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那群爹[综武侠]》 第1章 [bg同人] 《(综武侠同人)江湖那群爹[综武侠]》作者:云东曼【完结+番外】 文案: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 陆风流一生,突然喜提“团子一只”! 四条眉毛喜当爹后,江湖人分成两波,一拨吃瓜看戏,另一拨成天跟他过不去,跟他抢团子,找他麻烦,想抢他这个爹当! 好友当爹后,花花每天都有一句爆言想槽:“当代江湖爸爸是有什么毛病啊!” - 宝宝版文案: 我叫陆小凰,我今年三岁了。 我爹有四条眉毛,他有很多朋友。 所以我也有很多叔叔伯伯。 我从小就在天上飞,有时候爹在打架的时候,在跟美人花前月下的时候,半夜睡觉的时候……我就会被人偷走。 所以我一点也不怕高! 今天在叶伯伯家做客,明天睡皇宫,后天跟着司空叔叔练飞飞,大后天在吹雪叔叔的山庄吃梅花糕,再后后天没准一觉醒来已经在百花楼喝粥了…… 人生无常,叔叔飞慢点啊,我还小! 爹你别追了,我虽然被偷了,但我一定会平安的。 至于能不能回来就不知道了,叔叔们太难搞了! - 【楼主有喜】 苏楼主躺在床上奄奄一息,不知道要把金风细雨楼传给哪个兄弟的时候,被告知他有了个女儿。 女儿软糯可爱,踮着脚尖,趴在床头,小手轻轻地摸在他脸上。 看见他吐血,哭成了小花猫:“爹爹,不要死!” 他爬了起来,决定向天再借五百年! 楼里众兄弟:楼主有喜!一统江湖指日可待!给咱家冲! - 【魔头爹那个崽儿!】 童老汉为东方大兄弟操碎了心,担心他哪一天把自己搞死了没人收尸,于是给他抱回了娃。 “东方兄弟,我瞅着这娃长得跟你一模一样……” 东方:那又怎么样。 童:“我想抱回去当我孙女养着。” 东方:“等等……” - 【探花郎携崽归来!】 探花郎俊美无暇,高洁善良,被人道德绑架,房子没了家产送人了,未婚妻也不要了。 他想去流浪。 探花郎身子不好天天咳嗽,咳咳咳,内耗内耗内耗。 探花郎对得起天下人,唯独委屈了自己。 他活得可真是太悲伤了。 突然有一天,他咳着咳着一口血喷在了他雕刻的木偶小人上。 小人偶就成精了。 三岁的小人偶跟他一个模子刻出来,成精第一句话,就是趴在他胸口,软乎乎地奶喷喷地喊了声:“爹!” 可能是物极必反,小人偶跟探花郎爹爹是两种极端的性格。 她霸道自私,骄纵刁蛮,谁也不能内耗她,谁也不能道德绑架她爹,她叉着小肥腰就是干! 于是,探花郎再也没机会内耗了,他天天愁着怎么哄小祖宗。 …… 内容标签:武侠 甜文 轻松 萌娃 单元文 群像 主角:江湖第一崽儿!,。┃ 配角:江湖那群爹!┃ 其它: 一句话简介:江湖第一崽儿! 立意:欢欢喜喜养闺女 第1章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 作为江湖上有名的风流人物,四条眉毛陆小凤已经消失很久了,连作为至交好友之一的花满楼和西门吹雪都不知其去处。 近来江湖人士找陆小凤快找疯了。 有好几方人马都在寻陆小凤,他们从花满楼这里得知,上月陆小凤在他这里接了个传书,此后就不知去向。 有人跑去万梅山庄找西门吹雪,吃了闭门羹,再锲而不舍地等,碰见西门吹雪一身白衣胜雪提着一把沾着血迹的剑从外回来,连话都不敢问,就匆匆跑了。 至于木道人、苦戒大师等也一概不知,因为他们也在寻找陆小凤。 那四条眉毛去哪里了呢? 四条眉毛苦啊!陆小凤感觉这辈子没这么苦过,荒无人烟的树林里,他从树上落到地上,低头看着怀中的一团团子。 小家伙正揪着他引以为傲的长在嘴唇上方的“两条眉毛”玩儿。 他把小家伙的小手拿下来,不一会儿她又伸着小胖手,揪着玩了。 陆小凤叹了口气,停下来,跟怀中的团子商量:“只要你不玩我的胡子,我就答应给你当爹行不?” 团子恍若未闻,小胖爪揪得欢,虽然因为修剪得胡子极短极整齐,以小团子那点力气,根本揪不下来,但也是疼人的。 陆小凤真怕连皮都被扯下来。 他再次叹了口气。 他自认一生虽风流,惹下情债无数,却不曾亏欠任何人,却没想到,真欠下了孽债! 上月初,他在花满楼的百花楼里喝酒赏花,接到一封飞剑传书,来信者未表明身份,只说让他去京城接个人,不去后悔终身! 陆小凤是谁啊,他是四条眉毛什么都不重就是好奇心比猫、比天底下任何人都重的陆小凤。 对方一说,假如不去后悔终生,他好奇心一上来,就去了! 他倒要看看,有什么人值得他去接,又要接去哪里,哪里值得他不去就懊悔终生的。 结果……接来了一个小孽障。 就是他怀里这一团爱揪他胡子,爱作乱的小团子! 第2章 当日那个蒙面女人的话历历在目,她一身黑色斗笠,将身体和面容都隐藏在斗笠里面,看不见真实容颜,声音冷若冰霜,见了他,还未说话,就朝他丢来一团。 陆小凤下意识接住了,低头一看,是个不满三岁的小娃娃。 长得粉雕玉琢的小团子这样被丢过来,被陌生人抱在怀中也没吓到,睁着一双乌溜溜圆噔噔宛若白玉上镶嵌一颗黑葡萄的双眼,好奇地看他。 他还未问这是怎么回事,这娃娃是谁家的,丢给他作甚! 就见对面那女人转身就飞远了,只留下一句:“陆小凤,她是你的亲生女儿,你好生养着她,否则要你好看!” 说完,人就不见了,好俊的轻功,他抱着团子,一时间竟难以追上,更不知这个女人是谁! 陆小凤兜头被丢来一只团子,还找不到还货回去的人,只能一路抱着小团子满天下乱转,去寻找那个女人。 因带着一只团子,怕江湖上传流言,就戴了面具掩人耳目,任谁都想不到陆小凤怀里会抱着一个小小的粉雕玉琢的孩子,而不是搂着风华正茂的大美人,身份隐瞒得极好。 陆小凤思及此处,没好气捏了捏团子的胖腮,“你也就这点好处了,抱着你在手上,就算我现在站在西门吹雪面前,他打死也不敢认我!” “是不是好奇西门吹雪是谁?” “你西门叔叔是当今剑术最高的人之一,为什么是之一呢?因为还有一剑西来天外飞仙的叶孤城!” “你若问我,这两人谁比较厉害,我也不知道,不过我敢打赌像你这样的小奶娃,就算是他们这样的顶级高手也拿你没辙!” 陆小凤笑了下,自己被自己的想象逗乐,哪日若是西门吹雪敢对他动手,他就把怀中团子向他一丢,看他敢不敢出手! 怀中团子翻了个白眼,扭扭小脑袋,脸面向他的胸口处,不一会儿呼呼大睡了。 陆小凤抱着怀中没心没肺的一小团,真感觉自己冤啊,冤了个大槽!他都没搞清楚孩子母亲是谁,到底是哪一位他的老相好生的,就被迫“喜当爹”! 那个黑衣女人只告诉他孩子的生辰,其他的只字未提,人就跑了,万一娃不是他的娃,他岂不是替别人当爹? 他陆小凤还有大好年华,还有多少风流美人没有邂逅,浪荡的一生就要栽在一只从天而降的团子身上? 陆小凤思来想去,在他的好友中,哪一个好友最靠谱,心地最善良,最耐心仔细最适合带娃的。 想来想去,还得是花满楼。 花满楼不仅心地善良,性格温柔耐心,而且他因眼盲,虽也算江湖人士,却幽居于百花楼,素来与各方人士交好,几乎没什么仇家。 他那里最适合放娃了。 陆小凤转了一圈,还是跑往百花楼了。 此时一众江湖人士仍然在找陆小凤,还有人专门蹲在百花楼门口,就看陆小凤会不会出现。 这一日,百花楼门口出现一个满脸络腮胡身形高大的中年汉子,抱着个奶娃子,进了百花楼。 有人觉得奇怪,也有人觉得不奇怪,花满楼本就是善名传遍天下的好心人,看那个大汉带着个奶娃子衣着落魄,想来是去乞讨求助的。 没有人往四条眉毛身上想。 陆小凤窜进了百花楼,人未到声先至:“花兄……!” 花满楼在楼上浇花,听了脸上露出笑意,“又去哪儿闲逛了?” 话音刚落,就察觉一团什么向自己飞来,他飞速伸出双手,将这一团接住,刚一接到手,花满楼就愣住了。 “陆小凤?” “哪来的孩子?” 刚才接的姿势是接东西的姿势,花满楼担心咯着孩子了,连忙换了个姿势,生疏地将这一小团温软抱稳在怀中。 陆小凤见他第一次抱娃的姿势都这么标准可靠,深深感觉自己找对了人! 要是刚才是丢给西门吹雪,没准团子现在成两半了。 给自己倒了杯茶水,大咧咧坐了下来,陆小凤未开口就先叹气,连着叹了好几声,才说:“瞎子,我命苦啊!” 花满楼温润的声音带着丁点笑意,伸手逗弄着怀中的团子,一边笑他,“你陆小凤也有命苦的一天?” “要我看全天下活得最自在的就属你了。” “以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但直到上月,我从你这里接了一封信,要我去京城接个人,就开始苦起来了。” 花满楼何等聪慧之人,“这人便是我怀中的这个孩子?” “是极!对极!有个蒙头蒙脸的黑衣女人,把这孩子丢给我,人就消失无影无踪了,还说这孩子是我陆小凤亲生的,也不说孩子娘是谁,就让我喜当爹了!” “她把孩子一丢,我总不能不管,只能带回来了。” 花满楼皱了皱眉头,他的手指被小孩攥在小小软软的手心里玩,还偷偷放进嘴巴里咬,小孩刚刚长出丁点奶牙,倒是不疼,只是微微有些痒。 因怕手指头脏,连忙抽出来,哄她不能乱啃乱咬。 安抚住了,才笑着说:“我倒相信这孩子是你亲生的,你看她,片刻不得闲,还特顽皮,特招人喜欢。我一抱着她,就感觉是你亲生的。” 陆小凤瞪大眼睛,“不是吧,花满楼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你可不能心口开口污蔑我!” 花满楼摇摇头,“便是不是亲生的又如何,她这样可爱,温软无害,不过是养着等她长大,又有何不可?你陆小凤缺养一个孩子的银钱?” 第3章 陆小凤虽然花钱大手大脚,颇有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豪气,但确实没少过银子花用,养一个娃当然不成问题。 但这是银子的问题吗? “我要是带着她,我怎么行走江湖,怎么查案子,怎么管闲事,怎么和大大小小如花似玉的美人交朋友?” 花满楼:“……” 他仔细思考了下,让陆小凤来养一个孩子,确实不靠谱,怎么想都不靠谱,这厮风里来火里去,万一把孩子弄伤了…… 他眉头紧蹙,忽而怀中团子伸直了一只小胖爪,摸到他脸上,花满楼满脸是笑,低下头,让她小短手够得着。 很快,小手摸在他的眉头上,轻轻摸了两下,因为小手没有力气,很快就累了放了下来。 花满楼满心的温软。 这样的孩子,还真是可爱极了体贴极了,比陆小凤这厮讨喜多了。 这会儿有些好奇小孩的模样。 便问陆小凤,“她长得什么模样,跟你像吗?” 陆小凤瞅了一眼,花满楼怀里那小小厮一团,在他把她抛给花满楼后,完全不留恋亲爹,一副跟花满楼好上了,不认他的架势,小没良心极了! 就赌气随口说:“丑丑丑!丑死了,哪有我英俊迷人!” 实际上团子圆乎乎的奶胖胖的,一张小圆脸生得如雪精心雕琢般,五官也极其精致好看,他行走江湖多年,还未见过这样可爱漂亮的小孩。 花满楼一听就知道这厮说反话。 问:“与你可像?” 第2章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 陆小凤哪里看得出这孩子跟自己长得像不像? 都说灯下黑,人眼里的自己跟真的自己是不一样的,再把孩子跟自己一对比,她那圆乎乎的小脸蛋,跟他俊逸的有棱有角的脸当然不像! 可若是要把五官拆开了对比,一时觉得像一时又觉得,团子还没长开呢,看谁都像谁!哪看得出个什么究竟来! 花满楼对好友的眼神产生了怀疑,平常他是无所谓自己看得见看不见的,但这种时候,又觉得还是长一双能看得着的眼睛比较好,他还是很好奇陆小凤的孩子到底长什么样子的。 “她是男孩还是女孩儿?” 陆小凤翻了个白眼,与团子翻白眼时如出一辙。 “你抱了这么久察觉不出来?” “我是个瞎子!” 陆小凤只好说,“是个女娃娃!” 花满楼满脸喜爱,“一定是个漂亮的女孩儿,也不知道长大后有多好看,她的爹这样风流,这样招异性喜欢,没准长大后这孩子也能占个江湖第一美人的美名。” 陆小凤皱眉毛,他自己风流是一回事,可要自己的女儿长大后招惹一群男人,天天一群臭男人追在身后,他才不干!他非得提剑把那些人砍了不可! 他虽未说话,但花满楼是何等敏感的人物,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不悦气息,笑道:“还说不是你自己的亲生女儿,只是这样一说,你就不高兴了,还不承认?” 陆小凤死鸭子嘴硬还想说什么,突然一群人破窗而入。 “陆小凤!” 陆小凤进百花楼里的时候,就已经顺手把脸上的易容假面扯掉了,那玩意戴着不透气,怪闷的。 进来的一群人里都是陆小凤的老相识,有木道人、苦戒大师以及鹰眼老七等。 鹰眼老七最是性急,指着陆小凤问:“这段时日以来,你跑去哪里了?害我们好找!” 陆小凤站起来,同朋友打了招呼,双手叉腰。 “去办一件大事。” “什么大事?”众人好奇。 陆小凤自己如今都闹不明白自己是不是团子的亲爹,也不知道该拿她如何,这会儿人多嘴杂,就没多说,转而问他们找他干什么。 苦戒大师道:“有件重要的事,想请你去办。” 陆小凤摊手,“不去。” 木道人笑了,“你听我仔细说,等我们说了,你再拒绝也不迟。” 他们互相对视一眼,笃定了以陆小凤的性子,绝不可能不管这个闲事的! “此事说来话长……” “那就长话短说!” 木道人捋捋胡须说道:“有个自称来自金鹏王朝后人的丹凤公主到处找你,因找不到你,又委托我等来寻你,此事关系到关中珠宝商阎铁珊,中山老人霍休,以及峨眉派掌门独孤一鹤!此三人皆是当世一等一的人物,事关重大。” 他随后将从丹凤公主那听来的,关于金鹏王朝的覆灭,覆灭后为了日后复国,将财富一分为四,一份给皇亲上官瑾带着小王子及其家眷,另外三份则给了金鹏王朝的三位重臣保管。 “一晃多年,三位重臣不知去向,小王子蹉跎成了老王子,现下查出,这三位重臣隐姓埋名后的身份,所以想讨回这份财富。” 陆小凤是何等聪慧的人物,心思一转便猜到:“该不会是这三位重臣就是阎铁珊,霍休和独孤一鹤吧?” 苦戒大师说了声佛语,“应是,真相如何,还请陆兄弟前去查探。” 鹰眼老七素来是个嫉恶如仇快言快语的人,“我等岂能容此等欺名盗世的人,拿着不属于自己的财富欺瞒天下人?” 陆小凤不太相信,他和霍休是老朋友了,霍休是个只爱书画的很有钱的老头子,说他会干这种事,他打死都不相信。 第4章 就在众人商讨之时,门外来了一辆马车,一名貌美的年轻女子带着个古灵精怪的少女进门。 年轻女子自称是金鹏王朝后人丹凤公主,少女是她的表妹。 丹凤公主进来谁也不看,只盯着陆小凤,“你就是陆小凤陆大侠?” 陆小凤双臂抱胸,“在下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四条眉毛陆小凤,丹凤公主有何指教?” “指教谈不上,只是小女子有事请求陆公子帮忙。”确定了陆小凤的身份,丹凤公主见他是这样英俊高大的侠士,说话声音柔得滴水。 接着把金鹏王朝那份财富纠葛说了下,大致说法与木道人等人说得别无二致,只是更详尽一些,甚至还拿出了一份证据,上面画着三位重臣年轻时候和现在的画像。 画像上三个人,陆小凤都认得!正是阎铁珊等三人,其中霍休他上月去接团子的路上才偶尔碰见过,喝过他珍藏的好酒。 陆小凤虽然爱管闲事,但也不是什么闲事都管的,这样一份画像,只能说明,画师认得三位老人年轻时候的样子,并不能说明什么,技艺高深的画师甚至能逆推年龄,从而画出他人年轻时候的模样。 他扬了扬下巴,“我若不同意呢?” 丹凤微微一笑,“公子若是不同意,丹凤自然没有办法,只是公子恐怕要日日夜夜注意女儿的安危了。” 这话一出,在场的人皆是一惊! 陆小凤有女儿???! 陆小凤和花满楼惊讶的是这个不知来自何处的女人怎么会知道陆小凤新鲜出炉的女儿,他明明一路乔装打扮过来,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过这事。 而其他人震惊的是,风流浪子陆小凤竟然有了女儿???! “陆小凤,你……!” 在场众人,都用不敢置信的目光看向陆小凤。 陆小凤无奈地抚了抚上唇的小胡子,探究地眯眼看向丹凤公主,“丹凤公主怎么知道我有女儿?” 丹凤公主微微一笑,看向花满楼的怀中,语气轻柔似笑非笑:“你瞧她,多可爱啊,长得跟你多像?” 其他人也因此被勾去了注意力,一致看向花满楼怀中的团子。 小小的大约才两三岁的孩子,生得白嫩可爱,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张望着众人,不带有丝毫害怕的神色。 众人仔细地观察她的五官,再看看陆小凤,不知为何,越看越觉得相似!尤其那双眼睛,那个眉眼,再悄悄怎么觉得连小鼻子都像得很! 本来不太敢信的心逐渐也偏向了:“陆小凤既然是个浪子到处留情,一不小心搞出团子来了,也是正常的吧?”这种心理。 陆小凤无奈扶额,“我这下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他知道在场的这些人知道了,没多久,他陆小凤有了个女儿的消息就会转眼传遍江湖,往后别人见到他,不是先看的眉毛,而是先看他手边是不是揣着个娃了。 他怀疑丹凤公主是不是跟那个塞娃给他的黑衣女子有关系,否则怎么解释,他才坐下前后不过一个时辰,丹凤公主不但就找来了,且还知道他多了个女儿?怎么想怎么古怪。 思索了片刻,陆小凤答应下来。 丹凤公主心满意足地离去,其他人却不舍得就此离去,纷纷围在花满楼周围,想近距离瞧瞧陆小凤闺女是个什么样儿。 四条眉毛的女儿,多稀罕啊,江湖第一条新闻! 错过第一线的八卦,再往后想碰上可没这么容易了。 陆小凤看他们围在那里,都把花满楼的身影给吞没了,很是无奈,突然团子一声响亮的嚎哭,惊天动地! 陆小凤急忙窜过来,将自己女儿抱回来了,在原地用这些时日锻炼出来的“哄功”,来回地走动摇晃,又把她的小手手放在自己珍爱的胡须上面,哄了好一会儿,总算让她安静下来。 众人见陆小凤那娴熟的当爹架势,惊异不已。 鹰眼老七:“陆小凤,你是不是被人易容假扮了,是的话你就眨眨眼睛,我去解救你!” 陆小凤:“……”他才没空理会这帮江湖痞子,好不容易把这小讨债精哄乖了,也不敢再吓着她了,挥挥手:“事情都说完了,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别围在这里浪费空气!” 众人只得恋恋不舍地一步三回头地望着,看着昔日浪子抱着个孩子,在花满楼的百花楼里,忍耐着性子耐心地哄着…… 放在以前,这谁敢想?谁敢认? 这是四条眉毛风流浪荡,红颜知己遍江湖的陆小凤?! 当日陆小凤带着女儿在花满楼的百花楼后院暂住,下午陆小凤出去一趟,把团子交给了花满楼,花满楼抱着团子在楼上浇花时,碰上了一桩插曲。 有个叫上官飞燕的女子被人追杀闯了进来,按平常花满楼应当伸出援手救助的,可他当时怀中抱着一只弱小的团子,不敢轻易介入打斗之中,担心伤了孩子,只能任由那个女子被那个大汉追逐,好在他有拿筷子做武器,帮着阻挡了下,那个女子跑得快的话,应当能逃走。 只是不知为何,那个叫上官飞燕的姑娘,对他很生气,逃走前骂了他一句死瞎子。 花满楼并不介意被人骂,只觉得应当是他没救她的缘故,这确实不符合他的做派。 思及此,花满楼无奈捏捏团子的小脸蛋,“为了护你,花叔叔第一次当坏人。” 第5章 团子似是觉得好玩,把他的手指头抱在小手里,嘴巴软软地印了上去。 花满楼身体一僵,感觉满心的柔软。 这样的好孩子,他怎么舍得她受伤? 大手将她举高了,忍不住一口亲在她额头上,这样小的孩子连脸蛋都泛着一股甜甜的奶香味儿。 跟百花楼里的花香不同,花香使人宁心静神,而团子身上的奶香,则叫他心肠柔软。 第3章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 陆小凤出去是为了买点小孩穿的小衣裳和吃食,花满楼再温柔耐心,他也没养过孩子,百花楼里也不存在有什么娃娃用的东西。 第一回当爹才知道当爹的苦!尤其是单亲的爹,孩儿身边没个娘亲的,什么事都得自己亲力亲为,耐心操劳。 陆小凤感觉自己这辈子没这么操过心! 他抱了一大堆的东西进楼里,全部堆在桌子上。 花满楼伸手摸索了下,拿起了一件小小的柔软的衣裳,边上还有一双细棉锦布缝制的小鞋子,小孩子穿的鞋子拿在手上不到掌心大,连鞋底都是软乎乎的,就跟她这个人儿似的。 花满楼笑笑,夸赞道:“陆兄这次做得很好,有个当爹的样子了。” 陆小凤心里苦,朝好友大吐苦水:“这孩子也不知道随了谁,不但娇气,稍微差一点料子的衣裳都穿不得,得要穿上好的柔软的布料,且吃喝方面也都挑剔,我上回不小心喂了她一块羊肉,她吐得不成样子,我带去医馆被大夫好一顿训,说我太不当心了。” 花满楼瞪他一眼,“羊肉乃温热之物,她才不到三岁,肠胃尚且柔软脆弱当然消化不得!你得喂些柔软好消食的,这怎么能算是她挑剔?” “至于衣物,小孩皮肤娇嫩,自然要穿柔软的衣裳,越是细软越是好,若有旧年穿过的更佳。” 陆小凤是个糙人,比不得花满楼细致,但也纳闷,“你没生过孩子没给人当过爹,你怎么这么清楚明白的?” 花满楼:“……此乃常识,只要是个正常人想也知道。” 陆小凤:…… 好一个《只要是个正常人》。 他怎么觉得好友在内涵他呢! 晚饭是百花楼里的厨娘做的,这位厨娘平时专门给花满楼做饭吃,这次花满楼特意叮嘱,要以孩子的胃口为主,做些适合小孩吃的。 就连陆小凤想喝口酒也被拒绝了,原因是喝酒误事,不能教坏小孩。 “何况如今陆兄你已经暴露了身份,你有了个女儿还待在我百花楼里的消息很快就会传出去,万一有人半夜趁着你睡觉来杀你,你怎么保护她?” 陆小凤勉勉强强被说服了,把团子抱了起来,团子腋下被他大手抱住,双腿腾空在空中,很不高兴晃了晃两只小短腿。 她那年轻的爹陆小凤对她龇牙咧嘴:“这下好了,以后还不知道有多少次这种时候,想喝酒不能喝,想干啥也不能干,我风流潇洒的一生,算是折你身上了!” 团子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但被这么抱着很不舒服,本能加大晃动的力道,甚至一只小短腿直接蹬上了他的半边俊脸,那只小小的柔软的脚掌啪的一下盖在陆小凤脸上。 陆小凤:“……” 一弯脑袋将她小胖脚夹在脸颊和肩膀之间,“有你这么待亲爹的???” 父女就这么诡异地“对峙”着,陆小凤气得找花满楼评理。 花满楼听了,漫不经心地对好友说:“她这么小的脚能拿你怎么样?要不是你这样抱着她不舒服也不会踢你,陆兄你就好自为之吧!” 陆小凤:“……” 以前从来没发现,花满楼是这么个偏心眼的人啊!他的善良公正去哪里了! 少顷,只听见团子不高兴地奶声奶气地“花花花……”叫着。 花满楼以为是在叫自己,是在找她花叔叔的帮助,连忙过去把小孩抱了过来,从她亲爹的魔爪中解救下来。 陆小凤气得四条眉毛都要飞起来了,口气酸酸地说:“她可不是叫你,花兄你莫要误会了!” “不是叫我叫谁?”花满楼抱着团子一边哄,一边笑着反问。 “谁知道呢,兴许是坏坏坏地叫着,反正她吐字不清,从我接到她的那一刻起,她就一直这样只会说花这一个字。” 花满楼也来了好奇心,为什么这么小的孩子只会说一个字? 他出身富可敌国的花家,家中行七,花家人不少,也不是没有小孩儿,这么小的孩子按理应该会说几句简单的话,但只会说同一个字的话,这代表了可能从前根本没有人教过她说话! “会不会跟她身世有关?”花满楼忧心地猜测。 陆小凤发散了思维,“她会不会是个只会一个字的哑巴?” 花满楼气得丢了一只茶杯过去,有亲爹这么说自己女儿的? 陆小凤郁闷地双指夹住飞过来的茶杯,“这么好的玉杯砸坏了可惜,够给我家崽儿置办一年的行头了。” 花满楼:“……” 两人说话的时候,因楼里微风习习,花香四溢,花满楼感觉到怀中的团子很快睡着了,不由感叹:“还真是好哄,可见是个乖的。” 两人从团子的身世猜想,聊到团子的名字,是花满楼先问的,“陆兄,她叫什么名儿?” 这问题把陆小凤给问住了,“我哪儿知道?那女人又没告诉我!” 第6章 花满楼简直要对四条眉毛无语了,“为人父母,给孩子取名字是天经地义的,即便不知道先前有没有人给她取名字,你也应当给她取一个正当的大名。” 陆小凤挠头,一会儿又摸摸下巴,“我也不知道取什么名字……我也是第一回给人当爹,再说这里面有没有阴谋我都不知道呢,你就这么肯定她是我女儿?” “万一别人拿她来骗我呢?” 花满楼不否认确实有这样的可能性,谁让陆小凤是惹麻烦的体质,他名气越大惹麻烦的本事越大,江湖上确实不少人打他主意。 但……他摇了头,“我总觉得,这次应当是真的。她是你的女儿。” “觉得?” “直觉。陆小凤你自己应当也有这种直觉,父女天性是与生俱来割舍不掉的,如若你自己没有这种感觉,也便不会一路抱到我这里来了,对你陆小凤来说,捡到一个不明的孩子,直接送去官府就行了,何必绕这么大圈子?” 陆小凤绷紧了面色,扭头冷哼,不说话了。 过会儿,闷闷开口:“我平时都小崽子、小崽子地叫……不知道起什么名儿。” 或者说,他觉得只要认真给她起了名字,就是认下了这个女儿,得一辈子给她当爹了,无论她是否是他亲生的,一旦认下,假也是真。 花满楼被逗得笑出声,小崽子这是什么诨名? 他认真想了想,“凤凰凤凰,你素日里总自称凤凰,凤为男子,凰为女子,既然是凤凰生的女儿,自然也是小凤凰,不如以凰为名?” “陆小凤……陆小凰?” “你觉得怎么样?” 陆小凤思索着思索着,突然露出一个大笑,“好极了!” “小崽子就叫陆小凰吧!” “陆小凤的女儿陆小凰!这一听就是我的崽儿!” 花满楼失笑摇头,才一个名字好友就开始嘚瑟起来了,还说没有当成自己的亲女儿呢,如果没有,岂会这样得意? 睡梦中的团子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有了正式的大名,这得归功于睿智靠谱的花叔叔,否则她的名字可能就变成陆小崽了! 花满楼给好友父女安排的房间在自己房间隔壁,怕带个孩子万一半夜有事好搭把手。 好友开了房门抱着熟睡中的小闺女进房时,他叫住了他。 犹豫了下,道:“若是、若是小凰凰半夜哭闹,陆兄记得叫我。” 陆小凤龇龇牙,他都带了这崽子一月余了,早带习惯了,好几次在野外过夜,就把她抱怀里睡觉,后来习惯了,即便到客栈床上睡,这崽子也喜欢缩到他怀中呼呼大睡,感觉跟身上长了一只贴身团子似的! “花兄安心,这崽子哪儿不好,唯独睡觉睡得极好,香得雷打不动!” 花满楼摇摇头,进自己屋里去了。 他哪儿是说这个,他是想叫陆兄把小凰凰给他,他想带着睡一晚……! 半夜!花满楼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陆小凤在睡觉时,屋里有人无声迅速地潜进来,他刚察觉不对,正要有动作,那人似乎极其了解他的习惯,一下就点了他的穴道,他睁着眼睛躺在床上,眼睛瞪着来人,眼睁睁看着他伸出贼手,把自己怀中的女儿抱走了。 那人把睡梦中的团子抱在怀中,低头打量团子,仔细瞧她的脸,再看看陆小凤的脸。 然后哈哈大笑。 “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被点了穴,没法动弹也没法说话,双眼都要喷出火星子来。这时隔壁的花满楼已经听到了动静,冲了进来,与来人缠斗在一起。 那人轻功极高,三两下就窜出老远。 花满楼赶紧趁着这个功夫,把陆小凤的穴道解了,两人飞出去追。 在房顶上追到了。 陆小凤大声喊道:“司空摘星,快把我的女儿放下来!” 司空摘星扯掉□□,露出一张丰神俊朗的脸,“你怎么知道是我?” “我还特意易容换了个声音!” “天底下除了你天下第一神偷司空摘星,能从我怀中偷人,我猜不出第二个!” 司空摘星冷哼一声,“猜出又如何?我虽然武功差了点,但你未必能追得上,即便追上了,我怀里抱着你的闺女,你能奈我如何?” “司空摘星,你从何处得知我女儿的事?” 司空摘星捏了捏怀中隐约醒来,睡眼朦胧的团子的小胖脸,说:“已经传遍江湖啦,都说你四条眉毛陆小凤有了个孩子,我就想亲自前来瞧一瞧!” “我司空摘星偷过宝物无数,皇宫大内都能来去自如,就是没偷过孩子,更没偷过你陆小凤新鲜出炉的女儿!我就想来偷上一偷,看看是个什么样子,急死你陆小凤!” 陆小凤险些被气歪了嘴。 和花满楼一起围攻过去,两人都怕伤了孩子,没拿武器,赤手空拳跟他缠斗,司空摘星手上也没武器,他武功相对一般,只凭轻功左右闪躲。 司空摘星半夜偷娃的行为似乎惹怒了素来温柔的花满楼,平日很少伤人的他,今晚招招狠辣,冲着司空摘星的脖颈和眼睛等弱处而去。 司空摘星轻功独步江湖,但论武功还真不是陆小凤花满楼的对手,不一会儿就投了降,只能把孩子丢出去。 陆小凤一把将女儿接在怀中。 这小没良心还以为叔叔和爹爹在与自己玩耍,在空中丢来丢去,飞来飞去,竟然不哭不闹也就算了,还高兴地裂开嘴巴,露出几颗小奶牙,笑了起来。 第7章 陆小凤哭笑不得,点点她的小鼻子,“天不怕地不怕,有几分你爹我的架势!” 司空摘星被拿下了,根本没想过逃跑,甚至跑了过来,站在陆小凤父女面前,好奇地问:“这真是你的女儿?” 陆小凤翻了个大大白眼,冲他做了个划脖子的手势,“是真的,还有假的?” “老实说谁告诉你的?” “下回再敢做出这种事,看我不送你去见你太奶!” 花满楼也不悦道:“司空兄这次玩笑开得有点大了。” 司空摘星嘿嘿一笑,“我从别人那里听来的,听说满江湖有人找陆小凤办案,结果陆小凤不出现则以,一出现就带了个娃,说是亲闺女,我都不信呢,你陆小凤竟然也会有女儿?我就亲自跑来看看!” 第4章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 司空摘星同陆小凤是亦敌亦友的关系,但他们之间的那种敌非生死之敌,而是“赌”! 司空摘星最喜欢跟陆小凤打赌,无论是赌什么,只要能赢了陆小凤,哪怕只是让他帮着自己捉蚯蚓捉蛐蛐,他也能乐个十天半月。 所以更多的还是友的成分。 正因为他是自己的好友,也没什么恶意,陆小凤才没有当场杀了他,只是警告他,下回再敢这么干,小心脖子上的脑袋。 花满楼曾经让司空摘星偷过一枚玉石扇坠,一枚扇坠而已,他是不介意,但这回偷到好友的女儿身上来了,这让他很不高兴,罕见地板着一张脸不说话。 他不想理司空摘星,但陆小凤还有些话想问司空摘星,于是就把团子交给花满楼先抱着,自己和司空摘星去院子里说话。 等陆小凤跟司空摘星聊完回来,敲门要女儿,好友已经不应了,不给他开门了。 陆小凤:“……” “花满楼……花花、花公子……瞎子,你把女儿还给我啊!” 里面久久不出声,好一会儿,好友如玉质般温雅的嗓音压低了传出来:“小凰凰已经哄睡了,别吵醒她,有事明日再说。” 陆小凤:……??? 睡也该是跟我这个亲爹睡啊!你这个人鸠占鹊崽是怎么回事?? 陆小凤只得回了自己的屋……满脑子都在想,好友一定是孤独太久了,因为那双眼睛的缘故,也因为性情素雅不争,他从来很少出门,一直都待在百花楼。 更别说去认识什么姑娘,成亲生子了,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想找个姑娘成家的意思。 大约是想就此孤老一生。 罢了,就让小崽子陪他一会儿。 翌日,花满楼显得很高兴,只要长了眼睛都能看得出他心情很是愉悦,连那双看不见的眼睛里感觉都泛着光芒。 那副样子,不知道以为他当爹呢。 陆小凤冷眼看着,从早上起来到现在,他的好友抱着崽子换衣裳,给她洗脸擦手手,抱着她喂粥喝,一口一个小凰凰,极其亲昵温柔。 他观察了会儿,终于忍不住开口:“花兄……” 花满楼分不出个眼神给他,全部注意力都在团子身上,“嗯?” “花兄……若是。”想要个孩子,快点找个姑娘生去!以花家的权势财富,以他温柔高贵的品性,什么好姑娘不好找啊。 但这种话,到了头,又说不出口。 因他觉得,花兄好似真的很喜欢自己的小崽子,未必是孤独。 这小破崽子哪里讨人喜欢了?分明烦人得要命! 陆小凤伸出手,“她吃饱了吧?花兄忙了半日,把她给我吧。” 花满楼摇摇头,“还有半碗呢,小孩儿要多吃点,多吃点营养的,才能快快长大,健康长大。” 陆小凤看了一眼那碗粥,那粥里不知道加了什么山珍海味,泛着一股奇异的香味。 花满楼道:“我昨日吩咐了仆人,前去花家库房里取了些好东西出来,放心都是无毒的适合小孩儿小婴儿吃的。” 陆小凤问:“是什么?” “熬粥用的水是天山顶的一汪天泉,以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取的天泉最好,有毒之人吃了清热解毒,无毒之人吃了强身健体,时常食用利于筋脉生长,这花瓣是无涯边上的天涯之花,此花摘下不出半时辰即萎,故而要用专门的冷玉盒保存在冰库里,小孩自小食用,可养成冰肌之骨,利于日后学武,这……” 陆小凤惊得瞪大了眼睛,打断了他:“停停停,你是什么时候弄了这么多好东西来的?就只是熬成一碗粥,给一个不到三岁的孩子吃?” “你知道这么多好东西,寻常人花费万金都找寻不到的?你随便一样到江湖上都有无数人争抢,你就只是做成了一碗粥给一个孩子吃?” 花满楼不满说:“是做给你的女儿吃。” 低下头亲昵地捏捏她吃得香香的小胖脸,“好不好吃呀?小凰凰是不是很喜欢吃?一日不能吃多,明日花叔叔再叫人熬给你吃。” 陆小凤:“……” 富甲天下的花大富豪的世界,他真的不懂! 贫穷的父亲沧桑地叹了口气,甚至是羡慕地看了眼自己的女儿。 他以为花满楼待自己够好了,每回来找他都有免费的好酒喝,一看自己女儿的待遇。 感情他从前与花满楼都是塑料友谊啊! 小团子吃了一整碗的天泉水加了价值万金的好料熬成的粥,吃得饱饱的,小肚子圆滚滚的。 第8章 花满楼摸了摸,笑了出来。 “小馋猫儿。” 小团子:“花花花花……!” 她一说话,一喊花花花,花满楼就很高兴,他只当是喊自己呢,巴不得她的小奶音多叫两声。 脸上笑容没停下来过。 陆小凤趴在桌子上,有气无力地说:“花兄,我饿……” 花满楼想起来还未曾给好友准备吃的。歉意地说:“你去厨房里找厨娘要些吃的。” 陆小凤:“……” “………………” 他真的好多余的样子…… 要查金鹏王朝的案子,因为关系到丹凤公主是不是知道团子的身世,陆小凤和花满楼也不敢耽搁,开始准备出门的东西。 若只是他们二人出去,只需一人配一匹马就行了,但因为多了个团子,准备的东西就多了。 小孩儿穿的衣裳、吃的用的甚至还有解毒丸等等,担心出个意外,小孩儿不像他们有内力有武功可以抵抗。 这些东西就准备了一大包,挂在马背上。 在百花楼门口,一人骑了一匹马,花满楼的马背上挂满了行囊,都是团子用的东西居多,另一边,陆小凤抱着自己女儿。 花满楼问陆小凤:“去哪儿?” “要从那三位里面哪一位先入手?” 陆小凤邪肆一笑,“不不不,花兄,那三位都是当世的顶级高手,就算我陆小凤武功再盖世也不一定敌得过,何况还带着个小崽子。” “带着这小拖油瓶,我们两个只能上一个,另一个带着她逃了。” 花满楼笑了出来。 “那去找谁?” 陆小凤不假思索说:“找帮手!这个世上你我都认识的人当中,若有能够打得过那三位的就只有西门吹雪了!” 话音刚落,怀中的团子不知学了哪句话,冒出一个字:“西西西……” 陆小凤看向好友,“她是在笑,还是在叫西门?” 花满楼也不知道,笑着摇头,“开始学话了。这是好事,最起码小凰凰不是哑巴,她开始学说话了!” 陆小凤大笑一声,抱着孩子,与好友策马,前去西门吹雪的万梅山庄! 一路上两人骑着马轮流抱娃。 团子倒也乖巧,她胆子很大,就算出门被人抱着骑马,也不曾害怕哭闹,而是满眼好奇地看着外面世界。 偶尔会冒出一个字两个字,都是顺着两人的谈话冒出来的,花满楼就格外注意自己在团子面前的言行,担心她学去了,教坏她。 陆小凤大大咧咧就不以为意,直到他路上遇上一个无赖小毛贼,骂了一句他娘的。 怀中的团子牙牙学语,指着那个小毛贼:“娘、娘、娘!” 陆小凤:“……” 花满楼尽管看不见,还是狠狠瞪了他一眼,把团子从他怀中抱过来,带娃就是如此,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陆小凤这么黑,还是不要传染孩子了,她还小呢! 江湖上行走,素来以骏马或轻功为交通工具,好的骏马一日千里,内里深厚之人也能一跃百丈,但带着了个孩子在身边,要行动就不太容易了。 陆小凤和花满楼到了天黑都认命地找个客栈休息,开两间上房,伺候着团子梳洗吃饭,把她小肚子喂得滚圆滚圆的,洗得白白净净的,穿上干净柔软的小衣裳,第二天白日再继续赶路。 这样一来,路程难免就耽搁了许多,数日后赶到西门吹雪的万梅山庄。 万梅山庄位于荒郊野外,占地极大,周围荒无人烟,只有那一座隐隐飘着梅花香气的庄园屹立在那里,像极了西门吹雪这个人,孤高清冷,形影单只,连只蝴蝶都不敢靠近他肩头。 陆小凤抱着娃,敲响了万梅山庄的大门。 敲了几声,一个老仆开了门,这人是万梅山庄的老管家,从小照顾西门吹雪长大的老仆从。 他认得陆小凤,见了人就热情笑道:“陆公子什么风把您吹来了?公子要是知道您来找他,定会高兴的!” 陆小凤嗤之以鼻,“得了吧,那个剑疯子,会欢迎我才怪,只怕会怪我打扰他清净,打搅他练剑。” 老管家讪讪一笑,“快请进,公子正好刚练完剑,我带你们去找他。” 随后好奇看了眼陆小凤怀中的团子,那孩子生得粉雕玉琢,水灵灵大眼睛好奇地看人,极其乖巧可爱,透着一股难得一见的灵气。 “这个孩子是?” 陆小凤本来想说是自己的崽儿,后来一想万梅山庄素来与世隔绝,消息也不甚灵通,老管家久居于山庄内应当不知道他有了女儿这件事。 就起了坏心思,逗他说:“这是你家公子的孩子,我此次前来,就是把孩子抱过来,找他讨债来的!” 第5章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 老管家伺候了公子多年,他从小看着公子长大,看着公子从一个小冰坨子长成了一个剑疯子。 他眼里心里从来只有手中那柄剑,所感兴趣的就两样,一是杀人,杀恶人,二是手中那把剑,要说有第三样能引起他兴趣的,无非是能与他过招的对手。 但那样的人极少。 女人和孩子这两种柔软的生物,是不可能出现在自家公子身上的,他打死都不敢相信这孩子会是自家公子的女儿。 这么小这么可爱……睁着那双圆溜溜眼睛看人时,一颗心都软了。 第9章 他本来都已经做好了自家公子抱着那柄剑孤独终老的准备了,现在告诉他,这个孩子是他家公子的? 老管家可不管什么合理不合理的!一下子就高兴惊喜极了,搓搓一双老手,再伸出来,跟陆公子请求:“可否让小老儿抱抱小小姐?” 陆小凤龇牙咧嘴坏心眼地笑了,大大方方地把自己的女儿,当成人家公子的娃给出去了。 花满楼在后面瞪了陆小凤一眼。 但也没有打搅他作弄的兴致,因为假的成不了真,他也想知道西门吹雪知道自己有个女儿是个什么表情。 两人怀着这样看热闹的心,进了万梅山庄的大门,一路随着抱着娃的老管家找到在庄园花园里拭剑的西门吹雪。 陆小凤人未至声先至,“西门,你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 一身白衣胜雪又清又冷的男人转过身,手里仍不停地细致地擦拭着剑身,分明剑已经亮得反光,也没停下动作。 他没有说话,但那副表情,那样子,分明在无声地说:有事说事,无事滚蛋。 陆小凤更加想作弄他了。 手痒心也痒,世人皆爱劝妓归良,他却偏爱看西门吹雪那张冰山脸破功的样子。 老管家抱着怀中软乎乎的团子小跑过来,欢欢喜喜地说:“公子你看这是谁?” 西门吹雪低头看了一眼,继续擦剑。 “小孩。” 团子突然奶声奶气地说着从陆小凤那学来的一个字:“西西西西……” 陆小凤这才听明白,原来这崽子真的在喊西门,不是在嘻嘻地笑。 他不由想,他的两个好友,一个花花花,一个西西西,这崽子都会叫了,什么时候叫声爹听听啊? 这破崽子,作弄爹有一手,喊声爹都不会! 陆小凤浑身冒着酸气,西门吹雪被小奶包喊了一声,又看她一眼,这一眼看得比第一眼的时间要长得多,这对他来说,已经是极难得。 老管家觉得这一定是父女天性在作用!自家公子一定是很喜欢小小姐的!于是更加高兴了。 举着小团子要给自家公子也抱抱,“公子,你快抱抱她。” 西门吹雪这时终于开口说话了,“我,为什么要抱她?” 老管家满脸笑意,理所当然说:“她是你女儿啊!” 老管家不觉得陆小凤会骗自己,在他心里,陆公子是自家公子难得的朋友,既然是朋友怎么会拿这种事开玩笑? 再说了,他也没往这孩子是陆公子的女儿这种可能性想,因为陆小凤这么风流的人,怎么可能会让自己搞出孩子来?他风流这么久,红颜知己遍江湖,却没有听说哪一个真正能留住这个浪子的心。 花满楼没有开口说话,陆小凤双手抱臂,好整以暇准备看西门吹雪的笑话。 西门吹雪低头,认真和团子对视。 片刻后,在陆小凤以为,他一定要否认或者干脆对团子置之不理的时候,他竟然,他竟然伸出手,将小孩从老管家怀中接了过来,抱在自己怀里。 陆小凤:“……” 团子被一个陌生的帅叔叔抱了,也不怕,可能因为那张脸实在太过俊美好看,所以还显得很高兴,两只小胖手伸高高了,揪了他一缕长发在小手里玩着。 西门吹雪第一次抱孩子,但他像是天生有这方面的天赋,刚才只是看了一眼老管家抱孩子的姿势,一下就学会了,虽然还是浑身泛着清冷感,但抱着孩子的姿势算得上标准,没有把她弄不舒服了。 陆小凤就纳闷了,莫非江湖里他的这群没当过爹的朋友们里头,就他一个不会抱娃?想当初他刚接到崽子的时候,横是抱着崽子不舒服,竖着抱也不舒服,为此头发胡子没少受罪,耳朵也是,崽子脾气坏,一不舒服就嗷嗷地叫,气死当爹的了! 他学了好久,才勉强没弄哭她。 西门吹雪抱着孩子,抱了会儿,然后转身就要走。 陆小凤:!!! 他惊得赶紧追了过去,“你去哪里?” 白衣剑神头也不回,“回屋。” 陆小凤:“……等等,你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说,别人塞给你一个孩子说是你的女儿,你就真信了?” 西门吹雪淡淡的声音传来,“你说是便是。” 陆小凤:“……” 花满楼:“……” 他俩有一万句暴言,不知当着西门吹雪的面该说不该说!来时灵机一动想捉弄他,万万没想到,这厮竟是这个反应。 不解释不破防不拒绝,直接抱着人家的崽儿就要走? 陆小凤赶紧追了过去,拦在他身前,他来是为了请西门吹雪出手帮忙查案子,不是为了要把自己的女儿赔出去的。 “她是我的女儿!不是你的!”陆小凤瞪大了自己漂亮的凤眸,试图让他看见里面的真诚。 “真的!她是我的崽儿!”面对西门吹雪无动于衷淡漠的眸子,陆小凤真的欲哭无泪了。 他哪里想得到,这厮脸皮这么厚,顺水推舟了,竟然想抢他的崽儿! 也太不要脸了! 西门吹雪竟然是这样的西门! 过了会儿,西门吹雪总算放过他,只是还是没有归还崽崽的意思,抱着怀中软面的一团,淡淡说:“她根骨不错,适合练剑。” 陆小凤:“……所以你想抢我的崽儿去教她练剑?她还小啊,她才这么丁点大,她练什么剑啊!剑都比她高!” 第10章 “西门吹雪,你不是人!” 陆小凤都快哭出来了,花满楼听他俩的对话,也有一些着急,“西门,她还小,不适合练剑。” 老管家已经风中凌乱了,本以为那是公子的孩子,空欢喜一场,原来是陆公子的孩子,那孩子真好看真可爱,可惜了。 如果是公子的孩子多好,公子难得那样喜欢一个孩子。 西门吹雪没有归还团子的意思,仍然抱着团子,“根骨应该从小养起,养到五六岁,开始练基本功,七八岁就可以练剑了。” “我自创的一门剑法,若是从小练起,日后天下无敌。” “能打败我的,只有我的传人。” 西门吹雪很少说这么多话,那是因为看在这孩子根骨不错的份上,至于陆小凤是什么时候生了个女儿,抱着女儿来找他干什么,他没兴趣知道。 他说的短短几句话,花满楼和陆小凤就理解了这剑疯子准备干什么,他是觉得独孤求败了,天下无敌了,哪怕当世可能叶孤城还是他的对手,仍然觉得日后会寂寞无敌于天下,所以准备提前给自己培养一个小对手,等她长大了,刚好来给他当对手,由她来打败他。 这思维……只能说,不愧是西门吹雪,看着冷冷清清,内里比谁都疯癫。 陆小凤真是气笑不得,气着气着反而冷静了,冷冷反问:“若她输了呢?” “她输,她死。我输,我死。” 对于一个眼里只有剑的人来说,西门吹雪出手从来只为自己预设两种结果,不是自己死就是对手死,不存在第二种可能性。 陆小凤颤抖地伸出手,趁着西门吹雪没有反应,连忙把团子从他怀中抢过来,紧紧地抱在自己怀中。 俊脸贴着小崽子软乎乎的胖脸,“崽儿啊,爹刚才差点就失去你了。” 见团子还在不知死活地朝着西门吹雪伸着手,奶声奶气叫着:“西西西……” 陆小凤眼泪都快掉下来了:“知道被这剑疯子抓去的下场了吧?以后见着他离远点!” “你真以为自己长大了学了他的剑法就能打得过他?这剑疯子,迟早要飞升的,咱们这种凡人不要跟他比剑,输了就是没命的下场!” 他万万没想到,才一见面,姑且算得上他好朋友的西门吹雪就在谋划要他崽子的命了。 这厮是真疯啊! 陆小凤心很累。 花满楼:“……” 团子哪是在留恋西门吹雪,她是觉得那个叔叔的身上有一股好闻的梅花香,清香清香的,好闻极了,她喜欢那样的怀抱,抱着可好睡觉了。 可惜被自己亲爹抱回来了,亲爹还抱着她眼泪鼻涕都要流出来了,团子嫌弃地踹他一脚。 往常这时候,陆小凤要气得骂崽了,这时候却不敢撒手,怕一不小心就被西门吹雪,带到哪里偷偷养起来,准备长大后“比剑杀崽”。 团子被抢走后,西门吹雪也没有追着要回来,他若不愿意给,刚才陆小凤就抢不走人。 站在原地,问:“有事?” 陆小凤知道他这是在问来找他什么事,若现在不说,等会儿就没机会再说了。 只好把金鹏王朝的事简单说了下,然后道:“我来找你出手相助的。” 西门吹雪转身,“我不去。” 陆小凤:“……我求你了?” “不去。” “要怎么做你才肯答应?”来前,他与花满楼也讨论过,两人也觉得要说服西门吹雪不是件容易的事,他出手从来只杀自己认为该杀的人,且每一年只出手四次杀四个人,今年他已经杀了三个人了。 而且他与陆小凤截然相反,陆小凤好奇心重路见不平爱管闲事,西门吹雪从不掺和别人的事。 陆小凤只得问西门吹雪要什么? 西门吹雪看着他,不作声。 花满楼玩笑式的提议,“不如把你第四条眉毛剃了给他。” 西门吹雪眉头动了下。 陆小凤捂住自己的小胡子,“不是吧,西门吹雪你真想要我的四条眉毛?” 没了四条眉毛的陆小凤还是陆小鸡吗? 过了会儿,西门吹雪忽然指着他怀中说:“把她给我。” 第6章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 陆小凤抱着自己的女儿一下窜出老远,满心防备,眉头高挑:“不行!” 咬咬牙,“把我眉毛给你行,把崽儿给你不行!” 西门吹雪盯着陆小凤看了有一会儿,大约是觉得这厮难得这么坚定,就转而提到:“一个月。” “把我的女儿给你养一个月?” 西门吹雪点头。 陆小凤想到西门吹雪那剑疯子的属性,这厮拿什么养娃啊,不会以为给把剑就能把崽养活吧?别一月后,给他一个小剑疯子。 陆小凤想到这里,疯狂摇头丑拒。 “二十日。”西门吹雪开始自动降价。 陆小凤一看,还有还价的余地,立马伸出五个指头:“五天,不能再多了。” 五天还不至于养出一个小剑疯子。 西门吹雪:“半月。” “七天!” “十天!” 两人视线在空中交接,花满楼看不见,却仿佛能听见空气里噼里啪啦的声音,无奈扶额,这也能跟谈生意一样有来有往地砍价?? 过了会儿,两人同时开口:“八天!” 第11章 “八天就八天!说好了,办完这件事再把小崽子给你,我好好的崽子给你养八天,还给我的时候,还得是原模原样,少一根头发丝儿都不行!” “不许你教她练剑,不许给她玩剑,不许喂她吃什么乱七八糟的,不许……” 陆小凤絮絮叨叨了一大串,白衣仙人早已不见踪影。 陆小凤转过头来,看着空空如也的花园:“……” 花满楼满脸无奈,“陆兄真觉得把小凰凰给西门吹雪养放心吗?” 陆小凤耸耸肩,不确定地说:“应该吧?也就八天,到时候我也住到万梅山庄来,寸步不离地守着,这叫买一送一,养娃带爹!气死他!” 花满楼虽然哭笑不得,也觉得这样能行。陆小凤再不靠谱,那也是团子的亲爹,有他看着,总让人放心很多。 两人在万梅山庄也没待多久,老管家给准备了些团子吃的粥饭,又准备了一盆温水,让她洗把脸洗洗小手,也算是关怀备至了。 看着那乖乖的玉团一样的小娃娃,心里还是遗憾,这怎么就不是自家公子的女儿呢? 陆公子再浪,也是红颜无数,女人缘好到不行,自家公子连杀人前伺候他沐浴的名妓都不带碰一根指头。 试问,往后谁比较有可能膝下空虚,孤独终老? 团子吃饱了收拾干净之后,陆小凤花满楼就抱着睡着了团子从万梅山庄离开,不久一道雪白的身影也离去。 他出门从不跟人成群结伴,但他既然答应了陆小凤,就会一路跟着,在陆小凤需要的时候自然出现。 刚一踏进山西的地界儿,陆小凤和花满楼就被阎府珠光宝气阁的总管,也就是阎铁珊的义子霍天青,请去做客。 陆小凤:“你知道我们是来干什么的吗?” 霍天青微微一笑,“不管你们来干什么了,来了山西的地界儿,就是我阎府的客人,自然要过府喝口酒,否则传出去了,倒成了我干爹不会做人。” 陆小凤拢了拢怀中的红色披风裹成的一小团,团子像是已经睡醒了,在里面不安分地扭动小胖身子,想探出小脑袋来看。 这个鬼天气,到了这边天气骤变,不但气温变冷了,且时有大风裹起沙尘,小破崽娇气得很,昨晚起就一直频繁打喷嚏,鼻子上挂着两条小鼻涕,可怜得很。 陆小凤无奈,只能拿自己那条从不离身的红色披风,将她裹在里面,御寒防风,也能防止坏人窥探。 这一路行来,碰见不少窥伺的人,有的人是纯粹好奇他陆小凤的女儿是个什么模样,传言是不是真的。有的却是起了坏心肠,想掳走团子用来威胁她爹的,有的想向团子下手,让陆小凤伤心欲死的。 花满楼严重怀疑后者,是被陆小凤伤过心的女人干的。 霍天青见此,好奇问道:“陆公子怀中是?” “莫非怀中藏娇?” 陆小凤连白眼都懒得翻了,“娇是挺娇的,但此娇非彼娇,此乃小娇娇,非大娇娇,霍公子只要眼睛不瞎,都能看出来,这不是一个成年人。” 霍天青笑道:“我也见过会缩骨功的女人,传闻陆小凤红颜知己遍天下,任何女人见了你都会迷恋上你,所以有会缩骨功的佳人藏你怀中也是合理猜测。” 合理猜测,什么合理猜测!陆小凤只几句话功夫就烦上了这个笑起来像个假面人,满肚子坏水专把人往坏处想一点都不痛快的年轻公子哥! 不过,这等人也不配他的小小娇儿亮相向他证明身份! 所以陆小凤一句话也没有解释,抱着仍然还不安分,想从红色披风里钻出来的小崽儿,与花满楼一道去了阎府。 霍天青隐约听见披风里有奶声奶气的哼哼声,不时花花花地叫着,花满楼只要一听到花花花就满面温柔地伸出手,钻进披风里逗里面的人玩儿。 花满楼素以温柔示人,可他也没见过这样温柔到极致的神情,像是喜欢极了疼爱极了陆小凤怀里的小东西。 想到近来江湖上的传言,莫非是真的?陆小凤的女儿? 有意思。 阎府小花园里,阎铁珊已经设好宴席,桌上摆满了刚刚做好的精致饭菜,一旁有侍女仆从伺候。 阎铁珊有一张胖乎乎的肚子,胖乎乎的脸镶着一只很不和谐的鹰钩鼻,说话口气豪爽,丝毫看不出不是个“真男人”。 陆小凤这个人不喜欢拐弯抹角,坐下没多久,就开门见山,“阎老板可听说过金鹏王朝?” 阎铁珊一愣,笑着给他们斟酒,“陆小兄弟与花公子大老远的前来,不如先喝杯酒,交个朋友?” 陆小凤是个酒鬼,不过现下得了花满楼的教训,不许他当着团子的面喝酒,于是就端起酒杯,深深吸了口气,并不喝下。只是赞叹:“是难得的好酒!” “好酒就该给懂得酒的品酒人喝,陆公子请。” 陆小凤摇摇头,“我现在不能喝。” “为何?” 陆小凤笑得更深了,指着怀里的一团:“因为我带着女儿。” 闫铁姗望向他红色披风里拱起的一团,想说些什么被打断了,陆小凤说道:“阎老板这么聪明的人应该知道我们来的目的,不如我们来聊聊金鹏王朝?” “老朽走南闯北多年,确实听说过昔日的金鹏王朝,只是这个金鹏王朝早已覆灭,又有何可说的?” 他转移话题:“你怀中的是不是就是江湖传闻中,你的亲生女儿?” 第12章 陆小凤正要说什么,红色披风已经盖不住活泼的团子了,只见她突然寻着一个空档,突然从里面钻了出来,正好面对着闫铁珊,圆溜溜的大眼睛清澈得像两汪泉水,就这样看着胖乎乎的面相却不善的老爷爷。 阎铁珊想说什么也忘了,看着那双眼睛愣了。 本来满腹的心思,忽然消散一空,叹了口气。 陆小凤好奇,“阎老板叹什么?” “老朽叹陆小兄弟是个有福气的人,要好好珍惜这份福分,江湖水深,不要什么事都想插手管,否则连累了你的女儿,后悔莫及。” 陆小凤抱着女儿站了起来,脸色极冷,他很少有这样脸色冷的时候,多少江湖人见他总是见他一副如沐春风笑嘻嘻的模样,仿佛天塌下来了,他也能躺着把塌下来的天当成被子盖,含笑入眠。 “严总管,我的福气就在我的手上,轮不到你来威胁我!” 一声严总管,撕开了阎铁珊遮掩多年的秘密,他的脸色忽然一变,“陆小兄弟是不想要这份福气了?” “我多年膝下空虚,总想要有个自己的孩儿而不得,陆小兄弟有这样的福分为何不珍惜?老朽替你难过。” “你生不出孩子是因为你是个太监!当年金鹏王朝的太监总管,你当然没有孩子!” 陆小凤与阎铁珊气氛已经到了不可缓和的地步,花满楼知道陆小凤这人其实胸襟宽广,他的心眼大过天,总是不太计较什么,所以也少见他生气。 会这样生了真火,恐怕是因为阎铁珊拿他的女儿来威胁他。 花满楼心里也不高兴,警告道:“阎老板,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江湖人讲究祸不及家人,何况是这样小的孩子,莫说陆小凤只是来查案子,与你并无恩怨,即便有过错,也不应当拿小孩来威胁。” 阎铁珊看向小孩那双亮澄澄的眸子,忽然叹了口气坐下来。 未说什么,就听见边上陆小凤在教训女儿:“看见没有?你一冒出头,就有坏老头打你主意,叫你安分些不停,爹爹说的话,就好好听,乖乖的……” 陆小凤似乎忘了阎铁珊的事情,只管低头训崽儿,小崽子听烦了,伸出小魔爪,向他珍视的四条眉毛下手…… 陆小凤疼得龇牙咧嘴。 阎铁珊静默看着,花满楼笑着摇头,“阎老板只管说吧,他一碰上女儿就没招儿,不说上半个时辰是不会停下了,你说,他听着,我也听着……” 阎铁珊有些惊奇,陆小凤还真跟传闻中不太一样……他犹豫了下,正准备开口,这时忽然有暗箭袭来。 陆小凤忙着跟团子斗嘴斗眉毛,没空搭理,那支箭是冲着阎铁珊来的,有花满楼和霍天青在,要不了他的命。 花满楼伸出双指,正欲夹住冲着阎铁珊后脑勺的暗箭,可那支暗箭像是长了眼睛一样,在半道上突然拐了弯,直冲陆小凤和他怀中的团子而去! 第7章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 暗箭冲着团子的后脑勺而来,陆小凤忽然伸出双指,快若闪电夹住了暗箭,箭头漆黑漆黑的泛着冷光,一看就是刷了剧毒,是冲着要人命来的。 如果不是陆小凤反应够快,他的灵犀一指够准,只稍霎那间,就能要了团子的小命。 陆小凤黑着脸站了起来,花满楼本来温柔的脸色也冷了下来,气氛煞时冷凝。 阎铁珊一下有了重大嫌疑,刚才那枚箭如果不转道,阎铁珊就是受害者,转了道陆小凤要是因此受伤,他就是受益者,一下转换了身份。 两方对峙中。 在这样冷凝的气氛中,团子忽然伸着手指着前方,只见一道白色清冷身影,缩地成寸,从远处疾掠而来,手里提着个人,几息功夫就到了跟前。 团子奶声奶气喊:“西西西西!” 她向身上散发着清冷梅香好闻的人伸出两只小胖手要抱抱,陆小凤泛着酸气,怒瞪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无视了他,把手中的死人丢到地上,言简意赅:“暗箭伤人之人,已死。” 人是服毒自尽的,西门吹雪抓到的时候,那人刚好吞毒,没留住活口。 陆小凤要蹲下查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抱着团子很不方便,虽然心里不乐意,还是把团子给了西门吹雪,因刚下已经发生过暗箭的事,怕一会儿再有意外。 如若有意外,西门吹雪这样武功高强的人才是能保护团子的最佳人选。 西门吹雪面无表情将人抱在怀中,任由小团子埋在他怀中,小脑袋在他胸膛上滚来滚去,好似当成了一张小床。 花满楼看不见这让人啼笑皆非又心生柔软的一幕,只是能感觉到这样和乐柔软的气氛,不由露出笑容,“西门吹雪,小凰凰很喜欢你呢。” 西门吹雪:“我是她师父。” 花满楼:“……” 陆小凤听到西门吹雪不要脸地开口自称是女儿的师父,气得乐了,一下子从地上蹦起来,“西门吹雪,我可没同意把女儿给你当徒弟,你别乱认名分!” 西门吹雪脸色始终淡淡,并不强调,也不辩解,他只管做他认为对的事要做的事,不管别人如何意见,哪怕这人是陆小凤,是团子的亲爹。 这点让陆小凤很着火,他就像一团火,西门吹雪就像一团冰,火跟水虽然不相融合,但想要吵架也是吵不起来的,火在那里上蹿下跳骂天骂地,冰不理你,只屹立在那里,你能拿他如何? 第13章 别说火能化了冰,只要天气够冷,何处都是冰。 西门吹雪就自带大雪天的气息。 虽然凶手抓到了,但不过是个替死鬼,背后的人还抓不到,阎铁珊还是洗不清嫌疑,面对陆小凤花满楼再加上顶级剑客的压力,阎铁珊也招架不住,就算加上来他家养的一些江湖打手和来做客的独孤一鹤的徒弟一起上,也不够西门吹雪一剑串起。 西门吹雪本来一剑出,必要杀人,几招之下,在场多人已经倒了一半,这时候,阎铁珊终于服软。 只是他要开口说些什么的时候,有人突然出现,手持一把剑正要刺入他的后背前,团子突然指着那方向叫。 西门吹雪一挥袖子,阎铁珊背后的人,一下子飞了出去,一柄剑落在地上滚落好几圈。 那人是个女子,很漂亮的年轻女子,陆小凤认出人,是请他查案子的丹凤公主。 这会儿人摔在地上,狼狈不已,恨恨地瞪着西门吹雪的方向,不知道是在瞪西门吹雪出手阻扰了她,还是在瞪团子坏了她的好事儿。 陆小凤抬头看,那个方向的树上飞来了一只鸟儿,极漂亮极罕见的鸟儿,身披五彩羽翼,像极了缩小版的凤凰,难怪团子兴奋。 西门吹雪抱着团子,忽然飞到树上,悄无声息靠近了那只鸟儿,将鸟儿捉了下来,捧在掌心中,给团子。 团子高兴得连连叫了好几声西西西,伸出小指头,轻轻地摸小鸟儿的羽毛,戳戳它尖尖的嘴巴。 陆小凤看了一眼,笑着摇摇头,还是个小屁孩! 他转身问丹凤公主:“为何要杀他?” 丹凤公主怒瞪,“他吞了我金鹏王朝的财宝,窃为己有,阻碍了我们复国,我为什么不能杀了他报仇!” 陆小凤皱着眉,“他还没有说出实情,还没有给他一个解释的机会,怎么能就这样杀了?” 丹凤公主冷哼一声,脸色难看,不再说话,她砖头的方向刚好看着西门吹雪抱着孩子的方向。 那样一个清清冷冷六亲不认的剑客,抱着一个小孩,手里捧着一只鸟儿,面无表情地逗着小孩玩儿,很是违和,却有一丝莫名的和谐。 西门吹雪似乎察觉到她注视的目光,看了过来,只看一眼,就挪开。 却说道:“剑,是杀人的剑,不是背地里伤人的剑。” “再让我看到你用剑,我就杀了你。” 丹凤公主脸色煞白,却不敢像对陆小凤那样说那么多辩解的话,因为她知道,他是真的会杀了她。 陆小凤多情,尚且会怜惜女子,而眼前的这个剑客,是绝不会给她多一秒的同情。 阎铁珊被救下来之后,像是已经失去挣扎,没有一点心气了,瘫坐在椅子上。 把当年的真相娓娓道来。 当年他是金鹏王朝的内库总管严立本,而另外两个重臣一个是平独鹤,也就是独孤一鹤,他与独孤一鹤的关系很好,至今还在联系。 最后一个是上官木,上官木与他们二人失联多年,他也不知道上官木在哪里。 陆小凤说道:“上官木……就是霍休。” 霍休是天底下最有钱的人,没人知道他到底多有钱,只知道他坐拥天下财富,为人却很低调,几乎隐居于世。 陆小凤却恰巧与霍休关系不错,二人为忘年之交。 陆小凤问道:“独孤一鹤是不是就是青衣楼的主人?” 阎铁珊连连摇头,“不可能,他常年待在峨眉山,他不可能是青衣楼的主人,他生平只爱武学,沉迷于钻研武学剑法,教授徒弟武功,不可能有那么大的野心。” “青衣楼是江湖上人人闻之变色的庞然大物,做事心狠手辣,又怎么可能是独孤一鹤的?” 陆小凤:“最后一个问题,刚才的暗箭是你让人放的吗?” 阎铁珊苦笑着摇头,“我没那么大本事请来这样的高手,还能让他甘愿服毒自尽,这更像是青衣楼才有的手笔。” 能使箭发出后半途中转弯的,除了特制的暗箭以外,只有内里高深的顶级高手才有这样的能力。 陆小凤便没有问题了。 他们暂且在阎府住下。 因为阎铁珊说独孤一鹤已经在来找他的路上,可以当面说清楚。 阎府是典型的关中大宅院,大且粗犷,但粗中有细,阁楼庭院应有尽有,陆小凤还带着小崽儿进了一趟闻名于世的珠光宝气阁玩耍。 旁人都以为珠光宝气阁里珠宝无数,定有无数机关,进去必死,其实若是懂得机关,与做机关的人相熟,倒也危险不大。 恰好做机关的人就与陆小凤很熟很熟,他是朱停。 阎铁珊豪气地送了团子一串成人大拇指大的珍珠项链,挂在她脖子上,就像是小孩儿偷带大人的饰物,珍珠本就离奇的又圆又大,戴在她小小的身子上,更显得大了,大且富贵,像个暴发户。 偏偏团子还喜爱得很,小手摸摸这颗珍珠,摸摸那颗珍珠,陆小凤想拒绝都不行,不许旁人摘。 阎铁珊很喜欢这个漂亮的小娃娃,又让侍女送来很多漂亮的小衣裳,全是上好的柔软的丝绸做成的,顶级绣娘的手艺,每一种漂亮的颜色都有,足足装满了一箱子。 还有一箱子小鞋子。 他羡慕地看着陆小凤:“我说的话不假,陆小凤你确实有福气,我……是万不得已,没有孩儿,你有,就好好珍惜,江湖凶险,带着个孩子到处查案子,一不小心就容易出事。” 第14章 陆小凤知道他这时说的是真心话,也是一个老人的肺腑之言,接受了这番好意,却是自信一笑,“能伤我陆小凤的有,能伤我陆小凤护着的人还没出生!” 阎铁珊无奈摇头,只叹年轻人年轻气盛,心气比天高! 团子穿上了绫罗绸缎,戴上了大珍珠串子,抱起来都沉得很!陆小凤被女儿的新造型笑得不行。 笑她像个小暴发户! “跟着我,给我一个江湖浪子当闺女真是委屈你了,我们小凰凰就适合穿金戴银!改明儿,爹让你朱停伯伯给你做一对纯金的手环戴戴。” 朱停人称朱大老板,他不经营生意,却被称作老板,只因他有一双能做天下奇物的巧手,是天下第一的机关暗器大师,他做出来的东西当然不会只是装饰物这么简单。 陆小凤虽然自信能保护女儿,但也得了提醒,想给她做点暗器在身上,以防万一。 独孤一鹤到来这天,阎铁珊设宴款待众人,宴席上,团子穿金戴银,脖子上的那串价值连城的珍珠串串吸引了很多人注意力。 看着团子一会儿被陆小凤抱抱,一会儿被花满楼抱在怀里喂,霍天青突然好奇,问:“为何你们总是抱着她?” “为什么不让她自己走路?” 陆小凤和花满楼突然顿住了。 为什么! 他们两个也没想过这个! 陆小凤总是抱着团子,是因为他从接到她那一刻起就把她抱在怀里,就下意识认为,小孩儿就应该被大人抱着的。 且她的鞋小,鞋底柔软,稍微碰下地面就脏,他嫌麻烦,就没想过让她走路,何况这段时间一直在外面赶路。 花满楼是因为……他想抱。 他喜欢抱着团子,那让他有一种柔软安心的满足感。 两个人的脸色都有些不自在,在场众人哈哈大笑。 陆小凤脸热,尝试性把女儿放在地上,结果!没想到她是真的会自己走! 走得还挺溜的,那双小短腿,开始有些不适应,后面摇摇晃晃走了两步后,适应过来了,突然就小小步小小步地跑了起来。 不过,毕竟是不满三岁的孩子,跑两步就左脚拌右脚摔地上了,陆小凤以为以团子的娇气坏脾气,应当要哭的。 结果人没哭。 花满楼很心疼,想上前扶起他,陆小凤摇了摇头,他想看看这小破崽能不能自己站起来。 她小手撑在地上,鼓了鼓气,双腮都鼓圆了,可爱得像一只小幼兽。 阎铁珊越来越羡慕陆小凤,若他有孩子的话,他的孙女甚至太孙女也约莫这个年纪吧。 团子自己从地上爬了起来。 这次不敢跑了,而是小短腿迈着小步伐,一摇一晃走啊走,在场都是江湖高手,却都饶有兴致地看着一个小小的孩童走路。 陆小凤想知道,她会走向谁? 第8章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 结果她摇摇晃晃走到了阎铁珊面前,阎铁珊笑着给了一块糖糕,团子接了过来,放到嘴巴里咬了一口。 说:“谢、谢谢……” 阎铁珊笑得更加慈祥了。 陆小凤简直热泪盈眶,这崽子竟然学说话学得这么快了,竟然还会说谢谢! 多么有礼貌,多么乖巧的孩子!不愧是他陆小凤的崽儿!不枉他一路来,一个字一个字地教! 花满楼若知道好友在想什么,必定赏他一个大白眼,小凰凰学得快,那是因为她聪明,干他啥事啊!随便换一个人来教,她一样能学会! 团子从阎铁珊那得了一块好吃的糖糕,似乎知道走向大人就会有好处,于是她又跌跌撞撞走向了……霍天青,霍天青笑着给了她一块令牌。 那是天禽派的手令。 虽然他是天禽老人的老来子这件事很少有人知道,但在座的几乎都知道,也不算什么大秘密。 天禽派在江湖上久负盛名,天禽老人更是一等一的有名望的高手,虽然天禽老人不在了,他座下的几个弟子,却各个都是名震江湖的大人物,霍天青则是唯一的继承人。 之所以愿意给阎铁珊当管家当义子,是因为阎铁珊对他有救命之恩。 陆小凤笑骂一声:“是个精的。” 花满楼接了一句:“随你。” 众人哈哈大笑,陆小凤是江湖上出了名的聪明绝顶,要不然别人也不会总找他办案。一般人长一个心眼,他得长十个! 花满楼常说,陆小凤长两双眼睛两双耳朵,说他看一样事物,看到的东西比旁人看到的多,说他听进耳朵里的信息比旁人多,还说他三只手,因为他的灵犀一指天下无敌。 只有四条眉头倒是实打实。 陆小凤不以为耻反以为傲,骄傲地抬了抬下巴,“那是我闺女!亲的!” 亲的不亲的他不知道,但既然已经是他女儿了,那就是亲的! 接着团子又走到了独孤一鹤旁边,这是个强壮得不像老人的老人!他内里精深,武功高强,是峨眉派的掌门,座下弟子各个是江湖中的精英! 独孤一鹤纳闷,心说自己应该长得挺吓人的,他出去的时候就时常吓哭市井中的小儿,就连他大弟子的孩子都躲他躲得远远的,见了就哭。 虽然纳闷,独孤一鹤想了想,还是从怀中掏出了一个令牌,他也不知道自己能给什么,来时是应邀来商量事情的,现在被一个漂亮的奶娃娃睁着一双清亮的眼睛看着,不拿点东西就不好意思。 第15章 阎铁珊是宴席上的主人,他可以随意拿桌子上的东西糊弄,他是客人,桌子上的食物又不是他的,拿来糊弄孩子未免有失大侠的风范! 掏令牌是学霍天青的,因为要他一个大老粗面对一个奶呼呼的娃子,他真的应付不来! 团子又得了一枚令牌,以为是玩具呢,高高兴兴捧在手心里。 有人喊话陆小凤:“你的女儿现在是天禽派峨眉派的座上贵宾了,来日一呼百应,比你这个当爹的有面子!” 陆小凤可不羞愧,他反而骄傲地仰着下巴,“可不,那是我的女儿!” 这话他已经说了两遍了,花满楼无奈地扶额笑。 论江湖中谁的脸皮最厚,陆小凤当属头一份! 霍天青却摇头说道:“我那枚不是普通的令牌,那是天禽派继承人的令牌,来日我若出事,持令牌者可继承天禽门。” 此话一出,在场皆惊! 哪怕是陆小凤这样天不怕地不怕脸皮最厚的人也觉得这份礼物过于贵重且离奇。 哪有人把一个门派的继承者的令牌这样随随便便给了一个小孩儿?且这个孩子也不是他亲生的,更不是他的徒弟,只是别人的孩子。 陆小凤立马就想到,要是传了出去,只要霍天青一出事,小凰凰就有危险……因为大凡门派,除了掌门指定的内部继承人,否则都只认令牌不认人。 天禽派也是个不小的门派,高手如云,觊觎的人岂会少? 他笑道:“霍兄的美意我这个当爹的替小凰凰谢过,但这个令牌过于贵重,霍兄年纪轻轻的尚未成亲,怎知以后会不会成亲生子?令牌还是收回去比较好。” 霍天青看向窗外,叹了口气,他神色迷离,让人看不清他所思所想,不过转瞬就收敛神色,说道:“陆兄说得有道理,如果是我的孩子不必令牌也能继承门派,所以这枚令牌就当做见面礼给陆兄的孩子吧。” “来日若我成亲生子,拿着这枚令牌只当天禽门的贵客,若我有事,才有继承门派的用处,还是陆兄觉得以我的武功,会轻易被人斩杀?” 话说到这个份上,不收就是不给面子了。 陆小凤只能无奈接受,却忽然问了句:“霍兄最近有事?” 霍天青愣了下,摇头,“无事。” 这茬儿就揭过去了,没再提起。 陆小凤低头喝了口酒,心下唾骂:本以为霍天青是个假惺惺的笑面虎,没想到看走眼了,这厮还是个老狐狸! 他断定霍天青必定有事,才故意把这枚令牌当众给小凰凰,还说出来给所有人知道,因为他若出事,他陆小凤的女儿就能继承天禽门,他陆小凤的嫌疑就最大! 这样岂不是赚了他陆小凤这样一个江湖上人人都请不来的高手做护身符? 思及此,他再度灌了一口酒,该死的霍狐狸! 年纪轻轻的哪里学来的这些把戏!他寻思着天禽老人姑且也算是个正直的德高望重的前辈,怎么生出来一个这种货色? 之后团子又陆续从桌上其他人那得来了各种各样的礼物。 有的出手大方,随手把玉佩啊什么令牌啊给她,有的身上没带东西,就把银票金银当成红包给她,还有的甚至要把自己的随身武器给她,把陆小凤吓得够呛,连忙拒绝了。 这些江湖人士的武器奇奇怪怪,什么铁锤什么银钩什么破个口子铁碗,什么尖尖的笔头,什么庞大的刀啊剑的,都是利器,一不小心就能伤人命。 且上面都有血腥味,不知道沾染过多少血腥,怎么能让一个不到三岁的孩子拿着玩? 虽然他知道能以武器相赠的都是对他陆小凤真心实意的,但还是坚决拒绝了这份好意。 他养崽的时候,常被花满楼说他糙,不会养娃,现下看来,比起这群大老粗,他陆小凤这个爹已经够细致了。 一场宴席,团子满载而归。 得了金银若干,可见是狠狠压榨了这些本就不富裕的江湖人…… 还得了三枚令牌。 峨眉派的,天禽门的,武当派的。 另外还得了几个漂亮小姐姐的亲亲和小花花。 那几个是独孤一鹤的徒弟,峨眉派的三英四秀中的四秀,各个都是眉清目秀的年轻姑娘。 看她兴致很高,很是欢喜,陆小凤自己都酸了,以往美人都是来亲他的,现在怎么跑去亲这一小团了? 他给团子剥下白日里的衣裳,帮她洗了澡,换上干净的软棉衣,准备抱到床上睡觉。 忽然窗户被敲响了,出来一看,是花满楼。 花满楼语气很快:“出事了!” “谁出事了?” “峨眉派的掌门独孤一鹤被人暗杀。” 陆小凤连忙抱了穿好睡衣正昏昏欲睡的团子,随便把红色披风裹在她身上,施展轻功飞过去。 两人到独孤一鹤的房间时,现场已经来了很多人,打斗成一团。 独孤一鹤还没死,但是受了重伤,此刻正与黑面人交手,看得出来已经逼近力竭,但那个黑衣人功夫奇高,不少人围上帮忙的时候都受了伤,没有一个打得过。 陆小凤把怀中的团子给了花满楼,冲上去帮独孤一鹤。 因为独孤一鹤来的时候,直接就参加宴席,他们尚未与阎铁珊一道把当年的事情说清楚,查清楚,准备等明日再说。 现在不能让他就这么死在这里! 第16章 陆小凤的武功没有人知道多高,他也从来不说自己排名江湖第几第几,旁人问他多高,他都笑而不答。 但这个黑衣人却与他斗得个不相上下,即便二人对一人,也不见下方,来回几十招过来,他才见疲色,陆小凤伸手要扯开他的黑色面纱,只见他突然一掠,飞出窗外,再不见人影。 武功高强,轻功也一流,这样的人即便在江湖上也是很罕见。 陆小凤有女儿在这里,不想追上去,担心会出意外,独孤一鹤则已经力竭,再也支撑不住,倒在地上昏迷过去。 陆小凤蹲下试探他的鼻息,把了脉,松了口气,虽然心脉受损,受伤严重,但没有生命危险,就给他喂了药保命。 阎铁珊吩咐人把他抬下去疗伤,满面的惆怅。 当晚陆小凤没有睡,让花满楼把已经睡着的团子带回去先睡,他与阎铁珊密谈了一整夜。 最后得出结论,应该是当年三人中的另一人想要独孤一鹤的命。 因为只有独孤一鹤死了,青衣楼的秘密才能瞒住,当年财宝的秘密才能瞒住,阎铁珊一个人是戳不破这样的大秘密的。 阎铁珊不是青衣楼楼主,他这样的人也当不成青衣楼主,独孤一鹤现在遭遇刺杀身受重伤也可以排除青衣楼主的身份,所以只剩下一个可能性。 最后一个人,霍休。 陆小凤与霍休是忘年之交,他们之间很熟,但却对他也没有太大的了解,只知道是个爱极书画的有钱老头,他喜欢去他那里蹭酒。 分析出这个结果后,陆小凤叹了口气。 他不喜欢对朋友下手。 若前几天暗箭伤人的是青衣楼的人,霍休他也不得不对他下手了。 第9章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 花满楼这里。 他抱着团子回屋睡后,团子已经醒了,很多人被刚睡着被吵醒的时候是最生气的,大人尚且如此,何况小孩儿? 团子瞪圆眼睛,满眸子不高兴,那张小包子脸上一直鼓气,花满楼摸摸她的小胖腮,忍不住又戳了戳气鼓鼓的腮帮子。 团子被气哭了,突然就哭了出来。 花满楼一下子就慌了,往常这种惹团子哭的蠢事只有陆小凤才干得出来,没想到他也有幸体验了一回。 连忙抱着怀里哄,可惜他又没有她爹的那四条眉毛给她拔让她出气,没哄好,好半天终于想出一个法子,给她唱歌听。 花满楼会弹琴,琴技很好,但他不是很会唱歌,来来回回就那么几句,哄了一会儿又不管用了。 最后只好给她讲故事,他又不知道讲谁的故事,只好说自己的事儿。 “我爹有七个儿子,我排行第七,所以也被人叫七童,我上面还有六个哥哥,大童、二童、三童、四童、五童、六童……我七岁那年,家里来了个仇人,我被我爹的仇人所伤,所以眼睛看不见了。” 说到这里团子突然安静下来了,花满楼笑了笑,“是不是怕花叔叔伤心?花叔叔不伤心的,我每天都过得很开心,这世上不圆满的事情太多,我能够感觉到春夏秋冬一年四季,世间万物的变化,已经是莫大的幸运。” “何况还有你爹这样的至交好友,虽然我总说他这不好那不好,但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想听你爹的事?” “你爹别看他现在是个混蛋,以前、很早很早以前,他也是个实打实的好人,只是好人不长命,好人容易吃亏,经历得多了,他就成了一个大混蛋。” “不过他是个有原则的混蛋,他是个心肠柔软的混蛋,往后你若惹了他不高兴,只管哭只管装可怜,他一定不敢揍你……” 这一晚上花满楼同团子说了很多很多,也不知道她能不能听懂,也不知道她听了多少,只知道后来她在怀中听着故事听着听着就睡着了。 夜深人静的时候,花满楼停下来,笑着捏捏她的脸颊,眼睛一闭,也睡去了。 第二日,花满楼给团子扎了两条小辫子,他看不见,手却很巧,把她一头小碎发编织成编织是很需要功力和耐心的,再插上两朵漂亮的小花朵儿点缀,额间点上一点朱砂红。 换上一身粉色小衣裙,换上干净柔软的小鞋子。 出来的时候,团子的亲爹正站在门外,脸上挂着两个大黑眼圈,见了团子一惊。 “这是哪来的小公主?” “花满楼,我的女儿呢?我的女儿你给我藏哪里了?” 花满楼把团子抱起来,故意不应他,而是说:“我也不知道,约莫是昨晚被那个黑衣人捉走了吧?” 陆小凤龇牙咧嘴,笑嘻嘻从花满楼怀中把团子抢过来,抱在怀中,还用自己熬了一夜长出来的胡渣蹭她干净粉嫩的脸颊。 “既然不见了,就拿这个不知道哪儿来的小公主抵了吧!” 团子气得奶声奶气地嗷嗷叫,用自己的柔软小掌心,不停拍打他的俊脸。 陆小凤一大早和女儿闹起来,花满楼满脸无奈,“小凰凰该吃早饭了,快把她放下。” 一起吃了顿早饭,陆小凤亲了女儿一口,才去睡回笼觉。 独孤一鹤昏迷了一夜未醒,案子也就耽搁了下来。 陆小凤和花满楼干脆一边住在阎府里,一边带着团子到处游玩。 他们这一路不是风餐露宿赶路,就是查案子,还没有带团子出去玩过,所以就把这座关中大城逛了个遍儿,小孩子吃的糖葫芦糖人儿糕点什么的,一个不落全给团子安排上。 第17章 漂亮的小衣裳漂亮的小花儿小鞋子,什么的看见什么买什么,才几天就把团子从江湖叔叔们那里压榨来的银两花了个干净。 花满楼笑骂陆小凤不正经,哪有花三岁女儿的钱来给三岁女儿买东西的? 这个当爹好不要脸! 陆小凤理直气壮:“她是我的女儿,还怕没钱花?就要有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底气!” “何况……不是还有你这个叔叔?” “赶明儿,让她花爷爷给她运来一箱金银财宝,不比手里这点破银子强多了?” 花满楼竟然无言以对。 花家经营的大通钱庄是天底下最大的钱庄,大通银票是市面上最有信誉的银票,别说一箱子钱,十车都不在话下,不过九牛一毛。 花满楼觉得那是他爹的钱,不是他的钱,他除了一座百花楼好似也没有什么财产,不比陆小凤好到哪里去。 他是不是也该经营点什么,给小凰凰攒点嫁妆? 两人就这么玩着,独孤一鹤醒的那一天,他们遇见了西门吹雪。 当时黑衣刺客杀不成独孤一鹤又来一回,被陆小凤逮个正着,他把团子扔给了西门吹雪照顾,他和花满楼追了出去。 陆小凤和黑衣人交过手,他的武功比黑衣人高了一筹,但无法顷刻间就拿下他,但若加上花满楼应该不成问题。 只是没想到,黑衣人武功路数变化多端,被逼到最后还使出了天禽老人的绝招凤双飞,他不防备之下,受了一掌。 最后又让黑衣人逃走了。 回来阎府的时候,发现抱着团子的西门吹雪已经不见了,问了阎府人,说西门吹雪走了,走前说自己回客栈住,让他们去那里找他。 陆小凤受了伤,虽然避开寸步,避忌要害,但仍然需要静养,而花满楼也需要守在这里,以防黑衣人再来,只好暂时让西门吹雪照顾孩子,没去客栈要娃。 阎府现在这么乱,也不适合带着孩子住着。 独孤一鹤总算清醒,躺在床上把当年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他所说的与阎铁珊别无二致,只是他知道得更多,他斩钉截铁地说,霍休一定是青衣楼的楼主。 这些年为了找小王子,他也曾查过另一人上官木的下楼,最后查到青衣楼头上,他本来也不确定是不是霍休,这次的暗杀让他确定这种猜测。 “只有霍休才会想灭我的口。” “那个黑衣人是霍休?” “不是……霍休的内力比他深。” “有可能是他的同党,或者是青衣楼的人。”青衣楼一百零八座,每一座都有一百零八名高手,能派出这样的人来暗杀也不足为奇。 陆小凤决定去找霍休,他知道霍休一定在京城。 去找霍休,就得再度换个地方了,从关中到京城也有不远的距离。 只要在野外赶路,就有风险,混江湖的都知道,受伤的时候切记赶路,所以他不着急,既然案情已经查清了大半,只差找到最后一人,他就准备养好了伤再出发。 好在伤得不重,吃点药静养几日就好。 他养伤的这些天,花满楼也没离开过阎府,只是派人去客栈找了西门吹雪,知道他还在那个地方带着小凰凰寸步未离开。 陆小凤虽然总说西门吹雪是个剑疯子,也不乐意他靠近自己的女儿,因为有他想收自己的女儿为徒,准备以后以性命为代价与她比武,这种疯狂的打算。 但对于西门吹雪的武功和人品,他是很放心的,觉得女儿在他身边很安全。 所以养好伤之后,陆小凤才去找西门吹雪要崽儿。 彼时西门吹雪正抱着团子坐在客栈泡茶的软榻上,双腿盘着,让她坐在上面。 陆小凤笑着向他道谢:“西门,多谢你照顾小凰凰。” 说着把她抱了过来,西门吹雪脸色冷冷淡淡,“无需。” “她是我的徒儿。” 西门吹雪不能说这个,一说这个陆小凤就要炸毛,再多的感激也没了,气得眉毛倒竖,“我说了,这事儿你想都别想!” “我教了。” “你教什么了?” 西门吹雪仍然神色淡淡,嗓音也冷冷淡淡,“叫她剑法。” 陆小凤笑了出来,他可不信,这么小的娃怎么教她剑法?跑都跑不稳呢,更何况练剑?那剑都比她人高! 那小手腕一点力气都没有,剑都握不稳,从剑鞘里使了吃奶的劲儿都拔不出来! 他只当西门吹雪是在开玩笑,他虽然是个从不开玩笑的人,但他会说冷笑话。 陆小凤跟他说了案情的始末,然后说道:“接下来我和花满楼准备去京城,你也一起去?” 西门吹雪:“你们去。” “你呢?” “我自己走。” 他既然答应了管这件事,那他便会管到底,不但是因为他是个言出必行的人,且因为他还有“报酬”没到手。 虽然已经养了团子几日。 但这几日并不算在报酬里面。 陆小凤理解了他的意思,冷哼一声,把团子抱走,从窗外飞出去。 屋子里的白衣男人坐在那里仍然一动不动。 他从不说谎的,他说,教了那便是教了。 …… 陆小凤抱着女儿回到阎府,不久后和阎铁珊独孤一鹤等人告别,踏上了去京城的路。 京城是个繁华的地方,天子脚下,人群来往熙熙攘攘,商铺小贩络绎不绝,到了这里,陆小凤就想起了当时来京城接团子的时候。 第18章 那时天还算冷,早春的时候,寒气逼人,团子裹成球了看不见脑袋了丢过来,他一开始还没察觉是个孩子,后面低头仔细看才发现是个孩子。 尤其是这个孩子还不怕,不哭不闹,就这么好奇地跟他大眼瞪小眼。 “刚抱着她的时候,我跟抱了个炸弹似的,横竖都不会抱,也不知道怎么抱她才舒服。” “我也不知道小孩儿该吃啥喝啥,该穿什么样的衣服,都是一路打听过来的,没少挨人白眼,尤其是那些女人当家的老板娘,听见我说胡话,就说我不会当爹,把我这么英俊的人骂了个狗血淋头!” “从抱到吃的喝的住的,都是一样一样摸索学来的,还带着她一路从京城赶到你的百花楼,一路历尽艰难险阻……这辈子走过最难的最长的路,就是当时从京城到你百花楼的路了!” 陆小凤讲着这些事,花满楼一直笑着听,听到后面摇摇头,“第一次当爹是没经验,现在你不抱她抱得挺好?我记得你刚来我这里的时候,出去买了一堆东西,那时候我就觉得小凰凰的到来会让你改变很多。” 陆小凤把怀中的团子一阵举高高,“你爹我为了你受了不少罪,你以后可得对你爹爹好点儿!” 突然这时,一声小奶音冒出了两个字:“爹爹……” 陆小凤惊喜地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地说:“你再叫两声?” 团子大眼睛眨呀眨,“爹、爹爹爹!” 陆小凤喜得抱着团子一下窜上了天,在天上飞来飞去,从这栋楼飞到那栋房子,飞了好一会儿才落到马上。 花满楼浅浅笑着,他忘了告诉陆兄,其实在阎府的那个晚上,团子听着她爹的故事,她喊过一声爹爹的,只可惜陆小凤没有听见。 来了京城,陆小凤想找霍休查案子的同时,也想再看看有没有当日那个黑衣女人的线索,查查女儿的身世。 第10章 万人迷生了个 小万人迷 霍休有一栋价值连城的木屋。 屋子不大,藏满了珍贵的古玩字画,连几张不起眼的椅子都是稀世罕见的老古董,只有在皇宫里才有的。 他素来喜欢在这里赏玩书画,喝喝小酒,陆小凤往日最喜欢来他这里蹭饮。 今日却是抱了女儿过来。 陆小凤来时,知道霍休一定会在这里等他,如果他是青衣楼的主人,那他没理由惧怕,没理由逃走,如果他不是青衣楼的主人,对当年的财富也问心无愧,更不必躲避。 踏进这间屋子。 果然他正在里面悠闲地赏玩书画。 “你来了。” “我来了。” 陆小凤随意坐在木椅上,对面的老人温文尔雅,慈祥宽和,看向他怀中的小团子。 “像你。” 陆小凤笑了起来,“哪儿像了,分明是个小坏蛋。” “你是大坏蛋,你的女儿是小坏蛋,不是随你?” 两人哈哈大笑。 “青衣楼是你的?” 霍休点头,“你查到了,我早知道瞒不过你,迟早要被你这条小凤凰查出来的。” “以你现在的财富,即便是当年那份财富对你来说也不过尔尔。” “财宝我不在乎,我在乎的是金鹏王朝的复国,既然小王子不想复国,我就代他复国。” “你不是霍休!”陆小凤突然说道。 对面的老人突然神色一僵,继而一笑,“我怎么不是霍休?陆小凤你不是认识霍休很久了,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 “正因为我认识霍休很久了,所以我才知道那老头不会说出我想代替谁复国这种话,那个老头看似低调,实则狂傲得要命,他富甲天下,他建立青衣楼是因为他想要有无尽的财富,他想要一统江湖,而你却说出你想要替大金鹏王复国这种话。” 气氛煞时冷凝,一触即发,两人说动手就动手,陆小凤抱着孩子与“霍休”打了起来。 “霍休”是个不讲究尊老爱幼的无耻家伙,看着陆小凤怀里抱着个孩子,专往他怀中攻过去,让他束手束脚。 没多久花满楼赶了过来,两个人围一个。 更要命的是,“霍休”突然从哪里拿出一把剑刺了过来,陆小凤正要往那个方向飞,收势来不及了,眼看剑要往他怀中刺入,他连忙转了一个身,背对着霍休。 剑在刺入皮肤分毫的时候被另一只剑挑断了,是西门吹雪。 霍休的肩膀也受了伤,这时又有人过来。 是个女子,一个陆小凤从来没见过,但感觉有点熟悉的女子。 花满楼虽然眼睛看不见,但他的听觉嗅觉却比一般人更灵敏得多,笑道:“上官飞燕姑娘。” 上官飞燕抱住了手上的霍休,冷哼一声,“假惺惺的死瞎子!” 花满楼无奈摸摸鼻子,只因为当日怀中抱着小凰凰不方便救她,就被这个姑娘记仇记到现在。 陆小凤问上官飞燕是谁,她与霍休又是什么关系? “我凭什么告诉你?” 陆小凤:“凭我知道你是丹凤公主,丹凤公主就是你。” 上官飞燕惊讶地瞪着眼睛,随后大笑,“陆小凤果然是陆小凤,我今天才知道江湖传闻没有错,你是个难缠的混蛋!” 陆小凤摸摸小胡子,又低头亲亲怀中睁着大眼睛看大人们打斗的女儿,“真正难缠的是我怀中这个小捣蛋精。” 第19章 “我女儿一见丹凤公主就皱眉头,喜欢把头埋在我的胸口里,可见她多讨厌丹凤公主,而她见了峨眉派那些漂亮大姐姐却没有这样的反应,见了你却像见了丹凤公主一样,所以我猜你就是丹凤公主。” “错了……应该是真正丹凤公主早就被你杀死了,我们见到的丹凤公主是你假扮的。” 上官飞燕看着陆小凤怀中的孩子,那孩子跟成精似的,见她看过来,又转过小脑袋,埋陆小凤怀里了。 上官飞燕气得牙痒痒,这孩子是不是生来就跟她有仇?在百花楼里阻扰她勾引花满楼的计划,现在又处处跟她作对,害她暴露身份。 陆小凤最见不得人瞪他的女儿,伸出长剑指着她,说出了不符合他怜香惜玉的性子的话:“再看,我便挖了你的眼睛。”笑意邪肆,上官飞燕却知道他说的是真的,这个混蛋! 上官飞燕气得提剑冲了过来,陆小凤就算抱着个孩子,上官飞燕也不是他的对手,可不等陆小凤杀她,西门吹雪就一剑抹了她的脖子。 轻轻说:“我说过,再看见你用剑,就杀了你。” 白衣仙人杀人时的神色仍然是淡淡的,同他一身白衣一样,清冷似雪。 孙女被杀后,周围又围着这么多高手,已经受了伤走投无路的霍休,一抹自己的脖子自杀了。 一场金鹏王朝的财宝案就这样匆匆落下帷幕,霍休死了,陆小凤揭了他的面具,才知道他原来是真的上官瑾,也就是金鹏王的叔叔。 上官飞燕是他的孙女,祖孙俩合谋杀了丹凤公主和大金鹏王,又找人假扮金鹏王,自导自演一场财宝寻回案,只因他们眼红霍休三人的财富地位,想据为己有。 真正的霍休(上官木)早就被杀死,被上官瑾取而代之,青衣楼也被他掌控。 办完这件案子的时候,陆小凤已经在京城待了半个多月。 这日抱着女儿,漫无目的在京城里闲逛的时候,碰到六扇门的神捕金九龄。 金九龄据说查案从不超过九日就能查清案子真相,所以被人称为神捕,虽然是官府的人,在江湖地位却很高,而且他的武功也很高。 金九龄好奇地看向他怀中的小姑娘。 才丁点儿大,笑起来甜甜的,很爱笑,跟她爹陆小凤很像,那双眼睛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真没想到浪子陆小凤也会有女儿,还成日抱着不撒手,江湖上传言,传了好几个版本,有说孩子是你相好冷罗刹薛冰生的,有说是花魁欧阳情……陆小凤,你说是谁呢?” 陆小凤笑着摇摇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她是我的女儿,这就够了。”他低下头,捏捏怀中的团子,“你说是不是呀,小凰凰?” 团子一口咬住了他的指头,小奶牙咬下去虽然咬不破皮,还是挺疼的,陆小凤龇牙咧嘴,“我是你亲爹啊!” 这破团子,还真下得去嘴。 金九龄看他那副模样,一看就是当爹当得乐在其中了,“她叫小凰凰?” “是啊,陆小凰,好听不,我跟花满楼一起取的。” “当爹的叫陆小凤,女儿叫陆小凰,是个好名字。” 随后金九龄邀请了陆小凤去六扇门坐坐。 陆小凤谢绝了,他一个江湖人,虽然跟金九龄有几分交情,但让他去衙门,等于让他自投罗网,哪个江湖人没有犯过几件小事儿,没有越几次小狱? 六扇门的某个大牢里,兴许还刻着陆小凤到此一游,陆小凤拜别的字呢。 金九龄不勉强他,却笑着说:“难道你不好奇你女儿的身世?我也许能帮你。” 这话一出,陆小凤就心动了。 抱着女儿去了六扇门。 六扇门是个查案子的衙门,来来往往进出的都是捕快,陆小凤到了这里,把女儿放到地上,让她自己走路。 他在阎府的时候,听阎铁珊说小孩子腿脚在发育,该走路的时候是应当让她走的,否则筋骨得不到锻炼。 团子其实是个懒团子,她喜欢让人抱,但她第一次来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也很好奇,摇摇晃晃走到这个桌子,那张椅子,到处看人家大人办案子。 甚至爬到了一个正在查卷宗的大人椅子上,那个大人也笑着看她,团子噔噔噔爬到了人家的桌子上,一屁股坐在了人家的卷宗上。 然后伸出了手。 陆小凤嘴角抽抽,“陆小凰!” 陆小凰小团子扭头看了亲爹一眼,又转回来,看着那个大人。 那个大人有些尴尬,不明白这孩子冲自己伸出手是干什么呢? 陆小凤无奈扶额,去把团子抱回来,以免妨碍人家公务,“这位兄台抱歉,我家孩子见多了江湖上的叔叔伯伯,那些叔叔伯伯见了她第一面就给她见面礼,她习惯了,以为每见一个新的叔叔伯伯,每个人都会给她礼物。” 那个大人更尴尬了,他手上只有笔。 只好把笔给她了。 团子拿着毛笔,以为又是个好东西,高高兴兴奶声奶气说了声谢谢,然后好奇地玩了起来。 陆小凤也随她去,抱着孩子坐在金九龄对面,跟他说当日接到团子的情形,“我想找那个黑衣女子,本来以为丹凤公主知道些什么,但那个上官飞燕假扮的丹凤公主死在了西门吹雪剑下,那厮一出手就要人命,都不等我问话。” 金九龄点点头,“你只有黑衣女子一个特征,没有别的线索,不太好找,我让兄弟们留意下。” 第20章 两人在谈事情的时候,陆小凤突然感觉脸上发痒,对面的金九龄已经笑得不成样子了。 他低头一看,怀中的团子不知何时站在他腿上,对着他的脸开始用那只得来的毛笔涂涂画画了。 那毛笔是人家正在写的时候用的,自然是沾了很多墨汁,团子不但把自己的小手小脸都弄成一团黑乎乎,还在他脸上画了圈圈。 “爹爹,好看看!” 她甚至奶声奶气地表扬了一句,不知道是在夸她爹长得好看。在夸自己的画工。 陆小凤:“……” 金九龄笑得前俯后仰,恨不得让更多人来看看陆小凤的糗态。 陆小凤当即话也不说了,抱着女儿从六扇门窜出去,一路在天上飞,不敢走下面的路,到了野外的小河边,对着河水一照,欲哭无泪。 气着气着,某个不正经爹故意用自己的大花脸去蹭女儿的小花脸,团子咯咯地笑着。 不一会儿,父女俩的脸花成了一团,衣服也花成了一团,像两个从墨汁里捞出来的大小黑人。 西门吹雪不知从何处来,对他伸出双手,“我来履行承诺。” 作者有话要说: 前三章有修文哦,因为剧情不太连贯 第11章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 当日西门吹雪留下一句改日见面,就走了,不知道去哪里办事。 现在来接人了。 接他怀里的团子! 陆小凤下意识抱紧了女儿,满脸警惕。 西门吹雪不理会他的表情,伸出的手没有收回去,“给我。” 陆小凤想到什么,突然爽快地把团子给他,西门吹雪抱着人足尖轻点,然后他发现陆小凤追了上来,他俩轻功几乎不相上下,陆小凤一路都不远不近地跟着,一直跟到了万梅山庄。 然后吃了闭门羹。 大门不开不要紧,陆小凤从来不走大门,他就喜欢翻墙。 结果跳进去,就撞到了墙,撞得鼻青脸肿,他站在万梅山庄外面,捂着鼻子,叉着腰,思索半晌,气笑道:“玩这招是吧?阵法?” 被落在京城客栈里的花满楼:“……” 陆小凤不知道西门吹雪上哪儿请了个阵法大师,怕不是一开始就防着他这招,更有可能前头出去办事,说不定就是请大师来设阵,阵法设好了才去管他要娃。 早就防着他这招了,这剑疯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精的? 陆小凤在万梅山庄门口大声骂了西门吹雪一天一夜,被追上来的花满楼拉走了。 “你既然答应他了,就把小凰凰给他养几天,西门吹雪虽然是个固执的人,却也不至于对孩子如何。,何况在关中的时候,他就有过带小凰凰的经验,应该不会让她受委屈的。” 陆小凤虽然还是满腹忧思,但只好如此了。 花满楼带他去了个地方。 “你猜我路上碰见谁?” “我碰见龟孙大爷因没钱付酒钱,被老鸨绑起来了,你不是想查小凰凰的身世?所以我就顺手把龟孙大爷赎出来了。” 龟孙大爷是个很神奇的人物,平生不用工作不用赚钱整日就待在青楼里喝酒泡姑娘,花钱如流水,却从不担心自己会饿死。 因为他钱花完了,被老板扣起来,就会有人来赎他,替他付账。 若问为什么,只因江湖上最聪明最有智慧无事不知晓的大智大通,只有龟孙大爷才能找得到,你若想找大智大通问事情,就得先把龟孙大爷付出来。 没钱的时候,龟孙大爷自称龟孙子,有钱才叫自己大爷。 见了陆小凤,乐呵呵问:“你女儿呢?怎么没带过来?” 陆小凤知道他有女儿这件事,事到如今,但凡是个江湖人没有一个不知道的,他这一路过来,好奇看向他怀里的不再少数,很多人见他怀里没揣娃,问他是不是传言有误? 陆小凤感觉无奈,他现下在江湖上的标签不是四条眉毛了,改成他有个女儿! 陆小凤说自己的女儿在西门吹雪那里,让龟孙子赶紧带他去见大智大通,他有很重要的事想问。 龟孙子斜眼看他,“问你女儿?” “你怎么知道。” “我猜也能猜得到,陆小凤你抖下眉毛我都知道你想什么。” 一路到了大智大通的洞口,他的洞口只容纳一个人爬行进去。 按着规矩,陆小凤和花满楼留在外头,陆小凤丢了一块五十两的银子进去,问了第一个问题。 “西门吹雪会不会吃小孩儿。” 花满楼:“……” 里面的大智大通似乎也被陆小凤这个问题雷到了,好一会儿才说:“不会。” 陆小凤第二个问题才进入正题,又是一锭银子丢进去。 “我女儿的亲生母亲是谁?” 大智大通:“她的娘是京城人,我只能告诉你这么多。” “我女儿是不是……”陆小凤本来想问,是不是他亲生的女儿,可又转念一想,问这个问题已经没有意义,因为他已经给小凰凰取了名字,不管是不是亲生的,都是他的女儿。 大智大通却说道:“你想问你的女儿是不是你陆小凤亲生的?我可以告诉你,是你亲生的。” 大智大通之所以闻名江湖,不但因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世间事无所不知,更因为他们从来不撒谎。 他说是亲生的,那就一定是亲生的,不掺杂一点水分。 第21章 陆小凤不可否认在听到这个答案后,内心雀跃了下,满面的欢喜,他把那块银子丢了进去,“谢了。” 然后和花满楼离开。 花满楼从刚才一直安静着,这时笑容挂满了清俊的脸庞,满目的温柔,“我早说了,小凰凰是你亲生的,眼睛会骗人,但感觉是从来不会骗人的。” 陆小凤龇龇牙,他分明心里高兴,却笑骂道:“这个小破崽,从接到那一天起,没有一天不再烦我,你看我最近酒是不是喝少了,美人也没约了,我可太惨了。” 花满楼不戳破他,笑着说道:“既然如此,小凰凰如此招你厌烦,不如陆兄把她给我养?等她从西门庄主那里回来,我就带她在百花楼里住下。” 陆小凤僵住,冷哼:“想得美。” “瞎子你眼睛看不见,算盘却打得越来越精了。” 团子在万梅山庄干什么呢? 她从被西门叔叔抱回来那一天起,就成了万梅山庄的小主人。 老管家简直把她当成公子的孩子来对待了,反正公子也说了以后是要收徒的,师父如父,换算一下,就是公子的女儿了! 所以团子到万梅山庄的第一天就吃上了美味的梅花糕,这个季节是没有梅花的,但往年落下的梅花,老管家会收拾起来,晒干了存放,酿酒做梅花糕都是极好的。 梅花糕里还加了话梅,酸酸甜甜的泛着梅花的清香气息,团子一吃就爱上了,小手里成日捧着一块梅花糕不放。 西门吹雪微微蹙眉,低头看着站在地板上的小矮团子。“放下梅花糕,握剑。” 团子举起梅花糕,“好吃、好吃吃……” 脚边那把专门为她做的小木剑,被视而不见。 西门吹雪再度说道:“……握剑。” 他不再强求团子会乖乖听话,把梅花糕放下,只要求她拿起剑。 团子从盘子里拿出了第二块梅花糕,一只小手拿一块,举着给他看,“没手手……” 西门吹雪:“……”看着那对无辜的大眼睛,他忽然觉得想收这个孩子为徒,教她剑法是不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因为这团子真的太像陆小凤了! 眉眼像,性格也像。 一脉相承的滑头,爱耍赖。 西门吹雪忽然把她抱了起来,然后飞到花园里,飞到一棵大树上,就这么把她放在大树上,自己飞了下来,站在地上。 淡淡说:“你若听话,我就放你下来。” 可惜团子久经历练,她还不会说话的时候,就已经被亲爹抱着从京城飞到江南找花满楼叔叔,后来又随着她爹办案子,赶路时候也时常飞来飞去,她可不怕高。 这点威胁小到团子都没有回应西门叔叔,而是干脆把两只小手里的梅花糕吃了个干净,然后在树干上爬来爬去。 开始爬树摘果子玩了,这季节树上长满了果子,团子刚吃完糕点就又馋了。 西门吹雪看着树上“桀骜不驯”的一团:“……” 她爹是火,他是万年的冰,他爹总是拿他没办法,他却拿他的女儿没办法,小家伙既不是冰也不是火,却让人毫无办法,西门吹雪抱着剑站了一会儿,叫来管家哄她下来。 管家拿着杏仁奶燕窝羹,“乖乖,快下来吃羹羹。” 团子立马就伸开了两只小短臂,央求:“西门叔叔,抱……” 她才刚学会说西门叔叔这几个字,现在已经说得很溜了,开口闭口都是西门叔叔。 西门吹雪晾了她两秒,冷冷地问:“吃完握剑。” 团子知道握剑是什么意思,西门叔叔想让她拿地上的木剑,她拿起过一回,一点都不好玩,就把剑丢了,她更喜欢吃着梅花糕,欣赏着鱼塘里的鱼儿游来游去。 不过为了能下来吃天天的杏仁奶燕窝羹,团子小脑袋快点成捣蒜锤了。 可能因为太用力点头了,重心不稳,忽然从树上掉了下来,西门吹雪飞身上去,将团子接住。 低头看着怀中的小团子,再度说:“做人要守诺言,你爹爹虽然是个滑头,但他从来也遵守诺言,你既然答应我握剑,吃完便拿着剑去找我。” 说完西门吹雪就离开了。 老管家叹了口气,公子还是太年轻,吃了没有当过爹的亏,他哪知道,这个年纪的孩子,尤其是陆小凤的孩子,更需要讲究方法来哄。 你越想让她干什么,她越不想干什么。 况且公子一口气说了那么长的话,他真的确定这么小的孩子听得懂吗?她才刚会说点话! 老管家长长地叹气,蹲下来喂团子吃燕窝羹。 吃完,他哄着团子说:“给管家爷爷一个面子,把这把木剑拿去给你西门叔叔好不好?” 不知何时,屋子里的那把剑老管家已经拿了过来,放在团子面前。 团子吃得更饱,很满足很开心,老管家又是总做好吃的哄她的,她就很给老管家的面子,把剑握在小手里。 老管家欣慰地笑笑,摸摸她的小脑袋。 “这是公子亲手为你做的呢,砍了花园里的树枝做的,为了做这个,都劈坏半棵树了。” 团子突然撒丫子跑,抱着剑往屋子里冲,她知道西门叔叔的房间在哪里,他平常不是在花园里练剑,就是在屋子里。 跑了一半,摔到地上,又自己爬了起来,继续迈着小短腿蹬蹬蹬。老管家在后面看着,笑着感叹,不愧是陆公子的女儿。 第22章 西门吹雪这样武功高强内力精神的人,即便人在屋子里,花园里的动静还是听在了耳朵里。 团子推门进来,他坐在软榻上翻阅着剑法书籍。 她高高举着小木剑献宝,“西门叔叔,握握、剑剑!” 那副献宝的小模样,丝毫没有方才不听话,气得她西门叔叔把她放到树上威胁的虚心感。 第12章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 西门吹雪招手,叫她过来自己跟前。 团子这回乖了,举着小木剑摇摇晃晃走到西门叔叔面前,“剑剑,高高!” 西门吹雪隐约可见嘴角一丝笑意,很快收敛回去,伸手纠正了她小手握剑的姿势,告诉她:“身为剑客,剑是剑客的性命,一定要剑不离身,对剑客来说,剑离了身,就代表着死。” 不是等着被杀死,就是已经被人杀死,剑到了对方手上。 他丝毫没有意识到说这些对一个才两岁多的孩子来说,还太过深奥,她完全没听懂,茫然着一张小脸。 就捕捉了其中几个字眼,忙说:“不死,不死!要活活!” 西门吹雪这次终于笑了出来,“要想活着,就要好好练剑,握剑的姿势很重要,因为它决定了你的出手姿势,出手速度,高手对决眨眼间几十招,你慢上片刻就可能没命。” 团子听不太懂,听烦了,剑也握累了,就干脆把剑扔了,很无赖也很干脆地爬上西门叔叔的大腿,搂着他的脖子,“累累!” 小脑袋趴在他肩膀上,似乎真累了,一口很有活力的小奶音也低了下来,“西门叔叔,我饿饿!” 她丢了剑,对待小木剑的态度如此随便,这让西门吹雪本能地皱起眉头,可她转眼间又爬上了他的膝盖,半蹲在他大腿上,搂着他的脖子撒娇。 这让西门吹雪一时不知该生气教训她,还是什么。 本能地回应她的问题,“刚才不是吃了?” 西门吹雪记得,就在半刻钟前,这团才刚啃了一盘糕点和一碗燕窝羹。 岂止是刚才吃了,算下来这小胖团一天下来没停过嘴巴,她嘴巴馋,老管家也惯着她,平时伺候公子,公子吃得少,没有什么口腹之欲,老管家就是有一腔想发挥的心都没处发挥,成日里无聊得很。 现下多了一只可爱的且很肯赏脸很肯抱着人撒娇求投喂的,他就很有干劲了,一天到晚的做好吃的给她吃。 相比之下,公子在他那边的伙食标准已经成了饿不死,能活着就行。 团子理直气壮地摸摸小肚子,“又饿饿!” 西门吹雪把她抱了起来,让她在自己腿上站直了,也摸摸她的肚子,分明小肚子已经鼓起来了,明显只是嘴馋了! 他皱着眉,陆小凰是不是来他这里几日就胖了?感觉抱起来更称手了,小肚子也鼓鼓的软软的。 团子努力吸气,力图让小胖肚子收回去。 西门吹雪:“到点了再吃。” 现在太阳还没落山,不能继续吃了,等太阳落山才能吃晚饭。西门吹雪决定开始控制团子的伙食,不能任由老管家没有节制地投喂。 否则等八日后,他要养出一只小胖猪了。 西门吹雪想要培养的是剑客,不是胖成小猪猪的小剑客。 团子被严格限制饮食了,不能一日见天地捏着小糕糕到处跑了,饿了就啃上一口,还饿就吃上两片,再饿了还能端着空盘找管家叔叔再装一盘。 现在没这待遇了。 西门吹雪吩咐了管家,除了三餐以外,不准无限制地供给她零嘴甜品。 所以团子现在感觉小日子可苦了,她一天只能吃一盘梅花糕了,一盘才多大啊,才五六片,一片就咬几口就吃完了,西门叔叔太坏坏了! 团子决定不理西门叔叔了,就算他要让自己举剑剑,也不举了! 西门吹雪再次被团子无视后,选择了……在她面前练剑。 他记得自己幼年时第一次看到有人拿剑杀人时的美感,他还记得当恶人倒在剑下时,那种不可置信的表情,溅出来的血花为他谱一首美妙的送行曲。 或许让团子亲眼看下剑舞动时的犀利与美妙,她才能生出兴趣,老管家跟他说过,小孩子的思维是跟大人不一样的,大人求变强所以喜欢练武,但小孩却可能为了各种各样的理由。 比如喜欢就是一种很简单的理由。 他在原地练了一套剑,这套剑法他刻意放慢了速度来练,力图让不到三岁的小孩看清每一招每一式,收势时,看见不远处,小团子正撑着胖下巴,睁着大眼睛看着他。 西门吹雪难得欣慰,“看清楚了吗?” 团子点点脑袋。 “想学吗?” 团子继续点头。 西门吹雪忽然有种老父亲般的心怀安慰,“那就好好学,乖乖学。” 团子奶声奶气说道:“学了叔叔给糕糕吃嘛?” 西门吹雪:“……” 他看着那双漂亮清澈的大眼睛,突然叹了口气,清冷仙人的气质不再清冷,染上了一层俗世的无奈。 像是认命,他说:“两盘,一日吃两盘。” 团子是个容易满足的好团子,拍着小手,“真哒?” “嗯。” 她突然从坐着的台阶上站起来,跑了过来,西门吹雪在原地站着,怕她摔跤。 她难得有一次跑这么快不摔跤的,一下子扑到他大腿上来,抱着他的腿,小脸蹭蹭,“西门叔叔,凰凰最爱你啦!” 第23章 西门吹雪一顿。 晚饭的时候,团子发现,餐桌上自己面前多了一碗五颜六色果子做成的糖水,她惊喜地捧着小碗,“西门叔叔!” 西门吹雪嗯了一声,“吃。” 团子以前跟她爹爹和花叔叔在一起的时候,都是他们负责喂她的,但来万梅山庄后,她就学会了很多技能。 比如双手握着小木剑把剑举起来,举得高高的,姿势越标准,西门叔叔就越高兴。 比如学会了抱大腿,西门叔叔看着冷淡,但他其实最喜欢被团子抱着大腿撒娇,只要这样,不管干什么坏事,他也不气了,这是团子偷偷观察出来的。 不要小看了一只说话还不太利索,但为了“生存”可以察言观色到何种程度的团子。 也学会了自己吃饭。 西门吹雪不像花满楼,花满楼充满着温柔与耐心,他喜欢抱着团子一口一口地喂着她吃饭,但西门吹雪,觉得有手就要用。 练剑也需要手握着剑,手的灵敏度是非常重要的,应当从小就锻炼起,吃饭不过是最基本的。 所以他不惯着团子,要求她自己吃饭。 除了拿在手上就可以吃的东西,团子很少自己用汤匙吃饭,开始的时候很不习惯,一碗总要撒掉半碗,后来发现如果都洒了吃不饱,西门叔叔就不给多添饭了,团子就学乖了。 她跟她爹一样灵活聪明,很快就学会了用汤匙,一口一口地舀着碗里的饭或汤粥吃。 筷子她的小手还拿不稳,姿势都没学会,西门吹雪就用筷子把她能吃的菜夹到她碗里。 团子嘴巴小,刚学会自己吃饭也很笨拙,所以她吃饭很慢很慢,担心自己洒了饭,动作都很小心翼翼,就更慢了。 西门吹雪已经吃饱,她碗里还有大半碗,几乎没吃几口。 西门吹雪是个有耐性的人,没有耐心的人也当不了剑客,更不可能一年只为杀四个人而等待。 他无声地坐在旁边,看着团子吃饭,观察着她的一举一动。 今天吃的饭是干饭,不像粥那样好自己吃,团子吃得很费劲,吃到一半就生气不吃了,她把碗推到西门吹雪面前。 把汤匙给他,“西门叔叔喂喂!” 西门吹雪低头和她对视,过了会儿,竟然同意了下来,甚至将她抱在大腿上,如花满楼那样喂团子吃饭。 花满楼喂饭的时候,空气里充满了柔软的甜甜的花香味儿,他的动作最是轻柔无痕。 而西门吹雪的喂饭,更有剑客的干净利落,一板一眼。 他舀一勺子,若团子没有一口吃完,他就绝不会再舀下一口,等她把勺子里的饭菜都吃了,再给喂别的,且吃两口饭,一口菜,搭配极为规律。 他等待团子吞咽的时间,几乎也有规律,大约是四个呼吸间,团子觉得西门叔叔喂饭节奏太快了,她吃都来不及,满嘴是饭菜,推着他的手,囫囵吞枣抗议:“西门叔叔!坏!” 喜提坏人卡的西门吹雪,把时间调整到六个呼吸间,团子总算赶得及了,可喜可贺。 但团子已经决定了,以后坚决不找西门吹雪喂饭饭了,他喂饭饭就像爹爹说过的那样,是赶犯人上刑场! 西门吹雪却不知为何喜欢上了投喂的滋味,可能是被老管家给传染了。有事没事就叫管家做一碗好吃的,把团子抱在大腿上,喂她吃。 在美食的诱惑下,团子破戒了,她说过啥?她不记得了! “西门叔叔喂的饭饭最好吃了!” 西门吹雪微微一笑:“嗯。” “吃完练剑。” …… 这是团子待在万梅山庄的第六天。 没良心的奶团子总算想起了她那个失踪已久的爹爹,突然一日之内问起了多遍。 “西门叔叔,我想爹爹。” “他已经在来接你的路上。” 西门吹雪估计,陆小凤被花满楼劝走之后,无论是办什么事情,现在都差不多已经在来的路上。 那个人虽然是个万事不在乎的浪子,却唯独一颗心柔软得很,他不可能放下团子不管。 只是一直等到第八日天黑,也没等到性急的陆小凤。 第13章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 陆小凤干什么呢? 他被人拦住了! 西门吹雪预估得没错,他从大智大通那边回来后,就一路赶往万梅山庄,本来预计刚好第八天能到万梅山庄,把自己的女儿接走。 但他在途中被人拦住了! 拦他的人是他的老相好,薛冰! 薛冰是神针薛夫人的孙女,江湖人称冷罗刹,是个很美但不好惹的女子。 薛冰听说陆小凤得了个闺女,就亲自前来看看,站在陆小凤面前,双手抱臂,态度冷傲:“我倒想看看你的女儿长什么模样,到底是哪个女人给你生的!” 陆小凤满脸无奈,他遇着薛冰就头疼,她对别人冷傲如霜,唯独对他难缠得很,根本不讲理。 正因为知道薛冰的难缠,所以陆小凤不准备带薛冰去见自己的女儿,薛冰不但难缠,她醋劲儿还特别大,陆小凤并不希望薛冰对自己的女儿做出什么事情来,因为他不想与薛冰为敌。 于是只能一路带着薛冰绕路,想找个机会把她甩开了。 谁知道又碰上了金九龄。 金九龄正在查一个案子,有个据说长着大胡子的叫绣花大盗的家伙,不但劫了几十万两镖银,且还盗了平南王府的珠宝,接连刺瞎了很多人的眼睛。 第24章 陆小凤并不想查案子,对什么绣花大盗也不感兴趣,他只想回万梅山庄接自己的女儿,想也不想就拒绝了! 何况他身边还有个薛冰没有甩开。 就连金九龄和他打赌都比不上去万梅山庄接女儿这件事重要!只是忽然缠在他身边的薛冰被人掳走了,掳走薛冰的人还留了张纸条。 说下次掳走的就是他的女儿了,让他小心他的女儿! 陆小凤气乐了,咧咧嘴,给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传了一封飞鸽传书,说明了原委,让他带自己的女儿来京城,他没法去接了。 西门吹雪几天后收到这封信,这时团子已经从一开始想念爹爹,到爹爹说话不算数,气得不行了,天天骂坏爹爹,还偷偷抹眼泪,以为她亲爹不要她了,把她丢给了西门叔叔。 西门叔叔虽然也好,可那不是自己的爹爹啊! 西门吹雪不喜欢看到团子掉眼泪,他觉得作为一个剑客,心冷似铁是最重要的,如若心软,出手就会犹豫,一犹豫就会死在别人的剑下。 他这么教训团子。 老管家在背后听了,连连叹气。 公子是没救了,一心惦记着练剑呢,他也不想想,小姐才不到三岁!这么小的娃娃,她当然心软,不但心软,一颗小小的心灵还特别纯真,怎么会懂得剑客无情的世界呢? 陆小凤的信上其实给了西门吹雪两个选择,没有非要他一定带陆小凰去找他,也说京城现在危险,他又卷入这个案子当中,恐怕危险也不少,人都威胁到他女儿头上来了。 所以西门吹雪要是没空呢,就不用带团子来找自己,只管带着她在万梅山庄里,好好保护她,等他办完案子,再还给他一个完完整整的女儿。 西门吹雪本来是不想带团子去京城的,他对养团子这件事已经感兴趣并且逐渐上瘾,能多养一段时间,还能多教她一点剑法和身为一个剑客预备役应该拥有的素养,何乐而不为? 但是见了几次团子偷偷抹眼泪,红着一双眼睛骂爹爹坏后,他轻叹一声,还是抱着她,从万梅山庄出去了,直往京城而去。 老管家对于团子要离开山庄这件事是分外不舍的,他感觉自从小凰凰来山庄以后,整个山庄热闹了很多,他有了事可做可以忙着给小姐做好吃的,别提多高兴了。 庄主脸上也多了人气,不是在教导团子,就是手上抱着团子,不像平常除了练剑,就冷冷清清没什么表情也没什么事做。 所以西门吹雪抱着团子出门那天,老管家准备了许多东西,西门吹雪冷着一张俊脸,最后从一堆东西中,捡起一个包袱,背在身上。 手上还抱着个团子。 如果让江湖那些人看见西门吹雪出门这般模样的话,恐怕不敢认,都会以为是哪个模仿西门吹雪的年轻剑客。 西门吹雪从来出门一把剑一身白衣,何曾多过什么包袱?那是凡人才带的,仙人是不带那玩意的。 可那里面装着团子吃的用的,他是内力深厚的顶级剑客,他无论怎么样都无妨,但团子不行,她是个只有两岁半,小小的脆弱得挨不了一顿饿受一顿凉的小团子。 “西门叔叔,你带凰凰去哪里呀?” “带你去找你爹爹。” “西门叔叔最好了!凰凰最爱你了!” “嗯。” 过了会儿,天空中又传来对话: “西门叔叔,飞飞累不累?” 西门吹雪冷着一张脸:“不累。” “西门叔叔,我想学轻功,以后带你飞飞。” “我不需要人带。” “老老了,管家爷爷飞飞不动了。” 万梅山庄兴许是小孩子们学语言的好地方,才住一段时间,团子的表达能力突飞猛进,掌握的词汇也更多了,甚至还有了人会老这个概念,她是说等西门叔叔老到像管家爷爷那样就飞不动了。 可见老管家多喜欢她,没少教她。 西门吹雪:“……剑客不会老的,剑客只会死。” 他嘴角翘起,施展轻功的速度更快了,像一阵风,像一只清冷高雅的白鹤,轻轻地快速略过空中,底下的人眼睛一闪,还没看清飞过去的鸟儿还是人,就已经消失在视线中。 西门吹雪带团子赶路,一路几乎是以轻功赶路,很少骑马或坐马车,只有稍微疲乏的时候,才会骑马。 休息的时候,也经常在野外。 他把团子抱在怀中,躺在树上睡觉,团子一点也不害怕,因为她爹爹也这么带过她。 她很安心地趴在西门叔叔的胸口上睡着了,夏日来了,蚊虫甚多,可西门吹雪周遭没有一只蚊子敢靠近,像是施了隔离罩,他怀中的团子也不受蚊虫的干扰,睡得正香。 耳旁只有一点晚风轻轻飘过,蝉鸣蛙叫,奏着一曲晚安曲,他单手护着团子,眼睛闭上,不知睡去还是没睡去。 团子第二日醒来,又已经在天上飞了。 西门叔叔塞给了她一个馒头,让她捧在手上吃,等落到地上的时候,找到一家客栈,点了几个小孩能吃的菜,吃完饭,抱着团子上楼洗澡换衣服,各自沐浴过后,就躺下来睡一觉。 睡饱了第二日再赶路。 西门吹雪其实也不急,陆小凤又不是快死了,急着见女儿,他只是懒得抱着团子骑马,用轻功在天上飘,所以看起来速度就快了些。 团子吃饱了饭,并不想睡觉,她想快点见到爹爹,但团子还小,她吃饱了饭,又被西门叔叔伺候了一顿热水澡,换上了柔软干净的小衣裳,这些都是管家爷爷给她准备的。 第25章 弄完这些,团子已经抵挡不住身体天然的困意,沉沉地睡去了。 西门吹雪把她放到床上,自己也洗了澡换了衣裳后,躺到床上的外侧,把团子放在他里侧手边的位置。 团子翻了个身,下意识滚到他怀里,他伸手捏捏胖脸上的小鼻子,轻笑一声。 闭上眼睛,这次是真的睡去了。 一路就这么赶着路,既不算慢也不算急,能赶在陆小凤破案前,也亏得西门吹雪轻功顶级。 西门吹雪带着团子到京城的时候,陆小凤这边案子已经接近尾声,只差最后的揭晓。 他忙得脚不沾地,分外头疼,可查案之余,心里总惦记着自己的女儿,也不知道小凰凰怎么样了。 在万梅山庄里过得如何,西门吹雪有没有把女儿给教歪了,他梦里总梦见,自己的女儿像个小西门吹雪似的,板着一张小肥脸,冷冷地看着人,没有一丝表情,手上提着一把小剑,不喊爹爹,上来就对着他一顿刺。 “我赢,你死,我输,我死。”说着像西门吹雪一样的话。 他好几次都从梦里吓醒,西门吹雪要是敢把女儿教成那副德行,他非要追杀他到天涯海角不可!再把他的万梅山庄一把火烧了! 这一晚上,陆小凤刚刚又做了一个梦,梦里女儿成了个小剑疯子,追着他要决斗。 西门吹雪在身后,一身清冷却笑得像个傻子。 他掉头准备杀了西门吹雪那个混蛋,梦到这里,忽然感觉屋内不对劲儿,多了一个人,不对,两个人! 一个呼吸正常但细小像小孩子的呼吸声,一个呼吸轻微几乎不可察觉,一个顶级高手带着一个不会武功的小孩在他屋子里! 他睁开了眼睛,看见床前,西门吹雪抱着他的女儿,站在他床前,夜里一身白衣抱着个孩子,站在他床前一声不吭,吓得陆小凤意识还没回来,魂先吓飞了。 他一声惊叫,把西门吹雪怀中的团子也吵醒了。 团子睡眼惺忪,揉着自己的眼睛,见了陆小凤,什么坏爹爹不讲信用不来接她的事都忘了,惊喜地大喊:“爹爹!” 陆小凤煞时心软,伸手将她从西门吹雪怀中抱过来,一口亲在她额头上,又在她两边脸颊亲了亲。 “想爹爹没有?” 团子暂时把对爹爹的“仇”忘了,见了他只顾着高兴,一口小奶音分外高昂,“想!西门叔叔带凰凰飞,带凰凰找爹爹。” 陆小凤有些惊讶,感觉一阵子不见,女儿胖了,压手了,而且说话可溜了,可会说了,先前都是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的,只有喊人的时候,才能稍微连贯些。 他有些好奇西门吹雪对孩子做了什么,但眼下不是问这个的时候。 团子搂着他的脖子,小小的嘴唇也吧唧一声,亲在他脸上,“爹爹,凰凰可想你了!” 陆小凤感觉为了此时,哪怕让他一年不喝酒,两年不约美人都值了!这个小破崽,平时挺招嫌的,可不在的时候又很想,很操心。见了时心还软,特招人心软。 她怎么这么能耐呢! “爹爹,西门叔叔最好了!他飞高高飞快快!” 陆小凤吃醋,看一眼西门吹雪:“飞得比爹爹好?比爹爹高比爹快?” 团子已经忘记了爹爹带她飞到底多快多高了,但她天生长了一张跟她爹一样油嘴滑舌的嘴,天生知道怎么讨人喜欢,“一样高高一样快快!” 一碗水端平,两人的马屁都拍拍,谁也不得罪! 陆小凤觉得让西门吹雪养了一段时间,女儿不但语言能力变强了,且更滑头了。 他都怀疑西门吹雪的性子是不是装出来的了,真清冷六亲不认的剑客能养出这种团子吗? 团子的表达能力虽然增强了,但也不算多强,反反复复说西门叔叔带她飞飞,高高,以及管家爷爷给她做好吃的糕糕吃。 陆小凤才知道为什么女儿感觉胖了,压手了,小脸也更圆了。 他抬头看向西门吹雪的方向,却见清冷剑客不知何时已经悄悄离去。 第14章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 对于绣花大盗一案,陆小凤早已有了定论。 他第二日抱着女儿去见了金九龄。 揭穿了金九龄的真面目。 即便是他,见惯了江湖险恶,也很惊讶金九龄竟然会是真正的绣花大盗! 绣花大盗以刺瞎他人双眼为手段,盗窃金银珠宝为目的,怎么看都觉得背地里会是个手段残忍穷凶险恶的绿林之辈,没想到会是名满天下的第一名捕金九龄! 往日里,多少案子都是金九龄查清了,帮着很多人查清真相,报了仇,他素来在别人心目中,都是一个正义之士,没想到会做出这样的事。 陆小凤丢出证据,指出他是凶手后,金九龄虽然讶异,却没有露出丝毫慌张的神色。 “陆小凤,你既然知道我是绣花大盗,就不应该小看我,你竟然还敢带女儿前来,不怕拉着你的女儿一起葬身在我的剑下吗?” 陆小凤笑着摸摸女儿的胖脸蛋,“小凰儿,你怕不?” 团子哪懂得什么叫怕不怕?就算懂得,有爹爹在身旁,当然是天不怕地不怕了! 她摇着小脑袋,搂着爹爹的脖子,奶声奶气大声说:“有爹爹,不怕怕!” 太久没见,团子都变得粘人了,小讨债精变成了小粘人精。 第26章 陆小凤哈哈大笑,亲了她一口。 “听见没有?我女儿才三岁不到,她都不怕的,我又有何惧?!” 金九龄背地里偷练了一门功夫,他的武功远远比他以往所表现出来的要强得多,然而陆小凤早已察觉这一点。 他抱着女儿,与对方斗了个不相上下,若不是女儿在怀里作乱,他也不会这么狼狈。 女儿不知道是不是从西门吹雪那学来了坏习惯。 竟然也以自己的小手作剑,挥来舞去,小嘴巴里喊着:“杀、杀、剑剑杀坏坏!” 他一边忍着笑,一边又忍着气,一时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差点憋出了内伤。 等双方对上,一招分离时,陆小凤无奈地戳戳女儿的额头。 “你是想爹爹死在对面那个大坏蛋手里吗?” 陆小凰小团子茫然摇摇头,“不死不死,爹爹不死!坏坏死!” 金九龄气了个好歹,觉得陆小凤实在太过狂妄,觉得他是在轻视他,所以才会在打斗过程中一边逗怀中的女儿。 愤怒的人是没有理智可言的,尤其是一个内心极为自负的人在认为被轻视之后,他举着剑,以极快极快犹如闪电般的速度掠了过来,剑尖直指陆小凤怀中活泼可爱的团子。 他其实并不讨厌陆小凤的女儿,一个两三岁的奶娃子,有什么可让人憎恨的呢?尤其是她还那样可爱有灵气。 只是陆小凤的态度实在罪无可恕,何况今晚只要陆小凤死在这里,他就会成为背黑锅的人,而他金九龄走出去,还是人人敬仰的天下第一名捕! 只要先杀了陆小凤心爱的女儿,他就算方寸大乱,心乱了招式自然软弱有漏洞,再想杀他就易如反掌。 陆小凤捏了捏女儿的小鼻子,“既然如此,你就安安静静待在爹的怀里,等爹爹杀了大坏人,再来跟爹爹比划剑招,看看西门叔叔都教了你什么!” 说完他提剑而起,避开了金九龄裹挟着风势而来的利剑,旋身回刺! 本以为这剑必中,但没想到金九龄掩藏得比他想象中更深一些,功夫精进何止一倍! 他迅速反应过来,和陆小凤对了上去。 两人眨眼间,又来回数招。 金九龄本就武功不低,陆小凤怀里抱着个奶团子,有些畏手畏脚,长久下去定然不是办法,好在司空摘星突然出现,他虽然武功一般,但一身轻功极好。 陆小凤想也不想,把怀中的团子甩给了司空摘星。“帮我抱会儿女儿!” 司空摘星接住了陆小凤的女儿,他嘿嘿一笑,对着怀中好奇睁着眼睛看他的团子笑道:“上回见你,是来偷你的,这次没想到是替你爹抱你的。” “这么危险的场合,你爹竟然也敢带着你来,你就不怕?” 团子奶声奶气回应:“不怕怕!” 小奶音说得硬气极了! 司空摘星:“你不怕,你爹也不怕?说得也是,陆小凤何时怕过?他怕他就不是陆小凤了!” 团子问他:“叔叔,是谁?” 司空摘星趁着陆小凤不注意,一直偷捏他女儿柔软有肉肉好捏的小胖腮。 一边说:“我是你司空叔叔,第一次见面,被你爹逮着了,没机会自我介绍,你以后管我叫司空叔叔,或者神偷叔叔都行!” “司空叔叔!”团子奶声奶气叫了一声。 司空摘星顿时很受用,他觉得陆小凤怎么这么招人嫌呢,他女儿就可招人喜欢! 团子又好奇问:“偷偷?” “神偷是因为你司空叔叔我有一双偷遍天下的手,没有一个人比得上我!怎么样,想不想学?司空叔叔把绝招交给你?” 陆小凤忙着生死大战,还有空喊道:“司空摘星!你给我注意点!别什么乱七八糟的教坏我女儿!” 司空摘星这人,最喜欢跟陆小凤反着来,陆小凤不让教,他本来是随口一提,并不准备把自己看家功夫传给别人,可陆小凤一说不许他教坏他女儿,他还真来了兴趣! 什么是教坏?天下第一神偷教的偷技能叫教坏吗?那分明是一种极致的艺术绝学! 他偷偷在团子耳边说:“以后叔叔偷偷教你,不让你爹知道。” 团子不知道为什么不让爹爹知道,但她是个天然地知道如何回应别人的团子,就点点小脑袋! 惹得司空摘星再次满意极了,他真心觉得,陆小凤的女儿比陆小凤讨人喜欢多了! 陆小凤抽出手,不再畏手畏脚后,他的招式越来越快,越来越凌厉诡秘,渐渐地金九龄落于下风。 他不敢相信自己苦练的武功竟然不如陆小凤!在查案子上面,他明明是天下第一名捕,可江湖人有什么事情都喜欢找陆小凤查,是他不如陆小凤吗? 他一个游手好闲的江湖浪子,他是朝廷官员,是六扇门的名捕,还不如他? 现在竟然连他偷偷苦练的武功也不如他,眼看要败在他的手下。 金九龄狂怒大喊:“司空摘星,你快杀了陆小凤的女儿,只要你杀了她,你要什么金银财宝美人美酒,不管什么,我都能送给你!” 司空摘星抱着团子,跟她玩得正欢呢,听见这话,自己先笑开了。 “金九龄,你认识我这么久,莫非还不了解我?” “我天下第一神偷是那种贪恋金银财宝美色的人吗?你难道不知道我司空摘星什么都偷,就是不偷值钱的玩意?” 第27章 “你要给我的,我若想偷,天底下没有我偷不到的!”司空摘星傲然说道。 他的骄傲不是没有道理,天底下就算是皇宫大内也没有他偷不到的东西,只看他愿不愿意偷。 金九龄若是有司空摘星这份本事,何至于假扮成绣花大盗,绕了好几个圈子,只为了掩盖自己的身份,得到那些金银财宝? 他大可以神不知鬼不觉把所有东西偷到手上。 司空摘星先前碍于人情曾在这个案件当中,替金九龄偷过陆小凤的帕子,迷惑陆小凤的视线,但现在事情一过,人情已了,他自然没什么缘故帮金九龄的了。 司空摘星的回应,把金九龄气了个好歹,气息不稳,差点被陆小凤擒了。 陆小凤大笑:“司空摘星,就冲这个,我以后不找你比翻跟斗了!” 司空摘星翻了个白眼。 他低头对团子说:“以后别学你爹,讨人厌得很!” 不久后,金九龄力竭分心之下,死在陆小凤的手里。 陆小凤特意去洗了手,才回来抱团子。 司空摘星还没抱过瘾了,他才抱一会儿,金九龄就死了,他不想把团子给陆小凤,就嫌弃说:“小孩子敏感,你刚杀了人,你滚远点。” 陆小凤气得冷笑,“偷帕子的事我还没找你算账,又想惹我?” 司空摘星掠得远远的,但愣是没把陆小凤的女儿还给他。 陆小凤气笑不得,不过金九龄死后,他还有一堆的事要处理,包括跟平南王等人交接案件的结果等等。 还有薛冰失踪至今也没找到。 他觉得有些自责,薛冰是出来找自己的,若不是来找他,她也不会被卷入这个案子失踪。 薛冰虽然是红鞋子的人,但绣花大盗并不是红鞋子。 陆小凤决定在京城暂住一段时间了。 除了查女儿的身世之外,就是找薛冰,虽然他有预感,薛冰也许已经遭遇了不测,只是到底相识一场…… 陆小凤留在京城,已经回了江南百花楼的花满楼传来一封书信,让他过年的时候,带着团子回百花楼跟他一起过年。 陆小凤答应下来,回信的时候,故意让团子印了一双小手掌在信纸上,以解她家花叔叔的相思之情。 后来又想,花满楼看不见,就算别人帮他念了信,他也瞧不见那双小手掌,所以就找了个做泥人的师父,把女儿小手掌印在泥巴上,干了之后,送到江南百花楼。 京城素来是个繁华热闹之地,来往之人无数,什么身份都有,陆小凤作为江湖有名的浪子,总会认识那么几个,团子随爹住在京城后,一段时间下来,她爹给她准备的小箱子里已经装了不少见面礼。 江湖人出手素来豪气,哪怕有的穷得有了上顿没下顿,也坚决不会在见面礼这种事情上小气的,他们只讲究一个,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没钱明日说! 司空摘星因对陆小凤的女儿起了兴趣,所以他也没有离去,隔三差五地跑来烦陆小凤,抱他女儿玩儿。 这一日,陆小凤被一位朋友约去喝酒,司空摘星主动请缨要帮他看顾团子。 再三保证不会带团子去乱七八糟的地方,不会教她乱七八糟,陆小凤怕他不靠谱,还跟他打了赌,说他要是能好好照顾他女儿,等回来后,他就给他挖一盒蚯蚓。 司空摘星一看还有这种好事,答应了! 可跟个保姆似的看顾一个孩子哪里是司空摘星的风格?才坐一会儿,别说团子,就是他自己都坐不住了。 于是月黑风高的这一晚上,司空摘星抱着陆小凤的女儿,足尖一点,飘上天空,掠过城墙。 他抱着团子去皇宫大内探险去了! “叔叔带你去偷皇帝的内裤好不好?” 团子在空中兴奋拍着小手掌:“偷!偷偷!” 第15章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 司空摘星抱着团子,一路飞到了皇帝所在的寝宫。 以他的轻功,即便怀中带着个孩子,也是来无影去无踪,想在皇宫大内逛几圈都不成问题,绝对不会惊动大内高手。 所以他很轻松很随意地抱着团子来到了皇帝的寝宫,一大一小蹲在了皇帝寝宫内的一处屏风,向里面偷偷探头。 团子实在是个很机灵很聪明的团子,要说为什么这么聪明,应当是传承了他爹的鬼机灵,她知道“偷”是个什么意思,知道这会儿是不能大声说话,不能被人发现的,否则被抓了,两人都得进大牢。 她小小声说:“叔叔,皇帝在哪里?” 司空摘星指了指最里间,“应该在那里面,那里有一张全天下人人都想躺上以躺的龙床……” 团子眼睛发亮:“真哒?床床,我也要!” 司空摘星弹了弹她的小脑袋,“除了皇帝,就只有妃子才在那张床上躺过,你一个小不点儿,皇帝看不上你。” 团子思维转得很快,“等我长大了,就躺!” 司空摘星没想到陆小凤的女儿这么有志气,这么小就知道要睡天底下最好的龙床,要睡天底下最有权势的男人,只是不知道被陆小凤知道了,会不会把他打死。 里面忽然传出声音,像是皇帝翻身的动静,司空摘星连忙捂住团子的嘴巴,让她不要出声说话。 皇帝虽然是皇帝,但据说也会一点武功的,加上皇帝有权势,请了江湖几大高手坐镇宫中,所以皇宫大内也不是那么好闯的,得时时刻刻注意,一旦被逮住,司空摘星也没自信一定能带着团子逃出去。 第28章 两人屏息静气在远处待了一会儿,听见里面没声音了,才又往里挪了一个地儿。 这次躲在了明黄色的帘子后面。 司空摘星很懂得接近要偷的东西时,越发要小心这个道理,绝不能着急出手,慢慢接近,慢慢隐蔽,然后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东西就神不知鬼不觉到手了。 等了一会儿,殿内安安静静,没有一丝一毫的声音,皇帝应该是睡深了过去,司空摘星再度抱着团子往里再挪一大步,这次直接窜进了皇帝睡觉的内室里。 龙床隐在床幔后面,隐约透出个人影来,应该是皇帝。 他指了指龙床,跟团子悄悄说:“看见没有,那就是龙床,华丽吧?” “皇帝就躺在上面。” 团子才两三岁大,她见的世面本就不多,多数时候还都睡在客栈里,所以对她来说,那龙床确实是天底下最豪华最大的床了。 她猛点小脑袋,双眼亮得可比殿中照明的烛光。 司空摘星踮着脚,放缓了呼吸,几乎察觉不出一丝一毫来,他慢慢凑近了龙床…… 龙床旁边一个挂皇帝衣裳的衣架子。 他翻了翻,找到一条明黄色的内裤,不愧是皇帝小老儿穿的,料子是真好,又亮又滑,比人穿外头的料子还好! 挂在这里的衣裳,应该是准备给皇帝明日上朝前换新穿的,除了内裤外,还有一双袜子,以及龙袍腰带等。 司空摘星把明黄色内裤拿了起来,还有一股龙涎香的熏香味儿,皇帝可够闷骚的! 他这辈子偷过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甚至有一回与人打赌偷了一个富商的美人老婆的夜香桶,但偷的东西再古怪,也没有偷过皇帝的内裤。 等偷到手了,明儿就炫耀出去,他司空摘星天下一偷,偷了皇帝小老儿的内裤!拿去拍卖说不定都能卖上万两银子! 思及此,司空摘星兴奋得头皮发麻!赶紧把内裤揣兜里。 这时,他注意到团子对边上那条闪闪发光做工精美缀了很多宝石的腰带很感兴趣,双眼发光,小手捏着腰带不放。 司空摘星:“……” 他无奈,却不会劝阻团子不能要,因为对神偷来说,想要什么东西都可自取,至多玩几天再神不知鬼不觉还回来! 腰带太大了,他抱着一个团子不方便拿在手上,团子这么小也拿不动那么沉的腰带,最后思来想去,把那条亮晶晶的腰带侧着挂在了团子的身上,穿过她一侧的肩膀,挂至腰间,这样就不会掉出去。 看着团子挂着皇帝专用腰带的模样,司空摘星忍不住乐了,第一神偷的素养让他没有笑出声。 到了此时,两人想偷的东西都到手了,那就应该即刻离去,否则容易被人发现,司空摘星也是想离去的,但团子对他口中的龙床和皇帝实在好奇。 她扒拉住了龙床的明黄色床幔,“看。”央求地看着司空摘星:“看看。” 司空摘星最受不得她用一双肖似陆小凤的眼睛这么看着他,所以司空摘星选择投降。 他小心地掀开了床幔,两人一大一小往里面探脑袋,然后对上了一双睁着的眼睛! 司空摘星第一反应不是跟里面醒着的人打招呼,当贼的第一反应自然是逃! 他抱着团子,连一息停顿都没有,直接往外跑,准备跑到窗户那边,破窗而出,直接飞回去,找陆小凤救命。 只要找到陆小凤就安全了。 但下一刻,四面进来四个人,都是皇帝养在宫里面的高手,这几个高手从四个方位走来,将他包围。 龙床上的人这时已经起身,站在不远处,看着司空摘星和他怀中的孩子。 “你是何人?” 司空摘星只恨太自信自己的轻功和偷技,没有易容乔装打扮进来,最起码也要化妆成陆小凤啊,看这些敢不敢直接对他动手。 团子突然指着皇帝身后:“床床!” 司空摘星简直要服了这个孩子,这种时候还惦记着那张又大又华丽的龙床呢! 皇帝似是微微一笑。“什么床?” 团子想了会儿,终于记起来这床叫什么名儿,“龙床床!” 皇帝外表看起来不到三十,颇为年轻英俊。深夜被人潜入宫中,不见惊慌,甚至有功夫跟贼怀中的小孩对话。 他笑着说:“你喜欢这张床?” 团子点着小脑袋! “那朕就赐你睡一晚上。” 团子不懂什么皇帝真正的意思是要扣人了,她危矣!只知道那个叔叔要把那么大那么华丽的床给自己躺一晚上,团子觉得很高兴! 所以非常高兴地昂扬着小奶音跟皇帝道谢:“谢谢叔叔!” 皇帝笑容更深。 司空摘星冷汗都快流出来了,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团子,当贼来到人家家里,被人家逮个正着不说,不知道怕也就算了,还自愿要被人扣在这里,她是真能啊。 陆小凤是怎么生出这闺女的? “你是司空摘星吧?”皇帝突然说。 司空摘星惊异,“你怎么知道?” “朕听说陆小凤最近一段时间都待在京城,他的好友之一司空摘星也时常来找他,而你怀中又抱着个孩子,朕还听说陆小凤有了个女儿,看年龄跟你怀中这个差不多。” 当皇帝的就是当皇帝,哪怕容许江湖武林的存在,也绝不可能任由这些人在自己眼皮底下来往而不知。 第29章 作为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一来京城,干了什么,他后脚就知道了,京城都住着哪些危险人物,也都心中有数,否则什么时候,被这些江湖人偷了家都不知道。 司空摘星感慨皇帝果然是皇帝,就是跟一般人不一样,这谨慎精明的样子,哪是江湖人能比的。 “我何处漏了破绽?”司空摘星不怕被人逮住,但他想知道自己在哪里被发现了。 “身为天下第一神偷,你的轻功和隐匿功夫自然不在话下,但你今天带了个不会武功的孩子,她的呼吸就是你的破绽。朕本想,若你直接走,无论偷了什么,朕都不计较,可你掀开了朕的床,就走不得了。” 皇帝没说为什么掀开他的床就走不得,他床上又没藏着什么脱光光的老婆妃子,也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怎么就看一眼就走不得了? 司空摘星已经无暇问这些了,因为四个大内高手已经向他攻了过来,外面还有一层又一层的御林军包围,他就算插翅也只能求一线生机。 团子已经很习惯被大人抱在怀中跟人打斗了,不但不怕,还在打斗中不停地为司空摘星加油。 奶声奶气欢呼:“空空叔叔加油,空空叔叔打打!” 想象一下,自己在与人生死之拼的紧张时刻,不时掺杂一声奶声奶气的加油欢呼声是个什么感觉? 司空摘星总算理解陆小凤憋出差点内伤是什么样了。 他本就武功一般,最多只能与这种级别的两个大内高手中斡旋,现下四个人包围着他一个人,怀中还有个看似在加油鼓劲,其实在讲笑话拖后腿的团子。 不到片刻,司空摘星被拿下了。 司空摘星眼泪都要蹦出来了,泪眼汪汪地对着怀中团子说:“看见没有,在大人打架的生死关头,千万别出声,否则下场就是你司空叔叔我这样的。” 司空摘星被五花大绑了,他怀中的团子却被皇帝抱在了怀里。 皇帝问:“你叫什么?” 团子答:“我叫凰凰。” “什么凰?” 团子还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但是爹爹花叔叔都管她叫凰凰,所以她以为自己就叫凰凰。 司空摘星郁闷被迫回答:“她叫陆小凰。” “陆小凤的女儿陆小凰……”皇帝笑了声,“果真好名字。” 他眯着眼看着团子身上佩戴的他的那条明黄色腰带,嘴角抽了抽。 “你想要这腰带?” 团子很诚实地点点小脑袋,因为腰带亮晶晶的,做工精美,缀了很多漂亮的宝石,绣着的龙纹活灵活现,别提多好看了。 比西门叔叔给她的小木剑华丽多了! 若要让她选,团子一定会选择拿着这个华丽的腰带抽人,而不是举着朴实无华的小木剑。 如若西门吹雪知道团子的喜好的话,重新做一把缀满无数宝石的亮晶晶的小剑给她,也许就不会哄她握剑哄得那么辛苦了。 兴许还会主动练剑呢。 皇帝挥手叫人拿来一箱子宝石。 很快,太监就抱来了一小箱子五颜六色的宝石,箱子一打开,团子的眼睛亮晶晶,跟宝石一样的光芒。 “好亮亮!好看看!” 司空摘星绝望地看着已经沉迷于宝石的光芒中无法自拔的团子,那小家伙完全把自己做贼的被人逮个正着的事忘了,还把她那个可怜的被五花大绑的司空叔叔忘了…… 司空摘星很快被放了,皇帝只告诉他一句话:“去告诉陆小凤,他的女儿在朕这里,若要女儿,自己进宫来找朕。” 作者有话要说: 请大家多多收藏多多评论哦~mua! 第16章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 陆小凤晚上回来,在住处找不到司空摘星和自己的女儿,就已经感觉很奇怪了。 他跑出去,到处问了一圈,也没人看见他们,客栈的小二甚至说他都没看见人出去。 这只有一种可能了,人没走正大门,是从窗户飞出去的,因为只有溜出去,店里的小二才会没看见人。 陆小凤感觉头疼,这家伙去哪儿呢? 他不是没想过司空摘星这种性格的本就不靠谱,让他带女儿想安安静静乖乖地待在客栈房里,确实强人所难。 可他所想的,也不过是司空摘星本性不坏也干不出什么惊天的事情,顶多带着团子在天上飞一飞,跟他小侄女炫耀炫耀他那身轻功。 陆小凤起初不是很担心,他出去找了一圈,回来就在屋里躺着,准备等司空摘星带自己闺女回来。 结果等啊等,就这么等到了大半夜! 陆小凤已经起身了,准备去找江湖朋友帮忙,掘地三尺也要把司空摘星找出来鞭尸。 突然,有人破窗而入。 陆小凤定睛一看,不是司空摘星又是谁? 只是他怀中空荡荡的,身边也无团子的身影。 陆小凤双眼瞬间冒出了危险的冷光,问道:“我女儿呢?” 司空摘星哭丧着一张脸,他是真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他把陆小凤的女儿带去皇宫里玩儿,结果被人逮住了,孩子还被那奸诈皇帝扣押在了皇宫里,也不知道会惹出什么事。 皇帝找陆小凤干什么?不会是拿女儿威胁陆小凤吧? 一路飞回来,司空摘星是拿拼命的速度施展轻功飞回来的,但到了陆小凤跟前,他双腿发颤,心虚不已。 第30章 “我、我说了你不要生气。” 陆小凤冷笑,“你说不说,我都生气,不说我就现在把你拿去剥皮烤了吃!” “说了呢?” “看你这样子,小凰凰一定是被你弄丢了,或是被你带去闯祸,结果被人捉了,而你又被放回来,看来人是冲着我来的,扣我陆小凤的女儿……呵!” 他眼中的冷光像是冬日里的大雪,厚厚一层绵延不绝,冷得冻成了冰。 司空摘星更害怕了,陆小凤不愧是聪明绝顶陆小凤,他还没说呢,他自己就猜中了大半儿。 唯独扣小团子的人没猜出来。 “是皇帝……” “是什么?” 司空摘星闭着眼睛大喊:“是皇帝干的!我带着小凰凰去皇宫里偷……咳咳,溜达一圈,结果被皇帝的人逮住了,现在那个狗皇帝把小凰凰扣了,说要女儿的话,让你陆小凤亲自去皇宫里找他。” 事情来龙去脉交代清楚了,司空摘星松了口气,他睁开眼睛,看见陆小凤冷笑。 他不知道陆小凤是对着他冷笑的,还是对着皇帝扣人行为冷笑的,只觉得万分可怕,这样的陆小凤他还从未见过。 以往陆小凤总是嬉皮笑脸,见人三分笑,跟谁都处得来,他是典型的江湖浪子,万事不放在心上,所以能惹他生气的事情实在少之又少,现在这幅要吃人的冷脸,比西门吹雪还吓人。 司空摘星怕自己被陆小凤一指送去见太奶,连忙说话转移注意力,“那个狗皇帝奸诈得很,仗着小凰凰年纪小,什么都不懂,容易被诱惑,还故意说要把自己的龙床给她睡,小凰凰哪儿见过什么世面啊,当即就自愿被扣下了!” “狗皇帝还让太监抱了一箱宝石,小凰凰看着那箱宝石,眼睛都不会动了,把她司空叔叔都忘到天边了。我走前,她连跟我告别都没有,你说皇帝可恶不可恶?” 陆小凤冷哼:“你这样算什么叔叔?” “以后别想再靠近我女儿!” 司空摘星正觉得陆小凰好玩的时候,哪里肯?露出一副天崩地裂的表情,连忙补救:“以后我一定不随便带小凰凰出去!你要我干什么都行!” 陆小凤冷哼,懒得理他。 当即就往外掠去,这是去宫里的方向,连片刻功夫都不耽搁了,也不准备等到明天天亮了。 司空摘星连忙跟上。 两人一路飞到皇宫里,兴许是知道陆小凤的女儿被皇帝扣在宫里,即便光明正大飞进来,也无人阻拦。 司空摘星这会儿默不吭声,减轻自己的存在感。 陆小凤忽然出声问:“你带凰凰来皇宫里偷什么了?” 司空摘星左顾右盼,“额……嗯……就是玩玩儿,溜达一圈。” “哦?偷什么了,快交出来!” 司空摘星从怀里掏了掏,掏了掏……掏出一抹明黄色的……龙亵裤。 陆小凤定睛一看,眼皮子直跳!青筋也止不住地抽动,感觉一身气血往脑门上冲。 他一掌把司空摘星拍在了城墙上。 司空摘星:“……”不痛,就是很疼。 “下次再带我女儿去偷这种不三不四的东西,我就把你杀了,埋在西门吹雪的万梅山庄给他的梅花当肥料!” 司空摘星费了好大功夫追上来,“为什么是埋在西门吹雪的山庄?” “因为西门吹雪最喜欢在他的梅花园里练剑,你听着他的剑声,感受着一阵阵杀气,让你在地底下也睡不安稳。” 司空摘星:“……” 陆小凤太狠了!他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厮坏起来能坏成这样呢! 两人一路飞到皇帝的寝宫。 皇帝似乎并不准备等陆小凤,已经熄了灯看样子是躺床上睡觉了,只留下几盏微弱的灯,给守夜的宫人照明所用。 陆小凤到的时候,没有准备隐藏踪迹,所以他一落地,其他守在皇帝身边的大内高手也都出来,与他对峙。 陆小凤并不理会这些人,而是一直往里走,有人拦住他,他就一个个拍飞,那些司空摘星难以对付的人,在陆小凤面前,一一都跟豆腐做的似的,全都不是他的对手。 拍飞最后一个人,走到最里面,有人站在尽头,抚掌而笑:“陆小凤,不愧是陆小凤。” 陆小凤抬头一看,穿着明黄色睡衣的不是皇帝又是谁? 太监给皇帝披上了一件外袍,皇帝说道:“朕素来听说,陆小凤是江湖上少有的既有才智又武功高强的人才,今日一见,不愧是人人称赞的陆小凤。” 陆小凤不管皇帝对他如何夸奖或评价,他只在乎自己的女儿,抬手,“我女儿呢?我来接我的女儿陆小凰!” 皇帝指了指里面,“小点儿声,刚睡着。” 陆小凤往里走,看见自家那一团这会儿正躺在皇帝的龙床上,那么大一张床,她一个小团子躺着,显得更小一团了。 陆小凤哭笑不得的是,团子还怀里还搂着一个小箱子不撒手,那箱子想必就是司空摘星说的皇帝给的宝石了。 皇帝笑着说:“她很喜欢宝石,所以一定要抱着,看着看着看累了就睡着了。” “这孩子很可爱。” 陆小凤立即警惕,看着皇帝:“皇帝陛下扣我的女儿在宫里,又引我前来,有什么事情?” 当代皇帝已经很习惯江湖人士没有礼节的那一套了,只要不以武犯禁他也不会去在意那些,只让人都退下去,包括司空摘星与其他大内高手太监等等。 第31章 整个寝宫里只留下皇帝陆小凤和龙床上的小团子。 大约一盏茶功夫,陆小凤抱着女儿从皇宫里回去了。 女儿还在睡梦中,睡得雷打不动,可香甜了,陆小凤就用披风把她裹住了,免得夜风凉。 司空摘星苦哈哈地抱着那一箱子宝石,边飞边诉苦,“陆小凤等等我啊!这一箱子宝石太重了,我快飞不起来了!” 陆小凤理都不理他,飞得更快了,一眨眼功夫就到了客栈,仍然从窗户里飞进去,把女儿放在床上。 看她闭着一双眼睛,一张圆乎乎嫩生生的小脸蛋,像一个玉娃娃一样,乖得不行。 陆小凤心一软,坐下来,捏着她的小肥脸,“你个小讨债精,你爹我虽然挺嫌弃你的,但也不准备把你给别人,不管是什么人,想都别想!” 想到皇帝说的话,他又叹了口气。 拿了帕子,沾湿温水,给团子擦擦脸蛋,擦擦小手,再给她盖上被子。陆小凤想着,京城这个是非之地,是待不得了。明天就带着小凰凰去江南找花满楼。 第17章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 司空摘星气喘吁吁地进来,把箱子啪的一声放在桌子上。 陆小凤瞪了他一眼:“轻点声。” 过了会儿忽然说道:“明日我就带着凰凰离开京城,你若要找我,到花满楼的百花楼。” 司空摘星惊讶,他以为陆小凤至少还要待上一两个月,“你不查小凰凰的身世了?” 陆小凤摇头苦笑,“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很纳闷,“你白日不是还在说,约你喝酒的江湖兄弟有那个黑衣女子的线索,现在怎么就知道了?还是那个兄弟给你查清楚了?” 陆小凤并未作答,而是想到当日大智大通说的话,他说小凰凰的娘是京城人士,他便想着从京城查起,因为他也是在京城里接到小凰凰的。 只是怎么也没有料到女儿的身世会是这样。 …… 陆小凤没说清楚,司空摘星抓耳挠腮的好奇,一整晚都没睡好。 次日,陆小凤早早起来,帮睡眼朦胧满脸不高兴的小团子穿好小衣裳小鞋子,然后抱着她下楼吃早饭。 包袱早已收拾好,随身带着。 自从女儿开始学会自己拿汤匙挖饭吃后,陆小凤总是很耐心等她吃完,而今日却将她抱在怀中,一口一口喂着吃,而且喂的速度尤其快。 惹得团子吃都来不及,嘴巴里塞满了东西,两个腮帮子鼓鼓的,她咽下一口后怎么样也不啃吃了,气呼呼地控诉:“爹爹坏坏!” 陆小凤怎么哄女儿都不肯吃了,只好放下还剩半碗的粥,跟她解释道:“爹爹若不快点,再晚些就有一头母老虎的哥哥要来捉你这只小幼崽了。” 团子听不懂,但她知道虎虎,她有一双虎头鞋和一个虎头帽子,是花满楼叔叔给她买的,她很喜欢。 她拍着小手手说:“喜欢虎虎!” 陆小凤笑得无奈,这个小傻瓜! 父女俩吃过早饭,结了房钱,陆小凤抱着女儿准备要离开,团子似乎是已经醒过神来了,开始问他:“爹爹,叔叔呢?” “你司空叔叔还在睡觉。” “不是,是皇皇!”团子还记得昨晚上新认识了一个叫皇上的叔叔,那个叔叔给了她亮晶晶的礼物,还把让她躺在一张很舒服的大床床上睡觉。 是个大好人。 陆小凤没想到女儿记性这么好,对着她那双亮晶晶的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没法敷衍,说道:“我们已经从那个叔叔的家里出来了,以后也许都见不到了。” “那亮亮呢?” 陆小凤想到楼上那箱子宝石头疼。 “在楼上。” “要要!”团子指着楼上,甚至看他要往门外走,就扒拉着门沿不让走。 “要亮亮宝贝!” 陆小凤嘴角一抽,他怎么到今天才发现这小破崽还有财迷属性?司空摘星说昨晚团子见了宝石就撒不开眼睛,他还不信,这会儿信了。 怪不得昨晚在龙床上睡着都要扒拉着一箱子宝石睡。 陆小凤只好转身上楼,准备拿几颗宝石,把这小崽子骗过去。 而小团子也实在是个极好骗的容易满足的主儿,她爹只是从箱子里拿出几颗宝石,放在手心里让她捧着玩儿,她立马就不惦记了,高高兴兴在爹爹怀里玩着亮晶晶的宝石。 父女俩再次下楼,结果陆小凤刚踏出客栈大门一步,转身掉头就走,他上了楼准备从楼上的另一面窗户走。 因为有不速之客上门了! 皇帝身边的太监总管带着大内高手外加一群侍卫,以及一帮子太监婢女朝着客栈走来,一看这场面,陆小凤就知道不对。 有句话司空摘星骂得不错,这个奸诈的狗皇帝! “陆公子准备去哪里?” 陆小凤站在二楼的最后一个台阶上,居高临下地望下去。 太监总管已经站在客栈大堂,一扬拂尘笑道:“杂家奉命来给小郡主送衣裳鞋子首饰,给小郡主打扮打扮,接小郡主到宫里玩耍。” “昨夜陛下就说,小郡主很喜欢龙床,不妨让她多睡上几日,还说小郡主喜欢亮晶晶的宝石珠宝,皇宫里多得是,可以开了库房让她尽情观赏,随意挑选。” 陆小凤装听不懂:“你们找你们的郡主去,我走我的,王总管管得还挺宽。” 第32章 太监总管:“因为小郡主就是您怀里的孩子,是您的女儿!” 陆小凤不承认,下巴扬得高高的,楼下那群人只能看见他的鼻孔,“我可不知道我的女儿什么时候变成了皇宫里的小郡主,你们的皇帝陛下若是缺孩子,大可找嫔妃多生几个,莫要惦记我这棵独苗苗了。” 太监总管仍然笑得很客气,不见被这混蛋给气坏,他慢条斯理地说道:“陛下说,若您有什么问题只管与他谈清楚,但小郡主生来尊贵,这么小就流浪江湖也不好,您是做父亲的,也该为小郡主着想几分。” 陆小凤气得后牙根痒痒,他虽然昨夜听了皇帝的话,是有些怀疑,但并不代表他完全肯定小凰凰的身世。 即便是真的,他也绝不会把女儿让出去!他陆小凤的女儿自然有他这个当爹爹的养着长大! 他挑眉问道:“王总管这么说,是看不起我们江湖人?是觉得混江湖的连养自己的孩子都不配吗?” 此话一出,客栈里本来还在吃瓜看戏的一些江湖人士,立马提剑持刀站了起来,各个凶神恶煞。 太监总管吓了一跳,他没想到陆小凤这么难缠,竟然故意曲解他的意思,引起江湖人的愤怒,若是这话传出去,皇上可能兴许没事,他一个当太监的被人暗杀了都没伸冤去! 连忙解释道:“杂家不是这个意思,陆公子您也知道,安平公主已经失踪很久了,圣上思念妹妹也是人之常情,他只不过是想跟妹妹的女儿多亲近亲近。” 很多人惊讶,陆小凤的女儿竟是皇帝的妹妹生的?? 这可是惊天大瓜!!! 到现在满江湖都还在猜测陆小凤的女儿是他哪一位红颜相好生的,赌坊都专门为此开了盘,把陆小凤认识的每一个姑娘都放上去,越有可能的赔率越高。 只是安平公主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连刚刚起床,抱着一箱子宝石出来的司空摘星也吓了一跳。 陆小凤皱眉说道:“安平公主既然已经失踪,谁也没法证明我的女儿就是她生的,何况我也不认识什么安平公主!” 他是记得三年前无意间救下了一位刚出来闯荡江湖的姑娘,那位姑娘自称叫平安,但他没见过安平公主,又怎么能证明平安就是安平公主? 仅凭皇帝一言,也不足以确信。 陆小凤话说完,司空摘星赞同点头:“以陆小凤的性格,再风流也不会去碰尊贵的皇室公主,你们皇帝陛下是不是搞错了?” 在场吃瓜的江湖人也都点点头表示赞同,江湖与朝堂一直以来泾渭分明,混江湖的多少对皇室中人避之不及,因权贵就意味着麻烦,陆小凤那样的聪明人怎么会自找麻烦? 太监总管脸上笑容已经笑僵了,可是皇上对陆小凤的女儿他的小外甥女确实很在意,所以他不得不恭敬地说道:“不会错的,小郡主与安平公主生得很相似,否则陛下也不会见了一眼就认出来。” 陆小凤是何等自我的人,不管陆小凰是不是安平公主的女儿,是不是狗皇帝的亲外甥女,他都不准备把小凰凰让给其他人养,所以他打定了主意要离开。 这时,太监总管突然一拍手,边上那些捧着东西的太监婢女,就把手上的东西打开。 突然整个客栈大堂一片五颜六色的光芒闪耀,那些穷惯了的江湖人瞬间被这么多金银珠宝给闪瞎了眼睛。 更重要的是……陆小凤低头看自己的崽儿。 那小破崽已经经不起诱惑了,双眼放光地看着那些金银财宝,扒拉着他的脖子,奶声奶气央求:“爹爹……!” 陆小凤:“……” 他哄道:“咱们回江南找你的花叔叔,让花叔叔带你去花家玩好不好?花家富可敌国,不比宫里差多少,你想要看什么宝石都有!” 团子还小,她是不懂得忍耐的,她已经被金光闪闪吸引住了,“要要!” 手心里几个小宝石显然已经不够贪心的团子玩了。 陆小凤叹息一声,气笑不得捏了捏她的小鼻子,“你这么小就这么财迷,以后要是有人要哄骗你,你轻易就被人哄去了,到时候怎么死都不知道!” 太监总管连忙说:“陆公子不要恐吓小郡主,她还小呢。” 陆小凤瞪了他们一眼,知道团子还小,怎么还利用她年纪小不懂事意志不坚定的弱点,故意拿珠宝来诱惑她? 这肯定也是狗皇帝的主意! 作者有话要说: 小凰凰祝姐姐姨姨们节日快乐哦! 更上 第18章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 陆小凤最终还是抵不住团子水汪汪的大眼睛,在她奶声奶气开口说想要的时候,当爹的就已经没了抵抗力。 他抱着团子,跟着一帮人进了皇宫,司徒摘星跟在后头凑热闹。 与此同时,陆小凤的女儿很有可能是当今皇帝的亲外甥女,是他妹妹安平公主所生的消息如风一样传了出去。 进了皇宫大门,陆小凤已经不等那帮人了,直接抱着团子施展轻功直接飞去皇帝寝宫。 司徒摘星连忙跟上:“等等我陆小鸡!” 到了皇帝寝宫,皇帝似乎在御书房里批阅奏折,人没有在寝宫内,陆小凤问司徒摘星,“为何突然叫我陆小鸡?” “因为你要飞上枝头变凤凰了啊,本来就叫陆小凤,如果换成陆小鸡,这样鸡变凤凰就顺口些。” 第33章 陆小凤:“……” 司空摘星凑过来捏捏团子的脸,“你要成为尊贵的郡主了,以后你爹就爹凭女贵,这皇宫大内他也能来去自如了。” 陆小凤:“别当我不存在,这皇宫大内我何时不是来去自如了?” “以前那是当贼进来逛逛,以后你尽可以随便进来,也不会有人把你当贼抓了,真羡慕,我要是能给皇帝当妹夫就好了。” 陆小凤看他越说越离谱了,直接一指戳过去,司空摘星被点了穴,定在原地,说也说不了动也动不了了。 偏偏那些大内高手,一个个跟木头似的对他求助视而不见。 团子很良心地关心了一句:“司空叔叔怎么不动动了?” 陆小凤摸摸女儿的小脑袋,微笑道:“因为他不听话,不听话就不能动不能说话了。” 团子似懂非懂,“凰凰乖哦!” “嗯,你最乖了!你司空叔叔最不乖了,以后见着他离远点! 司空摘星看着那对父女,当爹的当着叔叔的面教小孩要离叔叔远一点,有这种气人的爹吗? 很快,皇帝过来了。 他站在大殿门口,见了陆小凤怀中的小团子,顿时露出大大的微笑,“小凰凰,过来舅舅抱。” 团子不懂舅舅是什么,因为她身边还没有出现过舅舅这种人物,所有认识的人大多数都叫叔叔或者伯伯,再不然就是美美的姐姐姨姨。 她歪了歪小脑袋,“叔叔?” 皇帝走了过来,向她伸出手,陆小凰团子一点也不见外,立即就伸出两只小短手,要给人家抱。 陆小凤不情愿但是还是给了。 皇帝抱着自己的小外甥女,特意晃了晃,“还不够敦实,得多吃些好的。” 陆小凤看着女儿圆成一颗苹果的小肥脸……这皇帝眼睛也瘸。 皇帝接着说道:“皇帝舅舅已经吩咐了御膳房让他们做些好吃的给小凰凰吃,一会儿多吃点。” 团子听懂了,这个叔叔要给自己好吃的,高兴地一口亲了过去,正好亲在皇帝的下巴上。 “谢谢叔叔!” 看她又叫自己叔叔。皇帝很耐心地跟怀中的小团子解释:“要叫舅舅,你的娘亲是我的妹妹安平公主,所以你就是我的亲外甥女,你该叫我舅舅。” 团子软糯地喊道:“舅舅……”小尾音都拉长了。 陆小凤:“……” 这个有了好吃的就献媚的团子是谁家的?他不认识! 皇帝抱着团子抱了一会儿,等宫人送来一堆小孩子的玩具玩偶,他就把小外甥女放在地上厚实的地毯上,让她玩玩具。 皇帝的外甥女哪怕盘腿坐在地毯上玩玩具,身边也跟着一群婢女太监,怕她不小心坐不稳跌倒了,怕她把玩具往嘴巴里塞。 陆小凤和皇帝坐在一旁,一边看着团子玩耍,一边讲话。 陆小凤眯了眯眸子:“我与安平公主素不相识,即便你说她喜欢乔装打扮出去混江湖,也不能肯定那一定是我认识的那个平安,况且她已经失踪了,仅凭你三言两语更难以断定小凰凰就是安平公主生的,皇上现在就给小凰凰定下身份似乎有些为时过早。” 皇帝淡淡笑道:“四年前,我皇妹易容偷溜出宫闯江湖,起初还回来几次宫里,后来消失了整整一年,一年再回来后人就变了很多,而且时常往宫外跑,几乎都不住宫里了。” “那时我就隐隐有些怀疑,还曾派人去探查,探子来说,她时常去京城郊外一个隐秘的地方,每月总要去上一两次,从不间断。去年她突然患了病,一直不见好,直到今年年初撒手人寰。” “皇上不是说她失踪吗?” 皇帝叹气,“那是对外的说法,朕的祖母年事已高,身子不好常年在城外山上道观中静养,她素来最疼安平,朕不想让她过度伤心影响身子,就对外谎称安平出去混江湖,实则安平已经不在了。” 他看着陆小凤:“安平走前,跟朕说,她有一个孩儿,养在宫外,希望朕将她接来宫里好好养大。” “朕派人去找的时候,没有找到人,直到那晚上司空摘星抱着小凰凰进宫的时候,我见她第一眼,就确信了,她一定是安平的女儿!” 陆小凤感觉还是扯淡,没有人证,只有皇帝那张嘴巴在说。 可转念又想,皇帝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利,他陆小凤浪子一个什么都没有,他骗他的女儿有什么好处? 皇帝跟着问了陆小凤,他是在何时何地从哪里找到的女儿。 陆小凤觉得没什么可隐瞒的,就把他从一个黑衣女子手上接过团子的事情说了。 皇帝沉吟了一会儿,说道:“安平闯江湖的时候,似乎拜了一个师父,就是一个武功高强的女子,这个女子很有可能就是帮安平养着孩子的人,等安平死后,她把安平的女儿抱去给孩子的亲爹,这在情理上也说得通。” 陆小凤自己仔细思考一番,皇帝说的话虽然不能全信,但应该也有大半可能是真的。 那个黑衣女子的武功极高,轻功也很厉害,即便他当时突然被扔来一个孩子,导致失神了会儿,也不至于追不上,可那个女子一眨眼就消失了,可见武功轻功都极为高强。 而且她对他说话很不客气,像是非常讨厌的样子,陆小凤虽然总是自我感觉良好,可他也没有吹牛,江湖上很少有女子讨厌他的,除非另有缘由。 第34章 这些陆小凤没有对皇帝说,他虽然无法确定女儿是不是皇帝的外甥女,但却已经完全信了一条:那就是皇帝好似真的非常喜欢他的小凰凰,瞧着胖团子笨拙地跟玩具过家家,都看得津津有味。 所以陆小凤满心警惕皇帝跟他抢崽! 他家这个崽怎么感觉比他还招人呢? 西门吹雪见了第一面,就想跟他抢团子,想把团子放在身边养,想收她为徒教她剑法。 花满楼也是刚一见抱上了就不撒手,家里什么山珍海味都拿出来了,外面万金难求的好东西,直接拿来给团子炖汤粥吃。 还天天飞鸽传书,催他带团子去江南。 再说他那些个江湖朋友各个一见了他家崽儿,出手可阔绰了,穷得有上顿没上顿的都要装一把,给团子整个大见面礼。 他转头看眼皇帝,正笑眯眯地满眼宠爱地看着团子玩耍,不时还会插一句嘴,见过皇帝跟一个不到三岁的孩子玩过家家吗? 兴许没有吧! 司空摘星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陆小凤笑了一声,食指和中指夹起桌上一颗核桃丢了过去,司空摘星解了穴道,冲过来,叉腰气道:“陆小鸡你不当人!” 陆小凤向他招了招手,示意他附身过来,司空摘星好奇他想说啥,就附过去。 陆小凤在他耳边说了一句,司空摘星惊讶地看着他,再看看皇帝,最后点点头。 皇帝似乎没察觉他们的互动,也许不在意。 他干脆盘腿坐到了团子旁边,拿起一个宫里绣娘连夜做的大老虎玩偶,用自己的声音装成是老虎玩偶发出来的声音,开始跟她玩过家家。 团子兴奋地拿起了小兔子玩偶,跟“舅舅”玩了起来。 陆小凤听着大老虎和小兔子的幼稚对话…… 成熟儒雅的皇帝:“我饿了好多天,我要抓到你抓起来吃!” 团子瞪圆眼睛,抱着小兔子奶凶奶凶跟他对峙:“我才不怕怕,小兔兔会武功!” 然后从旁边找出了一个棍子模样的玩具当成了剑,“我会剑剑哦!不怕怕!” 陆小凤刚饮了一口茶差点喷了出来。 哪里学来的剑还用说?肯定是西门吹雪那里学来的,一说到武功就是剑剑。 皇帝扮演的大老虎:“我的力气很大,我可以把剑踩碎,嗷……” 大老虎冲了过来,团子吓得连忙抱着小兔子到处爬,一会儿想起来自己会跑,就爬了起来,跑到陆小凤身后。 “爹爹,大虎虎坏坏,要吃小兔兔!” 陆小凤站了起来,挡在女儿面前,手作刀剑比了个姿势:“敢过来休怪我不客气!” 皇帝一愣,忽然摇头笑了出来,笑声爽朗,换陆小凤愣神了会儿,皇帝就冲了过去,把他身后的小团子一把抱了起来。 团子吓得尖叫,“舅舅坏!” 皇帝也不是第一次听到团子喊舅舅,刚才纠正她的时候,就唤过他舅舅,可不知道为什么这次喊的舅舅却让他分外开怀,直接把团子高高地举在天空。 皇宫里顿时闹成了一团儿。 作者有话要说: 安平公主是杜撰的非原著人物哦,为了给团子安排一个身世,不用细究哈。 第19章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 在皇宫里生活了一阵子,团子享受了团生以来最富贵逼人的生活,每日有数不清的宫女太监跟在她屁股后面转,怕她磕磕碰碰,路也不用走了,总是被人抱在怀中,吃饭也不用自己动手了,她的皇帝舅舅可能寂寞太久了,总是喜欢抱她在膝上,一口一口地喂她吃,惊掉无数宫人下巴。 晚上睡觉的时候,为了华丽的大大的龙床抛弃了亲爹陆小凤,转而向皇帝舅舅投怀送抱,小小的人儿在龙床上睡得四仰八叉,霸占了这个天底下最高贵的一张床的主权,她的皇帝舅舅只能缩在床的最外头,护着她不让她掉下床去。 吃的是天底下最好的山珍海味儿,是皇帝下令让御厨专门钻研出来,用最好的食材做出最适合小孩胃口的饭菜与甜品,将本就圆润圆润的团子养得更加“丰圆玉润”了,用亲爹陆小凤的话来说:胖成球儿了! 陆小凤愁啊,担心皇帝这么不加节制地宠下去,日后给团子养成这种富贵习惯了,还能安安心心跟着她贫穷的爹流浪江湖吗? 虽然陆小凤并不觉得自己贫穷,但无奈对比的对象是天底下最富有四海最有权势的皇帝! 他甚至开始怀疑狗皇帝的用心,他明面上故意答应自己,说绝不跟自己争抢孩子的抚养权,同意让孩子在皇宫里住一阵子,之后他想带着孩子离开就离开。 却故意倾尽富贵权势娇养着团子,等团子习惯了,还能心甘情愿跟着亲爹走吗?能习惯在江湖上的生活吗? 没多久,在山上皇家道观中养身体的太皇太后,听说皇孙女生下的孩子被皇帝接到宫里住,摆驾回宫看曾孙女来了。 团子生得一团圆润玉雪可爱,又古灵精怪的很有灵气,一打照面就得了老人家欢心,陆小凤本来准备要带孩子离开了,不得已又多住了一阵子。 太皇太后每日跟着皇帝抢人,喂团子吃饭,陪团子玩儿,哄着她说好听的话儿,皇宫里一下子热闹起来。 而此时,江湖上陆小凤的女儿是安平公主生的,他女儿被皇帝封为小郡主的事广为流传,因为皇帝在太皇太后回来后,与太皇太后商量之后,正式昭告天下册封安平公主的女儿为郡主,封号宝乐。 第35章 宝为宝贵宝贝的意思,另一重也因为小团子实在对亮晶晶的宝石钟情不已,每每见了就走不动道儿,乐则是希望她平平安安每日快快乐乐的意思。 这个封号虽不特殊,但陆小凤挺喜欢的,当长辈的当爹对孩子寄予的希望无非就是希望她平安快乐地长大,除此之外还能要求她什么呢? 在宫里过了大约有月余时间,习惯来风里来雨里去,潇洒风流的陆小凤实在坐不住了,抱着快养成小恶霸的团子跟不舍的皇帝太皇太后辞别。 踏上了去江南的路。 花满楼的飞鸽传书已经传了好几回,三番两次地催促他快点带团子过去,他已经早早准备好了团子的衣食住行,想和团子一起过年! 花满楼在楼里给花儿浇水,心里思索着陆小凤到底什么时候才到?他倒是不思念陆小凤那个混账,就是有些想团子了。 自从那日与陆小凤分别以后,他已经许久不曾见过小凰凰了,也不知道小凰凰长大些没有,说话流利了没有,还记得不记得她的花叔叔? 他给小凰凰准备了很多衣裳鞋子,在桃花堡和百花楼给她布置了一间漂亮的公主房,置办了很多玩具…… 正在思索着这些,他想念的人突然而至。 陆小凤抱着闺女,人未至声先至,“花瞎子!” 花满楼煞时露出一个极尽灿烂极尽温柔的笑容,比他楼里盛放的秋菊还要美极了。 他连忙放下浇花桶,转身时,就迎面而来一只团子,他听着风声,连忙下意识接住了,接住的同时,怀中温暖柔软的一团已经奶呼呼脆生生地喊道:“花叔叔!” 这场景很像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陆小凤不打一声招呼就把怀中的团子扔过来,因为他知道花满楼能够接得住,他的闻声辩位已经化为了本能,甚至比眼睛正常的人敏锐得多! 花满楼的笑意愈加柔和,不自觉地俯身亲了她的小脸蛋一口,“花叔叔已经许久没有见你了,没想到小凰凰还记得花叔叔,这段时间有没有乖啊?你的爹爹有没有欺负你?” 团子如今说话愈发流利,也更能听得懂大人讲话了,虽然还未过年,但算一算她也快到三岁生辰了。 听了花满楼的话,搂着了他的脖子,在他下巴处来回蹭着自己的毛绒绒小脑袋,“花叔叔,凰凰好想你哦!” “爹爹有时坏,有时不坏坏,有时喜欢欢,有时讨厌厌!” 花满楼笑得停不下来,“嗯……多数时候应该是坏,坏得讨人厌,少数时候才讨人喜欢对不?” 团子点着小脑袋,说起亲爹的坏话毫不手软,“他还跟舅舅打架架!” 那是因为陆小凤在宫里待得太久了,很多次都想抱着团子连夜跑路,但都被皇帝察觉,于是经常跟皇帝打起来。 皇帝不叫打不过他的大内高手,自己亲自跟陆小凤动手,皇帝虽然武功也算不错,但他到底是个皇帝不是混江湖的,所以自然也不可能打得过陆小凤。 但他们却打得有来有往,因为他们不用武功,只是像普通人那样,只上最粗浅最基本的拳脚功夫,你打我一拳,我踢你一脚,好几次都打得鼻青脸肿。 团子也没说假话,有时她睡觉醒了,都看见舅舅和爹爹在瞪眼睛,在互相较劲儿。 花满楼很爱听这些,听了就笑话陆小凤:“挺能耐的,满江湖只有你陆小凤跟皇帝打架而不用被抓起来砍脑袋,这么想……我倒是挺佩服你。” 陆小凤龇牙咧嘴,照着老规矩,给自己灌了一壶茶水,才说:“那是因为狗皇帝欠揍,狡诈得很!” “他扣着我的女儿不放,整日里跟我抢女儿,烦都烦死了!我若是真想跟他打架,他一招都敌不过,我看在崽子的面上,让着他呢!” “确定不是怕因为殴打皇帝,而被当成刺客通缉?” 陆小凤:“……倒也有那么一点点这个原因……” 花满楼顿时又朗声笑起来。 他已经许久没有笑得这么大声了,平常他虽然也爱笑,但都是很温柔很浅的笑容,仔细想想,只有陆小凤父女在身边的时候,他才会如此高兴。 花满楼抱着团子不撒手,从白日里一直抱到晚上吃饭,他早就准备好了很多珍贵的食材,甚至聘请了专门做小孩子吃食,很有经验的大厨在楼里后院,只待团子到来。 所以就算离开了皇宫,团子到了百花楼,又过上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吃的山珍海味的好生活。 花满楼边听着陆小凤讲在皇宫里的事,边喂着团子吃上几口,有时候团子抽出空了,就会插上几句,无意间揭她爹短,陆小凤就总是气得凑过去捏她的小肥脸。 一边捏一边跟花满楼说:“瞎子,你虽然没看见,但你抱了这么久,应该能感觉出来了吧?这崽子太贪吃了,现在已经肥得我快抱不动了,一路上抱着她飞过来,要了我大半条命。” 陆小凤不是个爱吃苦的性子,他当然不可能从京城大老远飞到江南,有时候也会路上请个马车,有时候买一辆马骑着,高兴的时候才会抱着女儿在天上飞。 花满楼笑着掂掂手,说道:“无妨,再胖些才好,小孩子总要长些肉肉才可爱,何况长得壮实些,以后长身体的时候才好长得高长得快。” 陆小凤看着女儿圆乎乎的脸陷入沉思,现在人的审美都变了吗?不喜欢窈窕的姑娘,喜欢胖乎乎的团子? 第36章 团子还不到在乎懂得美丑的年纪,她甚至没有瘦和胖这种观念,但她很自信,她觉得自己棒棒哒,奶声奶气地接口:“长胖胖好,长肉肉,长高高!” 花满楼笑着点头,“凰凰说得对,大胆吃,想吃什么花叔叔都给你准备。” 陆小凤仰望屋顶,他真担心有一日,女儿在这些人的宠溺下,长成一个小肥姑娘,然后嫁不出去。 不过转念一想,嫁不出去也挺好,省得他追着一帮不怀好意的臭小子打。 身为养花者,当然希望没有任何外人惦记自家最美的娇花儿! 因为太久没见团子,所以哪怕吃完了晚饭,花满楼也不准备放人,他陪着团子在花园里玩了一会儿,又把她带到给她布置的公主房里,柔软的大床上,粉红色的丝绸做成的棉被,周围还放了很多棉布丝绸缝制的玩偶娃娃,小猫小狗小兔子小老虎形状的都有,各个憨态可掬,五颜六色,煞是可爱。 连床边的纱幔都做成粉色的,还有一张张可爱的小矮凳,因为考虑到团子的年纪,都是找木匠专门定制的,雕刻了各种各样可爱的形状。 团子一进这个房子就喜欢上了,扑在大床上,滚了好几圈,奶声奶气地说:“比舅舅的床床好!” 皇帝舅舅的龙床虽然很大很华丽,但团子感觉没有花叔叔给她准备的小公主床舒服,因为龙床是讲究尊贵,是给身为大人的皇帝睡的,而花叔叔给她准备的床,特意考虑了小孩子的喜好,滚起来舒服极了。 团子脸颊泛红,双眼发亮,把曾经用在西门叔叔身上的那句话照搬给了花叔叔:“最爱花叔叔了!” 陆小凤:“……” 花满楼笑得更加温柔更加柔软,他也坐到床边,“花叔叔还给你准备了很多玩具,要不要去看看?” 团子当然即刻兴奋地要求去看,花满楼陪着团子玩了很久,直到夜深,团子才撑不住睡去了。 花满楼却坐在团子房间的床上不准备离去。 团子还小,她没办法独自晚上睡觉,但花满楼却给她单独准备了房间,陆小凤就理所当然认为这个房间也是给自己准备的。 他挥挥手,赶花满楼出去。 花满楼笑着说道:“你的房间在隔壁。” 陆小凤:“……我得陪着崽子睡觉。” 花满楼:“我许久未见小凰凰,自然是她的花叔叔陪着她。” 陆小凤:“……” 陆小凤悻悻地被赶到隔壁,躺在床上翘着腿儿,无奈勾勾唇角。 第20章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 团子的生辰是在十二月中旬,也就是过年前的腊月。 花满楼和陆小凤商量了下,准备给团子办一场三岁的生日宴,也正好向江湖朋友们正式介绍陆小凤的闺女。 陆小凤平常总是居无定所,他一个单身汉,天南地北到处玩儿,不是住在客栈就是住青楼,要办生辰宴的话首选是最好的最大的酒楼。 但花满楼却提议把带着团子回他家桃花堡办一场盛宴,一来桃花堡里什么奇珍异宝都应有尽有,想办宴会自然要方便许多,二来腊月已经接近过年,正好办完生日宴还能在桃花堡内过个大年。 花满楼也想把陆小凤的女儿介绍给自家人认识。陆小凤是个不拘小节的人,觉得这样说也有理,于是在百花楼里过了一段时间后,两人就坐着马车,带着团子回了桃花堡。 临近年尾,无论是出门游历的、办事的还是干什么的花家人都已经回了桃花堡,齐聚一堂。 花满楼是回家最晚的一个了。 他怀中抱着团子,身旁跟着即便当了得还是没个正行的陆小凤,踏入了桃花堡大门。 花如令夫妇早就接到了儿子的传书,知道儿子想在桃花堡内为自己的小侄女举办一场生辰宴,还嘱托他们代为操办,所以很早就吩咐了管家筹备。 等他们到的时候,桃花堡内已经是喜庆的一片海洋。 花母见了儿子怀中的团子眼睛一亮,她一连生了七个儿子,却没有一个女儿,对女儿的幻想已经到了执念的地步,无奈她这个年纪已经生不了孩子,所以时常羡慕别人家的女儿。 现下见了这样玉雪一团的娃娃立刻就双眼发亮,让儿子把孩子给自己抱抱。 花满楼问团子的意见,“这位是你的花奶奶,花奶奶想抱抱小凰凰可以吗?” 团子已经是个经历很多的团子了,她随着爹见过了太多太多的人,何况她也继承了爹的大胆,一点儿也不见外,分外的亲人,自己主动伸出了小手手,央求:“花奶奶,抱抱!” 花母立刻露出了笑容,她虽然年纪不年轻了,可却保养极好,满身温柔地香味儿,不愧是能生出花满楼的女人,亲和力极强。 连忙伸出手,从儿子怀中把团子接过来,入手的手感就已经让她露出了更大的笑容,跟儿子一样,毫不犹豫地嫌俯身亲了团子一口,然后笑着问:“再叫一声奶奶?” 连花字都省去了,好似这是自己儿子的女儿,自己的亲孙女。 团子奶声奶气地连着叫了好几声奶奶,把花母逗得笑颜如花,“好好好,真是个乖孩子,比你爹还讨人喜欢,奶奶给你准备了见面礼。” 她本是给团子准备了一匣子的珍珠宝石,这是从儿子那听来的,听说团子喜欢这些漂亮的东西,现下又脱下了胸口戴着的一块玉坠,“这是奶奶家的传家之宝,专门庇护人平安健康的,本想传给自己的女儿,可奶奶没有女儿,现在给小凰凰戴着,以后庇护你平平安安快快乐乐地长大。” 第37章 玉坠是一枚外形圆润水头极好极通透的平安扣,并不奇特,真正珍贵的是因为它是一块很有历史很有意义的玉坠,它还是花家当家主母的信物之一,能够在花家名下的钱庄任意取现银,不限金额。 花满楼愣了愣,笑了起来。 母亲这是把小凰凰当成自家孙女了。 陆小凤不知道内情,以为只是一份珍贵的礼物,便也没有要求女儿拒绝,团子就是个来者不拒的团子,她当即收下了,还央求花奶奶给自己戴上。 挂绳是可以任意调整长度的,哪怕团子再小,也能重新调整,花母给团子戴好了,笑着点头,“很漂亮。” “那些宝石,过几日奶奶叫人做成鞋子首饰给你戴上。” 珍珠镶嵌在鞋面上是极好看的,宝石也可以镶嵌在鞋面上,还有玩具上、帽子上……还可以与这枚玉坠重新做成项圈或项链戴着。 花母一瞬间就冒出了怎么打扮团子的各种想法。 陆小凤的女儿第一次来桃花堡做客,作为儿子最好的至交好友,花如令夫妇是以最高规格来对待的,只当他们父女是自家人,团子不但收到了花奶奶给的礼物,还收到了花爷爷、还有花家另外六个叔叔的礼物。 当真是满载而归。 陆小凤给自家小崽算了一算,这才三岁的团子,已经攒下了普通人一生难求的宝贝财富,他那些江湖朋友给的礼物就不说了,单从皇宫里得到的,花家得到的,就已经使这个崽子不自知地一夜暴富,连他这个亲爹都眼馋。 花满楼那几个哥哥出手阔绰,甚至还给了团子名下几间商铺什么的,惹得陆小凤哭笑不得。 小富婆团子的生日宴,很早就广发帖子,这是陆小凤第一次为女儿办生辰宴,自然很隆重,江湖朋友们也都给陆小凤和花满楼面子,一个个的不久后就陆续抵达桃花堡。 亲近的人就安排在桃花堡内住下,来看热闹的并的就自己住在桃花堡附近的酒楼客栈里,一时间桃花堡江湖人士进进出出好不热闹。 皇宫里的皇帝打听了这一情况,坐在宫里摇头苦笑,他也想给自己可爱的小外甥女办一场生日宴,但陆小凤实在待不住了,团子身为他的女儿,也是个喜欢自由的小家伙。 在宫里虽然过得富贵,但却没有外面自由好玩,一段时间就可以要爹爹舅舅带着去外面飞飞,他只能无奈放人。 但他却早早派了人快马加鞭送礼去江南,当舅舅的没法给小外甥女办生日宴,礼物自然不能少。 于是团子生日宴当日。 桃花堡内武林人士齐聚,武当派的长老木道人、峨眉派的独孤掌门带着徒弟三英四秀、关中大佬阎铁珊、天禽门的掌门霍天青、十二连环坞总瓢把子鹰眼老七、少林寺的老实和尚等人都前来。 甚至还有无声无息等到宴会开始那一刻才忽然从天降出现在宴会上的万梅山庄庄主西门吹雪。 这么多江湖上有名望的顶级高手齐聚一堂,倘若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武林盟主或者哪位江湖有名望的老名宿过生辰宴,却不知这只是一个三岁孩子的生辰宴。 陆小凤抱着被花母打扮得异常精致的团子出现在宴会上,他大笑着跟在座的武林人士打招呼,“这是我的女儿陆小凰,今日是她的三岁生日,在座的有些我的好朋友已经见过了我的女儿,有些还没见过,今日我正式把我陆小凤的女儿介绍给大家,还望今后在江湖上,各位小凰的叔叔伯伯姨姨们能够多多关照……” 陆小凤说完给众人举了杯,干脆地自饮一杯,花满楼花家众人也都站起来喝了一杯,其余江湖人士见此也纷纷站起来干杯。 “自然自然,陆公子不必客气!” “陆兄为人仗义豪爽,待人肝胆相照,昔日就帮了我不少忙,你的女儿我自然会照应!” “陆兄好福气!恭喜陆兄喜得贵女!” “从今往后,江湖上多了一个了不得的小姑娘哈哈哈!” “陆兄只管放心,我那些绿林朋友我会跟他们说见了你陆小凤的女儿就绕道走!” …… 陆小凤听得眉开眼笑,到这里为止众人表态的都还算正常,直到下一句: “陆兄弟客气了,你的女儿就是我们大家的女儿,既然是自己的女儿,哪有不关照的道理?” 这分明是一句好话,但不知为何陆小凤突然就神经被触动了一下,警惕地看过去。 说话的是少林寺的老实和尚,一个胖乎乎的长得憨头憨脑肥头大耳的和尚。 陆小凤瞪过去:“老实和尚老实点!” 老实和尚做了个佛礼,“阿弥陀佛,老实和尚向来很老实,说的也是老实话,陆兄弟只管放心。” 陆小凤哪里会放心?自从他有了女儿之后,就患上了“被抢妄想症”,因为他的江湖朋友们包括孩子的皇帝舅舅都想跟他抢娃,所以他觉得这句“你的女儿就是我们的女儿”很可疑,很敏感。 他笑道:“你一个和尚还想要有女儿?” 老实和尚淡定地说:“正是因为老实和尚没有女儿,所以才想把你的女儿当成我的女儿,毕竟和尚我与陆兄弟你关系不菲。” 陆小凤气得瞪他一眼,花满楼把团子从他怀中接过来,让他消消气,别浪费时间了。 宴会已经开始了。 众人笑得开怀,有的人不耐烦用宴会主人准备好的小酒杯饮酒,干脆让下人送来大碗,一大碗一大碗地干杯豪饮,还有的直接一整坛拿起来对吹,好不畅快。 第38章 团子都看呆了。 花满楼笑着逗团子,“这么多叔叔伯伯阿姨今日来参加你的生日宴,有没有什么话想跟长辈们说?” 在场江湖人哪怕喝嗨了也是耳聪目明,所以都停了下来,感兴趣地看过去。 团子歪着小脑袋,看着这么多人,她奶声奶气说:“你们好呀。” 众人大笑:“你好啊,陆小鬼。” 花满楼瞪了众人一眼。 团子又说:“慢慢喝,慢慢喝喝,不要呛。” 呛着团子是很有经验的,有时候爹喂她吃汤粥类的东西,喂得急了她就很容易呛着,她口渴喝水水喝急了,也很容易呛着。虽然酒这种东西团子不明白,只以为他们在喝水,但团子还是很体贴地让他们喝慢一点,像她那样被呛着就很难受了。 第21章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 众人以为她要说什么,没想到是提醒他们慢慢喝不要呛着了,一时间这帮大老粗心都软了。 纷纷诶了一声,那模样乖得不行,这时候有的原本用酒坛子喝酒的改用小碗,用碗喝酒的便改成了小酒杯,豪放的气息煞时变成了斯文有礼,谁能想到这是一帮江湖人? 有的大刀阔斧地坐着,脚都翘到了桌子上去,这时看见团子那双清凌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好奇地看他们,一时又感觉不好意思,又怕教坏了她。 于是自觉地将脚放下来。 更甚的泪眼汪汪地看着团子,觉得感动得不行,有个武器是一柄大刀长得一脸横肉看起来很不好惹的刀客眼睛红红的说:“俺老飘这辈子不招人待见,个个都以为我长这副模样是个刀枪不入的,打从我娘死了,就没人关心过我,哪在意我喝酒会不会呛着?就凭这句话,就凭这个孩子,往后谁跟陆小凤的女儿过不去就是跟我过不去!” 花满楼也满心温软,他微笑着说道:“这孩子叫陆小凰,可比她爹爹陆小凤讨喜多了,众位日后多多关照。” “那是自然!” “好说好说!” 花满楼揉揉团子小脑袋,这么可人疼的小家伙谁会不喜欢? 这时西门吹雪走了过来。 他脸色一如既往的冷冷淡淡,即便来参加喜庆热闹的生日宴,也是一身清清冷冷的雪白,与热闹的宴会格格不入。 方才他所在在桌位,一张可以容纳十多个人齐齐坐在一起喝酒吃菜的桌子,仅仅坐了他一人,桌子上放着他的随身佩剑,无人敢靠近。 他淡着一张脸,向花满楼伸出了手。 团子的亲爹这个时候在老实和尚那一桌儿,跟老实和尚掰手腕,谁输了谁喝酒! 老实和尚肥呼呼的,看着中看不中用的样子,内劲却大得很,陆小凤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也没能撼动半分,本来脸就憋红了,一看女儿那边! 西门吹雪正向他的女儿伸出了魔爪。 花满楼也是个傻的,一点防备心没有,在团子撒娇要给好久不见的西门叔叔抱抱之后,就把怀中的团子给了西门吹雪。 他一使劲儿,把老实和尚的手腕按在桌子上,一张桌子在两股内劲的比拼之下,竟然随着那只大手啪的一声落在桌上,于是桌子也跟着啪的一声,碎成好几块,桌上的酒菜全部摔在了地上,噼里啪啦。 其他人只看了一眼就收回来,放在普通人家里在别人家的酒席宴会上打坏东西是来找茬的,但放在江湖人身上就太过常见,太过小儿科了。 淡定地回头继续喝酒吃菜。 倒也有有心人注意到陆小凤突然站了起来,朝着西门吹雪那边走去,于是笑了起来,满眼兴味地看好戏。 陆小凤站在西门面前,看着他抱着自己的崽儿,低头倾听她说话,他咧了咧嘴,问道:“上次的约定已经过去了,你又想干嘛?” 西门吹雪:“约定虽过,却不妨碍我与徒弟交流感情。” 陆小凤就奇了怪,“我什么时候同意让小凰凰给你当徒弟了?” 西门吹雪仍旧淡定,连眉头都没动一下,甚至未抬头看他一眼,只是专心地伸出一根手指头,戳她的小胖腮,跟团子玩。 “她是她,你是你,即便你是她的亲爹,也不能干涉她的决定。” 陆小凤瞪大了眼睛,他的眼睛其实跟团子特别像,平常看似玩世不恭,风流多情,实际上若是仔细看他的眸子,就会发现黑白分明,很是清澈。 “我是她爹!我的女儿今天才满三岁!她还不到可以做决定的年纪,我是她爹,我当然要替她负起责任,尤其是隔绝你这种居心不良的人!” “我如何居心不良?” “你想收我女儿当徒弟,然后等她长大了跟她比剑,若是她输了,你就要杀了她!不说你比她多了多年的功力和经验,这种比试本就不公平,且说你西门吹雪在剑道上的造诣和天赋江湖上谁不知道?所以我的女儿若是长大了跟你比剑必败无疑!你要杀了她,这还不是居心不良?” 陆小凤说的一番话有理有据,在场的江湖人竖着耳朵听后,惊讶于西门吹雪想收陆小凤女儿为徒的决定,却也频频点头。 花如令作为长辈,哭笑不得,收徒只为培养对手,这种奇葩的事也只有西门吹雪干得出来了,旁的人只为了将武功绝学传承下去,唯独西门吹雪特立独行。 且他与人比剑,从来只有你死我活或者我死你活两种选项,这可不就是像陆小凤说的,先把崽崽养大了,教她本领了,再用教她的本领把她杀了。 第39章 他扬声道:“小凰是个可爱的孩子,西门庄主可否看在老朽的份上不要与她为难。” 这话说着着实怪异,因为西门吹雪怀中正抱着团子,团子看起来与他关系极为亲近,一口一个西门叔叔,还趴在他的肩头上吃糕点,糕屑落在了他雪白的肩头,也不见他皱眉。 试问在场的所有人,谁曾经看过西门吹雪抱孩子,还与一个孩子这么亲密,甚至任由她弄乱弄脏自己的衣裳? 西门吹雪不回答旁人的话,却低头对团子说:“你愿意拜西门叔叔为师吗?” 团子还不懂拜师是个什么概念。 她就奶声奶气问:“什么是拜师?” “拜师就是拜我为师父的意思,师者如父,有抚养你长大,传授你武功剑术的责任。” 团子别的没听懂,但师者如父,教她剑法却听懂了。 她点点小脑袋:“像爹爹那样吗?” 西门吹雪冷淡的眸子微深,颔首道:“比他更负责任些,还要教你剑法的。” 花满楼拉着要上去跟西门吹雪拼命的陆小凤。 团子已经学会了握剑的姿势,在万梅山庄为了讨口好吃的她的小木剑握得可溜可标准了,觉得剑剑没什么难的,因而很爽快地点点小脑袋。 “好!” 然后又皱着小眉头提出了要求:“小木剑丑丑!” 团子这段时间已经在皇宫里熏陶出了很高的“审美”,她觉得平平无奇的小木剑一点都不好看。 西门吹雪当然是要日后给她重新做一把剑的,于是问道:“你要什么样的剑?” 团子双眼放光:“要亮晶晶!” 花满楼笑道:“小凰凰最喜欢珠宝,最喜欢宝石上面亮晶晶的色泽。” 西门吹雪皱着眉头,宝石镶嵌在剑柄上不是什么问题,但这样会加重剑的负累,影响出手的速度和精准度,是绝对华而不实的东西。 而且若要隐蔽的话,宝石折射出的光芒很容易暴露剑客自己。 他虽不赞同也无法理解,但看团子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眼巴巴地看着他,不知怎么的,点头同意了。 “我让大师帮你重新做一把小剑,镶嵌宝石。” 团子高兴地一口亲过去,亲在他俊脸上,“西门叔叔最好了!最爱西门叔叔了!” 已经被最爱最好这两个字的甜言蜜语浸泡过了之后,花满楼再听团子以同样的话语对另一个叔叔说。 花满楼:“……” 陆小凤看着一大一小当着他面已经达成了师徒协议,且当着这么多江湖人的面定下了师父名分,他纵使是父亲,想反悔也不可能了。 气得冷笑,“反正日后若你把我的女儿教成个像你一个六亲不认的小剑疯子,我一定是要找你算账的,你若要跟我的女儿比剑,也别怪我背后偷袭。” 西门吹雪不想理会气急败坏的老父亲,抱着团子回了自己孤单的座位上,喂她吃桌上的糕点果子。 团子看着爹爹好像很生气气的样子,伸手抚他背,就像是大人安抚她哄她睡觉哄她不哭那样,一本正经安慰道:“爹爹不气气,西门叔叔好。” 前一句陆小凤还感动得不行,后一句西门叔叔又把他打落下去。 他冷哼一声,“等你长大后,他要杀你了,你就知道他到底好不好了!” 他又转头酸西门吹雪:“别看我家崽儿一口一个西门叔叔,最爱你了,其实她这话儿已经不知道对多少人说过了,她就是一个花心的小崽子,所以你也别得意!” 花满楼无奈笑了出来。 西门吹雪挪开了视线。 陆小凤女儿陆小凰的三岁生日宴上,发生了两件大事儿。 一件是西门吹雪当众收才三岁的陆小凰为徒,陆小凤的女儿成了西门吹雪的徒弟这是一件稀罕事儿!只要西门吹雪日后没有娶妻生子,他的徒弟毫无疑问就是他最亲近的人,也是万梅山庄的继承者。 第二件是花如令宣布认干亲,他与妻子二人认陆小凰为干孙女,给她花家小辈才有的特权,团子日后不管到了哪里,只要有花家的地产和钱庄,都任由她予取予求。 严格说起来还有第三件。 宴会快结束的时候,京城派来送礼的人终于快马加鞭地赶到,高调地送上了皇帝和太皇太后赐给小郡主的生日礼物。 皇帝送的是一柄镶满了宝石价值连城的剑,这把剑从箱子里取出来的时候,就闪瞎了众人的眼睛。 各色五颜六色的宝石镶满了剑柄和剑鞘,连剑坠都不放过,挂着一颗极大的圆润的东海珍珠。 有人感慨道:“也只有皇宫里才能拿出来,才舍得用这么多宝贝做一柄剑给一个小孩玩耍了。” 这柄剑当时就得了团子的欢心,抱在手中不撒手,甚至从叔叔怀里下来,站在原地耍了几下。 她虽然年纪小,但握剑的姿势极为标准,只见她两只小腿分开,身子微微下沉,做出一个小马步的姿势,然后单手握剑,另一只手放在身侧的位置,两手一前一后,这是保持自己身姿稳定有足够反应速度的姿势。 小胖脸肃穆肃穆的,哪怕她此时此刻还是个三岁的奶娃娃,众人还是吓了一跳。 开玩笑道:“不愧是西门吹雪的徒弟,这架势一看就是个好苗子,一套一套的。” 团子原地挥舞了两下剑,剑身也不知道什么特殊材质做的,薄如蝉翼,轻飘飘的没有半点重量,应该是制作的时候考虑团子还是个孩子力气不足手腕发软的关系。 第40章 西门吹雪眼睛微亮,摸了摸剑身,若有所思。 虽外表华而不实,仿佛一个玩具,但剑身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好材质,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到相同的材质,这把剑最多只能用到团子十二岁,再大一些,就不适合拿这种小剑了。 若能以这种材质再做一把长剑,等她长大后也能用。意识到自己已经考虑到徒儿长大以后,考虑到若干年后,他不禁清空了多余的想法。 对于一个剑客来说,他从不考虑明天的,因为他随时随地可能被人杀死。 太皇太后的礼物是一份宫中绣娘用了最好的最柔软的布料,做成的一套极其精致极其华美的小宫装。 花母看得眼睛发亮,当即就抱着团子回内室换上了,看着重新打扮完更像个小公主的团子,连连亲了好几口。 生日宴过后,团子和爹爹在花家过了年,跟花家众人相处得很熟,旁人开始总搞不明白花家七童以外的六童,可她一个三岁孩子却把人认得清清楚楚,总是大叔叔二叔叔三叔叔五叔叔这样叫着,没有一次叫错人。 更惹得花家众人对她喜爱不已。 年后,江湖上发生了令人震惊的江洋大盗屠杀案。 一伙儿江洋大盗武功高强神出鬼没,他们不止盗财,还伤害人命,见主人家若有年轻女子或漂亮美妇都会将其先奸后杀,眼中的甚至有被灭了满门的。 江南有好几户富商都遭遇了毒手。 江南是花家的地盘,花家又是江南豪富,绝不可能袖手旁观,陆小凤和花满楼就开始追踪起江洋大盗。 等查完案子,把江洋大盗团灭了后,一转头,自己的女儿丢了! 陆小凤盯着房间里的纸条咬牙切齿。 西门吹雪觉得根骨要从三岁的时候养起,虽然还不可练武,但养根骨是很重要的事情,根骨相当于地基,地基决定了这栋楼可以盖在什么样的地理位置上,决定了它可以起多高的楼层,同理,人的根骨也一样,往往决定了是否能够成为一个顶级的高手,决定了一个人武学上的上限。 无论是作为自己的徒弟还是对手,西门吹雪对此都是极为重视的。 他把团子带到自己的山庄,用特殊的药液浸泡她的身子,持续七天七夜,然后又教她一些打磨筋骨的功法,日日看着她练。 团子都要哭了,本来跟西门叔叔走是她自愿的,待了一阵子后,她开始泪眼汪汪想念自己的爹想念花叔叔和皇帝舅舅。 陆小凤来不及赶到万梅山庄把自己女儿接回来,就委托了轻功极好的司空摘星,让他把自己的女儿从万梅山庄偷回来,因为陆小凤也不确定自己能不能进去万梅山庄,西门吹雪那厮狡诈得很。 司空摘星偷娃是成功偷了,被西门吹雪追杀了一路,最后靠易容躲过了。 这也多亏了他怀中的孩子特别的配合,让她不出声就不出声,让她演戏就演戏,乖得不得了。 司空摘星觉得好笑,问她为什么这么乖? 团子泪眼汪汪:“因为西门叔叔坏!” 司空摘星想到埋伏在万梅山庄的场景,笑得前俯后仰,“不如跟司空叔叔学习轻功和偷功!保准你不受半点苦,来去自如,谁也逮不着你!”司空摘星也想凑热闹,既然西门吹雪收了小凰凰为徒,他为何不能收徒?天下第一神偷不找个神气点的小徒弟也说不过去了吧!陆小凤的女儿西门吹雪的徒弟正合适! 团子立即点点小脑袋了,被不用受苦四个字给吸引了。 于是陆小凤没有等来司空摘星送娃回来,他监守自盗,把他女儿从万梅山庄偷走之后,就带走了,不知去向。 陆小凤:“……” 作者有话要说: 宝宝们,下章v哦,周六更v章万字,希望大家多多支持订阅,支持就是生产力!!! 第22章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 拐走陆小凤女儿的后果就是被满江湖通缉! 所幸司空摘星是个偷儿,还是个天下第一神偷,所以他已经被通缉追杀习惯了,他最擅长的功夫除了一身轻功之外,就是隐匿易容功夫了。 哪怕身上揣着个娃儿,也能光明正大晃荡在大街上,哪家哪户没有个三岁的孩儿?抱出来玩再正常不过了。 一条热闹的集市街道上,一个满身横肉面相不好惹的中年妇女抱着一个娃儿,迈着螃蟹八字步走在人来人往的街上,她方圆一米处无人敢靠近,都特意远远避开了她,空出一块移动真空地带。 中年妇女咧嘴笑,她笑也不是正常人那样笑,她是一边嘴巴往上翘,一边往下倾斜,一个足以用肉眼来评定的邪(斜)笑吓坏了路过的所有人。 怀中的团子凑出脑袋来看,一边问:“司空叔叔,为什么他们都离我们这么远呀?” 团子天生敏感地觉得:“他们好像很怕怕?” 大婶低头捏捏团子柔嫩的小脸蛋,心中满足不已,纠正道:“记住了,叫我娘。” 团子还不懂娘是个什么意思,但觉得司空叔叔易容的大婶婶太丑了,丑到辣团子的眼睛,她有点叫不出口,为难地揪着“娘”的衣襟。 她被司空叔叔抱在怀里也可不舒服了,因为司空叔叔为了易容成胖大婶,往胸口塞了至少三四斤的东西。 硌着团子的小身子。 司空摘星环视周围,骄傲扬了扬三层肉的肥下巴,“因为整条大街我看起来最不好惹,他们怕被我赖上。” 第41章 自古以来,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这兵遇到了大婶子尤其是不好惹的大婶子更是跳进黄河洗不清!正所谓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他易容出来的这个大婶子,既横又愣还不要命! 谁敢靠近他? 他怀中还有个天然受到大人们关爱的三岁奶娃子,更是不敢招惹他半分,送进官府去,官府也只能老老实实把他送出去,否则他被关了,官府要替她养团子不成? 这一路上走来,司空摘星已经从街头怼到了街尾,闹了好几场事儿,有个书呆子愣头青撞了他,被他劈头盖脸拦在街上骂了一顿,骂得书呆子泪眼汪汪,差点羞愧而死。 还有个街头乞丐偷东西偷到了他第一神偷身上来,撞了他一下,手刚伸过来,就被他捏着手腕,凶狠地批了一顿,倒也奇了,他不骂人家偷东西的行为不对。 而是觉得他技艺不精,竟然也敢混小偷这一行,简直侮辱了他第一神偷,于是把人家当场骂得跪地求饶,发誓再也不敢偷东西了。 还有个富家纨绔公子哥,两路人马相撞,他迈着螃蟹步走在最中间要朝街尾走,那个纨绔领着一帮人,要朝街头走,也是同样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同样是嚣张,对方人马还多。 愣是骂也骂不过大婶子,一起上大婶子怀中抱着一个孩子愣是把一群青壮年打得满地找牙,最后跪在街道上磕头认错。 司空摘星指着自己:“叫祖宗爷爷!” “祖宗爷爷!” 又指着怀中的奶团子:“叫小祖宗!” 那帮人鼻青脸肿,鼻涕眼泪流了一脸,望着他怀中好似有几分异域血统的“臭小子”,那小子用一双蓝色的清澈的大眼睛看着他们,满是好奇,不带有丝毫的敌意。 他们不甘不愿地喊道:“小祖宗!” 司空摘星:“再大点儿声!” “小祖宗……!” “这才对嘛!”声音大到兴许能传遍半条街,司空摘星才满意了,觉得自己创造出来的威势够够的了。 团子奶气问:“娘,什么是小祖宗啊?” 跪着的纨绔子弟哭了出来。出一趟门给自己认了一个祖宗爷爷,一个小祖宗,也不知道回去会不会被爹娘扒了皮。 司空摘星邪笑:“就是他们祖宗的祖宗!以后见着你就得跪地磕头,把你当天老爷一样敬着,你叫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得干什么!” 团子好像明白了,她奶声奶气说:“那你们起来叭……你们挡着别人的路了。” 由于这是在路中间,他们跪成了一圈,周围又围了一层又层的看热闹的吃瓜人群,所以就堵在那里,两边的人都过不去。 团子注意到有个瘦弱的小姐姐挑着东西在卖,被人挤得筐子里的东西都掉了下去,满脸焦急,快哭出来了。 还有很多急着赶路的人也被挡住了。 纨绔公子哥们不知道这些,但是听了团子的话,如蒙大赦,立刻站了起来,心道:大祖宗满脸横肉凶悍不已不好惹,但是小祖宗还是怪贴心的。 升起这种诡异的想法后,纨绔子弟偷偷扇了自己一巴掌,什么祖宗!有本事别跑!等他去带来更多的人手,看不把这一大一小打得跪地求饶!再抓回去抽筋扒皮! 他们一站起来,团子还是不满意,伸出小短手指挥交通:“你们往里站一点,站成竖的,不要站成一排排,大姐姐都过不去了。” 闻言那个掉了筐洒了东西的姑娘似乎知道是在说自己,感激地看了大婶子怀中的孩子一眼,她的娘看起来很可怕,她却很可爱呢。 纨绔子弟一露出不甘愿的表情,司空摘星就瞪过去,他们立即乖得不行,腾出道儿来。 司空摘星说道:“日后再叫我瞧见你们欺男霸女横行于世,看我不把你们剥了皮丢进城外河沟里!” 纨绔子弟们面上乖巧,心里却道这才是我们想说的吧! 路人也露出了诡异的表情,论起横行霸道,大婶子您也不遑多让吧!这条街走过来,谁比您嚣张?连地头蛇的儿子都被您打趴在地上跪地求饶,还能找出比您更横的? 司空摘星没有这觉悟,他自我感觉非常好,以前易容只管往平平无奇,不引人注目去易容,现在抱着个孩子反其道而行,易容成一个大婶子,横行无忌,还真是爽歪歪! 过了这一茬儿,“母子”俩又往前头走去,显然他这一路走来的“光辉事迹”已经传遍了整条街,可能还传了半个城,所以母子周围没有一个人敢靠近,都离得远远的,怕不小心碰了人家一下,被丢进河里喂鱼。 那个被骂的书呆子听说已经自闭得一路哭着跑回家的。 团子看见一个卖漂亮香甜糖人儿的摊位,扯扯司空叔叔的衣服,说想吃。 司空摘星就抱着他停留在那个摊位前,原本等在摊位前等老板做好糖人儿的其他顾客立马一溜烟退开三步之外,胆子小的连糖人都不要,跑了。 司空摘星咧嘴大声说道:“给这个崽子做一个小糖人儿!不行,一个不够,做两个,一手拿一个!” 老板是个老爷爷,吓得诚惶诚恐,都不敢抬头看他,“客、客官……想做什么样的?” 司空摘星:“就照着她的模样做,另一根做成我这样的!” 团子感觉老爷爷很害怕,就说道:“娘……你小点声,老爷爷被你吓坏了。” 第42章 老爷爷听了这话差点哭出来,还是奶娃娃好啊,她娘怎么那么吓人! 司空摘星咳了咳,“你快点儿!” 等老爷爷微微颤颤给做好了糖人儿,团子非常高兴,一手拿一个,一边舔一下,觉得又好看又好吃,都舍不得吃了。 老爷爷看她可爱,扛着对大婶子的畏惧,小声说:“快吃吧,天气热容易化了,化了就不好看了。” 团子这才一口一口珍惜舔起来。 司空摘星准备付银子,问了多少钱,老爷爷连忙摆手:“不要钱不要钱。”您大婶子还是快走吧!没看周围都没人敢来买我的糖人了吗? 老大爷很想赶人又不敢。 司空摘星可不管什么礼数不礼数的,他一个混江湖的神偷也没啥良心可言,你既然不收,那我就心安理得地当个霸王,于是把银子收起来准备带着团子离开。 团子拉住司空叔叔的衣襟,小包子脸上满是不赞同,“娘,给钱!” “不可以吃霸王餐的,花叔叔说了,做人要诚实,要尊老爱幼,买了东西要给钱钱的!” 她的爹爹也从不赖账的,只有多给没有少给的,带团子出去住客栈吃饭无论干什么都会掏银子,团子耳濡目染就认可了这个规则,拿了人家的东西就得给银子,不能赖账。 “赖账坏坏。”她这么说。 老大爷简直要哭出来了,这么好的孩子怎么会有这样一个可怕的娘,真是苦了这个孩子。 司空摘星只好数出几枚铜板,付了银子才带团子离开,耳根有些发热。 他这么横的人设,被当众给纯真可爱的团子教育了一顿,也挺难为情的。 不知道是谁偷偷笑了出来,于是围观的人群也笑成一片。 司空摘星:“……” 他强撑着瞪了过去,众人想笑不敢笑,一口气卡在喉咙里,差点当场憋死几个。 好在他很快抱着娃儿走了,众人才得以呼吸新鲜空气。 司空摘星找了家客栈。 不知道是因为他的扮相实在太成功了,还是因为“有个满脸横肉的大婶子不要招惹”这种话传开了,他踏进客栈,坐在大堂里吃饭的人就噤若寒蝉,不敢大声说话,也不敢大口吃饭,原本热热闹闹的客栈煞时跟按下了暂停键一样,静得一根针都能掉下来。 司空摘星是个偷儿,除了一身轻功和隐匿的功夫,论起真刀真枪的实功夫,他连江湖高手都排不上号儿,能吊打他的人实在太多太多了,所以虽然他名气很大,却从来没有体会过这种踏进一个地方,就造成静音效果,被人用畏惧眼神看着的感觉。 他非常满意,越来越沉浸于这个嚣张跋扈的大婶人设里。 他甚至觉得等会儿吃完饭,得去铁匠铺买一把大刀,背在背上,肯定效果翻倍! 他抱着团子,大大咧咧坐在靠窗的一张视野最好的座位上,原本坐在这张桌子的客人看到他过来,看中了这个位置,已经连滚带爬跑了,没吃饭的酒菜也不要了。 团子感觉这样不好,“娘……” 司空摘星扬了扬肥下巴,问跑走的那人,“你吃饱了没?” 那人连忙点头,带着哭音:“吃饱了吃饱了。” 司空摘星笑了说:“听见没,那人说他吃饱了,娘我没干坏事。” 团子不懂大人的世界有一种叫做“淫威”的东西,她听见那人说吃饱了,就以为真的吃饱了,搂着司空叔叔的脖子说:“那就好,娘乖乖。” 司空摘星骄傲地扬下巴。 在场客人:“……” 小二抹着汗问:“您要吃点什么?” 司空摘星让他把店里的招牌菜都拿上来,再专门做几样适合小孩子吃的食物,“给我用最好的食材,做最软和可口的食物,要是做不好,我家崽崽吃坏了肚子,我就一把火烧了你们这家破店!” 小二汗流浃背,“您放心您放心,一会儿就做好了,保证用最好的食材,我这就去跟厨师交代。” 说完一溜烟跑了。 团子很高兴,“这家店的小二哥哥是个好人!”她以前跟爹爹出门的时候,爹爹是个还算讲理的人,主要他从不欺凌弱小,所以一般百姓也不怕他,有时候跟店家提出额外要求,都要另外加很多银子,人家才肯做的。 这个大哥哥不要加银子,就要给她做好吃的,团子觉得很不错,给人家发了好人卡。 司空摘星咧嘴不言。 客栈掌柜小二怕晚一会儿,被大婶子烧了客栈,上菜速度尤为快速,应该是把其他先等着上菜的客人往后排,不一会儿就一盘盘地上了菜。 其他客人也不敢说半句话,惹不起的恶霸向来有“特权”。 由于给团子的饭菜是另外现做的所以速度要慢一点,小二诚惶诚恐地解释,好在大婶子不好说话,她的儿子却是个可爱贴心的,摆着小手说:“没关系,凰凰不饿饿。” 又等一会儿,团子的饭菜上来了。 大厨给她蒸了一碗肉糜蛋羹,一条清蒸的鱼上面洒了丝丝碎碎的葱花儿,另外还做了蒸得比一般人吃的米饭更加软和可口的米饭,应该是考虑到小孩子的胃口,特意多放了水的缘故。 汤则是一盆炖得黄澄澄香喷喷的鸡汤。 团子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也不要司空叔叔喂了,司空叔叔帮她打在小碗里,她自己就吃了起来,吃得满嘴流油。 第43章 一大一小旁若无人地专心干饭,吃得香喷喷的,这个大厨手艺是真的很不错,窝在一家客栈里当厨子可惜了! 过了大约一炷香时间,肚子还没吃饱呢,突然司空摘星感觉到一阵眩晕,人晕了过去。晕倒前还看了一眼团子,她竟然没事,见他晕倒过去,团子吓得哭了,娘也不喊了,直接大声喊:“司空叔叔!” 司空摘星彻底失去了意识,临昏迷前最后一个念头是:还好小凰凰没中毒。 又很绝望地想:他晕倒了才三岁的小凰凰怎么办!会不会出事,到底是谁干的?!他要怎么跟陆小凤交代! 陆小凤一定会把他抽筋扒皮,丢进蛇窝里! 见出事之后,客栈里有一半的客人忽然站了起来,各个手上都拿着剑或刀的武器,而另一些普通的食客赶紧跑了。 团子哭得眼睛红红的,求那些叔叔救救自己的司空叔叔,但眼睛被蒙上了,突然被打到后脖颈的位置也晕了过去。 那些人奇怪地探讨:“为什么这个小孩没事?” “蒙汗药软筋散都下了吗?” “下了啊,她爹陆小凤吃了都得中招!” 这些感觉很奇怪,只当这个孩子吃饭太慢了,吃的分量不多,所以没晕过去。 他们办成事就行。 几人把司空摘星和团子拖走了,带上一辆马车,随后不见踪影。 陆小凤还在满天下找自己的团子,他甚至找了很多江湖朋友帮忙留意寻找,还把司空摘星这个二货给通缉了,定要他吃吃教训。 由于人是从自己手上被偷走的,所以西门吹雪也在找自己的小徒儿。 已经收到一点线索了,赶了过来,却慢了一步。 客栈掌柜微微颤颤地将黑衣人留下的一封信交给他们,拼命求饶,说药不是他们下的,那伙人是谁他们也不清楚! 陆小凤看了信件凝目,目光中射出骇人的冷光。 他问了掌柜和小二当时的情形。 掌柜小二连忙说道:“当时他们母子……他们一大一小,吃了刚上的饭菜,大约一炷香以后大的那个就昏倒了,小的那个倒是没晕,哭着一直喊人,我才知道那个大婶子不是个女的,而是个男的乔装打扮的。” “后来一伙儿伪装成本店客人的人把其他人赶跑了,把那个小孩子打晕了,就把两个人都带走了。” “带到哪里?往哪个方向走?”花满楼惯常挂在嘴角的笑意已经没有,急忙问道。 “带到一辆普通的马车上,随后往城外方向走。” 陆小凤花满楼从客栈里出来,又碰上了西门吹雪。 陆小凤将劫匪留下的信件给他看,沉声道:“应该是冲着我来的。” 司空摘星的隐匿易容功夫天下无双,他若要伪装成什么人,必然不会有破绽,能看出来的人少之又少。 那些人却一口断定他带着的孩子是他陆小凤的孩子,也认出了司空摘星的身份。 这些人是什么来头?到底想干什么? 西门吹雪看了信,“他们约你三日后在黑崖上见面?” 他周身气息似乎比往常更冷了数分,冷峻的眉眼若寒霜一般锋利刺骨。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而且不许我带上任何人,也就是说只有我一个人可以上去,应该是冲着我来的,不知道是哪个仇家。” 陆小凤一向好打不平,爱管闲事,他的朋友虽然多,但他仇家也不少,那些被他管了闲事坏了大事的人大有人在,而背地里觊觎他的身份名气和能力想求他办事的人也有很多。 只是不知道那些人是属于哪一种。 若是有求于他还好,只怕是不死不休的敌人,这样女儿就有可能有危险。 信上写道:“若要救你的女儿和司空摘星的命,三日后午时到黑崖山上相见!” 前脚女儿和司空摘星被掠走,后脚他们就赶来,信上的时间定在三日后,不怕他们迟到或晚几日才看到这封信,说明对方不但识破了司空摘星的伪装,还把他们的行踪掌握在手里。 花满楼心里很着急,对方越是下了大功夫,说明所图越大,就算陆小凤功夫再高双拳难敌四手,让他一个人去赴会,只怕会把自己栽进去。 “我和西门兄偷偷跟在你身后。” 陆小凤摇头,“你们若跟了,他们下一刻就会知道,耳目如此通天,看来不同寻常。” 西门吹雪唇角紧抿,静静的没有说任何话,仿佛也不准备干什么,只有背在身后握着剑的手青筋异常凸起才能看出他的杀气。 黑崖在西北的一处断崖上,由于崖底深不可测,常年弥漫瘴气,就算武功再高强的人掉下去也会没命,故而被称作黑崖,黑崖上有一种无涯花,就是花满楼给团子做粥吃的花,珍贵异常能锻筋骨疗毒伤。 黑崖距离此处虽然不算远,也隔了至少几百里的距离,陆小凤不敢耽误时间,三人一路使着轻功赶过去。 到第二日半夜的时候赶到,在山下一处客栈住下,准备明日上山赴会。 陆小凤一颗心都是提着的,但也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他自己分析过了,既然对方拿女儿来威胁他,就证明一定是有事求他,哪怕是仇人想当面杀了他,也可以证明女儿此刻应该是暂时安全的。 而他也几乎排除了可能是仇人这个选项,因为若是仇人的话,他数遍自己的仇人名单也没发现这样一个手眼通天的人,若有的话他还有命跟他结仇? 第44章 一般寻仇者也不会下了这么大功夫只为把他约过去亲手杀了他,更像是有更重大的图谋。 凭着理智分析,第二日他上山的时候,还算冷静,把所有担忧都压在心底。 花满楼一路只跟到半山上,就盘腿坐在一块石头上,等着接应陆小凤,他不敢跟上去,怕惹怒了对方,对小凰凰下手。 西门吹雪则一早就不见踪影,不知去了何方。 黑崖高而耸,即便陆小凤施展轻功上去,也颇为费力,因为还要运功抵抗一层又一层的深重瘴气,等到了黑崖上,人已经出了一层薄汗,一阵阴冷的风袭来,他打了个冷颤。 抬头一看,黑崖上站着一道颀长的身影。 作者有话要说: 双更奉上,后面还有一章双更!总共四更! 第23章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 那人转过身来,看不清脸,因为他蒙着一张面具。 陆小凤喊道:“阁下是谁?” 对方冷笑一声,并不作答,反而慢条斯理地说道:“你的女儿现在就在我的手上,你的朋友司空摘星也在我的手上,若想要他们两个平安,你就照着我的吩咐去做事。” 陆小凤很没良心地说:“我只要我的女儿,司空摘星那厮死了也是活该!” 那人不再多说,忽然飞身过来,招式凌厉,陆小凤与他缠斗在一起,他不主动攻击的时候,陆小凤还忌惮于女儿在他的手上,等他攻了过来,他反而能够趁此机会,把他斩杀了,救回女儿,即便无法将他斩杀,也能够试探出他的武功路数,判断他的身份。 但他招式凌厉,身法诡秘,竟然捕捉不到的他身影,仿佛他一动起来,身体就蒙上了一层薄雾,将他的身形隐匿在薄雾中,就连陆小凤的感知都失效,无法及时判断出他的位置,导致一次次地失手。 半盏茶之后,陆小凤身上多了两道伤口,对方身上只有一道伤口,因为他对陆小凤的招式极其熟悉,陆小凤却捕捉不到他的身法,留在他身上的印记也是因为到了后面逐渐熟悉之后,才勉强留下的。 那人被留下一道浅浅的伤口之后,方才停下,掠到一丈远,望着陆小凤笑道:“不愧是陆小凤,我的武功并不如你,只是仗着自己的身法你暂且不熟悉之故,若是再打上半个时辰,莫说半个时辰,只怕一炷香之后,我就可能落败。” 陆小凤早已明了,他不是为了杀自己动手的,而是为了试探自己的武功和身份。 了解了这点之后,陆小凤起了点念头,寻思着要不要干脆把这人杀了,救回女儿…… 但下一刻,他一拍手掌,一群黑衣人竟然从断崖下方飞了上来,显然是埋伏已久了,这些黑衣人各个步伐轻巧,内力深厚,陆小凤想杀了他们全身而退是不可能的。 面具人说道:“我要你去杀一个人!” 陆小凤拧着眉头,“杀谁?” “若要比杀人的话,找西门吹雪不是比我利索?” 面具人笑着看他一眼,“西门吹雪跟你不一样,他没有软肋,而你陆小凤却有一个女儿。” “况且我要杀的那个人只有你能接近,你能杀。” “谁?” 须臾之后,陆小凤独自一人下了山,他只是衣着凌乱,身上两道浅浅的不值一提的伤痕,并没有受什么大伤,也无任何的一样。 花满楼问他约他见面的人是谁,山上都发生了什么。 陆小凤摇了摇头,面色冷肃,声音沉重:“他要我去杀一个人。” 花满楼问了同一个问题:“杀谁?”他眉头皱得紧紧的,能够转了一大圈费了这么大功夫,掳走陆小凤的女儿只为威胁他杀一个人。 这个人只能是很复杂很不简单且很难杀的人。 如若不是如此的话,那些黑衣人既然有如此的手段为什么不亲自杀了那人? 陆小凤叹了口气,望向天际:“飞天玉虎。” 飞天玉虎是名震一方的黑虎堂的堂主,与罗刹教几乎呈分庭抗礼之势,在江湖上势力极大,飞天玉虎方飞玉更是一个高手中的顶级高手,他行踪诡秘,也没有人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但那个面具人说得不错,这个世界上若有一人能接近飞天玉虎,除了飞天玉虎的老婆之外,只有陆小凤。 因为飞天玉虎与陆小凤的至交好友朱停关系很好,朱婷曾为他制作了很多有趣的东西和机关暗器,所以若陆小凤去求朱婷的话,是有可能接近飞天玉虎的。 那个面具人给了他一个月的时间把飞天玉虎杀了,如若不然,他就杀了他的女儿。 花满楼蹙眉问道:“面具人是什么身份,为什么要你杀了飞天玉虎?” 陆小凤心里有了一些猜测,“应该是罗刹教的人,听说玉罗刹的儿子失踪,是死在飞天玉虎的手上,而罗刹教的令牌也从他儿子的手中落到了飞天玉虎手上,一旦飞天玉虎拿着这枚令牌作乱的话,罗刹教很有可能顷刻间分崩离析。” 面具人并没有跟陆小凤说这么多,只要求他杀了飞天玉虎并找到罗刹教的令牌。 陆小凤却根据面具人的言行和他手底下那一帮人的模样,判断出他们应该是江湖上人人恐惧的罗刹教的人。 外人当然也有可能对罗刹教的令牌感兴趣,因为罗刹教继承者是不看身份只看令牌的,但想杀了飞天玉虎,只有罗刹教才会对死对头这么恨之入骨。 第45章 事情很紧急,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陆小凤不放心女儿一个人在堪称魔教的罗刹教里过满一个月,如果能够尽快把她救出来,当然是越早越好,谁知道那些罗刹教的人会对团子怎么样,那种如同魔窟的一样的地方,懂得对一个三岁的柔软孩子关怀备至,照顾周到吗? 不把团子养瘦养坏了养生病了,都得阿弥陀佛谢谢漫天神佛庇佑了。 他更怕女儿天真可爱,见惯了他江湖上的这些朋友,她的叔叔伯伯姨姨们对她的温和可亲,于是便也以为罗刹教那些杀人不见血的东西也是那样的好人,在里面受尽欺负,上当受骗。 花满楼也很忧心忡忡,两人尽快离开了黑崖,立刻上路找朱停再找飞天玉虎。 他们没有注意到,在他们离去之后,一道白色的身影悄无声息的掠上黑崖。 陆小凤和花满楼在赶路的时候,团子在干什么呢? 她在罗刹教最大的一个议事殿内坐在教主座位旁的地板上,哭得震天响,吵着要自己的爹爹,要她的司空叔叔。 殿上堂下站着的那群人,皆是罗刹教的精英高层,什么长老什么护法什么各地分舵的舵主等等,这些人心狠手辣,目无王法,早已经练就了一副铁石心肠,身上有着浓厚的血腥之气,说他们是恶鬼也不为过。 见到团子哭成这样,有的人面露恶徒之色,恐吓道:“还不住嘴!再不闭嘴,就杀了你!” 团子哭着回嘴,她坐在教主的座位旁的地上,因教主的座位是在高堂之上,与下首的位置隔了很高很多层的台阶,所以她就算是一只矮小的团子也能够轻易与众人对视。 奶声奶气的哭音大声说:“我不怕我不怕,我才不怕怕,我会剑剑!” 摸了摸手边什么都没有,团子想起来皇帝舅舅送她的华丽小剑剑还在西门叔叔的万梅山庄,她没办法拿剑剑打这些坏人,所以她哭声有一瞬间的停滞,然后打起了哭嗝。 一个三岁的小孩又哭又打嗝还不服输,奶声奶气地与那些罪大恶极的恶徒高手对骂是什么感觉? 堂下那些恶人只感觉脑子都要炸开了,吵死了烦死了。 但高座之上,团子旁边在教主位置上坐着的那人却觉得有趣,不曾喊停,也没有让人把团子丢出去。 他没有任何反应,面无表情高高在上地睥睨众人,只有眼底一丝兴味才能看得出一丝情绪。 但那些教众又哪里敢看教主的脸? 性子急又恶向来以虐待妇女幼童为乐的四长老,邪笑道:“尊主不如把她暂时放在属下那里,属下代为看管,等陆小凤办好事情了再把孩子还给他。” 在场罗刹教的众人都心照不宣,罗刹教本就不是什么名门正派,他们从不讲信用,也无需树立什么形象,所以打从一开始就不准备依照约定,等陆小凤办好事情就把团子还给他。 不过是一个三岁的奶娃子,随手杀了丢去喂狼又有什么关系? 就算要还给陆小凤,但小孩缺胳膊少腿的就不是他们分内能够照应的事了。 四长老的尿性所有人都清楚,他一说出来,众人就露出了阴恻恻的坏笑。 “对,给四长老照看是最合适的,谁不知道四长老向来最喜欢这些柔弱的小东西,他可是妇女幼童之友呢。” 妇女幼童的阎罗王才对,这些人却故意坏笑着颠倒黑白,这个世界上但凡一个落单的妇女幼童落在四长老的手里,就如同一只兔子落在了恶狼的口中,受尽各种折磨,才会凄惨死去。 另一个长老三长老曾经败在陆小凤的手下,对陆小凤有一股恨意,他反驳道:“把这孩子交给我!” 于是两个人就吵了起来。 团子还坐在高台地上哭得一抽一抽的,他们已经在下面吵成一团,只为折磨陆小凤的女儿,为她的归属而大打出手。 大长老站了出来,随手将两人打飞出去,冷哼道:“在教主面前,如此放肆,看来你们是不想要命了!” 两个人连忙从地板上爬起来跪在地上磕头,把头都磕出血了,抬头一看,教主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们,两人冷汗淋漓,眼睛瞪大。 只见上面的男人没有任何的动作,两个人却突然七窍流血,爆目而亡。 两个长老级的高手教主说杀就杀,完全不给任何余地,其余教众连忙安静下来,垂头站好,再也不敢说话。 大长老拱了拱手:“尊主将这个孩子带来殿上是何意?” “应当把她关在地牢里,和司空摘星关在一起。” 男人低头看了地板上大哭宛若泼妇小团子的孩子,轻轻一笑。 他的笑声听在众人耳朵里,不见丝毫的暖意,反倒阴风阵阵。 “只因本座乐意。” 大长老便不敢再问,不敢再有异议了。 等到教主站了起来,将哭泣的团子摄到掌中,抱着她离去,众人才恍然惊醒。 齐齐问大长老:“尊主为何对一个三岁小屁孩感兴趣?” 大长老也不知道为什么,莫非是因为教主的儿子死了?可是那个少主不过是个傀儡,也并非教主亲生的,是为了灭掉黑虎堂和飞天玉虎设下的陷阱,他又怎么可能因为这个而对另一个孩子另眼相看? 就算是亲生的,教主都不见得将人放在心上。 大长老百思不得其解,但他能在教主手下安然生存并牢牢占据长老的位置,就说明他是个极为谨慎的人,他唯一的信条就是:莫管教主的闲事。也不要指手画脚,否则就是活腻歪了。 第46章 西方罗刹教在江湖上算是一股极为神秘但穷凶极恶的势力,任何人被罗刹教抓去了,都不可能活着或者安然无恙地出来。 陆小凤想象着女儿在罗刹教里孤苦无依受尽欺凌,从一个三岁胖娃娃长成一棵三岁豆芽菜……每日都睡不着觉,吃不下饭,眼看着已经自己瘦了一大圈儿,胡子拉渣的,早没了昔日风流浪子的英俊潇洒。 花满楼也不太好过,面容苍白,两人已经从朱停那里离开,打听到了飞天玉虎的消息。 似乎是在一座叫做银钩赌坊的地方,那是他易容后明面上的身份,当着一个赌坊的老板,人称蓝胡子。 陆小凤日日夜夜都在想自己的女儿,总是梦见她哭着喊爹爹,梦见她被罗刹教那些恶人打骂,醒来眼睛都红了,焦虑得不成人形。 但去见蓝胡子的时候,已经变了另一番模样,因为他若显现出一点虚弱之势,别说杀了飞天玉虎,就连接近他不引起怀疑都是一件难事。 两人以赌徒的身份进入银钩赌坊,又故意下了极大的赌注,引来背后老板的注意将他们请到里面,重新开了一个赌盘,与老板对赌! 陆小凤才见到这位“蓝胡子”老板。 …… 团子被教主抱走了,她还在哭,哭得一颤儿一颤儿的,那个男人说是抱着她,其实并非抱在怀中,而是单个手掌托着她,但无论团子怎样颤动,她都没有摔下去,那个手掌带着莫名的吸力,将团子牢牢固定在掌上。 团子扭了小身子,“我要司空叔叔!” 她被人打昏之前,还记得司空叔叔晕倒了人事不知,所以很担心司空叔叔的安危。 男人睨她一眼,“你的偷儿叔叔在大牢里。” 团子眨眨眼睛,红通通的眸子,一眨就掉下一颗泪,看起来可怜兮兮的。 “大牢是哪里?” 男人说道:“大牢就是一个黑暗的屋子,是等死的人住的地方。” 团子又哭了出来,她不知道为什么特别怕黑,尤其是黑暗的小屋子,她惊恐地哭着,然后伸手攥住了男人的衣服,“放司空叔叔出来呜呜呜……” 男人置之不理,但是团子一路哭,从议事殿一路哭到了男人的寝殿里。 他坐在蒲团上闭目养神,脸色突然苍白,喉咙腥甜,一股剧痛被他强自压下去,甚至连吐出来的血都被他强压下去,只嘴角溢出来一些。 团子吓坏了。 本来还在哭闹,见了这个陌生叔叔这样,更是吓坏了。 她扑了过去,垫着脚伸手擦了擦他嘴角的血迹,小心翼翼奶声奶气地问:“叔叔,你要死了吗?” 男人睁开眸子,她眼睛红通通泪眼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是担心害怕,不含有丝毫的杂质和担心害怕以外的情绪,也没有献媚讨好。 害怕也并非是害怕他这个人,而是害怕他死了。 这个孩子从被属下捉回来,就感觉很不一样,她醒过来就好像知道他是能做主的人,所以扑过来抱住了他的大腿,还咬住他的腿肉,奶凶奶凶的要求他把她的司空叔叔放了,不然就给他好看。 玉罗刹心里觉得好笑,啼笑皆非,她一个三岁的孩子能把他如何好看? 于是就顺着这种莫名的觉得好笑的心情将她留了下来,而不是随着司空摘星送到大牢里关押。 玉罗刹前阵子受了重伤,他是在练功的时候,受到飞天玉虎的偷袭而受伤的,教中无人知晓,他也不敢让教中这些畏惧于他威严武力而服从的教众知道,因为罗刹教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任何人心都是邪恶的,任何人都有野心,只是因为他强大深不可测的实力而屈服。 他受的伤不但很重而且有剧毒,如若没有解药,他这个伤养不好,至多三月就会毒发身亡,故而被偷走的令牌也很重要,落在飞天玉虎或者任何外人手上,都可能造成罗刹教的易主和大乱。 他的伤势发作的时候,一时半会儿血是止不住的,所以团子发现,她努力擦干净叔叔嘴角流下来的血,过了一会儿又流了出来,而且有的血是黑色的,带着剧毒的臭味。 她吓得眼泪止都止不住,她是个柔软善良的团子,跟在爹爹身边后,身边的无不对她友好喜爱,所以她几乎没有与恶人相处的经验。 团子也不知道眼前这个叔叔是恶人中的大恶人,她觉得叔叔很可怜,流了这么多血,肯定要死了。 团子从他身旁跑开,男人以为她被吓坏了,也没多说,过了会儿团子又跑了回来,小手上端着一杯水。 她走路还不算太利索,又因为急切,摔了个大马趴,就摔在男人跟前不远的位置。 她哭着爬了起来。 又转身过去,倒了第二杯,这次走路小心翼翼的,走算迈着小短腿到了男人跟前,仰着小脑袋,把这杯已经晃掉了半杯的水递到男人跟前。 男人脸色苍白,嘴唇却发黑,这是中毒极深的表现,他平日里能以强大的功力压制住,但一旦发作的时候,就无法力控。 只能以内力循环周身,再度强行压下。 他低头看着团子,团子举着水杯,“叔叔,喝水。” 她奶声奶气地安慰:“不怕怕,喝了水水就不痛痛了哦。” 男人忽然轻轻一笑,嘴角翘起的弧度很高,与在殿中的时候笑声不同,没有任何一丝阴冷的感觉,尽管他的面容阴郁,却有一种春暖花开之意。 第47章 团子看呆了,呆呆说:“叔叔笑起来真好看。” 玉罗刹冷哼一声,将团子手中地水杯拿过来,一饮而尽。 只有半杯水,并不能压下嘴里的血腥味,但却不知道为何这个水泛着一股甘甜清凉的味道,仿佛将毒伤发作时的燥热清洗而去。 他喟叹一声,任由团子爬上了自己盘腿而坐的大腿上。 团子见他好像好了很多,非常高兴,跟他坐在一起,被担忧转移的注意力又回来了,央求道:“叔叔快放了司空叔叔好不好?” 片刻后,他一拍手掌,外面的人领命而来。 “尊主有何吩咐?” “将司空摘星放了。” “放去哪里?” “放走。” 那属下惊异不已,被教主关进地牢里的人还能放出来? 但也领命而去,走前大胆地抬头看一眼,见被新抓来的小孩儿正坐在尊主的腿上,满脸的高兴,说叔叔真好!说他是个大好人。 属下:“……” 司空摘星迷迷糊糊被放了出去,他身上也受了伤,罗刹教的地牢堪称地狱之牢,不仅把他关在了半个身子深的水牢里,且水牢里毒虫毒蛇甚多,光是为了应付这些毒虫他就吃了不少苦头,而且为了逃出来救小凰凰,他与看牢的人打了一架,他被束缚了手脚自然打不过,被打得奄奄一息。 把他放出来的人将他束在一个大麻袋里面,走了很久的路,才把他丢出来,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荒无人烟的郊外,不见什么地牢也没有任何建筑物。 团子等了好一会儿,没等到司空叔叔,就问司空叔叔呢? 男人已经内力循环数周,伤势被压住了,脸色恢复了平常,他说道:“已经放了。” 对付陆小凤只要他的女儿就够了,司空摘星到是无关紧要,所以放走一个司空摘星并不影响什么。 团子问:“叔叔把司空叔叔放哪里呀?” “放走了?” 团子立马说道:“那凰凰也要出去,凰凰要找爹爹找司空叔叔找西门叔叔找花叔叔……” 她一口气念了好几个人,好几个叔叔,男人眸色阴冷:“你出不去了。” 团子开始觉得这个叔叔是个坏人了,虽然他不打她不骂她,可他还是个坏人,他把凰凰关在这里,不许她找爹爹就是大坏蛋。 于是玉罗刹多了一个称呼:“坏蛋叔叔”。 团子每日追着他一口一个坏蛋叔叔,全教上下都知道那个陆小凤的女儿管教主叫坏蛋叔叔,教主却没有生过气,反而无声地纵容着。 甚至经常以掌托着她,到处走。 团子被抱起来的时候,离坏蛋叔叔很近,她就会揪他的头发,捏他的下巴,甚至还会咬人。 玉罗刹下巴上多出几个小小的齿印,就是团子的杰作。 罗刹教众人简直要惊了,这个不知死活的小屁孩这么作,教主没有把她丢去喂野狼,还任由她作弄,是变天了吗? 陆小凤成日里担忧女儿的安危,却不知道团子不知不觉中已经混成了罗刹教中的一霸,那些教众再穷凶极恶也不敢招惹她,怕被尊主知道了没了性命。 作者有话要说: 三四更来啦~ 啾! 第24章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 为了安抚补偿闹人的团子,玉罗刹命人做了一把小木剑,赏给了团子。因为她整天剑剑地说,还说如果我有剑剑的话一定要你这个坏蛋叔叔好看等等之类的话。 玉罗刹看着她那张骄傲的奶凶的小脸很感兴趣,他也想知道这个丁点儿大的孩子能给他如何好看。 于是就命人做了一把小木剑送到她手上。 不华丽分外朴素的小木剑团子是很嫌弃的,她已经是一只见过世面的团子了,镶满无数亮晶晶的宝石的华丽之剑才是她的心头好,玉罗刹没错过团子眸中闪过的一丝嫌弃。 但嫌弃归嫌弃,团子还是很高兴收下了,谁叫她的小宝石剑不在自己的手上呢?眼下也只好将就将就了。 西门叔叔的剑法那么厉害,团子便以为只要有了剑,人人都可以那么厉害,何况她还得了西门叔叔的真传,她不仅会背西门叔叔的剑法口诀,还被西门叔叔夜以继日地逼着学会握剑的姿势、出剑的招数。 所以团子拿起了小木剑,圆乎乎的可爱小脸蛋神情就变得很不一样,认真肃穆甚至带有一分庄重的神圣感,仿佛握住了那把剑自己就能成为江湖第一高手,杀遍所有的坏坏。 玉罗刹心里越发觉得好笑。 觉得陆小凤的女儿实在有意思极了。 她认真贯彻着西门叔叔教导她的姿势,岔开两只小短腿,半蹲着发力,然后单手握住了小木剑,另一手靠后以支撑住身体的平衡,之后忽然瞪向坏蛋叔叔。 然后奶喝一声,“嗷~!”举着小木剑冲向了坏蛋叔叔。 嘴巴里说着开战前的“恐吓之语”,“坏蛋叔叔!你放了凰凰,凰凰就不杀你哦!” 她甚至还不懂杀这个字是什么意思,只是随爹和叔叔们混江湖的耳濡目染学来的,因为大人与人打架的时候,总会说一个杀字,也总喜欢出手前威胁对手一番,倘若能把对手吓坏了自动投降再好不过。 玉罗刹这下是真的笑了出来。 他站在原地等着团子举着小木剑扑过来,高高大大的人站在那里没有丝毫躲闪的意思,才到他膝盖高的团子奶凶地扑了上去,她是个善良的内心极为纯净柔软的孩子,在出手之前,犹豫停顿了一下,担心真的会把坏蛋叔叔弄伤了,担心真的“杀”了他。 第48章 于是抬起了小脑袋,继续跟他商量,“威吓”他:“坏蛋叔叔,你只要现在放了凰凰,凰凰就不杀你哦!” 坏蛋叔叔收敛了笑意,阴冷眸中的笑意反而加深,“若我放开你呢?” 团子哼了一声,小剑挥了挥,“那我就不客气了!” 男人低笑:“你便来。” 团子实在是个讲究的团子,她见坏蛋叔叔手上没有拿武器,也没有要跟她对打,觉得自己不能占人家便宜,否则就像爹爹说的那样胜之不武,习武之人应当讲究光明正大,无愧于心! 她说道:“坏蛋叔叔的武器呢?” 玉罗刹更有兴致了,“我的武器就是我的手,我的内力,是你看不见的东西。” 团子不懂是什么东西,更加不知道一些功法特殊的高手,只凭心念内力就能决胜于百米之外,轻松要了对手的小命。 但既然你说有武器那就有叭!她再度摆开阵势,怒喝一声。那有模有样的样子实在可爱极了,连花园里的园丁和负责洒扫的婢女都偷偷看过来,眼中冒星星。 这段时间,这个孩子已经成了教中这些普通下人的快乐源泉了,他们不懂江湖上的纷扰,也不是什么真正的恶人,只是在罗刹教中干着活儿,突然有个这么可爱的孩子,整天追着教主喊坏蛋叔叔,让这些人看了心肠都发软,背地里总是偷偷拿好吃的投喂。 所以就算罗刹教中人不懂得养团子,团子也一点没见瘦,小肥脸还是一样圆乎乎。 团子持剑扑了上去,最终扑在了一动不动的坏蛋叔叔的长腿上。 她撞得鼻尖都疼了,仰起小脸蛋往上看,坏蛋叔叔居高临下地睥睨着她,让团子本能地觉得被鄙视了,她天生的好胜心战斗欲望被激发了出来。 她鼓了鼓胖腮帮,再度冲上去,又撞上了!坏蛋叔叔丝毫没有损伤也没有挪开,团子气得耍着小木剑,在他腿上身上砍啊砍,结果连人家的衣裳都没有砍破,坏蛋叔叔非但没有皱一下眉头,反而故意说:“就这点本事?” “这就想叫本尊好看?” 团子:“!” 团子气炸了,气得小脸蛋都红彤彤的,又对着坏蛋叔叔劈砍了很久,没伤着人家,还把自己给劈累了。 她一个屁股墩坐在了地上,垂着小脑袋,显得很失落的样子。 玉罗刹这辈子杀人无数,见过的血比团子喝过的奶都多,见她这样子,不知道怎么的那颗早已冷硬狠戾、刀枪不入的心突然就有一丝过意不去。 他蹲了下来,拍拍团子小小的肩膀。 你不安慰团子还好,她还能独自伤心,独自反思自己的小剑剑为什么就不灵了,但你突然跑去拍拍她的小肩膀,告诉她别伤心。 她突然哇的一声大哭了出来。 哭得嗷嗷的,可伤心了,玉罗刹怔愣之际,哭得撕心裂肺的团子本能地找一个可以依恋的怀抱,就扑在了他的怀里,“呜呜呜……凰凰没用,凰凰是个小笨蛋,凰凰的剑剑打不赢你……” “坏蛋叔叔坏坏,坏蛋叔叔欺负凰凰,坏蛋叔叔不给凰凰出去找爹爹……呜呜司空叔叔……” 怀中的团子柔软而温热,哭得更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他将团子抱了起来,这是第一回实打实抱在怀中,而非摄在掌中和手臂上。 团子抱住了他的脖子,一边控诉坏蛋叔叔。 玉罗刹忽然道:“等过段时间就将你放出去。” 团子揉了揉泪眼朦胧的眼睛,睁大自己的眼睛与他对视,“真哒?” 玉罗刹无声叹息,点了头。“真的。” 他毒伤若是不愈的话,最多只能活三个月,到了那时死前再把这孩子送出去。 玉罗刹为自己这一辈子唯一一次心软感觉好笑,但这种感觉莫名还算不错,因而他的心情也不错,抱着团子不曾放下。 团子得了坏蛋叔叔肯定的回答,高兴地扑在他脖子上,一口亲在了前几天被她咬出印子的下巴上,“谢谢坏蛋叔叔,你最好了!” “坏蛋叔叔?” 团子不好意思说:“好叔叔!” “叫罗刹叔叔。” “罗刹叔叔!” “嗯。” 玉罗刹发现只要得了这只团子的欢心,让她不再敌视自己的话,她实在是一个很贴心很可爱,很让人心软的孩子。 嘴巴甜得发腻,一天天地罗刹叔叔的喊着,追在他屁股后面,即便他在与教众商量正事的时候,也不落半分,粘人得很。 在他毒伤发作,周围空无一人的时候,她会乖乖地留在房间内,陪他一起疗伤,会红着眼睛问他是不是要死,会说凰凰不要你死……然后一边给他擦血,一边喂他喝水。 玉罗刹忽然升起一个心思,这个孩子与他有缘,他若是不死的话,何不将她留在教中养大,日后当个圣女或者继承人什么的? 有一回正值月圆之夜,伤势发作狠了,他吐了一口血后昏迷过去。 醒来发现自己竟浑身轻松,而团子却脸色微微发白,躺在他旁边酣睡着。 玉罗刹这样武学高深的人自然很轻易地发现了团子的异常,她的指头上面有伤。 抬起来仔细看,似乎是被利剑所伤,应该是刀子或匕首之类的东西,玉罗刹戾气四溢神情阴冷的环顾四周。 是谁趁着他昏迷的时候,伤了这个孩子? 可他内力查探了团子的身体,除了这点小小的破皮,她身上没有任何的伤情,健康得很。 第49章 玉罗刹盛怒之余,心里百思不得其解。 守着团子,等团子醒来的时候,他低声问:“你的手怎么了?” 团子还很迷糊,她肚子咕咕叫了几声,为了救坏蛋叔叔她都没吃晚饭。 玉罗刹命人去准备团子的食物,又再度问她的手指,团子这才醒过神,她伸出的小指头,只见她小小的食指上有一道划开过的痕迹,伤口已经不疼了,但团子想起来还是觉得很疼。 小包子脸都皱成了一团,“痛痛,罗刹叔叔呼呼。” 玉罗刹哪里懂得小孩子的把戏,哪里懂得给人呼呼? 他皱着眉,“是谁伤了你?” 只是伤了这个孩子的手指头,又不杀了她,也没杀昏迷中的自己,玉罗刹有种不受控制的感觉,脸色愈发阴郁暗沉。 团子却眸光清澈地看着他,理所当然地说:“是凰凰自己割伤了手手,因为叔叔昏迷了,流了好多血,凰凰就给叔叔吃自己的血补补,这样叔叔就不会死了。” 她的眸光比天山的泉水还要清澈,只因为他吐了很多血昏迷,她便以为把自己的血给他吃就能弥补他流出去的血,玉罗刹忽然心绪复杂,他甚至有些不敢看这双清澈的圆溜溜的眼睛。 只因为他答应过阵子就把她放出,她就对他改观,觉得他是个好人,这样的孩子,蠢呼呼的却有一颗世上任何人都没有的澄澈单纯的赤子之心。 玉罗刹将她捞了起来,抱在怀中,“谢谢你……罗刹叔叔没事了。” 团子很高兴,“那太好啦!” 玉罗刹轻笑出声,这一次笑声里没有阴冷,没有嘲笑,没有任何额外的意味,有的只是一片暖意。 没过一会儿,侍从送来了肉糜粥和鱼羹,这是团子在罗刹教中最喜欢的两样食物,高高兴兴地跑到餐桌前准备吃。 可她右手割伤了,虽然不那么疼了,可是感觉还是很疼很不方便,就朝着罗刹叔叔撒娇,要他喂着吃。 玉罗刹僵硬地抱着团子,他那只从来只会杀人的手,抱着团子喂她一口一口地吃起了粥羹。 整整喂了一个时辰,玉罗刹从一开始的生疏僵硬,到后面已经流利很多了,打死他都不会想到有一天会抱着一个柔软的团子喂她吃饭。 等团子睡下后,他盘腿坐在蒲团上运功。 忽然惊讶地发现,他体内的毒素少了很多,因为毒素减少的关系,他胸口上的伤势最外围的一小部分已经隐隐有了愈合的趋势。 玉罗刹沉默了许久,忽然想到了团子给他喂血的举动,又想到抓她的教众曾经嘀咕说这个孩子挺耐毒性的,吃了蒙汗药和软禁散一点事儿都没有,要打晕了才晕过去。 玉罗刹一刹那间明白了什么。 以他以往的性子,恐怕不管这种猜测是否成真,团子这会儿估计已经在睡梦中成了人干儿。 但他却坐在团子的床前,盯着她可爱的睡颜,不曾有过任何的举动。 久久后,忽而长叹了一声。 玉罗刹不主动吸团子的血来证实自己的猜测,但团子却觉得自己以血补血的方法似乎非常有用,每次罗刹叔叔伤势发作的时候,她就闭着眼睛忍着痛痛,划开小指腹,给罗刹叔叔喝自己的血。 玉罗刹清醒的时候,第一次喝到团子的血,哪怕只有几滴,仍然感觉精神一震,他体内的毒素不消半个时辰俨然又消除了一部分。 他知道江湖之大,无奇不有,这个世界有些人生来奇异,或有异于常人的筋骨,或有异于常人的血脉,这个孩子只怕是自带百毒不侵的体质,且血液能解百毒。 这样的孩子若是体质暴露出去,很有可能会成为一些人的血库。 他这样心性狠辣的人,就算喜欢极了这个孩子,仍然生出一刹那的贪婪,更不用说别人。 玉罗刹喝了几次团子血,她的指尖小小的,又怕痛痛,每次只划破一点表皮,勉强挤出几滴血来。就算是这样,几次下来玉罗刹体内的毒素还是清得干干净净,半点余毒都没有。 这让他意识到团子的体质有多么强悍!很有可能作为父亲的陆小凤都没有察觉女儿的体质特殊。 清完余毒这天,他把团子抱在膝上,叮嘱她:“以后不可以给任何人喝你的血,也不要告诉别人,你用自己的血救过罗刹叔叔。” 小孩子当然有十万个为什么,大人告诉他们不要这么干的时候,越是喜欢这么问。 玉罗刹说道:“因为你说出去了,就会有坏蛋把你抓走,以后你就见不到你爹,见不到所有喜欢你对你好的叔叔。” 这样的威胁对团子来说很管用,她答应了下来,还跟罗刹叔叔拉了勾勾。 团子感觉罗刹叔叔对自己越来越好了!她在罗刹教内越发如鱼得水,每日挥舞着她的那只小木剑,哪怕已经证明她打不过罗刹叔叔,还是仍然对自己的小剑剑抱有信心! 因为西门叔叔说了,剑法要常练才有用!现在打不过不代表以后打不过,她一定会变成一个像西门叔叔一样的剑术高手! 在罗刹教中,团子和她的小木剑已经成了罗刹教中的一道显眼的风景包,没人敢招惹她,那些邪恶的长老护法们见了她就绕道,生怕一不小心伤了她,被教主发现。 这日清晨,不知道出了什么事,罗刹叔叔去跟教众开会的时候,团子在花园里耍着一把小木剑努力挥剑,突然被一只飞过来的彩色蝴蝶吸引住了。 第50章 她一路追逐着蝴蝶,然后到了一处假山后面。 忽然被人一把抱起,整个人腾空。 正准备尖叫喊罗刹叔叔救自己的时候,被一只大掌捂住了小嘴巴,她也闻到了熟悉的梅花清香,惊喜地仰头看过去。 看到了她的西门叔叔! 西门吹雪低头看她,又检查她身上有没有伤,发现团子不但没有任何伤,而且被照料得很好,小脸白净红润,嘴巴也红润润的,气色极好,精神头也好得不行。 她手里还抓着一把小剑,西门吹雪不急着带人出去,问:“在练剑?” 团子早想跟教她剑法的西门叔叔吹牛逼了,骄傲地说:“凰凰剑剑练得可好了!每日都练!” 在万梅山庄的时候,她很抗拒练剑,被掳到别人的地盘上,倒知道练剑的好处了。 西门吹雪冷淡的俊脸上溢出一点笑意,指尖捏了捏她的小脸,“我带你回去。” 团子问:“回哪儿。” “回万梅山庄。” 团子想到在万梅山庄的苦逼生活,立刻把小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去!”她在罗刹教中的生活比万梅山庄滋润,因为在这里没人逼着她干这个学那个,每个人还畏惧于罗刹叔叔的威严,不敢招惹她,她过得可滋润了。 团子想了想说:“我想找爹爹,凰凰想爹爹了。” 西门吹雪点头,“我带你去找你爹。” 团子高兴地搂着他的脖子,西门吹雪抬脚的时候,她皱着小眉头不舍地说:“西门叔叔,我还没有跟罗刹叔叔告别呢。” “罗刹叔叔发现凰凰不在了一定会伤心的。”团子再小也知道,人人都是喜欢热闹的,有人陪在身边才不会孤独,可罗刹叔叔身边好像除了自己没有别人。 团子觉得她如果走了,罗刹叔叔肯定会很孤单难过。 西门吹雪已经在罗刹教中埋伏了一段时间,玉罗刹武功深不可测,他没有贸然靠近和动手,但也知道,团子在这里过的是什么生活。 她收服了一个地狱罗刹,让这个人人惊惧的地狱罗刹王对她产生喜爱之情,像对待自己孩子一样,对她耐心可亲。 西门吹雪感觉有些不可思议,但若放在团子身上似乎又很说得过去,他不也产生过想把陆小凤女儿抢过来的冲动? 西门吹雪耐心跟团子解释,他这辈子说过最长的话大约都用在了怀中这只团子身上,跟她说玉罗刹是个坏人,他把她绑走用来威胁她的爹爹,替他杀人,所以他现在把她救走的话,可以让她爹爹免受威胁。 团子听了好几遍才理顺明白这里面的意思,但她看人不是像大人一样看利益或是非黑白,团子是用心感受的,她觉得罗刹叔叔对她很好,没有对她有恶意,所以她觉得罗刹叔叔不是个坏人! 但西门叔叔说爹爹在受罗刹叔叔的威胁,西门叔叔那样好的人也不会骗她,所以团子为难了下,在罗刹叔叔和爹爹之间还是选择了爹爹,她决定先去找爹爹,再让爹爹抱自己回来跟罗刹叔叔告别。 团子搂着西门叔叔的脖子,“西门叔叔,我们先去找爹爹叭!” 西门吹雪脚尖一点,将要离去的时候,忽然来了很多人,将花园团团围住了,玉罗刹阴冷的笑声传了过来。 “万梅山庄与我罗刹教素无瓜葛,西门庄主更与我从无恩怨,今日却为何闯我的罗刹宫,抢我的人!” 西门吹雪不是个会跟人解释的性子,他也不屑于解释,他抱着团子,提剑就上。 几个长老护法率先迎了上去,没一会儿都败在那柄无情剑下,玉罗刹冷冷地看着西门吹雪,并不动手,而是说道:“把你怀中的孩子留下,本座就放你走!” 西门吹雪没有放下的意思,剑花一闪,提剑极速向前掠去。 玉罗刹冷哼一声,突然出现一阵黑雾,环绕在周围,但西门吹雪却不受干扰,直刺自己的目标。 玉罗刹却早已不在原地。 他突然出现在西门吹雪的身后,手成利爪,从背后探过去。一手朝着他怀中的团子,这手不带有杀气只为夺走团子,另一只手却带着浓郁的杀气,直取他的心房! 在衣服被刺破之前,西门吹雪转身后退,避开了杀招,同时也使抓团子的那只手落空。 他冷冷地看向玉罗刹。 两人遥遥对视,都没有停手的意思。 忽而一瞬间内,两人又来回过了数十招,西门吹雪毕竟年轻,论剑法或许天下无敌,论内力比起玉罗刹还差上一筹,加上玉罗刹武功变化多端,擅长阴招。 片刻后西门吹雪受了一掌,稍落下风。 奇怪的是,这一招并非杀招,他只是用内力就化解了掌劲,连内伤都不曾有,玉罗刹这样闻名江湖的恶人也会手下留情? 他看向怀中的团子,是因为怕伤到她? 玉罗刹的意思很简单,他担心团子看见西门吹雪受伤了要是流血了也会给他补血,从而暴露她特殊的体质。 所以没有把西门吹雪打伤。 他冷声道:“把孩子放下,你可以走了。” 西门吹雪抿紧唇角,再度提剑! 就在这时,忽然又飞过来数十个人。 人群中,陆小凤第一时间就看到了西门吹雪怀中的团子,他数日不见的女儿! 作者有话要说: 祝高考党宝宝取得好成绩,考中心仪大学! 第51章 第25章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 来的这些人以陆小凤、飞天玉虎等人为首,还有一些黑虎堂的手下,以及司空摘星、峨眉派的掌门独孤一鹤、天禽门门主霍天青、武当山木道人等人。 之所以这么大帮人齐聚,是因为前阵子陆小凤还在与飞天玉虎周旋的时候,他的女儿被罗刹宫绑去的消息忽然传遍了江湖。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罗刹教要抓走陆小凤的女儿,但引起了江湖很大的关注,飞天玉虎反而因此放下了心防,认为敌人的敌人就是自己的朋友,对陆小凤有了拉拢之意。 他想杀玉罗刹夺罗刹教,而陆小凤想找回女儿,两人目的殊途同归,既然如此何不联手? 于是陆小凤假意和飞天玉虎达成了协议,决定攻上罗刹教。 罗刹教素来神秘,江湖上除了罗刹教内部的人没有任何外人知道罗刹教所在的位置,陆小凤本是不知道罗刹教所在的地点,但飞天玉虎却大约知道,他便是在偷摸查探罗刹教位置的时候,碰上练功的玉罗刹才成功偷袭了他,将他打伤。 只是飞天玉虎并不知道自己偷袭的人是玉罗刹本人,只以为是玉罗刹教中的高层一员,否则他大可以等三月后玉罗刹病发身亡,再拿着手上的令牌前去接管罗刹教,完全不费一兵一卒。 陆小凤和飞天玉虎的人马召集齐了,结果后脚跟又来了一大帮人,这些人就是峨眉派掌门独孤一鹤、天禽门霍天青、武当派木道人等,还有他们所带来的弟子人马,前来援助陆小凤。 陆小凤很惊喜感激,他们却说这不干陆小凤的事,也并非看在他的脸面上,他们只是为了救本门派的小贵客。 陆小凤想起,女儿在关中阎府的时候,第一次露面就获得了所有人的喜爱,因而得了三枚珍贵的门派令牌,就是天禽门、武当派、、峨眉派的令牌。 他哭笑不得,却又满心骄傲。一行人便循着飞天玉虎的地图,来到了罗刹教的罗刹宫。 见到女儿的第一刻,陆小凤的心便酸软成了一团,听见女儿惊喜的小奶音喊他“爹爹!”更是心软得不行。 他飞过去,将女儿抱在怀中。 团子前头还在跟西门叔叔说要找爹爹,一转眼爹爹就出现在了眼前,她激动得泪眼汪汪,扑上去紧紧搂着他不放。 “爹爹!凰凰好想你!” “崽儿,爹也想你!”陆小凤差点感动得哭出来。 父女俩数日不见,两双相似的眼睛都泪眼汪汪,可现场正是弩拔剑张的时候,所有人都看着那对显眼包父女俩,司空摘星嘴角微抽。 他走到团子面前,面带愧疚:“小凰凰,是司空叔叔不好,没有保护好你,既然把你带出来就应该保护你,应该护着你的安危,可司空叔叔……” 司空摘星还在自责,团子却惊喜地抱着他的手,上下看了一遍,高兴说道:“太好了司空叔叔没事!罗刹叔叔果然没有骗凰凰,他把司空叔叔放走了!” 陆小凤和司空摘星捕捉到了罗刹叔叔这个字眼,再转头看玉罗刹此时看向团子的眼神带着惊人的暖意…… “……” 陆小凤嘴角上扬,玉罗刹这样的大恶人,他的女儿也能把人家处成好叔叔,这份功力一般人真没有。而且陆小凤仔细看女儿的脸色,见她小脸饱满圆润,抱在怀中分量也没减少,显然这段时间也没有受过苦。 与他想象中的掉入魔窟,被折磨成小豆芽菜,天天哭着喊爹爹救命的情形完全不同。 有些好笑的同时,又大松了口气,幸亏女儿天生讨人喜欢,否则不知道这条小命能不能等到她爹爹带人来救她。 父女俩温情脉脉的时候,飞天玉虎突然朝玉罗刹发难,“原来你就是玉罗刹,老子以为当日打伤的是个普通人,你也就这点本事了,再受老子一掌!” 玉罗刹内功特殊,他这一法门每月月圆的时候需得打坐练功,将内功循环身体数周,以拓宽筋脉,最后汇入于丹田,而这个时候,他的内力正处于最薄弱的时候,能调动出来的不足五成,所以才会被飞天玉虎偷袭。 飞天玉虎此时以为他的毒伤无人能解,为了压制伤势,能使出来的实力绝对不超过一半,所以满以为能够一掌将玉罗刹杀死,正好成全他的威名,彻底吞并罗刹教。 但与玉罗刹对了一掌之后,他却被内力反震,人直接飞了出去,落在地上砸下一个大坑,直接昏迷过去。 陆小凤跑过去一看,飞天玉虎的筋脉都被震碎了,七窍流血,显然已经没有救了,就算能救回来也是个废人。 一掌就将名震江湖的老对手飞天玉虎打成这样,他拼尽全力的话又该是何等的神功盖世? 在场众人无不惊骇。 随后独孤一鹤、霍天青联手与玉罗刹对上,来回上百招,不但没能将玉罗刹拿下,更没有给他造成半点伤势困扰,反而霍天青年轻,受了些内伤。 陆小凤见此,把女儿交给花满楼,独自飞身上前,喝道:“玉罗刹,我本与你无冤无仇,但你捉了我的女儿,在场这些朋友都是为救我的女儿而来,我不能袖手旁观!” 他说完,旋身一跃,却见玉罗刹躲了过去,并不与他交手。 陆小凤皱眉不解,玉罗刹平淡地说道:“你是小凰的父亲,我不杀你,你回去吧。” 他看向在场这些人,杀机四溢,显然除了陆小凤和他的女儿陆小凰,他没有准备放任何一个下山。 第52章 罗刹教的人和在场其他人乱战成一团,就连抱着团子的花满楼也没能避免,因为有人要来抢他怀中的团子! 这人就是玉罗刹! 花满楼勉力躲了过去,好在陆小凤及时赶到,哪怕玉罗刹不想杀陆小凤,两人也不得不打了起来。 数招之后,陆小凤的衣服裂开,露出平坦精壮的胸膛,玉罗刹本可以趁此机会要了他命,但他目光落在陆小凤胸膛上的一朵花朵形状的印记,久久未动。 陆小凤整理好衣服,再度袭过去,却见玉罗刹忽然飞走了,也不管现场混乱的局面。 众人摸不着头脑,陆小凤更摸不着头脑,但大魔头走了是好事儿,看他的武功,应当在在场所有人之上,连木道人那样的高手也不敌他。 众人带着飞天玉虎的尸体匆匆下山,陆小凤抱着女儿颇有些劫后余生,他亲了亲团子脑门,轻轻地咬了咬她的小鼻子,“这一个月来,爹爹吃不好睡不好,差点没找到你就先饿死了,下回看你还敢不敢随便跟哪个武功不济的坏叔叔出来!” 陆小凤说着的同时,目光瞥了一眼某个武功不济的坏叔叔。 司空摘星:“……” 团子小手把爹爹的大脸扒开,非常嫌弃,因为刚才战斗了一场,她爹脸上满是灰尘,蹭了她一脸。 团子皱着小鼻子,揉了揉。问道:“爹爹,罗刹叔叔去哪儿呢?” 陆小凤纠正她:“你应该叫罗刹伯伯,或者罗刹爷爷。” 面对女儿的十万个为什么,陆小凤显得比以往还要耐心很多,跟她解释,说玉罗刹年龄至少大了她爹两轮,他还没出道混江湖的时候,玉罗刹就已经名震江湖,何况现在过了一二十年? 可他外表看起来很年轻,也没有什么很明显的皱纹,团子才会叫他叔叔。 陆小凤告诉女儿,“以后不可以以貌取人,因为内力高深的至臻境高手大都外表与实际年龄不相符,他们的内力越深外表看起来就越年轻。”当然刻意不维持外貌,而是随岁月自然衰老的除外。 说完,陆小凤皱眉沉思,他是个极为聪明的人,但天底下聪明的人多了去,他也不是最聪明的那一个,但他却是聪明人之中最擅长察言观色,捕捉细节的人。 他没有错过,在他衣服被掌风撕裂后,玉罗刹看了他的胸口一眼就脸色大变的样子,他甚至在之后直接离开了,既不是落败,为什么要放过他们? 这显然是很不符合玉罗刹的行事作风。 不过陆小凤并未对此多加纠结,他虽然好奇心重爱管闲事,但他也不是什么闲事都沾手的,玉罗刹显然就是那个不能沾染的人。 他巴不得离得远远的,女儿顺利救回来了,便是好事儿。 陆小凤找到一身白衣的好友,撞了撞他的胳膊,“谢了啊,难为你独自闯罗刹宫救我女儿。” 西门吹雪脸色淡淡,看了他怀中的团子一眼,“师父救徒弟理所应当。” 陆小凤第一次没有对他口中的师父徒弟这样的名分表示抗议,而是大笑着点头。 到了山下,一行人分别的分别,修整的修整,就剩下了陆小凤父女、花满楼、西门吹雪、司空摘星。 几人洗漱修整过后,一道在酒楼里吃了顿好饭好菜,陆小凤已经很久没有抱女儿了,这一抱就撒不开手来,连吃饭也是自己喂着。 女儿自从学会说话之后,就是个小话痨,席间上不停讲起在罗刹教的事情。 “罗刹叔叔……罗刹伯伯开始是个坏蛋蛋,后来他又变好了,放了司空叔叔,给凰凰做了小木剑,每日给凰凰好吃的,他不坏坏。” 在天真单纯的团子眼里,对一个人的好坏的标准太过于简单,没有大人们的那样复杂。 司空摘星掀开自己的衣服,他的手臂上还有密密麻麻的鞭痕以及被毒虫啃咬的痕迹。 “小凰凰他对你来说是个好人,对别人来可就是个魔头了,你看他不刻意吩咐人折磨我,我就已经成了这副鬼样子。可想而知,那些招惹了他被他关进牢里折磨的人,最后会怎么样。你这小屁孩,别什么人都当成大好人,什么人都是好叔叔好伯伯,哪一天被人卖了,你爹上哪儿哭去!” 虽然女儿是太单纯了点,是需要从小教导起,但陆小凤还是见不得别人来教育自己的女儿,所以他板着脸很不高兴地拿桌子上的筷子抽了抽司空摘星露出来的手臂。 他的手臂又多了一条红肿的痕迹,疼得龇牙咧嘴。 陆小凤冷声道:“如果不是你把她从西门吹雪那里带出来,又不带回去还给我,带着她到处跑,会出这样的事情吗?” “再说了,我的女儿吉人自有天相,就算是玉罗刹这样捉摸不定的人都不忍心对她下手,说明她在哪儿都能混得很好!” 司空摘星讨了个没趣,委屈得干了三大碗米饭安慰受伤的小心灵。 一顿饭之后,众人又分别,这次陆小凤没有跟着花满楼也没有和西门吹雪一起走,更不想看见司空摘星这个罪魁祸首。 他单独带着女儿游历江湖。 没有什么目的的,就自西向东,一路沿着黄河往下走,经过了无数地方,管了无数桩闲事。大都是平民百姓遭受江湖恶贼或者官府的冤案,他特意做这些小事,只为了让女儿增长更多的见识,让她知道,这个世界上,不仅仅有武功高强的人,也不仅仅有华丽皇宫里住着的高高在上的皇帝太后,还有无数平凡的普通人在受苦。 第53章 “凰凰日后若是学了武功,且武功精进有一定的能力,一要为自己骄傲,不要为了男人哭哭啼啼;二不能仗着武力随意欺凌弱小;三要有所担当,管闲事不是一个好习惯,但管能力范围内的闲事却是再好不过,于自己的修行于被你救护的弱者都是一件好事。” 团子似懂非懂。 一眨眼又过了一年,陆小凤抱着女儿游历了一圈儿,直至次年秋听说西门吹雪要与白云城主叶孤城决战于紫禁之巅才回来。 抱着女儿匆匆赶往京城。 陆小凤很了解好友西门吹雪的武功剑法,但他对白云城主叶孤城同样有几分了解。 两人都是当世最顶尖的剑术高手,天底下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凭剑法打得过他们其中一个。 两人之间在没有决斗之前,也没有任何人能够断定到底谁的剑法更胜一筹,于是京城各大赌坊就开起了赌盘,有人押西门吹雪胜,有人押叶孤城赢。 难得碰上这样盛大的事情,无论是有钱的没钱的都纷纷掏银子,甚至有的倾家荡产押他们其中一个赢。 陆小凤对谁赢不感兴趣,也没兴趣赌谁赢,他深知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性格,他们的决斗必然是以性命为代价,谁输了谁就把命输给对方。 两人无论谁死,对江湖来说都是一大损失,陆小凤不愿意看到他们任何一个死于这场决斗。 所以他抱着团子上京城,想阻止这场决斗。 他先去找了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住在京城的一个糕点铺的小院里,他正在仔细地专注地擦拭着自己的宝剑,脸上的表情如平常一样冷淡,丝毫不像是一个准备赴一场生死决斗的人。 陆小凤喊了他一声,西门吹雪仍然低头拭剑,不曾回头。 陆小凤已经习惯了西门吹雪这副德行,摸摸鼻子进去。 他怀中的团子已经忍耐不住了,小奶音都因为久不见西门叔叔高昂了几分:“西门叔叔!” 西门吹雪这才回头。 陆小凤:“……” 团子很高兴地从爹爹的怀中下来,迈开两只小短腿跑过去直扑西门吹雪的大长腿。 西门吹雪弯腰将扑在自己腿上的团子抱了起来。 眸子掠过一丝笑意。 团子开始叭叭开了,搂着西门叔叔的脖子,“凰凰好想西门叔叔,西门叔叔想不想凰凰?” 西门吹雪面对肉肉麻麻的粘人小团子,一张冷淡的脸险些维持不住,团子伸出小手在他脸上往两边扯,他只好点了头。 团子:“想还是不想啊?” 西门吹雪:“……想。” 团子更高兴了,随后开始跟西门叔叔叭叭开了,她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说起爹爹带她游历一路的见闻,也会控诉爹爹有时候的坏,跟西门叔叔告状。 西门吹雪都耐心听着,偶尔回上一两句,团子便很欢快了。 陆小凤起初有点不爽,他一个大活人站在这里,那边一大一小俨然已经把他忽略了。 可看着看着,他忽然心里有了主意。 陆小凤走过去,打断了两人的温馨,严肃问道:“你要和叶孤城比剑?” 西门吹雪点头。 消息已经传遍天下,不意外陆小凤会知道。 “你有把握赢他?” 西门吹雪说道:“没有把握。”他随后补了一句,“但我会赢。” 陆小凤劝道:“你能不能不要和叶孤城比剑?你们两个剑术不相上下,输赢难论,无论谁死我都不想看到。” 西门吹雪看着他的眼睛,他怀中的团子似乎知道这会儿是很严肃的时候,所以乖巧地安静下来,好奇看着爹爹和西门叔叔。 西门吹雪:“你觉得我会听劝?” 陆小凤愣了下,忽然笑着摇头。 他指了指他怀中的崽子,“她的话你听吗?” 西门吹雪低头,两人同时看向团子。 团子茫然地眨眨眼睛,还闹不明白是什么情况。 陆小凤哄道:“凰凰,你跟你西门叔叔说,你不想他和叶孤城比剑,你不想日后失去你的西门叔叔。” 团子当然不想要失去西门叔叔,她一听眼泪都快掉下来了,眨了眨睫毛,就落下一颗,小手握着西门吹雪的衣襟,含泪看着他。 “西门叔叔,你不要去,凰凰不要失去你!” 西门吹雪顿了片刻,指腹拭去团子的眼泪,看向陆小凤:“卑鄙无耻。” “你是凰凰的父亲,你不要利用她来阻止我。” “你应该知道,我这一生除了剑,就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 陆小凤看着他手忙脚乱地给团子擦眼泪,哄她不哭,意味深长地笑了。 谁说他陆小凤才有软肋? 他西门吹雪早已经不知不觉跟他有了同一个软肋! 陆小凤佯装有急事,将女儿放在西门吹雪这里,让他代为看管照顾。 照顾自己的徒儿天经地义,何况那个人是小凰,西门吹雪也早习惯了带她,颔首应下。 他带着团子在小院住了几日,满以为陆小凤应当办完事情回来接女儿了,他平常最警惕女儿被他们之中任何一个人抱走。 现在却过了好些天也不见来接人。 时间转眼即逝,一直到决战前夜,也不见陆小凤的踪影。 他抱着团子出门打听,知道陆小凤接了皇宫里的任务,帮人发进宫观战的信物,谁都在找他,忙得不见踪影。 第54章 决战这夜,西门吹雪看着怀里无辜粘人的团子,低叹一声,意识到什么,但仍然抱着团子飞上了皇宫,飞上紫禁之巅! 作者有话要说: 11号的更新在晚上~ 写完紫禁之巅,后续收尾大概会跳到第二个故事:【楼主有喜·苏梦枕喜当爹】 专栏盛产崽崽文,多本完结文欢迎阅读! 预收文推荐:《当爹应从养妹做起!》 【我爹苏洵、我大哥苏轼、我二哥苏辙,我苏小妹!】 老苏老了,意外得来个小棉袄,老苏觉得这是上天在补偿他曾痛失三女得来的小宝贝,万分珍爱重视,却苦于自己年老,怕日后无法照顾小棉袄,担忧得天天掉头发。 对两个已经长大过分优秀的儿子语重心长道:“莫道登科易,老夫如登天!莫道为父易,应从养妹起!” “我老了,你们以后要像待自己掌上明珠一样照顾你们的妹妹。” 大哥苏轼:长兄如父,理应如此! 二哥苏辙:二兄如二父,请爹放心! 我大哥被迫喜当爹,多了个如闺女一样的妹妹,以后走哪儿怀里都揣一只小团子,毕竟长兄如父嘛! 我时常随着我大哥陷入险境,还一起蹲过号子,我大哥含泪给二弟写信:快救救……救救咱妹子,她还小哇! 我二哥:救!救小的带大的! 二哥眼里时常含泪……“求你了,要坐牢随你去,别带上咱妹妹一起蹲啊!她还小哇!从小就有了那么多蹲号子的经验,长大了怎么嫁人!” 苏轼:(* ̄︶ ̄) 又名《捞妹顺带捞兄》 第26章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 月圆之夜,紫禁城内外已经挤满了想看当世两大剑客决战的人,作为这场旷世之战的主角之一,西门吹雪的身影甫一出现,从天空中掠过的时候,就已经吸引了大量的视线。 他速度很快,没有人注意到他怀中还抱着一个孩子。 飞到一半的时候,团子肚子饿了。 西门吹雪又折返回去,落到卖吃食的街道上。 给团子买了一包糖炒栗子,一包桂花糕,然后才继续飞向皇宫。 陆小凤和一众江湖看客已经在约战地点等着,旁人都在讨论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哪个会赢的时候,只有他蹙着眉头,遥望天际。 也不知道把凰凰放在西门吹雪那边,有没有用? 那个六亲不认的剑疯子会不会抛下凰凰不管,径自来约战? 他走前想的办法就是让凰凰拖住西门吹雪的脚步,哪怕拖不住,他不去接人,西门吹雪不得把团子带过来?有了这么个小拖油瓶跟着,他就不信这架打得起来! 思忖间,一道白色身影远远地过来,众人立刻喧哗起来。 陆小凤赶紧躲到一边,躲之前跟众人急急说道:“等会儿无论西门吹雪提什么要求都不要答应!” 众人摸不着头脑,但见陆小凤如此慎重着急,也应下了。 有人喊道:“是叶孤城!” 陆小凤隐藏在柱子后,看见叶孤城站定后没多久,另一道白色身影也飞了过来,落在他的对面。 叶孤城举起了剑,蹙眉看着对手怀中眼睛发亮的孩子,那孩子在西门吹雪站稳之后,就开始吃东西,一边吃东西一边说:“西门叔叔,皇宫里我来过,皇帝舅舅就住在这里面。” 团子的身世在江湖上已经不是秘密,西门吹雪点头,他看向四周,没有陆小凤的身影,这样的热闹四条眉毛会不凑? 他已经隐约猜到一点陆小凤的用意,战意汹涌的同时又有一些无奈。 团子又指着对面英俊的叔叔问:“这个叔叔是谁啊?” 西门吹雪看向叶孤城,两个对手之间彼此示意点头,他淡淡为团子解惑:“他叫叶孤城,是我的对手。” 团子含糊不清哦了一声,嘴巴的桂花糕还没吃完,就迫不及待抓出一小把糖炒栗子要西门叔叔给自己剥壳。 西门吹雪面无表情给团子剥糖炒栗子,团子也不冷落别人,她又抓了一把,然后高高向前举着,“叶叔叔,给你吃糖炒栗子!” “好吃哒!”小奶音软糯极了,语气也热情极了。 叶孤城:“……” 下面的看客:“……” 躲在柱子后面的陆小凤捂着嘴,差点笑出来。 叶孤城没有接,团子还是高高举着,还催呢,又喊了一声:“叶叔叔!” 叶孤城:“……我不喜欢吃。” 团子只好收了回去,一边摇摇小脑袋:“我爹爹最喜欢吃糖炒栗子了,叶叔叔下回尝尝看哦,甜甜的糯糯的可好吃了!” 叶孤城叔叔并不想尝试,他看向西门吹雪:“这是陆小凤的女儿?” 他也有听说过四条眉毛陆小凤有个女儿,只是一直没见过。 西门吹雪点头。 两人又聊了两句,叶孤城没有问西门吹雪为什么要抱着一个孩子来应战,也没有催促他,默默站在一旁看着他抱着团子,给团子剥糖炒栗子。 底下的一众看客看得扶额无语……想想看,这么声势浩大的决战,结果决战中的一个人忙着带娃给娃剥糖炒栗子是个什么场景?实在太儿戏了!有人大声喊道:“你们不比了?西门吹雪你带着陆小凤女儿来是什么意思?” 西门吹雪:“她是我的徒儿。”师父带徒儿理所应当。 第55章 他没有说陆小凤故意扔下女儿,躲得远远的,所以他只能带着团子来。 过了会儿,他看向底下众人,“谁帮我照看下这个孩子?” 众人正要应下,忽然想起方才陆小凤曾说过,无论西门吹雪提任何要求都不要答应。 一边是陆小凤的请求,一边是想看两大剑客决战的心情,众人纠结犹豫得不行,西门吹雪已经看出来门道,喊道:“陆小凤,出来!” 陆小凤已经不知何时从柱子后面溜走了,也不知道躲到哪里去,就是不出来。 片刻后,西门吹雪举起了剑,“来吧。” 叶孤城看着他怀中的孩子:“你要抱着她跟我比剑?” 西门吹雪颔首,“你受了内伤,我抱着孩子,各有负累,公平。” 底下那帮人不愿意帮他照看孩子,在比斗过程中若有剑气溢出势必会伤到一个不会武功的孩子,抱在怀中反而更安全。 不是不可以把团子放到更远的地方,但西门吹雪懒得这般做。 一个孩子而已,就当让半只手,因为叶孤城在决战之前也受了内伤,还中了毒。 叶孤城突然笑了出来,他生得极致俊美,突然一笑有种生花之感,“好,来!” 眨眼间,两人就战到了一起,动作快得旁人几乎看不清他们到底过了几招。 一旁的老实和尚叹道:“有意思有意思,一个受了内伤,一个带个孩子比剑,决斗咱们看得多了,第一次看见带孩子上来。” “哈哈,这下押西门吹雪的人要哭了,带个孩子怎么施展出全力?原本叶孤城受伤的消息传出来之后,大家伙儿都以为西门吹雪赢定了,现在可不好说了。” “西门吹雪素来骄傲,怎么肯占叶孤城的便宜?现在决战好看了,两人胜负五五开!” “陆小凤原来是这个意思,故意让咱们不帮西门吹雪看孩子,就为了让他们之间的比斗更有悬念?” ……众人说话间,只见上方两人已经连续过了百招,分开之后都各退两步,好似打了个平手。 西门吹雪怀中的团子胆子极大,哪怕被西门叔叔抱着跟人比剑也没有慌乱,小嘴巴一咬一嚼的,两边的小胖腮鼓鼓的,显然还在吃东西。 叶孤城摇了摇头,“你抱着她,只施展七八分战力,你应当放下她。” “你身上受了伤,又可施展出几成功力?” 叶孤城愣了愣,摇头浅笑,两人再度提剑。 就在这时,忽然有人喊道:“皇上驾到!” 皇帝大笑道:“凰凰,人家在比剑,你怎么跑去捣乱?快下来给舅舅抱抱!” 皇帝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自己的小外甥女了,因此格外想念,见到西门吹雪一手提剑,一手抱着自己的小外甥跟叶孤城比剑,脸都黑了! 这也太儿戏了! 万一叶孤城不小心伤了孩子怎么办? 他狠狠瞪了身旁的陆小凤一眼。 陆小凤摸着鼻子,不敢说话。 团子见了皇帝舅舅也很高兴,她是个记性极好的团子,还记得皇帝舅舅待她的好,就挣扎着要下去,要去找皇帝舅舅,西门吹雪只能将她往那边抛过去,陆小凤飞身接到自己的女儿。 他把女儿给皇帝。 皇帝抱着久违的团子龙颜大悦,含笑点了点她的小鼻子,“这么长时间都没有来看皇帝舅舅,跟着你爹到处瞎跑,有没有想舅舅了?” 团子早就搂住了皇帝舅舅的脖子,很亲昵地跟他蹭蹭脸,闻言重重点着小脑袋,说:“想!凰凰超超超想舅舅的!” 皇帝心早就软得一塌糊涂,“既然来了皇宫里,晚上就不要回去了,在皇宫里过夜,陪舅舅一段时间。” 陆小凤扶额,心下喊糟糕!他忘了两人约战地点正好是紫禁城,在皇宫里皇帝的小外甥女来了,皇帝能不知道?他一知道了,肯定就来抢团子,肯定就不放人。 不过见女儿高兴的样子他也只好“从”了。 底下温馨一片,上方两个人又战到一起,他们二人剑法各有长处,但高手之间的比斗往往令人目不暇接,似团子这样没有武功的小孩,甚至都看不清他们的招式,她只看到两人比到了一起,却看不清楚是怎么出招的。 见此,团子问:“爹爹,西门叔叔和叶叔叔哪个厉害啊?” 陆小凤这样的高手当然看得清出他们的招式,只是也不能眨眼睛,一眨眼睛就错过了。 他盯着上方,说道:“两人都厉害,但若是要说谁比较厉害的话,你爹爹我也分不出来。” 虽然他曾经跟西门吹雪说他的灵犀一指接得住叶孤城的剑,却不一定接得住西门的剑,但这是一种基于对西门吹雪剑法招式的快而凌厉多变说的。 叶孤城成名已久,论起内功修为和剑术上的钻研,比西门吹雪只高不深,然而西门吹雪在剑道上却更为纯粹,天赋也世所罕见,所以这两人谁能赢,只在于刹那之间,任何因素都有可能成为致命点或决胜点。 陆小凤眉头越皱越紧,皇帝过来抱走了女儿,现在西门吹雪身上没有了负累,招式越来越快,越来越凌厉,快到连他的肉眼差点都看不清楚了。 在两人再度分开之后,陆小凤注意到,受过内伤的叶孤城似乎比四门吹雪多退了几步。 团子突然喊道:“西门叔叔加油,叶孤城叔叔加油!” 第56章 两人看了团子一眼,眼里闪过笑意。 老实和尚同陆小凤一样看出了门道,他叹道:“百招之内,叶孤城必定落败。他身上受了严重的内伤,已是勉力,而西门吹雪却锐意逼人,叶孤城危险了。” 团子问道:“败了会怎么样?” 另一个邪笑道:“败了自然就是死!你以为他们之间的比斗只是纯粹的战一场吗?两人都是以性命为赌注来比一场的,他们就像是诸葛亮和周瑜,注定只能存活一个。” 陆小凤看向女儿,“先前爹爹让你阻止西门叔叔比剑就是因为如此,爹爹怕他们两个会死一个。” 团子吓坏了,西门叔叔在她心里等同于师父,因为西门叔叔不但悉心教她剑法,而且总是对她很好,她被人掳走,西门叔叔也是第一时间跑去救她。 叶叔叔虽然才见一面,但团子是个善良而心软的团子,她还小,不懂得高深剑客之间的什么狗屁气节,她只知道,不想要让任何人死。 所以突然大声喊道:“西门叔叔,你不要把叶孤城叔叔打死好不好!” 她稚嫩的小嗓音里满含着急,西门吹雪刺出的一剑忽然偏了一丝,但叶孤城仍然倒在了地上,他看向下面的孩子,嘴角染上一层笑意,闭上了眼睛。 西门吹雪提剑下来,众人以为叶孤城败了当场死在他的剑下,西门吹雪却一手从皇帝怀中抱走了团子,然后往上掠,另一手把倒下来的叶孤城也带走了,只留下一把叶孤城的宝剑。 陆小凤连忙拿着剑追过去,他也不知道西门吹雪是在搞什么鬼!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安 第27章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 西门吹雪抱着一大一小来到了自己的小院。 他将团子放下来,叶孤城则被他丢到了地板上,团子以为叶叔叔死了,吓得眼泪都掉下来,泪眼汪汪地看着西门叔叔。 小眼神里带着强烈的谴责。 西门吹雪本不是个会解释的人,但他自从认下团子当徒儿之后,已经不知道在她身上解释了多少遍,如今倒也习惯了。 他淡淡说:“他没死。”他最后刺过去的那一剑,不知为何在听到团子的哀求声后,就刺偏了,所以现在叶孤城仍然一息尚存。 他早在比试之前身上就有严重的内伤,还中了毒,所以才会那么轻易落败在西门吹雪的手上。 加上最后刺中的那一剑,叶孤城能挺到现在多亏他身后的内力和异于常人的强健体质。 西门吹雪是个解毒高手,他先给叶孤城解了毒,而后给他喂下了止血疗伤的圣药,至于他的内伤,则需要靠他自己的内力慢慢调养,吃药是无法一下子好起来的。 做完这些,陆小凤赶了过来。 见到地上的叶孤城双眼紧闭却气息平稳,一点都不像死了的样子,心中已经了然,愉快地笑道:“你放过了他?” 明知道为何西门吹雪最后会留情,仍然故意啧啧两身调侃道:“江湖人都知,西门吹雪向来出剑就会收割走人命,谁能想到你也会手下留情?” 没想到西门吹雪静默了会儿,似是不解地在思考,而后说道:“因为,小凰凰。” 他看向趴在地上正在给叶孤城按摩手手和手臂,希望他快点醒来的团子,眼里有了一丝属于人的温情。 “她还小,我不想让她害怕,让她失望。” 不想让她日后长大了回忆起这一幕的时候,会想到她的师父是个冷库残忍的人,甚至突然也不想让她变得像他一样是个无情的剑客,他想让她像她的父亲一样,保留着人的喜怒哀乐七情六欲,如此才会快乐,才会充分体验到活着的乐趣。 陆小凤隐约察觉到了好友的这份心意,他叹了声,拍拍好友的肩膀,“西门,谢谢你。” 叶孤城被陆小凤和西门吹雪合力抬到里面屋子的床上,团子爬到床上,亲手给叶叔叔盖上了被子,还拍了拍他的胸口,奶声奶气说:“叶叔叔乖哦,叶叔叔好好睡觉,睡一觉醒来就好了,不怕怕,西门叔叔不杀你。” 陆小凤摇头一笑,走了出去,只觉岁月静好,心情愉悦。 西门吹雪盘坐在一旁,擦拭他剑上的血痕污渍。 过了会儿,团子跑了过来,伸出小手手管西门叔叔要自己的剑剑。 西门吹雪也不知道从哪里抽出一把镶着宝石的小木剑,这不是皇帝送的那一把,是他另外自己亲手做的。 因为皇帝送的那一把是削铁如泥的神铁做的,团子还小容易伤着自己,他便另外做了一把小木剑,为了配合团子的喜好,特意让老管家打开庄子里的宝库,找出些宝石珍珠出来,将小木剑装点得华丽精致,可爱异常。 团子见了果然喜欢,满脸欢喜地将小木剑抱在怀里,好好欣赏了一会儿,突然扑上去,抱住西门叔叔的腰蹭了蹭,“西门叔叔最好了!凰凰最喜欢西门叔叔。” 西门吹雪忽然纠正道:“叫师父。从明日起,我便开始教你剑法。” 团子有很多很多的叔叔,什么花叔叔什么司空叔叔什么霍叔叔……现在又多认了个叶叔叔。 只有师父才是独一无二的。 西门吹雪嘴角翘了翘,陆小凤转身进来,正好瞥见这抹笑意,惊异道:“你刚才在偷笑?我没看错吧?西门吹雪你在偷乐!” 西门吹雪抿直了唇线,薄唇几乎都快看不见了,将脸挪到一旁,否认:“没有。” 第57章 团子爬上了他的膝上,坐在他的怀里,“师父……” 西门吹雪抿直的唇角又悄悄弯了。 团子是个有拖延症的团子,她知道西门叔叔有多么严格,一谈到剑法就六亲不认,分外残酷,所以团子开始逃避拖延,她软软地跟他商量道:“凰凰可不可以等叶叔叔醒了后再学剑剑啊?” 西门吹雪问道:“为什么?” 团子理直气壮说:“因为这里没有仆人,凰凰想要照顾叶叔叔,好让他快点醒过来!” 懂得照顾人是美德,愿意照顾人是善良,西门吹雪既然不想让团子像他一样修习无情剑,想让她保持现在的天真单纯,自是同意了。 于是团子为了表示自己没有逃避拖延学习剑法,就一日三顿地坐在叶孤城的床上,在他床边,守着他醒来。 无聊的时候,她就把叶叔叔的大手捧在小手里捏啊捏,按啊按,因为这样痒痒,可以让昏迷的人感受到,继而醒得更快些。 陆小凤看女儿这么感兴趣的样子,索性请来了叶神医,让叶神医指导一下团子怎么照顾病人。 叶神医告诉团子,人生了病受了伤,躺在身上不能动的时候,身体上哪里的筋络点需要疏通,哪里的位置需要按摩,要怎么做才能帮助病人好得更快些。 团子听得很感兴趣,很认真地学习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叶神医爷爷,学得非常专注,有时还会适时地提出自己的疑惑,叶神医自然也乐意解答。 旁人问他一个问题,作为一个神医的骄傲,他有时不喜欢回答愚昧者的问题,只管医治病人,你若有问题,他脾气上来了拎着药箱就走,觉得你这人太啰嗦也太不信任人,既然如此他就不治了! 但对一个求知欲旺盛好学心强的团子,他则赋予了极大的耐心。 “所谓通筋骨,活气血,人身体里的气血一通畅,百病全消,即便受再大的伤,只要不致命,人就能以旺盛的气机慢慢恢复过来,所以为躺着不能动昏迷中的病人按摩筋络穴位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你再看看这里,从头顶百会穴至足部申脉、至阴穴位,贯穿了整个人体,若把两边的穴位通了,百病全消。似他这样的情况,若是不便,可按头顶及四肢,按前可先拿热毛巾热敷,有条件的话准备一瓶通血活络的药油擦在皮肤上,事半功倍。” 团子边听学着,边拿了躺着的叶叔叔来做学习用的“工具人”,一会儿按按他的脑袋,一会儿按按他的手臂,过一会儿把他袜子都脱了,给他按按足底。 叶神医捋捋胡须,觉得此子不可限量,聪慧好学有耐心,不像一般的小孩子,而且这个孩子浑身泛着灵气,很让人喜欢,他甚至提出要收团子为徒,教她医术。 西门吹雪低头擦剑的脑袋抬了起来,面无表情,“她不愿意。她要学剑。” 叶神医笑道:“学剑是杀人用的,而学医术是救人用的,杀人和救人并不冲突,他日她若是杀错了人,想要将人救起,不也方便,而且她这样心性的好孩子,想必愿意救人大过于杀人。” 团子听见了很高兴说:“学救人学救人,凰凰要学医术救人!” 西门吹雪抿抿嘴角,不再说什么。 陆小凤当然不介意团子学医术的,她是个女孩子,女孩天生的力气体型和世俗的偏见存在一定的弱势,比男子行走江湖要困难些,她若是能多懂一些技能,甭管是剑术也好医术也罢,自然是多多益善才好。 叶神医此后便天天来教导团子给人按摩,通筋络活气血。 躺在床上的叶孤城早两天就已经醒来了,陆小凤和西门吹雪叶神医都知道这件事。 但没有人告诉团子这件事。叶孤城也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假装昏迷着,心甘情愿给团子当人体老师。 他感受着自己的手脚脑袋到处都被团子柔软软的小手占领了,一撮撮的痒意从皮肤上袭来,嘴角差点控制不住抽搐。 陆小凤憋得厉害了,忍不住跑到外面大笑,笑够了再回来。 团子才不管爹爹笑什么呢,她小小的身子跨坐在叶叔叔的身上,正在给他按头,叶神医起了坏心思,告诉团子人胸口上肚子上的穴道,告诉她,这些穴位连接着五脏六腑,乃是重中之重。 “你的叶叔叔这么多日都醒不来,想必病情是很严重了,不如给他按一按胸口和肚子,最后将气血引入丹田,说不定就好得快。” 团子皱着小眉头,忧心忡忡的,小包子鼓得圆溜溜,“好,神医爷爷教教我。” 她坐在叶叔叔的身上,跟叶叔叔说:“凰凰不重重哦,不会压到叔叔的,叔叔若是不舒服了就告诉凰凰。” 如果能告诉团子,叶孤城是真想“诈尸”。 叶神医掀开了叶孤城的衣服,能这样光明正大作弄一回白云城主,让他一个小老头也分外的有兴致。 告诉团子这里什么穴位那里什么穴位,然后让她从哪里按到哪里,最后再一鼓作气将这些疏通的气血引到丹田去。 按穴位的时候是不怎么痛的,因为团子手小力气小,只感觉到痒痒,最后引导气血至丹田的时候,小手加重了力道,几乎使出了吃奶的劲儿,一路压着皮肉引过去,又痒又酸又麻! 叶孤城实在忍不住了,从床上蹦了起来,他身上的团子吓了一跳,叶孤城起来的时候就已经下意识伸出大掌捧住了她的后背防止她掉下去。 第58章 团子瞪大了眼睛,忽然喜出望外,小奶音惊呼出声:“叶叔叔,你醒啦!” “你没死真是太好了!” 团子真心实意为叶叔叔感到高兴,她眼里的喜悦和关心做不得假,这几天叶孤城也充分感受到了这只团子对他这样一个陌生叔叔的关怀。 他心里有股奇异的柔软,即便自家有子侄辈,但没有一个让他像团子这样,让他感觉心肠柔软,血液也因为这双小小的手温热起来。 他内心分明柔软,但因为忍耐不住团子的小魔爪而被惊醒,故而觉得尴尬。一时间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一张俊脸表情分外奇怪,“……嗯,我醒了。” 旁观的陆小凤已经笑得差点钻进地底了,叶神医也忍不住笑了,西门吹雪嘴角轻抽。 三人都知道叶孤城为了不打断团子旺盛的学习欲,为了给她当现成的大体老师忍耐得有多辛苦。 等他实在忍不住了,醒来才会笑得那样辛苦。 团子丝毫不知道,还以为三个长辈也在为叶叔叔醒来而高兴,她拍着小手欢呼,说要给叶叔叔庆祝庆祝! 她正要从叶叔叔身上下来,叶孤城却率先起来,连同团子一起抱了起来。 第28章 万人迷生了个小万人迷(完+楼主有喜) 叶孤城抱着团子,与她说了会儿话,多数是团子在叭叭地说,叶孤城含笑听着。 听奶声奶气地夸耀自己,说自己好棒棒,因为她很努力地给叶叔叔按摩了。 “神医爷爷说这样叶叔叔就好得快!” 叶孤城捏了捏她的小肥脸,笑道:“多亏小凰了。” “凰凰手都酸了!”她举起自己胖乎乎的小爪爪给叶叔叔看,小指头和手心都按红了。 叶孤城果然将她小手手抓在大手里揉了揉,夸道:“多亏小凰凰了,叶叔叔都不知道怎么感激你,不如随叶叔叔回飞仙岛,叶叔叔好好款待我的小功臣。” 团子不知道南海飞仙岛有多远,也不知道在哪个位置,当即就拍着小手好啊好啊地应下了,小脑袋点得捣蒜似的。 陆小凤看着女儿这副好骗的样子,险些气笑了。 团子答应了才想起来问:“叶叔叔,飞仙岛是哪里啊?” 比起西门吹雪,叶孤城很懂得跟小孩相处,他不说在哪里,因为他知道就算说了在哪里团子也听不懂,于是他用团子感兴趣的听得懂的话说:“是叶叔叔的家。” 团子果然更高兴了,她喜欢被人邀请到他家里做客,上回去花叔叔家里的时候,就认下了花爷爷花奶奶,还有一堆的花叔叔,各个英俊潇洒,待她极好! 她迫不及待拉着叶叔叔的衣襟,“那就走叭!” 说完看了一眼她的爹爹:“爹爹要不要跟凰凰去叶叔叔的家里呀?”而后又看向西门吹雪和叶神医。 “师父和神医爷爷呢?” 陆小凤:“……”他牙齿咬得咯咯响,这个小破崽怎么就这么好拐呢!见一个爱一个,才见了人家叶孤城几回?就熟到要去人家家里做客了? 那副理所当然的小模样仿佛在说:爹爹师父你不去的话,凰凰自己去了哦! 西门吹雪蹙眉,说道:“你答应师父,要随师父练剑。” 团子立刻抱住了叶叔叔的脖子,搂着不撒手,将背影留给西门吹雪,“凰凰忙……等去完叶叔叔家里再回来学剑剑。” 西门吹雪:“……”他算是看出来了,小家伙根本不想学剑,故意拖延呢! 叶神医捋捋胡须笑着说:“凰凰别忘了五岁之后,让你爹带着你来找神医爷爷学医术,爷爷这就告辞了!” 说完叶神医拎着药箱就走了,走前给团子留下一本汤头歌,让陆小凤教女儿背一背。 陆小凤作为一个江湖浪子,性格本就放荡不羁,随性自然,所以对女儿的教养也几乎是放养式的,全凭她的意愿。 虽然他总是小破崽小破崽地喊着,也总是对女儿见一个叔叔爱一个个咬牙切齿,可女儿真想干什么事,他从来不阻扰。 所以女儿想随叶叔叔去飞仙岛白云城做客,陆小凤也只好随她去了,西门吹雪没去,他对去对手家里做客不感兴趣,随后就离开了,扔下一句与叶神医相似的话,让团子别忘了回来去万梅山庄找他报道学习剑法! 团子小脑袋埋在叶叔叔怀里,假装没听到,但又觉得对师父依依不舍,连忙又喊道:“师父,凰凰会想你的!” 回应团子的是天空落下的一片树叶,而西门吹雪早已不见踪影。 离开京城之前,陆小凤抱着女儿去跟她的皇帝舅舅告别,皇帝非常舍不得小外甥女,让御厨给她做最好的吃的投喂,抱着小外甥女玩了一整天舍不得撒手,又赏赐了一箱珠宝,要不是陆小凤带不走的话,真想把库房里的所有宝石都打包给小外甥女。 陆小凤还从皇帝口中听闻一桩消息,南王世子和大内总管勾结在一起,私造龙袍,意图谋反。现在已经被拿下,下了大牢,只待秋后问斩。 皇帝说起的时候,还劫后余生,抱着团子连连说她是他的小福星,因为他若没有得知团子来宫里的话,就不会出去找他,他若不去找小外甥女,恐怕就死在了早已经埋伏在皇宫里面的南王世子手下。 他回来后发现端倪,方才能提前防备,让众多大内高手出动将二人拿下。 和皇帝告别后,陆小凤抱着女儿和叶孤城三人去了南海飞仙岛。 第59章 只见眼前氤氲缭绕,层层的白雾将整座岛包裹在里面,远远地只能窥见高耸入云的城墙石柱,神秘非凡,令人神往。 陆小凤感慨:“一剑西来天外飞仙,无怪乎世人把你称作剑仙,仙既得于你的剑法之名,恐怕也与这座岛相关。” “飞仙岛,飞仙岛,果然不愧为仙岛之名,第一次来的人可能都误以为是仙人所居住的世外之岛。” 叶孤城洒然而笑,“陆兄请!” 两人抱着孩子飞身上去,从小岛上方一直掠过层层建筑,下方来往的百姓和武士似乎发现了城主回来,齐齐高喊:“恭迎城主归来!” 声浪一波大过一波,层层叠叠,尾音久久不散。 团子看得目瞪口呆,好一会儿,满是憧憬地说:“叶叔叔真厉害!” 这时他们已经到了城主府。 城主府侍女以红毯铺地,漫天鲜花为礼,迎城主和尊贵的客人进府。 团子看着这样大的场面,满脸新奇,小手还接住了一片花瓣,人也从爹爹的怀中下来,好奇地蹦蹦跳跳往里跑。 叶孤城和陆小凤在身后笑看着团子一路追着红毯跑。 叶孤城忽而说道:“我意欲收小凰为干女儿,你意下如何?” 陆小凤脚步踉跄一下,险些摔个大马趴! 他挖挖耳朵,看着叶孤城孤高的脸:“你说啥?” 叶孤城绝艳孤高的眉眼一挑,看向前方那个蹦蹦跳跳的小身影忽而又软,恰似百花绽放。 “倒在西门吹雪剑下时,我便想过若我有一个像陆兄这样的女儿必定舍不得与人比剑,舍不得决然赴死。” “于是当我发现我没死,而且日日有小凰陪伴身边,就生起想认她为女儿的心思,请陆兄成全。” 他说得极为有诚意,让白云城主提出这样的请求,换作是任何人恐怕都会立马点头答应,把孩子送来。 陆小凤却挑明了他险恶的用意,“你明知道一开始如果提出这个要求我不会同意,所以就故意邀请我们父女前来飞仙岛做客,等到了飞仙岛再说的话,就不怕我们父女俩跑路,也不怕被我打死了,因为这里是你的地盘!” 叶孤城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是淡淡纠正道:“陆兄说错了,我只邀请了小凰凰,而小凰凰邀请了你,所以你才来的。” 成了顺带的陆小凤:“……” 飞仙岛虽声名甚广,却神秘异常,外人鲜少有机会突破重重雾瘴和机关来到岛上,故而岛上如何,岛民多少,外界也几乎一无所知。 陆小凤来前也只是稍有听说,到了这里才发现这里与世隔绝,岛上的老百姓都依靠城主府生活,对城主大人叶孤城奉为天命,城主说什么便是什么,民风也颇为淳朴。 团子在这里,过得如鱼得水潇洒极了,只因听说她救了城主的命,是城主的小贵客,便被岛上的所有小老百姓和武士剑客们奉为小菩萨,她的小身影出现在哪里,哪里就一片欢呼,一片喜爱,小摊贩们不要银钱给她送各种好吃的好玩的。 惯得不成这样子,几日下来眼瞅着本就圆润的小胖腮更胖了,陆小凤简直没眼看。 而后不久,城主府忽然贴出告示,公告天下和岛上百姓,城主叶孤城要收陆小凤的女儿陆小凰为义女,以后她就是南海飞仙岛的小公主! 岛民们一听,欢呼不断,此后便以小公主代称小团子,对小公主的好更上一层楼,让陆小凤连连扶额。 团子在岛上乐不思蜀了,差点把师父等人全忘了,一连在飞仙岛待了一两月,直至陆小凤怕把女儿惯成一个小恶霸,强行抱着女儿要告辞,团子才回过神来,对着叶爹爹念念不舍。 她从亲爹身上下来,跑到叶爹爹旁边,抱着他的大腿,“叶爹爹,凰凰舍不得你!” 叶孤城微微一笑,“无需舍不得,我要随你们出去。” 陆小凤:“……”这天杀的怎么阴魂不散呢! …… 此去经年,陆小凤和女儿陆小凰还有一众陆小凰的叔叔师父们的故事在江湖上流传甚远,甚至成了一段传奇。 多年后,当陆小凰长大成人,成为江湖第一大美人时,她的追求者众多,却无一人敢靠近。 因为她背后站着一大帮吓死人的江湖之巅,江湖上的泰山北斗们,各个不是她的师父就是她亲爱的叔叔或是干爹。 谁敢惹? 陆小凰以剑术和一手出神入化的医术闻名天下,她生而善良,一手剑术仗剑天下,好打抱不平,死在她剑下的恶人不知凡几。一手医术却救治无数人,她最喜欢在民间行走,喜欢护着没有武力的普通人,行医治病、严惩恶霸、为人申冤翻案,还曾只身入瘟疫之城,救护百姓不知凡几。 即便不混迹江湖的小老百姓,一提起陆小凰小郡主也都耳熟能详,能笑眯眯地无限感恩地说上几句,赞美她的侠义心肠,是菩萨在人间的化身。 天下第一剑客西门吹雪曾说:我的徒儿是另一面的我,她练的是有情剑。 有情剑,剑之所指是黑暗的深渊,剑的背面是光明温暖的人间。 ———— 街道上熙熙攘攘,行人摊贩络绎不绝,这是很平常的一天,天气极好,艳阳高照,京城一如既往的繁华,行人或喜悦或面无表情或轻快地从金风细雨楼门前经过。 这样的热闹却与这座闻名江湖的金风细雨楼毫不相干。 第60章 因为在几日前,金风细雨楼与六分半堂干了一场,楼主因此又发病了一场。 连日来,吐血不断,卧床不起,眼看气息削弱,金风细雨楼所有兄弟们着急得不行,上下愁云惨淡一片。 请来的神医一个个号称神医,实则什么都不管用,开的那些药,楼主吃了丁点效果也没起,该吐血还是吐血,该躺着还是躺着,没一日睡过好觉。 他就像是漏风的气筒,无论打进去多少风力,全漏出去了,因此给他运功输入内力不管用,给他灌药灌补汤也不怎么起效果。 这座矗立于京城金碧辉煌的金风细雨楼几日来风声鹤唳,看守严密,楼里兄弟进进出出,一为办事,应对六分半堂的骚扰,二为楼主求医问药,三谨防楼主一不小心挂了,楼里生乱。 就在这样乱糟糟的时候,路边行人也察觉到了什么不敢靠近金风细雨楼,不知从何处走来一个蓬头露面身量矮小的乞丐小团子。 她费力地迈动小短腿踏上了金风细雨楼大门高高的台阶。 抬起小手敲了敲门。 可她因为她太矮了,刚到大人们的膝盖高一点,就算她想敲门也做出了敲门的动作,看起来不过像是小孩子好奇了往门上敲敲挠挠,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团子敲累了,叹了一口气,干脆坐在门口,小手杵着小下巴,小眼神无奈! 金风细雨楼因创始人苏遮幕和现任楼主苏梦枕的为人行事作风,素来以情义、仁心闻名于天下,故而就算是一个乞丐小团子坐在大门口,也无人将其粗暴驱离,只是任由她在那里。 过了一会儿,有个刚踏入金风细雨楼回来交办任务的年轻兄弟,见她这样小就当了小乞丐,那张小脸黑乎乎的,一双眼睛却异常明亮,心生怜惜。低头好声好气地告诫:“去别处吧,这里最近风声紧,靠近不得,若是一不小心招惹了大人就会丢了小命。” 说完往她怀里塞了几个银锭子,挥手让她离去。 乞丐小团子见终于有人搭理自己了,高兴地站起来,抬起那张黑漆漆圆乎乎的小脸蛋,小嗓音奶声奶气的,脆生生说:“我找爹爹!” 作者有话要说: 新世界开启~走起! 好久没写团子文,第一个世界手生,慢慢找到感觉辽 第29章 楼主有喜 年轻兄弟惊讶挑眉,捏了捏小乞丐的脸颊,捏了个满手的灰,他嘴角抽抽,“你找爹去官府找,来这里做什么?” 团子气呼呼地鼓了鼓小脸颊,她虽是小乞丐,身量矮小瘦弱一小只,但脸颊却带着婴儿肥的圆润,鼓起来更像一只灰黑灰黑的暴怒小兔子。 她不高兴捂着双脸颊,那双捂着脸的小爪子也小小的黑漆漆的像两只染了泥巴的小鸡爪。 黑团子再度指着楼里面,强调:“我爹爹就在里面!” 金风细雨楼素以情义闻名,楼里兄弟各个处得跟自家兄弟一样,从不生分,公事之外也从不分地位尊卑,年轻兄弟哪能不知道楼里兄弟们有哪个成亲生子有了家眷的?每年年宴楼里兄弟一起过大年也都会把家眷带来,从没听说哪家生了这么个小黑团子。 还放任她流落街头当了小乞丐。 小乞丐说的话,他半个字不信,若这是个大人还是个男乞丐,他非得一拳把他揍出楼外半条街,然后告诉他,金风细雨楼就算再和善再讲道理,也不是可以随便赖上讹上的地方,想攀亲戚就去衙门,看衙门那群大老爷们会不会让你随意攀扯! 思及这小丫头至多不过三岁的样子,瘦瘦小小一只,兴许是饿坏了冷怕了,所以才想给自己找个靠山,这也不足为奇。 他好言相劝道:“是谁教你来的?是不是有人告诉你金风细雨楼不但有银子,且不杀老弱妇孺,所以才敢来碰瓷?” 他说到这里,忽而停顿,心里起了一丝警惕,他对一个三岁孩子自然没有什么防备之心,但眼下正处于关键时期,若这孩子是对家派来捣乱的,为了趁机制造混乱给金风细雨楼添堵,或是别的什么阴谋……? 思绪发散出去,年轻兄弟态度也没那么耐心和蔼了,弯腰双手夹住小孩的腋下,将小孩抱了起来,放到金风细雨楼外的大街上,站在大门口警告她:“莫要再来了,若是再来,惹了麻烦,可不因你是小孩而心软!” 小乞丐:“……”她一句话还没说呢,只说了找爹爹,说爹爹就在楼里,一下子就被这个年轻叔叔给抱出去了。 这让小乞丐更气了,黑乎乎的脸颊气鼓鼓的,大声喊:“叔叔!我要找我爹爹!他真的在楼里面……他姓苏!” 后面这句“他姓苏”被掩埋在人群中。一大群金风细雨楼的兄弟忽然从楼里窜出,似是被分派了什么紧急任务,足足出动了二三十个人,哗啦啦一下子涌出去,把矮小的团子淹没在人群中。 等她在回过神的时候,四周只剩下了她,刚才那个把她抱出来的坏叔叔,人也不见踪影了,大门关得紧紧的。 团子气得险些要哭了! 可她是个倔强的团子,她从会说话走路起就混迹在市井乞丐堆里,别看她就三四岁大,可她经历的苦难兴许一般人一辈子都赶不上。 她从襁褓里就被人遗弃,捡到她养她的老乞丐爷爷是为了给孙子找个童养媳才收养她的,可惜老乞丐命不长,养了她一年,孙子被集市上发疯的有钱家的马一脚踹死了,老乞丐也因此气急病死。 第61章 那是她还不懂什么叫死亡,她甚至不会走路,饿得哇哇大哭,是乞丐堆里一个大哥哥抱她从发臭的尸体旁抱走的,大哥哥靠着抱着她伪装成落难兄妹乞讨,挣了不少钱。 后来那一片的乞丐看还有这样的做法,便把她当成了摇钱树,争来抢去,大哥哥抢不过他们,于是便约定好轮流抱着她去乞讨,抱着她总能得那些妇女小姑娘的心软得到更多的施舍。 后来小乞丐学会说话了会走会跳了,她虽生于乞丐堆,却长得玉雪可爱,格外聪明,格外有灵气,更讨人喜欢了。 这些乞丐贪婪心一起,竟然觉得若是小乞丐残了,更能引得旁人的同情,说不定有那等冤大头愿意拿大银票给小乞丐看病,于是就准备把小乞丐的手脚打残。 小乞丐偷偷听来,她不害怕被打残,因为她可以跑,可那个把她从乞丐爷爷尸体旁抱走给了她一口吃的大哥哥犹豫了下也同意了,因为他已经成年了,想要大银子娶媳妇,不想当乞丐了。 小乞丐难过得小心脏都要碎掉了,她擦擦眼泪连夜逃跑,她从不知道多远的很北很冷的地方,凭着灵活的小身子和聪明会讨人欢喜的脑袋,一路乞讨跟着商队或大户人家的马车队来到了温暖繁华的京城。 她没有地方去,只能进城,听说京城开封府是天底下最繁华的地方,这里有皇帝有大官儿有很多很有钱很有钱的人,是乞丐们最想待的地方。 但乞丐没有身份凭证是不许随意进城的,小乞丐被驱赶几次后学聪明了,偷偷钻进入城等排队的马车里底下,随着车队一起进城。 小乞丐在城里乞讨了几日,开封府不愧是天底下最有钱的地方,短短几日,她不但把自己养活了,且还攒下几十枚铜板和一块碎银子。 碎银子是个路过的大着肚子的美妇婶婶给的,她说了好听的话,说婶婶肚子里一定是个胖弟弟,美妇听了高兴,就赏她银子。 小乞丐不明白为什么胖弟弟是好话,但是她混迹乞丐堆里,在市井长大,每日为了生存,自然也学会了大人们特殊的喜好,她知道说什么样的话,大人最爱听,最能讨得赏银。 攒了点银子,小乞丐高兴得很,这里的乞丐油水充足,见她一个小乞丐也懒得理会她,不曾驱逐她离开自己的地盘,小乞丐乞讨的地点并不固定,她在市井里跑来跑去,哪里人多钻哪里。 忽然有一日,街道上乱了起来,所有行人百姓都害怕地跑回自己家躲了起来,连那些乞讨的乞丐也是如此,她年纪小好奇心重腿还短,只差了一会儿,就晚了。 她看见有很多很多大人在打架,飞到屋顶山上的,在街道上的,飞到天上去的,还有残值断臂血肉从空中掉下来。 小乞丐不敢吐,也不敢闭上眼睛,她怕一闭上眼睛就像这些残肢一样死了。 过了许久,两方人马息战,她看见有好几个人抬着一个昏死过去的人,急匆匆地从她藏身的石狮子后面经过,她只偷偷看了一眼,心脏就砰砰跳。 她听见他们喊他楼主。 她内心里有个强烈的声音告诉她:那是她的爹爹! 此后几日,小乞丐都在金风细雨楼附近徘徊,那日她偷偷跟在他们一大帮人身后,亲眼看见他们抬着爹爹进了楼,爹爹就再也没有出来过。 她偷偷打听了,这座楼叫金风细雨楼,他们口中的楼主爹爹姓苏,是个大好人。 路上的叔叔婶婶都这么说,苏楼主是个很有善心很有情义的大好人,时常接济百姓,手下也从不仗势欺人。末了又叹气,说他身子骨不好,常年药不离身,缠绵病榻,却负担着一个金风细雨楼这么大的江湖势力,不得撒手,于是殚精竭虑身子骨就更差了。 小乞丐从小就没感受过什么温暖,老乞丐养她是为了给孙子当童养媳,给她吃的都是稀得见底的米汤或者干脆讨来的发霉馒头泡水吃。 第二任饲养人,乞丐大哥哥为了娶媳妇出卖她,准备把她打残了,给他们挣钱。明明她都那样努力讨好路人,给他们挣来很多的铜板,为什么还要打断她的手脚? 小乞丐乞讨的时候,也曾常常在市井街道上看见穿着打扮或富贵或平凡的夫妇抱着自家的孩子出来逛街。 孩子都喊他们爹娘。 原来小孩子不是石头里蹦出来的,是有爹娘的,那些爹娘很疼自家的孩子,他们想要吃什么都给他们买。 小乞丐很羡慕,有时也会想,那自己呢?生她的爹娘在哪儿呢? 从那日见了那个昏迷的人,她才知道,原来她真的有爹爹!她想知道爹爹会不会像她见过的那些爹娘抱着小孩一样,让她看了就觉得想靠近,看了就觉得浑身暖呼呼的。 打听转悠了几日,小乞丐摩拳擦掌,鼓足了勇气,靠近这座金碧辉煌气势如虹的大楼。 她礼貌地敲门,她不想让别人觉得她是没礼貌的孩子,她想让爹爹喜欢她,可没有人搭理她。 唯一搭理她的叔叔以为她是个小骗子,来碰瓷来耍无赖的,把她抱了出去,现在大门又被关上了。 小乞丐忍了很久,终于把眼眶里的湿润憋回去!她不能哭!哭起来没完没了的,她得想办法找爹爹! 下一刻,她抹抹眼睛,忽然冲上了金风细雨楼的大门,这下她不讲究礼貌了,她只想让人开开门,听她讲讲话,让她进去找爹爹。 大门被她用了吃奶的劲儿,拍得砰砰响。 第62章 这个砰砰响是相对于团子的,她毕竟还小,再有力气听在大人耳朵里还是挠痒痒,过了会儿,还是那个年轻叔叔开了门。 斜倚在门栏上,掏掏耳朵,皱眉道:“怎么又是你?你这孩子,我都跟你说了,这儿忙,不是小孩子能撒野玩的地方,如果真有事去衙门找捕快!” 说完又要关门,前头收到消息,六分半堂又有了动静,兄弟们出动了好些人去查探,他也接了新的任务,准备一会儿就走人,楼主还躺着,外忧内患人人都忙得脚不沾地,哪有时间跟一个小孩子扯? 团子抱住了他的大腿,拽住了他的衣角死死的不撒手,不断重复道:“叔叔求你带我去找爹爹,我爹爹真的在里面!” 若换成六分半堂那些畜生,被一个小孩子这般纠缠说不定一脚都踹开了,可这年轻兄弟谨记楼主的原则,绝不伤害老幼妇孺,只能无奈苦笑:“你快放开我!” 挣扎了一会儿,团子还是不撒手,像个无尾熊一样赖上了他。 男人苦笑不已,这是真赖上了啊? 正当他进出不得的时候,里面有人出来,是楼主心腹杨无邪总管,他生得俊朗儒雅,瘦瘦高高的,伸手开了那扇半遮掩的门,问道:“这是怎么了,杵在门口?” 团子站在门外,身子小小的被男人遮挡,从杨无邪的角度不仔细看没发现被拦在外面死死抱住人大腿的团子,看手底下的年轻人杵在门口不动,就奇怪问道。 年轻兄弟正要说“别开!”,门已经被推开了,小团子灵光一闪,趁着这时,放开了坏叔叔的大腿,闷着小脑袋一鼓作气往里头冲。 她的速度极快,像一颗小炮仗,忽然之间就炸起冲了进去,哪怕是杨无邪这等高手一时间也没反应过来,两人包括楼里面走动的人,都愣愣看着那个黑漆漆的小小身影。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个故事人设和原创故事线会比较饱满,这是一只真奶凶团子! 第30章 楼主有喜 少顷,终于有人反应过来。 年轻兄弟追了过去,边跑边喊:“快抓住那个小孩!” 楼里顿时手忙脚乱,一群大男人追着一个只到大人腿高的小孩子跑,楼里兄弟不明白为什么年轻兄弟为什么这么紧张,杨无邪只是眉头轻拧看着闹剧,并未出手。 在他们看来,那就是一个闯进来疯跑的小孩子,无非是调皮些,赶出去便是,有什么可紧张的? 团子到底只是个腿短的不到四岁的小孩儿,她跑出一段路,经过一条长廊,正由于要往哪一条道进去的时候,被人从后面拎着后脖颈的衣裳提了起来。 她四肢短手短脚像一只被捏起来的小乌龟那样摇晃挣扎,小奶音气得发尖:“快放我下来!快放我下来!”一连重复了好几声,将她提起来的人也不曾放开她。 团子气得脸颊耳朵都红了,可惜她身上都是泥垢子黑漆漆的旁人也看不见,然而下一瞬提着她的人和周遭看热闹的就知道她有多愤怒了。 只听见她奶声奶气大骂道:“快放姑奶奶下来,不然要你好看!!!” 提溜着她后脖颈的人愣了瞬,忽而笑出声,好笑道:“你要谁好看?” 小乞丐团子还在骂骂咧咧,短短的四肢不停在空中挣扎着,“骂你骂你呢!大坏蛋快放开你姑奶奶,不然姑奶奶要你好看!” 在场倏忽安静,随后不知是谁先笑出了声儿,顿时笑成了一片。 年轻兄弟追过来的时候,看见白愁飞副楼主把小乞丐提溜起来,有幸看到小乞丐对他破口大骂的样子,年轻兄弟不禁扶额,原来这孩子方才对他还算客气有礼了。 瞅瞅现在,那样一副骂骂咧咧要咬人的样子……也不知道哪儿学来的骂人的话。 他上前拱手道:“白爷……这孩子就是胡乱闯进来,我这就把她带出去。” 白愁飞笑意吟吟,不忙着放人,问道:“这是怎么回事?哪来的野娃?” 杨无邪也走了过来,加上楼里兄弟都看着,年轻人也不敢多有隐瞒,从头说起,说这个孩子起先来敲门,说要找她的爹爹,后来被他抱出去了,又返回来,还找了机会冲进里面。 “我刚追过来,您就已经把她逮着了。” 白愁飞方才是从楼主房里出来,准备出门,转个弯看见迎面跑来个小黑影顺手就拎起来。 他是个爱笑开朗的性子,不似楼主清淡、也不像杨总管的成熟睿智,这阵子楼里气氛压抑,便想找个乐事松快,闻言就顺势提起了手中的团子,高至他脸胖,团子脑袋转过来,和他的俊脸对上了,伸出小爪子要挠他。 白愁飞连忙躲过,“你这小孩当真野性难驯!” “说,你是哪儿来的?你爹爹又是何人?” 他本想当个乐趣逗逗这个黑漆漆的小乞丐,可小乞丐忽然停止了谩骂,说道:“我的爹爹姓苏,叫楼主,他就在这里面!” 团子不知道他们说的楼主的意思是指这座楼的主人,她以为爹爹的名字叫做楼主,姓苏,故而叫苏楼主。 小乞丐的话一出,大笑不停的众人忽而安静下来,诧异地往这边看来。 杨无邪上前,皱眉道:“这个孩子应该是身上没银子,饿了才找上来的,给她一点银子,送出去。” 白愁飞不知怎么的,还挺喜欢这个生命力旺盛的小野团子,沉吟道:“我把她送去善堂吧,等养大些了再放出去。” 第63章 金风细雨楼是有开设一些善堂的,专门抚养楼里兄弟的遗孤以及捡来的没人要的孤儿,一直养大孩子十多岁了能寻差事了再让他们独立生存。 这样也好,杨无邪点点头,没什么意见。 他们二人以及在场众人,没有一个把团子的话当真,楼主那身子他们又不是看不见,他连成亲都没有,怎么可能有孩子? 再说楼主除了有事之外,常年待在楼里养身体,行迹清楚,从不跟任何女子有亲密往来,又如何可能生下一个孩子? 即便有孩子,又怎么可能让她流落在外头吃苦,成为一个小乞丐? 他们不假思索地认为这个小乞丐是个小骗子,来骗吃骗喝的,不然就是受了谁的指使进来的,不管哪样,他们都没时间跟一个小孩子计较,直接送去善堂养着,也算她的福气。 白愁飞又看了眼小乞丐,笑眯眯说:“走吧,我让人带你去善堂,以后莫要行骗,要当个乖孩子。” 说完就把她放到地上,团子好不容易得了自由,听他那一番却犹如晴天霹雳,来不及逃跑,一开始抱她的那坏叔叔就已经将她抱了起来,双臂抱得死紧,团子一点都挣脱不开,她憋得黑漆漆的小脸也隐约见红了。 年轻兄弟有幸体会了一回白副楼主的体验,怀中的团子见挣扎不得,嘴巴里就开始不干不干净地骂了起来:“坏叔叔,大坏蛋叔叔,快放开姑奶奶,快放开姑奶奶,姑奶奶一会儿就要你好看!” 只是她骂来骂去也就要你好看,自称是姑奶奶,兴许是哪里听来的,觉得姑奶奶这三个字很威风,很能震慑人,就从大人口中学来来,哪知道她这个年纪的团子骂出来,非但不能震慑人,还让人觉得啼笑皆非,分外好笑。 只一会儿年轻兄弟的称呼从坏叔叔大坏蛋叔叔变成了大坏蛋,后来忽然又蹦出一句:“他奶奶的!xxx” 年轻兄弟:“……” 其他人:“……” 他正要踏出金风细雨楼,正要教训团子,告诉她不可以说粗话,女孩子尤其要温柔贤淑才行,长大后才有能嫁得出去,满口都是粗话怎么行的? 话还未开口,团子兴许见他一脚踏出大门,她隐有预感,如果今天被送出来,送出这扇大门,再想跑进去找爹爹就困难了。 于是就一口咬在了坏叔叔的胳膊上。 坏叔叔:“……” 他嘴角抽搐,疼得龇牙咧嘴,这孩子是真野啊,也不知道怎么长大的,跟个小狼崽子似的,咬人不但真咬,还可疼。 他连连抽气求饶,“快放开叔叔!” 团子仰起头,“你先放开姑奶奶!” 这还姑奶奶呢,年轻兄弟嘴角抽搐不停,无奈道:“行行行,我放开你行了吧,我的姑奶奶! 杨无邪不知道上哪儿办事去了,白愁飞却仍是对这孩子感兴趣,一路跟着出来,笑得不成样子。 轻骂道:“这孩子属狗的。” “何止属狗,这分明属狼,这小狼崽子!” 年轻人摸摸胳膊,眼看已经到门口了,就一把把团子放到门口,再把大门一关,然后再送她去善堂。 团子脚尖还没碰地儿呢,仗着她身量矮,从两人腿间钻了过去,一路又往里头冲,一会儿冲到这里,一会儿冲到那里,楼里兄弟虽都有武功,却不好意思对一个孩子下手,任由团子闹得人仰马翻。 年轻兄弟跟老鹰捉小鸡似的,到处追来跑去,出了满头大汗,要是让杨总管看见了,肯定要不高兴的,他最不喜欢这样了,眼下楼里本就风声紧。 白愁飞吊儿郎当的,看够了好戏忽而飞身过去要去抓团子。 团子吓得直往后面窜,一不留神就冲进了旁边的荷花池里。 她扑通一声落水了,白愁飞顺势入水将她从水里提出来。 团子呛着水了,哇的一声吐了好大一口水,又连连咳嗽,脸蛋都咳红了。 她这样小小一只,浑身湿哒哒的跟个小落汤鸡似的,白愁飞心里也有一丝过意不去,若不是他突然飞身过去,这孩子也不会被吓到掉进荷花池里。 他抬手拍拍她的小背脊,摸到一手的骨头,这个年纪的孩子本应当肉乎乎的,这孩子却瘦小得很。 突然团子因惊吓后怕,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又是咳嗽又是大哭,打嗝就打个不停,眼看要背过气去。 白愁飞连忙安慰:“莫哭了,一会儿叔叔亲自送你回去,带你去酒楼吃大餐算是补偿你的……” 刚说完,感觉气氛不对劲儿。 他抬头看着楼里众兄弟,只见他们都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看着他跟前的孩子。 白愁飞纳闷,“你们看什么呢?” 有个人哆哆嗦嗦地指着那孩子,结结巴巴地不敢置信地说:“她她她她……她长得、长得好像……” “好像什么?” 另一个兄弟说话气息就流畅多了,大声说道:“回白爷,她长得好像楼主!” 似是受到他的影响,其他人也回过神来,叽叽喳喳开始讨论,“眉眼像,鼻子像,嘴巴也像,不说十成十,也像了八、九分吧?这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啊!” “要是这孩子是个男娃,说是楼主小时候我都信!” “我还记得……刚才这个孩子是不是说她来找爹爹的?” “你没记错!她还说了她爹爹姓苏!” “卧槽!不会真是楼主的……”几人没敢说下去,惊疑不定地互相对视。 第64章 白愁飞听着这些话更惊,他都没仔细看这个孩子,先前正面瞧的时候,这个孩子浑身黑漆漆的,除了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其余的什么也看不清楚,只晓得这孩子长得黑乎乎的,只一双眼睛出彩。 现在她落了水,再捞上来,把脸蛋上一些灰黑污垢被水洗去,逐渐露出了真实的长相。 离着远的其他人一眼就能看到她那张小脸,白愁飞则半蹲在她跟前,距离太近反而因身高位置差看不见她的脸。 听闻众人的话,白愁飞几乎立刻将小乞丐抱了起来,双手夹起她的腋下,放在自己面前,面对面打量她的那张脸。 第31章 楼主有喜 团子还在打嗝,都快没气了,这人突然把自己夹起来,只顾着看自己,眼睛瞪得跟铜铃一样大,新仇旧恨加在一起,让团子气得用短短的小脚丫有力地一脚踹过去,踹在他的俊脸上! 白愁飞嗷一声,疼得直捂脸,原地起来跳脚。可就算如此,他的大手仍然死死钳在她腋下,像是怕她跑了一样,不敢随意放开,他可是领教过了这个孩子的野性,稍不留神就到处窜。 白愁飞注视着团子那张脸,那张神似大哥的脸,目光不断地目光不断地放大不断地放亮,只一息之间,他脑子里就转过了无数的念头,最终大笑出声,将她高高地抛了起来,再接住。 吓得团子打嗝声都停住了,待被抱稳了后,两只小爪子就挠他的头,抓住他的头发,白愁飞疼得龇牙咧嘴,却笑眯眯地把团子抱稳了抱紧了,“白叔叔这就带你去见你爹!” 是不是楼主的崽儿还两说呢,可白愁飞是个放荡性子,他觉得这个孩子是楼主的孩子,就这么说了,惹得周围围观的楼里兄弟诧异得连连惊叹。 待两人走远后,把前头追团子的小兄弟抓过来问:“那孩子真是楼主的血脉?” 年轻兄弟哪知道啊,他也纳闷呢,他满头雾水,这会儿还搞不清楚什么像楼主的脸,他方才站在团子身后,完全没看清楚团子的长相,后来想走过去瞧,白副楼主就突然把那孩子抛到天空接住了,而后直接抱着走人。 他问弟兄们是怎么回事,有人告诉他,那个小乞丐洗干净脸之后,露出来的小脸蛋长得几乎跟楼主一模一样。 “那五官那脸蛋就像是缩小版的小楼主。” “要不白爷怎么可能一下子就把那个孩子当成楼主的女儿了呢?” 一众人心里抓耳挠腮的好奇,都想知道那孩子到底是不是楼主的亲生孩子,如果是皆大欢喜,如果不是这个世上怎么可能有长相如此相似像是父女关系的两个人呢? 他们虽然不敢追过去主楼探个究竟,却在原地讨论开了。 有个人思维发散了下,满是希冀地说:“我倒希望那个孩子是楼主的,你们想想,咱们金风细雨楼现在是个什么情况,楼主又是个什么情况。自古有国无储君则江山不稳的说法,咱们虽然称不上什么国的,到底也是江湖上赫赫威名,与六分半堂两分天下,咱们楼主武功高强却身有隐患,如今又中了毒受伤病发,危在旦夕,若是楼主有个孩子的话,咱们金风细雨楼不至于乱,兄弟们心也稳。” “说句难听的,如果楼主撑不住去了,有小楼主在,这金风细雨楼就还有希望……” “这话你都敢说?楼主素来待兄弟如手足,就算他走了,还有二爷三爷杨总管在……” 最先起话头的那人,左右看看,捂着耳朵在几个亲近的兄弟跟前说:“我看悬,你想想金风细雨楼多大的盘子,楼主之下至少有两到四个人都可继承,他们若是打起来了怎么办?就好比一个国家没了储君,皇帝死了,底下那些大臣为了权利自然会争斗起来,到时候若被六分半堂趁虚而入,咱们金风细雨楼还能有现在的风光?” 其他人听了感觉有道理,不免忧心忡忡有满怀期盼地往主楼看,本来这些天楼主受伤了,楼里就人心惶惶的,不过是借着忙事情不敢瞎讨论不敢自乱阵脚,但哪个兄弟心里不担心的? 尤其是这两天六分半堂应是知道了楼主受伤病危的消息,趁着这个时候派了不少人来抢金风细雨楼的地盘,烧杀打砸了不少属于他们的地盘和商铺,很多弟兄和依附金风细雨楼的小势力都因此受到严重的打击。 再这样下去,恐怕日子会越来越艰难。 年轻兄弟一时间成了其他人打探消息的来源,他站在那里听了一会儿,觉得兄弟们都说得有道理,刚才他追着小乞丐到处跑,没有把小乞丐说的话放在心上,眼下倒是跟他们一样,真心实意地希望那孩子真是楼主血脉了。 刚没说两句,管事的就来喊人,他摸摸头,和一些同他一样准备出任务的兄弟连忙跑过去。 六分半堂又抢了他们一处地盘,杀了不少兄弟,正准备过去报仇呢。 被惦记的小乞丐团子挣扎在白愁飞的怀里 这个陌生的叔叔看似嬉皮笑脸,实则性格很是强硬,力气也很大,非常招惹团子烦闷。 她来这里是想找爹的,不是来跟这些坏叔叔玩耍的,这个人不经她的同意,一下子把她抱起来,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实在叫团子又气又怕! 团子以前在街头听说过不少掳小孩的故事,她知道小孩子尤其是漂亮的小孩子是可以卖银子的,像她这么好看讨人喜欢的小孩卖的价格可高了。 第65章 可惜这年头忒乱,人命不值钱,小孩子也不值钱了,那些打算把她打残来乞讨的大乞丐们不是没想过要把她卖了,但是人家出的价格没有达到那些贪婪的大乞丐的预期,他们觉得把她打残了用来乞讨,能挣更多的银子,才没有把她卖了。 团子想远了,回过神来,手脚并用想从二号坏叔叔怀中挣脱出去,她几乎连打带踢,一点儿都不留劲儿的。 白愁飞苦笑了下,有心安抚这只小团子,但因为方才他已经狠狠得罪过了人家了,无论说什么团子都不带听不带信的。 想想也是活该,他先是突然出现把成功冲进来,把眼看要踏上找爹爹路的团子一把提溜起来,害她前功尽弃。 后来又突然飞身过来准备抓她,害团子摔进了池子里,此等“深仇大恨”怎么能不叫团子恨得咬牙切齿呢? 她的小奶音骂骂咧咧道:“快放开姑奶奶,再不放了姑奶奶,我就、” 没说完呢,白愁飞笑眯眯接下去,“你就要我好看?” 团子噎了下,瞪圆溜了眼睛,试图让自己看起来凶一点狠一点,就像那些混迹街道的,提着一把刀四处收保护费的大哥。 “我、我就杀了你!” 如果声音不那么奶兮兮的,如果不结巴,他就真信了!白愁飞笑得更加肆意快活。 团子:“……” 小乞丐在他怀里气得要冒烟了,于是就一路挣扎,一路骂过去,把她从市井里乞丐堆里学来的会说的脏话全部骂了一遍,直把白愁飞骂得“狗血淋头”,这是团子自己认为的。 白愁飞虽然制住怀中这只小野猴子花了很大的劲儿,但心情相当不错,江湖上谁人敢对着他白二爷骂骂咧咧一口一个姑奶奶,一口一个要你好看,要杀了你的? 可他有一日竟也觉得这样的感觉不错,甚至有些上头了。 金风细雨楼出现了一幕奇景:在从外边到主楼的这条路,风流倜傥的白爷抱着一个三岁的孩子,一路哼着歌进去,他怀中的团子不但有力地挣扎着,且嘴里骂骂咧咧的就没停下来过。 偏偏她年纪小嗓音软糯奶气,直叫人发笑,觉得可爱。 白愁飞一路抱着团子,刻意用袖子遮挡旁人的视线,有些人经过问他怀中孩子是谁,他也笑而不语,倒是没人发现团子的长相和可能的身份。 他想先抱到楼主面前,让楼主先看看,确定之后再说。 没等他到楼主面前,苏梦枕已经听到了这边的动静,他今天精神头难得好些,就从床上起来,在窗户边静坐。 听见动静时,低头往下看。 见二弟似是抱着个孩子,那动静就是他怀中的孩子闹出来的,他内力深厚,五感灵敏,将团子骂的那些话听进耳朵里,不免发笑。 倒是个有趣的有个性的小孩。 他回头问道:“楼下发生了什么事儿?” 伺候的仆从一整日都在房间里守着楼主,照顾他的起居,哪知道楼下发生了什么?他连忙说道:“小的下去看看?” 苏梦枕摇摇头,“不用,一会儿二弟就上来了。” 他知道二弟往这里走,除了找他别无二事,思及楼里这阵子的事,思及自己的伤和腿,他低头叹息一声,不再言语。 过了会儿,门已经被砰砰敲响了,他含笑道:“二弟,前脚才走后脚又来,有何事?” 白愁飞的身影急匆匆跑了进来,苏梦枕不看他,第一时间目光就瞧到了他怀中的孩子,那孩子正好也惊讶地睁圆了眸子看他。 时间仿佛有一瞬间的定格,一大一小隔着大约两张桌子的距离对视,苏梦枕的心忽而扑通扑通跳得极快,他发病时候、他与人打斗的时候,都从未跳得这么快过。 那孩子…… 他的思绪有一瞬间的凝滞空白,一股强烈的预感和吸引力,让他的心加快到了极速,大手不自觉握紧,身上每根神经都绷紧了,连逼到双腿上的毒素似乎也几乎控制不住…… 白愁飞不知道大哥的感受,兴冲冲地冲过去,把怀中的孩子往他跟前一递,“大哥,你快看,这个孩子像不像你?” 而几乎在同一时间,那孩子也睁着大眼睛,惊喜的小奶音脆生生地喊道:“爹爹~!” 苏梦枕与那孩子的那双眼睛对视,她清澈的眸子中满含对找到爹爹的喜悦,以及对爹爹憧憬和仰慕。 他的手指不受控制地颤了下,往日的清醒理智忽然不翼而飞,他什么时候有了个孩子,他跟何人有了孩子,这孩子是不是他亲生的……一大堆的问题淹没在小孩的这双眼睛里。 白愁飞微微发酸,心说这孩子也太善变了吧,一路对他拳打脚踢骂骂咧咧,到了楼主跟前,小奶音都夹出尾音来了,一声爹爹喊得让人发麻发软。 见他半晌不说话,不给回应,也没有要抱抱她。 小团子努努嘴巴,决定给爹爹一个机会,兴许是爹爹是个笨爹爹,她要包容的。 于是团子伸出了两只小短臂,做出了要抱抱的姿势,又喊了声:“爹爹~!” 苏梦枕这会儿是真梦枕了,他的脑子不复清醒,身体仿佛也冻在原地,没有了平时的清冷精明。 让他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在团子喊了第二声爹爹的时候,仍然没有让发麻的肢体做出动作。 团子气得瞪圆了眼睛,奶声奶气地大声喊道:“爹爹,你快抱抱姑奶奶啊!姑奶奶手都酸了!” 第66章 苏梦枕:“……” 白愁飞嘴角抽搐,一会儿又捂着肚子当着懵逼的楼主面狂笑不止。 这孩子太好玩了! 小嗓音小表情那叫一个理直气壮!即便对亲爹耐心也不过三秒,大有你不抱抱姑奶奶,就要你好看的架势! 他心里忽然平衡了些。 一边笑着一边想,如果确定了这孩子就是楼主的亲生娃儿,他一定要把今天父女相认的画面一字不差地描述出去,让兄弟们也笑一笑十年少! 笑死大爷了! 苏梦枕终于缓了过来,在暴躁团子“狂化”之前,伸出了手,将她接了过来,放在自己大腿上。 他前些日子中了毒,没有解药,只能把毒素逼到双腿上暂时封住,如今双腿几乎已经没有了知觉,但不知为什么,在这个孩子落入自己怀中的这一刻,他的双腿忽然有了点知觉。 感觉酥酥麻麻的,一股温热感弥漫两只残腿。 团子是个行动力极强,听从自己感觉行事的团子。她在市井乞丐堆里长大,已经野惯了,找到了爹爹这会儿又让爹爹抱着,让她眼眶都红了,一下埋在他怀里,久久未动。 苏梦枕想说些什么忽而也说不出来了,因为他感觉怀中的这轻轻的一小团子,小肩膀微微颤抖,他胸口上的布料沾湿了。 他无言地伸出大手轻轻拍在她的小背脊,一下一下轻柔地安抚着,连着轻抚数下,方说:“不哭,乖乖,不哭……” 他低着头轻柔地抚慰团子,散了冷意满目温柔,白愁飞何时见过大哥这样?何曾见过他这样温情的一幕? 他想了想,止了笑意,腿后撤一步,决定离开,先给父女俩空间。 苏梦枕一边轻抚团子背脊,一边说道:“二弟,先别走,一会儿有话问你。” 白愁飞知道大哥想问孩子的来历,干脆坐了下来。 团子是个倔强的团子,她很少哭泣,因为在外面哭容易受欺负,她也好面子,不愿意让人瞧见她掉豆豆。 哪怕这会儿在爹爹的怀里止不住想哭,一开始还是忍住了,不让自己发出声音,不想叫爹爹发现。 可是爹爹还是发现了,他还那样温柔地安慰她,这让团子心里发酸,眼睛也发酸,鼻子也发酸,像是整个小身子都灌进一缸子醋一样,酸得不行,终于,她控制不住自己了。 哇的一声大哭出来。 趴在爹爹怀里,把压抑了许久的情绪宣泄出来。 险些被大乞丐们打残的难过惊慌,一路逃到京城、想办法乞讨活下来硬鼓起来的勇气里掩藏的惊慌,一路求着大户人家的车队商队带着她,哪怕碰到脾气不好的车队被驱赶也要厚着脸皮跟着。因为她知道,她若是不跟着,就会被野兽叼走,会走不到京城就死在半路上。 这年头落单活不下去的小孩太多了。 那些惊慌失措、难过害怕,全部宣泄在爹爹的怀中。 小孩虽未言语,只是一味地放声大哭,苏梦枕却并不感觉吵闹,有一股心疼蔓延在心上,刺刺痛痛的,让他哑了嗓子。 好一会儿,方说第二句话:“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 他不说还好,一说受人欺负,团子哭得更大声了,看起来一时半刻是不可能停下来的。 苏梦枕叹了口气,也不知道这个孩子是哪里来的,过的什么样的生活,看她这样子定是受了天大的委屈,身子这么小这么轻,小小的背脊摸上去一手的骨头,除了小脸天生圆润,身上不见半点奶瞟。 他再度长叹一声。 白愁飞咽了咽口水,斟酌了会儿,出声:“大哥……” 苏梦枕嘘了一声。 他不想当着小孩的面问她的身世来历,也不想在她哭的时候,转移注意力,让她觉得大人并不关心她。 屋子里寂静无声,只余团子哭泣的声音,偶尔苏梦枕轻轻地安慰声。 好半晌……团子终于停了。 她很不好意思,才第一次见面,话没说上两句呢,明明她是个制霸街头的乞丐堆里的小姑奶奶,是个威风鼎鼎的人物,却在新认识的爹爹面前这样哭…… 团子脸颊发烫耳朵也红了,小脖子也红了,害羞得不行,一下子埋在苏梦枕的怀中不肯起来了。 苏梦枕无奈叹气,正要说什么,忽而咳了起来,他一咳嗽便是惊天动地地咳,且连着咳了好几声停不下来。 他第一时间怕着孩子,一直压抑着自己喉咙里的痒意和胸口上的闷痛,没想到刚才开口的时候,就压制不住。 团子吓坏了,仰起哭得红红的小脸,水润红通通眼睛写满了担心害怕,“爹、爹爹……你怎么了?” 她坐在爹爹怀里,手忙脚乱的。 苏梦枕用了极大自制力将咳嗽压了下去,嗓子比方才哑了两分,笑着摇摇头,“无事。” 团子不是个好糊弄的团子,她知道生病的人会咳嗽,而且像爹爹这样咳嗽起来不停,脸色还发白,仔细一看唇色也发白发青,她好不容易止下去的泪眼又含满了双眼,小嗓音里也带了哭腔,“骗人!爹爹骗人……”一颗豆大的眼泪当着苏梦枕的面落在了他的手心里。 “爹爹骗人,你肯定生病了!” 苏梦枕不想骗她,却也不想吓到她,只好安抚道:“只是受了点伤,过阵子就好了。” 白愁飞眸光深邃地看着楼主,又望向他的双腿。 第67章 大哥果真会没事吗? 苏梦枕知道团子还小,对受伤的概念和生病容易混淆,严格说来,他体内确实有顽固的很严重的旧疾,但若要轻描淡写地揭过去,只能说受伤,而不能说生病,小孩子家家最怕生病了。 他耐心地将受伤这一概念教导给她,告诉她自己是与人打斗才会受伤,他是个武功高强内力深厚的人,这些伤势很快就会好了。 团子天真地信了,想起那日她躲在石狮子后面看到的那一幕,天上屋顶上街道上好多人在打架,她看到最后爹爹被人抬走了。 她双眸泪眼不减,心疼道:“我看到了,我看到爹爹昏迷被很多叔叔抬走……” 一只小手伸上了不停地轻抚他的喉咙和胸口,很有经验地至上往下抚,“不咳嗽了不难受了,爹爹不怕怕,咳嗽飞走走。” 被那只小手抚过的地方,随着她小奶音的和声,让他心口发软,他勾勒起由心而起的笑意,然而喉咙间随着笑意升起的痒意,让他不得不压下去,尽量让心绪保持平稳。 以免吓到孩子。 团子见爹爹果真不咳了,高兴坏了,也骄傲坏了,觉得自己厉害极了,自己帮助爹爹不咳嗽了! 她骄傲地抬抬小脑袋,“以后爹爹不怕受伤,也不怕咳嗽了!难受就找我!” 苏梦枕实在压不住笑意了,摸摸她的小脑袋,轻笑道:“好,就找你!” 白愁飞看得牙酸。 一个分明是他冷傲理智运筹帷幄无人能敌的好大哥,一个是个野性难驯十足“凶恶”的小野猴儿,怎么凑一起就这么让人牙酸? 还有大哥还没问他孩子的来由,就一脸的喜爱与关心,是凭着孩子的长相就确定了这是他的孩子? 他的大哥应该不是这么一个随意轻信的人吧? 白愁飞没想明白。 之所以会把这个孩子急匆匆带进主楼带来给大哥看,是因为他想赶在杨总管赶在所有人面前,邀了这份功。 他初来乍到金风细雨楼不久,虽然凭借着和楼主的结拜关系当上了副楼主,可楼里比他资历深能力强的人比比皆是,远的不说杨无邪就是一个他十分忌惮的人。 他想让这个孩子出现在大哥面前,拖延一段时间,待他地位稳当一些,培养更多的心腹…… 思及此,他眉目低垂,不敢让大哥看见自己的神情。 苏梦枕与小孩说了会儿话,哄了她不哭也不担心了,终于说着说着就突然睡着在他的怀里。这孩子一身都是水渍,也瘦得可怜,不知道来前经历了什么。 苏梦枕叹了声,命令仆从将小孩抱到隔壁房间,给她换一身干净的小衣裳,放到床上睡。 “找个婢女在床前守着,莫要掉下床来。”沉吟了会儿,又交代道:“让厨子熬些补身子的鸡汤,做些小孩能吃的有营养的饭菜,等她醒来了吃。” 仆从接过睡着的孩子,下意识看她的脸,只看一眼就惊得差点手抖,连连点头应下。 房间里空了,小孩不在了。苏梦枕方肃着脸,看向二弟。 “二弟……” 白愁飞以为大哥定要先问孩子的来历,已经准备好了腹稿,不曾想他先开口问道:“为何她一身衣服都湿了,身上也乱糟糟的,穿的衣服也破破烂烂?” 苏梦枕眉头轻蹙,白愁飞看了大哥一眼,这才是大哥最关心的问题吗? 他愣了下说:“这孩子性子野,闯进来的时候,被我吓到,不小心掉荷花池里了。”倒是不隐瞒自己的过错。 苏梦枕又问道:“她因何闯进楼里?” 白愁飞摸摸鼻子,“我也说不清楚,最开始是被楼里一个小兄弟追着跑的,我碰见了就把她拦下来,听她说是来楼里找爹爹的。” 白愁飞意味不明地看向大哥,“她说她爹爹姓苏,叫楼主。”笑了出来,“这孩子还小,单纯懵懂,以为旁人叫大哥您楼主,就以为您的名字叫楼主,我听到的时候还觉得好笑,所以也没把她的话当真。” “后来,她眼看要被带出去了,突然又咬了那个小兄弟一口,趁着我们不注意的时候再度闯进来,我这时飞身去追她,才把她吓得掉进荷花池。” 他说到这里,连连拱手,“这孩子虽然不知道哪里来,也不知道是不是您的孩子,但假如是的话,还望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我不小心把侄女吓进荷花池里的事能绕过我!” 苏梦枕陷入了沉思。 与他长得肖似,满口找爹爹……他没忽略刚才团子还说过,她见过他躺在担架上昏迷被弟兄们抬回来的样子。 她是那时候认出他的,还是一早就知道她的爹爹是他? 白愁飞小声道:“小野猴儿……”触到楼主的眼神,白愁飞摸摸鼻子换了个称呼。“那孩子会不会是比人派来的?” 比如他们对家六分半堂。 六分半堂无恶不作,荤素不忌,眼下楼主中毒受伤引发旧疾,情况确实不妙,这会儿能好好坐在这里跟他说话,都是托了神医开的保命丸的福,可保命丸药力凶猛,也不能日日都吃,再说也无法根治,只能缓解一二。 “在这样的情况下,若是他们打了主意,派一个孩子伪装成您的孩子,意图掌控金风细雨楼的话,也不是不可能。” 苏梦枕想都未想笃定摇摇头。 他见那孩子一刹那的感觉,不是假的。 第68章 “而且她有没有易容,二弟应当在接触她的第一时间就检查过了。” 的确,白愁飞外粗内细,看似外放实则心里很是心细,在他见了小孩真容并决定把她抱来给楼主看看的时候,就已经检查了她是否有易容,她的骨头是不是真实的,是不是练了缩骨功的老怪伪装的。 都确定没问题,才敢带上来。 苏梦枕道:“把最开始见过她的人召上来问话,另外派人去查查孩子的来历。” 他不是怀疑小孩,更不担心她骗他,只是很想知道这个孩子在之前都遭遇过什么,是在哪里生活的,怎么会身上穿着破破烂烂,一头细软的头发也打了结像是从出生起就没有认真好好梳洗过。 她不像是过过正常日子的小孩。 如果她有过正常孩子的生活,就不会养出一身硌手的小骨头,也不会没人照料把自己弄得脏兮兮。 正如白愁飞所说的“小野猴儿”,她更像是天生地养的,被随意放养在外面,没有大人照料和保护。 苏梦枕按了按心口,胸口的闷痛越来越严重,禁不住又咳了起来,本就没有血色的脸愈发苍白,两颊却有因咳嗽咳得厉害而起的病态的红晕。 白愁飞吓了一跳,连忙扶大哥到床上躺着,苏梦枕也没有拒绝,他苦笑着摊开手帕,上面已经见了红。 如若是真的…… 这孩子怕是来的不是时候啊。 第32章 楼主有喜 年轻兄弟十三岁入楼,如今十八,也算是楼里的老人,他以前是街头小混混无亲无故,也没个正经名字,加入金风细雨楼,有幸得杨总管赐名,叫杨怀。 杨怀小兄弟办完差事回来,已经天色很晚了,和一众兄弟刚干了一场,饥肠辘辘浑身脏兮兮臭烘烘的,本想吃顿饭填饱肚子,就去洗个澡上床歇着。 没想到刚吃完饭,就让楼主的人叫走了。 杨怀受宠若惊,他虽然是楼里老人,却因年纪轻,武功还不到家,暂时没混出什么名堂,不过是个普通弟子,只比资历浅的同龄弟兄们要好上一丝。 算算他进楼里五年,只跟楼主说过两句话,一次是刚进楼时,楼主与新进楼兄弟谈话,楼主问了他叫什么名儿,一次是去岁楼里年宴,他不小心喝多了上头在旁人起哄中大喊一声:“楼主万岁!金风细雨楼一统江湖!” 他还记得楼主看过来诧异的眼神,莞尔笑道:“年轻人心怀壮志是件好事。” 兄弟们笑成一片,他糗得想往桌子钻! 现下突然被楼主叫去了,杨怀心里忐忑又期待,满脑子都在想楼主叫他干什么,楼主莫非还记得他这样一个小喽啰? 想着想着,眼前忽然浮现一张黑漆漆的小脸,倔强地大声喊道:“我找爹爹!” “我爹爹姓苏!” “放开姑奶奶!” 他忽而顿住了,更加紧张,那个孩子被白副楼主抱走了,之后不知道怎么样了,他们都说小乞丐长得像楼主,似是一个模子刻出来,莫非真是楼主的孩子? 他是个聪明的人,知道如果那个孩子只是闯进来玩闹的,让人再把她带出去便是了,即使她是六分半堂送来的小骗子,以楼主的性格也不会跟一个孩子计较。 杨怀实在想不到自己有叫楼主单独喊去问话的特殊之处,唯一比较特别的是他先接触了那个孩子,因此来龙去脉比旁人清楚一些,楼主唯有留下了这个孩子才可能叫他去问话,否则便是多此一举。 想明白后,他松了口气,大步流星地往主楼走。 夜色已黑,约莫戌时,往常这个时候楼主该熄灯睡觉了。大夫说过,早睡利于养身,像楼主这样的身子更应该早睡养精血,多年来,除非楼里有要事,否则楼主从不晚睡。 这会儿主楼却是灯火通明,抬头望上去,还依稀可见几个高大的人影,他揣测着都有谁这么晚了还留在楼主房里,一边迈步上楼。 楼主房里的门是敞开着的,他进了房间,发现楼主躺在床上,面色泛白却带着浅笑,他的床前或站或坐着几个楼里不可或缺的大人物。 高俊朗逸的扬无邪杨总管,肃淡着一张脸,眉头轻拧,安静站在一旁,似是在思考什么。 风流倜傥的白愁飞白副楼主正坐在楼主床前的椅子上,也不好好坐,半提着屁股,身体往楼主的床上探,不知道在干什么。 杨怀生出了好奇心,大佬这么晚齐聚楼主房里是干什么?他们目光都盯着楼主的床上又是为何? 他多踏进几步,还未看清,就听见一声炸毛的小奶音从楼主的床上传出来。 “坏蛋大坏蛋!离我远一点!离我爹爹远一点!走开走开快走开!” 白副楼主坏笑着回:“我偏不走你怎么办?你爹爹是我的大哥,我就愿意离他近一点,离你近一点,你能拿我怎么办?” 团子气坏了,嗷地一声,从床里面扑出去,要咬人要打大坏蛋叔叔,白愁飞顺势将她扑过来的小身子抱住了,哈哈大笑。 楼主含笑:“莫闹。” “二弟,你小侄女还小你让着点儿。” “阿宝,他是你二叔,要礼貌些。” 各打五十大板。 团子才不听,白愁飞已经被她列入了心里小本本的头号大坏蛋头号大仇人,就算他带自己找到了爹爹,团子也喜欢不起来,他烦人得很! 白愁飞这人就贱,骨子里犯着一股贱兮兮的劲儿,团子越烦他越抗拒越讨厌他,他越喜欢凑到团子面前,捉弄她逗弄她,惹得团子更讨厌他了。 第69章 杨怀这才看明白,原来众位大佬是在看楼主床上的小孩儿,白副楼主也是在逗弄那个孩子玩儿。 那个孩子不作二人想,那熟悉的高昂又软糯的声音定是白日里的那个小乞丐! 他惊讶得几乎忘记问礼,楼主称呼小乞丐阿宝,又说是白爷的小侄女,白爷是他的结拜义弟,难道那孩子真的是楼主的女儿? 思忖间,已经有人注意到了他。 苏梦枕含笑道:“杨怀,你过来。” 杨怀连忙走了过去,心里泪流满面感动不已,楼主果然还记得他,哪怕他来了五年,没跟楼主说过几句话,仅是问过他一次名字,便记得了! 他心里激动,几个大步上前。 苏梦枕将被白愁飞锢在怀里不得动弹的团子解救了出来,放在自己床上的手边,另一手微微揽着怕她贪玩掉下去。 团子坐稳,仰起小脑袋看过去,惊讶道:“坏叔叔?” 作为一个小喽啰弟弟在憧憬的楼主面前激动忐忑不已,被他的女儿喊了坏叔叔名号。 杨怀:…… 他真的,真的不是坏人啊!更没有欺负过楼主的女儿!杨怀尴尬窘迫很想解释,可楼主又没问他,解释的话就好像此地无银三百两。 他赤红着脸低下头,下一刻又震惊地抬起头,看着团子那张脸! 她长着一张真跟兄弟们说的那样,与楼主几乎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小脸! 苏梦枕含笑道:“不必拘谨,找把椅子搬过来坐,我有些话想跟你说。” 杨怀回过神,讷讷的。 团子也招招手,学着爹爹说:“坐坐坐,找把椅子坐,不用客气!” 苏梦枕忍不住用手轻轻捏捏小宝的小手手,眼中笑意更深。 白愁飞更是探过身去,一口亲在了团子的大脑门上,气得团子捂住了脸,连着呸呸好几声,嫌弃得不行。 杨怀见他们这样玩闹,楼主也全然放松纵容,不知不觉也跟着放松了下来,笑着说:“属下站着就行,楼主您尽管吩咐!” 苏梦枕便道:“阿宝来楼里见的第一个人是你?” 杨怀回说是,说完忍不住多看了团子两眼,看完又偷偷去看。 团子不耐烦了,问:“你看我干什么!” 杨怀嘴角抽搐,这屋子里除楼主以外还有这么多高层大佬,哪个他都惹不起,偏偏托了团子的福,他三番两次成为视线焦点。 紧张之下,他脱口而出:“看你可爱。” 团子脸红了红,看了看他一眼,骄傲扬扬小下巴,哼哼道:“算你有眼光!我勉强大人不记小人过了吧!” 杨怀装着胆子问:“我犯了什么过错?” 团子皱着眉看这个没有自知之明不知礼数的人,叹了口气:“爹爹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你连自己错哪儿都不知道,哎!”说完像个小夫子那样摇摇头。 苏梦枕摇头失笑,前头不久,他刚与手下议事的时候,提起一个犯了错的小管事,杨无邪要将他驱逐出去,他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没想到才说完的话,就让团子捡了过去,现学现卖。 不远处拧眉思考的杨无邪嘴角也若有若无勾了下。 白愁飞好心提醒这个年轻的小兄弟:“你白日看着阿宝不让她进门,追着她到处跑,忘了?这崽儿记仇着呢!” 杨怀看着团子的眼睛,团子傲娇地翻翻小白眼,那眼睛快翻到天上去了。 杨怀:…… 眼看再让叔侄俩插科打诨下去,这一晚上都不用睡觉了,苏梦枕看向白愁飞,“二弟,你先把阿宝抱出去玩,我与他们几个说会儿话。” 白愁飞笑嘻嘻地将躲闪不及的团子一把抱起来,“得嘞!我带我小侄女出去转转。” 团子:“……” 叽叽喳喳的声音走远后,苏梦枕跟杨怀说道:“我想请你日后跟在阿宝身边,陪她玩耍,保护她的安全,你意下如何?” 杨怀自然没有不同意的,楼主的嘱托就算上刀山下火海他也想去闯闯,当年没有金风细雨楼收留,他早就被人打死街头了! 只是他还是想问:“楼主,为什么选我?”他自认为武功不高,与楼里诸多前辈相比可谓平平无奇,他也没什么能耐之处,陪伴楼主女儿保护她这么重要的职责怎么会落在自己身上? 苏梦枕笑道:“因为阿宝进来这里,见的第一个人是你,我想阿宝与你更熟悉一些。” “楼主,您查清楚了小、她的身世吗?”杨怀忍不住问道。 金风细雨楼在京城的能量很大,只半天功夫就把团子到京城的一切事情都查清楚了,她从什么时候到京城的,在哪里落脚,在哪里乞讨,连她那只豁了口的小破碗是哪里捡来都一清二楚,哪些人曾施舍过她银子,给了几文钱,扬无邪的白楼都丝毫不差地查了出来。 但是团子来京城之前,是从哪里来的,她的身世起源如何,还得派人继续打探,一时半刻是查不清楚的。 光是知道这些就让苏梦枕心疼得无以复加,他从来是个相信自己直觉的人,所以到了晚上,他就已经当着几个心腹的面,承认了这个孩子是自己的血脉。 他叫杨怀来也不是为了问话,而是给他指派给自己女儿当“保姆”的任务。 除了杨怀之外,还有两个楼里的高手在暗地里保护,如今他中毒病发危在旦夕,金风细雨楼与六分半堂又剑拔弩张,离决战的时候越来越近,在这样关键的时候,他女儿的消息一旦传出去,难保六分半堂不会打她主意。 第70章 六分半堂甚至对她的身份都不会有半点怀疑,因为女儿与他长得太像太像了。 苏梦枕没有跟杨怀解释太多,只是点了点头表明阿宝真是自己的亲生女儿,说道:“眼下情况特殊,阿宝随时可能被人盯上,你敢在她身边护着她吗?” 杨怀热血上头,大声喊道:“敢!楼主放心,我一定拼了这条命护小楼主周全!” 苏梦枕愣了下,小楼主都冒出来了……他莞尔一笑,没有否认。 杨怀得了新任务,热血沸腾,觉得自己得到了楼主的信重而分外激动,发誓一定要保护好小楼主,他踏着轻快的步伐从楼主房间里走出去,在楼下的小花园里碰见了白副楼主在与小楼主玩耍。 一大一小竟然打起来了,打得嗷嗷的,在草地上翻滚着。 杨怀:…… 他仰头望天,纠结着要不要上前帮小楼主的忙,因为从被楼主交代了任务那一刻起,他就是小楼主的保镖兼保姆了,他有责任保护小楼主。 团子似是注意到了他,大喊道:“快来帮我把这个大坏蛋打倒!” 杨怀犹豫一秒,就走了过去,把被团子扯住头发但把团子压在身下故意用自己胡渣蹭她小脸蛋的白副楼主拉了起来,要顺势将团子抱起来的时候,团子忽而一动,将大坏蛋压在自己身下,小粉拳如敲鼓般以极快的速度敲打他的胸膛,嘴里嗷嗷地喊道:“我打死你个大坏蛋!打死你大坏蛋!” 白愁飞:“你轻点,大哥你女儿谋杀亲叔了嗷!” 杨怀:…… 纠结间,又走来了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白俊帅气,女的娇俏漂亮,两人走近,男的无奈:“二哥,你在干什么?” 女的也蹲下身子,好奇地看着一大一小,主要是看那小孩的,白愁飞她已经看腻了。 小孩这时也仰起小脑袋,好奇看过去,她小脸上还带着活动闹腾过后的红晕,小脸蛋圆圆的,像是雪团糕上印了红泥。 温柔双眼放光,伸出小手要捏捏她的小腮帮,被团子躲过去了。 温柔素来少根筋,她没有反应过来,王小石却震惊地瞪大了眼睛“她她她……” “她”半天说不出来,因为太惊悚了! 白愁飞玩耍的兴致被打断了,干脆抱着团子坐起来,笑道:“她很像大哥对不对?” 王小石用力点头!他有一双明亮清澈不似一般成年人更像是少年一般的眼睛,团子伸出手,王小石下意识接住她的手,团子夸道:“这个叔叔,好看。” 白愁飞心里顿时发酸。 王小石被夸了,有点不好意思还有点高兴,但心里的疑问好奇更大,问道:“她叫什么?她跟大哥什么关系?” 温柔此时也反应了过来,女人的直觉总是快于真相推理,她不敢置信道:“师兄竟然有女儿?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 王小石先前被大哥派出去办事,回来路上碰见温柔,她听说师兄中毒病发,想找来神医替他治病,两人心事重重地回来,没想到会碰见这样一个与师兄相似的小孩儿。 温柔脱口而出的话,更让王小石一张俊脸险些裂开。 他们不是对苏梦枕不了解的人,他们太清楚他了,他有一个雷纯那样的未婚妻,他身子虚弱常年被病痛折磨,他除了睡觉养病以外的时间都给了金风细雨楼,他哪里来的一个女儿? 王小石震惊过来,抓住二哥的手一直摇晃,“是不是真的?” 是不是真的白愁飞也无法完全肯定,他们只是查了小乞丐来京城后几日的踪迹,对于她的来由尚且未曾查探清楚,但是楼主的态度他历历在目。 他召他们几个心腹来跟前,就已经默认了这个孩子是他的,真相如何,只有楼主自己知道,但凭他的态度与这个孩子的长相,这件事就几乎铁板钉钉了。 白愁飞笑笑,指着团子的小脸说道:“你们觉得呢?” 须臾之后,一行人上去找楼主,王小石和温柔颇有些心不在焉,白愁飞专注和团子打闹玩耍,杨怀回去收拾行李,从今往后,他也是主楼的一员了! 王小石踏进屋里,迫不及待跑到大哥面前求证,苏梦枕今日经历了太多事情,又醒着说了太多话,这会儿面色更差了,但还是耐心回答王小石,“阿宝是我的女儿。” 他想过不认她,以免让她沾染危险,但她是个无家可归的孩子,她来了金风细雨楼认爹的事,肯定早早被六分半堂细作传了回去,她又长着那样一张招摇的脸,干脆放自己眼皮底下,至少偌大的金风细雨楼不至于护不下一个孩子。 王小石之前就已经相信了温柔脱口而出的话,现在不过是求证罢了,亲口从大哥口中得到证实,反而高兴起来。 开心地跑过去,把大哥的孩子从二哥怀中抢过来,自己抱在怀中抛了抛颠了颠,团子很不高兴了,她没想到这个新来的叔叔也是个人来疯,亏她夸他眼睛好看呢。 她不高兴道:“放我下来!” 王小石乐颠颠的没放,大哥有了女儿!这是多么高兴的一件事!气死雷纯那个小妖精! 团子小奶音提高了音量,两只小手扒拉住了他的脸,用力往两边扯,“放开!姑奶奶!” 王小石:“……” 白愁飞笑得在椅子上打滚,他就说嘛,没有一个人能让这个小姑奶奶无条件喜欢的,除了她的楼主爹爹,谁惹了她,都挨她的一顿骂。 第71章 苏梦枕也在笑,忽然又咳嗽起来,团子也急了,从坏叔叔三号下来,啪嗒啪嗒跑过去,自己手脚很快地把小鞋鞋脱了,爬上爹爹的床。 苏梦枕压制住不适,伸手拍她的小背脊,才一天不到的相处,却几乎已经成了反射性的习惯,安抚道:“爹爹没事。” 他安抚住女儿,又对二弟三弟说道:“你们回去休息吧。” 而后又看向杨无邪:“你把阿宝抱去睡觉。” 他给女儿安排了一处精致的院落作为她的房间,团子扒拉住他不放,死死摇头,“不去不去,我哪里也不去,我要陪着爹爹!” 温柔好奇地看着团子,“师兄,我可以抱抱她吗?晚上让她跟我一起睡。” 团子埋在爹爹身上,“不去不去姑奶奶哪里也不去!” 苏梦枕无奈笑了,叹口气,“也罢,不去哪里也不让你去了,就在这间屋子待着。” 他想叫小孩要礼貌些,论理在场的都是她的长辈,可又一想,这孩子从小混迹街头,若没有一点棱角,早就被人生吞活剥了,她这样聪明灵活,这样性子野气,这样富有生命力叽叽喳喳的,与他截然相反,却是他的孩子。 几人出去后,屋子门关上。 灯还未熄,团子不放心,怕爹爹诳自己,一会儿又让人把她抱走了,催促道:“爹爹,熄灯睡觉觉!” 苏梦枕弹指,灯便灭了。 黑暗中,一道奶声奶气的声音崇拜道:“哇!爹爹好厉害!” “嗯,以后你也这样厉害。阿宝想不想学武功?” “想!” “好,爹爹教你红袖刀。” “好哇好哇!我是天下第一!” 苏梦枕嘴角上扬,未曾落下过。怀中的孩子很眷念他,似乎也没什么安全感,一直往他怀中钻,偏偏她暖热得像个小火炉。 而他因受身体困扰,一年四季身体没什么温度,现在抱着一个小火炉,舒服得几乎想喟叹出声,困意阵阵蔓延上来,不一会儿随着怀中孩子呼呼大睡的声音中,他也沉沉睡了过去。 一夜无梦至天明。 苏梦枕醒来时,颇有一种不知今夕是何年的恍惚感,他精神饱满,身体难得感觉轻快两分,喉咙里也不似往常刚醒来就感觉被什么堵住一样,胸口也没那么闷了,呼吸畅快。 昨夜他甚至没有被身体唤醒,没有半夜起来咳嗽吐血,也没有喘不上气,他睡了多年以来,最好的一觉! 原来睡一次好觉的感觉这样好。 心绪转到此间,忽而意识到什么,低头一看,怀中果然躺着一团,还在呼呼大睡,小嘴巴红润微张,小脸也饱满红润,他低头在她额头上亲了一口,心口软成一团。 这孩子竟然还有安眠的作用,这会儿看着她香甜没有防备的睡相,苏梦枕头一次有了赖床的心思,他没有起来,也闭上了眼睛继续躺着。 不知何时又睡了过去,直到被怀中的团子吵醒,外边的仆人和下属见楼主难得睡得那么好,没有敢来吵醒他。 团子却摇醒了爹爹,捧着自己的小肚子,“爹爹,我饿了!!” 苏梦枕苍白的脸上因为饱睡而有了一丝健康的血气,他起来亲手替团子穿好了衣裳,仆人送来温水,他便教她如何刷牙,如何洗脸,还叮嘱道:“每日起床和睡前都要这么做一遍。” 团子扒开自己的嘴巴,露出两排整整齐齐的小嫩牙,“我有哦!我每天都刷牙!”她混在乞丐堆里的时候,其他乞丐都不刷牙的所以一张口嘴巴就很臭,牙齿也很难看,团子很聪明,去找路上的大人打听了,才知道人是要刷牙漱口的,她就捡了柳枝,每日用泥巴揉搓牙齿来给自己刷牙。 苏梦枕夸她乖,“是个爱干净的好孩子。” 听她说以前是用泥巴刷牙的,苏梦枕目光暗了一瞬,他几乎无法想象这么小的一个孩子,要有多坚强才能一个人在外面活下去,他是自小就深受暗伤没有一个好的身体,可他锦衣玉食长大,他爹他师父都是德高望重的人,他不曾受到过这方面的困扰,可这个孩子一无所有的长大,无依无靠,她比他坚强多了。 苏梦枕摸摸她的小脑袋,“以后爹爹给你最好的。” 团子不知道什么是最好的,她刷完牙洗完脸,转身高兴地抱住爹爹的大腿,“爹爹才是最好的!” 第33章 楼主有喜 杨怀看见楼主房门敞开,屋子里传来早饭的香气,楼主哄崽吃饭的声音,和小楼主叽叽喳喳说话咕咕唧唧吃饭的声音,他咧嘴一笑,竟替楼主感觉到幸福无比。 往常主楼若是不来人的话,单就楼主一人,总是显得冷清寂静的,他又身子羸弱,常年养病,旁人也不太敢打搅他,可仔细想想,无人敢打搅反而是一种孤单。 现在楼主有了小楼主,只一天时间,就感觉整个主楼的氛围都大为不一样,楼主的笑声也多了,而且他是习武之人,自然听得出来,今日楼主状态不错,声音里更有几分中气,看样子昨晚休息得不错,加上有了小楼主在心情好,身体自然也就强健两分。 杨怀已经吃过饭了,不预备进去打搅,站在门口听了会儿,父女俩这顿早饭大约用了半个多时辰,若是楼主自己,恐怕没吃上两口就吃不下了,但有孩子在,愣是拖了这么长时间,仆从收拾碗筷出来的时候,他略微看了一眼,也几乎不留什么剩饭,不知是全进了团子肚里,还是楼主也吃了不少。 第72章 苏梦枕身子不便,吃过饭后就喊了杨怀,他的耳力自然早知杨怀一早就来报道,候着很久了。 他笑着道:“抱阿宝出去散散步,消消食,哪里好玩的,不拘什么,只管带她去,若是出了楼就多喊两个人跟着。” 杨怀说是,看向小楼主。 只见小楼主拉住楼主的袖子不撒手,小奶音软软地说:“爹爹也去好不好?” 苏梦枕摇摇头,又摸摸她的小脑袋,哄道:“爹爹去不了,你看爹爹的腿现在中了毒,只能坐着躺着,没法起来走动,阿宝乖乖的,跟这个小叔叔一道出去好不好?” 团子看向爹爹的腿,昨日她来时爹爹坐在椅子上,后来她醒了爹躺在床上,她也就跟着爬上床,都没发现爹爹的腿行动不便,团子懊恼地拍拍自己的小脑袋。 小心翼翼地靠近了,伸出手,在他腿上轻轻地、轻轻地摸了下,然后又摸了几下,心疼道:“爹爹,疼不疼?阿宝给你呼呼。” 苏梦枕的心软成了面团汤圆,他看着面前小小的孩子,捧起她的小手,“本来是有些疼,但阿宝摸一摸忽然就不痛了。” 这双腿中了毒伤,为了将毒素压制在双腿上,不让毒素扩散到心脏,他一方面要忍受毒伤发作的痛苦,一方面要时刻用尽心神来压制,又饱受沉疴旧疾的困扰,若没有足够强大的意志力,光是这份痛苦一般人可能就忍受不住自我了断。 苏梦枕轻描淡写,不说不疼,却说因为团子的呼呼摸摸,就不疼了,团子信以为真,眼睛亮了亮,眼里隐含的泪花也咽了下去,又小心翼翼地摸摸,低着头给那双腿吹吹呼呼,然后问:“现在呢?爹爹现在又好些了吗?” 苏梦枕含笑点头。 团子深感自己的重要性,觉得爹爹的腿腿没有自己不行,恨不得给爹爹呼呼上一整天,都不乐意出去了。 苏梦枕只好假装困乏,说他是病人,得上床好好休息才能养好身子,团子只好依依不舍随小杨叔叔走了。 出了门,杨怀问小楼主要去哪里? 团子摇头晃脑想了一会儿,“我要去拿我的东西!” 杨怀好奇了,她小小一只,还是个小乞丐,能有啥东西? 但他不好意思这么直白地说,怕伤了小孩子的自尊心,团子一路从出楼出去,引来大量的注目。 所有经过的,甚至不经过的都特意跑来看新鲜出炉的小楼主! 金风细雨楼说大不大说小不小,都是武力高强的人,五感都灵敏,循着风声就跑来了,看见杨怀跟在小楼主身边,笑得那咧嘴的样儿,气不打一处出来! 楼主好不容易得了个女儿,这么好的差事怎么就让这厮也得了去?平常名不见经传,不过是走了狗屎运叫小楼主看上罢了! 昨日一个小乞丐闯进楼里,被杨怀和白副楼主追着满地跑的事情已经传遍了,最让人惊奇的是那个小乞丐长着一张和楼主极似的脸! 有幸见过那张小脸的人到处说得绘声绘色,出门办事没有得见,晚上回来才听说的人,不免也升起了好奇心。 都在观望着楼主的说法,昨晚楼主没将人赶出去,也没有否认这个孩子不是他的,甚至特意喊了高层去他房里说事。 高层肯定不会跟底下兄弟说楼主的八卦有的没的,但是兄弟们心里都在猜想,楼主叫他们去肯定是为了小楼主的事情,种种迹象都表明这个与楼主相似的孩子,极大的有可能是楼主的女儿! 没瞧见杨怀昨晚都连夜搬到主楼,成了新上任的小楼主身边的“贴身总管太监”了吗! 瞧他笑得那副献媚的样儿!得意的样儿!不就是个贴身保姆吗?他们上他们也行啊!这厮凭啥咧? 团子感觉人人都在看自己,她是个好面子的团子,打小就好强好面子,啥都可以不要小脑袋不能低头! 于是她肃穆了一张小脸,本来飞奔的两只小腿速度慢了下来,啪嗒啪嗒慢悠悠走着,双手背在背后,不自觉迈出了八字步。 下巴还仰得高高的,不知道还以为楼主出巡呢,楼主都没她这么能装逼。 杨怀注意到这一幕,嘴角抽搐,配合着团子的步伐,慢了又慢地跟在她身后,忽然有人丢了一块石子打到他身上,杨怀拧眉看过去。 看见自己以往玩得最好的几个有过过命交情的兄弟正在不远处,冲着他挤眉弄眼,一个个的忒没规矩了,为了看热闹,手里还都拿着早饭的包子馒头在胡吃海塞。 王二指着他跟前的小团子,比着口型:“她真的是楼主的女儿吗?” 杨怀看了好几遍,才看清楚这厮在说什么,就点了点头,昨晚他问的时候,楼主给了他肯定的回答,才安排他跟着小楼主保护小楼主安全的,若非小楼主是他的女儿,他将人赶出去至多让人带去善堂养着便是,何必做这么多安排。 再看小楼主那张脸以及和楼主的亲密模样,说不是他的女儿,都没有人信。 虽然被几个八卦的兄弟耽误了一小会儿,杨怀也没把小楼主跟丢,小团子包袱可重,感觉人人都在看自己,为了不给爹爹丢人,为了自己的面子,愣是把两只小腿走得跟小王八似的,慢得不行。 有些人看出名堂来,看她这么可爱,已经忍不住偷偷笑了出来,尤其是她顶着一张和楼主相似的脸,好笑程度翻倍!!! 笑意是会传染的,但凡一个人笑出来,其他人便也忍不住了,转眼就笑成一片,偏偏他们怕伤了小楼主的面子,也不敢公然大笑,而是捂着嘴不出声的笑,或是转过身笑,一个个肩膀抖得跟羊癫疯似的。 第73章 团子跟杨怀说道:“小杨叔叔,他们是不是有病?” 杨怀:“……没病。” 团子摇头晃脑,“没病怎么会发抖呢?你看那个叔叔脸都红了,肯定发烧了,爹爹说有病一定要看大夫要吃药要好好休息才行的。” “唉,现在的人,都不会照顾自己了。” 杨怀:“……”现在轮到杨怀笑那一群王八羔子了! 王八羔子们:“……”一不小心被小楼主骂了怎么办? 团子步伐迈得再慢,还是有到门口的时候,出了金风细雨楼大门,团子小肩膀一耸,小脸一垮,朝杨怀伸出双手。 杨怀问:“干什么?” 团子:“抱我呀,快抱抱我!” 杨怀抽着嘴角把理直气壮要抱抱的小楼主抱了起来,以防止她不耐烦了来一句快抱抱姑奶奶…… 团子走累了,被抱起来后,趴在杨怀肩头,舒服地叹了口气,然后还是指挥杨怀往哪个方向走了。 “我有好多好多东西藏在那里。” 昨天来金风细雨楼的时候,团子把自己的东西藏在前几天睡觉的破庙里了,现在既然找到了爹爹,有了家,自然要把自己的东西都搬过来。 杨怀隐约察觉到小楼主的用意了,他不以为意,他有听说,小楼主以前是真的可怜,是个从小混迹街头的小乞丐,她这样小,又是从外地来的京城,哪有什么好东西? 昨日穿来的衣裳都是捡大人的,用剪刀剪短了,再用绳子捆紧了的又就又破的衣裳,一摊开至少十几个破洞。 鞋子也是捡来的破草鞋,还特别大,都是用绳子捆绑在脚上,昨日跑成那样不摔跤,已经是天赋异禀了。 京城街头向来热闹。 出了金风细雨楼,团子让杨怀站在门口站一会儿,她一会儿看看金风细雨楼的招牌,一会儿看看外面的街头,然后骄傲地仰仰小脑袋。 她也是有家的人了! 穿过小吃街,有街头杂耍的艺人,在边上有家宏远大酒楼,那家大酒楼素来心高气高不让乞丐在门口乞讨,但前两天团子仗着会说好话,哄得掌柜夫人同意她拿着小破碗在旁边蹲着。 团子指着那边的几个乞丐,哼道:“那里是我的地盘,我今天没来,就被人占领了!” 杨怀:“……”感情您还想再来啊!要是被楼主知道了,楼主咋想? 杨怀不知道那是团子打下来的地盘,是她发挥了三寸不赖之舌才哄得怀了身子的掌柜夫人心软给了她赏银又允许她讨食,被人占了自然不高兴。 乞丐圈里也是有乞丐的规矩,像这种独家地盘,是可以个人标记的,但凡主人家认可了她可以在那里蹲着,她就可以不许旁的乞丐来抢地盘,不过前提是别的乞丐守规矩,否则她一个这么小的孩子,真要打也打不过人。 团子朝那边瞪了好几眼,翻了好几个白眼,她是个很有领地意识的团子。 要不是这边要转道了,不从那边经过,团子非得去好好骂一骂那几个不要脸占了她地盘的乞丐。 穿过热闹的小吃街,宽阔整洁的主城街,又经过了一片鱼龙混杂的地带,才到一处边边上的小破庙,是个土地公的破庙。 前些年,佛教大兴,贵人相争拜佛抄经,平常百姓也跟着贵人学,因而佛寺多如竹笋般兴起,像土地公这样的本土小神仙逐渐变得冷清了,几乎没什么香火。 小团子找到这个小破庙也很不容易,因为乞丐们睡哪里也是有讲究的,除非你加入他们,成为他们那个团体的小弟,给他们上供奉,否则不可能让你睡他们的地盘上。 团子一路找到这个没有人占领的土地公庙睡了好几日,除了四处漏风,倒还算安全,连老鼠都不屑光顾。 杨怀在后面看着。见小楼主啪嗒啪嗒跑到土地公神像后面,他走近一看,才发现神像底下是空心的,他家小楼主伸手钻进去,掏啊掏。 从里面掏出了一样又一样的东西。 先是一只豁了口的小破碗,小破碗里面装着一个团小破布包裹着的东西,而后她又依次掏出了:一双干净的竹筷子、一只有裂痕的粗瓷汤匙、一个少了鼻子的泥人玩偶、一个只剩半边的破拨浪鼓,以及一个油纸包裹的一张纸。 他看着看着,眼神从漫不经心转为了认真。 团子掏东西的时候,小心翼翼地,仿佛那是什么珍贵的宝贝。 她拿出这些,又去角落里,拿出了自己的小包袱。 一张薄薄的小粗布作为被子,也作为裹东西的包袱的布,里面还放了另一身破衣裳,一块洗得快没有了只有拇指头大的皂角。 杨怀小心翼翼说:“其他东西还好,这些衣服还是不要了吧?楼主会给你准备更好的。” 团子昨天醒来身上就已经穿了最干净最新最柔软的衣裳了,她小小的团生这辈子没穿过这么好的衣裳,可她摸摸自己身上的小粉裙,这是爹爹亲手帮她换上的,再看看那边一堆破布破衣裳。 那是她努力了很久才攒起来的! 起初她只有一块破布包裹着小身子,连正经衣服都没有,都是后来能跑能跳了,才自己去垃圾堆里捡来的,这样的垃圾也是不好捡的,因为衣服再破也有人稀罕,团子连着守了垃圾堆一个月才有幸等来员外家丢垃圾。 主人家不要的衣裳料子还是好的,下人捡去穿,能被下人丢到垃圾堆的都是粗使下人淘汰下来的,连他们都不屑穿的破衣烂布。 第74章 团子看着自己攒下来的衣裳,犹豫不决。 虽然爹爹给她穿好衣裳了,可是自己好不容易攒下来的家当要丢了也让团子分外不舍。 杨怀另辟蹊跷劝道:“你想想啊,要是楼主看见这些,肯定会觉得伤心,因为他是你爹爹,他看你穿这么破的衣裳,肯定心里不好受。” 团子立刻就点点头,不看那些了。 她才不要让爹爹伤心! 虽然衣裳不要了,但是其他东西团子还是不舍得扔的,这是她攒了几年下来的宝贝,她是个小乞丐,拥有的东西不多,但每一样都是她努力攒下来,用心珍惜的。 她拿起一块破布,把东西包了起来。 碗里面的布包着的是她这几天乞讨的攒下的几十个铜板,油纸里是一张被爱惜地折起来的纸,小泥人和小拨浪鼓虽然都各有缺陷,却是陪伴了团子很久玩伴。 她满足地把东西收起来,拧紧了,叫杨怀背上。 杨怀这会儿鼻子酸酸的眼睛也酸酸的,看着小楼主对这几样破东西珍惜的样子,觉得小楼主太不容易太可怜了。 正心疼呢,被小楼主理直气壮地一通使唤,他吸了吸鼻子,顿时把心疼吞回去。 第34章 楼主有喜 金风细雨楼来了一伙儿人,抬着一个大箱子,报说是六分半堂的人,差点被楼里的兄弟们给打出去。 直到来人说是奉他们大小姐的命,特意送来贺礼,恭贺苏楼主喜得贵女时,才勉强压制住将起的火气。 六分半堂大小姐是堂主雷损的女儿雷纯,与他们楼主定下过婚约,认真算起来还是楼主的未婚妻,尽管金风细雨楼与六分半堂势不两立。 现在楼主刚找回女儿,雷纯作为楼主的正牌未婚妻就找上门来,感觉有来者不善的意思,可偏偏派来的人认真说是要送贺礼的,事关楼主未婚妻的事,兄弟们不敢马虎,连忙派人去请示楼主。 没多大一会儿,杨无邪亲自来到门口将人和贺礼接进来,与来人说了会儿话。 说楼主身体不适躺在床上歇着,现在还未醒来,贺礼心意都收下,他会代为转达给楼主。 一起跟来的有个面白娇小的小厮,抬头垫踮脚一直往里看,听到这话愤愤不平冷哼一声,“堂堂金风细雨楼的楼主,江湖鼎鼎大名的红袖第一刀,竟然也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苏楼主与我家小姐有婚约在身,却背信弃义不知道和哪里的野女人搞出一个孩子,苏楼主要是不给我们一个交代,这件事我们六分半堂绝不会善罢甘休!” 杨无邪看出这是个姑娘家,也不揭穿,笑着送人。 小孩是昨日出现在金风细雨楼的,他们今天一早就上门打着送贺礼的名义来兴师问罪,且如此笃定那孩子是楼主亲生的,由此可以看得出,虽然前不久刚刚拔除了不少六分半堂的奸细,楼里还是仍有残余,二则这份兴师问罪未免有几分迫不及待的意思了。 只怕雷损会借机生事。 幸而楼主早有预料,昨晚召他们前去议事,除了将小楼主介绍给他们,还部署了一番安排。 想到这里,正要回去给楼主回话,就见杨怀抱着小楼主从外面回来了。 团子正趴在他肩头上,小脸怏怏的。 杨无邪问道:“这是怎么了?” 杨怀:“……小楼主的地盘被抢了,刚才去讨说法,被老板娘出卖了,她感觉不快活。” 杨无邪:“……”虽然听不懂,但是很搞笑的样子。他识相地没有问下去,转而说道:“这两天你警醒些,不要让小楼主离开你的视线。” 杨怀大声说是,他既然接了楼主的任务,又在楼主跟前承诺过,自然会把小楼主护得好好,即便杨总管不说,他也是准备这么做的。只是还是疑惑,杨总管为何特意叮嘱? 杨无邪眯着眼,指着边上的一个大红箱子,“六分半堂雷纯大小姐派人送礼来了。” 杨怀起先疑惑,后又恍然,雷纯是楼主的未婚妻,楼主已经有了小楼主这个孩子……从这个角度看,自家楼主这事儿确实没占理,也不知道六分半堂会不会善罢甘休。 他好奇问道:“送了什么?” 杨无邪不在意地说:“一只玉如意,一个成色不错的珊瑚摆件。” 玉如意向来成双成对送,单只送是什么意思?雷纯想要影射什么?而且他金风细雨楼楼主喜得贵女的事并未正式对外公布,也就是这是非正式送礼,私下送的礼物,送的对象是给一个三四岁的孩子,不送孩子吃的穿的玩的,送这种东西未免没有诚意? 摆明了不是真心祝贺,不过是兴师问罪,她想告诉楼主,这事儿我知道了,你若是心有愧疚,就赶紧麻溜地赔罪,否则我不知道会干出什么事儿来。 杨无邪能看出这点,却不会明说,相信楼主也能看出来。 他吩咐人将东西抬去库房压箱底,并不准备往楼主面前抬,回话的时候稍带一句便可。 说了几句话,杨怀抱着小楼主往里边走,经过杨总管的时候,肩上的小团子抬了抬眼皮,费力伸出小爪爪,朝杨总管打了声招呼:“杨叔叔。” 杨无邪心里好笑,都难过成这样了,还能抽出力气跟他打招呼,可见小楼主是个极有礼貌的好孩子,再好好教养长大,未来可期,他心里欣慰极了,感觉楼主后继有人,也不知道小楼主武学天赋如何,将来能否承担起金风细雨楼这么大的盘子…… 第75章 楼主的身子他已经看明白了,要想再要个孩子不大可能,何况雷纯也不是什么好相与的货色,若是跟雷纯有了孩子,将来金风细雨楼大有可能落到六分半堂手上。若没有孩子,楼主的身子也经不起,两人一旦成婚,楼主出了意外,金风细雨楼便是雷纯的掌中之物。 杨无邪心里想着沉重的事情,面上却喊着笑意对团子点了点头,移开视线时,注意到杨怀背上背着的一个黑色小破布包袱,里面不知道装了什么,鼓鼓囊囊的,且这里凸起一块那里一块,像是装了什么锅碗瓢盆。 杨无邪眼皮子跳了跳。 团子被杨叔叔驮着回来,进屋时,看到爹爹正倚在窗台旁看书,才恢复了点精神, 她啪嗒啪嗒跑了过去,小身子钻进他膝间,脑袋趴在他腿上,像出门受了欺负的小幼兽回来找大人撒娇一样,在他腿上蹭了蹭。 苏梦枕心中发软,摸摸女儿的脑袋,嗓音悦耳好听:“阿宝怎么了?” 团子闷闷不乐,“爹爹,我的地盘叫人抢走了。我以后再也不能去了。” “什么地盘?”混道上的都喜欢说地盘,金风细雨楼和六分半堂常为了地盘之争打起来。但他觉得阿宝口中的地盘跟金风细雨楼这种盘子应该不是一回事,笑着问是什么地盘? 团子哼了哼,气哼哼的,“是我讨饭的地盘!在大酒楼门口,掌柜婶婶坏坏,说话不算话,骗子!” 苏梦枕无奈看向杨怀,杨怀抽搐着嘴角将事情来龙去脉说了遍。 说那个宏远大酒楼门口原来是不许乞丐乞讨的,小楼主之前软磨硬泡讨了老板娘欢心,许她在门口讨饭,但她才一日不在,今日经过一看,那里已经有了其他乞丐蹲着了。 “回来时,小楼主想去问个说法,那几个乞丐看她身上穿的不差,以为小孩调皮不搭理她,直到那个老板娘出来,被小楼主拦住,问她为什么。” “那个老板娘说,先前是好心,现在不成了,只要给银子租地方,她就许人在门口乞讨。” 杨怀察言观色的本事不差,看来来往往的客人,显然乞丐在门口乞讨并不影响酒楼生意,甚至让人觉得这家酒楼是心善的,掌柜是有格局的人,更增加客人的好感。 所以杨怀推测老板娘以前不让乞丐在门口待着,后面给小楼主乞讨两天后,发现并不影响生意,于是就发现了新的生意经,只要乞丐给租金,她就允许乞丐在门口讨食。 团子一听,自己的独家地盘没有了,再想去还得给银子,再一想自己把以前攒下的大半家当都扔了,顿时就感觉到茫然难过了,虽然她也不知道这种情绪是为何,可小孩子哪有那么多为什么的。 苏梦枕没有觉得这点东西无足轻重,因为这对才三四岁的孩子来说,这就是她的全部,何况之前她以此为生,与寻常玩具又有不同。 他摸着她的小脑袋,轻轻哄。“不难过了,一会儿爹爹让人做甜糕,各种花色的甜糕给你吃好不好?” 当然好了,团子嗜甜!她以前没机会吃什么带甜味的东西,昨日才吃了一盘甜糕就已经惊为天人,现在再难过,也忙不迭地答应了还要求道:“要两盘!” 苏梦枕含笑答应,昨日团子还想要一盘,他怕坏牙口不敢多给她吃,哄了好久。 吃的应归应,可团子还是觉得难过,趴在爹爹腿上怏怏的,不像昨日那样活泼。 苏梦枕有些苦恼,他委实没有跟小孩相处的经验,也不懂得如何哄小孩,能得女儿的喜欢,都是让他觉得多亏阿宝对爹爹的要求不高。 想了想,努力安慰道:“没有了便没有了,以后阿宝想要什么都会有。” 团子不明白什么叫想要什么都会有,从她有记忆起,从她会说话会走路起,她就已经意识到这个世上没有什么想要就会有的东西。 别的小孩可以找爹娘随意索求,她却要靠自己去讨生活。 所以她已经接受了,想要活着就要靠自己去挣铜板挣银子这种价值观。她泪眼汪汪地仰起头,大大的眼睛里满含忧愁和愧疚,“可是爹爹我还要养你啊!” 苏梦枕怔愣时,团子又叹了口气,原本只要努力养活自己一个人就好了,现在又多了这么大个的爹爹,团子忍着心痛道:“甜糕还是不要吃了,爹爹要省着点,没了地盘阿宝还要重新找地盘,那种人多的好挣钱的地方都有很多大乞丐占领……等阿宝挣更多的银子,爹爹和阿宝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团子盘算着,原本怏怏的神情就忽然变得光彩四照,一张小脸泛着生机勃勃的光芒,振奋的小奶音大声道:“杨叔叔,下午我们再去找别的地盘!我的东西呢?快拿出来!” 苏梦枕看着女儿转身去找杨怀找他背着的包裹,看着那个蹲在地上的小身影。 他忽而喉咙哽住,抬手遮住了双眼面向窗外,一丝哑然的叹息从他喉间溢出。 他不知何德何能才能拥有这样一个孩子。 她的赤诚之心,比这个世界任何东西都要弥足珍贵,贵重到他所拥有的一切都不值得一提。 往常他对生死已经看淡,任何人从出生起就饱受疾病困扰,都会被磨平了心性,他早已看淡生死,也看淡这个世上任何事物,对于金风细雨楼和楼里的兄弟,不过但凭一份责任心,一份作为人的仁义之心,要说他多放在心上,也不见得。他是孤高的鹰,困在一具羸弱的人的躯体里,于是愿意去遵守人性。然而此刻,他突然想活久一点,久到能够庇佑这个孩子平安快乐地长大。 第76章 杨怀将小破布摊开在地上,看小楼主在里面挑挑拣拣,先把豁了口的小破碗拿出来…… 他想到刚才小楼主的那番话,突然意识到这么小的孩子,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她的爹爹在楼里究竟是个什么身份,金风细雨楼又是个何等呼风唤雨的存在。 他试探性地问道:“小楼主,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你小楼主吗?” 团子头也不抬,小心翼翼地用手擦着小破碗的灰尘,“知道呀,因为爹爹叫楼主!” 杨怀:“……” “那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团子摇了摇头,她又不识字,怎么知道这里是哪里?她只知道这里应当是爹爹工作和居住的地方。 “老板应该是个好人叭……爹爹身体不好,整天躺着,老板也不辞退他,还让住在这里。” 团子抬起头叹了口气,怕被爹爹听到趴在杨怀耳朵里小声说:“因为爹爹身体不好,阿宝要努力才行,等哪一天老板不要爹爹了,嫌弃爹爹,阿宝就要努力挣到更多的银子,我和爹爹才有地方住,有馒头吃。” 杨怀看着小楼主可爱白净的小脸蛋,看着地上那只豁口的小破碗被她珍惜地擦干净摆在一旁。 突然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心里酸软酸软之余又有些好笑。 他突然有些羡慕楼主了。 苏梦枕是何等内力精深的人,团子哪怕再小声也如在他耳边说没什么区别,他捂着唇压抑着喉间的痒意低低笑了出声。 “阿宝,过来。”他轻轻唤道。 团子立马站了起来,屁颠屁颠跑过去,还不忘回头跟杨怀叮嘱:“小心点哦,不要碰到我的宝贝!” 杨怀:“……好的,小楼主!” 团子一脑袋冲进爹爹怀里,被他大手抱了起来,团子惊讶:“爹爹你怎么突然这么精神。” 苏梦枕:“……”他低头在女儿额间亲了一口,“因为阿宝是爹爹的灵丹妙药!” 第35章 楼主有喜 有一件事难住了苏梦枕。 要给女儿起什么名字?阿宝是他刚来不知道要怎么叫孩子的时候给她起的小名儿,但不能当大名使用,团子是个小乞丐,没有人给她起过名字,路上的大人都是小乞丐小乞丐地喊她,团子听过最好听的名字,也类似于春花二丫之类。 她喜欢自称姑奶奶,可她又不叫姑奶奶。 他在议事之余,问了楼里其他人。 杨无邪蹙着眉,“叫柔和些的像姑娘家的名字,像雷纯温柔这样的名字,一听就知道是个知书达理的姑娘。” 王小石抽抽嘴角,看了温柔一眼,她温柔吗?她温柔吗! 白愁飞不屑撇撇嘴角,他喜欢火辣的张扬的姑娘,对什么温温柔柔的完全敬谢不敏,因而他也不欣赏这种逆来顺受的传统刻板印象中的姑娘,自然不觉得一个姑娘非得起什么温柔好听的名字。再说了,那小野猴儿哪一点像个正常小姑娘了?她一身野性反骨,叫小王八蛋还差不多。 可他不知出于何种缘由并不发表意见。 王小石倒是认真思考了,说道:“叫个有寓意点的,吉祥点的,毕竟是大哥的女儿……苏吉祥怎么样?” 苏梦枕:“……”前头还听着挺中肯,苏吉祥一出来,他就知道三弟是个什么取名水平了。 他略过三弟,问向一向主意多的二弟。“你看呢?” 白愁飞咧嘴笑了笑,“野猴儿……不,阿宝是个有个性的孩子,大哥不如让她自己决定?” 温柔说道:“她那么可爱,不如叫苏可爱。” 苏梦枕直接把老三两口子的话啪掉了,直接叫了下属过来,让人把院子里玩耍的小团子抱过来。 这场会议是为了应对六分半堂可能会有的报复举动而开的,楼里来了不少人,中高层都到场了,团子进来的时候,看着好几十个叔叔,吓了一跳。 她看爹爹也在里面就不怕了,杨怀本想把她放在楼主身边的凳子上,可她太矮了,小小的身子坐在那里脑袋都被桌子淹没了,就算站起来也不过比桌子高上一点儿。 苏梦枕用眼神示意,杨怀就把团子放到了会议桌上。 团子捏着小衣角,她倒不害羞,混迹街头久了,就喜欢好奇地看人,好奇地察言观色,她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脑袋一会儿往左边扭,一会儿往右边扭,再回过头来看看自己的爹爹。 苏梦枕并没有告诉团子这就是自己的手下,只是笑着说:“他们都是爹爹的兄弟、同事,叫叔叔伯伯就好。” 团子点点小脑袋,“叔叔伯伯好,我是阿宝。”团子奶声奶气打招呼。 一众糙老爷们心都酥麻了,看着会议桌上的小团子,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管着一处堂口的管事粗嗓门都压低了,“小楼主不客气,你想要啥,跟叔说,叔给你弄来!” 团子夸了一句,“叔叔你好高好高。” 那个叔叔满足地笑了,如果不是楼主在场,这么多兄弟看着,他当场就想把小团子举起来,给她原地表演一个举高高。 苏梦枕捏了捏女儿的小手手,问:“阿宝想取什么名字?” 团子歪着小脑袋,“我叫阿宝啊。”这是她找爹爹的第一天醒来后爹爹这么叫她的,团子觉得自己名字可好听了,一听就知道是个大宝贝。 苏梦枕跟她解释了什么是小名什么是大名后,团子也茫然了,她是个没文化的团子,大字不识一个,她哪知道取名什么名字。 第77章 想了好一会儿,在叔叔伯伯们的目光下,说:“要不然叫漂亮?叫美丽?”她知道漂亮美丽是形容一个人很好看的词,团子觉得自己足够好看了,当然配得起这样的词。 白愁飞绷不住了哈哈大笑。 苏梦枕也无奈扶额。 是不能指望团子自己取名字了,他决定自己来。 忽而有人问道:“楼主,小楼主真是您亲生的吗?” “如果是您亲生的孩子,将来铁定就是咱们金风细雨楼的继承人,有她在咱们楼里兄弟也不怕您后继无人了,更不怕有个万一。说句难听的,您身体这样,这段时间又是中毒又是病发,身子时好时坏的,兄弟们心都提着,您是不知道自从小楼主出现后,这两天楼里兄弟有多高兴,都在说您后继有人了,咱们金风细雨楼又有希望了!” 他话一说完,其他人也都纷纷点头附和。 “就算现在干不过六分半堂,将来还有小楼主呢,把小楼主培养成才,日后带领新的兄弟们壮大金风细雨楼,和六分半堂干他娘的,就不信干不过!” “雷纯老得可以当小楼主娘了,将来都继承了家业,咱们小楼主熬都熬死她!” “哈哈哈……”笑声一片,忽然戛然而止,因为他们忽然意识到他们调侃的对象是楼主的未婚妻,未婚妻和女儿手心手背都是肉,哪个拿来说事,楼主可能都不高兴吧? 他们小心翼翼看向楼主,却发现他正含笑将一只手放在团子的身侧,以防止她从桌上掉下来,正在侧耳倾听她说些什么,显然专心正在逗弄孩子,并不关心他们拿自己未婚妻来调侃。 松了口气,胆子也大了,有人喊道:“楼主万岁,小楼主万岁,金风细雨楼一统江湖!” “万岁万岁!一统江湖!” 声音大到几乎传出去,要让楼外的人听见了。 对于拥有一个随时要挂掉的头领而活得战战兢兢的这些人而言,楼主有了个后代的事不亚把死对头团灭了的惊喜感,他们甚至觉得后者的重要性更甚于前者,因为江山是需要传承的,有传承才有希望,没有传承就没有主心骨,没有主心骨再大的基业也可能一夕之间分崩离析。 温柔感觉好笑,觉得这些人实在太夸张了些,不就一个小不点吗至于? 她与雷纯有几分交情,自诩是雷纯的姐妹密友,她素来觉得像雷纯这样美好的姑娘就是她心中最好的姑娘的模样,所以对师兄这个孩子感情还是挺复杂的。 一方面觉得她很可爱,因为她长了一张跟师兄一样的脸,看了就觉得心生亲切,可一方面又觉得她的存在会让雷纯姐姐心里膈应,是自家师兄对不起雷纯的佐证,所以她也无法全心去喜欢这个孩子。 当下开口说道:“来个孩子就一统江湖,你们咋不上天呢?” 那个大汉听不出楼主师妹是在嘲讽他们,他眼睛一亮,“一统江湖!楼主,不如让小楼主叫一统江湖,多霸气啊!” 苏梦枕:“……” 边上的团子忽然也举起小拳头,一下一下地扬着,“一统江湖一统江湖!” 苏梦枕:“……” 杨无邪思忖地低喃,“一统江湖……苏江湖?苏一统?” 苏江湖不好听,苏一统倒是有点意思。 他提议道:“楼主,苏一统不错。” 其他人听了也都眼睛发亮,用力点头。 “苏一统!一统江湖!杨总管说的不错,楼主苏一统好极了!以后说出去,小楼主的名字都自带霸气,辟邪镇宅不再话下啊!” 王小石也觉得不错,赞成这个提议。 苏梦枕:“……” 苏梦枕觉得不太可,这样的名字太儿戏了,也太江湖气了,阿宝这样可爱,这样好,怎么娇娇捧在掌心里都不够,他正想否定这个提议。 却见自己身前的团子也举起小手手,高兴地说:“苏一统苏一统,爹爹我要叫苏一统!一统江湖苏一统!” 哪个小孩心里没有英雄梦?团子混迹街头讨饭的时候,就时常梦想着将来要一统几条街的乞丐,要让他们都听自己的话,不许欺负小孩儿,不许拿小孩来讨饭,不许偷人东西。想象自己制霸几条街的威风模样,她饿着肚子睡觉的时候都可香甜了。 苏梦枕看着女儿清亮亮的圆眼睛,“阿宝,苏一统……不是个特别正的名字,你确定吗?” 团子点点小脑袋,“我觉得好听!霸气,像小姑奶奶!” 她才不管正不正,只管自己喜欢! 其他人听着小楼主说的话,看着小楼主骄傲可爱的小模样,纷纷支持附和。 苏梦枕叹了口气,“那就听阿宝的,阿宝愿意叫什么就叫什么。” 于是团子的大名就定下来了,当着众兄弟的面定的,偏偏人人都觉得自己有份,自己参与了小楼主的起名,自带了滤镜,觉得这名字霸气好听到无敌,团子也喜欢到不行。 苏一统! 团子后来一把红袖刀练到无敌手的时候,也想过,其实苏无敌也不错,不过苏一统也挺好,因为一统是给人家当大哥的,无敌是寂寞的。 温柔没想到自己一句随口的嘲讽会促使他们给师兄的女儿取这样的名字,走出会议门的时候表情都凌乱了,纠结得不行。 作者有话要说: 取名字是件可爱的事情特意写了一章 第36章 楼主有喜 第78章 苏梦枕发现女儿开始早出晚归。 她成天穿着一身刚来楼里穿的那套小破衣裳,抱着一个小破碗,带上小杨叔叔,上街溜达去了。 早上出门信心满满,抬头挺胸,雄炯炯气昂昂,一身小破衣裳和一只豁口的小破碗,穿出一身小金衣捧着一只小金碗的气势。 晚上回来时,有时候满面愁容或满面怒火,有时候又骄傲得不可一世,小尾巴翘得老高。 苏梦枕观察了几天,发现一个规律,如果那一天如愿讨到很多铜板的时候,自己女儿就会走出小八字步,翘着小尾巴骄傲得恨不得鼻孔看人。 如果那一天颗粒无收,或者跟别的乞丐抢地盘抢输了干不过人家的时候,女儿就会垂头丧气,或怒气冲冲,但是她沮丧来得很快去得也很快,吃完饭就已经满脸斗志,找来她的小杨叔叔开始讨论明天要怎么报复回去,怎么抢回来地盘了。 苏梦枕越看越觉得有趣,他的女儿实在是一个特别的与众不同的小孩儿。她浑身生机盎然,就像她的体温一样,是个热情洋溢的小火炉,充满了丰沛的精力和无限的斗志。 而这正是他身体缘故而欠缺的。 他越来越喜欢观察女儿的一言一行,喜欢跟她说话,与她做一点非常幼稚但他和女儿都觉得很有意思的小游戏。 大概是因为沉迷于观察和与女儿玩耍中,苏梦枕感觉自己精神头越来越好,平常一天十二个时辰要躺在床上十个时辰,清醒的时候也总是不多,现在却能每晚抱着宝贝小火炉睡得安好,早上多赖会儿床养养身子,胃口也好了很多,以前半碗饭都不定吃得下去,现在能吃一整碗了,甚至能多喝两碗汤。 人睡好了吃饱了,身子有力气了,女儿在身边他觉得日子变得有趣起来,也更想多活几年了,有了盼头,精神头自然是好的,于是精神身体都一下肉眼可见地好转不少。 哪怕旧疾依旧,哪怕腿上的毒伤还是无解,但身子好上些许,就能对抗这些病痛,总能多拖延一段时间,待找到能救治的神医。 杨无邪本来很纠结,他眼睁睁看着楼主纵容着自家金贵的小楼主,每日捧着小破碗穿着小破衣去街头混饭,他很想制止小楼主,很想告诉她:您不用重操旧业,咱们金风细雨楼家大业大,您想要多少银子都有! 可楼主不让,他说任由她去。 阿宝想干什么就让她干什么,不是说她多了一个爹,就应该改变自己的生活、改变自己应对世界的方式,她应该自由地生长。她跟别的小孩儿不同,她从小就自食其力养活自己,所以她有自己的一套方式,现在贸然打断干涉她,未必能起到正向的作用。他希望女儿保持现在的这份赤子之心和朝气蓬勃,自由地按照自己的个性发展。 杨无邪不认可自家楼主的这套育儿理念,他觉得金风细雨楼家大业大,让自家的小楼主跑到街头行乞,未免有失风范,他觉得纠结。 特意派了几个高手在后面偷偷跟着保护,哪怕不制止也得护着安全,以免被六分半堂的人钻到空子,把小楼主抓去当人质。 杨无邪很快就不纠结了,因为他发现楼主的身子大为好转了!他前阵子什么样的情况作为楼主身边最亲近的人他最清楚了,不说精神萎靡,而且夜晚时常腿伤和旧疾发作,睡不着咳血是常有的事,他只能守在隔间,以防万一。 现在他已经不用守在外面了,而且听仆从说,晚上都听不到楼主咳嗽声了,楼主睡得极好,早上还能赖床,吃饭也能吃饱了。 厨房里给他熬的补汤药膳粥,端出来的给多少吃多少,从不剩下。 任谁都看得出,这是小楼主的功劳。小楼主才来几天,楼主就已经肉眼可见变得这么好,杨无邪不禁心生希望,如果楼主的身体能好起来…… 还有六分半堂什么事? 当年金风细雨楼在老楼主手上创建起来的时候,还是六分半堂手下的一个小势力依附着六分半堂生存,后来楼主继承了金风细雨楼,雷损看人有几分门道,觉得楼主是个大有作为的人,连忙把自己女儿雷纯许配给他,两人定下了婚约。 现在金风细雨楼已经发展成了与六分半堂分庭抗礼的超级势力,再给楼主十年时间,未必不能…… 他表面上淡定冷静,背地里却多派了好几个楼里的顶尖高手去保护小楼主,夜里睡觉的时候,做梦都差点笑出声。 金风细雨楼里的兄弟们也都在偷偷观察小楼主,他们发现小楼主真的很喜欢乞丐这份职业,楼里的兄弟们有时候为了接近小楼主,曾好奇地去看她怎么乞讨,怎么跟其他乞丐打交道,争地盘。 看得那叫一个津津有味,趣味重重,只觉得这个世界上再没有比自家小楼主更可爱更有意思的孩子了。 她实在是个超级超级无敌可爱的小宝贝! 她跟人争地盘的时候,插着小腰在街头跟大乞丐对骂,会故意抱着小破碗坐到人家身前挡住人家的视线,而且锲而不舍,只要你不走她就一直妨碍你。 这份奶凶奶凶的霸道让楼里兄弟分外“迷恋”,不禁想象,若是小楼主长大了继承了楼主之位,带他们去争地盘的时候,跟六分半堂打起来的时候,寸步不让,说要咬你一口肉绝不咬半口,没准连皮带骨都给你撕扯下来! 那可太爽了!自家楼主虽然实力强大,也的确是个极有能力手腕的人,能够带领大家的人,可他有时候会顾忌到与雷纯的婚约,在某种细节上不够破釜沉舟,不够狠辣,被雷纯这个拖延一下那个弄一下,往往会误了时机。 第79章 楼里兄弟都讨厌死了雷纯,讨厌这门婚事! 权贵人家会要求养在闺阁家的小姑娘注意礼节,要懂文明讲礼貌,要什么优雅什么气质,甚至连公子哥也这般要求。可他们混江湖的才不讲这一套,这种把小孩养成绵羊的方式是留着以后挨宰吗?如果没有家业继承挨宰的是自己,如果要继承家业,那就坑爹了。 他们更欣赏小楼主这种性格的小孩儿,要什么都去争,也不因你是个大人就惧怕你,抢地盘的时候骂战耍赖无所不用其极,找人讨铜板的时候,很会观察人,知道什么样的人好说话,什么样的人不要招惹,知道对什么样的人要说什么样才能达成目的……简直能屈能伸! 反正兄弟们觉得她哪儿哪儿都好,身上无一处不符合继承人的风范!她合该是楼主的小孩儿,合该是金风细雨楼的继承人,天生就是混江湖的命! 因为太喜欢小楼主,以至于有人偷偷出现在街头,假装成路人,往小孩破碗里丢几个银锭子,这种事一传开之后,兄弟们纷纷效仿,恨不得把全部身家都给小楼主满上,往常领了月银,不是花在花楼里就是吃酒吃肉去了,现在舍不得找姑娘舍不得喝酒,就喜欢给小楼主投喂。 团子业绩大涨,连着好些天都满载而归!一开始团子很骄傲很满足,觉得自己了不得。 后来才逐渐察觉出一点端倪。 她感觉来照顾她生意的都是些熟面孔,仔细一想,有那么几个好像在楼里看见过,她拉住了一个叔叔的衣袖,“叔叔,你是不是爹爹的同事啊?” 那个叔叔整个都僵硬住了,眼神像杨怀求助,杨怀摊摊手耸耸肩,表示爱莫能助。 楼主已经发话了,要求不要干涉小楼主的一切言行,这群人不知死活天天来送银子,现在好了,被发现了。 他偷笑都来不及。 被拉住的兄弟连忙摇头,拼命摇头。“你看错了,我长着一张大众脸,容易被别人认错。” 团子在街头上最擅长的就是观察别人,所以她对自己的记性还是很有自信的,板着小包子脸说:“你就是爹爹楼里的同事,我前几天还瞧见你了!” 那个叔叔连忙挣脱了团子的手,施展轻功一下飞远,跑路了。 金风细雨楼的这些人都有一个很相似的点儿,第一大都很年轻,都是年轻的男子居多,二则出手都很阔绰,上来就是银锭子,最少也是碎银子,从不给铜板。 而且总是笑眯眯地看着团子,眼里充满了喜爱,不需要跟他们说讨好的话,只要看他一眼,就会给你丢下银子,有的人性格羞涩扔了银子就跑,有的大胆些,会伺机跟小楼主说几句话,听她叫一声叔叔,心里美滋滋的。 团子把这些叔叔的银子数出来,居然占了她这阵子营业额中的大部分,其余的她靠自己讨来的居然都是铜板和几块碎银子。 团子面色恹恹地把叔叔们给的银子都包起来,拿到杨叔叔的面前,仰着小脑袋说:“他们都听杨叔叔的话,麻烦杨叔叔告诉叔叔们,阿宝自己能够挣银子,叫他们不要再给我银子了。” 杨无邪想到那群兔崽子,牙根发痒,他含笑问团子,“为什么不要他们的银子?” 团子说道:“因为叔叔们是自己人,肥水不流外人田,阿宝不能挣自己人的银子,阿宝要挣别人的银子!” 杨无邪听了,抬头望了一眼天,再低头看看骄傲的小团子,不禁学着楼主那样,伸手摸了摸她的小脑袋,毛绒绒的软乎乎的果然手感极好。 他声音柔和了数分,含笑说:“好,杨叔叔这就去警告他们。” 团子挠挠脖子,“不要太凶哦,叔叔们是好心!” 杨无邪:“听小楼主的。” 杨无邪转身就把那些人召过来,一看站出来承认的竟然有二十多个人,他把这些人训斥了一顿,完后将小楼主的话告诉了他们。 把这群人感动得泪眼汪汪,只恨不能再给小楼主银子! 苏梦枕听说这件事后,把女儿抱在怀里亲了又亲,他的阿宝总是最好的,最惹人喜欢的! 离着宏远大酒楼半条街的位置,那里食肆发达,来往的权贵客商很多,大多是富贵的有钱人。 团子打下一小块地盘,霸占了某个客栈门口的位置好几天了,这日被一个老乞丐占去了,老乞丐身边还跟着一个比她大几岁的小乞丐。 团子到了那,把小破碗丢给小杨叔叔,插着小腰,到老乞丐小乞丐面前,大声道:“这是我的地盘!” 老乞丐抬抬眼皮看她一眼,大约是觉得这娃子太小,没看在眼里,又闭目打盹去了。 团子气怒道:“我说了!这是我的地盘!快给姑奶奶让开!” 老乞丐不如何,仍然没有反应,他身边的小乞丐却忽然笑了出声。 团子伸出脚,踢了踢他。 “喂,你笑啥?” 第37章 楼主有喜 那小乞丐出手极快,一下子抓住了她的脚。 团子挣扎地动了几下,没把自己的脚收回来,还一屁股摔在了地上。 杨怀纠结着要不要出手帮小楼主,可楼主下了命令,让他非必要不干涉小楼主,这阵子小楼主跟人家抢地盘,在街上讨饭,他也基本没有干涉,只是出手打跑了几个意图不轨的人。 思忖间,团子气得嗷的一声,爬起来朝那个小乞丐扑了过去,那是个比她大约大两三岁的男孩子,虽然是个小乞丐却面色白净,瘦弱瘦弱的,哪有团子这阵子养出来的力气? 第80章 一下子就被团子给扑倒了,按在地上揍。那小乞丐被揍了几下,到底仗着是个男孩子又年长几岁,反压了过来,但他并不动手打人,而是禁锢住团子的四肢,伸手捏捏她的小腮帮,嘲笑道:“就这点力气,还想跟人打架,跟人争地盘?” 团子气炸了,嗷的一声像个小乌龟一样又翻了过来,把男孩压在身下,两人来来回回竟纠缠在一起,在地上打滚起来,不一会儿就灰头土脸。 杨怀看了一会儿,勉强放心。这个小乞丐还算是有家教有原则的小乞丐,并不动手打比自己岁数小的女孩子,反压的时候只是制住小楼主的手脚,再嘴贱嘲讽她几句,然后被小楼主反压,揍得可惨。 这会儿一看,小楼主除了灰头土脸,身上半点痕迹没有,这个小乞丐,脸都被掐青了好几块,身上肯定也有不少印子,他都看见小楼主对他又掐又踢又打的了,那叫一个组合拳。 身边的老乞丐也是个奇人,孙子被揍了,只是抬眼看上几次,既不制止,也不帮孙子,见他满脸青紫,还骂道:“没出息,一个三岁小孩都打不过。” 团子不服气,伸出四根小指头,“我是三岁零八个月了,我快四岁了!” 老乞丐看了小乞丐一眼,“听见没有,你几岁?”小乞丐羞愧地低头,回头时又恶狠狠瞪了团子一眼,团子比他还恶狠狠瞪回去,这男孩长着一双清灵昳丽的丹凤眼,眼角上扬,适合轻蔑地看人,而非瞪人。 团子的眼睛比他还圆溜还大,瞪人的时候,比他更有气势。 “再瞪,姑奶奶挖了你的眼睛!” 小乞丐抽了抽嘴角,这是哪里来的啊……他和爷爷今天才刚到京城,刚在这里蹲下,就碰见这么个小刺头。 而且……他转头看向杨怀,这个人似乎是这个孩子看护者,年纪轻轻一身武功,这样的人给一个三四岁的孩子当保姆? 他正想着,他的爷爷起身,拍了拍他的手,“走吧,不占着人家地方了,惹不起还躲不起?” 他笑着说:“丐帮无意得罪金风细雨楼,若有得罪之处,还望各位回去跟苏楼主转达老朽的歉意。” 小乞丐被爷爷拉着走了。“爷爷各位是什么意思?还有谁?” 老乞丐叹道:“那个孩子背地里至少有四五位的高手在护着,还有个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童叟无欺”,金风细雨楼白楼之主杨无邪!” 小乞丐咋舌,抬头乱看,左望望右望望,“哪儿呢?” “在客栈二楼。” 小乞丐抬头看去,客栈二楼窗户不知何时已经关上,再看不见人影。 他惊异地问爷爷:“那个小屁孩是什么身份?” 老乞丐说道:“前些年有幸见过苏楼主一面,那孩子长得肖似苏楼主,加上日前有所耳闻,苏楼主多了个孩子,想必就是那个孩子。” 小乞丐不理解了,既然是大名鼎鼎的红袖第一刀苏梦枕的女儿,为什么还跑来混他们乞丐这碗饭?这孩子闲得慌? “苏楼主咋想的?” 老乞丐哪知道苏楼主咋想的,吩咐道:“回去后和帮里弟子说一声,以后在大街上碰见着那个孩子不要得罪。” 团子没听见乞丐爷俩嘀嘀咕咕说什么,看见两人走了,以为自己打赢了,骄傲地插着小腰,小奶音哼道:“算你们识相!” 杨怀:“……” 翌日,街头有个新来的杂耍,团子被吸引过去了,干脆挪了地盘。 她坐在杨怀的脖子上,在人群里看着杂耍的艺人,不断地拍着小手叫好,这些杂耍艺人可厉害了,胸口碎大石、喷火、大变活人,无一不能。 正看得起劲儿的时候,杨怀不小心撞上一个孩童,低头一看,正是那日跟自家小楼主打架的那个小乞丐。 老乞丐不在边上,小乞丐正在人群里挤来挤去。 团子也低头看去,见他摔了个大马趴,指着他哈哈大笑起来。 小乞丐坐在地上,狠狠瞪了她一眼,虽然爷爷说不能得罪这个小屁孩,但瞪人总不犯法吧? 团子看他坐在地上,差点被人群给踩了,好心叫杨叔叔把他抱起来,杨怀脖子上坐着自家小楼主,手臂上又坐了个小乞丐。 他嘴角抽了抽,感觉自己成了人形挂件。 小乞丐也是想看喷火表演,他没想到这个脾气臭的小姑奶奶转身又让人把他抱起来,他看一眼喷火,再一眼小姑奶奶,看一眼喷火,再一眼……团子不耐烦了,伸出手,抵住了他的脸,“你看啥?” 小乞丐:“看你。” “看我干啥?” “你为什么要帮我?” 团子高深莫测的说:“爹爹说了,做人要尊老爱幼,你都差点让人踩了,我让小杨叔叔帮你一把,你该谢小杨叔叔,当然没有我,小杨叔叔才不会帮你!” 小乞丐抽着嘴角,“……谢谢。” 杂耍结束,团子从兜里掏出几个铜板丢了过去,那是她今日挣到的一半铜板,可见这次杂耍破得她小人家的欢心,忍着肉痛也要打赏。 她不光自己打赏了,看了眼小乞丐,“你呢?” 小乞丐在身上掏了掏,他平时是从不给任何银子的,街头有啥表演看啥,从来白嫖捧个人气,谁让他是个小乞丐?他没找杂耍艺人要银子就不错了。 但不知为何,见了对面小姑奶奶清亮亮的眼神,他脸热热的,没从兜里摸出什么来,红着脸说:“没、没钱。” 第81章 以为要被嘲笑了,他在心里使劲儿告诉自己,被嘲笑也无妨,一定要忍住,要忍住,不可以和这个苏梦枕的女儿打起来,爷爷说了,要是把人家弄伤了,苏梦枕提刀来砍人,他是不会保他的。 却听对面小团子叹了口气,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一副过来人的模样:“是不是没讨到银子?” “笨死了。” “你还有个爷爷要养,讨不到肚子自己饿肚子还要连累你爷爷饿肚子,来姑奶奶来教教你怎么挣钱。” 在小乞丐懵逼中,团子拉着他跑出了人群,她从怀中掏出了自己的小破碗,又问他的呢? 乞丐的吃饭家伙什标配破碗人人都有,小乞丐也掏出了随身带着的小破碗。 团子拉着他在客栈门口蹲下,刚蹲下又感觉这会儿是饭点,人人都去酒楼饭馆吃饭了,于是又拉着他去了边上一家饭馆。 这家饭馆门口已经有乞丐在蹲着了,小二们忙着招呼来来往往的客人,也没空赶人,偶尔才会跑出来说一声去去去。 团子才不理他,拉着小乞丐坐在了饭馆门口的台阶上,她眼睛一憋,红了。 拉着小乞丐的手,喊道:“各位路过的叔叔婶婶哥哥姐姐行行好啊,我哥哥他得了病,没钱抓药没钱吃饭,行行好……” 团子嗓音软糯奶气,很快就吸引了人的注意,很多人低头看过去,见她虽然穿着一身破破烂烂,但是一张小脸长得玉雪可爱,极其的精致好看,顿时心生怜悯,也不知道哪来的孩子,这么小就和哥哥一块乞讨,哥哥还生了病,真是不容易。 小乞丐生得瘦弱白净,一张脸确实有些病态的苍白,加上他懵逼茫然的样子,确实很能引人误会,让人以为这是个生了病的可怜孩子。 不到半个时辰,团子的小破碗里装满了铜板和小碎银,她长得可爱嘴巴甜,每一个丢银子丢铜板的人都会得到她奶甜的道谢,她的小破碗装满了之后,小乞丐的碗也很快装满了。 小乞丐看得怀疑人生,到底谁才是真正的乞丐啊!他一个真乞丐,她一个假乞丐比他还擅长吃这碗饭!平常他十天半个月可能都讨不来这么多! 团子心里也在嘀咕,怪不得那些大乞丐想把她打残了讨饭呢,原来装成兄妹再装病博人同情真的生意这么好! 团子把两个碗里的铜板碎银倒在一个布袋里,然后把小乞丐拉了起来,趁着小二腾出空来赶人的时候,连忙拉着小乞丐跑了。 她将小布袋给小乞丐,“给。” 小乞丐已经蒙了大半天了,这会儿还回不过神来。指着自己不敢相信:“给我?” 团子扬扬小下巴:“不然呢?我已经给你示范过了,以后学着点,把银子拿回去和你爷爷吃顿好的叭!”她说完拍拍小手,杨怀走过去,蹲下身子,团子便一骨碌爬上了他的背。 “走喽!好饿回家吃饭饭!爹爹一定在等我吃饭!” 杨怀已经在旁边看了大半天了,心里好笑,背着自家小楼主潇洒离去,帮小楼主装完这个逼。 小乞丐低头看着自己手上沉沉的小布袋,再抬眼看看小姑娘趴在人背上被背着离去的背影。 他站了一会儿,缓缓地笑开了。 白净昳丽的小脸上漾开一抹如同盛放小白莲一样的微笑。 回了楼里,爹爹果然在等自己开饭饭了,团子扑到爹爹怀里,同他说外面的事,苏梦枕含笑倾听女儿奶声奶气的絮叨,听她说今天街头上的杂耍真好看,是有真功夫的。 还听她说碰见了昨天跟她打架的小乞丐,她还帮了人。 “他是个笨蛋,连讨钱都不会,阿宝教他怎么骗……” 苏梦枕:“嗯?” 团子小声了下,很快又理直气壮起来,“阿宝教他怎么讨钱!” 苏梦枕摸摸女儿的脑袋,“阿宝这般厉害?” 团子骄傲仰头,“当然了,阿宝是天下第一乞丐!” 苏梦枕:“……”他虽然觉得第一是不错的,当乞丐也并不可耻,无非是混江湖混口饭的一种职业,就像丐帮的弟子遍布天下,真要说起来,不比哪个势力差多少。 但听自己女儿说自己是天下第一乞丐,他心里还是感觉怪怪的。他只好略过这个话题,让女儿的注意力转移到吃上面。 饭菜刚做好端上来,父女俩正要开动,门口来了三个人。 白愁飞王小石和温柔。 王小石和温柔跟苏梦枕打了招呼,苏梦枕让他们坐下一块吃才坐下,白愁飞却是进门就坐下,毫不客气地拿了一双筷子,把团子本来要夹走的一块红烧排骨抢走了,团子气得怒瞪这个大坏蛋叔叔。 白愁飞把红烧排骨丢进嘴巴里,爽快地嚼着,只觉得美味无比,抢来的果然比自己的好吃,尤其是从小野猴儿嘴里抢来的最好吃了! 接下来团子夹哪一道菜,他就抢哪一道,偏偏都还是故意从团子筷子下面抢来的。 团子本就年纪小,刚学会拿筷子不久,夹得不稳,好不容易才把肉夹起来了,还很轻易地就被抢走了。气得她当场炸毛。 从椅子上站起来,拍了下桌子,对着白愁飞小奶音恶狠狠道:“大坏蛋,你干嘛抢我的肉肉?” 白愁飞咽下嘴巴里的糖醋鱼,这鱼为了照顾三岁的小楼主,厨房里的厨娘特意将刺都挑干净了做的,一丁点儿鱼刺都没有,吃起来甜酸甜酸的,滋味极好! 第82章 他感慨道:“因为你的菜好吃!” 他越是一副吃得很香的样子,团子就越生气,骂道:“坏蛋吐出来!给姑奶奶吐出来!” 白愁飞装作要吐的样子,团子连忙嫌弃摆手,让他滚蛋,“以后再不许你来找我,不许你来找爹爹!” 白愁飞本就故意逗弄这小野猴儿的,怎么可能答应,他偏偏要弄得小团子炸毛。 他走过去,甚至把小团子从椅子抱了起来,高高举起,惹得团子在空中尖叫骂骂咧咧。 苏梦枕无奈扶额,“二弟,你莫要再捉弄阿宝了,她年纪小,你身为长辈多照顾些。” 白愁飞把团子举来抛去,团子才刚吃饭,虽然只吃了几口,也经不起这样颠簸,很快就晕乎乎了,然后一口吐了出来,吐在了白愁飞的头顶上。 白愁飞:“……” 王小石和温柔笑趴在桌子上。 苏梦枕心疼把女儿抱过来,让侍女拿来沾湿的帕子,帮她擦擦小脸,擦擦脖子,拍拍小背脊。 团子只是胃里的食物翻滚,小孩食道短经不起颠簸,吐出来便好了,她被爹爹擦干净后,气得跑回房间里,拿出一把爹爹让人给她定做的小刀跑了出来,刀身朴实无华,刀柄绑了个苏梦枕亲手用红绳子编的平安结。 “大坏蛋,我要杀了你!”团子举着小刀冲了过来。 白愁飞刚清理了头顶上的污物,见小野猴儿拿刀追杀过来了,连忙跑。他跑团子便追,一大一小就很快满屋子窜了起来,过了会儿,还跑出屋子,在楼里各个地方留下了身影,白愁飞的惨叫让金凤洗浴楼里养着的狗都惊得吠叫不停。 二弟素来喜爱与女儿开玩笑,苏梦枕早已习惯,他无奈地摇了摇头,继续吃饭,倒不太插手。 王小石道:“我一会儿跟二哥说说,让他不要这么跟阿宝玩。” 苏梦枕笑道:“二弟这是喜欢阿宝,他不喜欢的人或冷或热情,但绝不会像逗弄阿宝这样,三天不让阿宝打骂就皮痒。” 王小石想起白愁飞的性格,仔细想确实这样。他聊起了正事,“大哥你的腿现在怎么样了?” 苏梦枕摇摇头,“还是老样子,但近来因阿宝的缘故,每日晚上睡得极好,身子也清爽很多,腿上的毒我用内力包裹住,暂时无碍。” 王小石发愁道:“这也不是办法,拖到后面恐怕还是保不住双腿。大哥我和温柔打听了一名神医,过两日请他来给您看看。” 苏梦枕点点头没有拂他们的好意,自从他中了毒,他身边的人已经陆陆续续请来过很多位神医,来的时候都希望满满,但最后没有一个治得好他的伤,他倒也习惯了。 阿宝来之前,他已经做好了将毒连同双腿一块截肢了的准备,因为当时他的身子极差,只靠内力已经无法压得住毒,现在身子好转之后,毒伤也能暂且压住。 只是到底不是长久之计。 温柔说道:“我叫我爹来吧,我爹最懂毒了。” 洛阳王温晚只是擅长制毒,又不是解毒治病,温家要是能治的话,苏梦枕的伤也不会拖到现在。 温柔也想到这点,抓抓头发,连忙转了话题,“师兄……你有没有联系过纯姐姐?” 苏梦枕放下碗筷,擦擦嘴巴。轻顿一下,“并未。” “那你联系她嘛,她好歹是你的未婚妻,我昨儿个去见了她,她心情可差了,还感染了风寒躺在床上,连我都不理,定是因为阿宝的事情传到了她耳朵里,她听着不舒服,毕竟她是你的未婚妻,师兄你应该跟你解释下。” 苏梦枕想起那个像一朵洁白的花儿一样的女子,叹了口气。“嗯,明日我派人给她送信。” 温柔是个急性子,“师兄你现在就写,明日我亲自替你送信!” 苏梦枕被温柔闹得没办法,叫她去拿笔墨纸砚,这时团子终于追杀完大坏蛋回来了,摸着小肚子,跑到爹爹身边,一骨碌坐上他的大腿。“爹爹我饿,爹爹喂阿宝吃!” 苏梦枕抱稳了女儿,开始喂她吃饭,团子吃饭很慢,又刚闹了一场,吃了很多才饱。等她吃完,温柔已经等不住回房睡去了。 苏梦枕让人给女儿洗了澡之后,抱着她在床上玩了会儿小游戏,又给她讲故事,讲一些江湖故事,说着说着她便睡着了。 夜色寂静,三更半夜时,楼里忽然躁动起来。 杨无邪等人第一时间到楼主房里,见楼主和小楼主安然无恙才放下心来。 苏梦枕已经被吵醒,问怎么回事。 杨无邪道:“楼里有刺客,似是为了偷盗东西并不伤人,被发现后就跑了,我刚才看见有黑影往主楼这边过来,楼主可有发现?” 若有的话,以楼主的功力应该很快就会发现。 苏梦枕摇了摇头,“我只听见你们的声音。”他低头看看床里边呼呼大睡的团子,“阿宝也睡得极沉。” 杨无邪等人不放心,又在附近巡视了一遍,才回去,直至天明也没有发现再有刺客。 团子醒来的时候,爹爹还闭着眼睛,她感觉自己的脚被人扯了扯,她往床尾看过去,看见一只手缩回去。 她爬到床尾,往床下趴下去看,看见一双乌溜溜的眼睛跟她对视,团子惊叫道:“你怎么……”在这里? 苏梦枕被女儿动静弄醒了,问道:“阿宝?” 团子连忙爬到爹爹旁边,伸出小手像哄宝宝一样,“爹爹乖,爹爹快睡吧,还早哦。” 第83章 苏梦枕知道现在不早了,往常这个时候他早睡不着了,有阿宝在他才能享有赖床的福气,却故意配合女儿,闭着眼睛呼吸放缓。 团子哄了一会儿爹爹,感觉把爹爹哄睡了,又爬到床尾,对着床底下的人无声地对着口型说:“你怎么在这里?” 床底下的人也无声对着口型:“我爷爷被人杀了,我也被人追杀,我不知道去哪里,只能来找你。” 团子不知道怎么才一天这人就发生了这么多事,但她很同情他,想当初她也是好好的,大乞丐哥哥为了娶媳妇说背叛她就背叛她。 可见世事无常。 团子伸出小手手,他不明白,满面迷茫地看着她。 团子指着自己的手掌心,跟他对口型叫他来这里,男孩爬了几步过来,然后感觉自己的脑袋顶上覆上温热的小手,轻柔地摸了摸。 他愣在原地。爷爷被杀的时候,他没哭,他被追杀的时候也没太难受,此时却感觉鼻子酸了酸,眼睛一下子就红了。 团子摸了摸感觉安慰给到了,戳了戳他,无声问他饿不饿? 第38章 楼主有喜 苏梦枕不知道为什么一觉醒来自己就多了个女婿,他喜当岳父了。 事情得从早晨刚起床的时候说起。 女儿怪模怪样哄他闭眼睡觉,自己趴在床尾老半天,过了会儿他隐约察觉不对劲儿,想起来查看究竟,就听见女儿爬了回来,趴在他胸口,捏着他的鼻子,“爹爹起床啦,宝宝饿了。” 苏梦枕便起来,帮女儿穿好了衣裳,看她神色着急,不等他帮她把一头细软的头发扎好,就已经下了床,踩着小鞋子啪嗒啪嗒往外跑,喊着饿了要上早饭了。 催促仆从快点给她上早饭。 平日里阿宝是挺好吃的,小孩子还小正长着身子,何况往日她无人照料亏空很多,自是馋嘴的,一日三四餐打底,还要吃上一两盘糕点,睡前有时还得来碗宵夜。 但没见过阿宝一早上起床就喊饿,火急火燎想吃饭的。 苏梦枕感觉有蹊跷,他没有问,只是耐心观察。女儿出去喊了一嗓子,回来一起漱口洗脸,苏梦枕顺手把她一头乱糟糟的小软发扎成两团揪揪,没来得及插上她最爱的小花朵,女儿就趴在他腿上,仰着小脑袋跟他撒娇。 “爹爹吃完饭去哪儿?” 苏梦枕自打中毒病发后,就一直待在自己的屋子里,鲜少外出,因他身子不便,不是躺在床上,就是坐在窗前看会儿书,听听手下的汇报,有精神了再处理些公事,偶尔开个小会什么的。 阿宝见天在外面乱跑,他也没法跟着,只能让手下的人跟随保护。 他摸着女儿的小脸颊,轻轻掐了掐,笑道:“爹爹还与往常一样。” 团子垮了脸,“外面可好玩了,爹爹出去玩好不好?” 苏梦枕指着自己的腿,“爹爹可走不动。” 团子很心疼爹爹腿,她爹一提起腿,她就把床底下的小可怜忘干净了,开始操心爹爹的腿怎么办。 “阿宝已经攒了很多银子,等阿宝银子再多些,就给爹爹找天底下最好的大夫,最好的药。” 苏梦枕心里发软,自从女儿来了他身边,他的一颗冷硬心肠无时不是软的,他摸着她的小脑袋,“那爹爹就等阿宝好消息了。” 团子立刻感觉到了动力满满,她今天要去最热闹的地盘,讨最多的银子!她还想把京城最好最富贵的几条街盘下来,收上一大批乞丐小弟,帮她挣银子! 团子立下了志向。 仆从上了早饭,父女俩早饭都在屋子里用饭,吃得也简单,一盘包子有豆沙馅儿的有肉馅的还有素菜馅的,一盘小笼包,一盆精心熬好的清粥,还有两样小菜,几颗卤得香喷喷的鸡蛋。 团子吃到一半才想起来床底下还有个眼巴巴来投奔她的小可怜。 她本来拿在手上要吃进去的卤蛋和包子就这么顿住了,她再看看桌子上的吃食。 厨房已经摸准了他们父女俩的胃口,上的东西不算多,平常最多剩下一点。 团子趁着爹爹不注意,把卤蛋包子一个接一个装了好几个在小口袋里,苏梦枕一个绝顶高手,女儿在眼皮底下做什么动作都瞒不了他,但他不戳穿,而是笑着问:“阿宝今天怎么吃得这么快?有吃饱吗?” 团子当然没吃饱,她感觉自己还可以吃下三个大包子,可她不能多吃,她要腾出一点点给小乞丐吃。 她从椅子上下来,脆生生说:“阿宝吃饱了!爹爹慢慢吃。” 她说着向内室走去,苏梦枕又问女儿去干嘛? 团子回道:“我去拿东西,一会儿要跟小杨叔叔出门了。” 这是阿宝日常的基操,她的宝贝家伙什一身小破烂衣服一个小破碗都放在里间,苏梦枕没有怀疑。 团子啪嗒啪嗒趴在床下,往里看,见里面那双黑漆漆的眼睛含泪地看着她,团子有一丝丝的心虚。 她从小口袋里掏出了两三个包子和一个卤蛋。 “快吃,吃饱了等爹爹不注意,我就带你出去。” 小乞丐已经快一天没吃饭了,拿着包子胡吞海塞,最后吃卤蛋的时候,被蛋黄噎住了卡在喉咙里,不受控制的咳出了声音。 团子吓得瞪大眼睛,爹爹的声音已经传进来,问她怎么了。 团子连忙咳了几声,“咳咳……没事爹爹,我喝水呛住了。” 第84章 小乞丐已经憋得脸都红了,眼看快喘不过气,她连忙倒了杯水递进去,再扭头时就看见了爹爹坐在轮椅上,微笑地看着她。 团子:“……” 寂静数息,气氛静得可怕,偏偏床底下的男孩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好不容易干了一杯水,把嗓子眼里的蛋黄吞下去了,喘了一口气,小声说道:“还有水呢,我还想喝……” 苏梦枕含笑的声音响起:“是哪个小少侠造访苏某的床底,还与我女儿骗吃骗喝来了?” 床底下的男孩吓得刚才吞进去的东西差点吐出来,忽然不停地咳嗽,咳了大半天不曾停歇。 苏梦枕看他可怜,叹了一声,“你出来,我有话问你。” 团子心里已经知道要糟糕了,她连忙机灵地跑到爹爹旁边,试探性地爬上爹爹大腿,见爹爹没有生气拒绝,才放心地赖在他怀里,准备关键的时候撒娇保命。 床底下有半盏茶的时间不曾有动静,男孩吓到了下意识想当个缩头乌龟。 金风细雨楼的苏梦枕苏楼主在江湖上鼎鼎有名,他也从爷爷口中知道不少这人的事迹,得了不少爷爷对他的评价。 他知道这是一个深不可测的可怕的人,就算他风评不错,人人都说他是一个正直的有原则的人,从不滥杀无辜,可能在父亲死后把一个小小的金风细雨楼盘成如今京城一方霸主的人又怎么可能是个好相与的人? 他若真像表面那样是个大善人,只会被雷损生吞活剥了,哪有今日的威风? 爷爷曾说,他打从娘胎里出来就一身的病,他从生下来就与正常人不同,他是在病痛折磨中长大的,他的意志比天底下最坚硬的岩石还要刚强,水滴尚可穿石,可他水火不侵,除非生命走到了尽头,意志方才泯灭。 小乞丐不敢小看他,他当了缩头乌龟有一会儿,直到苏楼主再度出声,他方如同一只小乌龟一样,慢慢地试探性地爬了出来。 小心翼翼地抬头看。 苏梦枕含笑的眼睛带着一分审视。“你是何人?从什么时候来这里的?” 苏梦枕就算如今受了伤,可他修炼出来的内力感官也不是白干的,屋子里面有没有人他自然清楚,从昨晚睡觉到早上起来,他都未曾离开屋子半分,结合女儿早上起来的异常,可以判断这个孩子是在昨夜就已经在床底了。 能瞒过他的耳目悄无声息地藏在床底,江湖上没有几个人能做到。 他不禁眼神一厉。 小孩感觉到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像是要刺入自己体内,要不是他怀中还抱着他女儿,兴许就要把自己抓起来要自己小命了。 男孩瑟缩了下,“我……” 还未开口,就听男人怀中的团子说:“爹爹,不关我的事,我不认识他!” 男孩:“……”他肚子里还热乎的包子卤蛋是鬼给他送来的吗?! 亏他还很感动,心里想着小姑奶奶虽然难缠了一点,但她真的是个特别好特别心软的人。 他照着直觉来的,没投奔错人。 结果,才一句话功夫不到,他刚说出一个字,她就扭头把他卖给了她爹爹。 苏梦枕摸摸女儿的脑袋,“你来说。” 男孩:“……我叫赵凡,我爷爷原先是丐帮帮主,我们原先在江南总坛,听说京城出了大叛徒,我爷爷就带着我来京城,但还没找出叛徒,我爷爷就被人害了。” 他说着红了眼睛,一双漂亮的丹凤眼眼圈红红的,愈发显得他眼珠子通透干净。 他说着从怀中掏出了一枚令牌,苏梦枕眼力不差,丐帮的令牌只有少数的重要人物有,花纹各有不同,这个男孩手中的这枚似乎是继承者才有的。 他点头道:“继续说。” 男孩感觉有些委屈,小姑奶奶把他卖了,他已经把来历说清楚了他还要说啥? 苏梦枕:“……你用了什么功夫,为何我察觉不到你的气息。” 刚才女儿跑进来的时候,兴许是给他吃的了,他在吃东西的时候,苏梦枕才感觉到了这人的气息。 男孩既骄傲又不好意思道:“我跟爷爷学了一门叫做龟息功的功夫,闭息的时候只要不吃东西不喝水不作出动静,武功再高的人也没法发现我。” 他还算机灵,反应过来指导苏梦枕想问什么,“昨夜我趁着他们开门的时候,偷溜进来的。” 苏梦枕想起昨夜几个手下说有人闯进楼里,后来找不见了,特意到他屋子里来查看。 应当就是那个时候,跟在他们屁股后面溜进来的,他屋子里有屏风柜子遮掩,有龟息功只要不被人看见溜到床底下倒是不难。 他最后又问:“你与阿宝什么关系?” 男孩不知作何回答了,他与小姑奶奶也不太熟,第一次见面跟她为了地盘打了一架,不算愉快。第二次见面小姑奶奶嘲笑他,也帮了他,满打满算两人只认识了两天时间。 他捧着小姑奶奶帮他讨来的一袋铜板银子回去的时候,就碰上了意外,再来就是逃到了这里。 他刚来京城没几天,爷爷没有把人脉介绍给他,天大地大他能去哪里? 帮里隐在暗处的叛徒连爷爷都敢杀,他敢留在帮里吗? 想到白日里小姑奶奶帮了他,他就凭直觉逃到了金风细雨楼,他知道她是苏楼主的女儿,苏梦枕这样的大人物也不屑于掺和别人帮派的事务从而去杀害一个小孩子。 第85章 团子眨了眨眼睛,她已经知道小乞丐没地方去了,他的爷爷刚被杀,他又很笨拙不会讨人喜欢不会讨银子,要是被爹爹赶出去了,可能要睡大街了,过几天兴许就饿成一具尸体。 团子是知道流落街头,没有屋子睡没有被子盖,没有干净的水喝没有干净的馒头吃的痛苦。她心里不忍,想了想,拉了拉爹爹的袖子。 苏梦枕低头看她,“阿宝?” 团子水汪汪的大眼睛巴巴地看着爹爹,“他也要叫爹爹爹爹的。” 苏梦枕眼神一凝,“哦?” 团子:“因为阿宝将来长大了要娶他!”团子在街头巷尾看得多了,要收留一个不相干的人,唯一的办法是同这个人成亲,就像那些新娘子嫁给了新郎之后,她就成为了那个家的一份子,她就理所当然地生活在那家人家里。 她不知道这世道除非入赘,否则只有男人娶女人的道理,她只是效仿着这个公式,娶小乞丐等于把小乞丐收留在自己家里,光明正大获得爹爹的同意。 团子对自己的急智分外满意。 却不知道她的爹爹脸色快裂开了。 床底下的小乞丐也露出了震惊迷惑的表情。 他兴许是耳聋了。也或许担惊受怕一晚上,出现幻听了。 杨无邪感觉楼主一大早上的不对劲儿,他没见过楼主脸色这么差的时候,不是那种没有血色苍白的脸色,而是仿佛风雨欲来的沉重冷冽气息。 哪怕那日受了毒伤回来,楼主都没这么阴沉过。 他思考了半晌,又私底下问过几个下人,下人们都摇头说不知道,反正进去收拾碗筷的时候,楼主就好像已经很不高兴了,等小楼主出门的时候,那脸色已经不能看了。 他们都不敢待在屋子里,承受不来。 “小楼主有什么异常?”杨无邪想了想,小楼主来之后,楼主每日心情都很不错,精神也很好,比起与六分半堂的对决,他的注意力几乎都放在了小楼主身上。 于是就问了小楼主的情况,想从小楼主身上看出名堂。 下人想了想,“小楼主今日带了一个小孩出门,比小楼主大几岁的小男孩。” 作者有话要说: 这几天三次元比较忙qaq 第39章 楼主有喜 “六分半堂近来动作越来越多了,雷损对外发话,要您亲自给他一个交代……这是雷纯大小姐托人送来的信。” 苏梦枕淡淡点头,接过信件,上面的话不多,只关心他的伤势,试探性问了一句他的女儿,最后约他见上一面。 他看完信,随手将信放在桌上,答应温柔给雷纯写的信因女儿和那个臭小子的缘故一时忘了,雷纯的信倒是先送过来了。 苏梦枕就着六分半堂的动作与杨无邪交代了几句,发觉自家心腹大总管的脸色欲言又止,好不纠结。 他是个精明干练果决的人,鲜少露出这样的神色,苏梦枕奇怪问道:“何事?” 杨无邪想到下人说的那些话,“……听说小楼主一夜之间冒出来一个朋友?” 苏梦枕脸色倏忽沉了下去,握在手中的杯子碾成灰尘,落满衣袍。“一个小鬼,不必在意。” 杨无邪见楼主这副模样,愈加好奇,“那个孩子是什么身份?何时来的楼里,我这几日都未曾出门,怎么没有看到?” 苏梦枕想起女儿奶声奶气说她将来要娶那个臭小子,怕他不肯答应收留他,还叫那个臭小子也跟着她喊爹爹。 那个臭小子甚至也不要脸地期期艾艾喊了一声爹爹。 他当时血压就上来了。 苏梦枕觉得自己的修养还是不够,人人都说自己意志强大,心性眼界皆超然于世俗之外,无物可动摇他的心,可当他才三岁多不到四岁的女儿领着一个臭小子,叫他爹爹的时候,他差点没控制住杀意,当场把那小鬼挫骨扬灰了。 “楼主为何生气?”杨无邪自己没有女儿,因此也不了解一个身为女儿控的爹爹的心。他更想不到那个比小楼主大几岁的男孩,被小楼主拉到楼主身边叫他喊爹,告诉他那是他女婿。 这年头喜当爹是一件快乐的事,喜当岳父就叫人恨不得提刀砍人了。 苏梦枕再超然冷情,也是一个小姑娘的爹! 他沉默许久,脸色一直不好看,杨无邪也沉了沉心,难道那个孩子的身份有特殊之处?对小楼主不利?若非涉及小楼主的安危,楼主肯定不会这样。 “如果那个孩子有古怪,叫人赶走便是,小楼主身边有人护着,日后不要让那个孩子靠近小楼主。若他对小楼主不利,直接杀了便是。” 杨无邪的想法简单而不失稳妥,在他看来,一切不利于楼主和小楼主的皆可以杀了。情节轻的赶走便是,危害严重的则一刀杀了送他去投胎,楼主何至于对一个小孩子这样忌惮重重? 苏梦枕捏了捏眉心,没有告诉心腹大总管,那个孩子是阿宝承认的未来小夫婿,阿宝还小,等过几年长大了兴许就忘了这回事,没必要叫身边人知道了,时时刻刻提醒阿宝,反而令阿宝上心。 他决定冷处理。 团子和小乞丐在外面晃荡了一天,除了午餐是回来吃的,白日里一整天都在外面,他担心被丐帮的人追杀,团子央求了楼里一个擅长易容的叔叔给他做了一张人皮面具,等回了家再揭掉。 两小只回来就蹲在小角落里数银子。 第86章 一文两文的数,最后多出来一枚碎银子,原本以团子的性格是要毫不客气地笑纳的,可顾忌到身旁这个小可怜刚刚失去了爷爷被人追杀,悲惨得不行,她将那枚小碎银递给了他,瞪圆了眸子,“就这回!下回下下回以后都归我!” 赵小凡看着小姑奶奶的圆润清亮的眼睛,低头看看那枚碎银子,他心里发酸。 虽然和小姑奶奶认识的时间不长,她也总欺负他,但关键时候,她却总将他放在心上,照顾他的感受,心疼他的遭遇,他捏着碎银子,重重点头。 以后他啥也不要,有口吃的就行,多出来的就全给阿宝了! “小楼主?” 团子抬头看,发觉是杨无邪叔叔,她站了起来,伸出双手抱着杨无邪的大腿,杨无邪从善如流将小楼主抱了起来,一边问道:“那孩子是谁?” 杨无邪平日里不但管着白楼,还得帮着楼主管理金风细雨楼的上下琐事,整个金风细雨楼里就属他最忙活,今日是特意留了空等小楼主回来的。 从楼主那里问不到什么名堂,只能亲眼瞧瞧那个孩子。 他犀利的目光落在男孩身上,以一种防卫者的姿态高高在上地打量他,虽然不至于对一个孩子有所敌意,但要谈什么善意也是没有。 赵凡只感觉那道视线要将自己的身体射穿了,在阿宝没有说她将来要“娶”他前,即便是阿宝的爹爹看他的时候,都没这么吓人。 他不敢起身,余光打量着四周,准备找出一条最适合的逃生路,爷爷总说,人不管遇到了啥只要能活下去就有机会,所以在任何时候,他都想着活! 他怕一会儿这个杨无邪不讲究道义,一言不合把他杀了,他就没法留着命报答阿宝,为爷爷报仇了。 杨无邪见他仍然没有回答,小眼神滴溜溜地左右张望,只一眼就看穿这个小孩的打算,沉声道:“说!” “我叫赵凡。”男孩强撑着直视他的眼睛,“我……我是阿宝的。”朋友。 团子搂着杨叔叔的脖子,照着给爹的那套说法搬来给杨叔叔解释,她再小也看明白,在这个地方杨叔叔的权利可大多了,爹爹天天待在房里不出门,杨叔叔进进出出的,谁都听他的话,他说不定就是老板!团子是个讲义气的团子,既然觉得收留赵凡了,就要挺身而出,让杨叔叔也答应将他留下。 “杨叔叔,他是阿宝的未来相公!将来阿宝是要娶他的,今天阿宝叫他喊爹爹了。” 杨无邪看看怀里的小楼主,再看看蹲在那里委屈兮兮的男孩。 “……” 总算明白楼主为何那副模样了,才养在身边没多久的女儿,才不到四岁的时候,就给他找来一个童养夫,他能高兴得起来? 这事儿代入进去,杨无邪就觉得手心里痒痒。 他沉默了会儿,盘问那个男孩的身份,从年龄家庭到哪里来的对阿宝如何都一一问清楚了。 赵凡站在原地,低着头耳尖都红得滴血,接受这位大总管的盘问,他知道苏楼主只有阿宝一个女儿,将来没准就是金风细雨楼的继承人,这些人也都一口一个小楼主喊着,几乎八九不离十。 这样贵重的身份,他一个来历不明没有身份地位的野孩子贸然靠近,自然会引起这些人的警惕。 他没有抗拒,将自己的来路老老实实说了,不怕杨无邪泄密,他和苏楼主这样的盖世豪杰不屑于对一个小孩下手,也不屑于去告密。 杨无邪陷入沉思,丐帮原来的继承人,爷爷死了的孤儿,没有亲朋好友,皮相也不错。 他招了招手,叫小孩过来。 男孩犹豫了下,走了过去,杨无邪伸手探了探小孩的身骨,倒是习武的好苗子,虽然这个年纪尚在开蒙,还未习得武艺在身,只会一套救命的龟息功,但假以时日,凭他的身骨应该能练出一身好武功。 不同于楼主站在父亲角度的不悦,他身为金风细雨楼的大管家考虑得更多,以楼主的身子骨将来再要孩子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是以小楼主将来定是要继承金风细雨楼的。 她是个姑娘家,若要嫁人也撇不开金风细雨楼这么大的盘子,那样风险太大了,但如果招个可靠的赘婿在身边,既能护她又有能力,身后还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亲戚扯后腿,这是再好不过了。 这个孩子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正适合小楼主。 金风细雨楼要护一个人,是不管他是什么丐帮还是什么六分半堂的,不过一个孩子,要了便要了。 杨无邪没有把这个孩子的身份放在眼里,只当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 他摸完小孩的根骨,说道:“过几日给你找个师父教你武功,以后就留在金风细雨楼,也不必易容了,丐帮那里,我派人打声招呼。” 他看着男孩,“你愿意放弃丐帮继承人的身份吗?” 赵凡不在意丐帮的身份,他是他爷爷捡来的,爷爷不在了丐帮对他来说便没有了什么意义,但他要给爷爷报仇…… 杨无邪能够轻易看穿一个人的心,自然没有忽略小孩的心思,“你安心习武,你爷爷的仇人白楼替你查,长大后你练出功夫来,可亲手去杀了仇人。” 男孩眼睛亮了又亮,他听爷爷说过,白楼通晓天下之事,无所不知,若白楼想查一件事情,简直轻而易举。 他感激地拜了下来,甚至重重地嗑了三个响头,他没有要旁人替他报仇,报仇这种事只有亲自动手才有意义,杨无邪答应让白楼帮他查凶手,就是极大的恩赐。 第87章 “谢谢杨总管!日后凡金风细雨楼和阿宝有所差遣,赵凡拼了命也义不容辞!”男孩额头都磕红了。 杨无邪还算满意,粗略一看是个内里清明有分寸的也知恩图报的,这样的人才有资格留在小楼主身边,能力品行如何日久见人心,多养几年就能看明白了。 他放下小楼主,摸摸她的头,又问了几句男孩的武功。 赵凡说道:“我爷爷传授过功法给我,待我七岁之后就可以练了,不需要师父。” 自带武学传承,让杨无邪心里更添了一分满意。 他见楼主的时候,把心里的想法一说,楼主本来脸色不太好看,后面经他游说分析,深吸一口气,渐渐地也软了态度。 苏梦枕以前没有考虑过女儿将来长大后的事情,女儿还这样小,哪个父亲会想那些不愉快的事情折磨自己? 他听了杨无邪的话,仔细一想,也确实有道理。 与其让阿宝嫁出去,不如娶一个回来,这一个若是自小就养在眼皮子底下,对他人品性情了如指掌,自然再好不过。 但杨无邪没有想到,楼主说叫他带更多的男孩子到楼里培养,不管是楼里兄弟的孩子也好,善堂里的男孩也罢,多培养几个,将来阿宝长大后从里头挑选一个最优秀的就行,不一定非要那个赵凡。 杨无邪:“……”楼主想通是想通了,但还是看那个小赵凡不爽啊。 可见得罪未来岳父的下场。 给不到四岁的女儿养一批童养夫,这操作,在今日之前,他是打死想不到楼主这样冷情的人能干得出来的。 杨无邪偏偏还觉得挺有道理,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等小楼主长大还有十几年,时间长了变故就多,何况人心易变,多养几个人,金风细雨楼又不是养不起。 身为金风细雨楼的未来继承人,小楼主应该值得最好的夫婿! 他离开楼主房里,转身就命人去善堂里筛选长相性格天赋智商都上佳的男孩,年龄从三岁到八岁不等,小一点可以,大很多也不行。 又命楼里有家室有孩子的兄弟,将他们召集在一起,问他们家里有没有适龄的男孩,养在小楼主身边当个玩伴。 开始没有人回味过来,只当是小楼主年纪小缺个玩伴,后来有个兄弟说自家没有儿子,女儿行不?遭到了拒绝,那兄弟就开玩笑说:“您这是给小楼主找童养夫呢?” 一时间屋子里寂静了。 看着杨总管默认的样子,兄弟瞪大眼睛,震惊道:“您真要给小楼主找个未来小相公?” 杨无邪咳了咳,感觉这事明说出来不好看,只说道:“有合适的孩子也乐意的就把孩子送到楼里养着,跟小楼主一块读书习武一块玩。” 在场家里有三岁到八岁这么小孩子的,大都是年轻人,这些人性子都跳脱豪爽,一听自家儿子将来有望给小楼主当相公,哪有不乐意的? 纷纷踊跃报名。 心里寻思,哪怕自家臭小子不乐意也要把他绑来!那可是楼主的女儿!那可是小楼主!一想到跟楼主结亲,当楼主的秦家,这心里就激动得不行。 杨无邪:“……”他看着这些人激动的模样,想着一会儿要跟手下的人交代,善堂里的孩子别挑太多,挑一个个最优秀的就行,否则凭这些人的热情,恐怕主楼塞不下。 作者有话要说: 贴贴~ 第40章 楼主有喜 雷纯自从知道苏梦枕多了个女儿之后,就感觉有什么事情失控了。 她知道苏梦枕是个极讲信义的人,而且他对自己也有好感,从不因为与六分半堂的敌对而迁怒自己,将二者分得很开。 正因为如此,他决心要在两人成亲之前,吞并六分半堂,因为他不容许将来两人后金风细雨楼和六分半堂扯不清楚。 雷纯早就与她爹计划了一遍又一遍,制定了严密的计划用来对付苏梦枕。 苏梦枕中的毒也是她派人暗算的,他也是凄惨对她来说就越有把握掌控他。 但她没想到计划好好的顺顺利利地进行着,未婚夫就多出一个孩子来。 这段时日以来,她备受煎熬,一直琢磨这件事,苏梦枕背着她与其他女人有瓜葛,生下了一个孩子?他往日对她的情义也有假?他是不是故意表现出一副对她有好感的样子用来迷惑她,降低她的警惕性,背地里却偷偷生孩子? 他是不是像她一样,根本没有跟她成亲的打算? 雷纯是个很有内秀的人,她极为的精明聪慧,旁人想一件事情至多想前因后果,而她却把整盘棋局都从头到尾筛一遍,还得想想对手的动机,他之后的落子,他想达成的目的。 这阵子之所以没有动手,也是为了试探出苏梦枕的心意。 先是派人去金风细雨楼以祝贺的名义告诉苏梦枕她这个未婚妻的不满,后来没有得到回信,她就派人跟踪那个孩子,她派出去的手下都听她爹的话,暗地里还对那个孩子动过手。 但苏梦枕早有防备派了很多高手在暗地里护着,没有得手。 他越是这样,越证明那个孩子是他亲生的,在心里的重要性。 雷纯也就越心乱。 她暗示温柔自己的伤心不满,让温柔帮她找她师兄张目,仍没有得到回信,她坐不住了,写了一封信让人带去给他。 好在他愿意见她。 第88章 两人约在街边的一家茶馆里。 二楼靠窗的位置,苏梦枕坐在一边,对面是雷纯。 他先开口致歉,“阿宝是我的亲生女儿,这件事不在我的预料之中。是我亏欠了你,纯儿,你可以解除婚约,我会给你补偿……” 雷纯低着头,再抬眼时漂亮的双眸含了泪水,她怔愣说:“如果我要你把那个孩子送呢?” “将来、将来……我嫁了你,我们也会有自己的孩子。” 她知道苏梦枕的身子骨太差了,何况现在中了无解的毒,已经是个废人,将来要有孩子难如登天。但如果不哄着他把那个孩子送走,对六分半堂来说就是一个极大的威胁。 最近因为楼主有了继承人,金风细雨楼的气势越来越足,与六分半堂作对的时候,丝毫不给面子,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甚至还会主动去破坏侵占他们六分半堂的地盘。 以前金风细雨楼不是这样的,他们大都是在受到六分半堂的挑衅时才会反击,现在却已经会主动去反攻,这不是一个好的信号。 苏梦枕笑意淡了两分,但仍耐心,“除了送阿宝走,你可以提别的要求。” 这件事说到底是他对雷纯不起,他在成婚前有了小孩,是一种道义上的不忠,所以他愿意付出代价,但阿宝不是过错,他也绝不会把阿宝送走。 雷纯身子晃了晃,眼睛轻轻一眨就险些落泪,连忙用帕子擦拭遮掩,“梦枕……将来你要把金风细雨楼交到谁的手上?” 苏梦枕毫不犹豫道:“阿宝是我的继承人。这件事楼里上下已经默认,他们很喜欢阿宝。” 雷纯没想到苏梦枕会这么不给她面子,当着她这个未婚妻的面,毫不掩饰地说要把自己的家业给一个婚前生子,而且是一个女儿!她一个小野种又凭什么? “你没有考虑我们将来的孩子吗?”她嗓音提高了些,质问道。 苏梦枕无奈摇了摇头,眼里有一丝愧疚,但绝无动摇之意。“纯儿,我的身子你是知道的,我将来不会有孩子了,嫁给我你要受委屈的,你可以跟你爹说要解除婚约,对外只说苏某人不忠,我会补偿你。” 在阿宝出现之前,苏梦枕和身边的人都没想过自己会有孩子,他早就做好把金风细雨楼传给兄弟的准备,王小石白愁飞甚至杨无邪都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哪怕想过要和雷纯成亲,也没想过两个会有孩子。 阿宝出现之后,他才品尝到为人父的滋味,他恨不得把最好的一切都给阿宝,金风细雨楼阿宝愿意继承便继承,不愿意让叔叔打理也行。 雷纯太了解苏梦枕了,为了更好的从他这里获取利益,她曾经很用心地观察了解这人,正因为太过了解,心里才会感觉荒谬恐慌。 在他心里,她雷纯虽然是他的未婚妻,但恐怕比不上那个孩子一根指头。 她苦笑地站了起来,“苏楼主不要后悔!”雷纯有自己的骄傲,她纵使再多阴谋诡计,也不愿意跟在一个废人面前三番两次忍气吞声,这对她的骄傲来说是一种耻辱! 比不上一个三岁孩子!对从小到大受尽万金宠爱,人人都喜欢的她来说,比给她一刀还难受!尤其这个人是她早已觉得握在手心的未婚夫。 苏梦枕本想挽留她,到底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两人之间插了一个孩子,几乎已经不可能了,除了稍事补偿,没有其他办法。 他是个很清醒的人,阿宝在他心中的分量已经比他这条烂命重要,金风细雨楼与六分半堂也到了关键时候,之间的战火已经不可调和。 与其纠缠下去,不如快刀斩乱麻,阿宝如若没出现,他可能还会犹豫,但阿宝的出现,反而成了一种催化剂,促使他想断了与雷纯的这段关系。 想通之后,心里大为松快,往后也不必顾忌什么了。 杨无邪悄无声息地出现,推着楼主的轮椅回去。 他看出楼主的打算,欣慰道:“这样也好,楼里兄弟因为您与雷纯小姐的婚约,与六分半堂动手的时候总是束手束脚,雷纯小姐也时常拿您来说事,我们反而不太好办事。” 苏梦枕轻叹道:“让出东街口的地盘,把那条街全部给六分半堂。” 杨无邪先是一惊,“那里临近河畔,青楼酒楼赌坊等盈利场所众多,我们素与六分半堂争夺,他们也觊觎很久了,好不容易守下来的,您换个地方?” 苏梦枕摇头,“不过一条街,给了便给了。就当是弥补。难道阿宝还不值一条街?” 杨无邪知道劝不住楼主就不再劝了,给出去的东西又没说不能再抢回来,他有本事就守住,没本事过个手依然还会回到金风细雨楼手上。 就没再多说。 到了楼里,天色渐晚,天边仅剩一点金红余晖。 正好在门口碰见俩小孩手牵着手回来。 苏梦枕眼睛落在两只相牵的小手上,眸色沉了沉。 团子毫无所觉,松开男孩的手,迈着小短腿朝爹爹跑过去,一把埋在他肚子上,“爹爹去哪里了?爹爹怎么不叫阿宝?” 苏梦枕心口的郁气一下就散了,女儿软乎乎埋在他肚子上的撒娇,一口一个爹爹,让他更肯定自己的选择。 他对雷纯说感情是有的,因为他是个有原则的人,既然把雷纯当成了未婚妻就会以未婚妻的眼光看待她,她又是个体贴的性子,才情头脑相貌皆难得出众,他有好感是不假。 第89章 但若要与女儿之间做一个抉择,便微不足道。 摸摸小家伙的脑袋,“爹爹去见一个人。” 团子好奇道:“什么人?阿宝叫爹爹出去玩爹爹都不去!”团子嘟着小嘴巴,快可以挂瓶酱油了。 苏梦枕感觉好笑,捏捏她的小胖腮,这阵子养出不少肉,手感越来越好了。 “去见爹的未婚妻。” “什么是未婚妻?” “就是以后会成亲的人,会嫁给爹爹的人。” 团子瞪大了眼睛,“是阿宝的后娘吗?” 苏梦枕点了头,却又说道:“以后就不是了,阿宝不会有后娘,阿宝只有爹爹,爹爹也只有阿宝。” 团子从前在闹市里乞讨的时候,耳濡目染天天听百姓八卦,她知道不少亲娘死了爹娶后娘,后娘虐待继子继女的故事,心里天然地对后娘这个词有排斥和惧怕之意,觉得像洪水猛兽一般。 听了爹爹的话,团子松了口气,在爹爹肚子上狠狠蹭了几个来回,“阿宝会养爹爹的,爹爹不怕!” 苏梦枕笑出了声,“好,阿宝最厉害。” 他顺势将女儿抱在腿上,被杨无邪推着进了楼,对身旁多出来的男孩子视而不见。 赵凡:“……”他厚着脸皮跟在屁股后面进去,他早就知道苏楼主对自己的不喜,但没关系,爷爷说了他不是银子,不会人人都喜欢,只要阿宝喜欢他就够了! 但如果能够表现好一点,叫阿宝的爹爹喜欢那就更好了!毕竟那是阿宝的爹! 于是他出声道:“苏楼主……” 团子趴在爹爹的肩膀上,对他说:“叫爹爹。” 男孩敏锐地感觉苏楼主的气压有一瞬间的增强,一股杀意掠过自己,他连忙摇头。 团子挠挠头,“那叫爹爹叔叔叭……我也有好多叔叔。” 赵凡小心翼翼地观察苏楼主,感觉气息没有刚才可怕了,仿佛杀意只是一瞬间的错觉,他讨好道:“苏叔叔。” 人没有应他,但也没有变得可怕,赵凡便放下心,小声说:“您今日真帅,您英俊风流,不愧是阿宝的爹。” 苏梦枕:“……” 杨无邪嘴角抽动,险些笑出声。 这孩子想拍马屁讨好楼主还嫩了点。不想楼主却嗯了声,难得给了他一个回应。 男孩便变得高兴起来,也增长了两分自信心,决定以后多练练拍马屁的功夫,多给苏叔叔拍拍马屁,让他高兴,好让他对他印象好一点。 他不知道他拍马屁的前头两句赞他英俊风流什么的,没半点用处且显得突兀好笑,唯独后面那句“不愧是阿宝的爹”才得了苏梦枕的意。 自打那日不欢而散,且随后金风细雨楼让出一整条街,宣布两家婚约作废之后,六分半堂和金风细雨楼的关系便彻底宣告破裂,两方大动干戈,冲突越加严重,时时刻刻都在上演全武行。 在这样剑拔弩张的气氛里,杨无邪把选到的孩子十来个孩子送到主楼里,给小楼主当玩伴。 团子挺高兴的,她混街头久了,深刻知道人多势众的重要性,这么多好伙伴,当场就带着浩浩荡荡一群小伙伴去扫荡地盘了,霸占京城最富裕的几条街的目标指日可待! 一行小萝卜头从金风细雨楼里出去,矮矮敦敦一只只,却愣是在最前面最中心的那只最爱的小团子带领下,走出了浩浩荡荡要跟开战干架的架势。 赵凡跟在后头,看着小姑奶奶身边那么多个人,各个都长得不错,而且都是男孩。这些臭小子们将她拥在中心,自己落在后头,阿宝也没发现,俨然已经把他忘了。 “……” 他吸了吸鼻子,告诉自己不要气馁,不要慌张,淡定振作,只要在阿宝身边占据最重要的位置,阿宝就不会忘记自己了。 爷爷说了,做人脸皮要厚一点!他已经没有爷爷了,不能没有阿宝! 他冲了上去,挤开阿宝身边的一个男孩子,拉住了阿宝的手,“阿宝……” 团子侧头看他,扬起了灿烂的笑,“走!我们去占下最好的一条街!我们这么多人,谁也不怕!杨叔叔真是太好了,有了这么多人,以后我们想霸占哪里就霸占哪里!” 赵凡觉得才不好,他讨厌杨无邪! 他一边应付被他挤开的男孩报复,手臂挨了好几个掐,愣是挺住了,一边放下了心应和小姑奶奶,大声喊道:“有阿宝在,想霸占哪里就霸占哪里!” 团子顿时露出骄傲的表情。 那群男孩盯着他的后脑勺,将他瞪了又瞪。听说这个是比他们早来的,脸皮可真厚! 作者有话要说: 给楼主背锅的杨总管:??? 第41章 楼主有喜 在金风细雨楼与六分半堂彻底决裂,战火不断的时候,团子却每天带着一大帮玩伴在街头呼风唤雨,渐渐地闯出名声来。 寻常人都不敢招惹,一打听这是苏楼主的女儿,自然是小团子插着小腰说要什么就给什么,见到她就躲着跑,团子觉得是自己太有威势的功劳,丝毫想不到爹爹身上,她觉得自己带着一大帮人,别人没有理由不怕她,于是乎越发的张扬气派。 苏梦枕每天听着下属回报女儿的行踪,又干了什么好事,哭笑不得,他分明不是个张扬的性子,素来清冷内敛,一身傲骨都藏在内里,他的女儿与他反着来,干什么都风风火火,呼朋唤友,一不如意就骂人,谁也不敢跟她对着干。 第90章 小小的团子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多的旺盛精力,张扬得仿佛正在盛开的花朵,且是万里之内放眼望去仅此一朵的小霸王花,身边跟着的那些男孩子倒也成了这朵小霸王花身边的绿叶草儿一般的衬托。 这样的性子不是好性儿,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姑娘,但苏梦枕没想过纠正他,他的女儿愿意怎么生长便怎么生长,愿意怎么干就怎么干,他兜得住。 不说苏梦枕,便是楼里上下那些人也乐意见到楼主的继承人是这样霸道的性格,他们都对她的未来寄予了很大的期望。 要不怎么说熊孩子都是熊家长宠出来的,团子本身就是个好强霸道一不如意就喜欢问候人的性子,在身边多了众多的玩伴,且玩伴都听从于她一人,楼里上下叔叔也都纵宠着她的情况,团子气焰愈发的嚣张,不到小半月就已经带着玩伴们霸占了京城最热闹最富裕的几条街,任谁都不敢招惹,丐帮的弟子见了她都远远地绕道。 有的丐帮弟子认出来她身边跟着的一个小男孩是他们前任帮主的孙子,是他们的少帮主,但没有人敢去相认,如今丐帮自从老帮主死了后,已经新上任了一位新帮主,是帮里从前的大长老,本就说一不二,上任帮主之后更是清除了从前不少帮主的旧心腹,没必要再把以前的少帮主带回去惹人嫌。 杀了他也不现实,这小子现在扒上了金风细雨楼苏梦枕的女儿,有金风细雨楼护着,他们还真不敢随意杀了他。 金风细雨楼与六分半堂的决战即将来临,雷纯回去后越想越觉得不甘心,不甘心就这么放弃了苏梦枕这条已经做了许久准备的通天梯,于是在决战前,又写了一封信给苏梦枕。 表示自己愿意放下芥蒂,他不送走那孩子也没关系,他们成亲之后她会把那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疼爱,只要苏梦枕愿意服一声软,她就会说服爹爹放弃决战,化干戈为玉帛。 苏梦枕看完信,表情都没变一下,将信烧了,既不对人提起,也不提笔回信,好似没有这回事。 这几日他的毒伤已经隐隐有些压制不住,哪怕自从女儿回来之后,心情颇好睡眠不差,养足了精神和体力,然而毒伤这种东西也不是吃好喝好睡好就能解决的,顶多拖延一阵子。 神医来了一个又一个,温家也派了人来看,都无济于事。 苏梦枕有时候半夜疼醒,却不敢吵醒女儿,怕无忧无虑没心没肺的小丫头会皱起眉头,会趴在他身上掉眼泪。 那日有个神医提议他将腿锯掉,以此保住性命,女儿偷偷听见了,趴在他床上哭成了小泪人儿,她不知道为什么神医要锯掉爹爹的腿,只知道人没有腿是不行的,想干什么都不行,她不允许有人伤害她的爹爹。 跟一个三岁孩子讲要截肢才能保住性命,她是听不懂的,她只知道有人想割掉爹爹的腿,那几日每天都跟着警惕的小凶兽似的守在爹爹身边,看谁都像坏蛋,天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摸摸爹爹的腿还在不在。 直至苏梦枕没法子了,跟她保证不割掉自己的腿,她才安心下来。 左右苏梦枕知道自己即便截肢也没什么用,因为他还暂时需要这双腿来应付即将到来的恶战,若是真的截肢了也行动不便只能等死,若是不截肢好歹能拼个你死我活。 他将事情前后都考虑多遍,决战前,背着女儿与楼里的所有人召开了一次会,除了布置任务以外,便是交代后事。 他希望楼里的兄弟们,如若他死了,就扶持他的女儿苏一统小姑娘继承楼主之位,让他们好好抚养保护她长大,如若金风细雨楼守不住了,就让杨无邪带着女儿远走高飞。 又看向二弟三弟:“你们是我的义弟,在我心中与亲生兄弟别无二致,我的女儿便是你们的亲侄女,真有到了那天的时候,阿宝还需要她的二叔三叔的帮助。” 王小石抱拳,自然是义不容辞地答应了,他眼中隐隐有泪光,大哥这样好的人,为什么就没有一个好的身体?好不容易有个血脉却不一定能够等到她长大成人的那一天。 白愁飞脸色有一瞬间的不自在,而后笑嘻嘻地道:“那小野猴儿我和三弟可管不住,大哥一定得长命百岁了,亲自看着她才行。” 苏梦枕想到最近因为霸占了京城最好的几条街恨不得上天与太阳肩并肩的女儿,耐不住笑了。 他的笑容里隐含宠溺与不舍,若能守护自己的孩子长大,哪个当爹的不乐意呢? 六分半堂纵横江湖多年,把持了京城大半的资源,雷损与蔡京一党关系不菲,皇帝沉迷享乐不管朝政,蔡京几乎把持了朝野,在这样的情况,即便有如诸葛神侯这样的忠臣清流一派对抗着,也几乎一边倒地被压制着。 好在苏梦枕不是没成算的,多年来一直暗地里支持着诸葛一党,形成一股韬光养晦的势力,明面上蔡京把持朝政,陷害忠臣良将,他们这一派全然不是蔡京的对手,但实际上,在关键的一些职位上都安插着他们的人。上位者即便权利再大,真正做事的始终是那些中基层的官员,只要把这些人弄在手上,便有了与蔡京雷损对抗的实力。 金风细雨楼每年至少有二三成的利润全在供养着这一派,看似付出多,但若能扳倒六分半堂,彻底霸占京城的势力,倒也不算亏本买卖,且能给蔡京重重一击。 这些年蔡京依靠着六分半堂搜刮民脂民膏,嫖赌、贩卖人口、走私盐铁、私设官道上的关卡收钱、与漕帮串通一气强抢江河流域南北来往的商船,挣了太多太多黑心钱,正因为依靠这些大量的源源不断的银钱,才供养得蔡京一党越发的壮大。 第91章 如今皇帝已经被蒙在骨子里,只知道寻欢作乐。 把六分半堂打落了,就相当于把蔡京钱袋子断掉大半,他损伤大了,自顾不暇,诸葛神侯等人就有机会翻盘。 决战前,孤注一掷的金风细雨楼迎来了微妙的转机。 这个转机在于小楼主苏一统养在身边的小竹马,那个天天与一帮子男娃争斗的小乞丐。 赵小凡那日在街头,趁着阿宝去上厕所,与身边的几个男孩争吵了起来,他们素来这样,当着阿宝的面哥俩好,阿宝一转身,谁看谁都不对付。 他们瞧不上赵小凡,觉得他是个小白脸,天天在小楼主跟前献媚,小小年纪一点男子汉气概都没有,只会耍手段,讨人厌得很! 赵小凡则看他们才觉得碍眼,原本阿宝是自己一人的,杨无邪那个恶贼冷不丁安排了这么多人在阿宝身边,阿宝一天说五百句话本来可能有两百句话是同自己说的,还有三百句是同她爹爹说的。现在好了,她一天不一定能同自己说上百句,注意力全被这些人分散了,气得他小小年纪已经开始失眠了,吃不好睡不好每天阴恻恻地在想怎么把这些人赶走。 在街头吵架是一件很引人注目的事情,何况他们是在一家大酒楼前的街上,这里是他们霸占的地盘之一,往来富贵者众多,很好“行骗”。 大酒楼进了一行人,进前被一群衣着不凡的男人包围在中间的男人看了那群小孩一眼,收回了眼。 上楼后,在三楼包厢临窗的位置,隐隐又听见楼下传来小孩子叽叽喳喳的骂声,甚至动起手来了。 他常年在宫中,皇子公主受到良好的教养,即便再看兄弟姐妹不爽,也没有明面上吵架打架的,他没见过孩童吵架,就觉得新鲜,多看了几眼。 等到被一群男孩围在中间的那孩子的正脸露出来之后,他脸色一变,眼中沉沉。 几个男人笑道:“黄老爷,不过几个小乞丐,若是嫌吵闹,我这就派人赶走。” 男人摇摇头,想起了多年前的一桩往事。 他不爱宫中端庄美丽的后妃,偏爱青楼里妖妖娆娆的女子。 八年前他在青楼里邂逅了貌美诱人的花魁青儿,青儿是个有故事的女子,她浑身充满了诱人的玄妙,既有世俗的风尘味儿,也有仿佛看淡一切生死无谓的冷淡,他被这样的青儿迷得神魂颠倒,宠幸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被太后发现,私底下派人解决了那个花魁,他才将注意力转移到别人身上。 他以为太后把青儿弄死了,难过一阵子就压在心底。 可楼底下的那个男孩儿,长着一张几乎与青儿如出一辙的白净小脸,漂亮得不像话,眉宇间也隐隐有几分他的神采。 回宫后,皇帝派人调查,皇帝虽然不管事,但他也是天底下最有权势的人,他想查一个人不难,不过两天小乞丐赵凡的资料便摆在了案桌上。 青楼女子生下的恩客孽种,那青楼女子正是多年前诈死的花魁青儿,青儿的老鸨妈妈对她有几分母女之情,得知太后要问罪她,早早安排了替身,让她假死逃脱。 她逃出去才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去找皇帝没门路,又怕撞上太后的人,只能偷偷生下来。 她在青楼里吃多了避子汤药,身子早已亏空太多,生孩子的时候受了很大一番罪,险些一尸两命,好不容易挨了一年,就撒手而去。 她和收养孩子的老乞丐从前有一段露水情缘,知道他的身份虽然是个乞丐,却是丐帮的一帮之主,临走前将孩子托付给他养。 这个孩子就在丐帮里长大,虽然日子过得不富裕,但在老乞丐的庇护下也算过得自在,没受过什么大罪。 近来因老乞丐死于帮里内乱,他被金风细雨楼收养了,陪在苏梦枕女儿的身边。 看完资料,皇帝叹了口气。 终归是自己的血脉。 作者有话要说: 来啦,最近忙着一个重要考试,空出手来,今天或者明天把苏这个世界完结了,接下来可能写东方不败,然后写李寻欢,之后应该就完结了,盗帅感觉跟陆小凤类型差不多,没啥好写的,假如写的话倒是想写个杀手爹,中原一点红这个万年男配喜当爹也不错hhh 第42章 楼主有喜 老皇帝亲自出宫,让人把那个孩子带到自己面前,告诉他的身世,问他有没有什么想要的? 把孩子带回宫里自然是可以,但一个流落民间的皇子,回宫的意义不大,又不是宫里没有皇子公主了,他回宫一没势力二没人脉也没什么后台,指望老皇帝给他几分慈父的爱? 老皇帝忙着寻欢作乐尚且不及,他知道自己的性子,不可能分出多少精力在这个孩子身上,与其让他在朝野后宫众多的反对声中强行进宫,然后受尽迫害,可能都活不到成年。 不如把这个孩子的存在瞒下来,给他一点实惠,让他在民间自在地生活。 老皇帝觉得这是自己仅有的慈父心肠了。 若是把他接进宫里,死活他可不管。 老皇帝把他的身世说清楚了,也将他是否进宫的两种局面掰开了说给他听,不管他这个年纪的孩子能不能听懂,有没有独立的思考能力,说完给了他一盏茶的时间考虑。 男孩盯着他的眼睛,老皇帝寻欢作乐多年,身体空虚,眼睛浑浊,但眉宇间的帝王气派仍在,眼中虽有对他的几分喜爱耐心,但不多。 第92章 赵凡不是个普通的孩子,他从小的极为精明,他知道老皇帝说得对,趁着他还有几分新鲜的父爱时,从他手里要点好处,总比进宫一无所有然后被害得惨死宫中强。 他的这个父皇名声不好,昏庸无能,任用奸臣,他若是个富家翁兴许一辈子过得很好,可他是个皇帝,就祸害忠臣百姓了。 这样的人眼中只有自己个儿,不能因为他是个他的儿子而对他另眼相看,何况宫里也不缺少皇子。 半盏茶时间,赵凡就考虑好了。 “我不进宫。”他直直盯着老皇帝的眸子,“我想要你替我报仇,我想要坐上丐帮帮主的位置。” 老皇帝欣然应予,这是小事儿。丐帮再大弟子再多,普天之下莫非皇土,皇帝想出手对付一个没落的丐帮也是易如反掌。 他随便许点好处,江湖上就有一大帮的门派势力帮着他出手了。 因为这小子开口不是求富贵爵位,而是为了给抚养自己的爷爷报仇,老皇帝对他印象还不错,觉得是个知恩图报的好孩子,又问他除此之外还想要什么? 赵凡早已经打好腹稿,试探性地说:“金风细雨楼对我有大恩,我想要朝廷站在金风细雨楼这边,对付六分半堂。” 老皇帝皱了眉头。金风细雨楼和六分半堂是京城最大的两个势力,这两个势力同时也养活了朝堂上两大党派,皇帝深谙平衡之道,这样的局面他自然乐见其成,不可能出手干预他们的事情,明面去站在哪一派。 何况金风细雨楼虽然敛财不少,但终归都是走正路子,不如六分半堂不择手段来的钱财多,六分半堂这边上供的财物蔡京也不是傻子,都会孝敬大半到皇帝口袋里,皇帝就对他们的来往、干的事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让他亲手断了这个钱袋子,老皇帝还想不想寻欢作乐了? 他沉声道:“换一个。” 赵凡翻了个白眼,就知道老皇帝不同意。他找老皇帝要了十万两银子傍身,老皇帝同意了,当即让人拿银子。 赵凡又没好气说道:“我还想要一个人的命。” “谁?” 赵凡:“雷纯,六分半堂雷损的女儿雷纯,这不是个好东西,天天勾搭苏楼主,对我的阿宝不怀好意,以后让她嫁进来给阿宝当后娘了,阿宝肯定没好日子过。” 阿宝整天没心没肺地占地盘营业,赵凡心眼子可比阿宝多太多了,皇帝和青楼女子生的孩子身上天生长了八百个心眼子,他从苏楼主和杨无邪等人的日常言行知道了雷纯的事。 知道雷纯与苏叔叔的婚约,知道那个女人对阿宝不怀好意,总是缠着苏楼主,苏楼主的师妹温柔总是在苏楼主面前替雷纯打抱不平,别人看不出来,阿宝也听不懂,赵凡却知道那个女人是在耍手段。 他想着,老皇帝不同意帮着金风细雨楼灭了六分半堂,那杀一个女人总行吧? 老皇帝叹了口气,“朕听说那是雷损唯一的女儿。” 杀了怕是不好交代,老皇帝不愿意多事。 赵凡瞧瞧便宜老皇帝爹,那副被美色掏空的样子,“你要是怜香惜玉不舍得,干脆纳了她进后宫,六分半堂就变成你的了。” 赵凡说话,没有半分对老子和皇帝的敬重,所幸老皇帝也不是个重规矩的人,他对这个民间长大的血脉没什么要求,听了他的话,倒是认真考虑起来了。 杀了雷损的姑娘是结仇,可要是纳了他的姑娘为后妃,那便是恩德,一个江湖势力头子的女儿,放到江湖上是有身份了,放在宫廷朝堂上不值一提,比平常的良民还不堪些,说他们是匪寇也成的。 老皇帝心思转了转,觉得这个提议也不错,纳了她日后六分半堂就成了自己的钱袋子,不需要经过蔡京了,蔡京最近胆子越发大,该敲打敲打了。 老皇帝应下离去,没有说多余的话,赵凡也有自知之明,从头到尾连声爹都没喊过,两人的父子情分只剩下十万两和一个对老皇帝来说不坏的馊主意。 雷纯打死都想不到,她还等着继承六分半堂,野心勃勃等着把金风细雨楼吞并,让苏梦枕跪在她脚下求饶认错。转眼间,她就被一顶红轿子,抬进了宫里。 她更想不到,这是一个来自不到八岁的孩子的主意。 这个外表温文柔弱其实内心野心勃勃不择手段的姑娘,壮志未酬先进宫,往后只能靠吹枕头风起点作用了,她生得貌美有心机有手段有才情,若是换成一般的皇帝,想成为宠妃不难,可她偏偏爱上了一个喜欢宫外偷腥的皇帝,娶进宫里便不新鲜了。 老皇帝也算是个讲信用的,起码对自己没能进宫享福的儿子没脸出尔反尔,他也不舍得派宫里武功高强暗卫去给儿子报仇,而是吩咐了六分半堂去处理这件事,给了一堆空头支票的承诺。 六分半堂捏着鼻子去把这任的帮主一党杀了,赵凡凭借着令牌和前任帮主的威信成功继承丐帮。 不过他是个甩手掌柜,吃喝住都在金风细雨楼,没回过丐帮,事务一应交给那些长老处理。 决战这天,赵凡把丐帮的高手拉来,给金风细雨楼压阵,虽然丐帮比起前朝是没落许多,高手不如金风细雨楼和六分半堂,但多些人手帮忙总是好的。 帮里看这小子不顺眼的人,也顺眼许多了,拍拍他的肩膀。 他们还有个好消息,楼主的前未婚妻雷纯去宫里当贵人,雷损很多计划都跟这个女儿息息相关,被打得措手不及,又被老皇帝派去丐帮搅和一通,如今实力至少损耗一两成,也算是好事儿。 第93章 诸葛神侯也坐不住,私底下派了手下的四大名捕易容去帮忙,他们不好明面上插手两大势力的纷争,暗里帮忙却是可以,有金风细雨楼在,他们与蔡京的对抗才有胜算。 这战打了七天七夜,京城上下一片纷乱,民间朝堂暗流涌动,趁着江湖势力大乱战的时候,朝堂上也浑水摸鱼,来了一番较量。 苏梦枕顾忌着还有一个女儿,没有以自损一千也要伤敌八百的方式去战斗,他的命很宝贵,他很珍惜,他想留着保护女儿长大。 也因此他处处谨慎,处处小心,没有放过一丝一毫的错落,终于找到了雷损的漏洞,集金风细雨楼所属势力的高手和丐帮的高手之力,将六分半堂一网打尽。 六分半堂大战后,折损人手十之八九,至少损失八成以上的势力,雷损被苏梦枕重伤后被低首神龙狄惊飞救走。 唯一的意外是白愁飞,他在关键时刻反叛了金风细雨楼,苏梦枕被这个信任的二弟伤了一掌,伤势发作,命在旦夕。 江湖上两大势力的决斗,搅起了江湖朝堂的一阵暴风雨,这场战斗看似金风细雨楼赢了,实则金风细雨楼也折损了大半。 六分半堂不是好相与的,他们势力扎根已久,底蕴比金风细雨楼深得多,要将他们连根拔起谈何容易。 更要紧的是,金风细雨楼的主心骨苏梦枕倒下了,新伤引发了旧疾和毒伤,抬回楼里的时候,人都快不行了。 血一股一股地往外冒,多吐的黑色的血,显然毒伤已经窜上心肺,命在旦夕。 两方决战的时候,阿宝和小伙伴们这些小孩被保护得好好的,都藏在楼里,有专门的高手看护,等见了爹爹回来,却见爹爹躺在床上吐血,阿宝小心脏都快碎了,扑在床上,抓着爹爹的手,哭得两眼通红。 苏梦枕费力地伸手摸阿宝的小脑袋,是他识人不清,也是他过于相信和依赖自己的原则,他素来接纳一个人相信一个人就会从始至终完全地赋予信任,即便二弟有些异常也不曾放在心上,却没想到,会因此和女儿天人相隔。 他摸着阿宝柔嫩的脸颊,费力地撑起一个笑,“阿宝不要哭,爹爹没事,往后要听二叔和杨叔叔的话……” 团子耍起了无奈,摇着小脑袋,哭着喊着爹爹,“我不听我不听,我谁也不听,只听爹爹的话,爹爹别想赖掉我!” 神医给苏梦枕喂下了救命的药,只能吊住他的一口气,暂时护住心脉,私下对杨无邪摇摇头,“至多两日时间。” 杨无邪听着小楼主撕心裂肺的哭声,心里也难受,他以楼主为天,自然爱屋及乌,何况小楼主还小如若没有楼主的庇护,想平安长大都很艰难。 即便眼下看,金风细雨楼占据了上风,可雷损那个人百折不挠,定然还会卷土重来,到时一个幼主的金风细雨楼不一定能够对抗重来的六分半堂,他很清楚六分半堂只要雷损和狄惊飞还在,就没有彻底的消灭,他们仍然是最大的威胁。 他声音沉重地问神医,“还有没有别的方法?” 神医沉吟道:“若能先把毒解了,就还有救,现在最要紧的是毒伤发作,控制不住,连截肢的机会都没有了。” 先祛毒,再疗伤,跟着稳住旧疾,以苏楼主的功力,磕磕绊绊再活二三十年兴许不是问题。 屋子里都是金风细雨楼的高层,赵凡也在其中,难受地看着阿宝趴在床上哭的样子,他想起了自己的爷爷,他死得突然,他连这样哭的机会都没有。 可他那样好歹是短痛,阿宝却要经历爹爹重伤与他告别的场面,赵凡揉了揉眼睛,他以后一定要代替苏叔叔守护好阿宝! 他有老皇帝给的十万两银子!他能养得活阿宝,如果苏叔叔走了,金风细雨楼保不住了,他就带阿宝回江南,远走高飞! 屋子里众高层面露不忍与沉重之色,王小石沉浸在二哥背叛大哥的痛苦当中,杨无邪在与神医交谈治疗方案,赵凡也陷入了沉思幻想。 唯有床上的一对父女还算鲜活。 苏梦枕从小到大几十年来,经历了无数次生死徘徊,他并不恐惧死亡,他也尽量为了阿宝小心翼翼地避开危险保住性命,他能做的都做了,即便如今遭遇生死之际,以他的性情该是不留遗憾的。 可女儿哭得撕心裂肺的样子,看着她红通通的眼睛,挂满了泪水的小脸蛋,他心里一阵一阵的抽痛。 若是人有来生,他恨不得把来生献祭了,换成今生,好守护阿宝长大。 他感受着女儿温度,帮她擦拭着小花猫脸上的泪,可女儿太能哭了,真的吓到她了,怎么擦都擦不净。 苏梦枕终是叹了口气,怀着沉重的愧疚心情撑着一口气,没让自己闭上眼睛,他的身体他清楚,他知道自己一旦闭了眼,再想醒来恐怕很难。 难受之际,却见阿宝不知道从哪里找出她的那把坠着平安结的小刀,割开了自己的手指,小小的圆润的指头上冒着鲜红色的血。 她双眼含着泪,把指头塞进了他的嘴里,一抽一嗒地说:“爹爹,我听说书先生说血是补的,妖怪都喜欢喝人血修炼,爹爹也喝阿宝的血,喝多少都没有关系,爹爹一定会好的。” 苏梦枕被女儿的举动惊呆了,一时不查,任由小指头伸进自己嘴巴里,那甜甜的带着腥味的液体流进了咽喉里,顺着食道又流进身体里。 第94章 他回过神来,突然有了几分力气,把阿宝手上的小手抽出来,心疼得放在唇边亲了口,看着团子那执拗的样子,哭笑不得,“那都是神话传说,都是故事,人血跟猪血鸭血没什么两样,不能治病救人,也不能供妖怪修炼,阿宝不要做啥事,不要让爹爹不放心。” 他正直虚弱,连说一句完整的话都费劲,现在却一口气说了一大串,说完喘了两口气,才发现自己仿佛身子轻了两分,气顺畅了许多,胸口的憋闷也散了一点。 父女俩的异常,除了沉浸在二哥背叛了大哥的痛苦中的王小石,其余人也察觉到了。 杨无邪看到小楼主突然割伤自己,喂楼主自己手指头上的血,他心里心疼又酸软,这样爱护爹爹心疼爹爹的好孩子,怎么能不让人心疼喜欢? 同时也为这一份赤子之心感到难过。 越是天真幼稚越是真诚的举动,往往在成人看来无法达成目的的时候,越让人觉得惋惜心疼。 他走过去,想配合楼主劝下小楼主,却突然见楼主说了那么长一段话,甚至抬起了上半身,跟之前剩一口气的样子比起来,简直像回光返照一样不可思议。 他和其余人都心下一沉,觉得楼主这是回光返照,可能真没救了。 神医也赶紧过去把脉。 作者有话要说: 团子混江湖有一个隐形金手指,百毒不侵血液能解毒养身,第一个世界隐隐透露出来一点但没往深了写,这个世界起了作用。 苏梦枕:向天再借五百年养女儿! 其实是向女儿再借五百年!hhh 第43章 楼主有喜(完) 神医把脉的时候,苏梦枕已经急得将女儿抱在怀里,细细查看她的手指。 他温声地哄着,神医眉头紧皱的,一会儿脸色神情慎重,一会儿疑惑震惊,一会儿又迷惑不解。 杨无邪急死了,王小石也回过神来,凑过来急着问:“您快说啊,我大哥到底怎么样了,求您保住他的命!” 神医低头看着那父女俩,苏梦枕原本毒发后,紫黑色的唇也褪去了那不健康的深紫色,转而变成了紫粉色,这便是有了好转的迹象。 他沉吟道:“苏楼主体内的毒素似乎褪去了一些……”人在他眼皮子底下,喝的也是他开的药,是什么样的效果他自是一清二楚,怎么一转眼功夫就感觉那来势汹汹的毒素就这样褪去了一小半儿? 出于对自己专业的信仰,他方才能说出自己把脉的结果,否则他都要怀疑自己的判断了。 神医的话一出来,本来一脸绝望的众人顿时露出喜色。 他们不是大夫,就算再疑惑也没有深究,只觉得惊喜!又看自家楼主脸色好了许多,还能起身抱着小楼主哄,顿时眉开眼笑,又催促着大夫再给把把脉,看是不是有误诊,假如真的好了,就再开一点药,把剩下的毒啊伤的通通治好。 神医吹胡子瞪眼,苏楼主的身体堪称江湖第一大病体,全江湖的大夫没有一个能够保证把他身体治好的,更别提这又是伤又是毒又是陈年顽疾的,哪有这么容易的? 就有这么容易……苏梦枕当日抱着女儿睡了一觉,第二天醒来感觉身子轻了很多,团子还谨记爹爹的身体不好,又不乐意喝她的血,她是个聪明鬼机灵的孩子,偷偷把血挤在爹爹的药里面,又不假人手,笨拙地坐在床头,一口一口地喂着爹爹喝药,见他乖乖把药喝了才满意。 苏梦枕感觉这药味颇有古怪,如若是寻常的汤药,他兴许就能察觉到药里面的血腥味,可因他身子危重,毛病太多,大夫开的药里面少说有二三十味药混着煮,又苦又呛的,他也就没发觉其中异样,直到第三日喝药的时候,他已经能爬得起身了,甚至因毒素去了大半,腿脚也能走路了,就起身看到了自己的宝贝闺女正割伤了自己手指,偷偷地在他药里面挤着血。 这下真相大白了。 他第一时间还想不到是因为阿宝的血的缘故,只感觉心疼头疼,这么个倔孩子,怎么说不听呢? 伤在儿身痛在当爹的心,他都不知道阿宝哪来的这套理论,觉得话本里妖怪喜欢吃人血,就觉得人血能治病救人,能救爹爹的命? 可女儿一颗小小的心灵澄澈无比,这样的赤子之心,他怎么忍心责怪? 只好抱着她哄,带着强烈的语气叫她往后不许再割伤自己的手指,给爹爹偷偷喂血。他把阿宝的小手指放在跟前仔细看,五根手指头根根都有伤,这么小的孩子最是娇气怕疼,她却像是嫌不够似的,一次要划两道的伤口放血。 那药苏梦枕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只觉得头疼无比。神医进来,端起药闻了闻,又给小楼主把了脉,眼神里连连惊叹。 “苏楼主的女儿怕是有传说中的百毒不侵体质,且她的血液也是能解百毒的良药,老夫最近几日一直觉得奇怪,我给你开的药顶多能稍微抑制些毒素,减缓你伤势发作,让你缓几口气而已,以我的经验来看,顶多不过三日苏楼主便顶不住。可苏楼主这几日来,身体越来越好,一身凶猛之毒也几乎快要祛尽,原来不是老夫的药缘故,而是苏楼主喝了女儿的血,才误打误撞解了这天下奇毒。” 苏梦枕抱着女儿的紧了紧,他知道神医不会骗他,这几日也一直在念叨着奇怪奇怪,一日要把脉好几回,次次都面露疑惑不解之色。 第95章 他第一时间不是震惊,而是紧张防备。他的女儿体质如此特殊,如果传出去了,阿宝还有安生日子过吗? 百毒不侵的体质顶多叫人羡慕,可如若一身血能解百毒,会引起多少人的觊觎?江湖那么多人,有多少人死于下毒暗算?就他现在知道的饱受中毒困扰,多年寸步不进的高手就不下五指之数,他不能让女儿担上唐僧之血的风险。 他第一时间沉声道:“苏某有一事相求。” 神医混迹江湖多年,了然笑笑,“苏楼主不必担心,此事我不会透露出去,只一点要求,想厚着脸皮像苏楼主求一碗小楼主的血用来研究可否?” 苏梦枕看了他一眼,心下沉了沉,面上却应了下来。 当晚神医死于六分半堂派来的刺客暗杀。 杨无邪遗憾道:“可惜了,医术那么高明的大夫,好在您的伤也快好了……” 苏梦枕面色不变,放在膝上的手指轻轻摩挲。 “去查查神医家里是否有家属,派人送些金银,再派人保护,守护他们一生平安。” 杨无邪遗憾叹了口气,“他是个医疯子,当年为了试药,把老婆儿子都毒死了,如今去了倒是与家人团圆,一了百了。” 苏梦枕点了点头。转而说起其他的安排,“联系上动过雷媚了吗?通知她尽快动手。” 杨无邪道:“雷媚此人善变,即便是我们的人,楼主也不可轻信,不可将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 雷媚是六分半堂创始人雷震雷的女儿,与雷损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却不是因为雷损杀了她爹取而代之,仔细算来是雷损负了她,也算是一桩情仇。 雷损为了六分半堂勾引了堂主的女儿雷媚,雷媚成了他的情人,和他合谋杀了自己爹,又被雷损这个小人出尔反尔暗杀了,好不容易逃出来,辗转之下,投靠了金风细雨楼,是金风细雨楼安插在六分半堂的重要棋子。 虽然两人之间有不共戴天的仇恨,但如果雷媚反□□损,也不让人惊讶,她本就反复无常的人。 苏梦枕敲了敲手指,“我伤好的消息瞒着,将我病危将亡的消息散播出去。” 杨无邪隐约猜到楼主要干什么,惊异地抬头看他,却说不出阻拦的话。 这些年楼主深居简出是因为身体的缘故,现在身子好了很多,在这样关键的时刻,他明面上装成病危卧病在床,实际上要去做些什么也是正常。 毕竟论起武功,楼里有谁比得上鼎鼎大名的红袖第一刀?楼主亲自出马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苏梦枕将女儿托付给杨无邪亲自日夜照看,自己则在深夜里穿着一身黑衣离开了金风细雨楼,两日后才回来。 第三日江湖上传出消息,雷损死了,雷媚和白愁飞勾搭在一起,准备逃走的时候,被当时刀身染血的苏梦枕亲自出手清理门户,雷媚当场死亡,白愁飞重伤留了一口气被带回金风细雨楼。 雷纯在深宫里收到消息的时候,六分半堂已经彻底没了,她爹死后,重伤的狄惊飞不知所踪,六分半堂彻底泯灭于金风细雨楼之手,准确来说,是被伤好的苏梦枕以一己之力砍废了。 她怎么都想不通,好不容易将老皇帝哄好了,同意她出宫继承六分半堂,跟爹爹卷土重来,没想到不待她做出反击,爹就死了,偌大的六分半堂分崩离析。 雷纯一直暗里打听狄惊飞的消息,她知道这个男人的强大,他对她的心思她也隐隐知道,只要狄惊飞还活着,她就有重建六分半堂替爹爹报仇的希望。 没想到往后余生,再没有见过狄惊飞,他好像消失了,消失得彻彻底底。 狄惊飞成了废人,苏梦枕是一个公认的好人,可他不是心慈手软之辈,他的好仅限于对待他认可的人,对于敌人从不留情。 他亲手废了狄惊飞,因欣赏他的为人才留了他一命,狄惊飞这样骄傲的男人,又怎么肯以废人之身出现在心上人面前,于是便也只能隐姓埋名,落拓半生。 江湖半边天的六分半堂就如一座高楼大厦,看着辉煌,倒塌也不过一瞬间一眨眼。 两年后—— 京城某条热闹的街道上。一身红色劲装的女孩骑在一个长相俊朗的男子脖子上,身边还跟了一群比她大不了几岁的孩童,这些孩童里面有男有女,大多数都是男孩子。 这些孩子似乎以骑在男子脖子上的女孩为主,围绕着她,雄炯炯气昂昂地走着,仿佛巡视大街的士兵。 京城百姓对这一幕已经见怪不怪了,也知道那些孩子是什么身份,那个骑在男人脖子上的红色衣服的女孩是谁。 两年前,六分半堂落败于金风细雨楼之手,金风细雨楼彻底地掌控了整个京城,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这是一件大好事,无不拍手称快。 六分半堂在的时候,他们往往遭受六分半堂势力的剥削,干点小生意要大半收入的保护费,还经常拐卖良家女子孩童,更甚至为了搜刮钱财,引人赌嫖,让多少家庭支离破碎,倾家荡产? 金风细雨楼就不一样了,他们做的都是良心生意,虽然也收保护费,却相对于他们的收入来说不值一提,他们享受金风细雨楼的保护,连蔡京那等大奸臣都不怕了,只不过几文钱几十文而已,换成安心自在再好不过。 因苏楼主痛恨强者欺凌弱小,拐卖妇女儿童,所以京城里这等黑暗的营生也干不下去了,两年来去官府报案的人都少了。 第96章 那小红衣的团子正是苏楼主唯一的亲生女儿,是铁板钉钉的下一任金风细雨楼,等往后她长大了,苏楼主老了,还要靠她保护的京城老百姓们怎么能不对她熟悉喜爱? 这就导致了团子乞丐的营生干不下去,因为人人都想给她送银子,来得容易了团子就觉得不劳而获,不好玩。 她渐长两岁,也知道了自己爹爹是金风细雨楼的主人,他不缺银子,身体也好了,现在一顿能干三大碗米饭,熬夜三天三宿也不累,比铁人还铁人,团子就弃了乞丐这一职业,但她街霸子的志向没丢,没事就带着小伙伴出来巡视街道,看看这个瞅瞅那个,每当她出现,都有人亲切地喊她苏小楼主,给她好吃的,团子可高兴可得意了。 觉得这是自己人格魅力的展现,她果真是京城的第一霸! 白愁飞抽抽嘴角,动了动身体,问脖子上的小姑娘,“野……咳,阿宝,二叔累了,你下来走会儿?” 团子摇摇小脑袋,“才不!今天我要去神侯府找诸葛爷爷,他那里有好吃的糕点!” 白愁飞眼皮子狂跳,“你确定不是因为神侯府有四个皮相好友武功高强的帅叔叔等着你薅?” 团子立马否认,怎么可能呢?她可是一个正直的好团子!怎么可能因为名捕叔叔们又帅又强,勤去不缀? 白愁飞认命地驮着小侄女去神侯府…… 两年前,他被大哥抓到,本以为大哥会一刀结果了他,没想到他只因为阿宝提过一句坏蛋叔叔呢?就留了他一条小命,将他带回楼里。 他伤好后,自废武功,从此甘愿留在阿宝身边当个没用的护卫。他从前是一只向往着天际渴望翱翔的鹰,从他背叛了大哥之后,他就是一条被折断了翅膀的狗。 他本该不甘如此,可却不知为何,待在阿宝身边,心里再没有了那些乱七八糟的野望,只感觉到心灵平静。 若是往后余生,都能如此,陪伴在这个小孩身边,当一个仆从,守望着她长大,似乎也不错。 三弟接替了他的职务成了金风细雨楼的副楼主,如今金风细雨楼已经成为江湖第一大势力,如日中天,大哥的身体也全然好了,连旧疾都已经治好,恢复健康。想来再活个几十年不成问题。 他掂了掂脖子上的小孩,只觉得这是个小福星,专门来救赎大哥的。 神侯府团子人未到声先至,“诸葛爷爷……无情叔叔,冷血叔叔,铁手叔叔,追命叔叔……”奶声奶气地一个个喊过去,很快有一道高大俊逸的身影出来,从白愁飞脖子上将小孩抱了过去,高高地抛起,边逗她边进门。 门内早已有另外三道出众的身影笑看着。 “阿宝,你诸葛爷爷今天不在,今天你四个叔叔带你在神侯府探险好不好?” “好哇好哇……” 神侯府被小野猴儿闹得翻天覆地的时候,朝堂上,诸葛神侯在苏梦枕的支持下,终于扳倒了蔡京。 犯上作乱的蔡京被老皇帝当场一杯毒酒赐死,不久后老皇帝也驾崩了,幼帝登基,朝堂进行了一番彻底的清洗,开启了新的元年,日渐西下的王朝似乎焕发了新的生机。 相传新帝不爱上朝,一个月有十天在朝堂上就不错了,不过他知人善任,精明仁义,善理朝政,本来被掏空的王朝似乎也渐渐恢复生机。 民间还有个传说,有个乞丐头头长得很像新帝,还有的说金风细雨楼新任楼主新一任的红袖第一刀苏一统的上门夫婿,长得很像新帝。 老百姓:怎么皇帝跟谁都像像像的???该不是一张大众脸吧! 只有皇帝的心腹大臣们才知道,那不是像!那是真的!皇帝是个时间管理大师,他身兼好几个身份,后宫空无一人,只因皇后在宫外,混迹江湖,从未踏足后宫一步,是江湖第一大势力金风细雨楼的头头。 皇后生了一男一女双胞胎,男娃姓赵进宫当太子继承皇位了,女孩姓苏长大后继承了金风细雨楼,继续开启了下一任红袖第一刀狂霸江湖的生涯。 后世番外: 近日因为考古之风的兴起,很多网友都翻起了自家的族谱,连着许多名人明星大v都在网上晒族谱。 微博上还发起了#数一数我那牛叉的老祖宗#的话题活动。 古皇朝旧都,原中原腹地的某个城市,有个姓苏的大户人家。 这家子人丁庞大,族谱都有厚厚的好几箱子,他们传承了千年,是整个大夏国难得的根脚深厚的人家。 这一大家族有当官的,有经商的,还有干教育的,也有咸鱼躺的普通家庭。 某日主脉的这户几个还在上学的孩子,趁着暑假上网冲浪的时候,跟着偷偷打开了自家装着族谱的大箱子。 历经千年变迁,族谱也全乎,但近百年和最早的那几本却还在好好存放着,他们拿出族谱最早开始的那页。 上边写着:“苏遮慕,男,生于xx年卒于xx年,平生功绩:创建金风细雨楼。” 接下来:“苏梦枕,男,父亲苏遮慕……平生功绩:发扬壮大金风细雨楼使之成为江湖第一大势力,并协助忠臣诸葛神侯等人诛杀奸宦蔡京,肃清朝堂,扶持幼帝登基。” “苏一统,女,父亲苏梦枕,平生功绩:三岁时候协助父亲打败对手六分半堂,十六岁继承金风细雨楼,一统江湖,从此呼风唤雨,成为江湖第一人。(小记:据说我爹是皇帝!——苏无敌) 第97章 “苏无敌:女,母亲苏一统,平生功绩:三十八岁继承金风细雨楼,一把传承自爷爷和娘亲的红袖刀练得出神入化,砍遍江湖无敌手。由于过于寂寞,十五岁提刀上战场,把关外五胡乱贼杀穿,又命人耗费十年造出大船,远出海外,化身国际土匪杀了个来来回回,抢来一船又一船的金银宝石,因为据说她那不得了的娘喜欢亮晶晶的金银珠宝。” “苏英雄:女,母亲苏无敌,平生功绩:无。(奶奶和娘太厉害了,我只想躺平,当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江湖英雄就好!只是当个武林盟主真的不值一提。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皇室那帮子王爷公主还有皇帝长得真的跟我挺像的,还与我称兄道弟,我每每犯了事都被恭恭敬敬从牢里请出来,皇帝还得请我喝茶,可能是我奶奶娘亲太厉害了吧。——苏英雄。) 几个苏家孩子之前从未看过自家的族谱,只隐约知道自家传承很多年,底蕴很深,但到底祖宗叫什么,是干啥的一概不知。 看了第一本族谱后,他们两眼放光,渐渐地开始怀疑人生。 原来老祖宗们是混江湖的。 几个中二期的孩子登时发出一阵狼叫,随后把照片一拍,模糊掉某些关键性内容,将照片po上图。 【数一数我那名字画风逐渐奇葩的祖宗们/附图】 苏家的族谱一po上图,引发了一阵转发热议,开始质疑嘲笑作假的居多。 因为他家族谱年份实在太久远了,且还是鼎鼎有名被记上史书于国有功的金风细雨楼大苏家!一些见识短浅的,甚至觉得族谱上面画风也太儿戏了,一点儿也不正经,就像小孩乱涂鸦胡写的一样,连名字都从苏一统开始画风逐渐奇葩。 “爷爷苏遮慕,父亲苏梦枕,到这里画风诗情画意很是正常,很有古代江湖豪侠的风范。结果接下来:苏一统、苏无敌、苏英雄……这都是什么啊!这一家子是来搞笑的吗???” “有些好笑,又有些可可爱爱的名字,说土吧又觉得莫名亲切,简单霸气粗暴,一统、无敌、英雄!不看性别以为是男的,再仔细一看,女的!这娘仨绝了!也不知道族谱第一代苏遮慕知道自从孙女苏一统开始自家开始闭着眼睛给孩子起名,会不会从棺材里爬出来把儿子苏梦枕打一顿,哈哈哈哈!” 被质疑的这份苏家族谱,不久后得到了国家考古官网和国家历史学院的官方盖章认定,这是某朝代江湖头子的大苏家真族谱! 全网震惊,网友们开始恍恍惚惚。金风细雨楼在史书上和野史上实在太出名了,近代以金风细雨楼为主题的影视剧层出不穷,最常被当成主角创作的也是苏梦枕、苏一统苏无敌等人。 苏家几个小孩被家长知道了后拎出去暴打,但老苏家却大火了一把,他们社交账号下,无数人在跪求苏家老祖宗的传承,还有人问老苏家:“收徒不?江湖第一刀红袖刀是不是真的那么厉害?” 传承已失,除了几个老祖宗的老物件,什么武功什么刀法一概全然不知的老苏家只能无言以对。 发展到后来,全网都知道老苏家传承至江湖头头金风细雨楼,天天在他们家人账号下跪求收徒,还有身边亲朋好友见了他们,都战战兢兢,生怕他们一言不合就使出老祖宗的红袖刀法砍了他们。 照史书上说的,他们老祖宗什么苏一统苏无敌都不是什么好人啊,一言不合就看遍江湖,苏一统只是统一江湖,杀遍江湖,苏无敌可好,海内外杀穿个来来回回,整一土匪头子。这种基因传下来,加上家传武功绝学,老苏家平时肯定在扮猪吃老虎吧! 自此以后,老苏家出门处处带风,全世界都是好人。 老苏家人:“……” —— 苏梦枕番外: 从小我就跟人不一样,我从襁褓里还不记事还不会说话的时候,就已经承受了人生最大的磨难。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日日夜夜承受顽疾的痛苦,吃的汤药比饭菜还多。 很小的时候,还还不太理解,曾心生怨怒,爹告诉我:肉身只是承载灵魂意志的躯体,只要我的灵魂我的意志不倒,再大的磨难也击不败我。从此以后,我把身体的痛苦当成磨刀石,身体的疼痛提醒我,我还在前行,我还活着。 我拜师学武功,爹爹死后我继承了金风细雨楼,我本也不是什么雄心壮志的,我灵魂时常超脱于肉身,冷眼旁观这纷纷扰扰热热闹闹的人世间。旁人道我仁义,我却知自己孤高冷漠。 出于责任感,我继承了金风细雨楼,也带领着楼里的众兄弟一步步地发扬壮大,因为金风细雨楼如果不壮大的话,就会被虎视眈眈的六分半堂这只凶猛的野兽一口吞了,楼里的人下场可想而知。 后来,在一次交战中,我受伤中毒,继而引发旧疾,在我以为人生到达终点的时候,我的女儿出现了。 她才三岁不到四岁,她是那样的可爱鲜活,她像一枚闪闪发光的小太阳,照亮了我阴冷孤寂的世界。 我第一时间想到,如果作为父亲的我不能活下去,活久一点,庇护她长大,她会不会被周围的猛兽一口吞了?如果六分半堂压到了金风细雨楼,我又死了无法庇护她,等待她的是什么下场? 下属兄弟都恭喜我喜得贵女,我内心隐约慌乱害怕,她才刚刚拥有了父亲,她那样地依赖我,我无法想象我死后那么小的阿宝会面临什么。于是我决定好好活下去!哪怕多活几年,把六分半堂弄下去,也要保障阿宝的安全。 第98章 后来的事远远超出了我的意料。 阿宝的血救了我,她一片赤子之心,她不知道自己的血有解毒的作用,只笨拙地依照说书先生嘴里的故事,给爹爹喝血,想叫爹爹快点好起来。 也许是阿宝这样的诚挚的赤子之心,我才有幸好起来。 六分半堂灭了,阿宝的危险解除了,我过上了从前不敢想象的幸福轻松的日子,每日处理一些楼里事物,照顾着阿宝长大,从帮她扎辫子穿衣服,再到后来教导她男女的区别,教导她为人处世,教她武功,教她练成一颗强大的心。 阿宝是我见过的全世界最好的孩子,她是上天赐予我最珍贵的宝贝,我有时会想,如若真有功德这回事,兴许上辈子我拯救了山河,拯救了无数人,立下不朽的功德才能换来阿宝的到来。 阿宝二十岁这年成亲了,她成亲这天,我想起了三岁那年,阿宝指着床底下的那个男孩,告诉我她将来长大后要娶他。 一转眼十七年过去了,阿宝如当年所说那样,与那个臭小子成亲了。那小子当了皇帝又如何?还不是得乖乖嫁到老苏家来!我心里难得起了一丝恶劣的想法:女儿干得好! 阿宝生了孩子,我当爷爷了。 我自小就知道自己一生注定孤独凄凉,没想过能活多久,也没想过能有血脉相连的孩子,能有一个家庭,有了女儿还有个孙子孙女。 更没想到,本该早死的我活到了九十八岁,差两年就长命百岁。我年老的时候,阿宝也老了,白发苍苍的阿宝还是那般可爱,会像儿时那样扑到我的怀里,甜甜地依赖地喊声爹爹。 高兴的不高兴的事都会找我这个老父亲说,她从来都是全世界最好的孩子。 人有穷时月有缺时,万物有尽时。即便活到了九十八岁,我也不太满足。 我是真不想死啊,真想生生世世庇护她平安喜乐。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区有个宝提议想看四大名捕爹,但因为是同一背景的我没啥提笔的兴趣,所以在结尾的时候,写了下团子和四个名捕叔叔的互动,小小满足下。 后世番外灵感来源于给一统取名字那章的评论,有个宝说族谱好玩什么的,我就写了这个,嘿嘿。 本来预计昨天能完结,有点事又耽搁了,抱歉我的错。 下一世界写魔教那个爹!东方不败噔噔噔出场啦! 这个世界会比较短小精悍,比较好玩一些,因为爹爹是大魔头!会比较爽!没有道德的束缚,剧情你想不到,纯快乐! 第44章 魔头爹那个崽儿! 东方不败在得了葵花宝典,还未想好是否要练时,先得了个孩子。 孩子眉眼与他生得极像,狭长明亮的丹凤眼在她还未长成的婴儿肥小圆脸上显得略微圆润,像一只初生的小狐狸崽儿。 童长老抱着孩子兴冲冲跑到他跟前,笑哈哈地献着宝将孩子递近了给他瞧,得意说:“看吧,是不是跟东方兄弟你生得极像?我一眼瞧见就觉得这孩子生得咋就这么亲切,再一拍脑袋想,可不就是跟东方兄弟你生得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这孩子可怜,不知道被人牙子从哪里拐来的,落到一家富户家里,听说那家富户生了个傻子儿子,准备给儿子养个童养媳。这孩子虽然年纪小,也晓得好坏,知道不能嫁个傻子,抱着人家大门口的石狮子大哭,我瞧见了本就于心不忍,一看这个长相,更觉得是天大的缘分,就干脆把人买来了。” 这个孩子生得好看,如玉雪堆砌般精雕细琢出来的小人儿,若是长大了不知道如何好看,那家富户不缺银子自然不肯干,当然少不了老童拔刀相逼,怒目相视才含泪收下那锭银子。所以说,魔教出身的哪怕浓眉大眼如童百熊做起这种强买强卖之事也是自然如吃饭喝水。 这不,还多给了银子! 东方不败目光落在那孩子身上,恰巧那孩子从童百熊怀里探出个圆乎乎的小脑袋,小脸白净雪润,一双略圆的小狐狸眼睛亮晶晶地瞅过来。 东方不败心神一凝,随后心脏不由自主地狠狠跳动起来,他硬是逼着自己,将目光挪开,淡然说道:“不过是长相相似,世上面容相似之人数不胜数,倒是代表不了什么。” 童百熊爽朗哈哈一笑,乐道:“我也是如此想的,东方兄弟,虽然我是在你十岁之后才遇见的你,但你也算是我半养大的,我心里既把你当成兄弟,也是当成半个儿子看待,既是如此,我一直有些遗憾,若能有个东方兄弟这样的孩子,该有多好?” “见了这孩子,我心里就升起一个想法,想把她抱回来养,就当成俺老童的闺女养大,你也多了个妹妹。” 说着,就抱着孩子,掠过数步,不一会儿就不见了踪影,显然是迫不及待抱回自己家里了。 东方不败:“……” 站在原地面相俊美得不似凡人的青年捻了捻手指,望着空无一人的前方,精明的眼神中罕见闪过一丝迷茫。 ……不是抱来给他养的? 他已经想好了要怎么拒绝童百熊,譬如此处是日月神教不适合养孩子,譬如他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一心只有“宏图大业”,更不可能对一个孩子倾入心血养成,譬如世上相似之人那么多,若是各个都当成自家孩子,岂不要累死忙死……结果…… 他站定数息,叹了声,转身回去。 第99章 心底到底有一丝奇怪的痒意,只当那孩子确实生得好看…… 童百熊逗弄了下怀中的孩子,捏捏她小脸蛋,“那位就是你的东方叔叔,是不是生得极好看极俊美?你以后就唤他东方哥哥。” 说着,抱着孩子进了自家屋,老妻正在院子里逗弄才两岁的小孙子,他笑哈哈地将怀中的孩子也放在她面前,小孩站定后,好奇地看向面前的奶奶,还有正被放在木盆里洗屁股的男孩。 男孩才两岁大小,刚刚学会说话走路,见了比自己稍大点儿的同龄孩子,好奇地伸手指她,“你是谁?” “我没有大名,我给自己取了小名,叫宝贝。” 男孩眼睛亮了亮,“哇哦,宝贝!我也有大宝贝!” 说着想一出是一出,就要从木盆里走出来,窜进屋子里给刚认识的小伙伴见识见识他从长辈那里得来的宝贝。 还未走出两步,就被童夫人抓了回来,按在盆子里打了两下屁股,这孩子倒也倔,连哭都不哭,挣扎两下干脆趴盆子里躺平了。 童夫人笑骂:“屁股沾了屎都还没擦干净,就要给人显摆,你好意思得嘞?” 趴在盆子里挣扎的男孩顿时没了动静,羞的。 爷爷带回来的孩子真好看啊,不愧是叫做宝贝的人!男孩羞涩地想。 团子给自己取名宝贝,是因为她有记忆以来没过过好日子,她爹娘也不是她亲生的,她是路边被爹娘随手捡来的,见她生得好看想着给一口吃的,以后能卖个大价钱。 平常也是贱丫头贱丫头地喊她。团子一开始以为这是自己名儿,稍大一点儿会说话走路了,才从邻居那里知道自己没有名字,也不叫贱丫头,贱丫头是拿来骂人的,不是用来给自己当名字的。 后来,她学会了宝贝这一词,人人都将好东西称呼为宝贝,邻居大娘把自己孙儿称为自己心肝宝贝。 她想,宝贝是个好词儿,于是就默默给自己取名为“宝贝。” 前不久,她那个便宜爹欠了一大屁股的赌债酒债,把她卖给了人牙子,人牙子辗转卖到富商家,大人图她年纪小听不懂话,当着她的面就说要把她当傻子的童养媳养。 团子早熟聪慧,她若不聪慧就没法平安从暴躁娘酒鬼赌徒爹那里平安长大了,她明白这是要从狼窝里入虎穴了,给傻子作伴没什么,可若傻子随手暴起打人,她就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了,富商家大门一关,她的小身板要怎么从那里逃出? 于是就抱着大门外的石狮子,死活不愿意进去,她想着若是叫得大声些,再多坚持一会儿,会不会等到衙门的捕快巡逻过来,救下她来? 没想到捕快没等到,就被面前这个好心的爷爷救回来了。 为了能留在这里,童夫人看过来的时候,团子扬起了最讨人喜欢的笑脸,一张本就精致过人的小脸霎时间如同花丛里最精美的一朵小花绽放一样,初晨的阳光落在她脸上,更如同观音座下的小仙童一般。 童夫人见了心生好感,慈祥怜爱地笑笑,“是个好孩子,生得真俊,瞧着比你那东方兄弟还俊俏咧。” 童百熊摸摸后脑勺,乐了,“夫人你再仔细瞅瞅,是不是跟东方兄弟生得像极了?” 童夫人先前只觉得这孩子面善,经丈夫提醒,再一仔细瞧,发觉真跟东方兄弟五官极像,尤其是那眉目,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丈夫是个男人,粗心大意心眼没那么多,她却难免想:“这跟东方兄弟是不是有什么亲属关系?” “东方兄弟虽说已经到了该成家的年纪,可他一直没有下山身边也无伺候的女子,咋可能生出孩子?” “或是他家人的?” 童百熊想了想当年遇到东方兄弟时,他家只一对老父母,如今早已过世,哪来其他家人?于是也摇头否认。 “世上相似之人多了去,我只觉得有缘才将这孩子带回来。” 说着叹了口气,“东方兄弟素来心思重,想来以后也定是孤家寡人,我也担心他心无牵挂之人,走歪了路子,被人利用,若这个孩子能……” 想起什么,童百熊摇摇头,就不再多言。 童夫人看着丈夫离去的背影,难为他粗枝大叶能想这么多,可见是真把东方不败那孩子当半个儿子疼了。 她看着面前这个漂亮的女娃,也罢,她孙子将将两岁,这孩子瞧着也就三岁有余,正好养在一起作伴。 赶一只羊也是赶,两只也一样养。 把洗好屁股的孙子擦干净了重新给他换上一条衣服,男孩年纪小忘性大,很快就把羞耻事忘干净了,牵着刚得的新小伙伴往屋子里跑。 “宝宝,我给你看看我的宝贝!” 团子高兴地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随后听见他叫自己宝宝,羞涩地抿抿嘴角。 童百熊家里多了个孩子,没有在日月神教中引起丁点波澜,非要说的话,不过是童家小院里多了更多的小孩子家的欢声笑语,童百熊没任务干的时候,不是在家跟孩子玩,就是往东方兄弟那里跑得勤了些。 最近几日,东方兄弟神色一直不大对劲儿。一副纠结着要干什么大事的模样,让童百熊这样的大老粗都隐约有一丝慌张。 他便故意在东方兄弟面前,不断说着带回来的那孩子的点点滴滴,想转移转移兄弟注意力。 “东方兄弟,你是不知道,那孩子嘴甜得很,一口一个爷爷奶奶,把我和老妻叫得可美了,可惜我俩年纪都大了些,夫人觉得当闺女养不合适,否则当闺女养着也是极好的,更显亲近。” 第100章 “小宝与我家那孙子相处起来更是相见恨晚,我家那个小魔王每天天不亮刚睁眼就叫着要姐姐,还把自己珍藏的宝贝都分给她玩,我老妻说这两孩子玩得这么好,说不定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将来还能成就一段佳缘。” 童百熊不好意思道:“那是我家小子占了大便宜,瞅他长得那磕碜样儿,哪有小宝精致好看。” 青年咔嚓一声捏断掌中剑柄。 童百熊瞪大眼睛:“东方兄弟,你咋了?” 东方不败嘴角隐约抽了下,将断剑仍在地上,手背在身后,“无事。” “今日童夫人做好了好吃的,邀我上门?” “那便去你家吧。” 童百熊:“……” 作者有话要说: 555来了||ヽ(* ̄▽ ̄*)ノミ|Ю 第45章 魔头爹那个崽儿! 未踏入童家院子,东方不败就听见稚声奶气的嗓音响起:“童奶奶,我会烧火火,我给你烧火。” 童夫人笑道:“哪用得着你?小孩子家家的当心被烫着了,和你弟弟外头玩去。” 一会儿,又一道声音响起,俨然是童家那个小孙子:“宝宝,我给你吃糕糕!” 说着两个孩子往灶房外跑出来,正好出了门就是院子,东方不败和童百熊从外头进来,对了个正着。 童百熊还在纳闷,他分明没跟东方兄弟说过,今儿个他夫人做了好饭好菜,他咋就知道了?他是去请他来家里头吃饭没错,可他话还没说呢,莫非东方兄弟未卜先知,还是他年纪大了忘性大自己说过了反而忘记? 他落于东方不败身后,垂头苦思,刚踏入院子就撞到东方兄弟背上,童百熊摸着发痛的鼻子,抬头一看,东方兄弟跨步走了进去,遥遥与那个花精灵一般的小孩儿对视。 青年眉目昳丽泛着一股邪肆的美,他若不笑时,便压住了这股妖邪劲儿,显得沉静,叫人捉摸不透。他目光紧紧盯着那孩儿,带着审视与探究,寻常孩子见了定然承受不住这股压力,莫说孩子,就是一般成人恐怕也迫于这种似乎能穿透人心的目光压力恨不得躲远些。 边上两岁的男孩已经跑进了灶房里,他一贯是害怕东方叔叔的,女孩却顶住了这股压力,反而抬起了与他相似狐狸眼儿好奇地张望。 说不清过了多久,童百熊总觉得时间过了好一会儿,灶房里的饭菜香都传出来了,忽而听见他家东方大兄弟朗笑出声,带了两分兴味,漫不经心问:“你叫什么?” “宝、宝贝!”女孩开始有些踌躇害羞,似乎羞于自己没有名字,自己给自己取了个这么“不要脸”的好名儿,但说出口却理直气壮地挺了挺小胸脯。 她这么好看的人,人人都说她长得像观音座下的仙童,既是观音菩萨的仙童,叫宝贝怎么了?她还要叫玉皇大帝呢! 青年本是漫不经心的笑,听她这么说,再看她的神态,不知为何浑身一松,觉得那小矮子也可爱极了。 是不是仙童不知道,兴许是成精的小狐狸崽子。 童夫人饭菜做好了,擦擦手,往外喊人,叫童百熊进去把饭菜都端到院子里来,夏日热人得很,这会儿太阳还未下山,院子里又有一颗乘凉的梨树,正适合一大家子坐一块吃饭。 坐下时,精致小仙童挨着俊美青年坐,童夫人往对面一瞧,有了对比,才感慨出声,“果真长得一模一样,东方兄弟……”她欲言又止。 这个夫君的忘年兄弟她一向也有些发怵,觉得不似一般人好相处,偏偏她丈夫一点儿心眼没有,浑然不觉得可怕,动不动往人家肩膀上一拍,一把年纪喊着人家年轻人叫兄弟。 青年笑了声,“夫人有话请讲。” 童夫人思绪转回,见青年身边的小女童仰头看他,正好青年也低头望去,那一大一小的侧脸浑然也似了七八分。 她叹道:“东方兄弟可有心上人,过往可有异常?” 都是成年人,东方不败自然知道童夫人的意思,童夫人怀疑这个孩子是他亲生的,觉得是流落在外的孩子。 若不是他确定自己没有失忆,兴许也会怀疑。 见青年摇了摇头,童夫人也未在说些什么,招呼着人吃饭。童夫人的孙子小名熊蛋,小熊蛋素来怕极了东方叔叔,这几日吃饭总挨着小宝贝坐着的,这会儿却离得远远的,还一边张望对面,怕一不小心小宝就遭了东方叔叔毒手。 都说孩童最是敏锐,哪个人好惹哪个人不好惹,哪里有危险,哪里是能肆意撒欢的,对小熊蛋来说,东方叔叔就是他才两岁的生涯中见过最可怕的人。 东方叔叔没当着他的面干过什么,只见过一回他提着一柄剑来找他爷爷,剑尖上还流着血,不知道是不是刚杀过人,那俊美的眉眼上冰冷含煞,仿若地狱刚上来的修罗阎王,自此以后,小熊蛋就觉得东方叔叔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人了。 小童坐立不安,吃没吃进去几口,不住担忧地往对面看,童夫人无奈,“你东方叔叔不会对小宝如何,怕什么?” 小熊蛋给了宝宝小姐姐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反正半句话都不敢说! 团子没注意到这茬儿,仍在观察身边这个大人。他可真好看! 青年见童夫人用公筷给两个孩子一个人夹了个卤鸡腿,他见团子喜不自胜,手抓着鸡腿啃得香甜,想了想也往她碗中夹了一块红烧鱼。 第101章 一时又觉得这鱼肉多刺,才放下又夹了回去,团子起先欢喜,见他又夹回去,失望不舍地看一眼。 青年觉得好笑,空着的那手拍拍她小脑袋,“我给你挑了刺再给你。” 说完就专心挑刺,他有一手挑鱼刺的好功夫,仅用筷子不把鱼肉翻搅烂了,几乎保持原模样,就把一块鱼肉的刺挑干净了,放回团子碗里。 女童纠结地看看鱼肉,再看看他,这会儿鸡腿啃完了,试探性地吃一口鱼肉,果然没有刺了,鱼肉酸酸甜甜极其好吃,合了小孩胃口,她骤然眸光大亮,绽放出一抹灿烂的香甜的笑容,甜甜的小奶音道谢道:“谢谢叔叔。” 想起童爷爷童奶奶都叫他东方,于是就重新说道:“东方叔叔真好!人好看,人也好!” 被小孩坦然真心实意地拍了一句小马屁,青年顿时觉得随心地举动倒也不亏,心情愉悦眉眼松然。 随后东方不败好似上了瘾,给团子接连夹了几个菜投喂,观察得出,这个孩子好吃鱼,于是又给了她挑了几回鱼,直至她捂着肚子说饱饱了,才停手。 童百熊和夫人看得极其惊悚,他们家的东方兄弟何时是这种平易近人,愿意给一个不相干孩子挑刺夹菜的性子了? 东方兄弟虽然不至于是什么暴虐的性子,却是真冷心冷肺之人,对他们尚有几分好脸色,只因童百熊与他相识已久,对他有恩,二人又相交结拜,否则看他与教中其他人,哪有多少交情? 童百熊转而一想,心生庆幸,觉得这也不错,因为他本就特意带这个孩子给东方兄弟看的,两人越是亲近,越让东方兄弟有个牵挂,他越是放心。 于是倒也乐见其成。 一顿饭的功夫,一大一小逐渐熟悉,青年话不多,团子不见生了,她本就对这个与自己长相相似的叔叔天然带了亲近感和好奇感,在青年主动释放好意后,她自然就打开了话匣子。 吃饭后,已然小手偷偷牵了青年的衣摆,仰着头与他说话。 “东方叔叔叫什么?” 青年凝眉浅思,对上小孩儿那好奇的眼神,笑了下,说:“东方不败。” 这听着就不寻常的名字,团子纵使年小,也觉得此名不凡,很有些戏本子里威武不凡的武林侠士的感觉。 她崇拜道:“叔叔的名字真厉害!” 小马屁拍着还不自觉手舞足蹈,以至于东方不败被她牵在手里的衣袍也晃啊晃的,青年嘴角微抽,不待他说什么,小孩又问道:“叔叔为什么叫不败?” 东方不败假装沉思,须臾道:“因为没有人能打败我。” 倒也不是,这只是他的愿想罢了,他原名不叫这个,是后来随童百熊入了日月神教后给自己改的名字,只因他心里有个野望。 他想成为江湖第一高手,他想取任我行而代之。 如他这样心性的人,即便现在还不是理想中的自己,也仍笃定地认为将来有一天,江湖人没有任何人能够打败他,他也将打败任我行,执掌日月神教。 掩藏在心底不可见人的心思,即便童百熊也不知道。 他却一瞬间在这个孩子面前露出了真正的心思。 团子不知他想法,双眼放光崇拜地看着他,“叔叔是不是不会被人欺负?” 只有没有人能够打败的人才能够不被人欺负,这点在年幼却坎坷的团子看来,很有感触。 青年不知道她来历,可见她一头小软发枯黄稀疏,不像是生活很好的样子,也知道这个孩子可能没有过过好日子,一瞬有些心软。 他摸摸这孩子枯黄的软发,“嗯,不会被人欺负。” 东方不败出身也不好,他爹娘当年死的时候,连一口棺材钱都出不起,还是童百熊帮忙掏钱的,从小也是经历苦难来的,后来又随着童百熊进入被江湖视为魔教这样的地方来,自然不可能指望他有什么良善的三观。 他随口教育团子道:“宁欺负人,不可叫他人欺负。” 童百熊虽然在日月神教这个神魔乱舞之地还称得上有点点良心,可他听了这话也没觉得什么不对,帮夫人收拾了碗筷走过来听到,随意笑呵呵说:“这孩子根骨不错,日后稍大些教她些武功,自保不成问题。” 团子害羞地眨眨眼睛,她知道武功是什么,会武功的大侠厉害得很,咻咻咻就飞得老远了。 小声但坚定地赞同:“学武功,我要学武功!” 童百熊自是应下,“等你五岁了,让你东方叔叔教你武功,他天赋比你童爷爷好多了。” 青年捏了捏团子的小肩膀,手骨腿骨,觉得童百熊说得不错,这孩子虽然瘦小了点,但身板正,根骨如玉,筋脉软而柔韧,是个学武的好苗子。 没说拒绝的话,也没即刻答应。转而问道:“你大名叫什么?”他先前只听童百熊叫她小宝,她说自己叫宝贝,显然都不是正经名字,不知道这个孩子大名叫什么。 小孩儿难过地垂下眉眼,那双与自己相似的小狐狸眼黯然下来的样子,让青年有一瞬的不适。 奇怪的燥闷感,让他不耐又问了遍。 团子扭过头,“没有名字。”小手也松开了一直攥着的青年的衣袍。 他眉头蹙起,心头却骤然一松。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应该叫做:看,那个被魔头养歪了的崽儿!嘿嘿~ 第46章 魔头爹那个崽儿! 第102章 东方不败其实挺忙的。 任我行又闭关了,得有两三月了,教中事务一应落在他头上,他也只有忙中抽空的时候才有时间思索下从任我行那得来的葵花宝典。 他心知若葵花宝典不是有缺陷,任我行不会这么容易就将秘籍给他,兴许是要他做这个功法的试验品,更有可能是因为葵花宝典能够速成,且练成之后功力盖世,无可匹敌,正好能让他的吸星大法吸收一波功力,不就天下无敌了。 种种弊端,他都知晓,只是因为想变强的心思更加迫切,于是心中天平也愈加倾斜向了练! 从童家那回来后,东方不败之后又隔三差五去过几回,有时是让童百熊请去的,有时是自个儿不知不觉走去的,童百熊夫妇问来干啥,他总是看那院中和小熊蛋玩耍的孩子一眼,再冷着脸说随便走走,亦或是找童百熊商量公事来的。 那孩子自那日表现出对于自己名字的耿耿于怀后,童家夫妇就商量着给孩子取个大名儿,只是因为不晓得要不是让孩子跟着童家姓,再一个没取着合孩子心意的名字,故而一直拖了下来。 这日,东方不败忙完事务,回到住所,走到书房后面的密室里,他拿起了葵花宝典,静静注视了片刻,眸光闪烁,终于眼神一利。 他提前服下了伤药丸,教中事务已经处理完,该吩咐的事早已吩咐下去,对外只说自己要闭关半月,这半月时间,足以让自己先将这门武功秘籍练个入门。 刚服下伤药,匕首的闪烁着冷冽的光芒,就在这时,他的脑海中响起了一道古怪的机械声。 “教主好,旁白系统为您服务。” 青年匕首未曾放下,警惕阴冷的嗓音问道:“谁?” 他第一时间猜测是任我行安排了什么人潜伏在他身边……然而话音一落,那道声音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而是继续机械地响起来:“您的幼崽被野猪追逐,在后山遇险,情况危急!” 东方不败:???? 又一会儿,他冷笑一声:“什么人装神弄鬼,给我出来!” 他知道有的人内力练至臻成可传音入耳,那道不明的声音就是直接从脑子里响起,并未经由耳朵。 表情未变,内心加深警惕,骇然不已。 那道声音仿佛未听到他的问话,约有个小半盏茶时间,又突然响起:“在野猪的穷追不舍下,您的幼崽已跳崖。” 东方不败:“……” 他迟疑又疑惑地问道:“……幼崽是谁?” 似乎触发到了关键字,这莫名鬼测的声音回道:“教主的幼崽小名宝贝,大名待取。” 东方不败脑海中浮现出了童家小院那孩子,那张甜甜的像一只懵懂狐狸幼崽的孩子,他说了句不相干的话:“我非教主,若指的是日月神教的教主,教主是任我行,我不过是他座下左使。” 旁白系统:“根据您的心愿以及数据推算,任我行算什么,您迟早是教主,并广为天下知,未来将成就无上霸业。” 这时旁白系统还给他播放了一段大气磅礴,热血沸腾,仿佛无数万人齐声高呼的bgm:“日出东方,唯我不败!千秋万载,一统江湖!教主万岁,万万岁!” 东方不败:“……” 好一个《任我行算什么》,好一个《唯我不败》。他一时不知从何处说起。 静默了下来。这个莫名的声音到底是人是鬼,还是马屁精转世??? 虽说心中莫名,但心里却稍微放松了下来,他隐约感觉到这个声音似乎对他并没有敌意。 思索间,那声音接着道:“您的幼崽已受伤昏迷。” 东方不败立即起身,匕首随意放在案桌上,他打开密室出去,那孩子虽然不是像这个声音所说的那样是他的孩子,但终究是童百熊带回来养着的孩子,且他心中难得对那孩子有一丝怜惜之意,近来已经熟悉起来,倒也不忍心看她落难。 黑木崖深不可测,便是寻常高手无故掉落都有性命之忧,何况一个孩子,他立即动身前往山崖。 刚走出片刻,正要跳入山崖,那道声音又响了起来:“您的幼崽被黑猩猩所救,已经清醒。” 过了会儿,又说道:“您的幼崽捡到一门秘籍,达成跳崖必有奇遇成就,升级为龙傲女,气运大增!” 东方不败这会儿已经很淡定了,哪怕听到不懂的名词也稳如老狗,什么龙傲女他不懂,但这孩子应当是有了奇遇,性命也保住了,他不觉大松一口气,只觉得对童大哥有了交代。 丝毫没有发觉自己对童家的孩子没有保护之责,若他是这种管天管地的滥好人性子,怎么不担心担心看着出生长大到两岁多的小熊蛋? 虽然小孩已经得到救助,还有了奇遇,但她没有武功,无故掉落山崖必定爬不上来,东方不败不假思索就施展轻功跳了下去,到崖底的时候,正好看见那孩子在一群黑猩猩中间,身边堆满了野果,有桃子香蕉等等。 以东方不败的眼力看出她身上没有内伤,应当是掉下来的时候落在了树上,只脸上手背有几道擦伤,不严重。 小孩见了他,眼睛大亮,亮晶晶地瞅过来,大声喊道:“东方叔叔!” 说着便拍拍手,爬了起来,噔噔噔跑了过来,双手抱住了他的大长腿,仰着脑袋往上看。 看了会儿,眼泪啪嗒啪嗒忽然落了下来,还专往他衣服上蹭, 第103章 “东方叔叔,野猪坏,我差点就死了……” 东方不败神色微凝,正要问你为何要往后山上跑,这本是危险之地,不提那些野兽,就是教中一些武功高强性情阴邪古怪的人碰见了,也难保不会杀性大起。 脑子中的声音响道:“您的幼崽内心后怕,见了您犹如见到唯一的亲人长辈,不,您就是她唯一的亲人长辈,您的是她的爹!这时候,幼崽内心继续大人的抚慰,才能平息这股害怕之情,才能不给心理造成创伤。” 这个所谓的旁白系统接触下来,东方不败隐隐觉得它并不强行要求或建议他做什么举动,就如它所言的“旁白”,仿佛站在第三人的旁观角度进行解析,但话里话外,都像是引导他对这个孩子好。 东方不败伸手,大掌落在小孩脑袋上,轻轻拍了两下,那孩子一顿,抱着他的大腿哭得更加大声了。 “……” 须臾,小孩发泄出来,渐渐止住了哭泣,代价是东方不败衣袍上湿湿的脏污大片,团子见了不好意思,拿自己小袖子蹭了蹭,想给东方叔叔擦干净。 东方不败将她抱起,“我带你上去。” 团子点点小脑袋,依恋地在叔叔脖颈处蹭了蹭,眸光发亮。一大一小上崖后,团子想起什么,在自己怀里掏了掏,掏出一本册子。 那羊皮纸缝定的书册约莫两个手掌大小,厚度仅有指宽,泛着一股古朴的气质,仿佛沉淀了万年,东方不败目光凝住,只看这书册,他便感觉到了不凡,甚至有一股奇异的厚重威压。 团子平平无奇地拿在自己的小手上,“叔叔,这个给你。” 奶甜的小嗓音说道:“我在崖底树下捡到的。” 小孩似乎没有意识到这本书册的不凡,随意递到他手中,东方不败看到书册首页写道:“《葵花宝典修仙版》。” 他那本藏在密室里正要练的武功秘籍正是叫做《葵花宝典》,而这本相同的名字,却多了三个字“修仙版”,何为修仙?他隐约想起年少时,走街串巷讨生活的时候,说书先生说过的修仙之人,人辟五谷,修己身,成无上大道,有人得道成仙,也有人中途陨落,那些成大道的仙人无一不是有翻山倒海之大能,令凡人神往。 终归是话本里的故事,听听就过了,现实中人能练武修习内力就已经比寻常普通人强上数倍,没有翻天之能,也有自保之力。江湖上人人都想凭武功成为天下第一人,所谓武功也只在肉体凡胎之列,最厉害的也顶多是凡人之最,称不上超凡脱俗,百年一过,该死还是得死。 但这本秘籍却扯上了仙。 他不禁翻开了册子,只看了一眼就看入了迷,开头第一句话:“此功法阴阳俱全,五行平衡,修习者不限男女,仅限东方氏。可练至筑基。创作者:教主千万别自宫。” 东方不败嘴角抽搐,功法至简,比起他那本葵花宝典,这本修仙版简短了许多,但内容却更加晦涩难懂,他只记住了内容,要理解其中意思,却感觉迷雾重重,开始看第一遍只觉得拨开云雾见天明,下一刻又觉得云雾重新笼罩而来,更加深重、更加晦涩,稍微细想便觉得头疼。 他皱着眉头,仿佛沉浸进去,直到小孩伸手在他眉宇间摸了摸,软糯的嗓音响起:“东方叔叔,我们快回家了不然童爷爷童奶奶会担心的。” 团子是瞒着童奶奶出来的,她原本想着自己被童家收养,童爷爷童奶奶还有小熊蛋都对她极好,她心怀感激,想要到后山上摘些野果摘些鲜花送给他们,表达自己的感激,没想到会突然冒出一头野猪,好在她腿脚跑得快,又在被追上的时候掉落了山崖,才没被野猪拱死。 东方不败蓦然回神,看着小孩清澈见底黑白分明的眼睛,哑着嗓音道:“这本秘籍……价值不可估量,你好生收着,待长大后可尝试修炼,不可让外人看见。” 作为一个野心勃勃,满肚子坏水的人,他第一反应是夺得这份秘籍,直觉告诉他,这份修仙版的葵花宝典不知比他原来那本高明多少,只要练了不愁成为天下第一,但怀中的孩子毫无防备地将这份秘籍给他,眼神清澈无邪的样子,让心生异样,第一次说出了违背他本性的话。 团子却摇摇小脑袋,“给叔叔就给叔叔了。” 东方不败嗓音微哑,“你可知这是什么?” 团子又遥遥脑袋,“我不知,我不识字。” 东方不败哑然,继而失笑,他对上团子的眼睛,郑重道:“这是一本能让人成为天下第一高手的秘籍,如果传出去,全天下人都会抢破头,无数的武林高手都会为之发狂,说是无价之宝也不为过,你不应该把这本秘籍给我。” 团子两只小短手还挂在他脖子上,这个时候,忽然脑袋凑过去,小脸蹭了蹭他修长的脖颈,“东方叔叔救了我,这个给叔叔。” 东方不败心里复杂,他从前没有接触过这么小的孩子,身边唯一见过的孩子是童家的小熊蛋,但那孩子见了他就像见了魔鬼,每次都躲得远远的,怕得不行。 他不知道是这孩子太过幼小,不懂得这份秘籍的重要性还是本就这样纯净无暇的赤子心性,让他一时怔然。 团子接着说道:“如果这个东西可以让人成为天下第一,那东方叔叔成为天下第一,以后就没有人敢欺负我了。” 她眼神欢快骄傲,似乎想到了自己狐假虎威的画面,嘴角悄悄弯了弯。似乎信极了抱着自己的这个人,也笃定了他一定会护着自己。 第104章 青年叹了一声,抱着小孩的手紧了紧,“也罢,我先看看,若是功法没有问题,待你长大后,再教你练。” 这种未知的秘籍,修炼起来其实是有风险的,谁知道功法有没有问题,万一有问题,写下这本功法的人又刻意蒙蔽不提,练到途中再发现便为之晚矣,须知练武有风险,入门需谨慎。 那些名门大派之所以受广大求学者欢迎,便是他们有正统的武功秘籍可修炼,这些武功都经过了无数前辈的修习钻研,一辈一辈的传下来,没有丝毫的风险。 他若先修习先探路,确定没有问题,等这孩子大些了,再传授给她,似乎也行。 这番思索,青年便将书册放入怀中,抱着孩子下山回到童家小院,将她交给童夫人后这才回去。 童夫人听说这孩子掉入山崖,被东方兄弟救回来,又惊又怕,第一次把这孩子抱在腿上,重重打了几下屁股,要她答应不乱跑才停下。 团子以前挨过不少打骂,却第一次感觉到来自长辈的心疼关怀之意,一边撒娇着求饶,一边感觉心里欢喜,抱着童夫人的脖子甜甜叫了好几声奶奶,惹得童夫人又心软下来。 东方不败回去将两本葵花宝典放在一块比对,从头琢磨到尾,决定修习小孩捡回来的修仙版,都是未知的秘籍,同样是冒险,不如修炼所谓的修仙。 凡怎能与仙比较? 一月后,肌肤越发白皙,面容极致俊美,恍若天人的青年从后山一处洞府中走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考试工作好忙~~~sorry~好在国庆要来啦,有时间更啦,建议大家一个世界完结再看,佛系羹羹 第47章 魔头爹那个崽儿! 守在洞府门口的心腹侍从立即回道:“左使大人,您闭关期间大长老来过一回,童长老找您两回,童家那个孩子也来过找您。” 东方不败停下脚步,“那个小丫头?” “是,她天天都来,回回就蹲在洞门口那个石桌旁,在草地上自己拔草摘花扑蝴蝶,倒是不无聊。” 说着侍从偷偷地看主上一眼,他心里呐喊,主子这样的人也有孩子喜欢? 东方不败本想先回书房处理事物,听这话,想起那孩子……这时那个旁白系统又响了,“您的幼崽正在接近,正在接近……距离您一百八十米,百米,八十米……” 东方不败抬头往前看,只见小小一团的孩子跑得飞快,两只小短腿抡得像风火轮,不一会儿就近在跟前了。 奶音大声喊道:“东方叔叔!!!” 青年露出了一个月以来第一个笑容,伸手摸了摸已经抱着他大腿的团子的脑袋,“乖。” 团子得了笑脸和温柔以待,登时蹬鼻子上脸扒拉着他的袍子要往上爬,想叫东方叔叔抱抱自己。 青年领悟到这层意思,心柔软了很多,他抱孩子很是生疏,将孩子抱在臂弯后,调整了姿势几次才感觉小孩应当是舒服了,抱着他的脖子扭啊扭的,小屁股坐在他手臂上,感觉像肉球在上面滚啊滚,又软又热乎,格外叫人心软。 “东方叔叔你武功练好了嘛?” 青年回道:“已经小成。”他这一个月花了十天功夫堪堪把这本秘籍逐字逐句琢磨透了意思,而后才开始修习。 练一门功夫就跟做大事一样,开头最难,但一旦入了门,便很快了,至少对有天赋的人来说便是如此。 东方不败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有天赋,毕竟他身边没有修仙之人,没有一个参照物,他花了十天功夫琢磨透意思,入门引气入体则只花了三天,还有半月时间都在深入修炼。 刚一到练气三层,便感觉到了瓶颈,方才出关。 孩子还小,不懂武学,只问了练好没有,东方不败笑笑,说道:“练了。” 团子便觉得这是练好了的意思,何况她对东方叔叔有着迷之信心,当即拍着小爪子,高兴道:“那东方叔叔是不是已经成了天下第一?” 东方不败脚步顿了下,仔细思考了下,他还没有试过练气三层的威力,只隐隐感觉应当比之前自己所学的武功内力要精深厉害得多,拿他之前的功力他不觉得能打得过现在的自己。 任我行的吸星大法曾号称天下第一,他日日跟在任我行身边,他的吸星大法尚未大成,威力已经可见一斑,他扪心自问,他打得过任我行吗? 约有个十来步时间,东方不败坚定嗯了一声。 团子便更高兴了,小脑袋仰得高高的,一副骄傲极了狂妄极了的模样,“以后我就什么都不怕了!东方叔叔我要去欺负别人了!” 东方不败很支持,揉揉她的小腮帮,“好。” 又加了句:“尽管去,没有你得罪不起的。” 哪怕这会儿他只是个日月神教的左使,并不是那个旁白所说的教主,但修习了葵花宝典修仙版的东方不败依然有这样的底气说出这句话,哪怕团子这会儿去拔皇帝老儿的胡子他也能护得住她! 团子欢欢喜喜,随东方不败回了他的住处,走到书房,他旁若无人地按下开关,走进密室里,这间密室只有他一人知道,这会儿团子尾随在他屁股后面屁颠颠跟着一道好奇进入,青年没有制止,甚至回答着她各种各样冒出来的小问题。 “东方叔叔,这是你睡觉的地方吗?” “不是。” “还好黑漆漆的,睡觉会怕怕,东方叔叔这是什么地方?” 第105章 “我以前练功的地方。”还有处理各种见不得人的秘密的地方,甚至在这里面短暂关押过几个人,再后来,他们再也没能走出这间密室,是横着出去的。 “东方叔叔……” “嗯……” 很快便走到了底,只见里头陈设简单,地方虽不大,却显得空旷,若不是念着孩子跟着一道进来,他随手点了几盏灯,那种阴冷的感觉消散了几分,只怕团子这会儿会怕得哭出来。 东方不败从里面拿了东西,又带着孩子出去。 他告诉小孩,这里是他练功的地方,最好不要告诉旁人。团子拍着小胸脯一口应下。东方不败不担心小孩说出去,说出去也无妨,不过一间密室。 从密室出来,便有教中人过来,送上了这一月来的各项事务,都写在书册上,只待他过目。 东方不败简单看了眼,把该交代的事情交代下去,让人下去。团子这时已经在旁边等了好一会儿,无聊地盘着小短腿坐在书桌旁,扣扣嫩生生小小的脚指头,肚子咕噜噜叫了几声。 东方不败看过去,眉眼含笑,“饿了?带你回家吃饭。” 寻常长辈要给小辈吃东西,不是自个儿掏银子买就是自家做的,东方不败不这样,他孤家寡人一个,院子里的厨房常年空置,连个厨娘都没有,平常不是在教中随众人一道吃的,便是去童家蹭饭,这会儿当然也是理所当然地抱着崽子回去,顺便在童家蹭上一顿。 童百熊正好从外头回来,见了一月未见的东方大兄弟,惊得连退两步,摆出了架势,“你谁?!” 一双大眼睛瞪得像铜铃眼一样,东方不败嘴角抽搐,没理会他,抱着崽子径自走进去。 童百熊追了上来,挠挠后脑勺,“东方兄弟,你、你咋不一样了咧?” 青年挑眉,“哪不一样?” 小崽子一见了他就认的,且没有表示出任何疑惑或惊诧,这人一把年纪了,连个小孩都不如。 童百熊又打量了他几眼,这眉眼,这神态,这说话语气,是他家大兄弟没错。 “你皮肤白了,感觉还更长高了?人变得更加挺拔更好看了,瞧着跟个仙人似的。我看那些名门正派的大侠长得都没你好看,没你仙风道骨,你走出去说是什么华山武当的都有人信,说你是魔教的恐怕信的没几个。” 童百熊噼里啪啦说了一堆,青年只是看向怀中的一小团,“我变了吗?” 团子点点头又摇摇头,“叔叔还是叔叔,更好看更厉害的天下第一的叔叔。” 这通不假思索的小马屁拍下来,任谁都得通体舒服,何况东方不败知道她是发自内心这样说的。 嘴角笑意更深,眼中带着笑,“乖。”随口回了童百熊:“武功精进了,应是功法导致。” 童百熊不太信,东方兄弟练的啥功夫他能不知道?那是教中稍微有些地位的人都能练的武功,他以前也练过,练到至精也不过是寻常的一流高手,在江湖上尚且排不上名号,更不用说顶级行列,也谈不上影响人的气质与外貌。 东方兄弟这样子,更像是传说中的洗经伐髓,这是练武之人都梦寐以求的际遇,相传只要经历过洗精伐髓便能使武学踏入至高层,至少增寿一甲子,从此内力增长犹如吃饭喝水般简单随意,再天赋差的人经历过洗精伐髓后,都能成为武学天才。 只因练武讲究的是全身经脉穴位通畅,洗经伐髓便是将全身经脉打通,骨肉重塑,体内没有丝毫杂质,这样一来何止任督二脉被打通,全身都通了,自然而然寿命大涨,功力大涨。 童百熊一番思索,觉得东方兄弟应当是有了了不得的奇遇,按理一般人是不会当面问人家际遇的,这可能涉及了隐私,可童百熊性子憨,又把东方兄弟当亲兄弟亲儿子般处着,也没觉得什么话不能问的,径自道:“东方兄弟,你是不是得了什么宝贝?” 东方不败也没有隐瞒,“我得了一门秘籍,正练至入门。” 只入门便有如此大的改变,不说内里如何,武功如何,外貌已经有如此大的变化,童百熊知道这门武功一定厉害得紧。 “什么武功秘籍这么厉害?我这阵子出门,江湖上正在传闻,说有一个姓林的富商家里有一门武功,叫做辟邪剑谱,练了之后能成为江湖顶级高手,便是打败现在的各大门派的掌门也不在话下,也不知是真的假的。” 东方不败眉眼微动,他手上的葵花宝典也号称练了能成为天下第一,这天底下的武功大都说出来牛逼,真练起来不一定,也或是有种种弊端,譬如男人若练葵花宝典得自宫方行,因葵花宝典属阴,男人阳气重,体内若有阳气,会至阴气逆行,从而走火入魔,经脉爆裂而亡。 但他练的这门修仙版便没有这样的问题,以他了解的浅薄的修仙知识,正经修仙功法都讲求一个阴阳五行平衡,但主一项的过于极端,往往是邪魔歪道,很容易走火入魔,练至最后也难成大道。 童百熊脑洞大开,“你练的不会就是这个辟邪剑谱吧?” 东方不败:“……没听过没见过,更没练过。” 童百熊松了口气,“我看这个传出辟邪剑谱的林家危险了,现在消息不至于人尽皆知,我是从一个江湖郎中那听来的,那人去林家给林家家主治伤,听了两耳朵,听说这伤也是让匪徒伤的,说是劫镖,可感觉是冲着剑谱来的。” 第106章 童百熊说完,就把这事抛脑后去了,他对辟邪剑谱不感兴趣,对别人家的事也不感兴趣,只当个乐子听听,眼下更想知道东方大兄弟到底练了个啥了不得的武功。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国庆假期快乐呀~ 假期也太快乐了!赖床,美甲,零食,茶饮,码字!(*^▽^*) 今天不日个万都对不起国庆对叭! 第48章 魔头爹那个崽儿! 东方不败却没有再聊下去的意思。 他自己也只刚入门,尚未完全搞清楚这门功法,便不想说出去,即便搞清楚了,以他性子,也未见得会分享他人,顶多教授给怀中的孩子修习。 在童家蹭了一顿饭,童夫人又把东方不败相貌变化夸了又夸,连往日里一向很怵他的小熊蛋也偷偷看了好几眼,眼中没有以前那样多的恐惧了。 他觉得东方叔叔现在看起来像个仙人叔叔,仙人咋可能不是好人呢? 全世界大约也只有团子知道东方叔叔练了个啥,但没人问她,她也就没有炫出口的机会。 日子这般过着,团子到童家满打满算三个来月了,童百熊一家子已经习惯多了个孩子在身旁,正当准备给孩子改名,用上想了整整三个月的好名字时,突然传出来,任我行死了。 童百熊吓得往那跑,他是第一时间到的那拨人,同来的还有教中的一些高层,长老堂主什么的。 一行人惊恐地看着站在教主尸体前的那个年轻男人。 他手上没有剑没有刀,很仔细观察,才见他指尖闪过银色,似是夹着什么细细的银质暗器,神色淡漠,仿佛杀人的不是他,这个死的人还是个几近天下第一的高手! 其他人不敢靠近,童百熊没这顾虑,他跟东方兄弟啥交情啊,走了过去,才瞧清他家大兄弟指尖夹的是什么暗器。 原是一枚银色的绣花针。 他惊道:“东方兄弟……” 青年转过身,他是极高的,然而再高挑的身材也至多比旁人高上一个头,再多也不至于俯视他人,他神色平淡却有一种高高在上的神明睥睨众生的感觉。 这一刻众人感觉,他深不可测。 他们竟然心生颤抖之感,厚重的威压险些压垮了那些长老堂主的脊梁骨,以至于刚要质问他为何杀害教主的话也说不出口。 童百熊却问了:“东方兄弟,你杀了教主?” 青年淡淡颔首,童百熊心惊之下又问:“你为什么要杀教主?”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童百熊其实心中隐隐有预感。 他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觉得东方兄弟不是久居于人下之人,何况教主对他也不如何好,他早就觉得东方兄弟心思重,也担心过他干出个啥,没想到还真干了出大的。 直接把教主干掉了可还行? 青年冷淡道:“本座当为日月神教的教主。” 他平淡的嗓音只是说出了一句简单的陈述句,不是声明什么也不是强调什么,他只是说他为教主。 所以前教主任我行挡了他的道,便该死。他的话既回答了童百熊的问题,也是向在场众人宣告。 他东方不败,上位了。 都说一朝天子一朝臣,这话用在江湖门派也是管用的。眼前这些人都是跟着任我行老教主混的,东方不败要他们的一个态度。 服者生,不从者死。 就这么简单。 童百熊纠结了下,他这人性子直,从前是跟在任我行手下做事的,也习惯了听从任我行的命令,他是把任我行当成上司的,要改变这个认知的话,不是这么轻易的。 他心眼直,意味着把一个人当自家的教主之后,就会付出衷心,现在自己教主被自己兄弟杀死了,兄弟上位了,他到底该全了忠心还是该从了兄弟义气? 他垂着大脑袋在那思索。 东方不败没管他。他环视周围一圈,看到一众难看不服的脸色,说道:“本座数三息,三息之后,本座每踏出一步,便死一人。” 他站了三息,而后抬脚,众人屏息看着他的黑靴子,几乎有些窒息地看着那双黑色靴子落了地,没有声音,却像是预示着死神的降临。 鞋底触地的一刹那,离他最近的那个长老忽然七窍流血倒地而亡,连一声呼救都没发出,悄无声息便死去了。 这个长老虽然排名最末,武功在教中也排不上前十,但却也是一流高手中的高手,连反抗都没有,众人甚至看不见东方不败出手,他便死了,这是何等的手段!! 只能说明他的武功境界高到了能够瞬息间杀人的地步,连任我行教主那样的高手都死在他的手下…… 这样一想,众人不由更加惊惧。 所有人连连后退,特别是离他最近的几人,几乎用上了轻功往后退,每个人都想躲在他人身后,好让死神不要降临在自己身上。 东方不败第二步没有踏出去,看着这一幕,忽而勾起了唇角,似是饶有兴致地看着众生死前的挣扎。 在这样的高压混乱下,突然大长老振臂一呼,用上了内力大声呼喝:“都停下!” “大家不要自乱阵脚!他不过是用了什么不知名的暗器出手伤人,胜在出其不意,大家不要慌神,只要我们所有人联手一起上,一定能够将这个杀死教主的混账拿下的!” “给我一起上,为教主报仇!” 大长老威信深厚,他一出声便稳住了局面,人在面临危险的时候,为了不至于让压力压垮,往往会下意识地选择相信对自己有利的一面。 第107章 大长老凭借着威信和这种心理使众人下意识认为,只要他们联手,就一定能拿下这人,哪怕拿不下,大家都一起上,就不会丢掉性命。 思及此,众人便抽出了武器,摆开了架势,只等大长老一声令下,便围攻而上。 大长老看了一眼童百熊,那厮还在低着头不知道再想些什么,似乎没有意识到此刻紧张的局面。大长老知道童百熊与东方不败关系好,渊源深,也不管他。 他一挥手,“上!” 众人便飘然而上,数道身影向着正中间背着手的那人,那面容恍若仙人般飘逸俊美,眉眼中的气质却带着入魔般的妖邪气质。 大长老喊道:“妖孽!看招!” 刀、剑、枪等还有各式奇怪的武器都向着他戳过来,还有专练掌风的隔空而来,青年眉头未皱一下,他只袖手站在原地,众人连他如何出手也看不清楚,只感觉他袖风一闪,他们便齐齐飞了出去。 大长老作为武功最高离得最近之人,受的伤最重,倒在地上吐了好几口血,他哑声道:“妖孽……你练了什么魔功?” 青年笑了,这是他站在这里,第一次露出笑容,仰头肆意地哈哈大笑,身后青丝宛若藤蔓般疯狂乱舞,“既是魔教中人,练魔功不是理所应当?魔教人也管自己练的为魔功?” 大长老一怔,说不出话来。 他哪管什么魔功,只是因为他和任我行关系最好,对任我行最是衷心不过,因此东方不败杀了任我行,他就满心恨意,他又打不过他,便将之打入了“魔”。 就好比江湖那些名门正派恨他们恨得要死,又没法灭了他们,所以就管他们叫魔教。 大长老又吐了口血,感觉体内生机在流逝,他从未受过这么重的伤,生死存亡之际,不由心生恐惧。 “你、你想干什么?”他颤抖地问。 东方不败早前已经说了,他要当日月神教的教主,他没有再回答这个问题,抬起了脚。 这一次,他们或坐或趴在地上,以仰视的姿态看着那双高高抬起的脚,这只黑色的大靴子决定了下一个人的死亡。 有人撑不住恐惧,连忙趴在地上磕头,“教主万岁!东方教主万岁!吾愿意听从教主指令,山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 此话头一开,便有接着第二个第三个磕头投诚的,且一个比一个姿态放得低,因为他们看见,前头那些投诚的人都被一股看不见的气给扫到一边,那一边似乎为生,待他脚落地时,死的是这边的人,那边的人毫发无损。 于是不待五步,地上的人都只剩下投诚的人了。 没投诚或者没来得及投诚的,都在五步内死了。大长老死于看见这个局面的心梗,他受伤加上气死,一口血喷出来,人便没了气息,他一挂,众人更加毫无负担地迎接新教主了。 拜托……都加入魔教了,还有威武不能屈这种高洁品质吗? 唯一叫人担忧的是前任教主为了让他们听话,给他们这些高层都喂下过三尸脑神丹的毒药,若是一月不服解药,便会毒发身亡,且死前受尽折磨,死相凄惨。 东方不败早搞清楚了三尸脑神丹是怎么回事,这种所谓毒药其实是一种蛊毒,任我行将子蛊藏在丹药里,让人服下,母蛊就种在他心口上。 从理论上来说,这种毒确实没有解药,因为它根本不是毒药,蛊虫有蛊虫的解法,除了传说中的万蛊之王,没有任何方法可以解得了此蛊。 唯一的方式是杀死母蛊,杀死母蛊就意味着要先把母蛊主人杀了,母蛊的寄体没了生机,母蛊没了养分自然不消片刻就能死亡。 也就是说,此刻他们的毒其实已经解了,母蛊已经死了,他们身体里的子蛊也消解了。 然而东方不败却没有这般明说。他淡淡道:“解药在我手里,以后每月初来领一次解药。” 日月神教是什么妖魔乱舞之地,在场这些人是个什么牛鬼蛇神东方不败心里都清楚,他但凡说你们没事了,这些人拍拍屁股就能造反,哪怕这会儿不敢,也顶不住啥时候就谋划一出大的。 他能造反,别人就不能?在彻底收服之前,任我行的法子还挺好用的,改明儿给解药的时候,他就把新的毒药当成解药种下去。 小小思考了下,东方不败挥退众人。 回头一看,童百熊还站那发呆呢。 “……”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更 第49章 魔头爹那个崽儿! 童百熊投诚东方大兄弟的第一件事,是被迫帮他收拾了一地的尸体,包括任我行死不瞑目的那具, 还帮他把任盈盈处理了。他心知,若让现在的东方大兄弟来处置,指不定一掌就把那个哭着喊着满眼恨意的小姑娘拍死了。 童百熊这人其实心格外柔软,尤其对妇女儿童,他觉得男子汉大丈夫不要轻易对老弱妇孺动手,这有违他做人的道义,何况江湖上讲究祸不及家人,东方兄弟与任我行存在利益之争,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谁死都是他个人自己的事儿,赖不上什么恩怨情仇的,这是他俩自己的事情。 没必要再搭上一条无辜的人命。 但他也不想给教主兄弟留下隐患,都干魔教这行了,哪能不知道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的道理,江湖上多少寻仇的都是上一辈被杀了,下一辈苦练功夫来寻仇的,冤冤相报何时了。 第108章 他想全了与前教主的一番主仆情,亲自动手废了任盈盈的武功,让她的筋脉断裂往后再不能习武,再喂了她一颗毒药,此药名为忘尘丹也叫孟婆丹,是江湖上忘情神医研制的,专为天下因情而痛苦的有情人炼制的,没有解药,服下之后就忘却一切前尘往事,获得新生。 很多人主动服下此药,开启新生。任盈盈吃下这药再一觉醒来,连自己叫什么都不知道了,童百熊把她送下山,告诉她她姓任,要叫什么名字自己随意取,然后把她远远地送到一个乡下小镇上,给了银两托付给一对没有子女老夫妇。 这对夫妇四五十了还没孩子,这辈子也生不出来了,性情宽厚老实,是十里八乡的好人,以后任盈盈哪怕不能过千金小姐的日子,平安到老一辈子也不成问题。 办完这些糟心事,摸着还尚存的良心,童百熊回去第一时间是跑去找教主兄弟。 此时他的教主兄弟,正抱着他家的小孙女手把手地教她认字,这是一本孩童识字用的三字经,团子奶声奶气地念:“人之初,性本善……” 才念第一句,东方不败就皱起了眉头,他觉得这书是在误人子弟,你从小就告诉孩子,这世上所有人本性都是好的,全世界皆好人,她看谁都是好的,于是对谁都掏心掏肺,她不吃亏谁吃亏? 叫东方不败来看,人之初性本恶,才是真理。你假设所有人都是恶人,至少存在恶的一面,于是你便能够自强不息,不再认为天底下到处皆是可以信赖的好人,你只能靠自己,谁又能坑害得了你? 于是他皱眉收起了这本书,团子疑惑地歪歪小脑袋:“东方叔叔?” 东方不败:“这书说的不对,你记住了,人之初,性本恶。” 团子还小,别说善不善恶不恶的了,她连这六个字连起来是个啥意思都看不懂。 东方不败解释道:“人生下来,就有坏的一面,都是坏人。” 团子举一反三,问道:“东方叔叔也是坏人吗?” 东方不败不假思索地点头。 团子觉得不对,东方叔叔待她可好了,也不像以前那对夫妇那样打骂她,也不像熊孩子那样欺负她,还要教自己念书识字,还说以后他要保护她,他是个大好人! 团子虽然这样认为,却不做纠缠,接着问:“那童爷爷童奶奶还有小熊蛋呢?” 东方不败:“有坏的一面。”如果团子不是童百熊捡来的,不是童家在养的,童家甚至已经给她起好了名字,准备正式收养在童家,上童家族谱了,他铁定说是坏人。 童百熊再好也是魔教的,童夫人再宽厚也是魔教长老的夫人,他们一家子都打上了魔教的烙印,哪可能是纯纯的好人?若是团子是魔教外的人,于团子而言,他们一家就是坏的,危险的。 东方不败考虑到了这方面的因素,才说有坏的一面,而不是完全肯定的坏。 团子似懂非懂,“可是童爷爷童奶奶小熊蛋对我都很好……” “因为你们没有利益冲突。” “你想想,要是你和小熊蛋遭遇了危险,要杀死你小熊蛋才能活命,你猜童家会不会杀死你?” 他低声在小小的孩子耳边轻声询问,像极了恶魔的呢喃,这样残酷的现实直接道在三岁孩子的耳边,一点都不顾虑会给孩子造成什么影响。 旁白系统忽然出现,道:“您的幼崽受到心灵震撼,三观正在碎裂,碎裂,三观努力重组中……” 旁白系统:“……”如果它有灵的话。 东方不败重新掏出了一本:《幼学琼林》。 低沉的嗓音念道:“混沌初开,乾坤始奠……” 团子还看不懂字,只跟着奶声奶气念道:“混沌初开,乾坤始奠……”,东方不败不知道其他人教孩子启蒙是如何的,他反而很有耐心地念完一句,就逐字逐句地指着上面的字,告诉她,这个字念什么,是个什么意思,合起来整句话又是什么意思。 等团子理解得差不多了,才要接着念下一句。 而这八个字一教,便是教了一个多时辰。 日暮时,童百熊不经人通报闯进了书房,夕阳余晖暖人,这暖色的光辉洒在青年脸上和他抱着的那孩子身上。 一大一小仿佛仙人临世。他好似闯进了什么仙人府邸,正碰上仙人在教小仙人念书识字,低沉的嗓音和奶甜的奶音相交呼应,一大一小相似的精致面容。 他呼吸一顿,落下的脚都下意识放轻了,怕惊扰了神明。 门打开,便金光大开,外面的夕阳余晖光线大片地涌进来,把童百熊的影子拉得很长,直接盖在了书本上。 青年将书本放下,抬头看去。 童百熊不知道为什么,来时想抱怨东方大兄弟的话,突然就忘了个干净,结结巴巴道:“东、东方兄弟……你教小宝念书呢。” 东方不败点点头。 团子倒是热情地欢迎他,高兴喊道:“童爷爷来啦。” “童爷爷去哪里了?童爷爷要不要喝水?”这是个极有待客礼貌的孩子,童百熊不合时宜地想,他倒是捡了个好孩子回来,他的眼光向来不赖,当年捡了东方兄弟回来,而今又捡了小宝,都是好的。 好……好个屁啊! 东方兄弟都把他教主杀了,他现在要当他的家做他的主了! 他被迫给他收拾烂摊子,他杀人他收尸,完了还得给他收拾掉仇人小尾巴,他劳心劳力的,他这是为谁啊! 第109章 他这是捡了个活爹啊! 思及此,童百熊不由得将目光移到了团子身上。 那孩子在这样尴尬的气氛中,热情地招待他,给他解围,她不是刻意这样做的,只因她是真的喜欢他,是真的欢迎他的到来。 她目光清澈纯真,她小小一团坐在她东方叔叔的怀里,她是个不谙世事的孩童啊。这还是个孩子呢,是个好孩子,心思纯善一眼就能望到底。 不可能的。这孩子不可能是个小活爹。 不可能同东方不败这个活爹兄弟一样坑老子。 他给自己安慰了下,捡了俩,有一个是好的,也算宽慰了。 东方不败凉凉道:“有事?” 童百熊嘴角抽抽,脸皮也抽抽,一张脸表情不能看了,团子假装没看到,她懂得,要给大人留面子的。 童百熊只好道:“吃晚饭没?夫人做了好吃的,想请你回去吃一道吃晚饭。” 男人立即抱着团子起身,“走吧。” 童百熊“…………” 童夫人今儿个只做了自家几口的份,又是晚饭,胃口没有白日好,分量便不多,结果刚做到一半,她丈夫领着人来了。 新上任的教主大人大驾光临到寒舍,要赏脸吃上一顿晚饭。 他还算没有变化太大,只是当上了教主,就感觉格外不同,旁人看了就觉得威严不凡,不敢多看两眼,童夫人更不敢把他当往常那样的夫君大兄弟看待。 她可是见过任我行教主的,那个魔头她见了就怕,这个能杀死魔头的岂不是更大的魔头? 东方教主说一句“听说夫人做了好吃的,邀我前来,我便叨扰了。” 童夫人哪里敢反驳,战战兢兢回:“哪里哪里。您客气,先坐,慢待。” 她怀着满心的疑惑进了灶房,她何时邀这个魔头来家里用饭了?不说小熊蛋,她自己都怕他怕得要死!怎么可能敢叫他来家里等着吃饭,与他同桌而食? 踏入厨房那一刻,忽然福至心灵,往后头看了一眼,果不其然,她那坑逼老夫正亦步亦趋地踏进来,一口一个大兄弟……虽然说话不像以往那样随意了,可敢叫教主兄弟的,这日月神教中确实是不怕死的独一份。 童夫人气了个好歹,心知定是这坑货又拿她做借口请来的,以往也就罢了,东方不败都造反当上教主了,这坑货还不知死活,没有半点分寸感,哪日惹得教主不高兴,把他一针杀了,她和孙子咋办? 童夫人下定决心,晚上要叫老坑货跪上半宿搓衣板,再训话半宿,重新教导他做人做事的道理! 这一顿晚饭,除了团子和东方不败,没有哪个人吃得好。童百熊一向没心没肺,也只吃了半饱。 饭后,东方不败施施然抱着团子离去。 童夫人鼓起勇气,“您、您要把阿宝带走?” 这段时间以来,阿宝也有几次睡在东方不败那里,但都是白日里阿宝去找东方叔叔玩耍,晚上没来得及回来,就直接睡他那了,没有一回是直接从童家抱走的。 毕竟阿宝名义上是童家的孩子,哪有回了自己家再抱出去的。 男人停下脚步,“嗯,阿宝在读书启蒙,我这段时间教她识字,直接住我那方便。” 童夫人心里复杂,一个单身大男人,还是一个魔教教主,大魔头,这样的人哪里适合养孩子? 你说她住你那方便,我老身倒是觉得担心你带坏了孩子,担心孩子吃不饱睡不好,担心她不小心看见什么不该看见的画面,从此心灵受到伤害,或者干脆被你这个魔头杀人灭口。 这些话她不敢说出来,只在心里恨恨地念了一通。 望着那道修长的身影抱着孩子离去,这时天已经彻底暗沉,明月高挂,清风习习,一阵晚风从旁抚过,将青年的衣衫吹得飒飒作响,翩翩起舞。 她隐约感觉看到了仙人驾雾归去的画面。 其实只要不把魔教教主的身份挂钩在东方兄弟的身上,他很能唬得住人,单从面容气质看,不杀人的时候,还真像个仙人。 转过身,童夫人伸出了手,狠狠拧在坑货老夫的耳朵上,转了一圈。 童家小院传来凄惨的中老年男人的叫声。 “东方叔叔,童爷爷怎么了?” “童爷爷说谎了。” “童爷爷为什么说谎。” “童爷爷怕死。” “哦……不懂。” “你还小,大人的世界你不懂。” “东方叔叔,我什么时候才能像你这么大啊?” 东方不败停下脚步,想了下,目光落在团子清澈求知的眼睛上,闪过笑意,捏了捏她的小腮帮。 这孩子这几个月在童家养好了身体,肉肉长出了不少,开始有了正常孩子的模样,小小的不算多胖,只是有一点点肉嘟嘟的样子,婴儿肥的小脸圆润润的,可爱极了。 捏上小腮帮的时候,手感软乎乎,他一天总能捏上好几回。 男人笑道:“等你成为天下第二的时候。” “那好耶!我想成为天下第二!” 东方不败很满意,这孩子有成为天下第二的志气,却很有孝顺地不越过他而成为第二,说明在这孩子心里,他的地位是很高的,他是她心中的天下第一。 哪知道刚想到这里,就见这瓜娃子满眼亮晶晶的,“到了那时,我可以打败东方叔叔,成为天下第一吗?” 第110章 她眼神跃跃欲试而充满了期待。 东方不败:“……” 男人与她对视数息,挪开视线,冷冷道:“不可能的,你死了这条心,不可能的。” “为什么?” “因为我叫东方不败。” 团子:“……” 团子决定童爷爷给她取的名字不能用了,她得重新想一个比不败更厉害的名字才行。 “……” 作者有话要说: 不败教三字经那一段,不是对圣人不敬哈,因为不败就是那个吊样。 不过李斯韩非的老师荀子也认为人之初性本恶,各有各的道理嘿嘿 三羹羹,日万完成!我牛逼,我快乐~ 国庆万岁! 祖国生日万岁! 宝宝们万岁~ 第50章 魔头爹那个崽儿! 穿着一身蓝色纱裙的孩子,下摆处的纱锻是江南最大绸缎庄子新研发出来的料子,这种料子做里衣不成,因是特殊工艺将丝织成质地偏硬稍有间隙的料子,有很好的支撑性,在裙摆处用上这样的料子,便能使下摆膨胀起来,而使得腰间细致,通身华贵。 这样的料子用在一个孩童衣裙上,当然是没有什么腰不腰细不细,美不美的了,只显得可爱玲珑一团。 这衣裙若说出去是新晋日月神教教主东方不败亲手做的恐怕江湖上没能信,便是东方不败身边伺候这些人,听从他命令去江南买布料的心腹手下也没一个敢信的。 这身新鲜出炉的漂亮小裙子正穿在团子身上。 裙摆处绣上去的几只蓝色蝴蝶绣功极好,在阳光下宛若真的一般,似要翩翩起舞,白里透蓝,蓝里透白,又因膨胀的裙摆把穿着裙子的小孩衬得更加矮小玲珑一团。 东方不败抬头一看,满意点头。 这是他第一次动手做衣裳,从选料子到裁布到绣活儿全是他一手办下来的,除了开头练的几针,后面没重拆过,不过几日就做好了。 他不知自己有女红的天赋,只因他认为似自己这样的人,做什么都拿手属实正常。 团子一把扑在男人腿上,仰着小脑袋:“东方叔叔,我今日又想到好名字了!” 东方不败嘴角隐约抽搐,“想到什么了?” 他没想到那日随口一杠,没想到这孩子就当真了,真觉得一个好名字能决定所有,能对她将来是不是能成为江湖第一高手,能不能打败他,起到关键作用。 总之这孩子现在已经陷入了起名的漩涡中,无法自拔。 小脑袋里一天总能冒出好几个名儿来,偏偏她还小,尚且不识几个大字,于是乎起的都是些什么大名啊。 什么天下第一、什么早晚打败你……后来跟她说了,正常人名字里顶多一个字两个,他是占了东方这个复姓的便宜,名字才成了四个字。 这孩子一听,就简化成第一、赢家、状元之类,这对于年幼的见识贫瘠的团子来说,从外界听来的,大人口中的戏文里的,凡是厉害的词汇都想套自己身上。 要不是知道皇帝这词儿,不能乱用,兴许想起名” 皇帝”。 东方不败是服了,服了这孩子。 他伸手摸摸孩子脑袋,“想到什么了?” 经过数月的与孩子相处的经验,加上旁白系统不时出现,总能提醒到他一些不足,东方不败如今已经很擅长作为一个魔教魔头很擅长与孩童相处了。 与孩子相处很讲究一点,你得认真倾听她的话,得正视她的想法,三四岁的孩子是还小没错,但若把她当作是年幼些的与自己相同地位的人,就没什么违和的地方了。 东方不败在这一点上,做得很好。团子果然骄傲地说:“我想好了,我要叫仙人!” 东方不败:“……为何?” “因为仙人才是最吊啊!我昨天听童奶奶将故事,说仙人可厉害着呢,一个眼神,就能把人杀死。” 东方不败:“……”还不如昨天那个“第一”呢。 得知团子已经决定给自己起好名字,并且这一次坚定认为仙人最好,她坚决要起这么个了不起的名字,童百熊和童夫人商量后,想去给团子上下户籍,童家族谱上也正式给孩子入个族谱。 没入族谱的孩子,是没有根的,算算团子过了年,要四岁了,也该有正经大名了。 不过童夫人是女人家,也是年长者,心细如发,想得也多,她想到这阵子东方教主对这孩子的耐心悉心,不同于对旁人那样,就连自家夫君都没得他那样的好脸色好耐心,就把这顾虑给老夫说了。 童百熊听了老妻的话,想及一开始他捡这孩子回来,纯粹是因为这孩子与东方兄弟长得像,他觉得东方兄弟心思重,想给他一个分散注意力,让他产生一些归属感幸福感的孩子,也叫他日后不要走歪了路子。 现在明显路子已经歪到天边了,但也让他走出了一条通天大道来,如今东方兄弟和小宝关系这么要好,是不是与一开始的拒绝不同,会想养着这孩子? “况且东方兄弟和小宝长得越来越像了,又成天腻在一起,一大一小的不说出旁人都不知道他们不是亲父女。这段时间教中已经在盛传,说小宝是教主的私生女……” 童百熊思忖过后,与老妻商量,决定再去试探试探东方兄弟口风,他若愿意的话,就把小宝给他,这样日月神教的圣女也有了,他也不孤家寡人了,多好。 第111章 他说干就干,第二日就跑去找东方兄弟,他是个大老粗,不会拐弯抹角,直接问教主兄弟你还要不要小宝,你要的话我就把小宝给你,不要的话,我这几日寻个功夫就给小宝取好大名,把她上童家族谱。 至于官府户籍倒是不急,可有可无,官府管不到江湖人身上,魔教中人尤其如此,遇上坏心眼的,当场就给他们在大牢里下了户籍。 团子这会儿不在身边,她年纪小,觉多,昨晚玩得晚了睡得迟了,第二天便能一觉睡到日上三竿,也不知道东方兄弟是怎么养孩子,竟养出些坏习惯来。 童百熊四下张望,见了周围没人才敢说。他也知道,若是小宝成了教主的孩子,最好得让人都认为她是教主亲生的,不然就教中这些牛鬼蛇神的能吃了她。 东方不败停了下来,很认真想了想,他一想到这孩子入了童家族谱,随童家姓,成了童家孩子竟心里极度地不爽快。之前没细想过这茬儿,眼下一想。 便有了决断。 他想起这孩子以后奶声奶气叫他爹爹,跟在他屁股后面屁颠屁颠的,竟觉得十分有趣,往后的日子似乎也不无聊了。 倒让那个什么旁白系统给说中了,合该是他的崽子。 他开口说道:“让小宝跟我,随我姓东方,名字的事我会给她取。” 想到这孩子性子虽好,其他方面也都纯质可爱,唯独在名字这事儿上很是执拗,连他说的话也不好使了,说到这里就是一顿,嘴角抽了抽。 东方……仙人? 这是什么鬼名字。 比他东方不败还离谱。 童百熊咧嘴一乐,心里高兴得很,满眼欣慰,拍拍大兄弟的肩膀,仿佛看到了十多年前那个乐观天真的少年,叹道:“你能接受小宝我也就放心了,你爹娘在天之灵肯定也会高兴多个孙女,高兴你身边有了孩子陪伴。” 他说着说着,挺大老粗一汉子,把自己说哭了,眼睛红红,就差抹起眼泪来。 东方不败嘴角抽抽:“……收收。” 童百熊吸了口鼻涕,“大哥这是高兴啊,再也不用担心小兄弟你孤独终老,将来练功走火入魔还是被仇人一刀砍死,没人给你养老送终,给你灵气摔盆了。” 东方不败:“……”你就不能盼我点好??? 童百熊还说呢,“我总有预感兄弟你这性子,将来铁定是不得好死,但有了小宝我就放心了,日后你有了牵挂,就算为了小宝,心也得向着阳光些,行事多些顾忌,三思而后行。” “咱们日月神教虽然在江湖上地位独特,没人敢惹,但难保将来……江湖那些名门正派众多,每个想出名的都想拿我们日月神教开刀,一时半会儿不能怎么着,时间一长,就怕梦多。为了小宝,你也不能乱嚯嚯日月神教,将来小宝长大了,出去混江湖,一开口说自己是日月神教的,旁人就小妖女小魔女的叫着,人人喊打喊杀怎么成?” “这就得靠兄弟你了。好好想吧……唉。都说长兄如父,我虽不是你的兄长,心里却总为你想着呢……” 童百熊眼看嘀嘀咕咕说个没停的,东方不败脚步一转,扭头就走,进了屋子,小孩在里头睡呢。 这会儿正睡得贼香,屋子里的帘子都拉上了,就怕影响孩子睡眠,白天了不等人醒过来也是不敢随意开窗的。 东方不败走到床前,伸手捏捏睡得小脸红扑扑的小孩的胖腮帮,无声叹了口气。 童百熊虽叽叽歪歪通篇废话不着调的,可他说的话,他也听进去了。 他说得没错。 对于一个三四岁的孩子来说,多了个爹爹,似乎只多了个人,有了自己的家。但站在年长者的角度来考量,却不是这么简单的。 尤其他的身份。 他现在是日月神教的教主,江湖上魔教的名声如何,他心里一清二楚,他把任我行杀了,现在江湖上已经传得不像个人了,仿佛是从什么十八层地狱里的恶鬼爬出来的。 这样的名声,他本不在意,甚至乐见其成,比起旁人敬爱他,他更喜欢众生敬畏。 可童百熊说得对,小宝不可能一辈子待在日月神教中不出去,她是个活泼好奇的小姑娘,总有想出去的一天,而他也不敢保证一辈子不出意外,能保她百年平安。 所以当小宝成了他的小孩,成了名正言顺的日月神教的继承人,他首先得保障好她的人身安全才是。 东方不败决定把小宝的名字落定,再去闭个关,把修为提升到练气中层以上,顺道还得再壮大一番日月神教的实力才行。 比别人厉害一点点,别人就想拿你证道扬名,想着走个狗屎运打败你,但若厉害到旁人连你尾巴都勾不着你,只能畏惧你仰望你,一想到你就怕得瑟瑟发抖。 谁还敢把他的孩子怎么着? 童百熊说得不错,他得为小宝努力努力了。 童百熊:“……” 作者有话要说: 童百熊:老子真不是那个意思啊! 魔头不败:比起洗白,本座更喜欢一黑到底,黑到人人畏惧!「逐渐中二」 第51章 魔头爹那个崽儿! “听说没?魔教教主任我行让人杀了,新上任的教主东方不败魔功盖世,不仅任我行不敌他一招!就连魔教那些长老高手合起来都打不过他!魔教上下全都被杀服了!” “嘶……这东方不败武功得高到什么程度?” 第112章 “啧!江湖第一高手是没跑了!就不知道那些武当少林华山派的名门大师能不能打得过!” “你们这消息都过时了,东方大魔头都当上教主快一年了,还在讨论这个?我有最新消息,东方不败魔功大成,还传授了魔教上下一门新的武功秘籍,据说就连魔教洒扫的小厮都抵得上一个三流高手。” “吹吧!三流高手别看听起来不怎么样,可那也是高手!没有一二十年的勤学苦练是不可能的,你说一个普普通通的洒扫小厮也能有这等功力,我等是绝不相信的!” “相不相信由你!再有半月,武林大会要召开了,日月神教说不定会派人来,到时候试上两招就知道了!” “啧……你们说这到底是什么魔功啊,这么强……” “我更感兴趣的是,相传东方不败有个女儿,才将将四岁,咱要是把那个小魔女抓了……” “嘿嘿嘿……” 聊天的这波人不过是八卦八卦,口花花,真要他们上魔教去偷偷绑人,别说行不行,他们连往魔教方向的路都不敢走。 可就因为说了这句话,提到了要绑票东方不败的女儿,这伙人就再也没见到过第二天的太阳了。 一切发生得悄无声息。 近段时间,关于魔教的传闻愈演愈烈,江湖上说什么的都有,从东方不败杀了任我行当上日月神教的教主,被冠上所谓“大魔头”、“杀神”等等称号起,至东方不败练的魔功,再到他女儿的八卦等等。 还有人说东方不败其实是个女人,因为有人见过他过分妖异俊美的样貌,见过他的武器是一枚绣花针。 传闻可太多了,但敢去日月神教探索证实的一个都没有。开始还有几个愣头青,打着斩妖除魔的名头,连见到正主的面儿都没有,就被日月神教的小喽啰杀了,之后就再没人敢打上去。 一些敏锐聪明的人,甚至发现,私下讨论魔教四岁小魔女的那些人都神秘失踪了,对现在的魔教越发好奇畏惧了。 外界如何传闻,正主是一点儿也不知道,更不在意。 东方不败这会儿让闺女缠着,这娃儿大了一岁,见识智商都上涨不少,也不满足于眼前一亩三分地了,她成天想出门探索探索,正缠着爹爹让爹爹带她出门玩儿。 东方不败先前大年三十的那晚曾带小崽子出门溜达过,带着面具,抱着她在庙会上玩了一圈,从街头逛到街尾,又飞飞了好几圈,跑到大户人家屋顶上看过一场烟花,等小崽子玩尽兴了才回家。 自打那一回玩过之后,小团子心里就一直惦记着,总想再出去耍耍,小孩总是贪心的,好玩的,都出去玩过了,怎么能不惦记。 可爹爹就是死宅,天天待在教中,不是闭关练功就是处理事务,再不然就是给她做衣服,就没有出门的欲望。偶尔神神秘秘出去一趟,也总偷偷在她睡觉的时候,醒来的时候,爹爹连衣服都换过了,一丝偷偷出门的痕迹都看不出来。 团子逮过一次,气坏了。 觉得爹爹背叛了自己! 东方不败无奈,抱着团子哄:“宝宝乖,等你再大些,爹爹就带你去。” 团子插着小肥腰,仰着小脑袋,很不服气,“我已经很大了!我都四岁了!”养得胖乎乎肉嘟嘟的四根小指头伸得直直的,“爹爹……” 团子拿出杀手锏:“爹爹不带我去,我就找童爷爷,找别人带我偷偷溜出去!” 东方不败扶额,在那双水汪汪的小狐狸眼瞪视和有力威胁下,总算妥协,“行……还有半月武林大会带你凑凑热闹。” 团子不懂什么是武林大会,但她知道能出门了,顿时高兴地欢呼一声,抱住了爹爹的大腿。 “仙宝,仙宝……” 一声稚嫩的童音远远地传过来,团子从爹爹腿上下来,登登往外跑,东方不败眯了眯眼睛。 一个三岁左右的男童带着一帮子少则两三岁大则五六岁的孩童从外面奔跑而来。 一群小萝卜头齐刷刷喊着“仙宝”、“宝宝”、“宝贝”的名儿,后者是团子的小名,仙宝则是团子自己给自己起的大名。 她原先想好要打败爹爹的不败大名,就得起个更威风的名字,她想起名仙人,被爹爹好说歹说劝住了,最后在爹爹的妥协忽悠下,团子就折中取了仙宝。 仙人之中的大宝贝,比仙人威风多了! 东方不败:好歹比仙人能听一点点…… 东方仙宝迈着小短腿和队伍汇合,为首那三岁孩子是童爷爷家的小熊蛋,其他孩子则是最近这半年教中人陆续从外头捡来的孤儿乞儿,养在教中,准备给小圣女当玩伴,长大了给她当护法。 团子如今已经是大名鼎鼎的日月神教的圣女,外头人称小魔女,她虽不出门,名头已经响天下。 一群小萝卜头商量着去后山崖的秘密基地抓野鸡抓野兔,不打一声招呼,嘀嘀咕咕一阵子就齐刷刷跑远了。 东方不败垂下眸子,嘴角挂上一抹笑意。 去年他闭关整整三月,已经突破练气后期,只差一层便能筑基,按照功法上的说明,他练至筑基巅峰便能练到这门功法的巅峰。 筑基巅峰是个什么威力他不知道,但如今他能感觉到自己体内生机盎然,气血旺盛,随心一动便周身气流涌动,前些天他甚至修炼出了非凡人手段能有的术法。 第113章 他能控水,还能凭空变出火来。 思及此,他转身进了屋子,抓紧时间修炼,他对筑基越发好奇向往了。 十日后,日月神教教主所在的主宅忽然晴空变天,乌云密布,不一会儿落下了数道威力恐怖的雷,轰隆隆的巨响,比碗口还粗壮的雷噼里啪啦地落下。 教主的宫殿都塌了,尤其是主殿几乎都轰碎了,无人敢靠近那里,都远远地观望着,有人担忧有人心思活泛,童百熊抱着小圣女,粗眉拧成了麻花。 今日教主兄弟特意将小圣女让人领过来让他照看着,以为他是有啥事,没想到半天时间,教主那边的天色就变了,跟着就落了雷。 这种雷和平常下暴雨打的雷还不太一样,威力恐怖,且次次落点都一个地方,像是追着什么固有目标劈下来的,传说中的遭雷劈也不过如此了。 教主大兄弟到底是干了个啥? 大约一个时辰后,天色转晴,阴云散去,教中长老等人见天色正常了不再落雷,都赶过去教主宫殿,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童百熊抱着孩子来得最快,只看见他家教主大兄弟一身红衣劈成了黑布条,他袖手一挥,不但被雷劈得焦黑的肤色恢复正常了,且转瞬就换上了一身新衣,像是变戏法一般。 童百熊瞪大眼睛过来,愣愣地问:“教主,您这是做什么孽,被雷劈成这样?” 难道老天爷也看不过去教主兄弟干的黑心事了?? 东方不败把女儿接了过来,抱在怀里,摸摸她的小脑袋,“吓着了?” 团子这会儿瞪大了眸子,爹爹以为她是吓着了,团子赶紧摇摇头,“爹爹,你好厉害,你还会召雷!” 东方不败嘴角上翘,“爹爹不会招雷,这是在渡劫。” 他也没想到突破筑基会引来雷劫,他今日隐有所感,才能及时将孩子送走,将宫殿中其他人清空。 渡劫前他不确定自己能否活下来,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再拼命压制修为也没用,渡劫的时候,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活下来。 倘若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他死了没什么,可他是东方不败,是日月神教的教主,恨他的人不知凡几,他不能让小宝单独面对江湖上的险恶。 幸而,他渡过了雷劫,也活了下来。 雷劫使他的身体发生质的变化,东方不败隐约觉得此时的自己才真正脱离凡的境界,踏上一条没有人走过的路。 甭管是渡劫还是召雷,在威力那么恐怖的雷劫中活下来,使亲眼目睹的日月神教众人对教主更加的敬畏,甚至不需要蛊毒控制,也不敢心生反意。 外头人人都在传,魔教教主东方不败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遭了雷劈,可惜祸害遗千年,雷没有劈死他。还有的说他用什么阴损的法子修炼魔功,什么白千个童男童女用来修炼,草菅人命等等,所以才引来雷劈。 不管外界说的啥,等到武林大会这日,现场人头涌动,还有源源不断的人往这边赶。 江湖上各大门派都派了门中的话事人,门主或长老带着精英弟子前来参加。这次的武林大会除了正常的比武流程之外,他们还将秘密商讨如何对付换了新教主的日月神教。 忽然热闹的气氛一静,红色花瓣从天上落了下来,满地飘红,一阵诡异的幽香蔓延,众人仰头望去,一顶红色的轿子竟无人驱使,凭空飘在天上,轿子里隐约看见一道红色的身影,那人长发披肩,怀中露出一颗左转转右转转的黑色小脑袋。 轿子周围身后则跟着一群气息内敛的黑衣人。 不知是谁打破了平静,惊恐地喊道:“是魔教教主东方不败!” “大魔头来了!” “怕什么,我等这么多人,各大名门正派都在,魔教来得正好!” 作者有话要说: 宝宝们我在考虑这个世界写完完结算了,不知你们意见咋样 因为这本一直拖啊拖的,干脆完结了,以后有机会再写武侠。 第52章 魔头爹那个崽儿! 轿子未落,在场中说话的几人里,凡说了不敬之话的都突然七窍流血,倒地身亡。 众人惊恐地望向那顶轿子,轿子里的主人从头到尾没有出声也没有任何动作。小门小派无门无派的侠士剑客们纷纷躲到五大门派身后。 少林的方丈大师叹息道:“阿弥陀佛,东方施主何必无故造杀孽。” 嵩山派左冷禅冷哼道:“东方不败,不要装神弄鬼,有本事出来正面较量!” 华山派岳不群蹙眉,一言不发,他身边有个十来岁的俊朗少年,少年边上还有个貌美少女,两人好奇地望向那顶轿子,少女偷偷在少年耳旁说道:“师兄,那大魔头怀里是不是还抱着个孩子?” 少年沉沉点头,他不关注什么孩子,他只觉得天上来的那顶轿子的威压太过厚重恐怖,竟然让他在师父的庇护下都有些站不稳的感觉。再看看周围其他人,功力稍微弱些的已经站不稳了,许多人撑着膝盖才不至于跪在地上,各大名门正派弟子几乎洋态百出。 轿子在擂台上方正座前落下,轿子落下的瞬间,威压猛增,忽然除了各大门派的长老掌门,其余弟子等人皆都控制不住身形,膝盖一软,跪倒在地。 各大掌门面色难看,因为就连他们也是勉力支撑,功力稍微弱些的早已跪倒在地,岳不群身为正派十大高手之一,竟然感觉自己气血涌动,喉咙涌上一股腥甜,他强行咽了下去。 第114章 心下大骇,谁也没想到,东方不败的武功已经到了这样非人的地步,不要说什么江湖第一高手,就算昔日的江湖高手,也没有哪一个能仅凭自身威压就能压制这么多高手,甚至于连出手都不需要。 这已经跟他们不在一个境界了。 少林寺的方丈大师对此最为敏感,他打量轿子出来的年轻人,叹道:“东方施主既已踏上求仙之道,就莫管俗尘之事,不造杀孽,积德行善,方有助于修行。” 红衣男人相貌极致俊美,妖异不似凡人,他怀中抱着个与他长相相似,粉雕玉琢的孩子,孩童神色天真,满脸纯挚,好奇地打量周围人。 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闪闪发亮,满脸的可爱童真,若是换成平常,应是极讨人喜爱心软的,可现在没有任何一个人敢多看两眼,只因抱着她的男人,令在场之人,无不骇然畏惧。 他们两股战战,在方丈大师话音落下的时候,男人忽而冷哼一声,威压愈加深重。 有人闭上眼睛,只觉今日吾命休矣,大约要交代在这里了,谁也没想到,大魔头竟然武功到达了这样恐怖的境界。 这还打啥啊!今日假如能活着逃出去,他们发誓,从今以后,连魔教两个字都不提了! 在这样绝望静谧的氛围中,一声稚气的奶声奶气地小嗓音响起:“爹爹,他们怎么了?” “爹爹,这里是哪里?” “爹爹,这就是武林大会吗?” “爹爹……” 男人怀中的小孩儿一口气问了好几个问题,奶甜的小嗓音一声声喊着爹爹,男人轻笑道:“嗯,这就是武林大会。” 至于这些人是谁,就没必要跟自己女儿介绍了,死人是没有必要被记住的。 男人的语气出乎意料的带着一种温柔的宠溺,这种温情放在普通人身上或许常见,可放在一个日天日地出场就把所有武林高手震住的大魔头身上,那可太惊悚了。 岳灵珊抱住师兄的胳膊,鼓起勇气偷偷看去,看到那个大魔头低头看着怀中的孩子,神态温柔纵容,就连她小的时候,她爹都不曾对她这样过。 岳灵珊觉得,这个传说中的大魔头应该不那么吓人,一个对自己孩子这样温柔疼爱的人,怎么可能是大魔头呢? 她心里忽然不那么怕了。 这时,几个门派的掌门对视一眼,突然趁着男人在跟怀中孩子说话之际,联手攻去。 只有少林寺的方丈大师摇头叹息,默然站在原地不动。 男人头也不抬,袖手一挥,几人纷纷重伤落地。一招!一招都没过!他们甚至连跟他对招的资格都没有! 这时,他们才想起,方丈大师说他已经不在凡人的范畴,他已经踏上了修仙之路。 这便是修仙的恐怖威力??? 岳灵珊从侥幸中回神,连忙将她爹扶起来,令狐冲一边帮师父疗伤,一边仰望那个红衣男人。 目露神往。 这样的武功…… 修仙是什么他不知道,但这样强大的武力已经令人心驰神往。 他忽然有些羡慕男人怀中那个天真无邪的孩子,东方不败的女儿日月神教的小圣女,这个孩子长大后也能得自己爹爹传授这样的武功吧。 他现在改拜日月神教行不行? 想起师父的恩情,他才按下蠢蠢欲动的心。 接下来的时间,在场武林人士无不两股战战地看着那个孩子从男人怀中下来,迈着小短腿在擂台上走来跑去,摸摸这个看看那个,还找人搭话。 被搭话的人,又害怕又惶恐又受宠若惊,不敢不回,小心翼翼地哄着这个小祖宗,生怕哪个字眼说错了,就会引来她爹的视线。 团子感觉武林大会不好玩。没啥好吃的,点心她吃两口就放下了,感觉还没有家里做的好吃,茶水也苦涩,都凉了,这些人说话也不好玩。 每个人都脑门冒汗,说话结结巴巴,哪有在家里好玩。 不过因为新奇之故,团子还是很有耐心转了一圈。 她察觉到一股视线,看到一个十来岁的大哥哥在看着她,他的眼神跟其他害怕的人不一样。 团子哒哒跑了过去,大哥哥正蹲在地上,团子不需要仰望,大眼睛平视他,“哥哥你在干什么?” 令狐冲面皮一紧,感觉一道凉凉的视线落在自己脑袋上,他肌肉下意识绷紧了,看着面前可爱漂亮的女孩。 “我、我站不起来。” 令狐冲何等意气风发的少年郎,在这个三四岁天真可爱的孩子面前,感觉到一种窘迫。 少年人就算武功不如人,也绝不愿意承认自己不如人,更不想被逼着露出这样的窘态。 团子伸手拉了拉他,“仙宝帮你。”说着要拉他起来。 令狐冲神奇地感觉到自己身上那股压力没有了,他顺着小孩的力道起身,低头道谢。 团子摆摆小手,“不用。” “哥哥,你们开武林大会做什么呀?” 令狐冲不敢当着小孩的那个魔头爹说是准备对付他们呢,只尴尬地说道:“比武,比武。” 团子不太懂,但是装得很懂的样子,背着两只小短手,点点小脑袋:“哦……” 一大一小鸡同鸭讲又聊了几句,旁边正闭目疗伤的岳不群睁眼看了大弟子和那个孩子一眼。 目露思忖之色。 岳灵珊闪闪发光看着小孩,却不敢乱搭话,刚才大魔头一挥手把她爹和那些叔叔伯伯打重伤的场面吓到她了。 第115章 团子无聊地背着小手回到爹爹身旁,扒着他的大腿爬上去。 “爹爹,这里不好玩。” 东方不败知道小崽子的心思,他也不想小孩兴冲冲地来,败兴而归,于是说道:“你们接着比武吧。” “精彩些。” 在场众人倏然感觉身上一轻,那种厚重的威压已经撤走,他们目露无语之色……大魔头,把武林大会当成什么了? 就为了哄闺女开心?让他们这些响当当的武林高手给一个四岁的奶娃子当杂耍呢? 可偏偏他们还不得不捏着鼻子上。 有些人露出不愿意又不得不从心的屈辱之色,但也有一些心思灵活之辈,已经率先跳上了擂台,冲着东方不败抱拳道:“在下xxx 一开始有人不解,等这人过上几场,每一次赢了都朝着东方不败抱拳行礼,他们才忽然反应过来! 尼玛这厮是要向大魔头投诚啊!是要在大魔头面前表现自己啊! 这么殷勤献媚做什么?还不是见识了大魔头的魔功,想加入魔教,想习得那样恐怖的武功! 有人悟到这点,暗骂唾弃一番,也连忙飞上去,准备好好露两手。 令狐冲也上去了,他和其他朝着东方不败献媚的人不同,他冲着那小红衣裳的孩子抱拳,“在下令狐冲!” 团子咯咯笑了,奶声奶气大喊道:“令狐冲哥哥加油!” 令狐冲身体一震,持剑招式帅气华丽地打了起来。 其他人:“……”太过骚包不要脸了吧! 华山派首徒就这儿?就这儿??? 令狐冲虽然赢了,但是他感觉自己身上一股凉意,在赢过几场之后,就识趣地下场了,他还年轻,不想死。 团子还可惜呢,“这个大哥哥真厉害。” 东方不败感觉手痒了。 这一届的武林大会多年后,在场经历之人都毕生难忘,所有人想起来,都想起那对穿着红色衣裳的大魔头父女,孩童天真可爱,粉雕玉琢,孩童的爹那个大魔头,俊美非凡,却能吓死个人。 对魔教喊打喊杀这些正派人士沦落为给一个孩子开武林大会表演赛这种事,此时他们感觉有些屈辱,多年后,他们感觉骄傲,对着子孙后辈吹了一辈子的牛。 这次武林大会过后,江湖人再也没有一个敢称呼日月神教为魔教,而是以神教之名冠之。 当魔教成为人人向往的神教时,它就隐隐地有些超凡于各大门派之上,渐渐地有人试探性地拜入日月神教门下,这样的人越来越多。 三年五载后,日月神教成为江湖上第一大门派。 凡是加入日月神教经过考验,成为正式教中人的都能够修炼一门特殊神秘的功法秘籍。 只要修习之后,人人都能成为江湖高手,至于练到什么地步看造化。 这门功法是东方不败根据葵花宝典修仙版改造的,可以练到练气巅峰,取代原本的内力,结合剑招等武功招式成为江湖一流高手超一流高手不成问题。 他也不怕练的人心生反骨,因为筑基与练气不在一个层次,百个千个练气也打不过一个筑基。 令狐冲在和师父闹翻后,也拜入了日月神教,还成了日月神教小圣女的二护法。 他如今已经练气中层,负责保护小圣女的安危和监督小圣女练功。 小圣女还有个大护法,比他来得早,那人叫林平之,据说是被他爹送上山的,他家有一门祖传秘籍辟邪剑谱,他觉得没魔教武功厉害,干脆拍拍手拜上日月神教。 令狐冲看林护法相当不顺眼,他俩明里暗里互相较劲,他努力修炼,想早点打败林平之,成为小圣女的大护法! 将来小圣女继承教主之位,他就能顺理成章成为教中的大长老! 【番外】 多年后,一个平常的傍晚。 全天下人都共同见证了一个奇迹。 一个凡人白日飞升的奇迹。 江湖第一大门派,日月神教的教主和圣女父女俩在一道七色彩霞之下,原地飞升了。 留下了一个流传数百年的传说。也使这个世界逐渐由武林发展成为了一个求仙问道的世界。 人人都向往仙道,但能求仙之人寥寥,人们只知道,唯一的希望是拜入日月神教,习得神教的功法,当年东方教主飞升前曾留下真正的修仙功法,只有有缘者能得。 —— 团子睁开眼睛,深呼吸一口,感觉源源不断的灵气涌入自己的体内,她原地窜了好几个小境界。 她好奇地打量周围,这是一处街市,来往之人都飘飘若仙,天上还有御剑飞行的,对于父女俩凭空出现,周围人只看了一眼,便挪开视线,丝毫不好奇什么。 无他,这父女一个才金丹初期,另一个才筑基,对于金丹遍地走,元婴多如狗的修仙界来说,这父女俩除了容貌出色些,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兴许是传送阵传来的,这里毕竟是修仙第一大城。 东方不败牵着闺女的手,他的女儿现在才十二岁,在他女儿十二岁的这年,他突然突破筑基巅峰,迎来雷劫,兴许是那个世界已经容不下他这个修为的人,他渡劫后只来得及把女儿拉过来,就原地飞升了。 再一转眼,就来到了这样灵气四溢的世界。 他感觉周围来往之人,尤其是天上飞过的掠过的那些人,各个修为都比他高深。 第116章 东方不败收敛气息,把他多年纵横江湖,睥睨天下的气场收了收,他知道,苟的时候到了。 总有一天,这个世界,东方不败的大名会响彻天下,成为像他原来世界那样,令人畏惧的存在! 东方仙宝拉着爹爹的手晃了晃,“爹爹,我饿!” 东方不败摸了摸口袋,他身上还有些银票,但想来在这个地方是用不了的。他拉着女儿的手,走向一处包子铺,试探性地拿银票买,被老板不耐烦地挥挥手赶走了。 “有灵石没有?我们只收灵石!” “没有?下品灵石都没有?穷鬼滚开!” 东方不败:“……” 东方仙宝叹了口气,仰头望着爹爹,“爹爹……我们成穷鬼了呢。” 东方不败沉重点点头,他第一次知道,要重头开始养活闺女和自己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情。 东方不败不敢做出一副什么都不懂的样子,因为小白往往是会被吃的存在,他带着女儿不着痕迹地打听,总算听到一些生存规则,先从赚取灵石开始。 他和闺女先去城外的森林里采摘灵草拿来卖了换取辟谷丹,然后慢慢积攒灵石,等有了点积蓄,找了个落脚处慢慢修炼。 到了这个世界,东方不败才知道,当年那个旁白系统说的女儿觉醒了龙傲女体质是个什么意思。 闺女出趟门随随便便就能捡到灵药灵草,天材地宝出世之地,仙宝站在那里不动,都能长脚落到头上。 但与此同时,她身上遇到的危险也多如牛毛,东方不败不敢大意,只能抓紧时间修炼修炼…… —— “听说了吗?东方仙尊今天广开山门,准备收徒了!” “你说的是大东方仙尊还是小仙尊?” “当然是小仙尊啊!大仙尊那人六亲不认,冷酷无情能吓死个人,要不是他不是魔修,叫声魔头也不过分了吧!” “魔界那边一直挖东方仙尊过去呢,想让东方仙尊当他们魔尊。” “想屁吃!东方魔尊都开辟山门,创立东方神教了,怎么可能会同意加入魔界?” “时间不早了,赶紧去报名吧!东方小仙尊可是一个超级大美人呢!” “小仙尊又美又能打!东方神教万岁!”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界完结啦,要不要完结还是接着写下个世界,让我再想想~嘿嘿 抱歉追更的宝辛苦你们了 第53章 探花郎携崽归来! 马车轮咕噜咕噜地压在大马路上,马蹄子踢踏踢踏地悠闲地踩踏上路面上,偶尔踩到枯枝烂叶就会发出咯吱声。 身后的马车,车夫是一个肌肉大汉以及一个十几岁的俊朗少年,少年生得白皙,眉目精致,却不苟言笑,眼神一直盯着前方,时不时地再扭头往车厢里面看。 此时此刻,车厢里正传出一声小孩奶声奶气不爽的声音:“爹爹,我想出去!” 伴随着小孩挣扎踢腿,踢到什么东西掉来的声音,然后是被大人抱住了,一声咳嗽后,这种挣扎声和骄纵耍赖的声音消失了。 男人好听低哑的嗓音哄道:“宝宝乖,马上就要进城了,等到了城里,爹爹再带你出来玩好不好?” “现在天气冷,外面风大,你这么小的孩子又没有武功在身,出去了被风雪一吹,就会着凉生病,到时候爹爹想带你出来玩都不行。” 好说歹说,又许了一堆的不平等条件,才把小祖宗哄住,李寻欢往女儿身上批了件皮毛毯子,叹了口气。 他就想不明白了,明明身上流着他的“血”,为什么自己的小闺女欢欢是这样子的一个小宝宝。 跟他除了长相以外,不能说一模一样,只能说毫不相干,南辕北辙。他素来是随性的性子,也不爱与人计较什么,能不让人为难就不让人为难,他心里就像一汪明镜般的清泉,温柔不含有攻击性掠夺性,总能滋养到身边的人。 即便是他儿时,也鲜少任性叫大人为难,他因聪慧而知事,故而不做麻烦事,总为他人考量,从不由着自己的性子。 可他的闺女呢?小欢欢自那天睁开眼睛起,赖在他身上喊着爹爹的时候,她就表现出了一副与他截然相反的性子。 李寻欢有一手精湛的木雕手艺,他孤独寂寞的时候,总喜欢拿着他那柄被江湖人士称之为“小李飞刀”的刀子雕刻木偶。 用他的刀子亲手雕刻出来的木偶,是他的精神寄托,是他内心深处无人可慰问之地的慰藉。 去年,他在关外自己买下的一座孤独小院里,坐在院子的石头上,不眠不休雕刻了整整一天一夜的小木偶总算完成。 他不知道怀着怎样的心思,兴许是孤独,兴许是怀念过往,兴许是想向前走,可又因为孤独寂寞无法排解,而不受控制地怀念以往的人和事。 反正他雕刻出来的小木偶是一个可爱的小姑娘。 以前他和表妹还在一起的时候,想过将来若是成亲,会和表妹林诗音生一个漂亮可爱的姑娘,像他也好、像她也行,他们都是相貌好看的人,小姑娘也一定会漂漂亮亮可爱极了。 小木偶雕刻成形的那一刻,他因为一晚上没睡觉没吃饭没休息的身体撑不住了,突然咳嗽起来,咳了好一会儿,然后咳出血来,一口血喷在了小木偶身上。 李寻欢感觉慌乱,感觉歉意,他从不把自己的木偶当成是死的,他的木偶都是有灵魂的,是他赋予木偶的意义。 第117章 他雕刻这只木偶的时候,是想将木偶放在床头陪伴自己,偶尔拿出来把玩一番,并不准备像以往那样把木偶凄凉地埋葬。 所以他慌乱地给小木偶洗干净了,放在了床头。他喝了点热粥,没什么食欲地上床睡了一觉,再醒来的时候,感觉自己的胸口沉甸甸的,那会儿正是半夜。 习武之人的眼力都非常好,他睁开眼睛就看见了一双清亮亮的满怀依赖和欢喜的眸子正看着她,然后她两只小短手抱住了他的脑袋,甜甜的奶呼呼的喊道:“爹爹!” 李寻欢:“……!……!!!!” 李寻欢险些被三岁左右大小的胖崽压死,他好不容易将小孩给抱起来,远离自己的脑袋和脸,深深呼吸好几个回合,又咳了咳。缓过一口气才说:“你是哪来的小孩?” 他望了望窗外的天,还黑着。他是傍晚的时候入睡的,约莫也睡了四五个时辰,那时家里空无一人。他这座院子远离了人烟,周围并没有什么邻居,他更没有什么好友带孩子来拜访的,他几乎算是隐居在了此处。 所以这个孩子是哪里来的? 他的门窗都是从里头关好的,小孩子这么短胖的身子,就算踮起脚都够不到门上落锁的叉子,她又是怎么样到他的屋子,爬上他的床? 李寻欢脑子里都是疑问,他是个好人,却从不是一个心慈手软的人,若换一个正常的成人突然出现在他床上,他的飞刀早就抹了他的脖子。 可她是个孩子。 还是个这样可爱软乎的孩子,她甚至依赖亲近地喊着他爹爹。 不可否认,就算此时此刻满怀疑问,李寻欢还是从这个小嗓音里,从身上的小团子感受到了一股久违的温暖,驱散了寒冷与孤寂。 他的嗓音很温柔,很柔和,担心吓到天真柔软的孩子,压低了声音问:“你是谁?” “你从哪里来?” “为什么喊我爹爹?” 小胖团歪了歪小脑袋,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眨了眨,“爹爹,我是宝宝啊,是爹爹的宝宝。” 李寻欢:“……你从哪里来?”他不得不再问了一次。小团子实在太执着喊他爹了,像是他真的是她的父亲,是理所当然的父女关系。可他孤身一人,从未成婚,即便有红颜知己对他青睐,他也遵循君子之礼,自然不可能有什么孩子。 胖团团奶声奶气道:“我是爹爹雕出来的宝宝哦!爹爹的想法宝宝已经明白了,放心叭爹爹!以后宝宝会陪着你!爹爹不要怕被坏蛋欺负,宝宝会保护你哒!” 三岁大小的孩子口齿伶俐,虽然李寻欢震惊且疑惑,可他还是从这奶声奶气不着边际的回答中,感受到了一股炽热的暖意,将他寒冬凛冽般的内心骤然地侵袭了,冰块碎裂,那汪被冰封已久的清泉悄然融化,徐徐流动。 恰如春日流水,不吝啬地滋养万物,使干枯了一整个冬季的种子生机迸发,争先恐后地发芽,摇曳着身姿。 他心里软了软。 看着小团子被他抱在手中仰头看着他的天真无邪的眸子,他突然意识到,小团子刚才说了,她是他雕出来的! 李寻欢僵硬地扭过头,看向床头的位置,他在睡前,将洗干净擦干净的玩偶放在了床头的位置,这一会儿,那个被铺上了干净锦帕,放置小木偶的地方,已经没有了小木偶的身影。 而怀中的孩子沉甸甸的,暖呼呼的小身子还在他的手上。 团子不甘寂寞又喊了声:“爹爹我饿了!” 她的肚子发出咕咕咕的声音,团子委屈道:“宝宝都饿了好久,可爹爹在睡觉,宝宝就勉为其难等爹爹醒来,宝宝这么好,爹爹还不去给宝宝做饭饭?” 她奶声奶气的嗓音越说越大声,到后面那句已经几乎有些娇蛮了。 李寻欢:“……” 李寻欢机械地把团子放在床上,穿上外衣,穿上靴子,准备去灶房里给团子弄点吃的,小团子不肯,她要跟着爹爹一道下床。 可这会儿是深秋初冬时节,冷得要命,李寻欢看着小团子身上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白色小里衣,突然有些后悔,为什么雕刻的时候,不再精心一些,这么冷的天,应该给她雕上一件狐狸毛大衣才对。 李寻欢:“……” 他机械地哄着小团子躺在被窝里乖乖等他,“一会儿就好了,一会儿就给你弄来吃的。” 他还代入不进去爹爹的身份,震撼复杂的心情还充斥着他的内心。谁信啊。 全江湖全天下谁信啊。 他的雕刻的小人偶成精了。她叫他爹! 不过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叫他爹也不是没有道理的,首先她是他亲手雕刻出来的,据说女娲造人的时候也是用泥捏的人族。 所以她叫他爹爹似乎也理所当然。 李寻欢在想,为什么过去,他也雕刻过许多木偶,为什么没有一个像眼前这个孩子一样突然成了活生生的人? 他想到了他雕刻完后喷出来的那一口血。 也许就是因为吸收了他的血液,所以小木偶才会成精,才会成了他的闺女? 再仔细想想,小家伙的眉眼跟他很像,他小时候若有双胞胎妹妹,大抵就是她这般模样。 所以他亲手雕刻出来,融合了他血脉,因他而生的小家伙,视他为父亲,真的好似没有问题,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他找不出破绽,找不出理由来反驳。 第118章 李寻欢在给小团子准备米糊糊的时候,就逐渐在内心接受了自己雕刻的木偶成精并且成为自己的闺女,这一事实。 他推开门,将米糊糊放在了桌上,把伸着小脑袋盼望着他的小家伙抱了起来,给她裹上了一件自己的外套,抱在怀里。 一口一口地温柔地喂着她吃。 语气也轻柔地不可思议:“爹爹这里没有准备什么小孩吃的东西,也没有你的衣裳,明日爹爹就去城里,给你置办点东西。” 小团子呼噜噜地喝着呼呼,感觉小肚子里暖呼呼的,喜欢依赖的爹爹又抱着自己,她心情美极了。奶声奶气道:“宝宝也要去,跟爹爹一起去!” “爹爹去哪里,宝宝也要去哪里!” 李寻欢听了,他的眉眼很温柔,温柔到不可思议。若是熟悉的人见了,恐怕也会惊异。 他这样的人,总是温柔的,可没有一次是从内心、从骨子血脉里温柔到了面上,他的内心和他的眼睛语言达成了一致。 他是这样喜欢这个孩子。 他想到了自己孤独的过往。 他身边好像很多人,又似乎一个人也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 宝们,我回来啦! 听你们的,把李寻欢的这个世界写了再完结叭!毕竟我也特别特别喜欢大美人寻欢酥酥! 这个世界就是貌美圣父爹爹x无差别攻击霸道崽崽! 文案放在文案上了哦~ 第54章 探花郎携崽归来! 李寻欢带着新鲜出炉的“闺女”在关外小城生活了一年,这一年里为了养好闺女,当个称职的爹,他一手包办了女儿的衣食住行,甚至还学会了给她扎辫子,给她做衣裳换衣裳,从一开始的磕磕绊绊,到如今已经行云流水,非常熟练了。 一年后,李寻欢决定带着女儿回来。 因为小欢欢不喜欢关外的天气,非常冷,风非常大,热天里张嘴就是沙子,冬日里张嘴就是冰雪,李寻欢也咳得厉害。 小欢欢问爹爹,他是哪里人?他们家在哪儿? 她软软糯糯地说:“我想回家!想和爹爹回家!” 李寻欢心就软了。他出走关外距今已经好几年了,离开时把家业都给了表妹林诗音和义兄龙啸云,那时想过这辈子大概不会再回来。 就让这里的人和事忘了还有李寻欢这个人。 但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他会凭空多出来个闺女,如今他因为小欢欢的请求而决定回来。 他的欢欢应当在最好的生活环境下长大,关外的天气还是不太适合养孩子,小欢欢是个娇气的姑娘,她虽然年龄还小,可她是个好享受的小姑娘。她喜欢绫罗绸缎,喜欢漂亮的小裙子,喜欢甜甜的糕点……这些在这里都不能很好地满足她。 李寻欢决定回来。 他的小欢欢还想住大房子,她听城里面一个从外面迁过来的大户行商家的小姑娘说,中原比这里不知好千倍万倍。 她住的大房子是她这种从睁开眼睛就在关外贫瘠小城的姑娘不能想象的,她有很多美丽的衣裳,她吃过不知道多少好吃的,看过不知道多少漂亮的东西。 末了还嘲讽了他的小姑娘:“没见识的小穷鬼!略略略!” 那是第一次小欢欢跟人打架回来,一头小软发被挠得毛躁躁的像一个鸟窝,嘴巴旁破了道口子,她红着一双漂亮大眼睛,仰着头泪眼汪汪把别人嘲笑她的话学给他听。 然后不服气道:“爹爹我要回去!我要去中原,那个讨厌的小丑鬼都可以享受这么好的生活,欢欢为什么不可以?我才不要比她差!” 李寻欢心疼又好笑,把女儿抱在怀里,哄了又哄,答应收拾了行李过两日就带她启程回去,这才安抚住。他给她擦干净手脚,给嘴角的伤口上了药,心疼道:“平时对爹爹这么刁蛮,出去了倒让人打了?” 小欢欢立马不高兴了,得意洋洋反驳道:“才没有!那个小丑鬼被我揍得更厉害,欢欢把她压在地上揍了好久,她的脸更丑了,哭得像个大傻子,她还不讲武德,叫了别人来帮忙,我才被她趁机给挠了一下,欢欢可不像这种笨蛋丑鬼,欢欢一个人打好多个人!” 李寻欢看着她顶着一头小乱毛,骄傲神气的小模样,心里软成一团水,摸摸她的乱毛,将头发揉得更乱了,“是……爹爹的欢欢最厉害了,谁也比不上!” 小欢欢更骄傲了,抬起的小下巴好久都没放下。 要离开这天,小欢欢特意让爹爹带自己去找那个小丑鬼道别。 她把小丑鬼从她家的大房子里叫出来,然后插着小肥腰神气说:“喂,小丑鬼,我要走了!我爹爹要带我回中原!是回中原听到了吗?我家在中原,我爹爹可有钱了呢,他身上还有功名呢!他可是朝廷钦点的探花郎,我爹爹的哥哥我的大伯,我爹爹的爹爹我的爷爷,我们一家都是探花郎,我们家比你家厉害多了!” 小丑鬼·寻美丽,富商家最小的孩子今年四岁半,她其实很喜欢小欢欢的,小欢欢长得很漂亮很漂亮是她短短的四年半人生里见过的最漂亮的人了,她的爹爹也那样好看俊美,她真想跟她换爹爹啊。 小寻美丽长着一张圆乎乎的苹果脸,她脸上长着很多遗传自爹爹的雀斑,让她感觉很自卑,可她又是个高傲的性子,对小欢欢感情很复杂,一方面爱慕她的漂亮,另一方面又偷偷嫉妒她的长相和她的爹爹…… 第119章 所以她来了这里后,就天天走在嘲讽小欢欢的路上,两人只要见了面就掐架,没有一次不吵的。 可她认可的朋友只有她一个,没有谁可以站在小寻美丽身边,只有小欢欢才有资格和她一起玩耍。 她叫小欢欢小穷鬼,小欢欢叫她小丑鬼,她俩扯平了。 小寻美丽看了她好久,然后一扭头,抱着两条小短臂冷哼一声:“走,爱走就走!我才不留你!” 小欢欢也哼了声:“欢欢要去过好日子了,你以后再也不能叫我小穷鬼了,我们家肯定比你家大!” 李寻欢在旁边看着,有些心虚,他家是很大没错,是他家祖传的大宅院,但被他给送人了,如今应该住着表妹一家子…… 小寻美丽:“……我爹爹说了,女大十八变,以后我肯定比你好看!” “不可能!大人说小孩都随爹娘!我爹爹这么好看,我一定也好看!你爹爹丑,你肯定好看不到哪里去!” “哇!我打死你!你快道歉!” “我就不……” 然后俩小团子打了起来。 李寻欢:“……” 李寻欢抱着小欢欢上了马车,看见那个小孩站在原地,一直看着他们马车离开,很远了,成了一个小圆点,还站在那里。 他叹了口气。 小欢欢是个没心没肺的孩子,她转过眼就把小丑鬼忘了,满心欢喜跟着爹爹上路。 这一路他们见识了很多风景,她的爹爹武功很厉害,他在路上有时会顺手救一两个人,或赠点盘缠,别人见了他都崇拜尊敬,叫他小李飞刀。 小欢欢不知道小李飞刀是什么,她问爹爹。 爹爹俊美苍白的脸露出个清浅的笑,目光似乎透过现在,看到了遥远的从前。 “只是些不足称道的虚名……” 小欢欢崇拜骄傲道:“爹爹肯定很厉害!坏人听了爹爹的名号,都吓得跑了!” “欢欢的爹爹果然天底下最厉害!” 李寻欢心里高兴温暖,但摸摸小姑娘的头,“爹爹不是天下第一,排在爹爹上面的还有两个人。” 小欢欢不服气:“谁?” “一个是德高望重的前辈,他是天机老人,还有一个是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 小欢欢不认识这些人,不过她与生俱来的骄傲自信让她认为自己的爹爹就是最厉害的! 就算不是……“那欢欢以后就帮爹爹揍他们,揍得他们屁滚尿流,他们就会跪着求饶认输,爹爹就是第一了!” 李寻欢:“……嗯,那爹爹谢谢欢欢了!” 他的小欢欢小呆瓜里到底装了什么,这么强的胜负欲……他明明是千娇百宠地养大,从没教过她这些打打杀杀啊! 阿飞是在路上遇见的,他当时正在被人追杀,李寻欢见少年浑身染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却清亮得不可思议,像清晨刚刚升上来的朝阳,纯净充满朝气正义。 他把阿飞救了下来,之后阿飞便随他一起上路。 同行的还有一身肌肉的大汉铁传甲,他是李寻欢最忠实的仆从,也是小欢欢除了爹爹以外最喜欢的人,她喜欢坐在铁传甲伯伯脖子上骑大马,可威风了,谁都怕她! 回想到这里。 马车停了下来。 阿飞清朗的声音传进来:“李大哥,客栈到了。” 他们准备在城外的客栈休息一晚上,明日一早再进城去李园,李寻欢的家。 一路上李寻欢听说了很多,如今的李园改名叫兴云山庄,庄主是他的义兄龙啸云,江湖人称龙四爷,威风鼎鼎,受人敬重。 小欢欢迫不及待从马车上下来,不等她爹爹抱她,她刚从马车里探出小半个身子,就被少年阿飞给抱了起来,小欢欢顺势用小胖手抱住了少年的脖子。 “阿飞哥哥,快带欢欢去玩儿!” 少年抱住了这一团小软肉,心里软软的,很欢喜,他高兴道:“好!”同时眼疾手快地从马车上下来,避免怀中的小团子被李大哥抢了去。 铁传甲把马车停到一边,要了三间上房,一行人进了客栈,上房间里要了热水洗澡,收拾一番方才下楼。 叫了一桌热乎乎的好饭菜。 小欢欢显得很兴奋,她左看看右看看,只觉得不管看哪里都觉得新奇都觉得好玩儿,连客栈大堂其他人说话她也好奇听着,听得津津有味,差点就入迷了。 “要说这里谁最有权势最有名望,当属兴云山庄的庄主龙啸云!” “听说下个月龙庄主又要举办宴会,邀请武林兄弟们来兴云山庄比武论剑,很多人都往这边赶路了。” “龙四爷为人仗义,热情好客,他哪一年不举办个宴会的?要说兴云山庄是真漂亮真有底蕴,我上回随我师兄去过一次,逛了好久险些走不出来,不愧是江湖有名的兴云山庄!” “啧……什么狗屁兴云山庄!那是他的吗?龙啸云不过是个小人,逼走李寻欢,霸占李寻欢的家业,还改名兴云山庄,每年大肆宴客为自己招揽江湖好手,刷江湖声望,你真以为他是个好人?” “嘘,你在这里敢说这些?当心今夜走不出这家客栈!” 那人便噤声,左右张望不敢再胡乱说话,他是小李飞刀大侠的忠实追随者,因为仰望前辈而出来混江湖,谁知道才混两年都没能见到心目中的偶像,李寻欢就离开了。 第120章 他才不管那些恩怨情仇,他只知道李寻欢的家被龙啸云这个小人给霸占了,龙啸云还利用李寻欢在江湖上的名望大肆收买人心,如果不是李寻欢,他龙啸云不过是个三流高手,他凭什么被人尊称一声爷? 阿飞嗤笑一声,看了眼李大哥,他仿佛什么都没听见,专心地喂着怀里的小家伙吃饭。 小欢欢就不同了,她耳朵可尖了,听见了爹爹的名字! 她仰头问:“爹爹,他们说的是你吗?” 李寻欢顿了下,“嗯……” 小欢欢顿时竖起眉毛,“他们说的是什么意思?爹爹的家被谁霸占了?” 李寻欢把李园送给表妹作陪嫁的时候,没想太多,他从小在金玉富贵里长大,对这些身外之物不太看重,然而这一刻却忽然有点心虚。 他的小欢欢做梦也想回家住大宅子……要是知道兴云山庄原本是他家的,能不炸毛? 他含糊过去,“没有,爹爹会给欢欢准备大房子的。” 小欢欢哼了哼,她把这事儿记心头上,决定进了城一定要去那个什么兴云山庄看一看,她倒要看看姓龙的是什么人! 他们说了,那是个小人!抢走了爹爹的家!一看就是大坏蛋!欢欢最喜欢打大坏蛋了! 这也不过眨眼几息时间过去,那个说了龙啸云是小人大实话的二十来岁的青年侠士,突然被一柄锋锐的鞭子抽飞了。 一个才十岁出头的小少年,面色跋扈骄纵,恶毒气恼道:“竟然敢说我爹爹坏话,你这种无名小卒给我爹提鞋都不配!看小爷我今天不抽死你!” 边说着,手上一边使劲儿,他一连抽了那人十来下,忽然一柄飞刀从另一边跨过数个桌子的距离,插在了他腿边的椅子上,只差半寸就能扎进他握着鞭子的右手。 少年苍白了脸,没有想到在自家的地盘上,会有人敢对他出手!他今天撇开了仆从,独自一人骑马到郊外狩猎,天色将晚的时候,进这家客栈,准备吃点热乎的,睡上一觉,明日再回去,不然爹娘该担心了。 没想到会听见狂妄之徒说他爹的坏话。更没想到会有人敢出手伤他! 要说伤也没有。 那人只是警告了他,他毫发未伤。 他抬头看见对面隔了几桌子的人,俊美风流的成熟男人,抱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女孩子,很温柔很慈爱地喂着她吃饭。 另一边坐着一个虬髯大汉,和一个比他大几岁的少年。 他们都不看他,仿佛他是个微不足道的人。 龙小云顿时气红了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比心] 第55章 探花郎携崽归来! 龙小云不知道是这几个人里哪个出的刀,他将鞭子往旁边一抽,险些抽到一旁的人也毫不在意。 赤红着眼睛,狂躁道:“谁的刀?给小爷我站出来!” 李寻欢继续喂孩子,阿飞看了一眼又扭过头来,给小孩碗里夹了一块红烧排骨,铁传甲专心吃着饭,一口饭一口肉,停不下来,他饭量大着呢。 龙小云更气了,他从小被众星捧月地长大,因为他的爹爹是江湖人都敬重有加的兴云山庄的主人,他的娘亲是有名的大美人林诗音,他是兴云山庄的少主,他有资格骄傲,有资格嚣张! 他的性格被养得有些狂躁,每当别人不如他意的时候,他总要发狂,总能让那人吃到教训,就算他动不了那人,他的爹爹也会为他出头。 别看他才十岁出头,可这些年里他手里已经沾染了不少人命,染着赤色的血。 他几步冲到这桌人跟前,将鞭子狠狠甩下,正要甩到桌子上的时候,被铁传甲头也不抬一手攥住了,他稍一用力,龙小云便如没有根的草一样,原地被拔起,摔在地上。 小欢欢本来好奇地看过去,被他这一变故吓了一跳。 她从来没见过这么疯这么惹人讨厌的人,小欢欢自觉是天底下最嚣张的人,连小丑鬼都打不过她,嚣张不过她,现在竟然还有比她更嚣张的人? 小欢欢不服气了。 怒道:“你是谁!竟然敢对我和爹爹抽鞭子,不想活了!”她的小嗓音软糯奶甜,一点都不具备威胁力,反而像个张牙舞爪的小幼兽一样惹人怜爱。 阿飞拉了拉小欢欢的手。 小欢欢看了阿飞哥哥一眼,补了一句,“还有我的阿飞哥哥,还有铁传甲伯伯!” 阿飞满意了。 铁传甲也笑了声。 她说着,就从爹爹腿上爬到了桌子上,插着小肥腰站在那里和龙小云对峙。 龙小云呆了下,如果这是他妹妹的话……他其实会喜欢她的,她长得这么好看,连骂人都这么可爱。 小欢欢伸出小脚丫子,穿着小靴子的脚把一只碗对着他踢飞过去,碗落地上了没能碰到他的脸,但是溅出来的汤汁还是洒在他的脸上。 龙小云顿时发狂了!长得再好看可爱有什么用!他要杀了这桌人,大的小的都不能留! 他不甘心地捡起鞭子,再度冲上去,这一鞭子很快就被阿飞给制住了,龙小云却趁着他们不注意的时候,从袖子里掏出一柄匕首,匕首扔了出去,直直怼着桌子上的小欢欢而来。 只差小半个指头的距离,那匕首就会扎上小欢欢的脑袋! 李寻欢打落了匕首,他这才正视了眼前这个孩子。 他知道这孩子是表妹林诗音和义兄龙啸云的孩子,刚才见他如此狂躁阴毒的行径,不愿伤了他,只是给他一个警告。 第121章 没想到这孩子会对他的女儿下杀手。 不过孩童寻常的几句话,竟然值得他下手?可见这个孩子骨子里便是歪的,被养得很歪很歪,这样阴毒骄纵的性子,留在江湖上也是个祸害。 如今才十岁出头,就敢这样无视人命,不讲道理随意下杀手,待大几年会不会成了一个杀人狂魔? 他看向那个孩子。 半大的少年还半躺在地上,支着身体,双眼阴毒不甘地看过来,叫嚣道:“有本事就杀了我!不然我一定会让我爹龙啸云给你们好看的!” “敢在小爷的地盘上撒野,不知道我们兴云庄是谁在哪儿了吗?我敢发誓,你们一定活不过明天!” 他眼里满是恶毒的杀意。 李寻欢低低叹息了一声。 何况险些伤了他的孩子。 铁传甲放下碗筷,拍拍肚皮,把叫嚣中的小少年,像是拎鸡仔一样拎了过来,冷哼声道:“不知道我们家小欢欢是最惹不得的吗?” “我家少主都舍不得让小欢欢受半点委屈,你还敢差点杀了她?老子这辈子没见过你这么蠢的蠢货!” 他把龙小云拎到李寻欢跟前,团子刚才被吓了一跳,这会儿正窝在爹爹怀里又哭又气。 骄纵道:“爹爹快给欢欢报仇!欢欢最讨厌他了!” 李寻欢温柔地将女儿给阿飞抱着,然后出手很快地废了龙小云。 他只是废了龙小云的武功,看在他爹娘的面子上,不让他日后为祸武林,留了他一条小命。 少年的惨叫声响彻了这家客栈,所有人都夺门而出,怕惹火上身,这里可是离兴云山庄没多远的距离了啊!要是让龙啸云知道他的独子被人废了,后果可想而知! 李寻欢不但废了龙小云,还把他身上的银子搜刮出来,大部分给了那个被龙小云鞭伤躺在地上的青年侠客,让小二背着他去找大夫看伤。 青年侠客知道这位俊美的大侠是为了帮他,才会得罪龙小云,他有些担心,不愿离去。 “是我多嘴,不然不会有这么多事,您还是别管我了赶紧离开,等会儿龙庄主收到消息了,肯定不会放过您,您把我留在这里,我替您顶罪。” 青年侠客对这位仗义出手的大侠非常有好感,而且他长得很面熟……还使了飞刀,他隐隐觉得他很像一个人,又不敢认。 小欢欢鼓着胖腮奶声道:“我爹爹才不怕呢,我爹爹可是小李飞刀!” 小欢欢仍然不知道小李飞刀是什么,这四个字在江湖上意味着什么,她只是觉得很神气,因为一路上走过来,只要认出爹爹的人,就会颤抖地说出这四个字,好人便一脸尊崇,坏人便屁滚尿流,可见很厉害。 青年侠客瞪大了眼睛! 颤抖地不敢相信:“当真?……您、您是小李飞刀,李寻欢?” 李寻欢按了按额角,无奈笑道:“嗯。” 青年侠客最终一脸满足激动地被小二背去找大夫了,一路流着血一路傻笑,小二没见过这么傻的人。 龙小云兜里掏出来的银子一部分给了客栈补偿桌椅碗筷损失,还让人把昏迷过去的龙小云抬去兴云庄。 看在大额银票的面上,掌柜一脸悲壮地去了。 见微知著,看这些人都这么畏惧兴云庄的势力,铁传甲叹道:“这些年,这里倒是变化了很多。” 李寻欢想到了他的大哥,他的好义兄。他救了他的命,他是个非常健谈讲义气的人,李寻欢把他当过命的兄弟,才会因为他的寻死觅活而断绝了自己的爱情。 义兄这样的好人,怎么会养出这样阴毒的孩子? 在客栈里过了一夜,第二天,李寻欢就带着女儿准备进城了。 昨晚半夜至天明的时候,客栈来了好几拨人,李寻欢的刀子一晚上不知道染了多少次血,收割了多少条人命。 那些人都是兴云庄派来的,来寻仇给少庄主报仇的。 李寻欢把女儿抱上马车,阿飞铁传甲照样坐在马车前赶车,阿飞嘴里叼着一根牙签,背上背着他的剑。 他看着落雪后苍茫的景色,不知怎么的想到了他的荒原,荒原上有他,有他娘,有野狼和虎豹。 后来娘走了,什么也没有了。 活力满满的小奶音很快打消了他的忧愁,“爹爹!我们进城里是不是就有大房子住?” “爹爹的家就是欢欢的家!欢欢要住在大房子里!有爷爷有大伯还有爹爹以前住过的大房子里!” 别看欢欢小,她精着呢!她昨天听了一嘴两嘴的,说什么她爹爹的家被人给霸占了,她得给爹打打预防针,叫他知道,拿别的房子忽悠她是不行的,她就要住自己家! 有祖传的大房子住谁不住,干啥要出去外面住啊?小欢欢才不吃这个亏! 李寻欢:“……” 李寻欢就顿住了。 阿飞笑了出来,笑得前俯后仰,他这样不爱笑的人总是会被小欢欢逗乐,雪天里,漫天飞扬的不是冰冷的雪,是小女童娇气满满的活泼嗓音和少年人愉快的朗笑声。 他最喜欢看李大哥在小欢欢手底下吃瘪了! 马车轱辘轱辘地悠闲地踏在铺着薄雪的路上,他们并不着急赶路,慢悠悠地进城。 城外城内是两个世界。 这些年因为兴云山庄在江湖上的声名鹊起,这里进出有很多背着刀剑的江湖人。 第122章 百姓们也喜欢推着个小车子支个摊子在路上摆摊卖点吃食,这些人江湖人往往出手大方豪爽,只要他们不打架不杀人的话,就是一份很好的生意。 一路上很热闹,哪怕外头有些冷,也不影响人们穿着大棉袄在外头行走,小欢欢听到声音早坐不住了,爹爹不让她出去,她就掀起车窗帘往外头看。 行人要是有注意到的话,就会看到一辆朴实无华的大马车上探出一颗漂亮的小脑袋,那个孩子可爱得让人想偷走,皮肤比雪还白! 马车很快到了兴云庄。 大门外有佩着剑的江湖打手仆从守着,把他们拦住了,要他们报名号。 李寻欢从车里出来,怀里抱着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小脑袋的女儿。 他仰头看着这座熟悉的园子,这座古朴庄严的大宅院。 他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这里的一花一木他都刻入了骨子里。李园的牌匾被摘了,换成了兴云庄,唯有御赐的“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还刻在那里,彰显着昨日的辉煌。 守在这里的人他不认识了,李寻欢眼中带着怀念,“我叫李寻欢,上门拜访义兄龙啸云。” 侍从:!!! 这天底下谁不认识李寻欢啊!就算不认识,他在这里干了这么多年,也知道,当年这里叫李园!李寻欢的李! 这才是李寻欢的家! 这座庄园真正的主人回来了! 侍从忙不迭地地跑去禀报了,外头冷,也不敢将他们留在外面,另一个人领着他们进去会客的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 [比心] 第56章 探花郎携崽归来! 兴云庄厚重古朴的大门砰的一声关掉了,隔绝了视线,也仿佛关掉了从过去回来的时光。 林诗音做梦都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天。 她会在这样的一天里再次听见表哥的名字,他们说他回来了。 林诗音噌的一下从儿子床前站了起来,她不敢相信再度确认道:“你说谁回来了?” “是、是李寻欢回来了。门房来报,来人自称李寻欢,还抱了个孩子,身边跟着一老一少两个随从。现在已经被引到会客厅堂了。” 林诗音抬起脚就要往外走,不知想到什么又走了回来,问刚刚清醒的儿子,“你说伤你的人叫什么名字?” 龙小云哪知道那些叫什么?他们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等他被废了武功昏迷过去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但他听见婢女描述的话,连忙道:“就是他们!肯定是他们!娘,是他们废了孩儿,就是那个抱着孩子的男人!” 林诗音有些不敢信,她许久未见的表哥竟然一见面就废了她唯一的儿子?那可是她和龙哥唯一的孩儿啊! 婢女把门房唤进来,描述了下一行人的特征,龙小云一听,愈发肯定了,“就是他!孩儿肯定是他!他抱着一个大概四岁左右的女孩,生得极其俊美好看,跟着的一个比孩儿大几岁的畜生,另一个是个很高大四肢发达的肌肉大汉。” 门房连连点头,是他们没错…… 但是他看了眼少爷,没敢说话。 以李寻欢的为人和在江湖上的风评,还有自家这位少庄主的性格,恐怕少庄主被废是另有缘故,如若不是看不下去,恐怕李寻欢是不会下这样重的手。 他既然下了这样重的手,却又留了他一命,恐怕也是看在夫人和老爷的面子上,但这些话不能说。 夫人一直以为自己生的儿子是个什么好玩意呢。老爷虽知晓少爷的性格,却不以为意,反而觉得心性狠辣些,更能在江湖上混出些名堂。 林诗音眼眶都红了,稍作整理仪容与心情后,才匆匆走到会客的地方。 她远远地就看见表哥修长清瘦的背影,他穿着白衣,披着一件雪白色的大氅,领口帽子镶着一圈厚实光滑的银灰色狐毛。 他背对着门口站在堂屋里,正看着挂在大堂的那副画。 那是一副雪山青松图,是从他们记事起就挂在那里,当年老李探花从别人那里得来的大家真迹。 那又不是真品,因为真的那副被年幼调皮正在练习飞刀的表哥用刀子戳破了,后来他找人临摹了一副,仗着老爹眼神不好,糊弄过去了,这么一挂,就好些年了。 林诗音踏入门槛的那一刻,颤声道:“表哥……” 她声音轻轻地,像是怕惊扰了旧时梦中人。 那道迷人的背影便转了过来,他看到她,就露出了一个温柔的笑容,“表妹。” 林诗音的笑容僵在脸上,因为她看见了表哥怀里抱着的孩子。 那个孩子睁着大大的漂亮灵动极了的双眸看着她,眼神好奇带着天真的打量。 林诗音勉强对那个孩子露出了一个尽量和善的笑,然后看向李寻欢问道:“表哥,你什么时候成了家?” 她垂下眸子,心情骤然复杂难言,她知道表哥心里一直有她的,也知道当年表哥是为了成全义兄龙啸云,是为了他的性命,才故意装作流连青楼,日日醉酒的样子,他是痛苦的,因为他心里有她,也有义兄龙啸云。 林诗音最后还是选择了和龙啸云在一起,是她自己的选择,她知道像表哥这样的浪子,不会为一个女人停留,即使那个人是她,在他心里有更多更多让他无法割舍的东西。 这样的人固然是个好人,却算不上良配。 第123章 龙啸云不一样,他一心一意只有她,没有她他会死,对她来说,再没有这样一份全心全意的爱更能给她安全感。 他们成婚后不久,表哥就离开了这里,她一直以为以李寻欢的性格,应该此生也不会再回来了,他是个做决定前很艰难,但一旦割舍、一旦下定决心便会抛弃所有,再也不会回头的人。 果然,一晃多年过去了,她的儿子都这么大了,也没有李寻欢的消息。 她渐渐地也把表哥忘了,把昔日这段恩怨情仇通通忘了,一心一意关起门来相夫教子,和龙啸云过日子。 却没有想到,在这么多年表哥会再次回来,会突然出现在她面前,更没想到,他会带着孩子回来。 她下意识打量周围,除了一少年一大汉并不见其他人,孩子的娘亲呢? 李寻欢笑着掂了掂怀中的宝贝,“小欢欢的娘生下她后难产去世了,她是我一手带大的。” 李寻欢不会把女儿是自己亲手雕刻的木偶成精这种骇人听闻的事说出来,在他心里,欢欢就是他亲生的,只是来历与正常孩子不同罢了。 林诗音不知为何松了口气,笑道:“能被表哥看上的女子一定是个美丽又特别的人。” 李寻欢只能点点头。搬出了他胡编乱造的来历:“她是个关外小城的姑娘,和中原姑娘稍有些不同,她给我生下了我最宝贝的女儿,只是遗憾没能给她更多。” 李寻欢想起了后来不敢再随意雕刻木偶,遗憾地叹口气。 林诗音:“……”大可不必说得如此详细。 尴尬之际,李寻欢怀中的团子看着林诗音,“这位婶婶,你这么看着我爹爹干什么?” 李寻欢也看了过去。 林诗音:“……” 打死林诗音都想不到,再度和表哥会面会这样的难堪。 对……是难堪!给她难堪的除了表哥外,更多的是那个孩子,她看不出那孩子是不是故意的,但每一句话都戳在了她的痛点上,让她无比的难堪,无比的尴尬,恨不得当场离开。 譬如这会儿,林诗音都没来得及跟表哥互诉衷肠,好好说说这些年分开后各自的生活。 就被这个孩子屡次地打断。 她眨巴着长长的卷曲的睫毛,天真无邪地问:“这位婶婶,你是不是喜欢我爹爹啊?” “你总这样看他做什么?小丑鬼的娘也是这么看着小丑鬼的爹,因为小丑鬼的爹外面有女人了。” “小丑鬼说,那叫怨妇脸。” 林诗音:“……” 李寻欢也很尴尬,但他没有把小欢欢的话当真,他只是觉得小孩子爱玩,尤其是他的欢欢,天生活泼精力旺盛调皮捣蛋,爱捉弄人是常有的事。 他纵容地对表妹歉意笑笑:“欢欢被我宠坏了。” “大哥不在了爹也走了,这些年我一直孤单一人,直到有了欢欢以后,我才觉得人生重新活了过来,重新有了意义。” 林诗音收敛了表情,尽量不去看他,可又忍不住看了一眼,她看见表哥眼里对那个孩子极致的宠爱极致的珍惜,那样全心全意仿佛她是他的全世界,这样的重视,她从来没有从表哥眼里看到过他这样看自己。 哪怕知道那个是他的女儿,是他血脉相连,这么多年好不容易得来的孩子,父亲宠爱孩子是天生的本能,是理所应当的,还是觉得心酸。 她没有再看过去,尽量收敛了情绪。 正当她想问他们是不是伤了自己儿子的那些人时,小欢欢又作妖了。 她拉了拉爹爹的手,“爹爹欢欢好累啊,欢欢好困啊,欢欢想回家睡觉觉!” 李寻欢顿了下,他有些头疼,最近几天他从女儿嘴里听到家、房子这些个字眼总是心虚的…… 只好低声下气地哄:“爹爹再坐会儿好不好?一会儿就抱欢欢回去睡觉,欢欢若是困了,先在爹爹怀里睡。” 他房子当然是还没有准备好的,他想这几天可以住在客栈,等过几天铁传甲找好大房子了,买下来他们再搬进去。 林诗音一开始没察觉出什么,静静听了两句,才回味出尴尬来。 她忍不住盯着那个孩子看,却见那个孩子也睁着萌萌哒的眼睛天真懵懂地看着她。 她想岔了,这么小的孩子,又怎么会懂得阴阳怪气? 她连忙挽留,“表哥回来得匆忙,肯定没有住处,不如这几天先住这里。” 李寻欢不太会跟表妹客气的,因为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实在太熟太熟了,即便没有成亲在一起,也有表兄妹的情分在。 他笑着点头答应下来。 团子却不高兴了。 她要住是一回事,可她不喜欢在自己的家里住着,却被人用施恩地口吻说着,仿佛她和爹爹才是客人,他们是寄人篱下。 小欢欢很不爽快。 她奶声奶气转头跟阿飞说:“阿飞哥哥,我听说这里以前是爹爹的家,是爹爹爷爷大伯住过的地方对吗?” 阿飞当然配合这个小促狭鬼,连连点头,“是这样没错。” 小欢欢高兴欢呼:“太好了!那这里就是欢欢的家了!欢欢以后都要住在这里!欢欢对这里很满意,这里又漂亮又大,比在关外的小破院子美多了!住在这里我就不是小穷鬼,不会被人嘲笑了!” 李寻欢看着怀里的孩子。 他的小宝贝,他一手养大,亲密无间的孩子……她眨巴眼他都知道她想干啥。 第124章 他心里无奈……后边听到小欢欢提到关外的小破院,她被人嘲笑小穷鬼,又忍不住心酸。 李家百年世家,他爹官至朝廷尚书,当年何等的煊赫,他从小金尊玉贵地长大,轮到他的女儿了,却什么都没有。 李寻欢心里愧疚,抱了抱女儿,没有呵斥什么。 小家伙就是骄纵些,刁蛮些,霸道些,不喜欢别人占自己便宜,她还小,不当紧的。 作者有话要说: 林:………[小丑] 第57章 探花郎携崽归来! 林诗音等了好一会儿,没等到表哥对小孩的呵斥声,也没听他制止她说这些让人尴尬的话,只好转移话题。 “表哥好些年没回来了,可有想去的地方?在家修整几日,想出去玩的话,可以让……” 本想说让儿子陪他表舅出去,可一想到儿子躺在了床上,小小年纪就被废了武功,日后恐怕只能成为一个普通人了,再没法行走江湖了。 她语气黯然:“可惜,小云昨天让人废了武功,还躺在床上养伤,不然叫小云带表哥出去玩玩,小云肯定也喜欢小欢欢表妹的。” 李寻欢皱了眉,正色道:“我也正想跟你说这个事。”他脸色抱歉,语气也带了歉意,却没有后悔的意思,只是单纯站在一个江湖有名望的侠士和一个成年人的角度客观地叙说:“小云在客栈里不由分说伤了一个无辜的人,我本无意伤他,只想制止他的行径,然而这孩子似乎骄纵惯了,上来就打打杀杀,还险些伤了欢欢。” “我见他行径阴毒任性,担心他日后为祸江湖,便出手废了他的武功,这孩子这个性格不适合习武,为武者应当心怀正义,而非仗着自己的武力家世任性行事。” “表妹,我伤了小云这件事跟你道歉,希望他好自为之。” 林诗音眼泪都掉了下来,连忙拿起帕子拭去,她抬起泪眼朦胧的眼睛看着李寻欢。 “小云他还这么小……他从小就崇拜武功高强的人,他的爹武功一般,所以他最喜欢听我讲他舅舅李寻欢的故事,他从小就敬仰你,表哥他要是知道你是他的舅舅,是他最喜欢的表舅舅废了他的武功,他一定会很伤心的。” 李寻欢的语气冷淡而温和,“这世上并非只有习武一条路,有这样的家世,他可以做很多事,但唯独不能习武害人。” “武功高强的人若心怀大义,正气鼎然,是天下人的幸运,若反之,则会成为一个巨大的祸患,表妹应该明了这个道理。” 林诗音当然知道,可她不相信自己的孩子会成为一个什么祸害,她的小云明明那么乖巧,总是喜欢在她身边撒娇,他怎么可能会成为一个杀人狂魔,祸害武林? 他只不过是骄纵些任性些…… 林诗音看向表哥怀里快要昏昏欲睡却强撑着怕爹爹吃亏而用小短指撑着眼皮,看起来滑稽又可爱的孩子。 “刚才表哥说小云差点伤了小欢欢?” 李寻欢点头,阿飞难得充满杀意地插嘴,“偷袭一个四岁的孩子,他也做得出来!” 小欢欢想起来什么,一下就整精神了,眼睛突然睁的圆溜溜的,大喊道:“他拿刀子插欢欢脑袋,是爹爹救了欢欢,他坏蛋!欢欢讨厌他!” 欢欢讨厌这个人,其实不是因为他差点伤了她,她知道有爹爹在她不会有事的,她讨厌这个人是因为他竟然比她还嚣张! 欢欢可见不得比自己还张扬的人! 林诗音便不再说什么……从江湖地位来说,李寻欢有资格废一个他认为品行不端的小辈的武功,从个人恩怨来说,在撇开他们之间的亲戚关系,一个差点杀了自己女儿的凶徒,他会下手无可厚非。 他留下小云的性命已是看在她和龙啸云的面子上了。 然而从感情上来讲,林诗音还是觉得很伤心很伤心,很震惊很震惊,她和表哥多年的感情,竟然不足以让他放过小云,他应当知道,对于一个十岁花一样年纪的少年来说,被废了武功,这辈子几乎就已经毁了。 他的确可以衣食无忧,但他是兴云庄的少庄主啊,一个废物少庄主,小云这样骄傲的人,让他怎么面对以后江湖上别人的目光? “龙哥最近几天出门在外,这两天该回来了,表哥不如先回房间修整下,晚上一起吃饭,等龙哥回来了看到你一定会很高兴。” 李寻欢应了下来。 他们一行人被带到李寻欢小时候住的院落里,那里本来种了很多青竹,现在全换成了花,美丽的娇柔的花。 小欢欢连连打喷嚏,她在关外住久了,很少闻到花香味,自然也不知道她对花香过敏。 李寻欢连忙抱着女儿退出去,林诗音有些尴尬,这里种的都是她喜欢的花,表哥离开前的头两年,她喜欢住在这里睹物思人,便命人在这里栽满了花,青竹繁衍太快,所以干脆就全砍了拔了。 她提议给他们换个院子。 李寻欢虽然有些失望,但为了女儿考虑还是同意了。 小欢欢却任性了起来,咳了两声,奶声娇气道:“爹爹我不!欢欢喜欢这里,欢欢就要住在这里,让他们把这些臭花花拔了!” 林诗音:!!! 最后当然只能如了小家伙的意,谁让她年纪小,又仗着爹爹的宠爱,骄纵任性,丝毫不给林诗音这个表姑的面子。 她宁愿待在爹爹怀里,等着那些下人哼哧哼哧把那些讨厌的花拔了,也不愿意换个地方住。 第125章 阿飞无奈:“……” 铁传甲早习惯了小欢欢的性格,他也卷起袖子上前帮忙把花。 好不容易等了一个时辰,又花了一个时辰让下人把院子里里里外外上上下下都清洁打扫一遍,他们才搬进去。 这时候小欢欢都饿了。 于是晚上自然没有一起吃饭,厨房送了晚饭过来,李寻欢带着女儿阿飞铁传甲四个人自己在院子里吃。 用过晚饭后,给女儿洗了澡换了衣服,让她上床睡觉,这一天才清闲下来。 李寻欢对黑漆漆的天空叹气。 他没想到向来对人热情大方的小欢欢会不喜欢林诗音,或者说,小欢欢不喜欢“霸占”了他们家的人。 小欢欢的霸道占有欲他是有数的,只要是她认为是自己的东西,就绝不允许落到别人手里,这个性格怎么养成的李寻欢一无所知,反正他是拿她没法子了。 他问身后默不作声的铁传甲:“你说,该怎么办?” 铁传甲也无奈啊,他也拿小欢欢没办法,但要他来说,小欢欢也没错,这里就是李寻欢的家,爹爹的家自然也是她的家。 李家传承上百年的祖宅,就理所应当李家自己的人来住,其他人只能说是寄居者。 当年李寻欢将房子赠给林诗音的时候,他就很不赞同。李寻欢太善了,心地太柔软了,那边龙啸云为了得到林诗音寻死觅活,李寻欢能置救命恩人兼义兄的性命于不顾吗? 于是李寻欢就被龙啸云给拿捏了,他装成风流浪子的样子,日日留宿青楼,夜夜醉酒,一边喝一边咳,差点没把自己折腾死。 但也成功把自己的未婚妻让出去了,结果他又愧疚于对表妹的辜负,于是把自己的家业也让出去了。 这一波操作下来,林诗音得了爱自己的如意郎君,有了自己的家,吃喝不愁,幸福一生。龙啸云得了美人爱妻,如了心愿,还免费套了李寻欢的家。 他们双赢,输的人只有李寻欢。 最后收拾一个小包裹,一辆马车,就这么孤单单地离开这里,一无所有。 铁传甲当年万分不赞同,想劝李寻欢,可他这样固执的人十头马也拉不回来。 当年若有小欢欢的话,恐怕今天又是不一样的局面。 他其实比较欣赏小欢欢的性子,利落干脆,从来不叫人占自己便宜,敢爱敢恨,讨厌你就摆明面上,喜欢你才跟你玩,不玩拉拉扯扯那一套。 小欢欢就像李寻欢的对立面,她从来只有叫人苦恼的份,万没有她吃亏的时候。 铁传甲想到这些,闷声开口:“少爷不如顺其自然。” “欢欢是个聪明的孩子,她总有自己的道理,何况若是老爷在世的话,也一定会非常喜爱这个孙女,他也断不会叫自己的孙女受委屈的。” 李寻欢长叹一口气,那就顺其自然吧。 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叫铁传甲尽早找到一个大宅子给小欢欢买下来,如果能找到比兴云庄更大的房子就好了。 铁传甲无语地看着李寻欢,这个城里还有比李园更大更威风的宅子吗? 在兴云庄住了两天,龙啸云才从外面回来,他一回来就听说自己的义弟李寻欢回来了!就住在自己家里!还听说他的独子龙小云被李寻欢给废了,躺在床上还起不来呢。 龙啸云:“……” 他连忙先赶去看儿子,听了儿子一番告状,而后整理了心情去见义弟。 李寻欢抱着女儿带着阿飞正在逛园子。 李园很大很大,他小时候经常在自己家里迷路,后来还喜欢跟大哥在这里玩捉迷藏,他藏起来有时候一天一夜大哥都不一定能找得到。 这里的一花一草一木原本是很熟悉的,可现在几乎已经物是人非了。 有些地方被改建了,有些地方用作了其他用途。 譬如他喜欢的演武场,被龙啸云改成了一个大的露天的比武台,四周还搭满了台阶和桌椅,据下人的说法,这里用作老爷邀请那些江湖人聚会的地方。 “老爷喜欢交朋友,一年总要邀请这些人来庄子里聚会两三次,最少都得一次两次,多的时候四五次也不在话下。他们就在这里比武练剑,喝酒划拳,等到喝醉了再让那些江湖人在客房里睡上一晚,第二天接着玩。” 他用来练飞刀的靶子早已不见踪影,没了熟悉的事物,李寻欢心里怅然,也没有看下去的兴致。 走到花园里,花园里的一草一木也变了样子,品种摆放皆不同,大部分是表妹喜欢的。 小欢欢一走到这里就咳嗽,他只好又抱着远离了。 就在这时,龙啸云寻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亲亲][紫糖] 第58章 探花郎携崽归来! 一个中年男人热情阔步走来,爽朗的声音由远及近:“义弟,好久不见,为兄可想你了!” 李寻欢见到义兄也很高兴,他跟小欢欢介绍道:“这是你的龙伯伯。” 小欢欢奶气地哼了一声,下巴仰得高高的,给龙啸云留下两个小鼻孔。 龙啸云:“……”他大笑道:“看来我不太受这小丫头喜欢啊!来前我听诗音说了,这孩子长得真好看真可爱,可惜了弟妹……” 李寻欢捏捏怀中小家伙的下巴,强行将她的小脸蛋掰正了,故作威严说:“欢欢不可以没礼貌。” 小欢欢才不情不愿叫了一声:“龙伯伯好。” 第126章 龙啸云没把小孩放心上,才丁点大懂啥啊。他提起龙小云被废的事情,眉宇间不见任何的责怪,反而自责道:“是为兄没有教导好小云,义弟身为长辈替我教训教训孩子是应当的。若是我这个当爹的看见了,我也绝不会手下留情,必定大义灭亲。” “义弟肯留下这小畜生一条命,是他的福气,等他能下床了,我让他亲自来给你磕头道谢。” 李寻欢对龙啸云的敬佩便在此处,他是一个豪爽讲义气讲道理的人,身上总有一种英雄豪杰的风范,大气且正义,他很欣赏龙啸云这份宽阔的胸怀。 两人一顿寒暄后,又一道吃了饭,这个时候,龙小云才坐在轮椅上被下人推着过来。 当听到他爹娘介绍将他废了的人是他的表舅的时候,龙小云登时绷不住了,差点把饭桌给掀了,被龙啸云板起脸一顿呵斥才消停。 团子偷偷给龙小云做鬼脸,看他气得差点喘不上气来,笑得更欢了。 在兴云庄住了些天后,很快迎来一群江湖人,这些人是受龙啸云邀请来的,还有一部分则是听说李寻欢回来了,特意赶过来。 当日兴云庄来往人群络绎不绝,李寻欢抱着女儿坐在首座上,与龙啸云一左一右,龙啸云很高兴地跟武林朋友介绍自己义弟,“我的义弟在江湖上名气很大,但你们不一定都见过他,现在他就坐在这里。” 众人看向李寻欢,又看向他怀里的孩子。 小欢欢一点也不见外地伸出小胖爪跟众多陌生人打招呼,一双漂亮眼睛笑眯眯的,比她爹爹看起来还自在,还更有“大侠”的主场范儿。 她还自我介绍:“我叫欢欢,我是爹爹的女儿,我的爹爹叫李寻欢,他是小李飞刀,他可厉害了!” 现场一片哄堂大笑,都被这个小小的孩子逗乐了,故意问她怎么知道自己爹爹很厉害的?又有多厉害? 小丫头抬起下巴,骄傲到几乎目中无人的样子,可她实在太小太可爱了,于是这副骄傲的小模样使这份可爱傲慢更深入人心。 “不是欢欢说,在场的叔叔伯伯都打不过我爹爹!” 虽然事实的确如此,但被一个小孩子这么“挑衅”,不少人就站起来,冲着李寻欢邀战:“不如李兄比划一番?” 李寻欢摇摇头,“在下出手必伤人,并无多少比武的招式,还请各位不要见怪。” 他们想想也是,小李飞刀嘛,他一出手就是飞刀,谁能看清楚他怎么出的手,他何时出手?若不是出手诡异莫测,又奇准无比,又怎么能在大名鼎鼎的江湖百晓生的兵器谱上排行第三? 这场聚会,新鲜归来的李寻欢以及他新鲜出炉又活泼好玩的闺女成了宴会的主角,直到傍晚太阳落山,才各自回去或安排客房入住。 小欢欢趴在爹爹肩膀上,小声说:“爹爹你看,龙伯伯的脸色好差。” 李寻欢看了一眼,也有些奇怪,大哥不高兴什么呢?龙啸云见他看过来,脸色有一瞬间的不自然,不过转瞬有恢复了正常,大声笑起来。 这些江湖人有不少因敬仰李寻欢的缘故,多逗留了几日,后面陆陆续续散了。 而这时候李寻欢和女儿也已经在兴云庄住了一月有余。 铁传甲每日进进出出,他已经在外面找好了一个大庄园,大庄园里有个大宅子,是一个富商的宅院,正准备出手举家搬往南边。 房子李寻欢买了下来,他趁着小欢欢玩得乐不思蜀,已经不再提家啊房子这些字眼的时候,抱着她去看房。 小欢欢果然很高兴,因为房子很大很大,还很精美,只比传承百年的李园差上一点,小欢欢很满意。 爹爹还把房契给她看,上边写的是她的名字!她小小年纪已经是一个有大房子的富婆了呢! 李寻欢看闺女高兴,趁机给她说:“那欢欢和爹爹搬过来这边住好不好?” 欢欢立马竖起小眉头:“不行!这里虽然是欢欢的房子,可是欢欢的家在爹爹以前住过的房子里呢,欢欢要在那里住!这里偶尔和爹爹还有阿飞哥哥铁传甲伯伯来住住就好了!” 李寻欢顿时无奈了……闺女还是没把这事儿忘了啊,他只能给阿飞铁传甲使眼色,让他们来说服这固执的小家伙。 阿飞表示无可奈何,铁传甲表示顺其自然。 李寻欢:“……” 李寻欢毕竟不是傻子,这一个月多下来,虽然大哥对他还是热情,仿佛和从前没什么两样,但他隐隐感觉大哥其实已经不是以前的大哥了,或者他从来没看清过他。 这一点旁观者看得比李寻欢清,像阿飞和铁传甲都心明眼亮,过去的恩怨先不说,打从现在的种种说起,他们看得很清楚,龙啸云其实很忌惮李寻欢,他在的时候,那些江湖人就只记得他李寻欢了,把他龙四爷撂在一旁。 这还不止,这段时间以来,多少江湖从前看不上他或没跟他交好的人,现在看在李寻欢的面子上也乐意与他交好了,因为他是李寻欢的大哥! 李寻欢这个人重情,所以他们会给他这个面子! 更甚至……龙啸云也不一定希望他一直住在这里,只要李寻欢在这里,就提醒着他,提醒着所有人,这个兴云庄不是他龙啸云的兴云庄,那是李寻欢从小住到大的家! 他现在估计正愁着呢。 阿飞心里偷乐,他不喜欢龙啸云,觉得这人虚伪,不敞亮,阿飞是个直来直往的人,他最讨厌这些玩心计的人。 第127章 他的李寻欢大哥是个善良重情重义的人,龙啸云给他当义兄着实辱没了他! 阿飞和铁传甲其实都乐意见小欢欢撒泼搞事情,要真能给龙啸云那伪君子好看就再好不过了,最好能逼李寻欢看清楚他的真面目,别再被他骗了。 小欢欢兜兜里装着新鲜得来的豪宅房契,还一手拖着爹爹的衣袍往兴云庄走,一边走一边娇蛮道:“欢欢不住这里,欢欢就要住自己家!爹爹和欢欢的家!” 李寻欢:“……” 他总是拿自己的小宝贝没有任何办法的。 只好顺着回去,以防小丫头说出什么让大哥一家尴尬的话。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小欢欢已经没有耐心了,今天爹爹找她看房子,跟她说要搬出来的时候,她小小的脑袋里大大的霸道神经已经敏感地竖起来了。 她回去就在饭桌上跟龙啸云夫妇奶声说道:“龙伯伯,林表姑,你们的家在哪儿呀?” 桌上的大人们都愣住了,只听见才四岁多的团子一副天真好奇的模样:“爹爹的家在这里,这是爹爹从小长大的家,那林表姑呢?龙伯伯呢?欢欢也好想去你们家做客呀!” 龙啸云:“……” 林诗音:“……” 这夫妇俩直接愣住了,场面很尴尬,如果不是这小丫头才四岁,他们真的以为她在阴阳怪气了。 他们身边的独子龙小云就不一样了,他出生在这里,对他来说这里就是他的家,所以他理所当然地道:“你这小丫头现在不就住我家的,吃我家的吗?” 小欢欢的战斗欲一下就上来了,那一头小揪揪仿佛都充满战意地竖起来,她站在凳子上,跟龙小云大眼瞪小眼,“我才不是住你家吃你家,这里可是我爹爹的房子,这里是我们的家!才不是你们的家!你和你爹爹娘亲才是住我家的吃我家的!”说完喘了口气,跟龙小云做了个鬼脸。 龙小云:“……!” 龙小云多骄傲的一个人啊,从他出生起,他就住在人人艳羡的兴云庄里,有一对受人敬仰的父母,他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这次居然被说他以为的家不是他的家! 小欢欢继续叭叭攻击:“我和爹爹在客栈的时候,你也听见了,有个人说你爹爹霸占了我爹爹的房子,所以这里才是我的家!” 龙小云想到了被他打伤的那个人,他当时压根不相信这种事,只觉得有人在诋毁他的爹! 没想到是真的。 他看向爹爹娘亲,林诗音泪眼朦胧,这里的确是表哥的家,但…… 龙啸云不敢看儿子的眼睛,李家百年传承下来的宅院只要出去打听一下就知道,这里的确姓李,外面那副御赐的“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对联还在呢,他没法否认。 身为一个大男人,住在妻子的前未婚夫的房子里,这的确说出来不好听。但李园实在太大太好太特殊了,这里几乎意味着一切。 他这些年来,将李园改名为兴云庄,借着这里,借着李寻欢的关系建立自己的势力,网络不少人手,他想着再过些年,等所有人都忘记了这里原本叫李园,是李寻欢的家,他就能够把兴云庄彻底名正言顺地传承到儿子的手里,这样一来,兴云庄也能算是他龙家起家的地方了。 就像那些江湖大势力一样,一代又一代的传下去。 如果不是门口的对联是皇帝御赐的,他不敢冒着风险毁掉,他早把那些字给涂抹掉了,就像那块已经被换掉的“李园”的牌匾。 龙小云从爹娘的脸色中看出来了,这四岁的小丫头不是没有胡咧咧,这里的确不是他爹娘的房子,原来他骄傲了这么久的家是别人的! 龙小云脸色阴沉沉的,让人看不出在想什么。 他遗传了他爹的心思深沉,只是因为他年幼于是时常藏不住内心里的那份歹毒,也因为千娇百宠长大,而更加放肆任性。 龙啸云不愧是闻名江湖的龙四爷,他只是沉默了下,很快就大笑起来,解释道:“小欢欢说得不错,不过当年你爹离开的时候,把房子送给了你表姑,所以我们一家人才住在这里的。” 住在妻子的嫁妆宅子里,龙啸云并不觉得如何,李寻欢当年既然送出去了就没有要回去的道理。 就像是当年李寻欢离开了,现在就不该再回来! 小欢欢却不是一般能被拿捏的孩子,她的霸道劲儿,但凡认识她的没有一个不退避四舍。 她得意洋洋地从小兜兜里掏出一张羊皮纸样的古老房契。 上面落着官府的官印。 作者有话要说: 小欢欢的性格不是传统的可爱乖巧,她其实更像一个小反派,除了喜欢的人谁也不讨好,她不讲礼貌,不喜欢了就怼怼怼,不断蹦跶蹦跶,谁也没她能拉仇恨…… 第59章 探花郎携崽归来! 她把这张看起来很有些年份,几乎要成老古董的羊皮纸在众人跟前晃了一圈,收回来. 抬起的小下巴那么可爱,那么招人恨,“龙伯伯,我可不知道那些事,谁知道是不是你和表姑联合起来骗我爹爹的。我爹爹这人心软又傻乎乎的,容易被骗,小欢欢可不傻!” 傻爹·李寻欢:“……” “欢欢虽然年纪小,可欢欢问过铁传甲伯伯了,官府是只认这个房契的,当年爹爹没有给你们房契吧,这个房子还是我们李家的哦!” 第128章 李寻欢诧异地看向铁传甲。 铁传甲耸耸肩,给了他一个无奈但在看好戏的眼神。 李寻欢:“……” 当年李寻欢离开的时候,并没有想太多,他只是想离开这里,所以把宅子也给表妹住,他没有想过要回来,更没有在心里太多有成算计较,像他这样在金玉富贵里长大的人,其实不太在乎金银俗物,因而也忘记了房契这一回事。 事实上房契在哪里,他其实也不知道。 他走时,只带走了一些爹留下来的珍藏,其余的家业能变卖的变卖,不能的也交给表妹打理了,连同这座老宅。 房契自然是在官府拿到的。 普通的住宅一般都是主人家自己存着房契,买卖随意,到官府登记交税就行,但李家这样传承上百年,历经数代的大宅院就不一样了。 不但要买卖过户时麻烦,而且如果没有放弃的情况下,其他人也是夺不走的,因为官府不但留有档案底子,且官府也经常只认姓氏的。 这栋宅子传承这么多年,已经从里到外打上了李家人的烙印,旁人是夺也夺不走的,更不必说没有过户。 因此在官府那边,这房子还是原来的主人,是所有人都认可的,李家的老宅。 到时候,再花点银子到官府补一份房契就行了。 李寻欢的这种对金银俗物不上心不计较的态度,反而让他忽略了一道本该有的流程,就是赠与他人房产,其实应当陪同去官府做过户登记手续。 现在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这里就还是李寻欢的房子。 林诗音龙啸云一家的确是寄居者。 想通这点的龙啸云脸色顿时不好看了。 林诗音也擦了擦眼睛,有些难过,她不知道小欢欢说这些话是表哥的意思,还是她自己的意思,可哪个孩子像这个孩子这样算得这么精的? 难道表哥要用小欢欢的手赶他们走? 龙啸云也脸色难看地看向李寻欢,这是李寻欢回来住了这么久,第一次从他脸上看到这么真实的不渝。 他本来挺歉意挺尴尬的,突然就不太想说什么了。 龙啸云却质问道:“义弟也是这么想的?” 他就差点质问,这是不是他的意思!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义弟把房子赠送给了诗音,若你要出尔反尔恐怕也会闹得不好看!” 李寻欢看着对面的一家三口,表妹的幽怨,义兄的怒火,侄儿的愤恨……他突然觉得很陌生,特别的陌生。 他下意识地把小欢欢从凳子抱了回来,担心一旁的龙啸云父子会激动伤害到她。 小欢欢搂着爹爹的脖子分外得意。 房契是她从铁传甲伯伯那得来的,虽然她看不太懂上面的字,但伯伯说了,那是她家房子的凭证! 李寻欢第一次经历这样的场面,他是个随和的人,很少同人起冲突,何况是同关系非常亲密的表妹与义兄一家的冲突。 他脑子很乱,不知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该作何反应,他的欢欢自然是他心中最重要的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的人,包括表妹和义兄。 他心里一直非常明确这一点,所以他没有呵斥小欢欢,他不想惹小欢欢伤心。 他反而觉得自己对不起小欢欢,因为小欢欢是这样喜欢大房子,喜欢住在这里,而这里也原本是她的家。 一个小孩子本不该为自己的家而操心,他的小欢欢却因为他当年的一些选择而在烦恼。 最后这顿饭自然不欢而散。 小欢欢是个四岁小孩,她只知道要自己的家,只知道赶走霸占自己家的“坏人”,但李寻欢和铁传甲都知道这件事不是那么简单的。 李寻欢是仍然在顾虑表妹和义兄的心情。铁传甲则考虑到一点,龙啸云说的也没错,当年李寻欢离开中原把房子给了表妹,这一点不少外人其实都知道。 如果他现在回来了,把表妹义兄一家赶出去了,这反而在江湖上留下不好的传言。 他不希望人品高洁的李寻欢会留下这样一个瑕疵。 阿飞没心没肺,他是个简单的人,每天就陪着小欢欢到处玩耍,抱着她玩飞飞,这点俗事他是一点没放心上,这事儿假如他来做主,很简单,小欢欢想要就给她呗!其他人的想法有啥好顾虑的? 没两天,兴云庄就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这些人里面有天下第一美人林仙儿,丘独、游龙生等人。 他们是因为江湖上“梅花盗”的事情而来,林仙儿则想拜访自己的好姐妹林诗音,她早年被林诗音所救,二人感情一直不错。 只是这次回来,她发现李寻欢原本住的地方,现在已经住了李寻欢本人,以及他的女儿! 林仙儿对李寻欢又爱又恨,她想诱惑他,李寻欢却从来没有上当过,他是个薄情的浪子,姐姐那样的美人他都能舍弃,她这样的第一美人他也能视若无睹,直接看穿她的本质。 林仙儿打着拜访姐姐的名义,其实她是听说李寻欢回来了,她想见见他! 这些人刚踏入兴云庄的时候,就被赶了出去。 不是庄主龙啸云的命令,是小欢欢本就不待见龙啸云一家三口,结果这一家三口又来了新的客人,新来的那个女人还直勾勾瞅着自己爹爹,瞅啥瞅呢,小欢欢看了就烦。 所以她大闹发脾气,要阿飞和铁传甲伯伯把这些人赶走,李寻欢也一言不发,龙啸云能怎么办? 第129章 他自己都成了一个寄居者。 只好安抚林仙儿等人,让他们住客栈去。 林仙儿等人:“……” 龙啸云是个脸皮子厚的人,他虽然被小团子当面质问,且拿出房契证明这个房子是自家的,不是他的,他也没有要搬出去的意思。 这次梅花盗的事情,林仙儿等人的到来,反而让他想起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如今李寻欢在江湖上不但家世高贵,武功高强,且人品是公认的高洁,人人都敬仰他,那如果那个犯了无数恶案的梅花盗是李寻欢呢? 他到时候就会成为人人喊打的对象了! 而他只要摆出受害者的模样,旁人自然会将他与李寻欢撇开,他还能趁机谴责一番,来一次大义灭亲,不但无错,还能增长他的威望。 龙啸云还知道,林仙儿深恨李寻欢的不识相,他完全可以利用这一点和林仙儿合作,更妙的是上官金虹也是林仙儿的裙下之臣,只要林仙儿招来上官金虹,用杀梅花盗的名义杀了李寻欢,一切就都解决了,死无对证! 到时候李园还是他的兴云庄,如今的困境就自然消除,他也能继续实现自己的雄心壮志! 于是龙啸云答应了“清高”受不了委屈的妻子林诗音的请求,他们一家暂时搬了出去,小欢欢天天在家里闹,林诗音实在无法忍受被一个小孩子这样讨厌。 他们一家搬到外面的一所宅院,这些年龙啸云建立起兴云庄的势力,利用自己的势力和李寻欢的名望,做了不少的生意,挣下了很大一番家业,也不缺银子。 搬到那里,龙啸云打着让林仙儿安慰陪伴自己妻子陪伴的名义,把林仙儿等人请到了自己新的府邸。 几日后,江湖不知道为什么,忽然传出一则匪夷所思的消息,说梅花盗就是李寻欢,说得一板一眼的,因为梅花盗出现的时间,正好是李寻欢入关的时间,而梅花盗也以擅长使用暗器,杀人于无形闻名,试问江湖上哪个人能比李寻欢更擅长使用飞刀? 比他武功高的没有一个比他会用刀子,比他武功低的也当不了梅花盗。 稀里糊涂的梅花盗的黑锅就扣在了李寻欢的身上! 铁传甲这样的人都被气得在屋子里踱步,走得地板砰砰作响,“欺人太甚!肯定是哪个小人污蔑少爷!” 阿飞也不相信,剑一拔就要出去杀了那些传谣言的人,他还要把真的梅花盗找出来,杀了还李大哥清白! 李寻欢倒是淡定,他本就淡泊名利,并不太看重这些世俗的名声,他只是皱着眉,感觉到了阴谋的味道。 一场针对他的阴谋。 他想到了林仙儿一来,龙啸云一家搬出去了,现在针对他的谣言来了,这些难道是巧合? 小欢欢啥也不懂,但她知道有坏人要针对爹爹,要害她的爹爹! 小欢欢气坏了! 她握着小拳头,奶声奶气高昂地说:“小欢欢要去打死坏蛋,把害爹爹的坏蛋们通通打得落花流水!” 李寻欢被闺女逗乐了,无奈笑道:“你这个身板子还不够梅花盗一口吞了。” 因为没有线索,只能让铁传甲和阿飞暗地里去偷偷查案,李寻欢以不变应万变,这天他应了闺女的请求,把兴云庄的牌匾摘了下来,还雇了很多人,到宅子里面,把龙啸云改动的那些地方都恢复原样。 把小欢欢不喜欢的花啊草啊都拔了,换上一些她看着顺眼,闻着舒服不刺鼻的花花草草,还腾出一块地方给小欢欢种菜,他亲手叫她拔草,教她播种。 父女俩还手把手亲自种下了一棵桃花树。 小欢欢站在桃树下,只比小桃树矮上一个头,她仰着头天真无邪问:“爹爹,明年就可以吃上桃子了吗?” 李寻欢摇头,“明年你也许可以见到桃花开出一点点,但要等到吃桃子,没有三年五载可能不行。” “三年五载是多久?” “等你长到爹爹腰上面了,就能吃上桃子了。” 小胖团于是就知道,要吃桃子,得努力长高高,长到爹爹腰以上才行,她比划了比划,觉得任重而道远,胖团叹了口气。 “欢欢一定会努力的!” 李寻欢心情一下就更好起来了!什么梅花盗,一点都没有自家小宝贝这么重要,她总是能触动他最柔软的内心,给他带来无数的温暖和快乐! 不过几日功夫,兴云庄就变成了李园! 李园上下也翻新了一遍,更像原来的李园了,那些被改动的地方通通被拆了废除了,龙啸云一家三口搬出去了,他家的下人侍女打手什么的通通搬出去,李园焕然一新,新招来了一批训练有素的下人。 作者有话要说: 下午有时间,争取多写点,把这个故事完结,也就是整本都完结哦~ 第60章 探花郎携崽归来! 林诗音从外面听到这个消息,愈发沉默了。 她知道再也无法回去了,不但不能回到过去,更不能跟表哥的关系回到过去,李家终究是表哥的李家,她也终究是个外人。她有了自己的家,有了龙啸云和儿子,还是不要再惦念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了。 她想到搬出来的那天,因为看到儿子阴郁不得志的表情,而给儿子的那本《怜花宝典》,心里就忽然松口气了。 罢了,表哥欠她一桩婚姻,她原本拿了表哥一所宅院,现在宅院还回去了,表哥就当还给她一本《怜花宝典》好了。 第130章 这本《怜花宝典》是当年怪侠王怜花和沈浪离开中原隐居前送来的,想托付自己交给表哥李寻欢。 因为王怜花只信任李寻欢的人品,他只放心把这本耗尽他一生心血,记载了“武功、毒术、蛊术、易容、摄心术”等,于大成的书交给他,希望他找一个信得过的人传承下去,也不希望这本书流落出去,成为祸患。 当时李寻欢不在,林诗音答应代为保管,可后来一直到李寻欢回来,再到离开中原,林诗音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没有把《怜花宝典》交给他。 她自己也没有理清自己的想法,如今想来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阿飞被他废了武功,他们一家三口搬出李园,兴云庄不复存在,如今就拿《怜花宝典》来做赔偿,也算互不相欠了。 希望阿飞练习了《怜花宝典》,能使自己的武功能恢复,变成以前那个骄傲自信的少年。 林诗音丝毫不考虑到,以自己儿子的心性,将这样一本集武毒蛊摄心术等歪门邪道的功夫的书交给他,会引发出怎样的乱子! 李寻欢废了他的武功,本就是对他心性人品的否定,不希望他以武行凶,这下好了,林诗音连这样要命的典籍都敢交给他。 王怜花若是知道了,怕是得吐血三升。 也许在林诗音的心里,自己的儿子千般好万般好,即便骄纵点,但“本性不坏”,又有什么关系呢? 林诗音龙啸云这边如何搞事,李寻欢是一点都不知道,他已经沉迷于和闺女在自己的家里,种菜种树种花花草草玩儿,兴致上来了,还酿几坛子酒,准备埋在桃花树下,等多年后,桃花长成了,这酒说不定也熬成了醉人的陈酿。 铁传甲开玩笑说了声:“江南有些富贵人家是有这个习惯的,在女儿还小的时候,将酿好的酒埋在树下,等女儿长大了要嫁出去了,再挖出来喝,这叫女儿红!” 李寻欢俊美得没有一丝瑕疵的脸突然就沉了下来,黑沉沉地瞪了铁传甲一眼。 铁传甲:“……” 行叭……他跟崽控没话说。 跟着他想起这些年所查到的一些消息,脸色不太好看,沉声道:“那天龙啸云一家搬出去后,有人看到龙啸云让林仙儿一行人搬进他们的新房子,到现在还住在里面。” “而梅花盗的谣言则是他们搬进去没两天后传出来的,我让人去查,找到了一些市井小乞丐和一些穷说书的,那些人说有人给了他们银子,要他们这样说。” “我抓到了两个人,这两个正是你义兄龙啸云家的下人的亲戚。” “七拐八拐的关系,废了好大一番功夫才查到,其中一个是林诗音婢女的丈夫家的远方侄子,另一个是龙啸云的心腹表弟的朋友。” 李寻欢:“……”他眉头紧蹙,“你的意思是,义兄废了这么大劲儿,是为了陷害我?” 铁传甲点点头,“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应当说,如果你把龙啸云原本给你的印象撇开,单纯站在一个陌生的客观的角度去看待他,他就很有这样做的动机了。” “我早些年,一直劝你不要冲动,没有人会因为还没有在一起过的女子寻死觅活的,即便真的如此,那龙啸云是瞎子吗?他看不出一对有情人之间日常相处的眉来眼去吗?你和林诗音从小一起长大,感情那么好,当时这么浓情蜜意的,他一个正常人会看不出来?” “恐怕他是利用你的心软心善,用自己的性命做威胁,逼你退出。少爷你不但信了,还因此赔出去家业,我相信林小姐没有算计你,但你的义兄就不一定了。最后结果是他得到了林小姐,还得到了你的家业,因此有了一番作为。” “这些事,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们都看得明明白白,唯独你被蒙在骨子里。” “小欢欢那么小,却第一次那么讨厌那么排斥人,是为什么?都说小孩子心明眼亮,最是敏感不过,她能感觉出来,哪些人对她的爹爹是善意的,哪些对她爹爹是不好的,所以才会那么讨厌林小姐一家。” “抛开过往这些不提,眼下梅花盗这件事,你假如站在龙啸云的立场上……” 看着李寻欢皱眉,似是不赞同他这么说,铁传甲连忙说道:“你就这么假设,假设行了吧!你假设龙啸云是背后污蔑你的推手,那一切就说得通了。龙啸云一家被迫从李园搬出去,兴云庄没了,他心里没有一点想法?” 李寻欢想到了当时龙啸云恼羞成怒跟一个四岁孩子发火的样子…… 他沉默了。 跟着铁传甲又道:“以我对龙啸云的了解,还有他这些年所作所为来看,你想想,龙啸云如果真的是一个纯善的没有野心的人,他怎么会把李园变成兴云庄,进而建立起了自己的势力,做下了好大一桩生意,攒下丰富的家业?” “一个有野心有能力的人,骤然被夺了“家”,那他第一反应肯定是要夺回来,要怎么夺回来呢?” “这里是少爷的家,无论在官府还是从跟脚说,这里都是名正言顺的李家的家,跟他龙啸云没有关系,他没有立场来要回这个地方,所以他只能想歪招了。” “如果李寻欢这个人的名声有了瑕疵,还是一个杀人不眨眼臭名昭彰的狂魔,他就可以号召天下人来讨伐你,来杀你,只要杀了你,或者让你在中原活不下去,他自然可以夺回兴云庄,还可以借此让自己的势力威望更上一层楼。 第131章 “我听说林仙儿和江湖上一些厉害的高手关系匪浅,她扬言要嫁给杀了梅花盗的人,少爷你最近一段时间要小心一些。” 铁传甲哐哐说了一通,看李寻欢陷入了沉思,不再反驳,他总算松口气,总算给少爷说通了。 他被老爷所救,因而效忠于李家父子,他从小看着李寻欢长大,再清楚他的人品不过,自然也不希望他被一个小人利用甚至污蔑。 不久阿飞也回来了。 阿飞浑身血淋淋,只差半口气。 李寻欢再没工夫想别的了,赶紧派人去找梅二先生来给阿飞治伤。 阿飞手里拿着一张金灿灿的金丝甲,他气息虚弱地说:“李大哥,这个金丝甲是我抢来的,听说这个金丝甲刀枪不入,是唯一能够预防梅花盗暗器的宝物。” 李寻欢很感动,接着下一秒,阿飞说:“把这个金丝甲,给小欢欢穿上吧,小欢欢得罪了龙啸云一家,她穿上了就安全了。” 李寻欢变成了又感动又好笑又好气。 原来不是给自己的,是给自己女儿的! 阿飞冒着生命危险抢来了金丝甲,只为了保护小欢欢,李寻欢差点当场就认下这个义弟了! 阿飞:“……” 梅二先生刚好有在,隔日就被请来给阿飞看伤,阿飞年轻力壮恢复力强,只是受些皮肉伤,看起来流血严重,其实不伤及内里倒还好。 以梅二先生的医术,扎上几针,开些药,保证道:“不出半月就活蹦乱跳了。” 李寻欢才松口气。小胖团也在旁边拍拍胸脯,高兴道:“还好阿飞哥哥没事,不然我就伤心死了。” 阿飞心里觉得安慰,小欢欢果然是个最爱阿飞哥哥的好团子。 接着小欢欢说:“欢欢一定杀了伤阿飞哥哥的人给阿飞哥哥报仇!然后欢欢就要好好地活下去,替阿飞哥哥那份一起活下去!” 阿飞不知道该感动还是该干嘛,心里复杂。 行吧这样想也挺好的。 不是,他还没死呢! 阿飞在养伤期间,关于李寻欢是梅花盗的事情越传越烈,还有很多江湖人赶过来看热闹。 人品高洁风流俊美的小李飞刀竟然是梅花盗,那个犯下无数惨案,□□辱掠无恶不作的梅花盗! 这样大的案子吸引了太多人的目光,李寻欢一时间也被架在了风口浪尖上,就连官府都有所关注。 李园的大门紧闭,谢绝了所有的访客。 龙啸云见此,以为李寻欢怕了,心里更加得意,他反复回想了自己的计划,完全没有任何漏洞,林仙儿这个毒妇还增加完善了这个毒计。 比如她让他派人去散播消息,就说李寻欢回来了之后,就把他们一家赶出去,是个出尔反尔,翻脸不认人的小人。 这个毒计深得龙啸云的心,他们准备一步步地败坏李寻欢的名声,让更多的人相信一个人品不佳的人,又怎么可能不会是梅花盗呢? 同时林仙儿还背地里让梅花盗在这段时间,在附近的地点城内城外都犯下了几起案件,奸杀了好几个良家少女。 这些事情如同油锅里倒进了清水一样,一下炸开了,把李寻欢架到大火上面烘烤。 李寻欢听闻这些事情后,叹了口气,他不是担心自己的名声,而是为了不让梅花盗继续犯案,而决定亲自早点把梅花盗揪出来! 他知道,梅花盗之所在现在在附近犯案,肯定是因为谣言的缘故,梅花盗也想把锅扣在他头上,方便他隐藏身份继续作恶。 铁传甲找到了那些他们一路上回中原帮助过的那些人,将他们带回来李园,由他们亲自出面作证李寻欢的踪迹,他并没有犯案的时间和动机! 另一边,李寻欢让阿飞和请来的高手守着自己女儿,自己亲自去探查。 他的轻功也是江湖难有人企及的,李寻欢想去龙啸云家看看,这天半夜,他趴在龙府的房顶,听到了表妹的叹气声,也听到龙啸云安慰他的声音,没听到有用的,他去了另一处地方。 然后撞见了林仙儿在客房里和一个男人发生苟且之事,“我让你办的事办得怎么样了?”那个男人喘了声,“都办好了,今晚我又杀了一个女人,还是一个当地富商家的闺女,等着吧,事情越闹越大,李寻欢肯定逃不了。” 男人干完事走后,游龙生期期艾艾爬上了她的床。 单纯年轻的贵公子还不知道,这个女人上一个男人刚走,被窝还热乎着。 他们还说了一些匪夷所思的骇人惊闻的事情。 李寻欢:“……” 第61章 探花郎携崽归来! “大哥大半夜的去哪里回来不睡觉?” “大哥怎么一直沉默不说话?” “大哥你怎么了,你说话啊?”阿飞从床上起来,堵住了李寻欢,伸手在他眼前晃啊晃。 李寻欢长长地叹口气,将他从龙府里看来的说给他听。 阿飞:???! 阿飞也是见过林仙儿的,毕竟是他亲自答应了小欢欢,亲自把林仙儿等人一起赶走的。 他的确对这样一个清纯的大美人于心不忍,但小欢欢比较重要啊!她可是叫他阿飞哥哥的!阿飞就忍着不忍把林仙儿赶走了。 但他对林仙儿只有一面之缘,他对这个大美人一点都不熟悉,只知道她是江湖第一美人,其余的一概不了解,对她的印象是清纯美丽惹人怜惜,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 第132章 但他从李大哥这里听到了什么! 林仙儿竟然是一个那么放荡的女人…… “不仅如此,她很有可能还是梅花盗的幕后主使。” 李寻欢从那边听来的丁点信息判断,那个男人应该是以梅花盗身份杀害少女的凶手,也就是说梅花盗很可能是听从于林仙儿的。 他想起那些惨案的被害人,很多都是妙龄花季少女,一个女子却对那么多女子做出这样的事情,让他对林仙儿这个人的厌恶达到了顶点。 原本只以为是心机深沉的女人,现在却更多了阴毒放荡不择手段。 他和阿飞叨叨咕咕,等到铁传甲回来了,三个人又是一番密谈。 第二天李园的大门再次被人拍响,因为城中的富商家的女儿昨夜被害,也是被梅花盗害了,这次来的不止是江湖人,还有被害者的家属,以及官府的捕快。 富商家把李寻欢当成梅花盗告上了官府。 这些官府查案的捕快没有证据证明李寻欢是梅花盗,只是过来旁听,看个究竟,毕竟李寻欢不仅仅是个江湖人,他还是出身世家的朝廷探花郎,身上是有功名的,不敢随意逮捕。 对此李寻欢三人早就做好了准备,他们把那些李寻欢入关一路过来,救过的帮助过的人都叫了出来,说出他们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见过李寻欢,证实李寻欢虽然恰巧在那个时间入关,却没有害人的时间和动机。 另一方面,李寻欢站出来,看着林仙儿道:“她和她的男人才是凶手。” 林仙儿虽然诧异,但她是何等心机深沉的妇人,若没有这份城府,她也无法玩弄众多的男人。 她站在那里不动,楚楚可怜的样子,便使很多人信了她的清白。 李寻欢将昨日自己看到的说了一遍,然后他看向游龙生,将游龙生爬床后的事情也说了。 游龙生:!!! 游龙生根本不敢相信林仙儿是这样的人,在他上床之前,林仙儿已经跟另一个男人上床了,他们还边做边聊杀人这等没有人性的事情。 游龙生出身富贵,是游龙山庄的少庄主,他的师傅也是江湖第一剑客,他是任何普通江湖人都要瞻望的那种出身,年轻富贵靠山大,也就养成了他单纯的公子哥性格。 他因为爱慕林仙儿而追随林仙儿。 他知道林仙儿有众多人追求,却不知道她私下里竟然是这样的一面。 游龙生知道李寻欢没有说谎,因为李寻欢说得没有一丝不相符的,昨晚他是第一次爬了林仙儿的床,那是林仙儿白天里向他暗示的,他自以为得了佳人青睐而欢心不已。 没想到…… 游龙生的表情非常明显直白,他又是个不怎么会掩饰情绪没有心机的人,众人就知道李寻欢说的是真的了。 如果游龙生和林仙儿的事情是真的,那么李寻欢说的前面的事情必然也八九不离十了,不然李寻欢又怎么可能知道远在龙府做客的林仙儿闺房内的事情? 如果不是亲眼看见了亲耳听见了,他也没法一五一十说这么清楚。 尤其这会儿,游龙生还赤红着眼睛质问:“他说的是不是真的?” “你就是这么欺骗我的感情的?” 他想起了昨晚结束后,他激动之下还把自己的家传之宝鱼肠剑送给了她,以此表明自己的心意。 “你这个□□!”说着他恨恨地从林仙儿手中夺走了鱼肠剑,然后站在一旁。 他没有急着走,把这些日子以来,跟着林仙儿身边,见到的东西一五一十说了,他之前还能为林仙儿找借口,现在想来到处都是疑点。 譬如每一次梅花盗犯案的时候,林仙儿不是莫名其妙不在,就是有人找她,这一切恰合了李寻欢所说的。 在场江湖人都没想到,本来找李寻欢对峙,要合力拿下他这个梅花盗的,到头来林仙儿变成了梅花盗的主使。 少林寺方丈大师带走了林仙儿和她身边的男人,还有一众江湖人都一道跟随调查。 李寻欢也从这个梅花盗的漩涡里逃了出来。 龙啸天万万没想到,这样都能让李寻欢给逃脱。他有了那些人证明不在场,还揭穿了林仙儿的真面目,一下真相大白,清白回来了。 李寻欢深深地看了眼龙啸云。 打从这一刻起,他才真正放下了两人之间的关系,不再将龙啸云当成自己的义兄。 刚才那些人来讨伐他的时候,龙啸云就在一旁,不但没有为他说话,而且话里话外都在“佐证”他是梅花盗,引起众人的怀疑。 李寻欢真正冷了心铁了心,大门一关,就让铁传甲以后不必顾忌龙啸云一家了。 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 铁传甲跟阿飞一阵嘀嘀咕咕,两人如法炮制的,把这边真相传出去,不但如此,他们还补充了“真相”。 说龙啸云当年仗着恩情欺骗李寻欢,从他手里横刀夺爱,还小人地用妻子的关系霸占了李寻欢的家业,这些年利用李寻欢的财富和威望大肆招揽人手,建立势力。 却在李寻欢回来后,又和梅花盗林仙儿合伙陷害李寻欢。 这样不仁不义自私自利的小人,人人痛骂唾弃之! 这些事倒也没有太冤枉龙啸云,真真假假的,反正李寻欢被逼远走关外是真的,他龙啸云后来的发展是真的吧,他得了美人又住着人家的家是真的吧。 第133章 林仙儿是梅花盗或者说跟梅花盗关系匪浅是真的吧。 李寻欢被污蔑是梅花盗是真的吧? 桩桩件件,没一件是虚构的,于是这些事情都传了出去,深入人心,龙啸云也从义薄云天变成了奸佞小人。 人们甚至说,他和李寻欢那起救命之恩说不定都是他蓄意而为的,因为他一穷二白,正需要李寻欢这样出身富贵且重情重义的人来帮扶。 总之龙啸云的名声一落千丈,他用李寻欢的名望招来的那些人手也离他而去了,那些看在李寻欢面子上与他交好的人直接划分了关系,他的生意也做不下去了,只能躲在家里。 而这时,龙小云练的怜花宝典已经有所小成了,自从练了里面的邪功,龙小云气质越发阴郁,脸色苍白,看人的时候阴沉沉的,像一条阴沟里的毒虫。 他这天潜入李园,他准备杀了李寻欢,替父亲报仇! 因为他行踪诡异,出其不意,李寻欢差点就中招中毒了,好在梅二先生在,及时解了毒。 龙小云被抓到林诗音面前,林诗音哭着骂他为什么。丈夫害表哥也就算了,为什么连儿子都害人! 她是有些埋怨表哥,可她从没想过害表哥死。 林诗音将怜花宝典还给了李寻欢,把来历说明白,跟表哥道了歉,还请他出手再次废掉龙小云,甚至把龙小云的手筋都挑断了,从此以后他只能当个废人,当个普通人了。 她把李寻欢当年给她的那些家业铺子什么的都还给他,然后带着废掉的儿子隐居乡下去了。 至于龙啸云,他最看重的名利都毁了,差不多也半疯了,后来再也没人看见他,有人说被林仙儿带走了,有人说变成老乞丐了。 林仙儿的真面目也在之后不久被揭露出来,包括她身边的一众男人,江湖哗然,那些都是江湖数得着的高手,各个都是有名望的人,连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都牵扯进去了…… 上官金虹是江湖第二高手,当然没人拿他有办法,天机老人是排他前面,可他老人家都老了,还能打得过年富力强的上官金虹? 不久后,天机老人还死在了上官金虹手里,这下他就无敌了。 李寻欢没想管这些事情,他只想带着女儿小欢欢在李园里,好好地过生活,守着她长大,也就不负余生了。 没想到上官金虹亲自来找他,为了给林仙儿报仇。 李寻欢以受伤的代价杀了上官金虹,因为当时上官金虹差点就抓到小欢欢,让他杀了一个排行榜上兵器武力值都比他高的男人。 小欢欢一点都不知道害怕,等爹爹伤好了,她趴在爹爹腿上,眨巴着比天上星辰还闪亮漂亮的大眼睛说:“第一的被第二杀死了,第二的被爹爹杀死了,那爹爹就是天下第一了!” 李寻欢笑着摸摸小家伙的脑袋,他的心很软很软,但从今以后,只为自己的小宝贝而软。 “是,爹爹就是第一了!” 【番外后记】 李寻欢带着闺女在李园过了一个很快乐很热闹的年。 又在李园陪着闺女长大,待到她七岁的时候,朝廷派人来找他,说皇上召他回去朝廷当官。 李寻欢想了想,又听从了女儿的意见决定回去。 小欢欢怎么说呢?她欢欢喜喜拍着小手手:“哇,当官耶!爹爹要当大官了!那以后欢欢就是不得了的千金大小姐了!以后欢欢走路也要昂首阔步,要找好多个好多个威风鼎鼎的侍卫跟在身边,谁也不敢惹欢欢,谁见了欢欢都要叫大小姐!” 李寻欢哭笑不得。 他的女儿还在掰着小指头数:“欢欢还要穿京城里最漂亮最柔软的布料做成的衣裳,戴最华贵的首饰,还要吃京城里最大酒楼里的鸡腿,吃最好吃的点心,如果能吃御膳房里的就好了,欢欢长这么大还没吃过呢!” 为了小欢欢后面这句话,李寻欢只能上了! 因为先前李寻欢杀了上官金虹,也算替朝廷除了心腹大患,瓦解了祸患一方的金钱帮,所以皇帝对他很是器重,这样一个有跟脚有才华有武力的臣子在身边,让他感觉很放心。 当年李老尚书也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老尚书是个很聪明的人,身为他的儿子李寻欢应当也不差。 李寻欢从刑部小官做起,专门查那些江湖人犯的案子,他在江湖上的威望和人脉让他几乎一路顺风,没有抓不到的烦人,再令人头疼的大盗到了他手中,也得乖乖俯首,那两年里,李寻欢这个名字,成了一些江湖人心目中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 李寻欢老好人的形象也发生了一些转变,人们不但敬爱他,还畏惧他。 后来李寻欢因为功绩卓越,升上了刑部侍郎,跟着又当上了刑部尚书,年四十岁的时候入了翰林镀金,四十五的时候入内阁当辅政大臣,这个时候新的小皇帝上台了。 他身为小皇帝的心腹首辅成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权臣。 李寻欢不喜欢宦官,他主张清宦反腐,将皇帝的权利收拢集中到皇帝和内阁手中,那些宦官被他几乎屠戮殆尽,他把宦官的权利职责重新定义了一遍。 就是伺候皇帝玩意儿,他们只要伺候好宫里贵人,端茶送水,旁的都别伸手。 除此之外,对朝廷世家贵族、权臣的贪腐也通通肃清,他是个眼里容不得沙子的人,既然管了就不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都说天下朝廷是个什么样,那得看当权者是个啥样的人,是个啥性格的人。 第134章 李寻欢这样非黑即白眼里容不得沙子的人,本是不适合官场的,他偏偏做了大明第一权臣,两任皇帝还异常信任喜欢他,于是乎,朝廷的面貌就随了他这个主政大臣对性格,鲜少人敢贪墨腐败,欺男霸女了。 小皇帝为啥这么听李寻欢的话啊! 他真的追小欢欢好久了!他第一眼看到欢欢的时候就喜欢她了! 这么多年,他都很想叫李寻欢一声国丈大人!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完结完结啦! 嘿嘿嘿!俺更得不容易,宝宝们追更也不容易!都辛苦了,啾啾! 温馨提示:找更多看好看得小说,就来海棠书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