎么会选在这样的地方? “我……不想告诉老师,所以能替我保守住这件事情吗……”宋佳然低下头来,睫毛上的泪水将坠未坠。 她长长的呼出一口气来,鼓足了勇气,才这样与朝笙说。 这是难堪的事。 无论对她,还是对她的父母。 如果闹大了,她能想象到父母会有多么激烈的反应。 还有其他人异样的目光。 报警更不必想。 宋佳然咬着下唇,江暮白也出现在这——但他向来少言,也许不会说给其他人,也许他甚至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朝笙没说话。 宋佳然有些不安,声音絮絮:“我最后……也没真有什么事。再者,学校知道了,你也会有处分……那多不好……” 处分对朝笙来说其实不痛不痒。 她脸上没什么表情。 但朝笙感受到了宋佳然强烈的羞耻感与慌乱。 “我们会替你保守秘密。”她声音平静,“但这并不是你想瞒就能瞒下去的。” 宋佳然拨浪鼓似的摇头:“可以的……我家里知道有运动会,我说我摔了就行……” 朝笙的目光掠过她细白的脖颈上深色的吻痕,又轻轻地移开。 她站起身来:“你过会儿去下校医室吧。” 宋佳然连忙点头,她扶着衣柜的柜门站了起来,局促地整理着衣服上压出的褶皱。 “我陪你去?” 宋佳然密匝匝的眼睫毛微颤,过了一会儿才细声道:“不用这么麻烦的。” 她极力的想把这件事情塑造成一件寻常不过的小事——她只是摔了跤才去校医室的,没有惊吓,没有恐惧,所以不需要人大费周章的照顾和陪伴。 “行。”朝笙说,“你去吧。” 江暮白把门又拉开了些,仍是避开宋佳然的姿态。 穿过竹林的细碎日光落在更衣室外,把灰暗的更衣室也照得亮堂了些。无论如何,秋天的阳光总是明媚美好的。 林皓宇最终也没站起来,仍坐在原地,宋佳然匆匆地瞥他一眼,离开时带着些慌不择路的意味。 直到宋佳然的身影在竹林外若隐若现,朝笙才移开了眼。 林皓宇声音嘲弄:“怎么,让佳然先走了,不想她和我沾上关系啊?” 少女身体柔软的触感仿佛还在掌心,他忽然笑起来:“闻朝笙是吧……” “你也别太自以为是了。” 朝笙捡起刚刚随手扔开的棍子。 她的裙子因为这场闹剧没能换下,天青礼服下的身体修长而笔直,走起路来袅袅婷婷。 林皓宇往后退去:“你疯了?!” 她手臂舒展,对于林皓宇的话充耳不闻。 一道风掠过他高高肿起的脸颊,这根辛苦的拖把杆儿停在了林皓宇的耳畔。 “还是会害怕的,对吧?”朝笙垂着眼,用拖把杆戳了戳他的小金毛。 林皓宇死死地盯着那根脏兮兮的棍子。 “走吗?”江暮白沉默地旁观完这件事情的结局,才终于又开了口,“我饿了,去食堂吧。” “唔。”朝笙应了声,把木棍扔在了林皓宇手里,“其实我也有点。” “衣服还在那儿。” 江暮白提醒她。 那件本来要换上的卫衣此刻静静地躺在地上。 朝笙这才想起自己来这儿本来是想换身衣服。 她捡起卫衣,已经沾上了些灰尘。 “走吧。”她不想换了。 江暮白看了眼再次被吓到的林皓宇,和朝笙一道走了出去。 “不介意的话,穿我这件?”他看得出朝笙因为衣服开始有些烦躁了,“新的。” 是件没有任何图案的纯黑t恤。 朝笙站在门口看他:“你不是也是过来换衣服的吗?” 江暮白声音淡静:“出了些汗,刚刚已经差不多干了。不换也没关系。” “那谢啦。”朝笙笑眯眯地,接过了他手中的衣服,去了另一间更衣室。 江暮白靠在走廊的柱子上等她。风吹过,竹叶之声窸窣,阳光落在他半干未干的衣服上,说不上特别难受,只是那点轻微的洁癖确实让他感到不适。 朝笙衣服换得很快,她推开门,两眼弯弯。 江暮白看向她,她心情显而易见的好了很多,似乎不久之前的戾气全然不曾存在。 黑色的t恤买得本就有些大,加之江暮白的肩膀要比朝笙的宽阔,她穿在身上,整个人似乎都显得要娇小了些。 尽管她身高有一七五,孟荀在她身旁说话都要微微抬起些头来。 少年的目光落在黑色的衣角,浮现出浅淡的笑来。 直到门外两个人说话的声音渐渐隐去,林皓宇才终于站了起来。 外面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 他沉默地打开盥洗室里的洗手池,用力的冲洗着手上的污渍与血迹。 镜子里,他形容凄惨,前所未有的狼狈。 少女细弱的哭声似乎还在耳畔,那点泪水在他看来不过是天真的矜持,欲拒还迎的前传。 他洗手的力道发狠,一遍又一遍地想,所以闻朝笙,你凭什么呢。 第133章 校霸与学霸(39) 阳光暖融融地照在身上,再回头看那片丛生的青竹,似乎也没有那么晦暗了。 干燥宽松的t恤比起那身礼服要舒适不少,朝笙步子轻快,江暮白落在她身后一步,看着阳光下她晃动的影子。 朝笙忽然回过头来,道:“我猜,我又要被处分了。” 声音笃定,还带着点笑意。 江暮白却想起了刘家铭的那件事情。 尽管朝笙未曾告诉他那件事情的任何细节。 而今天的事,宋佳然与她不谋而合的选择囫囵带过。 他很轻易地想到,或许两者是有关联的。 宋佳然和林皓宇是情侣。 以朝笙的性格,与林皓宇打起来,无非是因为宋佳然受到了某种伤害——男性常常居高临下给女性带来的伤害。 所以朝笙不能解释因果,所以受害者希望作为秘密保守。 少年眸色微沉,而朝笙的眉眼舒展,快活得有点没心没肺,一点也不在乎江暮白眼里的担忧。 “不过,到时候再说吧。”朝笙对此很无所谓,“三人篮球什么时候?” “明天下午。” 他答得很快,朝笙看他的神情,笑眯眯道:“在担心什么啊?” 江暮白习惯了她散漫又恣意的性情,却仍然有些无可奈何:“你觉得呢。” 朝笙步伐一转,留给江暮白一个亭亭的背影:“反正我没什么好后悔的。” 她盘起的头发早就乱了,换衣服的时候干脆散了开来,及腰的乌发格外的卷曲,随着她蹦蹦跳跳的身影晃荡,好像她刚刚并没有参与一场暴力的冲突,而只是单纯的要去吃一顿午餐一般。 第146章 江暮白知道,她一直都是无所畏惧的模样。 但无所畏惧并不一直是一件很好的好事——这一点,在父母牺牲的那一天,他就懂得了。 可她无惧且无忧,江暮白喜欢这样的朝笙,并不想去让她的生活多出什么困扰。 所以,他能做什么呢? 这个问题伴随着沉默的心动出现,江暮白无法不去思索。 朝笙不知江暮白心中所想,她的声音慢悠悠从前面传来:“走那么慢,要是食堂没饭了,你得去便利店请我。” 江暮白敛回思绪,加快了步伐。 “行啊。” 沿着校园的林荫道,这会儿,路上人还不算太多。 体育馆隐隐约约传来音乐声,体操比赛似乎到了尾声。 “看来去食堂还来得及。”朝笙声音惆怅。 江暮白听出了她堂而皇之的暗示:“吃完再去便利店也一样。” “十分上道。” 她的话落在被踏碎的梧桐落叶里,碎叶沙沙,是干燥而温暖的秋天的声音。 体育馆里,观众席上时不时传来阵阵欢呼。 一中的运动会并没有专业的体操运动员,体操比赛属于趣味性更强的项目。 本部的选手有跳雏鹰起飞的,有做七彩阳光的,艺术部的才是更大的看点。 空旷的场地上,夏若琦穿着缀满流苏亮片的体操服,身姿袅娜的站在聚光灯下。 因为是舞蹈特长生,纵然没有学过体操,当手里拿着轻盈的彩带时,夏若琦一样能舞得摇曳生花。 从她出场的那一刻,起哄声就没有停过。 霍昀坐在观众席上,随意曲着腿,对于这样的欢呼感到十分无趣。 实际上整个高中三年,每一次学校的文艺演出,夏若琦几乎都是最引人注目的那一个。 这一切要追溯到高一军训结束的那个夜晚。 大家都换回了自己的的衣裳,操场上热闹得不得了,鼓动教官唱歌的,新生自己想表演的,被损友推上去的,总之群魔乱舞,生机勃勃。 然后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夏若琦款款登场,在草坪的中央跳了一支古典舞,霍昀当时因为顶撞教官直接结束了军训。之后根据那群二五仔们的回忆,月亮下跳舞的夏若琦简直发着光,堪称高中最惊艳的场面。 总之夏若琦一战成名,成了一中的“夏明星”。 青春期无聊的男生们私下自有一套自己的评价体系,对于已经高三的这群家伙来说,温柔而优雅的夏若琦始终是金字塔尖的那个女孩。 但霍昀从不这样觉得,尽管耳旁是朋友们起哄的欢呼,他漫不经心的目光却堪称涣散。 太过锋利张扬的闻朝笙连头发丝上都飞舞着骄傲,以至于她的美丽似乎都能伤人。 因此二五仔们纷纷选择与朝笙称姐道弟,并不知道在他们这群为夏明星欢呼的人中,神情无波无澜的霍昀把那个混世魔王供在心里的神坛上。 霍昀看向夏若琦优雅舒展的身姿,脑海中浮现的却是某次朝笙坐在吧台,百无聊赖看他调酒的模样。 他忽然有些后悔被推搡来看这个体操比赛了,应该叫朝笙去下馆子的。 * “谢谢阿姨,我还想要一个鸡腿。” 朝笙笑容灿烂,窗口对面的食堂阿姨乐得不行,给朝笙夹了两个大鸡腿。 饭卡刷过去,只收了一只鸡腿的钱。 阿姨挥着手里的大铁勺:“阿姨请你的!” 反正是学校的羊毛,食堂阿姨薅得很理所当然。 朝笙笑得更开心了。 她偏头看向江暮白的餐盘,高高瘦瘦的少年似乎食量并不如何好——起码他的盘子里没有三只鸡腿。 白色的日光透过食堂绿色的玻璃窗,变成很温柔的奶油般的青色。 他们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 说是一起吃饭,最后变成了江暮白看着朝笙吃。 食堂的阿姨对她太慷慨,餐盘堆得满满的。 她吃饭的时候很认真,连话都不怎么说。江暮白也不觉得被冷落,与人相对而食其实是很久都没有的体验。 他看着朝笙盘中堆得如小山的鸡腿被吃掉,居然感觉自己的胃和心似乎都同时被填得很满。 青色的日光映在他淡如桃花的眼中,朝笙满足地吃完最后一口饭,抬头对上了江暮白的眼神,发觉他眼底的光简直柔软到可以碎掉。 “吃完了?”江暮白问。 朝笙的嘴鼓鼓囊囊,最后一口吃太多了。 江暮白见她点了点头,再说话的声音温和到不可思议:“那去便利店吧?” “去吃个冰淇淋。”朝笙隆重宣布。 第134章 校霸和学霸(40) “巧克力和抹茶的冰淇淋选哪个?”朝笙撑在冰柜边头看。 “都选吧。” “这个是什么?酸酸条?没吃过。” 江暮白取下了彩虹色的橡皮糖。 “上午看到有人在看台吃辣条——” “行。” 一开始只是说想吃冰淇淋,但到了便利店,朝笙很快忘记了初衷。 江暮白从善如流,最后全都买了下来。 午休的时间已经结束,运动场上又重新响起广播站的声音,激昂的音乐只是青春的陪衬,似乎又有新的项目即将开始。 朝笙咬着那条彩色的橡皮糖,催促道:“过去吧,上午我都没好好看比赛。” 尽管没看成比赛的原因并不如何美好,却似乎没对朝笙留下什么影响。 她溜溜达达地往前走去,江暮白提着一袋子零食,十分任劳任怨地走在了她身旁。 看台上没有多少人,大多数人都在运动场上四处乱窜。 朝笙一眼就看到霸占了好几个座位的孟荀。 他躺在看台上,蒙着个校服外套,曲起的腿抖得格外欢快。 朝笙掀起校服,俯视着塞着耳机沉迷德云社的孟荀:“小天王,还没出道也要注意下形象吧。” 太阳太刺眼,孟荀“嗷”了一声。 他气冲冲地拔下耳机:“朝姐,素人是无罪的。” “不好意思。”朝笙道歉得十分不诚恳。 江暮白轻笑了声,孟荀瞪过去,一眼看到了他手中提着的零食。 “既然带了赔礼,我就勉为其难的接受了——”小胖手殷切探了过去,被朝笙无情的打落。 “是我犯的错,你吃江暮白的买的东西干嘛?” 朝笙动作自然地拿出一根雪糕,干脆坐在了孟荀旁边打开了包装袋。 孟荀眨了眨眼睛,望着他亲爱的学霸。 付斯羽的声音在看台下遥遥响起,说是要找个人去搬东西。 江暮白应了一声,把零食递给了朝笙。 他在孟荀真挚的眼神中温声解释:“买给她的。” 孟荀沉默,感觉自己这一天都在被迫害。 朝笙乐不可支,笑眯眯地咬了一口雪糕。 抹茶味,神清气爽。 付斯羽找人去搬水,见江暮白下来了,松了口气。 “人都跑去看比赛了,壮丁不好抓。” “孟荀那家伙自称是铅球比赛种子选手,我完全使唤不动。”她咬牙切齿,最好孟荀铅球能拿个名次回来,不然就等着吧。 第147章 江暮白回头,望向了阳光铺满的看台。 孟荀坐在朝笙旁边,似乎最后终于吃到了零食,两个人靠在靠背上,懒洋洋地晒着太阳。 风吹过,朝笙毫无形象地摊开了手臂,像个快乐的海星。 “走吧,班长。”他说。 付斯羽点点头,两个人一道往教学楼去了。 之后的运动会再没出现什么意外。 三千米被许或含泪跑进了前三。 第二天的三人篮球也拿了第一。 惟有一中小天王,铅球喜提六米三,甚至还没有班上女生扔的远。 彻底在校园活动周失去了人权。 朝笙在江暮白欲言又止的目光里吃完了七根雪糕,运动场上的进行曲也唱到了尽头,广播站里,播音员声音热情又感慨,宣布了运动会的结束。 九月到了尾声,秋色更深重了些。 国庆假前的最后一天,学校里躁动得不行。 毕竟热闹有趣的活动周刚刚结束,还要收心在周六这天补一天的课的话,大家都有些按捺不住。 李四愍又变回了原本严肃的模样,目光如炬,面无表情,很有效的让学生们收回了活络的心思。 他十分满意,正自觉教育事业闪闪发光时,周楠过来了。 周楠面露难色,看向了李四愍:“主任,去下办公室吧,我们班里有点事情。” 李四愍眉头微挑,心里涌起点不好的预感来。 办公室里,还有几个其他班的老师,正收拾着教案打算去教室。 进门一排座椅上,上面堆着的书本被临时清走,一对衣冠楚楚夫妻模样的人坐在那,神情算不上好。 宋佳然站在他们旁边,低着头,有些机械的绞着校服的衣角。 这姑娘李四愍有印象,周楠他们班上的,文文静静,不爱说话,每次见了他和老鼠见了猫一样,从不打招呼。 她身侧的女人开了口:“佳然,不会叫人的吗?” 李四愍看到宋佳然惶然抬头,声音细弱:“李主任好,周老师好。” 李四愍微微蹙眉,对这对夫妻的印象差了几分。 他再往办公室里看去,宋佳然的对面,朝笙靠着墙站着,对上他的目光,露出个笑来。 十分灿烂,没心没肺。 李四愍叹了口气,知道又要有什么麻烦事了。 “既然李主任也来了,那就开始吧。” 这次开口的是宋佳然的父亲。 “先自我介绍下,我姓宋,宋朴。是佳然的爸爸,这是我妻子钟琳。”宋朴自报家门,“我们夫妻俩都在教育局里工作,因为放心,才把孩子送来了一中。” 李四愍和市教育局的人很熟悉,对这对夫妻印象却几乎没有。 他没说话。 “但是我们没有想到,一所百年学府,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宋朴看向对面的女孩。 个子高挑,一双丹凤眼微扬,带着十二分的漫不经心。手插在校服兜里,露出来的一截腕上戴着的是宝格丽的某条满钻小扇手链。 他目露嫌恶。 “佳然,让李主任他们都看看。”钟琳开了口。 宋佳然往后缩了缩,眼眶已经泛着红。 “佳然!” 女人的语气变得严厉了些。 宋佳然打了个哆嗦,钟琳起身,把她拉到了大家面前,然后有些粗暴的卷起了宋佳然的衣袖。 少女细瘦雪白的胳膊上,满是被人掐出来的青紫红痕。 李四愍目光微凝,一旁的周楠叹了口气。 “不止是胳膊上。”钟琳声音愤怒,“膝盖、背上、肩膀上都是红红紫紫的淤青。我们问她,她还说是运动会不小心摔的。” 摔是不能摔成这样的。李四愍心知肚明。 但和闻朝笙有什么关系? “佳然性格安静,有些胆小。”宋朴的声音压着不满,“我们问了很久才说,是和学校的同学起了矛盾。” “就我家女儿这性子,老师们也看到了,能主动和人有矛盾吗?”钟琳的手捏着宋佳然的腕子,发觉她想躲,力气用得更大了些。 “所以,闻朝笙同学,我女儿做了什么事情,要让你这样欺负她呢?” 宋朴的声音还算平静,眼底的厌恶却丝毫不掩饰。 朝笙微微站直了些,周遭的目光落在她身上。 第135章 校霸和学霸(41) 她看向低着头的宋佳然,在扯开压在她身上的林皓宇的那一刻,朝笙其实并没有想过很多复杂的后果。 所以现在的局面让她觉得有些荒谬。 她开口,声音平静得不像李四慜印象中那个意气张扬的闻朝笙。 “我也想知道,我是怎么欺负她的,在哪儿欺负的她。” 李四慜觉出了点不对劲来——这姑娘别的方面他不熟悉,性格反正是直接坦荡到什么都不在乎。 站在升旗台上念检讨的时候,“罪状”都承认得痛快,是否诚心实意认错倒是两说。 宋朴一噎,似乎没有想到朝笙在老师长辈面前还是这么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他压着火:“这么无所谓吗?她身上的伤做不得假!” 朝笙垂眼,看到办公室的地面上晕开的水痕。 是宋佳然低着头在掉眼泪。 “宋佳然同学,你和老师说清楚来龙去脉,没事的。”周楠见此,缓声安抚着班上的这个女孩。 他以为朝笙和一班的人处得不错,运动会跑八百米那会儿,一班的人都在跑道两边看着。 但宋佳然身上的伤痕也不似作假。 “佳然!”钟琳低声催促她,声音带着几分压迫感。 宋佳然知道,撒一个谎就要用另一个谎去圆。 她生就了柔和到胆怯的性格,平生最大胆的两件事,无非就是回应林皓宇的喜欢,和此刻把朝笙推到了台前。 但她别无选择。 她本来想瞒过这件事情,但身上青青紫紫的地方太多。 她确实瞒不住。 如果——如果父母知道了真相,她就完了。 “我……”她嗫嚅着,“我自己也不清楚。” “我去西操场的更衣室换衣服……撞到了闻同学……弄脏了开幕式她买的礼服,所以她很生气……” 尽管每一次逛街,都只能和妈妈一起路过华臻那白色的大理石外墙,匆匆一瞥穹顶下瀑布般的水晶灯,但从钟琳的口中,她知道那儿的衣服代表的价值。 昂贵而美丽的礼服被人弄脏,理所当然,生气的女孩找了她的麻烦。 宋佳然原本还有些吞吞吐吐,随着思绪的清晰,说得越发的恳切流畅。 一旦有了撒谎的勇气,似乎便可以突破原本害羞懦弱的皮囊。 朝笙忽然打断了她:“有谁能作证吗?我确实去了更衣室,班上的同学都知道,但是这证明不了是我伤了你。” 钟琳蹙眉,看了眼这没礼貌的女孩,却终于耐下了性子:“对,佳然,还有人看到吗?” 宋佳然一惊,再反应过来,对上了朝笙冷清而安静的双眼。 她从未露出过这样的眼神。 宋佳然有些不自在地转过了脸:“没有……没有人了……” 第148章 如果说出了林皓宇,那她的谎言就毫无意义了。 钟琳放下心来,道:“只有她在那,总不可能我家然然是自己摔的。” 她似乎觉得这句话格外讽刺,露出个冷冷的笑来。 李四慜没说话,眉头紧紧拧着,露出思索的神情。 “周老师。”忽然响起了叩门声,不待周楠开口,门被推开了。 江暮白看向周楠:“我来拿一下今天语文小测的试卷。” 过完国庆就是期中考,一班有先做小测验的传统。 周楠“噢”了一声,也没来得及去想,江暮白并不是语文课代表。 听到江暮白温温淡淡的声音,宋佳然有些瑟缩。 这是昨天在场的第四个人。 她因受惊而颤动的眸子小心翼翼地看向江暮白——比之只认识一个月、甚至之前还和他有过矛盾的朝笙,江暮白会替她保守这件事吗? 宋佳然知道是她的错——但对于父母的畏惧盖过了撒谎本身。如果可以,她并不想拉朝笙下水,她是很感激她的—— 但是家境优渥的闻朝笙、眼角眉梢都跳着骄傲的闻朝笙、无所畏惧的闻朝笙——其实是完全不会在乎学校多给的一个处分的。 她们很不一样。 所以宋佳然才撒了这样的谎。她抿抿唇,想起朝笙去年因为打架而在升旗台上读检讨的模样,感觉那颗跳动如雷的心又安定了下来。 * 江暮白似乎真的只是来关心语文小测,他接过周楠手中的试卷,手指随意地翻过,确认了一下数量。 宋佳然松了口气。 她靠得离钟琳更近了些,祈祷着江暮白尽快回到教室。 经过她的时候,高高瘦瘦的少年忽然停住了步伐。 他看向了宋佳然,近乎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她,连钟琳都觉得这高大的少年有种冷淡的压迫感。 “我也去了更衣室。宋同学,你再仔细回忆一下。”但他声音却带着天然的温和,“我有参与这件事吗?” 宋佳然抬起头来,愣愣地看着那双冷淡低垂的桃花眼。 “怎么回事,然然?” 宋朴皱眉,对于眼眶通红的女儿生出不满来。 宋佳然说不出话,眼泪又控制不住的盈满眼眶。 李四愍与周楠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出了心照不宣的未道之意:这件从一开始就让他们觉得怪异的事情,确实存在着某些问题。 上课铃适时响起,江暮白扬了扬手中的试卷:“周老师,我先回教室去了。” 周楠点点头。 江暮白带上了门,朝笙忽然叫住了他:“江暮白,试卷给我放抽屉里。” “知道了。”江暮白应声,两个人的态度自若得不像是这儿正在发生三堂会审。 少年关上了门,隔开了门外路过的人探究的视线。 “所以,江暮白也在场吗?” 李四慜沉声开口,眼中带着严厉的审视。 宋佳然泣不成声。 …… 艺术部,高二(三)班。 “林皓宇,去本部五楼的办公室一趟。” 接到周楠的电话时,艺术部三班的班主任还有些意外。 毕竟本部和艺术部甚至不在一栋教学楼。 第136章 校霸和学霸(42) 语文小测的试卷发了下来。 周楠没来,小测的气氛也松快了不少。 试卷从前面往后头传,传到了孟荀这儿,他朝江暮白招招手:“学霸,多了两张。朝姐和佳然都不在。” 教室里的人这才觉出点不对劲来。 “她们是在办公室里吗?” “我看到宋佳然的父母好像都来了。” “啊,她妈妈我有印象,去年家长会时见过,很严厉的一个人……” 对于这群十六七岁的高中生来说,家长来了学校,就是很严重的事情了。 但运动会的这几天,大家都有印象,偶尔看向看台时,朝笙就在那吃雪糕,宋佳然则请了病假,两个人好像没什么交集。 语文课代表坐在讲台下头,闻声敲了敲讲台:“小测九十分钟,作文不用写。下第二节课我来收。” 三言两语,也讨论不出个结果,大家收心,很快进入了答题的状态。 孟荀还想再问点什么,就见江暮白替朝笙收好了试卷,并不欲多言的样子。 好吧。孟荀按捺下他的好奇心,埋头做起了选择题。 一班小测的题会出的比期中考要难点。江暮白写得很快,到了阅读题的时候才稍稍卡住。 要通过散文里的某段话去分析作者的思想、精神和情感。 只要江暮白愿意去留心,他对于人的情绪算得上洞明,但江暮白大多数时候懒得去揣测,通常以平静温和的态度认真敷衍。 因为人心同时兼具直白和复杂。 一如宋佳然——因天真而顺从,因胆怯而撒谎,因恃弱而推责。 他的笔尖轻敲在某一个关键的字眼上,迟迟不想落笔。 窗外,阳光铺满长长的走廊,转角尽处的办公室里,多了个吊儿郎当的林皓宇。 “叫我来做什么,李主任。”他的双手插在校服裤的口袋里,靠在墙边,没个正形。 “站好了。”李四愍神情淡淡,“尊师重道还需要教吗?” 他冷冷地瞥了眼林皓宇,显然很熟悉林皓宇往日的所作所为。 “行行行。”林皓宇点点头。 他一进办公室,就看到了朝笙,宋佳然在那掉眼泪,瑟缩在她父母身旁。 林皓宇虽然学习稀烂,心思却灵光——看宋佳然父母那架势,想必是以为宋佳然被朝笙欺负了。 那天之后,林皓宇就没再找过宋佳然。 他差点没笑出来,没想到平时木讷文弱的宋佳然也有这样的胆量。 李四愍开门见山了:“宋佳然身上的伤怎么回事?” 林皓宇慢吞吞道:“我怎么知道——哎,不会是闻朝笙打的吧。” 青青紫紫的痕迹说是伤,其实也不尽是——想要更亲密一点,所以林皓宇手上的力气大了些,后来,又把宋佳然弄摔倒了——总之,没想到她父母为了这样一件事兴师动众。 “你周三中午去更衣室做什么?” “运动会,换衣服啊。” 林皓宇语气理所当然。 ——所以,确实不是宋佳然说的只有她和朝笙两人。 李四愍眉心一跳,又道:“那你身上的伤又是怎么回事?” 嘴角的淤青都还没散去。 被李四愍这样直白地点出,林皓宇有些恼火,好不容易忽略了的伤口似乎又抽痛了起来。 他声音不耐烦:“也是闻朝笙打的,行了吧。” 这和宋家夫妇所认定的并不一样——他们以为更衣室里只有闻朝笙和他们的女儿,但现在确定了还有其他人。 “为什么要打你?”李四愍又问。 “鬼知道。”林皓宇确实理解不了,也许闻朝笙就是看他不顺眼,每次都恰好出现,坏他的好事。 “到底怎么回事!”钟琳先忍不住了,身旁的宋佳然自从林皓宇来了后就惶恐得六神无主。 第149章 钟琳的目光来回逡巡于自己女儿与那个金发混混似的男生之间,一个令她不可置信的猜想在脑海里形成。 “说话!”钟琳的声音陡然变得极其尖锐,一旁,眉头紧锁的宋朴也并未阻止她的失态。 “我不知道……妈妈,我真的太害怕了……” 宋佳然以哀求的目光紧紧望着钟琳,却说不出别的什么话来。 事情已从宋佳然所描述的单方霸凌滑向了另一个真相。 李四愍和周楠对望一眼,都看出来了这两个学生之间的苗头。明明应该互不认识,却在看到对方眼睛的时候,立刻转过了脸。 当了太多年高中老师,其实只要李四愍愿意,他能把一中的情侣们霍霍得一个不剩。 青春期的心动太多,只要不越轨,李四愍并不倾向于一棍子打死,合理引导有时候反倒有不错的结果。 但现在明显已经是一件坏事了。 “钟女士,还请冷静一下。”周楠出声劝抚。 “冷静?要我怎么冷静?我把女儿好好的送到你们学校来,结果被欺负成这样?”钟琳火冒三丈,“到现在连个解释都拿不出来吗!?” 宋朴在一旁补充,声音里压着不满:“我们就在教育局上班,随时可以直接去投诉你们一中。” 然而彻底崩溃的,却是宋佳然。 她没办法再继续维系她的谎言了。 林皓宇不确定她会说出些什么,抢先道:“我和宋佳然,在处对象。” 钟琳猛地抬头,眼神如刀。 “也许碍到闻朝笙眼了?她那天莫名其妙和我打了起来,然后误伤了宋佳然。” 林皓宇说得坦荡。 实际上,他确实难以理解朝笙有什么好打抱不平的,因为无论怎么样,林皓宇都确定他能让宋佳然最终心甘情愿。 他在灯红酒绿的世界里认定男女情事,不外如此。 但林皓宇尚还知道要以春秋笔法掩去他们打起来的真正原因。 他当时确实在强迫宋佳然。 一中的校规在那里,如果试图越过那条红线,李四愍绝不会把这件事情轻拿轻放。 李四愍要气笑了,林皓宇简直是在把他当傻子糊弄。 手机铃声在这时响起,李四愍只好先接起电话。 是林皓宇班主任打过来的,如他所要求,林皓宇的家长已经到了。 至于朝笙的,周楠刚刚出去接了。 无论这件事情的真相是暴力还是谎言,对于这群十六七岁的学生而言,都称得上恶劣。 因此李四愍并不打算轻易揭过。 接完电话,他感到他的怒火平静了下来,于是干脆坐在了椅子上,抿了口保温杯里的枸杞菊花茶。 第137章 校霸和学霸(43) “就是这儿了。林先生,你们家林皓宇还有其余学生的家长都在里面。” 三班的班主任怕林皓宇的爸爸找不到高二本部的办公室,引着人来了这边。 林建平刚从工地的项目里回来,西服外套上还沾了点水泥灰。他谢过了三班的班主任,又掸去袖口的灰尘,这才推开了门。 “哎!李主任李主任!” 林建平个子不算高,身材壮硕,一张圆脸上堆满了笑,声音爽朗,看起来很是好性情。 他径自走向了李四愍,热情地握住了他的手。 “好久不见啊。” 李四愍手里的枸杞菊花茶差点被晃出来。 “你好。”他慢声道,“林先生,请坐。” “哎,客气客气。”林建平摆了摆手,坐了下来。 似乎直到这会儿才看到自家儿子那顶刺眼睛的金毛。 “你怎么回事?又给李主任、给学校添了什么麻烦?”林建平脸拉了下来,李四愍挑眉,知道这是个滑不丢手的人物。 林皓宇不耐烦:“打架。” 不等李四慜他们开口,林建平喝道:“又这样?我都来学校几次了?公司的项目本来就忙!” 他语速很快,一通话说下来,让人连个插话的机会都没有。 林建平训斥完林皓宇,又和缓了声音,对李四慜笑道:“儿子我回去狠狠收拾,给学校添麻烦了。” “不过打架——”他扫视了眼办公室里两个女生,“小孩子打打闹闹,没有大问题吧?” 两个女生,能怎么打起来,他觉得李四愍小题大做。 钟琳不乐意了:“林先生,你什么意思?你看看我女儿手臂上这个伤!” 她一把扯过宋佳然,任宋佳然如何向后退,都没松下手里的力气。 “妈妈!不要……” 袖子下盖住的青紫伤痕露了出来。 林皓宇别开脸,知道那是他当时力气太大,掐出来的。 中年女人态度强硬:“今天你们必须给我们一个交待!” 林建平对着钟琳,脸上的笑淡了几分:“我刚刚不是给了交待吗?” 钟琳的火气更大了,却被宋朴摁住。 意识到自己的失态,钟琳深吸了一口气,却没发现自己丈夫的目光落在了林建平的手表上,又很快移开。 “两位都请冷静下来,先听我说。”李四慜本意是想解决这件事情,哪料到两边家长都不好相与,眼见这剑拔弩张起来。 “已经确认了宋佳然、林皓宇、闻朝笙有关。” 江暮白虽然也是知情人,但是看宋佳然的反应,他似乎没有参与进来。 “叫你们来,主要是弄清楚来龙去脉,再看看这个事情怎么处理。” 李四慜看向宋佳然,眼中带着审视:“现在,人都到齐了,宋佳然同学,你再说一次,你的伤,究竟是谁造成的?” “是皓……是林皓宇同学……” 宋佳然知道再也瞒不下去。 钟琳不可置信,用力拉了把宋佳然:“你到底在说什么?之前不是还说你和这小混混谈……怎么又变成他弄伤了你?”她没说出来,觉得丢人。 林建平眼神微眯,落在这瘦弱少女身上的目光便带上了轻蔑。 他还当是什么事呢。 心里有了底,林建平不再把这一家人看在眼里。 他态度反而强硬了起来:“我儿子身上这伤又是怎么回事?这个小姑娘挠的?” 表面上对林皓宇且训且斥,实际上对这唯一的一个儿子,林建平看得和眼珠子一样。 生了两个女儿才盼来这么个香火,任林皓宇多游戏人生,林建平也都没打过。 毕竟男生晚熟。他自认家底不错,能纵着。 钟琳听出了他话里的羞辱,冷冷一笑:“那边不是还有一个人吗?别污蔑我女儿。” 隔岸观火的朝笙这才找到了一点稀薄的存在感。 林建平打量的目光落在了朝笙身上,然后发现自己须得仰起头,才对得上她冷冷淡淡的眼神。 生得挺俊,穿着校服,看不出什么家底。 不过家里连人都没来,要么就是不重视这个女儿,要么就是不怎么上得了台面。 “她打的你?” 林皓宇甩给他一张臭脸:“对啊。” 被人打固然丢人,但多亏了宋佳然一家,让闻朝笙也痛快不起来。 第150章 反正再如何宋佳然都不会说那个伤是怎么弄出来的,林皓宇知道自己不会有什么事,而闻朝笙今天反倒比他还要讨不了好。 “行。” 林建平刚进来时说的好听,但见自己家反而占理又占势,道,“我儿子欺负了人小姑娘,我们家会负责,赔偿多少之后商量。” “至于你,把我儿子伤得这么重。”林建平盯着朝笙,冷然道,“你也得叫家长来好好和我谈一下。” “没有我儿子净吃亏受气的理。” 林建平是开建材公司的,借着前十年房地产高速的发展,很是积累了一番家底,自认为也有些人脉。 验伤、赔偿、留案底。一个也不会少。 “有事耽搁了,不好意思。” 虚掩着的门开了,透出门外的阳光来。 推门而进的男子西装革履,声音不辨喜怒:“要怎么谈?” 周楠跟在男子身后,关上了办公室的门。 他没和闻家的人打过交道,直到周言自我介绍了,他才知道这是闻珩的秘书。 周言接到消息就驱车过来了,却不上楼,只说让周楠再等一会儿。 学校的银杏如鎏金的塔,周秘书很有耐心的欣赏了片刻。 周楠刚刚还寻思着,是不是周言作为秘书,并不愿意为闻家的家事劳心,所以上楼都要拖延一番。 他自然没有周言那样深的心思。 “周秘书,您怎么……” 林建平见到周言,先是一喜,继而又愣住。 周言越过他,看向了朝笙,温声道:“闻先生和太太都有会议,所以是我过来了。” 其实朝笙并不需要他的解释,因为每次她闯了祸,都是周言来替她收尾的。 她看向周言关切、甚至慎重的眼神,过了一小会儿,才懒懒散散的打了招呼。 “周叔叔。” 啪—— 林建平感觉他心里忽然有一根线断掉了。 他回想起李四愍之前的介绍。 “宋佳然……闻朝笙……” 闻朝笙。 他堆起笑意,向周言伸出了手:“不必谈,不必谈,小孩子打打闹闹。” 第138章 校霸和学霸(44) 周言伸手,只虚虚地回握了一下,林建平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收了回去。 他有些悻悻然地放下手来。 周言其人,一向是和闻氏一同出现的。 闻家生意众多,遍及高川,占集团比重最大的,是制造与房地产。 这两个部分有着截然不同的分支和管理模式,互不影响。 周言更多的负责地产部分。 换而言之,他代表了林建平梦寐以求的甲方。 闻氏的地产是真正的庞然大物,借由高川改开的东风,积累了不胜数的财富,林建平做梦都想搭上闻氏的巨轮,让他的建材公司和闻家建立稳定的关系。 机会就在眼前——尽管,他在刚刚还准备让朝笙付出点代价。 “正所谓不打不相识。都是误会。”他笑容满面,虽然心疼自家儿子,眼下似乎也只能吃掉这个哑巴亏了。 但愿林皓宇能明白他的拳拳苦心。 周言神情不变:“这样大的阵仗,都只是误会?” 钟琳忍不住了:“什么叫不打不相识?我女儿就活该被欺负?” “想轻拿轻放?没可能。” 林建平被打乱了腹稿,他看向钟琳,有些不耐烦:“都说了,会赔偿。” 又继续对周言道:“我儿子混球,欺负人小姑娘。闻——” 名字又给忘了,光记住了她姓闻。 “闻小姐伸出援手,教训了我儿子一顿。” “长个教训也好。”他笑得和蔼可亲,“只是我儿子和人小姑娘在处对象,闹着玩的,被误会了。” 虽然打算认了这个亏,可也要点一下是朝笙没有搞清楚情况——这样好叫闻家让出点人情来。 “你别乱说!”钟琳火气更大,尖利的声音再次打断了林建平的话。 比起今天被叫到学校解决矛盾,林建平认为,认识周言更为重要。 毕竟事情很明朗,还要如何? 尽管比起冲动自负的林皓宇,林建平要老成油滑得多,但他们确实都不认为,和宋佳然的事情值得兴师动众大费周章。 因此他眼神冷凝,说话的语气更重了几分:“说过几遍了,我们家会拿出赔偿的。” 他看得出,这对夫妻很好脸面。 话说完,又对周言道:“实在是小事,还麻烦了周秘书赶过来。待会我做个东,让两个孩子摒弃前嫌,解释怨结。” 他的前倨后恭令人瞠目结舌。 林皓宇不乐意了,明明是他挨了打,为什么还要和闻朝笙握手言和? 钟琳更为愤怒:“这是赔偿的问题吗!?”她感觉她的脸面都被林建平侮辱,“我女儿身上的淤青那么多,你别张口闭口就是赔偿。” 周言眼看着他们又起争执,但笑不语。 宋佳然被迫一直站在父母身旁,无处可去,看起来可怜极了。 她就知道,她就知道这件事情不能被父母知道。 他们会严厉的训斥她,然后对于这件事情不依不饶,一定要让所有人都长个记性,才会觉得畅快。 但宋佳然的自尊心,并不被他们所在意。 譬如此刻,她已经窘迫不安得浑身发抖,然而钟琳注意不到她,所有的心思都用在了林建平身上。 父亲则总是作壁上观,偶尔指点母亲几句,打算最后再以一家之主的身份结束这件事。 钟琳难以控制自己的体面了,她转头对宋佳然道:“淤青究竟怎么弄出来的?” 脑海中又浮现出那个噩梦般的正午。 淤青只会隐隐作痛了,那种宛如被强行撕开的痛苦才更刻骨。 她被泪水浸泡得红肿的眼睛无措地看向钟琳,希望她能够明白她的不语。 钟琳不明白,钟琳只想给林家一个教训。 “说清楚!妈妈都是为了你!”她说。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宋佳然身上,唯有朝笙,百无聊赖,侧过脸去看周楠桌上摊开的小测试卷。 宋佳然的声音麻木——她本来想掩盖过这件事情的。 怎么到头来,还是得说,自尊还是要掉在地上被踩踏。 “是皓宇。”她的泪水决堤,一字一句都是脆弱的泣意,“想要……强迫我。” 她觉得难以启齿。 “闻同学……闻同学阻止了他,然后打起来了。”她看着母亲震惊的神情,似乎没有料到真正的细节是这样,她的伤痕并非来自情侣之间的争执,而是来自于暴力的性。 说出来了。 宋佳然木木的想,她以后应当如何去活?人生似乎从喜欢上林皓宇那刻起,就行差踏错。 可她无法拒绝,她沉迷那样的喜欢,甚至直到今天之前,她还想袒护他。 没有人反驳她的话,林建平看着自己儿子不自在的神情,知道这确确实实就是真的。 有些麻烦……不过若是你情我愿,也没什么事,年轻人尝禁果嘛。而且最后不也没成? 第151章 他心下稍松。 “我们家会给出一个满意的赔礼的。”他又换回了和缓的语气,尽管心里并不当回事。 李四愍心情极其复杂。 他沉声开口:“这件事情很严重。” “我们会和学校开会,给出处分来。” 尤其是诬告和强迫。 他看向神情无所谓的林皓宇,压下了眼中厌恶。 尽管他相信有教无类,可有时候,并不全是如此。劣木应加以引导,若无法纠正,起码也要相安无事,可要是还去掠夺其他树木,就应当砍掉。 “宋佳然同学的伤……”李四愍低声建议,“带去医院看看。” 其实,当时就应当报警。 他猜得出宋佳然的心思,无非是觉得羞耻,又还喜欢着林皓宇,也许稀里糊涂地想着,试试无妨,自己可能也是愿意的。 有时候,所谓的爱情像是糖衣炮弹,李四愍见过很多,最后的苦果,大多数都是由女孩自己一人咽下了。 就是这样,才慢慢滑落深渊。 “闻家很关切事情的真相。”周言的声音温和有礼,“既然水落石出,相信学校也会严正的处理,我们会配合的。” 他的话似乎就是总结,李四愍叹了口气。 “今天,辛苦各位家长跑一趟了。”他之后还有得忙,处分并不是他一个人就能当场决定的。 林建平意识到了不对劲,但周言的话已经那样说了。他不想得罪周言,又舍不得林皓宇被处分。 进退两难。 可事情暂且这样结束了。周言略略点头,向李周二人道别。 朝笙提步欲走,想了想,又对周楠道:“试卷下回补了给你,周老师。” 周楠正被这件事情震惊得出神,也不知有没有听到朝笙的话。 合上门,门内的两家父母气氛越发剑拔弩张。 钟琳的喝骂,宋朴时不时的指责,林建平烦躁不安的声音,混在了一起。 诸如赔偿、私了、丢人之类的说辞。 李四愍头痛得不行。 周言靠在栏杆上,望见校园里如海的橙黄。 校园无疑是很美的。 “这样的结果,你还满意吗?”他声音随和,似乎只是在关切朝笙的感受。 朝笙看向周言,那双流丽潋滟的丹凤眼中没什么情绪。 “对于我这样的高中生来说,事情就这样结束了。” 无非是停课,或者开除。 “但是,对于大人来说,这样的事情另有结束的方法。对吧?” 周言眼带欣赏,慢慢笑了。 尽管很年少,然而眉眼里的冷淡与果决,到底像极了闻珩先生。 “对。”他肯定了朝笙的话,而后如长辈般嘱咐,“回去上课吧。” “知道。”朝笙摆摆手,“不送你了。” 以前也没送过,今天倒客套了一句。 周言失笑。 第139章 校霸与学霸(45) 教室里,语文小测已经结束。 语文课代表忙着收试卷,大家一反常态,没有去讨论选择题的对错和难懂的文言文。 纷纷好奇的跑出了教室外。 隔着长长的走廊,他们看到朝笙在办公室门口和衣冠楚楚的男子告别。 宋佳然没出来,而朝笙看起来则不如何开心。 西装革履的男子下了楼,一楼的疏水地砖上,黑色的suv上挂着惹眼的连号车牌“高a888”。 “那是库里南,高川只有四辆!”有人很快认出了这辆车。 “那个人是朝姐的司机,还是长辈?” “应该是长辈吧,叔叔之类的。” 男生们似乎天然关注这样象征财富以及地位的钢铁巨兽,不论是什么年纪。 孟荀咂舌,上次那辆gle就已经让他震惊,原来对于闻家,那只是一辆很寻常的车吗? 他终于模模糊糊的,对于那个总是出现在早间新闻财经版块的集团有了一点真切的认知。 一班人的目光不自觉落在江暮白身上。 都能看出来,似乎他们两个的关系格外要好一些。 或许并不了解朝笙的想法,但对于一班的人而言,他们都见过江暮白一次又一次温和而直接的拒绝了很多人。 短暂的喜欢不需要付出什么。 但是慎重的心动代价却太多。 江暮白没去看这辆车,隔着幢幢的人影,是朝笙走了过来。 那双向来流睇如虹的眼睛格外冷淡,让他无法不感到难过。 一班的人好奇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宋佳然仍在办公室里没有出来——也许事情比他们想的要严重。 那股在朝夕相处里消失的忌惮又重新出现,有人想起来,朝笙最后一次背的处分,好像是打架? 走廊上的人都转开脸,或是低声闲聊,或是欲盖弥彰的看向橙黄的校园。 黑色的库里南发动机启动,在他们的视线中离开。 江暮白走向了她。 望见了他,朝笙神情也没什么变化。 这张昳丽明艳的面孔本来顾盼生辉,冷淡下来时却显得格外难以接近,像是结了霜的月色一样。 看景色的人转过脸来悄悄的观望着情况。 惟有少年走到了她的面前,声音温和沉静,一瞬不瞬地望向她。 “你怎么样了?” 没提到宋佳然。 围观的人好奇且失望。 不管如何联想,都想不明白为什么朝笙会和宋佳然一块儿去办公室。 朝笙在他清澈的瞳孔中看到了自己的倒影。 孟荀终于忍不住了,他可不相信朝笙会做什么对宋佳然不好的事情。 小天王径直冲了过来,大声嚷嚷:“哎嘿嘿~朝姐!下次还去华臻吗?” 他嗓门嘹亮,朝笙想不注意都难。 “当然,去哪儿不重要。”孟荀小胖脸上满是笑,“我主要想坐一回库里南。” 江暮白本想说出口的关心被生生打断,他并不觉得恼,反而感觉到那点极其磨人的沮丧淡去。 因为朝笙冷冰冰的神情终于微微松动了些。 “坐副驾驶行不行?” 朝笙漫不经心地回答孟荀。 却抬头,对着江暮白很轻很轻地弯了弯眼角。 孟荀开心:“那必须的!” 似乎原本有些凝滞的气氛一下子松动了起来,大家说话的声音重新又变得敞亮,刚刚那一瞬间的谨慎只是错觉。 回到教室时,宋佳然的座位仍是空着的。 朝笙只随意看了一眼,就收回了眼神。 她其实很久没有心情这样不好过。 尽管在那个午后,她告诉过江暮白,她不会后悔。 可不后悔与不开心是两码事。 很难相信,抱着她的校服外套乖乖坐着的宋佳然和办公室里流着眼泪撒谎的宋佳然,是同一个人。 她年少的爱恨太浓烈,一旦被辜负,就觉得格外的不可思议。 桌子里,小测试卷叠得整整齐齐,朝笙以前没有发现,她的同桌好像还有点儿强迫症。 她感到自己低迷的心情因为这个发现又稍微好了一点。 但今天确实不想再在学校呆下去了。 第152章 ——刚刚不应该在周言面前装得那么拽,朝笙叹了口气,不然,她本来可以直接上车逃学的。 上课铃响了,是物理课。 朝笙当机立断,放弃了答应好周楠的小测试卷。 她从书包里翻出了手机,往教室的后面走去。 扭头便对上了江暮白的眼神,少年清隽的长眉微蹙,一眼就看出了朝笙的想法。 “我不开心。”她硬邦邦的陈述。 “走前面。”江暮白只好无可奈何地告诉她,“物理老师一向是从教室西边的办公室过来的。” 朝笙极轻地哦了一声,拉成了音调。 “下午发的长假作业,我给你收好拿过来。” 正义正直的江暮白同学突然学会了纵容。 朝笙这才想起来,国庆长假前还有作业。 她终于满意,把手机揣进了兜里,头也不回的——逃课了。 孟荀瞠目结舌:“学霸你怎么回事?你的原则在哪里!” 江暮白抽出物理书,声音淡淡:“只是缺一节物理,到时候补上就好了。” 他看了眼物理书上的牛顿运动定律,上次给朝笙讲到这儿时,她其实学得还行。 孟荀比了个佩服的手势,仰天长叹:“怎么没有人想起给我补物理啊!” “我给你补行不行?下午的自习去我办公室一对一。” 物理老师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他瞥一眼孟荀,一中小天王立刻乖觉如鹌鹑。 “王老师,我一直都很认真听讲呢,不麻烦您。” 第140章 校霸与学霸(46) 下了课,宋佳然也没见回来。 朝笙早溜得没影。 有人终于按捺不住好奇心,围到了教室后面。 “学霸学霸,怎么回事?” “发生啥了?” 江暮白手中理物理知识点的笔尖并不停顿。 孟荀也凑了过来,眼巴巴看着江暮白圈住了一道例题。 “给我们说说!” “说什么?”江暮白神情淡淡。 “明知故问。” 他们看了眼宋佳然空荡荡的座位,又指着朝笙的课桌。 江暮白没说话,惟有低垂的眼微微松动。 朝笙穿着那条天青色礼服回头看她的神情又浮现,而宋佳然的哭声仓惶而可怜。 他合上书页:“没什么。” 孟荀不乐意:“肯定有!” 他干脆伏在了江暮白的课桌上,压住了物理笔记的一角。 “你俩的秘密太多了,我有感觉到被孤立!” 他清癯的指节轻轻转了下手中的笔,打在了孟荀的胳膊肘上。 “想太多了,小天王。”声音带着笑,又转开了话题。 孟荀老实巴交地挪了位置,留下纸张上的一点折痕。 朝笙又体验了一次高川市如野马脱缰的公交车,摇摇晃晃下了车,还撑西华街的站牌边靠了会儿。 这会儿才将将下午两点,日头暴烈,路上没有几个人,与夜里灯火繁华的景象截然不同。 她轻车熟路,溜溜达达找老唐喝酒去了。 因此下午最后一节自习课,学校广播的通报批评朝笙自然没有听到。 李四愍也没想到国庆假前先碰到了这档子事,学校的老师也都和学生们一样等着放假,结果周楠、艺术部三班班主任、还有副校长,都被他捉来了开会。 “运动会期间,高二(一)班宋佳然、高二艺术部(三)班林皓宇被发现恋爱。” 副校长没什么表情——虽然学校不推崇,但实事求是的说,校园里谈恋爱的年轻人如春草,烧完一茬又是一茬。他不赞同,但能理解。 虽然现在头顶如地中海,可遥想当年,他也是一枚饱受高中女同学欢迎的靓仔。 “期间林皓宇意图强迫宋佳然发生性关系,未遂。” 副校长的回忆结束,终于严肃了神情。 “高二(一)班闻朝笙制止了林皓宇。” “两人发生肢体冲突。” 尽管从受伤情况上看,应该是朝笙单方面的殴打。 这话李四愍没说。 “事情的情况就是这样。”李四愍看向在座的人,“现在要讨论每个人的处分。” “我的建议是:林皓宇所犯错误情节恶劣,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甚至违法,因此开除学籍。” “宋佳然违反校纪恋爱,撒谎诬告闻朝笙,记大过,停课一月,留校察看。” “闻朝笙见义勇为,值得肯定。”李四愍继续道,“但打架同样违反了校规校纪,警告一次,停课七天,周一升旗仪式上公开检讨。” 艺术部(三)班的班主任率先开了口:“我没有异议。” 如果不是最终未遂,且宋佳然父母最后表示谅解,按学校的意思,是要报警的。 一中可以有学习差的学生,也可以有偷摸恋爱的学生,但不能有违法犯罪的学生。 周楠也没意见。 副校长若有所思:“她家里能同意吗?毕竟闻朝笙是黎青兰的外孙女。” 黎青兰虽然退下来了,她儿子可还在高川的教育体系里往上升着呢。 李四愍幽幽地看了他一眼,感受到了一丝无奈。 这些人对于权势太过敬畏谨慎,何尝不是在把一个尚还年少三观未定的人往歧路上引呢? 就像让一个小孩拿着枪,而且枪随时可以上膛。 但他还是说道:“闻朝笙家长也没有意见。” 副校长这才放下心来。 淡金色阳光落满校园的下午,学校的广播站按照惯例广播假期的注意事项。 兢兢业业的李主任叮嘱学生们—— “注意安全,不要下河游泳。” “规律作息,不要熬夜通宵。” “网吧、酒吧都不能去,学校会组织老师突击检查,被发现了后果自负。” 老生常谈。 大家或是提前开始写长假作业,或是凑在一块聊打算去哪度过假期,广播站里传出来的话权当是背景音。 “也不要忘记,节后的第一周是本学期的期中考。” 教学楼里霎时间怨声载道。 李四愍在广播站里都听到了学生们十分团结的抱怨声。 他总结:“预祝同学们度过一个充实而有趣的假期。” 然后没了声音。 孟荀抬头看着教室墙壁上黑漆漆的扩音器,感慨道:“每次放假前都得念一次,李主任不累的嘛?” “李主任只用说说,咱们是这也不能、那也不能,作业还一堆,你说到底谁累。” 许或隔着大半个教室,也要怼孟荀一句。 “嘿!”孟荀不乐意了,他和许或的兄弟情从他运动会铅球只扔了六米三后就已经结束,现在两个人正处于相看两厌的状态。 但李四愍停顿了一会儿,声音复又响起:“现在宣布——” 许或回过头,对着教室后面的小天王做了个鬼脸:“李主任还没说完呢,安静点!” 孟荀立刻撕下几张草稿纸搓成一个大纸团。 他抬手,正要制裁一下许或。 “学校对于艺术部高二(三)班林皓宇、本部高二(一)班宋佳然、闻朝笙的处分。” 第153章 孟荀的动作一僵。 埋头作业的一班学子们齐刷刷地抬头,震惊地望向了扩音器。 “林皓宇,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践踏法律底线,经学校研究决定,予以开除处分。” 孟荀张大了嘴巴:“刚开学就两个人违法!我们这儿是宁静校园还是乱世哥谭!” 大家都支着耳朵听,没空搭理小天王的白烂笑话。 “宋佳然,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记大过,停课一月。” 嘶——教室里的人吸了口冷气。 他们忍不住看向那个空了大半天的座位,记忆里文弱温柔的宋佳然能犯什么错呢? “刚刚李主任说的那个林皓宇,听名字是男生吧,所以是因为谈恋爱被抓了记大过?” 一班的人忍不住讨论了起来。 “谈恋爱学校不会给停课的!最多就是批评教育,警告为主。” “你很懂,这位同学,老实交代,你是不是已经被老周警告过了。” 话题渐渐跑偏。 李四愍的声音继续道:“闻朝笙,违反校纪,警告一次,停课七天。” 大家面面相觑,不知道这三人的处分到底有什么关联。 孟荀从震惊中回过神来:“我说啊,停课七天,那不就是过完国庆回来吗?” 几乎等于没什么处分。 “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不要行差踏错,铸成无法挽回的后果。”李四愍总结。 然后清了清嗓子。 “现在宣布学校对高二(一)班闻朝笙的表彰。” 刚通报批评完就表演,李四愍轻哼了声,这次朝笙倒是做得不错——虽然还是太冲动了些。 “闻朝笙同学,见义勇为,面对违法行为勇于斗争,表现了当代年轻人正直的美好品质,值得我们去学习……” 广播的声音响彻校园。 十班的教室里,听到朝笙又被处分了,教室里那群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纷纷啪啪鼓掌,掌声之大,隔壁班的人都好奇地跑到他们教室后门偷瞄是什么动静——以为十班又有双马尾壮汉跳女团舞。 “朝姐还是那个姐嗷!” “宝刀未老,祸害四方!” 文姗姗在那和李旸乐呵:“朝朝还说是去改过自新了。现在看一班也很水深火热嘛。” “是啊,哪比得上我们十班。” 小姑娘语气有点点酸:“所以,一班有什么好呀,好好学习什么的,骗子朝朝……怎么有违反校规的好事都不叫我?” 李旸戳了戳她新烫出来的梨花卷,表示很赞同:“朝姐没义气。” 文姗姗拍开他的手:“你凭什么这么说朝朝?” 李旸:“?” “文姗姗,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么?” 文姗姗轻轻地切了一声,藏在梨花卷下的耳朵红红的。 她其实是最近觉得李旸好像和她——太要好了点吧? 她难得把心思落在了李旸身上,而十班的其他人都已经对着朝笙的头像狂轰滥炸了,纷纷好奇他们的姐又做了什么。 但紧接着广播里又传出了李四愍充满了表扬之意的语气—— 闻朝笙。见义勇为。值得学习。 李四愍的话很简单、很直白。 对于十班的人来说,这几个词连起来和天方夜谭一般。 李旸又戳了戳文姗姗的梨花卷。 “你刚刚听到了吧?”他的手指忍不住轻轻捻起文姗姗柔软的头发。 文姗姗陷入了震惊中,这次都忘记了暴打李旸:“是的,我不聋。” 李旸一噎,又听得文姗姗喃喃道:“但我怎么,就一句也听不懂呢?” 一班的人也好不到哪儿去。 又是处分又是表彰的,让人更加好奇了。 能从谁那知道真相呢? 周老师,不能问。 李主任,更别说。 孟荀一个猛虎翻身,又在江暮白略带警告的目光中往后趴了趴——为了学霸的强迫症,不能再给他的笔记压出折痕了。 大家殷殷切切地望着江暮白,然而少年神情不变,最后只露出个浅淡的笑来。 江暮白已经能够想象到,朝笙拿着李四愍的表扬词乐得不行的模样了。 西华街里,老唐对着朝笙直犯愁。 “现在是四点吧?我们还没营业吧?” “那怎么了。”朝笙撑着脸,看着他擦酒杯,“vvvip在您这就这待遇啊?” 这话倒不假,酒吧的老板们对着朝笙那颗蓝色水母头一见就乐,态度好得跟失散多年毫无血缘的家人一样。 毕竟这也是个副卡没额度的豪客。 老唐却把手指比到了嘴边:“嘘!” “最近高川市严起来了,未成年不让进酒吧。” “是吗?”朝笙拿过一个擦得透明噌亮的马天尼杯,在老唐胆战心惊的目光中抛起又接住,“可是今天周六,不让人放松一下说不过去吧。” 老唐声音泛着凉意:“我也上过高中,知道国庆前要补课的。” “闻大小姐,你又逃课了吧?” 朝笙放下玻璃三角杯,百无聊赖地把酒杯推到了他的面前。 “说出来就没意思了。” 老唐看出来了她心情不太好,转身从底下的酒柜里拿出一听蓝白色的易拉罐。 朝笙挪开脸:“我不爱喝啤酒。” “奶啤。”老唐严肃道,“想什么呢,个未成年。” 他的酒吧还想再多开几年,因此如今立场十分坚决,金钱也诱惑不到他。 “行吧。”朝笙手指微屈,银色的拉环被她指间的力度碾出一道小小的弧。 老唐也不多问,继续勤勤恳恳擦玻璃杯了,偶尔看一眼朝笙,女孩低着头刷手机,看到谁发的什么消息,又笑了起来。 昏暗的酒吧里,她姣好的侧脸被微微的蓝光映出了几分不合年纪的妩艳。 那罐奶啤很快就喝了一半。 暮色降临得很快,李四愍的话没说完多久,最后一节自习就结束了。 充满了习题集和模拟试卷的国庆长假依然让人期待,蓝白校服的学生们如自由的鸟雀,铃声一响,迫不及待地四散开了。 “学霸,去打会球再回家?”孟荀窜到了教室门口,回头问江暮白。 江暮白手中拿着一沓试卷。 许或推了推小天王:“走吧!今天有你许哥我球场削你就行了。” 他眼睛尖,知道那是朝笙的试卷。 也难怪孟荀老嚷着朝笙和江暮白有“秘密”,就小天王那脑子,哪怕秘密都送到了他面前,他估计也看不出来。 教室里很快变得空荡荡的。 他将试卷放进了朝笙的书包——逃课逃得彻底,书包也不要。 江暮白最后确认了一遍没有遗漏,打算离开。 教室里落满了暮色,他伸手,替门落上了锁。 “先别关!”一道细弱而沙哑的声音促急响起。 江暮白顿手,回身看去,是宋佳然。 她的长假作业也都发了下来,放在课桌上,孟荀顺手拿了一本物理书给压住。 ”来拿作业吗?“ 宋佳然有些迟钝地点点头,她看向一片绯橙的教室,确认了大家都已经放学,才悄悄过来拿她的习题集与试卷。 第154章 没想到江暮白今天还在。 但他神情一如寻常,清隽温和的眉眼里并不带鄙薄之意。 今天这一天对于宋佳然宛如噩梦。 撒谎、被戳穿、江暮白带着警告的一眼、朝笙冷淡的脸、林皓宇的父亲、李四愍失望痛心的眼神、还有母亲打过来的耳光和最后谈定的——赔偿。 她沉默着走到了课桌旁。 熟悉的教室让她又涌出了泪意来。 “我先走了,你记得把教室的门关上。” 这是最后一个走的人要做的事情。 江暮随意地斜背着朝笙轻飘飘的书包,交待完这句话便转身离去。 宋佳然嗫嚅着,发现他的语气无波无澜,和往常时候,依然没什么差别。 明明她做了那样恶劣的事情。 她忍着眼泪,声音很低的说:“对不起。” 江暮白脚步一顿,他回过头来,桃花般的眼睛静静望向有些瑟缩的宋佳然。 “这话,不是要对我说。” 他的声音很平静,眼神却冷得像淌过了秋夜里的暗河。 宋佳然抬起头来。 第141章 校霸和学霸(47) 她的手无意识地揪着试卷的一角,指尖都掐出点赤红来。 脑海中又浮现的,是朝笙踢开更衣室陈旧木门的模样。 她那会儿还穿着礼服,腰上的缎带被动作所带起的气流扬起,逆着光看去时,让人移不开眼。 那时候,宋佳然是畏惧、惶恐、羞耻的。 可心也落下来了,她知道,她所陌生的疼痛并不会继续下去,不会撕裂开她的人生。 可是,为什么最后要撒谎呢? 宋佳然胡乱地抹了把眼泪,钝钝地想—— 因为害怕林皓宇以失望又带着隐晦不屑的语气说:“佳然,你也太乖了吧。”然后离开她; 因为害怕父母尖锐刻薄的指责,害怕他们把这件事情闹得更大—— 所以被眼尖的母亲发现衣袖下费力遮掩的淤青时。 她选择撒一个谎。 谎言越滚越大,当对上李四愍严厉而清明的眼神时,她鬼使神差般,继续将责任推给了朝笙。 “我知道,是我对不起她。” 宋佳然声音僵硬,不知是想解释还是说服自己,“朝笙她对我很好,很顾及我的感受。” “酒吧里还帮我挡过酒。” 江暮白眼神微动。 “然后我就想,那我撒一个谎。我觉得她会替我隐瞒……”宋佳然回想起办公室里慌乱而狼狈的自己,当朝笙冷淡的眼神落在了她身上时,她不知怎的,仍然有坚持那个谎言的勇气,“而且……她家里会给她撑腰,她背了那么多处分,也一直不在乎……” 她怀着侥幸的心,在这顺从而随波逐流的十六年人生里,终于主观地作了一次恶。 宋佳然指了指自己脸上红肿的伤痕:“江暮白,你瞧,这是我妈妈今天打的。” 在周言和朝笙离开以后,怒不可遏、倍感丢人的钟琳,给了她一个耳光。 宋朴在旁边痛心疾首:“教过你多少次,人贵自重。” 自重,如何算自重。 “你信吗?”宋佳然慢慢道,“一开始,我只是想留点自尊而已。” 少年眸色沉沉,像两丸纯粹的黑水银,他的身后,落日熔金,将他冷淡的神情渲染得更加分明。 “宋佳然。” 在她的记忆里,这位好性情的年级第一大多数时候都很有耐心,总是温和的模样。 但此刻他冰冷的声音居然让宋佳然极轻的瑟缩了一下。 “自尊心是样很宝贵的东西。” “你需要自尊心,很正常。但她也需要。” 不管她多么骄傲,多么恣意,活得多有底气,她也需要,也不容人去践踏。 宋佳然愣愣的,听到他以一种近乎严厉的冷漠语气说—— “所以,去道歉。” 他没再看她。 直到江暮白的身影消失,宋佳然才后知后觉,以沙哑到微不可查到声音答应了个“好”。 寂静的教室,只剩她一人孤零零站着。 暮云合璧,大片大片壮美的霞云映在走廊的玻璃窗上。 宋佳然终于崩溃,蹲在地上,失声痛哭。 * 朝笙自然不知道学校里的这一幕。 逃了学,来了酒吧,和老唐一块打发了会时间,在震得耳膜欲裂的音乐声里,她又找回了没心没肺的快乐。 喝完了三瓶奶啤后,老唐被闹得没办法,给她拿了度数很低的果酒。 轻微的醉意也让人上头。 朝笙今天校服也没换,与舞池里高浓度的潮人比起来简直像个异类。 最近运动太多,她懒得去蹦,索性赖在了吧台前。 手机的消息响了。 一堆人问完了处分问表彰。 朝笙的醉意散了些,表彰?什么表彰? 仔细看了眼消息,才知道李四愍居然全校通报表扬了她,号召大家向她学习。 还是别吧。诚然她侠肝义胆,无奈教训惨烈。 朝笙撑着脸,指尖轻叩在柔软的面颊上。 她随便挑了几条消息回了,忽然江暮白的聊天框跳到了最上面。 【江暮白】:你的作业都在我这儿了,什么时候我拿给你吧。 朝笙正思索着,他又发了一条消息过来。 【江暮白】:最好这两天,作业挺多的。 她想起已经到了70的好感度,忽然起了一点恶劣的玩心。 【朝笙】:那就今天吧~ 【江暮白】:好。 【江暮白】:你方便的话,我过来找你。 朝笙在老唐无奈的眼神中又喝了口葡萄味的果酒。 说实话,好像气泡水。朝笙不得不怀疑老唐做生意的实诚程度。 她一边咬着吸管,一边点着输入法的键盘。 【朝笙】:方便呀。 聊天界面显示“对方正在输入中”,不待江暮白问朝笙在哪,她已经把位置发了过去。 江暮白站在无人的公交站台前等车,看着聊天框里的弹出的位置。 西华街97号bridge酒吧。 他低头,蓝白校服下踩着一双运动鞋。 只能这样去酒吧了。 公交车狂飙而至,他上车刷卡,在心里微不可查的叹了口气。 夜晚的西华街向来热闹,依照高川人民喜欢凑热闹的性格,一到傍晚,这边就开始堵车。 远光灯狂闪,车喇叭被人有些暴躁的连续按,最终都败于高川跋扈横行的公交车前。 下了车,江暮白站在西华街的街口,往里看了过去。 店招上的霓虹灯带格外绚丽,路上人群熙熙攘攘,妆容精致的女孩踏着细跟高跟鞋,排在某家酒吧的门外,三五结伴的男生嚷着要换下一个场子,时不时还有喝得烂醉的人靠在路边的石墩子上吐了个天昏地暗。 衬得穿着校服标准好学生模样的江暮白格格不入。 江暮白并不在意有人看过来或是戏谑或者揶揄的目光,他扫了一眼,西华街的街区平面图画的又些潦草,他确认记住了朝笙所说酒吧的位置。 第155章 越往里走,霓虹越明亮,几家门面格外敞阔的酒吧热闹无比,里头音乐声嘈杂,但外面东倒西歪的人反而没那么多了 白色的bridge的大标志格外惹眼。 年轻的男男女女在做成了桥形的门口进出,江暮白向里看去。 吧台边,露着半边脸的女孩正在那和人聊天,昏暗的灯光柔和了她的棱角,因为一直在散漫地笑着,那张旖丽的面孔便带上了点蛊惑人的意味。 女孩若有所觉,扭过头来。 她笑得没心没肺,朝他挥了挥手。 少女殷红的嘴唇开合,说话的声音淹没在音潮之中。 江暮白看到,她说的是“过来”。 第142章 校霸和学霸(48) 酒吧里可真热闹。 江暮白站在门外,和朝笙隔着憧憧的人影。 颜色绚丽的灯光照着她的面孔,碎紫明蓝,倒映在她轻轻扬起的眼中。 他拢了拢背包的肩带,走了进去。 门童早被老唐打过招呼。 放一个高中生也是放,放两个也差不离。 老唐最终怀着点侥幸的心理,答应了朝笙的要求。 高瘦清俊的少年越过贴身而舞的年轻男女,并不去理周围人好奇的目光,穿着一中蓝白的校服,走到了吧台前。 老唐又摸出一罐奶啤,借着不太明亮的灯光看了一眼江暮白。 是没见过的面孔,长得还挺俊。并不是朝笙玩得好的那帮二五仔们。 总之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好学生的气息。 他又低头瞅了眼正托腮笑得和蛊惑人心的狐狸一样的朝笙,心里有了七七八八的猜测。 去年的时候,有个钢琴弹得很好的男生,也追来了酒吧。 说是寒假兼职,老唐这种俗人,也偶尔在高川的剧院外看过这位年少钢琴家的独奏音乐会海报。 钢琴家硬生生在这弹了小半个月的巴赫。 把他这个声色犬马的酒吧氛围都升华了。 巴赫响起,酒吧里群魔乱舞的人似乎都多了点含蓄的矜持。 因此老唐记得很深刻。 但是深情没有什么用。 闻朝笙没心没肺,老唐一向如此认为。 ——至于很多年后,她为了谁生出了副心肺来,那也是很多年后的事情了。 老唐转身,继续去擦他的宝贝酒杯。 “大学霸,你还真进来啦。”朝笙潋滟的一双丹凤眼微微圆睁,语气却并不意外。 “答应了你的。” 耳旁嘈杂的音乐让江暮白的眉头微微皱起,酒精的气息格外的明显。 他并不习惯这样的环境。音乐震天,耳朵里都是轰鸣。 但她仰面露出的笑让他的眉眼也松动。 “坐吧。”朝笙拍了拍身旁的高脚椅,“周楠要是知道我叫你来了这里,绝对会疯掉。” 每次周楠看向江暮白的目光,都慈爱到有些过分了。 “知道就好。”江暮白语气淡淡,将背了一路的书包也取了下来。 朝笙把书包打开,看到了里面满满当当的试卷。 “……”她眼中带着震惊,“江暮白,国庆的作业有这么多吗?” 江暮白有些奇怪的看了她一眼:“国庆的作业一直这么多。” “闻朝笙,你是第一次写一中的国庆作业吗?” 明明语气依然寻常,朝笙还是听出了点无奈和无语。 但是没错,就是这样——哪个学校的校霸写作业的! 去年国庆假的时候她连书包都没拿。 朝笙低头,手指随意点了点试卷的数目,一张两张……九张……二十张!她绝对写不完的。 语文小测的试卷江暮白也很贴心的给她一并拿了过来。 她忍不住磨了磨后槽牙。 “咔啦”一声,江暮白拉开了那罐奶啤,温声和老唐道了句谢。 老唐有些稀奇,真是个和闻朝笙霍昀这群祸害截然不同的人。 而朝笙对着试卷陷入了思索。 她真的写不完。 女孩莹白的指尖落在喝了一半的奶啤上。 她拿起蓝白的易拉罐,十分严肃地碰了碰江暮白手里的奶啤。 江暮白:? 朝笙认真道:“好兄弟,国庆一起写作业吧!” 不会的可以问,写不完可以抄——朝笙眼神坦荡。 “好兄弟?”江暮白墨色的眉微扬,关注的点掠过了朝笙理直气壮想偷懒的那部分。 所以她也和他要称兄道弟了吗? 他想起孟荀扒拉着桌子“朝姐朝姐”念叨的模样。 朝笙听到江暮白带着疑惑的声音,似乎不太理解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她微微偏头:“你不愿意给我——稍微借鉴一下?” 质问得理所当然。 江暮白的指尖悄然碾过易拉罐的瓶身,忽然想到—— 尽管她与他靠近、熟悉,但似乎自始至终,都是她掌握着主动权。 更多的、更直白的,她都没有说过,一切沉默汹涌的心动,都被淹没在她漫不经心地笑里。 他终于在这个嘈杂的环境里感到一丝不适的难耐。 但江暮白很快垂眼,掩住了骤然如潮水的心事。 他想让她知道。 “可以。”但他这样补充,“你不会的,我都教会你。” 朝笙点头道:“毕竟你答应过我,高二一年给我补习的嘛。” “我知道。”他露出笑来,“报酬你已经付过了。” 朝笙心满意足。 江暮白看着她把试卷重新塞了回去,纸张摩擦,被她毫不留心的揉皱。 他微不可查的叹息,又掩盖在嘈杂的音乐声里。 在朝笙喝完三瓶起泡酒后,老唐终于忍不住了:“可以了。七点了。” 朝笙眼中终于带起点醉意,她漫不经心:“好痛心啊老唐,暑假你还叫我小甜甜给我调酒,现在我就成了牛夫人。” 江暮白望了她一眼。 老唐无语,果然已经有点上头了:“别闹我了啊。等会儿场子就热起来了,未成年人,赶紧回家。” 这种话居然也能从老唐口中说出。 朝笙轻哧了声,挥了挥手。 “我知道啦。” 她搭在高脚椅上的长腿踩在吧台的地毯上,轻轻站定。 “走啦!” 虽然光喝奶啤和气泡水去了,但到了这会儿,她心情好了很多。 老唐哼了声,然后看到高瘦的少年认命地替溜溜哒哒走掉的朝笙背起了书包。 一前一后,两道身影,蓝白校服越过灯红酒绿,看起来居然意外的登对。 但老唐知道,只是看起来而已。 朝笙走到门口,忽然回过头,又稍稍等了他一会儿。 晚风迎面而来。 那点带着果香的酒精味散去,喧嚣的乐声落在了他们身后。 “这个点还有公交车吗?” “有。” “行!青山路!”她的卷曲的黑发被晚风扬起,快乐且恣意。 “不晕车了?” 江暮白的声音散在晚风里。 “注意你的态度。” 朝笙走起路来没个正形,散漫的影子被霓虹灯映在了少年颀长的身形上。 第156章 第143章 校霸和学霸(49) 高川市的公交车司机会教育所有天真的年轻人。 公交车从西华街驶过了跨江大桥,停在青山路站,朝笙被晃得反胃,有点后悔喝了太多奶啤。 江暮白没说什么,从站牌旁的自动贩卖机买了一瓶冰水。 朝笙倍感丢人。 “不笑话你。”他拧开了红色的瓶盖,“喝点水会舒服点。” 朝笙这才把矿泉水接了过去,咕嘟咕嘟的喝了一大口。 凉意与晚风交错,她终于觉得舒服了些。 路灯照着她轻松的神情,江暮白的眼神是他自己都未察觉的柔软。 但是又到了说再见的时候。 暖橙的灯光碎在他温柔的眼底,江暮白压下那丝不舍:“回去吧。” 朝笙将水瓶随手扔进垃圾桶里,忽然道:“你住在青山路哪儿?” 江暮白微愣,然后答道:“乌樟巷17号。” 朝笙没听过这儿:“怎么去呀?” 高川是建造于山地与江水上的城市,复杂的地形带来了错综复杂的交通方式,甚至会有开着手机导航也迷路的时候。 江暮白不明白朝笙的意思,她清泠泠的眼中带着全然的坦荡,又有些不满他的迟疑。 “明天找你写作业。”朝笙催他赶紧说。 他回过神来,温声道:“明天我先在这等你,晚上不好认路。” “那说好了。”朝笙笑着应了下来,“两点。” “明天见。”他说。 江暮白在路口又看了一会儿,朝笙的身影蹦蹦跳跳,经过一个又一个路灯,看起来像只赶着回家的兔子。 他往回走,背离了车水马龙。 乌樟巷17号,青峡江边最为陈旧的老弄堂。 他踏着熟悉的灰色石板路一级一级走了下去。 那棵巨大的古朴樟树在晚风中青叶婆娑,轻轻摇曳。乌樟巷就得名于此。 一盏橙灯,树影疏漏,将高川夜里的繁华与此处的寂静隔开,他的手落在微微生锈的门把手上,忽然有些踌躇。 尽管一个人孤独地长大,他养成了温和却坚定的性情,并不觉得有什么值得自弃或者可怜。 只是当朝笙来到这儿,看到这些,又会作何感想。 他密黑的长睫在眼下投出小小的一弯弧影,微微颤动,那种从未生出过的患得患失般的不安让他感觉到陌生。 但没关系。 他很快挥开这样带了点脆弱的情绪。 门开了。 他抬手按下客厅的灯。 国庆第一天假,朝笙睡了个极其满意的懒觉。 直到中午她才慢悠悠起来,下楼的时候,父母都已经坐在了餐厅里。 “小姐,起来了。”保姆阿姨正在忙着,听到了熟悉的踏着拖鞋的脚步声,探身唤她。 “要吃午饭了吗?”朝笙鼻尖轻轻翕动,闻到了餐厅里传来的饭香。 “就等你了,朝朝。”黎溪的声音里带着点笑,并不埋怨女儿有些混乱的作息。 “来啦。” 闻珩手里拿着早上还没看完的报纸,朝笙走过去,从他手里把报纸拿了过来。 “都中午了,早报还有什么好看的。” “等你起床可不容易。”闻珩也不恼,声音淡淡的阐述。 朝笙把报纸随意放在餐盘上,耷拉着双腿坐了下来。 “我要见你们俩一次也不容易。” 黎溪有些歉疚,她和闻珩的工作都太忙,确实很少陪着朝笙。 “这次国庆假我和你爸爸都没有别的工作。” 保姆阿姨见朝笙也落座,把最后一道汤端了上来。 “真的?”朝笙有些意外,“你们俩舍得休息七天?” “员工也都是要放假的,何况我们。”闻珩睨女儿一眼,见她神情漫不经心,知道她对此不以为意。 朝笙叉起一块烤牛排,有些嫌弃地抖落了上面的西蓝花。 闻珩淡声:“别挑食。” 黎溪含笑,看着女儿依然把西蓝花和小番茄通通挑了出去,道:“我们一家人,好久没一道出去旅行过了吧?朝朝,想不想出去玩?” 朝笙咬了口牛排,是迷迭香和黑胡椒的味道:“不去。” 黎溪没想到朝笙拒绝得这么干脆,有些惋惜:“国庆假不是有一周吗?西西里岛天气很好,再说,还可以去找思夷玩呢。” 黎溪知道朝笙和辛家的女孩子关系要好。 “辛思夷在米兰呢。”朝笙说,“你和爸爸在西西里度假吧,我要去写作业。” 这话说出口,惹得黎溪和闻珩面面相觑。 保姆阿姨老怀欣慰。 “和小昀吗?” 黎溪对于朝笙朋友的认知也不过是那些门第相当的晚辈。 “霍昀高三呢。”朝笙说,“和我现在班上的同学。” “噢,妈妈想起来了。”黎溪有些懊恼自己的记性,“你现在转去高二的一班了。” 闻珩没做声,其实他连这事都忘了,上次周言来和他说朝笙要面临处分的事情,他都没在意十班的朝笙如何和另外两个班的人起了矛盾。 他低咳一声,掩去了内疚。 特殊的家庭背景造就这对夫妻格外忙碌的人生,他们提供朝笙远超普通孩子的富有与自由,寄希望以此来平衡他们在她人生里的缺失。 以至于最后她行差踏错时失手杀人后,他们才始觉来不及。 “让司机送你过去吧。”闻珩最后说,半开玩笑道,“我和你妈妈可真就去过二人世界了”。 他在妻子面前并不是外界眼中冷酷无情的模样。 “去吧去吧。” 黎溪嗔了闻珩一眼,朝笙嚼完芦笋,不管这对老夫老妻了。 她将餐具搁下,转身又往楼上去了:“爸妈假期快乐。” 声音无忧无虑。 黎溪一笑,她与闻珩,只这一个孩子,爱意倾注,极尽纵容,也不过就是为了,她能永远这样。 至于旁的,都不重要。 从天樾山苑去到外面,坐车向来是最好的选择,尽管山路盘旋,但依山而建的别墅依然是高川市最贵的选择。 不求方便,只求闹中取静。 司机将朝笙送到了小区外,问道:“去哪呢,小姐。” “乌樟巷。”朝笙看了眼手机,江暮白已经在等她了,“到青山路就行了。” 司机一愣,乌樟巷那里他知道,高川最旧的老居民区了。 “好嘞。” 他打了转向,往青山路开去。 第144章 校霸和学霸(50) 因为是国庆长假,高川的中午也格外热闹,有很多外地的游客过来旅游。 开到青山路时,比约定的时间慢了点。 江暮白如约站在站牌下,目光往路口望去。 那辆挂着连号车牌的车又出现,司机停在路边:“就这儿吗?小姐。” “行了,你回去吧。” 朝笙随意提起书包,从车门那跳了下来。 司机应了声是。 隔着车窗,他看到了一张陌生且俊秀的脸。 并不是霍家或者其他家的人。 乌樟巷,很古旧的,住在那儿的人家也不多。 第157章 朝笙跑了过去,秋老虎凶猛,她刚下了车,没一会儿出了点细细的薄汗。 江暮白也不知道等了多久。 他皮肤很白,太阳晒久了,脸上手肘都浮出了一层淡淡的红。 “带路。”朝笙拍了下江暮白的肩膀,长发在他面前飞扬。 江暮白看着她坦然明亮的眼睛,感到了一丝压抑着的紧张。 他今天起得很早,家里的卫生一向干净,在他的强迫症下,也并不需要多去整理什么。 可这个家太过空旷、太过乏善可陈。 现在,它要被朝笙看到了,连带着被看到相同的校服下不同于其他人的孤独与清苦。 明明是说让他“带路”,朝笙没几步就跑到了他前面,偶尔回头,问他接下来怎么走。 沿着人行道往下,青峡江的水流声便越发的清晰。 他们停在水泥石板铺作的路口,带着点年代感的小径昭示了这儿与日新月异的高川的不同。 “从这儿下去,就是乌樟巷了。”江暮白说,“路有些陡。” 朝笙俯首看去,长径曲折,两旁灌木丛生,尽头高树掩映,隐约能看到远处青峡江滔滔的江水。 她踏在石板上,问道:“一直走吗?” “对。”他点点头,而那点紧张依然不安的在心里浮沉,又掩盖在婆娑的树影中。 朝笙一级一级往下走去,视野渐渐开阔。 水泥坪在眼前展开,年岁久远,偶有几道开缝处长出了几棵细瘦的野棉花。 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陈旧的高川。 朝笙跑到大樟树下,漏下的树影斑驳,落在她的身上。 她今天穿的是宽松的卫衣,下面一条热裤,踩着双大logo的慢跑鞋。 整个人看起来青春无敌,像是来这旅游的一样。 江暮白被这个想法逗笑了,眼中的情绪也散了些。 他知道他喜欢的人看似顽劣,却心怀坦荡。 不应当紧张。 朝笙对这棵几人才可合抱的樟树很有兴趣。 天樾山苑里有一片移栽过来的银杏林,说是有八十年树龄,开发商费了很大的功夫过审批,也算是天樾山苑当初开盘时的噱头。 银杏参天,秋金春翡,好看是很好看的,却不是樟树这样幽深壮阔的气质。 朝笙干脆直接抱住了这棵古樟,她手臂舒展修长,却还要两个她才能合围住这棵树。 “挺不错。” 朝笙浑然不在意身上蹭到的青苔。 她扫了眼水泥坪边的几栋房子。 “你住哪呢?” 江暮白说:“左边这个。” 朝笙看过去,比之邻居家种满了多肉植物、堆着各种家用品的门口,江暮白的家门口则简洁干净得过分,唯有几片新落的樟树枯叶落在窗台。 “像苦行僧的居所。”朝笙点评,“江暮白,你还真是庙里的菩萨啊。” “哪里的话。”江暮白失笑。 朝笙不管他,在门前合十:“菩萨保佑我期中考惊艳周楠李四慜霍昀文姗姗李旸以及十班所有的二五仔们……” “行吧。”江暮白推开门,“门开了,就当是菩萨显灵。” 朝笙很满意小江同学的上道。 室内和外面一样的整洁。 家具一应都是三人的配置,装饰陈旧,餐桌前的三张椅子,两大一小,小的那张还是儿童的尺寸,似乎一切都停留在很多年前。 她看了江暮白一眼。 江暮白说:“这是我十岁那年爸爸买的。” 当时妈妈说不如直接买三个成年人的尺寸,这样阿暮长大了也能一直坐着。 爸爸不肯,笑着摸了摸他的头:“现在用小的尺寸更合适,等长大了,再给阿暮买新的。” 经年不曾与人提及父母,毕竟他独自长大,纵有脆弱,自己消化也远胜过找寄托。 但他甚至是有些渴望让身旁的人看到,他温和沉静的皮囊下、摊开的柔软的血肉。 朝笙走了过去,比了下尺寸:“那你十岁那年个子肯定不太高。” “是啊。”他垂眼,“那会儿,我个子才到你腰上。” “还是小孩。”她绕着椅子看,又回头看向他,微微仰起了脸。 他声音很轻:“现在不是了。” 朝笙头一次从江暮白脸上看到难过的神情。 她眨了眨眼,这样的情绪又很快不见。 江暮白说:“作业,要不还是去外面写吧。” 樟树下有放着的桌椅,邻里的人夏日在那儿纳凉。 朝笙没什么意见。 江暮白算了下时间,现在将将三点,到了下午,外出工作的邻里们回来,他们都是热心的好人,但好人也会有八卦的心肠。 耽误了半天,两个人终于坐在了桌前。 朝笙的书包昨天回家后就再没打开过。 卷子拿出来,更皱了。 江暮白强迫自己移开眼。 “先写物理?”朝笙逃了一节物理,决定以此赎罪。 “江暮白自然无可无不可。 试卷摊开,朝笙勉强收了心,从第一道题写了起来。 没一会儿就卡了壳,一抬头,江暮白又是倒着在写。 朝笙自尊心受挫:“你也从前面开始写。” “行。”江暮白从善如流,朝笙轻嗤了声,又低下头去续某道题的思路。 等她写完选择题,江暮白已经结束最后一道填空题了。 朝笙:“……” 突然很生气是怎么回事。 “算了,你还是倒着写吧。”她泄了劲,不再闹江暮白。 一个下午的时间就这样度过。 写完一张试卷,他看着朝笙皱眉对完答案,然后把卷子推到他面前。 从错的第一道开始讲,她撑着脸听,偶尔打断他几次,抬眼看着他。 人是贪心的动物,但他发觉他似乎就这样被填得很满。 最后一道题费了不少工夫,朝笙懂得快,然而思维太跳脱,想东想西,最后就得出一个偏得离谱的答案。 他慢慢给她讲,看着她从不满到恍然,刚刚还据理力争,没一会儿又眉开眼笑承认他确实对了。 江暮白很没有办法。 日暮时候,太阳和晚霞融化成一团,往青峡江中沉去。 “累死我了。吃饭去吗?” 奋斗一下午,好歹一张物理试卷连做带改,勉强弄清楚。 朝笙沿着水泥坪边的护栏往外看去,青峡江旁的晚市像浮在水上的连天灯火。 “去那吧。”她指向晚市,“热闹。” 她就是热闹的性情。 晚市向来是高川的旅游热门地,里头卖的大多是高川本地的小吃,并一些全国各地商业街都有的臭豆腐铁板土豆和奶茶。 “走吧。”江暮白合笔,想了想道,“乌樟巷有条去晚市的小路,沿着江边走就能到。” 朝笙兴致更好了。 书包干脆也不背,反正明天还来。 他们两人一前一后,走在潮水起伏的岸边。 江岸是混凝土浇筑的长堤,偶尔有三两个钓鱼佬在这样的傍晚仍不愿归家。 朝笙走走停停,真的像出门来玩的人。 第158章 晚风落在他们的身后,江暮白看着她的背影。 朝笙忽然回过头,看着他道:“这儿挺不错。” 尽管它陈旧、偏僻、太过安静。 他望向她,以为这是她突然的安慰—— 其实不需要。 他不是自苦于人生的人。 朝笙张开手,任晚风穿过她披散开的长发,就如同一个活跃的游客。 但她说:“你推开家里那扇窗时,我也能在山上听到江水奔流。” 他一愣,然后知道她说的“山上”是那座别墅群的最高处。 “我看到一只水鸟从山前飞过,也许它没一会儿就落在了这儿的一块礁石上。” “所以,真的很有意思啊。” 她是依照快乐的本能去生活的人。 江暮白顿住了脚步。 朝笙似乎不明白他为什么骤然止步,疑惑看向他。 他静默一瞬,忽然问道:“我所见到的,你也会见到吗?” 朝笙想都不想:“当然啊。” 晚上睡在她家山头的鸟,也许早晨就路过水泥坪的大樟树,去和钓鱼佬抢鱼。 “那我所希望的,你也会希望吗?” 融融的落日完全化在了江水里,碎成大片大片绮丽的霞光,他站在她面前,温和的面容被渲染得太过生动。 有人压抑着的心事如潮水起伏,连带着心跳声也为此刻的鲁莽而如雷。 朝笙笑了:“你想知道答案吗?” 第145章 校霸和学霸(51) “你想知道吗?” 心里好像有一个渴望的声音呼之欲出。 他看着她泠泠的双眼中倒映着绚烂的暮色,她的笑似乎就在引诱着他剖白自己的心事。 朝笙尚未出现的时候,人生似乎就是一道静静的河流,阳光照在河流上,他只管沉默的向前。 她出现以后,他才发觉以前看到的阳光都太普通。 但江暮白却在这样的眼神中骤然的回过神来。 因为朝笙直白而坦荡,从来不避讳自己一切喜欢与厌恶。 有时候觉得她很近,有时候又觉得很远。 就像此刻,她站在他面前,眉眼鲜活,容光昳丽,却没有给他是与否的回答,反而又将问题还给了他。 他忽然想,对朝笙而言,他们的关系,是否与孟荀、与霍昀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 他无法从她盈盈秋水的眼睛中确定。 江风吹着他白色衬衫的衣角,如雷的心跳声则在潮水的起伏中渐渐平静。 “不用。”他最终这样说,“别现在就回答我。” 朝笙直勾勾的盯着他,好像知道他在想什么一样,然后似笑非笑道:“怎么啦?” 那点鲁莽终于退去,他快步走到了她的身边,温声道:“因为我刚刚发现,我想要的太多了。” 朝笙长长的“哦”了一声,她转过脸去,看向了夜市漂泊的灯火。 “好巧,我也是。” “我现在,十分想要赶紧吃到炸丸子小酥肉红糖糍粑和豆花饭。” 那点暧昧而绵密的气氛散去,他垂眼看着她明艳的侧脸,微不可察的叹了口气。 然而又觉得不必这样,江暮白很快忍不住笑了:“那走快点吧。” 现在没有答案,也没有关系。 起码他们,看到过同样的落日和飞鸟,听到的是一样的江潮声。 而朝笙又往前跑去,偶尔踢起一块长堤上的石子,把话扔给了他:“是你刚刚走太慢。” 两个人的影子交叠,又在夜市四面八方的灯火中散乱开来。 * 国庆假期,果然这儿游人扎堆。 灯火通明璀璨,仿古的建筑上挂着的店招琳琅满目,朝笙兴致勃勃,往里面走去。 人虽多,好在两个人个子高,天然带了点优势。 朝笙挑挑拣拣,很快买了一堆吃的,她自己抱着份冰粉,余下的都放在了江暮白手里。 两个人往前闲逛。 “豆花饭,多放点红油。”朝笙盯着老板的手。 老板笑:“高川本地的吧?” 他说话间,又多淋了一勺油辣子。 朝笙回头看向江暮白,他手里也满满当当了:“坐在这儿吃吧。” 江暮白接过了她手里的小吃,一并放了下来。 老板端上来朝笙的豆花饭,江暮白探身,道:“老板,我那份放红糖。” 老板和朝笙齐齐回过头。 “你是高川的啊!”老板看得出来,“啧啧,小伙子,你这可不得行哦。” 朝笙狂点头,斩钉截铁:“给他放油淋青椒。” 老板选择听她的。 朝笙朝江暮白笑,笑得他没办法。 动作麻利的老板很快又端了一碗淋好了青椒辣子的豆花饭上来。 夜市的桌子是折叠的矮木桌,两张红色塑料椅子摆着,两个人的腿有点没地方搁。 朝笙踢了江暮白一脚,江暮白看她一眼,她自己没有意识到。 他拨开青椒,舀起了一勺豆花。 还是辣。 朝笙又踢了他一脚。 这下朝笙感觉到江暮白的目光了。 她抬眼,看到他鼻尖细细密密的汗,乐得不行:“老板,拿两瓶豆奶。” 冰镇的。 朝笙笑嘻嘻道:“别吃这个啦。” 她又觉得奇怪:“你怎么这么吃不了辣?” 江暮白的眼尾都泛着红,他喝了口豆奶,才觉得缓过了劲来。 “我一直就不太能吃辣,后来就自己做饭了。”江暮白想到这儿,温声道,“不能吃辣,就干脆不放,所以越来越不会吃。” 老板忙里偷闲:“那可真的不得行哦。我们高川的姑娘都是辣妹子。” 朝笙又吃了口先前买的冷串串,红油蘸酱,她吃下去一点感觉都没有。 江暮白闻声,点了点头,朝笙眨眨眼睛,问:“你要吃吗?” “不了。”他笑,还是不勉强自己了。 说是夜市,其实大多都是小吃,吃着吃着就饱了,一条街很快走完。 “好累。”她踩着那双慢跑鞋小小地蹦了下,手插在卫衣的兜里,“明天不来这儿人挤人了。” 高川的夜市不知为何,是全国都闻名的热闹,四面八方的人都涌来这儿,拥挤在这条百米的长街。 “明天还是两点?”江暮白问。 “太热了,我上午过来吧。”她想了想那二十几张试卷和之后的期中考,转身看了江暮白一眼,“明天见。” 笑盈盈的。 他看着她也汇入了人潮之中,然后渐渐变成一个小小的点。 又沿着江边的阶梯,然后走到长堤上。 江暮白与青峡江奔流的江水走在同一个方向,夜市化作了水面浮着的蜃楼,江水另一侧,天樾山苑的路灯点亮山道,照着那些高木秀树,最高处的,五层高的独墅像一盏巨大华美的花灯窗橱。 樟树下静悄悄,归家的邻居已经歇下。 在很深的夜色里,江暮白做了一个梦。 梦境很漫长。 置身华美城堡的人变成了“他”。 隔着幢幢的人影,窈窕瘦削的朝笙穿着黑色的晚礼服,头发只及肩膀,转过身时,背上有粉色的疤痕起伏交错。 第159章 “他”如信徒分海,拨开人群,去找她转瞬就不见的身影; 然后是灯光越加璀璨。 周围衣香鬓影,闪光灯不停歇。有人一声一声,急切唤“他”的名字,“他”无暇理会,只看向狼狈退后的天青色鱼尾裙; 耳旁越加喧嚣,宫阙万重,晚风盈袖,朱雀大街火树银花,半壁天穹澄明如昼。“他”眼前的少女提灯而立,衣带飘摇,秋水似的眼中映着焰火长虹; 最后焰火飘飘浮浮,落在青峡江上,他和她站在如昼的夜市的尽头。 她笑盈盈的,问他:“你想知道答案吗?” 而他骤然升起了强烈的直觉,知道得到那个答案之后,会有怎样的后果。 但梦里,他喉咙都发紧,生涩得痛,说出的话却是:“我想知道。” “如果你的希望是这样。”她声音带着漫不经心的笑,纤长的手指扣住了他泛着凉意的掌心,“那么我也是。” 他的手不由自主地合紧,被骤然的喜悦卷走了冷静。 然后她突然就不见了。 就像蜉蝣,生于朝,坠于暮,她在答应他之后,只会在他生命里停留这样短暂的瞬间。 灯火也变作灰烬。 “朝朝!”从没这样喊过她,太亲昵,太僭越。 可喊出口时却无比的自然,就宛如他这样唤过千万次。 但她再没有嬉笑着,亭亭地站在他的面前。 他茫然地站在无边的夜里,忽然觉得,似乎不是第一次这样眼睁睁的失去。 醒过来时,仍能听到江水汹涌。江暮白坐了起来,在昏暗的房间里长久的垂着头。 第146章 校霸和学霸(52) 他慢慢抬手,推开了窗。 江风长驱,江暮白怔忪看去,遥远的天际已露出了些微的鱼肚白,竟然已经是早上了。 他从那种漫长陌生的痛苦里渐渐抽离。 光怪陆离的梦,江暮白如是想。 梦中的情景还很清晰。 她或嗔或喜,或笑或泣,一张顾盼生辉的面孔陌生又熟悉。 就像是过了很多年,很多辈子,然后她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 江暮白看向江面,朦朦胧胧的雾气上浮,他思绪散乱,觉得也许是因为昨天傍晚的情绪太起伏,他才做了这样的梦。 又奇异于自己能在梦境幻觉出那么多不同的她。 贪心作祟。 他有些自嘲的叹了口气,神思渐渐清明。 已经睡不着了,江暮白看了眼时间,六点半。 十月秋深,清晨有些冷,他换了身宽松的衣服,推开了门。 水泥坪上,邻居家的夫妻正在准备着出摊,见他起得这样早,很惊奇。 “难得放假,不多休息会儿啊?”是张阿姨声音关切的问。 “出门跑步。”江暮白说,“趁着路上现在人少。” “哎,那挺好。”张阿姨说,“陈渝也得和你学学,一放假除了睡觉就是吃饭,瞅他那身材……” 再看看抽条如修竹的少年,张阿姨颇觉痛心。 不过话是这么说,却舍不得叫陈渝真这么早起来。 江暮白明白她的想法,并没有附和,只温声笑着说:“我先去了。叔叔阿姨再见。” 邻家夫妻忙摆摆手,没耽搁他。等人走掉了,张阿姨才回过神来:“哎哟,忘记叫他拿几个包子走了。” 陈叔摇头晃脑:“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晨跑得空腹,效果好,减肥。” 张阿姨皱眉:“人阿暮哪里需要减肥?不如去把你儿子叫起来。再说不吃东西那不会头晕嘛。” 陈叔觉得也是这个理,但是看网上是这么说的,他遂坚持道:“反正不能吃早饭!” 但也说不出门道来。 夫妻俩拌了几句嘴,又赶忙做起了手里的活。 城市里刚蒙蒙亮。 洒水车在长假里格外的勤快,将沥青路冲刷得干干净净。 沿着人行道,江暮白往前跑去。 生于斯,长于斯,他对高川很熟悉,没有导航引着,也没关系。 路上人不算多。 昨天是长假第一天,要出高川去其他地方旅游的人已经出发了。 时不时能看到几辆旅游大巴停下,导游挥着旗子,引着长途到此还有些疲惫的旅客集合。 跨江大桥就是市中心的标志,尽管乌樟巷被忽略到陈旧,但乌樟巷外,这里就是最繁华的高川。 他跑过青山路,看到公交车驶过,往前再转,抬头就可以见到山的轮廓。 江暮白脚步不停,一直向前。 直到郁金般的朝阳从青峡江的尽处升起,渲染出温暖的天幕,他才慢慢地停了下来。 晨间的秋风吹过,身上薄薄的汗带来了清晰的凉意。 江暮白感觉到梦里那样异样的感受终于消失,他站在跨江大桥上回头。 那座凭江而立的青山沉静,半壁山林也被日出洒下茫茫碎金。 * 说好了第二天早点到,朝笙最后也还是十点才过来。 司机仍按昨天那样,送她到了青山路。 她循着记忆,自己先沿着小径走了下去。 江暮白见她自己下来了,也没有多说什么,虽然他正准备出去等她来。 “上午先写数学吧。”朝笙提议,自觉第一天优先写完了物理已经很对得起王老师。 昨天被朝笙随意搁下的试卷已经整理的整整齐齐,江暮白从中拿出物理试卷,放在了朝笙面前。 朝笙靠着椅子,眉头微微皱起:“昨天我都写完了。” 江暮白撑着桌子,微微俯身,浅色的指尖点过几道题:“这几道,今天先再写一次。” 尽管朝笙那句“付过了报酬”其实是戏言,但江暮白对于朝笙的学习仍然很尽心。 这是朝笙惟一说出的转来一班的理由—— “好好学习,改过自新。” 朝笙眼神看去,那是昨天他给自己讲的时间花得最多的几道。 她发觉他们现在离得有点近。 朝笙仰面看着他,忽然笑道:“你早上洗澡啦?” 江暮白一愣,没料到她完全没接他的话头。 “有肥皂香。”朝笙说,“橙花的。” 她有一支橙花和辛香混合的香水,很快便分辨了出来。 江暮白神情不动,耳尖却一霎通红,他温声道:“给你三十分钟解完。” 朝笙也不在意他转移话题的方式,懒洋洋地回:“知道了。” 两个人就像昨天一样面对面坐着,一半时间写题,一半时间改和讲,整日的时间就这样度过,天色微暗时,他们自然而然的分别。 朝笙说到做到,小长假要学习,就还真的学了。 只是偶尔看几眼手机,会十分认真地觉得自己现在正“头悬梁锥刺股”。 毕竟几百年不发朋友圈的父母分享了他们在西西里岛看的日落,辛思夷跑到了英国去参加电影节,霍昀被李静伊发配江岛见兄长,文姗姗李旸去了海市凑漫展的热闹。 至于一班那些不但要写长假作业,还额外参加了课外补习的卷王们,被朝笙直接略过了。 第160章 长假结束的时候,朝笙十分满意地拍下了自己写完的作业,po了一条没有配文的朋友圈。 一堆红点点不断刷新,她撑着脸看照片下的评论。 【霍昀】:哪儿抢的? 【辛思夷】:哪儿抢的? 【文姗姗】:怎么这么多作业呀,一班好辛苦/(哭哭脸)。 【李旸】回复【文姗姗】:我们班也是这么多。 【李旸】:朝姐,帮我也抢一份,谢谢了。 都是嫉妒。朝笙冷笑,挨个怼了回去。 * 长假转瞬即逝,人群又重新充满了红砖白墙的校园。 朝笙踩着铃声到了一班,她前面的座位依然是空的,宋佳然要停课一个月,后天的期中考也不会参加。 孟荀见她来了,回过身来,压低了声音道:“朝姐,宋佳然今天来办转学手续了。” 她抬眼看向一脸神秘的孟荀。 第147章 校霸和学霸(53) 宋佳然的位置空空如也,那些用彩色的包书纸一本本包好的课本都不见了,还有她印着小熊的水杯,挂着各式发圈的笔筒。 孟荀一来就发现了不对劲,然后多方打听,终于才知道宋佳然居然要转学了。 他挠了挠脑袋:“就这个国庆假的事情呢。” 朝笙随口打发孟荀:“好突然。” 孟荀听出了她的敷衍,知道她不会告诉他,哼哼唧唧转过身去了。 座位旁边空荡荡的,孟荀还挺不习惯,不过班上只有29个人了,所以在下次换座位前,他也不会再有同桌。 朝笙没有太多想法,这个事情对她来说,从李四愍宣布处分的那一刻就结束了。 宋佳然为什么转学,她才不关心。 周言之后如何以“大人的方法”去结束这件事,她也不关心。 窗外的梧桐树满枝黄绿,褐色的枯叶卷起,又在瑟瑟的秋风中飘落。 九月初到一班的时候,梧桐叶还泛着点夏天的碧色,一转眼就要在深秋里落尽了。 朝笙撑着脸望着外面发呆,江暮白感觉到她漫不经心的目光,却没抬头,此刻出声或许也算是打扰。 教室里正忙着收作业,十分热闹,谈笑声抱怨声混杂在一起,从朝笙的耳边飘进又飘出。 一道细瘦的身影小心地靠近教室后门口,很快又瑟缩着退后。 朝笙的余光注意到了,她移开眼,对上了江暮白的目光。 “你也看到了?” 江暮白应了一声,对于躲躲藏藏的宋佳然不太关注。 朝笙极轻的哼了声。 “闻朝笙同学。”熟悉的声音终于鼓起了勇气唤她。 宋佳然站在门口,纤细的手指不自觉的紧紧攥着门框。 “你……你可以出来一下吗?”她看着朝笙,眼神闪烁,“我有话想对你说。” 教室里叽叽喳喳的人注意到了后面的动静,齐刷刷回头,眼巴巴看了过来。 宋佳然白皙的面庞因为紧张而涨得通红,声音也发着抖:“拜托了……” 朝笙站了起来,转过身,对上了宋佳然那双胆怯又小心翼翼的眼。 大家看着朝笙出了教室,脖子伸得老长。 孟荀从座位上弹射而起,压着脚步声也往教室后门走去。 正算题的江暮白手臂一展,拦住了他。 “尾随可不坦荡。”他声音温温淡淡,知道朝笙并不想让自己经历的这件事成为谈资。 孟荀无法,只好老实巴交的又坐了下来,一脸幽怨的看着神情安静的江暮白。 * 宋佳然终于再次看到了朝笙。 光是鼓起勇气再出现在她的面前,就已经不易。 一见到朝笙,就想起自己的懦弱、狼狈和谎言。 国庆的这几天假,家里鸡飞狗跳,她蜷缩在自己小小的房间里,听着门外父母的争吵和对她的训斥,脑海中却总是浮现朝笙的模样。 体育课的时候笑眯眯玩着球拍,问她要不要来; 海选的时候替她搬课桌,然后又被其他的女孩子们簇拥; 酒吧里不耐地拦下那杯酒; 想起最多的,还是被林皓宇压在身下时,朝笙神情冰冷踢开门的模样。 人就像飞蛾一样趋光,喜爱热烈蓬勃的事物。 生来懦弱自卑的宋佳然渴望林皓宇那种独断专行强势到令人窒息的“爱”,又羡慕着自信坦荡无所畏惧的朝笙。 两相权衡,她不愿失去“爱”她的林皓宇,又说服了自己,因为那毕竟是什么都有的闻朝笙。 被人簇拥,被人喜爱,被人纵容,大概也不会惧怕什么伤害。 因此宋佳然撒了一个谎。 但后来的事情完全失控了,她无能为力,一心想保全自己。 自己的卑劣,宋佳然知道。 * 朝笙垂眼看着站在她对面的宋佳然,这姑娘身高才到她胸口。 小小一只,说话柔且怯,平时总是小心的察言观色,和班上的谁都说不上很交心,像只兔子一样容易受到惊吓。 朝笙天然对着女性抱有完全的善意,一如她喜爱辛思夷,爱逗文姗姗。 她抱着手臂,靠在走廊的白色圆柱上,依然没什么表情。 宋佳然的手绞在一起,指尖被无意识的按得发红。 “我就要转学了。”宋佳然终于组织好了语言,说出了开场白。 朝笙没说话,她只好继续道:“我今天来……是办手续的……” 父母拿到了赔偿,不想她和林皓宇再有什么牵扯,干脆让她转去邻市继续念书。 说是家里都在教育局工作,其实是小科员,没有什么能量。 更深一层的,是宋朴从周言看似无意的话中知道,朝笙是黎青兰的外孙女。 以防万一,还是不在高川一中为好。 背了处分,转不了邻市的重高,但宋佳然反而很知足。 离开这儿挺好,一切就都结束了。 想到这,她的心情竟然放松了下来,说话也没有那么磕磕绊绊了。 “我想和你道歉。”她深吸了一口气,说出了这句话,感觉让她痛苦不已的压抑的情绪似乎也在淡去。 终于说出了口。 “我不应该撒谎……连累了你,如果没有你,我就完了。”宋佳然在父母的骂声和林父的白眼中渐渐清醒,知道自己奉若珍宝的爱情其实再轻贱不过。 “所以,很感谢你帮了我那么多次。”宋佳然抬头,看着朝笙那双漂亮又清冽的丹凤眼。 但她的眼中一点笑也没有,并不为她的道歉而动容。 宋佳然一愣,说话的声音渐渐小了。 几片梧桐叶被风吹落,飘到了长长的走廊上。暖融的阳光照着朝笙,她说话的声音却泛着冷。 “我能理解。” 宋佳然面上一喜。 “但我不接受你的道歉,也谈不上什么原谅。” 她讨厌谎言、辜负。 尽管锋利且张扬,但对着宋佳然,朝笙露出来的,几乎全是柔软的那一面。 因此这件事情越发的让她失望。 宋佳然呼吸一滞,没有想到朝笙会这样回答。 第161章 她仰面,眼中浮现出急切的神色。 朝笙不再看她:“就这样。” 她走得干净利落,无意踩在一片梧桐叶上,宋佳然低头看去,褐色的枯叶碎成一片又一片。 她感到那种已经散开的压抑情绪又重新聚拢,瘦弱的女孩在穿过走廊的秋风中忽然打了个冷颤,明明上午是很暖和的。 宋佳然茫然的后知后觉,原来不是所有事情,都会被原谅。 教室里的人一直看着,隐隐约约听到了什么,七拼八凑,大抵猜出来了一小部分真相。 是他们印象中温柔害羞的宋佳然,对朝笙做出了不好的事情。 孟荀再也忍不住了,他等朝笙一进来,就扑了过去。 朝笙往后一退,神情嫌弃。孟荀身体灵活的倚靠在了江暮白身上。 他抬头,先对上了江暮白淡静如墨的眼睛。 孟荀莫名咽了口唾沫。 他立马站了起来,拦住了朝笙的去路:“朝姐你就和我说吧!只和我一个人说行不行?我会保守秘密,带进棺材里的!” 许或隔着大半个教室骂骂咧咧:“孟荀你假死了,谁不知道你这家伙是一中大喇叭,什么事情都兜不住。” 运动会后,孟荀一中小天王的封号被许或褫夺,降为大喇叭。 孟喇叭不理他,只用楚楚可怜的目光看着朝笙。 朝笙轻哧:“走开些。”懒得理他。 但心情因为这一通闹剧好了起来。 她坐了下来,手法暴力的从书包里倒出那堆作业。 江暮白眉心微动,压住了想替她整理的想法。 作业摊开来,最底下,居然压着一包皱皱巴巴的牛奶糖。 朝笙撕开糖,扔了一颗在江暮白课桌上。 这是那节体育课,本来买了要给宋佳然的,当时没给成,后来她就给忘了。 她不爱收拾东西,都不知道里头还有包糖。 牛奶糖甜得齁人,又粘又弹牙,她神情散漫且淡,扔了颗在孟荀身上。 第148章 校霸和学霸(54) 江暮白剥开红色的糖纸,温声道:“最后也没让大家知道。” 朝笙点点头,声音带着点不以为意:“你不也是嘛。” 他们心照不宣,知道对方说的是更衣室里的那件事情。 江暮白说:“不一样。” 他并没有受到宋佳然的污蔑。 对于这件事情守口如瓶,也不过是因为朝笙不愿意让别人知道宋佳然差点被强迫。 朝笙又拆开一颗糖,扔进了嘴巴里:“答应过她了。” 答应过她,替她保守秘密。 所以没说。 她仰头,靠在座位上发呆。 天花板上悬着白色的风扇,秋意盎然,它便也派不上用场了。 女孩修长笔直的腿有一搭没一搭靠着椅子晃荡,她没个正形,长发也随着她的动作往下垂落摇晃。 江暮白的眼中含着温和的笑,知道眼前这个人骄傲又恣意的皮囊下,藏的是柔软的心肠。 他感到心里鼓动着饱满的情绪,像一眼恒春的泉水在汨汨的流着,那场混乱的梦境带来的不安全被冲刷得干干净净。 江暮白不管梦中,他只看眼前。 * 宋佳然转学转得太仓促,就好像没有留下事情的什么痕迹一般。 这周就要月考,大家的注意力短暂的停留在宋佳然和朝笙的处分上,又很快的投入心神到了复习里。 只有周楠觉得过意不去。 他在某节语文课后把朝笙叫到了办公室,言辞恳切地关心了一番。 “发生这样的事情,大家都不想看到,平时都是好同学……总之要有什么不开心的,只管和老师说,不要心里太压抑了,影响期中考和学习。” 朝笙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听到有老师这么和她说话。 这个感觉十分新鲜,但不算坏。 十班的班主任在办公室里头,听到周楠这番话后十分努力的在憋着笑。 朝笙瞄到他的表情,很认真地答:“放心,周老师。” “短暂的挫折打不倒我,在接下来的期中考里,我会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用学习来转移注意力,用成绩来成就自己。” 一番话让周楠都愣住了,闻朝笙,其实真是个好同学啊…… 十班的班主任终于破功,无声的笑到了表情扭曲。 他悄悄同情了周楠三秒钟。 期中考如期而至。 所有的教室都改成了考场,座位之间的距离稍微摆的开了些。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布置了——李四慜信奉成绩是自己的,偷来的大家都知道,骗得了一时骗不过高考,因此并不在平时考试上狠抓作弊。 但一中的期中考依然没有什么水分,大家基本上都认同李主任的观点。哪怕是不爱学习的十班,成绩都烂得光明正大、烂得纯粹诚实。 考室是按照上学期期末考试的排名来分配。因为上学期年级倒数的成绩,朝笙分到了第十考场——十班。 一班的其余人只需要按照考号在教室里重新找到位置就行。 江暮白看着朝笙背着书包溜溜哒哒出去,叫住了她。 朝笙回过头来:“你也去十班,顺路?” 年级第一的小江同学很适应朝笙偶尔的毒舌,他神情不变,从她近来越发凌乱的桌子上拿了个东西递给她。 “铅笔忘了,要涂答题卡的。” 朝笙“哦”了一声,乖乖接过了铅笔:“谢啦。” 然后再次溜溜哒哒的走了。 孟荀瞅着朝笙的背影渐行渐远,摸着下巴思索:“朝姐以前考试不会连选择题都没有填过吧。” “怎么会。”江暮白失笑。 他国庆的时候偶然听朝笙抱怨过,她考试向来只做要涂卡的选择题—— 那会儿他们正在写数学,朝笙说,应用题麻烦,她一般只写一个“解”。 这次考试应该不会了。江暮白心想。 * 十班的教室收拾的干干净净——因为大家本来就没在教室里放太多书。 从这点来说,十班作为考场倒是格外合格。 教室里完全没有备考的氛围,见朝笙来了,快乐的二五仔们围了过来。 “哟,这不是一班的朝姐吗?”语气夸张。 “十班蓬荜生辉啊,您里边请。”十分造作。 “朝朝,你坐在我前面耶!”这是文姗姗。 朝笙都不用去看座位表了,被文姗姗牵着走到了最后一列第二个。 朝笙坐了下来,教室里霎时间响起来整齐的掌声,表示对朝笙的热烈欢迎。 “……”饶是朝笙十分熟悉十班的德性,也感到一阵无语。 李旸也笑嘻嘻的走了过来,坐在了朝笙旁边的座位。 去年期末他还比朝笙多了十几分,以碾压的优势超过了朝笙五个名次。 总之倒数们菜鸡互啄得很激烈。 预备铃响了。 监考老师肃着神情走了进来。 “不要吵闹起哄了,同学们请回到座位上,等待考试的开始。” 黑板上写着“严肃冷静,沉着诚信”,又被十班的谁在后面涂了个小小的鬼脸。 第162章 周楠皱了皱眉。 他放下了密封卷,扫视了教室一圈,然后在教室的左侧看到了撑着脸百无聊赖转笔的朝笙。 四目相对,面面相觑。 朝笙先笑眯眯打了个招呼。 周楠点头,又给她递了个“老师相信你”的眼神。 教室里渐渐安静了下来,只剩下周楠拆开密封袋时纸张摩擦的声音。 第一堂考的是语文,试卷分发了下来,十班的人大多不如何认真。 填完姓名学号就开始摆烂,然后等待下考了。 文姗姗想掏出镜子照一照自己的美瞳是不是没有放好,却在周楠如炬的目光中缩回了手。 她无所事事的四望,然后看到坐在她前面的朝笙奋笔如飞。 什么情况!? 第149章 校霸和学霸(55) 由于和朝笙的成绩半斤八两,所以每一次考试,文姗姗基本上都和朝笙坐在一块儿。 这个正在认真做题的,真是朝笙啊…… 她揉了揉眼睛,本来位置就没有放对的美瞳又移了一下。 文姗姗不受控制的眨着眼,泪水簌簌的往下落。 在模糊的视线中,朝笙握着笔答题的手就没有停下来过,她的头一直微微低着,看起来十分认真。 文姗姗觉得自己的认知受到了冲击。她恍恍惚惚地想,朝笙是不是在写作文的格子上骂哪个不太顺眼的语文老师呀——总不能真在做题吧? 美瞳终于被文姗姗的眼泪水给冲了下来,她的视线恢复清晰,再次对上了周楠严厉审视的目光。 文姗姗一愣,又看看朝笙,破天荒地感觉到了一丝心虚。 那她也,勉勉强强答一下题吧。 小姑娘拿起笔,先把自己的名字和学号填了上去。 语文考试不算难,再如何都能写上几句话。 朝笙做起来还算顺畅。 古诗词上辈子在书院里天天听夫子念,文言文也曾被夫子一一注解过,她两辈子都不爱念书,但好歹还是有点基础。 写着写着,碰到看不太懂的,她百无聊赖地用笔头戳着脸颊,不管三七二十一编出了几句胡话写了上去。 她怎么知道为什么那条鱼的眼睛里要发出诡异的光? 朝笙仔仔细细想了会儿,遂答之:“鱼死了都这样。” 字是清秀的楷体,一笔一画都端庄,阅卷老师冲着这手字,也该给个一两分吧? 朝笙十分满意。 下了考,头一回把作文给写完了的文姗姗迫不及待地去找朝笙。 “朝朝,告诉我刚刚都是幻觉!” 她仰起头看着朝笙,眼眶通红,洋娃娃似的睫毛还湿漉漉的。朝笙摸了摸文姗姗的脑袋:“做不出来不丢人的,不用哭。” 文姗姗:“所以你都会做吗?” 朝笙抬头看天,实事求是的说,反正她努力把字写满了。 走过来的李旸憋笑,又被文姗姗瞪了一眼。 他看着文姗姗抱着朝笙嘟嘟囔囔,解释说自己是美瞳没有戴好云云,而朝笙揉着她的头发,乐得不行。 李旸不得不承认,他偶尔会有点恨自己不是女儿身。 接下来的考试也都还算顺利。 国庆发的试卷本来就比期中考的程度要难,朝笙费了老大劲才做完。 尽管江暮白脾气很温和,在给朝笙讲题这件事情上却十分有原则。 耍赖摆烂拖延都没用。 到最后那二十张试卷几乎全都讲完了。 教室很快又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孟荀估摸着自己这次考试的情况,兴致勃勃:“我觉得我这次考得还行。” 对于一中小天王——大喇叭来说,“还行”是一种含蓄的说法。 孟荀认为自己考得相当可以。 “选座位我要坐在第六组。”他指了指许或的位置,第六组靠着墙边,“第四个。” 一个不太显眼但是又能看清黑板的位置。 孟荀觉得自己简直是计划通。 “一班按照成绩自己选座位?”朝笙挑挑眉。 “十班不是吗?”孟荀有些奇怪。 朝笙看着孟荀笑:“不是。我们抽签排座位。” ——吊车尾们半斤八两,排名次的意义并不大,因此十班的班主任十分看得开,所以每次都听天由命的抽签。 孟荀甩甩脑袋:“那老周还是别抽签的好,我可不想和许或抽到一块儿去。” 朝笙撑着脸,指尖轻扣:“不知道我最后能坐在哪儿去诶。” 以她的成绩,就算江暮白盯着学了一个多月,想都不用想也是一班的吊车尾。 孟荀替她犯愁:“是哦,选到最后,就只有教室最后排的了。” 朝笙身旁,江暮白抬起了眼,正对上她笑意盎然的样子。 无论看过多少次,也依然会为了这样专注的笑而分神。 诚然心动无声,肆意翻江倒海,却又都掩盖在他淡静如渊的眼底。 * 一中的试卷阅得很快,考完试的第二天下午就把成绩榜给贴了出来。 高二本部的楼下,公告牌前站了一堆人,都想知道自己的年级排名。 尽管现在主流的声音是并不鼓励给学生排名次高低,但大家心知肚明,高考,也就只看这一个高低。 因为有一节体育课,一班的人趁着上课这会儿才过来看。 孟荀挤到了最前面,往上仰着头找自己的名字,一旁站着的许或声音关切:“大喇叭,你要不要先找一下我的名字?” 孟荀拒绝:“呵呵,自己找。” 他才不管最近老阴阳怪气的许或,从第一个开始往下看。 “江暮白、付斯羽、段青禾、陈景、李巍、许或……孟荀!”孟荀握拳,“我可太牛了,第七!” 班级排名第六,年级第七。比他上学期升了十个名次。 “等一下?!”孟荀又往上看去,许或在他旁边挑了挑眉,笑着咧出了一口大白牙。 难怪让他先找他的名字! 孟荀捏紧了拳头,给许或来了一下。 公告牌前霎时间混乱起来,两个人打算新仇旧怨一起算。 不远处,正准备去器材室的朝笙驻足,知道大家都在那看成绩。 她有点好奇,又不想过去看。 笑死,校霸能在乎自己的成绩吗? ——相当在乎。 她看向了江暮白,那双漂亮的眼睛和会说话一样。 “怎么了?”江暮白明知故问。 “你去看看你多少名。”朝笙神情自若,“……顺便看看我的。” 江暮白的眼中带出点笑来:“好吧。” 朝笙转头看天看树,看教学楼前仍然开着的月季。 公告牌前,见江暮白来了,孟荀回过头,朝他挥了挥手:“不用看了,学霸,老样子!” 却对上朝笙神情冷冷淡淡的一双眼。 “……” 孟荀悟了。 江暮白其实挺期待知道朝笙的成绩的。 她底子不好,学东西却快。 抛开那些细密而无法停歇的心动,单纯只把她当做一个需要他教的“学生”,也是一件满足感很大的事情。 第163章 因为教了就会有反馈,能看到她的进步。 但一中是整个高川最好的高中。 所以找朝笙的名字仍然花了些功夫。 江暮白的手指拂过一列列的姓名,最后在第500名后看到了“闻朝笙”三个字。 高二的理科班有600多个人。 从江暮白的角度看,这个名次已经很好了,毕竟朝笙去年是全年级倒数第五。 周楠为此还唉声叹气过好几天,不知道要怎么样才能让朝笙跟得上一班的授课进度。 他的指尖从成绩榜上移开,孟荀见他走了,也凑了过去。 看到朝笙是第五百名时,他有些发愁——不知道朝笙会不会深受打击。 “你好慢啊。”朝笙明明很好奇,却不说。 但她眼睛里亮晶晶的,江暮白不逗她了,温声笑道:“考得不错。” 孟荀支起耳朵听这边的动静。 朝笙“噢”了一声,语气不咸不淡,等着他接下来的话。 “500名。” 孟荀悄咪咪看了过来。 然后他看到,逆排名倒数第123的他朝姐,露出了个堪称灿烂的笑容。 一中的理科的本科硬上线率是90%,而十班的人尽管不靠谱,但大多数都会选择出国。 所以当能从600来号人里排到第500名的时候,对于朝笙来说简直是巨大的进步。 “我去找文姗姗他们。” 朝笙笑眼弯弯,在孟荀目瞪口呆时高兴得十分真诚。 “不去器材室了?”江暮白想起了在他家门口,朝笙玩笑般许的愿望。 “你帮我拿一下球拍!”她今天本来约好了和江暮白一块打羽毛球的。 她向来跳脱,扔下这句话,就往十班去了。 又郑重其事的拍下了自己的名次。 江暮白一时失笑,看着她的身影在太阳底下格外的轻盈。 教学楼与校园道路相接的几级台阶上,桂树葱郁,修剪成球形的树冠投射下一大片阴影。 霍昀垂着眼,看着朝笙和江暮白分别。 身旁的朋友问:“走不走,咱不上体育课了吧?” “你们去吧。”霍昀长舒出一口气,感觉身体里翻涌着格外压抑的心绪。 “我等人。” 朋友们面面相觑。 第150章 校霸和学霸(56) 霍昀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站在这。 他真的很烦。 树冠庞大的阴影投射在他的身上,他看着两个人在阳光底下笑着说话,然后分开。 闻朝笙她——以前是怎么和那个钢琴家相处来着的? 那时候霍昀并不想表现得太上心,也知道她的性情再混蛋不过。 总之,对于朝笙这段一时兴起的恋爱,记得最深刻的居然是她晃着酒,漫不经心说钢琴家手上有茧子的模样。 喜欢时轰轰烈烈,厌倦时弃如敝履。 所以霍昀总觉得,这样看着就好。 但此时此刻,心里的烦闷一点也压不下去,他十分清晰的认识到他不想看到这两个人并肩站在一起。 朋友们见他这样说,彼此对视一番,最终走了。 “那咱们先去老地方等你。” 他们说的就是bridge。 霍昀随意应了一声,眉眼里泛着淡淡的戾气。 朝笙往十班的方向溜溜达达去了。 李旸昨天发消息,问他什么时候回高川。又顺嘴一提这回考试,朝笙认真得不得了。 霍昀一开始觉得李旸在开玩笑,又很快意识到他并不想承认的缘由—— 那个“好学生”。 所以要为了一时的玩心,做到这样的地步吗? 十几年来游戏人生,忽然就转了性情,然后坐在考场里认真答题。 霍昀看着手机里李旸的话开始动摇。 彼时他尚还在江岛。 借着国庆假期,李静伊打算带他一块去看望在江岛工作的霍暄,他的大哥。 霍暄长他七岁,已经独当一面,两兄弟向来聚少离多。 想着国庆反正也叫不出来朝笙,霍昀索性就过去了。 管着家里在江岛的酒店生意,霍暄天天忙得脚不沾地。 霍昀则对于家里的生意没什么兴趣。陪着李静伊逛了几天街,出了回海,又去看了次赛马,他哥哥才抽出了时间。 坐在维港的餐厅里看日落时,霍暄忽然问他:“大学要不要来江岛?” 霍昀那会儿正低头回着李旸的消息,随口道:“我打算出国留学的。” 李静伊觑他:“留学?是看哪儿天高皇帝远,好玩去了吧。” 霍昀知道自己亲妈说的是实话,却懒洋洋道:“那我哥初中怎么就出国了?” “你和你哥哪一样。” 霍昀做了太多年纨绔,混不在意这样的抱怨,只漫不经心的笑了声。 霍暄见此,温声解释:“家里在江岛的生意很忙,你过来这边读书,我顺便带着你,早点看,早点上手。” 霍昀不以为意:“这里有哥你就成了。酒店不都挺好吗?” 他心里有事情,没看到李静伊与霍暄对视时带着忧心的眼神。 维港的落日绚烂,满城灯火喧嚣,霍昀司空见惯这儿的繁华,早没了兴趣。耳畔是李静伊与霍暄的交谈声,霍昀心里想的却是现在在一班的朝笙,是否是真的要陪着那个“好学生”考一个什么大学。 那是校园剧里常见的剧情,主角是任性贪玩的少女和一个与她截然相反的优等生。 因为心动,两个人所以有了相同的目标。通常,叛逆的女主角会渐渐改变,而优等生则一直陪伴,最后两个人排除万难,走到了一起。 那他在这个故事里,算哪块背景板?总不能是朝笙婚礼上的司仪吧。 ——从阴影底下走出来时,霍昀还在想这个问题。 他觉得有点儿荒唐,却又不受控制的出现在了这儿。 太阳照了下来,热且刺眼,霍昀越发的烦躁。 上体育课的人早就四散开来,那个好学生又和朝笙说了什么,然后往器材室的方向去了。 霍昀也走了几步,叫住了江暮白。 “喂。” 霍大少爷一如既往地穿着花色夸张的外套,江暮白想看不见他都难。 但江暮白不想搭理他。 霍昀其实也是。两个人还没说过话,已经先相看两厌了。 “江暮白。” 他心里存着事,觉得更烦了,直接喊了出来。 高瘦清峻的少年终于顿住脚步,回头看向了霍昀:“有事吗?” 声音温淡。 啧,闻朝笙喜欢这种看起来就很没脾气的吗? “走,聊聊。” 霍昀声音里带着不满。 他觉得自己可能是傻了,为什么不去找朝笙,反而叫住了江暮白。 可朝笙向来想什么就是什么。她对于感情的看法也许就像小时候做游戏时一样,她要得到什么,就必须得到什么。芭比娃娃或者变形金刚,总之只要喜欢了,其余人再怎么说,她也得先攥着。 霍昀自问没什么理由干涉她。 总不能说“我喜欢你要不咱俩试试”这种话。他可以预想到朝笙嘲笑他或者甩掉他时他的惨状。 第164章 所以现在要说什么——霍昀纷纷杂杂的念头通通冒了出来,但看着江暮白,他反倒说不出话来。 而少年那双桃花般的眼睛疏疏淡淡,静澈得像副琉璃,霍昀忽然想,是否这就是朝笙这一次心动的原因。 江暮白只看了他一眼,就自然而然的收回了目光。 一道没什么情绪的声音落在了霍昀耳旁。 “行啊。” 他继续往器材室走,也不问霍昀所谓的“聊”究竟是什么。 毕竟,他们心照不宣,有一个相同的秘密。 思及此,江暮白难得有些自嘲。 第151章 校霸和学霸(57) 两个甚至算得上互不相识的人就这么走在了同一条路上。 白日里太阳太热,两个人隔着段距离,看起来认识又不太熟的模样。 去器材室的路上,偶尔有几个学生路过,看到这两个人一前一后走着,都觉得稀奇。 “以前还不知道这两个人认识呢。” 他们咬着耳朵小声讨论。 这确实是两个毫不相关的人。 霍昀听到了,更加不爽。 他也不想和江暮白认识,一如他不想认识什么钢琴家,不想知道谁家的纨绔又在朝笙这儿撞了南墙。 “走这么远干什么?就在这说。” 霍昀的话从身后响起,任谁都能听出几分戾气来。 “我要去器材室给她拿球拍。”江暮白声音温淡,很直接地回答了他。 “靠……”霍昀低骂,却没再说什么。 那就去器材室说吧。 霍大少爷双手插兜,突然泄气似的继续往前走。 江暮白推开了器材室的门,轻车熟路的去铁架上找羽毛球拍。 霍昀站在门口,忽然想起来,闻朝笙那家伙确实一身的运动细胞,不然也不能从小就当“恶霸”。 他冷不丁开口:“闻朝笙,和你还没谈吧。” 他说得很直接,直接到江暮白察觉出几分恶意来。 而霍昀神情轻描淡写,似乎是因为太熟悉朝笙,知道她对感情的随意,所以他也随意得不当回事。 江暮白的手顿住,他转过身来,看向霍昀。 “有话直说。” 阳光从半掩着的门扉照了进来,落在江暮白颀长的身影上,空气里灰尘飞舞,隔着点距离,霍昀没大看清他的神情。 他仍然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看来和我想的差不多。” 江暮白说话的声音低淡:“如果你找我是想说这些——” “那没有什么必要。这是我的事情。” 霍昀也觉得没必要——没必要跑过来撂狠话。他霍昀需要吗? 再说,谁不知道朝笙有多游戏人生。 但那种嫉妒的心情太深刻了。 对,就是嫉妒。 霍昀终于找到了合适的词语形容他压抑的心绪。 本不应当嫉妒的,他想,从出生就认识的关系,一块儿长大,一块儿玩,她身边来了多少人,最后不是只有他始终能在吗? 可是,看到运动会上朝笙跑向江暮白,看到朝笙在太阳底下笑眯眯和他说话,霍昀无法不动容。 心里有个声音在叫嚣:“你俩只能是朋友。” 他烦躁极了,踢起脚边的篮球。 篮球滚向了一旁的置物架,撞在金属的一角,发出了沉闷的声响。 霍昀的声音在混乱的嘈杂中格外清晰。 “她看起来是喜欢你吧?”这并不是疑问,反倒含着警告。 “凭着一时兴起,又能喜欢多久。”霍昀像是说给江暮白,又像是说给自己。 其实,他旁敲侧击地从班上女生的口中了解过江暮白——那种很字面意义上的好学生。长得挺好,成绩也好,似乎家境不怎么样。 嫉妒让人面目丑陋——霍昀如此感慨,思绪有一瞬游移,如果这是一个豪门狗血故事,他应该在此刻甩给江暮白一张卡,然后高高在上的说“给你五百万,离开闻朝笙”。 他听着篮球继续往里头横冲直撞的声音,觉得江暮白简直是苦命的路边花,而他就是恶毒的配角。 但恶毒配角起码爱得坦坦荡荡,他却只敢借着酒吧昏暗的灯光多看几眼朝笙。 霍大少爷挥开不合时宜的思绪,望向了江暮白。 少年的眼睛像是乌沉的墨,并不带什么难堪的情绪。 霍昀的手无意识地在兜里攥紧又松开。 他摸到了一包烟,似乎情绪也就好了一点。 “你什么都没有。”他语气平平的陈述,“凭什么觉得自己能摘月亮。” 那枚篮球带出满地狼藉,然后终于滚动到了尽头,骨碌碌地停在江暮白洗得有些褪色的帆布鞋旁。 霍昀的话落在耳中,格外清晰。 直白且刺耳。 很多次晨跑,或是傍晚回家,江暮白路过青山站。 一站之隔,一边是依山而建的别墅群,另一边是被时代所忘记了的乌樟巷。 他看着飞鸟从山中飞过,掠向滔滔的青峡江,鸟儿可以轻易飞越山道的银杏,但人不能。 这些,江暮白一直都知道。 尽管人的心动是自由的,可有没有以后确实是两说。 他不自苦,也不觉得自己这一生都会碌碌。 但之后的事情,谁又能笃定的说出口。 霍昀把烟拿了出来,对上了江暮白冷冷淡淡的眼神。 生气了吗?霍昀心想,他还没和好学生打过架。 遂又把烟放了回去。 但预想中的冲突并没有发生。 “霍昀。”江暮白神情低淡,以不辨喜怒的声音反问,“你是以什么立场来和我说这句话的?” 霍昀微楞。 又听到江暮白的声音再度响起。 “你连和她说喜欢的胆量都没有。” 有的人嘲讽他人肖想月亮,有的人想靠近又收回了目光。 半斤八两。 * 终于找到了一副能用的羽毛球拍,江暮白不再逗留。 他从霍昀身边走过,一瞬有阳光落下的阴影闪过霍昀的眼前。 明明说话的声音仍温和,江暮白也向来有一张淡静从容的皮囊。 但他十分清楚的知道,听到霍昀那句话的时候,自尊心好像都被人扒开了一样。 生疼。 无论怎样的不动声色,在霍昀说出那番话的时候,江暮白其实是无法不难过的。 月亮之所以是月亮,也许,是因为人们既不得到它,又只能仰望着它。 江暮白在喜欢上朝笙的某一刻突然懂得了这个道理,他无法摘月,却仍要以漫长的勇气建一座登天的梯,但只要,只要月亮仍照着他—— 他会奔她而去的。 日光渐渐退去,薄薄的暮色降临在秋日的校园。 这个时候的江暮白还太过年轻,说结局也太早。他并不曾料到,兑现一个承诺需要花费怎样的代价。 暮色将影子拉得很长,风终于又带上了深秋的凉意,说是打羽毛球,朝笙和十班的人聊的开心,这件事转头就忘。 操场上,有三五成群的人在打球。 孟荀远远看到了他:“学霸!速来制裁许或!” 第165章 江暮白蓦然回过神来。 孟荀乐呵呵撞了下许或:“等着吧!” 第152章 学霸和校霸(58) 直到江暮白走了很久,霍昀才缓过了劲来。 器材室里静悄悄的,越发衬得他荒唐。 他犯什么蠢,跑过来找江暮白说那样的话。 像个争风吃醋的大傻x。 “你连和她说喜欢的胆量都没有。” 听听,学习好的人,看人都这么清楚吗? 他觉得丢人,一脚踢在了器材室的铁架子上。 灰尘翻滚,呛得人眼睛都睁不开。 铁架子上的运动器材摇摇晃晃,最后轰然掉落,发出了混乱的声响。 霍昀站在漫天的灰尘里,终于点燃了本来就想抽的烟。 不敢就是不敢。 他半含着不耐、半带着嘲讽地想,江暮白说得对。 这么多年来,就是这样,占着朋友的名义,高高在上的嘲笑那些朝笙所轻易辜负过的人。 指尖忽然传来灼热的痛意。 他低头,看到香烟已经快要燃尽。 “靠。” 霍昀骂骂咧咧,又点燃了一根。 这才发现,兜里的烟还是朝笙某次扔在他车上的。 是细烟,就她爱买着玩,霍昀自己是不喜欢抽的。 烟里夹杂着薄荷味,凉得他越发冷静。 他知道,朝笙很久不抽烟,也很久都不去喝酒了。 她向来想一出是一出,没有太多固定的习惯,大部分时间做事只看心情。 所以霍昀,你真的有说出口的胆量吗? 霍昀的眼神在暮色中黯然了下来。 半晌,他仿佛终于做了个决定。 霍昀抬手将烟摁灭。 手机里弹出一堆消息,二五仔们早在bridge开好了酒,问他到底什么时候过来。 “等着。” 霍昀回的干脆,将烟头扔进了器材室外的垃圾桶。 绚烂的暮色盖满了整座城市,又随滔滔的江水一同流去。 球场上气氛焦灼,酒吧里人声鼎沸,没有人知道学校一角的器材室里,曾发生过的对峙。 ktv里,十班的二五仔们被朝笙的歌声折磨得后悔来这玩。 文姗姗拉着朝笙不撒手,一定要她先别唱了。 两个人抱在一块,笑得东倒西歪,旁边的人见此,趁机先从朝笙的手边抢走了麦克风。 费了一番力气,朝笙终于摆脱了文姗姗。她从玻璃茶几上随便拿起了一瓶饮料。 冰凉的气泡水让她从兴奋到上头的情绪中清醒了一霎。 那会儿跑去找文姗姗她们一块儿玩。然后干脆一堆人就趁着体育课溜了出来。 所以,她好像——忘记什么事了。 文姗姗跳到了点歌台,嚷嚷着今天她又要替某个女团打歌。 她比了个wink,要求朝笙专心听她唱。 灯球彩色的光闪烁变幻,水果味的气泡水里还有点酒精。 朝笙决定不想了,她好久没出来玩了,今天先做一个快乐的混蛋。 谁都不管。 * 玩得太开心的后果就是第二天直接睡过了头。 再次被李四愍抓住,朝笙又在校门口听了半天训。 候鸟从头顶飞过,朝笙过滤了李主任的谆谆教诲,罚站也站出了点秋高气爽适意自然的感觉。 “下次不要迟到了。”李四愍说话不带喘气,最后如此总结。 朝笙从善如流的点头,终于感到了解脱。 她正要走,又被李四愍叫住。 近来白发越长越多的李主任神情严肃,声音却是难得的温和:“这次考试,进步挺大的。” 看来当初真不是随便说说。 朝笙一愣,露出个笑来:“谢啦李主任。” 李四愍摆摆手,让她麻溜儿的去赶第一节课了。他还以为朝笙会受上次事情的影响,但看她的背影轻快,似乎确实没什么能让她格外上心的。 虽然又错过了早自习,但还是赶在第一节课前跑到了五楼。 朝笙一阵风似的从教室的后面进来,跑起来时的动作都带起轻微的气流。 “早上好啊!” 她坐了下来,孟荀艰难地回过头来说道:“朝姐,这会儿还早上好?还有三分钟就老周的课了。” 朝笙轻轻地“噢”了一声,不以为意。 孟荀唉声叹气地转过去了,胖胖的身躯显得有点勉强。 朝笙注意到了,有点疑惑:“大喇叭,你怎么了?” “首先,不要和许或一样这样叫我。我依然是一班文艺部官方认证的小天王。”孟荀龇牙咧嘴,然后又道,“昨天打球,被学霸无差别中伤了!” 说起来都郁闷,孟荀恨恨然瞪了眼江暮白。说好的和他一起收拾许或呢?最后他俩都被江暮白压着打。 孟荀很幽怨,连打球都不和人红脸的学霸,昨天打的好凶哦。 他都没有怎么摸到球,光在篮球场拉练了。 朝笙想起自己还看过一次江暮白打球。和平常温和淡静的模样截然不同。 她笑眯眯望向江暮白:“下次和我打一回吧。” 她的神情太坦然,显然已经把昨天的事情忘得干干净净。 江暮白没说话,朝笙凑过去,在他眼前晃了晃她柔软纤长的手。 他乌黑的长睫在细小的气流中轻颤,情绪又都掩藏在了眼底。 江暮白忽然轻声问:“下次,还会放我鸽子吗?” 朝笙眨了眨眼。 她茫然的神情倒映在江暮白淡静的眼中,好一会儿,朝笙终于福至心灵。 “抱歉抱歉。”她双手合十,笑得没心没肺,“答应你的事情,下次肯定不会忘了。” 上课铃响了,周楠满面春风地走了进来,说第一堂课先把期中考的试卷讲完。 朝笙自觉蒙混过关,转过去找试卷了。 课桌她从未收拾过,却一直都神奇的整整齐齐。江暮白看着她的指尖落在了某一叠教材上,正准备把书翻开来找。 他极轻地叹了口气:“试卷在左边,有燕尾夹的那一沓。” 虽然早晨来的时候,心情仍然称不上好,不知名的田螺少年还是顺手整理完了朝笙混乱的桌面。 朝笙按着田螺少年的话,果然找到了自己乱塞的试卷。她转过脸,笑眼弯弯地和江暮白道谢。 她的笑有时明艳,有时懒散,无论怎样,都很动人。 但江暮白却在这样的笑中越发清晰地意识到,从昨天的傍晚时开始涌出的那点失落,其实从未消失过。 朝笙单手撑着脸,偶尔在周楠的强调声中记下几行笔记,过一会儿又转着手中的笔。 周楠声情并茂的分析,终于让朝笙明白了为什么“鱼眼里为什么会有诡异的光”,江暮白情绪的变化,她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 第153章 校霸和学霸(59) 大课间的时候,文姗姗上来找朝笙。 李旸也溜溜达达地跟在她身后。 “昨天在ktv的时候,朝朝你把这个落我包里了。” 是朝笙的手链,昨天和文姗姗闹着玩的时候掉了下来。 李旸从兜里掏出条扇坠的钻石手链,递到了朝笙面前。 第166章 “……”朝笙无语了,“就一条手链,有必要让李旸拿上来吗?” 文姗姗白了李旸一眼:“他自己非说要看看一班什么样子。就把手链给他让他送了。” “结果他又说一个人不好意思来一班。” 李旸对着朝笙笑得十分理直气壮。 朝笙简直没眼看他。 文姗姗好奇地往一班的教室里看了看:“朝朝你坐哪儿呀?” “第三列,最后面。” 她微微歪过了身子,看到了江暮白。 ——他和朝朝是同桌呀。 文姗姗十分自来熟地打招呼:“学霸学霸,好久不见。” 其实之前也只是文艺汇演时打过一个照面。 江暮白闻声,见到是文姗姗,有些意外。 朝笙靠在走廊边上笑,看着他温声和文姗姗打了招呼。 李旸把手链放在了朝笙的手里。 “三四万的东西也稍微上点心吧,朝姐。”他说。 朝笙望了他一眼,李旸笑嘻嘻的,忽然压低了声音:“你同桌好像心情不太好。” 是吗? 朝笙回身望去,江暮白又被孟荀拉过去讲题了。 他微微侧着,露出半张温润清隽的脸来,长睫低垂,在眼下留出浅浅的一道弧影。 她以为他没有不开心。 文姗姗凑过来:“你俩说什么呢?” “说你坏话啊。”李旸笑嘻嘻地退开,“朝姐,我们先下去啦!” 文姗姗的拳头果然在他刚退后的那一下就飞了过来。 走廊上响起李旸得意忘形的嘲笑,还有文姗姗愤怒的骂声,两个人惹得其余的人投来惊讶的目光。 朝笙慢悠悠晃进了教室,江暮白正好给孟荀讲完了题。 四目相对,朝笙先若无其事地移开了眼睛。 这一天的课都被各科老师用来讲试卷了。 朝笙在一班吊车尾的年级第500名被科任老师轮番表扬,都知道这姑娘以前是个什么人物,能有进步,立刻许以糖衣,希望她能保持下去。 朝笙乐得不行,纷纷笑着受了。 到了最后一节课的时候,她忽而凑了过来,笑眯眯地唤他:“江暮白江暮白。” 他微微垂眼,看着朝笙脸上明晃晃的笑容。 “数学和物理,最后的大题我都没有听懂,你等会儿能和我讲一下吗?” 江暮白觉得有些意外,朝笙很少用这种商量的语气和他说话,他居然有点不习惯。 他敛起思绪,点了点头:“放学后吧。” 还剩一节生物课没上。 朝笙自然没有意见:“就当提前上次晚自习了。” 一中只有高三才会要求晚上留校自习。 她又转过身去,只留给江暮白一张昳丽精致的侧脸。 那种萦绕了一整天的压抑感终于淡去。江暮白看着只错了一道选择题的试卷,有些疑惑自己是否太软弱了些。 患得患失至此。 而她心无旁骛,并不为情绪所困。 因为试卷刚讲完,今天留在教室上一节晚自习的人比平时多了不少。 秋分之后,太阳的直射点南移,六点的时候,高川的天空已是一片深重的暮云,满城亮起灯火,夜色即将降临。 “先讲物理。” 朝笙把试卷推了过去。 他扫了一眼,朝笙不太能弄懂的是几道披着电磁学外皮的运动学题。 一中的老师喜欢这样出题,题目前写一堆a知识点的扩展内容,最后考的却是b知识点。 他思路理得很清楚,温声给朝笙讲了起来。 教室里时不时有窸窸窣窣的翻书声,或是三两个人凑在一起,低声讨论。 教室的墙壁上铺满了温柔的淡金色,高中时代,这样的傍晚有很多很多。当时司空见惯,后来回想起来,才觉得似乎一生里觉得美丽的落日,大多在十六七岁时就见过了。 有人开了灯,满室明亮,雪白的墙壁与暗去的天空是两个模样。 柔软的余晖披落在江暮白的耳畔,他身后,教室的门洞如取景的画框,暗紫薄金的天幕是神明笔下浓墨重彩的油画。 江暮白察觉到朝笙的分心,笔尖轻轻敲了敲桌面。 “看什么呢?” 他声音温淡,带着点提醒。 朝笙撑着脸笑:“落日啊。” 江暮白一愣,朝笙轻轻踢了他一脚,催促他:“就在你后面,你看一下。” 朝笙的身后,四格的窗棂划分出瑰奇的暮色,不必回头去看门外,江暮白也知道。 但他如言回头,分出心神看向了已然暗去的天空。 忽然,教室的灯灭掉了。 “学校怎么回事啊。” “突然停电有点吓人好吧……” 有人抱怨,他们是特地留校自习的。 而高三的教学楼那边却响起了欢呼声,甚至隐隐约约传到了这一边。 江暮白下意识的回头看向朝笙,昏昏暗暗的光线里,她的面容也变得有些看不清楚。 朝笙想起来什么似的,低头翻自己的书包。 “啪哒”一声,细小的火光在她手中亮起。 是一个打火机。 江暮白忽然想起,开学典礼的时候,朝笙说是要他吃糖,最后落在他掌心的是一包烟。 她应当是有抽烟的习惯,起码在他与她认识之前。 两个人的课桌连在一起,他从未闻到过烟草的气息。 火光映着她潋滟的双眼,朝笙笑意盈盈,十分认真地压低了声音说:“其实,今天是我的生日诶。” 江暮白微愣,又听到朝笙继续道:“让我许个愿望哈——” “希望江暮白现在立刻开心起来。” 她煞有介事,把打火机的火吹灭了。 周围又都暗了下去,她被火光映照得明晰而温柔的面孔也再度变得模糊。 教室里闹哄哄的,江暮白却在这样的嘈杂中,听到了他清晰的、如雷的心跳声。 “生日快乐。”他后知后觉,露出了笑来,“但这个愿望,不用许也会实现的。” 朝笙手指一转,打火机被她收起。 夜色中她微微倾身,声音带着得逞般的得意:“所以你果然是不开心啊。” 第154章 校霸和学霸(60) 朝笙那会儿还以为蒙混过去了,上午李旸提了一嘴,她才发现江暮白情绪不太好。 她的傻白甜统子在这个世界沉迷上网,都忘记要提醒她任务进度,但好感度终于到了80,朝笙有一瞬间觉得遗憾,却依然决定将这个故事往终点走去。 因为她的终点,不在这儿。 向来漫不经心的朝笙在心里所想过的事,江暮白一无所知,他全心全意,诚恳地喜欢着眼前的人。 譬如此刻,他有一瞬的怔愣,然后很快猜出“生日”只是朝笙试探他心情的幌子。 “所以今天不是你的生日。”江暮白有些无奈,然而心中却无法不生出被她所在意的喜悦。 这种细细密密的欢喜简直能把心脏都填满,酸涩的鼓胀之后,又带起为人所忽略的仓皇。 “对啊。我生日在三月。” 她的声音懒散随意:“但是愿望是真心许的。” 第167章 幽暗的教室里,看不见她的神情。江暮白可以想到她眼中一定带着惯常的戏谑。 朝笙忽然问道:“你生日是什么时候?” 十一岁之后,江暮白再没有过过生日了。 他垂眼,并不想说。 “说啊。”朝笙不乐意了,“你刚刚还和我说了生日快乐。” “那怎么一样。”江暮白很无奈,她的生日根本就不是今天。 “那我也告诉你我的生日了。” 对于朝笙的脾气,江暮白从一开始就没什么办法。 “十月初十。” “那天是不是小雪?” 他点点头,又想起她应该看不到,便立刻又回答了她一声“是”。 灯又亮了。 刚刚只是跳闸,校工很快恢复了供电。 满堂光照。 她的面容霎时间变得清晰无比。 朝笙难得郑重了神情,说道:“那你下次的生日,也一起过吧。” 江暮白的心跳声呼之欲出。 浅白的灯光碎在他的眼中,他说话的声音也变得有些轻:“还有很久啊。” “还好吧。”朝笙拿出手机,在日历那翻找十月初十。 她指尖敲敲打打,留下一条待办:江暮白的生日。 “就一个半月啊,很快的。” 她看向江暮白:“接着讲吧。” 他敛回思绪,目光同她一道,落在了某一道天体物理上。 灯光点亮了夜里的繁华,当一中的教学楼完全陷入了黑暗中时,天樾山苑的某栋复式别墅里还灯火通明。 “不去留学了?” 客厅里,刚从外面回来的李静伊听完霍昀的话,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霍昀:“去啊,晚一年去。” “晚一年去?”李静伊忽然想到,闻家那姑娘明年才高三。 她有些愠怒,嘴角却反而勾起抹笑来。 “早一年,晚一年有什么差别?” “没差别,可我乐意啊。” 霍昀靠在沙发上,长腿一伸,是李静伊熟悉的任性模样。 又能再任性多久呢? 李静伊想起今天回娘家碰到的糟心事。 哥哥嫂嫂又和她哭闹,说李家现在如何如何艰难。 话里话外,都是怪她嫁给了霍闵成。 李静伊和霍闵成算是少年夫妻,大体门当户对。不过若真要论起来,李家当年反而胜过霍家一些。 但霍闵成太争气了。 他在与她成婚后很快的继承了霍家,而后又帮着她那不成器的哥哥去经营李家。 那会儿霍暄刚出生,她和霍闵成的感情看起来好得不行。 渐渐的,她的哥哥越发依赖霍闵成的帮助,再后来,李家自己的酒店生意也都靠着霍闵成,到如今,已经被霍闵成吃了个干净。 她的哥哥终于反应了过来,时常找她闹。谩骂抱怨,又哭着怀念李静伊少女时候家中的风光。 这些,霍昀从不知道。 舅舅从他母亲这儿得了好,自然愿意消停一段时间。 霍闵成偶尔打发几下,他舅舅转头又继续花天酒地混吃等死。 李静伊是真正娇养大的富家千金,起先并不懂得人心诡谲,也不知道有人曾以“至亲至疏”来形容夫妻。 所以全心的信赖着霍闵成,所以注意不到他的野心,所以也未曾发现,霍闵成在外面,有所谓的“初恋”和一双孪生的儿女,那对兄妹甚至还比霍昀要大上四岁。 品学兼优,努力上进,将要大学毕业,进入霍家的产业里。 人心真是难测。 等李静伊意识到这一切的时候,兄长早已立不起来,她的娘家衰微,成了攀附霍闵成而生的藤蔓。 若霍闵成弃了,便彻底倒了。 好在霍暄足够优秀,足够令霍闵成当成继承人对待。 但霍昀怎么办呢? 霍闵成有可成接班人的霍暄,有一双肖似初恋的儿女,对于这个最后出生的幼子反倒不如何关心。 且那对孪生兄妹,只比霍暄小上五岁。 李静伊面上维持着从容不迫的做派,暗中早已经与霍暄商量好,让霍昀也去江岛,那是霍家酒店生意的核心。 打着读书的名头也好,过去后直接跟着霍暄也好,总之,霍昀得和那对龙凤胎一起进入霍家的产业里。 如果可以,李静伊并不想让霍昀知道,他的父亲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起码在霍暄彻底继承了霍家之前,霍昀最好不要知道。 不然以他那个任性恣睢的性情,一定会把事情闹得不可开交。 思及此,李静伊的情绪反而冷静了下来。 “这件事情,没得商量。” 她鲜少以这样严厉的语气同霍昀说话。 霍昀愣住了,看着李静伊转身上楼,再没同他说什么。 整座别墅静悄悄的,他陷在客厅柔软的沙发里,仰头看着水晶吊灯有些刺眼的光芒。 他并不在意李静伊的态度。从小到大,无论他要做什么,父母都未曾阻拦过。 犹豫了很多年的事情,终于决定要去做了。 去江岛、欧洲或者其他什么地方都无所谓,霍昀只想知道闻朝笙会去哪儿。 他其实没想好要怎么和朝笙说。 告白需要鲜花、礼物、浪漫的氛围,和一腔赤诚的勇气。 或许在朝笙十八岁生日那天去说就很不错。 那个时候是三月,按理来说,他已经差不多准备完留学的事宜。 也许朝笙会半是伤感半是戏谑地说:“你去留学的话,我还是会偶尔想一想你的。” 他就漫不经心地笑:“不去了,等你一年,咱们明年一块儿去。” 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一定会以为他又在开玩笑。 这个时候他拿出早就预定好的鲜花、戒指——哦,表白不需要戒指,总之是别的什么礼物,反正越贵越好。 他的真心比戒指上的钻石还慎重。 他想让她看到。 第155章 校霸和学霸(61) 期中考结束之后,时间似乎一下子就变得很快了。 周一例行的升旗仪式,李四愍已经把目光放到了一月的期末考试。今年的期末考试高三会全市联考,李四愍略略思索,就把高二也都添上了。 “高二年级期末要和二中、八中、川大附中这几个学校一块儿联考,大家好好表现。” 李四愍最后如是说。 全市联考就必然会有排名,去年高二联考整体来说一中考得最好,但第一二名却全在附中。 一旦牵扯上学校之间的竞争,校园里读书的气氛似乎都凝重了几分。 孟荀最近格外关注江暮白。 用他的话来说,这是一中本次联考的尊严。 语气夸张,把朝笙逗笑了。 江暮白却没受到这样气氛的影响,仍如常的上课放学,给朝笙讲题的时间反倒还变长了些。 孟荀念叨着“一中尊严”太多次,朝笙也难免有一丝动摇。 她看着正在给化学式配平的江暮白,犹疑道:“要不这道题我去问付斯羽?” 付大班长还兼职了化学课代表。 第168章 江暮白的笔尖一顿,温声道:“她应该这几天忙着做题吧。” 付斯羽化学这次单科第二,最近十分失落的在报复性刷题。 朝笙眨了眨眼:“你不忙?” “忙的话就不会教你这么久了。”江暮白神情低淡,孟荀回过头来酸溜溜道:“学霸化学这次一分没扣。” 朝笙“哦”了声,撑着脸懒洋洋道:“我这不是怕耽误了‘一中尊严’嘛。” “嘿,您还挺有集体荣誉感。”孟荀一脸感动。 江暮白的笔尖轻敲在化学式上,他道:“给你讲完这个。” “‘一中尊严’暂且不论。期末考,你的尊严也很重要。”他声音里带上了点笑意,把“你”字咬得格外清晰些。 朝笙面色一肃,十分认同。 孟荀低头望着自己推了半天没写出来的反应过程,感到一丝落寞。 为什么没有人关心一下他期末考的尊严!? 但最近学校里求知的氛围太浓重,孟荀虚虚抹了把并不存在的眼泪,拿着化学视死如归的去找付斯羽了。 这样的氛围似乎都有点影响到了十班。 文姗姗在期中考之后终于确定朝笙的“好好学习”并非玩笑。 这让她有点怅然。 “朝朝好像也没怎么变。”文姗姗说这话的时候正在戴她新买的美瞳,“还是会和我们去玩,但是呢,又有了除了玩之外的事情要做。” 李旸看着她粉白的指尖比着美瞳的位置,说话间成功戴了进去。 他觉得文姗姗长得像橱窗里的洋娃娃,不用戴上大直径的彩色美瞳,眼睛也依然可爱得像会说话。 “人都是往前走的啊。”他说。 “什么叫往前走?”文姗姗不解,“我觉得我们以前那样就很开心呀。” 逃学泡吧,打架蹦迪,千里迢迢去看演唱会。 游戏人生,诸如此类。 她眨了眨眼睛,终于确认美瞳这次戴得很成功。 “难道这就是爱情的力量?”文姗姗思索了一会儿,脑海中又浮现出朝笙看着江暮白笑的样子,她对自己的感情颇有些迟钝,却看得出朝笙对于江暮白的不同。 假若之前没有撞南墙的钢琴家“们”,文姗姗会百分百确认朝笙的真心。 李旸闻言,不由得笑话起了她:“你懂个锤子爱情。” “就你懂。”文姗姗反唇相讥,这次却没错过李旸眼底那一点落寞。 她哼哼唧唧小声骂了几句,没说话了。 但无论如何,人确实都是往前走的。 霍昀想要往前再踏一步时,才陡然发展并没有那么简单。 李静伊这一次并没有答应他的要求。 她甚至把他留学的进度加快了,联系机构,准备资料,问询霍暄的意见,看选择哪几所学校。 向来有求必应的兄长也表现出了强硬的立场,让霍昀很难得的感觉到茫然。 茫然过后,他整个人简直要被愤怒填满了。 “为什么我非得高三就走?” 会客室里,留学机构拿来的资料洋洋洒洒铺了满地,机构的老师有些紧张地看着这对气氛凝固的母子。 他试图当和事佬,斟酌着开口:“先了解一下总没坏处,但也不必操之过急……” 霍昀冷冷的睇了他一眼,眼里都是戾气。 他噤声,默默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李静伊俯身,当着霍昀的面一张一张的捡起了那些全英的文书,而后随意地扔在了书桌上。 “你多留一年的理由又是什么呢?” 霍昀没说话。 李静伊摆摆手,示意机构的老师先出去。 “这次让你白跑一趟了,实在不好意思。”她与机构的老师道别,说话的声音仍如寻常的豪门贵妇一样矜然自持。 机构的老师如释重负:“资料先放在您这儿,若想详细了解,下次再联系我们。” 他推开门,逃也似的走了——纨绔般的富家子弟,向来有些让人招架不了。 下楼时,霍家的外头响起发动机的声音,他迎面看去,一个面容与刚刚那位霍少爷十分相似的中年男子正从车里下来。 霍昀不作声,李静伊继续说了下去。 “你不说我也知道。无非就是闻朝笙明年才高三,你想等她一年。” 霍昀抬起头,看着李静伊。他印象里的母亲很少这样的严肃冷淡。 “等她一年有什么意义呢,小昀。”她叹了口气,语气软了几分,“她要是喜欢你,你们不会做这么多年的朋友。” 霍昀的舌尖无意识抵住了牙关,嘴角的弧度显得有几分冷硬。 “她那性子,你也清楚。你是纨绔,她也是。要是真在一起了,闻朝笙能拿几分真心给你?” 霍昀确实一直是这样以为的,可是不知为什么,从李静伊的口中说出来,却让极其地难以接受。 “我不试试,如何知道。”他声音发紧。 李静伊极轻的呵了声:“就算可以——” “她是闻家的继承人,唯一的继承人。我们是不可能与闻家结亲的。” 剖白利害似乎太直接,李静伊停顿了一瞬。 “说那么远的事情,就没意思了。” 霍昀打断了李静伊。 然而李静伊深深地望了他一眼,最后道:“这件事别想了,好好考虑留学的事情吧。” 会客室的门忽然开了。 “什么事情不能想了?” 第156章 校霸和学霸(62) “没什么事。” 进来的人是霍闵成,李静伊神情淡了些。 少时恩爱,过了这么多年,早和云烟一样散了。 霍昀喊了声“爸”,懒得去答霍闵成的话。 从小就感觉得到,父亲并不如何关注他。也许是因为忙,也许是因为纯粹的不喜欢,霍昀不屑深思,早就习惯了这样冷淡的关系。 霍闵成随口应下,而后道:“你先出去,我和你妈妈商量点事情。” 霍昀自然乐意,径自略过了李静伊拧起的眉头。 会客室的门合上了。 霍闵成扫过书桌上的文书,淡声道:“给小昀准备留学的事情?” 李静伊柳眉微挑:“现在想起来关心他了?” 霍闵成轻嗤,似乎对于她这样尖锐的性情不屑一顾。 其实李静伊曾经并不是这样的——但若谁在充满谎言的死水般的婚姻中困了二十几年,再好的性情都会崩乱掉。 她尚能维持几分体面。 “我一直都很关心小昀。”霍闵成说,“你急着把他送到江岛,无非就是想要他跟着阿暄做事,早些经手霍家的生意。” “也不全是你们家的。”李静伊声音冰冷。 霍闵成微微一笑:“静伊,结婚这么多年了,不必总如此这样和我说话。” 李静伊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在霍闵成面前冷静下来。 她又听得霍闵成继续道,“小昀该有的,自然会有。” “我让阿暄下周六回高川。我们一家,该好好聚一次了。” “非年非节,让他大老远从江岛回来聚什么……”李静伊下意识的反对,话未说完,猛地回过神来。 第169章 “一家人?”李静伊惨然一笑,“你是一点脸面都不顾了?” 霍闵成神情淡了下来:“迟早要定下来的事情。” “再说,小晴和小晗也一直想见见他们的兄长幼弟。” 李静伊觉得恶心,心情却在生理性的厌恶中越发的冷静。 霍闵成在和她做交易——以那对孪生兄妹堂然走到人前,换取霍昀人生的筹码。 尽管,那本该就属于霍昀。 她深深地看了眼霍闵成,最后道:“随便你。” 其实总会有这么一天。 霍闵成还未老去,而霍暄又太年轻。 所以霍昀也必须要在还很年少的时候知道这一切。 李静伊拉开了门,发现自己此刻想的,居然不是她在意了太多年的原本属于李家的家业,而是霍昀望向闻家那个女孩时,向往的眼神。 她叹息,平静得让霍闵成微微侧目。 既然李静伊已经低了头,霍闵成自觉再没什么阻碍。 霍暄霍昀是他的孩子,但那一双孪生的兄妹也是他的孩子。 他运筹帷幄太多年,从容得有些自负。 时间转眼到了周六。 李静伊没再和霍昀提留学的事情,机构的老师给他打过一次电话,又被他干净利落地挂掉。 霍昀以为这件事情就这样结束了。 一如往常一样。没人能勉强他。 现在还只是秋天,他却已经开始期待明年的三月了。 如果不是想到还有个江暮白,霍昀甚至想立刻就告诉朝笙,他要等她一块儿去留学。 似乎再没有事情值得什么烦恼,除却朝笙的心思尚还在那个好学生身上之外。 他这周还单独去了一次华臻,那些以前只是匆匆一瞥的珠宝原来都有粲粲的动人光华,与鲜花格外的相衬。 千挑万选,最后选了一条主石极其明净的钻石项链。 盯着sa包好了项链,犹自觉得不够郑重,最后又买了一个同样昂贵的首饰盒,才觉得差强人意。 霍昀看着首饰盒上一圈光芒晃眼的钻石,思索是藏在花里还是绑在气球上给她。 ——都很没有创意,他是不是要找个做策划的公司咨询一下? 思绪乱飞,最后也只是先把首饰盒放在了卧室的长桌之上。 周六,李静伊来敲霍昀的门。 霍昀以为又是要说留学的事情,起先还有些不耐烦。 抬眼便见李静伊的头发梳拢得一丝不苟,脸上的妆容格外精致。 他长眉微挑:“家里有客人来?” 李静伊道:“算是吧。” 一对私生子,霍闵成的“至亲”,算得上是客人吗? “先换身衣服,去机场接你哥哥回来。” 霍昀倒没留心到她话里的模棱两可,他随手从桌上摸出车钥匙,又听得李静伊道:“你哥哥五点钟到机场,接到人后一块回来吃晚饭。” “知道了。” 霍昀应了下来。 红色的法拉利驶出天樾山苑,穿过了车辆川流不息的跨江大桥。 霍暄风尘仆仆从江岛回来,先在机场见到了自家弟弟。 看霍昀靠着车头朝他挥手,便可知李静伊还没和他说缘由。 霍暄面上不显,先露出个笑来:“考驾照了没?我可不太敢坐。” 霍昀轻嗤:“瞧不起谁呢?” 他上学晚了一年,半年前满了十八,火急火燎考了驾照。 发动机轰鸣,疾驰在繁华的高川。 风吹得霍昀的头发在风中猎猎,霍暄看着他恣意的神情,不知要如何开口告诉他今天其实是来自霍闵成的鸿门宴。 如果可以,他当然希望他的弟弟永远无忧无虑。 当法拉利停在天樾山苑的道闸前时,霍暄忽然道:“你知道今天我为什么回来吗?” “懒得猜。”霍昀看着道闸升起,踩下油门。 霍昀抬脚迈入餐厅时,先入耳的便是霍闵成含笑的声音。 “小晴、小晗,见见你们大哥。” 走在前面的霍暄先对上了“弟弟妹妹”的眼神。 他才二十六岁,却已能独自把江岛的生意打理得井井有条。看到这所谓的兄长时,霍晴霍晗都感觉到了一丝肖似霍闵成的压迫感。 兄妹俩对视一眼,乖巧地唤了声“大哥”。 后头的霍昀眉心一跳。 他快步走上前来,冷冷地扫视着餐厅。 长桌上已经摆满了高川、江岛两地的菜系,端着汤上前的保姆被他骤然上前的样子唬了一跳。 霍昀感到自己的心跳声骤然变得急促而沉重,声音大到让他烦躁。 “小晴?小晗?”霍昀望着那两张极其陌生的面孔,惊悚地发现这对年纪看起来比他还要大上几岁的兄妹,生得和他的父亲何其相像。 “这就是小昀了吧。”霍晴露出个友善的笑来,“我之前以为我是家里最小的,没想到还有一个弟弟。” 霍晗也笑:“初次见面,你好,小昀。” 他们看起来二十出头,比之霍昀,少了几分年少的稚气,又多了点刻意的成熟。 “霍昀,给你哥哥姐姐打招呼。”霍闵成淡声道。 “哈?开什么玩笑?” 霍昀感到极其的荒唐。 什么时候有的哥哥姐姐? 与父亲不亲近,但不代表不在乎这份父子情。 只要在乎,就会愤怒。 他在电光火石间终于明白了李静伊的欲言又止,明白了为什么他要去江岛。 过往十八年的圆满人生,原来是因为有人殚精竭虑,帮他盖了块遮羞布。 第157章 校霸和学霸(63) “听话些。” 从楼上刚下到餐厅,李静伊便听到了霍闵成半含警告的声音。 她眉眼里闪过不耐——接受了霍闵成的交易,但不代表她得在霍闵成面前低头做人。 霍昀怒极,反倒笑了起来。 他眉眼锋利,含着戾气时便格外的迫人。 霍晴也打听过这个素未谋面的弟弟,知道他是个众所周知的纨绔。虽然年纪小,但闹事的本领却很大。 霍晗自然也知道,他温声道:“没关系的,爸爸,才见第一面,小昀接受不了很正常,来日方……” 每一个字,都清晰地落在了霍昀的耳朵里,他听得分明,又觉得不可思议。 “别在这狗叫。” 他冷硬的声音掷地可闻。 厨房精心准备的汤汤水水被扬起,昂贵的进口餐具跌落,纷纷碎在柔软的手工地毯上。 霍晴眼睁睁看着乳白色浓汤里一尾鲈鱼飞起,“啪”的一下,摔在了她面前的餐桌上。 溅起了还带着几分烫意的汤汁。 保姆悄悄缩回了厨房,心知这顿饭算是完了。 “爸爸……”霍晴靠着她的孪生哥哥,有些惶然地望向霍闵成。 霍昀懒得管这满地狼藉,他那双雾沉的眼睛冷冷地越过慌张的霍晴霍晗,落在了霍闵成神情冷淡的脸上。 他轻嗤了声,满含嘲讽,寂静的餐厅里,人人都听见了。 “上去换身衣服。”李静伊的声音响起,她今天悉心打扮了番,格外的光彩照人。 第170章 霍昀头也不回的走了。 “阿昀还小,不懂事。”霍暄向前,拉开雕花的实木椅子,而后坐了下来。他比之霍昀,眉眼要中正温和很多,说话时声音里也带着淡淡的笑,“总归还是认识了,我挺高兴的。” 似乎满地狼藉都不存在了一般。 霍晗先回过神来,态度却已经弱下许多:“谢谢大哥,我和小晴也是……” 先是被霍昀羞辱,然后又感知到霍暄这样坦然到轻蔑的态度,他霎时间觉得极其的煎熬。 想再说些什么扳回局面,却发觉没什么能够说的了。 霍闵成知道霍昀肯定会闹上一通,理所应当。他并不恼,只是对于霍晗兄妹的露怯稍有些失望。 任他如何偏爱这对私生的儿女,想要他们登堂入室,他也不得不承认,霍暄是最合格的继承人。 所以他和李静伊这样交换,让那个一直被他忽视的最小的孩子尽快进入到霍家核心的产业中去。 * 霍昀没什么心情上楼换衣服,李静伊与霍暄的态度都太坦然,原来他是最后一个知道这件事情的人。 他在家中保姆欲言又止的目光中出了门。 天已经黑了,山道上亮起一盏一盏的路灯。 深秋的夜里比白天要凉上许多,出门去接霍暄的时候,阳光和风都落在身上,开着敞篷的跑车疾驰也不觉得冷。 现在却生出了一股寒意来。 他漫无目的地走着,纷杂混乱的思绪怎么都控制不住。 原来这么多年来父子冷淡,并非是因为父亲太过忙碌或者不善言辞,是因为他已经有了他所期待的一双儿女。 所以懒得管他、不去看他。 他的心好像也被西风缠绕,绞得冰冷发疼。 路灯拉长了他孤零零的影子,霍昀刚刚色厉内荏,却在这一刻察觉到自己压抑的懦弱来。 “霍昀?” “霍昀!” 他浑浑噩噩的抬头,正对上了朝笙一双含着戏谑笑意的双眼。 “怎么和游魂一样?” 她斜背着包,溜溜达达走到了他面前来。 女孩煞有介事的在空气中虚抓一通,然后重重地在他背上来了一下。 他神情仍有些呆,朝笙面露疑惑:“还犯傻呢?刚刚把你的魂塞回去了啊。” 她的态度一如往常,并不知道他所经历的事情。 霍昀感到自己的四肢五骸似乎渐渐又涌起了气力。 “你怎么在这?”他问。 朝笙睇他一眼:“周六,刚自习回来的。” 霍昀一脸懵。 “我记得高三周六是要在学校上课的吧。”朝笙目光幽幽地望向他。 “好像是。”霍昀耸耸肩,反正他没去过。 见到她,似乎那座房子里荒唐的人与事都离他而去了。 “你又怎么在这?” 朝笙干脆和他一块走着。 “饭后散步。”他随口胡诌。 “可以啊,开始养生,延年益寿了。” 她的话里含着笑意,和那种霍昀所十分熟悉的可爱的刻薄。 他的眼眶有点发酸,声音却依然漫不经心。 “你不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了嘛。”他听到自己说,“和好学生怎么样了?” 朝笙想起80的好感度,笑眯眯地道:“不告诉你。” 她眼中的笑意太分明,霍昀有些狼狈的移开了眼睛。 “就你那三分钟热度,花这么多时间心思也算是稀奇。”他听到自己以云淡风轻的声音说,“我准备提前去江岛上学了,下个月就走。” “这么快?” “舍不得我啊?”他的语气吊儿郎当。 “开什么玩笑。”朝笙的身影在月亮下晃荡,她回过头来看着霍昀,作为“闻朝笙”的故事,大概也即将走到尾声。这个陪她喝过很多次酒的竹马,确实是不会再见到的人,她想了想,道,“还是有一点吧。你可是我最好的酒搭子。” 霍昀几乎有一瞬间真的觉得自己会软弱的流下眼泪,在他终于鼓起了勇气要去说出那几个字的时候,却先被生活当头棒击。 “走之前再去喝一次呗。”他说,“给我践行。” “这么大阵仗。”朝笙应了下来,“到时候和我说一声。” 他们一道走着,不知不觉就到了分岔路口,再往里走,是朝笙的家,而霍昀只需要左转几步,就又要回到那座压抑的别墅。 朝笙朝他挥挥手:“送到这儿就行了。” “什么鬼。”霍昀白了她一眼,语气嫌弃,“赶紧走。” 朝笙转身往前走去,乌黑的卷发扎成了高高的马尾,在夜色中快乐的轻轻晃动。 他站在路口,看着她的身影渐渐溶到了夜色中。 澄明的秋月静静地照着,霍昀安静到有些失神。 这样皎然、这样好的月亮,从今往后,他再不能伸手去够了。 第158章 校霸和学霸(64) 周末在家,朝笙和父母提起了霍昀要去江岛念书的事情。 “本来以为他会去意大利,思夷不是也在那儿嘛。”她龇牙咧嘴地在闻珩督促的目光中喝完了一杯牛奶,“而且还提前了时间去。” 黎溪倒不觉得意外,霍家的事情,朝笙这样的小辈或许不知道,但对于他们大人来说,并不算秘密。 她觑朝笙的神色,自家女儿正在和一块金枪鱼较劲,想吃又不嫌弃地不想蘸芥末酱油。 看来并不知道原因。 她微微一笑:“早些出去读预科也可以。我们朝朝有打算以后去哪儿留学吗?” 朝笙微怔,不自觉看向了黎溪温柔的面庞。 她最终还是向芥末屈服。 “我还没想好,也说不准我在国内高考呢。” 闻珩睨她一眼:“你目前的成绩,能过本科线吗?” 朝笙不乐意听这话:“请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我。” “所以,能上吗?” 朝笙放下了手中的餐具:“我吃完了。” 黎溪轻轻瞪了眼闻珩,又温声道:“难得周末,好好休息吧。” “我去写作业。”朝笙义正言辞,趿拉着拖鞋上楼了。 闻珩在妻子不赞同的目光中摇了摇头,算是告饶。 “别打击她。”黎溪说,“你想想,这学期周言替咱们去学校的次数,是不是都少了许多?” 他们其实并不在意这个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闯多少祸,惹出多少麻烦。 但如果她换一种生活方式,不再游戏人生,那就更是他们所乐见的。 * 期中考试结束两周之后,周楠终于想起了换座位的事情。 趁着周一最后的一节体育课,他把这道“旨意”发了下来。 孟荀热泪盈眶:“终于要换座位了。” 天知道对着空荡荡的同桌,实打实是个话痨的孟荀有多难熬。 每次想找人唠嗑,举目四望,大家都有相亲相爱的好同桌。 他扭过头来:“虽然很舍不得你们,但是我要坐到最里头那组去了。” 孟荀觊觎了许或的座位很久。 朝笙摆摆手:“去吧。” 第171章 反正她是最后一个选座位的,对于坐哪里这件事情,她顺其自然地接受“命运”。 孟荀叹气:“朝姐如果你是年级第八,咱俩座位没准能选到一块儿。” “还是一前一后的好位置!” 朝笙似笑非笑地望了孟荀一眼,小天王从善如流,在嘴边比了个拉拉链的动作。 付斯羽站在讲台上写新的座位表,先朝江暮白问道:“学霸,你坐哪儿?” 大家的目光都落在了江暮白身上。 他的位置算不上好。是最后一排,又靠着教室的后门,平时人来人往,等冬天来了,冷风从门缝里灌,更加不好受。 “我还是坐这儿。”然而江暮白这样说。 付斯羽露出了然的笑,在二组五号写下了江暮白的名字。 教室里发出了善意又八卦的起哄声。 “不是吧学霸,这么有牺牲精神吗?”孟荀没有想到江暮白是一个这样替大家着想的人,作为第一名居然还是选了原本的位置。 高川的冬天是很冷的,孟荀不想坐在后头。 许或对于孟荀的迟钝叹为观止,他隔着大半个教室喊道:“求你别说了,孟荀。” 孟荀不明所以:“我又怎么了?” 付斯羽轻咳一声,打断了这对反目兄弟:“早点换完,没准还能去上会儿体育课呢。” 孟荀立刻表示配合领导工作。 不过第二名是付斯羽,她想都没想,也在原来的位置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她懒得搬来搬去。 大家都提前想好了想坐哪儿,因此表格填得很快,马上就要轮到孟荀。 小天王翘首以待。 “许或,你坐哪儿?”付斯羽的声音响起,孟荀骤然升起点不好的预感。 “我?”许或露出思索的神情,深思熟虑一番,然后咧嘴笑道,“我也还是坐原来的位置吧。” 孟荀于悲痛中对上了许或戏谑的神情。 “孟荀你呢?” “我……也还是坐这儿。”孟荀十分难过,干脆破罐子破摔。 朝笙在后面乐不可支。 “行吧。”付斯羽记下了他的名字,“不能反悔哦。” 临近冬天,大家都不太想坐倒数的几排。 高川下了好几回雨,秋天终于生出了点轻寒,学校里的梧桐银杏落尽了黄叶,惟有桂树杜英长青不改,满枝碧玉。 朝笙也换上了一中秋季的校服。 虽然高川的秋天很短暂,也不妨碍一中给学生们订上宛如执念的蓝白卫衣。 江暮白的余光里,朝笙正无聊的把手缩进校服的衣袖,毫无目的地甩着玩。 她忽然挥了挥手:“班长——” 付斯羽看了过来。 “我想先问一下,我现在的座位有没有人要选。”她站起来时,秋风正好吹开了门扉,带来了雨后潮湿的寒意。 大家十分默契地用沉默作为了回答。 “那我就还坐这儿。”她微微俯身,朝着江暮白笑,“要不要先溜?” 她的眼中闪烁着狡黠的光。 江暮白向来拒绝不了朝笙的要求,今天却没有应下来。 “这节不是体育课嘛。”朝笙以为她过于正直的同桌想要遵守纪律,“本来也不用在教室待着。” “我想去商场逛逛。” “我晚上有别的事。”江暮白如实解释。 “晚上?别的事?”她探究的目光望向江暮白淡静的神情,发觉他的眼睫居然轻轻颤了颤。 “这样子啊。”她的指尖有一下没一下的点在脸颊,说话的语气却故作失落,“看来我只能独自去挑选生日礼物了。” 朝笙甚至还很轻的叹了口气。 “不用礼物的。”江暮白有些无奈。 “我说了就算。”朝笙才不管这个,她按捺不住好奇心,“到底什么事情?” 江暮白的目光回到了写了一半的数学题上,温声答了句“还不能说”。 密匝匝的眼睫毛终于不颤了。 朝笙还没见过他这样。 她趴在椅背上,决定放过他。 椅子摇摇晃晃,朝笙说:“那我——明天就把选了什么礼物告诉你,让你毫无惊喜。” 江暮白露出个温淡的笑来,其实,礼物真的并不重要,尽管它代表着对方的心意。 但对于生日的期待在很多年前就耗尽,当朝笙在昏沉的暮色里打出一簇火苗,希望他开心的时候,他就觉得遗憾已经填满了大半。 第159章 校霸和学霸(65) 教室里陆陆续续开始换座位,朝笙说溜就溜。 下过了几回雨,校园里湿漉漉的。 路上,小小的水洼映着翻转的天空,她踏过去,溅起了浅浅的水花。 校门口,保安亭的大爷正刷着短视频,余光瞄到一个分外熟悉的身影,立刻把手机反扣上。 “还没下课。”大爷坚决扞卫校规校纪,“不能提前离校。” 铃声恰好响起,回彻在整个校园。 朝笙笑嘻嘻地朝大爷挥了挥手:“徐大爷,拜拜。” 徐大爷拿她没辙,按开了伸缩门。 他继续刷起了短视频,不懂为什么一个喂鸡的直播都能有几万个人在看。 放学的时间和晚高峰重叠。 朝笙在堵车、晕车和变成沙丁鱼挤轻轨之间,选择了打车走。 路上堵得不行,她降下车窗,看着不太耐烦的公交车司机从出租车旁边轰然驶过。 风驰电掣,带起雨后的积水。 朝笙又默默升起了车窗。 一路走走停停,高川的夜生活太过繁华,车辆川流不息,四处都是奔赴热闹的人。 出租车停在了华臻。 朝笙对于礼物没有太多想法,她送礼物向来都很朴实的从价格出发。 但礼物要送给一个很多年都不过生日的人,朝笙这次不想敷衍。 认得她的sa很快迎了过来。 去的是一家以精巧昂贵的首饰而出名的店。 “闻小姐,晚上好。是放学了来逛逛吗?”sa也不问她的来意,笑道,“高中应该挺忙的吧?” 要说忙——朝笙觉得自己还谈不上。 “还行。”朝笙结束寒暄,“我要给人挑一样生日礼物。” “同学,男生,年纪和我差不多。” sa了然,引着她往里走。 “送给男生的饰品我们一般推荐这些——” 朝笙顺着sa的介绍一一看去。 腕表,老气了些。 手链,打球的时候还要摘下来。 颈环……朝笙目光多停留了几秒。 一半皮质一半金属链,坠了块蛇形的红玉髓。 她思绪有一瞬游移,想起某一刻瞥见的他喉结上的小痣。 也是这个颜色。 不过送人这个,怎么看都有点奇怪吧—— 在sa开口详细推荐这条颈环之前,朝笙迅速移开了目光。 sa眼中浮现出一点失落。 “收礼物的人平时有什么比较偏好的吗?”sa问道。 江暮白好像没有什么特别喜爱的事物。 他的性情太冷静,温和却又有很强的原则性。 第172章 朝笙沿着玻璃的展陈柜往前走,目光忽而一停。 sa看到女孩的目光落在了一对袖扣上。 她戴上黑色的手套,将袖扣取了出来。 宝蓝色的碧玺嵌在银色的方形金属托上,在灯光下折射出了粼粼的波光。 朝笙没多犹豫,对sa道:“我就要这个了。” sa奇异于她的利落,赞叹道:“这对袖扣上的碧玺颜色很少见。” “还要再看看别的吗?” 朝笙摇摇头:“不用。” 很久以前,也送过谁一对袖扣。 她其实很少想起自己所经历过的种种前尘。 就是很偶尔的时候,也会觉得有点儿遗憾罢了。 等待sa包礼盒的时候,朝笙百无聊赖,戳开了微信的聊天界面。 红点点一如既往的多。 第一条消息就是霍昀在二五仔群里发的。 “下个月九号,西华街bridge不见不散。” 底下一堆人在刷“舍不得昀哥”“好难过嘤嘤嘤”,朝笙嘤不出来,直接抠1。 往下滑去,和江暮白的聊天还停留在她前天问他作业在哪。 朝笙起了玩心,找店员去拍了那条颈环的照片。 【朝笙】:生日礼物提前揭晓。 图片发送。 对面回的很快。 【江暮白】:很漂亮。 朝笙轻咦了声。 【江暮白】:是手链吗? 噗。 朝笙忍笑,十分认真地回复江暮白。 “这是颈环,戴在脖子上的。” “红色喜庆,生日那天就要红红火火。” 对方正在输入中。 然而输入了半天,最后却只发了一串省略号过来。 朝笙都能够想象到,正经得不行的江暮白这会儿耳朵尖通红的模样。 每次她逗他的时候,都这样。 面上永远淡静,耳尖却滚烫。 “闻小姐,还请拿好。” sa将包好的礼盒拿了过来,见这女孩子正对着手机乐,想是看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 * 第二天到了教室,座位都已经换好了。 和朝笙一道坐在后面的,仍然是熟悉的面孔。 “早上好。” 朝笙把书包放了下来,一转脸,对上了江暮白的眼睛。 那双润秀的桃花眼里居然带着点……憔悴? “没睡好?” 朝笙坐了下来。 “……不是。”江暮白眼神微动,那点儿憔悴就掩了下去。 朝笙好奇,因为实在很难得见江暮白这样。 “那个颈环,不喜欢吗?”她忽然问,声音很诚恳。 然后她顺利看到江暮白的耳朵尖红了。 说起来也不是什么奇怪的饰品,但送的人是朝笙,就好像多了点什么说不清的意味。 少年淡静的眼轻抬:“……没有。” 但也说不出口喜欢。 朝笙笑得不行。 “不逗你了。”勉强决定放过他。 她从兜里翻翻找找,而后拉过江暮白指节分明的手。 两颗糖落在他的掌心。 “喏,这才是礼物。”朝笙道,“你昨天没有去,我猜不到你喜欢什么。干脆就用这个将就着吧。” 江暮白嘴角微弯,知道朝笙仍在逗他。 有这么好玩吗? 年级第一偶尔也对这个问题感到困惑。 “既然已经知道了你的礼物。”朝笙撑着脸,“所以,你昨天忙什么去了?” 江暮白睨她一眼,朝笙从他眼睛里看到了点无奈。 “学做高川菜。” 朝笙眨了眨眼。 收到朝笙消息的那会儿,江暮白正在网上找菜谱。 他拒绝了陪朝笙逛街,其实是想回去钻研一下高川菜。 说出口又有点不好意思。 他读书与生活都很认真,想要学做菜,也定了详细的计划安排。 每周学三道,花三天时间巩固学习成果。 江暮白严格遵守计划,已经吃了好几天红油辣子了。 朝笙想起了夜市里江暮白眼泪都快被辣出来的样子。 “所以,你是想生日那天做给我吃?” 江暮白胃里还泛着点灼烧感,听到朝笙的话,颇有些幽怨的点了点头。 朝笙乐不可支,完全没有体谅江暮白的意思。 “那我那天要吃辣子鸡、麻婆豆腐、水煮肉片、毛血旺。”朝笙想了想,“钵钵鸡学起来方便吗?” “要不干脆弄个火锅?” 江暮白感觉自己的胃更痛了。 第160章 校霸和学霸(66) 等到十月结束的时候,江暮白终于把朝笙说的那几道菜也都学会了。 小小的厨房里摆满了各种辣椒,新鲜的、风干的,切成碎的,磨成粉的——虽然不想承认,但最近放学了他都有些不太想回家。 干椒、花椒一道儿炒出来的辣子鸡色泽金黄,他拍了一张照片,发给了朝笙。 朝笙回他:“我感觉我比你还期待你的生日。” 江暮白看着碗中暗红的干椒,悠悠叹了口气。 又想起家里的熟铁锅常年不见光,大概都已经落了层灰。 火锅要怎么做才好吃,江暮白全然没概念。 或许去请教邻居家的阿姨要好一些。 江暮白发消息问朝笙:“吃火锅想涮什么?” 朝笙报菜名似的回了一大堆,末了,还补充了一句“吃鸳鸯锅也成”。 他都能想到朝笙的筷子落在红油的汤底里,笑眯眯看着他吃清汤锅的模样。 吃鸳鸯锅,也不丢人吧? 机场。 辛思夷风风火火地跑了过来,行李箱先到了霍昀手中。 贴着白色法式甲的手指在朝笙面前晃了晃,抽走了朝笙的手机。 “闻大小姐,我千里迢迢回国,烦请看看我。”辛思夷抱怨。 “和谁聊天呢?”她点开聊天页面。 照片里的辣子鸡色香俱全。 “江暮白?”辛思夷不认识,她扭过头问霍昀,“这什么情况?” 霍昀开了后备箱,把辛思夷的行李放了进去:“我怎么知道。” “别闹我。”朝笙勾过她的手,把手机拿了过来,“你回国,我和霍昀都过来接你,还不乐意?” 辛思夷晃了晃朝笙的手:“拜托。我这么讲义气,霍昀要去江岛上学,我是特地从米兰回来送他的。” “来接我一下怎么了?” 辛思夷在米兰无聊坏了,听到霍昀要去的是江岛,连忙买了张机票回来玩。 美其名曰给霍昀“饯行”。 “你明年去哪?我不想在国外待着了。” 霍昀在前头驾驶位坐好,透过后视镜,看着辛思夷和朝笙挨在一块儿说话。 他听到朝笙声音懒散的答:“有点想在国内高考。” 他握着方向盘的手缓缓攥紧,眼睛望向了前方打着转向迟迟不动的车。 辛思夷乐了:“条条大路通罗马,但也用不上非得多绕点路啊。” 她知道高考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既然有得选,何不去走一条坦途? 第173章 “考砸了再出国也一样。”辛思夷如是道。 “瞧不起谁呢。”朝笙笑眯眯地,一点也不介意辛思夷的揶揄。 前头的车还是不动,霍昀有点不耐烦地拍了几下喇叭。 他感到缓慢生长的遗憾缠绕在他好不容易才硬起来的心肠上。 不能再想。 红色的法拉利引擎轰鸣,终于向着城市的繁华驶去。 青峡江上跃动着茫茫的碎金,江岸上万盏华灯明烁,霓虹照着西华街里深深的夜色。 老唐认命,知道这估计是霍昀今年在bridge的最后一场酒,遂把朝笙也放了进来。 “哼,未成年,少喝点。”老唐叮嘱她。 “以前也不见你说。”朝笙不以为意,“放宽心,今天不多喝。” 明日小雪,十月初十。 高挑明丽的少女穿着露肩毛衣,黑色短裙下是一双长筒靴,比之平时一身校服,看起来成熟妩丽了许多。 乍一看也看不出十八未满,老唐稍微放心了点。他的酒吧生意很好,他还想再能再多开几年。 场子里热闹得不得了。 说是饯行,也没什么感伤的离愁别绪。 霍昀不想矫情,他又不是不回来了。 想起那对假惺惺的孪生兄妹,霍昀斜斜扯了嘴角,认家门也就罢了,家里的产业也要来拿一份。 蓝蓝紫紫的灯光落了下来,音乐声充斥着鼓动的耳膜。 安逸的人生过完今夜就结束,他终于学会了接受。但今朝有酒,霍昀随意地和来来往往的人碰杯。 舞池里,好久没这么玩的朝笙举着酒笑,蹦蹦跳跳的文姗姗靠在她身旁。 今天霍昀直接包了场,认识的不认识的,熟悉的眼生的,通通来赶了霍少爷的这场热闹。 十一月已带冬寒,台上的dj吊带热裤,穿着清凉。 酒吧里气氛越来越喧嚣。 “哇,尝尝这个!”文姗姗从路过的酒保手里端过手里端过高脚的马天尼杯,“这个上次来我喝了。有可可的味道。不过里面是什么酒?” 音浪噪耳,文姗姗说话的声音不得不努力放大。 朝笙微微低头尝了一口:“白兰地。” “什么?”文姗姗听不清楚。 朝笙只好靠在她耳边,学着她一样大声道:“白!兰!地!” 文姗姗咯咯直笑:“听到啦!” 她又拿了一杯过来,递给了朝笙。 酒是甜的,几乎感觉不到醉意,朝笙一饮而尽,和文姗姗一同瞎蹦。 认识霍昀的,大多也认识朝笙。 都跑过来找她。 神情鲜活张扬明艳的少女,在同龄人里向来有好人缘,简直到了一呼百应的地步。 辛思夷窝在卡座里笑,看着刚刚还说不多喝的朝笙这会儿已有点上头。 “就知道她酒来疯。”辛思夷说。 霍昀开了一堆酒,也不管喝不喝得完。却让老唐给他单独拿的冰水。 “转了性了?”辛思夷挑眉。 霍昀撇撇嘴:“把你们带来这,不还得给送回去吗?” 在这俩发小跟前,他就是个劳碌命。 “觉悟很高嘛。”辛思夷随意抿了一口酒,声音闲闲,“朝朝知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去江岛?” 霍昀看向她:“你知道?” “你哥和我说的。”辛思夷比霍昀还大两岁,小时候更爱粘着霍暄。 “家丑不外扬。”霍昀啧了一声。 “知道也没事啊。你们这关系。”辛思夷道。 “没什么好说的。”霍昀的声音低了下来。 “你啊,什么都不说,以后可别后悔。” “你又知道了,还是我哥说的?” 辛思夷笑着默认了。 霍昀服了,辛思夷那会儿还说是给他“饯行”来着的。 “都要走了,还不和她说?”辛思夷看向被人簇拥着的朝笙。 她个子高挑,一眼就能望到。明艳的少女挥着半透明的酒瓶,身体跟着音乐晃,毛绒绒的衣袖滑落,露出的手臂在蓝紫的灯光下格外雪白。 霍昀的眼中映着那道遥远的影子,脑海中却浮现的,是等待辛思夷下飞机时,朝笙笑着给江暮白回消息的模样。 又想起那对兄妹虚伪的表情。 半晌,霍昀垂下头来,冰水在玻璃杯里晃了个圈,明明灭灭的灯光也碎在水中。 “没办法去说了。”他回答辛思夷,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辛思夷哼笑了声,不再理他。 她随意抄起一瓶酒,也晃到了舞池去。 第161章 校霸和学霸(67) 辛思夷在米兰闷了太久,疯起来和朝笙不遑多让。 “思夷姐!”文姗姗扯着嗓子喊她。 辛思夷亲亲热热地抱住了文姗姗,捏了捏她带着点婴儿肥的脸颊。 “姗姗呀!”辛思夷也认识朝笙玩得好的小姑娘们。文姗姗当属她印象最深的一个,小小一只,洋娃娃一样。 她笑眯眯地打了招呼,酒瓶在拥挤的舞池里发出碰撞的轻响。 气氛太热烈,某个快乐的二五仔跳到了台上,从dj手里接过了麦。 辛思夷推了推朝笙。 “哎,你怎么不上去?” 朝笙睇她一眼,潋滟的眼睛里都是烁烁的光:“我今天不想喝醉。” 也不想发酒疯。 辛思夷哼哼一笑,她都特地回国了,绝不会轻易放过闻朝笙! 台上的二五仔拍了拍麦克风,而后深吸一口气,呐喊:“今天我们聚在这里,是为了我们——” “昀哥!” 一群人醉意方生,答得很快,声音此起彼伏,格外吵嚷。 朝笙笑骂:“霍昀这家伙,排场真大。” “可不是。”辛思夷将空了的酒瓶递给酒保,又换了三盏新酒。 文姗姗正打算继续喝,来晚了的李旸把她揪了出来。 “干嘛?”她瞪李旸。 “就你这酒量还和朝姐她俩喝。”李旸语带嫌弃,把文姗姗提溜到了卡座上。 “昀哥,递一下水。” 李旸拉着十分不情愿的文姗姗坐了下来,然后给她倒了杯冰水。 “歇会儿再去玩吧,姑奶奶。” 文姗姗猛地打了个酒嗝,只好从善如流的捧着冰水小口地喝。 她和霍昀不太熟,一杯水喝完才想起要打招呼。 然后发现这大少爷好像——一滴酒都没喝? 哎呀,场子还是他组的呢。 文姗姗觉得奇怪,注意力又很快被舞池那边的动静吸引了过去。 二五仔端起酒杯:“昀哥下周就要留学深造!” “让我们祝他——” “一路——” 台下的人接:“顺风!” “学有——” “所!成!” 朝笙绷不住了,笑得肚子疼。 “干杯!” 变幻的灯光下,年轻的人们齐齐举杯。 并不是所有人都和霍昀熟识,却都沉浸在这样热闹到顶点的气氛里。 朝笙和辛思夷靠在一块,手中的酒杯晃悠悠出几点莹莹的水光。 陌生的人各自碰杯,发出铛啷的脆响。 第174章 酒水不断,晃得人犯醉。 辛思夷嚷嚷着霍昀今天没义气,一口酒也不喝,全然忘记了是为了到时候能送她和朝笙回家。 她拉着朝笙,又哭又笑。 一会儿大骂霍昀无聊,谁要和他在那喝冰水,朝朝,你不是没有义气的人,对吧? ——朝笙认命地陪她喝了一杯。 一会儿哭诉米兰无聊,找不到人陪她喝酒蹦迪——朝笙咬牙切齿,只好招呼酒保续酒。 酒过三巡,又睁着迷蒙的醉眼,指责今天霍暄居然没来接她,平时就说忙,可明明人如今在高川。 朝笙眨了眨眼,霍暄?是霍昀那个在江岛的哥哥吧? 辛思夷的少女心藏得可真深。 没等她回想起辛思夷平时提及霍暄时是否有反常,辛大小姐已经又给她满了一杯酒。 朝笙看着她委屈巴巴的模样,只好继续和她喝下去了。 醉意似乎还没涌上来。那边,重振旗鼓的文姗姗斗志昂扬地回来了,还带着一个更能喝的李旸。 认识的不认识的,纷纷举杯痛饮。音乐声调动着亢奋的情绪,酒和思绪一同晃荡在杯中。 没有比享乐更重要的事情。 辛思夷像个八爪鱼一样扒拉着朝笙,哭哭闹闹,总能找到理由让她再喝一杯。 她昏昏沉沉地拖着她回了卡座的时候,霍昀正在和人玩牌。 辛思夷抱着她不撒手,呜呜咽咽,说要霍暄来接她。 然后睡过去了。 朝笙头痛得不行,不知道是不是太久没来喝酒的缘故,她被辛思夷搂着,困意和醉意一道翻涌。 她任辛思夷把她当抱枕,从包里摸出了手机。 定个闹钟。 她眼皮直打架,好不容易编辑完了闹钟的备注,才和辛思夷一道蜷在了卡座中。 霍昀没喝酒,脑子清醒得不得了。一边算牌,一边抽空掀起眼皮撩了她们一眼。 啧,两个酒鬼。 他叫老唐拿了毯子来,把两个人一道儿盖住了。 喧嚣不断。 后半夜的时候,霍暄居然过来了。 酒吧里群魔乱舞,霍暄向来不拘着霍昀,对于他花钱如流水的性情没什么意见。 “哥,你也过来凑热闹啊?” 霍昀打了半宿的牌,终于有点儿犯困,“酒在边上,要喝自己拿。” “我来接人。” 霍暄把辛思夷抱了起来,发现她拽着闻家的姑娘不肯撒手。 辛思夷半醉半醒,睁开眼,迷迷糊糊看清了眼前人是谁。 她松开了朝笙,扶着背靠坐了起来。 “我送你回家?”霍暄声音温和,一如和霍昀说话时一样。 辛思夷土拨鼠似的点头。 霍昀困意没了。 “中午前回家,好好补个觉,我们是明天上午的飞机。”他叮嘱霍昀,“等闻朝笙醒了,你记得送回去,我和她家里打过招呼了。” “不用你说我也知道。”霍昀对于他哥哥仍把他当小孩的语气很不满意。 霍暄交待清楚了,也不拖泥带水。 大半个夜晚就在这样长久的喧嚣里过去,霍昀看着搂着毯子继续睡的朝笙,忽然觉得打牌也没什么意思。 “不玩了。”他把牌一撂。 其余人嚷嚷:“我裤子都输掉了!不行啊昀哥,再来!” “我又不要你的裤子,好好穿着吧。”霍昀勾了勾嘴角。 二五仔们见此,笑嘻嘻地又勾肩搭背着去喝酒了。 卡座里只剩下他和朝笙。 他低头看了眼手机。 早上六点了。 难怪她睡得那么沉。 他坐在卡座的另一头,有些出神的望向她的睡脸。 灯光忽明忽暗,她长长的睫毛像两把弯弯的小扇,扇影落在她柔软的眼下。 “以前不是挺能喝的嘛。”他嘟哝,“那会儿还和老唐说不多喝。” 他靠着卡座,隔着几步的距离,安静地、近乎贪婪地注视着她,感到自己试图冷硬的心肠因此更加的柔软。 * 没人感觉到夜里时间的流逝,老唐在吧台直打呵欠,瞪着眼睛看向四周,霍昀招来的这群醉鬼睡得七零八落。 看来今天晚上他再不用继续做生意了。老唐苦哈哈地想。 白色的阳光斜斜照进酒吧的玻璃门,在昏暗的地上落下长而浅的光。 霍昀一夜没睡,眼下泛着青。 他把毯子还给了老唐。 “送闻大小姐回去啊?”老唐揉着眼睛问。 霍昀“唔”了一声。 他又回到了卡座,犹豫是把朝笙叫醒,还是把她直接拽车上去。 ——这家伙有起床气。 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喜欢这么个恶劣的混蛋。霍少爷咬牙切齿,看着她沉沉的睡脸。 他探手,认命地打算叫醒她然后挨一顿打。 手机的闹钟响了。 是某支乐队的歌,鼓点声清晰,一下一下,奇异的和心脏跳动的频率吻合。 霍昀一怔,他低头看去,朝笙的手机随意地搁在了卡座里头。 白色的闹钟图标在屏幕中间不停地跳动。 “起床!找江暮白去。”备注这样写,带着他所在意的亲昵。 霍昀的嘴唇抿成一条薄薄的线。 这是他和朝笙在高川的最后一天。 明天之后,天高路远,她闻朝笙和谁在一块,都不会和他有关联。 朝笙隐约听到了声音,迷迷糊糊地抬手去找手机。 他一惊,摁掉了顽强不屈的闹钟。 酒吧里安安静静,霍昀听到了自己沉闷而慌乱的心跳声。 * 约定好的时间已经过去。 江暮白看着和朝笙的聊天页面,最后一条消息还停在她说火锅最想吃麻辣牛肉。 今日小雪,十月初十。 他的生日。 第162章 校霸和学霸(68) 这一天是周日,江暮白照常起得很早,他向来自律,没有哪一天会例外。 他习惯了这样的日常。 但今天总还是有点不一样,今天是他的生日。 失去了至亲之后,生日从此只用以计算年龄的增长,和庆祝毫无关系。 如果没有人在乎,那庆生就会变成很孤独的事。 父母生前的好友,乌樟巷的四邻,每逢年节,总是会妥帖而热络的关心着江暮白,但生日这样更为私密的事情,确实没有人想起。 江暮白很能接受孤独。 因为习惯。 因为无可改变。 所以当意识到朝笙或许不会来的时候,江暮白居然生出了一种“那便算了”得心情。 没关系的—— 他看向客厅里的餐桌,平静地告诉自己。 十月的国庆假期,朝笙第一次来了他家里。 她站在餐桌旁,比着那张小小的椅子,然后仰脸,笑着和他说话。 他已十七,比之同龄人个子要高大许多,朝笙也同样高挑,因此这张椅子谁都用不上。 所以他把这张椅子收拾了一下,用以陈放一部分火锅食材。 朝笙向来想一出是一出,江暮白已经很能适应她的性格,因此那些放满了辣椒红油的高川菜,他都一一学会了。 第175章 又去问邻居家善于烹饪的阿姨如何做火锅。 张阿姨还以为是他想吃,觉得意外——因为关照着江暮白的四邻都知道,这孩子并不太能吃辣。 起先,叫这个孤零零的少年来吃饭时,他们还会特地少放些辣子。 后来江暮白说太麻烦他们了,于是没多久,尚还年少的他就自己学会了如何去做饭。 张阿姨知道自己家的陈渝隔三差五还会去找江暮白蹭饭。 所以被江暮白的请教如何做火锅的时候,张阿姨摆了摆手:“想吃的话来阿姨家吃就是了,一个人做起来多麻烦?” 要备菜、洗菜、准备繁多的蘸料、碗碟。 但江暮白笑着谢过了她,温声解释:“是朋友想过来一起吃。” 张阿姨这才作罢,仔仔细细地和他说要准备些什么。 末了,又找出了丈夫特制的火锅底料。 “正宗的麻辣牛油,你朋友要是会吃辣,肯定喜欢。” 朝笙是很会吃辣,但他无法知道她是否喜欢了。 火锅沸腾,溅起滚烫的红汤。热气在清寒的十一月里凝出水来,满桌的菜也都笼在水汽里,放眼望去,都是朝笙报菜名似要求的那些。 隔着飘飘摇晃的白雾,那把高大的椅子空荡荡,答应好要来的人,没坐在这里。 所以,真的没有关系吗? 他垂着眼,感到心里现在格外的空荡。 已过正午,微信里静悄悄,电话也没能打通。 在某个上午和江暮白打过招呼后,那个叫文姗姗的女孩发来了好友申请。 她的朋友圈里,酒吧的灯光混乱暧昧,高挑明艳的少女在夜里举杯痛饮,卡座上仰靠着的是霍昀漫不经心的剪影。 “又被放鸽子了啊。”江暮白淡淡的想。 思绪很浅,他惯常冷静。 但是那种钝刀子割肉般的感觉为什么在心里升起,来回的磋磨。 火锅沸腾到快要烧干,江暮白才终于回过了神来。 他站起身,按照张阿姨所叮嘱的,将凉好的的开水倒了进去—— “别光顾着烫菜聊天了,水烧少了就要再加。”张阿姨事无巨细地叮嘱。 还什么都没吃,菜已经凉得差不多了。 他拿起筷子,犹豫了一瞬,选择先吃没放辣椒的清炒茼蒿。 茼蒿有特殊的香味,有的人喜欢,有的人嫌弃。 朝笙恰好属于前者,他试着去适应她对于食物的口味。 那些高川所特有的菜也都不能浪费。 江暮白很聪明,做饭也很有天分。 对着菜谱仔仔细细地学,明明是个完全吃不了辣的人,做出来的水煮肉片麻辣牛肉却都色香味俱全。 他一样一样地、吃得很慢。 胃里泛酸,眼眶发热。 江暮白想,他果然不擅长吃辣。 其实,他从不会在读书之外的事上勉强自己。 因为就算能收到来自四面八方的善意,他的生活本身依然是一道很难的命题。 所以从不吃辣,所以强迫症、洁癖,所以用温和平静的皮囊对抗躁动的青春期,所以和其余人保持着礼貌却不疏远的距离。 无所依靠的人必须保证能够全权掌握住自己的生活,才不会落到尘泥里。 他年少的心是沉静的湖水,再多的暗流漩涡都在如镜的水面之后,谁也不会看到。 但某一天,有人惊动了这寂静的湖泊,把月光似的影子倒映在水中。 然后,江暮白看到了那盏月亮,发觉那就是他所向往的一切。 所以不断地破例,不断地让自己陷入被动的境地。 这个认知让江暮白强自平静的心绪直接跌落谷底。 火锅很快又咕噜咕噜冒着泡,干椒在红汤上面翻滚漂浮。 江暮白夹起一筷子肉放了进去。 羔羊卷切得很薄,颜色很快就在沸水中变浅。 蘸料打的是油碟,他几乎不吃这样辛辣的食物,却也知道高川火锅的特色之一就是油碟。 舌头已经被辣得有些没感觉了,可今天这样特殊,江暮白不想完全的浪费掉。 他越吃越慢,筷子却没停过。 但江暮白吃不出好吃与否。 他忽然觉得可惜了陈叔叔独家秘制的火锅底料。 思绪游移之际,虎口上忽然传来了灼热的痛意。 江暮白低头看去,是沸腾着的汤水溅到了手上,燎出了一块红色的圆痕。 他这才想起来要把火关小些。 约定好吃饭的时间已经过去,他一个人吃着过于丰盛的食物,耗费了大半个中午。 饶是如此,还有不少菜剩了下来。 都凉透了,也没有刚出锅时那样好吃。 江暮白又夹起一块水煮肉片,菜放了太久,所以肉片上都带了点凝固的油脂。 花椒、干椒、豆瓣酱的味道辛辣而浓郁,刺得他清俊的长眉都微微皱起。 江暮白认命般地将筷子搁在了碗上,胃里翻江倒海,半晌,他终于愿意承认,自己现在难受得不行。 兜里翻找,摸出了一粒糖。 是牛奶味的,香气甜且馥郁,却一点儿也压不住舌尖的痛意。 那天,是她拉过他的手,玩笑般的说“这才是礼物”。 某个暮色深重的傍晚,她的面容在火光前明晰而温柔。 一字一句,她许愿,要他立刻开心起来。 江暮白慢慢咬碎了那颗糖。 “可是,闻朝笙,我现在……并不开心。” 他的声音浅而淡,薄得像是一句呓语。 月亮没在约定好的白昼降临,愿望失灵了。 第163章 校霸和学霸(69) 也差不多到了和霍暄约定好的时间,霍昀打算把朝笙叫起来。 还没等他伸手,朝笙先惊醒了。 四目相对,霍昀看到朝笙的眼睛微微睁大,神色渐渐清明起来。 “……完了。”朝笙支着身子坐了起来。 脑袋还带着宿醉的痛,不等霍昀开口说什么,朝笙从卡座上跳了起来。 “我先走了!”她的头发乱糟糟的披散着,抓着手机就往外面跑了去。 老唐眼神微眯:“你俩不是顺路吗?” 都住一个小区里,朝笙这么急着走干嘛? 霍昀微微失神,想起了她手机上跳动着的备注。 去找江暮白。 朝笙走得太仓促,只随口嘟囔了句“闹钟怎么没响”,没去深思。 比起没听到闹钟,她所耽误的事情才是重中之重。 “……我怎么知道她的。”霍昀回过神来,垂在身侧的手指松开复又蜷紧,指节都泛着白。 他垂着眼,震惊于自己的卑劣。 老唐只当作没看到。 酒吧今天做不成生意,然而昨天实打实的流水可观,他给霍昀扔了瓶水。 “明年回高川时再来关照我生意哈。”老唐也有点舍不得霍昀,这样的豪客还是不多的。 霍昀接过水,神情终于松了下来。 “那不是废话吗。”他随意道,把目光从朝笙远去的背影上挪开。 老唐打了个哈欠,挥挥手和他告别了。 第176章 老唐心知肚明,随着这群混蛋们的长大、离家,以后再少有这样的热闹,这样齐全的好友了。 朝笙随手招了辆出租车跳了上去。 “青山路。” 司机应了声好,又听到这姑娘补充:“开快点。” 隔着后视镜,看到这眉眼精致的女孩子头发乱糟糟的,眼下泛着点宿醉的红。 他脑补出一出跌宕起伏的爱恨情仇,啧啧了几声。 想必是分手了买醉,然后醒悟过来想要挽回。 他也年轻过,很懂! 油门一踩,司机师傅的眼神变得凌厉起来。 他灵活而迅速地穿越在车流之中,与高川的公交车不分伯仲。 天有些冷,朝笙没把车窗摇起来,冷风呼呼的往里头灌,把酒意吹得七七八八。 她低头看手机,聊天页面里安安静静的,江暮白什么也没说。 沉默反而叫人慌张。 尽管她知道,他不是话多且情绪化的人。 对话框里敲敲打打,最后也没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司机师傅一路狂飙,计价器上的数字也跟着狂飙,风也越来越烈,司机在风里生出点秋名山之感,他扭头:“娃儿,你冷不冷哦?” 朝笙升上了车窗,出租车驶过了跨江大桥,下一站,就是青山路。 司机把车停了下来,刚想说一句“幸不辱命”,就见这姑娘有些迫不及待地跳了下去,x付宝传来了收款的声音。 他一愣,这姑娘给多了个零啊! 但人已经没了影儿。 过一个路口,才到乌樟巷。 朝笙往前走,被穿着荧光绿马甲的大妈拉住了。 “红灯!”高川有很多老人在做交通志愿者,这些老人嗓门大,责任心强,不看信号灯的人总能被他们逮住教育一通。 朝笙站定了脚,抬头看去。 倒计时三十秒。 真漫长。 朝笙已经很熟悉去往乌樟巷的路,哪怕江暮白没在青山路的公交站牌下等她,她自己也能去。 想到江暮白,朝笙眼睫颤了颤,几辈子以来,难得思绪翻飞。 但这点心绪很快又按了下去。 信号灯变绿了,大妈松开了她的手,拧着眉毛叮嘱她好好看路。 她一叠声地应着,往前跑了过去。 乌樟巷的入口并不起眼,樟树在巷子下面,从公路上只能看到一大片如云的枝桠。 深秋凋零,长坡上的水泥板小径旁,芒草已近枯黄,青苔也干涸成小小的斑驳,唯有那棵百岁的樟树仍郁郁青青,不见冬色。 朝笙走得更快了些。 水泥坪上空空荡荡,她深呼了一口气,发觉自己到现在也组织不出什么措辞来。 她于感情里没心没肺惯了,此刻却有点慌张。 奇异的体验。 江暮白家的小平房就在眼前了。 她没立刻过去敲门,反而先拧开了水泥坪里的水龙头。 红锈斑驳,冰凉的水流流淌过发汗的掌心,朝笙才感觉自己的心绪静了下来。 身后忽然响起一道女声:“哎,你是阿暮的朋友吗?” 朝笙回过头去,是江暮白邻居家的阿姨。 “来吃火锅的吧?”张阿姨笑眯眯的,还没见过江暮白带朋友过来,这孩子性格好,就是人冷清了点,所以她老叫自己那个话多的儿子去找他玩。 朝笙一愣,点了点头。 冰凉的水珠划过脸颊,沥出双秋水似的眼,张阿姨笑得更和善了:“火锅底料是阿姨家特制的,保管好吃。” 她还想叫她家陈渝拿点菜过去一块儿吃的,现在看全然不必了。 不过这个点,只能吃晚饭了吧? 她听得这女孩子和她道了声谢,声音有点哑。 还有好些家务要做,张阿姨转身,笑盈盈地往家里去了。 顺便回家问问陈渝知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 朝笙终于积蓄好了心理准备,她抬手叩了两下门。 一个人在家时,江暮白没有白日落门的习惯,因为家里只他一个人,门窗都紧闭,未免太空旷。 “江暮白?” 没反应。 她有些迟疑,手落在了门把上。 还没往里推去,门被拉开了。 朝笙微微仰起脸,看到江暮白垂着眼,不带什么表情的望着她。 她没碰到过这种事。 准确的说,是没有在意过这样的事。 老唐说她在感情里没心没肺,这点其实是很多人的共识,霍昀也好,文姗姗李旸也好,都有这样的认知。 就像欣赏钢琴家修长分明的手指,却不愿接受练琴十年结出的薄茧,爱一个人只爱他美好的表象,更重要的内在却被闻朝笙所忽略。 她有一瞬失语,继而道:“对不起……我来晚了。” 江暮白在她的眼中看到了自己的倒影,冷淡的、眼尾泛着红的。 真狼狈。江暮白想。 当她道歉的那一霎,那些难过的情绪反倒转瞬化作了怒火。 “我知道。”江暮白的嘴角抿紧,微微垂着。 朝笙的手还紧紧地攥在门把上。 “是我不对。昨天给我朋友饯行,我喝多了,早上没醒过来。” 解释也很苍白,横看竖看都是她错得离谱。 江暮白知道她说的朋友是谁,朝笙以为他们不认识,其实他甚至还算得上了解霍昀。 知道他们青梅竹马,也和霍昀在灰尘翻滚的器材室里说过话。 当然,江暮白也知道钢琴家。 这个任性的张扬的女孩子,在一中做了太多轰轰烈烈的事情,哪怕一班的人和她毫无交集,也听过她漫不经心读检讨,也有人八卦过十班的一个女孩子,给艺术部的门脸送了很多很多花。 在一起,然后很快就分开。 他在这些只言片语里拼凑出另外一个闻朝笙,最后决定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人。 相信她的结果就是,发觉自己确实和钢琴家没有什么不同。 江暮白讨厌这样近乎自轻的情绪。 “我不觉得这是你毁约的理由,你可以提前告诉我。” 朝笙也知道。 他俩僵在门口,江暮白没有让她进来的意思,朝笙就一直攥着门把手。 陈渝隔着窗瞅,又被他妈妈揪去搞卫生。 “是我不对。”她道歉时目光毫不躲闪,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 “江暮白,我以后再也不这样了。” 朝笙说话的声音带上了点恳求。 江暮白见过她很多样子,随意的、懒散的、恶作剧般的、冷淡的、恣意的,实事求是的说,当她神情认真,望着他一字一句道歉时,他是会心软的。 然而心里钝钝的痛,人也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 已经因为她,生活与情绪都偏离了太多轨道。 一开始无所图,后来贪心不足。 江暮白听到自己这样说:“闻朝笙,以后别来找我了吧。” 朝笙一愣,江暮白合上了门。 十一月,暮色降临得很快,才四点钟,日头就已经带着点橙绯的光晕,隐入了云层。 第177章 她站在泛旧的门口,还没回过神来。 长到十七岁,无往不利,一帆风顺,闻朝笙生来是骄傲的性情,也确实不曾和谁低过头。 但江暮白在她眼前关上了门。 按照以往,她会痛痛快快地走掉,从此干净利落地和人老死不相往来,闻朝笙身边围绕着许多人,不差这一个。 “我不走!” 但她脾气反而上来了,也不管江暮白有没有回她,扭头坐到了樟树前的水泥长凳上。 晚风灌进松垮的毛衣里,吹得她格外的清醒。 朝笙提醒过自己很多次,这是任务,这是她的目的而非终点。 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她会遗憾,也会难过。 这样的情绪,她从没和小白说过。 完成任务就要离开,再见面时,“他”什么都不知道。 生离死别,为什么只有她记得? 所以朝笙觉得自己不必在意,不必认真,只是偶尔遗憾几秒就行了。 “但怎么今天,还挺难过的。”她耷拉着脑袋,修长笔直的腿垂靠在岸上。 青峡江的江水永无停息,潮生不觉,向岸而击。她听着沉闷而冗长的潮水声,目光有一瞬失神。 * 江暮白在说出那句话的一瞬间就后悔了。 她昳丽的眉眼似乎在听到那句话的时候就黯淡了下来,但胃里翻江倒海的烧灼,提醒着他应该长一个教训。 从前是一个人,以后仍是一个人,没有什么不妥。 江暮白强行关上了门,但隔着窗,他看到朝笙坐在外头,一副不愿意走的模样。 他挪开了眼,去收拾狼藉的厨房。 做饭其实是件麻烦的事情,因为还要收拾各种各样的厨余垃圾,要清理剩下的油污。 他手里的动作不停,思绪反而冷静了下来。 大多数菜他都没吃完,也不想再勉强自己了。 偶尔看到朝笙安安静静的背影,被落日拉得好长。 为什么还不走?话已经说得那么清楚了——再说,她应该饭都没吃吧? 江暮白眼神一凝,叹了口气。 夜色降落得很快,茫茫的江面上沉着融化开的暮色。 不去想了。 他太清楚朝笙的性格,情绪都是一会儿的,那时候因为宋佳然不开心,没多久又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笑得没心没肺。 满手都是油污,江暮白垂眸,极其用力地清洗着发红的指节。 冰凉的水浇在虎口的烫伤上面,江暮白眉头微皱。 足足冲洗了有七八分钟,江暮白才觉得那股黏腻的感觉散去了,他抬头看过去,樟树下坐着的人不见了。 果然。 他情绪很淡,觉得自己应该松一口气。 她自顾自地闯入了她的生活,然后在他拒绝后,又会干净利落地走掉。 但整个房间静悄悄的,他听着江水涌动不息的声音,半晌没有回过神。 人们总说“长痛不如短痛”,尽早放弃减少伤害,但无论什么时候醒悟,该痛的,总是要痛的。 他关了厨房的灯,往外面走去。 樟树下一片空旷,惟有斑驳的树影落在他的身上。 她坚持了那么一会儿,很快就释然了。水泥坪上一个人影都没有,只有他站在树下,被江风灌满了衣袖。 ——算了。 亲眼看到外面空无一人,也算是给自己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江暮白转身。 然而一道惊喜的声音远远响起。 “江暮白!” 朝笙从长长的小径上跑了下来。 她情绪变得可真快,那会儿还固执到有些沮丧,这会儿就又带着笑了。 “你出来啦。”她跑到了他面前,长长的卷发被风带起,鬓边的几缕发丝还在轻轻的颤。 神情坦荡,满怀欢喜。 她刚刚是否打算离开,却又临时回过了头来,或者在哪儿看着,游刃有余的知道他会动容。 江暮白的思绪也如潮水般翻涌。 朝笙见他不说话,又往前走了点:“我刚刚走……” 他往后退去,桃花般的双目低垂,映着她的面孔。 “闻朝笙。”他忽然打断了她,朝笙一愣,便听到他以一种近乎平静的声音询问:“心血来潮时便来找我,有别的事情了就利落地走掉。” “说着不走,转眼就消失。说过的话是不是总是可有可无?” 他情绪向来不外露,这个时候,眼中却明明白白翻涌着失望。 “你什么时候,能选我一次?” 江暮白的声音散在风中。 朝笙看着他眼尾泛着湿漉漉的红,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她刚刚其实不是真走了。 半晌,她伸出了手,一个青色的礼盒上扎着银白的蝴蝶结。 “刚刚,家里的司机把礼物送过来了,我上去拿这个了。”她顿了顿,又道,“跑着去的。” “生日快乐,江暮白。” 她看着他,发觉他的眼中涌动着她看不清的情愫,收到礼物应当是开心的事情,但她搞砸了江暮白的生日。 可眼前这个人,明明已经很难过了,好感度却无比清晰地提示—— 他的喜欢,一点也没有少过。 第164章 校霸和学霸(70) “这是我上次去买的礼物。” 银白的蝴蝶结在风中瑟瑟,江暮白不再说话。 朝笙的手在蝴蝶结上无意识地揪了几下,又很快反应过来,自己别把蝴蝶结给拆开了。 她捧着青色的礼盒,声音带着点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慌乱。 “礼物不是那条颈环,也不是那两颗糖。”朝笙把礼盒放在了江暮白的手中,“打开看看吗?” 她比之同龄的女孩,个子要高挑许多,当抬起头,走近来的时候,他们那点身高差距足以让江暮白看得清她眼中的倒影。 这个他所期待的生日,在傍晚终于被仓促地补全,但到底不一样了。 他垂着眼,朝笙似乎看出了他犹豫里的拒绝,将礼物放在了他的手中。 她往后退了几步,一下子和他隔出了段距离。 朝笙挥着手,故作轻松道:“我觉得你会喜欢的。” “我先回去啦。”有点不想看到江暮白把礼物又还给她,朝笙拔腿就想跑。 少年低淡的声音忽而在身后响起:“你吃晚饭了吗?” 朝笙立马顿住脚步。 她回过头来,江暮白的面容在壁灯下温和而明晰,那些难过的情绪似乎都藏了下去。 女孩眉开眼笑:“还没有!” 她今天什么都没吃,这会儿终于觉得有点头晕了。 朝笙三步并两,又跳到了门口,宽松的衣袖也晃晃悠悠。 江暮白没再说话,转身往里面走去了。 旧色的木门这一次是敞开着的。 * 客厅里干干净净,只是隐约还能闻到一点儿火锅的气味,朝笙看着江暮白进了厨房,十分自觉地拉开椅子坐了下来。 长桌光洁,几乎可以想象到他是如何怀着期待摆满了那些碗碟,又如何一个人默默收拾得干干净净。 第178章 朝笙有些不自在地扭过头,目光慢慢落在了一张全家福上。 小小的江暮白被父母簇拥,在中间露出了一个微笑,笑意很浅,却看得出来是真切的开心。 不过,原来他从小,笑起来就很矜淡? 她眨了眨眼,发觉照片旁还有一支风干了的宫灯百合。 厨房里雾气升腾,江暮白没一会儿就出来了。 朝笙很快转过了脸来,没让江暮白注意到她的目光。 食材空的差不多了,江暮白只做了碗豌杂面。 肉末、姜蒜、耙豌豆,放辣椒面再浇上一勺热油。 这是某个夜晚,他做完辣椒面后临时起意学的。 上一次去夜市的时候,也路过了卖小面的店。 如果不是已经被豆花饭撑到,朝笙说自己其实还想再吃豌杂面的。 江暮白去给她拿筷子,在她看着豌杂面开心的眼神中,淡声道:“吃完了,就回家吧。” 朝笙听出了他话里的疏远。 她握着筷子,将面仔仔细细地拌好,好一会儿才“哦”了一声,听起来有点儿闷,江暮白眼睫颤了颤,却没再去说什么。 客厅里静悄悄的,只有朝笙偶尔发出一点轻微的声响。 每根面条都裹上了厚厚的杂酱,朝笙感觉自己这辈子都没吃得这样秀气过,简直是一根一根嚼着吃下去的。 江暮白也意识到了。 那一碗面不过二两,让她吃了快一个小时。 吃这么慢,再好吃的杂酱也会和面坨到一块去。 他对于朝笙向来没什么办法,这次却什么都不说,任她这样拖延着。 暖黄的灯光静静地照着餐桌边的两个人,平白添了点奇异的温馨来。 尽管这两个人连交谈都没有。 朝笙看着终于见底了的面碗,知道也拖不下去了。 她从江暮白过于低淡的脸上看不出什么情绪,只好站起身来:“我吃完了。” 他抬眼,送客的意思的很明显。 朝笙:“……” 好像又回到了原点,开学的时候她背着书包笑眯眯地说“江同学,你好啊”,而江暮白只是看了她一眼。 如果不是好感度明晃晃的90,朝笙简直以为自己前功尽弃了。 可这个人,神情冷淡,心里却柔软得不像话。 她又道:“我回家了。记得在十二点前拆礼物。” 那个青色的礼盒就摆在桌子上,被暖色的灯光照着。 也不等江暮白拒绝,再把他们的界限划得更明显些,朝笙这次走得干净利落,简直是夺门而出。 家里的司机在乌樟巷外等着,澄明的月光如霜雪般铺了满地。朝笙两步并一,踏在长长的水泥石板上,听到了自己明晰如江潮的心跳声。 她摁着胸口,很轻地叹了口气。 * 门被朝笙打开又带上,在惯性里前后的晃。 江暮白这一次确定,朝笙确实是走了。 心里所缺掉的那一部分,在朝笙姗姗来迟后,反而空得更多了。 傍晚时站在门口,他的声音明明平静,却又近乎恳求。 “你什么时候,能选我一次?” 说出这句话,就好像摊开了软肋,明明白白地让人知道,你有伤害我的能力,你甚至可以伤害我。 半晌,江暮白将银色的蝴蝶结拆开,柔软的绸缎落在了他的掌心。 打开青色的礼盒,里面静静躺着的,是一对宝蓝色的碧玺袖扣。 他微微怔住。 几乎是看到这对袖扣的第一眼,就察觉到了清晰的喜欢。 江暮白很少直白地去喜欢某样事物。 对于袖扣的认知,来自于自己的父亲。 父亲不工作时也穿得正式,秋冬的时候,总是穿着白色的衬衫,外面再是一件外套,衬衫的袖口仔细别着一对袖扣。他的父亲对于工作和生活,都堪称一丝不苟。 但他有要穿正装的时候吗? 江暮白忽然想起,等到明年高三的时候,一中会有例行的成人礼。 所以,是用得上的。 他的指尖落在碧玺上,看着它们在灯光下折射出澄澈的光。 有一瞬间,他猛然感到某个遥远的前尘袭来,是谁拥着沉沉睡去的少女,流着泪替她扣上了袖扣。 指尖传来碧玺的凉意,江暮白回过神来。 他将袖扣放回了礼盒里,又用银白色的绸缎,绑了一个如出一辙的蝴蝶结。 第165章 校霸和学霸(71) 江暮白最后将礼盒放在了客厅的置物架上。 相框旁,干枯的宫灯百合仍是温柔的橙色,青色的礼盒静静靠在一旁。 他垂着眸子,眼中的光明明灭灭。 这一天他终于十八岁,明白了年少心动的酸涩与痛苦,不是不动摇,却决定从此退后一步。 …… 周一的早晨带着干燥的冷意,江暮白临出门,又在卫衣外头套上了校服外套。 忽然想起昨天傍晚,毛衣短裙在樟树底下吹风的朝笙。 那会儿她站在他面前,连鼻尖都泛着轻微的红。 他叹了口气,神情在呵出的薄雾里渐渐模糊。 教室里,已经有人陆陆续续来上早自习。 孟荀家离学校远,到了教室先抱怨。 “还不如住宿呢,我早上出门的时候天都没亮。” 说出来都觉得好心酸,冬天的日出本来就比夏天慢,何况还带上了点早寒。 “好羡慕朝姐。”孟荀瞅了眼江暮白旁边还空着的座位,朝笙是不上早自习的,因为学号不在一班,周楠对此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如果是孟荀敢逃了早读,周楠一定会让他每节课结束后去走廊给补上。 江暮白没有应声,看着摊开的物理大题。 孟荀没察觉到有什么不对,抱怨完,苦哈哈地把英语书翻了出来。 上次期中考英语作文孟荀就憋出了三句话——标题,deartom,我很高兴收到你的信,yourssincerelylihua,他差点被英语老师miss安斩首示众。 早自习快结束的时候,教室后面的门被推开,又很快合上。 朝笙从校园里跑上来,身上还带着点寒凉的秋霜。 她其实不怎么怕冷,这样的天气也还只穿了一件卫衣。 “早。” 她如常打招呼。 孟荀扭过头来,和朝笙请教:“朝姐,你上次英语作文怎么写的?” 朝笙的数理化都勉强及了格,但放在一班仍然称得上是稀烂,语文的分数是中游,不过英语居然称得上不错。 “什么怎么写的?”朝笙挑眉。 江暮白在写题,听到朝笙打招呼,也不过微微顿了下笔。 孟荀还没察觉到这俩人气氛不对,继续道:“就你作文,miss安说你语法都对了,词汇也挺丰富的,反正比我写的强。” “我不知道怎么写的。”朝笙很诚恳地解释,“可能因为之前每年都会去国外过寒暑假?” 在闻家原本的计划里,她一定会出国念书,成绩不好没什么关系,语言反倒是首要的。 闻朝笙年年耳濡目染,日常交流没什么问题。 第179章 “呵呵,资本家的无耻嘴脸!”孟荀佯怒,又好奇问道,“那你明年也准备出国?” 这也是一中并不在意朝笙这种学生成绩的原因。 朝笙答得很快:“不会。” 孟荀以为她开玩笑。 “真的?”小天王神情严肃,“那李主任的升学率怎么办。” 朝笙撑着脸,懒洋洋道:“李主任还不知道呢。” 小天王双手合十,为李主任默哀了三秒钟,又道:“朝姐,加油!” 朝笙摆摆手,让他赶紧转回去背书。 两人插科打诨间,江暮白写完了那一道大题。 昨天的那个傍晚,发生了道歉、解释和回答,最后他们默不作声地坐在暖黄的灯光下。 裂开的东西拼好了也会有痕迹。 她偶尔看向沉默的江暮白,温声教别人做题的江暮白,手指敲在习题册上思索的江暮白,发觉两个人之间宛如多了一道无形的屏障。 也不是完全不说话,她要是有没听懂的知识点去问他,江暮白也会教她,但更多的话,再没有了。 两个人气氛不对劲到连孟荀也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了。 “学霸这个星期的心情,就和高川的天气一样。” 高川的天气说不上差,就是冬季总是凝着蒙蒙的雾,照不出个晴天来。 孟荀和付斯羽分析:“朝姐也反常。从周二开始,居然都来上早自习了。” 许或凑了过来:“你去问问?” 孟荀白了他一眼,两个人眼看着又要吵起来,被付斯羽提溜回座位了:“上课吧您二位。” 最后一节是化学课,付·班长·化学课代表誓死扞卫课堂纪律。 天色暗得很早,到了傍晚放学的时候,居然堆起了厚重的铅云。 高川的十一月雨水算不上多,只是一下起来就格外的缠绵。 雨水细细密密的落上三五天,天气重新晴起来后,气温就更低了。 校园里密密麻麻涌动着蓝白色的人群,五颜六色的伞挤在了一起,像是雨后冒出来的菌子。 校门口的公交站牌下,已经挤上了一拨人,江暮白撑着伞在一旁等待。 一道高挑的身影也站在了他旁边,女孩手里的伞轻轻旋着,落下一连串透明的水珠。朝笙最近开始上早自习,傍晚的时候写一会儿作业再去坐公交车,也许和孟荀的那句“不出国”并不是随口说说。 但是江暮白不会把这件事再和他关联在一起。 那个寂静的傍晚,江暮白珍而重之的收好了那份礼物,决定从此和朝笙退到同学的位置。 朝笙最开始还有点儿意外,却很快接受了江暮白的疏离。 她没再逗过他,日常寒暄,打个招呼,然后公事公办地问几道不会做的题。 江暮白曾有一瞬失落,但很快又掩了下去。毕竟那天傍晚,他已经那样和她说了。 雨淅淅沥沥地落着,公交车又来了新的一趟。 车上潮湿得不像话,朝笙往后头走,坐在了江暮白身旁的空位上。 “还挺巧。”她把伞放在了座位下面,随口和江暮白打了声招呼。 江暮白的手指微蜷,他随意应了一声,转头看向了模糊不清的车窗外。 朝笙也不再说什么。 公交车里闹哄哄的,有人外放着短视频,有人打电话抱怨这天气,脾气不太好的司机偶尔摁几下喇叭,催促前面堵着的车趁着绿灯赶紧过去。 在江暮白不经意的余光里,晕着车的朝笙靠在座椅上发呆,墨色的长眉微微皱着。 这两个人坐在一块,安静得和不太熟的普通同学一样。 车到了青山路,朝笙扶着座位站起来,晕乎乎地下了车。 公交站牌下,浅黄的路灯亮起,灯火落在路边的积水里,折射出有些晃眼的光。 两个人撑着伞,走向不同的方向。 朝笙往前走了几步,忽然回过头来:“江暮白。” 她踏着浅浅的水洼,跑到了他身旁。 “下周见。” 是特地过来道别。 他低眉,看到她澄澈如琉璃的眼睛里映着他冷淡的神情。 此时此刻,心无旁骛,她坦然而认真地望向了他。 江暮白有一瞬失语,最终有些狼狈地转过了头。 不要再去猜测,她从未表明过的心情。 * 冬天的日子过得格外的快,天色总是暗得很早,似乎一天转瞬就过去,然而一中的学生回家却越来越晚。 天气越冷,就越临近期末。 孟荀偷偷问过一次朝笙,怎么最近大家都不太爱说话了。 他问得很委婉,严格来说,变得沉默了的是江暮白。 班上的女孩子爱找朝笙聊天,一群人时不时在走廊上笑作一团。 朝笙那会儿正在和数列较劲,随意答道:“都在学习。” 孟荀不满意这个回答,那从前学霸也是一样的学,可没有这么少言的时候。 但朝笙的语气太漫不经心,他还想多问几句,就见朝笙把草稿纸推了过去。 “这道题,为什么求和总是算不出来?” 孟荀也伏过去看。 江暮白神情很淡,看了一会儿后和朝笙解释:“你把数列的通项拆开,分别求和再合并。” 朝笙“哦”了一声,很快反应了过来,把草稿纸抽了回去。 孟荀瞅了瞅江暮白,又看着最近学习越发认真的朝笙,终于想出了词形容这俩人现在的关系。 那叫一个“相敬如宾”。 * 到了放学的时候,校园里亮起了一盏一盏的路灯,公交车上挤得不行。 江暮白微微低头,看到朝笙也没找到坐的地方,两个人一块儿站着,像是罐头里的沙丁鱼。 公交车里人多,开着暖气,空气都变得有些浑浊,江暮白很多次看到朝笙皱着眉,最后却安安安静等待公交车到站。 她默认了他的疏远,也没有再和他说过多余的话,惟有放学的时候,会和他一同站在公交站牌下。 但江暮白强迫自己不再去猜测朝笙的想法。 也许,她确实对自己有几分喜欢,但与她热闹喧嚣的生活相比,这几分喜欢并没有那么重要。 他微微抬手,隔开了朝笙和身旁人的距离。 朝笙扶着杆子,被公交车晃得晕晕乎乎,没发现自己身前还被人分出了一小片空地,只觉得空气似乎流通了一些。 公交车走走停停,上车的人越来越多。 有人不爽被挤到,依照高川人辣椒似的性格,抱怨声很快呛了起来。 车一晃,江暮白也没法再留出小小的空隙了。 朝笙被推搡着往前撞去,碰到了别人的肩膀。 “抱歉。”她头晕得厉害,说话的声音也闷闷的。 江暮白低眉,感到有些无奈,又无声地将手臂往她身前挡了挡。 被撞到的人是个格外瘦弱的年轻男子,性格似乎不错,只一叠声地道:“没事没事。” 公交车继续向前开去。 朝笙抱着杆子,头晕得不行。 旁边的男子往她这儿靠近,她也没意识到。 第180章 这次换成她被撞了,肩膀被人重重的擦了一下。 “不好意思啊……”这男子立刻道歉。 朝笙刚刚也撞到了他,这会儿又正晕着车,一点儿计较的心思都没有。 那人松了口气。 江暮白垂着眼,看着他重新站直了身子。 人影晃动,公交车里的灯光也晃动,江暮白没错过他悄然松了口气的神情。 男子状若无意地瞥了眼朝笙,她正倚着杆子犯困,卷翘的长睫在眼下投射出两弯弧影。 穿着一中的校服,现在又不是晚自习的时间,因此只是一个在念高一或者高二的小女生。 他胆子更大了些,借着颠簸的车辆,手悄然地探向了女孩的后方。 手腕上忽然感受到生硬到发痛的力道。 高大清峻的少年微微低头,一双淡静的眼睛看向他:“你在做什么?” 男子猛地一挣,发现少年清晰的指节格外的有力。 “嘶——”他有些慌乱,“什么做什么!?” 现在的小孩,怎么力气这么大。 江暮白低淡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朝笙从晕车里缓缓回过神来。 她眨了眨眼,有些疑惑地看向江暮白,又顺着他的手望向了自己身旁的年轻男子。 “神经病啊!给我松开!” 见朝笙望了过来,他不由得更加慌张了。 但女孩的目光太清澈,反倒给了他几分底气。 “我——我只是想过来问你要个联系方式。”男子找回了理智,十分坦然地道,“这你同学吗?反应太激烈了吧?” 公交车的前方,传来即将到达下一站的声音。 朝笙露出个笑来:“这样子吗?江同学,松手吧。” 江暮白睨她一眼,在男子欣喜的目光中卸了力道。 公交车停稳了,朝笙面不改色,给他下面来了一脚。 在甜美的到站播报声里,男子的惨叫引得全车人纷纷注目。 朝笙拉着江暮白,立刻从打开的车门里跳了下去。 隔着车窗,朝笙笑眯眯地看到痛得神情扭曲的男子被热心好义的高川市民围住。 这一站还没到青山路,跨江大桥横亘在他们面前。 被迎面而来的江风吹着,朝笙心情好得不行。 “我们要不要直接走过去?”她站在路边往前看,跨江大桥的视野开阔,茫茫的江景总胜过沉闷的车厢。 “对了,刚刚谢谢你。”朝笙转过脸,“热心市民,见义勇为。” “不用谢。”江暮白的心情却称不上如何好。 脑海中有闪过她靠着杆子,头晕得不行的模样。 “以后,还是别坐公交车回家了吧。”他忽然道。 “为什么?” 他垂着眼,声音很淡:“不必勉强自己,况且,你家里本来每天都会接你放学。” 那辆迈巴赫每一次出现,都会让班上的男生多看几眼。 朝笙停住了脚步。 “你没发现,我只是想和你一块回家吗?”她的声音在江风中慢慢响起。 他愣住,下意识地就想退后,然而朝笙不等他开口说什么,先拉住了他的衣袖。 “我知道,不是道歉就能够解决所有问题。你疏远我,理所当然。”朝笙定定地看着江暮白,她澄明的眼中带着前所未有的认真。 “但是江暮白,如果可以,你要不要再相信我一次。” “相信我的道歉,相信我的喜欢。” 要是老唐他们在场,一定会惊讶得不行。那个没心没肺的闻朝笙,居然也能说出这样的话。 “你再试着朝我走一步吧,剩下的九十九步,我会跑着去的。” 第166章 校霸和学霸(72) 冬夜,天空干净得像一块毫无杂色的巨大帷幕,月光如雪色,疏星烁烁。 这会儿的温度比白天还要低,朝笙说话的时候,会呵出一团浅色的雾。 她微微抬头,潋滟的眼中独独映照着江暮白的倒影。 风吹过,江声也不绝,高川的夜晚永远喧嚣热闹,江暮白的耳中,却万籁俱寂。 眼前的一切都宛如错觉,此刻是谁站在他面前,这样慎重地剖白。 她明艳的面孔,在月色下格外的动人温柔。 这一个月来,疏远、冷淡,却又无法不把目光落在她的身上,觉得折磨,煎熬,知道在他们截然不同的人生中,朝笙能够拥有许多盛大喧嚣的快乐。 而在他的人生中,眼前的人就已经是他所窥见的惟一的繁华。 秋天的某个夜晚,他没能从朝笙口中得到回答。 但此刻北风长纵,她认真地望向了他。 心跳声越发的清晰,高大的少年垂眸,翻涌着的心绪藏在漆星般的眼中。 朝笙居然被他的沉默都弄得有些紧张了。她的目光一瞬不瞬,连呼吸都不自觉放轻。 江暮白忽然往前走了一步,站在了她身旁。 他们的距离变得很近,近到朝笙几乎能感觉到他身上的温度,能看到他的喉结微动,那颗赤色的小痣殷红。 “只用这样,就可以了吗?”少年的声音温淡,却带着他自己都没察觉的小心。 朝笙攥着他的衣袖,听到了江暮白以询问作答。 “对,只要这样走一步。” 朝笙的眼中堆生出光亮,而后终于松开了他。 大桥上车如流水,她沿着人行道往后慢慢退了几步。 “江暮白!”她带着明晃晃的笑意,郑重其事地叫他的名字。 他不明白她的用意,想走过去,让她在人行道上也小心一些。 然而乌发在风中扬起,朝笙不等他反应,跑过来用力地抱住了他。 他又一次嗅到了栀子花的气息。 这是一个真真切切的拥抱。 朝笙仰着脸,认真道:“只要这样,我就会跑向你。” 冬夜里,呼吸相闻,她的眼中盛着明亮的光,勾住了他脖颈的手又落在了他的身旁。 “然后,就一起走吧。” 朝笙微微低头,握住了他的手。 她的指尖在江暮白的手中轻轻挠了几下,带来点夜里的凉意。 江暮白张开宽阔而温暖的手,扣住了她的掌心。 “这还差不多。” 她侧过脸,笑得骄傲又得意。 跨江大桥车水马龙,北风吹过耳尖的通红,犹疑试探,心冷心软。最终,他坚定地握住了她的手。 漫长的人行道上,一盏一盏的灯光落下,又随着奔流的江水而去。 朝笙感到他掌心传递而来的温度,起了玩心般的蜷起了指尖。 “你的手好暖和。”她说,然而含笑的眼睛看向的却是江暮白发烫的耳朵。 自从他的生日之后,他们再没有过这样亲昵的交谈,此刻两手相握,江暮白终于可以以无奈的语气回答她:“但天气越来越冷了。” 他很怀疑她会不会感冒。 朝笙不以为意,又捏了捏江暮白指节分明的手:“这不是有你嘛。” “天然暖手宝。” 她无理也要缠三分,向来我行我素,江暮白无可奈何,只好将她的手握得更紧了些。 第181章 两公里的跨江大桥,似乎很快就走完了。 青峡江终于落在了他们的身后,不远处,公交站牌在路灯下,轮廓有点模糊。 两个人不自觉放慢了步子。 朝笙仰头,看着路灯下飞着的小虫。 冬季已至,万物俱休,只有城市里的人日复一日忙碌。 她忽然开口,声音好奇:“这些趋光的虫子,是什么?” 一年四季都在灯下飞舞着。 江暮白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有些意外。 “冬天居然还有蜉蝣。” 他记得这是春夏时活跃的昆虫。 “蜉蝣?”长睫在灯光下投射出一片小小的阴影,朝笙凝神一瞬,很快收回了视线。 带着凉意的指尖已经被江暮白捂热,朝笙晃了晃他的手。 “我回去啦。” 掌心仍能感觉得到她的温度。 “明天见。”他温声说。 虽然很舍不得,但确实已经不早了。 真奇怪。 还未曾知道她的心意时,就不舍每一次分别。 当她说出那些话,将手置于他的掌心之后,这样的不舍反倒变得更加的强烈。 人原来是永不知满足的动物。物欲尚可控制,感情却一心索取更多。 他微微俯首,看着她昳丽动人的眉眼,感到心跳声仍如江潮一样起伏不歇。 少年的手臂有力且炙热,他终于顺从心意,抱住了朝笙。 “明天见。”他低头,声音近得贴在了朝笙的耳畔。 朝笙的头发在晚风中轻轻飘起,蹭过他微弯的嘴角,她仰起脸,额头在他的下巴上磕了一下。 “知道知道。”朝笙笑嘻嘻地看着江暮白的下巴被撞出点浅淡的红痕,头又枕在他的肩膀上多滚了几下。 满怀栀子的气息,还有冬夜里格外明晰的热度。 江暮白垂着眼,任她这样胡闹。 不是错觉,伴生他很多年的孤独在这一刻,确确实实被眼前的人填满了。 这个拥抱格外漫长。朝笙的手轻扣住他的肩胛,感受到他心跳的震动也传递到她的胸腔。 耳旁响起了提示音,好感度离一百只差最后的五点。 朝笙在这一刻几乎也要动容,为抱着她的江暮白,为注定的分别。 但她不动声色地抬头,望向了他桃花般低垂的双目。 朝笙笑眯眯道:“喂,小江同学,再不回去,早自习不用上了。” 话是这么说,搭在他身后的手却没放开,一副“看你怎么办”的戏谑表情。 他只好慢慢松开了她,又忍不住轻揉了几下她修长纤细的手。 “明天,记得多穿一件外套。” 朝笙微微睁大了眼,没料到他会这样说。 “行吧。”最后她选择从善如流。 青山路的站牌下,来往的车辆终于少了许多。 他看着朝笙转过身去,溜溜达达走了几步又回过了头,手臂远远挥着,似乎又在道别。 他失笑,站在路灯下,静静地看着她走过了路口。 第167章 校霸和学霸(73) 直到朝笙的身影完全消失,江暮白才转过了身去。 夜风吹起校服的下摆,怀中的温度也渐渐空了。 他下意识地蜷起了指尖,残留的触感提醒他,刚刚他是如何牵着她的手,走过了漫长的路。 是真实发生的,她的回答姗姗来迟。 不是在那些光怪陆离的梦里。 马路上人来人往,车流繁华,清峻高大的少年站在路灯下,半晌,兀自笑了起来。 手机提示音忽然响了。 置顶的对话框里,朝笙的头像仍然是她张牙舞爪的蓝发模样。 “我到家啦:d。” 几乎能想到她漫不经心打字的模样。 他笑意更盛,很快地回复了她。 “我马上。” 聊天框上很快显示“正在输入中”,不必去看,也知道朝笙是准备嘲笑一番他太磨蹭。 * 冬天的早晨确实是越来越冷。 想起江暮白昨晚的叮嘱,朝笙最终还是屈服了。 她加了件外套,踩着早自习开始的铃声进了教室。 孟荀和许或正伏在课桌上找江暮白讲题,把教室后面围得水泄不通。 “我就说你公式套错了。” “你自己再读一遍题干,这题怎么可能不是先用动能定理求出速度。” 江暮白的笔尖在草稿纸上轻叩,他已经很习惯孟荀许或斗嘴的频率,却在思索间抬起了头。 正好对上了朝笙的眼睛。 她大概又是风风火火跑上楼的,鼻尖泛着红,眼睫毛上还挂着晨雾凝结的水珠。 一双眼睛清亮且潋滟,笑吟吟地望了过来。 他眨了眨眼,昨夜那种耳尖冒热气的感觉又出现了。 “所以学霸,你觉得呢。” 孟荀十分严肃地戳了戳他。 江暮白很快收回了目光,在草稿纸上写了起来:“先用动能定理求出木块的速度,然后再用动量守恒、能量守恒联解求摩擦增加的内能。” 孟荀得意洋洋的瞥向了许或。 许或目光逡巡在江暮白和朝笙身上,没再和孟荀斗嘴了——斗嘴哪有吃瓜重要! 他收起草稿纸,颇有些怜悯地望了眼孟荀,溜溜达达回自己座位去了。 孟荀还在身后嚷嚷:“许或,物理不会的可以先来问我。” “早啊。” 朝笙把书包放了下来,校服外套的拉链和金属的logo发出了细碎的声响来。 仍然是寻常的招呼,然而似乎有哪儿就是不一样了。 光是听到她懒洋洋的声音,就会觉得开心。 “刚刚写题不还挺快的嘛?”朝笙坐得近了些,纤长的五指在江暮白面前晃来晃去,“现在怎么一脸呆样。在想什么?” “在想你——”他一顿,很快补充道,“今天手还凉不凉。” “后面那句不用说,请坦诚一些,小江同学。”朝笙正色,手却落在了他的掌心,“今天很暖和,不需要天然暖手宝。” 在怼他昨天的话。 真记仇。 江暮白拿她没办法。 教室里书声琅琅,时不时响起几道讨论问题的声音,没有谁注意到教室最后面的两个人。 他微微垂眼,宽阔温暖的手掌包住了她的指尖:“可能,还是有点儿凉的。” “好吧。”朝笙觉得睁眼说瞎话的江暮白实在稀奇,她撑着脸笑,“等手暖起来,我再去做题。” 听起来反倒是她在纵容他似的。 江暮白直接拿过刚刚孟荀他们问过的物理题:“先把题目读一遍。” 差点忘了,江暮白还答应了辅导她整个高二。 朝笙笑不出来了,极轻地哼了声,却还是把目光落在了习题册上。 * 迟钝如孟荀,终于在一节体育课上后知后觉地发现了不对劲。 天气冷了起来,体育课也就都改到了在室内去上。 孟荀心心念念,要在球场上痛击许或。 运动会之后,难以想象他和许或居然别了这么久苗头。不就是铅球只扔了六米三吗! 第182章 一想到这个孟荀就牙痒痒。 看台上稀稀拉拉坐着体育课摸鱼摆烂的同学,小天王两眼一扫,把正和朝笙说话的江暮白拽了过来。 “爱卿助我。”小天王神情严肃,“我欲与许或匹夫今日一决高下。” 等他打球赢了许或,那厮就不能再拿铅球的事情阴阳怪气他了。篮球方面他身高不太占优势,遂精心挑选了羽毛球。 江暮白没应下来,反而回头看了眼朝笙。 换上了运动服的女孩子在篮球篓边笑得没心没肺,挥挥手叫他答应下来。 他叹口气,刚还打算趁着体育课给她讲上节生物课的实验题。 孟荀见江暮白点头,喜滋滋地看向了许或。 许或面不改色,踱到了朝笙旁边,声音深沉:“朝姐,打会儿羽毛球吗?” ——就他孟荀会找外援? 然后许或看到,他唯一的姐眼睛闪闪发光。 计划通! 还不知道问题严重性的孟荀看到朝笙在网前抛着羽毛球,呵呵一笑:“正好二对二。” 他想起某节体育课把羽毛球打成了碾压局的朝笙,略略思索了一下,他体能尚可,应该能打的有来有回。 又觑了眼身旁高瘦有力的少年,孟荀觉得自己痛击许或的概率直接超级加倍。 他抬头,对上了许或似笑非笑的眼睛。 看台上,冬天懒洋洋不想动弹的人都来了兴致,往前面的座位挪了挪。 付斯羽甚至掏出一把瓜子递给了旁边的段青禾:“你猜小天王能不能一雪前耻?” 段青禾震惊:“你哪来的瓜子?” “上次运动会买的零食没吃完。”付斯羽推了推段青禾,催促她赶紧回答。 “学霸对面可是朝姐诶。孟荀还是太年轻了,看不懂局势。”段青禾抓起一把,放嘴里一磕,发现是奶油五香的。 ……但是好像有点受潮了。 场上,白色的羽毛球被抛起。朝笙向前挥拍,羽毛球在球拍上发出了清脆的声响。 她平时总随便披散着的头发今天绑了个高高的马尾,看起来格外的利落。 孟荀蓄势待发。 刚开始还行,两边打得有来有回。 但渐渐的,孟荀发现不对劲了—— “为什么学霸的球都让朝姐接住了!” 以朝姐的水平,完全不需要人放水,但是为什么学霸所有的球都打得那么的恰到好处? 许或闻言,笑嘻嘻地把球打了过来。 羽毛球擦着拍子飞过:“对啊,为什么呢?” “很不对劲!”小天王十分不乐意,他干脆停了下来,狐疑的目光落在了江暮白与朝笙身上。 以前就有模模糊糊的感觉,但是形容不出来。 体育馆的大灯照着,孟荀突然福至心灵。 灯泡。 他一直都是个闪闪发亮的大灯泡。 孟荀:“啊!” 小天王发出了土拨鼠尖叫。 许或乐得不行:“你那眼睛不用就捐了它。” 他甩了甩羽毛球拍:“不打了,握手言和吧小天王,明年运动会,扔铅球的时候表现好点。” 孟荀冷哼一声:“我考虑一下。” 但是江暮白的事情还没翻篇。 小天王神情严肃:“爱卿,此次是你负我。” 江暮白嘴角带着笑,算是默认了。 “所以帮我把我拿来的运动器材都送回去吧。” 他指了指球场边的篮球排球网球乒乓球——为了击败许或,孟荀把所有的球都薅了过来,最后才选择了羽毛球。 功败垂成。 “行。”江暮白答应得很快。毕竟,刚刚打球的时候,他的注意力全放在了朝笙身上。 孟荀这才眉开眼笑,和许或碰了碰拳头。 别了一个多月的苗头,两个人这才偃旗息鼓。 看台上,段青禾十分起劲地磕着奶油五香潮瓜子,对付斯羽道:“看吧,全班也就小天王看不出来了。” 付斯羽十分认同。 羽毛球场上,明艳的少女掂着球,清峻的少年笑着接过了她手里的球拍,低声说着什么,任谁看都会觉得登对。 “说起来,上次和朝姐打羽毛球,我第二天差点散了架。”付斯羽声音有些幽怨。 段青禾回想起那个落日铺满校园的傍晚,忽然记起那会儿宋佳然还在一班,乖乖地坐在一旁抱着朝笙的校服外套。 “宋佳然后来有和你联系吗?”段青禾问,“她转学得好突然。” 付斯羽一愣,答道:“后来她在微信上找我要了一次期中考的试卷和答案,再后来又说不用了。好像是转到文科去了。” 她们也只是无意间想起,几句话带过后,又欢快地磕起了五香瓜子。 * “明明是你喂球被孟荀发现了,拖累我和你一块还器材。” 朝笙看着江暮白抱起了球筐,轻轻踢了他一脚。 江暮白声音里带着几分笑:“是我不对。” 朝笙想了想,十分认真地点头:“球都被我接住了,看起来多像我俩在欺负小天王。” 江暮白瞥了眼朝笙,道:“毕竟,上次是谁说打羽毛球,最后放了我鸽子?” 以至于最后两个人也没一块儿打过球。 朝笙噤声,对上了他温淡的眼睛。 以前她做的事情,确实挺混蛋的。 她不自在地挠了挠脸,声音难得的弱了下来:“对不起。” 她旖丽的眉眼低垂,看起来确实是真心实意的内疚。 江暮白的嘴角不自觉地又弯起一点弧度。 那个傍晚,他叫住了朝笙,打开那扇门的时候,其实就已经选择释怀了。 诚然带着点“认清”“放弃”的情绪。 但这会儿瞅着心虚的朝笙,江暮白后知后觉明白,为什么她平时那么爱逗他了。 确实,挺有意思。 * 新建的体育馆有自己的器材室,不必像上户外的体育课一样,去很远的旧器材室拿东西。 已近下课,大家都回教室去拿书包了,也有直接把书包背下来的,趁着天刚黑想早点回去。 原本闹哄哄的体育馆霎时间空旷了下来。 沿着楼梯往上走,器材室在看台的最右边。 朝笙推开了器材室的门。因为体育馆是后面新修的,用的人更多,因此校工把器材室都保持得格外的整洁,并不像操场那边的器材室一样飘满灰尘。 江暮白思绪有一瞬游移,想起某个傍晚,霍昀对他说过的话。 “你什么都没有,凭什么觉得自己能摘月亮。” 朝笙回过头来,疑惑于他怎么放慢了步伐。 江暮白很快回过神来,走到了她的身旁。 他放下球筐,里面满满当当的各种球碰撞在一起,一颗网球骨碌碌地掉了出来。 朝笙往前走了几步,追上了这颗球:“孟荀可真行。” 拿了这么多球过来。 她将荧光绿的网球在手里随意抛起接住,按捺不住的玩心又升了起来。 于是江暮白看着她抬起了手臂,网球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然后遥遥落进了网球筐里。 第183章 ——行吧。 他拿着球筐往里头走去,把不同的器材一一分类摆放了起来。 时不时响起球与金属架相击的声音,江暮白抽空看了眼朝笙,她正玩得开心,转眼间手里的网球就都扔了进去。 扔完了网球,又拿起了篮球,江暮白下意识地阻止了她:“篮球别用扔的。” 器材室东西很多,而篮球飞出去的力道和网球完全不一样,万一没有投中—— 一语成谶。 江暮白只来得及过去拉开了朝笙,那些原本摆好了的球拍呼啦啦往下掉,终于惊起了几分灰尘。 那枚篮球带倒了金属的置物架,他搂着她往前躲开,摔在了堆叠着的海绵垫上。 江暮白拧眉,声音难得带上了几分严厉:“刚刚要是砸到了自己怎么办?” 朝笙仰面看着他。 “是意外。”她露出个笑来,显然一点反省的意思也没有。 一颗网球在他们面前弹起又落下,发出“咚咚”的声响。 他微愣,终于在她的笑里缓缓意识到,他们隔得也太近了一些。 近到他能够去数清朝笙有多少浓密卷翘的睫毛。 那颗网球终于不再弹起,向某个方向缓缓滚去。 有一个吻即将发生。 朝笙看着他桃花般的眼底闪过一丝无措,顺从心意,仰起了脖颈。 她亲了亲在了他微微抿起的嘴角,蜻蜓点水,很快又分开。 空气里静悄悄的,只能听到他们浅浅的呼吸声。 “这个,也是意外吗?” 江暮白的喉结微动,忽然低声问。 “不确定。”朝笙笑意更盛,她撑着江暮白的肩膀坐了起来,微微俯身,又靠了过来。 栀子花的气息更加浓郁了。 江暮白能看到她长如蝶翼的眼睫轻颤,眼底明明白白映着他的神情。 呼吸相闻,温热的舌尖抵开了他茫然的牙关,他在这一瞬间都有些轻微的战栗,然而清癯的手指却不自觉地握住了她的手,终于做出了回答。 她太游刃有余,江暮白感觉自己反倒更像涸泽的鱼,任凭她主导掌控。 冬日干冷的空气忽然变得湿热黏腻,他看着朝笙俯首,长发落在了他的脸上,而后露出个得逞的笑来。 “好了。” “不是意外。” “这次,是我故意的。” 第168章 校霸和学霸(74) 四周都安静,她说出来的话显得格外的清晰。 一下、一下——江暮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震耳欲聋。 手无意识地先扣紧了些,他这次连脸上都涌出了潮红。 那双桃花般的眼睛好似在这样灼热的空气里都变得湿漉漉的。 江暮白放慢了呼吸,回应了她的“故意”。 聪明的人学起什么来都很快。他咬开了她的唇瓣,力道却仍然温柔。 浅尝辄止,贪心不足。 朝笙甚至感觉到少年浓密纤长的睫毛轻轻扫过了她的眼睛。 十七八岁的时候,情爱的面纱实在太过于神秘。 尽管人的本能是享乐与贪心,但当察觉到自己渴求的更多时,江暮白最终还是结束了这个过于旖旎的吻。 他垂着眼,安静地抹去了她嘴角的水痕,器材室的灯光昏暗,朝笙笑着望向他,似乎是觉得他这样很有些狼狈。 理智回笼,心跳却依然急促。 朝笙揉了揉他依然通红的耳朵,揶揄道:“原来这儿更适合暖手。” 他眉心一跳。 “……不闹了。先收拾器材室吧。”声音沙哑,无可奈何。 朝笙嘴角上扬,一双潋滟的眼里盛着盈盈的秋光—— 谁让江暮白那会儿还想逗她。 收拾残局花费了大把的时间。 江暮白偶尔抬头,看向老老实实把球挨个放进筐子里的朝笙,发现她很快就能察觉到他的目光。 四目相对,好像又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她笑得太坦然,让他很快就招架不住,最后总是先移开了眼。 等到两人把器材都归置好,离放学的时间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了。 公交车上早就没有太多人,也不必如沙丁鱼般的挤在一起。 他们坐在后面,朝笙晕车,上来就睡。 他微微坐下来了些,恰好让她能靠在肩膀上。 夜色落满了城市,霓虹闪烁,应接不暇。 江暮白望着车窗外急速后退的景色,忽然产生一种幻梦般的感觉。 他转头,看向靠在他肩膀上的朝笙。女孩散开的马尾盖住了小半张脸,坐的太近,以至于能听到她均匀而清浅的呼吸声。 那种幻梦般的感觉很快褪去,他渴求的人确实在他身边,不是一场镜花水月。 公交车走走停停,终于到了站。 朝笙一下车便有了精神,笑嘻嘻地晃了晃江暮白的手,说“明天见”。 明日复明日的相见。 他们像往常一样,拥抱,告别。 江暮白站在路灯下,看着她溜溜达达地拐过了路口,背影依旧没个正形。 或许是傍晚的那几次吻太过于深刻,他久违地又做了一次光怪陆离的梦。 梦里,月色澄明,水波粼粼。 朝笙的面容似乎更加靡丽冶艳,她压着“他”坠落,在水底给了他一个凶狠而绵长的吻。 水灌进了口鼻,带着窒息的刺痛,空气被她吹进了胸腔,又让人得到救赎般的喘息。 “他”抱着朝笙,任由水珠滑落他潮热的眼睛,他冰凉的锁骨。 梦里贪欢,“他”摩挲过她湿漉漉的、疤痕起伏的脊背,吻在了她的脖颈。 女孩带着“他”未曾见过的摇曳的风情,任“他”探索,最后又亲吻了“他”的眼睛。 仿佛是一个邀请。 梦境幽深而遥远。 幼时初识,年少反目,华美的庄园宛如城堡,“他”背着她走在漫长的山道。 北风盈袖,春色如锦,亲昵爱意皆逝去,“他”独自一个人又活过了寂寥的时光。 …… 几乎在梦里走过他全然陌生的一生,醒过来时,发觉也不过是凌晨两点。 江暮白支着身子坐起来,有一瞬感到筋疲力尽的茫然。 半晌,他起身去了浴室,直到温热的水流落在身上时,才感觉自己从梦里缓缓抽离。 等白天在学校看到朝笙时,江暮白还有些没缓过来。 朝笙没心没肺惯了,一夜好眠,完全不知道江暮白在梦里有多辗转折磨。 “我刚刚说的对不对?”朝笙指着一道数学题问。 她尚算勤勉地学了大半个学期,确实比刚开学时进步不少。 江暮白微愣,有些歉然:“……刚刚走神了。” “真稀奇。”朝笙放下笔来,凑到了他面前。 冬季的清晨,匆匆忙忙来上早读的人身上总还带着点寒意,然而说话时的气息又是温热的。 江暮白不自觉地捏了捏她的指尖,感受到了暖融的温度。 朝笙百无聊赖地任他牵着,听到江暮白忽然轻声问她。 “朝笙,你相信命运吗?” 第184章 朝笙有些意外:“小江同学,你是宿命论者吗?” 朝笙并不相信命运,这会让她有一种——无论如何挣扎,最终也还是改变不了什么的悲观感。 因此她诚实的摇头。 江暮白露出个浅淡的笑来:“我当然不是宿命论者,只是偶尔会有种感觉,好像很多事情都注定了一样。” 他的声音淡静,叫人听不出任何他心里的端倪。 朝笙轻哼了声,催促江暮白赶紧去看她刚刚解出来的题。少年失笑,很快略过了刚刚的话题。 朝笙看着江暮白微微垂眼,认真地望向了她列出来的解题步骤,有一瞬的失神。 作为她自己而言,她当然不相信命运,如果相信,那她就会甘愿作为一个孤魂野鬼消散,而非在某一天等到了她的傻白甜统。 但作为“闻朝笙”而言,她和江暮白的结局确实在相见那一刻就已经写好。 好感度到了95之后,增长得有些缓慢,时至今日,还差两点,她就可以功成身退。 眼前的少年全然不知,只专心看着她的草稿纸,过了会儿,抬眼温声道:“写得很对。” 朝笙也露出个笑来,她潋滟的眼中淌着秋虹似的光:“我进步挺大,对吧?” 江暮白点头。 “最近也很努力。” 江暮白再点头。 “那等期末考完,我们一起去看一次音乐节吧。” 她忽而提议。 他想起她哼得跑调的曲子,想起礼堂里孟荀高歌着的节拍,很快便笑着应了下来:“好。” 第169章 校霸和学霸(75) 十二月结束的时候,高川居然久违的下了一场雪。 下雪是很好的——如果这天不是期末考试的话。 教室里的灯格外明亮,衬得窗外的天空乌沉沉的,北风呼啸,穿过宽阔的校园,带出了沉闷压抑的声响。 终于到了呵气成霜的时节。 这次考试因为是联考,学校的重视程度明显比期中考要高很多,因此考场的气氛都显得有些冷凝。 朝笙倒是没有受到这样的气氛的影响。 她在考场里做着题,感觉比期中考试时要顺畅许多。 破天荒的把理综的压轴题也算出来后,她百无聊赖地撑着脸,看着窗外落下的大片大片的雪花。 小江同学尽心尽力的辅导,终于要有成果了。朝笙如是想。 她甚至可以想象得到,江暮白看到她又进步了一些之后露出的温淡的笑容。 ——如果她还在的话。 理综的监考老师是李四愍,他见朝笙在那一副赏雪的懒散态度,不由得眉心微拧。 踱步过来,发现这姑娘居然已经答完了。答题卡满满当当,先不说对了多少,这态度实在是让人欣慰。 他眉头一松,清咳了声,对上了朝笙清泠泠的眼睛。 李四愍没说话,手指点在了答题卡上头,朝笙这才发现自己没写名字和学号。 太得意了…… 闻朝笙同学立刻把缺了的地方都补了上去,李四愍这才露出了满意的神情。 考试考了两天,雪就簌簌地落了两天。 等到最后一门英语考完的时候,大家都已经筋疲力尽,只想着赶紧放寒假了。 尽管高中生的寒暑假都有些短暂,但只要是假期,总还是期待的。 朝笙正慢悠悠地收拾着文具,余光就瞥到江暮白站在了考场的门口。 “你怎么下来得这么快?” 他们并不在一个考室,江暮白在一考场,朝笙在八考场。隔着三层楼的距离。 “英语提前交卷了。”他走了过来,身后背着两个书包,一个是他的,一个是朝笙的。 “可别让孟荀听到。”朝笙想起孟荀上次英语惨不忍睹的三句话作文,十分不厚道的笑了。 “也是。” 江暮白把她的书包放下,看着朝笙一股脑儿把文具全塞了进去,最后还是忍不住自己又伸手替她整理了一遍。 朝笙并不理解江暮白对于秩序的执着。 “好啦!”等他拉上了拉链,她就迫不及待地背上了书包,“放寒假了!” 声音是真的快乐。 他们一块儿出了考场,教学楼外,已有不少人撒欢儿地在雪地上跑。 高川是很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水充沛,冬天的时候总是雾霭沉沉,却很少下一次雪。 不怪大家这么激动。 朝笙踏在雪地上,积雪漫过了脚踝,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 江暮白看着她在雪地里往前走,身形摇摇晃晃,偶尔一个踉跄,却很快的保持住了平衡。 校园的林荫道上,郁郁葱葱的桂树、杜英全被雪覆住了枝叶,时不时有背着书包的人跑过,后面跟着几个拿着雪球追的人。 有人摔倒了,干脆圆润地团成团,在雪地里滚了个圈。 期末考的那点压抑气氛全没了。 朝笙忽然蹲了下来。 江暮白看着她的手在雪里搓啊搓,有了点不好的预感。 她回过头来,笑眯眯地叫他的名字。 “江暮白!” 伴随着她清亮声音的,是飞过来的雪球。 ——他就知道。 江暮白侧身躲了过去,然而朝笙一点放过他的意思都没有。 在连续躲开了几个雪球之后,朝笙另辟蹊径,将雪球扔向了满枝覆雪的桂花树。 树枝摇晃,白雪倾盖而落。 朝笙终于得逞,乐不可支。 她笑着跑回了他面前:“这可是雪诶,躲什么。” “起码戴上手套。” 他顶着满肩的雪,有些无可奈何地拉过了她的手。 果然,没一会儿就冻得通红了。 掌心传来熟悉的暖意,她微微仰起脸,看着江暮白专注的神情。 他的睫毛上挂着刚刚融化了的雪水,是一颗一颗小小的珠子。 朝笙无所谓道:“那多没意思。” 然而也就任由江暮白握着她的手,一道往前走去了。 寒假的时间只有不到一个月,江暮白却头一次觉得假期的时间有些长。 十字路口,朝笙察觉到了他的不舍,玩笑般地用两手捧住了他的脸。 “好像不开心?” 江暮白睨她一眼,感受到她的掌心已被捂得温热。 “显而易见。”他已经能很直白地这样告诉她。 “寒假也会见面的。”她忍不住揉了揉他的两颊,看着江暮白向来淡静的脸上被挤出一对有点滑稽的小鼓包,“不是说好了去看音乐节嘛。” 他宽阔的掌心覆在了她的手背:“只有音乐节见面吗?” 朝笙眉开眼笑:“当然不是。” 雪停了一会儿,又簌簌地往下落,鹅毛似的,纷纷扬扬,江暮白抬手,拂去了她发间的落雪,却又被朝笙拉住了手:“让它落吧。” 她语气轻快,探手去接飘落的雪花,江暮白似乎也为这样的情绪所感染,他俯身,亲了亲她带着笑的嘴角,温和安静,任由如絮的飞雪落了满身。 第170章 校霸和学霸(完) 因为下了雪的缘故,高川这次的音乐节格外的声势浩大。 第185章 趁着雪还没化,打出了“冰雪音乐节”的噱头,又放言“在第二场雪落的时候见面”——虽然会不会在这天再下一次雪还有待商榷,但本就热闹的音乐节确实更加一票难求了。 朝笙有先见之明,从老唐那儿拿了票——bridge的dj会去音乐节表演,老唐大小算个关系户。 去酒吧的时候,里面群魔乱舞,霍昀走后,这儿又有了新的客人,中心的卡座夜夜爆满,却再没有谁一掷千金的常年包着。 “喏,两张。”老唐从酒柜里头抽出音乐节的门票来,递给了朝笙。 “谢啦。”朝笙一看,还是内场的,老唐真是分外靠谱。 老唐哼笑一声,又道:“和谁去啊?” 他明知故问。 朝笙倒是没察觉到他的刻意,她一边把票放进了包里,一边道:“上次和我在这喝奶啤的那个男生。” 她顿了顿,笑嘻嘻补充:“男朋友。” “嚯。”老唐看稀奇,“早恋呢闻大小姐。” “没吧。”朝笙摆手,“过两个月我就十八了。” 十八岁,算个大人了。 老唐咂摸着:“那等十八了多来关照我生意。” 他打着如意算盘。 朝笙却道:“再说吧。” 以前那个酒来疯,还真是转了性子了。 老唐不乐意了:“那把票还我。” “别小气嘛,老唐。” 女孩子却轻巧地绕过灯红酒绿,利落走了。 老唐嘴上那么说,其实一点儿也不介意。 他就是有点感慨,以前那个没心没肺的闻朝笙,如今还真生出了副心肺来。 * 音乐节是在青峡江边举行的。这条蜿蜒磅礴的水系哺育出沿岸秀美的风光,沿着它天然的景色,高川市政府又规划出大大小小的水洲广场,音乐节就在其中最大的一座广场上举行。 两个人约好了一块过去,江暮白站在青山路的站牌下等朝笙。 音乐节下午两点开始,路上有不少年轻的男男女女目的地都是那儿。 说是冬天,羽绒服底下却都只穿着薄薄的几块布料,要去现场玩的人,可不管什么季节。高川的潮人指数向来有点超标。 灰色卫衣的高瘦少年收回目光,忽而被人拍了下肩膀。 “江暮白!” 朝笙特地绕到了江暮白后面,可惜没能吓到他。 彩色的耳环随着垂下的长发晃荡,江暮白这才发现她今天还特地化了妆。 脸颊上有透明的波光,眼睛上的亮片也是彩色的,整个人像是开在春天的花一样。 他的作文总是写议论文,平铺直叙惯了,一时间居然想不出一个不那么俗气的修辞——总之,是让人看一眼就喜欢的模样。 江暮白如常牵起了她的手,眼中溢出笑来:“走吧。” * 等到了现场,发现简直人山人海,连温度似乎比其他地方都要高上那么一点。 纷纷脱了外套,一眼望去简直以为此时还在夏天。 朝笙蠢蠢欲动。 江暮白睨她一眼,很轻易猜到这位大小姐的羽绒服下面想必也是夏天的裙子。 “过会儿记得穿上。”他声音里带着点无可奈何。 “知道知道。” 她的羽绒服放在了江暮白的手里。 巨大的电子屏亮起,白色的光束落在了舞台上。 朝笙忽然回身,从羽绒服里摸出了手机。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她明艳的面孔在模糊的光线里多了几分妩色。 “江暮白,照一张合照。” 她把头靠在了江暮白的肩膀上。 两个人个子高挑,拥挤在人群中,居然还能有余裕抬手比个姿势。 “你笑得再明显点!”朝笙催促他,“我手要举酸了。” 江暮白接过她的手机,朝笙空出了两只手,干脆用指尖戳着他的嘴角,强行掰出了一个大弧度的假笑。 一张俊秀的脸被她霍霍得惨不忍睹,朝笙浑然不觉,对着拍下来的这张照片十分满意。 她摁下发送,笑眯眯道:“第一次约会,很值得纪念。” 于是江暮白的无可奈何在她的话里没了大半。 气氛越发嘈杂,音乐声在欢呼声里响起。 灯光闪烁,人潮汹涌。 舞台边的篝火点燃,升腾起橘色的火光。 某个乐队出场,掀起了第一波音浪。 冬天的第二场雪会不会落下,此刻谁都觉得没那么重要。年轻的男男女女拥挤在一起,手臂高举,随着节奏晃动。 江暮白并不太能适应这样喧闹的氛围,然而身旁的人蹦得格外欢快,简直像要把所有精力都发泄完一样。 现场沸腾,朝笙挥舞着不知道从哪儿递过来的荧光棒,跟着舞台上的人一起唱。 “我肯定——” “在几百年前就说过爱你。” “只是你忘了,我也没记起。” “……” 鼓点明晰,四面相合,她依然跑调得理直气壮。 “我肯定——” “在几百年前就说过爱你。” “只是你忘了,我也没记起。” “……” 身旁的人瞳孔震惊,生了这样模样的女孩子,居然有一副这么不漂亮的歌喉。 还好乐声震天,舞台上的歌手听不到他们的歌被人以崎岖不平的音调唱出来。 但汹涌的人海里,清峻的少年垂眼,一瞬不瞬地看着她的侧脸,忽然声音很轻地说—— “我没忘。” 朝笙察觉到江暮白的目光,仰起脸来看向他,眼睛里都是明亮的光。 “江暮白,你刚刚说什么?” 台上,主唱的情绪高昂,调动着人们的热情和尖叫,朝笙必须用很大的声音说话。江暮白笑了笑,没有回答。 人声鼎沸,他疏淡的眼中染上了热烈的神采,反握住了朝笙的手,跟着她一块儿在音乐声里轻晃。 * 天空越来越暗,气氛越来越喧嚣。 有人站在舞台下的某个角落,扣紧了头顶的鸭舌帽,帽子下露出的一截头发半黄不黄。 陷在这样的环境里,情绪会不自觉地越来越高。 年轻的、热血沸腾的、不管明日的快活溢满了现场。 林皓宇挤开重重的人影,将音乐声也抛之脑后,他往最前面走去。 气氛太好,没人管这个横冲直撞的年轻人。 他撞开那些快乐的男男女女。 往前,再往前。 江风带着料峭的寒意吹过这片水洲广场,没有人察觉到冬天的肃杀。 那个不知厄运临头的少女正挥舞着荧光棒,林皓宇咬牙,从袖中探出了刀锋。 人群里响起尖叫,又被音乐声吞没,有人被他划伤了大腿、手掌,他浑不在意,往前直直刺去。 辗转从以前同学的朋友圈中得知她的动态,跌入尘泥的林皓宇终于找到了机会。 杀了她。 以此报复她作践他的自尊,以此替破产了的父亲泄愤。 但尖刀割开血肉,他刺破的,是挡在了她身前的人的胸口。 清峻高大的少年眼中,有惊愕,有复杂到让人看不真切的坦然—— 第186章 这是,更衣室里冷冷淡淡瞥了一眼他的“好学生”。 林皓宇讨厌那样淡静从容的眼神,仿佛他是什么脏东西一样。 他再刺向更深处。 人群中陡然爆发出仓皇的喊声。 “杀……杀人了!” 原本快乐的气氛烟消云散。 林皓宇惊恐地回过神来,他真的杀人了。 刀是从工地的工人那儿拐着弯儿弄到手的,锋利异常,带来音乐节,费了很大的工夫。 但果然是很好的刀。 林皓宇看着少年倒下,而他来不及逃,也不打算逃,很快被匆匆赶来的保安所摁倒。 有人哆嗦着声音报警,打120,更多的人呼喊着退后。 尖刀坠地,溅起裹着血的尘土。 朝笙几乎以为,眼前发生的事情是她的错觉。 她是如何与林皓宇结仇,如何纵容周言捏死林家的小建材公司,以此来促成林皓宇对她的报复。 但在她为自己所选的结局中—— 她看着江暮白倒下。 不应该是这样。 温热的鲜血汨汨流淌,江暮白觉得眼前这一刻也有些熟悉。 他望向跌坐在他身旁的朝笙,发觉那双顾盼生辉的眼睛里一点光采也无。 “朝朝。”他轻声唤她——这样亲昵的称呼,尚还只在梦中说过。 她终于回过神来,声音发寒:“我在,我没事,江暮白,等医生……医生马上就到。” 但他感觉是命运呼啸而来,由不得他犹豫迟疑。 “你听我说。”江暮白声音沙哑了些,语气仍温和,仿佛伤口并不会让他痛一样。 “我一直……一直梦到我失去你。” 他低垂如桃花的眼中盛满了温柔的哀痛,望向了那张从无数次出现在他梦里的脸。 朝笙一愣,不安如潮湿的江风灌满了心口。 “很奇怪吧。”江暮白扯了扯嘴角,感到气力在流失殆尽,“在还没有拥有你的时候,我就先看到了失去。” 梦中前尘如走马。 他惶然回身,终于知晓那是命运。 不忍。 不忍她承受苦痛,然后离他而去。 江暮白叹息,用发凉的指尖勾了勾她的手,却发现已经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他思绪有些游移,在那些纷乱的梦境里俶尔死去的朝笙,每一次是否也是这样的感觉。 朝笙抖着手,小心翼翼地覆住了他的掌心。 过往三生,是谁饱尝生别离,求不得,是谁垂泪,独自立在她冰冷的坟茔前。 真奇怪,她明明毫发无损,如今却觉得,灵魂都是被撕裂开来的痛。 所感受的温暖似乎让江暮白又生出了几分力气,他仰头看向漆黑的天空,轻轻地叹息。 “失去你之后,我一直都很孤独。” 那些与他有千丝万缕关系的魂灵似乎将“他们”的悲哀与寂苦都在此刻说出了口。 人生百年,短短擦肩。 不甘。 “所以不要再匆匆死去,朝朝。” “这个世界……何其盛大、繁华,不必只为我一人而来,去看看吧。” 不必只为了一场分别而来,去过自己的、更为繁盛的人生。 温热的眼泪落在他的手中,混杂着黏腻冰凉的血。 他的体温越来越低了。 朝笙感觉到他温度的流逝,生平第一次被巨大的哀恸所困住。 明明知道是任务,明明知道这个“人”还会再遇到千次百次,可为什么会这样的难过? 眼泪簌簌淌了满脸,她听到自己声音都发着抖,说:“好。” ——停滞了很久的98点好感度,在这个回答落定后,终于到达了100。 江暮白的长睫上沾着血泪,几乎让他再睁不开眼。 他想起朝笙那三分钟热度的性格,想再叮嘱她一遍,低哑的声音却淹没在了救护车的警笛声里。 “让开!让开!” “维持现场秩序!” 黑如滴墨的夜空中飘落下一片一片的白,冬天的第二场雪,真的落了下来。 第171章 凭风渡我(番外) “来,新娘子闭一下眼。”化妆师低着头,手法娴熟的替已换上婚纱的女孩完成了眼妆。 她往后退了几步,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后,终于满意地点了点头:“很漂亮。您看一下。” 新娘立刻睁开了眼睛,一双美目却直接扫视了一圈化妆间,对自己的妆容似乎不是特别在意。 “闻朝笙人呢?工作这么忙?” 身后正帮她做发型的发型师有些无奈——刚替这位大小姐盘好的头发,一动,又得重来。 “你结婚我怎么可能缺席啊。”有人闻声笑道,“刚刚替你取鞋子去了,辛大小姐。” 辛思夷眼一弯,嘴里却说道:“小闻总日理万机的,一双鞋子还要亲自去取?” 朝笙早习惯了她近年来越发娇纵的性情,扬了扬手里精致的礼盒,“试试吧。” 立刻有人上前,接过了礼盒。 辛思夷迫不及待地打开来看,眼中笑意更盛:“手工定制的啊?这么慎重干嘛。” 是双银色的满钻高跟鞋,和她那条璀璨如月华的婚纱极为相衬。 “是你的婚礼啊。”朝笙笑眯眯的。 辛思夷眼一酸,明明和朝笙认识了二十几年了,还是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感动。 她小心翼翼地擦去眼泪,好歹保住了化妆师刚刚化好的眼妆。 “伴娘服放在那边了,你也快去试试。” 朝笙脱下外面的风衣,露出里面的衬衫西裤来。 是很干练的工作装——她其实上午刚开完一个会,然后风风火火的开车过来了。 已经有几个伴娘都换好了礼服,见朝笙望了过来,立刻和她打招呼。 有辛思夷的表姐妹,或是其他的朋友,总之都是一个圈子里的女孩,她们大多听过这位闻家继承人的名声,却没想到自家长辈口中的小闻总也会是伴娘。 朝笙笑着一一应了,接过了她们递来的礼服。 伴娘服是很淡雅的青色,做工精致考究,没有新娘的婚纱那么耀眼夺目,却也有一番美丽的风情。 等朝笙换好了伴娘服再出来,立刻引得人注目。 她本就身量高挑,骨肉均停,脱下程式化的办公装,便显露出了绰约的秾丽。只是这些年作为“小闻总”管理着闻氏,强势冷酷的手腕反倒比她年少时的明艳昳丽更为出名。 辛思夷眼前一亮:“果然适合你!” “化妆师,麻烦给她也上一下妆,对了,头发也得弄一下。”她露出思索的神情,“耳朵脖子上怎么都那么素,等下挑几样首饰!” 朝笙头都大了:“你结婚还是我结婚啊?” 辛思夷不乐意了:“我结婚你也得漂漂亮亮的!你才二十六呢!一天到晚就是闻氏的生意,难不成你——” 她自觉失言,忽而哑了声音。 朝笙走到她旁边,将她的身子掰正在化妆镜前:“好好儿坐着吧,头发盘了半天都没盘好。” 又坐在了辛思夷身旁,对化妆师道:“帮我化一个淡妆,谢谢。” 第187章 辛思夷轻轻松了口气,有些懊悔自己嘴快,她从镜中看到了朝笙的面容,不施粉黛,仍是美的,只是比之十六七岁时的明艳张扬,多了几分凛冽不可攀来。 人们几乎都忘记了十七岁的闻朝笙是个没心没肺的美丽混蛋,他们都更在意二十六时杀伐果断的小闻总,闻氏唯一的继承人。 朝笙察觉到新娘子委屈巴巴的目光,朝她露出个柔和的笑来,只一笑,那点凛冽似乎就都成了真切的温柔。 一番折腾,新娘子的装扮总算是好了。 辛思夷扶着朝笙的手站了起来,长长的裙摆散落,如同天幕上的银河。 朝笙替她整理了颈部的项链,笑道:“我都舍不得把你嫁给霍暄了。” 辛思夷仰头看着她,眼中又忍不住有泪水盈盈:“你要是愿意和我结婚,那也不是不行。” 这道知名的南墙最后愿意和她辛思夷结婚,保准惊呆所有人。 朝笙下意识地想捏捏她的脸颊,又怕弄花她的妆:“算了,在江岛的生意还想和你们家霍暄继续做下去。” “我结婚就别提工作啦!”辛思夷搂住了她,脸上浮现出甜滋滋的笑来。 朝笙任她抱着,明明辛思夷比自己还年长几岁,这些年来,反倒更像个妹妹依赖她。 辛思夷是被人爱护了很多年的,所以时间也没带走她年少时的天真快乐。 “来接新娘子咯!” 有人在外头喊。 伴娘们有点紧张,怕自己招架不住。 辛思夷乐了:“别怕,让小闻总在前面挡着。” 门外的伴郎团摩拳擦掌,势要替霍暄顺顺利利把新娘接到,前前后后追了六七年才抱得美人归,无论如何也不能再等下去了。 门开了,先对上的却是另一张似笑非笑的美人面。 有人咽了口唾沫:“嘎,小闻总?” 这是和他们的父辈在生意场上交锋的女孩,年纪和他们差不多,然而地位却完全不同。 “这得霍暄哥来吧。”霍家正式的话事人。 “那要你们干嘛。”一道懒洋洋的声音响起,声音比年轻时成熟了不少。 霍昀按开这群靠不住的家伙,直剌剌对上了朝笙的眼睛。 有一瞬间,他觉得是又回到了少年时候,美得盛气凌人的闻朝笙倚在家门口,神情漫不经心,说今天不想去喝酒。 “你也是伴娘啊。”他默然一瞬,挑眉笑道,“咱俩这关系,用不上为难我吧?” 朝笙可不管这些:“想多了。” 伴娘们笑嘻嘻地拥了上来,使出浑身解数为难前头的伴郎。 直到霍暄也可怜巴巴地站在外面,才总算等来了辛思夷的垂青。 婚车载着新娘扬长而去,这场婚礼盛大到全城都瞩目。 宾客云集,高朋满座,霍家的酒店今天不接待任何其他的客人,专心致志为霍暄和辛思夷的婚礼服务。 朝笙在台下,看着辛思夷在音乐声中与霍暄相拥,看着这对纠缠了六七年的恋人终成佳偶,终于也感觉到了久违的动容。 霍昀悄然站在了她身侧,轻易察觉到了朝笙目光的变化。 台上,辛思夷含笑,扔下了手中的铃兰捧花,伴娘们都去接,还有好些活泼的花童往前跑。 霍昀也好,朝笙也好,都一动不动。 不是自恃身份,是确实无动于衷。 ——那会儿,霍昀对她的出现所表现的意外,其实是装的。 他早就知道朝笙会来参加辛思夷和他哥哥的婚礼,所以坐了十个小时的飞机,风尘仆仆的赶了回来,说“我也要做伴郎”。 在江岛求学的那些年,他飞快的学会了经营的手腕,又被霍暄打包扔到了大洋彼岸,替霍家的酒店开辟新的市场,前后九年,终于也算得上有所成就。 但那句本要说出来的话,再没有说出口。 也许是现场的气氛太美好,也许是婚礼的音乐太悠扬,霍昀鬼使神差,轻声唤她:“闻朝笙。” 朝笙扭过脸来,眼中居然也有点点泪光。 这张美丽异常的面容,无论看多少次都觉得心动。他的心立刻又软了大半,道:“这么感动啊?” 朝笙一笑:“我看起来很铁石心肠?” 嬉笑怒骂,仍如少年时候。 霍昀的目光变得有些远,他忽而道:“闻朝笙,这么多年也过去了。你要不要,和我在一起试试?” 那句很难说出口的话,忽然在婚礼的现场轻飘飘说了出来。 朝笙想都没想:“不要。” 霍昀一愣,虽然早知她会拒绝,却还是不由得道:“你连考虑都不考虑一下?我是认真的。” 朝笙答得很干脆:“我也是。” 霍昀没了言语。 半晌,他道:“你早就知道吧?” “嗯。”朝笙目露回忆,你去江岛的第二年,那会儿我好像高三?” “你半夜给我打电话,我正写试卷呢。问你话,你又不做声,一直在那挂着,我写完了三张试卷,你才摁了电话。” “我就想,你大概对我是有心思的。” 霍昀赧然:“这你都记得——那个时候我在江岛过得很不开心。” 他那个冷酷自负的爹彼时还把持着霍家的产业,那对龙凤胎在公司里如鱼得水,他当了十几年纨绔,一开始根本就招架不住。 痛苦的时候,想回高川,想继续无忧无虑地活,然而在夜里打通了那个电话,听着她翻试卷的声音,却什么都说不出口。 咬着牙就继续坚持了下去,一晃,就这么多年。 九年时间,足够他和霍暄架空霍闵成,收拾完那对私生兄妹,彻底把持霍家,也足够闻朝笙从一个少女混球脱胎换骨,到如今成为闻家当之无愧的继承人。 但原来,并不能让她放下那个人。 霍昀望向台上相拥的璧人,人这一生,爱恨都难得,得偿所愿的,其实就那么一些。 他不遂愿,不算意外。 * 最后捧花居然被半路杀出的文姗姗接到了,她扬着铃兰的花束,身后,是笑得纵容的李旸。 这对欢喜冤家高中毕业后一块儿出国,半年前订了婚。 文姗姗回过头来,看到了朝笙,举着铃兰蹦得老高。 朝笙朝她挥手,又看着吃味的李旸搂住了文姗姗。 还好这世间,总有人得偿所愿。 * 婚礼进行到了尾声,朝笙和辛思夷打了声招呼,换下伴娘服先走了。 拒绝霍昀没给朝笙带来太多心理负担。 青梅竹马这么多年,就算后来不如何见面,感情到底还是在的。 她驱车,往跨江大桥的方向开,却没回天樾山苑。 这些年来,高川发展得越发繁荣,江边的景观都被开发成了城市的名片,惟有乌樟巷静静地在那儿,似乎是被时光绕开了一样。 在进入闻氏以后,朝笙主持拿到的第一块地,就包括了乌樟巷。 沿江被规划成滨江公园,那几栋平房有的拆有的改,被当做高川建设的痕迹保留了下来。 这是她的私心。 朝笙从未在任务世界停留过这样久。 第188章 很多年前的冬天,纷纷扬扬的雪不停地落着,小白监测到好感度满了,连忙上线准备剥离她的灵魂,却发现死去的并非朝笙。 傻白甜统有一瞬慌乱,然后下线,很快又重新连了上来。 “虽然主角死了,但任务没有失败。”小白说。 无论如何,好感度确实满了,白月光也——确实是白月光。 “要去下个世界吗?”它其实想让宿主休息一下,和主神申请了,然而造物的神明说,看她自己的选择。 它的宿主似乎很不受任务的影响,每次结束,都马不停蹄奔赴下一次死亡。 但这次,她说她想留下看看。 看什么呢? 小白不解,忠诚的和主神转达了她的意愿。 主神也没给它答案。 * 平房几经修缮,古旧的风情和樟树也算得宜,唯一不同的是,有大片的宫灯百合沿着重新翻整的水泥坪往江岸上开去。 这种既不耐热也不耐寒的花意外的被人养护得很好。 花开第一季时,还有很多高川的年轻人过来打卡。 朝笙站在宫灯百合前,眼前又浮现和江暮白在一起的那段时光。 曾经天真凉薄到自负,自以为足够算计到她要的真心,纵然生离死别,也不觉得辜负。 直到第一次,成了被留下来的那个人。 “也不知道下次见你,你是什么样子。”朝笙的手落在木门上,却没推开,“你知道吗,我在手机里翻了好久,才发现只拍过两张你的照片。” 一张在礼堂里的,一张,是那场音乐节时的。 “你走了之后,我照常的读书,吃饭,睡觉,照常的生活。” “不过读书比你在的那会儿努力许多。” “许多”的程度不太确切——高川一中没有人料到,游戏人生的闻朝笙,有一天可以如苦行僧一样,去弥补那些她所荒废的知识,最后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入最高的学府。 “我试着像你一样认真的生活,也试着走你原本要走的路。” 高考,上大学,然后工作。 “不过我家大业大,毕业后还是继承家产啦,当名刑警惩恶扬善,实在不太可能。” 她语气漫不经心,带着点年少时嚣张的意味。 “这些年来,我活得相当不错。” “读书读到后面,得心应手,如果我早收心几年,年级第一是不是你还另当别论。” “桃花嘛,开了很多。有的像你,有的不像你,挑挑拣拣,也不觉得谁多可爱。” “去年六月,我去坦桑尼亚看了草原动物的迁徙,又跑到天寒地冻的北极等了一场极光。” “坐飞机回来的时候,从三千米的高空俯瞰这个世界,只能看到广袤的云海。” “但是,它确实就像你说的一样盛大,繁华。” “我会如你所愿,度过繁盛的一生。” 她的手从木门上放了下来。 “所以,江暮白,到时候再见吧。” 亘古如一的江风吹过,惊起她耳畔的鬓发,自他去后,岁岁年年,也如眨眼。 终会再见。 第172章 黑莲花与君子(1) 偌大的灵堂内,哭声此起彼伏,纷纷的纸钱燃烧着,落烬香灰里,呛人的气味几乎令人条件反射的生出泪意。 朝笙睁开眼时,入目是一方黑色的长棺,黄白的鲜花绕在周围,刺得她眼睛生疼。 一根栗色的漆木拐杖猛地一敲,刮过她的小腿,火辣辣的痛意却没有出现,朝笙低头,这才发现自己竟是跪着的,双腿早已麻得没有知觉。 “晦气啊!就是你这命薄的蹄子克死了鹤亭。” 须发皆白的老者面皮都气得发抖,似乎厌极了她。这老者是原身丈夫的长辈,他看着这小寡妇垂着眼,逆来顺受的模样,这才觉得心里舒坦了些。 “朝朝。”小白乖巧的声音小心地响起,似是对眼前情况十分为难。 她摁下想要收拾眼前小老头的冲动,问道:“棺材里的人是谁?” “是你的丈夫。”小白艰难地消化着这个世界的棘手,尽管它对它的宿主已有十分的信心,“在这个世界你叫林朝笙,在青英大学念文学专业,后因家中破产而肄业,嫁给了长你二十岁的银行大亨周鹤亭。” “嫁给他后,你得以维持着奢靡的生活作风,后来甚至染上了抽大烟的恶习。” 耳边聒噪的老者忽然噤声,喧嚣的灵堂在一霎寂静,皮鞋声踏过长长的走廊,朝笙在这刻若有所觉,她忽略了小腿上的疼痛,抬眼看了过去。 隔着黑色的薄纱,她望见了一张静而寒的青年面孔。 那双熟悉的桃花般的眼中,隐着浓浓的痛色。 轮回仿若一瞬,跨过时间的洪流,她又与他见面了。 黑色皮鞋站定在她身前,老者为他身上的寒意所迫,不由得往旁避了一点。 他似乎对她不大熟悉,默然一瞬,才淡声道:“太太,还请节哀。” 黑色面纱下,隐隐约约似乎能看到一双带泪的眼,周暮觉匆匆一瞥,很快便不再看。 是他父亲新娶的小妻子,只隐约记得姓林。 他跪在蒲团上,笔挺的西服因他的动作泛起些许褶皱,周暮觉接过仆人递过来的香,恭恭敬敬地给黑白的照片磕了三个响头。 “阿暮,你可算回来了!都没能见到鹤亭最后一面啊……”那老者拄着拐走上起来,声音哀切。 “四伯公。”周暮觉起身,高大的身形带着难言的压迫,让周寅竺本想说的话打了个顿。 虽说这暮识小子年纪轻轻,可那通身的气势,竟然比他父亲还要冷然几分。 朝笙低着头,听到小白继续道:“周暮觉为人十分正派,他与你并无什么感情,原想把你当长辈敬着相安无事,但你抽大烟的瘾越来越大,败光了周鹤亭留给你的后路,又试图引诱周暮觉谋财,最后被他逐出了周家。” 朝笙看着这双养尊处优的手,这样年轻,不见一点儿茧痕,最后却堕落成到死都要握着抽大烟的铜烟斗。 “所以,周暮觉是我这次的任务目标。”朝笙似笑非笑,“他怎么称呼我来着?太太——” 声音虽冷,却带着君子般的正派,不过,那声“母亲”大概实在喊不出口。 真算起来,林朝笙比周暮觉还要小上一岁。 正人君子的年轻银行家,和他看似柔弱实则如罂粟一般的“母亲”。 她玩味的神情隐于薄纱之下。 再见面时,连辈分都差了一轮。 “先起来吧。”依然是那把冷淡若寒泉的嗓子开了口。 朝笙闻言,怯怯地摇了摇头:“我要替他守灵。” 她鬓边的白花轻颤,一旁,周寅竺恨声道:“该让她跪着,嫁给鹤亭享了这么久福,她不跪怎么行?” 他手中的拐杖在地上用力一敲,发出刺耳的声音。 周暮觉看着这小妇人往后一缩,一副畏惧的模样。 懦弱而胆怯的,他的继母。 他很快下了定论。 母亲去世的太早,父亲性情严厉冷淡,这么多年来,他对父亲的尊敬总多过孺慕,因此也便养成了独立的性格。 第189章 于是周暮觉便很令人省心的念书,考学,又出国进修,以期能早早替周鹤亭分忧。 及至他留学回来,在北平打理周家的产业,便闻说父亲竟娶了新的妻子。 他隔着迢迢的山河发来祝贺的电报,多的话却也说不出来了。 没料到,再次相见已是天人永隔。 他不打算与这新寡的年轻继母有太多接触,却也知道周寅竺辈分高,为人极其迂腐,若不是清廷已亡,他是必会逼着寡妇一头撞死,好换个贞节牌坊出来的那种人。 “葬礼才刚开始,你是父亲的妻子,自当去前厅见吊唁的宾客。” 父亲走得太急,偌大的家业谁都想来分一杯羹。他虽不想多管这年轻继母的事,但若现下不给她撑腰,还不知以后那群族老要如何惹是生非。 得知父亲要娶妻时,他猜想,父亲大抵很喜欢这位年轻的小姐,不然也不会在独居多年后娶她过门。 因此就算打定了主意之后要如何疏远,林朝笙也都是他的长辈。 朝笙闻言,黑纱下的面容露出感动的神情来,周暮觉看得不真切,只觉她雪白的面上似乎划过泪痕。 “谢谢少爷。” 她声音细细的,带着哽咽,不知是在丈夫死后便没了底气,还是生来就是这样柔弱的性情。 他挪开了眼。 周鹤亭的离世足以震动整个海市,与此同时,他偌大的家财是归属于已经长成的周暮觉,还是被那群周家的族老瓜分,更是引人注目。 更有甚者,想起周鹤亭那个素以美貌闻名的小妻子,她嫁给周鹤亭一年,尚无所出,又能否在群狼环伺的周家获得什么呢? 待到大厅中的宾客见到周暮觉出来时,纷纷先按下了内里的心思。 他虽年轻,却能替周鹤亭在北平支应起门户,绝非泛泛之人。 “周少爷,请节哀。” “您父亲生前常与我提起你,今日一见,果然一表人才,可惜鹤亭他享不到你的福了。” 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没见过周暮觉,或是最多与年少时的他有过几面之缘,匆匆一瞥,但只要存了想要接近拉拢的心思,立刻便能热络的攀谈起来。 但他们很快注意到,周暮觉的身后,跟着一个纤细的年轻女子,她一袭墨色旗袍,黑纱半遮着面容,只露出小巧的下巴。 周暮觉转身,对于瑟缩胆小的朝笙有些无奈。他微微侧身,让她站在了主位。 她似乎不习惯于这样,竟然想退走。 这可不行。周暮觉想,他不想勉强她,但今天的葬礼,须得让人知道周家对她的态度。 “这是我父亲的妻子。”他向来客介绍她,这群人精立刻明白了周家少爷的意思,纷纷来同她打招呼,客客气气地称呼她为“周太太”。 朝笙似乎被这样夸张的热情弄得有些无措,她只好一一回应这些人,仍是那样柔弱纤细的声音,但还算有条理。 周暮觉想,到底还是青英大学的学生,不算太怯场。 他微微欠身,低声道:“军中派了人吊唁,我稍后要去那边,还请您接待父亲生前的友人。” 是北边过来的几个军中士官,级别不高,却都是年轻的实权派。 如今虽称民国,但共和名存实亡,南北军阀,划江而治。 他直起身,和眼前的宾客们道了句抱歉。 朝笙目送他离去,而宾客们的态度也松懈下来。这位周太太到底比不上周暮觉值得结交,且那周家的通海银行,还不知她能占到几成呢。 他们寒暄了几句,四散开,寻新的人去交谈了。 但还有些太太小姐好奇这位据说生得很美的年轻夫人,又怜她母家无人,丧夫新寡,遂都上前来安慰了她几句。 周暮觉与友人低声交谈时,偶尔分心望向这边几眼,发现她在女子面前要游刃有余得多,便也放下心来。 朝笙进入人设向来很快,她一面在交际中如常的做出静弱内敛的模样,一面看着林朝笙过往的记忆。 在家中尚未破产前,她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大小姐,热衷文艺与交际,以优异的成绩去往青英大学学习文学。 在大二这一年,她父亲破产,逃债到南洋,留下她这么一个女儿。 周鹤亭则在收购了林氏银行后娶了她做妻子。 她喜爱享乐,甚至有些风流成性,周鹤亭很纵容这个分外美丽的妻子。 旧式的妻子是祭桌上的血肉,时髦的妻子则是玩物。* 周鹤亭死后,林朝笙便装出无助的样子,不想被毫无血缘的继子赶走。慢慢的,又被人带着抽大烟,最后,被相好的一个艺术家哄着去引诱周暮觉。 朝笙隔着黑色的薄纱不动声色地望向一身驼色西服的周暮觉,当他知晓她柔弱外表下腐朽的内里,知晓她故意的引诱与满是谎言的真心,会怎么办呢? 她正分神想着,忽有一只手探到她面前,握在了她黑色的手套上,热切而欣喜的声音刻意压低。 “朝朝,听说你丈夫死了,我便央我父亲带我来葬礼了。” 第173章 黑莲花与君子(2) 入目是一张极其年轻的脸,皮肤苍白,一双乌黝的眼睛陷在深深的眼窝里,溢满狂热的喜悦。 朝笙从记忆里扫过,知道这是原主在学校时社团里的朋友,两个人曾暧昧过一段时间,原主家中破产后,他还来找过原主。 不过,总不是什么好事罢了。 “赵君儒。”她抽出手来,往后退去,然而朝笙的身体实在有些孱弱,赵君儒只需要用些力气,便捉紧了她。 “这么疏远做什么?”他浓密的眉毛堆起,道,“从前你说不愿意跟我做小,却愿意嫁给周老板。现在他死了,还有什么好图的?” 明明只能隔着黑纱隐约看见她的面容,赵君儒竟然意动不已,从前她未嫁人时,只是个轻浮而浪漫的少女,美是美的,却比他房里的丫鬟还少了点绰约的风情。 然而今日看到她鬓边白色的山茶,他终于觉得格外惊心动魄了。 “我当你是旧时同学,还请你自重些。” 她明明声音细弱,语气却严厉。 赵君儒向来知道林朝笙从前的做派,他笑着道:“朝朝,现下不同以往了,早没了清廷那规矩。你是念过大学的,我们都受自由的熏陶,不是吗?” 话虽如此,却也不妨碍这位家中做医药生意的少爷把家里的丫鬟们当未来的姨太太耍弄着。 然而黑纱下的女子不为所动,她手腕翻转,强行挣了出来,只留一个黑丝绒手套在男子的手里。 朝笙懒顾手上的红痕,她余光瞥到青年俊逸的身影,毫不犹豫地把耳光落在了赵君儒脸上。 “赵君儒,按理,你当称我为周太太!” 在嘈杂却和谐的大厅中,这声耳光格外的突兀,周暮觉来时,便听到了女子柔弱却带着怒意的声音。 周围都安静了,她似乎意识到自己的情绪过于激动,周暮觉视力极好,一眼便望见她垂下来的手都在发抖。 白如她鬓边山茶的素手。 朝笙看一眼大步走来的周暮觉,很快低下头来,虽只见这一面,但周暮觉很敏锐地察觉到这位年轻的继母似乎有些憷他。 第190章 一般来说,继母与继子确实是对立的,尤其是在周家的万贯家财前。 他站到了朝笙身前,看到了赵君儒脸上的红印。 赵君儒也没想到朝笙竟然如今真作了贞良女子,还没回过神来。 他父亲先闻讯赶来,看到那眼含愠色的年轻军官,还有瑟缩在后的周家寡妇,立刻便明白自己这素来浪荡的儿子做了什么。 他气急,一巴掌甩在了赵君儒的后脑勺上。 “抱歉,周少爷。”赵父连连道歉,比之周家这样的庞然大物,他的生意实在不算什么。 且周暮觉的那几个军官朋友也看了过来,他很清楚乱离之世枪杆子的分量。 周暮觉没有理会,他转头,问了句朝笙:“太太,手还疼吗?” 朝笙一愣,似乎没想到他先问的这句。 她摇摇头,低声道:“谢谢少爷,我没事。” 仍是那样文弱的声音,却让周暮觉放下心来。虽性子弱了些,但面对恶事知道不能一味忍让,到底让人赞赏。 “赵先生,您来吊唁父亲,想必他很欣慰。”他看都懒得看被打蒙的赵君儒。 赵父点点头,压着声音道:“嗳,是是……周少爷,你不知道,我这儿子,同周太太原是同学,约莫是经年不见,惊喜了些,才失了态。” 辈分颠三倒四,叫人听着怪怪的。 “他不懂事,您也拎不清楚吗?”周暮觉探手,从赵君儒手中抽出了黑色的手套,天鹅绒柔软的触感落在他粗糙的掌心,他淡声道,“月前送往北边的药材昨天出了问题,这样的事,您又拎得清楚吗?” 朝笙在他身侧,可以看到那双桃花般的眼睛低垂,长长的睫犹如鸦羽,掩盖着冷冷的光。 周寅竺闻讯赶来,便看到那做药材生意的赵东阳满天大汗,在他的好侄孙面前露出副快哭的脸色。 他敲了敲漆木拐杖,沉声道:“怎么回事?” 有周家的旁亲凑过来,和这德高望重的族老低声解释了来龙去脉。 周寅竺变了脸色,他走过来,道:“阿暮,到底是鹤亭的葬礼,得饶人处且饶人。” 赵东阳年前还给他送了一盒百年的老参,算是有点交情。 他又看了眼躲在周暮觉身后的朝笙,拧眉斥道:“早知你不安分,刚守新寡便做出这样丢人的事情!” 在葬礼上打别人家少爷的耳光,简直毫无妇德可言! 周寅竺知道周鹤亭喜爱这妻子,给了她极其奢靡的生活,平宁寺旁的公馆都留给了她,焉知会不会把通海银行的分红也给这小女子? 周家的人都受了通海银行的红利,在这乱世里过着极其优渥的生活。 现在有一个外姓女子是通海银行的继承者之一,不能不叫他眼红。 周寅竺想过了,他是一定要把这无所出的小寡妇赶走的,至于周暮觉,一笔写不出两个“周”,通海银行在他手里,却不会只在他手里,他到底年轻。 且周鹤亭先头的妻子又与他家里沾亲带故,没了林朝笙,通海银行的代理人舍他其谁? 周寅竺还想再说几句,最好叫这小寡妇羞愤欲死殉了亡夫,然而周暮觉却开了口。 “四伯公,您也知道,她是父亲的妻子。”周暮觉声音淡静,“父亲刚去,便有人冒犯他的妻子,冒犯周家的脸面,您反倒教训起受害的她来——” “实在荒唐。”他看向周寅竺,那双桃花般的眼睛分外冷然。 “你!”周寅竺语塞,手中拐杖连连敲击着灰白的大理石地面,“若不是她无德——” “够了。”周暮觉虽年轻,却也能在腥风血雨里替周鹤亭守业,因此自有一番迫人的威压。 周寅竺觉得面子大失,意识到自己刚刚太急迫了。 而他那个侄孙始终神情寒肃,语气淡而平:“四伯公今日累了,先回去歇着吧。” 周家旁的人见周暮觉给了台阶,立马搀着周寅竺走了下来:“大少爷说的是,您前前后后忙乎了好几天,该歇会儿了。” 周寅竺终于气平了些,冷哼一声,拄着拐杖离开了。 看客们相顾无言,却在彼此的眼神中知道,原来周鹤亭的儿子是议无可议的掌权人。 周暮觉很快便收起了身上的冷然,他放眼一望,大厅中人皆神色各异,淡声道了句“见笑”。 他身侧的继母终于开了口。 “少爷,我还是进去守灵吧。”她微微退开了几步,周暮觉略略思索,知道她还是受了惊。 他自知自己与她关系尴尬,遂道:“那您守上半夜,父亲明日下葬,届时您还需到场,不要生熬一夜,下半夜我去守灵。” 他一句一句给她解释清楚。 朝笙如释重负地点点头:“我晓得了。” 她转身离去,墨色的旗袍轻转。 周暮觉忽又道:“太太,方才的事情以后不会有了。” 朝笙身形微顿,仍是道:“我晓得了。” 她逃也似地走向了灵堂,到底是被刚刚的事情吓坏了。 周暮觉很快收回了眼,上前去迎过来问询的上峰。 那朵白色的山茶花却在脑海中晃了好一会儿。 他自知,他与这新寡继母毫无血缘关系,年纪又太相近,以后是要长长久久地避着嫌的。但她太怯弱了,周家群狼环伺,她毫无依仗,很难立足。 “你父亲葬礼后便回北平吗?”友人的声音响起,“不过,那条你占了不少投资的铁路修得很顺利,既然是从济南通到海市,不回北平,行事也方便。” 国民政府一直说要增一条南北的铁路,然而如今长江两岸的军阀对立,谁也不肯让谁。一天到晚嚷得不是军费便是赔款。 修铁路?早八百年。 最后,国民政府让出一部分经营权,找社会各界筹款去修了。 他接过话:“我须得先把家中事情料理好。” 友人笑了:“是了。毕竟是赫赫有名的通海银行。” 他们都知道年纪轻轻便去北平谋出路的周暮觉,其实本可以直接继承财富泼天的通海银行。 修铁路一事,有人看中了其中的利,犹豫不决,跃跃欲试。 周暮觉是个天生的生意人,却知道南北割裂,添一条铁路,于两地民生有利无害。 他是头一个出资的。 现如今将要修到海市了,索性自己先留下来。 何况,家里的事情还有很多要去做。 周暮觉得知,父亲留给林朝笙的大多是恒产,并一些银元,并不足以让她一生无忧。 因此,如果她要通海银行,那就让人教着她去管,如果她—— 他想起赵东阳的解释,知道她原先在学校里读书,也是有许多同龄同学的,虽然赵君儒这种,很不入流就是了。 如果她要继续念书,要回学校,乃至要自由的生活,摆脱“周太太”身份的束缚,他也都会替她安排好。 周寅竺所谓的“妇德”“贞烈”早该随着清廷的灭亡化作灰飞,没道理继续束缚民国九年的女子。 周暮觉很快便做了决定。 (评论里打出小///妈会被番茄和谐掉所以大家尽量不要评论这两个字呀!谢谢qwq) 第191章 第174章 黑莲花与君子(3) 周暮觉做了决定,很快便先将朝笙的事情搁置开。 人们见风波退去,又都上前来与他攀谈,劝慰他。 周暮觉留学多年,又飞快独立,接待这些前来吊唁的宾客时,丝毫不见失度。 从他们的口中,父亲的生平被一再提及。 于周暮觉而言,周鹤亭是严厉、令他敬崇的至亲,引他成了一个正直的大人,于其余人看来,那是通海银行的老板,海市的巨富,爱国的豪商,功绩荣耀,不胜枚举。 直到月明星稀,吊唁的人才终于散去,他在这些赞誉惋惜中感到哀痛愈加的深刻,却也明白,自己唯一的亲人,确实是去了。 人生本就是不断的离别,周暮觉很年少时就清楚了。 他转身,踏着满地白花里走到灵堂中。 花的尽头,是静静的棺木,白幡底下,一道墨色的人影跪在黑白的遗像前,人都散去了,惟有她还在这。 她肩膀微微抽动,一上一下的,素白的手抹着眼泪,掀起了一点黑纱,让周暮觉望见了她小巧的下巴。 她似乎没有察觉到有人来了,他听到她絮絮地哭着,声音委屈而悲伤:“阿鹤,你为什么抛下我……” 她的身躯都有些要跪不稳了。 周寅竺想要她彻夜的守灵,其实就算不逼迫,她也会这样的。 她哭得那样哀伤,仿佛要哭死,好随父亲而去一般。 周暮觉也认得一些女子,有的是同学,有的是同僚,她们出身容貌各异,却都有同样坚毅的性情,觉得世上没有什么事情能教自己屈服。 这是一个人人向往自由与解放的时代,林朝笙这样,把生之所望都系于自己丈夫一人,其实是周暮觉所无法认同的。 可他此刻居然无端地想,原来,那个严厉冷淡的父亲也会被她称作“阿鹤”,亲昵到他有些难以想象。 周暮觉再一次意识到,父亲与她的感情实在很深。 他确实很怕麻烦,何况林朝笙是一个活生生的、脆弱的人。 可凡此种种,也不过是在心里确认,他必须安顿好她,才是为人的正道。 他沉默良久,最终还是轻声开口:“太太,您先回去吧。” 眼前纤细如柳的女子胡乱抹了把泪水:“你什么时候来的?和我说一声呀……” 朝笙说话时犹带着哭腔,含着一丝慌乱,大概是不想让周鹤亭的儿子看到她如此失态。 周暮觉对于她已形成了初步的认知,知道这女子名义上是他的长辈,但实在很有一些天真。 他叹了口气,道了句抱歉。 朝笙一怔,尔后别过脸。 黑纱落在了肩上,她默然了一瞬,然后周暮觉听到,她说:“少爷,其实我不想回去……” 他道:“四伯公早已回去了,您不必担心……” “不是——”朝笙终于鼓起了勇气打断了他,她捂着面泣道:“我……我只能陪他这一点时间了。” 她轻而软的声音在灵堂里似乎显得格外哀寂。 周暮觉长眉微敛,桃花似的眼睛低垂。他感受到她期盼的目光,有些狼狈地转过了脸。 ——这样直白的、热烈的、对于他父亲的爱。 在他循规克己的二十四年人生中、在周家,他很少见到这样的情感。 驼色西服的青年退开一步,道:“您是父亲的妻子,我并不会干涉您的决定。” 提示音响起,在她这半宿的眼泪里,她“继子”的好感度悄悄地变成了5。 朝笙任由温热的泪水淌满她的脸,黑纱下的面容上却没有半点哀痛。 她丝毫感觉不到原主对于周鹤亭的爱,也丝毫不觉得周暮觉所敬仰的父亲,有多值得林朝笙喜欢。 但周暮觉相信她爱极了周鹤亭便行。 年轻的男子走到棺木的另一侧,一声不吭地跪了下来,朝笙在这里与否,这半夜的灵他都是要守的。 白烛摇曳,偌大的灵堂里静静跪着两道身影,灵堂外,周家的老仆们轮换了几班,这般过去了沉寂的一夜。 …… 海市的春日雨水格外的多,到了下葬的时候,绵绵的细雨已把去墓园的路淋得透湿。 周鹤亭生前笃信上帝,圣约翰教堂后最高的山丘上,他的棺木将要长眠于此。 周氏的族人们撑着伞,跟在周暮觉身后,一步一步往山上走去。 纵然周寅竺极力反对,朝笙也还是走在了他的前面。她墨色的鞋履踏在花岗岩铺就的山道上,深一脚,浅一脚。 跪了一夜,朝笙其实很不舒服,这具身体本就孱弱,可演戏便演全套,她看向身前高大挺拔的背影,知道要让一个恪守君子之道的青年另眼看她,须得借上爱着周鹤亭的谎。 她沉默地走在黑色的伞下,鬓边的山茶在风中轻扬。 雨仍然下着,神情悲悯的主教站在墓前,周暮觉并无信仰,却极为认真地向圣约翰教堂的主教行了一礼。 过了一夜,他眼中的痛色已掩于满面肃然之下。 雨声里,银发碧眼的主教赞扬周鹤亭生前的善行,祝愿他的灵魂能够升上天堂。 周暮觉余光看到,身后年轻的女子掌心合十,低声地在替周鹤亭祝祷。 她哭了半宿,声音早已哑了。那些他从未听过的宗教诗篇被她虔诚地唱颂,她的声音很低,轻易碎在雨里,他却在前方听得清清楚楚。 泥土渐渐覆了上来,混杂着被碾碎的青草。时逢乱世,周暮觉人生已经历太多次永别,每一次都很痛,以致他渐渐生出了一些释然来。 好似人生就是不断的别离,命中注定的。 他只能往前走。 极其年少时,战争降临了这个国家,年幼的玩伴转眼葬身火光流弹;年岁长些,远渡重洋,在异国求学,曾见满腔抱负的友人客死他乡;及至回国,时局不平,亦有一抔赤血的故人捐躯赴难。 人生廿四,倏忽而过,他垂眸,任由雨掠过眼帘。 身后忽而传来响动,周暮觉猛然回头,看到他年轻的继母跌倒在凌乱的青草前。 她大概是压抑了太久她的哀伤,终于在泥土盖满棺木时失声痛哭。 她畏惧着周寅竺,畏惧着他,却在这一刻似乎什么都不顾了。 泥泞弄脏了她雪色的腿腹,周暮觉看到,她鬓边的山茶坠落,沾着赭色的雨水,随棺木掩埋在土壤中。 他的眼角终于也攒出一滴泪来。 第175章 黑莲花与君子(4) 从墓园回来后,朝笙便生病了。 周暮觉起先不知道,以为这位继母在房中躲着,是为了避嫌。 避嫌便避嫌。周暮觉十分理解,甚至有些认同。 不过,他思索着,虽不必熟识,但也不至于太过疏远——过犹不及,若朝笙连见都不见他,那偌大的通海银行,她以后的路,也无从去和她商议了。 他索性先顾银行的事情,连续忙了好几天。 周家的佣人们知道,现在是这位少爷当家做主,与他不大亲近,又都忧心楼上那位娇气的太太,终于在周暮觉归家的第五日后,周家的老仆阿柳斟酌着敲开了书房的门。 第192章 春日的书房里盈满了柔和的日光,阿柳在看到周暮觉的一瞬,终于觉得这对似乎不如何亲密的父子,其实是生得很像的。 他们都有双不笑也含情的桃花眼,纵然神情冷淡,也让人想去亲近。 但阿柳想起卧室里病了数天的朝笙,又忍不住觉得这位少爷实在太不近人情,就算太太与他毫无血缘,但也是先生正儿八经娶回来的,到底算作了家人。 周暮觉见来得人是父亲身前的忠仆,微拧的眉松懈了下来。 “少爷,您在忙什么呢?”阿柳问。 周暮觉很有耐心的解释:“我在清对银行上一季的账目。” 周鹤亭走得突然,他接过这偌大家业,这些天里一直都在和银行的经理们处理账目,偶尔抽些时间应付周寅竺。 “喔喔——”阿柳应了一声,她委婉道,“您忙,我们都很感激您的辛苦。只是太太病了一周,昏沉沉的,昨夜里又开始发热,我们拿不定主意。” 高门大户自有它的规矩。 生病去哪家医院,请哪家医生,都是既定的。 阿柳她们原是按照先前的惯例,把家庭医生叫了过来,然而几日的苦药吃下去,这位年纪轻轻便守寡的可怜太太也不见好。 她在周暮觉面前抹了把眼泪,道:“我生怕太太她也随老爷去了呢。” 周暮觉松开的眉头又皱起,声音里带着一点他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担忧。 “下次早些和我说,病是等不得的。” 他合上纸页,起身向外走去。 阿柳的嘴唇嗫嚅,谁让她们都有些畏惧这不算太熟悉的新任当家人,何况楼上病着的还是个非亲非故的“继母”。 她叹了口气,跟在了周暮觉身后。 “我明白了,少爷。” 朝笙也没料到自己会生病。 她头一次有这样的感受,身上像长满了细细密密的热刺,难耐极了,可脑子昏昏沉沉,动都动不了。 原身还没被诓骗着抽鸦片,然而烟酒之类,确实是不离身的。大概因葬礼结束的缘故,这些压着的旧瘾都犯了。 她闭着眼,脑子里都是纷乱的幻觉,有时是原主堕落凄惨的一生,有时是她走过的那些世界。倏忽,浩浩汤汤的江水吞没了她,她往水中坠去,一道盘虬的蛇尾直直朝她袭了过来—— 她在惊悸中睁眼。 隔着西洋风的薄纱帷幔,洛可可式精巧的藤蔓刺绣后,侧着身的青年垂眸,盘扣领上露出一截脖颈,一颗赤色的痣若隐若现。 “嗳,少爷,还是您的朋友厉害!”阿柳欣喜的声音响起,“太太,你醒啦,还有哪儿不舒服么?” 周暮觉闻言,转过身来。 赤色的小痣随着他的动作隐入盘扣领下,朝笙眨了眨湿漉漉的眼,感到生理性的眼泪淌了下来。 她喉咙哑得发疼,张口想要说些什么,最后只呵出一团无意义的热气。 周暮觉只隔着罗帷略略望了一眼,见她确实醒了,便又神情疏淡地转过了身。 “叫厨房把粥送上来。” 门口的佣人闻言,立刻便下去了,阿柳听得周暮觉的话,一拍脑门:“瞧我这记性,太太,你睡了这样久,饿不饿?” 朝笙只是笑,轻轻点了点头。 周暮觉便不再久留,这偌大的卧房里布满细腻柔美的装饰,实实在在地表明这是一位女性的私人领地。 他淡声留下句“照顾好太太”,便推门而去了,竟是一句话也没和朝笙说。 泾渭分明的距离感。 那被阿柳称为“朋友”的白衣男子是名医生,他跟在周暮觉身后,慢声笑道:“不必太忧心。” 朝笙任由疲惫感爬满羸弱的身躯,挥去了脑海中胡乱冲撞的梦境。 她的长睫也被汗水打湿,像黑色的被淋湿的蝶翼,阿柳接过温好的鸡丝小米粥,一勺一勺地喂进朝笙嘴中。 周家的佣人们都喜欢这位太太,她性情娇蛮任性,又不失可爱,除却偶尔情绪不大稳定外,简直是个再好不过的人。 他们并不知,她的性情,一部分是为了讨周鹤亭的欢心而伪装,而不稳定的,才是她最真实的部分。 阿柳看着她一点一点有了精神,眼尾都笑出了弯弯的褶皱。 “能吃东西就好,吃完了,病就好了。” 朝笙摇摇头,懒声道:“阿柳,你把我当小孩子哄呢。” 在这熟悉的忠仆面前,她才露出了几分素日里的做派。 阿柳看着她,病了一遭,脸上原有的孩子气的婴儿肥也没了,眉眼分明,带着股衰微而羸弱的美丽。 “太太,您怎么不是孩子呢?”阿柳说,“您才二十出头的年纪,我看你就像看我的幺女一样。” 她搁下白瓷碗,伸手垫了垫朝笙脑后的鹅绒枕头,好让她坐起来些。 阿柳望着她乌黑湿润的眼睛,低声道:“但您也要想些事情啦。先生他走得急,周家现在又是少爷当家,您能拿到多少遗产,全看他一念之间。” 她把朝笙被冷汗浸湿的卷发拢到耳后,忧愁地絮絮着:“我看这位少爷面冷心热,虽与您关系疏远,但把关系处好了,您以后不会过得不舒坦的……钱这东西,比谁都靠得住。” 朝笙的声音里带着几分散漫:“阿柳,我知道,我心里有数。” “我那个继子,看起来好哄得很。” 阿柳想起朝笙这几日收敛着性情的样子,全然没有平时的任性傲慢。 也许是真有几分丧夫的伤心,反正叫谁看了,都得称赞一句“一往情深”。 她笑道:“可还要再添一碗粥?” 朝笙摇摇头:“吃不下了,且留着肚子晚上吃点别的吧。” 阿柳一叠声地应了下来。 到了晚上的时候,厨房便卯着劲做了许多吃食。 海市是南方的城市,但现今战乱,四面八方的人逃到这儿,又带来了当地的风味,周家的厨子便学了一手好厨艺,南羹北炙,一应拿手。 又想着周家的两位主人还没出孝,虽然素食居多,却也做得色香味俱全。 周暮觉在餐桌上初次见识到周家的佣人们对这位继母的偏爱,毕竟,他在家来去匆匆的日子里,厨房的饭菜都是按父亲的喜好做下去的。 但他早过了在意口腹之欲的状态,周暮觉欣赏了会长桌上花样百出的素菜,觉得如此甚好,不必担忧这位继母之后受老仆欺压了。 第176章 黑莲花与君子(5) 厨子觑周暮觉的神情,有些不安地问道:“少爷,您有什么想吃的吗?” 周暮觉笑着摇摇头:“不必麻烦,我等下要去银行办事,晚餐随太太心意便可。” 彼时朝笙已洗漱好,换了身一丝不苟的长裙,领口袖子俱严密,像个教堂里的修女。 她扶着楼梯走下来,闻言默了一瞬,鼓起勇气道:“少爷,是很急的事情吗?” 周暮觉微怔,看向雕花旋转楼梯前的年轻女子,他当然不是有什么急事,只是觉得单独与她吃晚餐不太好。 他是个界限感很强的人,划定了范围,在范围中克制的守着礼。 但对上朝笙那双乌黑湿润的眼睛,他又有些说不出口了。 第193章 朝笙见他犹疑着,复又轻声开口:“既不是很急的事情,便陪我吃一顿晚饭吧。” 她抬手,把刚刚烘干后格外轻曲的卷发拢到耳后,琉璃似的眼低垂,慢慢道:“从前你父亲在家里时……都会陪我一道吃晚饭的。” 仍是那把细弱的嗓子,带着点吴地的软,然而“家里”两个字说得格外清晰。 瘦削的大病初愈的年轻女子站在那儿,周暮觉在心中轻叹,思索自己是否也太矫枉过正? 他脑中飞速掠过,在卧房里匆匆一瞥时她湿漉漉的眼睛。 最终,青年温声道:“确实,不是很急的事情。” 朝笙轻轻一笑,连病容都焕然了几分。 在林朝笙来到周家一年之后,她与她的继子终于坐在了同一张长桌上用晚餐。 对于周暮觉来说,这是很久都未曾有过的体验。 还在襁褓中时,母亲就已经去世。 父亲工作太忙,他在保姆丫鬟手中长大。 然后为了不让他太过依赖这些仆人,周鹤亭又将他送去了寄宿学校。 没多久,革命爆发了,铺天盖地的危机与机遇涌向这座繁华的城市,周鹤亭更加忙碌,而他则飞速的成长,最终选择了出国留学。 所以“家里”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很少接触的概念。 朝笙就坐在了他的对面,周暮觉觉得她吃饭时就像一只猫,埋着头吃,一小口一小口的,只偶尔抬起那双琉璃似的眼睛望他一眼,似乎是确认他是否也吃了东西。 她大概是真的只是想有一个人陪她吃饭而已。依然话很少,专注地尝试厨房精心制作的每一道菜肴,某些时候,朝笙会不由得将她觉得不错的菜轻推到他面前,却在飞快意识到和她吃饭的人并不是周鹤亭后停箸一瞬。 他不由得想起他与父亲为数不多的餐桌时光,周鹤亭吃饭时也很少开口,只偶尔提醒他不要挑食。 当他与他的妻子坐在同一张长桌上用餐时,大抵说不出太严厉的话来,也会任由妻子把某道菜肴推给他。 他夹起一箸脆嫩的芦笋,意识到自己似乎窥得父亲不为他所知某一面。 周暮觉在心中的轻慨,对于朝笙的怜悯又多了几分。 用过饭后,朝笙便打算回楼上了。 她用帕子轻擦了嘴唇,尔后才开口,声音温温柔柔:“少爷,谢谢你陪我吃饭,希望没有耽误你的工作。” 周暮觉微微摇头,道:“正巧也是在吃饭的时候。” 朝笙笑了笑,没再说话,如她所知,周暮觉确实是很有君子风度的人,守礼且正直,还很懂得为人着想。 见他也打算再去银行办事,她起身,和阿柳一道将他送到了门口。 周暮觉低声道了句谢,看到这年轻的继母又笑了笑,大概是自觉是他的长辈。 他承了她的好意。 雪色的手落在鎏金错花的门把手上,被衬得越发的纤弱,浅青的血管格外清晰。周暮觉垂眼,觉得她的身体实在太不好了些。 是因为父亲去世生的病,还是原本就不好? 他敛去思绪,同她道别。 朝笙微微颔首,忽而露出询问的神情:“银行里的事情很忙吗?” 周暮觉想了想,道:“确实有些忙。” 他走下两级台阶,视线终于与朝笙齐平,青年那双桃花眼润秀而淡静,倒映着女子白色的长裙。 “太太要是有空,也可以来银行看看。” 她有些惊讶。 周暮觉终于看到这郁郁寡欢的年轻继母有了些新的表情,他解释道:“可过来散散心,若想在银行里做些事情,那再好不过。” 朝笙别过脸,道:“我哪里会这些呀。” “权当帮帮我。”他开了个玩笑,桃花眼微弯。 朝笙眼神微动,却并不应他。周暮觉看到她的神情很快又暗了下去,最后只是模棱两可的回答:“再说吧。” —一个刚刚新寡的女子,如何能收拾好心情,鼓起勇气,去她丈夫曾朝夕工作的地方呢——朝笙漫不经心地想。 周暮觉并不勉强,只是想着她刚刚病愈,再闷着迟早会再生一次病,便顺口一提罢了。 但终究要看朝笙自己,只是不论如何,他都会尽到他应有的责任。 司机已等候在草坪旁,周暮觉再次同她道别。 “再见。” 朝笙点点头,和阿柳一同目送他上了车。 借着后视镜,周暮觉瞥到她站在大门微黄的壁灯下,看着黑色的吉普车驶出了公馆。她隔着遥遥的距离挥了挥手,又偏头与身旁的女仆说了些什么。 阿柳显得很开心:“少爷让太太去银行呢!” 她就知道,这位少爷看着冷淡疏远,实则并不难相处,这下可好了,太太若去了银行,还怕偌大家财与她无关嘛。 虽然太太先前也从不去银行,最爱在家中摆弄她的首饰珠宝,或者出门聚会,参加沙龙。 但今时不同往日了,太太得趁着少爷现下心软,多争取些东西才行。 朝笙旋身,温声道:“阿柳,我困啦。” 阿柳立刻便被转了注意力。 “先去泡会儿澡,那样睡得舒服些。” 朝笙点点头。 黑色的吉普车从清幽的公馆小路驶向月色下的海市,这座有着“东方巴黎”之称的城市,霓虹接天不夜,在战火纷飞的乱世里璀璨得如一颗畸形的钻石。 市中心,数座高楼拔地而起,俯瞰着穿越城市奔流入海的长河,通海银行就位于河岸风光带上,乳白的巴洛克式建筑高达七层,位于一二层的交易所一片昏黑,二层之上的办公室却还灯火通明。 周鹤亭去得太仓促,尽管他培养了数位可靠而忠诚的经理,群龙无首,通海银行还是乱了一些时日。 及至周暮觉回来,才又步入了正轨。 沿着弧形的雕塑般的长梯,周暮觉向上走去,来去的职员向他问好,他一一应了,到办公室的时候,已有经理等候在那。 “晚间周寅竺的儿子过来了,说是来问这一季的分红,因账没对完,我先打发走了他。” 通海银行供养着周家的人,周鹤亭这一支在家族里的地位便格外超然——不过无所出的林朝笙算不得真正的周家人。 周暮觉闻言,点了点头:“你做得很对。” 他接过账目,扫过周寅竺家应得的分红,是个不小的数字,足以令他们挂心,他忽而问道:“太太有分红吗?” 经理一愣:“您说,周太太吗?” 周暮觉有些奇怪经理的态度,接着,他听到秘书道:“周太太是没有分红的。” 周暮觉翻阅账目的手指微顿,这样看来,父亲只给她留了一座公馆,和银元? 平宁寺那边的公馆有价无市,而银元迟早有用完的时候,他意外于这件事情,想着大抵是父亲去得太匆忙,没有考虑到这些。 他合上账目,道:“以后银行每季的分红,给太太三成。” 这比周寅竺拿到的还要多。 但这是父亲的妻子,周暮觉分得清亲疏远近。 其实按理,这座银行是朝笙与他一道继承的,只是现下她病着罢了。 第194章 她不想管银行是一回事,但她应得的,又是另一回事。 周暮觉很快便做了决定。 等把银行的事情处理完,回到家中时已过了零点。 自朝笙病好了些之后,这座公馆仿佛又重新有了人气,大厅的水晶吊灯仍亮着,阿柳在那昏昏欲睡,见他回来了,立刻精神了起来。 “太太让厨房备的夜宵,说是晚间大多是素菜,不顶饿。” 是一盏温好的红枣燕窝羹,软糯可口,做得相当精细。 “她已经睡下了吗?” 阿柳点点头:“吩咐完厨房后便睡啦。” 她致力于替朝笙在周暮觉面前刷好感度。因为周家现在只有两个主人,这位少爷显然有能力把持整个银行。 因此,惟有太太在他面前立起来,她们这些公馆的老人才不至于以后被周家的族老欺负。 阿柳不喜欢周鹤亭的四伯,这位前清遗臣派头很大,总想在这座公馆里登堂入室。 周暮觉其实过了点是不吃东西的,但他不想拂朝笙的好意,一勺一勺的吃完了燕窝羹。 此后仿佛心照不宣,他们仍然保持着极其恰当的距离,却开始一道用晚餐。 厨房的菜色日日都很好,当那位年轻的继母在长桌边望向周暮觉时,周暮觉总会顿住脚,陪着她安静地吃完一顿饭。 第177章 黑莲花与君子(6) “明天有时间同我去银行吗?” 春日将尽,厨房的饭菜渐渐种类多了起来,时兴的河鱼青蔬长势甚好,周家向来不在吃食上吝啬。 朝笙正低头认真挑鳜鱼的刺时,听到她的继子冷不丁开口。 他们如今在餐时饭后已能寒暄几句,以“家人”的名头互相问询近况。 她抬起头,周暮觉看到她微愕的神情,不由得挑眉一笑。 近来觉得她气色好了许多,虽身姿仍然有些纤弱,但面上总归是有血色了。 “晚间七点,那时银行的营业厅已经下班,但经理们都还在。”他声音不缓不慢,虽然淡静,已不复初见时那般冷淡,“我想把通海银行的一部分分红转让给你,须得你去签一下字。” 朝笙望向他润秀的桃花眼,觉得这“继子”实在是太过于贴心,时至今日也不过30点好感度,不咸不淡的家人关系罢了。 但她不动声色,做出讶然的模样来。 “阿鹤……”她声音一顿,复又轻声道,“先前你父亲并未说过这样的事情。” “是。”周暮觉知道她的意思,“但你也是父亲财产的继承人。” 阿柳站在一侧,掩饰不住眼底的惊讶,这位少爷——实在,实在令人没话说。 她现下觉得自己之前的猜测都有些狭隘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小人之心君子之腹之类的。 阿柳缩了缩手,颇有些不好意思。她期待的看向了太太。 然而她美丽而柔弱的太太仍然犹豫了:“四伯那儿说不过去的。” 阿柳有些懊恼,周寅竺那人,最是瞧不起寡妇! “无事。”周暮觉当然知道周寅竺的脾性,他声音冷冷清清,却清晰有力,“该是你的,便是你的。” 听到他这样说,朝笙似乎也有了些底气,她朝周暮觉露出个笑来:“谢谢你呀,少爷。” 吴地的软语,靡丽的芳容,一个年纪与周暮觉这样相近的女子笑起来,琉璃般的眸子盈盈抬起,说不动人是假的。 他知道他只是做了他认为正确的事情,理所当然的事情,此时此刻竟也有一瞬的开心。 周暮觉微微点头,开口的声音有些欲盖弥彰:“先吃饭吧。” 周暮觉定好的事情,向来很快就会去完成。 次日傍晚,黑色的吉普车上多了一个乘客。 车座极其宽敞,她与周暮觉坐在后头,中间还隔着一个位置。 许是太久没出门,周暮觉从她眼底看到了一丝雀跃。 虽是父亲的遗孀,说到底才二十出头,青英大学的学生也不过是这样的年纪。 但她们有着截然不同的人生走向。 周暮觉敬重父亲,却无法赞同父亲娶一位甚至比他还要小上一岁的妻子。 透过后视镜,他看到她坐了下来,将深碧色的旗袍规规整整的拢好,一丝褶皱也无。 但他想起她洒在墓前青草上的眼泪,既然她与父亲相爱,是否年龄又没有那般重要? 引擎声响起,朝笙感受到他的目光,微微疑惑:“少爷,怎么啦?” 周暮觉笑了笑,出声提醒道:“安全带。” 然后周暮觉看到女子桃雪似的脸上泛起一点绯色,有些慌张地抬手去寻安全带。 往日里在他面前总是温吞自持的长辈做派,这会儿终于绷不住了,露出点年少的稚拙来。 他下意识地把她当作同龄的女子看待了。 尽管周暮觉始终认定这是他的长辈,是他的责任,可谁知道他的善待里裹着的心思? 连他自己都意识不到自己悄然的某些变化。 咔哒一声,朝笙终于系好了安全带。 周暮觉有些无奈,安全带扭了个转,翻扣在了邻座的带孔中。 他稍一倾身,长臂轻易碰到了她身侧的安全带。 他们始终隔得不远也不近,周暮觉解开卡死的安全带,替她重新扣好。 他垂着眼,瞥见深碧的旗袍因她的动作而泛起褶皱,领口往下处,墨色的丝绸缠成一朵山茶花的式样。 “好了。”他直起身子,不再看她,听到她细声细气的道谢。 只是,极其简单的举手之劳而已。 * 到银行的时候,一楼还亮着灯,大厅里空荡荡的,朝笙跟在周暮觉身后,往二楼走去。 她黑色的皮鞋踏在樱桃木色的地板上,发出点轻快的声响。 三楼的办公室外,经理已等候在那儿。 “周行长。”经理率先和周暮觉打了招呼。 公馆的人因周家还有一位太太的缘故,为区分开两人的身份,仍称周暮觉为少爷。 其实在外面,自周鹤亭死后,他就是周家的先生,新任的行长了。 “太太,晚上好。我是徐城。”徐城其实一眼就望见了跟在周暮觉身后的女子,分红转让的文件是他草拟的,他晓得这便是周鹤亭的遗孀。 如传闻中一般,美丽却柔弱的模样,若是没有周暮觉替她筹谋——经理在心中想,确实周寅竺那一家子人能把她拿捏得死死的。 他推开门,引他们进去。 对于整个周氏的家族,对于通海银行,分红的转让是一件大事。但文件都已经准备好,参与的人只需要有周暮觉与朝笙,这件会在周氏掀起风浪的事情仅仅半个时辰就结束了。 徐城早知道周暮觉的意思,准备得十分妥当,将条款一一给这位周太太解释了,似乎这位太太深信周暮觉的为人,签字签的很快。 钢笔落下她的名字,朝笙将文件推到了周暮觉面前。 “我签好啦。” 字是娟秀温润的小楷,周暮觉眼神微动,朝笙笑着解释:“从前爱和人写信,字也慢慢写得像样子了些。” 她的话说到这儿为止,周暮觉点点头,没问是因谁练出一副好字。 第195章 他的父亲周鹤亭性情冷傲,写字也铁画银钩如走龙蛇,反倒是周暮觉自己,在经年的苦读中练就温润平和的性情,最后,也写得一手清隽的楷书。 他接过钢笔,在文件末尾写上自己的名字,两个端方的墨迹一上一下的排着,看起来和谐得很。 “这样便好了。”徐城拿起文件,把这份注定会在周家引起轰动的文件收进了柜中。 办公室的门推开了,周暮觉与朝笙并排而出,徐城在后头合上门,态度恭敬的送他们出了通海银行。 “终于能下班了。”有其他的职员见黑色的吉普车开走,凑过来有些好奇的攀谈,“徐经理,那位就是周太太吗?” “是啊。” “百闻不如一见。”他们笑起来,大抵都明白为什么为人冷淡的周鹤亭会娶这样一位年轻的小妻子。 浑身上下无一处不美,深碧的旗袍衬得她腰如春柳,袅袅婷婷。纵然端庄,却有一段弱质风流。 徐城随意敷衍了几句,转身回去收拾下班,作为周鹤亭的亲信,他知道,周鹤亭娶林氏银行的女孩,可不是因为这份美貌——或许也有一点觊觎美色的缘故。 在这个风云激荡的年代,海市的一面是纸醉金迷的浦江,而另一面,流淌的却是阴暗腐败的水沟。 肮脏的下水道也会经过白色宫殿般的通海银行。 夜色下的海市灯火通明,霓虹绚烂。 周暮觉拉开车门,示意朝笙先进去。 他下意识的把手放在了车门的上沿,朝笙微微低头,屈身上了车。 她察觉到他的好心,同他道了谢。 其实无论是哪位女士与他同乘,这样的举动都很正常。 周暮觉觉得她太客气,但他们确实应当保有这样的距离感。似乎从见第一面开始,她就在向他道谢。 谢他拦住了周寅竺,谢他陪她吃饭,给她找医生,谢很多事情。 他垂着长睫,淡淡的想,总归听她说了许多句,不差这一次。 等通海银行的分红告一段落,他要在北平和海市两地忙上很长一段时间,不到年节轻易不得归家。 朝笙落座,这次找准了安全带,纤长的手指握着金属扣,迅速地对了上去。 她抬起脸朝周暮觉笑,有些小小的得意。 周暮觉温润的桃花眼也跟着弯了弯,刚刚那一点异样的感觉很快便散去了。 黑色的吉普车行驶在滨江大街上,车上映照着缤纷的霓光。 民国九年,纸醉金迷的海市是不夜的蜃楼。 黄包车载着西装马褂的先生公子,不知往哪座华美建筑奔去。大使馆外,年轻的学生们高谈阔论,百乐门里,袅娜娉婷的歌女姗姗来迟,叫卖声,谈笑声,车水马龙,引擎轰鸣,热闹非凡。 朝笙坐的端正,汽车疾驰,霓虹变作彩色的长练,倒映在她翦水般的秋瞳中。 滨江大街在华国乃至整个亚洲都是首屈一指的繁华,周暮觉看到她侧过眼,明明向往却又压了下来。 父亲去世已有小一月,她仍是素服,配黑花,整个人透着一股哀寂的模样。 周暮觉读书时看过情深不寿的道理,知晓她与父亲感情甚笃,他无意也无资格干涉她的决定。 但他望向窗外的霓虹,开口问道:“要去滨江大街上走走吗?” 现下是八点,不算太晚,却正是最最热闹的时候。 朝笙露出意外的神情。 “大街西边新开了一家法餐,还是海市头一家。” 这些日子以来,周暮觉发现她在方方面面都严苛地守着孝,惟有吃饭时对于菜肴还保留了一些兴趣。 他声音淡淡的,似乎只是自己临时起意,并非是想带她四处走走,散散心。 朝笙有些犹豫,最终还是点了点头,只是逛一逛,用些宵夜,算不得什么玩乐之事。 周暮觉便唤司机往西边开去。 法餐新鲜,却实在昂贵,人们对于西洋来的物事很是好奇,因此纵然全海市都知道滨江西街开了家法餐,进出餐厅的人却寥寥,且皆是衣冠楚楚之辈。 海市有着泾渭分明的等级,当周鹤亭死去,被他豢养的林朝笙要如何才能甘心舍弃奢靡堕落的生活? 朝笙望向落座于另一头的年轻继子,他英俊,温和,兼具财富与权力,过高的道德感让她觉得分外有意思。 但这些都不重要,朝笙百无聊赖的想,她只要确认他还是那个人就好。 好感度悄然到了35,她清丽妩艳的丹凤眼里碎着柔和的灯光,有些好奇地问道:“我还是头一次来这,有什么推荐的吗?” 周暮觉留过学,却无意卖弄。他看向一旁的侍者,道:“你好,可否和我们介绍一下?” 高级餐厅里的侍者穿着得体,职业素养也极佳。 他立马展开了菜单,朗声道:“先生太太,容我推荐一些……” 朝笙轻“啊”了一声,垂下头来,露出了心不在焉的——难堪。 周暮觉长指轻敲桌面,知道是羞于被误会这样的关系。 谁能想到,这样年龄相近的两个人,其实是法理上的“母子”关系。 他骤然生出一丝无端的不悦来,连他都说不清缘由。 但周暮觉向来不为情绪所困,他说话的声音淡静,询问完朝笙后,让侍者按着推荐的来上菜。 原本侍者极力推荐的樱桃白兰地换成了果汁,朝笙捧着杯子啜饮,没觉得这比阿柳捣碎了桃肉兑着牛奶的甜饮好喝到哪儿去。 头盘菜是鹅肝酱,朝笙刀叉用得熟练,却只浅浅试了一口。 “太太,你胃口不太好吗?”对座的年轻男子看了她一眼。 “有些吃不惯罢了。”朝笙笑,“毕竟是头一遭吃,新鲜倒是很新鲜的。” 餐厅里悠扬的钢琴声不绝,她扭头看向窗外繁华的夜色。 “我很久未曾出来了,都不知道滨江大街上开了家法国菜。” 有年轻的学生们蹬着自行车往前冲去,生机勃勃,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 周暮觉从她的眼中看到了一丝落寞——她与他们明明同龄,然而她却已是新寡的妇人。 可她这样年轻这样美丽,以至于侍者都下意识认定她是周暮觉的恋人妻子之类。 周暮觉因这个认知心惊肉跳,他把目光转向那些学生:“所以,你当多出去走一走。” “与同龄的人一道。” 他其实只比朝笙大了一点,然而当他把朝笙看作他的责任,说话时的语气便总不自觉带着点关心。 “我明白你的好意。只是——”她眼含着怅然,周暮觉明白了她的未竟之意。 她怅然是因为,她才二十三岁,但嫁了人,又守了寡,如何与其他同龄的人一样?心境境遇早已经迥然。 “你还很年轻。”周暮觉说,“不必去想那么多。” “你有为父亲哀痛的权力,但我想,父亲也不想你一直困在原地。” 过于的哀毁会让人衰弱,妍丽的花要开在太阳底下才生机勃勃。 周暮觉敬重周鹤亭,连带着敬重他的遗孀,但逝者已逝,民国九年,前清的皇帝想复辟都不得民心拥护。时代在往前走,女子亦在往前走。 第196章 周寅竺希望寡居的林朝笙不问世事,希望她最好触棺而死,成为新时代的贞节牌坊。 周暮觉则在意识到她对于周鹤亭全心全意的爱后,反而希望她能走出来,去独立的活。 他秀润的桃花眼哪怕不笑也动人,朝笙眼眸微弯,轻轻应了声“好”。 她演了一个月的情深不寿,终于叫这“继子”深信不疑了。 第178章 黑莲花与君子(7) 回到家时,阿柳还未睡,在灯下和几个洒扫的小丫头闲磕牙。 周暮觉自不必家中仆从前呼后拥,而阿柳她们又向来觉得太太过于体弱,年纪又轻,都把她当晚辈孩子看待,见朝笙与周暮觉一前一后下了车,连忙涌了上来。 阿柳一马当先,扶住了朝笙。 “太太,今天在外面玩得开心吗?”阿柳巴巴地望向她,知道她今天同少爷出的门,两人当是去了银行。 朝笙有问必答:“我是同少爷出门办正事呢。” “不过吃了法国菜,很有意思。” 她声音轻软,带着亮晶晶的笑意。 周暮觉看她们走上台阶,也往里走去。 听到她说“有意思”时,青年的眼尾微扬,又很快压了下去。 小丫头们都觉得新奇,阿柳在那喜滋滋地应声:“真是不错。” 深碧色的曼妙身姿踏上胡桃色的旋转楼梯,女子忽然回头,红唇轻启,一双凤眸潋滟的望向周暮觉。 “少爷,今天真是谢谢你呀。” 他仰面看向她,发觉她一丝不苟挽起的卷发在这夜的奔波中散落一裁青丝。 鸦羽般的发轻晃在她脸颊上,她素白的手抬起,落在耳畔,自然而然地把鬓发拢起,露出雪粉的耳垂来。 她应是穿了耳洞的,却一点儿饰物都没戴,小巧光洁的耳垂是一个完整柔软的半弧。 周暮觉不自觉地想,她很适合珍珠那类饰品。 圆润的、洁白的,光芒柔和的。 密匝匝的长睫掩盖住他眼中的倒影。他听到自己答她:“我应该做的。” 声音淡而静,似乎丝毫未曾因她的回眸而动容。 朝笙笑得温软:“那我也应该谢谢你。” 阿柳风风火火上了楼,她令人放好了水,从三楼的挑台那探出身子:“太太,早些休息吧!” 朝笙不应,反而对周暮觉道:“今天辛苦你了,你也早些休息呀。” 其实一点也不辛苦。 不过是带她去了银行,又一道在滨江大街上闲逛了一会而已。 这对于忙碌的周暮觉而言,可以称作闲暇时的消遣。 他微微摇头,道了句“无妨”,便眼见她转过深碧的旗袍,一步一踏地走上楼去。 夜色渐渐沉寂,等朝笙换好睡袍躺在柔软的大床上,已经将近12点。 她绞干了头发,阿柳正把窗合上。 “春夜里风寒,吹了可要头疼。”阿柳边将锁扣上,边道,“刚刚您洗澡时,电话响了好几通,说是您大学同学,姓杜,我说您有事,您要回个电话吗?” 朝笙长曲微潮的头发散落开来,她想了想,道:“应该是知弦,我好久未曾和她通过电话了。” 这就是要回电话的意思了,阿柳想着自周先生离世以来,太太确实断了社交。 朝笙拨通了电话,那一端,很快响起了女子的尖叫声。 “林朝笙!躲了我们多久!” 阿柳对于朝笙道朋友们印象一般——都是咋呼呼的年轻人,一面谈艺术,一面享乐。男子女子俱在学堂里逗留到二十好几,成天见儿的厮混。 阿柳出生那会儿,同治皇帝刚刚驾崩,现在都已经没有皇帝了。 年轻的女孩们高呼“自由”“革命”,阿柳不清楚那是什么。她只觉得做富贵人家的太太就是女子最好的出路。 穿着时兴的旗袍,坐着豪华的大车,去百货商店时要带两个佣人,与人说话要隔着点矜慢的距离,花费起银元来无需眨眼,如此才叫体面。 她私底下希望朝笙多和那些出身差不多的太太小姐们交游。不知为何,林朝笙总是更喜欢和她的同学们为伴。 她看到朝笙笑着答道:“近来有些忙。” 阿柳掩了门,下楼去睡觉了。 朝笙靠在柔软的长枕上,稍稍把听筒挪远了些。 杜知弦兴奋了一会,声音恢复了正常音量。 “嗳,前些日子听说你那丈夫死了,他儿子要回家,我还想着你以后可怎么办呢!” 杜知弦知道周鹤亭对于林朝笙出手大方,让她在家中破产后飞速又过上花钱如流水的日子。 但周鹤亭作为海市生意场上最有名的狐狸,通海银行,想必和林朝笙一女子没有什么干系。 朝笙把玩着垂落在肩上的长发,神情散漫:“还成吧。” 杜知弦眨了眨眼,她身侧的青年听了,眼前一亮,用手推了推她,无声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刚不久,我们看完剧出来,正巧见到你与一个男子去了西街那家法餐店,那便是你的继子么?” 年纪看起来比他们大不了多少,却带着上位者的气质,只是对林朝笙似乎很是客气,想必未曾为难过这位继母。 这样的话,林朝笙大概也不会在周家待不下去。 “啊,可真巧。”朝笙算是默认。 “那不错啊。”杜知弦话头一转,笑道,“我们好久未曾聚了,你明天有空吗?” “有啊。”她垂着眼,神情恹恹,声音却带着笑,“不过我得和我那继子报备一下。” 杜知弦开怀道:“晓得了晓得了,如今你周太太也算是寄人篱下。” 朝笙随意敷衍了她几句,见头发干得差不多了,便挂掉了电话。 电话那端显然不止杜知弦一个,大概还有叶青淇,她靠着柔软的长枕,回想着从前的记忆。 这两个人就是,领着“林朝笙”堕入阴沟的“朋友”啊。 清晨,周暮觉正一边用着早茶,一边看当日的报纸。 通海银行行长的葬礼曾一度占据报纸头条,现下又很快被其余的新闻取代——总理彭云晋辞职,北平的政府解除了白俄军警武装,爱国的学子在武汉游行。 很多讯息都和友人早早交换过。 他瞥到报纸中缝,刊登着青英大学的戏剧社要举办表演的消息。 青英大学,是朝笙的母校。 他多看了几眼,阿柳的声音忽然响起:“太太,您今天起得真早。” 周暮觉闻声望去,便见朝笙扶着旋转楼梯走了下来。 他的继母因身体的原因,上午精神头向来不足,索性休息到中午再起床,周暮觉用过早餐便去银行,还未曾在清晨与她碰过面。 “早上好。”她对上周暮觉的目光。 “早。”周暮觉略一点头,随口问道,“太太是要出门吗?” 她今日穿了条螺青的旗袍,白绒披肩盖住她玉藕似的手臂,卷发仍是盘起,黑色的丝带在发间束成茶花的样式。 这位年轻的继母似乎总爱这样沉闷到有些老气的颜色,不过,总是被她穿出沉静庄婉的意味来。 “是呀。”朝笙道,“我许久未见过以前的同学了,想与他们聚一聚。” 第197章 她打量着周暮觉的神情,有些不安地问道:“可以吗?” 第179章 黑莲花与君子(8) 周暮觉失笑。 明明占着他“长辈”的名头,却格外谨小慎微——要如何让她明白,她是独立的,不是他父亲的附庸,更不是周家的附庸。 似乎从头一次见面起,这位继母便把他当成了主心骨。 从前她大概全心全意依赖着父亲,以至形成了这样的习惯。 他合上报纸:“当然可以——想去哪,其实都不必征询我的意见。” “让司机送你去吧。” “我要去海宁路,与你去银行是顺路的。”朝笙笑起来,“少爷,我们一道吧。” 他一愣,没想到她会这般说。 他们不咸不淡的关系在日积月累里多了几分亲近。周暮觉心情似乎也亮堂了不少,他笑起来,道:“那正好。” 海市的早晨向来有些拥挤,周家的司机开车有条不紊,很快就把朝笙送到了目的地。 海宁路的银杏成行,犹如碧色的高塔,许多学生打扮的人进进出出一座方而板正的建筑,有的人抱着许多表演道具,有人急匆匆提着欧洲中世纪的裙摆往里赶。 这是青英大学对外开放的一座建筑,只有两层,底部的外壁砌着白色的乱石,是座开窗高窄的长厅,二层清水红砖,窗扇阔大,天光从窗子里照进去。 朝笙欠身下了车,同周暮觉道别。 “先前的朋友在办戏剧展演,叫我过来也看看。” 周暮觉在报上看到过这个消息,他颔首:“玩得开心。” “若要回去,叫司机到时候提前来接你。” 朝笙点点头:“我知道了。” 她似乎有些迫不及待,挥了挥手,旋身而去。 那袭颜色沉寂的螺青旗袍姿态袅娜,在一群学生里格外显眼。 但她走得轻快,一下便融入了人群。 周暮觉忍不住想,当她还是一个学生,也作明蓝上衣墨色长裙的打扮时,会是什么模样。 “少爷,去银行吗?” 司机的话打断了他的思绪,他挪开眼,望向前方。 “走吧。” 朝笙熟门熟路,往后台的休息室走去,她先前来过这里太多次。 林朝笙喜欢这些与她同龄的人。 无论人品如何,这群人无疑都是有才华的。又正是最精力充沛的年纪,他们无节制的饮酒,狂欢,读诗,写诗,放纵欲望与才华。这是和年逾四十城府深沉的周鹤亭截然不同的一群人,他们什么都不管,只管艺术与享乐。 敲门声响起,杜知弦快乐的声音在门后传来。 “来了来了!” 鹅黄色洋裙的女子推开门,大笑道:“可舍得出门了!” 她作风奔放,直接搂住了朝笙,发觉她比先前瘦了许多,杜知弦推开朝笙,细细把她打量了个遍,有些说不出话来。 ——瘦是瘦了,风情反倒更甚,那副堪称昳丽的面容带着幽弱的美。 她想起她们今天要展演的《茶花女》,又回头看了眼扮相极佳的玛格丽特,似乎还比朝笙逊一分羸弱的风情。 也难怪,亡妻多年的那位周先生非要娶到这个小银行家的女孩。 朝笙只作看不到她眼中淡淡的轻蔑。 她往里看去,披着开司米围巾的茶花女靠在休息室的长沙发上,丝绸的裙摆散落开来。 宝蓝色燕尾服的青年低头,正和她说着话。 似乎察觉到了朝笙的目光,他抬起头来,领口堆叠的边饰微动,衬得这张高眉深目的混血面孔格外生动。 他露出惊讶的笑,和茶花女的演员说了句“稍等”,快步走了过来。 “好久不见,朝笙。” 叶青淇,在后来的故事中,是林朝笙为之沉迷的“恋人”。 英汉混血的他有一双异于华人的碧色眼睛,凝神望向谁时,都让人生出点深情款款的错觉来。 “好久不见,阿尔芒。”朝笙却道。 叶青淇碧色的眼珠子亮了亮:“自你离开学校后——” 他压低了富有磁性的声音:“再没有那样适合的玛格丽特了。” 是恭维,也是实话。 杜知弦露出暧昧的笑来,微微握紧了朝笙的手:“可不是。” “以后多出来走走,好不容易重获自由。” 她曾从林朝笙隐晦的言语中,得知周鹤亭有着很强的掌控欲。 尽管这位“玛格丽特”似乎活得很优越,以至于杜知弦觉得是林朝笙“矫情”。 她与叶青淇对视一眼,从他眼中看到了期待。 他们有一个心照不宣的默契。 叶青淇引着朝笙往里走,手却悄然拂过杜知弦的腰身,杜知弦若无其事,将手搭在了朝笙的臂弯。 戏剧社的人都认得林朝笙,纷纷和她打招呼,又立刻忙忙碌碌地去准备一会儿上台表演的事宜。 叶青淇因着这张异域的面孔,向来是男主角的不二人选,台词早已经滚瓜烂熟。 他这会儿要作陪,自然无人置喙。 “看你这模样,和病了一场一样。” 叶青淇虽有一半的英人血脉,华国语却说得极好,常叫人啧啧称奇。 不为人知的是,他的英语反倒是长大后慢慢学的。 他的父亲是租界里有名的英国律师。 这位大律师先坐船从英国迁往印度,又随着贸易与侵略的扩展往东,最后落脚在海市,还取了个华国名字叶安捷。 日不落的统治已经遍及全球,出身于英国贵族的叶安捷律师虽在有个华国血统的情人,却不大看得上混血的私生子叶青淇。 所以叶青淇的英语是偷摸着学的,反倒比不上华国语说得好。 但半吊子的英语已经很能唬人,何况还有一半“列强”贵族的血统。 人都是趋炎附势的,这个私生子在青英大学里如鱼得水。 只有父亲在叶安捷律所工作的杜知弦知道这位混血少爷的底细。 这也是叶青淇与杜知弦诱哄林朝笙去勾引周暮觉的原因——他俩看似体面,实则极度缺钱。 引着林朝笙抽大烟,从她那儿骗取钱财,以换得优渥的生活。 林朝笙把杜知弦当好友,把叶青淇当灵魂伴侣,并不知道这两人其实是天造地设的佳偶兼同谋。 第180章 黑莲花与君子(9) 林朝笙被哄骗着染上了鸦片后,从周暮觉那儿索要的钱财,其实大半都进了这两个人的口袋。 “承你关心了。” 朝笙一面答着叶青淇的话,一面思索,不知道这两个人之后还会不会做出原本的选择。 “他那几句关心,有什么用?”杜知弦玩笑般,“在周家养着,身体总差不到哪去。” 泼天富贵迷人眼。 叶青淇露薄唇微抿,自有一种矜贵的风流:“我关心则乱。” 杜知弦轻轻推了推朝笙,仿佛鼓动她回应叶青淇暧昧的话语。 朝笙适时露出讶异而欣喜的神情,教叶青淇又多了几分把握。 这时,有人敲了敲休息室的门,探身进来:“演员准备上台了。” 第198章 叶青淇只好歉然道:“我先失陪。” “快去吧!”杜知弦忙道,“我带朝笙去观众席上。” 他们两个人之间一直有一种不为人知的亲昵,林朝笙从没有发现过。 叶青淇理了理衬衫的袖口,抬脚往外走去,回头时,又深深地望了一眼朝笙。 杜知弦搂住了朝笙的手臂,发觉她浑身上下似乎都柔软得不行,心下不禁对这样生若菟丝子的女孩更加轻慢。 “走吧,玛格丽特。”她笑道,“去看一看你的阿尔芒。” 虽然只是年轻学生组织的戏剧展演,慕名来看的人却很多。 既有青英大学本校的师生,也有社会上一些小有名望的人。 叶青淇为人轻浮,却是个天生的好演员。 朝笙坐在台下,和周遭的观众一道望向灯光下的青年。 他风度翩翩,长相迷人。 时而对着美丽的玛格丽特低诉衷肠,时而与扮演父亲的演员据理力争,最后,对着死去的茶花女垂泪时,居然让观众席上的人也跟着落下眼泪来。 他在表演上很有天分,无怪乎最后能骗得林朝笙为之彻底堕落。 表演在阿尔芒俯身亲吻玛格丽特时缓缓落幕。 杜知弦附在朝笙耳畔,不无可惜地道:“若你还没退学,此时的玛格丽特应当是你。” 朝笙曼声道:“做茶花女,哪有做周太太快活。没了丈夫,钱也好,自由也好,都归了我。” 杜知弦一噎,继而问道:“你丈夫的那个儿子,没有与你计较这些吗?” 诚然她希望林朝笙拿到更多的钱,却也有些想不通,毕竟林朝笙一无所出,周鹤亭死了,和周家还能有什么关联呢? 朝笙的声音中带着几分得意:“嗳,我只是示弱几分,该给的便都给了我了。” 杜知弦眼睛都热了。 看林朝笙这模样,果然比周鹤亭在时更为自在了。 杜知弦不自觉地打量着她浮华美丽的皮囊,尽管脑中空空,内涵肤浅,可单凭那张脸,就足以让她在破产后依然维持着体面的生活。 周鹤亭并非善类又如何? 杜知弦偶尔也觉得命运未免有些不公。 她要和叶青淇,仔仔细细筹谋一番。 “那感情好,以后再没有什么让你不开心的了。”杜知弦笑道,“若无聊了,尽管来找我们玩。” 掌声雷动,演员纷纷站在舞台的前排。 最亮的灯光落在了玛格丽特与阿尔芒的身上。 宝蓝色燕尾服的青年躬身,款款谢幕。 朝笙自觉时间差不多了,打算离去,叶青淇却连演出服都没换,就下来找她们。 “演得一如既往的好。”朝笙夸得诚心实意。 “你呢?”叶青淇含笑,“可还记得那些台词?” 朝笙当然不记得。 如果不是原剧情里,这两个人引诱了“她”吸鸦片,她其实是懒得过来的。 但她露出忧郁的神情,黛眉微蹙:“我都没有机会再上台了。” “戏剧社的都是你先前的同学,你若是有兴趣登台,谁都不会说什么的。”叶青淇抬手,似乎是冲动地想抹平她皱起的眉头,又觉得有些唐突。 “那未免有些太麻烦你们。”朝笙说,然而眼中的向往没叫人错过。 “我该回去了。今天见到你们,我很开心。”她不待叶青淇再说些什么,如是道。 叶青淇不得不有些遗憾地欠身:“我送送你。” 杜知弦挽着朝笙的手臂,抱怨道:“这么匆忙做什么?晚上还有聚餐呢。” “总有机会的。”朝笙说。 “也是。”杜知弦殷殷道,“可得多出来走动。” 三人一道往外走去。 周暮觉正好从银行里回来,他见天色已经暗了,干脆让司机停在了这儿,打算去里头看看朝笙是否还在。 车一停稳,便见螺青旗袍的女子站在台阶前,和人道别。 她大概心情不错,隔着这样一段距离,也能隐约望见她松快的神情。 高大俊逸的混血青年微微低头,和她说着什么。鹅黄色洋裙的年轻女子恋恋不舍地松开了她的手。 她露出笑来,眼角眉梢俱鲜活,和在家中时完全是两副模样。 其实她真的很年轻。周暮觉想,年轻到他甚至没办法完全将她视作“长辈”。 当她亭亭地站在同龄的男男女女身前,若不是发间还束着黑纱,谁能想到她已是孀居的人。 朝笙转过身去,遥遥对上了周暮觉的眼睛。 “我家中来接我了,失陪。” 和这两人耗费了大半日光阴,大抵也摸清楚了他们的底细。 如无意外,他们依然会做出剧情里的选择——朝笙不欲躲避,反而打算藉此完成任务。 她往前走去,踏在石板路上的每一步都从容优雅。 晚风轻晃着她垂在耳畔的几缕青丝,朝笙俯身,笑道:“少爷,你怎么来啦?” 她明知故问,然而周暮觉并未察觉。 他声音温和,桃花般的眼中不自觉也生出笑来:“下班了,顺道来看看你回家了没有。” “那可赶巧。” 青年推开车门,迈了下来。 “麻烦你啦。”螺青旗袍的女子微微欠身,上了车。 台阶下,叶青淇看着那气度不凡的年轻男子将手挡在了车门上,一举一动都是浑然天成的风度与教养。 “那就是林朝笙的继子。”杜知弦说,“听她的意思,这人继承了全部的通海银行,也乐于继续供养她。” 通海银行的新主人。 叶青淇的目光长久的停留在周暮觉的身上——这是他所想成为的人,有优越的出身,良好的涵养,从容的品性,活得想必轻松恣意。 但可惜,他叶青淇只是一个不为生父重视的私生子。 不过没关系。 叶青淇与杜知弦相视一笑,毕竟,他们找到了一个很好的门路——通往他所渴望的泼天富贵。 第181章 黑莲花与君子(10) 车里,司机扭过头来,道:“太太,晚上好。” 朝笙应了下来,又往旁边坐了坐,给周暮觉挪出来更多位置。 周暮觉眉心微动,却没说什么。 只是道:“今天可还玩得开心?” 朝笙点点头,眼底的笑意压不住:“演的是《茶花女》,好看的很。” 周暮觉是在法国留的学,他略一思索,便猜到宝蓝色燕尾服的青年饰演的是“阿尔芒”。 “少爷,你知道吗,我在戏剧社时,一向都是扮演玛格丽特的人选。” 或许是心情太好,她话也多了些,语气中含着隐隐的自豪。 他的目光落在她幽弱动人的面孔上,不由得道:“当之无愧。” 是很直白的赞叹。 朝笙一愣,颇有些欲盖弥彰地拢了拢耳畔的落发,温声道:“不过,都是以前的事儿了。” 她素白的手落在耳畔,衬得发热的耳尖绯红一片。 周暮觉感到心中似乎也有一片细小的角落变得极其柔软,他后知后觉,过了很久,才知道那是乍然的心动。 第199章 春夜的霓虹在车窗外飞快掠过,他们不再言语,气氛静了下来,却并不让人觉得尴尬难熬。 周暮觉的余光里,那向来端庄自持的年轻女子渐渐面带困色,倚着车窗竟慢慢睡着了。 许是今天太劳神,兼之身体刚病愈的缘故。 他望向她沉沉的睡颜,不由得想,现在似乎两个人关系近了不少了。 半道多了个家人,但感觉不算太坏。 “忠叔,慢些开。”他温声道,“太太睡着了。” 海市的市政工程算不上特别完善,马路总有几段格外不平,但乱世里头,城市能有这般模样,已经算难得。 司机阿忠是周家多年的司机了,连忙将速度降下来些,开得格外平稳。 原本四十分钟的车程生生翻了倍,周暮觉靠在车座上,思索着银行的事情,偶尔瞥见她微垂着头,睡意深深的模样。 ……不知道国内学生排的《茶花女》如何,他的脑海中陡然浮现朝笙立在墓前,鬓边白茶沾湿带雨的模样。 拐入一段长而幽深的道路,司机驶入了周家公馆。 吉普车稳稳停了下来,司机回身道:“少爷,到家了。” 他敛起思绪,道:“忠叔,叫阿柳过来,接一下太太。” 朝笙仍然睡着,周暮觉下意识觉得叫醒她,应当是更亲近的人所做的事。 阿柳来得很快。 “哎哟,我的太太……” 阿柳探身进来,忽听得周暮觉声音淡静:“阿柳,动作轻些。” 阿柳一愣,不由得感慨周暮觉实在是细致,难怪年纪轻轻就能把通海银行打理的井井有条。 她手下的动作便也越发小心了。 “太太,到家了。”她压低了声音,唤着朝笙。 睡眼惺忪的女子睁开了眼,迷迷茫茫地将手臂搭在了阿柳的肩上,衣袖滑落,一截霜雪似的藕臂露了出来,腕上的玉镯是春水般的颜色。 “我困死啦。”朝笙说,阿柳扶着她起来,哄道:“上楼了便睡。” 周暮觉看得出来,这女佣,是真心实意把她家太太当晚辈爱护。 朝笙便乖乖地点点头,任阿柳扶着她下了车。 春夜的晚风吹过,似乎让她的倦意少了些。 她回过头来,脸上带着温柔的笑:“晚安。” 周暮觉一愣,正欲答她,然而她柔和的声音散在晚风中,她说—— “阿鹤。” 人依然是困的,连头发都散乱了,神思不清明,干脆直接将人给认错。 阿柳暗暗叫苦,她的太太哦,怎么就叫错了名字? 但周暮觉并不会和一个睡得晕沉沉的女子计较,他默然一瞬,仍道:“晚安。” 阿柳抚了抚朝笙柔软的发顶,领着她往里头走去了。 步子仍然小心,却带上了点不自然的意味。 春夜寂静,周暮觉坐在车中,感到带着料峭微寒的夜风吹了进来。 他起身,打算下车。 又从座位上拾起了一条黑玉色的绸带。 大概是她那会儿头倚着车窗一上一下时,剐蹭间散落下来的。 他随手一叠,轻易就折成了山茶花的式样。 周暮觉很快又将山茶花散开,绸带静静地躺在了掌心。 明天,待她醒了,还给她。 他敛眸,不再多想。 阿柳支着人上了楼,又细致地替朝笙换好了睡衣, 朝笙迷蒙着一双眼睛,动作却配合,没教阿柳费太多工夫。 她将人妥帖地安置好,柔声道:“这下便可舒舒服服地睡了。” 朝笙“唔”了一声,把裹着自己的被子拢得紧了些。 阿柳失笑,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 下楼时,正见到周暮觉进来。 她不自觉回禀:“太太已经歇下来了。” 周暮觉应了声,又道:“辛苦了,你也早些休息。” “嗳,我分内的事情。”阿柳见周暮觉并无不快,心下对这位多年不归家的少爷印象越发的好。 她挪着一双裹了几年又放开的伶仃小脚,步子轻快地走开了。 月亮幽幽地照了进来,透过花纹精巧的帷幔,朝笙撑着身子坐了起来,潋滟的丹凤眼在月色下清明澄澈,眸中一点困意也无。 她披上白色的羊毛披肩,赤足踩在柔软的地毯上,循着记忆点燃了一根烟。 周暮觉的声音仿佛仍在耳畔,朝笙陡然在这样的夜色中想起她上辈子背过的诗词。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纵使相逢应不识。 不识。 一点橙炽的火光在昏暗的房间中亮起,腾起的烟雾是薄薄的乳蓝色,她没什么表情,静静看着香烟燃尽,然后将烟头彻底掐灭。 无妨。 朝笙心想。 是他就好。 来日方长。 …… 翌日,朝笙又照常睡到了午间才起来。 下楼的时候,发现周暮觉竟然没去银行,正在客厅里同人通电话。 “既然如此,便下午两点见。” 原是约了人。 青年挂掉了电话,回过头来时,望见了拾级而下的朝笙。 “午餐刚备好。” 二人便去了餐厅。 甫一落座,周暮觉道:“有件事情想同你商量一下。” 他似乎很爱在用餐时与朝笙说事情,也许是因为只有这一段时间,两人会相对而坐,而不必特地去独处。 朝笙眨了眨眼,道:“什么事?” “我有位同学,在青英大学任教职。我托他帮你恢复了学籍。”周暮觉看到,她的眼中亮起了星星点点的惊喜。 他道:“虽是我自作主张,但全看你的意思。” “总闷在家里也无聊,不若多出门看看。学校里的活动还是丰富许多的。”他一顿,“若你想去银行,亦有一些缺职可选。” 读书也罢,工作也罢,对于女子,都是好事。 “我想去学校!”周暮觉甚少见到她露出这样迫切的模样。 青年莞尔:“那你下午有空吗?若无事,可随我一道去青英大学。” “这样快吗?” “刚刚同我朋友约好的时间。不过,若你觉得急了些,可以另外的时间再去。” 周暮觉做事实在太过妥帖,一旁候着的阿柳都不禁替朝笙庆幸,毫无血缘的继子居然能关照如斯。 第182章 黑莲花与君子(11) 朝笙对于能够重回学校展现出了极大的热情,连午饭都用得比平时快了些。 周暮觉不由得道:“不急的。” 朝笙却说:“早些去也好。” 她搁下筷子,道:“劳你等我一会儿,我去换身衣服。” 周暮觉发现,她今日吃得不算太多。 对于大多数有身份的男人而言,他们的太太要十分体面,因此抛头露面的工作、上学全无必要。 但对于一个女子来说,这样的生活再优越,也是作为雀鸟而活。 父亲娶她作妻子,应也是真心喜爱的,但他依然无法赞同,会不自觉地替感到可惜。 青年的手指轻敲在桌面,阿柳微微俯身,问道:“少爷,今天的菜可还合心意?” 第200章 周暮觉回过神来,轻笑道:“自然。” “这道汤很不错,再做一例,让太太回家后用些吧。” 阿柳点点头,朝笙确实今天只匆匆用了几口饭,她那瘦削身板,哪能扛饿。 朝笙没叫周暮觉等太久。 “我好啦。” 她扶着楼梯下来,裁剪利落的长裙微微贴着腿腹,上半身则是一件法式的米色阔领衬衫。 周暮觉看到她的长发如常盘了起来,但今天没用黑色的缎带束发。 对上他的目光,她有些不好意思:“先前在学校里便这样穿。” 周暮觉了然,旗袍是成为了“周太太”之后的选择。 她的美貌并不受服饰的限制,旗袍也好,洋服也好,各有千秋的动人。 这样的赞美并不能说出口让她知道,青年只是道:“很适合你。” “我留学时,学校里的女生也兴这样的打扮。” 这句话是胡诌的,他那个时候学业太忙,无暇去顾及同龄的女子喜欢打扮。 对于一个从积贫积弱的国家出来看世界的青年,纵然自身有优越的身家,但周暮觉生不出罗曼蒂克的心思。 这样沉重的理由,便不足为人道。 司机已将车备好,朝笙走到周暮觉身侧,两个人一前一后上了车。 吉普车驶在银杏参天的道路上,隐约可以看到青英大学钟楼的轮廓。 朝笙有些紧张:“可还有入学考试之类的?我是前年退的学,书本上学的东西,已经忘得差不多了。” “你原就是正经考上来的,自然不必再去考试。”周暮觉很少见她露出这样的神情,安慰道,“今天只要把手续办好即可。” 林朝笙在读书上确实很有天分。不过,对于她的父亲而言,让她去上大学,不过是为了给她闺秀名媛的身份再添上一点体面的包装,好在嫁人时谈得一个更高的价钱。 后面他破了产,匆匆忙忙逼得林朝笙嫁给了周鹤亭还债,因此书确实也不必继续念下去了。 这样的年代,能考上大学殊为不易,更别说还是一个女子。 但她的父亲也好,周鹤亭也好,都不在意。 而周暮觉并不能料想到。 青英大学原本叫明济大学堂,是清政府和教会共同出资办的,因此学校里有多为罗马风格或是中西折衷的建筑。 后来清廷亡了,这座大学变为海市的教育部主管,名字也变更为了青英大学,取青春英华之意。 吉普车没开进校园,学校里头人来人往,周暮觉让阿忠把车停在了外头。 “要去教务处,烦请太太带路。”周暮觉替朝笙拉开了车门,抬手做了个请的动作。 朝笙被他逗笑了,朱色的嘴角微扬:“跟我来吧。” 他们并肩走在白石红砖的校园里,偶尔有赶去上课的学生从身旁跑过,投来匆匆的惊艳一瞥。 青年长身玉秀,仪表翩然,女子秀美婀娜,身姿绰约,任谁看都会暗叹一句登对。 毕竟光明晴朗的校园里,没人知晓这其实是一对“半路母子”。 虽然已阔别校园一年多,但朝笙仍能循着记忆很快找到教务处的位置。 她仰头望向白石外立面的教务楼,语带感慨:“竟然有种近乡情怯的感觉。” 周暮觉笑:“很快就会习惯的。” * 教务处的办公室里,穿着马褂长袍的年轻教师正处理文件。 听得敲门声响起,他几步向外,连忙拉开了门。 “来得这样早。” 周暮觉握上了青年伸出的手,温声道:“广厦,好久不见。” 冯广厦:“周行长是大忙人,理解理解。” 周暮觉一哂:“别拿我打趣了。” 朝笙好奇的目光落在了这两人身上,冯广厦松开周暮觉的手,看向了朝笙:“这位就是林小姐吧?” “你好,冯老师。”朝笙的面上带着点紧张,态度十分的尊重,就像个有些害羞的学生。 冯广厦墨眉微挑,他三年前回国后,就一直在青英大学任职,对于眼前这年轻女子,其实是有印象的。 他侧过身来,请他们进去。 “先前暮觉很早就和我提过这事,我正好分管学籍档案,拟起文件来十分方便。”冯广厦从书柜上抽出几页纸来,“林小姐,你瞧瞧。” “要是学籍没什么错误,在末尾签上名字,便可以了。” “这么简单吗?”朝笙微愕。 冯广厦推了推鼻梁上的小圆眼镜,解释道:“当然。毕竟你曾经有青英大学的学籍。” 其实要办理好完整的手续,需要费相当大的工夫,但冯广厦欠了周暮觉太多人情,有机会偿还一下,便做得格外妥帖尽心。 朝笙低头,仔细去核对自己的资料了。 周暮觉将一把椅子推到了她身后:“坐着看吧。”又道,“我与广厦有事情要谈,可否等我一会?” 朝笙扬了扬手中的纸张,道:“没关系,那我正好仔细些看。” 冯广厦听着这俩人的对话,客气中居然还有几分亲昵。 稀奇。 他望向周暮觉,青年略略点头,示意他出去谈。 二人去了走廊,偶有学生路过,俱都和朝笙一般,态度恭敬的称了声“冯老师”。 周暮觉睨他一眼:“长衫马褂,十分可靠。” 冯广厦摆了摆手:“如今当了教师,自然要端着点。” 话是这么说,眼中却浮现出怀念。 第183章 黑莲花与君子(12) “刚出国念书那会儿,只想着脱掉封建古国的外衣,换上最新的西装。” “初到法国,看什么都新鲜,觉得新世界可真好。”冯广厦望着这座并不算很大的校园。 在华国,青英大学已算是顶尖的高等学府,学科综合,但和西欧的那些学校,仍没有足够的可比性。 在这个停滞发展多年的国家,似乎什么都刚重新起步,什么都需要人去探索。 “闲话不多说。”冯广厦心里存着事,道,“雁峰的出版社在北平似乎遇到了麻烦,文葭已带着出版社的一部分原稿往南京去了。” 文葭是冯广厦的妻子,协助李雁峰出版社的翻译工作。 “总理都辞职了,北平的时局也稳定不了太久。” “是这样。”圆框眼镜的后头,冯广厦眼带忧虑。 “他的出版社立在东交民巷旁边,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东交民巷是列强的使馆区。 周暮觉略略思索,道:“我先前在北平,生意做得尚可。你让他若有麻烦,直接去支行找人协助,不要强撑着。” 这群从国外留学回来的青年,四散于广阔的国土,却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 “文葭得了金陵女中的聘书,正好借此机会带着书稿去南京。只是雁峰在北平坚持了那么久,不是说舍便能舍的。” “我明白。”周暮觉道,“但目光还要再看长远些。” “学生时代,以为光凭一腔热血便可成事。”冯广厦叹息,“待到回了国,才发现一切都很不容易。” “慢慢来,总会好的。”周暮觉终于露出笑来。 第201章 这一年是民国九年。 轰轰烈烈的民主运动在这片土地上兴起,新的革命思想指导着各种学社的成立,湘土之南,战争已有前兆。繁华如梦的海市,自北平归乡的青年风尘仆仆,继承了赫赫有名的通海银行,辍学了的年轻女子,捧着书再次回到了学堂。 长江两岸,不同派系的军阀为了“帝制”或“共和”对峙,国土南北,由一个青年牵头的新铁路即将要通航。 风云迭起的年代,个人的力量伟大也渺小,却终将随着浩荡的历史洪流,汇作壮阔的海洋。 但这一刻,春风吹过白石红砖的校园,新的时代才写下序章的第一行。 前路如何,谁也无法料到。 冯广厦笑着拍了拍周暮觉的肩膀:“当然当然。” 周暮觉微微颔首,又道:“她还烦请你在学校费心些。” 青年声音一顿,觉得在学校里称她为“太太”有些不合宜。 冯广厦点头,又状若无意道:“你的这位‘长辈’——以前可是学校里出了名的美人。匆匆结了婚,很叫人扼腕叹息。” 他没有提及,林朝笙出名的并非只有美貌,还有风流轻佻的性情,先前念书时,有几个男学生因她而争风吃醋,大打出手,最后闹到教务处。 青年闻言,淡声道:“背后论人,不算君子所为。” 果然,他并不知道。 但人总会变的,冯广厦心想,既然已经做了周家的长辈,以前的事情便也不必再提。 他连连作揖,道:“哎,是我失言。” 两人是认识了五六年的至交,一番玩笑,就此揭过。 朝笙轻敲了下门,而后探出身来:“资料我核对完啦。” 冯广厦问:“字签好了吗?” 她点点头,便见这青年笑道:“那便可以了。” “今天麻烦冯老师了。” “不碍事。”冯广厦见这二人打算离去,往前走道,“我送送你们。” “现在正值阳春三月,校园里风光很不错,挺适合随意走走看看。” 周暮觉以眼神询问朝笙,见她亦无勉强之意,这才应下了冯广厦的相送。 冯广厦自然注意到了,不由得暗想,周暮觉与这半道多出的“长辈”关系倒很是不错。 * 此后,朝笙便多了一个继续学业的任务,并不用整日闷在家中。 早晨送了周家的两位主人出门,阿柳在家与丫头婆子们闲磕牙。 “现下太太也忙起来了,家里显得空荡荡的。”阿柳喜欢操心,一时间还不太习惯。 一个小丫头说:“太太是去念书了,多好啊。” 阿柳不太理解:“念书不就是为了有个体面的工作嘛,费那力气干什么。” 小丫头也答不上来,从她来周家起,林朝笙就是一位享尽优容的太太。 读完书回来,也依然是作周太太。 小丫头捧着脸思索,觉得阿柳说得有道理,但是如果可以,她也想去读书呢。 可惜她要供哥哥上学。 闲话絮絮,阿柳估摸着时间,快到朝笙和周暮觉回家的时候了,遂催促着丫头婆子们去做事。 于周暮觉而言,自朝笙回学校后,他多了个先前从未有过的体验—— “等很久了吗?” 朝笙上了车,看向正合上书页的周暮觉。 “老师拖堂了吗?”青年的声音很温和,并无等待的不悦。 “今天最后一节课,是你那位朋友的政治课。”朝笙说,“他可真健谈,从古希腊的民主选举能谈到了汉朝的推恩令。” “古希腊的时间跨度可对应到周朝至汉,他若是想说,只怕能说上更久。” “真是漫长的文明。”她拢了拢裙摆,坐了下来,“不过冯老师说得极有意思。” “他口才很好,知识涉猎也多。”周暮觉说,“留学时他读的就是政治学。” “你呢。”朝笙微微俯身看去,青年手中的书本是朴旧的黄色封面,上面印着篆书的《原富》二字。 她今天没把头发盘起来,只绑了一个麻花辫儿,白色的珠花缠在发尾,随着她倾身的动作而微微晃动。 这样学生的打扮,比起沉闷哀寂的深色旗袍更合适她——尽管,那是为了,他的父亲。 周暮觉的思绪竟然有一瞬游移。 “我读的经济学。”但他很快回过神来,微微笑道,“这是严复先生十几年前翻译的。我在国外时读过原着,但读他的译本,启发也很多。” “这就是所谓的\u0027它山之石,可以攻玉\u0027?” “严复先生的见解远胜过我许多。”他认真道。 朝笙却露出个笑来:“你能经营好银行,便已经很厉害了。” 其实经营银行与经营国家完全不一样,但听到她的夸赞,那种近乎轻盈的愉悦却完全不作伪。 两个人并排坐着,司机发动了汽车。 引擎声里,周暮觉听得朝笙又道:“少爷,明日不必来接我,我与我同学他们约了一道出去。” 周暮觉微愣,不自觉想起那个傍晚,她仰脸笑着与人说话的模样。 但与从前的朋友继续交游,是他应该乐见的事情。 于是这青年忽略了内心升起的些许失落,温言道:“好。” 第184章 黑莲花与君子(13) 叶青淇和杜知弦都是青英大学的学生,这两人的人品寻常,脑子却灵活,只可惜没用在正道上。 他们知晓朝笙回了学校,虽然意外,更多的却是喜悦——毕竟这样见面会方便许多。 要约“周太太”出门,总得寻些特别的理由,打过去的电话,时不时也总是家中佣人接了。 叶青淇某日在学校里碰到了朝笙,立刻便动了心思。他与杜知弦商量一番,打算邀她去看电影。 因为学的是文学专业,林朝笙对于戏剧十分热爱。她能演,也能写剧本,不是没有动过成为一名剧作家的心思,但林家待价而沽的闺秀不能做卖字的营生,更不能与戏子厮混。 后来,她又嫁给了周鹤亭,连书都没再读,其他的便也直接搁置了。 朝笙早知道他与杜知弦会来找她,既然这两人并不打算放弃,应了便是。 早晨下楼时,周暮觉仍如常等她用早饭。 抬眼便见朝笙今日穿得格外不同些。 是条奶油白的裙子,绸缎的面料拼接而成的,颜色很素净,披肩也是白色的,用蕾丝勾出山茶花的式样,垂着细细的流苏。 她身段极好,这样穿着,便格外袅娜。 踏着双高跟的浅青色鞋子,整个人宛如开在枝上的花似的。 仍是素雅的一身,瞧起来却再没有先前的暮气了。 周暮觉敛去眼中一霎的惊艳,笑着和她问了好。 早餐是厨房拿手的包点,里头包着虾仁,灌了肉汤。 朝笙用筷子夹了起来,听得周暮觉温声道:“仔细烫。” 朝笙点点头,咬开了里头的虾仁。 周暮觉偶尔抬眼看去,她今天早上看起来胃口不错,包子比平时多吃了几个。 大概心情也比先前好了许多。他忽然想到。 第202章 无论如何,是好事。 至于究竟是什么原因,周暮觉并不打算多想。 * 吉普车驶出了安静的庭院,将齐青的灌木落在后头。春日的风涌进了车里,女子披肩上的流苏也被带得轻轻飘动。 “车窗要升上去吗?”周暮觉问。 她病好也不过月余,而早晨的风总还带着点寒气。 然而朝笙却笑道:“这风吹着,挺舒服的。” 风把她鬓边垂下的头发也扬起,压在发间的青色珠花微微颤着。 周暮觉忽然想起,那个夜晚她所遗落的发带,自己还未还给她。 但她大概并不知道,自己丢失了一朵黑色的山茶花。 “今天晚上,叫忠叔几时去接你?”周暮觉敛起了思绪。 “不用。”朝笙说,“我们打算去看一场电影,到时,我朋友他们会送我回来。” 她眼中带着期待,也许是对那部电影,也许是为着其他。 周暮觉点点头:“晚上有人同路便行。” 青年心中浅淡的失落不动声色,但他自己都想不出缘由何在。 阿忠将车停在了校园外,回头道:“太太,已到学校了。” 周暮觉先下了车,如常替她拉开了车门。 青年的手抵在了车门顶上,看着她微微俯身,浅青色的高跟鞋先探了出来。 这样尖头细跟的鞋子,是随着西方列强的火炮一同来到华国的。西方的一切是新式的、强大的,那西方的风尚自然也会在华国流行。 毫无疑问,她穿着这样的鞋子,脚背绷直,有一种格外亭亭的美丽。但美丽对于女子来说似乎算是一种“刑罚”,革命之前,“美”是三寸的金莲,是短窄的弓鞋,革命之后,缠足变成了天足,新式样的鞋子流行,新的束缚也跟着流行。 周暮觉看着她白而纤细的脚踝立在“刑具”之中,不由得想,是否她袅娜绰约的每一步都会带着疼痛。 眼前女子发间的珠花颤动,从他眼前陡然坠了下去。 “小心些。”周暮觉反应很快,探手撑住了她。 她素白的手落在他的掌心,微凉的体温也跟着渡了过来。 女子似乎也没想到自己没站稳,手还无意识地握紧了,大概是受了惊。 朝笙睁着一双潋滟的眼睛,有些无措地望向了周暮觉。 他的手不自觉地涌起回握的力度。 但她很快惶然地将手抽走,自己扶在了车门边上,青年的手中立刻便空空荡荡。 “好久没穿这样高的跟儿了,居然不大习惯。”她不再看他,只低头看着自己刚刚崴了的脚。 校园外人来人往,声音喧嚣,这辆吉普车前的气氛却有些安静。 周暮觉垂眼看着,她耳尖通红,是觉得尴尬——或者羞耻吗? 果然,她深吸了一口气,才又接着道:“刚刚谢谢你呀,少爷。” 他将手背在身后,声音淡静:“你没事便好。” 她露出个笑来:“下次若再想穿这样的鞋子出门,合该在家中好好练练怎么走路。” 是欲盖弥彰的慌乱——他眼见着她耳尖颜色愈发深了起来。 “其实不必这样打扮,也很好看。”他忽然道。 朝笙有些意外,她扶着车门站直了,并不应这句话,反而道:“我快要到上课的时候了。” 不等周暮觉说什么,她提着包,匆匆地往校园里头去了。 向来端庄从容的背影,这次居然带上了点落荒而逃的意味。 别又崴了脚。周暮觉看向她离去的方向,不自觉想。 掌心的温度似乎仍在,她慌慌张张的眼神一霎便收回。 他一早就意识到,这位“继母”总是与他隔着泾渭分明的距离,起先,这青年认为这是好事,后来又觉得到底还算“亲人”,不应当太疏远。 那现在呢? 周暮觉下意识地不愿深想了。 耳畔响起了好感度的波动,朝笙知晓周暮觉已经看不到她的背影,于是慢住了脚步。 一双高跟鞋而已,穿上了,她还不至于连路都走不好。 但周暮觉并不会知道。 他确实是个光风霁月的真君子,看不到她柔弱外表下裹着的心思,也猜不到这个所谓的“继母”,步步为营,处心积虑,其实是想要撕开他守着的礼教,谋得他灼灼的真心。 朝笙提着包,迈步往楼上去了,偶有路过的同学见了她,她都打了招呼,言笑晏晏,分明是游刃有余的模样。 * 这天的课程上到下午三点便结束了,叶青淇与朝笙不是一个专业的,一早儿便在她教室外头等着。 她收好了书本,叶青淇还想替她将包拿着。 朝笙面上带着笑,问道:“知弦呢?你俩平日里形影不离的。”手却轻巧将包挎了起来。 叶青淇的手停在空气中,闻得她的话,有些不自在:“哪有。我们都是一个社团的,所以才呆得久了些。” 又疑心林朝笙是否是吃味了。 毕竟她嫁人前,两人还颇有些暧昧。只是他还没得及哄骗到她的身体和家财,这女子便匆匆嫁进了泼天富贵里。 周鹤亭的妻子,他虽想染指,但胆量没那么大,办法也没那么多。 他敛起思绪,觉得女子争风吃醋才叫常见,遂笑道:“我巴巴儿地来等你下课,好一块去电影院,你倒打趣我和知弦。她先去买票了,这部电影是进口的,近来在海市很红。” 朝笙道:“那可真是麻烦知弦了。” “不麻烦我吗?”叶青淇忽而压低了声音。 朝笙睨他一眼,慢慢道:“你方才还说,自己是巴巴儿来的。” 内里是败絮稻草,皮囊是实打实的金玉美质,纵然叶青淇自诩风流,也不由得为这一眼心动。那眼神仿佛是副挂着羽毛的小勾子一样,叫人心里又痒又疼。 他的笑更深了些,一双碧眼里都是款款深情。 朝笙于心中一哂,觉得这人实在倒胃口得很。 他们一道下楼,走廊上,时不时有人把目光落在这两人身上,纷纷露出了然的神情来。 到了电影院的时候,杜知弦正在雕花的柱廊里头等着。 见这二人一道来了,杜知弦一瞬便觉得有些碍眼,但她很快意识到,林朝笙只是她和叶青淇选好的“猎物”,于是心里刚升起的怫然也便散的干干净净了。 她亲热地走上前来,挽住了朝笙的手。 指尖不自觉拂过女子腕上的玉镯子,同学们都传言,林朝笙这只镯子,是从前清宫里流出来的物件。 “叫我好等。”杜知弦笑意真切,“电影还有十分钟开场,进去吧。” 朝笙望着她的神情,杜知弦心无芥蒂,哪怕背地里和叶青淇好了许多年,此时却叫人看不出半分来。 也难怪,林朝笙栽在他们手中。 第185章 黑莲花与君子(14) 电影院里乌黑一片,好些座位都已经坐满了。 电影是舶来品,起初,和相机一样,被传统守旧的华国人以为是摄魂的法器。 后来人们发现,能收人魂魄的只有洋枪大炮,电影便也渐渐在开放了的国土里流行起来。 第203章 民国九年,电影院尚还没有座位编号,都是按照票价划了范围,随意去坐,因此秩序规矩很有些混乱。不过只一样——在电影院里,是不允许男女同座的。 三个人往里头寻位置,待到朝笙落座,她才发觉杜知弦并不同自己坐在一起。 她柳眉微挑,很是不解。 杜知弦低声道:“票不好买,因此没能买到一块儿的。” 叶青淇也好,杜知弦也好,其实没有那么宽裕的钱钞。 英国贵族的儿子,和正经律师的女儿,看着体面,背地里却并不风光。 好位置的电影票要一元,放在外头,能买整二十斤的面粉。杜知弦不大舍得,却不能叫朝笙小瞧了。 朝笙听得她的解释,道:“怎么好让你一个人坐着?” 林朝笙轻浮浅薄,但真心实意拿杜知弦当朋友。 杜知弦的手落在她的肩上:“我们俩还分这些干嘛?” “再说,你明明知道青淇……”她不往下说了,仿佛知道朝笙也懂得她话里的暗示。 后头的人不乐意了:“电影正放着呢!别杵在中间了。” 杜知弦忙欠身,往她的位置去了。 黑白的画面跳动,叶青淇坐在了朝笙的旁边。 “你坐这儿干什么?”朝笙问道。 “我想同你坐一块看。”叶青淇微微一笑,并不把所谓“男女不同座”的规矩放在眼里,黑灯瞎火的,谁知道他是谁。 若被人认得了朝笙,流言传起来,正好叫她乱了心神,快些落在他手里。 “这可不是学校里。”纵然轻佻,然而在电影院却不比校园,朝笙道,“我可是好不容易从周家那群族老手里……” 和聪明人说话,不必说透。 叶青淇了然,终于发觉林朝笙还是长了点脑子的——知道要保全名声,不被周家的人寻到错处。 但她又没有那么聪明,全然看不出他的心思筹谋。 他压下心里的轻视,从容道:“既如此,我坐旁边去,只是,我真的想同你多待一会儿……” 语气甚至带上了点可怜,配着那双碧色的眼睛,仿佛能勾人心魄似的。 朝笙面上浮现出感动,她道:“我好似在前头瞧见周家四伯他女儿的三表姐了。” 叶青淇一噎,他不认得什么周家的人,却不觉得朝笙会骗他。 她都这般提醒了,想是对他确有心意。 青年往一旁的位置挪去——现下,不能叫周家的亲戚看见,林朝笙得是体面的周太太,他才好挖出钱来。 落座后,还不忘再深情款款地望向朝笙,眉眼里都是直白的情感。 但朝笙的目光已被电影里头的演员吸引住了。 画面算不上清晰,配乐也带了点杂音,黑白的画面偶尔闪动,朝笙还是瞧出了些趣味来——何况,还没费她一分钱。 思及此处,电影的剧情变得更有意思了。 * 春日里,天暗得仍有些早。 周暮觉将银行的事情处理完之后,窗外的霓虹已经亮了起来。 他合上终于看完了的文件,而后起身。 银行有条不紊地运转着,周鹤亭去后,周暮觉靠着自己,也依然把这庞然巨物打理得很好。 正准备下班的职员们见他下了楼,纷纷过来问好,他一一应了,让他们若是忙完了,便尽早回去。 阿忠已经等在了银行外头。 以前,他每天的这个时候来接先生。 现在,仍是这个时间来,接的人却已经变成了少爷。 阿忠并无任何不适应。 他见周暮觉出来了,忙拉开了车门,对着这位少爷憨憨一笑。 吉普车驶入繁华热闹的大街,行至海宁路时,白石红砖的校门外都是打算离校的学生,煞是热闹。 阿忠心无旁骛,往公馆的方向开去,忽听得后座的青年开了口:“忠叔,停一下。” “怎么了,少爷?”阿忠有些疑惑,又很快醒悟过来,“您忘啦,太太今天说过不用接的。” 这是几乎成了习惯的事情——就和一道用饭一样的习惯。 乍然发生了变化,就叫他有些不适应了。 周暮觉望向青英大学校门口亮起的橘色灯光:“是我忘了。那便走吧。” 声音淡静,似乎心潮并不曾起伏。 阿忠“嗳”了一声,继续往前开去了。 早晨降下的车窗并未升起,春夜的风似乎还带着几分湿漉漉的气息,周暮觉望向窗外的霓虹。 往常,他年轻的继母总是端端正正地坐在另一侧,只是偶尔将眼神投向飞快掠过的春光。 驶过高木参天的幽僻道路,公馆的门前壁灯明亮。爬藤月季沿着金属的围栏攀附,探出琳琅满目的花朵。 周暮觉独自往里走去,候在门口的小丫头推开了门,餐厅里已经摆上了菜。 他坐在往常的位置,却觉得有些不适应。 对面空空荡荡的,摆上来的菜,都是厨房按着他的口味做的。 他其实并不挑食,没有偏好或者厌恶的食材。 吃饭的时候,见到朝笙胃口好,哪几道菜吃得多些,他就不自觉也多用了一点。 久而久之,厨房便以为这是他的口味了。 如果四伯公他们宽容些,其实,朝笙能在这个家待得很好。阿柳阿忠,还有周家雇佣的其他佣人,都很喜欢这位太太。 周太太。 周暮觉舀起一勺汤,浓白的汤上浮着春笋和肉片,因是春日,朝笙很爱喝这样时令的汤。 他跟着用过几次,阿柳上了心,从此也这样给他来安排。 一顿饭若是自己一个人吃,便会快上许多,他在阿柳关切的眼神中喝完了汤,又用完了两道现炒的菜。 阿柳自觉摸对了周暮觉的口味,笑着上前来收拾了。 指针过了八点,朝笙还没回来。 夜里的海市算不上特别太平。巡警、青帮都不是安定的元素,但总归与人结伴,应该不会有什么事情。 周暮觉按下起伏的心绪,独自上了楼。 第186章 黑莲花与君子(15) 电影看完的时候,天已经暗了。 叶青淇没能在电影院里多和朝笙说上几句话,心里总有点不甘。 这是他和杜知弦精挑细选的大鱼。 愚蠢却富有,貌美却肤浅,他实在觊觎周家的财富,甚至有些迫不及待了。 “去吃点东西吧?”杜知弦提议。 朝笙说:“我好久没有在外面吃过了。” 叶青淇正思索着要去哪儿吃晚饭,又听得朝笙道:“上次在外面吃,还是同我那继子吃的法餐。” 叶青淇的父亲也常去那家法式餐厅吃饭,带着他的各个情妇们——当然,曾经也包括他的母亲。 叶青淇听他的母亲炫耀般提过几次,知道那是家很昂贵的餐厅。 不能让林朝笙低看了去。 他道:“去一品春吧?他们家的羊排,比我家中厨子做得还要地道。” 叶安捷大律师家中自也有仆从厨师,厨子是从殖民地带过来的,惯会做英式的料理。 但这样的享受,和一个私生子无甚关系。 第204章 他住在别墅的阁楼,母亲则住在楼下,兼任情妇与父亲的女佣。 实事求是的说,父亲对于情妇算不上很好,但他是来自西方的贵族,他的国王让清廷的皇帝都得低头。 对于一个出生于光绪年间、未曾念过书的华国女子而言,统治着她的皇帝都要对洋人恭敬。那作为叶安捷的情妇,便是登天的梯,是人上人的幻梦。 她一门心思扑了上去,无论过得苦楚与否,都能找到开解自己的理由。 杜知弦有些踌躇,一品春的饭菜,一顿便要两三个银元。 但她想起她曾经拂过的朝笙手腕上的玉镯,咬咬牙,露出个粲然的笑:“好呀,我也许久未曾去那儿了。” 这二人便敲定了晚餐的地址,邀了朝笙同往。 一品春是华国人开在四马路的西餐厅,欧风东渐,不论吃得惯与否,商客官宦,银元充裕的,便去店里用刀叉、饮洋酒,谓之“时尚”。 侍者上前,来替他们点餐,因为这里头是有一张混血面孔,于是侍者便格外殷勤些。 叶青淇很受用这样的殷勤,也渴求更多的地位与尊重。 他甚至是用英语说的菜名。 侍者一愣,但店里好歹培训过,遂磕磕碰碰地记了下来。 叶青淇问朝笙与杜知弦要吃什么。 杜知弦不想露怯,笑着说与叶青淇一样便行。 侍者看向朝笙,便见这雪白洋装的女子开口,说出来的英语咬字清晰优雅。 叶青淇听着,她又要了smokedsalmon,chickencordonbleu还有其他一些他也没有听太懂的。 他看着女子瘦而柔美的身躯——她能吃下这么多吗! 刚刚匆匆一扫菜单,这些加起来都要十几个银元了。 杜知弦还有些怔愣:“朝笙,你英语怎么说得比青淇还要好?” 这年轻女子神情带上了几分厌倦:“先前和周鹤亭一道,去过很多次教堂,见的牧师都是些洋人。” 周鹤亭。 叶青淇很快冷静了下来。 她奢侈是应当的。她嫁给了周鹤亭,并且在周鹤亭死后依然维持了优渥的生活。重回了学校,出入有车,回家有仆从。 这不正是他费尽心思的目的吗? 尽管他的心在滴血。 但侍者眉开眼笑,立刻便把菜单报给主厨了。 菜一道道的送了上来,银质的刀叉落在餐盘上,发出些许清脆的声响。 杜知弦不常吃西餐,也吃不惯,但她神情不露分毫。 她看着坐在他对面的朝笙极其熟练地用着这些舶来的餐具,手腕轻轻压在蕾丝钩花的桌布上,青碧的翡翠镯子在暖黄的灯光下有着如水的光泽。 一直以来,杜知弦瞧不上林朝笙,却又觊觎着她的富有。 尽管这轻浮的女子好哄好骗,脑中空空,可是林周两家堆金砌玉的养着,确实让她有了极好的气度,哪里像自己,还需要处处伪装。 一块色泽金黄的羊排忽而出现在她盘中,朝笙笑眯眯道:“一品春的主厨手艺很不错,知弦,你且尝尝。” 她微愕,忍不住赌气般道:“我不爱吃羊肉,膻得很。” “好吧。”朝笙眼中浮现出歉意,“倒是我忘了。” 她将羊排送入了口中,眼中一点芥蒂也无。 餐厅的环境很是不错,都是欧式的装修,窗明几净,给人雅致新潮的感觉,在这样的氛围里,杜知弦浮躁的心也渐渐沉静了下来,专心致志地品尝着这些食物,时不时能与朝笙玩笑几句了。 叶青淇更是自在,他这张面孔委实不错,引得了不少人侧目。 他享受这样的注目。 直到到了买单的时候。 “二十五元?”杜知弦低声惊呼。 她也不是没和叶青淇来过一品春,虽然不多,但没有哪次要花费这样多银元的。 侍者轻咦了一声,他看向杜知弦,目光又落在混血面孔的叶青淇身上。 这反应真叫人难堪。 钱,当然能拿出来。可是拿出来,之后的日子又很是要捉襟见肘一段时间。 虽然知道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的道理,但叶杜二人还是感觉到了难捱。 “我来付吧。”女子的声音忽而响起。 朝笙拎起包,从中拿出了银元来。 “烦请点一下数量。” 侍者连忙接了过去,他数得很快:“小姐,您多给了些。”他毕恭毕敬,抹出了三枚银元来。 朝笙却只接过两枚,侍者看着掌心余下的银元,连连躬身道谢:“小姐真是慷慨。” 一个餐厅的侍者,一个月的工资只有两三枚银元。 “今天谢谢你们请我看电影。”她回身,朝这两人笑道。 叶青淇先是松了口气,又觉得不对劲——什么叫“你们”。 这不是把他与杜知弦算作一块了吗? 他想解释,然而杜知弦已经亲亲热热地挽住了她的手臂:“总和我们这样客气做什么?” 叶青淇:“……” 算了——也许林朝笙那么说,是因为在意。 他对自己的容貌向来自信,且认识林朝笙这么久以来,于身份上,应该没有什么破绽。 “时候不早了,便回去吧。”朝笙笑道。 * 钟声敲响于十点时,公馆外响起了引擎声。 隐隐约约还能听到女子的笑声。 彼时周暮觉刚洗完澡,正坐在阳台上看书。 远远照来的灯光落在院中,又反射到阳台的落地玻璃上。 他垂眼,静静看向停在院外的汽车。 第187章 黑莲花与君子(16) 如周暮觉所猜想,她今日所见的,确实是上次的年轻女子,并那个混血的青年。 他对叶青淇印象更深些。 汽车停在公馆外头,大概是还要送这两人回家。 若让阿忠去接她,便不用这么麻烦了。周暮觉心中一哂。 他俯眼望去,高瘦的青年倚着车门,笑着同朝笙说话。 那双碧色的眼睛直白而热烈的看向她。 周暮觉在自己二十几年的人生中很常见到这样的眼神——有时候,是他认识的某对恋人这样相望,有时候,是女子这样望向他。 他长到这般年纪,对于感情一事向来淡薄,更不懂得何为心动,却在这一刻,被潮水般涌来的悸然所攫取。 青年桃花般的双目低垂,眼中浮现出茫然的神色,并不明白自己为何会有这样异样的感受。 她与这两人关系很亲近。 那女子恋恋不舍地挽着她的手,将头轻靠在她肩上,压皱了她脖颈下蕾丝的茶花流苏披肩。 而浓眉深目的年轻男子则低着头,似乎是还想同她再说些什么。 她亭亭地站在金属雕花的门前,素色的手落在门扉上。 风吹过,垂于她肩下的流苏轻轻摇曳,周暮觉手中书页翻晃,发出簌簌地声响。 他如梦初醒,终于明白了这一刻的感受。 春风湿漉漉的,带着润而寒的潮意。周暮觉的指尖压在诗句的最后一行,原来心里灼灼燃烧着的,是嫉妒。 嫉妒她提及父亲时亲昵而怀念的眼神。 第205章 嫉妒她此刻对着一个青年所露出的笑脸。 他垂下眼来,一条黑色的缎带从书中露出一角。 他曾鬼使神差地留下了她的发带,又在某一天随手将它作了书签。 青年抬手,合上了这本并未读进去的诗篇。 好感度在夜色中起伏,朝笙知道,隔着四层楼的阳台,有一道目光,沉默而长久地落在了她身上。 她面上不动声色,同这两人告别,推开了金属的门。 阿柳一直等着她,听到了动静,忙踏着一双小脚走了过来。 先前太太并不会带朋友来家中。 也许是因为周先生性情冷淡的缘故。 她接过朝笙手里的包,道:“可回来了,少爷还叫厨房给您温着汤,玩了一天,该是饿了的。” 又对着这两个年轻人露出诚恳的笑来:“二位晚上好。我家太太今天烦你们照顾了。” 叶青淇看得出,周家的仆人待林朝笙是真心实意。 不像他家中的那些看轻于他的“女佣”们。 他嘴角微微扬起,声音压低,带着刻意的迷人:“应该的。” ——喔唷,瞧瞧这眼神。阿柳在心里啧了一声,洋人,就是轻浮啊! 可别带坏了她家太太。 要阿柳说呢,年轻人还得像少爷那样才好。品貌、性情、能力都是一等一。 为人最是守礼,对待毫无血缘的太太也极为尊重。 她心下虽这么想着,在外人面前却不露分毫,只迎着自家太太回去了。 两人并肩踏在白石小径上,朝笙仰头,状若无意地扫过那爬满了常春藤的阳台,青年的身影已消失,唯有窗帘里隐隐透过薄而淡的灯光。 她随口问道:“少爷已经睡了吗?” 阿柳点头:“少爷今天休息得很早,吃完饭便上楼了。” 朝笙微微一笑,不再说什么。 * 光线黯淡的卧室里,周暮觉听到了汽车离去的声音。 夜已经很深了,他却一点困意都没有。 月色幽幽地透过落地窗,又从窗帘的间隙里落了下来。 那些为他所忽略的细节终于在这个寂静的春夜中纷纷明晰。 他长久的沉默,却察出了一点心惊肉跳的意味。 在这个倡导自由与解放的时代,旧的规则渐渐死去。女子可以提出离婚,女子亦能自己选定伴侣——因此,如果朝笙愿意,她不想再当什么“周太太”,也没关系。 那个异域面孔的青年若与她两情相悦,周暮觉心想,他应当坦然地祝贺。 他从未想过让朝笙替自己的父亲守着。 人活着,得到了那份深情便罢,没道理要一个女子为死去的丈夫付诸一生。 但是。 但是,他荒谬的心意呢? 她可以选择任何人,除却他——这一点,周暮觉心知肚明。 一个继子,如何能对自己的继母起心思? 风吹过,窗帘飘动,如她翩然的裙摆。 月光盈满寂静的房间,轻轻地落在了周暮觉的掌心。 他凝视着满捧雪色,无端想起清晨握住的素手。 周暮觉的手指虚合,却又很快松开。 这是错的,到此为止。 他静静地想。 这决定做得很快,但周暮觉心中并没有释然的感觉。 二十四年,头一次开了窍,妄想的却是父亲的遗孀。 “真是疯了。”青年喃喃自语,长睫在眼下映出清浅的影子。 * “那电影真的好看嘛?” 次日是周天,朝笙放假,并不用去学校,因此又直接睡到了中午才下楼。 阿柳一边在那擦花瓶,一边回身同倚在沙发的朝笙说话。 朝笙正想着昨天电影的剧情,一旁的小丫头嘴快,笑嘻嘻道:“怎么不好看?我哥哥说,洋人的电影新鲜得很,男男女女都露着胳膊大腿,开心了就抱在一块儿亲嘴。” “信春!你……”阿柳眉毛一竖,面皮儿发红,“呸呸呸!小姑娘家家怎么这么不知羞?” 名叫信春的小丫头一脸无辜:“洋人就是这样的嘛。” “太太,你说对不对?” 阿柳期待地看向朝笙,她十分不希望自家太太去看了这样伤风化的东西。 尽管女子嫁了人,敦伦之事,该懂的都应该会懂。但守旧的人们——尤其男子,又总期望她们依然保持矛盾般的贞洁。 最好有娼妓的身段,圣母的心魂。 真是怪异。 朝笙笑眯眯道:“清明时你们放一日假,你们自去电影院看看。” 信春眼中亮了,她一直想看电影,只是周家发的工资,尽给了哥哥拿去做上学的开支了。 “是太太请我们看吗?”小丫头会撒娇,声音软绵绵的。 “自然。” 信春小小的欢呼一声,哒哒地跑过来摇着阿柳的手臂:“一道去看嘛。” 阿柳哼哼几声,语焉不详地应了下来。 周暮觉进门时,听到的便是家中佣人与她的嬉笑声。 他不自觉,也牵出一个笑。 “少爷,你今天回来的可真早。”阿柳见他推门而入,连忙上前问好。 朝笙也望向了他。 他对上了她清澈的眼睛,却很快挪开了目光。 “今天是周日,学校既然放假,银行自当也休息。”他今日出门,倒不是去银行工作。 待答完了阿柳的话,他才又望向朝笙,温声问道:“太太,你现在有时间吗?” 朝笙微微歪头,不解其意:“有的。” “有事与你相商,可否同我去书房?” 他的语气,比第一次见面时还要客气。 周暮觉没错过朝笙眼中的意外。 但女子起身,只微微抚去了衣上的褶皱,答了句“好”。 阿柳和信春对视一眼,觉得少爷今天的态度似乎颇为郑重。 也不知是什么事情。 她们压下好奇,各自散开继续去忙碌了。 两人一前一后去了书房。 林朝笙从前也会来书房,多半是打算找周鹤亭斗气吵架,但等进来了,又一句话都不敢说。 这儿原是周鹤亭办公的地方,朝笙扫过里头的书架,发现多了不少古籍和国外书籍的译本。 她想,应该都是周暮觉的。 周暮觉将门半掩上,朝笙回过头来,能看到走廊上往来的仆从。 她以询问的目光看向周暮觉。 “先前是我疏忽,一直没给你备上司机。”青年缓缓开口,“今天上午拜托了忠叔,替你寻了一个可靠的新司机。以后你上学或是见朋友,都会方便许多。” 朝笙眨了眨眼。 周暮觉在想到这件事的时候,曾有一瞬疑惑,为什么家中只有一个基本上是只为父亲所服务的司机—— 后来又觉得既是夫妻,便不必分得如此清楚。 但他不是周鹤亭,他不能这样。 ——因此,在做完那个决定之后,周暮觉决心更为郑重的避嫌。 朝笙道:“但忠叔,我觉得挺好的。” 青年声音温和:“新的司机我已经见过了,也是本分之人。” 第206章 “不过,若你更习惯忠叔,我用这位司机亦可。” 朝笙这才点了点头:“如此,谢谢少爷了。” 他细细看着她的神情,却发现似乎并没有什么起伏的情绪,除却诚心诚意的感谢。 她确实,未曾洞明他隐晦而黯然的心思。 挺好。 他敛眸,书房里安安静静的。 剩下的话早已经打好了腹稿,开口时却觉得喉头有几分滞涩。 “还有一事。” “我知你与父亲感情甚笃,作为他的儿子,我无意、也无权干涉你的决定——只是先前我还未问过你的打算。” “四伯公他们,对女子向来严苛,要求你守旧。然我觉得并无必要。” “你我年少之时,溥仪皇帝还没有退位。及至十四五岁,革命爆发,现如今已是民国九年。” “绵延两千年的封建王朝都可以消亡,何况是落在女子身上的束缚。” 说这些话,虽然是为了铺陈,字字句句却都真挚。 周暮觉听到自己终于说出了口:“若你——再有心仪之人,不必管周家如何。” “原本给你的,仍是你的。这是周家对你的责任。” “你要的,你自去寻。没有谁能成你负累。” 不必背负着对一个人的情深度过这本应繁盛的一生。 他的声音清晰,掷地可闻。 朝笙潋滟的眼中光华浮动,她听完他的话后,露出个笑来:“少爷呀。” “你这般说,我们此后,便也不用作所谓\u0027继母子\u0027的关系了,是不是?” 周暮觉微愣—— 他倒没有想到这一重。 又听得朝笙道:“你同我说这些,我实在感激,亦觉得你说得很对。” “我与阿鹤的夫妻缘分,不过短短一年。”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却又带着几分怅然,“对我来说,却宛若一生般深刻。” 记忆里,林朝笙对周鹤亭的畏惧厌恶多过所谓的爱情。 但没关系,周暮觉不知道。他以为他敬爱的父亲也是真正的君子,是真心实意爱着林朝笙。 “自他去后,便是新生。这些日子以来,我慢慢明白这样的道理。”她望向青年桃花般的双眼,柔声道,“若哪一日,我有了心仪之人,必然会告诉你的。” 这是周暮觉所乐见的回答——不必去践行什么情深不寿。 但为什么,会觉得难过? 青年压下心中的苦涩,低声答她:“那便好。” 现在她爱着的,仍是父亲,而之后,或许是那个混血的戏剧社演员,或许是学校里同龄的同学,又或许是其他她所新邂逅的人。 都行。 青年的指尖微蜷,又很快地松开。 朝笙微微一笑,问道:“那以后,我们便平辈相交?” 她似乎因为周暮觉的话,终于卸下了所谓“继母”的负担。 “你既那样说了。”她继续道,“便不用再称我为太太了。没得让我年纪大了许多。” “阿柳他们面前,仍照旧。”朝笙说,“私底下直接唤我名姓便可,与我朋友他们一样,可好?” “……林小姐?” “哪有这样疏远。”她笑,“朝笙。他们这样唤我。” 他的舌尖不自觉抵在了齿后,平辈相交,直呼姓名,本是常事。一如他与冯广厦文葭他们。 但她的名字仿佛有某种魔力,短短的音节,百转千回般难以启齿。 “你的朋友如何称你?”女子面露思索,她只见过周暮觉与冯广厦相处时的样子,“暮觉?阿暮?” 用了二十几年的名字,忽然变得惊心动魄起来。 他默然一瞬,最终低声应道:“都可。” 女子眼眸微弯,露出了真切的笑意。 ——明明,他终于说出了想说的话,也快刀斩乱麻地剥离了那荒唐的心动,但为何此刻,仍然心乱如麻? 周暮觉垂着眼,最终也没能唤出“朝笙”这两个字。 问心有愧,如何坦然。 第188章 黑莲花与君子(17) 阿柳的声音忽而在门外响起。 “太太,少爷,午饭好了。” 朝笙将周暮觉眼中的复杂看得明晰,她微微一笑,只作不知。 “那便说定了。”她柔声道,“下去吧,阿暮?” 周暮觉便见她转过了身,及至脚踝的长裙划开轻盈的弧动。 “好。” 他的声音低淡,心跳却如雷。 眼前人一无所觉。 待推开了门,阿柳正在走道上候着。她目露关切,见自家太太神色如常,想必少爷与她未说什么紧要事。 阿柳喜欢家中这样和气的氛围,也喜欢这位好性情的少爷。 周先生当然也是很有手腕的。但太太也好,她们这是做事的雇佣也好,都有些畏惧那位的冷淡威严。 阿柳一面这么想着,一面同朝笙一起下了楼。 下午的时候,周暮觉又出了趟门,银行休息,却也有别的事情要忙。 阿柳这才发现家里多了位新的司机,以后阿忠便只需要接送太太。 她去找阿忠打听。 “怎的又聘了一位司机?” “少爷怕太太出行不方便。”这中年男子笑得憨厚,“虽我的事情少了些,但工钱,少爷说仍然照旧。” 阿柳彻底放下心来:“那感情好。” 半日的光阴便这样走过。 待到周暮觉回来的时候,已是夜色深重。 按着朝笙休息的时间,他直接让新来的司机将车停在了公馆前头的路上,自己走完了剩下的一段路。 春夜里静悄悄,庭院中的月色像是潮湿的霜。 他仰头望去,爬满常春藤的阳台一片黑暗,唯有幽明的灯光微微露了出来。 青年踏在白石小径上,还未歇息的小丫头轻手轻脚拉开了门。 是信春。 他见这小姑娘一脸倦色,道:“早些去睡,以后不必等到这么晚。” 信春微微睁大了眼,她是来周家做事拿工钱的,以为这是本分的事情。 但现在已经快过十二点了。 周暮觉觉得没有必要。 “我……我知道了,少爷。”信春很快反应过来,赶忙谢过了周暮觉。 青年温温淡淡地应了一声,往楼上去了。 走廊上还亮着橙黄的灯光,经由三楼时,周暮觉顿住了步子,微不可查。 走廊尽处的门忽然开了,一只素白的手扶在门框上,乌发散开的年轻女子睡眼惺忪。 “你回来了?” “吵醒你了吗?”他一愣。 “未曾,我本就觉浅。”女子道,“鲜少见你回来的这样晚。” 她长而卷曲的乌发柔软地披在肩上,有几缕被她睡乱了的,轻轻勾在了她的下巴上。 周暮觉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朝笙。 带着不设防的亲昵,等待着他回家的朝笙。 他下意识地垂下了眼。 不当越界,连想法都不能。 但女子只是确认一下他是否回来了没有,看到了,便又转身回了房间。 她藤紫的丝质睡裙长至脚踝,却叫周暮觉心又乱了一瞬。 第207章 他敛眸,深深地叹了口气。 周暮觉压着自己的情绪,感到了一丝难言的苦闷。 整座公馆静悄悄的,连值夜的信春都因为他的话,赶忙去休息了。 周暮觉推开了卧室的门。 他的房间装修与朝笙的一样,整座公馆的家具,几乎都是洛可可式的风格。 信奉上帝的父亲偏爱西化的装修。 周暮觉脱下披满露水的风衣,将它挂在了衣帽架上。 他微微松开了几颗衬衫的纽扣,白衣黑裤,倒是和这装饰繁复秀丽的房间格外和谐。 但周暮觉忽然想起,在朝笙生病时,他于她的房间匆匆一瞥的景象。 她湿漉漉的卷发粘着白瓷的脸颊,睫毛上好像也沾着露水,隔着华美的帷幕,她像是精致八音盒里的异国画片。 他走进了浴室。 春夜寂静,唯有长风吹过,摇动着树叶的声音。 年轻的女子抬手,藤紫的缎面衣袖下露出一截藕臂,是霜雪似的颜色。 衣料摩挲,也发出轻微的声响。 于是周暮觉听不到风摇树叶的声音了。 织金藤蔓纹的帷幕落了下来,她坐在他身前,一边笑着,一边勾住了他的脖子。 明明已经歇下了,手腕上的翡翠镯子却没有摘下此刻正压着他的肩。 周暮觉从未与她隔得这样近过,近到连体温都清晰。 就像那个清晨他所感受到的一样,她整个人温度都偏凉——是因为身体不好的缘故吗? 此刻居然还能分神这样想。 她察觉到了他的分心,仰着头,笑吟吟地凑了过来。 “暮觉?” 吐气如兰,呼吸都可相闻。 正人君子,再如何,也都是人。 还是一个成年了的男人。 翡翠镯子是凉的,她手中的温度也是凉的。 他感到热意在身躯游走,陌生却又引人沉沦。 朝笙没有得到他的回应,又问道:“阿暮?叫你阿暮可不可以?” 他有些狼狈地低头,不想却和她离得更近了些。 她还勾着他的脖子,整个人都压在了他身上。 再不回答,也不行了。 他声音沙哑,说:“自然可以的,太太。” 朝笙面露不满:“既如此,你不能再这样称我。阿柳她们又不在这。” 他微愣,床幔已经落了下来,阿柳当然不会在这。 “你不应该叫我太太。”她声音似是抱怨,又带着点撒娇的意味。 女子仰面看着他,春水般的眼中是他明晰的倒影。 “那应该叫什么……”他感觉到,她的体温似乎也被他渡得热了起来。 她却不答,只是道:“你觉得呢?” 她樱色的嘴唇开合,指尖轻轻摩挲在他的发隙,一下一下,亲昵似爱侣。 他不由自主地握住了她作乱的手,被她的询问乱了思绪。 “林小姐。” “不对。” “……朝笙。” “也不对。” 她从未露出这样狡黠而难缠的一面,指尖又拂过了他清晰滚咽的喉结。 连那颗伴生了二十四年的赤色小痣都在发烫。 “朝朝。” 他说出了朝笙满意的回答。 周暮觉看到,那双春水般的眼中漾出动人的光泽,她弯起嘴角,活色生香:“终于对了。” 她嘉许般的语气让他的情绪不由得也跟着明亮起来—— 就像他第一次同她用饭的那一刻。 带她去银行的那一天。 陪她去学校的那一个午后。 她笑得真心实意,让他也感到了真切的快乐。 人若有贪心,便会渴望更多事物。 一如此刻。 她与他贴得这样近,藤紫的丝绸的长裙落在他的腿腹,她肌肤的触感和丝绸一样柔软—— 男子微微低头,但她先吻了过去。 这个覆在唇上,抵开牙关的吻宛如无声的邀请,他的手扣在她微微陷落的腰身。 青年近乎虔诚地吻了吻她闭上的眼睛。 —— 浅薄的日光落了进来,周暮觉一向自律,六点便醒。 今天整整晚了一个时辰。 叩叩的敲门声在门外响起,他睁开了眼睛。 “少爷,太太先去学校了,给您另留了早餐。” 他沉默着,一言不发。 半晌,才以哑得惊人的声音答:“我知道了。” 年长的管家妇人这才安了心,轻迈着步伐去了客厅。 落在梨木地板上的日光反射到他的眼中,让周暮觉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个何其荒唐的梦。 潮湿黏腻的感觉压得他有些喘不过气。 青年终于掀开了被子,怀着近乎自暴自弃的情绪在清晨又去了一次浴室。 “……” 周暮觉任由温热的水流划过肌肉线条清晰的身躯,垂眼看了下去。 明明知道是错的,却好像控制不住。 第189章 黑莲花与君子(18) 前所未有的倦意涌了上来,自我厌弃的情绪与直白的渴望交错。 梦里,她如水的眸光仿佛能将人溺毙。周暮觉不是固执保守到死板的人,燕好之事,人所欲也。 但他不能肖想全心全意信任着他的朝笙。 她有爱着的人,她爱着、怀念着他的父亲。 思及此处,再汹涌的感情也偃旗息鼓。 水珠从眼睫上坠落,他松开了手,前所未有的恶心感涌了上来。 周暮觉从金属的置物架上取下了浴巾,以很大的力度擦去了身上的水痕。 好像这样,心就能重新安静下来一样。 * 他辗转的心事无人得知,也无从而知。 待换好衣服下了楼,阿柳眼中的少爷,又是光风霁月的好模样。 “我下午访友,晚上会回的比较晚。”他用过了早饭,对阿柳道,“你们不必等我回来。” 阿柳搓了搓手:“啊呀,这怎么使得。” 一旁正收拾碗碟的信春眨了眨眼,心想,少爷昨晚也是这么交待她的。 周暮觉淡声道:“无事。和太太也说一声,让她早些休息。” 阿柳这才应了下来。 送走了周暮觉,上午便只剩下里里外外的一些零碎杂事,时间似乎也悠闲了下来。 信春把厨房归置好,忍不住同阿柳道:“昨夜里少爷回来,也是这么交待我的。” “阿柳,你可别说我懒。那会儿都要十二点啦,我眼皮实在抬不起来了。” 阿柳知道,信春在周家做完了活,每周还要回家一次,替她那读书的哥哥收拾家里内外。 她有些感慨:“我是做惯了佣人的,雇主换了好几个,及至前些年来了周家。信春啊,周家真是再好不过的人家,少爷也是再好不过的家主了。” 至于周鹤亭,阿柳有点怵他,因此没敢说。 信春猛点头:“我也觉得呢,少爷太太都好!” 小丫头生就了活泼敞亮的性情,却也知道有许多风风雨雨都被周家的公馆遮蔽。 她在每月放假时,会短暂离开这座公馆,回到小巷里光线昏暗的家,她要替母亲哥哥浆洗衣物,做好几日的饭菜,然后再留下挣得的银元。 第208章 家里甚至没有她的房间,所以在这个年纪里,能让她出卖劳动,获得庇身之所、工钱吃喝的周家,小丫头信春真心实意的喜欢。 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希望周家一直是太太和少爷的周家!” 阿柳刚想说,信春这不是废话嘛。 转念一想,那可不是。 她道:“咱们少爷总要娶妻的,到那时,就还有位少夫人。” 信春一数,那周家就有三位主人了。 那就更需要她干活啦——信春喜笑颜开。 阿柳忧心忡忡,她听说,周寅竺正张罗着让自己妻族家找些女孩给少爷认识呢。 这事儿是阿忠的女儿的表嫂的邻居说的,那女子在周寅竺家里做园丁,前几天闲磕牙告诉了阿柳,一副擎等着看太太笑话的模样。 但也不能和信春说。她旋着伶仃的小脚,往后院走去——要告诉太太吗? 她叉着腰,心想,太太才是少爷名义上的亲长辈呢。高堂既在,哪里轮得到周寅竺那老不修做公馆的主。 虽然,太太作为“高堂”,年纪比少爷还要小上一岁就是了。 阿柳又有点心虚了起来。 公馆这边暂且不表,周暮觉倒不知道有人已在替他操心起婚姻大事。 月初,他刚令人给四伯公家送了分红,这位在葬礼上跳得很欢的长辈便没再寻过朝笙什么事情。 周家虽是大家族,六十年前却也只是破落寒门,满家族里真正出息的只有周鹤亭的爷爷,他的曾祖父,那是位前清的举人。 其余人等,最好也不过是收佃农租子的小地主。 及至官僚资本发展,洋务兴起,抓住了机会的周举人创办了通海银行,三代以来,励精图治,到了周暮觉手中,已是真正的庞然大物。 所以周暮觉愿意按晚辈礼敬着周寅竺,多的,再没有了。 * 银行的日常工作交给了徐城等人,周暮觉下午要去见的,是冯广厦。 冯广厦等来了周暮觉,便连忙把他迎了进去,尔后关上了办公室的门。 “你可算来了。”冯广厦虚抹了把头顶的冷汗,道,“果然叫你说对了。” “东交民巷确实不是长久立足之地。里头可是英国人的使馆。” “他们从殖民地带过来的印度兵逞威风,砸了你替雁峰购置的机器,还烧了好些书!还好文葭去南京时带走了一些书稿。” “机器没了可以再买,但那些书都是雁峰的心血。”周暮觉拧眉,印书的机器有门路便能买到,不是关键。 雁峰一字一字翻译、誊写的那些书,不能付之一炬。 “别说书,人都被他们扣着了。”冯广厦压着火,他停顿了一会儿,道,“我已去信京平大学的校长,委托他帮我们周旋一番,但还不成。” “那是英国人的脸面。”冯广厦看向周暮觉。 周暮觉明白他的意思:“我在北平有些故旧。” 昔年,曾祖周举人的同窗,有的一路高中,扎根在了皇城,后辈之间,一直有交流。 通海银行高歌猛进,这样的故交便更加的稳定。 “我今夜便出发去北平。”周暮觉略一思索,便知道没有人比他更合适去。 冯广厦也明白这个道理,却不由得道:“但你银行的事……” 周暮觉一笑:“正好,我还要去问问铁路的事情。” 冯广厦这才放下心来。 周暮觉很快和冯广厦敲定了去北平的章程。 冯广厦送他出去,强自按下了心里的不安,遂玩笑般道:“现下也快放学了,要不,先顺便把你家长辈接回去?” 周暮觉静静地望了他一眼。 冯广厦莫名觉得这双桃花眼中带着澄明的凉意,他打了个哆嗦。 四月的海市,还是有些春寒呢。 第190章 黑莲花与君子(19) 民国九年,火车的时速只有四十公里,从海市到北平,需费上整整三天。 因此多修几条铁路显得尤为重要。 周暮觉估算时间,他傍晚出发,到北平时是后日的早晨,路途中他也不打算去驿站旅馆休息,只务求尽快抵达。 英国人并不好相与。李雁峰必然会吃上不小的苦头。 * 新来的司机老何候在学校外头,正好遇上了来接朝笙的阿忠。 阿忠也看到他了,笑着打了招呼:“老何,正赶巧啊。” 老何问道:“太太也是这会儿放学?” 他觉得新鲜,作了太太的人,还在念书。 阿忠点点头:“下午若有课,就是这时候。” 他倒没想到少爷也来了学校,不过阿忠一向不打听主人家的私事。 他的手搭在方向盘上,专心致志地望着校门。 下课的时间还有一会儿,阿忠先看到的是周暮觉,还有上次那个圆眼镜儿。 周暮觉正想让老何回家时同阿柳交待一声,见阿忠也在,索性直接同他说了。 “您的意思是,要去北平出差,十天后才能回来?”阿忠听得周暮觉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周暮觉点头:“是这样,你等会儿见了太太,同她说一声。” 阿忠忙点头:“放心,少爷,我晓得了。必不会叫太太担心的。” 周暮觉微愣,不动声色地掩去了眼中的神情——她竟然,会担心吗? 冯广厦听得这话,瞅了眼一脸憨厚的阿忠,又瞅了眼八风不动的周暮觉,不由得在心里默默感慨——这对半路家人,关系真真儿不错。 也好。 冯广厦晓得周暮觉亲情缘薄,高堂俱逝,天不假年,而周家余下的那群难缠亲戚自不必说。 现如今家里竟然也有人等他回来了。 那副圆眼镜后面,青年的一双眼睛露出了欣慰的光。 “既如此,我先去了。”周暮觉回身,对冯广厦道。 冯广厦重重地握了下他的手:“惟愿诸事皆顺,你与雁峰能平安归来。” “自然。”周暮觉眼中带出笑来,“你在海市也别一直紧绷着。” 冯广厦应得极痛快:“先给你们把接风洗尘的席面定下来。” …… 朝笙下了课,便立刻知道了这件事情。 “说是出差。”阿忠在前头说。 朝笙知道周暮觉先前一直在北平管理分行,但走得这样匆忙,很不像他的作风。 她忽然觉得,自己其实算不上很了解周暮觉。 对他的认知起先来自于剧情,然后是日久天长的相处。 他应该有很多面,是她未曾见过的。 车窗外落下海市的街景,这是民国九年的沪上,与她记忆中后来的繁华截然不同。 风云涌动在城市的上空,她慢慢降下车窗,任风灌满衣袖。 差不多半个月都见不到他,想想居然有些不舍。 朝笙微微一笑,指尖轻扣在窗沿。 * 自海市去北平之所以要三天,一是因为火车的时速,一是因为还得从南京、天津换乘,一番折腾,最后才能抵京。 从车站望去,能看到古都庄严的城楼,他在这儿待了整整三年,此刻,居然生出了恍如隔世的感觉。 第209章 两个月前,他从北平归家,操持了父亲的葬礼。那时通海银行的责任刚刚落在他身上,一个女子的一生也落在了他身上。 他尚不知生命如此翻天覆地,还想着等情况稳定,仍去北平。 但时局变化得很快。 四月,北方的早晨仍是暗的,古都的轮廓在薄雾里隐约可见,青年抬手叫了一辆车,不再停留。 他先拜访了家里的故交,那是位在交涉署任职的长辈。 交情仍有,但不足以让他出面去帮一个非亲非故的出版社社长。 周暮觉早已料到。 但通海银行与他家族的生意盘根错节,周暮觉滴水不漏,很快让这位八旗子弟出身的长辈点了头。 官方的立场妥当了,他马不停蹄,去了东交民巷旁的教堂。 这生于东方末代、又留学西洋的青年见惯于风风雨雨,不信世有上帝神明。 但他的父亲很虔诚,海市林立的哥特式尖塔,有许多都曾得了他的捐赠。 有这一层因由,周暮觉认识了一位远东教区的主教。 他知道东交民巷英使馆的外交官,恰好也有虔诚的信仰。 北方的日光总带着干燥的气息,周暮觉坐在教堂里听主教传播福音的时候,眼睛看向的,却是高耸的玫瑰花窗里透出瑰丽的天光。 这样神圣而遥远的光芒会让人油然而生对上帝的崇信,周暮觉安静地听完了主教的布道,他宛如信徒,先问出几个《新约》里的疑惑,之后才娓娓说出自己的来意。 如此,他又联合了京平大学的校长,终于在抵达北平的第四天顺利保释出李雁峰。 国家积贫积弱,纵有手腕、有身家,仍然不得不以迂回而周密的手段救出他的友人。 周暮觉很早就懂了弱国弱民的道理。 但他也好,李雁峰也好,都不觉得这样便要舍了脊梁。 因此,在东交民巷外头,一身落魄的李雁峰提着自己的破旧书箱走出来时,笑得格外的情真意切。 “上次见你这么狼狈,还是反帝游行时。”周暮觉张开手臂,重重地拥抱了李雁峰,丝毫不在意他身上的尘土血痕。 “我躲在一个梨园班子里,涂了满脸粉彩,才躲过了巡警的搜捕。”李雁峰压下眼中潮湿的热意,声音故作爽朗。 周暮觉知他性情,不再多言,只笑道:“你的译文手稿可还好?” 李雁峰扬了扬手中的书箱,道:“自然!拼的就是这口气。” 他又有些怅然:“只可惜出版社办了三年,终究还是结束了。” “我在海市替你寻了个地,机器已令人去置办了。”周暮觉临行前,让冯广厦去找的徐城,走的他自己的账,“李社长,去看看吗?” 李雁峰眼中的热泪终于滚落,他胡乱抹了一把脸,重重地点头。 归途在望。 第191章 黑莲花与君子(20) 从北平回海市,仍然是坐火车,返程要比来路轻松。 遣散了出版社的社员,最后,李雁峰的行李也不过是两个箱子,一个放书,一个放些应季的衣衫。 沿途经由济南、徐州、南京,终于抵达海市。 李雁峰出过国,但等过了天津,一路南下,沿途所见,景随地易,苍茫山岳,秀美澄湖,一应不同,也不由得感慨神州地大,山河辽阔。 “不知道海市比之北平又如何。”李雁峰感慨,“毕竟是所谓的‘远东明珠’‘东方巴黎’。” 周暮觉看向火车外渐渐显露的南京的远山,却不由得想,离家已有九天了。 繁忙的行程,软硬兼施的交际,极大的占据了他这些天的精力。 似乎那样狂悖的梦境都烟消云散了。 所谓动心,是否只是一时的鬼迷心窍,时间便能够抹平。 青年微不可察的叹了口气,而后对着好友笑道:“你自去看。” 李雁峰拢了拢他的宝贝书箱,眼中露出了期待。 * 火车站里熙熙攘攘,冯广厦得了消息,同学校告了半天假,早早就去站台上等着了。 一同等着的还有阿忠。 周暮觉见阿忠来了,颇有些意外。 阿忠道:“太太说,您往日用得惯我些,故而让我过来接您。” 老何到底刚来周家没多久,比之阿忠,少了几分妥帖。 一旁的李雁峰将行李递给了热情的冯广厦,低声问道:“太太?暮觉几时成了婚?” “纵然路远,给我发个电报便是,我连礼都没备,太不像话了。” 他语气有些懊恼,冯广厦老神在在,道:“是他家长辈。” 李雁峰思索,所以这位太太指的周暮觉的母亲吗? 既是长辈,当去拜会一下。 出了站台,往外走去,周家的吉普车就停在了外头。 车里也空空荡荡的,朝笙并未来——不过,也没什么理由必须得来的。 阿忠没同他再提及朝笙了,周暮觉垂着眼,拉开了车门,让冯李二人先上了车。 民国九年,革命初成,军阀割据,时代的洪流轰轰烈烈,升平的繁华包裹着这座城市。 李雁峰见到那辆吉普,又看了眼前头拉开车门的司机。 以前,很少听周暮觉提及他的出身,这次入狱获释,才真切意识到他这位好友,确实很不一般。 哪怕在那群英国人面前,也能不卑不亢,游刃有余的周旋。 也许来海市,才是正确的决定。 他朝周暮觉道了谢,而后才靠着冯广厦坐了下来。 * “忠叔,往临溪楼开!” 冯广厦在周暮觉赴北平的这段时间,坐了好几次阿忠的车,和这憨厚的中年男子熟络得不行。 阿忠应了声,冯广厦道:“我在临溪楼办的席面。雁峰,你头一次来南边,该吃吃我们这有名的菜系。” 他拍了拍坐在前头的周暮觉,道:“这时节,来尾青鱼,再用春笋五花肉煮碗腌笃鲜,最是不错!” 周暮觉闻言,思绪有一瞬游移,忽然想起朝笙最近也很爱喝这样的汤。 他不自觉露出个笑来:“春笋煨汤,确实不错。” 冯广厦推了推眼镜,十分自得,惹得李雁峰也跟着笑起来。 临溪楼原是南京的老酒楼,后来随着海市开埠,也跟着迁来了这儿,至今已在这座城市经营了三十余年。 两层的酒楼,屋顶是硬山样式,在建筑日益西化的海市,算得上是别具一格。 跑堂的小二与冯广厦相识,立刻便将人迎了进去。 菜名用挂在墙上的木牌刻着,冯广厦把李雁峰推到了前头,笑道:“虽是我做东,但今天主随客便。” 李雁峰性情内敛,最受不住冯广厦的闹腾,只好自己一顿瞎点了。 “点了腌笃鲜,不错,有把我的话听进去。” “我的一点愚见,田螺塞肉是必吃的。” “黄鱼馄饨!别漏了这个。” 李雁峰终于受不了了,他扭过头来,问道:“暮觉,你可还有什么要点的?” 周暮觉见李雁峰一脸无奈,比之在北平,显得精神了许多,他道:“让广厦参谋吧。” 第210章 冯广厦乐得不行,继续折磨自个这位好友了。 菜上得很快,冯广厦还让小二又温了一壶花雕上来。 他扫了眼桌上的两个人:“你俩,都能喝酒吧?” 李雁峰耷着眼皮,冷笑了声——他是辽省人。 周暮觉酒量只是寻常,但今日是接风洗尘,他自然也会奉陪。 冯广厦眉开眼笑,替这二人斟了满满两杯酒。 暖黄的灯光倒影在杯盏中,被晃得细细碎碎的。 李雁峰一饮而尽,终于有了彻底安定下来的感觉。 他压住眼中酸涩,替冯广厦和周暮觉又各自斟满了酒杯。 知交好友,饮酒正酣。 他们向来无所不谈,今夜却又默契的不提政治,不提理想,只提各自的生活。 要去践行的道路漫长而无尽,在眼前,在此刻,他们宁愿更多的去关心彼此。 周暮觉的酒杯从来没有空过,他任由冯广厦又叫了一壶酒上来。这两人的酒量一个赛一个,喝起来简直没有停歇的时候。 周暮觉自幼守礼,很少恣情尽兴,却在今夜愿意破例。 但此刻,明明是开心的,却又觉得心里空了一块。 周暮觉知道缘由。 那天去火车站时分外匆匆,一则确实赶时间,二则,未尝没有心虚的缘故。 他没开过窍,从不知道情之一字,会如此煎熬。 在北平奔走的时候,周暮觉若得空闲片刻,便会想起朝笙。 然后又想起她洒在墓前的眼泪,想起她哭着问他的父亲,为何要扔下她一个人。 当她鬓边的白色茶花随着泥土滚落,周暮觉以为自己便懂得了什么是“情深不寿”。 但等真知道了何为动情,才发现,若能如愿,不寿又如何—— 周暮觉垂眼,看着杯中澄明的清酒,一饮而尽。 纵是知己在侧,也绝不能告诉他们,他此时此刻,在思念着的人是谁。 及至月上中天,这顿接风洗尘的酒宴才算结束。 小二过来结账,瞅了眼桌子上空了的五个酒壶,再看向这几个年轻的男子。 戴着圆眼镜的冯老师,一双眼睛格外清明,亮得惊人。那高大个子,一看便是北方人的男子面上稍红,然而也不露半分醉意。 而那生了副好样貌的青年安静的不行,但小二跑了这么多年堂,知道他肯定酒量寻常,早就醉了。 不过酒品甚好。 小二喜欢喝醉了也不闹腾的客人。 省心。 出了临溪楼,海市的夜色与晚风扑面而来。 春风湿润,不似北方粗粝而坚忍。 李雁峰看向车水马龙的长街,灯火辉煌,宛如蜃景。 这是1920年的海市。 它兴起于鸦片战争之后的开埠,经历了王朝覆灭,新国建立,也经历了残酷的战火,纷繁的割据。 时至今日,它仍然成为了亚洲最璀璨的明珠。 李雁峰眼中浮现出动容。 “可否随意走走?”他提议道。 冯广厦自然答应,他一拍马褂,向前探手:“请。” 两人往前走了几步,发现身旁空了个人。 回头看去,周暮觉还没跟上来。 “……”冯广厦无言,“看来是喝蒙了。” 他鲜少见自己的好友这般模样。 从前留学,后来结社,又奔赴北平,独自撑起家族的生意,在冯广厦的印象里,他做什么都是游刃有余的。 没想到堂堂的周行长,几杯酒便醉了。 他觉得有意思,连忙回过身去,将人带了过来。 周暮觉也慢慢意识到自己喝醉了,他没拒绝冯广厦的搀扶,只颇为不好意思:“抱歉。” 冯广厦更乐了,喝醉了还晓得仍要守着礼貌呢。 几个人便一道慢慢地向前走。 卖花的小童守在舞厅外头,黄包车夫等在路边载客,电影院的售票口,队伍这会儿居然也排得老长。 时不时有蹬着自行车的年轻学生呼呼而过,有几个还是青英大学的学生,看见了冯广厦,笑嘻嘻地打了个招呼,落下叮铃的铃声。 “北平的晚上是没有这么热闹的。”李雁峰说。 “那毕竟是五朝的古都,庄严肃穆,自不必说。”冯广厦指着海市江边的一排欧式建筑道,“海市是商贸堆起来的繁华,五湖四海的人都在此地,洋人想把货销往我们国家,船也得先停在海市的港口。” “确实。北平是没有这样多西化的建筑的。”李雁峰道,“胡同弯弯绕绕,四处都是方方的院墙。” “说起来,暮觉替你寻的新地址,就在前头不远处。” 李雁峰的出版社还要再办下去,周暮觉与冯广厦都知道,那是他的心血。 喝醉了便安静得不得了的青年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也只是微微眨了眨眼睛。 冯广厦忍笑,又道:“你家长辈还帮了我不少忙。” 长辈? 周暮觉缓缓望向冯广厦。 他正说得起劲:“我头一回去你那通海银行寻人,那么多经理,天晓得谁是徐城。” “赶巧,你家长辈也在那。她领着我直接找到了徐经理,又把忠叔借给了我。我同徐经理前后跑了三天,才寻到了一个绝佳的地方。” 周暮觉这才慢悠悠地明白,难怪广厦能和忠叔那般熟络。 他们已经走到了滨江大街,晚风吹着,周暮觉终于觉得神思慢慢清明了些。 只是头仍然昏沉沉的。 滨江大街的繁华,自然不必再多说。 冯广厦一心想着让李雁峰赶紧去瞧瞧他的新出版社,因此格外的兴致勃勃。 正往前头走着,忽然顿住了脚步。 李雁峰疑惑道:“怎么了?” 冯广厦朝前头挥了挥手,喊道:“林小姐!” 李雁峰不由得循着他的声音望过去,先看到的,却是周暮觉走过眼前的身影。 冯广厦插着手笑:“这便是暮觉的长辈。” 李雁峰闻言,忙道:“既是暮觉的长辈,听你的意思,她也帮了我许多,我们合该问候一下。” 他拔腿向前,便见霓虹灯下,立着个绰约的人影。 身段亭亭,面若东君,一袭群青的旗袍上绣着橙黄细秀的迎春,纵使隔着纷繁的灯光,也晓得这是个生得极美的女子。 李雁峰微微愕然——暮觉的长辈,怎么这般年轻? 而满身风霜的青年已走到了那女子的面前。 酒确实不是个很好的东西。 周暮觉发现自己向来信任的自制力似乎都散去了,他不可自控地、在望见她的第一眼时,就走到了过去。 那些压抑着的情感翻涌,冲散了他的克制。心里又有一个声音说——只是恰好碰到了她,打声招呼,不是僭越。 唯有背德的思慕提醒着他的错误。 眼前的人有些意外,很快,那双盈盈若春水的眼中露出了笑来。 “先前听阿忠说,你要先同友人接风洗尘。”朝笙嘴角微弯,“没成想竟然在这碰到了你。” 他将北平的一切打理得妥妥当当,而后马不停蹄地回返。 第211章 朝笙又道:“好久不见呀。” 她的声音宛如咒语。 “阿暮。” 青年桃花般的眼中氤氲着湿润的醉意。 他不受控制一般,温声答她:“我回来了,朝朝。” 第192章 黑莲花与君子(21) 在梦中的春夜,他踏破了他的底线,虔诚地亲吻了眼前的人。 耳鬓厮磨,他一遍又一遍地唤着“朝朝”。 她不是什么太太,不是什么“家人”。 唇齿相错,他们亲昵似爱侣。 梦是假的。 但醉意昏沉,青年的长睫低垂,这样的唤她。 而她潋滟的眼中闪过了讶异。 跟在身后的冯广厦眼皮一抖—— 朝朝? ……是林朝笙的“朝”。 他不由得望向周暮觉安静的侧脸,终于感到一丝心惊胆战的意味来。 他只道是长辈,可自己这好友,究竟是什么时候起了这样惊世骇俗的心思?! 但瞧着林小姐的模样,大抵也未曾察觉。 横竖是喝醉了,蒙混得过去。 他大步一迈,朗声笑道:“周太太!许久未见!” 朝笙微微一笑——前天才在通海银行外头碰见,当时,冯广厦还握着她的手叫她“林小姐”。 这青年侧身,将一脸懵的李雁峰拉了过来。 “这位是我与暮觉的好友李雁峰,我上次同你提过的,暮觉此次去北平,便是为了他。” 又对李雁峰道:“这便是周太太,是周家正儿八经的长辈。” 他本就是大学的老师,还是讲政治学的,极为能言善道。 一通话说下来,不叫人有任何插嘴的机会。 李雁峰反应过来了,他伸出手,声音感激:“出版社能重开,也多亏了周太太帮忙。” 他学着冯广厦对她的称呼——虽说这位太太,实在年轻得有些过分了。 朝笙抿嘴一笑,温声道:“冯老师上次还叫我林小姐。” 是很随意的语气,冯广厦细细觑她神情,并无任何不快。 他悄悄松了口气,道:“这这这——最近常听得忠叔徐经理这般称呼你,还请林小姐担待些。” 他那声“周太太”嚷得满大街的人都听到了。 周暮觉听得格外分明。 那点醉意终于沉了下去,微寒的春风拂过青年细碎的额发。 他清醒了过来。 越过女子绰约柔美的身影,周暮觉看到了冯广厦欲盖弥彰的眼神。 朝笙只作不知,她问道:“可是饮了酒?” 他答:“喝的是十年陈。” “看来是去的临溪楼。”她语带怀念,“从前我父亲说,整个海市,只有临溪楼有真正的女儿红。” 花雕酒就是女儿红,以陈为贵。 霓虹灯瑰丽变幻,衬得她如画的眉眼格外动人。 冯广厦暗自叹了口气,周暮觉动心,当然不意外。 他抬头看天,颇为惆怅地想,为何这林朝笙,偏偏已经是周太太了呢? 而周暮觉在听得朝笙的话后,却几乎不受控制地想——当她嫁给父亲的时候,是否,也带了一坛二十年的陈酒。 夜风缭绕在衣袖,他的理智占据上风。 最后,千言万语都压了下去,只轻描淡写的说:“临溪楼的酒确实不错。” 朝笙几辈子都很善饮酒,尽管周暮觉一脸乖巧,她也看得出他绝对是酒量很浅的人。 她道:“可要一起回家?今天老何阿柳同我一道出的门。” “……不必了。”青年声音温和,“我今天晚些回去。” 她并没露出失落的神情,然而声音终于带上了几分犹豫。 “你已经晚归家九天了。” 周暮觉一愣,最后道:“……也不会很晚。” 冯广厦的眼皮跳得更厉害了——右眼皮跳财还是跳灾来着?尽管他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此刻却有极其强烈的不安。 不过,以周暮觉的性情——就算真喜欢,也不会如何吧? 但他的右眼皮为什么一直在跳! 阿柳从商店里面出来,冲着朝笙道:“太太,我东西都买好啦!” 今晚是阿柳想买些东西送回家里,便央着朝笙出门了。 没想到一推开门就见到了小半月没在家的周暮觉。 阿柳眉开眼笑,连忙打了声招呼。 然后听得自家太太道:“那便回去吧?” 阿柳同自家少爷道了别。 群青旗袍的女子旋身离去,早有等候在前的司机拉开车门。 几个人目送她走远,李雁峰终于寻得了说话的空隙,感慨道:“你家这位长辈真有意思,年纪轻轻的。不过人看起来极为不错。” 冯广厦点点头。 周暮觉低淡的声音忽而响起:“广厦,先前我说过,别将我去北平的因由告知我家中。” 冯广厦一个激灵——他当时在通海银行晕头转向,见到了林小姐,就一股脑儿全说了! 他干巴巴的笑,又听得周暮觉道:“并非是怪你,只是不想让家里担心。” 冯广厦推了推鼻梁上的圆眼镜,颇有种被看破的心虚。 “旁的,我都清楚。”周暮觉收回了看向吉普车的目光,“所以,不必担心。” 冯广厦叹了口气,伸手拍了拍周暮觉的肩膀:“是我多虑了。” 李雁峰更迷茫了:“你们在说什么?谁能给我解释一下?” 周暮觉笑着摇了摇头,温声道:“去看看你的新出版社吧。” …… 此后的日子又回到了寻常时候,周暮觉归家,仍如常管理银行,只是好像比先前又忙上了许多。 朝笙有课时便去学校,放了假,就窝在家里做周太太,偶尔也匀点儿时间,看叶青淇与杜知弦的表演。 整个四月悄然结束,山茶花的盛期不再,公馆的围墙上,爬藤的月季次第盛开,院子里沉寂的榴花是宛如燃烧的红。 周家的园丁也跟着忙碌了起来。 整座城市都弥漫在郁郁的青翠中。 阿柳领着家里的佣人们,将闷了整个冬天的衣裳拿出来洗净晒好,风吹过宽阔的露台,阳光照在这座华美的建筑上。 很久以后,垂垂老矣的阿柳总是会回起这一年的暮春,她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她的太太尚还健康,尚还年轻,有美好的事情将要发生,而战火还没降临。 这样好的春日,一直到白发苍苍,阿柳都没有忘记。 * 五月中旬的时候,海市的天气忽的热了起来。 朝笙的旗袍便换成了无袖的,阿柳看到自家太太整个儿露出的手臂,颇有些不敢看。 但天气确实闷热得不行,稍一挪动,就是浑身的汗。 阿柳听着蝉鸣声,手里的扇子摇个不停。 暮色四合时,公馆外头又响起了引擎声。 阿柳放下扇子,道:“定是少爷回来了。” “太太,你觉不觉得,少爷最近格外的忙?” 有时候干脆就歇在了银行。 朝笙伏在沙发上,手里也握着把绸面的扇子,懒声道:“是呀。” 第212章 忙是真的忙。 但刚回海市那会儿,银行的事情其实更多。周暮觉却每天都能回家,再与她吃一顿早饭。 朝笙当然知道,这人在躲她。 性情温和的人,做什么事情都不动声色到克制。 门开了,阿柳上前接过周暮觉手中的西服马甲。 回头一看,自家太太靠着沙发,绸面扇子压在手中,是一副端庄模样。 这样一看,无袖的旗袍也无伤大雅。 阿柳终于满意了。 “晚饭又是在外面吃的么?” 朝笙听到时钟已过了八点。 周暮觉点头,温声道:“今天厨房做的什么?” 阿柳将周暮觉的西服马甲挂起来,接过了话茬:“厨房做了莲菜烩鸭肉、蒜蓉龙须菜、鱼汤和咸蛋拌豆腐……但太太还没吃呢,说是吃不下。” 周暮觉一愣,心里升起了内疚。尽管两个人未曾约定什么,可有的事情,确实已经是心照不宣的默契。 但他切断了这种默契。 朝笙解释:“是天气太热,我没什么胃口。” 周暮觉望向她,觉得她似乎确实清减了许多。 这下,更内疚了。 青年略一思索,道:“临溪楼夏天的菜都很开胃,若太太吃不下,可以从外面点。” 朝笙看了他一眼,却没说话。 半晌,才别过脸,道:“不用这样麻烦的。” 周暮觉难得的有些无措。 ——他很敏锐地意识到,朝笙并不开心。但是,是因为什么? 他不敢深想。 她起身,似乎晚上确实不打算再吃什么了,而手中的那把玉骨扇子则随意搁在了沙发上。 周暮觉叫住了她:“有件事还没和你说。” 她站在木色的旋转楼梯前,有些疑惑的看着他。 “月中,段家要办一场慈善性质的宴会,不知你可有意去?” 这样的宴会,或为筹款,或为募捐,但向来也是生意交际的场合。 通海银行的富有众所周知,每年都会收到宴会的邀请,今年段家把帖子送到了他的办公室里。 但通海银行并不只有一个主人,她也不能只有“周鹤亭的遗孀”这一个形象。 他等待着她的回答。 然而年轻的女子却问道:“你去吗?” 周暮觉当然不会让朝笙一个人去面对觥筹交错的名利场。 他点头,然后便见女子望向他,露出了盈盈的笑来:“你去的话,我便去。” 第193章 黑莲花与君子(22) 段家在海市算得上一个很特别的家族。 如果说金融业以周家马首是瞻,那段家则更多的占据了运输业的话语权。 周暮觉所主持开通的铁路就是与段家合作的。 这个家族在咸丰年间原靠走镖为生,后来渐渐屯兵,成了豪强,现如今依靠着皖系军阀李淮麟,做起了南方的运输生意,但铁路的另一端是北平,北方由直系军阀做主做主,直系的大老板曹玉符与李淮麟很不对付。 恰好在北平经营数年的周暮觉抓住了机会出资,这才让同为南边背景的段家有理由跟在后头。 总的来说,周家与段家的关系一直以来都算得上不错。 其中尤以周寅竺格外殷勤。 而周鹤亭和周暮觉则有另一个共识:私据军权,其祸莫至。 因为段家和李淮麟是极为亲近姻亲。 所以,通海银行的两任主人都与段家维持着一个合适的交际距离,不至于为仇、疏远,生意场上若能合作,不会避讳,但也不会推心置腹。 段家要办宴会的消息很快传遍了海市,租界里,律师叶安捷也收到了邀请。 这位出身英国的律师向来很瞧不起华国人,但有钱有权的华国人则另当别论。 所以他很是愉悦地决定出席这次宴会,甚至还带上了自己的混血儿子。 这个孩子并非他所期待的,但是在海市生活了太多年,他渐渐也习惯了这儿的风土,最近,对于这个儿子居然也终于生出了一点作为父亲的心情。 ——何况听叶青淇说,他与通海银行的周太太是关系很好的朋友。 叶青淇喜不自胜,以前他都要大费周章,才能凭着这张脸进入上流的宴会。 这次终于可以拿着请帖,同他的父亲一道出席了。 他知道周家一定会受邀。 既如此,林朝笙想必也会去。 这一个月来,他与杜知弦又约了她好几次,这女子自从结婚后越发养尊处优,等闲场所轻易不去。 ——因此让他和杜知弦花了不少银元,渐渐有些捉襟见肘了。 她的态度若即若离,有时候,也会邀他们去看剧,逛街时,她出手格外慷慨。 寡居的生活想必十分无趣,叶青淇有种不见棺材不掉泪的偏执,钱与心思都洒了出去,他必须要骗得她全然的真心。 * 很快到了月中,公馆的三楼格外的热闹。 阿柳先前觉得旗袍的美丽不够克制端庄,洋服又过于的奇异,但真到了宴会这一天,她忽然又能接受这些衣服了。 “您是周家的太太,穿再时兴的衣裳都不为过。” 阿柳出门逛了几次街,在电影院里看了几次洋人演戏,发觉海市的女子都已经是这样的打扮。这位有些保守的中年妇人终于想开,时装的风尚确实该按民国九年的规矩来。 信春在一旁看热闹,喜滋滋地拉着一条繁复的拖尾长裙:“太太,穿这件?和我在电影里看到的欧洲公主一样。” 朝笙忍笑:“太夸张了,到时候谁见了我都得绕开走路。” 这两人便凑在了一块,时不时把衣服往她身上比对,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最后替朝笙选了条远山紫的旗袍。 “颜色雅致,上头的山茶花是混了银线绣出来的。到时候在水晶吊灯一照,保管好看。” 又找来一件刺绣精致的披肩,搭在了她雪色的肩上。 房间里的小姑娘们忙前忙后,替朝笙梳了个双鬟的拢发,最后纷纷围在首饰前头挑挑拣拣。 “太太,戴这个好不好?”信春双手捧着一朵珍珠堆成的山茶花。 朝笙看过去,有些意外:“我竟然还有这样的发饰。” 金丝勾成了茶花的轮廓,巴洛克式的珍珠花瓣嵌在其中,花蕊正中,是一枚格外圆融、光泽浪漫的南洋澳白。 阿柳道:“也许是哪个时候珠宝行的人送来家里的,太太你没在意。” 朝笙点点头,不再纠结,任信春替她将发饰别在了鬓上。 等到收拾妥当,已经暮色沉沉。 阿忠等在外头,见朝笙出来了,赞叹道:“太太,您今天真是一等一的体面!” 阿柳在一旁笑得不行。 车门拉开了,阿忠又道:“少爷说银行还有些事情,他晚点儿去段家。” 阿柳闻言,有些忧心:“您先前不怎么同那些太太小姐们交际,一个人去,不知会不会无聊?” “阿柳,可别把我当小孩子看。”她上了车,笑道,“没关系的。” 引擎启动时,朝笙朝阿柳挥了挥手,心中却在想——周暮觉还要躲她到什么时候? 第213章 不过这次倒是朝笙误会了周暮觉,他今天确实是因为银行的事情耽搁了些时候。 先让阿忠给家里带了话,他才略放下些心,去忙手里头的工作。 也有一瞬担心,久不参与这样的社交的她是否会不适应,但又觉得这样的想法有些看轻于她。 等他到了段家时,宴会已经开始了。 驶入花园内的道路,能看到前方灯火辉煌的别墅,别墅前,停着一排排进口汽车,整个海市有头有脸的人都来了。 车刚停好,段家的佣人上前替周暮觉开了门。 听得这青年温声的道谢,佣人还愣了几秒。 “周行长,你可算来了!” 耳畔响起主人家的声音,佣人连忙退了开来。 “段先生。”周暮觉抬眼看去,从台阶上下来的,是段家如今当家的段芮年。他的姐夫李淮麟如今拥兵自重,他则借着战争渐渐垄断了南边的运输。 铁路的生意他姐夫李淮麟也想要,但那是从北边修过来的,段家替李淮麟奔走,最后是周暮觉先入了局,段家才也寻到了由头。 “来迟了,还请见谅。” 段芮年哪里会生气,一则周暮觉提前与他打了招呼,二则这比他还小了七八岁的青年,生意处事都滴水不漏,实在叫他欣赏。 通海银行在他手里,只会更上一层楼。 段芮年是有心结交的。 “哪里的话。你来,我便很开心了。” 二人一道往别墅的宴会厅中走去。 一路上,有许多认得周暮觉的人纷纷上前来打招呼。 通海银行的新行长,炙手可热。 可这个青年在社交场上并不活跃。他既不打牌,也不听戏,至于舞厅花楼更不见他去,从前他父亲周鹤亭好歹每周会去教堂做礼拜,要找这位周行长,却只能把帖子送到周家,或者银行。 但这两个地方都不是玩乐的地方,无法很快和人拉扯起交情,因此,今天段家的宴会反倒是绝佳的机会。 段芮年走在他身侧,面上带着笑——周暮觉一面同他说话,一面又游刃有余地应付着搭讪的人,居然丝毫不见混乱。 手段性情都是一等一的好。 他却不知道,这青年心中难得的有几分不耐。 人际交往,避无可避,但周暮觉想尽快看到朝笙。 ——他不过刚到段家,便已被扰了好几轮,她独自一人,不知能否招架得住。 知道应该相信她,但周暮觉无法不关心。 宽阔的宴会厅在眼前展开,灯火照亮了雪白的穹顶。衣香鬓影,人影憧憧。 段芮年的声音不无自豪:“这次宴会,海市数得上号的人都来了。” 周暮觉轻应了声,目光向前看去。 水晶灯下,光华落满。远山紫的旗袍勾勒出女子亭亭的身影,她站在巨幅的油画下,手里执着玻璃的酒杯。 有人簇拥在她的周身,同她搭话,她身上不复初见时的怯弱,一颦一笑都从容。 周暮觉想,山茶花与珍珠,果然衬她。 段芮年察觉到他的目光,也跟着望了过去,笑道:“你家中笃信上帝,这幅油画不知你听说过没有?叫《月桂树下的圣母》,是我高价从欧洲辗转拍得的。” “当日一见,便被圣母恬静神圣的面容吸引,很美,对吧?” 其实真正信教的只有去世了的父亲。 周暮觉静静地望着朝笙,轻声道:“是很美。” 第194章 黑莲花与君子(23) 段芮年十分自得。 要从国外购得一幅画,再带回来,何尝不是财富与实力的证明? 他道:“若还有这样的画作,下次我送你一幅。” 周暮觉却摇了摇头:“承段先生好意了。不过,不必这般破费。” 段芮年也不觉得被下了面子,这年轻人实在进退有度—— 好像还未娶妻? 他听周寅竺说,近来他颇替这侄孙的婚事操心。 段芮年朗声笑道:“去前头说话。宝兰矿业、鼎丰洋行的老板都想见一见你。” 所谓的宴会,本就是觥筹交错的场合,恰巧通海银行和这两家公司都有往来。 但周暮觉道:“我先同家中长辈打个招呼。” 段芮年欣然应允,他也请了周寅竺。 “过会可一定要过来找我们。”他又叮嘱。 “自然。” …… “周太太,先前见你不大出来呢。” 通海银行的归属早已经落幕,这位寡居的年轻女子依然是周家的太太,同那位好性情的小周先生也相处的很不错,于是终于算是一个可以结交的人物了。 朝笙应对自如:“先前我身体不太好。” 有几人对视一眼,听说周鹤亭将这个妻子看得宛如眼珠子一般,不知真假。 但当着人的面八卦自然不妥,况且她的丈夫已经去世了。 这么看又不由得让太太们有些羡慕,继子可靠,又死了丈夫。 她们的笑更真切了些。 * “喔,小周先生也来啦。” “嗳,是周行长。” 朝笙抬眼看去,围在周身的女子们纷纷让开了些,声音里带着好奇。 周暮觉一一应了,和她们都打了招呼。 这些太太们都有些惊喜,她们和周暮觉都是几面之缘,不过是在葬礼、亦或是小的社交场合中打过照面,没料到他能认出她们。 “银行有事晚到了些,抱歉,太太。”周暮觉站在她面前,目光落在珍珠的山茶花上,又很快不露痕迹地移开。 某个春夜,他看到她未戴首饰的耳洞,僭越般地觉得她很适合珍珠的美丽。 所以路过珠宝行时,鬼使神差地买下了一套珍珠的首饰。 其中,有一枚戒指被他单独取走。 剩下了山茶花的发饰、耳坠与项链,让珠宝行的老板并着以前朝笙所挑好的饰物,一块儿送到了周家。 她有不胜数的珠宝,也许并不会发现,其中混杂了一朵不可言说的私心。 周暮觉敛眸,纵然知道心动,其实,也只能止步于这样了。 朝笙将手中的酒杯放下:“银行的事情要紧。况且,各位太太都很照顾我。” 太太们连声应是,在一旁打量这位年轻的银行家。 周暮觉露出个笑来,又道:“那玩得开心些。我稍后去见段先生他们。” “我晓得的,你去吧。”她温声道。 周暮觉不再多言,同绕着的这一圈子人道了别。 太太们又重新围起来,赞叹道:“小周先生真是个周全的人。周太太,你的福气长远着呢。” 继子便继子,横竖这是个实打实的真君子,看刚刚那态度,是绝不会慢待这位长辈的。 叶青淇一直觑着这边的动静,见终于周暮觉走了,自觉有了时机。 来了段家,见到这样堂皇的富贵,便不由得想到他从未踏足过的周家。 周家比之段家,在财富上只多不少,不知又是怎样的光景。 一直以来,他与杜知弦合谋,在校园里游刃有余,骗得了许多女子的真心,哄得她们替他花钱。 第214章 不过,女学生们的钱总是有限。 直到杜知弦先认识了林朝笙——轻浮愚蠢,美丽天真。 绝佳的猎物。 他正要走去,却被叶安捷叫住了。 “好好跟着我。” 叶青淇解释:“我见到我朋友了,便是周太太……” 也有这层缘故,他才能来这个宴会。 叶安捷看过去,圣母的油画下,许多衣着华美的女子聚在一起说话。 他说:“过会儿吧,现在不行。” 那里许多太太,都是他律所的主顾,他不能让叶青淇——一个私生子,独自过去。 叶青淇讷讷,屈辱感又涌了上来。 但这是他的父亲。 今天能体面坦然的来这场宴会,都是因为他点了头。 “我知道了。” 叶青淇看向那幅油画,不急,夜晚漫漫——总能寻到机会。 朝笙当然感觉得到叶青淇的目光。 她置之不理,与身边的人碰杯,带着柔和的笑意。 不过一会儿,已与这群太太们相谈甚欢,连酒都喝了好几杯。 要知道,周鹤亭死后,她这副“深情”模样,实在装得够久了。 等周暮觉知道他父亲的另一面时,又会如何? 她眼眸微弯,里头中有盈盈的光华流转。 段家的宴会实在办得很热闹,海市的人都愿意给李淮麟、给段芮年面子。 尽管已经从帝制走向了共和,但统一名存实亡,国土仍处于军阀割据的之下。 李淮麟属于皖系军阀,整个神州,军阀足足有十五个派系。 战争短暂的偃旗息鼓,但其实争斗从未停止。 周暮觉望向侃侃而谈的段芮年,他正谈到自己在皖南某次生意碰到了麻烦,是李淮麟派了手下的人帮他摆平。 军阀的手段,总是要见血的。 周围的人啧啧感叹,惟有周暮觉掩去了眼底的深思。 宴会到了尾声,有仆妇打扮的人过来,低声对周暮觉道:“周行长,您家太太说她先去花园里透气,若您回去,还请叫她一声。” 他点头,谢过了这人。 一旁,宝兰矿业的赵老板笑道:“说起来,段家的花园也是请了英国的造园师设计的吧?” 段芮年十分受用:“几何的布局,宽阔非常,整个海市,大抵只有我家这一座。” 段家的花园确实如段芮丰所言,修得极为的气派。 花园共有两个部分,别墅之前的植物低矮,以绿篱为主,草坪前有着宽阔的水泥地面,因此停满了来客的汽车。 别墅之后的花园属于段家更为私密的部分,同样占地广阔,方正齐整的绿篱之中移栽着田园诗式的高树,大多姿态舒展,巧妙而自然的四处生长。 朝笙不想让恼人的叶青淇在今夜浪费她的时间,冗长的宴会也即将结束,她要和周暮觉一同回去。 轻易甩开了朝她走来的叶青淇,朝笙走过长长的爱奥尼式的柱廊,沿着大理石的台阶往下走去。 今天她喝了不少酒。 段家是西洋做派,连庭院也要按照英式的园林修建,因此连宴会上的酒都是舶来的洋酒。 自周鹤亭去后,她不再饮酒。 至于烟—— 她轻抚手臂上的珠链小包,里头确实放着林朝笙曾经爱抽的女士烟,但她除却在某个春夜无意义的点燃了一根,也没沾染过。 宽阔的花园格外寂静,蝉鸣虫声在初夏的夜晚里响起,微凉的风吹过,朝笙坐在长椅上,有芒草轻轻晃过了她的脚踝。 身上的酒味也散去了,她仰头看着头顶伸展开的树冠,月桂是常绿的乔木,五月时开着花,是十分秀美温柔的淡黄色。 像天心的月亮一样。 一道浅淡的身影投射在她的身侧,周暮觉于宴会厅中礼貌周全的告别了这些生意场的对手或伙伴,在段家仆妇的引导下来了这处花园。 长廊上来往着为这场宴会而服务的佣人,周暮觉知道,这样便没有瓜田李下的嫌疑。 对于她的事情,从一开始,周暮觉就格外的谨慎。 毕竟这个世道要为难女子,总有各种各样的手段。 “等很久了吗?”他的声音在泛着凉意的夜晚响起。 朝笙回过头来,对上了一双温润的眼睛。 “你来了呀。”她声音比平时慢了些,透着格外的亲昵。 周暮觉想起上次,自己刚回海市时,在她面前,也如她现在这样。 神情安安静静的,说话却变得很慢。 喝醉的人总不知道自己是醉了的。 他道:“可要再散会儿步?还是直接回家去。” “直接回去吧。”她露出个笑来,“好久未曾和你一块儿回过家了。” 他一怔,欲盖弥彰的慌乱便升了起来。 青年低声道:“有两个司机,总是方便些。” “我知道的,阿暮。”她说,“你那天同我说清楚了。” 她又这样叫他。 在无人认识的大街,在宽阔静谧的花园,她这样的叫他。 “我记得,你那天还说——”她望着他,“若我再有心仪之人,不必管周家如何,还作数吗?” 当然作数。 尽管此刻,周暮觉的心骤然被牵扯,连呼吸都不自觉地变得缓慢。 她终于决定再往前走些了吗? 今夜宴会,觥筹交错,往来多有青年才俊,匆匆一瞥间,也偶然望见那张混血面孔。 “我所应允你的一切,过去,现在,未来,都不会变。” 然后眼前的女子露出了昳丽的笑容:“那个人,是谁都可以吗?” “阿暮。” 月明星稀,万籁俱寂,惟有草叶在夜风中轻轻晃动,她眼中独独倒映着他的影子。 他压下心中涌动着的心绪,忽然问她,“我和父亲,生得很像吗?” 那些依赖的目光,那于病中的呢喃,那沉沉醒来后望着他,却唤出的一声“阿鹤”。 她是否是透过他,怀念一个已经死去了的人,才在暮春的夜晚问出了这样的话。 朝笙抬手,指尖落在那朵珍珠的山茶花上。 “周暮觉。” 寒星闪烁,月凉如水。她声音清晰,喊出了他的名字。 “我没喝醉。” 周暮觉已足够的克制,却在这一刻骤然发觉,她对他而言是伊甸园里的苹果,是清醒的沉沦,明知的错误。 但如果是要往前走,那她选择走向他,又,为什么不行呢? 他面前仿佛是死荫的幽谷,又好像真的有一座神明造出的乐园。 而神明就在眼前。 第195章 黑莲花与君子(24) 这一个月来,疏远、逃避,却在今夜看到她的那一刻,又再次动摇。 人都是自由的,爱也是—— 他感到自己的心一半置于伊甸园的河水,一半又被希伦山的火焰烧灼。 而眼前的人望着他,温声问道:“这个人,我希望是你,可以吗?” 她的眼睛很漂亮,从第一次见时,周暮觉就这样认为。 此时此刻,这双潋滟如春水的眼中,只有他沉默的影子。 第215章 他感到整个人被骤然的狂喜击中,而沉重的道德感同时拉扯着他。 那份太过深情的爱,原本是为着他的父亲。 眼前的人,是他父亲的妻子。 但她这样的女子,要说出这句话,本身就需要极大的勇气。 不应辜负,也不想辜负。 周暮觉知道自己的回答。 朝笙站了起来,芒草晃动,露水沾湿了那袭远山紫的旗袍。 她的手扣在身侧,轻绞着腰上刺绣的山茶花。 漫长的沉默里,谁的心跳声却震耳欲聋。 “乐意之至。”青年的声音在夜色中变得有些低哑,“这是,我的荣幸。” 春夜辗转,而神明垂眸,终于看他一眼。 “无论之后你的心意如何,我答应过你的事情也仍然有效,并将永永远远的践行。”他一字一句,剖白他此刻的真心,“我们认识的时间,其实算不得很长。” ——比不过她与父亲的一场婚姻。 “朝朝,若你想要结束,随时可以。” ——尽管他会迎来更为漫长的痛苦。 他的手都轻轻的颤抖,真奇怪。这份默默无望的感情得到了回应,喜悦反而和惧怕同时来袭。 哪有人在诉衷肠的时候这样的悲观而冷静。 “所以,试一下吧。”汹涌的情绪化作了眼底的暗流,他给她留尽了退路,“若不合适,也无妨。至于别的,都交给我。” 她眨了眨眼,知道两个人若是在一起,公诸于众的那一天,要面对的,是流言、白眼、礼教的森严。 ——但世事变迁,轮回百转,这个人每一世,都挡在了她的身前。 鬓边的山茶花在月色中露出皎皎的光华,朝笙拉住了他的手,轻声答:“好啊。” 他感受到她掌心潮湿的露水,带凉了她的温度。 隐隐约约还能听到走廊上仆妇匆匆的脚步声,他下意识地,想将手中的温暖渡给她,却又很快松开。 “回家吗?”他问。 朝笙知道他的顾虑,若在段家被人看到两人相携的手,骂名头一个砸向的,一定是她。 “回家。”她笑。 长夜阒寂。 宴会厅里,周家的新行长与段芮年告别,段芮年终于见到了周家那位孀居的年轻太太。 她站在周暮觉的身侧,矜淡从容地与他打了招呼。 段芮年心道,果然是百闻不如一见的美丽,他知道这女子也算是周家名正言顺的长辈,因此眼中并不带周寅竺那般的轻蔑。 “我家这小园子,周太太觉得如何?” “段先生太自谦了。”朝笙道,“若这只是小园子,那嘉浦园都不知该如何自处了。” 嘉浦园是海市政府效仿欧洲的城市化运动所造的公园,在整个华国都是首屈一指的阔气。 段芮年大笑:“周太太客气。” 他亲自将两人送了出去。 而叶青淇在段家晕头转向,早就跟丢了朝笙,并不知道她已经走了。 他在走廊上瞎走,拐过长长的爱奥尼式柱廊,又上了台阶,走到了二层的露台外头。 叶青淇感到很不甘心,好不容易来了段家的宴会,大半时间,都把心神落在了林朝笙身上,最后却连一句话都没说上,如何叫人甘心? “今天,我那古板守礼的侄子还让他的继母都来了段家。“ “暮觉他性情再宽厚不过,自然不会为难她。” 继母?暮觉? 正欲离开的叶青淇敏锐地捕捉到了关键。 “鹤亭都死了,那寡妇连个周家的孩子都没有,算什么正经长辈。”周寅竺冷哼一声,“周家需要一个名正言顺的女主人。” “是这个道理,只是得您多替他费心了。” “再有半个月,若敏就从金陵女中回来了吧?”周寅竺点了点指头的烟,“那是个再好不过的孩子,到时候,让暮觉见见,在临溪楼定个席面。” “就定在二十一日吧。那日恰是小满。” 宜出行、祈福、祭祀、结婚。 总之是个好日子。 “若敏一直说,想去姑奶奶家里住一段时间。” 同周寅竺说话的,是他妻子的族弟,和周家是关系颇近的亲戚。 周寅竺很受用小舅子的恭维:“本就该多走动。” 上次他去通海银行,隐隐听说,林朝笙那寡妇居然还有银行的分红,气得他整三天都没吃下几口饭。 周暮觉有了妻子,这个所谓的继母,便该识相地躲得远点。 叶青淇意识到自己偷听到了了不得的秘密。 这是一个能够极大程度影响到林朝笙的事情,她必然一无所知,自己周家女主人的地位将要受到影响。 他的机会来了。 叶青淇深吸一口气,蹑着脚步悄然离开。 待下了楼,却发现叶安捷已经先回去了。 见他久久未归,索性懒得等他。 * 出了段家,只有老何等在外头。 大概是朝笙交待了阿忠,自己会和他一块回去。 那句“你很久未回家”的抱怨犹在耳畔,当时只觉得内疚,此刻却升起不为人知的满足来。 有人在等他。 周暮觉抬手,一如从前,将手抵在了车门上,让朝笙先坐了进去。 两个人都坐在后面,中间空着一个人的位置,后视镜里,老何看到两人坐好了,这才发动了汽车。 一切都和以前没什么两样,周暮觉不由得望向朝笙,却发现她倚靠着车窗,一双春水般的眼睛正看着他,带着几分促狭的笑意。 仿佛知道,他想坐得更近些。 周暮觉未曾谈过恋爱,长到二十四岁的年纪,明明已经是独当一面的人物,在朝笙面前,却青涩的不行。 ——某些方面。 朝笙喜欢这种奇异有趣的矛盾感。 回到周家时,公馆里还灯火通明,阿柳早就等在壁灯下,出门宴会交游,到底是辛苦的。 老何将车停好,正想替少爷和太太拉开车门,周暮觉却先把车门推开了。 太太的声音响起:“老何,很晚了,你先回去吧。” 这两位周家的主人都不是为难人的性情,老何在这开了一个多月的车,觉得十分自在。 他连连应声,将车钥匙妥帖地收进了衣兜中。 阿柳沿着白石的小径走了过来,便见少爷下了车。 而后远山紫的旗袍露出下摆,踏出了一截雪色的腿腹。 朝笙的手自然而然地搭在了周暮觉的腕上。 “劳烦你啦。”仍然是这样客气的语气,却让周暮觉心旌都微动。 情意还没到公之于众的时候,他们的秘密心照不宣。 他垂眼,温声道:“小心些,卵石的地面有些滑。” 朝笙点点头,落在他腕上的手更紧了些,青年手腕翻转,稳稳地握住了她。 阿柳上前来。 “太太,今晚在段家玩得开心吗?” 她瞅见少爷扶住了自家太太的手。阿柳近来很看了些西洋电影,晓得这就是洋人推崇的“绅士风度”。 朝笙听到她的话,软声答道:“很开心。” 第216章 阿柳放心了,同她一起往前走去,因此便没看到在朝笙说完这句话后,向来沉静的少爷眼中也露出笑来。 第196章 黑莲花与君子(25) 阿柳有些好奇,问道:“太太,听说段家的花园子比太后的颐和园还大,是真的吗?” 她记得清廷还在时,为了给那位太后修建过寿的园子,闹得全国沸沸扬扬。 朝笙说:“也很气派。但没有那么夸张。” 段家同军阀有关系,对阿柳来说,总统是谁显得没有那么重要,盘踞海市的军阀才像是土皇帝。 阿柳感慨:“说起来咱们家的花园也很大呢,不知道比不比得上段家。那年您嫁到家里来时,草坪上坐了整个海市的体面人,也不显得拥挤。” 周鹤亭与林朝笙办的是当下很时兴的西式婚礼。 说完这句话,阿柳自知失言,又觑了眼太太的神情,没有什么不快之色。 她暗自松了口气,旁的人不清楚,阿柳却知道,自家太太待周先生,并没有那么情深意重。 一个二十几岁的女子,无论如何也很难爱上一个贪图她青春的老男人。 但阿柳不会戳破这些。 斯人已逝,女子总要好好儿活下去。有个体面的理由扯大旗,多好。 她换了话题,声音絮絮。 大门敞开着,信春也没睡,她一边接过朝笙的包,一边向周暮觉问好。 青年一如既往,温声应了。小丫头没什么心眼,却敏锐地感觉到,少爷的情绪有点儿低沉。 许是太累了。 信春心想,她还想问问太太在宴会上有没有吃到什么新奇的吃食——现在看,还是明天再问吧。 因为太太没准也累了。 周暮觉还不知道自己这样的情绪化,听到阿柳提及当年父亲与朝笙的婚礼,就会立刻地烦闷起来。 父亲再婚那一年,他在北平。 新娘比新郎的儿子还要小上一岁,总要惹上点非议。 周暮觉不想让素未谋面的林朝笙难堪,便用“生意忙”作了挡箭牌。 父亲没什么意见,只有四伯公的儿子发了好几条电报,要他谨慎些家产。 彼时他已经靠自己顶立起了在北平的生意,不觉得自己要和父亲的妻子、乃至有可能出现的“弟弟或妹妹”去争什么。 但世事变幻,周暮觉没料到后面的事情。 周家豪富,一场婚礼办得极尽奢华,哪怕阿柳没再说下去,周暮觉也能想象得到。 这些年来,身旁的朋友陆陆续续成了婚,去年他还参加了广厦和文葭的婚礼。 新娘一袭圣洁的白,带着繁复美丽头纱。 ——若他当年回了家,便能看到,朝笙婚纱的模样了。 周暮觉眼神一凝,心上涌出几分涩然来。 朝笙又愿意与他走到哪一步呢? 选择权并不在他。 他沿着木色的楼梯往上走去,一袭旗袍的女子转过身来,道:“早些休息。” 她眼中噙着笑,并未看出他乍然的失落。 周暮觉的情绪瞬间便散去。 * 等到洗完澡出来,庭院里的灯已逐一熄灭,整座公馆都在黑暗之中。 风从露台上吹了进来,常青藤的叶子在月色下摇曳,发出了沙沙的声响。 他毫无睡意,索性披衣,走到了露台白色的栏杆上。 某个春夜,也是这样,他站在这儿,远远地看向同那个混血青年道别的她。 “还不睡?” 女子柔和的声音忽然响起。 他一怔,低头看去,藤紫睡裙的女子托着脸,好奇地望向了他。 周暮觉并不答,反而温声道:“你不也是?刚刚还让我早些休息。” 朝笙的手指轻绞着散开了的长发:“头发还未干透。” 宴会上妥帖梳起的乌发散落如绿云,有几缕格外潮湿的,贴在了她薄而细的锁骨上。 “不会着凉吗?” 朝笙摇了摇头:“现在都已经是夏天了,哪里还有那么容易感冒。” “你还没同我说,你怎么熬得这样晚。” 周暮觉默然一瞬,低声道:“睡不着。” 这一天宛如梦境一样。 在这样的寂静中,人的思绪会格外清晰。 他僭越的爱意落到了实处,原以为永不可能的人回应了他。 但人是贪心的。周暮觉在这样的寂静之中发觉,哪怕任由朝笙去选择,他其实想要的,远不止这些。 所以,不想去睡,怕醒了,发现这确实就是梦境。 瞻前顾后,患得患失。 朝笙露出笑来:“在想什么?” 她明知故问。 周暮觉纵容这样的亲昵,他也笑了起来:“你知道的。” 朝笙正想说她不知道,又听得青年声音诚恳而温柔。 “我在想你。” 这份爱意没能得到回应时,尚还能欺骗自己不去在意,逼着自己放下,一旦有了回应,就如潮水般汹涌不息。 他想让她知道。 然而遗憾的是,女子并未回答,她仓促地松开了绞着头发的手,跑进了落地窗后的房间。 向来端庄的人居然有点落荒而逃的意味。 周暮觉有点失落,又感到心彻底落在了实处。 他打算进去,然而朝笙又走了出来。 她细削的身影被漫卷的常青藤勾勒得宛如一张仕女画,这长发散落的仕女抬头望着他:“明天见。晚安。” 他于是知道了,他心心念念的人确实也在想着他。 “晚安。” 青年的声音散在温柔的夜风里,朝笙听得格外清晰。 一夜好梦,早上醒过来时,朝笙的心情好得不行。 阿柳见她醒了,还颇为意外:“您今天起得真早,要去学校吗?” 朝笙摇了摇头,道:“快到暑假了,课程少了起来,只是要写论文。” 阿柳:“我听信春也说过,她哥哥每每到了暑假前,就焦头烂额的。” 阿柳没上过学,对学堂的认知就来自她的道听途说,信春说自己的哥哥非常的会念书,放在前朝就是妥妥的天子门生。 因此阿柳不免担忧朝笙,毕竟连信春的状元兄长都会苦恼论文的事情:“您辍了一年学,不要紧吧?” 朝笙逗阿柳:“我也不大清楚。” 她从上辈子开始认认真真地念书,到最后也算学有所成,再念一次大学,对她来说并没什么难处。 阿柳当了真,她思索道:“少爷是燕京大学毕业的,后面又出了国,太太,您可以去问少爷呀!” “少爷一定会教你的!” 信春抱着新裁的榴花走了进来,应声道:“阿柳说得对。太太,您这就叫不耻下问!” 朝笙乐不可支:“不耻下问还能这样用吗?” 阿柳附和:“太太是长辈,当然在上。” 朝笙眼泪都笑出来了。 用早饭的时候,她还是同周暮觉提了这件事。 “论文?”周暮觉这才想起,已经是夏天了,暑期将要来临。 “你若写了,可以拿给我看看。”他道,“我们专业不同,因此谈不上什么指导,但交流一下也没问题。” 第217章 “要是需要什么参考书,可以看看书房里有没有,或者同我说。”他思索时,指尖会无意识地轻叩在桌面,“雁峰那儿还有不少国外的名家译本。” 周家藏书颇丰,这是从周举人那一代传承下来的,积累四世,到如今古今东西皆贯通。 朝笙道:“就是我上次见到的那个青年是不是?个子很魁梧,说话一口儿北方腔调的。” 周暮觉笑道:“就是他。” 用过了早饭,朝笙便上了楼,拿着书先去了书房。 等进去了,才发现书房已经换了布局。 书桌仍是以前那一张,椅子却换成了西洋样式的,还多添了一张。 周暮觉走了进来,察觉到她打量的目光。 他解释道:“从前的椅子我坐的不大习惯。” 他的个子格外高大,手长腿也长。 至于为什么椅子会多一张,且一看便是按另一个人的身量定制的——情愫私心,不说自明。 朝笙没点破,目光往里看去,书柜也多了两架,不知周暮觉是什么时候又添了这么多书来。 她问:“你今天忙不忙?” “若是忙,此刻便不会在家里了。”青年的声音温淡,说话间,他拉开了一张椅子坐下。 “再说,我也不是什么工作狂。” 朝笙挑眉:“你先前,可不是这样说的。” 是谁借着银行事多不归家? 周暮觉很是无法,自知理亏,他抽出一本朝笙的课本,上面印着英文写的标题—— 《西方文学史》。 他在大学时开始接触国外的思想,后来出了国,更是读了许多书,经济学和政治的占比最大,但彼时正值思想解放,文学名篇如井喷泉涌,周暮觉所涉猎的诗歌、散文、小说也只多不少。 乍然看到这样一本书,不由得有些怀念。 身后忽然响起了轻微的声响,是信春将门掩上,又探出颗毛茸茸的脑袋:“太太呀,好好学习,不耻下问!午饭好了我再上来叫你们。” 她哥哥读书时,门得关得紧紧的,谁都不能打扰。 信春十分有经验。 小丫头的声音在门后响起:“厨房有甜瓜,太太少爷吃不吃呀?” 朝笙笑着让她只管自己去吃,小丫头的欢呼声传来,然后是哒哒的下楼声远去了。 周暮觉下意识地想去将门打开。 从前也是这样,若和朝笙独处,必得在公共的场合,或是让门半开,外头时不时有人经过。 他谨慎而认真地维护着她的声名。 然而朝笙却走到他身前。 “都知道小周先生是再君子不过的人,谁忍心胡乱猜测你?” 她的声音分明带着打趣,周暮觉无可奈何:“别捉弄我。” 似乎在剖白了心意之后,她舍得对他袒露出另一面来。 对着爱人才能展露的模样。 “我没有。”朝笙声音清晰,“阿暮,昨夜里你明明答应了我。” 她眼中都是分明的笑意:“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 他只好回答她:“恋人。” 这个认知让他的灵魂泛起轻微的战栗。 眼前的人,是他的,恋人。 而朝笙没有松开握住他的手,她仰脸望向他:“对呀。我们刚刚决定交往着试试。” “小周先生。”她轻轻捏着青年指节分明的手,声音带着漫不经心的抱怨,“我们不是在偷情。” 周暮觉的心跳又乱了。 第197章 黑莲花与君子(26) 周暮觉任朝笙轻握住他的手,指尖拂过他掌心的纹路。 “当然不是。”他望着她,“不是偷情。” “偷情”这两个字从从周暮觉的口中说出,带着一点奇异的不和谐。 可他的神情太过认真,不掺杂任何旖旎的欲望。 “不怕你觉得我荒谬。”他说,“我从很早,便对你动了心。” 这种心情宛如公馆外墙上攀附生长的常春藤,交错缠结,让他长久地被束缚住。 动心究竟始于她的某个笑容,某道目光,抑或是更早之前,她鬓边垂落的山茶花,周暮觉分不清楚。只是等回过神来,才发觉已经被常春藤束缚得喘不过气。 “我无法左右这段感情的走向。” 他只顺从她的心意。 “如果——”青年沉默一瞬,继续道,“你愿意长久地和我在一起。” “是三媒六聘,或者上帝见证,都可以。你不需要为这段关系躲藏。” “若有那一天,我会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周暮觉要娶的妻子,我是林朝笙的丈夫。” 朝笙俯身看他:“阿暮,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周家君子,离经叛道。甚至打算娶父亲的遗孀。 他当然知道。 “我不怕骂名,也不在乎别人如何看我。 “朝朝,我只要你。” 告白只需要一刻,但周暮觉的心动早已经在无数个瞬间辗转,最后凝出一个奢望,要同眼前的人度过这一生。 落在手上的力气忽然变大了,是女子倾下了身来。 她说:“别小瞧我,你不怕骂名,我也不怕。” 于是情绪因她的话而起伏,清晰的欣喜充斥着他的胸腔。 何况他们隔得这样近,近到只要周暮觉一抬手,就能轻易描摹出她的眉眼。 周暮觉也这样做了。 他的手轻易抽离,落在了朝笙的耳畔。 秀美小巧的耳垂上,雕琢精致的山茶花有着贝壳的光泽,而长坠的珍珠在青年的掌心微晃。 渴望游走,欲念滋长,是谁先低下头来,吻在了他薄而秀润的唇上。 成年人仿佛天然懂得这样的信号。 他本应生涩,却又无师自通。 抽开的手扣住了她柔而韧的腰,而原本落在她耳垂的手,轻撑住了女子盘着圆髻的脑后。 不是没有在梦中肖想过她,却只有此时此刻,心跳声格外剧烈。 不管什么背德的忏悔,不管什么天堂地狱,也不管她过往爱的是谁。 现在,是她选择了他。 于是这个吻变成了周暮觉所主导,温柔的人也有尖利的獠牙,他虔诚却又强势,让朝笙都感觉到有些呼吸不过来。 但他又贴心得有些过分,适时的渡给她胸腔的空气,朝笙以为周暮觉是她的猎物,直到这个时候才发觉,他比最顶尖的猎人还要游刃有余。 腰肢软得同春柳一般,她懒得再去努力了,任他这样的抱着。 所谓的攻略一开始只是为了复活,为了那些忘得彻底的记忆,但几生几世的轮回,待到朝笙终于长出了心肝,才终于愿意承认,她和“这个人”已经共度了许多年。 正午,初夏的阳光炽而白,落在一排排书脊上。 烫金的《旧约》在光芒中甚至有些刺眼。 年少时候,周暮觉随着父亲坐在尖顶高窗的教堂祷告。 牧师布道,说“不信仰上帝的人死后会进入地狱,无法去到天堂”。 他学着父亲的模样,双手合十,神情虔诚,心中却毫无想法。 没想到的是,他从不曾相信世有神明,然而神明依然垂爱于他。 第218章 贪心不足,他却终于停了下来,朝笙的手搭在他的肩上,仰面看着他。 他拭去她嘴角的的水光,眼底汹涌的情潮却渐渐退了下去。 不能再继续。 诚然她的眼中分明也有情意动人。 周暮觉抱着她,感觉胸腔被填得饱满,甚至有些酸胀。 朝笙明白他的意思,静静地任他抱着。 耳旁能清晰地听到,他心脏的跳动声有力而急促。 她低声的感慨宛如叹息:“每次呀,都这样——明明心跳得那样快,理智却能悬崖勒马。” 他的爱意就是最好的枷锁。 所以无论欲望如何汹涌,最终却屈服于他生来的温柔。 周暮觉的思绪回弦:“每次?” 铺天盖地的酸涩感涌来,那些令他近乎嫉妒的过往,与他毫无关联。 朝笙一愣,很快意识到周暮觉会错了意。 她没松手,只是从他膝上坐了起来。 “我没说别人。”朝笙又亲了亲他的唇侧,“我说的是你。” 每一次,“你”都是这样。 周暮觉只当朝笙哄他。 但她察明了他的失落,于是缠绵又强势的再次吻了上去。 溃不成军。 * 信春坐在廊下吃甜瓜。 青玉的皮,白玉的瓤,又用冰镇过,正适合在初夏吹着风吃。 她扭头看向阿柳,道:“阿柳吃个甜瓜,降降火。” 爱磕瓜子的阿柳嘴角燎了一圈泡。 阿柳端着手中的盘子,道:“给太太少爷他们送了吗?” 信春摇摇头:“太太他们不吃。” 她将甜瓜放下,惊道:“但我忘记叫太太少爷下来吃饭了!” 廊下摆着七八个整整齐齐的甜瓜皮,信春吃得十分忘我。 不待阿柳说她,小丫头便朝屋内跑去,紧接着便响起她上楼的声音。 信春跑得很快,阿柳知道,那是因为她有一双从未缠过的足。 阿柳端着盘子往餐厅走去,心想,没了皇帝,其实也挺好。 信春虽心大,该有的分寸却都有。 何况周先生在时,书房等闲不让人进去。 她站定在门前,学着电影里的洋人管家,十分矜持地敲了三下,每次还停上三秒。 然后门后响起了少爷温温淡淡的声音,信春这才进去了。 长桌上摊开着好几本书,钢笔倒置,在白纸上洇开大朵的墨色,太太撑着脸坐在窗下,却只给她露出个后脑勺。 发髻都乱了。想必太太写论文写得焦头烂额。 信春被这个想法逗乐了,她小大人似的憋着笑,道:“饭做好啦,太太少爷,先下楼去吧。” 今天厨房做了脆皮烧鸡和清蒸鲈鱼,信春迫不及待。 大半日的光阴就这样走过,初夏的公馆,一切都如常。 只有信春捧着碗和阿柳感慨:“论文果然难写。刚刚我上楼看到,太太一上午,一个字都没有写出来呢!” 阿柳咂舌:“读书真不易。” 信春十分赞同:“对呀。要是我去念了书,是不是也会这样为难?” 阿柳把碗里的鸡腿夹给了信春:“难说哦。” 于是小丫头笑嘻嘻地咬了口鸡腿,刚刚的想法转瞬便忘。 第198章 黑莲花与君子(27) 但该写的文章还是要写。 待到信春上楼送茶水时,看到自家太太竟然洋洋洒洒写了两页纸。 她搁下骨瓷的茶杯,夸赞道:“太太下笔如有神!” 她瞅着,字比她哥哥还要好上许多。 朝笙一面翻着书,一面道:“许是中午吃了一尾鲈鱼的缘故。” 信春深以为然:“吃鱼可以明智。” 坐在书桌另一端的青年端起茶杯,恰好遮住了泛红的耳尖。 周暮觉的目光落在朝笙重新束好的乌发上——为什么上午一字未写,他再清楚不过了。 书房里忽然响起几声咳嗽,信春扭过头去,“哎呀”一声:“少爷,您怎么呛着了?” 耳朵都咳红了,茶明明是放温了些才端上来的,应该不烫了。 周暮觉摆摆手,让信春别着急。 他将手中的茶盏搁下,便对上了朝笙含笑的眼睛。 于是,青年的耳尖在信春茫然的眼神中愈发的红了。 待到小丫头托着茶盘走了,坐在他对侧的人关切地开口:“是天气热了些?还是茶确实有点烫?” 她语气纯然,但周暮觉分明听出了揶揄的意味。 以前,并未发现她有这样促狭有趣的一面。 仿佛一张仕女画有了更加鲜活的颜色,这色彩是为他而作,与旁的都无关。 青年眼角攒出一个笑来:“你知道原因的,朝朝。” 小周先生开窍倒是很快。 朝笙撑着脸,慢悠悠道:“我不知道呀。” 于是日光明亮的书房里似乎又生长出暧昧旖旎的气息,那个浅尝辄止亲密记忆再次浮现。 周暮觉终于败了下来,他的指尖压在书页上,在朝笙的笑意里强行转移了话题:“……论文。” 朝笙如他所愿的放过了他,书房里安静了下来,只剩下书页翻动的声音。 青英大学的文学系很有名,学校里的老师既有博学但守旧的前清夫子,也有接受了西式教育留洋回来的年轻教授。 两股截然不同的思想相碰撞,交锋很多,最后造就了文学系赫赫的声名。 如果林朝笙并非生来被期待做待价而沽的“大家闺秀”,没有被她的父亲教导必须“依靠男人”“攀附权贵”,或许她能走上另外一条道路。 毕竟青英大学,是她自己考上的。 尽管这份学历最后也只是作为林朝笙的“嫁妆”。 没有谁生来就是宫殿里的“装饰物”,遗憾的是,林朝笙自幼就在父权的茧房。 所以她最终长成了虚荣浮华,纵情享乐的模样。 她的父亲也好,周鹤亭也好,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朝笙挥却这些思绪,在稿纸的最后一行画上句号。 “写完了吗?” 周暮觉合上书页,走到了朝笙的身旁。 “对呀。”她微微侧转身子,将稿纸推了过去。 周暮觉知道她的字写得很好,是极为婉畅秀逸的虞体。 但他没料到朝笙的文章写得比字更好。 朝笙见他迟迟不说话,问道:“可是有什么问题?” 像个好学的学生。 他垂眼,看着朝笙认真的神情:“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只是忽然觉得很可惜。”青年的声音温和淡静,“你当时不应该肄业的。” 哪怕让精于文学的李雁峰看了,也会承认这是个很有天分的学生,假以时日,一定能够在求学的路上做出建树。 但她先做了“周太太”——如果父亲仍在,是否她的学业便在踏入婚姻时彻底结束? 周暮觉难得的有几分茫然。 这种情绪甚至压过了背德的内疚,心里有一个念头疯长——她选择他,才是对的。 朝笙笑眯眯道:“可我遇到你了呀。” 第219章 “这不一样。”他终于意识到那种茫然,其实是替她觉得难过。 周暮觉的手不自觉的落在她柔软的发顶,朝笙微微躲了过去,道:“头发再乱一次,信春就更要担心我的学业了。” 青年的嘴角勾起,那点情绪很快因此散去。 他将女子鬓边散落的一缕乌发轻轻地拢到了耳后:“但愿信春别误会吧。” 朝笙乐不可支,搭着他的手臂上笑了起来。 门后,阿柳听到了他们的谈笑声,最终没有敲门。 原是想问太太少爷,夜间想吃些什么的。 不过,在她未曾留意过的时候,周家的两位主人,竟然已经这样要好了。 阿柳旋身,往楼下走去。 厨房已很清楚他们的口味,就算不问,也出不了什么差错。 这年长的仆妇扶着楼梯,伶仃的小脚差点儿踩空,于是惊出了一身冷汗来。 信春听到了动静,仰头看过去:“呀!阿柳!小心些!” 阿柳重重地呼出一口气,啐道:“你这嗓门,大得吓人。” 信春晓得她没事,笑嘻嘻地应了。 阿柳便走得更加小心了。 太太,少爷。 继母,继子。 若让周寅竺那老货知道,一定会闹出无穷的祸事。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脚,缠着的“金莲”随着革命而放开,虽然没有“三寸”那么夸张,走起路来,仍然摇摇晃晃。 如果有人,能够比她更自由、更痛快的活,得是多好的事情啊。 阿柳决意咽下这个秘密。 再说,少爷终会成为“周先生”,而太太仍是“周太太”。 所以,没什么不好。 * 朝笙写完了论文,又仔细润色了几遍才交了上去。 冯广厦只教她一门公共课,却看到了这篇文章。 是文学系一个留洋回来的教授特地拿给他看的。 “先前,你替文学系那个肄业的女学生恢复学籍,庄夫子不是很不高兴吗。” 庄夫子大名庄世仁,乌衣门第,前清榜眼,及至民国,仍是赫赫有名的大儒,所以大家都尊称一声“夫子”。 大儒的学问做得好,留洋回来的年轻教授们也佩服。 但大儒不喜欢女学生。 林朝笙这样退了学又重新回到学校的,他更不喜欢。 当时还指着冯广厦的鼻子骂,说他“被通海银行的银元塞破了肠子”。 苍天啊!他冯广厦分文未取,全凭朋友义气和往日人情啊! 思及此处,冯广厦有些不爽的揉了揉鼻子。 庄夫子当时骂得他可委屈了,他按下不说。 “庄夫子可又有什么指教?”冯老师语气谦和。 这教授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想岔了。” “是林朝笙交上来的论文写得很好。庄夫子挑不出毛病的好。”这年轻教授体贴的将文章递给他,“这手字,庄夫子也满意。” 冯广厦十分意外,连忙接了过去。 圆眼镜一目十行,很快读完,又倒回去读了一遍。 冯广厦睁大了眼:“我得去问问林小姐。” 他往文学系的教室跑去了。 年轻教授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手,觉得完蛋——论文还是他从庄夫子的桌子上偷偷拿过来的呢! 冯广厦上次见到朝笙,还是在李雁峰和周暮觉一同返沪的时候。 那会儿满大街嚷着“周太太”,在学校里,却又继续客客气气地称“林小姐”。 朝笙一出教室就见到了他:“冯老师,有什么事?” 冯广厦笑着和她打了招呼,将她的文章递了过来。 “特地来恭喜你的。”他说,“要让庄夫子看入眼,可不容易。” 朝笙柳眉微挑。 庄世仁是教古典戏剧评论的,一向不太满意她——准确的说,是不太满意“她们”。 文学系一共四十五个学生,其中女生有四个。 这种刁难,朝笙并不放在心上,因此冯广厦不知道,周暮觉更不知道。 她露出个笑来:“那看来我的工夫没白费。” 文章确实是认认真真写的。 冯广厦见她是要回去,索性同她一道走,反正阿忠一直是等在学校外头的。 他健谈得很,能从唐诗谈到宋词,又从宋词谈到文艺复兴,谈到文艺复兴,便不能不谈莎士比亚,谈了莎士比亚,便不能不谈弥尔顿—— 朝笙对答如流,末了,道:“我确实借鉴了《失乐园》里的故事,那本书还是阿暮找给我的。” “暮觉在国外时,确实读了很多书。”冯广厦说得兴起,略去了她语气里的亲昵。 暮觉、阿暮,他和其余朋友,都是这么喊的嘛。 冯广厦同她一起下了楼,沿着长长的道路往外走去。 白石红砖的校园外,长身玉立的青年身姿挺拔。 冯广厦说得眉飞色舞,便见身旁的女子忽而走快了几步。 “今天怎么有空?” “哪天都有空。”青年接过她手里拿着的书,发现那篇文章也在其中,他问道,“这么快便批了下来吗?” 冯广厦愣住了。 他回过神来,道:“批是批了,庄夫子还没发,回头我是要偷偷放回去的。” “冯老师说,我文章作的不错。”那刚刚与他柔声交谈的女子巧笑倩兮,眉眼格外妍丽鲜活。 “我早便说了。”周暮觉温声应她。 冯广厦原本熄灭的猜测又涌了上来。 他清了清嗓子,道:“林小姐可否等会儿,我有事情要同暮觉说。” “请便。” 周暮觉替朝笙拉开了车门,而后立刻被冯广厦扯到了一边去。 “你你你——和林小姐怎么回事?”冯广厦开门见山。 青年长眉微挑,眼神淡静。 冯广厦太了解周暮觉了。他越温和沉静,内心就越坚定。 “你那天不是和我说,你清楚吗?” “是啊。”青年回身,看向坐在车窗边的朝笙,“我清楚,我心悦她。” “你疯了!”冯广厦压低了声音,“她是你的……继母。” 周暮觉长睫低垂:“她先是她自己,再是我父亲的妻子。” “可父亲已经去了。” “她选了我,又为什么不行?” 冯广厦头痛得不行——苍天啊!为什么总要这样戏弄他? 他反问:“你知道后果吗?” “后果?”周暮觉反复咀嚼着这两个字,知道这是来自友人的告诫。 半晌,他蓦地笑了:“没有什么后果。她既选我,便是坦途。” 冯广厦心惊肉跳,终于确认周暮觉的心意已无回寰。 他深吸了一口气:“我这便去信给文葭。” 周暮觉看向他,便听得冯广厦挫败地道:“我要问问她,我们成婚时你随了多少的份子钱。” “待到给周行长随礼金,需得双倍奉上。” 既已如此,作为朋友,还能如何呢? 冯广厦失魂落魄。 第199章 黑莲花与君子(28) 民国九年,日新月异,发生什么都不令人意外。 第220章 可这是周暮觉。 在冯广厦心中,周暮觉是真正的君子。 但君子至情至性,亦存人欲,亦能爱人。 冯广厦长叹口气,同青年告别。 吉普车缓缓驶离,隔着车窗,他看到周暮觉偏过头,笑着同朝笙说着什么。 朝笙微微睁大了眼,忍不住回头望向了他。 冯广厦挥挥手,算是回应。 五月,日光晴朗,隔着透明的窗落在两个人身上。 任谁都会觉得,他们是登对的。 冯广厦心道,文葭肯定会比他还要震惊。 他决定写两封信寄去武汉,第一封先说暮觉恋爱了。 待到妻子好奇到着急上火,给他连回几封信,他再告诉她,暮觉恋爱的对象是谁。 思及此,冯广厦最后一点忧心也散得干干净净,他乐乐呵呵,迈步往学校里走去。 黑色的吉普车里,朝笙低声问周暮觉:“你便和冯老师说了?” 阿忠开车,专心致志。 周暮觉点点头,道:“广厦之于我,是知己至交,亦不会用异样眼光看待我们。” “我可不是这个意思。”朝笙说,“只是才知道,无论如何心怀坦荡,你到底还是会惴惴几分。” 得逢所爱,瞻前顾后,才是常态。 周暮觉向来知道她的敏锐。 他声音很温和:“我并非因为其余人的眼光而不安。” 她望向他,一双眼专注而认真。 周暮觉感到自己的心似乎陷入了澄明柔软的水流中。 “我只是觉得,无论结果如何。”他说,“我总得让我亲近的人知道,你于我而言是什么。” 要是她愿意,他当然想三书六礼或是白鸽教堂。 广厦和文葭结婚时,还特地登了报。 但这一切对于他们为时尚早。 正如他们刚刚在一起时,最终也只是谨慎地选择了“试试吧”这样的言辞。 他凝视着她婉秀的眉眼,不自觉想,这件事情,她是否又会让她的朋友们知道。 周暮觉在这一刻意识到,自己对于朝笙在周家之外的生活知之甚少。 她的朋友们叫什么名字,她又是否会和她的朋友们提及他。 以及她的家人。 他从未见过她的家人。 父亲的葬礼,她孀居的岁月,她的家人,又在哪儿? 周暮觉垂眼,望向她昳丽的面孔,最终没有开口询问。 而朝笙似乎也未曾察觉到周暮觉短暂的犹疑。 * 交上了论文,课业的压力就骤然少了很多,朝笙数着日子等待假期,有时会产生点岁月静好的感觉。 只是偶尔从报上看到些新闻,才会很快意识到这是种美好的错觉。 太平之下,早已经波涛汹涌。 不过先打破这份宁静的,是杜知弦的一通电话。 朝笙彼时正和周暮觉在书房里。 他从李雁峰那借了很多国外文学的译本,拿给了朝笙打发光阴。 “那会儿见你这朋友不太爱说话。”朝笙对着书感慨,“没想到,他的话都对书里的人说了。” 周暮觉眼里噙着笑。 他喜欢这样和她独处的时光,这让他感觉到她的生活与他有了更深的连接。 那些他所不知的过去,她所不提及的事情,仿佛就会变得没有那么重要。 敲门声忽然响了,是信春站在外边脆生生地唤朝笙,有她朋友打来的电话。 朝笙只好把书放下,周暮觉便温声让她去。 “书是不会跑走的。” 他看着她旋身离去,电话那端的朋友是谁,他不去深思。 * “仔细想想,咱们是不是有好些日子没见了?” 朝笙接过了电话,便听到杜知弦略带委屈的声音。 “这段时间不是在写论文么?”朝笙道,“你们不用吗?” 当然要——但自从叶青淇从段家的宴会上回来后,他们便很想尽快见到林朝笙。 但周寅竺与自己那小舅子约好的时间在五月中旬,于是他们便按捺了下来。 一直到今日。 “总算要到假期了,出来聚聚吧。”杜知弦说,“正巧我也快要生日了。” 朝笙圈着手中的电话线,曼声道:“好啊。” 电话那端,杜知弦与叶青淇对视一眼,知道林朝笙是上钩了。 她按着叶青淇的安排说出了时间。 “五月二十一,临溪楼不见不散。” 杜知弦的笑声真切了起来。 书房里,书页被夏日的长风掀起,青年的目光看向书页,而后落在朝笙只读到一半的诗行。 她好像也没去多久,周暮觉却觉得,这通电话的时间,似乎有些长。 门开了。 是朝笙走了进来。 “我读到哪儿了?” 她俯身看去,青年握着她的手,将她的指尖轻压在了书页之上。 “这儿。” 朝笙垂眼看他,微微笑道:“我电话打得太久了?” ——其实也没有。 她的语气里带着点难以言明的纵容,周暮觉本想回答说“没有”,他觉得自己不应该过于在意她的朋友。 但朝笙没有给他再说话的机会,她反握住周暮觉的手,攀附着他的肩膀,亲了下去。 很轻,似乎还有点儿歉意。 风又把书页掀起,这一次,没人再压住翻动着的纸张。 等到朝笙的注意力再次回到书上的时候,光阴又走过了大半。 她任周暮觉替她抚平了旗袍上微微的褶皱,温声道:“是知弦过几天生日,约我出去聚一下。” 周暮觉没料到她会主动提及,于是眼里牵出笑来:“想好送什么礼物了吗?” “我得去好好看一看。”朝笙捧着书,随意翻过了一页。 * 整个五月,天气格外的好。 日光明亮,从姗姗开着的榴花间隙里看过去,天蓝如洗,一朵云都没有。 阿柳在院子里慢悠悠地浇花,信春就跟在一旁揪草玩。 阿柳抽空瞄了一眼,惊道:“那不是草!是新长出来的三角梅!” 信春颇不好意思的松开了手,又把土拍得实了些。 “你的活都做完了?”阿柳问她。 信春道:“我可不偷懒。只是太太今天出门了,少爷去了银行,我的事情也就少些啦。” 阿柳点点头,两人便又闲聊起其他事情来。 银行里,办公室的门敲了三下,周暮觉停下了手中批阅的笔。 “行长。”等在外头的人是银行的经理徐城,“今天早上,您四伯公打发了人过来。” 周暮觉眉梢微挑。 他的四伯公,向来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 徐城说:“他说趁着小满,亲戚们聚一聚。” 周家是大家族,周暮觉有很多叔伯,但年岁更长的,就这一个四伯公了。 如若不是周鹤亭这一支强势,周寅竺就是当之无愧的大家长。 周寅竺怕周暮觉不来,还加了道理由。 “还说,周家在外头的生意也要与您商讨一下。” 第221章 徐城心道,这可能才是关键。 通海银行是根深叶茂的榕树,由它分生出的枝节也供养着这个家族。 长辈相邀,又有正事,周暮觉没有推辞的理由。 尽管他并不太喜欢同那群族老打交道。 徐城见他神情,知道他会去:“时间是午间,地点定在了临溪楼。” “好,我知道了。”周暮觉应了下来,一看时间,确实也要到了用午饭的时候。 徐城便替他安排去了。 中午日头烈,路上的行人便也少了许多,稀稀拉拉走在路上的,大多是学生报童。 汽车穿梭于摩登的城市,隔着车窗,通海银行渐渐落在了后面。 老何很快就将车开到了临溪楼,车门刚开,就有蹲在屋檐下的卖报小孩围了过来。 “先生,来一份报纸吗?” 老何想挥开这小孩,毕竟大中午了,谁还看早报呢。 但小周先生接过了报纸。 “三个铜元。”小孩子喜笑颜开,“今天这报纸可值得看,骂了曹玉符两大页版面。” 曹玉符是李淮麟的头号政敌,占据北方的大军阀。 南北相对,军阀相望,这也是那条航线当时难以被段家拿下的原因。 政敌之间,攻讦是常事。 但最近似乎频繁了些。 周暮觉按下心中所想,将铜元拿给了晒得黑黢黢的小报童。 临溪楼跑堂的小二认得周暮觉,又有周寅竺提前同他打招呼,立刻便迎了上来。 “小周先生,您三楼请。” 三楼是包厢的雅间,很是清僻。 这倒不大符合他四伯公的作风——周寅竺一向是很讲究排场的,出门宴请,必要弄得声势浩大,人皆侧目。 小二在前头带路,最后停在一间靠窗的雅间外。 推开雕花错木的门扉,映入眼帘的是一架开得正好的兰花。 藤编的帘子隔绝了太猛烈的白日,满室错落着温柔模糊的光。 白衫蓝裙的女孩子闻声转过头来,对上了青年有些意外的神情。 “暮表哥。”她脸带欣喜。 还没等她站起身,门关上了,青年声音淡静,只让她听到了一句“抱歉”。 小二不知所措,只感觉面上拂过关门的风。 “走错了吗?”周暮觉拧眉。 小二猛摇头:“没呢!今天就寅四老爷定了三楼的雅间。” 三楼雅间,二楼半开敞的小包间,都是体面阔绰的客人才会定的。小二向来记得清楚。 来的只有一个年轻的女学生,小二还以为这是周家的相亲会。 但觑着小周先生的神情,竟然是全然不知的。 门又开了,那女孩子面色涨得通红,一双眼睛委屈地望着他。 周暮觉让小二先下去了。 女孩子的表情好了些,又唤了一声“暮表哥”。 周暮觉的母家那一支人丁凋零,他没什么表姐妹。 楼下的食客进进出出,偶尔有人仰头,望向三楼走廊上的动静。 “先进去。”周暮觉因着这声“表哥”,甚至感到了几分头痛。 女孩子喜笑颜开,往里头走了过去,一回过头来,周暮觉却隔着那架兰花,再没多走一步。 “你也是周家的亲戚吗?” 她忙道:“是呀。我父亲的大姐姐嫁给了您四伯公的。” 这关系有点儿远,她按着自己父亲教的说法,补充道:“您母亲,也叫我父亲一声堂兄呢。” 当然不是嫡亲的。 这些大族,子嗣众多,旁支不胜数。 要说亲缘多深厚,也不尽然。 起码,在周暮觉年少时,母亲那边的亲戚是很少过来的。 直到他慢慢长大,周围人意识到他很有能力,足以继承通海银行。 “您父亲过四十岁生日时,我还来了。” 那时候她也被父母带到周鹤亭跟前打了招呼,然后看到了周鹤亭身后高大清俊的青年。 周暮觉眉心一跳,父亲生日时,她也不过十二三岁吧…… 女孩子有点委屈,她原以为这位俊秀得过分的表哥记得她。 “我是舒家的若敏呀。” 周暮觉叹了口气。 “四伯公让你来的?” 舒若敏想起了周寅竺的叮嘱,也看得出,这位周家的大长辈属意自己和周暮觉多接触。 她脸泛红,柔声道:“是呀。” 年少时也对这张俊美的面孔起过一霎的旖旎心思,后来随着年岁渐长,很快就忘了。 但父母耳提面命他身份的显赫,而时光也将青年雕琢得更加温润,于是舒若敏的少女情思汹汹复燃。 “过会儿菜便上来了。”她盈盈地望着他,“暮表哥,先进来说话吧。” 周暮觉的眼神却冷了下来。 他一眼就认出,舒若敏穿得是金陵女中的校服。 四伯公实在荒唐,煞费苦心,让一个还在读高中的女孩单独与年长她许多的成年男子见面。 “不用了。”他淡声道,“临溪楼的饭菜还算不错,你吃完了,我让司机送你回去。” “与你父母说一声,此事,我不同他们计较。” 舒若敏嘴唇微张,有些愕然——他的语气冷淡到严厉。 男女相看,不是很正常的吗?不同她的父母计较,又要同谁计较? 舒若敏觉得受伤,又不敢掉眼泪,不明白刚刚还神情温和的人为何骤然露出了骇人的一面。 但周暮觉转身,走得很干脆,没给她再开口的机会。 说不生气是假的。 但不至于迁怒于一个十几岁的高中的女学生。 四伯公的算盘打得太响了。 拿捏长辈的身份,打算替他寻个妻子。这位妻子既与他的母亲沾亲带故,又和四伯公有着深厚的亲缘。 他想要给公馆找一个女主人。 葬礼上,老者挥着拐杖,笞向了跪在棺木前的朝笙。 便这么容不得她吗? 周暮觉的眼中淬着怒火。 他不需要长辈给他安排一个妻子。 朝笙若愿意,那便是她。 若不愿意……又何须旁人。 沿着楼梯下来,又经由木质的长走道,能听到楼下食客高谈阔论的声音。 这样的热闹让周暮觉的怒火平息,他感到心绪终于渐渐静了下来。 交待老何一声,把这所谓的舒家表妹好好儿送回去。 至于四伯公那—— “青淇亲耳听你那四伯公说的!今天,你那个继子就要见他以后的未婚妻了!就在这!”女子的声音急促,带着浓浓的劝诫之意,“你若不信,待会且去问店小二,没准,你还能恰好碰到他们——朝朝,你要替自己考虑一番。” 周暮觉一愣。 背后窥听,绝非君子所为,但一种极为强烈的预感、一个一直萦绕着他的疑惑,驱使着他顿住了脚步。 然后是男子富有磁性的声音响起,压低了音调,带着刻意的迷人。 “你跟周鹤亭,本就没有感情,嫁给他也不过是因为家里破了产。” “他死了,你当然不用替他守着,何况,你那继子把钱也给了你。” 第222章 “待到你那继子娶了妻子,你在周家哪有什么地位。”衣衫翕动,大概是叶青淇走到了她的身前,“朝朝,我对你的情意想必你也清楚。” 青年的话里,林朝笙是周暮觉未曾见过的另一番模样。 她终于开口,并未否认叶青淇的话:“你有办法?” “趁着周暮觉还未娶妻,从他那一次性拿到足额的钱,离开周家。”叶青淇声音深情,“我出身还算不错,周家再显赫,也比不了英国的贵族。明年毕了业,我也会寻份体面工作。上帝作证,我必不负你。” ——是谁墓前垂泪,低唤着亡夫的名姓,情愿随斯人逝去。 ——是谁月下而来,握住了他的衣袖,从此以后,要一起走。 “唉!小周先生,您小心些,下去的楼梯还在前头呢!”传菜的小二端着碗热汤,没注意到走廊上还有个失魂落魄的影子。 他好歹是稳住了手里的汤,拐到了木屏风后的餐桌边。 “三位久等,这是咱们临溪楼的招牌菜清炖狮子头。” 小二声音饱满,打算给里头的三位客人好好介绍一下这道菜,却发现里头的气氛冷凝得不像话。 他噤声,没了言语。 热闹烟火气的声音似乎消失了。周暮觉觉得五内如焚,又如坠冰窟。 他心想,走吧,离开——可心里又有一个声音近乎疯狂的叫嚣,去问她,去听她说。 高跟鞋踏在木地板上,发出轻微的声响。 他抬眼看去,月白旗袍的女子款款走出,站在了木屏风旁。 真的是她——周暮觉的思绪近乎机械。 她很少有这样冷淡的神情。 她总是温柔的、笑着的,偶尔也会露出几分活泼的孩子气。 此刻朝笙望向他,眼里带着意外,却不见一丝的不安、懊悔。 “阿暮。”她勾唇笑了,眼睛弯着,像是冰种的翡翠,美是美的,可怎么一点儿情意都没有呢? “你都听到啦?” 他感觉自己浑身发冷,说话时喉结滚动,而声音似乎是从牙关里挤出来的。 “都听到了。”周暮觉一字一顿,眼前的人陌生得让他惘然。 “太不凑巧了。”朝笙轻轻拧着手腕上的翡翠镯子,这句话应该是遗憾的语气,从她口中说出,却没带什么感情。 周暮觉记得很清楚,那个镯子,是他父亲送给她的礼物。 第200章 黑莲花与君子(29) 那些为逝去丈夫流下的眼泪,那些曾令他渴望到嫉妒的深情,都是逢场作戏的谎言。 四肢百骸,内里游走的血液都发着冷,惟有望向她的一双眼睛里燃着火光。 木屏风后,杜知弦和叶青淇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慌乱。 只想着让林朝笙亲眼看到,周暮觉与那女子的相看,没料到意外发生得太快。 明明已经说动了林朝笙—— 功亏一篑。 叶青淇咬咬牙,很不甘心。 他深吸一口气,抬脚迈了出去。 “周行长,都是误会——” 他想把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替林朝笙遮掩过去,以后再徐徐图之。 但那个传闻中好性情的小周先生冷冷地睨了他一眼。 “算计周家,你很不错。” 这句话不带任何感情,清晰得掷地可闻,让向来敏感的叶青淇悚然。 ——这是威胁,还是报复的前兆? 但他的父亲是爵士,来自于那个号称日不落的帝国! 一个华国的银行家不敢做出什么报复的……他感到心镇静了下来,步履仓促地往楼梯跑去,连杜知弦都忘记了。 穿着精致洋裙的女子提着裙摆,匆匆从朝笙的身后跑过,连道别的话都没和朝笙说。 周暮觉冷眼看着,只觉讽刺。 而她静静地倚着木屏风,并不在意的模样。 真陌生啊。 他竟然从来不曾见过这样的她。 周暮觉的声音低哑得惊人。 “不凑巧,是什么意思?” “朝朝。” 梦里这样唤她,独处时这样唤她,亲吻拥抱时这样唤她。 他无法按捺住内心的怒火,却又夹杂着一点希望。 是那些耳鬓厮磨的亲密给了他不切实际的期待,是否对她而言,他与父亲确实不同。 只要她否认—— 但神明不垂怜。 她一字一句,说出了回答。 “如你所想。”她的手落在身侧,翡翠的镯子虚虚往下坠去,卡在了她纤细的腕上。 是谁曾握住了这截霜雪似的腕,虔诚落下亲吻。 周暮觉心里痛意分明。 “都是假的。”他被情绪驱动,走到了她身前,“过往种种,都是我一厢情愿?” 这双桃花般的眼睛低垂,眼角发红,为何又带着湿漉漉的潮意? 朝笙感知得到他起伏汹涌的心潮,便抬手轻轻抚了抚他的眼睛。 指尖温柔,字字残忍。 “你已经知道了。”她的声音不带一点儿歉疚,“其实我一开始,也只是想要更多的钱罢了。” 周暮觉死死握住了她的手,力道大得让朝笙心惊。 他的反应比她想得要剧烈。 这种时刻,朝笙居然还能分神,毕竟她第一次见他这模样,圣人也会怒目,生气时眼睛仍然漂亮得分明。 虽然,她也会跟着有点儿替周暮觉难过。 但朝笙在感情里很有一种不管不顾的莽勇。这种勇气近乎本能,植根于她飘荡了很多年的灵魂,与她是“林朝笙”“闻朝笙”抑或“宿朝笙”都无关。 岁月往前拨转无数圈,有个白袍的神明将她评价为“赌徒”,奉劝自己的好友不要孤注一掷。 但朝笙早已经不记得这番前尘。 她秀美的长眉微拧,露出吃痛的神情。 手上的力度立刻便松了。 翡翠的镯子上头,衬着一圈鲜明的嫣红。 “好。” 前一刻还在想,她何时愿意做自己的妻子,这一刻,感情就被判了死刑。 镜花水月。 心中剧痛,周暮觉感觉身体都不受自己的控制了。 他钝钝地往后退去,退到一个礼节内的范围。 “对你,确实是有些抱歉的。”她承认得直接。 从不知道,她柔软温和的皮囊下掩藏着这样的决然。 朝笙旋身,月色的旗袍如水流转,她走得干净利落,没看到周暮觉灼红的眼中攒出一滴泪来。 “朝朝,只有抱歉吗?” 她听到周暮觉渗着寒意的声音幽幽响起。 五月,盛夏将至。 女子的背影一顿,却没有给他回答。 公馆的人私底下忍不住议论,最近家中的气氛似乎不太对劲。 是阿柳先察觉到的。 她一直以来都很关注太太和少爷的相处,因此很快发现,少爷的工作又忙了起来。 忙得直接睡在了银行。 在公馆来去匆匆,若回家,也是戴月而归,披露而去。 阿柳掰着指头数,自打小满之后,这两人竟是一次面都没碰上。 信春悄悄地问她:“太太和少爷吵架了?” 第223章 连这小丫头都看出来了。 两个人决裂得无声无息。 太太照常去上学,照常去书房看书,照常出门交际。 少爷却在避着太太一般。 阿柳实在清楚这两位的性情,大抵伤了心的是少爷。 她叹了口气,对信春道:“院子里的三角梅长得怎么样了?” 信春立刻便转了注意力:“上次差点揪了它们,现在居然长得更好了些。” “等到开花的时候,和月季错落在一起,肯定漂亮。” 阿柳便道:“趁着太阳刚落,去浇些水吧。” 于是小丫头便溜溜达达出去了。 暮色开始四合,庭院的上空悬着瑰丽的晚霞,信春提着洒水壶,一株一株的浇着藤生的花枝。 大门外传来汽车的响动声,信春眨了眨眼,太太今天似乎没出门。 她扭过头去,回来的是少爷。 信春觉得稀奇,这会儿才七点,她最近很少见少爷回得这样早。 正想打招呼,却见周暮觉的神情格外冷淡。 信春哑了声音,默默地往前头挪了几步,继续浇花去了。 周暮觉很难得生气。 回海市以来,统共动过三次怒。 第一次,是父亲的葬礼。 第二次,是一周之前在临溪楼。 第三次,就是今天。 办公室的门被人直接推开。 来的是四伯公的妻子。 “都道周大行长是真君子,我看倒未必!”锦衣的妇人一把推开了身前拦着的徐城,“我那个小侄女被你一个人落在酒楼子里,最后只叫司机送了回去。” 连日未曾好好休息过,周暮觉不胜烦扰。 又听得妇人泣泪,伤心道:“你这孝心,不用在你四伯公身上,倒供着那林朝笙!” 徐城闻言,连忙退了出去。 妇人自觉占理,又有长辈的身份压着,气势足得很。 她痛斥一番,换了苦口婆心的模样:“那林朝笙读书时,名声便差得很。” “轻佻风流,不知检点。你的堂弟也在青英大学,说她从前男伴多不胜数。” “鹤亭非要娶她!不知被灌了什么迷魂汤。” 其实妇人心知肚明,为的是那独一份的美貌。 “你也是。银行的分成怎么能给她?她一儿半女都没有,没准哪天——她就拿了钱,和男人跑了!” 钢笔的笔尖划破纸张,周暮觉垂眼看去,大团的墨色洇开,这份文件废掉了,得让徐城重新备一张。 他将笔帽扣了上去,看向锦衣的妇人。 “四伯娘一片苦心。” 声音清冷有礼,似乎真把她的话听进去了。 妇人底气更足了些,她道:“我与你四伯公,都是诚心实意地为你好,那林朝笙,从此不必管了。公馆里该有个合心意的女主人,你一个人担着通海银行,有人主内,才是好事。” 然后便见青年嘴角微勾:“不若叫四伯公来替我分担银行的事情。” 妇人一喜。 “周家的公馆也舍了,让你们搬进去,颐养天年。” 他将钢笔扣在了纸上,“哒”的一声,在宽阔的办公室里头格外清晰。 妇人这才知道,青年早已经动了怒。 “阿暮,你这是哪儿的话呢……” “四伯娘请回吧。”青年淡声道,“下次再有什么指教的,我亲自上门听训。” 轻描淡写的语气,却叫妇人听出了淡淡的威胁。 知道这侄孙好性情,温和的皮囊下却是副硬骨头。 一直在外头的徐城推开了门,客客气气的抬手,这是要她出去的意思。 妇人看一眼这文质彬彬的经理。 周鹤亭刚去世那会儿,她丈夫便迫不及待想要接手银行了。 银行里笑面的经理们八风不漏,将他挡了出去,半点没叫他沾手。 可他们都听周暮觉的。 妇人忽觉有些悚然,年轻是年轻,手腕也是有手腕的。 她挤出个笑来:“你说的哪儿的话。做长辈的,都是关心则乱罢了。” 周暮觉“嗯”了一声,仍是寡淡的语气。她不敢挑毛病了,拢了拢身上的真丝披肩,在徐城的笑脸中走了出去。 四伯公只是用他的妻子来探他的态度。周暮觉心知肚明,这样上不得台面的事,四伯公是故意让个女子来做的,事后他若生气了,一句“长舌妇人不懂事”就能搪塞回去。 女人不主外,不掌权,没个分寸也是正常的。你男子汉大丈夫还能同女人计较吗? ——这是周寅竺向来的想法。 周暮觉头痛欲裂,他撑着半阖的眼睛,长睫垂了下来,映出一片浅浅的弧影。 徐城有些担忧,正想问他要不要叫个医生过来,便听得周暮觉道—— “你在银行工作多久了?” “十二年。” 徐城是父亲的亲信,参加了那场婚礼,比他更早认识林朝笙。 “徐经理,烦请你帮我办一件事情。”青年的声音温淡,不带一丝多余的情绪,“帮我查一下,太太结婚之前的事。” 徐城敛去眼中的讶异,立刻应了下来。 “需得费些时日,我一周后给您答复。” * 徐城的话犹在耳畔。 语气冷静,心肺却如同炙烤,周暮觉忽然很想回家再看她一眼,最好一眼就能看出她真切的模样。 他从未好奇过朝笙的过去,他只图和她有个以后。 他不知道她在别人眼中有那么不同的面孔。 他不知道她对父亲的深情都是伪装。 他不知道她到底经历了什么。 性情作得假,锦绣文章作不得假。 她不是百无一用败絮其中的人,但他确实,不了解她。 所以,弄清楚,然后,结束。 温柔的暮色落在他消瘦了的肩上,融开在云霞里的太阳将要坠落,他抬头看去,外墙上的常青藤在晚风里摇曳,丝绸长裙的女子站在露台边,手中的烟在昏沉的傍晚燃出一点灼热的红。 灰烬抖落,她夹烟的长指娴熟自然。 周暮觉忽然觉得,没必要再往里走了。 天边挂上了几颗寒星,他来得突兀,走得仓促。 朝笙抬手,将烟摁灭在盛了水的玻璃皿中,手中随意摆着的书又潦草翻过一页。 是她上次同周暮觉在书房读的那本。 在信春疑惑的目光中,汽车的引擎声再度响起。她望向那辆离去的吉普车,知道少爷今夜又要在银行里度过。 这般忙吗? * 银行的顶层的办公室,灯光日夜都亮着。 周暮觉试图不去想。 那朵纯白的山茶花滚落进尘泥,暗地里腐朽,她的欲望、她的野心、她的过往,都掩藏在温柔端静的模样下。 可告诉他,又如何呢?他无法控制这样的念头。 他有一瞬惘然——若她和他所知的全然不同,那他爱上的是否只是她的伪装。 纷杂到压抑的念头在日夜颠倒的工作中一点一点冷却,情绪却绷成了一根紧紧的弦,而周暮觉并不曾意识到。 第224章 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徐城站在门口,道:“车已经备好了。您今天晚上应了宝兰矿业的邀。” 青年敛眸,站起身取过椅背上的西服外套。 车往滨江大剧院开过去。 生意场上总有这样不成文的规矩,正事绝不在办公室里。挑个酒楼、剧院,歌舞升平,相谈甚欢,似乎这样做生意就情真意切了一些。 宝兰矿业的老板赵冬严不知从哪打听到他留过学,特地邀请他去看剧,再谈一谈通海银行注资他新矿场的事宜。 原本不想去剧院谈,但徐城同他说起这件事时,无意提了一嘴,滨江大剧院请的是法国的演员,一出《茶花女》一票难求。 鬼使神差,周暮觉应了下来。 剧院外摆着进口的轿车,时不时有黄包车夫停下来,衣冠楚楚的男男女女鱼贯而入。 赵冬严得了消息,让门童将周暮觉引向了二楼的包间。 “自上次段家一别,可是有好些时候没见到周行长了。”赵冬严从包间里走出来,热络地握住了周暮觉的手。 明明青年比他小了差不多一个辈,赵冬严丝毫不见怠慢。 段芮年都是那样的态度,赵冬严很懂得通海银行的分量。 “赵老板客气。”周暮觉近来十分疲惫,然而在外人面前却不露分毫。 他的眼角牵出一个笑,一看便是好相处的模样。 赵冬严心定了下来。 包厢的位置很不错,从看台上能够俯瞰到剧院的全貌。 摩登的城市自然有首屈一指的繁华,海市确确实实是远东的明珠。 剧院里灯光暗了下来,唯有舞台上有亮眼的光芒。 赵冬严事先做了功课,知道这位周行长留洋归来,读了很多书,因此特地选了国外的剧目,好叫他从学生时代的回忆攀谈。 先回顾过往,再展望未来,保管宾主尽欢。 “我是很爱这种经典名着的,茶花女你在国外肯定也看过。”赵冬严招呼着侍从进来,侃侃而谈,“哎,玛格丽红酒,拿破仑都说好哇。” 高眉深目的演员款款出场,赵冬严看得新鲜,道:“这个剧有意思得很。一个交际花和富家子谈恋爱,最后,交际花好像是为了钱舍了那富家子,结果得病死了。” “那个富家子悔不当初。”赵冬严总结道,“这古今中外的男人,都喜欢救风尘,哈哈。” 整理点心的侍从憋着笑,知道这又是位附庸风雅的老爷。一个抨击贵族虚伪歌颂纯挚爱情的戏剧被他说成了这样。 蓝色洋裙的茶花女出场了,赵冬严望过去,赞叹道:“可真白。” 周暮觉眉心一跳。 昏暗的包厢里,他眼中涌上浓浓的倦色,果然没必要在剧院里谈生意。 但表演已经开始了。 他的目光看向前方,灯光明辉,人影攒动,舞台之下的观众席上,坐着个窈窕的身影。 ——她果然,也来看了。 这种了然的感觉让他再次感到钝痛。 她并不是一个人来的,身旁有好几个女子,他认得,大都是段家宴会上的太太们。 她是那种,只要愿意,便能让人觉得如沐春风之人。公馆里的人、冯广厦、他,都觉得与她相处起来很舒服。 因此在宴会上新认得一些朋友,也不算什么。 但不知为何,父亲还在的时候,她不与这些人交际。 赵冬严仍在侃侃而谈:“你瞧这男演员,真招人。” 天生情感更外放的异域演员,举手投足都有种从容的风流。 太太们的做派日趋开放,在台下笑着同这演员挥了挥手,是熟络的样子。 为了追求原汁原味,演员们尽说的是法语。赵冬严半个字都听不懂,只好就着服饰动作点评。 故事一幕一幕向前,赵冬严终于从巴黎的少女谈论到了法国的铁矿,然后悠悠绕到了宝兰矿业新开的矿场。 帷幕落下,容貌俊朗的男主演轻车熟路下了台,走到这群太太们面前,笑着接过了她们送的花。 男主演游刃有余,在她们的笑声中抽出一枝花,递给了正中间婀娜的人影。 她确实没能受到任何影响,谎言被戳破,就利落抽身离去了。 但周暮觉绷着的弦断掉了。 赵冬严正想继续说下去,青年忽然站了起来。 “矿场的前景我很看好,具体的章程我会让银行的经理拟一份给你。” 赵冬严愣住了——这么痛快?他还以为自己还要再绕几圈弯子。 “我还有事,先告辞了。” 这是连送都不用的意思。赵冬严颇有些疑惑,低头看去,上好的玛格丽红酒已经见底,看来青年甚是喜爱。 所以这生意,谈成了吧? 赵老板有点摸不准了。 剧院的主演们大多有自己的豪客,男主演也不例外。 海市的贵太太们有钱有闲,也并非所有都仰仗丈夫的鼻息生活,思想开明,经济自由,一掷千金买戏子的笑,也是常有的事情。 上次在段家见了这位周太太,都觉得她实在很该加入她们,年轻守寡,身家丰厚,不再婚就是对亡夫最大的深情了。 遂有人把周太太邀请来看剧。 这漂洋过海来的异国演员,俊美非常,体贴有礼,用一口不大顺畅的华国话说出甜言蜜语,实在很讨人欢心。 譬如此刻,他将玫瑰递到了周太太的面前。 “您的唇瓣让我想起了家乡的玫瑰,它们的颜色和您一样热烈。” 周围的太太们笑得不停,期待着朝笙的反应。 然而一只清癯的手探了过来,接过了那朵花枝。 “谈谈吧。” 朝笙数着日子,这是他们决裂后的第十四天。 女子露出笑来:“先失陪了。” 太太们面面相觑,看着这两人离去了。 “刚刚——是周行长吧?” “周行长?周太太的丈夫不是已经去世了?” “哎呀,新的周行长是她的继子!” 惊呼声响起,花枝委地,无人在意。 剧院长而暗的走道里人群涌动,看完了剧的人往外走去。 结伴而行的男女众多,没人在意一前一后走出去的两人。 “忠叔送你来的吗?” 出了剧院,入眼是繁华的夜色,周暮觉冷不丁开口。 朝笙道:“苏家太太捎了我一程。” 青年点头,不再多言。 老何没料到太太也在剧院,他拉开了车门,问道:“少爷,是回公馆吗?” 青年的声音在后座响起:“去银行。” 朝笙侧眼看去,青年的下颚线绷得紧紧的。 她勾唇,无声在夜色中笑了。 银行已经暗了下来,忙碌的一天的员工都已经下了班。 周暮觉抬手,摁亮了大厅的灯。 橙白的光依次亮起,他们沿着旋转楼梯,往上走去。 三楼的走廊铺着柔软的地毯,女子的高跟鞋踏在上面,一点声响也无。 周暮觉开了门,于是朝笙再度来了他的办公室。 那时候她经逢大变,安静柔弱,很偶尔露出点笑来。 第225章 他回身看去,女子的旗袍袅娜,举手投足都是不加掩饰的风情。 这才是真实的她啊。 周暮觉并不是爱女子的温顺恬静。 他心中一痛,澎湃的情绪起落不休。 “谈什么?”是朝笙先开了口,“我已想过了,没机会与你说。” “我对周鹤亭没感情。” ——周鹤亭图谋林朝笙的青春年华,林朝笙想要继续过奢靡的生活。 不是什么情深似海。 她声音慢条斯理:“阿暮,我确实骗了你。” “下个月,我便搬去平宁寺那边。”她坐了下来。 “搬走?” 那些打好的腹稿碎了个干净,他望向她,若眼神能化作实质,应会是暗流涌动的江潮。 “然后呢?” “你对父亲的感情是假的,为的是钱。” “那叶青淇呢?今天的演员呢?” “他们又能给你什么?” 明明是质问,字句都宛如被牙齿嚼碎,为何听起来这样委屈? 朝笙望着他,淡声道:“我乐意呀。” 轻佻浪漫的林朝笙,成为雀鸟后以堕落的方式换取精神的自由。 轻描淡写的几个字也能化作利刃,将周暮觉的心刺破开来。他没来得及知道她的过往,就先不受控的沉沦下去。 他垂眼看着她,忽而哑声问道:“那我呢?” 她坐着,他站着。一个纤婉,一个高大。他分明有着居高位的压迫感,这会儿却像只穷途的困兽。 朝笙沉默。 他俯下身来,几乎将她圈在座椅里。 绚丽的霓虹透过窗帘,映照在光洁的桌面上,车水马龙,繁华夜色,与这间办公室里的寂然隔出泾渭分明的界限。 他本应理智,本应镇静,可他太想知道答案了。 “你要钱,要爱,要自由——你要什么,我都能给你。” “为什么,不是我呢?” 深夜里情绪翻来覆去地折磨着他,最终让他在见到朝笙与人言笑晏晏的那一刻崩溃。 图谋钱,图谋爱,或者图谋别的什么——为什么不选他?在谎言戳破的那一刻就抽身离去,连一点伪饰的话都欠奉。 他不甘。 没法冷静。 他少而早慧,又在世事中生就了温润平和的性情。人人都赞他一声“君子”,可此时此刻,酒精与情绪共同翻涌,他不想做什么君子、当什么圣人。 他想投身名为她的业火。 焚皮烧骨,在所不惜。 朝笙嗅闻到葡萄酒的气息——是馥郁的玛格丽红。 他酒量一向糟糕,在剧院里差点把她都给唬过去了。 他半跪在她的身前,握紧了她的手。 她迎上周暮觉的目光,道:“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我知道。”他哑声说,“我知道你的欲望,你的谎言,我不在乎你的性情有几分真,几分假。” “朝朝,你告诉我你到底是什么样的。我想爱你,我爱你。” 那些质问与怒火化作了虔诚的渴求,周暮觉在某个春夜得遇他的神明,从此就将之奉为了信仰。 空气中响起一声叹息。 她望着他的眼睛,道:“你自己去看。” 这句话宛如一个信号,猎人愿意短暂地放下她的枪,任由被困住的野兽往前走去。 青年桃花般的双眼微颤,一个灼热的吻落在她柔软的虎口。 朝笙将手抽离,雪色的指尖压在了周暮觉的薄唇上。 她俯身,亲了下去。 理智早就碎了个干净,如果猎人示弱,野兽就会立刻将獠牙落在她的脖颈。 事实上他也这样做了。 他的掌心覆住了朝笙的脖颈,而这个吻再次变成他所主导。 兽类喜爱做标记,舔舐伴随着尖齿,爱意夹杂疼痛,最终留下触目的红。 她终于尝到了玛格丽的味道。 身躯被青年的手臂抵着,朝笙偏过头去,看到了窗外灯光的粲色。 “看着我。”他又咬在了她的唇瓣上。 周暮觉在半个月的辗转反侧里越发冷静,越发煎熬,最后发现无论这个人到底如何,他都想爱她。 并不觉得悲哀,反而有种洞明的解脱。 脖颈后的手已经落在了腰间,将朝笙扣住,青年掌心灼热的温度传来。 夜色渐深,于是霓虹渐次熄灭,朝笙垂眼看到,还有几点亮光落在他泛红的眼中。 这双眼睛,可真漂亮。 朝笙忍不住抬手,轻揉了揉他的眼尾。 办公室的灯仍然照着,他嘴角泛着水光,侧脸上的薄红不知是出于酒精,还是欲望。 也许兼而有之。 “我这个人,虚伪、贪婪,爱享乐,真心寥寥,一开始与你的见面就是骗局。”她却在这样的气氛中开口。 而他回答:“但我爱你。” 宁堕业火,永世沉沦,不做圣人,求诸解脱。 “好啊。”朝笙终于给了他回答。 那个停止了的吻又继续,旗袍泛起褶皱,向上退去,她搂着他的脖颈,感受到了他落在腰侧的手都微微战栗。 他们从未贴得这样的近过。 他压倒了他的神明,分明生涩,分明蓬勃,却又克制着,一点一点契合。 身下人抱着了他的手渐渐脱力松开,又被他紧握。 “朝朝。”周暮觉低声道,“是你又一次选了我。” 语气明明温柔,却又带着令人心惊的决然。 朝笙不语,任他又吻了下去。 窗外的霓虹彻底熄灭。 第201章 黑莲花与君子(30) 爱意裹挟欲望,温柔渗进野心,唇齿都相合,所以猎物和猎人的界限终于不再明晰。 先动情的是周暮觉,之死靡它,绝无回转。 但时光往前回溯无数载,隔岸观火的朝笙其实已陪“他”走过许多年。 于是女子任由旗袍被推起褶皱,又任人解开了腿侧腰际的盘扣。 柔软的身躯铺陈在这个夜晚,白雪红梅,清极妩艳。 周暮觉曾于春夜中沉沦忏悔,却从未肖想过自己有一天与她这样相见。 他俯身,将她从椅中抱起,自始至终,都是这样将她圈住的姿态。 那张原本对他冷淡对他嘲弄的面庞此刻泛着可爱的粉色,他将她抱得更紧了些。 骤然悬空,令朝笙有点意外。 但不待她发问,周暮觉又亲了上来。 她的喉间溢出了轻而长的喘息。 “上去吗?”是询问的语气。 办公室的上面,旋转楼梯通向周暮觉的卧室。以工作繁忙麻痹自己的半个月,他就歇在这里。 朝笙终于从他说话的间隙里抽出思绪来,她整个人都已经被他抱着了。 还有得选吗? 她也不想选。 她没说话,手指却解开了他衬衫的第二颗纽扣。 这就是回答。 怀里抱着一个人,周暮觉还能腾出手推开卧室的门。 夏夜的月亮总是很好,幽明的光透过落地窗,隐约勾勒着卧室简洁的装潢。 宽阔的床向下陷落,猎物覆了上来,凝视着困在他身下的猎人。 第226章 她从那些绵长的吻里缓了过来,抬手,慢条斯理地解开衬衫剩余的纽扣。 青年喉结上的痣微微滚动,在下腹的那颗纽扣也被朝笙解开后,他握住了她的手。 她眼波流转,湖光潋滟。 月色幽幽照着,白色的雪原彻底展露于他的眼前,他俯身,丈量着雪原的起伏。 温热的鼻息撒在颈窝,周暮觉到这种时候,反而冷静了下来。 这是一种奇异的冷静,欲望分明游走,动作却温柔。 “朝朝。”他低声的唤她,而她嘴角勾出一个笑,水光滟滟的唇瓣开合:“我在呢。” 炽热如刀,融化了雪原,长溪潺潺,流经每一寸痕迹,朝笙抬手勾住周暮觉的脖颈,却又被周暮觉更有力的压了下去。 君子贪爱欲,圣人下神坛,澄明的月色如薄纱,洒满了红梅缭乱的雪原。 不知何为餍足,周暮觉拥着怀中的朝笙,起初她还游刃有余,回应着他的每一次索求,到最后神思也混乱,只怔怔望着面颊绯红的青年,他的醉意似乎都退去了,眼神清明,将她整个人都锁住。 最后喉间溢出一丝哭声,还未出口,又被吞吃入腹中。 骨血相融,得偿所愿。 江潮退了又涨,月亮悄然隐去,朝笙倚靠在青年宽阔温热的胸膛中,沉沉睡去。 周暮觉抱着她,感到梦境与现实的界限被打破,他爱怜地吻了吻她闭着的眼睛,那儿有泪水将坠未坠。 怀中的人毫无所觉,他将她抱得更紧了些。 待到朝笙醒来,已是午后。 房间里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 她撑着身子坐了起来,发觉自己身上已换上了一件宽大的衬衫。 这个人太温柔,所以并没有预料中的疼痛,她好好的睡了大半个白日,半点倦意也无。 朝笙掀开了被子,目光一顿,落在了左手的无名指上。 熟悉的巴洛克式的山茶花开在白金的指环上,花蕊却换成了一颗钻石。 她抬手,借着日光看去。衣袖滑落,昨夜被握出的红痕还在,那枚翡翠的镯子没了踪迹。 周暮觉推开房门时,见到的就是这副光景。 微微侧身的女子乌发散落到腰际,露出的半截下巴精巧柔丽。 她逆着日光,看向无名指的眼神格外专注。 周暮觉心中一动,朝她走了过去。 朝笙若有所觉,回头看向他。 她露出笑来,问道:“几点了?” “刚过一点。” 周暮觉坐在她身侧,她明明刚刚还在欣赏这枚戒指,却一句话也不多问。 夜里抵死纠缠,清醒过来后,又有几分担心她是否再度离去。 周暮觉抱住了朝笙,虚虚扣住了她的掌心。 十指相合,他低声问:“喜欢吗?” 朝笙当然喜欢,她不答,反而道:“小周先生,你不应该问我喜不喜欢。” 他一愣,一瞬又被不安攫取。 但猎人早已收手,任她的猎物用獠牙吻她。所以这一次并非是决裂的圈套。 “你应该问我,愿不愿意。” 掌心被握紧,青年剧烈的心跳隔着薄薄的衣衫传递到她的胸腔,带来沉沉的震动。 “你愿意吗?”他不可置信,又追问,“你愿意吗?” 爱意翻江倒海,她被他整个的拥住。 女子的声音在耳侧响起。 “我愿意的,阿暮。” 业火焚身,但神明垂怜。 朝笙任由周暮觉抱着自己向下坠去,任由他虔诚温柔的吻落了下来,她的指尖拂过青年的脖颈,肩背,又被他捉住,扣在了他的心口。 他压着她,呼吸也洒在了她的颈侧,气氛再度旖旎,但朝笙却微微愣住。 肩窝上一片湿润,她微微将周暮觉推开了些,发现那是他的眼泪。 真奇怪,朝笙心想,这点泪水并不让她觉得他情绪化或者脆弱,只让她的心软得不像话。 “怎么哭了?”因此她的语气带着真真切切的温柔。 她凝神望向他,忽而道:“我刚刚弄疼你了?” 青年亲了亲她的手指:“……这话该我问你才是。” “所以,为什么哭了?” 周暮觉有一瞬失语,不知该如何向她形容,那种刻进了他灵魂里的患得患失,在她答应他的那一刻,骤然的欣喜与悲戚共同涌来,最终化作了不受控制的眼泪落下。 他垂下头,深埋在她的肩上,说话的声音变得有几分沉闷。 “朝朝,我爱你。” 不需要听她的回答,以吻封缄。 第202章 黑莲花和君子(31) 两个小时以前,徐城敲响了三楼办公室的门。 彼时周暮觉正好结束上午的工作,对于徐城来找他的用意,他心知肚明。 但无论真相是什么,他都不在乎了。 尽管周暮觉向来给人的印象是温和克己,但在朝笙的事情上,他的爱意近乎偏执。这种偏执并非是必须要得到她,而是无论她的面目如何,他都接受。 也许说偏爱更为准确一些。 徐城看向周暮觉的神情,仍是一如既往地淡静。 在接到这个任务的时候,徐城曾思索过周暮觉的用意。 他跟随了周鹤亭太久,所知道的阴私远胜过周家任何一个人。 公馆华美,亦如囚笼。作为父亲,想必周鹤亭先生在自己的儿子面前总是光风霁月,不然周暮觉也无法成为一个正直的大人,但作为一个纯粹的男人,道德品性如何,却要另当别论。 但少爷,为什么要关心周太太至此呢? 听到了什么风声? 徐城按下这些想法,开口道:“您让我调查的事情,已经有了结果。” 周暮觉点头,示意他说下去。 徐城却犹豫了,他道:“您确定要听吗?” 周暮觉从他的话中感觉到了不寻常的意味。 他的目光不自觉望向了旋转楼梯之后的房间。 几个小时之前,一夜未睡的他松开了怀中的人。 替睡意沉沉的朝笙换好衣服后,又替她掖好了身上的薄被。 起了身,也没直接下来。 卧室的柜中,锁着他曾辗转反侧的私心。 周暮觉取出了那枚戒指。 看到这枚戒指的第一眼,就惊艳于它不落俗的美丽。 与她何其相称。 没人知道,他看见朝笙戴着他所挑选的耳环发饰出现时,他有多想站在她的身旁。 同时不受控制地想——再戴上那枚山茶花的戒指,才算圆满。 因此,周暮觉凝视着朝笙的睡脸,轻轻握住了她的手。 青年虔诚笃定的,将戒指推进了她的无名指端。 严丝合缝。 那朵山茶花就这样落在了朝笙的指间。周暮觉敛回思绪,对徐城道:“说吧。” “好。”徐城早已打好了腹稿,得了周暮觉再次肯定的答复,他才终于开了口。 “未嫁人前,太太是林氏银行家的三小姐。上头有两个姐姐,下面有一个妹妹,两个弟弟。” 周暮觉从不知道她还有兄弟姐妹。 第227章 父亲葬礼的时候,也没有任何林家的亲戚过来。 “林家也是开银行的,但没有周家这样的规模。家资尚可,故而林敬君先生——也就是太太的父亲,对于每个子女都竭尽全力的培养。” 周暮觉望向徐城,从他这句话里听出了几分不一样的意味。 这个家庭,足足有四个女儿,然后才是两个儿子。 徐城见过林朝笙的父亲林敬君。 这个年过不惑的男人样貌生得很好,他的两个太太也都是好样貌,因此,林家的女孩儿个个都是美人,其中又以林朝笙最为出挑。 “太太是——” 周暮觉忽而打断了他:“称\u0027林小姐\u0027便是。” 徐城以为是怕把林家的辈分说混,立刻从善如流地改口。 “林小姐和她前头的两个姐姐都是是林家大太太生的。” “她的两个姐姐,分别嫁给了南京有名的作家方桁、和一个在边境做玉石生意的商人。” 方桁这个人,周暮觉知道。颇有文名,但他没怎么读过他的文章——大部分的了解来自于冯广厦口中。 这位青英大学的教务主任,曾经骂方桁活到了民国,满嘴摒弃旧学学习西方,背地里却娶了三个缠小脚的姨太太! “林敬君,把第一个女儿嫁给了方桁做姨太太?” 他记得方桁的年纪和父亲相仿。 周暮觉内心忽然涌上了不适。 “那个时候,林家的家境只是寻常。” 林家的第一个女儿林盼笙,嫁给了出身望族名门的方桁做了姨太太,丰厚的彩礼成了林敬君生意的第一个大台阶。 为了让女儿嫁得高门,林敬君让她的乳母替她缠了足。 那个时候民国初立,解放了的只有男人,前清的遗臣剪了辫子易了服,士大夫们依然盼着女人能作掌中舞。 “大女儿嫁了人后,林家的生意渐渐有了起色。” “二女儿和三女儿——也就是林小姐,都被送去了女子高中。” 时移世易,保守的旧式女子渐渐没了市场,林敬君很会审时度势,立志要培养出两个时髦的大家闺秀。 年岁大一点的二女儿林望笙先嫁了人,边境做玉石生意的商人黑白通吃,最后定居在了缅甸。 从此这个女儿,一生都与父母、故乡不得相见。 “姐姐嫁人后,林小姐考入了青英大学。这个时候,林氏银行的利润已经很可观了。”徐城说,“林小姐的少女时期生活很优渥。” 这种优渥建立在林敬君希望她攀附于更有权势的家族上。 林家是喝着女儿们的血往上爬的。 第一个女儿、第二个女儿都是林敬君的牺牲品,第三个女儿养在更奢美的金屋,但她父亲给她选择的结局并无什么不同。 林敬君不教她自尊,也不教她自爱,他鼓励她享乐,也乐于满足她的欲望。 “不过林家的家教方式稍微特殊。”徐城一哂,他查遍了林家昔日的家仆旧邻,使了钱,打听与林家沾亲的人,终于拼凑出“林朝笙”少女时代的原貌。 “他告诉林小姐,往上爬,嫁给一个更富有的人。学校的才俊多去交游,社交场上务必隆重出场,林敬君也鼓励她认识了一些男人,当初,周先生葬礼上那个药商的儿子,就是其中一个。” 徐城觑着周暮觉的神情,发觉共事四月,自己还是不够了解这位新行长。 看不透他过于沉静的眼睛。 “实事求是的说。”徐城道,“林小姐很受欢迎。” 这是较为委婉的说法,林朝笙在社交场上如鱼得水,美貌众所周知,性情骄矜任性,既谈得了清高的文学,又兼有世俗的轻浮,她的追求者很多。 然后徐城发觉周暮觉眉心微蹙。 是不悦了吗? ——后面还有更令人不悦的事呢。 “林敬君挑挑拣拣,也没想好让女儿彻底抓牢谁。然后,林家的生意就先出了漏子。” 一个小银行,再如何风生水起,终究也抵抗不了过大的风雨。 何况这场风雨是周鹤亭有意为之。 他很有耐心地布局,慢条斯理地看着林氏银行走投无路—— “为求周转,林敬君四处寻人帮忙,最后寻到了周先生这儿。” 林敬君的女儿又一次售得了高价。 诚然轻浮风流,但林朝笙还不想这么快嫁人。 林敬君指着她的妹妹弟弟们,又指着周家华美的公馆,怎么选很明显。 “但林家的银行还是破产了。”周暮觉的声音有几分冷淡。 徐城道:“周先生想要娶林小姐,也想要林氏银行。” 通海银行,意为通达四海。 如何通达?吞并,联结,成为真正的庞然大物。 这份意料外的婚姻,始于周鹤亭在宴会上惊鸿一瞥的美貌,始于他在生意场上从不加掩的野心。 一箭双雕。 林敬君以为这样能保住他的心血,能让林家更上一层楼,却没料到周鹤亭的手段果决如斯。 他不需要孱弱的姻亲。 “林家的银行破了产,又被周先生收购。但下聘时,周先生给了林家相当丰厚的钱财。” “拿着这笔钱,林敬君眼看生意无望,索性直接把他的二太太、女儿儿子一并带去了南洋。” 至于那个生育了三个女儿的林大太太,在二女儿被嫁到了边境后便病死了。 林敬君其实并没有太多作为父亲的慈心。女儿们的价值压榨干净,他还自觉自己给她们都寻了体面出路。 起初的林朝笙,在家里破产后惶惶不可终日,搬进了周家,才发觉自己以前所见过的富贵都不作数。 “并非两心相悦。”徐城总结,“林小姐与先生的婚姻一开始就是交易。” 周暮觉沉默,然后徐城听得他问:“父亲待她如何?” 生意人,能有几分真心。 何况周鹤亭,其实病了很多年。 自妻子去后,他久不娶妻,一则是因为银行彼时正在发展的高峰,二则,是因为他的身体。 觊觎这份美貌,又将她束之高阁。周鹤亭没有能力去享用女子青春的年华,干脆将她当成美丽的人偶。 给她优渥的生活,控制她的人生,不允许她再出现在社交场,却纵容她的堕落。 一个年长而富有阅历的男人,要玩弄一个年轻女子,实在简单。 给她钱,让她靠他过活,限制她的出行,却在查明叶青淇的意图后,允许这个混血青年的引诱。 周鹤亭想让这份美丽堕入尘泥,最后死心塌地地依赖他。 徐城组织着措辞,最后声音有点儿发干:“您也知道,先生去的时候,没有给林小姐留太多东西。” 不是来不及,是不屑。 谁会真心替自己的雀鸟筹谋一生? 这个所谓的妻子本就始于周鹤亭的欲望。 第203章 黑莲花和君子(32) 徐城走后,周暮觉独自在长桌前坐了许久。 她的过往终于摊开在他的面前。 她是如何被塑造成后来的性格,是如何在错误中向前,最后——与他相遇。 第228章 那个于感情里游刃有余到凉薄的朝笙,和书房里与他相对而坐的朝笙,是同一个人。 周暮觉并不觉得割裂,只觉得心里钝钝的痛。 如果,她并非生来就被当作待价而沽的货物,是否就不会嫁给他的父亲?那她不会辍学,会在青英大学的校园里无忧无虑的念书,与那些文学名着打交道。 平行的世界里,当他去往红砖白石的校园,与广厦相约见面时,是不是朝笙会抱着书,匆匆从他身旁跑过,赶去上庄夫子的课? 他确信他依然第一眼就会看到她。 假若他问她名姓,她大概会笑着看他一眼,却并不回答。 要徐徐图之,要极富耐心,才能获得她的欢心。 午后的日光灿烂,盈满了整个房间。 空气中响起极轻的叹息。 * 卧室里,周暮觉直到那个绵长的吻结束,也没有松开朝笙。 他抱着她,感觉曾缺失的都彻底被填满。 过去的便都过去,她说了“愿意”,那从今往后,都是新的人生。 朝笙感受得到他起伏的心潮,不必去看好感度,她知晓眼前人爱意的刻骨。 某个夜晚,她独自披衣,点燃了一根烟。 香烟燃尽后,她其实问了小白一个问题。 “我能在这个世界停留多久?” 这个日趋懒散的系统没有立刻回答,大概又去同它的主神交涉去了。 最后的答案是“从心”。 做神仙的,说话是不是都这么玄乎? 她的手有一下没一下地轻点在周暮觉的背脊上,又被青年捉到了身前来。 朝笙索性歪倒在他身上,任他打量着自己的手。 “还看呀?”她笑,“舍不得的话,还给你?” “朝朝,你已说了愿意,由不得你反悔。” “反悔了会怎么样?”朝笙起了玩心,仰面看她。 明知她是刻意的,眼中也都是狡黠明亮的笑意,但周暮觉的语气半是认真:“你不会想知道的。” 小周先生也会威胁人了。 朝笙觉得稀奇,她凑过去,柔软的发顶蹭到了他的下巴:“你说嘛。” 周暮觉拿这个人完全没办法。 但他却清楚,自己心里的那根弦,不能再崩第二遍。 给不了朝笙满意的回答,最后两个人不知为何,又亲到了一块儿去。 最后还是朝笙先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我忘了让人知会一声阿柳了!” 她彻夜不归,想必阿柳在家中会急得不行。 然而周暮觉说:“我已让老何回去说了。” “怎么说的?”朝笙懒洋洋道,“太太让少爷接走了,夜里不回来?” 青年脸一红:“……说的是你去朋友家歇下了。”他捏着朝笙的手指,又道,“但上午又打发人去了趟公馆,取些你的衣服来。” 朝笙眨了眨眼:“那公馆里的人便都猜得到了。” “总会知道的。”周暮觉却浮现出一点委屈的神情:“你方才都已经答应我了。” 戒指在无名指上光华熠熠,周暮觉语气郑重:“嫁给我吧,朝朝。” 白头之约,红叶合盟,此后一生,要所有人提到林朝笙,都知道她的丈夫是他周暮觉,要他们的名字永远并在一起。 他垂首看她,发觉她的眼中有潋滟的浮光,好半晌,女子回身,勾住了他的肩膀,深深地埋了下去。 “那婚书,找谁写呢?” 他抱住了她,任朝笙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自己身上。悲戚与不安俱远去,周暮觉知道,人生漫漫,从此以后,这个人会和他一起走。 得成比目,何言有憾。 * 一楼,徐城见到阿柳,十分意外。 他知道这是在周家公馆工作的仆妇,周鹤亭先生在时,他就已与阿柳打过几次照面了。 “徐经理好。”阿柳也记得他,笑眯眯地打了招呼。 “可是来银行找行长?”他瞥见阿柳手中提着袋子,不知装了什么,“还是要办业务的?” 阿柳道:“我找少爷的。” 徐城指了指尽头的楼梯:“沿着楼梯往上走三层,走廊上第一扇门。” 阿柳朝他道谢,往楼梯那边去了。 徐城望着她的背影,目露思索——应该是行长特地叫她来的,大概是送什么东西。 可若是文件,一般是让银行的人去取,若是出差的行李,是司机带过来。 他摇了摇头,顶头上司的私事,与他没有关系,工作才是分内的。 徐城抬脚,往柜台的方向去了。 * 昨夜里,是少爷的司机老何告诉阿柳,太太去了朋友家里的。 阿柳觉得奇怪,因为太太出门没带司机,又是如何碰到了老何? 且老何来了,少爷没在车上坐着。 阿柳心里有种隐隐的猜测,这两个人大概是和好了。 且好得不得了。 待到今天被告知收拾些换洗的衣服去银行,阿柳的猜测尘埃落定。 她结过婚,自然也猜得出因由。 替这两个人高兴,又不知道以后这两人该如何自处?悄悄地做夫妻吗?公馆的门一关,谁又知道周家的两个主人究竟是什么关系? 但是,周暮觉的性情,大概不会这样委屈人。 可外界的风言风语,会呼啸着扑来的。 这么惴惴地思索着,她走到了三楼,敲响了那扇门。 “少爷,是阿柳。”她道。 里头响起了脚步声,咚咚地落在木质的踏步上。阿柳心想,看来里面还有道楼梯。 门开了。 阿柳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进去,她抱着放了衣服的包裹,在门前露出点踌躇的神情。 周暮觉回身看她,道:“先坐一会儿,和太太一道回去。” 阿柳忙不迭点头,她跟在周暮觉身后,发现他身上向来光整的衬衫,堆着一道一道的褶皱。 阿柳心道,还是住家里好——衣服,总有人熨得整齐簇新。 衣裳没再经阿柳的手,周暮觉接了过去。 阿柳坐在会客的沙发上,望着他往卧室去了。 咚咚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阿柳别过头,打量着这间办公室的布置。 * 朝笙看着周暮觉打开了袋子,不由得笑道:“我说怎么这么鼓鼓囊囊的,阿柳怕不是以为我要长住在这。” 换洗的衣服都拿了两三套,更别说贴身里衣之类的。 当初阿柳劝她好好和周暮觉相处,可曾想到,事情会这般发展? 周暮觉看着那两条丝质的旗袍,问道:“要换哪身?” 朝笙随意点了一条,从周暮觉手中接了过来。 不知阿柳是否有意,两条旗袍都是高领长袖的,初夏穿这些难免闷热。 她伸手去解自己身上的衬衫,周暮觉已转过身去—— 这人。 朝笙乐得不行。 夜里缠绵,贪婪索求,落下的吻近乎舐咬,什么君子克己都烟消云散。 衣料摩擦,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她唤他:“阿暮,我扣不到背后的扣子。” 第229章 青年转过身来,耳尖泛着红。 她已经换上了衣服,唤他,确实也只是因为够不到那枚盘扣。 周暮觉不由得自省,自己好像——太心猿意马了些。 可眼前这个人,已答应成为他的妻子了。 青年俯身,指尖落在了盘扣上。 朝笙微微低着头,乌发往前头拢去,露出一截雪色的颈来。 衣领高而严密,掩住了一点艳丽的红。 昨夜是谁,深埋在此,却落下了眼泪。 周暮觉不觉屏住了呼吸。 他的动作柔和到不可思议。朝笙只感到皮肤上轻掠过一点暖意,然后周暮觉就道:“好了。” 她转过身来,乌发仍然散着。 周暮觉的声音忽而有点懊恼:“……我不会编头发。” 青年替她扣好了盘扣,又想起每次出门,她的头发总是梳得很好。 昨夜里也是,最后,全被他散开来了。 朝笙眨了眨眼:“那你可得去请教一下信春了。” 是玩笑的语气,但周暮觉却很慎重的点头,应了下来。 画眉拥鬓,都是夫妻间做的事情。 周暮觉知道,朝笙,也知道。 * 待到下楼的声音再度响起,已过去了半个时辰。 阿柳在那坐着等,却并不觉得无聊,脑子里天马行空,一时间想以后该如何称少爷,一时间想要如何应对周寅竺。 想来想去,也没个章程,最后索性下定论,太太的丈夫自然是先生。至于周寅竺,依仗着通海银行的他想必也掀不了大风大浪。 时间便消磨过去了。 阿柳闻声,便看见她家太太扶着楼梯下来了。 阿柳悬着的心便全放下了。 “那我先回家去了?”朝笙走到阿柳身旁,回头望向周暮觉。 周暮觉微微颔首,又道:“我今天事不多,晚上会早些回来。” “知道了。” 阿柳见这两个人一应一答,比之从前,确实很不一样了。 是种不再掩饰的亲昵。 “走吧。”朝笙对着阿柳道。 阿柳回过神来,连连点头。 “先生,我们便回去啦。” ——一下便把脑子里想的话说了出来。 周暮觉一愣,尔后在朝笙促狭的眼神中慢慢露出笑来。 第204章 黑莲花与君子(33) 思明路,周寅竺家。 “爸,您看今天的报纸了吗?” 清早,准备出门听戏的周鹤舫从餐桌上抽起报纸,随意扫了几眼后,震惊得不得了。 周寅竺从三太太的卧房里出来,老眼一瞪。 “大早上的,嚷什么嚷?” 三太太跟在周寅竺身后,轻飘飘刮了眼周鹤舫。 周鹤舫对这个颇受得自己老父欢心的三太太十分不满,天知道他老父拿了多少他周家的私产给她。 此刻顾不上这些了,他急急上前,挥着报纸道:“您看!林朝笙那女子,居然登报说和堂兄解除婚姻关系了!” 周鹤亭就是周鹤舫的堂兄。 周寅竺被吵醒的怒气顿时烟消云散。 “哪儿呢!哪儿呢!” 跟在后头的三太太面露震惊,那小寡妇疯了还是傻了?她若有林朝笙那运道,早就拿着钱四处快活了。 她睨着周寅竺狂喜的老脸,幽幽地叹了口气。 周寅竺此时哪还记得要和姨太太温存的事情,他接过报纸,顺着周鹤舫指着的地方看过去。 寥寥几句,林朝笙解除与周鹤亭的婚姻关系,山长水阔,与周家再不相关。 “好啊!”周寅竺大笑,“这小寡妇总算是要走了!” 那银行的分红,想必也和她没关系了。 不知林朝笙是哪根筋搭错了,但周寅竺实在乐见这样的事情。上次他撺掇自己的大太太去跟周暮觉闹,回来后,周大太太耷眉拉眼,说是周暮觉发了好大的脾气,道“若有下次,我亲自上门听训”。 周寅竺气得够呛,夜里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又疑心是不是舒若敏年纪太小了点。 但哪有男子不爱年轻鲜嫩的,他的两个姨太太比自己大儿子还小十几岁。 周寅竺又往亲戚里四处搜罗,誓要想个法子拿捏周暮觉,赶走小寡妇。 “真是没想到!”他喜笑颜开,“上次你母亲去劝他,他虽然发了火,但想必还是听进去了一些!” 总要娶妻的嘛。 “让下头的人备车。去请周家的族老。”周寅竺说,“和你侄儿说一声,我要开宗祠,将林朝笙的名字从鹤亭旁边划了去!” 要做个彻底的,免得那寡妇没钱花了,又想着回周家当长辈。他那个侄孙,别的不说,性情确实一等一的正派。 这也是周寅竺一直试探周暮觉底线的缘由。 他到底能容他几分呢? 周家的公馆里,都知道了自家太太与鹤亭先生要解除婚姻关系的事了。 按理来说,丈夫死了,清廷亡了,也不必守着节过日子。但是特地登报,颇有种彻底割裂的意思。 信春是最不开心的那一个。 月底,她照常回家了一趟,把五月的薪水拿给家里。 母亲排着银元和铜元,一枚枚的数,哥哥在旁边道:“我看,你们家少爷要娶妻了,所以赶走了这个寡妇。” “胡说!少爷才不是那样的人!”信春不信。 哥哥勾着唇,摇头晃脑:“我就是知道。” 母亲数完了钱,抬起头来,声音忧心忡忡:“你哥说的有道理。” “这个周太太啊,出手倒阔绰。”信春拿回家的薪水比在其他家做工的时候要多几百个铜元。 “不知道那位小周先生新娶了妻子,会不会少了你的薪水?” 信春不说话了。 她埋着头,其实,太太知道自己的钱都要给家里,每个月还会格外给她些铜元,让她存着做零花。 母亲和哥哥你一言我一语,畅想着未来的周家太太,末了,冲着沉默的信春道:“赶紧回公馆吧。耽误了做事,别让你们家少爷对你印象坏了。” 信春心里不痛快,闷声应了句,就走了。 回了公馆,正好碰到周鹤舫坐在黄包车里头。 见到了信春,招呼她过来。 信春认得他,长了张和周寅竺一样的脸。 “你是周家的丫头吧?”周鹤舫道,“同我侄子说一声,我父亲三日后要开宗祠,他务必得去!” 信春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气冲冲跑了进去。 “我晓得了!” 周寅竺的儿子,和周寅竺一样讨厌。 “嚯,这脾气。”周鹤舫啧了一声,让黄包车夫把他往戏楼子拉了。 进了门,阿柳在那剥菱角。 夏天确实是来了。 “怎么这么大火?” 听到阿柳的声音,信春压着的委屈都涌了上来。 她挪到阿柳身旁,道:“……我不想太太走。” 阿柳递给她剥好的菱角:“下下火。” 阿柳气定神闲,让信春更委屈了。 她吃了一口菱角,清甜。 衬得她心里更苦了。 第230章 早前便知道太太和少爷闹了矛盾,可怎么闹得这样收不了场了? “刚刚,寅四老爷家的人还说,寅四老爷让少爷三天后去宗祠。” 阿柳剥完了满满一碗菱角:“那得告诉少爷。拿上去吧,少爷太太都在书房里头。” 信春不明白阿柳为何这么自在,她叹了口气,捧着菱角往楼上走了。 刚到门口,便听得里面隐隐传来太太声音。 “我搬到这儿去住?” 少爷真要让太太走吗?! 信春的心里更苦了。 她敲了敲门。 “阿柳让我给少爷太太送菱角。”信春将碗搁在了书桌上。 她悄悄打量着二人的神情,明明也不像有什么龃龉的样子。 朝笙问道:“你吃了吗?” “吃了的,好甜。”信春说,“上午寅四老爷家来了人,说三日后要开宗祠,请少爷务必过去。” 周暮觉听得这话,并不意外。 信春期待从他脸上看到点别的神情,然而没有。 她怏怏不乐地走了,比日头晒过的三角梅还要没精神。 “同你说的一样。”朝笙笑,“四伯公真是迫不及待。” “不去管他。”周暮觉眼睛微弯,道,“淮南路那处的房子不错,离银行也近。棠如路没滨江大街热闹,但你去学校方便。” 既然要与周家断了联系,朝笙打算不住公馆了——她原本想在平宁寺那过渡些日子,但周暮觉出于某种私心,想另外再替她购置一处房产。 她在海市一个家人也没有,林家早已人去楼空,他们婚礼那一天,总不能从公馆出嫁。 在这个日益西化了的城市,留过洋的周暮觉与作风时髦的朝笙,不约而同的选择了传统的婚礼。 毕竟,公馆已办过一回西式的婚礼了。 朝笙听着周暮觉一个一个分析那些房子的优点,最后道:“你觉得哪个最好呀?” 周暮觉无可奈何。 “棠如路这处吧。” 不但离青英大学近,离公馆,其实也不远。 在周寅竺的期盼中,三日之约很快便到了。 周家这次的族老到得很齐,比之周鹤亭的葬礼,也只差了几个年纪太大的旁支长辈。 周暮觉已很准时,等他去了宗祠,里头已乌泱泱一大堆人。 周寅竺看他的目光格外的慈祥,似乎是逆子回了头,劣马终识途。 他一哂,抬步跨过了祠堂的门槛。 族谱被人恭恭敬敬地请了出来,这个绵延了数代的家族人口众多,藉由血缘聚集,制定了严密的规则划分亲疏远近,约束族人,瓜分利益。 周寅竺对于这件事期待已久,不消多看,他轻易找到了周鹤亭的名字。 周鹤亭·续妻·周林氏。 在这本写满了男人的族谱上,他们的女人冠了夫姓,只剩下“妻子”的标签。 周寅竺拿着笔,朗声道:“鹤亭的遗孀周林氏,登报与其断绝婚姻。” “今天把诸位叫来,为的便是这件事。” “族中诸长皆在,作个见证。” 有老者窸窣议论,早就看出来那女子不会守节。 周暮觉冷冷淡淡的一眼递过来,他们没了声音,屏神继续听周寅竺的说辞。 “周林氏自此,与鹤亭全无关系,与周家全无关系!” 这句话说出来,用了周寅竺十成十的音量,余音都在祠堂回响。 没人有异议。 周暮觉忽而开了口。 周寅竺疑心他要反悔。 然而青年只是淡声重复一遍:“全无关系?” 周寅竺朗声:“自然!全无关系,无可转圜!” 周暮觉一笑:“好。” 他看着周寅竺重重地划去了“周林氏”三个字。 自此,朝笙,只是朝笙,不必再被冠上——一个男人的姓氏。 再没有什么阻碍了。 * 六月初,青英大学的暑期将要开始。 朝笙下了课,上前留住了庄夫子。 庄夫子神情一肃:“课上哪段没听懂?” 朝笙先把自己的问题问了,庄世仁对她的印象自上次那篇文章后好了许多,立刻便替她解了惑。 见她领悟的快,不觉更加满意,只面上还是严肃着神情。 冯广厦也过来了,期期艾艾站在一旁。 庄世仁没理他。 朝笙又道:“还有一桩事想麻烦老师。” 冯广厦立刻接话:“去我办公室里谈。” 庄世仁打量了眼这心思活络的教务主任,最终决定给朝笙这个面子。 办公室,周暮觉早已等在这儿。 他态度恭敬,也称庄世仁为“老师”。 庄世仁埋头学问,并不认得周暮觉,是朝笙先介绍了。 “庄老师,这是我未婚夫周暮觉。” 庄世仁眉毛一抖,他晓得林朝笙结了婚才退的学,后来丈夫去世,又回了学校。 他冷着脸:“与我有什么关系?” 周暮觉并不在意庄世仁冷淡的态度,温声道:“闻先生文才,敬先生德行,我与朝笙,双亲俱逝,想请先生替我们写一份婚书。” 婚书大多是亲长写,德高望重之人写。 冯广厦是来在说客的,在一旁帮腔:“学究啊!他俩这一路走来,分外不易!有情人若得祝福,实乃美事佳话……” “住嘴。”庄世仁打断了冯广厦,明显压着火。 他望向朝笙,这重新回了学校的女学生日益刻苦,又有天分,文章锦绣,假以时日,必定能做出一番成就。 可女子求学,大多进了婚姻,就把志向弃了个干净。 他觉得失望,然而望向朝笙时,却发现她并不因她的怒气畏缩躲闪。 他耐下心来。 “林朝笙。”庄世仁道,“我只问你一件事。” “书还继续读吗?” 若又要做宅子里的太太,何必找自己的老师求一份婚书。 然后他听到朝笙答:“志若山岳,青史书功。” 刚刚庄世仁的课,说的是五代十国的文章,他带过一句钱镠的成就,没想到她此刻拿来做了回答。 这是开国的君王说过的话,一个女子用来表明她求学求知的志向,似乎有些太过郑重。 但庄世仁蓦地笑了:“好!纸墨拿来。” 民国九年,六月,夏。 林朝笙,周暮觉。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 良缘永结,匹配同称。 鸿笺为信,鸳谱载盟。 婚书既成,誓尔一生。 第205章 黑莲花与君子(34) 周寅竺觉得自己要炸掉了。 谁来和他解释一下,为什么早报上会刊着这样一条结婚启事。 “林朝笙、周暮觉,订于七月初四午前八时长宁路周公馆举行结婚典礼,特此敬告,亲友诸希。” 方正的墨字印刷在报纸上,这份报纸一天要卖出几万张,整个海市的人都知道。 通海银行,周家的行长周暮觉要结婚了。 连他周寅竺都是从报纸上知道的。 荒唐!实在荒唐! 第231章 兀自娶妻便罢了,娶的还是林朝笙。 宗祠白开了,族谱上周林氏白划了——不对,没有白划。 周寅竺两眼一黑,若不是他巴巴地开了宗祠,删了族谱,周暮觉哪里能顺顺利利越过礼法,与林朝笙订婚? 三太太看着这老头火冒三丈的样子,疑心他会不会气死过去。然而果然没有那么容易,周寅竺很快缓过了劲来。 他到底是长辈,周暮觉再如何不服,也不能越过他去。 “备车!”周寅竺推开三太太,急哄哄地下楼了。 虽已六十有三,握着漆木拐杖,仍能健步如飞。 三太太倚着栏杆叹了口气。 夏日炎炎,司机惫懒,然而寅四老爷正在气头上,便不得不立刻将车发动,往周公馆开去。 周寅竺打了一路的腹稿,拿着孝道、人伦翻来覆去的想,越想越懊悔,怎么就那么痛快地开了宗祠。 他想赶走朝笙的念头根深蒂固,一旦有了机会,便不会放过。 以为得偿所愿,没料到只是替他人做嫁衣。 终于到了周公馆,但周寅竺扑了个空。 周暮觉不在,朝笙也不在。 他坐在客厅里,看着周家的仆妇给他上了杯茶。 周寅竺端起来,只消一嗅,便知道这是上好的雨前龙井,但热气浮腾——他喝得下吗? 他搁下了茶盏:“暮觉呢?那寡——林朝笙呢?” 阿柳皮笑肉不笑:“先生外出了。林小姐,搬了出去,我自然也是不清楚的。” 这一刻周寅竺对于那则结婚启事又生出了点更真切的感觉。 家里没有了所谓的周太太,因此少爷变成了先生,小寡妇成了林小姐。 他深吸一口气:“那我便等他回来。” 阿柳应了一声,态度不热络,但周寅竺挑不出毛病来。 他就这么坐在了客厅里,看着周家的佣人们进出忙碌。 比之他家中,其实这座公馆并没有那么多的佣人。 周寅竺有四个姨太太,六个子女,三个孙辈,为了这些人,雇佣的帮工便有二十几人,所以整个家中向来热闹。 现在,没人过来讨好他,同他说话,周寅竺渐渐有了坐立难安的感觉。 他站起来,信春将漆木拐杖恭恭敬敬奉到了他面前:“寅四老爷走好。” 周寅竺眉心一跳,从鼻腔里发出了不屑的哼声。 不能在这干坐着,天晓得周暮觉什么时候回来。 通海银行忙,其实周寅竺心里清楚。周暮觉有能耐,他也清楚。 上次去段家,才知道自己这个侄孙离开北平前,居然还能投资一条铁路。 段家没能独吞的铁路。 他拄着拐杖上了车,让司机往银行开去了。 海市繁华的街景飞速从车窗掠过,周寅竺生于大清,长于大清,最终在民国老去。 他看着这座城市渐渐发达,如果它的富庶与他无关,多令人不甘。 滨江大街,通海银行的大厅进出的人络绎不绝。 周寅竺径自往楼上走,却被银行的经理客客气气地拦住了。 是徐城。 “做长辈的想见自个儿的侄孙,还得在下面等着吗?” 徐城笑得滴水不漏:“行长在忙。” “一点儿时间都没有?”周寅竺感到很不满。 “在同段老板、赵老板开会,还要些时候。” 周寅竺没话说了。 赵老板估计是在南边挖矿的那个,段老板当然就是段芮年了。 段家是周寅竺需要仰视的家族,因为他背后还有一个军阀李淮麟。 那股在家中酝酿好的气势彻底熄灭,周寅竺知道,自己今天是见不到周暮觉了。 他心中不忿,拐杖重击于大理石的地面,发出沉闷的声响。 徐城面上仍然带着笑,似乎感受不到他的怒火。 他目送着周寅竺上了车,方向大抵是回思明路的家里。 自己上司的这位长辈,只怕不会轻易罢休。 * 周寅竺确实不打算罢休。 他在家里摆了席面,将周家的族老又一次聚在了一起。 他们皆是周暮觉的长辈。 “这次又是什么事?” 酒酣耳热,有人问周寅竺打得什么算盘。 周寅竺痛心疾首:“我实在是劝不动暮觉那小子了。” 他们面面相觑。 都听说了周暮觉要结婚的事情,娶的是自己父亲的遗孀——原本是该好好骂一骂的。 “可当时宗祠里头那样说了……” 周寅竺的话掷地有声,说什么“全无关系,无可转圜”。 于是周林氏变成了林小姐。 周寅竺一噎,道:“那是暮觉摆了我们一道!真能见他去娶一个狐媚女子?这周家、这通海银行,可别以后都姓了林。” 然而没有人附和。 这群族老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最后有人道:“寅四哥,你也清楚,通海银行在暮觉手里蒸蒸日上,我们是旁支,自问没有能耐插手这份生意……” 当日在祠堂,他们可都是站在周寅竺这一边的。 周寅竺眉毛一抖,厉声问道:“是不是周暮觉和你们说了什么?” 他们不说话了,是默认的意思。 “好啊!好啊!”周寅竺怒极,“一群没出息的!竟怵了个晚辈!通海银行供着咱们那是天经地义,没得理由分给别人!” 有人被骂得不乐意了:“通海银行往上数三代,是他曾祖创办的,传给了他祖父,又传给了他父亲,这么说来,你我岂不都是别人?” 周寅竺气急攻心,将席面一翻,霎时间满厅狼藉,都是骂声。 三太太闻声赶来,又被周鹤舫推到了一旁去。 三太太往里头瞅,这回,周寅竺真如她所愿,直接晕了过去。 看来有很长一段时间不必应付这老头子了。 三太太差点笑出声来,连忙用帕子掖了掖眼角,连哭带喊地扑了上去。 思明路大宅里的混乱自不必再提,有好事的周家人把这事说给了周暮觉,青年也不过付之一笑,并不在意。 眼下重要的事情是拍结婚照。 婚期虽然定在了七月初四,但结婚照却可以先拍。 对于婚礼的想象,一开始始于某一刻,近乎嫉妒地幻想朝笙着白纱的模样。 待到得偿所愿,才终于觉得心神都回到了原位。 朝笙已经搬离了公馆,周暮觉要去见她,大多是在学校外面等着,亦或者是去棠如路。 去了棠如路,有时候便不回公馆了,朝笙还取笑过他,又不是自己没有房子。又说在古时候,成婚前是不能见面的。 他抱着她,任她笑话,心里软得一塌糊涂。 对于七月也就越加的期盼。 天高云阔,日光落满红砖白石的校园,朝笙下了课,同庄世仁一道往外头走。 师生二人,以前很不对眼,如今关系却好得不行。 庄世仁照例抽查她上课学得如何,听得直点头,末了,对朝笙道:“七月初我要去金陵大学做学术交流,估计喝不到你的喜酒了。” 第232章 朝笙说:“给您单独留一坛十年陈。” 庄世仁笑道:“那礼金我须得提前备好。” 朝笙莞尔,又听得庄世仁道:“结婚后有什么打算?” 朝笙知道他问的其实是读书的打算。 “还有一年就毕业,到时候打算在文学院谋个教职,继续做学问。”她玩笑道,“或许可以先从老师的助手做起。” 庄世仁很满意她,道:“那也得过了我的考核。” 校门近在眼前了。 庄世仁说:“青英大学的天地不够广阔,要是可以,也去外头看看。港市有不少文学的大家,也有顶尖的学府。” 朝笙眨了眨眼,庄世仁可不觉得让小夫妻成亲后便分离又什么不妥。他指了指前头:“喏,有人在等你呢。” 朝笙同他道别,奔向了那道挺拔的人影。 然后,被轻轻地拥住。 日光清澈明朗,庄世仁古板守旧,知道自己这个学生的未婚夫,曾是她法理上的继子。 但有的婚姻让人堕入深渊,有的婚姻让人得获新生。 他看在眼里,真心觉得这是一对天成的佳偶。 * 周暮觉牵着朝笙的手一道上了车。 “不热吗?何必站在外头等我。”朝笙望着他,周暮觉一向衣冠端正,衬衫一丝不苟扣着,鼻尖上渗出了小小的汗珠。 周暮觉道:“要是可以,还想去学校里头等你的。” 朝笙发现自从他们和好之后,小周先生的情感要外露得多了,甚至有种粘人的趋势。 像被驯化的犬类。 獠牙是有的,然而忠诚爱意要占上峰。 她露出笑来:“好呀。” 阿忠在前头,轻咳一声:“先生,是往照相馆开吗?” 公馆的人纷纷从善如流,将“少爷”改成了“先生”。 周暮觉当然发现了这种不同,朝笙捏着周暮觉的手,薄唇无声的开合,也是唤的“周先生”。 促狭亲昵。 他极低地应声,回了一句“周太太”。 女子弯了眼眸。 这半年,时局难得太平,结婚的年轻人也就多了,六月天气好,黄道吉日也多,照相馆里有好些等着拍结婚照的。 周暮觉提前预约了,也要等上一等。 但这一天他期盼了很久,因此这片刻的等待就显得没有那么的难捱。 朝笙看着一对对盛装的恋人进进出出,男子俱是衣冠楚楚,她没有点评别人的爱好,却也忍不住想,满屋子男人,比不得一个周暮觉出挑。 她的,周暮觉。 朝笙索性收回了目光。 她望向周暮觉,这会儿才发现他今天居然别了一枚胸针。 这实在不符合小周先生克制得过分的穿衣风格。 周暮觉察觉到了她的目光,垂眼看去。 胸针是找珠宝行定做的,被她直勾勾盯着,周暮觉鲜见生出了几分不自在。 照相师探出声来,唤他们的名字。 朝笙应了一声,而后对周暮觉笑:“和我的,也是一对的?” 她指了指鬓边的珍珠发饰,那枚胸针,也是朵勾金错银的山茶花。 青年极轻地“嗯”了一声。 自己的私心,老是被她洞明。 朝笙挽住了他的手:“进去吧。” 这家照相馆在海市很有名,开业六年,拍了无数照片。 照相师见到进来的两人,不由得眼前一亮。 生得可真俊。 她就爱拍这样的。 照相师指挥着朝笙与周暮觉。 “这位小姐坐着,这位先生呢,站在后面。”她用手比了比位置,“不用靠得太近,稍微分开一点点,构图更好看些。” 调整了大半天,照相师终于满意。 白光闪过,留影下旗袍婀娜的女子,西装卓然的青年。 照片洗印出来,青年一笔一画,认真地写下—— 林朝笙、周暮觉摄于民国九年六月初七。 婚期将近。 民国九年,六月廿四。 两京战争爆发,李淮麟骤然发难,打着“重造共和”的口号,从皖南出兵,往北平而去。 时代的洪流再次轰轰烈烈碾压而来。 第206章 黑莲花与君子(35) 没人想到李淮麟会先动手。 共和名存实亡,军阀划江而治。李淮麟与曹玉符之间一直保持着一个微妙的和平。 这两个在政治上分庭抗礼的军阀,很长一段时间里,仅在舆论上彼此攻讦。 那份周暮觉买下的早报就是证明——头版洋洋洒洒,都用来骂曹玉符如何在外交上不作为。 但微妙的和平也是和平,老百姓只喜欢太平的年岁。 多的,他们不懂,也不在乎。 可李淮麟在乎。 他占据着皖苏沪,又意欲北上,吞并曹玉符,以实现“重造共和”。 “这样打来打去,根本就实现不了李淮麟的口号。” 李雁峰是最先知道消息的。 李淮麟要造势,征用了全市的出版社印他的“讨曹檄文”,他的小出版社亦未能幸免。 冯广厦鲜少见李雁峰这般生气,他拧眉,道:“曹玉符雄踞北方多年,哪有那么好打的。” 皇帝已退位,总统也辞职了三任,惟有军阀仍然是军阀。 周暮觉静静地听着他们的对话,指尖偶尔轻点在桌案。 “若李淮麟能赢便罢。”那条刚刚竣工,连贯南北国土的铁路,不知能否免于这场战争。周暮觉心绪沉沉,“他若输了,海市一定会乱。” 余下的人都不说话了,空气中响起几道叹息。 冯广厦“噌”的站了起来:“我得去趟南京,先将文葭接过来。余下的……余下的之后再说!” 若海市要乱,那南京一定会先失守。 李雁峰不觉喃喃:“我的书也要……” 他的出版社迁到了海市,这儿思想开放,学风自由,比之在北平,发展得更好了。 没料到太平岁月短。 周暮觉听出了他的未尽之意。 * 李淮麟的仗一开始打得很顺利。 六月廿四起兵,六月三十就已经兵至河南,河南是曹玉符的地界,但李淮麟的兵一路势如破竹,在平原长驱直入。过了河南,便是河北,彼时,自可剑指北平。 但一路的顺利是瓮中捉鳖的圈套,在李淮麟未曾注意到的时候,他已经被曹玉符的军队包围了。 而此时,他离安徽已经很远。 瓮中捉鳖。 军队在先头失利,海市果然乱了起来。 李淮麟留守在海市的一部分亲兵为了避免哗变,直接上街镇压。 情况变化得人猝不及防。 人人都想着南逃。 往更南的方向去。 * 朝笙索性先搬回了周公馆——婚礼已经被战事耽搁了。 周暮觉与她商议后,他们打算先离开海市。 于是一次性给了公馆的佣工半年的薪水,而后尽数将他们遣散。 朝笙知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道理,却也奇异于周暮觉决定的果断。 第233章 “李淮麟其人,并非善类。” 周暮觉这样与朝笙解释。 李淮麟若败了,只会玉石俱焚。 与段芮年打过几次交道,见微知着,周暮觉从他口中拼凑出这位皖系大军阀性格的轮廓。 朝笙无意识地转着无名指上的戒指,对于民国再度有了更真切的体验。 不是只有靡靡的歌舞,不是只有沪上的风流,不是只有高谈阔论的学者与思想激昂的青年。 还有战争。 她望向周暮觉,他垂着眼,长睫下的神情温柔而坚定。 “朝朝,无论如何,我总会和你在一起的。” 有一瞬间,朝笙似乎被呼啸而来的前尘袭中,时空轮回中的某一面,有人满手淋漓的鲜血,让她去看世界的繁盛,让她独活了许多年。 她默不作声,半晌,露出笑来。 “那说好了。” “说好了的。”他掩去眼底的眸光,抬手替朝笙一点一点绾起披散的乌发。 卧房外,敲门声响了起来。 “先生,太太,事情都妥当了。” 是阿柳。 朝笙回身望向她:“钱都发下去了吗?” 阿柳说:“都发下去了。” 朝笙点点头,又问:“阿柳,你是什么打算呢?” 阿柳的手下意识搓在了衣摆上,她有些难过,暗地里哭了几回。 往日安宁静好的岁月似乎还在眼前,为何一转眼,就又要承受战争的代价。 她压下心中酸涩,强笑道:“我与家里人,准备回桂林老家避难去。” 曹玉符最多打到海市,将李淮麟打服,并不会再南下,云广一带是相对安全的。 朝笙这才放下心来。 “信春呢?” 说起来,今天还未见到她。 “她领了钱,先回家去了。说一会儿回来谢您和先生。您也知道她家里——” 阿柳忽然没了声音。 “是明天的飞机对吧?” 朝笙望向周暮觉,周暮觉晓得她的意思。 “让忠叔送你过去,多带几个人。” * 昏沉沉的巷弄,七月的太阳只能照进几道惨白的长光。 “妈!哥哥!让我同你们一道走吧!” 说好了一同回乡下躲战事,为何她不在这个“一同”里? 今天上午太太给她们发了半年的薪水,她连着积攒的铜元都带回了家。 母亲兄长数着银元,欣喜不已,都道回乡的生活有了着落,待到战事结束,仍能在海市赁房读书。 但他们把她卖掉了。 乱世里,无数营生都暂停,唯有花楼妓馆仍然开着,热热闹闹。 “以前在周公馆里做佣,以后去楼里做佣,有什么差别?” 当然有差别。 信春从未觉得母亲兄长这样陌生过。 卖去了妓馆,她究竟仍是洒扫的丫头,还是别的,都由不得自己做主了。 “可我已拿回家里那么多钱……”信春声音瑟瑟,期待地看着自己的亲人。 信春提及这个,她母亲便生气:“不晓得你先前私吞了多少。你在公馆里享福,攒下那么多铜元,不拿回家里,看你哥哥受苦——” “挑灯夜读,煤油灯都不舍得点。” 铜元……偷偷攒下的铜元? 啊,是太太给她的零花钱。 战事起了,仍要好好的活。钱越多越好,信春的母亲与兄长略一合计,便打算抛下这小姑娘换个舒坦的前程。 她咽下眼泪,怔怔看着被兄长所抵住的大门。 木门老旧,她用在周家打扫挣的钱,赁下了这昏暗的房间。 门忽然倒了,兄长也倒了。 母亲发出凄厉的惨叫。 她的太太,她温柔而安静的太太。 神情冷淡得惊人。 公馆里那些孔武有力的保镖,摁住了她的兄长。 “信春。”太太唤她,“要不要和我一起走呀?” 信春渐渐缓过神来,她知道先生和太太要去港市。 战火烧不到那,军阀的手伸不到那,那儿有周家的分行,有太太要继续去念的学校。 “太太,你已经给了我很多钱了……” 太太道:“可是,周先生还没完全学会你编头发的手艺。” 信春抹了把眼泪点头:“我跟太太走。” 于是她看到,太太的神情终于柔和了下来。 母亲扑了上来,又被周家的保镖拉开。 信春这次没心软,也没回头。 去往港市的航班又添了一个人的名字。 * 要带的行李并不多。 阿柳已回了家,公馆里除却这对新婚的夫妻,只剩下信春和阿忠。 朝笙自己仔仔细细收拾着东西,周暮觉在一旁,发现她将首饰和夏天的衣服装在一个箱子里,书则装在了另一个箱子里。 “这些都不要了么?”青年看向朝笙的梳妆台,她的首饰其实是很多的。 “轻装简从。”朝笙指了指自己耳旁坠着的山茶花,“带上这个便好啦。” 周暮觉笑道:“都带上也不妨事。” “不过,如今舍了,等到了港市,我再替你添上。” 他声音轻淡,又给朝笙许下个小小的誓言。 似乎他们会很顺利的去往港市,不受到战争的半分影响。 “我都记着了。”朝笙望向他,微微弯了弯嘴角。 周暮觉心跳漏了一拍,几乎有一瞬间,以为自己的妻子看出了端倪。 但朝笙很快挪开了眼,去替信春收拾行李了。 夜里,月亮寂寂地照着,这座城市的繁华似乎陷入了沉默。 整座公馆都静悄悄的。 灯已经熄灭了,周暮觉半点睡意都无。 他并不畏惧战争,或者死亡——对于渺茫的前路也怀着坚定的决心。 但他终究不是孑然的一人。 “睡不着?”朝笙的询问低低响起。 周暮觉一愣,便见她撑着身子坐了起来。 她鸦色的、如云的长发散落,被澄明的月色映照着。 周暮觉眉间涌上歉疚:“我吵醒你了?” “没有。”朝笙轻轻地搂住了他,道,“我也睡不着。” “别担心,不会有事的。”周暮觉温声说,“等去了港市,仍照常的生活。你是不是没有去过那么远的地方?” 他的妻子点了点头。 青年便不自觉地回抱住朝笙,道:“其实,和海市也很相像。商业发达,港口众多,不过,气候很不一样。” “大概会热上许多?” “对。”他的声音低沉而和缓,带着安抚之意,“那里的夏天热且潮湿,植被郁郁葱葱,这点又和海市不同。” 周暮觉去过很多地方,当地的风物皆能一一道来。朝笙靠着他,偶尔提几个问题,大多数时候只静静听着。 周暮觉在这样的讲述中感到心神似乎都安宁了下来,等他再望向朝笙时,她已经在他怀里睡着了。 “唔……我讲的也不算无聊吧?”青年自言自语。 他俯身,亲了亲朝笙的额头,然后将她小心地抱到了枕头上。 第234章 风雨欲来的前夜,两个人拥着沉沉入睡,似乎流离、战火,真的与他们无关。 第207章 黑莲花与君子(完) 月季灿烂的开着,常春藤在风中轻轻摇曳,黑色的吉普车驶离了公馆,往机场的方向而去。 信春年纪小,遭逢大变,性情似乎一夜之间就沉寂了下来。她伏在车窗旁,安安静静地往外看去。 路上都是人,行色匆匆,带着繁重的行李,往车站或者码头走。 几周之前,滨江大街上黄包车来往不绝。衣着华美的富绅,风流恣意的交际花,人人都享受着远东明珠的繁华。 升平的岁月何其短暂,只要上位者的野心不曾停歇,战争随时都会发生。 车开着,经过乌泱泱聚集的人群。 是哪所大学的学生,正在外头抗议。 有人哭,有人叫,有人被军警推搡着往前走,战争失利,人人自危。 忽而有枪声响起,爆裂开大片的哀嚎。 朝笙下意识地捂住了信春的耳朵,而自己的眼睛也立刻被一双温暖的手覆住。 阿忠咬牙,继续往前开。 “别怕,朝朝。”青年的声音低得仿若叹息。 朝笙却将一只手颤颤地抬起,落在了周暮觉的手腕上。 掌心有温热的液体溢出,湿漉漉的,周暮觉看着她指节发白,用力将自己的手掰了下来。 不满李淮麟的年轻学生被军警呵斥。两方冲突起来,有人开了枪。 李淮麟要“重造共和”,但打了败仗,丢了土地,他也不会容许曹玉符得到一座繁华安定的城市。 是谁的哭声在城市的上空响起,弥漫着硝烟的空气滚烫得灼人。 朝笙回过头,看向车窗外的人间。 周暮觉垂眸,一点一点拂去她眼角的泪水。 * 机场,桨声呼啸。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乌云低垂,笼罩着这座城市。 海市的夏天总是这样,骄阳骤雨,猝不及防。 信春终于觉得松了口气。 那是她第一次听到枪声,枪响了,就会死人。 她试图去帮太太也提点东西,却被拒绝了。 “有周先生呢。”朝笙温柔地拍了拍信春的发顶。周暮觉露出个笑来,接过朝笙的箱子。 信春知道这是委婉的爱护。 她鼻头一酸,握住了朝笙的手,紧紧走在她的身侧。 桨声猎猎,卷起骤雨来袭前的长风。机舱里已坐满了等待着起飞的乘客,有认得周家这对年轻夫妇的,挥手打了招呼。 信春往里头走去,找到三个空着的位置。 朝笙回过头来,望向周暮觉:“阿暮?” 青年没再往前。 机场里,不知何时涌出了数辆墨绿色的军用车。 段芮年从里头走了出来。 “周行长,走吧。” 李淮麟吃了败仗,转头把目光盯上了海市的商人。 钱,军费,退路。 段芮年作为他的小舅子,责无旁贷地接过了伥鬼的职责。 周暮觉没回头,他只望着身前的朝笙。 “阿暮。”朝笙的声音在风中轻不可闻,落在周暮觉耳中,却字字清晰,“你要去哪?” “见李淮麟。”周暮觉抬手,替她拢起飞扬的鬓发。 “之后呢?”她又问。 周暮觉凝视着她,虔诚贪婪,想将她的模样多看几遍。 这是真正的乱离之世,上位者的一念便更改了万万人生死。繁华的城市随时可能被摧毁,远离了故土的人可能永远无法回头。 荷枪实弹的士兵等候在段芮年身侧,周暮觉背对着他们,一字一句,向着他还未过门的妻子立誓。 “我说过,我应允你的事情永远不会变。朝朝,港市另有一番新的天地,你去那儿,仍快意的活。” “但隔山隔海,我都会再来见你。” 空气压抑得不像话,风也变得凛冽。朝笙忽而抬手,拥住了周暮觉。 她旁若无人,深深地、深深地吻住了他。 墨色的云从远去压来,耳旁,风的声音呼啸而过,铁锈的气息在口腔蔓延开来。 “那身喜服,我收在行李箱里了。” 那是周暮觉寻了苏州的绣娘,费了很大功夫做出来的。朝笙本没有带去,最后却又悄悄地将它叠起,压进了箱中。 “你若不来——”她明明在说狠话,然而声音里却带着潮湿的泣意,“我一样能风风光光的大嫁。” 这世上,爱她的人千千万,但她终于,有了自己的念。 “我保证。”青年说。 又重复了一遍。 “我保证。” * 飞机盘旋而上。 信春看着机场漫漫变作茫茫的小点,想要安慰自家太太。 然而朝笙的目光却收了回来。 “我没事,信春。”她甚至还安抚般地拍了拍她的手背,露出了浅淡的笑来。 “他既这样说,我便信他。” 长风三万里,自此隔山河。 * 段芮年望着走过来的周暮觉,颇有些不自在。 先前还言笑晏晏,段芮年自觉和周暮觉的私交不错。 转眼间,便以他未婚妻子的性命作为交易的筹码,逼得通海银行为李淮麟的败仗出钱。 雨终于落了下来,身侧的随从撑起伞,段芮年快步上前,道:“请吧,周行长。” 周暮觉没看他。 段芮年耸了耸鼻头,嗅到了雨中翻滚的尘土的气息。 一路无话,段芮年觉得有些难熬。 好半晌,他道:“其实,你也不必这样抗拒。” 他知道这个青年经营的手腕很强,连李淮麟都有所耳闻,颇为赏识。 要是可以,并不想用威胁的手段。 毕竟图穷匕见,总是难看的。 “先前,你投资修了铁路,是利国利民的好事。这会儿,你把钱投给军中,军队强盛了,对于海市、对于华国,不也都是好事吗?” 周暮觉的声音很淡:“银钱买铁,用以铸铁路、铸子弹,结果是相同的吗?” 当然不同。 段芮年叹了口气,不说话了。 周暮觉看向连绵不绝的雨幕,掩去了眼中墨色的暗流。 民国九年,两京战争轰轰烈烈,谁都不甘轻易谢幕。 这场战争持续了整整三年。 * 民国十二年春,港市,草长莺飞。 圣约翰大学的校园里,阔叶的树挂了满枝的绿,刚下了课的年轻女子穿着旗袍,踏着一双平跟的鞋子,往校园外走去。 “林老师,拿这样多的书,可要帮忙?” 有上过她课的学生路过,殷殷切切,跑到了女子的身旁——这位文学系最年轻的老师,是三年前从内地来此的,顺顺利利以第一名毕了业,又得了教授的赏识,很快便取得了教职。 文学系的学生都上过她的课,不是文学系的,也大有慕名来蹭课的。 毕竟,林老师学问一等一,样貌也一等一。 朝笙睨一眼这男学生,轻易便洞明了他的心思。 “不必。”她道,“你的那篇古典主义戏剧的赏析可有重新写?” 第235章 学生一噎,这才想起自己的那篇论文被打了回来。 霎时间旖旎的心思烟消云散,他讷讷道:“下周交给您。” 朝笙往楼下走,道:“下周一。不然,这门课便算你重修了。” 这青年顿了脚步,整张脸宛如吃了苍蝇一样绿。 有认识他的人在一旁笑:“自作聪明。林老师明明已结了婚,别献殷勤了。” 青年语气忿忿:“爱是自由的。” 又道,“从未见过她的丈夫。焉知不是搪塞人的理由?” 年轻的独身女性总容易碰到方方面面的目光,不如称自己结了婚,来得干脆利落。 尽管朝笙的无名指上一直戴着枚戒指,但她的丈夫一面也没有露过,总会叫人起疑心。 朝笙偶尔也会有点厌倦这样的烦扰。 春天是很好的时节,大片的山茶花在校园里头开着,信春说,她头一次见这么多山茶花,居然是在港市的校园里。 一瓣一瓣,像重重叠叠的雪。 但港市从不会降雪,于是这样的美丽就更加难得。 思及信春,朝笙不自觉露出笑来,她把信春带来港市后,索性将她送去了女中读书。 大字不识,磕磕绊绊,初一囫囵读了两年,今年终于升上初二了。 十八岁的初二生。 信春倒自在得很,甚至还学会了说点这儿日常总用的英文。 朝笙沿着校园长长的道路继续向前,时不时有人,欢欢喜喜地唤一句“林老师”,若有上前献殷勤的,便三言两语挡回去。 “拿这样多的书,可要帮忙?” 一道温温淡淡的声音响起,带着笑意。 朝笙下意识地拒绝,顺便再问候一下这位同学论文写得如何。 顷刻,万籁俱寂,她怔然,顿住了脚步。 柔和的日光照着,三年前,机场的风似乎呼啸而过,再次来到了她的身前。 男子桃花般的双目低垂,走向了她。 “好久不见。”他说,“周太太。” 不待回答,人便已被拥住。 旗袍纤婀,勾勒出女子姣好的轮廓,都说她漂亮冷清,拒人千里。此刻,众目睽睽,她却什么眼光都不顾,仰面含泪,看向眼前俊逸挺拔的男子。 “你怎么才来?”声音委屈,似乎他只是迟到了一会儿,而非音书断绝,隔海多年。 “是我错了,让你等了这样久。”男子俯身,落下一声叹息,以吻封缄。 得逢所爱。 自此,朝朝暮暮,岁岁年年。 * 所谓的“重造共和”喊得轰轰烈烈,庞然如巨树的通海银行,被彻底裹杂进了战争之中。 在李淮麟眼里,这个聪明而俊秀的青年到底只是个商人。 某个夜里,李淮麟试图与周暮觉达成交易。 棘手的是,他并不畏惧枪口,也不为强权动容。 最后是段芮年建议:“用他未婚的妻子威胁他。” 寻得了这根软肋,青年最终低下了头。 通海银行的财富灌进了军中,枪炮、粮食都有了来处。 李淮麟退守海市,又以曹玉符“外交懦弱,欲复帝制”为由,试图再次往北而去。 但那条南北连纵的铁路载着北面的军队进入了他的后方,给了李淮麟深重的一刀。 如何隐忍、如何筹谋,都不必再赘述。许多年前,孤身在北平顶立起生意的周暮觉,其实很早就认识了李淮麟的这位宿敌。 尽管从一开始,投资那条铁路,仅仅是因为周暮觉真的想连贯起被江水割开的国土。 谢绝了曹玉符的挽留,置身连年的战争中,周暮觉对于他们口中的“共和”毫无兴趣。 三年回身如一梦,半壁神州尽流离。 “重造共和”彻底落下了帷幕,接下来又是泡沫般升平的年岁,若时间能往后拨转三十年,人们才会发现,属于这个国家的答案,此时才刚刚浮现。 海市的机场重新恢复了繁华,桨声轰鸣,越山海而去。 他与她已暌违太多年。 第208章 恋念红尘(番外篇) “林信春,周末去维港玩吗?” 放学的时候,班上的几个同学围住了信春。 信春年纪虽比她们大,然而性情敞亮有趣,又是内地过来的,班上的女孩子们对她喜欢又好奇。 信春刚想答应,又想起这周末的大事情,摇了摇头,顶着女孩们失望的眼神拒绝了。 “我有事呢。” “什么事情?”女孩子们追根刨底。 “我姐姐要办婚礼啦。”信春的眼睛弯成了月牙。 来了港市后,信春改了姓,朝笙让她把称呼也换了,她在家里仍然忍不住叫“太太”,在外面却记得牢牢的。 “婚礼?”班上的男生瞪大了眼睛,“怎么这么突然?等等……你姐姐不是早结了婚吗?” “要你管。”信春低头,睨了这小男生一眼。 朝笙来替她开过一次家长会,此后班上有几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儿念念不忘。 天爷啊,想什么呢。 小孩子。 信春十分坦然自己十八芳龄仍在念初二。 “我要去看!”男同学扯着变声期的嗓子嚷嚷,其余女生眼睛也亮了起来:“我们也想看!维港,下周咱们再一块儿去吧!” 信春作思考状:“我得问问我姐姐。” 女孩子们权当这事儿说定了,抱着信春笑嘻嘻道:“我们会带贺礼的!” “哼,且等着看我的礼物。”男同学一抄手,气呼呼的宣布。 最后,信春班里的同学们都来了西子山。 半山腰错落着许多白色的大宅,有红瓦的顶和鹅黄色的窗框,是很美式的风格。 然而漫天纷扬的红绸落在这儿,一片喜庆的云霞烂漫,也不让人觉得突兀。 “传统的婚礼可真少见。我小叔叔结婚,是在教堂里头。” “要向天父起誓!还得有花童!” 十几岁的少年少女们挤在一块儿议论,好奇心旺盛地往里头瞅。 “不知道信春姐姐的婚礼,是个什么章程。” “三书六礼是自然的,天地鬼神也要敬告。”李雁峰同冯广厦一并站在大门口,他听得身旁的小孩儿议论,十分热心的解释了。 少男少女们似懂非懂,只觉得一片喜乐喧嚣的乐声中,又多出了几分厚重凝实的气息。 “哎呀,文葭怎么还不出来。”冯广厦不自觉地喃喃。他七月的天里仍是一身马褂,只换了个喜庆亮眼的颜色。这会儿站在好友旁边,却一点都没听到他的话。 李雁峰:“……” 人群忽然喧哗起来,有人笑道:“周老板把新娘子带出来啰!” 红衣锦袍,凤冠霞帔,人们放眼看去,俊逸的新郎握着新娘那只雪色的手。 纱扇遮面,小孩子们挤在最前头,从侧处的天光瞥见一张分外昳丽动人的脸。 ——林家的姐姐,今天可真好看。 穿着裙子的信春跟在后头,得意洋洋地朝着同学们扬了扬眉。 文葭也作了女方亲属的职责,在一侧陪着朝笙跨过了大门。然后,果不其然对上了冯广厦热烈的眼。 第236章 没法儿看。文葭专心致志地望向前方。 太阳是金灿的笼纱,照着晴朗光明下的一对璧人,漫山的碧树上都跃动着一片片金羽,青叶和飞舞的红绸相和,发出簌簌的欢歌。 喜乐声里,新娘隔着纱扇,悄悄望了新郎一眼。 心有灵犀般,周暮觉回过头来,润秀的桃花眼中都是笑意。 民国十二年,七月初四,盛夏。 宜祈福、祭祀、嫁娶。 赞颂庆词,吉言贺语,纷纷的宾客聚在周围,真诚地为这对隔山隔海又重逢的佳偶祝福。 * 酒筵散去时,已是月上中天,整座大宅静悄悄的。信春指挥着家里的帮佣收拾残局,最后又和同学们跑去维港逛夜市。 红烛明辉地映照着,朝笙却下手中的纱扇,与满面绯红的周暮觉相对而坐。 明明早已经将对方视作一生的伴侣,彼此也相望了许多年岁,却在这场迟来的婚礼上,再次剧烈的心动。 交杯合卺,结发同心,两个人做得格外慎重。 衣袖翻叠,锦缎重重,朝笙仰面看去,青年的眸子宛如淬了火一般清亮。 “阿暮呀。”她唤他,声音宛如一道小小的钩子,然后指尖轻轻按在了他的腰腹。 他低头,用吻回应着她,一遍又一遍,直到她化作他掌心的春水,直到红烛摇曳,晨曦天明。 山河亲见,一生为盟。 * 三十五岁那年,朝笙生了一场病。 小岛的天气太湿热,她起初只是感冒,最后绵延成了肺结核。 周暮觉陪她看病,陪她晒太阳,吹风,替她挡去了学校的那些事务。 朝笙懒洋洋地歪在躺椅上,说这个病是“洗家病”。 病好不了的人,身体会一直虚弱,连工作都做不得。 周暮觉看着她苍白的神情,柔和了声音,道:“还好,我手中尚算宽裕。” 朝笙便笑:“一个港口的生意,只能说是’尚算’吗?” 通海银行殉了李淮麟的“共和”梦,周暮觉舍得干净利落,而后做起了航运的生意。 朝笙声音慢悠悠的:“周老板,何不食肉糜。” 周暮觉任她调笑,低头亲了亲她细瘦瓷白的手,疾病磨人,她也跟着衰弱了下去,他看在眼里,无法不痛。 某一日出门见朋友,他与生意上的伙伴一道去爬了山。港市的人似乎都有爬山的爱好。 山顶矗立着一座尖顶的教堂,有白鸽从钟楼飞过,同行的人进去,虔诚的祷告。 周暮觉是坚定的无神论者,却在阳光照进高窗的午后,询问上帝能否让他的妻子康复。 上帝将爱赐福给了一个不信仰他的凡人。 去往英国学医的信春千里迢迢,带来了链霉素,朝笙渐渐好了起来,又回了学校里,拾起了教书育人的的事业。 波澜壮阔的年月,战火掠过每一寸国土,轰轰烈烈的历史长河中,士人商贾,不过洪流一粟。为了离开海市时,回望城市那悚然含泪的一眼,朝笙与周暮觉在民国二十三年又回了故土。 此后战争离乱,生民煎熬,他们再也没有分开过。 教书育人、讲学求知,发展航运、修建铁路,两个人用自己的方式,和这片土地上的芸芸众生一样,一点一点缝补残损的国土。 一九四九年,民国彻底落下帷幕。 新的时代,掀开了波澜壮阔的序章。 年岁就这样悄然的走过。它静谧平和,温柔欢喜,待到他们都垂垂老矣时,公馆里的常春藤也依然是青葱的郁色。 这一生,看山看水,历遍人间,都觉得——值得。 生命行至枯竭时,朝笙被周暮觉握住了双手。 周暮觉满头白发,那双桃花般的双目中也尽是岁月的风霜。 朝笙那会儿治好了肺结核,痊愈后的身体到底还是差了许多。 他眼含着热泪,知道自己的妻子要走在他之前。 “我生病那年,你去教堂里,和上帝说了什么?” 朝笙的声音很轻,是游丝般的无力。 周暮觉亲了亲她无名指上的山茶花,低声道:“祈求上帝,原谅我这不信神的人,祈求我的妻,常康健,永平安。享万般喜乐,一世无忧。” 朝笙说:“看来,上帝应允了。” 周暮觉答:“是啊。” 他感到自己掌心的温度在渐渐流逝。 平生不信神,但得神垂悯。这一生相守仍不够,希求有来世,有生生世世。 周暮觉望向朝笙,轻声问:“朝朝,我们还会再相逢吗?” 朝笙露出笑来:“阿暮,你又想起来啦?” “每一世。”他都记得。 洞房花烛,结发同心的那一刻,历历过往悉数而来,终于成全他与她共度这一生。 朝笙听到了他的话,用最后一点儿力气,认真地答:“会的。” “好。”他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一九六零年七月,夏,青英大学文学院院长林朝笙逝世,葬礼极尽哀荣,生前满门桃李,都从五湖四海赶来。 她的丈夫周暮觉、妹妹林信春扶棺,送她最后一程。 八月,海市交通运输司司长周暮觉溘然长逝,与妻子同葬于芷山墓园。 生同衾,死同穴,不相离。 第209章 师妹x师兄(1) 赤水之上,一幅水镜的画面定格在最后的墓园,白袍的神明面露惊讶之色。 “……竟真让你赢了一局?” 钟山忽而发出颤动,参天的娑罗树上,灵光飞舞,云雾升腾,白袍猛然回身,盘踞着的赤色蛇尾微动,太阳在天之东迸发出灿烂的霞光,那双紧闭了千年的金瞳缓缓睁开。 白袍叹息:“一梦千年,别来无恙……” 一念之间,行差踏错。 那个登仙门的小魔女死了整一千年,九重天的太阳就沉寂了整一千年。自此,人间以金乌值昼,九重天上,却只有永夜的荒芜。 又有一面水镜再度亮起。 赤蛇又合上了双目。 * 是岁天寒,大雪,三更。 杀声震天。 散发、赤足,只着单衣的少女奔逃在雪地上,厚厚的积雪落了整整两夜,没过了她冻得发红的脚踝。 伤口裂开,沿着腰腹往下,她咬牙,抱着手中的青狐向前跑去。 身后,老叟、幼童、妇人、农夫,眼中一片暗淡的红黑,宛如行尸走肉。他们挥着手中的柴刀镰锄死死地追赶而来。 前方是浩浩汤汤的长河,她灵力耗尽,避无可避。 怀里的青狐闲适地晃着尾巴,眼中露出不属于兽类的狡猾。 喊杀声越来越近,而灵力枯竭的虚弱感猛地袭来。 长箭破空,落在她身后,竖起一道半透明的结界,尔后金色的法阵在天穹之中绽开,将追赶的人纷纷定在原地。 雪越下越大。风也凛冽,席卷着白色的飞羽。 鹤氅,玉面,桃花眼。 青年的长弓垂于身侧,他望着因脱力而跌倒在雪中的少女,神情淡静。 “师妹怎么这么狼狈。” 是把碎玉琳琅的好声音,却比这簌簌的大雪还要寒凉几分。 第237章 朝笙冷嘶一声,血仍流着,她却抱着手中的青狐不撒手。 “谢玄暮,你能不能先扶我一把?” 青年眉心一跳——果然不会说话的师妹才是好师妹。 刚刚还一派光风霁月的青年冷哼一声,解开鹤氅,随意地扔在了朝笙身上,而后将人——裹成一个春卷,直接扔在了肩上。 托他的福,灵力耗尽的朝笙直接晕了过去。 青狐晃晃悠悠想逃,被谢玄暮直接也塞进了鹤氅。 手法粗暴,毫无对毛茸茸的怜爱之心。 虽然他不喜欢狐狸,但未免朝笙缓过劲来提剑找他麻烦,还是一块带回去算了。 毕竟剑修,十分记仇。 飞舟泊于长河,法阵隔绝了漫天风雪,其内温暖如春。 “大师兄回来啦!” “师妹回来啦!” 热汤、灵酒早已备好,谢玄暮将朝笙递给了一个侍女,青狐立刻被另一个侍女接住。 “哐啷”一声,谢玄暮低头,看到地上掉了把剑。 谢玄暮:“……” 被这把剑捅过不下九九八十一次,就算化成了铁水谢玄暮也认识。 这是朝笙的本命剑白露。 他深吸一口气:“给她拿进去,挂屏风上。” 侍女应是,将晕沉沉的朝笙抱进了房间的浴桶里。 灵石驱动着阵法,蒸腾的热气中弥漫着充沛的灵气,朝笙醒的很快,然后对上了一张木头脸。 “木头”并非是形容它神情的呆滞,而是眼前的侍女确确实实就是用木头雕琢出的脸。 鹅黄绸衫下是木作的躯体,以灵石和阵法、符文驱动,予以它们行动的能力。 灵力让伤口愈合,朝笙不大喜欢傀儡在一旁看着自己洗澡。她抬手,停了它体内运转的阵法。 傀儡不动了。 没感觉到小白的存在。 她在识海里唤它。 “小白?” 声音却是从屏风后传来的。 “朝朝,我在这儿!” 是很稚气的小女孩的声音。 朝笙从浴桶里站了起来,随意抽起外套披在身上。 不是她的,是崭新的一件。 屏风上搭着她满是血痕的单衣,一把通体纯白的剑用青色的蛟甲作了剑鞘。 她将剑握在手中,自灵魂深处的契合感扑面而来。 “你在剑里?” 识海这次有声音了。 小白语气兴奋:“我变成了你的剑灵!” 朝笙凝视着手中的剑,感觉到了清晰的喜爱。 银锋似雪,剑芒如冰,寒意流转间,却有白露光华闪烁。 昔有白袍冶师铸神武二十四,以节气名之。 朝笙正色道:“传剧情吧,小白。” 小白强调:“我现在有名字的啦。‘蒹葭苍苍,白露为霜\u0027的白露。” “好的,小白。” 剑身发出嗡鸣声,似是抗议。 但本命契的联系让它的反抗也如撒娇,小白认命,开始朗读剧情。 “这个世界是修真位面。你名朝笙,孤女,是剑道千年不遇的天才,身怀剑骨,于八岁那年被剑仙徐不意带回青云宗,成了他的关门弟子。朝闻道,夕入筑基,又七年修得金丹。” “谢玄暮,青云宗宗主裴洛首徒,是整个宗门的大师兄,出身人族皇室,六岁便拜别尘缘入了仙门,在你踏入修行之前,他是史上最年轻的金丹修士。” “你们一道长大,是青云宗的大师兄和二师姐。虽是青梅竹马,但徐不意与裴洛是离心的道侣,导致你们的关系不断地恶化。同时,作为年轻一辈的翘楚,又一直被人拿来比较,于是你们日渐水火不容,堪称宿敌。” 朝笙看了眼自己身上崭新的罗衣,没说话。 “在二十岁那年,你又成了最年轻的元婴,尔后,却在与裴若游合籍之后入魔,最终被谢玄暮斩杀。” 小白顿了顿,用萝莉音恶狠狠地强调:“以你的天才程度,入魔后也是先把修仙界搅得天翻地覆才死的。” 灵力磅礴如雪山,朝笙十分认同自己“天才”的标签。 但另外一件事很重要:“裴若游是谁?” “徐不意和裴洛的儿子,你师父给你定的娃娃亲。他先天不足,体弱多病,却是一名很出色的医修。” “……” 她师父不就是裴若游的爹吗?合着徒弟嫁儿子,内部消化了。 “你死后又三年,谢玄暮入魔,他屠尽正道,最终因魔气太盛,神魂失守,选择兵解而亡。” “接连两个天才的入魔,实际上是世间清浊失衡的昭示,浊气横行,妖魔频出,修真界最终走向了毁灭。” “朝朝,你的任务是攻略谢玄暮,查清入魔的真相,并且阻止灭世的到来。” 小白感慨了一下:“好忙哦。” 朝笙垂眸,白露的剑身上倒映着她年少的面庞。 这一年她十八,谢玄暮十九,至于那个记忆里病恹恹的未婚夫,则一直是那副柔和清俊的莲花面。 一切都还未发生。 她用灵力烘干了湿哒哒的乌发,抱着白露盘腿坐于塌上。 入魔的真相。 是她的,还是谢玄暮的?小白没有多说。 少女阖目,奇经八脉灵气涌动,这种从未有过的感觉令朝笙觉得格外的新奇,但灵魂却极其自然地接纳了铺天盖地涌来的玄门之气。 雪夜的厮杀彻底结束。 天将明时,朝笙结束了打坐。 没什么睡意,索性往外头走去。 雪仍然簌簌的下着,却在即将落到飞舟上时,顷刻间被结界所融化。云海翻腾,俯首河山,遍是苍茫雪色。 鱼身鸟翼的妖兽飞过,长尾白羽的雪魄在空中翻腾,巍巍山岳,有绮丽的灵气于谷中长驱,天地之间,似乎隐藏着亘古的规则。 那是修行者所追求的“道”。 * 飞舟越过云海,向下降去,雪霁雾散,一座宽阔的城池隐约可见。 “不睡?” 身后忽而响起一道声音,朝笙回头看去,青年长身玉立,披着白狐裘,手里还抱着个镂金的汤婆子。 小白上线,声音震惊:“看不到好感度?!” 它试图查询,却被一股意识挡了回来。 朝笙眨了眨眼,随口道:“那算啦。” 或许是因为她修为比谢玄暮低的缘故? 这个世界,确实很不一样。 * 朝笙的目光太认真,但谢玄暮直接选择无视这般目光。 又见她仍是单衣,只随便披了个织锦的外衫,身形单薄,倒是比平时张牙舞爪的样子亲切了几分。 虽然他的剑修师妹常年在战损状态,可这次未免太凄惨了些。 谢玄暮与朝笙常年互看不顺眼,很偶尔的时候,也会有点兄长的心肠。 “不想睡。”朝笙回过神来。 “为什么?” “睡不着。” 得,天聊死了。 谢玄暮面无表情地想——果然是剑修。 朝笙再次从谢玄暮眼里看到了明晃晃的嫌弃。 实际上,剑修本身就是修真界狗见愁的存在。 第238章 快意恩仇恣意风流的另一面是爱剑成痴、好斗记仇。 * 因是雪天,城池格外安静,朝笙放眼看去,发现昨夜围杀她的村子就属于这座城池。 城门上以隶书阴刻着“郢城”二字。 飞舟降下,而后化作核桃大小,被谢玄暮合于掌心。 朝笙看着他将核桃舟收起,翻遍了自己的记忆,然后确认自己没有这样奢华的法器——准确的说,是几乎没有除白露外的其他法器。 她的白露。一顿能吃几百颗灵石的白露。 修真界有个心照不宣的默契——杀人越货勿选剑修,因为他们,真的很穷。 劫他们纯属浪费灵气,没准还会被黑吃黑。 青狐被谢玄暮提溜出来,还给了朝笙。 谢玄暮没看出这狐狸有多特别的,修行百余年,大概只会点小幻术。 他拧眉:“这狐狸就是你此次的任务?” 言外之意是这么弱的狐狸,你伤得那么凄惨是认真的吗? 朝笙与他针尖对麦芒多年,很是明白师兄的腹诽。 她懒散答:“杀如意鬼母时顺带捡的。” 谢玄暮轻嗤,不再多言。 城主府中,城主对于朝笙的到来显得十分热切。 “朝仙子,可太感谢您啦。我治下的村子为伥鬼所害,民不聊生,多亏了仙子出手。” 伥鬼能操控人心智,确实棘手。 朝笙也热切回应了城主:“三千灵石,还请结一下。” 城主:“……” 说好的仙风道骨呢。 心中虽这般想,却立刻招了招手,吩咐侍女将纳戒奉上。 纳戒无主,内里有灵石三千。 她接过纳戒,正欲离开,城主开了口:“我晓得仙子是青云宗人。” 他抬手,朝着北方拜了拜。 “名门正派,在下敬仰万分。”城主殷殷切切,“昨夜村子被毁民宅七十二间,良田一百零八亩,凡此种种,共计一千灵石。” 朝笙呆愣了——打个工而已,为什么还要倒扣啊喂? 剑修一贫如洗。 一旁的谢玄暮开口,淡声道:“原是寻常的除鬼任务,可没写还有一只如意鬼母。” 城主擦了把汗。 其实郢城有几个小门派,不过派去的弟子皆有去无回。后来还是他的幕僚替他指了路,道是正道剑修有浩然气,可斩鬼母。 这才让朝笙接到了任务。 “为除鬼母,损中品灵剑一把。” 她其实只有演武堂薅的铁剑和师门发的神武。 “上品法衣一件。” 为了融入村子,朝笙穿的是粗布葛衣,铜钱十文。 “共计——两千灵石。” 城主汗如雨下,与幕僚对视一眼。 朝笙福至心灵,白露铮然出鞘,荡开如霜的灵气。 最后城主又奉上了两千灵石,将这两尊煞星好声好气送了出去。 朝笙感慨:“你们法修靠说就能挣钱吗?” 还给她多讹了两千灵石。 经此一遭,谢玄暮看师妹越发不顺眼。 “伥鬼而已。”青年长眉微皱,“纵使难缠,怎么会把一个村子都毁坏至此。” 朝笙据理力争:“毕竟有一只如意鬼母。” “我从村东砍到村西,砍卷了四把铁剑,才终于杀死鬼母。” “鬼母死了,残留的阴息未散,故而村民受控暴乱。” “凡人无辜,我不能伤。” 谢玄暮不置可否,凉声道:“你若用白露,不必如此麻烦。” 朝笙声音诚恳:“伥鬼太脏,舍不得用白露。” 伥鬼操纵人心,驱使恶念,朝笙十分嫌弃。 谢玄暮一噎,又问道:“你的法衣呢?” “我唯一的一件法衣乃是天材地宝锻造。” 她强调了“唯一”两个字。 谢玄暮:你们剑修,为什么穷得这么理直气壮? 连法衣也不穿,如果不是她天生有澄明剑心,只怕早就被如意鬼母操控了心神。 然而小师妹神情闲适,抱着白露往飞舟上去了。 飞舟升起,向北而去。 郢城之北,有山曰青云,高百尺,连绵九十里。 若登青云,可得大道。 七百年前,剑仙裴镜昙在此开宗立派,以山为名。 七百年后,青云宗已是正道第一流。 故事从这儿开始。 第210章 师妹x师兄(2) 青山巍峨,白云远上,七百年宗门气势磅礴。 山门高五丈,阔百尺,以玄石为基,白玉为身,其上雕刻着灵力充沛的符文。飞舟掠过,符文亮起,尔后护山的结界有一瞬间显露出半透明的轮廓,继而消失。 飞舟穿过山门,停在了山门尽端的方阔台地上。 参天的松树沿着台地生长,勾勒出磅礴的气势。 “师兄师姐回来了!” 有弟子高呼,于是门人便见负剑的少女落于方台上,玄衣玉冠的青年神情淡淡,将一只毛茸茸的狐狸扔到了少女手中。 “不知师姐这次又拆了几间屋舍,毁了几座灵山?” “瞧谢师兄的神情,想必不便宜。” ——众人对此都已经习惯。 剑修打架,堪比二哈拆家。年轻一辈里最强的剑修打架,是一百只二哈一块儿拆家。 所以代理了宗门绝大多数事务的谢师兄,时常要替朝师姐善后——一言以蔽之,赔钱。 议论声中,忽有刀光裹杂着长风袭来,暴烈的灵气掀落无数碧色松针。 谢玄暮连眼皮都懒得抬。 白露铮然出鞘,朝笙回身,如霜的剑气荡开,两柄神武相碰,发出铮铮然的轰鸣。 持刀的少年被格开,向后退去,他猛地蓄力,又一刀横劈向前,带起猎猎的风声。 雪色的霜花由地而起,以极快的速度往前,青色的风被霜花吞没,冰冻三尺,将少年定在了原地。 “师姐!”苏珏不乐意了,“干嘛把我冻起来?” 青狐趴在朝笙肩上,十分悠闲地看着这被冻住的修士。 抓走它的这个人类,似乎很厉害。 白露入鞘,徒留苏珏在那儿念叨。 有退在了旁边的弟子凑了过来:“苏师兄,少宗主刚刚在呢。” 苏珏闻声色变,他四下张望,便见朝笙身前已站了一道瘦削如竹的身影。 “若游师弟!你没事吧?” 裴若游回身,温声道:“剑气收得很快。” 苏珏低头看着把自己封得纹丝不动的冰霜,心道剑修打架的技术,委实可靠。 既然打不过,苏珏开始吭哧吭哧地试着解开脚底的冰霜。 “这次的委托可还顺利?”裴若游从一出现,目光便只想停留在朝笙身上。 朝笙随意点了点头:“还行。” 但裴若游是名很出色的医修,他嗅到了轻微的血腥味。 少年心念一动。 “失礼了。” 他的手虚落在朝笙的掌心,淡绿柔黄的藤蔓自少年手中而出,开出白色的小花,花朵摇曳,坠于朝笙掌心,而后温暖的灵气游走。 如意鬼母给朝笙留下的最后一点暗伤痊愈。 第239章 周围的弟子啧啧称奇。 “那便是少宗主的神武谷雨吧?” “每次见都觉得很神奇,与其他的神武截然不同。” 二十四把神武之中,有很传统的武器,也有乐器、禅杖、乃至拂尘之类的。 惟有裴若游的谷雨,是一株可以生花的藤蔓。 朝笙倒并不在意这样的伤,但裴若游是她的师弟,既然承了他的情,自然要道谢。 少年听得她道谢,温润的眼中露出了关切:“受了伤不必硬撑着。” 朝笙应了声是,漫不经心的。兵者直道而行,受伤只是旁末之事。 裴若游知道她只在意白露,很多时候都活得从心所欲,因此并不觉得是敷衍。 朝笙话音落下,裴若游眼中便漫出笑来。 “师兄,这次又辛苦你了。”他对谢玄暮道。 少年天生病弱,常年与草木灵植相伴,声音有种别样的温雅,医修的气质又让他格外具有亲和力。 谢玄暮嘴角微勾,声音闲散:“顺便的。” “师兄待青云弟子,向来尽心。”裴若游说。 谢玄暮没接话,任他将朝笙也划作芸芸弟子中的一个。 朝笙赶着去交任务,然后回明光峰修行。 但苏珏脚底的冰仍没解开,她抬手,冰霜化水,顷刻便渗入了大地。 青狐好奇仙门万物,毛茸茸的尾巴拂过朝笙的鼻尖,朝笙这才想起自己还带回了只妖兽。 “去岁听你说,能生幻象的青狐,其尾绒可入药。”她将青狐放在了裴若游手中,“给你养着吧。它的幻象做得很不错。” 裴若游的眼睛很漂亮,清冽得和立春的雨水一样。 这双眼中生出喜悦的光来。 “特地给我的?” 他的耳尖都泛着轻微的红。 然后,他看到朝笙点了点头。 裴若游小心翼翼地抱着青狐:“我会好好儿养着它的。” 骨节分明的手指拂过青狐的背,青狐嗅闻到了少年衣襟上草木的清香,舒适地翻了个身。 “先走了。” 白光一动,刚刚还在这儿的人顷刻便不见。 谢玄暮望着裴若游,道:“山门风大,师弟回去好生歇息。” 裴若游任青狐蹭着他的指尖,温声答道:“谢师兄关怀。” 他的侍从见状,方走上前来,跟在了裴若游的两侧。 周围的弟子便也慢慢散去,却仍忍不住议论刚刚所见的种种—— 掌中的飞舟,如霜的剑光,还有生意盎然的谷雨。 谢玄暮尽收耳中。 很多年来,人们的目光一直落在他们身上,他已经很习惯。 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其实是三个人。 天生剑骨的剑修,玄机百解的法修,和不自医的天才医者。 年轻一辈的翘楚,被称作青云门的三绝。 剑绝,法绝,医绝。 但青云门还有双璧。 珠联璧合的“璧”。 十五岁那年,朝笙金丹初成,自此与裴若游定下婚约。 于是,她与另一个人的竹马情谊便被人所忽略,最后都只知晓,谢玄暮与她寻常师兄妹的关系。 但人们并未意识到,天生剑骨的少女有很多很多的师弟,包括裴若游,包括苏珏,却只有他谢玄暮这一个师兄。 谢玄暮沿着山道往上走。 人世皇族,金堆玉砌,百年沉攒,供养出的人天然便有风流傲气。青云宗人众所周知,却依然忍不住想亲近这位大师兄。 时不时有弟子路过,恭恭敬敬地同他问好,谢玄暮一一应了,偶尔有几个相熟的人上前,谢玄暮态度从容,和谁都能笑谈三两声。 ——这样的从容只维持到他踏入了主管度支的仓部之后。 “谢师兄!月初梅溪有两名剑修长老私斗,削百年绮云梅八十一棵,共计一万灵石。” “谢师兄!三日前明光峰五名筑基期剑修外出除魔,毁灵泉一座,共计五千灵石。” “谢师兄!紫微台的试剑石又磨损九成了!那群剑修和睡在紫微台一样!” “谢师兄!这个月演武堂的铁剑已经被霍霍完了——” 耳旁叽叽喳喳,谢玄暮幽幽地想——也许,没有旁的原因作祟,什么师父之间的宿仇,什么需要避嫌的婚约。 他可能是真的讨厌剑修。 第211章 师妹x师兄(3) “长老私斗,请律部刑部共同裁决。那几名弟子,提到青炉峰去磨试剑石,磨完一百块再让他们下山。” “至于铁剑。”谢玄暮沉吟片刻,“再锻六千把。” 光朝笙一个人就薅了不少,而明光峰有剑修四百零一人。 谢玄暮无可奈何地捏了捏眉心。 仓部的弟子见事情一一解决,不由得松了口气。 复又问道:“春祭还有三月,一应事宜已在筹备中,不知去山下巡守的弟子如何安排?” 修真界二十年一次的春祭,由正道仙门举行。一则,酬神祭道,去浊扬清,二则,各门派的年轻弟子汇聚一堂,参与春风会试。 这一次是在青云宗举行。 谢玄暮眉头微挑:“从明光峰、丹阳峰、南烛峰挑些弟子。” “编成三人小组,必得是剑修、法修、医修各一。” 剑修风行雷厉,法修谋而后动,互为牵制,医修善后。 弟子点头应是,放心地退了下去。 谢玄暮看向仓部外常青的修竹,山门之外,人间遍地风雪,他与朝笙一道从郢城归来。 山门之内,四季如春,轮回如静,绮云梅终年不落。 惟有白露,荡开霜雪凛冽,剑意盎然。 谢玄暮下意识地轻抚右手拇指上的青玉扳指。 雪夜时拉开的那一把长弓,是他的神武惊蛰。 春风会试是修仙界的盛事。 而他与朝笙,都会参加。 同为金丹大圆满,谁得头筹? “若她输了,便让她去梅溪种上三百棵梅花。”谢玄暮闲闲想道,“省得每次下山都是去花灵石捞她。” …… 交完了任务的朝笙御剑而行,在空中打了个喷嚏。 她摇了摇头,往明光峰飞去。 青云宗绵延近百里,大大小小的山麓不胜数,其中又有七座主峰,曰北辰、明光、丹阳、南烛、飞霞、乾真、琼都。北辰为一宗之领。其余六峰分管剑法医丹卜器,明光峰中,共有剑修四百零一,峰主便是朝笙的师父徐不意。 比之其他峰的秩序井然,明光峰天天鸡飞狗跳。 白露凌空,九百丈的登山路,剑光无数。 那群师弟师妹们见她回来,一言不合便拔剑,叽叽喳喳,“师姐看剑”喊个不停。在挥退第一百零八次偷袭后,朝笙被某个长老的剑阵逼停。 “闻说这次,一只如意鬼母弄得师侄格外狼狈。”长老捻着胡须,老神在在,“让我替你师尊看看你剑术可有退步。” 语气宛如慈和长辈,下手却分外快准狠。 一众被打落的弟子停于下方,看得津津有味。凛然的剑光袭来,无一人躲避。 长老可比小白菜苏珏有意思。 第240章 朝笙提剑,向前挥劈而去。 明光峰外,弟子们仰头望向天空中剑影兵锋,感慨道:“难怪明光峰秃得连根草都长不出来呢。” 尽被这群剑修可着霍霍完了。 “动静可真大。” 南烛峰的医修被惊得手一抖,盘中的药汤差点儿洒出来。 “应该同他们乾真峰一样,将结界加固一点儿。上次炼药,正好碰上明光峰的长老私斗。嗬,那阵仗——”另一个医修苦着脸,“废了我十几株百年的灵植。” “但少宗主喜欢听这动静。”那端药的医修压低了声音,“你也知道,每回动静最大的,十有八九是朝师姐。” 两人一道说话,一道走着,很快便到了裴若游的结云庐。 声声通传,医修往里头走去,将药汤奉给了裴若游的近侍,而后恭谨地退下了。 传说凭借谷雨,少宗主已能生白骨,若修至元婴,可令死者生。 但医者不自医,裴若游生来不足,被乾真峰峰主卜卦断言,一生无法元婴,难致长生。 天材地宝供养十七年,宗主裴洛尤觉不安,于是她的目光几番斟酌,落在了身怀剑骨、注定成为下一任剑仙的少女的身上。 被徐不意从乱民堆里救上山的小姑娘答应了师父的请求。与其说是婚约,不如说是让未来的剑仙成为裴若游的护身符。 修真界有史可循的三千年以来,飞升了七个剑修,他们之中,有六人都身怀剑骨。 这其中也包括青云宗开宗宗主裴镜昙。 道侣合籍,天命相系,若朝笙破境飞升,裴若游可与共。 爱剑成痴的少女未开情窍,并不在意这一件事情。 报师门恩,故愿护其子一生。 但裴若游从心底里欢喜这个婚约。 生死淡薄,长生太遥远,朝笙结婴却近在咫尺。待她元婴,青云宗内会举行盛大的合籍大典。 情窍不开也无妨,反正他们之后要一起度过很长很长的时光。 青狐好奇地望着少年,下意识地想亲近他身上清淡的草木香。 于是狐尾讨好的扫了扫裴若游的指尖,爪子往前凑了过去。 裴若游任狐爪落在他的指尖,凝视着这只狡黠的青狐。 声音有点漫不经心。 “她是为了救你伤的吗?” “你在她身上做了幻象?” 青狐耳尖耸动,忽然生出了退意。 他如玉的手指碾过青狐垂下的长耳,力道很轻,然而兽类的直觉却感知到了一丝危险。 “罢了,那道伤口上只有伥鬼的邪气。”裴若游并不喜爱妖兽,他垂眼,低声喃喃,“到底,是她将你送与我的。” 温润慈悲不过是假面,悬壶济世的医修其实心如草木,除却那一个人,他谁都不怜。 青狐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少年掌心的谷雨生花,又渐渐抚平了它的焦躁。 那样温和的、如山中仙木的灵气,实在太让它想亲近了。 门外忽然响起侍从的声音。 “少宗主,今日的药汤已经好了。” “端进来吧。” 裴若游敛起思绪。 药汤如常放在了桌上。千年的灵药灵植,世间人争抢夺取,然而他的父母为了他,不计代价的搜罗,仅仅只是为了让他那副病弱的身躯,能够稍稍好上那么一些。 裴若游是天生的医者,清楚他的身体并不能通过这些药物所痊愈。 他厌倦这样日复一日的苦药,随意抬手,尽数将汤药浇给了窗台下的兰花。 * 朝笙破了剑阵,明光峰的剑修们兴奋得不行,漫山遍野地喝彩,嘈杂得像峨眉山的猴群。 长老不觉得被下了面子,大手一挥,给下头的弟子们做了个更大的剑阵,百十号人,尽数圈在了里头。 长老扬长而去。 剑修修行第一条——只要打不死,就往死里打。 剑阵铮鸣,杀意冲天,明光峰的猴子们更加兴奋了。 一时间,剑气冲天,乾真峰默默又把结界加厚了一点。 第212章 师妹x师兄(4) 明光峰里,剑声此起彼伏,朝笙踏着白露,落定在峰顶的揽云宫外。 宫室偌大,却只有洒扫的几个童子。 童子闻声抬头,便见群青衣衫的少女利落收剑。 “朝师姐,你回来了!” 洒扫的童子扔下手里的扫帚,哒哒地跑了过来。 “星渚。”朝笙笑眯眯地揉了揉他的发髻。 星渚开心得不得了,揽云宫长年寂寂,朝笙若下山除邪,就不能看到她练剑了。 扫地很无聊的! 另一个童子抱着扫把,神情严肃道:“朝师姐,尊上昨日巳时传了鲤书来,但您那会儿还未回来。” 朝笙瞅着星津小大人似的神情,露出笑来:“我知道了。” 星津这才点头,又抱着扫把去庭院中了。 朝笙往宫内走去。 揽云宫一尘不染,师尊徐不意奔波在外,明光峰喧哗不休,都与这儿无关。 她沿着黄花梨木的长廊往前走,最后取下悬于檐下的一尾红鲤。 所谓的鲤书,是以蕴含了传音法阵的朱辰石做的。这种矿石不算很常见,其质坚硬而中空,却没有灵气,本是一种被修士所忽视的材料。 经由青云宗某位不愿透露身份的谢大师兄设计了造型,又在朱辰石的腔中置入他改良的传音阵法,第一枚鲤书就此而成。琼都峰的炼器堂开工量产,如今,青云宗鲤书已经畅销仙门,是广大修士居家旅行八卦传情吵架互喷的必备法器。 后来这位大师兄又升级了二代鲤书,加入了留影阵法,价格也进行了一番升级。 日常给剑修们擦屁股的灵石,有不少都来自这尾鲤书。 朝笙唤醒阵法,鲤书亮起,闪烁几秒后,传来了徐不意低哑的声音。 师徒二人的剑术都走的是寒深见雪的路数,比之朝笙,徐不意的性情还要冷淡许多。 “此番除邪可顺利?” “尚可。” ——不但没有赔钱,甚至拿到了报酬。 “好。” 剑修直来直去,这对师徒说话更是简洁到过分。 从前谢玄暮与朝笙一道修行时,听到过她与徐不意的对话。 彼时,徐不意与裴洛的关系还未彻底恶化,那道婚约也还没有出现。大师兄曾喟叹,剑意如霜的师妹最终是否也会成为如徐不意一般性情的人。 好在朝笙虽爱剑成痴,却还有鲜活的少年意气。 “若游如何?” 徐不意默然一瞬,复又问道。 “尚可。”朝笙答。 对面一噎。 朝笙补充道:“今天上午在山门见到了师弟,周身灵气充盈,气色亦不错。” 谷雨有生生之力。 “好。”那低淡的声音终于带了几分热度。 南烛峰那个不能修剑的裴姓医修,是有着他一半血脉的孩子。 徐不意在外奔走,一半为参寻浩瀚剑意,一半,是为了寻找医治裴若游的方法。 待到问完了裴若游,徐不意又传过来一道影像。 第241章 是他立于天寒地冻的北川,眼见长河冰封,所参透的剑法。 粗布衣袍的中年男人提着寻常的铁剑,剑锋甚至有几道裂痕。但他抬手之间,寂静苍茫的剑意铺天盖地的涌来。 有一瞬间,朝笙甚至觉得这把铁剑是天底下最美的神武。 鲤书熄灭,白露发出不满的嗡鸣声,似乎是控诉朝笙的“花心”。 朝笙只觉剑意如潮起。她拔剑出鞘,霎时间满庭霜雪,揽云宫寒如北川。 星渚再次扔下扫把,兴冲冲地跑了进来,又被早已习惯白露成霜的星津塞了个火属性的小法器。 待到日升月落了三回,朝笙才从练剑的状态之中回转。 抬眼看去,揽云宫一片霜如琼玉,星津星渚坐在挂满了冰凌的秃树下,支着个铜锅子,甚至还换上了毛茸茸的冬服。 这两个洒扫的童子是梅溪里开了智的石头精,天生与灵气并不亲和,故而修行得很慢。 石头怕冷,世所罕见,但谁叫整个青云宗温暖如春,惟有揽云宫常常被冻住呢。 “朝师姐,吃炎羊肉么?” 朝笙索性也坐了过去。 “油碟还是麻酱?”星津问她。 朝笙略略思索,选了麻酱。 青云宗地处仙洲之南,麻酱很少见。 剑修的探索欲总是很旺盛。 火属性的法阵在铜锅下头热着,炎羊肉烫的鲜嫩,朝笙蘸了口麻酱,面不改色地吞了下去。 星津瞅她这样,默默将油碟又推到了她面前。 “师姐这次练了三天剑。”星渚有些羡慕。 灵气充沛的修士若参悟道法,可以沉浸或是入定很长时间。但他不行,他练剑两个时辰便饿极,再也静不下心来。 于剑意上又有突破,朝笙周身灵气卓然,丝毫不见疲态。 “待会儿去试剑台,我要教筑基期的弟子青莲剑诀第三式。你们也跟着一块儿听。” 作为师姐,虽然时常是带头闯祸第一人,但于剑术的教授上,朝笙十分负责。 星渚却摇了摇头:“试剑台最近空啦。人都被谢师兄叫走了。” 星津补充:“有一些说是去磨石头,有一些说是去山下巡逻了。”小童子说话时,头上的发髻晃悠悠,“还有的好像种树去了。” 朝笙:“……” 谢玄暮! 她停箸,白露又出,化银练而去。 北辰峰里,谢玄暮正听着宗内六部的执事汇报月度的情况。 裴洛潜心修行,而少宗主裴若游年少且体弱,于是代行管理的职责便由他这位大师兄接过。 掌事三年以来,一应的事务处理得井井有条,修为亦至金丹大圆满。 长老赞叹,弟子信服,无人置喙他任何。 除了—— 青年拨弄算珠的手停下,指尖一点,霎时间灵力荡开,一道法阵生出。清寒的剑意向前,法阵碎裂,却又在眨眼间聚拢,挡住了白露。 六部的执事们极其自然地端起茶盏,方才都在给谢玄暮汇报事宜,都还没来得及尝尝百年一采的清陵春茶。 都知道谢玄暮生来尊贵,哪怕入了玄门,断了尘缘,一应所用也无不是当世顶尖。 “不错,这回没直接掀翻这儿的屋顶。”青年面无表情的夸赞。 法阵精妙,朝笙并不擅长,被谢玄暮这么一挡,她又生出了琢磨法阵的心思。 群青衣衫的少女抱剑,十分干净利落地坐到了一旁。 谢玄暮抬眼:“武部的执事,接着方才的事情说。” 武部执事恋恋不舍地放下茶盏。 待到仓、工、武、律、刑、礼的执事都回禀完了,谢玄暮才又望向了朝笙。 她在那用手指头画法阵,画了五遍,次次都错得离谱。 谢玄暮:天道果然公平。 “明光峰的弟子,一部分因毁了灵泉去磨石抵过,一部分与门内其他弟子下山巡守,春祭还有三个月。”他知晓朝笙的来意。 朝笙正色道:“我还要给弟子们讲课的。” ——哪能都被你抓壮丁抵债。 “上个月,明光峰的预算是四十万灵石。”谢玄暮闲声道,“月底超支了二十三万灵石,可要我与你细细道来?” 朝笙理不直气也壮:“再如何,修行也不能耽误。” 谢玄暮随意拨了几下算珠:“便只说你。冬月初七,你与飞霞峰奉曦真人切磋,削去了一座小山头。” “冬月十一,你与客座长老李少原比剑,震坏乾真峰罗盘三十一个。” “冬月十八,你护送南烛峰医修前往东洲采药,遇妖邪,尽诛之,毁东洲药农灵田五百七十二亩,并灵泉三座。” “其余小事,不足为道。” 算珠噼啪,声音清脆。 “善后灵石共计六万三千八百一十九枚。” 谢玄暮赔钱时偶尔也会陷入沉思——这,就是注定成为正道之光的天生剑骨吗? 他残忍道:“不必等弟子轮休回来听课了。春祭前的巡守,你也得去。” 朝笙深呼吸。 朝笙按剑。 朝笙想起好不容易攒的五千灵石。 小白说灵石好吃喜欢吃还想吃。 朝笙说:“好叭。” 谢玄暮微微一笑。 “我同谁去?几时去?” 谢玄暮脑中掠过无数安排。 丹阳峰里,能摁得住朝笙的法修——只有自己。 他不笑了。 朝笙疑惑地望向他,催促道:“说。” “明日酉时。” “我。” 谢玄暮扶额,裴若游那身体,能同他们一道巡守吗? 显而易见。 第213章 师妹x师兄(5) 青山之上,云岚缭绕,仙门巍峨,青山之下,烟火浮华,城池繁盛。 七百年前,裴镜昙一剑开山门,于此处立派成宗。彼时,青山不过是寻常青山,山下的村落尚只有茅屋草舍。 七百年后,青云宗已是当世第一大宗。此时,青山便是仙山,山下城池绵延数百里,琼楼高阁,数不胜数。 这座闻名南洲的城池唤作骊城,时人有言“至骊城深处,忘登青云”,以此来赞颂这座城池令人流连忘返的繁华。 因春祭将至,城中随处可见青云宗的弟子,一则为了加强春祭前的治安,二则,也是青云宗放在明面上的庇护。 南烛峰的医修尺灵素站在长街尽头,目光一会儿看看朝笙,一会儿看看谢玄暮。 医修进境很慢,这代弟子之中,惟有她是金丹初期。巡守之事当仁不让,但没料到她是和这两人一道啊啊啊—— 一个,明光峰知名凶器,喜一言不合当场拔剑。 一个,青云宗掌门代行,好循循善诱抓人打工。 尺灵素与他们并不相熟,只隐约听说谢师兄和朝师姐的关系并不好。 毕竟徐不意与裴洛已经形同陌路。剑仙与掌门,都是青云宗塔尖的人物,他们之间掀起的小风暴,可以轻易席卷整座宗门。 “尺师妹?” 谢玄暮察觉到身后的医修并未跟上,有些疑惑地回过了头。 尺灵素面露肃然——打起精神来! 第242章 毕竟南烛峰的灵石拨付,也都要仓部回禀了谢玄暮才行。 尺灵素拿出了打工人的专业态度,连忙跟了上去。 骊城的城主早从礼部执事那知道了春祭要在青云宗召开。 这是修真界的盛事,三洲的修士都会汇集于此。 所谓的三洲,即南洲、西洲、东洲。 三洲位于苍茫的无尽海之上,一道天堑横裂无尽海,另一端,便是亘古冰封的北川。 待到春祭,三洲的修士都会来到骊城。 沿着街市向前,时不时有异域打扮的人擦肩而过。 西洲的男女衣着热烈奔放,颜色绚丽大胆,东洲则有君子洲的别称,无论男女,衣冠礼制俨然,等级分明。 大宗门的修士们还没来,但各洲散修已先至。 四海杂然,更显热闹非凡。 客舍酒馆,乐坊歌楼,都卯足了劲装点门面,招徕引客,好借着春祭大赚一笔。 至于坊市长街,更是连天不夜,喧嚣灯火浮盈于空,四处都是可亲的繁华。 说是巡守,但青云宗治下,骊城的风气向来安定。 长街宽阔明亮,朝笙一行人往前走去,目光随意落在四周。 时不时就会碰到三人一组的青云宗弟子。 皆无例外,手中都拿满了街市上贩卖的零嘴。 见到朝笙与谢玄暮,俱都老实巴交地打了招呼。尺灵素跟在后头,有些忧愁地想——她也想逛街的。 但她不敢说。 尺灵素感觉自己现在弱小可怜且无助。 朝笙自然察觉不到医修师妹的心理活动。 她的目光停留在明光峰某个小师妹的手中。 糖葫芦。 紫米糕。 莲花珍。 黄鱼酥。 ——怎么,明光峰就我还在替谢玄暮打工吗? 那剑修小师妹察觉到了朝笙带着谴责的眼神。 她顿觉心虚,而后福至心灵,大喝一声,本命灵剑跃然于手上。 小师妹虎虎生风地舞完了青莲剑诀前三式。 “师姐请看,弟子修行未敢松懈!” 明光峰的猴子们都挨过白露的揍,以至于练剑是刻进骨子里的本能,期待被朝笙认可,也是本能。 周围爆发出一圈喝彩声。 “好!仙子好功夫!” “颇有剑仙的风采哇!” “三清在上,我仿佛见到了长虹般的剑光。” 朝笙:“……” 飞升像神话,所以玄门就代表了仙人。 哪怕是一个筑基的弟子,也让终其一生都不踏道途的凡人觉得崇高可敬。 有些天然呆的小师妹抱着剑,坦坦荡荡地受了路人不明所以的夸赞。 尺灵素见到,朝笙陷入沉默,秀美的长眉紧锁。 尺灵素努力压制自己疯狂上扬的唇角。 然后一声轻笑响起,分外清晰。 “挺不错。”谢玄暮声音闲散。 那明光峰的小师妹抬手:“谢谢谢师兄!” 谢玄暮:“……”好怪。 朝笙对上了自家小师妹渴望夸赞的眼神。 剑痴师姐在这件事情上向来慎重。 “第三式的叶上初阳,剑尖应往上刺,而非向前递去。巡守结束后,去试剑台练一百遍第三式。” 小师妹:“嗷!”闷闷不乐地告退了,朝笙看着她发愤图强,一口气吃了六条黄鱼酥。 一旁,丹阳峰的某个弟子笑着安慰她,递了一块甜酥过来。 “还挺严格。” 手中忽而落满了方才路过的吃食,谢玄暮闲声道:“朝师姐授课辛苦。” 满是揶揄的语气。 朝笙咬了口糖葫芦,决定这次先忍了谢玄暮。 尺灵素没料到刚刚舞剑的工夫,谢玄暮便去买了这些吃食。 她得偿所愿,乐滋滋道:“谢谢谢师兄!” 谢玄暮长眉微挑,只略略点头。 尺灵素捧着热腾腾的莲花珍,心想,自己之前也太紧张了些,这两位师兄师姐其实也没有那么可怕。 她小心地啃着滚烫的莲花珍,看向身前走着的两个人。 谢师兄仍是漫不经心的神情,语气懒散地说着话。五句里有三句,都让人气得想要拔剑。 朝师姐吃完了糖葫芦,又吃起了紫米糕,很偶尔才抽空回呛一句。 然后手中又被塞上新买的吃食。 尺灵素低头看去,她也有。 谢师兄买给她们的,每一样都相同。 一行人边吃边走。谢玄暮又买了两包糯米鸡,在摊主慈爱的眼神中拿给了两个师妹。 “仙师真是个好兄长啊!” 摊主不通修行,却也知道玄门中人按资排辈,同龄人互称师兄弟师姐妹。 一旁卖绒花的小姑娘观察这位仙师一路了,她凑上前来,期盼道:“仙师,给您的师妹们买几朵绒花吧。” 小姑娘年岁不大,并不晓得送女子首饰的意味。 她眼底亮晶晶的,欢天喜地,将竹篮递到他面前。 绒花的技艺实在很普通,谢玄暮有双镂金刻石的手,最初的鲤书若不是他雕琢得栩栩如生,后来或许也不会那样畅销。 梅花海棠,玉兰碧桃,都是寻常模样。 送给……师妹? 他脑海中浮现出朝笙高高束起的发,她处处都随性,因此马尾只用了条普通的发带缠着。 谢玄暮唇角微勾,却又很快压了下去。 他挑出了几朵精巧些的,将银钱递给了小姑娘。 小姑娘提着竹篮继续叫卖,没看到那位仙师指尖翻转,绒花都安安静静地收进了袖里乾坤。 买着玩儿罢了。谢玄暮颇有些无谓地想。 朝笙的绒花,也不能是他来送。 * 分明是十二月,城中却并不见冷。 人影幢幢,灯火喧嚣。 无名的散修向凡人展示召云唤雨的术法,抬手之间,一尾灵力化作的小蛇在半空舞动,俶尔张口,吐出一道两尺的电光。 人群中响起惊呼,那散修款款拿出一沓符纸,开始叫卖,立刻换得满手的灵石。 有小童往前跑去,呼朋唤友。 “傩戏要开始啦!” 谢玄暮低头看去,一个总角的小童拉着自己的妹妹,从他身侧欢喜跑过。 所谓的傩戏,原是为了酬神驱邪,但修真的历史延续至今,神明已不见,唯有人修以灵气踏上长生的道途。 于是沟通神鬼的傩戏渐渐变成娱人色彩浓厚的祈福仪式。 对于凡人而言,能以符纸唤灵蛇的筑基散修就算得上仙人,所以带有几分玄妙的傩戏十分吸引他们。 但对于修士而言,大道恢弘,洞天秘境无一不绚烂,那才是他们毕生的追求。 朝笙剥开了荷叶,微微侧身,让小孩子们顺顺利利地跑了过去。 “一千年前,骊城还是一片荒芜。”白色傩面的老者挥着手中的长杖,缓缓将傩戏拉开序幕。 “彼时妖邪横行,有天魔降世,吞噬凡人性命。” 赤目獠牙的傩面登场,一身黑衣,披散的银发带着妖异的色彩。 尺灵素微怔:“天魔?” 第243章 她听自己的师父提过,天魔生,邪气行,一千年前的医修以纯正的水木灵气治愈覆满邪气的伤口。 水木有生机,所以谷雨是最适合医修的神武。 那傩面实在做得吓人,挤在了前排的小孩忍不住尖叫,又被一旁的大人轻轻喝住。 “人间血流成河,怨气如乌云飘荡天际,再不见天日。” 白色傩面的老者抬手,一团乌黑的雾气从袖中探出。 朝笙与谢玄暮同时抬眼看去。 那团雾气仿佛有灵一般,压抑地漂浮在“天魔”的身后,跟随着他的动作而移动。 “天道失衡,龙神降世。” 白色傩面旋身,袖中又探出一尾赤色的蛇。 炽热、浓郁的龙息萦绕,分明是以灵气所化,却近乎实质一般。 这不应该是出现在夜市的小把戏。 “日安不到,烛龙何照?” 白色傩面高呼。 黑色的雾气直直撞向了“烛龙”,“烛龙”不躲不避,霎时间金光大作,驱散了压抑的黑雾,孩子们爆发出兴奋的叫好声。 “天魔”不甘,竟唤出一把七尺的长剑。 剑身通体纯黑,唯有血色的符文在剑身流动。 他挥剑,越过烛龙,直直劈向了正在叫好的一个小童。 白露出鞘,荡开凛冽的寒霜。 黑雾再次聚拢。 第214章 师妹x师兄(6) 异变发生的太快,以至于周围的人都还没反应得过来,那傩面的“天魔”就已提剑戮血。 转眼间,人群尖叫奔逃,原来快乐的氛围烟消云散。 “天魔”的黑剑离那小童只有咫尺,却被一道雪色的长剑挡住。 他隔着赤目獠牙的傩面,对上了一双琉璃般的眼睛。 这就是他的对手。 朝笙神情冷然。 几息之间,已察觉出对方的底细。 灵力圆融内敛,明明是个金丹期的修士,却在夜市里头傩戏娱人。 她不再深思,手腕翻转,白露猛然向前。 寒霜自剑尖攀升,裹杂着磅礴的灵力。“天魔”的反应很快,他抬剑,不退反进,以攻为守。 剑身相撞,铮然之声在人群的尖叫里格外清晰。 两股截然不同的灵力自剑尖迸射开来,激荡起猛烈的罡风。 棋逢对手。 傩面的“天魔”看到,眼前少女的眼睛亮得惊人。 模样分明只有十七八岁。 黑剑之上,符文亮起,那团黑雾猛地罩在了傩面“天魔”的身上,一瞬之间,妖异的邪气蓬勃而生。 白露成霜,朝笙的剑锋迎头直上,再度横劈向他。 一盏、两盏、三盏……蕴含着极寒之力的霜花于瞬息凝结,天生剑骨的修者不单为剑道所眷顾,灵气也如她的心念畅快自如。 但在场的敌人并非只有一个。 白色傩面的老者缓缓站直了身躯。 那挂满了粗糙装饰的长杖上亮起一道血色的法阵,与“天魔”手中的黑剑一样,蕴含着深渊般的气息。 原本的“烛龙”早已化作灵气溢散,法阵中骤然钻探出五条硕大扭曲的灵蛇,邪气四散,带着令人胆寒的气息。 “去。”所谓的老者,声音不见一丝沙哑沧桑。 是道低沉的女声。 灵蛇的目标——正是提剑向前的朝笙。 金光如锦,接连三道法阵于夜空中绽开,狠狠将灵蛇绞得粉碎。 谢玄暮嘴角微勾:“你找错对手了。” 分明知道背后亦有敌,朝笙没回头。 同门既在,后背可相托付。 修行一途,直道而行。以剑问道,沿途多不平、杀戮。若退、若怯,惟死而已。蓝衫的少女剑锋一扫,平削过傩面“天魔”的身前,眨眼之间,白露见血。 “天魔”神情一变,然而已经来不及了。 自伤口之处,凛冽的寒芒闪烁,以血为引,霜花如瀑布般堆叠而生,将他的半身全然桎梏住。“天魔”挣脱不得,他握紧了剑柄,果决地挥剑袭向飞身而上的朝笙。 “好!” 这份取舍令他的对手都赞叹。 寒意铺天盖地,几乎令殊死一搏的“天魔”都有些恐惧。但很快,他的恐惧退去。 剑光横斩,头颅沉然落地。 法阵的光芒明灭,白色傩面的女子彻彻底底被谢玄暮拦住。 同伴已死,她望向神情冷淡的青年,发觉他竟一点都不为战势两易所分心。 目的无法达成,她不再迟疑。 灵力流转如洪,她弃了长杖,以手掐诀,身下转眼出现了三道法阵。法阵之上,赤色的符文闪烁明灭,她抬手,并拢六指,法阵向谢玄暮的方向掠去。 谢玄暮曾看过很多的阵法,它们无一不是以灵力和符文所驱动。但没有哪一个阵法,蕴含着这样纯粹的邪气。 因为法修终究是人,没有纯粹如琉璃的肉身,所能调动的灵气无论如何也会因自身而带上杂质。修为越高深的法修越能剔除这样的杂质,若羽化登仙,肉身重塑,方能纯净如一。 但这只是个金丹期的修士。 她不可能让邪气这样的“干净”,除非—— 她是邪气本身。 法阵的气息森冷,破开了重重叠叠的阻障,直奔向谢玄暮。 青年的眼神依然沉静。他抬手,暗金的长弓立时显现。拇指上的青玉扳指折射出泠泠的寒光,朝笙提剑回身,便见谢玄暮指节微曲,三支箭羽张满了弓弦。 大多数时候,谢玄暮都是副笑模样,无论真心还是假意,总之是让人如沐春风的。若开口说话,哪怕是讨债,都是个闲适从容的语气。 他并不是个性情冷硬的师兄。 张弓引箭的他,却显得这样不同。 女子见法阵已成,毫不犹豫地转身逃去。 空气之中,陡然响起嗡然的震响。 箭离弦,划过三道金色的流光。它们飞射向浩大的法阵,似乎下一秒就要被吞没绞碎。 箭羽处的灵力暴涨,宛如要燃烧起来一般。 白露感知到惊蛰的存在,情不自禁地颤动,知晓那柄辉日般的长弓,是与它同出本源的神武。 长虹贯夜,赤红的法阵接连破碎,划作萤火般的流光熄灭。 暗金的箭身之上流光溢彩,美得不像杀人的凶器。箭羽仍燃,裹杂风声,擦出长鸣。 女子悚然回头,凝滞了的空气之中,血肉被贯穿的声音格外清晰。 三箭,无一虚发。 女子轰然倒地,万籁似乎就此寂了,只剩下夜风,吹鼓起他们的袖袍,带起轻微地颤动。 谢玄暮缓缓放下惊蛰,而后对上了朝笙的眼睛。 这夜的万事万物都很美好,譬如走街串巷的摊贩,天真烂漫的孩童,譬如师兄买的零嘴,竹篮里的绒花。 但朝笙的目光,直白的、热烈的看了过来。 过往很多年,谢玄暮的记忆里,她从未这般看过自己。 长风扬起了她的乌发,那双澄澈的眼中倒映着夜市上绮丽的光。 很久之前,还很年少的谢玄暮就懂得了师妹的美丽。 人是天心的月、河畔的霜,眉如新裁的柳,鼻若挺秀的玉,但这份美丽并不能由他夸赞出口。 第244章 尽管剑痴的眼中只有剑,不懂得那道婚约的意义,但于人心上八面玲珑的谢玄暮还是选择了避嫌。 他的度拿捏得很好,青梅竹马不必再提及,那是裴若游与她。而他作为一个负责但不够可亲、甚至还有几分讨厌之处的师兄,则十分的合适。 然后,在谢玄暮微微出神的目光中,朝笙提剑而来。 是剑意直白热烈,朝笙被那三支箭所打动,她想与惊蛰一战。 第215章 师妹x师兄(7) 白露回转如霜雪,长剑飘然而至,剑意携流光皓月般的美丽前来。 谢玄暮的眼中倒映着她的身影。灯火璀璨,落于她肩,纵然不修剑道,可也不能不承认,明光峰的少女剑修,有一把倾倒众生的剑。 惊蛰感知到了磅礴的剑意,弓身上暗金的符文随之光芒大作,指尖的灵力化作箭矢,搭于长满的弓弦之上。 皓月当空,谢玄暮弯弓,箭指披霜而落的朝笙。 周围的灵力似乎也因他们的战意而翻涌。蓝衣的剑修身姿若飞鸿,刚烈寒深的剑气破空。 箭离弦,刹那之间,法阵绽开,半空中流光溢彩。 朝笙不躲不避,因谢玄暮毫无保留的回击而兴奋。 白露迎向法阵,霜花更盛,连空气都寒凉七分。 金色的灵锁自阵法中猛然探出,将朝笙直接捆住。 朝笙:“?” 她被谢玄暮的灵锁团成了团。 谢玄暮难得无奈:“现在是在骊城。” 一言不合就拔剑。 他索性将全部的灵力做了道锁。同为金丹大圆满,他修为略胜朝笙,她一时间确实挣脱不得。 衣袂飘然落地,朝笙以谴责的目光看向谢玄暮。 “行了。”谢玄暮探手,将灵锁松开,“先别捅我,还有正事。” 剑修在打架这件事上分外难缠。 被迫断了剑意,朝笙现在很不开心。 谢玄暮扶额叹息:“三日后紫微台。” 青云宗不允许私斗,但弟子可在紫微台约战。 白露归鞘,以嗡鸣声应约。 谢玄暮看着她转身,走向了那具倒地的“天魔”。 高高的马尾轻晃,材质寻常的蓝色发带也跟着飘荡,不拔剑的时候,十八岁的剑痴其实很有点孩子气的可爱。 早有青云宗的弟子在骚乱开始时赶了过来,护住了周围慌乱无序的百姓。 尺灵素拢着那差点命悬一线的小孩,终于松了口气。 还好是朝师姐与谢师兄在。 筑基与金丹是修行的分水岭,有许多修士终其一生,也不过老死于筑基。 青云宗是第一大宗,年轻一辈有弟子两千,然而金丹期弟子不过百人。 金丹之间,亦有差距,譬如尺灵素这般刚进境的,灵力便不够稳固,身为医修,也无法独自应对这样的场合。 她低头,检查这小童有没有受伤,却发现他的身后还藏着他的妹妹。 难怪方才在“天魔”面前,他一退也不退。 尺灵素轻拍着小童,以示安抚。她的掌心之中,光芒柔和的灵力缓缓生出,落在了小童的发顶。 那令他颤栗的恐惧渐渐平息。 尺灵素柔声赞叹:“居然这么勇敢的保护了妹妹,你是个好兄长。” 正欲去找朝笙的谢玄暮听到了,不由得回过头来。 是那时从他身侧跑过的小童,带着自己的妹妹来看傩戏,没料到碰到这样的事情。 保护妹妹。 好兄长。 他嘴角微微上扬,不知为何,心情又好上了几分。 “人头消失了!” “都不见了!” 前头忽而响起了惊呼声,带着几分慌乱与惧意。 谢玄暮快步向前。 青云宗的弟子们纷纷退至一旁,让他走了过去。 朝笙垂着眼,神情有几分凝重。 刚刚,那“天魔”的头颅从她面前消失,化作了一抔黄土。 谢玄暮俯身,指尖碾过泥土,发觉其中一丝灵力、邪气也无。 “是傀儡。”他很快反应了过来。 朝笙想起了飞舟之上的傀儡侍女。纵然灵石与阵法让它们可以如人般行动,甚至能以简单的话语对答,却远远没有到以假乱真的地步。 在杀死“天魔”之前,朝笙绝不会料到那剑术卓越的银发傩面,其实是一个傀儡人。 谢玄暮同样有这样的想法。 “元婴修士所做的傀儡,也不过是能够行动自如。”谢玄暮沉声道,“化神期的修士,以元神亲天地,方可赋予傀儡‘半魂’,让傀儡栩栩如生,甚至使用一定程度的灵力。” “当世有名姓的化神期修士,只有九人。” 周围的弟子闻声,不由得脱口而出:“南洲有化神期修士四人,其中两人在我青云,一人为散修,一人为鹿隐阁大长老。” “余下五人,则在东西二洲。” 谢玄暮与朝笙对视一眼。 他们各自的师父,便是青云宗的化神期大能。 “但驱动傀儡的,是邪气。” 那朵黑雾甫一出现,他与朝笙便察觉到了一丝不对。 惟有妖魔、恶鬼,才能操纵邪气。 但正如傩戏中所言,一千年前,天魔为烛龙所诛,自此,妖魔再难成大气候,更不曾听说,有修炼至化神的妖魔。 随着骚乱的结束,长街上又渐渐恢复了热闹的氛围。有好奇的百姓围上前来,看看青云门的仙师们在做什么。孩童追逐打闹的声音又响起,那被尺灵素所治愈的小童,这会儿已经牵着妹妹回家去了。 “此事须禀师门。”谢玄暮指尖微动,手中出现了一个白瓷瓶。 瓷瓶倒扣,傀儡化作的黄土便凭风而起,尽数涌入了瓶口。 朝笙自然没有意见。 她看着谢玄暮衣袍轻拂,白瓷瓶便入了袖里乾坤。 夜市繁华,纵有不美好的插曲,也很快恢复了和乐的气氛。 距离春祭,还有两个半月。 青云宗的弟子们再度松懈下心神,四散在长街之上。 他们尚不知道,在长街上诛邪的师兄师姐,会在春风会试后入魔,而曾经为人所称颂的神武,将会以杀戮屠正道、杀同门。 * “在回去之前,我要再吃一个糯米鸡。” 谢玄暮长眉微挑。 便听得朝笙严肃道,“谢玄暮,我替你维护了治安。” 语气很正直,言辞很贫穷。 谢玄暮被逗乐了,极其难得的没有怼自己的师妹。 他站起身来:“那走吧。” 声音有几分轻松。 长街上,半壁天空灯火通明,暖橙的光摇曳漂浮,落在她沉蓝的衣衫上。 谢玄暮回过头来,递给她新买的糯米鸡。 荷叶被熏蒸成湿润的苍绿,少女剑修的指尖是莹莹的素白,但谢玄暮知道,她的掌心都是练剑十余年、无可抹除的薄茧。 “不烫?” 谢玄暮忽而问道。 声音懒散,透着漫不经心的意味,绝不会让人觉得是兄长的关心。 朝笙睨他一眼:“我金丹期了。” 第245章 谢玄暮一怔,自己还真是问了个很傻的问题。 他轻嗤了声,背过身去,没再和剑痴师妹计较。 因为今夜,心情似乎一直很好。 巡守已要结束,尺灵素与同门说话时抬眼看去,发现谢师兄带着朝师姐又逛了好些摊子。 一旁的同门紧张道:“谢师兄没说要扣我们南烛峰的预算吧?” 因是与明光、丹阳二峰一道巡守,骊城治安又向来不错,弟子们都有些松懈。 没料到今夜正好出了意外。 尺灵素摇了摇头,笑道:“没有。” 她拍了拍有些鼓胀的肚子,打算回去后服一味健胃消食的丹丸——毕竟今晚被大量投喂。 她和同门一道回去,离开前无意一瞥,看到谢师兄又给朝师姐递了个豆包。 —————————————————— (题外话:因为工作比较忙,每天下班写完更新都是凌晨两点,身体有些吃不消,自我感觉写文的状态也不够好,所以师兄师妹是最后一个小世界啦~之后就是朝笙的原世界,和小世界he的平行番外~) 第216章 师妹x师兄(8) 被邪气操纵的傀儡引起了青云宗长老们的注意。 但他们的看法出现了分歧。 一部分长老认为,区区两个傀儡,难成气候。 另一部分则认为,傀儡的实力有金丹期,实在会让人生出不安来。 如果碰到傀儡的是其他弟子,无疑会引发很大的死伤。 长老们争论不休,而后望向了北辰峰的最高处,宗主裴洛已闭关三年。 最终,他们决定静观其变。 北辰峰里的争吵,青云宗的弟子并不知道。命运的帷幕还没拉开,残酷离得太远,日复日的修行安宁到有些无聊。 “……怎么都在往紫微台跑?” “谢师兄和朝师姐要在那切磋!” “听说了吗,谢师兄和朝师姐打起来了!” “……” “谢师兄和朝师姐要生死斗!” 紫微台,人山人海。 没有任务的弟子,闲下来的执事,下了课的长老,纷纷赶来了。 “到底谁会赢?我猜是谢师兄,他已在金丹期三年。” “但是剑修本就擅长越级而战,何况两个人境界相同。” “诸位同门,与其空猜,不如小赌怡情。离比试开始还有半柱香,一枚灵石即可下注……” “十枚灵石,我压朝师姐!” “二十枚!师姐师兄各压一半!” 赌局一开,前来观战的人越发兴奋,下注声此起彼伏,好些长老也悄咪咪挪过来,下完注后又神情严肃地挪开。 紫微台上,能清晰地听到灵石相击的声音。 抱剑的少女缓缓睁开了眼。 下注的人忽然有些心虚。 “苏珏。”朝笙声音泛着凉意,让少年下注的手一顿。 “朝师姐,我绝对压的你。”苏珏立刻表忠心——其实他也两头压了,灵石不多,只好负重前行。 “帮我压五千灵石。” 朝笙扔出纳戒,贫穷的明光峰剑修们倒吸一口凉气。 朝师姐什么时候背着他们攒了灵石! “都压谢玄暮输。” 谢玄暮望向她,他记得上次在郢城,她正好挣了五千灵石。 ——难为她居然留了小半个月。 * 半柱香燃尽。 压注的声音小了,大家屏息望向紫微台上的两人。 日色将暮,漫山都是绚烂的云霞。 群青衣衫的少女先动了。 落日融金,提剑如绮云。 一剑如雷劈下。 谢玄暮身前一尺,法阵绽开,他衣袍翻飞,向后掠去三丈。 青玉扳指符文流转,惊蛰张弓如月,箭羽离弦。 既为比试,两人皆未留手,也不屑于留手。 金丹期的灵力荡开,紫微台下的弟子们往后退去,长老熟练地召出结界,隔绝开这对师兄妹毫不收敛的战意。 一剑不成,一剑又至。前所未有的苍茫霜雪卷来,扑向了半空中的法阵。 劈、斩,白露似有千钧,势如破竹般袭向玄衣的青年。 谢玄暮的灵气不绝,朝笙既然强攻,他便直迎。 绚丽的法阵随着箭矢破空,接连绽放,待朝笙回过头来,八方的阵法已依次亮起。 “是‘星回’术啊,以阵法借星辰之力……”有丹阳峰的弟子入了神,“要有元婴的灵力才足以勾勒出星回,没想到可以在紫微台看见……” “所以真的是生死斗吗!”南烛峰的医修崩溃了,“朝师姐怎么直接往剑上抹血了啊!” “少宗主都来了,是特地来抢救的吧……” 弟子们自然地让出一片空旷,裴若游眼含歉意,轻声同他们道了谢。 他望向紫微台上。 本命剑饮血,霎时间荡开磅礴的剑意,星回连成一线,蕴含星辰的法力降临。 罡风掀起,深玄群青的衣袍在风中猎猎,哪怕有结界隔绝,裴若游也可以感受他们毫无保留的灵力。 他是个不能提剑弯弓的人,刀光剑影的杀伐对这具病弱的身体来说太难承受,惟有一寸谷雨,柔生藤蔓,偶尔,能帮上那道身影几分。 裴若游一瞬不瞬地看着提剑的少女。 星辰有灵,将朝笙视作追逐的目标,裹杂着灵力降下。 落日下,烟霞化作昏暗的黑紫。 长弓在前,星回在后,败局似乎已定。 白露瞬息间递生出百层冰锥。少女踏冰而上,几乎是眨眼之间,她翻身,越过破空而来的灵箭。 星回落下。 太阳西沉,暗色的天空令人感觉到浓烈的压抑。 灵力凝冰成盾,与星回相撞,共化作闪烁漂茫的齑粉。 震荡之间,谢玄暮搭弓的手已无暇再发一箭。 朝笙毫不犹豫地欺身而上,狠狠地扼倒了青年,将白露刺向了他的咽喉。 真是不管不顾的打法。谢玄暮心想。耗光所有的灵力抵挡星回,选择以纯粹的剑术“杀”他。 灵力耗尽的修士太脆弱,没有修士愿意处于那样的境地。 他的师妹,总和别人不同。 胜负已分。 谢玄暮仰面看着朝笙。 她的眼睛像琉璃,眼睫垂着时,有霜雪悄然飘落,而眸中清晰倒映着他的身影。 一起长大,也曾两小无猜。 而后便是青云三绝,一道婚约。 不算疏远,但也绝不算亲近。他一视同仁地收拾着所有剑修的烂摊子,给一道出来的师妹“们”都买上相同的零食。 但是否毫无偏心,谢玄暮懒得深究。 剑痴不开情窍,对他或者对裴若游,其实都不会有什么不同。 “我输了。”谢玄暮听到自己说。 然后,眼前这副霜雪般的面孔,露出了笑来。 昳丽的、照人的。 白露归鞘。 他微微怔然。 人群里骤然爆发出巨大的欢呼。 刚刚还高贵冷艳的剑修飞身下来,扑向了赌盘。 “我赢了多少?”白露在她的背后嗡鸣,十分期待朝笙替自己赢来更多的口粮。 第246章 那开赌局的弟子面露敬仰:“三万灵石!” 明光宗的剑修们眼睛都绿了——三万灵石,都够师姐拆六座灵泉砍二百四十三棵绮云梅了。 苏珏扼腕哀嚎:“早知道我梭哈朝师姐啊!” 人头攒动,有人如苏珏一般痛哭,自然便有人大笑。 朝笙拿了灵石,感觉自己最近财运颇好。 虽然剑修穷得一脉相承,但如果天降横财——就别管什么传承了。 * 肃杀的氛围转瞬即逝,紫微台前都是喧哗的热闹。 弟子们或是讨论着刚刚的比试,或是分享着观战的感受。 裴若游知道,朝笙并未受伤。她身旁又簇拥了太多剑修弟子,何必再过去。 身旁的近侍觑着天色已暗,犹豫着要不要劝少宗主回去休息。 但裴若游转身,看向了自紫微台上走下来的谢玄暮—— 记忆之中,这位大师兄总是个淡然模样,那是人世皇族里天生的从容气度。 哪怕被朝笙扼倒在地,剑指咽喉,也能漫不经心,笑着认输。 “师弟可有押注?”谢玄暮的语气闲适,让人觉得是个分外可亲的兄长。 裴若游望着他,忽而问道:“开赌局的是仓部的弟子。师兄,也是压了师姐赢吗?” 没有谢玄暮的允许,仓部弟子不会私开赌局。裴若游知道谢玄暮很善于经营。 压朝笙赢,他便能获得更大的赔率,赢更多的灵石。 谢玄暮蓦地笑了:“我若也压朝笙,那赔率会大得令人不乐意了。” 裴若游愕然:“所以,你压的自己,然后灵石都输给师姐了?” 实在不像这位师兄的作风。 谢玄暮看向那道被簇拥的群青身影,神情一派随意:“做师兄的,总要想法子给妹妹一些零花钱。” 毕竟他的剑修师妹,实在穷得别出心裁——三天前杀了那个金丹傀儡,索要的报酬居然是一只糯米鸡。 裴若游一愣,又听得谢玄暮的声音再度响起,语气淡淡:“何况,她确确实实赢了我。” 纵有几分私心,胜负面前,谢玄暮问心无愧。 “天寒夜凉。”他微微垂眼,“可要师兄送你回去?” 是很寻常的关心,“师兄”两个字听在裴若游耳中,却清晰得有几分刺耳。 他默然一瞬,温声谢过了谢玄暮。 “不必了。” “好。”谢玄暮略一点头,与裴若游道别,踏法阵往丹阳峰而去了。 裴若游看过去,青年脚下,法阵在夜色中接连亮起,行于空中也如履平地。 谢玄暮心有七窍,道法百解,何尝不是被寄予厚望的天才。 宗门对他的期待并不亚于朝笙。连母亲私底下都说过,谢玄暮的天赋极其强悍。 而他,医术再卓然,也要依靠天生剑骨的朝笙,才能获得所谓的“长生”。 所以,要如何才能不去介意,可以与朝笙并肩于紫微台的这个人。 第217章 师妹x师兄(9) 丹阳峰里,明月照松间,一片阒寂。 谢玄暮往所住的枕山苑走去。 起先踏了法阵,后又选择步行。 清泉流石,长阶苔绿,他本该心静,试图心静,却发现做不到。 冬夜的月色如霜雪,他仰面望去,不自觉又想起朝笙剑指咽喉,低头看他的一眼。 * 八岁那年,有了一个师妹。 瘦瘦小小,饥荒里长大,能吃,爱跑,喜剑。 谢玄暮是金堆玉砌着长大的,起先很有些看不上这个师妹。 一天到晚“看剑”“看剑”,削坏了他四个傀儡,五个法阵,六件新衣。 彼时,徐不意与裴洛关系还没有那么坏。 两个徒弟一块儿教。 谢玄暮学不会剑,朝笙学不会阵。两人互看不顺眼,一旦修为有所进益,立刻要打得两败俱伤。 体弱的裴若游就在一旁安静地看,待到他们偃旗息鼓,便用灵力慢慢地把他们的伤口治愈。 朝笙破境金丹后的第一天,御剑而来,又与谢玄暮酣畅淋漓的一战。 各自遍体鳞伤,然后任裴若游以谷雨生花,抚平伤口。 岁月倏忽而过,待回过头来,争强好胜的小皇子渐渐敛了锋芒,病弱喜静的少宗主有了温润君子的品貌,而黄毛小丫头长成霜雪般的模样。 谢玄暮曾以为,三个人的关系会一直这样——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共逐大道。 阴谋诡谲里出生的人世皇子,曾也有过不切实际的幻想。 * 裴若游的身体时好时坏,裴洛与徐不意的关系一差到底。 但他们依然达成了共识。 谢玄暮在揽云宫外,听到朝笙答应了徐不意的要求。 定下婚约,元婴之后,与裴若游合籍。 修士不能轻易许诺。种因不结果,与天道相悖,迟早会应劫。 所以,如无意外,她必定会与裴若游成婚。 裴若游在他身侧,柔和着声音,说:“我一直心悦朝朝。” 得偿所愿的欣喜。 谢玄暮声音散漫:“她就是个木头。” 裴若游却说:“天长地久,她总能明白我的心意。” 谢玄暮骤然没了言语。 天性敏锐的少年在这一刻很清晰地意识到,能称青梅竹马的,不再是三个人。 那个总爱拿剑捅他心肝脾肺肾的小混蛋,以后便只是他的师妹了。 真是师门不幸——谢玄暮幽幽地想。 他觉得自己一直以来和朝笙不太对付,所以,这样的改变对他其实也没什么影响。 心里的失落来得莫名其妙,他很快抛开,从此专心致志做个不太好不太坏的师兄。 但很多年前的那份失落,在这个傍晚重新击中了他。 月色像雪白的霜,像她低垂的脸庞。 他回过神来。 裴若游的话似乎仍在耳畔,而他第一次展露出自己的私心。 踏着一级一级的青苔往上走,月亮渐渐落在身后,他润秀的唇抿成一条生硬的线。 “又不是小孩子了。”他忽而喃喃,声音有几分自嘲,“还是会觉得不甘心吗?” 所以因裴若游的话而心生不快,也介怀他将朝笙化作芸芸弟子中的一个。 分明一起长大,她怎会与其他的师妹相同。 谢玄暮已不是小时候争强好胜的性格,纵然知道裴若游患得患失的占有欲,从前也不过是一哂而过。 青云宗大师兄有众所周知的从容性情,万事运筹帷幄,并不会和年少的裴若游计较。 可今夜,他计较了。 谢玄暮踏入院中,傀儡立刻迎上前来。 院落很大,其中的屋舍更是多且宽阔。 这倒不是身为青云宗大师兄的特权,谢玄暮住得宽敞,只是纯粹的因为有钱。 正如廊下穿梭忙碌的傀儡,若不是有不竭的灵石驱动,它们只是一堆普通的木头。 傀儡人接过他解下的外袍。 玄衣底暗金纹,背后是迭起的重云绣样。掌心拂过湿意,谢玄暮垂眼看去,那片重云被霜华洇透。 第247章 是白露的剑意留下的。 青年勾唇,不自觉露出个笑。 这么多年来,她打架仍如小时候一样。 大道漫长,纵然少时相争,谢玄暮也一直在心底相信,他的师妹必能以剑证道。 证大道,与道侣共得长生。 他的手一顿,傀儡人似是不解,为何衣袍递到了一半,主人又不给它了。 “大师兄!”傀儡的嗓门很亮堂,“衣服!” 他回过神,惊觉这个夜晚,他的心从未静下来过。 心既不静,谈何修行。 他手腕微转,袖里乾坤之中,倾出一堆雕琢出雏形的木偶。 身后,傀儡人忙碌不休,偌大的院落里,高大清峻的青年盘腿坐在廊下,全然没有在外时的气度。 谢玄暮摘下扳指,骨节分明的手上握着一把刻刀。 枕山苑里所有的杂役、仆从都是傀儡。 六岁离家求道,年幼的谢玄暮独自度过漫长孤独的时光。 青山宗的弟子说,大师兄在做人世皇子时,便是前呼后拥的人物,所以枕山苑里也有那么多鞍前马后的傀儡仆从。 其实做皇子没那么好,谢玄暮雕刻人偶,一开始只是打发宫廷寂静的时光。 有了第一个傀儡,便有第二个,第三个,它们在枕山苑中忙碌不休,于是只有一个人的庭院也不显得寂寞。 直到,他有了师妹、师弟。 * 傀儡的机关做得精巧,连穿的衣服上都蕴含着灵力,但没有哪个傀儡有清晰的五官,有鲜活的神情。 不是刻不出来,是觉得没有必要。 若傀儡栩栩如生,仿若真人,那自己未免显得太寂寞孑然了。 谢玄暮垂眸,一点一点的雕刻着手中的人偶。 眼是丹凤眼,眼尾微挑,顾盼生辉。 眉是新柳眉,形若春风裁。 鬓边有几缕碎发,马尾总扬得很高。 刻刀流畅,最后,人偶变作一个少女的模样。 他凝神看了一会儿,又从袖里乾坤中找出那夜买的绒花。 挑挑拣拣半天,最后觉得一朵雪色的玉兰勉强入眼。 再施以芥子术,将玉兰变作指甲大小。 青年指尖微蜷,小心翼翼捏着那朵绒花玉兰,将它别在了人偶的马尾上。 只要再附上灵石和阵法,它便能开口说话。 傀儡人凑了过来,大声嚷嚷:“师妹!师妹!” 他手一抖,险些没接住。 “别闹。”谢玄暮低声道。 法随心动,阵法被关了,傀儡再说不出话。 整座枕山苑陷入寂静之中,惟有风吹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 澄明的月色如水,落满空庭。 他捧着手中的人偶,心似乎也浸在了水色或者月色中。 恍觉如梦,一半幽寂,一半清寒。 也许是枕山苑太过安静,让谢玄暮坦然面对了一次自己的私心。 他指尖轻抬,将法阵附了上去。 于是人偶在掌心活了过来。 马尾一晃一晃,大声地吼:“看剑!” 青年被逗笑了,一双润秀的桃花眼微弯。 阵法做得简单,灵力也没有多少。 人偶在手中跑了几圈,嚷了四五遍“看剑”,便不能动了。 “果然是个木头。” 谢玄暮的声音碎在了风中。 第218章 师妹x师兄(10) 他静静地看着掌心的人偶,感觉心里软塌了小小的一片。 似乎一霎之间,光阴流转。谢玄暮站在时间的这一头,看到另一端小小的朝笙。 修行岁月长,十年不过眨眼。 可这十年里,勘炼气,入筑基,成金丹,都是与她一起。 青梅竹马不为人所提及,人皆说是他们是青云宗三绝,是问道路上的对手。 谢玄暮眼睫微颤,放下了人偶。 欲盖弥彰一般,他又重新拿起了刻刀。 刀锋转动凿刻,青年盘腿坐于长廊上。 木屑落满了膝头,谢玄暮刻出了自己小时候的模样。 放在朝笙的人偶旁边——私心更昭然若揭了。 他默不作声,拧着眉头,开始回忆小时候的裴若游。 扎着个圆髻,杏仁眼总是有很温和的弯弧。薄唇,下巴微微有些尖,这是因为身体不好的缘故。 平心而论,裴若游一直是个讨人喜欢的小孩。 乖巧,安静,温和。 但待到他们长大,某一天就心照不宣疏远了。 谢玄暮将三个人偶依次排好,打量了一会儿,犹觉有些不够。 大师兄掸去满身的木屑,又刻出一个苏珏,刻了星津星渚,到最后,那些稍微相熟的弟子通通被青云宗大师兄刻了出来,朝笙的小人偶混在其中,一点儿都不明显。 天色熹明,谢玄暮扭头,人偶已经排满了回廊的一角,若他再刻几个长老,都能开启护山大阵了。 “……” 谢玄暮将刻刀收进了袖里乾坤,又让傀儡把人偶都收进去。 安静了一整夜的傀儡终于又动了起来。 “师妹!师妹!”傀儡人的大嗓门一如既往,嚷嚷着去拿人偶。 谢玄暮长眉微挑——或许声音的法阵需要改良一下了。 他面不改色,从傀儡人手下捞走了“朝笙”,任它们抱着其他的人偶去了库房。 衣袖翻转,谁也不知,青云宗大师兄的乾坤之中,藏着一个小小的私心。 谢玄暮重新将扳指戴上。 日光透过晨雾落在他身上,他起身,入内室换了一身衣裳。 清晨的青云宗很热闹。 长老们往北辰峰灵犀宫赶去——炼气、筑基的弟子都要在灵犀宫学习基础的术法。 各峰的弟子早已经等在了课堂。 除了——明光峰的剑修们。 紫微台周围聚满了抱剑的猴。 紫微台上,蓝衣的少女看着摔落身前的弟子,道:“你刚刚若用青莲剑法第二式,便能挡住我劈来的一剑。” 弟子哭唧唧地握着手里的剑,心想刚刚手都被都白露冻住了还怎么反抗。 但是挨师姐的打是明光峰光荣的传统! 底下一片嘘声,他疯狂点头,态度十分端正,让朝笙心下略略满意了些。 “下一个。”她挥了挥手,让这个弟子下去了。 “我来!” “该我了!我三天没挨师姐的打了!” “我七天了!” 争执之中,有人直接御剑而上,一个翻身,华丽的降落在紫微台上。 来的是个将要结丹的弟子,自觉应该能和朝笙打个有来有回。 “师姐,请赐教!”声音从容爽朗,眉眼风流恣意,是一副极好的皮囊。 朝笙对他有印象。 孟锦书,修多情剑的。据说祖上有九尾灵狐的血脉,因此有种莫名其妙的魅力,拔剑时总能让师妹们短暂喜欢他几分钟。 朝笙望向那把镶满了灵石的剑。金色的剑身上,居然还刻了“情深不寿”四个字。 剑痴不解。 剑痴拔剑。 剑痴将他掀翻台下。 “孟师兄!” 第248章 师妹们的惊呼此起彼伏,这位孟师兄撑着剑站起来,洒脱对朝笙道:“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受教了,师姐。” 猴子们吱哇乱叫,嚷着“这算什么剑修”,师妹们赞叹他败不馁的风骨,朝笙没眼看了。 ——男怕入错行,或许合欢宗更适合他。 她剑尖一点,又挑了个筑基巅峰的师妹。 利刃相接,寒光闪烁,两股凛冽的剑意在紫微台上撞开。 这一次,朝笙丝毫不留手。 谢玄暮来的时候,紫微台下已经龇牙咧嘴倒了好些剑修。 他的师妹宛如串糖葫芦似的,戳完一个,又戳一个。 “周长老说,剑修们再不来上他的卜课,他就要给明光峰下咒了。” 其余峰的授课长老拿剑修们最没办法。从云游四方参剑的徐不意,到揽云宫里洒扫的小童,眼里统统都只有自己的剑。 朝笙:“周长老是谁?” 谢玄暮面无表情的“哦”了一声。 他忘记了,朝笙先前也不怎么去灵犀宫上基础的道法课。 所以学不会法阵实在很正常。 总之上行下效,终于,明光峰漫山遍野都是管不住的猴。 “逃课的扣光月例的灵石。” 但大师兄自有妙计。 “现在补上,只扣一半。” 剑修们默然一瞬,然后本命剑纷纷腾空,蜂拥向北辰峰灵犀宫。 紫微台顷刻便空荡荡了。 谢玄暮望向朝笙按剑的手,疑心她是否又会一剑斩来。 然而师妹眨了眨眼,诚恳提问:“我现在把以前逃的课补上,可以多发点灵石吗?” “……”谢玄暮感到深深的无奈,“你赢的灵石呢?” 白露荡开轻逸的灵气,谢玄暮知道答案了。 “去议事堂。”青年点开传送法阵,“骊城出事了。” 谢玄暮是一刻钟前接到的消息。 那两个邪气驱动的傀儡实在令人印象深刻,春祭越来越近,他却有种风雨欲来的感觉。 ——骊城或许出了不小的乱子,不然,并不需要让两个金丹巅峰的弟子去议事堂。 身侧忽然出现一个沉蓝的衣角,朝笙踏在流转的符文上。 自紫微台上见星回之后,她对法阵的兴趣又多了几分。 谢玄暮微微垂眼,看到剑痴露出了孩子气的好奇神情。 他不动声色,将法阵扩得更大了些。 议事堂里,长老的神情都很凝重。 “你的意思是,十二月以来,骊城已死了十人?” 刚踏入议事堂,谢玄暮便听得长老沉声反问。 “原以为是意外。”骊城城主卢远鸿感受到了长老身上的威压,有些心虚。 卢远鸿年轻时也踏入过修行,他拜入青云宗,修行十年,仍为炼气,这才重新入了凡尘。 故而在他治下,青云宗与骊城的联系一直很紧密。 “但没料到,死的人越来越多,沾染了尸身的仵作也都死了。” “我看,尸身上绕着的像是邪气。”卢远鸿有些后怕。 若是意外,死便死了。芸芸众生,离苦有常,不算大事。 但若是因妖邪而死,就不是他可以隐瞒的事情了。 “你什么时候发现是邪气的?” 忽而一道女声响起,声音若寒泉。 卢远鸿犹豫了片刻,他看出来,询问的人样貌虽年少,却是个修为很高的剑修,遂交待了:“半月以前。” 朝笙神色渐冷——所以那两只邪气驱使的傀儡也不是什么偶然。 “因担心误了春祭,才耽误了报上来。” 骊城那么多五湖四海的修士,为了这场春祭而来。本就富庶的城池因此而愈发繁盛,卢远鸿实在舍不得因为几个凡人的死而耽误了城中的生意。 “愚不可及。” 谢玄暮的声音带着薄怒。 卢远鸿晓得这是青云宗掌事的那位大师兄。 他擦了把冷汗,诚心诚意道:“是我思虑得不周到。还盼请宗门襄助。” 无论有没有春祭,凡人因修士而死,青云宗都不会坐视不理。 长老知晓兹事体大,略一沉吟,便做了决定:“玄暮,朝笙,你二人随卢远鸿去骊城,务必在上元节前解决此事。” 上元还有十七日。 青云宗的智囊与杀器都派下去了,长老觉得这件事会十分妥当的解决掉, 卢远鸿有心活跃气氛,笑道:“骊城的酒酿圆子十分地道,二位仙师届时可要尝尝。” 然而朝笙递来冷冷淡淡的一眼。 谢玄暮明白她的心思。 枉顾人命之人,若非此番有要事在身,实在不必要去相交。 “走吧,师妹。”青年的声音温温淡淡,带着安抚。 朝笙一怔,仰面看他,发觉他桃花般的眼中有奇异的温柔。 这可是那个总和她较着劲的师兄。 她摁着白露的剑柄,没说话。 谢玄暮习惯了剑痴师妹时常思绪游移的状态,也没多看。 卢远鸿再不敢玩笑,他神情肃然,抬手道:“骊城的安危便依仗二位了。” 山门之前,飞舟跃然于方坪上。 青云宗的弟子察觉到了不寻常的意味,因此格外好奇。 “是出了什么大事吗?” “估计是。你看,谢师兄向来是只管着宗门事务,并不接任务的。”下山也是捞人。 “哎,那人是不是骊城城主?三十年前,我还和他一道在灵犀宫上过课!” 说话的青年观之二十六七,而卢远鸿已是鬓边微霜的模样。 大道里的长生,便在这一刻泾渭分明。 飞舟缓缓升起,划进青云宗前茫茫的云海。白鹤长唳,飞过苍松,羽翼上落满了昭昭的日光。 结云庐里,少年探出一截细瘦的手。白鹤落在西窗,用喙轻啄了下他的指尖。 “这次,又是一起去的吗?” 第219章 师妹x师兄(11) 裴若游望向窗下的兰花。 日日以灵药灌溉,一株寻常的兰花开得格外动人。 青狐察觉到他心绪不佳,毛茸茸的尾巴蹭过他的掌心。 裴若游垂眸,目光落在那碗凉透了的药汤上。 知道先天的体弱药石无医,所以厌倦了日复一日的灵药。 他探手,端起白瓷碗。 褐色的药汤入口,滑过喉管,清晰的苦味涌了上来。 灵气游走于血脉,又很快溢散开来,仿若没有存在过。 明明于修行很有天分,然而这具身体似乎只能容纳很有限的灵力,更多的,尽数留不住。 所以这一生,注定止步于金丹。 白鹤盘旋于结云庐的上空,似是安慰。 鹤是高傲的生灵,却因为他曾以谷雨治愈其受伤的尾羽而亲近于他。 这十数年光阴,以医问道,治病救人无数,为何独独不能救自己? 飞舟不过半日便能到骊城。 而他只能透过窗棂看向天际。 如何甘心。 * 临近元夕,骊城里越发热闹。 死去的人终究是少数,并不会影响大多数人的生活。 第249章 一行人沿着长街往城主府中走,沿途所见,皆是喜庆的繁华。 这也是卢远鸿觉得可以隐瞒的原因——凡人碌碌,皆只忙于自己的生活。 忽而前方传来哭嚎声。 “儿啊!我的儿!” 漫天的白色纸钱飞扬,披麻戴孝的人撕心裂肺。 做生意的摊贩探着头看,低声说了声“可怜哦”。 “二位仙长,这户人家是城中富户,他们家中的幼子便是死于妖邪手中。”卢远鸿道。 白幡在北风里瑟瑟,新春的喜乐霎时间烟消云散。 “几时死的,如何死的?”谢玄暮问。 卢远鸿一愣,正欲细想,前方的声音愈加嘈杂了起来。 “是你女儿害死了我儿子!”尖利的斥骂响起,“还想把她带回家?想都别想,她就该替我儿子的牌位守到老死,该去阴曹地府里伺候他万万年年!” “我好好的女儿,她嫁到你孔家,立刻便死了男人!她做什么要受这样的孽?” 卢远鸿终于组织好了措辞。 “这家人的儿子是七日前死的,成亲那日,身首异处。新娘则是晕了过去,什么都不知道。” 谢玄暮放眼看去,白衣的瘦削女子正被人拉扯推搡。 一边是她悲痛欲绝的婆母,一边是她心焦的父母。 “前头,死的也都是新郎?”谢玄暮问。 卢远鸿正要和他们说这事,没料到谢玄暮先猜了出来。 “这正是蹊跷的地方。死的皆是将要成亲的男子。十二月的黄道吉日多,挑日子成亲的人也多。没料到接连五个新郎官都横死,不过,新娘子也去了三个。验尸的仵作……也死了两个。” 骊城很大,城东的白事影响不到城西的喜事。除却死了人的家里,寻常百姓其实并没有把这些事情太当回事。 谢玄暮看着那个垂泪的女子,心中一哂,新郎和仵作或许都死于邪气,但新娘就不一定了。 身侧,白露凛冽的寒意荡开,惊得卢远鸿脊背都弯了下来。 谢玄暮望向朝笙那双琉璃般的眼睛,知道剑痴师妹是动了怒。 “叫人把他们分开,我要问他们点事情。” 谢玄暮语气淡淡,卢远鸿以为他厌烦看这样的闹剧,忙不迭点头,让侍卫赶了过去。 两家人分了开来,那披麻戴孝的女子被自己的父母搂住,终于没站在那黑漆漆的棺材旁。 白露的寒意瞬息便收敛。 虽容易炸毛,但——还挺好顺的。 剑修某种意义上也算省心。谢玄暮忍不住这样想。 朝笙的声音忽而响起:“你在帮她。” 谢玄暮漫不经心:“怕你闹了这场丧事,到时我又要收拾烂摊子。” 诛邪是天职,然而除此之外,谢玄暮并不希望朝笙沾染太多俗世因果。 朝笙却说:“我知道的。” 谢玄暮俯眼,望向师妹认真的神情。 她有一颗澄明的剑心,却不能洞明细微的人心,因此活得格外随心所欲。 方才说出这样简单的一句话,不知为何,比谢玄暮听过的所有赞美恭维都动人。 他没再说话,嘴角却轻轻勾起。 偶尔也希望,她知道得多一点,再多一点。 譬如此刻。 * 两家人很快被带了过来。 死了儿子的妇人见到城主身旁有两个玄门打扮的人,猜测应是青云宗派了弟子过来。 一双老眼早就哭得发胀,转眼又落下泪来。 “仙师!替我主持公道啊!我那儿子被害死在了新婚夜。”她哭得切切,指尖一转,对着那披麻戴孝的年轻女子,“定是她招惹了什么晦气东西!不然为何死的只有我儿?” 那女子垂着头,默不作声地躲在父母身后。 谢玄暮看向那女子,道:“新郎死前,可有异状?” 女子瑟缩了一下。 她父亲低声道:“妙娘,你只管同仙师说,必不会叫你白白受冤屈。” 妙娘这才开了口:“我……我也不清楚。 妙娘的声音哑得惊人。 “七日以前,本是我与柳郎的喜事。我在新房里等他。红烛照着,他喝了好些酒,摇摇晃晃地进来。” “他用喜秤挑了我的盖头,红着脸冲我笑。我怕他醉得太难受,想让他先喝一碗解酒汤。” “结发合卺,什么意外都没有。可突然他就不省人事了,我怎么唤,也唤不醒。再醒过来——” 她哽咽着道:“再醒过来,他便——已不在了。” 身首异处,剜心而亡,死得极为痛苦。 她的婆母按捺不住了:“必然是你害了他!你招惹了什么脏东西!害了他!” “本来八字也不合,是他非要娶你!是他非要娶你……我和他爹才点了头!” 妙娘眼泪汹涌,失了言语。 城主也说,柳郎死时浑身都是邪气。她是个凡人,并不懂得修道者口中说的这些。 可他们确实八字不合,而她在出嫁前才生完一场病——也许,真是她不吉利…… 淡金的法阵骤然亮起,落在妙娘的身上。她怔怔望着仙家术法,局促得不行。 符文流转,灵力荡开,原本焦灼的人只觉得心清目明, 朝笙记得,雪夜时,谢玄暮便是用这道符文清醒了村民被如意鬼母影响的神智。 其实只消一眼,就知道妙娘确确实实是个毫无灵力邪气的凡人。 在场的人都被这般神通慑住,便见那仙师淡声道:“她并未被邪气附身,此事确实与她无关。” 披麻戴孝的妇人愣愣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谢玄暮不欲多言,他望向城主:“其余的人,都是一样的死法吗?” 卢远鸿回过神来,忙道:“都一样。皆是身首异处,剜心而亡。” 第220章 师妹x师兄(12) 割首、剜心,乃是穷凶极恶的虐杀之法。 血肉之躯,灵性识海在脑,心为五脏六腑主宰。取此二者,无非为了夺灵、炼化。 但是为何死的皆是洞房花烛时的新郎? 谢玄暮思索时,指尖会无意识地拧着扳指。 朝笙望着青玉扳指转了几道圈,道:“若还有人成亲,依然会继续死人的。” 谢玄暮微微点头:“五颗人心当然远远不够,举凡恶法,无不是以许多条人命来填。” 卢远鸿终于意识到了严重性:“这是真正的邪术!骊城总不能从此不嫁娶。” 谢玄暮敛眉,这次的任务确实有些棘手——上卜课时,乾真峰长老曾言,人世男子,洞房花烛、金榜题名,乃气运极盛之时。 这样的气运飘渺的藏于心窍,割首剜心,便可炼化,为人所用。 夺气运有违天道,冒天谴仍要铤而走险,所谋求的又是什么? 五颗心太少。 五十颗、五百颗——便大不相同。 不如让骊城的哪对未婚夫妻成亲,然后他与朝笙埋伏在婚房里头? 事急从权,虽然很容易沾染俗世姻缘的因果,但也没办法了—— “谢玄暮。” 师妹向来连名带姓喊他。 第250章 “我们成亲。” …… …… 青年眼睫一颤。 那把寒泉似的声音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满堂的人都听见了。 妙娘怔怔抬头,似乎是意外,修道的女子,是否说话都这般直接。 卢远鸿的目光逡巡在这对师兄妹之间——闻说,青云宗大师兄与剑仙首徒关系极差。 又闻说,剑仙首徒与青云宗少宗主有元婴合籍之约。 “哎呀……哎呀……”卢远鸿擦了把汗。 谢玄暮没说话。 一道法阵忽而亮起,升腾在棺木之上。 众人看到黑雾缓缓从棺中溢散开来。气息浓烈而压抑,轻易便能勾起人心的不安。 涤魂静神的灵力涌动,吞没了黑雾,十数息之后,化作流萤般的微光降在黑沉的棺木上。 “邪气除,往生无拘。”玄衣玉带的青年望向那形容憔悴的妇人,道,“天道有恒。今生福报未尽,来世加倍得享。你家郎君的轮回会很顺遂。” 妇人扶着棺木的手滑落又攀起,半晌,咽泪点头:“多谢仙师。” 再没提让妙娘生随死殉之事。 青年的无名指又不自觉落在青玉扳指上。 心念回转几霎,便猜到朝笙不过是为了诱敌才说出这样的话。 以凡人为饵,难免伤及无辜。剑痴在这件事情上分外坚定。 这次下山诛邪的,是苏珏或者其他弟子,他的师妹都会做这样的决定。 但一道前来的人是他。 谢玄暮露出个散漫的笑来:“师妹,你刚刚说什么?” 朝笙的手落在白露上:“没听清吗?” 那双桃花般的双目微弯,潋滟的流光在眸中闪烁。 谢玄暮任白露的寒意落在了衣袍之上。 “没听清。” ——若再听一遍,让白露捅他一剑也无妨。 “我们成亲。” ——但剑痴便真信了他真没听清。 卢远鸿猛吸一口寒气。 上元还有十四日,骊城卢府张灯结彩,红绸如火,驱散了冬日的寒意。 卢府公子卢盈川火冒三丈:“怎么外面都传本公子要成亲了?三书六礼同谁过的?” 小厮拦着他:“城主在和仙长们议事,公子稍安勿躁。” 然而卢盈川根本就拦不住:“仙人也做不了小爷的主,我倒要看看是要让我娶谁。” 绕过照壁,穿过垂花门,长廊曲折,冬日里,池上几点残荷,冷白的雾气往上浮着,锦衣朱裘的卢公子往书房跑去。 他是卢远鸿的老来子,这位骊城城主前三十年在修道路上蹉跎,四十多岁后才得了这么个孩子,宠得无法无天。 卢盈川甩开揽着的侍卫,直愣愣撞进了书房:“老爹!我可不会随随便便娶妻!” 扑面而来的暖气让卢盈川有些犯晕,书房里有好几个人。 负剑的少女撩起眼睛,望了他一眼—— 前些日子,在城东最大的酒楼,卢盈川听了一出话本子。 容如皓雪的神女误入凡尘,飞天的发簪被个放牛郎偷偷藏了起来。神女飞不上九重天,只好嫁给放牛郎。 诚然卢盈川认为放牛郎卑鄙,可说书先生口中的神女又太美丽,卢公子忍着不爽听完了。 ——三清在上,这位仙子也丢了发簪吗? 如果是娶她——卢盈川决定收回前言。 然而一个声音闲散道:“是我娶妻。” 卢盈川头上的朱缨冠晃悠悠,对这人的态度很不悦。 语气分明从容,却带着点傲慢。 卢远鸿扶额,“盈川,你先出去!” 卢盈川不乐意了:“怎么了?” 卢远鸿一个头两个大:“外面的人干什么吃的?” 卢府的侍卫这才冲了过来,两个大汉动作熟练,架着金尊玉贵的卢公子出了书房。 “还望仙长海涵。”卢远鸿对朝笙一言不合就拔剑的性情初有了解,生怕自己的儿子被劈成两半,“犬子年幼无状。” 朝笙随意“嗯”了一声,道:“继续说。” 卢远鸿见她确实不在意,这才放下心来,倒没注意到谢玄暮的眉头微蹙,复又松开。 “我已给亲朋好友发了帖子,言家中后天有喜事。届时,谢仙师便作我家郎君,朝仙子则以我故友遗女的名义出嫁,一应礼数都周全,不会叫人看出端倪。” 不过三日,卢府便已装点得一片喜庆。周围的百姓啧啧称奇,猜测着谁家姑娘敢嫁给卢城主家的混世魔王。 “恰好犬子确实也快到了成亲的年纪,府中早有准备。” 卢远鸿如今是真心实意想解决掉邪气的事情,故而十分的配合。 “劳烦你了。”谢玄暮的目光往外,望见檐上红绸在北风里猎猎飞舞。 “除魔卫道,绵薄之力,绵薄之力!” 后天,这儿便会有一场假作的婚礼。 他身旁的少女确实并不懂得——或者说不在意姻缘的慎重。 不愿牵连凡人,便提出与他“成亲”诱敌。 一如为报师恩,便愿意将大道长生与裴若游相系。 谢玄暮的指尖再次无意识地拂过青玉的扳指。 他的私心,到底会到哪种程度? 第221章 师妹x师兄(13) 谢玄暮给了卢盈川一道易容的符,卢盈川便不闹了,这会儿扮作卢府的小厮,在婚宴上乐滋滋地四处乱窜。 喜乐喧哗,卢盈川觉得很稀奇。 自己见到了自己成亲的样子。 ——那个矜傲的仙师变作了他的样貌,谁也看不出来差别。 他老爹也是个修真者,但两鬓已霜,大腹便便,似乎也没有太多神通。 卢远鸿当了二十年的骊城城主,一心都是骊城的经营,确实已和修真者两异。 所以卢盈川起先并不把修士当一回事。 但谢玄暮与他老爹很不相同。哪怕变作了他的容貌,周身的气度仍卓然出众。 婚宴上,那些背地里说他没正形的长辈都交口称赞,道是“盈川今非昔比”。 也许是那身大红的喜袍能将寻常的面孔衬出几分风仪,卢盈川咬着大红桃,心想,自己为了诛邪,先将婚礼给让出去了。 到时候找谢仙师多要几张易容的符咒,嘿嘿。 他吃着桃,便见“自己”连饮数杯酒,被兄弟好友推搡着走了。 闹洞房了?! 卢盈川扔了桃核,兴冲冲地跟了过去。 * 喧哗的声响落在耳畔。 谢玄暮被人所簇拥着,酒气弥漫,卢盈川的这群朋友誓要把他灌醉,让他在新娘面前出个洋相。 既然扮作了卢盈川,酒便不能不喝。 诚然青云宗大师兄酒量一塌糊涂,却还是闷头喝下了十九年的女儿红。 凡人寿数不过百年,却愿意花费十数年光阴等待,在儿女成亲时,才开封这一坛陈酿。 他只觉得甜苦辛涩入喉,满堂红绸都是为了成全他。 但谢玄暮很快清醒,将醉意尽数用灵力化解。 婚礼是假的,他也不必醉。 长廊曲折,满目都是融融的温柔灯火。红烛笙歌都冠以卢府公子的名义,裹藏的却是谢玄暮越发洞明的不甘。 第251章 那扇门扉近在眼前—— 周围的公子哥们好奇得不行。 方才拜堂时,新娘蒙着盖头,却也能看出身段亭亭。 且卢盈川最好颜如玉,能让这家伙如此心甘情愿的拜堂,想必新娘有一顶一的样貌。 “快点——”他们催促。 扮作小厮的卢盈川使劲儿在后面瞅,心里又有些得意:我前天便已经见到了那张宛若天人的脸了。 谢玄暮当然知道凡尘婚事,有闹洞房的习俗。 但这场所谓的婚礼本就是黄粱一梦,转瞬即逝。 不想旁人得窥霜雪。 谢玄暮心念微动,一道法阵悄然从掌心亮起,化作萤火似的灵力散开。 闹腾得不行的公子哥们转瞬忘了初衷,勾肩搭背地往回走了。 “继续——继续喝酒!”他们嚷嚷,“川哥儿大喜,今儿都替他高兴!” 卢盈川落在后头,目瞪口呆。 他藏在柱子边上,眼睁睁望着自己的纨绔好友们离开。 他老爹算什么修士啊! 戴着青玉扳指的手落在门扉上。 卢盈川悄悄看过去,然而谢玄暮回身,冷冷淡淡睇了他一眼。 卢公子的两条腿便也不由自主地往外头走了。 * 隔着雪白的蚕纱纸,能看到里头隐隐绰绰的烛火,谢玄暮屏息,推开了门。 还未将态度调整到最寻常的样子,那凤冠霞帔的少女便径自撩开了喜帕,一双潋滟的眼睛望向他。 谢玄暮一噎—— 得,挑盖头的环节没了。 他叹了口气,步子也沉重了几分。 朝笙将喜帕搭在了床上,声音难得带了点抱怨:“好饿。” 她随意捡起颗红枣,扔进了口中。 “为何你们在外面享尽珍馐,我这儿只有干果。” 满床的红枣花生桂圆莲子,吃得她口干舌燥。 谢玄暮无可奈何。 袖袍翻转,便摆出一桌美酒佳酿。 青云宗大师兄的袖里乾坤,似乎什么都有。 朝笙踩着鸳鸯戏水的喜鞋,哒哒地走到了桌前。 红烛仍在燃着,滴落的朱泪似朝笙逶迤的裙裾,谢玄暮看着她斟酌着哪个最好吃,眉眼不自觉柔和几分。 其实两个人很久都没有相对而坐的时光了——严格意义上,是三个人。 实在过去了太久,可谢玄暮还能想得起来。 三个小萝卜头,修行完就排排坐。 那时裴洛还未曾闭关,与徐不意感情尚好,连带着对朝笙也很喜欢。 所以未来的“青云三绝”乖乖坐在一块,等着裴宗主做人间的小零食。 谢玄暮微微垂眸,敛起思绪。 一只素白的手忽而探了过来,落在他的脸上。 法阵的灵力消解,他的易容被朝笙除掉了。 剑痴师妹不会画法阵,然而破坏起来得心应手。 “没有外人看着了。”朝笙言简意赅,“我不喜欢卢盈川。” 谢玄暮一愣,而后竟忍不住笑了。 师妹解释完,开始埋头苦吃。 这样的新婚之夜实在称得上奇葩——新娘自己先掀了盖头,吃光了洒在塌上寓意“早生贵子”的干果。 新郎也不在意什么规矩礼数,坐在另一边,撑着脸,看新娘拿着竹箸,夹起某块吃食。 描金绘翠的凤冠在头顶轻晃,步摇发出清脆的声响。 朝笙眉头微皱,放下了鸡腿。 暴躁剑修开始试图拆凤冠。 谢玄暮几乎可以想到朝笙暴力拆卸的手法。 他叹了口气:“你继续吃。” ——劳碌命。 青云宗大师兄这些年来,替自己的师妹收拾烂摊子已成习惯。 那双能镂金刻玉的巧手,自然也会拆女子的钗环。 他端详片刻,很快无师自通。 红烛燃了一半,照满室融融。 新娘咬着鸡腿,新郎却站在她身后,取下了当啷轻晃的步摇。 垂眼时,能望见少女被刻意描长的黛眉,能望见她鸦色的长睫。 纵然始终端着个从容做派,谢玄暮也心知肚明,推门时一眼望见的面孔,在他眼里胜过丹阳峰上最绚烂的秋虹。 一颗私心,能被成全到这样的地步。 足够了吧。 他将凤冠轻轻地取下,如云的乌发顷刻散落,如水淌在他的掌心。 他凝眉,随意挑了根刚刚卸下凤钗,清癯的指节微动,很快挽出了个简单的发髻。 朝笙回过头来,忽而道:“小时候,你还给我梳过头发。” 他一怔。 也许是红妆太动人,往日凛冽的眉眼多了几分柔丽。烛火摇摇曳曳,碎在她琉璃似的眼中。 她的眼神太干净,不含一丝旖旎。谢玄暮的神情越发的温和。 真是遥远的前尘——金尊玉贵的大师兄看不顺眼饥民堆里长大的师妹。 换上了青云宗的弟子袍,头发却仍如野草,两根布条随意一缠,绑成冲天的马尾辫。 剑仙不会照顾小孩。 裴若游有侍从照顾。 大师兄摁着小师妹,强行给她梳了个双环髻,终于觉得顺眼了点。 然后因此又打了一架,白露戳坏了他的外袍,小师妹从此也没学会绑其他样式的头发。 马尾辫一晃,就是很多年。 谢玄暮将凤钗簪入发中。 “你也记得啊。” 红烛终于燃尽。 五感敏锐的修士装作毫无察觉的样子,任由陡然出现的黑雾铺天盖地。 第222章 师妹x师兄(14) 比之巡守那夜的邪气,此刻的黑雾浓稠如夜,带着令人恶寒的恐怖。 新郎的指尖触离那抹乌发,似是未察黑雾化刃,向心口袭来。 毫厘之差,冰冷的剑意荡开,寒霜迭生,红烛彻底熄灭。 庭院外,卢府的喜宴已临近结束。一墙之隔,结界升起,提前画好的阵法在此刻尽数点亮。 “正道修士?” 黑雾被冻结,又快速地碎裂,急急掠后,渐渐凝成个男子的人形,一张苍白而满是疤痕的脸浮现,眼珠漆黑,宛如深嵌在眉下似的。 “修士的心,更好用。”这邪修声音粗嘎难听之至,声带似乎被破坏过一般。 “洞房花烛虽是假的。”他面目阴寒,抛开疤痕却也称得上俊秀,然而浑身邪气冲天,那点俊秀便也如毒蛇,令人感觉黏腻难受,“这一霎圆满的气运却是真的。” 他望向朱袍玉带的青年,再次发难。 粗一交手,便知这两个修士都是金丹巅峰。 他不以为惧,杀意暴涨,化作邪气压来。 很多年前,筑基的修士尚且可以轻易捏死他,将他逼至穷途末路。可堕魔之后,实力暴涨至元婴中期,才知实力确实可以让人无所畏惧。 心随念动,邪气如臂使指,化作流矢,铺天盖地。 谢玄暮不躲不避,青玉扳指光华流转,惊蛰的灵力涌于掌心,霎时间震碎漫天流矢。 一剑如流光斩下,黑雾甫一聚拢,立刻如游蛇般耸动,狠狠咬住了白露。 “好脏。” 第252章 谢玄暮听到少女剑修怫然的语气。 白露潋滟如月,裹在黑雾之中,确实是委屈了。 临阵之际,青年居然还能因此露出个轻淡的笑。 元婴与金丹的差距本如天堑,但天堑对于有的人而言,就是用来跨越的。 朝笙蓄力,剑如暴雨落下,横劈竖斩,酷烈之至,再次撕开了重重黑雾。 符文落下最后一划,数个法阵绕于黑雾的周身。 邪修的神情终于凛然了几分。 对于危险的直觉霎时间袭了上来,与此同时,将那个青年枭首剜心的渴望越发的浓烈。 天才修士的一颗心,抵过多少凡人。 他为这个想法兴奋到战栗。 杀了他们。 他不再留手,脚下血色的法阵浮动,身形消失,避开了谢玄暮与朝笙合来的一击。 “都是少年英才,想必生来恣意。”身形再现,紧随而来的是冰冷的杀意。幽绿的火焰猛然浮动,瞬息爆裂开来,“今日命丧于此,到底可惜。” 谢玄暮与朝笙并不作答。 少时练功掐架的默契在这一夜重新回来。他们同时向前,接连三个阵法踏于鸳鸯戏水的喜鞋之下,红衣翻飞,金丹期的灵力因此骤然暴涨至元婴。 剑光化作百道,压迫感如有实质。幽焰被白露断开,转瞬间霜华百结,神武已至那邪修的面前。 与此同时,结界之上的法阵终于蓄满了灵力。 谁人得见,星辰如钩,满庭霜雪。 死生一刻的危机终于涌了上来。“星回”如囚笼降下。 极致的寒意游走于骨血,磅礴清正的灵力荡开于胸腔,男子低头看去,一剑穿心而过。 那种寒意令血液都凝固。 他对上了少女在风雪中凛冽的双眼。 “哈——”喉间溢出破风箱般的喘息。 这一剑,可真透彻。 谢玄暮从来要到敌人咽气才会放松。 他凝神,抬手唤出惊蛰。 弓开如新月,弦上箭簇锐意如虹。 但黑雾中猛然红光大作,几乎照亮半壁天穹。 穷途末路,困兽犹斗。 男子任心脏碎裂开,以此为祭,邪气陡然暴生,弥漫了整个结界。 灵箭离弦,转瞬被幽生的潮暗搅碎。 红色罗裙先被吞没,朝笙猛然回头,身形半隐之前喝道—— “是幻境!” 男子笑得快意——看出来又如何?还没有哪个修士,从中走得出来过。 耳畔似乎还有剑痴师妹的声音,谢玄暮于黑沉之中睁开了眼,乍然望见了春日的天光。 分明刚刚还在寒冬的凛然里,朝笙与他还未参加春风会试。 他有些怔然,那道声音也渐渐模糊了。 “哥哥。”有人低声唤他,语带委屈,“怎么不理阿昭。” 他微微低头看去,小小的女孩站在他身前。 朝笙? ……这是小时候的朝笙…… ——朝笙是谁? 他又是谁—— 谢玄暮感到自己的名姓也变得模糊,而他的身体仿佛不受控一般,在他思索之际,掌心先微抬,轻拍了下小女孩柔软的发顶。 有小童路过院外,笑嘻嘻地说:“李慕生,只有小瞎子陪你玩儿。” ——李慕生。 仿若拨云见雾一般,这个名字令他的神思骤然清晰。 剑痴变作了个小姑娘,同谢玄暮一样前尘尽忘,以为自己便是“阿昭”。 她循着声音回过头去,恶狠狠道:“不许笑我哥哥。” 谢玄暮在心里感受到奇异而柔软的疼痛。 路过的小童分明对“阿昭”也有恶意,她却只想着回护自己。 “我有阿昭就够了。”他说。 小女孩仰面“看”他,一双轮廓美丽的丹凤眼中,蒙着层灰色的翳。 不知岁月往前回溯了几载,幻境中又是哪个时空。 生于没落修道家族的“李慕生”,惟一的伙伴是父母收留的孤女——他的妹妹“阿昭”。 听到谢玄暮这样说,女孩眼睛弯弯,认真道:“哥哥将来和青云山上的仙人一样,才不必理这群凡夫俗子呢。” 盲了双目的小姑娘并不懂得何为求仙问道,毕竟她灰蒙蒙的眼睛连人世的轮廓都未曾看清,就先落入彻底的黑暗。 谢玄暮闻言,便只是笑,又想起妹妹的眼睛看不到,于是柔声答她:“阿昭说得对。” 于是小姑娘最后一点不开心也散了,说:“哥哥,你继续修炼,我不打扰你啦。” 其实长生就像传说,少年潜意识里并不相信自己能够登此大道。 但这已是家族传承四代、近乎执念的愿望。 说是修真的家族,百年以前,家族里修为最高的,也不过是至死金丹初期的曾祖。 此后,凡有灵力者,无一人突破筑基。 到他父亲这一辈,修行二十余年,也才炼气八层,只比寻常凡人身体康健些许。 但他或许算有天分,这一年,刚满十四,已有炼气五层。于是他的父亲似乎又看到了希望,对他的修行格外严格。 朝笙虽目盲,对于兄长的小院却格外熟悉。她轻车熟路,坐到了石凳上。 而后拍了拍石桌,唤道:“父亲说,哥哥你今天要画完一百张符箓。” 对于这些微末的修真家族而言,画符箓既是修行的方法,也是维生的手段。 廉价的黄纸朱砂,汇入些许灵力,便能拥有巧妙的神通。 谢玄暮依言走到了石桌旁。 参天的玉兰树撑开浓碧,撒下一片绿荫,有错漏的天光穿过枝丫,落在他们的身上。 朝笙抬手,试着感受这点天光的温度。 她仰着头,那双雾蒙蒙的眼并未察觉,阳光如薄纱,轻轻覆在了她稚气的面庞。 第223章 师妹x师兄(15) 听说青云宗南烛峰的医修是当世翘楚,若他挣得足够多的灵石,修为早日踏入筑基,是否能够翻过那座崇高的山门,替妹妹求得一份治愈眼盲的药? 谢玄暮提笔,朱砂迤逦落在黄纸上。 “李慕生”的天分让他的父亲李如归寄予了厚望,但实际上若在青云宗,他的天分极其的寻常。 可青云宗大师兄忘记了自己是丹阳峰上的天之骄子,一心一意以为自己便是“李慕生”。 尽管体内的灵力流转有些许滞涩,最终,他还是凭借神魂的强大写出了一道上乘的符。 朝笙若有所觉:“哥哥,这道符很完美。” 谢玄暮一愣,循着记忆,他知道自己的妹妹因为体有残缺,并不能修行。 但这个眼睛看不到小姑娘五感极为的敏锐,天然与灵力亲和。 “再接再厉呀,哥哥。”朝笙伏在桌上,手撑着脸,灰色的眼睛“望”了过来。 他温声道“好”,再次提笔。 但神魂无法弥补身体灵力所带来的限制,当画出第三十二张符文的时候,就已经只能称之为“下品”了。 谢玄暮隐隐觉得自己于此道不应该如此平庸,但作为“李慕生”而言,这就是习惯了的事实。 “阿昭,替我写一张吧。”谢玄暮抬眼,看到小姑娘伸着手,百无聊赖,四处去捉漏下来的天光。 第253章 “哥哥,我连字都不认识。” “我教你写。” 朝笙其实无聊透了,只等着谢玄暮赶紧写完,好和她一道去玩。 闻言便有了兴趣。 她扶着石桌走了过来,手正漫无目的地摸索着,一支笔落在了她的掌心。 谢玄暮覆住了朝笙的手,引着她落下第一笔。 少年“李慕生”修炼时,眼盲的小姑娘总在一侧等待着,因此她也会些简单的凝神静心之法。 朱砂落下,盲女朝笙所陌生的符文在笔尖流淌而出,其间所蕴含的玄妙无穷无尽,她屏息,在兄长的帮助下,写出了人生中的第一张符文。 一张近乎完美的火符——尽管符文的灵力只够它燃烧一霎,可写出这道符文的,是个彻头彻尾的凡人。 朝笙喜不自胜地“啊”了一声。 谢玄暮替她高兴,又感到深深的惋惜——修士的灵力游走于奇经八脉,周而复始,如环无端。然而眼盲的“阿昭”督脉、阳维脉阻塞,故而灵力可以为她感知吸纳,却不能在她体内存在太多。若强行修炼,只会经脉爆裂而亡。 朝笙并不知道谢玄暮的想法,喜滋滋地问:“哥哥,这张符可以做什么用?” “点灯烧柴,照夜烹香。” 小姑娘于是知道这是一张火符,她将黄纸一扬,火光顷刻间在空气中燃起,又转瞬熄灭。 朝笙抬手,任带着余热的灰烬落在她的掌心。 她的侧脸太过认真,以至于让谢玄暮觉得,那两扇卷翘的长睫上似乎能够停留一只蝴蝶。 他垂眼,再次将灵力汇于笔尖,去写第三十三张符。 再努努力吧——登上那虚无缥缈的修行大道,替妹妹求得一份得见光明的灵药。 但天分的有限实在太过现实与残酷,及至日薄西山,废了上百张黄纸,谢玄暮最终还没再能写出上品的火符。 朝笙看不见他的神情,却能感知到他的情绪。 小姑娘安慰他:“之前的已经很好了。” 谢玄暮默不作声。 小姑娘又道:“不如休息一会儿吧?我们去外面走走?” “劳逸结合呀,哥哥。” 尽管毫无血缘,但他们确实一起长大,阿昭全心的喜爱着自己的兄长。 在一叠声的“哥哥”里,少年的眉头微松——修炼的事情,确实不宜太急,不然容易乱了心境。 但他却做出一副好不容易才松口的样子:“那好吧。” 朝笙以为他仍不开心,又努力哄了少年好半天,最后谢玄暮才牵过她的手,问道:“阿昭想去哪?” 朝笙的手指天。 飞鸟经过,谢玄暮默然无语。 “玉兰花开了。”小姑娘当然不是想飞上天和太阳肩并肩,她只是想让兄长替她摘得一朵春三月的玉兰。 谢玄暮明白了她的意思,待要飞身而上,一道严厉的声音忽而响起。 “慕生,你在做什么?” 是李如归。 哪怕修为比自己的儿子甚至还要低上一个境界,可作为父亲的威严依然管束着“李慕生”,当然,也管束着“阿昭”。 “阿昭”感激这位养父,但又发自内心的畏惧着他,她躲在谢玄暮身后,怯怯探出头来:“爹爹。” 李如归没有应声,只是道:“回房间去,别扰了你兄长的修行。” 玉兰花还没摘。 但朝笙潜意识里便不会和李如归撒娇卖痴,她捏了捏谢玄暮的衣角,往小院外走去了。 李如归看着目盲的养女轻车熟路,踏着小石径出了院门。 收养她本就有着私心,未料到她与“李慕生”的感情这样的好。 眨眼已经十三年,昔年襁褓里瘦弱如小鼠的婴儿,已长成了亭亭玉立的模样,明艳的面孔又存着稚气的天真,唯一遗憾的是——眼睛是瞎的。 李如归暂且先不想对于养女的打算,他拿起石桌上铺开的符文,一一感受其中的灵力。 大多中规中矩,但居然有十几张格外的出彩,他心下一喜,继续查看下去,然而剩下的也都很寻常。 李如归拧眉呵斥:“大道未成,贪恋玩乐,如何能这样。” “李慕生”的本能让他低下头来:“父亲教训得是。” “再写五十张,不可太差。”李如归说,“不然今夜便不必睡了。” 暮色已深,要再写五十张,确实是不必睡的。 但他没有反驳。 星斗满天时,谢玄暮终于停下了笔。 筋疲力尽的疲倦涌了上来,灵力持续的损耗很痛苦,李如归并非不懂,只是想借此逼出他的潜力罢了。 谢玄暮一哂,指尖划过符文——明天若父亲看了,又可以免去一夜的睡眠。 第224章 师妹x师兄(16) 春夜如寂,他看着那一沓符纸,没来由涌上一股烦躁。 符文写得太过平庸了。 内心深处有一个隐隐约约的念头,觉得并不该如此——可他“李慕生”,确实便是这样。 天赋不至于差至尘埃里,也绝对说不上好。 李如归修行半生,最终修为却止步于炼气。因此,平庸的他确实对“李慕生”寄予了厚望。 谢玄暮叹了口气,决意这夜便在修炼中度过。 忽而有响动声传来。 他抬眼看去,月色下的白墙黛瓦都蒙着层幽幽的蓝,一道小小的身影骑在墙头,手有些犹豫地按在瓦上。 少年眉心一跳,身形已先掠了过去。 五感敏锐的小瞎子偶尔会有些可贵的勇气。 这种勇气出自对于兄长的信赖,仿佛植根于她的灵魂。 她灰蒙蒙的眼睛弯了弯,放心地纵身一跃。 春夜的风擦过鬓边的乌发,少女的裙裾飘落,衣袖也如云,被少年紧紧地搂住。 谢玄暮已经习惯了她某些时候的胡闹——又偶尔觉得在记忆之中,妹妹从来就不是乖巧的。 他按下思绪,呵斥道:“万一我没来得及,怎么办?” 但是朝笙揪了揪他的领口,又松开。 小姑娘变戏法似的从袖中取出一朵洁白如月色的花,她把花举到他面前,笑眯眯道:“哥哥,你看!是玉兰花。” 幽幽的清香缭绕在她的掌心,这一霎带来幻觉般的恍惚。 少年垂眼,指尖抚过犹带余温的花瓣,而后听到了自己半含无奈的询问:“阿昭是怎么摘下来的?” 以及伴随着的如雷的心跳声。 朝笙心满意足,从他怀里钻了出来。 “白天说好了。”她说,“虽然爹爹那会儿有点凶,吓走了我。” 小姑娘声音不复傍晚时的怯怯,她得意道:“我找了根竹竿,在树底下敲了好久,终于打落了一朵。” 满树都是清幽的馨香,小瞎子凝神静气,闻了许久,终于精准地挑到了一朵半开的玉兰花。 “一朵便够了吗?”少年终于露出个笑来。 “不够!”朝笙立刻便答,又想起此刻正是夜深,复压低了声音强调,“不够。” “我就知道。” 灵力恢复了些许,已经很久没休息的少年此刻却不觉得累,他提步运气,踏枝而上,替自己的妹妹摘得了满捧的玉兰。 第254章 小院已经被李如归落了锁,从来恭顺的少年也翻了一次墙,悄悄将妹妹送了回去。 天光熹微时,谢玄暮才回过神来。 他站在石桌前,看着清晨的风吹起一沓黄纸,闻得了越发清晰的白玉兰香。 * 花开至极盛,又凋谢,如此四载光阴走过。 这一年,“李慕生”十八,“阿昭”十七。 年轻的修士终于即将触到筑基的门槛,目盲的少女则在黑暗里越发游刃有余。 结束了一夜的修行,谢玄暮站在廊下,思索着今日要去办的事。 依靠符文已无法挣得足够的灵石,两年前,李如归将他荐到了骊城一个修真家族的门下。 青山太高,青云难踏,但骊城除却这个南洲首屈第一的宗门,还有一些小门派,和真正的修真家族——这些家族更为世俗化,族中历代皆有足够的多可以修行的人,偶尔还能出些天资上佳之辈。 “李慕生”拜入的是骊城白家,一个以丹修为主的家族。 今日答应了白家的三少主,护送他去采药…… 忽有一道清幽的气息袭来。 又是春三月,玉兰开得正好。 谢玄暮甚至不用回头,探手便捉住了朝笙。 “今天又要出门吗?”朝笙笑嘻嘻地反握住他的手,问道。 谢玄暮点点头:“要去三天,护送白瑚采药。” 朝笙晓得那是白家的三少爷,惯常爱支使她哥哥。 然而她不是不通人事的小孩子了,知道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修士说是问道求长生,可其中的大多数,与汲汲营营的凡人又有何异。 “小心为上。”朝笙眨了眨灰蒙蒙的眼,最后只这样叮嘱自己的哥哥。 兄妹二人一道往外走去,阿昭扶着门,与谢玄暮道别。 斜刺里有道声音响起:“阿昭妹妹,好久不见。” 少女耳尖微动,听出来说话的人是谁。 讨人厌的白瑚。 朝笙不想理他——作为一个瞎子,她和白瑚才没什么好久不“见”,这白三少爷有几个眼睛几个鼻子,她都不在意。 但白瑚对下属的这个妹妹一直有很大的兴趣。 调笑完,他才慢悠悠对谢玄暮道:“走吧,李慕生,今日还是我来等的你。” “别误了我的事。” 语气轻慢之至。 谢玄暮敛眉,只悄悄握了握朝笙的手,道:“等我回来,再带你去玩。” 白瑚的目光从这两人身上扫过,带着挑剔。 凡灵药所在,大多有妖兽守护,有的可以智取,但有的只能强夺。 白瑚是不愿委屈躲避的人,采摘灵药时,总让下属的这些修士先围杀了妖兽再说。 灵气激荡,一行人丝毫不敢懈怠,最后仍是纷纷受了伤,才令白瑚取得了他要的灵药。 谢玄暮低头,先草草缠住了伤口,打算回去再用灵力慢慢地疗伤。 炼气圆满与筑基只有一线之差,若二十岁前筑基,便能拜入青云宗,做一个外门弟子了。 “阿昭”的眼睛已盲了十七年,让她能看见,几乎成了谢玄暮修行外的另一个执念。 回到家中,已是三日之后。 李如归这些年修为未得寸进,越发显得老态。 他全部的希望都寄予了“李慕生”,见自己的儿子这次回来,境界更稳固了些,便很满意。 “阿昭”在李如归面前总有些怯意,说是养父,也唤一声“爹爹”,但似乎父女的情分从来就很淡薄。 诚然她也是感激的。 因此,目盲的小姑娘站在李如归后面,只是无声地唤了句“哥哥”。 笑眼微弯,让谢玄暮这三天紧绷着的心弦顷刻松了下来。 李如归看在眼中,默然不提,只道:“先去修炼。” 谢玄暮垂首应是,又听得李如归淡声吩咐:“阿昭,去前院里将灵草晒好。” 少女点点头,尽管她嗅得了轻微的血腥味,但也只能等哥哥修炼完再去问了。 她去了前院,摸索着将灵草一一翻晒好。 黑暗里度过了太长年岁,朝笙起初不开心,现在却已经很习惯。 灵草中所蕴含的灵力轻触在她的指尖,分明不能修行,却能感知到这样玄妙的存在。 哥哥所追求的大道究竟是什么呢? 她“看着”他日复一日的修行,为白家出任务,受伤。 大道太缥缈,而哥哥的艰辛却如此具体。 不能修炼的少女隐隐觉得他的一生不该如此,正如她偶尔也会为灵力的涌动而惊喜,为经脉的滞涩而失落。 暮色四合时,朝笙重又去了前院,将晒好的灵草俱都收起。 身侧忽然有轻微的响动,无需侧目而“望”,朝笙露出笑来,甜甜唤了一声“哥哥”。 谢玄暮替她收好了剩下的灵草。 如无意外,时间应当就这样平和的淌过。 又过一年,孟春时候,谢玄暮被白家委派了一个极为凶险的任务。 第225章 师妹x师兄(17) 报酬很丰厚,是一枚辅助破境的丹药。 筑基不过一线之差,天赋所限,却始终越不过去。若以灵药辅助,想必就能成功。 谢玄暮已经十九了,明年,他的年纪便不能拜入青云宗,做一个外门弟子。 李如归让他接下这个任务,他想着妹妹的眼睛,不带犹疑地应了下来。 白家想要一株生长于南洲之北的灵草,那儿与北川接壤,天寒地冻,有生于冰雪的妖兽守候在它四周。 横跨南洲,便花费了一整月。 他忍耐着肃杀的北风,忍耐着凛冽的霜雪,蛰伏了足足半旬,九死一生,伤痕累累,谢玄暮终于杀掉了那些妖兽,摘得这株灵草。 就在这样的搏杀之中,沉寂了太久的境界有所松动,谢玄暮心想,也许并不需要丹药的辅佐,他便能踏入筑基。 而后,登青云,求灵药。 回程比来时更快,谢玄暮只用了二十天,便到了骊城。 玉兰仍然开着,还未落败,他风尘仆仆地往家中赶去,推开了结满红绸的院门。 李如归知晓他成功完成了任务,喜不自胜。 多少年了,李家再没有人越过筑基,曾经的大家族凋零至此,只剩他家这一支苦苦支撑,明明祖上有过赫赫有名的金丹修士。 谢玄暮在刺目的红绸中被不安袭中。 “父亲,阿昭呢?” 李如归笑意更盛:“近来好事颇多,不仅你即将突破,阿昭也结了好姻缘。” “白家的三少爷,今日要与阿昭成亲。” 当年收养这个目盲的小女孩,一开始就是出于私心。 这世上有一种奇妙的体质,谓之炉鼎,不能修行,却无比的被灵气所亲近。 以其为容器,与之双修,事半功倍。 李如归曾想过让“阿昭”与“李慕生”成亲,若结成夫妻,天地法则也会对夺取灵气的一方宽容些,免去很大程度的因果报应。 但李如归这些年来十分清楚自己儿子对于这个妹妹的真心。 他不会舍得的。 第255章 要登大道的人如何能有儿女情长的心思,趁着谢玄暮一去两月,他与白家敲定了这件事。 所以,他封了“阿昭”的五感,一顶红轿,将她送去了白家。 未料谢玄暮比预料中回来得快。 青年不可置信,因为妹妹不喜欢白家的任何一个人,尤其是白瑚。 他的怒意无法自控:“阿昭不能修行,按理来说白家这样的家族绝不会选中她,他们究竟要图谋什么?” 李如归奇异于他的敏锐,同时越发的感到满意。 “总之,是门好亲事。”他剖陈利害,“与白家结了姻亲,此后,你再不用这般拼命,破境的丹药也不会只有这一枚。” 若他也服得几枚丹药,便能突破炼气八层,替自己再延续十几年寿命。 但谢玄暮扭头便走:“我去接阿昭回家。” “站住!”李如归怒喝,“你疯了?!” “阿昭是我妹妹!我知道她不想嫁!” “你还想不想筑基了?!丹药不要了吗?!”李如归恨铁不成钢,“李慕生!你脑子清醒点,那是白家!” 谢玄暮顿住了脚步。 被规训多年的服从感下意识涌了上来。 这些年来,修炼已成习惯,盼望破境已是执念,白家的帮助当然大有裨益。 可—— 他的妹妹不愿意。 两种想法拉扯着他,,一种是“李慕生”的本能,另一种却是他灵魂里的初衷。 不想她受委屈。 不想她牺牲自己。 不想她嫁给别人。 他眸中血色翻涌。 * 骊城之北,白家喜乐喧天。 堂堂白家的三少爷,要娶被那“李慕生”看作眼珠子的盲女妹妹。 真是稀奇。 闻说那盲女生得艳若桃李,只为这一份美貌,便可做得这样的程度吗? 宾客们虽然心有疑惑,面上都一派喜气。 白瑚却十二分满意。 瞎子又如何?她不但容颜昳丽,还能助他修行。 一片热闹中,不速之客来了。 “李慕生,恭喜啊!”有同替白家做事的修士见到了他,“你那妹妹运道可真好,居然能嫁给白瑚。” 说句难听的,一个凡人,纵然生得再貌美,再如何得白瑚的欢心,也不应成为一个丹修的妻子。 凡人寿数短暂,青春易老,如何堪配修行者? 但谢玄暮面上不见丝毫喜色。 道贺声殷勤艳羡,他充耳不闻。 终于有人意识到了谢玄暮的不对劲。 白家的人拦住他:“若是想寻事,立刻歇了心思。现在回去,或者坐到喜宴上,白家什么都不会计较。” 但青年说:“我要带我妹妹回去。” 白家的人皱眉:“你发什么疯?” 有白家这样的姻亲,对于一个破落修真家族的后人而言,简直是恩赐。 发疯? 怎么能是发疯呢? 他的妹妹嫁人,他全然不知。 纵然是父亲做主,可阿昭怎么会心甘情愿呢? 白家的人见此,神情凛然地警告:“若要闹事,白家绝不姑息。” 青年毫无退意。 于是便有人把这件事报了进去,正牵着新娘迈过门槛的白瑚满不在乎:“那就打出去。” 说是新妇的哥哥,归根结底,可是在白家门下做了两年走狗的。 他看向木头似的新娘,封了五感,下了傀儡术,因此只会呆呆的跟着他走,颇有些无趣。 可是这小瞎子,露出厌恶他的神情的时候,好玩极了。 白瑚露出笑来,情绪丝毫没受到影响。 傧相唱喝:“一拜天地!” 风尘仆仆的青年脚下踏出第一个法阵,震荡开前来阻止他的人。 这两年刀口舔血,纵然修为仍未突破,实力却并非一成不变。 更多的人拥了上来,刀剑铮然。 傧相再唱:“二拜高堂!” 白瑚跪了下去,心中操纵着傀儡术,想让新娘也跪下,却陡然感觉到一丝阻力。 他运转灵力,逼着朝笙屈膝。 刀光剑影如暴雨,落在谢玄暮的身上。 法阵迭起,黄符翻飞,他封去痛觉,再向前去。 傧相三唱:“夫妻对拜!” 朝笙怔怔望着自己脚上的喜鞋,感到荒谬的熟悉。她好像已经成过亲了,她嫁给了……嫁给了谁? 她的意识挣扎得更为厉害,白瑚一滞,自己居然压不住一个凡人的神识? 外面,浑身是血的谢玄暮终于跨过了白家的第二道门。 “李慕生真疯了!他与那瞎子有私情!” “他不是还没筑基吗?” “杀了他!三少爷说可以杀了他!” 震天的杀声里,谢玄暮的意识有一瞬游离。 他站不稳了。 可他的妹妹还在里头。 胸腔之中,气血翻涌。 他垂眸,随意抹了一道淌出的鲜血。 以手为笔,以血为墨,霎时间,衰竭的灵力暴涨,他以燃命的方式强行提升了修为。 白家人纷纷杀了过来,法阵于半空中亮起,忘记了自己姓甚名谁的青年在幻境中又勾勒出一次“星回”。 十步之距,他看到了他的妹妹。 白瑚顾不得拜堂了,他怒喝:“都是废物吗?把李慕生杀了!立刻!” 朝笙耳尖微动,感到被封印的五感重又回来。 她猛然掀开喜帕,踩着鸳鸯戏水的喜鞋奔向外面。 全然陌生的环境里,她跑得跌跌撞撞,却毫不犹疑。 白瑚怒不可遏,他抬手,甩出缚身的法宝,朝笙径自摔倒在地。 凤冠跌落,环佩碎摇,白瑚森然站在她的身后,沉声道:“你哥哥就要死了。” 不对。 不对。 朝笙心想,不应当这样。她不应当如此孱弱,她的兄长也不应当会死。 染了蔻丹的手强撑着,把身体支了起来,朝笙灰蒙蒙的眼中是望也望不见头的黑暗,她只知道要回到兄长的身边。 白瑚看向门外浑身是血的人影,终于感到一丝惧意。 怎么杀了这么久还没杀死? 他抬手,让筑基期的修士飞身而去。 痛意已经察觉不到,惟有对危险的感知依然敏锐,谢玄暮凭着本能点亮了星回,术法如囚笼降下。 他伸手,去够向他跑来的朝笙。 忽有一剑穿心而过,白家供奉的剑修找准了时机,狠狠贯穿了青年的血肉。 剑身搅动抽离,带出蓬然的血雾。 “哥哥!” 温热的血洒满少女的红妆,她飞扑向前,用尽气力,托住了身形坠落的兄长。 白瑚露出满意的笑。 想抢走他绝佳的炉鼎? 痴人说梦。 一片玉兰的花瓣从少女袖中飘落,立刻被血染成触目的红。 朝笙抱着谢玄暮,慌不择路地去探他的心口。 曾被这人圈住,以笔绘符文,嗅闻到花香,感知到他笑时胸膛传来的震动。 那样沉稳有力的心跳为何缓缓、缓缓平息? 第256章 朝笙问兄长:“你是来带我回家的,对吧?” 朝笙催促:“快一点呀。” 可他的生机连同灵力飞速地退去,这一天,红妆出嫁,到底是他来迟。 师妹,在替他难过吗? 谢玄暮望着她灰蒙蒙的眼睛,发觉自己连问询的力气都没有。 恣意无拘的师妹,是如何在幻境中忍受这么多年黑暗? 星回落下,谢玄暮终于想起前尘,却发现已经来不及和她说。 白瑚懒顾门外横陈的尸体,门下的走狗竟能破釜沉舟至此,想来那小瞎子确实对修炼大有益处。 他闲庭信步,傲然道:“李慕生死了。” 朝笙仿若未觉。 前尘如走马,青梅竹马的兄长真心实意,爱了她这样多年,而她,为何只能任他死在自己身前? 不对。 不对。 她垂眸,任那些无比亲近却又被她拒绝的灵力涌入身体。 她的奇经八脉都滚烫,白瑚不可置信:“你在做什么?” 不能修炼却强行吸纳这么多灵力,他的炉鼎会立刻坏掉的! 然而他发现他阻止不了小瞎子。 灵力铺天盖地向她涌来,带起猎猎的风息。 凤钗坠地,乌发旋飞,天生无法修炼的少女蘸血,一笔一画,绘出很多年前,兄长教过她的那一道符文。 身体无法承载这样多的灵力,朝笙的眼中、耳中、口中溢出淋漓的鲜血。 她不管不顾,不停不歇。 冲天的烈焰在最后一笔落下后熊熊燃烧,直杀天际。 白瑚目眦欲裂,爆裂声中,整座白氏,十里重檐,尽数被吞没! 灰飞烟灭。 幻境,破。 邪修垂死的痛呼声格外刺耳,朝笙如若未闻,她低头,看着身前的谢玄暮。 梦中年华五载,人间不过刹那。 那于幻境之中盈满的热泪轰然从朝笙的眼中坠落。 谢玄暮怔怔地望着她潋滟的、满是流光的眼睛。 是能够看见的师妹啊。 他不受控制地抬手,想要止住她的泪水。 生别离,复来归。 所谓的至痛与至喜,剑痴终于在十八岁这一年懂得。 她泪盈于睫,唤他名姓:“谢玄暮。” “师兄。” “别死。” 于是谢玄暮明白,这簌簌淌满他掌心的泪水,全然是为了他这一人而落。 “怎么可能会死。”他露出笑,“白露都奈何不了我,不是吗?” 两颗圆满的金丹在这一刻动摇。 紫气冲天,于青云之上尽可望。归峰的弟子、夜巡的长老、出关的宗主,都将目光投向骊城的方向。 春祭在望,青云的天骄碎金丹,同结元婴。 第226章 师妹x师兄(18) 很多年后,骊城中的人都会记得冬日的这个夜晚。 天地里的灵力如河川,向紫气疯狂的奔涌而来,水浪翻飞,荡起猎猎的风声。 满庭霜雪里,紫气如长练,比天穹银汉还要璀璨。 紫气尽头,劫云如海,天雷震声,威严审视着碎丹结婴的天之骄子。 卢盈川躲在自家老爹身后,仰面看向破碎的结界。 他声音如痴:“这就是修士吗?” 提剑荡邪,引星为笼,抬手间掀起惊天动地的风云,连上天都会侧目。 卢远鸿忘记了作答,浑浊的眼中露出羡慕与惊艳。 几十年前,出身修真世家的他登山门,拜入青云门下。 可修仙如跨天堑。 他跨不过去,于是重回到人间。 曾几何时,诛妖邪、上青云、证元婴也是他的愿望,到最后碌碌无为这么多年。 “这就是修士啊。”他的声音宛如回答,又好似慨叹。 北辰峰上,青衣云纹的女子望向翻涌的劫云,低声道:“结婴的时间竟比卦象所言的提前了。” “大道五十,天衍四九,人遁其一。天机本就变化莫测,不必太拘泥。” 第一道天雷将要落下,卷起的风云在北辰峰上都能感知清晰。 越得天道眷顾者,天雷反倒越暴烈。 她以手掐诀,霎时间,夺目的法阵在紫气上亮起,替谢玄暮与朝笙挡住了劫雷的第一击。 周围的长老纷纷垂首,恭声道:“贺宗主出关。” 尽管气息圆融平和,但就凭抬手挡天雷的从容,便知她的修为已到了化神巅峰。 从前,当世的化神巅峰惟剑仙一人。 裴洛袖手,凝神远眺那越发璀璨的紫气。 * 第二道天雷紧随其后。 剑光与法阵同时迎向天雷。 幻境之中,这对师兄妹重新一起长大,几乎算是相依为命的度过了五年,从童稚到成人,那些本就不必言说的默契已高到令人心惊的程度。 第一剑落下,压抑了许久的战意铺天盖地,灵力恣意游走,朝笙只觉自己太久没有这样畅快过。 天雷淬剑,她毫无惧意。 劫云震震,电闪之后,又一道天雷轰然奔来,惊蛰引箭,携法阵与天雷相接。 天道无声,惟有雷霆高悬,注视着共证元婴的两人。 神武有灵,白露惊蛰披荆斩棘,无惧向道道天雷。 “第十七道了……” 有人凝望着天穹,不觉喃喃出声,“青云宗这两个年轻人,都被天道以九雷承认了天赋吗?” 劫雷之数,以九为极,凡能承受住九道天雷的元婴修士,名字无不传遍三洲。 “阿茴,这两个人,只怕是你春风会试里最大的对手了。” 名叫阿茴的少年目光灼灼,耳畔金铃被涌动的灵气掀出清越的声音。 “我知道。”他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 雷霆淬骨,神魂震颤,元婴结成的那一瞬间,灵台识海前所未有的清明。 朝笙在冥冥之中感知到了天道的存在。 祂崇高、广阔、无私、无情,却在她迎向最后一道天雷之时,给了她一霎的仁慈。 灵力无暇如琉璃,那双在幻境中盲了很多年的眼睛,望向时空的洪流—— 浩浩汤汤的赤水之上,千万面水镜浮沉,红衣白发的青年屈身,坐在小小的坟茔前。 碑文不知历经多少载岁月,上面的字都已经模糊不清。 他垂眸,指尖抚过那行他曾亲手镌刻的墓志铭,而后拾起膝上的刻刀,一点一点,描摹着文字的轮廓。 “吾妻**之墓。” 一道雾气如有灵识,始终阻着碑文,朝笙看不清他刻的字。 顷刻之间,赤水翻涌,将水镜、钟山、青年尽数吞没。 云开雾散。 元婴终成。 她回首,长风贯夜,青年的红衣翻飞,那双从来静秀的桃花眼中,起伏的情绪如海潮汹涌。 小白忽而惊呼:“朝朝!谢玄暮的好感度看得到了!” ——在他们的境界同时达到元婴的这一刻。 谢玄暮压下情绪,而手中的惊蛰化作青玉扳指上的流光。 他向她走来,勾起一个笑:“恭喜。” 而小白的萝莉声在识海里破了音:“是100——!?” 第257章 “怎么回事?”小白震惊了,好像这喜欢并非在这短短的半月生出,而是伴随了他很多很多年岁。 可小白知道,宿主到来之前,这一切都只是一个“故事”。 情不知所起。 朝笙眨了眨眼,说:“同喜。” “师兄。” 谢玄暮长眉微挑,忽然想起来,他的师妹从来只称呼他的名字。 幻境里面,声声“兄长”“哥哥”,却唤了那么多年。 他的眸光柔和得一塌糊涂,他还尤自觉察不到。 劫云退去,天地间磅礴的威压也随之消散。 濒死的邪修终于获得片刻喘息,他怔怔望向那两个修士。 那个幻境,曾杀死过五个洞房花烛时里的新郎。 幻境之中,他们通通变成了“李慕生”。 有的人选择与“阿昭”双修,夺取灵力,有的人选择将“阿昭”献给白瑚,沦为走狗。 无论怎么选,没有一个人舍得长生大道的诱惑,走出那个幻境。 一如从前的他。 邪修仰面,看到纷纷扬扬的雪花落下,他知道,这是那柄神武的剑意所带来的。 那一年,横越南洲,他也看了这样一场雪,而后送他的阿昭作了别人的新娘。 换得丹药,入了筑基,又听闻她的死讯。 枭首剜心,夺人气运,无非是想让死者生,说声抱歉罢了。 若她愿意让他弥补,堕邪魔背杀业,也在所不惜。 他欠她的。 白雪茫茫,盖满他伤痕累累的残躯。 待到谢玄暮和朝笙过来时,这邪修已彻底没了气息。 青年抬手,灵火燃起,残留的黑雾连着邪修的尸身,都被烧得干干净净。 仿佛不曾来过。 “回去吧。”谢玄暮说。 朝笙望向那渐次熄灭的灵火,忽而道:“还不知他为什么要杀人。” 幻境种种,历历在目,她问:“师兄,你那时又为什么要杀人?” 她澄明的眼神如镜,映照着谢玄暮的私心。 要如何答—— 说“我以为我是‘李慕生’,不愿妹妹嫁给旁人”? ——妹妹嫁旁人,与兄长又有什么关系。 他的心骤然牵痛,元婴已成,朝笙确确实实,要嫁旁人了。 可那淌满掌心的泪水,分明是为他而流。 从未生出的期待无声疯长,谢玄暮没有直接回答,反而轻声问她:“那你呢?” 以血为墨,绘焚天的烈火,杀尽整座白家,又是为了什么。 雪仍落着,他的呼吸都慢了。 而少女静静地望着他,字字清晰地回答:“为了你。” 第227章 师妹x师兄(19) 师妹(19) 纷纷扬扬的雪落在青年的肩上,有些融化了,化作凉意渗入大红的喜服。 谢玄暮不忍拂去,只低头看向这双动人的眼睛。 曾隐忍不语,曾长夜孤坐,翻来覆去,被自己的私心折磨。 幻境之中,宁愿蚍蜉撼树,也要将她带走。 他的答案其实昭然若揭。 得她的泪水,得她这三个字,是否就足够? 谢玄暮抬手,将朝笙被风吹落的乌发一点一点拢到耳后。 因是成亲,假扮新娘,纵然此刻鬓发散落,也比往日多了几分难得的端庄。 青玉扳指微微擦过耳垂,朝笙听到了谢玄暮低淡的声音。 “我们是一起长大的,后来慢慢便疏远了。” “有时候,我觉得和做梦一样。明明小时候成天厮混争斗,长大了,却变成你诛邪在前,我收拾残局在后。” “明光峰的剑修四百零一,我几乎替每个人都收拾过烂摊子。” “青云漫山的弟子,都要叫我一声‘师兄’。” “但他们怎么能和你相同。” ——她只说了三个字,谢玄暮却像要把整个心肝都拿给看一样。 给她看这些年来的寂寞,给他看这些年来的不甘。 “见不得你受委屈,不想你过得不好。” 尽管这提剑的剑修生来恣意,无所畏惧,世人都说她终将踏上修行的顶点,飞升上界。 但无论她有多强大,作为兄长,谢玄暮只想永远永远都能护着她。 幻境里以一敌百,身死道消,谢玄暮却那刻勘明了自己的道心—— 不是长生,是眼前的人。 “我从来也只为你。” “但你……不必管我这颗心如何。” 他垂眸,远山似的眉眼一片平静。 他的师妹,纵然开了窍,动了心,又如何明白那道婚约的意义。 师恩、宗门让她承下的,是裴若游的长生。 “所以,师兄——”少女盯着自家师兄玉琢的面容,径自略过他最后那句话。 剑修的直白谢玄暮早有领悟,他甚至有预感她要说什么。 夜色深重,万籁俱寂,惟有天心的月亮照着眼前的人。 青山迢迢,他想,就这一刻,先不顾他们在宗门的身份、责任。 谢玄暮低头,又换回了往日的闲散从容。 剑意引动的白雪似乎不会停歇。 一片、两片,绒羽似的落在她的眉梢、鼻尖、唇角。 他俯身,鬼使神差,吻住了一片雪花。 她未说完的话因此被封上。 “我心悦你。” 这句话,谢玄暮很早便想说了。 今夜,也应当是他先说。 至于来路如何,他的道心自会证明。 剑痴似乎被这个吻惊到了。 她眼睁睁地望着青年与她靠得这样近。他的长睫都轻轻扫过她的眼睛,很轻,两面小扇子似的,带来一点儿痒意。 于是她的眼睛颤了颤。 这个吻浅尝辄止,谢玄暮表面一副游刃有余的样子,其实,心跳得快要出来了一样。 待到他微微向后撤去,才发现自己的师妹一直没曾移开过眼,秋瞳如水,澄澈动人。 “……”谢玄暮轻咳一声,“这种时候,一般是会闭上眼睛的。” 他话本子里看到的,遂把经验分享给师妹。 然而朝笙说:“可我想看着你。” 握着她的手紧了紧,青年按捺住怦然的狂喜,淡声道:“那你看吧。” 向来只凭本心的剑修反握住他,手下稍一用力,将他带低了些。 满是薄茧的手往上,拂过脖颈上赤色的小痣,落在脸侧,带来令谢玄暮心惊的亲昵。 朝笙亲了亲他犹带水光的嘴唇,笑着道:“师兄,你也要看着我。” 那一声“好”似乎是压抑着从喉间溢出,他任她施为探索,自始至终,眼中都倒映着她的身影。 白雪渐落渐无声,惟有心动如雷鸣。 * 骊城的事情便这样结束。 卢盈川看着化作废墟的婚房,十分老成地拍了拍他老爹沧桑的肩膀。 “除魔卫道,在所难免。老爹,重修我这个院子的时候,可不可以给我整个练剑的地方啊?” 卢远鸿瞥了眼自己这毫无灵力的儿子,幽幽道:“都是十八岁,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你没有在青云宗呢?” 第258章 卢盈川一噎,直接撒泼耍赖闹了起来。 * 青云宗中,一片喜意。 筑基只能算是正式入道,金丹触到了大道的门槛,而元婴,才是长生的开端。 放眼三洲,这样年轻的元婴,前所未有。 青云宗却独占了两个。 又有人想起了裴若游,不觉替少宗主有些可惜。 分明在医道上天赋惊人,却因为身体只能止步金丹。 好在,天生剑骨的朝师姐进境很快。 南烛峰结云庐里,裴若游却没有外面的人想的那般开心。 修士冥冥之中,对自己的命运总会有若有似无的感应。 夜里,他望向冲天的紫气,知晓两人同时破境,同历雷劫。 从小便这样,生来体弱的他等在一旁,注视着他们的打闹。 剑光、法阵,总带着凌厉的杀伐,生来要强的剑修法修打架毫不留手,所以受伤挂彩是常事。 他便唤出谷雨,一点一点治愈那些伤口,感到自己离他们更近了些。 某一天,青梅竹马的感情悄然变质,岁岁年年的注视之中,他喜欢上了朝笙。 要他如何接受,这一生注定薄命,注定不能长伴她身后。 父母偏爱,以师恩让朝笙应下了合籍。 诚然裴若游知道,她对他毫无男女之情。 正如师兄,明白剑修不开情窍,为着那份婚约,从此悄然疏远了她。 他吩咐身旁的侍从:“挑几瓶固境补灵的上品丹药送去枕山苑,当给师兄结婴的贺礼了。” “那朝师姐呢?” 裴若游略略思索,知道剑痴师姐最爱的无非是白露。 库房中有几件淬剑的灵宝,青衫的少年起身,道:“我自己去挑。” 回到宗门的时候,立刻有弟子纷纷围了过来。 明光峰的猴子们最为兴奋,上蹿下跳。 “师姐!试剑台可约吗?” “师姐!先揍我啊不对,先看看我这段时间的进步!” “师姐!看剑看剑看剑!” 惊蛰的法阵亮起,谢师兄的元婴修为十分圆满。 他们如梦初醒:“耽误师兄师姐复命了!” 猴子们向来敬重管钱的大师兄,立刻退了开来。 朝笙瞥了眼老神在在的谢玄暮,没忍住露出个笑来。 “我先回揽云宫。” 谢玄暮知道她每每历练归来,都要和云游四海的徐不意以鲤书汇报。 何况这次结了婴。 “我要去功德堂一趟。”邪修的事情让谢玄暮想起了几年前的一道悬案,“未时一刻再去和长老们复命。” 朝笙点点头,两个人分道扬镳,此番相处,明明仍如寻常一样,可谢玄暮这一次,是目送着白露化流光而去的。 第228章 师妹x师兄(20) 师妹(20) 六年前,谢玄暮初涉宗门的管理,曾在功德堂整理过一些不了了之的任务委托。 他循着记忆,让功德堂的执事替他调出了六年前的竹节牌。 功德堂是青云弟子接任务的地方,任务皆刻在遍生的翠竹上。 “废弃的竹节牌七年一换,师兄来得正巧。” 执事用罗盘查阅了谢玄暮要的竹节牌,很快给他找了过来。 “有劳了。”谢玄暮接过竹节牌。 多年不见天日,竹节的翠色已捂成了深棕,几乎辨别不出上面的文字。 他引出一段灵力,模糊的字迹于是重新清晰:骊城白氏,全族命丧于灵力爆炸,杀人者不详。 “后来,这个委托怎么撤下去了?” 执事思索了一会儿,没什么印象,又叫了好几个人过来。 七嘴八舌讨论了半天,才终于拼凑出久远的前尘来。 “原是白氏一个外嫁的女儿送来的委托,说是歹人嫉妒,无妄之灾。” “全族皆死实在有违天和,宗门治下,当然不会坐视不理。” “派了乾真峰的弟子下去先打探情况,才发现没有什么歹人。” “是白氏的子弟折磨一个不能修炼的盲女。” 执事觑一眼清风朗月似的谢师兄,斟酌着是否要说出“炉鼎”二字。 正道修士,是绝不会用这般阴鸷自私的手段修行的。 “那盲女竟然吸纳了许多灵力,引发灵爆,与整座白家同归于尽了。” “既然是白家伤人在先,合族尽丧也就是偿还了恶果。” 因果轮回,这是天命,修士也不会再加干涉。 “因此宗门便放弃了这个任务。” 谢玄暮垂眸,看着竹节牌上莹莹光亮的文字。 寥寥数语,背后的真相却如此惊心动魄。 六年前,他与朝笙还在青山上修炼,而芸芸的凡尘里,有一个目不能视的少女,受尽屈辱,殊死一搏。 那个剜心枭首的邪修,任她受尽苦楚,却在人死后才幡然醒悟,想要让她重新活过。 如果是自己——谢玄暮的手指微微用力,这块废弃了的竹节牌便化作粉末。 没有如果。 幻境之中,可为她杀人,可为她赴死。 如果这一生,有这样一刻,那他也一定是挡在朝笙身前的那一个。 “多谢。”谢玄暮敛回思绪,双目轻抬,微微露出来个笑来。 谁都没看出他心底的端倪。 执事连忙道:“小事一桩,不值得师兄这声谢的。” 腰侧的鲤书忽而亮起。 是朝笙的。 给她做了鲤书后,两个人从未通信过。 谢玄暮耳尖一红——才分开两个时辰,开窍的师妹还有点粘人是怎么回事。 可爱。 这两个字在心里一闪而过。 喜欢的情绪来得分外直白。 整个明光峰的猴子们如果知道了谢玄暮的想法,一定会强烈的抗议——师姐是姆们明光峰打人最痛的凶器!请不要用可爱来形容。 执事看到谢大师兄的眼中的笑意更深了。 是琼都峰的炼器堂又做出了会畅销的法宝? 还是宗门又发现了新的灵脉? 大师兄作为掌门代行的这些年,宗门各峰确实肉眼可见的越发富裕了呢——当然,除了明光峰。 执事知晓谢玄暮打算接鲤书,立刻拱手退下了。 几乎是刚出功德堂,鲤书便到了谢玄暮的掌心。 师妹给他的第一封鲤书会说什么—— “大师兄!” 鲤书那头却是星渚。 谢玄暮笑意一凝——莫名其妙的失落铺天盖地是怎么回事! 然而星渚的声音很着急,谢玄暮听到他带着哭腔道:“朝师姐要在朱厌台受雷罚了!” 雷罚乃大刑,惟有犯背叛、杀戮之罪的青云宗人会受此刑。 朝笙绝不可能滥杀,也绝不可能背叛师门,她唯一会叛的—— 口中一霎血气弥漫,谢玄暮的身形转瞬消失在功德堂后,只留下一抹玄色残影。 两个时辰以前,朝笙独自回了揽云宫。 这一次没让明光峰的猴子们拦住她的路。 剑修有一颗过于直道而行的心,从前既然心无所属,自然对与谁合籍没有意见。 第259章 但一切都在昨夜的雪、在五年一瞬的幻境中变得不同。 她这样想,便这样做了。 于是廊下的鲤书亮起,少女剑痴传信给了她的师尊。 “元婴了吗?” 徐不意向来是话少而性情寡淡的模样,此刻的声音却带了几分暖意。 “我于北川观剑意,偶得六尺雪蝉绡,已炼成一道法器,正好作你结婴的贺礼。” 对于这个弟子,从来是骄傲与愧疚兼有。 朝笙谢过了徐不意,而后在廊下屈膝而跪。 徐不意听到了“咚”的声响,那是膝盖撞于黄花梨木的声音。 “师尊,我有喜欢的人了,我想解除合籍之约。” 声音字字清晰,隔着鲤书,北川大雪里的徐不意忽而感觉到寒意。 修为已至化神巅峰的他当然并不会冷。 这寒意是从骨子里渗出来的。 “朝朝。”半晌,剑仙的声音响起,徐不意仍如幼时那般唤她,“你决定了吗?” 他也不问原因,不问那个人是谁。 朝笙再叩首。 徐不意望向北川漫天的风雪,知晓自己到了该回青云的时候。 剑仙自冰川之中拔剑,重新背上了剑匣。 * 北辰峰,离光殿。 裴洛未曾料到,自出关后第一个见到的后辈,是那个天生剑骨的少女。 素衣的少女恭恭敬敬地给她行了一个弟子礼。 周围的长老面面相觑,实在很少见到剑痴这样的做派。 高坐主位的青衣女子俯眼,指尖轻敲在扶手上。 “还未贺你元婴。” 她慢慢露出个笑来:“想必若游也替你高兴。” 她自然知道,裴若游的真心确确实实都给了这心中只有剑的修士。 然而朝笙解剑,跪在了离光殿冰冷的白玉地板上。 “弟子朝笙,有违誓之心。” 裴洛的指尖顿住了。 长老们感知到不寻常的意味,明光峰长老厉声喝道:“丫头,别犯浑!” “容璋真人,别急。”裴洛看向朝笙:“你且说完,要违什么誓。” “弟子不意于合籍,望宗主成全。” 果然。 说是望她成全,然而声音清冷,颇有撞南墙也不回头的决心。 这声音啊——和徐不意如出一辙。 师徒二人,修的是极寒的剑意,连性情都如冰般坚硬、寒冷。 裴洛一哂。 “当年你起过誓的,取了心头血,敬告了天地。”青衣的女子声音缓缓,似是警告。 合籍是大事,神魂刻下姻缘印,天道都会见证。 未合籍,誓已成,轻易违背,便要背负因果报应。 朝笙将剑放在白玉砖上,长叩首。 剑修都是这般硬得令人难受的性情。 也许是因为对徐不意的厌恨,裴洛渐渐对这个她看着长大的晚辈也少了喜爱之心。 那副剑骨—— 当真可惜。 她垂眸:“既如此,上朱厌台,偿因果。” 容璋真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恨声道:“发什么疯?朝丫头,元婴了不起吗?七十二道雷罚,能打去你大半的修为,不要命了吗?!” 她回身,对裴洛急声道:“她就是个痴儿!脑子里只有白露,宗主何必同她计较。” 然而跪在离光殿中的少女再度开口:“弟子朝笙,不忠不孝,负恩背誓,愿受朱厌雷罚,解合籍之约。” 裴洛抬手,青山尽处,百丈绝壁之上,朱厌台的法阵缓缓亮起,容璋真人望向玉阶下站起来的少女,神情一片黯然。 第229章 师妹x师兄(21) 千年以前,天魔伏诛,所留下的邪气催生出许多大妖。 南洲以北,小次之山上,有大妖如猿,白首赤足,名曰朱厌,可招风雷,见则大兵。 彼时生灵涂炭,剑仙裴镜檀奔袭千里,杀朱厌,封其四肢于北川,镇其颅首于青云第九十九峰。 峰高百丈,其上有台,风雷法阵高悬,七百年来,朱厌台的法阵统共开过两次。 一次是两百年前琼都峰峰主叛离宗门,一次便是今天。 容璋真人很多年都没有看到朱厌阵法再度开启,但当年琼都峰峰主受刑的模样仍历历在目。 彼时,那位峰主已是元婴巅峰,尚且舍去了大半修为,初入元婴的朝笙又能受住多少风雷? 乌色的铅云翻滚,带来压抑的雷鸣。 风声猎猎,平添肃杀的气息。 素衣的剑修解剑,独自攀上了朱厌台。 峰高路险,朝笙的每一步踏在了风雷声中。 不知道当初的剑仙修筑朱厌台时,是否便别有用意,要让有罪的人从踏足料峭台阶的第一个瞬间,便感到前路的凶险。 但风雷过耳,朝笙的心中异样的平静。 结成元婴的那一瞬,她于时间的洪流中惊鸿一瞥,直觉自己已很接近重生的答案。 朱厌台周围,石柱参天矗立,青云宗的长老静默注视着只身前来的剑痴。 天生剑骨,可遇不可求,宗门对她寄予的期待太高。 知她性情刚烈,却从不给她设限,因此养就她一往无前的剑意。 三洲一川,剑修不知凡几,可拥有剑仙之名的人,却始终在青云。 十八岁的元婴,又会在几时化神? 终于有长老面露不忍,看向中心石柱上的青衣女子。 “宗主,她到底太年轻,心性未定,纵然有错,又何必至此?” 裴洛抬眼,淡声道:“她结婴了,问心那一关已经勘破。” 长老自知失言,垂首不语。 素色的弟子袍被罡风掀起,解剑的少女立于朱厌台中央,望向头顶赤色如血的法阵。 银色的符文猝然转动,霎时间,极致的雷息挟着风刃铺天盖地而来。 朱厌是大凶的妖兽,赤色的雷息与能淬骨涤魂的天雷截然不同。 裴洛冷眼看着,朝笙咬着牙,身形却未动摇半分。 那日出关,恰逢朝笙与谢玄暮结婴,她抬手,替他们挡了第一击天雷。 果然大道无常,命运要馈赠的,总会以各种方式落到身上。 所以大道,会给她怎样的结局呢。 裴洛不语,看着第二道风雷破空而至。 弟子袍只是极为普通的低阶法衣,上面刻有清心的符文,并无防御之用。 顷刻之间,衣袍割开,灼热的风刃刻进血肉,雷息的麻痹带来刺骨的痛意,神魂都为之一颤。 鲜血淋漓,朝笙的目光迎向第三道风雷,却对上了风雷之后,裴洛无情也无悯的目光。 小时候,这双眼睛曾含笑望她,哄着她吃自己做的糖葫芦。 仙山不结凡间的山楂,裴洛去南烛峰偷摘了百年的灵果,给她和师兄师弟做了很多糖葫芦。 南烛峰的峰主心疼不已,私底下愁眉苦脸的念叨了好久,而他们几个小孩因为吃了太多灵果,精力旺盛得半个月没能睡觉,没日没夜地闹腾。 谢玄暮和她打个不停,裴若游在一旁干着急,手中的谷雨开出一朵又一朵白色的花。 第260章 后来—— 裴洛和徐不意彻底决裂,她回了揽云宫,独自在结满霜雪的庭院中日复一日练剑。 人转瞬长大,日渐疏远,剑痴看起来从不在意。 风雷降下,血色从破损的弟子袍上渗出。 修士淬体,皮肉的强横随着修为而增强。 但这是以大妖头颅为阵眼的雷罚,若不见血,怎么说得过去。 风声愈烈,数十道雷息同时落下。 剑痴终于身形晃了一霎。 容璋真人再也忍不住了,手中剑光一闪,就要掠至下方。 但化神巅峰的威压顷刻铺满,她惊恐地发现自己半分都动弹不得。 裴洛声音低淡:“种因得果。” 语带警告。 青云宗宗主闭关数载,仍是青云宗第一人。 容璋真人眼睁睁看着那只握剑的手被暴烈的风雷割开血肉。 赤色法阵的光芒遮天蔽日,此时还未到日暮,整座宗门不见天日,笼在压抑的红芒之中。 银色符文变换,凝出的风雷远胜过之前。 裴洛站在高处,忽然想起很久之前,第一次见到朝笙时她的模样。 饥民堆里讨生活的小丫头没吃饱过饭,初来青云宗,瘦得宛如麻雀,第一次试着练剑,先狠狠摔了个跟头。 时间对于裴洛这样的大能来说已经没有意义,她觉得只是一个眨眼,小麻雀已变成在风雷中都不皱眉、不跌落的修行者。 风雷愈盛,数十道雷息急急袭来,汇作一道丈宽的赤练,容璋真人不忍再看。 丹田之中,莲台旋转,由金丹而生的元婴被朱厌的妖雷扑杀,几乎快要出现第一道裂痕。 若风雷割开元婴,修为将直接回到筑基。 所谓的天纵奇才,便止步于今日。 朝笙仰面,不躲不避。 玄衣的青年身形如雁,挡在了她的身前。 赤练狠狠在他的背后炸开。 谢玄暮略去弥漫的血气,几乎是一瞬之间,七道法阵接连生出,汇作北斗,将浑身是血的剑修笼罩住。 斗柄指东,万物春生,柔和的星光吞没了萦绕在朝笙身上的朱厌风雷。 青年衣袂飘摇,那双从来含笑的桃花目如同淬了凛冽的雪光。 裴洛的目光微动,被这七道精彩绝伦的法阵吸引。 自己的这个徒弟,有着凤毛麟角般的天赋。 “弟子谢玄暮,恭贺师尊出关。”松泉朗月般的的声音在呼啸的风中响起。 是从人世皇族里长大的,小小年纪便先尝过宫闱厮杀,无论何时,都要做出从容不迫的气度,及至有了师弟师妹,才显露出小孩的模样。 乾真峰的峰主给青云三绝都算过卦,曾玩笑般道,若谢玄暮未曾踏入修行,此刻大抵已经入主了东宫——人皇命格,又是另一条大道。 裴洛微微颔首,算是应下了这声不合时宜的道贺。 血痕滑落,沿着青年下颚凝成细线,转瞬又在风中碎成细密的血珠。 化神期的威压毫无收敛,裴洛对上了玄衣的青年寂寂风平的目光,听得他一字一字,声音掷地可闻:“违誓之因由我而起,接下来的风雷,请师尊尽数予我。” 用的是“请”,却蕴含了无可转圜的决然,裴洛一哂,到底是青梅竹马,看似冷淡,其实从未远离过。 那为何朝笙向着的不是裴若游呢? 她垂眼,感到心中涌起剧烈的不快。 “好。” 罡风流转,雷声轰鸣。 光芒柔和的北斗阵法在朝笙眼中隔开了两个世界。 阵法之中,风雷渐渐沉默,阵法之外,满目赤红。 入骨的灼痛缓缓地平息,然而心中却生出细细密密的酸涩。 有一瞬间,朝笙以为自己又回到了幻境里。 青云宗大师兄有最好的法衣,最珍贵的罗裳,但朱厌的风雷依然直接破开他的脊背。 玄衣深重,不见血色,惟有身下赤色弥漫,洇湿了地面。 青云宗的长老互相对望,于无声中明白,剑痴是为谁违背金丹时立下的誓言。 四肢百骸的痛意让谢玄暮几乎要站不住。 神魂烧灼,识海震荡,青年却在这刻思绪游移,这样的痛苦,在他来之前,朝笙已独自承受了那么久。 真是个木头。他静静地想,无论什么时候,剑痴都是直白的。这样的师妹当然可爱,却也伤人—— 他的私心,怎么能由她来牺牲。 朱厌的雷罚,越到后面,便越酷烈。 谢玄暮望向天穹的法阵,古老的符文不断变换,他是法修,自然知道符文中生出的磅礴杀意。 铅云翻腾,青云宗的弟子望向红光最盛的第九十九峰,纷纷露出了惘然不安的神情。 * “朱厌阵法开了,是谁在受雷罚?” 裴若游猛然被剧烈的不安攫取,能开朱厌阵法的,惟有刚刚出关的母亲。 侍从们早得了裴洛的命令,一句话都不敢多说。 他们的沉默就是答案。 裴若游不可置信,朝笙为何要上朱厌台。 青狐被太过肃杀的雷声吓得蜷缩,裴若游径自推开门,向外走去。 七十二道雷罚,不死也要去半条命。 他的师姐,他未来的道侣,他心心念念的人。 他要让母亲将阵法停下来。 侍从们拦下了裴若游。 青衣的少年拧眉:“让开!” 裴若游没了耐心,他心念微动,青色的荆棘在院中疯长,转瞬替他辟开一条路。 然而侍从们这次爆发出了巨大的勇气。 知晓少宗主温和皮囊下的冷漠,他们从来都小心翼翼地守着界限。 有人高呼:“朝师姐受罚理所当然!她要毁婚约!” “这是代价!少宗主何必阻止!” 谷雨的灵力骤然暴虐,荆棘如蛇,绞痛了侍从的躯体。 “你说什么?”裴若游死死地盯着侍从,淡如竹云的面上渗出森冷的杀意。 谷雨可以救人,有时候,也能杀人。 与此同时,风雷的威力攀升到了顶峰,赤雷与银光汇如洪流,杀向了浑身是血的青年。 最后一道雷罚终于落下。 就在这一霎,那道誓言彻底消散于天地之中,自此,婚约再不复存在。 已探向侍从咽喉的荆棘猛然停住。 裴若游怔怔地望向血色的天穹。 他与他期盼了很多年的婚约失去了感应。 所以,是真的。 他木然地想。 漫天荆棘退去,最后化作一道细细的藤蔓,重新回到梅子青的衣袖之中。 侍从压下恐惧,小心翼翼地走向少宗主,将头埋得很低。 忽有潮湿的热意兜头浇下,侍从后知后觉地抬手,摸到了满手艳红。 裴若游只觉得缠绵的病痛汹涌,他眼前一黑,竟吐出一口淋漓的血来。 朱厌台上,玄衣青年仰面坠下。 元婴裂,金丹碎,他的修为跌落筑基。 第230章 师妹x师兄(22) 赤银的法阵熄灭,天穹上的红光缓缓散去,惟有长风呼啸,穿过寂静的朱厌台。 第261章 石柱高耸,长老们静默无声,看着浑身是血的两个人。 那个骄傲又恣意的少女剑修,从未有过这般落魄的模样。 “师兄?” 她唤血泊里的青年。 谢玄暮仰面,看到有鹤飞过第九十九峰的绝顶。 元婴碎裂的痛自神魂中迸开。 结婴那日,纷繁的前尘涌来,天地都洞明,他看到了他从未看过的世界。 体内游走的磅礴灵力化作涓涓的细流,忝居天骄,却在今日丧尽了大半修为。 值得吗? 身侧的人唤他。 圣人说:“朝闻道,夕死可矣。” 所以,值得。 他望向她,咬着牙,攒出个轻描淡写的笑:“这次,还挺疼的。” 朝笙探手,把他抱住:“我带你走。” 破损的法衣交叠,暗沉的血迹干涸。 提剑破山河的师妹。 剑意如寒霜的师妹。 一往无前无所畏惧的师妹,小心翼翼地越过他的伤口。 有长老悄悄打量着裴洛的神情。 那是她的弟子,是掌门代行,这些年来,未曾行差踏错过一次。青云宗上下,从长老到弟子,执事到杂役,无人不赞,无人不服。 南烛峰峰主再也按捺不住,他飞身而下,灵力如雨铺洒。满目的鲜血之中,淡青的光芒柔和如春风,皮肉外伤转瞬愈合。 这一次,裴洛没有阻止。 “朝丫头,先回去。”南烛峰峰主凝眉,对上了一双赤红的眼睛。 他暗自心惊,但那抹赤红转瞬散去,剑痴有一颗澄明的剑心,修行进境,心魔无阻。 “外伤可愈,丹田却不同。”灵力游走于谢玄暮破损的奇经八脉,南烛峰峰主无法确定,此后他的修行是否还会是坦途大道。 如何忍心。 他温言劝道:“好好养着,总会没事的,别担心。” “你师叔我,好歹也是当世最顶尖的医修。” 袖袍之下,谢玄暮极轻地按了按师妹的手,指尖渡来冰凉的温度,似是安慰。 朝笙垂眸,终于低声应了下来。 * 一夕之间,青云宗天翻地覆。 谁都不曾想到,受刑的人,会是谢玄暮与朝笙。 爱剑成痴的人会动凡心,八面玲珑的人会失分寸。 有人慨叹:“还以为春风会试后,能看到朝师姐和少宗主的结婴大典。” “我还盼着春风会试呢。”有弟子说,“上次紫微台一战,已是荡气回肠的精彩。” “这次春风会试,想必没有谢师兄了……” 十九岁就修成元婴的法修,本该在春风会试上一鸣惊人,但枕山苑的门扉紧锁,没人能够入内,探看谢玄暮一眼。 忽有冰寒的剑气荡开,山门上霜花百结,四季如春的青云宗为剑气牵动,白日灼灼,有雪纷纷扬扬飘落。 弟子噤声,回头望去,白衣的男子形如落拓武夫,负着墨色的剑匣越过山门。 北辰峰顶,裴洛袖手望去,知晓是徐不意自北川归来。 她转身,青衣迤逦,踏入高崇的离光殿。 徐不意先去了结云庐,果然又不得入内。 修为筑基的仆从得了宗主允许,言说“少宗主急病,需静养”,也敢拦当世的剑仙。 徐不意默然不语,留下北川采回的千年灵药,转身离去。 明光峰上静悄悄的,师姐受了罚,猴子们也打不起精神玩闹。 俱都恭恭敬敬候在山道两侧,贺峰主归来。 剑仙令人崇敬,四海云游,声名远播,但试剑台上教导他们的,却是如今正养着伤的师姐。 有人心存怨怼,思及剑仙不单是师姐的师尊,也是少宗主的父亲,最终讷讷无言。 徐不意是性情寂寂如雪落的人,寡静少言,与明光峰的大多数剑修并不相同。 揽云宫终年霜雪,洒扫的童子见他回来,很是不可置信。 “见过峰主!” 星津星渚连忙迎了过来。 徐不意记得,他去北川那一年,这两个石头化形的小童还只到他膝盖,如今竟也有了几分少年模样。 眸中露出暖意,但剑仙只点了点头,算是回答。 星津好奇剑仙,却又被星渚拉到了一旁去。 满庭白雪,玉树琼枝,受了伤的少女收不住身上的剑意,于是任由白露霜华肆虐。 徐不意一眼望去,黄花梨木长廊的尽处,浑身是伤的朝笙仰面,看向悬于廊下的鲤书。 朝笙若有所觉,回过头来。 “师尊。” 白衣的剑修踏在廊上,脚下雪水融化,洇开深色的水痕,却又转瞬消失。 徐不意应了一声,声音如鲤书里听到的一样,低沉沙哑。 “北川路远。”他说,朝笙知道,这是个解释。 师尊内疚于没在她上朱厌台前赶回来。 北川与青云宗相隔何止万里,御剑不休,也要七日才能赶回。 而这是她受罚的第四日。 “因果相生,我既然要放弃合籍之约,这是应当受的。” 剑痴静静地说。 “只是误了裴师弟。” 思及那个病中的少年,徐不意心中钝痛。 为人父母,不能不为子女计深远。 世间灵药,难改天命,所以寄希望于天生剑骨的少女。 可师恩要她以这样的方式偿还,又是否对她不公? 毕竟,作为明光峰的师姐,这些年来,她已经做得很足够。 “后悔吗?” 徐不意知道,她上朱厌台为的是另一个人。 朝笙答得很快:“不悔。” “人心,本就各有各的明月,各有各的霜雪。”徐不意并没有因为这个坚决的答案而愤怒,他声音低淡,似乎想起了久远的前尘,“修剑即修心,顺遂心意,方可一往无前,这是你的道,你确实不必后悔。” 一如很多年前的他,为了那道青衣,可以弃傲骨,捐风流,孤身入北川。 徐不意很少说这样多的话,朝笙微愣,对上了那双历满风霜的眼。 是谁把她从饥民的尸堆里翻出来,领她登山门,教她练剑。 心中涌上酸涩,眼前人既是师尊,也如父亲。 白衣的剑修抬手,莹白如玉的雪蝉绡躺在他剑痕累累的掌心。 六尺寒绡,经由灵火淬炼,最终化作十寸的法宝。 “做不来什么好模样。” 剑仙确实不擅长炼器,罕见的雪蝉绡被他锻成模样极其寻常的发带,若不是银光流转,绝对看不出这是真正的天材地宝。 “系于发上,可挡合道修士全力的一击。” 当世的合道,是修行顶峰,这样的灵宝几乎算是让她多了一条命。 徐不意看到徒弟的眼神发亮,而他心里积压的内疚顿时翻涌。 “贺你结婴,朝朝。” 第231章 师妹x师兄(23) (23) 雪蝉绡蕴含的寒芒与白露太过相配。 徐不意干脆也坐在了廊下,看着朝笙将它绑在了发上。 那年,带她初登明光峰时,她还是个很小的孩子,一脸倔强,发如枯草,并不知道自己瘦弱的身体里怀着珍贵的至宝。 第262章 他不太擅长照顾小孩,因为没有经验。 尽管剑仙曾经也很想抱着襁褓里的婴孩,哄他入睡。 若游自来体弱,身旁围绕着不胜数的仆从,元婴的医修是他的乳母,而徐不意只能隔着重重的人影,远远地看他一眼。 因此,揽云宫多了个年幼的孩子,剑仙手忙脚乱到有些狼狈。 裴洛的心专心致志地扑在若游身上,却也曾问过,揽云宫要不要添些杂役仆从。 徐不意想了想,还是拒绝了。 揽云宫大而空旷,他的心中不想再填入更多的事物。 这时,裴洛的徒弟晃了过来。 摁着不服气的朝笙,给她梳了个双环髻,末了,还要插上一朵金玉镂刻的花。 头发刚梳好,两个孩子鸡飞狗跳,扭打成一团,双环髻散了,裴洛的徒弟气冲冲地离开,第二天,却又会替她挽一个其他样式的头发。 徐不意看着朝笙煞有介事地弄了半天,最后也只绑出来个高高的马尾。 他忍不住笑了,同时又想,冥冥之中自有定数。曾经眼中只有剑的弟子,也会在廊下长叩首,也会解剑孤身上朱厌台。 所以,强求不得。 尽管他与裴洛,一直在强求。 天命又会如何降临在他身上? 徐不意看向满庭霜雪,掩去了眼中起伏的心绪。 * 雷罚之后,青云宗渐渐恢复了往昔的平静。 枕山苑紧闭,结云庐如禁,但朱厌的阵法已经关闭,青云宗因春风会试再次热闹了起来。 彼时谢玄暮正在苑中晒太阳。 仓部、礼部的执事拿了春风会试的事情来问他,却被门外抱剑的少女吓了一跳。 “朝师姐。” 执事们知道这位师姐是第一个受罚的人,今日观其气色,似乎伤已好了大半。 只是腕上仍然缠着白纱,透出点淡色的血痕来。 “他伤得很重,不见客。” 剑痴言简意赅。 两个执事都很为难,这些事情从前都是谢玄暮在管。 他乍然脱手,六部的人都不太适应。 但碎婴是大事,执事们对视一眼,躬身而退。 只在门口遥遥向谢玄暮问了声好,也不知苑中的青年是否有听到。 “还望谢师兄早日恢复。” 他们言辞恳切,并不因这天纵奇才的青年跌入筑基而轻视。 朝笙点点头,算是替谢玄暮应了下来。 待人走了,她推开紧锁的门,踏入满庭的日光中。 松针青翠,梧桐叶阔,阳光透过疏疏密密的枝桠,斑驳的落在青年身上。 因是养伤,往日奢美繁复的法衣自然不必再穿,谢玄暮只着一袭远山色的衣衫,发冠亦未束。 斜靠在躺椅上时,不像个修士,反倒更像人间俗世里的贵公子。 他面上一派云淡风轻,挂着随意的笑:“好久没这样悠闲过了。” 修为跌至筑基,五感也不再敏锐,对于谢玄暮而言,天地万物都变得缓而寂静。 譬如松针簌簌,梧桐叶落,云走云消,他都不能清晰地感知到。 南烛峰的峰主来给他看过几次,小心翼翼地把那些破损的经脉一一修复。 然而碎裂了的东西再缝合,终究和从前不一样了。 碎婴的代价太惨烈,四肢百骸里都是密匝匝的疼痛。 他抬眼望去,眉目如画的少女微微俯身,身形投下一片淡色的影子。 但这一生,纵使要重修,也仍要去的大道—— 就在眼前。 谢玄暮目光微动,注意到朝笙换了个发带。 从前都是随便寻根布条缠着的。 “你师尊赠你的吗?” 样式朴素,光华流转如月辉,纵使是见惯了天材地宝的谢玄暮,也看得出它的难得。 朝笙坐在他身侧,点了点头。 谢玄暮于是知道,剑仙并未生出龃龉的心思来。 因果在雷罚里偿尽,但人心的亏欠却不能简单抹除。 所以他避居枕山苑,把掌门代行的权力放弃得干干净净。 一则养伤,二则,他的师尊是青云宗的掌门,是裴若游的母亲。 在幻境结束的那个雪夜,他便做好了一个决定。 但不必再将朝笙牵扯其中,她与裴若游,断在朱厌台的风雷之下便行,余下的,他会去承受。 谢玄暮长睫微垂,很快露出个笑来:“我也送你个结婴的礼物吧。” 朝笙眨了眨眼:“灵石?” “……” 那点怅惘的情绪烟消云散,谢玄暮偶尔很想戳一戳这师妹的心肝,看看白露到底占几分,他又能占几分。 心念一动,苑中的傀儡便出现了。 “师妹!师妹!”傀儡嚷嚷,中气十足。 ——上次想着把阵法改了,一直没寻到机会。 谢玄暮扶额。 他耐着性子,道:“去库房取那块洞玄石来。” 傀儡迈着木头腿,忙不迭地去了。 掌中白芒一霎,刻刀跃然于青年的掌心。 傀儡很快把洞玄石取了过来。 朝笙对于灵石之外的矿石都没有太多了解。 她坐在躺椅的端头,有些好奇。 谢玄暮摘下青玉扳指,随意地放在了她的掌中。 扳指的温度传来,朝笙垂眼看去,日光底下,玉色宛如透明的溪水。 “你要刻什么?” 青年的指节因为失血显现出浅淡的白,握着赤色的洞玄石时,格外的明显。 “鲤书。”谢玄暮粗浅的描出一个轮廓。 “我已经有了。” “我知道。”青年落下第一刀,“洞玄石和朱辰石不一样。” 尽管它们外貌接近,内里中空,但一枚手掌大小的洞玄石,价格是朱辰石的千倍。 “洞玄石取的是通达玄妙之意。不必在其中放上法阵,也能借由洞玄石瞬行千里。” 空间阵法的阵眼,就是以罕见的洞玄石做成。 谢玄暮娓娓道来:“用它做鲤书,赋上灵魂刻印,不但能听见声音,看到留影,还能——” 朝笙看着红鲤初具轮廓,接过了谢玄暮的话:“还能去到想去的人身边。” 心意轻易被察觉,谢玄暮手中的刻刀不停,语气十分坦然:“所以,要常来见我。” 日光清澈明朗,风吹过,春日已至,如絮的云聚拢又散开,影子的轮廓短了又长,最后交叠在一起,融成了一大团。 谢玄暮感觉他们似乎回到了小时候,却又比从前还要亲近许多。 阳光裹着他苍白的手,暖意拂了下来,四肢百骸里的痛意都可以忽略。 青年的手很巧,两尾红鲤栩栩如生,俱都雕刻了出来。 “来,把魂印刻在上面。” 朝笙指尖微动,鲤书上红芒一闪,她感知到识海里多了一道关联。 白露似是不满,轻轻抱怨了下。 谢玄暮露出个笑来:“这便好了。” 朝笙挠了挠脸,忽而道:“我还没送你结婴的礼物。” “待我重新结婴再说。”谢玄暮有颗极为坚定的道心,所以并不在意碎婴的事,也不会怀疑自己能否再回到修为的顶点。 第263章 “那时有那时的礼物,投桃报李。”剑痴很认真,“师兄,你要什么?” “冰夷的角?碧狰的尾巴?鹿蜀的毛皮?” 都是三洲一川里赫赫有名的妖兽,剑痴师妹虽然贫穷,却笃信靠双手勤劳致富的道理。 谢玄暮敢打包票,若他点头,伤口半愈的师妹会立刻御剑而去,明日便提着这些凶兽来枕山苑见他。 “省些力气给春风会试。”青年无可奈何。 还有半月,三洲的修士尽会来到青云宗。 他凝望着眼前这副霜雪般的面孔,知道那一日到来时,所有的目光都会落在她身上。 尽管,他不能和她一同站在台前。 遗憾与渴望同时滋生。 青年的声音轻不可闻:“以这个作为回礼吧。” 掌心的鲤书光芒一闪,原本坐在一侧的少女到了他的身前。 顷刻之间,玉兰淡而柔软的气息包裹住了朝笙,不知从哪一天起,谢玄暮喜爱用这样的熏香。 他清癯的指节、泛着凉意的掌心落在她的耳后。 不是那夜,簌簌的雪落下,两个人从至痛的幻境里剥离,才洞明自己心悦的是谁。 是干净的、温暖的日光照着他们,照着两颗明明白白的真心。 吻落下的很快,少女的长睫轻颤,擦过青年低垂的眉眼。 “木头……” 谢玄暮的声音难得带几分抱怨,本来想游刃有余一点,可一双潋滟眼睛望着他,心跳便快得不行了。 下一刻,他向下倒去。 朝笙本就在元婴,何况谢玄暮又还未痊愈。 所以轻而易举地压住了他,看他乌发散开,风吹过,便沿着躺椅垂泄轻晃。 带着薄茧的指尖划过他的心口,少女剑修在枕山苑里看了几本谢玄暮私藏的话本子,深觉自己并不是木头。 “师兄,你的心跳得很快。”她露出个笑来,“比之我,也好不到哪儿去。” 谢玄暮仰面看她,桃花般的双目中浮现出狼狈来,连眼角都泛起点潮红。 ——好丢人。 整个人被朝笙居高临下牢牢禁锢着,筑基期的自己,确实太孱弱了些。 有吻细细密密地落下,谁人的剑意如霜雪,唇舌却带着人间的热烈。 身体深处似乎都为之战栗,他叹息,感觉到作茧自缚的苦闷。 青年伸手,轻轻覆住那双太过潋滟湿润的眼睛。 起码,不要这样望着他。 第232章 师妹x师兄(24) 爱意包裹欲望,强势与生俱来,十八岁就踏入元婴的剑修不懂得何为退让。 朝笙近乎纵容,任谢玄暮盖住了她的眼睛。 眼前一片漆黑,唯有玉兰温柔的气息越发清晰。 她俯身,长至腰际的乌发倾下,与谢玄暮墨色的长发交叠。 目不能视,因此放大了她的野心。 脖颈上传来痛意,那颗赤色的小痣被谁啮咬,留下殷殷的红。 谢玄暮呼吸都为之一滞,喉间溢出难耐的喘//息。 分明是她被蒙住了眼,主动权却仍在她手里。 青云宗的大师兄有一瞬茫然,感觉自己那些话本子白看了。 “不可以分心。” 师妹手下的力气大了些,不会让他觉得痛,反倒自尾椎骨都要泛起不安的、陌生的颤栗。 湿热的呼吸落在耳侧,青年的眼睫挣扎着一抖,居然带上了一点可怜的意味。 还好她看不见,看不见他潮红的脸。 日光西去,苑中渐渐被绮丽的云霞铺满,远山青、靛色蓝,衣衫交叠,他们好像也融进了暮色之中,化作柔软的云岚。 去岁大雪,天寒,他低头,看她坦荡凛冽的眉眼。 骊城长街,灯璨,他回身,望她提剑诛邪的铮然。 幻境破碎,结婴,是神明垂怜,给他窥见相遇的答案。岁月再往前拨转无数圈,她是否深信他一眼一生的心动,是否怜悯轮回里头他海枯石烂的渴求。 脉搏起伏,心乱如麻,要过多少次奈何,见多少次忘川,才能结束,才能长相厮守。 那些纷乱陌生的水镜之中,这个人分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冷情的,却又实实在在的暖着他,最后甚至愿意为他停留。 她带来疼痛让他全身都有些颤抖。 蒙着朝笙双目的手松开,最后轻轻地落在她的脑后。 一霎重见天光,她望了过来。 谢玄暮看着这双霜华寒潭似的眼睛,将吻又还了回去。 “朝朝,还是,一直看着我吧。” 她的指尖轻攥着他的衣袖,不知是否听懂。 但爱意贴近,谢玄暮不再去深思前尘往事,任唇舌贴合,欲望予求。 暮色落满枕山苑的每一棵树,闪烁的星辰缀满了夜空,苑门深锁,没人知晓这里有一场旖旎的心动。 谢玄暮替朝笙梳好了头发,又将鲤书系在了她的腰际。 “回去吧。”谢玄暮声音温淡,已听不出先前的狼狈。 “明天我再来见你。” 脖颈上被咬出的齿痕还带着痛意,谢玄暮忍不住思索,师妹是否有一颗尖利的虎牙。 他抚平她衣襟上的褶皱,道:“明日起我便要闭关了。” 经脉虽被修好,也不能就此放任。 筑基期各种意义上的脆弱。 “你方才还说要我多来见你。”师妹声音诚恳,“况且,我会很想你的。” “至多到春风会试前。”谢玄暮狠下心来,又道,“你的伤也还得再养养。” 尽管剑修师妹常年战损状态,但朱厌的风雷不是普通的术法,其间蕴藏的暴虐之力才是最大的折磨。 “知道了。”朝笙带着玩心,点了点腰上的鲤书,“我回去修炼,你闭关,然后,春风会试时,你要来看我。” 这语气带着点骄傲,剑修自信于她手中的剑,毫不避讳自己的锋芒。 什么模样,都让他喜欢到心里酸胀。 * 三月,山门大开,四海皆来。 “这便是青云宗吗?” 三洲的修士看向巍峨的仙山,白鹤盘飞于绮丽的云岚,终年不落的绮云梅开遍,重重楼阁,飞檐叠嶂,磅礴的灵力铺陈开来,七百年宗门,当真气势非凡。 三洲的修士越过山门,都不由得驻足。 白衣云纹的弟子们迎上前来,声音从容,带着几分不令人反感的自豪,将四方的来客引至宗门之内。 “过了山门,往方坪之上,便是传送阵法。”青云弟子介绍道,“阵法另一端是礼部的司流阁,往来宾客只需去那办一枚刻了魂印的对牌,便可在青云宗内畅行无阻。” 宗门之中,都有秘境洞天,这些秘境大多被小心翼翼地隐藏着,但青云宗是天下第一宗,做派和气度格外不同。 “宗内传送法阵颇多,来即是客,可四处闲逛,灵犀琅嬛,俱都开向四海。” 那是青云弟子的学宫与藏书楼,平时,外界的修士只能闻其名,却不得入。 “想去哪儿都行吗?” 忽有一道散漫的问询响起,金铃晃动,传来悦耳的轻鸣。 青云宗弟子正想接话,第九十九峰最好不要去,那里毕竟有着青云宗最为严酷的刑罚。 第264章 他望向声音的由来,入目,一张雌雄莫辨的面孔出现。 眉眼靡丽,猎猎红衣,分明妖冶,却又让人感知到纯然的风情。 “怎么不说话?” 这弟子看着“她”走了过来,脸涨的通红。 这是西洲来的修士吗?他有些愣,眼前人乌发长而卷曲,露出的半截腰腹,乃至赤着的足上都用红线缠着,金铃晃动,声声清越。 忽有一道剑意轻落,这弟子回过神来。 是明光峰那个有九尾灵狐血脉的剑修。 “多谢胡师兄。” 胡九微抱着珠光宝气的“情深不寿”,冷笑道:“哼,合欢宗的。” 胡九微自认为多情道与合欢宗不相为谋。 少年不以为意,脸上仍挂着笑,一对梨涡若隐若现,叫人生不出半点厌恶的心思来。 那弟子拱手,这下连头也不敢抬了:“仙子久等。” 少年轻笑出声。 “除却朱厌台,哪里都是去得的。” “多谢。”他走得更近了些,金铃声落在众人的耳中,不觉让人心驰这份美丽。 “行了,阿茴,别玩闹了。” 一道无可奈何的声音响起,宁茴脖子一缩,笑嘻嘻退到了灰衣女子的身后。 “知道啦,师父。” 与宁茴艳丽大胆的着装全然不同,灰衣的女子浑身一丝不苟,连衣领都高而严密,像个严谨古板的女学究。 “前面的阵法便可去往司流阁吗?” 灰衣女子的态度很友好,却还是让这弟子想起了灵犀宫中授课长老们,他连忙道:“是的。可要我领二位去?今日宗门人员繁多,多有不便。” 宁茴正要点头,然而灰衣女子已拒绝了:“多谢小友,我师徒二人自去便可。” 金铃声声,这两人往前走去,背影分明截然不同,却让人觉得格外和谐。 “别看了。”胡九微半含怜悯地望了眼这接引弟子,“什么仙子,那是个男修。” 胡九微作为半只练多情剑的狐狸,一眼便看出,那容貌穠丽非常的宁茴,是个修合欢秘术的少年。 第233章 师妹x师兄(25) 司流阁人很多,秩序却不乱。青云宗两个化神的长老坐在里头,神情慈和,偶尔和其余宗门的故友寒暄几声。 “宁芃,宁茴……合欢宗修士。” 司流阁的弟子低头,在对牌上写上了师徒二人的名字。 “给,若丢了,依着魂印便能寻回来。” 宁芃谢过了她,一回头,便看见三五个年轻修士围着宁茴献殷勤。 “……” 俱都是男子,无一人看出宁茴的男儿身。 这个徒弟,十八岁那年金丹,模样从此停留在了少年时候。 哪怕如今已元婴,做派也和从前并无不同。 风流薄情,贪玩轻佻。 明明厌恶男子,却又时常戏耍他们。 待对方恼羞成怒了,元婴的修为压下来,一点情面也不留。 “阿茴。”宁芃唤他,“先去舍馆。” 那是青云宗给来客准备的落脚之处,据说有宫室七十二,楼阁院落不胜数。 少年应了一声,施施然走到了她身旁。 乌发随着动作轻晃,发间的金玉环饰折射出灿灿的光芒。 “南洲与西洲风气很不相同,既来这儿,参加春风会试,态度须得端正一些。”宁芃拿这个徒弟没办法,叮嘱道,“上次你去东洲,犯了那儿的忌讳,被庆阳书院的人追杀了三个月,你可别忘了。” “我知道的。”宁茴与她并肩走着,“不过,也实在是庆阳书院的伪君子们太傻了。” “没看出我是个男子,巴巴地便要我受了他们的真心,我拒绝么,还是不依不饶,满嘴山无棱天地合。” “待到知道我是男子,便火冒三丈。非要将我杀之而后快。” 宁芃瞥一眼他凝香露浓的眉眼,只微微笑了笑:“他们的真心哪里比得上你的性命宝贵。” 宁茴深以为然,耳下的金铃也随着他点头而轻晃几下。 有修士路过,无意听到了这番对话,惊愕得睁大了眼。 待看清少年的模样,又觉得——也不无道理。 舍馆热闹得很,毕竟三洲的修士都在这儿了,或是穿着各自宗门的服饰,聚在一起讨论,或是三五结伴,打算前去青云宗内逛逛。 独自一人的宁茴便显得格外瞩目。 “仙子可是一人?我们打算去灵犀宫。”有人上来献殷勤。 少年睁着一双猫儿眼,将眼前人直接打量了个遍。 年轻修士不自觉地理了理身上的弟子袍,把上面刻的中品法阵露了出来。 宁茴还记着宁芃的话,也看出眼前这几个修士都不是东洲人,这才甜笑着点点头:“好啊。” “不过,我想去明光峰。” 几个修士对视一眼,蹙眉道:“明光峰上都是剑修,听说峰顶的剑意终年不散。剑主杀伐,实在不适合仙子前去——” 宁茴勾唇,掀起个嘲讽的幅度。 来春风会试的,无不是为了争那个魁首。 踏入修行,又还分什么男女之差。 天道可不会因为你下头长了个什么玩意,便更加偏袒于你。 他们看出了宁茴的轻蔑,立刻变了脸色,梗着脖子道:“倒是我们低估了仙子的胆量,如此,便同去吧。” 宁茴转过脸去,轻勾了勾耳畔的鬓发,没再接话。 几人见此,连忙殷勤跟在身侧。 从舍馆去明光峰,要经过两个法阵跃迁,这几人有心卖弄,直接召出了可以飞行的妖兽。 “可是狩羽门的道友?” 宁茴多看了几眼。 为首的男子得意道:“仙子好眼光。” 宁茴笑了笑,赞叹了句那飞行妖兽羽翼光洁,目光炯炯。 这几个人便如竹筒倒豆子一般,把自个儿的来历说了个干干净净。 红衣的少年听得认真,指尖却百无聊赖地挑弄着腕上的金铃。 一个金丹,两个筑基巅峰,妖兽的修为也有金丹,不知还有没有更多的底牌。 总之,还不足以成为他的对手。 风擦过耳畔,青云宗的白鹤飞过身侧,羽翼如雪,衬得红衣越发的灼然。 几人不觉有些痴了,明光峰就在眼前,为首的男子问道:“还未请教仙子芳名,又出身于何处?” 突然,三道笏板从天而降,惊得妖兽失了方向,直直坠下。 羽狩门的人慌忙控制妖兽,而宁茴足尖一踏,身形已从容落在一株绮云梅上。 “宁茴,你居然还有脸来春风会试!” 羽狩门的人定睛望去,圆领巾袍的青年厌恶地看向红衣的“少女”。 ——原来仙子叫宁茴,真是个好名字。 正要下去见义勇为,便听得宁茴声音带笑:“一年未见,从襕衫换成了进士巾袍,杜少蒲,你终于元婴了啊。” 东洲书院等级严明,筑基金丹元婴的法衣各有品级。 元婴……羽狩门的人默默缩了回去。 杜少蒲恨宁茴欲死,哪里有心情听他寒暄。 这个合欢宗的骗子,扮作女儿模样,骗得他炼了七年的如意秤——那是他要送给未来妻子的法宝! 第265章 合欢宗以人的爱慕之心来修炼,情绪如气,游走于灵力之中,动心越深,对他们修炼的裨益越大。 至于阴阳合修,端看合欢宗人的心情。 可恨这是个男子! 奇耻大辱。 杜少蒲抬手,笏板自泥土中拔出,再次杀向宁茴,宁茴手腕一扬,数道红线自袖中探出,柔韧如薄弦,几乎让人疑心会不会立刻断去。 杜少蒲却被这红线折磨过,丝毫不敢大意,明光峰的猴子们闻了动静,俱都喜滋滋抱剑站在外围。 忽有一剑如月华斩下,惊落满枝梅花。 霜雪满山路,凛寒的剑意丝毫不保留。 “青云宗禁止私斗,若有仇怨,上紫微台。春风会试期间亦如是。” 杜少蒲听得这道清寒的女声,心下涌起不满,宁茴差点害他生了心魔! 终于让他在春风会试碰到了。 少女似乎看出来他的意图,元婴的灵力径自压了下来,神武的战意瞬时蓬勃。 杜少蒲身形一滞,惊恐地发现,同为元婴,自己在这个少女面前却好像并不够看。 差点生出心魔,以灵药灌出修为,才终于强行在春风会试之前结婴,果然比不了这样的人吗? 杜少蒲脸涨得发紫,羽狩门的人更没了卖弄的心思。 明光峰的猴子们跃跃欲试,宁茴却在这过于凌厉的剑意之中露出了情真意切的笑。 “合欢宗宁茴,十八结丹,廿四结婴。”袖中红线在剑气之中飘扬,宁茴看向朝笙,“神武芒种,还望白露不吝赐教。” 雪夜见紫气冲天,她破境结婴,便知这是他寻觅多时的对手。 闻说青云三绝,一病一伤,至此,只剩眼前这副霜雪般的面孔。 金铃摇曳,宁茴目光灼灼:“若芒种胜了,可否与阿茴共探巫山?” 明光峰的猴子们看到,朝师姐按剑的手一抖。 杜少蒲脸都绿了,他就知道,宁茴当时图的便是那杆如意秤。 霜华霎时间堆生如树,脚下金铃被冻结,宁茴不躲不避,只望向半空中蓝衣的少女。 她的剑,可真漂亮。 他很喜欢。 “别用这种眼神看我的白露。” 寒意更甚,少女终究记得春风会试的规矩,没再继续下去,惟有白露嗡鸣,又被压下怒意。 刑部巡守的弟子闻讯赶了过来,宁茴目送她离去,金铃叮当,震碎半身霜华。 他抬眼而笑:“无事。” 第234章 师妹x师兄(26) 三月初三,晨祀东君。 有人唱颂—— “时维孟春,日清矞明。 白鹤于归,行歌载灵。 茫茫大块,悠悠高旻。 是生万物,惟彼斯人。” 春风会试,始。 青衣的女子自离光殿而来,落定在紫微台上。 三洲之内,宗门不胜数,各地英才人杰,皆聚于此。 合道期的修为铺天盖地落下。 裴洛对灵力的运用已至臻化境,只要她愿意,并不会让在场的人感到一丝压抑。 青云起,绮梅如雪,她抬手,衣袖上的云纹无风自动。 紫微台上,空间一霎扭曲,十八座浮台缓缓显现轮廓。 “合道巅峰,已能与天道产生玄妙的感召,轻描淡写间,便能引动空间法阵。” 有人看到,裴洛不过指尖微动,便有法阵亮起。 要同时绘出十八个这样高阶的法阵,需要磅礴如山的灵力来支撑。 “到底是当世最强的几人啊……她与剑仙,不知能战得几何。” 有人望向她身后那道负剑的沉默身影。 闻说这对夫妻,关系冷淡,但这二人无疑代表着青云宗的底蕴,因此,这样的时刻,自然也会一同出席。 “宗门之中,竟然有这样的机关,我从来不知道。” 惊愕的岂止三洲的修士,青云宗的许多弟子都曾观战于紫微台,没有人知道,紫微台上,另有浮台十八座。 伴随着浮台彻底显露身形,这场改变了三洲历史的春风会试,彻底拉开了帷幕。 会试前三日,抽签战。 两两对决,胜者留。 三十岁以下金丹,五十岁以下的元婴,尽可参加。 对于修士来说,这样的年纪并不算夸张,反倒是朝笙宁茴之流的元婴,年轻得令人有些生畏。 宁茴抽到了第一天的签,紫微台下观望了许久,瞧见朝笙正对着个明光峰的剑修比划剑招,并未自己上台。 看来他运气不太好,没能第一局就碰上她。 红衣的少年飞身上浮台,对面是个魁梧高大的体修,开口前还捶了捶自个儿硬邦邦的胸口。 “仙子既然来了春风会试,某便不会留手。” “巨麓门岳松,还请赐教。” 一个修士,无论看起来有怎样美而柔弱的风情,也不能掉以轻心。 这样坦荡的态度反倒让宁茴的兴致好了些。 他薄唇微掀,连家门也没报,神武芒种自袖中骤然涌出。 三息。 红线将岳松缠住,捆成个粽子扔了下去。 立于浮台一侧的判官静数了几秒,听到重物坠地的声音。 “合欢宗宁茴,胜。” 宁茴施施然下台,已不见朝笙的身影。 想必是去看那些剑修们的比试去了。 他旋身,望向空中的浮台,已有新的修士上去,继续着下一场。 四下都是喧哗的热闹,灰衣的女修静静站在人群之外,遥遥朝宁茴挥了挥手。 他踏着金铃,笑着走了过去。 直至暮色四合,第一日的比试仍未结束,已有五分之一的人确定进入了下一轮,但谁都有可能成为下一场的对手,因此及至星斗满天,紫微台前也人山人海。 这样的热闹之中,寂静的枕山苑打开了深锁的门扉。 闭关半月,谢玄暮跌至筑基的修为又回到了金丹。 但经脉重塑,比之从前,灵力衰微了许多。 原来的灵力如奔涌的河川,现在——则会时不时跑出几道溪流,兀自流淌,很快干涸。 明月静照,隐隐约约能听得到紫微台那处的热闹,朝笙今日没有抽到比试的签,想必也会观战。 他敛起思绪,脚下阵法浮动,转瞬之间,人已至了结云庐中。 守在外面的仆从还不知道,重伤初愈的谢师兄踏夜独来。 窗下,披衣而坐的裴若游若有所觉。 入了内室,谢玄暮一眼便望见兰花旁的瓷碗。 大概已经凉了几个时辰,无人问津。 “药不喝吗?” 他开口的语气随意——不过,谢玄暮知道,这个师弟一直很厌烦那些药汤。 小时候还能用果脯、糖葫芦之类就着喝下,待年岁大一点,便需要他与朝笙替他遮掩,瞒过裴洛了。 真是遥远的前尘,青年的思绪有一瞬游移。 十几岁的某个午后,他与裴若游在揽云宫外心照不宣,从此维持着泾渭分明的客气疏远。 满室幽暗,惟有一点烛火明灭。 “稀客。”裴若游只随意看了眼前来的人,脸上很快就浮现出恹色,“久病难支,故而一直没和师兄道喜。” 第266章 说是“道喜”,语气却寡淡。 朱厌台那日,怒急攻心,裴若游生生呕出了一滩血。 这些年来,谷雨以生机滋养,纵然无法痊愈,还是比从前康健了许多。 可在昏沉的黑暗中倒下时,他忽然觉得,这样也挺好。 不必去想解除了的合籍之约,不必听人议论愿为彼此踏上朱厌台的两人。 裴若游在意的事情从来都很少。 正如结云庐中的仆从会恐惧而非震惊那化作荆棘的谷雨,冷情冷性才是他们私底下对他的共识。 尽管结云庐外,弟子交口称赞他悬壶济世的善心。 “先将药喝了。” 瓷碗递到了面前,裴若游扭过脸去,看也不想看。 谢玄暮笑了声,似乎是觉得裴若游孩子气。 这一笑终于让裴若游生出了深深地厌烦。 不明白谢玄暮为何漏夜而来,他也无心与这个师兄交谈。 “喝了,你便走吗?” 他看到药汤中倒映着自己毫无血色的面孔。 青年随意“唔”了声,裴若游便当他应了。 熟悉的苦意滑过喉间,灵力进入奇经八脉,又很快溢散。 他面无表情,将瓷碗搁了下来。 面前推过一盘果脯,谢玄暮指尖在玉盘上轻点了下。 和这个师兄早已经疏远,结云庐的仆从也无从得知裴若游年少时的习惯。 “我不是小孩子了。”他神情冷淡,“所以也不必和小时候那样。” “师兄,朝朝心悦你,我无话可说。” 朱厌台风雷声声,剑痴的心中谁都不存,却解下白露,一步一步登上了三千重台阶。 阴暗的嫉妒在心中翻涌,喉间的苦涩越发清晰。 他最终还是拈起了一枚果脯,似乎从中得见青梅竹马的时光。 从来,都是三个人。 “明明一起认识,一块长大。”口中甘甜弥漫,裴若游味同嚼蜡,终于忍不住发问,“为什么,她是为你动心?” 这些年来目光追逐,真心交付。 掌中谷雨,为谁生生不息,君子品格,为谁悬壶济世。 合籍来自于私心,可爱意纯然,丝毫不掺假。 谢玄暮神情淡静,他垂着眼,声音带着奇异的温和:“我认识她,远比你早很多。” 裴若游一愣。 果脯被咬碎,温暖的灵力飘散开,彻底落入了他永不能进境的金丹之中。 他瞬间察觉出果脯里面裹着一枚丹药。 黄芪茯苓,都是人间的寻常药草,惟有一味六百年的夔龙叶,自负龙气,极为难得—— 他隐约猜到了谢玄暮的用意,眉眼愈发冷淡:“三洲传说,夔龙叶乃用龙血灌溉而成,食之可长生,但医修都清楚,它其实只能补气安魂。” “师兄,何必呢。” 因为他不能与朝笙合籍,所以以这样的方式弥补吗? 他又拈起一枚果脯,压下绵绵的苦意。 谢玄暮径自坐了下来。 他抬手,剪去半截烛芯,烛火便摇曳着明亮了起来,照着各怀心思的两人。 “师弟知道人间现在是哪一朝吗?”谢玄暮没接话,反而这样问他。 裴若游微愣,却还是答道:“胤朝?” “大胤已经亡了,在朝笙初入青云的那一年。” 皇权倾覆,民不聊生,年幼的朝笙混迹在饥民之中,而前朝的皇子刚踏入道途不久。 “现在已是雍朝了。尽管三洲尽是修士,这个人间的皇朝却极力反对修行。” “胤朝立世一百二十年,于修士而言很短暂。” “末代的厉帝——我的父皇,他不能修行,却想要长生不老。” 裴若游的神情微变。 “因此,他派供奉的修士遍访名山灵水,求得一味借寿的丹方。” “夔龙叶,人皇的心头血,炼之可借寿数。” “世间人皇惟他一人,他不舍得。于是把目光投向了他的兄弟、子嗣。” “杀兄杀子,不论他们是否有人皇的命数,皆取了心头血,去炼那味丹药。” 杀戮无辜曰厉,暴虐无亲曰厉。 长生岂易得,丹药未曾延绵他的寿数。 皇室之人皆死尽,胤朝的大厦轰然崩塌。 裴若游默然,苍白的指尖不由得掐住袖角,渗出几分病态的血色。 “但你的父皇没有想到,宫廷倾轧,被送入仙山的你,才是唯一一个有人皇命数的人。” “借寿是禁忌。”裴若游感到自己的理智如薄弦,他几乎是咬着牙关再度开口,“师兄,我借的,又是谁的寿数?” 谢玄暮的修为已恢复到了金丹,尽管孱弱,但确确实实是金丹。 “金丹有寿一百五十年。” 摇曳的烛火之中,裴若游终于看到,他的鬓边有几缕雪色暗藏。 “师弟,借你寿数六十载,换生机一线。” 一甲子,是天道能容许的最大年限。 人的贪欲永远难填。 谁人能将长生唾手可得。 旧事浮浮沉沉,那些过往,裴若游视作镜花水月,从不回头去看。 他心中酸涩难当,儿时总角,少年意气,一直都是三个人。 但为何、为何心中还是不甘。 半晌,裴若游惨然一笑。 他的声音碎在飘摇的烛火之中。 “割寿数,全师恩,别旧誓。师兄,你的私心总是为了朝笙。” “可我要的,从来不是长生。” 半室橙光,半室月色,那双桃花般的眼中淌着静静的暗河。 “我知道。”谢玄暮说。 只那一样。 不能让。 裴若游,也知道。 “既如此,彻底两清了。” 说出这句话,似乎用尽了全身力气。 朝笙对他,再没有任何可以言说的亏欠。 谁要长生,谁盼长生。 他拣起颗糖渍青梅,缓缓咬破了果肉。 脆且甜,大概和小时候一样,是师兄在骊城买来的。 玄衣的青年踏着夜色悄然离去。 半晌,裴若游眼中攒出一滴泪来。 第235章 师妹x师兄(27) 会试第二日,朝笙抽中了上浮台的签,巧的是,对手是庆阳书院的杜少蒲。 因同为元婴,来看这一场的人很多。 “师兄,你也来啦。”苏珏今日也要上场,他不急,喜滋滋地在浮台下头观战,身侧忽而出现了谢玄暮。 苏珏悄悄觑他脸色,虽有些苍白,却并不显颓弱,想必受的伤一直在好转。 一旁的尺灵素闻声,欲言又止。 她的目光望向紫微台上,宗主的身旁,裴师弟也难得露了面。 谢师兄是几时伤的,裴师弟便是几时病的。 青云宗的弟子们心照不宣那个原因。 尺灵素摒开这些纷杂的念头,也专心致志地看向负剑而立的朝师姐。 判官扬手,宣布比试的开始。 几日之前,朝笙已经见过杜少蒲的笏板。 东洲有君子洲之称,曾有人以儒证道,获圣人尊名,千年以来,这儿的人把治学当作修行,开蒙入道,习字砺心,将修为作为功名。 第267章 东洲没有宗门,只有大大小小林立的书院。 故而他们的本命法宝也多为文房四宝之类。 神武大寒、小寒便是两支毛笔。 杜少蒲因觉得伤了面子,兼之觉得自己若到了最后的比试,总会和这剑修碰上,故而这几日悄悄地打听过朝笙。 修的功法与剑仙徐不意相同,剑法走的是快然如雪的路数,连神武都是那柄可结霜华的白露。 如果对上她,自己修的玄阳心法正好与之相克,除此之外,他对阵法也颇有心得,若能唤出火炎,胜算其实不小。 只是没想到刚打听完,就立刻在浮台对上了。 自报完家门,那柄银华潋滟的神武便动了。 一瞬之间,杜少蒲往后退去,然而白露比他更快,极寒的剑意裹杂着风雪,三月暖春,杜少蒲几乎觉得自己动弹不得。 元婴之间,为何有这样大的差距。 但他同样是要强而不服输的性情,这点,从他追杀了宁茴一年也可看出。 笏板急落,撞上凛冽的冰霜,他知道这样的寒意之中蕴藏杀机,立刻用空出的手去绘制召火的法阵。 裴洛语气淡淡:“胜负已分。” 她已是当世最强的法修,轻易便能感知到杜少蒲灵力虚浮,并不能圆融掌控。 丹药堆出的修为。 她不自觉看向身侧的裴若游——自己的孩子甚至无法用丹药堆砌出修为。 若没有当年的那场意外,他并不该止步金丹。 裴若游察觉到母亲的目光,待他回望过去,裴洛却已移开了眼睛。 几句话之间,未被融化的霜华堆生数丈,踏霜而来的少女提剑,强行挑开沉重的笏板,而后行云流水地横斩而去,把剑锋落在杜少蒲的左肩。 杜少蒲的法阵都还没画完。 “朝师姐赢了。”裴若游看向浮台,低声道。 语气很轻。 裴洛当然知道他年少的喜欢系于台上的一人,但合籍之约已悔,这份喜欢便再不会有回应。 某种意义上,对他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她听到判官宣布朝笙在春风会试的第一场胜利。 纵然厌屋及乌,裴洛也心知肚明,春风会试的魁首,会是徐不意的徒弟。 青衣转身离去,今日的比试已再没半点看头。 * 浮台下,宁茴的眼睛亮晶晶的。 合欢宗的弟子,以人的爱慕来修行,因此深知双修的功法。 双修可以获得一时的飞速增长,但天道给了捷径,自然也会再添上荆棘,境界越高者,越难从双修中获益。 宁茴已经修至元婴,却从未与人赴过巫山。 人的欢心对他来说太容易获得,他对此带上玩乐的心态,因此也就无从生出对谁的探索欲。 神武,天生剑骨,十八岁的元婴。 终于让宁茴有了莫大的好奇。 宁芃看着少女收剑入鞘,微微笑道:“她的剑,确实很漂亮。” 少年点头,看着朝笙飞身而下,走到一个玄衣青年的面前。 他问道:“那是青云宗的大师兄吗?” 宁芃颔首。 年轻一辈里头法修的翘楚,不过碎了元婴,可否再称为天才? 闻说剑痴与青云宗少宗主有合籍之约,宁芃却在望见谢玄暮的第一眼,便明晰了他碎婴的缘由。 “师父,我马上回来。” 人影憧憧,金铃声混杂在喧嚣里头,惟有一抹红衣格外惹眼。 少年今日束了发,红线缠着发髻,戴了冠,终于显露出几分男儿面。 耳畔的金铃叮当儿响,春阳底下折射出熠熠的光。 他看也不看谢玄暮,却解下腕上的一道红线,迅速地放在朝笙手中。 “庆阳书院与我有仇,仙子先替我解围,又在今日胜了杜少蒲,实在叫我欢喜。”一双猫儿眼笑得动人,“忝赠此礼,以表谢意。” 红线一霎亮起微光,缠在朝笙的手腕,结成了几圈环。 “我在神像下供着祈过福的,仙子别嫌弃。” 语气真诚,仿佛这道红线真被他焚香清供一般。 朝笙还不待拒绝,宁茴便旋身离去了,似乎道谢只是临时起意。 “合欢宗的么?”谢玄暮长眉微挑,没料到师妹的桃花东开一朵,西开一朵。 朝笙抬手去解红线,在师兄凉飕飕的眼神中直接把它凝成了冰串。 灵力一震,碎作齑粉。 “一面之缘。”剑痴不以为意,抬眸看向谢玄暮,“师兄,你的伤好了很多。” 谢玄暮的眼中溢出笑来。 想抬手揉一揉师妹的发顶,或是再听几句她的关心。 苏珏猛地往前一窜:“师兄师姐!下一场就到我了!” 刀修风风火火冲了上去。 剑痴回身,望向浮台。 谢玄暮于是知道自己注定不能如愿了。 然而他并不感到失望。 三月的日光太好,暖融融地照着他们。 剑痴看向浮台,却分出心,伸手轻勾了勾他的无名指,带着点年少时的孩子气,带着她独有的安抚。 这是一年里最好的时节,人间遍是芳菲,他已经得到了太多,以至于觉得,再没有什么遗憾。 宁茴重新站在宁芃身侧,他回头,看向并肩而立的两人,嘴角勾出个玩味的笑来。 “当心以后追杀你的人,多了一个未来的剑仙。” “饮食男女,天经地义。”宁茴理所当然,“而且,我是合欢宗人嘛。” 宁芃拿这个徒弟没办法。 暮色四合时,第二日的比试终于落下帷幕,到这时,已有半数的人再不能参与夺魁。 三洲之大,尽是人才,纵然有天骄的美名,剑痴从来都怀有一往无前的决心。 譬如此时,朝笙便决定回去通宵练剑。 与师兄分别时,还叮嘱了一句:“好好修炼。” 谢玄暮忍笑,让傀儡把朝笙送出了枕山苑。 出于某种私心,傀儡依然是那个大嗓门的傀儡。 一叠声“师妹”“师妹”,殷殷切切地相送。 月色幽幽照着,谢玄暮衣袖翻转,掌心出现一把刻刀。 分明已过去了许久,指节相触的感觉却清晰。 并不会觉得寂寞。 他垂眼,思索着要刻一个什么。 一个时辰之后。 鲤书闪烁,剑痴再度出现在枕山苑。 在傀儡开口唤“师妹”之前,她取下了它的灵石。 “师兄。”剑痴的眼中泛着潮热,“红线上有合欢宗的秘法。” 山间春夜犹带寒意,冷月如长弓。 谢玄暮拿着人偶的手一抖。 而理智的弦绷紧,断裂。 秘法扰乱了灵力,掀起汹涌的欲念,分明师妹已经元婴,却在这刻露出委屈而可怜的模样。 “你知道要怎么办吗?” 他有一瞬怔愣。 询问即为允许。 然后,山峦崩塌,玉树倾倒。 师妹那双湿漉漉的眼睛微垂,她低头看他,闷声道:“我知道的。” 衣衫交叠,摩挲的簌簌声响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分明。 第268章 灵力被秘法引动,她脸上是明晃晃的难受,到这刻,明明居高临下,神情依然带着委屈。 真难得。 尽管谢玄暮睚眦必报地记下了宁茴。 然后,就再分不出思绪。 (剩下的在我动态) (动态看不到的话,红色大眼仔weibo搜索用户:伏菽的猫) 第236章 师妹x师兄(28) 爱意或是欲念,从来就相伴相生。 唇与唇相贴合,有人生而强势,纵使渴望滋生,也依然高高在上。 而有人却甘愿沦为剑鞘,被探索或是随波逐流她的欲望。 待到谢玄暮回过神来,他已经被她引去了悬崖之上。 将要坠落。 她忽而停手,望向了他潮红的眼睛。 他的神情显而易见的压抑着。 温热的吐息洒在了脸上,朝笙的声音有些沙哑,像白鹤落下的一片羽毛。 “师兄,你忘了一件事……”她说。 “我有一颗澄明剑心。” 他的思绪已被绷紧,却因为这句话终于分出了一点心神。 剑心之所以要冠之以“澄明”,是因为它确确实实能让灵台清明,不受心魔蛊惑。 心魔尚且无惧,何况一根来自合欢宗的红线—— 他说不出话来,若开口,顷刻便会被她听到破碎的喘///息。 “所以,师兄会怪我吗?” 大厦将倾的时刻,从未开过窍的师妹无师自通,谢玄暮睁着雾蒙蒙的眼睛,看向窗外清澈的月亮。 ——枕山苑藏的那些话本子,师妹真的没少看。 他在这句满含作弄的话里挣颤着,浑身的神经都兴奋到战栗。 而后坠落。 朝笙轻“啊”了声,前一秒,她还游刃有余,下一刻,被折磨的人抬手,将她带倒在散乱的锦绣中。 谢玄暮咬牙切齿,终于把自己从狼狈中抽离。 他垂着眼,望向了朝笙。 “这些年来,我几时怪过你?” 幽静的月华落在他的身后。 长眉、桃花目,都如远山一般蒙着白淡的光。 朝笙仰面,从他眼中看到了自己的倒影。 温柔包裹偏执,深情驯服凉薄,谢玄暮这样反问于她,但这个问题,其实不开始于此时,不开始于这刻。 是时光走过无数回,有人孤身淌过忘川,孟婆汤尝遍,才换来某一世与她交杯一盏。 她反握住谢玄暮的手腕,缓缓露出笑来。 “我知道的。” ——他从未怪过。 谢玄暮终于取得了主动权。 他吻她,缠绵强势,又得到了耐心的回应。 躁乱的灵力早已经平息,惟有血液依然沸腾。他抱着朝笙,理智起落,最后只化作一声低低地叹息。 “算你有良心……” * 滴漏漏尽,一夜的光阴走过。 乳白的日光透过窗棂,落在内室。 剑痴向来有早起练剑的习惯,正要起身,却被师兄拉住。 谢玄暮的另一只手从衣物堆里抽出雪蝉绡。 朝笙坐在他身前,又嗅到了玉兰花的气息。 和早晨的太阳一样,柔软的包裹着她。 想给朝笙编个圆髻或者双螺髻,但师妹扭了扭头,谢玄暮很快领会,只照常梳上了高高的马尾。 朝笙抬手扶了扶,马尾的高度刚刚好。 谢玄暮便看着她发尾一扬,在院中利落挽出个剑花。 发梢剑尖,也都闪着光。 修行漫长,山中静好,而余生的道途却尽是剑影刀光。 待到身前白骨如山的时候,谢玄暮总会想起这个清晨。 那是他胸腔深处,永远跳动的温柔旧梦。 * 春风会试的第四日,初试已经结束。 至此,有金丹七十二,元婴二十八进入下一轮。 这一轮以守擂的形式来筛选。 守擂者不能拒绝任何对手,需连胜三场,才能晋级到最后的夺魁。 攻擂者可自由挑选对手,需胜五场,方能晋级。 攻擂者下意识会去选择比自己弱的,而守擂者通常必须面对实力与自己相当乃至高于自己的。 元婴的修士几乎无一例外选择了守擂。 能入元婴,本身就说明了他们的天分与实力。 浮台之上,蓝衣的剑修提剑,等待着自己的对手。 隔着对角线,另一端的浮台之上,宁茴已经和第一个挑战者对上。 合欢宗的修士,常常被人看轻,他们的灵力不来自于天地,来自于人的爱慕,甚至双修,因此看到红衣风流的宁茴,总还是会觉得他极为易折。 哪怕他能三息解决一个体修,哪怕他是货真价实的元婴。 他的第一个对手,又是庆阳书院的人。 杜少蒲在台下看着宁茴,深恨自己上一场对上的是明光峰的那个剑痴——不能从宁茴那儿亲手夺回他的如意秤,实在叫人扼腕。 但宁茴第一局的对手是他的师兄李朔君。 李朔君已在元婴中期五年,实战经验极多,是庆阳书院最有希望夺魁的人。 思及此处,杜少蒲心中的憾意终于淡了些。 李朔君当然知道宁茴,合欢之流,不是正途,起初不明白杜师弟为何被骗,待看到这张雌雄未辨的面容,大抵也能明白一二。 他抬手,神武大寒跃然于手上。 宁茴耳畔的金铃发出清越的声响。 芒种于袖中蜿蜒而出时,白露已然出鞘。 朝笙遇上的同样是元婴中期的修士,还是一名西洲的剑修。 春风会试的第二轮,确实要精彩很多。 紫微台刀剑铮然之时,离光殿内,乾真峰峰主卜愚占完了第一卦。 “震在下,乾在上,天下雷行,物与无妄。”卜愚看着眼前的青衣,“行无妄,顺天命,才是正途。” 裴洛神情冷淡:“卜愚,我不是让你来劝我的。” “十七年前,你师姐已劝过我一次了。” 卜愚默然,十七年前,师姐嬴无咎骤然叛逃乾真峰,于朱厌台受风雷之罚,最终身死道消。 他知道,师姐是替裴洛占卜后才“叛逃”的。 卜愚咬牙,又起一卦。 “坎上离下,济助有成,盛极必衰。”窥天机,折阳寿,因果的循环卜愚比谁都懂得。 他的额头渗出冷汗,“春风盛,衰北川。” 接连两次占卜他人的天命,卜愚很快便被天道所注视。 裴洛垂眼,随意拾起了一枚铜钱,半晌,露出个笑来。 卜愚却无法放松心神。 这个修为已到当世巅峰的女人,以明光峰的剑痴为局眼,究竟布了一个怎样的局,又要把哪些人引入风暴之中? 她全然不畏惧天道吗? 卜愚只感到深深地恐惧。 浮台上,红线漫天,李朔君被芒种缚住咽喉。 霜雪落满紫微台,白露抵在西洲剑修的心口。 等待攻擂的修士们不约而同慎重了神情。 剑气荡向八方,宁茴若有所觉,他不躲不避,耳畔的金铃被一道冰棱切落。 第269章 这行云流水的剑意,当真漂亮。 尽管,这道冰棱是她对于那个“恶作剧”的警告。 宁茴更加期待了。 冥冥之中,他也被选成了一枚将要陷阵的棋子,但他全然不知。 第237章 师妹x师兄(29) 很多年以后,人们再度回望这一年的春风会试,无法不感慨它的壮阔与波澜。 命运将这些年轻的天才汇聚在这里,登天的门,堕魔的人,和弃了长生的神,都出现在这场棋局之中。 离光殿里,执棋者已落下关键的一子。 但此时此刻,紫微台前修士,什么都还不曾料到。 他们全神贯注,望向浮台上的法阵剑光,猜测二十年一次的魁首,会落到谁身上。 “红衣服那位仙子已经连胜两局了,该不会魁首会是个合欢宗的吧?” 这是看了大半天,仍未看出宁茴性别的。 “剑阁阁主的弟子此次也来了,虽说那阁主一百年前输给了剑仙,可这么些年来,没别人赢过她,她的弟子想必并不会比青云宗的剑痴差。” “难怪找朝笙挑战的,都是剑修。” 这是晓得宗门旧事的。 “这么年轻的元婴。”有人望向把柄寒光凛冽的剑,“十八岁便能碎丹结婴,抵却别人到死都求而不得的境界,当真有这样的天才吗?” 身怀剑骨、剑心,进境无阻,天道怎么这样偏心一个年少的丫头片子。 一个面相有些衰老的修士老神在在,低声道:“这可是青云宗,七百年来天才辈出——纵然不是天才,也有的是法子。” 他是东洲来的,这回春风会试,书院的弟子接连折戟,连同样拥有神武的李朔君都败给了一个十八岁的元婴初期。 要说服气,并没有。 修行不是坦途,人人皆知。 剑痴走得太过顺畅,自然引人疑心。 旁的人觑他一眼,没再接话,心里这样想的人有多少,便不得而知了。 毕竟四海三洲,皆汇于此,若不是宗门里的翘楚,都不会有参与春风会试的资格。 三五之擂历时两日,终于结束,有元婴四人进入最后一轮。 明天,魁首又会花落谁家? * 夜里,星辰漫天。 月色如积水空明,照满庭霜雪莹莹。 整座明光峰,唯有揽云宫终年白雪。 揽云宫的宫室很多,其中的大多数连半分烟火气都没有。 最北端是剑仙的住所,剑仙常年不在明光峰。 他的徒弟则住在宫南的一处院落。 除此之外,紧锁的宫门里面只有寂寂的灰尘。 长廊下,朝笙独坐拭剑。 这一夜后,命运终于要向她揭晓入魔的答案,她的心中出奇的平静。 身侧静静站着对木刻的人偶,她觉得刻得有意思,便摆了出来,让它们“看”她拭剑。 人偶都留着丸子头,是星津星渚。 这两个小孩,最爱在院子里看她练剑。 至于如何得到这对人偶,还要从前日的清晨说起。 起初,是在枕山苑的窗台看到了“自己”。 群青罗衣,马尾,发间还别着一朵玉兰绒花。 朝笙望向谢玄暮。 而青云宗大师兄绝口不谈自己是几时刻了她的人偶。 但开了窍的朝笙很会拿捏人,谢玄暮最后没办法,颇有些不自在地把自己刻的人偶都拿了出来。 “并不是只独独刻了你。” 他清咳一声,算是强调。 朝笙一眼就看到了“谢玄暮”的人偶,岂止是他的,半个青云宗的人都在了。 小小的星津星渚也刻的栩栩如生。 若叫揽云宫里那两个小童知道,一定会很开心。 谢玄暮察觉到她的目光有一瞬停留。 “师弟小时候,脸上还有点儿婴儿肥。” 裴若游的人偶穿着青衫,是小时候的稚气模样。 谢玄暮垂着眼,低声道:“是啊。” 朱厌台受罚后,朝笙曾去过一次结云庐,同徐不意一样,她也被随从挡在了庐外。 青梅竹马,三个人的岁月,又有人谁愿意相忘。 可待到长大,却没有办法和从前一般模样。 朝笙觉得遗憾,但是也只能是遗憾了。 她把星津星渚的人偶挑了出来:“我带给他们。” 谢玄暮长眉微扬。 “这三个——”朝笙点了点“自己”马尾上的绒花,“就让他们一直在一块儿吧。” 彼时是清晨,薄阳正好,剑痴在枕山苑舞完了剑,要去比试的第二轮。 而谢玄暮看着三个小小的人偶,神情软塌下来,眼底也带着微微的笑。 朝笙拂过白露的剑身,只觉得欲来的风雨也无法掀起她心里波澜。 忽有细雪簌簌陷落之声。 朝笙抬眼看去,徐不意站在她院落的门口,身后的剑匣在月色中勾勒出锋利的轮廓。 今夜不眠的原来并不止自己。 “师尊。” 她收起白露,有些意外他的出现。 除却春祭那时,徐不意永远都是这一身白衣的落拓模样。 单看形容,其实很难将他与青云宗的宗主相联系。 裴洛永远雍容、淡漠,青底云纹的法衣上浮动着暗金的光华。 诚然剑修穷酸,但剑仙不当如此。 可在朝笙的记忆里,这个师尊以近乎苦行僧的状态,度过了漫长寂静的这些年。 她敛起思绪,恭恭敬敬地执了弟子礼。 明日之后,师徒又当如何? 徐不意并不知道朝笙心中所想,他沉默着受了这一礼,才缓缓开口。 “不睡,可是紧张?” 师尊的关心实在不够直白。 朝笙说:“师尊是一百年前的魁首,我自然也要是。” 徐不意一怔,眼中浮动出柔和的月色。 一百年前。 那时,他刚入元婴,在春风会试上赢过了尚还年少的裴洛。 后来春风得意,化神、合道,承剑仙尊号,与裴洛合籍,有了若游。至于之后—— 他看向院中结满霜华的高木,掩去了眼底的落寞。 “你与书院弟子对战那一局,用了我于北川参悟的剑法。”他解开剑匣。 长剑起,苍茫剑意铺陈开来。 “朝朝,你很有天分,但剑里欠缺孤绝之意。”白衣的剑仙衣袖飘摇,“我再教你一次。” 合道巅峰的剑修,已达修行的顶端。 冰河萧索,剑意滔滔,扬起漫天纷飞的雪花。 徐不意的长剑叫“陵谷”,是一柄沉黑古朴的剑,绝非神武,却伴随他从无名的剑修到冠绝天下的剑仙。 直观远比鲤书中的影像来得震撼,朝笙不自觉屏息,神魂都被震撼,而白露嗡鸣,战意冲天。 “拔剑。” 徐不意说。 不待朝笙应声,陵谷携长河而来,白露出鞘,蓝衣的少女身形如流风,两柄长剑相接,震落满树冰棱。 睡梦中的星津一个激灵,又被睡得死沉的星渚踢了一脚,遂十分不开心地翻了个身。 第270章 月色之下,剑光烁烁。 师徒二人不用任何灵力,只有纯粹的剑招交锋。 徐不意手腕翻转,陵谷变了剑势。 他沉声道:“三年前,我登鹚山,见落日狼烟,心有所感。” 剑势如山岳巍峨压来。 寡言的剑仙只有在这种时候,话才会变多些。 他没有任何留手,每一剑都一往无前,在剑势变换时便开口,告诉朝笙,他是如何参悟了这样的剑意,又是如何将它们演变出来。 一如从前,他给那个瘦弱的小丫头,削一把木剑,而后一招一招与她对战。 毫无保留,也不懈怠,最终教授出明光峰人人敬服的大师姐,青云的“剑绝”。 待到庭中玉树轰然倒塌,百年的树身被削作两半,师徒二人才终于收剑。 天边明月若隐若现,长庚已暗,整夜的光阴便这样走过。 徐不意看着白露入鞘,忽而道:“我这一生,统共收过四个弟子。” 朝笙是他的关门弟子,并未见过那几个师兄师姐。 “第一个弟子回了西洲,如今是剑阁的客座长老。” “第二个弟子止步于金丹,于二十年前归尘。” “第三个弟子出身剑修世家,四十结婴,已成家族的中流砥柱。” “朝朝,你是我最后一个弟子。” “也是我最骄傲的弟子。” 他沙哑的声音落在雪中。 “我惟愿你,剑心不折,披荆斩棘,不坠凌云志向。” 一字一句,清晰可闻,是祝福,还是愿望? 而那些未曾言说的,在朝阳升起之前,没有人知道。 朝笙惟有俯首。 “弟子谨遵师尊教诲。” 徐不意看着她发间的雪蝉绡,感到绵长的情绪要将他摧折,最终,只化成极轻的一个“好”。 乾真峰,坤德宫。 峰主卜愚独坐于偏殿,凝视着掌中的三枚铜钱。 屏退所有弟子,言自己要在偏殿闭关。 铜钱卜遍,满殿寂然,烛火摇曳,他的影子长而散乱。 “师姐,十七年前,你所窥见的天命,我亦看到了啊。” 天骄堕魔,妖邪临世。 天地为炉,生民沸腾。 “知天命将崩而不能阻……”卜愚垂泪,他明明已经预感到裴洛要倾覆的是什么,却始终懦弱沉默。 一切都已无可转圜。 棋子俱已经落下,谁能掀开她苦心孤诣的棋盘。 “苍生皆殉,我亦不能免。” 他手掌猛然合紧,铜钱碎裂,刺出淋漓的鲜血。 卜愚的头一扬,向身后轰然倒下。 乾真峰峰主,自戕于坤德宫偏殿。 而朝阳缓缓升起。 春风会试的最后一夜,终于结束。 第238章 师妹x师兄(30) 旭日东升,照青山遍是金辉。 魁首,终于要在最后的四人里头决出。 青衣的女子踏法阵而来。 春风会试,人人尽见证了青云宗的底蕴,更见证了这个闭关多年、站在合道巅峰的法修。 白鹤盘桓于她的身后,这样傲慢的生灵也为她低头。 裴洛抬手,十八座浮台缓缓消隐,只余下四座。 灵力引得地面微震。三洲的修士凝神望去,剩下的浮台合二为一,中间的紫微台拔地而起,升到了最顶端。 四个元婴将抽签,两人一组,胜者留,进入最后的魁首之战。 朝笙看着自己手中的签,再抬头时,与西洲剑阁的弟子对上了目光。 剑阁阁主的首徒是她的第一个对手。 清朗的日光倾满浮台,朝笙负剑而上。 “剑阁萧慈音。”黄衣的女子身量高挑,模样冷清,唯有眉心的朱砂痣格外惹眼。 她的剑意也如朱砂痣一样夺目,不消交手,朝笙就知道这是绝佳的对手。 “明光峰朝笙。” 萧慈音微微颔首:“我知道你的师门。一百年前,剑阁在春风会试输给了明光峰。” 明明是有着万剑冢的千年剑阁,最后却败给了白衣的无名剑修。 此后百年,再未见抬头。 剑仙的尊号,几乎是所有剑修的理想。 萧慈音拔剑:“请赐教。” 白露应声出鞘,剑锋上折射出凛冽的光芒。 浮台之下,人头攒动,元婴期修士的战斗,可遇不可求。 苏珏小心翼翼地往前挪,发现谢师兄周身格外空荡,只有明光峰的小石头精在身旁。 这位置好! 苏珏欢天喜地地扑了过去,又被亮起的结界轻轻弹开。 “大师兄!”苏珏很委屈,“地是青云宗大家共有的。” 禁止土地私有化。 然而周围的青云宗弟子无动于衷。 星津扭过头来,认真道:“大师兄出了灵石的。” 苏珏:“……” 他手一伸,哼哼唧唧:“给我也来点,我就不谴责师兄了。” 结界忽而开了道小小的口子,把苏珏拉了进去。 “好好儿看吧。”谢玄暮声音慢悠悠地。 苏珏瞬间不闹了,盘腿坐了下来。 星津朝他扮了个鬼脸,苏珏只当没看到。 * 能走到这一步的修士,没有哪个是寻常人物。 剑阁只有剑修,万剑冢名冠三洲,哪怕剑仙并不在剑阁,也一样是不容人小觑的庞然大物。 萧慈音持剑的手毫不动摇,剑势如西洲绝壁险峭,飞瀑与霜华相接,激荡起熊熊的罡风,结界之外的人几乎有些站不住,却依然狂热地注视着这酣畅淋漓的一战。 苏珏愣然:“朝师姐揍我时,可真敷衍……” 无人答他。 身前的谢玄暮目光始终望向浮台,少女剑修衣袖飘摇,剑意如虹。 结云庐。 裴若游看向沉默挡在身前的仆从,神情肉眼可见的沉了下来。 “母亲的意思?”他冷声道,“我的身体,我自己清楚。” 看一场春风会试,根本就不会受不住。 前几日的他去看了,最后一日为什么不行? 但仆从依然沉默,身形分毫未动。 浅青淡白的光芒亮起,谷雨化作荆棘,浓郁的生机变为森冷的杀意。 “让开。”裴若游不想在此浪费时间。 但法阵骤然从结云庐中亮起,深红如血,瞬间令裴若游动弹不得。 裴若游五感敏锐,从这赤色的法阵之中察觉出极为隐秘的邪气。 能在结云庐设下法阵的,惟有他的母亲。 他一怔,看向那些仆从,忽然发觉—— 他们的眼中没有半分光彩。 都是傀儡。 跟随在他身旁这么多年的仆从,什么时候,都变成了傀儡? 整个青云宗的人都知道,大师兄谢玄暮极其善作傀儡。 但谢玄暮的制傀之术,是他的母亲、青云宗的宗主,亲手所教。 四肢百骸寒意骤生,袖中荆棘次第枯萎。 耳旁似乎隐隐约约能听到紫微台的打斗之声,朝笙想必已和她的第一个对手交锋。 晴朗的日光落满结云庐,青狐躲在门后,小心翼翼地观察着这一场对峙。 第271章 裴若游转过身来,强自按下不平的心绪。 今日、明日——何日,他才能走出结云庐。 日光下,他的影子被风吹得散落,草叶摇动,发出沙沙的声响。 裴若游抱起青狐,这通了人性的妖兽想要安抚他,湿漉漉的舌头舔舐过他的手背,带来轻微的刺痛。 他无意识地揉着狐耳,无法停下心中的猜测。 母亲做这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 但愿,不要和朝笙有关联。 浮台之上,萧慈音与朝笙已战至胶着。 两人身上俱已经负了伤。 都是剑修里的翘楚,春风会试以来,众人还未见这二人如此战意磅礴过。 越打至后面,萧慈音就越惊艳,这个比她年岁小上许多的剑痴,名声果然是靠实打实的修为传出来的。 能教出这样的弟子,剑仙终究是剑仙。 不怪她的师尊一直记着百年前那一败。 但百年后的这一场会试,她要赢。 思及此处,萧慈音冷淡的面容也生动了几分。 她抬手,毫不犹豫地划破指尖,鲜血滴在剑锋,剑意霎时间暴涨。 西洲剑阁,建于峥嵘崔嵬的绝壁之上。 历代弟子,皆以猛虎长蛇磨剑,观飞瀑,攀巉岩,渡天险。 蜀道之难,萧慈音尚且不惧,对手是能“上青天”的剑痴,如何能输。 黄衣的女子递来险峻钩连的一剑,与此同时,白露如虹,自上空贯来。 萧慈音头也不抬,提剑往后猛掠一丈,复又起势,飒沓而前。但朝笙来得更快,一剑未至,她手腕微抬,剑身一荡,形如圆融之水,转瞬成冰,在逐渐炽烈的太阳下折射出刺目的光来。 浮台周围的人不自觉闭上了眼睛。 萧慈音步伐一转,于三息内,绕到了朝笙的身后。黄衣如风,而手中的剑将探向朝笙的咽喉。 被阳光刺得眼睛都睁不开的苏珏泪流满面,依然费力瞪向浮台——师姐是不是要输了。 但剑痴身形未偏,白露调转,径自向后。 萧慈音一惊,就在她犹豫的一霎,反握住白露的少女身形翻转,以携风扬雪的速度斩落她的长剑,另一只手摁住她的肩头,向浮台坠去。 白露的剑尖停在萧慈音的心口。 死生几乎就在这一刻,从来冷静的剑阁首徒长睫颤动,看到剑尖在她眼前,烈日在剑痴身后。 “我……”萧慈音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我输了。” 百年前后,并无差别。 她心服口服。 人群中爆发出欢呼,青云宗的弟子们额手称庆,高唤着师姐的名姓。 魁首近在咫尺。 有人目光复杂,看向提剑而立的蓝衣身影。 “这样年轻,便能胜过练剑三十年的剑阁首徒,青云的剑绝,名不虚传……” “她的剑法太过酷烈,刚刚你们都看到了,她是以命换命的打法,要是萧慈音没有愣神,也许那把神武会同时贯穿两个人。” “从未有过十八岁的魁首!过刚易折!你们且看着……” 纷扰嘈杂的声音骤然停止,谢玄暮指尖微点,徒留那些议论的修士神情惶恐,不知道是惹恼了谁,竟然给他们都下了噤声的法咒。 待到法咒自行散去,他们终于收敛了不忿,没再敢议论那胜了的剑修。 苏珏小心翼翼打量了眼玄衣的青年,问道:“大师兄,你回到金丹中期了吗?” 谢玄暮点了点头,这小少年便眉开眼笑:“嘿嘿,好事成双!” 师姐肯定是魁首,师兄的修为也慢慢修了回来。苏珏的眼眸亮晶晶地,看向浮台上蓝衣的身影,心想,三月,发生的事情都很好。 另一座浮台之上,宁茴的掌心一收,红线骤然紧缩,被缚住的法修再也唤不出法阵,只好低下头。 “承让。” 猫儿眼微弯,法修见他这副笑脸,终于输得心甘情愿。 宁茴回过头来,望向那把还未归鞘的剑。 春风不知寒,扬起剑痴的衣角,拂过无法融化的寒霜。 裴洛垂眸,看着最后的棋子落定,登上紫微台。 她早知这一日,因此心境仍如无风的湖面。 一炷香后。 “春风会试,魁首之争,开始!” 判官的声音里都带上兴奋,为将要见证的时刻。 白露芒种,同时杀向对方。 * 红线铺天盖地,织成密不透风的网。宁茴看着寒冰割开豁口,一剑如虹递来,只觉得浑身战意涌动。 早知,她的剑很动人。 红衣少年身形如燕,在纷纷扬扬的雪中格外显眼。 “仙子可考虑好了阿茴那日说过的话?” 红线再次聚拢交缠,如鬼魅的伏兵,将形单影只的少女包围。 朝笙感受着宁茴如河川般的灵力,手中白露霜华潋滟。 “不考虑。” 宁茴很遗憾,他游戏人间这么多年,难得遇上一个上好的双修对象。 金铃声动,朝笙脚尖一转,提剑向左侧攻去,宁茴的身前转瞬堆雪三尺。 宁茴轻咦了声:“金铃之音可以致幻,你竟全然不受影响?” 那他那根红线,到底有没有派上用场? 好歹都加了他们合欢宗的秘法,总还是有些用的吧? 朝笙不语,以行动证明她确实不受影响。 红线漫天飘荡之时,她的剑也到了宁茴的身前。 宁茴微微一笑。 “从前,我以为合欢宗的修士,只会什么采阴补阳之道。到今日,才终于觉得是我狭隘。” “那红线看着脆弱,可生生不息,如影随形,反倒让剑痴讨不得好……” 春风会试以来,这个少女一直都势如破竹,哪怕对上了剑阁的首徒,也未曾止步。 但当白露横斩时,蛰伏着的红线自四面八方涌来,电光火石间缚住了朝笙的四肢。 手腕上痛意顿生,灼热的灵力沿着红线燃起,滔天的红浪在紫微台上翻腾,连空气都现出扭曲之状。 庆阳书院的人不自觉往后退去,想离这样的灼热远一些——及至此时,他们才意识到,宁茴对他们简直是逗猫般的小打小闹。 杜少蒲有些后怕,如意秤夺不回来便夺不回来吧,反正他也没道侣,重新再炼制一个便是。 有人猜测胜负已定。 但元婴的灵气荡开,它磅礴如同北川的雪山,崩塌、倾倒,让在场的人都感到寒凉的压抑。 红线之上,霜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速地生出,寸寸攀爬,覆满漫天的红线。 朝笙向前一踏,被束缚住的手腕上渗出淋漓的血,她看也不看,任冰霜结满伤口,宁茴心念牵动,自他身上迸发的灵力与朝笙相碰,激起猛烈的罡风。 刚刚为了束缚住剑痴,冲天的烈火已耗费了他不少灵力。 他梦寐以求的对手,似乎要赢了。 宁茴有点儿遗憾,毕竟她还没答应他合修。 芒种翻腾,想重新奔涌到他的袖中,但霜华早已经布满,烈日之下,红线与白霜共凝,像是在天穹下倒生的月桂树。 第272章 宁茴的遗憾散的很快,猫儿眼里生出笑来,对那递来的一剑十分坦然。 胜负终要见分晓。 很久之后,朝笙还是会想起这个合欢宗修士的眼睛。模样生得美,无时无刻都噙着笑,其实也算不上讨厌。 所以当宁茴死在她面前时,这份美丽便显得格外惊心动魄了。 本该搭在宁茴咽喉的剑陡然一坠,一瞬之间,刺向宁茴的心口。 朝笙骤然发觉身体不受控制,她如同傀儡里寄生的魂灵,看着自己的剑尖向前。 而暴戾的邪气喷涌而出。 潋滟的眼中一片猩红,朝笙目睹着白露穿心而过。 宁茴神情怔然,似是不可置信。 “剑修,这么记仇吗……”他只是陡然想了宁芃的那句话。 至清至寒的灵气之中,驳杂着妖异的黑雾,白露贯穿少年的血肉,而持剑的人恍若未知。 “入魔!青云宗的剑痴早就入魔了!” “难怪她能走到今日!” 人群里爆发出惊恐的呼喝。 裴洛垂眼,看着那枚还站着的棋子。 光华如月的白露上,淋漓着另一枚死棋的鲜血。 幻境种魔,朱厌台感妖邪风雷,纵有澄明剑心,也当坠落。 揽云宫里,徐不意坐于廊下,沉默看着那棵倒塌的古树。 昨夜毫无保留的教授,但自此,他再也——再也没有任何弟子了。 第239章 师妹x师兄(31) 没有人料到,会在春风会试上看到这样一幕。 灼目的日光之下,春风会试的魁首已经尘埃落定。 无人赞颂祝福。 蓝衣的少女提剑,淅淅沥沥的鲜血自神武的剑尖滴落,而黑雾如翼,包裹在她的周身。 所有人都知道,这浓重如有实质的黑雾意味着什么。 “青云宗的天骄……春风会试的魁首……入魔了!” “果然!十八岁的元婴!前所未有!也不会有!” …… “怎么会呢,师姐怎么会入魔……” 苏珏呢喃着后退,撞到了星津,两个人狠狠地摔在一起,连痛都忘了喊。 灰衣的女修目眦欲裂,看着宁茴眼睁睁死在她的眼前,死在剑痴的剑下。 耳畔似乎还有金铃摇晃,猫儿眼的少年笑意鲜活,期待着与他的对手酣畅淋漓的战上一场。 宁芃拨开人群,跌跌撞撞向前,甚至忘记自己还是个化神的修士,可以用灵力越开他们。 阿茴,她的弟子阿茴,为何会陨落在他最为期待的这一日。 裴洛垂眼,看着紫微台上的朝笙。 十八年前,嬴无咎卜算出身怀剑骨的孤女在何方,在猜出她的企图后愤而叛逃。 那个从饥民堆里被带上山的小姑娘并不知道,所谓合籍之约,不过退而求其次。长生太遥远,纵然天道偏心一个孤女,给了她惊才绝艳的根骨,裴洛也等不了那么多年。 青云宗开宗宗主裴镜昙尚且用了三百年飞升。 所以一开始,为的便是那一具剑骨。 养她浩然剑气,养她天骄恣意,给她顺遂的十年,最后,在她春风得意时让她坠落—— 再澄明的剑心也不会永远无瑕。 天道厌弃入魔的少女,待到剖下那一具剑骨时,谁都不会沾染因果。 “明光峰剑修朝笙入魔。”她开口,声音淡得不含一丝情绪,“着刑部弟子,诛之。” 赤衣墨领的刑部弟子召出法器。 还不够。 裴洛看向数十名弟子掠向紫微台。 她静静地想,杀一人,还不够。 刑部的弟子,几乎都来自丹阳、明光两峰。因此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曾经被这位剑痴教过剑术,又或者曾被尚还年少的她挑战过。 但这是宗主的命令,这是人人得而诛之的魔修。 “先将师姐制住……余下的听宗门发落。”有人沉声道,“师姐入魔已是事实,但之后若能心神清明,此事也许会有转机。” 周围的人齐声应是,眼中浮现出坚毅之色。 几乎就在他们袭向朝笙的一瞬间,玄衣的青年连绘三道法阵,顷刻荡起磅礴的灵力,他的身形转瞬到了紫微台前。 “谢玄暮!”有东洲的修士高喝,“孰是孰非都不分了吗!你们青云宗想包庇滥杀的魔修吗?!” 裴洛抬手,合道期的威压铺天盖地。 修复好的经脉、重结的金丹痛意顿生,曾能顷刻勾勒出星回的手陡然坠落,谢玄暮整个人都跌倒在地面,发出咚然的闷响。 这威压带着严厉的警告,他的呼吸都变得凝滞,却仍然挣扎着抬起头。 刑部的弟子已来到朝笙的面前。 血雾蓬然,那些温柔的清晨、夜晚,长街的灯火,她掀起的盖头,都化作流离的碎片。 白露染血,在半空绘出艳丽的弧光。 青云宗的弟子都知道,朝师姐有一把很动人的剑。 但剑锋贯穿血肉,寒霜结于心口,少女那双从来澄澈清冽的眼中只有一片猩红。 幻境里悄然种下的心魔借着杀戮疯狂生长。 朝笙感到自己游离在黑暗的混沌中,灵魂属于自己,又好像不属于自己,被撕裂的痛苦甚至胜过朱厌的风雷,她不受控制地产生暴虐的情绪,又拼命地想要压住。 “师姐……”有人于剧痛中回过神来,低声地唤。 朝笙认得他,这是容璋真人的第三个弟子胡九微,一只修多情剑的狐狸。 去岁还在紫微台上挑战过她。 那会儿他才筑基圆满,过完年,结了金丹,便去刑部了。 朝笙想应声,想回答。 但胡九微没有了声息。 他死在了师姐的剑下。 耳旁似乎响起了尖叫和哀嚎,这些声音越来越远,直到化作蜂鸣般的长调。 她杀人了。 朝笙感到神思都缓滞,她杀了宁茴,然后又杀了她的师弟师妹。 黑雾弥漫,包裹蚕食那颗澄明的剑心,她残存的理智告诉自己,停手,停手——但身躯里邪气游走,起落的剑意掀起呼啸的狂风。 她的剑心彻底陷入黑雾之中。 恐怖的威压自紫微台上升起,原本元婴初期的修为因入魔直接攀升到了元婴巅峰。 邪气随之升腾,似乎连太阳的光都被压倒,转瞬之间,半壁天穹上都是压抑的浓黑。 最后一点清明的神思也陷落。 三洲的修士惶然地看向半空中的人影,惊声高喝:“杀了她!杀了她!” “金丹还不够!裴洛!你想包庇她吗!” 多少年了,再没有见过这样浩大的邪气,这样强大的魔。 仿佛三洲那些年的风平浪静都是幻觉,都是为了成全这一刻。 巨大绚烂的法阵自天穹升起,本该名扬四海的天骄在春风会试堕魔。 裴洛为这一刻,等待了太多年,待到满目都是赤色的时候,她无波也无风的道心终于泛起一丝涟漪。 朱厌在她的心中桀然尖啸:“你看,你看——只差一步了,让她去北川!她的剑心将再也不能回转,她的剑骨就可以剥下!” 第273章 这道声音已经伴生了了她整整两百年。 几百年前,数不清的妖邪尽数死在了裴镜昙的剑下。 至浊的妖邪皆由天魔化生,它们死去的魂灵污染了裴镜昙的剑,留下了一个无法消散的诅咒。 当最后一只妖邪身首异处时,裴镜昙的剑断了。 这只妖邪,便是朱厌。 朱厌身首分离而未死,因此,裴镜昙才将它的身躯封于北川,把头颅做成了第九十九峰的阵眼。 裴镜昙飞升之后,裴洛的父亲裴憾生便接过了朱厌法阵,待到裴憾生归尘,裴洛又成了法阵的主人。 世事流转,当年那个一剑震烁八方的剑仙不曾料到,折于他剑下的妖邪会化作裴氏的诅咒,会成为裴洛的心魔。 惟有换骨——换掉那具自母亲腹中便被邪气污染的仙骨,裴家的后人才能长生,才能解脱。 裴洛抬手,法阵降下。 “所谓的天骄,再也没有了……”有修士呢喃低语。 合道期的修士离天道太近,一举一动都带着赫然的压迫感。 剧烈的灵力波动让紫微台都震颤,天穹之中,一半是璀璨的阵法,一半是乌沉的黑雾,狂风席卷,仿佛千年前的景象又重现。 堕魔的少女凭借本能提剑,通身赤血的白露卷起酷烈的风霜,迎向了兜天而落的阵法。 但一霎之间,空间现出短暂的扭曲,跌倒在地的青年剧烈地喘息,却抬起陷入泥土的指尖,蘸着心头血,颤抖写出一道无声的阵法。 袖里乾坤翻转,曾于暮色中雕刻成鲤书的洞玄石出现,成为了空间法阵的阵眼。 谁要看上位者践踏人命如草芥。 谁要看阴谋诡计摧折他的明月。 谁要看心爱的人再次死在自己的眼前。 法阵爆发出昭然的清光,将蓝衣的少女吞没,连带着黑雾也随之不见。 谢玄暮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望向青云之上,神情无波无澜的女子。 元婴尽碎之后,今日再折心头血,奇经八脉在合道的威压下濒临破裂,谢玄暮却仿佛感觉不到任何疼痛。 “敢问掌门,到底——” 他的声音沙哑之至,像是将要彻底坏掉的风箱。 “到底是谁堕魔?” 第240章 师妹x师兄(32) 一石激起千层浪。 裴洛垂眼,看向谢玄暮。 青云宗历代弟子不知凡几,真正称得上惊才绝艳的,却只有那么多。 恰好,她的徒弟也是其中一个。 当年那个锦衣玉冠的小孩,辞别人世的金楼玉阙,十步一叩首,拜入了青云。 修行十余年,阵法、炼器、傀儡术,无一不顶尖。 作为大师兄,作为掌门代行,也为人深信,为人赞颂。 直到今天。 “谢玄暮!你瞎了不成!”有人高喝,“入魔的,是你的师妹!” “是你刚刚画了空间阵法,是你放走了她!” 暗金纹羽的玄衣上沾满尘泥,深红的血自袖袍滴落,众人眼见着他狼狈的形容,却生不出任何怜悯的心。 “同谋!焉知谢玄暮与朝笙是不是同谋!” 朝笙入魔,举世皆见。 所以谢玄暮的那声质问显得可笑而荒唐,裴洛甚至都不必作答。 这盘苦心孤诣的棋局,人人都是棋子,而执棋的,惟她一人罢了。 紫微台上,烈焰燃烧,形如莲花。 怀抱着宁茴的灰衣女子看向裴洛,开口时的声音如枯槁的衰草。 “青云宗必须给我一个交代。” 倾尽修为,试图救回被一剑穿心的弟子。任化神巅峰的宁芃如何努力,可怀中的少年吸纳不了哪怕一点灵力。 阿茴,她的阿茴,确确实实是死了。 逝去的人无可挽回,始作俑者却不见踪影。 烈焰陡然化作长蛇,将青年狠狠掼倒在地。 火蛇咬过鲜血淋漓的指尖,宁芃面无表情。 “血债血还,同谋者同罪。” 终于有人认出来,这灰衣的女子,是合欢宗上一代的圣女。 传说她为了炼化净明莲火身死道消,未料,如今离合道都只有一线之隔。 烈焰冲天,磅礴的灵压让空气都变得滚烫,宁芃感到自己的理智就在崩塌的边缘,合道巅峰又如何,青云宗又如何—— 她看着安静得如同睡去的宁茴,强自咽下了眼中的热泪。 * 这是一场注定载入三洲史册的春风会试。 合欢宗的圣子死于青云宗紫微台。 正道第一流的宗门同门相杀。 名动四海的天骄堕魔。 离光殿里,三洲的代表都坐于一堂。 “二十年一次的春风会试,怎么会出这么大的事!” 东洲书院的人怒不可遏,“堂堂的正道名门!青云宗的剑绝,众目睽睽下入了魔!” “杀亲杀友,杀无辜之人,那个入魔的剑修,三洲不能容,天道亦不能容!” 有青云宗的长老想要反驳,却又什么都说不出口。 入魔的是他们看着长大的弟子,死去的,也是他们看着长大的弟子。 “当务之急是捉回朝笙。入魔的修士滥杀无度,不知最后会害多少人。”说话的是庆阳书院的院长周自横。他冷声道,“我想,裴宗主也是这么认为的吧。” 裴洛的指尖轻敲,似是在思索。 周自横忽而想起如今他们都还在青云宗,尽管占理,仍不能操之过急。 一直沉默着的宁芃抬头,对上了那双淡如竹云的眼睛。 红莲的虚影显现在她的身后,于宁芃而言,已是不死不休的境地。 周自横悄然松了口气。 “魔修人人得而诛之。” 裴洛手指轻勾,灵力荡开,平息了净明莲火的灼意。 “我青云宗绝不包庇。” “刑部金丹以上的弟子,明光、丹阳、飞霞元婴以上的长老。” “尽出之。” 三洲的修士互相看去,都知道青云宗坐拥当世最多的元婴。 何况元婴之上,还有化神。 任那个剑修再如何天才,也逃不过这样声势浩大的追捕。 庆阳书院的院长复又开口。 “东洲、西洲也当尽一份力。” 青云宗做了太多年正道魁首,那个堕魔的剑痴如果是被青云宗带回来,这件事——也不过就这么结束。 青云宗仍然是青云宗。 人人得而诛之的魔修,能够死在东洲的手中,意义便很不相同。 “怎么,周自横,你不信青云宗?”裴洛声音散淡。 周自横拱手,朗声道:“诛魔,非青云一宗之事。书院之人、天下修士,自踏入修行那一刻起,除魔卫道便是天职。” 冠冕堂皇的理由。 裴洛一哂,自然应允。 “既如此——”庆阳书院的院长手一扬,只觉得此生都没有这样痛快的时候,能让青云宗也低下头,“便先问问你的弟子,把那魔修藏去了哪儿!” 离光殿里,于刑部黑水牢受刑的青年被压跪于白玉阶下,散落的乌发盖住了累累的伤。 第274章 * 半空中,一个白色的法阵骤然出现,蓝衣染血的少女跌落在冰溪旁。 这是南洲之北的憾游原,距离骊城足有千里。 筑基修士不眠不休,要二十天才能从此抵达骊城,金丹需要半月,而御剑的合道期剑修,最快也要四天。 这是谢玄暮在当时,能够送朝笙去的最远的地方。 她整个人陷在青草里,散落的乌发垂入了水中。 冰冷的湿意顺着发丝蔓延,待到衣襟都湿透了,她混沌的意识才终于清醒了几分。 朝笙睁开眼,看到了头顶高悬的白日。 太刺眼了。 她心想。 傀术已经失效,再没有人能支配她的身躯。她侧过脸,捂住了自己的眼睛。 于是眼泪也就顺势掉了下来,逐着寒凉的溪水一同流去。 体内的骤然暴涨的邪气平息了下来,与她的灵力一同游走于血脉。 剑心中似乎有一颗种子生长,根扎进血肉,藤向上攀升,最终成为她身体的一部分。 夜市上的两个傀儡,幻境里崩溃的杀戮,乃至朱厌台上的风雷,都是一步一环的圈套。 那颗澄明的剑心被悄然种魔,鲜血滋养,要成全的,是谁的野望。 “有人!奶奶,这儿有个人!” 忽而有一道稚嫩的声音响起。 紧接着,青草沙沙,有两个人走了过来。 这儿离北川太近,没有什么修仙的宗门,游牧在此的凡人没认出倒在溪水旁的是个修士。 “姑娘?” 那幼童的奶奶一边唤她,一边将背篓放了下来。 “奶奶,止血的话要用白芨还是大蓟?” 小丫头觑着朝笙身上的血,只觉得格外可怜。 体内的邪气因为生灵的靠近又再度滂湃,那颗魔种死死的扎根在剑心上,朝笙撑着染血的白露,缓缓站了起来。 “多谢。”她压着内心的杀虐之意,吐出两个完整的音节。 老妇和幼童微怔,未料到这重伤的少女还能站起来。 其实她身上,都是别人的血。 朝笙看向北方,天寒地冻的北川,人迹罕至,没有凡人在那生活。 极寒的灵力能够短暂压制体内邪气,她要在那,剜去心头的魔种。 老妇回过神来,温声道:“再往北便只有雪了。” “姐姐,你家在哪?不如回家去?”手里握着草药的小丫头也劝她。 朝笙很轻的“嗯”了声,知道自己不能再停留。 堕魔的人,无法控制心中的杀念。 她垂眼看着剑身上红黑的血迹,不自觉握紧了白露的剑柄。 “她是仙人吗?”小丫头眼睁睁看着朝笙的身形骤然不见。 老妇迟疑着,没有回答。 沿着长溪,越往北便越苍凉。 溪水自北川的雪山发源,长河流经三洲,分支的分支化作涓涓细流。 朝笙俯下身来,将白露放进水中。 干涸的血痕被溪水冲刷,散成细缕的红绦,继而消失。 再往前三十里,便是北川。 她重新负剑,迎着凛冽的风雪向前。 * 青云宗,结云庐。 青衣的女子挥退傀儡,目光落在裴若游脚畔的野狐狸身上。 初开灵智的小妖兽龇牙咧嘴,尾巴都炸开了花。 “还以为母亲不会来见我。” 裴若游任腕上的鲜血淌着,丝毫没有止住的意思。 橙黄的烛火映照着他苍白的脸,他望向裴洛:“待到傀儡发觉我受了伤,母亲终于肯露面了。” 记忆之中,尚还很年幼的时候,也有过一家三口和乐安宁的时光。 待到他的身体越来越差,母亲和父亲之间也越发疏远冷漠了。 他们不再亲近,母亲闭关,父亲远走北川,他与他们唯一的关联,便是那些数不胜数的仙草灵药。 人都是会变的。 这一点,裴若游并非不能洞明。 他的母亲并非只是母亲,她是青云宗的宗主,是已到当世顶峰的合道修士。 一位母亲,与一个修士,并不能等同。 裴洛心念微动,青狐便到了她的手中。 纤长的指尖捻过狐耳,她问道:“这只狐狸,是朝笙送你的吗?” 青狐感知到她身上强大的威压,发出细小的呜咽。 “是她送我的。母亲,把它放……” 裴洛睨他一眼,淡声道:“手上的伤,处理了。” 裴若游一噎,沉默着唤出了谷雨。 藤蔓生花,手腕上一尺之长的伤缓缓愈合。 他下的是狠手,用刻有风咒的短刀划开血肉,轻易不能愈合。 青狐终于从裴洛怀中挣脱,摇摇晃晃地跑向了裴若游。 “身体不好,便不要胡闹。” “母亲。”裴若游抱着青狐,手中的力气紧了几分。 青狐觉得有些疼,却只是默默地用尾巴扫了扫他的掌心。 “为什么我不能出去?春风会试已经结束了。” “院中的法阵又是何时设下的?” “我的侍从……”他看向他的母亲,“又几时换作了傀儡?” “多思不利于你的身体。”裴洛的声音落在他耳中,他再也无法忍耐下去。 “我不是孩子了!我就要十八岁了。”他说,“再过半个月。” 裴若游近乎哀求:“所以,母亲,为什么不能告诉我?” 十八岁。 裴洛望着这瘦削如青竹的少年。 时间对于她这样的修士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但十八年前,怀胎、分娩、看他牙牙学语,看他蹒跚学步,这些细碎的光阴却又清晰可见。 她的神情柔和了下来。 一如裴若游记忆里一样。 “再过些时候。”她说,“阿若,待你身体好了,母亲都告诉你。” 裴若游一怔,快步走向前,然而法阵闪烁,结云庐上的结界又加固了一层,裴洛的身影已不见。 待他身体好了? 他感到寒意从骨髓深处升起。 他的身体,不是药石无医吗? 青云外,诛魔的人已在赶赴北川的路上。 * 天寒地冻,呵气成冰的地方,修士的足迹很少出现,更不必说凡人。风雪呼啸,惟有天生于此的妖兽远远打量朝笙一眼,又匆匆离去。 尽管她身上鲜血的气息浓郁,但周身萦绕的邪气,趋利避害的妖兽天然懂得要远离。 冰花霜草,拂过她的膝头。 心口鲜血淋漓,白露再往前一寸,便可剜出那棵根生错结的魔种。 堕魔的代价太惨烈,连带着要被剜去的,是她的半枚剑心。 血肉反转,眼前一时浮现的是宁茴不可置信的双眼,一时又是胡九微沙哑着的那声“师姐”。 他们,那时一定很疼。 很多人评价明光峰的剑痴太过刚烈,连谢玄暮有时都错愕于他的师妹于剑道上视死如归。 所以无人得见她今日垂泪、拧眉,终于明白“切肤之痛”的含义。 朝笙又将白露送进去一寸。 剜魔种。 第275章 回青云。 然后,杀因果。 白露触到了魔种蓊郁的枝节,清气与浊气相撞,她喉头一腥,咬牙将剑尖向枝节砍去。 忽有三道笏板从天而降,溅起漫天雪花,紧接着,神武大寒绘出的法阵在上空亮起。 “找到了!找到那魔女了!” 杜少蒲狂喜的声音在雪地里响起,他回头看向师兄弟们,眼中带着剧烈的兴奋。 紫微台上输给了朝笙,原觉得丢人,但这个惊才绝艳的剑痴入了魔,一夕之间,从青云跌到了地底,于是那点丢人便不显得可惜。 朝笙的身躯猛然一震,咳出的血落梅似的开在雪里。 枝节已断,魔种飞速的枯萎,又缩回她的剑心。 还差一点。 暴戾的情绪无法控制的升起,识海飘摇动荡,她提着白露,一剑破开大寒绘出的法阵。 “我不想杀人。”少女的沙哑得惊人,“你们走吧。” 李朔君握着大寒,谨慎地观察着眼前的少女,沉声开口。 “我们,是来杀你的。” 这是师门的命令,是东洲所有书院的共识。 青云宗的天骄堕魔滥杀,青云宗的威名也将跟着堕落,待到书院弟子杀了她,青云宗正道第一流的称号也要拱手于人。 时也命也。 东洲一直在等这样的机会。 大寒再起,绘出的法阵向上升腾,绽开如绚烂的烟花。 朝笙不通法阵一道,却也知道李朔君是在传讯。 来杀她的,远不止眼前这数十人。 既如此。 她抬手,白露掠过潋滟的弧光。 杜少蒲尝过白露的苦头,虽见朝笙半身淌血,依然不敢轻敌。 他的笏板从雪地里拔出,浮在半空之中,急急掠向了朝笙。 一剑横劈,一枚笏板顷刻粉碎。 “师兄!” 杜少蒲心痛不已,与此同时,数千张宣纸于风雪之中翻飞,庆阳书院的金丹弟子已结成法阵。 朝笙听说过,书院弟子大多以文房四宝为法器,宣纸之上,以金丹修为同绘出法阵,可比拟化神的一击。 阵眼上,李朔君抬起大寒。 天空都被这样多的宣纸遮蔽了光亮,赤红的符文在宣纸上同时写就,而后,汹涌的燃烧了起来! 化神的威能压来,杜少蒲想起宁茴,眼中浮现出恨色。 赔了如意秤,最后,还得顺便替他报仇——他太亏了。 火海翻腾,提剑的少女是海中渺茫的一点,李朔君凝神,大喝一声:“起!” 霎时间,冰雪消融,滔天的红浪于四面八方掀起。 剑意与邪气冲天,朝笙眼神沉沉,瞬息之间,白露结满寒霜。 心口一痛,是魔种借着邪气,想再次冲出血肉。 她深吸一口气,任风雪倒灌咽喉,剑气向前掠去,劈斩开万丈的火光。 宣纸纷纷扬扬,化作灰烬飘落。 “元婴巅峰,便能如此吗?” 杜少蒲面露愕然,然而李朔君神情不变—— 本就不寄希望于一招杀她。 尽管没有在春风会试上与朝笙对上,但同样有着“天骄”名号的书院首徒,其实知道,这个剑痴外表与内里都是如出一辙的金玉。 所以师门要杀她。 若青云宗怜惜她的天分,给她寻个“渡心魔”的由头闭关百年,谁还记得她曾入魔,谁能保证,她不会成为下一个剑仙。 神武小寒出现在左手。 李朔君沉神静气,元婴之上,灵气涌动。 朝笙的指尖略过潋滟剑锋。 雪越下越大,北川的寒意太刻骨,朝笙并不知道,徐不意是如何在这度过了那么多年。 剑光掠过谁人的咽喉,耳旁悉数是谁人的咒骂。 她并不认识这些要来杀她的人,但他们都认得她。 “滥杀……堕魔……” “去死!去死!” “天道……报应……” 心口的痛意越发明显,魔种嗅闻到血意与杀戮,白露贯穿血肉,又机械地抽出,她终于也觉得疲惫。 “哈——她是不是要不行了……” 杜少蒲似哭似笑,他的笏板已经尽数碎了,他的同门死的死,伤的伤,连大寒都被削去了半截笔杆。 李朔君感觉脑子里一片木然,同为元婴,差距却让他觉得如同天堑。 一行四十五人,杀不了一个元婴。 四百人呢? 四千人呢? 东洲的修士已尽数赶来。 漫天风雪之中,密密麻麻的人影耸动。 所谓举世之敌,不外如是。 朝笙缓缓地喘匀了呼吸。邪气游走于四肢百骸,想要再次完全控制她的心神,而她只是静静地望向了前方。 据说人死的时候,会把这一生走马灯般过一遍,最后,才能看到自己最想看到的人和事。 那个时候,她会看到谁? 暮色沉沉,谁人以镂金刻玉的手,雕琢出一对鲤书,说“要常来见我”。 日照西窗,披衣而坐的青年脸色潮红,想藏起那只他刻下的人偶。 她握紧了手中白露。 符咒法阵,剑影刀光,在冰原上掀起滔天的雪浪。 腰间鲤书红光闪烁,“要常见”的那个人出现在了她眼前。 死生一刻,是否会生出梦境般的错觉,不待朝笙细想,青年的掌心已轻轻覆在她凌乱的发顶。 “怎么这么狼狈?” 不是幻觉。 青年声音轻淡,一如去岁大雪,她奔逃于夜色,而他披着鹤氅,光风霁月站在她身前。 朝笙看到他袖口下见骨的伤,心想,师兄,你也不过看起来不狼狈罢了。 然而向来心直口快的师妹这次没有拆穿。 “是谢玄暮!”有人惊呼,“他不是受了刑,在黑水牢里关着吗!” 是三洲各宗的长老一同掌的刑,虽没问出朝笙在哪,却也让他沦为了半个废人。 “青云宗……青云宗难道真的要包庇那个魔修!” “不对,不对,他一个人来的,可是——” 一个受了重伤的金丹修士怎么能够有这样的威压。 惊蛰跃然于手上,玄衣的青年张弓如满月,流光一闪,通黑的箭羽缓缓出现。 “他入魔了!” “所以他才恢复了修为!” 衣袖在寒风中鼓动,青年的眼中,唯有纯粹的邪气游走。 天道不察,又何必再去修祂的大道,去遵循祂的法则。 黑水牢里,谢玄暮一遍又一遍问自己的道心,终于顿悟。 一念起,心魔生。 他不要大道,他只要她活。 长风猎猎,他看向前方凛冽的风雪。 “若要杀她,先越过我。” 第241章 师妹x师兄(33) 风声长嘶,青年的声音却清晰可闻。 玄衣翻飞,挡住了他身后少女的身形。而他的身前,已是三洲修士汇作的千军万马。 “谢玄暮,你竟然也堕魔了!青云宗实在荒唐之至!” 作为青云宗的掌门代行,三洲宗门,认识谢玄暮的人很多。 第276章 与这个青云宗大师兄交际过的,都知晓他从容的性情和八面玲珑的手段。 也有人揣测过,以裴若游的身体,是否作为掌门弟子的谢玄暮反而有可能继任宗主,毕竟修行与宗门事务他都未曾落下。 但随着裴洛以合道巅峰的修为出关,和他的堕魔,这些猜测从此就和这个青云宗大师兄再也没有任何关联。 “春风会试那日,你把她放走了,便知你们是同谋。”有人义愤填膺,“她杀了那么多人。” “杀了合欢宗的圣子,杀了同门,今日——”一个文士打扮男子手一扬,指向跪坐于雪地的杜少蒲,“又杀了庆阳书院的人!” “所谓的天骄,怕不是凭借着入魔才提升的修为。” “既如此,便都留在北川吧!” 阴谋或者算计,入局的人置身其中,本心是什么已没有人在乎。 任她往日杀过多少妖邪,庇护过多少凡人,又如何教导那些弟子,统统不作数。 魔修人人得而诛之。 设局的人希望她死。 西洲的人要复仇。 书院的人不想下个剑仙仍在青云。 是非对错,过眼云烟。 黑水牢里,谢玄暮冷静而清醒地旁观着自己受刑。 伤可见骨,神魂摧折。 而后,弃长生,堕邪魔。 青年不语,唯有青玉扳指上光华流转。 李朔君的目光紧紧落在这道玄衣身上。 谢玄暮受刑时,他也在场。 因是法修,故而特地将他的手臂分开吊起,十指皆上了刑,防着他再绘出什么空间阵法。 封了灵力,拷问的手段一一用上,最后遍体鳞伤了,依然未曾问出什么来。 一个生而贵极,享尽锦绣的人居然有一把这样硬的骨头。 李朔君当时还惋惜,青云宗的“法绝”从此彻底毁了,没料到,今日还能看到他张弓引箭。 箭离弦。 李朔君的瞳孔陡然放大,仅剩的小寒飞速提起,绘出防御法阵。 沉黑箭矢飞出的霎那,漫天风雪似乎都被撕开。 李朔君的法阵绘得很快,撞上箭矢后顷刻破碎,邪气呼啸,人群中响起惊呼,那放言要谢玄暮与朝笙都留在北川的人被正中眉心,轰然倒下。 “我说过的。”青年桃花般的眼中洇开浓重的墨。 ——若要杀她,先越过我。 直到这一刻,李朔君才终于生出实感。 那个光风霁月的谢玄暮,确确实实堕了魔。 “师兄。” 朝笙看向他袖袍下的白骨。 邪气恢复了他的修为,乃至让他进境,却不能让他的身体恢复如初。 因为那本就是暴虐毁灭的力量。 被天道厌弃的人,任修为如何,最后都不能得善果。 “这下子,我们以后真要亡命天涯了。” 而自己体内的邪气仍然不肯善罢甘休,她必须要剖出那颗魔种。 谢玄暮听到碎雪里的声音,微微笑道:“天地浩大,和你去哪都行。” “但在此之前,先把你的公道寻回来。” 他的师妹,剑心澄明的师妹,宁愿被凡人围杀都不肯拔剑的师妹,长街上横剑戮魔的师妹,这些年来,持剑荡不平的师妹,不该背负着堕魔的声名就此苟活。 邪气漾开,指尖又浮出一箭。 谢玄暮看向攒动的人潮。 “愿死者,尽管前来。” 回答他的,是铺天盖地的剑影刀光。 局已至此,无可回转。 离光殿里,裴洛静静地坐在高座之上,俯瞰着水镜之中北川的厮杀。 记得当初,收了这个爱刻傀儡的徒弟,她惊艳于他的天分,将符道术法一一授予他。 一晃,不知已过去多少年。 朱厌在她的识海里发出尖锐的声音:“北川!太好了,所有人都会死在北川!” 裴洛垂眸,那些曾经的记忆都纷纷消散,眼中唯有纯粹的邪气流转。 铅云翻滚,风雪交加。 北川之上,但见尸堆如山,鲜血洒遍。 谢玄暮从未杀过这样多的人。 很久以前,童年噩梦里还会有他的父皇——胤朝厉帝——那张残忍嗜杀的脸,死去的至亲与拜入仙山的他渐行渐远,待到有了足以移山填海的力量,谢玄暮反倒比年少时从容沉稳不少。 青云宗中的共识是大师兄性情矜傲却内里温和,所以让人觉得可亲可敬。 譬如明光峰的猴子没被这位青云宗大师兄揍过,却都心服口服——这绝不是因为灵石的缘故。 因为无论他们下山闯了多大的祸,有一个人总会收拾好那些烂摊子。 但其实温和包裹私心,青云宗大师兄是爱屋及乌地对其余人好。 所以,从来都没有什么人能比他的师妹重要。 识海之中,邪气翻涌,谢玄暮勾弦的右手已是白骨森森,鲜血淌落,而近乎撕裂的疼痛从手腕延伸到了肩膀。 杀金丹,杀元婴,杀化神——他对于对手的修为已经没有了概念。 有人倒下,有人还站着。 小寒断了,替李朔君挡住了致命的一击,他伏在雪地中,灵力耗尽的寒冷伴随着死亡的气息。 同门皆死,唯有杜少蒲还苟延残喘。 青云三绝名不虚传,所谓道法百解,这个未曾登上紫微台的法修远比他想象的要强大。 “师弟——”李朔君看向挣扎着的杜少蒲,“逃吧,师门要杀剑痴,又何曾想过我们可能死在北川。” 本命法器的毁坏带来了识海的重伤,杜少蒲半截身子陷在雪中,无论如何也爬不起来。 “我走不了了,师兄。”杜少蒲说,“我的元婴本就是丹药催生。” 那个时候险些走火入魔,怀揣着对宁茴的恨意以灵药结婴,春风会试时还未与他对上,便败在了朝笙的剑下。 认识合欢宗这个雌雄莫辨的家伙简直是一生的灾难,当年如果看出那是个男儿郎,也许就不会被骗走如意秤,也不会来南洲,再卷入到北川这场屠杀里。 他干脆任整个人都陷进雪中。 “下黄泉去找宁茴报仇算了。” 任师门驱驰,成全书院要胜过青云宗的野心。 真不甘心—— 但依然只能,潦草的、年轻的纷纷死去。 * 风雪之中,忽有铮鸣声起。 西洲剑阁的人结成了剑阵。 谢玄暮放眼看去,结阵之人皆为元婴,乃至化神,那紫微台上输给了朝笙的萧慈音也立在阵中,眼神中一片决然。 他神情平静,不起一丝涟漪。 剑修似乎都有这样视死如归的心。 而他身后,朝笙蜷缩在地,心口鲜血汨汨涓流。 舍剑心,剖魔种,千般苦楚,因谁而受。 漫天剑光,引得地崩山摇,万剑纵横交错,连飞雪都被盖过。 紫电破云而来,与剑阵相接,爆发出刺眼的光芒。 谁能挡万剑铮然,剑意滔天。 “闻说剑阁有万剑冢,悉数葬的皆是诛邪除魔的灵剑。以剑结阵,荡平天下邪魔,今日,终于得见……” 第277章 有修士喃喃,再看向前方那道依然伫立的玄衣身影,不觉胆寒。 那柄堕了魔的神武惊蛰,以箭矢携如瀑的法阵,铺天盖地,了结了上百人的生死! 剑阵煊赫,剧痛之中的朝笙都感知到了白露的战意,她垂着头,咬牙刺向剑心深处。 谢玄暮耳尖微动,听到朝笙喉间压抑的痛苦。 他抬手,任飞雪飘落在袖下白骨之上。 青年挽弓如满月。邪气在剑阵面前暴涨,青玉扳指流光一转,一箭又临弦。 万剑齐出,他松开箭羽。 霎那间,天崩地裂的威压朝那枚黑色的箭涌来。 符文流转,暗色的法阵随着箭羽离弦生出,这枚箭破开风雪,上百个法阵在长空上亮起,勾勒出璀璨的星图。 天上星辰,要穿越万载光阴,才能照在人间。 剑阵之内,他们浑然不觉神魂的震痛,既然那袖袍淌血的青年已经堕魔,此番来北川,剑痴或者玄衣,都当杀。 雷霆震声,万剑如暴雨降下,与万剑同来的,是众修士无数的法器、符咒、阵法。 既然已到这样的地步,便只有至死方休的结局。 风雪都被绞碎,一柄长弓,要如何独自挡住这样浩瀚的杀意。 那孤绝的一道箭羽不折不坠,直刺向前。 霎那间,天沉如墨,星图流转。 雷霆俱歇,剑生红锈,迅速朽坏碎裂,堕于风雪之中。 那些杀意冲天的修士忽然倒下。哀嚎声起,转瞬之间,丹田枯竭,轰然老去。 朝笙的手猛然一紧,白露刺向那颗魔种。 而她身前,谢玄暮整条手臂彻底化作白骨,然后腐朽。 君不见,光阴似箭,一箭换斗转星移,沧海桑田。 君不见,朝如青丝,一箭换枯颜白发,寿尽黄泉。 死一般的寂静降临在北川茫茫的冰原。 修行者谢玄暮,六岁拜仙门,十九结元婴,又一岁,入魔。借星辰之力,换光阴流转,杀正道修士三千。 “师兄?” 尸山血海里,朝笙抬头,看眼前人顷刻之间白发苍苍。 “我从来没有食言过。”谢玄暮回身,用已化作白骨的手轻轻抱住了朝笙。 还好衣袖垂落,让他看起来没那么凄惨。 “这次是例外。” 那流转时光的一箭,耗尽了谢玄暮的年华。他飞速的衰老,唯有那双桃花般的眼中含着熠熠的光亮。 那里面流转的是泪水还是旧时的月光? “憾游原,是我能送你去的最远的地方。” “这里,是我能陪你走的最后一程。” 分别太匆匆,其实,他想要和她长相厮守。 “魔种已剖。” 前尘往事走马而过,他的笑也带着怅然。 “朝朝,往前走,去拿回自己的公道吧。” 沙哑的声音碎成雪絮,顷刻老去的青年化作灰烬,逐着北风,一道逝去。 朝笙抬手,发觉什么也抓不住。 心口的伤渐渐愈合,邪气随着魔种的碎裂从体内消失,她的识海从未这般清明过。 所以对于万事万物的感知也重新敏锐。 比如风萧雪寒。 比如怆然泪下。 比如他死在自己的眼前。 “师兄……” “谢玄暮……” 北川浩渺,她徒然地拥着那染血的玄色衣袍,蜷缩着,像是一座孤零零的小岛。 呼啸的风中,谁人哭声渐起,凄厉至极。 离光殿外,裴洛望向天上星辰闪烁,知道自己那个天纵奇才的弟子,至此陨落。 神魂在朱厌的桀然狂笑里被拉扯,她体内邪气流转,识海之中,遍是黑雾。 青云宗的宗主,心魔早生,后来行在人间的,一半是她的执念,一半,则是朱厌。 北川长河之下,裴镜昙设下的封印缓缓散去。 青云宗宗主——朱厌,从此再无分别。 三千修士,以命为祭。 芸芸苍生,成牲成殉 妖邪如蝇,复回人间。 天下大乱。 * 三洲的修士从未见过这样多的妖邪。 黑雾像瘟疫一样蔓延,所到之处,无不是生灵涂炭。 各大宗门始料未及,妖邪则四散人间。 乾真峰两任峰主,卜出的崩塌的天命,终于应验。 书院、剑阁、合欢宗、乃至青云宗,精英弟子大多都已经折损在了北川,那个本应伏诛的剑痴生死未知,也腾不出手去确定她的生死。 每天都有无数人死去。 憾游原。 沿着长溪往南,沿途遍是血色。 一个月之前,朝笙因空间法阵来到此处。 当时,她整个人坠倒于溪水旁,陷在初生的春草里,草叶划过肌肤,那种轻微的刺痛感还很清晰。 人间四月,憾游原上当开出如海的春花,朝笙举目看去,只有一片苍凉。 敛了他的玄衣,又收起惊蛰,她一边养着伤,一边往南洲归去。 才至憾游原,便发觉人间已换。 这一切,是否都与裴洛有关联? 身后传来异样的窸窣声,沾染过邪气后,她对这样至阴至寒的气息分外熟悉。 她旋身,提剑挡去,白露还未出鞘,扑向她的妖兽已被击退数丈之远。 是只蓝面吊睛的白狰,她看过去,白狰的爪上赤黑,是干涸的血。 她拔剑,暴掠向前,白狰的身体断成了两截。 剑身上鲜血淋漓,她沉默着走到长溪旁,俯身洗剑。 手上的青玉扳指也被溪水淌过,险些滑落她的指尖。朝笙的神色终于松动,她迅速地将手从水中抽离,攥紧了扳指。 最后,手一向不灵巧的少女取下剑穗上的细线,默默捻成一根长绳,把青玉扳指系在了脖颈上。 扳指贴着肌肤,坠在胸口,和她的心脏一起跳动。 她起身,继续往前走。 憾游原上人迹罕至,惟有游牧的部族逐水草而居,朝笙的目光扫过坍圮的帐篷,又感知到了邪气的存在。 那只死在她剑下的白狰被邪气污染,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凶兽,这个小小村落里的凡人,大概尽数死在它的利爪之下。 她看向那些横陈的尸首,忽然想起为了剜心一案,她与谢玄暮去了骊城。 当时,被邪修剜心的新郎躺于棺木之中,谢玄暮绘了一道净魂驱邪的法阵。 她回想着法阵上流转的符文,缓缓抬起了手。 一个法阵生出,转瞬熄灭。 “师兄,我在这件事情上,确实没什么天分。” 她静伫良久,仿佛在等待什么。 惟有风吹过,摇动草叶,以簌簌的声响作答。 他最后,只让她往前走。 她微微俯身,替某个死不瞑目的人合上了双眼。 有一道细弱的声音响起。 “姐姐……你……是仙人吗?” 朝笙一愣。 尸体堆里,垂死的小丫头睁着眼,费劲地看向了她。 那个倒在溪边的姐姐,刚刚一剑杀死了大妖怪。 当时奶奶没有给她回答,她想再问问她。 第278章 朝笙快步向前,将灵力渡向了她。 但她半边身子都被白狰咬烂了,说出这一句话本就是回光返照。 小丫头感到身上有暖融融的气息,她很喜欢,可是寒意蔓延得更快。 “我是。” 这个负剑的姐姐终于回答了她。 小丫头想咧嘴笑,她就知道自己没有猜错。 可泪水啪嗒,她的气息渐渐散去:“仙人,把那些……那些大妖怪都杀了……好不好……” “好。”朝笙答她。 * 越往南走,目之所及便越惊心。 修士或者凡人,在妖邪面前并无差别。 一座繁华的城池可以化作尸山血海的地狱,一个强盛的宗门可以被撕咬成碎片。 起初,还会拭去白露上残留的血痕,后来,遇到的妖邪越来越多,鲜血淋漓不尽,于是剑不再归鞘,也没必要擦拭。 妖邪有的尚还弱小,但更多的则很强大。 魔种已毁,她在北川孤独迈过了化神的门槛,大多数妖邪都能应对。 可要杀裴洛,这还远远不够。 杀死那些妖邪的时候,朝笙会想起很多人和事。 碰到一只巨蚺,下意识觉得若是宁茴,他用芒种想必杀得更趁手。 途经御兽的门派,门中弟子皆被堕魔的妖狐吞食了心肺,待到她杀了妖狐,居然会不由得感慨,胡九微祖上,真是尾难得的好狐狸。 看到凡人以血肉之躯,想要在妖邪面前庇护至亲至爱,到死不悔,胸口的青玉扳指便震动得更快。 不认得她的人,谢她的救命之恩,想跟着她走。 认识她的人,默然不语,未曾再提“诛邪”一事。 也有人咒骂她,说是她与谢玄暮堕魔,引来天谴。 剑尖停在这群人面前。 她想起那些早已死去的人,想起谢玄暮最后的话,想起那一声“仙人”,最终按住了剑。 堕魔是不争的事实,待到杀了那段因果,朝笙静静地想,一切都会结束。 三洲大乱,她孤身向前,走向自己的天命。 骊城之西,有山蜿蜒百余里,是为鹚山。 登鹚山,可见骊城迢迢,而青云在更北端。 落日狼烟,她忽而想起徐不意在那个夜里教她的一剑。 见鹚山巍峨,那仅剩的半颗剑心终得明悟,她提剑,山岳般的剑意杀向白衣的落拓男子。 他在她去青云宗的路上出现。 “我要去杀裴洛。”朝笙说,“妖邪降世,师尊,你不去诛邪,反要拦我。” 自那夜之后,她再未见过徐不意,更不曾与他说过话。 裴洛要剑骨,朝笙不觉得伤心,因为她会杀她。 但徐不意不同。 这些年来,言传身教,亦师亦父,待到醒悟这是一场骗局和注定的背叛,她又该如何作答。 他沉默不语,以陵谷挡住了这巍峨的一剑。 他甚至不敢去看这个弟子的眼睛。 青云宗的人都说,剑痴有双澄明潋滟的眼,那双眼睛和白露一样漂亮。 这一点,徐不意是第一个知道的。 很多年前,把她从饥民堆里救出来的时候,就发觉这个瘦弱如枯草的小丫头,眼睛亮得惊人。 被他抱起时,如离群的幼兽有了家。 但如今,她静静看向他,眼中只有寂寂的暗河流淌。 从一开始,就是算计、谎言,他早已无法回头。 因此,朝笙懂得了徐不意的回答。 白露与陵谷相接,发出铮然的声响。 没有任何灵力,唯有纯粹的剑意相对,师徒情分,真假难辨,可这些年来细心教授,默契从来不作假。 白露剑意横凝,霜雪堆生,缚住了陵谷,再不得寸进。 徐不意剑柄倒提,转瞬之间,霜华碎裂,在薄暮里化作流萤般的光点。 他白衣如风,剑意沛然,以磅礴的气势震开朝笙。 一剑可撼山岳,一剑可断长河。 不是传道授业,是不死不休。 朝笙几乎要握不住手中白露,她神情未变,强行稳定住身形,而剑尖在夕阳下画了一道弧线。 白露长啸,剑意勃发,从剑尖向林海荡去,再至徐不意的身前。 陵谷沉默无言,横递而来。 古朴的长剑如骤雨般落下,白露与之相抵,嗡鸣声声,朝笙感受着手腕上清晰的痛意,知道这是化神与合道的差距,这是剑仙与剑修的差距。 但她从来不是一个懂得低头的人。 练剑十二年,直道而行,养浩然剑意,纵伤不惧,纵死不悔。 南洲春暖,哪怕是薄暮时分,日光也犹带暖意,但北川的风雪太凛冽,注定要永远落在她的人生里,朝笙握紧了白露,迎向斩来的陵谷。 一霎之间,手中白露成霜,漫天的风雪呼啸,落满鹚山,盖住将退未退的日光。 饶是徐不意,也感觉到了刺骨的凌寒。 他甚至忍不住在心里暗叹,当真是漂亮的一剑。 有这一剑,当证剑道,当作剑仙。 风雪之中,白衣愈发显得惨然,忽有红梅于雪中绽开,星星点点,继而化作大片的晕染。 白露刺进血肉,他的心终于坦然。 陵谷一提,他向前踏去,白露将身体洞穿,喷溅的血雾顷刻被冻结,化作冰晶裹着的赤色珠子,艳丽剔透,极为好看。 “出师了。”他心想。 合道巅峰的灵力顷刻爆发,他面露决然,紧扣住朝笙的手腕。 朝笙的反应很快,灵力压来,炸裂在徐不意满是伤痕的掌心。 但她很快发现了不对劲。 有一缕灵力缓缓游向了她的奇经八脉,在与她的灵力汇合之后,便迅速地相融,然后——如海的灵力奔向了她的丹田。 识海因此而掀起滔天巨浪,连残损的剑心都生出新的血肉,她的修为从化神飞速攀升,最后,到达了合道巅峰。 朝笙的瞳孔猛然放大。 而徐不意的面容飞速的变得苍白、瘦削,连沉黑的陵谷都越发暗淡。 “我的剑心早折,师徒十二年。”他终于和朝笙说了第一句话,“朝朝,是我负你。” 所以今日,不是为了拦她,是为了求死。 练剑百余年,上下求索。见明月骄阳,也见山河浩大,最后,却困在年少时的那一抹青衣里。 百年以前,春风会试。 明光峰无名的白衣剑修还未被师门看中,就先莽莽撞撞,在紫微台上站到最后。 紫微台另一端,他的对手,是青云宗盛名天下的法修。 鸦羽明眸、青衣山色,只用一眼,就将冷硬如剑的剑修困在了里头。 同她名扬四海,与她结发合卺,又看她困于诅咒,困于不灭的心魔。 暮色彻底落下,无边的黑暗降临在连绵的群山,他自剑尖坠落,耳边风声呼啸,天旋地转间,知道这幻梦的一生终于结束。 当年,明光峰里籍籍无名的剑修,日日挥剑万遍,期待自己来日荡尽天下不平,成为一剑震烁八方的剑仙。 终究,负了自己的道。 揽云宫里,裴洛静静地坐在廊下,看向那一棵倒塌的古树。 第279章 她很少来这,朱厌与她伴生,心魔多年,她很多时候都觉得自己并不只是裴洛。 此刻,她却突然记起了遥远的前尘。 只属于“裴洛”的前尘。 当初年少,总来揽云宫观徐不意练剑,那时便觉得这棵树堆霜砌雪,煞是好看。 第242章 师妹x师兄(34) 那个时候,裴洛还是个金丹期的修士。 春风会试输给了这个白衣的落魄剑修。 明光峰有很多弟子,鸡飞狗跳,爱给宗门惹麻烦,不过身为少宗主的裴洛从不知道还有徐不意这个人。 起了好奇心,找到明光峰执事一问,才知他本来是个连正经师父都没有的外门弟子。 十七筑基,日日在试剑台挥剑万次,如此十年,方结金丹,踏上紫微台。 而后,一鸣惊人,折剑阁,入元婴,成魁首,拜入揽云宫。 生来就是天之骄子的裴洛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人。 她的一生太过顺遂,骄傲恣意,不知愁为何物,修炼对她来说也是坦途,整座宗门倾尽心力的培养,自入道起便有化神大能言传身教,半生苦楚、只知练剑的徐不意与她是两个世界的人。 “日日如此,不无聊么?” 她看着揽云宫霜雪簌簌,已入元婴的徐不意依然和从前一般沉默挥剑万遍。 道法变幻无穷,裴洛学了诸多法门,难以理解他眼中只容得下一柄剑。 没指望这闷葫芦回答,他的性情也如寂寂而落的雪。 但白衣的剑修却收剑,认真地看向了她。 “不无聊。” “你来,我很开心。” 青衣少女一愣,向来恣意的人破天荒红了脸。 此后百年,两人一道走过。 迈入化神之境时,雷劫她险些没有撑下去。彼时父亲裴憾生已逝,她从少宗主成了掌门,三洲觊觎第一宗的位置,她强行破境,差点身死道消。 那个传承到她手里的朱厌法阵因此而松动,待到她步出雷劫,化神的威压铺开来时,才震慑走那些不怀好意的目光。 天骄半生,未尝不顺,直到要自己顶立起一个宗门,裴洛终于明白修行的苦楚。 朱厌趁虚而入,作了她的心魔。 徐不意有所察觉,合籍大典上,已承剑仙尊位的剑修向她承诺,这一生必以命护她。 朱厌在心里叫嚣:“不一样的。力量只有是自己的,才最可靠!” 裴洛压下了它的声音,可自己也知道——她是这样认为的。 朱厌的风雷萦绕于袖侧,和她的道心一同震荡。 后来—— 她同徐不意有了一个孩子。 一个未知的生命在子宫之中跳动,那一瞬间,裴憾生逝去的缺失被弥补,这世上重新有人与她血脉相连。 朱厌的邪气入体,污染了这个孩子的根骨,她必须面对他早夭的命数,面对再次的失去。 裴洛不甘。 彼时她已经做了十余年青云宗宗主,权势或者力量,都为她所驱使。 上位者视人命如草芥,视芸芸众生如蝼蚁,裴洛要牺牲掉一个人,给裴若游换一副干净的根骨。 那个人必须堕魔,必须为天道厌弃,方能献出剑骨,让裴若游不沾丝毫因果。 所以被牺牲的,就是朝笙。 后来的事情便无需多言。 布局多年,机关算尽,青云宗的宗主早已成了与朱厌共生的魔。 默许了这一切的徐不意剑心摧折,最终,宁愿死在朝笙的剑下。 而朱厌要的,是重回人间,是邪气横行,天下生灵涂炭。 裴洛沿着长廊往外,向第九十九峰而去。 她知道,此后,揽云宫再不会有终年不化的雪了。 * 剑修其实很容易死。 这一点,朝笙早有觉悟。 直道而行,遇不平则拔剑,意难平则道难行,大多数剑修在砺剑的半途就会战死。 徐不意云游在外的那些年,朝笙曾经想过,是否哪天便会突然得知他已经陨落。 诚然这样有些大不敬的嫌疑,但视死如归是剑修的通病。 在朝笙的想象里,剑仙应当死于诛邪,死于快意恩仇,或者天雷的考验。 而不是以赎罪般的方式死在她的剑下。 夜色深重,落满她瘦削的肩头,发间的雪蝉绡在风中轻扬,偶尔拂过她的耳畔。 她看着徐不意自剑尖坠落,跌入茂盛的林海之中,而她体内,灵力如海充盈,已到达合道的顶峰。 ——那是一个曾经默默无名的白衣剑修,一生的修为。 灵力温暖平和,像很多年前,饥民堆里,伸过来的满是剑茧的手。 邪气似乎察觉到剑仙的陨落,从四面八方涌来,争抢着、想要吞噬那具没有了声息的躯体。经由灵力淬炼的血肉,对妖邪大有裨益。 一剑自山巅落下,劈开魑魅魍魉,诸邪纷纷退散。 而徐不意的身躯渐渐透明,如同流萤般渐次解离,化作不胜数的光点。 风吹过,它们如同星海一般起伏涌动。 修士从天地汲取灵气,死后也当化作灵气,归于天地。 万籁俱寂,月色透过重重的枝桠,照着一个孤零零的人影。 朝笙望着流萤纷纷扬扬,飘入无边无际的夜色之中,直到再也看不见。 白露不曾归鞘,她抬手,剑光横斩,越过鹚山、骊城、离光殿,落在第九十九峰朱厌台前。 “我有一剑,请宗主观。” 这道声音穿过浩浩的山河,穿过茫茫的人间。 东洲,被围困的书院之人怔然,察觉到剑仙方死,剑仙方生。 西洲,剑阁阁主斩落邪修的头颅,眼中露出欣慰与遗憾。 裴若游看向院中傀儡,至此刻,终于了悟自己当有一个怎样的结局。 妖邪噤声,它们灵魂深处,曾被裴镜昙诛杀的恐惧仍在,唯有朱厌邪气更盛,千年夙仇,在今夜就要彻底落下。 裴洛袖袍迎风,一道赤色法阵亮起,与剑光相撞,荡起猎猎风声。 这是自天魔伏诛,裴镜昙登仙后,三洲有史记载最为声势浩大的一战。 两个触及到修行巅峰的人,要杀死对方。 多年以前,布局的初衷是为了取骨,待到朱厌与裴洛再难分离,裴洛的意志其实与这只妖邪并无差别。 皓雪般的一剑递来,少女的身形出现在裴洛面前。 合道战合道。 裴洛没有动,风雷震声,将那一剑击退数丈之远。 朝笙看向那张雍容、淡漠的面容,发觉自己已经有些记不清年少时与她相处的时光。 她记性很好,记得很多人,连那个想坑她灵石的郢城城主都还没忘记模样。 但有些事,记不得也无妨。 暴虐的邪气能与清正的灵气交融,都化作裴洛的力量。 朱厌的虚影在青衣身后浮现,朝笙了然,今夜她的对手,并不只有一个。 明月之下,法阵回旋,夜已深,天幕却因为法阵而呈现出灰蒙蒙的光亮。 朝笙感知到天地间的产生了微妙的波动,裴洛指尖一点,法阵降下透明如琉璃的光。 第280章 剑影破空而至,斩落琉璃如许,白露裹挟的寒霜笼在少女的周身,破开夜色,刺向了青衣。 裴洛眼前有纷纷扬扬的雪落下,她目力极好,修为至此境界,每一朵的轮廓都很清晰。 很多年前,紫微台上,白衣的剑修也是以这样一剑,取走了春风会试的头名。 她身形向后掠去,青衣浮动如水,霎那间,赤色的雷光拔地而起,将雪纷纷的炸碎。 与此同时,长风贯山岳,千万道白刃旋飞,削落青山碧树,那些蛰伏于山中的妖兽瑟瑟发抖,恐惧于这样盎然的杀意。 第九十九峰,镇着朱厌的一颗头颅,这里是裴洛天然的道场。 风雷漫天,避无可避,剑光流转,斩落袭来的杀意。裴洛太过熟悉朝笙,或者说,太过熟悉揽云宫的剑修。 待到如虹的剑光降下,朱厌台上,一座巨大的法阵已经完成。 与此同时,青云的七座主峰之上,同时点亮了璀璨的法阵。 天地道法,奥妙无穷,心魔缠身,未曾阻挠她在修行上更进一步。 整座青云,本就是她设下的大阵。 朱厌桀然狂笑,笑裴镜昙的后人沦为它的同类,笑此后妖邪将占据人间。 法阵的光芒照亮长夜如白昼,煊赫的雷霆自九天而来,杀向那道流转的剑光。 三洲大地都为之震动,合道修士全力的一击,举世都瞩目。 庆阳书院的院长面露惊惧之色:“胜负已分吗?” 东洲妖邪频出,书院苦苦支撑,昔日他们想杀剑痴,今日却只想她活。 西洲,剑阁。 阁主利落砍下被邪气污染半臂,剑指蜀道之上不绝的邪修。 “徐不意,你的弟子若死了,剑仙只怕要落在我身上。”她飒然一笑,却是无限凄凉。 揽云宫里,星津星渚攥着师姐送他们的人偶,眼泪止不住的流。 乌云自远处推来,盖过天穹的月亮。 提剑的少女乌发散乱,一缕雪蝉绡飘落于地上。 谁人相赠,寸许寒绡,可挡合道全力一击。 第243章 师妹x师兄(35) 裴洛的神情终于变了。 布局以来,未曾有一步失算,哪怕朝笙已入合道,她也有信心借这个阵法重伤她。 但蓝衣的少女毫发无损,在纷纷扬扬的大雪中呼出一口雾气来。 人间四月,不见芳菲,惟见这样凛冽的大雪。 无声无息之间,裴洛抬手,磅礴的邪气顺着她的动作散开,漫天的雪停在空中。 厚重的铅云彻底将月亮遮蔽,一片浓稠的黑暗之中,她与朝笙看向了彼此。 结云庐。 裴若游将青狐放在一座精巧的假山盆景前。 “人修有样法器叫芥子。”他声音缓缓,“内有小须弥,不算大,青山几座,绿水一汪,里面的灵气足够你修炼三年。” “我要出去一趟,你便藏在里面修炼,待到灵气耗尽,再出来。” 青狐呜呜咽咽,爪子拼命刨着少年的衣袖,裴若游置之不理,将它送入了芥子当中。 * 因白露剑意而引动的雪凝结,化作尖锐的冰片,自天而降,疾射向朝笙。 空气都被撕裂,刺耳的嗡鸣响彻青山,朝笙不躲不闭,灵力自剑身喷薄而出。 两股合道巅峰的力量相撞,掀起可撼山岳的巨风。 那些酷烈的剑意,阴寒的邪气,虔诚的杀意,尽数凝在了这滔天的风浪之中。 朱厌台坍塌,第九十九峰坍塌,乃至连绵的青山都倾倒,能触摸到天道本质的合道修士,确实拥有移山开海的力量。 刚直浩然的剑意,终于落在了裴洛身上。 身上的邪气也被劈开,一剑贯穿她的肩胛,凌厉的冰雪霎那间封住她的伤口,让血肉不得愈合,寒意转瞬自经脉而去。 她抬眼,看向朝笙被风雷雪刃割出鲜血的面庞。 紧接着,冰霜碎裂的声音自肩胛响起,她震碎那寒如北川的霜华,抬手,于漆黑的夜色中绘出一道看不真切的阵法。 青山之中,风雪交加,身上的寒意越发的清晰。 下雪了,当然会冷。 但这不是合道期的修士该有的感觉。 正如揽云宫中,冰雪终年不化,可朝笙或者徐不意,乃至很多年前尚还年少的她,都不会在意。 棋局已至此,这枚最关键的棋子,将要破局。 裴洛——或者朱厌,都不想看到这种可能。 因此那道法阵急速地扩大,升至天穹中央,三洲四海,横生的邪气狂热的涌来。 当北川封印瓦解,天下妖魔纵横,朝笙的敌手,就不止眼前这一人。 顷刻之间,黑雾翻腾,汇于裴洛一身。 朱厌的虚影如有实质,而裴洛乌发转瞬如云雪,双手变作触目的赤红。 至此,邪魔永堕。 真正的大妖回到了人间。 风声凄厉,暴雪飞旋,雷光与黑雾相合,恐怖的、至浊至邪的力量铺天盖地。 朝笙的识海也因此而掀起风浪,那枚曾经深种、又被剜除的魔种似乎还留下一点余烬,她面朝着汹涌的风雷雪雾,白露剑光飞舞,硬生生破夜而出,须臾之间,狠狠刺向了裴洛。 此时,她已是鲜血淋漓。 剑锋贯穿血肉,因此她身上不单有自己的血,也有裴洛的血。 可裴洛神情漠然,仿佛不觉得痛,唯有一双眼猩红,竖瞳之中,杀意滔天。 这并不是人类的眼睛。 刹那之间,磅礴的邪气炸开。 这是数百年前,曾令裴镜昙剑折的大妖,这是数百年后,让三洲尽生邪魔的朱厌。 血雾蓬然,朱厌赤色的利爪握住白露,正与邪的力量都为它所用,它的另一只利爪,刺入朝笙的咽喉。 天命终于要应验。 青山枯萎,长河干涸。 东洲,千年的书院轰然倒塌。 蜀道,剑阁阁主回首,半副残躯已不能提剑。 熔炉似的人间,蜷缩躲藏的凡人怔怔看向天穹,这黑暗,似乎将永无尽头。 在这纯粹的暗色之中,有一点光亮,于风雪之中飘摇。 一株碧色的藤蔓从少年的掌心生出。 化不开的黑暗里头,它实在太脆弱,太渺小,光芒熹微,甚至难以被注意到。 年岁很小的时候,裴若游曾同朝笙一起,看他们的师兄雕刻傀儡,绘出法阵,赋予它们栩栩的“生命”。 他循着记忆,将谢玄暮说过的法阵一一摧毁,终于迈出了结云庐。 结云庐外,世事已天翻地覆。 裴若游踏着浓稠的夜,迎着风雪,来到了这里。 丹田之中,师兄所借的心头血枯竭,他被关结界,得知他的陨落。 师兄既如此,朝笙又当如何。 命数无可转圜,裴若游其实,从来都不要长生。 他仰头看向天穹,那蓝衣的少女自青云之端坠落。 他的母亲为了他,已彻底堕魔。 往事林林总总,在他眼前浮沉,任他心如草木,终于饱尝崩离痛苦。 谷雨生机盎然,照亮一截夜色,藤蔓上生出朵细小的花苞。 第281章 浅淡的、柔软的。 灵力汇于花中,治愈的气息转瞬被黑雾吞没,又源源不断地生出。 他垂眸,袖中探出荆棘,刺向心头。 鲜血淋漓,落在谷雨之上。 他这一生,确实无法元婴,更无法长生。 但天道公平,有舍有得。 所以以命为祭,换元婴一霎,谷雨生花。 那朵细小的花苞,在凛冽的风中,颤抖着舒展开纯白的花瓣。 一片。 两片。 三片。 直至盛放。 分明以心头血灌溉,可它的气息那样温柔,那样干净,像天地孕育的灵胎,携生之力,来到人间。 “去吧。” 他身形摇晃,颤抖着手,将谷雨递向前方。 这朵花便如夜中萤火一般飘去,天地慈悲的法则眷顾它,因此邪气不侵,风雪不堕,它飘落到少女的身旁。 “当初,师兄借我寿数一甲子,现在,我把它转赠给师姐了。” 师兄那会儿是强买强卖,所以这一次,裴若游也没考虑朝笙的意见。 他的生机流逝。 他的身躯倒下。 而那坠落的蓝衣,伤口飞速愈合,白骨生出血肉,断裂的咽喉之中,重新有气息游走。 纸上说长,这一切只在短短几个霎那。 黄泉转眼,少女剑修握紧剑柄,以至纯至清的剑意杀向朱厌。 回应她的,是呼啸迎来的黑雾。 “既能杀你一次,便能杀你第二次!” 分明被扼断咽喉,邪气灌入血脉,转瞬之间,她又再度提剑,悍然向前。 风雷扑面,邪气鸣啸。 一剑起。 东洲,书院的修士们提笔,在废墟残瓦上写下圣人的教诲。 ——“天下有道,有德者兼之。” 她携成圣的箴言,削落朱厌的左爪。 合欢宗。冰棺前静坐的灰衣女子抬手,一朵红莲生于掌中。 “阿茴没说错,你是个很好的对手。” 红莲化作滔天烈焰,奔向青云上空。 赤火和风雪相合。 又一剑生,贯穿朱厌的咽喉。 蜀道,剑阁阁主单手持剑,与仅存的弟子结成剑阵。 万剑冢中,剑声铮鸣。 这曾败于徐不意剑下的女子慨然长笑:“既有剑仙生,当以万剑贺。” “借君三万剑,立时斩妖邪。” 震烁剑光,自冢中涌来,自战死剑修的剑上涌来。 天道在这刻终于注目于朝笙,冥冥之中,玄妙之至的气息降临在她的身上。 朝笙不管不顾,她踏向朱厌,霎那间,万剑归宗,漆黑天穹,银光似霄汉,剑意如洪流。 凄厉的长鸣响彻三洲,刺耳至极,它化作血雾,轰然死去。 邪气如有灵,疯狂逃散,想奔涌回到北川。 但剑意斩落,霜雪覆三洲,人间四月,漫天白雪,千里冰封。 黑雾凝固,而后在少女抬手之间,蓬然碎裂,消失不见。 九天之上,天雷高悬,那几百年都未曾有人跨过的长生,未曾开过的天门,为这一剑震烁八方的剑修而来。 澄净如琉璃的神辉降落,万顷乌云消散,方知明月已落,朝阳初升。 三洲最漫长的黑夜就此结束。 苍生侧目,天道垂首,要见一人得证大道长生。 第244章 师妹x师兄(36) 九重雷劫,自紫云中生。 紫云之后,一线天门已开,接引仙鹤的羽翼已能隐约看见。 越过这九重雷劫,便能叩开天门。 有修士喃喃:“多少年了,终于又要有人证长生了吗?” 琉璃般的神辉如同帷幕一般降落,东边的朝阳升起,天云灿烂,与之相辉映,一派前所未有的壮阔景象。 东洲,书院。 遍地残瓦、颓垣。 谁能想到,那一开始他们借势想杀的剑痴,最终还是承了剑仙之名,叩开了遥不可及的天门。 而人心的恶念才是最大的魔。 但世事不可回转,种因得果,无论剑痴今日登仙与否,千年的书院从此都将落寞。 西洲,剑阁。 尸首横陈堆山的蜀道之上,剑阁阁主知晓那年轻的剑修已获得天道的认可,她不禁一笑,剑冢三万剑,倒是寻了个好主人。 她的左臂已断,而她的弟子们,有的折在北川,有的死在了妖邪手下。 荒唐与残忍都已经落幕,来路仍要奔赴,但今朝,她静静按剑而坐,望向了遥远的天穹。 神辉明亮,雷劫翻滚。 乌发散乱的少女衣袍翻飞,提剑斩向第一道天雷。 一剑横劈,紫光断。 往事流转,初踏修行时,学会的,便是这样朴素的一剑。 天雷再落。 剑光长驱,朝笙知道这一次历天雷之劫,身后已不会有他绘出的阵法。 滚滚天雷,如同鲲鹏垂天之翼,声势浩大,弥盖住形单影只的一人。 朝笙握紧白露,天雷割开血肉,席卷过她的剑骨。 耳畔似乎响起谁人轻描淡写,笑她“怎么这么狼狈”,却又抬手,拂去她面上血痕。 要经历怎样的苦痛才能跨过长生,要顿悟怎样的大道才能得偿所愿。 朝笙提剑再斩,破开垂天雷翼。 血肉重生,灵气澄明,成就净若琉璃的仙身。 平生如一梦,前尘观花走。 揽云宫中,独自看过千百次雪落。 紫微台上,听闻多少“看剑”之声。 芒种摧折,同门尽死,深恩负尽,北川听雪。 而后世事轮转,惊蛰陨于眼前,朝朝暮暮,抵不过生死转眼。 谷雨花开刹那,少时三人,到底是她独活人间。 雷霆远去,紫气东来,仙鹤的清鸣嘹亮,三洲四海尽闻。 朝笙回首看去,故人已成累累白骨,而她,踏过最顶尖的那一具,叩开长生的天门。 天道用前所未有的慈悲与宽容注视着她。 如雪的鹤羽落在白露的剑身,她看向那崇高的天门。 “修道者朝笙,八岁习剑,十五金丹,逾三年,结元婴,而后堕魔。” “杀亲杀友,偿因果,斩妖邪,得叩天门。” 仙鹤发出清越的鸣声,似乎不懂她为何不再向前。 天道静默。 “愿散修为,舍此长生,重修大道。” “换枉死者归,薄命者生。” “换山河如旧,天地清平。” 仙鹤焦灼不已,绕着少女的周身旋飞,不懂她为何舍弃仙身,舍弃大道,甘愿再世为人。 而少女决然的声音再度响起,响彻天际。 “愿散修为,舍此长生,重修大道。” “换枉死者归,薄命者生。” “换山河如旧,天地清平。” 天雷震声,琉璃般的神辉洒向三洲四海。 朝笙垂眸,释然一笑,知道天道的答案是—— 允。 霎那间,春风度过茫茫的人间。 东洲,书院,被邪气侵染的残瓦不再黯淡。 西洲,剑阁,断臂的女子骨肉重生,颤抖着握住了手中的剑。 第282章 憾游原上,青草摇曳,野花疯长,潺潺的长溪流经村落,幼童挨着祖母,缓缓睁开了双眼。 冰棺碎裂,少年呵出一口冷气,任灰衣女子垂泪,抚过他如画的脸。 倒塌的青山再起,一株藤蔓缓缓生长,青狐奔走,来到谁的身边。 北川冰雪消融,累累白骨,转瞬朱颜,死去的人复归来,如箭般向前的光阴又倒转。 天门缓缓合上,仙鹤长唳,不证长生的少女渐渐消散。 自此,人间长宁。 百年。 * 南洲。 夜市。 华枝春满,天心月圆,又到上元佳节。 “阿姐,来串糖葫芦么?” “哎呀,黄鱼酥也试试?” “阿姐,你最喜欢吃的莲花珍在前面!” 星渚喜滋滋地四处看,正卖力推荐夜市的吃食呢,忽而被星津狠狠踩了一脚。 “阿姐身体不好,你这会儿劝得欢,明天她不舒服了,有你后悔的。” 蓝衣的少女回头,笑眯眯道:“一年一度的上元节,不能浪费了呀。” 这就是要敞开了吃喝玩乐的意思,星津星渚对视了眼,最后性情沉稳些的星津放弃挣扎:“那便听阿姐的。” “但凡事有度,也不宜太……” 这句话还没说完,蓝衣少女已经捧着一个莲花珍了。 “朝丫头,可好久没出来了。”卖莲花珍的妇人同她闲话,一旁卖糖葫芦的老者也不住点头。 都认识城中富户许家的女孩儿,这姑娘模样生得极好,可惜自小体弱。 这一年,许氏朝笙十六岁。她身后的两个随从,则是对很显眼的双生子,据说是朝笙的远房表弟,出自许氏老远的一条偏支,特来骊城谋生路。 莲花珍香气扑鼻,朝笙咬了一口,又接过了串糖葫芦。 星津默默啃开糖衣,心里的忧愁也淡了少许。 他看向眼前的朝师姐,觉得上元的火树银花衬得她如幻梦一般。 朱厌伏诛,本该羽化登仙的师姐散尽修为,再世为人。 足足过了一百年,师兄才找到她投生于何处。 扮作云游的道人,替许家夫妇为这女婴卜出一个名字,师兄便不敢再上前半步。 跨过奈何,饮了忘川,纵然灵魂如旧,那些前尘,同白纸般的这一世的朝笙又有什么关联? 星津当然懂得谢玄暮的苦心,却无法不难过。 星渚已经跟着朝笙走到前头了,他扭过头来,呼喊道:“你可别在夜市丢啦!” 星津长叹口气,快步跟了过去。 朝笙的注意力被傩戏吸引走时,忽有一个小姑娘靠了过来,脆声道:“朝姐姐,看看绒花么?” 朝笙闻声看去,想起这是城西柳记首饰铺的二姑娘柳元元。年岁不过六七,一直嚷嚷着要自立门户,哪日收下自家老爹的首饰铺。 这份豪情很为人称道,朝笙一向支持她的野心,遂认真选了起来。 梅花海棠,玉兰碧桃,都做得很寻常。 元元小姑娘的野心路漫漫其修远兮。 朝笙对于绒花没有什么偏好,却不由自主地选了一朵玉兰。 柳元元端详了会:“这花堪配姐姐!” 手艺一般,心思玲珑,也许柳家老父是要有点青出于蓝的危机感。 小姑娘接过铜板,欢天喜地地继续去卖花了。 酬神的傩戏演得很有意思,爱热闹的骊城百姓从不错过,待到朝笙随意把绒花簪好,前头已围了不少人。 星渚招了招手,他费了好大力气,替自家师姐留了个位置。 人群的中央,有两个戴着傩面的人。 一人蓝衣负剑,一人银发赤爪。 “百年以前,那一剑震烁八方的少女剑仙,独自一人面对大妖朱厌。” 蓝衣傩面挽了个剑花,身形旋转,刺向了那“朱厌”。 “风雪蔽日,天雷倒垂,天地都为之色变!” “朱厌”以爪为刃,与蓝衣傩面缠斗起来。 剑光茫茫,人群中有人高声叫好。 朝笙托着脸,却发觉蓝衣傩面的剑术只是看起来好看。 尽管她也没练过剑。 一旁的星渚看得不太开心:“剑仙的剑可比这人厉害多啦。我亲眼见过的……” 朝笙逗他:“真的呀?” 星津忽而闷声接话:“真的!” 朝笙眨了眨眼,注意力又被铮然的刀兵声吸引过去。 待到天边熹微,夜市终于散去,簪花的少女轻快跑过长街,未曾看见一道玄衣的身影立在火树银花之下。 第245章 师妹x师兄(完) 第二日,朝笙真如星津担忧的生了病。 “叫你别去吹风,少贪嘴。”许夫人见她疼得难受,遂收了自己的念叨,“且去请大夫来,你可要忍些苦头了。” 朝笙思及那口热腾腾的莲花珍,觉得这点难受十分值得。 门外忽而响起小丫鬟的声音:“大夫来啦。” 许夫人露出笑来,殷殷切切起了身。 “裴大夫,又烦请你跑了一趟。” 青年声音温润:“既为问诊,应该的。” 裴若游提着药箱,跟在许夫人的身后,入目,便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容。 这些年来,见她长大,如见当初结云庐里,西窗下生长的兰花。 “裴大夫。”少女和他打了声招呼。 许夫人对裴若游印象好得很,立刻招呼丫鬟看茶。 十年前,一家名为谷雨堂的医馆开在了许家对面,起初,大家对这年轻的大夫都不在意,骊城有的是德高望重的老大夫,后起之秀总还是差了些意思。 待到裴若游几次救回了鬼门关的病人,这谷雨堂便在骊城站稳了脚跟。 许家父母视这唯一的女儿为掌珠,特地请裴若游来看过几次,调养她的身体,这些年来,颇有成效。 只是朝笙偶尔贪玩,免不得还是要难受一番。 裴若游见她昳丽的眉眼,知道她虽然身子不适,心情却很不错。 一只青狐从他的药箱里钻出来,尖耳朵拱来拱去。 “呀,你也来了。” 朝笙伸手一捞,把这肥嘟嘟的青狐抱到了怀中。 许夫人瞧了眼,嗔道:“哪有这么胖的狐狸,分明是狗。” 青狐嗅到了熟悉的气息,飘飘渺渺,似乎来自百年之前,它忍不住在朝笙怀里翻了个身,没计较自己又被指狐为狗。 关于这被养的过胖的家伙究竟是狐狸还是狗一事,骊城的百姓已经争论过许多回。 朝笙忍不住薅了把它毛茸茸的尾巴。 手感真好。 许夫人看得直摇头:“下月是你十七的生辰,明年你便及笄*,仍一团孩子气,焉知能许一个怎样的郎君。” 裴若游闻言,写药方的手一顿。 凡人不同于修士,十八及笄,便会议亲。 师姐,会有一个怎样的婚约? 他想起求索孤魂一百年的师兄,嘴角不由得牵起抹笑来。 这些年来,青云宗上下达成了一个心照不宣的共识——再世为人的朝笙既已饮过忘川,便不要强行让她想起前尘。 第283章 因此,裴若游或者星津星渚,都融在芸芸众生之中,以无声的、萍水相逢般的方式陪她度过这一生。 许家家境优渥,只朝笙这一个女儿,如珠似宝,视若掌珍。 经商之家,聚少离多,星津星渚便寻了个假身份,以远亲的名义做了朝笙的随从。 她这一世生而病弱,未入修行,于是骊城有了家名叫谷雨堂的医馆。坐诊的年轻人不出三年,便在南洲有了“妙手回春”的名声。 所以,茕茕孑立,形影相吊大半生的师兄,可否能接受师姐这一世会另有心上人? 裴若游复又提笔,写下了最后一味药材。 “以水煎服,一日一副,连饮三日便可。”他温声嘱咐,许夫人怎么看怎么满意,立刻招了丫鬟去煎药,又让星渚把裴大夫给送出去了。 星渚陪着裴若游一道儿绕过照壁,忍不住道:“若按照俗世的规矩,师姐明年便要出阁了。” 裴若游点点头,道:“闻说许夫人一直在留心骊城的儿郎。” 那可不——星渚瞄了眼一身远山青的小裴大夫,心道裴师兄你肯定知道自己也在许夫人考虑范围之内。 所以,去寻白露的大师兄,你几时回来啊!星渚在心中呐喊,感到十分无助。 百年以前,朝师姐魂归忘川,白露失主,故而剑折,流落三洲四海。 这些年来,谢玄暮孤身一人,来去匆匆,起初是为了寻得朝笙的转世,后来,便是为了她的白露。 确实如星渚所言,许夫人十分留心自家女儿的亲事。 待到盯着朝笙喝完了药,她便寻了妯娌们商议此事了。 朝笙对于母亲的耳提面命没什么感觉,过完十七的生辰,离及笄也还有一年。 至于嫁人——更是遥不可及的事情。 少女的时光无拘也无束,她要自由自在地度过这一生。 比之八杆子打不着的如意郎君,她更在乎另一件事——今年,自己会收到怎样的生辰礼。 这份礼物并非来自双亲或者朋友的馈赠,而是来自一个素未谋面的人。 十五岁生辰将要结束的那个夜晚,朝笙在窗下拾到了一封信。 信是很讲究的银蚕纸,她私底下问过父亲,常年走南闯北的父亲说这样的纸很难得,因为银蚕纸是前朝大胤皇室的御贡之物。 那是一百四十年前便已经灭亡的王朝,对年少的她来说实在太遥远。 纸上墨色犹新,铁画银钩地写了一句“朱颜永似,长乐年年”。 既没署名,也未曾提及她的名姓,只有十五样生辰礼整整齐齐地放在了窗下,澄明似雪的月色落了下来,朝笙低头,捧起了一个木雕的人偶。 人们都说,一百一十七年前,有剑仙斩妖邪,开天门而飞升。 既有仙人,是否又有前世来生? 指尖触到那朵绒花时,她有一瞬间,感觉自己好像忘记了什么。 彼时恰是三月,院中的玉兰树满枝琼雪,明净的花瓣在春夜里坠落,落在了铺满月光的白石板上。 第二年生辰,银蚕纸写就的信又出现在窗下,铁画银钩的字迹如出一辙, 朝笙读罢信上的话,借着皎然的月色,看见用赤玉刻出的一尾鲤。 去岁收到的人偶摆在铜镜旁,这个送她生辰礼的人,有双镂金刻玉的手。 她当然也有好奇心,但这份好奇并不足以让她生出多余的心思,朝笙从不在意飘渺而遥远的事物,自然也不会为一个不曾得见的人动心。 只不过,这个人送的十六样礼物,她恰好都很喜欢罢了。 春日里草长莺飞,元夕一过,暖融融的日光落满了南洲。 骊城的春天总来得很早,玉兰花苞刚生出枝头,许夫人便开始热热闹闹的操持朝笙的十七岁生辰。 许家巨富,交游颇广,家中独女的生日宴满城皆知。 一大清早,朝笙便被许夫人叫了起来,星津星渚都去了外头帮忙,两个同她一起长大的小丫鬟在许夫人的指挥下给她梳妆。 “挽个单螺髻——别动,今日可不能容你随意绑个马尾了。” “戴这支桃心玛瑙簪还是那支翠羽鎏金簪?” “衣裳便——” 朝笙料定自家母亲再指挥下去,她今日会穿得比过大礼还要慎重。 她叹了口气,直接道:“便穿这条群青色的长裙吧。” 面料是西洲那边难得的锦光缎,绣了暗银的玉兰花样,是年前父亲归家时特地买给她的。 许夫人眼前一亮,群青色好,正衬自家女儿的好模样。 前院已是宾客云集。 星渚翘首以盼,不知今日能否看见那道玄衣的身影。 星津打量着来来往往的人,目光中带着挑剔。 这个太瘦,那个太壮,林家的公子模样俊秀,可惜文墨不通,李家的二少爷功夫好,不过肤色略深了点—— 红衣的少年面若春花,耳畔金铃光华流转,甫一出现,便吸引了周围人的目光。 “宁姑娘。”星津绷着脸,颇不自在地打了声招呼。 少年猫儿眼微弯,嘴边便扬起个艳丽的笑来。 骊城无人知晓,城东胭脂铺的掌柜其实是个男儿郎,许夫人更是同这位宁姑娘关系极好。 “今儿可真热闹。”宁茴回头看去,谷雨堂的小裴大夫正被人殷勤围着,纷纷问他几时有空去家中看诊。 肥嘟嘟的青狐先抛下裴若游,绕开人群往里头走了。 宁茴不紧不慢,跟在青狐后头。 群青色的裙裾逶迤,一双素色的手将这胖狐狸抱起。 “阿茴姐姐。”因着许夫人的缘故,朝笙与这位宁茴掌柜十分相熟。 宁茴笑着应了,指尖微动,袖下便出现一个锦盒。 “贺你生辰。”他单手提溜出了胖狐狸,将锦盒放在朝笙手上,“看看喜不喜欢。” 锦盒里,放着一把极为精巧的长命锁,祈福的法阵镂刻在底部,金线与红线在锁上相缠。 朝笙拨了拨长命锁下坠着的金铃,不无遗憾地道:“但我十七了,现下已戴不了这个。” 宁茴当然知道,长命锁是送给孩子的——可若是十七年前,谢玄暮不会让他近朝笙半步,因为新生的婴儿魂魄并不稳定,与至亲在一起才最合适。 不过,朝笙比他小了足足一百二十四岁——无论如何,确确实实也还是个孩子。 宁茴陡然生出了点长辈慈心。 “拿着玩也一样的。” 青狐的大尾巴甩过宁茴的下巴,然后噌地一下,跑走了。 生辰宴上,热闹之至。 卢家交好的人家不胜数,这些人家的儿郎也不胜数,朝笙起初坐得尚还端庄,到后面,已是一派百无聊赖的模样。 暮色沉沉,杯中清酒空了几回,朝笙酒量从来都很好,因此并不觉得醉。 谁人面带笑容,温文尔雅,同她搭话,她应了几声,始终心不在焉。 明日,便同母亲说,她不想嫁人,不想从此只能看后院四四方方的天。 满堂喧嚣,始终有灼热的目光落在她身上, 父母娇宠,朝笙便恣意随心的活。 第284章 待到了十七岁,才发觉作为女子,似乎身不由己的事情总要多一些。 既然人皆说世有仙人,那是否踏上寻仙的道途,便不必这样墨守成规度过一生? 她低头,看到烛火碎在杯中,绿蚁酒上倒映着她潋滟的眼睛。 少女悄悄对星渚比了个手势,这少年心领神会,挡住了许夫人的视线。 群青的裙裾悄然离去,宁茴撑着脸,似笑非笑地看向了裴若游。 裴若游神情不变,将一盘盐酥鸡推得离青狐远了些。 暮云落满了庭院,碧树之上,白玉兰的花瓣被晕染成柔和的淡金色,宴席的喧嚣声落在朝笙的身后,隔着高高的院墙,隐隐约约能听到长街上响起的叫卖声。 似乎很久以前,也同谁一起走过这条长街,时间倒转无数遍,也许她还看过一场盛大的烟火。 前院人声鼎沸,生辰宴的主人共却攀上了这棵高高的玉兰树,目光望向将要融化的暮色。 待到踩空了高墙上的青瓦,朝笙在坠落之时,脑海中一闪而过的念头竟是窗下是否有信已到。 翠羽鎏金的簪子跟着坠落,满树素玉般的花也跟着坠落,夜风拂过她的鬓发,她仰面,看到柔和的圆月自云间显现。 谁人的叹息在风中响起,白发的青年身形轻掠,接住了裙裾翻飞的她。 玄衣,玉面,桃花眼。 谢玄暮无法按捺住如雷的心跳,却很快地将她放下。 百年以来,不曾相见,前尘已远,谢玄暮不知道要如何才能出现在如今的朝笙眼前。 月光落在青年霜雪似的长睫上,他往后退了一步,想走,又舍不得。 心里一瞬之间生出期盼,然后,便听得她道了声“多谢”。 感激的、礼貌的。 谢玄暮压下涩意,神情不动声色:“姑娘无事便好。” 心中的失落翻江倒海,朝笙确实什么都不记得, 玄色袖袍下,青年指尖微蜷,他声音涩然,同她道别。 身后忽而响起一道询问:“今年的信上,又是那句话吗?” 他身形一震,回过头来,借着澄明的月色看到了她潋滟的眼睛。 那双眼里有好奇,有试探,独独没有故人相见的欣喜。 谢玄暮的指尖复又松开,低声答她:“是。” 袖中乾坤翻转,一把银华凛冽的长剑跃然于手上,月色拂过,剑身浮动着如水的光泽。 “这是生辰礼物。” 说是礼物,其实只能算是物归原主。 跋涉过三洲,越过天堑,北川的寒风太刺骨,他几经辗转,终于又拼凑出故人的剑。 “说来奇怪,我从未见过你,你送的每一样礼物我都很喜欢。”白露的剑身发出嗡鸣,在被朝笙握住后瞬间安静。这一世,她未曾踏入修行,却依然被一柄神武所眷恋、所认同。 “明年我便及笄了。”她说,“到时,你要来喝一杯薄酒吗?” 十八及笄,而后得逢良人, 谢玄暮入过一回魔,待到他死了又生,道心未曾再动摇过。 春夜的月亮静静地照着他,熟悉的玉兰香在晚风中弥散,他无法给朝笙一个回答。 十几年前,寻到了她的转世,谢玄暮满怀着痛苦,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若她什么都不记得,便不去勉强,一世有一世的因果。 可为何今夜听到她这一句话,卑劣的占有欲和嫉妒依然会疯长,连道心都动荡? 但爱意占了上风,他沉默良久,终于,低声应了下来。 “去夜市上一道走走?”听得他那一声“好”,朝笙露出笑来,“你送了我那么多礼物,投桃报李,我请你吃一顿生辰宴。” 许府杯酒正酣。 朝笙不想回去,而谢玄暮,则不想离去。 两个人沿着长街一道走,暖橙的灯火映照着夜色,百年以来,天下清平,骊城的热闹更胜往昔。 昔年,谢玄暮曾经见过的摊贩、追逐的孩童、卖花的少女都已归尘去,红尘烟火生生不息,繁华的夜色里俱是新人。 青年玄衣白发的模样实在显眼,路过的人时而侧目,朝笙去买梅花糕时,那做糕点的小少年都多看了好几眼。 人影憧憧,初见的两人一同走着,与不胜数的喧嚣擦肩而过。 待到谢玄暮回过神来,手中已经被朝笙塞满了吃食。 “都不喜欢吗?”朝笙极其自然地从他手上拿起个莲花珍,感慨道,“每次吃这个,星津总要念叨我几句。” “但真的很好吃。”她咬了一口,眉眼弯弯。 谢玄暮神情微怔,最终也学着她的样子,从中咬了下去。 甜意与馨香顷刻蔓延唇舌,那年长街夜市,他藏着欲盖弥彰的私心,也曾买给她吃过。 融融的灯火中,他们终于走到了长街的尽头。分别在即,青年默不作声,在渐深的夜色里,送她回到了玉兰满枝的高墙下。 谢玄暮看着眼前人昳丽无忧的眉眼,感到自己心中的苦涩似乎都化成了酸胀的温柔。 他忽而道:“礼物当面送了,生辰的祝福也要当面说。” 盼她顺遂,盼她欢喜,盼她圆满胜意。 谢玄暮心中钝痛,可从北川死而复生后,当知如今的相见何其难得。 朝朝—— “且祝你,朱颜永似,长乐年年。” 青年指尖微动,霎那间,绚丽的法阵点亮夜空,漫天的烟火绽放,照半壁天穹。 那些璀璨且盛大的光盛开于他的身后,而眼前的人不看烟火,看向了他。 “所以——”少女的眼中有流光明灭,她轻声问道,“哪怕永远不记得你,也无妨吗?” 指尖拂过白露的那一刻,曾遗忘的往事呼啸着归来,辗转百年,是谁翻山越岭衿寒血冷,谁甘愿为一滴泪奉上一生? 待到与他走过灯火里的长街,那些遗憾便都彻底洞明。 陷落在温暖熟悉的怀抱中时,朝笙抬头,看到烟火已次第熄灭,惟有月色静谧地照着。她握住青年温暖干燥的手,然后,一个吻落在了他雪色的长睫。 “师兄,我回来啦。” 第246章 别来春半(1) 许夫人近来心情很不错。 一场生辰宴后,家中收到了不少帖子。 城西的王氏,城南的荀氏,骊城有名的大族杨氏,都是极好的人家。族中郎君年轻有为,好些容貌也生得俊美——不过也没见自己女儿在宴上同谁多说几句话,那丫头中途便溜走玩去了。 “宁姑娘,你铺子里往来的高门贵眷也多,可曾了解这些人家?”许夫人在花厅里同宁茴闲话家常,不由得想问问宁茴。 姻缘之事,也不能光看男子品貌如何,他家中高堂、亲族都须得细细了解,免得将来陷进未知的泥淖里头——不过若是可以,招赘也不错,寻个家世寻常模样性情好的,以许家的家底,也不是非要把女儿嫁到别人家里…… 朝笙自来体弱,许夫人一面觉得女子当成婚,一面又想长长久久地把她留在家中。 宁茴温声道:“夫人既问了,阿茴自然知无不言。” 许夫人眼含期待,望向了绯衣旖丽的宁掌柜。 第285章 然而家中丫鬟这时候跌跌撞撞跑了进来:“夫人!夫人呀!” “小姐出事了——她和一个头发都白了的……呜!” 小丫鬟想起刚刚在街上看到的一幕,眼泪都快掉出来了,她慌里慌张跑回了府中,冲进花厅才发现宁茴也在。 “宁姑娘,先失陪了,下次再好好招待姑娘作赔礼。” 许夫人眉心一跳,捏着帕子站了起来。 宁茴露出个笑,也起身告辞了。 花厅外,高木净植,玉兰花开,他心情极好,延绵百年的遗憾终于圆满。 犹记当年青云初见,春风度白雪,她递来如虹的一剑。 想必今生,还能再见到那柄潋滟如明月的白露。 * “什么?你看到小姐与一男子一同去了谷雨堂,然后又牵着手,往和丰楼去了?” 丫鬟点头:“是啊!小姐上个月便念叨要吃和丰楼的八宝葫芦鸭、松露鲍鱼东坡肉还有清炖狮子头。” 许夫人很焦灼——重点并不是鸭子鲍鱼狮子头。 “那男子,头发都白了?”她声音有点儿颤。 丫鬟狂点头:“是啊!” 天爷。 许夫人两眼发黑,头发都白了,她与丈夫怕是都得执晚辈礼。 “待她回来了,让她来见我……” 交代完这句话,许夫人身子一软,在丫鬟的喊声中晕了过去。 太阳将沉未沉的时候,朝笙被谢玄暮送回了家。 不过守在大门口的丫鬟没见到朝笙,问星津星渚,他们也纷纷不知。 可是,也不能拿那白发男子的事情问这对兄弟,夫人定然不想声张。 ——朝笙是翻墙回来的。 她跨过墙头,又回过头来,道:“明天去城西的金泽湖么?春日的鳜鱼正肥。” 谢玄暮自然应允,同她在一块,去哪都行。 他便见自己的师妹挥了挥手,从黛瓦上跳了下去,动作行云流水,想必她常常和星津他们偷跑出来。 远远注视着她的这些年,他守着遥远的距离,以前世今生划定理智的线。 好在今生尚有圆满时候。 不过朝笙还未曾想好如何和父母说起他。 寻回了白露,那十八年未曾踏上的修行之路向她敞开,这一世,她不再生而孤苦,谢玄暮替她高兴,又觉得有些怅然—— 他的指尖不自觉落在霜雪似的白发上。 这是代价。 当以惊蛰施动禁术,射出那流转时间的一箭,他的寿数飞速燃尽,然后青丝白发,枯骨飞烟。 待到死而复生,白发成为了施展禁术的痕迹,无可转圜地留了下来。 若见了她父母,要施个幻术遮掩么? 谢玄暮难得有些患得患失。 他的担忧很快化作现实。 晚上,朝笙便给他传了鲤书。 “师兄,我父母明天想见一见你。” 彼时他正研究钓鱼的法阵,又觉得寻个鱼竿,同朝笙一块坐在湖边消磨光阴更好。 鲤书那一端,师妹同他保证:“我父母会喜欢你的。” “你的白发也没有关系。”朝笙说,“很好看。” 谢玄暮无端想起缠绕他很多年的前尘,枕山苑里,朝笙在某刻抚过他的眼睛,那时,她的声音也带着直白的赞美。 活了一百多年的人耳尖微红,应了下来。 心跳声纷乱,他轻轻叹了口气,但愿,明日真如朝笙所说的那般顺利。 许夫人和许老爷如临大敌。 “别的且不说,单是那个年纪,我与你父亲便不同意。”许夫人抿了口雨前龙井,茶香清冽,好歹降了点她的郁气。 “朝朝,你也说了,他年岁比你大。” 朝笙在心里算了下,大了整一百二十岁。 她点点头:“我不在乎。” 许老爷同他夫人一样崩溃——他在乎啊! 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许老爷可太知道婚姻一事对女子的影响了。 年岁大,不知几时同自己女儿认识,也许仗着阅历,便让女儿这般死心塌地。 许老爷深吸了一口气,也抿了口温热的茶。 过了照壁,又经两进的院落,星渚神情严肃,引着谢玄暮往正厅走去。 路过的仆妇丫鬟都好奇,今日的客人白发如雪,面容却年轻。 有人和星渚使眼色,星渚一概当看不见。 谢玄暮知道双胞胎里,星渚的性子跳脱很多,今日特地装出不认识他,实在有些难为这小孩了。 步子踏在抄手游廊上时,还有些不真切地感觉。 十七年前,谢玄暮扮作云游的道人,替许家刚出世的孩子卜了名字。 那时他看着襁褓,几乎要落下泪来。前尘俱已矣,惟有名字算得上纪念, 许家夫妇逗弄刚刚睁眼的婴儿,笑着问“朝朝,可喜欢这个名字”,而谢玄暮则在心中告诉自己,她这一世,只要顺遂自在就好。 别的,也没关系。 他的身影转瞬离去,只剩下许家人感慨修道者的神通,他们并不知道,更深夜静时,白发的青年沉默着,在这座宅院里绘出一个个安神、辟邪又或者是祈福的法阵。 如此人间游离十七年,直至她将及笄,方复相见。 第247章 别来春半(2) 许夫人放下手中茶盏,便听到了星渚通传的声音。 语气压着点轻快,一旁的许老爷眉头微凝。 午后的阳光很好,玄衣玉冠的男子站在堂前,向他们问了好。 “晚辈谢玄暮,见过二位大人。” 衣袖上的暗金羽绣微动,仪态从容,叫人见之心喜。 及至他抬头,许氏夫妇才发现这白发的男子生了张极其年轻俊美的脸,雪色的长睫下是双琉璃似的桃花眼。 许夫人这大半辈子,还未曾见过生得这样好的男子。 于是被雨前龙井压下的郁气又消了大半。 许老爷眉头皱得更紧了。 他轻咳一声,拉回了许夫人的思绪。 “谢公子是哪儿的人?似乎未曾在骊城见过你。” ——女儿最好不远嫁。 “我原是上京人,少年时曾在骊城求学,与许姑娘有一面之缘。”青年声音润秀。 ——上京。许老爷指尖微敲,这是胤、雍两朝的国都。 他陡然想起朝笙曾问过他的银蚕纸,而后茅塞顿开。 “你姓谢,胤朝……” “祖上确与前朝皇族有些关联。” 许老爷略略点头,又问道:“骊城距上京千里,家中父母怕是很牵念你。” 谢玄暮默然一瞬,道:“高堂俱逝,孑然一人。” “这……”许老爷面上浮出愧色,一旁的许夫人神情微变,又立刻掩盖下去。 “无妨。”谢玄暮反倒牵出个笑来,似是安抚,让许家夫妇无需歉意。 其实父皇或者母后都是很遥远的符号。末代宫廷的倾轧里,当年六岁的他是出逃的一枚棋子。 “你现在一人,做什么营生?” 谢玄暮正欲答话,抬眼便见堂后有一角蓝衣,朝笙探出脸来,朝他露出盈盈的笑,似乎在说,那个能够移山平海的法修,如今要这样谨慎而周全。 第286章 可是,并不觉得无奈,能见朝笙双亲俱在,享尽慈爱,谢玄暮甘之如饴。 他敛起思绪,正声道:“南来北往,做些生意。” 当年青云宗的大师兄,管着仓部,确实做了不小的生意。哪怕是一枚鲤书,都行销三洲,长盛不衰。 “这些年来薄有家资。” 他从袖中取出一沓白纸,呈于许家夫妇面前。 芸芸父母,无非希望女儿得遇良人,居无忧,行无阻,和乐安然。 饶是以许家的豪富,都有些吃惊,那一张张白纸上印着的是各处的房契、地契,资产遍布三洲,俱是上好的地段,挣钱的营生。 寻白露的那些年,谢玄暮其实很多次想过,若朝笙这一生不会踏上修行,不会想起前尘,他当如何。 这个问题没有答案,百年之前,从生到死,他求的始终是长相厮守。 求不得,又当如何?他一面拾起白露的碎片,一面像凡尘中人一样,积攒金银恒产,想待到某一日,期待她于及笄后应允一个人的求娶,将它们尽数刻上许氏朝笙的名字。 “我少时与朝笙相识。” ——一百多年前,青云宗大师兄摁着饥民堆里长大的师妹,给她梳了个双鬟髻。 “一见倾心。” ——此后漫漫光阴,未敢相忘。 “若得托付,愿敬奉平生,免她忧苦,许她一世恣意、无束。” ——玄衣白发的青年俯首,字字清晰,许下慎重的誓言。 许老爷的手一震,不可置信地望向了谢玄暮。 那双桃花般的眼中映着满堂的日光,百年千载,却只为一人熠熠生辉。 谢玄暮求索的答案就在此刻,而“他”与朝笙未解的因果却在更久之前。 堂中里响起一声叹息,许夫人回头,对身后的朝笙问道:“朝朝,你可愿意?” 谢玄暮看向了她,答案尘埃落定。 * 次年,春过半,玉兰又灿烂地开满枝头,许府满院红绸。 素来老成的星津眼角眉梢都是笑,同星渚一同穿梭在往来的宾客之中。 “小孩子还是多笑笑好。”橙碧罗衣的少年与这对双胞胎打了声招呼,星津有些还好意思的怂了怂鼻头——明明他也是一百来岁的人了,辈分却永远最小。 耳畔忽而响起一声冷哼,宁茴回首看去,有了几分印象:“明光峰的剑修?” 胡九微轻啧了声“合欢宗的”,然后被星渚推搡着走了。 宁茴不以为意,又随口打发走某个与他搭讪的人,悠悠看向玉兰底下飞舞的红绸。 骊城外三百里,甜水镇。 裴若游若有所觉,望向骊城上方的天空,这个时候,大概师姐已出了门。 百年修得结发同心,他送的那份贺礼,想必他们会喜欢。 一旁,正被裴若游摁住脉搏的老叟声音颤颤巍巍:“裴大夫,我这病?” 莫不是没得治了?老叟悲从中来,不然为何神医妙手的裴大夫都沉默了这么久。 裴若游有些歉然,道:“老丈稍安,您这病是风邪入体,好在发现的及时。” 他声音娓娓,让这老叟终于松下心神来 从前心如草木,待到死而复生,朱厌的邪气从骨中剔除,裴若游从头修行,再次成为了一名医修。 悬壶济世,一是出于本心,一是,修功德偿朱厌旧孽。 看完了甜水镇中的病人,他带着肩上的青狐,又往远处走去。 * 喜乐盈天,许家夫妇强忍泪水,看着凤冠霞帔的新娘被抱上了花轿,新郎红衣白马,今日要娶他的妻子过门。 十八年如珠似宝,爱意倾注,养得一个无忧无虑的朝笙,并非今日之后再不能相见,那谢姓的青年买得相邻宅院,又打通两户的花园,说是出嫁,其实两个家都在朝笙的身边。 可无论如何,还是不舍。 许老爷悄悄从妻子手中接过帕子,侧过身按了按眼角,一旁,许夫人忍泪含笑:“你明里暗里考较了小谢一年,该知他会是可靠的丈夫。” 道理么,许老爷都懂,他看向花轿的赤金流珠帘子被掀起,女儿的指尖扣在木梃边缘,另一只手朝他与妻子挥了挥,像是默契的安慰。 许老爷怀着不舍的心情释然。 * 月明星稀的时候,宾客尽散,万籁俱寂,唯有红烛燃着,灯花细碎炸裂。 喜秤挑开了红盖头,墨眉云鬓,睇眄婵娟,女子眼角的绯色无边清艳。 “朝朝。” 她应声,盈盈的笑。 谢玄暮在这一刻,觉得那百年的孤苦终于被彻底斩断。 合卺交杯,烛火摇曳。 然后玉山倾倒,芝兰崩塌。 青年白发如雪散落,朝笙随意将他的发簪压在枕下。 袖中红线蜿蜒而出,紧紧缚在了谢玄暮的腕上。 去岁取回了白露,从前忘却的修行重新踏上,这一世已无剑骨,朝笙仍以极快的速度修得金丹。 所以,驱使一截红线当然不在话下。 谢玄暮咬牙切齿:“宁茴又给了你什么?” 朝笙笑着道:“你知道的。” 白发落在了嘴角,耳边,锁骨下沿,谢玄暮脸色渐渐泛起潮红,桃花眼中都是湿漉漉的情意。 谁人用微凉的指尖碾过一颗赤色的小痣,又用口齿咬下。 玉兰香暗涌,喘|息声落进烛火中,转瞬被吞没。 * 人间逗留四十载,两个修行至合道的修士扮作凡人,在许家父母俱老去后,才终于离开了骊城。 先去西洲剑阁看了春风会试。 青云宗当年经朱厌之祸,元气大伤,好在上下人心守望,百年之后,又重新成为屹立一方的大宗派。 此次春风会试的魁首便在丹阳峰法修明心苒与剑阁首徒叶清葭中决出。 演武台旁,庆阳书院的讲学杜少蒲颇感不安,对着已成院长的李朔君道:“师兄,这春风会试,我们书院是非看不可么?” ——谁懂,过了一百年,在春风会试看到剑痴,还是觉得浑身都痛。 李朔君思及自己断而未修的大小寒,也十分怅然。 书院一行人遂在这样忐忑的心绪中见证了新的魁首。 自剑阁离去后,朝笙与谢玄暮去了东洲的碧云天,北川长河的支流流经此处,灵草生长,妖兽栖居。 裴若游等一棵灵药结果,等了整整十年。 碧云天的化神妖兽也如他一般守了十年。 血战一触即发,被他招来做打手的师兄师姐提着妖兽们的头颅,问道:“这个也可入药么?” 裴若游摘下灵果,笑道:“自然。” 于是碧云天鸡飞狗跳,那些凶神恶煞的妖兽尽数折在白露惊蛰下。 原只是想取一枚灵果的裴若游愉快决定在碧云天再待几年。 * 东游西走,山河历遍,人间风雪又数载,朝笙和谢玄暮在初夏时到了憾游原。 这个时候,野花还没有开败,夜阑天星如水,朝笙沿着长溪走,谢玄暮跟在她的身后,草叶扫过衣摆的下沿,发出了沙沙的声响。 就在这儿,朝笙正式踏上了被颠倒的命途,而彼时,他还在黑水牢中。 第287章 真是遥远的从前。 谢玄暮神情微松,忽而袖上传来一道力气,朝笙拉着他,一起栽倒在憾游原上。 一岁有一岁的枯荣,野花落在谢玄暮的鬓边,朝笙靠在他的身侧。 星斗满天,她抬手,指尖引出一道灵力,草叶之下,萤火飘摇向上飞去,渐渐在他们的面前汇作一条伸手可触的银河。 “我十七岁生日时,你给我看了一场烟火。” 长街夜色,火树银花,他们在那时重逢。 “这么多年,我一直觉得很好看。”朝笙的声音也这样的近,她说,“尽管,那时大半的目光其实都在看你。” 看你白发,看你垂泪,看你在眼前。 银河起伏,明灭闪烁,天上的霄汉倒映长溪,谢玄暮俯身,落下一个吻。 青年霜雪般的长发披散,有几缕垂到了朝笙颈下。她的指尖抚过白发,银河顷刻涌动着,向憾游原四周飘荡而去。 “你送我的萤火,很好看。”谢玄暮说,“可我,也更想看你。” 朝笙欣然应允。 那年春暮,北川风雪漫天,有人说天地浩大,去哪都行,最后却食言。 待到百年,故人复来归,终于并肩,踏遍海角天涯。 第248章 落花时节(重写版) 「这个世界前面的两章感觉不太好,所以我重新写了一个。」 朝笙的天劫再至时,已经过了两个百年。 那时她与谢玄暮都在北川。 朱厌已死三百年,这些年来,二人三洲四海踏遍,斩尽妖邪,看遍清平安宁的河山。 分别并不算猝不及防,两个都在合道巅峰的人,离天道那样的近。 琉璃般的神辉落在朝笙身后,她没去看,只望向了眼前的人。 冥冥之中,她知道,迈过天门,重生的答案触手可得。 一枚青玉扳指放在了她的指尖,白发玄衣的男子一如往常,声音温和。 “去吧。” 灵力铺天盖地,在北川的冰雪之上涌动。 谢玄暮感受到浩瀚的神辉,知晓到了告别的时候。 三百年朝夕以对,犹不知足。 他求索什么,几世的轮回又是为了什么,纵然不知缘由,也能猜得。 灵力掀起长风,她青丝翻飞,衣袖飘摇。 “这一次,仍会再见。” 仙鹤自神辉上展翼而下,九重雷劫,三百年前已向她低过一次头。 交握的手缓缓松开,朝笙的眼睛一瞬也不瞬望着他。 “好。” 经年的爱意里头,生来凉薄的人终于被养出鲜活的血肉,朝笙的回答应允了他此刻和以后。 几生几世的相遇和分别,谢玄暮只觉自己的心似乎生来就有一个缺口,北风猎猎,灌进他衣袍之中,他看向缓缓合上的天门,知道下一次,会是久别重逢。 * 天门之后,究竟是什么。三洲四海的修士并不能给出回答。 天道冥冥,告诉所有修士,那里是琼楼玉宇,是金阁仙京,是永无枯竭的灵气与长生。 但朝笙看到,天门之后,是倒悬的海。 无尽的海。 幽幽的碧波推来,将她整个席卷吞噬,小白的声音被水流冲散,与她彻底断了关联。 这是一片没有任何生灵的海域。 她浮在海里,头发如藻般飘荡,抬头时只看到了刺眼的太阳从水面折射进来。 阳光之后,白袍的神明法相浮动。 那曾于亘古的洪流中听到的声音再度响起,灵魂深处,熟悉感袭来。 “殿下,暌违多少年。” 白袍叹息。 “小白去了哪?”她猜测这就是那个从未得见的“主神”。 “渡过这片海。”白袍不答,垂眸望向千年不曾相见的故人,“你要的答案,都在海的上面。” “要记住,于一切相,离一切相。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朝笙一愣,但白袍顷刻之间化作一道光线消失。 浪潮汹涌,海水倒灌进口鼻,朝笙眼睁睁看着手中的青玉扳指骤然被冲走,逐水而去。 头顶的太阳光芒越发刺眼,白袍的话犹在耳畔。 她身如不系之舟,泡沫在身侧漂泊,海水推涌着她向上,向上,时光却在倒走,纷纷扰扰的水镜擦肩而过,镜中的故人消失不见,倏忽,千年光阴倒转。 …… 九重天,神明居此,自上古大战以来,鬼界式微,大魔陨落,天族一脉已成三界之主。 两仪学宫。 如镜的天湖在碧色的琉璃瓦周围铺陈开来,海棠绵延于水岸,流霞飞云倒映明镜中,漫长的白玉长廊上,往来的年少仙君仙子见到并肩而行的两人,纷纷止住了步伐。 “见过烛阴上神。” 语气恭敬。 “司命星君。” 声音随性了许多,好些人悄悄挤眉弄眼,一看便与这位司命星君相熟。 “天帝为了太子,人情可用的真大。”白袍的星君笑道,“避世五千年的上神烛阴,居然来了两仪学宫做老师。” “但话又说回来,九重天里翻了个遍,再找不到比你更合适的了。” “前面便是学宫的主殿云岫殿了,你的学生们想必都在那——” 话音未落,天湖之上,忽而掀起丈高的水浪,惊落无数海棠,流云顷刻间碎了,玄衣白发的上神抬手,挡住了兜头而来的水浪。 宣珩拍着胸膛,小心翼翼从时暮身后探出个大脑袋。 水珠淅淅沥沥而落,在炽白的太阳下折射出剔透的光。 一个人影从水里爬了出来,赤金法衣,头顶红缨宝冠,眉心一道凤羽,正湿漉漉地淌着水。 司命星君刚刚往后唬了老远,待看清水里的人,顿时乐了:“二殿下,您在天湖里是打算沐浴呢?” “宣珩!”少年狠狠剜了司命星君一眼,但不待他发怒,一只素色的手从他身后出现,猛地,压着那顶红缨宝冠往下。 二殿下的惨叫声响彻学宫:“你个疯子!魔女!” “嘶——”白袍的神君袖手,“时暮,这便是你的两个学生了。” “被摁进水里的是天族的二殿下。” “刚刚那只手——”宣珩摸了摸下巴,“想必是三殿下的了。” 一向知道两位殿下关系很不对付,虽然只差了两百岁,不过谁都看对方不大顺眼。 “学宫里的小仙很多,真要论起来,最麻烦的一定是这两个,熊得很。” “就说那位三殿下,并非帝后亲生,乃是——” 乌发散落的蓝衣少女猛地自水下浮出,长长喘出了一口气。 白袍的神君敛了八卦的心思,干笑道:“啊哈哈……三殿下,您……” “司命星君。” 蓝衣的少女认得他,去岁这位司命星君写了很多话本子,什么《好孕元君揣崽跑》《鬼皇陛下狠狠爱》《冷面佛子媚狐妖》,她宫中的仙娥人手一本。 宣珩挠了挠头,刚刚还在背地里议论人家,没料到人家就浮出了天湖——不知听到了几句,闻说这位三殿下是很睚眦必报的。 白袍的神君清咳一声,道:“您和二殿下都很有雅兴。” 第288章 宣珩鬼扯的能力一向很强。 “什么雅兴!宣珩你说胡话的本事——咳!”落汤鸡似的二殿下也从水里钻了出来。 他浑身淌着水,看起来狼狈极了,却还是倔强地往朝笙的另一旁游了过去,与她离得远远的。 胸腔里呛出几口水,口鼻中一片刺痛。 这个便宜妹妹打起架来宛如疯子,颇有不死不休的架势——诚然凤燃讨厌她,却也免不了从她手底下挨挂落。 宣珩深知二殿下脾气暴躁,口舌尖利,连忙敛了笑,肃声道:“容小仙介绍。” 白袍一扬,司命星君岔开了话题。 “这便是钟山的时暮上神,天帝陛下替学宫延请的老师。” ——其实主要是为了太子。 唯有太子是与天帝相同的五爪金龙,被寄予厚望,故而他的老师是用天帝人情邀请来的上神烛阴。 但二殿下的母妃凰蕊夫人颇得宠爱,何况还有一位三殿下也正是进学的年纪,天帝不能厚此薄彼,遂直接将上神请来了两仪学宫。 学宫之中,尽是年轻的小仙君,天帝因此也可换个极好的名声。 个中缘由,宣珩一清二楚。 第249章 落花时节(重写2) “烛阴上神,这便是九重天的二殿下凤燃。“ 司命星君能屈能伸,方才还把凤燃当“熊孩子”,这会儿已恭称殿下了。 凤燃不大喜欢烛阴,严格的说,他不喜欢龙——他的兄长太子长晏就是全世界他最厌恶的一条龙。 因此他绷着脸,只不咸不淡地唤了一声。 玄衣白发的神君微微颔首,脸上并无不快。 活了漫长的年岁,曾于上古战场淌过尸山血海的上神烛阴如今有个众所周知的淡静性情,更不至于和一个晚辈计较。 宣珩知他性情,遂也放下心来,把话继续说了下去。 “这位便是——” 海棠树下,蓝衣的少女以手捏诀,正慢条斯理地烘干身上的潮湿。 一旁赤金法衣的凤燃忽然勾起个恶劣的笑:“野种。” 水仍滴答滴答的落着,在白玉廊上洇开透明的痕迹。 凤燃吐出的两个音节很清晰,他再次落水的声音也很清晰。 宣珩卒不忍看,遂闭上了眼睛。 少女掌心的术法暗去,阳光错落,穿过花枝,映在她昳丽的面容上,她浑然不在意自己刚刚做了什么,眼中露出个潋滟的笑来。 “见过上神。” “晚辈朝笙。” 她的目光无意间略过时暮手上的青玉扳指。 “朝暮的朝。” 宣珩擦了把汗,假装没看到这对兄妹的龃龉。 他嘿然一笑:“你俩还挺有师徒缘分,连名字都可以凑一对儿。” “一个朝,一个暮。” 宣珩有种天然的快活。 千年之后,穿越者朝笙在海中所见的白袍神明与他有一样的脸,但他们却仿佛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松泉琅玉似的声音响起,玄衣的青年微微低头,问道:“笙歌的笙?” 少女应了一声“是”,说话时神情从容,全然没有刚刚与凤燃逞勇斗狠的模样。 朝笙。 时暮望向眼前亭亭的少女,忍不住想,是个很适合她的名字。 忽有环佩之声响起,绀紫阔袖蟒袍的少年匆匆而来,先躬身一拜。 “弟妹无状,惊扰了上神。” 仪态翩翩,举止端方有礼。 不消宣珩开口,时暮也知道这就是太子长晏。 青年长眉微挑,声音淡静:“并未。” 上古战场上的枯骨早已沉入碧落,如今,他似乎也不是什么名声可怖的神明。 长晏露出歉然的神情:“因今日与碧梧元君有事相商,故而未曾远迎。” “我临时起意,你不必挂心。”时暮道,“宣珩与我有约,顺道来学宫罢了。你若事情未了,自去便可。” 碧梧元君与长晏商讨的是下旬天后的万岁寿宴,为人子者,不能不记挂于心。 “既如此,先谢过上神了。”长晏眼里带上了松快的淡笑,“待到母后寿辰那日,恭备薄酌,还望上神能来。” “司命星君也是。” 宣珩没料到自己一个小小的星君也能得太子长晏的邀请,立时眉开眼笑。 “嘿嘿,先谢过殿下啦。” 长晏略一点头,目光看向了一旁的朝笙。 见她虽衣裳如常,但发髻微乱,想必又同凤燃打了架。 想必仍是她赢。 “今日你既无课,不如同我一道去云岫宫。” 那是碧梧元君的居所。 朝笙自然无可无不可。 兄妹二人拜别了时暮和宣珩,临走时,长晏又至了凤燃的身旁。 眼见这弟弟浑身淌水,从天湖里再度爬了出来,无一处像样。 长宴素来看重天族脸面,声音带上了几分严厉:“父君三日后抽查功课,近来且别胡闹。” 凤燃最讨厌长他这副假惺惺的长兄做派,他们连母亲都不同,谁想与他称兄道弟。 还有,父君和君后从赤水里捡回来小野种,也配做他的妹妹,做天族的三殿下? 凤燃轻嗤了声。 “不要你管。” 他直接化作了原型——一只灰不溜秋的毛雀,狠狠抖了长晏一脸的天湖水。 而后扑棱着翅膀,往不知哪个云团飞去了。 宣珩在后头憋笑——没涅盘的凤二殿下,真的很像块会飞的焦炭。 长晏眉头微皱,对这个弟弟无可奈何。 待到这对兄妹离去,宣珩终于破功。 “我的天啊,哈哈哈,时暮,你看到没……噗嗤,太逗了……” 笑够了,他十分怜悯地拍了拍好友的肩膀:“且看着吧,你的学生们,都不是简单的角色。” “这个人情,实在麻烦。” “太子虽古板,但性情尚可。凤二殿下放纵恣睢,小殿下嘛,你也看到了,与他旗鼓相当。” 二人打起来那叫一个快准狠。 宣珩素来八卦,正欲与时暮细细道来这三位殿下之间的龃龉,便听得好友忽而开口问道:“朝笙是天族从赤水里带回九重天的吗?” “正是。五千年前,她诞生于赤水,本体虽是蜉蝣,却不死不灭,乃天地造化出的唯一一只天魔,故而帝后将其抱回了九重天,收为养女,序齿行三。” “或许因这个缘故,凤燃一直与她很不对付。”宣珩露出思索的神情,很快摇了摇头,“凤燃看谁都不大对付。” “不过,你这避世的神仙怎么也知道?” 宣珩一拍手掌,“哎呀,差点忘了,钟山便在赤水之上。” “可见你们确实有缘。” 时暮微微一笑,没再多说。 若说有缘,确实也算。 五千年前,上神烛阴于赤水之底沉眠前,曾见一只蜉蝣从眼前飞过。 本该朝生暮死的生灵,想挣脱天命,在羽化前看到第二日的太阳。 彼时他沉疴未愈,心念如灰,却让金乌提前从扶桑树上飞起。 一霎的善念,竟成全了一只蜉蝣跨过生死短暂的天命。 第289章 宣珩仍絮絮叨叨,越说越来劲,却不曾知道,五千年前,才是时暮与朝笙的初见。 第250章 落花时节(3) 『前两章重写啦连不上的亲可以把前两章刷新看看』 出了两仪学宫,广袤的云海自九重天铺成开来,仙阁楼台,浮于云霞之上。 兄妹二人一道往云岫宫去,沿路诸多人,俱都向他们问安。 “见过太子、三殿下。” 九重天的神仙对于长晏的印象极好,品格端方贵重,又是下一任帝君,因此语气都很热络。 见了朝笙,便慎重很多。 一则她与凤燃恶名昭彰,二则九重天里,只有这一只魔,未免就显得很格格不入。 尽管魔神早在上古大战中陨落,余下的天魔也化作枯骨,但他们到底曾与天界对立。 而且三殿下既非帝后亲生,又与得宠的凤二殿下关系恶劣。 于九重天里生活了五千年,朝笙对于这些意味不明的眼光十分习惯。 偶尔读司命写的话本子,那些夸张的宫廷虐恋里,人心倾轧算计,她身旁的仙娥都觉得凡人的欲念可怕。 其实要朝笙说,天上的神和地上的人也没有太多不同。 小傻子凤燃与她争斗,以为自己便能替凰蕊夫人出一口恶气,却不曾想过,九重天里,他的母亲到底是因为什么而不能快活。 不过,这些想法,她谁也不曾说过。 包括身旁,一道长大的兄长,九重天尊贵温良的太子殿下。 “今日又是为何同凤燃起了争执?” 长晏一一回过了往来神君仙娥的问安,分出心来问了她这样一句话。 “忘了。”朝笙答得很快,凤燃与她打起来的由头多得很,“也许是因为今日我是左脚先迈入的学宫。” “逞凶斗狠于修行无益,你也好,凤燃也好,都不当如此。”长晏看了眼她一脸无谓的表情,神情不觉严厉了几分。 这样的话,自记事以来,已听过很多遍。 少女垂在身侧的手握紧又松开,最终还是答了个“好”。 于是长晏终于柔和了神色:“可有受伤?凤燃的本命真火与你相克。” 然后他便见朝笙露出笑来,朱唇掀起个滟滟的弧度:“他既选在了天湖里,便打不过我。” “好吧。”长晏不由得也笑了。 恰好,他也不如何喜欢凤燃。 这并非因为他们有不同的母亲,而是因为他们有相同的父亲——天族唯一的帝君。 但朝笙并不曾意识到这些,她与凤燃只有纯粹的相看两厌。 “待会儿去了碧梧元君那里,让云岫宫的仙娥重新替你梳好发髻,到底不能失了体统。”长晏道,“晚些时候,还要一道去见母后。” “知道。” 朝笙点了点头,目光望向掩映于云中的云岫宫。 万顷云海,无边无际,天河倒悬,灵鸟穿梭,振落的羽翼顷刻化作流光飘散。 碧梧元君原是天后座下的女官,自帝后大婚以来,常伴天后身旁八千年,后来修道有成,得晋仙位。 “若要替天后娘娘选一个最合她心意的礼物,小仙倒有一个建议。” 云岫宫的仙娥端上百年一结的那伽果,是碧梧元君特地自西天净土移植于九重天的。 长晏一向敬重这位长辈,露出了洗耳恭听的神情。朝笙本就是陪客,指尖遂伸向了玉盘里鲜艳的果子。 仙娥状若无意,将灵果轻挪到长晏面前,对太子殿下露出一个婉约的笑来。 长晏并未察觉,在碧梧元君娓娓的话声中不住点头。 朝笙颇觉无聊,径自将最大的一个灵果放进了嘴边。 然后当着那仙娥的面咬了下去。 难怪要放在长晏面前,灵力充沛,口感甘甜,一看便是她精挑细选。 吃完了三颗那伽果,蓝衣的少女起身,往宫外的庭院走去。 “等下还要一道去母后那儿。”长晏叮嘱。 “我只在院中转转。”朝笙的声音从外廊传来。 碧梧元君眉头微蹙,很快又展开:“小殿下性情倒是无拘无束得很。” 云霞散开又聚拢,在九重天里自在地遨游,少女盘腿坐在廊下,默默将发髻重新梳了起来。 天后的寿诞,长晏很看重,当然,整个九重天,也许除了凤燃和凰蕊夫人外,都不会有人怠慢。 作为她的养女,朝笙理应坐在碧梧元君的身侧,虚心地请教这位长辈,天后娘娘可有什么喜爱之物。 活了五千岁的小魔女棱角锋利,却对人的喜恶有敏感的感知,知道自己的存在——或者礼物,都不为天后在意。 她很习惯,并不难过。 待到云霞化作浓重的烟紫,巨大的月亮自西方升起,天河如银练,缭绕在月穹上。 她扶稳了发髻,忽然想起今天在学宫里见到的白发上神。 日落月出,皆由他掌管,如果他愿意,是否能在一天里看上一百次月出? 身后响起长晏的声音。 “朝笙。” 她回过头来。 “该去拜见母后了。”长晏说。 “好。”她敛起飘散如云的思绪,从廊上站了起来。 碧梧元君一向看重长晏,自也起身,殷殷相送。 * 第二日,两仪学宫的学生到的格外的齐,廊上,海棠底下还挤着许多年少的小仙。 “我父亲知晓上神要来学宫,让我特来旁听。两万年前上古战场上,父亲便很敬仰上神。” “你父亲武鸣神君,乃帝君麾下最善战的将军,竟然也有敬佩之人?” “不过,我瞧上神生得很和气,并不像杀戮很重的样子——” “我父亲不在战场上时,也很和气。” “我想学上神的星辰术法!” “若不是太子殿下,想必我们得去钟山才能见到上神。” 宽袖紫袍的太子长晏坐于学堂的正中,耳畔充斥着同侪的议论。 昨日天后耳提面命,要他与这位七万岁的尊神结交,师徒名义,星辰术法,对于他承天帝之位大有裨益。尽管凤燃是一头赤凤而非金龙,焉知他的母族不觊觎帝位? 这些,不消天后说,长晏也懂得。 作为太子的这些年,他未曾行差踏错过一步,九重天交口称赞。 以后,也不会踏错。 一旁,赤金法衣的少年神君撑着脸,脚下踢了踢朝笙的椅子。 “小野种。”凤燃笑嘻嘻的,“听说上古战场上,有大半的天魔都死在了烛阴上神的手中,你还坐在这儿吗?” “凤燃!”长晏低喝一声。 “本来就是啊。”凤燃不以为意,无论他如何挑衅朝笙,反正,长晏都要端着太子、君子做派的。 学堂里的议论霎时间停了,人们的目光落在前排的少女身上。 有人悄悄地往后面挪,直觉下一秒凤二和朝笙就会打起来。 但少女云水蓝的袖袍微动,清越的声音响起,她微微俯首:“见过上神。” 余下的学生们这才发现烛阴上神不知何时已至,纷纷也跟着站了起来。 凤燃头一次没被朝笙当场报复,颇觉没意思,他还想把昨天被摁进天湖的场子找回来。 第290章 然而长晏却暗自放下心来,平日里且不论,但父君很敬重烛阴上神。昨日母后亦叮嘱了朝笙,这是他正式成为烛阴上神的学生的第一天,无论如何,都不能与凤燃闹出什么事情来。 凤燃的性子已是如此,若朝笙不肯忍这一时,事情就会顷刻变大。 玄衣白发的上神似乎并未听到刚刚那一场恶意的针对,长晏彻底松了口气。 只是那一声“野种”,实在难听。 他看向朝笙,少女神情安静,若是不逞凶斗勇的时候,九重天赫赫有名的小魔女其实有副霁光浮月的好面孔。纵无血缘,于长晏而言,也确确实实是他的至亲,他的妹妹。 待他得承尊位——长晏心想,便让凤燃永远都吐不出那些难听的字眼。 朝笙并不知道长晏的想法,若知道了,也不会在意。 因为长晏要顾忌的东西总是很多。 她的目光望向了那道玄衣的身影。 时暮这些年来,其实未曾收过弟子。 前面的几万年在上古战场上,尸山血海的淌,后五千年沉于赤水之底养伤避世,因上古战场封印有变,方才苏醒,之后便被天帝以人情邀来了九重天。 天族很看重长晏,因为这是除却天帝外唯一一尾五爪金龙,理应有更大的造化。 哪怕凤二的出身同样贵不可言。 赤水底下静养的年岁里,时暮那位闲极无聊的好友曾往水底扔自个儿卖不出去的话本子。抱怨如今不流行什么冷酷狂拽的男人了,端方君子,温润如玉才是名品。九重天上有不少女仙都很喜欢的那位太子殿下便是。 宣珩的念叨,七万岁的上神烛阴一句也听不懂,今日却觉得君子绝非九重天交口称赞的太子这般。 不过若和宣珩提及,他必又要滔滔不绝分析大半天了。 司命宫里,奋笔疾书的星君打了个喷嚏。 时暮垂眸,对上了朝笙的眼睛。 赤水里那只挣脱了天命的小蜉蝣,看来在九重天,并不像初见时那般恣意。 既有前缘,此后,看顾一二,也无妨。 此时的他还未曾历经后来那些光阴倒转的岁月,不曾想自己一开始只是怀着一颗所谓的“长辈慈心”,到最后竟将整个人都搭了进去。 正如天帝也不曾料想到,得到上神烛阴垂青的,竟会是赤水中生出的那只蜉蝣,那注定要被他们要用做筹码的三殿下。 爱意或者算计,真心或者阴谋,总而言之,在此刻,全然相遇。 第251章 落花时节(4) 日光底下,海棠花熠熠的开着,学宫的青碧琉璃顶和绯云似的花一同倒映在如镜的天湖中。 学堂里,宽袍紫衣的太子俯身长揖,领着年少的神君神女们行了礼。 白发的上神微微颔首,神情淡如空桑山尖的雪霭。 时暮赤水养伤的这些年,九重天的小仙人总从长辈口中听到他的尊号——上神烛阴。 长辈们有时也会追忆曾如梦魇笼罩九重天的战争。 两万年前的上古战场,如今已成为禁地,数不清的恶鬼与神明陨落,三界摇摇欲坠,最后承载祝融之力的烛阴封印了鬼皇邕巳,才结束长达万年的战争。 所谓的鬼皇已是遥远的传说,战争的阴影渐渐从九重天散去,这些年少的仙人们想象不出当年古战场上的酷烈,更无法把这个神情温尔淡静的青年和满身杀戮的赤龙相联系。 但长辈、天帝、太子的态度不容忽视,哪怕未曾得见上古战场上流转的星辰,他们也天然懂得审时度势。 凤燃跟着行礼,目光却瞟向了窗下的朝笙,这毫无血缘的妹妹在九重天的名声与他如出一辙,两人的关系却势如水火。 什么上神不上神的,凤燃才不在乎。 他身负凤族真火,本就为造化所钟,因此也不想学什么赤龙赤蛇的法术——他只想把昨天的场子找回来。 长晏定是叮嘱过朝笙,她才忍了下来的。 且看她能忍多久。 礼毕,他直身而坐,无意中对上了时暮的眼睛。 凤燃不由得往椅背后靠了靠,暗自想道,这烛阴连眼睫都和雪做的一样,在上古战场上岂不是碰一碰便碎? 他觉得这想法颇有些好笑,于是自得的勾起了嘴角。 时暮轻描淡写地移开了视线,知道确实如宣珩所言,凤二会是个麻烦。 他一向不喜欢麻烦。 但要说为人师,时暮确实毫无经验。 宣珩前些日子给他塞了一堆自己写的话本子,主角尽是师尊之类的身份,叮嘱他潜心研读,学些为师之道—— 他这好友作为女娲补天留下的石头,曾在人间感了十世红尘,方得神位。 故而当了司命后,宣珩一直致力于把自己看过的风月写下。 上神烛阴耐着性子拜读了几本,发觉宣珩写的东西毫无用处。 话本子里没说应该如何当老师,时暮在看完三部“冷酷师尊的替身徒弟”、五部“逆徒犯上,揣崽师尊哪里逃”后,最终唯一能得出的结论是师徒恋要不得。 他略过这些年少的仙君仙子,数万年的光阴横隔于此,诚然神明的寿数永无尽头,但时间确实是一条宽阔的长河。 他是已经渡河而过的人,而这些年轻的人们才刚刚淌入河流。 天帝曾与时暮攀谈,言说都为龙裔,长晏也算得上是他的晚辈。 时暮彼时如常点头,若宣珩也在,一定要抱怨一句:“上神您敷衍起人来态度惯常温和。” 其实烛阴与金龙全然不同,他是祝融陨灭后的化生,金龙一族却是女娲座下驾驭雷车的神兽。 所以长晏或者凤燃,乃至其他的年少神君,于时暮而言,都一样。 他的目光某瞬和一双潋滟如琉璃的丹凤眼对上。 沉于赤水之时,谁也曾无意中,看到一只飞向高阳的蜉蝣。 差点忘了,惟这一双眼睛,是有些不同的。 思绪转瞬即逝,既为学宫的老师,到底要教些知识。 掌心一转,暗色的天幕顷刻出现,指尖星图流转,他袖袍微动,天幕放大,星图的轮廓越加清晰。 九重天上,另有无尽的天穹,月沉赤水,而星空在赤水之上。 那是亘古开天地以来就闪烁的星辰。 长晏忆及天帝的感慨,满天星辰是如何为烛阴所用,如何囚禁了邕巳,自那场战争之后,鬼界如何没落,九重天为尊,天族日渐显赫,最后成了三界的主人。 向来端正克己的太子眼神闪烁,连本来不屑的凤燃都情不自禁被时暮掌心的星辰吸引。 “天地的法则最开始来自于盘古开天辟地,自盘古后,日月星辰皆承载了这些法则。”玄衣白发的青年指尖轻点,星辰霎时满室,游荡在众人的身边。 有人好奇,以手相触,又愕然地飞速松开。 “感觉到了什么吗?”青年声音温和。 长晏忍不住伸手,看着星辉落满掌心,他声音里是按捺不住的欣喜:“法则——很遥远又很真切的法则。” 凤燃也悄悄把注意力移了过去。 时暮引导着他们牵动神力去感受亘古传承的法则。 第291章 日月星辰蕴藏着无穷的力量,一旦失衡,九重天便会陷入混乱之中。 长晏比其余人更懂得这道法则的威能,他看着掌心的星辉,又看向那玄衣的身影,终于明白为何他的父君这般看重这个隐世的神明。 忽有一道笑声突兀响起。 凤燃轻蔑而满怀恶意地看向窗下的少女:“九重天的三殿下,为何感受不到这道法则?” 又开始了。 年少的神君们默默想。 “喔,差点忘了。”少年生得俊秀,眉心灼灼的凤羽更是夺目,他指尖轻点脸侧,一副若有所思之状,“三殿下是一只天魔。除你之外,所有的魔都死在了上古战场。” 其余人这才注意到,那能与凤凰真火打得不分上下的三殿下,掌心停留不住任何一道星辉。 上古战场,许多大魔都陨落于烛阴手中,哪怕前尘俱已,天地间仅剩的一只天魔,也更改不了魔与九重天曾在战场对立的事实。 法则拒绝她,简直是情理之中。 “凤燃!”长晏喝止他,“作兄长的,焉有你这样的?” “惺惺作态。”凤燃满不在乎,他驱使着手中星辉,挑衅似的涌向云水蓝的身影,“一个所谓的、毫无血缘的、妹妹。” 也只有长晏这样虚伪的人,才会口口声声把野种当妹妹。他身负金龙和青凰的血脉,区区天魔,如何配与他相称? 星辉流转,宛如嘲笑。凤燃看着那道沉默的身影,不自觉磨了磨口中尖利的犬齿。 顷刻间,游荡的星辰汇集,坍缩,炸裂开来。 凤燃的惨叫比之前的嘲笑之声更加尖利刺耳。 刚刚还游刃有余驱使星辉的手无力垂下,他下意识凝聚神力,却发现自己的整条手臂毫无知觉。 凤燃怔怔然抬头,看到玄衣白发的上神烛阴看向了他。 霜雪似的长睫下,他的眼神淡静。 青年的语气依然温和:“天族倒是好教养。” “你既如此了解本尊的前尘,当知上古战场上,我也宰过几头凤凰。” 两万年前,凤凰一族是鬼皇邕巳的左膀右臂。及至战争结束,九重天势强,曾同为女娲座下神兽的二族才化干戈为玉帛,凤凰一族更是将王女凰蕊嫁作了天帝侧妃。 长晏神情一凛,合袖俯首:“凤燃鲁莽无知,当严加管教,还望上神息怒。” 道是君子端方,却无锐气,进退之间,皆为天族颜面。 时暮神情淡淡:“个中私事,不得带入两仪学宫。” “是。”长晏的头愈发低了。 凤燃嘴唇抖了抖,最后一句话也没说出来。 他只觉得一股热意从胸腔涌上了天灵盖,眉心的凤羽烧灼着,太阳穴突突的疼。 赤金法衣的少年蹭的站了来,头也不回,猛然往外跑去,背影格外踉跄。 长晏暗道不好,以凤燃恣睢的性情,今日之事必会传入父君耳中。 到那时,朝笙必然免不得受母后诘难。 他深吸一口气,按下心中的担忧。 时暮似乎也因这场闹剧没了授课的心思。 “今日的课便先上到这儿。” 长晏领着众人行礼,玄衣的神君神情寡淡,经过了那自始至终沉默的少女。 窗外的海棠簌簌而落,她的泪水也将坠未坠。 第252章 落花时节(5) 上神烛阴活了七万岁,还未曾见过有人于他面前垂泪。 昨日在天湖边,一眼便知她性情锋利。 可到底年少,受了委屈,掉眼泪也不算什么。 时暮的脑子里不合时宜地浮现了看过的话本子,里头当师父的是如何安慰弟子的? ——不对,那里头的法子通通不成。 宣珩果然不靠谱。 时暮有些头疼。 长晏快步走到了朝笙的身边。 “你先回去。”他出现看到自己素来要强的妹妹眼眶通红,心中愧意更甚,“父君母后那儿,我会去回禀。” “这次——”年少的太子殿下忆及昨夜母后的耳提面命,知晓无非是为了周全天族的体面,朝笙才忍了下来,“你什么都不必管,我绝不让凤燃再这样欺你。” 时暮于是知道,自己确实不必费心劝慰几句了。 这位太子到底有几分长兄模样。 而蓝衣的少女点了点头,压着她所不想展露的哽咽:“哥哥,我知道的。” 阳光透过海棠,错错落落地照了进来,映在少女皎然的侧脸上。 九重天的人难得见三殿下露出这样的神情。 “以前的事情不论,二殿下今日确实太过分了……” “明知三殿下是魔,与我们不同,却还要那样说。” “可无论如何,三殿下都是天帝天后亲自教养大的。” 长晏听得这些议论,眼中愧疚更深:“我陪你先回去。” “正巧碧梧元君送了许多梵天净土的果子来,昨天瞧你爱吃。” ——兄妹和睦,好事。 时暮移开了视线,知道那份前尘能让他做的,也无非就是这么多。 出了学宫,这件事便是天族的家事,他既已给了凤燃教训,余下的,都应该是那做兄长的太子该考虑的了。 他敛了思绪,在学生们齐整的声音里离去。 走时,余光瞥见朝笙已敛了泪水,长晏站在她的身侧,微微低着头。 海棠仍簌簌地落,纷纷浮在如镜的天湖上。 * 凤燃从未有过这样丢脸的时候。 比昨天还要丢脸。 出了学宫,他便化作了原型,想回去找母亲,又觉得自己这样委实丢人,遂调了个方向。 手受了伤,左半边翅膀也没力气,他扑棱了几下,摔进了一团云里。 柔软的云被凤燃撞开又聚拢,他的原型不过一只巴掌大的灰雀,被裹在里头,谁也看不到。 翅膀渐渐有了知觉,是锥心的疼。 时暮的话犹在耳畔。 “你既如此了解本尊的前尘,当知上古战场上,我也宰过几头凤凰。” 横行霸道了太多年,凤燃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 九重天里,谁敢不敬凤凰一族? 可那人的眼睛如同覆了雪一般,让凤燃下意识地相信,他说的是真的。 小灰雀不自觉打了个哆嗦,羽毛都炸了开来。 既如此,在学宫里以后装装样子便是。 他那个便宜妹妹,今天不就装的很好吗? 凤燃不无恶意地揣测。 无论他如何挑衅,连话也不接一句,是天后让她这样的吧? 他们玉坤宫的人,总是这般做派。 要气度,要体面,要从容不迫,高高在上。 也许哪一天,小野种就变成和长晏一样的人。 她现在就已经很无趣了。 平时不是要反唇相讥一番的么?那张嘴能生生把他气得冒火。 凤燃换回了人形,枕在云上。 从记事起,就和朝笙关系恶劣。 他的母亲凰蕊夫人,明明出身高贵,却被天后百般刁难,只能作侧妃。 所以讨厌玉坤宫,讨厌长晏,也讨厌这个突如其来的妹妹。 第292章 说是天生地养,其实就是出身不详,一只天魔,得了莫大的造化,与他有了同一位父亲。 他的父君,九重天的天帝陛下,有其他的妻子,其他的孩子,并不能只属于他的母亲。 可凤凰是忠贞的鸟,一生一世只能有一位伴侣。 不过话又说回来,自己那个便宜妹妹那会儿是不是哭了? 真稀奇。 两个人从小针尖对麦芒,打得有来有回。 上个月他还被朝笙摁进天湖里喝了好几斤水,最后双双在天帝那领了罚,谁都不服气。 今天,要按平常,学堂里的课桌早就被小野种掀翻了。 可她不但忍了下来,还落了眼泪。 他和平常一样,也没过分很多吧…… 凤燃漫无目的地飘荡,暮色渐渐铺满了整座九重天,身下的云也被染成瑰丽的颜色,隔着散荡的云霞,他看到星辰渐渐亮起,闪烁,流转。 然后汇作绚烂的星图,光辉直冲而下。 “你果然没有回去。” 一道了然的声音在云外响起,清冽得如同天湖的水一样。 凤燃太熟悉这声音的主人了。 不容他反应,星辉撞散了云霞,重重地砸在了他的身上。 痛意顷刻贯穿四肢百骸,云水蓝的衣袖拂过,朝笙掌心星辰流转,凤燃瞳孔圆睁,从她眼中看到了自己仓皇的模样。 “你……你不是不会……” 可她指尖星辰闪烁,和白天判若两人。 “我装的。” “知晓你今天又要寻我麻烦,索性设了个套。” 这才是,凤燃所熟悉的那个朝笙。 他还没摸清思绪,怒意先涌了上来,朝笙潋滟的眼睛却没什么情绪,漫不经心的语气带着威胁。 “若我此刻杀了你,想必也查不到我身上。”她望着凤燃,声音慢条斯理,“学宫里,人人都看到了,我作为一只魔,感受不到星辰的法则。” 危机感实实在在地围绕着凤二殿下,四下俱寂,此处已是九重天的边缘,他头一次感到后悔。 痛意越发清晰,凤燃咬牙忍耐,怒不可遏:“你敢!你!你疯了吗!” 回应他的,只有刻骨的疼痛和少女掌心越发夺目的星辉。 喉头霎时间血味翻涌,凤燃两眼一翻,惨叫声被她扼回了咽喉。 竟痛得晕死了过去。 而后,连化形都维持不住,凤燃又变回了灰雀,往幽蓝的云海坠去。 朝笙捞起了这只灰雀,随意在掌心掂了几下。 虽很讨厌,手感倒不错。 等会儿,扔到凰蕊夫人的闻箫宫去。 她回过身来,皎然的月色下,玄衣白发的神君望向了她,不知是几时来了这儿。 朝笙看向远处,这才发觉,偏僻的九重天尽处,司命星君安居于此。 时暮望见星辉浅淡,没入了云水蓝的袖中。 而宣珩的话犹在耳畔。 司命殿中,奋笔疾书的星君语调盎然:“闻说,今天二殿下于课上被你罚了?” 彼时,他点了点头,拣着来龙去脉,简明地说给了好友。 宣珩略一思索,道:“不似那位小殿下的作风。” 朝笙的眼泪从脑海中一闪而过,而宣珩已将自己新写的话本子推到了他面前。 “且先看看这个。”宣珩满怀期待,“新近写了个青梅竹马师兄妹的故事。” “说起来,上回那个跋扈郡主救下落难马奴的故事,我有些编不下去了,等下帮我参谋一下。” 时暮觉得自己又开始头疼了,却还是接过了话本子。 七万载春秋,上神烛阴独自度过了漫长的年岁。 大半好友尽数陨落,昔年故人封印于上古战场,最后只余下年轻的司命星君堪作知己。 除却日升月落,星辉流转,时暮许多事情都不在意。 而眼前的少女并不慌乱,甚至露出了笑来。 月色下,光华熠熠,如同春水一样。 “老师,可真巧。” 和白天,截然不同的模样。 曾在两仪学宫生出一点微妙的不悦,此刻终于烟消云散。 他也笑了,声音仍淡静:“今日的课,你学得很好。” 第253章 落花时节(6) 朝笙眨了眨眼,未曾料到时暮竟说了这样一句话。 她面不改色,将灰雀塞进了云水蓝的袖中。 同时暮寥寥两面,对于这位上神的印象,无非是避世多年,性情温淡。 不过,算是个公正的长辈。 闻说天帝与他有旧,想邀他做长晏的老师,故而延请他来了学宫。 因着这层缘故,所以才没有制止她对凤燃的报复吗? “课上未曾有机会,故而现下实践一番。” 朝笙语气坦荡。 时暮长眉微挑,她倒很懂得“自谦”。 宣珩之前还笑言:“你看走眼了,烛阴上神。那位三殿下,可不是个泥捏的人物。除却帝后与太子,还未见她对谁收敛过性情。” 而他那时思及朝笙的眼泪,觉得宣珩说得也不尽然。 现在看来,宣珩那十世的红尘,确实不是白历的。 “课上为何不实践?”时暮问。 “凤燃寻我的麻烦,而我想给他一个教训。” 袖中灰雀仍晕着,一时半会醒不过来。 柔软的绒羽萦绕在手腕上,凤燃若只是一只鸟雀,倒没有那么讨厌。 “以牙还牙。”时暮闻言,点了点头。 朝笙有些惊讶地望了他一眼,没料到时暮会这样说。 “是不是在想,上神烛阴活了几万岁,说话却无慈悲怜悯之心。”白发的青年声音里带着几分笑,“我应当把你提到天帝那儿去领罚,才对吗?” 朝笙心想,当然。九重天上的神仙都是这样的。 哪怕课上,他罚了凤燃,也不过是尽为人师的本分。 自赤水被带上九重天的小魔女生了副七窍心肠,懂得自己与其余人的格格不入。 九重天的很多神仙,都讲究一个气度,讲究出尘不入俗的心境,其中又以天族尤甚——至于凤燃,他的脾性实在算标新立异的一朵奇葩。 其实,这些年来,唯有那个温和到有些迂腐的太子兄长,待她确确实实有一份真心。 但时暮的话让朝笙意识到,这位上神似乎也和别人有几分不同。 于是时暮看到她眼中终于露出了真切的笑意。 “为何方才我感应法则之时,并没有课上看到的那般自如?” 袖中的凤燃还晕着,朝笙索性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时暮抬手,青玉扳指在月华底下流转着温润的光芒。 他指尖微点,倒悬的天河之上,数十颗星辰奔来。 幽蓝的云海静静地翻涌,闪烁的星辰随着他手指的屈伸而浮动,最后勾勒出一张明晰的星图。 “我施术时,有三颗星星画错了位置。”一旁的朝笙领悟得很快。 初学者,能如她这般殊为不易。 那些亲手触到了法则的年少神君们,绝想不到有人已经能描摹上神烛阴绘出的星图。 “对。”时暮眼中笑意更深,他合上掌心,星图顷刻散去。 第293章 朝笙望了他一眼,云水蓝的衣袖飘摇,她凝神,指尖光芒明灭,一幅星图重新在时暮的面前展现。 七十二颗星辰,位置分毫不差。 “其实上课的时候,原本没想着摆凤燃一道。”她忽而开口,“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玄妙的法则。” “因为作为一只魔,九重天的大多数术法,其实我都学不了。” “凤燃想毁了那一堂课时,我便忍了下来。” 尽管最后,这一堂课还是戛然而止。 “上神,你明日,还来两仪学宫吗?” 星图散去,重新汇入天河之中。 时暮俯眼看去,这一刻她的神情确实真切,不掺任何掩饰。 “自然。” “天帝的人情,当然并不是一堂课就能还清的。” 长风也带起他玄色的衣袍,朝笙仰面看他,这才发觉,这位上神的眼睛轮廓,同桃花一样。 九重天里,许多仙子都倾心性情样貌皆一等一的长晏,至于凤燃,虽生的好,脾气却稀烂,并不为人喜爱。 又常常闻说南地的枫鬼,有三界一等一的美貌。 似乎未曾听谁点评过上神烛阴。 ——到底是尊长。 朝笙终于体悟出尊师重道的心思,遂正色:“今日谢过上神,那我便先回去了。” 时暮便见她随意腾起一朵云,往九重天东边回去了。 飞了一会儿,又回过头来,挥了挥手,算是告别。 云水蓝的袖袍在月色下扬起,里头兜着的天族二殿下不知被颠倒了好几圈。 时暮忽想起月亮底下,她回头唤的一声“老师”,分明在笑,又有几分挑衅般的孩子气。 既有前尘,如今做她的老师尊长,似乎也不错。 * 金乌飞过九重天上空时,闻箫宫的梧桐上映满了暖橙的朝晖,仙娥推开了宫门,有条不紊地开始了新的一天。 整座九重天,属闻箫宫的差事最难当。 凰蕊夫人常年郁郁,而凤二殿下,则是出了名的不好相与。 “昨夜未见二殿下回来,想必又跑去哪儿玩去了。” “夫人日夜为二殿下忧心……” 仙娥们正低声絮语,忽而一团赤金从梧桐里直直坠了下来! “啊!二——二殿下!” 惊叫声刺耳极了,凤燃发出吃痛的嘶声。 “别嚷嚷。”他仰面,看到刺目的天光从梧桐叶里错漏而照,“吵死了。” 仙娥噤声,又怯怯问道:“您……怎么从树上掉了下来?” “我乐意。”凤燃支着身子坐了起来,左臂疼得发抖,他又摔了下去。 “哎!二殿下!” 仙娥连忙把他搀了起来。 凤燃臭着张脸,朝笙从未对他下过这样重的手——狡诈的天魔,假装自己感应不到法则……让他吃了好大的亏! 他终于站了起来,又掸开了扶着他的仙娥,问道:“母妃可起来了?” 仙娥埋着头:“未曾。” “既如此,便不要扰了母亲,她难得入睡。”凤燃一瘸一拐,往自己的宫室走去了,“若母妃醒后问起了我,便说我清早回来的,换了身衣服又去了学宫。” “待到晚间,自会回来请安。” 浑身都疼,他那个便宜妹妹实在缺德,竟把他扔在了树上。 仙娥不知他为何受了伤,然而并不敢多问,俱小心翼翼地退了下去。 两仪学宫里,海棠仍如旧,在日光底下开着,并未受到昨日风波的影响。 凤燃缺了课,同窗们也未觉有什么不妥——都知道凤二殿下最好脸面。 长晏略过凤燃空着的座位,目光所及,朝笙坐在窗下,撑着脸望向如镜的天湖。 昨天,送了她回去后,便先去见了父君。 掩去了朝笙前日将凤燃摁进天湖的事情,将烛阴上神因凤燃动怒先说了出来。 父君一向敬重上神,果然将注意力都落在了凤燃身上,未曾怪罪朝笙。 父君重视他,又偏宠次子,因此为一人周全,从来只能用这样迂回的手段。 长晏所受的教育让他的性情从未有过“暴戾”“恣意”之类的情绪,年少之人该有的意气尽数被“太子风仪”框起。 他是无可挑剔的继承人,这些年来,早已习惯压抑性情。 朝笙若有所觉,回过头来,望向了兄长。 她今日心情不错,眼神里都是盈盈的光亮。 他不由得嘴角微勾,也露出浅淡的笑来。 而蓝衣的少女忽而起身,广袖轻抬:“见过上神。” 暗金玄衣的青年途经灼灼的海棠,穿过了落满阳光的门前。 第254章 落花时节(7) 昨日的风波已被揭过,琅琅的问安声里,青年微微颔首,目光掠过凤燃的空位,也未有什么波澜。 长晏彻底放下心来。 凤燃的性情,九重天里众所周知。 因身份的缘故,忍让他的、吹捧他的,反而更多。 吃一堑长一智,对凤燃来说未必不是好事。 他敛回思绪,目视前方。 玄衣白发的青年抬手,一道幽光闪烁的星辉自他指尖牵引而出。 “昨日所教,可有不懂之处?” 年少的仙人们望向了彼此,眼中都带着跃跃欲试。 长晏站了起来,先行了礼,而后才开口:“学生有一处不明,星图可以清晰地看到,为什么却不能描绘出来?” 他声音谦和,清正似玉石相击。 时暮将星辉引到了他的面前,少年紫袍微动,探手接住了这道星辉。 “星辰流转,无非三垣四象二十八天区。”时暮道,“从中而观,方知星图从何处落笔。” 看似轻易驱使的每一道星辉,都来自二十八天区里的某个方位,浩瀚无垠的天宇,星辰数不胜数,唯有感悟了法则,才能记住它们的位置。 时暮看着若有所思的长晏,而他身后的少年们也都面色茫然。 谁曾想到,座中已有人能绘出星图。 星辉游荡,时暮很有耐心地等待着。 长晏似有感悟,复又行一礼,重新落座。 年少的仙人们心底还有些憷昨日的事情,但见上神烛阴并未同太子计较,遂都彻底放下了心来。 余下的人求知欲更高了,举着手,七嘴八舌地提出自己的疑惑。 玄衣的青年穿过淡棕的桌案,耐着性子,一一听完了他们的问题。 天帝最想要他好好教导长晏,其实于时暮而言,所有人都没有太大差别。 西海的王女看着他掌心星辰明灭,不觉发出惊叹之声,又惶恐自己失了仪态。 她双手交叠,恭恭敬敬地道了谢。 “三殿下。” 朝笙抬眼,看到玄衣的青年站在她的身前。 “今日能感觉到法则吗?” 朝笙一愣,很快明白了时暮的用意。 她强忍笑意,露出了一个怅然的神情。 四面八方的目光又汇了过来,然后他们看到,朝笙摇了摇头。 仙与魔是截然不同的存在。 昨天凤燃那番行径,看来确实戳伤了这素来无忌的三殿下。 第294章 “无妨。” 时暮却没错过她眼中的笑,对宣珩的话又有了进一步的认知。 这个看似恣意却又在九重天步步受限的小魔女,实则生了副剔透的心肠,无师自通了地知道适时收起獠牙。 既如此,给她多添几分依仗,也未尝不可。 他袖袍微动,掌心出现一枚玉简。 “从前偶得。”白发的神明长睫低垂,声音温和,一如两仪学宫其余的师长,“或许比我的法则更适合三殿下。” 朝笙一怔,玉简漂浮到她眼前,白光闪烁,汇入了她的眉心之中。 铺天盖地的知识奔涌而来,长于九重天的蜉蝣从未见到过。 这些包罗万象的术法,悉数来自上古时天魔一族的传承。 “有教无类。”时暮道,“或许这些更适合你。” 年少的仙人们尽数得了时暮的指点,这会儿都沉浸于星辰法则的玄奇,而长晏闻声,偏过脸来,看到朝笙眼中带出了欣喜的笑。 九重天的仙人们,都有各自的传承,惟有他的妹妹,是天地间最后的魔族,无人教导,也没有人能教导。 长案前,同窗们都在感触着星辰的奥妙,朝笙却从来都在百无聊赖地看窗外的海棠。 内疚忽而翻涌,五千年来,天族未曾教授她的,直到今日,才被萍水相逢的上神烛阴补全。 长晏挪过眼来,心里半是释然,真心的替朝笙感到高兴。 * 金乌返回扶桑树,太阳沿着它飞行的轨迹西沉。 闻箫宫,醴泉殿,泡在汤池中的凤燃终于感到翅膀恢复了知觉。 被小野种打成那样,且还是在人迹罕至的地方,这个亏,无论如何都咽不下去。 从前没发现,她居然也学了长晏那般虚伪的做派。 凤燃浮出水面,抖落开湿漉漉的羽毛,化成了人形。 屏风后,仙娥将已熏过的衣衫取了过来,而后垂着头悄然离开。 辟寒香的气息扑面而来,凤凰的真火可以烧灼天地,凰蕊夫人却独爱这样气味暖融的香。 凤燃换好了衣衫,终于觉得昨夜的耻辱离他远去了。 仙娥候在醴泉殿外,听得凤燃轻快的声音响起。 “母亲现下在做什么?调香还是抄经?” 他在凰蕊夫人面前,是与外界所知的截然不同的模样。 仙娥低着头,恭声道:“天帝陛下来了,在陪夫人用饭。” 凤燃一怔。 仙娥又道:“您在学宫的事情,似乎传到了陛下那里,陛下本是很生气的,但夫人劝了下来。” 幽幽的月色照着殿外的梧桐。 九重天人尽皆知,天帝深爱凰蕊夫人,故而闻箫宫中遍植青竹和梧桐。 可凤燃却从未看到过,他的母亲将欢喜的目光落在这可栖凤凰的高木上。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久到仙娥都惴惴,但这行事乖张的二殿下最终一言不发,无声往自己的宫室走去了。 待到凤燃回到两仪学宫时,他又恢复了往日做派。 赤金法衣,趾高气扬,头顶的红缨冠格外的晃眼。 走过长长的白玉回廊,沿途所遇的人纷纷止步,恭敬地行礼。 凤燃一一应了,只觉前几日的事情确实没留下什么影响,于是心绪更好上了几分。 但这份快乐在俯身向时暮行礼后,猛然变成了记忆里的痛意。 凤二殿下冷哼一声,吹眉瞪眼地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最后,痛意在课上重新击中了他—— 窗边那个一脸惆怅,忧伤于自己不能感应法则的人,和前几天胖揍了他的,不是一个人吗? 朝笙懒得理凤燃,横竖他先挑的事,且也没证据。况且大家这些天都看到了,可怜无助的三殿下真的感应不到法则呢。 凤燃从她的侧脸里读懂了这般意味,越发的感到愤怒。 长晏有些奇怪,望向了咬牙切齿的弟弟,声音关切:“凤燃,可还想在学宫受一次罚么?” 凤二殿下堪堪作罢。 一堂课终于结束,按捺不住的凤燃扑向了朝笙的长案,恨声道:“耍阴招算什么本事?” “虚伪之至!装模作样!” 朝笙便见他头顶的红缨宝冠晃晃荡荡,和小鸡啄米似的。 “且别得意。”凤燃火冒三丈,眉心的凤羽颜色都深了几分,“我总要让人知道,你其实学会了星辰法则。” 争强好胜几乎刻进了凤燃的天性里头,但朝笙近来心情不错,又自觉自己很尊师重道,懒得在学宫里生事。 遂诚恳地劝他:“那下次记得选个人多的地方。” 身后,有与凤燃关系尚可的小仙君上前,斟酌着开了口。 “二殿下,得饶人处且饶人。” 上次之事本就是凤燃挑衅在先,甚至还意欲驱使星辉攻击朝笙,大家有目共睹。 好性子的烛阴上神动了怒,这件事情本该这样过去的。 凤燃一噎,感觉自己养好的伤越来越痛了。 他们什么都不知道! 而朝笙已经越开他,往外走了。 长晏等在门口,看了眼脸涨得通红的凤燃,叹了口气。 “我过会儿还要去善膳司,要一道去吗?”他问朝笙。 天后的寿宴越来越近,长晏事无巨细,一一用心,前几日询问过碧梧元君天后的好恶后,便分出时间去安排了。 朝笙明白他的意思,长晏想将自己尽的孝分在她身上,以此替她博一个好名声。 可是这个至纯至孝的兄长并未发现,天后其实对她没有慈母心肠。 她的手背在身后,想了想,道:“好啊。” 凤燃便眼睁睁看着兄妹二人走远,不自觉捏紧了拳。 有小仙君打圆场:“二殿下,先放放恩怨,先前还说要去凫丽山猎蠪侄,我们可等你好几天了。” 凤燃冷哼一声,终于应了下来。 * 善膳司里,大腹便便的善膳星君正指挥着手底下的仙使调试菜品,见长晏和朝笙来了,连忙放下了手中银勺,迎了上来。 “见过太子殿下,三殿下。” 长晏点点头,将前几日交待善膳星君的事情一一询问了起来。 朝笙随意拈起块糕点。 甜的发齁,她一直都吃不习惯。 但天后喜甜食,长晏也很喜欢。 善膳司外,云起云涌,长晏的声音落在身后。善膳星君答着他的话,又将食材、烹饪之法一一回禀了他,时不时感慨声“还是殿下想得周道”。 直到她就着茶水咽下最后一块糕点,长晏才终于与善膳星君确认完。 紫衣的少年望向百无聊赖的朝笙,温声道:“回玉坤宫吧。” 朝笙干脆利落地搁下了茶盏。 长晏腾了云头,看着朝笙踩了上来。 玉坤宫里,锦衣华服的天后望向屈身行礼的一双儿女,缓声笑道:“你们俩日日来请安,倒是勤勉。” 长晏声音恭谨:“为人子女的本分。” 天后眼中笑意愈深,让仙娥领着他们落了座。 “本宫何需你们如此挂心。”天后道,“陛下特地将烛阴上神请来学宫,多费些时间与上神请教。“ 第295章 “他是唯一一个度过了上古大战的神只,你们的父君再敬重他不过。”说的是“你们”,天后的目光却始终只落在了长晏的身上,“虽凤燃也作了他的学生,可我听说,上神并不喜他?” “上神公私分明,前几日罚了凤燃,此后便揭过了,仍一视同仁。”长晏如实以答。 但天后并不喜欢这个回答。 她秀美的长眉微微蹙起:“你妹妹与凤燃起了争执,这次虽瞒过了陛下,可陛下偏心闻箫宫,也没罚他。” “朝朝,在学宫且收敛着性情,别让你兄长为难。” 朝笙点头应是,便听得长晏道:“上神并未介怀,还授予了朝朝天魔的传承玉简。” 天后的眉头终于松开,语气里的温和也真切了起来:“如此便好。” “只是也不能因学宫的课业耽误了祭舞一事,你父君向来很看重上古祭祀。” “因凤凰善音律、善舞,主祀的一向是他们这一族。”天后想起九千年前,于祭典上起舞的王女凰蕊。 绯衣翩然,就这一舞,拨动了天帝的心弦。 从此九重天多了个闻箫宫,里面种满了青竹与梧桐。 但如今天族有了一位帝姬,那祭舞的人选便是朝笙了。 天后看着朝笙,柔声道:“祭舞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别的,都先放一放也无妨。” 总不能,祭舞的人选又落到凤凰一族的哪个王女身上。 那这个女儿,还有什么用处呢? 朝笙垂头应是,脖颈的线条是一段顺从的弧。 * 午后的阳光铺满了九重天的宫阙,寂寂的院落之中,少女换了身跳舞的裙装,缃叶黄的水袖上,映着院中池水的波光。 上古的祭祀三千年一开,这支舞,朝笙已不知练了多少年岁。 天族的很多术法她学不了,因此跳这一支舞似乎更适合她。 天后是这么认为的,天帝或许也是如此默认的。 而她所会的那些术法,一半来自于天魔的天赋,一半,则从凤燃的拳头中领悟。 长晏是被期待的继承人,是天帝天后亲生的太子。 她作为养女,作为毫无依仗的天魔,理应成为太子兄长的助力。 天后和她明示、暗示了许多次。 水袖一扬,她踏在黄花梨木的长廊上。 足尖向前踏去,缃叶黄的裙摆上盛满了熠熠的日光。 每一个动作都烂熟于心,天后温柔的声音犹在耳畔,她回旋,垂手,全然不似与凤燃逞凶斗狠时那样。 可越跳,她便越烦躁。 学宫中游荡的星辉,那些她从未见过的天魔传承的术法,一一在脑海中浮现,在九重天中无法得见的事物于她的眼前展开—— 朝笙顿步,低头凝视着长廊上自己的倒影。 下一秒,她的影子消失不见。 * 司命殿,娑罗树下。 洁白的娑罗花如倒垂的佛塔,宣珩捏着黑子,漫不经心落了个位置:“时暮,给我参谋参谋。师妹最终因剑骨被剥而入魔身死,师弟一无所知地被换了剑骨,却又死在师兄的箭下如何?” “青梅竹马,形同陌路。生离死别,遗憾拉满。” “我相信这么虐的话本子,一定会大卖的。” 九重天的仙女们想必都会为他流眼泪呢。 他眼神渐渐坚定,感觉自己的灵感飞流直下三千尺,顿时没了下棋的心思。 眼前突然出现张倒着的人脸,殷红的唇笑得轻慢:“司命星君,这样的话本子写出来,你会被九重天的女孩子们追杀的。” “烂俗,太烂俗了。” “啊啊啊啊!见鬼了啊啊啊啊——” 宣珩忽而噤声,自己可是个神仙,何况对面还坐着个上古战场里唯一存活的杀胚。 朝笙轻巧从墨绿的树冠中跃下,惊落几串雪色的娑罗花。 她施施然站定,望向玄衣玉带的青年:“老师,今日上午的课,学生有惑。” 娑罗花纷纷落在了时暮的眼前,青年的目光离开棋盘:“说吧。” 宣珩不满的声音响起:“喂!等一下!你还没给我参谋剧情呢!” 第255章 落花时节(8) 抱怨归抱怨,宣珩自个儿是很满意他想出来的故事的。 索性棋也不下了,横竖下不过时暮——上神烛阴如今有个温淡从容的性情,唯有下棋时,分毫不让,落子皆是杀伐。 宣珩撑着脸,看着朝笙以手掐诀,和时暮说出了自己的疑惑。 青年微微低头,白发垂落在肩上,在阳光底下镀上了浅浅的金边。 宣珩看乐了,没想到万事不经心的上神烛阴,“长辈”确实做得得心应手。 而淡色罗裙的少女侧耳听着,很快露出了然的笑来。 她悟性很好——时暮心想。 天帝邀请他来学宫时,曾以自豪的语气说:“长晏亦是五爪金龙,生而要当大任。” 又说:“我那次子,虽有些顽皮,却天资聪颖。” 他听罢,默然几瞬,却发觉天帝没有提及小蜉蝣的意思。 他问:“三殿下呢?” 天帝赧然一笑:“小女任性,大半天族术法皆不擅长,怕是会让上神太费心神。” “不会。”时暮说。 天帝便露出高兴的神情:“既如此,他们便都一起在学宫听上神的教诲吧。” 时暮便因此多了很多个学生。 九重天里,人人都说三殿下命好。 父君疼爱,母后宽宏,太子兄长亦袒护。 但如果真得父母慈爱,其实,凤燃的那句“野种”并不会有说出口的机会。 时暮远离喧嚣太多年,性情越发通透。 月色下,看到她报复凤燃时,也并不觉得她的性情是否太乖张,太锋利。 反倒高兴。 寄人篱下的小孩子,要懂事,又不能太懂事。 只知道懂事,就会被欺负、被忽视。 他垂眸,看向了她掌心明灭的光芒。 * 天魔的力量在识海翻涌,朝笙清晰地发觉,比之庭院里跳过千万遍的祭舞,她更热衷这样的事物。 有力的、足够成为她底气的事物。 诚然她顶着九重天帝姬的名头,诚然她是长晏的妹妹,诚然她不畏惧凤燃——可她依然渴望这样的力量。 “我都明白了。” 朝笙合上掌心,术法熄灭。 她的声音是纯然的快乐。 “只是——” 时暮听出了她的欲言又止,望向了她。 “上神为何这么了解天魔一族的传承?” 面前的人眼神真诚,时暮却难得有几分心虚。 几万年前,烛阴曾杀天魔。 他背上还有一道不可扭转的伤痕,来自于天魔中的佼佼者。 上古大战,没有正邪,只有立场。 年方五千的三殿下,对于这场战争没有概念,求知欲旺盛地看着自己的老师。 “从前与天魔一族,也算老相识。” 时暮声音温淡,在棋盘落下一子。 对面的宣珩乐不可支:“噗,这话说的——还挺爱护晚辈幼小的心灵。” 第296章 “三殿下,要是在上古战场上,您和上神可就不会是师徒了。” 司命星君乐于拆台。 他抬手作握刀状,弧度夸张地捅向了自己的腹部。 好吧——朝笙懂了。 但时暮见她并未露出害怕或者忌惮的神情。 他眼中便也带出笑,问道:“棋还下不下了?” 宣珩立马垮了脸,他径自抓了三枚白子,放在棋盘的一端。 “别投子认输呀,还有口气儿呢。” 朝笙挪了过来。 “会下棋?” 宣珩往旁边坐了坐。 “长晏教过我。”朝笙声音自若。 她的兄长,起初也试着想规正她的性情,让她成为一位端庄高贵的帝姬,成为天后骄傲的女儿。 他是九重天的继承人,是帝后亲生,但她不是。 正如天后对她的期待无非是乖巧柔顺,是能翩然跳出那一支祭祀的舞。 朝笙拈起君山玉做的黑棋,落定在两枚白子之间,语气轻快:“断吃。” 时暮俯眼看去,被宣珩下入困境的黑棋又透出口气来。 他抬起一枚白子,心想,无论如何,长晏是不错的兄长。 宣珩索性端了盘瓜子儿出来。 “五香瓜子,我特地从人间带上来的。”他嗑开瓜子皮,十分厚道地将灰陶盘往朝笙旁边推了推。 “人间?”朝笙看着棋盘。 “是啊。”宣珩又抓了把瓜子放到时暮的手边,“哎,烛阴上神,甭和本君客气——” “天地分三界,上为九重天,下为幽都,中间的便是人间。”宣珩侃侃而谈,“凡人居于此界,不见鬼神,不知长生。” “我在人间历了十世的红尘,如今想起来,仍觉得颇有趣味。” “我没去过。”朝笙手中的君山玉转了个圈,黑棋早被白棋围杀,赢的机会很渺茫,“有记忆起,我便在九重天了。” 天后为了压抑他们的玩心,无论是她,还是长晏,都未曾离开过九重天。 九重天浩渺,却也有尽头。 漫漫的五千年里,她有时跟在长晏的身后学习,有时与凤燃厮打斗狠,更多的时候,是听从天后的训诫,而后去跳那支烂熟于心的祭舞。 然后一点一点,长成现在的模样。 朝笙无法说出喜欢,也没得选。 “九重天外,哪儿都未曾去过吗?”时暮接过了话。 “未曾。”她声音散慢,落子,想替黑棋挣出一条路。 时暮心中的遗憾忽生。 赤水浩浩汤汤,钟山之北常年覆雪,皑皑若银甲,其南花开千岁,四时绚烂。 渡过赤水,可见人间,茫茫红尘万丈,繁华尘烟,与九重天截然不同。 而这一切,若她生于赤水,长于赤水,便都能得见。 指尖不自觉摩挲过白玉,朝笙忽而探身到他眼前,笑道:“上神,让我一子可好?宣珩先前下得太烂了。” 临近日暮,日光也变成柔软的绯色。 她并不知道眼前的神明惋惜于她的五千年,眼中都是潋滟的光华。 青年点头,看她又干净利落地落下一枚黑子。 “喂喂喂!”宣珩手里的瓜子顿时不香了,“之前怎么不让我?” 时暮睨他一眼,语气清淡:“我没见过要让黑棋三十六子的。” 第256章 落花时节(9) “司命星君真人不露相。”朝笙闻言,道,“我刚学着下棋时,兄长也不过让我八子。” 宣珩更加不乐意了:“三殿下也笑话我!” 他望向棋盘,原本被他下入绝路的黑子确实挽回了几分颓势。 “不过,先前还不曾知道,三殿下善弈。” “那星君先前知道哪些?” 宣珩把灰陶盘倒过来,磕下一堆瓜子皮。 “睚眦……快意恩仇,打架、不是——那个武学造诣颇深。” ——爱写话本子的司命星君稍稍美化了下。 朝笙听出了他话里有话,也不恼:“星君不知道的,还有很多。” “比如——”她看向缃叶黄的衣摆,忽而想起,祭舞是天后的要求,弈棋起初是长晏的期望,若真要论起她自己本心的,其实并没有多少。 五千年光阴,便这般度过了。 要说什么时候快意?也许,凤燃挑衅她,而她不必掩藏爱恨时,才自在。 宣珩没看出她心绪的起伏,一脸八卦地催促。 “比如,星辰法则在整个学宫里学得最好。” 时暮的声音合着君山玉的白子,一同落在棋盘上。 宣珩立刻便被转移注意力,啧啧称奇:“哇,三殿下,这还真看不出来。” 朝笙一怔,看到了时暮低淡从容的神情。 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她移开目光,手中棋子当啷作响。 天穹将要暗去时,这一局棋终于结束。 娑罗花在晚风中摇曳,坠落在黑与白的君山玉之间。 宣珩临到这时候,才想起自己的话本子还没写几个字,立刻弹起来嚷嚷“送客”,似乎忘了自己先前花了多少时间与人玩笑。 时暮同朝笙刚走到司命殿外,便听到大门轰然合上的声音。 “司命星君这会儿又不同我们讲客气了。” 身侧的青年声音带着点无奈:“他素来如此。” “上神同司命星君,应该认识很久了吧?”朝笙有些好奇。 “一万年的故友。” 然后时暮听到了朝笙的感慨:“果然很久。” “除却司命星君,上神在九重天似乎没有其他故人了。” 时暮点头,他的故人尽数死在了两万年前的战争中。 若说谁还从前与他有旧,除却邕巳,眼前这全然忘却了赤水模样的少女,其实也算一个。 忘便忘了。 何须给她添一道她毫无记忆的旧事。 “不过,有一个也是好的。”朝笙踩在云上,,回过身来,笑道,“我就一个也没有。” 语气轻快,也未曾有什么遗憾。 她仰脸看向他,眼中映着皎然的月色。 “所以,上神将那枚玉简赠予我时,我很开心。”她张开手比划,动作带着一点孩子气的夸张。 “有这么多的开心吗?” 她的袖摆也在晚风中飘扬,时暮为她的情绪所感染,眼中便也带出了笑。 九重天的云海在眼前翻涌,他心念一动,忽而道:“以后,若还有不明白的,仍可如今日这样来找我。” 她应得很快,后又问:“若上神不在司命殿,我当去哪儿?” 那些纷繁如烟海的术法,俱已经埋葬在古战场的枯骨中,五千年前,金乌盘踞扶桑树,他沉于水底之时,也未曾想过,会和匆匆一面的蜉蝣成为师生。 前缘浅,来路却可深远。 他垂眸,温声答她:“赤水,钟山。” ——那个她羽化、新生,然后忘却的地方。 “好啊。”她抬袖,行了一个再周全不过的弟子礼。 “很晚了,回去吧。” 朝笙眨了眨眼,正色道:“我送老师。” “尊师重道”四个字只差写在脸上。 第297章 玄衣白发的青年长眉微挑,随意招了一朵云过来。 云随心动,把朝笙吞了进去。 “住哪?” 朝笙听得她的老师这样问她。 “东边,玉坤宫丹若殿。” 没料到时暮不领她殷殷相送的弟子情,朝笙只好从善如流地回答他。 云便飘飘摇摇地升了起来,她陷在其中,被带着飞去。 直到这朵云远去,时暮才转过身来。 “送我?”上神烛阴难得有些无奈,“我看起来,也不是很年长的长辈吧?” 虚长她六万五千岁,而已。 * 从此,九重天外的钟山多了一个来客。 而凤燃则日渐发现,要找朝笙报仇变得艰难了起来。 除却在两仪学宫外,他哪都碰不到这个便宜妹妹。 长晏在忙天后的寿宴,那朝笙呢,也在忙着尽孝? 凤燃貌不经意地路过玉坤宫,只得到宫外的仙侍警觉的目光。 凤二殿下一甩袖子,化成灰雀飞走了。 翅膀扑棱时不忘咬牙切齿地骂朝笙大怂包,怕他报复就缩在了玉坤宫里不出来。 钟山之北,风雪千年,黛青罗裙的朝笙打了个喷嚏。 顷刻间,她掌中霜花如流萤散去,刚刚勾勒出的符文熄灭。 时暮指尖微动,霜花又重新绽开。 “符文落笔错了一处,再试试。” 一旁的司命星君看热闹:“哎呀,是不是有人在念叨你呢,三殿下。” 朝笙凝神,没分心去理插科打诨的宣珩,反倒是时暮睨了好友一眼。 “她是来学术法的,你呢?” 支着泥炉正打算烤肉的宣珩手一僵。 他抗议:“先前你在我的司命殿嗑了多少瓜子儿?这会儿又嫌弃我。” 棋盘旁的瓜子皮堆积如小山包,大多是朝笙与他的杰作。 宣珩自个儿细细想了想,这尊琉璃似的尊神确实没吃他的五香瓜子。 遂哼哼唧唧地搪塞过去了。 大半的光阴就这样走过。 凤二殿下扑棱着翅膀满世界找朝笙算账时,朝笙已将玉简里的术法消化了大半。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术法学起来都很顺利。 随波逐流的五千年光阴,并非靠天分就能补足。 她几千年如一日练习的祭舞烂熟于心,未曾接触的术法却是新的开始。 譬如此刻,掌中霜花再度枯萎,她难得地钻起了牛角尖。 钟山风雪呼啸,被她的法力牵引,宣珩眼睁睁看着炉中碳火熄灭,而他的五花肉才刚刚滋出一点油。 “上神,且劝劝三殿下。”宣珩叹了口气,“这半月以来,从司命殿到钟山,她也忒认真了些。” 他的那棵娑罗树,不知被朝笙的术法惊落了多少落花。 一千年一次的开花,眼见着要被这位三殿下摇秃了。 若不是时暮回了钟山,他的树只怕也要被霍霍得秃掉。 “认真是好事情。” 时暮望向廊外的风雪。 “可她已经是三殿下了。”宣珩的声音漫不经心,“无论如何,长晏与她关系极好,纵然凤燃同她不对付,可未来的天帝陛下会是她恣意无拘的依仗。” ——关于为何时暮独独看重朝笙,而非天帝亲生的两个殿下,宣珩曾于私底下问过原因。 待到他也知晓五千年前的前尘,才终于明白时暮的偏心由何而来。 天帝希望他尽心教授长晏与凤燃,两仪学宫里,时暮一视同仁,确实不曾藏私,但更多的,便也没有了。 而那个一开始未曾被天帝想到的养女,反而得了烛阴的机缘。 宣珩在人情世故上洞明,知道时暮是想全一段善因善果,遂以“长辈”“老师”的身份给朝笙添个依仗。 但长晏人品贵重,又与这个妹妹感情甚笃,宣珩觉得时暮无需做个操心的师长。 长晏与朝笙的关系很不错。 这一点,时暮也知道。 “但不一样。”他垂着眼,眸中有暗金的光芒闪过,熄灭了的炭火转瞬就复燃,“你既然历过十次红尘,当知许多时候,自己才是最可靠的依仗。” 宣珩拨了拨五花肉片,想起自己在红尘里看过或是经历过的失望、背叛,陷入了沉默。 “好吧。”半晌,他闷声道,“你是对的。” 宣珩探手去寻摸调料瓶,将姜椒粉洒在了五花肉上。 时暮一笑:“不过,现下确实不必让她一直绷着。” 他抬手,转瞬间风雪停息,朝笙回过头来,捧着手中的霜花:“我感觉我就快悟出来了!” 时暮声音温和:“也不急这会儿。” 五花肉的气息沿着长廊飘了过来,朝笙略一思索,扔开了她的牛角尖。 脚步声在长廊上响起,她凑了过来,一眼便看到了烤得金黄焦香的肉片。 “且尝尝我这手艺。”宣珩颇为自得,递了双棕竹箸过来。 朝笙正欲接过,玄衣白发的青年声音有些无奈:“先等等,衣袖都湿了。” 相处的这些时日,朝笙发觉自己的这位师长颇有些洁癖。 她低头,望向自己洇开了水色的袖袍,而时暮的眼中又有暗金的光华流淌,转瞬之间,融融的暖意涌动,水色在她黛色的衣袖上不见,连带着掌心的霜花都消失,只剩下干燥的温度。 “好了。” 朝笙便喜滋滋地坐了下来,接过了棕竹箸。 宣珩感慨:“我若年轻两万岁,想必也是个可爱可喜的晚辈。” 朝笙“咦”了声。 她停箸,仔仔细细地瞧了瞧宣珩的眉眼:“我看不像。” 时暮声音温淡,提醒道:“两万年前,你还是块未生灵智的石头。” 宣珩:??? 他怒从胆生,一气之下薅走了七八片五花肉。 都别吃了! 第257章 落花时节(10) 落花时节(10) 五花肉塞满了嘴巴,宣珩的腮帮子圆鼓如仓鼠。 下一秒,他眼眶红了:“烫烫烫——” “别学他。”时暮抚额,将泥炉旁的茶盏拿了起来。 天寒地冻的钟山,清冽的茶上热气升腾,他指尖微点,白霜结于茶盏,又顷刻消失。 宣珩接过温好的茶,一饮而尽,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朝笙乐得不行。 青玉盏出现在她面前,和时暮的扳指是同样的色泽。 “勾吴阳羡的春茶。”时暮道,“这样的雪天,烹茶炙肉,再好不过。” 朝笙接过青玉的茶盏,小小地抿了一口:“上神特地从人间带回的吗?” 时暮点点头:“九重天向来不推崇口腹之欲。说是灵力充沛,茶,炙肉的调料,却皆不如人间。” 勾吴在江汉之东,是渤海水君的治下。 他抬袖,重新夹了几箸肉放在泥炉上。 肉片很快卷起,暗红姜黄的调料撒了上去,香味立时扑鼻。 黛青衣衫的少女看着自己的老师将肉片炙好,期待地伸出了筷子。 宣珩的嘴巴燎了一圈泡,眼神幽怨:“我便只能看着了吗?” 第298章 “自己夹。”时暮言简意赅。 雪又重新落了下来,辛辣咸香的味道盈满了口腔。这样的天气。饮茶炙肉,果然快活。 “炙肉的调料又是人间哪处的?”朝笙想带点回丹若殿,哪次也带着宫中的仙娥试试,叫上长晏也成——不过太子兄长吃不惯辣,而且,天后素来不喜烟火气。 “是从江汉之南的百濮寻得的。百濮多山雾,气候湿润,故而喜食辛辣。虽与勾吴虽同饮一江水,风貌习俗却很不相同。” 人间的景象便在时暮的描述中缓缓展现,他的声音合着簌簌的雪声,在北风中带着一种奇异的安定感。 宣珩时不时插科打诨,追忆自己哪一世曾在某个地方尝过一场风月,遇到什么趣事,待到炭火熄了两次,杯中茶水空了三回,人间十四州的风光已经讲遍。 “若有机会,三殿下,你真该去看一看。”宣珩最后这样总结。 朝笙从人间的辽阔里回过神来,露出个笑:“不用你说,我也知道。” 她手中的青玉盏握紧又松开,再开口时声音轻快:“上神,我要再练一次方才的术法。” 时暮未错过那一霎失落的目光。 但他什么也没说,只微微颔首。 宣珩往长廊上一瘫:“且走远些,别闹着我。本星君吃饱喝足,想睡一会。” “您老人家不若回司命殿。”朝笙十分嫌弃。 时暮一怔。 ——两万岁的司命,便算得上是老人家了? 他忽而感到,时间确实是无法淌过的长河了。 “上神?”朝笙已往前走了几步,却见他仍在廊下。 时暮轻应了声,指尖微动,泥炉里的炭火又重燃,宣珩乐滋滋地挪得近了些。 “走吧。”玄衣的青年走到了朝笙身侧,垂眼望向了她。 雪地上,深深浅浅地留下一道道脚印。 朝笙起了玩心,步子稍稍慢了下来。 “哇,走到赤水边上了。” 她的声音在时暮的身后响起。 他回过头来,见她踩着他的脚印向前。 “小心些。” 浩浩汤汤的水泽横无际涯,赤水滔滔,奔流不息。 北风扬起她的鬓发,她的声音里都是欢喜。 “宣珩这下,再不能说我吵到他了。” 她抬手,黛青的衣袖在北风中扬起。 赤水之上,符文勾勒。 朝笙闭目,感受到潮水的起伏—— 分明汹涌,却又蕴藏着宽阔的包容。 灵力在这刻对她无比亲和,自钟山上向她奔涌而来。 时暮看向漫天飞舞的灵光,有一瞬错愕。 钟山有灵,他沉眠的这些年来,除了至交宣珩,其余的人,都被钟山拒绝了。 但时暮很快了然。 ——眼前的人,生于赤水,曾经的蜉蝣振翅而飞时,也许也停留过钟山的某段花枝。 眼中眸光越发温和,灵光聚拢,他看到那个久久未画出的符文终于落下最后一笔。 朝笙探手,霜花自掌中而生,向前长出剔透的枝丫。 霜花坠于赤水,结冰千尺,刹那间,茫茫的江水上,碎玉成琼枝,寒霜作高树,冰雕雪砌出无涯的“林海”。 朝笙睁开了眼,一派不可置信。 “这次,你也做得很好。” 朝笙自己都没料到。 灵力澎湃,充盈于她的掌心,她忍不住踩在冰上,跑到这片雪砌的林中。 漫天的风雪,臣服于她的灵力。 “钟山的雪,从来都这样落吗?” 她的眼中闪着熠熠的光。 时暮走在她身后,雪絮旋舞,缭绕在黛青的衣衫。 “也不尽然。”他说,“钟山之南,春色不改,花开如海,千年不落。” “一座钟山便有这样独特的风光啊。” 朝笙将飞雪结成霜花,随意别在了高枝上。 “你若想看,等会儿便去。” 钟山高耸入云,要越过,对时暮而言却不难。 他不假思索,已习惯了自己的“长辈慈心”。 朝笙嘴角一弯,又摇了摇头:“今日不成,太晚了。” 夜里还要和天后请安,为人子女,纵然亲缘淡薄,这些年来,也仍然做了。 时暮早从朝笙的只言片语里拼凑出她生活的另一面。 遗憾一闪而过,但老师与父母兄长相比,自有亲疏远近。 他确实想给朝笙依仗,可这份依仗不能成为僭越,或者枷锁。 青年微微叹息,呵出的热雾散在雪里。 “但还是谢谢上神啦。”朝笙的情绪却收得很快,这会儿眼中又重新生出笑来。 “不必这样快谢我。”他温声道。 “看一次花,何须耽误大半光阴。” 可既然是长辈,纵容晚辈也无妨。 他的偏心在那声叹息里昭彰。 风雪忽而呼啸,江潮起伏汹涌,赤龙盘虬,如蛇的身躯落在林海之上。 朝笙怔然看向那双暗金的竖瞳。 “……上神?” “带你去看花。” 他的声音传来。 比之人身时,似乎低沉了不少。 朝笙不由得上前,将手伸向了赤色的龙鳞。 一片一片,宛如火焰。 时暮低咳了声,催促的声音里带着几分懊恼。 “上来吧。” 朝笙心里的小人在尖叫——平素里温温淡淡的上神,本体居然这样的漂亮。 她眼里的惊艳不加任何掩饰,让时暮越发懊恼了起来。 他几万年未曾用过原身了。 算了,哄小孩子开心而已。 不被宣珩看见便好。 不然他又有编排他大半个月的理由了。 “哎呀烛阴上神真是慈爱的长辈”之类的。 还好龙首覆满鳞片,看不出他的表情,朝笙绝对想不到时暮这会儿没了那份从容。 少女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坐了上来。 他腾空而起,卷起飞雪如旋。 朝笙下意识地抓住了那对赤玉般的龙角。 烛阴的身躯猛然一僵,险些坠了下去。那份懊恼瞬间被放大无数倍,连金色的竖瞳都成了一条锋利的线。 天族的那群龙没教过她,龙的角摸不得吗。 活了七万岁的烛阴头一次感到无措,羞恼的热意翻涌,又被他用灵力立刻压了下来。 风刮过身侧,黛青的衣袖在时暮眼前翻飞,她快乐的声音落在耳边。 如海的云涌来,飞雪抛在身后,寒意消失不见,待到烛阴冲过了云岚,柔软的暮色霎时倾洒,然后,朝笙看到无边的花海铺陈在她的眼前。 烛阴降落,掀起无数飞花,一朵鸢尾如蝶,她情不自禁地伸手,接过了它。 第258章 落花时节(11) 山巅的白雪化作清溪流淌而下,溪水旁,蓝紫的鸢尾亭亭,摇曳在暮光里。 烛阴盘踞于高树下,暗金的眸子静静地望着少女沿溪而上。 草叶沙沙,花枝低垂,拂过朝笙的脚踝。 鸢尾临水而生,长叶似她黛青的裙裾。而鸢尾又如同开在这片裙裾上。 第299章 时暮心念一动,顷刻风起,朝笙俯身,正欲摘一枝花,淡紫的花瓣与她的指尖一触即离。 她仰面,看见纷纷的鸢尾飘摇向上,飞舞在穿过云岚的薄阳下,染上近乎透明的光。 钟山巍峨的轮廓也变得温和,溪水的更远处,有桃林千顷,花萼紧闭,如天河般泊着未开的绯色星点。 刹那间,漫山遍野的桃花展颜。 绯紫辉映,暮阳跃金,九重天上,朝笙看过倒悬的天河,看过翻腾的云海,看过巍巍崇高的白玉楼,晶莹剔透的月宫。 可为何她会觉得,那些壮美的景象,全然不如此刻漫天的飞花? 她伫立在溪流之前,安静而长久,让赤龙有些犹疑,是否自己夸大了钟山的美丽。 哄小孩子,他果然是不太擅长的。 但一朵鸢尾飘落他的眼前,黛青衣衫的少女向他跑来。 还未等他回过神来,朝笙的声音贴着脖颈响起,擦过他的鳞片。 “这儿太漂亮了!” “上神上神。” 她的声音带着前所未有的快乐,以至于忘记了平素里的尊师重道。 盘踞着的烛阴发觉,她更为亲近自己龙身的模样。 不待细细思索,他的眼膜猛然一颤,而后盖住了暗金的瞳孔。 黛青的衣袖拂过,她搂着龙角,一派欢喜。 ——不知道便不知道吧。 反正情绪的起伏全被赤红的鳞片盖住,她也看不出鳞片下的表情。 时暮微不可察的叹息,可龙身呼出的热气却格外明显。 鸢尾又飘起,朝笙探手捞住,别在了衣襟上。 暗地里狼狈了几次的赤龙终于平复下心绪。 “还要再往前去吗?”他问,“长溪尽处,幽谷洞天,与这儿又很不相同。” “不去啦!”她看向烟霞般绵延的桃林,“好的风景,不能一次就看完。” 声音分明不舍,却又果决的回头。 可好的风景,岂止这一处,岂止于钟山? 天地浩大,何处不能去,何处不能往? 但时暮温和地下了她的话:“那下次再去看。” 转瞬间长风又起,烛阴抟扶摇而上,足以遮蔽日月的身躯上,有一道黛青的身影紧紧抱着这上古神只的角。 暮色坠落,明月照在了他们身上。 赤龙如练,携风长驱,呼啸的声音里有无匹的自由,待到云海再翻涌,烛阴缓缓落在九重天尽处,少女一跃而下。 “便送你到这儿了。” 九重天夜巡,若见他龙身,难免引发议论。 朝笙自然知这个道理,虽有些疑惑他为何不化作人形,却也没多想。 她望向他暗金的竖瞳,那里倒映出她全然的身影。 她晃了晃手,倒影便也跟着晃了晃。 朝笙说:“这次,上神不必再把我团进云里了。” 赤龙威严的竖瞳中,她的笑意轻松而明快。 五千年前的那段前尘,到底让他续了起来。 长廊下,宣珩悠悠醒转,四下静谧,空无一人。 他搂着泥炉,瞪向无声的雪地。 “三殿下这次,学得可真慢。” 他都睡了一觉了,师徒二人竟还没回来。 宣珩耸了耸鼻头,打了个长长的呵欠。 横竖炭火仍烧着,司命星君仰面倒下,不一会儿,均匀的呼吸声又在月色里响起。 * 待到朝笙腾了朵云,往东边飞得看不见了,时暮才离开了九重天。 龙角上迫不及待地涌出热意。 这样的灼热实在陌生,朝笙的手落下时,谁能想到,烛阴的灵魂狼狈到战栗。 几万年来,没有人触碰过他的角。 清浊未定的上古战场上,曾有不少鬼族的将士试图削下他的角做战利品。 还未靠近,便被察觉到他们意图的自己用炽焰烧得灰飞烟灭。 当年,他的对手邕巳火冒三丈,言他忝居神位,却残暴不仁,生生夺了那些鬼族的轮回。 他懒得和这好战的疯子解释原因。 仍有执迷不悟的,通通烧了个干净。 自此上古战场上的神魔妖鬼皆心照不宣,赤龙烛阴的角,谁都碰不得。 角自额生,经由商阳,连通心脉,汇之鼠蹊,触而—— 触而情动。 但几万年后、年少的朝笙全然不知道。 他向赤水飞去,脑海中浮现出她无忧无虑的眼眉。 九重天的天族,就是当年女娲座下驭车的那一支。 龙类天然明白角不可触。 可那群龙,谁能说与她这样隐秘的事情呢? 到底是他荒唐。 思绪越发混乱,他觉得自己下作而不堪。 活了几万岁,却连这样的事情都忍不了。 腹部的热意翻涌,四下蔓延,龙鳞越发殷红滚烫,简直如同要烧起来一样。 少年时也曾怀着好奇,碰过额上的龙角——那时,也有这样狼狈的反应么? 时暮已经记不得这样遥远的往事了。 又疑心自己是否旧伤未愈,法力倒退,不然,为何如此不堪—— 他寻得了理由,觉得很有道理。 定是陈年的旧伤作怪,因此他才心乱如麻。 风声呼啸,搅乱思绪翻江倒海。 云岚纷纷被冲破,龙尾垂天,遮蔽明月,赤色的蛇身坠入了大泽之中,轰然水响,拍落了无数山南的桃花。 寒意飞快涌了上来,冰冷的赤水胜过一切堆雪结霜的术法。 他终于能够变回人形,在水中求得解脱。 气泡从耳畔漂浮而上,与银发相勾连,又在他眼前破开,化作剔透的珠子散去。 他往下沉去,却仰头看到,亘古的明月穿过赤水,融化成一片潋滟的波光。 活了几万年的神只怔怔地想—— 以后,还是编个理由与她,别再去触碰这双龙角了。 那一霎的肮脏恶念,险些亵渎了这样好的月亮。 天星如水,落满寂寂的钟山。 长廊底下,抱着泥炉的宣珩幽怨看向皑皑的白雪—— 自己这是被落下了么? 他们是不是去赤水边钓鱼吃去了? 这样的天气,在水畔寻个亭子,再烧一锅热腾腾的鱼汤,温酒煮雪,简直是天作之合。 他气冲冲地站了起来,打算去赤水畔寻时暮的麻烦,却见远处立着道幽幽的黑影。 借着月光,把心提到了嗓子眼的司命星君小心看去,而后对上了一双暗金的竖瞳。 青年湿发披衣,赤足踩在雪中。 “时暮?”他吓了一跳,“你莫不是钓鱼,而是下水捞的?” 水痕自下颌滴落,淌过一枚赤色的小痣,青年喉结滚动,最终哑声道:“并未。” 他转身,往重重的宫阙走去。 徒留宣珩一人茫然。 第259章 落花时节(12) 赤水底下,时暮的心神如何动荡,朝笙全然不知。 她年少的心里装着长廊上洒满辣椒粉的炙肉,装着钟山之南的风光,装着蓬勃的求知欲与好奇心,却独独没有装下时暮情动时瞥见的月亮。 第300章 白玉的宫阙在夜色中光华璀璨,朝笙从云团上轻盈一跃,落定在玉坤宫的宫门前。 掌灯的仙娥俯身,正向长晏行礼,长晏若有所觉,回过头来。 “正赶巧,一块儿去母后的承徽堂吧。” 朝笙走到他身侧,示意仙娥不必再行一遍礼。 兄妹二人一道走着,长晏观她眉眼,知道她心情很不错。 “凤燃最近似乎一直寻不到你。” 朝笙声音轻快:“他绝对想不到我在司命殿,还同宣珩一道儿去了钟山。” 长晏自也知道,三界里,能替朝笙解惑的只有时暮和被封印的鬼皇邕巳,因此自家妹妹最近出去得勤,他也清楚。 上神烛阴比之传言,性情看来要易亲近许多。 他看着朝笙眼中的笑意,知道在钟山,那枚玉简里的疑惑想必已经所剩无多。 天帝曾叮嘱过,让他务必多与时暮讨教他的法则,只是近来母后寿辰愈近,他颇有些分身乏术。 而两仪学宫的课业又已经结束,不过,好在寿宴之时,上神亦会出席。 作为太子,长晏的温和里包裹着面面俱到的圆融,他生来就背负天帝天后无限的期待,因此回应他们的期待已经是他的本能。 毫无疑问,这六千余年来,他一直做得很好,至于以后,他也未曾想过偏离这个轨道。 兄妹二人穿过曲折的长廊,沿途以夜明珠为灯,照夜色如同白昼。 金玉相辉的殿宇便越发夺目。 朝笙是玉坤宫里长大的,却发觉自己仍不大习惯这样辉煌的夜色。 她眨了眨眼,短暂避开了明亮的珠光。 承徽堂里,天后语气慈爱:“碧梧她们做事向来周到,你也不必事事亲力亲为。” “瞧着你,近来面上都疲累了。” 长晏躬身:“让母亲忧心了。此乃为人子女的本分,我与朝笙都希望您在生辰宴上开怀。” 天后的目光扫过她的养女,眼中笑意不减:“向来说不过你。” “太晚了,回去好好歇着吧。多的事情,交给底下的仙使便是。” 长晏应是,便听到天后说:“朝笙留下,陪母后说一会儿话。” 长晏微愣,而天后已招了招手,示意朝笙坐到她身旁来。 母女亲近,是好事。 长晏不疑有他,行礼退下了。 立刻有掌灯的仙娥走到他身侧,将他向外引去。 太子位同储君,天帝的三个孩子里,唯有长晏有自己单独的宫室,至于朝笙,则一直住在玉坤宫以东的丹若殿。 待到长晏的身影离开了承徽堂后几刻,天后才缓缓开口。 夜明珠的光亮盈满这座华美而静雅的堂室,天后端庄的面容越显柔和。 “听你宫中的仙娥说,你练舞有所懈怠。” 朝笙望向她的眼睛,她与天后和长晏,恰巧都生了副丹凤眼,不知内情的,都会将她们看作血脉相连的亲人。 她垂眼应是。 “三月之后,便是祭礼,你当知陛下十分看重。过去的祭舞,皆由凤凰一族的王女来跳,若你临到头丢了心思,陛下会何等失望。” “母后知道,近来你颇得上神赏识,这是好事。为着你兄长,也可以。” “只是那司命星君——”,天后想起风行于玉坤宫的话本子,神情冷了几分,“他性情轻浮,又好写些不入流的荤话,不值得深交。” 那个司命,在人间历了十世的风月,待到回了九重天,写的也仍是人间的故事,将九重天许多仙人的心都带的思凡了。 若不是他乃女娲补天的遗石,岂能容他得星君之位? 她抬手,将朝笙低垂的鬓发挽起,泛着凉意的指尖拂过了朝笙的耳垂。 天后的本体是四翼的白蛇,因而天生体凉。 朝笙在这刻却陡然想到了时暮,当他化作本体时,分明连鳞片、龙角都是灼热的温度。 天后没察觉到朝笙的分心,复又柔和了语气:“总之,祭舞仍要多费时间去练。” “长晏事事为你考虑。” 她知道,自己的儿子与这个妹妹感情深厚,在她面前,也惯常维护于朝笙。 “你也要为你兄长考虑,是不是?” 朝笙陡然生出一种很奇异的感受。 这五千年来,她与长晏一起长大,他待她远胜过血脉相连的凤燃,她同样视长晏为兄长至亲,投桃报李,那支祭舞她一练便是几千年。 但为何天后的话,却让她心中憋闷了起来? 此时的朝笙还很年少,也未曾经历后来的阴谋与背叛,待到沦为孤魂野鬼的年月里,她前尘尽忘,才终于变成另一番凉薄的模样。 但如今,只有泾渭分明的爱和恨,非黑即白的填满了她的性情。 因此天帝天后的养恩,长晏的爱护,让她愿意压下性情中的桀骜恣睢的那一部分,收敛起弄伤凤燃的獠牙。 天后便满意地看到,朝笙点头应了下来。 出了承徽堂,九重天已是一片幽蓝的寂静。 她循着一颗又一颗莹润的夜明珠,一个人回了丹若殿。 殿中,仙娥们面色如常,见她跨过了殿门,脸上都露出笑来。 朝笙并不生气她们将自己的行踪告知天后。 这些修为低微的仙娥,陪伴了她许多年月。有的给她包扎过凤燃烧出的伤口,有的给她分享过宣珩的话本子,还有的给她讲过哄睡的故事。 而她们的身后,都有天后的影子。 做母亲的,眼神落在子女身上,似乎天经地义。 譬如长晏也为天后所注视,譬如凰蕊夫人总替凤燃忧心。 尽管朝笙觉得有些难受,觉得有些喘不过气来。 “三殿下,早些安置了吧。” 仙娥迎上前来。 * 金乌飞过了九重天,明澈的日光铺满天河与云海,丹若殿里,黄花梨木的长廊上映着浅淡的长影。 朝笙晨起,换好了衣裳,正欲练习祭舞。 动作一顿,她又想起了天后的话,知道自己近来都不能去司命殿,乃至钟山。 少女心念一动,水属性的法力在掌心凝成了一尾鲤。 “告诉上神,我近来有事,先不学余下的玉简了。” 传讯的鲤书还是时暮某一次教她的。 那白发的青年说,人间有“鱼传尺素”的皆说之语,而上古的时候,神鬼便皆用术法凝成的鲤鱼传讯,流至人间,才变成了另一番模样。 朝笙觉得有意思的很,于是很快就学会了。 “鲤”将她的声音收下,向天河游去,汇入了星流之中。 司音的仙娥们见朝笙手已起势,默契地奏响了祭祀时的乐声。 * 时暮收到鲤书时,心中一瞬有隐秘的失落,最后反倒又松了口气。 昨夜的雪里,他再次沉入赤水。冰凉的水同月光一同包裹他,待到金乌在扶桑树上唤他,他才浮出了水面。 鲤书传罢消息,化作雾气散去。 玄衣白发的青年走过重重的宫阙,停留在一座落了锁的楼阁前。 龙类天性喜爱宝物,活了七万年的上神烛阴,是其中的翘楚。 第301章 她虽不能来,可术法一事,一直都很上心。 时暮指尖微动,多宝架的最高处悠悠飞下一个木作的匣子。 掌心生出鲤书,他驱使着这尾鲤托住了木匣,往九重天飞去。 送时暮礼物的人很多,而他回的礼却很少,人们通常想要的是上神烛阴的一份人情。 因此除了爱薅羊毛的宣珩外,这座楼阁的奇珍异宝,直到这一日,才特地开始出现在某一人的面前。 时暮想起木匣中的“物件”,陷入了短暂的思索—— 她应该,会喜欢的吧? 第260章 落花时节(13) 这样犹疑的情绪很少出现在时暮身上。 漫长的年岁里,上古战场是时暮性情的分水岭。 战争未落幕前,他以暴烈寡言而闻名八荒。 待到邕巳被他封印,又有两万年光阴走过。从赤水苏醒后,他便成了钟山里那个淡静从容的尊神。 辈分太高,有时也并不是一件好事。 譬如此刻,时暮将这份礼物归成了“长辈”“老师”的关心,而昨夜里狼狈的情动,便当做意外,摁了下来。 时暮下意识地扶额,后知后觉自己的角早在化形时就收了进去。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棂,落在了他的身上。 昨夜里的热意仿佛又重新游走,青年身躯一僵。 “养了五千年,也没养好那道暗伤么?” 烛阴上神望向远处的山雪,心念微动。 刹那间轰然巨响,皑皑的银甲崩塌,惊起无数飞鸟。 ——似乎,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面前忽然出现一张大脸。 “你竟在这儿,真让本星君好找。” 宣珩笑得比路边的野葵花还灿烂,一张清俊的面孔里透露着——贪婪。 “哎呀,这不是贲闻山的苍玉作的笔洗么?” “鸣蛇的翅膀?”宣珩将苍玉笔洗扒拉了下来,对着一道长羽啧啧称奇,“这个毛毛很适合做笔毫,我从前在人间时,当过一段时间的书肆掌柜,恰好会点制笔的手艺。” “女娲在上,竟让我寻到了建木的枝干,建木不是两万年前便被雷劈死了吗?” 他将一段有着奇异光泽的长木捧到了时暮面前,殷殷道:“做笔杆子正好。” 宣珩宛如老鼠进了粮仓,看到藻井上镶着的硕大龙珠,感觉自己的贼心越发膨胀。 “到时候,我一支。”宣珩朗声宣布。 时暮睨他一眼。 “三殿下两支——她是读书人嘛,耗笔头。” 时暮只教朝笙术法,倒从未见她写过字。 他不由得露出笑来:“左边柜子的第三格有鹿蜀的赤尾,或许更适合作笔毫。” 宣珩飞扑过去。 一刻钟后,满载而归的宣珩恋恋不舍,放下了一卷上古时期的天书。 正所谓盗亦有道—— 不对。 正所谓见好就收。 总之羊毛,不能一次薅完。 司命星君非但很懂人间风月,人情世故亦精准拿捏。 时暮看着他袖袍里都塞得鼓鼓囊囊,艰难拖着自己的身躯前行,几欲无言—— 说来,他与宣珩的友情,还得追溯到一万多年前。 彼时的宣珩是人间豫州的农夫,而他暗伤多年,遂封了记忆去凡间散心。 寒冬里,化作小蛇的他被农夫宣珩救起。 ——然后宣珩被毒死了。 苏醒的小蛇獠牙锋利,毒素亦是一绝。 又一世,他成了人间皇族的太子,素有贤名,而宣珩是敌国的质子,受尽欺凌。 悲天悯人的太子见质子太可怜,令人给他送了许多糕点。 宣珩吃得太急,噎死了。 待到历完十世红尘的宣珩得封神位,便以权谋私,翻遍了浮生镜,想找他报仇。 不知天高地厚的司命星君杀来钟山,看到了上神烛阴,于是立刻化干戈为玉帛了。 一来二去,竟也作了这么多年的友人。 “哎,帮我拿下这个。”宣珩掏了颗盆大的夜明珠给时暮,“过会儿要还我的。” ——这是宣珩方才从灯架子上抠下来的。 他仔细看了,比玉坤宫的夜明珠大得多。 到时候挂在娑罗树下,如萤温照,他再赋诗一首,想必很有一番风雅趣味。 时暮叹了口气,忽而很想问问宣珩—— 收纳的术法,也不会么? 缦回的廊腰上,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走着。 日光落在雪地里,昨夜的足迹早已经被盖住。 泥炉彻夜烧着,以至于此时还有火光明灭。 宣珩后知后觉,终于意识到自己现今是个神仙,不是凡间哪世的小可怜。 他将这些奇珍异宝哼哧哼哧地收好,然后很不讲究地瘫坐在了长廊上。 “先将鹿蜀的尾巴理理。” 宣珩掏出把木篦子,慢悠悠地梳起了赤尾。 时暮想了想,将建木的树枝拿了过来。 一把匕首跃然于掌心,他垂眼,一点一点修去分生的枝节。 “说起来,三殿下今日怎么没来。”宣珩问道。 “她近来有事。” 宣珩略一思索:“天后的寿宴越发近了,我听说长晏忙得不行。” “不过,他这作兄长的,素来照顾妹妹,想必不会让三殿下跟着一块儿忙。” 时暮看了眼笑嘻嘻的宣珩,随意“唔”了声。 宣珩扔开手中的木篦子:“我知道她在忙什么。” “不过,这忙碌的缘由还得上溯九千年。那会儿你还在游历人间,本星君芳龄一万又一。”宣珩补充,“三殿下那会儿还没出生。” 一声脆响,匕首破开最后一截枝桠,刀锋干净利落。 宣珩犹无自觉:“那时恰逢三千年一次的祭祀,自从上古战争结束以来,九重天便有了这样的传统。为的是夸耀天族一脉平定三界的武功。” “上古战场上,居功甚伟的神只早已化作枯骨。”时暮声音低淡,除了他之外,昔年的好友尽数身死道消,活下来的那些人领下所有的功绩。 而他,则成了这苍茫天地里唯一的上神。 宣珩默然片刻,声音蔫巴了下来:“活下来的,能成为历史的主人。” 时暮见他这样,反倒笑了:“继续说吧。” 宣珩点点头,道:“祭祀上,凤凰一族的王女凰蕊担任祭司,以舞告慰亡灵,这一支舞令天帝一眼倾心,迎她上了九重天。” “此后又三千年,祭司仍由凤凰一脉担任,与天帝关系更近的羽蛇一族,反倒不受重视。” “凰蕊夫人便是凤燃的母亲,天后则出身于羽蛇一族。” “五千年前,凤燃出生没多久,天帝将赤水里诞生的小朝笙领回九重天,天后主动收她为养女,自小抚养,让她做了天族唯一的帝姬。” “名正言顺,身份高贵,远胜过凤凰的王女。” 宣珩看向时暮,而青年桃花似的眼睛格外淡静,让人看不清他的情绪。 宣珩知道他性情向来如此,并未多想。 “所以,这一支祭祀的舞,三殿下一练,便是三千年。” 第302章 “很难想象吧。”宣珩感慨,“咱俩一块儿在学宫碰见她那次,她将凤燃摁进天湖里,那叫一个——” 时暮看向廊外皑皑的白雪。 日光晴朗,钟山之北的雪却永不融化,昨夜踏雪的人已不在,而赤水上还凝着她绘出的霜花。 宣珩感慨的声音犹在耳畔,司命星君很难想象,那般性情凛冽的人跳舞是何模样。 而时暮却在宣珩的话中勾勒出她生活的另外一面。 那一支舞,是天族的期待,是灵蛇一族希图盖过凤凰的筹码。 可是,是她所心甘情愿的吗? 宣珩说得口干舌燥,扭头去倒茶,却发觉泥炉中空空如也。 时暮回过神,抬手引了一截山雪来。 很快有雾气蒸腾,烫过玉盏,青年眼睫低垂,一一斟茶,细曲如新笋的茶叶洇开明亮的浅绿。 司命星君昨日被燎的泡还没好,今日的动作都秀气了几分。 一盏饮罢,意犹未尽,时暮煮茶的手艺向来很好。 宣珩近来沾了朝笙的光,常在钟山蹭吃蹭喝。 “你怎么斟了三盏茶?”他奇道,“三殿下又不在。” 青年神情不变,淡声道:“看你口渴,方多斟了一盏。” “是吗?不信。”宣珩八卦劲儿又上来了。 他挨得离时暮近了点,露出个笑来,“我晓得了。” 时暮眉心一跳,便听得宣珩说:“三殿下今日没来,你不习惯了。在凡间,你这般的——” 他拖长了音调卖关子,时暮下意识觉得宣珩不靠谱,却又忍不住好奇地去听。 “叫空巢老人。” 泥炉的火忽而沸腾,转瞬之间,茶水蒸发了个干净。 宣珩十分心疼:“怎么回事?我还没渴着呢。” “钟山的雪很多。”青年的声音凉飕飕的,令宣珩莫名打了个寒颤,“你随意接一捧,便能解渴了。” 他复又拾起建木的枝干,握着匕首一点一点刻了下去。 任宣珩如何闹,直到暮色迟迟,直到时暮赶他回司命殿,他也没再得到一壶新茶了。 第261章 落花时节(14) 天星如水,落满寂寂的钟山,宣珩吵嚷的声音也消失了,这座开天辟地以来就存在的山岳重新只有他一个人。 泥炉的火仍烧着,他重新煮茶,看着青叶又在雪水里舒展开,湿润的水汽向上升腾起来。 活了几万年的人难得有些茫然。 真如宣珩所说吗? 自己一个人太久,以至于乍然多了个晚辈,她一走,就立刻不习惯了。 茶汤里映着他有些模糊的面容,时暮垂眼,发觉自己的神情,确实是有些寂寞的。 宣珩,可能真是对的。 忽有水花溅起的声音响起。 时暮一怔,目光看了过去。 一尾鲤从九重天掉进了赤水里,又很快跳了出来。 它摆着尾巴,在灵力的驱使下游到了他的面前。 “上神!” 她的声音在这阒静的夜色里响起,说话时刻意压低了些,时暮几乎可以想见,她凝成这尾鲤书时的神情。 秀丽的长眉微扬,眼睛也带上小小的弧度,也许是单手凝出的鲤书,另一只手或许会撑在下颌,有一下没一下的点着。 规矩森严的九重天里,她的性情中却依然有一种漫不经心的从容。 活了几万年的神明未曾动过情,自也分不出此夜里的牵肠挂肚出于何种初衷,他仅仅能清晰地辨明那份想念,也就意识不到,自己眼中的笑意未免太深了些。 若宣珩这会儿还在,一定会神情严肃地分析半天,再塞给时暮一堆他写的话本子,诸如《无情道师尊他火葬场了》《穿成反派徒弟的师尊后》之类的,最后深沉地告诉他:“我的好友啊,多读读书总没坏处。” 然后再次被时暮赶回司命殿。 “这么晚了,还没休息吗?” 玄衣白发的青年下意识地接话,又后知后觉鲤书只是带了一段她的声音过来。 可仿佛巧合一般,鲤书晃了晃尾巴,她的声音说道:“今日练了一天的舞,月升时才停歇。” “你送我的礼物,我很喜欢。” “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小白。” 木匣里装着的是神兽白泽死后的化生灵,白泽晓言语,通万物,曾陪他一道游历过人间,看过那些朝笙所向往的景象。 九重天的白日漫长,通晓万物的白泽能同她说话,打发闲暇的时光。 至于小白这个名字—— 时暮失笑,大道至简,也算个好名。 “练完舞后,又试了试昨日新学的术法。” 时暮重新斟了一碗茶,坐在廊下静静地听着。 万籁俱寂的夜里,唯有她的声音格外清晰,遥远,又仿佛就在耳畔。 “比之昨日,熟练了许多。之后我便又自己学了几道新的,先前便很眼馋‘浮银’之术,可惜练了几次,都未成功。” 浮银之术需要借月摘星,其间运转的法则复杂而广博,他听着朝笙言说自己的方法与不解,知道她自己已经掌握了些许窍门。 作为学生,她实在勤勉得有些过分。 时暮忽而有些遗憾,若她生于赤水,又能长于钟山,这些她所渴求的知识,在过去的五千年里,是否,他便早已经都教给了她? 但命运环环相扣,五千年前的自己若不曾沉于水下养伤,也就无从得见,还未羽化的她飞向朝阳了。 已往不可追,好在神明的寿数永无尽,这些术法,以后尽数能授予她。 他掬水在手,凝出一尾鲤,一一回答了朝笙的话—— “白泽——小白沉睡了许多年,也许话会比宣珩还多。” “浮银术适合在月满星稠的时候练习,今夜是缺月,故而不易成功。” “它的符文与结霜之术正好相反……” 风吹过,拂落高枝上的白雪,簌簌的声音与他的话语相合。 鲤书鱼鳍微动,正欲向九天而去,时暮抬手,拢住了它。 “若她睡下了,明日你再传音给她。” 鲤书甩了甩尾巴,溅落几滴水珠,复又重新离去。 鲤书的身影渐渐不见,而那困惑他的寂寞,却在越发阒静的夜中,被填满了。 空巢老人便空巢老人吧。 时暮忽而有些自嘲地想,做长辈的牵挂晚辈,天经地义,理所应当。 尽管有隐秘的不甘转瞬即逝。 他没察觉。 弯钩似的月亮在乌蓝的天穹中越发的明亮。 玄衣白发的青年坐在廊下,传信的鲤没有再来。 “果然是睡了。” 时暮抬手,炭火终于熄灭。 他饮罢最后一盏茶,起身往内室走去。 * “我又来啦!” 翌日,钟山再度响起宣珩快活的声音。 时暮推开窗,便见浑身湿漉的司命星君站在外头,头上顶着水草,手里提着一条硕大的鲈鱼。 时暮把窗关上了。 宣珩:“嘎?” 他正要抗议,但没一会儿,换好衣衫的时暮走了出来。 第303章 “今日怎么来得这般早?” 宣珩摁着活蹦乱跳的鲈鱼,道:“先前一直想吃鱼,故而今天赶了个大早,跑到蜀州的青峡江捉了两条新鲜的鱼。” ——那天晚上看到淌着水的烛阴上神,宣珩还以为他与朝笙背着自己去捉鱼吃了。 尽管是误会一场,司命星君想吃鱼的念头却挥之不去了。 “你手艺比我好。”宣珩言辞恳切。 虽说自个儿馋鱼,但真要动手做起来,他选择责任转移。 时暮不为所动。 宣珩又道:“上次,小朝笙也好奇人间川渝的吃食,你瞧瞧,我这两条鱼忒大。” 他扬了扬手中的草绳,鲈鱼翻了个白眼,甩了他一脸带着腥味的水。 “做好了,正好给她也送一份去,练舞想必穷极无聊。” “把鱼先养在缸里。”时暮看了眼浑身狼狈的友人,而后点了点院中的瓷缸。 冰封了的水立刻化开,原本沉眠了的莲藕醒来,探出了几支荷叶,一朵荷花亭亭的开在雪中。 “你到赤水里头洗洗。” 宣珩见自己得偿所愿,乐呵呵地去了。 还不忘扔下一句:“咱们做长辈的,这样才招晚辈喜欢。” 长廊上流下一地的水痕,时暮陡然发觉,自己修身养性两万年,也不过是看起来从容淡然。 因为,他竟又想将好友赶回司命殿了。 青年叹了口气。 没多久,抱着碗的宣珩如愿以偿,吃到了椒麻口味的鲈鱼。 “都在人间待过,你做饭的手艺却比我好上许多。” 滚烫的汤里,雪白的鲈鱼肉上浮,盖着几点花椒,宣珩夹了满满一箸,吃得心满意足。 “你不吃么?”司命星君难得内疚,又想起自个儿这好友其实并不擅吃辣,遂又心安理得起来。 鲈鱼被分作两份,另用一个青花瓷的碗盛着,时暮又以荷叶封口,最后放入一个玉匣中。 “哎呀,这是昆仑山的缇玉吧?闻说触之生暖,若火烧灼,广寒宫的兔仙用它温养身子,你倒好,用来装一碗鱼。” “暴殄天物。” 时暮不以为意,声音温淡:“横竖她用得上便好。” 宣珩猛吃一口鲈鱼,点头称是。 “好长辈,本星君当向你学习。” 他想了想,交出了自己在蜀州买的麻辣兔头钵钵鸡和过桥抄手。 “一块儿给小朝笙送去吧。”两万岁的宣珩神情恳切。 负重颇多的鲤书便在“长辈们”的目光里飞向九重天了。 彼时,朝笙正听完时暮寄来的第一尾鲤书。 小白蹲在她肩上,软着声音道:“椒麻鱼,我在人间也吃过,好久好久以前了。” 朝笙闻声,看向这小小的化生灵:“你也去过?” 小白晃了晃它青色的长尾:“别不信。我在上古战场上时,便见过很大的世面啦。去人间岂不是小事一桩?” 朝笙乐得不行,连连称是。 花椒的香味在丹若殿里蔓延开来,仙娥们也不催促,她们知道三殿下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必须按照天后的意思去练习祭舞。 因此,耽误这一会儿,也没关系。 她们陪着朝笙长大,关爱之中总掺杂着不得已的图谋,但无论其中杂质几何,那份关爱,其实是真的。 九重天里,尽是长生不死的仙人神君。 可森严的等级里,谁又真的能随心所欲呢? 待到朝笙停箸,才有仙娥走上前来。 不一会儿,乐声再起,小白飞离朝笙的肩膀,坐在某个仙娥的长琴上,看到朝笙舒展开绯色的水袖。 云海翻涌飘散,整日的光阴便这样走过,乐声渐渐平息,仙娥们抱着琴筝琵琶,看着朝笙跳完最后一次。 这时,融金浮光的暮色早已经落满整座九重天,仙娥们击掌赞叹,而后看到朝笙露出个昳丽的笑脸。 丹若殿外,人人皆说三殿下的性情恣睢,堪比凤燃,唯有她们知道,这个小姑娘其实活得远没有那么痛快。 因此后来光阴倒转,斯人魂飞魄散,九重天的永夜里,丹若殿的仙娥们总是忍不住垂泪,怀念这样的时候。 纵然不痛快,可也算好的时候。 第262章 落花时节(15) 此后,鲤书日日往返于九重天与赤水。 某一日,宣珩照常蹭吃蹭喝,握着筷子感慨:“这些好吃的是我独有,还是大家都有?” 时暮将新做的吃食并几样小玩意一块放在了鲤书上,闻言温声道:“那你别吃。” 宣珩蔫了下来,老实巴交地又吃了三碗饭。 总觉得时暮待他,近来似乎越发严苛了。 宣珩不解。 宣珩添了碗饭。 朝笙的鲤书很快游了过来,司命星君在膳厅埋头干饭时,洗净了双手的青年便坐在廊下听她的来信。 她回信时向来天马行空,想到哪便是哪,很多时候,都给时暮一种两人在当面交谈的错觉。 小半月未曾再见,又仿佛日日都见。 “今日跳舞,小白在一旁闹我,我跳错了三个步子。” “小白说它确实通晓万物,不过都是从前了,如今忘了许多事情。” “椒麻鱼好吃好吃好吃。” “红糖糍粑有些弹牙。” “上神,你吃过炸蚕蛹么?小白说是鸡肉味的,嘎嘣脆。” “我的舞如今跳得很好。” “母后还有七日便寿宴了。” “上神,你会来么?” 清澈的日光照在丹若殿里,黄花梨木的长廊上,绯衣的少女看着掌心的鲤书,声音难得少了几分恣意。 “日日如此,其实有些无聊……” 时暮微怔,而后,少年朗若金玉的声音响起。 “知你无聊,我忙完寿宴的事情,便立刻过来了。” “兄长。” 鲤书的声音便戛然而止,朝笙回过头来,望向面带笑意的长晏。 鲤书化作水珠,滴滴答答,落进雪中。 扶着肚子的宣珩踱了出来,问道:“方才似乎听到了长晏的声音?” 然而廊下唯有时暮一人,宣珩很快反应了过来。 “想必是他去看朝笙了。” “他们是兄妹。”时暮说。 这句话其实有些没头没脑。 宣珩以为是在向他解释,点点头:“自然。兄妹么,日日相见,鲤书记下他的声音也不奇怪。” “没准你做的椒麻鱼,长晏也尝过呢。不晓得合不合太子的口味。”宣珩摸起一杯茶,“反正,我一个人便能吃完两条。” 他的话是调侃的意味,落在时暮的耳中,却没法让他生出半分笑意。 若往常,他应当轻描淡写地回几句话,两人便去聊其他的闲事。 可内心之中,烧灼的那份感觉是什么? 他沉默得太久,以至于宣珩都轻咦了声,时暮回过神来,温声道了句“抱歉。” “方才走神了。” 宣珩摆摆手,表示自己很大度:“本星君不同你计较。” “只是,你方才在想什么?” 八卦的宣珩素来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 第304章 舌尖压着一个名字呼之欲出,无暇去思索心中的烧灼,时暮从长廊上站了起来。 “忽而想起,有事要与天帝相商。” “公事啊。”宣珩百无聊赖,他对九重天上的大事一贯没什么兴趣,只是看时暮起身,忍不住问道,“现在便去?” “现在。” 宣珩坐直了些:“这么突然。” 时暮有些欲盖弥彰的转过脸,声音淡静:“你在钟山随意吧。” “能去你的藏宝阁转转么?”宣珩比划了下,“上次那颗夜明珠,挂在娑罗树下,煞是好看。” 上神烛阴是一条很慷慨的龙,闻言并无意见,只叮嘱了句:“三层的东西不要动。” 他某日细细点选了下囤积万年的珍宝,将其中的一些,都单独拎了出来。 宣珩不明所以,仍很配合地点了点头。 * 对于时暮而言,从钟山去到九重天,其实很快。 只是觉得没有理由。 朝笙在丹若殿里练舞,是她母后的要求。 两仪学宫里,他还有许多个学生。 独独见她,似乎总有几分难言的意味。 宣珩写得那些话本子,他都读过,起初看过便忘,后来再想起,便平添了几分心惊肉跳之感。 他年长朝笙六万五千岁,实打实是一个长辈。 正如她也会向他行礼,恭称一声“上神”。 时暮感觉得到,她确确实实是把他看作了亲近的师长。 多的,时暮不去深想。 只这一次。 他还未从云头下来,接引的仙使立刻迎了过来。 ——只这一次,他忽然就很想见一见她。 想亲口问一句,除却椒麻鱼,可还有其他喜欢吃的。 跳舞若无聊,可还有其他想去的地方。 若她有所愿—— 做长辈的,什么都能成全。 “陛下接到了您的消息,便立刻派下仙过来等着了。” 走在最前头的是天帝最为信重的一个仙君,从先帝还是太子时便陪伴左右了。 时暮与他有过几面之交,见他寒暄,一一都应了,这个仙使有些受宠若惊,态度越发敬重热络。 帝后敬重的上神烛阴,和朝笙的老师时暮,其实是有很多不同的。 沿途有鹤飞过云间,九重天从来都是这样仙气缭绕的做派,云海中,金楼玉阙,数不胜数,其间最为煊赫的两座宫殿,莫过于一前一后的胤乾、玉坤。 前者是天帝的殿宇,后者则属于天后。 时暮上一回来胤乾宫,还是几个月前。 天帝同天后一道设了小宴,与他叙五千年未见的旧情,而他自称不胜酒力,很快便走了。 而后,天湖边上,他才终于知道了朝笙的姓名。 走过金碧辉煌的宫门,途经白玉铺作的前坪,红墙金瓦在长长地宫道上蔓延。 胤乾宫引天湖之水,其间另有一顷湖水,曰“金明”。 金明池上,横跨着二十四孔的白桥,倒映水中,一如明月。 “陛下在繁英阁等您。”仙使的手向前伸去,道了声“请”。 繁英阁依山而建,精巧而华美,俯瞰着金明池,远胜过人间王朝那座试图摘星的楼阁,唯有这座白桥可以通往其中。 时暮微微颔首,向前走去。 尽管是扯了个幌子来见朝笙,确实他与天帝也有事要商议。 他苏醒本就是为了邕巳封印之事,几个月前已去查看过一次封印,虽无损毁动摇,却也需要加固。 如何加固,也不能操之过急,故而天帝想在祭祀时把这件事情彻底定下来。 既如此,挑个时候,再与他商讨一番,也在情理之中。 时暮分辨着自己的私心,一面回了那仙使的攀谈。 忽有琴声传来,泠然清越,在金明池上荡开如水的涟漪。 仙使见时暮驻足,笑道:“这琴声,是咱们太子殿下所奏。” “上神有所不知,三殿下近来在练习祭舞,太子作为长兄,以乐相合。” “兄妹和乐,已是九重天的佳话。” 仙使的语气与有荣焉,凤燃大抵人缘确实不如何好。 日光晴朗,绯衣灼灼,旋舞如焰。 高高的白桥之上,银发玄衣的青年望向重叠的飞檐,而后,看见他漫长年岁中惊鸿般的一眼。 第263章 落花时节(16) 仙使在一旁道:“都说鸟族善音律,其中又以凤凰为甚,可九重天里,其实最善抚琴的是太子殿下。” 泠泠的琴音流淌,云海之中,有仙鹤翩然而至。 仙使觑时暮的神情,凑趣道:“上神觉得如何?” 阳光落在丹若殿上,绯衣若有所觉,慢了步伐,遥遥望向了白桥。 青年不自觉露出笑来,温声道:“很好。” 仙使与有荣焉,正欲与这位三界里的尊神再说一说他们的太子殿下,便见时暮已转过身来。“走吧。” 他这才想起正事,连忙跟了上去。 丹若殿。 抚琴的少年指尖顿住,看向了他的妹妹:“可是累了?” 朝笙摇了摇头:“尚可。” 琴声再度流淌,朝笙收回了她的目光。 繁英阁里,天帝端坐在长案前。 见身旁的近侍引时暮进来,他起身。 “有月余未曾见过上神了。” 语气热络,宛如老友,丝毫不见帝君的架子。 天帝在位一万余年,九重天交口称赞他的仁德,也因如此,长晏比之凤燃,是当之无愧的储君。 尽管凰蕊夫人确实更得宠爱。 仙使不动声色地退下,守在了繁英阁外。 “学宫的事暂时告一段落,便未曾再来九重天。”时暮同天帝相对而坐,接过了他的话。 “长晏很感激上神的教导。”天帝语带感慨,“他虽年少,已是储君,以后仍想多和上神请教。” “太子聪慧。” 天帝遂也露出个慈父的笑容,又道:“我那小女儿,性子活泼,自幼与长晏一道长大,虽与兄长性情相异,却也是很好的孩子。” 字字句句都是夸赞,却让时暮升腾起微妙的不快。 但—— 正如长晏是朝笙的兄长,天帝也确凿养育了她五千年。 他抿了口茶,声音低淡:“确实。” 天帝笑意更深,这一次没提凤燃——那个实际上最得他喜爱的次子。 “长晏因着他母亲的寿宴,近来一直在忙。寿宴之后,便是祭祀,不知上神如何打算?” 寒暄几句,切到了正题。 上古战场封印着邕巳,封印唯一的特别之处是——需要用法则才能加固。 “依朕之见,封印恰可于祭祀那日加固,那日天族皆齐,清气最盛。” 时暮望向一脸恳切的天帝,知晓他无非是想借着祭祀夸耀天族。 这点私心无伤大雅,祭祀那日确实顺应了天时,既如此,天帝想再凑个“人和”也无妨。他应了下来。 天帝见此事终于商定,感慨道:“朕虽忝居帝位,却多有仰仗上神。来日待到吾儿继位,但愿他能比我做得好些。” 第305章 金明池上,波光粼粼,玄衣白发的神明点头,抿了口玉盏中的灵茶。 * 依着天帝的作派,上神烛阴既来了,惯常是要设宴的。 时暮随意寻了个理由拒了,天帝思及寿宴将近,便也没有坚持。 二人出了繁英阁,行至白桥,琴音已不闻,唯有白鹤掠过金明池。 天帝很是健谈,又存了要与时暮亲近的意思,及至将他送至了胤乾宫外,这才作罢。 “朕尚还有一些政务要处理,便送到这儿了。” 时暮微微颔首,道:“帝君费心了。” 若宣珩在此,想必已百无聊赖,说来,虽都道长晏肖似天帝,司命星君觉得长晏很好,却不大喜欢九重天的这位贤明帝君。 宣珩的不喜来得毫无根据,仅凭直觉,最后他断定这是因为天帝是他的顶头上司。 打工人讨厌老板简直理所当然。 谢绝了殷殷相送的仙使,时暮看向翻涌的云海,知道丹若殿就在云海之间。 先前觉得两仪学宫的人情麻烦,现在倒还有些遗憾。 私心分明,来九重天其实是为了见她。 待到此时,却又踌躇。 老师要见学生,长辈要见晚辈,天经地义。 可时暮已经不愿将自己置于这样的身份里——这份不愿隐秘地烧灼了许久,直到他行至白桥,惊鸿一眼时,终于燃烧到了顶峰。 但朝笙与他并不相同。 她这样年少,真真切切视他为师为长,于是这份烧灼的情感便显得卑劣起来。 宣珩的话本子里只写风花雪月,两心相许,却不写身份有如鸿沟难越时,如何周全鸿沟对面的人。 不是用话本子里那些伤害、强迫、偏执,诸如此类来得一个结果。 诚然今时今日,对于时暮而言,天地间近乎无拘无束,他若想要的,其实都能唾手可得。 那份唾手可得里,不包括人心。 可独自活过漫长的年岁,时暮觉得,有的话,不说也无妨。 “上神,在想什么?” 她的声音便在此刻响起。 他一怔,循着声音看去,却没看到朝笙。 “我在这。”朝笙笑嘻嘻地从高墙一跃而下,轻盈落定在他面前。 自己竟然已不知不觉走到了丹若殿外。 时暮在心下叹了口气。 于是遥遥一望的绯衣站到了他的身旁,同暮色一样,与影子重叠。 他不自觉也笑了:“先前同我说练舞无聊,现下这样开心。” “因为上神来了。” 她的话里是漫不经心的快乐。 朝笙侧过脸来看他:“一想到祭祀之后,我就再也不必跳这一支舞,这些时间也不算什么了。” “我想去钟山,学更多更多的术法。” 时暮的心中喜悦与遗憾同时滋生。她的信赖有如双刃的剑,她确实亲近着他,也确实将他视作纯然的尊长。 “除了钟山呢?” “人间。”朝笙说,“蜀州的天险,青州的桨声,霖州万里的风沙,洛都的烟花,我都想去看。” “你和宣珩、小白所见的那些,我也想亲眼去看。” “九重天说坏不坏,说好——也不是很好。” 朝笙看向时暮,眼中笑意愈深:“上神,你这是什么表情?” 时暮一愣,便见她探手,在他眼前挥了挥:“眼里和映着月亮一样?感觉要碎了。” “这是什么形容?”他桃花般的双目微弯,“但我确实有些替你难过。” “世间繁盛,逍遥以游,漫长的寿数才有意义,不是吗?” 朝笙想了想,道:“是这样。” “但我暂时还不能。”她轻轻旋身,裙裾蹁跹如榴花,“在我跳完这支祭舞前。” “这些年来,我一直觉得自己游离在九重天外。我是天魔,而非天族,一字之差,截然不同。” “凤燃总与我作对,我的名声嘛,大家也有目共睹。” “母后想让我跳这支舞,其实是为了长晏。无论她的初衷如何,这些年来,她确实将我抚养长大,而长晏纵然自己身不由己,要做孝顺的孩子、要做贤明的储君,也依然顾我良多。” “所以投桃报李。但等到祭祀结束——” 朝笙的手虚虚比划了下,“上神,我要去恣意的活。” 他静静地听着她的话,心里涌胀着酸涩的起伏。 其实存在另一种可能,只要她吐露半分厌倦,他能替她劈开眼前困扰她的一切。 但她凛冽的性情里包含奇异的温柔,这种温柔很敏感,仅仅落在她所在意的人和事上。 他尊重她的一切所求。 “那么,我在钟山等待着那一天。” “不过,在这之前——” 她微微偏头,等待着他的话。 而他霜雪似的长睫低垂,问道:“朝朝,想去人间先看一下吗?” 朝笙点头,又指向将要坠落的金乌:“但这一天,就要结束了。” “它可以飞得稍慢一些。” 玄衣白发的神明抬手,金乌的羽翼渐渐缓下,一如五千年前,它曾为一个人提前飞离扶桑的枝桠。 五千年前,五千年后,时暮的初衷,并未有任何不同。 第264章 落花时节(17) 云卷云舒似乎也随着金乌的翅膀而迟缓了下来,朝笙睁大了双眼,连呼吸都不由得屏住。 冥冥之中,她忽而产生一种错觉,似乎这样的景象,她并非第一次得见。 可记忆里,只有九重天无尽的云海。 “天上一日,地上一年。”时暮说,“金乌迟归几个刹那,人间已过去数天。” “要一起去看看吗?”他微微倾身,然后看到,她的眼中亮起星星点点的光。 赤色的龙转瞬出现,暗金的眸子倒映着绯衣的少女。 “去!” 她搂住了烛阴的脖颈,笑着答他,而后翻了上来。 “抓紧些。”他温润的声音再度响起,带着点刻意的严厉,“龙角不行。” 朝笙抱得更用力了些:“走吧。” 长风万里,从游九霄,她不问缘由,任那呼啸的风拂过她微微发热的耳尖。 穿过重重的云海,渡过浩瀚的大泽,赤水的尽处,舟舫泊在夜色上,岸线连绵,码头的灯火之后,更为繁华的城池璀璨如白昼。 烛阴在将至人间前化作人形,乌发玄衣,手中的青玉扳指变成挽发的簪子。 他接住了朝笙,带着她一同在无人的暗色中落下。 “头发的颜色还能变么?”朝笙问。 “朱颜白发,总是有些奇怪的。”时暮来过许多次人间,早已习惯先在头发上施一个幻术。 朝笙向前走了几步,重重的树影之外,高高的城楼上挂着数十盏橙色的灯笼。 “这是哪?” 时暮顺着她的目光,看向开敞的城门,并未作答:“人间有十四州,其中东极之州多水泽,最为富庶繁华。” 朝笙知道了:“是不是青州?” 越往前走,烟火气息便越浓。 四通八达的水系之上,满载货物的小舟经过了朝笙,船娘子听得她的话,朗声道:“最为富庶繁华的,当然是青州。” 第306章 “那我一定得去看看。”朝笙朝她挥了挥手。 “好好儿瞧着吧,小姑娘。” 小舟扬长而去,而喧嚣的人间扑面而来。 二月中,满城春色,南来北往的小舟上载着热闹的商贸和花束,摊贩客商,世家平民或沿着交纵的青石板路慢行,或乘着小舟摇摇晃晃,叫卖声,砍价声,笑声,吵吵嚷嚷,和九重天上截然不同。 “姑娘,来碗糖水吗?” “来!” “哎,试试我家的松糕呀?” “试!” “蒸饺也买一份嘛,姑娘。” “买!” 她看向时暮,眨了眨眼:“老师。” 一双黑水银似的眼珠子里明晃晃地写着“没钱”两个字。 九重天里并没有银钱的概念。 时暮递给了她一串茉莉花,是卖花的阿婆太热情,硬塞给他的。 朝笙将花穿过了手腕,轻晃了几下,而青年一一将银钱付给了摊贩,换回了满手的吃食。 “要赁个舟子么?”时暮问。 朝笙看什么都新鲜,当即点头。 青州船运发达,家家户户都有支乌篷船,赁舟的生意在十四州里是独一份。 轻舟八尺,低篷三扇,船家收了钱,便见红衣的小娘子笑着问:“可否自己划桨?” 船家自然乐意,喜笑颜开,又看出他们都是外地人,遂叮嘱他们且小心些划。 溶溶的月色里,乌篷船向前泊去。 说是自己划,接过了船桨的是时暮。 河边的红寥在晚风里晃,青萍被船身分开。 人间的光阴似乎走得更慢,起码朝笙是这样觉得。 待到她买遍了那些小吃,也不过是天心月圆,而喧嚣丝毫未散。 袅娜的乐声之中,他们行至红漆木的画舫前,画舫之上,架着高高的戏台子,粉面罗衣的伶人款款而出。 人群之中,已有起哄之声响起,那珠光绮罗的伶人想必是青州的名角。 时暮见朝笙的神情,知道她定然想看,遂将桨停了下来。 手中忽而递过来一份松糕,她腕间的茉莉花落在他膝上。 “尝了那么多,数这个最好吃。” 对于曾用千年光阴游历人间的时暮而言,松糕的味道他早就知道,比它美味的珍馐也见过太多。 粼粼的波光里,他拾起膝上的茉莉,朝笙转过脸去,目光再度被台上的伶人吸引。 歌喉婉转,身段风流,一颦一笑都动人。 待到一曲终了,叫好声无数。 有人意犹未尽,想再听一曲。 那伶人转过身去,粉面微侧,凤眸中都是欲说还休的风情。 青州看戏已是时兴百年之事,当即有达官贵人往画舫扔钱袋、掷银元,囊中没那么阔绰的百姓便喝彩,伶人含笑看着裙边的财物,施施然转过身来。 弦歌再起,画舫的灯笼似乎永不熄灭。 乌篷船又归港,朝笙再度踏在青石板上,回头看去,时暮正低声谢过那赁船的船夫。 这一夜她的情绪一直很高涨,却在这一刻陷入奇异的安静中,人一生的际遇真是奇妙,两仪学宫初见时,她绝不会想到,自己会和萍水相逢的上神烛阴穿过茫茫的人间。 长夜将尽,赤龙载着少女飞过千里的河山,呼啸的风中,朝笙问:“这是往北边去吗?” 烛阴的声音也在风中响起:“去霖州,看日出。” 黄沙与草原,青山与白雪,都在狭长纵深的霖州上得见。 巡防的士兵穿梭于城楼,战马的马蹄踏碎了烛火,他们落在最高的烽火台上,草原的尽处,金乌的光芒穿过九重天,第一道云霞落在了人间。 九重天上,太阳比胤乾宫还要大上数十倍,可在人间,它只是遥远而看似渺小的一点。 那支跳了无数次的舞此刻和朝笙全无关联,惟有亘古的朝阳、身旁的神明同她相关。 后来命运辗转,隔了千年的光阴,生生世世复相见,朝笙也曾想过,是谁和她看了一次又一次这样的朝霞。 其实那个答案不在千年之后,而在此刻,在她眼前。 草原被彻底点亮,朝笙长长地舒了口气,时暮看向她,听得她道:“忽然有些遗憾,这样的景象,我居然现在才得见。” 时暮可以想象,她如何在九重天孤独的长大,如何学着拥有一点锋利的爪牙。爱或者关爱,总之都柔软地蔓延,他温声道:“以后都可以补回来。” 朝笙点点头,又道:“还有些时间么?” “自然。金乌刻意飞得慢了些。” 朝笙看向已升至半空的朝阳,说道:“不知举天下之力供养出的洛都,比之九重天又如何。” “凡人看似渺小,然而却也有移山填海之能,洛都是很壮美的都城。”时暮回忆了一番,笑道,“如今人间是宣朝,帝王乃是一位很擅谋略杀伐的公主,自她登基,便开民风而严典刑,想必洛都的繁华已到王朝顶峰。” 朝笙眼中浮现出赞叹,又有些意外:“上神为何知道得这般清楚?” 那双潋滟的丹凤眼一瞬也不瞬地望着他,教他心慌了几分。 “宣珩说与我的。”莫名其妙便自证了起来,“三十年前,他去人间感风月,曾化作一名书生,一路从秀才考到了探花,然后成了那位公主的幕僚兼驸马。” 朝笙没想到还能听到宣珩的八卦,立刻来了精神。 时暮素来很有原则,这会儿却毫不犹豫地将宣珩卖了—— 去他的珍宝阁拿了那么些东西,他说些他的八卦,不过分吧? “一路辅佐公主至登基,他却因心气不平而生生气死了。” “为何不平?” 她瞧宣珩成天乐得和朵野菊花似的,没料也有伤心往事。 时暮微微一笑:“那位公主,并不止一位幕僚。” 自然,也就不止一个裙下之臣。 有名有份的宣驸马殚精竭虑,勤勤恳恳,帮着公主扫清登基的障碍,却扫不平自个儿情路的坎坷。 “后来呢?” “后来,公主很是伤心,做了皇帝后,便封了宣珩作皇夫,据宣珩所说,每年祭祀时,后宫诸侍君、乃至新封的皇夫都要对着他的画像行礼。” 朝笙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所以,这便是宣珩要把她的王朝写到亡国的原因么?”朝笙道,“我记得他在话本子里写宣朝覆灭于一个马奴之手。” 司命星君很是记仇。 时暮虚虚扶住了她,没让她笑得从烽火台上掉下。 他摇了摇头,温声道:“那是宣珩本就看到的天命。” 朝笙微怔:“天命?” “天命注定,一切都会走向消亡,一切又都会新生。宣珩只是看到了,并且写了下来。” “宣珩可以阻止吗?”她以极其认真的神情问出了一个幼稚的问题,“为了那位公主。” “他不能,也不会。”时暮说,“因为,这也是天命。” 这个答案朝笙早有预料,她望着青年霜雪似的眼睛,宛如求证:“那么,若是你呢,上神?” “我?” 长风拂起少女绿云般的鬓发,他想替她拢至耳后,最后却又将手收回了袖中。 第307章 他移开目光,看向灼灼的春阳。 “我不顺天命。”亘古的光阴里,上神烛阴看过太多次无可奈何。 “朝朝,我只顺我的本心。” ——而我的本心,是你。 这句话其实太过狂悖,谁人能够违背掌握着秩序的天命,通天彻地的神明也并非无所不能。 朝笙却在骤然间心跳如擂鼓,莫名的相信,眼前的人确实可以。 短暂的寂静后,她露出个笑来,道:“回去吧。” “洛都,我们下次再来看,好吗?” “上一次在钟山,你也是这样说。” 朝笙眨了眨眼,把时暮先前的话重复了一遍:“以后都可以补回来。” “是。” 他不自觉也笑了,再度化作赤色的龙身,载着她往九重天而去。 * 自那之后,很快便到了天后的诞辰。 神仙的寿数漫长,以千年万年来计算,哪怕终有消亡的一日,看起来也似乎永无尽头。 因此天后的寿诞一千年才大庆一次。 从前上古战争刚刚结束,三界初定,还不曾有这样寿宴的传统,及至后一万年,天族已成三界无可争议的主人,寿宴才越发隆重起来。 毕竟寿宴有时并不只是寿宴。 重天最大的琼霄殿中花团锦簇,来往的仙娥仙使皆是天衣锦绣,长晏素来有至纯至孝的名声,事无巨细,一一费心,携礼而至的仙人们无不交口称赞。 凤燃也来了。 诚然他不想来。 但不得不来。 这是天后的寿宴。 天后是父君的妻子。 任他的母妃出身如何高贵,任他的母亲如何受父君爱重,她都只能是一名侧妃,是那个郁郁寡欢的凰蕊夫人。 凤凰是忠贞的鸟,这份忠贞自然遗传给了凤燃,但他同样敬爱父君,以至于只能把厌恶转移给玉坤宫里的人。 譬如长晏,譬如朝笙。 “见过二殿下。”有仙娥仙使立刻行礼,他心情不虞,便理都没理。 “我的二殿下,为何这般不开心?”忽有道轻佻的声音响起,不待凤燃回头,已被来人勾住了肩膀。 少年一身金绿,头戴羽冠,在这鲜花着锦的琼霄殿中也如开了屏似的。 “琉因,你也来了?” 琉因狭长的眼眸微弯:“自然。我不来,你岂不无聊?” 凤燃嘴角一勾:“我可没这么说。” 然而神情里的不虞确实已经烟消云散。 琉因出身于孔雀一族,同为鸟族,孔雀与凤凰自来亲近,凤燃的姨母便娶了琉因的兄长作王夫,若按着辈分来,凤燃还得称琉因一声“世伯”,只是二人年纪相近,便也免了。 “这寿宴办得,排场忒阔。瞧你那兄长妹妹,也俱是春风得意的样子。” 凤燃循着琉因的声音看过去,长晏和朝笙并肩立于雕梁画栋之下,正同司命殿那个闲散星君说话。 周围还有好些神君围着,或是因太子的身份献殷勤,或是——看向近来收敛了许多性情的三殿下。 “你们这一家,容貌都生得好。”琉因眼带打量,“可生得最好的,偏是那个小野种。” 凤燃不喜欢和这两人称作兄妹,却也承认,在他未曾再见过朝笙的这些日子里,她确实比从前更漂亮了。 是长开了么?那副从来让他咬牙切齿的面容为何都是凛冽明艳的荣光。 他挪开眼,语气嘲讽:“不然,如何轮得到她跳祭舞。” 琉因轻笑了声:“可这祭舞,并非那么好跳的。” 过去九千年,祭司皆出于鸟族,前两次是凤凰的王女,这一次,本该是他的妹妹,可天后收了个小野种做名正言顺的公主,祭司的人选自然流到了羽蛇的手中。 无尽的寿命,无穷的争斗。 权势、地位、法力,谁说长生不死的仙人不会渴求? 凤燃没听出他的言下之意,只懒声道:“且进去吧。” ——————— (t_t下一章不告白我倒立喝可乐,大家晚安!!!) 第265章 落花时节(18) “星君,你且随朝笙一起进去。” 天后寿宴来的人实在很多,好些学宫里同窗的小仙君也都来了。 俱巴巴凑到他妹妹面前,恭恭敬敬唤“三殿下”——实在稀奇。 从前朝笙与凤燃打得不可开交时,仙君们都是绕着他妹妹与凤燃走的。 如今,不过因母后的话略略收敛了性情,便让人十分想去亲近。 他想,他应该高兴,毕竟好的声名总是更利于行事。 分析利害已成长晏的习惯,却又有些怀念朝笙从前张牙舞爪的模样。 可世事没有两全的。 “劳烦三殿下替小神带路了。” 宣珩似模似样的作了个揖,朝着朝笙挤眉弄眼的。 “星君请随我来。” “说来,时暮呢?”宣珩没瞧见自个儿那位好友,“莫不是他排场很大,得压轴出场?啧啧,三界里唯一一个上神就是不一样。” 宣珩快活得没心没肺,朝笙没料到他从前被人气死过。 “小朝笙,你瞧本星君的眼神也忒不对劲。” 朝笙微微一笑:“想多了。” 宣珩轻哼了声,又听得朝笙道:“上神同父君有事要议,此刻还在胤乾宫。” 宣珩立刻又来了意见:“他怎么没告诉我!” “亏我还在司命殿巴巴儿等他。” ——其实宣珩是费了些时间在挑选寿礼上。 司命星君酷爱薅羊毛,薅到手的舍不得拿出去,哪怕是天后的寿辰,他也艰难抉择了许久,最后才决定送一颗夜明珠。 无怪乎这两万年来,身为女娲补天石的宣珩只是个小小的星君。 朝笙见他火冒三丈的模样,决定不告诉宣珩自己同时暮一块儿去了人间。 她道:“我也是无意中得知的。” ——其实时暮特地往丹若殿送了一尾鲤书。 “本星君才不信。自他收了个弟子后,确实越发偏心了。” 话虽这么说,被顺毛撸的宣珩心气终于顺了。 * 琼霄殿中,乐声渐起,席间已陆陆续续坐上了各路的仙君,相熟的不相熟的,纷纷攀谈,感慨寿宴如何,感慨太子如何。 仙娥往来穿梭,献上珍馐灵果,替来客斟上一杯灵力充沛的佳酿。 最中间的座席最为富丽,乃是天帝天后的位置。 左边空着的留给了上神烛阴,右侧则是凰蕊夫人的位置。 但她素来与天后是没有面子情的,因此今日闻箫宫来的只有凤燃,坐在了空位的下手处。 琉因坐在凤燃的旁边,打量着他百无聊赖的模样,笑道:“你这所谓的二殿下,做得也不如何痛快嘛。” “要我说,该不痛快的,另有其人。” 凤燃把玩着精致的金杯,看向坐在他对面的朝笙。 她这些日子同司命走得很近,司命又和烛阴走得近。 长晏惯会做人,把司命与她都安排在了烛阴的旁边。 除却与司命厮混,便是练祭舞了。 第308章 练父君所看重的祭舞。 长晏抚琴的时候,谁都不知道,快要无聊疯了的凤燃蹲在闻箫宫最高的梧桐上,也看到了那支舞。 无趣无趣无趣。 凤燃心想,朝笙果然越来越像长晏了。 恶劣的心思又起,他与琉因从前一道闯了无数次祸,知道自己这位“世伯”是个怎样的魔星。 “那便让我看看。” 正好,他也不想让天后痛快。 仙官高声唱喝:“天后娘娘到——” 席间众人连忙起身,便见一彩金华服的妇人缓步而出,气度雍容,宝相庄严,周身隐隐有仙光流转。 一片贺声中,天后施施然落座。 “虽是寿宴,也不必太过拘礼。”她笑道,“本就是为了添点乐事的。” 话如此说,可九重天上,自有泾渭分明的等级。 譬如宣珩只是个星君,因此常为人轻视。 “长生”、“仙人”听起来超然物外,实则也有不破的铁则。 人间王朝的争斗,在九重天上,只不过稍稍换了个体面堂皇的模样。 众仙家纷纷俯身,应下了天后的话,唯有鸟族的几个仙君互相交换了眼神。 “洵山羽蛇氏向娘娘献礼,恭祝娘娘仙寿永昌。” 羽蛇氏是天后的母族,自来受天后敬重。 天后颔首应了,便见羽蛇的仙使呈上了一个九尺见方的宝箱。 宝箱上符文隐约可见,透着神秘的气息。 “此为何物?” 仙使但笑不语。 宝箱缓缓打开,里面有一方小天地,荡漾的水波之中,静静躺着一枚青色的蜃。 术法浮绕,青蜃张开,柔软的蜃肉上,斑斓的雾气凝结。 雾气之中,渐渐有画面浮现,众人凝神看去,发觉竟是人间景象。 “人世三千,浮生各异。以青蜃为镜,悉数可见之。” “青蜃早已沉眠,未料到还能得见。”天后欣喜不已,羽蛇仙使见状,知道这个礼物送得很好。 “区区人间而已。”有人嘟哝了声。 是个鸟族的神君,鸟族唯凤凰氏马首是瞻,与羽蛇很不对付。 羽蛇的仙使也不恼。 他屈指一划,术法落在了蜃肉上,雾气中的画面变幻,暗无天日的幽都浮现,幽绿的冥火跃动,鬼气森然。 顷刻间,画面一转,莽莽的沙原之上,累累白骨如山,巨大的法阵高悬,邕巳的虚影隐约可见—— “四海宇内,凡身不可至之处,蜃景尽可映照而出。”仙使笑道,“确实不止人间。” 那鸟族的神君便不说话了。 天后笑意深切:“实在费心了,本宫很喜欢。” 气氛和乐,众仙家一一献礼,无不是上心搜罗的珍宝,千年一宴,无非为了讨天族的欢心。 轮到宣珩的时候,他捧着一枚脸大的夜明珠,笑呵呵呈了上来。 玉坤宫照明皆用夜明珠。 司命星君果然奇葩。 仙娥仙使们俱是忍俊不禁,宣珩倒不觉得有什么。 他也不指着天族照拂,做颗石头,已是十分自在。 来这场寿宴,不过想试试有什么新鲜的吃食罢了。 不过,还不如时暮做的好吃,他的兴致便也只剩下同朝笙说话了。 “南禺山恭贺娘娘千秋。”一个赤青羽衣的仙君起身, 天后看这通身打扮,就知道是凤凰氏出身的。 天帝偏心凰蕊夫人,故而鸟族皆依仗凤凰,越发拎不清。 她心下厌烦,面上却不显。 “忝备薄礼,特派小仙敬呈。”这仙君挥了挥手,笑道,“还请娘娘一观。” 凤凰氏的仙使们默契的上前结阵。 光华闪烁,一株巨大的凤凰木自法阵中伸出。 上古传说,火中有木焉,名曰凤凰,叶状如棘,其枝五衢,可问盘古。 开天辟地的神明早已逝去,肉体作河山,灵魂归四海,凤凰木却能感知到祂四散的魂灵。 这是一件极其珍贵的礼物。 但羽蛇乃极寒的灵兽,凤凰木属火,天后根本就无法享用它半分好处。 她面色冷了几分。 借花献佛罢了。 这份礼物,纵使收下了,最后也会属于天帝。 也许待到某一日,又赐给闻箫宫。 真是好算计,面子里子尽数得了。 “不知道太子与三殿下给天后娘娘备了什么寿礼?” 凤凰氏的仙使关切开口。 天后心下不悦,语气却不得不和蔼:“子女之礼,在乎心意。做母亲的,还会计较这些么?” 孔雀的仙使动作恭敬,语气却轻蔑。 “说来,三殿下虽为养女,五千年来,陛下娘娘视若己出,想必送的寿礼必然要胜过凤凰木许多。” 弦乐声仍在,仙使的话格外清晰,气氛都有些凝滞了。 九重天里,羽蛇血脉与天族亲近,凤凰又曾与天族并为女娲驭车神兽,自视甚高,拥趸者众。 “凤凰木乃是上古神木,于凤凰的涅盘火中生。” “放眼九重天,除了建木,还有什么能与凤凰木一样称为神木?” “可建木早在雷劫中毁了,哪里比得上活生生的一棵凤凰木……” 刻意压低的交谈却叫人听得分明。 所有的贺礼都相形见绌。 琉因的声音便在这时响起,语气懒散,尾音拖得老长—— “放肆。”他睨一眼那仙使。 仙使谦卑地躬身:“娘娘,闻说三殿下善舞,将作为这次古战场祭祀的祭司。” “既然如此,不如让三殿下献一支舞给天后娘娘吧。” “过去九千年,鸟族为这场祭祀的付出有目共睹。” “从凤凰氏两任的祭司——” 凤燃看了眼那仙使,再看看天后难看的脸色,没说话。 “到练舞数千年的孔雀王女。” “无不是完美胜任祭司之位。” 琉因抚掌而笑:“这建议甚好。三殿下彩衣娱亲,也叫我们开开眼。” 他看向那位三殿下,而后对上一双潋滟如月色的眼睛。 美是美的。 鸟族多美人,琉因自视甚高,也承认这只蜉蝣生得很好。 不过一码归一码,挡了他们鸟族的路,便是另一回事了。 凤凰木的枝桠在崇高的琼霄殿中舒展,富丽的光华衬得所有的珍宝都黯然失色。 天后神情不变,手背青筋隐约鼓起。 她垂眼看向自己的养女。 虽一力担保,让她去跳那支祭舞,天帝也希望祭司是他的孩子—— 但是天后知道,九重天里,觉得朝笙不能胜任的人不在少数。 到底是长晏纵容,做兄长的,本应管束妹妹,却任她与凤燃私斗。 焉知兄弟姊妹间应互为助力,没有兄长一力偏袒的道理。 话已经说到此处,那一株凤凰木也实在刺眼。 长晏敬重自己母亲,深信她的体贴慈爱,此刻却升起了一丝不安。 他起身,天后却看向了朝笙。 她唤她的养女。 凤凰木的华光落在她云水蓝的衣衫上,朝笙明白天后的意思。 第309章 琉因露出笑来:“三殿下,犹豫什么?若不会跳,可至南禺山小住,我妹妹很乐意教你。” “母后。”朝笙看向这抚育了她五千年的女人,“我准备了一样贺礼。” 她不想跳。 凤凰氏的敌意太明显,她跳舞也不是为了取悦任何人,或者成为任何人的脸面。 “又有什么,比得过凤凰木呢?”有凤凰氏的仙使这样道。 “朝笙。”天后眼中疲惫渐显。 宣珩火冒三丈,哪有这样做母亲的? 他想理论一番,朝笙眼疾手快,往他嘴里扔了个糕点。 他一愣,看到从来任性快意的三殿下,眼中晦暗如幽都之河。 “流言由来已久。”天后说。 长晏咬咬牙,只觉得自己犹如被烈火焚烤。他从不行忤逆之事,然今日之局面究竟能让谁痛快,谁委屈? 他深吸了一口气,想要站起来劝阻母后,却发觉自己动弹不得。 ——是母后不允他为朝笙说话。 琉因兴味盎然。 他年纪虚长凤燃两千岁,论起来,却和天帝天后同辈,故而行事比之凤燃,还要恣睢几分。 天帝想在天族、凤凰、羽蛇之间制衡,长晏既然是板上钉钉的储君,那么羽蛇就不能太过张扬,个中道理,他一清二楚,凤燃能这么胡混五千年,当然也有天帝愧于凰蕊夫人的纵容。 “终究不是帝后亲生。”琉因语气遗憾,“一只天魔,到底是养不熟的野种——” 傲慢的声音陡然破碎,锦衣玉面的孔雀仙君轰然倒下,脸压着酒盏碾在冰冷的玉案。 “她与本尊同生于赤水。她是野种,本尊又是什么?” 青年冷冷淡淡地看向犹如落汤鸡的孔雀,声音分明是询问,却带着惊人的压迫感。 “琉因!实在放肆!” 天帝没料到他刚与时暮谈完封印的细则,就撞上这样一幕。 琉因无法替自己分辨。 他惊恐地发现,自己连呼吸都弱了下来,近乎窒息的术法笼罩着他,是烛阴——烛阴竟然如此倾向于羽蛇吗? “每回来九重天,似乎都能碰上点争端。”玄衣白发的青年垂眸,看着他眼生的所谓的神君仙人,“天族的教养,很好。” 天帝心中着恼,面上却不显。 “上神勿怪,其中不知可有误会?琉因年少,许是口无遮拦了些——” “陛下!” 天后未料天帝偏心至此。 连凤燃都惊着了。 长晏怔在玉案前,他知道,凤凰氏与父君亲近,也知道因为凰蕊夫人的缘故,南禺山虽和羽蛇不睦,对父君却很忠诚。 可是为人父者,为人君者,可以偏颇成这样吗? 他不愿相信,心中却生出一股寒意来。 “七千岁哪里年纪小?三殿下才是,五千岁的小孩,可怜啊可怜,受尽欺负!” 司命星君掐着嗓子大喊,声音自人堆里响起,义愤填膺。 他七千岁时可已经在人间死过一百零八回了。 “年少?” 时暮蓦地笑了,“既如此,重新学一学如何为人吧。” 他笑意却不达眼底。 随着青年的声音落下,琼霄殿陷入幽暗之中,银尘浮动,一幅星图顷刻之间出现。 光阴倒转,剧烈的痛意自琉因的骨髓中迸发,他想要尖叫,却只能发出干涸的咿呀声,而身躯急剧缩小,天帝暗道不好,急声道:“上神,勿要——” “七千年光阴,虚活了,当真可惜。” 时暮霜雪似的眼中无波也无澜,任琉因化作小小的一团,最后,变成一只羽翼未全的幼兽,蜷缩在湿漉漉的羽衣之中。 凤燃感到痊愈的左臂似乎又开始痛了。 死一般的寂静笼罩着琼霄殿。 闻说上神烛阴掌管日月星辰,光阴流转,这数万年来,人们只能依稀回忆起古战场上的杀伐,却不能清楚地明白那个战场的分量,毕竟明白的人,都死在那儿了。 到最后,天族高高在上,御宇四方,烛阴成了缥缈的传说,虚无的神像。 天后撑着身子,从御座上站了起来,她想她应当快意,她也确实快意,可这份快意中,夹杂着极大的恐惧。 她看向自己的丈夫,天帝神情晦暗难辨,最终沉声道:“孔雀氏的使者,将琉因先带回去,知会孔雀王,好生管教她的弟弟。” 那原本趾高气扬的仙使诺诺,小心翼翼地用羽衣捧起了他们的琉因仙君。 一场寿宴至此时,已经毫无喜乐之意。 所有人不由自主屏住了呼吸,凤凰氏的仙使们惊恐地对视,不知自己会迎来怎样的报复—— 唯有朝笙抬眸,对上了那双覆满寒霜的眼睛。 如雷的怒涛终于平息,时暮看向朝笙,发觉她眼中没有丝毫惧意。 温和并非假面,但性情里的酷烈却从来不忍让她得见。 往前五千年,往后五千年,五万年,他的初衷丝毫未变。 他想做她的底气,他想她恣意的活。 ——不论以什么身份。 万籁俱寂里,他向她伸出了手。 “朝朝,过来。” 第266章 落花时节(19) 委屈或者暴戾,所有的情绪似乎都不见了。 怦然的心跳声中,朝笙望向了青年伸出的那只手。 被重视,是否便有着这样深刻的不同?孤独长大的那些年岁里头,她不是没有过期待,也试着依赖过长晏或者天后,而后却在一次一次的失落中清醒,这世上并不会有人待她格外不同。 ——这世上有人待她格外不同。 她将手置于青年的掌心之中。 温热传来,他只虚虚覆住了她的指尖。情愫轰然,理智却越发的清晰。 再等一等。青年想,剩下的话,不当在此时再说、再问。 “我不想在这了。”她低声说。 “那便不在这。”他应了下来,而后看向天帝。 “我与朝朝,既有师徒之谊。她之周全,便是我之周全。” “帝君为人父,偏心颇多,本尊见而不忍,不知帝君又当如何?” 上一个“当如何”的已经变回了鸟崽子。 “今日之事,实是意外,还请上神海涵。”天帝沉声道,“南禺山不敬九重天,罚思过十年,不得入九重天。至于凤燃——” 他看向自己最为疼宠的次子,语气失望:“琉因虽为你的长辈,但年龄与你相差无几,你作为天族的子嗣,理应劝诫他。” 凤燃回过神来:“儿子知罪。” 他低头,听得天帝对他的惩罚:“禁足一年,非召不得出。” 那便是祭祀也不能参加了。 他忽而又想起了梧桐树顶窥见的舞,缓缓垂下了眼睛。 天后未料天帝这次终于舍得责罚凤凰氏。 寿宴虽已继续不下去,她的心情倒好上了许多。 谁能想到,上神烛阴会看重一只天魔。 同生于赤水的前缘从前为她所忽略,她看向长身如玉的青年,不由得想——这个女儿,阴差阳错,倒是收养得对极。 她嘴角牵出笑来,便未曾注意到身侧的长晏魂不守舍的目光。 第310章 在天后制止了他后,长晏的心中便涌起了巨大的无力感。 他看着时暮问朝笙是否要离开,看着人群散去,又看着父君低声安慰了句凤燃。 六千年来,他竭尽全力满足了父母的全部期待,可到如今,他自己的期待似乎落空了。 他的妹妹,他发誓终有一日要给她自由的妹妹。 其实用不上他兑现空泛的誓言了。 宣珩今天瞧了场热闹,到最后还算满意。 他哒哒地走到朝笙旁边,便见她回过头来,看了眼长晏。 长晏于是想,落空便落空吧,有人能毫无顾忌地作她的依仗。 他露出笑来,无声道:“去吧。” 而天帝天后已上前相送。 言语关切,无非是让上神烛阴多看顾包容朝笙几分,爱意拳拳,当真是父母慈心。 * 出了琼霄宫,已是月如玉轮的时候。 朝笙拽着时暮的袖子,神情仍不见喜色。 “要去哪儿?”他俯眼看她。 朝笙闷声道:“总之,不是这儿便成。” 她鲜少露出这样的情绪。 时暮细细想着两个人认识以来,发觉自己已见过她许多面。 心里软塌得不像话,众多窥探的目光里头,上神烛阴第一次在九重天里化作那堂然盘踞的龙身。 通天彻地的神明想取悦一个人。 她微微睁大了眼,不自觉将手放在了赤玉般的龙鳞上。 那双暗金的眸子静静地望着她,等待着她的回答。 衣袖翻飞,她抱住烛阴的脖颈,坐在了龙身上。 云海霎时间被卷起千丈,烛阴腾空而越,裹杂着汹涌的风声。 呼啸的风里,那些脆弱的情绪终于碎裂开来,茫茫的九重天被他们抛在身后,赤水上掀起长练般的水浪,雾气在朝笙眼前散开,璀璨的灯火铺陈飘摇,玄衣的青年抱着她,落定在朱雀大街的尽头。 张灯结彩,一如白昼,长街铺满了鲜花,时暮垂眼看向朝笙,笑道:“来洛都,可以吗?” “那时说以后,未料到\u0027以后\u0027来得这样快。” 上一次去人间时春日刚至,而今洛都满城繁花,已到了春盛时。 “算了算日子,人间如今正是花朝节。”他有意带她散心,猜测她喜欢这样热闹的时候。 朝笙确实很喜欢。 非常喜欢。 她向前走去,又回过头来,牵住了他的衣袖。 “一起吧。”她的眼中盛着盈盈的灯火。 洛都虽有宵禁,然而花朝节是举城的盛事,当朝皇帝还是公主时,曾在花朝节上扮过神女,及至她登基之后,花朝节便越发隆重了起来。 金吾执戈夜巡,无声拱卫此夜的繁华。四处可见簪花而行的人,宣朝民风开放,后来女子所戴的幂篱此时还未盛行。 “花朝节便是庆贺百花的生日?”朝笙忽而问道。 “也叫女儿节。”时暮微微颔首,“女孩子们在这日结伴出游,赏芳菲,拜花神。” 朝笙看他一眼,笑道:“那我不当和你一道来这,我得把小白带来。” 丹若殿里,呼呼大睡的小白还不知道它的主人又去了一次人间。 时暮眼神微动,温声道:“也不全是同闺中好友一起出游的。” 多的是相偕的男女。 偶有人将惊艳的眼神落到这二人身上,见青年任那小娘子牵着衣袖,立刻了然的移开了目光。 朝笙眨了眨眼,忽而觉得耳根子有些发热。 也不知从几时起,似乎就很习惯同他相处。 她的长辈,她的老师,她的—— 朝笙看向了前方明明的灯火,忽而生出了好奇。 没有私心的人缘何予她这份偏心? 她想知道。 “这位女郎,你的花呢?” 一道略带稚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朝笙四下看去,一旁的时暮微微拉了拉她的手,轻声道:“低头。” 朝笙这才看到,三四个十几岁的小孩儿仰头看着她。 “簪花乃是花朝节的传统。”那说话的小郎君满脸通红,认真看着这看起来刚及笄的小娘子,“你不簪花,你的——” 他组织了下措辞,干脆略去了称呼,指着时暮道:“他不送你花吗?实在很不像话!” 朝笙没料到会有这一出。 小郎君见此,立刻将手里的花塞给了她。 是大捧的牡丹。 此时还未到牡丹花期,洛都人爱牡丹,引了温泉,让牡丹竞相开在了花朝节里。 其余的小郎君见状,纷纷把自己的花一股脑儿递了过来,芍药海棠,杜鹃栀子,盈满了朝笙的手心。 “花朝节女儿家都是要戴花的。”最后,那小郎君肃容道。 朝笙乐不可支,便见这群小郎君朝时暮扮了个鬼脸,气势汹汹地走了。 “上神,要分你一朵么?”朝笙看向时暮。 他摇头,笑道:“是他们送给你的。” 少年人的心思一眼便能看透。 若他再年轻些,真是个刚及冠的青年,也许心里会有些不是滋味。 可他已见过太多,知晓她为人心动的美丽,也高兴于这份美丽能被人看到,被人珍重。 总之,不该是九重天里那般落寞的模样。 喧哗渐渐攀至顶峰,高高的楼阁上,扮作飞仙的少女们扬下缤纷的落英。长长的花车被饰以彩灯、锦缎。 百姓们蜂拥上前,锦衣的纨绔推开人群,满襟鲜花的小娘子们踮起脚尖—— “百花神出来了!” “今年的百花神是谁?” “闻说是一位青州的世家女。” 一座硕大的牡丹花灯缓缓张开,貌若姑射的女子衣袂翩然,雍容宛若天人。 滟滟的容光太照人,她还未掷下手中的牡丹,转瞬已被人抛了无数如锦的繁花。 时暮垂眼看去,身旁的小姑娘融入这样无忧无虑的快乐里,将那朵开得最好的牡丹抛到了花车上。 他抬手,替她挡住了四下拥挤的人潮。 花车渐渐驶向朱雀大街的尽头,尽兴的游人踏着月色归家。 长街的灯火熄灭,夜巡的金吾卫已换了两轮班。 “回去么?”时暮问。 “去哪?”朝笙手中的花早已尽数抛了出去,如今只余得满襟馨香。 四下也归于寂静,浓重的夜色里,赤龙载着他的小姑娘,翻过了重重的山海。 长风三万里,不问九重天。 赤水之畔,钟山之南,有桃林千顷,万载不落的繁花。 一树扶桑,郁郁葱葱,参天生长,金乌静静地栖于高枝上。 朝笙又见到了那日的长溪,鸢尾依然盛大的开着,远处的桃花有如烟霞。 她笑着问:“上神是在补花朝节的花么?” 她后来又收了好些花。 时暮摇了摇头:“并非要赠你花。” “它们本来就是你的。” “钟山,赤水,是你所诞生的地方。”他看着她怔愣的神情,温声道,“五千年前,我沉于赤水,而你在九重天长大。” “九重天如果不快乐,朝朝,从今以后,这里可以是你的家。” 第311章 鸢尾又被风卷起,桃花也随溪水渡到她的面前,她看向玄衣白发的青年,忽而走向了前。 “上神。” “老师。” “时暮。” “这个家,是以什么名义?” 她的试探也让他怜惜,絮絮的风里,他再次向她伸出手。 “不论与我如何,这里本就属于你。” “你愿意如何,我便如何。” 你来选择。 于是所有散去的委屈重新聚拢,凝成了眼中滚烫的泪意。时暮一怔,慌了神,抬手想拭去她的眼泪。 而她反握住那只手,带着他倒在了垂地的鸢尾丛中。 簌簌的泪水里,潮湿的吻压了上来。 并非毫无心肝,在触到那双龙角后,她溜到藏书万卷的琅嬛阁里,翻阅龙族的秘辛,终于懂得这个人缄默的温柔。 钟山不化的雪里头,她于赤水上回眸,窥见自己的心动。 眼泪柔软,犹如利刃割开时暮的心口,他任她毫无章法地亲吻,轻轻拍着朝笙的脑后。 是安抚,是纵容。 “我要这样。”朝笙喘着气,稍稍坐直了身子。 她攥着他暗金色的衣襟,垂眼看他。 “我不要权衡利弊后的关爱,我不要计算得失后的选择。” “我要完完全全的偏心。” 分明是恶狠狠的语气,听起来怎么这样委屈。 经年的失落之中,焉知这所谓的小魔女如何舔舐伤口,见她恣意乖张,只觉她的心生来便有一个缺口。 他小心翼翼地缝补着,却未曾想过有一日得此美梦。 “从一开始,就是全然的偏心。” 时暮抬手,将她带下,而后珍而重之的,亲吻了她。 眼睛,脸颊,嘴角,泪水咸湿。 温热的呼吸终于交缠,衣袖碾过重重的落花。 第267章 落花时节(20) 爱意如山倾覆,礼乐顷刻崩塌。 他吻过她眼泪流经的每一处,平息着她情绪临界时的颤抖。 手指被人攥紧了,鸢尾的花汁淌在掌心,谁人尖利的犬齿碾过他喉结上的小痣,留下触目的红。 因此泪水与鲜血一道滚落,带着温凉滑进了衣襟中。 时暮并不觉得痛。 正如小孩子似乎都有很强的领地意识,喜欢的便要做一个标记。 咬痕渐深,如果她要给他盖这样的章,他甘愿成为她的领土。 夜色越深,唯有如雪的月光细细洒下,一切都恍若幽远的梦。 她的唇微微撤离了些,泛红的眼睛望着他。 他抱着她坐了起来,一点一点抹去了她嘴角的血痕。 眼神很柔软,手下的力度并不大。 朝笙看着青玉的扳指递到了眼前,忽而很轻的咬了下。 一触即离。 天翻地覆。 鸢尾纷纷地倒下,长叶与花瓣都倾在朝笙的腰间、颈侧、臂弯。 他的白发也倾泻往下。 衣袖纠缠,青玉扳指渡到了她的指尖。 钟山山巅,白雪终年不化,唯有长溪潺潺,流经钟山之南。 千顷的桃花坠落,惊起灵魂深处的回响。 要追前因,五千年前,这道回响早已飘荡在赤水之畔。 草叶摇动,不胜数的繁花摇动,它们向上漂浮而去,顷刻间,漫天的星辰变幻,银色的光海落在钟山之南。 朝笙微微睁大了眼。 “‘浮银’之术。”他说,“那时候你在丹若殿,一直没能给你看。” 是天上星河,为一人流转。 待到纷纷扬扬的花都落下,一切才又重归寂静。 相融的温度里,时暮忽而抓着她的手,探向了自己的脖颈。 脉搏起伏跳动,他的心跳声如雷。 “朝朝。”他引导着她的手指,触到了一片坚硬而炽热的赤色鳞片。 痛意顿生,他神情却依然温和。 “夫龙者……其喉下有逆鳞径尺,人有撄之,则必杀人。”朝笙想起在琅嬛阁里读过的话,“这是,你的逆鳞。” “是。”他暗金的眸子化作竖瞳,钻心之痛,贯穿游走。 赤鳞被他取下,放在了朝笙的掌中。 朝笙一怔,并不明白他的用意。 “我年长你太多了。”他抬手,拢起朝笙耳畔的碎发,“整整六万五千年的光阴横亘在此,诚然神或者魔的寿数近乎无尽,但这六万五千年,确确实实存在。” “有时候会想,术法传承,人间景象,我能拿来讨你欢心,不过是因为我比你多活了些年岁。” “这对你并不公平。” “有朝一日,你会有更广博的阅历,见更盛大的山河。” 他桃花般的眼中映着她的倒影。 “这枚逆鳞是我的软肋,现在,我把它交给你。” “无论何时,你要做什么选择,都可以。” “偏爱和自由,我都允你。” 谁会在情最浓时先许离别?可时暮已见过她的失落与不快乐,若有朝一日,他不愿自己也成为她的枷锁。 不如让她握着自己的软肋犹如筹码,让她余生都能快意的活。 朝笙抬手勾住了他的脖颈。 咬下的伤口早已经干涸,她将脸埋在了他的颈窝,忽而问道:“痛么?” 他揉着她散乱了的长发,笑着答她:“不痛。” * 泡在钟山的温泉里时,意识终于彻底回笼。 朝笙浮在水面,乌发散在水中,松弛得像一片叶子。 她只需要任水将自己托起,什么都不必再去想。 爱或者遗憾,同时被一个人填满,他的逆鳞最后贴在了自己的心口,成为伴生她的一部分。 温热的水流中,朝笙终于下定决心,要去实现自己的一个愿望。 水雾蒸腾,她稍稍坐起了些,头顶响起时暮的声音。 “要回丹若殿么?” “要回的。” 祭舞是早年的允诺,没有轻易毁诺的道理。 天帝天后待她再如何,到底占了养恩—— 何况长晏。 她想起兄长那双沉寂的眼睛。 九重天上,裹杂在权力里不快乐的,并非只有她一个。 时暮轻易察觉到了朝笙的分心,忽而思及白桥上听到的琴声。 那是她的兄长。 他垂下眼帘,静静听着。 “待到祭祀结束,我便告诉母后,我不想做三殿下了。”朝笙说。 这份愿望由来已久,却从未有过说出口的时候。 她渴望自由远胜过一切。 赤水里诞生的天魔,天生地养,无亲无友,被带到九重天时,也曾生出过对家人的盼望。 但世间爱意并非全然纯粹,她是羽蛇与凤凰博弈的筹码,是天帝收拢祭祀权力的棋子,然后才是九重天的三殿下。 时暮将朝笙抱到榻上,用术法慢慢地将她的头发烘干。 浸了水后的头发格外柔软,烘干后又有点毛茸茸的手感,他拿着玉篦子将她的头发慢慢梳好。 那件云水蓝的外衫不知何时已为人洗净,重新又回到了朝笙的身上。 “不做三殿下的话,便只做自己吧。” 第312章 她点点头,说话时的声音又恢复了往日的鲜亮。 “没有这个身份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反正,长晏仍是我的兄长,凤燃仍是我的宿敌,上神——” 青年垂着眼,替她理衣襟。分明昨夜里口口声声,唤的是他的名字。 时暮望向她,便见小姑娘没心没肺的笑:“仍是我的长辈。” 系腰带的手便一抖,不小心打了个死结。 他伸手去解,碰到了她腰上的痒痒肉,朝笙一抖,往榻上栽了下去。 衣衫与衣衫交叠,乌发和白发相缠,时暮忽而叹了口气:“我的逆鳞已经给你了。” “不能许我一个别的吗?” “比如?”她明知故问。 “比如恋人、心上人之类……” 七万岁的烛阴如是答。 他桃花般的眼中明明白白映照着一颗真心。 朝笙只好解释—— “我方才只是玩笑……” 时暮当然知道——但他的吻又落下,带着几分压抑:“既如此,便当你允我了。” 朝笙看不懂这份压抑,心却也软得一塌糊涂。 * 九重天里,寿宴的风波未曾影响半分这里的平静,唯有闻箫宫中鸡飞狗跳。 “陛下说这次二殿下确实过分了,一年的禁足思过绝不能饶。” 仙娥垂首,小心地同凰蕊夫人回禀。 凰蕊夫人性情文弱敏感,体恤宫中仙娥,唯有站在她身侧的二殿下脾气大得很,每次都叫她们这些小仙娥战战兢兢。 “知道了,你先下去吧。”凰蕊夫人并不意外这个结果。 凤燃语带不满:“我都说了父君这次真的动怒了,母妃您不必替我费这个神。” 凰蕊夫人看向自己的孩子,那双常年郁郁的眼中带了几分神采。 “母妃知道你爱热闹,待不住。”她说,“无论你父君同意与否,这个情,我总是要去求的。” 凤燃一怔,气焰便低了下去:“左不过一年的禁足,算不得什么。其实父君以前也罚过我。” 在他与朝笙闹得最凶的时候。 思及那个便宜妹妹,心里忽而有些不是滋味。 烛阴的庇护显而易见,一年后他解了禁足,或许在九重天都看不到这个妹妹了。 ——行吧,也挺好。他心想。 凰蕊夫人抬手,动作轻柔地扶正了凤燃的赤缨冠,这素来跋扈的二殿下此刻低着头,任他的母妃哄小孩似的拍了拍自己的发顶。 “既如此,这一年便乖乖儿呆在宫中,也多陪母妃说说话,好不好?” 凤燃一脸别扭的答应了,眼中的笑却一点儿也没藏住。 “先去玩吧。”凰蕊夫人说。 没什么烦心事的凤二殿下便往闻箫宫的梧桐树溜达去了,梧桐单独成园,养了不少灵鸟,他正好还没取完名字。 凰蕊夫人目送着他走远,眼中的笑意渐渐黯淡了下来。 九重天的岁月何其漫长,可她的余生,似乎只有凤燃这一个念想了。 第268章 落花时节(21) 胤乾宫里,羽蛇氏的仙使面露不忿:“辱了三殿下,又惹怒了上神烛阴,凰蕊夫人竟然还来替二殿下求情,未免太纵容了。” 闻箫宫的仙娥刚走没多久。 如果天后在这儿,一定会感到惊异。羽蛇氏与天帝在私底下远比她所见的要亲厚。 提及凰蕊夫人,天帝微微拧眉:“她到底是做母亲的。” 羽蛇氏的仙使知道天帝一直觉得自己对凰蕊夫人多有亏欠,立刻便收敛了神情。 但愧疚与否,有的事情已经回不了头了。 于是这份愧疚就显得虚情假意了起来。 “羽蛇氏是第一次主持大祭,一应事宜都要仔细确认。”天帝很快将话头转到了正事上。 “陛下放心。” 天帝微微颔首:“这三千年一次的祭祀,自这一次之后,再不必有。个中轻重,想必你也清楚。” 羽蛇氏的仙使眼中浮现出一抹狂热:“我族定当为陛下尽心竭力,万死莫辞。” 天帝露出笑来。 胤乾宫中的羽蛇来使并未引起太多人的注意。 凤凰氏十年不得出南禺山,祭司又是天后的养女三殿下,羽蛇氏代天族领下主祭一事理所应当。 连南禺山都未曾在意。 惟有天后将长晏召进了玉坤宫。 “羽蛇是我的母族,便也是你的依仗。祭祀一事虽不用你操持,但你也理应见一见羽蛇氏的仙使。” 长晏当然明白这个道理,羽蛇氏的仙使是他的长辈,无论天后交待与否,其实这些年来,他一直很敬重他们。 长晏知道天后事无巨细地替他考虑,今日却有些走神。 “晏儿。”天后见他没应,又柔声唤了下。 长晏很快回过神来,他垂首应了。 羽蛇氏的仙使见到长晏很高兴。 “上次寿宴再见殿下,便觉得您风姿更甚往昔。”虽是长辈,但长晏的身份又在那摆着。 “只可惜好好的寿宴被南禺山毁了,未能让娘娘尽兴。” 长晏笑了笑:“母后已释怀此事,仙使不必挂心。” 仙使遂又问:“三殿下如何了?” 长晏一愣,羽蛇氏从不向他问及朝笙。 “妹妹她亦很好。” “毕竟得了上神烛阴的青眼。”仙使抬手,朝钟山的方向作了个揖,“那位尊神不理世事太久,没料到竟会看重三殿下。” “如此,祭司之位更是无人置喙了。”仙使面带笑容,忽而又压低了声线,“您的储君之位亦如是。” 凤二行事张狂不得人心,却不妨碍南禺山对他寄予某些野望。 长晏忽而生出点不适来。 他当然知道父君更疼爱凤燃。 吵吵嚷嚷总爱闯祸的凤燃。 子女犯的错,其实在做大人的眼中看起来总轻飘飘的,他们更关心的是自己的孩子有没有事,而非他犯下错事的影响——九重天里最尊贵的天帝,也有自己的偏心。 但这份偏心并不妨碍天帝对他寄予厚望,当做继承人来栽培。 长晏对此一向看得很开,只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 九重天的三位殿下,他确实是性情最好的那一个。 因着这份不适,羽蛇氏的仙使再说了什么,长晏竟然都未曾留心了。 * 丹若殿里,女孩子们的声音混杂在一起。 “殿下,请将手臂再展开些。” “殿下,转一下身子。” “殿下,别笑,这样衣裳做不准的。”仙娥的语气严厉了几分。 “可你们碰到我痒痒肉了。” 长晏所熟悉的管弦声今日未曾响起,他站在廊外等了一会儿,仙娥见到他了,正要行礼,便听到了朝笙在里头问—— “兄长来了么?” 长晏露出个笑来,礼也免了,走了进去。 丹若殿里,堆着不胜数的奇珍异宝,朝笙被仙娥们簇拥着,绫罗飞舞,沿着她的身躯变作合宜的形状。 司杼坊的织女正比着朝笙的身形,将祭典那日要穿的衣服改出来。 祭典的礼服十分繁重,层层叠叠,环佩玉带交纵,压出一番庄严气派来。 第313章 仙娥们有的围着朝笙,有的在那清点奇珍异宝,时不时发出些感慨。 “库房可都要堆不下了。” “娘娘竟将梵天净土的琉璃樽也送了过来。” “这是般若心吗?太难得了……” 仙娥们察觉到长晏的目光,乐滋滋地同他分享:“殿下,这些都是天后娘娘送来的。” “嘻嘻,说是安慰殿下受的委屈。” 长晏微怔,又看向朝笙。 她任织女打扮玩偶似的给她改衣,对这些奇珍没有显露半分兴趣。 只是分出神问道:“兄长今日如何得空了?” “羽蛇氏的仙使刚走,祭典一事由他们操持。” 朝笙说:“今日他们也遣了人来我这,送了些礼物,又禀明过几日接我去古祭台。” 祭祀开始前要静修七日,以证诚心。 所谓祭司,看似荣耀,可那一支舞背后,要吃的苦又岂止是三千年如一日的练习。 那些为长晏所忽视的细节犹如草蛇灰线,在此刻串联起他惊涛骇浪般的情绪。 长晏忽然觉得自己的母亲有些陌生。 当年少的朝笙被凤燃一次又一次称之为“野种”时,她好像……从来没有得到过这些安慰? 母后常常和她说的是—— “要像你兄长一样。” “要有帝姬的样子。” “今日,祭舞练得如何了?” 长晏便无端想起一件很遥远的往事来。 “你妹妹又同凤燃打架了。” 那大概还是四千年前,记忆中的母后仍如现在一样雍容,只是眉心带着几分倦怠。 他下意识解释:“母后,是凤燃先——” “我知道。”母后以和缓的语气打断了他,“但她是九重天的帝姬,人们看不到原因,只会觉得她同凤燃一般跋扈,你明白吗?” 凤燃在学宫里跟着朝笙走,叫她“便宜妹妹”“小野种”。 真的很难听。 他喝止了,却没有朝笙的拳头来得管用。 “你是太子,是储君,母后与你的父君都对你寄予厚望,希望你作为天族的表率。” 母后的语气太温和,温和到让他羞愧。 “所以,你的妹妹也应当乖巧一些,娴静一些,对不对?” 他想起摁着凤燃从碧色琉璃瓦上坠落的朝笙,下意识觉得她不应该成为母后口中的样子。 可他想不出拒绝的话。 于是母后笑了,温声劝他:“既如此,你习字学棋时也都带上朝笙,兄妹作伴,课也有意思些。” 长晏心里最后一点疑虑消了。 母后是为了他和朝笙好的。 朝笙不太爱写字,不过若凤燃不在,她也能耐下些性子。 东一笔西一笔,惨不忍睹地鬼画符。 书圣在一旁感慨“天然去雕饰”“下笔若游蛇”,她一脸黑墨,笑得十分得意。 练字眼看着练不出名堂,遂又学下棋。 她性情锋利,下棋却是迂回奇诡的路数,常常剑走偏锋。学棋比他晚,然而很快便能与他平局乃至胜他数子。 “下棋比我想的有意思。”她说。 长晏便笑:“误打误撞。母后让我带你一块下棋的,说是改改你的性子。” 对面没了声。 他的目光离开了棋盘,看到朝笙捏着黑子迟迟不落下,忽而问他:“兄长,我的性子不好吗?” 一千岁的小孩,想什么便是什么。当下眼眶变红了,带着难以言喻的委屈。 “母后,也是为了你好……”他有些犹疑的开口,毕竟“忤逆”两个字全然与他无关。 自那之后,他的妹妹再也没有同他下过棋。 年岁渐长,兄妹间的感情未曾淡过,这件事情便这么叫长晏忘了。 * “想什么呢?” 仙娥们纷纷拿着那些赏赐去了库房,司杼坊的织女已经退下,那件华美而庄重的礼服将在她们的手下增加更多精美的细节。 空荡荡的丹若殿里,长晏忽而问道:“上神待你如何?” “很好。”朝笙想起心口上的逆鳞,点了点头。 兄妹两个坐在长廊上,朝笙理了理裙裾,长晏便看到了她手上的青玉扳指。 玉色剔透,原本属于另一个人。 这是一份不加掩饰的偏心。 “这份好,是以师徒之名,尊长之名,还是别的?”长晏想得更多了些。 朝笙还没来得及和他说。 “钟山烙印了我的名字。” 时暮送她回九重天前,带着她走完了钟山重重的宫室,而后在钟山的山心上把她的名字刻了下来。 神山有灵,自此多了一个主人。 “真是很大的手笔。”长晏说,“你会共享上神烛阴的一切。” 毫无保留的一切。 “何时告诉父君母后?” “待到祭祀结束。” 朝笙想在履行完“三殿下”的责任之后再说。 长晏望着他的妹妹。 纵然神明的光阴无尽头,可从前想的那些“以后一定”,就在日复一日中被其余人先实现了。 待到他回过神来,才发觉过往五千年,有何其多的遗憾。 “兄长这次会觉得我任性么?” 她没有告知任何人,替自己做了一个选择。 “不会。”长晏说,“一点也不会。” “钟山本来就是你的家。” 尽管错漏了五千年。 “我也是。”他笑了笑。 * 天上云走云消,投射出大片的阴影。 九重天的云格外的大。 从第一次来九重天的时候,朝笙就这么觉得。 现在她已经五千岁了,早已不是个懵懵懂懂的幼童,可还是觉得云团是很大的一朵。 长晏从小就是小大人的做派,见她对着天穹发呆,就问她“妹妹,要不要腾云玩”。 朝笙那会儿什么术法也不会,陷在云里头,和同样年少的他一起飞过了高高的丹若殿。 几千年光阴俶尔远逝。 长大了的兄妹二人坐在长廊上,一道看着天上的云,就和小时候一样。 朝笙露出个笑来,很明亮的笑。 “我知道。” 长晏的心一松。 妹妹还是妹妹,就很好。 兄妹两个一块儿往外走,也和小时候一样。 前尘已矣。 前尘有憾。 第269章 落花时节(22) 仙娥们整理完了库房,又纷纷去替朝笙准备要带去古祭台的东西了。 朝笙回来时,觉得没有管弦声的丹若殿反倒多了点安宁的热闹。 其实以前朝笙也算不上很喜欢丹若殿。 这和丹若殿里任何一个仙娥都无关,尽管她们的背后或多或少都有着天后的目光。 但朝笙终于说出了离开的愿望,她才发觉这座附属于玉坤宫的殿宇没有那么压抑了。 小魔女实际上是很少回望自己的人生的,她竭力的平衡“恣意”与“规则”,最后活成个有些没心没肺的模样。 小白不知从哪道横梁上飞了下来,青色的尾巴垂在了朝笙的肩膀上。 第314章 “不睡觉呀?” 月满天穹。 这只小小的化生灵说:“有心事?” 朝笙忍不住笑了。 送她这份“礼物”的人说白泽通晓万事万物,自己也没料到成了化生灵的小白其实什么都不记得了。 她说:“只是觉得,现在像做梦一样。” “哦,很正常。”小白像知心姐姐一样开导她,只是配着这个稚气的声调,实在没有什么信服力,“但你期盼的一切都会真正的到来。” 小白的尾巴一晃一晃的,她忍不住抬手揪了一把。 鲤书在这时乘着月色游了过来。 “朝朝。” 青年低淡的声音在夜色中响起。 “你也没睡,烛阴。”小白先接过了话。 “可能是也有心事吧。” 钟山的雪簌簌地落,时暮听到了朝笙漫不经心的调笑声。 他也跟着笑了。 月色、雪色,都在眼前。 “是很想你。” 那边的朝笙静默了几秒,小白的尖叫声先响起。 “烛阴烛阴你怎么是这样的龙!” “上古战场上你可不是这样的!” 然后它的声音戛然而止,似乎意识到已是夜深人静的时候。 “我过几日便要去古祭台啦,那里就在上古战场边缘。”朝笙说。 那句“很想你”便被夜色淹没了。 七万岁的烛阴难得有些怅然。 “祭祀有点儿繁琐,有点儿无聊。”朝笙看着小白飞起来,拿自己的长尾巴去甩鲤书的鱼尾巴。 她很没形象地瘫倒在长廊上,张成一个懒散的“大”字。 光凭语气,时暮也想象得到朝笙现在是何模样。 他温声说:“祭祀那日我会进入上古战场,待到封印结束,便可来见你。” “到时候,想去哪儿都行。” 或许是那句“也有心事”影响了他,他的语气带上了些安抚,缓声和她说他想要带她去的地方。 三界太大,三界外,另有浮生三千界,似乎一生都可以在路上。 朝笙静静地听着,半晌,忽而没头没尾地说:“我也很想你。” 青年低淡的声音便止住了。 鲤书轻轻跳跃了下,似他情绪的起伏。 “你刚刚听到了。” 她捉弄人时没心没肺,就如同在钟山那会儿一样。 但朝笙这时候看着天边的月亮,知道有人在和她一起看,那份不真实感便退了下去,她重复道: “我也很想你。” 鲤书里传来很低的一声叹息。 “祭祀分明将近,却觉得时间有些漫长了。” 七万年光阴都是一个人度过,从前却没有这样的感觉。 这种难捱的情绪里夹杂着盛大的喜悦。 月亮就这么照着钟山的雪,光芒柔和。 雪色与月色之间,他却只能想到朝笙。 她年轻而蓬勃,十分美好。 在时暮看来,这份美好要永远的盛开下去,永不蒙尘。 “这几日,我着手修缮了钟山的宫室。”他说,“你知道,等待是有些难捱的。” 长长的回廊之上,他怀着一种全然坦诚的心情,让朝笙去看他过往数万年生活的模样。 “藻井的颜色太素净。” “种的花与树不太相衬。” “还有……温泉的石头有些硌人。” 时暮以闲聊般的语气询问朝笙的意见,小姑娘指指点点,很不客气地点评了一番。 “这些都已经改好了。” ——但愿是她理想中的“家”。 他感到他的思念正以一种旺盛的速度生长,如同春天里的草木一样。 “所以,朝朝,快些再见面吧。” 心口的鳞片忽而滚烫起来。 然后脸颊、耳朵、脖颈都泛起了热意。 真奇怪呀真奇怪。 没心没肺的三殿下拍了拍自己的脸,温凉的空气接触到肌肤,带起涟漪般的战栗。 她也好想,快些再见。 “好。”她声音轻快,应得也快。 这个夜晚,在钟山沉眠的烛阴记了很多年。 他同朝笙看过许多夜晚。 人间的,钟山的,九重天的夜晚。 对着一座冰冷的墓碑、对着铭心刻腑的碑文的时候,他想得最多的却是这样一个未曾相见的夜晚。 可能是因为在这个时候,他还以为此夜的月亮、此夜的雪,都可以和他的小姑娘共看许多遍。 也可能是因为这个夜晚之后,就是孤魂求索的一千年。 * 九重天与幽都交际之处。 茫茫黄沙,横无际涯。 千丈高的古祭台之上,烈日悬天。 天帝天后相携而出,皆着衮服,太子随于其后。 肃穆的乐声犹如亘古传承的回响,冲天的烈焰燃烧于古祭台的中心圆台。 圆台上,赤色冕服的少女面容被火光映照。 羽蛇氏的仙使向前,恭迎帝后。 天帝注视着苍茫的大漠。 森森的白骨铺就在黄沙之下。神明、幽鬼、天魔,尽数沉眠于此,唯有天族御宇四方。 他看向他的养女,天地间唯一的一只天魔。 三千年,又三千年,再三千年,终于叫他等来了这一日。 南禺山。 凤凰氏的女君看向她的子民。 “时候已至。” “羽蛇或者天族,今日之后,再不必有。” 嘹亮的鸣声响彻山岳。 古战场中,玄衣飘摇的青年是世间最后一个上神。 他静静地伫立在血色的封印前,看着阔别两万年的故友。 司命殿,娑罗花静静地开落,日光也温和。 宣珩把话本子给了小白。 “既然小朝笙让我照顾你几日,礼尚往来,你读读我写的话本子。” 自诩阅历丰厚的小白甩了甩尾巴,兴致勃勃地看了起来。 闻箫宫中,百无聊赖的凤燃瞪着梧桐的叶片。 一片、两片、三殿下……三片! 他猛然蹿了起来。 长晏和朝笙都去了祭祀,为什么他要在这? 那支舞——那支遥遥而见的祭舞。 凤二殿下冷哼了声,化作灰毛雀,钻入了梧桐树枝上,顷刻便飞远了。 闻箫宫的仙娥们一无所觉。 而纷纷的野心终于在今日悉数登场。 第270章 落花时节(23) “祭祀——” “始——” 三千名着白色法衣的羽蛇仙使倾身,指尖落在乐器上。 崇高的古祭台上,沉闷的鼓声响起。 浩大的声势犹如浪潮,荡向茫茫的沙原。 身着赤色冕服的少女踏出祭舞的第一步。 刹那间,古祭台的砖石上亮起绚烂的阵法。 珠玉相击,清光自阵法上飞出,环绕着那抹赤色。 燃烧着的火焰如有灵智,被朝笙的动作牵引,向上,沸腾。 扑天的热意掀起神魂里的灼痛,那场长达万年的战争早已经结束,在今日的乐声与烈日下,终于重新为人想起。 累累的白骨之上,血色的封印光芒明灭。 第315章 巨大的青色的茧镇于封印之下,一道暗色的虚影漂浮其中。 这就是邕巳。 两万年前,清浊混乱之时,将三界搅得天翻地覆的鬼皇。 封印之上,那些符文宛如活过来一般游走。 它们漂浮在青年的周身,向外扩大,几乎覆盖满了整个上古战场。 似乎几万年前的悲风都停留在符文上,留下亘古的回响。 古祭台上,少女的舞步与漫天的符文相合。 鼓声、脚步声、风声,以一种极其玄妙的律动联结。 朝笙曾于丹若殿跳过千次的祭舞在此刻通玄,落在了两万年前的杀戮上。 “陛下,您看,她比凤凰氏做得更好。”天后以慈爱而骄傲的目光看向她的养女,感到萦绕她九千年的郁气终于消散。 天帝注视着涌动的符文,声音中竟含着激动的颤抖。 “确实,是真的太好了。” 长晏察觉到这不同寻常的激动,他看向身前的父君,以为他是在为朝笙骄傲。 正如他一样。 这日之后,他至亲的妹妹决意怀着勇气踏上另一条道路,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他起初难过,最后却只余下高兴。 并非所有人都能习惯森严的九重天。 长晏生来背负太多期待,以至于做一个完美的储君刻进了本能。 朝笙和他不同。 他们也不必相同。 鼓声越发急促,琴钟之声扶摇而起,旋舞的红衣引发漫天的灵流,向古祭台四周飞去,白衣的羽蛇仙使唱诵古老的祭文,似哭声、似歌声。 灵流与悲歌穿越黄沙,最后,落到了青色的茧上。 法力的波动掀起气流,青年浮于半空,银发与玄衣翻飞,封印上的血色倾覆下来,衬出惊心动魄的水墨。 数万道符文跟随着时暮的意念重新绘出。 它们蔓延、联结,缓缓勾勒出古朴的花纹,受法力的驱使,又汲取着法力自身。 两万年前,故友或者敌人皆化作白骨,活着的人将他们葬在这儿,封印就成了永恒的墓志铭。 杀不死、也不能杀死的邕巳被禁锢在青茧之中,如同幽魂,沉眠永岁。 战争早已经远去,钟山的神明沉于赤水时,时常梦到硝烟同血的岁月。 而陈年的旧伤五千年才痊愈。 他从未和人说过,也觉得不必说—— 及至带一个小姑娘穿过人间,看到她喜欢那个“家”之后,他才觉得骨髓里的暴烈彻底安息。 符文扩大,血光如有实质,形同利刃,刺过渐暗的天色。 浓重的铅云从远处碾来,烈日不知何时已只露出半边光辉。 时暮的手陡然一顿,转瞬间手中法则流转,符文止住了呼吸,他毫不犹豫,驱使星辰杀向了青茧。 幽绿的光芒迸射而出,时暮对上了一双碧色的眼睛。 “老朋友,数万年未见。” 阴冷的声音带着黏腻的笑意,跗骨之蛆般的砸来。 “你的性子未曾好上一点。” 龙角自额而生,暗金的竖瞳一片冰冷。 时暮神情漠然,半分寒暄的想法也无。 星辰铺天盖地,裹杂着磅礴的杀意。 邕巳被封印了太久,躲闪不得,星辉爆裂开来,七十二星象瞬间将他禁锢住。 以邕巳的实力,这道星辉能束缚住他一个时辰,青年转身,毫不犹疑地向古祭台的方向掠去。 邕巳醒来绝非意外。 感知到青茧有异的那一瞬间,战意有如本能,暌违两万年的对手在意外中醒来,又立刻被时暮再度禁锢。 来不及思索因由,却可以断定古祭台也陷入了同等的阴谋。 青色的幽焰燃烧,霎时间拢盖住上古战场的天穹。 灵流与祭歌汇作符文之中,法阵倒转,囚禁邕巳两万年的封印升至中天。 太阳已被乌云吞没。 那座封印,现在困住了另一个人。 锥心入骨的痛意顿生,烈焰燎烧。 邕巳突兀地笑了。 那笑声森然,犹如抽搐地颤抖。 “换你来体验我的痛苦了。” “烛阴。” “符文逆写,现在,这是囚神的笼。” 邕巳被星辉束缚,丝毫不觉得自己现在狼狈。 最狼狈的,是两万年前的惨败。 他看向玄衣白发的青年,看向上古之后,唯一的神明。 九千年的阴谋与野心,在此刻彻底拉开帷幕。 青年回身,对上了邕巳饱含恨意的眼睛。 灼热的怒意中,时暮反而极度的冷静。 封印有变,祭祀,九重天,邕巳——细枝末节犹如草蛇灰线,串联在他眼前。 这是一场指向他的阴谋。 残忍的杀戮数万年前已经见过,他并不畏惧。 唯有一样—— 朝笙。 权力之上,有更大的权力。 野心如同饕餮,九重天不足够,三界不足够,还要更至高无上,更独一无二—— 上神。 赤色的鳞片飞快覆满手臂,他神情不变,扼住了邕巳的咽喉。 “你和谁合作?凤凰,还是天族?” 森然的鬼气从邕巳周身弥漫开来,他声音如同破旧的风箱。 “对老朋友就是这个态度?”他死死盯着那双龙角。 邕巳挑衅的声音落在耳中。 青年垂着霜雪似的眼睫,他不语,浮动的星辰再度涌向了邕巳。 “哈——真是一点没变。” 寡言,暴烈。 电光火石间,他化作幽绿的火焰,蓬然散去,下一秒,一柄长刀自火中浮出,邕巳提刀,杀向了他昔年的对手。 霎时间,星辉和幽焰掀起百丈黄沙。 百丈的古祭台上。 温度不断的升高。 凤燃躲在高高的云中,看着这一支舞。 厌恶她,也知她昳丽的容光,经年的怨恨里头掺杂不可言的惊艳,他想起他永远无法得见的九千年前,以一支祭舞摘得父君倾慕的母妃,是否也如今日的少女一样动人? 赤色的冕服如同火焰。 明丽的少女像浴火的鹤鸟。 乐声、灵流、祭歌化作旋舞的风暴,这支舞究竟是指向对天地清气的祈祷,还是悲剧的前兆? 她舞步翩然,仿佛永不停息。 天色越发压抑,长晏觉得这场祭祀太过漫长。 他眼含着担忧,静静立在天帝的身后。 父君的眼神动容,是也为朝笙骄傲,还是火光的映照—— 那火燃烧、燃烧—— 嘹亮的凤鸣在沙原上响起,掀起火焰如山,霎时间吞没了羽蛇的仙人。 “端悯。” 凤凰的虚影浮动在女子身后,她看向天帝,唤出了他万年来无人敢直呼的姓名。 “你的帝座,也该换人了。” 天帝看向凤凰的女君凰月,缓缓露出笑来:“君若有此才,可自取。” 祭歌已经攀升至高潮,夹杂着羽蛇尖锐的哀嚎。 天帝宛如注意不到他们的痛苦,他们也仿佛不知痛苦,不知停歇。 南禺山上,鸟族的仙人倾巢而出。 第316章 绚烂的羽翼覆住了沉闷的天穹。 天后向后退去,怔怔看向空中那副与凰蕊格外相似的面孔。 她就知道……她就知道——凤凰氏图谋的从来就是帝座,献上了一个王女,换得一个有两族血脉的凤燃。有天帝偏心犹不够,野心登天,竟想在祭祀这一日弑君。 可滔天的烈焰令人神魂都刺痛,她再也维持不住往日的端庄从容,连连向后退去。 长晏扶住了她:“母后,别慌。” 天后宛如找到了主心骨,她压着长晏的手腕:“对……没事,你父君可是天帝呢……” 长晏见她神思稍稳,目光看向朝笙。 他沉声道:“祭祀已经无法继续,我要去找妹妹。” 天后早忘了这个女儿。 而天帝威严的声音传来:“长晏,随我迎敌。” “我会派亲兵过去保护你妹妹。”天帝说,“你既为太子,不可落于人后。” 长晏一愣,便见不知何时出现的天兵已聚到了圆台的周围结阵,拱卫着火光里起舞的少女。 微不可察的怪异感涌上心头,但天后咬牙,道:“不可忤逆!” 又换了柔婉的语气:“击退了凤凰氏,朝朝儿会没事的。” 杀意已来到身前。 长晏不再犹疑,他飞身而上,周身浮动和天帝如出一辙的金光。 金龙长啸,凤鸣如哨,预谋了九千年的杀戮降临。 而那一支舞,始终不曾停息。 * 邕巳大概是闷了太多年,挑衅的话一直未曾停过。 “时暮,你杀过的人可还记得?” “过了这么多年,依然很想斩下这双碍眼的龙角。” 玄衣白发的青年不语,以凛冽的杀意作答。 “有只天魔差点贯穿你的脊背,那道伤好了么?” 幽焰避开了奔涌而来的星辉,邕巳手中长刀竖斩而下,与时暮擦肩。 “天魔——”他笑得更快活了,“烛阴,你身上有一只天魔的气息。” 天穹之中,星图勾勒,光辉投射在粗粝的黄沙之上。 赤龙的利爪撕开滔天的緑焰,贯穿了邕巳的心口。 一颗黑水晶般的“心脏”沉沉的跳动。 那不是心,鬼没有心,那是幽都的钥匙,是这些年来,邕巳必须活着的理由。 时暮垂着眼,看着他曾经的对手:“再问你一次,你和谁合作?目的又是什么?” 邕巳的鬼脸惨白。 真丢人——两万年前打不过,两万年后还是打不过。 他勾出个森冷的笑来。 这些年,他也并非毫无长进。 那颗“心脏”骤然发出惨然的绿光。 一个在上神烛阴沉眠赤水的年岁里、在一次又一次的祭祀中绘出的法阵,终于完成了最后一步。 阵眼有两个。 一个是他的“心脏”,用于削弱时暮的力量, 时暮的身躯轰然倒下,他撑着刀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如血的锁链自黄沙中生出,自遥遥的古祭台下生出,邕巳感觉积压了两万年的怨恨终于淡去了些。 “如你所料,我确实做了一个交易。”锁链生硬地缚住青年的手腕、身躯、龙角,穿过他的肩胛、锁骨。 鲜血往下流淌。 邕巳快活得想要唱歌。 “有人想要弑神。” “而我恰好也想杀你。” “一拍即合。” “那只天魔——”他戏谑地看向青年暗金的竖瞳。 “是囚神的阵眼。” “天魔不死,你永远也无法逃脱这里。” 第271章 落花时节(24) 两万年。 两万年。 邕巳看着倒下的青年。 鲜血喷涌,玄衣更深,黄沙也漫成赤色。 烛阴,这才哪到哪——这还不是你最狼狈的时候。 剧烈的兴奋中,邕巳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时暮的惨状。 那双龙角,当年多少妖鬼想斩落,最后皆死于他的星辰之下,而今却被锁链缚住,困兽一般被钉在黄沙白骨上。 困兽。 邕巳很喜欢这个词。 幽焰在他周身浮动,沿着锁链燃烧。 灼热向上蔓延,与血液相触,灼烧出滚烫的热气。皮肉被撕裂开来,伤口又飞快地被烧至萎缩。 “无能为力的感觉如何?”邕巳目光狂热。 “上古大战,没有正邪,只有立场。” “你选了‘清’,我选了‘浊’。” “可两万年后,分享了你胜利的龙族。”邕巳并不想称他们为“天族”。昔年给女娲拉车的灵兽罢了,“觊觎你的上神之位,觊觎你执掌日月的神格。和我——” 他看着幽焰越烧越烈,仿佛要融化掉青年霜雪似的眼睛,“他们的旧敌,做了交易。” “没想到啊。”邕巳的目光看向黄沙的尽头,看向只有隐约轮廓的古祭台,“真让他们找到了一只天魔。” 体内的法力正在沿着锁链流失。时暮循着记忆,知道这是女娲为杀帝俊而创造的禁术。 帝俊最终并未死在弑神之术下,但驾驭雷车的金龙偷走了这道禁术,在数万年后,将它用在了自己的身上。 天魔不死不灭,因而阵法永不停歇。 朝朝——彻骨之痛终于贯穿他的伤口。 锁链相击之声响起,邕巳望向那双暗金竖瞳。 他愉悦的笑了。 * 冲天的烈焰在沙原上汹涌,磅礴的金光有如利刃。 数万年前的宿敌仍是宿敌。 屈居于天族之下的这些年,未曾有过一刻甘心。 为了让天帝信任凤凰的臣服,甚至献上了一名王女。 成为南禺山女君的这些年,凰月总是想起妹妹那双哀怨的眼睛。九重天的岁月中,任人如何说凰蕊夫人受尽宠爱,她知道她的妹妹从不曾快乐。 可这是一个氏族万年的隐忍,谁都可以被牺牲,谁都要牺牲。 羽翼化作利刃,割开天帝的铠甲。 血色终于让她快意,待到这一战结束,她就能带妹妹回家。 “父君!” 古祭台上被天兵严防死守,而长晏身前,尽是南禺山的仙君。 他们中的一些,甚至还在天后的寿宴上见过。 长晏沉下心来,飞掠至天帝身侧,替他挥退了射来的暗箭。 “凤凰氏早有准备。”他说,“不宜恋战,我率人掩护父君,先回九重天!” 天帝赞许地望向自己的继承人。 他唯一的继承人。 纵然仁慈有余,杀伐果决不足,却依然是他最满意的继承人。 待到他杀了烛阴,取得了他的神格,所有的血腥都会结束,天族将独一无二、至高无上! 他微微颔首,化作原身,向古祭台飞去。 五爪金龙在暗色中光芒璀璨,凰月毫不犹疑,遮天的羽翼俯冲而来。 长晏眸色一暗,想要阻止凰月,却被孔雀氏的仙人拦住了去路。 蓝青羽衣的青年神色阴寒:“太子殿下,去哪儿呢?” 下一刻,金龙的利爪破空而来。 * 第317章 天后几乎要站不住了,纵使身前兵甲簇拥,她也控制不住那颗想要逃离的心。 她的丈夫,高贵的、运筹帷幄的九重天的帝君,披着淋漓的鲜血向她飞来。 这样重的伤……他会死么?他若死了,羽蛇氏怎么办? 凰蕊的姐姐——那个女人,何以有这样恐怖的威能?隐忍如此多年。她的妹妹是侧妃还不够吗?还想当她这个天后吗! 她瑟瑟发抖,头顶的金冠都战栗。 纷纷的血雨之中,她听到了世间最为惨厉的哀嚎—— 古祭台下,燃烧着的羽蛇氏仙人化作森森的白骨,白骨如有灵魂,聚拢,生长,堆成百丈的白塔,狠狠刺破了凤凰的血肉。 天后仰面,怔怔看着。 她的夫君,与她少时相识。 他温和、贤明,又富有野心,带她登上了最高的位置。 可这高位之下,为何会有她至亲的白骨? 天帝回身,冷冷看向了凰月。 布局多年,成全凤凰氏的煊赫与野心,为的也不过是这一日,名正言顺杀死他们。 羽蛇献上了忠心,希图永世的荣耀,于是天后的族人作了他的棋子,纷纷死在了今日。 白骨堆高塔,鲜血淅沥而落。 凰月的胸膛破开巨大的豁口,与此同时,杀戮的阵法在高台点亮。 满脸是泪的少年自云端跌落,他踉踉跄跄,奔向他的父君,又顿住了脚步。 “父君,父君!”任性恣睢的凤燃从未这般崩溃过,“别杀姨母!母妃会难过的!母妃会也跟着死去的!” 他不懂得权力的更迭,不懂得阴谋与野心。 凰蕊为保全他让他做了无知的孩子,但命运的残酷直到今日才向他揭开面纱。 端悯其人,远比凰蕊所想的要残忍百倍、千倍。 凰月俯眼,看着这赤金法衣的小少年。 太天真也是种罪过。 她声音破碎:“凤燃,滚远些……” 天帝的眼中尽是失望,语气却并不严厉。 “阿燃。这些年来,我太纵容你了。” 纵容、无限的纵容。 让他性情不堪,让他声名狼藉,让他衬得长晏才是当之无愧的储君。 凤燃怔愣望向天帝,忽觉他的父亲是这样陌生。 “让开。”天帝语气仍然和缓。 “我不……我不!”他流着泪,“母妃会难过的啊!” 但他不知道,天帝其实不在乎。 心爱的凰蕊夫人不过是野心家的装饰品,他要的是凤凰氏的麻痹大意。 不在乎,就不会重视。 天帝挥手,守株待兔的法阵霎时间迸发出果决的杀意。 凰月闭上了眼睛。 既有反心,当也有视死如归之心。 只是她的妹妹呀,无法跟她回南禺山了。 破碎的血肉之中,刺耳的尖嚎穿透人的耳膜。 天后眼睁睁看着凤燃飞扑向前,想要救下垂死的凰月。 向上生长的白骨之中,他徒劳的一同死去。 天帝移开了目光。 弑神的禁术,终于完成了最后一步。 传说凤凰是永生不灭的生灵,因为它们每经过一次涅盘,都会浴火重新归来。 当杀死这世间两只血脉最为高贵的凤凰时,涅盘的火焰终于在古祭台上点燃。 仙人的血肉作祭品,上古战场作熔炉,燃烧着的涅盘之火去炼化神明的身躯。 而新的上神,是九重天的主人。 * 浑身鲜血的青年犹如地狱的幽鬼。 白发同枯血相缠,模糊的面容里,唯有那双暗金的竖瞳越发明晰。 “两万年前,会想到自己有这一日吗?” 邕巳的刀锋落在龙角之上。 幽绿的火焰缝补了心口,邕巳却好似感觉不到那股阵痛。 “待到凤凰的涅盘火烧起来,我的故友。”他笑,“世间再无烛阴了。” 他抬手,斩向龙角。 沉重的锁链声里,覆满鳞片的手接住了刀锋。 法力尽数被吞没,坚硬的赤鳞护不住皮肉。 时暮看向邕巳。 “你的话,一如既往的多。” 坠落的星辰缓缓升起,强弩之末的青年站了起来。 杀了邕巳—— 他静静地想。 幽都毁便毁了吧,留下那颗“心脏”,也能凑出个摇摇晃晃的地府。 弑神的阵法近乎无解,死亡并不可怖。 端悯想要他的神格,也要看看承不承得住。 茫茫的黑暗之中,星图印满天穹。 亘古的法则听从他的召唤,骨子里的暴烈重新生出。 时暮看向握紧刀柄的邕巳,忽而想起来,修缮好的钟山宫阙,还未带他的小姑娘去看。 朝朝,真遗憾啊。 可你的一生,应该是很长、很自由的时光。 天地都是压抑的暗色。 燃烧着的涅盘之火灼热而刺目。永生的凤凰是神明的陪葬,火焰燃烧之后,新的神明将要诞生。 朝笙感觉自己是祭桌上的祭品。 从踏出第一步起,身体便不再受她控制。 古老的禁术束缚住她的灵魂,每一个舞步都烂熟于心,她似乎也变作了符文的一部分。 不知疲倦、不知停歇。 痛意生出,周身的火焰是囚笼。 很多人死去,纷纷地死去。 羽蛇氏的仙使,南禺山的孔雀,不知名姓的天兵,凤凰的女君,还有讨厌的凤燃。 被抽离的思绪极力维持冷静,拼凑出破碎的真相。 这些人死去,谁得利,谁就是设局之人。 赤色的冕服掠过火焰,带起燃烧的狂花。 三千年一次的祭祀,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阴谋。 天魔的传承在脑海中飞快闪过,体内的生机流逝又重新生出,不死不灭的她可以承载运转的阵法,成为一个不破的囚笼。 刺耳的笑声隔着火光传来,野心唾手可得的天帝终于露出了狰狞的原貌。 长晏的声音隔着火光传来,他推开铁山般的天兵,厉声问他的父君,为何要将她困在阵法里。 哭声传来,风声也传来。 朝笙却不由得看向了天后,看向她慈爱的母亲。 真奇怪。 明知她并不爱自己,却在这一刻,依然生出了无端的期待。 然后她看到,天后飞奔向长晏,给了他一个狠狠的耳光,而后抱着他呜呜的哭泣哽咽。 她微微垂眼。 “朝笙,要听话些。” “朝笙,要多同兄长学习。” “练舞也不要太逼着自己,当然,贪玩母后也是不允的。” 虚情假意太多年,年少的时候也以为这是一颗慈爱的真心。 赤水里诞生的天魔有了名字,有了蔽身的屋舍,有了兄长、母后,自然便以为自己有了家。 但原来她是一枚棋子。 母亲会爱自己的孩子,却不会爱一枚棋子。 九重天的小魔女终于大彻大悟。 心口的逆鳞温热,抚平了四肢百骸中的疼痛,缺失了的爱意其实已经被另外一个人填满,关联的命运之中,她知道他的选择。 第318章 “你要选我的话,我当然也选你。” 火光扭曲了空气,眼前似乎浮现出蜃景般的幻觉。 钟山簌簌的雪中,她回过身,看到他站在了长廊尽头。 人间花朝,在他赠她的花开里,她窥见了自己的心动。 这份心动究竟始于天湖的海棠边,还是始于某一次他露出的笑,伸出的手,也无需深究。 她闭上了眼睛,身躯之中,隐秘的法则渐渐涌动。 * 上古战场,邕巳始料未及,法力将要枯竭的青年再次贯穿了他的心口。 邕巳的声音犹如破损的风箱,开口时尽是嗬嗬的声响—— “半身白骨,龙角断折……这样的你,还能撑几时……” “总比你久点。” 弑神的阵法之下,时暮的法力一再被削弱,上古战场成了邕巳天然的道场。斩断的锁链不断再生,围追堵截,溅起蓬然的血花。 邕巳握刀,感觉到身躯之中都游走着狂热的杀意。 幽焰与星辉再度相接,炸裂开无边的黄沙。 浑浊的空气之中,亘古的光芒穿透黑暗而来。 * 古祭台上,祭歌仍未停歇。 未曾死去的羽蛇仙使仍在歌唱、仍在击鼓、奏乐。 他们也化作了禁术的一部分,一如圆台上的少女。 长晏的声音发抖,他看向天帝,问道:“父君,为什么?” ——为什么凤燃死在了他的手中,为什么朝笙如同傀儡不休的舞动。 但没有回答。 天后死死地掼住了他,素来温柔的声音此刻是咬牙切齿说出来的。 “别问,晏儿。你是陛下最爱的孩子,你明白吗……不要,不要让他对你失望……” 阴冷的寒意布满了骨骸,而天帝看向灼灼燃烧的火焰,眼中尽是狂热的光彩。 终于到了这一日。 三界再无烛阴。 他将是最高处的神。 风在火焰中呼啸,像是悼亡。 星象流转,亘古的星辉破开暗色,自天河奔涌而来。 天帝陡然睁大了双眼,失控的预感扑面而来。 他化作原身,直直撞向了那道星辉。 但星河何其浩瀚。 少女赤色的冕服在风中猎猎,她的舞不能停息,但她可以停息。 “不!不行!朝笙!”天帝神情扭曲了,看着星辉杀向了朝笙。 为什么她也会时暮的法则?两仪学宫里,这个小野种分明根本就不会这些! “女儿,听父君说——长晏!”他怒喝,化手为爪,将长晏扔向了圆台,试图阻止朝笙。 但来不及了。 “我生而自由,绝非棋子。” 红衣的少女一字一句。 “若让我入局,我便掀翻这你这棋盘。” 幽焰在时暮手中破碎,几乎在同一时刻,邕巳的头颅跌落。 黑色的“心脏”停止了跳动。 随之而来,力量重新在体内涌动,他应当高兴,但巨大的不安猛然攫取住他的心魂。 断裂的锁链停止生长,那悼亡般的祭歌不再能听到—— 弑神的阵法停止了运转。 朝笙露出倨傲的、快意的笑。 笑着笑着,眼泪便往下落。 这会儿,终于觉得疼了。 她要死了。 痛意会让人产生美丽的错觉。 她觉得自己像钟山的鸢尾,柔软的花瓣垂在溪旁,又觉得自己像坠落的桃花,轻盈摇晃。 但她想,她其实是一只小小的蜉蝣。 五千年前,她越过了生死短暂的天命,羽翼沐浴在朝阳之下时,却忘记了一双温和的眼睛。 钟山的山心之上,少女的名字缓缓暗去,留另一个人的名字,孤零零地刻着。 而山上的花,也都凋落。 缺失了一块逆鳞的位置爆发出尖锐的痛,赤龙飞向他的小姑娘。 风声长嘶,血与火将他包裹。 他奋力向前,又如同逆水行舟,只能看着她坠落、坠落—— 阴谋已经结束。 杀戮已经结束。 但彻骨的寒意,在这一刻贯穿他的胸膛。 朝笙看到了那双暗金的眸子。 她向他伸出了手。 就像很多次的他那样。 “时暮呀。” “你来带我回家了。” 然后,她化作万千只纷纷的蜉蝣,在他面前,燃烧着。 熄灭。 第272章 又逢君(完) “怪事可越来越多。去年暮春,天黑了整整七日,下了七日的雪。”青州的船夫摇着船橹,感慨道,“我们还以为大灾将至呢。” “还好最后太阳又出来了。” 船夫回想起来也还是悚然。 他睨一眼船尾的白发青年,觉得面熟,可这一头白发又怪异,若是见过,他必然不会忘。 莫不是太阳不出来的那些日子里直接白了头? 船夫一边思索,一边将青年送到了目的地。 看着他踏上了岸,往城外走去,船夫终于后知后觉—— 去年这青年同一个红衣的小娘子赁过他的船。 他摇了摇头,看来那小娘子和青年怕是断了缘分。 来往的行人不绝,船夫朗声招呼人来赁他的小舟。 青州的繁华落在时暮身后,记忆里的灯火也变成柔软的幻觉。 如霜的月光照着,时暮的心口飘出一团白色的微光,若细细看去,会发现有一片赤鳞的虚影在其中浮动。 “知你喜欢青州的夜色。”他声音低淡而温和,“果然飘来了这儿。” 这是朝笙的一缕魂魄。 他倾囊相授的星辰法则成了她掌中利刃。成为弑神的阵眼之后,朝笙以惨烈的、无可转圜的勇气自绝。 失控的赤龙摧毁了上古的战场,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她燃烧成灰烬。 神魂相连的痛意让时暮也跟着死了一回。 幽都坍塌,九重天坍塌,毁天灭地的怒火之中,他离魂般想起,她喜爱人间的烟火。 若她还在——若她还在,必然不忍看到这样的景象。 可她不在了。 天河倒流,星辰坠落,云海和金楼玉阙一同崩塌。 设局的人颓然解释,他听不到。 将死的人尖利嚎叫,他听不到。 杀戮与报复之中,未曾有一分快意。 饮血的术法停在了长晏面前,失去至亲的少年双目灰败,脏污的血和泪横流,时暮听得他茫然的唤—— 妹妹。 “长晏于我,是至亲的兄长。” “下棋,是长晏教我的。” 可是朝朝,怎么会是这样的结局。 失去之后,人靠痛觉来辨别爱意的深刻。 龙角被削落时,也没有这般的痛过。 经年的旧伤早已经痊愈,新添的伤口长在胸膛,亘古的悲风灌着,是永不能弥合的模样。 尸山血海里头,他合上了双目。 无光的永夜降临,风雪席卷着呼啸,赤龙放慢了声息,像一座墓碑,盘踞在高高的古祭台上。 “时暮!时暮!” 白袍的星君自天穹坠落,他抱着一道青尾跌跌撞撞跑来。 第319章 冰棱挂在脸上,他的泪意也冻得哆嗦,宣珩抖着声音:“回得来,回得来的!她回得来的……” 那枚逆鳞护住了她的魂魄。 她的灵魂飘向三界,化作千万道碎片,逆鳞成了最后的护身符,将它们相牵连。 北风如同葬礼上的呜咽。 * “九重天和南禺山的战事吃紧,陛下,你还是回去吧。” 宣珩语气客套,眼神里没什么笑意。 长晏扯了扯嘴角,低声道:“我不是陛下。” 千年前的古祭台上,天族与凤凰氏皆死尽,惟长晏独活,凰蕊夫人自戕,九重天与南禺山陷入了不死不休的战争之中。 “我听说,上神回钟山了。”青年看向宣珩,语气里带着几分乞求,“是否朝笙……” 宣珩叹了口气。 从前在九重天对长晏的印象其实不差,甚至可以说是很好。 可心中的痛意始终越不过去,最终他摇了摇头。 “请回吧。” 长晏的眼神黯淡了下来。 他转身,往无尽的暗夜里走去,身影里尽是萧索。 钟山的雪簌簌地落,宣珩站了会儿,感觉有些恍惚。 似乎在廊下看朝笙绘霜花,时暮在一旁煮茶,是上辈子的事了。 一千年。 九重天的夜晚持续了整一千年。 古祭台上,他曾颤抖着声音,阻止了将要分崩离析的时暮—— “将她的残魂找回来。” “让她在浮生镜里重新活过。” “她与你命魂相系。” “她若选你,你就能带她回来。” 女娲补天留下的这枚石头司掌命运,他用女娲遗存的神力开辟出千万面水镜。 写过的话本子构筑成浮生一镜,忘却一切的蜉蝣可以在那里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 “若她不选你——”宣珩看着时暮,“你们将在浮生镜里重复不断别离的每一世。谁都无法走脱。” 天命公正到残忍。 那些既定的故事里,他们会有最狼狈的初见,最难越的鸿沟,天命要他们受尽摧折,才能窥见拨云见日的时候。 通天彻地的神明从不信命,却毫不犹豫地接下了这份赌约。 孤魂求索,拼得她千疮百孔的魂魄。 宣珩有时候总会疑心,他的好友是否其实已在一千年前死去,现在留着的只是一副空壳。 钟山的山心上,昔年刻下的名字成了墓志铭。 赤龙陷入了沉眠之中,灵魂投向千万面浮生镜。 而后,与她以互不相知的面貌再见。 * 水波涌动,将朝笙包裹。 她在水中向下沉去,头顶的日光破碎摇晃。 恍恍惚惚间,她好像回到了很久很久以前,回到了最开始的时候。 一只小小的蜉蝣羽化,挣脱天命见到太阳,有一双温柔的目光,在她的身后沉没。 她将他给忘了。 “于一切相,离一切相。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她看到了“相”,洞明了“心”。 赤水仿佛感知到了她的心绪,水泽犹如母亲的手,离家六千年的孩子重回了她的怀抱。她温柔的荡漾,推着朝笙向上,向上—— 水镜破碎成千万片,逐着流水逝去,朝笙没有回头看。 孤魂野鬼太多年,刚踏在泥土地时,还有些站不稳。 雪踩在脚下,发出细碎的沙沙声。 她沿着黄花梨木的长廊,循着记忆向前走。 如絮的雪飘落在檐下。 青尾的化生灵不知何时出现,缠绕在她的肩。 “小白?” 小白甩了甩尾巴,推着她再向前。 漫长的永夜悄然褪去,光明从钟山蔓延到了赤水之上。 长廊的尽处,玄衣的青年回过头来。 银发,玉面,桃花眼。 孤灯自照的年岁里头,焉知他如何缝补一场旧梦,大梦初醒的时刻,他终于再次伸出了手。 那句话隔了漫长的一千年。 “朝朝,我们回家。” ---【正文完】--- 山水有相逢,感谢阅读? 2023.09.17.伏菽 第273章 朝暮于归(1) “这个屏风我喜欢,不知小仙可否……” 白袍的司命星君围着扇月绡屏风不肯走。 “问朝朝。” “哎呀,那套茶具可真难得。” “问朝朝。” “这尊南海妙法赤色珊瑚,也是小朝笙的?” 时暮微微颔首。 宣珩悟了。 他指着满珍宝阁的物什,幽怨道:“所以,整座珍宝阁都是小朝笙的。” 时暮笑了笑:“整座钟山。” 宣珩:“……” 很好,薅羊毛的对象可以换一个了。 他蹿出了珍宝阁,风风火火去找朝笙。 朝笙在赤水旁钓泉先。 小白信誓旦旦和她说,赤水里的泉先多如繁星。 味美甚,堪比云南菌子,食之可见幻象,且还无毒。 “我在这儿坐了三天了。”朝笙神情有些幽怨。 小白:“真哒!三万年前赤水里都是泉先!” “……” “小白你又记混了。”宣珩兴冲冲跑了过来,“赤水是淡水,泉先都在渤海大泽。” 小白叹了口气:“我记性这样差了么?” 两相权衡,朝笙选择信宣珩——毕竟小白陪她走过那些世界的时候,一直都很傻很甜。 宣珩见此,便靠着朝笙坐了下来。 司命星君笑呵呵道:“小朝笙,你也知我现下搬离了九重天。” 九重天乱糟糟的,宣珩从前对那些权力倾轧没兴趣,现在也依然没兴趣。 他索性在邙山辟了一处洞府——那是离洛都最近的神山,葬着一位人间王朝的女帝。 朝笙眨了眨眼。 “我去青峡江给你捞开春的鲈鱼,比什么泉先好吃多啦。”宣珩殷殷切切,“所以我的司命殿里能否摆上一组月绡屏风?” 朝笙道:“只要月绡屏风吗?” 宣珩手舞足蹈:“我觉得那套琉璃盏用来品茶饮酒很是不错。” “若是殿中能放一座南海妙法赤色珊瑚,嚯——” 朝笙接过话来,语气慢悠悠的:“那叫一个气派。” “嘿嘿,你懂我。”宣珩笑得和朵野葵花一样。 小白对他的贪婪表示强烈唾弃。 朝笙点点头,又道:“珍宝阁二层有座凤纹青铜鼎,可以置于殿中焚香。” “多宝柜上有七十二枚鲛珠,光芒柔亮,写话本子时,若摆在案上,很是合宜。” “星君不若一并带走。” 宣珩泪盈于睫,差点抱住朝笙好表达他的喜悦。 余光瞥见一道玄色的身影,他硬生生止住了动作,召了一朵云过来。 “等着,我去蜀州给你捞鲈鱼!” “捞一千条!” 时暮来时,便只见到宣珩在云端挥手的模样。 小白也想下界去玩,它甩着尾巴飞了过去,稳稳当当地落在了宣珩的头顶。 朝笙乐不可支。 第320章 笑够了,她撑着时暮的手站了起来,神情严肃:“夫君,我们似乎要吃很长一段时间的鱼了。” 时暮手微蜷,却被朝笙握紧了。 她仰面看他,语带关心:“夫君,你耳朵怎么这么红?” “是生气了么?觉得吃鱼不好。” 小姑娘神情专注,然而眼中分明都是捉弄之意。 他反握住朝笙的手,语气轻淡。 “你说好便是好。” 时暮不得不承认,自己无论过了多久,同她历经过多少世,都没办法在她面前游刃有余。 古语云“一物降一物”,诚不欺人也。 但最终那一千条鲈鱼没有尽数摆上餐桌。 一百零八种鲈鱼的烹饪方法还没有实践完,朝笙就先腻了。 从此赤水中多了不少从人间来的外地鱼。 第274章 朝暮于归(2) 钟山的岁月漫长而温暖,九重天与南禺山的战争也终于接近了尾声。 凤凰氏成了九重天新的主人,而天族则以幽都为新的领地。 对于这个结果,朝笙也好,时暮也好,都不觉得意外。 毕竟数千年前与邕巳交易的,便是天族。 幽都苦寒,唯有永夜。 长晏当初不愿承天帝之位,却自愿成为镇守幽都的鬼皇,父母所造下的罪责,尽数由他默然接下了。 朝笙得知这个消息时,鲜见的情绪低迷了下来。 “要去幽都见他么?”时暮问。 朝笙沉默了许久,最终还是摇了摇头。 天帝天后的死是不可逾越的鸿沟。 因果已经偿尽,人心永不能愈合。 她与长晏,远远看着,知道对方还在,反而是更好的选择。 “那便送一份像样的贺礼吧。”时暮拂过她柔软的发顶,“先前你说想去人间游历,正好顺路。” 于是他便看到朝笙的眼中有眸光点亮。 赤龙载着他心爱的小姑娘,越过了万里的河山。 沧海桑田,人间的景象更迭了无数回。 记忆之中见过的事物消弭,美好的烟火却亘古不变。 行至三洲时,时暮同朝笙又去了一次骊城。 骊城之北,青山仍是青山,故事里赫赫有名的宗门却已经不见。 世事盛衰无常,明光峰再不闻那惊才绝艳的一剑。 唯有漫山遍野的绮云梅开在了溪旁,如同漂泊的烟霞。 玄衣白发的青年牵着少女的手,朝笙忽而起了玩心。 “师兄。” “谢玄暮。” 时暮一怔。 下一秒,便被朝笙抱了个满怀。 崎岖的山道,两个人一同跌落在长溪中。 朝笙任水漫灌。 她攥着青年的衣襟,将胸腔中的空气尽数渡给了他。 爱欲有了窒息般的实感,这个吻绵长且靡艳。 夜色下,青年的白发散在水中,像一匹月华织成的绸缎。 隔水看她如看镜中的花。 时暮紧紧地抱住朝笙,骨节分明的手指握住了她霜雪似的腕。 然后少女倒在了梅枝上。 绮云梅簌簌而落,盖住了她潮湿的眼。 时暮的吻落了下来。 似乎是以牙还牙的报复。她被禁锢在他的身前,舌尖抵开牙关,呼吸也纠缠。 待到时暮拂去那片梅花时,朝笙的眼尾已经通红。 朝笙瞪他。 青年的银发垂在她的指尖,他慢吞吞道:“以前,你教我的。” 往事浮浮沉沉,颇有恶趣味的朝笙确实在水中给过谁一个凶残的吻。 前尘忘尽的每个世界,他们确实早就相爱过。 朝笙忽而抬手,勾住了他的脖颈。 两个人额头相抵,眼中也映着彼此的倒影。 “很多年来,我都一直很想你。” “在那些注定的分别里。” 这句话经由朝笙说出,传到了时暮的耳中。 灵魂便因此惊起了惶然的震颤,时暮垂着眼,感到过往所有的遗憾,在这句话中尽数圆满。 远远的,有风声传来。 这是他们生命中一个寻常的夜,他们在这里相爱。 至冬夏,至朝暮,至岁岁年年。 第275章 江警官的求婚作战(1) 【校霸x学霸】 设定:平行世界的朝笙还是小闻总,而小江同学则成为了江警官。 ——————————— ——————————— 高川市公安局。 “难受……今天可是情人节诶,为什么我要在这值班?” 办公室里,新来的实习警察瞪着天花板,眼角攒出了一颗小珍珠。 “你也可以选择去滨江路维持治安。”路过的同事无情打击。 每年情人节,滨江路都人山人海。市政府为了促进消费,在滨江路种了好些玫瑰。 有对象的没对象的都去滨江路打卡了。 实习的小警察瘪了瘪嘴:“王姐,我就说说。” 王姐揉了揉他的狗头:“知足常乐。你起码能在办公室值班呢。江队这种日子可还在外省办案。” “高秀苑那个案子么?凶手已经找到了?” “是啊,躲到西藏去了。”王姐笑了笑,“还好没翻过喜马拉雅山。” 小警察肃然起敬,很快又换了个八卦脸。 “江队不过节?” 王姐睨了眼这颗毛茸茸的狗头。 “今天可没时间和你摆龙门阵。”她挥挥手走了,“好好值班,我反正是要过节的。” 小警察哀怨地栽倒在办公桌上。 * 情人节只有一天,玫瑰花却热热闹闹地开了许久。 江暮白回高川的时候,已经二月十六了。 他和同事交接完,便驱车往家里赶。 夜色繁华,情人节的气氛散了个干净,高川人民总能寻到新的热闹,只有各色的玫瑰依然蓬勃地开着。 玄关处留着灯。 黑色的细跟高跟鞋歪倒在地,江暮白俯身,将鞋子摆好。 连日的疲惫似乎在踏入家中的一刻便烟消云散。 卧室里,一盏温柔的壁灯安静地亮着。 浅青色的套裙随意扔在了床尾,连带着昂贵的饰品。它们的主人十年如一日的随性,江暮白自高中同桌起便有替她收拾东西的习惯。 年轻的女子侧身睡着,长而卷曲的乌发从被子里露出一截。 情人节那天,他订的花还摆在梳妆台,开得尚好,只是并非亲手所送,总归让江暮白觉得内疚。 待到洗漱完,被子里的朝笙已经换了个睡觉的姿势,雪白的胳膊露在外面,半张脸上是压出来的红痕。 商场里杀伐果决的小闻总,睡相颇有些不踏实。 江暮白微微倾身,替她压好被子。 朝笙睁开了迷迷蒙蒙的睡眼。 “吵醒你了?”青年的声音低淡。 她动作幅度很小地摇了摇头,抬手勾住了他的脖颈。 “几点了?” “十一点半。” 朝笙“唔”了声,将他带了下来。 柔软的床微微塌陷,她抱住了江暮白。 第321章 睡意将散未散,温热的手探进了衣襟里头。 触到胸膛上的疤痕时,朝笙才终于放下心来。 嗯,是没有受伤的江暮白。 很多年前,林皓宇递来的那一刀似乎成了朝笙的梦魇,及至十年以后,她也没有放下。 青年低头,亲了亲她的脸颊,哄道:“睡吧,朝朝。” 她便往他怀里靠了靠。 冬夜的月色落下澄明的光,江暮白的睡意很淡。 原本打算情人节这一天求婚的。 戒指早已经定好,求婚的计划拟定了一二三四,全被临时的案件打乱。 青年在黑暗里极轻的叹息。 * 第二天,江暮白照常起得很早。 朝笙趿拉着拖鞋下楼时,早饭已经都做好了。 青年解下围裙,替她拉开了椅子。 “今天休假一天。” 因为工作性质特殊,江暮白的假期向来很随缘。 “吃完了送你上班。” “你都一个月没休过假了。”朝笙看着他眼下的淡青,道,“多补补觉,我可不想英年丧偶。” 她露出笑来,一副没心没肺的模样。 江暮白倒不觉得疲惫。 只是那句“英年丧偶”正中红心。 “好了好了。听我的。”小闻总捏了捏男朋友的脸。 ——出趟任务似乎又清减了些? 朝笙换上高跟鞋,分出一只手扬了扬车钥匙,让江暮白在家休息的心很坚决。 江暮白只好送她下了车库,看着暗灰色的迈巴赫启动。 若要到晚上才能见到她,休假也显得有些没意义。 分明住在一起,却总是聚少离多。 诚然朝笙理解,江暮白心里依然有隐隐的不安。 可她总说:“来日方长,小江警官,请不要患得患失。” ——好吧。 江暮白安安静静地在客厅里站了会儿,思及朝笙说晚上想吃高川菜,遂折身去检查冰箱。 * 假期结束得很快,刑警队的工作高压且高周转。 江暮白手底有好几个案子,一日的假期已经很难得。 “高秀苑那个案子的嫌疑人怎么样了?” 到了队里,江暮白很快就进入了状态。 二十七岁这年,他被破格提拔为高川市最年轻的刑警队队长后,便越发的忙碌起来。 底下的人回得很快:“昨天已经审完了,和受害者家属描述的差不多。” 江暮白点点头,办公室外响起了敲门声。 “江队,法院和检察院都来人了,说有案情需要我们配合。” “好,我马上。”他又同下属交待了几句。 实习的小警察看得咂舌,回身同王姐哭丧着脸,道:“姐,我感觉我这辈子都没法过情人节了。” 王姐将一沓文件推给了他。 “小徐,请放心,二十七岁的刑警队队长是很少的。” 小徐警察:“嘤。” 遂老实巴交地整理起了资料。 第276章 江警官的求婚作战(2) 时机总是难以把握。 江暮白很快又开始连轴转。 再繁华升平的城市背后也有光照不到的地方。 江暮白的职责是让光照进来。 但求婚因此一再耽搁。 有时候是因为他突然要出外勤,有时候是临时爆发的刑事案件。 等到自己有了假期的时候,朝笙又要去旧金山出差。 “董事会的人都盯着这个并购案。”说这话时,小闻总杀气腾腾。 闻珩前几年将公司的经营权交给了刚毕业的朝笙,而后与黎溪女士环游世界去了,只留下一个周言继续担当她的副手。 朝笙秉持了闻家人一贯的强硬作风,手腕已为人认可,只是资历尚浅,免不了有人要指手画脚几分。 江暮白替她收拾了行李,知道那枚戒指又要再往后延期。 “生日前我会回来。” 朝笙踩着高跟鞋,亲了亲男朋友的嘴角。 那点失落烟消云散,他们在玄关处相拥。 青年劲瘦的腰被朝笙按着,他任她作乱,最后只在她耳边低声道:“那我到时候去接你。” 汽车驶过繁忙的车流,机场里,周言和朝笙的另一个助理已经先到了。 从闻总的左膀右臂变成小闻总的左膀右臂后,周言的气度比从前还要更从容。 他当然记得江暮白。 记忆里清隽的少年长成了如今俊逸沉稳的模样,当年周言觉得二人并不相称,也并未将少年人的心动放在眼中。 但时间自有答案。 周言是商人,看人总先分析利益。 一个年轻到过分的刑警队长,资质顶尖,他的仕途是几乎可以料想到的坦荡。 十年前,他确实未曾料到。 男子微微颔首,同江暮白打过了招呼。 一旁的助理是新来的,还是头一次见小闻总的男朋友,悄悄打量了几番,却对上了青年的眼。 对方笑了笑,反倒叫助理不好意思起来。 * 几乎是飞机刚起飞,警局的电话就响起。 “江队,西华街发生了一起恶性斗殴,有人受伤了。” “收到。” 江暮白望向前方等候的车流,桃花般的眼中眸光沉静。 休假提前结束,他将车调转方向,往高川市公安局开去。 西华街依然是闻名高川的热闹。 报警的算得上是熟人。 老唐眼看着江暮白将发疯的大汉摁倒在地,利落从腰后抽出银镣铐来。 喝醉了的人顶着一脸血,在那嚷嚷。 “放开!知道我谁吗?” 江暮白垂着眼,将他先拷在了沙发腿上。 “我可是——我是高川的老大!” 几个意识还清醒的马仔抱头蹲在地上,一脸茫然地听黑色警服的女警说,你们涉嫌刑事犯罪了。 满地狼藉,老唐十分痛心。 西华街从前的酒吧换了无数次招牌,bridge做成了十年老店。 所以违法犯罪请务必离他的酒吧远点。 今天的生意做不了了,他也很快看开。 老唐还记得很久以前的小江同学。 某次闻大小姐和他吵了架,穿着校服的小男朋友过来接她,越开了灯红酒绿的人群。 两个人低头说了几句话,就纷纷掏出了模拟考的试卷。 老唐拎着罐奶啤,抬头笑得很热络:“多谢江队了。” 江暮白看到老唐,眼中的冷冽便退去了。 他露出笑来:“应该的。” 青年没接奶啤,声音温和地解释:“队里有纪律。” 老唐心道,当年的小孩儿果然都长大了。 他也没勉强,长辈似的拍了拍江队长的肩膀。 第一次出外勤的小林警官惊魂未定,听到这段对话,直愣愣吼道:“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酒吧里紧张的气氛霎时间烟消云散,王姐乐得不行。 收队的时候已经十点了。 实习的小林警还是一脸菜色,遂在王姐嫌弃的目光里回家了。 “小林这么不行。”王姐说。 第322章 “都是这么过来的。” 王姐扭头看他,发现江队的神情很柔和。 她便想起了刚来市公安局的小江警官。 从最好的大学毕业,考回高川。 一开始被全局的人当个宝贝疙瘩围观,都以为他是来镀金的,没人觉得这个俊秀得有些过分的青年能吃刑警队的苦。 可他就这么待了下来,从案件里崭露头角,成了最年轻的“江队”。 授职那天,市局的人才知道江暮白的父母都是警察,警号已尘封了十六年。 “是啊。”王姐语带感慨。 * 家里一片黑,朝笙不在,没有人给江暮白留灯。 口袋里的手机忽而震动,他接听的动作比思绪快。 “我刚开完会。” 午后的阳光落在朝笙的身上,她笑着问:“怎么不开灯?” “刚到家。”他不自觉也跟着笑,按下了落地灯的开关。 青年坐在沙发上,灯光柔和,映着他润秀的眼睛。 并购案进行得很顺利,朝笙心情很好。 江暮白听她分享她这几天的生活,距离漫长,时差颠倒,却好似没有一点影响。 末了,通话将要结束时,他轻声道:“朝朝,我很想你。” 朝笙笑得没心没肺:“我也很想你。” “晚上我还有个酒会。”小闻总心系工作,催促他按掉了电话。 客厅里又陷入了寂静中。 那枚戒指,实在是很想快点、快点交付到她的手上。 * “求婚?” 孟荀在屏幕那端来了精神。 “学霸,找我参谋可算对啦!” 虽然江暮白做了计划一二三四,也免不了想征询一下其他人的意见。 “我正好要回高川开live。”一中小天王成功升级成乐队主唱,在一档综艺上声名鹊起后,开始热爱在高中同学的婚礼上表演,“到时候你带朝姐来我的live。” “在我的歌声里,你缓缓单膝下跪,说出那句话。” 小天王深情款款凝视着自己的手:“嫁给我吧!” 江暮白默默关掉了通话。 “要有很多花!要梦幻!要万众瞩目!”文姗姗强烈建议江暮白选在青峡江的邮轮上,再准备一场无人机灯光秀。 正在给娃换尿不湿的李旸凉凉吐槽:“不好意思哈,青峡江属于禁飞区。” 江暮白:“……” 鲜花、梦幻、万众瞩目。 他记了下来。 小闻总回国的日子临近,市公安局的江队请了假。 底下的人纷纷拍着胸脯作保,让江队放心休假,这次无论什么案子下来,他们都先扛着。 王姐表示,还是直接祈祷高川市风平浪静更好。 小林警官十分好奇江队休假的原因。 “难道,表面上是休假,实际上是去执行特殊任务?” 王姐:“某种意义上,也算。” 江警官的求婚作战,再次启动。 * 机场。 西服长裙的女子旁若无人,接过了青年的拥抱。 裁剪优雅的裙裾轻轻扬起,助理看得啧啧称奇:“小闻总这会儿,和在谈判桌上可真不一样。” 与美貌同等出名的是强硬难缠的作风,那些桃花总是还没开就被小闻总吓得直接枯萎掉。 周言看向这两人,眸中露出笑来,又道:“我送你回去吧。出差辛苦,接下来三天可以先休息。” 助理连忙点头:“谢谢周特助。” * 花了一天倒时差,朝笙迎来了她的二十七岁生日。 小闻总大手一挥,给闻氏的员工放了一天假。董事会的人对于并购案抓耳挠腮,不得不纷纷提着礼物暗示,却连朝笙的人都没见到。 周言给朝笙发消息时,她正坐在副驾驶上。 “生日我最大。” 朝笙将应付的事全给了周言,董事会那几个对她有意见的人,合该晾一晾。 说话间,她对着后视镜重新描了一遍口红,以确保自己今天是高川最靓的美少女。 江警官的意图昭然若揭。 生日的晚餐定在了滨江路一家西餐厅。 这家西餐厅在高川很有名,它有一个可以看到青峡江落日的玻璃长廊,和一支小有名气的乐团。 江暮白毫不犹豫地放弃了孟荀的歌声。 “去年圣诞节就想来这儿了。”江暮白接过朝笙的外套,听得她道,“只是位置一向难订。” 侍者上前,引导他们往三层的玻璃长廊走。 淡绯的落日映照在长廊上,满室的鲜花都镀上了柔和的光。 邻座的客人感慨:“这儿日日都摆这么多花么?” 几乎成了鲜花堆砌的巨大的礼盒。 餐厅的侍者温声回答:“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 朝笙看向江暮白,青年面不改色,将菜单递给了她。 悠扬的音乐声中,他的耳根稍稍有些发热。 似乎又回到了很多年前,初次告白的时候。 不敢确定对方的心意,而自己的心动却又震耳欲聋。 侍者将前菜送了上来。 隔着的几个位置忽然响起了争吵,男人与女人。 一个焦躁,一个压抑。 侍者低声道了句抱歉,过去提醒他们。 礼物、蛋糕。 江警官将计划的内容一一顺利向前推进。 他看向朝笙许愿的模样,感觉自己的心里是鼓胀的柔软。 那些真挚的爱意刻进了灵魂深处,生根发芽,成为生命里不可剥离的一部分。 蜡烛吹灭,大捧的宫灯百合出现在了朝笙的面前。 高中时的某个傍晚,有人随意送了谁一支这样的花,便被记住了很多年。 天鹅绒的戒指盒静静地置于掌中,江暮白深吸了一口气—— 烛台跌倒,尖叫与喝骂在身后响起。 狂躁的男人怒视着眼前的女人,他摔碎了红酒瓶,上前揪住了她的头发。 布满鲜花的玻璃长廊霎时间陷入了混乱,精心准备的求婚被意外中断。 西装笔挺的青年提着花束,狠狠砸在了不法分子的头上。 衬衫之下,包裹着肌肉流畅的身躯。 身体早就在这些年的训练与实战中生出本能,江暮白压倒了暴怒的男人,皮鞋狠狠踩在他的膝盖内侧。电光火石之间,用领带将人缚住。 侍者慌得六神无主,听得青年声音低淡。 “我是市刑警队的警察,请放心。” 他连连点头,抖着手去报警。 四下的尖叫声里,宫灯百合如同流萤般翻飞,江暮白对上了朝笙的目光。 他缓缓站起来,后知后觉,他的求婚作战,又双叒叕因为不可抗力失败了。 连带着本来要给朝笙好好过的这个生日。 但下一秒,他被抱了个满怀。 小闻总素来张扬,此刻手却有些发抖,连情绪都被刻意地压抑。 江暮白意识到了什么,他将她反扣住,一下一下轻抚着她的脊背,是无声的安慰。 “阿暮,我明白这是你的职责。”她说,“我也相信你。” 第323章 “可是他手里有锐器。” “意外随时可能再……” 经年的噩梦里头,失去宛如一个诅咒。 江暮白当然明白她的担忧。 安抚般的吻落下,细细密密地,止住了她的话。 “我知道,我知道。”他说,“朝朝,现在,你,我,我们,好好的在一起。” “并且会一直在一起。” 她缓缓回过了神来,知道此刻与从前并不相同。 在满地的花瓣上,在警笛声中,江暮白下定了决心。 计划偏离就偏离吧。 “花、万众瞩目”,两个条件以奇异的方式达成。 他握住了她的手,单膝跪地。 一枚戒指躺在黑色的天鹅绒上,折射出璀璨的光芒。 “朝朝,你愿意让我成为你一生的伴侣吗?” 朝笙破涕而笑,珍而重之地点头。 市刑警队的人绷着脸处理现场,互相使着眼色—— 江队的求婚作战,成功。 第277章 番外 郡主x马奴(平行世界1) 【郡主x马奴??女帝x将军】 【设定是和亲公主回朝篡位后】 建昭二十二年冬,洛都天翻地覆。 被嫁至草原的“历阳公主”与霖州的铁骑一同归来,夺得了天下的权柄。 “宗室女子,区区和亲之身!”有老臣高呼,“宿朝笙,牝鸡司晨,祸之伏兮!” 朝笙看向这忠心持节的大臣。 卢登善,出身于范阳卢氏,有名的望族。 狄人前来求娶时,他还曾与陆氏一道上言,言她比城阳更适合那个草原。 她确实很适合草原。 杀了索仁,杀了那日钦,烈马长刀,旧年遗憾都被劈开。 母亲若在天有灵,当欣慰她的女儿没有重蹈覆辙。 “卢大人言之有理。” 朝笙露出笑来。 卢登善神情轻蔑,对这试图颠倒阴阳的女子不屑一顾。 然后,他高贵的头颅滚落在地。 “但我的刀,也许更有道理。” 昭阳殿下,李树打了个冷颤,又想起三年前初见朝笙的场景。 霖州的铁骑杀入了狄人的婚礼,新郎已经死去,而他看到了一双被火焰淬洗过的眼睛。 李树以为是跟随池暮来救一位落难的公主,没有想到公主先掀翻了狄人的棋局。 美貌不过是野心的装饰,谋略与武力才是她最好的獠牙。 建昭二十三年春,宿朝笙君临天下,改元天圣,国号为“燕”。 * 洛都的权力重新洗牌,旧贵族与世家谨慎观望局势,自霖州而来的官员跻身朝堂。 霖州一系里最为特殊的,是从前永安侯府的马奴,位列燕朝武将之首骠骑将军池暮。 因为只有他没有封侯。 霖州来的功臣皆有爵位,张筠更是成为了燕朝第一位女郡王。无论她的父亲沛国公张平安之后是否还有其他孩子,她都会是罔替的王侯。 贵族与世家揣测,这是一种近似警告的态度。 这个马奴出身的将军战功太过显赫,已到了封无可封的地步。 虽不知他与当年和亲的女帝达成了什么协议,以至于他们能够里应外合踏破狄人的王庭。 但江山已定,曾经的同盟便不再稳固。 一个战功赫赫的将军,最后竟要屈居女子之下,他真的甘心吗? * “池将军。” 女帝最信任的女官站在殿外,神情冷漠。 宫女内监都露出紧张的神情。 池暮略一点头,在接引女官的带领下踏入了御书房。 御书房的大门开启又合上,女官退了出来,高高的门扉挡住了所有窥探的目光。 “露葵姐姐,就任大将军这么进去么?”有内监上前来,眼神闪烁,“虽说陛下赐他剑履上殿,可奴方才瞧见了,他来御书房竟然都未曾解剑。未免太——” 露葵看了他一眼,微微叹息:“慎言。且当你的差。” 这话放在内监耳中,便仿佛是一种赞同,他掩去眼底的精光,陷入了思索中。 * “那帮老臣果然忘性很大。”朝笙正在看折子,知晓是池暮来了,头也没抬。 青年站在她身侧,看着她在某个弹劾他的折子上写下朱批。 “也不一定是忘性大。”池暮露出笑来,“‘狡兔死,走狗烹’,自古以来便如此。” 明黄衣袍的女子轻点了点一侧的椅子,示意他坐下。 “都是弹劾你的,你自己回了吧。” 旧臣没有杀尽,有用处没用处的都留了些,皇帝登基两年,天下已定,海内承平,人心自然又活络起来了。 奏折翻来覆去的说池暮“赞拜不名,入朝不趋,威福莫比,功高震主”,又暗戳戳阴阳几句她“妇人之仁”。 朝笙不耐烦看这个,她比较关心霖州的农耕,青州的商埠。 于是,传言中“已有不和”女帝与将军相对而坐,各自看起来折子。 朝笙回完了要紧的几封,探身看去,青年正低着头,认认真真在弹劾他的那些奏折上留下一句“知道了”。 池暮察觉到她的目光了,抬起眼来,问道:“乏了?” “朕于政务上一向勤勉。”朝笙肃容,“爱卿说什么呢?” “陛下恕罪。”青年那副桃花眼弯了弯。 “不过,这些确实无聊。”朝笙坐到了他身旁,指尖随意点了点那几道弹劾他的折子。年轻的女帝陛下面上浮现出她常有的懒散笑意,“且先纵着,看看他们什么时候露出底。。” “宿从笙倒有意思,把折子当家书写。”朝笙思及那个还在念书的小屁孩,笑意终于真切。 “天圣神皇敬启,臣弟于题蒲书院念书,颇有所得……” 此处省略一千字宿从笙的读书日常。 “陛下登位业已三年,当广开恩科,纳天下读书人。臣弟不愿以家世明天下,欲凭诗书取功名……” 接下来是宿从笙向朝笙发问,他打算明年下场,到时候考个状元还是当探花?状元如探囊取物,但他的脸若不当个探花似乎暴殄天物。 “姐姐陛下,什么时候来书院看我?当然,我回洛都也成,恰好还有四个月便夏休。” 写到后面,索性略去了那些尊号,宛如寻常人家弟弟同姐姐撒娇。 池暮略扫一眼,宿从笙的折子后面都写好了回复。 嬉笑怒骂,无一不用心。 朝笙还在那儿点宿从笙的折子,便听得她家大将军慢吞吞道:“从前,你写给我的信,我许多都没有收到。” 朝笙不假思索地答:“怎么没有?宿从笙去霖州时不是……” 池暮看向了她。 朝笙理不直气也壮:“当时情况特殊。” 那双漂亮的桃花眼便垂了下来,青年的指尖拂过宿从笙的奏折,什么话都没再说。 朝笙:“……” 怎么回事,怎么良心有点痛。 “好吧。”女帝陛下要当一代明君,因此立刻反躬自省,“那确实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爱卿,朕重新将信回给你。” 第324章 她提笔,越过书案。 狼毫蘸过新沏的阳羡雪芽,温热的水痕落在青年的掌心。 一个“池”字落笔。 酥麻的痒意霎时间自肌肤上升起。 池暮下意识想缩回手,却被她按住。 朝笙在几年前练得一手很好的簪花小楷,以掌为书,不在话下。 水痕淌满了掌心,狼毫的笔触分外清晰。 朝笙抬起那双潋滟的丹凤眼,笑着问道:“读完了吗?” 她久居上位,笑起来时,比之年少,多了一种从容的压迫感。 洛都的官员对笑着的朝笙格外忌惮。 因为他们记得昭阳殿前,这位陛下如何以轻描淡写的态度斩落一颗头颅。 但池暮喜欢看她这般模样。 野心勃勃,手握权柄,高高在上。 她也应该这样。 青年的声音低了:“未曾读清。” 满掌已是水痕,君王明黄的衣袖向前碾去。 “那我再回一封。” 纷纷的奏折跌落,弹劾的话也跌落,响起轰然的倒塌声。 年轻的君王格外偏心她的忠臣,狼毫落在衣襟,她垂着头,冕旒随之轻晃,冰凉的珠玉拂过臣子的长睫。 骤然的闷响让御书房外的内监一个激灵。 骠骑将军来面圣,为何弄出这么大动静? 这二位皆是马背上打的江山,莫不是在御书房起了争执,打起来了? 那闷响只一下,看来没有打起来。 但争执定是有的。 他状若无意,去看露葵是何反应,便听得这女官冷声道:“今日之事,不可外传。” 内监眼中有暗芒闪过——也许女帝与骠骑将军的不和已经到了要掩盖的地步了。 第278章 番外 郡主x马奴(平行世界2) 宫人们垂首,恭送这位素有凶名的大将军。 那内监悄悄抬眼,窥见他衣襟尽湿,手中还攥着几道奏折。 眼角都带着红。 听方才那轰然的声音,怕不是用什么东西砸出来。 “露葵。”君王的声音响起,“将茶换一盏。” 内监悄然退下。 洛都,清谷园。 这座在建昭年间便颇为着名的园林是崔氏私产。园中多杏花,每至暮春,崔氏都会举行盛大的诗会,遍邀洛都高门。 这项传统在新帝初登基的那一年废止,天圣二年才重新举行。 改朝换代时,崔氏并未站队,但这个门生遍天下的百年世家在新朝依然很得皇帝信任,崔家大郎入了内阁,是旧贵族中的代表。 “赏花作诗,曲水流觞,实乃一大美事。”席间有人感慨,“到底还是太平年岁好。” “只是这般雅事,那群霖州来的土包子素来不懂。” 这话一出,席间的士族纷纷附和。 王氏的小郎君抱怨:“家中将我塞入了金吾卫,我好心邀那掌管金吾卫的武威侯李树去郁竹居听琴行散,他竟说我玩物丧志。” “你也不过被李树说几句。”接话的是陈家嫡支的长子,“我拜入了大理寺,做了张筠的下属。” 他嘴角微勾,露出不屑的神情:“咱们陛下亲封的女郡王,女少卿,琴棋书画纷纷不懂,审讯上刑的手段倒是样样精通。好几次下了值,我见她衣服上的血迹都还没干透。” 刑狱与血都是肮脏的,出身高贵的世家子弟绝不会去沾染,但这位据说会入内阁的女郡王却十分乐于此事。 众人纷纷露出轻蔑的笑来。 “也无怪乎她都及笄了,洛都高门中也没有去求娶的了。” 仗着从龙之功,这些流民、兵痞摇身一变,成了燕朝的新贵,可底蕴教养却是一点都没有的。 王朝初定时,当然用得上他们。 但到了建立规则与秩序的时候,就需要这些百年千年传承的世家了。 洛都的高门一直这样认为。 历代的皇帝都如此,女皇帝也不能例外。 “说到求娶。”有个门第不显的青年语气神秘,“洛都还有一位贵不可言的人,同样未曾婚配。” 众人面面相觑,便见他抬手,朝凤明宫的方向遥遥一拜。 当朝女帝宿朝笙。 “你疯了?提那位作甚!” “她可是成过亲的……” 那青年不服气:“新婚之夜便将新郎杀死,算什么成亲?” 主位的崔家二郎崔琦轻点了几下桌案,声音很从容。 “既为私宴,不必太拘束。”他兄长崔珣入了内阁,颇得帝心,故而比这些洛都高门更为熟悉朝笙一些。 当朝的女帝对很崔珣看重,去岁着手修典时还令崔珣为首,组织编纂。霖州系的官员不通典籍,只能打打下手。 “乾坤阴阳,本就互补,这是天理。世间没有不成亲的女子。”崔琦声音和缓,叫原本还惴惴的人都放下心来。 有心思活络的人对视几眼,将这件事放在了心上。 在崔氏的带领之下,修典的事情在中秋顺利的完成。 朝笙十分满意这次修典的成果,大大嘉奖了崔珣一番,又拔擢了不少表现优异的官员,其中大多为世家子弟。 经此一事,世家在朝堂上终于与霖州一系达成平衡,隐隐有分庭抗礼之势。 与此同时,御史台的奏折递到了朝笙的面前。 霖州一系的官员似乎与洛都开始水土不服。 武威侯李树喝酒误事,洛都坊市宵禁出了几次篓子。 大理寺少卿张筠与世家子弟发生口角,最后竟用了私刑。 连远在霖州的州牧曹垠,都被寻到了由头弹劾。 那位素有凶神之名的骠骑将军,更是被抓住了好些错处。 一封两封便罢,当言官的奏折溪水般流至御书房时,年轻的君王终于动怒了。 李树被免了金吾卫中郎将的职,责令在武威侯府思过一月。 张筠领了“静心养性”的旨意,被沛国公在太极殿外好一通训斥。 对池暮的弹劾朝笙起初还搁置了下来,然而最后却在早朝时发了很大的脾气。 “若觉得洛都容不下你,不若去九巍山跑马吧。” 尽管他的官职未曾有变,但朝会上的人都知道,君王对他确实有了厌弃之心。 兔死狗烹,鸟尽弓藏,人人皆知。 千百年来,权力更迭,从来如此。 “功高震主,当然不是说说而已。” 天圣四年,清谷园的杏花于阳春含苞待放。 崔氏、王氏、郑氏的家主齐聚于此,言谈间都是快意。 “去岁中秋过后,不过半年,霖州一系的那些武夫便失了圣心。我看那老谋深算的沛国公也愁得白了头。” “他家那女儿,性情早在军营里长偏了。” “陛下到底是宿氏出身,天潢贵胄,与他们本不是一路人。” 王氏家主把玩着手中茶盏,慢声道:“她与我们,才是。” 宿朝笙登基以前,世家与皇室联系紧密,君臣以姻亲缔结了更为亲近的关系,但宿朝笙自霖州归来,连先帝都让骠骑将军砍了,宿家那些子嗣——尤其是男丁,更是幽禁的幽禁,贬谪的贬谪,流放到琼州岭南的也不在少数。 第325章 以女子之身得获江山,又以果决到狠厉的手腕扫清了登基的阻碍,连她那个弟弟,据说都因畏惧长姐,躲在题蒲书院不敢归洛。 宿家的男子死了,嫁至宿家的女儿们便没有了用处,姻亲的联系断了,现在除却女帝那位于青州的外家,世家之中竟然没有与她关系亲厚的了。 “霖州一系的威胁始终在,陛下不可能将他们全部解决,她需要新的助力。”王氏家主看向在场的人。 都是老谋深算的狐狸,自然知道他的未尽之意。 “现在,她已经开始倚重我们了。” “还不够,这样的倚重也许哪一天又被其他人所取代。” “三年孝期已过。”宿文舟死在了朝笙登基前夕。 崔氏温声道:“我们的陛下也到了成亲之时。” 她必须要有一位丈夫。 女子为阴,男子为阳。 女子为坤,男子为乾。 天理如此。 “有一位让她信任的丈夫,替她行使她的权力。有一个与她血脉相连的孩子,继承大燕的国祚。” 这个丈夫,要出身于世家。 这个孩子,是世家与君王最紧密可靠的联系。 天圣四年春,三月初一,朝会。 明黄衣袍的君王高坐于太极殿上。 御史台言官出列。 “臣有一表。” “准奏。” 霖州一系的官员不自觉落下打量言官的目光,这半年多来,他们已经被弹劾太多次了。 “陛下承天四年,海内生平,百姓安居乐业,乃盛世之兆。” “社稷之稳固,在于国本之稳固,国本之稳固,在于子嗣之繁茂。” “夫百姓也,尚求开枝散叶,多子多福,年节祭祀,免于祖先冷落。陛下当以身作则,为万民表率。” 君王沉默不语,隔着冕旒,看不清她的神情。 四年之前的和亲之事,在洛都是一个忌讳。 立刻有言官纷纷出列,太史令更是以星象之说劝谏君王。 最终,君王说:“允。” 一片“圣明”“万岁”声中,崔珣露出些微自得的笑容。 他抬头,不期然对上一双冷清的眼睛。 池暮。 崔珣勾唇一笑。 任你驰骋沙场,入了洛都,便要遵守世家门阀百年的铁律。 且看十年之后,洛都可还有霖州武夫。 第279章 番外 郡主x马奴(平行世界3) 杏花初开的时节,女帝择夫一事拉开了声势浩大的帷幕。 容貌、德行、才华、出身,都被列入了考虑之中,霖州无世家,大多为行伍子弟,一番遴选下来,自然比不过金玉绮秀里长大的世家郎君。 户部递交了花名册上来,其中也有些霖州子弟,不过相较于其余州所择出的儿郎,到底逊色几分。 花名册上,列着郎君们的生平,绘以他们的画像。这些生来尊贵的世家子,等待着朝笙的挑拣。 “果然,只要稍一纵着,他们就迫不及待了。” 年轻的君王一袭常服,随意歪坐在塌上。 除却了帝王的冠冕,此刻便显得可亲了几分。 玄色衣袍的青年正握着匕首给兔肉剔骨。 从郡主作了君王,少女时代的的习惯只有亲近的人才知道。 吃食一事,务求精细,能不动手就不自己动手。 “燕朝十四州,世家不知凡几……唔。”一块兔肉递到了嘴边,女帝陛下从善如流的咬了进去,“最后居然选了三百人上来。” 花名册散乱地堆叠着,有好几本被随意扔在塌上。 朝笙看得眼花,索性倒在青年的膝上。 “别躺着吃,小心呛着了。”青年垂眼,看着她樱色的唇微动,腮帮子鼓鼓囊囊。 “嗷。”语气懒洋洋的,知道池暮拿她没办法。 她抬手,露出截霜雪似的腕,举着那将各家郎君吹得天花乱坠的花名册。 “王家真舍得,把他们嫡出的三郎君都送了上来。” 池暮剔骨的手一顿,拿起湿帕子擦去了指尖的油渍。 “你见过他吗?” 朝笙摇了摇头:“名声很响,宫中好些小姑娘念叨三郎玉貌。” 三郎便是说的王家三郎王意之,今年刚加冠,因一直在寺庙中带发修行,故而未曾婚配。 她举着花名册递到了池暮面前:“你觉得如何?” 青年扫了眼那貌若芝兰的画像,语气有些生硬:“不如何。” “哦。”朝笙百无聊赖地又摸了本花名册过来,“给我参谋参谋,户部和御史台都催着我定下来。” “崔珞怎么样?宿从笙和他是同窗,言说崔珞是他取状元功名的最大对手。” “他生来体弱,个子比你还要矮半截。” “郑攸?李树说算是世家子里功夫不错的。” “在你手下走不过三个来回。” “我又不是把人娶回来作沙袋。” 他抚过女子乌缎似的长发,温声道:“若闲极无聊,找我过招不是更合适?” 她仰面看他,琉璃似的眼中倒映着他的面容。 “池暮。” “嗯。” “池暮池暮。” “我在听,朝朝。” “不是更合适,是最合适。”朝笙露出笑来,勾住了他的肩。 他知道朝笙看出了他情绪的回落。 灵魂很早便被一分为二,一半是建昭年间的夙仇,一半是建昭年间的月亮。 他俯身,亲了亲她的眼睛。 昔年的恨都已经洗净了,他要全心全意看他的月亮,乘着野心的长风,登上皇权的至高处。 * 天圣四年,四月,一纸诏书,册令崔珞为皇夫,王意之、郑攸为侍君,十五入宫。 朝野上下议论纷纷的君王婚事终于尘埃落定。 绪州,题蒲书院。 “秦王殿下。” 女帝的旨意天下皆知,夫子讲完课后,同窗的学子纷纷围住了崔珞,向他道喜。 崔珞面色通红,拨开了这群同窗,唤住了宿从笙。 宿从笙眉头微挑:“书院之中,只论学问,不提出身。” 崔珞面露赧然,让宿从笙很快想起了他姐姐的那道旨意。 “有事要说吗?” 崔珞点头。 两人一道走着,穿过了长长的回廊,途经几处春花开满的院落,最后来了一处格外清净僻远的小亭。 四月的芦苇青绿,长在小亭外的水中,遮蔽了大半春光。 “我想问问陛下——”崔珞顿了顿,柔声道,“你姐姐她喜欢什么样的男子?” 宿从笙脑海中便浮现出个青年的形象,需得是桃花眼,檀郎面,要高挑些,肩宽,腰窄,喜着玄衣——等等……这不就是池暮吗? 他猛摇头,反问道:“你真要嫁与我姐姐做皇夫?” “陛下旨意已下来了。” 宿从笙看一眼他的同窗,在绪州念书的这些年,他们二人关系一直算得上不错,崔珞还教他写过几篇骈文。 “你若是不愿意,我姐姐绝不会逼你。” 洛都的风雨从未停歇过,宿从笙给了他一个提示。 第326章 崔珞神情冷淡下来:“秦王殿下不愿说便罢了。” “帝命难违,且我身负一族之荣辱,岂能随意言‘不愿’。” 宿从笙说:“你不是要和我争状元吗?” 崔珞一愣,别过了脸去:“有时候,别的选择更好。” 燕朝如日中天的皇帝,是一个女人。 成为她的丈夫,毫无疑问,会触及到最高的权柄。 若与她育得一个孩子,自此皇权就流淌着世家的血脉。 谁能轻易够得这样一条通天大道? 宿从笙明白崔珞的意思。 言尽于此。 他转身离去,崔珞最先问的问题,他只字未说。 因为崔珞用不上这个回答。 ——而且池暮那家伙太记仇了!他后来才知道他的灯笼就是被这家伙偷走的! 至今不肯还他。 * 世家终于如愿,重新回到了权力的核心。 霖州越发黯然,连沛国公张平安都要避崔珣的锋芒。 崔家从前出过皇后,皇权旁落,世家煊赫时,崔家的女儿贵比公主,现在时移世易,当崔珞接过那一纸诏书,他成了世家儿郎之首,崔氏郎君皆水涨船高,炙手可热。 一时之间,崔家门庭若市,至于王氏、郑氏的两位郎君,虽只被封为侍君,却也备受关注。 这位陛下在做闺阁女儿时,只以跋扈闻名,没人知道她心悦怎样的郎君。 崔珞被封为皇夫又如何,若王意之或郑攸得了帝心,来日地位水涨船高也未可知。 霖州一系的官员看得眼热,有好些甚至偷偷同世家走动了起来。 户部和礼部紧锣密鼓,筹备起君王的大婚。 河清海晏,仓廪充实,世家又有意张扬,这场婚礼注定会盛大到极致。 第280章 番外 郡主x马奴(平行世界4) 朝会上,礼部的官员多次禀明过大婚的筹备情况。 这位年轻的陛下上无高堂,宿氏的长辈又大多获罪,因此她可能是对自己婚礼操持颇多的一位君王。 她既然已经接受了臣下的建议,对婚礼便显得并不抗拒,甚至十分宽容地接受了礼部诸多提议。 世家的官员们悄悄对视,知道这一步棋,将会给他们带来莫大的裨益。 霖州系的人冷眼看着。 帝座最近处,紫袍的青年身形高大,玉带銙上,一只赤金的狻猊怒目而坐。 十万玄枪军,由他亲手缔造,象征兵权的虎符,有一半在他手中。 世家想藉“夫妻”之名分得君王手中的兵权。 崔氏想名正言顺接过池暮手中的这一半。 兵权可以驱走狄人。 兵权可以让一个女人坐拥江山。 一个女人。 君王的声音响起,宣布退朝。 一片“吾皇万岁”之中,崔珣掩住了眼中轻蔑的神情。 下朝的时候,同样紫袍的崔珣走在了池暮身侧。 李树同张筠一起遥遥看着。 “东风一吹,就有人觉得,可以上青天了。”大理寺少卿语带感慨。 李树看一眼这在他眼前长大的小丫头,嘟囔道:“小竹,看来你的大理寺又要有的忙了。” 张筠笑得宛如一只狐狸:“你手中的金吾卫也躲不了懒。” 李树跟着笑了,不自觉活动了下手臂。 崔珣鲜少和池暮搭话。 文臣和武将,世家和马奴,没有什么话能说的。 但今时不同往日。 一切都按照他预想的进行。 他唤道:“池将军。” 池暮低头看他。 崔珣笑道:“待到十五,我家三郎与陛下大婚之时,崔府恭备薄酌,还望将军能来。” “沛国公、武威侯都已应下了,连不爱交际的张少卿都说定会赴宴。不知将军……” 然后,他便见这面容俊美、名若修罗的青年默然片刻,最终淡声道:“崔大人放心,我一定来。” 崔珣拍了拍他的肩,似是在看晚辈。 二十二岁的将军,当然是晚辈。 * 四月十五,太史令夜观星象,推算出来的好日子。 诸事皆宜。 崔氏满门朱绣,王氏、郑氏亦张灯结彩。 天子娶夫,世家嫁儿,自宣朝那位女帝之后,再没有过这样的事。 但崔府的喧嚣喜乐远胜过洛都任何一个高门曾有过的婚礼。 嫁儿又如何,崔珞嫁的是这个江山的主人,正值盛期的皇帝。 崔氏的家主看向自己的弟弟,神情肃然:“此去禁宫,当知你身系崔氏一族的荣辱。当今陛下堪为明主,却是女子之身,你的妻子注定与其他人的妻子不同。” 崔珞恭声应是。 去岁中秋,他跟在兄长身后,遥遥看了那位女帝一眼。 她年轻而美丽,有着凛冽明艳的容光。 她是江山的主人,她会是他的女人。 这种认知让崔珞心中泛起一丝战栗般的狂喜。 年少逐功名,世家子弟亦不能免俗,谁能想,他崔珞今朝一步登天。 王氏、郑氏的府中,氛围亦如此。 御书房内。 绯色官袍的大理寺少卿呈上密函。 “崔氏、王氏、郑氏意图篡权,有负皇恩,望陛下明鉴。” 露葵将那封密函取到了朝笙面前。 近一年来刻意放纵,世家又露出他们的獠牙。 手伸的很长,明年的会试想插手,盐铁也想悄悄拢到手中。 朝笙看着上面详尽的恶行与罪名,无可奈何地叹息:“朕很失望。” 露葵低声劝慰她。 “传朕的旨意。” “朕承天以来,颇重世家,敬旧贵。然崔氏、王氏、郑氏以夫族居,自恃门第,结党营私,篡权谋政,有害于朝野。” “着令骠骑将军池暮、武威侯李树诛佞臣,靖社稷。” 银甲的将军策马提枪,接下了这道旨意。 * 黄昏时刻,温柔的暮色铺满了鲜花着锦的洛都,朱雀大街上,尽是灼目的红绸,往来的轿撵无数,锦衣华服的贵人尽数去往三姓的府邸,为这场婚礼而道喜。 盈盈的笑声飘至云端,天色渐渐暗去,摇曳的灯火升起,照亮这片欢腾的夜色。 崔珞看向清谷园中的杏花,忽而有些怅然。 听说宫中梅花植得最多,当今的陛下很喜欢梅花。 他喜欢杏花,不知陛下觉得杏花如何? “引凤令还没过来吗?”他听得自己的兄长问。 陛下是真龙天子,皇夫便成了凤君,故而礼部为了天子娶夫新添了这么个职缺。 听说接侍君进宫的叫引鹤令。 “崔氏接旨。” 一道女子的声音忽而响起。 崔珣一个激灵,连忙领着阖家一道出来。 但站在清谷园中的并非引凤令。 绯红官服的张筠神情庄重。 明黄的圣旨缓缓展开,女子冷清的声音在喜乐声中响起。 崔珣陡然生出一股不安来。 “……崔氏—— 结党营私。 篡权谋政。 第327章 贻害朝野。 —— 证据确凿。 满门抄斩。” 凤冠霞帔的皇夫抖如筛糠,觉得自己是在做一场噩梦。 崔珣不可置信,他膝行向前,吼道:“陛下是被蒙蔽了!我要进宫面圣!” 银甲的青年抬枪拦住了这百年世家的主人。 崔珣牙关发寒,对上了那双如同烈火淬过的眼睛。 从一开始,就是圈套。 冷落霖州一系,纵容世家,给他们权柄,看他们将手伸至更高的地方—— 这位年轻的君王,根本就不想和世家联姻。 她要至高无上的权力,任谁都不能染指的皇权。 “暴君!暴君!”崔珣再也没有往日的清贵从容,他厉声道,“我崔氏乃是千年大族!门生遍天下!” “她以女子之身登基本就为人诟病!她还想要毁了世家的根基——” 没了声息。 夜风吹过,几点杏花飞舞,飘落在染血的枪尖。 王氏。 郑氏。 在相同的旨意之下,武威侯李树率领金吾卫,执行了君王的意志。 澄明的月色落了下来,朱雀大街阒静无声。 有低低的呜咽之声从哪儿传来。 帝王的婚礼戛然而止,池暮越过了无生息的身躯,来到大红的喜宴前。 他垂眸,给自己斟了一杯酒。 是十五年的醉春风,崔家祖地蔚川盛产这样的美酒。 他一饮而尽,将杯盏倒扣。 身后忽而响起铁甲铮然之声,玄枪军伏跪在地,恭迎突然驾临的君王。 今夜本该是朝笙的婚礼,可她一身明黄龙袍,连喜服都未曾换过。 她走到了池暮的身侧。 众目睽睽之下,年轻的君王抬手,拭去了他脸颊上的血痕。 “受伤了?” “别人的。” 池暮露出笑来,反握住朝笙的手。 宛如信徒一般,有“凶神”之名的将军低头,吻在了她的掌心。 这是他一生的忠诚。 这是他一生的挚爱。 第281章 番外 郡主x马奴(平行世界5) 四月十五,花好月圆。 太史令劝朝笙在这一日成亲,说是个诸事皆宜的好日子。 朝笙觉得太史令说得很对,当赏。 明黄的裙裾逶迤,越过横七竖八倒着的尸体。 杏花与血都沾染上来,她牵着池暮的手,一道往清谷园外走去。 狄人退至了祁连山后,世家自这夜之后再也无法高傲。 恩科已开,天下寒门英才将尽入她彀中。 她和上一任宿氏的皇帝不同。 她不需要以卑劣的手段去聚拢自己的权力,不需要以牺牲百姓来换取所谓的安宁,权力由她亲手夺取,拦在她面前的她都会踏平。 她再也不是许多年前那个被迫和亲殊死一搏的郡主。 燕朝也不会再有这样的郡主。 澄明的月色落了下来,银白的、如雪,素裹着寂寂的朱雀大街。 春夜无声,唯有虫鸣透过窗纱,惊起梦中的震颤。 朝会。 低迷许久的大理寺少卿张筠出列,呈上一份详实缜密的奏折。 崔、王、郑三氏的罪状条条清晰,绝非一夜就能写成。 绯红官袍的少女声音清越,谁都不知道这份奏折她到底从何时提笔。 是从君王点头同意“娶夫”的时候? 从君王贬斥武威侯的时候? 还是从骠骑将军被弹劾的时候? 这个曾被迫和亲又杀回洛都的“公主”只是短暂收起了獠牙,她的野心并不输给任何此前任何一个皇帝。 哪怕她是一个女人。 他们在张筠的声音中后知后觉,“君王”与“性别”其实毫无关联。 哪怕是他们所轻视的、“无人敢娶”的张筠,也能摁住他们的命脉。 当最后一道罪名落定,御座上的君王声音懒散。 “张卿所言,都听到了吧。” “昨夜,崔氏、王氏、郑氏皆已伏诛,诸卿不必忧虑。”她的语气轻描淡写,分明是她允诺的大婚,户部、礼部精心筹备了许久,想借此来讨她的欢心,与三姓结下善缘。 太史令的身形摇摇欲坠,知道自己犯了蠢事。 然而事情还未结束。 张筠又呈上一份奏折。 “崔珣等人狼子野心,跟随者、有异心者亦不在少数,请陛下过目。” 与这三姓过从甚密的臣子霎时间面如金纸。 但当朝笙从女官手中接过这一封奏折后,却并未打开。 裂纸之声在偌大的太极殿响起。 她松开手。 碎纸从掌中飘落,上面墨色写就的名字也都化作模糊的碎片。 有人扑通一声跪下,满头大汗,神情怔愣不可置信。 “恩科已开,空置的官缺想必很快也会补上来。但在那之前,诸卿得辛苦些时间了。” 冕旒之下,年轻的君王缓缓露出笑来。 恩威并施。 天圣四年,暮春,洛都最顶尖的三个世家从历史的这一页消散,宿朝笙即将成为数百年以来最集权的君主,将一个王朝带至盛世。 属于她的篇章,此刻才刚刚写下惊心动魄的前几行。 * 太史令如履薄冰又当了一段时间差。 四月底的时候,那位赫赫有名的凶神来了太史局。 太史令战战兢兢,仔仔细细瞧了一番,没在池暮身后看到那杆雁翎。 他松了口气。 “池将军,您要算一个黄道吉日成亲?” 青年一身明紫官袍,腰间玉带光华莹泽,衬得整个人格外沉静温和。 他露出个笑来。 “是,婚期想选在十一月。” 声音也温尔,同太史令所知道的,那个血洗了清谷园的将军截然不同。 他的心稍定了定。 “将军有托,下官自当尽心竭力。” 真是奇也怪哉。 这尊阎罗似的人物早已加冠,现年二十又四,在洛都,这个年纪还未成亲的少之又少。 不晓得这位大将军要与谁家闺秀成亲,竟是一点风声都未曾听闻。 放眼满朝,恐怕只有御座上的那位同他一样不曾动过红鸾了。 思及朝笙,太史令连忙敛起思绪,再三同池暮保证自己会算出一个上上等的黄道吉日。 待到太史令拿出了毕生所学求神问鬼,夜观天象之时,君王将他宣入了御书房。 “朕打算娶一位皇夫。”明黄衣袍的女子声音淡静,“定在十一月。” 太史令觉得这个月份有些熟悉,不过这并不是关键。 他两股战战,伏跪在地:“下官……下官不知——” 天爷啊,洛都又要死人了么? 这位陛下前两次成亲,都是尸山血海的淌过来的。 “要一个最好,最圆满的日子。” 太史令意识到自己失态了,他恭声应是,压下了自己的惶恐。 起身离去时,他悄悄瞥了眼书案前的君王。 因在书房,故而穿的是常服。 往日威严神秘的冕旒下,有一双十分漂亮的眼睛。 第328章 这双眼中的笑意分外柔和,甚至让太史令感到了几分熟悉。 但他不敢直视天颜,很快便在女官的引导下离去了。 恩科如火如荼时,太史令终于算出了十一月最好的一个日子。 他有些犯愁。 陛下与池将军要的好日子,恰好在同一天。 但太史令早在洛都一番番的事情中认清,自己并不是个能够如鱼得水的臣子,他老老实实将日期誊了两份,一份交给了御书房的女官,另一份交与了池暮。 天子成亲,天下皆知,池将军到时自然会知道要避锋芒。 “十一月初八?” 御书房里,新科探花宿从笙大剌剌地从露葵手中接过太史令的折子,当着朝笙的面就先拆开了。 待到太史令退下,宿从笙就迫不及待地靠到了朝笙的身边。 “姐姐,你打算在这个日子成亲么?” “是啊。” 宿从笙有些怅然:“若按寻常人家嫁娶的规矩,我是要背着你出门的,可你是天子,我总不能替你去背池暮吧。” “想什么呢。”朝笙笑骂,“若不是翰林院的学士都说你文章做得好,我简直要怀疑你这个‘探花’到底有没有水分了。” “你已经御笔亲封昭告天下了。”宿从笙托着脸,“我这个探花当然名副其实。” 露葵在一旁憋笑。 “还回绪州吗?”朝笙问。 宿从笙摇摇头,又点头:“先不回去,我想入翰林院,山长说翰林院藏书颇丰,且虞文懿在治学一道上成就很高。” 虞文懿是翰林院的院首。 “我知道明年你要开女子的恩科。”宿从笙眼睛亮晶晶的,“我有一位好友,打算应试。我先在洛都等她。” 探花郎耳尖通红,极力掩饰自己的开心。 朝笙自然从宿从笙那些家书里察觉过,这小子总提及山长的女儿,只比他大一岁,已是书院当之无愧的教习。 语气轻描淡写,夹杂在读书的日常里。 她觉得宿从笙这样子有意思得很,慢悠悠道:“我考虑一下吧。” 宿从笙急了。 “我可是新科探花,入翰林不可以吗?” “从前的宗室子弟,哪有我这般上进的。” “姐姐姐姐!” 哼哼唧唧了大半天,差点在御书房里撒泼打滚起来。 自杨氏病逝,曾经的昌乐王世子一夜长大,却又在姐姐从草原归来后,奇异地找回了年少时孩子气的一部分。 一贯绷着脸的露葵大女官笑得直不起腰了,朝笙满耳朵都是“姐姐姐姐”,正思忖自己不该逗宿从笙时,宿从笙被人从身后提起来了。 而后端端正正摆在了椅子上。 宿从笙:“嗷?” 谁对天圣皇帝的弟弟·燕朝独一无二的秦王殿下·史上最年轻的新科探花如此不敬?! 他扭过头来,对上一双桃花般的眼睛。 ……呵呵。 宿从笙冷笑一声,从椅子上跳了下来,气冲冲往御书房外走了。 走到大门口,又转身道:“记得我说的嗷!” 朝笙慢声道:“他还挺记仇。” 池暮想起那盏锦鲤灯,微微一笑。 “那我也不还给他。” 露葵悄然退了下去。 御书房外,内监宫女大半已经换过,那一日所窥得青年眼角赤红的人,终于意识到君王与这位将军从未离心。 第282章 番外 郡主x马奴(平行世界完) 六月。 原本有些空荡的朝堂再次站满了官员。 新科的进士登了天子堂,占据了那些短暂空缺的位置,这群人中有的仍是世家子弟,有的却是寒门出身。 他们一视同仁地被君王拔擢,成为了朝堂上新鲜的血液。 清谷园的夜晚早已经结束,王朝的车轮滚滚向前,碾落成尘的,朝笙从不回头看。 一道旨意昭告天下。 君王要成亲。 诏书乃君王亲笔所书,用词珍重,是年少情谊,戎马相伴,至此七年。 朝臣们听得浑浑噩噩,尤其是户部和礼部的。 ——合着您早早就有属意的人选啊! 早说是骠骑将军不就—— 等等? 谁? 他们的目光缓缓投向帝座之下的身影。 明紫官袍,长身玉立,洛都有名的玉面阎罗。 曾被人认定终会“篡权”的将军垂首,他的声音在太极殿中响起。 一字字,格外清晰。 “臣遵旨。” 太史令终于回过神来。 其实,这两个人问的是同一件事。 * “我的天,成亲要备这般多的东西吗?” 李树看着将军府满院的聘礼咂舌。 李树已经定了亲,婚期在一年后,他对于这件事情暂时没有什么实感。 张筠蹲在一个已经打满了红绸的木箱前,有些孩子气地去戳那朵大红花。 “若是看重一个人,当然要把所有的好东西都捧到她面前。”年少的大理寺少卿笑嘻嘻道,“陛下的聘礼只多不少。” 当礼部的官员看到那足足写了一丈长的礼单时,才终于意识到四月那次所谓的“娶亲”,这位陛下半分多余的心思都没有。 李树闻言,立刻道:“暮哥,我和小竹再给你添点!不能教陛下比过去了。女子出阁时,闺中密友不也会添妆么?” 张筠在一旁听着,差点磕到木箱上。 池暮扶额。 他的心上人是天子,所谓嫁妇便成了娶夫。 但他依然倾尽家资,南来北往的搜罗,备下了这份价值连城的“聘礼”,或者说——他的“嫁妆”。 君臣之差是一回事,自己的心意又是另一回事。 谁都不知道,洛都赫赫有名的大将军有一个经年的遗憾。 当从霖州得知她和亲草原的消息时,所有的野心与期待破灭,通通化作刻骨的悔恨—— 恨自己为何只赠了她一把匕首,几朵桃花。 他笑道:“你且留着吧。明年你不是也要成亲么?” 李树也才作罢,继续跟着张筠一道儿乱窜,去看大将军的“嫁妆”了。 昭文书院的梅花再开时,终于迎来了天子大婚的日子。 前所未有的繁华萦绕在洛都。 百姓们争先恐后,来观看这场盛大的婚礼。 罢朝七日,满城火树银花,上万盏祈天灯沿着护城河向上飘摇,构筑成一个蜃楼般的幻夜,宵禁解了,芳菲十里,照夜如昼。 君王偏心于她自年少时就相识的爱人,缔造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婚礼。 礼部的引凤令以为自己会作为天子的遣使去迎亲,却未料天子抛开这道规矩,如民间娶亲一般,骑马来到了将军的府中。 “这一天,是否晚了些。”朝笙勒马,笑着看向池暮。 他也笑:“刚刚好。” 等到了,是她,就好。 红衣灼灼,两匹乌骓一道踏过了朱雀大街上绛色的长绸。 * “你看到刚刚礼官的表情了么?” 敬告完天地,这场山河都亲证的婚礼终于来到了尾声。 第329章 凤明宫内,红烛高照,朝笙拉着池暮的手,笑得很恣意。 “他们看到我要骑马来见你时,都快急哭了。” 臣子们承认这是一位明君,除了偶尔不太爱按照常理出牌外。 “礼部的张大人一直在身后喊‘于理不合’,被李树和小竹拉下去了。”池暮看着她笑,眼里的神情也很柔和。 “我当然知道从来就有这样的规矩,可是我想快点见到你。”他们一道坐在了榻上,朝笙抬手,去摘下青年的发冠,“而且,总觉得这样的日子里,所有人都在,砚白自然也要在。” 那匹战功赫赫的大黑马荣养在御苑,再不让它出来遛遛,只怕要胖成一座小山了。 这句话落在池暮的耳中,却惊起了不一样的意味。 所有人都在。 他望着眼前的人,暖橙的烛火映照着,她红妆昳丽,犹如梦中之人。 但是她确实是好好的、活色生香的在他眼前。 结发合卺,白首同心,再也不是一个梦境。 发冠随意搁在了榻上,青年的发髻散乱下来,天子的衣冠完整,好整以暇看着他。 烛火摇曳,脉脉的温情流向了另一种气氛。 他抬手,慢条斯理解开身上繁复的喜服。 披红、玉带、中衣一一褪下,圆领包裹的脖颈露出,有一颗赤色的小痣微动。 那双桃花般的眼睛看向朝笙,烛火倒映着,化作熠熠的碎影。 她微微仰头,环佩作响,金簪作响,欲念与爱意也作响。 下一秒,一个吻印在了青年润秀的唇上。 自今夜之后,天地宗庙,都将看到他们的名字列在一起,永远的列在一起。 因此这个吻不是浅尝辄止,不是日常里的亲昵,它带着之死靡它的意味,让两个人的呼吸都纠缠。 泛着凉意的喜服压在池暮的身上,他回应着这个吻,年轻的君王生来强势,忽而手下用了些力气,将他推倒在榻上。 心跳声如雷,那一年九巍山的山火似乎在此刻烧灼,他感到血液也都热了起来。 女子轻轻覆在他呼吸起伏的颈间,在喉结上落下了清晰的咬痕。 她居高临下,在她的领土之上,锦被与喜服交叠,一切思绪都渐渐紊乱。 该相合的相合,该纠缠的纠缠,火一直烧着,几乎令灵魂都挣颤。 将要度往云i丨霄的时刻,亲昵的爱侣忽而贴着他的脸。 “阿暮呀。”她低声的唤,亲过他的眼睛、耳边。 “你浑身都好热。” 她真的无时无刻都有一种游刃有余的懒散,分明自己的呼吸也破碎。 他无法不动容。 而朝笙垂着一双潋滟的眼睛,笑。 “看着我。看着我到。” 呻吟溢出,烛花炸裂。 * 清晨,日光落满了凤明宫。 朝笙醒来时,已到了辰时,往常这会儿已经快要下朝了。 冬日里,皇城的梅花俱开了,凤明宫是朝笙的寝宫,这儿的梅花开得尤其好。 很少有人知道为何这位年轻的君王独独钟爱梅花。 池暮心想,他知道。 忽而有只手勾过他的脖颈,身后的人笑着问:“怎么醒这么早?” 他回身,亲了亲她的指尖。 “早上做了一个梦。” 朝笙微微歪头,如瀑的青丝垂泻而下。 池暮替她将鬓发拢到了耳后,温声道:“梦到霖州下了很大的雪。” 一封又一封的信,纷纷扬扬,落在他身上,写满了诀别。 他跨过茫茫的草原,捧回了一具枯骨。 “后来呢?” “后来。”他顿了顿,笑道,“雪化了,我们一块回了家。” 第283章 番外 假千金x真少爷(平行世界1) 【平行世界设定:死遁的朝笙又穿了回来,并且年龄还是死去时的二十岁。】 “对,今晚还有一个酒会。” 顶层的酒店套房里,罗马的黄昏落了进来。 男子手旁放着一份文件,面前的笔记本正连着远程的视频。 “白天同这边的负责人一道去参观了很多地方。”谢云暮笑了笑,“哪儿都很热闹。” 视频那端,银发染鬓的女子温声道:“我同你爸爸来这儿时,也这么感慨过。那会儿还遗憾没带朝朝——” 她一顿,眼中浮现出很淡的挣扎。 谢云暮语气放轻了些:“她后来和言乐去过。有一次还和我说,台伯河上的落日,和银沙滩上的很不相同。” “她就爱四处跑。”周瑾掩下了情绪,温声道,“江岛这边,公司的事有你父亲呢。黄昏里坐着船,去看看台伯河上的圣天使桥与飞鸟吧。” 那个被无意提及的名字便归于寂静,谢云暮从不让周瑾忧心,总能坦然、自然地接住她的思念。 好像自己已经释怀了。 视频结束,套房里又是一片寂静。 落日笼罩了他半边身躯,他摘下眼镜,随意搁在了书桌上。 她干净利落地离开了,而痛意缓慢生长了七年。 这种疼痛在起初犹如剜心剔骨后,逐渐归于平静。 但它确实存在,并且将一直存在。 门外忽而响起了助理的声音。 “谢总,去酒会的车已经在楼下了。” 谢云暮应了一声,起身穿上了西服外套。 来罗马是为了谢氏制药的生意,这是他进入谢氏的第七年。 从谢敏行助理的助理做起,及至如今,终于能独当一面。 很少有人会再想起他“在外流落”的二十年。 车门缓缓关上,玻璃窗将暮色模糊地隔开,他没去看台伯河上流淌的黄昏。 * 生意谈得很顺利,因此酒会也办得盛大。 谢氏在罗马的合伙人greco有意展示财富与热情,酒会选在了一座古堡中。 说是古堡,其实是建于上个世纪初的私家豪宅,建筑风格极力追忆十六世纪罗马的辉煌,城堡的名字与合伙人的姓氏相同。 穿过古典而优美的柱廊,灯火摇曳,巨大的穹顶上绘着基督显圣的壁画,圆厅中一片衣香鬓影。 黑色西装的男子很快引起了注意。 东方面孔,眉眼俊秀,且还是greco家族的贵客。 “暮,我的朋友。”棕发碧眼的青年迎了上来,“你可算来啦。我妹妹念叨你许久了。” 这是greco家族的继承人ivan,在这次合作中充当了他母亲的副手,因而结识了谢云暮。 谢云暮自然而然地同他问好,收下了这份热情。 ivan的妹妹跟在哥哥身后,灰绿色的眼睛看向了这个来自遥远东方的青年,她母亲的生意伙伴兼竞争对手。 ivan推了推他妹妹,笑得龇牙咧嘴:“嗨,像个意大利人一样,自信地去打招呼。” 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深吸了一口气。 她遵从礼节与谢云暮互换了姓名,而后裙摆一转,居然风风火火地找自己的朋友说话去了。 ivan耸了耸肩,对自己的妹妹很失望。 亏他还这么卖力介绍。 酒杯相碰,产自托斯卡纳海滨的红酒轻轻晃动。 第330章 ivan很健谈,能从这座城堡的历史谈到家族的辉煌,提及某位长辈时,还顺便将他陈年的八卦介绍了个遍。 不断有人上前来与他们寒暄,长至这个年纪,谢云暮对于一切几乎都能游刃有余,身旁的ivan不耐烦这种事情,看得啧啧称奇。 温和与强势并存的东方人,确实与他们很不同。 音乐声渐渐变了,有人牵着手踏入了舞池。 圆舞曲中,裙裾纷纷如花绽放。ivan眼前一亮,打算邀请女伴一块去跳舞。 早在宴会开始之前,他高贵而独裁的母亲宣布,他必须与暮交好。ivan在步子迈开后便立刻反应了过来。 ——华国人似乎不太擅长这件事。 谢云暮看出了他的意思,笑道:“不必管我,去跳舞吧。” ivan眼珠一转,道:“我叫sofia当你的舞伴。” 他想,他不但是个好儿子,还是一个好哥哥。 不待谢云暮拒绝,棕发的青年便奔向了妹妹的方向。 跳舞对于谢云暮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体验。 谢云暮看着社交场上旋转的裙摆,无法自控地想起了某个遥远的冬夜。 假若她在,一定会浮现出懒散的笑来,问道:“许云暮,还要我教你吗?”语气也一定漫不经心。 有人走了过来,用不甚流利的中文打招呼,又询问他是否要去舞池。 谢云暮摇了摇头,露出了无名指上的戒指。 ivan今夜一直很亢奋,都没有注意到青年指间玫瑰色的宝石。 * “我敢保证,今夜这个东方人你绝对也会承认好看。”sofia同她挑剔的好友一起享用甜点,“别总拿你所谓的‘丈夫’忽悠我,亲爱的朝笙,你甚至没有戴戒指。” sofia与朝笙在三个月前相识于某家酒吧,共同吐槽了罗马乏味的夜生活后,她们一见如故,并且飞快成了好朋友。 朝笙听着sofia的抱怨,乐得不行。 她脑海中浮现出许云暮的脸来,笑道:“我可不信。” 三个月前,因为时空乱流,小白失误地将她送回了这个世界。旧人远去,她在这个世界已经死了整整七年。 因此有的人便不必再见。 sofia不乐意了,正欲将朝拉过去,耳畔便响起了ivan的声音。 “sofia,你的哥哥为你创造了一个绝佳的机会。” ivan的语气深情款款,让sofia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绝对想不到,自己的妹妹非要认识一个东方男人,不过是出于想要让朋友心服口服的好胜心。 sofia嫌弃地推开了ivan,问道:“什么事情?” 棕发碧眼的男子同朝笙打过招呼,回身指向了基督画下的人影。 “我的朋友需要一位舞伴。”他替谢云暮强买强卖了一番,“而你恰好可以借此满足对于他的好奇心。” sofia正想拒绝,陡然灵光一闪,想起了身旁也来自华国的好友。 她看向朝笙,发觉她顺着哥哥的手看向了前方。 遥遥的距离,却仿佛存在一种冥冥的注定,朝笙对上了一副桃花般的眼睛。 她心想,她应该立刻离开的,她对他而言是已经死去的人。 罗马和江岛隔着七个时区,飞机要花费十二个小时才能度过山海,但不可控的偶然里,她与他在这儿重逢。 穹顶上,基督被光芒环绕,受了难的人祈祷神明降下荣光。 谢云暮抛开搭讪的人,助理也落在身后。 圆舞曲仍然奏着,被剧烈的心跳声剥离,往事呼啸,撞过他千疮百孔的心口。 上帝是否也会赐福给不信仰他的人,不然为何逝去的爱人又出现在眼前? 众目睽睽之下,青年拉住了朝笙的手。 ivan面露惊讶,谈判桌上,气氛再如何剑拔弩张,谢云暮也没情绪外露过。 但现在他的指尖颤抖,眼中是无法抑制的热意。 “朝朝。” 璀璨的灯光犹如梦境,谢云暮从未想过,此生还能见她。 第284章 番外 假千金x真少爷(平行世界2) 巨大的水晶灯下,两个人的影子错乱的映在一起。 谢云暮感觉到伴生他多年的痛意再次澎湃,云淡风轻原来是在父母好友面前的假面,不然为何此刻声音都哽咽? 他一直都知道,自己在她面前总是狼狈的。 朝笙露出笑来,卷曲的长发随着歪头的动作微动。 “阿暮呀,你是在邀请我跳舞吗?” 字字清晰,带着她特有的散漫。 这七年对她而言意味着什么,谢云暮没有答案。 似乎她的离去是幻觉,他们还在江岛,还在那座白色的城堡中,怀揣着不为人知的心思彼此试探。 greco家的兄妹面面相觑,意外于这两人居然认识。 谢云暮握住了朝笙的掌心。 七年前的冬夜在罗马重新降临。 舞池之中,人们注意到那个俊秀的青年终于有了舞伴。 年轻的女子生就一张明艳的东方面孔,一袭月白的长裙犹如盛开的花。 朝笙将手搭在了谢云暮的肩上,探手提起了裙摆。 她笑着问他:“你跳舞有长进吗?” 声音仍然漫不经心,好似她不是死而复生,而是与他阔别多年。 她的温度自掌心传递,青年低垂着眼,汹涌的情绪都藏在了眼睫之下。 “几乎没有。”他说,“朝朝,我没有舞伴了。” 青年的手落在了女子纤细薄韧的腰间,声音却带着压抑的恳求。 “所以,再教我一次吧。” 黑与白贴近,逝去的年岁又重来。 音乐声中,他的步伐向前,朝笙向后退去,交颈而视,额头相抵,交谊舞本身就带着几分亲密的意味。 明艳照人的女子勾着唇笑,声音贴在了他的耳畔:“好啊。” 音乐声渐快,他们靠近又分开,月白的裙裾淌过如镜的地面,倒映出花瓣般的轮廓。 朝笙若愿意,确实可以是一个游刃有余的好老师。 ivan难掩惊讶:“我还以为含蓄的东方人并不习惯这样的社交方式。” 几次接触下来,他知道谢云暮并不热衷亲密的人际交往,而常常游离在“礼貌”的范围内。 并不让人觉得怠慢,反倒让人更想亲近。ivan绝不承认是自己有些“欠”。 sofia白了他一眼:“我必须说,这是刻板印象。比如朝笙就很擅长这些,她十分有趣。” ivan当然知道sofia说的有趣是指哪些方面。 他努力重复了下这个拗口的名字。 “她叫朝笙?” sofia点点头:“我几个月前在酒吧认识的。说起来,她酒量可真好。” ivan心想,这下有些意思了,女孩是个性情完全和谢云暮相反的东方人。 “不过,我从未见她喝醉过。她说——”sofia陷入了回忆,“因为她的丈夫没法来接她。” ivan倒吸了一口凉气,意大利人虽然开放,不过桃色的故事总是引人遐想。 他看向了那两道身影,立刻脑补出一个精彩纷呈的八卦来。 舞池里,音乐将要结束,相拥着的人们牵着手,纷纷和这一支圆舞曲告别。 第331章 水晶吊灯的光芒有如繁星洒落,月白长裙的女子忽而探身,在那个青年的唇上落下羽毛似的吻。 朝笙语气真挚,把自己当做了一个尽职尽责的老师:“这个,也还要再教一次吗?” 她含着笑,眼中都是熠熠的光。 不待他回答,她又退了回去。 谢云暮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听到心跳声如雷。 “还以为你不会跳舞。”ivan挤眉弄眼,看着从舞池里走出来的谢云暮。 从见到那名女子开始,他的目光就没有松开过。 但是,很可惜人家已经结婚了——ivan坏心眼的替谢云暮先画了一个十字。 谢云暮自然感知到了ivan促狭的情绪。 他温声道:“没来得及和你介绍。” 朝笙重新和ivan打了一次招呼。 “这是我的妻子,朝笙。” “你好。”女子的声音轻快,她伸出手来,ivan一愣,先条件反射地回握住了朝笙的手。 “你好,谢夫人。”他下意识地改了称呼。 sofia眨了眨碧色的大眼睛,觉得世事可真是奇妙。 她的好友望向了她,笑道:“sofia,今晚先失陪,接我回家的人来了。” sofia忍俊不禁,最后与她碰了次杯。 酒量极好的女子这次没保留,将樱桃白兰地一饮而尽。 夜色笼罩了罗马,海风自沙滩上吹来,晚会之后其实还有一个派对,纷纷的热闹都抛在了后面,谢云暮同朝笙一道走了出来。 朝笙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抓这么久,不累?” “不累。” 朝笙懒懒地应了一声,直接将手从他掌中挣开。 骤然的落空令情绪又升起,谢云暮低头,发觉手从相握改成了十指交扣。 他戒指上的宝石轻轻擦过她的指间,朝笙笑嘻嘻道:“那就,换个方式吧。” 能再见完全是意料之外——小白还在费劲地修复时空乱流,以她的傻白甜统的工作效率,不知道要多少年。 朝笙仰头看向墨蓝的夜空,感到心忽而安静了下来。 那些来去匆匆的世界之中,她一直觉得往前走就好了,因此也就没料到某一天,还能回头再看。 掌中的温度很真实,谢云暮并不想问她为何死而复生,也不想问她为何不回江岛。 失而复得后的不安远远胜过狂喜,他垂眼看她,温声道:“朝朝,我送你回去?” 这实际上是一种谨慎的试探。 朝笙陡然起了点恶作剧的心思,她顺从了他的心意,笑道:“好啊。” 车门拉开,谢家大小姐的司机重新拾起了旧业。 朝笙报出了一串地址,她暂住在罗马的一处公寓,小白拜托主神替她办了新的身份和一张新卡,就售后服务这点来说,那个主神还算人性化。 青年俯身,替朝笙去扣安全带。 玫瑰色的宝石从眼前晃过,朝笙忽而露出笑来,神情戏谑:“许云暮,你都不怕的吗?” 她眨了眨眼:“七年前,我的葬礼,你参加过了。” 第285章 番外 假千金x真少爷(完) 他陷入沉默。 那些疑惑都不曾问出口,是否是因为掺杂了几分不安?谢云暮心知肚明。 无数次梦到她,总是以那个葬礼结尾。 青草碾入泥土中,鸢尾花盖在深色的棺木上。 他忽而低头,亲吻了那双他朝思暮想的眼睛。 “我不在乎。” “对我来说,见到你比一切都重要。” 谢云暮不信世有鬼神,也不想知道她因何复生,又因何空白了整整七年。 但他确实惶然,这些年午夜梦回,惊觉这一生好似幻境。 因此,他问出了另一个疑惑。 “朝朝,你是真实的吗?” 车灯昏暗,他的眼中却有明润的光泽。 朝笙微怔,谢云暮没错过这细微的表情。 那个故事已经结束了。朝笙心想。 可以重新来过。 她抬手,将他带得低了些,把刚刚蜻蜓点水的吻重新实践了一遍。 “你感觉不到吗?”这个吻绵长到有几分狠戾,勾缠出了靡艳的意味来,她笑得肆意,“我当然是。” 嘴唇向下,犬齿研磨,她咬在了那颗赤色的小痣上。 疼痛反倒带来快意,谢云暮只觉灵魂深处都震颤,痛是真实的,是她给的,她也是真实的。 他竟然想落泪。 谢云暮潮红着眼睛,低声道:“你教过我的,我都没忘。” 跳舞也好,其他的也好,他都没忘。 被驯服是一件很可悲的事,灵魂打上另一个人的烙印犹不足够,还要献上一生的忠诚。 回忆犹如枷锁,可没有枷锁,如何证明他们确实相爱过? 他心想,他也许是有些偏执了。 贴得太近,呼吸相闻,她接纳了他的偏执。 银灰的迈巴赫停在城堡的花园外,这儿海岸线蜿蜒,有长风自远处吹来。 潮声响起,拍击在岸。 谢云暮将她抱到身前,指尖拂过她早就愈合的伤疤。 过去了的事情依然会留存痕迹。 车灯暗了,而月光幽幽地照了进来,四下阒静,呼吸渐渐变重,比潮声更清晰。 昏暗的微光之中,她将他温暖的包裹,唇瓣里吐露的话含着戏谑:“真没忘吗?刚刚跳舞时你分明乱了两次节拍。” 那是因为情绪作祟。 他没替自己辩解,低头吻她。 月光自上而下地照着,在摇晃中破碎。 温柔暗含偏执,爱意主导欲望,谢云暮知道这些年来自己变了许多,但在她面前,他似乎永远都是十九岁时青涩的模样。 要反复的确认,才敢相信。 相信她爱他,相信她已回来。 一叠又一叠的潮水奔涌,不断击打着礁石,在海面掀起白浪,惊动灵魂深处的巨响。 他将她抱得很紧,分明呼吸都已经交缠,却还是觉得想念。 他漫长的、苦涩的想念着她。 朝笙没了力气,虚虚靠在了他身上,任他将自己托起在膝。 她想起自己再度回到这个世界的原因,忽而漫不经心道:“可能哪一天,我又会……” 声音轻而含糊,欲望没退潮,就起了作弄眼前之人的心思。 谢云暮埋得更深了些,下巴搭在了她的肩上,她的话便没有说完。 朝笙轻嘶了声,想让这人退出去,却听得他声音沙哑而低淡。 “朝朝,再有那么一次,我会和你一起进去的。” ——何必叫他在人世孤单。 茕茕孑立的年岁里头,焉知他如何挣扎于一个不可追的旧梦。 生恩、责任支撑着他这七年,可内里早就坍塌腐朽。 因此,若再有一次,不如一起躺入那漆黑的棺木中。生时没能长相厮守,那就求死后的轮回能千世百世的一起走。 朝笙顽劣的心猛然体味出一丝疼痛来,可不待琢磨,神思又支离破碎。 谢云暮锢着她,眼睛湿润得不像话。 * 酒店顶层的套房这夜没能等回它的客人,谢云暮在临海的公寓中醒来。 第332章 朝笙卷着被子,将自己包裹得如一只蚕蛹,露出的半截脖颈上都是散乱的红。 谢云暮看了一会儿,独自从床上坐了起来。 公寓很大,两层,木质的楼梯通往朝笙的卧房,巨大的落地窗外露台宽阔,阔叶的植物蓊郁生长。 她的房间里满是生活的痕迹。 衣柜半敞,几条裙子斜斜挂着,它们的主人还没来得及去叠。 桌子上摆着香薰和酒杯,剔透的玻璃瓶挨着落地灯,四五枝鸢尾静静开着。 这种真切的生活感让他的心软塌一片。 身后忽而传来响动,朝笙伸手,搂住了他的腰,泄愤似的掐了下。 “你吵到我了。”语气还没睡醒。 谢云暮微微一笑,知道她素来有起床气。 他也不恼,反正脾气几百年前就丢了个干净。 他回身抱着她又躺下。 日光移动,时间变得漫长又短暂,待到朝笙再醒过来时,已经是中午了。 睡过头的人思绪便缓慢了起来,她坐在床边,低头看着谢云暮替她穿上了袜子。 睽违的年岁轻易被填平了。 “衣服……去拿那条青色的裙子。”朝笙踢了踢谢云暮的膝盖,得心应手地支使着他。 谢云暮却多拿了条淡色的丝巾过来。 朝笙哼笑了声,将它随意缠在了脖子上。 坐在车上时,她忽而意外地开口:“你戴眼镜了。” 宴会上她没注意。 后来也许是谢云暮嫌弃雾气麻烦,将它摘了下来。 谢云暮稍稍调整了下眼镜,温声解释:“平光的。” “进公司时年纪太轻,眼睛里藏不住事情,索性拿眼镜遮掩。” 后来独当一面了,又作为习惯保留了下来。 七年的分别因为这句话更加具体了。 但朝笙不是伤春悲秋的性情,只是又道:“来罗马是因为工作,原本晚宴结束你便会回江岛。” 谢云暮的手搭在了方向盘上,迈巴赫向前驶去:“对。” “不过,今早给妈妈发了消息,告诉她我准备在罗马多待几天。” 妈妈。 朝笙咀嚼着这两个字,感觉心中升起了酸涩的温柔。 “我还没有和爸妈说你的事情。” 死而复生本就骇人听闻,正如朝笙过去的三个月,一直在意大利消磨时间,没有想过要回江岛。 “朝朝。”他思索了整整一夜,才组织出这番措辞,“你如果不愿意,不回江岛也没关系。天南海北,我总能去见你。” “你如果愿意,我会在合适的时候告诉爸爸妈妈。” “我爱你,他们也爱你。”他思及父母鬓边的白发,温声道,“无论如何,那儿是你的家。” 朝笙默然一瞬,竟然有些不自在地扭过了脸:“我自己去说也行。” 大小姐才不会近乡情怯。 谢云暮露出笑来:“总之,你想怎样都行。” * 迈巴赫停了下来,街道拥挤,他们索性步行。 台伯河静静地流淌,圣天使的羽翼在太阳下反射出耀眼的光。 谢云暮从前无心欣赏这些,却在昨夜之后终于平静,他和朝笙牵着手,汇入了喧嚣的人潮中。 台伯河的对岸,巴洛克式的教堂高耸,投射出巨大的阴影来。 教堂的尽头,上帝的雕塑崇高而伟大,斑斓的玫瑰窗将阳光染上瑰丽的色彩,穹顶黯淡,唯有雕塑散发着柔和的明亮。 周遭嘈杂,有人在交谈,有人在祷告。 朝笙也同其他的游客们一样,抬头打量着上帝威严却又悲悯的面孔。 她并不信神,礼貌中保留着好奇。 谢云暮脑海中陡然闪过很多年前一起读的那首诗。 “但愿上帝保佑你,另一个人也会像我爱你一样。” 他望着她,静静地想,上帝并没有应允这句话。 朝笙回过头来:“走吧?” 他眼睛弯了弯,温声答了个“好”。 ——但她应允了。 第286章 番外 告别书 大家好: 我是本书的作者伏菽,感谢大家阅读至终章,临别之际,有些感言一直在心里盘桓,今天终于鼓起勇气写下。 《白月光》这本书是我人生的第一本小说,但朝朝暮暮的故事却已经构思了很多年。当我把那些我在高中课堂、大学课余幻想的故事完整写出来的时候,真的感觉很不可思议。 因此大家也能感觉到,这里面许多故事都有一股子的古早味,在网文日新月异的今天,我还是写了八九年前看《爱格》、《花火》时那些曾让我哭得稀里哗啦的梗,所以这本书能被大家看到也完全在我的意料之外。 番茄有很多有意思的快穿故事,每每去读都让我感慨作者脑洞之大,故事也不累赘,很能让人有代入感。 而回看过去的我写的那些故事,显而易见,节奏慢、堆砌辞藻是我一直存在的问题。不过由于我自己心理承受能力差,所以有时候甚至憋不住去回怼一些批评,让大家见笑了。 我也十分清楚地知道,当我灵感枯竭的时候,那几个问题会更为表现得更加明显。因此,可以说没有大家的鼓励,我无法写完这些故事,大家的反馈是我最大的动力,真的很感激。 《白月光》从提笔开始至完结,花费了七个月,相比于番茄的其他作者,我的更新不算频繁,也不算高产,七个月来甚至日更4000只做到了两个月。 本职工作的高负荷也使得我的写文状态起起落落,写到校园篇的时候,恰好是我工作负荷最大的一段时间,那个故事也是最为漫长的一个,所幸写完了,结局也算圆满。 回顾这七个月,纵有缺憾,但收获实在太多太多,我终于写了自己想看的盛大的爱和死,写了家国和理想,写了的仁与义,写了鲜衣怒马的儿郎、绚烂恣意的少女。 对我来说,朝笙和时暮圆满了我高中时代的遗憾(稀里糊涂选了理科读了工科,回头看时总觉得可惜),很庆幸很荣幸,你们也喜欢他们两个的故事。 故事完结后,我进入了一段休息的状态,一边养病一边开始着手自己想写的新故事。患有植物神经紊乱的我因写小说和工作同时进行而长时间缺觉,焦虑的情况也一直存在,以至于新文迟迟写不太动,提笔之后翻来覆去的修改,至今只写了三万字。 原本,这一章是新文的故事简介,一个公主重生称帝的故事。 遗憾的是,存稿以来,越发感觉到自己笔力有限,写不出大开大合的权谋与野心,又因作品问题的考量,自觉自己已经不再适合写下去。 因此谨以此章,向大家郑重地告别,谢谢大家读到了这儿,谢谢大家喜欢我所写的故事,也许等哪一天,我还会再提笔,我们也许还会在其他地方相见。 相见或者相忘,都是天意,愿大家快乐的阅读,永远能读到自己热爱的故事。 山水有相逢。 伏菽 敬上 2023·11·22 tips:看好看得小说,就来海棠书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