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万里月明》 第1章 [现代情感] 《千里万里月明》作者:纵虎嗅花【完结】 文案 明月是留守儿童,本来要枯萎于大地。 李秋屿给了她一个机会,叫她见都市、见浮华、见人心、更见自己。 千里万里,明月永照。 -- * 时间线开始于2005年 * 年龄差14岁 * 慢热 -- 原名《时而为火》,故事没有换 更新时间晚9点,1周5更,周二周五不更新。 内容标签:因缘邂逅 成长 正剧 救赎 主角视角李明月李秋屿配角赵斯同 一句话简介:世界之大爱很重要 立意:孤独的人应该相爱 第1章 天又黑下去了,吃过晚…… 天又黑下去了,吃过晚饭,得泡豆子。 春风很大很大,好像夜色是叫风刮来的。 做豆腐熬人,小妹妹什么也不懂,她就围在灶台跟前,等吃豆腐脑。杨金凤说:“小孩儿不睡觉长不高,明月,你带棠棠上堂屋。” 明月把四岁的棠棠抱走,给她讲故事,讲个狼吃小孩的故事,狼吃什么小孩呢?专吃不听话的小孩,棠棠怕狼吃她,赶紧闭了眼。明月摸起棠棠的头发,真软,真柔和,棠棠睡着了,小孩儿睡着显得又可爱又可怜,一丁点儿,怎么这么小呢? 十三四斤的豆子可不少,都泡上了。 庄子里有一家磨香油的,一家小卖部,一家修车铺,自然,还得有一家磨豆腐的,子虚庄很大,好像就得有这么一家豆腐坊,豆腐坊的主人须是个勤快麻利的,这活儿麻烦,不是这号人做不来这门生意。 杨金凤就是这样的人,她不爱笑,很严肃,打嫁给来就卖豆腐,中间有些年不让卖,火不生了,锅也砸了,等后头什么又都许了,继续豆腐营生,算到当下的零五年,杨金凤已经卖了四十年的豆腐。 鸡叫头遍了,星子还那样清亮,杨金凤批上袄子摸索着下床,她一有动静,明月就醒了。 “奶奶,我给你搭把手。” 她眼皮没睁开,人是困的,嘴巴却催促她起来。 杨金凤不拉灯,她要往配房里去。 “睡你的觉,早自习犯困老师骂你。” 明月张着嘴,让话出去:“我不困,我给你烧锅。” 杨金凤说:“随你爷爷,倔种!谁要你烧锅?赶紧给我睡觉!” 明月的爷爷李万年,名儿起得好,可王八也活不了万年,他刚摸到六十的边儿,醉倒在大雪里,死了。李万年叫杨金凤骂了一辈子,到死,也没改他那爱说鼓书的臭毛病,死了正好,出殡的时候杨金凤一滴眼泪没掉。方圆百里,都认识李万年,他鼓书说得好哇,主家有事,都很爱请他。老人去世,孩子满月,谁家娶媳妇、盖新房……反正红白大事,讲排场的肯定找李万年。 李万年常年不沾家,风里雨里只管说书,倘若你说书有可观收益也是行的,偏他生性洒脱,不讲究钱不钱,有就给两个,没钱管顿饭也成。杨金凤不骂他骂谁,骂了也不改。 这叫迷了,老一辈的说人一迷,那就四六不着调,日子要过瞎。 李家的日子,确实怪瞎的。 杨金凤骂起李万年,明月就想到了爷爷,爷爷的眉毛咋咋呼呼的,花白色,风一吹,就乱抖。他总是笑眯眯的,不骂人,也不打人。说起鼓书来,眼睛敞亮,大脑门敞亮,哪儿哪儿都敞亮,明月记性好,李万年说你跟爷爷学坠子,杨金凤捞起个家伙重夯老头:“你敢,敢就死外面好了!” 李万年还真死外面了。 明月每次想到爷爷,都有些寂寞的感觉,寂寞了,她就摸摸爷爷的大鼓,摸完,却更寂寞了。 鸡叫五遍时,闹钟响了,明月骑自行车到镇上赶早读。早读快结束时,她的同桌范小云才来。 老师说:“咋能天天起不来呢?” 范小云很无所谓:“不想念了。” 老师说:“才初一就不念了,能干啥啊?” 范小云头上别了个发带,一说话,发带跟猫的须子一样想要跳。 “去广东打工。” 老师嗤笑:“去打工好歹混个初中毕业证,连个初中毕业证都没有,谁要你?” 范小云铁了心不念书,也不怕老师了。 “我个子高,弄个**就成。” 老师开始生气:“范小云,都谁给你灌的这些歪门邪道?” 范小云不吭声,嘴里嚼着过年剩的口香糖。 老师更气,扭头把全班都骂了: “我知道你们爹妈都在外头打工,爷爷奶奶管不了你们,也没人指望你们能考上高中,好歹多认几个字,省得打工都摸不着路!睁眼瞎!” 她声音高又尖,发火时很有阵势。 等她走了,范小云立马摔书:“老娘们儿,一个月拿几个死工资呀,天天就晓得讲大道理,擦腚都用不起卫生纸!” 老师家没那么穷,但人抠,给闺女擦屁股用的全是学生的旧作业本,红勾勾,红叉叉,全糊腚上去了。 明月问她:“真不念了?” 范小云早就不想念了,初一上了大半年,啥啥学不会,她本来就上学晚,发育又早,杵着个傻大个儿在班里怪扎眼的,几门功课加一块儿能凑一百分,英语书上全标的汉字,也记不住个发音,范小云觉得太绝望,念书,念个屁啊,她想去富士康打工,跟她妈妈一块儿。 打工多自由。 “我先办个假证,没身份证回头只能叫人送收容所,我妈说,前年有个人就是没身份证,进收容所给打死了。”范小云拿出个小镜子,又变出个口红,对明月一笑,“过年我妈回来我偷摸拿的,反正过了年她一走,得再过年才能回来。” 范小云搽口红蛮成熟的,但也蛮好看,明月觉得陌生,她出神看着范小云,范小云的爸妈过年时骑摩托车回来的,带了许多东西。村里去广东打工的,都是骑摩托车回来,挤火车费劲,不如骑摩托,又有老乡作伴,挺好的。 很多人的爸妈都回来了,年三十前到,大概年初八就开始陆续再走,这样的情形,有个好几载了,越来越多的人往外跑,跟燕子似的,一年一个来回。 明月三年没见过爸妈了,小弟死后,他们再没回来过。 小弟跟棠棠是龙凤胎,搁姥姥家偷生的,满月后,送回了李家。很快,李昌盛两口子都跑出去打工,孩子成了杨金凤的孩子,她要磨豆腐,种庄稼,打猪草,还要拉扯三个孩子。这小男孩快一岁时,杨金凤把不舍得吃的火腿肠掰碎喂他,孩子却意外窒息。自此,夫妻两个和老的反目成仇,天大的仇,女儿也不管了。 谁晓得很小的孩子不能吃火腿肠呢?火腿肠是好东西,自然要留给小孙子吃,杨金凤想不明白,她觉得死的是她就好了。 李昌盛不能去打杨金凤,便把明月抽了一顿,她没带好弟弟,是罪人,与爷爷奶奶同罪。 李昌盛跟媳妇离了婚,自己也在外头找了女人,做临时夫妻。听说媳妇跟一个浙江人好了,吃香的喝辣的,大家各有出路,都很不错。 三年没回家,子虚庄的人都说,李昌盛两口子铁定都死外面了,真也好,假也好,老人带着两个孩子照旧要过下去。 第2章 明月等了三年,个头长高了,头发长了,站门槛上一伸手能够着上头横木。去年李万年死掉,李昌盛都没回来出殡,也不会回来了,又是春天,春来春去春复春,明月还要等夏天,等秋天,等冬天,都把爸妈的模样给等糊了。 日子怪没盼头的,明月接过范小云给的口香糖,塞进口袋。 范小云说了好多广东的事,广东是天堂呢,她说太久,嘴唇黏牙上了。 “嗳?你怎么不吃呢?” 明月说:“给棠棠吃。” 范小云嗐了声,又给她一个:“星期六你还去澧塘吗?” 明月点头:“去,我叠了风铃,花都开了。” 范小云摇头:“一天能卖几块钱呐,城里人真抠,怎么一点都不大方?” 澧塘距子虚庄四五里路,有水,有谷,春天的澧塘最有气势,芳草前仆后继绿起,野花滥滥似风点染,走地鸡乱跑,大白鹅高歌,当地老百姓在那儿开了一处农家乐,专门吸引城里人来吃饭,游玩。 有开一百里路车来的,真是骇人,明月和她的同学们是不晓得一百里外什么样子,但城里人一来,就有生意包围他们,城里人爱吃走地鸡,爱吃野菜,心情好了会买点小玩意儿。 明月跟范小云很快也没话说了,因为,范晓云朋友多,她屁股一沾板凳就难受,板凳有毒,她到这个的位子上说两句,到那个位子上再说几句,她趴人桌子上,屁股撅起来,男生说:“范小云的腚好大!” “啪”一声,书就砸男生脑袋上了,范小云骂道:“没你妈的大!” 班里哄堂乱笑,非常快乐,老师神出鬼没地进来了,教室像死了一样,她把明月叫出去后,才又活过来。 老师说:“李明月,给你调个座位,回头跟张蕾坐一块儿,她老实,本来想叫你带带范小云,我看你马上都叫她给带坏了。” 范小云也没什么坏的,就是不爱学习,爱打扮,骂人很厉害,明月觉得她人还行,她不讨厌范小云,范小云还给她广东的零食吃。 明月说:“她没影响我学习,上课就睡觉了。” 老师都气笑了,教导了明月许多老生常谈,譬如班里能考上高中的也就十来个人啦,明月虽然不是最拔尖,但也是班里前十啦,冲冲劲就能上高中。 上高中又怎么样呢?明月眼前很模糊。 “任老师,我还是跟范小云坐一起吧。”明月心里又是那种很寂寞的感觉了,张蕾不爱说话,她希望下课的时候,有人说说话,哪怕是听范小云骂人,也怪有意思的。 没人说话真糟糕啊,明月非常苦恼这点,她想跟人说点什么,又说不出来,也没人听她说,范小云只晓得自己说个不停,说完了,就跑到别人那里继续说。 任老师不大高兴,明月一直觉得任老师挺喜欢自己,但她要跟范小云坐一起,任老师从这会儿开始就不喜欢自己了,因为她不听话。 但她还是跟张蕾坐一块儿了,在另一组,范晓云换了新同桌,照旧高兴,她跟谁都能叽里呱啦说上许多话。明月扭头看看她,范小云已经把书立起来挡着脸跟新同桌说悄悄话了,肩膀一耸一耸的,是在偷笑。 张蕾的妈妈生完她小弟就走了,好些同学的妈妈都是这个样子,本来好好的,出去打工慢慢就不回来了,男人孩子怎么办呢?爱怎样怎样,男人会再找,孩子有老的带,日子总会自己找出法子继续过下去。 张蕾不是老实,是冷冰冰的,成绩特别好,她不需要跟任何同学说话,好像多说一个字,就会吃掉她的元神,令她受损。她每天出入老师的办公室,收发作业,带读英语,还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她有个印章,据说可以到邮局领稿费,张蕾的一切,都很神秘,很吸引人,又没人能接近。 放学的时候,张蕾的自行车堵在最里面了,她个头很矮,看着像小学生,明月要帮她弄出来,张蕾拒绝了。 明月怪尴尬的,她只能把旁边的挪开,好方便张蕾出来,张蕾的自行车很新,一看就扎实,质量好。最关键的是,前面有个漂亮的小篮子,明月的没有,她一直想装个篮子。 张蕾脸憋得通红,卡在了别人车腿那,明月伸手,使劲给她抬起来,她一使劲,尾巴上的小凤凰标志给蹭掉了,明月吓一跳,她的脸,也跟着通红通红了。 “对不起啊,我给你赔!”明月心跳很快。 张蕾面无表情:“你赔不起,这是我妈给我的生日礼物,我要是把你生日礼物弄坏了,我一句对不起给你赔,你会高兴吗?” 明月没收过生日礼物。 旁边的学生说:“用胶水能沾上。” 张蕾冷笑:“沾上就能原模原样了吗?” 她不叫明月赔,发几句牢骚骑车走了,明月空茫茫的,头发叫春风忽忽地吹着。 春天真绿啊,明月打绿里穿过到庄头停下了。棠棠坐大榆树下,白的日光叫嫩芽筛碎了,都掉脸上,小孩儿的面孔就像个乱闪折的水晶,明月停好车子,走近一瞧,还真是水晶,棠棠哭了。 “怎么坐这儿?老师回头找不到你肯定着急!” 子虚庄去年办了个幼儿园,棠棠今年才去念,中午管饭,小孩子要午睡,棠棠不该在这里。 棠棠耷拉着脑袋:“小虎说我偷吃他的巧克力派。” 明月蹲下来:“偷吃了吗?” 棠棠说:“没有,老师说我了,叫爸爸妈妈给我买,不叫我偷吃旁人的。” 明月把棠棠搂怀里,亲亲她柔软的头发:“你跟姐姐说实话,真没偷吃吗?” 棠棠无精打采的:“没有呀,你跟老师怎么老问我。” 明月说:“等赶大集,叫奶奶给咱买糖果子吃。” 棠棠却不愿意去幼儿园了,她在地上打滚,耍赖,明月一拽她,她肚皮都露出来了。 明月只能把棠棠带回家。 杨金凤刚卖完豆腐回来,她问了几句,脸色铁青:“老师冤枉你你就跑了?掉河里咋办?叫车撞了咋办?看人贩子把你拐跑天天揍你!” 棠棠哇哇哭起来了。 “哭哭哭,就知道哭,说,到底吃人巧克力派没?”杨金凤特别严厉,“偷吃就给人赔礼道歉,没偷吃也不能叫老师冤枉咱们,你给我说实话,要是叫我知道你说瞎话,看不打断你腿!” 棠棠觑着奶奶,还在哭。 杨金凤捞起扫帚,对她屁股抽了两下:“你倒是说话呐!” 棠棠一边躲,一边哭:“吃的渣渣,就吃了渣渣……” 杨金凤问:“吃啥渣渣了?” 棠棠抽噎不止:“小虎扔的皮皮,里头还有渣渣,我想吃,就捡着吃了。” 明月心里难受,也不说话。 杨金凤扯过棠棠对着她屁股就抽:“叫你没出息,叫你没出息!是多想吃那玩意儿,家里有馍有饭,少你什么了?” 棠棠哭得很惨,明月晓得奶奶脾气烈,她扑过去,把杨金凤手里扫帚往外夺: “别打她了,她那么小,小孩子都好吃,别打她了!” 春天可真绿啊,风好像都是绿的,直往人身上吹。 杨金凤的头巾也叫风吹散了,她丢下扫帚,在石条上坐了半晌,谁也不敢出大气。 第3章 明月想去做饭,灶是冷的,她们祖孙三个还没吃饭呢。 “棠棠,你过来。”杨金凤说。 棠棠一点点往跟前挪,杨金凤一摆手,她就捂脸。 “我不打你,你过来我有话跟你说。” 棠棠瞅瞅明月,明月把她领到杨金凤跟前。 “初八镇上逢会,奶给你买吃的,往后不兴捡人家东西吃,咱不吃人家的东西,昂?也不兴人老师说你两句就瞎跑……” 杨金凤话没说完,幼儿园老师就找来了,老师吓死了呢,河边井沿都找了一遍。 杨金凤这辈子最尊重教书先生,连忙起来,招呼人进屋喝茶,又讲了许多好话,特别客气。 等老师把棠棠带回去,院子静了,春天绿得可真寂寞啊。 明月想跟奶奶说点什么,可杨金凤很疲惫了,她蹬了一上午的三轮车,骑遍附近五个村庄。 明月便默默地去烧锅,吃饭,等锅屋也静了,杨金凤要下湖地干农活,嘱咐她好好写作业温书,走时别忘闩门。 杨金凤往田野去了,明月走到羊圈,把她心爱的羊羔抱怀里,跟羊羔说起话来。 第2章 明月的自行车总掉链子…… 明月的自行车总掉链子。 她刚骑到榆树下,链子就掉了,八斗叔路过,过来帮她。八斗叔三十了,没结婚,也没出去打工,在子虚庄很稀罕的哩。他跟旁人不大一样,他写诗,研究毛笔字,尽搞歪门邪道,同他一样年纪的哪个不出去打工?就他常年溜达这那的,跟谁都熟,谁家需要搭把手,他都去,人当他面说得很好听,背后说他是个傻的。 哪个村没个傻子呢? 八斗叔还爱劝架,谁家因为鸡毛蒜皮的事闹上了,他总要叼个烟,一张嘴必是:“给我个面子……”有没有人给他这个面子呢?说不好。 明月小学时叫八斗叔拦过,硬不让走,叫几个小孩儿听他念诗,他问她们好不好,她们捂嘴笑,心里害怕都跑掉了。 瞧,八斗叔这大清早的,胳肢窝又夹了书,一手抽烟,不晓得晃荡啥过来了。 “妮儿,吃了?往哪儿去?” 明月说:“吃了,打算去澧塘呢。” 八斗叔把烟头丢地上腻了两下,把书递给明月,蹲下捣鼓车链子。书用旧报纸包了封皮,脏不拉几,明月站在榆树下看他修车。 八斗叔的脑袋真像老母鸡呀,头发蓬蓬的,他还留胡子,很滑稽,白衬衫领口那油亮亮的,也不晓得洗……他家里只有个老娘了,他本来还有个哥哥,据说是个很平和很勤快的人。但有一年的夏天,是个午后,不晓得因为什么事,他爹打了他娘一顿,打得很凶,打完便那样了吧,该做什么做什么,他爹躺在席子上睡午觉,老大本都出门了,又折回来,拿斧头把爹砍死了。 这桩陈年旧事,明月这个年纪是不晓得的,却也听过。八斗叔的哥哥去坐牢了,他跟着老娘过,他那会儿才十几岁。 子虚庄的人总是说,那个年轻人是很好的,真吓人,竟然做出那样的事。 起先,吓得人都不太敢跟八斗家往来,慢慢把这事忘却,又正常来往。 明月其实也有点怕八斗叔,他跟人不一样,人呐,一跟旁人不一样,就莫名叫人害怕。但八斗叔是个很热心的,爷爷活着的时候,他时不时来家里同爷爷喝酒,他还送过明月词典,不晓得哪里搞来的。 “好了!”八斗叔两手油,只往大榆树上抹。 明月递过书:“八斗叔,你真爱学习。” 八斗叔重言道语,又提他其实考上了大学,叫人冒名替了,这话子虚庄的人都听过,明月问奶奶,杨金凤说听他吹呢,是他发癔症自己想的。明月也爱想象,她一寂寞就爱想象,叫自己坐在另一个世界里头快活。杨金凤这话把她惊得不轻,幸亏,她想的事从不跟旁人说。 “妮儿,知道王小波不?”八斗叔问她。 明月想了一下:“王寨的?” 只有王寨的那姓王的最多。 八斗叔哈哈大笑,明月说:“要不后溪的?” 后溪也有几家姓王的人家。 八斗叔笑得更像老母鸡了,头发炸开,乌烟瘴气的。 明月想不出那会是哪里了。 “王小波是大作家!”八斗叔又摸出一支烟,他点上后,神情陶醉,好像他就是王小波。 明月最早接触的作家是电视里,电视里放武侠剧,上头字幕写着“原著金庸”,她小时候就想,金庸一定是古时候的一个大作家,后来,才晓得金庸还活着。 “王小波还活着吗?”明月觉得真稀奇,大作家叫王小波,像王寨的人。 八斗叔说:“死了,但他的精神永远不会死,人活着都该有自己的精神。” 明月笑笑,八斗叔是这样的,他总要说旁人都不会说的,也听不懂的。明月不晓得怎么回应,她又不认识王小波,他的精神无从领会,可是,人八斗叔刚给她修了自行车,她觉得不赞美一下八斗叔,实在亏欠。 “八斗叔,你真有文化,你给冯大爷家写的门对子刚我骑车过还见了呢!” 她说完赶紧骑上车,她害怕八斗叔再说出些什么她不懂的,那可就太糟了,她无法回应,就像她自己也常常身处这样的困境,老没人听自己说话,灵魂就会慢慢睡着的。她忽然很可怜八斗叔,没人愿意听他说王小波,她跟八斗叔是一样的呀,为什么却不愿意听他说话呢? 她不认识王小波,如果没说对,八斗叔也许会更寂寞。 天晴的这样好,不去打工的人便忙春耕,年轻人很少,原野上鸟雀起起再落落,绿色叫风挪近又放远,明月车子蹬得飞快。 澧塘是热闹的,一到春天每天都跟赶集似的,不过**里地,跟子虚庄就全然不同了。路边,农家乐的老板娘们站门口拦车,问开小汽车的人要不要吃鸡,吃大鹅。 澧塘的人会做生意,山谷里的老泉灌到瓶子里一块钱一瓶卖给吃饭的城里人,这生意独属澧塘人,泉是他们的,卖小玩意儿也只能澧塘人卖。明月是小孩子,也叫人撵过,她脸皮厚,人要是大声吓唬她,她就装听不见,慢慢走一边去,过会儿,再悄摸回来。 周末人多,多的加她一个世界好像就给塞满了。卖东西的也越来越多,都想挣这个钱。 谷里开着野花,没人看没人管,开得昏天暗地。明月一串风铃没卖掉,人说有点土,她雕的小塔卖十块钱又被说太贵,一泡生意都没做成,真沮丧呐! 明月抱着花布袋子往深处走。 日头漏了点光在山谷里头,一半明,一半暗,春风变凉了,打密的草艳的花里流荡过去。人的眼睛一瞧见这样青的山,绿的水,心也爽利了。明月掐了许多花,盘腿坐那编花环,她手巧,随的是李万年,李万年什么家什都能自己打,更不肖说,给小辈儿变戏法似的编出各样的小玩意儿。 光有花不成,还得有柳条,日头挪到身上来可真暖和,春天就是这样,一天比一天有意思。明月哼着歌,坐在半截破墙头下面已经编了三个。 后头有人过来,踩的草地簌簌响。 李秋屿没看见这里有人,他听见流水,想过来洗把脸。 第4章 老泉淌出条小溪来,清可见底,李秋屿洗了脸转过身时,就瞧见了明月。 他看着年轻,身材很高,腿长,因为夹克衫短的缘故,就更长了。明月一眼看出他是城里人,春天风躁,他的脸却是白的,一点春风的痕迹也没有。 李秋屿觉得这女孩子眼睛很有神,冲她一笑,明月有些拘谨:“你好。” 他没打算说话的,笑了笑:“你好。” 明月抱着花环站起来:“你是来解手的吧?” 李秋屿没明白:“什么?” 明月解释道:“你是不是找不着茅房,来这儿解手。”她以为他是看见自己,不好意思脱裤子了。 李秋屿笑说:“当然不是,我看起来像那种人吗?” 明月抿着嘴,摇摇头,他可不像,他白白净净的,眼珠子乌黑,是个怪好看的大人,风一吹他的头发,清清爽爽。 “请问你拍照片吗?”明月问他。 李秋屿说:“不拍,有事?” 明月失望地看看他,她以为,他会拖家带口来玩,需要个花环。 “没事,我问问。” 她又把风铃从布袋子里拿出来,风一吹,叮当响。 “你要不看看我叠的风铃,想不想买个?” 李秋屿导航导错路,开到这里,这里民风并不算淳朴,驶过路口时,被澧塘的人要了过路费。刚进来,便有人围上来卖东西,他什么也不需要,那些半大孩子堵着他,他要了一瓶水。 “多少钱?” 明月说:“一块钱一串,你要是拿三串就两块钱。” 李秋屿不说话,笑着看她,明月脸怪热的:“我不是进人家的东西,这是我自己编的,没要贵。” 李秋屿说:“没说贵,不念书了吗?你们这的小孩儿都在这儿做生意?” 明月说:“我不是澧塘的,是子虚庄的,我念初一。” 李秋屿似有所思:“你父母呢?他们允许你周末来这儿卖东西?” 明月说:“我跟奶奶过,父母都在外头打工。” 李秋屿便掏出钱夹,给了她五块钱的票子,明月难为情了:“我就叠了三个。” 李秋屿说:“三个就三个吧。” 明月没开张,一毛钱没有,她要去人店里换下零钱,李秋屿本想阻止,她却脚踩风火轮,急忙跑了。 李秋屿料定这五块钱打了水漂,可惜她那样一双眼。 他走出山谷,明月跑得吭哧吭哧回来了,把三块钱找给他。 李秋屿捏着票子,问道:“还卖什么吗?” 明月非常高兴,木塔掏出来:“这个,十块钱,我自己雕的。” 李秋屿拿在手里看了看,蛮精细的手工品,他有些存疑:“你雕的?” “我爷爷会木匠活儿,我跟他学的。” 李秋屿笑笑:“不是你爷爷雕的?” 明月低了头,揪花环上的柳叶:“我爷爷死了,这就是我自己雕的。” 李秋屿声音也低了下来:“抱歉,你手艺挺出色的。” 他说话斯文,像老泉下头的小溪,不急也不慢地往前淌着,明月抬起脸,腼腆笑笑,对大人跟她说抱歉觉得稀奇。 “要是你买,就八块钱。” 本来十块钱不还价的,明月觉得,她的木塔值这个钱,她费了一周的功夫,手指头锉烂了,木塔上的窗户都瞧得清呢。 这弄得李秋屿不买都对不起她的让利。 他给她十块钱,明月坚持把先头的两块还给他,他不肯要,明月很固执,李秋屿觉得自己同一个小女孩拉拉扯扯也不太好看,便没坚持,问起她路。 明月得了十块钱,心里特别甜蜜,她要把花环都送给李秋屿,李秋屿说:“你辛苦编的,我可以买。” 一切都很自然很自然地发生了,他没有要买东西的打算,却买了一堆。 明月本想五毛一次租给那些拿照相机的城里人,可她改主意了。 “这个不要钱,送给你。” 李秋屿说:“这怎么好呢?我要这个也没什么用处。” 明月笑道:“怎么没用?拍照片戴头上可好看了。” 李秋屿说:“我不爱拍照。” “那你能送人啊,送你的姊妹。” “我的姊妹不爱这种东西。” 明月有些惆怅:“那我没什么好东西送你了。” 李秋屿笑道:“你这生意做的。”他像是思考了片刻,把车里的一个熊猫公仔给了明月。 非常可爱憨厚的熊猫。 李秋屿说:“拿去玩儿。” 明月爱不释手,瞧了又瞧,她怕弄脏了公仔,放进袋子,心想棠棠一定会高兴坏的。 可这么大这么漂亮的玩具,肯定很贵。 她挣扎得脸通红,到底把那十块钱还给了李秋屿: “我用木塔给你换吧。” 李秋屿说:“礼尚往来,这是送你的,木塔是你的劳动成果我不能白拿,花不少功夫吧?” 明月觉得他声音真好听,真温柔,听得人都生了点寂寞,也不晓得怎么回事,她觉得自己很受尊重。可这样的人,这样的声音,昨天还没有,明天也不会有了。她心里像是日头落了,黄昏时分。 “那你明年春天还会来吗?”明月问。 李秋屿是给人烧纸,归来误入歧途,明年春天,他有些出神,他都不知道这是个什么地方。 明月很急切说道:“你来,我会送你一个很好很漂亮的木雕,不要钱,你来不要钱的。” 她很郑重强调:“真的,你是不要钱的。” 李秋屿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小孩子这样认真,他很擅长给人以怜悯,叫人好过些。但他不好答应一个小孩子,他不会再来。 “我其实是开车走错了路,明年春天……应该没办法过来。” 明月心里像是叫风吹满了哀愁,她讪讪地笑一笑,不再说话。 李秋屿看看手里风铃,说:“风铃就很漂亮了。” 明月不大信:“刚那个阿姨说我这风铃太土了,所以没要。” 李秋屿笑道:“怎么会呢?能做出这么漂亮的风铃很了不起的,物美价廉。” “那你喜欢我的木塔吗?”明月不好意思问道。 “当然,我还没见过你这么聪明的初中生。”赞美一个孩子,是很轻而易举的事情,李秋屿完全不用花费心思,他的模样,好像从不会说任何一个叫人不愉快的字眼。 他认真跟她说话,明月想哭,她的心就像澧塘的老泉,汩汩冒着,不停往外冒,流出一条永不干涸的溪流。她却没有机会再送他木雕,他要走了,从哪儿来不晓得,要到哪里去也不晓得。 “等过年去庙会,我会跟菩萨求叫他保佑你。”明月想不出什么了,只能说这。 李秋屿非常意外,他笑道:“菩萨保佑我什么?” 明月说:“保佑你发财,长命百岁。” 这是一个小孩子能想到的最好愿景了,李秋屿失笑:“有钱有命,非常好。” “我们这正月里头,还有书会,热闹得很。”明月极力想跟他再说两句话,她多希望再见到他啊。 李秋屿自然是不感兴趣的,但他很懂照顾一个孩子的情绪,她看上去很文静,其实很爱说话,也不算怕生。 第5章 “卖书的吗?” 明月笑了:“不是,是说书的,就在隔壁花桥子的麦地里。” 李秋屿想了想:“正月那么冷,为什么不放在这会儿呢?” 明月说:“那不行,麦苗起身就不能踩了,回头不结穗,没听说过三月里办书会的。” 李秋屿没听懂,笑笑:“你知道的很多。” 明月低头踢了踢小石头:“我知道庄稼的事,城里的事我就不知道了,我是井底之蛙,就坐这里,只能瞧见我们这里的事。” 她觉得挺害羞,为自己不晓得城里的事。 这小孩子说话显得很寂寥,脸是稚气的,话又很老成,李秋屿道:“城里的人也不知道庄稼的事,大家生活的环境不一样而已。” 明月抬起头:“城里的人只想来吃走地鸡,不想知道庄稼的事,可我们这的人想去城里,做城里的事。” 李秋屿无话可说。 他只能问她:“你想去吗?好好念书,念好书就有机会到城里学习工作。” 明月扭过头,轻轻叹口气:“我能吗?我这样的到城里能干什么呀?” 她脸上并没什么希望可言,还是笑着的。 李秋屿发现她是很秀气的,眼睛很美,时不时露出一些迷惘的神情来。 “能,只要你想,我的大学同学里也有从小村子来的。” 明月一直笑笑的,她也不知道自己想不想,她混沌,像天地还没叫盘古劈开。 “你是大学生吗?” 李秋屿说:“我已经毕业很多年了。” “念大学好吗?” “很好,能认识投缘的人,还能尝试很多事情。” 明月说:“那我信你。” 他说的她不大懂,但李秋屿看起来一点不像会骗人的。 李秋屿笑道:“不过,有时别人的话也要想一想再决定信不信。” 明月怪笃定:“是你说的,我就信。” 李秋屿今天话太多,他得走了。 车子掉了头,农家乐的大鹅伸长脖子叫唤,想要追人,被明月掐住脖颈拎到了旁边去。 车窗是开着的,李秋屿跟她道别,明月摆了摆手。等他的车动了,明月忽然跟着车跑起来,像小时候那样,年关过后追着李昌盛夫妻坐的汽车。她好几年没这样追过汽车了,她长大了,即使李昌盛夫妻再走,她也不会这样追的。 可她上一次追汽车,才刚十岁,她就这么跑起来,小辫子一跳一跳,好像前面有爸爸妈妈,她把三年里的想象与现实迅速混淆了,这是她唯一的机会,别人都有汽车追。 李秋屿从后视镜看到她,明月一直跑,她觉得自己又变成了很小很小的时候,只要跑得快,就能追上汽车,她喘不动气了,也毫不在乎。 李秋屿不断从后视镜看她,那个女孩子穿的是红衣服,像团火,烧了一路,他不懂她追他车做什么,只能停车。 明月眼角有了眼泪,她喘着粗气,李秋屿诧异不已,他递给她一张纸巾,安抚说:“如果我明年还来,一定会找你买东西,回去吧。” 明月没说话,她只是想追汽车,她像只掉队的候鸟呆滞地看着李秋屿,李秋屿微笑:“你叫什么?我来的话肯定会找你。” “我叫李明月。”她呛了一嘴灰尘。 李秋屿说:“这么巧,我也姓李,有机会明年见好不好?你先回去,要是你能考第一,我再送你个礼物。” 李昌盛夫妻那年走的时候,也说明年回来,明月分不清承诺和谎言,就像分不清是天大还是地大。这没什么要紧的,明月摇摇头,告诉他: “谢谢你跟我说话,我今天非常高兴,再见!” 她往后退了几步,抱紧熊猫。 李秋屿回头看了她两次,她开始变小,最后成了一个红点,立在春天里不动。 第3章 明月一路上都在想着李…… 明月一路上都在想着李秋屿的声音,好像她人本来是睡着的,叫这声音给唤醒了。 她回到家,先把自行车锁上,进锅屋舀了半瓢井水喝下去,觉得不渴了,才抹抹嘴,掀开锅盖拿杨金凤早上烙的菜盒子。菜盒子湿哒哒的,泄了,底下是杂粮粥,明月又把锅盖盖上出来找棠棠。 棠棠在老赵婶子家玩儿,这家有两个小孩儿,老赵婶子的老伴、儿子、儿媳妇都在外头打工,一家有三个挣钱的,手头宽敞,小孩子总是能吃到许多零食,喝各种奶。 棠棠总爱往老赵婶子家溜达,她一来,见人家孩子吃这喝那,就直勾勾瞅。大人抹不开脸,也给她拿块雪饼什么的。来太勤了,老赵婶子不大高兴,就是穷亲戚打秋风也不兴天天上门的。 那两个孩子在喝ad钙奶,喝了一瓶又一瓶,老赵婶子挺惯孩子的,要啥买啥。棠棠蹲石榴树下玩儿人家的遥控小汽车,她淌清水鼻涕,鼻子痒了,褂袖子一蹭,黏糊糊拉丝好长。人家喝奶没招呼她,她一会儿抬头瞅过去一眼,一会儿又瞅过去一眼,瞅了那么几回,棠棠到人跟前问: “酸不酸呀?” 人不理她,坐凳子上继续咬吸管。 “我闻着有股什么味儿。” 吸管都咬瘪了,小孩从板凳上滑下来,蹭蹭蹭跑到一边儿去 ,棠棠跟过去,人又挪了地方,最后,搡了她一把,棠棠也不生气,等人把瓶子扔了,她立马去追滚走的瓶子。 老赵婶子排骨炖好了,香得很,她把小木桌撑开,一家三口在院子里啃排骨。大点的那个姑娘,嫌肥的恶心,趁她奶奶不注意,丢给蹲脚边摇尾巴的狗了。 “哎呦,老天爷哎!”老赵婶子瞧见了,一脚把狗踢开,晚了,狗忍痛没叫叼着肉蹿开,棠棠看着,都想当小狗了。 她趴人桌沿,说:“我能吃肥肉。” 老赵婶子脸上都能刮下一层霜了,抠了抠牙缝:“你能吃肥的回家叫杨金凤给你烧。” 一家三口继续啃排骨。 棠棠看了会儿,又蹲石榴树那玩儿小汽车。 满院子都是排骨的味儿,老赵婶子啃完一块,就嘬嘬嘬唤狗,狗不计较主人那一脚,颠颠过来,叼走骨头趴墙角专心咂摸起来,棠棠便愣愣看狗。 明月猜棠棠是在这儿,大门敞着,她一进来就瞧见棠棠了。 老赵婶子看见明月,也就是看了一眼,没吭声,都是一个庄的,除非结仇,哪有不打招呼的?明月很窘迫,叫棠棠: “光知道玩儿,赶紧家去吃饭。” 棠棠不动,明月只得走到人石榴树下拉她,就这么几步,可真够远的。 她明白,老赵婶子家早就很烦棠棠了,棠棠是小孩,光晓得人家里好吃的多,好玩儿的多。 老赵婶子一家还在那啃排骨,至始至终,一眼也没瞧她姊妹俩,一个字都没说。 明月牵着棠棠,走出了那个新翻的院子。 “姐姐,商店里的好吃的都卖给老赵婶子了吗?” 明月心里难受,不说话。 “姐姐,老赵婶子家的狗也吃肉了。” 明月很烦。 “姐姐,你喝过ad钙奶吗?” 明月突然撒开她手,气红了脸:“跟你说多少遍了,不要再去人家,咱家有饭,你就是不听话,非跑人家家里头讨嫌,回头人背后又要说奶奶,你怎么一点也不叫人省心呢?” 第6章 棠棠才四岁,她馋,嘴巴淡,她像个小动物只晓得吃点什么,玩儿点什么。她见姐姐发火,心里害怕,但她晓得姐姐不会打她,她就没哭,怯怯去拉明月的手。 明月哭了,她把棠棠抱起来,一手抹掉眼泪,说:“咱别去人家了好不好?以后姐姐挣钱给你买奶买好吃的。” 今天就买。 她领着棠棠到小卖部买了一瓶奶,一包夹心饼干,一袋雪花膏,还剩三块,十块钱用处可真大。她又想到了李秋屿,他说话多好听啊,明月非常后悔自己骂了棠棠,她发誓,一定不要再吼妹妹,棠棠已经很可怜了。 她们回到家,明月把熊猫公仔给了棠棠,这是棠棠的第一个玩具。家里小玩意不少,李万年编的,小蚂蚱,小鸭子,可跟电动的高级的比,一下黯然失色,拿不出手。 棠棠抱着熊猫,亲个不停,问明月能不能抱着它出去玩儿。她四岁,还很小,可已经有了炫耀的欲望了。 杨金凤从明月姑姑家回来,脸色不好,姑姑嫁到三十里外的镇上去,跟姑父天天吵架,你骂我,我骂你。姑姑气男人只晓得喝酒打牌,死不上进,家里几张嘴都等着吃饭,一个大男人家,口袋跟叫狗舔过的碗呢,一个子儿没有,丢人。但人是姑姑自己选的,她一伤心就哭,哭天哭地,拍着大腿哀号自己当初瞎了眼。 男人跟女人总是要吵架的,李昌盛夫妻也吵,真吓人呐,夫妻凶起来像仇人,都恨不得对方去死,立马去死。明月是小孩子,大气不敢出,茶几啊,杯子啊,能摔的都叫夫妻俩摔了,摔完了叫明月收拾。 她听得脑袋嗡嗡的,可爸爸妈妈吵完又亲亲热热一块儿吃饭,睡觉,爷爷说过日子都这样。也有吵得顶厉害的,女人去上吊,拿自己性命惩罚男人这一家,孩子大人,都不要了。人死了,吹吹打打热闹一番,那要过日子的,便又该怎样就怎样过下去了。 “姑姑好了吗?”明月给杨金凤打水洗手。 杨金凤接过手巾掸褂子上的灰:“小孩问啥问,鸡喂没?” 家里有鸡有羊,猪圈里还有一头大肥猪,杂活太多,杨金凤打一睁眼就得忙。明月下了学,便能搭把手,杨金凤不怎么舍得用她,明月得温书,小孩子最当紧的就是念好书,不念好书,啥都白搭。 “奶奶看!”棠棠抱着熊猫从外头进来,杨金凤问,“哪儿弄的?” 明月不敢吱声,她跑去澧塘杨金凤不知道。 果然,杨金凤劈头盖脸把明月骂了一顿:“几块钱你就疯跑半天,能发财不?” 明月低头瞅鞋:“我下午做题,不耽误事儿。” 杨金凤说:“还顶嘴?我啥也用不着你弄,你念好书比干啥都强,念不好书就得打工,回头再像你小姑找个瞎男人过了,一辈子白活!” 明月心里有许多疑问,也没人跟她讲明白。 她忍不住道:“打工有什么不好,范小云的妈在富士康挣的比我们老师都多,一个月顶老师小半年。” 杨金凤冷着:“范小云说的?她那个女娃娃不好好念书,你是个实心眼的,她说啥你信啥?” 明月说:“老赵婶子家里头人都出去打工,她家都翻新屋了,要是念大学才能到城里挣钱,打工不也能吗?” 她心里很茫然,到底为什么要念好书? 杨金凤没打过工,也不晓得到底广东的厂子里是个什么情形,她凶道:“打工是那么好打的?天天搁厂里卖力气,跟干庄稼活一样,累死累活,人那念好大学的就不要出苦力!” 明月不吭声了,她心里也气鼓鼓的,奶奶又没见过,书上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可见奶奶也是自己想的。 杨金凤草草扒拉两口饭,轧了两桶水,装上三轮车,她要先去薅红薯秧子再到东湖的地里栽上,两个人的活儿,她不叫明月去。 “棠棠,过一边儿玩去,别耽误你姐学习。”杨金凤交代棠棠。 棠棠便又抱着熊猫找人玩儿去了。 院子又静下去,只剩明月,她心里总觉得忧愁,困惑,无人可说,连去跟小羊羔说话也不能了。 奶奶一个人,去插那样多的秧子,为的就是叫她学习,她觉得内疚,好像不往死里学习,浪费一丁点时间,便非常对不起奶奶所受的苦累,奶奶总说,学习是为自己学的。明月晓得不是,她是为奶奶,叫奶奶失望痛苦,她会更难受。 她真羡慕张蕾啊,好像张蕾就是为自己学的。明月坐院子里做卷子,天上的云打头顶过去,太阳也过去,余晖追逐到了西山,这一天便这样往尽头里来了。 张蕾成天都在学习,上厕所都是争分夺秒,不跟人闲扯。 她跟上了发条的玩具似的,一直蹦,而且也不需要人再拧一拧,明月觉得她学疯了。 要超过张蕾,得多难啊,可真超过了张蕾,得多骄傲啊,明月想法多得不得了。张蕾在那学习,她怎么好意思下座位乱窜找人说话?明月悄悄跟上了张蕾的节奏。 英语单元考试,张蕾考了第一,明月第三,这简直是受宠若惊,她从没这么厉害过。老师也很惊讶,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明月潜力无限。明月却发愁了,她从没考这么好过,其实没做什么,就是天天背书,写单词,做老师印的卷子,这回考这么好,往后考不好多不好意思? 只能更努力了。 张蕾对她的态度缓和些,好像明月进步,方有资格跟她当同桌。张蕾很傲气的,跟谁都不是朋友,她个子矮,可是很漂亮,她脾气不太好,可又是老师们的宠儿。 语文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叫《我憧憬的生活》。张蕾盼着到美国念大学,要上名校,老师读了她的作文,对她赞不绝口。张蕾爱用修辞,排比架势,老师说多读书肚子里有货,不怕写不出来。 张蕾瞥一眼明月的作文本,说:“你分数怎么这么低,写的什么?我能看看吗?” 明月给她看了,张蕾看完直皱眉头:“你长大想说书?” 明月实在是没什么宏大理想,她只想跟奶奶棠棠过好日子,这算什么理想呢?将来做什么,她毫无头绪,想来想去,觉得说书还成,便把小时候跟爷爷李万年的事写了出来。 明月说:“能到花桥子书会说书怪有意思的。” 张蕾不可思议看向她。 明月又说:“当个木匠也成,你去过北京吗?我真想把长城故宫雕出来。” 张蕾冷淡道:“你也太没出息了,只晓得说书木匠,你要是到城里转一圈就明白自己多可笑。” 明月问:“你去过城里?” 张蕾说:“我暑假去了苏州,苏州有个很大的工业园,都能跟新加坡做生意。新加坡你知道吧?地理书上有。我妈还带我去了叶圣陶故居,叶圣陶你记得吗?” 张蕾滔滔不绝,把她见的说了个遍。 明月听得懵懂:“那是苏州好,还是广州好?范小云说广州是最能挣钱的,有富士康。” 张蕾没去过广州,但她村子里也有许多人在广州,她一脸严肃:“富士康就是个打工的工厂,不用羡慕打工的,要羡慕,也应该羡慕富士康那些管着别人的,做高级的事情。” 第7章 明月更不懂了:“什么是高级的事?” 张蕾指着她脑袋:“用脑子做的,就是高级的,光晓得卖力气的就跟畜生一样,跟牛拉犁一样,你想跟畜生一样吗?” 张蕾特别享受教诲别人的感觉,同学是懒惰愚蠢的,老师是能力有限的,她渴望大城市,她在小学的时候就意识到土地是可恶的,劳累的。她不晓得怎么摆脱,直到去了苏州,可天堂一样的苏州,也藏着破烂的出租屋,那里住着肮脏的,粗俗的打工的人们,她的妈妈就是其中一员。张蕾窥探到一个很重要的秘密,原来,那些年关回去的看着混得还不错的人,在城市里,依旧过着猪狗一样的日子,但城里的猪狗,也好过乡下的猪狗。 她不要在乡下当畜生,也不愿在城市打工,她要当城市的人。 这个想法烧得她难受,她被这个梦刺激出无数力气,像是藤蔓,弯弯曲曲拼了命地长,可她在很深的洞里,要长到外面去不晓得要付出多少。她觉得没有人能够理解她,老师也不能,张蕾算不上很尊重老师,乡镇的老师,又能有多少见识呢? 她更看不上她的同学,就像此时此刻,她惊讶于明月的无知,幼稚,还有井底之蛙一样的心思。 明月不想当畜生,畜生要出一辈子的力气,老了就被人卖,被人吃,畜生落到人手里,就只有肉的意义。 可她也没有很想离开子虚庄,她苦恼的,同样没有人能回答她,为什么要出去打工才能挣到钱?为什么要离开家乡才能过上好日子呢? 她问张蕾:“像家住在苏州那里的人,还要去打工吗?” 张蕾说:“市民当然不需要,他们本来就有很好的工作。” 明月真羡慕他们,不用离开家,就能挣许多钱过好日子。凭什么她们就得离开家才成?老天爷可真不公平。 张蕾几乎是用一种怜悯的语气告诉明月:“你要是能考上大学,在城里上班,就变成市民了,你的小孩也就在城里上学,以后世世代代都是城里人。”她觉得她的同学,远远没有能思考到这一步的能力。她愿意跟明月说,仅仅是因为她觉得明月成绩稍微好一些,大约能懂她的意思。 世世代代做城里的人,是一个非常崇高的理想,张蕾这样想。 明月沉默着,她有许多问题,像春天里飞的柳棉,春风驱赶着,权威着它,没有方向没有结局。 春天要死了,明月放学骑车从田埂间穿过时看见的,因为大片大片平整的麦田已经绿到尽头,变幻作微黄,海一样的麦田起伏着,绿色的海,叫时间给调了颜色,那样的麦田,太广阔了,太辽远了,朝眼睛都看不见的边际滚动过去,土地太工整了,一块连着一块,也太多了,多到寂寥,多到痛苦,每一棵,每一棵上头都是留守着的人手心的血泡,额上的汗珠,麦子不再配得到年轻生命的血泡和汗珠,但靠佝偻的背,粗糙的手,竟依旧能延续一岁一枯荣。 尖对尖,芒对芒,风从麦田里席卷过去,从南往北,自东而西。明月不是第一次看麦田,看麦田只叫人更寂寞,要活到奶奶杨金凤那样的年岁,还很远很远呢,这样远,我只能一直这样看麦田吗? 明月想到这点,不知怎么的,有些酸心:世上一定不止有麦田。可麦田外头是什么,谁晓得呢? 她一有心事,就爱抱着小羊羔说话。明月回到家,到羊圈里喊小羊羔,它名字很随意,叫“没妈的”,它刚生下来妈妈就给卖了,当时家里急用钱。明月抱它在怀里,说:“你想不想去城里呀?” “没妈的”咩了一声。 “那就是想。” “没妈的”又咩咩。 “啥意思?到底是想还是不想?人都想去城里,我也有点想去,但是呢,奶奶跟棠棠都在这儿,所以我哪儿也不去。” 明月说到这,想起一个声音,一下从死去的春天里活过来,什么感觉呢?是向往,是惆怅,一半,一半。 周五没有晚自习,明月去接棠棠。幼儿园门口接小孩的大都是老人,鲜有小媳妇,他们见了面就说家常,邻村的会骑个三轮车过来。幼儿园对面坐着个老太太,九十岁,儿女都是老人,在城里帮打工的后辈带小孩子。老伴一走,就剩她自己,明月按辈分得叫她荣姥太,杨金凤都得喊婶子。 明月常常见到她,荣姥太最爱在幼儿园门口坐着看小孩儿,一坐半天。早饭吃过了,拖着身子挪到这儿来坐,来往的人,来往的车,来往的家畜,荣姥太都看,她也不怎么说话,聋得很,人耳朵一不好,跟人说话就费劲了,越费劲,越说得少。 荣姥太吃了午饭,又来坐。她一天一天地不说话,心里在想什么呢?明月每次见她,都跑过去大声打招呼:“姥太!你在这儿玩儿吗?” 荣老太的眼睛是灰色的,抬得很慢,像是声音打麦田的尽头传过来,要对上明月的眼,才会露出一个很慢很慢的笑,她没听清,也不会叫人再说一遍,只嗯啊笑对,摸摸你的手,示意她心里清楚你在招呼呢。那样的手,一摸上来,像叫老树皮给剌了两下,明月觉得荣姥太一定很寂寞,留在子虚庄的人,哪个不寂寞呢? 小孩子不寂寞吧,一下了学,闹着老的给买零嘴儿,到处乱跑。老人们肩头挂着书包,在后头骂小崽子跑得快,老老小小们,往夕阳里走,越走越远,各自归家了。只有荣老太,一个人坐着。 明月带着棠棠,路过冯大娘家,她家门口种着的月季开花了,老远嗅着喷香。冯大娘家大门很气派,特别高,她家里是很富有的,冯大娘人很爽快,她的一双儿女,都在外地念大学,丈夫打工,冯大娘跟婆婆娘俩种着十亩地,家里日子过得比旁人好一截。杨金凤说,冯大爷是个有点文化的人,到外头打工不出苦力,还能挣钱。因为冯大爷有文化,晓得孩子们念书才是好出路,所以他家才能培养两个大学生,杨金凤最羡慕的,就是冯大爷一家。 冯大娘坐门口择韭菜:“明月接棠棠呐?” 明月应声:“大娘要做晚黑饭了?” 冯大娘说:“包韭菜鸡蛋扁食,棠棠吃不吃巧克力?”她家里是慷慨的,据说还有城里亲戚,冯大娘说着,拍手起来,叫明月两个进门,明月拽棠棠,“大娘,她不吃,我们这就家去。” 棠棠乱扭:“我吃巧克力,我吃巧克力!” 明月臊一脸,这小孩真是好吃死了,冯大娘说小孩都嘴馋,给拿了一盒巧克力。冯大娘家的院子真干净,多好的水泥地,多好的小菜园,多好的……明月瞧见堂屋屋顶放了个白色的东西,问:“大娘,那是什么?” “热水器,过年你大爷叫人装的,只要有太阳就有热水,夏天洗澡方便。”冯大娘插上电,水管子滋滋冒水,她洗韭菜呢。 冯大娘家的家景真好,是本庄第一家装热水器的,还有自动洗衣机,她家里干什么都不累。明月家离冯大娘家有些远了,本非邻居,因为棠棠念书在这边,才每每经过,相熟起来。 “热水器很贵吧?” “用你月月姐奖学金,没花家里钱。”冯大娘脸上很自豪了。 明月心道,冯大娘家的月月姐是月,我也是月,可我跟她比差得真远。 第8章 “好好念书,要考大学啊明月。”冯大娘两手是水,往围裙上一抹,拔了电,“你姊妹俩在这吃扁食吧?” 明月脑子已经飘远了,答非所问:“大娘,以后磊子哥跟月月姐就是城里人了吗?” “留城里找工作,就是城里人啦,户口都迁走了。”冯大娘说起话来特别干脆,那声音,很像树枝啪一声断开。 明月又问:“打工能变城里人吗?” 冯大娘说:“不能吧,得有城里户口才能算城里人,你小姊妹俩好好念书,考大学到城里去,你奶也能跟着享几天福。”冯大娘本来要说你奶是个操劳命,又觉得当小孩子面说这不好,进了西屋,把冯月以前的课外书找几本给明月。 “月月姐初中的书还留着吗?”明月觉得稀奇,以为早卖掉了。 冯大娘说:“都留着呢,不看了也留着,你想看就来家借。” 冯大娘真好,大学生稀罕的哩,一家还出两个。明月牵着棠棠回家,棠棠嘴黢黑,黏黏的,月亮高悬,杨树的叶子叫晚风吹得哗啦啦。 一听说棠棠拿人家巧克力,杨金凤数落起明月:“人就是招呼一句,怎么就当真往人家里跑?” 明月说:“大娘热乎得很,硬不叫我们走,就去了。” 杨金凤是很有自尊的,她不愿叫人看轻,觉得她的两个孙女嘴馋,因此,心里不大痛快。明月瞟着奶奶神色,说:“冯大娘是真心实意给的,还叫我好好念书,我能分清人是招呼客气一下还是实打实想给。” “那也不兴要,给就要?往年家里穷吃不上饭,现如今不说天天有肉,该吃肉也没短你俩的,到外头老伸手拿人家的东西不像样。” 杨金凤说完,便去泡豆子,豆子豆子,家里永远一股淡淡的酸味儿,那是属于豆腐的。家里并不常吃肉,明月坐在窗前,一抬头,瞧见了天上的明月,瞧了那么一会儿,月亮就变成了热水器,有太阳就有热水,多神奇啊,她不太明白那是怎么回事儿,但她盼着有一天,自己也能给家里装上热水器,像冯大娘家那样。 第4章 五月底六月初,麦子得…… 五月底六月初,麦子得抢收。 湖地有人家用上了联合收割机,杨金凤不舍得,一亩地好了产七八百斤粮食,要到粮站交公粮,要留口粮,刨去种子化肥再往里搭收割费,那真是亏不起。 家里地多的实在没法割,劳力出去打工,只能赶紧地联系收割机,慌死了,这一阵人人脸上都是慌的,步子迈得又急又大,问东家,问西家,机子到哪儿了?唯恐人机子不来,万一老天爷心情不好落雨,那这一季收成,是铁定折手里了。 杨金凤一个人要割四五亩麦子,凌晨两点多就爬起来,晌午也不回。明月在家做好饭,挎着篮子,往田埂去。麦子像焦了的海,杨金凤弯着腰,汗流进眼里,眼睛便红了,脸皮也叫汗给腌成雾雾的,好像嫩了起来。 “奶奶,吃饭咧!”明月叫她。 杨金凤是干活的好手,能下苦力,麻溜劲比得上陕甘的麦客。往年,子虚庄一到麦收季节,就有陕甘的麦客朝这里来,他们家乡麦子熟得比这里晚,便趁此空档出来讨生活。如今人都去城里打工,又有了收割机,不咋见麦客了,明月小时候给麦客送过饭,兴许那些人也都去了南方打工。 割麦子又不是啥好活,能进工厂,谁要来割麦子。 要是都舍得用收割机,谁要来割麦子。 杨金凤要割麦子。 她后背长满痱子,一个麦收季节,身上得褪一层皮。褪就褪吧,庄稼人谁一年不褪个几回皮? “赶紧家去,别耽误下半天念书。”杨金凤的脸真红,汗也真多,她扯过手巾擦了几把,拿起馍馍。 明月给她倒绿豆汤,像没听见:“摸黑有人给咱拉麦吗?” “有,你坎儿大爷开他拖拉机,都说好了。”杨金凤灌了一大碗绿豆汤,五脏六腑舒坦了。 明月说:“给大爷油钱吗?那谁压车?” 杨金凤骂她:“你老操不完的闲心,谁压车,还能你压车?你念你的书,天天问东问西!” 明月想压车,李万年在的时候,就用卖豆腐的小三轮拉麦子,麦子剁得高高的,明月爬上去,天上也挂着明月,她坐麦子上唱歌,觉得很自由,叫月光照着身子,风吹着热脸。 杨金凤跟她没好脾气,只晓得催她念书。明月习惯了,还要问:“那等人都忙完,谁家能给咱搭把手不?” 杨金凤累得要命,骂她都嫌费嘴。 明月便跑过去捆麦子,手剌得生疼。等杨金凤吃好,她挎着篮子慢慢走出麦田,远处收割机轰隆隆过去,它张着大嘴,所过之处,麦子便只剩矮矮的秸秆了,很神奇,很快,不晓得比人快多少。 什么时候我家的麦子能用收割机?明月心里乱乱的,要是能早点去打工挣钱,就可以了吧?明月想打工,她好像叫范小云蛊惑了,又或者是其他人,那些逢着年关回来的喜气洋洋的人。 可杨金凤叫她好好念书,她爱念书吗?真不清楚,说不上爱,说不上不爱,叫好好念就好好用功,叫她去种一亩麦子,她也会很卖力的。她愁的是,卖力能换钱才好,念书卖力还得花钱,老师又让交期末资料费了。 “明月!”八斗不晓得打哪过来的,他戴着草帽,手里是镰刀,“你奶还在地里呢?” 明月说:“在呢,你吃了吗八斗叔?” 八斗说:“吃了,我给你奶搭个手。” 明月很高兴:“你家忙完了吗?” 八斗家没忙完,但他喜欢跑旁人家搭把手,不用叫他,他自个儿就会跑来。八斗叔这算什么呢?难怪他娘老骂他。他为的是叫人夸他一句好吗?明月不懂他,她只晓得八斗叔是爱面子的,奶奶说的。 整个麦收时令,那样热,那样累,到头来能落几个钱呢?真是不值当的种地,太不值当的,可那老的,幼的,不留在土地上无处可去。那年轻的,力壮的,先叫城里用了去,等老了干不动了还是要回到土地上来。 这都是明月已经知晓的。 她跟同学们骑车回来的路上,看见长长的队伍,在粮站门口排着。大都是开三轮来的,鲜有平板车了。明月自打念了初中,脑子里便时常冒出些问题来,她停在路边,伸头往粮站里头瞅。 粮站里有工作人员,有秤,要检验粮食的好孬,那些工作人员是叫吃商品粮的,意思是吃国家饭。明月觉得他们看起来很神气,在子虚庄人的嘴里,一个人,若是能吃商品粮,那就是很出息很好的。 “李明月,你在这干嘛,怎么不走了?” 张蕾从车子上下来,明月扭头:“我随便看看。” 张蕾也瞅了几眼:“有什么好看的?都是来完粮纳税的。” 人在里头卸粮食,那么重一袋子,胯一顶,胳膊一揽,老汉胳膊上暴起青筋,明月瞧得一清二楚。老汉看着得七十多了,哼哧哼哧的。 当农民真可怜,明月心里有着很模糊的悲哀。她明白,李万年如果活着,也一定在这长长的队伍里,等着人验收粮食。她喜欢爷爷,最爱的就是爷爷,可李万年死了。 第9章 “城里人要交公粮吗?”明月跟张蕾说起话。 张蕾像看傻子:“城里人都不种地,交什么公粮?” 明月无意识张口:“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 张蕾看她一眼:“你会背《观刈麦》?这不是咱们课本上的。” 明月晓得她有些惊讶:“我大娘给我的书上有。” 张蕾哦一声:“你怎么想起来背这个?” 明月说:“就是一下想到,随口背的。” 张蕾有点余光看她的意思:“城里人工作挣钱,农民种地交公粮,这都是很正常的事。” 张蕾在学校里是很有权威的,她永远很犀利,想法很独特,跟其他留守的学生很不同,大家都有些敬畏她。 明月却道:“我不觉得正常。” 张蕾这下是真的有些惊讶了,因为还没有人会质疑她的观点,她总是很笃定,很从容,明月在她眼里是很幼稚的。 “哪儿不正常?” 明月说:“我说不上来,反正我不觉得这是正常的。城里人工作挣钱了,可农民交公粮又没给钱。” 张蕾嗤之以鼻:“地都给你种了,当然要交。” 明月反问:“为什么种地就得当然交?” 张蕾一哂:“一直都这样的好吧,你又不是城里长大的,年年交公粮看不见吗?” 明月说:“一直都这样也不一定就是对的事。” 她其实拿不准,但心里有这么个念头便这样说了。 张蕾有些古怪地看着她:“真没看出来,你还挺个性的。” 明月心道,我个性不个性不清楚,反正我跟你想的不太一样。 “这不该是咱们关心的事,别看了,有这闲空你不如多做套卷子。”张蕾脸上说不上是什么笑,她骑车走了。 明月晓得张蕾谁也看不上,今天她跟她唱反调,张蕾一定很鄙视她,但无所谓,明月就是这样,她心里又寂寞又迷惘,谁爱鄙视她,谁爱抬举她,都无所谓吧。 这一阵,老师收资料费挺难的,没钱。班里太多人学不会数学,英语,成绩差得要命,老师要气死了。老师说,你们只配去打工,打工也没人要的。明月坐底下看老师发火,教室很安静,被骂的后几排男生在睡觉,她觉得老师马上就要升天了,昏厥过去,脸都骂红了。 张蕾戴着耳机,她有个随身听,是她妈妈送给她听英语听力的。她苦练听力,四周无论发生什么,都影响不到她。 “你们就是群废物,蠢货,啥也学不会,又死懒不动,都别上了现在就去打工,还能替爹妈省两个钱!”班主任吼到最后,嗓子哑了。 事实也是如此,班里大部分人都是蠢的,懒的,不是学习那块料。可能怎么办呢?他们哪里也去不了,只能在这里。老师也没有办法,他们不能去城里教书,只能教这样的学生,大家都是天涯沦落人。 上学期走了个化学老师,据说他县城有亲戚。学校也零星走了些学生,有的是跟随打工的父母到外地念书去,有的是半道辍学,就像柳絮跟着风,落哪儿的都有。 等班主任一走,教室变得活泼起来,该笑的,该闹的,照旧老样子。后头男生溜达出去,不晓得干什么,上了大半节课才又晃荡进来,一股子烟味。语文老师看看他们,没有骂人,他只管上课,学习不学习的学生不乱说话就成。 听说初二要分班,学校要搞个重点班,乡镇中学的升学率不能跟城里比,可好歹也得输送几个学生,这是面子问题。班主任单独找了些同学谈话,语重心长告诉大家: “你们不一样,班里那些孩子,他们混个初中毕业证就算了,你们是要念高中念大学的。学校为了能给你们弄个好环境,不受影响,初二会单独成个班,可得争气啊!” 约莫十来个人,围着班主任听她训导,明月也在,这样的话其实已经听过很多次了,她心里没什么触动,她不晓得人家是不是跟自己一样,脑子里像住了云彩,一会儿飘出个形状,一会儿飘出个形状,想法很多,没有一样确定的。 但是班主任找到她,她便被归了类,是被寄予厚望的,一个人,一旦被人看重,自己也不好意思不做点什么。 明月发现张蕾在预习初二物理书了,她也去借,现在她不愁借书,冯大娘家很欢迎她。 大杨树绿得不能再绿,布谷鸟什么时候走的不大清楚,麦收的时候,天天叫唤,突然就听不到了。田里烧起大火,火龙窜了整个湖地,又壮烈,又浩瀚,好像能烧到天际去,把苍穹也给烧了,麦茬、虫子、野草,从这头到那头,统统叫这场火给卷去了,庄稼人的累、嗔、怨、期盼,也给卷了去。 烧干净的大地上,等种玉米。 明月放暑假了,放假前,学校搞了次摸底考试,她觉得考得不错,总之平时是很用功的,尽力了。 一到暑假,棠棠不用去幼儿园,就想瞎跑,她在家是呆不住的。明月教她拼音、数数儿,棠棠的脑袋不是很灵光,只能数到五,再多记不住。杨金凤隐约觉得不妙,棠棠恐怕不是念书的材料,明月四五岁时,已经能背下大段大段鼓词,李万年随口一教,就都进明月的脑子里去了。 也正因如此,杨金凤打那会就认定,明月日后肯定有出息,肯定能念好书。 杨金凤叫明月看好棠棠,不能往水塘跑,也不许跑大路。明月要做的事太多了,要温书,要看棠棠,要做饭,锅屋烟熏火燎一动一身汗。棠棠说想喝面筋糊涂,明月带她一块儿去掐苋菜,摘番茄,又到冯大娘家门口喊: “大娘,我掐点茴香!” 冯大娘家门口种着茴香,还有一棵顶好的川椒树,那叶子又长又大,用来做面酱味道好极了。冯大娘家里暑期是热闹的,她的一双儿女回来了,冯磊听见人声,出来看,他不大认得明月: “你哪家的啊?” 棠棠立马嚷嚷道:“我奶奶是杨金凤,卖豆腐的!” 冯磊笑道:“你家豆腐好吃,掐吧,想掐多少掐多少。”他后头冯月也出来了,兄妹俩都戴眼镜,很有文化的样子。 明月看着他们,他们都笑笑的,说话时会推一下眼镜。明月觉得冯家兄妹很不一样,有股劲儿,反正不是子虚庄的劲儿。他们热情地请她和棠棠吃了雪糕,冯大娘家有冰箱,冰箱里居然有雪糕,都不用到小卖部买,他们转个身,进个屋,就拿了两支雪糕出来。 “明月,我妈说你喜欢看书,你想看就拿去看,别不好意思。”冯月说话温温柔柔的,又很爱笑,明月都不好意思了,她也不算喜欢看书吧,她喜欢听李万年说故事。 明月哎一声答应,她觉得冯家兄妹就像另个世界的人,她的家,跟冯大娘的家都在子虚庄,可却已经像两个世界的了。她忽然想起春天见过的李秋屿,那个人,似乎在更远的世界,跟她完全没有关系,真是奇怪啊,明明都是人,都在地球上……明月揉了揉脸,觉得雪糕凉得好受。 第5章 这个夏天,明月突然就…… 这个夏天,明月突然就发疯一样爱上了看书。 这股劲儿说来就来,没有预兆,跟走路上突然窜出条狗似的,叫人措手不及。当然,细究还是有起因的。她从冯月那里借了本《高老头》,看那名字,明月以为这是讲一个老头子的故事,什么样的老头儿呢?也许像爷爷那样,但作者是巴尔扎克,法国人,嘿,这可真够远的。明月难以想象法国老头子过的什么日子,把书拿回家,这一看,出奇地入了迷。 第10章 原来世界上有这么爱孩子的父亲,高老头对两个女儿倾尽所有,明月非常震惊。她完全沉浸在高老头的父爱里,陶醉不已,好像自己也被高老头疼爱着,她就是高老头的女儿。她把那些父亲如何疼爱女儿的细节,反复地看,反复地投入进去,暂时做起一个法国人的孩子。 然而,两个女儿的冷酷,很快叫明月陷入更大的震惊中,她非常容易动感情,非常容易生气,脸通红,简直恨不得跑进书里去把这两个女儿骂一顿,她流泪了,为可怜的高老头,她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要辜负这样深沉的爱,有人想拥有,却没办法得到。 明月把子虚庄都抛之脑后了,她每天恍恍惚惚,像是活在巴尔扎克时代的法国。杨金凤见她吃饭时看书,烧锅时看书,夜里不睡还趴被窝里看书,一阵觉得挺好,一阵又生怕明月迷了。老李家的人容易迷,李万年迷,李万年他爹也迷,迷做笛子。反正姓李的这家都有点迷病,李昌盛迷什么?估计迷弄钱。 杨金凤只能宽慰自己,这是大学生给明月的书,总没错,她也就不说什么,只叫明月别偷摸半夜看书熬坏眼珠子。 书中经常冒出些句子,刺得人一愣。那种从没有人说过,却一出现就能往心里钻的话,太厉害了,明月浑身上下都涌起一种新的感觉。这种感觉,像一条新发现的河,突然流经了她。 “谁又能说,枯萎的心灵和空无一物的骷髅,究竟哪一样看上去更可怕呢?” 明月顿时觉得这话是在说自己,她的心灵是枯萎的吗?她还没长大呢,就枯萎了吗?完全不晓得自己想要干什么,打工吗?念大学吗?她越读这句话,越觉得不好受,甚至对棠棠发了次脾气,因为棠棠居然敢跟人一起去河沿玩儿水! “你要是掉河里,淹死都没人知道!”明月气得乱抖,她还记得弟弟的死,李万年的死,反正死这个事,好像是随时能发生的,不分老幼。 棠棠死猪不怕开水烫, 叫家里骂习惯了,在幼儿园也泼辣起来,跟人打架,什么都不怕。明月看她小辫儿松着,毛毛的额发拌着汗水贴在脸蛋上,脚上的凉鞋像局促的船————鞋子小了,大拇指窝在前头……棠棠并不觉得自己可怜,她只想吃根雪糕,巧克力味儿的。 明月有种很悲哀的感觉,如果爸爸妈妈都在,棠棠就不会这样,她们没有父母,奶奶是她们的父母。明月又觉得奶奶其实也很可怜,她更喜欢爷爷,不爱亲近奶奶,但奶奶是可怜的,她更累,更辛苦,却得不到人家的喜欢。棠棠现在不喜欢奶奶,也不喜欢姐姐,她开始叛逆了,明月见棠棠不怎么服气的样子,很沮丧。 她真想找人说说话,心里头就像盘着一团乌云,里头藏满了暴雨、冰雹、大雪,却被她使劲兜住,没掉过一丁点东西。她觉得特别寂寞的时候,就看见了《高老头》里的一段话: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幸福就是有人爱,有人疼;有一个可以向其吐露心中的欲望、梦想、悲哀、喜悦的朋友,可以向他赤裸裸地暴露自己的灵魂,把自己可爱的缺点和美好的优点和盘托出而不必担心被出卖。” 她对前半句没什么想法,倒有点羞耻,因为“女人”这种字眼太成熟了,看着别扭,跟自己八竿子打不着。可后半句,明月都要看哭了,她没有这样的朋友,她自己都谈不上是自己的朋友,因为她没法说梦想,她还没搞清楚。可巴尔扎克怎么写这么好呀,他是法国人,他竟然懂得我的想法!明月非常惊讶,世界上也一定有人像她这样孤独的,想到这点,明月有些欣慰,好像自己的孤独都减轻了些许。 明月为了寻找同类,像狗一样,使劲嗅书里的每个字,标点符号都不放过。她又到冯大娘家里去借书,冯大娘告诉她,孩子走了,他们一个备考研究生,一个忙实习。 这两样事,明月都不太清楚是干嘛的,也许就是张蕾说的高级。她没空深思,迫不及待往书里扑去。冯大娘叫她自己看着拿,明月站书架前,跟进和尚庙烧香的呢,虔诚得不行。 借书回来,得准备晌午饭。家里没冰箱,夏天想吃肉现买现吃,平常只管吃菜园子,菜园子里头豆角挂满了架子,太阳毒,它们长得也毒,大清早瞅着还细嫩泛青,到晌午头了,好家伙,老了。一到这个时令,就是吃豆角,豆角炒鸡蛋,豆角烩五花肉,凉拌豆角。棠棠老说自己拉屎是豆角味儿的,她一点都不想吃豆角了。 没办法,晌午还得吃豆角。 明月在过道坐着择豆角,风是热的,头发丝缠脖颈子。豆角没择完,棠棠披头散发哼哼地回来了。 “看你疯的吧。”明月拍拍手,要给她扎头,棠棠怀里还抱着熊猫公仔。 日子久了,这公仔成一只黑熊,但还是很得棠棠宠爱,时常抱出去耍。 棠棠脸上叫人给挠了两道,红红的,明月瞅着她脸蛋:“呀,怎么搞的?” 棠棠飞速撩下头发:“毛慧说我熊猫是偷人家的,我说不是,我们就打架了。” 问了几句,明月很生气:“怎么能这样?”她带着棠棠到毛慧家去。 毛慧比棠棠大一岁,她家住西头,她妈正在院子里翻粮食,明月叫声“婶子”,把棠棠扯过来:“婶子,我听棠棠说,毛慧说这个熊猫是棠棠偷的,两人因为这个打架了,我来问问。” 毛慧妈觉得烦,屁大点事儿也值当来找,她热得要命,还等着做饭:“小孩儿一块儿玩,哪有不硌牙的?” 明月说:“那也不能随便说瞎话吧,你看,棠棠脸都叫毛慧抓烂了。” 毛慧妈不看,低头翻粮食:“毛慧还在外头玩儿呢,回家我说她。” 明月点点头:“那行,你让毛慧别说棠棠偷东西了,没影儿的事,小孩儿也有自尊心的。” 毛慧妈抬头瞥她一眼:“哎呦,明月你看着文绵儿的,嘴真光棍。”她早瞧见玩具,“杨金凤肉都不舍得给你俩割一块,咋舍得买这玩意儿?不当吃不当喝的。” 明月说:“这是人送的,不是买的。” 毛慧妈又哎呦一声:“家还有亲戚来往呢?哪个姑送的?不是一见杨金凤就噘吗?” 她半笑不笑,杨金凤拉扯两孙女日子过得紧巴,谁都清楚,毛慧妈也不大信棠棠没偷人东西。 明月很冷静:“婶子管是谁送的干嘛,我姑噘人又没噘你,你犯不着生气对吧?我奶不舍得给我俩割肉也没耽误她教育小孩不能说瞎话,你家舍得割肉毛慧到外头就乱造谣,是叫肉顶着了吗?” 她说完拉着棠棠就走,气得毛慧妈把手里木锨一丢,追出几步,指着两个孩子背影骂:“有娘生没娘教的东西,你真光棍!” 明月扭头:“婶子干嘛骂毛慧?” 她拽着棠棠,走得飞快,把毛慧妈的声音甩在了后头。等杨金凤回来,明月才有些后悔,都是一个村的,低头不见抬头见,回头叫奶奶难做人。 杨金凤没说明月什么,她这辈子最了解豆子,只有豆子稳当,什么丈夫儿子闺女都不如豆子。豆子不会辜负她的付出,不抱怨,不索取,都变成豆腐卖出去换作了钱。 第11章 她的希望只有明月。“你好好念书,到城里去,离庄远远的就好了。” 杨金凤其实也不晓得在城里过日子啥样,只信肯定比这好,念书那就是好路子。 明月问:“要是我往后真到城里念书,你跟棠棠怎么办?” 杨金凤说:“你小孩就是管念书的,我跟棠棠该咋就咋。” 她继续说:“开学念初二了,关键得很,我听人说初二功课多,可得用心。” “知道。” 明月应了声,拿来棍子,穿过桶把,跟杨金凤把猪食抬到后院,猪一听人来,哼哼着,打泥窝里淌过来,埋头拱食。明月看着猪,它浑身又脏又臭,一辈子就在这泥窝里打滚吃食睡觉,这泥窝不大,横竖不过几平米,它能出来的时候就是给叫人卖,叫人吃的日子了。 真可悲,它一辈子只能呆猪圈,明月浑身一个激灵,她头一回觉得:子虚庄的好些人也像在猪圈,劳作、吃食、睡觉……只有打工跟念大学的人,才会离开子虚庄。 秋季开学,明月进了重点班,比以往忙,学习氛围却好了许多。明月天天慌,日子在后头撵她似的,她换了同桌,张蕾坐她前头。也换了班主任,姓代,特别瘦,两只眼睛很大都凹下去,其实他年轻着呢,只有二十来岁。 刚开学没多久,县里有个语文比赛,班里先选人。谁也没去县里比赛过,这事儿听说也不是年年有,没什么经验,但乡镇学校得派学生来。语文高老师说估计会比较难,肯定不止考课本的东西。 只给一个名额,这事儿全班默认是张蕾,不过高老师还是出了张卷子。因为有些文学常识是课外的,难倒不少人,明月一个暑假看书太多,基本都写出来了,以至于分数比张蕾还高了几分,所有人都意外。 那这就麻烦了,高老师很为难。 张蕾管明月借来试卷,问说:“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明月晓得她不服气:“我看书知道的。” 张蕾说:“你奶奶给买的书吗?” 明月心里是非常高兴的,原来超过张蕾也不是那么难的事,但她不能把高兴表现太明显。 “我邻居念大学,她家里有很多书借我看的。” 张蕾便把试卷还给她,那个神情,明月也说不上什么感觉。 明月第一次考全班第一,只是单科,就足以叫人刮目相看了,有一举成名的意思。她没想过考第一,这事发生了,就发生了,有人过来跟她说:“李明月,张蕾都没考过你,那竞赛到底谁去?” 明月心里只为第一高兴,竞赛的事,她很清楚,高老师肯定不能只看一次考试,她也不想张蕾伤心。 整个年级都知道明月语文考第一,范小云见了她,挤眉弄眼的:“恭喜呀,大学生!” 明月挺高兴见到范晓云,她以为她不念了。 “不是打工吗?” “过了年走,在家一个人无聊,还不如到学校玩儿。” 奇了,范小云也会无聊?她不爱学习,就爱吃喝玩乐,看着天天都高兴死了,明月心里直犯嘀咕。 范晓云穿低腰牛仔裤,绑大宽腰带,镶着钻,灵灵地乱闪,见她露着个肚脐眼,明月说:“你这样不怕受凉吗?” 范小云直笑:“你真土,城里都流行这种。”她一笑,身上的挂饰叮叮当当作响,明月觉得她像一串风铃。 “真的吗?” “我这裤子就是城里买的,可流行了呢,我还买了条老板处理的超短裙,等明年再穿。” 她跟明月说着话,有男生经过,她就跟男生嘻嘻哈哈起来。明月悄摸瞅着她,觉得人变了,她以前最爱骂男生,又凶,又猛,直来直去。现在呢,她那个眼神,动作,说话的语调全都变了,举手投足,都有些做作,又很娇,很嗲,要娇到人脸上去似的。 明月觉得跟范小云越来越不是一个世界的了,好像,她已经跑到世界另一边去了。但她还是很热情,硬是给明月两个新日记本,印着韩国明星。 “你怎么不要了?” “不喜欢他们了,我现在喜欢《斗鱼》里头的于皓。” 明月看电视很少,谁也不认识,她随口说:“没看过呢。” 范小云说:“《斗鱼》超级好看,我看的碟,你要不要看?于皓宇宙第一帅,我没见过比他更帅的,真的。” 明月很自然地想起了李秋屿,他的样子,声音,在她脑子里还很清楚。她有时候会想起他,有时候又想不起。 “我们的爱,过了就不再回来!”范小云突然唱起来,吓人一跳,她陶醉在“爱”当中了,感觉明天就能去结婚。 几个男生喊范小云,她不唱了,跑向男生。他们的中学墙头很高,上头扎满啤酒瓶碎玻璃,除非上下学,大门都是锁着的。但有一面墙跟外头一个小卖部通着,学生会趁买东西的时候,打那偷跑,无非就是在镇上乱溜达,打打台球,看看碟子。范小云走路也婀娜了起来,屁股往左一下,再往右一下,循环往复。她顺手就把小花坛里的蜀葵掐了一朵,别胸口上。明月目送她远走,那身影高了,更丰满了,范小云又往另一个世界去了。 明月觉得范小云还挺漂亮的,她刚留意到红艳艳的指甲了,真好看。范小云的流海是斜的,盖住眉毛,有云遮月之效,也很美丽。 她俩人在这说了一会儿话,叫代老师看见了,于是喊来明月。 代老师不是很严厉,问问她跟范小云是不是常一起玩儿。 “高老师说你语文考了第一,我们都看了你的卷子,你很有潜力,有些孩子就是初二突然发力后来居上的,大家都觉得你是个好苗子。” 明月道:“范小云就是跟我随便说几句话,过了年就去打工。” 代老师点点头,倒没说范小云什么。 县城里的竞赛,高老师最终选的还是张蕾,他也找明月谈话。 “我跟上头争取过了,看能不能给两个名额,说不行,主要是考虑张蕾从初一到现在都比较稳,李明月,老师觉得你不比张蕾差,这一回呢,实在是名额有限所以没法选你。” 高老师很恳切,明月喜欢这种叫人看重肯定的话,高老师多好啊,还替自己争取名额,她想去,以后肯定有机会。 明月把这张考第一的卷子又拿出来看看,看完了,小心叠放进书包。她看向窗外,因为是秋天,学校的草木也凋零出寂寞荒凉的味道来了,她在范小云给的本子上写下: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 想到了,就写下来,啥时记住的倒给忘了。 第6章 明月的小羊羔慢慢长大…… 明月的小羊羔慢慢长大了,秋草肥,小羊羔肚子吃得圆滚滚。明月再抱它时,发现沉了,小羊羔跟着杨金凤上山,她怕丢了,叫奶奶给它耳朵染了色。家里的鸡鸭也染色,防止跟旁人家的混淆。 小羊羔长了虱子,那么大,趴耳朵上吸血。明月帮它捉虱子,捉住了,两个大拇手指甲一夹,虱子扁了。杨金凤见明月一回来就给羊捉虱子,说了她几句: “回来也不说学习,光晓得抱羊。” 明月亲亲小羊羔,它都大了,不是羊羔了。 第12章 她现在住校,初二开始重点班必须住校,周五下学才能回来。明月跟瘦鸡呢,也不怎么见发育,杨金凤晓得她会过,吃肉的日子就安排在明月回家的周末。 杨金凤问明月还想吃什么,明月问棠棠:“你想吃啥呀?” 棠棠想了想:“炸馍馍!” 明月笑道:“咱俩可想一个鼻窟窿里去了!” 家里烧着地锅,锅特别大,用来煮粥、炖菜、烧热水,篦子也大,又沉又黑。隔壁孟家就是做篦子的,五块钱一个,能用好些年。子虚庄手艺人不少,生意却渐渐凋零,补锅底的、修铁门的、磨剪子菜刀的……这些人这些声音什么时候少的也记不太清楚。 好在杨金凤的豆腐生意还不错,再怎么着,人都得吃豆腐啊。 五花肉煸得久,两面焦黄,跟粉条土豆茄子烩了一大锅。杨金凤拿来一头生蒜,一家子都吃,这是初夏薅来的新鲜蒜头,鲜蒜好吃,又甜又辣,一入嘴就得很冲人的滋味儿。 肉香,馍也香,就只有吃过蒜的嘴巴臭臭的,棠棠对着明月哈气,明月也对她哈气。一家人都吃得打嗝,很过瘾,很满足,明月心里有点想写什么的冲动,缝纫机是她的书桌,她坐那打算记下今天的事情。 她本来以为小事不值得写,可借来的书里头,大作家都写很多小事。明月读着觉得怪有趣,就模仿起来,她发现自己很善变,前一阵还为《红与黑》激动不已,这会儿却只想写一写烩菜跟炸馍馍。 秋忙过了,明月的耳朵错过了豆子在秋老虎底下的爆裂,但院子里铺着蜀黍粒,杨金凤今年借了人的脱粒机,特别方便,再不要拿锥子一行行推了。太阳很好,杨金凤在院子里拿耙子翻蜀黍,明月听见了,就搁下笔出来。 因为见她写作业,杨金凤怕棠棠打扰她,叫棠棠在过道睡午觉。 棠棠睡得真熟,脸上趴了好几只苍蝇都不醒。 杨金凤见明月出来,说:“用不着你干活,写作业去。” 明月找把木锨:“写好了,脱粒机这脱得挺干净的呀?” 杨金凤说:“有点毛,倒比早前省劲多了。”她觉得造这个收割机啊脱粒机的人真是厉害,可见还是得念书,念书念好的,才能造这样叫人省劲的机器。反正老百姓种那么多年地,也没谁想出来造这机子。 “你好好念书,长大了干用脑子的活儿就不用出苦力了,你看现今种地都比往年得法儿。” 明月说:“还是累,啥时候有机器人能替人种地就好了。” 杨金凤耙子一停:“啥是机器人?” 明月笑道:“我想着玩儿的,机器人就是人能控制它,叫它干啥它干啥。” 杨金凤哼道:“你可别学八斗,他天天尽想没影儿的事,这么忙的天,搁家里写写画画不晓得想干啥。” 明月问:“他在写小说吗?” 杨金凤不懂什么是小说,把八斗批判一番,趁机教育明月。 明月心道,八斗叔有个爱好也挺好,天天光晓得种地干活有什么乐趣?但这么忙的秋收,八斗叔要是不干活儿也不好…… 竞赛成绩出了,张蕾毫无收获,这是高老师意料之中的事。他只告诉张蕾,叫她也不要说。可这事儿不知怎么的,到底传出来,同学们就说早知道该叫李明月试一试。 有几个女同学是当着明月面儿说的,明月有种奇怪的心理,她一方面觉得这话会伤到张蕾,一方面竟然隐隐认同:也许我试一试会得奖。 她原来没有多强烈的竞争意识,也许是进重点班的原因,也许是因为多看几本书,总之,她产生了些微妙的变化:我未必不行。 但嘴上总要客气客气:“别这么说,我去不一定行,我也没经验。” 明月说完都觉得自己怪虚伪的。 张蕾穿着新衣服,脸上并不高兴,那外套颜色艳丽,人一穿上,像只毛色鲜亮的大公鸡,又高傲,又冷清。明月听说张蕾的衣服是打苏州寄来的,她进了镇上的邮局,取走包裹。那种地方,明月觉得神秘又高级,但跟自己一毛钱关系没有。 她再去请教张蕾题目,张蕾说不会,明月只好去问老师。 高老师无意发现她看的书,夸了几句,这对明月是莫大的鼓 舞。高老师说,他那里也有几本书,明月想看可以借。高老师就是这样的,对每个学生说话都是很亲切,他刚结婚,整个人很精神,好像整个世界都是红色的喜字。 学校后头是家属院,一排平房,老师们周末会回自己的村子,大约算临时住所。院子里土地分割整齐,种着菜、蜀葵、凤仙花。那花儿应季时一夜就绚烂起来,人却不晓得,只在看见时,才感慨一句花儿都开了呢。 食堂在平房的对面,学生们有自带粮食的,送到馍房称重,再换成粮票。明月每次也交个十斤八斤,多了骑车带来费劲。 高老师新婚自然做饭,不像代老师,他一个人,住单间宿舍,跟学生们一块儿在食堂打饭。老师们的生活对于大家来说格外神秘,代老师出现在食堂,他没不好意思,倒是学生觉得怪怪的。明月记得小学时第一次跟女老师在旱厕相遇的情形,她大吃一惊,她以为老师只吃饭不拉屎。 代老师不像高老师那样平易近人,尽管他不凶。明月觉得他对每个学生都差不多,不冷不热,只把该做的做了绝对不流露情感。学生们不晓得从哪里听来的,说代老师一直想走,没走成。班里的女生很爱议论代老师,大约是代老师看起来很有几分与众不同的感觉。 上课前,附近几个女同学说早读代老师的头发好像打了发胶,怀疑他是不是在处对象。张蕾冷脸打断她们:“你们无聊不无聊,是来学习的,还是来议论老师的。” 明月听得正是味儿,她是很爱听人鬼扯的,突然没了,意犹未尽。 “李明月,你桌子能往后拉一点儿吗?太挤了。”张蕾转头看看明月,明月便拉了一点儿,她桌子上放着本书,封皮是什么什么选集,张蕾没看清楚,瞥一眼说,“你管高老师借的吗?” 明月点头。 张蕾说:“老师就是客套一下,你还真借了。” 明月说:“高老师要是不想借,根本不会说自己家有书。” 张蕾的作文是年级最好的,她不希望任何人超过自己,她也自信没有。她甚至会自己编对子,这一点无人能敌。 明月的话,无懈可击,这叫张蕾对她又生出点佩服,还有厌恶。 “你都看什么书?” “我什么都看,觉得好看就看。” “你的书都是借来的吗?” “嗯,都是借的。” 张蕾嘴角往下抽了抽。 “你能借到也挺厉害的了。” “我很爱惜人家的书,没弄坏。” 两人说到这儿没什么可说的了,各自学习。明月觉得自己念书的动力,多了一层,那就是张蕾似有若无的敌意,她不明说,但就像风,看不见,感觉得到。 可张蕾跟别人说话还是很少,她跟明月说的话,已经是跟别人的总和了。 某天的晌午,校门口说有人找明月,明月赶紧跑出来。 第13章 “八斗叔,你怎么来啦?”明月看他车把上挂着一个大红塑料袋。 八斗把东西给她:“你凤霞婶子嫁闺女,都去吃大席了,你奶折的菜,正好给你小孩家拉拉馋。” 汤汤菜菜一大袋,手背一贴,还是热的。 “我买化肥,你奶托我顺道给你送来。” 明月喜欢吃大席,大席上什么都有,凉菜、热菜、肘子……折回去在锅里煮沸了味儿更好。明月欢天喜地拿回宿舍,女学生们嗡地围了上来,大家筷子伸老长,乱抢一气。 只有张蕾不过来,明月喊她:“张蕾你也来吃啊?” 张蕾冷漠看着,她觉得眼前的同学像一群抢食的猪,没有秩序,没有羞耻,吃人家的残羹剩菜也这么开心,她们都是农民的孩子,所以抢食,骨子里上不了台面,和畜生一样。 “我不吃别人剩的东西。” 明月揪了块馍馍,丢进饭缸蘸汤汁吃,正蘸反蘸,蘸透了,馍馍颤颤巍巍,才往嘴里送。 吃大席哪有不折菜的,折菜才好吃。 没人理会张蕾的清高,大席菜太美味,她们住校吃得太寡,又是青春期长个头的时候,见点油水犹如猛虎。 张蕾觉得李明月不过如此,她虽然看很多书,可思想没变,行为也是农村人,张蕾对之前高看明月一眼感到后悔。 “张蕾,真不吃吗?可好吃了!”不晓得谁喊她一句,张蕾很厌烦,直接走出了宿舍。 等到大家到水龙头那里刷饭缸,张蕾才回来,她要午休一会儿。 宿舍只有明月在扫地,张蕾进来后,把窗户全开了。 “李明月,以后你再带这个别在宿舍吃了,味儿太大。” “平时吃饭也在宿舍啊。” 食堂很小,只做饭卖饭,没有空间叫他们吃饭。 “平时吃饭可没那么大味儿,熏得慌。” 明月不理解:“又不是吃屎了。” 张蕾惊讶:“你怎么说话这么粗俗?你不是还看世界名著吗?” 明月说:“我怎么粗俗了,写世界名著的作家还拉屎呢,你觉得作家不粗俗是不是,大作家拉屎也不能是香的吧?” 张蕾说:“没看出你挺会诡辩的。” 她露出点轻视的笑,明月没搭理,她晓得张蕾对谁都是这么个意思。要让张蕾高看,只有考试比她厉害。 一直到冬天,明月都在跟张蕾比早上谁起的早,谁第一个到教室。可冬天的教室太冷了,一张嘴,冷气直接从喉咙进了肺,叫人忍不住咳嗽,明月把手揣在袄袖里,该翻页时,用嘴巴叼过去。 学生们商量着下早读到镇上的集市喝胡辣汤,吃油条。明月不大舍得,却也在第一场雪后跟人一块去了。 雪下得厚,镇上早点铺前冒着白烟,人的脸忽隐忽现。 怎么镇上卖好吃的这么多呢,真气人,水煎包糖糕菜角子,要啥没有?钱没有。 明月总幻想这些东西摆满一桌,想吃啥吃啥。实际情况是她要了一碗胡辣汤,两根油条,心就已经哗哗大失血。 一口油条一口汤。这顿饭进肚,脚都暖和了。 第7章 她到班里见大伙凑一块…… 她到班里见大伙凑一块儿讲话,到跟前一听,才晓得期末考后还要再分班,普通班好的提上来,重点班差的踢出去。 这又搞得人心惶惶。 坐明月斜前方的男生叫卓腾,个子不高,平时能不开金口就不开,倒不是因为跟张蕾一样傲气,是他内向。他家里弟兄三个,爸爸哥哥在外头打工,他是老幺,学习特别能吃苦。明月在镇上见过他妈妈,很高的女人,爱笑,听镇上的同学说,他妈妈是不大正经的人,跟邻居好。 镇上的事情,半大孩子多半也晓得,都是听家里大人说的。反正明月念初中的这个乌有镇,是有许多奇人奇事的。 “李明月,你的作文素材本能借我看看吗?”卓腾跟女生说话不看人眼睛,好像对着空气吐字。 明月想笑,把日记本给了他。 卓腾真是太能吃苦,比方说,这样冷的天,早读他偏偏脱了袄子读书,他跟人说话拘谨,读课文却很大声,震耳欲聋,一定要读到满头大汗才成。卓腾说冷能叫人清醒,所以这么穿,老师们都说这孩子有志气,能成事。 明月不这么看,穿袄子也能好好读课文,干嘛冻自己呢? 她还是很佩服卓腾,虽然不能学他脱袄子,却能学他坚忍不拔的精神。 期末考结束,好也罢,坏也罢,快过年了是个叫人高兴的事。学生们在宿舍收拾东西,把铺盖卷起来。 大家顺道在那对答案,一会儿尖叫一下,一会儿又叹气一下,只有张蕾是最镇定的。 明月把被子绑到后车座时,卓腾来还她书。 “你考得怎么样?”卓腾也像瘦鸡。 明月手被绳子勒红了,她哼哧使劲:“跟平时差不多。” 卓腾忧心忡忡:“我考的不好,对答案错很多。” 明月说:“不一定,等过年回来就知道了,别担心。” “我可不想去打工,我妈说,要是我考不上高中就让我去广东。”卓腾往远处看,眼睛焦焦的,像是自言自语,“我哥在广东,他说宿舍还没咱们学校的好,老是加班,累得很,他们园区那还有个纺织厂,有回失火,烧死了好几个女工,都烧成黑鬼了。” 明月吃惊问:“失火不跑吗?” 卓腾说:“不知道,我哥还叫飞车党抢过包,广东那边很乱的。” 明月不晓得该信谁的了,范小云说打工好。 卓腾一直在跟她说广东的事,明月也不好意思走,卓腾平时不爱说话的,今儿个很反常,明月觉得他是太担心分数了。 “就算一次考砸了,还有机会的,我们才初二。” 卓腾似乎变得愤怒:“这次考试要踢人的,重要得很!要是考砸就完蛋了!” 明月只好说:“你那么用功,不会的。” 卓腾咕咕哝哝,他又问明月能不能把小说借给他寒假看。他们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光疯跑野跑就觉得快活,他们精神上也要吃东西,只要能碰到的,一股脑吃下去,武侠小说、言情小说、世界名著……反正只要带字的,都想吃看看,八斗叔说得对。 明月有点为难:“书我借的,要是我自己的肯定借你看,要不等我问问,回头能借初六赶大集给你。” 卓腾失望地走了。 庄子里,镇子上,人变得多起来,大马路上摩托车三轮车欢快跑着,年货摆出来了,小孩子都去买花炮跟吃的。 李家没人回来,但有一位远方亲戚会上门,明月得叫表姑姥爷,李万年活着时,两人关系好。表姑姥爷骑着一辆二八大杠,车子年纪也很大,他家离得远,好几十里地,带着礼物,一口气蹬过来的。 礼物不多,一箱子奶,一箱子饼干。明月很高兴,有人来走亲戚,家里热闹。杨金凤留表姑老爷吃饭,表姑老爷没作假,跟她们一块儿坐那吃。 饭桌上说的也是琐事,杨金凤问表姑老爷家里人打工回来没,身体咋样。表姑姥爷打听几句明月学习的事,夸她有出息。 第14章 临走了,杨金凤给他带几块豆腐,表姑姥爷收下了,又悄摸往棠棠兜里塞了二十块钱压岁钱,他走了才晓得。 表姑老爷的裤腿炸了线,他胖,又高,蹬上车子那裤腿老往外飘,感觉整个人要把车子压爆胎。明月站门口送他,站了很久,明月觉得他也很老了,那样远的路,不晓得还能来几趟,可表姑老爷还活着,爷爷却不在了。 “明月,到老许家去一趟。”杨金凤喊进来明月,给她派了个活。 许老头无儿无女,老光棍一个,家里从不舍得点灯,摸黑就上床睡觉。他欠了杨金凤八块钱的豆腐账,杨金凤叫明月去要。 几块钱的账搁到过年,说不过去。 许老头家木门很矮,盆啊碗啊,连衣裳都在地上。那床上枕头黢黑,看不出本色,被褥也窝巴成团蜷在那儿,明月扫了扫他这一间屋连个下脚地儿都没,倒不好意思开口。 许老头蹲地上整理他捡的破烂,有酒瓶子、纸壳子、还有人扔的塑料袋。他耳朵不好,眼睛也不大好,地么,种得更是费劲,没什么气力了,好像人的气力是有定数的,这辈子的数,许老头出差不多了。 “三爷爷,我奶叫我来的。”明月一张嘴,把霉味儿吸了个饱。 许老头扶着膝盖起来,人直打晃,他走到床头,从席子底下翻出个红口袋,手一直抖。袋子里装着零钱,有票子,有硬币,许老头找出张五元的给明月: “二十七那天才卖废品,我割了二斤猪肉,没剩几个钱了,给配几斤豆子可成?” 明月接过钱,点点头。 他又挪到东北角,叫明月帮他撑口袋,那个口袋,是旁人不要的脏塑料袋。许老头弯腰也很慢了,他想把豆子,搲到塑料袋里。 明月心里突然涌上来一股很激荡很冲动的感觉,她自作主张说:“我奶说就留五块。” 她飞快跑出来,一口气跑回家,到门口,犹豫一会儿才进去。 杨金凤正汆丸子,烟熏火燎的,棠棠烧锅。 明月站门槛说:“三爷爷就五块钱,我看他怪可怜的,说五块就五块吧。” 杨金凤头也不回:“你还怪会给我充大方手。”倒没发火。 明月心里松掉口气。 杨金凤又说:“拿着吧,回头领棠棠到商店买好吃的。” 棠棠想放炮,可放炮有啥意思,花钱听个响儿,不值当的。明月一路给棠棠做思想工作,说买炮不如买吃的,棠棠不高兴,她就想放炮玩儿。 小卖部开在路边,过年出摊,打工的人回来,那些小孩儿就又有了爹妈,手里攥着钱,想买什么买什么。买东西的小孩儿走远了,棠棠还在看。 明月也看,打工的人穿着新衣裳,妇女们烫了花头,羽绒服的毛领子蓬蓬的,非常鲜艳,她们还穿长靴子,看着很洋气。男人们在路旁抽烟,跟熟人拉呱,不晓得在说什么。 只要出去打工的,过年回家似乎都变阔绰了,买这买那。 棠棠还是要花炮,明月看着她的眼睛,突然明白,花炮就是棠棠的世界名著,不当吃不当喝,但精神需要它。 “那买一块钱的,咱不买多。” 棠棠欢天喜地选了起来。 明月又给她挑了几块巧克力酒心糖果,付钱时,人拿着钱举高了对着太阳照,又抖几下。 这动作明月熟,她有点局促:“钱不对吗?” “假的,杨金凤给你的吗?”人家刚一问,明月脸刷得红了,好像是她有心拿**来花似的。 老板娘撇撇嘴,把钱丢给明月。 人没再说什么,那个表情,却叫明月心里更难受,她觉得人家都在看她,棠棠是小孩子,抓过钱问道:“姐,不能花吗?” 明月攥着棠棠手腕赶紧走了。 五块钱,能买好些东西呢,一想到这里,明月觉得万分痛苦,她简直想哭。要去找许老头吗?八成他也叫人骗了,一个看不清听不清的孤寡老头子,谁若是想骗他,真是比踩死个豆虫还轻巧……天杀的骗子!明月的痛苦中又升腾起悲愤,为什么要去骗那么一个可怜的人呢? 奶奶就不可怜吗?五块钱是豆腐变来的,豆腐是豆子变的,豆子怎么来的?是辛苦种,辛苦收,辛苦扬皮儿,从春走到秋,一粒一粒经人的手,经人的眼,到袋子里才摸到钱的边儿。 明月的两个鼻孔,先是闻到躁躁的豆子味儿,再是豆腐酸,最后成了淡淡的钱味儿,钱在手心,像老了的薄了的眼,瞧着她。 她茫然停住,一下哭了。 棠棠不懂,她只晓得**不能花,到家里嚷嚷钱没花出去。 杨金凤在当院烧开水褪鸡毛,站起来:“咋了?” 明月眼睛瞅地:“霞婶儿说五块钱是假的。” 好半天,明月听奶奶骂了句:“活摊你俩吃不上,不买了,等着吃晌午饭。” 姐妹俩都怪丧气的。 明月生怕杨金凤叫她去找许老头,觑过来两眼,又挪走了。这顿饭吃得像怀里揣了个炸弹,不晓得哪一刻炸。 杨金凤说她:“你这是夜来没睡吗?耷拉着个脸子。” 明月没敢吭声,杨金凤又说:“吃罢饭把钱给我。” “去三爷家?” “找他个瞎老头子能作什么数?” 五块钱叫杨金凤给撕了,她一边撕,一边说:“你那么大的人,真钱**也摸不出来,白吃饭了。” 明月的心也被撕了一下,她:“我下回就知道了。” 杨金凤道:“还下回?再有下回别吃了!” 五块钱把一家子弄得都很不高兴。 庄子上有人家杀猪,那猪四百多斤,嗷嗷惨叫,叫得半截庄子都能听见。明月挤在人群里看人杀猪,八斗在那帮忙,但凡需要人多搭把手的场合,都能见到他。 猪真够可怜的,叫人不忍心看,可排骨又是那样香,那样解馋,明月觉得很矛盾,看着地上那摊血发呆。她突然想起“君子远庖厨”这句话,是说君子不该看杀生吗?还是君子别去做饭?明月没人可问,继续看杀猪。 “妮儿,赶紧叫你奶再来割块腿子肉,今儿个的猪大,人都搁这抢来。”八斗穿着腻腻的黑色皮革围裙。 明月讪讪笑:“买过了。” 八斗从围裙的大兜里掏出一把花炮:“拿去放着玩儿。” 明月不要,八斗硬塞给她:“我晓得你奶奶不是那样的人,拿着给棠棠玩儿。” 明月脸一热,对八斗叔充满了无限感激,她看看他,把花炮收下了。 “想不想你爸妈啊?” “不想。” 八斗愣了愣,明月说:“你一定觉得我是装的,我真不想, 以前还想,现在不想了。” 八斗似乎不大信,明月心道果然不能一时头昏脑热跟旁人轻易说真心话,怪没意思的。她道了谢,把花炮给棠棠带回去。 连荣姥太家都热闹起来,人一多,房子也年轻了。明月从她家门口路过,瞥了几眼,人都坐太阳地里,说笑的,喝茶的,磕瓜子的,大黄狗在人脚边眯着眼,荣姥太坐当中,也眯着眼。 她不用去幼儿园门口看人家的小孩儿了,她眼前,就有好几个小孩儿。小孩儿在她怀里撒娇,乱蹭,像只小狗,明月也想当一只那样的小狗。 第15章 夜里十二点一到,人们放起鞭炮,噼里啪啦,此起彼伏,连狗都不敢叫了。明月把墙上的日历又撕掉一张,丢到簸箕里。 旧日子走了,所有人的旧日子都走了,再也不会回来。 可新的一年,跟旧日子又有什么不一样呢?她在庄子里长到十几岁,见到的变化,也不过是打工人走,打工人回,到底日子应该变成什么样呢?明月满脑子想法,她跟谁也不说,她觉得自己变了,这样冷的天,她却突然有了微微的躁意,新的一年,还不是和旧年一样? 未来可真远,考大学是驴年马月才能等到的事啊,她一会儿觉得自己大有可为,可为什么却不清楚;一会儿又觉得也许只能去打工,完蛋了……书里那样多姿多彩的世界,摸不到,够不着,真叫人沮丧。 她的思想很活跃,身体却只能在庄子里。意识到这点,明月觉得有些痛苦了,她一整个寒假都在写日记,不停写,记录自己,她心底甚至隐隐期盼有人看到日记本,然后大为赞叹:原来这妮儿想的这么多,这么有见解,真是了不得! 但她清楚,她不会被人看到,看到也不会发出任何她想要的赞美。她渴望被人看到,又害怕被人看到,引来嘲弄。 她好像已经活了一千年,一万年,却一个字都不曾出口,她的声音全部回响在脑子里。 只有奶奶在乎她,奶奶却不会赞美她,她渴望得到一种温柔的、细致的爱,这都来自想象,来自文学作品,是空中楼阁,世界上有没有这种东西也不好说,她因为清楚这点而备感失望。 明月在新年第一天做了个梦,也许是白天写日记的缘故。梦里,有人摸她细软的头发,很轻柔地说话,她觉得害羞,却依旧抓住机会赶紧回应,这是个很美妙的梦,唯一可惜的是,醒来后明月才发现梦里的人连脸都没有。 第8章 初六镇子上逢会,热闹…… 初六镇子上逢会,热闹极了。 年轻人打工还没走,也来会上玩儿。他们一个年关都在忙相对象,时间紧,所以一天能相好几个人。冯大娘是个热心的人,她爱给人说媒,明月打她家门口过,正好有人出来,大姑娘染了黄色的头发,穿大红皮衣,后头跟个年轻人。 冯大娘见到明月姊妹俩,把后生拿的糖果分给她们吃,一大把。明月一个假期吃了好几回喜糖,到了会上,又碰巧见着黄头发的大姑娘,可她身边,却不是那次一同出现的后生了。 会上卖什么的都有,锅碗瓢盆、小吃零食、衣裳布匹、花鸟鱼虫。玩儿的也有,明月最爱套圈,她眼睛毒,手又准,一块钱能套十个圈,都是小玩意儿:挖耳勺、棒棒糖、不值钱的塑料玩具……想要套大鹅兔子,那种圈贵,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明月溜溜达达看了很久,决定豁出去。大鹅很高傲的,你就是套中了它,它脖子一甩,圈掉了,这一把就不算数。明月连试几把,都没中,直到最后一个,才套到一只。 没想到,老板却不认了,气得明月跟他吵了一架。 “把钱还给我,做生意不讲信用。” “胡扯啥呢,我这还能白给你玩儿半天?” “那把大鹅给我,我明明套中了!” “你那不算数。” “你不嫌臊啊,看我是小孩欺负人,这要是个劳力套中了,我不信你敢孬人家的大鹅!看人不打你!” 明月可太心疼那十块钱了,她一定得要回来,也顾不上丢人不丢人,一直吵,摊主被吵得耳鸣,骂骂咧咧把钱丢给了她。 “李明月,你也来赶会吗?”卓腾不晓得打哪儿挤过来的,明月刚得胜,脸因为激动搞得通红,她有些惊讶,“你怎么瘦了?过年人都吃胖了,你咋回事?” 卓腾气色是不大好,笑得很虚弱。 “你一个人来的吗?” “我奶奶来卖豆腐,我们跟着一块儿来的,你呢?” “我一个人,随便溜溜看看。” 明月从兜里掏出糖果:“吃不?” 卓腾摇头:“初十开学就出成绩了,你有什么消息吗?” 明月笑说:“我知道了,你一定是担心成绩,过年都没心思吃肉,是不是?” 卓腾没心情开玩笑,他问道:“你们是不是都稳了?” 明月谦虚道:“不是吧,尽力就好,你别老想这事儿年都过不好了。” 卓腾脸上很忧伤:“要是被刷掉,我以后都不用再过年了。” 明月觉得他太悲观,男孩子家,怎么这样呢?她不晓得为什么卓腾把这个事看那样重,虽然她也觉得很重要,但不会天天想。 “不会的,你平时又不差,肯定不会,不信你等初十看好了。” “我考得很差,我自己感觉就是很差,肯定被刷,我心里好难受呐。” 卓腾说那话时,表情很笃定,搞得她也不得不怀疑卓腾是不是真的考砸了。 明月又安慰几句,结果卓腾说来说去还是那几句,他自言自语地走了,卓腾可真瘦,背影伶仃,一转眼就消失在人海里。 初六一过,会没了,年关好像也没了,打工的人陆陆续续离开家,庄子渐渐空起来,等到明月开学,打工的人已经走很多很多了。荣姥太又坐到了马路边,一面晒太阳,一面看过路的人。 初十这天,其实明月也有点紧张。她骑车带着被褥刚到学校,就听说了一件事:卓腾喝药了。 喝了农药。 农药这玩意儿很常见,也是农村人决定去死的时候常用到的东西。都是谁家媳妇跟男人吵了架受气去寻死,或者儿女不孝老的不愿意活,少年人?没听过。 成绩出来了,卓腾没被刷,他怎么跑去喝药了呢?药不苦吗?喝下去听说五脏都会烧烂,七窍流血死掉。 班里炸开了锅,都在说卓腾的事。 张蕾一脸鄙薄:“他心理素质太差了,一次考试就吓破胆,要是等到中考,他更没法活。” 同学们立马觉得张蕾到底不一样,他们觉得卓腾很傻,又觉得他可怜。只有张蕾,一下看透他,说得那样到位。 明月一个人坐在位子上,奇怪,初六她还见到卓腾,两个人说了好几句话。他是活着的,能喘气,能说话,跟她一样,现在人跟她说卓腾喝药了,跟做梦似的。 她应该再好好安慰他的,她还笑话他,卓腾管她借书她也没给,她是不是多跟他说说话,他就不会喝药了?明月越想越难受,她趴在桌子上把脸埋起来。 同学们以为她哭了,很快传出闲话,说其实李明月原来一直喜欢卓腾。 下过晚自习,女同学们一见明月进来,便不吭声了。明月钻进被窝,一想起卓腾,还是难受,她太内疚了。 卓腾初六的时候,已经决定去死了吗? 班主任见她精神不大好,找她谈话,也许班主任听到了传言,问得委婉,明月一开始没听明白,后来才懂。 “我不喜欢卓腾,我就是觉得他肯定很痛苦,太痛苦了,觉得没办法了才会那样。” 痛苦这样的词,太书面语,很少听人用。 班主任说:“卓腾这孩子有点脆弱,一次考不好不能代表什么,更何况,他考的没问题,还在重点班呆着,这不是犯傻吗?” 第16章 卓腾真的脆弱?他那么能吃苦,明月觉得他是个很有毅力很坚韧的男同学。 听说他被拉到县城里洗胃,已经回家,在镇子上的卫生院吊水。明月跟几个同学去看卓腾,卓腾坐在凳子上,他看起来还行,能跟人说话。 大家七嘴八舌告诉他,没被刷呢,你不是白喝药了吗?卓腾像是有些不好意思,说自己也后悔了。 “你喝的啥呀,敌敌畏吗?喝嘴里不苦啊?” 同学们觉得好奇,问起他。 卓腾说:“不是敌敌畏,是百草枯,肯定苦,苦死了。” “那你还喝!一次考试至于吗?” 卓腾不吭声,同学们心想不能打扰他康复,聊了几句,就要走人。明月带了几本书来,让卓腾挑:“你吊水也无聊,想看啥拿啥。” 卓腾这会不舒服,洗胃太恐怖,嗓子跟刀剌了一遍似的。 他决定去死的时候,内心坚定,因为他确信被踢到普通班,自己就完了,他承受不了那个结果,所以选择在那个结果出来,先结果自己。 此刻不同了,他又有了希望,他特别想活下去了,他会考上高中,不用打工,也不用继续生活在镇子上,前途简直一片光明。 “卓腾,我建议你看《约翰克里斯多夫》,你看这个写得多好!”明月给他翻开一本法国小说,“人并不是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想做是一回事,生活又是另一回事。所以不要难过,最要紧的,你不要放弃想做,不要放弃生活。” 这要是放之前,读一万句这样的话,也不会对卓腾起作用。可现在,他又有了斗志,不是因为他洗胃被救回来,仅仅是因为他知晓了自己的分数。 他觉得这话真好,一点也不想死不死的事了。 同学们出来时,碰上了卓腾的妈妈。他妈妈爱打扮,脸很白,嘴巴搽得像猪血,她进来第一件事是骂人:“咋还没吊完?你就会给我没事找事,还不如死了!”她走到卓腾跟前,要把输液弄快,医生说吊快了难受,她就跟医生吵,同学们觉得尴尬,赶紧走了。 卓腾死在正月十五。 大家都非常吃惊,老师说,百草枯是救不回来的,只要喝了必死。 死这个事,已经是第三次这么近地发生在明月眼前。小弟是叫奶奶无意噎死的,爷爷是醉酒叫雪冻死的,卓腾呢,是喝百草枯没得救。老人们说,人这辈子活多大,怎么死,那是一出生就定好的,谁定的?那是天机,天机不可泄露。 乡下死半大孩子也不是没有的,溺水的,生病的,叫车撞的,但卓腾这样喝百草枯死的在镇子上头一回。卓腾真的死了,班里好些女生都像明月那样哭了起来,张蕾没有,她觉得卓腾这种经受不起挫折的人,早晚会寻短见。 “卓腾真是白死了。”女同学抽抽噎噎说。 张蕾冷淡说:“他是白活了,跟娘们儿一样喝药。” 同学们觉得张蕾未免冷血,但同时佩服她什么事都能这么镇定,与众不同,什么也影响不到张蕾的感情。她们围着她,听她说话,她只要一张嘴,就能叫别人无话可说,不能反驳。 明月默默坐在位子上,她看着张蕾,她突然发现了张蕾维持权威的诀窍:她不怎么说话,也没什么表情,以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姿态存在着,她要么不开口,开口必定不能和任何人说的一样。她看起来非常冷酷,傲慢,再加上优秀的成绩,从而成为同学们顶礼膜拜的对象。 她察觉出自己很不认同张蕾,她对她之前的那种羡慕、畏惧,一下荡然无存,远去了。她意识到,张蕾这个人没什么特别的,她的见解未必对,她变得普通起来,瞬间就这样了。 不管谁死,活着的人还是要继续活,该念书的念书,该打工的打工,该种地的种地,谁也不能闲着。 同学们渐渐不再说卓腾的事,明月周末回家,在镇子上见到了卓腾的妈妈。她已经继续活着了,跟旁边的男人打情骂俏,人摸一下她的屁股,她笑着打回去,好像从没死过儿子。 明月不能理解,卓腾似乎更可悲了,她晓得,卓腾的妈妈是镇子上人们口中有名的“骚货”,她轻浮,不要脸,所以看起来好像很快活,一点也不伤心。 他死了好像谁也影响不到,那他存在过的意义是什么呢?生死的事儿,太深奥了,又太潦草了,说死就死了,好像没活过。 明月没想到卓腾的哥哥会来找她,他哥哥是打南方回来的,听说弟弟死了,回家奔丧。他哥哥拿着《约翰克里斯多夫》,还给明月。 明月心里难过:“我不要了。” 他哥哥说:“妮儿,你害怕是不?我弟说这书是同学的,得还给人家,事情办完了我本来都打算走了才想起来这事儿。” 明月问:“卓腾知道自己不行了吗?” 他哥哥眼睛发红:“最后喘不上气憋死的,估计知道,妮儿你要是害怕我就烧给腾腾。” 明月淌下眼泪:“我不是害怕,你烧给他吧,卓腾以前也爱看课外书。” 他哥哥点头,拿走了《约翰克里斯多夫》,也许会烧给弟弟。 第9章 刚开学,卷子就跟草一…… 刚开学,卷子就跟草一样长出来。 范小云不再出现在校园里,她去打工了。别班的同学,染了黄毛,站在镇子大街上,对着过往的人吹口哨,往后都不会来念书了。 日子真是寂寞得要爆炸。没有人可以说话,只剩下卷子、课堂、寝室。 晚自习下课后,寝室里有股闹哄哄的鸡窝味儿,她们一动,就如同鸡扇动了翅膀,气流是热的,有人不爱洗脚,有人不爱刷牙,但嘴巴不肯闲着,热烈地说着一切:学习、男生、明星。她们有时会说到北京上海那样的大城市,充满幻想,兴奋,好像自己未来也会置身于彼,永远地离开故乡,故乡是明日黄花。 只有张蕾和明月不怎么说话,张蕾是不屑。 明月却被一种模糊忧伤的东西裹住了,像杨絮那样,落到其他植物叶子上,裹了一层,很难清理。她觉得自己像条随时会干涸的小溪,石头露出来,是她苍白的青春期。她也不晓得怎么高兴不起来,她不爱讨论男生,也没有喜欢的明星偶像,时间是寂寞的,空间也是,寂寞好像叫什么东西凝在了心头。她希望获得新的感受,只能读书,一头扎进去,跟着虚幻世界里头的人一块儿高兴,热闹,那才是真的。 春天悄摸来了,田里的人也开始忙起来。杨金凤要卖豆腐,要干庄稼活儿,明月也不常回来,棠棠便没个管头,下了学,见杨金凤没来接,跟旁的小孩儿在外使劲疯不晓得回家。 周末的时候,明月回家,家里谁也没有。 春天一来,太阳的味儿变了。明月把被褥拿出来晒,又打扫会儿卫生。锅里馏的馍,箅子底下的稀粥鬻上来,搞得湿哒哒的,她把边角揪给鸡吃,嘴里嘬嘬唤着。 大清早棠棠就跑出去玩儿了,十点来钟才回家。明月见她头发稀乱,笑道:“你又上哪儿野去了?过来,我给你扎小辫。” 棠棠裤子也是拧着的,手里有袋日本豆,一咬嘎嘣响。 明月问:“你上小卖部买的?” 第17章 棠棠手指头油油的,一边掏,一边说:“五爷爷给我的。” 她嘴里的五爷爷是庄子里冯建设的爹,冯是本村第一大姓。那老头精明得很,没听说这么大方。 “他咋给你日本豆吃?” “五爷爷说我跟他一块儿玩摸摸游戏,就给我买好吃的。” 明月疑惑:“什么摸摸游戏?” 棠棠只顾吃日本豆:“五爷爷叫我脱衣裳摸我,我再摸他。” 日本豆真响,在脑子里炸了一样。 它一直炸,明月脑子疼得很,一直到杨金凤回来,见她魂不守舍,锅也不好好烧,骂道:“能干就干,不能干赶紧滚,别丧着个脸,没人欠你啥。” 明月愣愣的,把事情告诉了杨金凤。 杨金凤的脸成了雪青色,就像月光照在白雪上头。 她一把抓过棠棠,问日本豆呢。 棠棠吓得要命:“吃完了。” 杨金凤立马去抠她嘴:“吐出来,你都给我吐出来!” 棠棠吐不出来,杨金凤的手指头便往她喉咙深处戳,戳得她要哕,口水眼泪一起往外流。 明月赶紧拉杨金凤:“奶奶,她都吃肚去了!” 杨金凤不管,她就要棠棠吐出来,好像她吃肚去的是臭屎,是浓痰,不吐出来这辈子都干净不了了。 她胳膊肘捣到明月胸脯,那里有硬硬的肿块,她发育了,疼得弯下腰。 羊在叫,猪也在哼哼,鸡不急不慢在院子里觅食,这叨两下,那叨两下,春天的树自顾绿着,风也很暖,只有院子里的人像疯了一样。 杨金凤拽着棠棠要去冯老五家。 “你不去!你在家烧饭!”杨金凤冲明月吼,她不敢动,等院子里只剩自己了,脑子里的日本豆还在炸。她没心思烧饭,都这个时候了,谁能烧饭? 一大锅杂粮粥咕嘟咕嘟响,什么都有,豇豆小麦玉米碎,熬透的时候盛出黏糊糊一大碗,把它当米饭吃。 明月的脸叫灶膛照热了,她的心跳很快,冯老五有三个儿子,小儿子冯建设像头熊,曾经把冲他叫唤的狗朝水泥地一抡,就抡淌了,地上全是狗脑子。 “明月!明月?!”邻居婶子跑进当院,乱喊一通,见明月出来,说,“你奶奶跟冯家打起来了,快看看叫谁搭把手劝劝!” 明月跟着婶子往冯老五家跑,找谁劝?谁敢劝冯老五家的?他家在庄子里可厉害了。 冯家门口已经站了一群人,明月要挤过去,不晓得谁拉住她:“明月,你小孩子家别往跟前凑,建设一脚就踹飞了你!” 杨金凤叫冯建设打了,她一个六十多的人,不撑一回合,冯建设骂骂咧咧进来就把她踹地上了,杨金凤捂着肚子,半天没起来,棠棠在地上爬着叫奶奶,被人抱一边去了。 “今天谁敢劝架,就是跟我过不去!”冯建设扫着人群,庄子里劳力大都不在,没人吭声。 他把杨金凤从地上提溜起来,一巴掌甩上脸:“你个瞎逼玩意儿再骂?再骂我叫达达把恁家三辈子都尻了!” 杨金凤嘴角都是血,说不出话,只哼哧哼哧出气儿。 明月听见那话了,也看见了,千万只隐翅虫一下都钻进了五脏六腑里,一块儿啃她。她眼前一会儿黑,一会儿红,眼睛像出了毛病,耳朵也坏掉了,万千颗日本豆都在炸,时间过不去了,好像定在了这会儿。 她一下挣开人的胳膊,朝冯建设跑去,一双大手,从后头捉住她,是八斗。 明月发不出声音,喉咙咴儿咴儿响,八斗说了什么,她没听到,旁边冯大娘把她环住了,不叫她往前。 “建设,给我个面子,你看……”八斗掏出了烟。 “你老几啊给你面子?妈了个逼的,滚一边儿去!”冯建设朝地上一啐,指着八斗,“别给脸不要脸啊,再过来我连你一块儿揍!” 八斗还是笑:“建设,你看都乡里乡亲,你也不是不明事理的人,多大点儿事,给恁哥我个面子……” 八斗的话没说完,被冯建设一把搡地上坐着了。 “建设!你打人犯法!真把人打出个好歹,我跟你说,现如今可不是往年,派出所过来就能逮你,你不要觉得你家里弟兄多就想打谁打谁!你也听听你那骂的可是人话!”冯大娘搂着明月,她不怕,庄子里的人都晓得她不怕,谁家过得好,谁不怕事。 “关你啥事?少拿派出所吓唬人,我建设是吓大的?”冯建设觉得丢了面子,一个老娘们儿也敢,他骂骂咧咧不停,“你不要趁着家里势大,就来吓唬我!谁派出所没个人了?” 他叫唤得凶,却没有跟冯大娘动手,因为他晓得,冯大爷是有些人脉的。 八斗过来把杨金凤扶走,她受伤了,跟只断腿的鸡一样。明月一手牵着棠棠,一手掺住奶奶,她没有眼泪,回了一次头:冯建设还在那叫嚣着。她没有眼泪,只有仇恨,怎么冯建设不死呢?她希望他被车撞死,被牛顶死……她发觉自己只有想象的能力,这才流下眼泪。 她们祖孙三个一言不发地离开了人群。 左邻右舍拿了点鸡蛋看杨金凤,劝她想开,冯大娘说报警吧,杨金凤的眼眶乌紫发青,她心里悲观得很,人活大半辈子没报过警,只晓得要说法。派出所会给她主持公道吗?杨金凤心里没谱。 可她胳膊骨折了,痛得钻心,得上医院,上医院就得花钱,这个钱,说什么也得是冯建设出。冯大娘找来村长,一起劝杨金凤报案。 家里站了好些人,明月不出声,她给人搬了凳子倒了水,没人动,一屋子乱糟糟地出着主意。明月插不上话,她一个人走出来,坐在石板上。 春天来了,柳枝都青了,款款摆着,多美丽的绿色。明月看着柳条儿,只有一个念头:都是因为我们穷,都是因为我们穷,人一穷就不再被当成人……她一想到杨金凤被打的场景,心跳特别快,晚上压根睡不着觉,想到颤抖,想到手脚发麻。 杨金凤到底报了案,派出所来调查,找证人,很快听说冯家托了人。杨金凤无人可托,最后,派出所说双方互殴都有错,但杨金凤有伤,冯建设得赔医药费。 冯建设说没钱。 他是个无赖,谁都晓得。庄子里有人说杨金凤家里也是小题大做,自家孩子嘴太馋,才叫冯老五那个老不正经的得手,这话叫八斗听了,跟人辩论许久。 杨金凤没法泡豆子,卖豆腐了,她胳膊打了石膏,花的自己的钱。明月要请假在家伺候她,杨金凤不许,叫她好好念书。 乌有镇的人很快听说了这件事,明月骑车打街上过,好像连角落里的狗也都晓得。 教室太小了,寝室也太小,小到容不下明月的心,她一想到奶奶叫人殴打的样子,耻辱就生出来,从教室的缝里,寝室的缝里,四面八方长起来,她被这耻辱弄得恍惚,心没法喘气。杨金凤似乎将这耻辱忘却,只字不提,棠棠是小孩子,照着从前的日子过,只有她,日日夜夜备受折磨。 她一下窥到生活的真面孔,她们为什么活着?她们还能怎么活?日子变得丑陋,恶心,没有尊严,没有公道,日子没有因为她好好学习,奶奶辛劳就厚待她们,也没有因为冯家作恶伤人就惩罚他们,什么都没有,空空如也。 第18章 没有名著能帮她解决一丁点问题,太遥远了,书里的一切远去,她成了刚出土的兵马俑,日头一照,颜色消失殆尽。 明月的成绩不可避免地下降了,她非常慌乱,可耻辱还在继续长,耻辱是没法用百草枯的。这是春天,她却盼着下雪的时节,能到花桥子听一场书会,那儿有天南海北来的说书人,天在上头,地在脚下,麦苗儿青青,人都和气极了,高兴极了。雪落到人头上,衣服上,李万年就坐在那翘着腿拉弦子。 她要是能在旁头唱一段《四季歌》就更好了。 “春夏秋冬四季天,风雨霜雪紧相连,春天绿柳垂金线,夏天池塘生红莲,生红莲呐啊啊……” 正是春天,明月想起自己答应过那人一样事,却还没做。那人就像风,打去年的春天吹过去,便没有了,好的人,好的事,露水一样短暂,子虚庄不全是冯大娘八斗叔那样的人,澧溏也再没有那样的人来。 代老师找她谈话,明月不吭声,她不晓得怎么跟老师说,她害怕。她害怕老师觉得她的痛苦渺小,不值一提,因为老师和同学们都是在这样的世界里过日子的,他们熟悉这一切,习以为常。 乡下的人不配提痛苦的,没有痛苦这回事,大家要过日子。光是过日子就够辛苦的了,痛苦是什么? 明月中午偷偷离开校园,骑车去澧溏,澧溏依然,春天依然,那个认真跟她说话的大人没来。去年的春天,永远消失了。 她回到学校,张蕾问她:“你跑哪儿去了?晌午该你扫地。” 明月发怔:“我忘了,对不起,要不我明天晌午补上。” 张蕾嗤道:“你现在可真够晕的。” 明月没反驳,她做什么都提不起劲了,她心里病病的,但自己不懂,不晓得心里头也会生病。 张蕾提醒她:“高老师要收区里作文比赛的稿子了,你交不交?” 明月摇头:“我没写。” 张蕾一副“我就知道”的表情,明月心想,作文即使能获奖又怎么样呢?没有意义。 她周末再回家,杨金凤已经知晓她考试退步的事,把她骂了一顿。 “你天天忙啥呢?书也不好好念,我累死累活为的谁?啊?我为的谁?你到底干啥子了,怎么就考不行了?” 明月惘然:是啊,我干什么了呢? 杨金凤见她好像不知羞,拧她耳朵:“说话!” 明月说不出来,她被奶奶那只好手提溜着,耳朵扯上去了。 “你想干啥,说?不好好念书就等着打工嫁人吧,到厂子里累死你,人想骂你骂你,想扣钱扣钱,你就等着过那样日子吧!” 杨金凤骂到最后,气病了。她第二天早上难受得要命,头疼胸闷,卫生院派人来要账,她有气无力地叫明月跟人一道去花桥子大集把那两只草鸡卖了。 “收的钱叫你亮大爷过过眼,我跟他说好了。” 鸡在家称过重的,好叫明月心里有数,不过她认秤。她背好鸡笼,坐着亮大爷的三轮车去花桥子大集,亮大爷卖树苗,还有旁的人要赶集,车厢里坐了好些。 第10章 花桥子大集是逢五开…… 花桥子大集是逢五开,逢十开,特别热闹。 这会儿清明都过了,春天加速消亡,四处里都是要夏不夏的生猛劲儿。绿的树往深里再绿,暖的日头也晒起人来。 明月跟亮大爷的摊子摆一块儿,找了块破砖头,两人坐地上。这边是个卖菜的老汉,有人买他一块钱的菜,说他不够秤,老汉脸都气红了: “胡扯,我卖东西不给够秤,不是伤天良么?” “我掂着不大像够的,你这也没个电子秤再对对。” “你拿来,”老汉把菜又放到秤盘上,“你看,高高的,我这三星福禄寿,我要是少一两那折我的福,亏心的事咱不干。” 买的人说:“做生意就没有不奸的,缺斤短两常有。” 老汉一拍大腿:“我这不卖了,你上别家买去吧。” 亮大爷帮腔:“你搁他家买绝对不吃亏,这人我认得,他往年里行医都不要钱,给包烟就成,卖个菜更不值当短你一两二两。” 明月听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说,低头看自家秤,都一样,福禄寿三星,南斗六星,北斗七星。 李万年在时常说:缺斤短两,先折福,再折禄,后折寿。这是祖宗留下的做人规矩,不能坏了它。 奶奶卖豆腐没伤过天良,可也没见福在哪里。明月又看看老汉,他穿了件灰色旧衬衫,袖口领口都烂了,一双大手,正爱惜地摆着他的青菜。 摆摊的都是老头子老太太,年轻的很少,只有对面那家肉摊子是个强壮的男人,旁边也有个肉摊,是对老夫妻。 “你这一天能卖个十块八块不?”亮大爷还在跟老汉说话。 老汉笑道:“哪能?几毛一泡,一下买块把钱的算理想的了,你这树苗子咋样?” 亮大爷吸起旱烟袋:“都不值钱,这是老头不值钱咱也不能出去打工,没人要,卖几个钱算几个。” 老汉指着明月:“恁家小妮儿?” 亮大爷说:“一个庄的,她奶叫人打了没法来卖鸡,我说跟我一路来我照补下就成。” 明月低下头,把褂子脱了盖鸡笼上,怕太阳晒。 他们生意都很差,菜难卖,树苗子没人问,明月的草鸡只在笼子里安静蹲着。 眼看快晌午头,才有人问鸡怎么卖,能不能便宜。 大集上卖吃的花样多,羊肉汤,大锅菜,烧饼,牛杂,还有打煎包的,下饺子的。十块钱就能吃上四菜一汤,但没几个舍得。 明月闻到爆炒腰子的香气了,她不能细嗅,人正跟她讨价还价买鸡,鸡买过去也不是自己吃,是留送人的。 “你看它这毛色,多光溜,多漂亮,是真正散养的鸡,它不是那个肉鸡,你搁城里难买。”亮大爷瞧出要买的这个像城里人,把鸡拎出来,给人展示。 这人似乎也满意,但要杀价。亮大爷不让价,只说块把两块的零头能给抹去。 这人笑道:“自己养的还卖这么贵,哪就值这个钱了?” 明月心里一阵烦闷:“就值,这鸡不是吃饲料长大的,你要想便宜,去买肉**。” 这人说:“你这小姑娘说话这么冲啊?怎么做生意的?”她手里拎了个塑料袋,装着大把新薅的菜,“我刚开车在路边见菜园子菜新鲜,摘点玩儿,也没人过来要钱,你这一口价可真够计较的。” 中年女人低头看看菜,像是自语:“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 她烫着卷发,墨镜高高推到头顶戴着,很时髦,明月也猜她大约是城里人,恰巧从这路过,花桥子是本地交通枢纽。 “你是城里来的吗?”明月问道。 女人说:“我城里来的,你卖鸡就狮子大开口呀?” 明月已经不想卖给她了。 “你没经过人家同意摘人家的菜,那是偷,你觉得摘菜好玩儿,其实都是人辛辛苦苦种出来的,菜对你们城里人来说不值钱,不值钱你倒是花钱买,偷薅人家干嘛?我家的鸡卖谁都这个价,你觉得不值就不买。” 第19章 女人眉毛一提,神情陡然变了:“嘴巴好厉害,你说谁偷东西啊?再说一遍?” 亮大爷挡在明月前头,赔笑脸说:“小孩子不懂事,鸡确实就这个大价,你要觉得不合适,再看看?” “没教养,乡下的小孩就是没教养!”女人很气愤。 明月昂起头:“你有教养你偷薅人菜!” 亮大爷喝道:“明月!你这不是找事吗?” 明月垂下脸,不出声了。 女人却觉得受奇耻大辱,一定要说法:“你给我道歉,必须道歉。” 卖菜的老汉站起来,劝道:“大姐,小孩儿说话不过脑子,别跟她一般见识。” “喊谁大姐呢?”女人厌恶地扫了一眼老汉。 “我不道歉!”明月叫起来,天上的云叫风刮干净了,水汪汪的蓝,只剩日头把脸子照着,照在她两只眼睛里,跳着幽幽的火。 她又想起了杨金凤,棠棠,她们全都毫无价值,只剩一个个名字嵌在户口本上,活在土地里。她悲愤,迷惘,因为不觉得自己做错事情,她讨厌眼前的女人,她不会跟讨厌的人道歉。 可女人伸手要拉扯她,明月甩开了,她第一反应是这人要揍她,像冯建设那样,她觉得一个人就是死了,也比大庭广众之下受巨大的耻辱好。 明月惊惶跑开,像是连最要紧的草鸡都给忘了,她跑很快,有点慌不择路,一头撞倒羊肉汤的摊子上,一位食客的碗洒了,热乎乎的汤汤水水,全扣他衣服上。 在这喝羊肉汤的,是李秋屿,他今年扫墓晚了,却没走错路。 老板赶紧过来看,李秋屿已经把明月从地上拉了起来。 “有没有烫到你?”李秋屿问她话时,还没认出她。 明月膝盖跌得生疼,她抬起脸,李秋屿便认出来了,有些意外: “你,你是那个……” 这人突然冒出来的,就像去年春天在澧塘那样,她又听到了这个声音。 明月愣了愣,很快羞愧起来:她没考第一,也没给他做木塔,她的日子过得跟生癣的狗一样…… 李秋屿没想到在这儿又见到她,她长高了,看起来却很潦草,也不清楚她有没有认出自己。 “我是去年买你木塔的人,还记得吗?” 明月往他身后看,她依旧惊恐着,嘴唇一下一下哆嗦着。 李秋屿转头,没什么异样,他问道:“你怎么在这儿?” 明月突然哽咽了:“我卖鸡。” 李秋屿接过老板递来的脏毛巾,一边擦衣服,一边说:“还是你自己?” 明月看他动作,这才反应过来:“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李秋屿笑笑:“没关系,没烫到你吧?” 他这个人,还是这么好啊,明月噙着眼泪,摇摇脑袋。 李秋屿见她不太对,说:“是有什么事吗?” 明月手指飞快蹭了下眼皮,还是摇头。 李秋屿就不好继续问了,他一身羊汤味儿,湿漉漉的,全是油。他把毛巾还给老板,问明月: “吃饭了吗?” 明月又摇头:“鸡还没卖掉。” 李秋屿说:“鸡呢?” 是啊,她居然把鸡丢下自己跑了,鸡比她还要紧,她跑了,那个女人难为亮大爷怎么办?明月心烦意乱,她呆呆立了片刻,脸上露出要赴难一样的神情。 ”是不是有需要帮忙的地方?“李秋屿觉得她变了很多,跟去年大不同。 明月别过脸,停顿了几秒,才很勉强地跟李秋屿接上话:“我没带钱,没法赔你的汤,我问问老板能不能先赊一碗,下回来我再给钱。” 李秋屿说:“不需要,你不是没吃饭吗?我请你。” 花几块钱请一个小孩子吃饭,太简单了,他想起去年的情形,决定买下明月的鸡,这样的话,小孩子能早点回家。 “明月,哎嗨,你这小妮儿,哎,我说你怎么一眼看不见跑这来了!”亮大爷穿过饭摊,找到这来了,他颇有些无奈,“你跑啥呢?人叫我给劝走了,以后不兴跟大人叨叨事儿哈,回头吃亏,记住啦?” 明月心里猛一松,当着李秋屿的面儿,觉得窘迫,她嗯嗯应着亮大爷的话,亮大爷瞧见李秋屿了,没多想,只当是吃饭的人。 “饿了是不?你奶说你死活不要钱,钱就搁我这儿了,你拿着,你奶说想吃啥买点啥。”亮大爷从兜里掏出五块钱,塞给明月,“你先吃,我去看补下,吃完过来找我啊。”他说完人就走了。 明月捏着钱,看看李秋屿:“我赔你一碗汤。” 李秋屿笑道:“说了不需要,你是小孩子,坐吧。” 明月拘谨地坐下了,心情平复了些,却很空,她又见到了李秋屿,本来应该高兴的,此刻也许有高兴,但已经不再纯粹。 李秋屿是很从容的,没有丝毫被泼的狼狈:“吃烧饼吧?” 明月确实饿了,又不好意思花人钱。 李秋屿招手,叫隔壁打烧饼的送过来几个。 “你看,这么巧又碰上,我们也算认识了,别客气。” 明月心里一阵惘然:“我以为,我们都见过最后一面了。” 她看着比去年长大些,可脸还是稚气,说出的话却跳过了少年青年,一下来到暮年似的,暮年的眼,没有这么清澈的,李秋屿看着她,说道:“我们这不是又见面了吗?” 明月不好意思笑了。 第11章 李秋屿吃饭时不爱说…… 李秋屿吃饭时不爱说话,食不言,寝不语,吃饭就是吃饭,也没什么好说的。这张嘴要干的事太多了,他觉得累,不过他今天愿意跟明月说上那么一会儿,不能叫一个半大孩子尴尬。 “怎么是你卖鸡?大人呢?” 明月夹到一块羊肉,她吃下去:“我奶奶被人打了,胳膊没好透,没法骑三轮车。” 她说得风平浪静,吃肉很香,喝一口汤,就一口烧饼,吃烧饼技巧高明,一粒芝麻都不掉,全在嘴里。 李秋屿不好继续问下去。 那总得说点什么,他又道:“学习还好吗?” 明月低着头:“不好,我成绩下降了。” 李秋屿问说:“是因为奶奶的事情吗?” 明月还在吃羊肉,羊肉贵,一碗三块钱,再难受也不能浪费。 “我也不知道,我每天都想很多事,没用的事,也可能我压根不是学习那块料。” 李秋屿过片刻说:“方便问奶奶的事吗?” 明月眼泪掉进碗里,也是咸的。 “没什么可说的,我们家穷,都是女的,打不过人家。”她挠了下脸,好像眼泪把腮帮子弄痒了。 她哭也没什么表情,单纯有泪,一边淌着一边不忘捞羊肉。 李秋屿觉得气氛沉重。 “没通知你父母吗?” 明月说:“我没有父母。” 她说这话不悲伤,脸上略带一丝木然,与己无关,李秋屿望着明月的脸,什么也看不出来。 这女孩子跟去年真的很不一样了。 “你送我的木塔,我把它摆在了书房,别人见了问我从哪儿买的,我说是个很厉害的小姑娘自己雕的,你这么聪明,可能这些事会困扰你一段时间,但别让它一直影响你。”李秋屿劝导时声音格外动听,温柔似春风,要把人吹化了。 第20章 说的很有道理,但太难了,明月问道:“你有钱吗?” 李秋屿道:“还行,我是普通人。” 明月喃喃:“是不是有钱了,就不会被人欺负,我想有钱,但不晓得怎么变有钱,种地不会有钱的,打工也不会特别有钱,考上大学到城里去会吗?” 李秋屿实话实说:“这个世上,特别有钱的人只是很少一部分,大部分人的生活,都会遇到各种各样问题,但如果你考上大学到城里去生活,至少会比你现在好。所以,无论如何认真念书都是你最好的出路。” 明月不太信,李秋屿看起来干净斯文,她没去过城市,李秋屿在她眼里就是城市,城市是天堂,那里的人们都过着舒服的日子。 “你也有痛苦的事吗?” 李秋屿把纸递给她:“当然,我是普通人,就有普通人的忧愁烦恼。” “你为什么事痛苦?” “我的事是大人的那种事,等你长大了再告诉你,好不好?” “我长不大的,也许半路就死了。” 李秋屿伸手摸摸她脑袋:“怎么这么悲观?不会的。” 明月像小狗,叫人摸了头一阵感动,她心底一直渴望的细致的温柔的东西,一下变得很具体,这种具体把魂魄都弄得有些熏熏然,把耻辱都醉溺了。那东西本来是一种感觉,李秋屿对她而言,是感觉本身,他高高的个子,好听的声音,连他的头发丝都在承载着这种感觉。她觉得他也许像某本小说里的人,但又对不上号,没有一本书里的人能比得上他。 头顶的手都离开了,仿佛还在,明月真想叫他再摸摸发顶。 她不声不响看着他,他是天外来客,李秋屿对她是友善的:“不相信吗?我记得去年我说了什么,你就信了,现在你完全可以再信我,你一定能好好长大的。” 明月心道,他还记得去年的事。 她也就有些羞赧地笑了笑。 李秋屿问道:“鸡没卖掉是不是?” 明月四顾茫然:“没有,人嫌贵,老是压价。” 李秋屿说:“可以卖给我。” 明月吃惊:“你还是开车吗?鸡会拉屎的,臭得很。” 李秋屿似乎不在意:“没关系,可以洗车。” 世界上怎么有这样的人?总是没关系,衣服没关系,车也没关系,明月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 明月领着李秋屿去找亮大爷,树苗子卖出去了,剩的不多,旁边老汉就没那么幸运,菜没人买。李秋屿一过来,蹲地上的老汉老太太都看他,亮大爷最后几棵树苗子要便宜卖了,正讲价。 “老哥,晌午头了,走,请你喝碗牛杂!”亮大爷心情大好,他没白来。 老汉笑着摆手:“我带家伙了。”他从怀里掏出个馒头,准备就大葱,亮大爷说,“吃这哪管?走,老哥,我请你正八经喝碗汤!” 老汉自然是不肯的,明月便把自己刚才剩的半块烧饼给他,亮大爷问明月:“妮儿,光吃的烧饼吗?你来,我领你喝汤。” 明月说:“喝过了,大爷,我在这坐会儿,你去吃饭。” 亮大爷跟老汉客气半天,到底自己去了。 “这不是吃饲料的鸡,肉好吃。”明月不大情愿卖给李秋屿,这算什么呀,回头鸡拉他一车,太不卫生。 李秋屿弯腰:“挺好的。” 明月脑子里转了几圈:“那你怎么杀?都把你房子弄脏了,要不,我回家给你杀好褪干净送来。” 李秋屿笑道:“还会杀鸡?不害怕?” 明月说:“不怕,杀鸡宰鱼我都会。” 老汉嘴里的葱鲜到呛人:“乖乖,你这啥都会!” 明月笑眯眯的,早不哭了,李秋屿以为两个本身认识,随口问说:“菜怎么卖的?” 老汉腾手拢了拢,一脸诚挚:“来啦?剩的你要是都要了,给一块钱就成。”他伸出根手指头。 李秋屿惊讶:“多少钱?” 老汉笑笑的,眼睛不离人:“五毛也成,你都拿走。” 李秋屿明了,说道:“您误会了,我不是嫌贵的意思。”他给老汉五块钱,不让他找零,老汉嘴里念叨,“那哪行,我一共然也没卖五块钱的。” “真不用了,您这么些菜五块钱不贵。”李秋屿不爱跟人来回拉扯,压下老汉的手,老汉说着站了起来,“你看这,这多不好,你这,后生你姓哪个?我姓朱,我叫朱兴民。” 李秋屿不太懂他好好的突然报名字做什么,笑道:“我姓李。” 朱兴民拿着钱,脸上的豪兴变作了窘迫:“我家里老婆子瘫着,全指望我一个,我这上半天也没卖五块钱。” 他因为五块钱,感激得很,把李秋屿弄得都要不自在了,三五块钱对他来说,根本没什么意义。 朱兴民心满意足收摊,推板车回家。 明月默默瞅着李秋屿,不晓得在想什么。 “这鸡是不是要绑一下?”李秋屿研究起来。 明月说:“你真要呀?” “要,你是不是要等那位大爷回来称重?” “我认秤,我就能给你秤,但想给你弄干净,鸡屎真的臭,要是把你熏晕了你没法开车。” 李秋屿发笑:“不至于,哪儿能呢?” 明月摸着秤:“我不知道在这儿又能碰见你,其实,我上学期有一次语文考了第一,那张卷子我留着呢。” 李秋屿这下没法走了,他开着车,跟在三轮车后头,一车的人,都瞪着眼瞧他,明月两手扒住车后箱,一颠一颠的,她时不时抿抿叫风吹乱的头发,也时不时看李秋屿的车。 这车七拐八拐,到了子虚村,道路是窄的,两旁种满庄稼,绿生生遍野,村口落了一地的梧桐花。 明月下车时,从县城回来的汽车停在了身后,跳下两个旧同学,女孩子,穿着满是亮片的牛仔裤,马尾有意歪着扎。 “李明月!”同学喊起来。 明月问道:“去县里了?” “不是,去市里了,从县城转的车。” “去市里?” “我们去参加超级女声海选,人说早完事了,叫我们回家,真是气死了,白起那么早赶车。” “八成是看我们太土了!我们真是太土了!”另一个满脸沮丧。 这一个安慰说:“没事,人说明年还有,先去打工攒路费,再好好打扮打扮。” 两人灰头土脸的,一说起明年,眼睛又亮起来。 “超级女声是什么?”明月觉得耳熟。 “唱歌比赛,你想不想一块儿参加明年的海选?” 她笑笑,拒绝了,她唱歌又不好听。 车窗开着,李秋屿听见了女孩子们的对话,她们竟然跑到市里去参加娱乐节目的选拔,非常有勇气。 明月的家有个院子,院门锁着,不晓得杨金凤跟棠棠去了哪里。明月从脖子里掏出毛线绳栓的钥匙,开了门。 李秋屿说:“这就让我进去了吗?” 明月见他站大门口不动,有些疑惑。 “你家里没大人,像我这种陌生人,还是个成年异性,更不能随便单独领进来。”李秋屿四处看看,这小巷子里还有别的人家,他让明月请个邻居过来。 第21章 明月笑道:“你又不是坏人。” “你怎么知道?我们只见过两面而已。” “我感觉你不是。” 李秋屿摇头:“不能靠感觉,你是初中生了要对异性有警惕心,去吧,最好找个大婶大娘一类的过来。” 明月还在思考着他的话,一边想,一边到隔壁找蒲二婶子。 蒲二婶子在晾衣裳:“啥事呀明月。” “有人买鸡,我奶奶没在家。” “那我过去给你掌个眼儿?” 蒲二婶子来了,跟李秋屿打个招呼,李秋屿这才进院门。 门口堆着柴火,往里走,一边是猪圈鸡棚小菜园,一边是两间配房。堂屋三间,正当中挂着伟人的画像,左侧贴满奖状,右侧跟卧房之间没有墙,只有一道布帘,上头印着竹子。 明月说得给人杀好,蒲二婶子便搭把手。 李秋屿问要不要帮忙,她不要,把语文卷子拿给他看,自己跑去杀鸡。李秋屿辨认着墙上的奖状,全是明月的。屋里其他陈设都很旧,却明亮、齐整。他瞥见帘子后头露出的一角床,床头摆着熊猫,是去年他随手相赠的公仔。 床跟前有一台缝纫机,盖着花布,这东西不用的时候给明月当书桌,上面摆着好几本名家典籍,有古典小说,也有西方名著。李秋屿翻了翻,她看书很杂,似乎什么都看。 李秋屿找了个小马扎,看她试卷,她字很大,不怎么讲究框架结构,勉强算整洁。过了一会儿,他出来找她,明月已经在褪毛了,她做事情,不躲滑,不墨迹,利利索索,像一把新磨的镰刀。 碗里是红彤彤的鸡血,地上也有。 沸水混着鸡毛,热烘烘的,明月抬起胳膊蹭蹭额头:“我一会儿就给你弄好了。”蒲二婶子笑道:“城里人吧?自个儿喂的鸡好吃。” 李秋屿笑笑,表示认同,他看向明月: “不急,我快三十岁的人了,还没杀过鸡。” “你快三十啦?”明月带着惊讶轻轻问。 快三十是很大的人了,明月偏着头,嗯,不像。 “我们这儿三十的人看着比你老,真的。” 李秋屿说:“可能是因为他们过得比较辛苦,你多大了?” “我满十四。” “你看,我有你两个大,我真是老了。” “谁说的,你才二十八,不老。”明月嘴里这么说,未免心虚,她觉得二十八确实很大了。 蒲二婶子忙着褪另一只鸡,插嘴说:“哎呦,你哪像二十八,我看你也就二十出头。” 李秋屿听这种客气话只是笑。 院子里还有几只鸡在溜达,旁边,跟着一只鸭子。 李秋屿问道:“鸭子是不是不好养?我看就一只。” 明月笑答:“不是,这只鸭子是卖鸭子的路过掉的,奶奶捡回来养着了,它天天跟鸡一起玩儿。” 李秋屿也觉得有趣:“能玩儿到一块儿去吗?” “它刚开始还跟着羊呢,羊去东间,它就找鸡,它没有同类,能找到谁就靠近谁。” “你说话很有哲理。” “什么?” “没有同类,能找到谁就靠近谁,其实人也是这样的。” 明月觉得自己没有同类,她看看李秋屿,问道:“那你有同类吗?” 李秋屿没回答,只是笑笑,拿起她的卷子:“喜欢写作文?我没见过你这个年纪写这么好的,你很有天赋,别人勤奋练习也未必能写出你这样的。” 明月抿紧嘴,把鸡开膛破肚,心下愉悦。 她一手的血,往外掏啊掏,清理着内脏。这一幕很荒谬,这也是写出那样文字的手,李秋屿是个看过很多书的人,他了解天赋,天赋这东西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不容作假。他很真诚地夸赞她,他看得出来,她念书应该很用心,念书也确实是她最好的出路,她应该遇到了些困难,不是她的错。 他希望给她一点鼓励,一点帮助,毕竟她才十几岁,还有写东西的灵气,当然,这点灵气不足以改变她的生活。像她这样的生活环境,日后际遇难料,那点灵气最终也许去路不明。 “我也不知道喜欢不喜欢,没地方说话,我就写下来。”明月不看重她的天分,她写东西,自然而然,不为别的什么原因,纯粹是自己想。 更何况,班里写作文好一直被夸赞的是张蕾,不是她。可李秋屿一个人的赞美,抵过所有人了,她心里很高兴。 蒲二婶子听这两人说话,有的懂,有的不大懂,说道:“明月是会念书,没有不知道的。” 李秋屿笑说:“有个乐意做的事挺好,长大想干什么?” 明月带着点活泼神气了:“我想说书,当个说书的,年年都能去花桥子参加书会。” 蒲二婶子笑道:“哎呦,说啥书,那可没出息!”明月就不说这个了,另只鸡褪得差不多,再洗洗就成,蒲二婶子说家里锅上还坐着水壶,得回去了。 大门敞着,蒲二婶子走了,明月这只也快了。 李秋屿见明月半晌不出声,问道: “不想离开家乡吗?到外面去看看。” “想又不想,其实我心里清楚,要是念不好书只能去打工,打工打几年就得嫁人养小孩,那样的话,我就没法去花桥子说书。可是,我要是念好了书就得留城里工作,当一个城里人,还是没法去花桥子说书。无论怎么着,我这样的理想,都不值得一提。大人不爱让小孩学这个了,没出息。你看,刚二婶子也这么说。” 她青嫩的脸上,有种苍凉,落寞深深。 李秋屿心情变了些,她这么小,便把事情看得这样无力。 “怎么不值一提?如果你能念好书,到外头世界学到更多本领,到时再回来,可以帮花桥子书会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它,了解它的价值,”李秋屿很耐心地给她分析着,“让书会发扬光大,不是更好吗?策划宣传不是小事,需要智慧,你念好书才有机会做更多的事。” 明月没听过这样的话,很稀奇,又很触动,她不知该说什么,便问道: “你是因为念过大学才懂这些吗?” 李秋屿笑道:“应该是吧,所以你也要努力念大学。” 明月心事很重,她低下头,继续清理鸡。 李秋屿便岔开了话,问道:“今天卖菜的老人你认得吗?” “亮大爷认得,经常赶大集的人互相都认得。” “他告诉了我名字,叫朱兴民,这有什么讲究吗?” 明月手底忙活着:“就是,就是他很尊重你的意思,他比你年长,却报了大名,他会一直记得你的,逢人就会说。” “说什么?” “说他初九的大集上,有个后生把他菜都要了,给五块钱,还不让找,他永远都不会忘了这个事儿。” “你怎么知道的?” “我们很多人都是这样的。”明月很自然说道,“当然,我也是这样的。” 李秋屿觉得跟她说话很舒服,他出于善意,逗趣说:“哪样的?” 明月俨然认真:“整个春天,我都等着你来。” 李秋屿低头笑了,也像是从没听过这样的话,很孩子气,很美丽。 第22章 “等我干什么呢?” 明月害羞笑着摇头:“我也不知道。” 李秋屿也笑,两人一下都没了话说,只是笑。 像是经过慎重思考,明月才道:“可能就是想说说话,我本来可难过了,今天见着你,我又觉得活着怪好的,要是想不开,往后发生点啥好事也摊不上了。”她想到了卓腾。 她说话又天真又老道,出乎意料,什么样的话都可能从她嘴里说出来,一张少女的脸,说七八十岁的话。李秋屿觉得跟成年人交流也就那样,常常对牛弹琴,各说各话,不如跟眼前的女孩子聊一聊,她稚气,通透里又时不时显得迷茫,李秋屿对她印象不错,他对人的印象一直都很模糊,不好不坏,谈不上深刻,他自己很俗,别人也很俗,久而久之他看谁都差不多。 李秋屿望着她思绪纷飞,突然,明月把光秃秃的鸡拎起来,晃到他眼前:“好了!”她找来绳子,把鸡腿绑在一起。 这鸡完全赤裸,看着很怪,漂亮浓密的毛没了,一下露出最本真的样子,李秋屿都快不认识鸡了。 “如果你有需要,我可以帮忙。”他说得委婉,希望她能听懂,李秋屿看到过一些资助穷困山区学生的新闻,他没想过,也没有刻意去找这种渠道,事情来到眼前,他自然而然要这么做了。 明月没听出来,她见李秋屿脚旁有颗羊屎球,不动声色给踢走。 她请李秋屿看她的小羊,羊羔早长大了,雪白雪白,耳朵尖染了玫红,这牲畜养在配房,李秋屿有点意外。 “因为羊贵,怕丢,奶奶给挪东屋这间来的。” “你的学费是靠卖家禽?” 明月点头:“我们家还卖豆腐,方圆十里内,都说我奶奶做的豆腐最好吃。”她介绍起自家营生,颇为骄傲,能做出最好吃的豆腐是了不起的。 “奶奶胳膊没好透,现下没法做,要不就请你尝一尝了。”明月脸上又是不大好意思的神情,“我答应过你要是还来,给你再雕个物件,因为一些事耽搁了,没做成,你要是喜欢可以挑我以前做的,家里还有。” 李秋屿觉得自己真是比不上她的坦诚,他没想过再来,去年是巧合,今年亦然,他随口说的没有放心上,可她都记得。 “不用了,那个木塔就很好,”李秋屿心里是有歉意的,“我刚才问你,意思是如果念书在用钱上需要帮忙,我可以帮忙。” “不要,”明月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说,她们是穷,但没有到需要人给钱过日子的地步,“你的钱也不是天上掉的。” 她不是出于自尊,只是觉得不需要。 李秋屿误会了,却不好坚持,他给她写个电话号码,还有他的姓名。 “如果有一天需要,可以随时找我。” 明月家没有电话,她犹豫了下:“你叫李秋屿?” “对,李秋屿。” 她晓得了名字。 “念初二对吗?” 明月点头。 李秋屿多给二十块钱,说是加工费,明月拗着不肯要,怎么塞都要还回去: “是我自己愿意的,我不要!” “付出劳动应该有报酬,拿着吧。” “给你杀鸡就是不要,真的,”明月硬硬地说,“我给你杀一百只鸡都不会要加工费的。” 李秋屿见她拿定主意不会轻易改,便作罢,不再强求。 他准备回去,明月想留他吃晚饭,又怕晚黑不好走。 “还有什么要说的吗?”李秋屿看她欲言又止。 明月有些伤感:“明年春天,咱们还能碰着吗?” 李秋屿指着她怀里日记本:“可以打电话,有需要的话一定记得联系我。” 明月腼腆地直点头,她抿抿嘴,看着他上车。 那串数字,只要她按下去,她就能听见他的声音,多神奇啊,发明电话的人真伟大!其实明月非常渴望跟人打电话,电话是神秘的,子虚村的小卖部有一部公用电话,小卖部家的大闺女每每在铃声大作几声后,拿起话筒,客客气气问:“哪位?你找谁?”这一幕对童年的明月来说格外梦幻,那根线子,连接着外头高深莫测的世界。 尽管她没接到过任何人的电话,也没人需要她打个电话。 “没需要能打电话吗?” 李秋屿笑道:“能,不过真有困难的话,希望你能第一个想起我,我随时为你效劳。”如果他想,他是很会哄人心的,说美妙动听的话,把人听得心花怒放。这样的话,语气,神情,动作有一方拿捏不好就显得做作、油滑,李秋屿不是,他风清月白,他这样说对自己毫无意义,但他清楚,对眼前的小女孩有。 为你效劳……明月觉得自己一下受到了巨大的重视,有点受宠若惊,她当即暗下决心,一定要搞出点事来,比方说,她下次考试进步就有理由打电话了! “再见!”明月跟他挥手,李秋屿调好车头后按了一声喇叭,后视镜里,她跟去年一样,追跑了几步,然后不动了。 车子远去,尘土消散,明月回到院子里站了一会儿,寂寞又慢慢爬上身来。 她进屋把日记本放好,见书被动了,刚放回去,书里掉出两张纸币,她捡起来,心跳动不已:是百元大钞。 显然是李秋屿另放的。 第12章 李秋屿没走,他开车…… 李秋屿没走,他开车问了圈路,找到村委会。说是村委会,只几间房屋,半拉院子,门口种了成片的蜀葵,他进去时,正好碰见一个人出来,这人四十来岁,是支书,问他找谁。 说清楚来意,支书上下左右地打量着李秋屿:“你说的是杨金凤家里头吧?她家境也就那回事儿,家里没劳力,你问这干啥的?” 李秋屿觉得他语气不是很耐烦,解释几句,支书一脸的怀疑:“资助李明月?你是她啥人?” “我不是她什么人。” “那你这图啥?”支书唏了一声,不信这事儿,趿拉着鞋就往外走。 李秋屿和他沟通不是很顺利,便要了镇政府电话,这一回,说得很清楚,他开车过去一趟,留了个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又很快确认资助方式,等忙完,已近黄昏。 晚霞斑斓地照过来,一院子红煞煞的。 杨金凤才带着棠棠回来,她刚进庄子,听人说家里来了稀客,开着轿车,跟明月一道回来买鸡。 杨金凤不大信,她今天是有正事去了表姊妹家,隔壁的二郎庙。子虚村的村小成了危房,过年一场雪把墙头压塌半截,幸亏没伤人,但镇上通知不准再办学,这里的孩子,暑假开学得换地儿念书。最近的,要数二郎庙,约莫三四里路,那儿的小学还有百余号学生。听教育局的意思,即便那房舍不塌,也要撤校合并的。 为什么要去表姊妹家呢?有一样事,杨金凤思量老长时间了。她的本事,只在跟豆子庄稼打交道,碰上个硬茬,她就断了,脆得不堪一击。她一天天老去,眼要花,背要驼,指不定哪天老天爷就把她给捉了去,谁好说呢?可小的还那样小!杨金凤日夜难安,一想到小的,脸跟月亮地一样惨白。 第23章 表姊妹的小儿子成家多年,不能生育,前两年跟她商量想把棠棠过继,趁 孩子小,不记事。杨金凤是不肯的,再苦再难,没有把孩子给人的道理,又不是三年饥荒,她不信自己拉扯不大两个孩子。 可日子有叫人低头的法子,恰巧村小倒了,这八成就是天老爷的意思,杨金凤越思量,越觉得是天老爷的意思,天命不能违。她夜来没睡,坐了一宿,等明月背起鸡笼跟人一走,才撩起褂襟子,在眼角按几下,牵住棠棠的手往二郎庙去了。 人家里不差,新拉的院子,水泥地锃亮,两口子见了棠棠热乎得很,一会儿叫吃糖,一会儿抱着玩儿。人也不在乎是男是女,只要是个孩子,都金贵得很。杨金凤问棠棠喜欢表叔家不,棠棠喜欢。 喜欢就好,杨金凤心里重复这句话。事不能太急,得有个缓坡下车,叫棠棠先一周五天念书在人家里住,周末回来。她在人家里是享福的命,慢慢熟了,跟人亲了,那才好办。 棠棠什么都不知晓,明月也是。 杨金凤没打算跟任何一个人说,三四里路,平日哪在话下?一抬腿的功夫就能到,今儿个走回来,一身的力气都泄了去。 是晚黑饭的点了,明月贴了死面饼子,腌的洋葱,又盛两碗杂粮稀粥摆门口八仙桌上,喊杨金凤跟棠棠吃饭。 杨金凤眼袋耷拉着,像是豆子一夜就叫水给泡大了似的。 “我咋听说,你领人往家里来买的鸡?” 明月就知道人会议论,因为李秋屿开着黑色的小轿车。 “到晌午头都没卖掉,最后才等来个城里的想要,他开个车,回头鸡拉人车上咋好?” 杨金凤批评说:“你胆子也太大了,小妮子把个男人往家领,家里没个大人,你是缺心眼吗?” 明月替李秋屿说话:“我找二婶子了,她给我搭把手褪的鸡,这人心好,去年买过我风铃,今年巧了才在花桥子碰见,看咱鸡卖不出去,人心好才买的。” 杨金凤很严肃:“知人知面不知心,你小孩知道个啥?” 明月心道,我就知道,她明面不忤逆奶奶,只说:“你去问问亮大爷,还有三官村的朱兴民,他们能识人吧?” “识啥人?他俩认得这人还是咋?” “他还要了朱兴民的菜,朱兴民块把钱就能卖,他给五块,亮大爷说这人仁义。这世上,又不是只有冯建设那样的狗玩意儿。” 明月骂完,把那二百块钱也一并给了杨金凤,杨金凤一听是这人私下放的,便说:“往后要是再遇着,还给人家,该是多少是多少。” 这二百块,杨金凤拿红手绢包了,压席子下。 五月一来,农忙也就跟着来了。大地照旧变幻起颜色,月亮升起,极大极黄的悬在麦子上头。是夜,明月在寝室都听见布谷鸟的叫声了,她枕着那声音,这数月来,她突然变得轻巧了,压在她心上的东西叫什么力量给挪开了,不再那么要紧。 她重新投入到学习当中,非常有激情,像久旱的庄稼得了丰沛的雨水,疯了往上长。同学开起她玩笑,都在说,李明月八成上了化肥,有劲得很,明月心道这个话妙哩。 大约是路边开始晒麦子的时候,邮递员上门,交给杨金凤一箱子东西,打开来看,也认不清什么是什么,只晓得是学习用的。她那时胳膊还不算好利索,但不能再歇,慌慌地骑三轮车到镇上找明月。 同学围着明月看,他们的学习资源少得可怜,要靠老师,尤其是理科和英语,老师们要趁不上课的空闲抄上一黑板。要么,到县城里批发两块钱一套的卷子,一分钱的回扣都没有,还得搭路费。 谁也没见过这么多习题集,簇新簇新的,上头盖着新华书店的红章。新华书店无疑是神圣的,县城才有。小盒子里装着个银色的玩意儿,同学们不认识,问明月是什么。 “我不知道。” “谁寄给你的你不知道啊?” 这东西掂手里不重,很小巧,张蕾没凑这个热闹,同学们觉得她见多识广,便带过去让她认,张蕾歪着眼睛看过来,说: “这是mp3。” 她也有一个,是过年的时候妈妈从苏州带回来的,她从不往学校带,怕丢,也怕有人管她借,里面其实只有几首歌,放假的时候翻来覆去听。 李明月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张蕾吃惊,镇上的同学最多有个随身听就很了不得了。张蕾觉得不舒服,像被人冒犯,李明月的家境是不该有这种东西的,这种高级的,本只属于她的独特的东西,李明月也有了,令人懊恼。 这打破了她的特殊性。 东西是李秋屿寄来的,意外之喜,明月的虚荣心是在七嘴八舌的问话中突然降临的,她有点端着了,莫名的骄傲,那说话的神气、语调统统都有了不易察觉的变化,她自己都没意识到。 “李明月,哎李明月,到底谁给你寄的?”同学拽她胳膊。 “是我认识的人啦!” 明月嘴唇上像蹦着个小鹿。 等她出来送杨金凤的时候,大太阳照着,人才又重新晓得自己叫什么,姓什么。学校门口有个上坡,明月在后头推。 “是那个善人寄的?” “是他。” “哪儿的人?” “市里的,上头地址我也不知道到底在哪儿。” “他为啥给你寄这个?” “他是善人啊!”明月猛得使把劲,车上去了,杨金凤说,“那你可得好好念,念好了才有出息。” 那胳膊隐隐疼着,比起今天这趟来送这样要紧的东西,压根不算什么。 镇上有个大商店,可以打电话,明月不想问张蕾怎么用mp3,她有必要给李秋屿打个电话。 号码早熟得烂心里,明月心跳激烈,在商店外头暗暗练习了一会儿,才进来,镇定跟人说要打个电话。 “你这是长途啊,贵。”老板瞥她一眼。 明月说:“贵我也打。” 她觳觫着摁了一串数字,盯住计时,那头嘟——嘟——嘟,明月心道,快接呀快接呀,求求了,号码一定不会错的…… 李秋屿接了,他的声音从线子里一冒出来,明月打个寒颤:“你好,我是李明月。” 李秋屿听得出,他一边整理报表,一边说:“是你啊?” “你给我寄东西了。” “收到了是吗?希望对你有帮助。” “收到了,这得花不少钱吧?” “没有,最近学习还好吗?” “我上次测试名次升了,我现在很好,你好吗?” 李秋屿似乎没听到,只是又问:“恭喜你,家里人都还好吗?” 明月见老板娘瞅自己,脸偏过去,声音弄低:“我奶奶胳膊好差不多了,你好吗?” 李秋屿笑道:“好,mp3可以听英语,已经下载好了。如果不会用看看说明书,还不会的话,我教你操作。” 第24章 啊,说明书,明月把这个忘了,她没有看说明书的习惯,是因为生活中用到说明书的时候太少。 “我肯定会的,我没见过mp3,城里的学生都用它学习吗?” “可以用来学习,也能听歌,你那里上网不方便对吧?” 上网……整个子虚村没一家有电脑的,上网这种事,跟明月八竿子打不着。 “没有,不是不方便,是没有。” 她一本正经说道,李秋屿笑:“你看我,都忘了,有机会教你上网下载学习资料。” “真的吗?我能学会吗?”明月激动了。 李秋屿说:“不难,你这么聪明难不倒你。” 明月想了想,觉得该表个决心:“我一定好好念书,不叫你失望。等我能挣钱了,再还你恩情。” 李秋屿又笑了:“这么正式?我只是希望给你学习提供点帮助,不必放心上。” “可我不能不放心上啊。”明月说道,李秋屿那边像是很随意,“那就放心上吧。” “你是不是就是干这个的?”明月好奇。 “干哪个?” “专门给人学习提供帮助的,我也不知道这叫什么工作。” “不是,我不干这个,我们不是算认识了么,帮点小忙而已。” 明月心里甜蜜蜜的,她说道:“那你就是属菩萨的。” 李秋屿失笑:“不敢当,我属蛇。” “那也是白娘子那种蛇,好蛇。” 李秋屿觉得她其实很活泼,说话有趣,烂漫,和春天比又不一样了。 他觉得这生气陌生,也不能理解,他从来没有过像样的热情,又谈不上冷酷,是个难以定义的状态,他毫无目标,不知是出于什么才愿意施加援手,发生了的,就是发生了。 少年人总归对世界还是有兴趣的,他不会去打击一个少年,李秋屿理智上觉得任何事都没什么意义,总归一死,活着不过是个过渡,是未有生命和结束生命之间的停顿。但是面对一个少年的活力,他给予尊重,他跟她说过一些自己压根不信的话,却希望她信。 他的思绪总是轻易泛滥,同样是毫无目标,流动一阵,便又回到现实,那头明月突然加速说了一堆感谢的话,挂掉电话,声音一下结束。 这些礼物很好,明月小小的虚荣心得到满足,她现在不羡慕任何人,也不想成为任何人,她是李明月,光这一点就很满意。 她一个暑期也没再跟李秋屿通过电话,即使期末考不错。暑假太忙了,要温书,教棠棠识字算数,跟杨金凤一道去打农药,她负责站车上帮杨金凤背大药桶。药桶沉,人背着它,走进比人还高的蜀黍地里,汗如雨密,脸上又扎又疼,眼睛都睁不开。 杨金凤一口气能打九桶。 蜀黍地在阳历八月的暮色里,漂浮起薄雾,秋天不声不响来了,棠棠开学要寄居亲戚家,到跟前了,明月才知道。 “那多不习惯,棠棠皮,人家烦她怎么办?” “你表叔没孩子,两口子都待见棠棠,慢慢就习惯了。” “天天住人家里,人家也不高兴吧?” “都说了你表叔两口子没孩子,家里多个小孩儿热闹,你知道个啥?” 明月不再跟杨金凤争辩,问起棠棠:“你想在表叔家住吗?” 她觉得棠棠一定想家。 棠棠说:“想,表叔家有零食,他家还有个小狗,上回一直跟着我跑。” 明月发现她无法理解小孩子,她为这事伤感,可棠棠却很高兴,她要到新环境去,认识新同学,表叔表婶子还会给她好吃的零食。 开学的时候,代老师突然通知李明月到镇上邮局取钱,那是李秋屿汇来的第一笔资助金,用来交学杂费。 明月很吃惊,她不会取,便跟着代老师一块儿到那学怎么取钱,然后把钱交给老师,还有剩余。代老师问她怎么认识资助人的,明月懵然,她把余钱收好,打了个电话。 那头李秋屿像是在忙,接通后,明月听见他跟旁人说了句什么,才回应她。 “你怎么给我寄钱了呀,我不能要,你上回还搁我们家二百块钱呢,奶奶说见了你得还。”明月心道,我们家跟别人一样过日子的,她从来不觉得需要人直接给钱。 李秋屿认为青春期的女孩子自尊心很强,尤其她这种,品学兼优的穷苦孩子,更需要被尊重。 “每个人都有需要人帮忙的时候,等你念出来了,再还我也不迟,是不是?”他笑着安慰她。 明月说:“这弄得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不想要人的钱,占便宜。” 李秋屿道:“你奶奶太辛苦,一个老人家养两个孩子,这不是占便宜,等你长大了有能力帮助别人,我相信你也会的。” 明月问:“我长大就能变成你这样的人吗?” “你现在就很好,不需要变任何人,好好念书,别把我这个事当压力,当学习的动力吧。”李秋屿太懂怎么和人说话了,那样妥当,那样舒服,明月这会儿觉得李秋屿是世界第一大好人。 可李秋屿在电话的那头,好像活在空中楼阁。这声音虚幻,说完了,走到梦的尽头,她有她的日子要过,谁也替不了。 整个秋天,明月都在担心棠棠,人家厌恶她怎么办?学习能跟得上吗?老师、同学都喜欢她吗?明月初三了,学校两周才放一次假,她好不易回来一趟,杨金凤却说棠棠跟表叔表婶去县城了。 棠棠好像把她们忘了,明月非常失望。 她是不能轻易忘却别人的性格,很明显,棠棠不是,有玩儿的,有吃的,也没人总是骂她批评她,小孩子的想法简单,快乐就成。 幼儿园的对面,荣姥太依旧坐着,看起来更老了,明月路过,跟她大声打招呼,荣姥太自顾说:“来接棠棠啊?” “棠棠毕业了,到二郎庙念小学去啦!” 荣姥太还是听不清,只点头笑,白头发从头巾里漏出一缕,在凉的风里一动又一动。 旁边是几个拄拐的老人,不能在土地里卖力气,也不能出远门,只剩坐,日头出来人也出来,日头下去,便回家。他们说的事,永远是子虚庄的,好像世界只有个子虚庄,谁的羊又下羔了,谁家因为门前路打起来,谁家的屋建得高压人家一头,谁家闺女又说妥了……好像子虚庄有着说不完的事,历朝历代,都是这么些个事。 他们把能说的说完,就不吭声了,看马路。 要是连绵的秋雨下起来,便连看马路的机会,都没了,那就只能守家里操心粮食别长醭。 没有年轻人跟他们说话,年轻人不打工也不跟他们说话,说不到一块去。人活着,要是没人说话多寂寞啊,明月就没能说到一块的朋友,她挺开朗的,这是怎么回事,她除了学习总是感到寂寞。 初三还寂寞,真不像话,哪儿有功夫寂寞啊。明月弄了好几个日记本,全是错题集,她发现那些学习资料真有用,做的多了,见的多了,摸出一些规律来,考试就不难了。同学慢慢开始请她讲题,她也愿意,但她发现同学不够聪明,一道题,稍微变一变,对方就不会了。 第25章 “上周我刚给你讲过。” “是吗?我没印象啊。” “就变了个数字。” “是吗?真不记得了。” 明月觉得学习这个事,真是强求不来,她的同学也很用功,然后考出一个一点都不匹配的分数。明月替同学惋惜,真不知道该怎么帮忙。 “你天天给一群猪讲题是浪费时间。”张蕾没有挖苦,她觉得自己只在陈述事实。 明月说:“那要是,比你还聪明的觉得你也是猪怎么办?” 张蕾道:“李明月,我早发现你会诡辩,你城里亲戚教你的吗?” 她说的是李秋屿,张蕾觉得李明月是唯一不崇拜她,不恭维她的人,但最开始不是这样,什么时候变的,她说不好。但无所谓了,她很快要转到市里去,离开这里,她早就厌恶了乡镇中学,巴不得离开。她对这里的老师、同学,没有一丁点留恋。 明月不喜欢跟她争个输赢,没意思,反正俩人谁也不服气谁。 张蕾走的很突然,天已经冷了,周日的晚自习她没来,周一还没来,代老师说张蕾转学了,她没提前跟任何同学透露。 寝室里的东西是后来她奶奶过来卷走的。 具体转哪所学校,老师也不清楚,光听说是大城市。 明月心里轰然,张蕾一定是去李秋屿生活的那种地方了,她对那种地方一无所知,可张蕾已经去了,我有机会吗?我除了感觉寂寞,依旧是个井底之蛙,坐在这里,明月想蹦出去看看外头天是不是真的无边无际,尽管无边无际的天,她也没觉得跟自己有什么关系,但看一定要看的。 晚自习放学后,寝室里的同学越来越喜欢讨论男同学,这个班谁帅,那个班谁帅,明月听见很陌生的名字,没有任何感觉,有时被问到,她很茫然:“我不认识。” 哪里有什么好看的同学呢?明月没见过,她心里想的是一个大人,又不能说。 她突然喜欢起数学,开了窍,数学和小说一样迷人,她发现自己像奶奶做豆腐那样, 有了手感,数学题变得简单,思路清晰,一看就晓得怎么解,老师和同学们都惊讶于明月的进步,本来,走了张蕾老师们非常沮丧,可明月后来居上,这让人又得了新的安慰。 杨金凤依旧卖豆腐,家里长年累月飘着永久的味道。 离冯建设那件事,像是过去很久,挨过的,就挨过了,谁都不愿意再提。 都没怎么见着棠棠,这是明月的心病。等到冬天,棠棠才回来的勤。她在表叔家的新鲜劲儿过去了,本来,没新鲜劲儿,好吃好喝也很高兴。可那里大人逗她,说家里不要她了,她来给张长礼家当闺女了,表叔叫张长礼。 这样的玩笑,听多了棠棠觉得害怕,她没有忘记杨金凤,也没忘记明月。她跟一群小孩儿玩儿,又学了新的脏话,出口成脏,人要这么说她,她就吐口水、骂人,搞得表婶很头疼。 棠棠到周末闹着回家,夫妻俩不想,见她闹的厉害,便说不是自己的到底养不熟。最要紧的是,棠棠念书不行,看着挺机灵,能说会道,结果呢,拼音不会认,字不会写,数学更是一塌糊涂。老师找到表婶,希望家里能再多配合配合,表婶苦笑,她已经很配合了,比左邻右舍做的都用心。 “你怎么才考四十八?”明月翻出棠棠的卷子,惊呆了。 棠棠是无所谓的:“我不会。” “你坐这儿,我给你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明月拉过板凳,棠棠不肯,“我不想上学,一直坐着,课间就只能玩儿一会儿,又上课了。” “你不上学你能干嘛呀?学习本来就得能吃苦。” “我长大去打工,打工就不要上学了。” 明月无言,长大去打工,很多小孩子都这么想,没几个真觉得自己能念大学的。 明月开始苦口婆心教导她,棠棠不听,两人吵起来,棠棠哭了,使劲搡明月:“我烦你,烦你!”她变得很任性,明月不惯着,一下抓住她胳膊:“你再打人?再打人试试?回头人说你没教养还以为是奶奶没教好你!” “就打就打!”棠棠想起那些玩笑,又害怕,又生气,跟小牛犊一样横冲直撞,打不过姐姐,坐地上呜呜哭。 她觉得自己果然是被送出去了,没人要了。 明月见她哭得伤心,呆呆看了会儿,她想管棠棠,教育棠棠,告诉她一定要念好书才有出息,尽管自己也想过打工的事儿。 后来,棠棠哭累了,便跑出去玩儿。明月发觉,管不住棠棠了,也不晓得怎么管。 庄子里的小孩儿、狗,都在大马路边乱跑,无忧无虑,明月走出院门,看着孩子们和狗,心道我长大了,再也不会这样了,一阵深深的寂寞又袭上心头。 杨金凤回来给她用猪油烙了一沓葱花油馍,特别香,叫她带到学校当早饭吃。早起在食堂打份三毛钱的汤,泡油馍就挺好。棠棠想吃,杨金凤拍掉她的手:“我再给你烙。” 可棠棠饿了,就想吃刚烙好的这张,金黄黄的。 她想奶奶跟姐姐才是一家人,小小的心里,充满了怨气。她琢磨了起来,应该是她念书不好,奶奶才更偏疼姐姐。墙上都是奖状,没一张是她的。 一直到放寒假,棠棠都没再回来过,杨金凤想去接她,忍了忍,跟自己说孩子肯定在那过得好,不想回来。 期末考的成绩出来,代老师特别高兴,因为是联考,明月的分数在全县排前一百,太了不起了!明月这下真是追了化肥,学习突飞猛进,她自己也被惊着了,万分满意,光秃秃的冬天一切晴朗可爱。 她心里有了个打算。 岁末到了,打工的人又都回家来,该热闹的集市热闹起来,该卖出去的鸡鸭鱼肉、青菜水果,也都卖出去了。 十七八岁辍学的男男女女,谈起了恋爱,在大集上溜达闲逛。明月打冯大娘家门前过,见停着一辆白色大轿车,就知道,冯大爷、磊子哥、月月姐,都回来团圆了。 荣姥太的院子也又挤满人,显得小了。平日里,院子是那样的大。路上脏的雪水里,飘着红色炮皮。整个人间,都喧嚣、喜气了。 放假了,明月又得闲读小说,读累了,就往街上走。 街上是这样好,明月乱走一气,看看这,看看那,有个个头中等的大男孩叫住了她:“你是杨金凤的孙女吗?” 他嘴唇上长了圈绒绒的胡子,有十六七岁吧,明月说:“你是谁?” “我爸叫建设……”男孩子脸上的羞愧,像死尸那样从河里浮上来,“我放寒假回来才知道那个事,我一直在城里上学,当时不知道。” 建设这个名字没什么稀奇的,在中国无数个乡村里,也许,每个村子都有个叫建设或者建国的人。明月看着眼前的男孩子,比自己高,哎,都过去了,这个人过来说什么呢?来找麻烦的吗?他有什么资格再找麻烦呢?她们已经够屈辱了,没地方说理,他要是敢……明月准备好像狗那样扑上去撕咬他,哪怕他再有力气,再有钱,她都绝对不松口!她已经想到了自己头破血流的样子,腮上的肉颤抖起来。 第26章 “那件事是我家里不对,我不当家,说又说不动他们,你奶奶好了没?”男孩子说话怪快的,掏出东西,塞给明月,“这我存的压岁钱,换成整的了,拿着给你奶奶买点吃的,别嫌少。” 二百块钱,对明月来说是大钱了。 明月愣了一刹那,她捏着钱,像大人一样对住昏昏的白日光照照,腮肉还在颤动: “你是不是在等我跟你说谢谢?” 男孩子说:“没,就当看你奶奶的。” 这是新版的一百块钱,红得美丽,又新得耀眼,和旧的脏的蓝蓝的老版完全不同。要是平时,明月都要去亲亲这新钱了,多好的一百块! “什么叫当看我奶奶的?你以为,我是小孩儿吗?给二百块钱我就感恩戴德,恨不得跪下来给你磕两个响头,一百块钱一个,我现在给你二百块钱,打你一顿行不行?行不行?把你胳膊打断,扇你脸,叫人家都看着,再骂你最难听的,行不行?二百块钱就能干这个了?”明月语无伦次,眼泪哗哗哗滚下来,手也是抖的,“二百块钱你爸干这个,这会叫我别嫌少,叫我拿着二百块钱回去和奶奶说啥?说人家都给咱二百块钱赔罪了,你看人家多仁义,多仁义是不?我们从来没见过二百块钱,二百块钱是天!”她捂住了脸,也就几秒钟,突然把手挪开,见四周的人都往这边看了,并不在乎。 道旁残雪上,是人乱丢的垃圾,香蕉皮,橘子皮,只有炮皮是红的,明月把钱往脏水里使劲一丢,发疯踩起来。男孩子在人群里非常尴尬,几乎想跑,他不过是个高二的学生。 明月哆嗦着昂头,眼睛通红,比钱红多了。 “你捡啊,捡走你的钱,把你二百块钱捡走!” 她抽噎着挤出看热闹的人群,站到角落,不晓得该用什么擦眼泪鼻涕,只能用戴的套袖蹭了。她的心还是狂跳着的,眼泪很多,鼻涕也是,根本蹭不完。 人看热闹是一时的,散了,便各自干各自该做的去。明月不再哭,她看向集市,集市是喧哗的,好像一整年的辛苦只为了这几天,每年如此,她一直在看一成不变的东西。外面新鲜的事,是由打工人带回来的,他们留时兴的发型,穿时兴的衣裳,光鲜亮丽这几天,再出去,做一成不变的打工人,和子虚村一样。 明月的眼,打每个人的脸上走过,她不用去听,便知晓人都在说什么,她想听到新的,深的东西,却没有那样一张嘴。她认识子虚村所有人,又好像谁也不认识了。她的身体在长,精神也在长,子虚村却太老了。 李秋屿年轻,她想到他,心里就像烤红薯冒出香气,她突然又舒心了,只要她去想他,那种美妙的滋味,就会再次降临,再次出现在生命之中。 第13章 除夕夜人都跑出来玩…… 除夕夜人都跑出来玩儿,鞭炮乱响,冯大娘家方向那里放起烟花,把天都照亮了,人便往她家去,大人、小孩子、老人都爱看不要钱的烟花。 明月到小卖部说要打个电话。 “明月,给你妈还是你爸啊?”老板娘弯腰收拾东西。 明月支支吾吾,心道你可千万别盯着我,好在小孩子来买炮人又忙去了。 这回电话接通挺快,明月慌忙说:“你好,我是李明月。” 李秋屿正在吃饺子,细嚼慢咽:“新年好,年夜饭吃了吗?” 明月觉得李秋屿一张嘴,就像很熟很熟的人,他也不拘束,当然,他是大人,大人跟小孩说话哪有拘束的。 “新年好!我们吃了五花肉炖的豆腐海带,还有凉调猪肝,都好吃,我跟你打电话有两个事想说。” “又这么正式?” “第一,我期末联考考了全县八十九名,第二祝你新年快乐,新的一年平平安安发大财!”她那语气,显然是对自己满意极了,成绩漂亮,话也说得漂亮,没有辜负他对她的帮助。 李秋屿跟她仅数面之缘,却突然瞧见她的样子了,隔这样远,他甚至记起来她其实有点微微的凸嘴,小脸,笑起来俏丽,像盏水晶灯有种细碎的亮光。 “这么厉害?原来你学习这么好,谢谢你的祝福,这会儿是在哪儿呢?” “庄头的小卖部,人都在街上,等八点就回去看春晚了,你跟家里人吃年夜饭了吗?” “没有,我一个人住,随便吃点儿。” 明月很意外,李秋屿是神秘的,这么神秘的人似乎天生就该是一个人。 “那你多寂寞呀。”她脱口而出。 李秋屿说:“寂寞?”他像是想起什么,半笑问,“你小孩子懂什么是寂寞?” “我懂。”明月说道,“寂寞就是觉得摸不着边儿的感觉,好像四周什么都没有,就自己一个,也不晓得该干什么。” 李秋屿似乎认同:“你果然很懂,看来不能小看你。” 明月不大好意思笑,心里好快活。 她脑子转得飞快:“你一个人过年,要不要来花桥子听书会?可热闹了。” 李秋屿笑问:“你上台表演吗?” 明月有些失落:“不,我没正经学过,也没人给我拉弦子。”她又一次鼓起勇气问,“你要来吗?”她的日子急需一些色彩,不一样的东西,童年的游戏、物件,早已经不能满足她,可她坐在井里,除了书会,想不出更有意思的场地了。 李秋屿问道:“什么时候?” 明月算算日子:“正月十三是正会,人最多,不过十三我开学了,晌午头到那该散场了……其实初七就有人来,一直到十五。” 李秋屿那段时间不忙,他答应下来,心里并没有想去的意思。任何事,热闹的,冷清的,对他来说都没有吸引力,他也不清楚怎么答应的。 整个年关,明月都处于亢奋之中,她忘记一切不快,小说也暂时丢开。她夜里高兴得睡不着,翻来覆去,心想要给李秋屿露一手,可书会上那么些老艺人,她李明月算什么?半吊子呀,明月睁大眼睛看着黑黢黢的屋顶,还没定好露哪手。 十四是周六,最热闹的正会过去了,却开始下雪。明月心道这下可坏了,李秋屿未必来,路不好走。虽然是开学第一周,可因为十五的缘故,学生们都回家过节。明月打个电话,托人跟奶奶说下午再回去,她骑上自行车,往花桥子去了。 果真,正会一过,麦田寥落,白茫茫的雪盖住了人的踪迹。会上还有人,少得很,大都回去了。有个老汉推辆破大杠在麦地里立着,还没写出去,漫天风雪里只有他自行车后头贴的“出入平安”火红着。 要是没有雪,人还能多点儿,这不能跟正会比,那再大的雪也不怕。 明月对李秋屿来不抱什么希望,雪打在脸上,凉丝丝的,落到黑油油的头发里脸子也映成青白的了。 “妮儿,这么大的雪咋还过来了?”老汉招呼她,明月点点头,“我来看看,你能唱吗?” 第27章 “能!” 老汉把随身带的小马扎给她坐,行为不太利索,明月问道,“就你自个儿?” “我自个儿!”老汉声音高起来,方才看着,只他一个立在那儿显得孤寂,一见有人要听书,他便活了,像是魂儿又上了身。 “这什么,我没见过。”明月见他抱起吃饭家伙,觉得稀罕,她等不到李秋屿,却等来了从未见过的东西。 “你听听,看可能听出来?”老汉一拨琴弦,神采飞扬。 “像三弦!” 老汉又是一拨拉,那音色亮得很。 “柳琴?还是秦琴?” “我这就是自己制的土货。”他眯起眼,一张嘴,调子比他老,苍凉又轻快。 “山清水秀太阳高,好呀么好风飘 小小滴船儿撑过来,一路摇呀摇……” 明月觉得这调子耳熟,是五声徵调,慢慢的,跟着就能哼出来,也许是李万年唱过,或者是哪年书会听过,唱词不是这样的。 她哼着哼着,想淌眼泪,像是这声音打盘古开天辟地起就有了,一直唱,一百年过去,一千年过去,一万年过去,就这么唱下来,等这老汉死了,倒在风雪里,就没人再唱了一样。 明月想请他写书,老汉值得,可她家里有什么事值得写书呢?也没多余的钱。 “唱得真好,你打哪儿来?” “八十里地外,我骑车来的。”老汉呵手,黑皮瓜帽落满了雪。 “你是哪个村的?等我考上大学请你写书。” 十八岁才能考大学,十八岁是山,也是海,远得很。明月却像是下定极大的决心,跟老汉立了约。 雪越飘越紧,随风而荡,明月渐渐白头,她叫风吹着,眼睛眯起来,忽然在麦田疯跑起来,一面跑,一面仰头看天,转起圈来,天地急遽旋转都在张开的怀抱里,好像全世界都只剩她这么一个人,只有她最无垠,像野马,也像尘埃。 “我要上九天,我要下五洋,我要飞啦!”她大喊大叫,吃了满嘴的雪,一个趔趄,跌倒在麦地里,明月索性闭了眼,雪落在脸上,凉丝丝的,自己什么都不是了,又什么都是,她是天地万物的总和了。 “打算在这睡了吗?”有人笑笑地说话,明月睁眼,一个激灵坐起来,呀,是李秋屿,他冒着风雪来的,雪洁白,他头发跟瞳仁就黑得强烈,明月惊喜叫道,“是你呀……我以为你不来了呢!” 李秋屿笑着伸手:“约好的事,我一般不失信。”他在路边看了明月一会儿,这么大的雪,没几个人,茫茫世界里一老一少很好认。 本来想喊她,没想到明月突然跑起来,李秋屿凝视良久。 明月抓住他手腕,借力一蹦,李秋屿问道:“刚才在做什么?” 她不大好意思,光是笑,指着等写书的老汉:“那个爷爷打马庄过来的,八十里路,他唱得可好了。” 李秋屿掸掸肩头雪:“听见了,好听,你们这书会连个棚子也没有?” “没有,都是露天,我刚跟那爷爷说好了,等我考上大学请他写书!” 李秋屿不解:“这么隆重?考上大学要请人写书?要出版吗?”他都忍不住笑意。 明月知道他误会了,哈哈直笑:“不是你想的写书,是我们这儿有大事喜事就请人过去算是表演吧,有人请,就是写出去了,要给钱的!” 李秋屿笑笑,以示了解,从兜里掏出一盒烟,抽出一支,走过去递给老汉。他很少抽烟,但身上会带着。他看出老汉是抽烟的,手指泛黄,牙齿也是。 老汉像是受宠若惊,双手接住。 明月对这种大人之间的客气寒暄习以为常,微笑看着,她给老汉付了十块钱定金,老汉没愿意要,只说约定好的事一定不会忘。 他继续站风雪里,身披塑料布,等人请“写”。 雪实在太大,明月和他都知道是没人来请了,可他还要等。 明月一边走,一边回头看,她的自行车锁在路边落了一层雪。咣咣咣拍打几下,明月手生疼,冻得失去知觉,她戴的粗毛线手套漏风。 “戴这个,”李秋屿把自己的手套摘下来,“这个暖和。” 明月摇头,雪这会儿越下越紧,李秋屿把她自行车放到后备箱,明月看着,李秋屿说:“我跟妇联的工作人员联系过了,今天一起去你家看看。” 明月吃惊说:“去我们家吗?” 李秋屿笑着掸手,给她开车门,明月坐进去,里头暖烘烘的,一下隔绝掉了外头的风雪,她扭头看窗外,马庄的爷爷在风雪里头。 头一回坐车,明月摸摸座椅,有点拘束。 “压岁钱,一点心意拿着吧。”李秋屿从兜里掏了个红包。 明月又是摇头。 李秋屿就笑了:“怎么老是摇头?” 明月说:“我不要,要习惯了人脸皮会变厚,心也变得贪,我不想变那样的人。” 她其实也不是很理解,小声嘀咕:“你干嘛总无缘无故给人钱呀?” 李秋屿定睛看她,最终微笑道:“有人一辈子都不会明白这样的道理,难为你这么小,能说出这种话,我也不是无缘无故。” 他还是想给,明月虽带笑,脸上却是很坚决的神气,李秋屿便问她还冷不冷,明月说:“车里怎么这么暖和?” “开空调了。” “车里也有空调吗?”明月只在冯大娘家里见过空调。 “有,不冻手了吧?” “不冻,城里人都有车吗?” “也不是,我是因为经常要出门开车方便才买了车。” 明月想,那也得有钱。 “我秋天的时候用长茅草编了个几个小花篮,回头送你。” 李秋屿笑说:“我要那没用啊,你是准备卖的吧?” “不是,编着玩儿的,送过同学了,还剩呢,你可以送给你朋友,我们女老师还管我要过呢。” “我给你压岁钱不要,为什么要送我东西?我也不好要。” “那不一样,我这个本来不要钱,我就是想送你点东西,”明月说到这,脸莫名红了,“反正你知道我没什么好送的。” 李秋屿想起上学时收到过的女同学的礼物,也都是小玩意儿,很久远的事了,像蒙星的雨,干涸在记忆里,当下又闪现几秒。 “你给我寄钱,我觉得太亏良心了。”明月叹气。 李秋屿是懂的,他安慰说:“不要心思那么重,这么点事情就觉得亏良心,真没必要。” “那你为什么要资助我?”明月忍不住问道,那么多人,怎么挑她资助呢? 李秋屿道:“巧合吧,我们不是碰巧见到两面吗?我希望你能念好书,改善下家里的情况,以后生活能过得好一些。” 这都是很实际的东西,明月也想过,她心里有点失望,好像期待李秋屿说出点别的什么,到底想他说什么,她也不清楚。 她发起呆,慢慢的,也没什么话要说,便趴在窗户上往外看飞着的雪,这个角度新奇,雪直朝窗户上扑,前赴后继十分英勇。 第28章 李秋屿偶尔看过来两眼,路上有坑,突然颠了一下,明月脑袋撞玻璃上,她嗳哟一声,扭头看看李秋屿不好意思笑了。他正好看过来,脸上是很淡漠的,却最快地应着露笑。 “刚才不是话很多吗?” “是有很多,但这会儿又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不说也行,想跟我说了再说。”李秋屿的手机响了,他看一眼,接通说,“出来办点事,在外头。” 那边不知道说的什么,李秋屿笑:“至于吗?晚上就回去了。” 他语气很亲昵,浓郁,明月感觉震惊,他跟她说话都是很客气很友好的,她把他看得很崇高,又是大人,猛得见着李秋屿不一样的一面,某种东西失落了,说不出是什么。 好像李秋屿一下远了,本来就很远。 李秋屿挂了电话,见她嘴巴微张,样子迷惘得像叫风雪刮迷糊了,笑问道:“想什么呢?” 明月局促地瞥来一眼,摇摇头。她又重新陷入心事里,一个人捱雪。 世界上还有那样的神情,那样的语气,她从没见过、听过,她不知道要怎么得到。 “你说你长大就是想干这个吗?”李秋屿问她话。 他声音还是动听的,但跟刚才接电话不一样。 明月揪起手套:“是想说书,但写不出去也怪愁人,过日子不能没钱,光说书那会儿觉得高兴是不够的。” 李秋屿说:“你这不看得很透彻吗?先好好念书,到时能多些选择的权利。” “选择什么?”明月没太懂。 李秋屿目视风雪:“你还小,也许这个喜好会贯穿一辈子,也许半途没感觉了,等你长大后,到底想做什么很难说,但如果你念好书,有本事在身,就有更多机会选自己想要的。” 明月一下听明白了,豁然开朗。这些话,没人跟她说过。 “打个比方,村子里你的同龄人没有继续求学,基本都要出去打工是不是?他们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明月又很崇拜地看李秋屿,他说的话,不光声音美好,还那么有道理。 “当然,念书还有很多好处,可能要等很多年后你才感受得到,不过不急,慢慢来,你还有无限可能。”李秋屿转头,对她笑笑,“也许,你以后会是大作家?” 明月对当作家一点都不感兴趣,尽管她喜欢写日记,作文也常被夸奖。她看书很多,那些震撼心灵的句子只要被引用过去,老师就会惊叹,说她知识面广阔。但那是别人的,别人的心灵太璀璨,她被照到,叫人看见了而已。 说书不一样,立于旷野,风从四面八方来,天地没有界限,人也没有羁绊。她如饥似渴阅读,写东西,仅仅因为寂寞,但她清楚自己没有成为作家的真正动力。因为她一旦去接触真正热爱的,就会忘记写东西,那么高兴,谁还要写。 可李秋屿这么说,她又一次得到肯定十分满意。别人的赞美都平平无奇,尤其是,这半年多来她的成绩一直进步,得到的赞美越来越多,明月触动不大,她这才明白,她喜欢李秋屿的肯定,她对他有很大好感,所以他的看法重要。 明月霎了霎眼:“你跟我说一句话,都能顶别人一万句。” 李秋屿心里有惊讶,并没流露,笑说道:“我都不知道原来我这么会说话。” 明月也笑:“其实人家没跟我说一万句,我夸张了,我没有很要好的朋友也没说过很多话。我一跟人说话,话好像瞬间就褪色了,不是本来的样子,人家也不会好好听,想说心里话很难的。” 李秋屿这回惊讶走到脸上来,她又小又老,带着渺茫的神气,像是跟他说话,像是自言自语。他都忘了自己的十几岁,也是很寂寞。 “现在跟我说的,是心里话吗?” 明月怔了一下:“算,你一说我觉得还真算。这样的话,反正我从来没跟旁人说过。” 李秋屿便笑道:“那我真是荣幸,你看,你刚才那番话就有当作家的天赋,你对生活很敏感。” “真的?” “真的,你以后一定会有所成就,也未必是作家,其他事用心也能做好。” “这是你的心里话吗?” 李秋屿有些诧异似的微笑,等了等,玩笑说:“是,小孩子疑心重长不高。” 明月却说:“我的心很高就行。” 李秋屿以为她说的是怀抱远大理想,她自顾继续:“就像刚才转圈圈看天一样,我觉得我的心高起来,什么都不值一提了。” 她莫名带了点倨傲的神气,并非本意,观感如此。 李秋屿依旧凝注地微笑:“既然这样,我刚问你做什么你不说?” 明月道:“我怕你觉得我发神经,抽风,这会又不觉得什么了,你看见就看见了吧。” 李秋屿轻笑起来,望着前面,又目光下视,侧过脸看看她,他想,也许这样有些忘年交的意思。 他已经忘记了很多感觉,或许,从未拥有过,世界在一个小女 孩这里是那样年轻。 “家里都谁在?”他问道。 “奶奶和妹妹。”明月寻常语气。 李秋屿说:“你父母,还是没回来?” 明月说:“没有,他们回来不回来,都不影响我们过年,我们该怎么过就怎么过。” 李秋屿没问下去。 “你……有家吗?娶媳妇了吗?”明月犹豫看他,“有小孩吗?” 李秋屿笑笑:“打听这么私人的问题?” 明月没这种概念,她隐约觉得他不想说,泄气地笑了一下。 李秋屿看过来,她立马又干笑,缓解尴尬。 他见她这个样子,很自然的,做了个有些过界的动作——伸手捏了捏她的脸,却不愿回答方才的事。 “小孩儿乱打听也长不高,哦,我差点忘了,你的心很高就行。” 明月护痛似的摸了摸,其实不疼,心里猛得哄哄然乱跳,她装作无事,冲他笑笑,不再那么爱讲话了。 这一路不好开,到庄子后,李秋屿把她自行车放下来,又拎起一箱子礼物。西北风呜呜吹,竟叫地上的雪旋个圈再跑,沫子乱拂,就是这样的天,妇联的一个大姐早到了。 院子叫雪覆盖了,堂屋似冰窖,又没开灯,里头昏昏地坐着人,真是另个世界,李秋屿进来把东西放下,跟人打招呼,第一次见到杨金凤。 棠棠不怕生,嚼着糖一眨不眨看着来客,杨金凤让她叫人,她也不叫。 妇联的大姐很欣喜,说:“大娘,资助明月的也姓李,你看这可不是缘分?” 杨金凤那样子,倒看起来不是多高兴,受人钱财,滋味哪里能好了。她不是那样的人,心里总觉怪,可还是叫明月拿瓷缸倒热水给李秋屿喝。 一家人用一个瓷缸子,明月到厨房寻碗,用开水烫了烫,捧着个碗,颤颤巍巍进来,李秋屿忙接住。 大人说话,无非就是绕着明月的学习,家里的情况,妇联的大姐希望像李秋屿这样的人多些才好。 第29章 明月不坐,她站在一旁手背后头听大人说她的事,时不时盯着李秋屿瞅上一眼,他侧坐着,脸庞的轮廓半明半冥,很有些莫测的神气。 杨金凤说:“往后这孩子念好了书,一定不忘你,明月,听着没?”她语气严肃了,明月心道,他不资助我我也不会忘的,嘴上应说“知道,我长大了也会帮人念书。” “小李你看,你看娃娃多懂事,你这就是她的榜样!哈哈!”大姐笑得响,说话时,一手拍在了李秋屿的腿上,他不大习惯,只微笑着。 明月家里的情况,他核实过,包括明月本人,他也跟学校老师打听过,事情要么不做,做了便很细心,不至于随便当什么冤大头。他没有人说得那样高尚,也不乐意当什么榜样,这件事,要说有意义,那也是对这个叫明月的女孩子。 到饭点了,杨金凤要去烧饭,她们的厨房烧几个人的饭是不容易的,李秋屿不想麻烦,杨金凤说:“吃顿便饭吧,不能叫你大老远来空肚子走。” “大娘,雪下大了不好开车,我回去还有事,”李秋屿转身看看明月,笑道,“别有什么压力,有什么需要尽管告诉我。” 听他这么说,她们不好留他,唯恐耽搁这位城里人的要事。杨金凤进屋把压席子下的钱拿过来,从未动过,李秋屿没想到她们还留着等还。 “念书是念书,一码归一码,不能再要你这个钱。”杨金凤给他硬塞口袋,“后生你拿回去,你要是不拿,我这没法给我两个孙女立规矩了都。” 李秋屿想起明月的话,看看她,她静静望过来,也没什么特别的反应。他这才发觉,她在人多的时候没怎么说话。 都这样了,只能收回。 他上车后往兜里掏车钥匙,发觉有东西,是个很小巧的花篮,巴掌大。李秋屿降下车窗,明月对他默契一笑,他也了然,应该是某个不经意的时刻,她悄悄放的。 这个花篮,回去后有一次叫女朋友看到,以为是买的礼物,人很高兴,自顾拿走,李秋屿本欲开口说点什么,却还是随她去了。 第14章 春天一来,庄子里的…… 春天一来,庄子里的人都在传一个消息,今年不用完粮,也不收提留,这种好事,真是千古未有,种地的哪有不交公粮的。可就是不要交了,不光今年不交,明年也不交,往后都不要交了。 连学校老师都说这事儿,他们的父辈,也都是农民。老师们在办公室谈论国家政策,看报纸,明月去送作业会听那么一嘴。她问了几遍想确认这事,代老师笑了:“李明月,你还操着国家的心呐?” 明月想,不交公粮是大事,跟她李明月有关着呢,跟全国每个种地的农民都有关,她是农民的后代,自然关心。 可她要中考了,重点班非常紧张,争分夺秒。下了晚自习,到寝室点蜡烛继续学。明月几乎不回家,杨金凤也不让,她卖豆腐,骑着三轮一边卖一边就到了乌有镇,给明月送钱,送吃的。 李秋屿又给她寄了新的学习资料,通过一次电话,问她近况。明月这下没功夫迷惘了,也没那么迷惘,她记得他的话,也看见许多事,明白只有念书才能改变命运,不管改成什么样,改了再说,她脑子里不再有打工这一项。 大概从三四月份开始,明月便稳居第一,她不偏科,很均匀,她擅于总结,发现规律,每次考试也不紧张,心理素质很好。她是全校关注的尖子生,老师们私下说,李明月能去市重点也未可知。 如果她中考出色,镇政府和学校都会奖励她,这很诱人,钱实在太难挣了,一块钱都相当难!同学们的压力都很大,很熬人,明月吃惯了苦,觉得跟干农活比,念书是轻松的,一想到奖励的事,就更谈不上苦。 最后一次联考,她总分很高,已经挤进全县前五十,上最好的县高都不再是问题。老师们很激动,分析着她每科成绩,明月念初一时个子小小的,人又瘦,成绩中上,她这样的不算起眼,如今突然发力,代老师说她是后劲足的那类学生。同学们说她有宝典,就是李秋屿寄给她的试题,她有一位资助人,慢慢的,很多同学都知道了,十分羡慕,他们也需要一个李秋屿。 临近中考,重点班的一些学生伙食变得好起来,多是家底厚些的,会在食堂买老母鸡汤。越是学习紧张,他们的肚子就越觉得缺油水,精神上也格外贫瘠,一本课外书,在许多手里几乎传疯,又不舍得单独花时间看,趁着上厕所、或者晚上洗脚时快速那么几眼。明月也不例外,他们像是挤在一个狭小、逼仄的空间里,都在这儿,拼着命地梦着之外的世界,利用一切媒介:书籍、电视、脑子,去碰一碰虚幻的斑斓。 一个周末,明月回了次家。麦子泛黄,大地平整辽阔,明月骑着车从柏油路上过,沉浸于想象,如果从空中俯瞰大地,一定很壮观,她就成了蝼蚁,却施施然地穿行着。她还没坐过火车、飞机,甚至连汽车都没怎么坐过,不过,很快她就能坐上汽车了。 杨金凤没去卖豆腐,躺在床上。 这让到家的明月意外。 杨金凤骨折后,留了点病根,走路做事没往常利索干脆。但这回看着是精神不好,明月忧心问:“奶奶,你害病了吗?” 杨金凤像是不晓得是她,坐起来问:“咋家来了?” 明月说:“我想再拿两件衣裳,到时候老师要带我们去县里考,住宾馆,我们坐汽车一块儿去。你是不是害病了?” 杨金凤坐在一堆破褥被里,脸似铜像:“手里钱够不?” 明月点头:“你是不是害病了?去卫生院看看吧。” 杨金凤却说:“不是跟你说了吗?要是缺啥了,打到八斗家他来给我说一声,我就给你送了,你这来回不耽误学习?” 明月想家了,想院子里的鸡鸭,想她长大的羊,它们已被卖掉,变作肉,早无影无踪。她更想棠棠,尽管棠棠现在很叛逆,谁也不亲,她想杨金凤吗?她怕杨金凤,很难亲近,可她没有一天忘记过出息了要第一个回报奶奶。 “你是不是害病了啊?”明月有点着急,杨金凤脸上冰冷,“你咒我有病是不是?我睡会觉就是害病了?” 可农村人有几个大白天睡觉的?更何况杨金凤。 “那你怎么没去卖豆腐?” “我就不能歇歇了?” 明月只能闭嘴,杨金凤已经从床上下来,趿拉着凉拖,拖鞋本来都断了,拿打火机燎了,又给焊上,还能穿。 家里没肉,杨金凤到鸡圈那看看,都是半大鸡,大的卖过了,她进去逮了只草鸡,给明月用干豆角炖了。鸡非常香,明月吃得特别多,吃到不能再多一口。一张嘴,肉似乎都能从嗓子眼里冲出来。 吃完饭,杨金凤催明月快回学校,明月不大放心:“你要是不得劲了……” 第30章 “咋无用的话那么多,我啥时候不得劲了?”杨金凤不耐烦打断她,“就你操心多,赶紧走。” 哪有这样的,明月委屈,她考前最后一次回家,奶奶没有一句好听的话,杨金凤不会说鼓励的话,只板着脸,像是草原上的动物,催促崽子赶紧出去自己觅食。 “那我走了,我中考完了再回来。”明月望着她说。 杨金凤往车把上挂东西,里头是鸡蛋油馍,她走过来,把钱掖到明月口袋里:“装好了,可不要弄丢了,到学校叫代老师先替你拿着,走吧。” “不会丢,你注意身体。” “知道了,走吧。” 明月不动:“割麦咋办?” 杨金凤冷着脸:“说多少遍了,家里的事轮不到你操心,你不想着好好念书,尽想地里的事,没出息!” 她出生在土地之上,唯一的使命就是离开土地。 明月骑上车,她不知道杨金凤在门口站了很久,直到看不见她。 刚出庄子,迎上开着三轮的八斗,明月和他打了个招呼,他车上拉着人,赶集刚来。 “妮儿,快考了吧,好好考!你肯定能!”八斗叔都晓得她中考,明月心里非常难受,她点头,“快啦!” “明月,前儿个……”车后头妇女刚说话,八斗一挥手,车开走了,三轮车声音响得很,淹没人声。 中考是明月第一次到县城,县城不大干净,马路边都是垃圾,风来,灰尘乱扬。有很多楼房,汽车从商业街过,她看见了五花八门的广告、门面,汽车真闷啊,出了那么多的汗。 她没怎么被县城震撼到,很镇定地考完了。 考完,学生们和老师又被拉回乌有镇,跟做梦似的,就这么结束了。 外面的世界,好像也就那样,明月回想县城,有点失望。 大家估分的时候,互相写同学录,评价着彼此,明月没买同学录也没什么想邀请别人点评自己的欲望,但她给旁人写了。她写的时候,想起卓腾,如果卓腾在……那些辍学的同学又都去了哪里?各人都得朝各人的命运走去,她也是。 老师们重点关注明月,和她一起估分,她的分估得相当高,老师们再三让她确定,有些不能信。 代老师说:“要真是这分,市重高也够的,李明月,你能上市重高!” 老师们简直想把她举起来。 但一为了求稳,二考虑念书成本,代老师跟明月谈了一次话,建议她报考县里的高中。 县城的诱惑如此低,明月心里又茫然了,她很想说,县城还没有乌有镇好,甚至比不上她的庄子。北方的小县城们,几乎千篇一律,算不上发达,见一个,就像见了许多个。明月并不知道此点,她不是嫌弃县城,难以言说,她的脑子被看过的书籍包裹,她对世界的想象,不是县城,到底是哪里自己也不清楚。 我的努力,就是为了去那样的地方吗?从一个农村的学生,变成县城的学生?明月心里问自己,没人能帮助她。代老师的话多么有道理,无论从哪个方面看,县城是她最好的选择,她不用问杨金凤,奶奶只晓得她应该去念高中,没有建议,只有砸锅卖铁让她离开庄子。 明月骑车回家,农忙收尾,路边晒满了麦子,她的车子突然没气了,只好推着走。等到村头修车铺,明月刚喊人,见冯建设家媳妇也在,她便挪开眼。 “大爷,我车胎没气了,你给我看看吧?” 冯建设媳妇说:“呦,这不是李明月吗?还有钱修车?杨金凤攒的两个钱都叫李昌盛卷跑了,你这修车又赊账是不?” 明月心里砰砰起来,她看眼对方,修车的说:“哎,你跟小孩说这个干啥,来,明月,我看看车哪儿的毛病。” 冯建设媳妇倚门继续说:“她小啥,十几的人了,都该出去打工了,再过几年,说妥了看杨金凤问人要彩礼可能补上家里的窟窿。” 修车的蹲下:“我听说明月成绩才好,是吧明月?” 他媳妇冷笑:“杨金凤小的都送人了,这个,指望啥上?” 明月忍道:“我又不指望你,你这么闲,还是操心操心自己小孩。” 她车也不修了,推着就走,气得冯建设媳妇追了几步骂人,明月当听不到,脚步加速,见八斗穿着短袖长裤过来,避不开,只能喊了句“八斗叔”。 八斗是讲究人,这样的天气也不会上身精光,一到夏天,庄子里的很多男人都爱赤着上身,八斗觉得不文明,他总是衣衫整齐,庄子里的人说八斗总是爱作假的。 “明月,考的咋样啊?”八斗记得她考试。 明月一下难受起来:“估分还成,八斗叔,你听说我家里的事没?” 八斗来气:“谁跟你说的?” 明月道:“冯建设他媳妇,说我爸把奶奶的钱都卷走了。” 春天的时候,李昌盛突然回来,拎了许多东西,庄子里的人以为他死外头了呢,突然诈尸还魂,看那模样以为是混出了点什么,没想到,李昌盛呆了几天,便又离家,他不是自己走的,还带走了两个本村村民,说要到外面发财。 发财不发财不清楚,但他一走,杨金凤几天没下来床。 后来慢慢传出闲话,李昌盛不晓得用什么法子,把老娘的钱,全给弄走了。 这事没人跟明月说,八斗骂了句:“娘们儿就是嘴碎。”他晓得瞒不住,“明月,你别怕,家里没钱了,咱乡里乡亲都能先凑给你念书,别怕念书没钱,肯定叫你去念书,包在我身上!” 那就是真的了,事实像锃亮的斧头,毫无准备就劈向了她,这把斧头,藏在她成长的必经之路上,没有预兆,好似全看心情,被一双无形大手操控着,不晓得哪一刻,就来这么一下。 明月惘然艰难地往家走去,爸爸回来过,他回来只为了骗走他可怜老娘的钱,这样的人,居然是她的爸爸……她跟这样的人有着不能祛除的血缘关系,这一点,叫明月惊悸、恐惧,同时无比恶心。 她回到家,锅里有杨金凤早上煮的绿豆汤。明月盛出一碗,在那凉着,苍蝇时不时绕着飞,她一面坐着,一面赶苍蝇。 大门响了,她站起来,听见三轮车轧轧的声音,杨金凤喊了声:“明月?” 明月站堂屋门口,默默看她,杨金凤把秤、板子一样样收拾下来:“老师说啥了?说你能报啥学校?” 杨金凤的后背、前胸,都叫汗浸透了,草帽子摘下来,露出她老了的,吃尽苦头的一张脸,不,还没吃够,路还长得很,明月哽咽说: “我听人说了,爸爸把家里的钱都弄走了。” 杨金凤扭头看她一眼,没表情,明月突然叫道:“你干嘛给他?你明知道他靠不住,他不长良心,你白养了他,你得种多少季小麦玉蜀黍,得泡多少回豆子才能攒下两个钱,你怎么能叫他骗了?我都不信他,你信他?就因为你是当娘的?他把你当娘了吗?” 第31章 她说着说着哭了,奶奶对儿子还有期待是吗?对自己呢?期待更大是不是?可她有什么用啊,她还这么小,要念三年高中,四年大学,她会不会叫奶奶也落空?为什么还这么小,为什么还长不大,明月心要碎裂了,她抽噎厉害: “我不念了,我这就去广东打工挣钱!” 杨金凤过来,很干脆扇明月一巴掌,她人痉挛了:“你再给我说一遍?” 明月捂住脸,她没见过奶奶这么生气,像要杀了她。 那张老了的脸上露出一种似哭似怨,近乎狰狞的表情,她穷极一生,所有的盼头都在一人身上,这一下,全部的希望,推着她朝前活着受着的东西,被人猛得抽走,杨金凤被自己那种坚韧到扭曲的意志击倒,真能杀死孙女,同归于尽,如果她不继续念下去。 明月在奶奶的眼神里,投降了,仿佛霎时间看到了她的绝望,一个衰老的生命本就逐渐走向枯萎,绝望却叫她瞬间死亡。 祖孙俩都没再说话,在沉默中就有了结论,明月的书要继续念,钱的事,那是杨金凤要操心的。 明月坐在院子里,月光从梧桐树叶里漏下,那是几千年不变的月光,变得锐利,是斧头的刃,雪亮清明,几千年存压下来的力道全都在此刻劈到她脸上,血肉支离。 “有人不?婶子?婶子?”有人拍门。 明月起身去开,是小卖部的老板娘。 “明月,有你电话,婶子呢?” 杨金凤去冯大娘家了,明月呆滞片刻,忽然意识到,肯定是李秋屿的电话,她飞奔出去了。 第15章 李秋屿跟她通完电话…… 李秋屿跟她通完电话, 第二天来的。 这个时令,庄子叫绿树裹起来,道旁农田麦子割完了,陇间是火烧过的痕迹,尚未耕种。一年四季,李秋屿把这里风物也看过了几回,人一下车,热浪往脸上打。 只有明月坐堂屋摇蒲扇,他记得路,刚扣门,明月就晓得是李秋屿来了,她像迎接太阳一样跑出来,单单为她升起的太阳。 “半年没见,长高了。”李秋屿皮肤很白,很黑的眉毛,在夏天里尤为鲜明。他刚见到她,就会微笑。 长高了吗?明月没留意,兴许人一段时间不见便会觉得有变化,她倒觉得他没变。 “你奶奶呢?” “卖豆腐去了,奶奶说,晌午你一定要留下吃个饭再走。”明月领他进屋,今天太晴,堂屋的伟人画像凛然,供在中央,李秋屿看她踮脚去插插销,转瞬踩上板凳,拿了个扫把仰头去拨吊扇,拨拉几下,那风扇才悠悠转起来。 “你吃瓜,自己种的。”明月掀开八仙桌上的罩子,瓜是切好的。 李秋屿不耐夏天,一直流汗,越流汗那张脸越白,雪一样了,明月心道这人晒不黑的。 吊扇很响,李秋屿抬头看看,接过瓜:“你估分不错,我查了查前几年市里的分数线,想过去市里念书吗?市里资源更好一些。” 明月垂头坐着:“市里开销大,除了以前有个老师的小孩去市里念书,都没人去过。” 李秋屿说:“大不了多少,如果报县城中学有点可惜了,你老师怎么说?” “老师让我报县里,比较有把握,还能省钱。” “你想报哪里?” 明月不说话,乱抚扇子。 李秋屿明白了,他说道:“有什么顾虑可以说给我听听。” 明月心里重重跳了下,她抬起脸:“你能资助我念高中吗?我会都还你的,真的,我说话算数。” 李秋屿笑道:“我什么时候说不资助了吗?我今天来,就是跟你聊聊报考的事情。” 明月又低下头,心跳更厉害:“我知道厚脸皮张嘴问人要钱资助不好,我家里出了点事,现在一点钱拿不出来……”她真希望说话的不是自己,好像在卖难。 李秋屿看出她的窘迫,想起雪天里,她跟一只快乐小鸟似的,脸上便流露一种复杂的柔情来: “我本来就打算一直资助你的,谁都有困难的时候,过去就好了,不要认为这是丢脸的事,我不用你还什么,你能念好书,将来生活过得好一些就可以了。” 他说话娓娓,是明月最受用最喜欢的声音,她听出他的诚挚,心里别扭又高兴,说道:“奶奶知道你来,昨晚我们说这个事要是成了,家里没什么值钱东西,我们把宅基地押给你,白纸黑字,不能叫你担心。” 李秋屿说:“我担心什么?” 明月不觉愣住,以为他大人肯定懂,李秋屿笑看她:“我要是担心,一开始就不会做这个事,等你奶奶来,我跟她说清楚。” 他说完,夸起西瓜甜,很久没吃到这么甜的西瓜。 明月站起说:“我跟奶奶早上摘的,你看,”她掀开布帘子,“这都是给你的。” 帘子后地上搁着几个新鲜西瓜。 李秋屿笑笑:“好,我带着,谢谢。” 明月不好意思:“嗳,你还说谢谢……都没什么好东西,这是自己种的,想给你杀个鸡的,但鸡不大,得到八月十五更好。”她四下看看,像是轻轻叹息了声,“家里真没什么好东西,要是有送你多好。” 李秋屿凝视她,很慢微笑:“去市里念书我有时间会去看看你,开车很近,有什么需要的都可以和我说。” 明月又愣了:“我要是能去市里念书,就离你近了吗?” 李秋屿道:“都在市区,到市里念书的话可能压力也会大些,因为生源更好,成绩好的很多,你害怕这个吗?” 明月摇摇头,她在学习上的心理早不是初一时的样子了。 “我不怕,别人有的,我努力了也会有,而且,说不定我最后得到的比他们还多。” 李秋屿点点头:“好,你能这么想很好,”他似乎是斟酌着说,“到新环境,可能跟你在镇上很不一样,刚开始也许不适应,需要时间去适应。” 明月说:“我知道,其实我坐你车那回就想过了,你过日子的那个地方,肯定大不同,是我没见过的,青蛙从井里跳出来不会叫无边无际的天吓得又跳回去,因为天本来就是那样的,它原来不知道而已,我这么想,就能适应了。” 她说完,又追加道:“但我不会忘了我们庄子,等我长大,还要给花桥子书会做宣传呢!” 李秋屿很欣赏地笑了:“我真是小看你,非常好,我也相信你一定能。” 明月突然有点腼腆,说:“我本来觉得,都没有太阳为我升起来了一样,心里难受,可今天你一来我又晒着了太阳,我希望太阳永远都能升起来。” 她模样害羞,可说出来的话又这样直率,很爱抒情,任何情绪都流露得很自然。李秋屿很喜欢她的性格,她叫人放松,又时常冒出常人不会说的话,听的人会不由莞尔。 第32章 李秋屿心里触动,说:“我没有当人太阳的能力,一点小忙,没必要放大。” 明月很急切道:“你不信吗?我就是这样想的呀,你对我来说,非常重要,这两天难受死我了,都想着不念了打工算了,你……我真的都不知道怎么说才能叫你相信我。” 说到最后,她有些无奈地对他笑了笑。 李秋屿望着她,明月并不避讳,她眼睛很亮:“你到底信不信?”她觉得自己跟他已经成了很相熟的人。 李秋屿终于笑了:“信,信,你都这么说我不能不信。” “那我给你打水洗手!”她端来盆,放李秋屿脚边,李秋屿的手伸进去,手像瓷,明月觉得他手特别好看,那么长,她盯着那手,盆里的水带起了涟漪。 可圈圈怎么在心头漾开了,明月便扭头,赶紧把水盆端走。 门一阵响动,杨金凤回来了,李秋屿起身跟她打招呼。 “明月,你去做饭,我跟李先生说会话。”杨金凤喊李秋屿先生,庄子里喊人先生是尊重的意思。 明月想听,可饭得有人做,李秋屿道:“别麻烦,简单吃顿便饭就好。” 明月说:“我也不会做复杂的。” 她一个人烧锅、做饭,满头大汗,除了猪肉,菜全是园子里新摘的。家里来客,必须有凉有热,有荤有素,明月拍了条黄瓜,又炒了青椒鸡蛋、豆角瘦肉,贴上一锅死面饼子,再把奶奶买的猪肝倒进盘子,衣裳湿透了。 杨金凤特地买了双新筷子,摆在桌上。 明月摆好饭菜,杨金凤叫李秋屿坐上位,李秋屿推辞不掉,刚坐下,见明月热得脸通红,还没说话,听杨金凤道: “明月,不慌吃饭,先给李先生磕个头。” 李秋屿一把抓住明月:“别,别,”他对杨金凤说,“您要这样,我饭都没法吃了。” 明月这头没磕成,杨金凤觉得礼仪上有亏待,她一面疑心,不晓得李秋屿到底什么来头;一面又想既然是镇上公家介绍过来的,不得有诈。 “李先生,你吃菜,没啥好东西招待你,别见外。” 杨金凤想给他夹菜,又想他是城里人,便推盘子,李秋屿客气着发现明月几乎不说话了,没有活泼的样子。 “味道都不错。”他看着她说,明月抿嘴笑了笑。 杨金凤说:“李先生走的时候,带点园子的菜,你看这家里边,也没啥能给你拿的。” 饭桌上没什么话可说,明月暗自担忧,她生怕奶奶问李秋屿有兄弟姊妹几个,结婚没,生小孩没,他是做什么的,能挣多少钱……她想,他一定不喜欢说,可庄子里的人问这些是很寻常的。但大人说话时,小孩不能插嘴,她一顿饭吃得七上八下,李秋屿看过来时,只能微笑。 杨金凤吃饭快,外头正好有人来送豆子,明月见奶奶出去,松掉口气。 “刚刚都不说话了。”李秋屿笑看她。 明月说:“平时跟奶奶一块吃饭也不怎么说。” 她朝外张望两眼:“我做饭的时候,奶奶跟你说了什么?” “说你以后念书的事情。” “还有别的吗?” “说你是个好孩子,她一直都觉得你会出息。”李秋屿隐瞒了一些,杨金凤同他说话时脸像铁一样,又冷又硬,她说她没本事亏欠了孩子,只要明月能念出来,叫她死也是可以的。很重的话,都是这么几乎没什么表情说出来的,也没有很强烈的语气。李秋屿和她不过见过数面,却相信这个老人做得出来。 在她不容人拒绝的态度下,李秋屿字据上签了字。她的神情告诉他,她这一辈子,非常不易,如今境况难堪却也绝不会占人半分便宜。 无论李秋屿如何解释,他是不要回报的资助,但杨金凤坚信,即便如此,做人都不该无功受禄,一欠一还,泾渭分明。 明月听奶奶在外人跟前说自己好,有些出神。 “我不好,我总是觉得奶奶没爷爷好,她要是知道,肯定伤我的心。”明月愧疚说道,她又往外看,杨金凤正给人称豆子。 李秋屿说:“现在我知道你的一个秘密了,作为交换,我也说个我发现的秘密好不好?” 明月被他说得怔怔的。 李秋屿说:“你是个好孩子,不是听你奶奶说的,是我自己发现的。” 明月为他的肯定心微微颤抖起来,她一口口咬饼,只是笑。 吃完饭,杨金凤跟明月一块儿给他摘了些时令蔬菜,把西瓜也带上了,都装到他后备箱里。 天气热,李秋屿让她们祖孙回去,她们不肯。李秋屿见明月瞥车上小金葫芦挂件,便取下来:“拿去玩儿。” 明月手往后背:“我不要,我就是看看。” 李秋屿笑着牵过她手臂:“拿去吧。” 杨金凤说:“哪能随便要人东西,李先生,她大了也不玩儿这个,你还是挂上去。” 李秋屿道:“小玩意儿,让孩子拿着玩儿吧。” 杨金凤还是不松口,等他启动车子,从车窗突然把小金葫芦丢到明月怀里,车窗关上了,李秋屿鸣了声喇叭,扬尘而去。 杨金凤拿过来翻来覆去看,咬了咬,面色一下严肃:“这金的,下回见得给人家,这可不兴要的。”说完,掏出块旧手帕小心包好,再不给明月。 明月惆怅不已,默默不说话。 第16章 杨金凤的孙女念书念…… 杨金凤的孙女念书念出来了,这消息,传遍庄子,学校跟镇上政府各自奖励了五百块钱,庄子上的人这才说,念好书就有钱,天大的好事哩。 旁人见着回家来的棠棠,问她念书的事,一下惹恼她。棠棠念书不行,在班里倒数,天天都不想念书,她得了奶奶给的十块钱也不高兴。这人偏还要开她玩笑,说杨金凤不要她了,她怎么又跑来子虚庄?这样的话听多了,棠棠到家就跟明月发脾气,明月便哄她: “想不想吃辣条?” 棠棠嘟囔:“早吃够了。” “那你想吃什么?我带你买。” “啥也不想吃。” “咱们去买个头箍戴吧?” “你有钱烧的呀,买这买那。” 明月对她的叛逆无可奈何,棠棠却愤懑,她认定奶奶把自己过继给了表叔,她念小学了,有些事,隐约懂得,表叔家没有小孩子,所以才对她好。她心里害怕,要是有一天表婶生了小孩,就不会对她好了,到时候,这边不要她,那边不要她,她怎么办?这种恐惧和愤怒,在她小小的心里和身体一起长起来,棠棠对奶奶,姐姐,表叔一家都不能够完全信任了,她念书又不好,没有让人疼爱的本事。 大集上有卖衣裳的,明月花了二十块钱给棠棠买条裙子,蓬蓬的,带小亮片,棠棠这才高兴起来。杨金凤回来看到了,把明月数落一顿,买衣裳这样大的事,小孩会叫人坑死的,裙子买贵了。 第33章 可都买回来了,棠棠也就穿着。 日子总归需要点快活的事情,比如明月的考学,奖学金,杨金凤的精神也为之一轻,她的儿子,女儿变得都不再要紧,她能干得动,有豆子,有一杆秤,就能把明月往远处送。 冯大娘娘俩上了门,来送钱,是给明月的一点心意。冯大娘跟杨金凤在堂屋说话,明月便和冯月在井边洗菜瓜,刚轧的井水,真凉,冯月手浸进去,笑着说:“浮甘瓜于清泉,沉朱李于寒水。” 明月道:“月月姐,这是曹丕文章里的话,我借你的书上有。” 冯月说:“呀,你也知道这句话?我妈一直提你,明月,你好成念,将来考的大学肯定比我强。” “月月姐,往后你就留城里了吗?” “应该吧。” “大娘跟大爷呢?” “他们老了也到城里去。” 冯月苦笑说:“其实,我现在就想让我妈跟我走,城里方便,可她舍不得家里这几亩地,还要照顾我奶奶,我奶奶今年身体不好。明月,你到城里念书,家里只剩你奶奶一个,你记得给她打电话,打我家里来,我妈能给你叫人。” 明月点头。 冯月脸上是很忧伤的了:“你不知道,这些年我跟我哥出去念书,我爸在外头,家里只剩我妈和奶奶……”她没把话说完,像是觉得明月还小,说这个给她添心事。 明月却说:“我知道,月月姐,大娘跟你奶奶肯定很寂寞,等你把她们都接城里就好了,你们一家子再不用分开了。” 冯月摸摸她:“明月,你真懂事,你也会出息的,将来接你奶奶到城里去。” 到城里去,四个字,是她们穷极一生的信念了,冯月比她大好些岁,只不过是先一步的她。 进八月,杨金凤给明月准备起来。 趁太阳毒,到河边把尿素袋子洗得干干净净,啥味儿也没有。院子里铺席,套新褥子,新被子。 锅里炒面粉,装满了三个罐头瓶子,念书饿了,加点白糖,开水一冲就能顶一阵。 明月一年四季的衣裳洗了,晒了,干干的,香香的,全都塞进了尿素口袋。 钱有整有零,码得整整齐齐,放在八斗不要的钱夹里。八斗的钱夹有用,他这个人,也要派上用场,杨金凤思来想去只有八斗这个闲人,能去送明月念书。 八斗十分乐意。他剃了头,刮了脸,头是头,脚是脚,还搞了身新衣裳,答应杨金凤一定不叫人看轻明月。 可杨金凤不打算去,多个人,多一份路费,她也没进过城,她这辈子只在方圆二十里地活动。 万事俱备,李秋屿这个时候来了。 是八月中旬,没出伏,知了叫得凶。这个夏天,下了一回暴雨,接着就是旱,太阳像火龙,在玉蜀黍地里打滚,叶子卷了,蔫了,可这些马上跟明月没关系了。 李秋屿一来,棠棠认定明月也被送人了,给城里人当小孩去。 这下计划得变。 明月一见李秋屿,高兴极了,上去就问:“你吃了吗?”李秋屿回答说:“吃过了,暑假过得怎么样?” 明月还没分享,杨金凤便请李秋屿过去说话,不想耽误人时候。听他说明来意,杨金凤说:“真麻烦李先生,都找好人送孩子了。” 李秋屿是一贯和气的:“不麻烦,正好办点事,顺道而已。” 明月便看看杨金凤,她希望奶奶去。 杨金凤却不肯,依旧要八斗跟着作伴,因李秋屿要捎带镇政府一个同志,连八斗也不用去了。 奶奶打定主意的事,没人能改,明月的心一会上到高空,一会儿跌到坑底,她这一走,是一学期的事儿。 “你到那用功念书,不要想旁的。”杨金凤拢共交待一句话。 她站在大路边儿,看明月上车,脸上没有不舍得,也没有高兴。 明月想去拉妹妹的手:“棠棠,我走啦。” 棠棠躲开,只挨着杨金凤。 她们在一块儿过日子,这日子,要分开过了,明月掉过脸,杨金凤没有一句软和的话要说,她们谁也不说这样的话。 车子动了,明月才又往后头看,杨金凤还站路边,不动如山。棠棠也在,她们小了,天地更大,大到要把小的吞噬,只余莽莽的无尽的绿色田野。 明月手按紧书包,侧兜硬硬的,她等看不见人低头翻开,是棠棠放的硬币,她有的,都装给明月了。棠棠爱花钱,嘴馋,爱美,存钱就像小狗忍住不吃骨头。 明月晓得误会了棠棠,一下很难受,甚至想回去再跟棠棠说点什么,却不能够了。 她抹抹眼睛,叫李秋屿看到,他瞥了几眼后视镜,没说话。 很快,他又从明月的脸上,看到一种很坚毅的神情,她不再哭了。 “先到镇上接个人,”李秋屿绕了点路,“家里给你带不少东西,没看出来,这种化肥袋子很能装。” 他在帮忙放后备箱时,已经考量到一个青春期少年的自尊和敏感,他怕她不清楚,她的绝大部分同学和她那样不同。 “打工的也用这个装被子衣裳,是能装。”明月接道。 李秋屿道:“我家里有闲置的行李箱,放宿舍床底下可能更方便些。” 明月拒绝了:“没事,这个就好用。” 李秋屿说:“我买了没用过几回,一直放着浪费了,你拿去用,有拉杆更省力气。对了,听你奶奶说,连冬天的被子都给你带了,宿舍放不下可以先放我家里,等冷了给你送过去。” 明月道:“那总很麻烦你。”她想说点客气话,又怕东西真放不下。 “不麻烦,到那我们先吃饭,吃完饭换箱子,我跟学校联系过了,你先在高三的住读生宿舍睡一晚,明天报道。” 李秋屿是成年人的游刃有余,他专注开车,说出去的话那样自然,像种子落土里就会发芽,果子熟了就会掉落,反正他有这么一个劲儿,叫人神往。 但明月不觉得自己需要换箱子。 “我用化肥口袋就行。” 李秋屿委婉说:“明月,你的同学应该大部分都是城里的,他们可能在吃穿上,都跟你有一定的差距,如果他们说了什么,或者做了什么……”他话没说完,在后视镜里见她微笑,“怎么了?” 明月摇摇头:“没怎么,我知道你是怕人见我用化肥口袋笑话我,我不怕,我不觉得奶奶给我准备的东西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他们怎么看,是他们的事,我不用觉得难为情。” 李秋屿头一回觉得她成长了,当然,也许她本来就是这个样子,只是他不够了解,她很聪明,猜出他的意图,他还在想着怎么组织措辞,可她本人根本浑不在意,他一时失笑,有莫名的自嘲。 “谁教过你这些吗?” “没有,我现在就是这么想的,我在你跟前,不说假话的。” 李秋屿笑痕深了:“在别人跟前说假话?” 第34章 明月不大好意思:“不是,我跟旁人也不说这个。” “那看来是很信任我,我一定要小心行事,不能破坏在你心里的地位。”他很轻松地说句玩笑话,明月高兴起来。 镇上的同志上车后,寒暄一番,这人看看明月,问她话,又夸她鼓励她,过一会儿,车里便安静了。车子上的高速公路,两旁是村庄,一个又一个,长得那样像。 庄稼地里有人干活,明月不认识,又认识,那些人都是杨金凤。 车子再开许久,镇上那人先下去了,世界便也换了,大大的厂房多起来,是城市郊区。又一会儿,明月瞧见了高楼,它们很突然地闯到眼睛里来,眼睛太小,装不开了。 她没来前,这里就是这样的了,真是神奇,明明她和这里的人都活在中国的天和地中间。天地又变小了,不像子虚村,站在原野上一望无际。这叫楼、道路、车子、人挤满了,喧哗着,热闹着,完全不同于大集的热闹。 她要在这样的地方念书了,明月的心,飞到很远很远处,她屏气凝神看着,李秋屿同她说话,她没听到。 “明月?”李秋屿微笑着久久望她,他敲下车身,“嗳,李明月?” 明月摸摸鼻子,她冲他回神笑。 “看见什么了?这么入迷。” “看见很多字,我都认识,不知道是干嘛的,跟我们那里完全不一样。” 李秋屿说:“不着急,慢慢会知道的,饿不饿?” 明月却问:“你一直在这儿过日子吗?” 李秋屿被她问笑:“也不是一直,有部分时间是,坐这么久,也累了吧?” 明月扭头看窗外,叫高楼烫着了眼,她跟他说:“不累,我浑身都是劲儿。” 李秋屿笑了笑:“那真是羡慕你,我总是没劲。” 明月疑惑:“啊?你不舒服吗?” 李秋屿瞄起道旁,找地方停车:“没有,下来先吃个饭吧。” 他给她开的车门,她只要迈开脚,就会踏上一个和故土截然不同的世界。明月出来的那刻,心道,我是奶奶的指望,我一定要有出息。 她心里的太阳,一下子升得老高。她跟打工的一样,一个人远走他乡,只不过她是来求学,已经是千万条道路里最好的一条,明月跟在李秋屿身后,路太陌生,忽然想哭。 李秋屿回头看她,两人对视上,他似乎又在明月的脸上见到初会时的茫茫然,却也只是一瞬间的事,她乌浓的笑眼绽开,他于是也笑笑: “想吃点什么?” 第17章 李秋屿的家在一片楼…… 李秋屿的家在一片楼房里,叫金色年华,听着很吉利,喜气洋洋的人生。 这小区周围什么都有,超市、商场、医院、学校。小区里面,跟大花园似的,树多,花多,有个网球场,他们开进地下车库时,明月错愕,疑心底下掏空,上面的楼房会不会因此塌掉。 新的事物完全把她给包围起来,吃的,住的,周遭的一切,新鲜 又陌生,她也就是坐了几个小时的车,世界大换血。她看见一片很高很高的楼,李秋屿告诉她,那是这个城市的中心。 明月感叹:“楼真高,太高了,我从没见过这么高的楼!” 李秋屿说:“最高的那幢楼,也就是今年才建成的。” “谁给盖这么高的楼?” “工地的工人。” “工人真了不起!他们跟农民一样了不起,劳动人民是最伟大的!”明月眼睛叫大楼震撼着,心里辉煌,她脱口而出,李秋屿偏了偏头,他很少听人赞美这两个群体。这两个群体,在当下,也绝对不是什么令人羡慕的名词。 她的语气那样真挚,李秋屿想起很多时候他周边的人,他们的看法、思想,都和眼前人毫无相似之处。书上和嘴上都在赞美的,现实里南辕北辙,他想明月一定不知道最伟大人的工资可能被拖欠着,她尚不清楚钢铁水泥的裂缝,她的经验,只看见过土地的口子。 但愿她十年后,二十年后,还能有这样的真挚,说出这样的话。李秋屿看向她的目光复杂,仿佛在凝视过去,又像是去看未来。 李秋屿家里很整洁,一目了然,有客厅,有卧室,有书房,卫生间里可以洗澡,不用去澡堂子,上厕所有马桶,水一冲就干干净净了。人还能住这样的地方!人居然还能这么过日子! 明月心里大大的吃惊。 公竟渡河! 她脑子里无端想到这么一句,眼前所见,跟乐府诗的意思一丁点关系都没有,但心境却只能是这个感叹号。 明月略微拘束,她默默观察着,记着,思考着是什么原因让人与人的差距这样大,又要怎么做,才能像李秋屿这样过日子,她静静坐着,脑子一刻也没停。 “吃冰淇淋吗?”李秋屿打开冰箱。 刚吃饭时,明月吃太多了,她什么都吃,什么都香,一点也不挑食。胃里实在没空了,顶得慌,李秋屿问她话的一霎,脑子先替胃做了决定,硬是挪出点地方,等着冰淇淋。 真是美味,又甜又凉,像新轧的井水那样熨帖,一线入喉,往心里去了。李秋屿觉得她很皮实,铁打的胃,方才已经吃下去那么些东西,还能吃。 “休息会儿,起来我带你去学校先熟悉下环境。” 他都安排好了,什么时间,该干什么,人一直都这么过日子的,明月想道,李秋屿这样的大人才是大人样儿,她想到父母,很快觉得不值得去想,便不再想了。 “我不累,看会书吧。”明月不大习惯,她甚至觉得李秋屿变了点什么,李秋屿在属于他自己的环境里,就不再是那个在乡下同她说话的人了。 李秋屿笑道:“累的话书房里有床可以躺,沙发也行,你随意,书房的书想看什么拿什么。”他指了指卧室,“我去休息,有事敲门。” 明月看着他走进神秘的卧室,那是唯一没参观的地方,她真羡慕,他一个人,可以有好几间屋子,每间屋子都有自己的用处。 李秋屿真像活在天堂啊。 不晓得奶奶和棠棠在做什么,明月落寞起来,棠棠还没吃过这样的冰淇淋,她意识到这点,突然觉得自己也不配了。她盯着雪白的墙壁发呆,这是午后,明月一时没弄清楚方向,得看着太阳才晓得。 李秋屿跟他的卧室则静默如谜,整个房子都悄寂了,明月蹑手蹑脚来到书房,看到很多书,有的书印着英文字母,她不认得,这些书也成了李秋屿的一部分,神神秘秘,明月瞧见一本书叫《佩德罗巴拉莫》,十分新奇,这听起来像个外国地名。 旁边是《鬼》,明月心说这也许是写一群妖怪类似《西游记》那样故事的。她只是看书名,脑子里就涌现了许多情节,这导致她一本也没看,像梦游一样研究书名,揣测里面藏着什么内容。 她最后拿下了《鬼》,这书扉页上,写着“给伊万王子”,看笔迹像是男的写的字,落款是二零零一年。是李秋屿的字吗?看着怪粗放的。 第35章 这书是外国人写的,明月打算看看外国的鬼是怎么个事。 没翻两页,身体不舒服起来,恶心,胀气,想打嗝打不出来,她觉得要吐了,肚子也痛。这下可要坏事了,人家这么干净的房子,都不好意思拉屎。 她跑了出去,都不知道怎么寻着商场的,到厕所里又拉又吐,人再出来,像荡掉了三魂七魄。幸亏记路,还能回来,到门口犹豫了会才敲门,她知道他在睡觉。 李秋屿刚开门,明月窘迫说:“我出去上厕所了。” 他叫她进来:“家里就有,怎么回事?” “拉肚子。”她有点萎靡。 李秋屿说:“在家里上也没关系,好些吗?” 明月点点头,她有气无力进来,靠在沙发上,李秋屿让她躺会儿,他下楼去买药。 太丢人了,明月闭上眼,觉得很给李秋屿添麻烦,可胃里疼,也顾不上深想。 李秋屿很快回来,叫明月吃药,她眼皮沉重,嚼了点消食的药片,又吃不知什么胶囊,额头直冒汗。她轻声说:“我想躺着。” 弄成这样,学校看不成了,明月又爬起来吐一回,她重新躺下,目光放远,瞧见闪闪发光的玻璃,没有屋脊,血红的落日朝下坠,霞光灿烂,一角天空烧得壮丽。她有些恍惚,像做梦,太陌生了,她没见过黄昏里这样的轮廓,慢慢睡着。 李秋屿本来要送她去学校,晚上有约,现下抽不开身,给女朋友去个电话,那头向蕊不大高兴,声音恋恋的: “说好陪我的,不讲信用哦。” 他的女朋友二十五岁,人如其名,性格像小女孩,甜蜜蜜的花蕊,有些肉感又很天真的年轻女人。李秋屿喜欢简单的人际往来,交往的人,自然也以简单为好,向蕊是这样的,没有什么太计较的事情,爱撒娇,做着广告公司的文员,没大的志向,也没大的烦恼,觉得生活一切都很好。她整个人是活泼的,明朗的,李秋屿同她相处不累。 “明天吧,今天真的临时有事。”李秋屿给出原因,向蕊笑哼着,声音把他缠住,“明天要加倍补偿我,你欠我的。”痒梭梭的语气隔着手机,直挠耳心,李秋屿能瞧见她神情,笑道,“到时不要求饶喊哥哥。” 调情点到为止,他在阳台挂上电话,一扭头,沙发上明月歪歪地坐起来了。 明月隐约听见他的声音,觉得很远,像飘渺的云一下叫风吹开去。她又疑心自己在家,等见李秋屿从阳台走过来,才知道在哪儿。 “现在感觉怎么样?”李秋屿弯腰问她。 明月惘然,心里空洞,外头天黑下去了,空无一物,什么都不属于她,她熟悉的,热爱的,都远远地留在了另个世界一样。 她呆滞地看看李秋屿:“好点了,什么时候去学校?” 李秋屿说:“你这样去学校我也不放心,再观察观察,喝点粥?晚上别吃其他的了,不好消化。” 明月浑浑的脑子,开始清楚:“我不该吃那么多的。” 李秋屿莞尔说:“没关系,下次注意好了,也有我的错,不该再让你吃凉的。” 明月不声不响,继续抠垫子,她给李秋屿的印象一点也不好,全完了,她成了没见过世面狂吃贪吃的猪,确实如此,她觉得不吃完浪费,已经花钱了。 “想家了是不是?”李秋屿摸摸她脑袋。 明月抬起脸,完全是内疚了。 “给你添这么多麻烦,真对不起。” 她怀疑李秋屿会不会后悔。 李秋屿坐下来:“没有,你小孩子肠胃弱,就是大人也可能吃坏肚子,想用卫生间的话,别出去了。” 一提这个,明月窘迫极了:“我怕给你弄脏。” 李秋屿说:“我卧室还有卫生间,这个本来就是给客人用的,脏了可以清理,也不是多大的事。” 他又是她很熟悉的感觉了,非常好,非常好的一个人,明月感激地看着他,李秋屿明显还有话要说。 “学校也是新环境,慢慢适应,不会用的没见过的,大胆请教同学,或者老师,你都不怕用化肥口袋,这个肯定也不会怕,是不是?别那么大的心理负担,其实没你想的严重。” 是的,光一个上厕所,就跟家里完全不同,不晓得还有多少事在前头等着,她并非害怕,仅仅是因为,这里住着李秋屿,她不想破坏他的洁净和秩序,换作别人家,她一样会不好意思,可李秋屿牵动她更多更深的情绪,她说不太清楚,又觉得寂寞了。 “我不怕,学校里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都能克服。” 明月只能这么说。 李秋屿轻吁口气:“我知道你很懂事,但真有困难了,记得告诉我,也不用什么事都一个人扛着,来,喝点粥。” 明月望着他站起的身影,久久注视,她想她长大了一定要当他这样好的大人。 什么困难都不会阻止她念书,在念书这个事上,她一点迷茫也没有了,大雾慢慢散尽,以往的心境像逝去的时光那样,不复存在。 李秋屿炖的山药瘦肉粥,香浓可口,明月没吃过,她不敢再多吃,人吃太饱,别说胃疼,脑子也跟着不清楚。她小口小口往嘴里送,时不时看李秋屿一眼,他吃饭总是很斯文,不会吧唧嘴,不会大口哧溜,好像什么事都不会发火,总在为别人着想。 “有什么问题吗?”李秋屿见她老看自己,笑问了句。 明月顿时心里一愣,便也说了:“我觉得你哪儿都好,我也想变成你这样的。” 李秋屿笑道:“评价太高了,我这个人很无聊的,没你想的那么好。” 明月认真起来:“你就好,我第一次见你就知道了。” 第一次,竟然有些时候了,转眼间,她都长这么高,成了青春有朝气的少女,李秋屿想到过去的事,笑意更浓:“了解一个人,需要很长时间的,我们这才认识多久,你还小,以后会懂的。” 明月这会有了精神,她恢复过来,几口饭下肚又充满了生命力。 “我现在就懂,不用以后。” 她对自己很有自信,倔着脸,李秋屿看看她,不禁微笑了,却也不再辩驳。明月觉得跟李秋屿这样的人呆一块儿真好,想家的情绪淡了,她对未来充满信心,他一笑,依旧春风风人,明月不自觉放开,心里很轻,什么都想往外说。 “你书架上有本《鬼》,我刚看,能拿学校看吗?” 李秋屿却说:“这书不好看,换一本吧,《老人与海》看过吗?” 明月摇头,李秋屿便建议:“拿这本吧。” 越不让她看,她心里越惦记:“那上头为什么写着给伊万王子,是你的书吗?” 李秋屿应道:“不是,忘记是谁的书了放我这,就一直留着了。” 明月还想问,李秋屿的手机直响,他站起身,走到一边不晓得在跟人说什么,过了会儿,他说酒店有事要过去一趟。 第36章 明月这才知道,他是在一个酒店上班,酒店是做什么的,她不懂。 李秋屿出门前,家里来了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他让明月称呼她为“孟老师”,她在明月即将就读的高中里做英语老师,和李秋屿什么关系,不知道。孟老师是来陪明月过夜的,即使酒店无事,李秋屿也会睡到酒店去。 孟文珊眼睛很美丽,脸皮子薄,颧骨高,总是微微昂起头,有种倨傲味道。 “麻烦你这么晚过来。”李秋屿跟她说话也和气。 孟文珊都没讲话,拍他下肩膀,像是把他往外推,到了门外,才喁喁低语,像是交待什么。 明月有做客的感觉了,不是因为李秋屿,倒是因为孟文珊。孟文珊一看就像个老师,说不上来,她几乎没跟明月说话,在这里好似很熟,明月觑了几眼,发现她去了李秋屿的卧室,再没出来,明月望着那个卧室良久。 大约天快亮,李秋屿才从外头回来,明月完全不知晓,她睡得很死,猪什么样的睡眠,她就什么样。 第18章 学校到底还是李秋屿…… 学校到底还是李秋屿带她去的,他睡眠严重不足。 李秋屿给明月一张电话卡,教她怎么用。报道很繁琐,明月跟在他后头,觉得他步子迈很大。 学校两边都是店铺,小饭馆,理发店,精品屋,报刊亭,亭前刚开学围着些学生买漫画,声音从四面八方来,人的,车的,也不晓得那些学生在说什么,突然一阵笑,明月静静看向他们。 她唯一熟悉的是李秋屿,可他带她吃完饭,也要回去。 “想家了打电话,有事也能给我打,号码别丢了。” “我已经记住了。” 李秋屿刚想夸她,见明月定定地看自己,便说:“我中秋过来,咱们一起吃个饭。”明月鼻子酸酸的,她坚定的心到了实际的学校,好像开始起雾,她一点也不了解这里,像走夜路,像无数个骑车去早读的冬日,要经过田野,地里有坟,隐隐约约,她总要给自己打气世上无鬼,方能撑过。 “你真的还来看我吗?”明月不安。 李秋屿笑道:“当然,很方便的,今天是开学堵车慢了点,平时也就十多分钟。” 他让孟文珊多关照她,孟文珊答应了,但其实也做不了什么,因为她不是明月的老师,她带高二,能做的无非是同明月的班主任了解下情况。 明月去领军训衣服时,见到了非常熟悉的一张面孔,张蕾。 她们都没想到会在这所高中里重逢,张蕾明显更惊讶,怎么可能呢?李明月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来这里上学,张蕾一点也不想在这里见到过去的人。 因此,明月跟她打招呼时,她颇为冷淡:“不要说你认识我,还有,不要跟人说我的任何事,就当是刚见的新同学。” 张蕾庆幸她们是邻班,如果一个班,一个宿舍,想想都要难受死了。可她们的班级、宿舍,都只有一墙之隔,非常危险。 明月什么都没问她,只管答应。 张蕾却说:“你怎么会来这儿?考上的?” 明月点头:“我考上的。” 张蕾觉得乌有镇只有自己配来这里念书,李明月当初多不起眼啊。 “这儿的学费可不便宜。” 明月没有解释,她清楚张蕾不是范小云,也不是原来的任何一个同学。 明月很快在军训的时候受到表扬,她特别能吃苦,体能又好,周围同学竟然先熟悉的她,都知道她的名字,通过班级里的自我介绍,也知道她来自乡村。 这儿的老师、同学,无论上课下课都说普通话,他们在彼此熟悉的过程中,说起过去,那是明月完全陌生的东西。他们有的念过同一所小学,初中,在肯德基写过作业,某某路的炸串好吃,童年参加本市的小记者活动相当无聊,剑桥英语初级考试……他们嘴里的一些地名、吃的、玩儿的,对上的那一刻,就会带来一阵欢声笑语。 明月没有能跟人家对上的东西,她听人说那些,觉得有趣,突然被人问到什么,她只笑笑摇头,回答不上来,她知道怎么泡豆子,不知道这些事情。 宿舍很好,住六个人,有城里的,有县城的,只有她打子虚庄来。明月跟谁都愿意说话,她不懂的,问得很勤快,同学若说一句“李明月你不会连这个也不知道吧?”她就笑着点头:“我没见过啊!” 学校方方面面都跟乌有镇不同,她们上 第一节 信息技术课,明月像呆鹅,开机关机都不会,看别人熟稔地坐在那里操作,啪啪的敲打声,压迫心头,会忽然生出一种莫名的哀愁。但她不能老哀愁,得打起精神,跟同学请教。 这样的哀愁,时不时来一阵,又都被明月逼走了。 她在九班,张蕾十班,偶尔在食堂或者厕所碰到,装陌生人。两个班除却班主任,其他科老师重合很多,语文老师姓乔,她不苟言笑,却是第一个当众表扬明月的老师。 因为明月的 第一篇周记在她看来,写得出色极了。 乔老师在十班提到她,张蕾听着,觉得不过如此。她不晓得分开的这些日子,李明月是追加了什么化肥饲料。 “是不是九班那个跑步很快的女生?” “她长得很好看,就是有点土。” 张蕾听别人议论明月,脸上很冷淡,她和初中的风格没怎么变。一个人,常常冷着脸,不好接近,这是保护自己的最好方法,不会有人说她土,她绝对不会再跟“土”字沾边。 乔老师居然能看上李明月,这让张蕾挫败,很不服气。 她们在开水房遇到,目光都对上了,张蕾朝她端相了一下,心想,这哪里好看。明月扭过头,没有要说话的意思。 “你来这念书肯定不习惯吧?”张蕾破天荒开口。 明月便回头:“会习惯的。” 听起来像关心的一句话,但明月清楚不是,张蕾高高在上,她一直都是这样的。不仅仅是她,有些同学说话的语气、神情,都会自然流露出隐晦的骄傲优越,他们拥有的,和自己手里有的,本就很不一样,明月身处各式的不一样之中,有的人一开口,她就晓得对方对自己是善意,还是恶意。这一点,跟子虚村,乌有镇,又没什么不同了。 也许,全世界不过是个更大的子虚村,乌有镇呢?明月想到这,惊了自己一下。 张蕾已经灌满热水,她正要说话,有同学过来她就像警觉的蝉,立马闭嘴,等人过去,才又嘶嘶叫。 “你奶奶卖豆腐能交够这儿的学费吗?” 明月不想说自己的事,便不去说。 “我以为你不想知道村里的事。” 张蕾一哂:“我确实不想知道,村里能有什么事,都是烂事,好意思说出来吗?” “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 “你可真自信。” “我为什么不能自信?” 第37章 “李明月,我以为你会自卑的。” “你自卑吗?” “我有什么自卑的?我早适应在城里念书了,我妈现在也在这儿,收入很高,我现在的家庭情况没什么拿不出手的,不比别人差。” “我跟你一样,我也觉得我家没什么拿不出手的。” 明月说完,见张蕾笑了一下,她懂那个笑,张蕾跟城里的同学也这么说话吗?明月疑惑。 “你觉得课程难吗?”张蕾开始问正事。 “难,我觉得比初中猛得难了一些。” “那你可得加倍努力了,别都来这念书了还考不上大学。”张蕾噎了她一把,明月不甘示弱,“多谢提醒,我会的。” 张蕾回头看她,好像吃惊于李明月突然长了刺。 明月第一次用电话卡时,是中秋前夕,她跟一个姓李的女同学熟了点,李雯是城里人。明月喜欢同姓,好像天下姓李的人都很好。李雯人缘极好,她和班里的很多人都成了朋友,明月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其中一个。 李雯要教她打电话,明月却觉得自己应该行。 “你不用觉得不好意思啦,我教你。”李雯认定她不会,明月只能让她教。 电话是冯大娘接的,声音响亮,让明月过十分钟再打来。 晚自习时间,一间间教室灯火大盛,明月仿佛置身海市蜃楼,她再打过去时,听到杨金凤说: “明月吗?” “是我。” “吃饱昂,天冷了不兴耍俊不穿衣裳,听人老师的话,跟人同学好好处朋友,听见没?” “听见了。”明月嗫嚅着,“奶奶,我都想你跟棠棠了。” “想啥想,有啥好想的,没出息。”杨金凤没好气说道。 明月不吱声了。 “好好念你的书,不要想家,是长途不?”杨金凤的声音突然远去,像是在问冯大娘,倏地,又回来了,“电话费贵,不说了,你好好吃饭好好念书就成了。” 电话挂掉,明月揉揉眼睛,往教学楼走去。同桌告诉她,有个女老师来送了月饼,同桌好奇:李明月是学校老师家的亲戚吗? 很大一盒月饼,好几种口味,明月没吃过,她见着月饼便忘记方才的事,快乐起来,李秋屿记得她。 李秋屿这段时间,一直在处理酒店上次事件后续,有客人醉酒,摔伤要赔偿,纠缠不清。中秋这天,他六点半就起床,锻炼了半小时,开始看前一天的营收报表,等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完会,才吃上早饭。 孟文珊打电话告诉他,来家里吃午饭,李秋屿沉默,真的想要人过去吃饭,会提前说的,这电话进来时已经是12点半。 “爸说你一定要过来,中秋节。”孟文珊像是怕他不肯过来,强调爸爸说的。 李秋屿买了些礼物,到孟家时,残羹冷炙都已收拾干净。 客厅是大的,家具老派、古拙,尤其是沙发厚重得倒像上下五千年历史,摆上一堆刺绣靠枕,人坐上头,叫斑斓锦绣簇着,孟渌波就喜欢这样的感觉,泥腿子出身又如何?老子当年吃过的苦,撑得起今天的富贵。 他是七十岁的人了,白发如雪,神情总要庄凝着一般。只有这样的神情,才与眼前的金丝楠木茶几相得益彰。 这样的茶几摆眼皮下,有微型曲水流觞之妙,孟渌波没念过几年书,但不妨碍他追求风雅。李秋屿第一次来的时候,一眼看到它,想的是这么个东西怎么运进来的,不围着它说国家大事,真委屈了。 “大哥在忙,到跟前了说抽不开身,幸好你来,陪爸爸说说话。”孟文珊手搭在李秋屿肩头,轻按一下,“喝咖啡吗,我去冲。” 李秋屿扭头:“别忙,我喝茶就行。” 如此客厅,坐一个孟渌波太旷,他老了,指挥不动多少人了,但一个电话还是能叫来李秋屿。 “文珊打电话叫你,我们等很久也不见你过来,这么忙?”孟渌波声音倒不怎么老。 李秋屿说道:“有点急事耽误了。” 孟渌波说:“钱是挣不完的,该吃饭要吃饭,来,尝尝这个茶。”他这个人,喜欢名茶、名烟、名酒……孟渌波喝茶喜酽,又是功夫茶,李秋屿喝不惯,肺腑都要被呛破。 可孟渌波那双眼,显然是等着的。 李秋屿说:“好茶。” 孟渌波便说:“这是真正的雨前龙井,他妈的,市面上有多少是唬人的。” 李秋屿怀疑他骂人的时候,可能想拔枪。 孟渌波又介绍起自己的一套新紫砂茶具,李秋屿听着,偶尔点评两句。大约前奏过长,孟渌波想起什么,吩咐孟文珊,“上回小刘送的秋月梨吃着还算清甜,你给拿一箱,让秋屿带回去。” 李秋屿坐着不动,没有拒绝。 “怎么样,最近工作还顺心吗?”孟渌波抽出烟,一丢,李秋屿接住了,只是在手里把玩,见他要抽,便拿过茶几上的打火机,给他点了。 “老样子,还行。” 孟渌波吞云吐雾起来:“我上次见老许,夸你能干,我说你还年轻干出些成绩不能骄傲,还是那句话,钱是挣不完的,要注意身体。” 李秋屿心里鄙夷这些比烟灰还要轻浮的言语,他冷眼听着,却又不反感同孟渌波说话,他觉得他威严,仿佛不失慈爱,云雾缭绕的如同幻境,每每如此,反倒成真。 他进来也没称呼他什么,没法称呼,孟渌波却显得坦荡,总是“秋屿秋屿”地叫,李秋屿觉得烟味可亲,他自己几乎不抽烟的。 “文俊最近对投资连锁酒店有点意思,等你有空,跟他谈谈,这里头水有多深你毕竟算是趟出来了。”孟渌波这话锋转得急遽,但他说话温吞,语气是自然的。 孟文俊是老大,是生意人。八十年代下的海,确实发过财。老二孟文卿在银行,老三嫁到南方,最小的女儿孟文珊在身边做老师,这里头,没有一个继承孟渌波走仕途的,孟渌波这杯茶,也早已凉透,对孟文俊的帮助聊胜于无。 这种事,不是第一次了,李秋屿说不清自己到底愿不愿意上这个当,孟渌波殷切的目光看过来,叫人瞧见,真当他们是一对父子。李秋屿知道孟文俊是什么钱都想赚的,早些年,那钱的确赚得容易,也不怎么干净。 李秋屿非常清楚孟文俊是什么样的人。 孟渌波说:“我老了,想做成点事,靠自己是不行了。” 李秋屿回避他的眼睛,低头饮茶:“我也只能给些建议,未必能帮什么忙。” 孟渌波的手搭上他肩头:“好,好,这事你放心上,晚上留下来吃顿饭,好好聊聊。” 烟灰隔着外套掉落,好似都烫到了人,李秋屿说道:“我晚上还有事,改天吧。” 孟渌波笑道:“女朋友?叫上她,家里人多热闹。” 李秋屿说:“还有别的事,约好了的。” 孟渌波仿佛不大高兴:“什么事比中秋团圆要紧?” 李秋屿没松口:“要紧,如果没约就算了,我答应了得过去一趟。” 第38章 孟渌波皱着的眉头先松开了,说道:“你这点倒像我,去吧,要是时间充裕,记得过来。”他起身有相送的意思,一道下台阶,指着角落里的兰花,一条条叶子,正发得苍碧,“你那家里缺活气儿,这兰花养得好,有时间弄走两盆。” 李秋屿没有这样的雅致,他谢绝了:“这么娇贵的品种,我没时间照料,养坏可惜。” 孟渌波不过找个话,也就作罢,叫孟文珊送他出去。 “下午没课?” “有,你是不是不想过来?” “我真的有事。” 李秋屿停了停:“我最近事情多,没顾得上明月,以后还是要麻烦你多问问她情况。” 孟文珊默认明月是他那边的亲戚,他的事,她总会上心些,可又不带明月的课,过问有限。 “有需要的话,我国庆节可以给她补补英语。你都说了,她农村来的,英语肯定薄弱了点儿。” 李秋屿笑道:“怎么好这么麻烦你。” 孟文珊看着他:“你这人……”她话没说完,轻轻推他,“去忙你的吧。” 第19章 中秋是凉的,尤其日…… 中秋是凉的,尤其日头一落,待黑的风凋零,得穿厚衣裳了。倘是白天,豆荚会躺地上叫太阳晒得噼里啪啦响,蚂蚱一蹦一蹦的,穿梭期间,从不迷路……明月想着家里这个时令的情形,无人可讲,便记在本子上。 李秋屿找到她的时候,教室人影稀落,中秋不放假,但晚自习取消,家近的学生可以回去过节。他敲敲窗户:“李明月?” 明月兴高采烈跑出来。 她外套短了,里头的也不是很贴合,出来一圈。这一年,明月窜得飞快,胳膊长腿长,衣服在身上总是局促模样。李秋屿见她神采飞扬,好像也不觉得有什么。 “我以为你不来了呢。”明月兴奋道。 李秋屿说:“答应过的,肯定来。” 明月觉得李秋屿是个讲信用的人,她有很多话想说,真见着了,又不晓得从哪个事讲起。李秋屿则问的很寻常了,问她听课怎么样,住的,吃的,跟同学相处,明月说: “我觉得都变难了,但能跟得上,就是我没学过电脑,一点儿也不会。还有英语,他们很多人都上过什么,我没上过。” 她说这些倒很平静,没上过,没学过,也就这样吧,现在上了学了,比旁人慢一点总能赶上的。 “她们在寝室说的事,我也插不上嘴,我没去过那种地方,也没吃过她们说的。” 李秋屿从后视镜看她:“是不是不好融入?” 明月说:“没有啊,我能听她们说,光是听她们说,我就知道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我也跟她们说过我家里那边的事。” 李秋屿笑道:“本来担心你不适应,看来还行。” 明月点头:“是不适应,有好几回可想家了,都快哭了,但我也不能老想这事啊,我是来念书的,想念好书就得适应外头。” 她知道她的同学是猎奇,听说她会吹唢呐,哈哈大笑,唢呐是很老土很落伍的东西,一提这玩意儿,就是乡下哭天抢地的哀嚎,或者是新媳妇进门,一股泼辣的喜庆。可唢呐嘹亮,能穿透云,明月觉得跟人说不通,便懒得再聊。她搞不懂为什么同学们觉得唢呐很俗,会弹钢琴、拉小提琴就高雅,她们的认知,也是如此的不同。 明月勤学好问,有几科老师喜欢提前几分钟在走廊等着,以便铃声一响,立马进教室。明月很爱请教老师,她把不会的题目标记了趁这个时候跑出去,教室里的同学便往外看,一个走廊就李明月挨着老师问个不停。 她还喜欢回答问题,都高中生了,谁会像小学生那样爱表现呢?明月会,她觉得老师讲课很辛苦,有时丢出个问题,都没人举手,她如果会,便举起手回应老师,老师笑眯眯看着她,对她赞许有加。 有一些同学会议论她,李明月爱表现,她并不是什么出名的初中考上来的,也绝非风云人物,但她爱表现。李雯那样又高又漂亮,洋气热情的女生,都不像她这样,李明月特立独行,要加引号。 明月对这些议论一点也不感兴趣,她沉迷于自己的世界,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她不自卑,也不自负,她觉得一切都很新奇,又叫人不解,她试图去理解常常也得不到答案,索性放着。 她把这些说给了李秋屿听,非常细碎,他们坐下来吃饭时,她还在说,李秋屿记得她说自己是井底之蛙的样子,他提起这句,明月直笑: “我还是青蛙,不过现在已经往上爬了!” 李秋屿接她到家里来,他自己很少做饭,今天下厨,四菜一汤。明月告诉他: “我们那儿请客,如果是重要的客人,先上八个凉菜,再上四个炒菜,八个扣碗还有甜汤,总结就是八凉十六热。” 李秋屿笑说:“吃得完吗?这是办酒席吧?” 明月一见他心情美极了,他是她在这里最熟悉,最喜欢的人,好像他去过子虚庄,就是子虚庄的一部分了,她一个人在城里,只有见到李秋屿,才觉得家也没有变很远。 “以后等我工作挣钱了,你再去我家,我就给你安排八凉十六热。” “真是荣幸,我等着,等你请我吃几十个菜的时候。” 李秋屿今晚兴致不高,他一直微微笑着,听她说话,他也不知道明月的话怎么那么多,他一会儿觉得她好像小孩子,一会儿又很有想法,他凝视她,忽然说道: “我以为你中秋节会很想家人,希望回去。” 明月看看他:“我只想奶奶和棠棠,又没法回去。” 李秋屿点头:“嗯,你不想父母我记得说过。” 明月很平静了:“他们不想我,我也不想他们,谁对我好,我才想谁。” 她觉得这是最简单的道理,她渴望过爱,父母的那种爱,真不清楚那是什么感觉。可他们不给,她有什么法子,她不再有期待,期待叫人痛苦,她觉得日子已经有很多不如意了,就不要再吃多出来的痛苦。 李秋屿若有所思:“你考到这儿,也许他们知道了会很自豪。” 明月完全不当回事:“我不知道,我自己自豪,还有奶奶自豪就够了。” 他笑了笑:“你看得很开。” 李秋屿的笑容清虚,他的人,跟他的话好像是隔开的,明月静静看他片刻,问道:“你是不是觉得很寂寞?” 她问得未免直白,李秋屿道:“怎么问这个?” 明月说:“因为你跟我一块儿过节,你家里人呢?” 李秋屿道:“我就是我家里人。” 明月心道,这也太惨了些,我还有奶奶妹妹。她觉得流露出任何同情都不大礼貌,她很快想到什么,有些犹豫地问: 第39章 “你一个人?” “是吧。” “一个人过日子是挺难的。” 李秋屿终于认真笑了,像是不知道说她什么好,他这么大的人,似乎反而需要一个小女孩来安慰。 “一个人过日子容易没盼头,比方说我,我来城里念书心里有劲儿,我想让奶奶妹妹以后过好日子,我们都过好日子,可你一个人,可能不知道给谁奋斗了。”明月踌躇说完,“你是这样的吗?” 李秋屿托着下颌,久久地看她,明月以为自己说错了话,她腼腆一笑:“我要是说的不对,请你别怪我。” 他还是笑:“你人小,想的很多,那你看怎么解决这种没盼头呢?” 明月说:“我也不清楚,不过活都活了,就好好过日子吧。”她忍不住告诉他,“你知道锚吗?用来固定船的。” 李秋屿点头。 明月比划起来:“乌有镇再往北,有一条河,河边停着人的船,不用的时候就得找个锚定住。要不然,它随便就飘走了,人也得有个锚,这样才不会瞎漂。” 李秋屿问:“谁教给你的这些道理?” 明月俨然理所当然的模样:“自己想的,我见着了什么就会想上一通。我现在可是把我想出来的,都告诉给你了。” 李秋屿陷入沉思,他总觉得她还小,却陡然记起,自己的少年时代与此类似,他想通许多事,世界也就变得毫无魅力。明月望着他的脸,他的眼,她下了判断: “你不大高兴呢。” 李秋屿说:“是吗?我怎么不知道?”他自觉笑意没退下过,“算不上,我也没有很高兴的时候。” 他的情绪并无起伏,像没有暗流的河,明月心道,他住这样的房子这样好的人,却也是寂寞的,世上有不寂寞的人吗?“你天生是一个渔夫,就跟鱼生来是鱼一样。”她想起《老人与海》里的句子,那是他给的书,如果一个人天生寂寞,那也是没法子的事。 “那我能听你说说话,要是你不想跟我说,你就找个,你想说的。” “你觉得我该找个什么样的人?” 明月福至心灵,脱嘴而出:“一个可以向其吐露心中的欲望、梦想、悲哀、喜悦的朋友,可以向他赤裸裸地暴露自己的灵魂,把自己可爱的缺点和美好的优点和盘托出而不必担心被出卖。” 李秋屿觉得耳熟:“这么艺术?” 明月说:“这是《高老头》里的话,我看过。” 李秋屿道:“记性真好。” 明月摇头:“不全是,有时候想记着的,倒忘了,想忘的还记着。” 李秋屿说:“你有时候说话像个大人。” 明月直言:“我想到就说了,以前在家里,奶奶干活没工夫听我说话,棠棠太小,我跟同学也说不到一块儿去,我就把想说的说给我家羊羔听,它还能给我保密。” 李秋屿仍旧是笑:“你呢?能给我保密吗?” 明月立马应声:“能。” 他却忽然逗她一句:“可我没什么话要说。” 明月脸上有点失望,又好似尴尬,她往阳台瞅瞅:“呀,出月亮了!” 月亮从楼间升起,巨大无比,明月没见过这样的月亮,她一眼看到它,太近了,觉得承受不住,好像眼睛被月亮灼伤了。明月再看看李秋屿,他也像月亮,有那么一瞬间。 李秋屿走到阳台,看了会儿月亮,跟她说:“过会儿送你回学校,带点吃的。” 明月还在看月亮,她熟悉的月亮,这样陌生,她的心,同样寂寞起来,她叫黝黑的清辉照着,突然一个激灵,有个很明显的事实来到心头:从今年开始的月亮,不会再像往常那样时时在目了。 但她还是爱着月亮,一闭眼,月亮下面的连绵田野,树梢,房屋,苍黑的山坡,像不会褪色的画完全复原。她总是有法子来对抗生命里的寂寞,明月说道: “我还没参观过你睡觉屋呢。” 李秋屿说:“屋里挺乱,没什么好看的。” “孟老师上回住的你屋里。”明月突然想到。 李秋屿有些诧异:“我屋里?” 明月说:“我以为孟老师是你女朋友。” 李秋屿立马否认:“不是,”他像是触动什么,“你怎么往这上面想呢?你知道什么是女朋友吗?” 明月心里一阵高兴,也不知道自己高兴什么。 “我又不是傻的,女朋友就是你跟一个女的谈恋爱,她就是你女朋友。” 她是高中生了,知道这些,实属正常,李秋屿想提醒她不要早恋,又不愿好为人师,便说:“好好念书吧。” “那我能看吗?” “看什么?” 明月抿嘴直笑,指他卧室,李秋屿说:“真没什么好看的。” “我好奇,我都想看看学校男厕所什么样的呢。” 李秋屿笑了:“少胡说。” 他心情轻巧起来,但怀疑李明月缺乏性教育,她很烂漫,烂漫过头。李秋屿最终没让步,叫明月再挑几本书看,他觉得她感受力很强,对生活的体验总是能用自己的方式说出来,也许,她适合写作,但她仿佛太容易快乐了。 他们下楼时,叫很浓郁的桂花香侵略,明月直打喷嚏。李秋屿瞧见个熟悉的身影,他觉得不快,仅仅是觉得计划被打乱,乱中要多出解释,说多余的话,好像人生里多出这么几句话便添成吨的虚空。 李秋屿跟向蕊招手,她立马不东张西望了,几步跑来,一歪身,整个人便顺势贴上来,丰艳的香气,热烘烘的没头没脸地把人包全了。 “怎么提前跑来了?” 向蕊挎住他胳膊:“我为什么不能提前来?”她要亲吻,李秋屿稍微避开了,“这个孩子得送一下,先到家里等我。” 向蕊是看不着其他人的,他一说,才像发现还有活人。明月头一回真见到人谈恋爱,不用李秋屿再说,也明白这个是女朋友的关系。 李秋屿好像变作了几个人,分给了旁人,去谈恋爱的他,是明月陌生的,她一声不响看着他们,不知道该说什么。 “哎呀,我都没在意,是谁家的孩子?”向蕊想多跟明月说几句话,李秋屿替她回说,“这孩子怕生,你先上楼吧。” 向蕊很听他的话,不再问,高高兴兴上楼去了。明月静静观察着,得出结论:李秋屿的女朋友更喜欢他。 “你有女朋友,为什么说自己是一个人?” 李秋屿笑道:“小朋友问题很多啊?” 明月只好说:“可能你天生寂寞吧。” 他会心一笑:“这下你知道我的秘密了,不准说出去。” 第40章 “寂寞就要谈恋爱吗?谈恋爱就不寂寞了吗?” “这是大人的事,等你长大了,再去验证吧,”李秋屿等红灯时,弹她额头,“先好好念书。” 路灯黄黄地照在脸上,明月心说,我好好念着的嘛。她扭头看窗外,街上车子在奔跑,很多灯,是地上的天河。 第20章 向蕊在李秋屿家里无…… 向蕊在李秋屿家里无聊,他一来,一个熟到发香的身体扑进怀抱,李秋屿单手揽住了。 “我一直在窗户那看着,等你来。” 他笑着点她鼻尖:“真感人,这么想我?” 向蕊抱紧他,那力气像要箍死人:“想得我胸口都疼。” 李秋屿的手从腰际那探进去,笑也低了:“我给揉揉?” 向蕊笑得发颤:“不正经。” 李秋屿说:“怎么,你来是找我干正经事的?” “讨厌!”向蕊笑到发软,她按住他手,一边笑一边瞧着李秋屿的表情,“说,你跟多少个女人这么不正经过?” 李秋屿道:“数不清。” 向蕊笑骂道:“真是讨厌死了!”她低头去看,李秋屿另只手里拎着袋子,他给她买了松子。 向蕊喜欢吃松子。 李秋屿是个体贴的男人,女人能想到的,不能想到的,他统统想到了,他做什么事似乎都很擅长,恋爱也不除外。这样的人,本不该挑出什么毛病,硬挑的话,那简直天理难容,向蕊对李秋屿满意得不得了。他英俊,聪明,没任何不良嗜好,却有一份不错的收入,带出去有面子,相处时有里子,一个男人,两头的好都占了,向蕊到现在都恍惚,这么样的男人,居然是她的,她总是忍不住庆幸当时自己追求的果断。 他现在就给自己剥松子,手里拿把小钳子,剥一个,向蕊吃一个。她的指甲做得很美丽,当然不能用来剥松子。 她吃一个,奖励李秋屿一个吻,李秋屿的手修长灵巧,做什么都不费力气似的,向蕊看着这双手,心热跳得也快。 “刚你去送的女孩子,是谁啊?都没听你说过。” 李秋屿这人怪的很,他脾气好,可又感觉没什么朋友,向蕊一个都没见过。他被她拉去过和朋友吃饭,特别绅士,不怎么说话,却会悄悄把账结了。向蕊希望接触李秋屿的朋友,可惜没有。 又一颗松子剥好,李秋屿塞进她嘴里。 “你不认识。” “不认识可以介绍介绍,不就认识了吗?” 李秋屿微笑着:“没必要,她一个高中生,只管念书,你认识做什么?” 硬挑毛病的话,就是这点,向蕊有时都要怀疑李秋屿是孤儿,他从不提家人,好像也没有。不过,这怎么可能呢?向蕊不清楚这算什么,两人这么亲密了,其实她对他一无所知。 她每次想知道点什么,李秋屿三言两语绕开,像是一场雨,怎么都下不到自己这来。 李秋屿的措辞同时让她觉得,确实没什么好打听的。可她有家人的,她二十五了,他无动于衷,一个三十岁的人,一点也不急。 李秋屿并非不愿负责,而是人生中没有结婚生子的选项,他哪天找根绳子吊死自己也未可知。 他跟她坦白,自己这里来去自如,尊重她的选择,女人青春短暂,想要嫁人无可厚非。向蕊不甘心,她舍不得,她爱这个男人,哪儿都爱,就当是这么一直恋爱下去,恋爱的滋味太好,以后的事,再说吧。她本也不是擅长规划长远的性格,人都说二十五该结婚了,她想也是,想跟他结便提,他不肯,那就算了。 松子太干,李秋屿切了点水果来,向蕊拈颗葡萄:“哎呀,好甜,这什么品种?” 李秋屿嘴唇靠上来,笑道:“我尝尝,真有这么甜?”他开始同她接吻。 向蕊很心动,他太懂怎么叫一个女人心跳起来,活起来,她真是没法不爱李秋屿。 两人都很快有了强烈感觉。 这种事,用不着温文尔雅,是一场暴力活动。李秋屿压制着她,兽吃起肉来带血露骨,两人话题停在日常表层,他对她的思想、灵魂,都没兴趣,他们也没有必要交流这些,干柴烈火,没功夫深想。他清楚自己虚伪,但他抗拒不了最下流的情欲,做时一个人,离开女人身体的那一刻,又是李秋屿了。 他想他大概是喜欢向蕊的,挺好的女孩子。 向蕊缩在他怀里问:“下个月你生日,想要什么礼物?” 李秋屿说:“我不是孩子了,不过生日。” “说嘛,你都送我那么多东西。” 李秋屿摸她头发:“你有没有发现,洗澡的时候洗发水快没了?” 向蕊撒娇:“什么意思啊,嫌我头发长用的多?” 李秋屿道:“我的意思是,送洗发水就好。” 向蕊格格乱笑:“能不能认真点儿?” 他掐了掐她颤颤的臀肉:“挺认真了,睡吧,国庆假期忙要提前准备。” 酒店到了假期,确实是忙的。国庆是长假,人好像一下都冒出来,像离巢的蜂子,密密麻麻往四下飞了去。李秋屿先把明月送到孟文珊那里,孟文珊有处自己的房子。 一个女人,早已结婚,另有一套自己的房子,这叫人羡慕。明月在车上说: “要是上厕所会不好意思。” 李秋屿道:“楼下有公厕,不远。” 明月想回家的,这个时候该掰玉蜀黍了,家那样远,李秋屿又请孟老师给自己补英语,她意识到,一旦离了子虚庄回去原来是难的。 “孟老师家里有旁人吗?” “这儿没有,她一个人有时会过来住。” 明月放心了,如果人家的丈夫孩子都在,可太尴尬了。头顶的云过来,车便在影里,云过去,路啊树啊还有人,又都亮起来,明月坐车里看云也觉得很不同。 “觉得英语难吗?”李秋屿问道。 明月说:“刚开始觉得难,现在还行,我有个初中同学英语不怎么学就会了,老师说他是天生的本事。” 李秋屿笑言:“你也有,你天生会表达会说话。” 明月的心,立马成了天上的云,又浓,又大,一团快乐。 “我跟你说话最多,虽然你没把我当能什么都说的,但我把你当作了。” 李秋屿莞尔:“荣幸之至。” 明月问道:“你的心里话都跟谁说?跟女朋友吗?” 李秋屿笑道:“我没有心里话,我心里什么都没有。” 明月迷惑了:“你是空心的?像没长好的玉蜀黍,好几层皮,剥开里头却是个秃棒子,一粒蜀黍都没长。” 李秋屿被她说得发笑。 “怎么会这样?” “授粉没弄好。” “原来你还很幽默。” “我优点多着呢。” 她一快乐,话就多,人就飘飘然。 第41章 李秋屿伸手捏捏她脸,是个很爱怜的动作,她不躲只笑,明月喜欢跟李秋屿呆一块儿,也是天生的。 到了孟文珊家里,明月变得小心,她跟这个老师不熟。房子里插着一种浓郁的花,孟文珊坐那里,她清瘦,衣裳却鲜艳,像只通红的蜻蜓。 她不热情,也不冷淡,等李秋屿走了没跟明月一句废话,只说学习的事。孟文珊的英语发音很标准,很好听,明月学不来,但她表达流利,敢说,孟文珊肯定了她。 中途孟文珊接了个电话,她去了阳台,好像有争执,声音也越来越大。 “你管不着,我告诉你,咱俩各人找各人的乐子,你去嫖,去赌,只要别有事没事烦我就行!”最后几句,明月都听到了。 孟文珊挂上电话进来,脸色不好,明月默默看向她,猜她应该是跟丈夫吵架。他们隔着电话吵架,比当面好,最起码不摔家里东西,孟老师还有自己的房子,这太重要,不用看人脸色,不用赌气出门只能回娘家,娘家的人并不乐意看你披头散发跑回来,最终,你还是要回到一地狼藉的房子里。这些,都是明月从李昌盛夫妇那里知晓的。 可见,一个女的就该有自己的房子。明月长到十几岁,连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都没有,她吃饭、睡觉、学习,都有着奶奶跟棠棠的身影。她大了,有心事,希望自己独处,可没有多余的房间给她。 明月说:“孟老师,我出去一下,一会儿上来。” 孟文珊仿佛回神:“哦,有事吗?” 明月没事,也不想去厕所,她觉得孟老师一个人呆一会儿更好。 孟文珊看看她,说道:“你哪儿都不熟悉,别出去跑丢了,回头没法跟秋屿交待。” 是李秋屿的好朋友吗?明月听这称呼,觉得两人关系很熟。 孟文珊迅速调整好状态,继续辅导她。明月在她脸上看不见刚才的痕迹了,好像情绪一下老了,失去活力。孟老师是个很会控制自己的人,明月见过的吵架,都是很难看的,你死我活,又哭又跳,激动的那个还会扇自己耳光。 她有一份光鲜的工作,自己的房子,但她可能和自己丈夫关系很不好,她宁愿在这里给一个不熟的学生补课。 明月一连来了几天,孟文珊都在,尽心尽力帮助她。 有一天,李秋屿似乎清闲些,带明月去商场买衣服。她不愿意要,可她一直长个子,冷天穿的衣裳都小了。商场又大又亮,干净死了,明月想子虚庄的某些人,可能一辈子也没见过这样的地方,她替他们看了。 她坐上扶梯,商场便成了微型宇宙,她往上升。 李秋屿很会选衣裳,清新,自然,非常适合少女穿,明月换了行头,她有点不好意思,但照过镜子,觉得自己怪美丽的。 “喜欢吗?”李秋屿上下打量她几眼。 喜欢是喜欢,可她喜欢的东西多了去了,买不起的,她不愿意去想。明月把衣裳又脱了,还是不肯要,李秋屿说: “不是说喜欢吗?” 明月道:“喜欢不一定要,这里衣裳肯定贵,不是我能穿的。” 李秋屿说:“没多贵,出门总得穿衣服吧?” 明月被他说得有点窘迫:“我有啊。” 李秋屿耐心开导她:“不要这么大负担,几件衣服,等你不能穿了还能给妹妹穿,很划算的。” 明月勉强笑道:“可花的是你的钱。” 李秋屿说:“小孩子本来就该花大人的钱。” 明月更勉强了:“你不是我家大人。” 李秋屿笑:“是谁说的,什么话都能跟我说,我本来以为我们关系已经很好不必见外了。” 明月急着辩驳:“不是。” 他商量说:“要吧?穿着很漂亮,你这么信任我,当我回报了?” 明月忽然觉得很害羞,她没叫人这么细细地哄着过,像个珍宝,她一直隐秘渴望过的柔情,细腻的东西真正发生了,感觉太美妙,太满足。她光是悄悄看他一秒,眼睛都要看坏了。她不说话,只红着脸点点头,她的心其实在发抖,但不能叫人知道。 以前从书里幻想来的东西,成了真的,这叫人心潮跌宕。 回去的路上,李秋屿的手机响,响了几次他才接,他张嘴说:“在开车,玩儿得好吗?”普通的一句话,他一说,似曾相识的语气像闪电瞬间照亮了什么,一刹就弄清楚了。 他继续说很寻常的事,却完全不一样了。 明月问道:“你去年来花桥子,后来开车的时候接了个电话,也是这个人吧?” 李秋屿需要回想一下,笑道:“你怎么知道的?” 明月说:“因为你只有跟这个人说话的时候,才这样。” “哪样?” “说不上来。” 那是一种绮丽幽深的氛围,黏糊糊的,明月心里不大痛快了,这很特别,是李秋屿单单给这个人的。他跟她说话,跟孟老师说话,都不是这样。 “女朋友,那天你见过的。” “我知道,猜出来了。” 明月出神地看着前方,李秋屿有自己的世界,她一直忽略了,也许想过,但没那么真实。人家的世界,她进不去,好像叫商场那样的玻璃门给隔开了,只能在外头瞧瞧。 车子转个弯,日光落在明月脸上,她变白了,肌肤饱满像含了水,非常健康,纯净的青春气息,李秋屿像是头一回发觉此点,她安静的异常,他也就没说话。 他觉得这个话题确实没什么好聊的,跟一个高中生聊这个,不合适。 一直不说话,李秋屿是不会觉得尴尬的,他在念书的时候,就习惯在人群中沉默,听别人说。 “想去酒店看看吗?”他还是找了个话题。 明月想了想,愿意跟着。 城里的东西多了去,道路交错,车流不息,许多建筑立在那叫太阳照着很雄伟,却不晓得是干什么的。车子经过广场,那里有鲜花、气球、喷泉,装扮着节日,城市是热闹的,永远不缺人,它五光十色的模样就把人给吸过来了。 李秋屿在一家高档酒店做经理,投资人是同学的叔叔,同学推荐他,那位叔叔便用了他。 酒店大堂很大,明月一进来,觉得到了一个光明璀璨世界,人原来还能把房子里头弄得这么好看、亮堂。 前台是个很美丽很年轻的女孩子,一见李秋屿先笑起来,好像李秋屿就是有这种魔力,他随和,谁见到他都会觉得心情很好,但相处一段时间,又会发觉,他喜欢独来独往,跟人并不亲近,他只是有一种看起来很友善的态度。不过,他到底算是不错的领导,不苛待人,允许别人有无心之失,遇到事情不会推卸责任,有很强的应对能力。 前台对明月也笑得可亲,明月对人的职业缺乏想象,照过去的经验,只能分作种地的、打工的、老师、村干部、派出所的警察、做生意的……好像世界上的职业不超过十种。 第42章 酒店很高,配有停车场、游泳池、洗衣房、健身房、会议室,提供中餐也有西餐。李秋屿领着她到一个又一个地方,长长的走廊像迷宫,铺着地毯,踩在上面有种弹力的感觉,这非常新奇,高级,明月心说张蕾一定早在苏州见过这样的地方了。 李秋屿开了间房,叫她进来看,明月探头探脑,摸摸这,瞧瞧那,浴缸大的要命,她洗澡从没用过这玩意儿,这个地方一尘不染,像是都没人住过。床一坐,软的感觉,跟家里宿舍里的硬板子完全不同,被子床单是雪白的,太干净了,都不好意思睡。 原来有人出门,住的是这样的地方,她听打工的说出门睡火车站,铺张报纸,枕着行李就能打呼噜。人跟人不一样,就像天离地那么远。李秋屿带她到餐厅吃饭,是自助式的,她没见过,看着李秋屿怎么做,她就怎么做,李秋屿笑说: “选你喜欢吃的,不用跟我一样。” 明月答道:“我什么都爱吃。” 她坐在这样好的地方吃饭,暗下决心,将来有一天一定让奶奶和棠棠也过一过这样的日子,这日子如糖似蜜,真是难以想象。 “你在这儿是干嘛的?” “你猜。” “我猜你是村长那样的,村长管着村,你管着这个店,他们都跟你打招呼。” 李秋屿觉得她真聪明。 “差不多吧,替人做事。” “你念书学的是管酒店吗?” 李秋屿笑道:“念的法学,以前在北京当律师,后来有事回到这儿,一直没走。” 法学是什么,明月不清楚了,律师干嘛的,她也不知道,李秋屿随随便便回答她一个问题,她却什么都不懂,明月感受到了知识和见识上的差距,她这样跟人聊什么?鸡同鸭讲,对牛弹琴。 她沉默了会儿,李秋屿问:“怎么不说话了?” “我总想着能跟你说说话,但我还是只熟悉庄里的事,你说的,我都像听天书。” 他若有所思:“哪儿不明白,你问,我告诉你你就知道了,这没什么。” 李秋屿给明月讲了法学学什么,律师做什么,他用一种通俗易懂的,举例子的方式叫她了解了大概,非常耐心。他说话的腔调,依旧好听,他如果做老师一定深受学生喜爱。 世界真是丰富,有那样多的事,是她在子虚庄完全不晓得的。她好奇问:“你怎么管店?” 他笑说:“开会,巡视,还要检查厨房仓库这种后勤区域,有时候处理处理客人的问题,或者有重要的客户需要上门拜访,事情不少。最重要的是,我要每天给老板汇报经营情况。” 这完全不同于她的日子,也不同于子虚庄任何人的日子。 在她不认识他的时候,他就是这样生活了。 明月问什么,李秋屿都会解答,这让她心中很多不解之谜有了答案,这和看文学作品不同,李秋屿是实实在在的一个人,会说话,会交流,她不是独自幻想,他让她落地。 “你喜欢管店吗?” “谈不上喜欢不喜欢,只是份工作,做了就尽量做好一点。” “喜欢当律师?” “也谈不上,都差不多吧。” “那你到底喜欢什么?” “一时想不起来。” “你喜欢你女朋友吗?” 李秋屿笑笑的:“怎么又打听我私事呢?”他没有流露被冒犯的意思,一笑而过。 明月说:“什么都不喜欢,多没意思,我喜欢的就很多。” 虾炸得艳艳的,通体油光,她以为好吃,剥那么费劲,到嘴里却连个盐味儿也没有。 “不好吃?”李秋屿看她表情。 明月为难:“不咋好吃。”她盘子里夹了好几只,不好吃也得继续吃。李秋屿很自然地捏过来,“没关系,不想吃不用勉强。” “其实,刚才我手摸了下这只。”明月不好意思指道。 李秋屿笑说:“你是什么病毒吗?”说罢剥开吃了。 他越这样,明月越觉得李秋屿真是太好,好到她认定世上一定没有第二个人可以超越他。他从不叫人难堪,只会体谅,做任何事都从容不迫,完全没有缺点。 她觉得这会儿特别幸福,一个人活着,如果时时刻刻都像这样,那可活得太值了。桌子上摆着糖果,李秋屿告诉她可以拿,明月没吃,装了两颗。 “多装些,到学校吃。”李秋屿递给她。 明月没接:“两个够了,等过年回去给奶奶棠棠一人尝一颗。” 李秋屿说:“你不吃?” 明月道:“我已经吃这么多好的了,不吃了。” 李秋屿说:“这是免费提供的小零食,拿着吃吧。” 这里的服务真好,一住进来,人家热情得要命,好像你是天底下最尊贵的人,只要花了钱,就能买到这种叫人愉快的感觉。 她已经拿人糖,再吃就是贪了。她清楚自己好像贵宾,完全是李秋屿的缘故,离了李秋屿,她往门口一站,人家认得她是谁? 以后一定要自个儿花钱,带奶奶棠棠住一回这样的高级酒店。 李秋屿剥了块水果糖,递给她:“这个不是那么甜,味道很不错的。” 明月小时候喜欢在粥里加白糖,她爱甜的,辣的,酸的,一切能刺激味蕾的都爱,李秋屿那样子仿佛是说甜的倒不好了。 “糖果不甜能好吃吗?” “太甜了腻,也不健康,这个甜度刚刚好。” 明月笑着躲开:“那更不吃了,都不甜,我吃它干嘛?” 李秋屿自己吃了,糖果在嘴里动,像是玩儿一样,明月觉得他年岁一下变小,说:“你跟男同学呢。” “你的男同学吗?” 明月点头。 李秋屿更要笑:“好久没听到这么有新意的夸赞了。” 明月也在笑,笑起来好看,有朝气,说话也有趣,李秋屿自己和周围的成年人都陷入了一种停滞,少年不一样,他们流动着变化着,时常带来惊喜。他坐这里,跟明月两个说了很久的话。 从前念大学,李秋屿有个外系校友爱用古龙水,他晕香,这个校友每次同他碰面,李秋屿都要忍耐。为什么突然想起他?李秋屿又闻到了记忆里的味道,很淡,他转过头来,却并没有发现那样一双眼睛。 第21章 高中是一整天都待学…… 高中是一整天都待学校。 即便出去,也是到门口小吃街搞点东西吃,吃的种类很多:小笼包,馄饨,肉夹馍,竹筒粽子,年糕鸡,披萨店……有租整间店铺的,有摆摊的,一到饭点,飘香半里,明月新认识诸多吃食,却不曾一一尝试,闷时爱看人炸串串而已。 最初是哪天觉得闷的,记不太清。课业太重,本校要求极为严格,早上五点半起床,一直要到晚上十一点才能再次挨到床。明月不用再骑车,呼吸不到风,看不见大如宇宙的田地,世界反而变小。她起先还没感觉到,一到放学的点,倘若你站在高的楼层,往下看,黑压压的人头像雨前的蚂蚁,慌得乱窜。 第43章 明月心里发腻,她需要看辽阔的东西,高远的东西,上课是很有意思的,可只学习不够。图书馆有各式各样的书,明月借来看,也很爱看,但还是不够,到底哪里不够,说不好,她憋得慌。 她的女同学们能从爱慕明星,或者听歌、聊天中得到放松惬意,她不能,她从书里的世界踉踉跄跄跑出来,外头却逼仄,一戳就要瘪下去。 寝室比她家里的房子好,有自己的床,不用跟人挤。还有自己的柜子、脸盆、桌子,这都是明月早就想拥有的。和她连铺的是秦天明,这名字像男孩,秦天明个性也很强,她在县里念的初中,离本市特别近的一个县中。 秦天明的家,则住在本市边缘的乡镇,她家不种地,地呢?地叫市政府征去做蔬菜大棚了,租金很合适,秦天明愿意和明月聊天。 “你回家那么费劲啊?都没见你走过。” “太远了,你呢?” “超方便,我们都在县财政局门口坐大巴,周末想回家,大巴还来接我们。” “你们县里也有重点高中吧?” “有,但县里前五十名,要么来市里念书,要么就叫私立高中重金挖走了,你要是成绩特别好,去那念书,不光不要缴学费,还给你钱。” 明月头一回知道私立这么招学生,跟公办学校抢生源。 秦天明也不是城里人,但村子和村子,同样差别巨大,他们的土地能叫市里看中,子虚村太偏,没人到那么远的地方做点什么。明月一直觉得自己没有同类,她跟一样出身的,也不是。 可秦天明到底和她有共同点,她们都不爱说八卦,议论男生,明月和秦天明的关系比其他人近些,她听秦天明说话,晓得了一些事情:县城里的人,都想法设法往市里来。 而乌有镇的学生在慢慢变少,打工挣到钱的,不太愿意留孩子在村小念书。 明月问道:“县里最好的学生都走了,往后怎么办?” 秦天明说:“不知道,我爸说家境好点的,都尽量把孩子送到市里念书。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都这样的。” “你喜欢咱们学校吗?” “喜欢,挺好的,哪儿都比县高好,比我初中更不知道好哪儿去了。” “你会觉得闷吗?” “寝室吗?寝室够大了,才住六个人,县高住十几你知道吗?这要是闷,那可没办法了。” 明月跟秦天明说的不是一个事儿,没再继续聊。不过俩人还是聊的最多的,说说童年,说说各自十里八乡发生的各种趣事、破事儿,偶尔,有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在面对城里同学时。 比如李雯,格外关心明月,李雯人漂亮,爸爸是做官的,她天生是中心人物,走到哪儿都能号令别人,好像别人天生就该听她的。她和张蕾不同,张蕾是靠优秀的成绩和冷淡的性格,她靠美丽、热情,还有人人都爱的出手阔绰。 她本可以不用当住读生,可愿意住寝室。李雯把各种杂志放在班里,供人随意阅读。最受女同学欢迎的是讲打扮的,叫《瑞丽服饰美容》,题目吸引人,诸如“夏日最后的紫色/诱惑”“皮草恋战深秋”此类,明月从没见过,无法理解。女同学们凑一起,每翻一页,便哇一声,赞叹衣裳的美丽,发型的美丽,她们做着美丽的梦。 这里没人说打工的事,提都不提,好像他们的生活里没有这么一个事儿,他们就算做梦,也比子虚村的学生做的绮灿。一个人,做什么样的梦,都要有物质基础的。 明月拿来杂志翻看,确实漂亮,衣裳还能是这样的,头发还能是那样的,她不晓得的真是太多了。 李雯见她看杂志,问道:“喜欢这个发卡吗?我有,送你一个。” 明月赶紧说:“我就是看看。” “客气什么呀,我觉得你适合绿色,回头给你拿一个。” 李雯一直经常给明月分更多的零食,明月不愿要,她太热情:“这么不给面子的?是不是对我有意见啊?” 搞得明月只能收下,可拿人手短,这是必然的。 她这又说要送发卡,明月太为难了,她没礼能还,百般推辞:“真不用。” 李雯说:“其实你挺漂亮的,就是不打扮。” 学校里打扮的人不多,他们的穿着,比乡下学生好,却也没有杂志那样。明月都不好再看杂志了,李雯的邀请还是不断,她为人大方,又 很有手段。 “明月,放学和我一起到门口买笔吧?” “去那家新开的米粉店尝尝吗?” “中午操场有篮球赛,一起看?” 她十分漂亮,笑起来不容人拒绝。明月跟她一块儿站在篮球场边,看男同学神勇过人,她觉得自己是一只秋斑鸠,在这发呆而已。 男同学不是,他们好像晓得有眼睛追逐自己,愈发卖力,明月觉得这跟乌有镇的男同学似乎没什么两样。她对异性的想象,只有李秋屿。 “你看十班的好帅啊!”李雯兴奋地喉咙发干。 明月不想看篮球赛,嘴里应付着:“是啊!” 乔老师看见过明月几次,不巧的是,她都正好跟李雯一块儿。乔老师是很严肃的,衣着简朴,在女老师中素面朝天。据说她已年过三十,却未婚嫁,这若放子虚庄,简直奇闻。自然,学校也有人议论,说乔老师是快要绝经的模样,学生提到她,又怕又钦佩,因为乔老师的课带得极出色,没有人能比过。可她那样严厉,一个眼神扫过来,像下了霜,叫你觉得枉为人身。 她把明月叫到办公室。 明月好学,上课和老师互动的多,老师们对她的印象不错:这是一个用功、机灵的好孩子。她一进来,物理老师跟她开玩笑:“李明月,穿这么厚啊,一只小鹌鹑。” 明月的作文在办公室传阅过,老师们觉得这孩子有趣。 “这次月考比上次进了几名,别骄傲,继续保持。”乔老师先肯定她的进步,话题拐到学校生活上,“你跟李雯走得很近?” “不算,她和我一个寝室,有时候一块儿。” “李明月,我也是农村出来的,有些话直说了。” 明月惊讶于乔老师说自己的出身。 本校老师是很骄傲的。 “李雯是城里人,家庭条件好,她漂亮,心思也不在学习上。当然,学习不是她唯一出路,你不一样,你只有一条出路。” 明月点头。 “你不能见人家玩儿,你也玩儿,除了睡觉吃饭上厕所洗漱,其他都是不必要的。她们在那起哄看帅哥,你也要看吗?” 乔老师的教导,似曾相识,在乌有镇仿佛就已经听过很多遍。 “我见你在图书角看什么美容杂志,有那个时间,不如看看正经书。” 明月想说杂志上的女孩子很美,不算不正经,她知道乔老师是善意,便没说什么。 “不要一时被城里的这些东西迷了眼,念不好书,这些你看见的接触到的,永远都不会属于你。” 第44章 乔老师黑眼睛注视着她,明月看到森寒刀锋。 “老师,那你现在得到城里的东西了吗?” 乔老师眼睛闪闪:“得到一些吧,李明月,就冲你能这么问,也不该浪费天分,这几回交上来的周记,我觉得你没用心,有点敷衍了,你会写东西,要好好珍惜。” 明月的周记写得循规蹈矩,她不再像以往那样幼稚,希望别人倾听、理解,相反,她觉得自己的情绪独一无二,同学、老师,没有一个会懂,她像牛吃草那样反刍,不停地写。她把真正想写的,都放日记里,只有自己能看到,就像寂寞。 乔老师全是好心,明月想,她找我说这样多的话,我不能辜负她。可除却刚开始的写人物,其他的,她没那么多强烈的东西要书写了,一个人要做什么,是勉强不来的。 老师这样厚爱,却又只能勉强。 “你 第一篇写你奶奶的作文,老师们看了都说好,写的真实又立体,我给你投稿了,要是杂志录用,会告诉你的。写作这个东西,就是要多写多练,越写越好。” 乔老师认定她就是这样的水准,什么都能写好。 明月先是吃惊,说道:“我怕写不好,有时候不知道写什么。” 乔老师说:“我懂,你来城里念书有自己的感受吧,把最真实的东西写下来,尤其是令你感到痛苦的事情,一个人,越是经历痛苦,越能写出好东西。” 明月迷惘了,她不希望经历痛苦,谁不希望过快活日子呢?为了写出好东西,去经历痛苦,这太傻了。她所经历的,是躲不开的,谁要主动去吃苦?她不愿意。 乔老师的话却又是真理,快活的时候,她自己什么都不写,只想快活。 “我来城里念书,是想着往后能叫家人都过得好,过得高兴,要是念书只得到痛苦,太不值了。” “人活着就有痛苦,不可能一直高兴,等你长大了在城里过,就知道会有新的烦恼。这种烦恼,和你刚才说的不冲突。” 乔老师的手按过来:“李明月,你有天分,天分和知识不一样,知识努力学了大家都可能获得,天分不是,每次作文周记你都得拿出最用心的态度来。” 明月问:“老师,你写东西吗?” 乔老师面容严肃:“我没天分,我只能考察我的学生有没有。”她快速说完,提醒明月,“不要再看没营养的杂志了,要看经典,这样有利于你写东西。” 明月生平第一次受老师这样细致教诲,她感动得答应,尽管有些事情和老师意见相左。出来时,碰见送作业的张蕾,她很机警,“你来办公室干嘛?” 明月见她眼睛盯着自己,说道:“乔老师有事找我。” “什么事?” “没什么。” 明月说完,就知道自己变成了张蕾的敌人,她洞见了老同学,张蕾自信在写作上比她好,更值得老师瞩目,老师的目光不该落在别人身上,得到老师的器重和喜欢,是张蕾习惯了的事。 好像老师是太阳,只能照耀她一人,难道她是向日葵吗?没了太阳就会失去方向。 “乔老师好像挺喜欢你的。” “还好吧。” 她晓得,越简洁越浑不在意,张蕾越要气死,她小小地恶作剧一把,忽然想到李秋屿,她意识到,如果李秋屿资助了别的人,而更喜欢另一个学生,她的太阳被分走,她一定比张蕾更痛苦。 明月便有些怜悯地看着张蕾了。 “那你可要好好写,将来当大作家,好叫乔老师觉得自豪。”张蕾夹枪带棒丢过来,扬长而去。 明月心说,我又不是为了叫老师自豪才做什么的。 最后一节是生物课,课前,外班的男生找到明月,问她李雯喜欢什么颜色。 “我不知道。”明月莫名其妙。 男生说:“你俩经常在一块儿,怎么连这个都不知道?” 明月很烦:“我为什么要知道?” “你们是好朋友啊。” 明月说:“你自己问她。” 她现在寂寞已经不想着找个人说一说了,除了李秋屿,可李秋屿是大人,有自己的事要做,他来看过她,吃顿饭又匆匆离开。没有人会真正为她驻足,她要学会自己吃掉寂寞。 这些不相干的人来跟她说话,成了负担。李雯那里太热闹,迎来送往,呼朋引伴,只有需要做事时,才能想起明月,使唤她,明月感受很久才想到这个词来概括李雯和她的关系。 明月不想跟李雯一块儿吃饭了,她们一起去食堂,李雯总是把钱给她,让她去挤窗口。剩下的找零要给明月,明月不要,给她放在餐桌的一角。 生物课还有两分钟下课,明月说内急,先跑出来,下楼时一个男学生从后头撞到她,她崴了脚,疼得大叫一声。 男学生下楼速度太快了,不知慌什么。 明月没法走路,坐在台阶上,男学生一直跟她道歉。 “对不起,我真不是故意的。” 男学生高高的,瘦瘦的,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 “你放心,我告诉老师送你去医院。” 明月试着站起来,太痛了,动不了,她一想到可能会耽误念书,心里不痛快:“你真冒失。” 男学生点头:“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 班主任把孟文珊找过来,她一见男学生,说:“怎么这么不小心啊?”话里有点怪的 意思,却又很亲近,孟文珊仿佛本来就认得他。 这事得告知双方家里,该上医院上医院。 孟文珊打电话给李秋屿,李秋屿到时,明月被送到医院拍片了。 医院也是高级的,不像村里,吊水的人都坐卫生院门口。 明月的脚踝需要拍一个核磁共振,那玩意儿轰轰响,她吓一跳,立马觉得自己真像清朝人,头一回见识到现代东西似的。 报告结果挺严重,李秋屿跟医生交流完,来找明月。 孟文珊陪着她在走廊等。 “医生说先静养看看,恢复不好的话,可能要动个小手术。”李秋屿是跟孟文珊说的。 静养是什么?明月心乱了,坐着不动吗?她怎么爬楼?她好不容易适应了老师们的授课,人家都在学习,好了,天老爷一定是惩罚她:叫你不好好珍惜念书的机会,胡思乱想,这下不要念了。 她的心一下就悲怆了起来。 李秋屿跟她对视的一霎,看出她几乎要哭,极力忍耐着。 他摸摸明月发顶:“别怕,不会耽误你念书的,我来想办法。” 明月问:“我还能正常上课吗?” 李秋屿坐到她旁边,侧着身子:“前两周恐怕不行,要完全制动。” 奶奶,不能念书了。 明月想起杨金凤,心口绞痛,她歪下去,李秋屿的手立马搂过来,明月一挨到他黑色毛衣,什么也不知道了。 第45章 李秋屿下颌蹭过她鬓发:“明月?”他赶忙喊医生。 孟文珊看看李秋屿,又看看明月,一个熟悉,一个陌生,熟悉的却也变得陌生了。 第22章 明月身体健康,什么…… 明月身体健康,什么毛病都没有,晕厥是突发性刺激。 医生奇怪这孩子来时除了崴脚,看着很好的。李秋屿诧异,只有他清楚是什么刺激到了她,可她才十几岁,因为这个事这样,说出去要招人质疑的。 明月很快醒过来。 “有没有哪儿不舒服?”李秋屿坐病床跟前问。 明月懵然:“我怎么躺这儿了?” 旁边孟文珊说:“你晕过去了,吓我们一跳。” 李秋屿转身,冲孟文珊微微摇首。 “没什么大问题,别担心,今天住一晚看看情况。” 他说完,明月立马撑着胳膊坐起来:“我要回学校。” 李秋屿安抚说:“我去问问医生,不过,你要答应我,咱们不要这么激动,心情放平和,有什么困难我都会尽力解决,但需要你配合,能听懂吗?” 明月看到他的眼睛,便安静了。 李秋屿出去和医生沟通,留孟文珊跟明月两个在,明月跟她道谢,孟文珊抱肩,冷似的,医院有暖气,正叫明月觉得燥热。她四下看看,多好的医院,子虚庄的人倘是生了病,哪怕到死,也不能睡一次这样的床,明月问道: “孟老师,这个医院看病很贵吧?” 孟文珊说:“最好的三甲,你说呢?” 她完全是因为李秋屿,才把明月往这里送,他看重的人,她便也会看重。 李秋屿许久才回来,他还去了趟康复科。 他得背她下楼,明月不好意思,多大人了,长胳膊长腿往人身上一趴,实在不像样。 李秋屿说:“上来吧,我还背得动你。” 明月怕他觉得自己墨迹,趴上去了,李秋屿平时喜欢游泳,有肌肉,力量很足,背一个十几岁少年人不算什么。 若是明月再小几岁,孟文珊都要疑心这是李秋屿在外面偷偷生的孩子。她拎着东西,跟在后面,觉得这女孩子真是幸福。 光洁的走廊里有病人散步,步履蹒跚,明月抬眼看他,距离近了,这人一双眼简直是烧出的两只黑洞,脸完全是土色,颧骨高耸,皮肉成了薄膜。明月从未见过病入膏肓的人,这人紧紧盯住她,目光却是空的。 死迎面走来。 这是非常骇人的感觉,明月见识过死,李万年的死,弟弟的死,卓腾的死,还有庄子里听说过的死,死都是打后头来,一下把人带走。此刻,却和她打个明明白白的照面,她一下看见死。 明月心狂跳,生命的时钟走到某一刻,就是这样的。她的目光,移到李秋屿的耳后,那里是紧致的皮肤,充满生命力,生命力却注定是要流逝的,明月突然感受一种难以言说的悲伤,她的手交叉在李秋屿胸前,身体抖动一下,圈紧了他。 医院门前,人来人往,明月趴在李秋屿身上看到的所有都倾斜着,建筑、汽车、树木……她一言不发,想着有多少人来这里,只为重现一点生命力。 一大半天在医院跑上跑下,孟文珊一直跟着,李秋屿说:“耽误你这么久没法上课,改天答谢。” 孟文珊说:“调过课了,你总跟我客气好像很疏远似的。”她观察他神情,又说,“我回去问问,落下的课到时能不能抽空补一补。” 李秋屿道:“还得麻烦你。” 孟文珊低声说:“又来,有什么麻烦的,这事本来就是见星不对。” 她在学校附近下车,一路上,明月都没说话,她一直呆滞看窗外。 车里没有旁人,李秋屿问道:“今天疼坏了是不是?”他察觉出她突然紧箍的那一下,他想她到底年纪小,也许是害怕,也许是疼痛。 明月喃喃:“我怕死,我想活着,能跑能动能想事情。” 李秋屿说:“不至于,崴脚养段时间会好的,怎么会想到死呢?” 明月摇摇头,她需要一个人想想,她又继续看着窗外,不再开口。 暮风起来,金色华年刚入口处的竹子飒飒地动,地上有只鸟,大约是死掉了,嘴里还衔着树枝,城里的鸟也要做窝的。不晓得什么缘故,它竟死在这里,动也不动,明月物伤其类,想要下去挪到树旁,却也只是默默算了。 李秋屿把她背进电梯,电梯里有镜子,两人对视上,他笑道:“今天文静的我都不认识你了。” 明月便把脸垂下,嘴唇挨着李秋屿呢子外套。她在想那只鸟,自己的脚,心里涌起强烈的孤单和伤感,那只鸟,满怀憧憬地做窝,却死了。 进了家门,李秋屿叫她在沙发上休息,不要乱动。他脱下外套,洗手做饭,做饭总是很繁琐的,要择菜,洗菜,切肉,烟熏火燎弄半天。李秋屿的冰箱,总是向蕊在填,她其实不爱做饭,有时过来两人会一起摆弄,总归有点兴味。 吃饭的时候,明月拘谨着,她心里茫然得厉害,要住这里吗?她从没想过要跟李秋屿住一块儿,可寝室是不方便的,她没法蹲,医生说,上厕所最好坐马桶,坐马桶也很讨厌,她不习惯……她的脚巨疼,但不是最重要的,一个人,倘若是麻烦别人很久,家人也会怨气冲天,因为你成了拖累,负担,明月在子虚村见过这样的事,她心里充满恐惧,急躁,她仅仅是坐着,就觉得自己是废物了,没有任何价值。 “不合胃口?”李秋屿见她不吃问道。 明月惘惘的:“怎么崴个脚,这么严重?” 李秋屿说:“没骨折,不是你想的那么严重,只不过恢复期需要时间。”他注视着她,“明月,本来打算吃完饭跟你谈谈,你魂不守舍的,现在谈吧。” 明月从没这么为难过,她无助地听着。 “今天你晕过去,医生都很震惊,你把念书这个事看得很重要我明白,你压力太大了,我也不能无关痛痒地告诉你,别有压力。崴脚是个意外,以后也许你还遇到比崴脚更大的挫折,不过这都是后话,我们先不谈。现在发生的困难,现在想法渡过,脑子里不要一遍遍去回想,要是没发生会怎么样,没有意义了,也不要想着功课落下怎么办,麻烦到我怎么办,”李秋屿忽然笑笑,“这些问题,都能解决,你不是一直很信任我吗?”明月听得心里热一阵酸一阵,她说不出话,眼泪直打转。 她忧虑的,李秋屿早都替她想了一遍。 李秋屿道:“有句话,叫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你想想这些年,你跟奶奶一定遇到过很多困难,不都扛过来了?这次也能,更何况,还有我在,我答应你,你在这念书的三年里,无论遇到什么事,我都会力所能及地帮你,别害怕。” 第46章 明月捂脸哭了。 她哭什么?说不清,她不是一个人,有李秋屿,他跟自己一块儿,她不能叫困难打倒,她发誓,绝不。可她不怕困难,却忽然怕起死来,她一想到死,忧伤得不行,呜呜哭着。 李秋屿拿纸巾给她擦脸,她抽噎说:“我也不知道怎么了,今天你背我的时候,见着一个病人,他看着马上就得死,我很害怕,我一想到最后大家都要死,心里难受,我不想躺医院,一分钟都不想待。” 李秋屿起身过来,摸了摸她哭红的脸:“你长大了,所以遇到这种事想的深想的远了。明月,生死是一个人这辈子面临的最重要课题,我们每个人都得面对,贪生畏死是人之常情,你告诉我,你爷爷去世的时候害怕吗?” 明月摇头:“不怕,爷爷就像睡着了,他死后,我一直都觉得不像真的,好像他还在。” “为什么这次看见病人害怕了?” 明月迷茫。 “不知道,我看见你的耳朵了,你耳朵很年轻,头发乌黑乌黑的,但我一想到你的耳朵头发不能老这样,有一天可能就像那个害病的一样,我也可能会那样,奶奶棠棠,老师……大家都会这样,我就觉得害怕了,我知道死一定会来,我们根本躲不开,没地方躲……” 李秋屿不停抚摸她手:“我也害怕,真正不怕死的恐怕并没多少。” “你也害怕吗?” “当然,其实人活在这个世上做很多事,本质上都是死亡驱动的。” “什么意思?” “因为大家知道一定会有一死,所以要尽可能地去活,去学习,恋爱,结婚,生孩子,不停工作挣钱,都是为了抵抗最后的一死。” “但其实抵抗是徒劳的,对吧?还是得死。” 李秋屿凝视她片刻,她的眼睛,迫切地在跟自己要答案,他很快回答了:“不是这样的,明月,你如果这么想,人就容易虚无了,做什么都没意义,中秋的时候,你跟我说,人活着得要个锚才不会瞎漂。在这之前,我记得你还说过,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得活着,要不然发生什么好事也看不到了,都忘了吗?” 明月说:“没忘,我这会儿心里矛盾,脑子像浆糊。” 李秋屿继续安抚她:“我明白,我十几岁的时候也像你这样,遇到什么,会联想很多,这恰恰是你的长处,你有自己的思想,还有那么多事等着你去体验。我跟你说过,可以记录下来你的感受,你要找到一个适合你自己的方式,慢慢对抗死给你带来的恐惧,这个无人能替,要靠你自己。当然了,你也可以跟我谈谈心,你看,我也是要死的,我们是同路人,你不孤单的,对不对?” 她是小孩儿,不兴说死,大人也不兴,死是个忌讳,是不详,好像人一说死,就真得马上死了一样。谁说死,大人们就要呸呸呸,呸几声,死就被赶跑了似的。明月跟李秋屿能说死的事,他不避讳,他这些话,一出口,便成明月拥有的了,她一旦拥有,就永远不会失去。 李秋屿见她的眼睛平静了,筷子塞她手里:“书房有本《病隙随笔》你可以看看,也许有帮助。” 明月抽抽鼻子,她心里已经得到极大的安慰,死又成了飘渺的事,李秋屿在她身边,触手可得,这是活着的感觉。 “你会觉得我烦吗?” “怎么会呢?你才十几岁的人,其实不该考虑死这种事,但你想到了,我也没那么大本事帮人把死拒之门外,只希望和你聊聊,你别那么怕。” “我胆子并不小,很多事都敢干,只不过遇到没法子的事,才有点灰心丧气。” “脚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你正是大好年华,不要灰心。” 这顿饭,明月最终吃下去了。 她的脚需要护理,李秋屿帮她冷敷,用绑带加压,明月疼得呲牙咧嘴,两手抓紧了沙发布垫。 “真想明个儿就能好,睡一夜能试着走走吗?” 李秋屿抬头:“不能,我知道你心里着急,不能急,你越是想着试一试勉强走动,好的越慢,最后拖的时间反而越长,听话?” 明月说:“那我听话。”她低头看着,觉得自己脚变丑了,她以前不怎么注意仪容仪表,这会儿,脚在李秋屿手里,明月很在意。 “这样躺,要抬高才能消肿。”李秋屿是不在意的,他教她注意事项,拿来靠垫,垫子是鹅绒的,非常舒服。 明月觉得自己像甲虫,断了腿的,艰难地挪动,找最合适的姿势。 “怎么样?感觉还行吗?”李秋屿问她。 明月点头,她哭得眼睛有点肿,钝钝的疼着,她又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脆弱,尽给人添乱,她心道一定不能再因为这个事掉一滴眼泪。 李秋屿研究她怎么方便洗漱、上卫生间,家里需要个简易轮椅。第二天,李秋屿便买来了轮椅,教她使用。他没法一天呆家里照顾她,请了钟点工,过来做饭。 书和学习资料是孟文珊上门送来的,她几乎每天都来小坐,顺便带些礼物,撞明月的男学生,也姓孟,明月想他们应该是很亲近的关系。 “孟老师来了?您请坐。”明月招呼她。 孟文珊说:“在这儿住得惯吗?”她往四下看,家中的东西每天都比昨天多一点。 明月微笑:“还行。”她想了想,告诉孟老师,“他在书房找书。” 孟文珊诧异:“他?” 明月一直不晓得叫李秋屿什么,喊叔叔,把他喊老了。哥哥,又太嫩。李先生,怪生疏的。李秋屿,没礼貌。她每次见他,很自然搭上话,没称呼也没觉得奇怪。 明月心想,就是他啊,还能是什么人呢? 孟文珊看她两眼,似乎没有话要同她说,起身去书房。李秋屿在整理书架,毛衣袖口往上抻了,露出很结实的小臂,那是男性独有的,却也不是,有的男人就是猪,是狗,是一滩腐肉。李秋屿就不一样了,他总叫人想到美好的东西,譬如月华,清风,洁白的象牙……那是他的肌肤,孟文珊不能再想下去,这样很残忍。 “来了?”李秋屿头也不回,蹙眉凝视书籍。 孟文珊靠着门:“你这么忙,还得顾着这孩子,她怎么回事,连叫人都不会。” 李秋屿笑道:“没招呼你?不会吧?” 孟文珊说:“是你,她平时都怎么称呼你?” 李秋屿转头:“怎么了?” 孟文珊也不笑:“直接和我说,他在书房,虽说是乡下的孩子都高中生了,不太懂事。” 她认定明月是那边的某位亲戚,便没多问,但觉得李秋屿为难,他一个没成家的男人,倒要先给这么大的女孩子当爹一样。 第47章 李秋屿说:“明月很懂事,你和她接触少不够了解她。” 孟文珊说:“谁又真正了解谁呢?”像是意识到话题突然深入了,她又道,“要不然,让她到我那住,我照顾她更方便些。” 李秋屿笑笑:“不用了,请了钟点工。” 孟文珊叹气:“她是大姑娘了,生理期怎么办?万一需要帮忙呢?” 李秋屿默然,说道:“是我疏忽了,你问问她吧。” 孟文珊出来跟明月聊了几句,明月总往书房张望,等李秋屿露面,她看过去,李秋屿便明白她的意思了。 因为是晚饭后过来的,孟文珊小坐一会儿,说要回去,李秋屿送她下楼。 风极冷,吹得人脸青白。时间不算太晚,小区里已没有人迹。 孟文珊裹紧围巾:“秋屿,有些话虽然不当我讲,但我还是要提醒你。” 李秋屿道:“你说。” 孟文珊直言:“就算是很近的亲戚,也要有个度,她不是小孩儿,她高中女生了。” 李秋屿点头:“明白,谢谢提醒。” “她住这里,向蕊来了看到要是不说什么是人家大度,不代表心里没想法。” 李秋屿点头说是。 这两天,李秋屿在酒店跟向蕊碰面,他不反感明月住这里,她一个人,没任何依靠,是他把她从子虚庄带出来的,他对她有责任。他算不上什么正人君子,道德楷模,却也绝不是什么龌龊之徒,李秋屿自问对这女孩子无任何邪念,他一见她,两人在一块儿说说话,非常舒心,愉快,他从未当作负担,也没有什么不恰当的想法。 明月就像从月亮上掉下来的,来到身边,李秋屿觉得这个发生很自然,她很真实,对他和盘托出,完全信任他,这种感觉不赖,好像生命的废墟上突然升起一轮明月,看看月亮,对眼睛总是好的。 第23章 大约一个星期,明月…… 大约一个星期,明月腻了。下了场很冷的雨,窗户噼啪作响,外头种着高大的不灭大树,冬天也永恒地绿着。是冬天了,只消一阵风就能把白昼带走。 一整个白天,李秋屿是不见人的,他要工作,跟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明月坐家里,跟钟点工阿姨打交道,人家要干活,没工夫闲聊,她也要做题背书。大部分时间里,只有她一个人,好像房间全成了她的,孤零零坐到屁股痛。 才一周,她真的成了甲虫,因为她看了李秋屿架上的书,看到卡夫卡的《变形记》,明月心惊,她一下就读明白了卡夫卡在写什么。她一点都不吃惊主人公变虫子,一个人,不再创造价值,无用之时,理所当然地就成了臭瘪子,老鼠,癞蛤蟆……主人公一死,全家轻松,明月觉得这一幕无比熟悉,子虚庄、乌有镇、花桥子……都有这样的事,可见中国也好,外国也好,人是一样的。 明月无法接受自己一直叫人照顾,哪怕李秋屿是耐心的,富有关爱的。她心里打结,一方面痛苦着学业,一方面憎恶自己。明明她也看了《病隙随笔》,当时觉得充满力量,可人竟这样脆弱,一时的安慰,像风那样散了。 这天,她生理期到了,钟点工阿姨帮她拿卫生巾。明月从家来时,带够了一学期要用的,底下卖的便宜。钟点工阿姨说: “你这怎么都拆开一个个放着?” 明月答道:“不是,这本来就是散装的,带包装的贵。” 钟点工阿姨笑:“你这家境,还用散装的?” 明月没法解释,她心里有愁绪,钟点工阿姨走了,李秋屿跟向蕊一道回来了。 这是明月第二次见她。两人买了许多菜、肉、日用品,向蕊晓得她在,很热情地跟她说话:“一个人在家无聊吧?晚上给你做好吃的。” 好像已经跟她相熟了,明月不觉得。 向蕊穿着长长的大衣,靴子也长,她进门后就像进了自己的家一样,脱外衣,换鞋,洗手,忙里忙外,跟李秋屿说笑。明月坐沙发上,像局外人,她为什么坐在旁人的家里呢?看人家亲亲热热。这叫人烦躁,很像过年的时候,见人偎着父母,一家子欢欢喜喜。明月许久没这样的心情,这一下,又回来了,没有什么属于她,她只有奶奶,棠棠,可她们远在天边。 厨房里,向蕊跟李秋屿一块儿弄鱼,她头发掉下一缕,李秋屿帮她挂到耳后,两人一直在说话。 “明月有点害羞,是不是怕生?” “有点吧,毕竟是小孩儿。” “她还挺好看的,看着也不像乡下来的。” 李秋屿一手腥气,他专心清洗。 “她爸妈知不知道她崴脚了啊?” “知道也没法来看她。” 向蕊讨厌总去酒店,偶尔一次可以,有偷情的感觉。她更喜欢李秋屿这里,这里有他的痕迹、气息,酒店太见外。她非要来,李秋屿没理由拒绝,和她简单说了明月的情况,向蕊问是不是亲戚,以她的想法,都姓李,想必是什么亲戚。李秋屿便顺着她的话,默认了,他不想逢人解释跟明月是怎么一回事,他既不想看起来高尚,也不想看起来卑鄙。 他向来不爱说自己的事,于向蕊而言,这已很难得,终于认识一个跟李秋屿有关联的人。 因为是李秋屿亲戚,也就当是自己的,向蕊心宽,视明月作一个可亲的小妹妹。吃饭的时候,向蕊坐明月身旁,给她夹菜、盛饭,特别热心。 “你这么苗条,不用减肥,吃吧。” “多喝点鱼汤,吃营养了才能好的快。” 李秋屿笑道:“别盛了,她不爱喝鱼汤,只愿意吃炸的鱼块。” 向蕊把碗放下:“哎呀,不爱喝啊。”她有点嗔怪地看李秋屿一眼,向蕊爱喝汤,鱼是她要买的,李秋屿也没说清楚。 “你多喝点儿。”李秋屿接过碗,帮她盛了。 “汤好鲜!”向蕊由衷赞叹,她不会做饭,在家里是娇纵小姐,李秋屿会弄,弄得又好,他真是罕有的男人,向蕊看着他那张英俊的脸,说不出的爱意,看不够。 两人说了会各自的工作,明月不太懂,听向蕊抱怨了几句什么,她跟李秋屿说话的神情娇娇的,声音黏黏的,是一只很活泼灵巧的鸟。她扑棱着羽毛,完全不在意饭桌上有旁人。向蕊在小公司,庙小妖风大,对账对得人头痛,工资也不高,幸亏她不用养家,工作不过应景,叫外人看着觉得大学生毕业有活干的。 “最气人的是,总在临下班前一分钟,扔给你一件事,说紧急要,第二天又没事人一样,是不是你们当领导的都这习惯?”向蕊拖鞋掉了,说话的时候,脚一直轻轻在他小腿胫骨面上踢着玩儿。 李秋屿笑:“我没有,别误会。”他抬头,目光转移,“你看明月都要听怕了,原来念完书工作也这么多烦心事。” 他见她神情茫然,小小的微凸的嘴泛着苍白,眼梢是那样长,脸颊却鼓鼓的,完全的少女情致。 第48章 明月笑也不笑:“我还不懂。”话很短,没有要参与的意思,李秋屿清楚她也参与不进来。 向蕊说:“等你上班了,就明白还是上学的时候最自在,不过有一样好处,工作了可以尽情谈恋爱。”她笑起来,得意地瞟了眼李秋屿。 李秋屿只是带点微微笑容。 明月心道,脚什么时候好?她一个甲虫,坐在这里干什么呢?好像从旁人的家路过,灯火通明,听得见欢声笑语,自己却是站在外头的,隔了几千年,打门洞子偷看。 李秋屿时不时看她,她呢,一次目光也没有接到。 “今天孟老师不过来了,她有自习课。” 明月无声点头。 向蕊便插进话来:“老师这么负责?上门补课吗?” 真奇怪,你们俩说话的时候我都没有插话,明月心里烦闷,肚子更胀了。她不回答,她晓得李秋屿肯定会暂时把她的嘴挪用过去。 李秋屿说:“有时会过来送些学习资料,挺好的老师。” 明月彻底不作声了。 屋里始终有话音,向蕊要走的时候,她坐鞋凳上,叫李秋屿帮她拉下靴子,李秋屿照做了,向蕊抱他脑袋亲一下,李秋屿抬眼,却是看向沙发这边的。 明月同他目光碰上,她立马扭头,看向一边。 李秋屿开车送向蕊时,才说:“别当着孩子的面亲热,影响不好。” 向蕊笑道:“现在的高中生早熟着呢,你以为人家不懂?说不定比我们还有经验。” 李秋屿说:“明月很单纯。” 向蕊反驳:“单纯又不是傻,人家在学校里也许有喜欢的男同学呢。” 李秋屿道:“不可能,她还没开窍。” 向蕊奇 道:“你这么了解她啊?这都知道。” 李秋屿笑笑。 向蕊撅嘴:“她要住到什么时候呀?” 李秋屿说:“下周应该就能复课。” 向蕊问:“复课就能住寝室了吧?” 李秋屿没说死:“到时看,她寝室在五楼,教室在三楼,上上下下是个问题。” 向蕊无奈道:“总不能一直赖着你吧,她父母呢?怎么不管她啊?” 李秋屿腾出只手,握住她的:“那孩子有难处。” “那你今晚陪我,去我那儿。”向蕊轻挠他掌心。 李秋屿哄道:“今天不行,还有点事没处理完,改天好吗?” 他说话永远是很轻柔的,叫人发不起脾气,向蕊只能让步。 北方的夜风,呼啸得厉害,明月靠沙发上背英语,她一直睡沙发,沙发很大,方便,书和资料也全在沙发上,还有个能折叠的小桌子。 她听见门响动,连忙躺下,拿书盖住脸:李秋屿搁钥匙了,他换鞋了,脱大衣了,水龙头响了……他走过来了。 明月双眼紧闭,李秋屿在沙发前站了片刻,伸手拿开书。 “别装了,知道你没睡。”李秋屿笑说。 明月的睫毛翕动不止,只好睁开眼,叫灯光刺住,忍不住拿手去遮,却还是捂住眼睛,也不说话。 李秋屿坐下:“今天不舒服?话这么少。” 明月闷声说:“我那个了。” 李秋屿明白过来:“灌个热水袋?” 明月把手拿开,眼睛亮汪汪的:“你给女朋友灌过吗?” 李秋屿说:“你这思维跳跃够大的。”他去找热水袋,灌了热水,拿来明月却不愿意用。 “抱着吧,能舒服一点。” “我不想用别人的东西。” “你现在不就用着吗?”李秋屿笑道,“这个家的东西都是我的,怎么这个不能用了?” 明月说:“你一个大男人,用热水袋干嘛?” 李秋屿确实用不着,他想了想:“给你买个新的?” 明月心里烦躁:“我没那么娇气,用不着。” 她开始气自己的脚,气孟见星,孟见星就是撞她的人,他真是瞎了眼睛哦。 “是不是在家里急了?”李秋屿一点也不生气。 她早都急了,在崴脚前,就觉得憋着了。明月盘算着与寂寞相处久了,就会习惯,事实并不是如此,她的寂寞变得更深更广,因为被局限了活动,她的脑子,是一刻也不能停下来了。 “我讨厌孟见星!”明月险些带出哭腔,她一说完,又后悔起来,“我知道他不是故意的,我想大度原谅他,可不行,我一直不能走路,控制不住自己讨厌他,想骂他,这样是不好的……” 她怔怔看着模具,这脚,也成生命的负担了。 李秋屿说:“要不要我帮你一起骂骂这个孟见星?” 明月愣了愣,她又想哭又撇嘴笑的:“你也会骂人吗?” 李秋屿说:“当然,”他笑起来,“糟了,我应该在你跟前保持形象的,这下完了。” 明月终于不苦着脸,她怅然一叹:“我心情不好。” 李秋屿说:“跟我聊聊?” 明月迟疑了,她低下眼:“不了。” 李秋屿笑道:“不信任我了?” 明月声音也低:“你说你一个人,其实有女朋友,你未必想听我说话,我对你来说,是小孩儿,我也不想跟三岁小孩儿聊天。” 李秋屿说:“咱们一直都能聊得来。” 明月沉默会儿,忽然又拿手盖住了眼,泪水从指缝淌出来。 她太孤单了,没有朋友,没有家人,一个人天天躺旁人家里头,落下的功课不晓得能不能跟上,她来念书的,不是养脚的。李秋屿也变得陌生起来,一切都烦透了。 李秋屿让她哭,坐在旁边看着她。等她平复了些,才说: “好受点儿没?” 明月眼泪汪汪的,她问道:“你会不会后悔啊?” “后悔什么?” “后悔资助我这个大麻烦。” “我不轻易做决定,做了就不后悔,你也不是麻烦,咱们不是说好的吗?一块儿把这个难关过了。” 明月盯着天花板:“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发急,在这之前,我在学校有时候就觉得闷了。去年冬天,你到花桥子书会的那天,下着大雪,我在地里疯跑,真想再淋一场那样的雪,再跑一圈,可这也不能了。”说到这里,她突然清晰地看到未来,“以后我再也不会见着那样的雪天了。” 她脸上有股被压制住的生机,非常笃定地说。 李秋屿心里重复她最后一句,他信,人会在某一刻预感这一生中的必然。他抚慰她道:“你说过,你的心很高,学校太小,暂时把你框住了,但这是必经之路,走过去会好起来的。” 他把手伸过去,本意是想摸一摸她的发丝,凑巧明月偏头,她的脸便落到他掌心里,李秋屿笑笑,明月望着他的漆黑眼睛,像小动物一般,蹭了蹭他的掌心,她也不晓得自己为什么这样做,发生了,就是发生了。 李秋屿的手便挪到她额际,语气轻松:“你这只青蛙忘了自己的雄心壮志了吗?”他自然地结束这个动作,站起身,“我下楼买点东西,一会儿回来。” 第49章 “外面那么冷,你还要出去吗?” “很快的,不要紧。” “买热水袋吗?” 李秋屿拿过大衣、围巾,走到玄关换鞋,头也不回:“是,你先学习吧。” 明月也没拦他,她坐那儿,抿抿嘴,心情忽然就好了许多。 第24章 天可真冷。…… 天可真冷。 可李秋屿家里是热乎乎的,大冬天里,穿个薄毛衣坐着都觉得燥了,条件真好。暖气是热力公司统一提供,明月问这问那,李秋屿便当闲聊,说起他小时候烧蜂窝煤的事情。 他童年时代住在一个县城里。 没有旁人,只有一个六十岁的保姆,他们住的片区叫南十字街。十字街是热闹的,楼房不高,每一层每一户都装着蓝色的雨棚,下头挂满衣裳。这是好人家住的,更多的人,住在平房里。 楼房侧旁是旋转楼梯,李秋屿迷恋这个,爬上爬下,时间和空间成了建筑结构的样子,他坐在最高一层,爱看天空,爱看远方,爱一个人待着。 电线密密麻麻打人头顶过去,盘根错节,有时垂下来,老保姆会提醒他,这要电死人的。老保姆的嘴里,总是这样会死人,那样会死人,她这一生,似乎见证过诸多离奇又宿命般的死亡,玄之又玄。直到多年以后,她来到人生垂暮之时,亲手接过自己的死亡。 房子与房子之间,过道常年潮湿,堆放着各种杂物,一到夏天,墙根长满绿色的青苔,有一只白猫,总坐在那里动也不动。这是谁家的?不晓得。老保姆又有话说:猫认家不认人,狗认人不认家。幼年的李秋屿不太懂,他欣赏那只白猫,从不结伴,干干净净地独来独往。 这里住满三教九流的人物,爱说笑,爱吵闹,有悲欢,有离合,最受人羡慕的是机关单位的,住在福利房里,自成一片天地。可论起有钱来,要数卖食杂店的男人,似乎从未清爽过,顶着油腻的头,叼起烟,只斜眼看人。奇怪的是,此片区的人兜里多半是干瘪瘪的,想挣他们的钱,比挖煤还费劲,不晓得食杂店家的日子怎会那样滋润。 因此,他家里也格外趾高气扬些,最爱拿一个孤寡老头撒气。那老头靠捡些破烂过活,见谁都点头哈腰,可人不买账。他常被人训斥,一面赔不是,一面搔着头皮。只有老保姆偶尔送他一碗饭吃,为何是偶尔?老保姆手头常年是紧的,甚至要倒贴,看护没人管没人要的李秋屿。每每钱票汇得不及时,日子捉襟见肘,四邻里便问: “个把月不见你割肉啦?” “啧啧,你看秋屿瘦成大马猴了!” 态度也变得微妙起来,不像往常那样,生怕这一老一小占自己便宜一般。但四邻是仰慕食杂店男人的,并不能占据他什么便宜, 同他说话,总是十分客气热络,只求买猪肝时秤杆子肯给高一些。 老保姆便一个人愤愤说:“有钱的王八坐上席,没钱的君子你下流胚!” 有一年冬天,烧不起蜂窝煤了,人都去拉,老保姆没去。夜里跟李秋屿一个被窝,分头睡,老保姆搂住李秋屿冰凉的脚丫子叹气: “乖乖,我得回老家喽,家还有几亩地,搁这儿一睁眼就得要钱,两片烂白菜叶子都得要钱,还是乡下好,自己种自己吃。” 李秋屿默不作声。 老保姆抹泪:“乖乖,你这往后自个儿可怎么过呦!” 李秋屿听着外面风声,不是往耳朵里来,是往心头。 老保姆一把鼻涕一把泪,都抹墙上了。 她嘴里一直唠叨要走,迟迟没走,一边倒贴一边骂人。 “日他爹!” “日他大爷!” “日他祖宗八辈!” 老保姆把能日的日了一遍,最后也没走。 李秋屿开始抽条了,不像旁的大半小子,变黑变丑,他打小就是俊孩子,叫人越看越喜欢。李秋屿念书顶厉害,又聪明,又自觉,老保姆见那几个开学才晓得写作业的,说: “屎胀了想起挖茅厕啦?” 四邻冷笑:“那,不像你家秋屿好强,吃屎都得争尖尖。” “那也比吃屎都赶不上热的强。” 老保姆跟人骂架了。 一骂人,大家都是一样的,离不开屎尿屁,离不开七大姑八大姨一干家属,上至先祖,下到生出没屁/眼的小婴儿。 县城的冬天,是萧瑟的,天上凝着灰的云,人的鼻尖红着,大街上叫风一吹,嘴巴要裂出血。老保姆所求,是一车蜂窝煤。 那样的日子,也是很远很远的事了,李秋屿想起这些零碎,挑拣出来几样,跟明月说了,两人一直说话。 “我们庄子只冯大娘烧煤球,她家有个小堂屋,特别暖和,一天得烧好几个,她还在炉子上烤香蕉,烤馍片儿。她跟婆婆两个人吃饭、洗漱、看电视睡觉都在那小屋里。” “请你吃过东西是不是?” “对呀,我那次挨炉子边坐着,手热热的,脚也不凉了,都不想走,我就幻想,要是冬天有间这样的小堂屋,心里会美的。” 明月流露出陶醉的神情,李秋屿看得笑,好像光是回忆那一刻,她就美得不行。又降温了,他不再叫孟文珊过来,家里也只有他和明月两个。他有时回来早,有时晚,家里的灯始终亮着,明月总要等他到家说几句话才肯睡觉。 “你住这么好的家,肯定天天心里美,是不是?”明月眼睛亮亮的。 李秋屿忍俊不禁,他端详起她,明月有的时候极像小孩子,她怎么会有喜欢的男孩子呢?他说:“马上就能去学校了,洗洗头吧。” 明月十天没洗头,油得不能看,本来该洗的,又碰上生理期。这下无论如何也该洗头了,李秋屿是爱干净的,明月不好意思让他洗: “我八成都臭了。” 李秋屿笑道:“特殊情况,洗洗就好了。” 他放了两盆热水,家里本没盆,他用不到,这些东西全是向蕊买的。 明月躺下来,头发泡进盆里,李秋屿的动作轻柔,不像奶奶,小时候给她洗头用力抓挠,手指甲硬得要命,从头皮上过去,疼死人。 真舒服啊,明月闭了眼。 洗头膏香香的,这是周末午后,香气浮动,被她鼻子捕捉的那一刻,就永远地留在了她心上。 李秋屿给她擦头发时,孟文珊来了,她看着这一幕,很自然说:“洗头了啊?今天阳光好。” 这个周末,李秋屿要同孟文俊见面的,聊投资酒店的事情。他迟迟不到,孟文珊便亲自来问问。她拿不准李秋屿,他做什么都很客气,好讲话的,但实际上不热心。他对所有人都一个笑容,好像那个笑,是冷藏起来的,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时候拿出。他很有风度,尤其招女人喜欢,他的模样,说话的语气,做事的态度,都是容易叫女人心动的。李明月是亲戚,可也是个少女,少女是女人的预告,孟文珊意识到上回的话李秋屿没听。 李秋屿是一个谁的话也不会听的人,除了他自己,没有人能支配他。 第50章 孟文珊说:“大哥特意等你,打电话也没打通。” 谁大哥?明月竖着耳朵听。 李秋屿听到了,也看到了,手机在那里自己响自己的。 “我忙完过去,”他抬头微笑,“叫你又跑一趟。” 孟文珊刚做了头发,中短长度,偏分着,烫成不大不小的卷,女人一过三十难能水灵,她疑心其实二十八那年就见颓势,怎么挽救,都是大厦将倾。 少女的头发是这样多,这样黑,跟狗窝一样乱着,也是好看的。明月没有流海,额头倒还像孩童那般,往前高高突着,她的皮肤像桃子一样,气血充盈,圆鼓鼓的腮帮子,真是年轻。孟文珊不知怎么的,一眼一眼地观察起这个女孩子来。 “要不然,看会儿电视?过会儿一起走?”李秋屿跟她说话,孟文珊忙忙应了两句,看着明月说,“你乔老师碰到我,还问你的情况,很关心。” 明月不便转头:“我明天就去学校了。” 孟文珊说:“跟几个老师商量了,利用不重要的副课给你补补,当然,不能像平时上课那么细,你自己课下多用功。” 李秋屿手松了劲儿,明月转头:“孟老师,我一定用功,真是太麻烦你了。” 孟文珊笑意淡淡的:“你这孩子,嘴巴倒甜。”她瞥眼李秋屿,“能走了吗?” 阳台特别暖和,简直可以说是热,李秋屿只穿件黑色高领毛衣,额头出了汗。但一过了三点,阳光便成逃遁的兽,李秋屿还是把明月扶回沙发,让她头发干了再小睡一会儿。 “你下午还去酒店吗?”明月都不想孟老师来,她一来,李秋屿就要跟她走。 “要去的,晚上回来。”李秋屿一边说,一边放下袖子。 当着孟老师的面,她欲言又止,李秋屿笑道:“你自己安排,学习学累了看看电视也行。” 明月对电视的需求低,她打小看得少,不像同龄人那样迷恋,一开学,就爱讲假期里看了什么电视,什么情节。李秋屿书房里有个电脑,他倒真教她学着上网、查些资料,刚开始,明月觉得很新奇,可一想到不能到学校去,她便不再恋这个东西,心思重新放学习上。 屋子静下来,像自己家的院子。明月给杨金凤去过电话,只字不提崴脚的事,杨金凤生怕她多花钱,匆匆挂断,她晓得明月念书好,跟老师同学相处好,这就够了。明月的孤独,不归她管。 小孩子的事,大人管不来,孟文俊这个大人的事,要叫李秋屿管。两人的会面,一直在孟渌波那里,李秋屿总是客。 客厅拐角放有明制的方凳,凳子上摆了菊花,开得正盛,本发着一丝丝幽幽冷香,叫孟渌波父子的烟味遮住,白瞎了菊花。李秋屿一进门,眼睛见的是花,鼻子里却全是烟。 父子俩在谈论股票,孟文俊打去年开始,人生便如股市一样牛气冲天。他这几年诸事不顺,借股市东风,着实扬眉吐气,力证自己投资眼光到底老道。 孟渌波招呼的他,孟文俊眼皮只朝上撩了一下:“来了?”李秋屿坐在了一片烟雾缭绕中。 周围有点人样的,都在说股票,银行天天宣传叫人没法不心动。李秋屿的员工问他买的哪支,好像认定他是聪明人,最懂钱生钱,李秋屿说没买,没人相信,连路边开按摩店的盲人都炒起股,人要怎么为钱发疯,不是他能左右的了。 “要我说,你就是胆子太小,太谨慎,守着那点工资,永远发不了财的。”孟文俊比他老子更讲究,他抽雪茄,指点江山时更有感觉。 李秋屿知道他刚发财,精神便也要发狂,钱多的不知道往哪儿投。 “九月美国降息了。”李秋屿才说一句,孟文俊打断他,“秋屿,现在短线回调就是为了后头大涨做准备的,千金难买牛回头,去年我叫你进场,你不听,这会 儿还有机会,六千多点,这你敢想吗?我有信心得很。” 孟文俊本不难看,这些年叫酒色财气泡得变了形,他一开口,别人很难反驳他的观点,他完全不听旁人在说什么,只管说自己的,李秋屿难免怀疑他有什么智力问题,无法沟通。 今天是找李秋屿谈酒店的事,他没有机会说话,孟文珊在旁边坐着觉得话题偏了,委婉暗示,孟渌波才说:“文俊,你看中的那个商铺,叫秋屿给你参谋参谋。” 孟文俊看中的商铺,大约两千平,买下来总价近千万,他已经问过旁人,十年回本,李秋屿问了他几句,譬如包不包括装修费一类,孟文俊答非所问,一直强调优势。李秋屿和他对话很艰难,他什么建议都不想给,只觉得孟文俊是个蠢货。 他微笑说:“三年能回本差不多,十年的话,恐怕要被套住了。要不然,你让品牌方先出个预算收益报表看看?” 孟文俊叼着雪茄,嘴角讥讽的笑都在云雾后头。 “政府明年要开发那里,这是内部消息,秋屿,你人脉窄了点。再有,你一个法学生,还是干律师合适。” 孟文珊给大家换茶,笑道:“大哥观念落伍了,大学生毕业未必要做跟专业相关的,秋屿管理酒店做的蛮好啊。” 孟文俊嘴角又是一笑。 李秋屿从一开始就知道叫他过来,是孟渌波的意思,不是孟文俊的。他心平气和地听孟文俊继续高谈阔论,等到可以走了,便打算回酒店洗澡。 “哎,你也尽力了。”孟文珊安慰他。 李秋屿眉宇间透着无所谓:“进去吧,屋里需要你做听众。”他快步离开,把蠢货抛之脑后。 刚出大门,他迎上前来的孟见星。孟见星十六岁,几乎和他一样高,他随母亲,容长的脸面,细细的眼,皮肤白皙,像当下最受女同学喜爱的韩国风格,他不和李秋屿对视,也不打招呼,李秋屿并不在意,他是孩子,他不跟孩子计较。 李秋屿到酒店先去仓库转了一圈,然后游泳,陪客户吃饭,大约八点半的时候,向蕊来找他。他自觉亏欠,给她新买了一条项链,向蕊高兴得像孩子,两人很快像蜈蚣一样缠绕起来。 “你也知道,我同事都在炒股,你说,我要不要试一试?”向蕊在他胸口轻划拉,李秋屿捉她手,“可以投一点,当玩儿了,但不用太认真想着拿这个赚钱。” 向蕊说:“你这么聪明,为什么不搞投资?” 李秋屿说:“我在投资。”他是忽然想到明月的,笑了一下。 向蕊问:“你也买了?” 李秋屿后悔说刚才那句,说道:“买了一点,权当消遣,炒股有个好处,大家都会变得精神不正常,你要是本来就不正常,炒股挺不错的,正好掩盖了病情。” 向蕊笑起来:“你这人嘴巴真坏!”她喜欢李秋屿说话的语气,随性的,又很妙,她喜欢他的一切,最喜欢的,是他属于她这点。 “你买的什么,我也买。” 向蕊是爱紧跟潮流的,她不愿做一个发旧的人,衣服新出什么款式,本市餐厅新出什么菜式,流行什么发型,她都热情饱满地去尝试,钱挣来就要花光,李秋屿对她大方,她也心安理得享受男人给自己花钱。 第51章 等到李秋屿回家,快到零点,他站在楼下冷风中,见只有自己家那扇窗户亮着,凝视良久,才进电梯。 明月睡着了,毯子簇着她,头发乌黑,脸像一颗莲子那样。李秋屿轻轻拨了拨她口角的发丝,看她又良久,他在投资一个灵魂,一个和他截然不同的灵魂,好像这个灵魂,只是借了这个少女的身体,他完全可以做一个实验,看能把一个人塑造到什么程度,他这种想法,几乎和古龙水的味道一起出现。他的思想,和手腕上的表一样,精确地从时间里钻了出来,就在此刻。李秋屿站在沙发前,影子落到明月脸上,替她遮挡灯光。 明月身体动了动,她惺忪睁眼,看他一下,又闭上了。没过几秒,她又睁开了,微笑起来:“你回来啦?外面冷吗?” 李秋屿蹲下,摸她柔软的头发:“冷,睡吧。” “明天就能上学了。” “嗯,我送你。” “我想跟你说说话。”明月的嘴含糊不清,她困死了。 “睡吧,有话明天再说。” 他的手在她睫毛上一抚,明月便安心睡了。李秋屿在沙发脚头发现那本《鬼》,明月拿出来看的,他摩挲起《鬼》,又看看她,便坐在沙发前的垫子上,靠着了。他想起很多以前的事,身上烟味仿佛没掉,不知想到什么,那双眼眸,陡然阴沉起来,却又很快变作一片虚无,冷冰冰的,毫无感情。 第25章 这样的天气,早起痛…… 这样的天气,早起痛苦,李秋屿要送明月赶早读,一出门,黑漆漆的,路灯像笼统的影子,也看不到天上的星星。 “我以前上早自习,冬天的星星亮的很,还清,显得干净。”明月抬头,李秋屿推着她,顺便也仰首瞧两眼,“骑车害怕吗?” “刚开始怕,后来习惯了。” “你适应环境很快。” 路上的清洁工,像是比他们起得还早,他们年纪大了,便只能做这样的活。可庄子里有人七十还出去打工,能扛水泥,明月坐在温暖的车里,觉得自己已经太幸运了。 到学校时,门口都是学生,天色蒙蒙,有了破晓的意思。李秋屿推着轮椅,学生们的目光便放在两人身上,到了教学楼,他背起明月,明月穿得鼓鼓囊囊,围巾、手套、帽子,全是李秋屿新买的,她像只大胖鸡趴到李秋屿背上,再叫人看着,觉得特别不好意思。 班级在三楼,李秋屿中途没停歇把她背上来,明月一直屏气凝神。 “我重吗?”她被放下来,李秋屿给往下拽了拽羽绒服,整理一番。 “不重,进去吧,上厕所有需要的话记得请同学帮一下忙。”李秋屿把她帽子也摘了,“给我吧,晚上接你再戴。” 头发静电,脑袋炸毛了,李秋屿笑着抚了抚,目送明月到座位坐好,才跟看早读的班主任说了几句话。 明月两周没来念书,室友围上来,看她的脚。女学生们知道撞她的是孟见星,孟见星家里非常有钱,一身名牌,是不愁赔偿的,明月听她们叽里呱啦地说,不感兴趣。李秋屿说过了,孟见星的父母把该垫付的医药费、休养费,都按数交付,这些不要她操心,她只希望以后这男孩子能长点眼睛。 她落了许多功课,连水也不敢喝,一整天在忙着补笔记。体育课人都去操场了,数学老师没课过来给她讲课。午饭是秦天明帮着买的,两人坐教室里吃。 “怎么伤这么重啊?” “我也不知道,养伤都养急了。” “早上送你的是谁?” 明月“啊”了一声,跟李秋屿统一口径:“一个亲戚。” “你这两星期住亲戚家吗?” “是的。” “我以前住过姑姑家,总算体会到林黛玉寄人篱下的感觉。” “你姑姑对你不好?” “挺好的,但住人家里放不开,做什么感觉都得小心翼翼,看人脸色。幸亏住的短,我以后有了小孩,绝对不叫小孩住亲戚家。” 明月心想,我倒没这种感觉,李秋屿好得很。 她忽然想到棠棠,茫然了一会儿,回过神,吃到嘴巴里的饭菜索然无味。她快速扒拉几口,完全投入到学习中去了。 晚自习放学铃声刚响,门口进来个人,是十班的孟见星,大伙都看他,他走到明月位子前,男同学们便吹起口哨。 明月还在算题。 “同学,你好点了吗?”孟见星问道。 他是个挺好看的男孩子,干干净净的,人也礼貌,可明月讨厌过他,她心道,好烦啊,耽误我时间。 “好多了。”明月说完,又低头抓紧验算。 孟见星从初中开始,便很受女同学欢迎,她们待他热情开朗,他跟同学相处得也不错,他家境富裕,可从没什么架子,他那天对明月非常抱歉,还没机会探望她。 “我本来要去医院看你的,可姑姑说不用,她去就行,所以一直没上门正式道歉。”孟见星说话一点也不莽撞,周围人在收拾东西,看过来两眼,他难免有些失面子,因为明月好像聋了。 同学们便笑,看孟见星吃瘪。明月真是罪过,叫帅哥吃瘪,女生打孟见星身边过,又瞟两眼。 “同学?”孟见星弯了弯腰。 明月抬脸,她故意整一下孟见星,这家伙,还不晓得自己把人害多惨。 孟见星盯着她的脸,像是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上次的事……” “我原谅你了。”明月的“仇”很快报完,她觉得孟见星挺诚恳,尤其他说话的劲儿,有点熟悉。 孟见星露出笑:“你上下楼不方便吧,需要帮忙的话,我可以过来。” 明月一歪头,见李秋屿站在窗户外,不晓得站多久了,教室里的同学几乎走光。 “不用,有人接我。”她招招手。 孟见星回头,是李秋屿,孟见星错愕地问明月:“你……” “我得走了,你以后别那么着急忙慌的,虽然不是故意的,可实打实给人造成麻烦了。”明月把演草纸卷好,李秋屿一来,孟见星一点都不重要了,他爱说什么,干什么,都是他的事了。 李秋屿进来,一句话没跟孟见星说,只当不认识,孟见星戒备地看着他背明月出去,又跟在身后一道下的楼。 “就是这个人撞的我。”明月凑李秋屿耳旁嘀咕,她知道孟见星在后面,却不想他太难堪。 李秋屿自然知道,他还是什么都没说。 楼下真是太冷,明月一个寒噤,李秋屿把她帽子戴上,推她往大门去,孟见星一直目送两人离开。 “你认得他吗?他原来是孟老师的侄子。”明月这才晓得为什么孟文珊上门频繁,她本以为,仅仅因为是李秋屿的朋友。 李秋屿说:“听孟老师说了,是她侄子。” 明月奇道:“你怎么没和我说呢?” 李秋屿笑道:“说什么?我跟孟老师是熟人,这么巧是她侄子撞的你,我也不好再多交涉。” 第52章 明月摆弄帽子上的绒球:“那你还说,要跟我一起骂孟见星呢。” 李秋屿道:“咱们背后骂他。” 明月哈哈笑起来,她嘴巴干,一笑嘴唇粘牙齿上,忍不住舔了舔。李秋屿见她跟小狗一样,问道:“学校门口有卖唇膏的吧?买一支。” “没事,喝点水就好了。” “是不是一天没怎么喝水?那样不行,要多喝水。” 副驾驶座位上放了个蛋糕,系着丝带,包装很好看,明月上车时就瞥到了,她不晓得是人送他的,还是他要送人的。她跟李秋屿说着话,饥肠辘辘,学习太累,太容易饿了,怎么明明吃了晚饭,肚子又不争气叫了呢? 到小区了,李秋屿说这蛋糕是买给她的。 “新开的一家店,纯动物奶油味道还不错。” “动物奶油什么意思?” “用动物奶油做的蛋糕跟植物奶油比起来,口感更好,也更健康。” “肯定好吃!” “巧克力口味的,喜欢吗?” “喜欢!咱们一块儿吃!” “好,一块儿吃。” 城里人吃东西很讲究,她什么也不懂,真想给棠棠留一半啊。 两人到门前,李秋屿刚插钥匙,停顿两秒,还是把门打开了,果然,向蕊在家里,她有钥匙。 向蕊记得明月复课的日子,两周太熬人,好像日子不曾这样漫长过。向蕊一向对时间不敏感,她只要高兴活着,许多事,不愿搞那么清楚。她想这孩子终归上学去了,这个家里,又是她和李秋屿缠绵欢笑的地方了。 家里灯开着,却没人,向蕊没提前和李秋屿说,她知道他有时下班晚。她洗了个澡,穿着他的毛衣,头发散开,很妩媚的样子,只等李秋屿回来。 这样碰面是很尴尬的,好像谁也没想到。 明月认出李秋屿的毛衣,他喜欢黑色,冬天的毛衣便都是黑色的。她想不出,女人还能穿男人的衣裳,穿上了,竟是另一种感觉,向蕊穿的是李秋屿的毛衣。 明月脑子里只剩这么一个念头了,她很震惊,眼睛受到了疼痛。 向蕊也很尬尴,她愣愣的:“我以为,我以为明月上学去了。” 李秋屿不慌不忙进来,帮明月换鞋,又搀扶她坐到沙发上,他洗手时跟向蕊在卫生间说话。 “怎么来不说一声?”他从镜子里看她。 向蕊从身后抱住他,晃了一晃:“谁知道她还没走嘛,想给你个惊喜,这下好了,倒成惊吓。” 她把脸贴李秋屿后背上,斯磨着,李秋屿去拿毛巾,笑道:“松开。” 向蕊还要闹,手乱摸,李秋屿一把攥住了:“明月在。” 向蕊心里十分不痛快,明月谁啊,一个亲戚家的小孩而已,这算什么?弄得跟李秋屿养孩子似的,她对一个小姑娘怨了起来,好没意思。 “她到底什么时候,能不住这儿呢?” “要看医生的评估,她教室三楼,宿舍五楼,根本没法上上下下爬,这也是没办法。” 李秋屿哄着向蕊:“等我休假,去海边玩儿两天?” 向蕊说:“什么时候?夏天吗?那还有半年呢。” 李秋屿笑道:“过年,过年我陪你去海南?” 向蕊心情终于好了一点,恋恋不舍:“今晚不走了吧,她睡她的,我们睡我们的,动静小点她听不到的。” 李秋屿是不肯的,这种事,要么不做,要么只能在绝对私密的空间。 两人在卫生间里喁喁低语,像蜘蛛在结网,明月是这么感觉的,她坐沙发上看蛋糕,本来她应该和他一块儿欢欢喜喜吃蛋糕的。 丝带真美丽,明月忽然想用它扎头发,觉得好看,向蕊就是好看的,充满女人味儿,和她和同学们都不一样。卫生间后头人影绰绰,看不出什么,明月继续坐着,像坐墓里头,一直等他们出来。 门开了,李秋屿要送向蕊下楼,她开车来的,自然要开车回去。李秋屿喊明月:“向蕊姐姐要走了。” 明月笑笑,不知道说什么,她也不想说话。 屋里就剩她自己了,她坐了会儿,往窗户那慢慢挪去,明月掀开窗帘的一条缝,两人在下面,像黏在一块儿了,成一团很大很大的影子。影子最终分开,又成两个单独的人。明月心跳很快,立马松掉手。 李秋屿上来时,明月躺下了,她不洗漱,也没再看会儿书。 “困了吗?”李秋屿坐到沙发旁。 明月说:“我要睡觉。” 李秋屿笑:“不吃蛋糕了?” “不想吃。” “起来吃两口,尝一尝,过夜就没那么好吃了。” “都说了,不想吃。”明月抓过毯子,蒙住了脸。 李秋屿道:“那总要刷牙洗脸吧?” “不了,我现在就要睡觉。”明月心里发闷,她晓得这样不礼貌,却就想这么不礼貌了。 李秋屿把毯子往下扯扯:“别蒙头睡,这样不好。” 明月对上他的眼,立马躲开。 李秋屿说:“不想吃,也不想洗漱,可以,睡觉吧。” 就这样了吗?明月惆怅不已,他没有坚持,她要做什么,他就由着她做了,并不会问理由。李秋屿就是这样的,他好像什么都可以,什么都行,他不会强求任何人。人的心,是那样莫测,不能像蜀黍那样掰开了数数长了多少粒,可人家也没理由管你的情绪呀,明月简直要沮丧了,她在做什么?跟李秋屿怄气吗?不知道,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干嘛,完全没道理。 李秋屿已经解开蛋糕,他坐沙发前,一口一口吃起蛋糕,他不说话,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开了口,也没人知道他真实想法。明月望着他的背影,宽宽的肩膀,乌黑的头发,她一点困意都没有。 “真的不吃吗?不尝尝太可惜了。” 李秋屿突然发声,像后脑勺长了眼睛,明月一怔,他还在说: “知道你喜欢吃巧克力,专门叫人做的,你要是不吃,我可把它吃完了。” 明月的肚子咕咕乱响,她赶紧捂住。 李秋屿转过脸:“吃完洗洗脸,刷刷牙,清清爽爽睡觉多好。” “我本来就是农村人,不爱干净,不想清爽。”明月被自己脱口而出的话惊到,她好像第一次认识自己,这么不讲理。 李秋屿笑笑,给她叉了一块蛋糕递到嘴边:“你是小孩子,需要人喂,比棠棠还小。”明月一下被说得发窘,她接过来,自己吃了。 可她还是不能原谅那件毛衣。 她有了从前曾不有过的情绪,明月揉了揉脑袋,她觉得这很危险。长这么大,没人惯着过她,她怎么跟李秋屿闹起别扭来了?明月等李秋屿进了卧室,撕下一张纸,开始写东西。 李秋屿是第二天送她去学校,回来拿东西,发现沙发边掉落的纸张。他以为是张草稿纸,上面密密麻麻都是字,不大规整,李秋屿站着看了会儿。 第53章 “死亡的阴影暂时远去,可我依旧是一只甲虫,需要人照顾。我的老师、同学里有很好的人来帮助我,我对他们感激不尽,但这不能改变我目前是虫子的属性。我今天很任性,说话随意,好像忘记了自己是甲虫这个事。语文书上也有《变形记》节选,我理解它,全靠这次崴脚,我不赞同老师和资料上的解读,这难道仅仅是资本主义对人的异化?我不太懂资本主义,可我晓得这样的事,放在中国北方的乡村里也说得通。一个人,成了负担,爱和耐心注定被消磨吗?能持续多久?如果等奶奶老了,病了,这样躺在床上,变作暮年的甲虫,我会在她死的时候一阵轻松吗?这真可怕,光是这样的念头起来的一瞬间,我都要被惊骇到。久病床前无孝子,这难道不是中国的卡夫卡式表达?我们早总结出来,一个人,变成大甲虫,就会承受被抛弃被厌倦的命运。他呢?我不该怀疑一个灵魂如此高尚的人,但如果我任性,跟人闹不愉快,再高尚的人也会希望摆脱这只讨厌的大虫子。我竟然有了想讨好他的感觉,这太不纯粹了,我还是喜欢我们原来那样的关系,这一切,都是因为我是大甲虫,我要尽快好起来,重新变成人,但我能保证在以后的某一天,又变作虫子吗?人何其孤独!” 最后的感叹号把纸张划破了,戛然而止,李秋屿捏着纸,又看了一遍,凝神良久,再抬头,好像真见着了一只甲壳虫在沙发上躺着。 第26章 乔老师的性格,是真…… 乔老师的性格,是真古怪。 高中生了,不是小孩儿,上课得板板正正坐直,谁不听课罚站、打手心、罚抄课文……乔老师待大家,像对小学生那样,她不能容忍任何一个人不学习,不学习来学校干嘛的?不如回家睡觉。 有的老师会睁只眼,闭只眼,乔老师不,她若是长四只眼睛,也都要用上的。办公室老师爱聊天,男老师们说国家大事,女老师们聊个八卦、吃点零食,约好一道去逛街。乔老师大都是沉默的,她的生活里,没有休闲这种事。她过得像某种神秘宗教里的人,极能耐住寂寞、浮华,一个人住在教职工宿舍里,谁也没被邀请过去她家,她也不去旁人家里。 乔老师常年打扮的看不出性别,亦雄亦雌,她是学生心里的灭绝师太,但似乎又比师太年轻些。明月缺课的这段时间,乔老师每日必问: “李明月还没来吗?” 等明月来了,乔老师便趁信息技术一类的课给她补课。语文没什么好讲的,不要太用心,大家也能考得差不多。可乔老师比明月还上心,不仅关心语文,还关心其他科目。 乔老师说:“幸亏不是高三,加把劲就上来了,不能来念书,很着急吧?” 明月道:“有一阵发急,后来慢慢调解过来了。” 乔老师赞赏地看她:“你很坚强,有兴趣写一写这段时间的感悟吗?” 明月想写,不用人说自会写,可成了任务,她有点抵触,怕伤乔老师的好意,便说:“我落了些功课,想先学习。” 乔老师说:“你不懂,当下的感觉必须立即抓住,时间长了,感受会变淡,再下笔就不是那样的了。” 她殷切地看着明月,目光逼人,明月察觉到老师的怪异,于是,让谎话从嘴里出去:“我明白了乔老师,有时间会写的。” 乔老师对她这样好,大家都看得见。张蕾到办公室送试卷,瞥见明月的,单独放在一边,显然是乔老师有心为之。张蕾想,李明月崴个脚,又不是残疾了。李明月什么都没做,就得到了老师的喜欢,张蕾不理解。 最不能理解的是,有个人来接送李明月,她一下明白当初李明月成绩怎么窜上来的了。那是个很年轻,很帅气的男人,李明月居然有这样的亲戚,真是野鸡攀上凤凰。 不止张蕾,班里的人都注意到了李秋屿。他高大,挺拔,总是穿黑色大衣,像个幽灵在朦胧的清晨到来,再次出现,也是夜色正浓的下课时分。秦天明几个帮明月买饭,李秋屿便送了女孩子喜欢的小礼物,他做事完美,她们都说,长大了一定要和李秋屿这样的人谈恋爱,说完,嘻嘻笑起来,问明月跟李秋屿到底什么关系。 明月迫不得已张嘴,谎话又自己走出来:“小表叔。” 秦天明惊讶:“表叔?亲叔都不能这么对我。” 孟见星也知道了李秋屿是明月的表叔,这种事,一个人说出去,很快就乘着翅膀自由飞翔起来。 他帮明月捎来午饭,有排骨,有青菜,还有米饭,装在保温桶里,这让明月诧异。 “你干嘛给我饭吃?” 孟见星觉得她一开口,就特别有意思。 “你现在搞这么麻烦,都是我造成的,这样吧,以后我给你带饭。” 明月看看他,孟见星轮廓长得柔和,鼻子却很挺,他是个看起来不错的男孩子,很有教养。 “不用了,我有同学带,你都不跟我一个楼层。” “没关系,我在你楼上,顺路。” “怎么顺路了?你不得拐个弯吗?” 明月的教室在本层楼最里头,靠近卫生间。 孟见星说:“我真的很过意不去。” 明月笑道:“你放心好了,我不讹人,你要是真过意不去,以后下楼长点眼睛。” “你怎么还骂人呢?”孟见星耳朵微微红了。 明月不太懂怎么跟男孩子打交道,她跟女同学怎么说话,就怎么跟男生说,她哦一声,说:“你把你饭拿走吧,我同学已经去食堂了。” 孟见星没拿,他自己走了。 他一走,李雯跟几个同学进了教室,李雯笑着过来,抓起一次性筷子要吃排骨,她一点都不客气,尝了一块,又尝一块,说: “好好吃,孟见星喜欢你吧?” 明月心里毫无波澜,她要学习。 “怎么会呢?” 李雯拨弄着头发:“肯定是,孟见星很高傲的,都不搭理女生,却给你送饭吃。” 这种逻辑离奇,明月说:“他是因为觉得不好意思。” 李雯一直在笑:“他来咱们班溜达很多回了,等着献殷勤。”她亲热地搂住明月,“这么一个大帅哥喜欢你,你真是走狗屎运!” 她热情得诡异,明月不太舒服,他帅吗?没觉得,长得顺眼而已。 怎么他喜欢我,是我走狗屎运?明月完全不懂,她不觉得孟见星喜欢自己,都不怎么认识,也没说过几句话,他喜欢她什么呀? 李雯又频繁出现在身边了,只要孟见星送饭。 那些饭,都叫同学们吃了,一群人围上来,像帝国主义列强瓜分晚清。孟见星连着送几天,发现不对,问明月: “你怎么不吃?” 明月只花李秋屿的钱。 “真的有同学帮我买。” 孟见星跟女同学的关系都很好,没人会让他掉面子,他习惯了,他以为明月最开始是害羞,客气,慢慢就会高兴,她没有,她刚开始什么面孔,现在还什么面孔。 第54章 “如果你真不愿意吃,应该和我说的。” 孟见星没有做慈善的胸怀,他做一件事,就要有一件事的效果。那些可口的饭菜,不是为了满足不相干的人的口腹之欲的。 明月疑惑:“我说了啊。” 孟见星实在无话可说,他在想,她可能是个缺心眼。大约姓李的心眼,都叫李秋屿长去了,家族其他人成了智障。 “你学习上有需要帮忙的吗?” “没有,老师跟同学都会帮我。” 孟见星开始试探:“你爸妈来看你吗?” 明月摇头。 “我听姑姑说,你住亲戚家里?” 明月点头。 孟见星说:“你亲戚,一定怪我吧?” 明月道:“没有,孟老师跟他是朋友,你不知道吗?”她想,我们只在背后骂你。 孟见星心里冷笑,脸上很亲和了:“好像提过,是上次来接你的人?” 明月觉得他问题真多,她要学习,她没有跟孟见星闲聊的功夫,她都这样了,他却像只喜鹊只会呱啦呱啦问东问西,明月把他跟以往的男同学比较起来,没任何特殊的地方,除了听说他家有钱。 有钱没钱,都和她无关,明月不爱打听这种事。 外面飞起清雪了,薄薄的,打天幕下来,学校里的人都很兴奋。李秋屿这天有饭局,离学校不远,他因此早一点过来,在学校没有目的地走,他想起大学里这样的天气,几个人守着一台电脑,在论坛里跟人激辩,由他打字。他通常不说话,负责把旁人的观点发出去。他是旁观者,既不推波助澜,也不出手阻止,他见证过许多事的发生,就像老保姆。 窗户上全是雾气,外面雪纷飞。 也是下雪的时候,明月在疯跑,李秋屿脑子里一闪而过她的样子,场景不停交换,渐渐便没了界限,界限消失了,置身于大雪无垠好像肉/体也消失于虚空之中。直到路灯下跑过来两三身影,李秋屿仿佛才重现人间一样。 那是几个男生出来买东西。 孟见星看到了李秋屿,他那个身形,真是再熟悉不过,他比爸爸年轻太多。孟见星破天荒地主动走向他,李秋屿在淋雪,比路灯醒目。 “李明月是你表侄女?” 李秋屿觉得他非常没礼貌,和孟文俊很像。 “跟你有关系?” 孟见星拨了拨头发,他在意形象,会打理发型。 “我就是问问,别到时告诉我们李明月是你女儿,往爷爷跟前凑。” 李秋屿说:“你跟她说什么了吗?” 孟见星不屑道:“只要你不说,没人会跟她多嘴,当好你的小表叔吧。” 李秋屿微笑着:“好,没人往你爷爷跟前凑,倒是你,往我表侄女跟前凑得很勤快。” 孟见星立刻明白明月什么都跟他说,她真是个智障,两人关系很好吗?都一个表字了,能好到哪里去? “我犯错我承担,该花的钱一分不会少,我不像你。” 李秋屿说:“说的好,你怎么会像我呢?我不是你爸爸,也不是你妈妈。” 孟见星厌恶李秋屿的做派,他永远不生气,保持风度,更显得旁人丑陋,可他最丑陋,孟见星坚信自己看穿他的内在,他轻视同龄人,觉得自己最成熟,最老道。 “你在含沙射影说我爸吗?你不配。” 李秋屿笑道:“上自习去吧。” 孟见星冷哼:“你心里早把我骂无数遍了。” 李秋屿说:“没那么闲。” 他知道这孩子对他敌意大,他们几乎不说话的,今天破例,李秋屿完全明白孟见星的心思,他不计较,只希望他尽快闭嘴滚蛋。 “李明月是住你家里?” “这跟你还是没关系。” 孟见星点头:“你要是真觉得跟我们姓孟的没关系,就不要老有事没事去爷爷家晃荡,没人欢迎你。” 李秋屿还是微笑:“最好跟我说话客气点,如果你还想找明月的话。” 孟见星哑然,他果然没看错李秋屿,李秋屿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这是妈妈的原话。他一下拿捏自己,他想拿捏孟家所有人,他是条变色龙,需要变作什么颜色,便能变成什么颜色。 他感觉受到李秋屿的羞辱,阴沉沉看他一眼,快步跑走。 雪下紧了,大自然的一点动静,也能激得学生们欢叫,像圈久了的动物,一开门,横冲直撞,乱跑一气。李秋屿把明月背下来,人群里,张蕾瞧见这一幕,目光尾随着,她来城里后见到很多异性,尤其是男人,她去妈妈工作的地方,见过太多了。没一个像样的,肥头大耳,看起来就是臭的,腥的,打灯光里一过,像《西游记》里的妖怪,可他们有钱,想消遣什么就消遣什么。他们还没子虚庄的土鳖爷们好看,张蕾反胃,她幻想着好看的异性,男同学们不肥,不秃头,可人丑,有人暗恋她,她一看长这么丑,立马觉得奇耻大辱,简直像被人往脸上吐痰,洗了澡还是觉得脏。 怎么李明月命这么好呢?她身边的同性、异性、都是好看的。如果说张蕾对理想异性需要想象,那么李秋屿一出现,她的想象就中止了,她觉得男人都应该这个样,挺秀、英俊,赏心悦目。可现实是,丑人遍地走,雨后**一样到处蹦跶,十班一个好看的男生都没有,一个帅气的男老师也没有。张蕾渴望得到异性的关注,她只要好看的。 在飘渺的风雪里,张蕾一想到这两人什么也不知道,只有自己被嫉妒烧得痛苦,就更难受了。 雪一直下,路面变得不好走,李秋屿推着明月不停跟人说“借过”,出了学校,李秋屿把轮椅寄存在门口的商铺里,两人躲进汽车,明月松口气。 “真是好雪!” 李秋屿低头,看手机推送的天气预报:“希望不要下太久,回头化雪慢路不好走。” 明月说:“瑞雪兆丰年,这时候就该好好下一场雪。” 李秋屿笑道:“我倒没想这么多。” 明月感慨:“我想的是庄稼,你说的是出门,咱俩出身不一样,立场就不会一样。” 李秋屿抬头,她真是少年人,思想活跃,敏锐聪颖,乌亮的眼珠子在昏暗车里也能看得到。 “求同存异,不会因为立场不同要和我绝交吧?” 明月脑袋往窗户上一靠,鼻腔发出笑声。 “今天上完政治课,我跟秦天明还说呢,我们是无产阶级,城里有钱同学大概就是资产阶级了,你也是,对吗?” 李秋屿笑道:“现在叫阶层,再说了,我怎么也不能算资产阶级,只不过有份工作。” 明月说:“这已经很好了,我念书考大学为的就是像你这样。” 李秋屿道:“你会比我好,一定会的。” 两人说着话,到小区时雪已经落得厚,李秋屿背她上楼,他不知是换了洗发水,还是洗衣皂,有种新的味道。明月趴他脖颈闻了又闻,鼻息喷洒,热热的,李秋屿笑道:“怎么跟小狗一样?” 第55章 明月被他说得来劲,又嗅又拱,头发丝轻戳着他裸露的皮肤,像搔到了什么,李秋屿说:“别闹啊,摔了再制动两星期。” 明月说:“你换味道了。” 李秋屿道:“我换味道了?看你说的,我怎么不知道我有味道?” “反正我闻出来了。” “你狗鼻子啊?” “因为我们是同类,我一下就闻出变了。” 李秋屿抬眼,又在电梯镜子里跟她对视,他的脸,在镜子里像雕塑那样凝固不动,眼窝簇着长而直的睫毛。明月也回望着他,两人都没说话,电梯门开了,她才欢呼: “到啦!” 卫生间的水龙头坏了,李秋屿刚发现,便告诉明月:“用我屋里的吧。” 明月说:“你屋里不是不让人进吗?” 李秋屿笑起来:“我还以为,你早偷摸进去过了。” 明月哼了声:“才没有,我可不是那种人。” 李秋屿说:“今天如愿以偿,进去吧。” 明月心砰砰跳起来,李秋屿的房间是神秘之地,他开了灯,给她放热水,放了会儿,叫她进去洗脸刷牙,自己往书房来。 房间没什么特别,一张床,一个衣柜,床上却是两个枕头,床头柜放着两本书、一个包装盒,不晓得装了什么。窗户是百叶窗,她觉得像某个文学作品的场景。她使劲吸吸鼻子,嗯,好像有淡淡的香皂味儿,室友说男的其实熏人,枕头都是黄的,洗不干净。 明月进了卫生间,看架子上的洗漱用品,扫了几圈,一一拿起来闻。她发现了李秋屿的剃须刀,观察一番,不晓得碰到哪里,剃须刀振动起来,吓她一跳,像冷不丁抓了条滑不溜秋的鱼,蹦到水池里,明月忙不迭乱按一气,剃须刀不动了。 她轻吁口气,目光落到一枚发卡上,这是谁的,不言而喻。明月眼神虚迷,发了半天呆,毫无意识地拿起它,把头发散开,别到鬓边。镜子里映出她嫩的脸,发卡上的蝴蝶,栖息在眼尾,她只管看自己,一动也不动。 李秋屿什么时候过来的,她完全不知,只晓得镜子里突然多出一个身影,她竟也不慌,定定地冲他微笑: “我漂亮吗?” 李秋屿见她半天不出来,怕她有事,进来便瞧见镜中人的神气,他看得很清楚,却没有回答,依旧只是注视她的眼。 像是反应过来自己问的什么,明月腮上发烫,立马拽发卡,却缠住了头发,李秋屿上前:“别动。”他不知怎么回事,手上动作牵扯到头皮,明月叫了声,他才俯身低声说,“弄疼你了?” 她腮上红晕一阵阵见深,垂着眼点头。 李秋屿终于把发卡取下,丢到一旁。 “洗漱好了吗?” 明月心里乱乱的,摇起头,微微颤抖着去挤牙膏,塞进嘴里囫囵说:“这就好。” 她纤窄的身体弯下去,李秋屿站后头看片刻,灯影里,也瞧不出什么神情,他催她洗漱完快点去睡觉。 这个事,弄得明月自己生了些别扭,第二天再见李秋屿,浑身都不自在起来。李秋屿待她,还是一如往常,自然得很。 第27章 这样的日子一长,向…… 这样的日子一长,向蕊受不了,她觉得李秋屿的闲余功夫全叫明月霸占了。一天,两天,一周,两周,没完没了,李秋屿雷打不动十点多去接明月,向蕊觉得这是该明月父母做的事。 快下班前,新换的上司过来,很热络问:“小向还没走啊?”他说着,倾过身子往她电脑上瞧,向蕊觉得头发动了,那是他说话的气流扇动过来。她身子一偏,笑说,“这就走。” “你们小年轻下了班精力也旺盛的很,”他始终笑着,“我一来就听说年轻人里头数你最上进,得给你涨工资。” 向蕊干笑:“比我上进的多了去,真的。” 她在事业上确实没什么心力,不过有工资拿,撑不死,饿不着,最重要的是生活。向蕊念书时便如此,对自己要求很低,稀里糊涂上了所普通大学,又得一寻常工作,她觉得没什么不好。 “我看你最踏实,很难得了,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要是想走捷径容易得很。”这人生得一股猴相,向蕊心里讨厌,装作看腕上的手表,“哎呀,要迟到了,真得走了!” 她出了门,便沉着张脸,一路开车往酒店来找李秋屿。两人在附近的一家老店吃饭,向蕊爱吃奶油培根意面,奶味重,她吃得心不在焉,索性问: “今天还去接明月?” “要早点去,最近那片修路,堵得厉害。” “是不是李明月的父母,救过你的命啊?” 李秋屿笑了:“怎么这么问?” 向蕊极不痛快了,这日子,好像不再是她跟李秋屿的,加上今天遇上恶心的事,她实在烦躁。 “我觉得你不爱我了。” 她用刀叉把盘子弄得作响,再使些劲,盘子都要翻下去,李秋屿抚她的手背:“心情不好?” 向蕊顿了一顿:“你还能看出来吗?” 李秋屿说:“我知道最近陪你少了,年假一定补偿。” 向蕊把脸一仰:“不行,现在就要你补偿,就今晚,你让她住一晚宿舍吧,同学不能扶她上楼吗?” 她反手握住他,纤细的手指在他腕处摩挲:“真的很想要你。” 李秋屿低笑了声,他一笑,向蕊便觉得自己软了,只有在李秋屿面前她才更是女人,她需要爱抚,温柔,蚀骨的快感,这些他都能给她,可他为什么笑,向蕊不知道。他跟她的女性朋友吃过一两次饭,他有这种魅力,几句话就叫人对他充满好感,向蕊心生警惕,自己喜爱的,别人也会喜爱,她没再让李秋屿跟朋友们接触过。 “必须表态,要不然生气了。”向蕊端正身体,望着他。 李秋屿说:“周六?周六到家里去。” 向蕊不耐烦道:“不,就今晚。” 她只不过是一个普通女人,想要便说,得不到就要发脾气,活色生香,有着蓬勃的性/欲,性/欲也是生命力的体现。哪怕死了,她也是一具艳尸。李秋屿对自己反起胃来,但只是微笑。 吃完饭,他把向蕊带回家,发觉她含着点报复的心态,咬他,抓他,李秋屿轻而易举控制住她,向蕊却突然哭出来,说叫人骚扰了。 “那死男人就是个色鬼,他想摸我,我快恶心死了,他想干什么我心里明白得很,又不想得罪他,我今天心情糟透了!” 李秋屿有些惊讶,他确实亏欠了她,他把太多时间跟精力花在明月身上了,自己没意识到,向蕊在他怀里哭诉了许久,他好像才看见自己的问题。 “他要是再动手动脚,你明确拒绝,如果他还敢,你告诉我,我来找他。” 向蕊对这个没当太大的事,她借此发泄,发泄对李秋屿的不满,李秋屿真要去找,她又担心起来:“你还能打他啊?” 第56章 李秋屿说:“打他做什么,要弄就弄死他。” 向蕊震惊,他语气是淡的,也没什么凶狠表情,她从没听过李秋屿这样讲话。 “你,你说什么呀,总不能因为这就去杀人,你可别啊!” 她真是后悔说这个事,看他那样淡漠地微笑着,森森的,陌生极了。 李秋屿抚摸着她的腰:“你以为我要去杀人吗?” 向蕊完全被他搞糊涂了,她惑然望着他,又搂紧他,不放李秋屿出去,好像一放出去,就再也见不着人了似的。 外头空气跟冰水一样,窗户却起雾,一人一口气,玻璃便流泪一般往下淌水珠。明月在教室觉得闷,刚推出条缝,后头同学叫唤:“李明月,冻死了,别开窗啊!” 明月不怕冷的,教室气味不好,她好像又闻到蒸腾了一夜的鸡笼。 “李明月在乡下受冻惯了,最能吃苦,对不对?”李雯冲她眨眼睛,她总是开玩笑的语气说这种话,明月看看她,她撒娇呢,“对吧对吧?” 明月点头:“我确实具有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这话把跟前的同学都惹笑了,什么样的笑都有,李雯也笑,课间的时候,秦天明过来跟明月低声说: “你真傻,听不出李雯挖苦你吗?” 明月说:“知道,她其实是黑心眼的女巫。” 秦天明眉毛一拧:“哎呦,你真够搞笑的,她以前不是跟你挺好的吗?” 明月把一沓试卷竖起来,往桌上托托敲着,码整齐了,再用夹子夹好:“我一开始也这么觉得,她很热情,其实不是,她不过是看我从村里来的,一厢情愿认为我好收买,好使唤,现在发现不是,就阴阳怪气一下。” 秦天明问:“你不生气吗?” 明月笑道:“不生气,她过个嘴瘾而已,这很幼稚,觉得人家都该围着她转,她不是太阳,我也不是地球。” 秦天明恍然大悟:“我说呢,怎么感觉她对你跟以前不一样了,看着笑嘻嘻的,实则话里有话。” 明月又道:“等我脚好透了,咱们一块儿去盛元书城逛逛?乔老师推荐的,那儿卖的书又多又便宜,坐那看还不要钱。” 秦天明说:“我跟你不是一个口味,你喜欢看小说,我喜欢看社科类作品。” “什么是社科类作品?”明月来了兴趣。 秦天明是自诩理性的少女,不看小说,不关心男同学,比她成绩好的全是书呆子,比她成绩差的,都是智商不行。但她做派低调,仅限于心里暗想,她出身本市郊区农村,懂得夹着尾巴做人。 在她眼里,明月是颇有罗曼蒂克精神的乡下土包子,两人都是土包子。 “就是一些跟政治、经济、历史相关的书籍,不像小说,都是编故事,这些书直接告诉你这个世界的真相。” 秦天明一板一眼说道。 明月笑得跟小老鼠似的,叽叽响。 “听着真高级。” “图书馆就有,我借了本《理想国》,柏拉图的。” 这是秦天明的枕边书,不往教室拿,省得有人说她装深沉,她对理论性的东西十分感兴趣,自认为将来说不定能当政治家。 明月对她高之又高的理想表示佩服,然而自己,依旧只想做一个能于大千世界自由说书的漫游人。 她戳下秦天明:“好啊,趁着我没来上学,你偷偷看那么好的书了。” 明月本觉得自己跟秦天明不算太好的关系,自打复课以来,秦天明帮助她许多事,两人多有不同,但友谊是可求同存异的。 她想到李秋屿的话,又默默抿嘴。 今天李秋屿迟迟不来,人陆续走了,明月在教室等,秦天明说:“你亲戚呢?” 明月说:“可能堵车吧。” 秦天明道:“要我陪你一会儿吗?” 明月拒绝了,秦天明是非常珍视时间的,只有课间,是她们放松闲聊的时机,去说些跟习题试卷无关的事物。现在下了晚课,人家要打热水、洗漱,上床抓紧翻一翻心爱的书籍。 窗外来了个熟悉的身影,往教室里看。 “李明月,怎么你表叔没来接你?”孟见星把窗户拉开,伸头问道。 明月说:“你又顺路拐过来的吗?” 她声音里带笑,仿佛是硬憋住不让泄露出来的那种。孟见星真有毅力,明月心道,他这个人愧疚也太深了吧。 “我问你呢,你怎么反问起我。” “他会来的。” “你怎么这么肯定,万一他有别的事把你忘了。” 明月心里顿时不高兴,她想,你又不了解他,说话真够武断的。 “他不会,他如果不能做到的事就不会答应我。” 孟见星脸上流露鄙夷,叫过道的灯影蔽着,明月看不清。 “马上熄灯了,我背你下去吧?你在一楼等他。” 教室静静的,只剩高摞的书本、资料,桌椅也沉默下去,白昼里的声音、人影,统统退却,明月回头看几眼,有点心神恍惚,她倒也没扭捏,问孟见星: “你行吗?再把我摔了,那可是二次加害。” 孟见星说:“背你小意思,你放心,这次哪怕我摔了都不会摔你。” 明月脱口而出:“笨蛋,你摔了我铁定摔,咱俩是一根线上的蚂蚱。” 孟见星嘟囔一句:“真没看出,你挺爱骂人的。” 明月觉得跟孟见星也熟了点,他是挺好的男同学,她不气他了,也不怪他了,不撞不相识,她要把事情往好了想。 她趴孟见星背上,伸手关了灯,又锁门,孟见星得配合她,一会儿高一会低,他脖子通红:“你一点也不轻啊!” “你真弱小,白长了大个子,小表叔背我压根不费劲儿。” “我哪儿能跟他比,他三十的人了,一个大男人,再背不动你不丢人吗?” “你怎么知道他三十?” 孟见星皱眉,有些懊恼,脑子转得极快:“听姑姑说的。” “你看着路,慢点儿。”明月提醒他。 刚下完一截楼梯,她听见脚步声,很急的,明月不用看,这感觉太准了,她立马抢先开口:“我在这儿!” 李秋屿跑着过来,一步跨三个台阶,人沉沉喘着。他知道晚了,眼看教学楼就要一片漆黑,她会害怕的,他其实记得她不怕这个,但情感上替她先一步怕着了。 楼梯的灯,不甚明亮,大约要定一定能看清楚人,李秋屿听到声音,上下打量了一番两个人。 “孟见星想把我背一楼等你。”明月作势要下来,李秋屿过去扶她,顺带道谢,孟见星勉强回句“不客气。” 楼梯那样长,孟见星看李秋屿果真一步是一步的稳,李明月趴他身上,两人往夜色里走。出了教学楼,几步便走成一万里,将孟见星隔在另个世界。 第57章 天成了墨黑的河,闪着几点微星,明月仰头看见了,她猛得吸气,叫寒冷刺激得一阵爽快。 “孟见星名字起得好,他可能是夜里生的,满天星星,我下次要问问他,是不是跟我名字由来一样。我突然想,我叫李见月也好听。” 李秋屿却说:“来的时候门口太堵,车子停得有点远,背你过去。” 明月见他没搭理这茬,不太在意:“我猜你肯定堵车了。” 她喜欢抬头看看夜空,冷也爱,一说话串串白汽直对天上星星窜去。明月又问:“你说,我叫李见月好听吗?” 她像是忘记了镜子前的那个事,装作没问过,这会儿的问题不再突兀,也不奇怪。 李秋屿说:“不好听,没你爷爷起的好。” 怪扫兴的,明月仰头累了,松弛下来,脸贴到他毛衣的高领上,再说话,暖轰轰的鼻息流窜过来: “你的名字谁起的?有什么涵义吗?” 她闻到毛衣上的味道,憨甜的,明显的,像雪花膏挤多了之类,明月靠气味辨别李秋屿,她一下猜出他跟向蕊刚碰过面,这种味道,一定是向蕊的,即使她从没闻过她。 李秋屿告诉了她:“我是深秋出生,屿是……” “其实你不来接我也行,我觉得好差不多了。”明月打断他,李秋屿微微诧异,他笑道,“小孩儿脾气,想哪儿是哪儿,刚还问我名字来历,这又想哪儿去了?” 明月本有许多话要同他说:秦天明的《理想国》,他知不知道什么社科类作品值得一看,他的书房有吗……他有的,是他自己的日子要过。 “怎么不说话了?” “要不然,下周开始别接我了吧。” 李秋屿没说什么,路上寂静了,他踩到一个洼坑,溅裤腿上泥点子,鞋子也脏了,他找到自己的车,车里是同样的味道,明月闻到了,这车不想坐,好像气味是病毒,向她嘘着热气。 “真快,都快期末考了,放寒假我还要回家赶会呢。”明月又说道。 她跟李秋屿一向是能说着话的,这样沉默,两人之间的空气比窗外的要冷了。 李秋屿终于回应:“真想赶会,更该养好脚,不差这十天半个月了。” 明月说:“可来来回回太浪费时间,我也想住回寝室了,能跟同学聊聊天,方便交流题目。” 李秋屿一手掌着方向盘,开得很慢:“过几天,我得去出差,你先到孟老师家住,我两天就回来了。” 明月不知在想什么,垂着眼。 “我知道你有点怕孟老师,觉得不自在,但她人其实很不错的,也关心你的学业。不去孟老师家,难道想去向蕊姐姐家吗?”李秋屿最后是玩笑,想逗她说说话。 明月抬起脸:“行。” 李秋屿目光炯炯:“行什么?” 明月道:“我想去向蕊姐姐家里。” 李秋屿跟向蕊说了出差的事,她自告奋勇,要替他接几天明月,可以住她那里,倒比住他这个大男人家里更便宜。李秋屿完全没想到明月愿意,他早已回绝。 “不方便吧,她住的离你学校有点远。” “没关系,就两天。” “你刚不是说想回寝室吗?” “可你也说了,要想赶会,更得把脚养好,不差这些天了。” 李秋屿一时无话可说,过了会儿,才笑一声,像是笑话自己。 第28章 政治孙老师是个讲究…… 政治孙老师是个讲究的中年男性,喜欢梳油头,春秋天气必要扎腰带,露出某某标志,认识的同学说,那是个大牌子。他上课悠闲从容,很受学生喜爱,在老师嘴里,上下五千年,弹指一挥间,但这些都比不过他两年的旅日经历。 最开始,明月听得兴致盎然,孙老师事无巨细分享了两年在日经历。眼看到学期末,孙老师依旧忘不掉那段光阴,每节课必提,明月便跟秦天明相视一笑,颇为无奈。 中午的时候,学生走光了,走廊剩明月秦天明两个抱着饭缸,一边说,一边吃,阳光隔着玻璃透进来,像小猫偎在脚边。 明月说:“孙老师更爱日本。” 秦天明说:“抛开那段历史,日本确实比我们文明,他们的盘子都要刷七遍。” “你怎么知道的?” “杂志上看的。” “刷七遍能证明什么?” “证明他们爱干净,做事认真。” 明月用勺子拌着米饭:“那它真文明,这么文明却侵略别人。” “那是过去的事,现在日本是发达先进的国家。” 明月说:“狗改不了吃屎。” 秦天明从不说这样的俗语,她听得也多,内心不认可,觉得粗鄙,她来城里念书是要当文明人的,可不能再像村里老少,动辄骂人。 她说道:“不过有一点我也怀疑,日本人的马桶水真的能喝吗?” “为什么要去喝马桶水?我其实想问问孙老师,他在日本是不是喝了两年马桶水。” 隔壁什么时候坐了一个人,两个都不晓得,自顾自说话。秦天明捣她一下,明月便看过去,是张蕾,她在十班的领地,淡漠地看过来,嘴里慢慢嚼着饭。 “李明月,你嘲笑孙老师。” 明月说:“我只是质疑他说的。” 张蕾冷嗤:“孙老师去过日本,你去过吗?你在那生活过吗?你知道咱们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差距吗?” 这样的话题,男老师们最爱。 有时去办公室送作业,能听见男老师们激烈地辩论,一个人,一旦有了知识似乎就有了表达的能力,明月偶尔听到两嘴,想再听听,却不好逗留。 明月道:“没去过也兴我怀疑怀疑的,我们国家早晚会发达。” “靠打工吗?”张蕾脸上的讥讽更深了,“这也不是你能操心的事。”她喜欢反驳,一旦开口全身的神经都苏醒过来,进入战斗。 秦天明觉得张蕾说话很冲,她有一部分认同,却想杀一杀此人锐气,因此说道: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张蕾像听到天大笑话,一副怪不得你俩能玩儿到一块去的表情。她目光直逼秦天明,又切到明月身上: “现在给你们机会移民发达国家,去不去?” 秦天明心动了,她直言:“当然。” 外头一定比这里好,许多人都这么想,他们对外面的想象,靠几本杂志,靠老师的描绘,那些言辞一点激动不了明月。 明月便说:“没兴趣。 ” 张蕾意味深长看向她:“你这么说,是为了显得你特立独行吗?” 明月说:“哦,我还以为想移民才显得特立独行呢。” 张蕾冷漠道:“我早就知道,你会诡辩,将来同学里真有移民的你可别嫉妒。” 第58章 明月晓得自己解释,张蕾也不会信,便不去证明自己。她跟很多人都说不到一块儿去,那就不说,浪费口舌。她的心里话,只能跟李秋屿说最保险,他是最好的倾听者。 可李秋屿出差了。 他之前也出差,只不过她崴脚之后没再出远门,明月对工作了还要跑来跑去也是第一次了解。她以为,人工作了,只守在固定的地方,就像自己家的田,几百年不变。 明月先前想着骑车,想着跑,现在只希望脚好利索就行,能顺畅行走,不要人照顾,便是好事。人只能坐教室里,校园也就变得大起来。 走廊里的人,陆陆续续多起来,孟见星给明月送水果吃,这样冷的天,他带来一盒草莓。别说冬天,春天明月也不吃草莓。 草莓红红的,鲜艳欲滴,明月觉得它是很美丽的水果,但对吃它没多大兴趣,一口一个,不禁吃。不像苹果,一啃老半天,叫人心里踏实,好像是在吃水果。 “你自己吃吧。” “给你的。” 孟见星总来找明月,看着像两人谈起了恋爱。枯燥的学习生活里,谈恋爱是禁忌,禁忌又是美好的,叫人兴奋的,大家离成年不远了,越近越躁动,巴不得一脚踏进去。自己没人谈,看别人谈也刺激,这值得寝室秉烛夜话。 孟见星一来,大家就笑,看着他们,孟见星清楚同学们怎么看,怎么想,他也不挑明,喜欢李明月吗?他说不好,知道她小表叔是李秋屿更叫他来得勤,这什么心理?大约是变态吧,孟见星想。 他有点享受这种氛围。 明月浑然不觉,她明白周围的笑,却不往心里去。孟见星执意给草莓,她打开盒子,分给秦天明,也招呼张蕾: “吃草莓。” 张蕾陡然站起,她只能接受自己把草莓施舍给李明月,事情反了,她自尊心极强,又当着孟见星的面,她不会像秦天明那样客气两句真吃了。 孟见星是好看的,跟那些大丑哈蟆比,真是一个天,一个地,张蕾谈也要谈孟见星这样的,可孟见星明显喜欢上了李明月。 明月见她像受了极大冤屈回了自己班。 晚自习下课后,是向蕊来接她,化学老师把明月背下去的,老师四十多岁,背她直喘,明月不大好意思:“徐老师,我很重吧?” 徐老师扶着腰:“不重不重,是我缺乏锻炼。” 高中老师辛苦,起的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徐老师看起来连洗头的时间都没有,明月在他头上闻到脑油味儿,她疑心自己也有,是否熏到过李秋屿。 向蕊的车,和李秋屿的完全不同了。车里面香香的,到处是小摆件,后排座有两只玩偶,像是她拉的乘客。 向蕊待她总是十分热情,一见面,笑语盈盈的,一会儿问冷不冷,一会儿问学习累不累。她像个知冷知热的大姐姐,又漂亮又好心。 车子好不容易开出学校路段,向蕊又停下,买烤红薯给她吃。 向蕊笑道:“我上高中时下自习课总是饿,回到家妈妈还要给我加餐。嗳?你吃呀!” 明月担心:“会不会弄脏你的车?” 向蕊说:“没事,我经常在车里吃东西。” 明月小心翼翼吃着,生怕掉渣,烤红薯是甜的,甜的她都爱吃。 向蕊问:“快到学期末了吧?放假回家吗?” 明月说:“要回家的。” “你家在哪儿啊?” “很远的村子里。” “爸妈都做什么的?” “打工。” “过年就能见着了吧?” “能。” 向蕊没问李秋屿的,都问了明月。问过一遍,她想着过年真就好了,李明月会回到属于她自己的地方。 她心情高起来。 向蕊自认为明月是腼腆的,放不开的,到家后给她介绍这里做什么,那里做什么。阳台上挂满内衣裤,她的内衣是成套的,带蕾丝花边,黑的浓重,白的纯洁,红的又绮艳,明月一抬头看到,一个女性的,神秘的世界扑面而来。她不晓得内衣也能配套,她还穿着棉布背心,发育起来,觉得小奶/头顶出痕迹不雅观,自己又缝了一层,内裤更不要说了,是平角的,洗得松松垮垮。没人给她买内衣,她也没这个意识。 住李秋屿那儿,李秋屿似乎为了避嫌,在酒店洗澡、洗衣,从不在家里做这些事。明月的内衣裤自己洗干净后,钟点工帮忙晾,她总在人走后拿起晾衣杆,把衣服滑过来,夹住内衣裤,创造一个安全地带,不叫人看。 那些内衣,像是旗帜鲜明的标志物。 向蕊的家,一进来就知道是女孩子住的。她的沙发柔软,舒适,前面小圆桌上堆满零食、时尚杂志,底下铺着花朵形状的毯子,客厅的木质地板光洁、明亮,墙角放着长高了的植物,快要挨到天花板。 她给明月安排的卧室,看着温暖、干净,头顶是蝴蝶似的吊灯,床上铺着印有樱桃的床单,特别清新。明月觉得很梦幻,她以为李秋屿的家就好极了,向蕊的家,更迷人,更叫人沉醉。 向蕊所有的房间里,都漂浮着香气,女人的香气,成熟的,甜美的。 “别害羞啊,就像到自己家一样。”向蕊领她到卫生间,突然凑过来,“你皮肤真好,哎,你这个年纪什么护肤品都用不着,不像我,过了二十五就要走下坡路了。” 明月疑惑:“什么意思?” 向蕊又把她当小妹妹了,笑道:“唉,你还小自然不懂,女人青春很短暂的,过了二十五就会开始衰老。” 明月震惊,这么快吗?她没感觉到青春呢。 “我觉得你年轻,还非常漂亮。”她看着红艳的嘴唇说。 向蕊笑起来,被人夸总是心情愉快的,她一激动,便喜欢送别人东西,她有各式各样的发箍、发卡,无数小物件。向蕊一样样朝明月头发上比划,明月怔怔看着镜子。 “哎呀,你小姑娘戴什么都好看,喜欢哪个?姐姐送给你。” 明月摇头:“我戴不着,同学们都只用黑皮筋,只有个别人才爱打扮。” 向蕊说:“这是旧思想,女人就该漂漂亮亮的,我都后悔高中时那么年轻没好好打扮,天天穿校服,还不能烫头发。” “除了这个,都可以挑。”她笑吟吟拿走一个字母发夹,“这是你小叔叔送我的,不能给你,要不然他会生气的。” 明月看了眼:“很贵吗?” 向蕊说:“miumiu的,意大利的一个牌子,听过吗?” 明月摇头。 她对品牌一无所知,那该是很贵很贵的东西,但有多贵,不清楚。 “大概两千来块钱,不让你小叔叔买,他偏要,其实我戴什么都是图款式,很容易腻的。”向蕊脸上依旧是愉悦的,眉飞色舞。 明月心口叫这话重重一击。 两千多块钱……一个发卡,看着只是亮晶晶而已。她完全震惊了,无法理解李秋屿,也无法理解向蕊,他们享受这样的东西,为什么他们的钱来得那样容易?她好像叫人突然给掷到一个极陌生的世界,过去的认知,和这个世界不在一个宇宙里,一丁点相似之处都没有。 第59章 她对他感激不尽,她觉得花了他那么多的钱,他看起来总是不在意,她一年的学费,其实就是一个发卡,在他手里。他说他不过是个普通人,如果真是这样,那她和奶奶,便真的是蝼蚁,尚且没有化作人身。 明月心里震荡,向蕊留她在这洗漱,她看着洗漱台上的一样样东西,又是陌生的,女人的,带着迷离不清楚的感觉,这都是组成向蕊的物件、气味,一个人,不仅仅是由身体组成的。 李秋屿喜爱的,深爱的,就是这样的。 她想流眼泪,为今晚这个世界,这跟家乡多么不同,跟学校也那样不同。她完完全全地像橱窗外的人了,看景一样,她想果然向蕊和李秋屿是一个世界的,生来就注定了,她从土里出来的,他们不在土地上。 念书最终为了这个世界吗?那要等许久以后了,那也未必,长大了就一定能够到这个世界?像乔老师说的,有的得到,有的尚未。 她一夜没睡安稳,总是做梦。 第二天,早早起来坐沙发等向蕊,她匆忙出来,只穿个内衣,托住那两团白的、饱满的球体,自言自语找什么。明月眼睛又是一震,她第一次直面年轻的女人的身体,那样曼妙,线条优美,一点不给眼睛逃避的机会,美丽就是这样的。 她隐约记起童年,跟杨金凤一块儿去澡堂,起得绝早,要赶在第一批洗,没有淋浴,只有一个大水池。雾雾的池子里,飘满灰泥,长长的,里头挤满白花花的人,像是肥肉,蹭过她的脸。她只觉得闷,喘不过气,身上被杨金凤搓到通红发痛,一个冬天,只在过年前去那一次。 记忆也是水池子,起了雾,什么都看不清楚,她却看清了向蕊。 向蕊家里只有时尚杂志,没有其他书,她爱漂亮,爱打扮,自己就是美的,她的生活充满了享乐,过得快活,她上了车第一件事是抹护手霜,她的手又白又嫩。明月默默看着她,她便问: “你要不要来点儿?这个送你吧,很好用,我刚买的。” 护手霜随意丢给明月,明月恍惚觉得,她又有点像李秋屿,当初丢小金佛便是这样的动作。 他们当然是善意的,慷慨的,明月却生出一种羞耻感,她说不清楚,她没那么大方,也没东西可送。 她不能这个时候讲自尊心,她已经接受了李秋屿,是被资助者,向蕊自然也拿她当乡下穷小孩,认定她会接受,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都是小小不然的。 她忽然看见向蕊车头那放着个小花篮,巴掌大,昨晚车里灯光暗,没留意到,这下看到了。 两天过去,李秋屿要回来了,向蕊跟她说:“能不能跟你借一晚叔叔?”她是真的高兴,跟明月商量起来。 明月尴尬道:“他不是我的东西,你问他。” 向蕊说:“他总觉得应该照顾你,这当然是应该的,不过,借我一晚上总可以吧?”她笑着摸明月的脑袋,“你头发真好。” 明月囫囵说:“你问他吧。”她没了跟秦天明说话的自在,她是面对一个女人,还是李秋屿的。 向蕊笑道:“可他听你话。” 明月说:“怎么会呢?他是大人,而且我早说过我能住寝室。” “那姐姐当你答应了?”向蕊亲她一口,带着香风走了。 一整个自习,明月心神不宁,她跟秦天明说好,帮她回寝室,秦天明面露难色:“我背不动你,只能扶一把。” 快下自习时,她不去看窗户,还是同学戳她:“李明月,你表叔来了。” 李秋屿赶来接她,他冲她微笑,像平时那样。明月却坐着不动,低头验算,李秋屿靠在栏杆等她。 “快熄灯了,别学了,明天再用功。” 李秋屿进教室,见只剩她和秦天明,便打句招呼。 “我不去了,我跟同学回寝室。”明月笑笑,“我没手机,下去打电话也不方便,就没能提前跟你说。” 李秋屿看看秦天明,笑道:“不会叫人家背你吧?” 明月说:“扶着我就行,我这个脚不使劲。” 秦天明扯扯她衣服:“你表叔来都来了,你还是回去吧。” 明月看向她:“回去麻烦,快考试我要抓紧复习。” 秦天明不好说话了。 ” 李秋屿道:“明天吧,你要实在想回寝室,明天我不来了,但今天都到这了,总不好叫我跑空。” 他示意秦天明回去,坐在明月对面,一下下捏着手套: “走吧?买了礼物给你,回家看看。” “多少钱?”明月忽然抬眼。 李秋屿笑道:“先回去吧,再不走不好走了。” “我想知道多少钱?” “几块钱,我在路边正巧见到几个中学生在店里买东西,给你买了对发卡,我看你前额都是碎头发,夹起来学习方便些。” 他跟她解释很长,明月握着笔,直勾勾盯他: “你靠买东西叫人高兴吗?几块钱就能叫我感激你,但对于别人,你就得花更多钱了。” 灯忽然灭了,一阵 黑暗拍打到脸上。 第29章 李秋屿在黑暗中捉到…… 李秋屿在黑暗中捉到她手:“先回家。” 明月挣了一把,好像在生气,或者是伤心,李秋屿真想在她脑袋上拍一巴掌,他了解青春期小孩难缠,不想明月也是,脾气倔起来像不愿意回家的小狗,硬往后掣。 但他还是把她背下了楼,一路上,两人都不说话,进了家门,李秋屿摁亮灯,在灯芒中看明月一眼,她脸通红,李秋屿不去管她,脱外衣,洗手,冲了杯热咖啡,见她还在玄关的鞋凳上坐着,说: “打算待一夜吗?” 明月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她充满愁绪,茫然若失,在寝室跟秦天明讨论了许多,她们都没有答案。 李秋屿道:“到客厅来,有话跟你说。” 明月不敢用力,像跛子一样走过来,坐到沙发上。李秋屿把她帽子、围巾、手套统统摘掉,完整的脸露出来了。 “我不用靠买东西就能叫人高兴,一分钱都不用花,甚至还能让人主动给我花钱。” 明月愣住了。 “至于我花钱能让人高兴,这是什么坏事吗?难道一个人把别人搞得痛苦,才叫好事?” 明月简直不知该说什么。 李秋屿笑道:“你看,我随便两句话就能叫你哑口无言,但我听得出来,你那话有情绪,应该不是怪我只花几块钱给你买发卡。” 两天行程很紧,他不需要那么赶的,怕她住不惯,今晚无论如何要回来。也就两天,明月好像突然掌握讽刺的技巧。 “我走了两天,一回来,咱们都没说什么,你突然问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总得让我知道事情原委吧?” 李秋屿倒没责怪她的意思,她说什么,他都愿意好好听一听,哪怕那些话确实尖锐。 第60章 明月像洇烂的纸,没法捞,一捞稀碎,她只能说:“我很混乱。” “是不是向蕊跟你说什么了?” “没说什么。” “别人不是指向蕊?” 明月又不说话了。 李秋屿连续开车很久,有点疲惫,需要咖啡提神。 “我从没想过需要你对我感激涕零。” 明月心中升起一股愤怒,他怎么能这么说呢?总是风轻云淡,他不清楚他做的这些对别人的影响?无形之中,他控制了别人的感情,嘴上却说跟自己无关。她好像第一次认识到李秋屿的虚伪,更虚伪的是,这样的情感,若是不知道那样一个发卡的价格,几块钱就能得到她全部的情感,最真挚的,不掺一点杂质的。 她觉得自己渺小了,他也不会看在眼里,他的爱情,需要很多很多钱,一掷千金般豪爽。可得到一个乡下人的崇拜、尊重、喜爱,是那样轻而易举,她心里说不出的难受,而这些,仅仅只占一部分原因,还有别的,她觉得跟不跟李秋屿说,也无所谓了。 这些想法,在脑子里激烈汇聚,掀起风暴,明月那一排长睫毛密密地闪动着,她情绪激动起来,却不透露一个字。 墙上的钟表,滴滴答答走,不是为了记录时间,装饰而已。就像李秋屿手上的那块表,也不是为了看时间。 “明月?”李秋屿放下咖啡。 她觉得恶心,咖啡的味道变得刺鼻,神智几乎恍惚,为什么要跟一个喝咖啡的人坐一起呢?她只有豆子,他过着一种富裕的、享受的生活,她对这一切不解,感到无力且痛苦。 李秋屿看着她的眼:“能跟我说说,这两天跟向蕊姐姐聊了些什么吗?” 明月烦躁道:“你要我说什么?说你们跟我活在两个世界?”她忍着泪水,“你给女朋友买一个发卡两千多块钱,两千多块钱啊,就这么个东西,我奶奶要泡多少回豆子,卖多少次豆腐,才能挣两千块钱,我们吃尽苦头,却比不上一个发卡,你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我们从不偷懒,钱却那么难挣,你呢?你随便就把两千块花出去,什么感觉都没有……”她浑身颤抖,隐约察觉出一种不公,却又搞不清具体是什么,只能天真地呢喃,“政治书上不是说,我们国家是工农阶级为基础的吗?你是什么阶级?为什么你的钱挣那么容易?是我们不够勤劳吗?还要怎么勤劳?” 若是没离开庄子,她永远不知道这些事,她知道了,看见了,就注定为此心灵受苦,她捕捉到一些迹象,却得不到原因。她仿佛窥见什么,其实只是一鳞半爪。 她自寻烦恼,可她天生如此,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她的寂寞跟着身体一块儿长,一直长,长到不能忍受便要发疯一回。 李秋屿完全没想到她会说这些,她在质问他,又像是不需要回答,她说完,俯身把脸埋沙发里,她的精神饱受折磨,要先身体一步瘫痪一样。 他扳过她肩膀,明月整个人软塌塌的,脸色绯红,李秋屿明白这件事刺激到了她,她非常聪慧,不能停止思考,便注定要受苦,他把她带出来,这些痛苦都是他造成的。 “明月,你问的这些太复杂了,我没法回答,这也不是我一句两句能说清的,这些东西,要等你步入社会,去经历很多事,才能看得清。看清了,也不能代表可以解决,有很多事根本不是个人能解决的,是时代的事,是整个国家的事。你要问我个人怎么挣钱这么容易,我想你误会了,我不是从小锦衣玉食长大的,靠的也是念书,比旁人幸运些,工作还算顺利,你把我想成一个穷奢极欲的人了吗?我不是这样的,也没这个条件。” 李秋屿不知道跟她说这么多,明月是否听得进去,他细致地处理每一次对话,对她极富耐心,明月还是不吭声,放空一样看他。 “我是一个保姆带大的,没有亲人,最幸运的是脑子还算好用,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 明月眼睛动了动,她嗫嚅着,想要说什么张不开嘴。 李秋屿说:“这些事,我没跟任何人谈起过,没什么好说的,现在说出来,是希望能给你一些信心,大事上我们无法掌控,个人的事还有努力的可能,你好好念书,以后日子总会好起来的,自己有了一定能力,便能去做些想做的事,你还这么小,有的是时间去搞清楚心里疑惑的东西,但这需要你的成长,多见识,多经历,即使今天我回答了你,也是我的经验,不是你的。” 明月静心想了会儿,她说:“我能先听听你的经验吗?” 两人在灯芒中又对视上,李秋屿像是点点头:“好,你奶奶和庄子里的很多人都够勤劳,没法再勤劳了。但勤劳未必能致富,种庄稼更发不了财。” 明月黯然。 李秋屿说:“如果种地能发财,根本轮不到农民去种。” 明月震了一震,她一下没搞明白,这句话,却是十分有冲击力的。 她像是 第一回 被人告知世界的真相,真相很残酷,世界的残酷她见过许多,这样的事,那样的事,李秋屿把它们概括成一句话,告诉给她。 李秋屿拿纸巾轻按她眼角:“等你长大了,会慢慢明白的。你奶奶这一生,没法再从头来过,可你还小,还有机会,你能把握住的。” 他又一次抚慰了她的心灵,非常妥帖,鼓舞了她,叫她觉得自己方才像是无理取闹,李秋屿并没这样看,明月反而羞愧起来,他对她不求回报,她却冲他发了一场脾气。 明月道:“以前没人听我说心里话,只有你听,我今天这样觉得很对不住你。你对我很好了,我其实知道,我们本来是陌生人,又不欠我什么,你会怪我吗?” 李秋屿倦怠地微笑着:“不会,不必这么问的,有什么事都能跟我说,只要你说,我会听下去。” 明月低头,绞起帽子上的毛球:“其实,你不给我花一分钱,都是我最信任的人,你跟我说几句话,我就觉得自己没那么孤单了,这样活着多好,要是能永远这样该多幸福。” 李秋屿只能看到她尖尖下巴,他抚了抚明月脸蛋,她抬眼看他,李秋屿便笑,明月不知怎么的,突然抓住他在手背上咬了一排牙印,李秋屿放任着,手指上全是她口水,留下齿痕。 明月说不清为什么要这样做,心里想,便做了。 “当我是磨牙棒吗?”李秋屿一笑,站起来,捏住明月下颌微抬,注视片刻,才晃了晃松开手,端咖啡加热去了。 她重新陷入沉思,等他过来,问道:“秦天明说她都只看社科作品,那些书能告诉她真相,跟小说很不一样。” 李秋屿把热牛奶递她,松弛地朝沙发一躺,偏头笑看她:“秦天明也是了不得的小姑娘,你想看吗?” 他声音变低,倦意明显了。 李秋屿像是回忆什么,“三联新出版了一本,《小镇喧嚣》?应该是这个名字,我当时有事没来得及买,回头买来看看。” 第61章 “讲什么的?”明月嘴唇上一圈乳白。 李秋屿说:“大概跟基层相关,记录类似你们庄子镇子上的各种事,可能你看了会觉得很亲切。这种书,大都是作者实地调查得来的,小说有小说的好,社科作品有社科作品的好。” 明月问道:“是像说明文那样吗?没有感情,只记录客观的东西。” 李秋屿眼皮很沉重了,笑也模糊:“是吧。”他一只胳膊忽然舒展开来,手表没摘,闪闪发光。 “我们第一次见着的时候,你就戴这只表了吗?” “怎么了?” 明月默默喝光牛奶。 “你能把表送给我吗?” 李秋屿眼睛阖上笑:“需要表看时间是不是?我另给你买。” 明月说:“我只想要你的表,能送我吗?” 李秋屿睁开眼,看了她一会儿,把表摘下。 明月不会戴,李秋屿也不坐起来,招招手,明月趴到他跟前,他给她戴上,手表挺沉,明月放到耳朵边听滴滴答答响,这块表一定像说明文那样精确,记录了李秋屿的时间。 李秋屿手背摩挲起她脸蛋,明月还在听时间。 “你一个女孩子,戴男士表……”他深邃浓黑的眼全是笑,“也没什么,你可以做任何事。” 他说完闭了眼,明月看看他,戴着表去洗漱了,她非常小心,怕弄湿了,却不肯摘下来。 李秋屿仿佛睡着了,明月凑上去,她观察起他的脸,他一点不像三十岁的人,皮肤紧致,眉眼浓重,鼻子高挺着,他完全是个年轻男人的模样。 “我睡哪儿呀?”她嘀咕一句,推李秋屿一把,他不动。 手机忽然振动起来,来电显示向蕊,明月吓一跳,怕惊醒他,连忙摁掉了。这样似乎又不太好,明月等手机再响,手机却静默下去了。 “刚什么声音?”他居然醒了,沉沉地问,手温柔地抚了抚明月后背,空气中是橘子一样甘甜的气息,干干净净,李秋屿更像是被气味弄醒的,缓缓坐起。 明月不说话,把手机给他,李秋屿睡得发晕,眯眼看了看,一扭头,见明月望着自己,这张脸,青春逼人,漂亮饱满,李秋屿擦着她的肩膀侧身往后,正了正弄歪的枕头,很快站起:“睡吧。” 他跟手机一块回自己卧室了。 明月第二天戴着手表、蝴蝶结发卡去的学校,她这个样子,附近坐的同学注意到了。李雯课下到她桌子旁问: “你头上是戴安娜那个牌子吗?” “什么戴安娜?” “我小姨有这个牌子的发箍,法国牌子。”李雯做出夸张又无奈的笑容,“天哪,戴安娜都有山寨的了,我爸说,没有我们中国山寨不出来的东西。” 一群女同学围过来,她们大都不认识,只有李雯,她假期出门已经用上迪奥的彩妆。李雯嘴里的牌子,五花八门,听都没听过,她见过明月的亲戚,那人一看,便知家境,李雯学习不行,却对穷富之别有着最强感受力,亲戚是富是穷,跟李明月关系不大。 明月说:“几块钱买的。” 李雯耸肩:“我就说吧,山寨货,”她笑眯眯地补充,“不过看着还不错,跟真的一样。” “啊,你怎么还戴块手表,我看看。” 明月手往回缩:“很普通,我看时间的。” 几个女同学怂恿明月给大家秀一秀,乔老师在走廊看着,等中午教室没人,她来找明月谈话。 “李明月,老师有事问你。” 明月新戴着发卡,觉得自己很美丽,这种美丽,不是为了讨好别人,纯粹是青春期少女对美的本能追求,她心里也挺美。因为饮食好,气血特别足,眼睛又亮,不笑的时候也像要笑出来。 “乔老师,你吃没吃?” 乔老师说:“你跟孟见星谈恋爱了吗?” 明月吃惊:“没有啊,我怎么会跟他谈恋爱?” 乔老师不追求美,美是肤浅的,昙花一现,她没有物欲,除却最基本的生存支出,她的钱大都汇去老家,那里有她年迈双亲,还有各自成家的兄弟姊妹。书叫她一个人念了,她理应回馈,其实大姐念书也很好,但一个家,那么些孩子,只能念一个,她念出来那么就要负担亲人的后半生命运。 她看明月追求美丽,有种愠怒,怒其不争,她认定这女孩子受了城市男同学的蛊惑,这种蛊惑,显而易见,漂亮的外表,不俗的家境,这对一个乡下少女是致命的。 “我看他总来找你,李明月,你没有早恋的资格,谈恋爱这种事都是混子学生做的,你不能。” 明月道:“我明白,我没早恋,真的。” 乔老师持怀疑态度,她继续冷酷道:“你来这念书不容易,别被这些城里男生的表象蒙蔽,他们无非是生在一个好家庭,没吃过苦,也没什么内涵可谈,别说高中生了,就是成年男人里头也没几个有内涵的。” 明月感觉乔老师对男性有种敌意,她面无表情,下颌跟腮的线条松垮着,眉眼间也有了萧瑟,她不是最好看的年纪了,又不打扮,比同龄老师要老上几岁。 “爱看书,能讲很多道理,算是有内涵吗?”明月忍不住打听。 乔老师严肃道:“不算,有的人会伪装,夸夸其谈,其实说的都不过是自己看来的,听来的,一个自己创造的想法都没有,这种人,只能骗涉世不深天真的人。” 明月不愿这么想李秋屿,乔老师的话,也许是对的,但李秋屿不是这样的,他有思想,有见解,他不是个绣花枕头。 “那世上总会有吧?像那些伟大的人,那些做出很大成就的男的,他们没有内涵吗?” 乔老师用空蒙的眼看她,明月一个寒噤,这目光像砍刀,随时能在人心头劈出血似的。 “有又怎么样呢?他们做出伟大成就,是你的吗?” 她的眼神犀利起来,“他们从不浪费自己的天赋,女人蠢多了,容易动感情,一旦恋爱了,脑子里只有这么个事,别的都不重要了。你还小,可能不大懂,但你得记住,哪怕以后你长大了,也不能因为男的浪费时间,更不值得你浪费天赋,天赋扔了,老天爷给你收走,你就变得跟其他俗人没什么两样了。” 乔老师顿了一顿,又说:“你看课本上,名人大都是男的对不对?女的比他们差吗?当然不,女人忙着恋爱结婚管孩子,有点做事的天分都给磨没了,所以不容易出成果。” 明月听得凛然,她没听过这样的教导,尚不能很深领悟,却被触动,她觉得有些道理,但是否全部为真,还需要日后亲自验证。没有老师跟学生谈这些,乔老师也不会,她只跟明月谈,好叫她明白,跟孟见星这样的男学生谈恋爱不值得,无论如何,她不能被诱惑。 明月道:“我没跟孟见星谈恋爱,我看他跟看其他人一样,他老过来,我也没办法。” 乔老师说:“我去跟他班主任谈谈。” 第62章 这一谈,谈出了矛盾,孟见星的班主任是个女老师,叫刘美佳,极其偏爱本班男生,两人说着说着,便不耐烦起来了。 “你这意思,就是我班孟见星引得你班李明月早恋是吧?” 同事们都知道乔老师没成家,也没男友,她独来独往,看那样子,仿佛也要独生独死,与同事间无人情来往,她是人茶余饭后的小谈资,却没人太认真,不过凑个话题。 刘美佳认定乔老师没男人爱,所以变态,看谁都是在谈恋爱,因为她没有恋爱可谈。 在这样的市重点公立学校中,同事之间是不会轻易撕破脸的,就算看不惯,面子上总要过得去,低头不见抬头见。但乔老师没小圈子,没背景,得罪她不需要太多心理负担。 乔老师说:“对,我就是这个意思,你是他班主任,不该引导一下?” 刘美佳不屑笑道:“引导什么?早恋了吗我就引导?他跟李明月的事文珊姐早跟我说了,你这话找文珊姐说去吧,叫人家管管侄子。” 乔老师点头:“好,我找孟文珊说。” 有课代表往办公室送试卷,瞧见这一幕,学生们便都知道了。 走廊里,学生们三三两两靠着栏杆聊天,她们一见秦天明扶着明月从厕所出来,就一阵低语。她们认定明月爱慕虚荣,买假大牌,她开学时自我介绍来自小村庄,大家认为她淳朴,但结合此事再联想她种种张扬事迹,更叫人觉得她会装。 她没什么特长,不会跳,不会唱,全靠爱表现得到老师的关注。 她们越讨论,越觉得李明月面目虚假,令人厌恶。 第30章 乔老师真去找了孟文…… 乔老师真去找了孟文珊,开门见山,孟文珊跟她是极其普通的同事关系,见面点个头而已。孟文珊听说过乔胜男诸多事,譬如她的名字,是念大学后自己改的,这名字也稀松寻常,只不过不是出于父母的期盼,倒像是自己,一定要跟男人争出个长短。事实如此,乔胜男的语文带的最好,没辜负她自己。 “乔老师,我回头了解下情况,谢谢你提醒啊!”孟文珊嘴上是客气的,脸上永远是微带讽刺的笑,乔老师道,“这样对两个孩子都好。” “说的是。”孟文珊没再继续的意思了。 她不会问孟见星,两人怎么谈恋爱?李秋屿天天来接送,这压根不可能,孟文珊想,总是不结婚的女人,心理难免出问题。她甚至想,乔胜男知道什么是恋爱吗? 大课间的操取消了,走廊装着大块大块玻璃,人靠在那,背后是空旷的阳光,一点杂质也没有,全都射到人后背,暖烘烘的。这样的冬日,一抬眼,只能看见人,没有任何荒凉的图景,全然不似子虚庄,明月往外瞧着,一看见孟见星,心道不妙,他怎么又来了? 孟见星给她送一盒进口的巧克力,他进别的班,已经很自如了。 “这是德国的巧克力。”他发现她头发上多了发卡。 明月说:“这么高级的东西,我吃不来,你快拿走吧。” 孟见星道:“巧克力而已,只是味道好些,能高级到哪里去?” 男同学便起哄:“李明月,你不吃分给我们吃!” 女同学朝这边张望,喁喁私语,只有李雯声音最大:“明月你拿着吧,分给我们吃也行。”她笑笑地扫一眼孟见星,又低头跟同学说话去了。 “孟见星好像真的喜欢李明月。” 女同学道:“孟见星一点品味没有,喜欢村姑。” 李雯还在笑:“哎哎,别这么说嘛,我觉得李明月挺好的。” “她为什么买戴安娜的山寨发卡啊,幸亏你认出来。” “可能喜欢吧,人有一点点虚荣心很正常啦。” “何止是一点点,她就算戴个真的,看着也假。” “哎哎,别这么说嘛,农村人也有追求打扮的权利。” 李雯的机巧全在这里,她不攻击别人,嘴巴里的小戏谑,点到为止,自然有人会继续发挥,有些女生,就是这么好容易控制,她们义愤填膺,愤世嫉俗,根本不会在意谁点的火。 孟见星的巧克力留下,人走了,他总是很潇洒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李雯笑眯眯过去,趴明月桌子上: “是lindt的呢,超级好吃。” 明月笑笑,她晓得此刻应该给一声惊讶,一点奉承,来满足李雯。就冲着这几天,大家都莫名其妙疏远她,只有李雯如常,还嘻嘻过来说话,她也应该表现出一点对她的羡慕:你都认得德国牌子啊! 明月没有,不是不能,是不肯。 李雯动手要拆:“反正你也不爱吃,分给大家尝尝吧?”她习惯了自作主张,永远带笑,叫人没法拒绝。 明月按下:“不行,我打算还给他。” 李雯脸上的吃惊一闪而过,她松开手低声说:“有件事,我不想说的,你知道吗?同学们说你是农村人,当然,我不能告诉你是具体哪个人说的,你要是再不大方点儿,她们更觉得你农村人小气的。反正是送的,又不是花钱买的,你没任何损失还能送个人情。” 明月看着她漂亮的脸:“我还以为,是你说的呢。” 李雯脸色变了:“你怎么能这么想,我一直维护你,你现在倒打一耙。” 明月不吭声,她收起巧克力盒子,李雯却不肯罢休了:“李明月,你把话说清楚。” “你说不是,就不是吧。” “你什么态度啊?” 明月不想说话的态度。 李雯眼圈都红了,陆陆续续有人围上来,她开始哭诉,女同学们看明月的眼光更不同了,李雯待她那样好,她简直白眼狼。 明月道:“她跟我说,是你们里头的谁背后议论我是农村人,既然不是她,那到底是谁?” 四下里立马安静。 不晓得谁第一个接话:“李雯也是好心告诉你。” 她们不是小孩子了,又是重高学生,半只脚要踏进成人世界的,和她们的老师一样,轻易不撕破脸,最擅长冷战。今天的局面,已经很难堪了。 秦天明拽拽明月衣裳:“别说了,快上课了。” “李明月,其实农村不农村的,不是多大的事,历史老师不是说了吗?往上数三代,有几个不是农村的?你跟李雯因为这个闹矛盾没必要,你们平时关系还不错,别为这种事吵架。”明月的寝室长是个高个子女生,短发,眉毛很粗很重,像个男孩子。 明月脸上一直很平静,她的平静,在同学眼中却成了傲慢,她好像满不在乎,比城里的同学还要优越似的,可她连少年宫是什么都不清楚。 李雯哭了一节课,生物老师的课,劝也劝不住,索性由她,趴桌子上一节课没抬头。 “明月,要不然道个歉?”秦天明建议说。 明月道:“为什么?我也没说什么。” 第63章 “可现在大家都觉得是你把李雯弄哭的。” “我不去,我没做错什么。” 秦天明发现明月还挺拗,不好再劝。 没想到,李雯连续两天没来念书,同学们说她被李明月伤害到了,这件事已经告诉班主任。除了秦天明,旁的女同学几乎不跟她说话,明月习惯寂寞,一直没什么朋友,但感受到被排斥,是 第一回 。在乌有镇念书时,没人多喜欢她,可也不讨厌她,她对同学们的感觉也是一样。 她觉得跟这个班的同学之间,空气增添了新寒。 李雯还不来念书,这让明月也有点慌了,李秋屿再来接她,她迟疑着,心事重重,李秋屿决定和她谈谈时,先被班主任老师找了。 因为李雯的父亲——本市公安局局长亲自来学校了。这样的身份,校长也要给面子的,层层压下来,班主任把李秋屿、明月都通知一遍:去校长室。 到了年底,李秋屿是很忙的,此刻体会做家长的心情,老师一个电话,马上就得过去。他担心她在学校出了事,又被撞了,或是摔了,知道不是安全方面的问题,心倒放下来了。 明月先被叫过去,行政楼独立一栋,是学校的神秘地带。她上楼上许久,是第一次来。校长办公室暖和、整洁,保洁第一个打扫,桌面锃亮,放着一块造型奇特的石头,墙角立了两盘又高又生机的发财树。对面沙发上,坐着李雯的爸爸李勇新,是个很威严的中年男人。 李雯是独生女,很娇惯的。 “李局,这就是李明月。”班主任给李勇新介绍。 李勇新看过来一眼,没有开腔。校长给他送上热茶,寒暄着,客套着,学生们很少见到校长,只有运动会这样的场合,他坐上头,离得又远,在乌泱泱的人群里面目模糊。 “李局平时忙得很吧?”校长问,笑得脸都要硬了。 李勇新淡淡说:“忙,一年到头没有闲着的功夫。” 校长又道:“怕是年关都得加班。”他呵呵两声,像是写文章必须加的修辞,不塞进去不生动,不具体,明天听他们对话,完全是没话硬找。 “你坐,”李勇新瞥一眼明月,“我看小姑娘的腿像是不方便。” 班主任是站着的,方才叫坐也不坐,这会儿叫明月坐下。仿佛只有这个官开了口,她才有坐的资格,明月静静看着几个大人,每个人神情状态都不同,只有李勇新是最自在的。 李秋屿上楼很快,进来跟明月对视一眼,校长问道:“你是李明月的……”他似乎跟班主任再确认下,“刚才说是表叔?” 李秋屿说:“我是。” 校长递个眼神给班主任,班主任说:“李明月跟李雯闹了点矛盾,弄得李雯情绪不好,没法来上课。你看今天李局亲自来一趟,想了解下情况。”他示意李秋屿跟李勇新打招呼,“这是李局。” 李秋屿便打了招呼,他看看明月,她没跟他说,他察觉出她状态不对早应该谈的,明月坐在那里,脸上是惆怅的。 “明月,怎么回事?”李秋屿先问她。 明月无精打采把事情说一遍,像是辩白:“我没误会,她跟几个同学说我是农村人,我其实对人家说我农村人无所谓,她一直哭,我真没多说什么。” 李秋屿微微一笑:“我当是多大的事情。” 李勇新把烟头往烟灰缸捻几下,平时都是人等他,今天他等人。 “我只有这么一个孩子,孩子心理出了问题,当家长的,总要来了解下来龙去脉,”李勇新看向明月,亲切起来,“孩子,李雯不是你理解的那个意思,你误会她,她很伤心,她说一向把你当好朋友,你们老师怎么教育你们对待朋友的?” 明月说:“叔叔,我们不是好朋友,只是同学。” 校长赶在班主任张嘴前打起圆场:“是同学误会别人,也该道歉,”他对李勇新笑道,“十几岁孩子今天闹别扭,可能明天就好了。” 班主任帮腔道:“半大孩子都这样,李明月,跟李雯认真道个歉,这件事就过去了,小孩子家没什么深仇大恨。” 李秋屿注视着明月,她快速看他一眼,却不是寻求帮助的意思。 “可我没做错事,为什么跟人道歉?” 李勇新笑瞧着她:“丫头,不管是不是你的错,你跟李雯都是同学,在一块儿念书,她现在情绪是因为你起来的,道个歉,不是什么大事吧?” 李秋屿笑了声,说道:“李局,既然不是什么大事,就让孩子们自己解决,聊一聊,把话说开,也许比家长介入效果更好。” 李勇新不说话了,他又翘起二郎腿。 “我今天来,是为解决问题的。” 李秋屿道:“您这意思,是李明月必须道歉了?” 李勇新说:“我小孩因为这个事,没法上学,我今天只作为家长的身份,希望你能理解。” “叔叔,我没法理解,听人说您是公安局长,好像是很大的官,我小时候村里放电影,放的是人民好公仆焦裕禄,您也是人民的公仆,我是人民,您说人民没有错该不该道歉?”明月毫无惧色了,她不要李秋屿帮忙,也晓得校长跟班主任不会站自己这边,她要自己说。 办公室里全静下去了。 第31章 李秋屿明白她这下是…… 李秋屿明白她这下是得罪了人,逻辑却清楚,他简直要微笑起来,得罪就得罪了吧,他跟她一比,实在不值一提,在场的成年人们更都矮下去。 “明月。”李秋屿喊道,眼睛是同谋的意思。 几个大人以为他在责怪,李勇新意味深长:“小姑娘,你很厉害啊,没犯错客观上不需要道歉,可李雯是你同学,你们之间还得有同学感情是不是?” 明月说:“有些城里人,一辈子也没办法跟农村人有感情。” 李勇新道:“孩子,你要这么说,咱们是没法沟通了。” 明月竟认可:“人跟人本来就容易鸡同鸭讲。” 校长完全意外着,这女学生真是一点人情世故不懂,什么都说,说得人没法接话,往后到社会上,有的苦头吃,他想着学校尽培养些书呆子,憨直憨直的,真是替学校惹麻烦,下一步,便要开班主任工作会议了。 “年轻人做什么工作的?”李勇新问起李秋屿,“你家这小孩,伶牙俐齿,根本不像农村来的,像是一出生就会跟人打辩论的。” 李秋屿道:“李局说笑了,我在酒店工作,您看,要不然还是让孩子们自己去解决这个事?” 事到如今,也只能这样,校长希望明月这尊大佛赶紧走,她继续呆这,再语不惊人死不休,他不仅要开班主任的会,都要到李勇新家里坐一坐了。 第64章 李秋屿跟校长班主任说了两句客气话,诸如添麻烦一类,心里一点这种感觉都没有,他依旧冲人露着好看的笑意。 他背明月下楼,明月在他耳畔直呼气:“我发挥的好吧?” 李秋屿说:“怎么不提前跟我知会呢?我也好做准备。” 明月叹气:“我不想这种事说出来烦你,公安局长,是很大的官吧?” 李秋屿点头:“是,估计没人这么跟他说话。” 明月偷笑:“我故意的。” 李秋屿微微诧异着:“故意的?” 明月说:“是啊,我就这么说,他是大官,我觉得这么说才有用,我先捧他,再,再……这叫什么话术?先扬后抑吗?我心里是有计划的。” 李秋屿笑道:“我都不知道,你有这么狡猾的一面。” 明月语气小心起来:“当时怪爽快的,可我知道他们三个都不高兴了,你说,我做的是对还是不对?” 李秋屿道:“没问题,有问题的是他们。” “真的吗?那我会给你惹麻烦吗?” “不会,这不算什么。” “那我都不跟你商量,就都说出去了,你生气吗?” “不生气,我以你为荣。” 明月高兴起来,她搂紧他脖子。 “先送你回教室,晚上咱们再聊这个事,你什么都不要想,专心念书。如果这些人再找你,一定记得跟我说。”他觉得那班主任实在不怎么样,明知她脚不好上楼,叫她上上下下。 他刚把她送进教室,还没下到一楼,孟文珊的电话进来,问他走了没。 两人在学校门口碰面,孟文珊接过班主任电话之后,立刻打给他,李秋屿想到了这层。 “通知你了?”李秋屿的脸叫阳光晒着,白得反光。 孟文珊说:“道歉就那么难?你知不知道,别说校长,这个城里大部分人都得给李勇新这个面子。” 李秋屿不置可否。 孟文珊带了情绪:“他是个笑面虎,大哥跟他打过交道。明月是小孩子不懂,你怎么也这样呢?你那么会说话,怎么能任由明月在那胡言乱语?” 李秋屿说:“你是觉得我得罪了李勇新?” 孟文珊长吁口气:“对,还有,把班主任也得罪了,校长会怪他,他又能怪谁?还是明月,明月以后要在这里继续念书的,你让人老师以后怎么看她?我又怎么好意思再找人家说,多看顾下我们孩子?” 李秋屿道:“我明白,你说的都有道理,如果她的班主任因为这事,针对明月,那他压根没有师德可言,我会找他。” 孟文珊睁大眼:“秋屿,你是疯了吗?你找人干嘛?你就是太纵容明月了,她哪儿还像农村孩子,她一个农村孩子,要这么个性干嘛?她没这个资本啊。” 她像是不认得李秋屿了,他不这样的,做事一向稳重,她都要怀疑,李明月其实是他同母异父的小妹妹。 李秋屿又是微笑的模样,孟文珊的话,有她的道理,他也有他的道理,这样子就说不到一块儿去了。 孟文珊还有话:“你不趁这个机会,教育教育她,社会就是这样的,你遇到人家有权势,就得低三下四,这很正常。社会跟课本上教的不是一回事,社会有它的黑暗面,你应该让她认清现实,她以前在乡下,没遇到过什么糟心事吗?她这样的出身,更该学着圆滑点,以后才能少走弯路。” 李秋屿说:“那是以后的事,她还小,三观没有完全成形,不该觉得什么都是正常的。等她长大,早晚会认清社会,但她人定型了,遇到事情会有自己的原则跟底线。” 孟文珊无话可说,无奈道:“你既然这么想,我也没什么劝的了。” 李秋屿语气是平的:“我从不需要别人劝。” 他看看校园,“回去吧,叫你在中间难做很抱歉,改天请你吃饭。” 这个道歉,最终不了了之,李雯重新来念书,她不再跟明月讲话。女同学疏远明月,更像是默契了,和她无意对上目光会立马扭开,或者是她进厕所,正说笑的声音,便戛然而止。 “很幼稚。”秦天明私下点评,她也没什么太要好的朋友,跟谁都保持距离,专注自己的事,她理性地劝明月不要把这样的事放心上。 这种事,像往骡子身上加货,今天一点,明天一点,那分量起先不觉什么,慢慢知晓那重的感觉了。明月一会儿能想通,一会儿又想不通,她只好又重新写起日记。 写东西也是安全的,她能把所有的压抑、不解,统统放里头。李雯的能量是源自她爸爸吗?人们尊重权势,哪儿都一样。她想起很小的时候,跟杨金凤去赶会,集市上有地税局的人来收税,一个摊位收个一块钱、两块钱,人一看见地税局的人,便会自动尊重起他们。 她的老师,校长,见到李雯的爸爸,赔不完的笑脸,说不完的好话。她的班主任,是重点高中的老师,照理说,很有文化,可文化在权势跟前,似乎不值得一提。人活着,不应该有更崇高的东西吗?这种崇高的东西具体是什么,明月尚不清楚。 班主任后来找过明月,做她工作,他语气婉转起来,意思她不道歉,校长都会很难做。班主任夸她是懂事的孩子,一定会顾全大局,明月惘然地摇头,告诉老师: “我奶奶被村里的人打过,因为我妹妹被那家人欺负了,您知道是什么事吗?我来这念书,看了图书馆的书,才晓得妹妹被猥亵了,我奶奶没讨回公道,只讨了一顿打。我看着奶奶被打,像狗一样,我从那之后就发誓,绝不受辱,我宁愿死。对我来说,我没做错事,就因为李雯爸爸是公安局长,我就得道歉,这就是屈辱。” 她说得太过平静,内容却一点不寻常,班主任愣住,良久,他叹口气说:“李明月,老师知道了,不会再让你跟李雯道歉了。” 明月说:“老师,我知道你们怕得罪李雯的爸爸,我不怕,我家里只有个奶奶跟妹妹留守在农村,他官威再大,还能杀人不成?李雯现在鼓动同学不跟我说话,我也清楚,我什么都不怕,我是来念书的,念好书,我就能带我奶奶小妹过好日子。” 她不是跟班主任说话了,是跟自己,班主任看着她:“李明月,你这小孩……唉,你这小孩,这件事就这样吧,你念你的书,别的不要考虑了。”他想再跟她说点什么,又觉得她毕竟才十几岁,他不能跟她说太多成年人的东西,那些心照不宣的,大家都得这么做的东西。 班主任本来想找乔老师再跟她谈谈,这下也不必了。 期末考前的周末,李秋屿带她到医院复查,她的脚基本可以正常走路了。医生记得她,说她胖了,气色好得不得了。李秋屿笑道: “稍微有了点肉,不算胖。” 第65章 明月摸摸脸,心道我不会成大胖娘们了吧? 李秋屿建议到书店转转,她来这么久,哪儿都没去过。明月早想来书店,可惜没喊上秦天明,她爱书如命,虔诚得要命。 街上是冷的,路面却洁净,头顶的天碧蓝,两边的店铺隔着窗子看,十分漂亮,上头起的名字也十分新奇,卖衣服的,餐饮店,打印社……明月看见过路的人戴了顶漂亮帽子,立马就想要是在自己头上什么样。 “我本来跟秦天明约好逛书城,她可爱看书了,爱惜得很,上回有男同学借她书看,上头滴了菜油,她气得不轻。”明月坐车里,扭过头跟李秋屿说话。 街上滴滴的汽车喇叭声不停。 李秋屿说:“秦天明看着挺老道的孩子。” “她说犹太人都往书上抹蜂蜜,代表知识是甜的,我怎么觉得那么邪乎,抹了蜂蜜黏不拉几的,怎么看啊?”明月问道,“她还说,犹太人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谁给他们认证的?” 李秋屿笑道:“你怀疑?” 明月说:“是啊,但秦天明比我了解历史,历史老师有时讲课外的东西,她都知道,她还知道苏联解体的事,因为她出生那天,就是苏联解体的日子。” 李秋屿道:“这么巧?那她是九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出生的。” 明月惊讶:“你也知道?那时我还没出生呢,我比她小一点。” 李秋屿说:“这在当时是大事,影响很深远,到现在还没结束。” 明月太好奇了:“影响到我们了吗?” 李秋屿点头:“当然,你刚说犹太人……” 熟悉的古龙水,李秋屿又闻到过去的味道,是因为谈到了犹太人吗?法学生们当年崇拜的法圣,是犹太人,十年前,他在给《洛杉矶时报》撰写为什么要将美国的性同意年龄降低至十岁的论文。 他没继续说犹太人,笑道: “苏联一度相当强大,跟西方国家冷战的时期都获得过十几次诺贝尔奖,敌人都不得不把奖颁给它,恰恰证明它确实厉害。它解体后,美国成了世界的主宰,全世界都受美国文化的影响,你看街边的麦当劳、肯德基,还有流行歌曲,好莱坞电影,美国自由民主的价值观,它的经济一波动就会影响全世界,太多了。” 明月疑惑了:“美国也这么厉害?” 李秋屿称是。 明月想了想,说:“可美国跟我们村没什么关系,你说的这些,我在乡下很少听人说,只有老一辈的人说抗美援朝。” 李秋屿怔了怔,他显然忘记了,中国还有广袤的农村,对此一无所知。看起来美国跟中国的农村百姓,确实关系不大。 “还聊着抗美援朝?” 明月说:“聊着呢,美国再厉害,也是我们手下败将呢。” 李秋屿问道:“那你知不知道,我们国家现在跟美国差距很大,美国是世界霸主?” 明月说:“抗美援朝的时候,美国人就能捞着吃大餐了,志愿军啥也吃不上,但主席还不是指挥志愿军打败了美国?他们一直比我们先进吧?” 李秋屿笑道:“那你觉得我们为什么能打败这么强的对手?” 明月想也不想:“靠信仰,靠强大的意志力,我学邱少云那篇文章时,读着读着,眼泪就往下淌,听爷爷讲主席的儿子怎么牺牲的,我在想,主席失去了那么好的儿子,该多痛苦,又不能叫人知道,他还得领导国家,我一听这种伟大的事总爱淌眼泪。” 李秋屿想,这是一个乡下孩子对先烈,对领袖最朴素真挚的情感,她对此深信不疑,热泪盈眶。她不曾接触城市的网络,不知道虚拟空间里什么都可以质疑,伟大可以解构,她对这些一无所知。他沉沉看着前路,在想她随着成长是始终如一,还是会被新的观点、思潮影响乃至改变?他不算老,可她更为年轻,无数个她这样的更年轻的少年们,将来是什么占领他们的思想?主导他们的价值观? 明月忽然扒着靠背,往前倾:“你刚才说,苏联是强大的国家,那么强大,怎么解体了呢?” 这把李秋屿吓一跳,他回神笑了,反手摸摸她脸蛋:“坐好。” 她心潮激动起来,她觉得不知道的事可太多了,她希望除了学习课本,能同人交流,最好是跟一个头脑丰富,学识渊博的人,李秋屿在她眼里就是这样的。 李秋屿说:“解体的原因太复杂了,它过去有着人类最崇高的理想,但崇高的东西可能精神会永恒,现实中,很难真的一直持续地、大规模地存在,人这种生物,本来就是有弱点无法战胜的,比如贪婪,损人利己,敌人利用巨人的弱点,最终肢解了巨人。” 明月觉得这些词太陌生,这样的话,她说不出,李秋屿能,也没人跟她谈过这样的东西。 “什么是人类最崇高的理想?” 李秋屿像是在思忖怎么说,才方便她理解,他停了片刻。 “就是你那天问我的,为什么你奶奶勤劳吃苦一辈子,也挣不到什么钱,为什么我能挣这么多,除了考大学的因素,还有些别的,你现在还小,长大后会懂的。苏联最初的理想,就是不让这种事发生,人和人之间更平等,还记得你第一天来说了什么吗?” “什么?” “你说建这些大楼的工人真伟大,苏联的理想,就是让工人真的伟大。不仅仅是工人,一切劳动者。” 明月完全被震撼了,她从未想过,真的有过这样的世界,可又消失了。她不太懂得怎么个肢解法,深深惋惜,她同时惊讶李秋屿了解这些,侃侃而谈,她以前总觉得自己是井底之蛙,没见过城市。现在看,这才是井底之蛙,她不了解的,不仅仅是高楼、汽车、宽阔的马路、漂亮的物品,她简直对这么大的世界连皮毛都不曾碰触一下! 这个世界上,存在过的正存在着的所有,对明月都产生了一种吸引力,她迫切想知道,想知道来龙去脉,她脑子里出现一个圆圆的地球,闭上眼,地球聚焦在中国的版图上,再定位到这座城市,再到县城、镇子、村子……反过来想象,范围一点点扩大,她好像突然进入了无垠的宇宙,再去看地球,都是那样小了。 她猛得睁开眼,好像这才听见几年前八斗叔的那句话:人活着,都该有自己的精神。 精神跟嘴巴一样,要吃饭的,不吃就是空的。 明月觉得自己勘破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心里一阵激动,她忍不住说:“我真爱听你讲这些,我也想知道,你能给我推荐书吗?” 李秋屿笑道:“不着急,你才十几岁,有的是时间增长阅历,书是要一点一点看的,同样一本书,隔了十年八年再看,感悟可能不一样了。” 第66章 明月说:“我真羡慕你,已经知道那么多。” “这不算什么,你爱学习爱思考,将来懂得会比我多,大概五年级的时候,我跟住家附近的人学过俄语。” 他突然说起过去的事,明月惊奇:“俄语?你会说吗?” “会一些,他在的话应该七十岁了,他会拉手风琴,能唱俄文歌。” “你会吗?” “大概还记得。” “那你能唱给我听听吗?” 李秋屿笑笑,并未推辞,清唱了几句《喀秋莎》,明月听得直笑:“你好像舌头打卷儿,俄语肯定难学。” 她嘴巴里咕噜咕噜卷起舌头,胡乱发几个音,模仿着李秋屿。 李秋屿忽然道:“该拐弯的,只能到下个路口掉头了。” 明月立马停止:“咱们开过了吗?” 李秋屿笑道:“对,都是你太聒噪,像个小喇叭。” 第32章 书店非常大,有三层…… 书店非常大,有三层,明月从没见过那么大的书店,那么多的书,简直像蜜蜂掉进蜜罐子里,得溺毙于此。她不知道从哪儿看起,走马观花地看了一遍,觉得这辈子真是有读不完的书。 李秋屿让她看中什么尽管拿,要放假了,她有充足的时间阅读。明月见人盘腿坐角落里,专心看书,书店里暖洋洋的,一点不受罪,这条件也太好了。 她把买来的《小镇喧嚣》带去学校,吃午饭时,跟秦天明一块儿看。秦天明觉得这习惯不好,吃饭是吃饭,看书是看书,一嘴巴饭掉书上多气人,她狼吞虎咽扒拉几口,洗干净手,才去摸书。明月觉得她这习惯很好,她要学起来。 两人脑袋挨着,先看目录,明月眼睛往下走,看到“谢张村也想卖地”,抬头说:“你们村把地卖给市里了,都没人买我们那儿的地。” 秦天明说:“我们离市里近,位置占个巧儿。” 书里开篇讲乡镇政府怎么迎接上级检查的,明月大为震惊,她以为村长书记就是管谁家骂人了、打架了,要么,就是两家因为地界结仇也需要村干部去化解,总之,子虚庄和周边的村落,尽是这样的事儿。原来村干部要做的杂事这样多,明月第一次意识到,她身处农村,所见所闻,都是自己零星的不成系统的感受,还有很多事,她其实并不了解。 书里的事情发生在2003年,距今不远,两人往后随便翻翻,见记录征收农业税的事,皆感亲切,取消农业税不过就是去年的事情。 两人看得心潮澎湃,读着读着,便忍不住高呼:“我们那就是这样的!” 难得见到一本书,竟是写自己万般熟悉的,这要比小说来得真实、可感,什么想象都不需要动用,这书里人的语气、说辞,活灵活现,都像是某一刻真的听见过的。明月易被感染,她时不时要站起来,走几步,凝视窗外的远方,尽头是天际线,并不能看到熟悉的乡野。 秦天明对这书爱不释手,一看出版日期,惊讶道:“今年的新书,你打哪儿知道的?” 明月说:“我小表叔买的,你去过你们村支部吗?” “没有,都是大人去,我想进去看看,我爸说小孩不兴去的。” “你说,这书里肖书记讲要什么数字,给什么数字,不就是造假吗?” “正常的,”秦天明讳莫如深,“我们那卖地也造假了,听我爸妈闲说话听到的。” 明月陷入一种新的茫茫然:这个世界,哪怕是她最熟悉的乡村,也是极其复杂的,更何况人更多的一个城市呢?里头一些长句子很拗口,夹杂专业术语,只得暂时放弃理解。 但读懂那些和人打交道的案例,是分毫不费力气的。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谈论这书,明月心想,村干部来收税的事她怎么记不太清楚了呢?只晓得那时爷爷还在,村里来人,她是小孩儿,大人要说事,她远远看着,也不晓得干什么,就是收钱。这样的事年年有,习以为常,不也单收她家的,这样习以为常的事,到了这文化人笔下,记录下来,成了一本书,再叫她凑巧读了,觉得身临其境。 明月突然明白一个道理,无论是小说,还是这样的社科作品,都是要写“真”,哪怕小说编个故事,也要有现实的“真”打个底子,这样才能触动人家,她不知道这么想对不对。 “放假前我也去买一本。”秦天明本来想借,但显然,明月寒假一定要读的,她又等不及开学再看。 “你小表叔真会选书,他念过大学吧?” “念过,他念的法学。” “我看他也像个高材生,咱们这些老师念的大学都挺不错,不是好大学毕业的,没法来咱们学校教书。” 两人是中午走廊的常客,张蕾吃完饭早早来教室,瞥见她们,说道:“明天就要考试了,你们还在这闲聊?” 明月说:“看会儿书。” 张蕾走过来,看了看封面: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 这什么玩意儿?她面孔上流露出这句话,又还给她们。 “你们怎么跟那些无聊的男生一样,最爱高谈阔论,这种事跟高中生有关系吗?一个个说的好像自己要去当官似的。” 男同学们里有人爱聊政治,有人爱看球赛,有人爱议论女生,他们的生活乐子,无非就是这些,张蕾觉得都很庸俗。他们在教室后头说起球星如数家珍,不妨碍他们脱了鞋臭整间教室。他们嘴里说着什么二战绞肉机,不妨碍他们寝室像猪窝。张蕾非常鄙夷同龄男生,她谁也看不上。 感谢天,感谢地,秦天明正觉得这话像挖苦自己,苦苦思索如何反击,乔老师过来了,几个人都跟她打招呼。 “看书呢?”乔胜男也把这书拿起来,随意翻翻。 “谁的书?” 明月道:“我的,小表叔新买的。” 乔胜男诧异道:“让你看这种书?” 明月有些紧张,跟秦天明对视一眼,不晓得有什么问题。 乔胜男说:“你们这个年龄不适合看这些,这些也无益于高考。等念大学再看不迟,这会看纯粹是浪费时间。” 她对这些研究农村的书一毛钱兴趣都没有,太熟悉了,熟悉到令人麻木。写这些又干嘛呢?谁会真的关心吗?乔胜男的一些观念,是相当顽固顽强的,没有人能改变她的认知,影响都不可能,她仿佛天生拥有自己的思想,全部来自生活经验。 她也不爱看农村题材的电视、电影,像是供人消遣取乐的,但同时,城里的新鲜事物,她一样没兴趣探究。 张蕾听到这些,心里得到一种奇异的满足,乔老师的否定,对她来说格外重要,李明月最爱搞特立独行,这次搞瞎了。 明月嘴里答应乔老师,心里完全不这么想。乔胜男似乎还有话跟她说,却只是拍拍她肩膀:“这就考试了,好好复习。” 第67章 这样一个动作,张蕾简直妒火中烧,她不明白,乔老师为什么对李明月这样亲近,难道因为都农村人?她隐瞒了自己的身份,所以得不到乔老师的那份共同出身的关注?李明月却一点感激的模样都没有,辜负老师的情谊。 期末考过去,李秋屿来学校收拾明月的被褥,他不方便上去,是秦天明和寝室长一块儿送下来的,他笑着道谢,把一包零食给了她们。 李秋屿是个风度极佳的年轻男人,这让女孩子们好感顿生。果真拿人手短,寝室长本在室友们议论明月时中立,此刻情感天平倾斜:“她亲戚真讲究,其实李明月没什么不好的啊。” 秦天明心说,这包零食还是有用的。她羡慕明月有这样的亲戚,品味不俗,在生活上学习上都能给予帮助。 天阴阴的,昏而冷,寒风从四面八方空空洞洞刮过来,一连几天都是这样,灰的云厚薄不一铺满苍穹,比平时散得都要慢。孟见星冒着冷风来女寝室找明月,被秦天明告知,已经叫小表叔接走了。孟见星意识到,李秋屿果真和那边的亲戚走得近。 暂时不用坐教室里,明月舒口气,她马上就能回家,离开学校前一天跟秦天明一块到澡堂子洗了个澡,整个人又香又轻,她心情好起来。到李秋屿家里,忙着拆被罩,她已经能熟练使用洗衣机。 李秋屿又去了酒店,直到傍晚跟向蕊一起回来,明月在整理书本,听到声音,莫名心虚,自从上次李秋屿出差回来,她再没见过向蕊。向蕊进来却如常,笑着跟她打招呼:“放假了啊?” 李秋屿说:“你坐,有东西落车库了。”他又匆匆出门。 向蕊便把东西放桌子上,弄得窸窣响,叫明月过来:“都是些吃的,乡下买不到,带回去给你奶奶妹妹吃。” 她连自己家情况都知道了?肯定是李秋屿说的,明月好心情立马变坏,她说不上来,反正不想向蕊知晓自己家的事。 “谢谢,这太多了,向蕊姐,你也拿一些走吧。”她又觉得自己小心眼,人向蕊没怪她,还是这么客气,她真是不知好歹。 向蕊说:“你小表叔给我买了呀,我也馋,爱吃零嘴儿。” 她笑着打量明月,“我听说,你脚都好了?这两个多月可把你小表叔忙坏了。” 明月支支吾吾应和着。 向蕊又问:“下学期,你得住寝室了吧?” 明月摆弄着糖果盒,低头说:“那肯定的,我也早想住回寝室。” 向蕊说:“明天就回家了?一学期没回去肯定想家。” 明月“啊”了声,很快道:“回家。”李秋屿本来要多留她一天,在市里逛逛,他的酒店承办了几场公司年会,留下许多玩具,想叫明月去挑,这样的小东西拿回去分给左邻右舍的孩子们也是好的,搁酒店里,便要当垃圾丢弃了。 向蕊对她回答满意,她希望高高兴兴地把这亲戚送走,并且永不再来。 “我们过年去海南,想要什么?我买给你。” “你们明天就去吗?” “年前吧,过年期间人多,你表叔不喜欢跟人挤,这几天先准备准备。” 明月听了这话,决定明天赶紧走。 三个人气氛寻常地吃了顿饭,向蕊还是很健谈,一会儿说股市,一会儿问李秋屿酒店近况,还能见缝插针关心明月的学习。明月趁她洗水果的时候,说: “我想明天回家,你能告诉我怎么转车吗?我想自己走。” 李秋屿笑:“不是说好后天送你?” 明月道:“我想家了,也想学着自己坐车。” 李秋屿说:“你的脚刚算好,临近年关汽车站人多,弄不好没座位,挤来挤去站一路,得不偿失,以后有的是机会自己坐汽车。” 明月一点不能反驳。 她想回家,一在李秋屿家见着向蕊,多余感就出来,她不自在,向蕊肯定也是,谁想在男朋友家老见着“亲戚”? 可她又不能强求李秋屿:明天必须送我走。 吃水果的时候,向蕊的心情看起来还是很好: “带些回家吃啊?” “不了,留你们吃吧。” “干嘛不啊,我们能再买,村里买不到这么好的水果,种类肯定也少。” “不少,水果种类挺多,镇上的摊子过年还卖西瓜呢。” “啊?都卖上西瓜啦?” 明月冬天不爱吃水果,太冷了,过年的时候买过桔子,上了冻,桔瓣硬挺着,吃嘴里牙根都仿佛给冰到。只有坐在这样温暖胜春的暖气屋里,才能享受吃水果的乐趣。 向蕊把水果切成小块,用签子扎着吃,一边吃,一边笑,她不光自己吃,还要时不时喂李秋屿,明月站起来:“我去书房看会书。” 向蕊笑说:“好用功,”她碰了碰李秋屿,“肯定跟你念书一样棒,你们这一大家子基因都这样好吗?” 李秋屿面孔上带着笑,眼睛却冷漠,他觉得她今天话尤其多,特别刺耳,一句接一句,没完没了,大惊小怪,说着无穷无尽的废话,好像话太多,把那美丽也折损掉。 向蕊本冲着他笑呢,她隐约觉得不对,李秋屿这目光说不上来的感觉,他有感情吗?好像什么都没有,一切都是空无的。向蕊不由得打个寒噤,她从没了解过李秋屿,她一般不去想这件事,这件事,以前没有机会向她警示,别人谈恋爱不也这样的吗?一块儿吃饭、购物、看电影、出门旅游。哪怕结婚,也无非就是更琐碎了,吃喝拉撒,照顾孩子孝敬老人,工资、升职、人际关系……都是这些,为什么这会儿李秋屿变得陌生了? 向蕊搞不明白,她恐惧去搞明白,现在突然叫她看到李秋屿的眼神,她烦躁,她讨厌思考一切复杂的事,她只想高兴。 第33章 两人下楼的时候,向…… 两人下楼的时候,向蕊吻他,李秋屿的嘴唇冰凉,像是什么首饰,冬天里戴上,半天暖不热。她只能更用力索取,不依不饶地进行着一场甜蜜的酷刑。李秋屿的嘴唇,最后都是冷的,幽幽冒着寒气。 “是不是工作太累了?”向蕊轻喘松开他,“我觉得你状态不对。” 李秋屿道:“可能吧。” “你有没有觉得,咱们现在关系没之前好了。” “有吗?” 向蕊太讨厌他这个口气了:“有!” 李秋屿说:“有什么?” 向蕊觉得很委屈:“你算算,从你出差回来,我们见了几次?你说照顾表侄女,好,我体谅你,你出差回来去接她,我白等你半夜。我每次给你打电话,说不了两句,你就要挂。今天,要不是我坚持,我连你的家门都不许进了是不是?” 李秋屿听她说完,道:“我不想吵架,回家吧,天这么冷。” 向蕊愣住了,胸口像被人打了一拳:“吵架你都懒得吵是不是?你没你都跟谁有话啊?李明月吗?她天天住这儿,你一个三十的人了,是不是只能跟高中生聊啊?” 第68章 声音越来越高,李秋屿不想引人注目,他去拉她手,向蕊甩开:“别碰我!”嘴上硬着,熬不住那阵委屈,她呜咽哭出来,“你是不是想跟我分手?” 李秋屿没说话,他抱了抱她,她没什么错。 “你这会儿太激动了,回家休息一下。” “她说明天回家,你送她回来我们能正常相处了吗?”向蕊仰头看他,她眼里有了泪花,“我知道不该跟个小孩吃醋,可她影响到我们了,我感觉得到。” 李秋屿说:“你不要把这件事怪到明月头上,跟她没关系。” 向蕊忍着:“好,我就问你,明天把她送回去,我们能该干嘛干嘛了吗?” 李秋屿嗯了声,他揽住她腰,走到小区门口,拦下辆出租车,跟司机说了地址,看那车走远才转身回家。 这本《小镇喧嚣》,明月看得入迷,门一关,外头的事就隔开了,她叫自己别去想,人家小情侣爱干什么干什么,她很快忘了外头,去了书里面。 “我应该再找本讲苏联农村的书看看,对比一下。”她自言自语说道。 她精力无穷,感觉一天睡三个小时就成,多睡简直浪费。李秋屿进家后,发现明月不在客厅,到书房前发现里头反锁。 一阵响动,明月慌忙过来开门。 李秋屿问:“怎么还锁上了?” 明月又慌忙回到书桌前,低头看书:“我怕影响你们说话。” 李秋屿说:“明天就想回去是不是?” 明月不看他,只盯书:“都行。” 李秋屿靠在门口:“书拿回家看吧,早点睡,明天八点半出发。” 明月心里一沉,他也没问问这书写得怎么样,她还有许多话想说,李秋屿就是这样的,人跟他聊,他能接得上,人不主动说,他便像没长嘴,一个字都没有。 她还想着玩具,倒不介意去捡人不要的东西,反正都是新的,丢了浪费。她面对这些,可没什么不吃嗟来之食的骨气,她希望分给子虚村的小孩儿,像棠棠那样的。 可这一切,没法说出口了,是她自己要明天回。李秋屿突然痛快答应了,明月心里一点不高兴,她站起来,把书抱着,从李秋屿眼前默默走过。 李秋屿低头:“不看了?” 明月说:“我要早睡,明天一早给奶奶打个电话。”她看向桌子上那包零食,李秋屿已经走过去帮忙收拾了,东西不少,换洗衣裳、课本、资料、课外书、吃的,都塞进了化肥口袋。 好家伙,真能装,明月下意识摸摸头,李秋屿问道:“还要不要再洗次头发?到家不方便洗。” 明月说:“不了,我家也能烧热水。” 李秋屿一副随便你的表情,他看看她,回了自己房间,再没出来。明月躺沙发上,辗转反侧,耳朵一直想听点什么动静,她要走了,以后再来也是拿个换季东西,不会再睡这个沙发了。 她甚至觉得沙发都可怜了,平时没人郑重睡它,需要它。她想到这,又爬起来,跟家具小声道别,一样样说话,她晓得这是物品,没有生命,但在她这有。她说了一遍,不知不觉走到李秋屿的门前,站了会儿,回沙发上睡觉去了。 冬天的睡意深沉,明月觉得自己好像听见有人跟她说话,她太困了,昨天还觉得三个小时就够,今天就长睡不起。她脑子里应着“好的好的”,把嘴的活干了,压根没任何反应。 等到李秋屿把她晃醒,她还在发晕,以后到家了,无意识喊“奶奶”。 她揉一揉眼睛,见是李秋屿,把毯子扯过来裹住自己,她不想叫李秋屿看着她穿秋褂。李秋屿像要证明她还是小孩儿似的,胡乱摸了把她后脑勺:“快起,洗漱好吃早饭。” 明月起来洗脸刷牙,拿毛巾擦脸,还有李秋屿给买的雪花膏、护手霜,她想了想,问他能不能带走,留下也没人用。 李秋屿说:“又不是不回来了,放这吧。” 明月心里一片怅然,空落落的。 “回来也不过夜了。” 李秋屿说:“想拿拿吧。”他找个牙刷盒,还有包装袋,统统给她整理好。 车子驶离主城区,路旁的景色便荒凉起来,积雪化了的地方,露出黑色的土地,明月往外看,心道,真穷啊。 北方的乡村,总是显得那样穷,连田野四围,都透着穷,喜鹊孤单地停在埂头,也显得是只穷喜鹊。 怎么冬天的景色看起来会叫人想到穷呢?明月从前不这样觉得,可如今,这样的景象,就自动成了穷的化身。 村镇是散落的,一会儿见到一个,一会儿见到一个,只有城市是聚集的,村镇众星拱月着它。 “我长大了,要写一本关于子虚村的调查报告。”明月突然说。 李秋屿笑道:“好志气,是受了吴毅的启发吗?” 明月道:“我这次回家就想到村支部问问,可人家肯定不搭理我,我现在就有很多想做的事,但又觉得耽误学习,好矛盾啊!” 李秋屿说:“可以这样,把所见所闻先记下来,别弄丢了,当成是积累素材,等你念了大学,闲暇时间相对多些,到那时再做也不迟。” 明月觉得李秋屿说的这个法子行。 她心里充满雄心壮志,觉得自己一定能做成些事,具体做成什么,不知道。她在后头看着李秋屿的肩背,看得出神,李秋屿察觉到,问: “发什么呆呢?” “我在想你那天跟我说的话,你小时候的理想是什么?” “没什么,我一直没什么大理想。” “你的理想是谈恋爱吗?跟漂亮的人谈恋爱。” 李秋屿还是笑:“这么说话是不是太冒犯了。” 明月笑得有点生硬,控制不住的。 “我看是,我感觉你好像除了工作,就是谈恋爱。” “好像还真是。” “海南岛是不是冬天很暖和?” “嗯,冬天去那边度假的多,你想去吗?” “你跟向蕊姐怎么去?” “应该坐飞机吧。” 明月心情沉郁起来,她总是有些惆怅,想到李秋屿跟向蕊,跟她没关系,却牵动她情绪。她心里说,以后我一定能到任何地方,不需要人带我。 车子开很久,两人一会儿漫无目的说几句话,一会儿沉默着,子虚庄就在眼前了,除了几栋新盖的楼房有些新气象,看过去,依旧是破败的,但过年热闹,人走在路上,拎着赶集买的肉、青菜,她记得很小的时候,人都提着篮子去赶会,什么时候都变成白白红红的塑料袋了?有些事,悄摸就变了,回神时都记不起到底哪一天开始变的。 即便提前打了电话,家里也没人,车子几乎开到家门口,左邻右舍便伸头看看,见明月下车,她一叫人,什么婶子大娘,都笑道: “是明月啊,半年没见长高了。” 第69章 “你看杨金凤,孙女来还要去背柴火。” 明月跟人打完招呼,把东西往家里拿,李秋屿打开后备箱,把那一袋子玩具拎下来。 明月很意外,李秋屿早起去了趟酒店,那不是做梦有人说话,是他要出门。 “我还以为……”她一下笑了,又显得很不好意思,“好多。” 李秋屿说:“分给小孩儿玩儿。” 他们放好东西,去山坡上找杨金凤,春天来才好,阳光明媚,这会只有冷风如刀,刮得人脸又干又痛,麦苗是青的,天地间唯一颜色,像是作画的不小心泼洒的,一块又一块。明月远远见有一大堆柴火停地头了,一会儿动一下,一会动一下。 “奶奶!”她说着就要跑,李秋屿完全没看到,拉住她,“注意别摔了!” 明月指着远处:“那肯定是我奶奶,她起不来了!” 李秋屿不明白什么叫起不来,他看过去,第一眼没看到人,只看见一团体积非常大的东西,那是捆好的柴火。 明月挣开他的手,她跑过去,杨金凤坐在地上,背上是比她人要大好几倍的引火草和蜀黍秸秆。子虚庄的人都这样背柴火,只不过,近年来烧柴火的人家越来越少了,杨金凤家还烧。 “奶奶!”明月嘴里喝了风,眼泪也叫风吹出来,她跑到杨金凤后面,跪下托柴火,杨金凤挣扎不起,“咋那么快到了,我还说,得等会儿能到。” 山坡风大,背上柴火重心高,人一旦坐下,得借力能起来。李秋屿也跑过来,说:“要不然,我来试试,您把绳子解开。” 杨金凤抬眼,脸色黧黑,人也瘦了许多,似乎又害了沙眼,眼角全是眼泪,很浑浊。 “你这没出过力的后生,背不动的,李先生,劳烦你跟明月搁后头搭把手,我就能起来了。” 李秋屿十分怀疑,他难以想象,杨金凤这样中等身高又不算强壮的老人,到底怎么背下比她本人要大几倍的柴火的。 他只能绕到她背后,跟明月一块儿往上托,他感觉那柴火沉沉往手臂上倒,又往前倾,来回几次,听杨金凤说句“好了好了”,她站起来了。 身体却是弯的,几乎没法抬头说话。 李秋屿拉起明月,明月呆呆看着杨金凤往前走。 杨金凤是小的,柴火是大的,缓慢地在羊肠道上动着。 “明月,明月?” 明月慌忙跑前,杨金凤费力说:“先头家去,给李先生倒茶喝,去。” 明月道:“你再起不来咋办?” 杨金凤说:“这马上到大路了,好走,去,赶紧家去。” 她晓得奶奶脾气倔,跟李秋屿说:“咱们先回吧。” 李秋屿仿佛在犹豫,明月拽着他衣袖:“奶奶要自己背,咱们走吧。” 他们一边走,一边时不时回头看看。 几个小时前,明月还在李秋屿只需穿单衣的家里,现在,寒风割面,她又回到她真正的家,她有种不真实的恍惚感,好像她沉思的,探讨的,跟杨金凤一样,变得小了,只有那捆柴火巨大、真实。 李秋屿问:“你奶奶行吗?” 明月被风吹得眯眼:“都这么背的,有人八十了还能背。” 她想起秦天明说过,学校附近有个公园,里头的老人,在下象棋、打太极拳,还有跳舞的。她低声说:“我长得太慢了。” 明月几乎淌出眼泪,她在城里念书,享受着好的日子,留奶奶一个人,孤独地、卖力地活在这儿。她非常感伤,很快泪眼朦胧,情绪一下低沉下去。 她看看李秋屿,他即将坐着飞机往很远很远的南方度假,那里没有寒风,是沙滩和海水,她没见过大海,也没坐过飞机。 她回到子虚庄,便是回到现实中来,好像在城里念书,只是借李秋屿短暂住了一段时间。她被这虚虚实实的感觉弄得忧郁,走得很快,不再看杨金凤。 第34章 家是冷的,冷极了,…… 家是冷的,冷极了,人挨墙近点儿,便知道这墙也冻得放寒气,寒气入鼻,鼻腔里都是疼的。明月拎了拎暖水瓶,是沉的,她倒脸盘里请李秋屿洗手。 明月一回家,李秋屿就成了客人。盆架上有胰子,裂着缝,瘦瘦一条,几乎不起泡沫。一抬眼,能见一面方块小镜,擦拭得干干净净。明月在一旁看他洗手,递过去卫生纸。 李秋屿问:“怎么不见棠棠?” 明月道:“在亲戚家。”她跑到锅屋,手往灶膛里探探,余烬尚有点残留温度。 锅里篦子上坐着两碗烩菜,新做的,还有两碗热豆腐,几大块,卧在里头,旁边是一碟辣子酱、红薯面馒头、还有三鲜馅包子。篦子底下,是杂粮粥,煮得烂烂的,香气打篦子眼儿那直往上钻,明月闻到再熟悉不过的气味儿,心里暖哄哄的。 门响了,杨金凤到家来,明月忙不迭帮忙放下柴火,两人扯开塑料布,扬上去,盖住柴火,再拿两块破砖头压角。杨金凤见李秋屿站那看,招呼说:“李先生快进屋,外头冷,立马就能吃晌午饭,明月,打水给人洗手,桌子摆好。” 明月觉得奶奶更老了,真奇怪,天天在一块儿过日子不觉得,伏天里杨金凤就是个老人,可老也有区分,明月嘴里应着,飞跑进屋,咣咣拉出八仙桌,说: “外头有太阳地儿,比屋里还暖和呢,狗都知道站墙根晒太阳。” 李秋屿笑了,明月拽一大截卫生纸,往桌子上抹了几下,再看看纸,不脏,杨金凤是个利索人。 堂屋门是敞着的,反正一样冷,靠近门槛那有太阳照进来,能看见细尘,轻得很,像云彩那样缓缓地动。明月让李秋屿坐在太阳光里,李秋屿问道:“冷不冷?” 明月说:“我抗冻,习惯了。”她把筷子给他,李秋屿是非常懂礼节的,等杨金凤坐了,才坐下,他在这会儿第二次吃便饭,杨金凤给他一碗烩菜,一碗老豆腐,问他能不能吃辣。 “奶奶做的豆腐好吃得很,年关这会儿,都爱买我奶奶的豆腐。”明月心情稍稍好起来,自豪介绍起豆腐。 杨金凤说:“人李先生啥没吃过?” 明月笑道:“你做的豆腐就没吃过。” 李秋屿浇了点辣子油,吃得冒汗,身上热起来。烩菜里头什么都有,地锅炖的,特别入味儿,李秋屿说:“这菜很香。” 杨金凤说:“城里猪都不大,这是乡下自己喂的大猪。” 明月立马插嘴:“大猪才香,我们这儿的猪能养到五百多斤,你见过杀猪的吗?” 杨金凤瞥她:“李先生不稀得看杀猪,吃你的饭。” 明月跟李秋屿对视上,两人都笑,杨金凤说道: “这半年给李先生添麻烦了,明月念书晓得上进不?” 李秋屿说:“不麻烦,她很用功,老师都表扬她,期末考试成绩出来我给你们打电话。” 第70章 明月没跟杨金凤说崴脚的事,杨金凤有那么一阵,却老想去看她,总觉得有事,可明月电话里好好的,现如今回来,确实好好的,脸皮子白了,像是一丁点罪儿没受。 “跟人老师同学处得好不?” 明月说:“好,都好。” 杨金凤便没什么要问的了,她叫李秋屿吃菜,多吃,李秋屿这顿饭吃得非常满足,他喜欢在这家吃饭,想说话便随意说两句,不说话也不尴尬,他像是这家里的人,不过外出工作,过年回来团圆。 热乎乎的饭下肚,没那么冷了,杨金凤叫明月陪着李秋屿说话,她去刷碗,明月见她走路没往前利落,人慢了,她便跑过去抢着干,杨金凤说:“不兴叫李先生一个人的,你去跟人说话。”她瞟眼明月的袄子,“回头把衣裳弄脏了,快去。” 明月来堂屋跟李秋屿说话,她也不坐,踩门槛上,一切都是熟悉的,久违的,冰冷又温暖,她活泼起来,比划说:“你站起来,比比谁高。” 李秋屿笑着过来,她手一伸一伸的:“你真高,我站这儿都没你高。”李秋屿说,“我不长了,你还会长的。” 明月踮起脚:“哎?我这样就跟你一样高了。”她忽然张开手臂,毫无预警的,朝李秋屿跳去,李秋屿单手抱住了她,她脸蛋凉凉的蹭到他耳朵。 “不让你走。”明月小声说了句,立马打他身上下来。 她脑子停滞,不晓得刚才为什么有那样一个动作,李秋屿很自然抱住她,又放手,脸上没一点异常。 日子不一样了,以往只需要奶奶跟棠棠,明月习惯了李秋屿,她想他也跟她们一块儿住,大家亲亲热热,高高兴兴地一块儿过日子,她一想到他过会儿就得走,心里满是寂寞,她这么怕寂寞……奶奶一个人,不比她更寂寞?住在这冷的房子里,天早早黑下去,夜那么长,不看电视,不看书,只干活,她一个人,这太可怜了,怎么那么可怜,她当完留守儿童,又换奶奶当留守老人,没完没了的留守。 “开学前接你,很快会再见的。”李秋屿觉得她情绪变化很快,不再那么懵懂,像是有很重的心事,他留下也不像样,吃顿饭很舒坦,真住下来,是不习惯的,也没名头,他不属于这样的地方。 “多陪陪奶奶,还有妹妹。”他只能安慰她。 明月黯然道:“要是你能跟我们一块儿过年多好。”她勉强露出点笑意,“不过,当然没海南好,那儿暖和,我们这太受罪了。” 李秋屿说:“以后有机会,我带你去海南?” 她摇头:“不去,你跟女朋友去过的地方,我不会跟你去的。” 李秋屿笑笑:“这怎么说?” 明月道:“你肯定会想跟她之前来玩儿的场景,反正我不去。” 李秋屿说:“你这想的也太多了。” 明月靠在粗糙的木门上:“我就这样的,等棠棠回来,我们一块儿赶大集,买花炮,我们不去南方在家也能把年过好。” 她像是想起什么,脑袋一凛,直起身。 “你去海南不要给我买礼物,我不要,向蕊姐姐给买也不要。” 李秋屿道:“不说这个了,你看你,好像不大高兴,回家了应该高兴的。” 明月低下眼:“我也不知道怎么了,有时高兴着高兴着,突然想到个什么,就会难受,可能是因为我出去念书的缘故吧,能到城里念书是好事,可人身处好事里头也会有时候难受。” 李秋屿问道:“刚刚是想到什么了吗?” 院子里,杨金凤弄了一口袋的红萝卜、大白菜,喊明月过来,她看看李秋屿,跑去奶奶身边。 “这个给李先生带着。” 梁头下挂着猪肉、褪干净的鸡,还有一条腌好的鱼,全都硬邦邦的,杨金凤找八斗挂上去的,她叫明月取下来,明月得用板凳,晃晃悠悠踩上去,李秋屿已经站在身后,伸手拿了: “要这个?” 明月说:“这块肉,还有鸡,奶奶给你准备的。” 李秋屿手又放下:“心意我领了,其实我一个人不怎么做饭,放我那浪费,你们自己留着吧。” 杨金凤说:“李先生要是不拿,就是看不上我们这点东西了,你在城里不好买这样的,拿家去,给家里人尝尝。”她是个固执的老人,这样说,李秋屿只好收下,杨金凤把最大最肥的一只鸡,给他了,拎到手里挺沉的。 “路远,不留你住下了,李先生回去开车慢点儿。”杨金凤要出门送李秋屿,明月在后头,慢吞吞跟着,李秋屿叫她后备箱打开,她走过去,开了后备箱,李秋屿弯腰放东西时笑说,“除夕守岁吗?记得给我拜年。” 明月脚踢着地:“你要去海南,向蕊姐姐应该不想我打电话骚扰你。” 李秋屿扭头看她一眼,没再说了,把东西归整好,盖上后备箱,绕到前面对杨金凤笑道:“中午谢谢您招待,我得走了,等明月开学前我再来。” 杨金凤说:“李先生太客气,都是麻烦你,明月,”她见明月还站车后头,“你杵那干啥,可记住李先生的好没?” 明月两手插进口袋,点点头:“我开学自己坐汽车去。” 李秋屿望着她笑:“行啊,我带你坐一趟,等你摸清了路就能自己坐了。” 明月的眼睛像在生气,全是话,却一个字也没再说,跟他摆手,李秋屿鸣了下喇叭,意思是要走了,明月跟了几步,晓得他还会来,不用等太久,但那又怎么样呢?他属于谁,要过什么日子,都是他自己的事。 她跟杨金凤一块儿往家去,风可真冷,比城里的冷。院子里没了小羊羔,鸡鸭也少许多,杨金凤不养猪了,她身上贴着膏药,没从前能干。她手上裂的跟小孩儿嘴呢,明月找出护手霜,要给她擦,杨金凤哪用过这玩意儿,说:“我这天天弄这弄那,搽这没用,你身上新袄是李先生买的?” 明月又心虚了:“我不要的,他说我衣裳小了,原来的袄就是小了,我一穿都撅着。” 杨金凤说:“咱是只想着人供咱念书的,不该要的,不能伸手,要习惯了就再穿不上家里小袄子了。” 杨金凤像是晓得她大了,不像往常严厉,却还是有板有眼教导她,明月脸滚烫:“不会再要了。”她犹豫着把零食、玩具拿出来,“这没要钱,是人公司办年会剩的娃娃,李先生说搁那就扔了,叫我分给小孩儿玩儿。” 她唯恐奶奶再说什么,立马追问,“棠棠呢,啥时回家?娃娃先紧她玩儿。” 杨金凤许久没见棠棠了,棠棠淘气,脾气又怪,念书实在不像样子,老师三番五次找表婶,表婶也头疼。只在八月十五回来一趟,到家不是嫌这,就是嫌那,杨金凤想说她,她愤愤不已:“你早不要我了!” 第71章 杨金凤便沉默,要给她梳小辫,她一个扭身,跑出多远,闹着要回表婶家。杨金凤推出三轮车,车里放着江米棍、爆米花,棠棠往嘴里搡,好像又是个无忧无虑的样子。 年二十八那天,杨金凤把棠棠接家来了。 明月一见她,高兴得不行,喊着“棠棠,棠棠”,她长高了点儿,脸红红的,被西北风吹伤了,眼睛却出奇的亮,是小孩儿的眼,黑是黑,白是白。她穿的新袄子,套着灯笼袖,底下穿了双红色长筒靴,缀个大毛球,那是表婶叫棠棠自己选的,她一眼相中了,早想穿这样的靴子,觉得特别洋气。 “真漂亮呀!”明月蹲下来摸摸她衣裳,棠棠一拧,撇开她,“你别给我摸脏了!”她像是不认得明月了,成凶凶的小狗儿,想呲牙,明月想要证明两人还是姊妹,笑着凑近,“我就摸你,想摸你!” 没想到,棠棠突然愤怒起来,对着明月捶打,明月笑着躲,她却来劲,砸得生疼,杨金凤上前拉开她:“姐姐好不容易家来,打姐姐干啥?” 棠棠大喊:“你又不疼我,叫我来干啥!” 明月看看杨金凤,温柔哄棠棠:“姐姐给你带可多好吃的了,还有玩具,都是打城里带来的。” 棠棠像是不屑,哼哼的,明月跟她说了很多好话,她才肯进堂屋。零食跟玩具,对棠棠依旧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她不爱回来,还有个原因是家里电视太老,没装大锅盖,只能收几个台。她爱吃,爱玩儿,爱看电视,就是不想念书,表婶有些放弃的意思,两口子私下说这小孩不是念书的材料,能成人便好。 明月也不晓得怎么教育棠棠,不能提念书,一提就恼,她小心哄着,捧着,觉得这样不行,可又找不出更好的法子。她疼她,爱她,回家想和和美美过个年,不是来跟棠棠吵架的。晚上她搂着棠棠睡,说小时候的事,棠棠仿佛同她亲近了一点,好奇问: “你是不是认城里的李先生当爸爸了?” 明月错愕:“怎么会?” 棠棠挠挠屁股:“你不是给他当小孩去了?” 明月道:“我是去念书,给人家当什么小孩?” 棠棠说:“那你给他当什么?” 被窝里灌了热水袋,抵在脚头,整个人都热乎乎的,明月脸也热了,半晌不说话。棠棠再问,明月便用被子蒙头,嗡嗡说:“快睡觉,明天咱们去集上吃水煎包!” 不晓得过了多久,朽了的窗棂叫风吹得作响,棠棠睡熟了,明月掀开被头,睁着眼看黑暗,觉得外头的风全都落到了身上。 第35章 电视里放着雪灾,许…… 电视里放着雪灾,许多人滞留南方,火车站人山人海,明月没坐过火车,她盼着坐一次,但打电视里头看,等着坐火车的人真是太多了,拎桶的,扛蛇皮袋子的,还有的把行李箱举过头顶的……人人一脸焦急疲惫,广州火车站里全是这样的面孔。 坦克在高速公路上轧冰,四野全是白的。 新闻里说,汽车站停了,连大树都叫雪给压断,还死了人,很多地方停电工人在抢修。明月见过水灾、旱灾,天老爷变变脸,人就得受着,城里也一样。人在那骂天骂地,骂大雪是没用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它是没感情的,该下雨下雨,该刮大风刮大风,人能怎么办?明月看个新闻心里想很多,一个激灵,跑到村头小卖部打电话。 电话响很久,也没人接,明月怅怅挂了电话,想着南方大雪,海南岛倒不至于,她瞎操什么心?怪没意思的。 天黑的快,日头才往西走,就急着掉下去似的。明月坐锅屋取暖,火光映着脸,红扑扑的,门外冯月喊道:“明月在家吗?有电话找你!”明月跟狗似的,一蹦老高,兴冲冲跑出来跟人打招呼,杨金凤在后头说,“拿手电筒!”明月嘴里嘟囔着什么,跟冯月走了。 冯大娘一家都在,高高兴兴包饺子呢,一见她,冯大娘笑道:“哎呦,明月来了。”她跟一旁的冯大爷说,“明月到市里念书了,就考她一个。”冯大爷笑道:“明月有出息。” 电话在堂屋,明月跟人说了几句话,便在旁边等,电话一响,她看看来电显示,故意拖了会儿才接。 “喂?你找哪位?”她知道是李秋屿的号码。 李秋屿听出她声音,笑道:“我找你,下午给我打电话了?我当时在游泳,没接到。” 明月说:“没有啊,我没打。” 李秋屿道:“没打就没打吧,本来也要打给你的,成绩出来了,乔老师说你总分进了两个名次,夸你稳定,有笔吗?记一记各科分数?” 明月说:“我听一遍就能记住。”她没夸大,重复出来,李秋屿也讶异了,“书看完了吗?” 海南岛游泳肯定不冷,明月想。 “明月?” “你去游泳吧,我要回家吃饭了。” 李秋屿好笑道:“游完了,我总不能老游泳,我问你书看完了吗?” 明月心烦起来,她穿着臃肿的棉袄在这接电话,手指头冰凉,他一定跟女朋友舒舒服服地坐屋里,也许躺床上,叫人把吃的送过来,跟废人一样。 “没什么事的话,我要挂了,奶奶还在等我吃饭,谢谢你告诉我分数,再见!”她故意刺激他,叫他难堪,晓得事后自己也许会后悔,但此刻很快慰。 李秋屿听着嘟嘟的声音,若有所思,也没再打过去。明月在电话旁等了一会儿,见没动静,她失望起来,说不出自己为什么这样做,空茫走出来,冯大娘一家的锅屋是新修的,贴着雪白瓷砖,窗户玻璃上全是雾气,里头欢声笑语,人头攒动,像是两千年前的场景,过年是不变的。 她应该跟人说一声,道句谢,但脚抬不动,她怕惊扰人家团圆的快乐。冯大娘出来倒泔水,见她在院子里,笑问:“明月接完电话啦?叫月月姐送你!” “不用了,大娘你们赶紧吃饭吧,我也回家吃饭去。”明月飞快往外跑,风送来冯大娘一句“问你奶奶要不要香菇的饺子馅儿”,她听到了,却比风跑得还快。 除夕这天,杨金凤依旧要卖豆腐,越是这时候,人越买的多。棠棠一见家里忙起来,她想躲滑,要回表婶家。明月好说歹说,跟她一块儿贴了对子,这是八斗叔送来的,八斗叔因她到城里念书,把她当大孩子了,问的事,也那样正经,明月的字一直不是很好,她虚心请教八斗,他很高兴,说了好大一会儿的话。 “奶奶,下年我写对子。”她蹲地上给三轮车贴“出入平安”。 杨金凤说:“你能写对子?稀奇。” “我能练,八斗叔给了我一盒墨,还有他打村委会拿的旧报纸,叫我先搁那上头练。” “想练练吧,别耽误念书。” 明月冻得呵手,漫不经心问道:“李昌盛又联系你没?要是问你要钱,你可别给。” 第72章 杨金凤显然震惊于她直呼其名,眼睛里有了愠怒:“再怎么着,那也是你爹。” 明月说:“他没把我当闺女,我……” 杨金凤呵道:“别搁城里念两天书,就小嘴叭叭学着抬杠。” 明月不吭声了,她跟奶奶没什么话说,说多了,便要吵,她觉得悲哀,她们没法说话,只能说最日常的吃喝拉撒,她寂寞,奶奶寂寞,寂寞的亲人之间,隔了条河。 “你吃这个巧克力糖,好吃的。”明月从袋子里翻出一块糖,递给杨金凤,杨金凤吃不惯,皱眉咽了,见明月书包叫书给撑开了线,要给补几针,她眼花了,半天没穿进去线,明月帮忙穿好,拿来拇顶,坐她身旁看她缝书包。 “表大爷今年怎么没来?” “今年开春摔断了腿,卧床不能起,躺几个月,脑子也糊涂了,屎尿乱抹,气得儿媳妇不愿意管,刚进腊月就断了气。” 杨金凤像是看惯这样的事,连叹气都没有。 明月心里一沉:“来咱家报丧了吗?” “来了。” “你去吃大席了吗?” “去了。” 一来一去,全都结束了。 路非常远,表大爷每年都不怕,他不会再骑车出现。 明月怔怔的,她不在的时候,有人新生,有人死亡,都默默进行着,她们家,不会再有亲戚上门。 “奶奶,你怕死吗?” “怕有啥用,能不死?人该死的时候,谁都留不住。” 杨金凤忽然沉了脸:“大过年的,你看你问的什么话,起小就这样,啥事都有你的份儿,问这问那,你搁城里念书可不兴这样的,只能想念书的事。” 明月低头:“知道。”她又抬起脸,把李秋屿送的蝴蝶节发卡,别在杨金凤头上,杨金凤说,“你给我戴的啥?”说着捋下来,“给我戴这干啥?哪弄的?” “同学给的。”明月下意识撒谎。 杨金凤说:“同学的东西也不兴要,咱又没东西给人家,别叫人看轻你,觉着你乡下来的想占人便宜。” 明月情不自禁脸热:“知道了。” “等我工作了,给你买个金镯子,我见冯大娘手上戴了个金镯子。”她想起冯大娘,觉得金灿灿一圈真好看。 杨金凤说:“我可没有戴金镯子的命,你好成念书,比啥都强。” 明月没一句话能跟奶奶说对付的。 庄子里的年关,同去年没什么两样,年轻人回来,满大街乱溜达,道旁多了垃圾,吃的甘蔗皮厚厚一层。 明月初三便跟着杨金凤到乌有镇上卖豆腐,想到学校看看,一个人也没有。她却见着了同学,那个英语很好的刘方圆。 镇上铺子多,有做活人生意的,就有做死人生意的,人人都得死。刘家几辈子都在镇上打棺材,方圆数十里的人家,只要家里有人去了,都要来刘记打口棺材。家资好的,讲究的,用柏木,柏木结实有香味儿,放地底下虫也不敢蛀。次点选松木,只有家里特别穷的才会用泡桐,那东西浮,禁不住时间考验,烂得快还招虫。可生前日子就不好过,哪还管死后?这些常识,都是明月听老人们说的。现在都是火化,火化也得有棺材。 虽说人人都得死,但不是天天有人死,所以,棺材铺的生意没法跟卖早点的比,人能今个儿吃油条,明个儿吃包子,可没听说天天跑棺材铺换式样的。 刘方圆站在棺材铺门口,伸着懒腰,明月打那儿过叫他的名字,他人一愣,挠头笑了:“李明月,你放假啦?” 乌有镇原先的学生,都晓得明月到市里念书去了。 “你也放假了吗?” “我不念了,天天都放假。” 明月非常惋惜,她以为,刘方圆至少也该去念个职高技校,她见他有点尴尬,不知说什么好了,只能问: “在家帮忙吗?” 刘方圆说:“我爸闪着一回腰后,就不大好,我给他搭把手,哎?李明月,我还记着你会手艺,后院剩了点木头,要不?” 明月笑道:“那多不好意思。” 刘方圆又挠起头:“都忘了,也没问你忌讳不忌讳,别生气啊!” 都是做棺材剩的边角料,大过年的,这么问太不好了,刘方圆不念书了,人好像多了点社会感,跟人招呼间,有点大人样。 明月说:“我不忌讳,你要是没用的话,我就不客气拿着了。” 两人到后院去,院子很大,立着一棵掉光叶子的梧桐,旁边放两口棺材,地上是碎木材。 “你怕不怕啊?”刘方圆问道。 明月摇头:“人终有一死,我们以后都得住这里头,不怕的。” 刘方圆说:“李明月,你到城里念书就是不一样,不像我,没啥出息估计只能接我爸的活计,我还想去打工呢。” 明月说:“这也不算没出息,就是我觉得你英语那么好,不念怪可惜的。” “我也就一门英语像样,其他科稀烂,能上啥?注定没啥出息。” “别这么说,我觉得给人打棺材挺有意义,有人接生小娃娃,也得有人负责把人送走,迎来送往,总得有人干啊!”明月认真说道,刘方圆听得一愣一愣的,他有些失落地笑笑,“李明月,真的,你到城里念书说话都跟咱们不一样。” 他叫她站外头等,自己进堂屋拿木块,明月四下看看,往前走了几步,只见堂屋正中间摆了张床,有人佝偻着,跪那儿,一双眼睛暗沉沉盯着明月看。 明月吓一跳,这人看着约莫五十岁了,瘦得要命,头发贴在头皮上,看着奄奄一息,像是很痛苦,一句话也不说。 她一下又想起在医院见到的,心砰砰蹦着。 刘方圆抱着一堆木头出来,叫她捡一捡。 “那是谁?” “我大大,”刘方圆低声说,“他得了尘肺病。” “怎么不躺着休息呢?” “喘不动气,只能跪着,一天一夜都这么跪着,跪着好受。” 人活着,居然是跪着好受,明月心里震撼。 刘方圆的大大,只能这么活着了,苟延残喘。 “怎么会得尘肺病呢?” “打工打的,他搁硅石厂、玻璃厂都干过,还搁给车贴膜的厂子里干过,听说那个粉尘大。”刘方圆往后瞅一眼,声音更低了,“你不知道,这病最后就活活把人憋死了,镇上有两个,旁的庄也有,都是跟大大一块儿打工的。” 明月直愣愣看向堂屋。 “你以后别去这种地方打工。” 刘方圆说:“不去咋办,我还想去呢,搁家里不是办法。” “那也不能去这么危险的地方。” “没事,这都巧不巧的事儿。” 明月看刘方圆无所谓的态度,急了:“你看你大大,万一你被什么粉尘弄成这样,后悔都来不及。” 刘方圆微笑:“不会的,我多年轻,我还没十八呢。” 第73章 他比明月大一岁,准备一满十八,就到外面去。 明月心不在焉捡了几块木头,临走前,又望了望堂屋,刘方圆的大大依旧跪在床上,沉默着,一个人等死。 后院也沉默着,街上却是热闹的,一群人围着什么看,明月跟刘方圆也凑了过去,一个老汉,头顶几块砖,旁边突然跳出一人,抡起棍子朝他头顶砸去,砖块碎掉,飞了出去,一片叫好声,老汉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跟人抱拳致意。看热闹的多,给钱的少,明月挤进去,朝地上的碗里放了两枚硬币,她又摸摸口袋,把两颗糖也搁进去,这才快快退一旁,老汉很豪爽道:“小大姐,谢啦!”他对她作揖。 明月一阵恍惚,老汉跟李万年差不多大,不,还要大一些,棍子朝他头顶抡去时,她几乎不忍心看,老汉忍着,这是什么功夫?讨生活的功夫。她会念好书,离开这儿,可这儿的人,没办法离开的人,只能留下吃苦,老汉还在跟人笑,明月流下眼泪,她看见人在受苦,却一丁点办法都没有。 她抹抹眼,不想再看这个热闹了,转过身去,就不用面对这样的老汉。 “你怎么哭了?”刘方圆问道。 明月摇头:“没哭,是有沙子进去膈着了。” 她跟刘方圆道了谢,嘱咐他一定不要去有粉尘的厂子打工,刘方圆随意应着,她陡然明白,他会去,他也许还会走大大的老路。 街上多热闹啊,明月慢慢走着,往两边看,卖菜的、抱孩子买糖葫芦的、路边剃头的、水果摊前立着高高的甘蔗……大集上总是能见到熟人,妇女扯着孩子,跟人说话,那孩子一脸别扭不情愿,拽大人衣裳,仿佛在埋怨怎么还没说完?两个老太太在太阳地里坐着,你一句,我一句,不知说着什么事;打算买点干货的大爷,正跟人讨价还价:少点,再少点!你看都是来你这买,零头抹了去吧! 一切都那么真实、是活着的样子。他们不是什么大人物,但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明月独自穿过人群,听到各种声音,嘈杂的,鲜活的,她一下搞懂了崴脚前到底是哪里不对劲,城市是大的,跟她没关系,她能见到的,无非是老师、同学,她每天重复着昨天的活法,再见不到其他的东西,她的城市同学一旦回家,便迅速隐匿到各个楼房里去,他们不必和别人产生太多太强的关联,就像李秋屿,明月忽然意识到在他家住那么久,似乎从没见过左邻右舍,没有人来找他,他也不去找别人。她在城里念书,跟乌有镇比,同学更多,老师更多,学校更好,获得的知识见解更多,可她却远离着“人”,远离了真正的“日子”,她喜欢看见劳动者,去观察他们,他们的喜怒哀乐,遇着的幸福和痛苦,她需要经常性的“看见”,才能有更多的思考,城市的楼房,未必能让人的心更高远……但城市拥有更多的书籍、有文化的人们,各种便捷的设施,更好的医院,还有李秋屿…… 她一会儿觉得自己好像已经洞悉了一切,一会儿又觉得如坠迷障,明月满腹心事地回到杨金凤身边,豆腐卖完了,她要蹬三轮车,杨金凤实在太累,也就由她。 平坦的乡村柏油路上,车子多了,一辆又一辆汽车打身旁快速驶过,明月迎着风,使劲蹬车,她哼哧喘着气,凝望着没有边际的平原,麦子青青,她心中有说不出的感觉,从未如此强烈,好像猛然间就窥探到未来,人都各自奔向自己的命运,躲是躲不开的,有些事,仿佛早就被一双无形手给安排了,她看到自己的走运,因为李秋屿,她往另一条路上来了,路分叉了,完全朝不同的方向去。她又想起刘方圆的话,制造车玻璃上的薄膜,也会有粉尘吗? 刘方圆的大大,那双手,也许造出过无数张车的贴膜,可没有一张,是属于他自己的,他没有车,开车的人,譬如李秋屿,是不需要吸入粉尘的。 思绪太过激荡,明月更用力了,她想快点回家去,只有写下来,才能舒缓她的心情,只有写下来,她才能永远记录这些。 第36章 来海南玩儿,向蕊心…… 来海南玩儿,向蕊心情好极了,两人住在一个度假别墅里,出门就是海,阳光照在身上,舒服得要死。向蕊喜欢享受生活,巴不得一个冬天都在海南过,但夜里海棠湾的风实在大,她总要躲李秋屿怀里。 李秋屿几乎不出门,除了游泳,他对美景、美食,什么大海沙滩阳光,统统过敏似的,没有任何感受力。一个人坐窗户边看书,喝喝茶,随便打发时间,向蕊很快无法忍受。 “咱们来干嘛的啊?” “我这段时间比较累,想歇歇,你喜欢去哪儿尽管去,不用管我。”李秋屿的眼睛定在报纸上,向蕊一把夺开,“我要你陪我逛夜市,吃东西去。” 李秋屿揉太阳穴,想拿回报纸:“我看看新闻。” 向蕊扫一眼,瞧见“抗灾抢险”几个大字,她分毫不感兴趣,只要没有妨碍到她的生活、计划,这世界上发生任何事,都无所谓。 “看什么新闻嘛,跟我们又没关系。” 李秋屿凝视她片刻,没再说什么,他跟她去了趟夜市,向蕊很兴奋,一路挎着他的胳膊,遇见什么都想买,娇嗔着催他付钱。她一直不停地跟他说话,唯恐停下便冷了场,再也续不上,李秋屿淡淡笑着,向蕊挑了顶清凉的帽子,要送给明月。 “不用给她买,她用不着。” “你这当表叔的,怎么突然小气了,她知道我们来,不带点东西不合适。放心,我花钱买,不让你破费。” 李秋屿把帽子放回去,向蕊还要拿,他给按下了,还是微笑着:“我都说了,不用。”他顺势搂她腰,拥着往前去了。 “你不是一直很关心她的吗?”向蕊理了理头发。 李秋屿说:“我现在也关心她。” “一顶帽子你都不让买。” “她用不着。” “给她买点别的东西?” “这儿的任何东西都不用给她买。” 向蕊觉得李秋屿莫名其妙的,突然换了个人,她灵机一动,笑道:“我知道了,你不会其实送走她也松口气吧,之前碍于是亲戚,怕她小孩回家说你不是?” 李秋屿低眉看她,天真得挂相,头脑空空,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这世上你得允许各式各样的人存在。他目前还是人家的男朋友,说话、做事,就得符合这个身份,他一点不奇怪自己是如何忍受的,他一直这样忍受着各种关系。 从海南回来,孟文珊催着他来孟渌波这里,孟家不缺热闹,各种亲戚、老部下、生意伙伴,一个年关不断人,李秋屿没去吃年夜饭,孟文俊见他肯定是极不爽的,股市下跌,投资不顺,这些仿佛都是李秋屿开的乌鸦嘴导致。 但年关总要象征性去一趟,孟文珊在电话里说,你还要爸爸亲自请吗?李秋屿笑,拎着烟酒开车过来,北风照例凄寒,吹得院子里的竹子骚然而动,梅树开了,冷香本凝在墙角,风给送过来丝丝缕缕,李秋屿想明月也许还没见过梅花。 第74章 他踏进客厅的一刹,梅花的香气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古龙水。 李秋屿站在那停滞片刻,看也不用看,他清楚人肯定就在这里,不会错的。他立马跟着确定,国庆那次,也是真的,只不过人没露面。 “来了?大哥正好有客人。”孟文珊迎上来,迅速小声说道,把东西接过去,扭头说,“秋屿来了。” “来来来,秋屿,来得正好,快来坐。”孟渌波动都没动,只是招手,“给你介绍位朋友。” 李秋屿已经瞧见了身影,他走过来,眼睛注视着,这人微微侧过脸庞,扬起头,一张美男子的面孔完全呈现了,熟悉的笑眼,隔了七八载,再次冲他露出只有两人才懂的意味。 “赵总,这位是我家文珊的朋友李秋屿,在万豪酒店做经理,秋屿,这位赵斯同赵总是文俊的朋友,好像,”孟渌波目光里有再次确定的意思,“比你还小两岁。” 赵斯同笑着点头,他站起身,把手伸过去:“你好。”李秋屿配合着他,微微一笑,手的触感依旧,在干燥的北方,也和整个人一样如同蛇一般湿滑阴冷。 “来来,都坐,都坐,坐下说话。”孟渌波心情非常好,孟文俊新结交的这个声音伙伴,极其年轻,不到三十岁,人漂亮,说话做事都漂亮,赵斯同天生有这种魔力,他到哪里,便是哪里的中心,他同谁说话,便会把话说到这个人心里。他不会忽略任何人,哪怕路过的一条狗,都会得他一份情谊。他说什么,就容易叫人信什么,他永远神采飞扬,侃侃而谈,没有毛头小子的青涩,也没有中年人的圆滑世故,他长相太过俊美,有几分阴柔气,但他见识深广完全冲淡了旁人对他外貌的第一感觉。 李秋屿来之前,赵斯同已经用谈吐折服了孟渌波,孟文俊颇为自得,以往老爷子总看不上他的那帮朋友,这一回,孟渌波也要感慨一句后生可畏。据孟文俊说,赵斯同母亲这一族曾在旧时代非常显赫,父系稍微逊色,但也算门当户对。他的双亲在大学里做教授,本人亦是高材生,孟文俊特别心仪这类人出身,自诩和小赵总是忘年之交,他一来,和孟渌波也要成忘年交了。 殊不知,只要赵斯同愿意,他和一个清洁工老头也能成为忘年之交。赵斯同想和孟文俊合伙做房产生意,开年不景气,房价已经在跌,这怎么看都不是好时机,赵斯同是一个能听到金钱引擎响动的人,他从美国次贷危机,预测全球走向,说得头头是道,不容质疑,好像局势除了如他所说,再想不出第二种可能,孟文俊听得心潮澎湃,再次振奋起来,好像钱已经从四面八方而来,直往怀里扑,躲都躲不掉,他活着需要热血刺激,赵斯同光靠言辞,便让人又一次焕发活力。 孟渌波一脸红润,保养得特别好,他思路敏捷,完全跟得上年轻人的路子,但他没有出过国,他靠新闻和旧经验理解美国欧洲,对于赵斯同这种实打实有留学经历的年轻人,十分看重。 “我看国家就应该放开监管,看看人西方。”孟文俊是很容易义愤填膺的,他对当下政策有诸多不满,“不管是股票,还是期货交易,都该统统放开,这才是自由市场!” 孟渌波意味深长摇头:“还是太天真,这牵涉国本,哪能像你说的这么简单,这是意识形态的问题。” “伯伯到底是前辈,一下就切中要害,文俊兄大学念的西方学吗?”赵斯同戏谑问了一句,他按捺着笑意,有意无意瞥到李秋屿,李秋屿神游物外,仿佛什么都没听,又什么都听见了。 话题很快回到本土来,西方是遥远的,人容易对未知的世界产生种种美好的空想,但也不全然是,孟文俊绝对不会对非洲产生如此概念,赵斯同鄙夷地想到这点,便对孟文俊露出更重的笑意。 “我们的国情好像就是这样的,有时候,毫无道理可言,来一个机遇,抓到了就了不得,做人上人。没抓到,就得等,下次什么时候来,谁也不清楚。当初下海潮,遍地黄金,文俊哥抓住了机遇,才有今天的成就,当然,离不开孟伯伯的支持。”赵斯同说话特别优雅乍一看,很像李秋屿,但又绝对不同,李秋屿在人多的场合几乎不开口,他此刻就沉默着,靠在柔软的丝枕上,不知在想什么。 孟渌波说:“我们这代人老喽,下个风口知道是什么也未必能抓得住,世界是年轻人的,小赵总前途无量。” 赵斯同笑眼闪动,他在长辈面前特别谦卑,给够尊重:“伯伯说笑,伯伯才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我们小儿辈不过是托前人的福,长在一个和平环境里,才有那么一点机会做点事情。” 孟渌波听得十分受用,摆手道:“见过什么大世面,不过生死见得多。” 赵斯同微笑:“除了生死,还有比这更大的事么?伯伯谦虚了。” 孟文俊睨一眼李秋屿,他像死人,坐在沙发一角已经不喘气了似的,不知道自己多余吗 ?也不知文珊发什么神经,真拿他当自己人,动辄叫过来,给人添堵。 他们又谈到土地,赵斯同说:“地是政府的,早晚要卖,谁卖了算谁的政绩,在你手里不卖,继任者也要卖的,但错过的政绩没法再回来,所以,现在就是买地的好时机,人都在观望,等什么都看清楚了看明白了,再出手就晚了。好地皮是要靠抢的,不是靠等。” 孟文俊被说得非常心动,他看看孟渌波,孟渌波沉吟着,忽然转头问李秋屿怎么看,李秋屿说:“我对这些不懂,恐怕说不出个一二三。” 赵斯同似笑不笑地望着他,李秋屿变了许多,看上去脾气好极了,温和,谦逊,虽然不说话,但看上去绝不是什么孤僻奇怪的人。 沙发上一声哼笑,是孟文俊发出的,他早知道李秋屿没什么高见,客厅里在讲生意经,楼梯突然有了动静,几个孩子跑下来,这里有孟见星,他是最大的,新烫了头发,看着更像所谓韩国明星了。 孟文珊也跟着追下来:“别去客厅,大人们有正事谈,上来玩儿。” 怎么一说正事,李秋屿总在?孟见星瞟两眼过来,一阵厌烦,他人模人样坐在那里,像癞皮狗,赶都赶不走。孟见星无意看到赵斯同,相当年轻,仿佛察觉到有人目光落下,赵斯同也抬眼,只一眼,精神挺动,像是电一般,孟见星慌忙避开,带着弟弟妹妹们上楼去了。 好大一家子,赵斯同笑着收回目光,他又看看李秋屿,知道他一定很无聊了,在忍受着这个场合。 赵斯同本来打算留下吃饭的,但改了主意,孟家极力留他,他握住孟渌波的手:“谢谢伯伯一片盛情,这次真不巧,下次,下次我请客,咱们在一块儿好好吃顿饭说说话。” 孟渌波说:“饭早都定下了,你看非要走。” 赵斯同笑道:“以后有的是机会。” 孟渌波便要司机去送,赵斯同却问:“秋屿哥怎么来的?”孟文俊是不愿两人过从亲密,立马安排司机,赵斯同拒绝了,他拒绝人的风格跟李秋屿莫名很像,三言两语笑谈间,叫人没法继续坚持。 第75章 孟渌波道“秋屿,既然你也不肯留下吃饭,麻烦你顺道送一送小赵总。” 从背影看,两人简直一对孪生子,差不多的身材,差不多的衣着,孟渌波目送他们很远,问孟文俊,“他们认识?” “不认识吧,李秋屿怎么可能认识小赵总?” 孟渌波说:“秋屿有时想法挺好的,你不要那么排斥他。” 孟文俊冷笑:“他今天可是一个屁没放出来。” 风一动,催着人尽快回到温暖的屋子里去。 两人上了车,赵斯同轻飘打量几眼,目视前方轻笑:“师哥,别来无恙?” 他像是从没跟李秋屿分开过,还是校友,同处大学时代,同处不变的时间空间,一张嘴,语气神情和在孟家、在任何地方都判若两人。 李秋屿发动车子:“彼此彼此。” 赵斯同像是坐得不舒服:“我说这些年,你跑哪里发财去了,原来是窝在这儿,开这破车真是折辱你。” 李秋屿道:“国庆在万豪入住过?” 赵斯同凝视起他:“师哥刚知道?我以为你对客人信息了如指掌。” 李秋屿说:“我不做前台登记。” 赵斯同一脸可惜:“以为你留在北京,没想到来这种城市,是律师干得不舒服了?” 李秋屿道:“你不也来了?” 赵斯同笑了:“师哥还是老样子,喜欢答非所问,我来是搞钱的,哪儿有商机我就往哪儿去,这里是省会,满地是机会,你到底是怎么甘心只当个小小酒店经理的?” 李秋屿看都不看他:“怎么,难道我应该想着当总理?” 赵斯同仿佛受到很大刺激:“未尝不可,在我心里,你是天才,做什么都能成功,区别不过是你想不想,你要是愿意,到美国当律师能得到更高的地位,更多的财富。” 李秋屿没说话。 赵斯同直摇头:“你居然藏在这种地方当破经理,我太痛心了,你留在这里是为了跟孟家人交朋友的吗?” 他继续道:“孟渌波这个人,巴不得世界一直停在过去,他那些权势只在过去有用,我看对你,都是假客气。孟文俊就完全是个蠢货了,志大才疏,他好像很看不上你,你是怎么想起来跟这一家人有来往的?” 李秋屿乜他一眼:“不怕我告诉他们?你背后议论?” 赵斯同两眼炯炯:“无妨,我不过是把师哥的心里话说出来了。”他散漫地靠在座椅里,“其实,我是想找你一起干,只要你想,你完全是个能挣大钱的人,大把的钱,换大把的自由,你有兴趣,我肯定选你。” 李秋屿想也不想:“没兴趣。” 赵斯同问:“不相信我的眼光?还是不相信自己?” 李秋屿说:“你想做什么,是你的事,和我没关系。” 赵斯同心里有些激动,压制着说:“你应该和我一起做事情,没有人不需要钱,没有人不爱钱,即使不为钱,难道你不想去看看各种各样的嘴脸?为了利益能发疯发狂到什么地步,你不想看看?我保证,你一定会看到最纯粹的东西!” 他滔滔不绝起来,完全被一种丰沛的情感激发着,像奔涌的海浪,又像是辩经的大贤,他一想到这些,浑身滚烫起来,灵魂也要为之颤抖。 李秋屿岿然不动:“纯粹的什么?” “纯粹的恶,这个世界上只有纯粹的恶,善也许是有的,但一定没有那么纯粹,只有恶纯净无暇,一点杂质都不掺,恶才是人性的最高顶。” 赵斯同重复着大学时李秋屿的观点,试图把他拉回记忆里去,李秋屿道:“那是你没见过,不代表没有。” 仅此一句,赵斯同察觉到李秋屿微妙的变化,他像是闻到一丝血的鲨鱼,立马游了过来。 “看来你见到了,师哥你成家了?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了?” 李秋屿岔开话:“你倒没变。” 赵斯同意味深长:“师哥变了?我看师哥其实也没变,”他又动了动身体,“这车舒适度太差了,你不该缺钱的。” 李秋屿说:“车不过是个代步工具,我无所谓。” 赵斯同说:“怎么无所谓呢?人生短短几十载,要享受就享受最好的,车子,饮食,女人,”说到女人,赵斯同笑了两声,“我明白,你这样的人不用有钱,也有女人倒贴,不过又漂亮又有趣的女人不多,你到底成家了没有?” 李秋屿道:“你还真不见外,赵斯同,跟我说说你这些年都在忙什么?” 赵斯同非常坦荡:“搞钱,搞女人。”他忽然一笑,“还喜欢附庸风雅,我开了个美术馆,收藏了一些东西,你有空去看看,喜欢什么拿什么。” 李秋屿知道他对艺术鉴赏力很高。 “这么大方?” “我对你一直都大方,没有人比我更希望你能过得好了。你想要什么,我都愿意帮忙,当你的助手,只要你开口。” 熟悉的感觉太强烈了,李秋屿缓缓刹车,等一个漫长的红灯。 他微微笑道:“那你去死一死吧,看能不能回来告诉我,死后的世界是什么样的。” 第37章 换作旁人,指不定要…… 换作旁人,指不定要生气,赵斯同不,他哈哈笑起来,他是那么爱笑,笑得空气都跟着震荡,他就知道只有李秋屿不会让他失望,所有人都是乏味的,只有李秋屿,是伊万王子。他一度渴望他下达什么命令,哪怕略带轻浮地叫他去死,也是深沉庄严的,仿佛李秋屿自己的灵魂承受不了活着的重量,要他来分担一些,赵斯同热爱李秋屿无意流露出的这种“轻浮”“恶意”,他知道他不会在任何人面前表露,除了自己。为这份特别,赵斯同死心塌地。 “可惜了,要是能回来,我早就替你探一探路了,除了这件事我办不到,其他都可以。” 李秋屿说:“其他都可以?你现在能量这么大了?”赵斯同没有夸大:“我的确混得很好,跟你比,好太多了,我一直以为你要做什么天大的事,你连跟我一块儿搞搞房产都没胆子。” 李秋屿说:“激将法对我没用。” 赵斯同一脸的痛惜:“我佩服你,无欲无求地活这么久,还没自杀,为什么不跟我一块儿找点事做呢?” 李秋屿笑笑:“我不是做着事吗?” “酒店经理?” “我现在有事做,不需要你操心。” 赵斯同几乎要哀求他,过来和自己一块儿冒险,找刺激,找乐子,可李秋屿油盐不进,他是无法推倒的石像,自顾等自然来风化。 “在酒店还不如做律师,像德肖维茨那样,为社会名流打官司,有罪的变无罪,无罪的变有罪,全靠你的天才逻辑,全靠你杰出的这儿,”赵斯同突然指了指脑袋,笑了起来,“名流都会来追捧你,只有你知道他们的真实嘴脸,这么有趣的事,怎么就放弃了呢?” 他语气里有种人类放弃自己最杰出大脑的遗恨,赵斯同非常想知道原因。李秋屿一直很冷淡,他不用装温文尔雅,他本来的面目就是无聊,一切都是捕风,一切都是捉影,日光之下没有新鲜事。 第76章 “那是你的偶像,不是我的。” “我都忘了,你没有偶像,你不崇拜任何人,也不鄙视任何人。”赵斯同耸耸肩,两手一摊,他在国外待过两年,沾染了一些习气,总能恰到好处表达他的情绪。 李秋屿车子开到一家饭店附近:“说点阳间的话吧,想吃什么,我请客。” 饭是要吃的,吃饭的人又那么多,附近不好停车,李秋屿停得远些,下车后,走路很快,赵斯同快步追赶着他,像大学时那样,他总是追着李秋屿说话。 “如果有一天,我遇到事,你来给我当律师?比如我遇到很大的麻烦,能不能帮我赢了官司?”赵斯同走到他前面,转过身来,几乎要把他拦住。 李秋屿像是露出个嘲讽的笑来,漫不经心绕开他:“等你成名流再来找我。” 赵斯同像是受到极大鼓舞,跟在后面大声道:“这可是你说的,我记住了!你不接普通案子的对不对?我就知道。” “你是不是也用这种招数搞女人?”他完全不需要李秋屿的回答,话出口后,路边的人目光过来,李秋屿没有生气的样子,头也不回进了饭店。 人多的场合,两人默契地不再交谈这些,赵斯同说起近况,他生意做的很大,准备拿下本市东南方向的一块大地,还打算抄底城北的写字楼。李秋屿问道: “你现在常住哪儿?” “上海,不过我打算在万豪长租。” 李秋屿便公事公办了:“有钛金卡吗?给你算个最优惠的价格。” 赵斯同往后一靠,手摆弄起汤匙:“不是不在乎钱?” “酒店不是我的,我给人打工。”李秋屿笑了笑,“你这么有钱,买下来就是了,想住多久住多久。” 赵斯同道:“这可说不准,哪天我就把万豪收购了,你要失业了,师哥。” 李秋屿一副你爱买不买的样子,慢条斯理吃饭。 赵斯同压低声音,凑近了说:“我有预感,房地产不但不衰,反而会爆,你等着看吧,这是多好的机会,真不愿意?你看这样呢?赢了咱俩分,输了算我的,你还记得杨伟民吗?他当年多不起眼,现在身家过千万,他那样的蠢猪都能混成那样,你却只开个破桑塔纳。” 李秋屿抬头,赵斯同的眼睛直射|精光,每一次闪动,都在叫嚣着快去捞钱,谁不捞钱谁傻。这样的眼睛,如火焰般刺眼、疯狂,他有着最狂热的激情,生命仿佛随时随地能进入到一种狂喜的状态,李秋屿莞尔: “你不如去做慈善。” 赵斯同狡猾笑道:“这么巧,我正想去做,比如资助一个穷学生,改变她的命运,想想就刺激,我让她走什么轨道,她就走什么轨道,当然了,我要选一个漂亮的聪明的,我讨厌蠢货。”他皱起眉头,“我最受不了蠢货,更看不惯蠢货出人头地,简直有悖天理。” 李秋屿盯他两秒,抽过纸巾,按了按嘴角,赵斯同似乎就在等这两秒,几乎是一霎间的事,被他捉到,他简直是猎豹一样的速度。 “你呢,这种事有兴趣吗?” 李秋屿说:“没有我,你不能独立行动?这些年你能活着也不容易。” 赵斯同又耸肩:“随便混混,只有见着你,我才更有斗志。” 李秋屿道:“恐怕让你失望了,我对你要做的事,都不感兴趣。” 未来无法预测,当下一团迷雾,只有过去了的仿佛才能用今时之眼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李秋屿不知道赵斯同到底要做什么,但能肯定,他一定会弄出些事来,他唯恐天下不乱,正人君子绝不屑同他打交道,如果了解他的话,李秋屿不是正人君子。 他们吃完饭,赵斯同要李秋屿送他回酒店,他现在是尊贵的客人,李秋屿要陪着。路上手机响,李秋屿看了一眼没接,赵斯同在黑暗中笑: “一个不那么讨你喜欢的女朋友,但你目前还需要跟她上床。” 李秋屿懒懒看着前路,没说话。 “我研究过一段时间《爱经》,男女交欢,每一种姿势,每一个动作,都能获得彼此不一样的秘密,对视则是最高级的媾和,但现实中,很少人能感受这种最高级的快感,因为大部分人都是蠢货,他们只会像狗一样,师哥这些年,找的女人里头有真正的极品吗?” 李秋屿微笑:“我怎么觉得,你在这种事上也像狗一样呢?” 赵斯同说:“我自愿的,我本来就不打算从这种事上得到什么秘密,你不一样,你比我们都清高,但你不走运,你也只能跟我们一样,沦落像狗。除非,”他的眼睛粘李秋屿脸上,“你去找个纯洁的孩子,一个最纯洁的孩子……” 话没说完,李秋屿猛得打方向盘,咣一声,赵斯同脑袋没有预兆地撞上玻璃,头嗡嗡的,他不怒反笑:“师哥生气了?人只有被戳中心思的时候才会生气,太难得了,我能见到你生气。”赵斯同快活说道,几乎想放声大笑。 李秋屿微微笑着:“你他妈闭嘴一会儿,我要回个电话。” 赵斯同双手一送,做个请便的动作,他兴奋起来,李秋屿骂人了,他一定很多年都没说过脏话了,他装的多好,谁也不能相信李秋屿会说出一个污秽字眼。 车子靠边停下,李秋屿下车打电话,车灯笔直,他人在光的边缘里时隐时现,赵斯同一直在车里看他,李秋屿身材颀长,他是美的,完美的身形、骨骼、皮肤,完美的思想,也只有寄生在一个完美的身体里才符合真理,他就是真理,赵斯同只崇拜美和真理,李秋屿拥有两者,可他偏偏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他的无聊,空虚,恰恰是他的迷人性感之处,所以吸引女人,他的弱点也是肉/欲,这更迷人了,一个完美的人有缺口,他同时拥有缺口和强大的意志力,这是怎样的一种矛盾啊!他竟然有固定的女朋友,赵斯同感到遗憾。 “我猜你肯定说了很多言不由衷的话,女人就是这样,需要听甜言蜜语,好听的话。”赵斯同在他上车那刻,立马说道,李秋屿身上带来一阵寒气,像是灵魂里发出,他重新系好安全带,“你这么了解女人,没人敢跟你结婚。” “我已经结婚了。” 李秋屿道:“谁这么不幸。” 赵斯同不以为意:“我给她钱,让别人羡慕她,能整天坐在虚荣里,完全符合她的需求,她做梦都想嫁我这样的人,我替她完成梦想,还有比这更伟大的?” 李秋屿不予评价,他完全尊重别人的命运,也无所谓他人的行为。两人同至酒店,赵斯同对住所吹毛求疵,他是极致的享乐主义者,怎么活,都仿佛亏了很多。 “这什 么气泡酒?口感太一般了。” “我这件大衣要拿去烫一下。” 赵斯同指着床,“枕头得换,我睡着不舒服。” 李秋屿等他挑剔完,说道:“你可以不住万豪,有更贵的。” 第77章 赵斯同笑道:“你就这么对待客人的?我要投诉,”他挡住李秋屿去路,“这儿有按摩服务吗?我一个人睡不着。” 李秋屿不动声色,拨掉搭在肩上的手:“没有,睡不着吃安眠药,我可以叫人给你送。” 赵斯同又笑起来,像是嘲弄他,关了门。 李秋屿觉得自己被污染了,浑身古龙水味道,车里也是,他匆匆下楼,到附近洗车。 整个年关都非常忙,李秋屿抽空弄清楚了要怎么坐车去子虚庄,太曲折了。要先从市里汽车北站坐到县城,再从县城坐班车,到乌有镇,到了乌有镇,只能看怎么搭人便车,大概需要三个半小时。 等到年初七,他往冯大娘打了个电话,麻烦人家喊明月过来。明月趁太阳好,跟杨金凤一道拆洗被单被罩,井水是温的,泡久了手指头也红,她甩甩水,往冯大娘家跑。 冯大娘家的洗衣机在轰轰响,一家人刚从镇上澡堂子洗澡回来,脸都红润润的,明月心道,我也该洗洗了,又是汆丸子,炸鱼,头发丝里都是油烟味儿。 怪别扭的,总来打扰人家,明月忙忙跑堂屋,电话还在人冯大娘卧室里。 冯大娘一家十分照顾她,每当这时,人一家总避嫌不去听,不留堂屋。 明月没给李秋屿拜年,她有些过意不去,但立马说服自己,他要陪女朋友,不希望人打扰。 “在家年过得怎么样?还好吗?”李秋屿那语气,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点不计较的样子。 明月一手捏紧线子:“反正没你去海南好,又不冷。” 李秋屿说:“怎么绕不过这事了,你好像对我去海南很不满。我说以后带你去,你又不肯,我还能怎么样呢?” 明月盼着听他的声音,真听到了,忍不住生气,也不知道气什么。 “你就是随口说的,哄我玩儿。” 李秋屿笑道:“我只要答应过你的,哪件事是随口?你这么说,对我可不公平,怎么大过年的感觉你一肚子邪火?” 明月赌气道:“我脾气本来就不好,之前是装的,你现在看清我的真实面目了吧。” 她本来有很多话想跟他说,一到嘴边,都走了样,她心烦意乱,还不如去洗被单。 “你打电话干嘛呀,老麻烦人冯大娘,人都该烦我了。” 李秋屿说:“快开学了,我想再确定下,真的要坐汽车来?” 明月打起点精神:“我不能老依赖旁人,人家能坐,我也能,我要坐汽车去念书。” 李秋屿道:“那好,我不开车去接你了,既然你已经考虑好。” 明月听到这样的答复,不知是喜是悲,她是真想学会坐汽车,可李秋屿一点没坚持,她又失望得很,愣愣的半晌没说话。 “李明月,你还在吗?”李秋屿忽然喊她全名,她脑子嗡一下,觉得太生疏了,人跟人的关系真脆弱,明月用力眨眼,往上提着一口气,“奶奶等着我洗衣裳,我先挂了,再见。” “打算哪天来?”李秋屿问道。 “初九,我得提前一天去报道。”明月心说,你问这些干什么呢,又不管我,我的事确实跟你关系不大。她说完,李秋屿那边倒像是有事,跟人说了句什么,把电话挂了。 明月怏怏走出来,天蓝得很,大杨树上的喜鹊突然哗啦啦飞过去,她抬头看看,苍穹可真干净,一丝云彩没有,仿佛是风给吹跑的,她看着鸟飞,默默给自己打气,我自己一定能坐汽车到市里,她往冯大娘家东屋走去,打算问问冯月,到底怎么坐车。 第38章 打初六开始,结婚的…… 打初六开始,结婚的变多,常有扎着鲜花的小轿车打路上过。白事也多,老人没熬过去这个冬,死在春天前。也不晓得打什么时候开始,唢呐班子变了,吹起流行歌曲的调调,谁家办事,便在门口搭个舞台,音响放的震天响,半个庄子都听得清楚。 开始是唱歌,唱得那个凄凉,很快,等老少爷们多了起来,台子上多了女人,她们年纪说老不老,说少不少,这么冷的天,露着肥的胸脯、粗的大腿,穿超短裙扭起来。大家纷纷叫好,觉得比大集上胸口碎大石好看多了。灵堂里,办事的人家守着棺材,一会儿哭一阵,一会聊几句,外头那样热闹、快活,各人活各人的。 这样的场合,小孩子在,老汉老太太也在,谁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明月挤进里头,想拉棠棠走,她不肯,跟着台子上的人扭,灯光五颜六色乱闪,照在脸上,小鬼一样。 人可真多啊,都直着两只眼,看女人大腿,人越多,主家越有面子。明月觉得这很低俗,可这些人能干嘛去?他们的精神,配这个,配不了什么钢琴小提琴,歌剧话剧,他们有他们的一套精神食粮。照老传统,只找个几个老汉吹唢呐,没一个人来听,来看,太落伍了,得跟上时代的发展,别管好坏,反正是发展了。 明月被吵得耳朵疼,她拉不走棠棠,只能又挤出去,到远点儿的地方等。几个女孩子嘻嘻哈哈结伴过来,不知谁喊了声“李明月”,原来是初中同学,她们大都辍学,有一个在念师范,并不全是本庄的人。但附近庄子有红白喜事,过年闲得慌,大家就满世界地溜达凑热闹。 “你也来看这个啊?” 人家默认她不是这样的人,她是要念大学的。 明月说:“我妹妹在这儿玩儿,我等她,你们冷不冷啊?” 女孩子们穿着过膝长靴,短裙,上头是很短的袄,扎着腰带,显得苗条。 “除了你,好像之前走的张蕾也到市里念书去了。” 明月只嗯嗯应着,其中一个挤眉弄眼,说:“我前天在花桥子集上见她了,她妈妈开着小轿车,穿的皮草,张蕾也变洋气了。我跟她打招呼,她还是那么傲。” “傲什么傲,我知道她妈的事,她妈是干那个的,钱来得不正,我听二姨说的,我二姨跟张蕾一个庄,她跟她妈过年回来搞得跟多有钱似的,那片儿的人都知道她妈的事。” “哎呀,真的啊?” 她们睁大眼,捂着嘴笑起来,笑得意味深长,心照不宣。明月大约听懂说的什么,非常震惊,却没跟着议论。她跟同学没什么深入的话题要聊,说了几句家常,人家便又结伴往前去了。 艳舞跳到很晚,人冻得半死,也都揣手坚持看,棠棠困了,这才愿意跟明月回家去,明月快要走,交代她一些琐事,诸如要听表婶的话啦、有空来看奶奶、念书尽力而为一类,棠棠不爱听,一直在顶嘴,她只好放弃。 初八一早起来,明月开始收拾东西,吃的居多,一大包子汆丸子,明月怕长霉,悄悄分出一些。杨金凤半上午去送棠棠了,留在表婶家吃饭,明月便热热烩菜,啃个馒头。吃完饭洗刷好,当院很静,她知道奶奶要在人家里说会儿话,便拿出李万年留的弦子,坐堂屋门口,叫太阳晒身上,一边拨拉弦子,一边唱起来: 第78章 “山清水秀太阳高,好呀么好风飘 小小的船儿撑过来,一路摇呀摇 为了那心上的人,起呀么起的早 除了他我都不要,他知道不知道” 她原先只是觉得这调子好听,最爱头一句,心胸跟着宽广起来,这会儿像是 第一回 晓得后头唱词说的什么,发起怔来,不唱了。 晚上跟杨金凤一块吃饭,一块儿睡觉,她闻到一股味道,老人的味道,人老了,再怎么洗澡,都有老人味儿。 “明月,到学校好生念书,别跟人同学闹矛盾。” “知道。” “该吃吃该喝喝,不要不舍得吃,回头身体亏了,不是小事。” “知道。” “不兴再拿人李先生的东西。” “知道。” 大约祖孙俩翻来覆去就这么些话要说,明月睡不着,想亲近杨金凤,搂搂她,杨金凤说:“多大了,还黏人,你这箍着我我还睡不睡了?赶紧睡,明天得赶车。” 杨金凤不放心她,已经跟八斗商量好,至少把她送到县城,看她坐上去城里的班车。 初九这天,正吃着早饭,乡野四周雾雾的,嫣红的太阳打平原初初升起,枯枝败叶上凝着霜,李秋屿就是这个时候到的,他找人开车后半夜上的高速,又走乡道,人跟车还在村头等着。 这叫明月跟杨金凤都很吃惊。 明月有乍见他的生分,把碗搁下,跟着杨金凤起身。 “李先生,怎么这么一早来了?开车来的?” 李秋屿头发叫露水打湿了,眉眼都是湿的,鼻尖微红,显然是寒气浸的。杨金凤忙叫明月去烧柴火,请李秋屿到灶台前坐。 “别忙,我答应过孩子,带她坐汽车,你们吃,吃完饭再说。”李秋屿笑笑地看向明月,“过年吃胖了没有?” 明月一想到打电话的事,她不太自在,人也不热情,杨金凤批评她:“怎么一个寒假不见人李先生,招呼都不会打了?” 她对李秋屿说,“这孩子现在也怪起来了,有时候懂事,有时候说不懂事就不懂事了。” 李秋屿点头:“青春期的孩子,正常,情绪波动比较大。” 杨金凤不知道什么是青春期,只觉得明月欠揍了。 “你在家先坐,我去趟邻居家,”杨金凤安排明月,“跟人说说话,我得跟你八斗叔说一声。” 明月继续喝杂粮粥,里头放了花生,特别香,她找不着什么话,问李秋屿要不要喝碗热粥,李秋屿没客气,要了一碗。 灶台前还有余热,明月塞了把柴火,点上了,叫李秋屿坐灶前长凳上。 “你过来,咱们一块儿取暖。”李秋屿示意她,明月端着碗,踩锅屋门槛上,她不说话,两只大眼睛瞄着李秋屿,李秋屿觉得很奇怪,怎么半个月不见,就觉得她又高了,头发乌油油的,又黑又亮,十分健康。 “你从海南回来,肯定怕冷,我不冷。” 李秋屿笑说:“这事儿过不去了?有一阵没见了,咱们说说话。” 明月道:“我见着了老同学,想说的跟人家都说完了。” 李秋屿说:“这么巧,我前几天也碰到了老熟人,你们都说什么了?” 明月眼珠子一转:“不告诉你。” 李秋屿说:“我不是你最信任的大朋友了?” 明月不知该怎么说,心里又烦又乱:“就算你是,我必须什么都告诉你吗?你也没什么都跟我说啊,你有女朋友,话早跟人说光了,跟我有什么好说的?我说我的见闻,你不一定感兴趣,没必要装作想说话的样子。” 她见到他挺高兴的,又觉得他虚伪,他欢天喜地在海南过了个温暖的年,现在却弄得像跟她多好似的,他其实压根没想起过自己。 等杨金凤匆匆回来,给她拿东西,她装备升级了,用的是冯大爷送的一个军用包,能装货,还结实。李秋屿帮忙把包拎到村口,明月一看是小轿车,看了看他,李秋屿解释说:“师傅把我们送到镇上坐车。” 杨金凤觉得很过意不去,跟李秋屿道谢,又交代明月几句,照例在车开走后站在原地许久地看,左邻右舍问,明月走啦?杨金凤喃喃,走了,念书去了。 从子虚庄到乌有镇不算远,一会儿就到,李秋屿跟司机说几句话,那人便开车走了。他们在路边等车,天很冷,大约等了二十分钟,明月觉得耳朵都要掉了,班车打笔直的柏油路过来,鸣着喇叭。 车上只有发动机位置有空了,李秋屿叫她坐上去,车里有一半是学生,全靠学生撑着生意似的。他们要往县城去,带着被子、吃的,都大包小包,很占地方,明月头发被挤得静电四射,贴到脸上,李秋屿看到了,给她拨开,两人也没话说。售票员从前挤到后,又从后挤到前,一直嚷嚷买票,腰间挎的小包,油腻腻的,不晓得多久没洗了。李秋屿买了两个人的票,找零时,硬币滚到人脚下,根本没法捡,全是腿,李秋屿想着不要了,明月不肯,猫着腰趴地上找,被人踩到了手。 一元钱找了回来,她交给李秋屿,李秋屿问道:“手踩疼了吗?”她笑笑,书包在怀里抱着,跟李秋屿坐一块儿,挤得要命,肩膀都得错着。车里又热又脏,气味也不太好闻,有人咳嗽,拉开窗户,啪一声飞出口痰。 还有打工的,大家都那么多行李,出门都这么费劲,明月默默看着,知道自己之前的舒适完全来自李秋屿,这才是她该过的日子,是大部分普通人要忍受的日子。 谁的胳膊肘撞她脸了,明月啊了声,李秋屿便提醒那人:“麻烦你注意下。”那人一脸的麻木,“没地方了。”李秋屿伸出胳膊,把明月揽过来,车里太嘈杂,说话的嗓门特别大,学生们倒安静。 车子开一段停下,又上来一拨人,却几乎没下车的,有人抱怨说:“上不来了,等下班吧。”在寒风里苦等的怎么会愿意,售票员把人拽上来,往后硬搡,大叫道,“再上来点儿,关车门了啊!” 明月几乎要窒息,她原来多期盼坐汽车。 好不容易捱到县城,换车时,人都在汽车站里一路小跑,车前头牌子上写着目的地,李秋屿排队买了票,拎着大包小包又跟她挤上了去市里的班车。 这下是发动机都没得坐了,只能站着,明月连个扶着的地方都没有,夹在过道,李秋屿靠座位旁边,想跟她换位置都不能,人跟人之间,仿佛连根头发丝都塞不下了,他还是把她拉过来,圈在身前,明月趴他怀里,抬眼看看,李秋屿低头笑问:“累不累?” 明月说:“太挤了,我觉得自己都是扁的了。” 李秋屿想摸一摸她脑袋都无法,手臂被压着,根本抬不起来。他只挤过一次这样的火车,终身难忘。 明月脸贴在他衣服上,觉得安全,车里的声音都像是被隔开,她渐渐困起来,早上起太早了。 大约是察觉到她睡着,李秋屿的下颌轻轻蹭她发顶,看窗外的风景一一掠过,心里非常平静。人是麻醒的,脚麻,怎么这么多人呢?念书的,打工的,明月惺忪着眼,不吭声,脸埋李秋屿胸前只想快点到,谁挤车不难受,难受也得受着,人这辈子仿佛是为了受着的。 第79章 快一点了,汽车终于驶进北站,人陆陆续续下来,明月松口气,李秋屿带她到一家夫妻店吃饭,人不多,很干净,小黑板上菜价看上去也实惠,明月觉得呼吸畅快了,她刚黏糊糊一脖子汗。 “到家洗个澡,明早我送你报道,把被褥拿上。”李秋屿精神尚好,明月闻闻身上,嫌弃说,“都是烟味,真臭,我今天刚穿的干净衣裳。” 李秋屿笑道:“到家洗洗。” 她觉得不太好意思:“今天耽误你很多时间。” 李秋屿说:“没什么,以后还想坐汽车吗?” “不是想不想,是我只能坐汽车,人家能坐我也能。”明月跟他慢慢说起话,重新熟络,“你累吗?” “不累,很久没坐过车了,人还是这么多。” “你以前坐过吗?以前人就这么多?” “坐过,念大学时得坐火车,人一直都很多,后来假期打零工就不回去了。” 明月疑惑了:“你念大学怎么还打工?” 李秋屿笑道:“勤工俭学,给高中生带带家教,有时会帮老师做点事,有报酬的。” 明月说:“怪不得我的题目你也会,你为什么念法学?高中都没这个课,你怎么想到念这个呢?” 李秋屿笑着抚额:“我想想啊,当时怀着一种心理,想要知道这个世上是不是有一种完美的体系,在这个框架里,是不是包含着最缜密的逻辑,大概就是当时想了很多东西,才决定念法学,也考虑过哲学,但我得吃饭,如果我出身在一个家境殷实比较好的条件里,可能会念哲学。” 这些太抽象了,明月听得云里雾里:“感觉你想的,都不是现实里的事。” 李秋屿失笑:“怎么不是?” “我说不好,直觉吧,我喜欢观察身边的人和事儿。” “都观察到什么了?” “你认识你家小区的人吗?你跟他们有来往吗?没有吧,我看大家好像都不认识,只是凑巧住一个楼房里,你可能一个人思考这,思考那,但其实连身边的人都不认识。我们庄不一样,大家都认识,我喜欢跟人打招呼,随便说点什么都好,人家会对我笑,我也会对人家笑,要不然,太寂寞了,我上学期就是这种感觉,只呆学校里,虽然学了很多知识,但我老想跑出来看看,所以我喜欢听书,喜欢人都聚一块儿能瞧见人的表情,听见人的声音,我虽然也喜欢读书,但我不能只呆书里,会闷。” 明月一口气说很多,非常痛快,忍不住继续说道,“我得看着人,活生生的人,哪怕是看到一只真的麻雀,也能联想到一些东西,要不然,只对着书,或者对着你的电脑查资料,时间长了,我受不了。你的电脑是很方便,一查什么都知道,可我觉得不能太依赖电脑,全是结果,一下知道那么多,像吃撑着了,都消化不动。” 她活跃起来,跟他有着说不完的话,李秋屿听得很认真,他注视着她,她也是真实的,活生生的人,眉眼会动,饱含感情,他在网络的论坛里也许会看到比她深邃百倍千倍的观点,但都不及她真正开口的一瞬间。 李秋屿意识到这一点,笑痕浓重,明月忽然盯住店里的小黑板:“你这粉笔字挺好,我寒假也练字了,还跟八斗叔聊了许多,我发现之前对他了解真少,八斗叔很有想法,他说话时表情还很丰富,我觉得,人跟人就要面对面说话才成。当然,”她噗嗤一笑,“也不能像我这会这样,一刻不停地说,有时候也得自己呆着,想点事情。” 这个点店里只他两个吃饭,明月说得兴奋,夫妻俩在旁边听去几嘴,笑着看她,明月发觉了,低头吃饭,悄声说:“叔叔阿姨可能觉得我聒噪,你呢?” 李秋屿道:“你猜。” “我猜你不觉得,因为我很可爱。”明月开始胡言乱语,哈哈直笑,她心情变得很好,她最想说话的人就是李秋屿,他就坐在眼前,跟她说话。 李秋屿点头:“很自信。” 他看出她有一种超前的直觉,城市人的原子化,这种趋势,只会随着城市的发展越来越明显,她年纪小,但已经察觉出和她过去熟悉世界的不同,城市把大量的乡村人口吸引过来,注定成为庞然大物,分工越来越细,每个人也注定更像这个精密仪器里的螺丝钉,螺丝钉不需要互相熟识,各自孤独,情绪混同于思想,在虚空的虚空里,等报废的那一天。而这个庞然大物,是否能够永远屹立不倒,谁也不知道。 当过度城市化的时候,人恐怕又要掉头重寻失落的乡野,就像当初,在乡野的梦境中,制造虚构的“理想国”对照。李秋屿陷入沉思,他似乎看到眼前少女的六十岁,依旧在那片覆盖深雪的麦田里高蹈,出走又归来,她有来路,便注定有归途,他一无所有。他知道许多事情,却没有一样能握在手里,唯一能真正做的决定,便是自杀与否,这是个人意志的最高体现……明月清澈的眼,正审视着他,像只好奇的小动物。 他被这审而不判的目光激得回神,笑道: “你说的对,我不认识邻居,也不想认识,可能大部分人想法和我一样,城市就是这样的,慢慢容易得精神病,等大家都得了,也就不觉得这是精神病了,是正常的。”李秋屿看明月愣住,把她脑袋揉得乱七八糟,“吃完饭回家,我还有点事。” 李秋屿把明月送回去,换好衣服,便要出门,他告诉她冰箱里有吃的,晚上自己弄饭,他也没说什么事,明月自动归为要约会,她又惆怅起来,失去了方才的劲头,每当这时,李秋屿不属于她的感觉分外强烈,强烈到像什么化学药品,腐蚀性极强。 “晚上等我,别睡那么早,咱们再说说话。”李秋屿笑着坐鞋凳那换鞋,明月看着他,她不高兴了,掩饰不住的,李秋屿拉过她的手轻轻拽到身前,“听见我说话没有?” 明月心想,我偏不等,我要睡大觉。 她真是长高了,脸蛋静止的时候,能看清楚眼梢上的薄褶撇得长长的,眼睛非常美丽,像是在想事情。李秋屿再想做一些他自认为拿她当小孩子的动作,都无从下手了。 “你等一下。”明月转身拿书包,把手表取出,给李秋屿重新戴上,他手腕空荡荡的,再没买过表,他从未真正走进过时间,并不需要。 “我不要了。”明月退后说。 李秋屿笑问:“怎么不要了?” “反正是不要了。”她满脸古怪,“赶紧见你想见的人去吧。”说完不看李秋屿,快步走回客厅,一个人坐在了沙发上,久久没动。 第39章 她又回到有暖气的房…… 她又回到有暖气的房子里,不用穿那么厚,手可以伸着,脚也不凉。明月花了好一会儿,才确定自己在李秋屿家。她开始温习功课,窗子黑得很快,她没开冰箱,先喝一杯水,把肚子撑一撑,才去热丸子,大约吃了七八个,又把塑料袋系好。 白天坐汽车太累,明月简单洗了个澡,入睡很快,等再醒来,不晓得是什么时间,只觉得眼前漆黑,她以为在家里,不对,脸一点不冷,便缓缓坐起来。 第80章 客厅的灯一定是李秋屿关的,明月看看他的卧室,一片黑,只有书房门底下是亮亮的一条缝。她悄摸下来,蹑手蹑脚走过去,门没关实,明月闭紧一只眼,往里探看。 只能瞧见椅子里李秋屿的半边身体,他抽着烟,偶尔点一下烟灰,明月还没见过他抽烟,觉得很稀奇。李秋屿像凝固在那里,一个人,明月倾身看了会,突然捂住嘴,打个哈欠,眼泪汪汪的。 “醒了吗?”李秋屿头也不回地问,他捻了捻烟,拿报纸扇动几下,又起身去开窗,寒气一下把人刺激得更加清醒。 明月讪讪的,她先睡了没等他,有累的缘故,也是故意。她立在门口,不知道要干什么,李秋屿很快把窗户关了,扭头道:“过来说说话。” 她慢吞吞走到书桌前,见一本《佩德罗巴拉莫》倒扣在那,说:“你不睡觉看书啊?” 李秋屿回来坐下:“翻几页,带回家的书都看完了吗?” “看完了,坐被窝看的,家里太冷,手指头翻书都木了,看一会儿就得放被窝暖暖。”明月笑,刚伸手想把书翻过来,李秋屿不动声色全部合上,“咱们说说话。” 明月茫然且迟钝:“说什么?你晚上不是出去了?” 李秋屿笑笑:“跟人吃了顿饭,也没说什么。” 明月偏头,看他一眼,很快又低下脸,捏他刚才的半截烟玩儿:“那你想跟我说什么呀?” “随便说什么,你回家都见着什么人了,有什么趣事吗?” “我英语好的同学不念书了,他家开棺材铺,我跟他说了会话,还见着了他伯伯,他伯伯得了尘肺病,在床上跪着,是打工打的,辛苦挣的钱感觉最后又都拿去治病了,还看不好,”明月怅然不已,“你以前说大家都要死,死是平等的,我看连死都不公平,有人能住高级医院,有人只能在家里跪着等死。”她一想到这些,萎顿下去,坐到了书桌上,“人民万岁,人民根本就不会万岁。” 李秋屿沉默着,过会说道:“你同学的伯伯,应该是打工时吸入了大量粉尘,又没有保护措施,才得了这个病。他们估计也不懂维权,一是不知道去要赔偿,二来即使要,也很难要到,毕竟可能连劳动合同都没签。这种事,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能解决的。你记下来吧,也许将来能像吴毅那样,写一篇《乌有镇尘肺病调查报告》,让更多的人去关注这个事。” 明月心里稍得安慰,只有李秋屿,会耐心听她说话,把她完完全全当一个“人”来对话,她情不自禁靠近他:“同学也要去打那种工,他说挣的多,我劝他别去,他好像无所谓,我担心他会像他伯伯那样,也得这个病,这个病本来不是遗传的病,可因为必须去打工,反而像遗传的了。我当时看着同学,感觉非常怪,说不上来,好像两代人只能走一样的路,你能听懂我说的吗?就是如果我不念书,可能我也还是个卖豆腐的,或者去打工,生一个娃娃念不好书还是打工,一直都这样,走不出这个圈圈。” 李秋屿点头:“能,我知道你的意思,你设想的没错,所以要好好念书,从你开始,打破这个圈圈。”他觉得一段时间不见她,她就好像又成长了,特别快,眼睛极容易发现什么,心灵紧随其后,他没有错过这样好的幼苗,这让他的处境也好起来,他有了事情做,他在想这些的时候,目光一直停在明月脸上。 书房只亮着一盏台灯,灯光柔和,李秋屿的脸庞也变得跟灯光一样,可眼睛却黑得浓重,明月脸有点热了,她捏起烟:“你怎么抽这个啊?以前都没见过。” 李秋屿笑道:“偶尔想起来抽一根。” 明月说:“你有心事吗?你说过,你有大人的那种烦恼,是工作吗?还是,”她若无其事的样子,还在捏烟蒂,“你跟女朋友闹别扭了?” 李秋屿只是笑,看着她不说话。 好像那烟很有意思,明月把玩不停,捏来捏去:“这不公平,我什么都跟你说,你是我最信任的人,我对你来说,就是个小孩儿,无聊的时候消遣消遣,听我说些村里的事。因为你活在城里,把我的话当新鲜的听,”她说着说着,神情有些落寞,“其实你大部分时候,根本想不起我,我见识没你多,也不懂大人的事,但我比你坦荡,我不会装着好像很需要人家,或者不需要。” 她终于把烟丢开,本来坐桌子上的,不再荡着腿,滑了下来。李秋屿的手臂很长,伸过去手掌按在了她肩上:“你也是我最信任的人,可能我没说过,让你误解了,我确实很无聊,也没你坦荡,不过今天不是因为工作的事,不是因为跟女朋友闹别扭才坐这,我有时仅仅是想一个人待着思考点事情。” 他的手表摘掉放桌子上的,拿过来,把玩不已:“我刚还在想,其实世界上根本没有时间,这只是人们做事需要的一个工具,符合人的秩序,什么时候去做什么事,分分秒秒,安排清楚,但时间本身是不存在的,很多东西都是。” 明月头一回听这样的观点,她又不动了:“我家挂了个钟,但奶奶基本不看,她靠听鸡叫起床,人种庄稼也不太爱看时间,天黑了自动回家,靠的是太阳,有时还靠月亮。” 李秋屿若有所思:“靠大自然。” “对,城里就不会受大自然那么多限制,我在庄子里只有出月亮时才出去玩儿,城里不一样,晚上到处是灯光,人半夜不睡觉也能去玩儿,交通也方便,城里的时间好像比庄子里的长。” “都是一样的,城市把时间塞的太满了,所以显得长。” 手表早没了人的体温,握着凉凉的,明月好像第一次认识到它:“表的发明把太阳月亮的地位赶跑了,太阳也得听表的。可我还是喜欢看太阳,有几次傍晚了,我坐教室里觉得日头肯定在西面,想要看看,却被楼房挡住了,我看不到夕阳,心里会有点忧郁。”她说完,脸在那手表上挨来挨去,完全无意识的一个动作,像是要再听听时间。 李秋屿凝视她,有种很明显的冲动,却是静坐着的:“戴着吧,方便看时间,你不是嫌城里不好看太阳吗?” 手机大作,把两人都震了一下,明月瞥见屏幕上的两个字,把表丢下,立马从书房走了出来,她心里砰砰跳,血液仿佛都开始加速流动,有种突然被驱逐的狼狈。她听见书房里有低低的声音,李秋屿很快出来,一边穿衣服,一边说: “你向蕊姐姐不舒服,人在医院,我去看看,你把门反锁了,害怕吗?”李秋屿犹豫着,大半夜把孟文珊喊来也不合适,明月却摇头,一点害怕的意思都没有,他在沙发前站片刻,明月催他,“你快去啊,我一个人行的。” “把门反锁好,要是听到外头有动静千万别出来,给我打电话。”李秋屿交代完,出了家门。 寒夜刺骨,一切寂静无声,昏黄的路灯照下来,忍冬丛鬼魅似的,一幢幢楼高得像刀,黑黢黢往苍穹里搠进去,零星几户亮着灯,反倒像海里的浮光。 第81章 不靠钟表,只靠大自然本身,能察觉出是深夜吗?李秋屿突然驻足,回头去找自己家那扇窗户,已经熄灭了,混在一样面目的人家里难以辨别,他心里的亮光也随着熄灭,好像再往前走,弃之不顾,那窗户绝无可能再亮起来似的,李秋屿被一种恐惧抓住,不是来自黑夜,又恰是来自黑夜。 他大约停顿了一会儿,调整下自己,继续往前走,四周只有他一个人的脚步声,非常清晰,鬼走路才没有声音,他怎么又想起了《鬼》呢?等他的意识再次回到现实中来,地下车库到了,空无一人,若换常人,心里多少打怵,他也打个寒噤,却不是为车库。 他坐进车子,打着了火,汽车哄的一声,像是惊醒了他,有一个念头无比清晰闪现出来,仿佛一生的走向都在此刹那,他必须把握。 李秋屿突然熄火,拔了钥匙把车门一关,又走了出来。他走得很快,几乎是跑着回来。 明月本都躺下了,听到敲门声,吓得一个激灵,心脏都缩紧了。她胆子很大,不怕鬼,却怕城里的人……外头李秋屿喊她名字,明月疑心听错,光脚跑过来,探头探脑问,“是你吗?” “是我。” 明月开了玄关的灯,从猫眼那看了看,开门问:“你忘拿东西了吗?” 李秋屿把门带上:“不是,不去了。” “怎么不去了?” “医院有医生,有护士,比我专业,我去了用处也不大。”他把手套摘下,看眼明月,“怎么没穿鞋?” “向蕊姐肯定想着你去,你不去,她会难受吧?”明月心里竟一阵窃喜,她觉得不道德,脸热敷敷的。 李秋屿笑微微说:“没事,我会跟她解释。” “不去真的行吗?”明月迟疑问,李秋屿摸摸她脸蛋,他手心很热,阳气特别足,好像从来不会冷似的,“睡觉吧,明天送你去学校。” “不去看向蕊姐姐吗?” “送完你再去,不着急。” 还是要去的,明月心里又涌起强烈的孤独来,她只拥有他一个夜晚。 李秋屿是怎么跟向蕊解释的,她不清楚,只晓得开学大约整整一个月,她都没再过李秋屿,那会儿,学生们羽绒服都脱掉了,初春神出鬼没。 向蕊是急性肠胃炎,请了一周的假,李秋屿在她最难受的一夜没来,她想着,他再也不用来了。可他再出现,她即刻原谅他,倒没说什么抱怨的话,李秋屿看着如常,还是很体贴,整个人自自然然,没有什么不一样。 天气倒反常,突然热起来,催得公园里的花着急忙慌开了,蜂子也出来,周末踏青的人很多。向蕊养好了身体,精神也好,换上新买的春装,身段婀娜,特别漂亮,走到哪儿都吸引人目光,她来酒店找李秋屿,好些员工都认得她,跟她打招呼。 她想跟李秋屿一块儿去散散步,赏赏花,呼吸呼吸新鲜空气。李秋屿在前台查看今天的预抵、预离,对了下临时账务,大约12点出头,才带向蕊吃饭。 李秋屿开了间房,叫人送餐,向蕊知道他的意思,一进房间,便脱下风衣,使唤李秋屿挂衣服。 他这个人,这种时候总是很没正形的,说些露骨的话,向蕊每每听得浑身发麻,她抱着他亲,李秋屿避开说:“先吃饭吧。”向蕊娇嗔着打他两下,眼波流转着,“我来那个了。” 李秋屿没有接话,看看她:“果汁是加热的。” 他随意问了问她工作的事情,闲说几句后,向蕊撅嘴道:“我想要新款巴宝莉风衣,你给我买。” 李秋屿慢慢搅动汤匙:“以后我都不能给你买东西了,当然,如果你遇到困难需要我帮忙,我会尽力。” 向蕊脑子慢半拍,一时没明白他这什么意思,直勾勾看着他,等反应过来,她脸都气红了: “什么意思?厌倦我了?要把我甩了?” 李秋屿是不爱吵架的,尤其跟女人。 “我说过,我们的关系,大家来去自由……” “李秋屿!”向蕊忽然发了火,她直抖,“你是不是太过分了,你扪心自问,打去年开始,你对我的关心够吗?你不觉得我们早出问题了吗?可我爱你,所以我可以睁只眼闭只眼,我一直为我们的关系做努力,希望像从前那样,你呢?你做什么努力了?你是不是有别人了?” 李秋屿很平静,没有任何激动的感觉,他对向蕊的反应冷淡,可理智告诉他,他应该表现出歉意,最起码面子上过得去。 “我没有别人……” “你放屁!”向蕊冷笑,她不够聪明,神经也大条,可她还是个女人,有女人的直觉,她憋了许久的怨,像毒气一样统统释放了出来,“我那天叫你来医院,你为什么没来,别以为我不知道,是李明月来了对吧?初**生报道,你以为我不会去打听?你一个大男人,天天守着一个花季少女,你存的什么心思?你敢承认吗?!” 她眼睛几乎要喷火了,向蕊不是这样的,她简单,开朗,长这么大都没跟人吵过架,她一直高高兴兴的。现在好了,李秋屿把她变成这个样子,凶狠,想歇斯底里,她要是变疯女人,那一定是李秋屿害的。 李秋屿心头一阵嫌恶,面容依旧平静着,他的眼睛里,充满了对女人的怜悯和包容,一点不像假的。向蕊看着这样的一双眼,更生气了: “你好虚伪啊,李秋屿,为什么这样看我?好像我在无理取闹似的。” “没有,你发脾气是应该的。”他很温柔说道。 向蕊的眼泪淌下来,李秋屿拿了纸巾,给她擦泪,她重重推开他: “别假惺惺的,我做错什么了?你要这么对我?为什么?你告诉我,是不是李明月的缘故?我早就觉得不对劲,崴个脚需要你天天巴巴地接送?你照顾她就这么上心?这么大姑娘了,跟爸爸都得避嫌,跟你这个表亲还不知道?是不是有一天你要把人照顾到床上去啊?” 向蕊眼睛通红,讥诮地看着李秋屿,不等他辩驳,自顾自快速控诉着,“人才十几岁,你都三十了,李秋屿,等人家风韵犹存的时候,你都老头子了,谁乐意挨你?” 李秋屿没有要辩驳的意思,他一直在听,脸上那样和气,镇定自若,对于这样的指控,分毫怒火也没有。他好像只关心她流眼泪了,是个伤心人,他给女人拭去泪水的动作柔情万千,温文尔雅。向蕊浑身的血液还在乱窜,平时的教养,所受的教育,统统算个屁,她觉得委屈,太委屈了,一张嘴,全是口不择言: “就是她,就是她来了之后你才变的,你跟她上床了吗?这是犯罪你知不知道,啊,不止犯罪,还是乱|伦,李秋屿,你疯了吗?你是不是觉得能上一个小处女特别刺激啊?” 李秋屿始终是一种“我宽恕你胡言乱语”的神情,分毫不变,他依旧温柔注视,向蕊咬牙切齿,“你为什么不说话?是她吗?你为什么非把她弄家里去?我真没想到,你原来这么龌龊,她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这种事,一个巴掌拍的响吗?” 第82章 她越说,越觉得自己愚蠢,亏的之前还真心把李明月当小妹妹,向蕊觉得这两人都可恨,一块儿把自己变成个蠢货。可李秋屿呢?他那是什么表情?她就没看懂过。 向蕊呜咽着扑到了他怀里,李秋屿微微扬首,避免她的嘴唇碰到自己,他的手也是温柔的,抱着她,像怀抱自己的女儿,轻轻拍抚着后背,叫她慢慢平静下来。 第40章 向蕊是累了,伏在他…… 向蕊是累了,伏在他怀中良久,李秋屿完全是自己意志的主人,他隐藏起嫌恶,用一种谦虚且真诚的语气问她:“能听我说两句吗?” 她眼睛还有点红,她极爱美,像是意识到刚才的失态会显得丑,向蕊撩了撩头发,还是满含怨气地瞪他。 李秋屿说:“一切过错在我,你以为是明月的缘故?这误会太深了,我从没提过自己的家事,是因为那些东西,太难堪了,直到今天也不想说。但明月是母亲那边托付给我的,她跟我的关系,要比你想的近,我们其实并不是表亲,至于是什么,出于对她的保护,我不能说。有一点,我答应过家人,一定会照顾好她。”他这样至诚,叫人不得不信,向蕊一下怀疑起自己刚才的发狂是否冤枉了李秋屿,她异样地望着他,想从他的眼睛里看出点作假的成分,一分都没有。 她脑子快快地转起来,试图猜测出什么,李秋屿专注地回应着她的目光: “再说说我们本身的问题,你是要结婚的,建立一个正常的家庭,有一个爱人,有可爱的孩子。我不能给你,我从没想过成家,这你是知道的,我不能再继续耽误你。当然,我得承认,我厌倦了,厌倦一切,包括我自己,你也能看出来我除了工作,没什么交际,我本质上是个很无趣的人,你不一样,你充满活力,热爱生活,这也是当初吸引我的地方。但时间久了,我觉得这些也没什么意义可言,我没什么生活动力。像我这样了无前途的人,不该拖着你往下坠,我只希望,我们能好聚好散,最起码,我们曾经相爱过不是吗?” 他因为说了一部分真话,而使得全部话语为真,赞美女人,本就是毫不费力气,李秋屿总能找出不一样的点来夸赞她们。向蕊是漂亮的,夸这点,毫无新意,他要让她相信,她吸引他的不是肉/体,她靠别的打动了他,她在他这里是特别的,这总比生物本能要体面一些。他流露的神情,目光,都是对自己的责备和遗憾,向蕊的母性被激发,她突然更加怜爱起这个男人,好像他在受着什么苦楚似的,她忍不住抚摸他的脸,“你真的爱过我吗?” 李秋屿说:“当然,只是我不配得到爱,我容易厌倦、乏味,你应该去找更好的,是我亏欠你,我不希望你原谅我,但我希望你能慢慢忘掉我。” 向蕊急切摇头:“不,我不要忘了你,不结婚也没关系,我要跟你在一起。我们谈的这些日子,过得不是很高兴吗?” 李秋屿眼睛眨都没眨一下,再次避开她凑上来的嘴唇,头往一边去了:“不值得,你这么好的女孩子,应该有个幸福的家庭,你继续跟着我,只会过一种没有爱意,甚至连性生活都没有的日子,这不该是你承受的。你现在只是一时冲动,会后悔的,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 他循循善诱着,忍耐一切,要不动肝火和和气气地送走向蕊,他要摆脱她,她的肉/体固然成熟诱人,但有胜过的新东西出现,他就会去追逐、狩猎,哪怕这意味着要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禁欲生活,这对李秋屿来说,是巨大的灾难,要证明他是自己意志主人的时刻又到了,他必须做到。 “我跟你道歉,刚才误会了你跟明月,我真是气急了,才说那样的话,你别生我气好不好?”向蕊脸上变得惭愧,李秋屿看着,心里真的动了一分怜悯,但他知道,他永远不会原谅她的那些话,他微微一笑,抚慰她说,“我明白,人在气头上,什么都说得出来,都是我不好,错在我。” “那你还愿意跟我在一起吗?”向蕊天真地仰头。 她身上的弱点,不仅仅女人有,人在骤然失去的一刹,必定不甘,李秋屿这会儿是真宽容地想,应该给人接受的过程,他平静地可怕,心里同样如此。 “忘了我吧。”他的腔调还是温柔,可只叫人觉得冷酷,向蕊不懂 ,既然心里没有别人,为什么会突然提分手,她的脑子,无法理解这么复杂的事情,她需要时间想一想,但注定徒劳。 这顿饭是没法好好吃了,向蕊心是满的,又空落落,她两眼水光光,穿上风衣,说:“我们都冷静冷静吧,我不要好聚好散,我要一直好好聚着,我记得大学的时候,有个外国女人,很出名,”她念书时实在不上心,听老师提过,怎么都想不起来,“她那个情人也是名人,他们没结婚,但一辈子是情侣。” “但他们同时可以跟别人发生关系,你不介意?你真的能做到不介意这种开放式关系?”李秋屿说道。 向蕊心里一沉,她压根不记得还有这么一回事,只记得不结婚,谈一辈子恋爱。她无话可说,心绪混乱地打开房门走了出去,她忘记拿包,李秋屿快步追上去给了她,她又推搡他一把,带着怨气。 走廊的尽头,刚刚入住的赵斯同站在门口,笑看着两人,李秋屿同他目光交汇,赵斯同一脸的了然,冲他微笑。李秋屿没再去追,他返回房内,继续吃饭,他完全没受影响,吃到一半,非常精准的直觉袭来,李秋屿静静起身,离开房间,站到栏杆那望向一楼的咖啡厅,赵斯同已经坐在向蕊对面,他在跟她说话,向蕊低着头,显然情绪不高。 不用抬眼看,赵斯同都知道李秋屿在看他们,他也知道,李秋屿知道自己知道他在看他们,一切都这样迷人,恰到好处,一切都刚刚开始,生活真伟大。 “原谅我的冒昧,我实在是担心你这样跑出去,可能会忽略安全,等情绪好点再出门吧。”赵斯同非常斯文,他外表俊美,绝不会引起任何人的反感,他深知,一个丑男人这样开口,不冒昧也是猥琐,但自己不是,果然,向蕊最起码不讨厌他,她抬眼看看他,赵斯同请她喝了杯咖啡。 向蕊觉得他身上有种熟悉感,似是而非,她道了谢,没什么说话的欲望,赵斯同也不说,陪她坐了会儿,向蕊终于要起身:“我该走了,谢谢你。” 赵斯同微笑说:“是李秋屿欺负你了?” 向蕊惊讶:“你,我们认识吗?” “以前不认识,刚刚算认识了,我认得李秋屿。”赵斯同抿口咖啡,打赌她会重新坐下,向蕊犹豫着,“你是秋屿的朋友?没听他提过。” 赵斯同说:“算熟人,我不在本地,过来谈生意,他没跟你提过很正常。” 向蕊心里悸动:“他跟你提过我?” 赵斯同笑道:“你气质这么出众,不用他提,天生就能吸引到别人的目光。” 第83章 向蕊矜持地挎了挎包:“你好,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 “赵斯同,怎么称呼我都行,不要见外。”他伸出手,彬彬有礼,向蕊见他这样落落大方,外貌不输李秋屿,心底小小的虚荣被满足:我是有人爱慕的。她也伸出手,赵斯同的手很软,男人的手竟然这样软,她心里吃惊,觉得那触感特别。 “吵架了?我来说说他,叫你这样的女孩子流眼泪,李秋屿简直是犯罪。”赵斯同已经品鉴完了向蕊,她很窈窕,五官精致,是个标准的美人,哪怕没有灵魂,也是上好的花瓶,男人见了会心痒,想要尝一尝她的滋味,李秋屿尝过的,他都想试一试,不单单出自性/欲,他更想知道李秋屿上过的女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在于李秋屿,不在于向蕊。 哪怕李秋屿有一天跟个丑的、老的、臭的、瞎的、缺胳膊少腿的女人上了床,赵斯同都会兴致盎然。他清楚站在栏杆那的李秋屿应该看出他的意图,赵斯同非常期待,他会不会出手阻拦。 恶和善都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这是人定义的,也许本来没什么区别,在造物主眼里,可人要体现自己的意志,便要区分一切。就像颜色,黑和白是人赋予的名词。既然善恶都是人的创造物,那么人人都有权利去定义自己认为的善恶,它们都存在,短短一生,应该都去体验一番才不浪费生命。赵斯同想起大学时第一次听李秋屿表达观点的那一刻,是如何的心潮澎湃,他一直有种混沌的感觉,到了李秋屿嘴里,一下清晰起来,他想要践行的生活,有了高屋建瓴的指导,李秋屿不去行善,也不去作恶,他是旁观者,他是天生的蛊惑者,赵斯同不知道他有没有变,他一想到被注视,人又兴奋起来。 李秋屿是在看两人,他无动于衷,理智告诉他出于道义应该提醒下向蕊,但道义是什么?他毫无波澜地目送两人前后出去,清楚预知,赵斯同一定会跟向蕊发生关系,不在今天,不在明天,一定在某一天,而这将被向蕊视为报复,却很快混同于新的情欲,她会迷失。 一丁点寻常男人会有的愤怒他都没有,赵斯同不是他李秋屿的作品,是他自己要当作品,李秋屿想到这点,又折回去吃饭。 男女分手,有一方不乐意,总归要纠缠纠缠,向蕊装作无事发生,照样联系李秋屿,要一块儿吃饭,一块儿看电影。李秋屿一次也没答应,他的语气是温和的,但绝无动摇的意思。向蕊在电话里恨恨向他示威:“你有个叫赵斯同的朋友是不是?他比你体贴多了。” 她无法向身边人哭诉,这太丢人,她跟朋友炫耀过李秋屿,这样毫无预兆被甩,会被耻笑。向蕊和赵斯同不熟,本没有倾诉的理由,可这个男人,非常贴心,一次交流就能打开别人心房,她和他都认得李秋屿,这让她情绪有了宣泄口,赵斯同耐心十足,他为她分析局面:可以适当争取,但争取不来,便没纠缠的必要,这样只会让男人离你越来越远,反倒不如好聚好散,彼此最起码留个好印象。 男人应该更懂男人,向蕊一会儿觉得他的话有道理,一会儿又十分不甘。她希望证明自己是有魅力的,你不稀罕我,有的是人稀罕我,同时又期待着李秋屿能有危机感,从而回头。 李秋屿早早洞见她的心理,他了解她,也了解赵斯同,赵斯同根本不用耗费多少精力,就能操控她,他好言提醒了一句: “离赵斯同远点儿,好好过你的生活。” 向蕊反问:“你们不是朋友?你意思他不是好人吗?” 李秋屿说:“他这个人很不简单,你没什么心思,还是不要接触这样的人为好。” 她突然聪明起来:“我们和好,我肯定就不和他接触了。你不能这么霸道,分手了还管我和谁来往。” 李秋屿就没再说什么了,他管不了,一个成年人,想干什么旁人是很难劝的。他心底认为这件事该他的部分,已经了结,在一个明媚天气来学校找明月。 在学校门口,他遇见了乔胜男,这样的天气,她穿着一件灰扑扑的薄呢子外套,没有熨烫,皱巴巴的。头发常年扎着个半低马尾,用黑皮筋,什么装饰都没有。李秋屿印象里,她一直这个样子,两人打了招呼,乔胜男推着自行车跟他聊了几句。 “上学期她跟李雯那个事,我本来担心,会影响她学习,但这学期开学以来我看她状态很好。” 李秋屿说:“我前段时间打电话问过她,在寝室住还习不习惯,上学期没怎么住,就崴了脚,我担心她跟同学们的关系。” “我私下问了秦天明,她们一个寝室,也还都好,大面上过得去,这就够了,只要不影响心情。” 李秋屿笑道:“乔老师这么关心明月,真是太感谢您了。” 乔胜男似乎不爱笑:“应该的,对了,李明月上学期有篇文章发表在杂志上了,杂志社寄了稿费,跟你说过吗?” 李秋屿笑问:“什么时候的事?我还没听说。” “刚开学没多久,我给她取的稿费,没说吗?” 这么重要的事,明月没说,李秋屿跟乔胜男聊完,往教学楼这边来。迎春花把这附近点缀的极美,星星鹅黄,很有朝气,他看见一两个不知什么原因提前跑出来的学生,个子很高,但一眼瞧着就知道是中学生,那股青春的感觉,是藏不住的。他忽然意识到,一旦进入校园,其实明月没那么需要他,这样多的同龄人,他跟他们比,确实显得老了。 快放学了,李秋屿爬到三楼,在楼梯那等,铃声一响,他走到教室的窗外,很快看见明月,她正笑笑地跟秦天明说话,学生们收拾东西往外走,到门口都看看李秋屿,她的寝室长认出他,连忙喊道: “小表叔好!” 旁边女同学捂嘴笑,开玩笑闹着她重新喊,要喊“哥哥”,寝室长说:“你们也太坏了,那这么着,李明月跟我都差辈了呢。”李秋屿微笑着,这的确是明月的同龄人,无论少男,还是少女,在同一个世界里。 这会儿人多,明月半天没出来,李秋屿避开人潮,等人走差不多,却发现教室里已经没有了明月,她偷偷混人群溜了,早看见李秋屿,但少女的心总是古怪的,她猫着腰,藏秦天明侧边,叫她挡着自己,一股气跑下一楼。 “怎么还捉弄你表叔啊?”秦天明很不理解,明月往上看看,“他无聊了才会来看我。你不懂,大人要是想看你,肯定是周围都无聊透了,实在没办法了。” 秦天明一头雾水:“什么?亲戚来看你,还不领情,快去吧,找不到你肯定着急。” 明月心说,急就急呗,他才不急。 李秋屿下了一楼,明月若无其事:“你来啦?刚才人多,我被挤下来了,忘记喊你。” 她换了春装,头发扎起来,零星的碎发垂在耳旁、颈后,露出洁白的额头,脑袋小时候睡得特别漂亮,形状完美,少女的气息芬芳,不用靠近扑面而来,李秋屿知道她撒谎,带着她自己不懂的敌意。 第84章 “我这段时间忙,有些事得处理,饿不饿?” 明月说:“知道,你忙工作,忙着谈恋爱,你是大忙人,能百忙之中抽空看看我,就很了不得了。”只要开学,李秋屿便忘记自己,投入他自己的日子里去,一切都是虚假的,好像他能清楚分割开和人的关系,她却不能,他的笑容,动作,甚至是身上的气味,都深深种在她心里,她发现坐进教室里,很想念他,巴不得他是自己的某科老师,好能天天见。这种想念,居然超过了对奶奶对家的程度,明月受惊,唯有更努力地学习,疯狂地学习,来抵抗这种可怕,她不觉得李秋屿应该超过自己的家。 这其间,又发生了一件事,英语老师带着大家看了一部电影,叫《双城记》,里面有亲吻的镜头,同学们立马起哄,笑得大声。她看到那样的画面,心里重重一跳,仿佛见到李秋屿跟向蕊的样子,而且,他们这个样子,叫全班人都看到了,那笑声,倒成了对她的嘲讽。明月像是在梦里,又不是,等电影放完,她都尚有一丝心悸。 天哪,他压根不知道自己这段时间过的什么日子,有多少种感受,明月决定惩罚他,再也不跟他说自己的事,好像《双城记》那部老电影,是他跟向蕊演的。 第41章 “你让我想起丽莎。…… “你让我想起丽莎。”李秋屿笑道,明月警惕,都忘记要跟他生气,“谁?” “丽莎。” 丽莎?!学校里有个退休的女老师,养一条狗,叫丽萨,丽萨一乱跑,女老师总是拖长腔叫,“丽莎!丽-莎!”学生们都学会了,拖着长腔,对上厕所不出来的同伴喊,“丽莎?丽——莎,跑哪儿去了?” “你骂我,”明月忽然像只敏捷的兔子,扑到李秋屿身旁,李秋屿虚虚揽住她,又很快松开,她的脾气变得难以捉摸,上一秒,还在发难,这一秒,高兴得像小孩。 “你也知道郭老师的狗叫丽莎,对不对?” 李秋屿笑道:“我哪能知道这个?我说的丽莎,是一本俄国小说里的人物。” “什么样的?我很像她吗?” “刚刚跟我说话的样子像。” “什么样子?” “就是刚才你跟我说话的样子。” 明月过去挠他痒痒,笑得要命,“你说不说?我看你说不说。”李秋屿莞尔,自然地一把搂过她,像夹一本书似的钳制着她朝外走,“先吃饭,不饿吗?” 不远处,站着看他们的孟文珊,她因为下课晚,看到这一幕,太亲密了,李秋屿跟这孩子太亲密了,她看得不适,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她想上前说两句话,可这两人,完全没看到旁人一般,她其实是听不到声音的,但又仿佛听到了笑声。 今天是周六,下午没课,时间非常充裕,李秋屿要带她到一家粤菜馆尝鲜,明月不肯,她要请他吃面。 “反正今天我请你,请不起好的,吃碗牛肉面还是够的。”明月拉他进了一家小馆子,店面不大,能坐四五桌人,地上油腻腻的,但桌面还算干净,她指着上头菜单,“你可以点大份,多放牛肉。” 李秋屿说:“怎么突然要请我吃饭?” “你请我那么多回,也兴我请你的。我早就想好了,要请你吃饭。”明月到窗口要了两碗面,找个角落的位子,很贴心地拽一截卫生纸擦来擦去,才叫他坐。 “是稿费吗?”李秋屿直接问,明月怔了怔,很快面不改色说,“你怎么知道的?” “我见到乔老师了,她说的,怎么没告诉我?”李秋屿笑着撕掉一次性筷子的包装,“这么好的事情,是我不够资格分享吗?” 明月避开他眼睛,也去拿筷子:“你知道不是。” “那为什么不告诉我?” 她不说话,说不清楚,她设想过,假如兴高采烈告诉他时,人正高兴着呢,便体会不到她的高兴。又万一,他心情不好,只会觉得人类悲喜并不相通。活人跟死人不相通,所以白事上活人在找乐子,死人已矣。活人跟活人,也不相通,各人有各人的哀乐。 当然,这些是表象,最根本的,也许是晓得他有女朋友。 “现在我知道了,寄样刊了吧,能拜读一下吗?”李秋屿似乎不是太在意,还是笑笑的,明月道,“我得了二百八的稿费,很多吧?样刊寄放乔老师那了,要来给你看,我是怕放我这别弄丢了,放假带回家给奶奶。” 李秋屿说:“怎么会怕丢?是跟同学相处的不好吗?” 明月懂他意思:“我花了二十块钱,称的瓜子,巧克力,分给室友吃了。我不是为了讨好她们,寝室六个人,我不奢求人都喜欢跟我处,能正常相处不叫人觉得压抑,像君子之交淡如水那样,我就心满意足了。拿人的手短,她们也不好意思拿了又吃了,再针对我什么。” 李秋屿发现她其实很懂人情世故,一点不傻,他笑问道:“现在算正常相处了吗?” “算,虽然不说什么亲近的话,但日常里说话,我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这对我来说够了。” 明月等人把面端来,先推给他:“你饿吗?这家面馆我跟秦天明来过一次,好吃的,要是牛肉不够还能再加。” 李秋屿尝了尝,很普通,就是一碗寻常的牛肉面,明月吃得快活,每一片牛肉都仔细品尝,面吃光了,汤也几乎喝光,非常满足,她不由感叹:“天天都能吃牛肉面多好啊!” “你说会有这么一天吗?”她抬头问李秋屿。 李秋屿笑道:“会,肯定会,等你上班了可能就不想天天吃牛肉面了。” “我是说所有人,所有人都能想吃牛肉面就吃牛肉面。” 李秋屿注视着她,目光有些复杂,他把她想窄了,明月却显然忘记了她要克制自己跟他说话的欲望,自顾说道,“那天我看地图册,有个城市叫大同,是取自天下大同的意思吗?是和共产主义一个意思吗?会实现吗?” 她说完,自己倒不好意思笑了:“我总喜欢胡思乱想,老师说,只要想着高考就够了,我控制不 住自己想别的。” 李秋屿道:“这不是胡思乱想,你思考的,很多伟大的先驱者都思考过,也许会吧,但人和人差异太大,人天生有私心,这是妨碍天下大同的最根本原因,每一个行业,每一个阶层,都带着天然想扩张的本性,要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这点无法改变。” “但不是每个阶层都能做到,比方我们,我们种地的,”明月唏嘘一句,很快又振奋起来,“可我们的社会在进步,对不对?一点点进步,也许就能到达最高理想。” “进步的是科技,不代表其他一定进步。” “你以前做律师,律师也想扩张吗?律师不是追求正义的吗?” 第85章 “客观上应该是追求正义,主观不是,律师希望法律条文越细越好,解读的成本就越高,人们想使用法律保护自己权益的成本也高起来,这样,律师才能赚得更多。” 他本还想解释,律师有时受制于各种因素,根本无法追求正义,只能做违心的事,但李秋屿忽然有些畏惧,她如果问他有没有做过,要怎么解释,他在她这里是完美的,完完全全光明的形象。 明月一眨不眨看着他,突然说道:“你懂法律,要是有一天你想犯罪,不就比普通人更懂怎么避开法律吗?” 李秋屿凝视她的眼,心里猛得一震。 “你看我像吗?像那种人吗?” 明月摇头:“你是很好的人,哪儿都好。” 李秋屿问道:“无聊也很好吗?” 明月说:“谁都有无聊的时候。” “脑子里有邪恶的想法也好吗?” “只要没真的去做,就不能算坏,我也邪恶过,”明月一顿,她打心眼里希望李秋屿是她一个人的,别有女朋友,“但我很快告诉自己,这样不对,不好,我赶紧把这种坏念头赶跑,不能叫它老呆我心里,如果邪恶像种子,别让它落土里,更不要施肥浇水,它自己就会死的,干巴死的,你种过庄稼就会明白。” 李秋屿看了她好大一会儿。 “都是谁教你的?书上看的?” “不是,我自己想的,是跟着爷爷奶奶种地的经验,好土地才能长好粮食。” “你是块好土地。” 明月要笑了,噗嗤直笑,异想天开道:“那你是种子吗?把你种在我身上,你就能长成一棵风吹不弯雨淋不倒的麦穗,一粒空的都没有。” 李秋屿的耳朵迅速热了,脸也像被烫到,发起红来,当然不是因为害羞。他一个三十岁的大男人,对着一个少女害羞什么。 两人吃完饭,日头正暖,李秋屿说带她去个公园,这会风景好,明月想叫上秦天明,她这周不回家,下午没事估计在寝室睡觉。李秋屿说:“也许她想休息休息,咱们去就行了。”明月便没坚持。 刚出小饭馆,孟见星骑车打眼前快速过去,到了前面,他又停下来,扭头看两人,明月冲他挥挥手,孟见星一脸的冷淡,把车子骑得更快。 “他好像跟咱们有仇一样。”明月不理解道,“明明是他先做错事,我都原谅他了。” 李秋屿笑笑,开车带明月到一个有点远,人却少的公园。那地方空旷,树木新栽,抽着极鲜嫩的叶子,还有个u型坡,可以骑行。不远处,正在打地基,像是要盖楼,这属于本城新开发的地方,市民还不怎么过来玩儿。 明月捡了根谁折断的柳枝,拿手里玩儿,在u型坡上跑来跑去,跟撒欢的狗一样,李秋屿说:“你可不就是丽莎?” 明月拿柳条抽他,李秋屿笑着捉她手,两人拉拉扯扯,一个趔趄,明月把李秋屿绊倒在草丛里,他顺势一躺,笑得脸都红了,明月却拽他:“起来,起来!蚂蚁咬你!” “你去再跑跑吧,丽莎,我躺一会儿。”李秋屿忍笑把手放额头上,明月瞧着,觉得那是给眼睛搭了个棚,她把他手拿开,“你看太阳多好。”明月说完被一架红色风车吸引,跑过去看。 天是单薄的蓝,云也淡,一种紫色的小花就开在脸庞,风不再冷,裹挟着青草味,往鼻子里刮。李秋屿阖上眼,心里许久不曾这样平静,蓝天白云,百草千花,他这样躺着,好像已经死了,生和死在广袤的天空和厚重土地上,界限消失,一种永恒的、神圣的东西仿佛正在眷顾他,如此简单,他并不畏惧,非常坦然,他如果死,一定会选一个好天气。 死亡明确地在他心中来了一趟,没有预兆的。 耳畔气喘呼呼,将他拉回人间,是明月来了,她一屁股坐李秋屿身边,偏头看看他,李秋屿的手搭在身上,阳光照着,青色的血管贲起,皮肤像玉石一样泛着光泽。明月把他手拿起来,跟自己的比,很不一样,她的血管没这么粗,李秋屿闭着眼,任由她玩自己的手。 大约是观察腻了,明月把他手一丢,也躺下来:“你说,我选文科还是理科啊?秦天明要学文科,可我都想学怎么办?” 李秋屿睁开眼,他一动不动注视她良久,似乎在辨别自己是否还在。 “你真的睡着了吗?”明月拿草戳戳他脸。 李秋屿说:“我正打算跟你谈这个问题,你成绩很均匀,无论选什么都可以,都喜欢的话,选理科好了。” “是因为找工作好找吗?乔老师也这么跟我说的,我不偏科,那就选理科。”明月侧个身,一手撑着脑袋,面对面看着他,“我能选法学吗?跟你一样。” 李秋屿转过脸:“感兴趣?” 明月嗯了半天:“不知道,我只是想体验你学的什么。” “你要选一个自己感兴趣的,真正想学的。不能因为我念法学,你就跟着去念,没这个必要。你的性格,也不适合念法学,你太容易共情,会比别人更痛苦。另外从家庭的角度,理科也更适合你,文科的东西,可以当精神上的爱好。”李秋屿就事论事,他又忽然笑了笑,“你还有时间考虑,我也有,如果你真的特别想学什么,我支持你。” “我应该学个好找工作的,我明白,”明月一个翻身,趴地上摆弄草,“这是最现实的,只不过我不知道什么专业好找工作,奶奶没法给我建议,老师要管的学生太多,我只有找你。” 李秋屿笑道:“随时为你效劳。” 这句莫名惹恼明月,她听得不舒服,疑心这样的话他跟不止一个人说过,尤其是女朋友,他一贯好说话,来者不拒。 “我想回学校。”明月冷淡地说。 李秋屿缓缓坐起,见她不高兴了,刚要问,明月一咕噜爬起来,拍拍屁股上的草,往停车的地方走,越走越快,他疾步追上去,明月已经在拽车门,车门打不开,她气虎虎看向他:“你的车真破。” 李秋屿笑了,掏出钥匙:“上去吧。” “我不跟你说话的时候,你千万别找我说。”明月骄傲着嘱咐他,李秋屿说“好”。 果然一路沉默,眼看快到学校,明月忍不住道:“你没有话跟我说吗?” 李秋屿说:“我尊重你的要求,你不说话,我也不能说的。” “那都是假的喽?” “什么假的?” “咱们说说话吧,过来说说话,跟我说说,”明月列举一堆李秋屿对她使用的常用句式,一股脑说完,她脸色绯红,也许是暖气的缘故,“我现在就很邪恶,想跳下车,摔成傻子,你就会后悔,后悔得要死。” 第86章 她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说着说着,捂住脸,蜷成一团往车门靠去。李秋屿看了她一眼,又看一眼,他找了个合适地点停车,解开安全带,下车绕到她这边来。 “不能做这种傻事,我知道你不会,想让人后悔不是不行,但绝不能以伤害自己为代价,那太蠢了。” 李秋屿掰开她的手,她的眼睛露出来,闪烁着。 “这样不安全,来,坐端正。”他扶住她肩膀,轻轻推了一把,明月坐好了,一言不发目视前方,李秋屿重新发动了车,“明月,你说过比我坦诚,能不能告诉我,怎么突然生气了?” 这下好了,不得不说,是她自夸坦诚的。 “我讨厌咱们不对等,我很多话,只说给你听。你不一样,你会说给很多人听,一样的话,我听了高兴,别人听也高兴,那这话也没什么特别的了,你明明不是只为我效劳,但说得好像只为我。” 李秋屿说:“你怎么知道这话我说给别人了?” 明月道:“想也不用想。” 李秋屿笑:“那你还是想想吧。” “你笑我,你为什么笑我,我一点也不希望你这会笑!”明月涨红了脸,眼睛更亮了,“从一开始就是,我整个春天盼着你来,你早忘了我,直到现在,我都不是你,”她几乎要翻出一个白眼,“最好的朋友,你也不是我最好的大朋友。” 李秋屿说:“你还是再想想吧,如果不是,你会跟一个不怎么熟的人发脾气?我也对你刮目相看,本来以为你文文静静,很乖的。” 明月无话可对,她只好赌气道:“我现在比刚才还邪恶,想把你打昏,咬你,再把你变成种子,种到我身上,你只能在我身上生根发芽,离开我,你就会死。” 李秋屿的神情凝重起来,他不再说话,他在草地上刚刚死去一次。到学校后,他觉得应该再跟她说点什么,明月却跑了,他回到车旁,手机已经响半天,是孟文珊的。 两人寒暄几句,孟文珊说:“爸爸让我问问你什么时候有空,到家里坐坐,你应该常来的,陪他谈谈心。” 李秋屿道:“想打听赵斯同?” 孟文珊替家里脸热:“爸爸是提过,说想听听你对这人的评价,他觉得你眼光蛮好。我听说,最近他找大哥当担保人,从银行贷款,你看这事靠谱吗?”她下意识撇撇嘴,“爸爸调查了他的背景,他确实有本事的,生意摊的很大,几个城市都有。” 李秋屿捏着车钥匙,他没法说,要他怎么说,他说的话没人听,更何况,他也不是很想说。他便微笑着: “我没什么感觉,不过跟太聪明的人共事,收益高,风险也高,谨慎些总没坏处。” “他这个人,你觉得怎么样啊?” “你感觉怎么样?” 孟文珊沉吟着:“我觉得,挺会来事的,大哥很欣赏他,爸爸也说这个人不简单。” 李秋屿说:“你们既然都感觉良好,看着办吧。” “你没什么意见?” “没有,我能有什么意见呢?”李秋屿心不在焉,脑子里突然冒出个想法,这件事,好就好在什么呢?好就好在死光光。他置身事外,从不站队,孟文俊和赵斯同都是野心很大的人,野心是他们人生的动力,唯一不同的是,赵斯同不把他当同路人,只是垫脚石,试验品,李秋屿从闻到古龙水的那一刹就清楚。万事万物,一如祭祀的草狗,自有其命运,他尊重不仁的天地。 李秋屿脸上带着不知所以的微笑,那头孟文珊说的,根本没听到,她又重复一边呼唤他,“秋屿,是在忙吗?” 李秋屿笑道:“没有,你刚说什么?” “我是说,有时间带着向蕊一块到家里来啊,爸还挺想见见的。” 孟渌波是随口一说,叫人产生错觉用的,李秋屿从未信过,他告诉孟文珊,分手了。 “平时你俩不是挺好?怎么说分就分了?”孟文珊吃惊,心里却一阵快慰,得到某种满足。 李秋屿道:“没什么,成年人谈恋爱分手很正常。” 孟文珊知道他不会说,他这个人,不想透露的打死也不说,她不禁想到李明月,像是靠本能,她往这上头疑心,又觉太过惊悚,宁肯不想。 第42章 下了一场雨,天气更…… 下了一场雨,天气更暖,赵斯同约李秋屿游泳。他入住后,跟投资人七拐八拐搭上了线,投资人交待李秋屿,要对这位客户,格外用心。李秋屿来到泳池,赵斯同在水里了,两人游许久,体力都非常好,上岸后,李秋屿丢给他一条浴巾。 “师哥的腰力不减当年。”赵斯同赞叹,他觉得世界上最不应该老去的就是李秋屿,他永远美,美是不会老去,消亡的,和丑一样,所有的二元对立都要永生。 李秋屿说:“水温行吗?有没有什么要求?” 赵斯同在躺椅上完全摊开:“太客套了,跟我没必要。” 李秋屿笑道:“赵总要求高,我怕投诉。” 赵斯同抬眼:“我给你介绍些新客户,别说投诉,老板只会给你加薪。” 服务员过来送红酒,赵斯同瞟两眼,等人走了,说:“还可以,但跟你前女友比起来,差多了,怎么舍得分手的,她是个尤物。” 突然提到向蕊,李秋屿只有在结束关系后会回想出一点爱意,赵斯同望着他笑,窥破他心中所想。一个愚蠢又美丽的女人,太好上钩了,她怎么这么好命,先遇到李秋屿,后是自己,他们两个抵过全世界的男人,是男人中的男人,赵斯同都要羡慕向蕊了,别说分手,就算被卖,都已经是最幸运的女人。 只需稍加宽慰,向蕊便事无巨细谈起李秋屿,全是琐碎的,赵斯同微笑着几乎听得不耐烦,女人就是这样,细枝末节说一堆,一句关键的也没有。直到最后,他才捕捉到一件事,李秋屿有个关系很近的亲戚,一个女孩子,在念高中,他对她照顾有加,尤为上心。 那一定是她了,赵斯同笃信不已,他见过她,去年国庆节他就已经看见了她。一个灵巧活泼的少女,非常新鲜。 “我一度怀疑是李明月,可现在看不是,李明月有可能是他妹妹,我猜的,”向蕊觉得这件事不重要了,她急切问,“你说他为什么会觉得厌倦,有什么可厌倦的,他收入挺高,不缺钱,他到底是不是托词?” 赵斯同觉得她脑容量约等于一只鸡,说了无效,很有教养地敷衍过去。他在此刻又提及向蕊,两人有种默契,一件事彼此都心知肚明无需再解释的默契。 李秋屿说:“我现在是工作时间,不想谈私事。” “你错了,跟我聊天让我心情愉快,就是你的公事,谈什么,取决于我。”赵斯同笑看着他,李秋屿镇定如常,“谈,想谈什么你说。” 第87章 “你那方面需求很强,你前女友说的,当然,这没什么羞耻的,食色性也,你不也认同吗,所以是找到新人了?” “和你有关系?” “总睡一个女人,确实腻,何况她脑子不够用,你们肯定没话说,不过女人都是一个样,容易感情用事,她们应该看开些,人生苦短,多睡几个男人才不算虚度。青春漂亮的女人就应该明码标价,卖一个人是卖,卖一百一千也是卖,本质没区别。”赵斯同眼睛又闪动起来,“拿你的员工说,做着底层工作,工资高吗?她也要生活的,每个人都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你能否认这点吗?谁也不能,所以我们没资格瞧不起这样的人,这样的事,因为她们出卖美貌,跟我们出卖脑子,是一样的,商品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商品,用自己的价值换自己需要的,人活着,需要的就是快乐,这才符合人的天性,你阻碍她们,就是阻碍天性,这才是真正的不道德。” 赵斯同眼中有淡淡的嘲讽,他在等李秋屿反驳,他要看看这些年,此人思想上到底有没有什么进展,城市日新月异,各种建筑拔地而起,赵斯同自认和城市一样高速发展,他的思想,足以匹配当下的社会。 李秋屿道:“这些年不见,变性了?” 赵斯同一脸疑惑:“师哥眼有毛病?” 李秋屿微笑:“你这是,当起老鸨来了?” 赵斯同哈哈大笑:“还是师哥风趣,我对拉皮条没兴趣,我只对人有兴趣,”他四下环视,“这样的酒店,真没有什么女大学生过来?” 李秋屿说:“我知道你希望有,可惜,真没有。” 赵斯同啧啧摇头:“这我不得不说你,你太落伍了,万豪住过不少像样的客人,这明明是一笔唾手可得的生意,你以为你不做,别人就不做了?想留住优质客户,师哥应该想法子多拓展服务项目。” 李秋屿道:“接着说,让我听听阁下还有什么高见。” 赵斯同意味深长地笑着:“我只是在说你教我的高见,女人得到金钱,男人得到快感,你情我愿,这是成全双方的事,就算从世俗眼光看,也是功德无量。” 李秋屿说:“要不要给你立个丰碑?” 赵斯同点头说要,他狡黠一笑,盯着李秋屿。李秋屿的样貌,多了几分成熟男子气,不像大学时那样瘦削,他的骨骼、肌肉,都有了些变化,但心不在焉的神情,让人梦回大学时代…… 那时李秋屿已经是大二的学生,赵斯同刚考入,还未成年,他忙于发现大学生活的新乐趣,在各个社团乱窜。很快,他对此感到失望,社团里的人,要么热衷于使用微小的权力,要么爱慕虚荣装个性,无非想多吸引几个女学生跟他们谈恋爱,可好看的女学生压根不搭理他们,真是悲剧。 赵斯同是社团里年纪最小的,这里没一个人值得他尊重,崇拜,全是蠢货。尽管,学校招收的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拔尖学生。赵斯同视他们为只会考试的某种机器,他自幼博览群书,四处游历,在父母严格的教育下长大,他是师长、邻舍眼中最机灵的孩子,但赵斯同在很小的时候,已然厌倦表面生活,任何人的赞美都让他麻木,他天性爱恶作剧,以便寻求快乐,他注定是享福的人,对任何苦难无法共情,他总是感觉平淡、无趣,想方设法给生活加点波澜,乐于见人出丑、羞愧、难堪,更乐于给人设置困境看其反应。一如他小时候捉青蛙丢进坑里,待它千辛万苦即将爬至坑沿,用小棍轻轻一拨,青蛙前功尽弃,只得重来,一遍又一遍,这让赵斯同尚且稚嫩的心灵充满掌控的快感,小小的青蛙变作西西弗斯,永远被惩罚搬石头。 社团那些人,只需浅浅接触,就让人失去胃口。他第一次见到李秋屿纯属巧合,哲学社办活动,不知道谁把李秋屿请来,他一来,在座的几个女学生便活跃起来。赵斯同在她们眼中是小弟弟,一个漂亮健谈的弟弟,李秋屿不是,他已经具备成年男子气息,眉眼乌浓,即便脑中空空,光凭沉默少言的气质,也叫人觉得他思想深邃。 可社团的这些人,他们连澡都不怎么洗,还谈论哲学,赵斯同看着某位肩膀上的头皮屑,心想这些人肉/体尚且清理不干净,竟妄想谈恋爱,谈哲学,赵斯同自小家境富裕,很讲究生活品质,他看不上这些只有一张嘴的家伙。 李秋屿让他精神一振,赵斯同觉得他看起来太过沉静,同时承认他英俊非凡,只是偏清瘦,看着像饱受精神折磨而略显苍白。他几乎不说话,静静坐着,好似是误闯进来,女学生们尽说蠢话,诸如“我是谁”“人如何永生”等等等等陈词滥调,希望引起他注意,赵斯同不确定李秋屿的心不在焉是故意装的,还是真的。 有法学院的学生在,话题不知怎的,转到死刑上,法学院有几位老师是废死派,很有名,学生们迫切接纳先进主张,是这几位老师拥趸。赵斯同在中学时,听父母谈论过此类问题,毫不陌生。法学院的学生们说来说去,不过拾人牙慧,当然,支持死刑的学生们情绪激动,赵斯同听得想笑,像看两群狗骂架。 不知谁提议,让李秋屿说一说,赵斯同立马振奋,虎视眈眈望着他,李秋屿一点都不激动,他没有观点,他只是讲了五个案例,用一种平和的语调,一个比一个残忍,他的神情淡然,叫人相信,每一字都是客观叙事,绝无加工,他的声音动听,但浸透鲜血和生命。 直到最后一个,有女学生听不下去,出去吐了。在场的人,全都陷入沉默,终于有人出来质疑,前面三个案例,有过相关报道,可最后两个,闻所未闻,因此怀疑是李秋屿捏造。 他简单解释,这是发生在县城以及那个县城郊区的案件,不曾见诸报端。因为年代久远,信息闭塞,只有当地人知道细节。 他那种样子太过置身事外,没有一个人感觉到他的想法,他没有想法,像某个精确程序,把事件导出来,广而告之。 李秋屿说完五件事情,便走了出去,留下一屋子人更激烈地争执起来,赵斯同一下看明白,他擅长此道,他表达地非常隐晦,甚至连自己的倾向都不曾表露,便让人陷入没完没了的吵闹之中,他往人群里,投去催化情绪的炸弹,引燃了,悄然退出,他似乎也不关心结果。 “你是不是不支持废除死刑?”赵斯同追出来问。 李秋屿不置可否:“我有说吗?” “但你心里肯定是有倾向的。” “有没有重要吗?我能决定什么吗?” “我听他们说,你是法学院很有名的学生,也许以后会成为法官,说不定,你以后还能参与法律的制定?”赵斯同忍不住挑衅,“你们法学院那些老师还有同学,都只不过是学西方而已,这样好显得他们文明、先进。当然了,我支持文明先进,死刑存在是违反人权的,我是发自内心这么觉得,不是单纯崇洋媚外。” 第88章 李秋屿说:“也许有一天,这儿的人不再信仰西方。” “你是说大学老师?大学生?” “不,我是指中国,我们现在需要融入别人规定的秩序中,所以要表现出迷信,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崇尚西方,这条路不仅仅是中国走过,许多文明都曾有一个理想国,不必管他的真面目,只需符合自己的想象。而一旦走过去了,有实力争夺话语权的那天,才能是批判的开始,只是现在时候不到。你想的文明先进,是别人通过各种媒介在你脑子里种下的观念,或许根本不是你自己的。” “那我能不能认为,这就是我自己的想法。” 李秋屿淡淡道:“当然能,这是你的自由,是你为人的基本权利,谁也管不着。” 赵斯同试探问:“人有做任何事的自由?” “有。” “做坏事也有自由?” 李秋屿说:“有,精神自由高于一切。” 赵斯同跟随着他的脚步,“从小一直有个问题困扰我,为什么扶老奶奶过马路是好事,伸脚绊倒她,就是坏事?这到底谁定义的,同样是人做出的动作,怎么区别好坏的?” 这样的问题,乍一听极其幼稚,赵斯同从李秋屿脸上看到的不是嘲笑。 “这是人自诩高级动物,赋予万事是非对错的概念,决定权在人手中,人去救助一只猫以为是善,可这只猫也许前一刻刚扑杀了一只鸟。我们现在遵从的,是少数人制定出的概念,我们遵守的各种社会契约,也是少数人归纳总结,因为大部分普通人没法拥有系统的思想体系,他们只能听从,受其支配,而大部分人一辈子也都会生活在这个共同秩序里。但如果你超乎常人,能够清晰地自我定制一套概念,能逻辑自洽,也未尝不可,说到底还是你的自由意志。” 李秋屿似乎对他非常有耐心,赵斯同忽然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他心情激动,一时千头万绪还想再问什么。没想到,李秋屿很快叫他脑子更清楚: “比如说刚才,你在屋里就等着看人吵架,吵得越凶越好看,你希望出点乱子,这是善念是恶意?你一定不觉得这 是恶意,仅仅是看个热闹而已。你看与不看,热闹都存在,所以你的善恶重要吗?” 赵斯同被人说中心思,有一瞬间恼羞成怒,但他按捺住了,他觉得这位师哥非常有趣,他反而自我介绍起来:“我叫赵斯同,计算机系,但对人文社科都很感兴趣,有时候会去旁听,师哥怎么称呼?” 他便是这么和李秋屿结识的,他很快发现,李秋屿其实较为孤僻,喜欢独处,在人多的场合几乎是不开口的,偶一为之,却又能把人的注意力吸引过去。他看起来非常低调,甚至朴素,可他竟然不排斥私下和自己聊一聊,这让赵斯同有种别样满足,因为李秋屿在别人眼里十分清高,不同流俗。 他们曾一道去本市一家很有名的寺庙闲逛,那里香火很旺,人人虔诚来拜,祈求看见神迹。赵斯同不信鬼神,他戴着墨镜,双手合十冲和尚笑,下一刻就拿出音响,放摇滚乐,在寺庙跟前跳起来,弄得香客们非常不满,说现在的年轻人真不像话。 赵斯同发觉李秋屿在一旁含笑看着,不同平常的笑,他带点戏谑,竟然也有种看热闹的意味,他不是淡的,不是温的,他有情绪流动的时刻。更叫他意外的是,李秋屿有一次配合外校的人拍了一组照片,照片里的他,抱着一盆粉色大丽花,坐在摩托车后座。赵斯同立马认出这是模仿伊朗电影《特写》的剧照,他问李秋屿是否喜爱阿巴斯,李秋屿否认,他说仅仅是一时心血来潮。赵斯同跟他无话不说,他兴趣爱好广泛,无所不知,李秋屿同他的交流在相当一段时间里,算是多的。他并不吝啬单独表述观点,在众人面前,却像搞了一层裹尸布,不叫人见真容。 他曾经是有情绪的,赵斯同从连绵的回忆中抽身,他的逻辑自洽了,可李秋屿现在却偃旗息鼓,像是消失了,没存在过一样。赵斯同不相信,他曾意外撞见过李秋屿自渎,非常平和,在男生寝室里,丝毫没有尴尬。他慷慨地请一众男生去体验,男生们最开始扭捏,很快沉浸于此,赵斯同欣赏着大家的堕落,倍感欣慰。李秋屿确实跟去过一次,却什么也没做,只是旁观,这让他耿耿于怀多年。 不过,都比不过此刻的耿耿于怀,李秋屿像死人一样,真的无欲无求?赵斯同宁肯不停试探,也决不能容忍自己处于不知底情的状态。 他摇摇头:“师哥,你应该振作起来,我不能看着你这么消沉下去。” “我以为你属狗,没想到你属上帝了,在国外没白混。”李秋屿也微微笑着,“承蒙厚爱,你跟我说这些,想必这些年孤单坏了,说完了吗?说完我还有其他事要忙。” 赵斯同慢慢起身,浴巾一扔,仿佛还想继续游似的,他走到池子边:“没有,我猜你找到了新乐趣,给一个小孩子扮救世主,你不是真的关爱她,只是你想爱上自己突然的高尚,换个方式活活。”赵斯同背对泳池,已经踩到边缘,还是笑口常开的模样,“当然,说不定你还想玩一把禁忌,你们同姓,有血缘关系吗?” 他脚下一滑,李秋屿本能地去拉他,没想到赵斯同算准他的反应,就着他胳膊,两人双双落水,在池子里砸起巨大水花。李秋屿迅速冒出水面,甩甩头发,掉下来的那刻他就明白了,赵斯同试探他,他用寓言式的行为挑衅也明示自己:无论如何,他会都拉他下水。 果然,赵斯同哈哈大笑,一把抹去脸上的水,李秋屿淡漠看看他,重新上岸。 “师哥,你不否认就是承认了,我就知道,你还想瞒着我,你胃口现在变大了,我知道,你已经不满足于成熟女人了,别人不懂你,我懂,你需要更刺激的东西才能活下去,要不然,你厌倦地能去死,”他实在忍不住想大笑,“你不是因为道德约束,才不掺和酒店的事,因为你只在乎你自己,你找到新猎物了,一个新的不能再新的,我听说她高一?花骨朵一样的年纪,不妨让我猜猜,再过几年,是不是要降到初一?” 他一脸洋洋自得,自认为命中李秋屿最隐晦的秘密,赵斯同无比快活,他急于同谋:“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但他极快地否定了自己,“不,你是学法的,你最懂得怎么规避风险,对付一个孩子,你一定不费吹灰之力,但能叫你看上的,肯定不是个普通孩子。” 赵斯同脸上肌肉都在震颤,眼睛比太阳还炽烈:“我说万一,万一你玩儿大了,捅出什么篓子,记得找我。” 李秋屿嘴角微扯,似笑非笑,目光在他脸上不断流转:“找你?你能做什么?” 赵斯同像是抓住什么,机会稍纵即逝一样:“我?我有人,我的意思是万一,我会给你善后的。” 李秋屿鼻腔里笑出来,断断续续的,他把毛巾掷赵斯同脸上:“你觉得我需要你吗?” 第89章 他站了起来,往外走,赵斯同忽然兴奋地一拳砸在水面上:“师哥,我等着看你的好戏!我知道你能做的天衣无缝!” 李秋屿头也不回地走了。 几天后,他主动跟向蕊打了次电话,电话里,他再次提醒她,赵斯同已经结过婚。 向蕊一阵不耐烦,她只是找赵斯同诉诉苦,他把她想成什么人了? “都分手了,你管我跟谁好?我就是要跟他好,他比你好一千倍一万倍,你是不是觉得自己魅力很大?我告诉你,赵斯同比你有钱多了,也比你功夫好!”她觉得这两样一定能羞辱到一个男人,可是说完,眼泪直流。 李秋屿沉默着,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是客观存在的,他只能委婉地告诉她:“他结婚了,你最好跟一个已婚男人保持距离。” “你去死吧李秋屿!”向蕊在电话里咆哮起来,“你令人作呕,把我甩了,这会又教育我,你活得无聊了是不是?好啊,我看你最后恋不恋爱,结不结婚!” 电话被猛得挂断,李秋屿站着不动,他没想作恶,但他确实伤害到别人,一个幼稚的,没什么思考能力,随便就能暴露自己全部的女人,他当初为什么会迷恋这样的肉/体?还是说,他本身也是庸俗浅薄,却自以为是?李秋屿审判了会儿自己,像是对着镜子,为什么人这样软弱,会屈从于最下流的本能?当然,这不算什么,这和吃饭睡觉一样,是基本需求,没人会因为吃饭睡觉产生真正的罪恶感、耻感。 承认吧,自己不过凡人,没有比这个认知更叫人心惊的了,李秋屿默默想到,他往远处看去,远处地平线上塔吊高高的,又起新楼。 第43章 许多人已经选好方向…… 许多人已经选好方向,对一些科目的态度变成了随便学学,甚至懒得学。这样的实用、功利,并非是学生的错,老师们对此习以为常。尤其是选文科的同学,大松口气,明月倒替物理老师有些伤心,他快退休了,每节课都十分认真,一些学生的态度,远远配不上他的负责。难道我们的学科,只是为了用来考试?一旦发现对自己毫无用处,立马摒弃,现在是某一门功课,以后呢?是不是也能摒弃些什么? 明月为此感到不解,她尊重一切知识,知识是伟大的,思想也是伟大的,可学习它们的人,却只能是各取所需。 她在课堂上变得更加活跃,总是目光热烈,频频与老师对视,回应问题,不叫他希望落空。 秦天明问她:“你都要选理了,政史地笔记还打这么细。” 明月说:“会有用的。” “都不考了,有什么用?” “我不是只为了考试,我是……”明月语塞,她一时间说不清为了什么,她想了想,才回答说,“比如历史,我们国家历史这么悠久,有很多事情可能会找到对应的已发生过的,那过去的经验,就可能被今天借鉴,避免一样的失败,这不正是学历史的意义吗?” 秦天明笑着质疑:“我们的封建历史太长了,都是古代的事,跟今天完全是两个世界,能借鉴什么?科技那么落后。” 明月说:“虽然有古代现代的区别,可人没变,我意思是说,人不分古代现代,情感是一样的,都会高兴痛苦,会做正确的事,或者犯下大错。要不然,为什么古代人写的诗词,还能触动今天的人呢?古今中外的人性是相通的。” 秦天明熟读历史故事,她无法全部否认这点。 “有些感情,古人会有,今天的人不一定能做到,比如那些刺客,现在没有人能做到那个地步,太极端了,只有思念家乡这样的才是人普遍都有的。” “你有过极端的感情吗?” “我没有,我正常的很,你有过?” 明月郑重地点头:“我受到屈辱时,会很极端。”她没说自己曾想杀了冯建设,怕吓到秦天明,可人拥有理性,她当然不会真干。但那一霎那,却是真的,这算不算邪恶呢?她回想起那一刻,已经很久没再去想了,因为隔了很久,面目竟然更加清晰,她从来没有过那么剧烈纯粹的感情,一瞬间登顶,根本不给任何其他感情可趁之机,去分一分它的位置……直到它自己冷却,她不能做那样的事,搭上自己的日子,她的日子里,还有许多好的东西,好的人,哪怕是春天迎风绽放的第一朵杏花,一朵杏花,也比冯建设高贵,有价值。 “想骂街?”秦天明做起几个动作,乡下的那一套,又是拍大腿,又是甩鼻涕,一定要披头散发往地上一坐。 明月走神了,她像受惊一样回到跟秦天明的对话里,秦天明好心劝告:“我知道你对文科也感兴趣,但现在高考更重要,先放一放吧,不值得花这么多时间。” 明月接受她的好心,可除了高考,应该有别的存在,更高远的,更辽阔的,她苦恼自己是不是想的太多,不切实际,又觉得这样并没有错,她的思想震动很厉害,藏在一日复一日的听课做题中。 在英语老师的安排下,她跟同学们一块儿看了些国外电影,明月吃惊地发现,欧洲国家在一战时期,家里布置就已经是“现代化”的样子,他们有水龙头,有马桶,子虚庄多数人家到现在也没有。但城市已达到此种水平,也就是说,现在中国城市人的生活模式,其实不是自己的,是被“工业革命”所带来的现代化塑造的。只有乡村,还保留一些古老的,中国自己属性的生活模式,但早晚会消失,因为书上说“地球村”,老师也讲全球化是历史潮流,要发展,就要顺应潮流,逆流的,注定是落后的,要被淘汰。她想起李万年,想起书会,这些都是很古老的,人古老,所做的事情也古老,所以注定凋零,因为全世界都要朝一个目标努力,就是现代化,谁不现代,谁落伍,落伍就要挨打……明月激动于自己的新发现,并且模仿社科书籍,在脑子里搞了许多专业的名词,她甚至有一种惊世骇俗的想法:全世界现代化国家的人,都是英国人,因为工业革命最先在英国,后来,大家的模式都是跟它学的。 我本来是子虚庄的人,怎么回事,长大后留在城市里,就要当英国人吗?明月想到这,一个人哈哈笑起来,她一定要跟李秋屿说,她满脑子奇怪联想,说出去,会被当神经病的,只有李秋屿,是她的秘密基地。 明月觉得自己像春天的花,想法到处开,她有时跟秦天明聊两句,更多的时候,独自陷入沉思。乔老师找到她,问她要不要申请助学金,因为最近有个成功人士给学校不仅捐了实验室,还设立助学金,专门奖励那些品学兼优,又需要帮助的学生。 “是相当于现在借他的钱,工作以后还吗?”明月不太懂。 乔老师说:“不是,是奖励,你看你需要吗?” 明月道:“怎么申请?谁成绩好给谁吗?” “对,填个表格,比如你家里几口人,都是干什么的,家庭有没有困难?当然,这些需要老师核实,你放心,只要你申请,肯定能通过。”乔胜男见过李秋屿,但李秋屿毕竟是亲戚,不是家人。 第90章 明月说:“我先问问,乔老师,这个捐款的人是慈善家吗?” 乔胜男不是很了解,前几天远远看了两眼,校领导一行人陪着一个年轻男人,个子很高,很有派头,当时许多人围观,她没凑那个热闹。 “也许吧,企业家喜欢做这种事,有的只是为得个好名声,不过不管他们初衷是什么,只要实打实帮助到学生,我觉得还是有意义的。” 明月没法自己拿主意,她给李秋屿打了个电话,李秋屿最近出差,他人在上海,听明月一说,表情微妙起来。 “是乔老师建议的?” “乔老师知道我从农村来。” “你想吗?” 明月脸紧贴话筒,脚随意划拉着圈圈:“要是能靠成绩得人家奖励,我觉得挺好的,也省你的钱了。” 李秋屿说:“你念书花不了我几个钱,我答应过你奶奶,对你负责,学校这个助学金,还是把机会给更需要的人吧。” 明月说:“那你还问我想不想?你不让我想。” 李秋屿笑道:“你想换资助人吗?” 明月不说话。 李秋屿说:“你要是实在想……” “生你气了,你明知道我不想,还偏说这种话。”明月打断他,恼得脸通红,“我现在一跟你说话,就变得邪恶。” 李秋屿失笑:“我是什么魔鬼吗?老刺激你变邪恶。” 明月道:“可能是吧,打扮成天使的样子而已。” 李秋屿眯眼望了望远处人潮,他沉默会,说:“天气热了,你该换被褥了吧,等我回去给你送。你刚说的这个事,跟乔老师说,暂时还不需要,记得谢谢乔老师的好意。” 明月嘴里应下,她其实非常高兴,但不能叫他知道,她像是无意问:“你怎么还没回来?” “这次久一点,大概一周,回来就去看你。”李秋屿决定问问孟文珊,他知道是他,“明月,有什么事一定要和我说,不管什么事。” 明月心道,放屁拉屎也要说哦,真奇怪,她反问道:“那你呢?我能不能说,李秋屿,有什么事一定要和我说,不管什么事。” 李秋屿笑言:“这么没礼貌,你觉得这个称呼合适吗?” “名字不就是让人称呼的吗?你不叫李秋屿?”明月理直气壮。 李秋屿说:“说的对,想这么叫也行,只要你高兴。” 明月道:“你这话最好没跟旁人说过,想想就生气。”她马上转移话题,“不是说看我文章吗?我从乔老师那儿拿来了。” 李秋屿说:“这不是忙吗?这样好了,等我回去,你到家里来,我给你做东西吃,咱们在一块儿好好说说话。” 明月心里却涌起一阵迷茫来。 “你不用陪女朋友吗?不用跟她说话?” 李秋屿说:“不用,咱们不说她,只说咱们两个的事好吗?” “我想死。”明月负气乱说。 李秋屿问:“刚说什么?” 他的声音变得严肃,隔着电话,她也知道那样熟悉的笑容消亡了,她有些畏惧,忐忑不安,“说着玩儿的。” 李秋屿说:“等我回来,咱们好好谈谈。” “你不是很忙吗?” “我再忙,也有时间管你的事。”他重新变得温和。 明月怅怅挂断电话,这怎么可能呢?他是大人,有女朋友。她只是个高中生,要学习,不停学习,各有各的任务。她一转身,见孟文珊背着包打办公楼那边来,她打了句招呼。 孟文珊停下脚步:“打电话啊?给家里吗?” 明月拘谨道:“给他。” 孟文珊最听不惯她这样称呼,怎么还这样?可见是李秋屿惯的。 “秋屿在忙吧,你有什么需要其实也能和我说。” 明月只愿意麻烦李秋屿一个人,她才不会找孟文珊。除了李秋屿,其他都是“外人”。 “谢谢孟老师,我没什么需要。” 孟文珊把包往上挎了挎:“别客气,学习上我能帮忙的只要你开口,我会尽力帮你的,秋屿工作忙,你小孩子可能有事只知道找大人说,他之前因为照顾你,疏忽了女朋友……” 说到这,又觉得提这个不好,好像在怪罪她似的,孟文珊及时打住,“生活上有需要也能跟我说。” “他们吵架了?”明月忍不住问道。 孟文珊道:“分手了,大人的事你不要操心。” 明月震惊,李秋屿竟然没和她说,是因为她吗?因为崴脚的事?她有些心虚,又不太能理解:她已经不住他家里,不常见到。 “我脚好了,不用他照顾了。” 孟文珊一听她在撇清,便道:“其实有些话不该我说,但是,你至少是高中生了,有时候得学会察言观色,秋屿疼你,因为你是亲戚。可事事麻烦他,会影响他正常生活的,大人也有自己的生活,懂吗?” 明月被说得耳朵根滚烫,她直点头,依旧茫然:谈恋爱这么容易分开吗?她觉得对不起向蕊,可心底最深处,竟然冒出丝丝缕缕快慰,他独立了,又成单独的一个人,他不属于自己,也不属于任何人,这样的状态,明月非常满意。 她一下理解了同学追星,为什么那么在意人家有没有女朋友,原来是这样。 可她怎么能高兴呢?明月很快为此感到羞愧不已,这是别人的痛苦、伤疤。日光照着她,脸蛋成了红扑扑的颜色,她心跳不已,以至于夜晚降临,晚自习课后,人躺寝室里迟迟无法入睡。夜气太暖,寝室在五楼,却能清楚听见一楼花坛虫子的叫唤,明月脸一直热着,她一会儿坐起来,一会儿躺下去,实在受不了了,摸黑下床,悄悄从寝室走了出来。 校园里路灯昏暗,小虫子守着那点光亮也要攒成一团飞,太静谧了,静得可怕,明月一点也不害怕,她胆子大,不知不觉走到电话那,令人惊奇的是,这么晚了,居然有人靠在那背英语,明月瞬间清醒,那人看她一眼,反正也不相识,继续背起英语。 人家多么用功,她呢,她半夜不睡脑子里只想人分手不分手的事?分不分的,跟她李明月有什么关系?明月心里的火,一下去了势,她有些失魂落魄地回来,寝室人睡得熟了,有人说梦话,明月摸索着进了被窝,躺下一会儿,她毫无意识地摸向自己的胸部,揉了揉,手很快往下伸,她觉得那些耻毛很硬,像什么灌木丛一类的植被,这让人想起地理书。她也不知怎么了,突然对自己身体有了兴趣,折腾了半天,她又觉得一切变得没意思,昏昏睡去。 学校要建新实验室的消息传开,还听说,要新建一所教学楼,名字都已拟好,叫斯同楼。据高三一个懂《易经》的老师说,这取自同人卦,“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寓意特别好,可以鼓励学生们共同为未来奋斗,团结一心,绝不孤单。 明月去办公室送试卷,听老师们说卦,回来在走廊遇到张蕾,她爷爷懂这个,会看风水,可张家的宅子似乎风水不好,一会儿大门加宽,一会儿改个方向,张家还是不太顺。明月知道张蕾也懂一些,问她同人卦的意思,张蕾自然知道教学楼命名的事,一脸不屑: 第91章 “有钱能使鬼推磨,不就是谁出钱刻谁名吗?” 她讥诮地看着明月:“你要是有钱,以后给学校捐个楼,也能叫明月楼。对了,填申请表了吗?” 明月说:“我倒希望以后真能这样,没填表。” 张蕾一副你干嘛打肿脸充胖子的表情。 “李明月,你也学会虚荣了。” 她自顾自说道,“肯定是个肥猪,暴发户,捐钱捞名声的,还同人卦,他自己估计都不知道什么是同人卦。” 明月说:“捞名声最起码捐钱了。” 张蕾装作惊奇:“你现在都学会给人开脱了?有进步,我以为你一直死脑筋呢。” 张蕾对明月文章发表的事情,一直暗暗含怨,她嫉妒她毫不费力得到了命运的眷顾。明月却没有什么生气的迹象,听张蕾挖苦完“斯同楼”,默默走了。 第44章 一连几天都在下雨,…… 一连几天都在下雨,黄昏来得早,一天到晚都像黄昏。乔老师看晚自习时告诉明月,下周末某个书店会有一个作家来售书,可以去看看。秦天明早约了明月,也是这个时间,明月跟乔老师说清楚,乔老师便决定带她们一道过去。 雨不停,整个校园脚下升腾起一种温热的气浪,明月知道李秋屿在学校门口等她,她跑到窗户那,见校园里漂浮着许多伞,这怎么认人呢?秦天明要回家,两人一块下楼,门口停着汽车等接县城的学生们。 孟见星也在校门口,他没法骑车,等着打车,他看见明月不打伞,头上却裹个红围巾,肩膀上是什么?塑料袋扯开系上的吗? 他非常吃惊:“都淋湿了,你是傻子吗?什么季节你还戴围巾?” 明月觉得伞妨碍视线,她不好找车,门口真是堵死了,到处是喇叭声,大家都很不耐烦的样子。 “你才是傻子。”她没心思搭理他,东张西望,往外走,孟见星执意要把伞给她。 明月说:“我有,不想打而已,哎,你起开,挡着我道了。”身后有人穿雨衣骑自行车过来,孟见星拽她,“小心车啊,雨下这么大,你干嘛去?” 明月不回答,他蓦然明白,便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意思:“近朱者赤,你跟你亲戚瞎混吧。”明月板起脸,“你要是再诽谤他,以后都不要跟我说话。” “他根本不是什么正经人,他……”孟见星想把从家里听来的事,统统告诉她,看明月目光冷了,把伞硬往她手里一塞,快步混入了人流。 明月拿不是,丢也不是,找半天才到李秋屿车跟前,李秋屿见她打扮奇特,却不撑伞,无奈说:“不是有伞吗?” “我怕不好找你,你也不能一下看见我。”明月冲他做个鬼脸,“像不像狼外婆?”李秋屿开了暖风,看看她,“倒像逃难的,湿了吧?” 明月捏着水淋淋的塑料袋,想下车找垃圾桶,李秋屿说:“先丢车里,到家扔,快拿毛巾擦擦,小心冻着了。” “一点都不冷。” “后头有件夹克衫,你穿上。” 李秋屿的衣裳有股很清新的味道,干燥、舒爽,他整个人都是这样的,不像生活中很多男人,总是显得油油的,腻腻的,领口袖口蹭满污渍。明月爱他干净的衣裳,她穿着大,挥舞了两下,“都能盛下两个我。” 李秋屿是堵车也不急的人,耐心等着,好像什么时候过去都行,后头却急了,一直按喇叭,明月频频回头,都要生气了:“前面不走,我们也不能走啊。” 李秋屿笑:“没事,别管他。” “我要是开车肯定想骂人。” “真看不出,你这么急躁的?” “想回去洗澡,衣裳都贴住我了。” 两人闲聊了几句,都是关于她的学习。他们到了家,明月先去洗澡,李秋屿进厨房做饭,他挽起袖子,把排骨洗得很干净,焯水后,起锅烧油。明月最爱吃这种精肋排,一人能吃一大盆,李秋屿买的特别多,想起她撑吐的事,不免要笑。 明月很快跑进来,她刚洗完澡,还发现了个秘密,家里一点女人的痕迹都没有了。她趁李秋屿在厨房,跑他卧室去,跟狗一样,巡逻起来,没有一丁点痕迹了,女士用的沐浴露、洗发水、梳子,她见过的,统统消失。 “你猜我用的谁的沐浴露?”她抬起胳膊,露出一截手腕,让李秋屿闻,不用特地闻,她一进来,李秋屿就知道了。 “我觉得你的更好闻,能用吗?” “都用过了,还问。”李秋屿笑着绕开她,到水槽洗青菜,明月手也伸过去,“我跟你一块儿。”她心情特别美,特别轻松,都想哼个小曲儿了,四只手在菜盆里明显挤,李秋屿说,“我来就行。” “不,我就要跟你一块儿洗。” “你这不够添乱的。” “我就要添乱,我高兴。” “心情好像很不错?” “你呢?你心情好吗?” 李秋屿看她一眼,继续淘洗青菜,明月手指故意戳他的,又像螃蟹挥着披甲,耀武扬威阻挡他动作,李秋屿的手被她按住不能动,笑道:“松开。” “不松。” “别闹了,再闹到晚上都吃不上饭。” “就闹你。”明月笑着突然往他脸上洒水,李秋屿头一偏,攥紧她两只手,“再闹我打人了啊?”见明月亮晶晶的眼一眨不眨看着自己,他松开她,他察觉出她的莫名亢奋,一点掩饰不住。 “杂志拿来了吗?吃完饭我看看。” 明月这才正常:“拿了,我给奶奶邮了一百块钱,秦天明陪我去的邮局,我知道怎么寄钱了。” “奶奶高兴吗?” “高兴,但她喜欢装不高兴,说我怎么不留自己花。我还跟她说,我写的就是她。” 明月跟杨金凤打电话说这个事,杨金凤很不自在,说写她干什么,她有什么好写的,她不懂文章的事,打心眼里认为这不值得写,电视里,收音机里,讲杨家将,讲皇帝,讲大老板,哪有专门提一个卖豆腐老太婆的?可明月把她写出来了,人杂志都晓得了她大名——杨金凤,这怪不好意思的。 “你奶奶其实很疼你,只是不说。” 明月静静打量他一会儿,李秋屿笑道:“怎么了?” 她没告诉他,有一天,她也要写他。 雨下得更紧了,外头暗暗的,窗户像是已经染了夜色。两人把饭菜端上桌,李秋屿口腹之欲没那么强烈,他吃什么都差不多,都可以。明月不是,她太爱吃荤,立志将来工作后一定天天吃肉。 “有件事,我想问你。” “你说。” “你跟向蕊姐姐分手了?” 李秋屿说:“听谁讲的?” 明月道:“孟老师。” 李秋屿不知她跟明月说这做什么。 “这是大人的事,跟你没关系。” 第92章 “是不是因为我没告诉你发表的事,所以,你也不跟我说你的事。”她想到这层,又有些烦闷。 李秋屿说:“不是,我是觉得大人的事没必要跟你一个学生说。” 明月试探道:“是因为我崴脚吗?” 李秋屿否认:“怎么可能?你现在还小,不懂大人之间的这些事。” “我知道,你喜欢她没她喜欢你多,我早就看出来了。”明月觑着他神色,李秋屿蹙眉,“你怎么看出的?” “感觉。” 他眉头很快舒展,笑道:“人小鬼大,还感觉。” “难道不是吗?要是你更喜欢她,就不会分开,可我不明白,为什么两个人谈恋爱喜欢的程度不一样?” 李秋屿敲敲碗:“吃饭,等你长大再想这个事,这不是你该关心的。” “你还会找旁人谈恋爱吗?”明月继续问。 李秋屿说:“短期内不了,以后再说。” 明月望着他,心里难受起来,他还会再跟人谈恋爱,爱别的人,他能爱许多人。 这顿饭吃得时间有点长,两人断续说话,吃完明月要洗刷,李秋屿随她去了。她洗得漫不经心,她觉得自己对李秋屿影响很小,向蕊成了他的过去,他会有新的未来,人一定要谈恋爱吗?他干嘛非得谈恋爱?乔老师不谈恋爱,也好好的。 李秋屿坐沙发上看她文章,她文如其人,话怎么说,文章就怎么写。 “杨金凤这辈子,只会泡豆子,磨豆腐,这样生计养活了我跟妹妹。豆子年年长,我跟妹妹也是,这些事情没什么稀奇的,只因为我不能忘怀,便写下来。” 他看着这段话良久,想起老保姆,老保姆化为白骨,不能够再给他暖一暖冰凉的双脚。 她一个字没提父母,好像生来就是跟杨金凤在一起。 “你觉得我写的好吗?”明月坐到他身边,满怀期待。 李秋屿点头:“好极了,我没见过这么好的。” 明月羞赧笑笑,她也没谦虚,她很自信在李秋屿那里她就是好的,就像他在她这里,也没人比得上。 李秋屿放下杂志:“那天,在电话里我觉得你情绪不是太好,是有什么压力吗?” 明月摇头:“我随口说的,有时候会想些杂七杂八的事,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出来的,其实没什么压力,”她有点羞愧了,“你是不是以为我真想死啊?不会的,我不是那样的人。” 李秋屿点点头:“不要再说这种话了,我会担心。” “我不会的,你放心,我跟你保证。”她依恋地挨紧他,李秋屿手指抚了抚她热热的脸蛋,嗓音单薄,“我大学的时候,有个同学,他有癫痫,我们本来不知道,有一次,他发了病,把大家吓到了。” “癫痫是羊癫疯吧?” “是,你见过吗?” “见过,我们庄子有个,犯病的时候躺地上乱抽抽,口吐白沫,牙关咬得很紧。” “害怕吗?” “不害怕,我觉得他可怜,躺在那儿,跟动物一样了。” 李秋屿下意识重复她的话:“觉得他可怜?” 但真正觉得他可怜的人并不多,他吓到旁人,李秋屿没有避开,他童年时代见过人犯这种病。这个男同学,出身很贫苦,据说他来念大学,是全村人凑的学费,可他到大学里,竟犯了病。起因是荒唐的,他爱慕一位女同学,这位女同学很美丽,自然看不上他这样其貌不扬,性格内向的乡下人。表白的时候,他受到了嘲笑、羞辱,最荒唐的是,这位女同学,喜欢着李秋屿。 他开始恨李秋屿,正因为李秋屿没有做过任何一件对不起他的事,他才恨他。而那些真正笑话他,待他不好的,他却因为习惯没有仇恨。如果他李秋屿和旁人一样,他绝对不恨他。 李秋屿是唯一一个知晓他困境,并施加过援手的,给他介绍家教,他非常聪明,擅于学习,可不擅长和人打交道,也不懂怎么把知识教给中学生,他又极端自尊自爱,李秋屿相信他是个正直的青年。可他犯了一次病,叫人全都知道了,大家说他这样,以后没有工作单位敢要,这无形之中,给他带来巨大压力,爱情又毫无希望。 他在毕业前自戕。 李秋屿缓缓地跟明月说了这件事,隐去那位女同学爱恋自己的部分。 明月默默听完,黯然说:“他又穷又病,这样的最容易自杀,我们那也有,要是只摊上一样,也许他还能撑下去。” 李秋屿说:“我在他自杀前,已经看出他有这种倾向。有一次,也是今天这样的天气,下着大雨,他来找我,先是情绪激动地跟我说了一堆话,突然倒向我,我只能抱住他,我知道他是跟我求救,但他说出的话全都是在抨击我,人多矛盾,泄恨和求救的对象是同一个,我无能为力,我既治不好他的病,也不能帮他找到满意的工作。他自杀了,我在他死前,”在他死前,李秋屿洞悉了他整个从挣扎到决绝的过程,他的精神时好时坏,还差最后一步。可在同学面前,又是极为正常且要强的样子。消息传来时,他们都在宿舍,大家很震惊,以为他心性坚忍,决计不会走到那一步。李秋屿坐在窗户边,往外看风景,他像是在等这个消息,在坐下前他就想过,也许消息来时他在看风景,一切如他所料。只有他,好像早就看到过了这个结局。 这一点,几乎要冲出口了,李秋屿却没说,而是像多年前那样,扭过头看向窗户,雨声潇潇,“我知道帮不了他,所以连安慰的话都没说。” 明月说:“这不怪你,如果他健康,就不会这样,可这是谁也没法子的事,这是胎带的,我听人说羊癫疯是胎带的,是吗?” 李秋屿回头凝视她:“你的意思是,一个人健康就不会自杀?” 明月认真想了想:“对,我听说过的这样的事,要么生了大病治不好,要么没钱,要么就是跟家里吵架一下冲动地去死,总之,得有个原因,才会寻死。要是一个人,健健康**活富裕,也没人给他什么大气受,肯定就不会寻死。” 李秋屿说:“如果这样的人,真的去寻死了呢?” 明月疑惑了:“有这样的人吗?日子过得很好,也要去寻死?” 李秋屿慢慢朝后靠去,眼睛望向灯,很空洞:“有。” “为什么?” “因为他的身体,承受不了他的精神,我们人的身体是个器皿,精神的重量如果过于沉重,器皿可能会爆裂,就像冬天的水缸,上了冻极容易裂开,精神如果一直在过冬天,”李秋屿声音变得低沉,像是在跟自己说话,“你可能要问了,为什么要让精神变得这么重,但就像你说的,这是没法子的事,活着不再有趣,死了也并不可怕,无论生死,都没什么价值可言。他跟那位有癫痫病的人比,看起来幸运多了,其实可以选择的和他一样窄,只有一条路可行。” 第93章 他阖上眼,不知道为什么跟明月说这么不合宜的话题,他看起来突然很疲惫,很虚弱,明月不太懂这番话,她的经验,尚且无法理解人过得好好的,为什么要自杀?她想告诉他,水缸裂了,可以请锔匠来补,用铁锔钉,可连她自己也许多年没见过这样的老手艺人了,他们消失了,水缸尚且无法修补,何况人的精神呢? 他在为同学的自杀内疚吗?也许是有的。 李秋屿动也不动,像是换了一个人,灵魂都变了。 可他分明安静坐那,空气也是静的,明月却感觉有种惊人的、浓烈的东西,滚滚而来。 明月看着他,爬过去凑到他脸前,在他额头上亲了亲。这个动作,她在电影里看过,觉得是安慰的意思,情不自禁做了,她只希望他能好受一点。 李秋屿的眼睛缓缓睁开,他没有讶异,只是平静地看着她,明月抱住他脑袋,又在额头上亲吻两下。 第45章 没有一丝杂念,也不…… 没有一丝杂念,也不带一丝欲望,她只是像本能,一个人类,去抚慰另一个同伴,这便是为人,为人的身份,在这样风雨如晦的时刻,李秋屿凝视着明月,他的黑眼睛有了泪水,这种沉默,持续良久,明月也不说话,她一点都不羞怯,只是静静承受他的眼睛。 李秋屿伸手轻轻摸了摸她的头发,目光随之走动,他又摸了她的耳朵,肩膀,仿佛在确定她是真实的人,确定她很好,一切都好。她确实很好,像大地一样稳当,不可移动,就坐在他身边。 “你不该受这样的罪,”明月开口了,她低下头,“虽然我不懂你刚说的,但我觉得,你这样的人,已经做了这么好的事,如果还觉得亏良心,这对你不公平。” 李秋屿摇头:“我没做什么多好的事。” “他骂你,你却抱住了他。”明月又抬起头,“我奶奶被人打的那段时间,我的身体,就几乎撑不住精神了,我没跟任何人说,那个东西太大了,太重了,语言不能说出它的万分之一。我几乎想死,觉得活着根本没意思,我否定了所有,我想不起以往日子里的好事,一件也想不起来。我那个时候有具体的原因,我觉得我们活得没尊严,你说的,我不懂为什么日子很顺也会感觉到痛苦,会想自杀,但我想,一定是有个跟我当时感觉类似的东西,太大了,压着人的身体,才会这样,要是这样,应该把这个东西搬走。” 李秋屿重重地看着她:“怎么搬走?” “放到地上,因为地不会塌,最结实了,想象那是样东西,背不住了,那就不背,让大地接着,地什么都接,万事万物都踩着它,”明月比划起来,“地不会觉得重,因为全人类,一切活着的,死了的,全都在它身上,它全都接受。所以你知道吗?只有地最可靠,你告诉它,我已经承受不了了,请你接过去吧。你一定得诚恳点儿,它不会拒绝你的。” 可能是觉得自己说的太抽象,明月有些不好意思,她微微笑一下,越想越觉得滑稽,到底说的什么。 李秋屿却像听得入神,他没有笑,若有所思。 “后来怎么好的?”他记起那一次重逢,她说过奶奶被打,他当时极快地想象过她的处境,浮光掠影的,没有深究。 明月说:“我消沉很久,成绩还下降了。但春天的时候,我又见着了你,你当时给我很多帮助,我自己也慢慢想通,我打那会下了个决心,往后无论发生什么,我都要挺过去,因为活着还有好的事,没有好的事,我也要创造出好的事。”她真诚地冲他笑,“我一辈子都不会忘春天见着你的事,我到现在,都觉得自己是庄子最幸运的人,我相信没人比我幸运,太幸福了,太好了!” 李秋屿目光闪躲,他早认出一个纯洁的灵魂,却也无用,他并不真正关心她的痛苦,他没兴趣追究亲人被羞辱给她带来的创伤,他随意跟她说几句话,叫一个小孩子铭记,不肯忘记,她为此就感到了幸福,因为意识到自己幸运,从而获得真正的幸福。 他还在问一个孩子伤口怎么愈合,李秋屿又升起对自己的厌倦,非常强烈,他不知该如何回应明月时,她的身影下来,突然把两只细胳膊搭在他脖子上,紧紧搂住他,趴他肩膀上,热泪长流: “我每次想再体会下那个高兴的感觉,就会回忆,一回忆那个春天,就又幸福一次。可你刚才说的的那些我不懂,安慰不了你,你没亏良心,我亏了,我不知道你说的什么意思,但我觉得你不好受,你不好受,我也会。” 明月低声抽泣,头耷拉着,像快断气的鸟,李秋屿温柔地抚摸起她的背,一下又一下,他侧过脸,埋在她散下的头发里:“我没事,只是有点累。你不亏欠我什么,咱们俩不讲这个。” 她满脸是泪,慢慢起来,李秋屿又微笑着了,给她擦眼泪:“你看,本来就是说说话,我其实没什么,想起过去的事难免带出来点情绪,倒把你弄这么伤心。” 明月不语,朝他额头再次亲了亲,李秋屿不可察觉地颤栗一下,他立刻站起来,无意识拿起杂志,卷成筒状,握在手里。 “明月。”他叫她名字,明月便等着,李秋屿微微摇头,似乎完全不知道说什么,明月鼻子嗡嗡的,说话带了鼻音,“你想睡觉了吗?” 李秋屿点头:“也好,我躺一会儿,你在客厅学习?半小时后叫我。” 沙发头前有一套实木的单人桌椅,是之前买给明月用的,已经闲置一段时间。明月把书包拿过来,掏出试卷,坐下开始答题目。李秋屿就躺在沙发上,身上搭了个薄毯子,他的头离明月很近,入睡很快,大约是心境已经平和下来。 半小时明月也没叫他,看他睡得很熟,外头雨声潺潺,她也困起来,便伏在李秋屿脚头,趴着睡了。 李秋屿不知哪个点醒的,见明月趴着,便把人抱起来,卧到沙发上,明月迷糊睁眼,他笑着抚抚她脑袋:“睡吧,我去趟酒店。” 外面夜色真的上来了,街灯亮起,霓虹灯在雨雾里昏昏惨惨,车子途经一个饭店,那是刚开业没多久的一家高级粤菜餐厅,门头醒目,李秋屿看到熟悉的身影:赵斯同跟几个人像是刚到,握手寒暄,男人们互相客气着,往里走了。 非商即政,赵斯同不请闲人,他每到一个新的城市,便能迅速拓展人脉,他总是能精确地判断出对方需要什么,无非钱、权、女人、名声……但赵斯同能提供这些,常人力之不及,夜幕之下,城市里的人,悄无声息地钻进各个建筑之中,好像这时候才开始真正的生活。李秋屿忽然自顾笑一声,赵斯同精力旺盛,异于常人,好像永远不知道疲倦。 雨天结束,天气迅猛热起来,早晨不再凉,薄外套也可以退场了。明月跟李秋屿关于选文理 科的事,进行了一次长谈,她还是决定学理,这一点,乔老师也非常支持,她暑假开学带高二,是要带理科班的。 第94章 许多人都是随波逐流,人说学理好,便选理,等到要考大学,人说选什么专业好,便选什么专业。好像人的目标,不是出于自己,而是社会、这个时代所要求的,随波逐流会轻松一点,不用太费力,选一条大家都已经验证过的路,更加安全。明月不知道算不算随波逐流,但理科同样为她所钟爱,她跟李秋屿的沟通,增强了她的信心。 周末天气非常好,是五月的好,日光没那么毒辣,树下阴凉,到处都干干净净的,又恰逢母亲节,路边有卖花的。秦天明本要跟她一块去书店,因节日的缘故,又回去了,给她妈妈过节。明月以为乔老师也要回去过节,乔老师家远,回去不方便,再者,乡下做人妈妈的老妇人,是不知道母亲节的,没人给她们过。 书店很多人,作家签售卖书在一楼,他坐台子上,翘着二郎腿,十分潇洒,大约是中年人的样子,明月觉得他头发也不大干净,油油的贴头皮。她晓得他有一定名气,头发油了,便是不拘小节。前头摆了两行凳子,给观众的,坐不下的统统站在那里,好些学生,连小学生也挤里头,被大人牵着手。 明月见到了张蕾,跟同学一起,这也不出奇。她们过来跟乔胜男打招呼,一同等待起来,主持人笑着开场,说些客套话,大家便鼓掌,很热烈,这作家的书明月没看过,倒先见真人,莫名觉得失望,他样子平凡,谈吐也很普通,一时半刻叫人领略不到他的风采,这人可不如李秋屿,但凡异性,她总爱拿李秋屿比较。 作家应该把自己藏起来,好叫人想象,明月盯着台上人的脸,他跟读者们互动起来,请人提问,提问的人很激动,语速是快的,声音颤抖,问作家这本书想表达什么。 明月偷偷看乔老师一眼,她很投入,张蕾在她身旁,两人挨很近。明月悄摸离开人群,先去了二楼,因为作家来,二楼人很少,有个区域在做打折活动,上头立着牌子:每册1元-10元。 她弯腰找书,看到一本《鬼》,混在什么思想史、100道美食菜谱里。李秋屿有这本书,她尝试看过,开头啰嗦的要命,人名又长,叫人无法看下去,明月再次拿起它,随便翻着,一段话撞进眼睛里: “如果有上帝,那么他要怎样就怎样,我无法违背他的意志。如果没有上帝,那么我要怎样就怎样,我就可以为所欲为。” 明月轻声读出来,一头雾水:这什么呀?她又胡乱翻,看到另一段话:我需要您,需要您,没有您我等于零。没有您我是苍蝇,是酒瓶里的空想,是没有美洲大陆的哥伦布。 这段话极具冲击力,明月愣住,一只真实的苍蝇过来,它竟然藏在这么整洁的书店里!就停在本页,稍微一动,又飞走了,明月的眼睛跟住它,想要把它赶出去,苍蝇极其狡猾,一抬眼仿佛就没了,无影无踪,她目光追随苍蝇的时候,看到一个人,他快速伸了下手,像是攥住什么,赵斯同很自然和明月对视了,微微一笑。 他是个非常好看的年轻人,高挑,挺拔,叫人眼熟,他走到明月跟前,伸出手:“是不是想赶跑这个?” 苍蝇像是晕厥过去,躺在他掌心,明月惊诧,看他的表情就像看表演杂技的,他一开口,声音、举止,竟很像她最熟悉的李秋屿,温文尔雅,特别有教养。 明月不喜欢有人像他,她直觉像看到假货,说不出为什么,也许因为他徒手捉苍蝇,她指指垃圾桶,意思他可以扔了。 赵斯同却头一偏,说:“我也很喜欢你手里这本书,不过我觉得,你看起来不大,看这本书有点早了。” 他深知对于青春期的孩子,越是劝阻,越能激发起他们的叛逆,尤其是表达一定“轻视”时。明月对陌生人十分警惕,她放下书: “我不喜欢,刚随便翻着玩的。” 赵斯同拿起它,微笑说:“这是俄国最好的作家写的,我的一个朋友也非常喜欢……” 明月打断他:“你刚逮过苍蝇,再摸书不太好吧,别人还要买呢。”她觉得他素质不高,虽然看起来十分有风度,头发也不油。 赵斯同凝神看她几秒,一点也不尴尬:“多谢你的提醒,我一会儿就把它买下来,你看起来像高中生,现在的孩子都这么直率吗?” 他跟人开玩笑特别自然,又缓和了气氛,明月牢记李秋屿的话,不跟太过主动的异性搭腔,无论对方外表如何。她反问道: “你说的不也很直率?” 赵斯同笑声爽朗:“你这么机灵,我相信你成绩一定很好。” 明月又指了指墙上标语:请勿大声喧哗。 赵斯同感觉到了乐趣,她很特别,她跟他这样的大人说话,不害羞,不胆怯,近距离观察,她算得上小美人,人很明净,一点蠢相都没有。他同时感到欣慰,能跟李秋屿说上话,交谈融洽的,应该是一个特别的孩子,赵斯同想到这点又忍不住微笑。 明月发现他在看自己,那种奇怪的直觉更加清晰,他是潮湿的,外面阳光明媚。 她没再搭理赵斯同,他在原地翻起《鬼》,自言自语着:“伊万王子,伊万王子。” 明月心里砰砰直跳,觑过去一眼,他的身形太像李秋屿了,光看背影,简直能认错人。他是谁?为什么像李秋屿?他们都看《鬼》……明月克制住想过去问话的冲动,一扭头,见乔老师带着张蕾上楼了。 二楼空荡,很容易捕捉到人,乔胜男见过一次赵斯同,他不单资助学生,对支持学校培养骨干教师也十分有兴趣。学校组织了一次会议,她作为教师代表,见到了赵斯同,他的长相和年纪成为散会后女老师们的一个谈资,他给所有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完全是正面的。 他非常尊重老师们,一点不像生意人。他极有礼貌,谦卑,爱笑,连最挑剔的人都挑不出他半点毛病。 赵斯同也看到了乔胜男,他一点架子没有,主动上前,竟然能准确记住她的姓氏:“乔老师好,这么巧,你也来逛书店?” 明月在一旁看着,跟张蕾对视一眼,两人显然都有些意外,张蕾的脸色,总是苍白着,她很快把目光转到赵斯同身上。 赵斯同请师生三人到二楼的休闲区域,喝一杯咖啡,乔胜男本来是拒绝的,可赵斯同有种魔力,他一开口邀请,叫人不好意思拒绝,他的表情绝不是嘴上客气,而是诚挚无比的。 乔胜男说:“这是我两个学生,今天有售书会,我们来看看。” 她跟任何男人说话,都是一个模板,好像对方是丑是美,是穷是富,都不影响她的冷淡和模式化,在她眼里,男人没有性别一样。 赵斯同的目光在明月和张蕾身上交错,笑着说道:“乔老师是名师,名师出高徒,我看这两个小姑娘都是聪明相。” 乔胜男说:“确实,这两个孩子成绩都相当不错。”她有一说一,不会刻意谦虚,她给两个学生也介绍了赵斯同,“这位就是给咱们学校捐实验室和教学楼的赵先生。” 第95章 原来是他,明月心里又惊诧一阵,乔老师一来,赵斯同便认认真真同大人说话去了,明月沉默着,她听张蕾开口: “请问,您是叫赵斯同吗?我这么说可能不太礼貌,我听说我们新楼命名‘斯同楼’。” 张蕾跟这样的大人说话,是一点也不高傲了,她微笑着,是最懂事的好学生,赵斯同笑道:“对,我叫赵斯同。” 张蕾问:“您的名字出自《易》吗?同人卦,‘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是取自这个寓意吗?” 明月不由看看她,她只瞧着赵斯同,没人知道张蕾在想什么,她觉得乔老师一点也不好看,显老,像失去水分的蔬菜,可眼前这么英俊的男人,显然更乐意跟同为大人的乔老师说话,他觉得她跟明月是小孩子,压根注意不到,她要把乔老师“挤”下去,她要他的关注。 第46章 对赵斯同来说,张蕾…… 对赵斯同来说,张蕾长相普通,唯一吸引人的是她脸色近乎透明,一双眼睛嵌在里头,像纸张戳了两个窟窿眼儿。 “你是第一个猜准我名字由来的,你这个年纪,竟然知道《易经》,那个可不是一般人想了解就能了解的。”他又转脸看向乔胜男,“乔老师,真是后生可畏,我都不知道现在的学生这么厉害。” 他跟谁说话都是认真对待的样子,叫人觉得受尊重,明月发觉这点跟李秋屿又出奇地一致,他像是跟李秋屿一块打娘胎出来的。 为什么会这样像?不知道。 张蕾坐得很矜持,她五官不够突出,可浑身上下做出一种少女才有的美丽,她得到这样的夸赞不稀奇,但这来自一个成年男性,一个看起来很有魅力的男性,这点才重要,她知道乔老师比自己懂得更多,她是老师嘛,可她不好看,又老了,没男人稀罕她,她笃定赵斯同只是出于礼节,加上她的老师身份,才跟她客客气气交谈着,离了这身份,她什么也不是。 “你们是来参加售书会?拿到签名了吗?”赵斯同很会聊天,从不叫话掉地上,乔胜男说,“签名倒无所谓,这人的书早些年看的了,今天来见见什么样。” 赵斯同笑道:“人就是这种心理,总想见见真容,其实见了,好像和自己也没什么差别,一个鼻子两只眼,是不是,同学们?”他很自然地也照顾到两个中学生,明月笑笑,张蕾也笑,她接上他的话,“我如果当作家,绝不轻易露面,这样读者会一直把我想的很神秘,很美好。” 赵斯同说:“有道理,我也这么想的,”他对她会心一笑,“就冲这点,你都可以当作家了。”他问乔胜男,“你这两个学生念书一定不错。” 乔胜男觉得张蕾太爱表现了,小姑娘,能理解,主要是赵斯同这人看着有不俗的外表,谈吐也很好,没什么距离感,有种不分男女老少都会喜欢上他的感觉。 “是都不错,不过要说写作天分,李明月刚入学的时候我们就注意到了她,她在《晨曦》杂志上发表过文章,这在学校里还是头一回。” 乔胜男说话带着浓浓的教师味儿。 “你叫李明月?好名字。”赵斯同说,他笑看明月一眼,“我们的教育需要的正是乔老师您这样的伯乐,能发现学生天赋,帮助她们发展,在《晨曦》杂志上发表文章可不容易,用的真名吗?有机会一定拜读。” 听他这语气,没人会觉得他只是说说,尽管这样的场面话特别常见,张蕾还是微笑着,心里恨起来。 乔胜男替明月说道:“是真名,三月刊,写的家人,办公室老师都觉得这孩子很有潜力。”她希望为明月争取点什么,叫赵斯同注意到她,物质奖励也是荣誉,这些生意人的钱就该投在好孩子身上,明月不愿填表,乔胜男觉得惋惜,这是多好的机会,接受亲戚的帮助,反而不如陌生人,考量的标准客观,也不必事后觉得太亏欠,她吃良心债的苦,不想叫明月也吃。 明月一阵别扭,乔老师给她做主太快,她理解老师的自豪之情,但不想四处宣传,她写奶奶,不是为了发表叫人都知道来赞美她的。 “一定拜读。”赵斯同望向明月,说得那样诚恳,乔胜男又提及张蕾,“这孩子也很优秀,初中就在报纸上发表了文章。” 张蕾不稀得这样的举手之劳,她鄙夷乔胜男,清楚她的重点在哪儿,自己不过像买菜时附赠的一把芫荽、小葱。她露出一种腼腆神情,知道赵斯同会看自己。 话题始终围绕着学生们,乔胜男觉得赵斯同很难得,这年头,唯金钱至上,真正尊重老师的人不多。他这样年轻,态度竟这样端正。大约是觉得话说得差不多,赵斯同要请她们吃饭,这便是客气了,乔胜男拒绝,她一起身,两个学生也跟着起来。 “裙子。”赵斯同点到为止,提醒乔胜男,她裙子有一块压得很皱,太久没穿,她笑一下,抚了抚,也不是很在意。 赵斯同想她不是爱穿裙子的女人,但今天穿了,并不好看,估计出门前连熨烫都没搞。她是来看作家的,赵斯同认得这个作家,作家来这个城市做活动,是他搭的线,他对文化事业相当感兴趣。他猜,乔胜男一定失望,这也许是年轻时候的一个幻想,他实在不忍心告诉她,丑人当作家的概率更大,你多半要失望的,尤其本土的男作家们。更残酷的是,这个作家,私生活一团糟,他说出来,恐怕乔老师人生都要幻灭了。 冷硬的身体之下,埋着火一样的热情,这是赵斯同对乔胜男的一个判断,她孜孜不倦教诲着别人的灵魂,可能忘记了自己的。 “挑几本书吧,孩子们,光顾说话耽误了你们买书的时间,我请客。”赵斯同带笑,“乔老师一定要接受我的一点心意,送孩子们几本书,当然,您也要挑。” 盛情难却,乔胜男拿了本教辅,赵斯同见两个女孩子走开,说:“资质这么好的孩子,想必家庭教育也很成功。” 乔胜男说:“李明月是留守儿童,跟爷爷奶奶过,爷爷还去世了,赵先生可能不太了解乡下,这样的孩子,也就是长辈给口饭吃,不饿死能长大就行,要说教育,谈不上的。” 赵斯同让表情意外:“是这样?这孩子填申请表了吗?我可以帮点小忙。” 乔胜男说:“没有,可能孩子自尊心比较强。” 赵斯同道:“乔老师方便再劝一劝吗?” 两人低声交流着,张蕾选好书回来,她享受花这种男人的钱。只有明月,她什么都没选,赵斯同看看她,快步抽出一套全新的《鬼》送给她,乔胜男瞥见,觉得不是很适合学生看,先替她接着了: “谢谢赵先生。” 赵斯同说:“客气,我刚碰见她时,她在看这本书,应该是有兴趣。” 他们一道下楼,乔胜男在电梯上眺一眼散去的现场,脚底下没注意,踩空了,赵斯同眼疾手快,他扶住她,他手掌的力度、热度,隔着薄薄的衣料渡来,他身上有特别的香气,可他微笑着,一点不唐突:“小心。”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以至于刚才的触觉乔胜男无法确定是否发生过,她脸上镇定,说了谢谢。 第96章 明月问乔老师有没有崴脚,她深知崴脚的威力。 张蕾看着,她见过女人软泥一样挂男人身上的样子,女人一挨男人,就是另个样,正经不了,她观察着自己的老师,知道流言没错,乔老师是个老处女。 师生三人跟赵斯同道了别,又道谢,一块儿等公交车。 “李明月,什么时候喜欢看陀思妥耶夫斯基了?”乔胜男问。 明月说:“我随便翻翻,正好这本书表叔家里也有。” “乔老师看过吗?” “看过,我不喜欢他,他喜欢讲宗教,上帝那一套,哪有什么上帝,我对这个没兴趣。” 乔老师说话就是这样直接,她的神情,像是随时能唱出《国际歌》。 “这书太厚了,想看等高考完再看吧,现在耽误时间。” 她们上了车,前面只有一个位子,让给乔胜男坐,两人往后挤,张蕾一直似笑非笑的,被人挤得晃晃悠悠:“这个赵斯同,我还以为是个暴发户,看着跟你表叔一样高。” 明月说:“你不是很看不上他的吗?” 张蕾说:“我凭什么看不上人家?学校男老师没一个能比得上他的,他模样好,还大方,哪像男老师,抠抠搜搜的。” 旁边大爷说:“哎,哎,学生不兴这么说老师的,老师抠不耽误教你们知识。” 张蕾冷笑一声:“你是退休老师?” 大爷说:“我不是,我说句公道话。” 张蕾脸偏过去,不再搭理老头。 十二号那天,新闻里说四川地震了,很大的地震,伤亡严重,要师生们捐款。明月捐了五十,她要吃一段时间的馒头榨菜,她想起李秋屿给向蕊买的发卡,很不是味儿。学校里流传,企业家赵斯同捐了上百万,他真是太有钱了,明月想,可有钱不见得愿意捐款,是她误解赵斯同了吗?她对他观感算不上好,哪里不对劲,说不上来。 天气热了,能穿裙子,明月有一条新裙子,李秋屿买的,洁白如雪,不耐脏,但穿起来显得人苗条,干净,明月一穿上它心情特别美,可同时又有负担,总是怕蹭着东西,越怕什么,越来什么。她在食堂吃饭,男同学被人挤了,洒她一裙子菜汤。她欲哭无泪,只能回寝室脱下来拿洗衣粉泡。晌午有走读生借寝室休息,看见她裙子,翻了翻水洗标,说你这裙子七百多呢。那同学很羡慕,说她也想要这款裙子的,妈妈没舍得给她买。 明月啃着馒头榨菜,穿七八百的裙子,这是室友们无法理解的事了。她不知道价格,衣服是去年买的一直没穿,她察觉到异样的目光,也有些难堪,没办法解释。 她忽然疑心发卡是真的,可没法验证,只能找孟文珊,孟文珊没留意过她脑袋带什么发卡,看了看,问道:“秋屿买的?” 明月点点头,孟文珊非常吃惊,她便知道了果然是真的,一下有了重担。孟文珊脸色不太好看了,说:“难怪女朋友跟他分手。”一个男人的钱,分去给“外人”那么多,哪个女人受得了? 明月耳根发热,她一直晓得他好,待自己非常好。却是头一次隐隐觉得,这样的好,是超出合理范围的,要不然,孟老师不会是这样的反应,但凡是个人,也能看出来。谁给小孩子买这么贵的东西呢?不当吃,不当喝的,一块钱一个明月都嫌不值。 这下好了,人同学又该觉得她如何如何了,明月苦恼地乱抓抹脸,她没法跟人说,闷闷不乐。教室里也躁动,要分班了,大家要告别了。不知谁给她抽屉塞了小纸条,是表白的,说喜欢她,觉得她特别,不希望影响她学习,叫她知道而已,高考后再说姓名。明月一股怒火起来,这谁啊?不希望影响我学习还写这个?她只觉得愤怒,什么感觉都没有。 她把纸条撕碎扔了,唯恐人看见,她有些茫然地站在垃圾桶前,好像撕碎人家的心意,也是种罪过。她真的很烦,她一点都不喜欢男同学来爱慕自己,为什么非要这样?大家做同学不好吗?就像卓腾那样,刘方圆那样,她到高中没一个相熟的男同学,她觉得陌生,男同学们是很活跃的,打球、聊天,他们也很爱讨论各种热点话题,但好似完全是另个世界的人。 明月想大叫两声,她讨厌别人加给她莫名的负担,李秋屿也不例外。高考期间,学校放假,李秋屿要接她,她却提前一个人坐公交来了酒店,前台那个漂亮的姐姐记性很好,李秋屿带明月来过,就记住了。 这会儿的天气,特别适合游泳,露天游也没问题。李秋屿就在露天游泳池里游着,明月被人领过来时,他正像条长鱼在水里跃动。 明月一边走,一边看他游,水真清,却是蓝色的,李秋屿手长脚长,游得非常轻松,他是鱼,但是一条美人鱼,明月仿佛第一次发现男性的身体之美,修长,有力,她都要忘记自己在车上打算问他的话了。 李秋屿打水里冒出,看到她,有点惊讶,很快笑道:“明月?怎么找来的?”他从池子里上来,结实的、赤裸的上身,一下暴露,李秋屿捞起浴巾擦拭身体,明月脸轰的热了,她不是没见过,庄子里一到夏天,男人便爱这样,坐在树下打牌,有人黢黑精瘦,有人肚子老大那样挤着。明月没不觉得有什么,非常习惯,可李秋屿不同,她好像没法接受看见他裸体,慌乱地往一边看,半天说不出话。 他用浴巾裹住身体,叫她在这里等等,他要换衣服。 水面尚未平静,明月看着池子的涟漪发呆,李秋屿换好衣服出来,才是她熟悉的模样。 “怎么来的?” “坐公交。” “怎么不等我去接你呢?” “提前放学了,因为要布置高考的考场。”明月嘀咕道,“你怎么不穿衣服游泳啊?” 李秋屿笑道:“穿泳裤了。” 明月有很多事想跟他说,眼前却还是他裸着的样子,她心烦意乱:“你可以穿个上衣。” 李秋屿说:“这要求有点高,你会游泳吧?我记得你说过会狗刨,想在这儿试试吗?” 明月很震惊:“我不会脱衣服的,我才不会像你这样光着身子。”她早发育了,李秋屿把她问得有点害羞,又着急,她是大姑娘了,他却这么跟她说话,她真是必须得生他气。 李秋屿笑道:“有女孩子穿的泳衣,城里女孩子也学游泳,大家都这么穿,不用觉得不好意思。” 他见着她很轻松,很愉快,他很珍惜这样的感觉,告诉自己,对明月的喜爱,就像人喜欢明媚阳光、清新空气那样,他绝没有再更进一层的意思。似乎要证明这点,所以李秋屿又像对小孩那样,拍拍她脑袋,“给你买件泳衣,试一试感觉?” 明月一下记起之前的打算,她正色道:“我都说了,你不要再给我买东西,你要是真的对我好,就不该用这些东西诱惑我,那个发卡,是我该有的吗?我根本没有戴那个发卡的条件,你硬让我有了,这样不好,一点都不好。”她说完是个惆怅的样子,“我从没想过要你花钱买什么,自打认识你,一直都只是想跟你说说话,一块儿吃饭,就很好了。那个发卡,你骗我十块钱买的,根本不是,孟老师说是真的,那个东西很贵,贵东西让我难过,我奶奶还在卖豆腐,我却戴这样的发卡,我不自在,你会怪我吗?因为我信任你,所以才什么都说,我必须说出来。” 第97章 李秋屿也没法解释了,他思索良久,才说话: “知道了,以后不会再这样,我不会怪你,我初衷很简单,就像你得了稿费会想着给奶奶,你孝敬奶奶,是没有目的的。” “你对我好,是像我对奶奶那样吗?”明月望着他的眼睛问。 李秋屿没直接回答:“如果不是呢?” “是想做好事?” “什么是做好事?” “就是一个人很善良,做有益于别人的事。”明月奇怪他怎么问如此简单的问题。 “有纯粹的善吗?不带一点功利性?你有没有想过,我为什么资助你念书?如果是出于我想得到好名声,或者别的,这不是自由的善,这还是做好事吗?” “什么叫自由的善?” “不受人意志影响的,举个相反的例子,你把吃的让给更小的孩子,这可能是你受教育的引导,知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你对奶奶,也许不是没有目的,因为她为你付出太多,你要回报,你不愿意戴贵发卡,是想到她还在受生活的苦,不是你不喜欢发卡,你希望良心好过,你对奶奶,是自由的善吗?” 明月完全被李秋屿弄糊涂了,这问题太尖锐,她迷茫地看着他,两人站在日光下,仿佛谁也没感到天气的炎热。 “也许吧,我没达到你说的自由的善,可爱不是假的,我很爱奶奶,也爱棠棠,只要我的爱不假,自由不自由不重要。你资助我也是,虽然我更希望你是因为喜欢我,觉得我值得,但如果你是因为别的,我还是喜欢你的,因为我真来城里念书了。就算你没有资助我,咱们只在春天的时候见过面,说过话,我一辈子都会喜欢着你了,我也是自由的,因为这不是人家教我的,不是书上学的,是我打心里生出来的。” 李秋屿走过来,垂眼看她:“我信。”他想把明月按进胸膛里去,也仅仅是牵她手,“咱们吃饭去。” 明月攥他手指:“那你是因为喜欢我资助的我吗?觉得我很好?” 李秋屿点头:“没人比你更好了。” 明月心满意足:“咱俩一样了。” 她紧挨着他,说起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有人给我们学校捐了实验室,这次地震,学校说他捐了上百万,母亲节那天,我跟乔老师在书店见到他了,他叫赵斯同,看着有点像你,还跟我说话了,你听说过他吗?” 第47章 李秋屿不觉得意外,…… 李秋屿不觉得意外,像是一片叶子,终究要落到脸上来。 “我们认识,大学校友,我比他大一届。” 明月这下倒意外了,问道:“熟吗?”她一个高二的也认识,将来自己念高二了,还是不见得认识高一的、高三的,大学那样大,他竟然和赵斯同认得。 李秋屿说:“算不上,怎么会找你说话?” 明月复述一遍当天情形,不忘强调:“我记着呢,你不让我随便跟人搭话。” 李秋屿道:“你搭话了吗?” 明月狡黠一笑:“还是搭了,我说你刚抓过苍蝇,别摸书呀,回头人家还买不买了。” 李秋屿失笑,最终笑出声来,明月第一次见他这样笑,好像听了个大笑话。 “怎么想起来这么说的?” “想到就说了。” “还聊什么了吗?”李秋屿漫不经心问着,明月摇头,“他跟乔老师说了会话,乔老师还提我作文发表的事,弄得我不好意思。” 李秋屿眉头蹙着,像是太阳照的自然反应,对明月笑道: “没关系,这本来就是荣誉。” “他非要送我《鬼》,乔老师先替我收着了,建议我高考完看,这本书到底说什么的呀?” 李秋屿笑笑:“也没什么,作者拿一桩政治事件当原型写的小说,篇幅比较长,这个作者的书都不是太好懂。” “你喜欢他吗?我看你书架有他好几本书。” “以前喜欢,现在工作忙不怎么看了,明月,以后万一再见着他,别搭腔,你现在是大姑娘了,懂吗?咱们不随便跟外人尤其男性说话。” 明月停下来,瞅瞅他:“那个人看着可像你了,真奇怪,他连说话的语气神情都好像你,你俩不是一家的吧?” 李秋屿嘴角一弯:“当然不是,可能我们身形看起来比较像。”赵斯同是把他复制下来了,他淡漠地想,没什么强烈的感觉,明月说,“我不喜欢他,他捐了钱我也不喜欢他,反正第一眼看见他,我就不喜欢。” 李秋屿瞧着她:“你喜欢我吗?” 明月立马道:“喜欢,我第一眼就喜欢你了。” 李秋屿频频点头:“你不是说,他像我吗?怎么第一眼会不喜欢他呢?” 明月稍微呆了一呆:“不知道,我还讨厌他像你,不想有人像你,我敢肯定,他跟你不是一样的人,他一看就是故意让人喜欢他,你不是,你天生叫人喜欢。” 李秋屿笑看着她,手指打她唇上一抹,轻轻错指腹。 “还以为你来时嘴上蘸了蜜,也没有。” 他好像一点不觉得这个动作暧昧,非常坦荡,明月倒有点害羞了:“我说真话你又不信。” “我信,你说什么我都信,你还不会骗人。” “你会骗人啊?” 李秋屿手指停嘴唇上,半真半假笑:“会,我很会骗人。” “才不信呢。”明月下巴一抬,她睨他,“你说,这个赵斯同看着很年轻,为什么那么有钱?” “他确实年轻,还不到三十岁。” “他是不是很有本事,挣这么多钱?”明月本来觉得李秋屿的钱就很多了,赵斯同更年轻,更有钱,为什么有的人钱就挣得那么容易呢? 李秋屿又变成了浅的笑意,他上次偶遇向蕊,她拿着卡在商场里肆意消费,李秋屿如常招呼,她冷眼看他,说了好些气话。赵斯同在追求她,她本以为李秋屿已经是大方男人了,跟赵斯同一比,便再也不算什么了。他这么年轻,谁也不知道他有多少财富,他又会说情话,甜言蜜语,谁不爱听?他对女人的功夫,跟大姑娘绣花一样,特别柔情,特别细腻,向蕊又掉进了恋爱的罐子里。可一见着李秋屿,她的心痛起来,他是她的心病,她却不是他的心病,她要让他难受,她偏要跟有妇之夫一块儿,看他生气不生气,她把堕落视为对他的惩罚,即使人往下坠也有见不得光的快感。可她一点也不了解他,没人惩罚得了李秋屿,他只接受自我的审判和定罪,李秋屿不难受,他就像路上见着一个认识的人,打招呼是义务,是人情世故,完成走人。 赵斯同的钱,当然是他自己靠本事赚的,他确实有本事,脸皮够厚,心够黑,这通常是成功人士们必需的个人素质。他同时又阳春白雪,爱好艺术,这里有真爱,却未必不是洗钱的好门路,他爱艺术,但需要艺术为他谋利时,艺术就成了他的狗,和娼妓无异。李秋屿洞若观火,赵斯同能把一切利用上,是个天才,心地邪恶的天才。李秋屿后期和他相处发现这点后,有种如临深渊之感,又诱惑又危险,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放纵对方跟自己亲近,一度如密友。赵斯同大学里所作所为,扪心自问,他李秋屿并不是都反感,他旁观着,有时竟也会兴致盎然,愿意一探究竟。 第98章 他再次出现在自己生活里,绝对不是巧合,李秋屿警觉,他知道他想做出些什么,并会坚定不移付出实践。确实如此,赵斯同上次见过明月后,找到那文章,这是个农民家庭的孩子,他莞尔着对杂志自语:师哥啊师哥,你什么时候跟劳动人民走这么近了? 这是个谎言。 李秋屿想着赵斯同时,他在子虚庄。 人正收麦子,一望无际的平原上收割机运作着,非常壮观的农忙,赵斯同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景,无尽的麦田,一块连一块,没有边界,他是个感觉特别发达的人,他要为农民的土地落泪了,完全是因为壮观,一种大的景象,这让他心潮澎湃。视线毫无阻隔,极限在天边,天的尽头。 金色的海洋,金色的世界。 这一刻,最伟大的画作也只是对这自然痴心妄想的模仿了,赵斯同非常喜欢眼前的景象,他用一种审美的,不事生产的目光去欣赏着,要击节赞叹,多么伟大的色彩! 色彩里头的农民,一个陌生的群体,他们是点缀,赵斯同微笑看着一切,他很快嫌收割机破坏了这种美,太机械了,机器不该争夺自然的本真,应该让农民靠手靠脚劳作,来维护这种美,必须有农民,才能叫美延续下去。 他们还必须有刀刻一样的皱纹,古铜一样的皮肤,健硕的大腿,呈虎踞龙盘之势,穿梭在色彩里,才能和这样完美的大地匹配,吻合,是美必不可少的因素。该死的收割机,工业化真是败坏,赵斯同深深遗憾。 他用几根烟,立马和劳动人民打成一片了。几个老汉,争先恐后问他想打听什么,非常热情。赵斯同带着和气的笑,他跟这些人闲说几句,便明白为什么这个群体是社会的最底层,他们本质愚蠢,短视,有点小聪明,兴许能在实际生活中搞到点小便宜。土地是美的,但土地上的人,只是一根烟的价值。 明月的家庭情况,他摸查清楚了,非常适合当新闻的主角,糟糕的出身,励志的经历,是当代农村学子的最佳成长模板,太正面了。 “李万年没福气,他家要出人才,看不到啦。” “杨金凤有福,卖豆腐将来供出个大学生。” “那可不是她供的,这是命里的事,哎嗨,有贵人缘,啥事不成?” 赵斯同微笑不止,他听农民说话,想象李秋屿当初如何在茫茫土地里找到李明月的,他又是怎么听下去的?听这些农民说话。 老农们身上的酸汗味儿像腌透的鱼,那样硬,浓烈,赵斯同忍受着,他是个有洁癖的人,他不得不继续忍受,乡村的人对每家每户的事情了解的那么详细,明月的爸爸,是个搞传销的骗子,骗村里人的钱,骗他老娘的钱,被乡民们 鄙视,但李明月就是命好,有贵人相助。 “她家没亲戚吗?” “都不来往了,杨金凤跟亲闺女都不来往,哪有啥亲戚?” “怎么和女儿也不来往?” “还能为啥,为钱的事,杨金凤卖个豆腐不易啊,她家原先还有个小子,喂火腿肠噎死了,小孙女也送人养了,家里拢共她一个人出力,没旁人啦,明月那小妮儿能念出来真是老陵的事。”老头子一副勘透此间真相的样子,带点得意,赵斯同为他再点一只烟,他便诚惶诚恐,“有劳,有劳。” 赵斯同始终是笑脸,他听到任何人间惨事都绝不动容,这样的事,刺激不了他的情感,他把剩的烟留下,老汉们受宠若惊,目送他老远。 明月的家,叫两扇旧黑木板门挡着,自然无人,土墙上爬满丝瓜,顶着黄花,也有梅豆,墙叫这两样覆盖住了。尘土弄脏了赵斯同的鞋,他跺垛脚,走了一段小路,转到大路上,出了庄子,眼界再次陡然一宽,远远见所谓的东湖地里站着人,据说里面有明月的奶奶,哪里有湖呢?赵斯同对这些称谓,感到莫名,他辨认片刻,一个瘦的、黧黑脸面的老年妇人,跟在人后头,像在商量什么,她跟得紧,前头那人叼着烟,一直在摆手。 赵斯同冒着烈日,眯眼看了会儿,风是热的,卷起路旁树枝扫到脸上,他退几步避开,尘土飞扬,这儿真够脏的。 回城后,有段路非常堵,全是学生,赵斯同才发觉是高考时间。赵斯同请书记的一号大秘吃饭,还有陪同的几人,气氛很融洽,但事情却还没落实,这秘书非常鸡贼,一直跟赵斯同打太极,此人看着是铜墙铁壁,他当然不信。 大约九点回酒店时,碰上李秋屿,赵斯同笑着拦他:“师哥看样子要回家了?什么时候,请我到家里坐坐?” 李秋屿说:“家里条件比不上这儿,怕寒酸到赵总。” 赵斯同道:“不是这个原因吧,这两天高考,你得忙着照顾小侄女。” 李秋屿说:“不如你慷慨,我只照顾一个孩子,你都捐大楼了。” 赵斯同十分赞同:“我一直都关心祖国的教育事业,关心祖国的花朵。” 李秋屿走下台阶:“斯同楼不错。”他没打算跟赵斯同鬼扯,他要回家。 赵斯同对着他背影说道:“师哥,人生的新乐趣是小姑娘吧?” 风吹得李秋屿头发乱了,扎进眼睛,他回头,看看赵斯同,两人隔着点距离,赵斯同笑着,李秋屿又退了回来,他走近赵斯同,一伸手,慢慢从他领口那拈住根什么东西,赵斯同不知道。 他都取下了,赵斯同还是不认识。 一根短短的麦秸,又亮又滑,是跟着收割机飞出来的。 李秋屿已经预料到他会去调查明月,这根麦秸,不过是证据。 “认得这什么吗?”李秋屿含笑。 赵斯同说:“什么玩意儿?” 李秋屿轻描淡写:“麦秸,小麦的杆,能听懂吗?” 两人目光对上,赵斯同知道他知道了,他也知道自己知道他知道了。 “师哥,我这么煞费苦心,改天记得请我吃饭。”赵斯同笑眼闪动,在嶙嶙夜幕下像吐信子的蛇头。 李秋屿淡淡瞥他:“一定。” 赵斯同目光追着他:“我一直怀疑,你念法学,就是为了学会怎么完美犯罪的,现在看,是不是验证了?” 大学的时候,李秋屿是法学院最优秀的学生,他偶尔也去数学系物理系旁听,据说,他曾经理科成绩比文科成绩还要好。 他独来独往,神秘孤僻,赵斯同非常愿意跟他共享什么秘事,但很明显,李秋屿不愿意,他像个孤儿,从不谈及自身家庭、过去,像是没存在过,他这么个人凭空而来。 他沉默时,恰如他喜欢的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主人公,神经正像纤细的蝴蝶振翅。赵斯同是他身边唯一熟读各类人文作品的人,两人交流过,甚至算得上愉快,他为能探究到李秋屿的心灵一角感到振奋。他频繁去法学院旁听,为的是观察李秋屿,他靠着惊人的观察力,还是看出些东西。比如,他经常跟李秋屿说些自己有悖常情的大胆想法,一些说出来,会吓到别人的东西,李秋屿都很淡然,他一点不惊讶,也不会批判,他似乎什么都能接受,这让赵斯同天然亲近他。 第99章 他发现李秋屿喜欢研究犯罪,尤其是些模棱两可,难说是非,很复杂的案件。李秋屿设计过一场辩论,主题是假设有个实验场,完全没有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法则将会是什么。 设计者没有参与发言,只是看着同窗唇舌激战。善恶的争论,无始无终,赵斯同意犹未尽听完,问李秋屿的观点,他自然是没有的,看起来百无聊赖,像一个人,随便往被网住的兽群里丢了肉,猛兽们乱起来,争夺,撕咬,而这个人已经走开了。他有种直觉,李秋屿这人一定藏着某种坏心思,只是不露痕迹。 赵斯同觉得自己这次命中,他期待李秋屿的反应,李秋屿没反应,他的面具跟脸不分彼此。 “你放心,我绝不会在小姑娘面前说你坏话,除非你允许,只要你吩咐,我对你言听计从。” 李秋屿轻轻拍拂他肩膀,像是提醒他,在子虚庄落了灰尘:“你是我的狗吗?”他笑得有点轻浮,似真似假,赵斯同是不会生气的,李秋屿很久没流露这样的恶毒了,只会叫他兴奋。 赵斯同抓住他手,眼睛闪亮:“师哥这么阴暗,小心被人听到。” 李秋屿笑着夺回手,又快又重。 “你想什么,做什么,都无所谓,但不要妨碍到我,我不喜欢被打扰。” 赵斯同道:“这么说,是真的了?” 李秋屿似乎无所谓真假,他往车里走。 “你听我说,如果你真的对小女孩感兴趣,我可以帮你,我知道你不需要,你自己就能搞得定。但你如果想要源源不断的,”他压低声音,突然不说了,李秋屿笑道,“怎么,你是那种担心隔墙有耳的人吗?说啊,继续说。” 赵斯同问道:“真有兴趣听我说?” 李秋屿掏出车钥匙:“到我车里来。” 赵斯同立马跟他上了车,车里灯光幽暗,两人都像鬼影一样坐着,赵斯同继续刚才的话:“你不会真打算在酒店呆着吧?” “不行吗?” “当然不行,你是在蹉跎自己,浪费自己。” “你跟我说个不蹉跎的。” 李秋屿但凡表现出一点点兴趣,赵斯同便倍受鼓舞,他要抓住他情绪的微弱苗头,来之不易。 “跟我回上海,你有没有注意到网上有那么一批人,意见领袖,经常可以影响舆论,这正是你的长处,那些人算个屁啊,跟你比起来,给你提鞋都不配。” 李秋屿靠在驾驶座上,非常松垮,他懒洋洋的:“然后呢?” 赵斯同说:“你来当意见领袖,这不是你最擅长的吗?大学的时候,你只要愿意动一动嘴,你的那帮同学就对你顶礼膜拜。我知道你不稀罕钱,不稀罕跟着我做生意,可以,但你可以发挥你的特长,去搞舆论,替某个集团说话,你明白的,无论什么时候,世界都离不开舆论。民众其实就是帮蠢货,”他颇为得意地说起过去,“知道我第一次意识到民众是蠢货,是什么时候吗?” 李秋屿看着他。 “是中学,我的那帮老师哪个不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可他们放学后,一起练轮子,当然,那时他们根本不知道这是邪教,他们跟风,竟然那么轻易上当,深信不疑。我就知道,大部分人都是蠢货,只有少数人清醒,知道世界是怎么运行的。这群蠢货本质上根本没有立场,立场可以随时换,既能落井下石,也能冲锋陷阵。谁说的好听,喊得响,他们就支持谁,信服谁,他们天生需要听别人的,自己没法产生思考,尤其是你告诉他们一样东西可能危害到他时,他会更信服你。” 李秋屿 说:“我怎么不知道我还能做这个?” 赵斯同有种压抑的热情:“你不知道自己的魅力,这一点,恰恰是你最大的魅力,你有高学历,有出色的外表,有最能蛊惑人的言谈举止,网络上那些丑八怪都能兴风作浪,你比他们条件好一万倍。你可以去大学里讲座,那帮人最容易被煽动,我还可以帮你策划出书,书里只要在假话里头掺些真的,民众就会觉得全是真的,还有什么比影响一个人的脑子更有意义的事吗?” “我为什么要做这个?” 赵斯同笑了:“你可以永远做偶像,为所欲为,当然,你要跟我合作,我们是共生体,我需要你为我说话时,为一个群体说话时,你要做到让人信服,我们是对的。到时,别说一个李明月,一千个一万个,都手到擒来,可在外头,你还是公众心里的偶像,知识分子,说的话都是金科玉律,开启民智的。” 李秋屿微笑看他:“这么说,你是想让我当你的代言人?” 赵斯同一点也不否认:“不止为我,这世上不止一个我,你有最聪明的脑子,不该这么平平淡淡过一辈子,多无聊。更何况,你是有报酬的,报酬就是真正的自由,你想找什么刺激,找什么乐子,都可以,谁也没你快活。” 李秋屿说:“说完了?” “你如果还想做律师,我也可以给你打造一条更好的出路,同样可以影响很多人,想要日子有乐趣,总得想个办法不是?”他并不死心,缠着李秋屿继续说。 李秋屿发动了车子:“我想死,你不想死的话可以下车了。”他对赵斯同笑了一下,非常温和。 赵斯同咬牙打开车门,重重关上,趴窗户那笑道:“这也不想,那也不想,是不是现在只想引诱个小姑娘?还是已经做了?师哥,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短视?一个李明月就够了吗?” 李秋屿看也不看他,猛得加了油门,差点把赵斯同带倒,车子和人一同往夜色里奔去。 第48章 明月披着湿漉漉的头…… 明月披着湿漉漉的头发,趴沙发撅屁股写卷子。李秋屿不在,她就没了管头,小时候放学后她跟同学总爱随便找地方趴着写作业,说着玩着,作业就完成了。她做好卷子,到书房找书看,她把李秋屿上次看的《佩德罗巴拉莫》取出来,有一页折了小小的角,明月翻开,看到一段话: “那时世间有个硕大的月亮,我看着你,看坏了眼睛。月光渗进你的脸庞,我一直看着这张脸,百看不厌……” 明月怔住,这段话看过,绝对没有看过,她从没翻开过《佩德罗巴拉莫》,这是一本外国小说。但为什么会觉得看过?她一下想起来,是李秋屿,她刚来的中秋,看见月亮,再看李秋屿,觉得眼睛要看坏了,怎么会有人写她的事?写她的感觉?明月反复品读这一段,如痴如醉,她不用看全书,单单因为这一段就爱上了,多奇妙啊。她料想自己假使看完全书,见过所有句子,也最爱它。 她把书捂在胸口,不知为何,情绪被引得这样炽盛,她喃喃自语着:“苏萨娜啊,苏萨娜。”明月叫一种很痴缠很伤感的东西笼罩着,仅仅呼唤一个名字,她感到一种甜蜜的空虚,她想做点什么,却像无头苍蝇,在书房里来回走动,“那时世间有个硕大的月亮,我看着你,看坏了眼睛。”她忍不住低头亲了亲书,又亲亲它,再亲亲它,忘记她是要来找《鬼》的。 第100章 天很黑了,连楼下散步的人声也隐去,明月抱紧书,往窗台下面看,只有路灯,她又走动起来,她一会儿靠在窗帘上,一会儿跑去卫生间,凝视镜子里的自己,她的嘴唇鲜红,像发烧,眼睛那样大,那样黑,像有个硕大的月亮照在上面。她心里有什么东西,一下生出来,从没有过的,几乎把人弄哭了。 她摸摸脸蛋,也是这样烫,她完全理解那一声声呼唤,她要死了。心里的火烧起来,她突然很想家,想李万年,想杨金凤,想棠棠,想一天天,一月月,打庄子上头过去的星辰。太阳急速西沉,月亮又快快升起,范小云,卓腾,刘方圆,张蕾,老师们…………也都远去。她不是旧的自己了,有了新的念想,她觉得背叛了故乡,背叛了家,她为这种发现感到心碎,真的淌下眼泪。她懂了为什么会别扭,为什么会可耻地高兴,她的心跳得生疼,十分难受。 李秋屿进家门发出声响,她如梦初醒,飞快跑向书房,地板踩得咚咚响。李秋屿有点疑惑,走近找她:“洗漱好了吗?” 明月不敢看他,她一回头,就会看见硕大的月亮,她坐他的椅子上,翻着他的书,十分僵硬,好像动一下,李秋屿就会发现她灵魂里的秘密。 “明月?看什么呢,这么入神?”他笑着靠近,声音和平常没什么两样。 明月猛得站起,朝外跑去,一头扑进沙发,她哭得一抖一抖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哭。李秋屿站沙发旁,看她良久,她像是伤心坏了,他终于弯腰把她肩膀扳过来,明月哭花了脸,头发黏着眼泪,面孔熟透,李秋屿摸了摸,还没问她,她抽噎说:“我不舒服。” “生病了?”李秋屿探探她额头,“哪里不舒服?我带你去医院。” 他说着就要扶她起来,明月却摇头:“我不去,医院治不好我。” 李秋屿说:“听话,咱们到医院看看,到底是哪儿不舒服。”他见她神情涣散,也有些不解了,白天他离开的时候,她好好的,像只快乐的小动物。 明月又倒向沙发,她没了力气,他以后会结婚的,会有个家,会生娃娃,他再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和自己说话了,她得到,注定要失去,人跟人就像天上的云彩,短暂混一块儿,叫风一吹,各自流散了。风就是时间,表里的滴滴答答,时间才不会管这么些个事,人世的聚啊,散啊,该怎么发生,就怎么发生。她的心顿时痛苦不堪,像承受锯子。她也会长大,跟人结婚,跟人过日子,她受不了这种想象,她离开庄子,不是为了遇着这样痛苦事的。 “明月,生病了很正常,也许是有点中暑,去医院看看好不好?你这样,我实在没法放心。”他好声抚慰着她,明月望他一眼,“你早晚会放心的,不用再管我了。” 李秋屿看看她,先去找温度计,她没发烧,但浑身烫,眼睛都跟着红热,他给她弄了点温的柠檬水,叫她喝下去。他摸摸她头发,还有点潮潮的,没干透,李秋屿拿来吹风机给她吹了会头发,明月任由他摆布,她显得非常脆弱,书叫她高兴,叫她难过,书做完了这些事还是书,不说怎么办,叫她自己看着办。书没有把寂寞带走,带来了更深的寂寞。 “好受点吗?”李秋屿仔细观察着她,她呆呆的,不像普通生病,神游物外的样子,他也不知道她受什么刺激了。 “今天出去了?” 明月有气无力摇头。 “跟家里打电话了?” 她还是摇头。 “接到什么电话了?” 明月又捂住脸:“都没有,你别问了,求你别问了。” 李秋屿捏着杯子,陪她坐好一会儿,他几次看过来,明月都很烦躁地不叫他看自己。 “你为什么要看着我?你去睡觉,快去。”明月推搡起他,李秋屿说,“我都不知道你怎么了,你这样,我怎么睡得着?” 明月声音像坏弦子:“你会睡着的,你早晚会睡着的。” 李秋屿说:“我一直觉得,以咱们的关系,我是能过问你的,你也许是长大了有自己的心事,不好再跟我说,但我还是希望你需要帮忙的时候,能第一个想起我。” “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你无所不能吗?我为什么要第一个想起你?你凭什么要求我这样?”明月忽然愤怒了,“我还有什么事是你不知道的?家里几口人,干什么营生,喜欢什么,什么性格,念书怎么样,你什么都知道,最后走了,我呢?我其实根本不知道你是谁,你只管来,想干什么干什么,我只能接受,一无所知,再看你走远,消失,像没认识过你一样。你可以想怎么影响我就怎么影响我,我讨厌你,我现在开始讨厌你了!” 她激动地要命,对他有十足的怨气,她一边说,一边意识到之前忽略的事情,便说得更多,说出去的话,又刺激着她新的思考,开始大发脾气。 李秋屿沉默听完,问道:“你一整天在家,都在想这个事吗?” 明月咬起手指甲,眼睫毛黏成了团,扑闪着眼。 李秋屿说:“咱们昨天还好好的,有说有笑,我想着回来跟你说说话,一天就可以这么过去了。可能吧,我比你大很多,你还没成年,我能影响到你,但你这么聪慧,早晚会成长起来,发现我不过就那么回事儿,我说的,做的,都不再是你当初认为的那个样子,我是个普通人,在你心里会褪色,也许现在已经开始褪色,可能是某个瞬间,你突然意识到了,所以才有今晚的事。这没关系,我替你高兴,没有人会完全影响你,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念初一,已经有了十几年生活的经验,有自己的认知、判断。你是个本性很好的孩子,也很坚韧、上进,我没那么大能量,去影响你心智,如果你真觉得跟我相处让你不舒服了,觉得我不好,我可以退出,但对你的资助不变,我答应过你奶奶的事,永远作数。” 明月眼睛湿润着:“我没说错,你就是这样的,只管来,又只管去,我从头到尾,只晓得你叫李秋屿,在酒店工作,你其实压根没把我当回事过,可能在我之前,还有之后,你都资助着旁人,你对帮过的人记忆模糊,往后名字八成都记不清了,人家却要记你一辈子。你晓得怎么动人家的感情,自个儿倒没事,人想多记着你什么,到头来发现,只有李秋屿三个字。” 她心中的风暴无法停歇,真正给她羞辱、痛苦的恶棍,不是李秋屿,她的愤怒对恶棍毫无用处,只会招来耻笑,她是多渺小啊,平平无奇,什么力量也没有,在杨金凤受难时,只有孱弱的单薄的一具身体。读过的书,脑中壮阔的想象,都像齑粉,现在又到了那样的时刻,都像齑粉,李秋屿明明于她是有大恩的人,大恩如大仇,她突然就跟他有仇了,怎么这么荒谬啊,人怎么能这样?明月心里一阵阵紧缩:他一定也恨着我了,觉得我不是好东西。她被这个念头弄得脸色转白,红晕慢慢消失,嘴唇冰冷,剑拔弩张地注视着李秋屿。 第101章 明月因为极度紧张,头跟着隐隐作疼,如果他指责她一句,一句话,几个字就够了,她为即将到来的羞辱做着准备。 李秋屿站了起来,背对着她,他倒了杯水,自己喝。 “明月,你还是把我想太好了,资助你是偶然,我也没有持续资助人念书的计划,更没想过做点什么事叫人记我一辈子。” 他扭头盯着她,“人这一辈子长了去了,不知道要经历多少事,即使我做过什么,人家会记一辈子?多大点事?我那年买过朱兴民一把青菜,他现在也许记得我姓李,但那又怎么样,不会比给他一张假/钱记我记得深刻。你不是朱兴民,我跟他只一面之缘,生活中太多时候人跟人都只有一面之缘,这辈子也不会再见,你呢?你对我真的只是知道我叫李秋屿?” 他语气是平静的,这种平静叫明月不再那么紧张,却更加恼火:“你想让我说什么?说我知道你多好?我告诉你,你一点也不好,因为你对人都这么好,就没分别了,你跟朱兴民要是多见几次,你就会买他种的所有东西,你就跟着他回家,看他给你杀鸡宰鸭。你最擅长这样了,尤其是对我们这种人。” 李秋屿仿佛也不明白了:“你们哪种人?” 明月咬牙切齿:“我们这样穷的,你不要以为我是自卑说这个,不是的,我是看穿了你,你动动手指头,我们就会感恩不尽,你好像是什么文明世界的象征,又有钱又高尚,故意让我们把你想的完美。你很容易就知道我们的事,不用问,我们的心管不住自己的嘴,自动就跑出来,一股脑什么都跟你说,你对这些事其实根本不感兴趣,装着很想听,这样才能完美。我们却对你好奇,去想你,但你呢,你自己觉得跟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不稀罕跟我们说自己的事,觉得我们不会懂,也不配了解,我们能配上的只有你掏钱包的动作,还有比你更坏的吗?你说的对,你不如给朱兴民一张假票子,叫他气得骂你,一想起来就骂你八辈祖宗,也好过五块钱,叫他永远记你的好。” 李秋屿默默听着,完全没有反驳的意思。他手抓住桌沿,像在克制着什么,好大一会儿,才说:“我自己都不知道祖宗叫什么,你现在如果想骂,也可以骂,他们都是死人,听不到。” 明月像是不屑:“我不骂,我骂了更显着你好得不得了,我们这样的,素质低才符合你真正的想法,我偏不。我骂了你不会生气,又给你的好添砖加瓦。” 李秋屿似乎有一瞬间的茫然:“为什么一定要这样想我?” 明月心里痛快了点儿,好像大仇得报,她要是知道为什么,就不会这样说话。 李秋屿深深望着她,一言不发,明月眼神凛然:“我知道你想我什么,你一定想,真没想到,看着这么乖的小孩,原来这副嘴脸,我真是没事找事,才帮她念书。你从没真正觉得我值得你帮,你对我,像城里养狗的,小宠物狗不需要知道主人什么人,只管吃好睡好玩儿好,我讨厌你这么对我,你没把我当人。” 她又激动了,这会却极力忍着。 李秋屿慢慢坐到桌旁的椅子上,无名指在桌面上,轻缓滑动着。 “什么时候开始这么想的?” 他还在凝视她的面孔,像是在探究什么,探究她到底哪一刻脑子里想法翻天覆地。 明月抿紧嘴:“我不会告诉你,我以后什么都不告诉你,你别想再了解我。”她在想什么,还有一句的,除非你告诉我,让我了解你。 李秋屿点头:“好,不想说就不说。” “这句话送给你自己最合适,不要跟我说。”明月眼里又憋满泪,“你是高级的坏人,明面是好的,你再想我说你一个好字,是不能了。我今天就是想告诉你,你辛苦几年装的,一下就塌完了,因为你这房子本来就是不稳当的,建再漂亮都没用。” 李秋屿收回目光,眼神有些虚迷,他忽然又真正平静下来,也许吧,也无所谓,他觉得疲倦,他不记得哪里露了马脚,叫她看出什么,她突然就这样了。他又觉得一切很可笑,有种空忙活的感觉,新的虚空感爬上心头,他还能对她微笑: “明月,既然你什么都知道了,就不用再想象我,我确实不好,不管我好与坏,都到此为止,时间不早了,先休息吧。” 明月叫道:“我就知道,我妨碍你谈恋爱了,是我要来的吗?是你叫我来你家的,我来了,你又对我不耐烦,好像我耽误你找新女朋友了,耽误你过大人那种日子了,你要跟人打电话说说笑笑,你有数不清的话跟人说,我把你当最好的,你从没这么看重过我,你把我当小孩,其实每次我高高兴兴跟你说事情的时候,你心里都在笑我,觉得我幼稚,我的想法不算想法,我的思考也不算思考,你以为你们大人就高深了吗?你们也就会买贵东西,攀比享受,爱慕虚荣,看谁职位高,看谁挣钱多,看谁找的女朋友漂亮,男朋友有钱,有钱有权的就去巴结,嘴里一套,背地一套,你们最无聊了,一辈子就围着这么点事儿想破脑袋,别以为我什么都不懂,我来城里念书一点都没觉得你们比乡下人高尚,你们其实连八斗叔都比不上,只不过他命不好……” 她再度热泪长流,指着自己的眼泪,“我是为八斗叔哭的,为我奶奶,为这世上所有受苦的人哭的,你尽管笑话我幼稚吧,我永远这样,才不会像你,永远不会像你这样!” 李秋屿走过来,伸手摸到滚烫泪水,轻声说:“如果你是为世上所有受苦的人哭,这眼泪能不能有我一份?” 明月道:“你知道我们的事,你也听过朱兴民说他家的事,你不知道什么是受苦吗?” 李秋屿点头:“我知道,所以精神上受苦不值得一提,你不会因为我流眼泪。” 明月道:“不会,我不会为你哭,你不值得。” 他痉挛一样摸了又摸她的双肩,安慰她:“我明白,休息吧,你今天一定累了。” 明月呆呆望着他,好了,他终于成功恨上自己了,但李秋屿会伪装,她看着他起身,往书房走去,门关上了,明月一个激灵,觉得那扇门永远不再开了似的。 第49章 昨晚的事情,一觉醒…… 昨晚的事情,一觉醒来便像梦了,尤其是李秋屿对她的态度,仍像从前,给她打好豆浆,煎了两个鸡蛋,夹在面包里。明月眼睛肿了,一夜似睡非睡,好几次难受地坐起来,耷拉着脑袋,到底这一晚睡没睡觉,她最后判断不出来了。 李秋屿招呼她吃早饭,她低着眼,拘谨地坐餐桌边。 “下午高考结束,晚上你们还得上自习吧?吃完饭过去?” “不用了,我到学校吃。”她特别不自在,他这个态度,叫她抬不起头。 “中午我不回来,冰箱什么都有,看着做。” “好。” 第102章 无论他说什么,明月都极短地回应,她非常心虚,一下不知怎么面对他了。两人都不提昨天的事,好似不存在。 高三的完事了,学校里少许多人,明月在一种煎熬中等到期末考。寝室总是很热闹,大家讲些闲话,只有闲话不用动脑子,她们约好考完试到市中心逛逛,买点东西。 明月落落寡欢的,她不作声,一天都可以不讲话。狗有狗窝,鸡有鸡笼,她的家却这么远,明月很想回家去了。她叫自己伤心,也叫别人伤心,事情发生了,便是发生了,谁也没法子叫时间倒着流回去。 放假前,她跟几个学生代表被安排到会议室,这里头也有张蕾,她填了申请表。现场记者拍照,她看见了赵斯同,面对话筒,侃侃而谈,学校领导叫这些学生分坐两边,人家便对着他们也咔咔拍起来。 长桌锃亮,中间放着百合花,非常香,学生们朝气蓬勃,青年企业家也充满活力,这很适合上报纸,十分和谐。 他们来,任务就是配合赵斯同上报纸,他的笑容迷人,学生只露侧脸,他才是主角。拍完照,会议室就很乱了,大人们都站起来,握手寒暄,校领导们统一穿白色短袖,深色长裤、皮鞋,笑起来的样子差不多。明月心道,他们都需要这些照片,我不需要,可我还是坐在这里。她的心里,满是黄昏。 她跟着同学们一块儿出来,远远的,孟见星和几个男生朝这边看过来,他撇撇嘴,喊住明月:“又跟企业家干嘛了?” 明月说:“拍照。” 孟见星说:“你现在出息了,能跟成功人士合影,他挺能说的。” “谁?” “赵斯同啊,他去过我家里,特别能说,把我爷爷我爸都唬得一愣一愣的。”孟见星对她诡异一笑,“你小表叔也去了,应该是想让赵斯同挣大钱也带着他。”他对李秋屿一阵腹诽,克制住没说太多。 明月疑惑:“我表叔认识你们一家吗?我以为,他只认得孟老师。” 孟见星说:“你跟他不是很亲近吗?没跟你说过?” 明月道:“再亲近,大人的事也不能都和晚辈说,你亲戚家的大事小事都告诉你?”她头一偏,“你早认识他吧?上学期见着却装不认得。” 孟见星道:“他也装了,你怎么不说他?” 他发现她嘴巴其实很厉害,被噎得没话说。赵斯同带没带李秋屿不清楚,但和自己家走很近,他大约明白,家里跟赵斯同合伙做着很大的生意。 明月不语,她也不知道李秋屿为什么不说,啊,他不说,他是这样的,她似乎又一点不曾误解他。 “你放假干嘛啊,去不去北京看奥运会?” “在电视上看,我去不起北京。” “怎么不让你表叔带你去?” “大人有大人的事,我也要回家帮奶奶干活。” 孟见星追着她问乡下的事,明月笑他,孟见星像她的男同学了,就这样挺好。 “你吃不了那个苦,没空调,半夜一会儿热醒一会儿热醒,你还是呆城里吧,还有,”明月跟他说会家里的事,心情好多了,“蚊子咬你,专爱咬你这样打城里来的,细皮嫩肉,血甜甜的。” 孟见星道:“你怎么知道血甜?” 明月笑道:“我一看就知道。” 孟见星看着她笑,很活泼的感觉,他觉得跟明月又相熟了些,按捺不住,低声道:“我想跟你说件事,你先别生气,我觉得该告诉你。” 明月道:“说我表叔坏话?” “事实叫坏话吗?” “那你请说吧。” “我跟我妈妈提过你,我妈是好意啊,说你这么大的女孩子不该跟男亲戚走这么近。还有,你表叔他,可能你觉得这个亲戚很好,其实他,他私下你知道什么样吗?” 明月不动声色:“什么?” “他,”孟见星像是难以启齿,“他去那种地方,你能听懂吗?是我爸无意看见的,那一片有很多发廊,他进去了。” “发廊是什么?理发店吗?” “表面是理发店,其实也提供那种服务。” “哪种?” 孟见星没法说了,男同学一听就明白,他苦恼道:“你没学过生物啊,就是那种。” “卖/淫?”明月非常直接,孟见星示意她小点声。 明月心里突突直跳,她在外人跟前,是绝对不会说李秋屿什么的,她分得清谁是外人。 “你爸爸看到的?那你爸爸去那儿干嘛?” 孟见星一愣:“我爸办事,无意间看到的,回来跟我妈说的。” 他见明月没什么反应,很惊奇:“你不觉得他人品不行吗?你小心点。” 明月说:“眼见都不一定为实,我更不会听人家说什么就信什么。”她这次没生气,冷静地告诉孟见星,“他也认得你,虽然他没说,可他没讲过你一句坏话,他从不在背后议论别人,这是我回答你问我他也装,我为什么不说他的那个问题。” 孟见星冷笑:“那是因为他自己一身毛,没法说别人是妖怪了。” 明月沉思的目光看向孟见星,他信誓旦旦,一直坚持把李秋屿贬得一文不值,什么原因?她不再像从前那样叫他闭嘴。 她剧烈地哭过那一次后,心就变得云雾缭绕,她这段时间没见他,照常学习,李秋屿好像也想不起她,她认定他表面装无事发生,内心已经看清她,她是个罔顾事实,不懂感恩的人。 孟见星为什么那样说?明月不停想到这,心又突突的,在她犹豫怎么再去趟李秋屿家拿东西时,李秋屿来接她了。 他精神很好,看着还是那样年轻,仿佛什么都影响不了他的心情。李秋屿一如从前,问她学习啊考试啊,他对她的关爱,一点都没变。明月坐后排,只能看到李秋屿的眉眼,她想起第一次,她坐他车里跟他说话的情形,那会儿多好啊,她只把他当作一个非常好的陌生人。 她跟亲人也没那样哭过,说那么些话,她惘然得很,李秋屿从内视镜和她目光对上,明月反应慢了慢,才避开他的眼睛。 “我一直想跟你谈谈,考虑到是期末,所以没找你。” 明月低下头。 “那天的事,我在想总要有个原因,后来我想明白了,你对我有所怀疑,是正常的,因为平时我很少说自己的事,这很难不让人生气。就算是同学之间,这样遮遮掩掩也叫人不痛快。” 李秋屿频频看内视镜。 “明月,是不打算和我说话了吗?” 她迅速瞥过去一眼,摇摇头:“不是。” “那就好,咱们还能沟通的对不对?” 明月局促不安:“我以为,你肯定讨厌我了。” 第103章 “你看我现在像讨厌你的样子吗?” 李秋屿笑笑,“咱们说过那么多话,也认识好几年了,不该为着一次不投机,就老死不相往来?是不是?” 他找了家鲁菜馆,定的包间,明月下车的时候,叫太阳晒得眯眼,看着特别迷茫,特别可怜,李秋屿一见她那个可怜的样子,心里叹息一声,他没法怪她,她是个好孩子,无论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她都是明月。 点的菜听着就像她爱吃的,蒜爆羊肉,拔丝苹果,把子肉……李秋屿找她吃饭前是一个心情,真坐一块儿了,他很愉快,这种愉快叫他想起《卡拉马佐夫兄弟》里的一个情形:二哥伊万和三弟阿廖沙在饭店一块儿吃饭,他们刚进去坐下时,就是这么愉快。他一直记得那个最初的场景,想象着要和谁一块吃饭,会发自内心高兴。 “咱们有什么话可以说个够,我有时间,你也有。”李秋屿把椅子拉近,“过来坐,别这么生疏,咱么第一次认识时,你也没这么拘束,还记不记得?” 明月坐到他身旁,李秋屿说:“来,先喝点果汁,这儿的菜味道不错,等会尝尝。” 空调打的低,李秋屿见她抱着胳膊,往上调了温度。 她想起他自杀的同学,他骂了他,李秋屿却抱住他。她也激烈地指责了他,他却在请自己吃饭,她为此无地自容,良心被深深折磨,她不去看他,盯着桌布: “我也不知道那天为什么说那些,我明知道你不是,我没本事反抗真正的坏人,但说你坏,你自打认识我,没做一件对我不好的事,我什么都知道,还要那样说。”她揪紧裙子,耳朵开始红了,“这对你太不公平,我自己受过不公的事,现又加在旁人头上,我知道是不对的,却又做了……”明月迷惘不已,一个人还要了解旁人,兴许连自己都没法子理解,她从来没觉得自己品德有问题,她怀疑起自己,常常想哭泣,为的是发现自己没有认为的好,她辜负了奶奶,也辜负自己,辜负学到的知识、做人的道理。 用不着李秋屿审判她,她自己就已经先行审判。 李秋屿说:“你以为我今天是来批评你的吗?当然不是,也不想你因此愧疚。” 明月喃喃道:“不单单是对你,对任何人我这样做了,我都会想自己这是怎么了,人活着,最不该亏良心,我起小就知道这个道理,其实没做到。就算你真的是那样,朱兴民吃亏了吗?”她抬起眼愣愣看他,“我吃亏了吗?他高高兴兴回家去了,我也来念书了,没一个人受损,反而获益,更何况我知道你不是那样。” 她嘴唇颤抖起来,又低下头,“我做错的事情,不会抵赖。是我自己愿意什么都跟你说的,我不能要求你也什么都跟我说,这是人的自由,要是我觉得不值,可以走人,不该强求旁人。”明月肩膀也跟着微微动着了,她现在就受着精神的苦,过去也受过,为什么要否认别人的,为什么这么狭隘,她不配叫明月,月亮是皎洁的,她只是藏蜀黍堆里的老鼠。 外头服务员进来上菜,热气腾腾,香味四溢,李秋屿站起身,跟人说剩下的菜晚会再上。他重新坐她跟前,握住明月的手,明月已经快哭了,“我爷爷给我起名的时候,想着我能像月亮那样,照人身上,给人方便,夜里也亮堂堂的,不叫人赶夜路的害怕,失了方向……” 李秋屿不断抚摸她细软的头发,洁白的耳廓,他太喜爱她了,他本来为此整夜失眠,但一看见她,他就觉得她可怜,她才十几岁,为什么要苛求她呢?她比周围的一切大人都好,她是整个春天都在等自己的人。李秋屿忘记了自己的茫然不解:这样的女孩子也会有“恶”的一面吗?他再多想一分,都是对不起她。他不能再想了,也不愿再想,他只想抱抱她,他看出她正在受苦,她没等他开口,自己就把自己定罪了,不完全是为他的缘故,她就是这样的孩子,是天生的明月。 “你爷爷没起错,这个名字是你的,没有比这个名字更适合你的了,你是要给人照路的。”他目光也有些迷离了,他不是来训话的,却已经把她弄得这么痛苦,李秋屿低语着,“明月,你要相信我今天不是来责怪你什么的,你对我怀疑很正常,我确实不是个坦荡的人,也不高尚,你一直都很信任我,觉得我很好,其实我没法做一个榜样,一点都不积极乐观,对什么都可有可无,我不是真的脾气好,我只是,”他下意识摇头,“觉得一切都够无聊的,所以不跟人生气,我调动不起来情绪,看上去脾气好,是因为我心里谁也没有。” 明月呆滞地望着他,有种陌生感,大概像第一次见到跟女朋友在一块儿的李秋屿。她没想到他说这些,很自然去问: “你心里也没有亲人吗?爸爸妈妈呢?养大你的保姆呢?” 李秋屿说:“有过她,可惜她已经走了,我不是在正常家庭长大的,大概就像你,父母只是把我生下来。这不是主要的原因,我不是没有父母就过不下去的人。” “那是什么?”明月觉得见着的不是李秋屿,好像有人借了他身体的壳子,坐她跟前。 李秋屿道:“我不知道怎么说,也许有原因,但也可能根本没有,注定是某种人。就像资助你念书,要我说多具体的原因,说不上来,我不是为了显得自己有爱心,或者思考这个事多有意义,当时想这么做,就这么做了,临时起意,你能接受这个解释吗?” 明月不知道,不知所措了。 “你做事都是偶然随机的吗?” “几乎都是。” 李秋屿对她很坦白了,太坦白了,明月无法理解,她面临一种新的局面,李秋屿对她的好,竟然是随机的,像人买车票,随便买到哪一张。也像她进门时看到大厅里,有人到前台要一次性筷子,打一把里抽出一双,这不用思考,也不用选择,完全随机。她还没见过有人这样活着,他如她所愿,说了自己的事,迷雾却更重。她更不懂李秋屿是怎么回事了,他如果流露一点脆弱,她立刻会抱紧他,他没有。 “我不像你,我即使做了‘好事’,也不是我做的。” “那是谁做的?” “是我的保姆,我在模仿她,我的善意是从她身上学习来的。” 明月更糊涂了:“这不很正常吗?每个小孩都得受教育才能明事理,爷爷奶奶教我做人的道理,我才会的。” 李秋屿道:“咱们说的不是一回事,你不是,你不懂你其实不是,你的天性决定你受那样的教育就会听从,真正认同它,再变成实际的行动。”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对明月而言,对任何人而言,都难以理解了。 第104章 “你可以问我一件,”李秋屿沉吟着,“一件我回答了你能听懂的事。” “我听孟见星说,他爸爸见你去过那种地方,那种发廊,不只剪头。”明月犹豫了会开口,她特地留心李秋屿,他果真没什么反应,他非常平淡,“孟见星说的?对,我去过,可能巧合叫他爸爸看见了,你懂他说的意思?” 明月错愕地看着他。 第50章 “有一次我从那路过…… “有一次我从那路过,有人从楼上扔泡面盒子,撒了我一身,我随便进了家店面找人给我洗头,后来,我又去过一次。”李秋屿想起那女孩子圆圆的脸,听人喊她“小妹”,暧昧的腔调,她非常热情,穿得不伦不类,说土不土,说洋不洋,看得出很努力穿成那个样子了。 李秋屿躺下时,被她身上劣质香水熏得难受,她浑然不觉,一直跟他说话,那种殷勤,他心知肚明,她脸还有点青涩,叫化妆品遮挡去了。她对他的奉承,肉麻又低级,李秋屿礼貌地回应她两句,她便高兴坏了,说起自己的事,没人要听她的事,她喋喋不休,说自己念书很差到城里来打工,她的小姐妹去了广东,太远了,她想离家稍微近一点。小姐妹在广东干外贸突然没什么活儿,正问她干这行怎么样。她说挺好的,有时会想家。家里人没说想她,只希望她按时打钱,她知道还是想家,因为妈妈给她买过蛋糕吃,大家一块过年时很高兴。 说话期间用错了几个词,她似乎不知道本义,她十九岁,来了三年,身份证上却是二十四。“小妹”似乎没有一点生活的烦恼,非常乐观。直到结账,李秋屿觉得她为自己洗了五遍,理应多加点钱,她有点兴奋,直接问他需不需要别的服务。 她也许会错意,李秋屿拒绝了,她也不觉得难堪,笑嘻嘻地招呼他下次再来照顾她的生意。店里进出的男人,顺手揩她油,天经地义的样子,她不生气,反以为荣一般,跟人打情骂俏。她出来送他时,李秋屿发现她原来是个跛子。 这附近是城市的边缘地带,遍布城中村,住着三教九流,很有小县城的感觉。李秋屿对这样的地方完全不陌生,对这样的人们,也都分外熟悉,他幼年混迹此类场所,见多识广,这样的地方最适合藏污纳垢,自成一片天地,这里的人有自己的日子要过。 后来,这附近发生一场命案,李秋屿不知受什么驱动,又来了一次,他打这些店面门前过,那些人的眼睛便长到他身上来,像在给他估值。 这儿环境嘈杂,没有一样东西不发出声音,声音非常大。走路上会被车撞,被脏水泼,踩一脚狗屎,这儿的人没有公序良俗,礼义廉耻,只有活着。 他听发廊的人闲聊,知晓了新闻上不曾报道的细节。凶手的手段很残忍,是为了钱,而且是误以为被害人有钱,这何其荒唐。 说这件事的人笑哈哈的,笑杀人者是憨熊,被杀者倒霉蛋。他们一点不觉得害怕,也没有什么怜悯,能谈论很久,并且在李秋屿问时相当自豪,自诩知情者。 他还是多给了“小妹”一些钱,出来时,两家发廊因为争客人大打出手,像狗争食,李秋屿旁观着,这里九十年代非常乱,治安不好,近几年有所改善,但依旧算不上太平。 李秋屿提醒她,要注意安全,她特别认真地点头,说攒够钱,就回家了。到底攒多少算够,回家又要怎么样生活,李秋屿没问。可她转头便对一个赊了数次账的男人破口大骂,毫不留情,那是个城中村的男人,他也骂她,污言秽语不绝于耳,他们互相冒犯,因为在彼此的认知体系里,对方就是可以冒犯的,他在她眼里,是又穷又滑头只想占便宜的垃圾男人,她在他眼里,是卖肉的小婊子而已。这是底层的逻辑。 李秋屿不同,他一看就是打另个世界来的,只是洗头,听人聊天,他神秘,自动被他们归为不能冒犯的那类人中去。 “小妹”是他无聊生活中再小不过的一个过客,他能做的,也不过是给两次小费,短短两次,他听到许多事,不为正常社会秩序所理解的,挑战人神经的,却又真实发生着,这就是人,最卑鄙也最高尚的生灵。 “我去第二次,纯粹是无聊,因为那里发生了杀人案,我想听点刺激的东西,随便走走看看,打发时间,”李秋屿说,“你还是中学生,本不该跟你讲的。你看,我实在没什么高雅的志趣。” 明月听得渐渐放松,她为自己的放松而羞愧,她并不是真的全然信任李秋屿。 “你喜欢听杀人案?”明月同时很震惊,“你还去那里看?不害怕吗?” “不害怕,单纯好奇他们犯罪的动机。我小时候在县城城郊看过枪决犯人,那时正值严打,有的人罪不至死,但乱世用重典,这是国家层面的必然。现在很多事,放在那时候,足够枪毙的了。” “那个女的,在严打的时候会枪毙吗?我知道这个,我们那里有人出去打工就做这个,你会看不起这样的女的吗?” 李秋屿说:“会枪毙,至于我看不看得起,在我眼里,她首先是个人,我怎么看待人就怎么看她,无论男女,我们可以先不去看性别,先按人的逻辑来。我对她的行为不评价,因为我并不真正关心她。” “可你多给她钱,她会高兴的,你还是让她感到了高兴,不管她是做什么的。” “不,明月,这样的行为也许是伪善,我能这么做,是因为我手头还算阔绰,这点钱不算什么。我受过高等教育,知道一个所谓文明理性的人应该以什么样的面目出现在生活里,就是俗话说的虚伪。因为我手里掌握一定社会资源,我可以相对自由,我不用暴躁地跟人争吵,或者斤斤计较就能正常过日子。可当我处在穷人或者恶人的位置上,我的思维也会自动变成穷人的思维,恶人的思维。本来,这些话真的不适合跟你说,会影响一个青春期的人,但我相信,不会从根本上影响到你,即使你可能听得有点迷茫,但你是什么样的人,已经大致定型了。我说这么多,只是想告诉你,我没有你纯粹,也不是你想象中的纯粹。” 明月果真如他所料,她迷茫地看向他,像小动物在探究着什么,她大受震动,了解一个人,是这样难,也许他自己都不够了解自己,总是说自己不好,不是出于谦虚。她了解自己吗?她也没法解释那一晚为何情绪激愤,她把不属于他的罪,也定在他身上。其实是她来城里后日积月累的一些愤懑,她看到巨大的鸿沟,深知永远填不平。 “你说这些给我听,你就已经是纯粹的了。”明月眼睛一点点亮起来,“没有人像你这样,你见过农村打井吗?至少得十米左右,才能见着水。你说起你自己,就像打井一样,不需要工具,靠大脑见的水。可一般的人没有工具是没法打井的,一辈子可能都见不着水,因为没见过以为自己就是这样的了,只有你,见着了埋在很深很深地方的自己,虽然我不太懂那个地方的你到底是怎么回事,但现在,我一点不觉得这是虚伪的了。” 第105章 她突然意识到写奶奶写得不够,一定有她没见过的,属于杨金凤这个人的水,也许杨金凤自己也不知道。要怎么写呢?要怎么尽可能往土地里钻,往深处钻,见着本人都不曾知道存在的一片水泽。她的脸蛋又红起来,李秋屿一直凝视她,明月看到他眼睛,忽而一笑,李秋屿冲动地把她拉起来,却又克制住了,帮她抚了抚皱掉的裙子,他自觉不带邪念,单纯想抱住明月,怕吓到她,也深知这样的举动越界太多。 李秋屿立马放掉她,打开房门,叫来服务员上菜,外头很热闹,正是饭点儿,地上湿腻腻的,刚拖过,显然是这儿洒了什么。大厅里坐满了人,有人喝到面红耳赤,两杯酒下肚,便不是自己了。还有做妈妈的正打掉那小孩乱摸的手,情侣则腻在一块儿,两个脑袋挨着吃饭,低声交谈。李秋屿莞尔,他收回目光,也要了一瓶酒。 “你要喝酒吗?”明月很惊奇,“你会喝吗?” 李秋屿给自己倒上一杯,一口饮尽,面不改色,对明月笑起来:“我都差点忘了,咱们应该干杯,来,明月,拿起你的杯子,你可以喝果汁。” 明月倒了果汁,跟他碰杯,李秋屿仿佛异常高兴,他喝了酒,微微上脸,整个人泛着一种不太寻常的红。明月小心观察着他,没见 他这样过,上了菜他也不怎么吃,频繁催她,一定要吃这个,一定要吃那个。 他今天心里特别痛快,痛快到,好像记不起生命里有过这样的时候。这么极致的情绪,让他联想到性/爱,这一点不下流,所有人类巅峰的感觉,都是共通的,唯有一样,大部分不曾敢尝试,李秋屿突然想到这点,他的脸,白里透出红,似乎在空调房里也热,李秋屿拽起衣领,扇动几下,他笑吟吟地说: “待会得找个人来开车,我已经不清醒了,你要警惕点,别让人把咱们拐走了。” 明月问:“你醉了吗?” 李秋屿笑看着她,他爱她明亮的眼,爱她圆圆的小脑瓜,爱她能说出话的嘴,最爱的,是她现在属于他的时刻,外面随便怎么喧嚣,怎么死寂,这里只有他跟她。 “你看呢?我是醉了还是没醉?” 明月笑道:“醉了会说胡话,还在地上躺着不愿意起来,拽都拽不动,像个大肥猪。” “我可不愿意当猪,”李秋屿摩挲着酒杯,眼睛比平常要热,“咱们算和好了吗?有时候人跟人不必完全互相理解,也能相处下去,你说是不是?” 明月没回答,她只是问:“放暑假我要回家了,你会忘了我吗?” 李秋屿说:“你知道不会,为什么担心这个?咱们之间的关系脆弱到这个程度了?”他一点不像喝醉的,口齿清楚,也没有寻常男人醉酒后的丑态。 明月说:“我从没忘过你,所以想问问。” 李秋屿点头:“现在知道了?”他笑着伸手捏捏她脸,看她躲不躲,似乎想靠一个动作来证明什么,明月没有,她跟他和好如初,又像是谁也离不了谁。 大约是觉得酒气重,李秋屿拉开窗子通风,门口赵斯同在送几个中年人,非常巧,他们一行人也在这里刚刚吃了饭。赵斯同转身就看到了李秋屿,他眼尖,也看到了明月的身影,赵斯同冲李秋屿露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带点戏谑,还有嘲讽。 “那是我们学校的领导,”明月在窗户跟前看,“他今天找我们拍照了,还有记者,我听同学说我们会上报纸。” 李秋屿目送这些人走远,赵斯同忽然回头,跟李秋屿摆几下手,明月问:“他是跟你打招呼吗?” 李秋屿深邃的眉眼凝聚成一团,他仿佛立刻清醒了:“是,他又单独找你说话了吗?” “没有,你为什么这么问,你怕他跟我说话?” “他有一套很能蛊惑人的说辞,一不留神,可能会被他绕进去,他擅长这个。” “他这个人其实很坏?” “我不评价人的善恶,我只客观描述。” 明月认真道:“我觉得,要是一个人不站善那边,也不站恶那边,其实就是站在恶那边。”杨金凤被打时,看热闹的人很多,他们不给杨金凤说话,也不给冯建设说话,明月是打那个时候,就明白了这样的道理。 李秋屿立马看她一眼,明月说:“你生气啦?” “没有,当然没有。” 他像是如释重负地笑了,一点不担心赵斯同找她说什么了,她比他想的还要机警、聪明,她不会被一些模棱两可,界限不清的东西蛊惑,她有种天生的直觉。 他们一个暑假都没再见面,只通过几次电话。 明月晒黑了,杨金凤身体一直不怎么好,她便跟着一块儿摘西瓜,给蜀黍地薅草,打药。一场暴雨后,泉水发了,她又跟人一块儿趟水,在塘子里捉泥鳅。她甚至设想了一种生活,必须有这样的劳动,但不必太过辛苦,同时能够念书,身体和精神都要有事情做。她觉得农民的生活全叫身体的累占完了,这样不行,但又无可奈何,尽管她一个假期里,经常胡思乱想,却在看到一只粉蝶,一片野生益母草开出紫花的时候,觉得自己爱这个世界,太爱这个世界了,李秋屿为什么会觉得无聊,她没想明白。 她思索着怎么发现杨金凤的水,不是奶奶,是杨金凤这个人。她千方百计套话,杨金凤烦了,说:“你天天闲的是,问这干啥?” “因为我要写文章,要把人写好,要挖很深才能把人写透,像打井那样。” “咋,还要写我?还写透?”杨金凤不大高兴,她的经验里,只有什么事说透,看透,人死透了,写透?她不晓得,“我看你疯了,你可不要再写我,想写谁写谁,不要写我。”她非常抗拒,更不愿意说什么了,仿佛要是写出来,都没法活了,再叫人捧着什么杂志看见,杨金凤接受不了暴露自己,她有羞耻感。 “你不支持我好好写文章吗?” “我支持,但你老牵扯我干啥呢,还像打井,我都不知道你搁这叨叨啥事,你要么跟我去赶集,要么搁家学习。”杨金凤把她说了一顿,外头有人找她,是隔壁村的,来传教的。 自打庄子里劳力们去打工,剩的老弱妇孺,尤其是留守的老妇人和中年妇人,便爱往教堂里去,她们信耶稣。所谓教堂,是三间堂屋,很破旧了。是一个五保户老人去世后,村里收回又临时放给这些人用的。 杨金凤当然不信,她啥也不信,那画上长头发的洋鬼子能救人?真邪门了。可她病了,出不动力气,她一病,传教的妇女,便觉得有了拯救一个灵魂的希望。 这人来好几回了,一整个暑假,明月留心着,庄子上信这东西的都是日子过得不如意的。但是,冯大娘居然也在周日去,她都改了称呼:礼拜天。明月大为吃惊,怎么磊子哥月月姐不劝她呢,哪里有上帝? 第106章 堂屋里坐满了人,大约有三十多,不止子虚庄,邻村的也有。里头不是女人,就是小孩,小孩坐不住,便跑出来凑一块儿你追我赶,一个男的都没有,男的都在外头打工,没功夫信耶稣。 啊不,最里头的角落坐着个男人,是个偏瘫的老汉。 她们先是听一个人布道,接着齐唱赞美诗,那声音不好听,破破烂烂的,没发音技巧,全靠扯着嗓子嚎。最后,这些人开始跪下祷告,各说各的,黑压压跪一地,闭着眼,有人身体前仰后合,有人两手撑地,一直耷拉脑袋。她们特别激动,一边说,一边痛哭流涕,好像想起了这日子里的伤心事,没人可说,只管说给她们的上帝。 这场景看着怪可笑的。 明月十分不解,太愚昧了,这太愚昧了!一点都不符合唯物主义,可见教育多么重要……她一定要拦住奶奶,不能信这东西。杨金凤不用她交待,她非常顽固,谁想说动她无异于让一头驴拉动全庄的麦子。 传教的人看见她,立马热情拉她手,喊她小姊妹。 明月尴尬不已,传教的说,只要你信,就得救啦,上帝爱每个人,不管你做了什么事,只要你说你信他,他就赦免你的罪,能上天堂。不信的,则要下地狱,哪怕你是个好人。 这也太无理了,一个人作恶多端,说句上帝我信你了,就上天堂了?那冯建设呢?他要是信了,也上去?明月绝对不愿意跟冯建设这种人待一个天堂里。 她笑笑的,有点讨厌这个传教人,这人还是很热情,谁给她甩脸,也不会生气,百折不挠地传。黑压压的妇女们,从教堂里陆续出来了,她们有说有笑,那步履蹒跚的,弯着腰,拄拐棍走在最后面,明月看见最后的老人,心里又起了怜悯。 这老人生着病,坚持来的,她相信只要她够虔诚,上帝便会医治她,传教的也这么告诉她。明月心道,这不是骗子吗?生病要去医院啊。冯大娘见着了她,很亲切的样子,明月问:“大娘,你怎么也来信这个?这是假的,根本没有上帝。” 冯大娘说:“家里没人了,就我自己,你大爷还在外头给人帮忙年底才来,磊子跟月月都有自己的事忙,我一个人,来这跟人说说话,觉得才好。” 明月说:“你婆婆呢?” “开春走了,家里没人啦,明月,那么大个院子,就我自己,我心里慌。”冯大娘一点不跟她见外,什么都说,又问她在城里学习怎么样,问了好些,好像终于逮着了一个人,使劲说话。 这离她在城里的生活多遥远啊,离那群人也多远啊。 明月看见了冯大娘的寂寞,庄子的寂寞,这里头,也有杨金凤的,乡下人受身体的苦就不**神的苦了吗?她家的院子没冯大娘家的大,没人亮堂,没人装修好,可那又怎么样,里头坐着的,都是一个女人。一个坐小院里,一个坐大院里,从天明到天黑,一直坐到像荣姥太那样的年纪,如果不肯随子女,或是没法随子女进城,最终便也会死在院子里。 她又何必执着地问奶奶,有些事,不要问,用眼睛看一看,用脑子想一想,便晓得了。 最后的老人,走得还是那样慢,明月看着她,忽然觉得自己很残忍,她不能告诉人家这是假的。她们的丈夫、儿子,去了城里打工,人们把他们叫做“农民工”,农民工是脏的,没素质的。他们留下的老母亲、妻子,在庄子里,不能再被她看作是愚昧的,人家就这么点寄托了,上帝爱她们,这一世活着不易,死后一定是光明的。这样的爱,得到非常容易,只要信,就能得到,这是她们唯一能做到的,去信。 明月的想法急遽变化,在跟老妇人对视的一刹,她的眼睛浑浊,也认不得人,她太老了,这么艰难来这里,是找上帝爱她的,不是来听一个念了许多书前途一片光明的少年告诉她:你太蠢了,这压根没有的事。 她是打她们中间来的,不能到城里念了书,就指责她们。这才是背叛故乡。她有钱给人去医院看病吗?她有能力帮这里任何一个人吗?没有,没有那就闭嘴吧,虚幻的安慰也是好的,不能把穷苦人的这点东西也自以为是拿走。 明月非常清楚地意识到这点,她忽然就瞧见了自己的“水”,不能念了书,学了诸多道理,便忘记真实的人,真实的处境,想当然看问题。她为自己的想法先是羞愧,很快明朗,她只有离开家乡再回头看家乡,才能明白一些事,这个机会,是李秋屿给她的,不急着评价,不分男女,先把对方当成“人”来看,明月激动不已,她忽然理解了他的一部分。 第51章 开学的时候,明月跟…… 开学的时候,明月跟孟见星、张蕾分到了一个班,这未免太巧。乔老师继续带她语文课,英语则换成孟老师。 寝室重新划分,六个人,都不怎么爱说话,大家的学习目标更明确了。明月不爱住这样的寝室,她跟人聊不来,也没人要怎么聊天。乔老师待她还是好的,一个暑假不见,乔老师有了新变化,她新弄了个发型,剪得参差不齐,披在肩膀上。她还穿起了带跟的皮鞋,肉色长筒丝袜,明月都要不认识她了。 所有人都在猜,这个老姑娘是谈恋爱了,可男方从未出现。 学生们也在背后议论,张蕾对她,心底充满鄙视,她这个年纪,打扮也不好看,早不水灵了,但她绝对不表现出来,她对乔胜男看起来还是那么崇拜、尊敬。 乔胜男不知道这算不算恋爱,她起初警惕得很,非常抵触,赵斯同看似一整个暑假都在“追求”她,她不确定。最初的理由很靠得住脚,他替一个朋友家的孩子询问一些语文学习的事。她没有多想,赵斯同的条件不会引起她的多想,他年轻,俊美,十分富有,这样梦幻的条件,绝对不会引起乔胜男的想入非非,她对任何男人都没有。 赵斯同顺势请她吃饭,他做什么事都妥帖,不会唐突,对方是不是佳人无所谓,仿佛只要是人,他都不会唐突。乔胜男没跟男人单独吃过饭,饭店太高档,她也没来过,但她丝毫不露怯,不拘谨,她一板一眼跟他吃饭,直言饭菜并不合胃口。赵斯同教养特别好,他微笑着道歉,说应该先征求她的意见。饭桌上,赵斯同跟不了解的人聊天,从不先表达任何观点,他利用社会热点新闻,或者身边事,慢慢引导对方发表看法,从对方的发言中,来判断人的性格、价值取向。 最初一个月进展不大,赵斯同控制着节奏,总时不时表示需要她帮一点小忙。他非常耐心,从她只言片语回应上发觉问题:乔胜男对男人有种敌视,她看不起他们,好像全世界男人都是某种低等动物。 她说这些时,他温和注目,在她表达完之后礼貌总结:男人身上的劣根性,真的很难清除,包括我自己。他可以直面自己的缺点,毫不矫饰,这让人觉得他特别真诚,善于反思。他很自然地关心起重高的女学生们,认定这些孩子将来会在社会各个领域发光发热,甚至不忘开个小小玩笑:只要她们别过早踏入婚姻,被孩子跟一地鸡毛的生活缠住。 第107章 他还提到明月,说那篇文章朴素动人,没有技巧便是最大的技巧。但也不是全然夸奖,他提了点小建议,让乔胜男姑妄一听:一个有天赋的孩子,年纪小时有时适当炫一炫技巧,写一些美丽文字,也未尝不可,但随着年龄增长,自然还是朴素最好。 赵斯同言之有物,从不把自己说的话当作绝对正确,相反,他异常谦卑。他没有男人的自大,尽管他有自大的资本,这让外人看着,十分难得。 他聊起过去,说自己中学时,遇到的女老师们都非常包容开明,他永远记得歌德的一句话:永恒之女性,引领人类上升。他惋惜一个出身农村的女同学半道辍学,那是个极聪慧的人。 他又从思想层面夸赞乔胜男:她是他见过的最有头脑最有见解的女性。他擅长根据女人的特质,来设计对话,他已经为乔胜男把准了脉:她有女权倾向。 他说话时总是如此真挚,他要是女人,也会爱上自己。他知道,乔胜男听一次不会动心,她确实是个很有定力的女人,但她神情中,有一丝松动,有一点缺口,赵斯同都能及时捕捉到。 乔胜男总是以一种古板又审慎的目光看他,中间不知怎的,冷漠起来,不愿意再同他接触。赵斯同拿准乔胜男是不懂甚至不屑玩欲擒故纵把戏的,她只是陷入自己的思想斗争,面对一个男人,她一定要搞清楚这个男人到底怎么回事。赵斯同看出,乔胜男冷硬的思维之下,有争强好胜的一面。他当然知道,乔胜男教学非常厉害,一个出身穷苦的女老师,能在市重高站稳脚,甚至当起领头羊,这背后要付出很多,他还知道了她一点小秘密,因此更笃定她相当自尊要强。 赵斯同的耐心,仿佛耗不尽,他还是非常温柔的、绅士的,在“偶遇”的情况下仿佛无事发生,依旧特别有涵养。 开学前,他成功约她出来,请她看舞台剧,结束后一道回职工楼,赵斯同搂了一下她,是为躲避突然撞上来的自行车,一个调皮小孩骑的。 乔胜男身体麻了半边,心跳厉害,她视男人为肤浅动物,可赵斯同不是,她有几次都误以为他要做出什么,并没有。这次短暂的身体接触,来得措手不及,她甚至以为这个场景早就发生过了。 大热的天,似乎根本不适合谈情说爱,动一动便一身汗。但乔胜男像是冷藏室,赵斯同嗅到她头发里的香气,心中了然,她没化妆,但一定是洗了澡才跟他碰面的。她脸庞和身段,实在跟美搭不上边,赵斯同却还要告诉她,幽幽的口气:你其实穿裙子很有韵味,多穿穿吧,难道要等到七老八十才知道这个真相?他促狭地一笑,竟叫乔胜男觉得他有些少年气在里头。 夜已经深了,路灯照得地上发旧,职工楼的栅栏内,种着很美丽的紫薇花,粉的,紫的,非常柔和的颜色,不像玫瑰那么毒辣。赵斯同掐下一朵,给她别到发丝里,第一次的吻,非常自然地发生了,乔胜男的脸全都叫紫薇花衬出点美来,也许路灯作用更大,他不用太仔细瞧她,但眼睛是专注的,叫人沉沦。 乔胜男觉得不可思议,吻发生时,只觉得口腔里滑进一条鱼,特别灵活,这个吻非常温柔,她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动,赵斯同引导着她,很快带她进入一个叫人心醉神迷的世界里去。 只是接吻,赵斯同没有一点寻常男人的猴急相,乔胜男心很乱,两人的关系停在接吻。她不信赵斯同真的会看上她,可事情却发生了,即使他找女人消遣,自己也绝不是好人选,乔胜男非常理智,但接吻的滋味太好了,男人的气息、唇舌,口腔里的温度,一切都那么令人着迷,她惭愧自己的欲望,赵斯同便循循善诱,说女性不应该因欲望羞耻,大胆正视,大胆享受,凭什么这只是男人的权利呢?他说话温柔,是讲道理的。 她自以为不露痕迹,一个女人,一旦有了男人,她便容易想去追求美。乔胜男又给自己找新理由:我只是想换种心情生活,这不能代表什么。 她对学生柔和许多,同事们也察觉到乔胜男性情的变化,这简直是盘古开天辟地的事件。明月发现,乔老师居然在某天搽了口红,气色很好。她开学后,李秋屿几乎每天都抽时间来看她,就在学校附近一块吃饭。 他们一个暑假没见,特别漫长,八月的时候李秋屿给她买了奥运会纪念品,开学才给她。明月假期给李秋屿编了个车里挂件,她这次要求他,谁也不能送。 她知道李秋屿在门口等她,孟见星跟她身后,他已经一连几天去门口吃饭时碰见两人了。 “你就这么急着见表叔啊?” “你不了解他,请你免开尊口。”她也不打算替李秋屿辩解那个事,那是两人的秘密,李秋屿的事,她不会跟外人说。 “好好好,我不开,你看你,都气成哈蟆了。” 明月翻个白眼:“你说谁是哈蟆?” “你啊,你看你都气鼓了。”孟见星逗她玩儿。 明月上去就是一脚,孟见星没防备,裤子上一个大脚印。 “李明月,看不出啊,你这么暴力。” 明月说:“既然知道,就不要随便惹我。” 孟见星还要逗她:“那改青蛙行了吧,模样好点。” 明月追在他后边,要再揍他,两人打闹到李秋屿跟前,他早看到了。孟见星收住笑,没有要跟李秋屿打招呼的意思,明月看得很清楚,是孟见星想装不认识、看不见,根本不关李秋屿的事。她现在完全站在李秋屿这边,反正都是别人的错。 孟见星知道她要跟亲爱的表叔吃饭了,轻拍下明月后脑勺:“走了,小哈蟆。” 明月冲他背影虚踢一脚,孟见星跟旁人爱答不理,就爱惹自己生气。她不理他,他就要说李秋屿坏话。 李秋屿看他走远,问明月:“你俩现在一个班?现在很熟吗?” 明月说:“他总爱找我说话,”她似乎有点难为情,“他老爱说你,阴阳怪气的,你是不是得罪过他?” 李秋屿微笑:“也许吧,我的存在就得罪了他。” 明月道:“可你从没说他什么,他老说你。” 李秋屿轻揽过明月肩膀:“他再说我什么,你当听不见,你大了,他下次再摸你头,你要学会拒绝,不能让男同学随便碰身体,这会给他们造成错觉,以后得寸进尺。” 明月挨着他,他身上气味真好闻,她的一只手,忍不住搂他腰,李秋屿的腰腹全是肌肉,触感是硬的,结实的。这是学校附近,很多出来吃饭的学生,李秋屿把她手按下去,明月心跳跳的,她抬头看他一眼,李秋屿什么表情也没有。 “你能不能以后也别谈恋爱?”她被一股很强烈的念头顶着,到底说出来。 李秋屿笑了下:“我没说要谈。” “你不准骗我。” 第108章 “我只要说出来答应你的,都会做到。” 明月十分快活地跟他坐下来吃饭。 “你还无聊吗?”明月问得很坦率,“来看我会好点吗?咱们能一块说说话。” 李秋屿笑说:“来看你好多了。” 明月道:“人其实想的就是日子能过的好一点,你说,我们辛辛苦苦念书干嘛,最直接的目的,就是想着以后过好日子,你现在日子不好吗?” 有人想发财,有人想当官,女人想嫁好男人,男人想娶好女人,生聪明孩子,这些常人想要的,李秋屿都不感兴趣,无所谓。他日子好吗?不好吗?他被明月问住,单纯地笑: “这会儿还行,跟你坐一块儿吃吃饭,说说话,就还行。” “暑假我不在,你就不行了吗?那你一个假期都怎么过的?” “除了工作,就是待家里看看书,睡睡觉。”他这个夏天,倒跟赵斯同接触很多,赵斯同待本市的时间未免过多,似乎不再诱惑他做什么,不过一块儿吃饭,大谈生意经,赵斯同看起来非常正常,充分世俗化,他毫不避讳李秋屿,说起一些见不得人的交易、内幕,并笃信他不会举报他,李秋屿压根没心思管这些事。 “如果有个信仰呢,比如,信耶稣?”明月想起在市里见过一所教堂,尖尖的顶,有个十字架。 李秋屿失笑:“什么?怎么想起这个?” 明月说:“我奶奶身体不好,有人劝她信这个。” 李秋屿非常关心杨金凤:“如果你早告诉我,我假期就把她接过来了,好好看一看。” 明月说:“她不会来的,都是慢性病,庄子里很多老年人都有慢性病,生病的喜欢信耶稣。” “那是因为他们渴望健康,人无法医治的,寄托于神明。” “不全是,冯大娘很健康,家庭条件也好,可她也信,因为她很寂寞,她家里人都在外面,只她一个。” “耶稣帮她消解寂寞了吗?” “不是耶稣,是一块去信的人,她们能说说话,她可能就不那么寂寞了。” “所以你觉得我去信,可能会解决我的问题?” 明月说:“很难信,我知道,因为咱们都是受唯物主义教育长大的,不信鬼神,庄子里的人信,反倒很容易。” “受高等教育的也有信的,这种事很难说,最难的在于,怎么说服自己去信。” “你帮我那么多,我却没给你做什么,我也不太懂你的事,”明月声音低下来,她伸过手臂,抓他手指头,“但我是站你这边的,你难受的时候,我陪你说一辈子的话。” 李秋屿忽然有种恐惧,没时间深究,便回避说:“先好好念书,我的事不用太放心上,不要影响到你念书。” 他还没想过一辈子跟谁绑定,他的一辈子是多长,自己也不清楚。店外有个穿裙子的一闪而过,明月看着那裙子,悄声说: “谈恋爱人就会变是吗?” 李秋屿道:“怎么问这个?” “你知道吗,乔老师好像谈恋爱了。”明月神神秘秘跟他分享,“有人看见乔老师晚上跟个男的亲嘴,没看清是谁。” 李秋屿似乎对她用这种词不太自在:“你不好好念书,关心乔老师谈恋爱做什么?她谈恋爱很正常,乔老师也不小了。” “你跟人亲过嘴,当然不觉得好奇。”明月在面里乱戳。 李秋屿捏捏鼻梁:“大人的事,你不要总是这么好奇。” 他停了动作,想起赵斯同说的一句话,他最近在做一件稍微有些难度的事。他这才明白,赵斯同不是不再缠着他,他有了新招数。 李秋屿揉起太阳穴,是赵斯同,他不会猜错的。 “你们怎么知道乔老师谈恋爱?她不可能告诉学生。” 明月道:“刚才你不是不叫我好奇吗?怎么这下,你又好奇了?都是人传的,我也不清楚。但乔老师现在爱打扮了,还搽口红,嘴亮亮的,像变个人。”那就是说,赵斯同已经得手了,李秋屿沉默着。 “以后周末到我那里去,我来接你,每周末都是。”李秋屿不是跟她商量,“平时不要出校园,尤其晚上,下完自习回寝室。” “周末万一我想跟同学一块儿出去呢?”明月还想着秦天明,她们约好的。 “秦天明吗?我记得你跟她关系算近的,想去哪儿我陪你们。” “关系还行,我其实一直没有特别好的朋友,这正常吗?” “正常,没有朋友也正常,虽然人是群居动物,但有的人确实不怎么需要朋友。我算你最好的朋友吗?”他笑着摸她脑袋。 明月抿嘴不说话,她不希望李秋屿只当她最好的大朋友。 李秋屿送她进校园时,不忘提醒:“还有孟见星,他再碰你,一定要拒绝。”明月嘴里应着,往教学楼去了。 他早预料转身会看见孟见星,这孩子一直在等,李秋屿微微笑道:“说吧,有什么话想说?” 孟见星走过来,脸色阴沉:“你没安好心,刚我都看见了,你对李明月动手动脚,还搂着她。” 李秋屿说:“动手动脚?你不提,我都要忘了,是说你自己吗?” 孟见星道:“我跟她是同学,男生女生闹着玩儿很正常,你别自己歪,看别人也歪。” 李秋屿上下打量他两眼,孟见星觉得那眼神充满轻视,非常屈辱。 “你告诉明月的事情,只要我开口,你嘴里的一个字她都不会信。她现在还愿意搭理你,是因为我没说什么,你要是再没分寸碰她,她只能跟你绝交了。” 孟见星眉毛挑老高:“你是她父母吗?管这么宽,你不过是个心思不正的亲戚。” “我现在就是充当她爸爸的角色,你有意见?我正不正,你管得也很宽。我早提醒你,跟我说话客气点,别大呼小叫的。”李秋屿还带着微笑,孟见星忍无可忍,“你等着,李明月现在被你蒙蔽,她早晚会知道你什么人。” 他气得扬长而去,李秋屿沉思着,一路走出来,他知道赵斯同此刻在预判什么。 第52章 赵斯同现在是本市名…… 赵斯同现在是本市名人,真金白银地投资,原先对他还处于考量阶段的政府官员们,待他也换了态度。谁不想要政绩,不想要,便不会待这个位置,更何况,他们身上肩负着gdp的重任。赵斯同擅长给每个群体把脉,再对症下药,他享受跟每一类人打交道都需要动脑子的感觉,精力无穷。 他出现在人面前永远神采奕奕,优雅从容,明月在学校里再一次见到他,也不意外了,赵斯同刚从校长办公室下来,他选择本市最重要的高中入手打开局面,赢得社会声誉,也因此结识了一些家长,身份、地位不普通的家长们。 第109章 “李明月?”赵斯同绕过花坛,见到明月微微笑道,“还记得我吗?” 明月想起李秋屿的交待,反而好奇,她说:“当然记得,您现在很出名。” 赵斯同道:“你小孩子不懂,出名其实是负担,有时候难免要应付些看起来很无聊的事。”他朝她眨了下眼,像分享什么秘密似的,明月说,“我看您等记者拍照时怪高兴的。” “大人虚伪就虚伪在这里。”赵斯同耸耸肩。 明月说:“不是吧,我看您是真高兴。” 赵斯同露出迷人微笑:“那看来我的功夫炉火纯青,对了,我拜读了你的大作,你是未来的作家,我敢肯定,一定不要浪费了自己的天赋。” 他跟李秋屿确实很像,跟人说话,语气,神态,都是真诚的,一种自然的真诚,不那么热情,也不敷衍,火候刚刚好。不过在明月看来,他迷人过头了。 “我会的,就像您一样,没浪费自己能说会道的天赋。”明月礼尚往来,赵斯同微笑着,“你念的理科?念理科就对了,这对你写东西反而有益处,中文系也不见得会写文章,他们都是傻瓜,偶尔有会写的,也全是匠气,一会儿学这个,一会儿学那个。” 他贬低起旁人十分自然,不叫人觉得是贬低,像是玩笑,无伤大雅的玩笑,一点恶意都没有。 明月心道,中文系的人莫不是得罪过他,倒未必,赵斯同赞美人和诽谤人都很得心应手的样子。 “我跟你小表叔认识,他提了吗?” 明月没想到他会突然说这事,点点头:“我问的他,他说确实认识你,你们是一个大学毕业的。” “我猜,他一定警告你少跟我说话,如果碰上了。”赵斯同还是笑。 明月心跳几下,镇定道:“我表叔从不说人坏话,他只告诉我,你们是校友,他不爱说别人的事,虽然您很出名,但您可能不了解,不是每个人都关注名人,名人爱干嘛干嘛,跟自己关系也不大。” 赵斯同脸上是赞赏的目光:“非常好,你长大一定不是个随波逐流的人,你很坦率,这一点大人在你跟前都要惭愧了。你要知道,大人总是擅长伪装自己,其实很累的,几乎没有大人不虚伪,所以人才会喜欢孩子的眼睛。” “这么说,您也很虚伪?” “当然,你的长辈、老师,可能都人前一个样,人后一个样,我也不例外。人一旦伪装,就很累,你的小表叔也一样。”赵斯同半真半假地笑着。 “我看您不累,您像三天三夜不睡觉嘴还有劲说话的。”明月表情认真,换作旁人,这话便是实打实的挖苦,她不是,她这么想,就这么说,没有嘲讽。 赵斯同和她说了半天话,他已经看出来了,她本质还是个孩子,同时又很机敏,反应很快,跟她说话总是出乎意料,他有点理解李秋屿了,她是个有趣的小美人。 “我当你是夸我有活力显年轻,”赵斯同是玩笑的语气,这让他看起来可亲风趣,他稍稍弯腰,放低声音,“我说一个你小表叔的秘密,他是不是看起来也很年轻?比同龄人年轻?” 他身上的古龙水,侵犯了空气,往明月这边泛滥,她屏住呼吸。 “其实,你小表叔家里藏着一幅他的画像。” 明月惑然:“我没见过。” 赵斯同神神秘秘:“你当然没见过,因为他藏起来了,他跟魔鬼做了个交易,能青春永驻,画像替他老,前提是他要把灵魂卖给魔鬼。” 他说完,便笑起来,跟小孩子讲故事一样,明月反问:“你怎么知道的?你买卖都做到魔鬼那了吗?知道他卖了。” 赵斯同像是被她哪句话吸引,他也要喜欢上她了,多可爱的女孩子!不像那些傻愣愣的书呆子,要是听了这话,准会说:你编的吧? “猜对了,我的生意确实做魔鬼那去了,所以知道你表叔的事,不止他,可能还有你熟悉的其他大人,大人最喜欢把自己卖了,到时准会让你大吃一惊。” 赵斯同完全用对孩子的方式跟她说话,两手一张,做出个扑食的动作,迅速收回来,笑着跟她说:“我要接个电话了,有机会再聊。”他边说,边摆弄他的手机,声音似乎外放了,她听到有点耳熟的声音,在撒娇,“在哪儿呀?” 他人走开,明月还在原地想这个声音,是向蕊,这样的话,这样的语气,她好像听过,也许是跟李秋屿说过。话未必完全相同,但语气是一样的。明月有些不解了,向蕊也认识赵斯同?为什么用那种腔调跟他说话? 他们在谈恋爱?明月忽然意识到这个,她搞不懂大人了,赵斯同看起来非常潇洒,非常快活,他有大把的钱,爱干嘛干嘛。他一会儿去当名人,西装革履坐那等拍照,一会儿又能跟个中学生,站这儿聊半天。他喊住她,想说就说,说完就走。 总之,赵斯同极度自由的样子。他这种人,还能有什么不如意呢?庄子里的老人身上贴满膏药,要下地干农活;刘方圆的伯伯,死在了春天里;城里的环卫工,会在清晨四点多到马路边打扫卫生,她的老师们,在教室里教书育人……到底是什么,让人和人活着的处境,相差这么大?大家一样付出辛勤劳动,回报却天差地别。赵斯同在做什么?他看起来十分轻松,惬意,到底怎么挣的钱? 明月又想到这个问题,有钱能使鬼推磨,也许吧,赵斯同真能把生意做到魔鬼那,她不觉得他那话听着可笑。 酒店的前台,对赵斯同已经相当熟悉,他人好看,又大方,跟谁都和气,员工对他的印象之佳,都要超过李秋屿了。 赵斯同有午睡的习惯,哪怕阖目五分钟,三分钟也行。他中午没回来,夜幕下落,给前台打了个电话。 这姑娘告诉李秋屿:“赵总说,请您找个人去接他,他喝了酒,没法开车,在四季饭庄。” 李秋屿没找人,他开车亲自去的。那饭庄很隐蔽,常接待些贵客,菜是天价,但吃饭总是次要的。 这天气,没有风,没有雨,干燥的桂花香腻着人的鼻子,空气也成甜润的。赵斯同拈着花,靠在陌生人的车旁悠闲四望,他太自得了,天地这么大,谁也没他高兴似的,他一见着李秋屿,就笑了: “劳驾师哥亲自来。” 他嘴里说着话,身子却动也不动,好像还想醉醉桂花香。 李秋屿说:“少废话,上不上车?” 赵斯同道:“你这可不是对客人该有的态度。” 他一边说,一边跟着李秋屿,坐上那辆破桑塔纳,赵斯同一眼瞧见样东西,往前倾着看,是一只青色大蝴蝶,触须又细又长,轻盈的像下一秒要飞跑似的。他想摸一摸材质,李秋屿打断他: “草编的,不用看了。” 第110章 赵斯同哼哼笑着靠回去:“哦,劳动人民的智慧,你现在跟劳动人民走得真近。” 李秋屿岔开话:“谈的怎么样?那块地拿下了吗?” 赵斯同说:“看不出你还关心这事,大概率是成了,你不在太可惜,我就说么,跟我合伙干,这样的场合你来看看就知道有多好看了。” 李秋屿微笑:“我当我的平头百姓,不敢高攀。” 赵斯同道:“有什么高攀的,他们的核心任务就是得完成上头的gdp要求,一层层压下来,我算是看清了,上头要求百分之十,下面就能干到十五,二十,你等着看吧师哥,国家形势一片大好,虽然美国在闹经济危机,可咱们一定会起飞的。” 李秋屿漫不经心握着方向盘:“这么乐观?” “对,”赵斯同颇为得意,“我就是这么乐观,所以谁把握机会,谁就能扶摇直上九万里。” “你怎么说动他们的?” “很简单,如果你是书记,你会怎么规划本地经济建设?” “我不是书记。” 赵斯同哈哈大笑:“我跟他们聊,现在不卖,后来人也会卖,今天还有地可卖,等地卖光了,就要卖天了。当然,他们对卖天这样事,觉得很荒唐,我说,这地总有没得卖的那天,怎么刺激经济呢?这扯得有点远了,也许是二十年后的事。现在的情况是,哪个地方的官员不想法设法提升gdp?gdp就是古代的考课法,考量官员的金标准。政府应该做的,是全方位配合企业,这里门道多了,有些事该睁只眼闭只眼,就要装聋作哑。比如,消防?工人的权益?出了纠纷,要站哪一边?你不能太较真,较真的话,企业家跑了怎么办。当然,我还要恭维他们,说现在是市场经济,无论怎么样,他们才是经济的掌舵手,不能叫他们觉得,企业家跑到父母官头上去了,这不符合我们传统国情。嘴上的恭维,是开胃菜,他们一个个胃口大得要命,简直欲壑难填,每个人嗜好还不一样。” 李秋屿说:“这难不倒你,你不就爱琢磨这事吗?” 赵斯同说:“他们某一位的夫人,喜欢玉镯子,这人倒没什么野心,但怕老婆,又爱老婆,一个镯子上百万,女人就是这样,容易被这些没什么价值的玩意儿冲昏头脑。你送她一个鸽子蛋,她可能要高兴地晕过去。” 他一点没醉,脑子清醒无比,很是得意的样子,了解各路人马秘闻,在李秋屿面前毫无掩饰。李秋屿想起之前的案子,有人空手套白狼,把当地政府骗得团团转,到手的巨额资金,最终经由香港,转移到了国外。这种人,看准了政府迫切想要发展经济的心理,并不高明的骗术,骗住了所有人。也许有人看出什么,但没法说,又或者甚至获得了好处,损失的不是个人,是政府,是财政。这样的事,在这片土地上不是个例,赵斯同的第一桶金怎么来的,李秋屿没有问过,他瞥了他一眼,包含审视。 “男人跟女人没区别,她喜欢玉镯子,跟他喜欢名人字画,都是一样的,都是要自己想要的,你跟他们有区别吗?好像也没有。” 赵斯同笑道:“这话说得可不好听,师哥,我不正是在践行你教我的理论吗?这世上的规则,是少部分聪明人制定的,其他人要做的,只是听从,他们自以为有思想,支持这个支持那个,也是被引导出的幻觉,一切都是设计好的,老百姓说到底,就是个好洗脑的群体。我跟他们不一样。” 李秋屿微笑:“跟谁不一样?老百姓,还是那些官员,官太太?” “都不一样。” “你把自己归为少部分聪明人行列了。” “难道不是?你以为我能瞧得上这些人?不是蠢,就是贪,做黄粱一梦罢了。” 李秋屿道:“你也在梦里,又蠢又贪。” 赵斯同惊讶着表情:“师哥以为我贪钱?贪什么珠宝古玩?” 李秋屿微微笑着:“你贪什么,自己清楚,永远不要觉得就只有自己是聪明人。” “你是?” “我什么也不是,我现在不过是会呼吸活着的生物体,跟一只虫子,一只飞鸟,本质上没区别。” 赵斯同一脸的恨铁不成钢:“你总是这样,一点活力都没有,那群蠢货都活得一身劲。” 李秋屿心不在焉:“兴许我们都是蠢货而已,都要死的,你到手的什么也带不走,人生下来,无非为死。你做这么多事,是因为空虚,我什么都不做,也是因为空虚。” 赵斯同突然狠狠弹了下挂着的蝴蝶,蝴蝶左右飞舞,李秋屿觉得有些妨碍视线,伸手稳了稳。 “这个呢?这个是你空虚吗?”赵斯同笑问道,“你现在可不是没事做,我在学校见到你侄女了。” 李秋屿没说话。 “她很有意思,嘴巴很厉害。” 李秋屿轻笑,他猜明月的直接伤害了赵斯同自恋的心。 “她只是个孩子,你要体谅她,她从小生活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心胸难免太开阔。人在城里呆久了,容易狭窄,不习惯面对她这样的人很正常。” 赵斯同饶有兴味看着他:“你对她评价这么高?说我蠢,说自己蠢,你这是还玩儿什么对比吗?” “你觉得你真能比得过一个乡野出来的孩子?” 赵斯同不屑笑道:“比不上,她是师哥的心头肉,我哪能比呢?” 他懒懒指挥李秋屿,“前面直行吧,不去酒店,到你家喝点醒酒茶,欢迎吗?” 李秋屿说:“你没醉。” “微醺,我是替你考虑,万一我半夜吐了窒息,死在你酒店多不好,给你惹麻烦。”赵斯同什么也不忌讳,他没忌讳的事,挑衅似的看着李秋屿。 “放心,死了我给你买漂亮花圈,你这么讲究的一个人,花圈一定得漂漂亮亮的。”李秋屿笑里带着点隐晦的恶毒。 两人一道从车库出来,赵斯同觉得空气很清新,心情也清新,他双手插兜,步子迈得轻快,李秋屿则像一道沉默的影子,长长的,落在地上。 “家里有茶叶吗?弄点喝。”赵斯同进家门瞧见一双小女孩款式的拖鞋,无声一笑,他趁李秋屿去泡茶的功夫,先是到他卧室扫了一圈,又到卫生间,李秋屿知道他在做什么,端着茶出来,说道:“你还是这么没礼貌。” 赵斯同大学期间去他宿舍,向来自由,像进自己寝室,他无孔不入,爱笑,出手阔绰,谈吐又好,大家都喜爱他。 “你允许的,”赵斯同对他笑,“你明知道我上来会干嘛,还是让我上来了。” 李秋屿笑得很文雅:“是吗?万一我另有目的呢?” 赵斯同笑着坐下:“你不会做什么的,我知道,你只有思想,没有行动。你的思想只用来武装别人,”他还是颇为自得的样子,“我才是替你行动的那个人,要做什么,也是我做。”赵斯同低头,深深嗅起茶香,他对光线、气味、颜色都很敏感。 第111章 李秋屿眼神复杂:“你没那个吧?” 赵斯同跟他默契十足,一下明白:“开玩笑,我绝不会让什么玩意控制我大脑,”他又狡猾笑,“我听师哥的,人的意志应该只能自己掌控,我不碰那种玩意儿,生活这么美好,你说是不是?” “要是我真吸,你会劝诫我吗?” 李秋屿笑道:“那是你的事,和我无关。” “你既然不多管闲事,今天找我干什么?”赵斯同端起茶盏,往书房来,李秋屿便跟上他。 书房不算大,书也不算多,很整洁,赵斯同笑着扫视一会儿,桌面有张露半截的纸张,压在书下,赵斯同眼疾手快抽出,上面是李秋屿的字迹,风清骨俊: 月亮月亮 幽幽空谷 少女少女 挽马徐行 这是诗人昌耀的诗,赵斯同惊奇地看他一眼,要笑,又不知怎么才能笑出来的样子:“你是来真的了?” 他这下太惊奇,完全不能相信。李秋屿轻拽过纸笺,重新压好,面不改色:“茶还行吗?要不要吃点水果?” 李秋屿到客厅,拿起茶几上鲜红的苹果,坐沙发上准备削苹果。 赵斯同尾随出来:“你还真是因为李明月跟向蕊分的手。” 李秋屿专心地,慢慢地削起苹果。 “当然了,她现在跟着我比跟你快活,跟着你,除了空耗青春,什么也得不到,我就不一样了,我能给她找更好的出路。” 李秋屿抬了下眼。 赵斯同轻描淡写:“你也算帮了我一个忙,向蕊确实漂亮,不是一般的漂亮,这样的女人带出去,鱼儿就会自动上钩。有人喜欢老古董,有人就喜欢新鲜漂亮女人。” 李秋屿动作慢了:“不要太过,她是有正常家庭的人。” 赵斯同讽刺一笑:“你待城市久了,也狭窄了,漂亮本来就是她的资源,我帮她利用这个资源而已,从某个角度来说,我是她的贵人。没有我,她一辈子也没机会跟高官达贵产生交集,她的漂亮,只能白白流逝,最终嫁个什么样的男人也未可知。” 李秋屿继续削水果,力度很重。 “我说了,她是个正常人家的姑娘。” 赵斯同一脸无所谓:“那又怎么样呢?你后悔了?她那个家庭,也就是普通家庭,她没资格做梦阶层晋升吗?师哥,你这有点看不起人了。” 李秋屿垂着眼睫:“你在毁她。” 赵斯同笑了:“不是我,是你,你对不该有感情的人有了邪念,抛弃了女朋友,现在来指责我,你怎么不劝住她呢?我了解你,你只会眼睁睁看着事情发生,你知道你也不会做,如果说你觉得我坏,那你,是帮凶。” 李秋屿的苹果削得非常好,从不会断,是完整的几圈果皮。他抬头看了看赵斯同,赵斯同觉得这眼神新颖,李秋屿不轻易嫌恶别人的。 “我说错了?”赵斯同拿走他手里苹果,咬了一口,在客厅里闲闲踱步,“我永远自洽,不会苦恼任何事,你就惨了,总是想的多,做的少,你现在就缺我推你一把,迈出第一步,想要李明月?现在还很刺激的,她没成年,等到成年了就没这么刺激,时间可不算多了。”他坐到李秋屿身边,像是低声密谋,“你这人,有时一点道德感没有,有时包袱又太重,师哥,我可以帮你,把那孩子弄过来,你以为你来真的了,其实不是。” 李秋屿也微笑着看他:“那是什么?” 赵斯同暧昧道:“还是肉/欲作祟,这是种非常新鲜的体验,你需要刺激。你说服自己是动了真感情,等你迈出那一步,发现跟往常没区别,不信吗?我可以帮你,不用你动脑筋,没有一丁点风险。” 李秋屿看着他,眼睛深邃,像一片汪洋。 “一个最正经的女人,到了夜里,都可能变成荡/妇,你对人了解还是太少了,对自己也不够了解,人总爱美化自己。”赵斯同不无得意。 李秋屿点点头:“说得好,你已经登峰造极,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这要问你,要吗?我周末就能帮你办到,但怎么让小女孩觉得你这是在爱她,要看师哥的本事了。” 李秋屿的眼睛真黑,黑得浓重,久久凝视着他,赵斯同笑笑的又去咬苹果:“味道不错。” 苹果突然滚落在地,赵斯同被李秋屿反手摁在了沙发上,他这样高的人,这样结实的人,叫李秋屿压制得毫无反抗之力,动也不能动。 沾满果汁的刀刃,在他脖颈上划了划,非常凉。 这是一瞬间的事。 “我想你可能也是不够了解人心。”上头传来李秋屿的声音。 第53章 刀在赵斯同的脖颈上…… 刀在赵斯同的脖颈上来回抹着,他呼吸急促,知道李秋屿是来真的,他敢,赵斯同非常确定。李秋屿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是丧失理智,头脑十分清醒。 李秋屿不紧不慢,像方才削苹果那样,人若看见,没有一个不讶异的,他完整地控制着自己的情绪。赵斯同身体颤抖,前方是沙发舒软的布,他一半脸陷里头,挡住了一些视线。 他又恐惧又亢奋,他可不舍得死,活着太好了,赵斯同巴不得活过王八,他起小就理解秦始皇。现代人觉得求长生不老太可笑,他们愚蠢,压根不懂一个人,一旦拥有无上权力,剩下的,只有永生值得追求,谁不想试一试?万一成功了呢?唯物主义不过是自我的一种投降,对世俗的投降。他诧异自己这个档口,还能想起小时候的心情。他谁也不佩服,除了李秋屿和自己。 可李秋屿居然能到这个地步?太叫他刮目相看了。 赵斯同小心翼翼动着眼睛:“师哥,至于吗?我不过说说而已,我知道你敢,我的意思是,咱们没到那个程度,对不对?” 刀面似乎抹干净了,李秋屿停在他动脉上,他身体好,血管粗壮。李秋屿清楚这世上最不想死的人,就是赵斯同了,他出奇地怕死,怕老。 “我现在知道了,你对她没那个意思,师哥,你要是真没那意思,我又怎么可能做什么呢?伤害她,就是伤害你,我不会这么做的。” 赵斯同示弱了,李秋屿声音平静冷淡,刀子依旧:“你不是怕伤害我,你一向把自己归为聪明人,想干什么,不用我点破。” 赵斯同咬咬牙:“对,但不管我的动机如何,我绝对不会做让你想去死的事。” 李秋屿居然认可:“我死了,你就失去最重要的观众了。” 赵斯同闭了闭眼,非常难受,他自小锦衣玉食,生活舒适,什么苦头都没吃过,这样窝在沙发里,下一秒就能送命的滋味,简直无法忍受。 “所以你应该明白,既然你都这样了,我肯定不会伤害李明月。我想说的是,师哥,你在我人生里真的扮演过很重要的角色,你不必把我想这么坏。” 第112章 李秋屿道:“话不全真,也不全假,你从我这儿学的东西就不必卖弄 了。” 赵斯同心想,他怎么还没挪开刀,混蛋…… “那好,我问你些事,你敢不敢全部讲真话。”他知道李秋屿从来不会无法面对旁人,只会无法面对自己,李秋屿是个不在意外界评价的人,他只在乎自己怎么看自己。 他深呼吸一口,“李明月这个事,你敢说,你对她完全是纯洁的,把她当孩子,没有过一丁点杂念?” 李秋屿淡漠说:“你希望我有,不管我有没有,你都会当成我有,赵斯同,你对我的幻觉持续太久了。你一直没搞清一件事,人心多少都会有冒恶念的时候,世上无完人,区别在于,有人叫恶念死在石板,有人给它提供肥沃的土壤。” 赵斯同一阵恼火,仿佛李秋屿背叛了当初的自己。他真想讥讽他,你还是美化了,怎么现在反而不敢承认灵魂里最阴暗的部分。但这个时候,这些话,不能再说,赵斯同倒不是怕刺激李秋屿。 刀贴肉变得温热,离开人面,很快又会凉下去,赵斯同觉得脸上一轻,他脖子都快断了,不大确定李秋屿会不会突然再来一下,他真是怕了,李秋屿的力气远超常人。 李秋屿无事发生一般,他看起来太平静,赵斯同慢慢坐起,发现刀子离开了李秋屿的手,水亮亮的,躺在茶几边缘。很快,他整个人瘫在靠背上: “让我缓缓。” 李秋屿似乎没这个打算:“乔老师很不容易,应该受过苦,你这样对一个本就不算幸运的人,也过了。” 赵斯同对他知道这件事,丝毫不意外,他脑子依旧灵活无比:“你跟我说这些,为的是李明月,是关心乔胜男吗?你一是怕我通过乔胜男对她做什么。二来,即使我不做什么,乔胜男是学生心里很有威信的老师,教学优秀,一旦她有什么事,会影响教学,影响明月的成绩。” 他说的第二层,李秋屿本没想过,自认为没想过,赵斯同把他意识之下的东西说出来,李秋屿便在刹那间厌恶起自己了。他不好,一点也不好,他嘴里说着人在受苦,其实乔胜男受不受苦,不关他事。 “我至少比你坦白,比大部分人坦白,世人总拿冠冕堂皇的借口,掩饰真实所想,无非是个人利益的事。”赵斯同像是很不屑,“我是喜欢过所谓堕落的生活,我喜欢漂亮女人,喜欢钱,喜欢美食,喜欢华服,喜欢享受一切,这不是每个人的欲望吗?我就要一条道走到黑,我有能力践行,就是坏人,你们心里想想,就是圣人。” 李秋屿点头:“你对自己的认知还是很清楚的,你那是喜欢吗?你不喜欢乔老师,你喜欢的是,看别人堕落,而不是自己堕落,你本来就在最底下了,还能往哪儿堕?” 赵斯同终于能露出点笑了:“好师哥,我是个纯粹的人,可惜你不是。” 李秋屿还是安稳如山坐在那儿,像是沉思,他习惯时时刻刻拷问自己,精神先于身体瘫痪。坦白的恶,虚伪的善,听起来像一对孪生子,没一个好鸟。他审视起赵斯同,自作孽,不可活,但赵斯同如果真的死了,也是他李秋屿的一部分死亡,他必须承担……他完全可以找个录音笔,引导赵斯同,把他的一切曝光,为什么没这么做?人永远无法完全认清自己的内心,它太深,太幽暗,灵魂间全是褶皱。 他看赵斯同的眼神,非常复杂,赵斯同猜不透他在想什么:他现在的生活可以说是无灾无痛,太平得很,可坐在那儿,却像个受难者,没有任何一种生活能叫他满意似的。赵斯同目光停他脸上,又觉得他此刻心不在焉,像是对任何话题都不再感兴趣,突然沉默下去。 “你放心,我不会对李明月怎么样的,我怕死,真是怕死了。”赵斯同不知道李秋屿听到这句话没有。 门大约是响了一声,屋里静了,李秋屿拿起那柄水果刀,刀刃锋利,他观察了一会儿刀子,又放回去。人和这刀子,又有什么区别呢,都是一样“物”而已。他突然有些烦躁,要管李明月,要管乔老师的事,似乎对向蕊,也还有必要谈一谈,他为什么要管这些呢?跟他有什么关系?他为什么跟这些人牵扯上了?这些都无聊,都没意思,厌倦透了。 李秋屿目光停滞,到很晚才躺到床上休息,几个小时后,他恢复正常。 周末他去学校接明月,学生们骑着自行车,铃铛一直响,他们像放出来的动物,倾巢而出,再四下流散,明月混在里头,穿着校服上衣,高马尾一甩一甩的,脑袋怎么这么圆呢?学生们真多,李秋屿比较了其他的女孩子们,没一个有她脑袋圆的。 “最后一节体育被乔老师要了,还拖堂,所以我们班出来晚。”明月跑到他跟前,话刚说完,李秋屿已经跟后头的人打招呼了。 是孟文珊,明月喊了句“孟老师好”,孟文珊看看她,微笑一下,跟李秋屿聊了几句,李秋屿摸着明月头顶,像做家长的一样,问她的学习情况,孟文珊一笔带过:挺好的。孟文珊压根不爱谈李明月,她不喜欢这孩子,但一个大人,去讨厌一个少女,又没意思。 “爸爸让我留意着学校有没有新进的年轻老师,说给你介绍,你还别说,这学期来了个研究生,蛮内秀的女孩子,要不要见见?” 明月看孟文珊怪高兴的,她不高兴。 李秋屿笑道:“谢谢你操心,以后再说吧。” 孟文珊道:“什么以后,你以为自己还小啊?”她笑着嗔他一眼,习惯性往上挎了挎包,声音很柔和,“改天一块儿吃饭,有话跟你说,先走了。”她看也没看明月,明月是学生,似乎也没有看的必要。 “你想跟人谈恋爱吗?”明月问道。 李秋屿说:“不是说过了吗?不谈。” 明月阴阳怪气啊了一声:“你要是想,找我们庄子的媒婆,她能一天给你安排见十个。” 李秋屿笑了:“十个?能见完吗?” 明月说:“能啊,打工的就趁过年那几天见,有的人,一个年关见了三十多呢,媒婆的嘴,都是骗人的鬼,你不要相信孟老师,她说人内秀,其实就是长得不好看。” 李秋屿道:“你怎么知道的?” 两人说着话,走到小摊前,特别挤,学生停下来买吃的。李秋屿在她后头,两手握住她肩膀,一点点往前挪,明月仰头看他:“你不信的话,就去见,你只喜欢漂亮的,我知道,因为我也是。” 李秋屿垂着眼:“这不大对吧,不看人品吗?” “那就脸好看,人也好的。” “要是找不到怎么办?” “找不到就不找,反正除了谈恋爱,有意思的事还很多。你一定要听我的意见,找一个哪儿哪儿都好的人,没有就别老想着谈恋爱了。” 李秋屿失笑,两手在她耳垂上轻轻一拧:“不好好念书,都想什么呢?” 明月道:“你听不听我的?” 第113章 “听,听你的。” 路边有人卖松子,上头写着“东北松子”,明月瞅了两眼,她没吃过,李秋屿便过去问问,摊贩说,这没泡过柠檬酸。他满脸堆笑,卖力地推销:“我这就是样儿不大好看,没人的光溜,你只管吃,绝对健康。” 李秋屿没问价,也没讲价,叫人称点儿,这人装了一铲又一铲,明月拦住他:“哎,哎,太多啦!”李秋屿笑道,“没事,吃不完回头分给同学。” 两人买了松子,到车里吃,明月手指甲秃秃的,李秋屿剥给她吃,他剥一颗,她吃一颗,是怪香的。李秋屿自己也吃,好像他不觉得这松子香,明月发出了赞叹,他才尝出那点香味。 “这人肯定高兴,咱们买了他这么多松子,高兴坏了。”明月说着,又改了口,“你买了他这么多松子。” 李秋屿笑道:“就是咱们买的。” 明月笑笑,望着他,心道这个人总叫旁人高兴,他自己却不见得真高兴。 “他也许回去跟家里说,今天有泡生意特别好,因为他遇着了你,我发现,人一遇着你,就能发生好事,你自己就是好的。” 李秋屿有心事,直觉告诉他,明月这话完全反了。 “不是我,如果我身上被人看出有那么一点点的好,其实他们是看到了我的保姆。” “就是你,她不在了,你这么说,她肯定要伤心的,我敢打赌,她也觉得你好,你不该说叫她伤心的话,这样想都不行。” 李秋屿一颗颗剥着松子,放纸巾上。 “她管教你吗?” “管教,她不识字,到邮局取钱,或者给人寄信,都要带上我。她的经验,跟你一样,都是眼见的亲身经历过的,她没文化,却总能说出最有道理的话。” 明月想到杨金凤:“我奶奶也没什么文化,她教导我跟棠棠,她是讲道理的人。” 李秋屿说:“你奶奶很正直,把你教导得很好。” 明月情绪突然低下去了:“她身体不好,在家一直喝药,院子里药渣多的很。她自己夏天还去山上刨草药,她自己说,这么些药,都够喂一头牛的了。你知道牛能吃多少草吗?” 李秋屿放下松子,很郑重说:“我带她来看看吧,这样拖下去不是办法,不管什么病,到城里来看看先诊断一下。” 明月也有些犹疑:“等我放假,我问问奶奶。她不爱来城里,也没来过,我听八斗叔说,我奶奶害怕,你要是不去,本来是叫八斗叔送我的。” “害怕什么?” “害怕城里大。” 李秋屿道:“没关系,怕也不要紧,我会带着她。” 明月自语道:“为什么好医院,好医生,都在城里呢?我们什么也没有,小病不看,大病等死。” 李秋屿没法回答她,他之前的心情又消逝了,没有烦躁,没有无聊,他要管她的事,他没法不管,开了那个头,他和赵斯同一样,一条道要走到黑。 “这件事,我会帮你的,你不要太担心了。” “那我们家欠你更多了。” “咱们不说欠不欠,我跟你之间没这个词。” 明月心里发热,她正不知道说什么好,见窗外乔老师匆匆过去,她穿了件薄风衣,人很瘦,衣裳荡得厉害。李秋屿也瞧见了,思忖起来,却听明月说: “我觉得,孟老师喜欢你。” 李秋屿不知她思维怎么跳跃这么大,条件发射般否认:“不可能,胡说什么呢?” 明月认真说:“我就知道,她喜欢你,不是朋友的喜欢,是想跟你谈恋爱的喜欢。”孟老师对他的笑,看他的眼神,明月现在全看得懂,尽管克制。 李秋屿哑然:“你怎么知道的?”他低头继续剥一颗松子,明月的脑袋忽然凑了过来,张嘴去叼,几乎是含住了他手指,她的口腔温暖,湿润,李秋屿抬眼看看她,她也没松口的意思,眼睛告诉他:她就是知道那种感觉。 李秋屿轻轻一挣:“不嫌脏。”手指上全是她的口水,他并没擦,那点唾液像是风干不了,触感永在。 第54章 一到周末,明月跟李…… 一到周末,明月跟李秋屿两个就像寻常过日子的一样,李秋屿买菜,烧饭,这儿成了明月另一个家。这家非常舒服,没有旁人,屋里放着的,摆着的,除了李秋屿的东西,就是明月的东西,她特别满意。 沙发垫子新换了一套,明月问旧的呢,李秋屿说扔掉了,她觉得这行为浪费,垫子好好的,又软和又干净,她崴脚时,垫子温暖着她,现在却被李秋屿一声不响丢开。 “不好好的吗?” “该换新的了。” “你下次扔东西能不能跟我先说一声,你不要了,我带回家去给人用。” 李秋屿从厨房里出来,笑道:“谁要?铺沙发吗?旧东西给人不好。” 明月说:“不一定铺沙发,用处可多了,有人家里像样的床铺都没有,收破烂的许老头家就是,要是送他,他肯定高兴,能铺他的床。你诚心送他,就不是伤人的自尊心。” 李秋屿道:“下次一定提前跟你说。” 新沙发巾是好看的,还有配套的靠枕套子,印着白色小猫,明月抱起靠枕,叭叭亲了两口,真柔和啊。她在沙发上滚来滚去,又爱上新的东西了。 味道也好闻,香气蓬蓬的,像叫太阳晒出来的。李秋屿吃完饭,要看会儿新闻,明月很自然地枕他腿上,望着天花板喟叹:“我小时候就这么枕爷爷腿上睡觉的,我干什么,他都夸我,不像奶奶,奶奶从不说我的好。” 李秋屿的脸叫电视屏幕映着,一手撑着下颌:“你奶奶其实很为你自豪,不爱说而已,每个人表达感情的方式不一样。” 头顶的灯,是这样素雅、简洁,墙壁雪白,屋头也没有洞……她家的石头房子,墙上留个洞,太阳光会直直照过来,灰尘浮动,尤其冬天最明显……一切都好,家里房子是好的,这儿也是好的,世上所有都是好的,明月心里一阵热流,她处于莫名的感动中,她热爱当下的日子,日子里的人、动物,植物,万物,没有这样的热爱,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 李秋屿跟她商量起接杨金凤的事,明月回神,说:“这会家里忙得很,要收要种,还要防着喜鹊偷吃花生,它们胆子大的要命,能用它的长嘴,把口袋都给拉走!” 李秋屿笑说:“喜鹊这么刁钻的吗?” 明月道:“你以为我讨厌喜鹊吗?一点也不,只要别偷我们太多,可以请它吃几颗。我小时候想过一个问题,现在也没想通,人把对自己有好处的叫益虫,有坏处的叫害虫,可是动物能知道什么呢?它们才不懂好坏,饿了要找吃的,冷了要找暖和的地方睡觉,这是它们的本能,它们压根不知道自己是好的,还是坏的。所以,有一次,我看见夹子上夹到只老鼠,它恐惧地挣扎着,我竟然同情它。但夏天的时候,死绿头苍蝇爬馒头,我又觉得真恶心,想拿杀虫剂把它喷死。为什么我这么矛盾,一会儿同情,一会儿憎恶?” 第114章 她忽然抓住李秋屿的手盖住眼睛,叫嚷着,“不想了,我总是想些有的没的,有时我也搞不懂我都在想什么。” 李秋屿笑着,顺势摸起她脸蛋,很轻柔:“因为你天生爱思考,你说的没错,万物本身没有是非好坏之分,除了人类,除了人类有罪外,其他生灵都没有好,也没有坏,只是生存。” 他想起童年的那只白猫,被无知的孩童,残忍打伤,慢慢死去。忠诚的狗,被主人卖掉的那一刻,还在摇尾。除了人,万物都没有能力行大善,也没有能力作大恶。当然,万物也成了人类的旁观者,它们绝对无法理解人类的这一套东西,李秋屿少年时期,便觉得自己已经不是人类,他宁愿当旁观者,既然是旁观,就无所谓善恶了。 “有罪我也想当人,”明月的脸贴着他掌心,“只有人才能有思想,有精神世界,我努力尽量不让自己有罪,不做不好的事,”她睁大眼,温柔又高兴地往上去瞧李秋屿,“你是想做人,还是当别的?我们小时候讨论过这个,有同学说想当鸟,我从没想过,我只想当人。” 李秋屿的手指在她光滑肌肤上流连不已,像是抚摸无辜的羔羊,羔羊一定是纯真善良的。 “我现在是想当人的,要不然,没法跟你说话了是不是?” “有不想当人的时候?” “有吧,什么都不想做的时候,连人也不想当了。” 明月一骨碌爬起来,挠他胳肢窝:“你什么都不想做也不要紧,我就逗你笑一笑,看你笑不笑?” 李秋屿往后掣身体,笑起来,明月还在往他腋下乱抓乱挠,他笑着阻止:“别闹了。”明月坚持偷袭他,想要看他笑不停似的,李秋屿捉住她,稍微用力,她便伏他腿上不能动了,他轻轻朝她屁股打了两下,“还敢不敢?” 明月脸上涌满血:“你放开我,弄疼我啦!”她胸部膈在李秋屿大腿上,有些疼,又发窘,急得大叫,李秋屿很快松开她,明月脸已经绯红一片,抓起抱枕,紧紧搂在怀里。 两人对视着,明月脸上的火越烧越重,她忽然狠狠地拿抱枕砸李秋屿,他头发都乱了,却也只是笑笑,弯腰捡起来:“闹腾半天,也差不多消食了,学习去吧。” 明月绷着脸,又噗嗤笑出来,指向抱枕:“你喜欢小猫咪是不是?才买这个。” 李秋屿说:“算是吧。” “那你为什么不养猫?” “喜欢不一定要养。” “那你喜欢白色小猫?” “我只注意过一只白猫,很好看,浑身雪白,它干干净净的。” 明月冲他招招手:“你过来。” 李秋屿笑着走近:“又干什么?” 明月一下搂住他脖子,对着肩膀咬,李秋屿被刺激的痉挛了一下,明月还在咬他,咬住又松口,松口再咬住,齿尖力度始终不大。 李秋屿放任她一会儿,闭着眼,衣服都叫她咬皱了。 “我是小猫,小猫就这么爱咬人。我咬你,你怕不怕?”明月心里总有股冲动,想碰一碰他,挨一挨他,跟他瞎乱,恨不得长他身上。 李秋屿缓缓睁开眼:“怕,我看你是小狗。” 明月指甲在他手背上划过:“我还要抓你。” 李秋屿低头笑:“胡闹,快起开。” 明月的手扒到他胳膊上:“哎呀,我的爪子被你衣服勾住啦,拿不掉。”她笑得整个人立刻倒他怀里去了,李秋屿抱住她,她软软的,一直在笑,李秋屿扶稳她: “好了,好了,我还要回酒店一趟,做功课吧。” “那我要先睡,谁知道你什么时候回来。”明月负气说道。 李秋屿笑道:“要是困的话,就先睡。”他急匆匆出门,像是时间很紧。 明月一个人在家做卷子,一科又一科,她非常喜欢数学和物理,觉得有意思,跟读小说是两种有意思。不用动感情,而是钻到一种缜密严谨的逻辑体系中,这是相反的体验。她也爱理科班的老师们,她现在处于一种什么都爱的状态里,生活特别美好。 她做完卷子,偷偷溜到李秋屿的卧室,把他衣柜里的衣裳闻个遍,才躺到他床上去。他很爱清洁,枕头非常清爽,不像她见过的那种,泛着黄印子,油油的,只看一眼就臭死了。李秋屿的东西上,常年带着好闻的味道,他没任何不良嗜好。明月又爬起来试了试他的大衣,她问过他,冬天穿这个不冷吗? 大衣特别暖和,摸起来也舒服,她跟老鼠似的,把李秋屿衣柜弄乱了。明月躺他床上睡着了,被子轻薄,却一点也不冷,李秋屿回来后,见她在自己床上,睡得很熟,叫都叫不醒。他也只轻喊了一声,明月没反应,李秋屿弯下腰,两手撑在床上,近距离注视着她,他把她额头边的碎发抚了又抚,无声看了许久。 李秋屿在沙发上睡了一夜。 明月第二天一点不觉得不好意思,反倒得寸进尺:“你的床可比沙发好多了,被子也暖和,你自己用的都这么好,却叫我睡沙发。” 李秋屿无奈笑说:“你自己要睡沙发的。” 明月理直气壮:“我以后要睡你的床,有助于我睡觉,我睡好了,才能学习好,你叫不叫我睡?” 李秋屿说:“你想睡哪儿都可以。” “还有一点,”明月鼓着腮,很严肃,“你的床只能咱俩睡,你平时睡,我周末睡,要是有旁人再睡,我就不高兴了,我不高兴,就会影响学习,你能不能答应我?” 李秋屿问:“还有什么条件吗?一块儿说完,我都能答应你,只要你能安心学习。” 明月说:“暂时没有了,等我想到再提。” 她完全霸占了李秋屿,心理特别满足。到了学校也是高兴的,她有时会发呆,想起李秋屿,脸上露出一种柔和的、迷醉似的笑容,乔胜男注意到她了,一眼看透她的状态。 乔胜男已经知道是谁带给她这种影响,她对李秋屿,本来没那么多联想的。李秋屿是个很温文的男人,说话、做事,绝对不会让人对他有任何不好的观感。乔胜男在去年冬天见过向蕊,向蕊来接明月,她知道这是李秋屿的女朋友。他这样的男人,眼光高,挑挑拣拣,仍在谈女朋友不算难理解。 可现在不一样了,一旦进入疑邻盗斧的状态,怎么看这人,怎么觉得他可疑。乔胜男用一种迂回战术,先找她的同桌谈话,一个很寻常的女孩子,不内向,也不外向,她如实告诉老师,李明月一到周末特别高兴,要回亲戚家。 乔胜男又找了张蕾,她早知道两个孩子的户籍地,同属乌有镇。她希望了解下李明月到底有没有这号亲戚,张蕾心里吃惊,乔老师原来知道她的信息,这个老女人……真够阴的,没事关注人户籍地做什么。张蕾对乔胜男非常厌恶了,她得不到她的喜爱,无所谓了,她得到了比乔胜男资质好一万倍人的青睐。赵斯同许诺学生们,考得好,暑假便能去北京上海那样的城市旅行,他慷慨,风趣,跟学生们说话一点架子没有,跟着他,能上报纸,能见世面,这都是实打实的好处,乔胜男这样的古板女教师,什么都没有。 第115章 张蕾回过头看高一时的自己,觉得真是幼稚,她对老师这个群体也没任何想象了,哪怕是重高的老师,也不过是群穷酸秀才,跟赵斯同这样的比起来,普通得不得了。 面对乔胜男的问话,张蕾说:“乔老师,我只告诉您,您千万别说是我讲的,李明月家庭条件很差,她父母在外打工从不回家,她以前靠她奶奶卖豆腐念书。大概是初二的时候,我们听说,她有个城里亲戚,以前从没听说过,就是之前来接她的那个男的。” 这么早,乔胜男惑然不已:“初二?初二开始就是李秋屿资助她念书了吗?” 张蕾说:“好像是的,不过我后来转学不清楚了,但有件事,我偶然听说,这个人其实不是她亲戚,这人在镇政府登记过,是我跟我妈去那儿办事听人正闲聊说的,只听人这么一说,具体是不是我不好下定论。” 乔胜男没能力去调查李秋屿,也没时间,张蕾不知道她问这些干什么,小心试探着:“但李明月自从有这人资助后,明显跟我们不一样了,她用的东西,都是好的,”她做出同学间羡慕的情状,“我们那时都开玩笑说,有这样的亲戚就好了。 乔胜男一下想起办公室里的一次闲聊,不是她,是别的女老师,说李明月头上戴的发卡像什么品牌……她没在意,也不了解品牌,此刻电光火石似的,对上某种信息,一个成年男人,要想诱引一个少女,简直太容易了。倘若这男人再有钱财、一定地位,表现得彬彬有礼,十分亲和,十几岁的少女除了对他崇拜、爱恋,几乎没第二条路可走。 她很快找来明月,趁着体育课。明月不喜欢体育课被占,她想跑,想跳,人家都在那自由活动,她只能被乔老师叫到一边谈话。 秋风起来了,乔老师脖子上系着条丝巾,颜色亮眼,她的头发上、身上,全是陌生的香气。学生们慢慢习惯她打扮,便不再像最初,她一现身,就哇一片。乔胜男不喜欢拐弯抹角,她要明确的答复,直接问李秋屿跟明月到底什么关系。 “我这边了解到的,他不是你表叔。” 明月心虚,却要跟李秋屿一块儿守秘密的:“是我家亲戚,关系有点远,本来都不走动了,后来因为我奶奶供我念书困难,又联系上的。” 她说的平静,一点不像会撒谎的孩子,乔胜男听不出什么破绽,心里继续疑惑着,孟见星打她们身旁跑过,带起一股风,他来捡滚圆的足球。 乔胜男说:“不管是不是亲戚,都要注意,别说表叔,亲叔亲爸都可能会猥亵女孩子,这种常识你要有。我看你一到周末往亲戚家去,很不合适,如果是人家有女朋友,你去了不 方便。如果他是一个人住,你更不能去了,有一定风险。” 明月嘴里嗯嗯应着,完全不当回事。 乔胜男说:“你不懂避嫌,你这个表叔这么大的人了,却也不懂,这就很值得怀疑。” 明月听得心里不舒服,乔胜男留心她神情,也不舒服了,显然,这女孩子是听不进去的,她陷入了什么,乔胜男心知肚明,因为自己也身处其中,但这怎么能一样呢?自己是成年人。 “你仔细想想是不是,他可以关心你,带你买两件衣服,吃个饭,都没问题,可把你往家里带,如果对你做出点什么,你跑得开吗?瓜田李下,是要避嫌的,他肯定懂,懂却不做,这是什么心理呢?” 明月一句话也不说,她晓得乔老师没说错,但很抗拒,她就喜欢跟李秋屿呆一块儿。乔老师的话又让她烦躁,懂却不做,什么心理?她哪儿能知道,两人认识几年了,李秋屿又没跟她亲嘴儿,明月只能想到这,她心里不停给李秋屿找理由,他只是个好的,就这么简单。 “他有没有对你做过什么?”乔胜男又问她,“比如,碰你什么地方,我知道说的太直接,你可能会臊,会想老师怎么这样,我是关心你。” 明月斩钉截铁:“没有。” 乔胜男语重心长:“没有最好了,正常情况下,一个大男人,不能随便碰女孩身体部位,就是亲爸也不行,要是碰了,就是心怀不轨,可能先摸摸头,摸摸脸,这是试探,见你不拒绝,会进一步,这都有活生生案例的。李明月,不管他是不是亲戚,你得记住,你是来好好念书的,一定注意保护好自己,有什么问题,你随时来找我,不要怕。” 摸摸头,摸摸脸,这是试探……明月心咚咚跳,这是吗?她小时候跟李万年很亲近,李万年抱她,用胡须扎她,给她暖脚,手把手教她做小玩意儿,她的童年刚结束,李万年的一生也结束了。她没再跟异性肢体接触过,除了李秋屿,她总把那些当作是好的。 现在乔老师告诉她,这是试探,明月极其不高兴,她一边晓得乔老师是关心她,一边又厌恶这种关心。 她心事重重地离开操场,不晓得孟见星找乔老师了,他听见点什么,主动告诉乔胜男,他见过李秋屿对明月动手动脚。 “就这么搂她肩膀,我看着第一感觉就是不好。”孟见星虚比了个动作,乔胜男惊疑,她对孟见星观感也不好,不急着表态。 “乔老师,我也提醒过李明月,她不听,她什么都听李秋屿的。她崴脚那阵,我就知道了,他说什么她信什么。” “什么都听李秋屿的?” “对,老师的话都不如李秋屿的话管用。”孟见星充满了希望,他觉得,乔老师也发觉这件事,那真好,李明月有救了。他不能告诉乔老师,李秋屿这人有多败坏,还曾试图抢他爷爷的家产,总之,李秋屿是个道貌岸然的小人。 乔胜男很不痛快,她没争过一个男人,她苦口婆心,谆谆教诲,比不上一个男人几句话,就叫一个孩子迷了心智。她这下全信了赵斯同,他说的并不露骨,非常隐晦,他说她是聪明女人,一定不会看着这么好的学生出问题,那太叫人心痛。乔胜男现在就心痛,她一定要从李秋屿那把明月夺出来,重走正道。 第55章 李秋屿在找乔胜男之…… 李秋屿在找乔胜男之前,不抱任何希望,未曾开口,已先疲惫,他知道她不会听,一切徒劳,但有什么力量催促着他必须去做。包括对向蕊,向蕊现在完全过着一种远超她收入水平的生活,她本来就简单,喜欢追逐感官享受,这是为人的本能,他没法指责她,这跟他也没关系。 乔胜男几乎和向蕊是一对相反的人,她像清教徒,苦行僧,对别人严苛,对自己更甚。这样的人一旦燃烧起来,摧枯拉朽,仿佛是荒原上的野火,她又极其固执、自我,谁也不能撼动她认定的观点半分。 他约乔胜男时,乔胜男仿佛一点不意外,李秋屿也懂她的不意外。乔胜男从不收家长礼物,不赴饭局,她愿意跟李秋屿在一家咖啡店坐下来,是第一次。 第116章 “李先生,今天约我出来,可能会跟我说什么,我大概清楚。” 李秋屿点头:“想必赵斯同早给乔老师打了预防针。” 乔胜男道:“别盯着我的事了,我不想探究你是怎么知道的,但我跟谁谈恋爱,都是成年人之间的事,你说对不对?” 李秋屿多余:“既然乔老师这么说,我在这显得多余了。” 乔胜男有点讥讽:“多余是小事,道德败坏,或者是到犯罪的程度,就是大事了。我了解男人,尤其是擅长伪装的那一类。” 李秋屿耐人寻味一笑,他搅动杯子:“乔老师,我一直很尊重你,我今天来,不是为了听你挖苦我的。当然,这是你的自由。既然你说话直接,我也应该坦率。你身为老师,优点很多,但作为女人,可能吸引力寥寥。你有没有想过你靠什么吸引他,深邃的思想吗?恐怕你的思想,既不深邃,也不新潮,有人稍稍迎合,便会让你觉得受到了理解。迎合各种各样的思想,投其所好,本质上是一门生意,什么人最擅长做生意,乔老师一定知道。” 她挖苦他,李秋屿却没挖苦她的意思,他平静、客观地作出了评价,他说出真话,瞬间得罪了人。乔胜男心里动怒,极度的自尊让她手微微颤起来。 “你很深邃吗?你不过是个男人,男人脑子里想什么,我倒是知道,你们总是自以为是,真理都在你们手里,女人没有思想,只是一种工具。你跟我无论说什么,改变不了你的本质。” 李秋屿知道赵斯同是怎么接近她的了。 乔胜男继续道:“我听李明月说,你家里藏书很多,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最多,听上去,你好像很有深度,是个文化人。这个作家号称是最伟大的作家,写的书,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在我看来,他不过就是个男人,和所有男人一个样,笔下的主人公再有深度,再有思想,成天考虑什么灵魂、救赎、命运、宗教,也还是个男人,他为什么不找个女人来承担表现他高深思想的任务呢?什么人性的深渊,思想的复杂,全都是男人的事,除了妓女和圣女,他还会写什么样的女人?这不也正是你们现在的想法吗?一句话总结,你们是男人。”她克制着激动,极力压低声音,不屑和愤怒同时倾泻。 李秋屿安静听完,道:“乔老师的话不是全无道理,但这个作家笔下的男人,也只是承载他思想的工具而已。” “那为什么不找个女人呢?哪怕是工具,女人都不配做。” “看来我刚才的话武断了,我为之前的话表示歉意。” 乔胜男丝毫不领情:“想必你也不是来跟我讨论文学的,说点现实的吧,你想来劝我什么,不要跟赵斯同搅合一起?你是出于什么立场来劝呢?怕我影响上课吗?确实有你这种人,劝女老师晚一点怀孕,把高三毕业班带完再怀。” 李秋屿说:“我只说事实,你刚才也说了,男人都自以为是,那么你对男人来说,可能就没那么重要。但你对学生们很重要,你是他们的好老师,是他们求学路上的重要角色。我对你没任何偏见,人在这个社会上要扮演很多种角色,能扮演好一样,就非常了不起了。你在学生们身上花时间,比花在男人身上,要更可靠。” 乔胜男努力平复着自己,冷笑不止:“听起来很像人话,可惜你做人和说话南辕北辙,我本来觉得,你在男人堆里待人接物还算有点样子,知人知面不知心。” 李秋屿始终情绪很淡:“承蒙您之前高看,我想今天不管我跟你说了什么,你都会对明月照旧,这点我一直心存感激。既然话不投机,我们就结束吧。” “我会更关照她的, 以免她误入歧途。”乔胜男内心平复不下来,她的思想,既不深邃,也不新潮,这话狠狠刺激到她。她咖啡没喝,却坚持到前台,付自己的那份,李秋屿在身后看着她,尊重她的意愿。 乔胜男大力把门推开,李秋屿跟着出来,“乔老师,你辛苦这么多年念书打拼,不要毁在一个男人手里。” 乔胜男转头:“你但凡有一点良知,不要去毁一个有前途的好孩子。” 李秋屿不作任何解释,他不觉得她说的对,也不觉得错,他对今天的谈话早有预感,自己是来走一个流程,好像这样做了,对自己灵魂有个交代。他站那目送她走远,她是成年女性,而且不算很年轻了,有自己的经验和认知,也许有时候人生双眼,注定要被蒙蔽,有些错也注定要犯,他李秋屿实在是管不着。 他更关心杨金凤,等农忙结束,李秋屿去了趟子虚庄。道路嵌在平原里,两旁又空旷无际起来。下了高速,进入乡镇间,赶羊的,卖菜的,路边捡垃圾的,都不怎么知道避车,仿佛料定车子不敢撞上来。迎面碰上一辆平板车,大爷挎着绳,大娘的腿脚有点问题,却十分有精神,昂着头,意气风发地走在前边,板车上装着满满的玉米秆。 路边的杨树叶子叫风吹得飘零,往车前玻璃打,也落到走路人的脚边。 她为什么看起来如此满足? 李秋屿不能理解,他有些茫然,树叶不断扑打过来,外头很荒凉。路边窜出头猪,打新出麦苗的地里一路跑,巧得不行,到正路上就撞李秋屿车上,好像早有预谋。 后头人在追,不怎么大的猪仔,撞得嗷嗷叫,后腿坐地上起不来。李秋屿停了车,下来查看,他便被几个撵猪的人围着,让他赔偿。 似乎怕他跑了,一个老太太一屁股坐在他车头前,他问这些人要多少。 几个人眼睛闪烁,伸出了五个手指头。 李秋屿很痛快,掏出钱夹,人又都看傻了眼,互相交汇着目光,觉得要少了,可再改口有点难。一个妇女挤过来,当机立断说:“这几个不知道大价,最少八百。” 李秋屿抬头看看她,女人说:“你城里人不知道,今年啥都贵,再说这猪可是纯粮食喂的,更金贵,你今天不给八百说啥也不能让你走。” 大家便附和起来,盯着李秋屿。 猪却勉强站起来,想跑了,人按着它,李秋屿瞥了眼说:“我是正常行驶,刚才要五百,我愿意给是因为觉得你们养点牲畜不容易,但坐地涨价,说不去吧?” 这妇女道:“那是瞎报的,不知道情况,你就说今天给不给这个钱?” 李秋屿看出她是领头的,那几人,神情间有了犹豫。 “五百你们愿意拿就拿着。” 这妇女说:“那你今天别想走了。”眼睛往他车上看,车前头还坐着个老太太。 李秋屿点点头:“好,我车停这,车里头有监控,我们一码归一码,你们要是动我的车,碰掉了漆,砸坏了玻璃,维修费两千起步。”他掏出手机,“监控和我手机是连着的,不要以为看不到。” 几个人面面相觑,有人先松动了,扯这妇女胳膊。 李秋屿又道:“报警吧,让派出所来处理,车里监控什么都记录的很清楚。” 第117章 这妇女满不高兴,手一挥:“算啦算啦,今天倒霉,五百就五百,这个哑巴亏只能吃了。” 李秋屿这一趟不太顺利,并不放心上,他非常淡漠地旁观着。她们贪婪,有一点机会便想赶紧抓住,她们能抓住的也就是这极为偶然的一次。她们能作的恶,一眼被人看透。一群妇孺围上来,男人都不在,男人在,也许这恶又壮大几分,真能砸了车,打了人,一旦你示弱……好像上一刻,他还在听乔胜男抨击大作家笔下女性没有主体性,下一刻,就面对乡村妇女围绕一头猪的讹人事件,生活充满荒诞感,一切都是怪异的,李秋屿心中平和的一丝波澜也没有。 他到子虚庄时,杨金凤正巧在家收豆子,卖豆子的,是个五保户,一个裹小脚的老太太。老太太的豆子叫虫蛀了,全是小窟窿眼儿,杨金凤抓起一捧,一直说:“多好的豆子,叫你搁成这样。” 老太太陪着笑:“他婶儿,不要你的钱,你拿这个给我做碗豆花吃,我就想吃你做的豆花,剩的你看看喂羊,喂啥都成。” 杨金凤说:“今天不行,我还有事忙。” 老太太说:“那是,那是,等你得闲做,我不急。” 李秋屿站在门口看,老太太拄着拐,跟在收拾东西的杨金凤身后转,一边转,一边说,“他婶儿,我这几天老馋这一口,我连虾皮都买好了,就等你的豆花。吃了这碗豆花,哪天我一蹬腿也不冤了。” 杨金凤说:“看你说的,知道啦,快回去吧,明儿给你做。” 明月不在的时候,杨金凤便这样过日子,该怎么过,还怎么过,李秋屿看了一会儿,杨金凤活动会儿便要喘,肺不好似的。杨金凤发觉他来,十分紧张,以为是明月出什么事,两人说了几句话,她这才放心。 一到晌午,院子里全是太阳光,非常舒适,杨金凤叫他在院子里坐,她擀了面条,打算做炝锅面,油热了,撒下葱姜花椒,香味便出来了。杨金凤给他拿了双一次性筷子,包装有点发油,她解释说,这是吃大席打人那拿的,搁厨房里,叫油烟熏脏了,里头是干净的。 李秋屿吃着面,跟她说明来意,杨金凤道:“这哪行,我这一走,一院子的鸡鸭谁喂?家里离不了人,我不去。” 李秋屿劝她:“您不去,是明月的心事,影响她念书,检查清楚了没什么大毛病您跟明月都放心。” 杨金凤说:“她就是起小想的多,人不想的事,她要想,天天尽想没用的。” 李秋屿说:“去吧,检查也就一天,我再送您回来,不为别的,就当为明月能安心学习。您要是担心钱的事,没关系,账记明月头上,将来她工作了慢慢还我。” 杨金凤说:“那不成,我不能老了老了,给孩子留一屁股债。” 李秋屿没想到她这么难劝,无论怎么说,杨金凤坚持不肯跟他走,她最后道: “李先生,别劝我了,我不花你钱,我晓得你人善,账也不会记明月头上,都是诓我的。不能再欠你人情了,这都还不起了。” 两人就坐太阳地里吃饭,面条冒着热气,李秋屿心道,这一碗面便能全部抵消。他委婉说:“我不需要您还,从一开始都没这么想过。” 杨金凤说:“话不能这么说,人得凭良心,李先生你仁义,不想叫我家里还,我不能装憨跟着这么想,那成啥人了?我不能做叫人看不起的事,明月也不能。” 她有她过日子的原则,不能破,谁也不能,李秋屿沉默了会儿,说:“明月是个好孩子,您把她教育得好。” 杨金凤也沉默了会儿。 “生这样的家,亏着孩子了,她要是起小搁人像样的家里长,能更好,我跟她爷爷都没大本事,靠出力吃饭,没能给她买书买卷子,叫她吃好的穿好的,只能说把她拉扯大。这连成人都没有,就麻烦李先生了,她要是哪做的不好,你说她,叫她改,她这点还是听话的。” 李秋屿道:“她没不好的,已经做的够好了。”他有什么资格教育明月呢?明月有这样的奶奶。 一碗面条吃完,杨金凤起身给他续,招呼他一定要多吃一碗。李秋屿没拒绝,又接了过来。 “今天李先生正巧来,我有些话,就趁这会儿说了。” 李秋屿道:“您说,有什么需要的都能跟我说。” 杨金凤捧着大瓷碗,手是干裂的,碗却刷得雪白锃亮,这家里一直收拾得很整洁,连柴火都砍得整整齐齐摆着。 “明月往后能考什么大学,学什么,这我不懂,都得麻烦李先生。不怕你笑话,家里头也没什么像样的亲戚,没啥走动,左邻右舍有好的,但都不如李先生是城里人,懂得多。明月要是有不懂的,恳请李先生搭把手,给她参谋参谋,叫她别走弯路,我听人说,有考了大学学的东西出来用不上,我害怕她这样,到时候,再觉得白念那么些年书,我怕孩子想不开,也受罪。” 这是杨金凤能想到最远的地方了,再远,受限于见识,是不能够了。 杨金凤非常信任他,她看他的眼神,跟他说话的语气,全是信任,她这一辈子也没结识什么大人物,李秋屿对她而言,便是个大人物了。 “我会的,明月将来一定有出息,您放心,她很机灵,什么都懂,书不会白念的。” “她一回来,有时跟我说的,我也听不懂,她念那么多书我上哪儿懂去?我也就晓得种地,卖豆腐。” “您已经做的很好了,能给她的,都给了,明月心里都清楚,她念书也记挂着家里,棠棠还好吗?” “好,就是皮,她表叔表婶有点惯着她,没明月那么大时懂事,龙生九子,还子子不同,姊妹俩不一样也正常,只要她平安长大,我没什么心思了。” “会的,您家里日子会越过越好的,您平时一定多注意身体。” 李秋屿这么说,杨金凤非常满意,孩子大了,有她闹不明白的地方,不明白就不明白吧,她也不明白丈夫、儿子、儿媳,她只知道干活,让棠棠有人喂养,让明月念书有出息。再深点儿的事,不归杨金凤了,那是天老爷的职责。 吃完饭,杨金凤总想给李秋屿带点什么,实在没什么带的,屋檐下挂着两大串红辣椒,还有些二十个鸡蛋,都给他装上了。李秋屿不得不收下,杨金凤眼见他要上车,忍不住说: “李先生,我晓得你看重明月,有心栽培这孩子,这也不知道老李家哪辈子结的善缘,你多费心,那孩子一个人在那么远的地方念书,”杨金凤心里酸楚,又忍下去,“麻烦你了,麻烦李先生劳心劳神。” 好像说几句叫人受用的话,人就会对明月更好,杨金凤会说话,她不爱说而已,她的话,全叫土地跟豆子磨了去,哪有功夫絮叨?她总是觉得很累,没有一天不累的,反倒是雨天,能叫人歇片刻。可但凡下久点,她又要心里发急,院子里的家禽,配房里的豆子,地里的庄稼,在她脑子里走马灯似的,转来转去,她便连雨天的安宁也彻底失去了。 第118章 她的眼睛困苦着,李秋屿觉得太沉重,他无法直视,因为他配不上这样纯粹的沉重和殷切,他敢说自己一点私心都没有吗?他的灵魂,对上这样的眼睛,就自动生出惭愧。 可正因为有明月,有杨金凤这样的存在,他最初来的不顺,更不算什么了,如果有什么普世的价值永恒存在,就是这个了。 第56章 庄子里有人家在盖房…… 庄子里有人家在盖房子,石匠们脱了外套,只穿秋衣,在那砌墙。也有女人,充当小工。李秋屿在这儿找到八斗的,他来帮忙搭灰,这里头没太年轻的,基本都是四十岁朝上,年纪最大的,七十也在干。 这人家在庄子最北头了,宅基地大,对面便是田野,出着嫩嫩的麦苗。人手里有家伙,干起活来,叮叮当当响,李秋屿喊了一声,八斗就听见了,慢慢站起来看,认出是明月的贵人,忙忙走来。 “李先生。”八斗很热情,搓搓手。 李秋屿笑道:“你好,耽误你一点儿时间,借一步说话?”他从兜里掏出包烟,抽出一根,八斗忙不迭两手接过去,别在了耳后。 庄头风大,像是打四面八方旷野来的,李秋屿的衣服吹得猎猎作响。八斗瞧着他,心想这人真是相貌堂堂,一表人才,说话又这样客气,非常符合八斗一贯想象的知识人,文化人。 李秋屿跟他说清楚来意,把钱给了他,八斗是热心的:“李先生放心,我一定能说动她带她去县城,保管不叫她知道这是你安排的。” 李秋屿道:“至少要拍个ct看看肺。” 八斗受人信任,又是李秋屿这样好模好样的人信他,更是快慰,他好像立马有了底气:这样的城里人,也能找他办事。李秋屿把剩下的烟都给了他,“路费算里头,要劳烦你跑一趟了,请多担待。” 八斗说:“李先生太客气,你是大善人,我比不了,叫我跑个腿帮个小忙还是能干的。” 李秋屿不耽误他干活,说要回去,八斗连忙把烟盒丢到石匠堆里,“一人一根,都有!”,石匠们便笑着接烟,嘟囔着八斗又开始穷大方了,眼睛看向李秋屿。 “李先生,开车注意安全。”八斗非常讲究礼节,“这是有事,要是不忙怎么都得请您到家里喝口茶。” 李秋屿笑道:“改天有时间,您忙。” 八斗心道,越是这样的人越没架子哩。 等李秋屿车开走,八斗回来,人跟他玩笑,“八斗哪儿认识的贵客?” 八斗说:“管着明月念书的李先生。” “这人心眼咋那么好,千年不遇。”石匠停下来抽烟,有人拿着烟盒细瞅,“呦,中华,今天沾八斗的光喽!” 八斗愈发觉得受到了尊重,很体面,对李秋屿赞不绝口。 石匠们得了一支中华烟,觉得滋味好,便也高兴了一阵。 人活着,各司其职,盖房子的盖房子,念书的念书。明月听过乔老师那些话,嘴上不说,却像是种到心里去了。她不晓得李秋屿对她那样,是哪个意思,她忍不住观察起同学,晚自习下课后,走读的女学生里,有的爸爸来接。 一出学校,人家高高兴兴喊爸爸,一道走了,父女俩各走各的,没什么亲密动作。明月站在门口看,秦天明买吃的回来,上前喊她:“李明月?干嘛呢?” 秦天明给她分了个卤蛋,晚自习太长了,一到放学,饥肠辘辘,学生们便要出来觅食。 “你爸爸疼你吗?”明月慢慢撕开卤蛋。 “疼啊,我爸最疼我了,因为我念书比小弟好,我家一点都不重男轻女。” 明月没法继续问了,你爸爸摸你脸蛋吗?牵你手吗?你们在一块儿闹吗?这仿佛是小孩子的事。 更不要说亲戚了。 明月觉得这事太复杂,努力不想,人李秋屿对她没歪心,她在这想什么呢?又不是 第一回 认识他。 她便问秦天明最近读了什么书,问文科的老师讲课怎么样。 “我有时会觉得老师讲的不太对,但又不知道哪里不对劲,老师有时又爱发散,喜欢讨论国家大事,你知道吗?我们历史老师还上网,听说在论坛跟人吵架。” “理科跟文科就不一样了,我们老师不发散,”明月笑道,“上次我在门口买肉夹馍,你猜他们说什么,说美国选了个黑家伙当总统。” “啊,奥巴马,男生们很喜欢谈论他,说他演讲很有魅力,我们老师说,美国有很多总统都是学法学的,当过律师,这个奥巴马也法学院的。” “你说,为什么人喜欢谈这些,还有八卦明星,周围没听说聚一块儿拿数学物理闲聊的。”明月说,“你没发现没,谁都能讨论文科相关的东西,哪怕是路边卖肉夹馍的叔叔。” 秦天明笑着嚼卤蛋:“还能为什么,因为数学物理太难了,太多人学不会,但比如新闻事件不一样了,只要长嘴,都能发表看法。” 明月道:“正是,英雄所见略同,所以你们老师才跟人吵架,这个最容易吵架了。” “我在贴吧也跟人吵过,把我气半死,等我念大学了再战斗,我有时候干气,我一定要用丰富的理论武装自己,跟人吵架就驳倒他们了。” “为什么要在网上吵架,都不认识,应该跟现实里的人交流沟通,面对面说话,驳倒他又怎么样?他可能只是觉得说不过你,也不见得真同意你的观点。” 两人越说越起劲,也越走越慢。 “如果一个人认知是错的,就该去纠正他,以正视听。”秦天明说完,像是觉得不够完善,补充说,“我是指一些大是大非问题,有些事,可能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这种错的认知到底怎么来的呢?”明月思索着,“我小学的时候,老师带我们到烈士陵园扫墓,同样是听老师讲,有的人哭了,有的人却在笑,老师教育他,他只是不敢再惹老师生气憋笑,不觉着自己这种场合笑是不对的,又不是三岁小孩,为什么听到这么悲惨的事情还能笑出来?” 秦天明说道:“我们宿舍有个女生,喜欢日本动漫,她总说她要是个日本人就好了,不想生在中国。这样的人,要是在网上我会反驳她,可惜是室友,老师不能把所有人都教育好,当然,老师自己也未必是对的。” 她往四下看看,压低声音:“我不是说人坏话,也不是标榜自己多好,咱们学校这么大,有些同学就是价值取向有问题,或者品德有问题,他们甚至成绩还很好。” 明月说:“我爷爷有一本毛/主/席语录,我小时候看不懂,现在有些懂了,去年过年我还翻着看,想起政治老师,我怀疑他就是毛/主/席说的,知识固然重要,但为谁服务更重要,屁股歪了,脑袋跟着歪,嘴巴说的话,笔写的东西,都是歪的,坏的。” 秦天明嘘一声:“小点声,”她假期接触网络,论坛,大开眼界,也不知道虚拟的网友们年纪有多大,秦天明平时话不多,在网上却很活跃,“别让人听见,你觉得知识应该为谁服务?” 第119章 “为人民。”明月想也不想。 “谁是人民?” “我们这样的,就是人民,还有很多朴实的,好好过日子的,都是人民。” 秦天明道:“你不怎么上网,不知道你说的这些早过时了,不是我觉得你过时,网上什么新思想都有,等高考完,你上网逛一逛,就知道了,对了,网上骂他的人很多。” “骂谁?” “你刚才说的他。” 明月道:“我爷爷说他是好的,我看他的书,也觉得他是好的,一个想着人民的人如果被骂,只能说,骂他的人,不是跟人民一块儿的。不管人家说什么过时不过时,有些东西,永远不会过时,就好比我们做人,第一要务就是应该善良,这点永远不过时。” 秦天明点头:“我也这么想的,我们应该善良。李明月,你说咱们二十年后,想法会变吗?” 明月道:“有的想法可能会,有的不会,无论长大后我们干什么工作,在哪儿过日子,一定要记得,做人首先该善良。” 两人相视一笑,有种共同的愉悦认定。 教学楼已经黑掉,宿舍楼亮起灯,学校里种着一年四季长青的绿植,成淡淡的灰影,两人在灰影里,又吃了个卤蛋,明月忍不住笑了,刚才她们说的话题很大很大,这会儿,成了“小人儿”,只对卤蛋的味道回味无穷。 明月在周末的时候,知道了李秋屿回子虚庄的事。 她再见着李秋屿,有些别扭,她不会因为外人说几句什么,就疏远他。她心里隐约希望他那些动作代表的是什么,又觉得不对。乔老师在一堂作文课上,公然教育大家,不要早恋。又普及了许多东西,尤其提醒女生,要警惕异性,不管是马路边的陌生男人,还是熟人。 一个早成年的大男人,如果对未成年动手动脚,就是变态,是犯罪。 这句话掷地有声,乔老师没看她,明月却觉得是对自己说的。下了课,真有人回忆起小时候,被亲戚摸,光知道害怕不知道怎么回事,大了才懂是猥亵。明月想起棠棠的事,她好像一面对李秋屿,就什么都注意不到了,她一开始就信任他,喜欢他,他的形象如此完美。 李秋屿跟她说了奶奶的事,明月暂时忘却乔老师,看着他的眼,他眼睛真好看,这样好看的眼,已经回过一次子虚庄,替她看过家乡的风光了。 “奶奶给你做豆花吃了吗?” “她擀的面条,做的很好吃。” “你吃了几碗?” “两碗。” “我奶奶吃几碗,你注意了吗?” “她吃了一碗。” “满满一碗吗?” 李秋屿笑了:“那碗看着不小,一碗也不少。” 明月心道,这很好,奶奶还能擀面条,还能吃一碗面条。她想起小时候李万年讲<a href=https:///tags_nan/sanguo.html target=_blank >三国,说诸葛亮干的多,吃的少,这就是人要不行的兆头。她当时非常难过,起小就明白,一个人吃不下时,就糟了。 “麦苗出了吗?” “出了,我找你八斗叔时注意到了。” “杨树叶子掉了吗?” “掉了,我车前头玻璃上落好几片。” 明月心道,我离开家后,再也见不着春天跟秋天了。春风吹不着她,秋雨也淋不湿她,她其实只见了十五回子虚庄的春秋。说不定,她这辈子就是这个数。 李秋屿微笑:“还有要问的吗?你们庄子里有人盖新房子呢。” 明月说:“八成是给儿子娶媳妇的,要盖楼。” 李秋屿打开后备箱,那儿有辣椒,还有鸡蛋,明月一下认出:“这我奶奶串的,我也会。” “回家咱们炒鸡蛋吃好不好?” 两人便一道去买菜,回家炒鸡蛋。明月蹲地上剥葱,说:“小葱才好呢,野葱也好,这个葱太粗太老了。” 她觉得这样多好啊,乔老师为什么告诉她那些,扰的人心烦。她好端端地跟李秋屿过着日子,干嘛指手画脚?想到这,她就不愿意深想了,跟李秋屿聊秦天明,说她上网和人吵架。 “秦天明平时看着可稳重了,居然跟人吵架。” 李秋屿说:“现实生活中,大家可能彼此还愿意客气客气,到了网上,看不见,摸不着,谁也不认识谁,说话容易没顾忌。” 明月站起来:“她说网上新思想很多,我不上网,你知道什么是新思想吗?” 李秋屿靠灶台边笑:“新思想就是,一群人喜欢指点别人,证明自己是更进步的。其实,真正的新思想没多少,都是些别人早已想过,又被拿出来说的,还可能被曲解了。” “比如什么呢?” “比如,”李秋屿略作思考,“比如我现在批判你的奶奶,你的奶奶,不够了解你,也没有给你提供好的物质条件,像你们这样的家庭,非常落后,只能让后代受苦,这样的家庭,不该再繁衍下去。你们这样的人少了,世界才能越来越好。如果有人发表这样的看法,你同意吗?” 明月摇头:“不同意,这么想太傲慢了。” “但这样的观点抛出来,注定有人接受,有的人可能回想自己的生活,发现真是这么回事,任何一个观点,都会有人赞同,有人反对。等你长大,也许还会有人告诉你,女性要独立,不要结婚,结婚只是牺牲,男人都是自私鬼,自由最重要。我先不说这些对和错,现在网络慢慢发达了,社会也在发展,会产生越来越多的观点,不管你接受不接受,它们注定会铺天盖地涌到你跟前,你现在还小,主要任务是考大学,接触得少,你一旦进入社会,这些东西就会影响你,你会怎么做呢?面对所谓的各种各样的新思潮?” 明月凝神想了想,说:“少上网,过自己的日子,让别人去吵。” 李秋屿笑起来:“也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明月说:“不管有多少种观点,有些东西一定不会变,我跟秦天明说,无论我们长多大,都不能忘了做人第一得善良。” 李秋屿注视起她,久久不说话。 “我说错了吗?” “没有,我这次见到你奶奶,想有的人一辈子可能都没离开过那个不大的小村庄,但不妨碍她做人是成功的。她可能没什么文化,不懂的东西太多,只要懂怎么做人,就已经超过世上很多人了。” 明月有点羞涩:“你要说给奶奶听,她肯定嘴上不说什么,心里会美的。” 她犹疑问道:“可还是多读书,当个有知识有文化的人更好吧?” “理论上是的,”李秋屿又很快否定自己,“也未必,不要对这种人产生太多幻想,过分崇拜他们。他们也许确实拥有真才实学,但他们也会有错误的判断,自大,充满错觉。你要尊重的是知识本身,但拥有知识的人,比如一个学历很高的精英,有钱有地位,他的心,倒未必比得上像你奶奶那样一个卖豆腐的乡下老人。” “就算我遇着一个大学教授,他说的话,我也能怀疑吗?” 第120章 “能,任何人你都可以质疑,质疑不代表否认,是你思考的一个过程。” 明月欲言又止,心里的话兜兜转转,问道:“我能质疑你吗?如果你没我以为的那么好?” 第57章 李秋屿说:“当然能…… 李秋屿说:“当然能,我确实没你想的好。”他没一点心虚的样子,像是早等着这句话。 明月却不追问了,她开始切葱花,搅拌鸡蛋,等到吃饭的时候,才又说道:“乔老师找我了,她知道我们不是亲戚。” 李秋屿道:“说别的了吗?” “说了,我不想跟你撒谎,她说你该避嫌。” “她说的对,提醒的没问题。” “你有问题吗?” 明月心噗通噗通响,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哪种答案。 “你觉得我会不会做伤害你的事情?”李秋屿没回答,他也没法回答。 明月道:“不会,我知道。” 李秋屿问:“我没你想的好,你怎么办?还喜欢我吗?” 明月手里筷子不动了:“喜欢,就像喜欢月亮那样,满月喜欢,小月牙也喜欢,你要是缺了一块我也喜欢。你一直把我当小孩儿那样吗?” 她扑闪着眼,眼睛寂静美丽,李秋屿没法忽视,她一直在长,和第一次见她,差别非常明显,越来越像大姑娘,再也不显得那样伶仃。 “以前当你是小孩儿,你要长大的啊,”李秋屿笑笑,“你会有更多的想法,学的东西也越来越多,为人处事可能更成熟,我也得学着慢慢把你当大人看。” 这答案无懈可击,明月听得有些失落,她低头喝粥,又茫茫然起来,她想要什么呢?不知道,她甚至希望他有点什么问题,可真有了,说明他并不是好的,这是矛盾的,无法统一的。 “你会有一天,把我当女的看吗?就像向蕊姐姐那样。” 她冷不丁这么问,李秋屿不自在了,她这么纯真的孩子,怎么会想到这上头呢?好像她想一想,就不再是明月了,李秋屿说不清自己什么心理,他回避这个事,回避着,不代表这个事不存在。 “不能吗?”明月忽然想哭,他要是不能,两人注定要分开,他最后还是会跟旁人恋爱、结婚,一家子其乐融融,他跟妻子说话,跟孩子说话,到时候,她李明月就是个认识的熟人,仅此而已。她再也没了这么好的说话对象,不能说话,一直是她打小的心病,太寂寞了,太难受了,无穷无尽的孤独,这一辈子又这么长。 她现在不会再抱着小羊羔说话的,她大了,小羊羔早满足不了她,她要李秋屿,李秋屿必须是她的,她心里真的难受起来,因为李秋屿的沉默。 “你是不是准备跟谁谈恋爱了?” 李秋屿终于开口:“没有,你想的太远了,咱们现在不好吗?” 明月也没法回答了,怪好的,可她总想要更多,更多的什么,又闹不清楚。 “我知道你为什么跟她分开了。” 李秋屿看看她。 “因为她受不了你这样,人家问你话,你不想说的就不说,她喜欢你,一直比你喜欢她多,她没办法忍受了,只能跟你分开,是不是?” “我在这件事上做的不好,我说的不好,是我客观上知道自己不好,心里并没感觉,不内疚,也不留恋什么,但我跟你说起这件事,还要虚伪地怪罪下自己。我从没想过要跟她一直谈恋爱,更没想过结婚,我想分开,就分开了,我一直都是这样,忍不了了,就必须得结束。” 李秋屿揉揉太阳穴,他跟向蕊的谈话,她单方面不欢而散,整个人状态并不好,恍恍惚惚的,赵斯同在精神上控制了她,忽冷忽热,她似乎真的爱上了赵斯同,痛苦不堪。她拿不准赵斯同爱不爱她,可花了那么多钱,她觉得那是男人爱她的证据,她要结婚,家里催得急,她自己也想安定下来,赵斯同的态度,比李秋屿模糊多了。 她像当初请赵斯同剖析李秋屿那样,现在位置颠倒,又请他来剖析赵斯同。李秋屿明确告诉她,他不怀好意,应该离开这个人。向蕊反问她自己就这么不值得爱吗?李秋屿说,不是你不值得爱,是他不值得爱,赵斯同也不值得。 向蕊把一切归罪于李秋屿,痛骂他一场,哭得很伤心。 “你对我呢?也是这样的吗?嘴上说的,和心里想的不是一回事。有一天,突然讨厌我了,会把我赶走。”明月吃惊失措,她也说过他虚伪,有赌气的成分,他自己真这么说了,她不知该怎么办。 “不是,我对你不是,我对你到底是哪样说不清楚,但绝对不是你刚才说的那样。” 李秋屿人似乎也混沌了,症结在哪儿呢?他舍不得离开明月,保持合适距离,表面上看,是赵斯同的缘故,但他不能自欺欺人。他习惯了跟她相处,最初是单纯的,他把她当作忘年交,一个可爱生灵,他却没办法控制一个少女不成长,她身体要长,思想要长。 他又没有十足把握真正的活下去,只想维持现状,这样就很好。他理智上希望明月成长到一定的时候,自己会离开,他做了该做的,至少对她有价值,有意义,情感上却不是这么想的。 她有点哀愁地看着自己,李秋屿又觉得她可怜了,她跟自己要什么?他清楚,现在不要,以后也会要,她只要活着,必然成长。要了之后呢?他不给,她伤心一阵,继续过自己的日子。他给了,能永恒吗?具体的生活依旧走向琐碎,生命留不住,中间或掺杂变数:她厌倦他的身体,他的灵魂,两败俱伤。没有变数呢?那可太幸福了,生活美满,令人艳羡。可他从没想过要这种“成功”,他不想“创造”,即使“创造”,事情的结局不会变,现在不好吗?她为什么长大了?变得贪心? 这种妨碍他自杀的“要”,李秋屿本能躲避,他对她最好,能付出最多,他可以为她去死,如果他的死能给她带来什么好处。他死了,若真有灵魂,他也会夜夜盘旋,守护着她。可她真的要把他带进一种正常的稳定生活里,这让他情感一下如雪如冰,他无所谓财富,无所谓地位,无所谓儿女成群,家庭和睦,他身处单独的世界消耗自身,他喜爱她,无比喜爱,但他早已看过了所有的结局,没有任何新鲜的东西。 可她的眼睛、神情、望过来的目光,这是活生生的人,李秋屿自己也迷乱了,他理不清自己,没怎么吃饭,到卧室卫生间洗冷水澡,洗到半途,明月敲门,李秋屿关了水:“有事吗?” 明月觉得他不想搭理自己,有些丧气,说:“我看热水器没响,你是不是开错了,放的凉水?” 李秋屿抹了抹脸:“没有,你去做功课吧,不用管我。” 他洗完了,明月才去放热水,她洗好叫李秋屿给吹头发,李秋屿没法拒绝,叫她坐跟前,她身上青春干净的气息,十分令人心动,头发乌黑,充满光泽韧劲,这是生命力旺盛的样子。李秋屿非常熟悉这种洗发水的香气,她一洗出来,格外的香,她的耳朵看起来洁白脆弱,像个可怜的蝴蝶标本。 第121章 两人没再说什么了,直到半夜,明月在屋里睡得好好的,被人推醒,她真困啊,眼皮重得掀不动,脑子是浑的。灯亮了,更没法睁眼,李秋屿面色潮红,鼻尖全是汗,他端着一杯温牛奶。 “睡前忘喝牛奶了吧?” 她睡觉不锁门,这是李秋屿的房间,他爱什么时候进什么时候进。明月被他搞得无所适从,她只想睡觉:“你还没睡吗?” 杯子都拿不稳,李秋屿大半夜叫她喝什么牛奶呢?明月嘴张得费劲,“我不喝了吧……”眼见要倒下去,李秋屿搂住她,“听话,喝牛奶对身体好,对睡眠也好。”明月揉揉眼,“我好困啊!”她稀里糊涂想,我睡得正好,为什么要喝牛奶? 李秋屿端稳杯子,明月低头,不是用脑子完全是用嘴去找,她一下喝呛了,牛奶溅一胸口,这下人清醒了,她咳嗽得脸通红,他拿来毛巾,给她擦拭,嘴角脸上也都是。 明月软绵绵抱怨一句:“我都睡着了。” 李秋屿脸上的红潮,像是一时半刻褪不下去,微笑着说:“接着睡吧。”他折腾她半天,心里渐渐平息下来,帮她盖好被子,在床边又看了很久。 第二天,明月也只不过提醒他一句,不用半夜再叫她起来喝牛奶,李秋屿答应了她。 来了一轮冷空气,孟渌波突然要请客,没有外人,除了赵斯同。这次把李秋屿也叫上了,在一家私房菜馆。孟家和赵斯同的关系突飞猛进,好得不行,赵斯同现在完全是青年企业家形象,又有文化,又有爱心。孟渌波在报纸上看到他,那是一个标准的才俊模样。 饭桌上,自然要谈大事,谈国家政策,孟渌波是很擅长解读文件、解读政策的人,国家新出台四万亿计划,孟文俊大约有救了。 上证指数最终从6124点跌到1664点,孟文俊几乎要跳楼,真有人跳楼。他说起这段时间的压力,唏嘘感慨,不禁对赵斯同的帮助感恩戴德。 “没有赵总,恐怕我坟头草都要长起来了。” 赵斯同笑道:“文俊哥客气,这下不用担心了,国家拿出gdp的四分之一救市,这是何等魄力?美国搞的全球经济危机不是第一次见,我们要相信政府。” 李秋屿照例一言不发,默默听着,孟文俊没去跳楼,还真有点可惜,他脑子里轻浮地滑过这么个想法。赵斯同留意到他嘴角那点稍纵即逝的笑意,还未深究,孟文俊已经又给他满上了。 孟文俊请他谈谈对美国经济危机的看法。 赵斯同熟知一切历史大事,从美国八十年代收割拉美,到九七年收割东亚东南亚,说得头头是道,把每一次经济危机说得深入浅出,就是中学生也能听明白。他有留美经历,非常了解美国制霸世界靠的是什么东西。若是以国家人格化,赵斯同最想当的一定是美国,但他嘴上永远赞美着祖国。 李秋屿静静注视着赵斯同,他太了解他了,他留在国内,就是要搅合事,越乱越好,他爱这个,这是他生活的真正动力,火中取栗,鲜衣美食,女人金钱,全是这火中的风景点缀。 “明年一定新气象,孟老觉得呢?” 孟渌波说:“我看政府买了这么多美债,这一回,是不是相当于美国把经济危机转嫁给了我们,不过我也相信赵总所说,政府有政府的智慧,新时代,新机遇嘛,来,”他举了举酒杯,赵斯同带头站起,很自然捧场道,“好,敬新时代,新机遇!” 新时代,新机遇,这话回荡在李秋屿的耳边,这是赵斯同的时代,无数个赵斯同的时代,他们意气风发,聪明机智,从不迷茫,越是这样的时代,他们越能取胜……李秋屿没起身,动也不动,赵斯同非常关心他:“秋屿哥不舒服?” 孟文俊阴阳怪气:“秋屿大概就没舒坦过。” 孟渌波道:“我看你刚刚喝了果汁,是不是胃受凉了?应该叫人上热的来。” 赵斯同听闻,立马喊来服务员。 李秋屿微笑:“也许吧,吃得不舒服,我在这也不能助兴,要不然,你们先聊着?我回家睡一觉。” 赵斯同道:“好不容易大家聚在一起,说说话,不喝酒聊聊天也是好的,我看孟老今天兴致很高,秋屿哥再坚持坚持?” 他说话满面笑意,不是强迫,叫人听起来反倒要不好意思了,不能坚持也要坚持,李秋屿笑了一笑,他不喝酒,不说话,像一团空气坐那,这大概是孟渌波表情达意的一种方式。 男人的话题永远是宏大的,野心勃勃,他们都是这个城市里的人上人,衣冠楚楚,体面得不能再体面。李秋屿看着他们的脸,全都是一个样子,只不过孟文俊蠢得格外突出,但身上至少有种可贵品质,他对生活,永远热气腾腾,干劲十足,日子一定要一路高歌猛进。跳楼未必不是一个壮烈结尾,李秋屿隔着烟雾缭绕,看他那张脸,深深沉默着。 孟文俊瞟他一眼:“我看秋屿要睡着了,肯定觉得我们无聊,说不定,心里在嘲笑我们呢。” 赵斯同笑道:“秋屿哥不是这样的人,他最大度了,从不会嘲笑别人。” 孟文俊大口嚼着牛排,眼睛乱闪:“赵总什么时候跟秋屿这么熟了?” 赵斯同和李秋屿对视一眼,笑说:“我和秋屿哥一见如故。” 孟渌波看了几次李秋屿,他像是神游物外,谁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在想事情。 “秋屿,要不要让他们上点热乎的东西?”孟渌波又找他说话,李秋屿明白,这里有赵斯同的缘故,赵斯同若高看他,孟渌波仿佛才要多做一点点的样子。他摇摇头,谢绝了。 这顿饭吃到很晚,李秋屿被烟熏得真不舒服起来,孟文俊一根接一根,就没断过。赵斯同很节制,他其实无比爱惜自己的身体,他要跟李秋屿同行,有意无意间,表现出对李秋屿的喜爱。 “你应该感谢我,但凡我对你热情一点,孟文俊心里就要难受了。”赵斯同毫不客气坐到李秋屿副驾驶上,笑着看他,“师哥不生我的气了吧?这段时间,我都没敢见你,我惜命,怕你一个不如意,就要杀人。” 李秋屿微笑:“怎么敢跟你比?你才是擅长杀人的。” 赵斯同佯装诧异:“这可是污蔑,我什么时候做过这种事?” 李秋屿道:“你擅长杀人不见血,我比不了。” 赵斯同道:“未免太小瞧我,我是做什么坏事了吗?我可从没干过克扣工人工资或者倒卖国家资产这种缺德事。” 李秋屿道:“你会教唆别人干,不脏自己的手。” 赵斯同脸上更惊讶了:“我怎么会做缺德事?会折寿的,我每年都要到五台山拜佛。佛祖见我手上没血,那就是真没血,要是我能教唆成功别人,只能说明,他就是这种人,我不过是唤醒他,好比喊一个人起床而已,这有错吗?”他有点不屑一顾了,“是谁告诉我的,一个人想做成什么,不一定要经自己的手,这不是你总结的经验?我那时只是个刚成年的孩子,你一个当老师的,可不能天天忘自己教过什么。” 第122章 李秋屿淡漠着:“我记性不好,说过的话,就像放屁,不用风吹,自己会慢慢散了。” 赵斯同讳莫如深地笑:“知道你这么说话,有点像谁吗?” 李秋屿毫不关心。 赵斯同放慢语速,眼睛要黏李秋屿脸上了:“孟文俊,他当然不配跟你比,是那一瞬间,他只是个没脑子的粗鄙货色,你不是,但为什么会有一瞬间有点像呢?” 第58章 李秋屿道:“想说什…… 李秋屿道:“想说什么直说。” 赵斯同道:“这种场合,孟家一点不拿你当外人,还有孟女士,她明显对你有很大好感,却不能告诉你,大概率不是因为她觉得配不上你。” 李秋屿神情寡淡:“是吗?多谢你提醒,你不说,我都不知道我魅力这么大。” 赵斯同从兜里掏出一枚印章玩儿,精美玉石做的,他准备送给乔胜男。这样的礼物,高雅大方,送官员剩下的小玩意儿。 “师哥,你其实姓孟吧?” 他这辈子似乎也别想从李秋屿脸上瞧见多惊诧的表情了,李秋屿道:“我姓李。” “何必瞒着我呢?就这点门道,我第一次就怀疑了,这次不过是确定。” “姓什么重要吗?” “当然重要,要不然解释不了你为什么有一瞬间像孟文俊,你也觉得恶心吧?这是你摆脱不了的,同出一源,我猜你们不是一个母亲,你是跟母亲姓?” 李秋屿不是跟母亲姓,老保姆姓李,他如果活着必须有个姓氏,那一定是保姆的姓氏。他没回答,也没有跟任何人回答这个问题的必要。 他其实连名字都不需要,一个符号,压根不能证明生命曾经来过,注定湮灭在时间里,无人记得。 车里的灯光不够亮,永远照不清李秋屿的神情,赵斯同观察他片刻,说:“孟家人都不是善茬,不说那父子俩,就说孟女士,她是个很傲气的女人,很有优越感,虽然只是个教师。你当然比他们好,他们都是俗人,可你到底是他们家的人,不管你承认不承认,你身上一定藏着他家的基因,比方说虚伪,这是基因的事可没法改变。” 李秋屿道:“这么说,你的父母,都是混蛋了?” 赵斯同一脸无所谓:“他们谁也不稀罕,自成一派,跟谁都不乐意打交道,看谁都愚蠢,这点我确实像他们。但我热爱生活,我不会一辈子自娱自乐,孤芳自赏,我喜欢热闹,这不是混蛋,我这样的人存在才会推动社会进步,都像你半死不活,社会才要完蛋。怎么扯我身上来了?这就是你的诡诈之处,师哥,你可没自己想的那么善良,我直觉没错,原因在这儿,孟家的基因你天生就有。” 这是折磨赵斯同多年的秘事,学生时代起,就无人知晓李秋屿身世,又为他平添孤独神秘,是什么样的家庭,造就了他?他从哪儿来?现在明了,赵斯同几乎要同情李秋屿了,这样的人,竟然只是个私生子。这层身份,又出乎意料如此恰当。他没有正经来路,他不是被培养成这个样子,他天生如此,全靠自身造就自身,自我成就,自我毁灭。赵斯同料想他从小的日子,绝不会好过,他是吃过肉/体的苦的少年,又最终吃/精神上的苦……他离开北京,是为了回到父兄这里?他在忍受今晚的场合,但还是来了,李秋屿不会还渴望什么家庭温暖吧?赵斯同脑子里立刻蹦出两个字:肤浅! “如果你不姓孟,根本不会跟孟文俊这种人一起吃饭,是给孟渌波面子吗?我还以为,你真的什么都不在乎,这是男人通病吗?希望得到当老子的认同,”赵斯同讥诮不已,“孟渌波那样子像认同你吗?父母的偏心真要命,明知道某个孩子没什么真本事,脾气又差,还是最疼爱他,哪怕他是头猪。” 李秋屿似乎第一次认真去想这个问题,他喜欢和谁吃饭?和老保姆,和明月,除此之外,都是忍受了,无非忍受的程度不同,他今晚为什么要来? “你有没有一瞬间,希望这头猪真摔死算了?”赵斯同笑问,眼神如尖刀。 李秋屿道:“我心里怎么想,不重要,他怎么样取决于你。” 赵斯同点头:“确实,但你会提醒他不跟我来往吗?” 李秋屿面无表情:“你们的事,跟我无关。” 赵斯同意味深长一笑,“冷漠,虚伪,这不是孟家基因是什么?你注定要堕落的。” 李秋屿道:“堕落又怎么样?” 他的心事被触碰,像孟家人,这是诅咒,他如果模仿一个人,只能是老保姆,孟家人不配。赵斯同要他信他本身不好,他信,不是因为他充满蛊惑的言辞,他一直都信,赵斯同赤裸裸说出来,反倒像那枚玉石印章盖棺定论,印到他心上来了。 “既然你觉得堕落不能怎么样,为什么不敢?这也绝非堕落,是人的自由,是人的绝对权力,”赵斯同微笑着,“基因决定你本质,师哥,你就别扭在这,总还想着追求和本性相反的东西,你不痛苦谁痛苦?你资助李明月,是主观上以为劳动人民大概淳朴善良,你通过帮她,来证明你向往这玩意儿。你真的向往吗?李明月又真的淳朴善良吗?乡下人的本质是愚昧,无关好坏,李明月生在那长在那,注定有乡下人印记。即使她后天受了教育,说到教育,我承认她是聪明孩子,她这样的孩子,有一天,是要造反的。” 李秋屿又陷入沉默不语。 赵斯同知道他在听,一点没走神。 “造你的反,你现在越在她眼前装的完美,等她心智早晚成熟的那天,就会造你的反,她会明白,没有这么完美的人性,你对她,是进行一项实验,或者还夹杂着别的东西,比如情欲。就算她不造这个反,她要长大,接受各种各样的新观念,五花八门的新思潮,各种发达国家已经过时的那些玩意儿未来都会在我们国家再演一遍,换个新词儿就行,谁叫咱们发展慢人一步呢?到时,她就会否定你,就像你否定你的父辈。她要是个完全愚笨的人,说不定信你一辈子,可她有脑子,越这样越危险,她注定和你渐行渐远,你看透的东西,她因为年轻思想活跃反而会更讨厌你,因为她觉得你落伍了,老了,无法沟通,她曾经如此崇拜的人,居然这么有这么陈腐不堪的一天。与其眼睁睁看着她去上别人的当,师哥,你为什么现在不跟我一起干呢?你来制造,年轻人就像韭菜,一茬一茬永远有新的,嫩的韭菜,让他们为你的理论着迷,视你为偶像。我们现在开始不晚,利用互联网,不需要多少时间,你就是意见领袖,什么时髦的话题都能说出花,这才是最高级一等的游戏。我知道,你一点不爱看人吵架,但你制造话题,让人吵架,让人对你的观点深信不疑,这压根不用你动感情,到时李明月正在读大学,最容易激动的年龄,你能更好的控制她,她对你忠心耿耿,这样不更符合你的期待吗?” 第123章 李秋屿微微一笑:“还是对我没死心?” 赵斯同说:“我最怕你自己死心,刚才这番话,我说错了吗?” 李秋屿道:“非常清晰的逻辑,你简直是天才。” 赵斯同笑:“希望师哥不是在挖苦我,你考虑考虑,我静候佳音。” 李秋屿道:“没有我,你就搅不动浑水了吗?” 赵斯同心里恼火,依旧和颜悦色:“至少没那么方便。” 李秋屿道:“你哪里比我差了?与其到处找人,不如自己上,既可以享受背后操控的快感,也能享受人前荣光,一举两得。” 赵斯同作出惋惜:“看来师哥心硬如铁,我希望你快活,我有句真心话,你要不要听?” 李秋屿道:“你话这么多,我有不听的机会吗?” 赵斯同说:“我知道你空虚,你没热爱生活的心,我千方百计给你找事做,是想拉着你活下去。” 李秋屿道:“这种话说多了,你自己也信了是不是?” 赵斯同道:“我敢打赌,你要靠李明月活下去是不可能的,她解决不了你的问题,你要活下去,只有一条路,遵从你本来的样子。” 李秋屿笑了。 “我本来的样子?我自己都不知道,劳你费心。”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我看你倒迷得厉害。” 赵斯同抬了抬眉毛:“我迷,我至少知道自己迷什么,师哥,别忘了你是孟家人,别和天性对抗,你不是对手。至于李明月,你找过乔胜男了,你连她都说服不了,想一直叫李明月那个还在长的孩子认同真正的你,痴人说梦。”他认定李秋屿在拿李明月做所谓“善”的实验,他乐得看李秋屿失败。 天一冷,学生们留恋起被窝,下了晚自习,洗漱完赶紧上床,有的寝室很爱趁此时间闲聊,熄灯了还要说。明月寝室不爱讲话,她和人几乎没交流,有的话,非常日常,谁管她借点热水,或者讨论个题目。这种不涉及根本的,流于生活表层的东西,明月无法忍受,她不能只有这,也许有人可以这样过日子,她不能,她总觉心里有什么感情,沉重,又如在大雾。她重新沉迷于小说,开始看从李秋屿家里带来的《鬼》。 明月这一回轻而易举读了下去,也许是因为生活太单调,她依旧被困学校,做不完的习题,考不完的试。她白天集中精力学习,把晚上上床当作奖励,一下晚自习,急急忙忙跑回寝室,三分钟洗漱好,谁也不搭理,爬进被窝看书。 她很清晰地把自己割裂成两部分,**在教室,精神在被窝。她好像变得孤僻,但寝室氛围始终冷淡,没有太热情的人,也就没人觉得她孤僻。 她从没读过《鬼》这样的书,像是回到初一的夏天,又完全不同。和《鬼》相比,她看的什么汪曾祺写做饭,鲁迅写小时候的事,还有巴尔扎克的故事,不管中国的,外国的,统统都太正常了!她被约翰克里斯朵夫深深激励过,永远记得最后结尾: “孩子,你究竟是谁呢?” 孩子回答说: “我是即将到来的日子!” 多振奋人心的句子!可《鬼》里的人物,都像患了病,她敏锐捕捉到这个作者在写一种不同凡响的全新的角色,叫人眼前一惊,她不知道人还能是这样的,可生活中,她的同学们,老师们,看起来多正常。她开始怀疑是不是只有某个国家的人这样,这书里的角色,每个人都能滔滔不绝说上一堆观点,像在吵架,这突然让明月想到了秦天明说的网络上的事,她津津有味地看着书里人物发病,即使有的地方,看不太明白,但这种癫狂澎湃的情绪,很容易感染到她。 可以写有病的人,明月恍然大悟,难道我就是健康的吗?周围的人都是健康的?不不不,她其实一点也不了解别人,她看不见别人深处的“水”,自己的也未必看得见,谁可以呢?李秋屿,她读着读着,便很轻易想到李秋屿,她看到里面一个叫基里洛夫的角色说,自杀是为所欲为的最高点时,大为震撼。 好死不如赖活着,这是她小时候就听老年人说的俗语,这是大家的生存原则。死是个多大的东西啊,明月把书扣在胸口,灯熄灭了,一片虚无,死也是一种病,终极疾病,什么是死?就是这个世界跟你没关系了,再伟大的思想,再深刻的感情,再美好的月亮、田野、天空,都跟你没了关系,你不会再回来,也不知道去哪里。她又想起在医院看到的将死之人,死亡的威力,怎么毫无预兆暴力地侵害了她的眼睛。她现在又想到了,不再那么恐惧,只觉得虚茫,好像那是个没有边界的混沌物体。基里洛夫总在讨论自杀哲学,他会死吗? 他死了,明月读到基里洛夫自杀时,另一个角色沙托夫已经被彼得杀害,书里还起了一场火,烧死了疯女人,那火不是在书里烧的,是在眼前,她这才知道彼得这个角色有多凶恶,她整个人陷入一种抑郁,恍惚,为此连续两个周末拒绝了跟李秋屿相处的机会,如痴如醉地沉浸在故事里。她在拒绝李秋屿时,甚至古怪地想到,他是谁啊。她心不在焉,跟他说话轻飘飘的,李秋屿觉得明月有些冷淡,像是有心事。 “真不回去了?”李秋屿摸摸她胳膊,“穿这么少,冷不冷?” 他是个美男子,明月看着他的脸,想起书里的话,李秋屿说:“是不是在学校遇到什么困难了?” 明月审视着他,他也提过一种人自杀,什么都好好的,却自杀了,是基里洛夫那样的吗?信奉这个最高点?她一直带着点探究,在李秋屿看来,她这目光是从没有过的,他轻声说:“明月,怎么我跟你说话,你都好像没听见?” 明月突然有了更为古怪的心理,像要惩罚他,让他难受,他难受,她也会难受,她在双重难受中得到快乐。他真的会难受吗?她认真地回想起跟李秋屿相识以来的点点滴滴,他没有过很明显的情绪,除了那次说起同学的自杀,流露了一点痛苦的样子。 他是斯塔夫罗金那样的人吗?他们确实有点相同之处,他们最起码都是美男子,可斯塔夫罗金明知道彼得什么人,还是跟他混一起。这是她无法理解的,一个人,不应该远离恶人吗? 她莫名想到赵斯同,这是非常奇怪的联想。 “你跟赵斯同熟吗?我那次听他说起你,好像你们很熟。” 李秋屿听她回答得驴头不对马嘴,微笑说:“他常住万豪,算是我们一个重要客户,打交道会多点,怎么想起问这个?” 他笑起来还是很好看,很温文,但透着一种虚假,明月第一次有这样的直觉,他不真诚,说得却没什么破绽。 “没什么,一下想到就问了。” 第124章 她看李秋屿觉得很陌生了,好像从没认识过。这种感觉,像看一个平时经常写的字,某一天,忽然越看越不像了。斯塔夫罗金那样的万人迷,为什么跟一个疯的还瘸了的女人结婚?李秋屿很爱看书,他好像也很爱思考,他为什么喜欢向蕊姐姐那样只爱打扮花钱的女的?乔老师那样从不在意外表的人,为什么突然变了个人? 人太复杂了,她有点理解了书里人的病,大概生活中,大家也是病着的,隐瞒起来而已。就像她自己,李秋屿要是难受一点,她就要难受死了,可她现在却想把他弄难受,这是变态心理吗?她想证明什么?不知道。 “在学校真没什么事?”李秋屿似乎不放心。 明月还是用一种探究目光瞧他:“没有,我好好的。” 李秋屿笑说:“看起来跟平时不太一样呢。” 明月道:“可能是最近时间太紧张了,脑子也绷得紧。” 李秋屿说:“别太累了,学习要张弛有度,你现在成绩很稳,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我还想着,周末做点你爱吃的,既然你不想回去,就留学校温习功课吧。” “好,你开车注意安全。”她平平淡淡回应。 我精神也要吃饭的,明月下意识想到,她急着回到书里那个世界,把剩下的看完,但其实没那么急,她故意让李秋屿失望一下。 李秋屿没法搞懂一个青春期少女的忽然冷淡,是上次的谈话吗?没给她明确的信息。她看起来也不像生气,像没兴致,李秋屿目送她跟一个同学结伴往图书馆去,他是不是高估自己对她的意义了? 哪个孩子不是这么在学校念书的?都好好的。 他心里也出奇地平静,觉得这样很好。 明月这个周末,读到了最后的修道院章节,男主人公,突然写了一封自白信交给长老,在读到这之前,明月一直对斯塔夫罗金印象复杂,他非常有魅力,又作恶,又行善,她搞不懂这个人到底想干什么,但她对他怀着朦胧好感。 这封自白信里,他写自己偷东西,这尚且不算太离奇。直到这个角色自述,“我亲吻她的脸和大腿根。当我吻她的大腿时,她全身猛得退缩了一下,仿佛害羞似的微微一笑……当一切完事之后,她有点不好意思。我没有安慰她,劝她,我已经不跟她软语温存了……我突然觉得她的脸变得很蠢。”明月读到这里,整颗心越跳越快,他为什么亲一个十几岁小女孩大腿根?完事什么意思?他**了她吗?他**了她! 他明明前面对小女孩流露善意,她以为他是好的!明月在被窝里发抖,她需要停一停,再看下去。小女孩自杀了,和他设想的一样,他早预感她会自杀,他看见她吊在那里…… 明月忽然抑制不住在被窝里哭起来,这是为什么呀?为什么他是这样的?她对他的判断全都错了吗?她觉得受到了戏弄,她着了魔似的,花那么多时间、感情,一头扎进来,就是为了看最后斯塔夫罗金**小女孩的吗? 明月浑身乱颤,她把被子 紧紧蒙在脸上,为什么要做这种事?他可真该死,她一点也不理解他了,她从没读过那么难懂的角色……她突然从被窝里坐起来,泪水横流,是咸的。她整个人像承受了一场巨大欺骗,蒙蔽,她更痛恨的是,他都这样了,她居然对角色的好感还没能随之转变过来。她的痛苦在于,不是他为什么这样做,而是他做出这样的事,让她太痛心。 她又成什么人了? 第59章 这本书带给明月情绪…… 这本书带给明月情绪上很大波动,周遭空荡荡的,全是不熟悉的人一样。她在食堂见到秦天明,也不怎么想说话,秦天明知道她月考还不错,笑着恭喜她。 “我听说学校寒假有个奖励计划,年级前五十,免费去旅游,还是那个捐大楼的人赞助的,再加把劲,说不定你也许会被选上。” 明月在普通班,理科重点班只有一个,上课速度很快,中途有人受不了又转回普通班。一学期下来,普通班的学生也有机会选入重点班,明月觉得现在节奏正好,她跟张蕾成绩差不多,都徘徊在班级前十左右,她很想进一步,却发现很难,在她前面的,基本上是城里的学生,她听说人家周日在补课,她从没补过。 补课在她的理解里,大概就像种地,这块地多上粪,或者多追化肥,庄稼便长得快,长得比旁人的好。她没钱补课,有钱也不想补课,她抗拒这个,她没贪玩,老师们也好,答疑解惑从不厌烦,她需要那个周日,发会呆都行。 在乌有镇念书的时候,她们下课能去玩儿双杠,在梧桐树下跑,看老师的菜园子,红尖椒最漂亮……她在这儿一直都闷,闷着闷着习惯了,她只能在心里想着平原,就算想一只屎克郎,也会发笑。 她是高中生,首要任务是考大学,可她更是人,人要活着,过日子的。她这会在吃白米饭,打了份不要钱的汤泡着吃。 “我现在进前一百已经很高兴了,就算被选上,我也不去,我要回家。” 明月想到过年,心里振奋起来。她又能跑田里野一野,她早认清自己,无法摆脱乡下印记,大约会带到墓地里去,因此也值得珍视,有多少东西能跟随自己一辈子呢? 秦天明见她吃泡米饭津津有味,问道:“你这么爱喝这个汤啊?我觉得没味儿。每次一捞,全是稀的。” 明月说:“你得溜边下去,捞的时候别用劲,勺子到底,慢慢提上来,这样就能捞到稠的了。” 身后不远,张蕾轻蔑笑了一声,两人回头,张蕾说:“李明月最懂怎么占这种小便宜了。”她带着点笑,像是在开玩笑,有的话借着开玩笑的样子说出来,人就不好生气。 秦天明道:“汤不要钱,谁想喝谁喝,不算占便宜。” 明月不说话,她对跟人起冲突一点兴趣都没有,她眼睛大而沉静,看看张蕾,张蕾吃的,穿的,比原先在乌有镇好很多,很上档次。明月想起关于她妈妈的传闻,心里平静,她谁也不鄙视,谁也不羡慕,她现在只想平原,叫平原上的冬风,把心里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刮干净。她单纯地看看秦天明,又看看张蕾,她们心里也有什么东西不为人所知?这简直是一定的。 “你小表叔不是很有钱吗?你还在学校里吃这个,搞得大家以为你家里很穷。”张蕾对她这样很看不惯,装什么呢?又不是吃不起饭,逮着免费汤不放手。 明月觉得吃白米饭就很好了,家里不舍得做米饭,太费米了,又想吃米饭,杨金凤便把粥熬得搅不动,当米饭吃。这是穷人家的自我制造幻象,充满悲哀的智慧。 免费汤更好了,有豆皮、海带、花生米,她有捞汤技巧。要是子虚庄有这样的食堂多好,宽敞,明亮,有桌有椅,还有免费汤,像许老头那样的孤寡老汉,一天给他一顿汤,全是稠的,他心里便要上天,日子多好。 第125章 等我长大,就要做这个事。明月对未来的感知,这一瞬间尤为清晰,她一下看见了,心里雪亮。张蕾正似笑非笑望她,明月平淡着脸,已经往很远很远的地方想去了。 她吃完饭早早回教室,在走廊被孟见星叫住,他发烧请了一天的假,管明月借笔记。 “你问谁都能借,非要我的。”明月毫不留情戳破他,她预感到什么,提前支配敌意,果然,孟见星敷衍两句后,开始提李秋屿,“上回我爷爷请客,请的是赵总,你小表叔又来蹭饭了。” 明月冷淡:“赵大楼吗?” 孟见星一头雾水:“什么赵大楼?” 明月说:“赵斯同。” 孟见星道:“你还挺爱刻薄人的。” 明月对李秋屿又跟赵斯同一块儿吃饭感到烦躁,更为他羞耻,为什么一定要跑去人家都不待见的地方吃饭?他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总让孟见星捉住机会说他。他不是看起来很豁达,很云淡风轻吗?他又去吃人家的饭。 “他蹭不蹭饭,我不清楚,你们家是在巴结赵大楼吗?动不动请他吃饭?” 孟见星脸上挂不住:“我爸跟他是合伙人,做生意,没有巴结不巴结。” 明月说:“赵大楼是名人,能上报纸的,你们家巴结他没什么丢脸的,因为很多人都会巴结他。一个人做这事丢脸,大家一块儿做,就觉得没什么了。” 孟见星脸上彻底挂不住,很伤自尊。 “你小表叔才是真巴结他,他可是你表叔酒店贵宾,车有人洗,衣服有人熨,酒店上下都跟狗一样围着人家转。” 明月脸色阴沉,从没这样过,眼睛也没那么亮堂了,她警告孟见星,不要再找自己说话,否则,她要骂人了,她有一套农村妇女骂人大全,她记性好,什么都会骂,只是没实践过。 进入十二月后,明月便避着李秋屿了,他总还来,她对他像夏天的里的蜻蜓,快速点一下水,飞开了。乔老师周末在学校里碰见明月,非常欣慰,她要去见赵斯同,依旧能停下脚步跟明月说几句话。 好像明月是迷途知返的羔羊,她这个牧羊人,永远是正确的。 明月的逻辑是李万年传授的,谁对自个儿好,便也要对人家好。乔老师是为她好的,会不会有这样的情况呢?一个人,待你又好又坏,这个人,又黑又白?那该怎么办呢?她没法问李万年了。 她一见着李秋屿,便总忍不住用一种审慎的目光看他,他穿着大衣,从来不冷,脸非常白,在冬天的阳光里刺眼。他常年一个表情,来看她,还提一袋吃的,要她分给同学们。 明月说:“我学习太紧了,周末只想待寝室干点自己的事,不想去你那里了。” 李秋屿不强求,他看出她的闪躲,他跟她随便交谈几句,无外乎学习,她小心机敏地盯着他,等真正对视上,她又慌里慌张调成一种看起来很正常的模式。她像在考察他什么,打算要写调查报告似的,他看着她,很自然地想起两人第一次的碰面,第二次……都是春天的事,他对四季一点不敏感,但记得春天的事。 “你八斗叔跟我打电话说,他至今没能劝动你奶奶,钱在他那,希望下次见到我时归还,等你开学,带给我吧。” 两人仿佛有一种惊人的默契,李秋屿知道她要一个人坐车回去,她能做到了。明月看着他大衣出神,问道:“你衣裳暖和吗?” 李秋屿说:“想问价格?” 明月猛然受震动,李秋屿真聪明,她便直说了:“很贵吧,我听同学说,羊绒衫薄但暖和,大衣也是,一件要上万块钱,你过日子需要挺多钱吧?” 李秋屿不否认:“是需要,你很久没问过我什么了,咱们这段时间有点疏远,我也一直没问你原因,如果你暂时不想说,没关系,等你想说的时候,我一定认真听。” 明月替他羞耻的心又起来了,她不能接受一个人谄媚他人,尤其李秋屿。她一见他,还会想起斯塔夫罗金,这让她更无所适从,她不会问他,他有高超的说话技能,她那时还小,就深刻感受到了。她怕一问,李秋屿三言两语圆了过去,立马叫她羞愧,为怀疑他羞愧,明月不想这样,只能让嘴休眠。 她扬起目光,像清水洗过的刀,又明净,又锋锐,和前几次的茫茫然不一样了。李秋屿心想,她不用长太大……他心里反复着这个想法,一点没怪她的意思,相反,为她高兴,谁也别想欺骗她,他也不例外。她一定想到了什么,感知到了什么,这次很谨慎,用一种若即若离的态度旁观着他,李秋屿从不轻视一个半大孩子,她可能推开了门缝,窥到一隅什么,但还没力气完全推开。 李秋屿走在回去的路上,风很大,日光都是冷的,他什么都感觉不到,大约是太阳那么一闪,他想起很多年前,夏天的一个太阳,非常毒辣,老保姆领他去邮局,那时他们缺钱缺票很久了。老保姆特别高兴,牵着他的手,事情怎么发生的,至今不清楚。他们排很久的队,老保姆慷慨地要带他吃一碗鸡粥,鸡粥里一块鸡肉也没有,但它是鸡粥,叫这个名字,就很诱人。 钱跟票丢了,都跟人老板说了要一碗鸡粥,他们才发现这个事情。也许是丢了,也许是被偷,总之是没了,老保姆一下跌坐到地上,她支开双脚,只是干嚎,非常凄厉,一滴眼泪没有。他被骇住,只能蹲在她身边,头顶上全是声音,看热闹的,惋惜的,出主意的,乱极了。 他们期盼那么久的一个东西,忽然破灭,完完全全地消失,连之前到底有没有拿到手,都叫人存疑。也许压根没到手过,后面是他们的错觉,能去买一碗鸡粥。老保姆不知道干嚎多久,忽然爬起来,拽着他的手一路重新走回去,空空如也,路边空空如也,以至于他把任何一样东西都能认成钱,认成票,再定一定眼,一切又都不复存在。 太阳把人要晒化了,他们筋疲力尽,虚弱不堪,失魂落魄回到家里,老保姆这才放声大哭,眼泪止不住,她一连哭了好几天,最后又变成时不时的一阵干嚎,她的眼泪淌干了,好像世界上没有比这更痛苦的事了。 他的童年,就是在那天突然消失的,跟钱和票一块儿。他不能记得童年是哪天开始的,但知道是哪天结束的。他不再觉得鸡粥诱人,一切都罕见的不再诱人。李秋屿太了解这种发生在一瞬间的感觉,他想,明月大约也是如此。她看他,某种心理在一天之内就能全部发生,来自某些东西的催化,骤然来临,她自己控制不住。 李秋屿漫无目的开起车,思绪被电话打断,孟渌波找他到家里坐一坐。他不想去,只想回酒店睡一觉,可还是去了。孟家小楼前头是非常干净整洁的,李秋屿见今天放了个大袋子,做饭的阿姨,正分拣着东西,一些看起来很新鲜的蔬菜,红萝卜带泥,大葱倒有半个人高。 “秋屿来了?快,快,进来说话外头冷。”孟渌波到门口招呼他,李秋屿进了门,暖烘烘热流包裹全身,檀香的味道冲人,脑子更难受。 第126章 “老家来了人,你看,大包小包送这么些东西,值不了几个钱,还这么费事。”孟渌波手虚引着他,让他落座,“刚送走一会儿,叫文珊带他们到饭店吃饭去了。” 李秋屿说:“您不陪着?” 孟渌波笑道:“我这几天睡眠不太好,没精神,今天见到他们,倒想起一个人来,听文珊说,你每年清明都回去扫墓?” “对。” “她老家还有什么人吗?” “没什么人,都在外头打工。” 老保姆是孟渌波远房亲戚,远得不能再远,早出了五服。她那墓地,是简单的一座坟头,没有碑,李秋屿到那里去,拔一拔野草,坐一会儿,等纸钱烧成灰烬,虚虚地飘走,他便也离开。 “人一老,难免爱回想起以前的事。”孟渌波缓缓翘起腿,“你跟那边还有联系?我怎么听文珊说,你一直在照顾一个小女孩念书?” 客厅雍容富丽,孟渌波永远派头十足,他这么闲,便也要问起闲事了,李秋屿敷衍着:“跟这没什么关系。” “我是怕她对你没尽过什么心力,这会又跑来麻烦你,文珊那意思,是都耽误你成家了。” 李秋屿微笑着:“这话从何说起?” 孟渌波也认定李明月跟那边关系匪浅,不大痛快,李秋屿不能当白眼狼,他供他吃饭,念书,到头来,被那个蠢女人在情感上占去了便宜。 “你老大不小了,结婚的话,女方能不看家庭?要是问起你的父母,她要是永远不出现还好,像这样,突然给你塞个人来,托你照顾,很不像话。” 李秋屿开始头疼,依旧是温和的:“这跟您好像关系不大。” 孟渌波脸色微变:“你的事,我想我还是有资格说几句话的。” 李秋屿笑着反问:“是吗?” 孟渌波说:“我知道你心里怪我,我有我的难处,这些话从来没跟你说过。” 李秋屿道:“当年没难处,所以发生了后来的事,发生了,才有了难处,是这样吧?” 话锋突然冷起来,李秋屿还是好模好样地保持微笑,像笑面虎,这一点,比孟文俊兄弟姊妹几个,都要像他,孟渌波有些畏惧了,他老了,人一老,就容易怕年轻人,怕年轻人的年轻,尤其是李秋屿跟赵斯同关系还不错,孟渌波说: “当年的事没有再提的意义,过去那么多年了。我有我的弱点,但她也不是你想的受害者,是个人,都有虚荣心。她年纪小时这样,事实证明,她后来还是这样,最后也没找穷光蛋。你不必替她打抱不平,她不是一般女人,她对你,是一点感情也没有。这么多年,过问过你吗?” 李秋屿说:“我就事论事,好像只有她再找个穷光蛋,才能证明,当初不是因为爱慕首长家的权势才被**。” 孟渌波脸色一凛:“注意你的措辞。” 李秋屿微笑说:“我今天心情不好,注意不了,”他四下看看,“这儿没旁人,您也不必跟我说话太客气。” 孟渌波道:“你还是怨我,怨我更偏袒文俊,你要知道,这是人之常情,你从小不在我身边长大,但血浓于水,这是割舍不掉的。你能从北京回来,帮家里的忙,我就知道,你心里也是有这个家的。” 李秋屿觉得恶心,头疼得要裂开一样。 “我是还您的人情,至少从高中开始,您正常供应我的学习还有生活,前提是我考上了高中,又考上了能让您嘴上不方便说,心里很得意的大学,我不像孟文俊,是个蠢货还能有人出钱出力在背后托着。” 孟渌波脸上有隐隐发难的表情:“秋屿,你今天是要跟我算什么账吗?” 李秋屿笑道:“算账?我跟您之间无账,早已结清。” “我一直不想说得太直白,导致你怨我,好像我是恶棍一样。你母亲当初到我这里来是帮忙照顾老人的,我给她吃好的,穿好的,没有亏待她,那是什么年景?跟她一样的人,还在乡下吃猪食,出门连条裤子都没有!我甚至还教她识字,不至于当个文盲,她只是年纪小,心可不小,知道怎么讨男人欢心,是我没禁得住诱惑,这是我唯一犯的错。” 孟渌波中气十足,压抑着怒火,李秋屿看着斯文,也想跟他老子呲牙了。 李秋屿说:“她当年十七岁来的,你已经是四十的人,她诱惑你?你意思是你被十七八的人哄得团团转?”他懒得再说,“你最近睡不着,是担心孟文俊,你对赵斯同还不是很放心,唯恐孟文俊再被人骗,想问我的意见,今天兜兜转转说一堆,完全没必要。” 他讽刺起来,也是很寡淡的神情,“你心里可惜我这脑子,没长孟文俊身上去,能怎么办呢?” 孟渌波手微微抖着:“秋屿,你是想气死我吗?” 李秋屿笑着摇头:“这种事,还轮不到我。” 他从沙发上起来,心想还是少碰面为好,他厌倦了,谁也不想见,这些人统统阻碍他想事情,来之前被打断的感觉要重新接回,李秋屿推脱自己有事,匆匆出来。 外头空气呼吸进口,像含了一嘴霜,他下台阶时忽然意识到什么,又站住了:事情当年的真相到底是什么?这是个罗生门,人都会美化自己,孟渌波是虚伪小人,不敢承认自己贪图的就是青春美貌,这样东西,一个又穷又弱小的女孩子身上全都有,他利用自己的地位、经验,轻而易举迷惑她……他终于想起来之前的感觉走到哪里了,他是另一个孟渌波吗?绝对不,他自以为要比他像个人,可这本质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也许是卑鄙的。李秋屿想到这,回头看一眼正厅的门。 他脸色异常苍白,准备离这远点儿,这里的人,就算统统去跳楼也和他绝无关系。 第60章 李秋屿刚发动车子,…… 李秋屿刚发动车子,见孟文珊回来,隔着玻璃,她也瞧见了他,她的头永远微微昂着,不屑跟人交谈一样,只有看见他,眼睛才生出来笑容。 他熄了火,孟文珊把一包点心递给他:“我走前,听爸爸说要叫你过来,还怕赶不上,正好,你尝尝这家拿破仑。” 李秋屿接过来道谢。 “你不会立马给李明月送过去吧?”孟文珊笑问,她试探着,“还真被我说中了?” 李秋屿说:“我要回酒店。”他现在一点不想谈论明月,她过她的,吃不吃这点心,对她没什么大影响。她吃食堂,气色看着也好,春草一样生命力旺盛,没遇着他之前,她也长着,现如今长得更好,人大了,有主见,老师们也喜爱她,没自己的资助,念不了大学吗?笑话,她遇不着自己,兴许也能遇着别人,她这么聪慧,都念到这儿了,大家一人出一点怜悯,也能把她送到大学里去。 孟文珊还有话说,满脸的轻视:“她那个语文老师,乔胜男,你也认识的,跑我跟前居然直接提要求,说我们是朋友,应该以朋友身份劝一劝你,跟一个女高中生保持距离,亲戚也不合适。” 第127章 像是乔胜男会说出的话,孟文珊学给他,也是一种提醒,李秋屿笑了笑:“这算不上恶意,我会注意的。” 孟文珊说:“好不容易有男人要了,还管这么多。”她眼神深处又闪烁起笑,“你注意也好,毕竟明月大了,天天跟你接触,小心她对你有别的想法,她可不是小孩了,现在孩子早熟,初中生谈恋爱的大有人在。” 李秋屿道:“她念书很用功,不是你想的那种孩子。” “念书用功又不耽误有这个心思,对异性有好感,再正常不过。你这样的,她哪里见过?就算她将来长大成人,找男朋友也比不了你。”孟文珊的话,叫他心里有些烦躁了,李秋屿回避这个事。 “哎,”孟文珊随手给他拍掉臂膀上的一点白印记,不知道哪里蹭着的,“跟爸爸都聊了什么?” 李秋屿更不想谈这个。 “随便说说闲话。” “爸爸上了年纪,你有时间过来跟他说说话他心里高兴。” 李秋屿嘴里说好,他连孟文珊也想避开了,离开孟家后,他鬼使神差地又开去学校,天很干燥,路上过着市政的洒水车,他觉得有点躁意,降下车窗,水压微尘的味道,往鼻腔钻,他忽然觉得这城市很陌生。 车子、行人,都有条不紊朝着既定方向去,看起来平平常常,生活中无事发生,李秋屿揉揉额头。 学校门口有闲逛的学生,大约是住校生,李秋屿观察了会儿她们,多好的孩子们,欢声笑语,买一支新笔,一袋零食,凑一块儿说悄悄话,就非常快活了。他没有过这种快活,最小的年纪里也没有。 李秋屿出了会神,他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小店里出来,是秦天明,他托这女孩子把点心给明月带去。 明月在水房洗头,正拿干毛巾绞头发,秦天明喊她出来,两人便找一个有太阳光照着的角落,一块儿吃拿破仑。 “真好吃啊!” “是啊,一点不腻。” 两个女孩子感叹着。 “怎么最近不去你表叔家了?” “嫌耽误时间,年底了他也忙。” 本来没打算吃完的,你拿一个,我拿一个,吃了还想吃,最后见底了。人活着,就是难控制这点口腹之欲,吃光了,两个女孩子还在回味,这点心太好吃了。 她们没什么统一话题,闲扯几句,明月不舍得扔包装袋,打算寒假回家装东西用。她把袋子叠得整整齐齐,这么好吃的点心,他没留下,他都走了,又回来过,可她没见着他。 元旦联欢的时候,张蕾给班级带了许多装饰品,有拉花、气球,还有糖果。明月跟同学们一块儿布置教室,真喜庆,像结婚的新房,明月想起人结婚闹新娘子,洒一身玉米粒,打领子钻进去,新娘子被摁着头跟新郎亲嘴,便恼了……她突然想起这个事,没跟李秋屿说过,他一定不晓得她那里结婚是这样的。 她坐在人群里,又觉得寂寞了,人家笑,唱什么跳什么,只是喧哗着……张蕾过来把她拉起,笑着跟人说:“李明月还会说书呢,让她来一段。” 明月并不忸怩,在人的起哄声里道:“我给大家清唱一段《小大姐偷杏》,平调三弦书,没弦子凑合听吧。” 她起了个范儿,开口就唱:“行路君子站庄头,见一位大姐把菜揪,薅了一篮黄花菜,她擓着篮子往家悠。” 没唱几句,学生们叫唤着太土了太土了,明月也不搭理,坚持唱完,孟见星带头鼓的掌,他也觉得土,李明月真是土得冒烟。 “你怎么会唱这个?”他悄声问,明月说,“我爷爷就是唱这个的,家传绝活儿,不行吗?” “真的很土。” “你洋你的,我土我的,咱们井水不犯河水。” “你说话怎么这么冲啊?” “我说实话就是冲了?我们书里的词儿好着呢,你听不明白,就算了,谁爱喜欢什么就喜欢什么,互不干涉。” “又不止我一个人觉得土。” “我都说了,你们觉得土那就土好了。” 孟见星真是一点都说不过她,他发现她相当自信,压根不为这个苦恼,大大方方的,他隐约觉得李明月身上有股什么劲儿。 张蕾在人群里看她的脸,李明月太不害臊了,她怎么敢唱的,谁唱这个?她唱得脸不红,心不跳,还觉得自己唱很好,土死了,就是念了大学也改不了那股土气。她蠢蠢欲动,盼着假期被选上,去见大世面,李明月念书再行,她也摆脱不了小农思想。张蕾想到这,又释然了。 教室里继续热闹着,明月脸滚烫,待久了便往走廊来,隔着玻璃,能瞧见远处的高楼辉煌。阳历年了,这放在乡下,是人要账的日子。账搁了一年,不给说不过去,能不能要上来,那另说。城里头,人想着花样玩乐,高兴着。李秋屿没再来找她,他像是把她忘了,明月趴栏杆上,她总归要自己一个人的,可李秋屿从没觉得她说书土,他谁也不说,他不说人的不好……她不会因为旁人说她土,就难受,一点也不,叫她难受的,是别的。 哪怕人都说《小大姐偷杏》土,只要她觉得不土,就是不土,这标准不是自个儿定吗?那李秋屿呢?她能不能自个儿给他定个标准?她调动大脑,一点一滴地回想,打第一次碰面开始,他说的话,神情,动作,他做的事。 一直到期末考,明月也没再见着李秋屿,大约是他觉得她变得不那么热情,才这个样子,是她自己要这样的吗?明月也糊涂了,可她心里并不高兴,她一会儿觉得这样才正常,一会儿又陷入非常感伤的境地。她只给他打过一次电话,说的也是学习,李秋屿不冷淡,声音如常,好像她亲近些,疏远些,都可以,她到底在怀疑他什么呢?可他到现在,什么也没做了。 乔老师告诉她,去上海最终定了二十个名额,是资助游学的名义,这名单是资助人赵斯同亲自筛选的,都是家庭条件不太好的贫寒学子,成绩优异,名单上还有张蕾。 她没报名,名单上却有她,这是乔老师给她填的,给她做起思想工作,来回也就四天,不耽误回家过年,不去浪费机会云云。放在以前,这样的事,她要跟李秋屿商量的,她自己考虑了下,便跟着同学们一道坐上了火车卧铺。她不能老依赖他,什么事都去麻烦他。 明月第一次坐火车,非常新奇,老师说,睡一觉一睁眼就到上海了。火车站人山人海,他们跟着三位带队老师,紧紧跟着,老师强调了安全问题,乔胜男也在,喊他们名字时,声音特别大。 真是太挤了,挤得大家嘴里抱怨早知道不出来。 不用迈腿,人就把你挤走了,工作人员拿着大喇叭维持秩序,明月被前头人的大包蹭得脸疼,这跟汽车一样挤。怎么这么多人呢?一出门,就这么多人,大家都跟牲畜一样,挤来挤去,丝毫没有礼仪了,也没人听,反正就是挤。 第128章 老师说,硬座才吓人,过道里都没法走路,他们坐软卧,相当不错了。 什么风景也看不到,因为是夜里,只有途经城市,才能见高楼中的灯光。火车的声音单调又富有节奏,轰隆隆,轰隆隆,像一个什么沉重的长兽,平滑地往前抽动,在夜里驶过没有人烟的旷野,还有一个个地理书上的城市。 明月在中铺睡得难受,她便趴着,听火车在那抽搐,还有人打呼噜,响得要命。老师给他们发了食物,她半夜起来,泡方便面吃,觉得异常美味。 她还去了趟厕所,在里头好奇地打量。 他们灰头土脸地到了上海,都没睡好,赵斯同来接他们,他神采奕奕,从没在人跟前露过疲态,永远是年轻英俊的。他一出现,师生们都觉得,他这个人,跟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真般配。车子经过很繁华的一个路段,街上的人,打扮新奇,老师说上海是这样国际化的。 行程很紧,他们先去参观了赵斯同的美术馆,太高雅了,什么也看不懂,赵斯同介绍得头头是道,师生们一直点头,明月夹在人群里,不点不是,点了也不是,她怀疑大家其实没搞明白,但要给赵斯同面子。也许,不仅仅于此,少年们意识到自己没有审美、品味可言,这一点必须学习。 张蕾离赵斯同最近,跟他说着什么,她一会儿睁大眼睛,一会儿矜持笑着颔首,是学生里最抢眼的一个,连乔老师都不知不觉被挤到边上去了。 有人扛着摄像机,一路跟着他们。 赵斯同给师生们安排了各种馆,明月最喜欢天文馆,接触到极新颖的东西,舍不得走。到了晚上,这下上海的璀璨一下特别直观,他们被安排在一家江景餐厅吃饭,透过玻璃,能见着亮灯的游轮滑过,高楼林立,光芒万丈,漂亮得不得了,这视野太好了,好像置身天堂,同学们哇哇乱叫,大家都心知肚明:有钱真好。 这搞得像做梦一样,可有的人过得就是这样的日子,比如赵斯同。明月本来觉得李秋屿工作的酒店已经够好,他给大家安排的,更上一层楼,服务好得不行。住的地方,也能见着江景,大家兴奋得不想睡,趴玻璃那往外瞧,怪不得人都朝大城市来,这里就是天堂,纸醉金迷,迷人的眼,也迷人的心。 大家吃饭的时候,自动注意起吃相,无论到哪儿,要先熟悉规矩,唯恐被人耻笑,说没素质。 赵斯同一间房一间房地进,他太贴心了,都这样了,还在关心师生们有没有什么需要。能有什么呢?这样顶级的待遇,没人享受过,好像之前白活了,人家手一扯,扯掉块巨幕,露出个堂皇亮丽的超级世界。 这对十几岁人的冲击巨大,老师们也在感慨,但他们早定型了,知道自己一辈子上限在哪儿了,所以也就嘴上说说。但学生们不一样,他们见着了,就想得到,就要梦一梦。 他们有差不多的出身,聚在一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好像来一次上海,人生目标都跟着清晰了。他们一定要更努力学习,跨越乡村、小镇,为的就是眼前雪白的桌布、干净的卫生间,光滑的地板,留在这里,从自己这一代开始,当城里人,改变户口本上户口的性质。只有变得优秀,才能生活好。 明月坐在那听着,是的,是要这样,还有其他吗?同学们没再说其他,她总觉得还该有点什么,她希望过得快活,现在很快活吗?谈不上,她最最梦想的是,不受钱的束缚,不缺钱,还能去花桥子说书,她想自由,那是她最乐意干的事。困扰她的,依旧困扰,她必须留在城里,才能过一种有出息体面的生活。她可能永远达不到理想的世界,尽管此刻,坐在一个极其梦幻的地方,她知道是假的,不属于她,她也未必多想要。 学生们这几天,心情都非常激荡,赵斯同通知他们,可以再多逗留几天,除了明月,大家都想继续留这里多看看,多走走。 大厅有种茶特别清香,明月还想喝,一个人坐电梯下来,她瞧见赵斯同在跟乔老师坐休息区说话,乔老师是微笑着的,明月见她抿了下头发,脸微微低着,再抬头笑眼更浓。她站起来,赵斯同笑着把包递过去,在她手腕那像是挠了一下,明月看见了,非常细微的动作。 明月心里直跳,她连忙缩回头,等再探看,人都不在了。明月走过去,她看看沙发,也坐在了上头,沙发很舒服,她一点也不拘束,四仰八叉往高高的穹顶看。 她见到了,听到了诸多新奇的、高级的东西,也该回去了。 “李明月?”赵斯同的身影,突然出现,明月一个激灵,很快松弛下来。 赵斯同笑吟吟坐她对面:“怎么一个人下来了?有什么需要吗?” 明月摇头:“我下来喝点茶水,怪好喝的。” 赵斯同道:“喜欢的话,可以让前台送你一罐。” 明月说:“不用,我喝很多了。” 赵思同笑道:“可以送的,这里还有定制的小礼物给客人,免费带走。” 明月想了想:“住这肯定很贵,羊毛出在羊身上,看着不要钱,其实还是花了钱。” 赵斯同哈哈一笑:“你真聪明,怎么样,这两天感觉还好吗?” 他很会聊天,跟老师,跟学生,跟谁都能聊两嘴,什么话题都能聊,无所不知,学识丰富,明月也不得不承认,赵斯同是个很有本事的人,不单单是有钱,他见着什么,都能说出个一二三,可见是本来就了解的。 他还打算带师生们去体验一把打高尔夫。 “可惜你小表叔没来,我更喜欢跟他一起运动。” 明月抿着茶:“你们在一块儿打球吗?” “我在你们那里,想运动了会约他,你们那儿球场不行,很少打,明天我带你们去见一见真正的好球场。” “不了,我想先回家了,我正想问老师,可以走吗?” 赵斯同笑着皱眉:“玩得不高兴?你的同学都愿意留下来。” 明月说:“我得回家了。” “急着回家干什么呢?” “要过年了,得大扫除,我得帮奶奶干活。” 赵斯同笑道:“没关系,等你小表叔送你回家,让他帮帮忙,你来一趟上海不容易,我以为你小表叔不舍得放你来呢。” “我做什么,他不干涉的。” “他嘴上不干涉,心里未必,你小表叔是个口是心非的性格,”赵斯同跟她是玩笑语气,“我很了解他,恐怕要比你这个小孩儿多点。” “你们是好朋友?” “算是朋友,只不过我比他大方一些,你看,他都没带你到北京上海这种地方玩玩儿,小气。” 赵斯同一点不像说他坏话,语气亲昵,明月听得不大舒服,她的脸被茶气湿润着,想到这两天他们一块儿拍照有人跟着录像的事,顿时了悟:赵斯同还得上报纸,上新闻。 第129章 这个事,师生们回去,能说上整个年关。 “既然来了,还是多玩玩儿,多看看再回去。” 明月很坚定:“不了,我还是想回家。如果能走的话,我要走。” “你没有留恋吗?你看你的同学,都舍不得走。” “没有。” “上海不好?” “好,但这儿不是我家,这儿也不需要我,但我回家能帮奶奶干点活儿,她就不用那么累。” 赵斯同微笑着注视她:“真的要回去?” “对,我要回去。” “这样的机会,以后可能不会再有。” “那我也要回去,不是都拍照录像了吗?我的任务算完成了。”明月心道,这人为了好名声,真是舍得花钱。 赵斯同哼哼直笑:“你小表叔要失望了。” 明月警惕又惑然:“失望什么?” “失望你太聪明,这样他就不好骗你了。”赵斯同半真半假笑着起身,“我给你订票。” 赵斯同订的机票,他亲自带着明月回去,明月第一次坐飞机,短短几天,她完成了人生里两个第一次,怎么也没想到,是赵斯同帮她完成的。 飞机真快,真便捷,也没人挤你,还是得用功读书,以后叫奶奶也坐一坐飞机。明月想到说书的事,有些惆怅了,留在庄子里是注定没有希望的。 到了机场,明月才知道赵斯同让李秋屿来接他们,她在看到他的一刹,特别心虚,她都打过电话说自己放假要回家,李秋屿没说送她,他好像早知道她心意,只问要不要陪她到汽车站,她当然拒绝。 李秋屿已经给冯大娘家去过电话,因为迟迟没等到她报平安。 他知道她跟着同学们一块儿去上海游学了。 她有段时间没见他,李秋屿好像瘦了,他一见着她,便露出很柔和的笑来,似乎一点不怪她撒谎,什么都不怪。 这多像那个春天啊,明月忽然羞愧得想哭。 第61章 明月因为心虚,连笑…… 明月因为心虚,连笑都笑不出来,她沉默着,听李秋屿跟赵斯同说了几句客气话,很正常的对话,李秋屿揉了揉明月脑袋: “耽误你时间了,还单独送她回来。” 赵斯同见她不说话,眼睛垂着,李明月可不是什么内向孩子。 “我带出去的,总要负责学生们的安全,分内之事。” 那只手,好像许久没这么摸过她头顶了,明月只觉得心酸,她跟他以前多好啊,什么话都说,可如今,连去上海这样的大事,她谁也没商量,自己拿主意去了。 李秋屿开车把赵斯同先送回酒店,车里只剩他跟明月了,他便问了几句,譬如在上海到了哪些地方,玩儿得如何云云。明月回答得俭省,她觉得气氛怪异,像是隔了八百年没见,一下说太多,显得诡异。 “这会回家,班车可能会赶不上,你们学校寝室也关闭了,”李秋屿头依旧疼着,停不下来的疼,“这样吧,到我那里住一晚,明早再走,我去酒店。” 他这么说,完全是在避嫌了,明月想说点什么,嘴嗫嚅着,最后只道个“好”。 “我不是故意骗你的,我没要去,乔老师给我报上了,我想着,去看看也行。”她还是想解释,李秋屿似乎不以为意,“没关系,跟同学们一块儿去看看很好,平时窝在学校里,出门散散心,没什么坏处。” 他头疼得说不动话,这些天一直都是,但在人前,是看不出来的。 “不过以后去哪儿,要跟家里人说清楚,免得人担心。” “我坐了火车,还坐了飞机,”明月心说,我本是想跟你一块儿坐的,可惜第一次是再也不能了,“上海很繁华,同学们都很羡慕。” “你呢?以后想去上海吗?”李秋屿有些疲惫,顺着她的话问了。 明月发现自己抑制不住想跟他说话,这像成了本能,就好比饿了想吃,困了想睡,没法违背的事儿。只要她愿意开口,李秋屿随时都能回应,她更摸不清他了,好像他这个人不会动脾气。 “没想好,要看我能考上什么水平的大学,我们一路都有人跟着拍照,还录像,他可能是打算上电视,或者报纸,他太有钱了,大概上海这种大城市有很多他这样的人,我这几天,老有种感觉。” 她已经察觉出赵斯同和李秋屿的不一样,乍一看像,赵斯同是非常温和有礼的,自己说,也认真听别人说,可他其实一点不想知道人家说什么,他只要给人好印象就行,而大家蒙在鼓里,觉得他没架子,真亲切。他呢,也晓得人家听不懂他说的那些,纯粹捧场,总之,两拨人各说各话,鸡同鸭讲,但看起来,非常和谐有爱。 这一点,她当然不能说出口,只能跟李秋屿说。 她说一半,静静看着他了,她何尝不是赵斯同,等待李秋屿的捧场,她意识到这点,也没说的兴趣了,这不恰巧印证她所想吗? “没说完吧?”李秋屿的脸叫太阳光照着,特别和煦,“什么感觉?”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把我们分成了一个个群体,群体跟群体之间,压根不了解,就像赵斯同,他跟我们本质上没话说,我们没法想象他过的啥日子,他也想象不出我们过的啥日子。” “你感觉是对的,群体内部,也未必互相了解,你真正了解奶奶吗?了解你八斗叔吗?这是必然的。” “我也不了解你。” 明月说完,急着转移话题,“其实活动还有两天。” 李秋屿也不追究方才的话,问道: “怎么没继续跟着呢?” “已经看很多东西了,再跟两天,也看不完所有,知道上海是什么样的就行,我得回家,家里要过年了。” 李秋屿捏捏鼻梁:“回家陪陪奶奶,她一定很想你。” “你怎么过年?” “老样子。” “一个人在这儿过年吗?” “是,酒店年关也忙。” 明月真想跟他说,去我们那儿过年吧。都到喉咙眼儿了,又憋回去。一个人,在这孤零零过年太难受了。她又想起向蕊,他以前还能跟女朋友往海南去玩儿,现在,谁也不会陪着他了。 “你上回叫秦天明带给我的点心,特别好吃。”没话说也怪,明月找起话题。 李秋屿笑笑,他车子掉个头,绕到那家店买了几盒拿破仑,他递给她:“带回去给你奶奶,还有棠棠,都尝一尝。” 明月低着头:“我不是这个意思,不是叫你破费的。”她心里冲动得厉害,脱口而出,“你要不然……” 还是算了,她丧气地想,就这样吧。 李秋屿看看她:“怎么了?” 明月说:“要不然你也留一份吧,真的好吃,我觉得你看着像瘦了。” 李秋屿笑说:“有吗?可能最近忙,我不爱吃甜的,你留着吧。” 第130章 “你喜欢吃什么?” “我对吃的不挑剔,都行,你奶奶上次做的炝锅面还不错。” “你来,”明月急切道,“你来我也会做,我也能做给你吃,用我们的大锅做这个最好吃,火大。” 李秋屿微笑目视前方:“好,有机会我一定去。” 就这个年关吧,明月心里想,嘴上说,“这袋子真漂亮,上次的我还留着呢,在书包里。” 李秋屿笑道:“小孩子习性。” 明月心里一阵躁动:“我巴不得现在就是大人,当够小孩儿了。”她要是大人,就不用受这样的煎熬,他爱怎么摸她脸,牵她手,怎么对她都成,她也不用去想他是不是好的。 李秋屿沉默了会儿。 “我随口一说,别往心里去,明月,想点儿高兴的,你又长大一岁,离大人这不是越来越近了吗?” 明月喃喃道:“是啊,我又长大一岁,应该更能分清人是好的,还是不好的,我有时觉得自己像个傻子,想事情想不明白。我总是想很多,却没能做什么。” 李秋屿说:“那就先放一放,也许突然就想明白了。” “要是永远想不明白呢?” “想不明白,就不明白吧,人这一辈子,不必事事想那么清楚,也没有这个能力,有时候连自己都看不清,这是正常的。” 李秋屿忍着头疼,继续开导她,“我记得你在大雪里又唱又跳,潇洒得很,想想那时候,你本来是那个样子的,不应该被这些烦恼困扰,会好的,我相信,你只是暂时遇到点儿问题,你也说过,爷爷希望你像明月,亮堂堂的,一切问题都是短暂的。” 他把车子停在楼下,交给她一枚钥匙,见她怔怔盯着自己,便笑了:“来,上去休息一下,明早我送你到车站,晚上门反锁好,有事记得打我电话。” 明月问:“你不上去吗?” 李秋屿说:“不上去了,还有别的事。” 明月接过钥匙,目送他开车离开,跟了几步,风吹得脸很冷,她为什么会把李秋屿跟书里的那个形象混淆了呢?他是活生生的人,他会笑,会行动,不是抽象的思想,一个观点,一尊塑金神像,或者一只臭虫,他只是个人,她手里还拎着他买的拿破仑,他如果想做点什么,机会多的是,就算一开始没有,后来也到处是,他只是给自己买了拿破仑,连楼都没上。 就算一个人有恶念,没做出来,一辈子都没做出来,也算恶人吗?她盼过冯建设死,她真是亮堂堂的明月吗?她在要求李秋屿什么?她所见,所感,真是假象吗?她真的不了解他?一只小猫,小狗,都晓得在安全的地方睡觉,靠的是直觉,生存的直觉,她难道不比它们聪慧? 明月怅怅回到这里,还是老样子,李秋屿把家里收拾得整洁,窗明几净,非常舒服。她的洗漱用品,整整齐齐摆放着,随时能用。她推开厨房的门,看见两人在说话,再走进书房,是两人在说话,客厅的沙发上,他跟她还在说话。 长大了就不是明月了吗?李秋屿还是那个李秋屿,明月想到春天的事,眼泪淌下来,她抹抹脸,决定明天一定要跟他好好说说话。 李秋屿送她的早上,脸上倦容明显,他没休息好,明月一下忘记昨天的决心,问他是不是熬夜了。 他摇头,催她吃完早餐赶紧出门,明月觉得他看起来很累了,李秋屿却惊讶今天头没疼,他觉得是最近一段时间最好的一天,他看不见自己脸上的疲惫。 “你多休息休息吧,在家好好睡觉。” “好。” “我到家就告诉你,你别担心。” “好。” “初一那天,我会给你拜年,你要接我电话。” 李秋屿笑道:“都好,你说什么都好。” 他把她送到汽车站,发往县城的,人真多,看上去就令人绝望,李秋屿犹豫了,明月却十分有劲,她硬往上挤,人挤她,她也挤别人,她跟猫一样,有点缝隙就过去了。 李秋屿看着她,好像带她坐汽车是昨天的事,其实很久了。她自己生龙活虎,头发又炸毛了,冬天静电,总是这样。她先是上去,后来消失在人海,李秋屿等了一会儿,明月的手、胳膊、脸蛋,又从各种身影里一点点冒出来,硬生生挤到窗户边儿,书包碰着人家,她似乎说了句什么,也不再管人耐烦不耐烦了,没办法,汽车就是这么挤。 李秋屿看得一清二楚,一直盯着她看。 明月隔着玻璃,玻璃上叫人呼出的气哈得有点模糊,她伸手蹭蹭,对着窗外的李秋屿摆手。 她被挤得根本直不起腰,脑袋也压在一个男人的腋下,可她一点不在乎,好像挤汽车,完全不是什么事儿。她不光能挤汽车,将来也能挤火车,哪儿都能去。 她微笑着,使劲跟他摆手,李秋屿站着不动,她不需要他护在胸前了,她不是什么娇气的小孩,看她多高兴,刚坐完飞机,坐商务舱的飞机,再来挤汽车还是这么高兴,是因为能回家了吗?她有来处,也有去处,真好,她的一切都好极了。 他莫名想起她跟着自己车跑的那回,特别有力气,能追那么远,兔子似的。他忽然身上轻松,轻松得不得了,头脑清明,空气都跟着轻了。 发车了,汽车上头装满人的行李,大包小包,又拉那么多人,感觉车子都要歪了,沉重地拐着弯出去,明月再挥手,李秋屿看不到她了。 他脚步轻快,从车站出来,一个妇女向他问路,她背着一个大牛仔包,手里牵两个孩子,应该去汽车东站,来错了。好在车站门口是公交站台,李秋屿帮她看了会站牌,告诉她怎么坐车,人家感激地不得了,一直说谢谢,她手里牵着的小女孩,大约五六岁,在妈妈跟他说话的时候,睁着大眼睛,老是看他。 李秋屿对上她的眼睛,深深战栗了一下,像被什么击中,她最终害羞地冲他笑了,躲妈妈腰后。他下意识想去摸摸她的脸,手又缩回,匆匆离开了。 今天阳光很好,风也小,他很快把这个插曲忘记,脚步依旧轻快,回到酒店,有条不紊处理了几件事,碰上刚要早餐的赵斯同。 赵斯同以为他去送明月,他以为赵斯同回了上海。 两人都从彼此目光中看出自己的误判。 “还没回去?”李秋屿淡淡问一句。 赵斯同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眉眼飞扬,一见他更有精神了:“下午,吃了吗?要不要一起?” 吃早饭有点嫌晚了,李秋屿也没吃,跟他一道往餐厅来。 “怎么没去送李明月?” “她自己能坐车。” 赵斯同若有所思点头:“昨天看你那样子,我以为,你肯定要亲自去送,这么放心?” 李秋屿说:“别人能坐,她就能坐。” 赵斯同笑道:“那倒是,她有主见得很,不是一般小孩,她看着跟你也不是很亲近,你对她倒热心。” 第131章 李秋屿不接他这个话:“你花这么多钱,就为拍几张破照片吗?”他今天精神特别好,非常难得,最近一段时间都很萎靡,很平淡,此刻心里完全不一样了。 赵斯同道:“李明月说的?她太聪明了,跟着人傻乐多好,也不能这么说,我看她玩儿得也很高兴,该吃吃,该喝喝,挺大方的。看来我没猜错,这样的小孩,早晚造反,你跟你说什么都没用,她太有自己的想法了,不够可爱。” 李秋屿微笑:“你不是喜欢跟聪明人聊吗?” 赵斯同先是点头,很快摇头:“可以机灵点儿,但不要太过。” 李秋屿说:“拆穿你就不好了。” 赵斯同打量他两眼:“没拆穿你吗?她见你可不太自在,我看得出来,你们关系没我之前想的好,当然了,有可能她发现你有毛病,躲开你是本能。” 他耸耸肩,“我早就说过,你把控不了她的,这次去上海,我更确信了。” 李秋屿笑笑:“那是你的嗜好,把控这个,把控那个,在你眼里,人跟人之间,除了这层关系,没别的了。” 赵斯同说:“难道有别的?整个社会不就是这层关系?你不管他们,他们也会被别人管。” 李秋屿今天特别想挖苦挖苦赵斯同,他从没这种心情,这种振奋生活,对什么事兴趣十足的感觉。因为太珍贵了,感知到了,所以他必须要做。 “怎么不留着美国呢?美国可不像这儿能惯着你,但我建议你去美国,你这样的天才,早晚对这儿觉得厌倦无聊,看能不能在白人的社会里头,也玩儿得这么开。不过去了美国,没法**国这门生意了。” 他思维非常跳跃,不等赵斯同说话,继续道,“去上海,除了拍照,等着上电视,是选小赵斯同接班人吗?又打算给孩子们说点什么?刺激一下他们,颠覆一下他们长这么大以来的认知,过年都要回味回味赵总的话。” 赵斯同惊讶地笑了两声,不甚连贯。 “师哥,能久违地听到你妙语连珠,我真荣幸,还是你了解我,确实,我有义务让祖国这么优秀的下一代精神受孕,你有兴趣?” 李秋屿讽刺笑道:“这样就不好了,有两个爹,会错乱的,我给人当爹的功夫远不及你。” 赵斯同觉得李秋屿裂出了一条缝,什么原因?大概是他认清了事实,实验失败了,李明月说不定早跟他翻了脸。 “你应该低迷太久,技艺生疏了,只要你愿意动一动,别说未成年,就是成年人到你手里,又算什么呢?不过师哥你给了我启发。” “什么启发?” “未成年人,你在李明月身上做实验,对我来说,真的是醍醐灌顶,要不我们来比一比,你选李明月,我选别人,看看到底谁最终能成功?谁才是真正的偶像?” 他声音里有熟悉的兴奋,被刻意压制着,李秋屿凝视着他,是自己的错吗?赵斯同像个怪物,越来越庞大,他有着非常清晰的逻辑、自己的一套玩儿法,他以此为乐,这是他活着的全部目的。他知道,赵斯同曾视他为偶像,那是他自己想的,他需要个偶像,仅仅是巧合,他才做了他的偶像。 这大约是他的错。 李秋屿眉头又慢慢舒展开来:“能操控我,你才能获得最大的快感,你需要我的肯定,可惜了,我没有露/阴癖,尤其是精神上的露阴癖。” 赵斯同心中窝火:“师哥,话是不是有点难听了?” “这就难听了?我以为你刀枪不入,早烂到骨头渣都不剩了。” 赵斯同又笑了:“你的评价不重要。” 李秋屿说:“是我太重要了,没有我观看,你就真的只是一条蛆虫了,知道我现在想干什么吗?” 赵斯同眼睛闪烁:“师哥,别这样,我可真是有点怕你,你疯起来真要杀人的。” 李秋屿突然朝他脸上泼了半杯清水,赵斯同愣住,几乎要发作了,李秋屿微笑着拍拍他肩膀,示意他冷静: “我看你脑子大清早就不清醒了,帮你清醒一下。” “李秋屿,你耍我玩儿呢?”赵斯同强压怒火,抓过纸巾,擦起脸来。 “你恐怕忘了,谁是老师,谁是学生。”他站起来,双手按在赵斯同肩膀上,“别对我大呼小叫,我最讨厌别人这样,礼貌点。” 赵斯同觉得李秋屿今天神经了,他有些反常,但反常中的表现却符合他对李秋屿的想象,李秋屿就是这么恶毒的,压根不是什么好人。 他还想跟李秋屿说点什么,没想到,他已经微微笑着了,“我现在觉得很倒胃口,吃不下了,你慢用。” 赵斯同看他离去,李秋屿今天很活跃,他险些以为他松动了,不是,一点也没有,不知道他哪来的鬼兴致,这么戏弄他?这活跃里头,还有种冷冷的残酷,李秋屿好像又能杀了他一样,赵斯同不知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他目送他走远,突然把纸巾往餐桌上狠狠一砸。 年前的阳光特别好,人都很满意,适合买年货,欢欢喜喜过个年。 明月到家后就是干活,擦玻璃、洗床单、杀鸡宰鱼,把腌好的鱼、割来的猪肉用绳栓住,踩着凳子挂到梁头下。她手指头冻得通红,井水微微冒着烟,是温的,但洗东西洗久了,还是冻手。 庄子里时不时听见人放炮,人多了,到处是小孩儿。棠棠回来了,她好像懂事一点,还知道帮忙。 大年三十也得卖豆腐,越是这会儿,生意越好。 “可惜不能给李先生送两块豆腐。”杨金凤说。 明月蹲地上用铁丝球用力刷锅盖,她心道,他可真没什么乐趣,都没有特别爱吃的。 到晚上,她跟杨金凤、棠棠一块儿炒花生,小炉子真暖和,烧的柴火。她们一家三口,热热闹闹,高高兴兴地吃起花生。 明月一想到李秋屿一个人,她便高兴不起来了。 他一个人,是一个人啊。 这年可怎么过? 她越想越难受,花生不香了,发起呆来。 杨金凤又说:“给李先生带点花生,是个心意,人爱不爱吃先放一边。”她觉得李秋屿肯定不缺这个。 明月道:“他一个人过年。” 杨金凤说:“一个人?爹妈呢?” 明月说:“没有爹妈,跟我一样。” 杨金凤说:“没看出来,以为他城里得一大家子。” “咱们能请他来过年吗?”明月又冲动得厉害。 杨金凤说:“能是能,人来这儿像什么?也住不惯。” 明月心道,同意就成。 翌日是年二十九,班车还跑着,明月起了个绝早,天雾蒙蒙黑着,杨金凤在锅屋忙,追出来问: “你干什么去?黑灯瞎火起这么早?” 第132章 明月说:“我去请李先生来过年。” 杨金凤说:“你这孩子,想一出是一出,请人来打个电话。” “不,打电话他不来,我去请他,他肯定跟我来!”她头也不回往八斗家跑,心要跳出来,特别兴奋,她只要要求他,他就会来,这一点明月从不怀疑。 去县城的人太多,都是买东西的,一趟挤不上,下一趟还挤不上,弄得她都急了。 九点多的时候,她才坐上去县城的车。 县城去市里的车,还是那么挤。 大约辗转六个多小时,明月到了市里,她在车上吃的花卷,打家里带出来的,一直搁怀里揣着,还温着。 她再坐公交,到李秋屿家都是黄昏了,她给杨金凤打个电话,说只能三十回去了。 杨金凤担心了她一天。 酒店不放假轮休,算加班工资,李秋屿这几天都觉得非常轻快,说不上来的轻快,他依旧好说话,对谁都温情,一点不像会朝人脸上泼水的人,除了赵斯同,谁也不知道。 临近年关,他心情也很好,跟员工在一块儿吃饭。 他接到明月电话,特地看了下时间,不是初一,他这几天对时间的概念不是太清楚,总要频繁看表,上一秒看了,下一秒就忘似的,好像人从时间里出走了。 “你晚上回家吗?” “要的,在家忙吗?” “忙,你忙吗?又要很晚才能回家吗?” “是有点忙,明天是除夕了,我今天早点回去。” 两人闲聊几句,明月有些紧张,她冒冒失失来的,反正今天走不成了,她有钥匙,决定在家里等他,要给他个惊喜,希望他觉得是惊喜吧。 她在书房看了会书,也不太能看下去,频频去窗边,李秋屿在楼下出现时,她连忙把灯关了,黑漆漆一片。 门锁响动,她听见钥匙声,换鞋声,还有搁东西的声音,窸窸窣窣的。李秋屿往客厅来,他没开灯,好像忘了似的,也可能是不想开,谁知道呢,明月藏在他卧室门后,觉得奇怪。 她等了会儿,打门缝看去,还是黑黝黝的,只能借着对面大楼的灯光影影绰绰看到细微轮廓。 李秋屿好像在沙发上坐了会儿,紧跟着,他起身去了书房,这次开了灯,但却关闭了门。 窗外有人放起烟花,吓人一跳,明月从卧室摸黑出来,能瞧见书房门底透出的亮光,烟花真漂亮,映着窗子五彩斑斓。 他为什么不开客厅的灯啊? 明月觉得疑惑,烟花的响声盖住了她的心跳声,她酝酿好措辞,一想到敲门可能会吓到他,又想笑,她今天一天都有点激动。 她敲了几下门,里头并没反应,是放炮声太响吗? 明月拧拧门把,没有上锁,她轻轻推开了门,灯芒露出来,灯芒中的人,也出现在视线里,她眼睛一下被刺伤。 第62章 一地的血,李秋屿割…… 一地的血,李秋屿割了手腕,用的是险些杀了赵斯同的匕首。那枚匕首很锋利,也很美观。这不是精心策划,相当随机,恰好匕首在茶几上叫他看见而已。 明月进来时,他还有些微弱意识,生命的流逝感跟钟表一样清晰,他从来没这么深刻感受到这样的时间。明月奔了过来,踩到血,滑了一跤趴到他腿上,李秋屿眼睛是阖着的,一下就知道是她来了,可他已经死去,她怎么来了呢? 明月吓得脸雪白,憋着哭,一边找手机,一边快速自言自语着:“我不害怕,我不害怕,我一点都不害怕……”李秋屿的手机在大衣口袋里,她掏出来,拨起号码往卫生间跑,找来毛巾,按在他伤口上。 快接啊,快接啊,求求了,她脑门血管乱蹦,接通电话后嘴唇抖地咬到了舌头,她痛恨死了自己的舌头,恨不得扯下来,但还是准确地报出了住址。 不行,他会死的,也许死过了?她哆嗦着用毛巾使劲给他系上,跑出了房门,砰砰去敲邻居的门,急得大喊救命。 开门的是个女人,明月一手的血,吓这人一跳,立马关了门,再不愿意开,明月哭着跑下楼,又去敲别人的门,那是一个老刑警的家,老刑警很快随她上楼,把李秋屿背了出来。 她竟还能记得关门,但不知道鞋子跑掉一只,她跟着老刑警,一路到了医院,穿白大褂的人瞬间围上来,将她撇开,他躺到了一张床上叫人急切地推走,远了,明月忘记哭,呆呆看着他消失,一个人,茫然地站在大厅,老刑警跟她说话,她也听不见,像是冷极了,沉甸甸坐到了地上。 人家见她是半大孩子,一直问家里大人呢?明月更迷惘了,他就是家里的大人,这问的什么话?他就是大人,她忽然觉得很生气,眼睛通红,泛着水光。 大过年的,医院没那么多人,除了重病、急病,人都在家里等着过年,就算嘴里说着什么年味儿淡了,可还是要过年。没办法,这是祖宗给你传下来的,中国人就是要过年的。她应该坐家里磕瓜子,吃叠的芝麻糖,芝麻糖可太好吃了,金贵得要命,全是芝麻,芝麻贵,谁舍得用纯芝麻叠糖吃呀?能做一回吃上,真是享福了,那嘴里的香味儿能管到十五。她想吃芝麻糖,吃过瘾,吃尽兴,他是死了吗?魂儿往哪儿飘呢? 这得有人引路,叫他名字,要不然,死了也是孤魂野鬼,浪荡在阴阳交界的地方,是庄子里老人说的,还得把他一条裤子扔堂屋瓦片上,反正都是规矩。他不是子虚庄的,不用守这样的规矩,那他要往哪儿去呢? 他能往哪儿去呢? 她都不知道他是从哪儿来,现如今,他要往哪儿去,更是不晓得了。 一阵大恸袭来,明月心口窝绞着了,她呼吸不能,竟盼着医生来跟她说一句:死了。给她个确定的答案,就没这个事折磨她了,立马得救。她听人提醒要办住院手续,大口喘了两下,爬起来跟在人后头,问要干什么。 他死不死,都得交钱。 她没钱,抖抖索索掏出几张票子,没超过二十的,还有几枚硬币。李秋屿有钱,钱夹里就有,不光有钱,也有银行卡,钱夹应该在他大衣里头,明月跟人说清楚,迷茫得厉害:多奇怪啊,他也许断气了,可还得从他身上把钱掏走,医院抢救了他,就有这个花销。 人家问他有没有家属,明月说她就是。 “没别人了吗?”人又问。 明月不止住头:“没了,他没父母,没成家,他一个人,就一个人。”她一说话嘴唇就颤,颤得不行。她说到他一个人,眼泪唰地淌下来,没法止住。 “你是他什么人?” 明月机械答道:“他是我表叔。” “你家大人呢?” “我只有奶奶还有妹妹,在乡下。” 医院的工作人员很无奈了。 “我们有钱,真的,我们肯定不赖账!”她忽然害怕地大叫,“别不救他!我们真的有钱!” 第133章 老刑警跟人说:“这孩子吓坏了,缓一缓吧。” 明月靠在墙壁上,一声不吭,脑子里什么都没有了,一点也想不动。她盯着对面的瓷砖,贴得非常整齐,严丝合缝,那么光洁。 瓷砖一会儿开始往外冒血,咕嘟咕嘟的,往四下快速流去,明月心里猛得紧缩,她想叫,叫不出来。医生却出来了,说人送得及时,没有生命危险,但要住院观察。 他没死,就这么轻巧,跟死了一样轻巧,都得从医生嘴里说出来,医生天天说这词儿,不新鲜。明月恍恍惚惚进了病房,这是双人间,她间歇性冷静地去找工作人员,要换单人间,好像人一多,李秋屿不愿醒过来似的。 好了,换到单人间了,李秋屿躺在那里,动也不动,眉毛黑得骇人,一张脸上除了眉毛醒目,其余皆是苍白了。明月坐他旁边,她看着他,觉得他极其陌生,又疑心医生哄她,她便颤颤巍巍凑过去,手指放他鼻下,有鼻息拂过,她才晓得是真的。 明月又坐直了,听课似的,她瞧着他眉毛发怔,眉毛一团浓黑,黑得像夜。夜深了,城市深处不晓得哪个地方又放起一阵烟花,映到窗子上来,明月一个激灵:他是说他自己。 她一下明白了,那样一个夜晚,李秋屿不是说同学,是他自己。她从没往他身上想过,一点征兆都没有,一直到今天他们通电话时,还好好的。确实如此,李秋屿当时心情愉悦,为她提前的问候,他觉得一切都很完满。 不疼吗?明月眼睛迅速扫了一眼他的胳膊,不敢再看,她低下头,像只小鹌鹑。等她再抬起来,见李秋屿睁着眼,正静静看自己。 明月已经糊涂了,她眼睛看到了,但脑子还没处理这个信息,又低下头去,只是等待。过了那么一会儿,她又抬头,李秋屿依旧沉默地注视着她,两人仿佛都没法确定,看见的就是对方。 明月把头再低下去,地板也是光洁的,她缓缓抬起脸,和李秋屿深邃的目光对视上,忽然受惊:他活着吗?她一下变得胆怯了,想要扭身跑出去。 李秋屿轻声叫她:“明月。”他头脑昏沉,不清楚她怎么会在这里,他看见她,才知道自己还在人间,一旦知道这点,他就又得是李秋屿了。 但她怎么突然来了?他一定吓到了她,想到这,李秋屿头紧绷着疼起来。 “明月,”他又叫她,明月不敢动,小心翼翼瞅着他,李秋屿便微微笑了,“你靠近一点来。” 明月往前挨了挨。 “是你把我送医院来的吗?” 明月迟钝点头。 “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来找你,请你到我家里过年,跟奶奶说好了。” “怎么来的?” “坐汽车。” 李秋屿便闭上了眼,泪水从眼角慢慢地下来,他不再说话,身体上的痛觉客观存在,他感受不到了。 明月看见他的眼泪,轻轻给他揩去:“你疼不疼?” 他阖目微微摇头,像是没力气再说一个字。明月也不敢打扰他,等护士进来查房,她站在一边看,护士告诉她,旁边这个床可以睡的,不要一直坐着。 明月没睡,她坐他旁边,一点不困,坐到半夜,眼睛还睁老大。李秋屿起来要去卫生间,她连忙扶他,他示意不需要。 他缓慢地走出来,坐在床边:“睡吧,别熬着了,我没事的。” 她哪里敢睡,怕一睁眼,人告诉她李秋屿死了,她不睡,就没这档子事。 一连两天,两人都没怎么交流。李秋屿给酒店打了电话,他的声音如常,听不出一点问题,他问值班的事情,还说了其他,大意是自己有急事,这几天不能在。他断续打了几个电话,又接了几个。明月也给杨金凤去了电话,说李秋屿受伤了,杨金凤很关心,问严重不严重。 明月忽然哽咽:“有点严重,我不能家去过年了。” 杨金凤说:“过不过年的不当紧,你好好看顾李先生,要有眼色,人帮咱这么多,没啥可还的,你可不要发急,沉下心看顾,听见没有?” 明月直点头:“听见了。” 她拿着他给的卡,去付住院费,又到医院附近的超市买了些生活用品。跑上跑下的,工作人员都认得她了,觉得这女孩子很懂事。 这也有卖饭的,两人就在医院过的年,买了水饺,还有点心。医院对面,就是居民区,能见着人家里的灯火很亮,客厅里放着春晚。多好的日子,多好的年。 她觉得李秋屿应该吃些营养的东西,便回到他家里,听人说黑鱼对伤口好,问人怎么做,自己在家炖了鱼带来。 书房的血凝固了,一屋子血腥气,明月趁炖鱼的功夫,蹲地上擦地板,太腥了,也太多了,全是李秋屿的血。她擦着擦着,就喘不动气了。 初二这天,李秋屿精神好很多,他打算出院,明月有些着急:“医生说,你最好住一周。” “没关系,明天办出院手续吧,你能办吗?” 明月能,他从住进来,什么事都是她办的,他是大人,他说死就死,一点不珍爱自己,也不管旁人。她来找他过年的,不是看他死的,他淌那么多血,那腥气,怎么也散不尽,她手里拿着拧干的毛巾,给他擦手用的,热热的。 “你出院要去哪儿?能去哪儿呢?” 她迷茫得很。 李秋屿说:“回家,”他靠在枕头上,“这几天把你熬坏了。” 明月满面憔悴:“我不累,你不能回家。” 李秋屿便一直看着她,她站那儿束手无措:“屋子里都是味儿,很大,你会害怕的。” “我不害怕,没关系。” 他像是没发生这个事,说了几句轻描淡写的话,她因为他,难受得没法说,他现在恢复了,指不定哪天,又去寻死,人一心要死,看得了一时,看不了一世,她一点法子都没有。 “没关系?你没关系吗?”明月冲他叫道,他好了,他好了就是这样的,什么都没关系。 “我有关系,我有!”她再也受不了了,呜呜哭起来。 “奶奶跟我说,往后有事要多请教你,遇着大事,不能自己做主,李先生什么都懂,是见过世面的人,要我多问问,她没文化,没法帮我,我往后去哪儿问你?”她的心被揪紧,“活着的人,是没法跟死人说话的,说了也听不见,你不能再跟我说话,我这辈子也不会再开口说话了。” 李秋屿一动不动望着她,明月见他不说话,走过去,忽然扬起手,又缓缓变成了拳头,她眼泪直淌,李秋屿目光停在她攥紧的拳头上,她像是恨他到极点了。 可下一刻,明月扑向了他怀中,她手臂环住他的脖颈,哭得颤抖:“你太可怜了,我知道,我没法帮你,你一定是太难受了才这样……我一点都不知道,你都要死了,我却什么都不知道……叫你孤零零的一个人只能死……”她哭得太伤心,几乎是绝望地叫喊出来,“别死,你能想一想我吗?我知道我对你不算什么,求你了,想一想我吧,想一想我,我给你编过花篮儿,雕过小塔,我还跟菩萨说一定要保佑你长命百岁,咱们一块儿活着,一块儿活着吧!”她哭得大汗淋漓,“我知道我渺小得很,你就为这一丁点儿活着吧!求你了!” 第134章 她一直呜咽着,胡乱亲起他的头发、耳朵、脸颊,像动物那样,舔舐伤口抚慰同伴,非常纯洁,非常赤诚。 眼泪糊到李秋屿皮肤上,和他的眼泪混在一起,李秋屿慢慢搂紧她,脸埋下去,把她发辫也弄湿了。 她的哭声渐小,没太有力气了,眼神涣散,李秋屿摸着她滚烫的脸蛋,极度痛苦着:“我吓到你了。” 明月恍惚摇头:“你跟我回家吧,哪儿也别去,跟我回家。” 李秋屿无所不可,他死不成了,他没有想死,死极其自然发生,他一点没感觉到什么疼痛。她不来,他就走了。 现在他还存在,还得继续当李秋屿,做着人。 她说什么就什么吧,他其实很疲倦。 “不要告诉你奶奶。” “知道,我谁也不说。” “这是咱俩的秘密,好吗?” 明月一点不想要这样的秘密。 李秋屿又说:“明早去办出院,我安排下,找人开车送我们。” 明月振作起来,他同意了,她要带走他,看着他。 她第二天去办了出院手续,给杨金凤打电话,要她把鸡炖了,还要铺床,晒一晒被子。 第63章 初二乡下开始走亲戚…… 初二乡下开始走亲戚,回娘家,杨金凤家没什么亲戚,李秋屿一来,家里算来客。 天上一丝云儿没有,好得很,薄薄的蓝,淡极了,杨树光秃秃地把枝杈伸出来,干净得像画,很枯,很寂,像谁一笔笔描出来的。一进平原,大约就是这个景儿,有点荒凉,又很寻常。 杨金凤在门口等,见车子到了,上前说话:“李先生来了?身体怎么样了?” 李秋屿脸惨白,他微笑说:“还好,多亏明月在。”明月拎了一大袋东西,她担忧地望向他,把东西放到配房。 小院收拾得特别干净,尤其柴火,堆得整整齐齐,有半人高,几乎一样大小,李秋屿站院子里看了会儿,也不嫌冷,明月过来说:“八斗叔帮忙劈的。” “劈得真好,怎么能劈得一样呢?” “熟能生巧,他什么活儿都会,就是干活得看心情,他自己家的不一定乐意干呢。” “你八斗叔也是个很有性格的人。” “他受过刺激,我猜的,是他家里的事叫他性格跟人不大一样。” 明月跟李秋屿讲了八斗的哥哥用斧头砍死父亲的事,李秋屿若有所思:“他弑父……” 他脸色更加苍白:“左邻右舍不害怕吗?” 明月说:“刚开始害怕,但别人都说他哥哥平时是个可好的后生了,一点不像杀人犯,后来邻里还是跟他家正常来往,我小时候也有点怕八斗叔,他说的话,做的事怪怪的,我现在不觉得了,八斗叔其实是个可怜人,他在我们庄子上过着很寂寞的。” 李秋屿长久地凝视着明月,露出淡淡笑意:“你很能体谅别人。” 明月说:“才不是呢,有的人我可体谅不了,人也不该体谅所有人,那样反而不公平。” “你八斗叔的哥哥呢?可以体谅吗?” 李秋屿又表现出对恶性案件的兴趣,他的眼睛专注起来,明月不解,她只好说:“我没跟他哥哥打过交道,都没见过,人家说他很好,不太爱说话,做事勤勉,从不跟人红脸,是他爸打了他妈,好像是这个原因。我也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所以说不好。” “他判刑了吗?” “判了,但不是死刑,我听人说判的时候说他精神有问题,所以不能是死刑。庄子里人说,这是有意说的,不想他死。” “他现在人呢?” “去年,还是前年出来的,去打工了好像,我不大清楚,你为什么想问这个事?”明月心里觉得怪异。 李秋屿微笑说:“闲着无聊,当个故事听,很多案子都很复杂,法律跟人情之间有冲突。” 明月望着他:“其实你也不太爱说话,都不知道你怎么会去当律师,感觉那个要能说会道才行。” 李秋屿道:“工作需要,我也可以能说会道,想象不出来吧?” 明月轻轻一叹:“真想知道你当律师那会儿什么样。”她好像晓得这是不可能的了,时间没法倒回,她见不着更年轻时候的李秋屿,“你来,看看住配房行不行?” 明月领他进来,这间屋子其实是两间,没有隔断,放着许多杂物,但不乱,归整得一目了然。靠窗有张床,本来搁豆子的,给拿了下来,铺上了被褥,旁边放两把椅子。屋里打扫过了,很干净,还洒了水压尘土。 就是冷,空空荡荡的冷,进来像冰窖。 窗户很旧了,四处漏风,拿纸壳子堵住的窟窿眼儿。 李秋屿没什么意见,能睡就行,不过确实冷,这屋里呆不住人,一会儿就通体冰凉。明月觉得这样不行,冻坏他了,她想去冯大娘家借小太阳,冯大娘她婆婆用过,婆婆走了,冯大娘一个人住有点发怵,就请隔壁婶子过来一块睡觉,冷怎么办,开那个小太阳,这反倒没什么避讳的了,好好的东西总不能扔。 这会儿冯大娘一家都来,小太阳用不到,人该开空调了。明月到她家借,冯大娘立马拿给她,还给她抓了把零食,硬塞她口袋。 冯月笑说:“明月长这么高了,越来越漂亮啦。” 明月不好意思笑笑。 冯月又问她学习,聊了几句,堂屋走出个年轻人,是冯月的男朋友,冯家特别热闹了,冯大娘高兴得要命,可有劲了,天天一大早起来琢磨怎么吃。 她一高兴,便不去信耶稣了,等年关过了,再信不迟。明月看人家喜气洋洋的,也很受感染,冯月怕她拿不动,指挥男朋友给帮忙送去。 只是,乡下怪无聊的,李秋屿谁也不认识,他只能在堂屋门口坐太阳里。杨金凤觉得他白得不正常,像大病一场,又不好问,把明月拉一边: “李先生到底咋回事?” 明月说:“他受伤了,淌很多血,住院都输血了。” 杨金凤说:“这伤不轻,他家里一个人都没有?” 明月说:“没有,别搁他跟前提,他没地方去。” 杨金凤便不问了,叫明月跟他说话去,她自己做饭,明月没去,李秋屿需要一个人呆着,他得想事儿,想什么她不晓得,只晓得他肯定得想事儿。 锅里炖着鸡,炖得烂烂的,一扯骨头肉就分离了,杨金凤给李秋屿盛了满满一大碗,说这个补气,明月问他: “你嫌不嫌这个腻啊?” 李秋屿胃口很淡,但还是喝完了汤,喝得鼻尖出汗,脸色也跟着红润了几分。吃完饭,明月烧点热水把锅碗刷了,泔水不舍得扔,想拌猪食的,忽然想起来杨金凤现如今身体不太好,不养猪了,她才泼到门口。 院子静下来,杨金凤去邻居家串门,想请人给明月勾棉鞋,庄子里很时兴这个,妇女们都在勾,一双接一双,这个费功夫,杨金凤等着手最巧的那个给明月勾,她大了,得勾个样式洋气的。 第135章 可找这巧手的太多,年前都没排上杨金凤的,她得勤去着,别有人插队。 “你奶奶干嘛去了?”李秋屿问道。 明月准备开始烧水,喊他来灶前坐。 “让人给我勾鞋,其实我也穿不了几天,都说不用弄了,她想弄,说明年还能穿,什么都买齐放人家那了。” 她也不问他为什么那样做,说些寻常的事。 “你吃饱了吗?” “吃饱了。” “吃饱身上暖和,我把锅烧起来,还热呢。”她冲他笑笑,“一会儿就不冷了。” 果然,柴火烧起来,脸都灼烫了,火焰在眼里跳着,李秋屿说:“你一直这么过的吗?” 明月轻轻拨拉柴火:“是呢。” “从城里回来会不会不习惯了?” “没有,我一回来就习惯,吃饭前,我到冯大娘家,她家换了新冰箱,还有新洗衣机,说加一点钱就能以旧换新,我看着觉得怪好的,怎么东西忽然便宜了?” 李秋屿说:“因为美国经济危机,咱们的外贸订单积压了,这些东西,国家补贴一些,卖到乡下来了。” 他看着多正常啊,跟人说起话来,有条有理,明月心里一阵难受,他晓得再多,又怎么样,他都不想活了。 “等我能挣钱了,我也给奶奶买冰箱装空调,还要装全自动洗衣机。” 李秋屿垂着眼:“你一定能做到的。” 明月低声说:“你都没想做的了,是不是?” 李秋屿一笑:“谁说的?我现在就很想烤火,烤得很舒服,一直烧下去就好了。” 明月眼睛亮了:“真的吗?你喜欢烤火吗?” 火光把他脸照红了,给他添好看气色,在他脸上一跳一跳的。 “喜欢,你帮我烧柴火,我就能一直烤着。” “你现在暖和吗?” “暖和,非常暖和,都想要睡觉了。” 明月依偎他身边:“别睡,咱们烤火,这儿最暖和了,我会一直给你烧柴火的,柴火多得很。” 李秋屿便什么都没再想,脑子是空的,单纯烤火,他心里平静下来。 这儿的生活,有种原始感,如果不是路过的车子、打工回来的人,单看老人们,会觉得此处极其古朴,像几千年不变,现代化跟他们没太大关系。李秋屿没在乡下生活过,小县城是不种地的,夹在乡村和城市中间,有自己的独特风貌。到了晚上,有人放炮,不像除夕初一那样密集,稀稀拉拉,偶尔响一阵,大街上黑了,院子里的星光闪闪,特别清,特别亮,哈出的白气往四处散去。 他们便凑一块儿吃花生,吃干了,喝许多水,电视响着,人不说话也不觉得太尴尬。杨金凤睡得早,八点多就要躺下,她起得也早,她嘱咐明月说好话记得闩门,便自己去睡了。 李秋屿闲着无事,拿来明月的作文本看,她小学、初中的作文本,一个也没扔,全叫杨金凤收得好好的。 “怪幼稚的,别看了吧。”明月嘴上这么说,却还是给他,李秋屿真正的兴趣到底是什么,她其实不清楚,旁人看不出,他但凡流露一点,她是高兴的,只有这样,才能活着。 李秋屿盘腿坐在床上,取暖器开着,纸页也成黄的了,她的字很大,写得用力,他披着大衣,一边看,一边笑,明月坐小马扎上,挨过来问:“笑什么呀?” 原来是李万年不晓得从哪儿弄到两棵树苗,人家说,这是苹果树,要结红富士的。哎呦,那可了不得,红富士是多好的果子啊。李万年爱惜得不行,种下去,等它开花。花儿是开了,稀稀拉拉几朵,两棵树加一块一双手数过来了。 明月当时非常高兴,她没见过苹果花呢,不算好看,白莹莹的,单瓣,一想到花儿变成大苹果,这才振奋呢。可那树,莫名其妙死了一棵,另一株,来年竟连花儿也不开了,李万年说,独苗没法授粉,要瞎。但他还是照顾有加,甚至想要捉些蜂子来,明月着急,天天问这果子还能不能吃上了。 果树不能结果子,就没意思了。 李万年说,不能结果子,养着也费不了什么事,叫它长着吧,爱怎么长怎么长。 明月的一次作文,写了好些这两株树的事。 李秋屿问:“树呢?我看你们院子里没有。” 明月想起李万年,黯淡地笑:“砍了,爷爷去世后奶奶嫌碍事,砍了当柴火烧,说还能有点用,长那儿不当吃不当喝。” 李秋屿沉默了会儿,说:“你更像爷爷。” 明月打个手势:“别叫奶奶听见,她会不高兴。”她有些哀伤,“我不想叫她砍树,想着留个念想,那是爷爷栽的,奶奶不让。她不让就算了吧,爷爷不在了,她还在,我不想她不高兴。” 李秋屿说:“你太懂事了,这样会很累。” 明月托着腮:“没觉得,过日子就是这样的。” 李秋屿微笑看她:“哪样的?” “好好过,日子肯定不能事事顺心,奶奶跟爷爷不和睦,所以她总不高兴,也许吧,可能她不喜欢爷爷,她那会儿又不兴谈恋爱的,估计是随便结的婚。”她小心瞄他,“奶奶吃了很多苦,但奶奶还是好好过日子,她带着我跟棠棠,我们一直好好过日子的。” 李秋屿点头:“我知道。” “你想吗?” “想什么?” “好好过日子。” 李秋屿合上她的作文本,黑眼睛沉沉:“你要是希望我这样,我尽力。” 明月耷拉着脑袋,手烤热了,情不自禁去拉他手,重重握住:“那你答应我,咱们像那两棵苹果树一样,一块儿开花活着,要是一棵死了,另外一棵连花都不愿意开了,这辈子都没法结果子。” 她说着,掉下一滴大的泪珠来,万籁俱寂,远处传来狗吠,屋里静得能听见呼呼风声。 李秋屿摩挲起她的手,他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有一刹那,觉得什么都不重要了,不需要再去思考,一刹那也好,拥有真正的安息,灵魂的宁静,他胸膛起伏着,有新的冲动上来,迫切想要,忘我的缠绵的一种东西,不分彼此的,他不该突然这样,这东西一下抓住他,他眼睛看着有些迷乱了,极力按压住冲动,脸上变作病态的嫣红: “我答应你,别哭。” 这句话给明月极大的希望,她一眨不眨看着他:“真的吗?你答应过我的事,从来都算数的,这个不能不算。” 李秋屿温柔笑了:“是,是你说的这样。” 明月心里砰然乱跳,她霍然起身,怔怔注视他片刻,嘴唇飞快地在他脸颊碰了一下,往外跑了:“我去睡觉啦!” 李秋屿这才颤抖起来,再也无法控制,他深深呼吸,手胡乱揉了揉头发,随即拉灭电灯,躺在了黑暗里。 第64章 鸡叫得真勤快,明月…… 鸡叫得真勤快,明月一夜翻来覆去,她跟杨金凤一个床,分开睡的,怎么也睡不好。她脑子里有可怕的想法,她想去李秋屿那里,鸡怎么老叫啊?吵得人没法好好睡。 第136章 杨金凤五点来钟醒了,人一老,觉就少,她穿好衣裳到锅屋做饭。外头还黑着呢,明月也醒了,院子里静着,鸡又开始打鸣,从半夜打到天亮。 她不晓得自己昨晚为什么做那样的动作,有点害羞,又很高兴。等起来见到李秋屿,目光碰上,他没什么异样,明月便也装作没发生,给他拎来热水瓶,让他洗漱。 他胡子原来长这么快,一夜就出来,明月拿个小镜子,给他照着,方便他刮胡子。两人在镜中对视一眼,她忙避开,李秋屿笑了一声,却也没说什么。 “你手方不方便啊?”明月想起他的伤口,李秋屿说,“还好,你们起很早。” “吵到你了?” “没有,白天有什么安排吗?” “你想出去走走吗?” 李秋屿不大想,乡下确实无事可做,他让明月只管做自己的事,不用管他,他随便找了她的书看,明月便也不往哪里去,坐他旁边,复习功课,有时遇到难题,请教李秋屿,高中的题目对他来说很简单。 八仙桌不吃饭的时候,铺上报纸,明月趴在那解题,就摆在堂屋门口,太阳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杨金凤见她用功,李先生给她讲题,觉得很好,明月会出息的,这是注定的事,杨金凤心里非常欣慰,她出了门,去接棠棠赶集。 坐久了,明月伸个懒腰,像猫一样软软伏在桌面,悄悄看他,李秋屿看书很专心,眼睛仿佛很少眨动,他喜欢阅读,明月心想,也一定把《鬼》看完了,他怎么看待书中角色的?她一想到斯塔夫罗金,想到书里情节,毛骨悚然,说不出的难受。 明月心里有太多疑惑,这个时候,她又不敢问太多,她觉得他好了一些,反正是现在不能问,以后有的是时间。 李秋屿察觉到她停留在自己身上的目光,抬头看看,明月正用一种他熟悉的迷茫的、审视的眼神,望向自己,他心里沉一下,笑道:“学累了吗?” 明月立马冲他笑:“我歇一会儿,今天太阳这么好,天气预报说明后天有雪,没觉得想温雪啊?” “温雪?” “就是酝酿下雪的感觉。” “你刚刚心里在酝酿什么?”李秋屿笑问,他看着是轻松的,明月却不敢下判断了,她颇为紧张,“我在想你的事。” 李秋屿点点头:“我明白,我的事有一天会跟你说的,顺其自然地说出来,我不知道会是在什么情形下跟你说,但一定告诉你。” 明月慢慢放下心:“你现在感觉呢?” 李秋屿说:“挺好的,明月,我昨晚答应你的不会忘的。” 明月终于肯笑一笑,她把笔放下:“我去冯大娘家一趟,她要送我们一条腌鱼,我去拿,晌午就做鱼吃。” 冯大娘家的腌鱼用的新法子,可不是抹点盐算了。鱼开膛破肚,洗得干干净净,肚子里塞满花椒、葱姜蒜,打里到外抹上生抽,只腌一夜,稍微入味,炖好了洒把蒜苗,又鲜又香。这是冯大爷从南方带回的鱼,大集上没有的。 一想到能吃上南方的鱼,明月很高兴,她到人家里热乎乎喊人,冯大娘一家都喜欢她,她一来,绝不叫空手回去。 “明月,听说李先生到你家做客了,有空请人过来玩儿,这儿暖和。”冯大娘觉得李秋屿城里人,肯定不习惯,来乡下要冻死了。 明月说:“幸亏大娘把小太阳给我们了,要不然,他都没法睡觉。” 李秋屿不爱串门,也不认得冯大娘一家,他是和气的,见着了肯定会跟人打招呼,但坐到家里,是没什么话可说的。明月晓得冯大娘是真心邀请,嘴里连连道谢。 明月拎着鱼,刚走到正路,迎上一个男人,她瞟了一眼,同这人冷不丁对视上,一下愣住:是她爸李昌盛。他穿着个黑色羽绒服,头发有点长,却打了头油,都往后梳的,看着人模狗样。 他什么时候回来的?住哪儿的?奶奶知道吗? 明月警惕地打量他两眼,她还能认出他,李昌盛却没认出她,以为是哪个漂亮的小妮儿,轻浮地吹了个口哨。 这可把明月恶心坏了,她冷笑,扭头就走,李昌盛刚从镇上下车,搭人家三轮到的,要往家里去,这还没到。他成后跟老两口分了家,盖的三间新房,拉了个小院,打工后把孩子一扔,那院子也落上锁,几乎无人住,水泥地缝里长出草,显得荒凉。新房子没人气,也老得快。 明月和棠棠一直住老院子,她希望李昌盛千万别往家来。 “你哪家小妮儿,这么不懂事,见了不知道喊人?” 李昌盛问她话,明月一双眼狠狠瞪过去,他眯着眼,像是认出她了:“明月?你明月?窜这么高了?”他好像特别高兴,明月出落成大姑娘,太好了,该说婆家了,现在娶媳妇贵得很,彩礼很重,他脑子一下活过来,有劲了,主意哗哗直冒。 明月道:“我窜不窜关你什么事?”她厌恶得不行,真傻,她小时候真是太傻,一过年就在家门口等,车里下来的不是李昌盛夫妻俩,她会哭,难受得哭,最后年都过完了,也没哪个车拉来夫妻俩。 她居然为眼前这个看着就很倒胃口的人哭那么伤心,太傻了。 李昌盛怒了:“你他妈怎么跟你老子说话呢?” 路过的人见他父女俩,笑道:“哎呦,昌盛回来了?看闺女都到你哪儿了,还能认得不?” 明月冷淡道:“谁他闺女?” 她话音刚落,李昌盛一巴掌就甩下来,打得她直趔趄,鱼也脱了手,鼻血流下来。 明月脑袋嗡嗡的,鱼呢?那么好的一条鱼,她捂着鼻子,想去找鱼。 “哎,哎,干嘛呢,打孩子干嘛呢?”庄子里的人,上手拉他,李昌盛是越有人在越要起劲的,他要教训闺女,谁也管不着。 这人正扯着他,后头突然挨了重重一脚,李昌盛被踹倒在地。 明月看见了李秋屿,他脸色特别冷峻,也不晓得他怎么跑出来了。 “你哪个熊球?老几啊?”李昌盛腰要断了,这一脚太重,他抬起头气得骂,李秋屿居高临下看他一眼,掏出纸巾,给明月擦鼻子,明月本来没哭的,一下忍不住了,泪花子直转,她捡起她的鱼,李秋屿也没阻止她。 李昌盛挣扎着爬起来,要和李秋屿理论。 “你哪来的?什么人?”他上下打量着李秋屿,想起些事,听庄子里人说的事,明月念书出息了,有贵人出钱供她念书。李秋屿一看是城里人,斯斯文文的,李昌盛心里有底了。 “我什么人,你还不配知道,”李秋屿两腮动了动,脸白得渗人,“你再敢打她试一试?” 李昌盛嘴硬说:“我是她老子,我想打她就打她,老子管闺女天经地义,你哪根葱?我马上告你!” 李秋屿微微笑了:“好,去告我。”他一拳挥过去,李昌盛捂着脸惨叫倒地,李秋屿还要打他,被明月抱住,“别打他了,奶奶会难受的。” 第137章 李秋屿微喘着气,不再动了,他指了指李昌盛,是警告的意味,明月非常担心李昌盛真的去告,李秋屿会被带派出所的,她攥住他胳膊,“咱们快走,快走!” 明月像躲瘟神一样,拽着李秋屿回家,一进院子,把门闩上了。她心里噗通噗通直跳,看看李秋屿,他脸色真难看,方才还笑吟吟打人,明月没见过他这样,她把鱼放下,李秋屿拉过她,观察她脸面: “疼不疼?” 明月半个脸有点肿,鼻孔里塞着纸,李秋屿轻捏着她下巴看了一会儿,一张脸,陡然阴沉起来,再也不见寻常那种好样子。 “以前打过你吗?” 明月说:“打过,我好几年没见他了,以前的事了。”她倒没觉得什么,反倒安慰李秋屿,“他就是个无赖,别理他。”她给自己倒了点热水,洗洗鼻子,若无其事说,“这南边的鱼,大娘说可好吃了。” 李秋屿神色凝重,不知在想什么。 “你身体都没好。”她怏怏说道,他爱抚几下她的脸蛋,“那混蛋真该死。”他说这话时,语气不重,明月却听得心一紧,“你别跟他置气,他是什么人,不值当的。” 这样的李秋屿是陌生的,他看起来,怎么都不像会跟人打架的,明月更担心的是,李昌盛是来逼杨金凤要钱的,李秋屿打了他,会不会讹李秋屿? 她惴惴不安把鱼炖上,加两块老豆腐,杨金凤走前,说要是晌午不回来便是留表婶家吃饭了,不用等她。明月一直留心着大门,忐忑不安,他会不会来?什么时候来? 一顿饭,吃得心不在焉,李秋屿情绪似乎平复了,他夸赞明月厨艺,明月勉强笑着:“这个泡米饭最好吃。” 李秋屿说:“不要怕,等他来,我跟他谈谈。” 他预料李昌盛一定会来,明月紧张不已:“他会不会告你打他,他一肚子坏水。” 李秋屿道:“他不敢的。” “你怎么晓得他不敢?他肯定想讹你钱,他之前骗庄子里的人钱把奶奶气病了,人都恨死他了,我没想到他还敢回来,肯定穷疯了!” 明月又羞又气,她有这样的爸爸,不如没有。 李秋屿却盯着她问道:“头晕不晕?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 明月说:“没,我结实得很。” 两人说着话,门忽然被砸得砰砰响,明月一哆嗦,李秋屿拿纸巾拭了拭嘴角:“你坐这儿,别怕。”他起身开了门,李昌盛眼窝淤血,已经乌紫一片,一副见着李秋屿也不惊讶的模样了,喜眉笑眼的,“呦,李老板,李老板过年好。” 李昌盛能屈能伸,刚挨了打,像是一点不记仇,他没急着去派出所,打听一番,想先摸一摸李秋屿的底。庄子里的人,不晓得李秋屿做什么的,只说是大老板,至于是不是,谁也不清楚。 他看李秋屿很年轻,猜不出年纪,反正看着是年轻人,不动手时,人看着文雅,叫人觉得他连骂人都不会的。 但动起手来,可不是这个样儿的了,李昌盛觉得这人其实阴得很,他给李秋屿赔着笑脸:“李老板,有话好说,好说,我都知道了,你是供明月念书的那位,庄子里没人不知道你大名的。” 李秋屿也不否认:“你既然来了,我们谈谈。” 明月气得发抖,他怎么不死在外面?她疾步过来,李秋屿伸手把她挡在了身后。 “借一步说话,李老板,借一步。”李昌盛把他往外引,明月担心,李秋屿轻轻拍了拍她肩膀,“就在门口,不走远。” 门口太阳晒着,木门上的对子簇新醒目,是八斗写的:一帆风顺年年好,万事如意步步高。字也好,门很败旧了。两个成年人站门口,这地方便显局促。 “李老板,刚才那是个误会,你不知道,我这些年都在外头,跟孩子生了,其实我心里没有一天不挂念闺女的,但没办法,这年头不出去打工指望二亩土坷垃,哪能养活一家子,你城里人,不清楚我们的难处。你说我几年不见她,这见了,她不认了,我心里也难受,她妈那个女人早跟人跑没影了,我能不管她吗?我还想管她,还得挣钱,这不两难吗?只能搁家里让我老娘看着,”李昌盛口齿清楚,思路敏捷,不是个笨人,见李秋屿心不在焉的,话锋一转,“现在好了,明月有福,遇着你这样的贵人,那真是老李家风水好,我都没这个运势。” 他摸摸鼻子,讪笑着,“李老板刚才那几下子,可不轻。” 李秋屿微笑看他:“是吗?需要我赔医药费?” 李昌盛立马摆手:“那哪能,都是误会,你搁明月身上不知道花多少了,我再要医药费,成什么人了。不过眼下,我确实有点难处,李老板要是手指头能漏这么一星半点儿的,够我们一辈子了。” 他凑近了,神神秘秘的,“李先生看中明月,是她命好,你想什么,我能猜出个差不多。” 李秋屿挑眉:“你猜什么了?” 李昌盛挨到他大衣,李秋屿掸掸,“跟我说话就是说话,不要这么近。” “好,好,”他又退了两步,“李老板你要是真看中明月了,怎么也得意思意思,不说别的,真成好事,咱爷俩就是一家人了。” 李秋屿微微颔首:“你想要多少?” 李昌盛立马伸出两根手指头,他李昌盛也是四十的人了,走南闯北,什么不知道?有钱人包养小闺女,大学生都在外头卖呢。明月花一样的年纪,反正闺女大了,都要跟男人睡觉的,跟谁不是跟?跟个有钱的,不亏。 “这个数,不能再少了,你现在就能把人领走,她念不念好书在其次,能伺候好李老板才最当紧。” 李秋屿笑:“是不是太少了点儿?” 李昌盛心里一凉,盘算怎么改口:“李老板仁义,看着给,你一把给清,逢年过节要是愿意拿我当老丈人来走个亲戚,那我绝对欢迎,啥时来都欢迎!” 李秋屿漫不经心道:“李明月还没成年吧?” 李昌盛心道城里有钱人就是作假,想睡小闺女,还得装装,他压低声音急切说:“改个身份证的事,李老板神通广大,这搁你手里算个什么事?往年十七八嫁人多的是,明月可不是小明月了。哪怕你将来不愿意了,没事,把孩子交给我,我还能给她找着婆家,一点不要李老板你发愁!” 他大手一挥,很有本事的样子。 李秋屿点头:“想得这么周全,难为你了,”他笑笑的,“你欠这么多债,这个数够?” 李昌盛一愣,李秋屿说,“你这一露面,恐怕门槛都要叫人踏破了,他们知道你回来吗?区区这个数,怎么够呢?” 李昌盛不清楚李秋屿知道了什么,但显然,他是知道些什么的。他脸色变得不大好看,“李老板就别管我的事了,我真心实意只要这个数。” “那可不行,我怎么能不管你的事呢?你都把我当一家人了。” 第138章 李秋屿斯斯文文告诉他。 李昌盛迟疑道:“李老板想帮我一把?” 李秋屿只是笑,笑着看他,李昌盛摸不清他到底什么个态度,笑模笑样的,猜不透。 “李老板想怎么帮我?” “我不想。” 李昌盛吃了一惊,还没开口,李秋屿先变了脸,神情冷淡,“你一个搞传销诈骗,上不养老下不养小,还想卖女儿的……说你牲畜不如,是侮辱一院子猪狗了。做人对你来说未免太难,天冷了,你要是现在愿意往身上埋了土,我倒可以考虑出个花圈钱。” 李昌盛这才知道李秋屿套了他半天话,恼羞成怒,叫嚷着:“我这就上派出所,你等着,老子一脸伤就是证据,”他指着李秋屿,“你想搞我闺女是吧,我也得去告你!” 李秋屿拿出手机:“好,去告,你说的每句话都是你的证据,我资助李明月念书前,你一家三代,每个人的情况我都跟镇政府了解得清清楚楚,我先提醒你,告我不成,我要起诉你诽谤的。” 李昌盛看着那手机,这就打算跑,李秋屿一把揪住他,居高临下看过去:“我话没说完。”李昌盛以为他要揍自己了,想挣,又挣不开,李秋屿看着是个小白脸,手劲奇大,李昌盛只能服软,“李老板,今天就当我放屁了……” 李秋屿微微一笑,松开他,从钱夹里掏出几张钞票,塞到他领口:“我给你指条明路,滚,滚得越远越好,这是车票钱,再让我看见你,就不是这么好说话的了,滚!” 他嫌恶地又掸掸衣裳,头也不回进了院门。 第65章 明月就在院子里,她…… 明月就在院子里,她没去听,一见李秋屿进来,奔到他眼前:“人呢?” 李秋屿笑道:“走了。” “你给他钱了吗?”明月特别关心这个。 “给了一点,让他当路费,你放心,他一定走了。”李秋屿要洗手,明月连忙往盆里添热水,“他肯定是拿钱才走的。” “不是,你爸爸他……” “他叫李昌盛,你说他名字,别说我爸爸。” 明月果断道,李秋屿看看她,她很坚决,对父母一点留恋也没有似的,他想起几年前问过她的话,原来是真的,她爱憎分明,有感情就是有感情,没感情绝不拖泥带水。 “我以为,你多少还会期盼一点父母的爱。” 明月说:“那得有才行,他们心里没这个东西,你让他们给没有的东西,怎么可能呢?”她到灶台前,把粥盛出来,这粥熬得又烂又香,“咱们都没好好吃完饭,再喝碗粥吧。” 李秋屿跟她一块儿坐灶台前喝粥。 “要加糖吗?”明月攨一勺白糖,放到自己碗里,李秋屿问,“会不会腻了?”她搅动几下,“你尝尝?”她都递他嘴边了,脸忽然一红,“你不爱吃甜的。” 李秋屿笑着尝了一口她的饭:“是有点甜了,我不用。” “我小时候嘴馋,偷吃白糖,一手黏糊糊的,还招蚂蚁。”明月忘记李昌盛,心情愉快地说起从前,“总想吃点有味儿的东西,甜的,酸的,辣的,香的,你嘴馋过吗?” 李秋屿不记得了,大约是没有,没印象,他不馋,老保姆觉得他馋,小孩儿哪有不馋的?馋了就显得可怜,老保姆心里,他总是可怜。他不助长自己这种心理,他念书聪明,比人都聪明,这已经是命运极好的馈赠。 “是不是让你想到不好的事了?”明月见他不说话,觉得失言,他只有个老保姆,也没有兄弟姊妹,还不如自己。 李秋屿说:“那倒不是,小时候条件确实不怎么好,这么说,也不算准确,时好时坏吧。” “什么意思?” “钱票寄得及时,日子好点,不及时,就紧巴些,我的保姆总是处于一种压力之下,这让我也跟着紧张,总要担心这些事。所以我现在花钱,比较随意,我不需要担心钱不钱的事,希望过得自如一些。” 明月瞄着他:“我猜,其实你家里条件很好,是不是?” 李秋屿笑道:“怎么猜出来的?” 明月说:“要是不好,你就会一直紧巴巴的,没有好的时候。你家里有,但没想起来给你。” 李秋屿慢慢喝着粥,孟家有,太有了,只是没有他的一份。 “你说的对,有,但是不想给。” 明月也不去细问,猫咪一样蹭蹭他肩膀:“我有的都给你,你别想他们了。”李秋屿偏过脸,她仰头看他,眼睛亮亮的,“我都不想,你也别想,不值当的。” “如果有一天,李昌盛找你示好呢?” 明月道:“那一定不是真心的,可能是看我考上大学觉得我出息了,想往后叫我孝敬他,觉得我有用了。要么就是,他哪天老了病了,不能动弹,想我伺候他,反正我不信他会真好。” 李秋屿有些诧异,诧异她年纪小,把这些事看那么透。她的心,仿佛冰柱一样,父母怎么都融化不了她了,她不会信虚假的日光。 “你会怎么做?” “他要是真不能动弹,我会想到奶奶,看奶奶面子上给他点帮助,要是他好好的,我根本不搭理他。”她把碗放下,一边洗刷,一边平静说道。她用胰子洗了洗手,很香,这气味也让她高兴。 “我以为缺少父母的关爱,对你来说,总是有点遗憾的。” “可能吧,但世上的爱有很多,幸运的什么都得到,我不算最不幸的吧,爷爷爱我,奶奶也爱我,哪怕爷爷不在了,我一想到他爱过我疼过我,我就觉得挺好的。”明月迅速瞥他一眼,“我还知道,有一个人也爱着我,疼着我,我已经有很多最好的了。” 她说完低头抿着嘴,总想笑,憋得面红耳赤。 李秋屿笑问:“你对那个人呢?” 明月看着他鞋尖,鼓足勇气,扬起脸说:“一样的,我们是一样的!” 李秋屿笑看着她,明月不躲,她也笑,两人目光对视着,她心里的火苗又跳起来,脸烧得人迷糊,她的目光从他的眼睛往下溜着,停在他嘴唇上,他的嘴唇有点苍白,但看着很软,她忍不住伸手摸了摸。 李秋屿放任她摸,是软的,热的,他的身体一定也是热乎乎的,他这么好的人,他的爸爸妈妈竟然不爱他,明月心里充满忧伤,不解,她摸了会他的嘴唇,猛得回神,不好意思笑了。 她手指上残留香皂的气味,非常淡,像洗干净的某种小动物,在他嘴唇上探索,这气味又远去。 “等你奶奶来,我跟她解释一下。” “奶奶知道他不是好东西,可还把她当儿子,你说,奶奶为什么这样?” 李秋屿说:“人的感情很复杂,有时知道不值,但说不清为什么,还愿意去做。我能理解你奶奶。” “你也是吗?” 李秋屿沉默了,像是思考怎么说。 “说不清,我心里感觉很淡,可他一叫我过去,我还是愿意过去坐坐,我不喜欢他,却坐那儿听他说话。我也谈不上恨他,坐那并不舒服,可不舒服对我来说,是种很明显的感受了,我觉得自己还活着。” 第139章 明月有点理解他为什么那样做了,他需要感觉,明显的感觉,要不然他会觉得没在活。她挨他更近,几乎是贴他身上了,她希望他感觉强一点,她越这么想,越用力,快要把李秋屿从长凳上挤下去了。 李秋屿笑了声:“明月?你是想独占凳子吗?” 明月羞涩笑了,她手放他膝盖上:“我想离你近点儿。” 李秋屿的手,很自然覆盖在她手上:“咱们一直很近。” “那你别想没有的了,想想有的,咱们都只想有的。”明月把脸贴到他手背上,伏在他膝头。 李秋屿抚摸起她柔软的头发,心里悸动,他答应了她,手指在她细腻的脸上流连不已,他反复抚摸她,她说的话像伸出的手,在他心上抓了一抓。 “我在念高中前,没见过他。”李秋屿猛得开口,明月立马会意,是男的他。 “我没见他之前,就已经了解了他,他是个实体,我倒像是他的鬼魂在县城里飘荡着。因为妈妈早走了,杳无音信,他还有,我对他总是有点幻想的,我从一开始就清楚这是幻想,但还是幻想着幻想,我希望跟他沟通沟通,精神上的,尤其是稍微大点后,老保姆对我很好,但这不够。” 明月轻轻说:“我也有过,我初中那几年,总想得到点什么不只是奶奶对我的关心,大概就是八斗叔说的,精神也得吃粮食,所以我就拼命找书看。” 李秋屿捏了捏她耳廓:“是这样的,我在那个会俄文的邻居家,看了很多书,因为应该出现在你成长里的角色缺席了,你只能找别的东西来扮演一下,当作一种精神追求,当然,你很快就会发现,这些东西比人可靠多了,也深刻多了。你期盼的那个角色,本身不值一提,是身份符号赋予他们光环,你年纪尚小,还不能分辨而已。” 他深深呼吸一下,“尽管清楚,但有一天,实体到你面前,跟你说话,对你笑一笑,你对他的恨瞬间一笔勾销。谈不上原谅,是一种如释重负:哦,他原来是这样。他开始给我足够的钱,这大概是他做过的唯一好事,最起码让我的老保姆不至于晚年还要辛苦供养我。” 李秋屿讽刺地笑一下,转瞬即逝,“你觉得他为什么又突然出现?” 明月望着灶膛里的灰烬,余温散了,她直起身体开始烧火:“我猜是你考上高中了,念书很厉害,他觉得你长面子,总不能是良心一下发现吧,这种事很少的,没什么良心的人一般不会发现。” 李秋屿念书确实厉害,他记忆惊人,学东西上手极快,他在学习上没有用全力,把大量时间用在阅读和发呆上,在小县城各个角落游走,脏的、臭的巷子,废弃的工厂,他呼吸那里的味道,能浪费整整一个周日的下午,老保姆是溺爱他的,去玩吧,写完作业就去玩吧,反正你什么都会。她非常骄傲,这些话常挂嘴边。 他也因此看到,知道许多事,他异常早熟,在左邻右舍悄悄议论某件隐秘之事时,他已经提前知晓,周遭所有的人、事,不是为了钱,就是为感情,所有的卑劣和伟大,也同时诞生于此。李秋屿跟孟渌波第一件见面,他从他的眼神、微笑、措辞里,就清楚知道他跟幻想里的东西完全是两码事了。 为了让孟渌波发现他的好,老保姆很热情地推销着他,她为人爽朗,感情外放,同时也会说一些恭维世故的话,她生怕人不要他,没考察满意,她必须抓住机会,让这个聪明孩子离开此地,到他该去的地方。 孟渌波极其虚伪,他一眼看透,尔后意识到自己不过如此,不愧是他的鬼魂,他也在虚伪地应付着孟渌波,哪怕只为一个可怜的老人远离痛苦。 “我不喜欢他,尤其是发现我竟然有的地方也像他的时候,他阴魂不散,对我招招手,我就走过去了,他跟我的保姆比起来,人格萎缩,根本无法相提并论。”李秋屿陷入沉思,下面的话,像是说给自己听的了,“我明知道他什么人,还没跟他断交,是不是说明我本性如此,我远离善,却去亲近恶,当初也许不该离开县城,在县城继续念高中,和保姆一起生活,但那发生了些事情,我也没法再待下去了……” 他没说什么事,火焰烧起来了,记忆却冷却,李秋屿很好地控制住思想意识,不再说了,看看明月。 “没有完全好的人,一个也没有,”明月很郑重说,“真的,除非是特别善良的小孩子,我都想过冯建设死呢,我是不是看着不像坏人?可我也想过人死,我还跟毛慧妈吵过架,你只是因为他后来对你好点儿,你没法再纯粹讨厌他了,你对他,感觉变得复杂了,如果李昌盛现在突然对我好起来,时间一长,说不定我也对他复杂。复杂就复杂吧,反正他不是最重要的人,你爸爸是你最重要的人吗?” 李秋屿微笑摇头:“不是。” 她握住李秋屿的手,笑眯眯的,“我就知道,咱们烤火吧,”明月往外瞅了瞅,阳光混沌了,铅云起来,还真是想温雪的样子,“你不是喜欢跟我一块烤火吗?冬天坐这烤火最舒服了,想想你的老保姆呀,别想爸爸了,你想小时候跟老保姆的高兴事儿,这样你就又能高兴一遍,还能高兴很多回,只要你愿意想。” 李秋屿含笑点点头。 她哼起歌,往灶膛里塞柴火:“山清水秀太阳高,好呀么好风光……”明月不由轻轻赞叹,“你看,火苗多漂亮啊!”她心里不知想到什么,两手往膝头一交叠,下巴抵手上,“你说,我算不算漂亮的?” 柴火噼啪一阵响,把她话盖住了,明月非常懊恼,又不好意思再问,只能慌慌再拾起刚才的歌,继续唱下去。 大约快两点的时候,天色变暗,风稍微大了些,雪花落下来,落到地上、土里,路边,迅速化去了。明月赶紧跑出来,轧了一桶井水,李秋屿帮忙倒进水缸。 “怕上冻呢。”明月呼哈着白气,又灌好热水,外面雪下得安静,杨金凤还没回来,表叔家有面包车,应该会送她。明月跑来跑去,把东西收一收,放一放,李秋屿提议说,出去走一走。 他戴了围巾、手套,让明月带着,往田野去了。 路上见着人,人家招呼他们:“明月吃了吗?” “吃啦!” 起初雪是小的,闲淡安逸,很快,紧了不少,明月跟他两个头顶都落了雪,平原上落雪,一望无垠,什么都没有,只有无垠。人在田埂上走,跟天地比,小之又小,李秋屿大口呼吸着冷冽空气,头脑清明,四下里只有平原和雪,一个人影不见,沃野千里,苍苍茫茫,星罗棋布的村庄嵌在耕地里。 人看着这样的平原,心胸没法不敞亮,真是好雪,这样好的雪,自打去城里念书,就不见了。偶尔,会看见一株孤零零的树站在土地里,明月告诉李秋屿,那是梧桐,它一片叶子没有,跟其他树看着一样。 “等清明节,它就开花了。” 第140章 “那是坟吧?”李秋屿指着凸起的小土包。 “是的,死了埋自己家的地里,我爷爷就埋一棵柳树下边的,他活着的时候在这儿,死了还在,他一辈子都没进过城。”明月叫风雪眯了眼,她往远处看,雪大了,谁家的树,谁家的坟,天和地的界限统统看不清了。 多好的土地啊,都不晓得祖先们刚发现这么块好地方时,得多高兴,日落月升,春耕秋收,那一定是很远很远以前的事了,如今,再好的土地也留不住人。她也得走,平原养大了她,她就要走了。 明月忽然跑起来,冲进雪幕,再淋一场这样的雪吧,人的一生,能淋几回这样好的雪?她跑着跑着,把李秋屿都忘了,她得记住每场雪,好在往后的日子里想起它。 李秋屿看她跑远,也有点恍惚,好像回到几年前的冬天,他又有了熟悉的感觉:她谁也不属于,春天里坐在鲜花满地的山谷间来,冬天在大雪纷飞莽莽风中奔跑去。 “明月!”李秋屿高声喊她,她便气喘呼呼跑回来,脸蛋绯红,头发眉毛都叫雪打湿了。 “还跟小孩儿似的,”他笑着掸了掸她一脑袋的雪,“跑什么呢?” 明月笑道:“跑一跑,心里就痛快了,这雪下得好得很。” 李秋屿不停掸她身上的雪:“确实是好雪,我很久没淋过这么一场大雪了。” “你看多好啊,哪儿都好,雪好,麦苗好,地也好,来年会丰收的,粮食也好得很!”明月心里满是爱,她什么都爱,爱眼前的人,也爱脚下的平原。 这爱不是一时的,是长久永恒的,李秋屿感觉到了,是一种无穷的存在,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人活着,有这样的能力,才能真正自由。人得认准些什么,才不至于毁灭自己。雪细密地下着,视线都要阻断了,李秋屿隔着大雪看她,走上前去,摘掉手套,双手捧她脸揉搓几下:“对,哪儿都好。” 明月咧着嘴直笑。 “回去吧,你还没养好身体,别着凉了,咱们回家烤火吃花生,说说话,哪儿也别去了。”她拍拍他胳膊,“好啦,倒霉的事都叫大风刮跑啦,你心情好不好?” 李秋屿笑道:“好,好得很,我会记着这场雪的。” “记着好,你一记起这场雪,就能想起我,我比狗子跑得还快。”她笑嘻嘻说,李秋屿笑起来,笑到咳嗽,明月看他笑又怕呼吸太多冷的空气,把他围巾往上提了提。 他们回去时走很快,雪非常大,人间成白的了。两人都淋湿了,回到家,杨金凤已经回来,吃了一惊,批评明月不懂事,把李秋屿带出去乱跑。 李秋屿说:“是我自己要出去的,不怪她。” 杨金凤说:“明月起小就爱跑,肯定她提的,看下雪了想往外疯。” 她发现明月脸有点肿,问她怎么回事,明月说自己摔了一下。杨金凤今天去镇上照相了,十块钱,送个相框,里头做的假背景,人还挺好看的,庄子里的老人都去照这东西,棠棠闹着也要,杨金凤说,你离照这玩意早着呢。 杨金凤想把棠棠带家来,她嫌冷,睡一夜脸冰凉,都要面瘫了。表叔家暖和,有空调,还舍得给她开,杨金凤没强求她,在人家里享福,不受罪,这就很好。 “你给我们也照个相吧。”明月要挎着杨金凤照相,就站在雪里,李秋屿用手机给祖孙两个拍了几张,明月爱笑,杨金凤神情有些拘谨,不大自然,严肃着一张脸。 “你看看,李先生穿这么薄,这一淋要受风寒了,你尽会折腾人家,李先生不跟你小孩计较。”杨金凤说着进屋,把取暖器打开,叫李秋屿坐那,明月帮他挂湿了的大衣,用干毛巾擦拭着,李秋屿便坐床上披着被子看,她一回头,他注视她眼睛一笑: “你最漂亮,没人比你更漂亮的了。” 明月的脸一直红着,她低下头,继续擦大衣嘀咕说:“怎么湿这么多?” 第66章 李秋屿在庄子里大约…… 李秋屿在庄子里大约住了一周,这几天,李昌盛没再出现。杨金凤听闻此事,沉默异常,她觉得叫外人看了笑话,抬不起头。明月宽慰她: “他不是那样的人,不会看人笑话,只会替咱们难受。” 杨金凤不说什么,她闷在心里,有时看着明月很欣慰,有时想到儿子,又觉得造孽。她照例泡豆子、卖豆腐,动作明显慢了,不如往常利索,干一会儿,便要喘口气。 李秋屿要带明月回去了,配房重新空荡,被褥收起,取暖器也还了回去,摆在窗台上的牙刷、牙缸,长绳上挂着的毛巾……好像短暂存在了一些时候,又消失了。 杨金凤请他下个新年,再来小住,这话叫人充满希望,下个新年,他答应了老人一定过来。 明月最后一次往灶膛里添柴火,好叫李秋屿再烤会儿,杨金凤看着,说:“明月,上堂屋收拾东西去。”她便往堂屋来,杨金凤跟着,显然是有话说,“马上该走了,不要再烧无用的柴。” 话里有话,明月听得有些紧张,她嗯嗯应着,杨金凤往塑料袋里装过年的炸货,自家的素丸子,冯大娘给的小黄鱼,还有炸豆腐。 “李先生一来,你看你高兴成啥样了,一天到晚,光想偎着人家,也不知道人烦不烦。这过了年,又大一岁,是大闺女了,不兴跟个大男人这么近乎,能听懂不?” 明月心扑腾扑腾跳,奶奶什么都清楚,她一边撑口袋,一边答应得可好了。 “人对你是当个小辈,不该有的心思咱也别有,叫人笑话。指不定哪天,人就成了家,老大不小的人了。” “知道了。” 明月心想,他不会成家的,他连活都费劲,成什么家呢? 杨金凤觉得她听进去了,到灶台前,跟李秋屿又说了几句。 “一个年关,家里也没能叫李先生吃好喝好,就这么过去了。” 李秋屿笑道:“哪儿的话,我给您家里添不少麻烦。” 杨金粉道:“明月这孩子大了,孩子一大,心思就多,她要是说的行的有不对的地方,李先生尽管说她,不能叫她走了歪路。” 李秋屿道:“明月一定不会走错路,我跟您保证。” 杨金凤说:“我老婆子没文化,也没啥见识,明月往后路长着,还得靠李先生给她掌舵。” 李秋屿道:“您小看她了,她比我看事情透,她聪明,早晚有一天会超过我,我不会有什么大变化了,可她还一直在成长。” 杨金凤听人夸明月,很自豪,她没白忙活,这一辈子都值了。她就说,这孩子有出息,果然,李先生都这么夸她,杨金凤深信不疑。 “您保重身体,有事情可以打我电话,千万不要觉得麻烦我。” 杨金凤点头说好,她松快了,孩子长大就该远走高飞,她不用担惊受怕,那个畜生突然冒出来,连累明月。走了就好,走了就好,杨金凤站路边送他们,她这一年,真是见老,筋缩了人佝偻了。 第141章 “到那好好吃饭,好好念书,别跟人红脸,跟人都好好处。” 杨金凤交待她的话,始终是这些,明月跟她说:“知道,从没忘过,你有事记得找八斗叔,冯大娘也成,别忘了啊!” 每次打家走,杨金凤都没什么表情站那送她,这次也不例外。她不爱笑,也没掉过眼泪,跟株老树一样,活在子虚庄的土地里。明月恋恋不舍回头,看奶奶又变成小人儿,最后成个黑点子,消失了。 车窗外有人骑三轮赶路,李秋屿让司机停车,他降下窗户,明月也看见了,是八斗叔。 “八斗叔!”明月叫他,李秋屿冲他点头,“过年好。” 八斗很高兴:“明月?哎呦,李先生,这是要走吗?你看我都没见着你们,这就要走啦?” 李秋屿微笑着掏烟,递给他一根:“该回去了。” 八斗说:“去我家喝口茶再走?” 李秋屿笑道:“不了,明月她奶奶还请多走动走动,有事情记得找我,”他伸出手,八斗愣一下,忙不迭同他握手,“李先生这话客气了,不交代我也该留心留心,明月,”他弯腰往车里看,“搁外头争气,好好念书,别挂心家里,有你叔我在,没事的啊!” 车子开走,八斗目送他们老远。 因为有司机在,一路无话,这司机是酒店的人,李秋屿跟他说工作的事,明月便安静听着,李秋屿说起工作又换作另一个人了。 他们刚到,李秋屿接了赵斯同的电话,他要趁年关请客。一整个年关,谁也没见着李秋屿,只听说他受了点伤,又生病,不知道跑哪儿疗养去了。 赵斯同敏锐地猜到,他跑村里去了,去那种上个厕所都要恶心半天的地方过新年,李秋屿对万事万物的忍耐,看来已经达到新高度。 不知说了什么,李秋屿把电话挂了。 明月看看他:“叫你吃饭的吗?” 李秋屿说:“对,不去了,我得好好洗个澡,休息一下,哪儿也不去。” 他一周没洗澡了,到达极限,乡下的条件确实恶劣,他又不爱跟人挤澡堂,觉得自己脏透了。一个澡洗很久才出来,神清气爽,他揉着头发接了杯温水,明月一直看他,李秋屿脸叫热气熏红了。 “奶奶让你明年再去,其实你不想去吧?” 李秋屿笑着坐下:“有吗?我有表现出不想去的意思了?” “很不方便,你又爱干净。” “住几天而已,很快就过去了。” “那你真的会去啊?” “去,怎么不去,以后我都去你家里过年好了。” 明月笑了,她高兴得很,已经盼着下个新年了,每一个新年。她早把杨金凤说的话忘到九霄云外,她就爱跟他一块儿,他不会成家,她确定得很,这也没妨碍谁什么。 她爱对他有什么心思,就什么心思,他一个人,现在谁也没拥有他,要是将来谁能拥有他,那一定不是旁人,明月突然自信得不得了。这个念头一旦生出来,她余生就活在这个念头里了。 手机又响,李秋屿扫了一眼,扔那继续让它响,明月偷瞟一眼,是个号码,没有标注。 “你不接吗?” “还是赵斯同,他想找我吃饭,一群人我懒得去。” 明月一听是他,心里又怪怪的了:“他怎么老找你?” 李秋屿微笑:“他看不得我好过,必须骚扰骚扰我。” 明月说:“他怎么这样啊,为什么老想骚扰你。” 在庄子里时,赵斯同给他发了拜年短信,他回得很简短:同乐。他以为他不会那么快从上海回来的。 “我们念大学那会,有段时间关系很近,他是个很有想法,也比较离经叛道的人,后来分开了,他毕竟比我低两届,我比他先一步离开校园。”李秋屿放下杯子,打算认真跟明月谈谈他,“我知道你不大喜欢他,我想过,这是你的本能抵触,因为你很聪明,能察觉出他大概什么人,他让你不舒服。还有种可能,是你觉得他像我,但你不希望他像我,因为在你心里,我肯定跟他不一样。” 李秋屿完全不像自杀过的人,他思维敏捷,一旦说起正事,就是聪明人的样子、气质。 “我必须得诚实地告诉你,我跟赵斯同的关系,可能复杂一点。” “你不会因为钱就去巴结他,是的吧?” 李秋屿一下明了了:“所以问我大衣的价钱?” 明月有点不好意思,李秋屿说:“我不会因为钱,去巴结任何人。” “你是喜欢赵斯同,还是讨厌他?” 李秋屿斟酌着:“我跟他,每个阶段都不太一样,单纯用喜欢或者讨厌形容不太准确,他很多事自认为是受我影响,其实根本原因在于他本来就是某种人,我说的某些话,可能正好符合他期待听到的。我一般不跟人流露倾向,他替我定了倾向。” 明月听得似懂非懂:“你受他影响吗?” 李秋屿笑了:“明月,你问得太尖锐了,应该多少受点儿?也许我自认为不受,但无形之中受了影响,还有种可能,”他很专注地看着明月,“他做了我客观上觉得不好,但潜意识里希望发生的事,可能我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希望这个事发生,但他做了,我没有反感,甚至会感到一阵痛快,这大概就是他对我的影响,他好像承担了我的其中一部分,你怎么看待我这样?” 明月说:“事情是他做的,不是你做的,人脑子里每天都会想很多事,同学还幻想抢银行发财呢,可只要没真的去做,我觉得就好了。” “如果我知道他做的很多事不好,但没阻止,成了旁观者,这恶里是不是也有我的一份了?” “你能真阻止住他吗?如果不能,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我觉得不怪你。” 李秋屿却还要继续问:“如果我阻止,多少能起一点作用,但我还没去做呢?” 明月望着他,忽然过去搂住他脖子,趴他肩头说:“你活着都很费劲了,还天天想这样的事折磨自己,只有你在乎,赵斯同他们根本不会这样折磨自己,这对你不公平,慢慢别想了吧,我知道你从不做亏良心的事。” 她说着说着就哽咽了,搂紧了他,这个房子她害怕,书房不敢再进。她总觉得血还在,不太吉利,她好像把他搂紧点,李秋屿就能暖和一点,安全一点。 “无论你想到什么,记得想想我,咱们永远在一块儿。” 李秋屿的手,在她后脑勺不停抚摸着:“我会的,你放心,我不会再做叫你这么难过的事,我什么都能答应你,答应你的,就一定会做到。” 明月破涕为笑,她松开他,李秋屿攥住她手腕:“我积压了一些工作,可能要忙一忙,周末再去接你,咱们还像从前那样。” 他再次到酒店,没人发现异常,李秋屿永远叫人觉得舒服,他好像已经养好了身体,气色很好,没有一丝孱弱感,反倒像打哪刚愉快地度假归来。员工们关切地问候,他解释几句,也就过去了。 第142章 投资人,还有他的旧同学在一起吃了个饭,叔侄俩都很喜欢他,李秋屿在他们眼里,是非常值得信赖的,有才干的人。他们总担心他会离开,但他真有一天离开,又清楚没人能留住他,李秋屿看着好说话极了,可同时意志坚定,没人能改变他想法。 大约忙了几天之后,赵斯同来到泳池,和他一块儿游泳。他突然跳下来的,李秋屿知道是他,手臂上的伤疤没法遮掩,赵斯同瞥了几眼,忽然精光一闪,盯住他问: “我听说,师哥过年受了点伤?一个年关都没露面?” 李秋屿极其平静:“已经好了。” 赵斯同眼睛闪烁,他没笑,敏感地又多看几眼:“怎么受的伤?” 李秋屿说:“怎么受的伤不重要,重要的是,伤已经好了。” 赵斯同用一种怀疑的目光打量起他:“你年关,是不是去那小姑娘那个村子里过了?” 李秋屿笑道:“你聪明得可怕。” 赵斯同说:“除了那儿,你没地方可去,当然了,也能换个说法,你哪儿都能去,也哪儿都不能去,你没心劲走动,我一直想请你到上海过年,就咱俩,正儿八经过个年,可你不愿意。” 李秋屿说:“你有家庭,我跟你一块儿过年算什么事?” 赵斯同嗤笑一声:“家庭?我拿出一天应付就很给面子了,你能忍受一大家子吃吃喝喝,吹牛的吹牛,废话的废话,小孩子到处乱跑乱闹的年关?” 他非常肯定,李秋屿不会向往这种俗世幸福,他要向往了,他就是俗人,赵斯同不能接受李秋屿变俗人。 “有什么不好吗?”李秋屿语气稀松寻常。 赵斯同道:“看来,你在乡下跟劳动人民一起过年过得很高兴。” “我确实高兴,我为什么不高兴?”李秋屿手臂上的伤疤,赫然在目,赵斯同眼睛跟随着,这不是撞的,跌的……他周围的人全都是瞎子吗?赵斯同脸上露出一种不自然的表情: “这是你自己弄的。” 李秋屿不承认,不否认:“我还有事要忙,你自便吧。”他上了岸,赵斯同紧随其后,像甩不掉的幽灵,他迫切问道:“还真是?” 李秋屿正面看他,并不逃避:“是不是,现在都已经好了。” 赵斯同心脏一阵剧烈跳动,诧异地叫起来:“李秋屿,你他妈疯了吗?你真跑去自杀?”他脸都要扭曲了,感到一种深深的背叛,他的导师,他的偶像,一个精神无比强大的人,最终竟真被自己的虚无弄去自杀?他强大在哪里了?他没能对抗得住虚无,什么事都没做,浑浑噩噩,平平淡淡,就这么虚耗了三十载,去死了?赵斯同没法接受,他是被李秋屿唤醒的,世界太精彩了,活一万年都不够,他竟然去死?真的去死。 好了,他现在没死成,一个人,一举两得,又活又死。是那个小姑娘把他救回来的?完全有可能!赵斯同更无法忍受了,他拉不住李秋屿,李明月能,他不如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李明月到底能在哪里?他千方百计,要拉李秋屿和自己同行,没有他的注视,没有他的理解,自己所做一切,都曲高和寡,无人观赏。赵斯同压抑怒火,他极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可李秋屿已经走远,他不回头,他已经好了,马上要去过俗人生活一样。 他怀疑自己是否高看了李秋屿,他一度认为,李秋屿可以直视任何事,他永远面带微笑,不置可否,似乎没有任何事能激起他灵魂里的波澜,他自己说的,恶比善更纯粹,更有力量。赵斯同无论怎样引诱,他都岿然不动,现在好了,他动了,却不是因为他,他所有努力都是徒劳,而在一个小女孩那里,轻而易举。 赵斯同看着他的背影,背叛的耻感,久久没法散去。 第67章 春天但凡有一点气息…… 春天但凡有一点气息,都能被明月捕捉到,尽管在城里。某一天晨读的空气里有了新味道,她就知道,大地下头蒸腾起热气,马上要顶上来,必须破土。 教室的窗台上,摆着学生们带来的小盆栽,有铜钱草,也有太阳花,价格便宜,容易养活。明月最喜欢太阳花了,她找个瓶子剪开,弄些土,从花盆里移了两棵,专门叫它为自己开,平移坐位也带着。张蕾对她这种爱占小便宜的行为嗤之以鼻,这样的花很常见,李明月去一趟上海完全没有开阔眼界。 “又不是什么名贵的花,也值得你开口跟人要,当宝贝一样,”张蕾嫌她不争气,“李明月,你能不能有点出息?” 她们成了前后位,张蕾扭头,生怕明月桌角的花碰到她衣服,一切跟泥土有关的东西她都厌恶,太厌恶了。 明月便把瓶子挪一挪:“我喜欢我的,跟你也没关系。” 张蕾漠然地笑,她不跟李明月计较,她看这个老同学,已经到达一种思维上的新高度。人要成为新的自己,必须打破、摒弃过去的东西。李明月做不到,从她提前离开上海就知道。张蕾难忘上海之行,每每回味,都很兴奋,她回来看什么都不太习惯了,同学、老师,又成了土包子,远远不能满足她,除了赵斯同,她谁也不崇拜了。 再看到乔胜男,张蕾觉得自己可笑,她如此普通,一个高中语文老师而已。她以前竟为自己不能得到她的青睐、赏识而苦恼,天哪,她算什么啊,她一辈子也就这样了,当个语文老师,跟一届又一届学生兜售老一套的东西。 张蕾觉得看谁都不太顺眼,无论看谁,她都带着种淡淡的嘲讽。她精神上远离任何人,只期盼和赵斯同交流,上海之行,赵斯同的言谈举止给她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 她在看李秋屿来接明月时,感到深深嫉妒:为什么她跟赵斯同不能是这样一种关系?哪种都行,她迫切想和一个看起来光鲜无比的异性产生某种联结。这让她内心躁动,她看着李秋屿那张脸,那个模样,像讨厌李明月一样讨厌他了。如果李秋屿是个丑八怪,人又穷,这样就好了。 “刚才那个是你初中同学吧?”李秋屿跟明月上了车才问。 “哪个?”明月没在意。 李秋屿说:“一直看我们的那个女孩子,我记得她叫张蕾,你们初中就是同学。” 明月道:“看我们了吗?她这学期开学怪怪的,好像谁也看不起,不过她以前在乌有镇也这样,她那时成绩最好,大家很羡慕她,还有点怕她,她性格有点冷。” 李秋屿笑问:“你羡慕她吗?” “最开始羡慕,后来没什么了,她现在成绩也不错。” 李秋屿没再说什么,他对张蕾有印象,一开始就有,这女孩子看着很安静,像密林里的伏兽,盯着什么。他察觉出她对他有敌意,是种直觉,虽然他不清楚哪里得罪过这女孩子。 那只能是明月“得罪”她了,李秋屿问:“跟张蕾闹过矛盾吗?” 第143章 明月想了想:“不算吧,但我们关系也不近,她说话总是居高临下的,好像大家都是傻子,我不跟她一个寝室。” 李秋屿说:“跟同学相处要注意一下,尽量别明面得罪人。还有,古话说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以后念大学了更要注意,跟人交往真诚是很重要,但防人之心不可无。” 他说了几个大学校园里的案例,包括最著名的一个案子,明月也晓得。 “新闻上报道他其实很老实,家里还穷,是有钱室友欺负他了,他气不过,一下把同学杀了。政治老师提过这个案子,也这么说的,还教育我们不要随便欺负老实人,要跟同学友好相处。” 李秋屿道:“别信新闻瞎说,有一种人犯罪,是他自己的问题。他不是什么激情犯罪一下去杀人,他是有预谋的,脑子很清楚,锤子在宿舍放了一周。还有,他不能算穷,这是前几年的事了,他有电脑用,绝对不是穷人。” 明月疑惑:“新闻也不能信吗?为什么要这么写?” 李秋屿道:“新闻本来应该被大众相信,但写新闻的人,有时为了制造噱头,吸引人关注,会颠倒黑白是非,捏造事实。一个又穷又老实的可怜孩子,被人长期讥笑,奋而反杀,这符合大众的心理期待,但事实不是这样的,被他杀害的同学,才是真正的穷苦孩子。即便和同学有点摩擦,没几个人会想去杀人,因为大部分人是有理性也有情感的。” “这对被害死的人太不公平了,他们不光失去生命,还要被人说成是欺负别人才惹祸的,写新闻这些人的良心呢?”明月很不解,“他们难道不是念过很多书,明白事理的人?” 李秋屿揉揉她脑袋:“受过高等教育,也未必能做人。刚才这个案子里的罪犯,是高材生,一个人拥有知识才能,不代表有正常的人性。人或多或少都有些不太健康的心理,区别在于如何控制。”他忽生忧心,他忧心的事多了去,钱总是能叫人更自由一些的,李秋屿最近认真思考了几个问题,钱就是其中一个。 他没告诉明月,他委托子虚庄村长,以村支部名义,给了杨金凤一些补贴。公家出钱,杨金凤不会不要,他希望她的亲人能活得稍微轻松些。他尊重杨金凤,宁折不弯,这样的老人,不该一直吃生活的苦。 一辆轿车停在他们前头,乔胜男上了那辆车,不再避讳,李秋屿当然认得这车。赵斯同跟乔胜男的碰面并不多,他弄到了手,便开始节制起来,理由总是充分的,他实在是忙,生意人哪有不忙的?赵斯同对任何女人的兴趣,都不会维持很久,再美丽的肉/体都叫人乏味,更何况,乔胜男没有这个优势。她的思想、精神,赵斯同也没兴趣深究,毫无新意。他不再频繁出现,叫乔胜男饱尝等待的滋味,几乎要怀疑起他,痛恨起他。但只要他出现,态度却不变,依旧贴心迷人,问她工作上的得失,学生们的成绩,关心她最近读了什么书,有没有想看的电影。赵斯同没有寻常男人的庸俗,只想上床,有几个男人会花功夫关切一个女人的灵魂?如果有,那也是为下个步骤上床做准备。 赵斯同在女人跟前永远是倾听者,他言语风趣,对女性是十足的尊重,这才是爱的滋味,滋味太好,乔胜男又要惭愧之前的疑心,责怪起自己。他如今来接她,是故意叫人看见、知道。 在乔胜男看来,也许是两人关系的更近一步,只有李秋屿知道,这是要结束的征兆。赵斯同的快感,来自于征服一个坚硬灵魂,不在于美丑、胖瘦,他喜欢挑战,帮别人挖掘自身,比如乔老师的情欲……李秋屿一点也不想管这些事和这些人,不幸的是,赵斯同要把这些东西置放在他的生活半径里,他知道他能感知,一箭双雕,既满足他本人的欲望,又顺带着什么意图,赌他李秋屿管不管闲事?一定不止这层,李秋屿有种直觉,赵斯同还有别的目的,他尚不清楚。 “嘿!”明月突然诈他,“你没听见我说话吗?” 李秋屿回眸笑:“说什么了?” 她怕他沉默,也怕他失神,叫人琢磨不透他又想什么去了。 “暑假你也去庄子里过几天行不行?”明月提议道,“热是热了点,但我会给你烧水,天天都能洗澡,晚上坐院子里吃西瓜,用井水一浸,可凉了,还能看见大月亮,硕大的月亮,就是《佩德罗巴拉莫》里写的那种月亮,你在城里叫楼挡着了,有时看不见,在我们那里,什么遮拦都没有,打平原的尽头升起来,大得很。” 她已经操心上暑假了,太漫长了,她得回家,留李秋屿一个人在这儿,明月紧张,她期待地望着他,李秋屿笑了笑:“我在城里也能看见,现在就看着呢。” 明月见他对自己笑,意识到什么,她有些害羞了:“我一回家去,你就看不见月亮了,还是跟我回去吧。” 李秋屿说:“想这么远?春天还没过完,想夏天的事了。” 明月很认真:“这样才有盼头,我心里盼着的事都一样样列好了,提前想一想,都觉得高兴。” 李秋屿若有所思:“你很乐观,什么事都往好了想,这样很好,暑假我跟你回去,看看你说的大月亮。” “是你自己想,还是只为了我高兴?” “都有,我也想走动走动,除了工作,应该做点别的事。” 明月心满意足,李秋屿的问题她不甚清楚,但可以肯定,他思虑太多,一个人应当思考,但不能沉迷思考,不去看实际的日子,他当然也在过日子……但之前一定不是好日子,她要跟他一块过好的日子,他要是不肯,她拉也要把他拉走。 明月跟张蕾的矛盾爆发在两周后,下着春雨,张蕾忽然把她从教室喊出去。 “是不是你说的?” “什么我说的?” 张蕾神情冰冷:“除了你,还有谁能知道?我知道乡下人爱嚼舌根,一件屁事,十里八里都能知道,你是不是嫉妒我?” 她怀疑是年关的时候,李明月知道了这事。她妈妈在外做什么,一个庄子都在传,一群狗屎眼红她妈妈能挣钱罢了,张蕾心想这群人活该穷死,土死。庄子与庄子之间,沾亲带故,难保传到了哪里,李明月听说了很正常,毕竟她们还有一群土鳖同学,打工回来只会乱溜达,赶大集,跟混子一样,散播闲话。闲话在乡下说说就算了,那群土鳖,影响不到自己的生活。但张蕾在寝室感受到了异样,她忽然被室友问知不知道什么叫公主、佳丽,张蕾心里一凉,她猜同学听说了什么。 当然是像李明月现在一样,装傻充愣,张蕾看着她的脸,恨恨想。 明月非常茫然:“我不知道你说的什么事。” 张蕾冷笑:“别装了,李明月,你往外抖落什么目的?影响我学习?让同学看不起我?我告诉你,我妈能挣钱,比这些城里同学的爸妈还能挣,她们看着人模狗样的,有个单位上班,挣的都是死工资。我妈一年,抵她们十年,穷才丢人,你要是觉得这样能让我丢人,你早丢过人了。” 第144章 她咬牙切齿,脸上表情却没因此变得狰狞,张蕾是极其要强的,她不会露出个什么丑态,那不符合她一贯的风格。她一直都很骄傲,至少在乌有镇所有同学的印象里,她是蝴蝶,要远走高飞的,要飞往一个甜蜜的光明的世界,而乌有镇的学生,无知、贫瘠,压根不配得到命运的馈赠,命运都懒得看一眼他们。 明月听明白了,她也晓得张蕾误会了,谁说的?她不知道,张蕾的妈妈做那种工作,这是旁人说的,她当时一听,并没往心里去。怎么突然问起这个?那一定是有人在她跟前说了,这是致命的,对一个骄傲的人来说。她吃过的苦,付出的努力,都只会沦落为这个秘密的背景:她妈妈是干那个的。 “不知道你说什么,但别诬赖我,我丢人不丢人不是你说了算。”明月装作不知情,她也确实不怎么知情,张蕾认定是她,她就算解释她也不会信。 张蕾道:“没个开破车的表叔,你说话也没这么硬气吧?我想起来了,仔细算算,你就是那年认了个表叔才翘尾巴的,我说你怎么突然变个人,有本事叫你表叔发大财,钱都给你,你尾巴好能翘得更高。” 她微笑着警告,“你再敢说我的事,我就告诉全班同学,你爸爸骗人钱连家都不敢回,你奶奶卖豆腐,一千年也还不完债。” 太幼稚了,明月望着她,尤其是最后一句,像是小学生那样泄恨,她吃的、穿的、用的,这个“好”是她妈妈换的,她自己知道不光彩,但还是很骄傲,这就是她的矛盾之处,明月不生气,只是静静望着她。 张蕾无法忍受明月的目光,这种居高临下的、探究她的眼神,充满鄙视。她不用说一个字,眼睛就像刀子了,她简直像条漂亮的野狗,眼睛那么亮。 真是忍无可忍。 “你小心点,别惹我。” 张蕾说完一抬头,看到乔胜男打伞往教学楼这边来,瞥了好几眼。她上前招呼,乔胜男说:“下着雨,怎么还在外头?” 乔胜男不喜欢张蕾,这孩子太爱出风头,去趟上海,心眼儿太多,她清楚有些女学生早熟、世故,张蕾似乎意识到她作为少女的魅力,时不时要展现,她以为很含蓄了,但落在成年人眼里,未免有些稚嫩。 张蕾道:“有点事问李明月,她知道,正装蒜说不知道呢,乔老师,您可要好好教育教育她,做人得诚实。”她用种玩笑语气,叫人不好发火,“您以前不是夸她作文真挚感人吗?她做人可跟写作文不大一致。” 她一点挖苦的意思都没有,很诚恳看看老师,轻松走开了。 “李明月,怎么回事?”乔胜男问道。 明月说:“她诬赖我一件事,我没做过。” 乔胜男道:“我知道,你们这年纪之间相处会有点问题。有人天生是找事精,还要装委屈,这样的学生不是头一回见,也不是最后一次。你不要搭理她,专心念书,考走了远离这种人就行了。” 明月有点惭愧,她本来觉得乔老师做事专制,老压着人。她心是好的,谁能没缺点呢?她自己也不是完美的。 “我看周末还是去表叔家啊?”乔胜男像是随口问了句,她知道,一直都知道,明月坦坦荡荡,“去,表叔跟您一样关心我。” 乔胜男心里很不舒服,能一样吗? “不管怎么样,都要注意保护好自己,别叫人骗了。” 明月想起上海那一幕,加上这段时间听同学们说,乔老师好像在跟赵斯同谈恋爱,她着实吃惊,又回过神觉得当初的直觉合理。 她还没来得及问李秋屿知不知道,可赵斯同结婚了,有家庭的,就在上海,乔老师不清楚吗?明月迷惑地看了看乔胜男,犹豫说道: “我知道,其实有时候,不光小孩容易被骗,大人也会被骗的。” 乔胜男脸色不太自然:“谁告诉你的?”她神情严肃,明月有些尴尬,随便答道,“我表叔,他有时也会给我讲道理。” 看来李明月只记住了李秋屿的话,一个大男人,精神控制一个小女孩太容易了,乔胜男每每想起和李秋屿的那次对话,都十分烦躁,此时此刻,她对他的厌恶感,又深了。 第68章 春天一来,少男少女…… 春天一来,少男少女们蠢蠢欲动,据说,班主任找了人谈话,他发现学生有早恋苗头。寝室偶尔提一嘴,谁喜欢谁,谁可能偷偷恋爱了,她们有的认为,如果不影响学习成绩,恋爱也不算什么。关键是,人一恋爱,就头脑发昏,光想着恋爱,甜甜蜜蜜的,不可能不影响学习。 寝室里难得争论起来,明月在听,恋爱是很美好的事,就像看书,什么都忘了,忘乎所以,全身心沉浸在一个快活世界里。但这不属于少年人,少年人身体没长好,思想也在发育,这个世界,还不能随便进去。她又觉得这是个很自然的事,发生就发生了,就像高一结束升高二那样。 她都没恋爱过,懂个屁啊,明月自嘲地想。 “他们谈恋爱都怎么谈?”她问了一句。 室友回答:“一块儿吃饭,一块儿玩,可能还拉手抱一抱,接吻吧?” 大家笑起来,暗戳戳说,有同学可能不是处了。性对大部分学生来说是个禁忌,神秘莫测,里头风光无限,她们谈论时,又害羞又兴奋,当个谈资,转头就忘,好像跟死亡一样,离自己尚且遥远。 她们忽然说到张蕾,讳莫如深,明月惊诧了一下,怎么大家都知道了呢?她没插嘴,一个人,为什么能又自卑又自负呢?张蕾不愿提过去,庄子是她的耻辱,她又心比天高,她确实比乌有镇的学生聪明,她怎么看待她妈妈的呢? 这样的同学,适合当小说里的角色,她不是好的,也不是坏的,她是个很复杂的人,她可能成为好的,也可能成为坏的……也许很多人都是这样矛盾着的,明月忽然很想拿起笔,记一记乌有镇的学生们,范晓云,卓腾,刘方圆,张蕾……就叫《同学少年》,她来这里后,只熟悉秦天明,李雯,最多加上孟见星,他对自己冷淡下来,平时一句话都不说……只有记下来的东西,才更持久,在文字里头永远也不老。 当然,最最复杂的,是李秋屿,他看起来既不冷淡,也不热情,他恰到好处,好像活在人间,又随时能离去,明月一想到他,身体一会儿热,一会儿冷,爱是什么,爱是生病! 她睡前想这想那,什么时候睡着的,也 不清楚了。 周末李秋屿要来,孟文珊先找上明月,跟她谈谈,先关心了下她的学习,很快进入正题:“你表叔平时忙工作,周末还要管你,自己一点闲暇时间都没有,怎么解决个人问题?” 明月心说,他的个人问题,你们谁也不了解,根本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 第145章 “这样吧,明月,这周末你在学校温书,我这边有点事找他。”孟文珊淡淡笑着,她早已知道,李秋屿一个年关是在乡下过的,赵斯同在饭桌上透露过,这算什么?他把那儿当家了吗?她张罗了一桌好饭,连他的鬼影都没找到,她不轻易沾油烟,白忙了一回。 她是老师,明月不能说什么,等李秋屿来,孟文珊很高兴地过去跟他说话,拉到一边说的,明月立马成外人一样,不许听。 “你算算,自打年关,多久没过来吃顿饭了?过年你没来,爸爸很不高兴的,少了你,不能算团圆。今天说什么也得听我的,饭店定好了,你必须去,也是给爸爸一个面子,还有个事儿,爸爸一个朋友看上你了,想介绍他女儿给你认识,不管成不成,你不能让爸爸没面子,觉得喊不动你。” 孟文珊一股脑说许多,李秋屿带笑听着,时不时瞥明月一眼,她等着他。 “好,我去吃,我先把明月送回去。” 孟文珊说:“一个周末不回去,也没什么吧,她留学校到教室里还能安心做功课,明天万一那女孩子约你,你总不能告诉人家,你要陪侄女?”她亲昵地搡了他一下。 李秋屿道:“饭我可以吃,至于这种事,免了吧。” 孟文珊说不出是高兴,还是什么,嘴上道:“讲什么呢?总不能老这么一个人?” 李秋屿怕明月等得急,说道:“我先把明月送走,回头过去。” 孟文珊瞧了瞧明月,仿佛在等她说话,明月心道,我偏不说,她有一肚子话等着跟李秋屿说,她要听听他声音,看看他眼睛,还要睡他的床。 李秋屿最终把她先送回了家,一上车,明月就说:“孟老师是不是要给你介绍对象?” 李秋屿笑道:“应该是吧。” 明月不高兴:“你确实怪大的了,像你这么大还没娶媳妇的,除了八斗叔,许老头,我都没见过。” 李秋屿说:“有人一辈子都不结婚,你更没见过。” “她其实根本不想给你介绍,嘴上还得这么说,”明月十分肯定,“孟老师就是想把你弄走,不想你跟我一块儿。” 李秋屿道:“吃个饭而已,她这么说了,我要是再不答应说不过去。更何况,她还是你的老师,我总不好得罪你老师,对吧?” “她要是介绍一个很漂亮,很好的人怎么办?”明月想到这点,迅速看他一眼。 李秋屿逗她:“这样啊,那我真得考虑考虑,错过了就不好了。” 明月的眼泪一下憋到眼眶,她眨着眼:“你不要看月亮了,也不想再去我家过年,你想谈恋爱结婚了。” 李秋屿见她当真,快要哭了,伸手在她脸蛋上蹭蹭:“跟你开玩笑,听不出来吗?” 明月鼓着泪:“听不出来,一点也不好笑。我都没想过跟旁人谈恋爱,从没想过。” 李秋屿道:“如果你大了想跟旁人谈,也不是不行。” 明月这下气坏了:“你为什么小看我?是不是觉得我十几岁说的话,长大就得变?我不变,我的心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天不能变成地,水也不能变石头。” 她有青春期自己的敏感,李秋屿这样开玩笑,她觉得伤心,好像是戏弄她。但她说完,又怕自己小题大做,影响他情绪,“你去找女朋友也好,等结婚再生个小孩儿,就不会想那个了,好好过日子,反正只要你活着就好。”明月低下头抠手,要是能这样,她似乎也无所谓了。 李秋屿意识到不该试探她,他多大的人了? “你知道我不会那么做的,”他笑笑,“结婚生孩子未必不会再想那个,但看不见月亮,我一定活不下去。” 明月抬起脸,注视他一会儿才说:“我先不生你的气了,但现在还不能原谅你开我玩笑,以后再原谅。”她脸烧起来,开始找话,“你头发好黑好亮啊?” 李秋屿摸摸头发:“怎么,你头秃了吗?要不要给你推荐男士洗发水?” 明月不好意思笑:“我没秃呀,我就是看你头发亮。你怎么脸这么白?” 李秋屿最近气色恢复,皮肤充满弹性,白皙透亮,他眉骨很突出,眉毛漆黑,眼珠漆黑,一张脸上黑是黑,白是白,分明得很,他的五官是有些凌厉清冷的,但神情永远柔和,这让明月长久以来误认为他长得就很斯文。 她像是头一回发现,李秋屿到底长什么样。 “咱们是第一天认识吗?要不要拿个放大镜看我啊?”他心情很好,总是很爱笑了。 到了家,李秋屿担心她害怕一个人待着,把家里的灯全打开,告诉明月,他会尽量早回来。 墙上的钟表滴滴答答,寂静得很,明月自己弄了点吃的,洗刷、洗澡、做卷子。等夜色下来,她忍不住往书房看看,自从李秋屿出事,她再也没进去过。 但她鬼使神差的,站起往书房走,门是关着的,就像那天,明月轻轻一拧门把,心突突直跳,好了,门开了,里头没坐着血流成河的李秋屿,她松口气,屋里也没有血腥味儿了,早开窗通风,也打扫过了。她怀疑地板缝里有,蹲下来查看,没有,木地板干净得很。 李秋屿是不避讳的,他还会进书房,看会儿书,上会儿网,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点阴影没有。 那张椅子都没换,当时,他的血全淌地上去了,衣服上也有,但椅子好好的,书房的纱窗开着,暖的空气透进来,带着不知名的花香,春天多好啊,也许当时他嗅到花香,都不会死了。 明月凝视着屋里的一切,目光缓缓移动,她记得那天每个细节,每个时间点发生的事,死其实是很快的,好像有个分界线,跨过去,什么都没了,消失了,非常简单……简单到死发生后,活着的人,失去了对真实的概念。明月突然一个激灵,她害怕,从书房里跑出来,一头碰上了李秋屿。 他都进家门了,洗了手,喊她名字,见书房门开着往这边走,明月跟鸟一样扑上来了。 “明月?”李秋屿握住她肩膀,低头问,“怎么一个人呆书房?” 明月被他吓一跳,跟见鬼似的,她很吃惊:“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都没听见动静。” “刚回来,”李秋屿朝她身后看看,“吃完饭就回来了。” 明月惊魂甫定,她在这个房子里担心过变甲虫,李秋屿自杀过,房子是无辜的,默默承受着人在里行的事,留下的沉重。 李秋屿买了点新鲜的草莓,洗出来,两人坐沙发前一块儿吃,事情已经过去几个月,他觉得可以跟她谈一谈了。 “如果你害怕的话,我们可以换房子。” 明月立马摇头:“不要,我很熟悉这儿了,舍不得换,”她觉得这样的话,房子太可怜了,承受这么多,人还不要它了,“我不是害怕,我一直想问你……能问吗?” “当然能,我本来也想跟你好好聊一聊。” 第146章 “你那天,没发觉家里进人了吗?我的鞋就在垫子上。” “没有,我当时心不在焉,没注意到,你进来时,我才知道,但已经糊涂了,不知道你怎么会在这儿。” “你坐椅子上的时候,在想什么?” “什么都没想,脑子是空的,感觉不到自己存在了。” 明月诧异无比:“什么都没想?”她以为他做那个事之前,内心非常痛苦,绝望,会不停流眼泪,一点也不留恋这个世界,“没有感觉吗?” “没有,可能是之前感觉已经消耗尽了,无论是好的感觉,还是糟糕的感觉,都消失了,我心里很平静,谁也想不起了,所有形象都在脑子里消失了。”李秋屿没有忘记那种感觉,没有感觉本身,是非常强大的,始终贯穿着他的生活,比这更强大的,只有死亡了,才能把“没有感觉”彻底消灭。 明月有些失落了:“咱们认识那么久,你从没发过火,一直笑盈盈的,你其实是没感觉的吗?只是觉得该笑着对我。” 李秋屿说:“不是,咱们在一块儿相处的日子,我很高兴,那不是假的。” “那为什么没想一想我呢?是不是我太渺小了,跟你的没感觉比。” “不,你不渺小,你比我强大的多,可能我本质上是个虚弱的人吧,这要让你失望了,明月,我知道你一向把我看得很完美,我也的确想在你心里一直维持这样的形象,至少看起来像个榜样。” “你不是虚弱,是承受了太多难受的东西。你跟我说过,有种人看着好好的,其实并不想活,我到那天才知道你在说自己,可惜我没听出来,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你为什么那样做,为什么你会是个没感觉的人?” 她迷茫地看着他,想得到答案,语气忧伤,她如果不晓得这个,就无法真正了解李秋屿,她一辈子都会处于担心他自杀的境地里。 草莓鲜艳欲滴,水分十足,散发着香甜,屋子里全是它的味道,就是珍爱这可爱的草莓,人都会想活下去的,明月为自己无法理解李秋屿深深惆怅。 李秋屿不住抚摸着她柔顺的头发,他看向她:“你要听我剖析自己吗?可能会很长,也很无聊,而且我是成年人,跟你说这些,我会觉得可耻,把自己乌糟糟的东西让你听去,让你产生绝对谈不上美好的感受。” 明月握住他的手:“咱们什么话都能说,我一直对你都是,”她自责起来,“不全是,我有段时间,隐瞒了你一些事,我不像从前那样亲近你,我一直都在想,是不是我的问题,要是我还跟你亲亲热热说话就好了。” 李秋屿道:“不是你的问题,是我自己,你不要往自己身上找原因。” “你要是不怪我,能告诉我原因吗?” 李秋屿点点头:“这跟那天拿刀,本质上也许是一样的,都是解剖自己。” 第69章 “要从哪儿说起呢?…… “要从哪儿说起呢?”李秋屿像是笑了一下,云样的笑意,需要一阵记忆的风把脸吹开,好能看见过去里的人。 “我之前说过,我跟赵斯同的关系复杂,他像个完美的数学模型,从不怀疑自己。我认识他后,总觉得他很熟悉,后来才明白,他可能跟小时候的我有一点相似,但后来发生了一些事……”他察觉到明月的目光,有些忍无可忍,“别这样看着我,明月,你眼睛像婴儿。” 明月不安地眨眨眼,不晓得该把眼睛往哪儿看了。 李秋屿自嘲地笑起来,他的情绪,是种压抑的平稳:“我学过一段时间的俄文,那个邻居很博学。不过,在特殊年代他吃过苦,他是个很正直友爱的伯伯,但同时,他为人谨慎,会保持很强的警惕心,我想这应该是那个年代给他留下的阴影,大家互相猜疑、举报,他不得不小心做人,其实那时环境已经正常了。我那时刚念初一,脑子算好用,他注意到我,鼓励我学习,他是那附近最有才能品性最好的一个人,他妻子去世了,孩子在外地,大概耐心教我东西,也是排遣寂寞的好方式,毕竟我能跟他交流。” “你很喜欢那个伯伯?” “喜欢,他也很喜欢我,这让我心里稍觉安慰,我跟保姆的日子并不算很顺,那儿什么人都有,都是底层百姓。附近有个菜市场,常年飘着卖咸鱼的味道,很刺鼻,那儿的人就整天泡在臭气里,大声吵嚷,时不时骂起来,打起来,很乱。那个伯伯干净利落,他说话和气,从不跟人争执,他跟那些人也说不到一块儿去,买东西缺斤短两也不会找人家,不是他懦弱,他不愿跟人起冲突而已,他追求的应该是一种冲淡平和的生活,吃点小亏不算什么,他人生里,大亏都吃过了,何况一根葱半头蒜的事呢?” 俄文邻居的模样,从远去的年月里翻耕上来,一丝不苟的头发,锃亮的皮鞋,文雅的笑脸,一肚子的知识见解。李秋屿想过父亲的形象,跟他重合,他不是实体的父亲,在他的青春期里,短暂成为精神之父,一个男人的符号概念。 “他后来不喜欢你了吗?”明月靠直觉发问。 李秋屿的心猛然被牵扯,有些忧伤:“你也曾不喜欢我一段时间,只要能看透我,就会远离我,这是善的本能反应,我明白。” 明月想否认,他摇摇头:“没有怪你的意思,我承认我虚伪,这好像是没办法的事,天生懂得伪装,像变色龙,需要我什么样,我就什么样,这能省去很多麻烦。你猜的对,他后来疏远了我,他看我的眼神充满警惕和怀疑,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枪决犯人的现场。” 枪声再次回响在李秋屿耳畔,穿破时间,郊野潮湿的土腥,缠腿的杂草,土坡上站满百姓,风一吹,什么都露了出来。那会儿还能看枪决罪犯,不避讳百姓,卡车拉着,打县城中心过,道边的人指指点点,追着过去看。选中执行枪决的武警战士们心理素质过硬,但百姓们的似乎也不逊色,他们爱看这个,什么热闹都爱看。 “你说过,看过枪毙犯人的场面。” “对,只有在那儿,你才能看到一个个人,把身为人这种生物最深的东西表现出来,有的人已经吓得失禁,有的人在忏悔,可能最后一刻都在演戏忏悔,也许是真的。还有的人,装作无所谓,但其实在打颤,一声枪响,什么都结束了,上一秒还有着形形色色的反应,下一秒,成一个什么东西了呢?”李秋屿无法概括,“只是样东西,甚至连东西都不算,旁边的泥土、草丛都还有生命,大概是一根废弃的绳子、木棍,或者别的什么。生跟死的距离太近了,一秒的距离,我不是同情死刑犯,只是震惊生跟死可以这么近,一点也不遥远,连我的老保姆那时都觉得自己至少能活到八十,她身体很好,但如果这中间人发生一点什么事呢?立刻就能由生变死。” 他说到这,眼神深邃起来,眉骨压低,人莫名有些戾气,“我确实是去看枪毙一个人的,是去看一个人死的。那个伯伯看到了我,我也看到了他,我们对视的刹那,他好像就看透了我,知道是我,他什么都知道了,我在他心里,也就死了,我好像真成了孤儿,无父无母,他不会再教我任何东西,因为不值得。” 第147章 李秋屿头疼的突然,他皱起眉,明月看出他不舒服了,她从沙发上滑下来,扶住他:“你是不是难受?” “我有过跟赵斯同类似的心境,自视甚高,认为自己什么都能做到,事情过去太久,我已经辨别不清楚当初的动机了,我自己都不认得自己,明月,你还能认出我吗?” 明月注视着他,连连点头:“能,我什么时候都能认出你。” 李秋屿喝了点水,他脸有点发红,像是患病。他阖上双眼,揉起太阳穴,缓解头疼。明月察觉到了,他很难受,有什么东西正折磨他,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他像是很痛苦,但脸上没那种神情。 他不是没有感觉,而是感觉太过强烈,把感觉本身,遮盖住了。 “我住的那儿附近,还有很多人,做小买卖的、工厂上班的、无业游民、小混混。街道肮脏混乱,这其中,有个卖卤菜的男的,他有点小钱,想怎么对待周围的人就怎么对待。有个孤寡老头,总被他打,却不能还手。那老头捡破烂,积攒了点儿零钱,他教唆一群半大孩子去抢,那几个孩子,把老头活活打死。当然,不是当时死的,是受了伤,自己在一间又黑又矮的房子里死掉的。很多人都知道怎么回事,却没说什么,只感慨老头可怜。我也什么都知道,同样没做什么。住街最东头的,是一对夫妻,其实是兄妹,做妹妹的很漂亮,但智力不正常,她被亲哥哥奸污了,他总打她,时不时嚎叫,半夜也叫,叫得我有时没法安心写作业。她哥哥常年酗酒,脑子不太清楚,可能精神也有点问题,他很壮实,在水泥厂做工,偶尔会帮人杀猪宰狗,他刀法很好,谁要是得罪了他,他磨着刀,面无表情一直盯着对方,也不说话,大家都说他像能杀人的。他们生了个孩子,被他喝酒睡觉压死后,就偷偷在家烧了,一条街,都能闻到味道。他妹妹虽然是傻子,但实在漂亮,很多男人都打她主意,但这个做哥哥的,跟头畜生一样,拳头吓人,极要面子,没人敢说他们的事,只能关起门议论。” 李秋屿的叙述毫无章法,说起其他人。明月没有很吃惊,她在庄子里,听过许许多多离奇的事,尤其是乌有镇,那里有当妈的,养个傻儿子,傻儿子大了,想跟女的睡觉,他是傻子,哪有女人跟他,当妈的没法子,便陪他睡觉。她们小孩子听了,不大懂,光晓得这是丢人可怕的事,到底男的跟女的要怎么睡觉,不晓得。 “住在最西边的,是个寡妇,带个小女孩儿,当时有五六岁,”李秋屿的目光柔和下来,却也更痛苦了,他看着甚至有些憔悴,像一下憔悴的,“我把她当小妹妹,她很馋,总想吃点什么,她身体不好,经常生病,发烧发到很高,在地上抽搐。我以为她有癫痫病,老保姆说,那是高烧把孩子烧抽了,小孩子没发育好,脑子承受不住。她妈妈在纺织厂做女工,会偷厂里布料,怎么偷的呢?她们带到厕所去,扔进粪坑,因为出厂的时候保安会搜查人身,她们出来就绕到厂子后面,把布料捞出来,带走清洗,再卖到乡镇去。乡下人不嫌弃,只觉得这样的面料难得,物美价廉,有些味道算什么呢,跟钱比,什么也不算。她用这钱,给女儿看病,非常疼爱她。可这小孩子太虚弱了,她总坐门口,跟一只白猫玩儿,我有空便陪她,一块跟小猫玩儿,她很爱那猫,像她妈妈爱她那样。这猫随她,也总馋得很,看着独来独往,很高傲,不妨碍我们俩都很喜欢它。有一次,猫在卤菜摊跟前想叼走掉下的一块肉,被那男人发现了,用火钳子使劲拍它,脑浆都打出来了,死在那里。她看到了,发疯一样跑过去哭叫,被人踢了一脚,她妈妈把她抱回家,放到床上,我去探望她,她呆呆的,也不跟我说话,她的小伙伴死了,我要念书,没什么东西再能陪着她,她又太小,跟发高烧一样脑子承受不住。她病了一段时间,老说胡话,她妈妈只能请人过来给她叫魂,她瘦得吓人,脑袋很大,胳膊细得像一碰就会断,叫魂的人一来,满屋子挤着人看,我也在,那么多人不停说话,说她可能会死,我忽然就觉得自己没退路了,必须得做个选择,不做不行。我已经忍了很久,到某个节点,没办法再忍下去了。” 李秋屿双手揉了揉脸,忽然说,“她妈妈死那天,她还在睡觉。” 明月惊愕,眼泪淌下来:“她妈妈?” “她妈妈那天起很早,菜市场杀猪,她想弄点下水,那是冬天,五点的时候,天还很黑,她无意目睹一场凶杀案,被凶手发现,怕她泄密,便把她杀死了,”李秋屿好似陷入一种精神迷乱之中,他非常惘然,“我至今不知道谁把她抱去现场的,叫她看见,她才几岁,已经是个半疯的小孩了,她妈妈被凶手剜去了眼睛,像两个黑洞,那儿围了很多人,我下早读经过,她看见了我,竟然冲我笑,我是她熟悉的人。那时我还不知道凶手是谁,我以为那一刻,已经是我最痛苦的时候了,她对我笑,她只是单纯地看到我,就笑了,”他的眼泪大颗大颗滚落,痉挛一样,肩膀抽动起来,“她死在两年后,跟着乡下舅舅,夏天里没人发现她溺水……” 李秋屿整个人被孩子的笑眼再次击倒,只要想到。他刻意忘记,这双笑眼又来找他,不是她要来,是他把她召唤来的。她不在了,没有**,没有灵魂,他的意志说,叫她来吧,她便来了,就像从前那样听他的话。 他的头要疼炸了,像电流滚过,刀子在他身上一道道细致划着,生怕错过任何分毫肌肤。他的理性,他完美的逻辑,全叫这个笑摧毁了。他所想的,所行的,都成罪恶,他最初是隐隐的得意,转瞬成一辈子的重担。他只有把善恶模糊掉,给自己找无数个借口,无动于衷,不再做任何事,才能活着。 他自以为的周密、隐蔽、以恶制恶,自己还能全身而退,彻底失败了。没人窥探到,除了俄文邻居,伯伯了解他的聪明、心智,一定把他想成了小恶魔,要本能地远离。他在最艰难的岁月里,也没伤害过别人,对旁人落井下石过。他最能发现人的恶,察觉到人的恶,李秋屿跟他一对视,便清楚他知道了。但他没有说什么,他只是避开他,就完全否定了他。 确实是恶魔,他独自有条不紊计划、实施时,享受到一种至高快感,他是聪明孩子,那些成年人算什么?一只臭虫,臭虫没有品格,没有思想,只是寄存在一具成年人的身体里,他动一动脑子,就能让臭虫互相撕咬,互相毁灭,他要验证自己有这样的能力。他沉默寡言,有些苍白,在角落里观察着周围形形色色的人,他自己也像只猫,没有动静,谁也想不到是他,人们只会惊慌、恐惧,他镇定自若,冷静沉着,从未想过半途放弃,甚至有种崇高感,并深信自己是对的。 只要一个笑脸,这一切就都完了。只差这么一步,就能完美结束,并且在他余生里都引以为傲,他会做更多的试验,获得更多的成功和快感,他是无名英雄,不需要人知道,只需满足自己,良心无虞。没人能审判他,灵魂无罪。 第148章 李秋屿一度恨过小女孩,他知道她无辜,她太无辜了,所以他才去恨她,她但凡有一点不那么无辜,他都不至于恨她。以致多年之后,他完全能理解自杀的穷苦同学为何恨自己,他没能抱住小女孩,但选择抱住了跌向自己的男同学,尽管他还是死了,她也早已死去。 所有的事情告终后,李秋屿十分平静,他一切如常,时间的船载着他一夜之间便驶离少年时代的港口,他没成年的时候便成年了。 “这个草莓真漂亮。”李秋屿拿起一颗草莓,像远眺暮色,发出一声低低的轻叹。明月凝视他的脸,她静静淌着眼泪,她知道他还有最重要的东西没说,她在等,李秋屿却忽然说,“人为什么喜欢草莓?因为它味道香甜?为什么喜欢那只猫?觉得它可爱?还是无聊时当解闷的小东西?猫死了,人们觉得伤心,但很快能找到替代品,爱抚它、逗弄它时,未必是出自于善意,可能仅仅为了满足自己。但狠狠抽打它时,却是纯粹地想弄死一个生命,不掺任何杂质的恶念。我也许从没真正喜欢过那只猫,也没真正爱护过那个小妹妹,我只是怪她,怪她们母女两个为什么出现在了某个环节上,让整件事性质完全变了。我本来在所有环节之外的,最后不得不和她们一起永远钉死在那里,”他用力揉起脸,“我太卑鄙了,到这个时候居然还这么想,可见我跟赵斯同本质上就是一样的人,他说的没错,我是个极度虚伪的人,我做这些的时候,是只想寻求什么正义吗?我有自负,优越感,就像姐姐……她迷恋我,是有悖人伦道德的,一只老鼠偷了人的粮食,是没道德吗?它的角度只是仅仅找吃的,道德是人给它的,它其实什么都不懂……姐姐可能把自己当老鼠了……” 李秋屿几乎进入一种谵妄的状态,他眼睛出奇地亮起来,火烧一样盯住明月,“你害怕我吗?我对你也是不道德的,我对谁都没道德,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事情发生过后,什么都没有了。我学法学,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些强有力的借口,看各种各样的书,也是这个目的,我必须是无罪的,不能有罪,只要我后续不再做什么,就不会再有任何事和任何人来骚扰我,但我为什么还是做了?为什么要资助你念书?知道那个伯伯怎么发现的吗?我复盘多次,也许是我在他家沉迷阅读心理学书籍的时候,也许是我问他怎么看待《罪与罚》主人公的时候,也可能是我盯着别人时,流露了一些不太正常的眼神?他非常聪明,什么人都见过,他本人是极其正派的,我一直认为,只有至纯至善的人,才能有这样的识人能力,因为自身跟恶是两极,相互排斥,所以哪怕恶装成善,他也能敏锐地嗅出些蛛丝马迹。他嗅到了,却没有问我,什么都没问,他只需要用那样的眼神看我一眼,就知道我能猜出他已经知道了些什么。他连劝诫都没有,是觉得我无可救药?还是觉得我跟他最初的印象南辕北辙,失望至极,不想再说一个字?赵斯同亲近我,总是把我当同类,我确实是他的同类,要不然他不会找上我。你疏远我是本能,任何人看清我真实面目,都会疏远我,除非同类。我无论再怎么找借口,说服自己当初是正义之举,替天行道,对那条街上的人毫无损害反而是件好事。确实是这样,大快人心,老百姓总是期盼有个青天大老爷出现。但这些借口都无济于事,掩盖了我真正的心思,我只不过想证明自己比别人都聪明,对付蠢货易如反掌,没错,他们两个在我眼里都是蠢货,死不足惜。”他又流露微笑,“是不是吓到你了,我说话这么恶毒,跟你想的李秋屿一点也不一样,还有比这更恶毒的。明月,对付蠢货易如反掌,想收服你这样的小姑娘也是如此,你缺乏关爱,只要对你释放一点点善意,你都会感激不尽,只要我表现出理解你,无论你说什么,我都能迎合你的意思,给你找最恰当的注解站住脚,你就会对我死心塌地,以为我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何况,我身体力行地帮助你,不仅仅靠一张嘴,最初我靠什么吸引的你?一句话?一个表情动作?还能记起来吗?你看看你救回来的是什么东西?” 桌上的草莓,没人再动了,李秋屿目光落在草莓的红上,非常熟悉的颜色,他想起来了,白猫在跟他们玩耍时,一会儿跑,一会儿跳,曾经撞烂了花盆,花盆里种着一串红,就是这个颜色,它淌的血,也像一串红。 他很多年不曾留意任何植物,现在,又想起了黑色泥土里卧倒的一串红,红色扎进眼里,李秋屿一阵战栗,明月一直凝视着他,她轻轻抹去泪水: “他们两个,是说那个当哥哥的,还有卖卤菜的男的吗?” 李秋屿对上她眼睛,没有回应,他呼吸有些急促,想是在抉择什么。 明月泪眼婆娑:“你已经受到惩罚了,有良心的人才会受这样的惩罚。” 李秋屿下意识摇头:“不,明月,我什么都还没说,你不要信我,一件事不同的人说,完全能是两个样,很少有人不美化自己,我也是。” 他颧骨呈现病态的潮红,像饮了酒,他的意志依然非常坚强,但情感上,脆弱得如一团泥浆,明月抱住他脑袋,让他的脸贴在自己胸膛,她泪如雨下: “你别说啦,我是不信你说的那些,你不是赵斯同的同类,对我也不是你说的那样。我知道你受过惩罚了,一天也没停过,直到现在都是,已经够了,别觉得没办法挽回,咱们一块儿,还能做很多事,好的事,两个人的力量总比一个人的大,咱们齐心合力,一定能再做些事的,你相信我,你就想着跟我一块儿活在平原上,它多大啊,从不怕人踩它,什么事都能托得住,你信我吧,我知道你吃的苦够多了,你一定信我,我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 第70章 “你早就在做好的事…… “你早就在做好的事了,是你没意识到。不说旁人,只说我自己,没有你我现在不会在这儿,我也说不出来这样的话。是你让我来到这儿,受更好的教育,我从没过过这么好的日子。奶奶会记得你,棠棠也会,还有我不知道的人,都会一想起你这个人是好的回忆。真的,你一定得信我,我不说谎的。” 她声音又低又急,怕他不信,见李秋屿不说话,明月低头亲了亲他眼睛,带着哭腔说,“我真想把你按我胸口里,看看我心脏,就知道我没说谎了,你要是不知道,一遍遍只想那个事儿,才是犯罪,因为你只能瞧见自个儿,看不见旁人爱你了。” 李秋屿抬起脸,喉咙滚动:“我刺激了那个人,他喝得醉醺醺的,其实他没醉。他不是用醉酒壮胆,是我故意让他知道,有精神问题的人杀人也不会被枪决,因为他的意识不受自己控制。他这个人,清醒的时候非常要面子,让他起疑心,不能直接说他脸上,他会扬起拳头把你揍一顿。应该等个时机,让他正好看见你跟别人窃窃私语,只让他听见几个关键词,比如卖卤菜的,妹妹,再对他露出一点讳莫如深的、异样的眼神,叫他去猜。在这之后,只要他出现,你就立刻闭嘴,他的猜测就全成了事实。” 第149章 他看出这个人暴力、冲动,也许早晚会犯罪,已经犯罪了。大人容易低估一个少年,哪怕知道他念书很厉害,但仅限于常规的知道,一种知道猪肉香、粪便臭的知道。他在这里生活几年,抵得过人家几十年,除了那位伯伯,几乎每家每户都喜欢聊家长里短,老保姆也不例外,并非都是恶意,有时只不过打发无聊时间。日子这么长,不说点闲话,怎么捱得过去? 那傻子妹妹,连卖卤菜的也不敢动她,因为哥哥野牛一样的身材,能震住很多人,这是街坊们的共识。但卖卤菜的不这么想,他总叫嚣着,早晚要给这人一点颜色看看,到底怎么给,谁也不知道。 只要李秋屿愿意,跟同样爱说闲话的同学说点什么,那这话就会顺着对方的嘴,进入无数张嘴里。进入青春期的男学生们,已经知道很多事,对性天然好奇。他们撒尿时打赌,早晚有一天卖卤菜的会去干那个智障。这个字眼非常露骨,谁也没觉得什么,他们周围的大人就是这么说的。 李秋屿走过去,漫不经心说也许已经发生了。他不爱说话,他是班里最聪明最神秘的学生,他一说话,大家便都不自觉地信了,问他怎么知道的,他很平静,说在菜市场听人讲的。他看起来对这个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只是听他们扯淡时,无意提一嘴,也不参与讨论,很快走人。 这更可信了,菜市场的人什么都知道。流言没有具体的哪张嘴,不是哪个人,是菜市场,那儿鱼龙混杂,有无数张嘴。 传下去也非常容易,开头永远是“听菜市场的人说”,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 大家都知道了,但没人敢在做哥哥的人跟前说。 他替人杀猪时脑子最灵醒,阴沉沉的,手拿尖刀,开膛破肚非常娴熟,他杀狗也利索,人都远远看着。他杀完牲畜后,会去调戏女人,到卖鱼的妇女跟前,撩起人的围裙,擦手上的血。 这一点,李秋屿观察许久,他猜血让这人兴奋,甚至可能引起他的性/欲。他杀狗时,总有小孩子等着捡狗牙,有个同学想给妹妹要个狗牙戴着玩儿,不敢上前,李秋屿过去跟同学说话,他有意把“妹妹”两字说得高声,意味深长看向这人,等对方回望过来,他便避开他,偏过头去,压低声音告诉同学:“这人不一定乐意给,可能会骂你,不过你可以试试好好跟他说。” “我不敢啊,我妈说他有点神经病。” 如是几回,李秋屿跟同学频频朝他观望,只要他看过来,两人便不说话了,李秋屿声音忽然扬高:“只有卖卤菜的敢。” 这人终于走过来,同学有点畏惧,扯着李秋屿示意他走,他没动,同学犹豫片刻跑开了。 “你们两个小子在这嘀咕什么?” 李秋屿道:“我们听说,只有卖卤菜的敢。” 这人急躁道:“敢什么?” 李秋屿非常镇定:“我不知道,刚路过听人说只有他敢,他一下就能把锁撬开溜进去,想干什么干什么。没听完,人家见我们好像在听,就没往下说。” “你俩老盯着我嘀咕。” 李秋屿道:“没有,我们在聊老师讲课,老师说,精神病人杀人不犯法,不用负刑事责任。”他说话老成,从不像其他少年那样还时不时流露孩子气,他像个大人,而且是成熟的大人。 这人把刀在套袖上蹭了又蹭,雪亮亮的:“有这事?老师给你们说这玩意干什么?” 李秋屿道:“老师上政治课,讲这些很正常。”他瞥一眼寒刀,知道他刀法好,一个粗鄙邪恶的人,也有一样惊人技艺。 李秋屿至始至终都很平淡,他对这人礼貌微笑,转身走入人群。他背后生了眼睛,知道这人一定会盯他看。他背着书包,从卤菜摊前过时,同男人对视上,男人打着哈欠,正在剔牙,睨他两眼,李秋屿一脸平静走过去了。 流言是没有源头的,没有源头好,沾不到任何人,都是“听说”。 他所做的,只不过顺水推舟,叫这人早点实现自我。他杀死的也是个混蛋,这件事不好吗?好极了!既绞杀了混蛋们,又印证了他李秋屿的才能,这符合整条街的利益。是那对母女,阻碍了他跨过两个人的性命,他没跨过去,反而自己倒在血泊里。他深深思考过,是什么造就的苦难,物质贫乏?钱惹的祸?还有肉/欲,不屈不挠的肉/欲。物质丰厚了,人就不作恶了吗?绝对不是,物质丰厚的人,有更丰厚的作恶手段,更隐蔽,手上不会沾血,大众可能还会仰望他们。 他依旧靠着聪明脑子离开的那儿,那满是臭咸鱼味儿的地方。那儿的人大都走不掉,该怎么过,还怎么过,他一次也没再回去过。 明月心里紧张,李秋屿说的,跟她想的差不多,他今晚说话混乱,一点不像平时的他,他很紧绷。她搂好他,“别说了,我都知道,你自己给过自己惩罚了,叫它走吧,叫这个事走吧,咱们还有很多很多日子没过。” 李秋屿的手仿佛要推开她:“我没说完,明月,你为什么抱着我?” 明月把他箍得更紧:“我不用听完,我什么都知道,我一点也不怕你,就要抱着你,你赶我走我也不走的!” 李秋屿额头冷汗涔涔:“你知道什么?” “我什么都知道,你天天折磨自己,要真是自己说的那样,根本不会觉得难受,也不会今天跟我说这些了。” “我没你说的那么高尚,人是我杀的……”他突然记起更清晰的东西,“我那时说服自己,我没有那个意思,只是想让他教训他一下,狗咬狗。但我真正的心思,就是希望他杀了他,他再被枪决,我连自己都在骗,我希望他们都死,他们都死了,那片会太平一些,不是的,不是为了太平,是为我自己。” 李秋屿完全是患病的样子了,“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事情会怎么发展,还很得意,但我太看得起自己了,太自负了。我以为自己即使忍受贫穷饥饿,也不会妨碍我是聪明人,我心里有更高的东西,凌驾于普通人之上。其实呢,我不堪一击,是一团烂泥,你最初是怎么想我的?现在看清楚了吗?我打那以后,就变得无聊,无所事事,满脑子想法,不再是个脚踏实地的人,可能我从来就不是。” 他浑身脱力,看起来像只脆弱的蝴蝶,在事情发生的那一刻,就已经永远地被钉住翅膀,没能再次翩然起飞。他无需别人审判,每天都在自焚,他沉浸在火光里,世界也随之消失,跟自己泾渭分明。 明月把眼泪擦干净,她不再哭了,只一直抱住他,她希望自己身体能再大些,宽广些,好叫李秋屿完全依靠。 “我越了解你,越不会离开你的,我不是那个伯伯,他可能只是吃过太多苦,不想再有变故。他要是晓得你现在这个样子,也会替你难过的,没关系,咱们还有机会好好过日子,一定有这个机会。” 她环顾四下,“你看,家里多干净,多亮堂,住这样的房子多好,你把手伸到窗户外,空气都是暖的,叶子全都绿油油的,春天这么好,咱们第一次认识也是春天,澧塘你还记得吗?你迷路了,要不然咱们也不会碰上。” 第150章 “迷得好,我迷路很久了,只有那一次,是最有价值的,我得感谢那次迷路。”他颤颤吐出口气,李秋屿非常疲倦,好像旧日灵魂已经全部从口中出去,它出去了,就不要再回来了吧。 “明月,我今天跟你说的,不是为了叫你理解我,你就当是,一个大朋友在向你倾诉衷肠,说一说心里话。” 明月含泪笑道:“我明白。” 他在极度疲惫的情况下,勉强起身去洗漱,冷水洗了很久,出来一头栽倒在床上。 明月趴他身边,小心观察了一会儿,李秋屿睁开眼,摸她脸蛋:“去睡吧,我在想是不是不该跟你说这么多,增加你的负担。” “我什么都能听,一点不觉得是负担,就算给我什么,我都能担起来,你也能的,咱们都能。” 李秋屿虚弱微笑:“我就知道,你名字取得最好了。” “你会信我吗?像我信你那样。” “会的。” 明月低头看他,在他脸颊轻轻一吻。 李秋屿迷离问:“苦吗?” 他觉得自己浑身上下一定还残留着死亡的余味,苦涩难忍。 明月怔怔望着他,这人有呼吸,有思想,还能跟她说话,他还是血肉之躯,存活着,她心里只觉得很感激,她攥紧他的手,放到自己嘴唇边: “咱们一块儿睡觉,好好睡一觉,什么都不怕。” “怕什么?你觉得我在怕什么?” “怕活着,怕好好过日子。也可能,你怕呆现实世界里头。” 李秋屿直视她双眼:“也许我慢慢不怕了。” 明月心里滚烫,她想把她所有心意说出来,不得不说:“我能当你的任何人,不只是朋友,还能是女儿,妹妹,等我再长大点,还能当你的……” 她没说完,心跳太激烈,李秋屿手指慢慢按在了她唇上:“我知道,我很惭愧,从没想过能当你的任何人,我自认没这种能力。” 明月一点也不气馁:“没关系,但你会活着的,对吧,你答应过我,你要是反悔,我一定再也不理你了,我就当从没认识过你,永远忘掉你,”她说着说着,又搂紧他脖颈,“不,就算这样我也不能忘了你,我永远不忘你,除非我死了,死了也不能,我的鬼魂都能认出你。” 她忍不住哭泣,为他的痛苦,他如果那次真的死了,鬼魂也不会高兴的,继续痛苦着,没有尽头。 李秋屿不停轻抚她后背,她太可怜了,完全是为他的缘故,他觉得明月可怜得要死,没比她更可怜的了。 “我心里是愿意当你的任何人,如果做的不够好,希望你能原谅我。” 明月泪水弄了他一脖子,黏糊糊的,弄得他整颗心都黏糊糊的。 她说话时,嘴唇沾到他脖颈皮肤,特别热:“我不原谅你,你没什么叫我原谅的。”言语的力量太大了,没法不动情,她嘴里的每个字,他都信,完全不用质疑的,这让他松弛下来,什么负担都没有,他非常想极尽所能给她所有柔情和爱意,情感上已经忘记她的年龄,但理智尚存,李秋屿嘴唇蹭过她柔软的头发,“睡吧,我能给的一定都给你。” 哪怕只是为了给她点什么,也得等着迎接明天的太阳。他实在是倦怠,就着泪水,也没去擦拭,坠到梦境中去了。 明月没离开他,她在地上铺了被褥,她听见他平稳的呼吸声了,李秋屿累极了,她知道,她一点也不困,睁着眼看黑黢黢的窗帘,他一晚上告诉她的东西太多,近乎二十年的重量,压垮了他,她心里还在砰砰跳,他不完美,有弱点,她知道了他的不完美,她更要喜欢他,爱他。明月想得坐卧难安,几次爬起来去探看李秋屿的睡眠,他得到清白的睡眠了吗?她重新躺下,一晚上辗转反侧。 第71章 事情说出去了,好像…… 事情说出去了,好像到那么个节点,该发生就得发生。 明月醒了,床上没人,她一骨碌爬起来,房间找遍,也没他踪影。她揉揉眼睛,刚想打他手机,听见门响动,李秋屿买早饭回来了。 他很正常,清清爽爽的,一点颓唐的感觉都没有,看见明月微笑说:“洗漱了吗?过来吃。” 她本以为他昨晚说那么多,今天也许是一副忧郁模样,没有,他看着跟平常没什么两样,昨晚是做了个梦吗?明月探究的目光,时不时在他脸上溜达一圈,李秋屿笑微微的: “感觉有点不真实?当听了个故事也行,一个当事人可能渲染过的故事。” 明月说:“怎么能是故事?是一个人真正有过的。” 两人目光碰上,彼此寂静地对视片刻,李秋屿先笑了:“昨天的草莓过一夜不新鲜,一会儿我再去看看,要一起吗?” 明月说好,她的粥里放了糖,很合口味。吃完饭,两人一块儿出门。街上人们早出来了,这样好的春天,一大早公园里就全是人了。人来人往,车来车往,路边时装店的橱窗擦得干净明亮,阳光打人身上流过,李秋屿的脸更白,皮肤白得不能再多一分,明月高兴地说: “你脸跟猪油似的,冬天静了的猪油。” 李秋屿失笑:“这怎么听起来不太像好话。” 明月说:“你没见过冬天的猪油,放坛子里,凝固着,特别漂亮,跟白色的玉一样,又滑又腻,我观察过它的纹理,一点毛病都挑不出来,完美得很。” 李秋屿笑得脸有点红,一直红到耳朵那里去,他搂过明月,手臂在她脖子下头轻轻一勒:“真是别具一格的夸奖。”明月微微后仰,靠他身上来了,她很轻盈,小白鸽子一样活泼灵巧,笑个不停,“你把我头发弄乱啦!” 李秋屿没松开她,在她后脑勺随意揉了两把:“哪儿乱了,我看看?很像鸡窝啊,我在你家见过,一点毛病都挑不出来,完美得很。” 明月气得鼻息呼呼,挣开他手,跑到橱窗玻璃那看自己的头发,乱纷纷的,她知道爱美了,哪有少女不爱美的?她把头发散下来,一边重新扎头发,一边冲玻璃上映出的李秋屿笑。 她其实一点都不生气,心里像早上喝的粥,又甜又稠,她快活得不得了,大概因为阳光好,看什么都顺眼。她脑子里突然掠过个念头,不能说,但她直觉错不了:她跟李秋屿已经在做这个事了。 她心里甜蜜坏了,同时对自己无比有信念,只有她才能叫李秋屿高兴,她一想到自己有这样的力量,又很自豪。 他们走到路拐角的时候,有个农民工模样的人,过来问路,他在找一家律师事务所,李秋屿给他比划一番,这老年人只管点头,不停道谢。 李秋屿知道他其实没听明白,跟明月说:“我去送下。”明月好奇地跟着,这人约莫六十来岁,儿子死在什么地方,到现在没下葬,想要点赔偿,但对方不肯,他实在没办法,想打官司。打官司这事儿,在明月印象里,是很麻烦的,是一件花钱花时间还不一定落好的事。 第151章 他脸黢黑,头发也白了大半,脸皱巴巴的,像核桃壳子,只管絮叨说,也不见眼泪,两只眼浑浊不堪,嘴巴那皮肤薄,一张嘴,脸都要跟着烂似的: “我就这么一个儿,你说我这辈子累死累活图啥,这下啥也图不上了,人没了,才三十,三十的大劳力,你看,说死就死了,我跟他妈都没能见着最后一面,就没有了。他倒好,啥也不要管了,可撇下两个孩子,我还得管,我都想一蹬腿合眼算了,两个孩子叫声爷爷,我就死不成了。” 他真是一滴眼泪都没有,一说话,嘴角堆的都是细小白沫,面皮子上是一丝水分也没有,整个人是干枯的。李秋屿静静听着,他说完了,又流露一副茫然样子。 李秋屿问他吃饭了没有,他说他耐饿,一天吃两顿饭就成,他最近没找到活儿,凌晨三四点就在劳务市场等,没人要他,嫌他年纪大,其实他五十三,远不到六十。明月诧异,以为他已经六十好几了。 李秋屿掏出钱夹,给他两张纸币,叫他买点儿吃的。这人嘴巴颤得厉害,他不要,明月接过李秋屿的钱,跑到对面超市给他买了饼干跟泡面,这人最终要了吃的。 明月说:“打官司要花钱的。” “我打,我得给孩子讨个公道,死也不能当个冤死鬼,妮儿,冤死的不能往生,晓得不?”他说这话时,显然是信往生这个事的,他的神情很眼熟,像庄子里的一些上年纪的人,说起这样的事,都一脸笃信。人都有自己信的事,信往生,信上帝,信科学,信清明前后就会落雨。 明月没去反驳他,点点头:“祝你顺利。” 他不会顺利的,她也清楚。 把他送到律师事务所,也就只能送到这了。 明月跟李秋屿往回走,她晓得他一定随手做过许多这样的事,他本来就是这样的人。 “希望伯伯难受的时候,能想起咱们,这天遇到的咱们,能生出些信心。” 李秋屿摸摸她脑袋:“他会的。” “你怎么不当律师了?” “当时有些疲惫,加上这边需要我做点事,就回来了。” “是孟见星的爷爷吗?” 李秋屿有些意外地看了看明月。 “我猜的,因为孟老师喜欢你,我第一次来,她睡的你的房间。还有孟见星,他讨厌你,八成以为你会抢他爸爸的家产,所以才讨厌你。”明月把什么事都想通了,串成串了。 她心里一股冲动,“你要是不干酒店的工作,还能找到其他活儿吗?” 李秋屿点点头:“应该能,怎么?” “咱们到时走吧,离开这儿,等我考上大学,咱们一块儿走吧,干你喜欢的事,想干什么干什么,”明月话虽这么说,但不是很确定李秋屿愿意不愿意,她又有点后悔,“要是你留这儿不高兴的话。” 李秋屿道:“我想过这个问题,没想到你先提了,我确实也有这个打算。” 明月眼睛倏地一亮:“真是太好了,咱们一块儿哪都能去,对吧?” 李秋屿笑道:“对,天地这么大,哪儿都能去。” “你会舍不得吗?” “谈不上,可能心情会有点复杂,但从一开始,我也没想过要在这待一辈子。” 明月心道,你本来都没打算活一辈子的,半路就要离开。她一想到这点,总有些如雾的哀愁。 “咱们去北京?我还没去过北京,光在电视上看过天安门,上面挂着毛/主席的画像,跟我家墙上挂的一样。” 李秋屿道:“咱们哪儿都能一块去,未必只是北京。” 明月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她会到很多地方,无数个远方,跟李秋屿不分开。 “你信刚才那位伯伯说的往生吗?” “不信,但他信也是好的,人就得信点什么,我不信往生,但我信种庄稼的道理,春天播种,秋天收获,生虫了得治病,该上肥料就得上肥料。我还信太阳打东边升起来,又从西头落下去,一年四季轮转着永远不变,就算我学到了再多的知识,有更多的见解,我起小信的那些是不会变的,只要那个不变,日月星辰会变吗?肯定不会,我就能……”明月仿佛在思考,“就能以不变应万变,我好比一棵树,根早就扎好了,长在平原上,要是哪天把我刨走了,换个地方,我也肯定能长好,就算咱们去了北京,我也不会忘了我信的东西。” 李秋屿注视她一会儿,这是她童年加上少年时期缔造的美好经验,足以永恒,影响终生,他实在是羡慕她这么稳定。 明月问道:“你呢,你信什么吗?” 李秋屿低笑道:“我比较穷,不像你有这么多可信的,这该怎么办呢?” 明月灿然一笑:“你就信我好啦!” 李秋屿笑着点头:“说的不错,我以后只能做李明月的忠实信徒了。” 明月被他说得笑眼飞溅:“我想起子虚庄教堂里的耶稣画像,外国人,这样的,”她模仿起动作,“后面还要有光,我得严肃点儿,婶子大娘们跪成一片,她们都是很忠实的信徒。” 她模仿完,又忍不住笑,树叶间漏下的日光在她脸上一闪一闪地过去,又回来,这场景也很熟悉,李秋屿想起来了,那是她家里旧电扇的风叶,她踩凳子上,用扫把助力电扇转起来。他发现自己对明月的一切其实都记得相当清楚,细微的,琐碎的,生活的实感,这一刻准确地浮现出来了,早已存在,他没去想过。 日子也许是美丽的,城市的日月星辰也还是日月星辰,李秋屿凝神想问题的时候,强烈的直觉让他转头,赵斯同的车在不远处等红绿灯,隔着车窗,他就能看见赵斯同的脸,日光把他照得眯起眼,他脑子里,忽然有个极其荒诞的念头: 赵斯同是他分裂出的一个人格吗?他预感他就要出现的时候,他必然出现。古龙水的味道又萦绕鼻间,某种拉扯的力量还在,李秋屿明察秋毫。 车窗始终没降下来,李秋屿再见到赵斯同,是在参加完集团的月度经营分析会后,他们同乘电梯,混在人群里,赵斯同看着他笑。 出电梯后,李秋屿才说话:“你投诉了?” 赵斯同漫不经心:“我觉得你们服务不行,尤其是你,对待我这样的客户太敷衍了。”他又笑了笑,“看不出,你还关心我投诉不投诉?我以为,你恋爱谈得忘乎所以,无心工作了。” 李秋屿道:“我在这儿干一天,就负责一天。” 赵斯同上上下下打量他一番,像是赞许:“你最近气色不错,死过一次的人,靠那小姑娘复活了是不是?” 李秋屿微笑看他,神情坦荡:“最近倒没见你,还好吗?” 赵斯同笑道:“你看我像不好的样子?我好得很,要说唯一不好,还是老生常谈的话题,师哥你不能跟我一起做事。” “还没死心?” “我为什么要死心,我还不能想一想了。” “能,尽管想,”李秋屿手中的报表在腿外侧轻轻一扣一扣的,“你的脑子你自己控制着,我也管不了。” 第152章 赵斯同眼中精光一闪:“你状态真不错,外人可能感觉不出你有什么不一样,我能,咱们一碰面,我就感觉到了,跟年轻人恋爱就是不一样,可喜可贺,能看到你这么自洽地跟那小姑娘谈恋爱没负罪感。” 他皱起眉,“看来那小姑娘有两把刷子,能跟我说说,她到底哪儿吸引了你,你鬼迷心窍成这个样?” 李秋屿没反驳他什么。 赵斯同道:“算是承认了?放心,我不会给你搞什么破坏,我就知道你早晚把她弄到手,我替你高兴,最起码你又能在这种事上找到点乐趣,活着就好。不过你天生适合当情人,师哥,你当不了丈夫的,知道为什么吗?情人跟丈夫不同的地方在于,情人是欲望第一位,丈夫则道德优先,你是道德君子吗?” 李秋屿淡淡凝视他良久,道:“没看出来你有什么道德,也做了人家丈夫,我一直都最羡慕你一点。” 赵斯同说:“难得,我身上居然有让师哥羡慕的点。” 李秋屿微笑道:“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能这么自洽,自圆其说,你不该做生意的,应该当个哲学家,说不定能引起第三次世界大战。” 赵斯同讽刺地笑一声:“你以为现在没有战争,到处都是,没有硝烟而已,一个人的心,就能成为战场,你不是跟自己交战很久了吗?要不然,也不会去死,我没说错吧?我非常好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知道,你不会跟我说,不会跟我这个最了解你、你反而看不上的人说,去找什么小姑娘搞救赎之道去了。说到底,还是男人对女人那点欲望,别否认,否认我也不会信的。这玩意儿脆弱得很,这点你一定要信。” 李秋屿拿起报表,在他肩头似有若无砸了两下:“我怎么敢看不上你?你本事这么大,不过小心点,别最后翻了船,干点儿人事。” 赵斯同却笑眯眯看着他:“你早晚还是会认同我的,只要你还是李秋屿,你一定能听懂,你我之间有一笔账始终没算清楚,师哥,不是你逃避就能完事的。没关系,先跟她谈谈恋爱,甜蜜一段时间,我祝你快活。” 他认定李秋屿亏欠他,是更高级、更广义的始乱终弃者,李秋屿从他的眼神深处明白这点,从未不理解过。 第72章 明月现在的状态好极…… 明月现在的状态好极了,又进入什么都爱的感觉里,爱蔚蓝的天,爱绿色的草坪,爱月季花丛里忙碌的蜂子,爱老师,爱同学,爱食堂给她打饭的阿姨,爱偶尔遇见秦天明,两人的聊天。 春天的窗户里,日头斜了,同学们在教室里人影晃动,金色的余晖射到玻璃上很刺眼,是流淌的火焰,生活真是怎么样都好。明月什么忧愁都没有,她精神抖擞,在理科班如鱼得水。她给杨金凤打电话,汇报自己的成绩,杨金凤的声音,则很慢很慢了: “这个分数,能念上大学不?” “能念个怪好的大学呢。” “李先生怎么说?” “他也说我能,我们新课等该割麦的时候就学完啦,复习我肯定还能进步。” “李先生说能就能,你听人的话。” “你身体好不好?表婶带棠棠勤来看你不?” “我好着,人有人的事要忙,哪能动不动来看,你跟人老师同学好好处,不兴闹矛盾的。” “都忙着学习,没人闹矛盾,你在家该吃肉吃肉,不要觉得我不搁家,你就瞎凑合,吃肉才有劲,要不人虚。” 明月晓得杨金凤节省,家里就她自个儿了,吃饭很对付,只吃园子里的菜,养了一群鸡鸭,是断然不舍得杀给自己吃的。 杨金凤说:“谁说我不吃肉了,村里现在给家里有补贴,我天天都能割肉吃。” 明月笑道:“好嘛,等我念大学就去挣钱,叫你天天吃肉,还给你买花衣裳,当个老来俏!” 杨金凤说:“就知道不能给你好脸,能上天,没事不要给人李先生添麻烦,等真挣了钱,先孝敬人李先生。” 明月笑出声:“他又不是老头子,孝敬他什么。”她可不觉得李秋屿是长辈了。 杨金凤道:“人这么对你,你不想着孝敬人家点啥,还笑?” 明月憋住道:“晓得啦,我以后要孝敬他的。” 她想起什么,跟杨金凤说:“我弄点太阳花的种子,回头撒咱们园子里,开成片可好看了。” 杨金凤说:“种那干啥?不当吃不当喝的。” “好看啊,叫眼睛高兴的。” “你弄回来,我给你撒上,要是不出苗不能怨人。” 哪能不出呢?园子里常年上鸡粪,地有劲得很,什么都长得好。 “好了好了,挂上吧,不要老往你大娘家打电话了,这会都忙,人忙一天还得到咱家叫我……”杨金凤最后的话像是忽然咽下去的,电话断了,明月习惯奶奶这样,她很高兴地收好电话卡,园子里会开满太阳花。 她整个人喜气洋洋的,精神饱满,充满着浓烈的青春朝气。 孟见星见了她,忍不住阴阳怪气:“你天天挺高兴啊?” 明月说:“我想高兴。” 孟见星最近心情不好,家里气氛压抑,孟文俊的生意出了点问题,具体什么事,大约觉得他是孩子,父母不说,也没道理跟他什么都说。 “你跟你表叔好像关系越来越好了。” “你要是愿意跟他好好相处,也成。” 孟见星冷笑:“我?我为什么要跟他好好相处?我认得他谁啊?” “确实,你不认得他,只有我认得他。” “难怪了,我说你怎么变得不讨人喜欢了,谁跟他沾谁倒霉。” “你以为你讨人喜欢吗?说实话,高一的时候我觉得你不讨厌,现在看你,是哪眼看哪眼够。” 明月若无其事说道,孟见星脸皮薄:“我真是高看你了,物以类聚,跟你表叔瞎搅合吧。” “这话应该说给你全家听,跟我说什么?”明月毫不客气回击,“你没脑子,听风就是雨,你虽然生了一双眼,却什么都看不见。生了一双耳,也什么都听不见。” 孟见星错愕不已:“李明月,你真是被他带坏了,你原来多好啊,我以为你单纯可爱,就知道你会变。” 明月不解释,她替李秋屿难过,除旧迎新的日子里,有人想起他吗?只会恨他,他什么都没做,只是活着,就遭人记恨。他假如死了呢,孟见星会大松口气,他的父母想必也是,她忽然觉得他怎么这么讨厌呢?太讨厌了,简直就是个蠢货,她也想骂人了。 她嘴上没再说什么,可表情在那了,孟见星不瞎,他觉得李秋屿一肚子坏水,尤其懂怎么讨异性欢心,无论是姑姑,还是李明月,李秋屿对她们来说,好像有非凡的魔力。他总觉得李明月喜欢着李秋屿,那种喜欢,这更恐怖了,就好像让他现在去喜欢一个三十岁的阿姨,那不见鬼吗? 第153章 他更确信是李秋屿的错,骗一个高中生,绰绰有余,李秋屿一直很奸邪,他为不能让李明月迷途知返感到绝望。 张蕾远远看着两人说话,心情湿冷,李明月总是能跟长得好看的人说话,她现在也看不上孟见星了,完全无感,他除了帅气点,跟其他毛都没长齐的男同学一个样,冲动,幼稚,没有魅力。但孟见星还是好看的,这一点,比别人强,他巴巴地跟李明月说话,李明月呢,趾高气扬,跟看狗一样。呵,她以前哪有这种自信,只能是李秋屿给她的,一个成年男人的呵护,会助长一个小女孩的骄矜,反正李明月就是这样的,她真是走狗屎运。 如果没一个英俊的男人来爱自己,人生都没什么意义了,张蕾苦恼地想到这点。她很快又见到赵斯同,他来剪彩,实验室正式落成,赵斯同喜欢穿正装,他身材好,穿得特别好看有型,她以前在庄子里见人结婚穿西装,真是丑,皱巴巴的,永远不合身,新郎丑,身材差,衣服质量也差。 人要看起来高级,一定得有钱才行。张蕾明白,赵斯同整个人看着贵,他一贵,就高级,就迷人,她念书就是为了接触这样的人,可惜她还不够大,她要是大学里遇见他更好了。 她争取到一个给他献花的机会,赵斯同对她微笑,活动结束后,还跟她说了几句话,她抓紧时间倾诉自己,她想考到上海,赵斯同鼓励了她。张蕾一直听说乔胜男是华东师范毕业的,不知真假,也有说是北师大的,反正是名牌大学。她总觉得赵斯同好像很欣赏乔胜男,他一来,总是很客气地跟乔胜男说话,虽然是简短交流,但似乎她教学骨干的名衔很加分。 赵斯同说:“我相信你们老师的水平,也相信你是聪明孩子,一定能去上海的。” 张蕾很矜持笑着:“希望吧,我应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乔老师都是华东师大毕业的高材生。” 赵斯同轻轻挑眉:“是吗?乔老师跟你们说的?” 张蕾以为自己弄错:“也可能是北师大,同学们都说她是好大学毕业的。” 赵斯同笑道:“老师的教学能力不一定跟好大学挂钩,一个普通大学毕业的,也可能教学很出色,你们乔老师不好吗?” 张蕾当然说好,赵斯同邀请她假期到上海玩儿,张蕾受宠若惊,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回到教室后,仔细咂摸着跟赵斯同的每一句对话,忽然意识到什么,她再看乔胜男,更加鄙夷了。乔胜男平时多么清高的一个人啊,这样的人,也有虚荣心吗?语文课了不起吗?最无用的一门课了,同学们可以走神、听歌,无聊传纸条,随便学学也差不到哪里去,学的再好,也拉不开多大差距。 不清楚乔胜男骄傲什么。 关于乔胜男毕业院校的闲话,慢慢传开来,学生们在寝室感叹,乔老师的大学,这么一般啊。她们觉得受到了一定欺骗,一直以来,也不知道谁说的,乔老师是高材生。这下好了,知道她的大学,好像一下觉得她教学也不怎么样了。 其实乔胜男一早知道学校流传她毕业于华东师大的事,她没解释,也没必要跟学生说自己的学校,误会就误会吧,她潜意识里享受这误会。她出身那样的家庭,能念上大学,很不容易了,就算真是华东师大毕业的又怎么样?有她负责?有她教学成绩?英雄不问出处嘛。 但现在的传言,叫人难堪,她不能跟学生置气,那成什么了?但学生们有些微的态度改变,她这么敏感,察觉到了,她最不能忍受任何人轻视自己,她是要叫学生敬畏的,可以不亲近她,但不能少了敬和怕。 乔胜男忍受了一段时间。 一进五月,天气忽的热了,李秋屿除了周末,每个周三也要来学校看一看明月,两人在一块儿吃顿饭,说说话。 他在教学楼下刚等到明月,后面乔胜男过来,她一直跟着明月,也了解每周三她都要跟李秋屿见面。 “李明月,你表叔来接你了?”乔胜男看着很寻常,“正好,我有点事跟你表叔交流交流。” 明月看看李秋屿,他冲她一笑,让她到学校门口那几株杉树下等等。 乔胜男穿着连衣裙,她很瘦,裙子在她身上一马平川没有任何起伏,是一块没剪裁的布料。两人自从上次交锋,偶尔在学校碰面,李秋屿照例跟她打招呼,她目不斜视,只是点一下头,好像除了赵斯同,她绝不会在任何人面前流露半分情绪,她就要这样无趣着,冷淡着。 李秋屿微笑说:“乔老师要跟我交流的,恐怕不是明月的学习问题。” 乔胜男道:“你是聪明人,我也不跟你兜圈子,作为男人来说,你是不是心眼太小了?跟针眼一样。” 李秋屿没觉得冒犯,他很平静:“乔老师这话我就不明白了,从何说起?” 乔胜男淡漠道:“我的事,只跟赵斯同说过,我不喜欢说自己私事,别人也不会来问我。赵斯同说,你是他在这儿的唯一朋友,你们大学是校友,他一开始,从没说你一个字不是,反倒是你,跑来提醒我,你们两人高下立判。” 李秋屿笑道:“看来现在是说我什么了。” 乔胜男讥讽道:“用不着他说,我自己就看得见,你不至于吧?跟李明月说那些,就能影响我在她心里形象了?又能影响什么呢?无非是,原来老师没那么厉害,她不是名牌学校毕业的,这么普通。哪个大学毕业的,能决定人一辈子吗?你太狭隘了,跟一个孩子这么说,暗示她什么呢?” 李秋屿静静听完,大致明白了:“乔老师,你可能对我误解很大,我这个人一向不喜欢多管闲事,上次找你,纯粹出于道义,你是明月的老师。至于你刚才说的事,不管是什么,都跟我没关系,我也不会在明月面前对她的老师指指点点评价什么,你可以不信,毕竟我说的根本不是你想听的。” 乔胜男想过他会否认,她自己整理的这个事,也许是赵斯同和他无意提过,他有心告诉李明月,话便在学生们中间传开。她无法忍受李秋屿在明月跟前损害她的形象,太小人了。 “我知道会是这个结果,没关系,我早就料到你不承认,我只想提醒你,李明月是个非常好的学生,你给她的影响都是负面的,她现在还小,早晚会看清你什么人,做人别太自信。” 李 秋屿还是好脾气笑着:“乔老师信什么宗教吗?” 乔胜男满脸狐疑:“怎么?你怀疑我信教?我大学时就入党了。” 李秋屿微笑道:“不是,乔老师本身像宗教,宗教总是一副‘我才最正确’的态度,不容人置疑。” 乔胜男脸色稍变:“你在讽刺我吗?” 李秋屿道:“我不讽刺别人,没这个习惯,很多时候都愿意说些好听的话让人舒服,毕竟都是普通人,生活中已经有很多不如意了。但有时候,也会忍不住讲点真话,看情况。” 第154章 乔胜男脸色铁青,不住点头:“好,我不跟你计较,你要是以为你说这些,我就不关心李明月了,那是小看我,我依然关心她,直到她看清你为止。” 李秋屿笑笑,他目送乔胜男往教职工楼方向走去,她脊背很直,走路很用力。他跟明月进了一家饭馆,要了两个时蔬小炒,一个凉拼,吃得很简单。 “乔老师找你说什么?” “说说你最近的学习情况,说你状态很好。” 明月脸上明显不大信:“不是吧?那没必要支开我。” 李秋屿给她要了鲜果汁,倒满杯子:“小孩子想的多,会秃头。” 明月摸摸马尾:“我头发多得很。” 李秋屿笑道:“跟赵斯同有关,咱们吃饭吧,别去管旁人的事。” 明月四下瞅瞅,压低声音:“赵斯同结婚了,乔老师到底知道不知道?” 李秋屿道:“现在看没区别了,来,咱们说自己的事,最近跟秦天明还常见吗?她是个很好的同学。” “她最近借给我一本书,叫《苏菲的世界》,非常好看,我觉得我都喜欢上哲学了。”明月开始眉飞色舞,“苏菲放学回家了,有一段路她和乔安同行,这句话就像在说我的经验,我的同学都是有一段路和我同行,等我念大学,还会有新同学,新交流。不过我不会忘记旧同学,即使没了联系,我会记得我们之间发生过的事,尤其是美好的事。” 李秋屿颔首:“说得好,你这个年龄看很合适,对你有启发吗?” 明月道:“有,但咱们不会只有一段路,对吧?” 李秋屿笑,他手机响了,上面号码显示来自八斗,外面阳光强烈,他有种感觉也很强烈,他抬头看看明月,“回来聊,你先吃,我出去接个电话。” 第73章 杨金凤死了。…… 杨金凤死了。 她打开春就不太好,咳嗽,胸闷,关节到处疼,年轻时不觉得自己腿不直,这几年倒成了罗圈腿。弯了就弯了,又不光腿,腰弯,背弯,人老了就得缩水,筋抻不开了。老这个事儿,不独独针对她,谁都得老,只要一直活着,那只能越来越老。 老了,病了,先熬着,熬不下去的时候,找根绳子,寻条河,不还有百草枯么,都是法子,可比活着的法子好弄多了。杨金凤自觉时日无多,这是种属于老了的直觉,狗老了都晓得离家,找个没人的地方,人老了一样,自个儿得心里有数。 杨金凤又觉得再不多,也能撑完麦忙,那么好的庄稼,不收到家里来,她死也没法瞑目,咽不下这口气。麦子收回家,要种玉蜀黍,玉蜀黍收回家,再种麦子,等这麦苗绿油油长起来,又是年关了,说不定就撑到了呢? 她一整个春天都忍受着痛苦,身体上的,没听说哪个乡下人难受就不劳作的,忍一忍,该干的还要干。她今年单留了块地,全种棉花,新棉花暖和,这是给明月棠棠的。旧的全扔了,再也不用了,全打新被褥。棉花雪白雪白的,摸着真好,杨金凤一想到新棉花,心里高兴。 家里有明月的旧本子,作业本搁得发黄,也没卖。明月把本子写的密密麻麻,一页空纸都没有。杨金凤找个没那么旧的,在后头封皮请八斗写点什么,八斗来了,他也显老,嘴角已经皱出含笑的纹路,跟刚犁过的地呢。他说写什么呐,杨金凤说,写怎么腌萝卜、泡酱豆子,就这两样明月还不会,往后大鱼大肉吃腻了,想改改味儿,求人不如求己。她料定明月是要过好日子的,好日子也难保起腻,嘴里想着这一口呢? 她得了白内障,自己不清楚,光晓得一睁眼看什么都重影儿。她并不放在心上,谁老了没个病,不瞎就成。她叫八斗写细点儿,她怎么说,他就得怎么写,不能自己瞎改,这样明月好懂。 只有杨金凤还能腌出这么甜辣爽口的萝卜,青是青,红是红,看着也漂亮。她跟一个贵州蛮子学的,那蛮子是拐卖来的,在子虚庄过了好些年,等时兴起打工,便走了出去,再没回来。贵州人说,用胭脂萝卜最好,本地种的都是大红萝卜、青萝卜,杨金凤头一回听人说胭脂萝卜,名儿这么俊,想必是好吃的。她是弄不到胭脂萝卜了,明月肯定能,明月就是明儿个,人是为明儿个活着的,明儿个日子好了,就能有胭脂萝卜。 八斗照她说的,一个字不改,原模原样给她念出来,杨金凤连连说好,说没了八斗还真不行。 八斗说:“往后想吃啥都能买到,不用自己弄,听说城里人都能从网上买东西了。” 杨金凤问:“网上怎么个买?” 八斗说:“有个电脑就能买。” 杨金凤糊涂了,她没见过电脑。 八斗说:“那是个长得像电视机一样的玩意,付了钱,人打外头给你发货,你等着收就行啦。” 那就不靠谱了,杨金凤默默想,她不信任这些东西,比方说存折换成银行卡,她就担心得不行,总疑心钱没了,尽管没几个钱。不过她从来不说自己的担心,她看上去很镇定,说出来,怕人笑话她落伍,她看起来什么都能接受,什么也不吃惊,是个能跟得上时代发展的老人。 一想到明月在城里念书,就待在那个她不认得的世界里,杨金凤很欣慰,她不懂,心里满意。 杨金凤整个春天痛苦着,又忙碌着,她有时甚至有种幻觉,兴许突然就好了,谁说得准呢?她没好,一天比一天重,春天人都忙着,要种这,种那,错过时令一年白瞎。八斗也好,冯大娘也好,人家想起来关切问候几句,并不能时时陪在左右,各人有各人的日子要过。 她太能忍耐,已经忍了几十年,不在这一时。 大约是布谷鸟叫的时候,杨金凤突然好一些,她有一阵没能去卖豆腐了。她高兴地起来泡上豆子,地里麦子要熟了,眼见就得是抢收抢种的时候,赶在这之前,她居然有了精神!这是天老爷体恤她,开了眼。 杨金凤决定去卖一回豆腐,方圆几十里,都爱买她的豆腐,也有别的人家做这生意,但只要她来,就买她的。她觉得人家一定都想她的豆腐了。 她这天半上午出去的,果然,人家一见她,笑呵呵说,都没见着你了。杨金凤说,她病了一段时间,这好了。人家便继续笑,好了就好,又能吃上豆腐了。 这对话是叫人愉快的,杨金凤觉得很有价值,麦得结穗,瓜要打纽,万事万物都需有个果实的样子,人也一样。快到晌午,她豆腐卖光了,杨金凤觉得累,在一棵大榆树下歇脚,这树真大啊,长得极好,八成比她还老?榆树的枝条繁茂,长了那样多的叶子,真了不起,每一根枝条子都是它伸出去的,杨金凤坐了一会儿,用草帽扇风,她淌了许多汗,有些虚弱了。她瞅了好几眼这大树,几十年了,她从没用眼睛瞧过跟生计无关的东西,今天不知怎么了,就觉得这树好,自己也像这树,明月就是她伸出去的枝条子,叶子真绿,拂拂儿地叫风吹着,动着,天响晴,她心里从没这么松快过,但身体是乏累了。 第155章 越歇越累,这是一定的,干什么都得一鼓作气,坐下就不想起来了。杨金凤咬咬牙,扶着膝盖慢慢起来,八斗告诉她,膝盖能换人工的,换了就不疼。这真够扯淡的,杨金凤心里不赞同,但嘴里还要说,城里医院人技术好。 她慢慢地起,慢慢地坐到三轮车上,慢慢地蹬起来,要是这个时候有人搭把手能把这车子骑回去,拉着她,该多好啊!别说放十年前,放十个月前,她也比这会有力气! 杨金凤的车子发出单调的声音,路上没人,只时不时轰隆隆过着大车。这是乡道,柏油路,已经叫过往的大车轧坏了,谁晓得打哪儿来的?前几年还没有,这两年多起来,不清楚干嘛的,地震似的,卷起滚滚尘土。 不歇那一阵,这事就躲过去了。 都是命。不早也不晚,摊上就是摊上了。 杨金凤觉得那车要撞上来,看不大清,她脑子里想着可不能跟人撞上,可脑子不太灵光了,没撞上,可她为了躲大车,连车带人直直栽到路沟里去了。 发生得太快,杨金凤反应过来的时候,脑袋叫沟里的石头棱磕了个大窟窿,三轮车压在她身上,她没法动弹了。 路上一个行人也没有,人都在家做饭、吃饭。这是庄子的外头。 路上偶尔过着车,小轿车,货车,电瓶车,但没一个人看见沟里的杨金凤。 不想着卖豆腐,没这个事。 不坐榆树下耽误,也没这个事。 杨金凤头昏昏的,血慢慢淌,淌到眼睛那,好了,外头亮的天光都成红的了,她想掀开三轮车,一个手指头都动不了。 这样不成,杨金凤想着,一地的麦,棉花刚长起来,茄子该移苗了,鸡还没喂,她躺这儿怎么成。杨金凤又一次试图动一动,三轮车掀开就好了,过路的人,就能看见她。 她疑心哪里断了,疼得厉害,兴许是大胯,兴许是腿,她想起八斗说的话,一下对城里的技术向往起来,觉得人家肯定能治好她。一瞬间的事,杨金凤又放弃了,这得花多少钱?有钱也不能花她身上。 血还在淌着,杨金凤越来越糊涂,怎么就掉沟里了呢?真是丢人。明月小时候骑三轮栽进来过,不晓得拐弯,李万年一遍遍教她,怎么想到李万年了呢?她连他的模样都记不清了,几十年夫妻,真心酸,说不记得模样就不记得了,他也不是一无是处……但怎么都想不起,他有什么好,杨金凤不去想了,李万年怎么死的来?喝酒醉倒大雪里,冻死的,丢人,杨金凤想到他的死,都没往自己身上想,她只觉得李万年死得窝囊。算了,人都死了,她不跟他计较,明月要念大学的,想到明月,她觉得必须得再动一动,这孩子暑假还得回来,不能叫她伺候自己,耽误她念书。 明月长大了啊,回来一次,一个样,跟架子上的黄瓜呢。小时候是圆脸,现在成鹅蛋了,家里喂两只大鹅也不错,鹅蛋有营养,给明月攒鹅蛋,指不定能给她考大学出一份功……杨金凤从没想过这么多事,她动不了车,非常累,那疼跟累比似乎都不算什么了,其实疼得厉害。她最后想到娘家,娘家没什么人了,她娘早死了,娘什么模样来?哪能记得了,娘哎,娘哎,杨金凤心里叫着,眼睫叫血糊住了,她合计着睡一会儿,总有过路的能看见她。 风吹着白云飘,麦子熟了。 杨金凤死了。 她到死的那一刻,也没觉得自己会死,没到时候,麦子还没割呢。 过路的终于发现了她。 杨金凤一脑袋的血,一脸,半个前襟都是。 这没什么稀奇的,若是孩子,或是劳力,人还要可惜两句,老了的人,年年都有死的,哪个庄子没有。 子虚庄的人知道了,八斗开着油三轮,从镇上卫生院把杨金凤拉回来。 人便都过来看。 庄子里办白事是极为迅速的,杨家门前插上白幡,意思是,这家有人死了。人一死,就得有人主事,搭灵堂的搭灵堂,报丧的报丧,杨金凤躺在堂屋门口的床上,脸面叫妇女们擦干净了,脑袋上窟窿眼堵不上,跟花白的头发黏一块儿,半干着。 冯大娘说:“这怎么好,明月还在城里,孩子晓得了心里怎么受?”八斗说:“得叫她回来。” 冯大娘擤出一把鼻涕,抹在鞋头:“怎么说?” 八斗说:“我给李先生打个电话,就说明月奶奶病了,想叫她家来一趟,看看奶奶。” 冯大娘又抹掉一把涕泪:“瞒不住的,家来一看,就晓得咋回事了。” 八斗道:“只能这么着了,受不住也得受。” 他给李秋屿打电话,道出实情,李秋屿心便往下沉了沉,他觉得很突然,他一直知道杨金凤身体不太好,但这样的结果,说不上是必然还是偶然,他挂断电话,走到饭馆前。 明月从窗子那正好跟他对视上,招招手,李秋屿心跳很快,她的脸在玻璃上映出个笑,还等着跟他继续说说话。 李秋屿进去后,一切如常,就着刚才的话题聊了一会儿,明月很活泼,充满活力,思维也非常敏捷,她正享受着青春,像其他少女那样。等她吃完饭,李秋屿才说: “明月,刚刚其实是你八斗叔打的电话,”他眼见她表情紧张起来,握了握她的手,“你奶奶情况不太好,生病了,需要咱们回去看看,咱们现在就动身,我给你班主任请个假。” 李秋屿过去扶她起来,往外走,这顿饭本就吃得晚,她心里觉得奇怪,慌慌走着,脚底下一软李秋屿扶住了她。 “奶奶死了吗?” 她也不晓得怎么问出来的,她都没问奶奶什么病,在哪儿,她的脑子叫她问出这么一句。 李秋屿揽紧她,把她往车里带:“我不知道,你八斗叔没说,先不要这么悲观,咱们回去看看奶奶。” 这太残忍了,他说不出口,哪怕只能维持几个小时,他给她系好安全带,明月忽然挣扎起来,她要坐后排,能躺着,她想躺着。 李秋屿立马给她解开,打开后边车门,等她坐好,反复摩挲几下她不知什么时候烫起来的脸蛋。 她刚坐好,就没什么力气了,歪在那儿,她脑子非常清楚,觉得李秋屿骗她,她先往最坏想,这样就好了。她忽然又觉得什么事都没有,奶奶可能在卫生院吊水……明月一个挺身,直勾勾看着前方: “我太阳花的种子还没拿。” 李秋屿从后视镜里频频瞥她:“没关系,下次拿也行,到时我跟你一块儿种。” 明月说:“我不要跟你一块儿种,奶奶答应我了,她要给我撒种子。” 李秋屿内眼角无声流下眼泪,他极快揩掉:“好,让你奶奶种。” “刚我看见只鸟!” “麦子熟了,焦黄焦黄的,看着跟要自燃的呢。” “云朵真大!” 明月一会儿亢奋地指着什么说两句,一会儿又特别安静,李秋屿应着她的话,她没要说下去的意思,也不晓得自己在说什么。 第156章 路途开到一半,她说她困了,想睡觉。 李秋屿轻声说:“睡吧,到家了我喊你。”他心里一阵刺痛,这路程太短,从没觉得这么短过,好像开一会儿就要到达了。 第74章 进了庄子,路边站着…… 进了庄子,路边站着人,还在说杨金凤的事,明月一下车,人们便朝她张望起来。 杨金凤的孙女回来了。 明月见人看自己,默不作声往家门口走,白幡立在那儿,风轻轻吹着它,左摇一下,右摆一下。门口全是人,爷们儿跟妇女,都来搭把手了。他们停了手里的事,齐刷刷瞧向明月。 她停住脚步不再往前走,转身要跑,跑了就好了,什么也看不见,李秋屿攥住她胳臂,明月使劲朝后挣,力气大得很:“我不进去!不进去!” 李秋屿不得不用两只手抱她:“好,好,咱们不进去。” 冯大娘跟几个妇女走来,冯大娘说:“乖乖,你家来了?奶奶搁堂屋等你,乖乖,你得进家啊?”她眼泪掉下来,拉住明月的手,“听话啊,来了就得 进家。” 明月不挣了,冯大娘把她往院子里领,院子里全是人,从没这样热闹过,灵堂搭起来了,堂屋门口放着张床,床上是杨金凤。 人又都看着明月。 明月走到床前,慢慢跪下来:“你怎么睡这儿了?要是累了,去里屋歇着,怎么能睡这儿?”她摸摸杨金凤的手,是凉的,杨金凤的神情很安详,一辈子也没这么安详过,她总是严肃的。 怎么穿这种衣裳?谁给她换的?明月觉得很生气,寿衣像唱戏的,杨金凤不喜欢看唱戏的。 “起来,”明月推她,“起来到里屋睡觉,起来,你起来……”她叫不醒杨金凤,自己站起来,空茫茫的眼神落在李秋屿身上,突然扑到他脚边,仰头求他,“你有钱,把奶奶送城里医院看病,到城里看看吧,再帮我们一回,再帮我们一回吧!别不救她,求你了!” 李秋屿握住她手,蹲下来,明月昂着脸,眼神狂乱,“你一定有办法的,你有,我说你有你就有!”李秋屿泪花闪烁,把她抱在怀中,明月脸上一滴泪都没有,她只是叫唤,“咱们回城里,现在就走,快,再不走就来不及了!”她又从他怀里挣出来,连滚带爬到床边去抠杨金凤的寿衣,“起来换衣裳,李先生带咱们上城里看病!妇女们拦住她,“乖乖,不能拉奶奶,要不然她走得不安生,不兴这样的!” 她被人架着,人群里高声说,“看好孩子的眼泪别掉身上了,不吉利!” 不吉利?有什么不吉利的呢?明月昏昏想,她肯定杨金凤还有救,李万年说过,往年谁家老太太死了,也是搁堂屋,躺了一夜第二天发现还有气,可见第三天出殡是有道理的,不至于出错。 “我信你,你说,你说愿意带我奶奶去城里看病,”明月扭头,死死盯住李秋屿,屋子里的人便也都看向他,“你肯定愿意的对不对?你对我们最好了,不会不管的,对不对?” 她睁大着眼,等他开口,李秋屿觉得心都要碎了。 “明月,对不起……” 明月的眼一下干枯下去,方才的迷热不见了,她空洞望着什么,一言不发,慢慢坐到地上。 院子里的人在商议事,得借冰棺,天气热了,这么过夜肯定不行。明月恍惚听见了,啊,奶奶会臭。 她的奶奶要臭了。 冯大娘搂着她:“乖乖,想哭就哭吧,哭出来就好了。” 真奇怪,她脸上涨得通红,一滴眼泪都没掉,人都得说她是个狠心的孩子了。 外头表叔表婶把棠棠送回来了,棠棠害怕,不敢上前,表婶牵着她,“棠棠不怕,那是奶奶,看,姐姐也来了。” 明月惘然地抬起脸,一个春天,棠棠怎么长这么高?她穿得干干净净的,表婶天天都给她扎好看的小辫子,戴头花。她觉得棠棠有点陌生,在场的,都有点陌生了,床上的杨金凤更是,那是她吗?明月都要糊涂了。 棠棠怯怯看了一眼杨金凤,立马扑到表婶怀里,表婶一边哭一边搂紧她,把她往明月身边带,棠棠看看明月,忽然发疯一样打起姐姐,大家惊呼,赶紧抱走棠棠。 棠棠恨我呢,明月想,她头发被棠棠一把抓散了,冯大娘流泪给她抹了几把扎起来:“棠棠小,不懂事,姊妹间不兴记仇的啊。” 李秋屿看不下去了,浑身发麻,他心跳一直很快,不得不走出灵堂,到院子里站一站。院子里开始起灶了,架起两口大黑锅,人头攒动,很少有年轻人在,大都是中年、或是老人,不用人招呼,自觉来帮忙。 “李先生,棺材还没定,这也联系不上李昌盛,你看要不要问明月,给她奶奶订个啥样的?”八斗走过来,他很忙,跑里跑外,俨然是这家的人。 李秋屿点点头,环视四下:“什么都用最好的吧,这些事我不太懂,劳烦你操办,一切花销我来出,不要担心钱的事。”他说完往堂屋来,走到明月身边,她神情呆滞,也不说话,冯大娘一直搂着她絮叨。 “明月,奶奶的棺木,你有什么想法吗?” 刘记棺材铺,刘方圆……明月迟钝地想起旧同学来,刘方圆的大大,就在后院里等死,真的死了,亲人在他身边,奶奶呢?她身边谁也没有,得多绝望,得多可怜……明月开始哆嗦,像是觉得冷,她再开口,声音全是哑着的了,“能给她订个柏木的吗?那是她的新家,她没住过好房子,我们家很老了,我想她换个好地方住。” 庄子的老人,有老早就给自己选好棺材的,记得谁家失火,把棺材烧了,老人哭得十分伤心,说家没了。明月小时候到人家串门,在过道见着棺材,起先有些怕,时间久了便也晓得这是人的另一个家,比活着住的家还要住得长久,她不再怕了。 一口棺材不少钱,杨金凤没闲钱给自己提前打棺材。李万年在的时候,老两口说起冯大娘婆婆那口好棺木,是羡慕的。 李秋屿道:“好,我告诉你八斗叔。” 明月喃喃道:“要是见着刘方圆,跟他说,这是给李明月奶奶用的,请给个好的,李明月会记着他的好。” 李秋屿没忘记这名字。 “在乌有镇是吗?我到镇子上取点钱,亲自告诉刘方圆。” 明月呆呆望着他:“刘记棺材铺,你要回来。” 李秋屿胸口窒闷,他不住抚摸她肩头:“我办完事马上回来。”他对冯大娘说,“麻烦您照看明月,给她弄点水喝。” 他匆匆开车去了镇上,来得急,身上没带多少现金,李秋屿先取钱,又到商店里买了烟放后备箱。刘记棺材铺里,刘方圆不在,出去打工了,他问有没有打好的柏木棺材,交谈几句,便付了钱。 道旁的麦子,一望无际,穗穗饱满,收割机已经在路上,也就是一两天的功夫,就得进入农忙时节。庄子里的人说,杨金凤走得巧,再晚几天,人都忙着,难能来搭把手了,有的人就是死也不为难旁人。 第157章 李秋屿回来后,把烟亲自散下去,说了两句客气话。他问八斗杨金凤的死因,八斗说:“她过罢年就不大有精神,我劝她做个检查,我带她去,她脾气性格李先生也知道,拗得很。我只能隔三差五见着问问,她都说还中,这大晌午的不知道怎么卖豆腐去了,我疑心是累得骑不动车,掌不了方向,栽沟里去了,又是个大晌午,没人发现,等人把她弄上来,血都淌完了。还是想挣两个钱,以她的身体,说句实在话,已经不适合出力了,得搁家静养,还有撑头。” 李秋屿一阵眩晕,他捏捏眉心:“死亡证明在哪儿开的?” 八斗道:“问了,说这是意外,医院不给开,得派出所开。” “子女呢?都没联系上吗?” “李昌盛是难,她两个闺女是叫人报过丧了,没见人来,正丧那天看来不来。娘家那边走动也不多,她娘家哥、姐,都过世了,小辈都在外边打工,有几个远房亲戚正丧估计要来。” “两个女儿跟她是有什么深仇大恨吗?” “李先生你不知道,乡下有时候两棵辣椒几棒蜀黍,都能结仇,李万年两个闺女一个说当老的偏姐,一个说偏妹,都怨两个老的,加上她们日子听说也不大好过,积怨深了不好解,就跟爹娘断亲了。” 八斗是什么事都清楚的,李秋屿心下悲凉,把钱给他,叫他不要节省,一定要操办得体面些,不让人笑话。八斗说,没人笑话的,人都知道李万年几个子女不通性,但老两口是很正派的人,尤其李万年,生前是个热心好说话的老汉。他死时,庄子里的人便都来帮忙,如今杨金凤也去了,只留两个小孙女,教人觉得可怜,更要来搭把手把事情给办妥。 “还有件事,正丧摔盆扛幡本来是李昌盛的,他这能不能找着人,谁也不敢说。照规矩,这都得是孝子的事,但他要是不来,就得请侄子。”八斗有些犹豫,“我的意思是,其实明月也行,虽说轮到女子是迫不得已。” 李秋屿不懂这些礼节。 “如果明月可以,还是让明月来吧。” 这是八斗的倾向,但他得说动庄子里德高望重的主事人,李秋屿发话了,事情便好办,钱都是人李先生花的,刚发下去的烟,是硬中华,谁家白事舍得用这么好的烟?就冲这,也得事事问问人李先生的意见。八斗如同捧了圣旨,找主事的商量去了。 院子里特别热闹,人声不住,偶尔传来些说笑,这是在所难免的,都要死,人一死,只有最亲的人才伤心欲绝,其他都是应个虚景儿。更何况,最亲的人还未必怎么样,人只是帮忙做事的,只要不在灵堂前嬉笑嘴脸,足够了。 明月吐了,一会儿跑出去吐三回,最后实在没什么可吐,开始干呕。冯大娘给她熬了点菜粥,李秋屿接过来喂她,她麻木地张嘴,菜粥香,冯大娘做饭好吃,她家里食材丰富、佐料齐全,弄出的饭比旁人家的可口。 明月嚼了几下,忽然叫道:“奶奶,奶奶!” 她淌下第一串眼泪,这样好的菜粥,杨金凤吃不到了。 眼泪掉碗里,跟菜粥的味道一块儿进的肚子。 菜粥吃完没多会儿,又打肚子里出来,明月继续吐。 没办法,冯大娘说换疙瘩汤试试吧,得几天熬呢。 众人齐力把杨金凤挪到冰棺里来,等着明天火化。冯大娘不能老陪着明月,她要跟妇女们,忙着做孝衣串纸钱,还得蒸馒头,男人有男人的活儿,妇女有妇女的活儿。乡村的白事,必须靠人的帮衬,否则完不成。 冯大娘把钥匙给李秋屿,叫他想什么时候洗漱就去,她家里条件好些,天热了,人这么跑来跑去的,一夜就得馊。冯大娘是敞快人,心又细,说家里有新牙刷新手巾,现成的就能用,叫李秋屿千万别见外。 李秋屿给八斗钱,麻烦他找个人去买些日用品,明月一份,他一份。明月在冰棺旁坐了一夜,李秋屿也没睡,她累了,就靠他身上一会儿,时不时蹲长明灯那添纸钱。 第二天,杨金凤该火化了,明月出奇地镇定,跟着车,一路到火葬场,人家说亲人绕遗体一周算作告别。除了她跟棠棠,在场的谁也不是杨金凤亲属了,倘若那表大爷活着,他骑车也要来的,明月想起表大爷,每年都要打很远的地方来走这门远亲,她心里叫了声他,围着杨金凤走了一圈。 等人把骨灰盒给明月,她眼前一黑,什么也不晓得了。李秋屿一把抱住她,旁边的人都在喊她名儿,人醒过来后,发疯一样找骨灰盒,抱在怀里,谁也不准动。 棺材也送来了,一点事没耽搁,漆味儿很重,又沉又大,真是没几个爷们不行。乡下极看重白事,仪式繁琐,好叫活着的人瞧瞧,死了便是这样的流程,都要这么走的,总得当回主角儿,人唱戏的唱完了还得谢个幕,人死了,这辈子该你的戏唱完了,也得谢幕。别管唱的好与坏,一笔勾销,结束了。 明月又守着棺材坐一夜,她已经分不清这是个什么事了,人叫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不觉得悲伤,也不难受了。外头喇叭班还在吹着唢呐,吹了会儿,兴许是累了,放起音响,声音大得很。 后半夜她甚至困起来,李秋屿坐靠在墙边,搂着她睡了,她趴他膝头,睡得很沉。 正丧这天,明月的姑姑们突然出现,打院门口,就听到震天的哭声,两个女人哭天抢地悲痛欲绝进来,扑到棺材上,不知是恨是疼,又捶又嚎的,旁人便要上去拉一拉,说些安慰的话。 大姑姑发现了明月,红眼睛一瞪:“你把你奶奶血喝干了!” 明月一个哆嗦,她看姑姑们半天了,她很迷茫,她们生前跟爷爷奶奶是仇人,爷爷葬礼,她们当闺女的,面都没露,奶奶走了,她们却伤心欲绝地来了。 小姑姑难得跟姐姐是一边的,质问明月:“娘身上的东西呢?” 明月更茫然了,奶奶身上的什么东西? 她们笃信杨金凤有对金耳环,尽管从没戴过。 李秋屿看明白了,说:“现在不是谈这个的时候,你们有什么事,可以等老人家入土为安后再提。” 大姑姑剜他一眼:“你哪位?” 小姑姑也逼上前来:“你谁啊?” 李秋屿道:“我?我什么人你们本来不需要知道,但既然问了,我告诉你们,”他指了指棺材,又指了指院子,“这场白事所有开销,都是我掏的钱,我尊重庄子的习俗,但决不允许有人在这闹事,不要告诉我,你们是老人的女儿,我是外人,轮不到我来管,我出的钱,我管定了。” 第75章 两个姑姑又开始哭号…… 两个姑姑又开始哭号起来,伏在棺材上,冯大娘跟李秋屿悄声说:“还得指望她两个哭丧,没人哭不好看,李先生有事回头再说吧。” 第158章 李秋屿点点头,明月又坐回地上,一言不发,她很多年没见姑姑了,一见依旧是仇人。两人嚎完,走了出去,明月不关心她们来,也不关心她们走,她沉默地看着棺木,做得很精良,棺木实实在在摆在眼前,杨金凤已经连肉身都消失了,变成骨头、余灰。明月不能理解这种变化,她忽然不知道自己是谁,为什么坐在这儿,她失去了对自己身份的理解、对整个世界的理解。 但她还能听懂人家的要求,外头远房的亲戚来,主事的会喊: “张家的客!” “王家的客!” 明月得站起来迎人,她摇摇晃晃的,李秋屿扶着她回礼。她不认识人家,人家也不认得她,但进了灵棚就哭,一把鼻涕一把泪,乡下都是这么个哭法,一边哭,一边说,因为调子拉得长,反而像唱着什么。 外头一阵躁动,帮忙的人风风火火跑进来说:“明月,你爸回来了!” 李昌盛刚进院子,妇女们便七手八脚地给他穿上孝衣,他在灵棚的席子那先磕了几个头,爬着进来的,哭得泪人一样。 明月觉得他很像狗。 她见他爬进来,就晓得李昌盛为什么来的了,这一下,连带着也晓得了姑姑们的来意。李万年死了,东西还轮不到他们,还有杨金凤,可杨金凤死了,东西就得全是他们的了。 她一旦想明白,就没法控制自己了,情绪霎时激烈起来,提着阔阔的孝衣跑到李昌盛跟前,大叫:“你滚!滚!你们都滚!”她的心,叫眼前的事扎满荆棘,再也无法忍受,她对李昌盛拳打脚踢,满腔的仇恨,李昌盛爬起来要揍她,李秋屿揪住他衣领,重重搡开,李昌盛撞到身后门板上,指着明月骂: “你个小畜生,连老子也不认了,这我的家,我告诉你,等事一完你立马给我滚蛋!别以为找着靠山了,找着靠山,这儿往后也都是我的,这个家我说了算!” 明月浑身直抖,牙齿咬得咯咯响。 李昌盛还在骂:“你那什么眼神?啊?瞪你老子?你奶奶就是你害死的,你要是早点出去打工,她死不了,还敢瞪我?!” 李秋屿上前连推几把,李昌盛被门槛绊倒,跌在了灵棚的席子上,院子里的人以为两个要打起来,忙放下手里活,上来劝架。 “你们都看看啊,这个李老板,仗着有几个臭钱,”李昌盛跌跌撞撞爬起来,整了整孝衣,话没说完,李秋屿道,“我今天不想打人,别逼我动手,能送你母亲一程就好好送,不能的话,别怪我不客气。” 李昌盛忽然抽了自己一巴掌,又跪倒在席子上干嚎,李秋屿冷眼看片刻,掀开帘子,进来见明月又呆住了,他摸了摸她头发。 钉棺前杀了只鸡,鸡血四溅,人把它扔出去,鸡在地上扑腾几下,气绝身亡。李昌盛一来,他就是孝子,摔盆扛幡都是他的,明月抱着遗像,那天的风雪那样大,杨金凤到镇上照的,棠棠跟在明月后头,哭了几声。 喇叭班跟着队伍吹吹打打,路边站了人,有老人,有小孩,红白事人都爱看这样的热闹。看生,也看死。 棺材要经过田地,这户人家便收割出一片空地,好让杨金凤过去。棺材落土了,明月才放声大哭,跪在铁锹上下扬起的影儿里: “别埋奶奶呀,别埋她呀!” 她像是这一刻意识到,杨金凤真要消失了,棺材都是亲切的,她希望葬礼永远不停,她能永远守灵,院子里的人也别散去,乡亲们都在一块儿,全是人声。 这些人也要消失了,埋了杨金凤,人都要回自己家去,继续过日子。等着收麦子,耕地,种蜀黍,跟杨金凤没关系了,这是活人的事。 明月哭着站起来,拔了一把麦子,熟透的麦子。她趴地上,把麦子放棺材上,这是自己家的麦子。 麦子熟了,主人没法收割它了。 明月跪在那哭得浑身发软,妇女们拉她,说乖乖该回去了,走吧,也让你奶安生走吧。她愣愣看着新坟,魂魄仿佛不在了,李秋屿拨开人群,蹲下把她背了起来。 李秋屿背了她一路,把她背回家。没跟着送葬的邻舍们,还在收拾院子、扫地、清理垃圾。李秋屿让八斗把剩下的烟酒不用退了,分给大家,八斗说,“她两个姑姑给先回来的,都给拉走了,福叔要拦,两人跳起来骂,把园子里的菜,你看,薅完了,鸡鸭也逮了,连屋檐底下串的干红辣椒都顺走了。” 两个姑姑已经无影无踪。 堂屋东间翻得乱七八糟,杨金凤生前爱整洁,明月跟棠棠的东西扔了一地,想必是没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 李昌盛也没了鬼影,李秋屿料想这些人还会再来,因自己的缘故,暂时也许不会再出现。 隔壁的蒲婶子把堂屋也清扫得干干净净,人刚走,住里头肯定害怕,她跟冯大娘两个便叫明月到自己家里住。 明月不害怕,她哪儿也没去,堂屋的棺材不见了,杨金凤不见了,她生前的衣物多半随棺入土,留两件是个念想。她走到配房,豆子没了,她又看看园子,鸡圈,什么都没了。 杨金凤留下的熟悉的一切,有点价值的,全都叫姑姑们偷走了。 明月再一次嚎啕大哭:“没有了,怎么都不见了,那是奶奶的,不是她们的,还回来,还回来啊!”她绝望地瘫坐在地上,仰着脸,泪水跟河一样淌下去,李秋屿把明月紧紧搂在怀里,多年前在县城里的心情又回来了,隔了那么多年,竟然重现,这些人死了的话,就不会再增加她的痛苦,她已经这么可怜了,这痛苦会跟她一辈子……他了解这种痛苦,他觉得很无力,只能抱着她。 院门外,一个远房亲戚的三轮车坏了,八斗刚刚给修好,他们听见哭声又进来,这亲戚年纪很大了,晓得李家发生的这些事,弯腰说: “妮儿?我那有鸭苗,你奶奶都是搁我那买的,我再送几只留你喂,给你拣好的,跟你家里的一样。” 八斗也安抚她:“明月,听见没,表姑姥爷说还给你送鸭苗,回头你去念书,叫你冯大娘搭把手喂,这当院给你守着,谁都不叫进了。” 明月怔怔听了几句,一直摇脑袋:“我不要了,不一样了,不是奶奶的,我什么都不要了。” 李秋屿对两人表达了谢意,跟八斗说:“这几天忙坏你们了,先回去歇着吧,我后面还有事需要跟你商量下,会再找你。” 他抱着明月坐了会儿,等她哭累了,弄来一盆温水给她擦脸。冯大娘做好晚饭,来喊他们,明月身体软软的,走不动路,李秋屿又把她背到冯家。冯大娘炒了酸辣的青番茄,天热吃开胃,吃完饭她放了热水,给明月洗澡。明月大了,要是往常,会不好意思,现在心里空空的,坐在大水盆里,听冯大娘一句一句劝她。 第159章 夜幕黑了,星子也亮起来,明月回了自己家,开灯也不是多亮堂,堂屋空荡荡的。她跟李秋屿一块儿收拾起姑姑弄乱的东西,全是以前的旧物,她冷不丁就哭上一阵,又沉默一阵。 订着的日历,杨金凤撕到了她走的那天,再没人撕了。 墙壁上还有几道彩色粉笔印儿,很淡了,那是李万年在的时候,给明月记身高划的,这样一目了然,一年长了多少清清楚楚。李万年走后,她是大孩子了,杨金凤忙得很,没人再给她划。 这记忆里的事,没什么太稀奇太跌宕的东西,却也不能够再继续了。 只有堂屋正中间,挂着的伟人画像依旧,他慈眉善目,精神矍铄,看过这屋里发生的一切,明月泪眼朦胧望向他,喃喃叫了声:“毛主席……” 起打她记事,这画像就在,无比亲近,好像伟人跟他们一块儿过了好些年的日子。明月站起来,拿起手巾给画像擦灰尘,杨金凤爱干净,画像时常要擦的,她擦着擦着又痛哭起来。 她哭累了,便发起烧来,李秋屿开车把她带到镇上卫生院,吊了些水。后半夜他们回来,明月在车上睡着了,这一睡,一直睡到第二天下午,李秋屿形容憔悴,他已经连续几天没合眼了,守在床边。 明月睁开眼,见李秋屿坐那儿,其实白天的时候,冯大娘八斗叔他们来瞧过她了,她不晓得。 “奶奶死了吗?”她问李秋屿。 李秋屿握住她的手。 “你知道她去哪儿了吗?” 李秋屿根本没法回答,他心里发沉。 明月班主任的电话打进来,李秋屿接了,班主任问李明月什么时候能复课,不想她耽搁太久。李秋屿告诉班主任,可能还需要几天时间。 她听见了,心里茫然得厉害,坐起来看看四下,外面天光渐渐暗下去,收割机的声音仿佛从遥远的天际传来,人跑来跑去,看割到哪一家了,收割机会忙到半夜。 李秋屿说:“等你再休息休息,好些了上课不迟。” 整个庄子都陷入了麦子里,杨金凤的事,过去了。她的老师也在催她回去,奶奶不在了,她回去干什么?念书吗?念的再好,最后也只是叫自己过上好日子,自己过,又有什么意义?人们都在忙什么呢?忙打工,忙挣钱,忙念书。奶奶死了,她的痛苦也是有天数规定的,超过了,就不合适了。 她觉得荒诞,自己被什么困住了,就是念书,不停念书,念好了才能出息,只有念书“有用”,其他无关紧要,奶奶死了,哭一场也就算了,学生还是得好好念书。她为了这个“出息”,不停赶路,逃离庄子,可她明明很爱庄子,爱奶奶,她爱,却不能相守,去打工也是赶路,也是逃离,为什么非得这样才能过上好日子呢?为什么平原的土地这样肥沃,在书上被叫做“粮仓”,他们却只能抛弃它,才能过好日子? 粮仓养育无数人,人却只能当叛徒,明月目光迷离,她思维混乱了,世界太荒诞了,像被什么扭曲变形,她也在这世界里,叫什么推着,她必须去认同,但凡有一点怀疑,就会精神吃痛。奶奶死了,她的奋斗目标也变得虚无,她被剥夺了意义,永远没法实现。 “明月?”李秋屿见她沉默,神情恍惚,轻声唤她。 明月一脸淡漠:“我不要念书了。” 李秋屿凝视着她:“明月,咱们可以多休息一段时间,你觉得可以复课了,咱们再去,这样行不行?我在这儿,我也不走。” 明月直愣愣望向他:“你的工作呢?” 李秋屿说:“我可以请长假,这个你不用担心。” 她凄然一笑,泪水又下来了:“你怕我自杀吗?我不会的,我爷爷奶奶都不是这样的人,再苦再难,也会好好过日子,我也不会去死,但我不要念书了。” 李秋屿轻轻给她擦眼泪:“我知道奶奶去世,对你打击很大……” “你不明白,我觉得过得很蠢,不像个人,我明知道奶奶身体不太好了,可还是去念书了,我在城里高高兴兴的,觉得日子真好,留她一个人孤零零地死了,”明月反复摇头,“我应该陪着她的,但所有人包括我自己,都会说,这肯定不行,怎么能耽误念书呢?耽误几天可以,耽误几周呢?几个月?一年?小孩儿不能耽误念书,大人不能耽误工作挣钱,活着就只能为这吗?为什么要活得这么急?唯恐慢人家一步,我晓得我没选择,能去念书已经很幸运了,”她痛苦地揉起脸,“我可能连想这些,都会被看成是错的,是没出息的,心里没数,我没跟别人说过,其实收麦子的时候,我都想回家看看,帮奶奶,但会耽误念书,奶奶也会生气,觉得我回来干什么,我心里想的事做不成,以后都不用再想了……” 她双手忽然抓住李秋屿肩头:“你说,为什么这样?为什么你在酒店好好工作,就能过好日子?我们好好种地,却不能。如果我们能的话,就不用背井离乡,为什么城市就是好的,乡村只能是穷苦的?为什么好的方便的东西只能在城里,我们想要得到它,必须离开家?叫我们的亲人死了都不能多留几天,还要赶紧回到那个地方去,好像晚一晚,就什么都完蛋了?” 他们的日子,好像特别容易完蛋,错一点儿就万劫不复。 这些问题把她撕扯得太痛苦了,庄子里的年轻人给城市盖大楼去,做工去,能念好书的,也要到城里去,留下老弱病残,守着庄稼守着家园,自生自灭,野狗一样死去。 她的路刚刚启程,就忽然叫她厌倦了,憎恶了。 李秋屿含泪道:“我回答不了你,没人能回答你,世界就是这样的,我也没资格教诲你什么,你一向比我坚强。你想过吗?明月,如果你不是进城去观察周围,就不会想到今天说的这些,因为你没见过,不知道外头什么样,你只有见了,比较了,思考才会有这样的认知,这可能就是你出去的意义,奶奶不在了,但咱们还在,我愿意跟你一块儿做些事情,你跟我说过的,咱们一块儿还能做些好的事情,我没忘,我当真了,”他不停抚摸着她红烫的脸蛋,“人的想法不会一直不变的,你现在可以这么想,不去念书,但你其实也没想好留下来做什么对不对?咱们不着急,在家里先住着,有什么事好好想一想,理一理,什么事都不急着下定论,好不好?我跟老师说,暑假前先不去了。” 明月攀上他脖颈,两只手臂把李秋屿环起来,他抱紧了她,抚着她后背:“有什么事,咱们都能一块儿面对,你一定要相信这点。” 第76章 园子坏了,搭好的黄…… 园子坏了,搭好的黄瓜架子坍塌了,没长好的小茄子,也踩到土里去了。大衣柜叫虫蛀了许多,抽屉是烂的,里头搁着些小物件,明月翻出来塑料绳,重新把架子修好,黄瓜还要长。 第160章 天蒙蒙亮,她爬起来新轧了井水,洒到院子压尘土,八斗过来说傍晚能割到她家地里。地是黄的,庄子看着是绿的,明月跟李秋屿到地头等收割机,麦芒真长,看着毛茸茸的一片。等到日头快要落,整个平原红起来,天跟地都在余晖里头,没了界限,人也红彤彤的,依旧在田埂上站着。 那是杨金凤的麦子,她看过无数眼的麦子,下一茬,谁来种,谁来收跟她都没关系了。杨金凤跟李万年就埋自家地头,花圈簇新簇新的,很鲜艳。 麦子一收,李昌盛露面了,他要这一季庄稼的钱。他知道李秋屿跟明月两个还住在老院子里,一点不避嫌,一个大男人,一个小闺女,没点什么他李昌盛是不信的,他那个时候,十七八跟着男人钻蜀黍地的不出奇。他是很窝火的,拿李秋屿没辙,他有点怕他,但又十分不甘,觉得李秋屿白占了李家的便宜。 他合计着,住上几天肯定走人,但麦子收了,这两人还不说走,李昌盛主动来老院找人。 明月在擀面条,一身的汗,李秋屿蹲井边洗荆芥,翠绿翠绿的,映清水里,赏心悦目。因为冯大娘刚来送了一兜鲜杏,大门没闩,李昌盛大喇喇进来,一瞧这场景,愉快笑道:“哟,李老板这过日子有模有样的。” 李秋屿抬眼,起身把荆芥放镂空的菜篮子里,交给明月,明月冷冷睨着李昌盛,那样子,跟想杀了他一样,李昌盛觉得太冒犯了,怎么说,他也是当老子的。 “我一直等你上门,你来了就好,今天把话说清楚。”李秋屿伸手取下晾衣绳上的毛巾,慢条斯理擦起来。 李昌盛很精明,晓得不能来硬的,赔笑脸说:“这几天有劳李老板,李老板辛苦。”他从怀里掏烟,是李秋屿花钱买的。 李秋屿道:“直说吧,你是冲这十几口袋粮食来的,还有这处宅子,我明确告诉你,这都是我的。” 明月就靠在门框那看他们说话。 李昌盛显然非常吃惊:“李老板,这话是怎么说?虽说你花了几个钱,可你跟明月这么着,也算老李家半个孙女婿了是不是?我承情,宅子怎么就成你了的呢?” 李秋屿把毛巾挂起,微微一笑:“少跟我扯淡,宅子杨金凤早已经抵押给我,我不是白资助李明月。还有,丧葬的一切开销我是暂时代付,一共六万多块钱,账单很清楚,找你们主事人拿簿子对一对,零头当我送人情,你李昌盛欠我六万块,这钱你可以慢慢还,我不急,但不能不还。” 李昌盛又惊又气,算来算去,他背了六万块的债?收的那点礼金根本不够,本庄的坐席,不讲究的交一份钱拖家带口来吃,白事基本都得亏。李秋屿看着有钱,心这么黑,果然是越有钱越不能吃一点亏,他白搭了个女儿,再看明月,这个倒贴的憨货还啥都不清楚的嘴脸。 “李老板,照你这么说,这几天你光装面儿去了,好烟好酒好菜,那么有种地花,到头来都算我的?” 李秋屿道:“不然呢?算我的?好,我问你,你觉得宅子应该归你,你是这家的儿子,既然你是做儿子的,老的去世,葬礼该不该你来花钱?” 李昌盛心里骂了句狗日的,嘴上还得服软: “李老板这不是摆我一道吗?我农村人,没文化,耍心眼子肯定耍不过你大老板,但你也不能太欺负人了,要是你早说,我摊子绝对不可能铺这么大,你说是不是?不能啥事你都做了,这时候跟我说算我的。” 李秋屿微笑颔首:“还有一条明路,就是滚,什么时候凑够了钱,什么时候回来。” 李昌盛脸涨成猪肝色,看李秋屿完全是个笑面虎的模样了,他忍不住骂明月: “李明月,你就这么着跟外人合起来欺负你爸?这可是你爷你奶的老屋,你念个破书念到最后念成畜生了!” 明月黑眼睛闪过恨意,她不说话,也不避讳李昌盛的目光,李昌盛骂骂咧咧,移开目光,往地上啐一口:“我就不信这个邪了,老娘死了,宅子还轮不到儿子?!” 李秋屿指着门口:“不要在我家里随地吐痰,出去。” 宅子就这么成李秋屿的了,狗日的,李昌盛气急败坏走出来,杨金凤这个老东西,他嘴里骂了几句,想着下一步该问谁,宅子平白无故成了李秋屿的,太窝囊。 “下面条吧,咱们吃饭。”李秋屿进屋来,帮她烧柴火。 柴火还剩很多,整整齐齐放着。 明月的眼睛,仿佛没真正干过,黑黑的,蒙着层水光。李秋屿一看她那双眼,好像里头湿漉漉的东西,也走到自己眼睛里去了。 饭桌摆在院子里,傍晚有凉风,非常舒爽,没入伏的天一早一晚不那么热。空气里是收割后的旷野味儿,飘荡在庄子上头。一只黑背红点的花大姐落脚,在桌上不动,明月注视起它,她露出点轻微的笑,等它展开柔嫩的翅膀,便又飞去了。 兴许是去草丛间,兴许是回家。 “我心里很迷茫,不晓得该做什么,空得很,老疑心现在是不是真的。”她低着头,“棠棠也不需要我,她跟我远了,人跟人要是长时间不在一块儿,就是会生分。” 李秋屿安慰说:“你们毕竟是姐妹,以后还有机会修复关系。不要逼自己一定要在什么时间走出来,你现在所有情绪都是正常的反应。” 明月彷徨抬头,四下看了又看:“这儿没人住的话,一个夏天,就长满了野草,把路都盖住了,房子会坏得很快。” 李秋屿吃饭出了许多汗,脸皮子这些天没黑,反而更白了。 “你觉得能一直在这住下去吗?” 明月呆着脸,手里握住大娘给的杏子,杏子很大,鲜嫩多汁,刚离开枝头,生命仿佛还没散去。 李秋屿专注地看她:“明月,给你奶奶办事那几天,庄子里的人都很尽心,这里头,有纯粹的像你八斗叔冯大娘那种。也有不那么纯粹,听说这有好烟好酒,后面才过来帮忙的。我不是说,没有我在,你奶奶的事就办不成,但这里有多少人是因为我的存在,才更客气,显得更热情的?” 明月不停点头:“我明白。” 李秋屿道:“你说不想念书了,要做什么呢?种地吗?你还没出过你爷爷奶奶那样的力气,一下应付不来的。你有没有想过,你一个人留这里,守着院子,不是你想清净安生就能做到的,你已经是大姑娘了,这庄子里的人,你一定明白,不全是你大娘八斗叔那样的。一旦这院子,只剩了你,危险其实无处不在,别人知道你无依无靠,会动歪心思的。你不是冯大娘家的孩子,她不能时时刻刻护着你,假如我现在离开,只有你,很快就会出事,你信不信?” 明月咬着嘴唇,忍住眼泪,她把杏子在嘴边挨了挨。 李秋屿倾过身体,非常温柔地抚摸着她脑袋:“我说这些,不是要吓唬你什么。我这些天,也在想着怎么做更好,咱们想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一块儿解决问题。你放心,这个家永远是你的,只要我在,谁也抢不走,想什么时候来住就什么时候来住。我考虑好了,这个宅子交给你冯大娘帮忙打理,我看她是个很勤快很利索的人,咱们给她报酬,如果她实在不肯要,等年关回来到她家里送些礼物,也是个心意。你看这样好不好呢?” 第161章 “要是李昌盛再过来,把大娘赶跑,赖着不走呢?” “他不敢的,他还欠着你本庄人的债,不会逗留很久,回头找人把院子的大门换了,换个结实点儿的,院墙也加固下。这些事都不难,你不用担心。难的是,你要慢慢恢复过来,还有很多好日子等着你,爷爷奶奶的希望,莫过于此。这有意义,你的生命是他们给的,他们不在了,但生命在你,你还拥有它。” 明月沉默了会儿,轻声说:“我听你的,”她还有莫名的担忧,“李昌盛一肚子坏水,没弄到宅子,他不会死心的,他肯定恨透你,会不会报复你?” 李秋屿道:“别去想他了,他如果真做出什么事,我会想办法的,你别怕。” 明月道:“我怕你因为我们家的事,沾没必要的麻烦,你为我们做的太多了,没法计算了。” 李秋屿微笑着:“咱们之间,需要计算什么吗?你为什么不算算为我做过的事?” 明月怅然不已:“我是自愿的,我也没做什么了不起的事。”她脑子里闪回些片段,非常珍贵,她已经认识李秋屿好些年了。她想的都特别美好,日子像春天那样。 李秋屿道:“你怎么知道我就不是自愿的呢?谁也逼迫不了我做任何事,咱们的心都是一样的,不是吗?” 院子里凉风阵阵,人坐着不动,汗很快散了,明月心里平静许多。 “年关咱们还能一块儿回来吗?” 李秋屿很郑重点头:“能,只要你想,这里是你的家,当然能回家。” “你也会把这儿当家吗?就我一个人了。” “我会的,加上我,这个家不就是两个人了吗?” 明月垂下眼眸:“我那天说不要念书,你是不是对我很失望?你在我身上花了那么多心血。” 李秋屿笑意苦涩:“不是失望,活在这个世上,必须得接受它就是无常的,悲剧会随时发生,有高尚的人,也有卑劣的人,在咱们存在之前,它就是这个样子,以后也不可能完美无瑕。咱们明白这个道理就好,慢慢接受它,哪怕有些痛苦可能伴随终生,但还得过日子,像你爷爷奶奶那样,他们都是值得敬佩的人,虽然默默无闻,面对真实的生活,都非常有韧劲,像你说的,是长好了的麦穗,风吹不弯,雨淋不倒。” 他的笑,又变得像春风那样和煦,“你离开家,以后能更好地回来的,不是回不来。” 明月把他的手放在掌心,摩挲片刻,又放在唇边亲了亲,她一点不怕了,心里的痛苦,一个月不能去,一年,三年五载,哪怕跟着一辈子,最后还有一死,一切爱恨、甜苦,都会烟消云散,彻底消失在茫茫大荒之中。她还要爱李秋屿,爱活着的李秋屿,还要跟他在人间一块儿活着。 第77章 回城前,李秋屿把该…… 回城前,李秋屿把该安排的事情都安排好了,屋子、院子,都打扫得很干净,园子里的菜,若是长成了没人吃,任其烂掉,太可惜了。明月叫冯大娘记得过来摘菜,吃不下的,或拿去卖或送人。 李秋屿还带着她去了趟表婶家,棠棠在屋里看电视,她念书不行,表婶已然放弃,只求她平安长大。棠棠爱吃零食,沉迷于电视,家里来人了眼睛也舍不得挪开,杨金凤的死,她心里有过模糊的难过,回来便忘了,该吃吃,该玩玩。 “棠棠,你听婶子的话,我有空就来看你。”明月殷切地看着她。 棠棠往嘴里搡虾条,电视屏幕把她小脸映得一亮一亮,她什么反应都没有。 表婶拍她胳膊:“棠棠,姐姐跟你说话呢。” 棠棠不耐烦一扬手,继续看电视,吃零食。 明月失落地走出来,她对不起棠棠,她念书好,可却不能辅导棠棠。她不能带她买零食,给她扎小辫,她是姐姐,做的太少太少了,她们明明一块儿走过一段很亲密的路。 表婶在一旁安慰她说,小孩儿叛逆期,长大就好了。 “这是奶奶身上的钱,给棠棠用。”明月把一个裹起来的红手绢给了表婶,里头零零碎碎,不到百元,一角的硬币上有怒放的菊花,表婶打开来看,哽咽说,“你奶奶是苦命的人,明月,到外头好好念书,棠棠我跟你表叔会看顾好的。” 明月跟李秋屿上了车,表婶喊棠棠,棠棠像聋了,死活不出来。等了片刻,车子发动,表婶站门口相送,明月眼泪直流,她无论去哪儿,杨金凤都不会送她了,她要去天涯,去海角,身后都没那样一双眼目送她了。 车子开远,棠棠才跑出来,直撅撅望去,忽然又一溜烟跑回堂屋,趴沙发上呜呜咽咽哭。表婶跟进来,坐她旁边:“好了好了,下回姐姐来,得叫人。” 棠棠满脸眼泪,一撩头发:“不叫,是她们不要我的!” 表婶黯然,只是给她擦了把脸。 李秋屿对这附近的路非常熟悉了,他一向没什么心情看风景,现在觉得十分亲切。这儿养育了明月,路是她走过的,麦田是她劳作过的,风吹过她,此刻也吹着自己,李秋屿觉得周围一切都活了起来,不再是寂灭的。 他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好好洗澡,换衣服,弄得清清爽爽去酒店。他这次请假时间有点长,半个月,酒店临时安排了人负责工作,跟他汇报。李秋屿一回来,大家也不好问什么事走这么久,他从不爱说私事。 明月复课了,她很沉默,一天也说不了几句话,李秋屿每天来接送她。她觉得这样比较麻烦,但也不是很想待学校,有时状态好,有时突然忍不住哭一场。 她发现李秋屿换了辆新车,比原来的大,坐进去宽敞,舒适,车型也不一样了。 李秋屿换车特别迅速,到店里看看,试驾一下,便买回来开。明月坐车里摸来摸去,什么都变了,只有她送他的小挂饰还在。 “原来的车不能开了吗?” “不适合出远门了,这个有没有感觉更舒服点儿?” “舒服,比原来的好,你要出远门吗?” “等你放假,咱们出去转转,散散心,念书也不在于那三天五天。” “去哪儿?” “看你想去哪儿。” “你工作怎么办?” “我的工作也不在于那三天五天,可以请假。” 她还没考大学,没钱,没见过什么世面,到过的地方一只手数得过来。她失去了最亲的家人,永远不能再相见,即便如此,她还是已经比乌有镇的大部分同学幸运,她拥有李秋屿全部的情感,这个人世,她并没变作孤零零一个人。 明月说:“我没想好,我们上小学的时候,课本上有长城,颐和园,兵马俑,还有小兴安岭,写了很多地方,我一个也没去过。语文书上的插图,好看得要命,我总幻想自己住那样的地方,但其实春天的时候,我们那里也很美,就是春天还是会觉得寂寞,到处充满生机,不晓得为什么,我老觉得寂寞,以为长大就好了。” 第162章 她想起春天,便对李秋屿笑笑,显得腼腆,李秋屿有点恍惚,总觉得这一幕万分眼熟,熟悉到令人惆怅。 “咱们先不去太远的地方,比如小兴安岭,等你高考完咱们开车过去。这个暑假,去个近点儿的?” 明月望着他眼睛:“你是因为这个,才换的车吗?” 李秋屿说:“本来也该换了,无论是开起来,还是坐着,都让人觉得更舒服就够了。” 明月道:“有了这样的车,是不是能去很多地方?我能学开车吗?” 她流露出那么一点兴致,李秋屿抓住了说:“能,明年暑假就可以,你能做的事还多着呢。” 明月不说话,又望着他,她的眼睛非常纯净,瞳仁乌黑,亮亮的,好像里头什么都有,又像是空无一物,有点像乡下路边停着的动物,一头小牛,或者一头小羊,好奇安静地瞧过路的人、车,李秋屿心跳快了。 他们吃完饭,明月要去把头发剪一剪,头发太长,夏天洗起来不方便。李秋屿带她到小区附近理发店,人家给她洗头,手法温柔,她一想到杨金凤这辈子没享受过这样的服务,眼泪无声淌下。 都坐到镜子前了,她从镜子里看看李秋屿,李秋屿立刻走上前来,弯腰问她:“怎么了?” “又不想剪了。”明月小声说。 李秋屿非常平和:“没关系,不想剪不剪,想剪了咱们再来。”他转头跟理发师表达了歉意,把账结了。 出来后,李秋屿买了个西瓜,跟她一块儿回家。西瓜很甜,红红的,全是沙瓤,明月吃了几口不太想吃了,她胃口淡淡的,人瘦了好些。 “我怕剪短了头发,万一奶奶夜里来看我,认不出我。”明月跟李秋屿解释。 李秋屿说:“不会的,你什么样子她都能认得出。” 明月问:“你觉得我迷信吗?” 李秋屿道:“不迷信,信点什么总比什么都不信要好。”他把茶几收拾了下,明月目光跟着他,李秋屿忙碌完,发现她跑书房待着去了。 李秋屿过来看看,倚在门框:“现在还怕这儿吗?” 明月摇摇头,李秋屿便不再打扰她,把门轻轻掩住。 她在书房很久不出来,李秋屿坐沙发上用电脑看报表,往墙上钟表瞥一眼,他又起身到书房查看。 门闪开条缝,明月趴桌子上睡着了,纤瘦的身体弯曲,像薄薄的柳叶。李秋屿轻手轻脚过去,她胳膊下压着稿纸,地上掉落了一张,他弯腰捡起,上面显然是明月今天刚写上去的东西: “我拥有的太少,得到的又太多了。我见识的太少,体验的又太多了。这大概就是我目前为止全部的人生总结,我还得摸索着活,他也还是活着的,一想到这,我才能得到真正的安慰,不至于枯萎。他能从死里再一次活过来,我也能,他经历一次,我也经历一次,我们正正好要在一块儿,我不要再想其他,只想这一点,就一定能跨过某条河,到对面去,那儿开阔又壮美,是我从没见过的好世界。” 李秋屿捏着纸,反复读了几遍,上面有圆圆的泪渍。他站了一会儿,把明月抱起来,她睡得太沉,在这间充斥过死亡气息的凉爽屋子里,似乎再也察觉不到恐惧。 她鼻息平稳,看起来什么烦恼也没有,半边脸压出了点印痕,李秋屿偏着头,凑近观察,她小臂上也有,红红的一块,他轻轻触碰,不知不觉俯下身体,嘴唇几乎要挨到她脸,李秋屿忽然抬首,又慢慢站起来,走了出去。 他换车的事情,不算什么,在酒店的人看来李秋屿早该换车了。他人是回来了,但每天行色匆匆,经常离开酒店,事情基本委托给了两个副手。赵斯同一来,想见他都很难,也清楚他这段时间不在,像年关那次一样,人间蒸发,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赵斯同知道。 李秋屿的心思在一个女孩子身上,她死了奶奶,他是如丧考妣的心情吗?赵斯同觉得非常荒谬,李秋屿真的变了,变得面目可憎,年轻的鹰隼,变成了一只吃食的鸡,仿佛一只鸡,也有恒定的轨迹和自己内心的律法。 两人难得擦肩而过,李秋屿像是完全没看见他,赵斯同张了张嘴,最终没喊住他,微笑着看人消失。 李秋屿接了个电话,是孟渌波,叫他马上到家里来一趟。语气威严,不容人拒绝,他听得不舒服,略作思考,忍耐着开车来到孟家。 客厅的气氛很压抑,李秋屿刚踏进来,便嗅到了。 孟文珊在沙发上正劝着孟渌波,地面上,是摔碎的瓷器,李秋屿瞥了两眼,绕开破烂,心道这又是何必呢,一个谈资没有了。 “你来了?”孟渌波抬头,两道花白粗眉拧起来。 李秋屿道:“不是您叫我来的吗?” 孟文珊跟他使眼色,李秋屿微笑,直觉是孟文俊出事了,事情还不小。 “你大哥遇上麻烦了,正在调查他,这事跟赵斯同脱不了干系,”孟渌波眼中精光闪闪,“你早知道赵斯同什么人,是不是?我告诉你,你大哥就是被他下的套,现在找你大哥背锅,搞不好,你大哥得坐牢!他没事人一样,这些你是不是一早就知道?” 孟渌波认定李秋屿什么都知道。 李秋屿淡淡的:“我知道什么?我是上帝吗?”他语气也不冲,还是很斯文的,看起来跟赵斯同特别像,这让孟渌波大动肝火,“你在报复我,还是报复你大哥?” 李秋屿笑了:“我没这么闲。” 孟渌波眉毛抖动:“你一直对当初的事怀恨在心,觉得是你盘活了厂子,但却被你大哥一脚踢开,你恨他,也恨我。” 李秋屿微笑道:“厂子不是我盘活的?当初,您把我从北京叫回来,给您帮忙,给孟文俊那个蠢货擦屁股,我有说什么吗?你们不需要我了,可以,我到哪儿都能找份活儿干,而且能干好,不像孟文俊,半截身子快入土的人,还要您这个土都埋到了脖子的操心,我恨什么?要恨,也得您恨他合适。” “李秋屿,你他妈混蛋!”楼梯那孟文俊突然下楼,本来,夫妻两人在楼上吵,见着了李秋屿,火力立马转移。 他冲下来,要打李秋屿似的,被孟文珊起身连忙拦住了。 “秋屿,你今天怎么回事?叫你来,是商量事的,大家一块想想办法,你跟赵斯同毕竟有交情,”她一边拦着孟文俊,一边焦急看着孟渌波,“爸,您又是干什么,说好找秋屿调和的,怎么反而先怪罪起他了?” 孟文俊在那大喊大叫:“找他不如找狗,他就是跟赵斯同串通好的,赵斯同都他妈就差把话挑明了说,李秋屿,你果然是条喂不熟的野狗!” 李秋屿面不改色:“刚知道吗?确实没你这种家狗会叫,要坐牢了?不想坐是不是?那去跳楼,你不是有段时间差点要跳楼了?现在又有机会了。” 第163章 孟文珊吃惊地看向他,李秋屿笑模笑样的,说的话,却完全变了个人,他往常是默然的,几乎不怎么说话,她以为,他心里多少是有他们的。 “秋屿!”孟渌波猛得拍了下茶几,“你,你今天是想把你老子气死是不是?” 李秋屿道:“我早说过,我没这个本事,”他上下扫了孟文俊几眼,“你这样的蠢货,好高骛远,自私自利,走到今天完全是咎由自取,没有赵斯同,也有张斯同,王斯同,”他目光又回到孟渌波身上,“当初没有我,你们早该完蛋的,撑到今天才出事,是托我的福,我话说得够清楚了。” 他皮鞋尖轻轻一踢瓷片:“可惜了,这么好的白瓷。” 客厅顿时乱作一团,孟文俊挣着要来揍他,眼睛凸着,一边挣一边破口大骂。孟渌波脸色发白,手颤抖不已,连连指着李秋屿,孟文珊已经吓出眼泪,替他抚背,哀求的目光投向李秋屿。 “秋屿,你看在爸年纪这么大的份上……” 李秋屿打断她:“不好意思,看不了,我在你们身上时间花得够多了,该结束了,以后各走各路,”他眼神复杂地看了看孟渌波,“您对我什么心理,自己清楚,我也清楚,我一直不点破,是留几分颜面,有些话说出来就没法再见面了,今天说破了,到此为止,孟文俊是要坐牢,还是跳楼,都跟我没关系,”李秋屿又微微笑起来,释然的,轻快的,“您也是。” 他说完,不顾身后的骂声,孟文珊的挽留声,大步流星走了出来。 第78章 黄昏时分,风先大起…… 黄昏时分,风先大起来,乌云卷滚着走过,微尘呛人,等暴雨落下来,城市霓虹朦胧着,飘摇着,远近的车流汇成亮闪闪的游龙,李秋屿望着窗外:雨下得这样痛快! 他回酒店吃晚饭,见赵斯同也在,一个人挑挑拣拣,什么都不合胃口似的。赵斯同只要来,几乎每晚都有应酬,今天没出去,很罕见。李秋屿没刻意避他,找了个靠窗的位置。 赵斯同过来了,毫不见外地坐到李秋屿对面:“惊风乱毡芙蓉水,密雨斜侵薜荔墙,好诗应景啊。”他念书极聪明的,三岁能背古文,无论见着什么风景,脑子里都能自动匹配一句古诗文,赵斯同算得上博览群书。 李秋屿难得有心情欣赏外头雨幕,天色昏昏,混沌迷蒙,他胃口也很好,见赵斯同吃很少,微笑说: “吃得少,又用脑过度,这可不符合你长寿的愿景。” 赵斯同敲敲盘子:“你自己看,这自助餐有什么突出的优势吗?我一直说你们酒店各方面都应该提升一下。” 李秋屿笑笑,对赵斯同的吹毛求疵习以为常。 “孟渌波没找你吗?” “看来你早算准了,”李秋屿意味深长看向他,“你手段不错,栽赃陷害玩儿得也不错。” 赵斯同惊讶:“你不高兴?孟文俊那样的猪头骑到你头上拉屎都能忍,我替你出气不好?” 李秋屿漫不经心的:“你想怎么样,我拦不住。” 赵斯同点头:“你拦不住的是孟文俊的贪心,他什么都想投资,我不过随口一说,他就上赶着去了,我怎么知道那是个无底洞呢?他窟窿填不上,只能骗银行贷款,挪用公司的资金,搞非法经营这种事可不是我教的。” 他微微笑着,有种俯瞰众生的淡漠感,李秋屿不用他说,也能想到孟文俊一定是上了赵斯同的当。 “你在这里头,想得到什么?玩弄他的快感?” “我是为了你。” “别说得这么冠冕堂皇。” “我看不惯那样的猪头也能欺负你,孟文俊落魄了,你觉得我有玩弄别人的快感,你没有?你难道没有一丁点幸灾乐祸的快感?” “他咎由自取,我用不着幸灾乐祸。” “承认吧,你对孟家之前有幻想。你从北京回来,就是接盘孟文俊整出的烂摊子的,孟渌波指望不上别人,只能找你,你在北京好不容易站稳脚,说放弃就放弃了,得到什么了?孟家把你当抹布,用完就扔,我不理解的是你居然还不回北京,心存什么幻想呢?” 闪电照到玻璃上,紧跟着,便是几声炸雷,把吃饭的人吓一哆嗦。李秋屿似笑非笑:“把我调查得这么清楚?” 赵斯同慢条斯理饮酒:“我替你打抱不平而已,孟文俊不会再东山再起,他这辈子到头了,你要帮孟家吗?只要你开口,师哥,我还是会考虑你的面子,毕竟孟渌波是你老子。” 李秋屿从不求人,高傲得很,赵斯同非常希望他能开口,当然,他不开口也很好,都好,他喜欢这种从李秋屿的行为里揣测他的感觉。 李秋屿只是吃饭,外面雨声如注,要把城市浇透一样。 赵斯同笑道:“你知道吗?男人有个心结,就是总想得到老子的认可,我没想到你一度也这样,这点你就不如我洒脱了,我只认可我自己制定的标准,我就是自己的老子。” 李秋屿竟露出点赞赏的意思:“很好,父与子一体,谁也当不了你老子。” 赵斯同说:“希望你不是嘲讽我。” 李秋屿手指摆了摆:“不不,你一直都自大得很圆满,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你比我聪明,我自叹不如,这是真心话。美中不足的是,如果你能离我远点儿就好了。” 赵斯同眼中精光一闪,转瞬即逝。 “你这么说,就很伤人心了。” 李秋屿注视起他:“别误会,我不讨厌你,恰恰相反,大学的时候我觉得你很有意思,我们或许有一点相似之处,但本质上我们绝不是同一类人。你总觉得我拿你做实验,你何尝不是一直在试探我?你看,今天天气不错,也许正适合长谈,你我认识这么些年,把话说开也好。” 赵斯同的直觉越来越清晰,他感到遗憾,恐惧,还有对李秋屿数不尽的失望。他有预感,李秋屿已经往另一条路上走去了,越走越远,十分坚定,他刚来这里时,李秋屿尚未如此。赵斯同目光冷淡,嘴角撇出轻蔑的弧度,他见人勾心斗角,夫妻恩爱,小孩儿扮天真博人喜欢,老师们传道授业解惑,官商们欲望无尽,穷人挣扎生存……这一切都让他无动于衷,只有他实实在在去操控弄乱了什么,才能获得生命的激情,他热爱无序,一方面想要“独裁”,一方面又渴求同行者,生命如此寂寞,李秋屿给他希望,又莫名抽离,这让赵斯同无法忍受。 同行者的背叛,远比任何一种背叛都来得强烈、可憎。 “说开什么?” “大学的时候,我经常跟你交谈到深夜,其实不过是我为少年时做的一些事找借口开脱,没想过影响你什么,更像是我自己内心矛盾、自言自语。我确实想过,杀人不见血显得我聪明,我应该制定自己心里的准则,不用听别人的。我说那么多,是因为我心里备受往事折磨。你不一样,你生活顺遂,天之骄子,这么聪明的一个人为什么只愿意受我影响?” 第164章 李秋屿非常诚恳了,是要好好跟他谈心的样子,赵斯同很不屑:“我这么了解你,你却一点不了解我。我们活着,受什么样的影响,是早就注定的,你一开口就能吸引我,说明我天生是这种人,才能被你的话一击即中。你愿意找我说,说明你也是这种人,在我这里能得到理解。师哥,你我之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以前遭遇过什么事,我确实很好奇,到现在你也不愿意跟我具体说。但我猜得出你害死过人,这里头有你认为该死的,一定还有你觉得不该死的,但是跟该死的一起死了。你做这个事的时候,年纪不大,你本来很笃定自己了不起,可死了你心中无辜的人,你就崩溃了,你在情感上其实非常脆弱。” 他还是微微笑着目视李秋屿,“你现在为什么愿意点到为止,跟我聊一聊过去的事呢?那是因为,你觉得自己找到了一条光明之路。是啊,一个天真的少女,像婴儿一样纯洁,你跟不谙世事的人在一块儿好像活在天堂,觉得过去可以摆脱,你的每一个善举,自以为是没有目的,潜意识里都是在给过去赎罪,但你又太清醒了,明白再怎么赎罪,死去的人都不会再复活,其实你一丁点儿事情都没为死者做,你也没机会做了,死了就是死了,跟这个世界没关系。所以,那次你自杀了,不过自杀的原因应该更复杂,不一定只是某一件事,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叠加,你强大的意志也成了荒原。现在为什么好了呢?至少看起来是好的?是因为有人支撑着你,不是你自己真正支撑起了自己。你,真的好了吗?” 最后一句,咄咄逼人,李秋屿有轻微的心悸,掌心潮湿,他确定只跟明月一个人说过心路历程,赵斯同绝无可能知道。赵斯同像影子,紧跟不放,像是多年前也蛰伏在小县城一样,目睹了全部。 “你说这么多,不是不希望我好,是希望我因为你而好,跟你一起做事,游戏人间,心理上得到最大的满足,众人皆醉我独醒。你想过没有,后来我们就疏远了,说明我们那点可怜的相似之处,不足以支撑两个人建立更深的链接。包括这两年,你围绕着我所做的一切,我始终没答应你什么,已经说明了问题,我们不是一路人。至于你说的,我好没好,说到底,这是我的事,即使一时解决不了,我也做好准备跟它对抗下去,绝对不会因为你好起来的。” 赵斯同保持着微笑:“你现在扮演救世主上瘾了,我听说,李明月的奶奶去世了,这么看的话,你短期内,无论好与不好,都不会想着再去寻死,因为她需要你,你很享受这样的感觉。毕竟无数次跟真实的生活擦肩而过,现在是住里头了,给她当爸爸,以后还能当情人,”他忽然笑一声,摆弄起桌子上的打火机,“你让我想起某些国家,在世俗化和宗教之间,反复横跳,可能这个比喻不太准确,你天生不爱世俗化,但现在有人拉着你往里跳,你一辈子都不会安生的,哪怕只有一瞬间的清醒时刻,自己在干什么?买菜做饭,给孩子换尿片,接孩子放学,等青春期吵架,看不到尽头的琐碎、庸俗,你一定会扪心自问,这条路走对了没有。” 赵斯同几乎要露出恶心的神情了,李秋屿淡然笑笑:“那是以后的事,我没有预知未来的本领,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这才重要。好的坏的,都是体验,我愿意接受。” 赵斯同简直要哈哈大笑,李秋屿也说踏踏实实这种话,怎么那么滑稽呢,他褪色了,不知不觉那种绚丽迷人的色彩就这么悄然褪去了。 “来,敬过去吧,敬师哥你死了的过去。”他举起酒杯,李秋屿以水代酒,赵斯同立马放下了,觉得扫兴,“还要去接她是不是?” 暴雨转小,淅淅沥沥,李秋屿抬腕看看时间,还有点早,但他自觉跟赵斯同话已说尽,说不说尽,兴许区别不大,赵斯同笑眼闪烁,李秋屿知道事情不会真正结束,远处闷雷滚动,似乎在酝酿着更大的一场风暴。 果然,出来后地上蒸腾着热气,没有什么酣畅淋漓的凉爽感,灯光下,路面的小水洼上涟漪荡漾,李秋屿觉得自己的心,也跟着一圈一圈扩散开去,他是真诚的,发自肺腑,但很显然赵斯同不是当初的赵斯同了。 李秋屿开车到学校,等明月下自习。本小了的雨,又哗哗紧起来,他在车里坐了会儿,雨没小的意思,李秋屿撑开伞走到教学楼下,学生们乱哄哄地出来了,叫唤着,嬉闹着,下这么大的雨也是新奇刺激的。 雨直往身上扫,李秋屿一手撑伞,一手紧紧搂住明月,明月穿的球鞋,一下湿透了,两人走得很快,等到车里,两人上上下下没一处干的了。 明月看看他,又看看自己,笑起来:“你见过落汤鸡没?作文里人就爱写雨一淋,成落汤鸡,其实很多人都没见过,我见过,鸡叫雨淋得那叫一个惨,看着可怜得很,滴答答雨水顺着毛往下淌,有的鸡还傻,站着不动在那淋。” 她拿毛巾擦起头发,“咱们现在就是落汤鸡。” 她擦完头发,又去吸身上裙子的水,发现不行,索性弯腰在那拧裙角,李秋屿从后视镜一直看她,很寻常的动静,他内心变得平和下来,涟漪消失了。 明月说:“我本来想着,雨这么大,给你打个电话别来了,但后来我看雨小了,就没给你打,谁能想到,又下大了。” 李秋屿笑道:“没关系,开车很方便。” 明月瞧瞧他:“你衣裳都湿了。”她见衬衫贴他胸膛,轮廓隐然,有点腼腆地挪了挪目光,“我其实喜欢下暴雨,坐家里,吃点东西,说说话。” 雨这样大,李秋屿的心完全静下来了,他笑着往家的方向开去: “一会儿就能实现。” “你今天心情好像特别好。” “我昨天看起来不好吗?” “不是,我感觉你今天特别好。” “可能是因为下暴雨还能接到你,你还愿意跟我回家。” 两人相视一笑,李秋屿说,“过两天放假,咱们去南方吧。” 明月只去过上海,南方对她来说,是北方打工的最爱去的地方,南方代表富庶。 “去哪儿?” “去一个能让咱们放松高兴点儿的地方,没太多人。” “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李秋屿和她又碰上了目光,他也喜欢这样的暴雨了,一切都好,不是概念里的了,他觉得坠入了什么,非常满足。 第79章 出门前,李秋屿简单…… 出门前,李秋屿简单安排了下酒店工作。众人疑心他是不是打算要走,这地方待不长了。他刚要离开酒店,在大厅见到张蕾,李秋屿有些意外,她背着书包,神色是非常坦然的,左右四顾,跟李秋屿目光碰上了,主动说: “你好,我妈让我来这儿找人拿个东西。” 李秋屿微笑问:“找这儿的客人?” 第165章 他是真的英俊,脸皮紧绷,肌肤光洁,一旦笑起来,那种冲击力无异于当头一棒,这样的人整天对着李明月笑,张蕾冷冷地想,没办法,只要是人,永远得跟别人比。 张蕾没跟他说过话,他声音好听,像她小时候听收音机广播电台里的男声,荡人心魄,滋味美妙。她一直都幻想那么好听的声音背后,一定是张英俊的脸。她是个对“美”很在意,很敏感的人,李秋屿是个形象特别好的男人,她几乎要爱慕他了,如果没有李明月的话。 “我找1102的客人,能进去吗?” 她苍白的脸上,两只圆眼睛这会显得友善,李秋屿点点头,“当然可以。” 他转身交待前台的女孩子:“小许,跟1102的客人确认一下,帮她登记。” 张蕾对他笑笑,她笑起来是少女冷淡傲人的模样,问李秋屿能不能喝杯大厅提供的免费果汁,外头那么热,她坐公交来的渴了。 她一点不拘束,好像别人天生该为她服务似的,李秋屿笑道:“随便喝,别客气。”他好像真拿她当李明月的同学,张蕾觉得他挺虚伪,他肯定知道李明月跟自己关系不好,不过大人嘛,面子总要过得去。 李秋屿没把这件事放心上,他匆匆回家,明月正往行李箱装东西,两人简单收拾下,按着计划,先去了他之前生活的小县城。 县城变化很大,老城区的房子如火如荼搞着拆迁,难寻旧日踪迹。李秋屿离开后,再没回来过,他完全沿着记忆那条路走,在新的建筑跟前辨认旧的遗址。 县城很热闹,没那么整洁,明月却觉得亲切愿意亲近。他住的小巷子拆除了,学校也重建了,头顶盘根错节的电线变得笔直清晰,介绍起来比较麻烦,这儿原来是什么,那儿原来是什么,明月很高兴听着。 “原来尽头是家供销社,一到上下班的时候,街上全是自行车,还有录像厅,不过治安不是太好。” 李秋屿记忆力惊人,“这儿以前有个修鞋店,也能修拉链,配钥匙,老板是扁脸,眉毛有点稀,大概四十出头的样子。” 这儿的空气都是李秋屿呼吸过的,明月这么想着,也不觉得燥热了,空气也是可爱的。 “我要是跟你做同学就好了,咱们一块儿上学,下学,一块儿骑自行车,我骑车骑的可好了。” 李秋屿笑说:“那个时候跟我做同学,可不太好,我不喜欢说话,基本独来独往,你要是来找我,我可能不想理你,你也未必想跟我做朋友。” 明月不信:“怎么会呢,咱们只要在一块儿就有说不完的话。” 李秋屿说:“那是因为,第一次遇到你的时候,我已经知道该怎么跟人说话了。” 明月说:“没关系啊,我会找你说话的,你不理我,我也会一直找你,你最后肯定会喜欢跟我说话的。” 李秋屿点头:“有道理,说不定真是那样。”他目光凝重起来,往左前方看着,明月猜到跟那件事有关,她拉拉他手,“你给我买根雪糕吃吧。” 两人便一块儿买雪糕,巧克力裹着奶油,特别香甜,明月咬了一口:“冰牙!”她笑着伸到李秋屿嘴边,“你尝尝,巧克力真好吃。” 李秋屿低头,雪糕透心凉,咽下去很舒服,明月吃一口,再要他吃一口,谁也不说多买一根,一边吃,一边说话。 “县城应该这两年才发展起来的,可能三四年前来,还能见着以前的样子。” 明月说:“我喜欢这儿。” 李秋屿笑:“你头一回来,这儿也没什么特殊的。” 明月道:“这儿有你住过的房子,虽然拆了,也有你走过的路,我一来就觉得亲切得不得了。” “变化很大,很多东西不在了。” “但县城还在啊,还是建在这片地方,无论房子怎么变,路怎么变,这片地方跑不了,永远在这儿。” “恐怕你以后还要爱上北京,我在那念大学,工作,好像从工作开始日子变快了,三五年转眼过去,真是快,”他顺手把她嘴角的奶油揩掉,“你都这么大了,我第一次见你,你才到我这儿。” 明月便蹲了蹲,矮下去,比划着说,“是这么高吗?”又猛得站起来,“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他被明月撞了一下,笑道:“来这儿看来真的很高兴,高兴就好。” 李秋屿方才低迷的感觉消散了,他不愿意来这的,是明月要来,她想要,他就得给,他认真地想过这个事,只要他有的,能给的,都会满足她。 他们上了高速公路,往南去,触目是郁郁葱葱的绿,路况越来越好,仿佛路没有尽头,能一直开下去。明月非常喜欢高速的路,又宽又平,她特别爱看路牌,念上头地名,只要变一变方向,便是朝另一个地方去了,那么多个地名,她从没去过,也不晓得那里的人怎么过日子。 明月忍不住问: “万一走错了怎么办,比如走神或者一不小心进别的道了。你看,有的牌子上好几个地名。” “只能开下去,到能补救的地方再补救。” “你走错过路吗?” “这个问题好。” “嗯?” “你是说开车,还是说人生?” 明月一怔,她反应过来,李秋屿的良心,还在罚着他。 “要是我开车开错了,我想,没有要紧事的话,不如将错就错,就开着车到这个地方去,看看那儿的人什么样,人家怎么过日子的。” 她有些忧伤了,“我也想过,出来念书是不是错的,到底是陪亲人要紧,还是前途要紧,不能两全的时候该怎么办。现在已经发生了,我没法弥补,哪怕这个路是错的,我也得走下去,走成对的,我念好了书过上奶奶说的好日子,能做更多的事,她的魂儿晓得了,也会高兴的,到那时候,错的路就是对的了。” 李秋屿默然着,他想她这么坚韧,灵魂里,跟她奶奶是一样的,她才是好土地里长出的好庄稼。 “那我必须跟着你走了,这样路才能走成对的。” 明月又有了笑容:“咱们一块儿,东方不亮西方亮,黑了南方有北方,我们总有道路。” 李秋屿说:“还看《毛选》呢?” 明月说:“看《毛选》有力量。” 她是充满力量的,疾风知劲草,李秋屿听她的话总是很触动,这话从别人嘴里出来,或者他自己想到,不觉得有什么,明月一说,他就觉着不一样了。 车子到了服务区,两人吃点东西,去趟卫生间,继续往南开,明月累了,便躺在后排,她眼睛盯着窗外白云,呼呼地过,树梢也在头顶,绿影像是要抽到脸上来,这个角度体验很新奇。 看久了,人竟然是在天上飞驰一样。 第166章 她又感觉到生命特别美好了,光是看看云,看看树,都这样美好。生命里的悲伤、痛苦,暂时退场了,她还能获得它的愉悦,并且感激它。 他们的目的地是个古镇。小桥流水,白墙黑瓦,地上铺着石板,曲曲折折的,不像平原上的人家,一出门,什么都瞧见了。 房子紧挨着房子,河两岸的树遮天蔽日,绿得冒烟,亭子藏在绿里头,遮遮掩掩,配着水,清幽隐蔽,看上去很巧,像手巧的感觉,不晓得是不是人给弄成这样的。 “这就是江南了?”明月跟李秋屿走在石板上,眼睛碰到的,全是没见过的风物,跟平原可太不一样了。 李秋屿说:“是江南,像山水画一样是不是?” 这倒是,秀美有意境,是像画儿。 “原来有很多祠堂,牌坊还有寺庙园林,特殊年代被毁了很多,有很多东西是新建的了。” “毁很容易,再建就很难,庄子里盖新房,扒旧屋子只要几天,新的得按月算。” “地上的东西总是这样,来来去去。” 他们说着话,下起了雨,说下就下,李秋屿便带她到街边喝茶。 雨一下,绿的更绿,人也跟洗绿了一样,白的墙,黑的瓦,真是分明得不得了,人在这样的画里,不毛躁了,听听雨,看看景,放松惬意。 “要是一直下,咱们就一直坐这儿吗?” “坐着吧,坐够了就走走,走累了就歇一歇,爱干嘛干嘛。” 这样的雨天,仿佛正适合坐着喝茶说话,做点什么都很美好,明月问道:“住这儿的人种地吗?” 李秋屿笑道:“南方也种地,但农作物跟咱们那不一样,而且南方经济更发达,挣钱的渠道也更多一些。” “真奇怪,明明书上说过,江南的农作物跟北方肯定不一样,但是吧,真来了,就给忘了,好像书上说的跟实际是两回事。” “因为你不熟悉,只是看书知道的,所以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咱们国家这么大,幅员辽阔,咱们以后多出去看看不一样的地方,换换心情。” 明月觉得这样怪好的。 房前就是河,离得太近了,桥很不错,像猫把背拱得高高的,明月很少见到桥,更不要说桥下头是汪汪的水。她想站在桥上看看,李秋屿撑着伞,跟她一块儿走上了桥。 呦,桥下还有人撑船,明月有点疑心了:“这儿水多,不潮吗?我觉得身上有点潮。” 李秋屿笑道:“湿度要比北方大,你想去干燥的地方吗?咱们以后可以去西北。” 明月问道:“有多干?浑身褪皮吗?” 她要是不来,江南只活在书里头,是个概念,意识里会以为跟平原差不多,人一到,立马感觉出不一样了,很秀气,很幽美。西北什么样儿?大漠孤烟直吗? 明月有点雀跃了,哪儿都想去。 他们在桥上看了会儿风景,心情畅快,李秋屿给她介绍了吴越文化,她在书里学过,眼睛看是另回事。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他们下桥来,碰见了当地居民,人家看起来挺悠闲自在,一点苦大仇深的感觉都没有,好像日子不辛苦,蛮快活的。 雨不大,就是路有的地方滑脚,明月紧紧挎着李秋屿的胳膊,两个皮肤碰着,出了汗,像要黏在一块儿了。 “他们地在哪儿?这看着不开阔,在哪儿种地啊?” “怎么走哪儿都惦记人家种地呢?”李秋屿失笑,“明月,你应该去驻守边疆,开荒屯田。” 两人有说有笑,觉得饿了便去找家店,坐进去吃酱排骨,鸡汤银丝面,面细、汤醇,还有各种各样的小菜。明月没吃过这么细的面条,不晓得人家怎么擀出来的。 他们去了一个园子。这园子就更清幽了,美不胜收,曲曲折折的,月洞门是椭圆形的,里头幽深,因为是雨天,更觉得神秘好像里头藏着什么。江南的园林,讲究的就是这样,精巧,有心思,不是一眼看完看透的东西。 “你像这园子。”明月说。 李秋屿笑道:“我怎么像园子了?” “就是得一直往里走,哪儿都不一样,走几步变个样儿。” “这叫移步换景,亭台楼阁要怎么呈现,都是精心设计的。等去了北京咱们到颐和园,你会发现,颐和园有的地方模仿了江南的园林,你好好感觉一下,到时看我说的对不对,”李秋屿又笑问一遍,“我移步换景了吗?” 明月笑着点头:“是的呀,你跟园子一样,不像平原,能一下看很远看光了。” 李秋屿笑道:“看你说的,好像平原没穿衣服似的。” “你穿太多衣裳了,”明月狡黠地捉弄他一下,“早晚我也把你扒光!” 可能是环境使然,没什么人,雨淅沥下着,空气清新,园子设计得太精巧,空间没那么开阔,人的情绪心情也跟着幽幽的,冒出些奇怪想法。 她对他身体没什么想法的,见过一次,他游泳跟条人鱼似的跃动,男性的身体有种流畅的美感。她都快给忘了,这话一说,又想起来了,明月觉得说了不该说的,有点害臊,往前急着走,摔倒了。 李秋屿把她扶起来,到亭子坐着,膝盖破了点皮,他蹲下来看看,笑道:“这不是大马路,容易滑倒。” 明月抿抿嘴:“我没要脱你衣裳的意思,刚说错话了,其实是另个意思。” 李秋屿笑着点头:“我知道,不用解释的。”他脑子里闪过去个念头,没法说,说出来显得狎弄,园子是有些潮湿,发热发黏,他问她疼不疼,还是带着她走回车里,车里备了些常用药品,李秋屿给她涂上碘伏。 车里已经昏暗了,碘伏爬上膝盖,凉凉的,一点不疼,棉签在上头轻轻滚着,李秋屿的手指擦过膝盖边薄的皮肤,很轻微的,但这带来的感觉有点异样,这异样来得突然,弄得她心跳有点隆隆的,明月也说不清怎么回事。 李秋屿停下动作:“好了,问题不大。”他笑笑,像是安抚她。 明月却看着他:“你再给我涂会儿行吗?” 这要求也很莫名的,谁听了都会怔一下,李秋屿捏了捏棉签,什么也没问,又蘸了碘伏。 第80章 碘伏不像酒精,味道…… 碘伏不像酒精,味道浓郁,碘伏既能消毒涂上也没那么大刺激性,是个温柔的好东西。李秋屿的手也是温柔的,他的手很漂亮,很有力量感,血管贲起,一看就是健康的充满生命力的。 膝盖的皮肤一定是太薄了,磕着碰着,疼得人呲牙咧嘴。膝盖又凸起点骨头,是山上裸露的青白石,手指的皮肤过去,像叫猫须子挠着拂着,真舒服,恰到好处的那么点力度。 明月微微颤抖起来,车里寂静,外头雨声沙沙的,滋养着园子的绿更要绿,遍地丛生,往墙上往窗户上爬去,呼呼地长,不停地长,可园子看着却是一片黑郁郁的,黄昏时分了。 第167章 碘伏涂很久,李秋屿有许多的耐心,两人是不用说话的,有雨声。猫须子挪开,皮肤那只剩点凉意等着风干一样,明月把他的手按到膝盖上,不准手走。 车里太暗,李秋屿的眼睛成了清水底下的黑石子,愈发的黑,他手指动了几动,掌心很热,把膝盖的皮肤沾染的热了。明月不说话,也不看他,盯着雨刮器左左右右动着,她觉得骨头酥软下来,要塌要倒,手便紧紧攥在李秋屿的腕上。 她攥太紧了,幻觉中那只热的手缓缓顺着膝盖往上走,腿内侧的肉敏感,战栗等着什么。可她又害怕,她在这害怕里指甲把李秋屿的皮肤上刺出了深痕。 李秋屿察觉出她的恐惧,手要抽离,明月却攥得铁紧,脸上变作绯红。 他让她攥了一会儿,再也没有动作。 明月不晓得自己期盼什么,她躁动,雨没法打湿,她的期盼在李秋屿这里点到为止,他没回应更多,她就有点生他气了。 “你怎么不给我擦碘伏了?” 李秋屿笑了笑:“你这么攥着我,我没法动。” 明月讪讪松开他,手腕上是大白印子,她赌气说:“不用啦,我都要被碘伏腌了。” 赌气只是霎时间的事,很快的,她又跟李秋屿亲亲热热说个不停,回城区住宿。 明月觉得这个酒店跟李秋屿工作的那个差不多,都很好,她住他隔壁,分开住让明月不大高兴,她还想跟李秋屿说话,她得找点事去麻烦他,不麻烦不行,心里难受。 她洗了澡,浑身香喷喷的,她穿了件紫色碎花裙顶着湿漉漉的头发敲李秋屿的房门,大约等了片刻,他才把门打开。 李秋屿脸是红着的,脖子,耳朵,全是红的,人显得有些迷离,跟平常不大一样。他似乎也没打算让她进,半个身子挡在门口: “怎么还没睡?” 明月说:“睡不着,你帮我吹头发吧,我把头发洗了,今天淋雨黏糊糊的。” 李秋屿道:“我有点累了,自己吹行吗?吹干再睡,小心头疼。” 明月伸手摸他额头,李秋屿笑着轻轻打掉了:“我没病,睡一觉好了。” 李秋屿奇奇怪怪的,明月一个猫腰,钻进了他住房,她要看看李秋屿搞什么名堂,床上被褥凌乱,散落着纸团,屋里有股从没闻过的味道,混着洗发水之类的香气,真是没法形容。 “明月!”李秋屿在她身后拽了一把,“不能这么没礼貌,随便进人房间。”明月却一骨碌爬上他床,抓起卫生纸,“你是不是感冒淌鼻涕了?” 还真是,黏黏的沾到她手上,她狐疑地看看李秋屿给丢旁边垃圾桶了。他这么爱干净,擤鼻涕的纸扔床上算什么啊。 李秋屿把她从床上拉起来,推到卫生间洗手,洗了一遍又一遍,两人在镜子里目光交汇,明月笑道:“好了,洗干净了。” 李秋屿不说话,反复搓她的手。 她头发湿着,垂在前胸,紫色裙子本来不显,这会能清楚地看到凸起的两点,胸脯饱满**,李秋屿意识到她没穿内衣,立刻闪开视线。他走出卫生间,往床上躺去,两条长腿撑在地上,捏起眉心: “我是不太舒服,回去吧,自己也能吹头发。” 李秋屿嗅到靠近的香气,睁开眼睛,明月已经凑到跟前观察他了,他脸上脖子上的红慢慢淡去,变作偏粉,粉中透白的一种颜色,脸上的五官线条非常流畅,每一处衔接,都十分自然,像是一个 手艺精湛的老裁缝给剪裁出来的。眼睛总被眉毛深深压着,一会儿叫人觉得深邃难测,一会儿又含水般温柔,明月晓得白天躁什么了,她想亲他脸,哪儿都亲,也不晓得他嘴巴什么感觉。 但他生病了,她怀疑是那次自杀的事弄得他伤了元气,留了什么根,需要很久很久才能彻底养好。她没法亲他,只能摸摸他了: “明天你在酒店睡觉吧,我去给你买药。” 她呼呼的吐息,搞得他满脸都是,李秋屿血气上涌着,她怎么还不走呢?明月起开了,走到桌子前给他倒水,李秋屿看着她身影,修长,圆润,婀娜窈窕,他一直似有若无地回避这些,但青春太美好了,回避不得,几乎要时时刻刻跃动在眼前了。 李秋屿真的开始头疼,生理性的,他坐起来接过水:“先回去吧,我休息一夜就好了,不用担心。” “我打地铺睡地上,守着你。”明月不愿意走,唉,她今天老兴奋,高兴得没法睡,无时无刻不想跟他待一块儿。 李秋屿无奈笑道:“我哪就那么脆弱了?回去吧,听话。” 明月说:“你夜里发烧怎么办?我现在就去买药,以防万一。” 李秋屿拉住了她:“不用,有需要的前台也能帮忙。” 明月坐他一旁:“那我看你一会儿再走。” 李秋屿反复捏着杯子:“再不走我会打人的。” 明月疑惑:“啊?”她嘴巴微张,红润润的,李秋屿盯着她的嘴,突然放下杯子,把她摁在腿上,朝屁股拍了两下,“走不走?” 这跟打小孩子似的,猝不及防,明月觉得有点羞耻,血直往脸上乱窜,李秋屿大腿硬硬的,硌到她了,她挣扎着想起来,觉得屁股一颤一颤很像果冻。 李秋屿的力道非常轻,吓唬她一样,他脸又迅速红起来,连带着脖子耳朵。明月从他腿上起来,也气喘呼呼的,心跳特别快。 “我看你根本没生病,还有劲打我。” “你要是再不走,我就不打了,可能会吃了你。”李秋屿作势吓吓她。 她看他那个样子,觉得一切都很怪异,说不上来,这也不像生病。明月心里没法平静,她想闹他,不闹也行,两人说说话嘛,为什么非得让她走呢,出来玩儿又不是睡觉的。 “你是不是觉得我烦人?” 李秋屿有种无可奈何,摆摆手,示意她坐过来,帮她把头发吹好,明月翘起脚,拖鞋啪啦一声掉了,再勾起来,翘那么几下,又啪啦掉了。 她在他这儿赖很久,累了两只手臂撑在床上,趴着跟他说话,李秋屿靠在床头,双腿交叠,目光只停她脸上,没法再往其他地方看。她的身体非常美好,曲线玲珑,她自己是知道还是不知道,李秋屿都没法判断了,她看起来还是那么纯洁,但又像是少女无意的诱引。 “明月,不困吗?” “不困,我心里热乎乎的,一点儿都不想睡,我现在都想出去淋雨,在雨里乱跑。” 李秋屿揉了揉头发,人看着有点凌乱,明月噗嗤噗嗤笑,爬过去,把他头发搓得更乱,她身上的香气一荡一荡的,扑向他口鼻。 她发现总想碰碰他,光说话都显得不够了,她想起乡下的小猫,几个老太太坐在那说闲话,小猫亲人,会跳人家怀里蹲着,没人赶它。 她现在就想滚到李秋屿怀里,让他抱住自己,她从初中开始就幻想一种亲密的接触,一种细致的爱护,李秋屿现在完全满足了她,他温文尔雅,干净聪明,平等地跟她交流。她不渴求父爱,也从未在李秋屿身上寻找过父亲的影子,她觉得她不需要那东西。李秋屿从一开始,就是她的朋友,知心人,他应该再多承担些角色,因为她长大了,想要的更多。 第168章 李秋屿笑着制止她:“还想我打你屁股是不是?” 这话有点暧昧,听着叫人心动,明月挨他太近了,哼哼地笑:“你不是要吃我吗?” 李秋屿拍拍她脑袋,拉开她:“好了好了,真该睡了,咱们明天还要出门。” “我还想说会儿话。” “明天说好不好?” “不好。” 明月憋着笑,脸上却惆怅起来:“我什么时候能跟你一块儿睡觉?” 她说这话一点淫邪的欲望都没有,很坦然,像问他明天几点起床一样,李秋屿觉得她也许还不能够完全理解一块儿睡觉意味什么。 她想叫他搂着,躺在一个气息明净的怀抱里,她还想摸摸他的各处的皮肤,摸他骨头。李秋屿显然没这样的打算,明月意识到了,他总是不动声色避开她,这让她有点苦恼。 她以前总觉得心里寂寞,现在,不知怎么搞的,连身体都寂寞了。 李秋屿没回答她,只是赶她快点回房睡觉。 第二天是要去看古迹的,李秋屿看着没事了,跟往常一样,明月心说他果然没生病,不晓得搞什么名堂。 他们去了一个书院,不要钱,李秋屿给她讲了一路的宋明理学,浅显通俗,方便理解,明月默默想,她没李秋屿渊博,她还得多看书,她不能在人家说什么的时候跟块死了的木头一样,啥反应都没有。 她一进书院,见着那些毛笔写的东西,又觉得自己是井底之蛙了。 “八斗叔肯定喜欢这样的地方,他要是来这打工,能逛逛这样的地方也好。” “他打过工吗?” “没,他娘还活着,他说父母在不远游,庄子里的人说他就是懒,不务正业,我看不是,可能八斗叔不喜欢打工,他毛笔字写得很好。” “他不愿意就不出来,你八斗叔很自我,”李秋屿摸摸石碑,“宇宙一丘土,城郭又千年,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能忍受在庄子里过一辈子。” “你现在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吗?” 李秋屿微笑:“大概知道。” 明月刨根问底:“要什么?” 李秋屿含笑道:“跟你一块儿好好过日子,忘了?” 明月抿嘴笑,也去摸石碑,石碑有几百年历史,当初谁站在这儿?跟他们一样,是活生生的人,有喜怒,有悲欢,好像摸着石碑也摸着人家的气息了,在石头上写字就是久远,火烧不坏,雨淋不掉。 “咱们要是在块平整的石头上刻一句话,几百年后,人家在哪儿看见了,就会想象咱们是什么人。” 李秋屿笑道:“这么浪漫?下次回家找块石头刻一刻。” “刻什么呢?” “你想跟几百年后的人说什么?” “你好。” 李秋屿笑起来:“咱们第一次见面,你就是这么打招呼的。” 明月道:“我最懂礼貌了。” 李秋屿捏捏她腮肉,笑道:“我去趟卫生间,在这儿等我,不要乱走。” 他刚走,一个中年男人带着单反过来,问明月是不是一个人出来玩的。 这中年人看着面善,笑眯眯的,明月说:“我跟家里大人一块儿。” “你家大人呢?” “他去厕所了。” “小妹妹,你这么漂亮,给你拍张照片好不好?” 男人非常殷勤,夸了明月好几句,明月对陌生人很警惕,但一想到李秋屿一会儿就回来,旁边游客不多,人还是有的,她犹豫问道: “多少钱一张?” 她把他当成给人照相的了,那正好,等李秋屿来了,拍张合照。 男人说:“不要钱,你这么漂亮的姑娘怎么能要钱?” 明月心里不太自在,她不愿意占这个便宜了。 男人见她不愿意,又笑眯眯地问起她路,明月说:“我是游客,我也不认得,你问问旁人吧。” 男人不走,一直跟她搭话,明月有些反感,四下张望,心说李秋屿怎么还不来,她要去找他,男人却跟着她,直到李秋屿过来,明月跑过去,她再回头,那个人已经转过身出去了。 她把事情告诉了李秋屿,李秋屿顿时后悔,他想着她不是小孩子了,其实,明月只是个高二的学生,一个人落单,还是有风险的,这也侧面说明,她是个美丽动人的大姑娘了,极容易成为猎物。 李秋屿跟她讲了好些道理。 “再有人搭话,别搭理,往人多的地方走。” “那要是老爷爷老奶奶,人家需要帮忙呢?” “看情况,哪怕你知道也不能傻乎乎亲自带路,不能跟人走,懂不懂?实在需要帮忙的,让他们找警察。” 他语重心长,“你大了,尤其是男的可能见你一个人,会动歪心思,不要对什么老爷爷就失去警惕心,有些人,不会因为老了能自动变成好人。” 明月道:“我刚才很警惕了。” 李秋屿点头:“做的还不错,但还能做的更好,只要咱们不想着占什么便宜,想着天上掉馅饼的事,就能减少上当受骗的机会。” 明月说:“我占了你很多便宜呢。” 李秋屿微笑:“只有我的你可以占。” 他们逛完书院,在附近街上买了些东西,明月往头上试漂亮帽子,换了一顶又一顶。她爱美的本性又苏醒了,特别希望自己好看点儿,再好看点儿。 她买了顶帽子,觉得配裙子很美丽。又挑了一对耳钉,李秋屿觉得质量不太好,她喜欢,就要这个。 耳洞是小时候过路人给打的,那时也很爱美,喜欢带长长的耳坠,觉得像仙女。她很久没带,也不晓得还能不能戴上去。 回酒店后,明月让李秋屿给她戴耳钉,她戴半天,出了一身汗没穿进去。 “是不是已经长上了?” “我看看。” 李秋屿托着她耳垂,观察片刻,试着给她戴上,耳洞没完全合上,但得费些功夫。 “可能会疼,还要戴吗?” “要戴,我都买了。” 李秋屿怕弄疼她,特别小心,耳垂还是弄得通红,明月皱眉:“你使劲,一下穿过去就好了。” “会疼的。” “我不怕,长痛不如短痛,你使劲吧。” 她的耳垂柔软,轻薄,是块小小的脆弱的肉,李秋屿抚弄着,忽然加大力道,明月轻呼一声,这一下,耳钉终于戴进去了。 出了一点点血,鲜红欲坠,李秋屿拿棉签给她慢慢擦去了,她满面红潮,微微喘息不已,对着镜子时,李秋屿在身后静静看着她,脑子里还在想那血,从那块小小的脆弱的肉里弄出来的血。 第81章 江南经济好,风景好…… 江南经济好,风景好,夏天里湿热不好。这儿的人,起小住这里,熟悉风,熟悉雨,熟悉日头,似乎不觉得什么了。明月不能习惯,伏天里知了叫,太阳毒烈,一盆水攉出去,一会儿就没了踪影。哪能出着太阳,身上也潮呢? 第169章 李秋屿说西北干燥,下回出门就去西北。 “有多干?” “也许会流鼻血,嘴巴容易裂。” 可见人跟弹簧似的,弹性非常大,搁哪儿都能生活,牲畜也是,跟着人一块儿,环境叫它怎么活,它就配合着活。 “西北是不是比平原还穷?” “经济确实更差一些,没办法,南方跟北方差异大,东部跟西部差异也大。等你念了大学,可能会发现你的同学来自五湖四海,有富到你没法想的,也有穷得你没法想的。” 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了,人生在什么家里,不是自己能做主的,明月别无所求,只希望自个儿努力能改变点什么。 他们在市区逛了一天,还去了工业园,庄子里的人便是来这种地方打工,明月在工业园外头看,想起范晓云,里头有无数个范晓云呢,打北方的村庄来。 明月终于看见听了很多年打工者们的目的地。 “为什么这儿会成北方人喜欢打工来的地方?” 李秋屿解释说:“这儿工商业历史悠久,新中国没成立前就有了一定的工业基础,地理位置优越,离上海也近,改革开放后发展很迅速,厂子多,机会多,来这打工是不是好理解了?” 明月心道,所以越有钱的就越有钱了,人家八成都快发展一百年了,他们却只能一直种地,等发现有这么个地方,能叫日子过得更好,便都来,一拨一拨的年轻人走掉,庄子里剩的人老了,再死去。她怀疑再过几十年,说不定子虚庄乌有镇都要从大地上消失,村子也死了,像人一样。 “那谁种地啊?等都去打工了,庄子里的人越来越少。” “没人种了,可能政府会出面收回,统一耕种。” 消失是好还是不好?她不清楚,她还有时间能去弄明白答案,她欣慰于她有个能说话的李秋屿,他足够温柔,足够睿智,能为她解答的都会告诉她。 明月脑子里的为什么太多,越长大越多,能思考是好的,思考过后能搞懂是好的,搞懂之后能做点什么是好的,做了若还有成果,那真是更好了。 “奶奶是被牺牲的。”她看着工业园,猛然意识到这一点,“人都来建设城市了,总有来不了的,来不了的就是牺牲者,不晓得有多少个奶奶那样的人。打仗的时候,有人为打仗牺牲。不打仗的年景,有新的牺牲方式,总得有人牺牲。可能很多年后,大家会说,这是有意义的,是历史进程的必然,但牺牲的,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不能因为他们没什么文化,没见过世面,就否定他们为人的身份,觉得他们不会思考,可他们有知觉,人有的,他们都有。我想到这点,会觉得痛苦,也可能仅仅因为我是牺牲者队伍里的,如果我生在富裕的家庭,幸福顺利,我的眼睛还能看见这些吗?” 李秋屿没法反驳。 “明月,我希望你不要悲观,你好了,奶奶做出的牺牲就不会没有意义。” 明月绝非悲观,她不过有些酸楚地陈述个事实:“我没有灰心的意思,也不会反意义,我还是想好好过日子。就像现在我见着这么多厂子,怪好的,晓得了大家去的是什么样的地方。” 工业园看着规整,有秩序,条理分明,属于城市现代文明的部分。但厂子里打工是辛苦的,流水线作业,人一坐一站就是多少个小时不能挪,漂亮的文明,总得有人在文明背面干活才能漂亮。 李秋屿无意识颔首:“好,不反意义很好,如果把生活方方面面都解构了,人就会像羽毛那样轻,哪儿都能是落脚点,哪儿也不是落脚点。” 明月敏锐地看看他:“你以前是这样的吗?” 李秋屿道:“不完全是,但以后能走到哪一步,取决于我跟什么人待一块儿,走哪一条路,能让我的心静下来。” “你跟赵斯同做过好朋友,他吸引过你。” “算不上好朋友,只能说是正好顺路过,但发现目的地其实不一样,就各走各的路了。” “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他?”李秋屿似乎需要认真思考思考,“一个积极的虚无主义者,他只信自己,什么都不信,因为不信所以喜欢搞破坏,能破坏掉的,恰恰说明不堪一击,确实不值得相信,以此来验证他想的都是对的。” “这是自恋吧?” “也许有自恋,他自己也承认。” “他为什么是这样的人?” “他家里条件非常好,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他聪明,读书也好,不了解他的人,会觉得他完美,什么都不缺,他为什么成这个样子,有天生的因素,也有可能成长过程里缺失了什么,藏得很隐蔽。他把自己当成了超人,为所欲为,他所有的行为都由他构建的思想出发,不是靠教育,他从不受寻常普世的约束。在现有的规则里,他擅长钻空子,也清楚一般人的弱点,很会利用别人。” 明月也不晓得为什么会想起赵斯同,好像谈到李秋屿,就不得不谈一谈赵斯同,这是种怪异的直觉。 “你跟他,”明月终于想通了一点东西,“我知道为什么最开始,会觉得他有点像你了,你俩有类似的地方,你们都有一套自己的思想,其实你也不受什么约束,你对你的命都很随意,活着或者死了,都要由你自己决定,你这点,跟赵斯同是像的吧?” 李秋屿诧异她心智成熟如此之快,这是她的天赋,他不需要在她面前再伪饰什么,很干脆地承认。 “但你对别人没兴趣,不会利用别人,不会去做钻空子的事,所以,你跟赵斯同就算有类似一样的思想,也不可能是同一种人。” 明月突然恍然大悟,“就是因为这样,他才老缠着你,他想让你跟他一样,是不是?” 李秋屿笑着捏了捏她手:“真聪明,他要是知道你一个十几岁的人把他看透了,他会恼羞成怒的。” 明月心道,我才不想了解赵斯同,我只是想多了解一点李秋屿。 车子往郊区开,农民工聚集租住的地方明显脏了,乱了,垃圾桶的垃圾满溢堆到地上,花花绿绿的塑料袋蝇子趴上头瞎忙活,明月道: “我以为他们不在城里的,就全是古镇那样的了。” “那算一个景点,这附近多是外地人打工住的地方,再发达的大城市也不会全是光鲜亮丽的。” “这儿祠堂好多,我在家从没见过祠堂。” “北方原来也很多,后来因为历史原因各种运动毁掉了。” 明月望着李秋屿的侧脸,有些明白了,他好像什么都知道,世界对他来说一清二楚,没什么值得探究的了,所以他看上去对什么都很淡然,他不发脾气,也不爱计较,看不出特别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一切都行,一切都差不多。 第170章 “你还有好奇的事吗?” 李秋屿笑道:“有。” “什么呀?” “好奇你为什么这么好奇?” 明月害羞笑笑,她拨弄起耳钉,开学就不能带了,她美丽这几天也很高兴。 李秋屿腾出只手摸摸她:“我是开玩笑,有好奇心很好。” 手滑到她后脖颈上停留几秒,又抽了回来,否定刚起的意念。 “那你到底有没有好奇的事?” “有的吧,好奇你将来的生活,学习,工作,还有其他的。” “还有吗?” “看看世界以后会变什么样。” “现在的世界跟你小时候变化大吗?” “很大,但人最基本的东西没变,喜怒哀乐,生死离别,这些不会变的。” “你呢,你自己变了吗?” 李秋屿笑了:“在死之前,反复地死了多次,像个尸体,然后又活过来,现在还活着,大概是这么个过程。” 明月感觉出他是松弛的,愉快的,他有点什么跟往常不一样,虽然他看起来还是很无所谓。 “我一直没明白《鬼》的男主角为什么自杀。”她晓得他活过来了,所以能谈谈小说人物的死,“你知道吗?” 李秋屿道:“我说不好,你把书看完了?是那段时间看的吧?” “哪段?” 他笑笑:“咱们有点疏远的那段时间。” 明月还是有点羞愧:“我是那段时间看了这本书,他自杀了,他的好朋友也自杀了,里面死了很多人,那本书叫我难受,我一直没跟你说过,因为我从来没看过这样的故事。” 李秋屿道:“你把小说角色,投射我身上了,是不是这样?” 明月哑口无言。 人一旦谈论一些深层次的东西,若是与己无关,尚能当作谈资,甚至有点做作地以为这是高级的精神交流。若不幸牵涉自己,就要时时刻刻“审判”下自我了,或美化,或接受,也可能是逃避。 李秋屿道:“我没有怪你的意思,这没什么,我没到这个角色那种地步,感情上完全失能,也不会做出让你心惊胆战的那种事,他做了,以为自己能坦然行恶,但最终意志垮台,所以自杀了,这是我的理解。” 那种事,她清楚是什么事,明月记得当初读到最后自白时的崩溃痛哭。 李秋屿想起刚才在她后颈的停留,微微有些躁意。 他对情欲又厌恶又贪恋,感官的享受真实,真实的东西未必美好,美好的东西又未必能带来快感,他客观知道阳光是美好的,鲜花是美好的,但视而不见,浑然不觉。理智上的知晓,让人疲惫,即使到此刻,李秋屿觉得这种认知,还是停留在理智上,一旦不能跟真实调和,承载的主体便要分裂,他自认为这段时间心情平静、祥和,此刻心头仿佛又闪出缝隙。 怪诞的念头从意识的海洋里一跃而出:我铺垫了那么久,还只是为了完全占有一个年轻的身体? 他仿佛看到赵斯同微微的笑意,李秋屿一个寒颤,手心又沁出冷汗。 明月的声音,像是从远远的地方传来:“我知道你不是。” 李秋屿思绪渺渺:“不是什么?” 她眼睛明亮,笑也明亮:“你不是旁人啊,你就是你,反正我不会再把你跟任何人搞混,其实我从来没搞混过。” 李秋屿道:“你对我这么有信心?” 明月笑道:“我是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了,你一定要信我。” 他的手心很快重新变得干燥,躁意消散,明月便唱起歌,声音怪大的,李秋屿的手机调成了振动,还是她先听见,不再唱了,叫他接电话。 这是个陌生的号码,李秋屿接了,明月在旁边听他说了句“我是”,李秋屿紧跟着好一会儿没说话。 “好,我尽快赶回去,配合你们的调查。” 他挂断电话,对上明月询问的眼,冷静说道: “咱们得回去,出了点事情。” 明月紧张起来:“酒店吗?” 最坏的想象,是有人死在了酒店。 李秋屿直觉强烈,他没有一丝恐惧,好像这件事注定要发生,早在暴雨那天,他就有种预感,这样也好,他跟他之间,一定有事震动,作为赵斯同对他的一种别样报复。 他微笑道:“别担心,等咱们回去,我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82章 回去的路程,不再那…… 回去的路程,不再那么愉快了,明月心事重重,她时不时瞄李秋屿两眼,他淡然开着车,好像没受到什么困扰,心静得很。 “配合谁调查?警察叔叔吗?” “派出所,叫我过去做个笔录,有些事要问我。” “到底什么事?” 李秋屿其实也不是很清楚,有人报案,说酒店涉嫌协助**,且涉及未成年,理论上他不知情是不可能的,他是负责人,报案人称这就是他李秋屿参与组织的,给了一堆所谓证据。 这样乌糟糟的事,他不愿跟明月说,她马上高三,最关键的时候来了。李秋屿能想到的只有赵斯同,他得见他,必须见一面,他手里什么证据都没有,但接电话的瞬间,脑子里是赵斯同。 “明月,无论发生什么事,能相信我吗?” “能。” “好,有你这句话就够了,听我说,我可能遇到了点麻烦事,”李秋屿看她一眼,她眼里的慌张一闪而逝,很快又镇定下来,继续听他说话,“你别怕,我会想办法解决的,你得答应我,不要为我太担心,这事可以牵动你情绪,但一定还是以学习为重,不要让它过分影响你。” 李秋屿遇事是非常冷静的人,脑子很清醒,他不会因为自己的事表现出任何急躁倾向,他先安抚住明月,对她十分有信心,明月什么都答应他,跟他一样,答应的事就会做到。 没什么好怕的,没什么事比死更大,她觉得自己什么事都能扛,她不是小孩子了,不能只受庇护,李秋屿叫她困了睡会觉,她要陪着他。 “你也别怕。” 明月说了句安慰李秋屿的话,她神情是很温柔的,像个小媳妇,李秋屿笑笑,“我不怕。” 他开了很久的车,到市里是黄昏,赤圆的太阳正艳艳地往下坠,打在玻璃上,依旧刺眼。李秋屿把明月先送到学校,高三开学很早,底下的学生已经提前来学校了,寝室开了门。 “我等你再来接我。”她晓得只要他处理好事情,就会来接自己,李秋屿很舍不得她,他习惯每天跟明月见面,住同一个屋檐下,他突然厌倦这里,觉得一刻都不想逗留了。 他想交待她点什么,发现举目无亲,没一个能信赖的人,李秋屿心里这才涌起深深的恐惧,他不能有事。 “会来接你的。”李秋屿把她碎头发挂耳朵后边去,她静静望着他,李秋屿便把她拉过一些,靠近自己,在她额发上亲了亲,“记着咱们说好的那些。” 第171章 他在她肩膀上又抚摸了几下,好像放手很困难似的。 明月轻轻说:“我下车了,你去吧。” 她冲他一笑,这笑是叫他放心,李秋屿陡然冲动得厉害,手掌住她后脑勺,两人额头相抵,他缓缓蹭过她的鼻尖,有点耳鬓厮磨的意思,这是他生活的希望,全部的希望就在眼前。 他们没再说话,明月下了车,跟他招招手,李秋屿凝视她片刻,调头离去了。 派出所门口的月季开得特别好,又大又红,就是经了一天的暑气,晒过了头。李秋屿经过时,闻到了浓郁的花香,心里一松快。 大约做了一个小时的笔录,李秋屿不认识报案人,证据似是而非,派出所白天还没打算立案,他笔录刚做完,其中一个民警接了个电话,吩咐李秋屿随时等着传唤。 他暂时得以回家,出来时,天已经黑透,路灯亮起来。派出所附近全是饭馆,李秋屿随便进了一家,要碗面,一边吃一边想事情。面吃差不多时,他拨了赵斯同的号码。 赵斯同正跟公安局长一块儿吃饭,他看见来电显示,心情很好,爽快答应了李秋屿的邀约,他等着这个电话呢。 夜晚也没有什么凉爽的感觉,闷闷的,像是要下雨,李秋屿想起上回也是个雨天,电闪雷鸣,城市如墨。他到家后简单洗漱,倒了杯温水,坐沙发上等赵斯同。 雨没有什么前奏,好像只起了一阵风,哗哗的就下来了,打的窗户噼啪乱响。李秋屿站起来,走到阳台,开了点窗户,带着土腥气的雨点立马潲到身上,他很自然地想到明月说过,她喜欢夏天大雨点子刚砸到水泥地上的味道,她问他闻过没有。 李秋屿微微一笑,楼下有个撑着黑伞,打夜色里走来的身影,是赵斯同,他抬头看看,见窗户那站着个人,两人对视霎那,赵斯同上楼来了。 “真巧,又是个大雨滂沱夜。”赵斯同抖抖雨伞,放在了门口。 李秋屿站玄关看他,赵斯同这是第二次来,熟门熟路,像是回自己家一样不受拘束,他身上带着酒气,掩盖掉了古龙水的味道,李秋屿却依旧分辨得出,一个人的气息,是很强烈的。 “有柠檬水吗?解解酒。”赵斯同笑道,“吃点水果也行,差点忘了,你应该今天刚回来。” 李秋屿对古龙水的味道,几乎是忍无可忍了,他走到客厅,从茶几下拿出盒烟,点了一支。赵斯同还没见过他吸烟,有些诧异,李秋屿坐在沙发上,直截了当问: “是你吧?” 赵斯同笑道:“是我什么?什么是我?” “以你的风格,应该不屑否认才对。” 赵斯同转了转脖颈,好像应酬累了:“是你自己,你当年怎么做事的?你小小年纪就知道怎么做了。” 李秋屿确定了是他,也知道赵斯同一定找好退路,无论如何,不会损他半分。 “什么时候计划的?总得做点准备工作。” “我早提醒过你,你不能过那种生活,你看看,是不是变蠢了?以你平时的细心谨慎,早该留意到酒店可能哪里不对劲,但是你脑子里,现在只有老婆孩子热坑头那一套,就眼瞎了,耳朵也聋了。” 赵斯同微微嘲讽着,李秋屿直视他双眼,他也不避,是没什么好避的了,两人到了图穷匕现的地步。 “看来你跟酒店里的人也混熟了。” 赵斯同站着四顾,像是欣赏他的家,摸了摸墙壁。 “我住这么久,不应该熟吗?我不像你,独来独往,我喜欢热闹,只有多跟人打交道,才能心胸开阔不忧郁,你说是不是?” 赵斯同跟李秋屿打着太极,他好像什么都说了,又什么都没说。 他老早注意到酒店里一个叫方永兵的人,是酒店的部门总监,这人犯过错,李秋屿私下找他谈的话,方永兵是个有些能力但急功近利的人,总抱着一副怀才不遇心态。他对李秋屿的不满,李秋屿心知肚明,只要大体上过得去,李秋屿不是个喜欢苛责别人的人。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弱点,赵斯同总是能准确地发现人性中的弱点,在他眼里,人的弱点无非几样。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并不是什么难事。赵斯同享受攻破旁人弱点的过程,他对这些人,充满肆意嘲弄,他只要出一个旁人不能拒绝的条件,任何事,他都能全身而退,自己手上不沾一点灰。 李秋屿默然着,手指往烟灰缸点了点:“张蕾是你让她来的?这件事跟她妈妈有关系?” 他脑子特别清楚,一点点把事情拼凑起来,一些只言片语本是生活中无意的话题,现在慢慢织成网,用来网他李秋屿。 赵斯同笑道:“你看看,我说对了是不是?你的脑子得动起来,不动只会毁了你。一个人,一旦滑向庸俗的生活,再杰出的头脑也禁不起庸俗的摧残,你会泯然众人的,我替你心痛。” 李秋屿又陷入沉默,赵斯同在自己的逻辑里太完美了,他能把一切事情说得合情合理,丝毫不受外界影响。他无法影响他了,不会再像大学时代那样,他那时还残存一点少年人的可爱狡猾。 “彼此彼此。”他徐徐吐了个烟圈。 赵斯同显然是痛恨他这句话的,李秋屿的至深罪过不在于背叛自己,而是背叛自我,他把原来的自我杀死,赵斯同只能眼睁睁看着那部分消失,好像底下文物见光,完全破坏了他的斑斓色彩,他不该出土的,应该永不见天日。 他赵斯同叫他心痛什么了?他活得精彩绝伦,一个瞬间,抵得过别人一辈子。 “我对你够意思了,你看,你让我来我就来了,我还有事情,得去陪一个你本家局长,我很忙的。” 赵斯同指腹在电视机上缘抹了一道,吹吹浮灰,语带双关:“瞧瞧,你才走几天就落灰了。” 本家局长,李局长,李秋屿猜出是李雯的爸爸,他静坐着,人已经抽离了一瞬,好像客观去看整件事,是有无数个零碎的不经意细节拼完整的,恰到好处,就是这么巧合,一切都能被赵斯同巧妙利用上。 当然肯定不止这些,李秋屿有预感。 他目光游移,对上赵斯同似笑不笑的眼,明白那句“才走几天就落灰了”指的是什么,他不知情,但不知情也是他工作疏忽,他最近确实没投入什么精力,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现在不是知情与否的问题。 李秋屿脸上看不出仇恨愤怒的痕迹,烟雾缭绕,神情安然,赵斯同拍拍手,弹去灰尘: “好了,师哥是当过律师的人,手里不知经过多少案子,好好想想怎么救自己吧,李大律师?” 真有趣,医生等到自己病了,只能等死;老师教诲别人,自己却甘心堕落;律师给人消灾,到头来身陷囹圄,世界就得是这样才诙谐,赵斯同心道,念法学,当律师,再进监狱,这很贴合李秋屿的命运。 李秋屿抬眉:“想看我身败名裂?吃牢饭?毁了我你就高兴了?” 第172章 换作从前,身败名裂是没有意义的,吃牢饭也无所谓,他心里不会起什么波澜,也许甚至还会渴望,这带着刺激性,好像牢房早早在等待着他,是一种荒唐的必然,必然的归宿。罪名不是今时今日定下,而是遥远的少年时代。如果真的要发生,他不会阻止。哪里有什么身败名裂,无名亦无身,什么都谈不上。 现在不行了,以后也不行。 “你觉得这是我希望的?” “不然呢?你说服不了我,就要毁了我,你蓄谋已久,看起来我确实没有任何胜算,只能等着吃牢饭。” 赵斯同啧啧摇头,显然很失望:“这才到哪儿,师哥你就泄气了,后头事情还多着呢,人在世上,应该各凭本事,快意恩仇。” 李秋屿掐灭烟:“还有?看来我这次是真惹上麻烦了,我不坐牢,你是不会收手的。” 赵斯同微笑着:“我早说过,我了解你,你却没那么了解我,怎么就是我想让你坐牢了?坐牢不坐牢,不在于我,我一直都非常尊重你,你清楚的,哪些人想让你坐牢,你很快就会知道,原来有这么多人恨你。” 两人对视,赵斯同有种别样的革命者气质,总想革他人的命,也不是谁的命都要,李秋屿知道他要自己的,他这么望过来,他就知道他真正想要什么了。 李秋屿缓缓阖目,靠在沙发上:“你走吧。” 他身体颀长,头发乌黑,皮肤也显得十分年轻,是具非常美好的生命体,还有美好的思想,赵斯同居高临下看着他,心里只道可惜,可惜。“美”要消融于日光之下,李秋屿为什么不明白只有他给他选的路,才能最大保证自我的完整性呢? “你不愿意当舆论的偶像,自会有人当,你不当就另有蠢人占领,拱手让出去,不知道会不会后悔?” 赵斯同丢下两句话,撑着他的黑伞又一次走进了雨夜。 李秋屿在沙发上小憩片刻,开车往酒店来,前台姓许的女孩一见他有些不自在,还是打起招呼,李秋屿看在眼里,点了点头。 他到监控室想看张蕾来的那段监控,监控却只有一段,张蕾进了1102,从那便坏了,监控只能证明她跟他有交谈,是他放任一个未成年独自找客人的。 这段监控也早被人拷贝走,李秋屿在酒店待到很晚,雨一直下,大地蒸腾着水汽,水汽是热的。各种思绪在心头交织,明天还会有事发生,李秋屿无比肯定,赵斯同暗示着他什么,点到为止,他享受着把事情搞得越乱越好的感觉,雨幕天席地地下,打高高的夜幕那下来,灯光一照,像银森森的大网。 李秋屿沉思良久,打了一个人的电话,电话很快接通,他说道: “彦平,在忙吗?” 季彦平在灯火通明的律所里加班,他生得浓眉大眼,脸上从没有疲劳神色,总显得精神百倍。他非常高兴能接到李秋屿的电话,两人几年未见,只有逢年过节的简短问候,他一直没忘记这位同系的师哥李秋屿。 李秋屿离开律所时,季彦平还是毛头小伙子,初出茅庐,人很青涩,现在已经站稳脚跟,独当一面。 “师哥,我不忙,你一定有事找我。” 李秋屿说:“好,我确实有事找你,聊聊吧。” 季彦平放下手中的事,李秋屿一开口,他仿佛就看见了久违的面孔,一张文雅的永远叫人如沐春风的脸。 第83章 李秋屿早忘记对季彦…… 李秋屿早忘记对季彦平的帮助,这种事,他从不往心里去。季彦平记得很清楚,他非常穷,人一穷就容易窘迫,李秋屿总是在不伤他自尊的情况下帮他,好似无意之举。他们先后入职同一家知名律所,季彦平实习期间,常被骂得狗血淋头,压力极大,几乎要出心理问题。李秋屿带着他,非常耐心,季彦平父亲过世早,李秋屿没比他大几岁,对季彦平来说,年轻的李秋屿有种父兄的感觉。 人家其实也是很年轻的,年纪轻轻就可以做另一个小伙子的兄长,季彦平有时觉得不好意思。 他在李秋屿那里暂住过一段时间,李秋屿爱整洁,做事特别抗压,跟李秋屿在一块儿,季彦平重新变得开朗,他本来就是很外向很阳光的小伙子,他师哥师哥地叫着,像李秋屿的亲弟弟。 但他明白,李秋屿却不喜欢跟人亲近,他秉性温和,能力之余愿意伸出援手,十分好相处,同时保持着君子之交淡如水的距离感。除却工作,李秋屿私下几乎无话,季彦平是很容易对人敞开心扉的,李秋屿没有心扉可敞,他喜欢独处,谁也不知道他的什么事,比如家在哪儿,家里有什么人,他社会关系成谜,好像一下子就是个法学生,又成了律师。 季彦平觉得师哥挺神秘的,他觉得两人最终会是亦师亦友,却只做到了“师”,没“友”。李秋屿不冷漠,他知人情,懂世故,不媚上,也不欺下,像高山,也像大树,正正好好的一个人,可他不热情,似乎不需要朋友,你跟他说了许多话,心想,这算是可以交心的朋友了,他不交心,他只听你说,不评判。他的事情,谁也别想打探一点。季彦平意识到这点后,苦闷了一些时候,他需要好朋友,他本身就是肝胆似冰雪的年轻人。 意识到李秋屿的性格,季彦平没法强求,他记得一些细枝末节,李秋屿压根没注意这样微不足道的小事。等他觉得能喘口气,日子稍微正常了些的时候,李秋屿要离开了。 说放弃就放弃,非常平和淡然,季彦平完全不能理解,李秋屿在律所也是一点点打拼上来,吃过苦的人。他要回一座普普通通的城市里去,也不说干什么,人家挽留他,他微笑着拒绝了,好像没什么不能舍弃,舍弃的态度非常轻,几乎没有痕迹。 季彦平请他吃了顿饭,吃着吃着,两杯酒下肚,想起这些年的求学路,工作上的艰辛,季彦平呜呜哭了,他以为考到北京就好了,其实路还很长,刚算上道,李秋屿要走,他心里有些忧愁,还有些害怕,他对李秋屿有类似对父兄那样的依赖,留恋,尽管他知道李秋屿对他可能什么也没有,李秋屿是矛盾的,包容万物,又空无一物。 他只知道李秋屿走了,不再做律师,他也没问过成家了吗一类的私人问题,真正成了君子之交。几年过去,季彦平成长了,他变得稳重、干练,有一个马上要结婚的对象,生活顺遂,当初梦想的基本要全部实现了。 只在偶尔一个瞬间,季彦平会想起李秋屿来,不知道他到底过着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所以,李秋屿今晚的电话一打来,他心里没法平静了,他想起老师的话,说学这个的,别最后自己进了监狱,发现法官还是老同学。 有时世情就是这么荒谬的,季彦平见怪不怪了。 他不知道李秋屿那边是怎么回事,但他相信师哥,不为别的,那是师哥,不是旁人。 在电话里是没说什么我相信你这类话,两个大男人之间,太肉麻了,他只要李秋屿等一下,把工作交接安排下,他马上就会赶到他身边。 第173章 季彦平坐后半夜的飞机来的,五点多钟,天光大亮了,李秋屿在机场等他。季彦平好几年没见过他,一眼瞅着了,李秋屿个子高,模样几乎没什么变化,英俊挺拔,眉头稍稍一压,会有一瞬间的冷峻感,是师哥没错了。 季彦平很激动,跟李秋屿拥抱了一下,他觉得这几年自己不光模样沧桑了些,心也变老了,老得比脸还快,一见着李秋屿,他又成了人家的师弟,仿佛跟着年轻了。 李秋屿笑着:“彦平,很累吧?能吃得下早点吗?” 平平常常的一句话,打李秋屿嘴里说出来,感觉完全不同,好像昨天两个还见着面呢,一点都不生分。 两人找了家早点铺,一块儿吃饭,边吃边交谈,吃完饭又回到车上说话。 有些事是心照不宣的,每个环节,每个节点,应该尽快做什么,两人都再清楚不过,李秋屿把自己的事情简明扼要说完,告诉季彦平收集证据的几个方向。 “你意思不止酒店的事?还会有其他人跳出来报案?” “没有最好,大概率有,而且可能就是这两天,赵斯同要层层给我加码,让我一点点崩溃,他什么心理我很了解,我没时间了,他要的是打我措手不及,你按我说的去做。” 他把手机里导出的一段录音,交给季彦平,如果用不上最好。李秋屿的直觉还没错过,这是天赋异禀,却不怎么想要。 李秋屿说:“万一事情不好,你要去找李明月,叫她别害怕,跟她谈谈,我真怕吓到她,她才十七岁,奶奶刚去世没多久,我现在出事,对她来说太残忍了。” 念头一动,心里的痛苦起来,缠绞着胸口难受极了,李秋屿面上是很平淡的,“没有她的话,发生这种事,我也许就懒得动了,什么结局都无所谓,你能听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季彦平心里一跳,他明白,李秋屿是随时能离去的人,哪儿都能去,他这话里,好像生命也不值得一提。他现在最信任的人,是自己,季彦平心潮翻涌。 “师哥,你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 李秋屿笑道:“彦平,你成熟很多,生活还舒心吗?” 季彦平道:“都这个时候了,师哥,你还有心情问我这些,说实话,你了解我,我这个人简单,容易满足,我却不怎么了解你。发生在你身上的事,也觉得不好理解,比方说赵斯同,我刚入学的时候他已经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了,他那样一个呼风唤雨的人,为什么揪着你不放,我真的不懂,你到底得罪他什么了?他原来不是很崇拜你的吗?” 李秋屿道:“我没达到他的期望,恼羞成怒了,他没真正崇拜过我,可能他自己都没意识到,他只是需要个工具,但他自认为对我热枕忠诚,你不理解他正常,他本来就是非常态的一个人。他做这些,是发自内心觉得为我好,是不是觉得很荒唐?” 季彦平也接手过很多案子了,人间百态,什么离奇的人、事,他都能见过,赵斯同这样的心理,他确实是第一次见。 “你恨他吗?” 李秋屿道:“恨也没用,我要是对他破口大骂,或者打他一顿,他会又得意又失望的,得意于我失控,他能刺激到我,失望同样是这个原因。他会觉得李秋屿也不过如此,是个凡人,会暴跳如雷,无能狂怒。我预感过他会弄出些事针对我,我躲不开的,不在此时,也在彼时,发生就发生了,迟早的问题。” “他就是想把你弄到坐牢?” 李秋屿默然了,没法回答,他对赵斯同是有直觉上的一个判断的,但不能赌,赵斯同不甘心,不死心,他那么自负一个人,怎么能拱手把他李秋屿让渡给旁人?他在争夺一个他心里的李秋屿,这些年来孜孜不倦给他塑金身,李秋屿什么也不做,这金片也得加上去,必须是他想的那样。 一塑功成万骨枯。 他要的是个傀儡,金光闪闪的傀儡,万骨算什么,万骨都是他李秋屿身边的平庸之辈们。 李秋屿要做的是让他明白,自己不愿意,他宁肯吃牢饭也不愿意。让他做傀儡,简直是笑话,哪怕没有明月,他也不会做任何人任何规则的一种傀儡,他情感脆弱,但一直有着最坚不可摧的自由意志。 刚到午饭的点,派出所打来电话,两人一块儿过去的,他把车钥匙给了他:“要是二十四小时不见我出来,按我们商量好的做。” “师哥……”季彦平站在台阶下又喊他一声。 李秋屿回头,季彦平正用一种殷切的,充满鼓励的眼神望向他,他微微一笑,神情自若地走了进去。 事情发展非常紧凑,派出所接到一个叫李昌盛的报案,说他非法侵占农村宅基地,同时长期霸占奸污他的女儿李明月。农村宅基地的事,怎么也轮不到市里的派出所管,报案得到乡镇去,但**那就是刑事案件了,照理说,也得去当地,但现在李秋屿人在这儿,身上本来就有事,一下就有了几样罪名嫌疑。 立案很快,几件事一块儿调查。李秋屿坐在审讯室里,两名民警在,他看看四周,要求所有问话同步录音、录像,两个民警简单交流了两句,李秋屿的身份他们已经知晓,他在北京干过律师,律师什么流程不了解?上头很重视这个案子,办事民警也有压力。 这就有的问了。 民警觉得这是碰上了老油子,看着斯斯文文一人,不过人不可貌相,一脸老实巴交的还可能是杀人犯呢。 审讯开始两人告诉李秋屿,只要如实交代,就能让他回去。 李秋屿没有一点紧张的神色,普通人来这种地方,接受盘问,多少是有紧张的,大部分人心理素质没那么好,警察一问,一股脑什么都说出来,一回不行两回,多数人招架不住。 他没有,他更关心警方的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民警问:“你大学学的还是法学?” 李秋屿道:“刑诉法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公民有拒绝回答无关问题的权利。” 民警说:“知法犯法的还少吗?你是当过律师的人,心里肯定清楚,现在都说出来,不给你起诉。” 李秋屿道:“起诉是检察院的职权。” 民警看看他,转而继续问其他问题。 这场审问漫长不停地问,重复地问,看他每次回答是否一样。过程十分折磨人,一直到后半夜,也没有结束的意思,李秋屿有些疲倦,要求休息,对方态度不是很好,说还会有关键证人会过来配合取证,要他尽快认罪,才会轻判。 李秋屿心里清楚,这是要通宵了,自己二十四小时内难再走出这个门。 一夜没睡的还有季彦平,他躺在车里,打了个盹儿,迷迷糊糊的老做梦,一直到天亮,见李秋屿还没出来,只能先去吃个早饭,到李秋屿家里洗漱一番。 明月今天报道,李秋屿没来,她给他打电话,手机关机了。她在学校待的坐卧难安,谁也没法问,只能打个车急匆匆往李秋屿的小区去。 第174章 门没反锁,明月心里一喜,以为李秋屿在家,开了门却见一个陌生的男人正在换鞋,头发湿漉漉的。 明月以为是进贼了,扭头就跑,要去找物业。 季彦平追着叫道:“你是李明月吗?是李明月吗?” 明月停下,转身问:“你认识我?” 季彦平招招手:“别跑,李秋屿是我同系师哥,我叫季彦平从北京来的,是律师,以前我们在一家律所,你别害怕,我有话跟你说。”他想了想,换好鞋走出来把门锁上,“你看这是不是他的钥匙?下楼说吧。” 明月心里轰然一响,李秋屿肯定出事了。她腿有些软,脸一下叫血涌得通红发热。 第84章 季彦平避嫌,跟这么…… 季彦平避嫌,跟这么一个陌生的大姑娘独处一室不太好,他找了个咖啡馆,坐在角落里,安抚了一会儿明月。 “他要是被放出来,我马上能跟他沟通,如果迟迟不放,超过一定时限代表得移送拘留所或者看守所了,要看案件性质。” 明月害怕了:“他会坐牢吗?他不会犯罪的,他要是没犯罪就不会有充足的证据对吧,那怎么判他呢?会不会打他,打得他受不了只能认罪?” 她想起小时候的事,听说派出所把人打得屎尿都出来了,拿灯照人脸,人被弄得半死不活,只想赶紧认了认了,太受罪了。 “现在没有严刑逼供,你想的,那都是法制不健全时代的事,别太担心。我现在没了解到全部的情况,要等再见他才行,如果进了看守所,我作为他的律师是可以见面的,到时再商量。” 季彦平宽慰着明月,她是个漂亮聪慧的女孩子,一直认真听他说话,有点情绪,但显然是控制住了,不算太慌张。 警察把明月叫去问话,电话打到学校,学校老师找不到明月,没正式开学,说晚自习应该能见到学生。 明月要去派出所,乔胜男跟她一块儿,她很惊讶,不知道乔老师为什么要去,乔胜男恢复如常,她不打扮了,看起来神情淡漠,冷冰冰的,又是从前的乔胜男了。 乔胜男说:“我也是去配合调查的。”她跟赵斯同分手了,赵斯同提得非常突然,笑吟吟跟她进行了一场长谈,他对她身体、思想,其实一点兴趣都没有,他就是想看看一个老处女怎么沦陷的,一个嘴里骂着男人,身体却离不开男人的虚伪的老处女,其实是没有自尊的。而且他结了婚,也不适合这样玩太久,他跟她说这些时,是很优雅的,一点尖酸刻薄的态度都没有,乔胜男像叫人按进冰窟窿,半天说不出话。她不认识赵斯同了,他看着依旧英俊体贴,是最好的爱侣。他像是惊讶于她的反应,说以为你早知道我结婚了,李秋屿没告诉你?他那样子,像是李秋屿早告诉她实情,毕竟她是明月的老师。 她完全懵然了,一时都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人走了,对面早就没人了,可柔和的话音,专注的眉眼,古龙水的味道,好像都还在。 仿佛几天后,乔胜男才反应过来是怎么个事,太耻辱了,奇耻大辱,她简直杀他的心都有了。 怎么到这一步的? 她慢慢想起来了,是李秋屿,李秋屿为什么不说? 那就是李秋屿的错了,乔胜男突然抓到一个人,怪罪旁人,总比怪罪自己来得容易,李秋屿什么都知道,他来找过自己,乔胜男把记忆里的那次对话自动曲解了,他来看笑话的、故意的,他装作好心肠的样子,语焉不详,她忘记是自己堵了他的嘴。 她一直都知道李秋屿不是什么好人,现在好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一定犯了什么事,乔胜男心里觉得很痛快,她本来煎熬得想杀人了,但这会有了出口,这是李秋屿罪有应得。 她散发着寒意,明月跟她的距离感更深,她不知道乔老师去给谁作证,她心里全是李秋屿的事,顾不得别人了。 女民警见她是中学生,态度和缓些,问道:“李昌盛是你爸吗?” 明月一阵恶心:“户口本上是,但他很多年不在家,我是爷爷奶奶养大的,他一分钱不出。” 民警问:“你跟李秋屿什么关系?” 明月心砰砰跳起来,语速却是不急不躁的:“他算我的资助人,但也不是白资助,我奶奶不想欠人情,把我们家老院子抵押给他了,但那房子我奶奶一直住着,到今年五月份去世,说他是资助人,其实更像我们家的一个朋友。” 民警问:“你爸报案说,李秋屿一占了你家宅基地,二长期侵犯你,宅基地的事先放一边,第二件属实吗?” 明月浑身直抖:“不属实,宅基地不是李昌盛的,是我爷爷奶奶的,而且已经抵押给李秋屿了,因为我爷爷也去世了,我奶奶一个人供我念书吃力。第二个事,李秋屿没侵犯我,从来没有。” 民警道:“你不要害怕,你是未成年,是受法律保护的。” 明月直视民警:“你们去保护该保护的未成年吧,我没受侵犯。” 民警道:“李秋屿有没有跟你发生肢体接触?任何形式上的。” 明月十分不耐烦了,她很想发火,活生生忍住了:“没有,我不是三岁小孩,发生什么没发生什么我脑子很清楚。” 民警道:“你不要有心理负担,这样的案件,受害人一般思想负担比较重,尤其你还是未成年,你放心,说实话,说真话,有法律会保护你的。” 明月道:“我现在说的就是实话,你们应该去查李昌盛,他搞传销,还骗我们村里人的钱,他不赡养老人,不养子女,你们但凡到庄子里问一问,就知道他什么人了,他说话就是放屁,狗都不信,”她声音不自觉大了,“你们去查真正的混蛋啊,老盯着李秋屿干嘛?” 民警严肃道:“李明月同学,你不要这么激动,更不能说脏话。” 明月胸膛剧烈起伏,极力克制着自己。 另一间审讯室的问话,乔胜男的说法截然不同,她说亲眼见过李秋屿对李明月动手动脚,李明月是未成年,加上成长环境男性角色缺失,分不清这些动作含义,甚至是美化也是可能的。 李明月高一有几个月的时间,住在李秋屿家里,只有他两个人,发生什么,外人是很难知道的。这些不光她乔胜男可以作证,学校班级的学生,都知道。而且李秋屿对外谎称是李明月表叔,其实两人什么亲戚关系都没有。 要在笔录签字时,明月仔细看了遍,有的地方,发现不是自己原话,歪解了自己的意思,坚决不认,她非常倔强,非常有主见。 “这地方不是我说的,是你们想的,我不签字。” 民警觉得这女孩真够麻烦的。 大约折腾了两个小时,季彦平在等她,乔胜男也在派出所门口花坛站着,乌黑的天空上,略有几点星光,外头热得要命。 第175章 明月放慢脚步,看向乔胜男,她明白乔胜男是来干嘛的了,什么都无需多说,她心里冷冷的。她不会再跟乔胜男同行,她直直走向季彦平,不愿意再跟老师说话。 门口停了辆车,车里下来个熟悉的身影,孟见星在他妈妈的陪同下也来了这里,两人目光对上,孟见星微讶,看了看明月欲言又止。 这样子,是来干什么的,她也明白了,人家办案,自然要紧锣密鼓地查,事情那么多,一年到头不晓得接多少个案子,是人就分好坏,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有缠斗,乡村城市都一个样,明月觉得悲凉了,杨金凤被打断胳膊,法律没保护她一下,李秋屿什么也没做,法律要惩罚他,这些人都谁啊,一个个脸皮厚的来作证?她忽然又愤怒起来。 “看什么看,你那双眼不配看我。”她目露凶光,冷不丁把孟见星吓一跳,这话太羞辱他了,他特别生气,脸都胀起来,他妈妈的架势是要骂明月了,孟见星牢牢拦住,对明月说,“你该醒醒了,这都什么时候了,他都要进局子了你还护着他。” 明月冷笑,连带着扫了两眼乔胜男,也不觉得她是师长了。 “他怎么了?他比你们高尚,他从没在我跟前说你们半个不字,你们呢?我原先以为你们只是不完美的凡人,一叶障目,现在知道了,你们是非不分,还小人做派,来落井下石的吗?我告诉你们,一个人的灵魂是不会因为几块破石头变质的,我看不起你们。” 她说完扭头就走,憋着眼泪,眼前雾着晴着,变幻不停,季彦平紧紧跟着明月,走到一个路灯下,她终于忍不住哭出来,仰头往上看:奶奶,你在天有灵就保佑李先生没事。 天上的星星是杨金凤,一定听得到。 他的苦难,是因自己而起,明月感觉太痛苦了,像奶奶死了那样的疼痛又来揪胸口了,同时巨大的茫然感也攫住了她,为什么这些人都冒出来了?还有谁呢? 季彦平身上连张纸巾都没有,他会哄女朋友,但明月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他只能让她哭一会儿,她也没停多久,边流泪边朝前走。路过便利店,季彦平买了包纸巾。 “他是不是被关起来了?” “移送看守所了。” 大部分人是没进看守所经验的,季彦平也没有,他是律师知道那儿什么样,条件尚不如监狱,比较恶劣。李秋屿那样爱干净的一个人,到里头是很受考验的。 明月立马不哭了,她擦起眼泪:“是不是很严重?要在看守所关多久?后头会怎么着?” 季彦平说:“我尽快去见他,因为公安传唤期间律师是没法去现场的,最快介入,也只能是这个时候了。他在看守所里接下来一个月的时间,公安机关还会审讯他,等三十天后,移交检察院,如果检察院不起诉不批捕,那就代表没事了。” “要是起诉批捕了呢?他就要进监狱了是不是?” 季彦平低声说:“我一定会尽力的,明月,我们好好聊聊,你看你能不能想起点什么有用的线索之类,今天晚上的事,你得跟我复述一下。” 晚自习没法上了,明月也没心情上,她坐车里,跟季彦平一点一点对信息。 “酒店那边你不要管了,我会想办法。你家里宅基地的事,师哥跟我说过,也不算太棘手,关键就是师哥跟你,你今天笔录做的详细吗?” “详细,我把什么时候认识他,一共见了几次面,一直到我来城里念高中,都说了,但我觉得她们不大信,好像我做伪证替他打掩护一样。刚才那两个人,一个我老师,一个我同学,也是李秋屿的侄子,他们都讨厌李秋屿,你说,为什么警察不信我的话呢?我都没报案。” “那是因为,一般情况来说,女方未成年的话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甚至不敢报案,成年女性都可能选择不报案。” 明月发会儿呆,睫毛像挂了层蛛网,什么也看不清,她问季彦平:“你相信你的师哥吗?” 季彦平语气肯定:“相信,抛开律师身份,单单从个人角度来说,我信师哥。” 明月舒心了点儿:“他人品好?对你好?你俩关系好?所以你信他?” 季彦平挠挠头:“这不好说,信就是信,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原因。我好几年没见过他了,认识这么久,除了那时候指导我的工作,我们都没说过太多话,他不爱说话。但师哥这个人,只要你跟他说过一次话,就忘不了他,无论分开多久,再见他,还是感觉不变,不像很多人一旦分开就觉得远了。” 明月露出笑意,她想起春天来了。 “你也这么看他吗?你爱你的师哥。” 季彦平吓一跳,他连忙道:“你别误会,男人之间的情谊不是爱不爱的。” 明月说:“爱就是爱,不是爱是什么?我知道你误会我说的是爱情,我说的只是爱而已,这个世上,要是没了爱,大家活着都没意思。” 季彦平很快认同了她:“是啊,人活着得有点意思才行。” 明月觉得季彦平万分亲切,她跟他没怎么接触,因为他爱李秋屿,一下拉近两人的距离,他一点都不是陌生人。 “我挺喜欢你这么说的,信就是信,你人真好,都几年都不见他了,也不是同事了,还愿意帮他,我本来对这个事刚才觉得有点灰心,觉得人真丑陋,现在跟你说说话,我又有了信心,其实不跟你说我也能自己调节过来,但面对面跟你说说,信心回来得更快。” 她说这些时,想起李秋屿,想他的眼睛跟声音。 季彦平看明月很会说话,直率,又好听,他要是师哥,长长久久地跟这样的女孩子相处,也会喜欢听她说话。 两人说了一会儿李秋屿,李秋屿很年轻很年轻时的事情、样子、性情,明月听见了,心里温暖得发酸,发疼,整个人都有点恍惚。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人,没遇见她之前,就这么存在着了。 时间太晚,学校会锁门的,季彦平开车把明月送了回去,明月很庄重地跟他道谢,晚自习快要下课了。 “明月,这事要说不影响你不可能,你尽量别想,好好学习啊。” 季彦平一提学习,又觉得她其实只是个小女孩了,像长辈那样说话。 教学楼的灯白得刺眼,她进了教室,孟文珊在跟人讲题,明月心里沉一下:孟老师知道吗? 孟文珊当然知道,孟家第一时间就知道了,因为上次的事,她还在生李秋屿的气,觉得他无情。现在这个无情的人,也出了事,合家高兴,连她那个半死不活的男人也跟着高兴,他不知道怎么听说的,在她跟前阴阳怪气。 这人不知道李秋屿是孟家的私生子,只知道孟文珊对他上心,特别上心,她一个已婚妇女,不过夫妻生活,不生孩子,一颗心天天长在另一个野男人身上,换作旁人,早一巴掌把她打倒在地。他不敢,他在孟文珊跟前一直矮一头,老丈人家又强势,这会儿她心上人出事,进局子了,真是大快人心。不光这个大快人心,大舅哥家里也一堆烂事,孟家鸡犬不宁,属于双喜临门了。 第176章 孟文珊的丈夫心情从没这么美过。 “李明月,你干什么去了?晚自习不见人影?”孟文珊明知故问,把明月叫出来说话,站在楼梯口。 明月什么都不想说,孟文珊见她这样,很窝火,她仔细把事情想想,觉得这事主责在明月,李秋屿也糊涂了。她一会儿觉得男人都一个样,喜欢娇嫩的女孩,一会儿又觉得明月肯定诱引了他,少女早熟的威力,看看学生里个别女学生,就知道了。 “他现在这个样,都是你害的,要不是当初你任性跟李雯闹矛盾,他也不会得罪公安局长,”孟文珊压低了声音,带着戾气,她非常想发泄,恨不得打明月一巴掌,“我看他坐牢了你能落什么好处!你连书都不要念了,回家打工去吧!” 楼梯的灯昏暗,老师的脸成一种模糊的狰狞,一刹那又恢复原样,明月心惊肉跳,她察觉出来了,孟老师恨她,也恨李秋屿。 铃声响了,孟文珊匆匆回了教室,明月站着没动,等人陆续出来,她才逆流往班里进,准备拿东西。她收拾一会儿,班里只剩张蕾,张蕾还是很高傲的,她问道: “你表叔怎么没来接你?” 明月低头找笔袋:“跟你没关系。” “是不是以后都没法来接你了?” 明月抬头,张蕾笑道:“你会辍学吗?还参加高考吗?都高三了,要是放弃那就太可惜了,从乌有镇到这白走了。” 明月道:“放心,我不会白走的,我会参加高考的,而且一定比你考得好。” 张蕾好像是气笑的:“你还这么自信啊?不过,你不用想着跟我比了,我是要出国的,我不跟你们一个比赛场地了。” 她很满意现状,她相信自己前途似锦,要去美国,去世界最发达最强大的地方,远离这些土鳖,不光是村子,镇子,连偌大的中国都要被她远远抛到脑后了,一切都太美好,她不跟李明月计较了。 她跟得胜将军一样走出教室,明月抱着书本,等彻底只剩自己了才默默下楼,她心里的寂寞、痛苦,跟地里的野草一样长起来,雨水太丰沛了,野草疯长,刀割不完,药喷不死,只能用笔写下来,必须写,不写她就叫野草给淹没了。 第85章 作为律师,季彦平见…… 作为律师,季彦平见到了李秋屿。 李秋屿被剃了头,谁进去都这样,季彦平不是头一回见看守所的人,这种形象,他其实有一定心理准备,还是被冲击到了,觉得刺目。 倒也不难看,脸皮子雪白,眉毛漆黑,只是觉得很耻辱,很不好受。李秋屿比他泰然多了,他上来问明月怎么样,她大约是知道过了,彦平会跟她说。他想到她,胸口一阵窒闷。 “明月还好,她很机灵,被叫去问话了,一点都没露怯。” 李秋屿听他说着明月,心一直隆隆地跳,没法慢下来,关于她不能说太多,还是得说更要紧的事,他有些憔悴,因为被反复审讯没能休息好,看守所那环境,更是没法好好睡觉。 “我听明月说,她的老师,还有你的侄子也都过来了。” 季彦平意味深长看着他,他不理解,这些人怎么跟李秋屿就有了深仇大恨,巴不得趁此机会狠狠踩死他。 李秋屿有一霎的虚迷,是吗?倒也不算太意外,每个人的心理他都能揣摩到,每个人的动机他都明白,那又如何呢?就是这么恨他,他只要存在,就势必引起人家的爱恨,爱浓,恨也浓。 他又想起自杀的同学来,他抱过他,在孤独冰冷冷的雨夜,可他还是要恨他。 季彦平现在阅不了卷,没法看证人笔录,什么工作都丢开手了,他能做的,是积极寻求更多有利的证据材料,争取取保候审。 李秋屿在看守所里,是不能见家属的,他也没家属可见。 大约交谈四十分钟,便被叫停了,季彦平立刻开车往子虚庄去。 平原大地,到处是绿的,玉米已经长很高了,暑气还是很盛,马上到达巅峰,早秋的气息指不定哪天夜里就会突然出现,时令要盛极而衰。 庄子的树荫下,坐着人打牌,脖子上挂了条手巾,知了声嘶力竭嚎叫,真是热啊。人一听他来找八斗,笑着说八斗是出息了,总有开小车子的找。 季彦平见到了他,说明来意,八斗便带着他到镇政府,找到当时给李秋屿登记的大姐,人家很热情,又是倒茶,又是请吃西瓜,很利索地给写了个证明,盖着镇政府的大红章。 这大姐记得李秋屿,对他赞不绝口。 他们离开镇政府时,八斗问季彦平:“季律师,是不是李先生出什么事了?” 季彦平觉得这位乡下大哥人还是很敏锐的,他没隐瞒,这也是李秋屿交待过的。 八斗嗐了一声:“李昌盛……不是个东西!季律师,你跟我家去,我想起来有样东西你拿着,看能不能用上。” 那是杨金凤生前找他还有冯大嫂子签的一张字据,上头写着,李万年杨金凤的地契抵押给李秋屿,供李明月念书开支,请邻居二人作个证明。虽然格式不大正规,但有签名,有手印,有日期。 杨金凤什么都想到了,生怕她哪天万一不在,儿子来抢老宅。 季彦平一下感激起这位老人,老人家可能肉身已化,白骨显露,就埋在深深的高高的绿地里头,她留下的东西,哪一样都有用。 “季律师,有啥需要我能跟你去,我也能当证人,不光我,李先生自己掏钱给的村支部,每个月发给李家婶子,这公安机关不知道吧?李昌盛出老殡,一个子儿没花,都是李先生开销,好几万块钱风风光光把李婶子送走了,这有簿子,记得清清楚楚。公安机关不知道的事那可多了去了,有需要你来找,我们都能跟你去,保管不说假话,说的都是真话。” 八斗非常迫切地跟季彦平说更多,“还有,李先生去年过年就在李婶子家过的,那会李婶子还在,搁她家吃搁她家睡,要是真有啥,老婶子又不憨不傻,能不清楚?这我们都是知道的。” 季彦平听着,握住他手:“今天非常感谢您提供的这些东西,有需要的话,一定来找您帮忙。” 八斗是热心的,在这样的热心里又得到一种被尊重被需要的满足,他被这事牵扯得激动起来,跑到冯家,跟他的冯大嫂子说了一通,明月的诸多旧物,还放在冯家,就是怕李昌盛给她毁了卖了。 他们硬是留季彦平吃了顿便饭,豆角烩肉,贴的死面饼子,季彦平在这吃得大汗淋漓,久违的乡情,让他想起爷爷奶奶来了。他非常高兴李秋屿认识这样的人,这是莫大的安慰,人心不都是那样令人悲愤、绝望。 但事态还在发展,当地的报纸刊登了一篇文章《知名律师性侵未成年案疑云》,案子还在侦查阶段,媒体便报道了。文章里涉及到明月的地方,用的化名,熟悉的人是一眼能看出来的。 学校里的老师、学生,很快都知道了。 第177章 人家一见着明月,窃窃私语就会停下,看她的目光也带着异样。她成绩有点下滑,刚过去的考试不是很理想,她觉得很孤独,学校里那么多人,热热闹闹的,她不想跟任何人交流,也不去解释,没人会问的。 秦天明来找她一块去食堂,明月心想,秦天明是很好的,她装什么都没听说,还很有见地分享假期看的新书。明月脑子神游,看守所能寄信,她等着季彦平告诉她,李秋屿到底收到那封信没有。 “你多吃点饭,走路都轻飘飘的。”秦天明推推她的饭缸。 明月心说,不是我的身体轻飘飘,是魂儿落不下来。她觉得跟秦天明也没什么话可说了,说什么呢,什么都不感兴趣,她没力气跟人家说话,只能写字。 总得想个万一,比方说,李秋屿真的去蹲监狱。监狱这东西,真是离她生活遥远,她小学的时候,学校大门口过道的黑板上经常搞普法宣传,用花花绿绿的彩色粉笔写得满满当当,什么吸毒啊盗窃啊,她起小就觉得这些事肯定不能做的,观念深入骨髓,人不能犯法,蹲监狱太可怕了。万一蹲个十几二十年,一出来,家人死了,左邻右舍对你指指点点,你一出来发现世界早都变了,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没人爱你,你也爱不起这个世界,这就是对你犯罪的惩罚,活该啊。 李秋屿怎么能是活该呢,他是清白的。明月一想到这,心抽痛得厉害,她想证据头都要炸了,她恨不得现在自己精通法律,替他奔波。她能做的,是念自己的书,写几个字给他,不能打电话,不能见面,明月只能给他寄信。 信也是很麻烦的,得检查,人家觉得你写的没问题,才能过关。一想到先叫旁人看了去,明月一会儿心烦意乱,一会儿自我安慰,告诫自己不能急,她光明磊落,不怕人看。 李秋屿还是收到了那封信,用钢笔写的,明月的字迹其实他不太熟悉,因为存在变化。他记得她初中的字迹,不算好看,高中阶段她要求自我进步,这封信的字已经相当好了,收放有度,他不知道她现在字写这么好。 这是明月写的吗?李秋屿捧着信,一个字一个字默读起来。 “我是明月。” 看见开头,李秋屿就知道是她了,会心一笑,仿佛她明亮的面孔也在字上。 “我见到了你的师弟,他是个非常好的人,像你一样,他跟我说了许多事情,我最高兴的是,他跟我的想法出奇一致,我们都是那么信任你。 事情确实发生了,我以为自己经历许多事能很好地理解这个世界了,它有荒诞无常的一面,随机发生着什么,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在承受着各种各样随时的“发生”,也许是偶然的,也许是必然的。我明白这个道理,还是觉得太难受了,因为发生在你身上,我不惧怕贫穷,也不怕吃苦,我从小习惯忍受这两样东西,只怕我爱的人遭遇不幸,我情愿命运把这些加在我身上,我能托起,奶奶走后,我想着无论发生什么我都能面对了,最大的事,不是死亡吗?死亡已经经过我数次了,我什么也不怕,即使我心里煎熬,我始终相信自己能是任何事的对手。 难道我写这些,是不信任你也能吗?不是的,你今年三十二岁了,没有过多少真正幸福的日子可言,你一直在受苦,饱受精神折磨,你是最纯洁最崇高的人,不该这么受苦,你是血肉之躯啊,心脏跳动了多久,你就痛苦了多久,好像你这么一个人,天生就来受苦的。我太想分担你的苦了,其实我一点也不想,我更想跟你一块儿高高兴兴过日子,不要吃苦,但苦来了,来了就是来了,就得接住它,咱们暂时还不能一块过好日子,就先接住不好的日子吧。 不仅有我,季彦平也在,他跟我一样,我们都爱你,还有奶奶还有八斗叔冯大娘,甚至连朱兴民也爱过你,你还记得他吗?你买过他的菜,他那一刻肯定爱你这样好的年轻人,他也许不知道这就是爱,但爱就是爱,哪怕只爱你一刻,一刻的爱不是恨,不是痛苦,那就是好的,咱们活着,不就是为了这样的时刻吗?感受到爱,只有爱才是抵抗痛苦的武器,谁也不比它尖锐,锋利。它又不是尖锐锋利的,它是圆的,不伤人的,永远热乎乎的,咱们永远怀抱着它,不丢开手,就什么也不害怕了,好像冬天里把脸伸到太阳地儿里,闭着眼,光在脸上融化了,从汗毛孔进去,冷就没了。 这会儿你的心还在跳吗?肯定的,我的心也在跳,咱们还都活着,以后一定能活得更好,还有好多事没做呐,心只要还跳,就能跨过现在的不幸,还要给咱们跳一辈子,很长很长,我写完这些,都觉得自己是小婴儿了,新得很,好像咱们都变得崭新崭新的。 去年年关,咱们一块儿淋了场痛快的雪,我相信以后还有的,那样好的雪,一定还会有的。 别忘记爱,所有的爱。” 李秋屿只读一遍,便几乎能一字不差记下来了,他记性真是太好,心里柔亮,像新抽出了几片叶芽,嫩嫩的,黏糊糊的。文字非常有力量,他一直都是爱阅读的人,读过无数书,都没明月写的好,不是她的技巧高超,文字绝伦,都不是,纯粹是这单单写给他的,每一个字,都是他需要的,她有,还给了他。世上的事就得这么巧才行,想要的,人家不一定有,有也未必给你。 他心里平静了,外头并不平静。季彦平把证据汇总,想法子看能不能让李秋屿先取保候审,最起码,离开看守所,那是个很压抑的地方。 但证人只多不少,办案的人员私下都忍不住议论了,新来做笔录的,是李秋屿的前女友,年轻,漂亮,浑身上下都是大牌。赵斯同把她胃口养大了,由奢入俭难,反正是稀里糊涂一笔烂账,后面的事,说不清是她自愿,还是赵斯同的引导,半推半就,他把她介绍给更有权力的人,告诉她,自己这庙小水浅,她这么漂亮应该有更高的价值。赵斯同擅长把事情说得动听,充满诱惑,她有时觉得很有道理,有时会突然察觉到一阵痛苦,忍不住哭一场。 回不去了。 她没法离开现在的生活,她开销很大,虚荣心跟尸体一样,掉进河里,膨胀得不行。那条河,她很少愿意去想,思考是件烦心事,她只想快快乐乐的,叫人羡慕自己。 可李秋屿的事情出来,那条河,也跟着清晰了,是她自己要淌的吗?源头在李秋屿,如果他还爱着自己,说不定两人都已经结婚。她刻意不去想他,现在是不得不想,这个人的眉眼,笑意,柔情,回忆里的甜蜜把她给黏住了。她还恋着他,要不然不会难受,可他早把她忘了,他把她青春耽误了,不,这辈子都耽误了,所以她现在才这个样。 向蕊没意识到自己心理有了点毛病,她想不到,她只去怪李秋屿,突然就痛恨无比了,好像找到问题的症结。所以,她做笔录时很激动,绘声绘色,画面感很强,弄得办案人员仿佛也跟着看见了龌龊不堪的场景。 第178章 “他跟李明月接吻,还乱摸,我什么都看见了,要不然也不会分手。” “我发现避孕套少了,数量不对,还能是谁用的?” “刚开始李秋屿还骗我,说这是他妈妈那边的亲人,他跟他妈八百年不联系了,李明月就是他从乡下搞来的。” 她因为激动,说得前言不搭后语,办案人员不得不重新问,让她想清楚再说。 “我想得很清楚。” 向蕊出来后,控制不住地笑起来,越笑越大声,笑得路人纷纷看她,她也无所谓,笑到眼泪都出来了,她打开包,给自己补了个妆。 她想象李秋屿知道了肯定会勃然大怒,恨死她了,他不是一直都没什么情绪变化吗?不怎么高兴,也不伤心,这下好了,她终于刺激他一回,永远记得自己。 还没见过他发火呢,真有趣,向蕊又忍不住笑,一边笑,眼睛一边淌泪水。他是要进监狱的吧,火也没地方发了,再出来,还能找到工作吗?还能这么风轻云淡?向蕊的眼,突然变得阴沉了,那是他自找的。 孟家的人,心情要比向蕊复杂一点。出了这样的事,孟渌波不会再认他,本来也闹僵了,老死不相往来好了。孟文俊这会焦头烂额,因为经济问题,也羁押着。孟渌波一下老很多,那个一年到两头不是能见过一两回的女婿,这段时间来得勤,来看笑话的。 孟文珊跟丈夫大吵一架,不准他再上门。 男人冷笑:“你们家败了,花无千日红,这回是彻底败了,孟文珊你以后也就是个小老师身份,别再跟我横。” 他一直觉得孟家是拿李秋屿当干儿子看的,说不定,是老头子年轻时风流在外搞出的野种也说不定。他之前想过,没敢问,现在有底气说了,“孟文珊,李秋屿不会你弟弟吧?那可就有好戏看了,你还搞起姐弟恋了,恋亲弟弟,你们孟家真是禽兽啊。” 孟文珊恼羞成怒,抓起个什么朝他身上砸去,男人一躲,避开了:“啧啧,看来是真的了,被我说破了是不是?” “你给我闭上你那张臭嘴,你什么东西,也配说秋屿?” 男人怒目圆睁:“秋屿秋屿,你们孟家没个好东西,狗眼看人低的玩意儿,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报纸上说得一清二楚,李秋屿是个**犯!你现在袒护一个**犯,就是同谋,我要去警局举报你!” 多年的邪火,这下有了机会,孟文俊得吃牢饭,李秋屿也得吃,孟文珊够不着这条,他也得叫这个女人知道自己不是窝囊废。 “我马上告到学校去,你,天天眼睛长头顶的孟老师,为人师表,背地里跟亲弟弟乱搞,就是个贱人!我看你还能不能当这个老师,”他哈哈大笑,“孟文珊,你们全家都完了,你饭碗子也保不住,等着叫人戳脊梁骨吧,这个城市你都没法待了!” 孟文珊一阵天旋地转,夫妻成仇人,那是真的恨,她知道他干得出来,有影没影,她以后都没法在学校抬头做人了,到哪儿都得被人议论,孟文珊绝对不能忍受自己成为人家茶余饭后的谈资。 她逼自己快点冷静下来。 “李秋屿跟孟家早闹掰了,他吃牢饭正好,他害了我的学生,我正要到派出所作证,你什么东西?也配威胁我?” 男人道:“好,现在就去,我开车送你过去,孟文珊,不去你就是心里有鬼!” 话赶着话,事情到这个地步没有回旋的余地了,她必须做出选择,是自己要紧,还是旁人要紧。她心跳不已,说不出什么感觉,她觉得秋屿可怜,但自己不可怜吗?她其实早就怀疑过,不敢深想而已,现在呢,现在她不过是出于老师的身份,有这个职责,大义灭亲。 大义灭亲是痛苦的,痛苦也只能这样了。 这是帮秋屿呢,他做错事犯罪了,好好改造,出来还是条好汉,孟文珊不停这么告诉自己。 她上了丈夫的车,一路上总想吐,她太久没跟他坐一个车了,他车里发臭,酸臭,混着烟味、酒味、各种体臭的臭,他这摊死肉也敢造次了,孟文珊真希望他一头撞死算了。 李秋屿是干净的,清爽的,多美好的一个人,孟文珊想到他,心慌得要命,这一去,她跟他就是真得决裂了,她本想着他跟爸爸大哥不可能再有什么,但私底下,她还是愿意跟他来往的。 这一去,她也没这个机会了,他肯定不会原谅自己。 孟文珊从没哭过,眼睛不可抑制地发酸,秋屿,别怪我,她心里冒出这个念头时,都要笑话自己了,已经这样了让他不怪? 车子停下,她知道自己走进去,李秋屿跟她真的只能是陌路人了。其实派出所找过她,电话里,她说自己什么也不知道,没法提供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带高三也忙,实在没空过去。 这算是帮过他,她没落井下石,甚至希望他能平安无事。 算对得起他了吧?孟文珊抚着胸口,一步步走了进去。 真做笔录时,她思想又挣扎起来,斗争激烈,她得折中一下,李明月也得担责,她是个早熟的女孩子,没分寸,没界限,她又不是没见过。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少女,天天故意搁眼前晃,男人心猿意马,走走神,都是正常的,说不定谁主动呢。 她的笔录到处矛盾,一会儿说李秋屿,一会儿说李明月,各打五十大板的意思。 办案人员说:“孟女士,你要说事实,不要渲染。” 孟文珊习惯训学生,被人说教,第一反应就是反驳:“我说的是事实。” 她不能接受人家教育她。 随便吧,这样是真对得起他了,她没有完全地怪他。 这些事,都在赵斯同的意料之中,他像隐形了,跟此事完全无关。他在暗处,什么细节都清楚,唯一出乎意料的,是那个理发店的小妹,人人都叫她“小妹”,谁知道她真名叫什么,一个发廊小妹,身处灰色地带,李秋屿来过这种地方消费,就是洗个头,这符合赵斯同对李秋屿的判断,他没这样的爱好,太掉价,太侮辱他自己。 发廊的小妹,本来都答应了,拿着钱笑开了花,却突然翻脸,把钱一张张丢出去,叫来人滚蛋。店里的客人说,她脑子有点问题,算轻微智障吧。 智障的话,那是断断不能当证词的,谁知道她到时发什么颠呢。 李秋屿还认识智障,听她说话,真是热爱底层人民,赵斯同心里冷笑。她最开始不知道要去指认谁,她不知道他姓名,一形容,小妹什么都想起来了。她记得他的声音,身上清洁的味道,她一下发了狂,六亲不认的样子,钱也不认了。 谁都能揩她油,跟她睡觉,她也不觉得什么,李秋屿不一样,她一直记着他呢,他没再出现过,她却没法忘了。 赵斯同放弃了这个人物,李秋屿在看守所已经待一段时间了,听说进去后,就得剃头,光身子检查。赵斯同都有点心疼他了,师哥多英俊多体面的一个人,那种情形,真是诡异又凄凉。 第179章 他知道季彦平跟狗一样跑前跑后,这人北京大律所出身,小有名气,是李秋屿正儿八经的同门师弟,非常卖力。赵斯同欣慰李秋屿还有使唤人的能力,脑子也很清楚,李秋屿若是不堪一击,废物一个,赵斯同相信自己立刻想踩死他。 侦查还没结束,季彦平目前积极争取李秋屿的取保候审。赵斯同对这些流程也很清楚,他亲自去了趟学校,学校的大门,永远欢迎他。他却没进去,车停在外面,通过中间人给明月带话。 第86章 明月刚见过季彦平,…… 明月刚见过季彦平,他道:“师哥收到你的信了,也看了。” 明月心里一阵高兴:“说什么了吗?” 在那种地方,李秋屿精神一直很稳定,他看起来不悲不喜,只有谈起明月时,人特别柔软,像什么东西化了,季彦平是男人,他能感觉出来。换作旁人,他会觉得不适,你一个三十的大男人,跟一个小姑娘柔情缱绻的,这不明摆像犯罪吗?李秋屿身上流露出的“情”没有冒犯感,水一样流动,有种含蓄的真挚。 季彦平道:“师哥说,你写的好,从没见过这么好的信,他都要多吃一碗饭了。” 李秋屿是懂幽默的,他很少表现,他懂,但幽默不起来。谁能想到,在这样的境地里,却很自然地幽默了一回。 明月忍不住微笑:“你看他瘦了吗?” “有点儿,这是难免的。” “他在里头会心里发急吗?” “他很有定力,会调节自己的,在那儿准许读书,我给他买了几本书打发时间。” 明月便不再问什么了,她知道他行。季彦平前脚刚走,有人过来找她,她很警惕,到文科班找到秦天明,一块儿到学校门口,朝南大约走了二三百米,见到一辆黑色的轿车停着,她张望两眼,车子按了下喇叭,她跟秦天明说: “你记住车牌号,我过去看看谁找我。” 大白天的,总不能当街对她怎么样。明月走到车跟前,车窗慢悠悠降下来,赵斯同戴着墨镜,明月一眼认出来了,她强按着急躁,心说不能动脾气,人一动脾气脑子容易做错事。 赵斯同冲她笑笑:“明月,越来越稳重了。” 稳重你祖宗十八代。 明月心里骂了他一句,平静道:“你有事吗?” 赵斯同笑道:“没事不能来看看你?师哥出了事,他一定最担心你了。” 真虚伪,都这个时候了,赵斯同还能装无辜,跟他没关系,明月想起季彦平的话,这事目前确实跟赵斯同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不会让这事跟自己有关系的。 明月道:“你太客气了,我好得很。” 赵斯同点点头:“很能沉住气,是做大事的孩子,我是有些话跟你谈谈,我猜你也想跟我谈谈,约个时间吧,不会太耽误你学习。” 高中的课程早学完了,这一年就是不停复习复习,赵斯同念书在行,一点不觉得高三有多要紧,他知道她成绩还不错,但不是最顶尖的,她要是因为这个事会做的题变成不会,或者做错,那只能说明,她本来也没会,算不得聪明。 明月迟疑了一会儿,赵斯同说:“你不会以为我要害你吧,”他微笑着,“你一个十几岁的人,我害你得逞了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能用嘴办到的事,赵斯同绝对不去浪费别的资源,用语言最高级,最文明,他一直信奉这个,打打杀杀的事,社会不容许,也显得人粗笨愚蠢。 明月跟他约了时间地点,她要只身前往。她把这件事告诉季彦平,吓他一跳,真怕赵斯同对她做点什么,他连忙预约见李秋屿,李秋屿反应镇定多了。 好像赵斯同要跟明月谈,是他早料到的。 “你在外面等着就行了。” 季彦平很惊讶:“师哥你放心吗?” 李秋屿说:“没什么不放心的,你不了解他,他不会明面做什么的,他要的是跟明月谈话。” 季彦平道:“明月会不会跟他吵起来,我怕她激动,她心里肯定气坏了。” 李秋屿明白他担心明月说错什么话,别造成把柄。 “不会的,你告诉明月,去吧,我相信她,只是小心别掉进他的语言陷阱。” 季彦平听他这么说,有些忐忑,明月才多大,赵斯同是人精中的人精。他当天把明月送到一处别墅区,问她怕不怕,明月摇摇头,奶奶死了,李秋屿在看守所,她也不晓得这世上还有什么事可怕的。 这儿环境清幽,门禁挺严,让她登记了姓名,明月按人要求做,备注的时间详细。 偌大的别墅,空空荡荡的,只是简单装修了下,赵斯同把她请上二楼,什么人都没有。这儿没监控,她也不准带通讯设备,穿着单衣,一目了然,身上什么也没有。 二楼没拉窗帘,怪暗的,几乎是黑的,明月非常不习惯,要说一点不紧张,那是假的,外头阳光很大,一下换到这么个环境任谁都嘀咕。 赵斯同坐在黑暗里,明月问他:“我能拉开点窗帘吗?” 赵斯同的微笑好像有声音:“当然能,我嫌阳光刺眼。” 明月也就只拉开一点,阳光透进来,照得她发亮,这更看不清对面赵斯同了,他还坐阴影里。 她特地把裤兜翻出来,意思你看,我可什么都没带。 赵斯同笑道:“坐吧,咱们也认识很久了,都没好好说过话,我一直想了解了解你的,今天是个好机会,咱们都别浪费了。” 这语气,这感觉,跟李秋屿实在太像,赵斯同仿佛有意无意让她觉得,对面坐着的就是李秋屿。 他跟她没那么熟,一开口却老熟人似的。 明月说:“你不怕我带录音笔那样的东西,把今天的话录下来吗?” 赵斯同道:“不怕,我知道我既然提醒你了,你就不会带,没这个必要,那样就没意思了。” 明月表示赞同:“我也这么想,你今天一定是有肺腑之言跟我说,正好我也是,所以,都面对面坐着了,双方不用装蒜。” 赵斯同真要笑了:“看不出,你说话这么老道,还很坦率,一直都这种说话风格吗?” 明月道:“我不骗人,也不骗己,有什么说什么,不好意思害羞不好说的就不说。” 赵斯同道:“难怪他喜欢你,我都要喜欢你了。” 明月道:“你谁都不喜欢,只喜欢自己,你觉得喜欢什么那肯定是错觉,都是喜欢你自己的延伸。” 赵斯同像是沉吟,不辩驳,也不承认:“你让我想到自己十几岁的时候,经常语出惊人,大人们觉得不可思议。其实,有些大人少年时说话也是这样的,只不过大了就忘了,人年纪大了容易变得乏味,像死水,不流动了,水不流动就会臭,人也一样。当他们再听到某个少年说出这样的话,会震惊,这个年纪的孩子怎么想到的呢?我刚才有点这样的心情,不过很快觉得惊心,是不是我也成死水了。” 第180章 他对她好像还要再赞美一下,“我知道,不是每个少年都能说出你刚才那番话,你能说出来,与众不同,招人喜欢,听你说话有趣。” 李秋屿成了“他”,不在场的客体,但明月知道,赵斯同找她来是要全部围绕一个不在场的人说的,那不用提名字了,两人都清楚。 明月道:“你不是死水,你一直活得很,像身体里住了个泉眼,天天汩汩直冒,想着法子让你日子过得精彩。你要是死水,这世上人过得都是猪狗不如的日子了。” 赵斯同道:“好比喻,我从没想过自己身体里住着个泉眼,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是,你是个可以当作家的人,不过依我看,你最终当不了,你阳气太足了,少了那么点扭曲幽深的东西,你要是古时候,托生个男人,能做个诤臣,直臣。” 明月心道,你放古代肯定想当皇帝,生杀夺予,要是你当皇帝,我压根不会入朝为官,宁肯种地。 “我没想过当作家,对扭曲的东西更没兴趣。我只想好好过日子,不伤害旁人,往后要是有能力再做点对旁人有益的事,就更好了。” 赵斯同道:“真巧,我也经常想着怎么做点对旁人有益的事,今天找你来,就是这个目的。” 明月知道他要开始了,非常警惕,赵斯同最会说话,他需要黑是白时,黑就成了白,他需要错是对时,错便是对。 “你说说看,什么是对旁人有益?” 明月本来想说,身处困境拉人一把,她没说,反问赵斯同:“你觉得呢?我听得道理够多了,还没听过赵总说道理。” 赵斯同笑道:“跟我这么客气干什么?咱们是平等的,你喊我名字无妨。”他的脸在帘子后头,整个身体都在,人朦朦胧胧的,说了这么一会话,明月大致看得他轮廓了,眼睛适应了。 “别人饿时给碗饭,冷时送件衣服,甚至缺钱时给他一把钱,都不算什么。对一个人真正的,最大的帮助是,”赵斯同娓娓道来,“当你发现他要背叛他自己,投入到一种毫无意义的生活自我毁灭的时候,你把他拉回来,这才是真正的帮助。” 明月默默听完,说道:“有这么一种人,旁人要是有一点不如他的意,不听他的,他就会找机会报复,好像他是古时候的皇帝,说的话是圣旨。我们是新社会,早没了皇帝,但这种思想根深蒂固,还种在一些人脑子里,很难清除的。比如当父母的,对子女是皇帝,当老师的,对学生是皇帝。有时候,人打着朋友的旗号,对人家也会这样,他们通常会说,我是为你好,我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正巧,这人利用她家里的权势报复,觉得别人是草,一拔就死,那是他们没见过乡下的一种草,不怕踩不怕压,轻易拔不掉的。” 赵斯同道:“你没理解我说的意思。” 明月道:“你也没理解我的意思,扯平了。但我应该跟你说说,我理解的益处,首先要听听人家自己说缺什么,需要什么,不是一厢情愿自以为是地给人家东西,人家说需要水,你偏说他想馒头,这就不好了。” 赵斯同拍了两下手:“精彩,你真是个聪明孩子,思路这么清楚,你那样的家庭能养出你这样的孩子,不容易。” 明月道:“确实不易,因为爹不是爹,妈不是妈,爷爷奶奶给我当父母,我爷爷叫李万年,喜欢说书,从不发脾气最能吃亏。我奶奶叫杨金凤,会磨豆腐,勤快利索绝不占人便宜,我跟着他们学做人,他们什么样,我就什么样。你不是想了解了解我吗?” 赵斯同道:“这下了解了,他在你身上做的实验看起来很成功,在我身上,他应该也觉得很成功。好了,现在他一定觉得善恶两端成定局了,你是善,我是恶,各自都发挥到了极限。别看他现在人在看守所,心里正高兴着呢。” 明月轻轻叹息:“你犯了个错误,以己度人,你在看守所会高兴吗?把你剃光头,去扫厕所,你一天也受不了的,凭什么认为他高兴?” 赵斯同道:“你为他说话吗,咱们可真是同病相怜,你了解他一半,我了解他一半,这才能拼凑起完整的他。他拿我做实验我清楚,拿你,我看你还不清楚。” 明月不急着说话,手指拨拉两下窗帘,透过窗户,能看见别墅前种着的紫薇花开了,淡淡的紫,很温柔。她看到美丽的紫薇花,阳光照着,觉得很好。 “他本质上是个无聊的人,想必没掩饰过,他这个实验在大学期间就想做了,选中了我,我行事所有的指导原则全部来自他,他有种老师的心态,需要学生来践行他的思想。你一定明白,他同时很有魅力,嘴里说出的话,总是能轻易影响别人的思绪。” 赵斯同望着她,明月对上这双眼,没法否认,李秋屿是有魅力的。 他便继续说,“我那时浑然不觉,只觉得和他在一起很新奇,他说什么都显得那么有道理,如果你今天不认同我,就是不认同李秋屿的一部分,我是他那部分的代言人。” 明月心跳了跳。 “他另一部分的理论,就需要找一个很纯洁的不谙世事的人了,我最初知道你时,有点意外,但很快想通了,你是乡下的小孩,没见过什么世面,没受过什么诱惑,相对纯净,他为什么没选他的女朋友呢?那是大人了,无论是身体还是思想,都早被欲望泡过了。你不一样,你是璞玉,他在你那体会到了所谓的真善美,他就是要看两个世界的,等两个世界看完了,他会厌倦,重新回到他本来的状态里去,你是要被抛弃的。他会消失,你痛哭流涕求他别走,他的心跟石头一样硬,头也不回,他的女朋友当初就是这么挽留他的,他本质是冷血的,无情的,其实他女朋友犯什么错了吗?没有,仅仅是她对他而言失去新鲜感了。” 赵斯同语调一直是平和的,没有激烈的控诉,他徐徐说开,好像只为让她知道真相。 “你是不是以为他现在这个样子,是我害的?” 明月眼里突然簇起两团火,她不吭声。 “不是我,不信你有机会再见到他,问一问。我告诉你指证他的都有谁,你的乔老师,孟老师,张同学,孟同学,还有他的前女朋友,你也许会想,乔老师跟我谈过恋爱,我指使的,好,哪怕这些人都是我指使的,我能指使孟老师吗?” 明月这下吃了一惊,孟老师,孟老师怎么会呢?她知道可能这件事孟老师会怪罪李秋屿,她是家人啊,她平时跟李秋屿说话都是很亲密的,李秋屿也信任过她。她指证李秋屿什么?即使指证,她觉得孟老师指证自己,都不会去指证他。 赵斯同盯着她的脸,观察她表情的细微变化。 第181章 “是不是到孟老师这儿,想不明白了?” 明月道:“你为什么知道?季彦平都不知道,你知道,说明你用了什么办法,一般人没这个本事。” “我知道,是因为我关心这件事,你觉得我知道就能证明我一定指使了他们?我要是说,他们作证,没有一个人是我要求的,你信不信?是他们自愿 的,自己想清楚后要那么说的。” 赵斯同莞尔,一种美男子的风度。 明月打个寒噤,那就更可怕了,他什么都没要求,这些人自愿落井下石。 赵斯同不紧不慢道:“仅仅是因为他们看透了他,一旦看透一个人,就会觉得他真恶心,人意识到自己被骗,总是很耻辱的,我知道你不出来指证,是因为太自尊了,你不愿意承认这不是爱,我能理解。” 明月绕开他所说,道:“你关心他这个事,对吗?现在你都搞清楚了,他现在这样,你可以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赵斯同也叹气:“咱俩这是鸡同鸭讲,你以为我高兴看他这样?我比谁都痛心,他这样拖着,拒不认罪,到头来只会判得更重。” 明月心里咬牙切齿,两手交叠,放在膝盖上:“他没罪,认什么罪?” 赵斯同道:“没罪?酒店是真有**,你还没成年,跟你说不合适,但你得知道,这是板上钉钉的事。他利用了你,你还蒙在鼓里。” 明月皱眉:“利用我?” 赵斯同道:“跟酒店对接的是你同学张蕾的妈妈,她安排人过来,李秋屿怎么认识她妈妈的,当然是通过你跟张蕾是同学这层关系。” 这个明月真不知情,季彦平一直跟她说牵扯她的那部分事,酒店那头不让她操心担忧。 张蕾妈妈是做那个的,她老早知道,怎么跟李秋屿的酒店扯上了呢?她心里疑惑。 明月道:“你知道的真多,跟演电视剧的呢,你是编剧。” 赵斯同上下打量起她:“我突然想到,你是不是也知道酒店的事?知情不报。” 明月几乎要跳起来,骂他放狗屁。 “你有证据吗?” 赵斯同笑了:“需要证据的时候,自然会有,到时会调查你,没几个月过不去,你能不能参加高考都要另说了。” 明月心一缩,这些东西她不专业,要是季彦平在就好了,她镇定下自己,道:“要是我真那么倒霉被人诬陷,今年不能,就明年考,一年的时间而已,我耽误得起。没做的事就是没做过,我不信一个人真能一手遮天。” 赵斯同道:“嘴很硬,这点心理素质已经不错了,虽然心里害怕,气势不能弱了。” 明月道:“你心理素质更好,每次见你,你好像都心情特别美。” 赵斯同点头:“什么都不缺,你是我,也会天天美的,他的实验真是太成功了,看看,你句句护着他,善良又勇敢,自以为品德高尚不屈不挠,这其实是为虎作伥。” 明月摇头:“他不是虎,我也不是伥,我们都是人而已,你今天就是为了告诉我,他是老虎吗?” 赵斯同道:“你这么年轻,前途无量,你爷爷奶奶辛辛苦苦养育你,不是为了看你这么毁自己的,我明白,你只是太年轻才暂时被迷惑,等你经历更多,会看清楚的,想去美国留学吗?” 明月笑了下:“美国?美国很好吗?” 赵斯同现身说法:“当然好,世界第一强国,有着最好的资源最好的待遇,到那能过上一种人上人的生活。” 明月道:“这么好,你怎么不去?” “我去过,只不过因为一些原因必须回来,你不一样,你没什么牵挂,天高任鸟飞。” “去美国要花很多钱吧?” 赵斯同显然乐意为她解答:“我可以资助你,他能做的,我也能,而且能比他做得更好,我不是小气的人,能资助优秀的学子进一步深造,很有意义。” 明月道:“我现在开始对你有意义了吗?” 赵斯同眼睛闪烁笑意:“早就有了,我一直很欣赏你,只要你愿意,不用跟全国的高三学生千军万马挤高考这个独木桥,太辛苦了。” 他语气太诚恳了,好像真的大善人,他又这么潇洒迷人,平时就是这般慷慨,一掷千金。谁质疑他,谁有问题。 “我什么都不用做,你就能送我去美国吗?” 赵斯同挑眉,像是看小女孩那样宠爱着:“去之前,总要把国内的事做个了结,你不能有污点,污点得是别人的。看报道了吧,知道现在新闻还流行什么吗?犯罪者有犯罪者的问题,可你受害人就没问题了?为什么盯上你了,没盯别人?这是很无理的流行风向,非常不好。” 明月一时不说话。 “你要把勇敢用在惩治恶人,洗清自身上,现在形势对你极为有利,只要你迈出那一步,真相大白,你一身轻松,没人会再议论你什么。到时,你离开这里,清清白白地往更好的地方去,这儿的一切,也就再也跟你没关系了,我相信,你爷爷奶奶对你的期望一定是清白做人,不要掉污泥里,现在掉了,怎么办呢?还是有改正的机会的。” 赵斯同循循善诱,凝视着她,一直微笑以待。 明月像是犹豫:“我真能去美国?可我听说,张蕾也要去美国。” 赵斯同知道张蕾的虚荣心,一定是卖弄了。 他微微笑着:“她是她,你是你,各不相干。” 明月道:“还是算了吧,我不想跟张蕾去同一个地方,”她斜眼看他,“你是不是一有什么事,就答应别人去美国?美国是你的**,什么锁都能撬开?真可惜,你可能不知道,不是每个人都向往美国。” 赵斯同听出挖苦来了,她没动心,一点也没动,故意兜半天圈子,她哪里是清纯少女,是小狐狸,只有李秋屿昏了头。 “你不愿意是吗?” 赵斯同目光犀利,笑中藏刀,“不愿意就有不愿意的代价,他得坐牢,你念不了大学。” 话一下变得赤裸裸,他保持着笑,风度不改,可已经是实打实威胁的意思了。 明月目光如炬:“要是事情真那么糟,你觉得是他会害怕,还是我会害怕?你以为你什么都见识过了?你连死都没真正瞧过,你锦衣玉食,高高在上,见过村子里人怎么死的吗?一个老人看不起病,死在家里,子女还在外打工,没人知道,老鼠在她肚子上做了窝,啃她的肉,因为肚子那是她身上肉最厚的地方了,人发现的时候,老鼠四处乱窜。我就从那样的地方来,什么人间惨剧都见过,你以为坐牢不能念大学,就能把我们打倒了?你根本没吃过苦,李秋屿吃过,我也吃过,要是真再给我们苦吃,躲不开我们就接住,总有一天,会否极泰来的。” 第182章 赵斯同听这话万分刺耳了,他盯着明月,他身处的光线对他来说正正好,明月的眼睛叫阳光射着,睫毛根根分明,她的瞳仁出奇黑,又出奇亮。 他盯了她好大一会儿,都没说话。 明月也不说,直视他双眼。 僵持了半天,赵斯同深深呼吸:“看来你是软硬不吃了。” 明月道:“你要打我吗?你说不动我,就想动手?那我真是高看你了。” 赵斯同道:“我从不打人,更不会打你这个年纪的人。” 明月道:“那是,你要是想打人,会借别人的手,你自己的手珍贵着呢。” 她手心刚出了汗,暗暗贴在裤子上。 “我们都知道是你,也知道拿你没办法,但今天我来,是要让你知道,你也拿我没办法,你看着什么都能办到,其实是你一直不能没李秋屿,没了他,你就不知道怎么活了,你心里太空虚了,没有爱也没有善,你觉得那不重要,为什么还希望李秋屿站你那边?你一点都不强,相反,你是弱者,打心眼里得拉个人证明你对,那个人你选的是李秋屿。他不承认你对,你就要毁了他。” 明月知道说这话很危险,人被戳穿,很容易恼羞成怒的,赵斯同不是弱者,她清楚得很,她必须杀他锐气,叫他明白,她不是好拿捏的小孩子。 赵斯同笑意又浮上来,十分肃杀:“不是我要毁他,是你,你只要刚才答应,我就会救他,是你要毁他,你毁了他的机会。” 明月心头狠狠一抽,这什么意思?他再没多说,多矛盾多不可思议的话!她知道他想诱骗自己去指控李秋屿,她一旦指控,就彻底坐实李秋屿的犯罪,他怎么救?为什么她答应,他才去救?明月在震惊中久久望着他,赵斯同显然在忍耐,两人目光交接,谁也没让步。 “你想要什么,尽管说,我什么都能满足你,你吃那么多苦,费力念书,为的不就是过好生活?” 他几乎站起来,要走到明月身边了。 赵斯同真的缓缓站起来了,明月没时间反应,刷得拉开窗帘,整个屋子明亮无比,他真的被刺到眼睛,下意识张开手臂遮挡。 整个世界都亮堂了,明月再去看他,电光火石间,忽然就明白了他话里深意,她一颗心,为之深深颤抖,眼泪快出来了。 “我不会把李秋屿给你的。” 她甚至想到,哪怕李秋屿以后离开她,她也不会把他让渡给赵斯同,她要他活着,健康活着。 赵斯同的耳朵听着这话,人便不动了。 明月强忍泪水:“我刚上学时,我爷爷在我新发的语文书上写过,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你一辈子也不会懂这几句话的,你死心吧,李秋屿是我的。” 她觉得没必要再说什么了,都说到这个地步了,赵斯同也知道,话已说尽,她年纪小,但意志跟李秋屿、跟他一样硬,她要不是对手就好了,有他没她,有她没他,泾渭分明。 赵斯同道:“你走吧。” 明月立马就走,绝不逗留,她是不会回头看赵斯同一眼的,她忽然想起冯大娘给她讲的一个《圣经》故事,里头有个人的妻子,在城市毁灭前跑出去,上帝说别回头,她没忍住,回头看看那城市,她便化作盐柱了。 怎么想起这个故事?她没功夫思考,下楼梯时听到楼上一阵稀里哗啦巨响,她哆嗦一下,一口气跑出别墅,直奔季彦平的车。 第87章 录音是当初李昌盛想…… 录音是当初李昌盛想敲诈一笔时,李秋屿手机录下的,里头两人对话一清二楚。这是个很重要的证据,宅基地的事,更不要说了,庄子里还有一群人等着给李秋屿作证。 李秋屿身上这几件事,始终证据不足,现在唯一能确定的是,酒店确实存在些问题,有人**,但李秋屿是否知情,是否参与分利,还不能完全下定论。他在这儿最大的人脉关系,是同学的叔叔,酒店投资人。同学知道这事后,也请父亲为他积极奔走。 最终,先办理了取保候审,同学叔叔是担保人。 这无疑是个好事,但还要随时准备配合调查。季彦平接的他,两人坐一块儿先吃了个饭。 明月跟赵斯同的谈话,季彦平之前没细说,现在好了,李秋屿有机会听她一一道来。 “等我回家洗个澡,换换衣服,再把她接回来。” 李秋屿摸了摸脑袋,不知道明月看到自己这样什么反应,他很注重仪容仪表,不喜欢邋里邋遢的样子,哪怕是去死,也不能难看地结束生命。这具身体平时承受那么多,没道理潦草对待它,太不公平。 季彦平说:“我担心公安不知道从哪又弄到所谓新证据,但这次取保还算顺利,我是没想到。” 李秋屿想到了,赵斯同跟明月谈崩,他大致能猜出后续走向,不过还是要很谨慎,案子如果移送检察院,他这边必须想办法提供更新的更有力的证据材料。 他活动范围只能在本市,去不了哪儿,目前也没必要去哪儿。晚自习下课后,是季彦平来接的明月,季彦平笑着说:“明月,今晚带你回家。” 明月心中怦然,她眼睛发亮,跟季彦平朝里头点了火把一样,她都没问,就知道取保候审一定成功了,猫一样窜进车里,催季彦平快发动车子。 一路上,季彦平跟她说什么,她都没怎么听进去,心不在焉说个“好”,要不就是哦哦的,进小区见电梯停在高层,明月等不及,一步两个台阶爬楼去了。 她哼哧哼哧上来,心跳特别快,刚伸手敲门,李秋屿把门打开了,他听着明显的脚步声,那种欢快的,急切的少年人的脚步声。明月先看见他眼睛,整个人便扑上去,李秋屿一下搂抱住她,明月哭了,他身上是熟悉的气息,特别清新,他的肩膀、胸膛那样宽阔温暖,足够接纳她整个人。 明月的脸在他脖颈那使劲蹭,李秋屿一边不住抚摸她后脑勺,看着门外站定的季彦平,轻声跟明月说: “彦平还没进来,咱们把门堵着了。” 明月这才有点不好意思,手松开,转脸瞧瞧季彦平,季彦平笑道:“师哥,明月我送到了,明早我再过来,我先回酒店。” 这些天,季彦平除却中间回北京,一直住这儿,今晚是不合适了,李秋屿要把他送到楼下,季彦平笑着拦他:“师哥,你这么见外我要生气了。” 李秋屿便拍拍他肩膀,又低声说了两句什么。 家里只剩他跟明月了,寂静下来,明月心里还是很激荡,乍然相见,都不知道说什么,她有点害羞,对李秋屿有种隐约的陌生感,大概像从前,她盼他很久,再一次见面,总有点胆怯的感觉。李秋屿的头发非常短,不超过一寸,形象上的陌生加剧明月的胆怯,她刚还有勇气抱他,这会儿好像说一句话都很难了。 第183章 李秋屿笑道:“不认得我了吗?” 他一开口,明月眼泪扑簌簌直掉,她也不说话,紧贴玄关墙壁站着,变得非常脆弱。 李秋屿摸到她脸上烫的眼泪,给擦去了,声音轻柔柔的:“好久没见你了,过来,我看看你。” 他把她牵到客厅,两人面对面坐了,明月坐沙发,李秋屿坐在一个矮凳上,他也没急着说什么,默然看她,看看眉毛,看看眼睛,又看看嘴唇,纤长的四肢,从头到脚,又从脚到头,好像八百年没见过她一样。 确实有段时间了,她都不穿裙子了,前前后后快一个月,一个月,足够发生很多事。李秋屿在看守所里,气氛是很不好的,那种地方,你一进去,一排人面无表情坐床铺上,个个头皮光亮,盯着你的时候,你也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人之所以看着正常,是因为日常正常的生活赋予人那种气质。看守所不一样,普通人进去后精神风貌很容易改变,李秋屿心理素质很好,也得承认,待那种地方滋味不好受。尤其是你心里有想念的人,有期盼,更觉得难受了。 “要看看我吗?”李秋屿终于说话,他摸了摸头,神情是永远带着那么点笑意的,“觉得丑吗?” 明月有做梦的感觉,刚才还是真实的,因为是夜晚,促使梦境的幻觉反而更真实。他一笑,她就什么都想起来了,好几年过去,他的笑容是不变的,他第一次对她笑,就这么好看,动人,在她小小的心里浓墨重彩着。 她看着他的脸颊,眉眼,伸出手碰了碰,也摸了摸他短短的头发,怪扎手的,那就不是梦了,明月心道。 “不丑,你变成老汉也不会丑,会是个慈眉善目的老汉。” 李秋屿被她逗笑了:“希望是吧。” 明月能跟他说话了,她像是春天的虫子,确定了春信,便打土里钻出来。 “你瘦了。” “可能有点儿,没关系,还能长回来。” “在里面是不是吃不好,睡不好?” “很正常,不能跟平时一样,主要是有心事。” “你在里头哭过吗?” “没有,我见着你,才有想哭的感觉。” 李秋屿的眼睛湿润润的,他心里全是柔情,太深了,也太多了,无法控制地想流眼泪。他总觉得身上还留着刚才拥抱的芬芳,她轻盈的重量,也还在怀抱里,太美好了,什么东西一到极端,眼泪不招而至。 明月眼角残泪未干,她又见着他了,真好,好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说一夜话吧,一夜哪儿够呢?她要分分秒秒跟他一块儿,感觉太难得,珍贵得不行。 “你白天回来的吗?” 李秋屿点点头。 “怎么白天不告诉我?这样我能提前高兴。” “不想你情绪波动那么大,把一天都浪费了,再说,我得洗洗澡,弄得干净些,不想你看到我吓一跳,心说他怎么臭烘烘的。” 看守所空间逼仄,那么些人挤一块儿,吃喝拉撒共处一室,怎么都干净不了,各种气味交织,对于一个爱好洁净的人来说是灾难。李秋屿坦然接受,可一旦出来,他第一件事就是清洁自己,彻头彻尾清洁一番。 明月握住他的手,是真实的手指,透过薄薄的一层肉,能摸到骨骼。 “你什么样我都不嫌弃,脏了洗洗就好了。” 李秋屿笑道:“我会嫌弃自己,你替我看看,干净了没有?” 明月便专心打量起他的手,手跟人一样,好看,有力量,修长洁白,连指甲都干干净净的。她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检查,跟对待高考卷子似的,检查完这只,又换另一只,时间一点不局促,紧张,不像他每次见彦平前,总要想很久,能说什么别遗漏什么。 真是太好了,现在她看一夜也无妨,李秋屿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愉快。 明月检查完,捧起他一双手,分别在上头咬了两个印子,齿印排列整齐,她跟他一样高兴:“检查好了,给盖个章。” 李秋屿低头看着笑,问起她跟赵斯同的谈话,明月一字不落跟他讲着,“我说,我不会把李秋屿给你的,他好像就不再想说什么了。” “他发火了吗?” “当着我的面没有,他笑吟吟的,看着并不凶,但让我走的时候,我下楼听见动静了,我猜他在二楼摔东西,很响很响。” 李秋屿说:“他是很讲究派头的人,不会失态,至少在人前不会流露,就算是生气,有时也只是做给别人看的,这回是真的了。” “你很了解他。” “他也算了解我一些。” 明月心跟着跳了跳,想起赵斯同那句他是他的一部分,李秋屿说起赵斯同,即使到今天这个地步,也没见他失态,表达恨意。 “他这样对你,你什么感觉?” 她问的很巧妙,没说你恨不恨他,她没感觉到什么恨意。 李秋屿道:“这是我应该跟他谈的,我跟他的事,一句两句说不清楚,不是说我们一开始就是这样的,走到这一步,我觉得遗憾,这也是只是阶段性的感觉,如果我真的坐牢,恐怕我会恨他,但我知道,我坐不坐牢,不是完全取决于证据是否充分,也取决于他怎么看我,看我的反应,看你的反应,他要你指控我,是因为他清楚这才是对我最大的打击,一旦你也站出来落实我的罪名,我就什么也不需要也不会去再做了。” 明月道:“我不会的。” 李秋屿道:“我知道你不会,这也是我一直对这件事很有信心的原因。” 明月道:“孟老师为什么这样?” 李秋屿听到孟文珊时,和明月一样,心里惊讶了下。这是很无奈的事,他不觉得多生气,依旧是茫然,真的这么恨他吗?他想她一定是有理由的,他一直都很愿意体谅别人的角度、难处,他把事情看得很透,人性是最不可捉摸的东西,爱恨难说,他对这些人的情感是温的,不能说没有,他们对他不一样了,真是无解。 “我不知道,可能人第一要务都是更爱自己,她有她的考量吧。” 明月都要生气了:“他们坏,平时看着我从不会把他们跟坏人挂钩,现在一个个作伪证,赵斯同说了,他没指使他们,竟然是他们自愿的,你信吗?” 李秋屿道:“信,他只需要引导别人,蛊惑人心,把恩怨无形间放大,每句话说到他们心坎上去,让他们觉得,来指证我是天经地义。” 明月黯然:“我对我的老师非常失望,每次见着她们,都难受,尽量不跟她们对视,我能感觉出,她们也避着我,你说,她们能意识到自己这么做很小人吗?” 李秋屿安慰她:“你现在看到了,人是很复杂的,如果没有我的事,也许他们一辈子也不会做出这种行为,他们看着很正常,有各自的优点,缺点,但绝不会让人觉得是坏人。人有时被放进一个特殊情境下,就会做出平常做不出的事,只有心性坚忍,意志强大的人才不会被境遇轻易改变,咱们不要怀着仇恨看他们,仇恨没有用,只会影响自己的心情。” 第184章 明月心里委屈,替他委屈,她那个表情一流露,李秋屿便知晓她怎么想的,他说: “不是我多大度,是我出自理性考量这个利弊,人不小心被别人推进泥坑,不是站那跟推的人吵架置气,应该尽快离开泥坑。我这些天,想的很清楚,这件事一旦结束,我需要休息,真正的休息,能让我的心安静下来,不再受这些纷纷扰扰。” 他微微叹息,“就像现在,跟你坐一块儿说说话心满意足,我在想,当初为什么第一次见到你,很愿意跟你说上几句,我那时没深想,分开就分开了。没想到能见第二次,你帮奶奶卖鸡,我记得当时的心情,心想要跟你说说话,不能让你尴尬,说着说着就说了很多。后来想明白了,我可能要的就是一个能说上话的人,交流愉悦,我平静不下来,心里堵着的东西太多了,再不平静下来,只能去死。现在就很好,我没什么奢求。” 明月要被他说哭了,他不需要太激烈的东西,平静就很好,他内心的冲突激烈得够了,险些杀死他自己。 “我会跟你说一辈子的话的。” 她眼睛无比诚挚,李秋屿捏捏她的双肩,又摸摸她的脸,他梦见过她,看守所里睡不好,半醒之间,一夜有时能梦见她几次,断了会很惆怅,萦绕心头。 都在眼前了,还是觉得很想念,心里那种感觉挥之不去,墙上钟表滴滴答答,很晚了,李秋屿说:“洗漱去吧,睡一觉,明天彦平还有事跟咱们商量。” 明月去洗漱了,刷牙冲澡,五分钟跑出来,李秋屿惊讶她的速度,嘴角的牙膏沫都没洗干净。 她争分夺秒,生怕时间把李秋屿抢走,神采奕奕说:“我一点都不困,你一定累了,你睡吧。” “你呢?” “我看着你睡,我要一直看着你。” 李秋屿笑了,他本来要看着她睡的,她睡着时的模样也非常美好,静谧安详,像什么小动物趴自己窝里。 “我也不困,那就说说话吧。” “我去医院做个证明行吗?你觉得对后续有帮助吗?” “什么证明?” 明月有点羞赧,“那个证明,我听季彦平说,警察本来要带我去做,但我证词是没被你侵犯,这个检查可能会牵扯什么,我也不懂,反正没做,你说,医院能给我证明是处女吗?” 李秋屿不太想谈这个,他也不愿意,这要怎么检查?会吓到她的,会留阴影的。处女不处女,不能证明他没别的猥亵边缘性行为,意义不大。 “不需要,我跟彦平会想办法的。” 他其实知道赵斯同输了,明月那话一出口,赵斯同就输了,他了解他真正的心思。但他不能大意,不能轻敌,万一赵斯同疯了呢,他还是得赶在检察 院那关前,找更有利的证据。 明月听他的,也觉得这话题叫人不自在,又觉得愤怒,她认识李秋屿的时候,就说了几句话,再见着他,都一年过去了。李昌盛太不要脸了,太卑鄙了,竟然敢说李秋屿从她初一就霸占她。 “明月,”李秋屿犹豫着,觉得问这话有点自恋了,“有没有写过我什么?” 他知道她喜欢写东西,那是她的爱好,她也写日记,李秋屿尊重她的隐私,不会主动去偷翻一个少女的日记本。她写过杨金凤,还发表了,他看过那篇文章。 明月的脸悄悄热起来:“作文吗?没有。” 那怎么好意思啊,叫人家看到也太难为情了。 “其他呢?” 明月很少忸怩,她小声说:“问这个干什么?”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记录过咱们的事,可以当证据。” 明月立马道:“写过,写了很多日记,我到城里念书前每次见你,我都记着了。” 李秋屿道:“愿意拿出来吗?” 明月说:“只要能帮你,但初中的日记本锁爷爷给我做的小箱子里了,在冯大娘家。你记不记得,咱们办完奶奶的事,把一些旧东西先寄存冯大娘家了。” 李秋屿点头:“记得,我不能出市,让彦平明天去拿,日记详细吗?比如日期,星期,还有天气?” 明月道:“详细,日记本在镇中心学校门口买的,最土的一款,因为最便宜,我没舍得买好看的。纸张可能有点旧了,那个本子买的时候就积压了很久,不怎么新。” 李秋屿道:“旧了正好,太新了反而不好,来这儿之后还写过吗?”他笑了笑,“关于我的?” 明月深呼吸抿嘴:“写过,但没老日记本写的多了。” “能先拿给我看看吗?” 她是真害羞了,来这之后的日记跟初中记的不太一样,感情太炽烈了,密密麻麻,还有些太细致的个人感受,读的一本书,跟同学的一次交谈,想写时都记下了。初中的时候她还很孩子气,高中她大了。 “要是当证据,人家会不会误会。” “误会什么?” “误会我,我把你写的……”明月也不晓得怎么说了,她太爱赞美他,在旁人看来是相当肉麻的,她清亮的眼。用来看他。敏感的心,用来感受他,揣摩他。她哪能想过,这东西有一天要当证据。 就算只有李秋屿看,哎,这真是太不好意思了,从没这么不好意思过。初中的日记,他看了也许还会觉得,这是小孩子呢。大了的日记,真像个变态啊。 明月抓住他手臂,脸贴上去,害羞得没办法了。 李秋屿大概知道了,他没窥探人隐私的毛病,他微笑着,一下下抚摸她脊背,“好了好了,这个咱们就不当证据了。” 明月闷声闷气,眼睛藏在他手臂上。 “还是给你看吧,你觉得能当证据就当。” 就这样吧,虽然肉麻,又没发生什么,全是她对神明一样的崇拜幻想,在她笔下,李秋屿跟天使一样。 李秋屿便坐垫子上,看起她的日记。 他是做过律师的人,懂怎么筛选证据。 明月躺着了,她揪过毯子蒙着脸,觉得没法见人,她一会儿悄摸扯下毯子,觑他几眼,他盘腿坐着,特别认真,眼睛眨动很少。好像察觉到她看自己,李秋屿刚抬眉,明月又嗖得把毯子拉上去。 太漫长了,又睡不着,明月最终忍受不了了,露出两只眼:“你看完了吗?” 李秋屿含笑看她:“再等等。” 明月心道,你平时看书都很快的呀,她不好催他,这牵涉证据,很重要呢。 第88章 “他怎么这么好呢,…… “他怎么这么好呢,我在他身上充分感受到了‘人’的概念,人应当是这样的,把世界上所有溢美之词放在他身上,不能概括他万分之一,我也许了解的他,只是这万分之一,可就这万分之一,我体会到了,感受到了,难道还不够我的吗?有多少人一辈子都见不着,真是人生的大幸事啊!” 第185章 这一类的句子,俯拾皆是,不知道的,以为她写的什么圣贤人物,李秋屿时不时就被这样的话攥一下心脏,她热烈,昂扬,心里像烧着熊熊火焰,长久地、心无旁骛地赞美着他。 是个人,都要动心了,心都要酸软了。她在去年年关回来后,详细地记录了他的自杀,住院、去子虚庄。日记突然变得冷静,简洁,时间线清晰得不得了,一件件事,特别清楚,跟个档案似的。只在最后,写了几句: “他要是真死了,我的太阳就落山了,再不会升起。我的心,疼下去也不会有药能医治,我会疼着活,直到最后也死了,是疼死的。” 李秋屿一阵窒息,其实也没什么修饰讲究的语言,但冲击还是太大了,他知道那件事对她打击重,吓到了她,也伤害了她。落到她心里,心里的感情叫手写下这些文字,回想都极其残忍,不能细想,所以记得简要,最后终于没法克制了,宣泄出来。 她是十几岁的人啊,李秋屿太愧疚了,他真是辜负她,辜负得还这么深,他无意遇到她,影响了她,弄得这女孩子死心塌地,他倒好,跑去死,他一了百了为解脱,把她推进刀山火海了。 除了写他,她对读过的书,看到的事,都有一种远超同龄人的感受和见解,她写的,远比口中表达的要多,更细腻,她总是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想不到的,她的内心世界是一只蝴蝶,五彩斑斓。 李秋屿对上明月的眼睛,她还只余一双眼在外,灯光一照,水银一样流动着,乌黑乌黑的,跟屏气凝神的小麻雀一样,可爱可怜,她在观察自己,他的眼神里,还残留着悸动深深注视着她。 “真不困吗?” 明月一晃脑袋,在枕头上摩挲得乱响,她一直害羞着:“看完没有?你觉得能当证据吗?”哎,这是要拿给检察官大人看吗? 李秋屿道:“看完了。” 心情起起伏伏,跟河一样,一会儿流经峡谷,一会流经平原,一会儿又陡然倾泻而下。到这会儿,慢慢平复下来了。 李秋屿没点评什么,没法点评,明月心情也很复杂,怕他说什么,他真什么都没说,又有点失望,看了一点感觉都没有吗?不过把看人日记感觉说出来,岂不怪异? 真是太尴尬了,他记性那么好,往后时不时想起一句两句,都要害臊的。她意识到他这种可能存在的回想,自己更害臊了。 “你别往脑子里去,行吧?”明月忍不住说话。 李秋屿从垫子上起来,坐到沙发上,明月便往里挪挪身体。 “晚了,已经都进脑子里去了,一辈子没法忘。” 明月眼睛垂下,长睫毛乱颤:“我也不是都那样的,有时候比较激动。” 李秋屿微笑不语,他就这么坐她身边,见她老低着眼,说:“看看我。” 离得太近了,他大腿外侧挨着毯子,身体上的热度也慢慢渗透过来了。明月脸跟桃花呢,春天的桃花,鲜活娇嫩,应该是一枝快乐活泼的桃花。李秋屿说话的语气跟平时一样的,很柔和,他一开口,旁人很难拒绝的,明月迅速抬了下眼睛,璀璨的光一闪,又害羞躲开了。 “我一晚上都在看你。” 李秋屿笑道:“看腻了是吗?” 明月乱蹬几下毯子:“不是啊,我看你都快看瞎了。”她忽然坐起来,把毯子往李秋屿身上一丢,梆梆给了他几拳,像只留守的小狗,好不容易等家里人回来,高兴疯了,不知道怎么才好,在人身上活蹦乱跳。 她真青春,非常有活力,手劲不小,李秋屿都有感觉了,指甲不小心划过脸,浮起道印子。明月赶紧凑上去看,李秋屿笑着:“没关系。”他把她手捉过来,指甲有点长,完全忘记修剪了,也没心思。 他又把她脚从毯子里拉出来,放腿上看。 “帮你剪剪吧。” 李秋屿拿来指甲刀,给她的手,她的脚,都修得漂漂亮亮,整整齐齐的,指甲红润光滑,气血充足。明月被他碰到脚趾头,觉得皮肤痒,老想笑,动来动去,李秋屿摁住她,她就往后躲。 “等我高考完,能涂指甲油吗?涂个亮亮的美美的。” “能,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还以为,你要说,你本来就美美的,不涂也美。” 她歪着脑袋,嘴撅老高,特别俏丽的模样,李秋屿笑望着她,怎么这么美好呢?不能再多一分了。 他握住她滑溜溜的脚丫子,也跟握珍宝一样。夜真是深了,万籁俱寂,再不睡天要亮了。他哄着她:“睡一会儿吧。” 明月抓紧他手,他手背上血管特别鼓,她摸着血管:“我怕一睁眼,只剩我自己,像那个黄粱一梦。” 李秋屿说:“不会的,我跟你保证,你一睁眼就能看见我。” 他脑子里闪过点什么,需要冷一冷,不能老这么腻腻歪歪,以后有的是时间。 “你要睡吗?” “我在你跟前休息会儿,哪儿都不去。” 明月便闭了眼,李秋屿的手还在她手里抓着。 等她睡熟,李秋屿才轻轻抽回,拿起日记本,仔细对照时间。报案人说酒店的事他拿了分红,收据上有他的签名,签名以假乱真,李秋屿见了都要以为是自己签的。 他申请了笔迹鉴定,结果还没出来。 应该还可以从时间找漏洞,那是年关,他人在子虚庄,但庄子里的人没法证明他具体哪一天到的,只知道是年关。住院的证明开到出院那天,这之后他去了哪儿,人家怎么能知道。 李秋屿一个人静静坐了许久,大约快四点钟,伏在明月身边睡了一会儿。 明月醒来时,微微一动,李秋屿便也跟着醒了,她揉揉眼睛,手伸出去摸了摸他胳臂,不好意思笑了。 季彦平来得也很早,给两人带了早饭,三人一边说话,一边用餐,不到八点,他开车带着明月回了庄子。 一段时间没来,玉米穗子结老长,国庆便能收割了,风景已经有早秋的况味。季彦平跟明月随意聊着,到了冯大娘家,她在湖地里干活,大门锁着,明月跟季彦平一道去找她。 田边草丛里蚂蚱直蹦,都跳到腿上来,明月心道,蹦不了几天了。 冯大娘见着明月,拉住她手,一路上问东问西,到家里把小箱子拖出来,说: “乖乖,谁都没动,你看看。” 明月一下在里头翻到日记本,想了想,又拿了几本旧作业,旧书,跟季彦平说: “这字都差不多,防止人家别觉得我是伪造的。” 箱子一开,有股陈年旧味儿,季彦平翻了翻这些东西,先做个简单对比,高兴说:“非常好,明月,看来不扔旧东西是个好习惯,写日记也是个好习惯!” 冯大娘还是很热情,这回没法留下吃饭了,两人匆匆回城。 季彦平说:“明月,日记我也得看看,没关系吧?” 第186章 明月拘谨一笑:“我小时候写的,别笑话我。” 季彦平笑道:“初中就算你小时候了吗?” 一连两天,李秋屿跟季彦平都在整理证据材料,日记全看完了,季彦平觉得该说点什么,又不知道说什么,只能感叹: “明月的写作水平真好啊!” “小孩子的情感世界真丰富啊!” 他不涉及根本地把明月夸了一番,但其实他很受震动,普通人,是没机会被另个人这么大书特书的,这样深,这样细腻的感情,也不是人人都有,他想过一定有很多人对师哥有感情,不管什么样的感情,总归是有。 明月对他的感情,是最不一样的。 他一个大男人觉得很感动,很不可思议。 接下来几天,李秋屿又被叫去问话,随传随到。 果然,公安机关还是把这案子移交到检察院了,季彦平看到了卷宗,一通商量,必须要亲自见一见检察官。 检察官不是那么好见的,准备不充分,见了也没用。 他们当然清楚电话里说,跟面对面,那完全是两回事。人的语气、表情、肢体动作,都在传达着更多的东西,检察官也是人。 负责案件的检察官让季彦平把书面意见交到案管中心,没有见面约谈的打算,他实在太忙。这种情况,季彦平见得很多,在打了二十多通电话,坚持到检察院十几次等人之后,检察官终于松口,同意见面。 季彦平松口气,这是最重要的机会,他是律师,不能在场。这位检察官也姓李,恰好是检察院领导,约莫五十上下,据说是个很强势也很严格的人。 只要能过这关,万事大吉,明月跟季彦平很熟了,她一个高中生,也大致了解一个案子要走的程序。她比李秋屿紧张,好像他要去打仗似的。 她觉得他应该打扮打扮,谁不喜欢看好看的人?可男人怎么打扮,不能像女人那样描眉抹粉的,明月心里充满遗憾。 “兴许看你英俊,检察官会心软一点。”她颇为苦恼地说。 季彦平在旁边笑:“检察官是你们本家,不过五十了,应该不看师哥英俊不英俊。” 李秋屿刮了胡子,洗漱干净,穿着件黑衬衫,体态舒展,是叫人赏心悦目的样子。他拍拍明月:“别老苦着脸。” 明月笑了,还是苦苦的。 “你要去见检察官大人了,一定好好跟他说。” 季彦平撑不住又笑了:“明月,你这封建思想很严重啊,检察官大人。” 明月有些羞赧,李秋屿揉揉她脑袋:“彦平跟你开玩笑呢,去吧,让彦平送你回学校,等有消息了,第一个告诉你。”他手滑下去,在她肩膀那轻捏两下,是安抚的意思。 李秋屿去见这位李检察官了,对方面相是很严肃的,人家一见他,心里也有些诧异,他形象太好了,气质出众,万里挑一的感觉。李秋屿不卑不亢,跟检察官打过招呼,坐了下来。 他俨然是非常尊重司法程序的,也很懂法,检察官阅人无数,寥寥几句话,对一个人就会有判断,第一印象是很重要的。 本来说好一个小时,最终时间放宽,李姓检察官跟他谈了两个半小时,一直在交流。李秋屿很擅长跟人沟通,他语速适中,专注诚恳,在明月的事情上,证据已经很充分了,他从一开始,就是走的正规渠道。 检察官翻阅着材料:“能让村里这么些人给你作证,不容易,这小孩日记不少啊。” 零五年的日记,字还很稚嫩,同时佐证很清楚,季彦平把当年的天气预报记录都打印了出来,能对得上号。 李秋屿的笔迹鉴定还在等,特别漫长,他告诉检察官,自己当时右手因为自杀受伤很深,提笔写字,是不能用全力的,不可能跟平时一样。 一个想死的人,你说他还有心思张罗卖/淫获利,逻辑上很难讲通。 “怎么平白无故对这孩子这么好呢?”检察官问道。 李秋屿道:“最开始,只是一面之缘,但说话很投机,她虽然是孩子,却纯真有趣,嘴里总是能说出让成年人心里一动的话。可能是生于乡野,在那儿成长,心地非常纯净。隔了一年,我给家人扫墓又偶遇了她,了解了她家里的一些情况,她是留守儿童,跟着奶奶,生活不大容易,人本来不会对一面之缘想太多的,但再一次遇上,可能不一样了。她家里一墙的奖状,是念书的好苗子,她父母不供养她,只靠一个卖豆腐的奶奶,很难支撑她的求学路。我认识她时,正处于一种虚无的状态里,看着是正常人,其实随时都能去死,陷在活着可以,死了也没多要紧的感觉中。我想着,能帮她念书的话,对她至少是有意义的, 她还是个小少年,对世界好奇充满向往,何况我跟她很投缘,她那么讨人喜欢,但凡了解她一点点,别人都会觉得这真是个好孩子。她身处那样的环境,不是她的错,只是她的不幸,有人拉她一把,她往后的路可能会截然不同,完全是另一种人生。” 他说话不疾不徐,给人的感觉和煦、真挚,说到自己时也并无自怜,看不出是自杀过的人,证据都在,包括当晚送他去医院的老刑警,也能作证。 检察官道:“留守的乡下孩子,是很可怜,缺少关爱,你这是做好事。” 李秋屿道:“我没想过做好事,也没想过追求当一个高尚的人,只是简单地想,我的人生就这样了,混沌不清,谈不上有什么价值。如果我没碰上她,不会主动想着去资助小孩子读书,那跟我没关系。但碰上了,很自然地想去管一管,她需要的帮助,只是那么一点。外人看起来,是我帮了她,开始是的,后来就不是了,我自杀当晚是她发现的,因为她觉得我一个人过年无处可去,可以和她还有奶奶一块儿过个热闹的年关,所以来找我。她跟她的奶奶,对待我像家人一样,因为有她们这样的人,我想活着也没那么差劲。我知道自己没多好,但至少在这对祖孙面前,我愿意行得更好,才不至于匹配不上她们的情感,她们都是感情上很朴素没有伪饰的人,能让人的心平静。明月有父母相当于没有,奶奶也去世了,现在念高三,面临高考。无论如何,我在这些案子上都必须尽力,我可以有污点,但她不能有,我不能让一个十几岁的人背负这些。” 检察官沉默了会儿,手底翻检着材料。他想起自己的女儿,十几岁时,是家中的明珠,有无数人爱她,生怕她受一点委屈,她非常幸福地度过了青春期。 他又跟李秋屿沟通了些细节问题,非常耐心,严谨。 “这些证人,或多或少都跟你有些关系,你有什么要说的吗?他们在你跟李明月的关系上,有一样的看法。” “我一个人,没有组建家庭,李明月是个花季少女,这难免让人容易心存疑虑,我可以理解,但表象跟真相,往往不是吻合的,我希望用证据说话。” 第187章 “你的履历看上去很不错,名校毕业,在北京当过律师,为什么会想要自杀呢?”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困境,金钱、情感、思想,大家各不相同,恐怕也无法互相理解,我可能要跟自己的困境斗争一辈子,现在不想死了,不仅不想死,还要好好地活着,我不希望李明月孤苦无依,没有人关爱她了,如果她是个很成熟的大人,我可以不用管,她才十七岁,我不忍心。” 李秋屿说话,有种淡然的叙事感,他的神情、语调,让人信服,只要跟他面对面,观察他,就会相信他没有添油加醋,完全发自真心。他不急躁,不渲染,说到被人诬告,仅仅就事论事,没有任何攻击性。他像什么雨后植被一样,翠绿清新。若是同他聊天谈心,一定是很愉快的体验。 检察官很恳切地告诉他:“你的案子呢,我一个人说了不算,证据材料还要上交检委会讨论,你先回去吧,有事我们再联系,我会找你的。” 李秋屿站起来,跟检察官握了握手:“谢谢您给这个机会,我等您通知。” 检察官对李秋屿的印象极好,看得出他是个聪明的、有能力的年轻人,沟通非常顺畅,他心说,这年轻人是很不错的,腔调柔和,但你能感觉到他的定心、力量,甚至秉性也能从言语中窥探一二。他说的话,让人忍不住愿意继续听,期盼他说下去,这样的经历是让人难忘的。 知道李秋屿去见检察官,明月心里很不安定。外面下起秋雨,她的心在教室都要生苔藓,阴冷潮湿,她不晓得人家都怎么看他,会不会信他,当然,是要看证据的。 捱到晚自习下课,第二天周日休息,明月迫不及待地跟前来的季彦平回了家,路上滑,她下车小跑时还摔了一跤,掌心都擦破了。 膝盖那黢黑两块,伞被风吹得踉跄跑远,季彦平追回来的。 明月有点狼狈地进了门,头发也淋湿了。 第89章 李秋屿见她这样子跟…… 李秋屿见她这样子跟猴子一样着急忙慌,叫她换了衣服,把头发先擦一擦。明月一边擦头发,一边问他跟检察官说了什么。 大致情况一说,明月还是不安定:“你看检察官那意思,是好是坏?” 李秋屿说:“不好说,李检察官人还是不错的,愿意听人把事情说一说,沟通也算顺利,至于结果怎么样,要看检委会,他个人我觉得应该没问题。” 明月道:“你当律师的时候,见过检察官吗?” 李秋屿自然见过,也大致能判断出检察官的态度,轮到自己,话不能说太满。 明月发会呆,说自己饿了。李秋屿到厨房给她下了点面,明月吃着面,想到日记得叫那么些人看去,她其实心情不大好,觉得太暴露自己,她早不是小孩子了,写点什么,心里盼着人家快来看啊,快来了解我啊。 包括她对同学、老师,都要用一种隐忍的态度对待,她有点压抑,一天天埋头复习。她不怕流言蜚语,只是不再喜欢这个环境,她总希望能透口气,却不晓得去哪儿,怎么透。 她迫不及待想赶紧把高三这年过完,过一种相对轻松惬意的日子,学习不累,但精神疲累,一直紧绷着,没法真正卸下担子。 “在学校还好吗?”李秋屿对她微妙的情绪变化,总是能很清楚地感觉到。 明月淡淡地笑:“觉得不一样了,虽然,也没什么人跑我跟前说什么,毕竟大家都忙,我想去一个没人认识咱们的地方。” 李秋屿说:“我明白,我会带你走的,但不是现在,再忍一忍,还能忍受吗?” 明月觉得给他压力了,连忙改口:“我随便说说的,没想过一定要你做什么。”她跟他其实都是很擅长隐忍的人,尽管忍受的东西不一样。 李秋屿笑道:“你以为我喜欢这儿吗?我也厌倦了,换个地方好,换一种心情过日子。” 明月听他这么说,不再懊恼自己刚才的话,她把他做的面连汤底都喝光了,李秋屿笑说:“这么饿啊?” 明月道:“本来不觉得饿,跟你说说话,我就饿了。” 李秋屿心想,她还在长个子,长身体,其实今天他回来后心情是放松的,很难得。他起身到柜子里找出尺子,让明月站起来: “给你量量身高。” 明月光着脚,站得笔直,李秋屿看着卷尺:“哦,怎么才一米五?” 她立马啊一声,不是老了筋才会缩吗?没成年呢,缩这么多!她闹着要看,见李秋屿笑笑的,晓得他逗自己呢,气哼哼说:“你才一米五。” 他又要给她量头发,量胳膊多长,腿多长,最后,连手脚都量了,李秋屿写下来,好像这些事很有趣,值得记一记。 明月心情也好起来,一举一动,青春的感觉浓重,连屋里的空气都跟着年轻起来。她在灯下要数李秋屿的睫毛,他笑道: “这哪儿能数得清?” 明月道:“让我数嘛。” 他便不动了,阖上双目,明月的手指轻轻在睫毛上拂过,像羽毛一样,她又把手心捂他眼睛上,觉得那睫毛在挠着皮肤,明月忍不住笑了: “好长啊,我的小羊也是长睫毛,又密又长。” 李秋屿睁开眼也在笑:“这是拿我跟羊比吗?” 天气不冷不热的,非常美好,做点无聊的事,说点无聊的话,都这样美好,真想永远有此刻的心情啊,明月想到这,继续叫他闭眼睛,数睫毛。 平时思考的东西太多,太重,需要这会的“轻”,李秋屿身体里升腾起一股深深的倦意,他困乏了,他靠在沙发背上就睡着了,抱着肩,这个姿势支撑了那么一会儿,明月便扶着他慢慢放倒,让他在沙发上躺下,一个大男人,两条腿也那么沉,她把腿搬上去。 动作很小心,李秋屿闭着眼也能感觉得到,但不想睁眼,也不想说话,睡一觉就好了,他就能恢复。这具身体,任由明月在那摆弄了,给他扯来毯子,仔细盖好。 明月陪了他一会儿,觉得他睡熟了,站起来要走,李秋屿突然伸出只手,抓住了她,他的手特别热,其实没力气说话的,只是察觉到她要走,李秋屿心里想说早点睡吧,动作代替的嘴。 明月意识到,他还是没睡踏实,她回眸看着他,觉得李秋屿真是孤独的一个人,睡在那儿,特别脆弱,因为不言不语显得更加脆弱。他要是死了呢?就没他这么个人了,他的声音,笑容,样貌,活在脑子里是虚渺的,看不到,摸不着,那都是安慰人的。就像爷爷,也像奶奶,她记得,还有什么吗?眼不能见,耳不能听,真是太悲伤了。 这种突然涌起的悲伤,促使明月停留,她把被褥铺在沙发跟前,想着生命这么悲伤,这么可贵,还是在一块儿吧,不要分开。 可夜里李秋屿去卫生间,踩到了她,自己也绊了一脚,两人都清醒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一块儿笑了。 第188章 李秋屿道:“怎么睡这儿?” 明月已经坐起来了:“怕你觉着害怕。” 李秋屿莞尔:“我一个大男人,害怕什么,怕黑吗?” 明月说:“大男人就算怕黑也没什么,谁都有怕的事。” 李秋屿道:“去床上睡吧,地上硬,睡得不舒服,夜里也慢慢凉了,睡地上更不好。” 明月说:“怕你觉得孤单,一个人醒来,到处黑漆漆的,好像全世界都没人似的。” 李秋屿抚着眉毛,坐下来,把明月轻轻摁倒:“那就在这睡吧,我吵醒你了,非常抱歉,刚才有没有踩到哪儿,疼不疼?” 明月摇头:“咱们现在是同类了吗?” 大半夜的,非要问他这么戳心的话,李秋屿笑道:“我大概像你奶奶捡的那只鸭子,本来没有同类,能找到谁就靠近谁,你是小鸭子吗?” 他还记得她说过的话,明月笑了:“我是什么,你就是什么吗?” 李秋屿点点头:“可不是呢,正解。” 她却说:“那也不好,咱们还是得有点自己内在的东西。” 李秋屿还是点头:“说得好,君子和而不同。” 明月叹息:“我一睁眼就想跟你说话,这可怎么办。” 李秋屿笑道:“好办,想什么说就什么时候说。” 明月向往道:“都想活一千年,一万年呢,就像月亮,亮汪汪的一直不变,不老不死。” 李秋屿竟然在她说这些的瞬间,想到赵斯同,他是个极其怕老,怕死的人,他心里深藏恐惧,所以以一种类似酒神一般的姿态,恣意妄为,纵情狂欢,每天都过得跟末日一样。但他姿态优雅,没一点萎靡颓废的感觉,他想过日月吗?李秋屿走了会神,人幼年的时候,见到月亮大约都会想象月亮上有什么,等大了,意识到生命的有限,宇宙自然的永恒,再看月亮,大约就是羡慕了。 “活太久也许没你想的那么好,现在珍视的东西,因为不死也没那么可贵了。正是你知道生命不会长存,才会珍惜这会儿的感觉,会珍惜青春,跟人的相处。有些东西,是因为有限才贵重的。” 明月若有所思:“你说的有道理,可我还是想当月亮,我不想消失,要是死后能变成月亮多好,继续照着人间。” 李秋屿俯下身,轻轻抚着她额发:“你不就是明月吗?已经照过别人,照着的那一瞬间,跟月亮一样永恒了。” 明月心里动了:“这样就能算永恒了吗?” 李秋屿道:“当然,你想到月亮的时候,就已经永恒了,因为千千万万个人都想过它,过去的想,将来的还会想,只要这个想一直延续,从古至今,不是永恒吗?这是一种很澎湃的力量,永远青春,咱们心里的产生的情感也是。” “你也这么想过?想过月亮?” “小时候想过,保姆告诉我月亮上真有嫦娥,有天宫,可惜我很快就不信了,好奇心逝去得太快。不过,我在你家里住的时候,又看到了月亮,像你说的,亮汪汪一片,我很多年没留意过头顶上天空有什么了。” “你对月亮还好奇吗?还想看月亮吗?” “好奇,我现在就想着明月。” 明月脸上一下热了,她有点害羞,一丝阴霾像云彩那样飘来遮住清辉。 “你说,赵斯同会不会再弄出些别的假证据,一定要你坐牢才行?” “以我对他的了解,你跟他谈话之后,应该不会,但我会防着他留一手的。” “你出来后,见过他吗?” “没有,他也没来找我。” “你们还会再见面吗?” 李秋屿承认:“会。” 明月立马坐起来,两只眼发光:“还见他?他要是一直缠着你不放呢?” 李秋屿握着她肩膀:“咱们别这么激动,我见他,是还有些话要说。” 明月喃喃道:“我反正把话都跟他说尽了,他跟我抢你,太坏了。” 她心里不大高兴,李秋屿始终对赵斯同没有表现出强烈的愤怒感,他都被害成这样了,居然不去恨那家伙?不恨也成,还有什么可说的?见面不打架都是好的了。 “我不去见他,他最后一定也会来找我,不如我主动,有些话还是要说清楚的,我也得再确定一下他的态度。” 李秋屿知道她生气了,又很无奈的样子,她忍不住抱住他腰,负气说:“他要是还敢抢你,我就去骂他。” 贴太近了,身体一热,李秋屿意识到危险不妥,把明月轻轻拉开:“他抢不走我的。” 明月望着他眼睛:“男的也能喜欢男的,你知道吗?我都要怀疑赵斯同是不是喜欢你了。” 李秋屿笑道:“他不喜欢我,他喜欢女人,漂亮的性感的女人,这个你放心,他不是你想的那样。” “你真倒霉,被他缠上。” “我不是一点责任没有,我放任过他跟我亲近,让他误解,也可能有没误解的部分,一言难尽。” 误解不误解的,李秋屿都想好要再见赵斯同一面。 那又是十多天之后的事了,检察院没起诉,没批捕,季彦平几乎要喜极而泣,他跟李秋屿紧紧拥抱,他的感情是很外放的,李秋屿含蓄得多,他不怎么表现感情,但会回应,他知道彦平是很好很好的年轻人,易动感情,这样好的年轻人,碰到了是他李秋屿的幸运。 其实案子移交后,就让人感觉不一样了。他有种预感,但他们还是很谨慎,积极跟检察院打交道。这其中有点波折,不过不曾让人的心再紧绷过,这预感很准,轰然一声,那种感觉就来了,仿佛看到自己的后头的命运。 还有其他的事,李秋屿再次回到酒店,见了投资人。他跟同学的这个叔叔谈很久,对方很高兴他平安无事,但酒店出的问题,是要查的,要解决的。 他出来的瞬间,闻到了熟悉的古龙水味道,顿时知道谁来了。李秋屿四下看看,并没有赵斯同的身影,他想起两年前的秋天,也是在酒店,他闻到这味道,却没见到人。 李秋屿走下台阶,再抬头,赵斯同就站在一株玉兰树下面,他穿着件白衬衫,赵斯同是个很爱穿白衬衫的人,不像李秋屿,衣服几乎全是黑色。 赵斯同宽肩细腰,双腿修长,是个同样令人赏心悦目的男人。 他微微笑着,像第一次重逢那样:“师哥,别来无恙?” 是个人都没法这么见面了,也没法这么称呼出口,赵斯同能,他知道两人会再见一面,你找我,我找你,都随便吧,反正是要见的。 第90章 两人目光碰上,彼此…… 两人目光碰上,彼此都知道对方的意图 ,这意图是一样的。 赵斯同去了李秋屿家里,窗明几净,余晖斜斜射到窗台,已经是日落时分了。 李秋屿给他沏茶,还有着待客之道。 茶味淡,赵斯同问他有没有酒,两人面对面坐了,李秋屿开了瓶红酒,给他斟上,酒杯很漂亮,红酒颜色也美丽,赵斯同喜欢好看的东西。 第189章 他浅尝一口:“不错,你也来点儿?咱们边喝边说?” 好像在这干巴巴说话,怪难受的。 李秋屿道:“辛苦你,这两年来花了不少心思,很精巧,也不脏手,每个人都拿捏住了,让人心服口服。” 赵斯同意味深长:“你值得,太粗糙滥制,怕师哥笑话我。” 他笑着,半真半假的模样。 “这些人,还真不是我教着怎么说的,多大的人了,他们要说什么,怎么说,是人家的自由。” 李秋屿道:“还是你的本事,你洞悉了他们每个人的心理,这不容易。” 赵斯同道:“你想你也能,你是老师,我不过学了皮毛,人心就是这么变幻莫测,这你不知道?” “知道。” “证据上我特地留了点漏洞,想必你也知道了。” “知道。” “知道我为什么留?” “知道。” “我跟李明月也谈过了。” “知道。” 赵斯同轻叹:“你什么都知道,真没意思。” 李秋屿说:“有意思,何必口是心非呢?我要是什么都不知道,对你来说,那才是没意思,现在我认可你,你厉害,叫人大开眼界。某种程度上说,你把我当父亲一样,需要我的赞许。” 赵斯同笑着点头:“说得好,我相信你将来一定也能给别人当好爸爸。” 给人当爹,有什么了不起的呢?李秋屿以后大概是真要当爹的,当爹的人多了去,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让想繁殖的人去繁殖,想快活的人去快活。 赵斯同弹了下酒杯:“我没想到,你能这么快脱身,不愧是师哥。当然,你要是拖拖拉拉,我会看不起你的。” 李秋屿平静道:“因为你只能看见别人心里的黑泥,其他的,你看不见。我能脱身,不仅仅靠的我自己,和你一样,也是靠人心。不同的是,我靠人心的另一面。” “你意思是,你遇到的都是好人,乔胜男她们都是坏人了?” “她们不是,她们不是完人,只是弱点被你击中放大了。换种引导,她们的另一面也会被激发出来,可惜,你不会做这个,你没有这种能力。” 赵斯同讽刺笑道:“你有?我怎么不知道你有?” 李秋屿坦然:“过去不知道,现在该知道了。” 赵斯同皱眉:“你以前不是个自夸的人。” 李秋屿还是坦然自若:“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 “你心境平和了很多,难得。” “我也觉得难得。” 赵斯同举杯:“好,来敬这份难得,祝贺师哥。” 他说完,一饮而尽,再对上李秋屿的眼,李秋屿仿佛从他的神情里捕捉到点儿旧日风采,跳脱狡黠,这一下,往日的心情也跟着回来,没变模糊。 他们曾经是要好过的,彻夜不睡秉烛交谈。赵斯同发起过很多刺激性的事情,有时他并未参与,远远旁观,也曾心底快慰过,那不是假的。 “想起什么了是吗?”赵斯同酒量极好,一杯红酒算什么,眼神锋锐,“透过我的眼,师哥能看见自己吗?” 李秋屿也饮了酒,脸色不变:“看不看得见,我们都变了。” 赵斯同手指摇了摇:“我没有,是你,你清楚只有你变了。” “好,是我变了,你既然发觉了,能确定吗?” “确定,你面目全非,但我还认你是师哥。” “承蒙这些年,你一直高看我,我敬你。”李秋屿又给两个杯子续了酒。 赵斯同再次一饮而尽,他说道:“这里没外人,跟我说句实话,看到孟文俊那个下场,你心里痛快吗?” 李秋屿直言不讳:“痛快。” “痛快就好,你做不出来想做的,我都能替你做,这一点,是不是我一直没变?” “我不想做的,你也替我做了。” “不想做的?不是不想,是你不敢,顾虑太多,你也搞不清自己想要什么,浑浑噩噩,我帮你理清头绪,你从不感激我。” “不好意思,确实没法感激。” 李秋屿神情没有不好意思,“我想做的,会去做,不想做的,谁也勉强不了我。”他眼里闪过一瞬的犀利,“你真想弄垮过我,承认吗?” 赵斯同微笑:“对,我承认,我真想过,你一旦泯然于众人,李秋屿跟路人甲没区别,你在我心里就死了。这里头的逻辑,你一定懂。” 李秋屿道:“我一直都懂。” 赵斯同问:“恨那些人吗?” 李秋屿淡然:“不恨,我不想恨人,我很久没恨过什么了,也不想再唤起这种情绪。” “他们陷害你,诬告你,都这样了,你也没说他们一个字的不是,这么冷静。” “他们是可悲的人,一旦明月松动,你立马就要掉过头送他们去坐牢的,他们始终是你的棋子,你想怎么下,就怎么下。” “你怜悯这些人?” “我不怜悯,也不仇恨。” “你居然能这么平和地接受这些人的所作所为。” “不是我接受他们,是有人接受了我。” 赵斯同凝视着他,已经不太懂李秋屿了。 “李明月吗?” “可以说是明月,又不止是明月。” 赵斯同还是微笑:“好结局,你变得真是健康又光明,以后有什么打算?” 李秋屿道:“离开这里,带明月回北京,该做什么做什么。” 赵斯同嘴角有点嘲弄:“你会先老的,老了就会可悲,你有信心抓住一颗比你年轻很多的心吗?别说心了,**都很难的。” 李秋屿还是无比平静:“我已经领略过月光的清辉,如果有一天,她想要照耀别人,我可能会难过,但我不会嫉恨月光,只会心存感激。” 赵斯同觉得,李秋屿从没这么安然过,不是淡漠,非常真诚。 “你好像连背叛也能包容了,肚量未免过大。” “我说过了,也许不是我包容别人,是别人容纳我而已。” 赵斯同陷入沉默,良久,他说,“你要跟她一起回北京,还当律师吗?” 李秋屿道:“应该是,再当律师,我想我能比以前做的更好。闲暇之余,做点别的也未可知。” 这完全不是过去的他能说出的话,他充满了对生活的力量、期许,他的容貌依旧年轻,未来好似还能有无数可能。 “我输了。” 赵斯同突然很干脆说道,“愿赌服输。” 李秋屿等的就是他这句话,他看起来,还是很潇洒的,要赵斯同认输,比赢他还要难。 “李明月是个,”赵斯同微微眯起眼,“心性很坚定的人,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不要以为我是赞美她,只是客观评价而已,除了你,我不赞美任何人,没人值得我赞美。” 第190章 李秋屿道:“还是谢谢你这么看明月。” “过去的事,都是假的吗?”赵斯同又看向他。 李秋屿道:“不为假,但都过去了。” “不为假就好,我以为你要把过去全都否定掉。” “过去存在过的东西,存在就是存在,没什么好否定的,否定了就没存在过吗?自欺欺人而已。” “师哥还是这么通透。” “往前看吧,我们都往前看。” “怎么,要规劝我什么吗?” “我规劝不了。” “幸好幸好,你不想着说教这点没变。” 赵斯同不能反驳他,也不会认可他,李秋屿心里明白,一个三十岁的人,很多东西早就定型,尤其他这样的,内心无比强大,无比自洽,他也是不能被轻易动摇的那类人。 能规劝什么?什么也劝不了,劝他收手,做个善良的人?赵斯同的世界里没有善恶的概念,他只知道人会老,会死,这一生是悲剧基调,他顾不了别人的,只能顾自己快活,秩序颠倒,黑白不分。 赵斯同自顾倒酒:“你恨我吗?我替别人问了,还没给自己问。” 李秋屿注视他眼睛,停了片刻。 “不恨。” “就这两个字,没有更多的解释了?” “没有。” “你好像把什么都放下了。” “因为没什么好留恋的,有什么放不下的?” “如果你以后,某个阶段,或者说某个瞬间,又觉得虚无了,会怎么办?” “不管怎么办,我都不会去做不该做的事,就这么简单。” 赵斯同了然,他不会再自杀了,一定不会,没什么事能再深度困扰他,精神不会再像个喋喋不休的孽障,在他灵魂里喧嚣,他能承受住任何事了。 也许吧,他还会有虚无的时刻,但至少能活下去了,这功劳不是自己的。 赵斯同不说话,他继续喝酒,突然的,整个身体直直栽到地上去,酒瓶酒杯,跌碎一地,红红的液体也四溅到各处。 他人变得僵硬,在地上抽搐起来,牙关咬得铁紧,李秋屿霍然起身,奔到他身边:“赵斯同?” 这样的场景,李秋屿不是第一次见。 他立马把沙发上靠枕拉过来,垫在赵斯同颈下,又迅速推开他周围的椅子,腾出个更大的空间。 同时解开他衬衫扣子,让他侧握着,赵斯同握住了李秋屿的手腕,根本甩不开,那力气大得惊人,李秋屿也没想着甩开他,由他紧攥,看着两眼上翻的他。 李秋屿没被吓着,他有处理这样事件的经验,也知道这是什么病。 第91章 (正文完)…… 这一阵过去,人会平静下来的,可能什么也不记得。不记得好,这样的场面太难堪了,对任何人说都是,尤其赵斯同这样的人。李秋屿自杀的那位同学,当着大家的面犯过这病,把人吓坏了,都撇开老远,只有他上前帮忙。 赵斯同有这个病? 从没听说过。 也没见他犯过。 李秋屿想观察下他口中是否有分泌物,阻碍呼吸,两人的目光对上,也就是一瞬间的事,他突然明白过来,慢慢站起。 赵斯同知道他知道了。 “最后一次,是吗?” 李秋屿冷静问道,赵斯同身体一下松弛,兀自开始笑,笑得放肆旁若无人,两只眼望着天花板。 等他笑够了,才缓缓坐起来:“你真的不恨我,师哥,我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悲痛。” 李秋屿道:“你高估自己了,目前还没什么事能让你悲痛。” 赵斯同低头笑了两声,抬头时,目光落到他眼上:“我刚刚有一刹那,真希望自己有这个病。” 李秋屿道:“别这么说,这么说,真有这个病的人听了会不好过的。” 赵斯同摸了摸头发,他一向爱惜形象的,他站起来,整理下衣服:“你说得对,最后一次,我没什么要试探的了,答案我都已经知道。” 李秋屿点头:“这样最好不过。” “是啊,这样最好不过,”赵斯同端详他片刻,笑意浮现,“我不会再遇到你这样的人,师哥,就像青春不能重来,这世上所有的东西最终都要被埋葬,你我都抓不住一点。” 他的目光从李秋屿脸上滑走,仰头叹息,“都要归于尘土,在地下长眠才是永恒的,那么久,真是寂寞啊!” 怎么这么寂寞呢?简直是彻骨的寒冷和黑暗。 李秋屿明白只有死亡才让他真正惧怕,有无限伤感,赵斯同一向情感丰富,他有着大部分男人都没有的细腻心思。 “这条路,不止你要走,没有人能逃得过,不必太难受。” 赵斯同好像心情好很多,他的伤感,很快被昂扬的斗志淹没,他不允许自己浪费时间,他会高蹈,一直高蹈去抓住点什么,至死方休。 他把那壶冷了的茶水拿起,又弯腰寻出两个纸杯,倒满了,递给李秋屿一杯。 “以茶代酒,师哥,从今往后,君向潇湘我向秦。” 他一口灌的,喝呛了,咳嗽几声眼睛里水光隐隐,李秋屿一直注视着他,把那杯茶喝了。 赵斯同放下杯子,利索出门,李秋屿送他出了电梯,外头暮色浓重,天早黑了。 不知什么时候起的风,扑面而来,把两人衬衫吹满。 “好了,师哥,咱们的路就走到这儿。” 赵斯同要他留步,李秋屿伸出手,赵斯同却只是微微笑了,不肯握住,“后会无期。” 李秋屿心中轰鸣一声,打很远的地方传来,像是回响,很久之前岁月的余音。他慢慢点头,“后会无期。” 两人都清楚,今晚见过了这辈子的最后一面。 赵斯同只身走向苍茫夜色,他的背影挺拔,脚步轻快,是非常年轻的状态,李秋屿站在原地,目送他往黑暗里走,那是他熟悉的,喜爱的波涛万千。到了拐角处,赵斯同始终没回头,扬起手摆了摆,他知道李秋屿一定看得到。 风声猎猎,起承转合到这个节点,恰到好处。 李秋屿一个人上楼来,家里狼藉,他收拾一番,屋子里的古龙水味道消散殆尽。他静静站了会儿,又坐下来,摸出一支烟,心里并不想抽烟,他想抽烟的时候很少,但摸出来就是摸出来了。 李秋屿抽完一支烟,开窗通风,家里重新整洁,也没什么特殊气息,像是赵斯同从没来过。 像卸下什么重担,又像丢失什么东西,好比一个人大扫除,总疑心是否垃圾袋里有不该丢的。人就是这么奇怪,李秋屿谈不上太高兴,他心情有些复杂,这种情绪,除了他自己,不会有第二个人能理解。 李秋屿去处理了酒店的事,前台告诉他,那位很阔气的赵总已经退房,他没说什么。 周六的晚上,李秋屿去接明月,他一点不尴尬,铃声一响,他到教室窗户外冲她招招手。讲台上站着孟文珊,最后一节自习是她的,人影交错,教室里声音大起来,学生们要走了。 第191章 孟文珊看到了李秋屿,心里一惊,她立马慌乱地调开目光,她没想到他还会亲自来接明月。两人的事情,满城风雨,是多少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学生们从讲台上过,男学生人高马大,倒成了她的掩护,她暗暗瞟几眼,他跟明月两个都很自然,好像人家看什么,说什么,都是另个世界发生的事。 “孟老师还不走?”孟见星来到她身边,他脸色阴晴不定,家里出事后,他就心情很差。 孟文珊明白他也看到了,收收思绪:“见星,我们等人都走完了再出去吧?” 孟见星眉头一扬:“你怕他们?你看看他们,世界上脸皮最厚的一对。” 他心里有戾气,不知道对谁发才好。直到现在,他还恨着李秋屿,恨着明月,他只想赶紧考上大学,离开这里,一辈子都不要再见着这两人。 孟文珊心里一阵痛苦:“见星,不要再说了,我们说好的,不再提他们了。” 她一见李秋屿,觉得很心碎,什么关系都没了,好像结局早就写在了开头,开头她跟他谁也不认识谁。他搅动了她死水一样的生活,她觉得活过来,知道人活着竟然还能拥有这么一种心情,一种甜蜜。尽管这心思不能见人,不能见人却能见自己,她应该感激他的,最终却弄成了这样。 教室外,那两个人已经随着攒动的人影下去了。 楼梯很挤,也很吵,明月的球鞋叫人踩掉了后脚跟,一直出了教学楼,才一跳一跳提上。 他们买了个小的巧克力蛋糕回去,明月要吃,她一下自习就感觉很饿,不吃点东西睡不着,还没到家,蛋糕已经去了大半。 李秋屿没有很晚进食的习惯,说不吃后,明月把蛋糕都送进了肚子。 “吃完了?腻不腻?”他问道。 明月笑笑的:“好吃,一点都不腻。” 李秋屿提议:“走两圈再上去吧,睡觉别积食。” 明月道:“我是铁胃。” 李秋屿笑道:“忘了那次上吐下泻了?” 都是刚来的事了,有些远,跟昨天呢。可其实这两年发生了许多事,事里又夹杂许多人。 “你看见孟老师了吗?” “看到了。” “不知道她见你羞愧不羞愧。” “不重要了。” 李秋屿转头问她:“你在学校见乔老师孟老师别扭吗?” 明月直言:“别扭,她们见我也别扭,虽然她们看着没什么异常,但我知道,所以,我们从来不对视,偶尔不小心碰上,也都很默契避开,免得尴尬。” 李秋屿道:“心里难过吗?” 明月看着地上影子,她挨了上去,紧贴李秋屿手臂:“最开始有,现在说不出什么感觉,有时候坐教室里跟坐鼻涕里一样,恶心。” 李秋屿道:“这么难受吗?” 明月说:“因为,老师在讲台上都一本正经的,我有时看她们的脸,会很迷茫,她们是传道授业解惑的重点高中老师,自己做那样的事,怎么教育别人呢?” 李秋屿斟酌着开导她:“现在的老师跟古代的老师不同,尤其高中阶段,高考是老师和学生的共同压力。他们主要是授业解惑,传道更注重精神上的东西,就算解惑,也是解知识上的,你一定能看得到,你的大部分高中老师们其实很辛苦,早读那么早,晚自习又那么晚。我不是要替她们开脱什么,她们只是普通人,有自己的弱点,也会像其他人那样做错事情,你质疑她们,是因为给她们加了老师这层光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可能永远活在光环里,她们是真实的,所以一定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人总是很多面组成的。” 明月低头踢开小石子:“我知道,我只是跟你说说我的心情,几天没见你了。” 李秋屿笑着摸摸她头:“桂花开了,闻到了吗?” 明月便到一棵桂树下,掐了几朵米粒样的桂花,放兜里。 “我把它放床头,睡觉也香香的。” 她踮踮脚,手心贴向李秋屿口鼻:“你闻闻。” 李秋屿笑道:“很香。” 明月往他身上抹:“把你浑身都弄得香香的,小蜜蜂误会你是花,来蛰你。” 李秋屿莞尔,被她胡乱摸了几把。 两人一块儿上楼,洗漱完,明月站在酒柜前看看,问道:“他来过了是吗?” 李秋屿拿毛巾揉着头发:“你怎么知道?” “少了瓶红酒。”明月一指,“你跟他喝酒了,肯定还说了很多话。” 李秋屿道:“是,咱们去北京,他回上海,一北一南,不用再见了。” 明月默默瞅着他:“你们把话说尽了?” “说尽了。” “能相信他说的话吗?” “能,他这点风度还是有的,你赢了他,他认输。” 明月舒出口长气:“你会不舍得他吗?” 李秋屿笑道:“怎么这么问?” 明月道:“直觉,因为你一直也不讨厌他。” 李秋屿道:“我没几个真正讨厌的人,他要怎么样,跟咱们没关系了,我没有不舍得他。” 明月小心问道:“那其他人呢?你要追究吗?”她吞吞吐吐起来,“还有向蕊,你跟她谈过恋爱。” 李秋屿很坦荡:“你觉得我该怎么办?” 明月犹豫道:“我不知道,有时觉得有口气不出难受,有时又想劝你,要不然算了,很麻烦,弄得心情也不好。但无论你怎么做,我都能理解你,支持你。” 李秋屿道:“我正想跟你聊聊这件事,我不打算追究,这段时间我累了,发生的事情太多,现在结果很好不是吗?我好好的。”他揉揉太阳穴,“这些人后续怎么样,不重要了,我也不想关心。” 明月坐到他身边,她心里最近总有股冲动,又不太敢说,李秋屿侧过脸来,“你是赞成的,是吗?” 她点点头:“你想好了,我就赞成。” 她披散着头发,李秋屿抚了抚,头发乌黑闪动光泽,散发着芬芳,这样的触感,嗅觉,都变得格外灵敏,实际上没桂花浓郁的,但随着他手指的抚弄,那味道满屋子都是。 李秋屿察觉出明月的目光:“有什么话要说吗?” 她觉得他未必同意,会劝她,挣扎了半天,才说:“我想你。” 李秋屿心也跟着一跳,笑道:“我不就在这儿吗?” “你没有过吗?在跟前也很想。”明月说着说着,把自己说害羞了,有点不大自在。 李秋屿有,他觉得这个时候说这些真不是时候,本来是要好好说事的,话很自然地变了味儿,太影响她了。 “还有别的事吧?”他岔开话题。 明月心里突突的:“我想跟你走。” 李秋屿道:“咱们是要走的,离开这儿。” 明月有些急切了:“我想现在就走,不知道行不行,到一个没人认识咱们的地方去。” 李秋屿不是没想过,很快打消念头,她高三,节骨眼上换学校很不好的。 第192章 “不是不行,我当然能找人帮你联系到学校,主要是我怕耽误你学习,到新环境要适应。” “我适应很快的,现在就是复习,不学新知识,课程早都学完了,我行的。” 明月说完又有些后悔,她没替他考虑,她知道他那个同学的叔叔还是希望他继续留这儿的酒店,这份工作薪水并不低。 但话一下说出去了,还说完了,他一温柔和气地问她什么,她心里什么话也藏不住,统统告诉他,好像隐瞒什么都对不起那样的目光、语气。 “我随便说的。”她亡羊补牢道。 李秋屿微笑道:“你要是真想好了,我来想办法,只要你能确定,不是心血来潮的主意。” 明月心有些乱了,他要是找工作不顺利怎么办,她刚才为什么一激动说出来呢?至少在这里,他有稳定的收入,那是两人的开支来源。 她觉得自己太冲动,太感情用事,也不是到忍无可忍的地步,但心里就是想离开,她觉得这里压抑,没有生机,总是能产生联想,又想真正地躲开赵斯同,总之想很多。 “明月?”李秋屿喊她,明月神情惆怅,他问道,“你是不知道自己到底想不想走,还是担心其他?” 她很不好意思地看看他,李秋屿便明白了,“如果是担心别的,那不需要,我会解决的,其实我也想过这个事结束咱们就走,你没提,我也不好说,毕竟现在是高三。” 明月眼睛又亮了:“真的吗?你也想过?不是为了安慰我的?” 李秋屿笑道:“真的,这样吧,跟我说说都担心什么,咱们分析分析,把问题列出来,我告诉你我打算怎么办,一块儿商量?” 太好了,他永远跟她的第一印象一样,几无差别,明月羞涩笑笑:“我有没有难为你?” 李秋屿笑着摇头:“没有,你从没难为过我。” “你会不舍得这儿吗?” “有点儿舍不得这个房子,咱们住过。” “我也是,最舍不得的就是这个房子了,其实酒店也很好。” “没关系,咱们把记忆带着就行了,存脑子里,谁也拿不走。” 两人话说到很晚,灯一直亮着,四周都黑漆漆了。 一个凉意明显的早晨,是英语早读,孟文珊直到下早读也没见着明月,问了问她的室友。 室友说,李明月转学了。 孟文珊哑然,她看着那个空了的座位,出神不已。 他们走得悄无声息,李秋屿把所有事安排好,便带着明月,从这个城市彻底消失,好像没有存在过。 没人知道两人去了哪里。 他来得偶然,把她带来是偶然。走得必然,把她带走也是必然。 tips:看好看得小说,就来海棠书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