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兄骨》 第1章 [现代情感] 《长兄骨》作者:天泽旅野【完结+番外】 简介:我是个精神病,能活下来全靠我哥。 书里说长兄如父,二十四岁的年纪,他却已经高大挺拔,苦难养出了他这么一个顶天立地长兄骨。 十六岁我差点被赶出卜家,癔症在我幼时埋下病根。我曾无数次躺在病床上时刻准备踏上黄泉路,哥就无数次把我拉回来。那样天不怕地不怕的哥哥掉了眼泪,他的心脏好像都被刻上了我的名字。 我们从出生到死亡都纠缠在一起,由血缘而起,而永世不缘灭,唯有死亡能把我们分开。 “怕什么,有哥在。” 他无时无刻地提心吊胆,为我营造了十八年的少女幻梦。明月当空,我重生为那个我一直憧憬的人,又被他从迷惘之中唤醒。 再次迎接我的,是一片漫无边际的玫瑰花海,望不到头的圣洁纯白。 1v1,he 一些预警: 1 不是亲兄妹,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年龄差八岁,第一人称,狗血,矫情,后期挺癫,慎入 2 女主前期恋爱脑后期清醒了,男主后期变忠犬。兄控妹控双向奔赴,精神病齐聚一堂,不顾他人死活,爱到死去活来的矫情程度 3 谜语一样的矫揉造作文案是我不想剧透,写个大概 4 不要骂作者(我是文盲,让让我吧) 5 可以骂角色(其实男主女主都不容易,可怜可怜他俩吧) 第1章 假不假·千金 秦明月进卜家家门那天,我刚刚出院。 我活了十六年,从来没想过真假千金这种戏码能发生在我身上,更荒诞戏剧性的是,我这位假千金并没有被扫地出门。 多亏了我哥。 一大家子老老少少风风火火给那位真千金接风洗尘,到处发邀请函宣告卜家找到了流失在外十六年的真千金,卜家老太太搂着秦明月哭的昏天暗地————我知道这个消息时候冷笑一声,私生子倒成真千金了,倒也符合卜盛辉那狗玩意的做派,十六年不闻不问,突然接回来,还专挑我出院的日子,恶心谁呢? 哦,卜盛辉这东西就是我亲爹。 我哥穿着长风衣靠在楼梯间接电话,垂着眼心不在焉地应着,皱着眉像是不耐烦了:“笙笙今天出院,身子没恢复好,怎么过去?” “奶奶,我问问笙笙,看她身体情况,我们尽量。” 啪的挂断电话,他抬眼朝我看过来,温声道:”想去吗?不想的话哥哥帮你推掉,等会让人随便送点什么意思一下就行了。“ 我从病床上爬起来:“为什么不去?去,我看看秦明月是个什么牛逼角色,那么多私生子就接她?” 他笑了一声,给我披上外套:“行,听你的,行李放着吧,等会让人收,咱们先去。“ 我走出医院大门,坐到车上我哥才像刚想起来似的指着我的病号服问我:“衣服要换吗?” 哥那么仔细一个人,怎么可能刚才想不起来?一看就是故意让我穿着病号服过去提醒卜家人我刚出院。 我差点笑出声:“不要,去恶心他们。” 我住的医院很偏,在京鸿的西边,卜家本家在东边,来去几个小时的路程。我百无聊赖地横尸后座,随手从旁边的零食框抽出一包话梅,边吃边道:“秦明月这人本事也大,估计她妈舍着命让她去上了卜家的国际学校,不然私生子那么多卜盛辉怎么可能看到她?” “嗯,查过了,是卜家手底下的枫竹,成绩不错,但也算不上顶尖,至于卜盛辉为什么选她————?谁知道呢,无缘无故突然良心发现?” “你信他良心发现还是信我是秦始皇?哥你肯定知道点什么吧!卜盛辉有什么把柄被她捏着吗?” 我哥深知我的尿性,淡声道:“我今天跟你说了,明天你身边那一群二世祖都能知道,到时候老爷子质问我,怎么交代?” 我讪讪闭了嘴,继续躺回后座吃话梅。 下车时我哥突然过来扶着我,我懂了他的意思,立即从活蹦乱跳转换为病恹恹,边咳嗽边跨进家门,我觉得自己宛如林黛玉,病弱西子胜三分,直到我哥提醒我:“别演的太厉害,咳得活像肺痨鬼,等会那群人以为我医院虐待你呢。” 我深吸一口气,脸上多了几分阳气:“不是要演林黛玉吗?” “你这演的是女鬼。” 我无言以对。 ----------------- 卜家。 一大群人眼巴巴等着我俩来,客套话都客套没了,终于把祖宗盼来了。 哦,不包括我,主要是我哥。 这个圈子谁不知道卜家老大卜千秋,年纪轻轻就闯出一番作为,亲爹在他的地盘上办事都得看他脸色——有传闻这人黑白两道通吃,真假就不知道了,反正未来无限可能,不少人揶揄卜千秋是卜家下一任家主。 关于我倒也有不少风声,卜家的病秧子卜苍声,名字怪,性子也怪,好一个娇生惯养公主命,典型二世祖,三天两头进医院,说的好听是公主命,不好听是废柴。 不过卜千秋可乐意把这病秧子宠成小公主,自然也没人敢当面说什么。 虽然归来已不是真千金,不过假千金也占了个金,至于是真金假金还是我哥强行给我镀的金,那就没人关心了。 总有初来乍到不懂规矩的,小说里的圣母女主可能会原谅她,然后等男主发现替她报仇一雪前耻,这才得以让恶毒反派多活了一段时间。 第2章 但我不是什么女主,我可能是拦路虎。 所以当秦明月略过我,直直看着我哥喊了声哥时,我和我哥脸色同时沉了下来。 我没我哥那种好脾气,直接从桌上站起来,一拍桌子指着她:“你再叫一句试试?你不想想自己是哪个东西生下来的?骨子里流的是卜盛辉的血,可跟我哥没关系。” 秦明月脸色苍白:“笙笙,我知道我回来你心情不好,私下怎么样都好,这么多人呢...等会再说,好吗?” 这一句话直接把我描述成了什么搞私下针对的恶人,十秒钟时间把我塑造成脾气不好的娇蛮无脑大小姐———虽然我确实小姐做派,但是我不搞虚情假意那一套。 无所谓,干什么都有我哥兜底的。 这句话是卜千秋说的。 于是我毫不客气冲她劈头盖脸一通输出:“谁给你的脸?你当你是谁?冲谁套近乎呢?” 那一刻我的神态简直可以用嚣张跋扈来形容:“另外,我不搞私下针对你那一套,你大可放心,不用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提自我介绍。” 我还好心给她指了条明路,示意她去找在其他桌喝酒的卜盛辉:“找你亲爹去吧,别在这看到有钱的就碰瓷。” 她脸色通红,提着礼服裙摆急匆匆的打了招呼就跑,我们这桌爆发出一阵哄笑,我举着杯子和我哥碰了一下,坏笑着靠着椅背晃腿。 这桌坐的全是熟人,一大半都是平时花天酒地的二世祖,另一半就是像我哥这样纵着我们的哥哥姐姐,不用拘谨。 坐我旁边的是我两个发小,姜家双胞胎,姐弟俩,姜灵韵和姜世筠。 姜灵韵快笑死了,挑眉看着我:“行啊笙笙,你是不知道你没来时候这女的到处搭关系找话题,大家都不理她,好不容易你和你哥来了,你直接新官上任三把火,一把火烧她一把火烧你爹,还有一把烧谁?” 旁边的姜世筠翻了个白眼:“文盲,新官上任三把火不是这么用的。” 姜灵韵锤他,吓唬道:“还有一把就烧你!” 我哥淡笑着看我们打闹:“我在这你们放不开,先走了,笙笙就麻烦你们了。” 没等姜灵韵点头,我就抬头抗议:“哥,我为什么是麻烦?” 我哥搓了一把我的狗头,慈爱道:“难不成你不是?” 我哥仙气飘飘的走了,留我愣在原地,姜明月刚缓过来,这会又笑的前仰后合:“不是嫌弃你,我们心甘情愿让你麻烦。” 我睁大眼:“你们这是恃强凌弱。” 姜灵韵没忍住又搓了一把我的头:“毛挺顺,怪不得你哥爱摸你头呢。” “我刚洗的,你给我摸油了。” “那就再洗呗。”她无辜道。 我叹了口气,拍开她的手:“头可断,发不可油。” “好了好了,不说这个,说点正经的。秦明月,你准备怎么搞啊?” 我端了几盘甜品,正往嘴里塞生巧:“唔?她?看她表现,不作妖我就不搞,要是搞我们她就别在卜家成年了。” 姜世筠转了转酒杯:“笙笙,你要来上学吗?姜家底下的学校,你脑子聪明,随便学学和你哥一样留学,成年后好立足。” 我对上学没什么兴趣,不过姜灵韵姜世筠是要读高中的,开学后我也没什么人玩,索性同意:“也行,我回去和我哥商量一下。” 在此之前,我因为身体差的缘故,是不上学的,多亏了我妈遗传我的脑子,我学起东西倒还算轻松,高中的课程已经学了七七八八,学校的课程跟上不算难,我甚至还额外跟我哥接触了计算机一类的东西————不如我哥,但是水平也不差。 我一口气吃了三盘甜品,拿了杯果酒去找我哥,他正和姜家,卜家,陈家那几个老油条谈什么项目,人模狗样地笑着,举着酒杯游刃有余。 我看他忙,就没过去打扰,随便拉了张椅子找角度看我哥,像欣赏什么艺术品。他个子高,身材匀称,刘海搭在额前,那双桃花眼笑起来煞是好看,上学时这幅模样至少迷了一操场的小姑娘。 我和我哥长得像,但又不怎么一样。每次照镜子我都想起他的脸,360度无死角的好看,他那双眼睛是最好看的,深深的墨色在他眼里,令人联想到东方古国的瓷器。 我突然庆幸我能每天见到我哥,他好像一副名画,精致不染纤尘,君子这个词用在他身上毫无违和感,站在那里就令人想到什么词句,绞尽脑汁地挑出一个最好的来形容他。 “回去吗?” 我哥的声音打断我的胡思乱想,我抬头看着他,十六年来我最喜爱的人,此刻正站在我身边低头看着我,笑的温和好看,我鬼使神差来了一句: “哥,我能bao|养你吗?” 此话一出,我就后悔了,静默的低头,不敢去看他。 完了,我哥可能会打死我。 不对,我哥不会打我,他生气会...? 他好像没对我生过气。 那就更可怕了。 但是最终他什么也没干,没生气,低着头好整以暇地看着我:“bao|养我?你哪来的钱?拿我的钱吗?” 我觉得我有权保持沉默。 -------------------- 第2章 假不假·学校 上学这事,主要看我个人意愿,我和我哥说了,他也应下来了。 比起商量“能不能上学”,我的口气倒更像是通知他“我要上学,你帮我办一下”,在别的家庭这么理所当然的口气是要被骂的,但是我哥从小养出了我这么一副天不怕地不怕、阎王来了都得给我磕个头的性子,对于我哥——血脉相连的亲人,我就更无法无天了。 第3章 其实我一直不能理解我哥为什么爱惯着我。 我妈上吊走的,那年我七岁,好像要再小一点,五六岁吧,她走之前我和我哥还一直处于对着干的相处模式,直到我妈的头七。那天我穿着层层叠叠蕾丝边的公主裙,看我哥身形单薄,裹着旧校服在我妈坟前磕了三个头,我才意识到,这个世界上乐意对我好的人可能就剩我哥了。 我哥大我八岁,从小我总觉得他是个大人了,细想下来,那年他也才上高一。 我想象不到他得知母亲上吊这个消息时的神情,也不知道当时他在干什么,是在和同学打篮球吗?或是上课时百无聊赖地转笔?还是叛逆一点,翘了班主任的课去学校后门喂流浪猫? 他当时会哭吗?前一秒是笑着插科打诨的吧?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他是腿软站不住脚觉得天都塌了,还是面无表情地应下来、背地里偷偷掉眼泪呢? 我都不知道,我唯一知道的就是那天以后我哥总是让着我了。 但我宁可他还像以前一样,跟我势不两立反着来。起码那时候的他像个真正的孩子,和我一样,高兴时眉飞色舞,不高兴就板着脸,会生气,会闹,会和这个年纪的其他男生一样,想要什么东西就说,而不是整天笑眯眯的春风拂面,生气或时不开心,诸如此类的情绪他都藏起来了。 他也不会再要什么限量版球鞋,手办漫画,反之我的一切要求他都会满足,缀着精致花纹的蕾丝边裙子,镶着祖母绿钻石的古董扇子,限定的动漫周边,哪位知名演员的亲笔签名…他都能尽可能的弄来,好像什么都压不倒他,什么他都能做到。 后来我才知道,因为我有哥哥,有个很好的哥哥,所以他会无理由的娇惯我,教我为人处事,好像重新养了一遍少时的他。 而我哥再也没对他好的长辈或是哥哥姐姐了。 从此以后,卜千秋只能跌跌撞撞向前,走上无法选择的那一条道路。 豪门的所有大人都爱笑,笑嘻嘻的迎客,笑嘻嘻的谈项目,笑嘻嘻的背后使绊子,而我哥把这一套学到了精髓,千金小姐们都说他温和近人好相处,只有接触多了的人才知道,我哥是异常冷漠、心狠手辣的人。卜家兄妹俩,在圈子里的名声越来越大,一个美名远扬,一个臭名昭著。 卜盛辉这东西管不到我们,我哥手底下的东西甚至能压他一头,我去姜家底下的学校他自然做不了主,也就只能顺着我们来了。 我哥办事一贯干脆利落,我说要上学,三天后就拿到了通知书。我瞥了一眼烫金的校名,好像叫什么朗桥,挺出名的学校,富二代和优等生各占一半,我不想被熟人缠着阿谀奉承,也不想让我哥公司上的事缠到我身上,所以没太张扬,报道那天连司机都没带,我哥送我来的。 好吧,我哥一露面,简直比司机还张扬。 要怪只能怪我哥帅的人神共愤,他顶着小姑娘们炙热的视线笑得毫无压力,一路把我护送到老师办公室,跟老师交代了两句才离开。 离开前他扭头笑了一下:“成绩什么的随便就好,玩的开心重要。” 我应下来,明显感觉身边的班主任僵了一下,估计也没见过这么心大的家长,我乖乖巧巧的喊了声老师好,她才回过神来。 女老师三四十岁的年龄,保养的很好,笑起来和蔼,即便是我这种打眼一看就骄纵跋扈的富二代她也没说什么,招招手示意我过去:“卜苍声是吧?你哥哥应该和你说过了,我是你的班主任,教语文,喊我庄老师就好。” “听你哥哥说,你因为身体原因一直在家自学,进度比较快,基础应该不大扎实,咱们班呢,说实话成绩不出挑但也不差,我们争取早点适应,好吗?” 我点点头,她拍拍我的肩,笑着道:“姜灵韵、姜世筠,是你的朋友吧?和他们坐一起,怎么样?” 庄老师人挺好,我收了在家里大呼小叫的口气,规规矩矩的答应了常规要求,走之前她塞给我一包糖:“我看过你的基本信息,身体比较差,你哥哥说你低血糖,麻烦我多照顾点,给你包糖,不舒服时候有个应急。” 我挺感动地收下来,自我妈走后,我还是第一次接受女性长辈的好意。 报道流程很常规,找老师,进班自我介绍,接受注目礼,然后回座位。 换座位的时候几个人好心帮我,蛮热情,上次接触到这种集体制的生活环境好像还是小时候,我失笑,普通学生纯真的热情不需要理由,初来乍到也有四面八方的好意。 这个班的二世祖只有我和姜家姐弟,加上几个暴发户家的孩子。班风挺好,大部分人没接触过那样复杂的圈子,天真得不可思议,脸上穷横出某种傻气。 我生出几分羡慕来,其实我宁愿过普通人的日子,有家、有笑、有妈。 扯远了。 --------------- 在家学习并不代表我完全与社会脱节,有姜家那两个大喇叭在,就算我埋了一百年,只要他们活着我也能听到最新的八卦新闻,来之前姜灵韵兴奋的睡不着觉,彻夜和我聊微信,直到昨晚凌晨她还在确定我是不是真的要和她一个学校一个班级。 姜世筠好一点————好不到哪去,毕竟是从小穿一条裤子的交情,他拉了个三人小群,一到他们的起床时间我的微信就是99+,我懒,除了我哥谁的消息我都攒一块回,就算发小也不行,他们多次控诉过我的行为,但我油盐不进。 第4章 按理说,校服是要入学后一个月左右才能拿到,不过有姜家这层关系在,来这第一天我就拿到了量身定制的校服,春夏秋冬全套,贴心送货上门。 送货的快递员下午三点狂轰滥炸到我房门口:“笙笙开门!本小姐来给你送校服!” 我秉着就这么两个发小赶出去我就是孤家寡人了的想法开了门,就被扑面而来的购物袋吓了一跳,这两个东西爱好就是给我换装,就算我不爱穿他们挑的浮夸衣服他们也照样买,乐此不疲,仿佛在我身上找到了养女儿的快乐。 朗桥的校服做工很好,我套上夏季校服的短袖胡乱披上秋季校服的外套就站起身,姜灵韵皱着眉审视犯人一样打量我:“之前你穿你的衣服看不出来,一穿宽松的校服怎么这么瘦?你不是天天吃甜品?瘦的和纸片一样风一刮就倒了。” 我个子不矮,因为常年吃药打吊针的缘故体重直降,只有脸上带点婴儿肥,比起同样身高的女孩子,我愣是薄了一圈。 姜灵韵老妈子一样:“多吃点,你去了学校,我一天带十斤甜品,我吃一块剩下全给你。” “大小姐,喂猪呢,我吃三天就得给您吃进icu去,到时候我哥找你事你等着。” 姜家姐弟俩笑作一团,我习惯了,任凭他俩在我房间闹,虽然有点后悔当初和他们做邻居,但还是收拾着校服塞进衣柜,翻了翻那堆乱七八糟的购物袋,拿了几个看着不贵的袋子,剩下大几万的名牌一律没收,一股脑塞进原主人怀里:“大小姐,有钱也不敢这么造,我知道你挑的都是你看上的你喜欢的,喜欢就自己留着,我那衣柜一多半都是你送的,再塞要爆了。” 姜灵韵遗憾地叹了口气,知道我的意思,接了过来堆到姜世筠身上:“这么大人了不知道懂点事,拿着,包回家放我屋子去,衣服什么的都是笙笙的码,公主不要老奴只能退回去了。” 我觉得好笑,抱着手臂看他们闹,三个人一直笑到晚上,留下了吃了晚饭才窜出我家家门,送走他们后我就窝在地毯上打游戏,直到我哥回来才抬头,一蹦三台阶地下了楼,连扑带跳搂住他的胳膊。 我和我哥,从小到大就没什么男女之别。我是故意的,他可能是没意识到我长大了。 我哥笑着摸摸我的头:“今天姜家那两个孩子给你送校服,合身吗?” 其实这话是个废话,姜灵韵亲自送来肯定是提前审过,怎么可能不合身,我知道他只是习惯性关心,就像之前无数次一样问:“你喜欢的那条裙子送到你卧室了,合身吗?” 我还是点了头,东扯西扯地和他聊天,他吃晚饭,我就在一边盯着他吃,他察觉到我的目光,笑了问我怎么了,我说没什么,就是想多看看哥。 我可太喜欢看我哥了。 -------------------- 第3章 假不假·血缘 我哥是个很聪明的人,自然知道我对他抱着什么样的心思。 只不过他一直当作什么都不知道,然后在某条边界线心照不宣地和我一起演兄妹相亲相爱。 虽然十六了,但我好像还是小女孩一样,撒娇让我哥买花边繁杂的洋装、花里胡哨的中古装饰品,收藏各种年代的古董——并不是多么喜爱这些东西,只是想找个借口恃宠而骄。 其实我用不着撒娇,这点小女孩的爱好对我哥就像是买一根糖一样简单,但我知道他爱看我毫无顾忌的要各种东西,爱看我长不大似的跟他闹,所以我有时其实不是那么乐意撒泼打滚,多数时间是为了满足卜千秋的恶趣味,才把自己雕琢成了这般蛮横无理的样子。 他不怕我不成器,不怕我惹事,不怕我花天酒地,我哥只怕我会不会不开心,会不会难受。 哥在我印象里,永远是神明一样的人。 我记得小时候卜盛辉喝醉了酒抄起凳子往我身上劈头盖脸地砸,我哥放学进家门的时候看到了,半大的少年人一秒都没犹豫,拎着书包往自己亲爹头上扔,拽着他的衣领往墙上撞,一下又一下。 十几岁的孩子,为了保护妹妹和自己的父亲殊死搏斗。 我记得那天天气不太好,下着雨,我哥收起伞进门,下一秒书包就砸到亲爹身上。书包的主人把我挡在身后,沉声道:“我允许你打她了?” 他身材偏瘦,可能是因为少年期间操心太多,焦虑的事情太多,刚满十八岁那年带着我搬出去,整天忙学校和家里的事,年纪轻轻额角愣是生了一片白发。 我属于那种特别早熟矫情的孩子,从小就一身的无病呻吟文艺细胞,看了不少闲书,但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一夜白头。 我给我哥写过不少东西,小时候写蹩脚的词句,学着名家写散文随笔,后来大了一点,又写过很多关于我哥的事情,只不过依旧拿腔拿调。 哥跳级,十六岁读完了高三,保送留英,学的是计算机,潜心研究自己的项目。 谈起这些陈年旧事,我不禁有点想笑,电视报纸上每天报道那么多辍学少年打工供弟弟妹妹上学,我们这种狗血剧情居然没人发现。苦难的人那么多,除了我哥谁顾得上理我这种自轻自贱的神经病。 儿时的我对于自己有清晰的认知,几乎带着一种成年人的刻薄审视皮囊之下自己小小的灵魂。那时候我其实特凉薄,对于谁都是一副无所谓样子,有时候翻看起那时的照片,震惊于八九岁的自己为什么这么恶毒,又庆幸于八九岁的自己幸好这么恶毒。 第5章 小女孩穿着层层叠叠的蕾丝裙,花边和蝴蝶结缀满,直直地盯着镜头看,脸上流露出某种讥讽又淡薄的神色,与小小的身形相比有种割裂感,脸上好像写着“我是傻逼”四个大字。 当年的傻逼看到现在我混成这个样,应该也算满意。 关于我,能说的不多,不太想赘述;关于我哥,那就是说来话长,如果哪天某个人问:“你哥怎么样?”,我能慢条斯理地给他沏一壶茶,拉着他大聊个三天三夜。 我有想过哪天给自己写自传,动了笔,发现一共一千字,八九百字是我哥,不写了,干脆改成我哥的传记。 我哥这个人,“卜千秋”这三个字,贯穿我的一生,揉进我的血脉,不得不提。 我们身体里流着彼此另一方一半的血,照镜子时发现自己是对方的影子,我们血脉相连密不可分,犹如树藤纠葛不分。 我哥身上那层薄薄的肌肉其实是打出来的。托我妈的福,他读的是国际学校,那时卜盛辉不过一个普通的卜家分支,成不了什么气候,他儿子在学校自然免不了被欺负。 他几乎每周都打架,带血的校服扔在洗衣机里————我哥那时候总不记得妈走后已经没人帮他洗了,所以当他发现校服没洗时,立在洗衣机前难堪又酸楚,神色几乎可以用脆弱来形容。 后来卜盛辉不知抽什么风,突然做大了企业,这种打架的情况才好一点——当然,那时的哥哥已经不怎么穿带血的校服了,因为没人帮他洗,所以小小的少年想赢的欲望格外强烈,我没见过他打架,也想象不了,一想只觉心疼,心里的某个地方像被针扎了一样细细密密的疼,酸软一片。 这是我哥的青春期,像下过雨后潮湿的跑道,空气里翻涌出泥土的清香和铁锈气,他没得什么中二病,也没经历过什么家庭温情,自然也不知道考得好被奖励是什么滋味,但是这些东西,别人有的,没有的,他都给我了。 我哥的青春期和我的童年一样,是阴暗的,潮湿的,我们的命运交织在一起,像碎玻璃一样散了一地,又被502胶水紧紧粘在一起。 我们依偎在一起相互取暖,我们像最密不可分的爱人,最无话不谈的好友,最亲密无间的家人,因为这世上只有这么一个哥哥。 我爱闹着让哥在睡前陪我,他脱去西装换上家居服,棉质的面料靠在上面很舒服,有时我们聊天,有时他会哄我似的给我讲故事,或者什么都不说,他靠在我床头看书,我眯着眼睛听歌。 只有这个时间是属于我们的,世界好像都变成了静音。 卜千秋和我一直没大没小,我也不会特别尊重他,但是我从小一直叫他哥,哥哥。我们默认,他在前面走,只要我喊一声哥,他永远会回头。 我哥经历过那样的青春,他自然不可能让我再经历一遍,我的童年,是一支烟按灭在潮湿的夜。不过青春期倒算得上是活泼生动,就算我穿着校服趴在课桌上睡的昏天暗地,抬头看窗外也是碧绿的梧桐树,往前看就是前桌的姑娘扎着马尾辫记笔记,耳边风扇嗡嗡转,睡够了我睁眼摸出桌洞里的武侠小说,在后排看的入神。 这节英语,从小耳濡目染,我的英语水平还是够看的,看小说看的心安理得。 英语老师叫lily,二三十岁,她上课第一天我扫了一眼她的包,a货,因为姜灵韵有一模一样的。 我不怎么喜欢我的英语老师,开学第一天她把我叫到办公室,话里话外离不开我哥和教师节,摆明了让送礼,别的老师我都送了,反正也不是什么大钱,但我就是不舒服,送了她浑身难受。 做事自己舒服最重要,所以我没送。 她看不惯我,碍于面子又不好直接说什么,只得以不好好听课为由让我滚出教室。 我晃晃悠悠滚到后门,还拎着本小说。 靠着门框,左边的身体在教室内,读书声郎朗,右边的身体在教室外,蝉鸣声阵阵。 倒也算悠闲自在。 下午的英语连上两节,没有课间,老师在讲台上讲卷子,底下的要么认真听课,要么直接摸出手机,两极分化严重。我拿着本破了皮的纸质小说,显得略微格格不入。 不过我不在意,扫了一眼书皮,随手摸摸出来了本射雕英雄传。这本书是我哥的,曾经他应该也有武侠梦,如今延续到我身上。 正看到郭靖报仇,注意到后排的女生小心翼翼的抬头,问怎么了,她怯弱地开口:“卜苍声…你是卜家的人吗?” 卜这个姓本就不多见,被认出来也在意料之中,我索性承认:“是,有什么事吗?” 我努力回想了一下她的名字,好像叫什么秦祺雅,我最近看姓秦的都不顺眼,她不是例外,但看这样子倒也不想要跟我攀关系,那她来干嘛的? 秦祺雅挤出一个小心翼翼的笑:“我妈…知道你要来,让我给你东西…” 秦祺雅?秦明月?秦祺雅她妈?这么贱? 我自觉踏进了狼窝,联想到秦明月,给不了她什么好脸色,心中也猜了个七七八八,于是我装高冷,抱着手臂靠着门上,看她翻箱倒柜地掏出一个袋子。 袋子是某知名品牌的,我大眼一扫就认出是姜灵韵挺喜欢的那家,秦明月她妈能这么好心?真好心假好心我管不着,但我没有没骨气到接小三的礼物,秦祺雅情商不高,还是把袋子往我的方向递:“我妈送你的礼物,你们…认识吧?” 第6章 我没好气的冷哼一声:“不认识。” 看着那深黑色的精致礼袋,又瞥见秦祺雅几乎谄媚的笑,我突然觉得没什么意思,不接让这小姑娘怎么办?僵着,然后让周围同学再意识到点什么,最后把我塑造成什么青春疼痛文学女主? 罢了,我忍着恶心接过来道了谢,随手放在座位上。 秦明月她妈得感谢我给她闺女面子。 世界欠我一个道谢。 不过既然秦明月回来了,秦祺雅怎么办?一个在枫竹一个在朗桥,怎么想都不可能吧,除非… 除非秦明月已经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转来了朗桥。 为了验证我的猜想,下课我就拉着姜灵韵到操场:“秦明月是不是来朗桥了?帮我查查。” 姜灵韵吃了一惊,边掏手机边问我:“你怎么知道?谁告诉你的?” 我买了瓶水,拧开瓶盖:“咱们班那个秦祺雅,上着课莫名其妙说她妈送了我东西,我猜了一下,你帮忙打听打听。” 天气已经转凉,我拿的是冰水,刚从冰柜里拿出来,瓶身淌着水珠,我仰头喝了一口,冰冰凉。 那边姜灵韵打了个电话,挂断后笑了:“你这么能猜?真来了。” 真来了?够贱的。 我也笑了,本来就是个上不得台面的私生子,见面礼已经给过她了,我够仁至义尽了,既然她找来,那没必要进行什么人道主义了。 秦明月转来朗桥,我哥最近正查她,怎么可能不知道?故意瞒着我,我生气了。 放学。 等我哥回家,我指着他控诉:“哥,为什么不告诉我秦明月来朗桥了?” 我哥先愣了一下,随即笑:“果然什么都瞒不住笙笙,聪明劲都用在这了?” 我恶狠狠地塞了一口蛋挞:“少转移我注意力!为什么不说?” “本来呢,是不打算告诉你的,想让你在学校开心点。不过现在知道了,那就随你来吧。姜家的地盘,秦明月也干不了什么。” 我哥又笑,笑得像妖精,把人七魂六魄都勾走了:“生气了?” 看在他长得好看的份上,我不情不愿地嗯了一声,然后他问:“那你打算怎么处置我?” 我选择… 靠。 最终我很没骨气地妥协:“我选择原谅你。” 晚上睡觉,我穿着睡衣躺在床上,一日三省,我想想今天有什么疑问。 为什么秦明月要来犯贱?为什么我哥瞒着我?为什么我哥笑起来那么好看?为什么我要来朗桥?为什么我哥…… 最后千言万语化作两个字——我哥。 哥哥这两个字像一道魔咒,封印了我的魂魄,但凡我想干点什么,总有一道名为我哥的锁链锁住我。 我和我哥相依为命,大概是书中说的命中注定?不对,不贴切,那么多书都读进了狗肚子,我还是个文盲。 那为什么我哥读成了如今的人模狗样? 今天思考的东西已经超出我的承受范围,我困了,沉沉的睡过去。 得过且过,三省只是睡前仪式,今天过完了。 -------------------- 第4章 真亦假·冲突 秦明月不是个省油的灯,这个事实从我第一次见她我就知道。 这厮来了朗桥,还真敢跟到我的隔壁班,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晦气得很。 她妹妹…秦祺雅好像是妹妹吧,倒是比她好不少,起码没装什么兄友弟恭,虽然胆小得可怕,不过也不是什么大毛病,我捏着鼻子倒也能忍。 不过秦明月不知道和几个没脑子的暴发户家孩子说了什么,几个不穿校服的女孩子每次见我都狠狠瞪一眼。 她们头发做了精心养护,染成了不明显的褐色茶色,脸上总带着精致的妆,短裙永远向上卷一截,喷各式的香水,活生生把自己搞成了香炉,走一步十里飘香。 品味不怎么样。 姜灵韵点评道。 那几个女孩子在这样的大好年华虚度光阴,顺顺利利的堕落成了秦明月的小跟班,我甚至有点想笑,剧情发展怎么真和狗血小说一样?还是特俗套那种剧情。 可能因为我是个俗人,这么俗套的剧情套在我身上我也津津有味,每天观察小跟班动向,以及乐此不疲地打听秦明月的消息。 秦明月在原来的学校算个校花——枫竹多的是混日子的学生,有的是时间研究哪个姑娘长得好看,哪个姑娘背了什么包,哪个姑娘穿了什么牌子的衣服。 相比之下朗桥显得规矩许多,课业不算繁重,倒也不算轻松,只不过秦明月太张扬,风头太盛,想不注意到都难,于是沉寂许久的校园贴吧终于派上了用场。 一套流程下来,秦明月顺理成章当上了“朗桥小校花”。 不过也有人发出疑问:这不是枫竹的学生吗?怎么突然转校?枫竹的学生要伤心死了吧? 这些都不要紧,对于秦明月来说,几十上百个人的追捧把她的虚荣心捧到了巅峰,于是她更加沉迷于花时间打扮自己,研究自己哪个角度拍照好看——古人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句话不是没道理,因为在她坐上校花神坛的同时,有人也企图把我捧上神坛。 两拨闲人在争我们谁才是真校花,我没管,秦明月忍着没理,不过总有想出风头的人。 秦明月没蠢到直接来招惹我,但是这并不代表她的小跟班和她一样有自知之明。 第7章 我也没想到她们几个会在体育课上阴我。 周三天气不错,下午好不容易等来一节属于高中生的体育课,我拎着装排球的袋子好心情地哼着歌和姜灵韵一起往操场走,结果迎面就飞来个排球,我没反应过来,结结实实挨了一下。 被飞来的球击中是什么滋味——我算是头一次体会到,对面用了十分力气,球砸的准,看样子不像什么不小心。 我被砸蒙了几秒,脑袋嗡嗡响,然后第一反应是抬头看过去,就看见秦明月的几个小跟班冲我得意洋洋的笑。 有什么温热的东西顺着我的鼻子流下来,我抬手一摸,猩红一片。 靠,下手这么狠。 我没怎么在意,随手从袋子里捞出一个排球,垫了两下就往对面拍———我力气不小,以前学过排球,这一下够中间扔球那个鼻青脸肿。 这一下又准又狠,那女生是娇生惯养长大的,直接后退几步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姜灵韵来不及拦我,我已经大步往她们的方向迈过去。 我觉得我帅死了。 不过那几个女生可能不这么觉得。 我在被砸倒那个女生面前站定,抬手擦了下鼻血,蹲下来恶声恶气地问:“被砸疼不疼?你第一次知道吧?” 她还没缓过来,低着头小声地啜泣。 我扫了一眼旁边的女生:“不过今天你们可能也要知道被打是什么滋味了。” 感谢我哥,以前怕我身子弱被欺负送我学了散打,当时我还跺脚埋怨,现在只剩满满的感恩。 散打的招式我记不得太多,但是我从小野,打过的架也不少,怕不了一点。 我拽住其中一个的头发,狠劲一扯,一脚踹在对方肚子上,又笑眯眯看向另一个,没等她反应过来就一个耳光扇了过去,劲大,震的手麻。 我还准备补上几脚,不过没等我动作,有老师就把我拉住了。 我被拉走的时候还叹了口气,第一反应是没打的狠点。 我哥接到老师电话的时候,据说在开什么重要会议,他挂了电话就风风火火地来了,进门第一句话: “谁打的你?现在怎么样?” 庄老师小心翼翼地开口:“是卜苍声动的手。” 我哥刚松了口气,转头看到我鼻子里塞着纸巾,语气简直可以用质问来形容:“那这是怎么了?” 许老师叹气,握着鼠标在电脑上点点点:“调了监控,卜苍声和姜灵韵说是外班的女生恶意拿排球砸她们,联系了她们班主任,问了就说是不小心。可这么看明显是故意的。” 我哥眉毛皱的可以夹死一只蚊子,挤到老师桌前看监控,越看脸色越难看。 “本来呢,是我们这边占理,坏就坏在孩子动手了———诺,您看,三个都打了,那三个女生还在校医室呆着,死命不承认,非说是我们错了。” 姜灵韵在旁边忍不住插嘴:“老师,不动手等着继续被欺负吗?” 庄老师愁眉苦脸瞪她:“那也不应该第一时间动手…” 我哥突然出声:“我来处理吧,卜苍声没做错什么。” 我懒洋洋地摊在椅子上,早就料到我哥是这个回答,从小到大,我打架全都是我没错。 我不怕被骂,我哥也没骂过我。 我哥只会问受没受伤,然后查查是谁打了我。 这件事最后不了了之,对方态度很嚣张,叫嚣着让我写检讨,但是我哥和庄老师很强硬,坚决不写,最后也没能掀起什么大风大浪。 当然,这是明面上的处理结果。 私下,我哥去找了那几个女生的家长,第二天几个人就来给我道歉了。 至于我哥干了什么,有没有威胁他们,就跟我无关了。 我哥说这是大人的事,小孩不用管。 我脸上被砸那一下也不算轻,姜灵韵带着弟弟来我家串门,带了瓶药膏心疼地往我脸上一顿抹:“那几个人,道歉还是轻了,我们笙笙这么好看一张脸毁了怎么办…诶呦诶呦疼不疼我轻点……” 姜灵韵絮叨得像个老妈子,某种时候我觉得她母爱泛滥,似乎是真在把我当小猫小狗来养。 他们前脚刚走,后脚我哥就回来,点了根烟坐到我旁边,把我的脑袋扒拉过来。 我并不讨厌烟味,甚至有点喜欢——准确来说,我讨厌,但是我哥是个特例。 他永远是特例。 我十三四岁时候,我哥在忙项目上的事,经常带着一身酒气回家,洗完澡就去阳台上抽烟,他青少的身量我总想比肩,那宽而不厚的肩,窄而精壮的腰,还有他回过头来,笑着叼根烟叫我快去睡觉。 尼古丁的香气环绕着我的少女时期,我看书时总回想起那股烟味,我哥低着头,在一片蔚蓝色的黑夜里,火光窜出来与黑夜互成对比色,那是我平生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做芳兰竟体。 他垂眼盯着我额头肿起的地方看,睫毛纤长,眼里是沉沉的墨,我没说话,直勾勾地望着他。 我认真看人时候总是显得很专注,好像全世界只有他被装进了我的瞳孔里。其实以前我学不会什么叫做深情对望,我看人时是直勾勾的,因为脸色苍白的缘故,甚至有点鬼气森森。 但是我知道我哥专吃我这一套,他就喜欢我看他。 然后他心情不大好地揉了揉眉心,低声自言自语道:“你下手还是轻了。” 第8章 我哥不知道,如果有人路过,一定会觉得他现在像个混世魔头。 我随随便便地倒在沙发上:“什么仇什么怨,以后她们也别想好过。” 听到我这么说,我哥才高兴点,他忍不了我被欺负,庆幸我是个娇蛮性子。 半晌他深深叹了口气:“我是个很自私的人。”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换到抒情频道,但是成年人上班久了多少都会有点精神病,我就让让他吧。 于是我没说话,等着领导进行下一步发言。 “以前你不爱上学,我也高兴,一方面是因为不用怕你被欺负,一方面是因为——什么时候回家,都有个丫头出来接我。” “但是笙笙总要长大的,总要去接触社会的,一直把你关在家里,不是保护你,是囚禁你。” 如果可以,哥希望你一辈子陪着我,永远不要分开。 我当然不知道他还想了什么,只是低头思考了一会才说:“如果你想的话,我可以翘课回来陪你。” 刚说完头上就被轻轻敲了一下:“好的不学学坏的。” 我抱着头装可怜:“你碰到我伤口了,赔钱。” 其实没碰到。 “赔多少?” 我无赖似的伸手:“我要吃蛋糕。” 我哥似乎早有预料,变魔术似的拎出一盒小蛋糕:“下班顺手买的。” 美滋滋的讹了块蛋糕,草莓味的。 我专心吃蛋糕,留了一块最好吃的给我哥。 -------------------- 第5章 真亦假·常在河边走 这个月并没有发生什么大事,我一直这么觉得。 但真香定律总是来的及时,月末我和我哥就被阴了。 世界上那么多人,所有人都会表面客套,谁也不知道今天跟你握手的人明天会不会把刀尖对准你,谁也不知道今天把刀尖对准你的人暗中是不是又在帮你。商场上鱼龙混杂,我哥刚接手一个大项目,不少人暗中眼红,也有许多仇家蓄谋已久。 都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月考完我哥接我回家,就在阴沟里翻了船。 这个月我可能水逆,一月之内见了两次血——上次七窍流血,这次头破血流。 不知道哪个狗东西这么了解我哥,开着辆破面包车直接往我哥车后半截撞——后半截,一般坐我。 我哥自己伤了他无所谓,我伤了他一定不甘心,那人拿准了这点,趁我住院我哥陪护期间狠劲地整我哥公司。 其实我伤得并不算重,只是惊吓那么一下子,连续发了一周高烧,断了只胳膊,肩膀半边和额头有点惨不忍睹。 毕竟我只是个高中生,那么一场惊吓任谁来都会成为一场阴影——刚月考完回家的路上,在哥哥的车里坐的七歪八扭,褪去一天的疲惫,是最放松最毫无戒备的时候,一辆车横冲直撞从小路创出来,“砰”一声巨响,然后身体一阵疼。 “笙笙!” 昏倒前我只听见我哥喊了这么一嗓子,看见他近乎崩溃地抱住我,节奏紊乱的呼吸打在我的颈侧,我知道我哥快吓死了,可是我好疼,又好害怕,只来得及轻轻叫了一声哥,轻到不知道我哥听见没有。 后来有人打120,我好像听到了急促的鸣笛声,还有我哥不断喊我的名字,脑子一团乱。 醒来后,我第一个见到的就是眼眶通红的我哥,几乎要滴出血来。他见我醒,慌乱地按铃叫医生护士,我看着有点想笑,当年他大学刚毕业一个人在酒桌上跟那几个老油条谈判时候都没这么六神无主,我轻轻握住他的手,哥哥的掌心甚至渗出了汗。 我的手很暖,哥的手凉冰冰的,于是我拽着他的手不放,硬要给他暖手。 我还没退烧,昏昏沉沉的,意识不大清醒,大脑有点延迟,动左手时才察觉到被打了石膏,这才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断了爪,现在就可以重拾儿时的梦想当断臂大侠杨过。 我哥跟医生确认了注意事项,送走医生才小心翼翼地摸了摸我的头,叹了口气:“难受吗?” 其实挺难受,我说了声还好,招招右手示意他过来坐到床边,他照做了,我感觉他走路时候腿都是软的。 近看我才发觉他憔悴不少,天不怕地不怕的哥哥就怕我有个万一,从小捧在手心里长大的,每次住院都是走一趟鬼门关,他不怕砸钱,哪怕把家本砸进去,他就怕哪天从鬼门关里捞不出我了。 发烧的人脑子总是不大好,想到哪说哪,我脱口而出:“哥,我死了你会怎么办?” 一瞬间我感觉我哥瞳孔都缩了一下,似乎格外畏惧“死”这个词和我捆绑在一起,他勉强勾起唇角,恢复到平常的笑容温柔道:“怎么突然问这个?” 我也不知道,摇了摇头盯着他。 他低头沉默了好一会,不知道在思考还是在走神,我也没说话,靠着他的肩膀闭目养神。 半晌,他终于开口:“如果在我前面走的话,我大概会疯吧。” “可能会变成精神病,满世界找你,可能会变成变态,把你用过的东西陈列起来,等你回来方便找,也可能会继续给你买裙子,买一千条一万条,然后守着等你回来找我。” 我设想了一下那个情景,想笑,又有点笑不出来:“怎么跟守活寡的小媳妇一样?” 我哥没说话,笑着拍了拍我的脑袋,我头晕,有点不想讲话,靠在他怀里睡觉。 第9章 哥的怀抱宽厚温暖,他的体温透过薄薄的衬衫传过来,似乎还有股清苦的中药味,睡着前我听见他低声道:“可不就是守活寡的小媳妇吗。” 哥这一辈子,算是栽在你手里了。 公司那边一团乱,我哥毅然决然留在医院陪护,把大部分工作拜托给了他的朋友,哦,就是我一个拜过把子的兄弟——陈栖哥。 不开玩笑,真的拜过把子,桃园三结义那种。 小时候我沉迷水浒传,学了一声匪气,拎着本破书似乎下一秒就要上梁山,暑假硬拉着我哥、陈栖哥来了场桃园三结义。 小小的人儿站在椅子上,举着三根手指头严肃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每每回想起这个场景我都要羞愤欲死,偏偏陈栖哥每次见面都要提,我作为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高中生,既不能像霸总一样搞垮他的公司,也不能上去拳打脚踢他一顿。 说起陈栖哥,也是个奇葩。 陈家是中医世家,世世代代学医出身,爱好就是古典文化,偏偏生出陈栖这么一个一身反骨的反叛分子,他不学医,不搞古典音乐,跑去学了考古,全世界转悠,上流圈子这里面提起陈家的二公子,总要调侃一句“倒斗的”。 不过这位倒歪打正着有点商业头脑,古董生意是越做越大,即便如此陈家老爷子见他一次也是胸口疼三天,不怪老爷子封建,陈栖哥整天穿一身唐装带几个不伦不类的朋克耳钉,宣称要搞中式摇滚乐,乡土结合,中洋混血,搞出来陈栖这么一个畸形奇才。 他偶像是温庭筠,整天嘟囔着和温庭筠知音难觅,同样怀才不遇,年少时我问他一个盗墓的为何搞文艺摇滚,他颇为神秘的一甩头,告诉我这是他的精神世界。 小小的我把他的精神世界奉为真理,多亏了我哥才矫正了我儿时扭曲的三观。 把公司交给他,我哥倒是放心,在外日理万机的精致老总此刻坐在医院床沿,拿着水果刀给我削梨吃。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这样的日子飘飘然也,叫人欲罢不能,我决心不能这么堕落下去,于是当天晚上拿了本教材上了医院天台秉烛夜读,吹冷风吹到半夜,连续打了五个喷嚏,然后被寒气森森的我哥拎回病房。 我哥准备开口跟我讲道理,我抢答:“医院是你的,我不能乱跑,对吧?知道了,陪我打游戏吧。” 我哥无言以对,又不能用暴力手段取胜,无奈只得强硬揽住我,将被子一层又一层裹在我身上,活像裹蚕蛹。 蚕蛹就蚕蛹吧,总比被我哥抽强。 不过印象里我哥似乎从来不打我也不骂我,最多气急了说几句重话,而记忆中,似乎连重话都没说几句。 我哥真温柔,不知道将来便宜哪个姐姐。 人为什么一定要结婚呢?为什么一定要和与自己灵魂不契合的人结婚呢?这两个问题一直周旋于我的童年之中,前者我哥和我说: 世界上人本来应该四条胳膊四条腿,两张脸,两颗心脏紧紧贴着跳动,后来被分开了,另一个自己孤独的在这世上漂泊,痛苦的高歌,只有找到另一半自己然后结婚才能缓解这份永无止境的悲痛,所以我们要结婚,不能留一个痛苦的自己在远方。 第二个问题我们也没想到答案,为什么两个素不相识的人为了利益同床共枕,为什么心甘情愿牺牲爱情,为什么留另一个自己在世界上永远找不到回家的路。 有些问题只有到了特定的时候才会知道答案,我哥确实无所不知,但这些东西他不告诉我。 我在书上读到“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跑去问我哥你以后入坟吗,我哥摸着我的头高深莫测的说大概率不会,因为他和他喜欢的人不能结婚。 什么意思?我哥有喜欢的人了吗? 那不行,我还没同意。 我胡思乱想着,高烧容易分散人的注意力,我的脑子好像被切成十份,每份都在想不同的事情,最后cpu运行过度不堪重负,随着一阵高温和一声巨响脑子就会报废。 我不想让我的脑袋炸开,于是放弃思考,钻进被窝里拉着我哥的手睡觉。 我多想让哥陪我永远,大概哥哥也是这么想的。 我其实比我哥自私多了,我才不想让我哥结婚步入爱情的坟墓,就这样,就这样一辈子就好了,我每年过生日都这样许愿,如果世界上真的有神,我真希望这个愿望能成真。 恍惚间我又想起来小时候桃园三结义的场景,那时我义正言辞,严肃认真,好像今天发了这个誓,明天就永远不会改变。 好吧,我还是希望永远都不会改变。 我是个很贪心的人,希望我哥不结婚,希望我哥和我永远在一起, 最后倒真如童年所说的那句了———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 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我希望我和我哥没有生离死别和阴阳两隔,我想和他手拉手上黄泉路。 -------------------- 第6章 假亦真·黑白 我住了两个星期的院,白吃白喝,在我哥名下的医院当了两天的废物。 说来羞愧,从我哥盘下这家医院开始,我已经进了无数次,有时候是因为磕到哪碰到哪骨折,有时候是因为身子弱高烧,烧起来没一星期退不下去。 昏昏沉沉的日子,一睁眼就是这样的天花板,一摸身下就是这样带着消毒水味的床褥。有时候透过透明的病房门能看见我哥打电话;有时候他就在床前陪着我;有时候半夜起床,我哥不在身边,我就自己默默地摸出手机写几句日记,然后继续昏睡过去。 第10章 总的来说,这家医院和我家一样熟悉,我甚至生出想把床头柜病床搬回家的想法,把冰冷的家改成温馨的医院。 但这个想法受到了我哥的反对,最后不了了之。 有的护士小姐姐已经认识我,来给我换点滴时候还会聊两句,我记住了她的名字,刘莹莹。 我叫她莹莹姐,她大不了我几岁,好像是刚毕业的实习生,齐刘海大眼睛,像以前电视剧里的女主角,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 我记得初识是我十五岁,那时我经常发烧,半眯着眼靠着床休息,头疼的厉害,我哥那边忙走不开,我烧的意识模糊,一直在喊妈妈和哥哥,当然喊哥哥的频率高,莹莹姐给我换完点滴喂我喝水,一直拍着我的背哄我,说哥哥在哥哥在。 她衣服有股清香,闻起来让人安心。 从此以后我记住了她,叫刘莹莹。 大概是从小没有怎么接受过来自女性的好意,除了姜灵韵,我妈——其实我记不太清我妈长什么样了,小时候她自杀走了,我就再没见过她。 她应该长得挺好看,我只能想起来她爱穿白色的衣服,头发长长的,不过我妈不爱拍照,一张照片也没留下。 不知道是不是基因遗传,从小穿衣服我就刻意地挑白色的,把头发留的很长,一直到腰际。 我的衣柜里白色的衣服最多,其次是蓝色,都是层层叠叠的洋装,系着精美的蝴蝶结,穿上好像小时候看的动漫里的魔法少女。 我哥肯定记得我妈,他应该是喜欢我妈的,不,是肯定。我十六岁生日那天穿了长长的白裙子,头发散着,他看得愣了神,我吃蛋糕的时候他借口接电话出去抽了根烟,摩挲着我妈送他的手表红了眼眶。 我平常不爱把头发都散下来,也不穿款式单一的长裙,一直长到脚踝。 在我哥印象中,我总是扎两个马尾,蹦蹦跳跳地下楼梯,穿着拖鞋“吧哒吧哒”跑到他跟前提着裙摆转个圈,笑嘻嘻地问他:“哥,我好看吗?” 所以哥看到我化了淡妆散头发的样子才会晃神。 你在想什么呢,哥哥? 在想我和妈妈真像,还是在想怎么突然妹妹这么大了? 我不知道,但我哥如果不说,就有他自己的理由。 很多事情他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知道的可清楚了。 在卜盛辉的压迫之下长大,我学会了悄无声息的走路和把存在感降低到零,有时晚上穿着白裙子下楼,一点声响都没有,还会吓到家里的保姆阿姨。 我哥很多时候爱去天台抽烟,然后一个人偷偷红眼眶。 我没资格说我哥爱哭,因为我哭的比他还多,但我每次哭都有哥哄我,我哥没有,陪他的只有逐渐熄灭的烟蒂和天台上的冷风,还有往下眺望,满城的灯火。 天台是个好位置,我也爱去,站在那往下看,车子人群就像蚂蚁一样小,然后你就会发现狗屁挫折什么也不算,底下是满城人间烟火气,头上是一轮明月,身处天地之间才发现自己这么这么渺小,只是宇宙中、银河系中、地球中一个微小的点。 我有时候站在那思考人生,我哥上来了发现我在,就悄悄地下去。虽然都没开口说,但是心照不宣的,我们都没打扰对方思考这个年龄段的事情。 我和我哥差了八岁,按理来说,普通人家的兄妹俩一定是从小打到大,哥哥嫌妹妹烦人精,妹妹嫌哥哥神经病,而我们却默契的、巧合的,在我妈走后没发生任何矛盾,也不会有年纪大的一方说教另一方的情况出现。 他没把自己当成什么可以随意质疑我的选择的人,也没把自己当成和我一样的愣头青,他很聪明,选择了一个微妙的境地。 或许他早就想通了,在我这个年纪的时候就想通了,天地乾坤之间各有各的愁苦烦忧,除了自己谁也没法感同深受,什么安慰都太轻薄,显得无足轻重,不如放对方吹吹冷风看看夜景,想通是好事,想不通就去他妈,困了就去睡觉了。 我哥一直挺豁达,对于我的捣乱,他说累了就不搞了;对于我的叛逆,他说骂也没用,想开了自己就听话了;对于我的厌学,他说爱上不上,什么时候想上了和哥说一声,就行了。 其实有些事就这么简单,我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因为屁大点事去把孩子搞的身心俱疲。 我自诩已经顿悟看破红尘,心里却知道离真正放下一身执念还远。 同年龄的孩子在想什么我也不知道,大我的孩子在想什么我也不知道,小我的就更不知道了。每个人中二的方式都不一样,不提了,不想了。 扯远了,眼下最关紧的是我什么时候出院。 还有撞我的那个傻叉是谁。 我哥查到了一点,顺着这点蛛丝马迹摸过去,没想到摸到了自家。 好吧,其实也不是那么意外,仇家那么多自然有自家人。 古人云:“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 这话说的是一点毛病没有,我哥不是什么能行仁政的君主,自然有众叛亲离之事发生。 查查找找,找找问问,问问又查查。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哥相当记仇,势必要找出来谁动的手。 开面包车那人早找到了,奈何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替罪羊,局促不安地交代了,颠三倒四含糊其辞,最终一层一层顺着往上找才找到人。 第11章 替罪羊被我哥亲手送进了大牢,入狱前他低声道:“我也就为了那十万块钱,我还有老婆孩子。” 他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皮肤黝黑,想来是什么也不知道的苦命农民工,为了十万块钱把全家的前程搭了进去。 也就为了那点钱。 他浑浊的眼球动了动,最后看向了站在我哥旁边的我,不知道在想什么。 可能在想小姐命就是好过老百姓?也可能咒我和我哥不得好死。我这么阴暗的想着。 犯了错就得受罚,法律不管你有什么苦难,一律进去。 这点毋庸置疑,但最后我哥还是心软,把那十万块钱留给了他孩子老婆。 我陪我哥一块去的,胳膊还打着石膏吊着,那替罪羊所说的老婆确实身患癌症,躺在病床上流泪,见我的时候泪流的更厉害,张嘴想说些什么,可能想说对不起,也可能想说谢谢。 离开医院时我有些不舒服,跟在我哥身边垂下眼乖乖地上车系好安全带,白色的裙摆平铺在黑色的车座上,显得裙摆边更加洁白无瑕,我盯着看了一会,有点晕,闭上了眼。 车里放着钢琴曲,舒缓柔和,我很爱听,我哥爱放。 我哥过了好一会才开口:“他老婆我让人又给了五万,不用想了。” 片刻后他又叹了口气:“笙笙还是太心软。” 我笑了一下,其实他比我善多了。 “查到了,策划这事的是三叔。” 卜家分支太多我记不得,三叔?我努力地回想,还是想不起来。 “就是卜清文。” 卜清文?那个文绉绉的男人? 我一下子清醒,皱起眉头:“他不是不沾名利场只混书画那种高雅圈子吗?跟你有仇么?为什么?” 我哥低低笑了两声,唇角勾起略微嘲讽的弧度:“笙笙,你知道他上面是谁吗?” 我不知道,但是还是敷衍着应了:“卜家老爷子?” “对了。” 我哥淡淡道,他停车,似笑非笑的看向窗外。 每次我哥这么笑就有人要倒霉,他继续让我猜:“那你知道秦明月为什么能在艺术圈里混的这么风生水起吗?又是谁最望女成凤呢?” 答案不必多言,我心中了然,本以为只是简单的针对我哥,没想到背后牵扯了各路神仙。 两次受伤都和秦明月有关,我心情不太好地往车座上一靠。 虽然她并未直接导致我受伤,但我不相信她是无辜的。 秦明月,卜盛辉,还有那个没见过几面的卜家老爷子,颇为神秘的卜家家主。 这一切都够操蛋,我不想去思考每个人在其间扮演的是什么角色,揉了揉太阳穴,打开车门走下车。 所以我并不知道我哥盯着我下车时的背景在想什么,只知道我哥在五分钟后跟了过来,坐在我旁边,突然伸手揽住我的肩。 -------------------- 第7章 假亦真·吻 秋夜里并不冷,我穿着薄薄的吊带裙睡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哥。 窗外月光真好,透过白色缀着蝴蝶结的窗帘以及设计繁杂的欧式窗户落到我房间的地毯上,回来的匆忙,我并没有开灯,月光皎洁安静,笼罩在你我身上,我只听得到,我和我哥安静的呼吸声和脉搏纠缠跳动的声音。 我哥用一种我无法描述、也无法理解的眼神看着我,沉沉的目光对上我的眼睛,照别人被这么看,过不了三秒就怂了,我可能是个异类,和他对视了十几秒他才移开目光。 于是他揽我揽的更紧了,几乎要把我整个人带到他的怀里。 我不排斥,甚至主动凑了凑,嗅到我哥身上淡淡的烟草气息,心里升上一股难以言说的安定。 我感受到我哥低了低头,我便抬头看他,下一秒他的唇就凑了过来。 即使我看过再多偶像剧小说,那一瞬间我的脑子也一片空白,没反应过来他做了什么,只感觉到他冰冰凉凉的薄唇贴上了我的。 那个吻一触即分,等到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用力地把我抱紧怀里,力气大得甚至要把我揉入骨血之中。 地毯是我哥重金购入的,触感很好,我的膝盖抵着细软的羊毛地毯,手撑在我哥的身侧,紧贴他的西装裤。手臂内侧似乎还能传来他的阵阵体温。 我们拥抱过很多次,这并不奇怪,事实上很多苦命人都会把对方当作自己的精神支柱和活下去的唯一意义。于是外面是卜盛辉怒骂着摔啤酒瓶的声音,房门内两个孤儿紧紧拥抱,抱着世界上另外一个自己,流眼泪或是什么也不做,就这么抱着,可能会感受到对方因为害怕、紧张、崩溃或是别的什么微微颤抖的身躯,这种感觉很奇异,像治愈安慰另一个自己。 拥抱算是我们的一种充电方式,不过接吻还是第一次。 接吻就算爱情吗?我其实不太清楚这个定义,就像两只受伤的野兽互相舔舐伤口,接吻并不全是爱情。 我哥再次开口时候嗓音沙哑,一下又一下抚摸着我的头发:“笙笙,对不起。” 为刚才那个吻道歉吗? 显然不是的,我们双方都不会计较这么一点小事。 如果我讨厌的话,第一时间就会推开他,我没推开,算是一种默认,我觉得我哥也知道,应该不是为刚才的事道歉。 空气里很安静,只剩我们的呼吸声,贴近我哥的胸膛,细细地听,能听到他的心脏正剧烈地跳动。 第12章 我不知道说什么,我哥现在像一只脆弱的瓷器,美得不可方物,说话大点声我都怕他碎了。 尽管这个比喻放在我哥这个大男人身上非常不合时宜,但我还是无端联想,盯着他出了神,七想八想些东西。 这是我哥第一次越过兄妹这条线,他怎么想的?我有些不知所措,但又觉得现在讨论这个问题不合时宜,只好轻轻环住了他的腰,以跪坐的姿势坐到他怀里。 他似乎是哭了,我哥哭的次数并不能算多,只是每次都被我撞见。 我轻轻地拍着他的脊背,感受到他背部紧绷的肌肉线条,还有漂亮的脊椎骨,从上到下一直抚摸到腰线,然后再来一遍,一遍又一遍,似乎是要把这一具与我相似的骨骼默记下来。 他还穿着白衬衫,我穿着白裙子,一切都是洁白的,无垢的。 月光,白裙子,白衬衫,白色地毯,白色地板,白色墙壁,如果这是偶像剧,应该回来一段凄美抒情的钢琴曲。 我身上的睡衣裙摆长,散落在他的黑色西装裤上,黑白对比,美景佳人,衬的我哥一张脸帅的惨绝人寰。 我是个没节操的颜控,我哥长得好看,我原谅他。 但眼下还是得说点什么,缓解一下微妙的气氛。 我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得开口叫了声“哥”。 这一声哥似乎让他理智回笼,平息了心情,我突然有些后悔开口,应该让他多哭一会,释放点压力是好的。 他意识到自己是个哥哥,还得保持苦难面前笑盈盈的态度,不能有任何脆弱痛苦,不然妹妹会因为这个感到害怕………他是长兄,所以他不能脆弱,不能痛苦,也不能害怕。 我哥放开我,低下头来,眼眶还是湿润的,泪打湿睫毛,月光下显得他一双桃花眼波光粼粼。 “笙笙,哥对你好吗?”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这个,好啊,当然好,好得有点不可思议。 想要的东西全部满足,骄纵的毛病全部惯着,惹事了有哥兜底,不开心了有哥陪你。 即使他再忙、再苦,我的人生中他也没缺席。 我不知所措地点点头,他又问:“喜欢哥哥吗?” 不知道他说的是哪个喜欢,但哪个喜欢我都喜欢,于是我继续机械地点头。 他就笑了,拍拍我的头:“那就好,那就好。” 我觉得他有点神经病,但是我不敢说,只瞪着眼瞅他。 “我有时候想,我照着自己的意愿对你好,笙笙能开心吗?我和那些封建的家长有什么区别呢?一直这样担惊受怕了很久,笙笙啊,笙笙开心就好,觉得好就行,花再多钱都没白花。” “我有钱,不怕你花。” 这就是有钱人的底气吗。 我长长的舒了口气,原来是担心这个,便安抚似的开口:“开心的,哥最好了。” 听到这个回答,他脸上扬起笑,心满意足的,像三岁的小孩子拿到了自己最喜欢的玩具一样的笑。 就像个昏君。 我们彼此之间谁也没提那个短暂的吻,话题继续在“哥对你好不好”这停留了一会,我东扯西扯便绕到了其他话题上。 我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每个人都有那么几个犯病的时候,我哥不一定真对我抱有那种感情,但我确实有,所以无论如何都是我占了便宜,我哥是那个被调戏的良家妇女。 我也不知道他算不算,我不知道他有没有亲过别人,抱过别人,不过我万分肯定,他一定不会告诉我,所以我没问也没查,省的自讨没趣。 话题兜兜转转绕到小时候,每次长篇大论的抒情都避免不了提及过去。爱依附着回忆生存,在旧相册里生长出骨头和勾勾绕绕的筋脉来,静等人轻轻打开书页,欣赏时光的骨肉。 我聊到兴起,翻箱倒柜的在房间内翻出小时候的相册,看着照片背后的年份日期和我哥一起翻看,有时候日子太久远,我就盘腿坐好,乖乖听我哥讲故事。 “这张是你六岁时候,骑自行车摔倒去医院处理伤口,哭了一个多小时。” “这张是你十岁,和陈栖一起在他店里拍的,他那时候还没现在这么油腻。” “这张是我高考完,你来考场外接我,我出考场看见你在路边睡的不省人事,没被人拐走是奇迹。” 一张又一张,相片有些已经泛黄,就那么静悄悄的躺在相册里,等人哪天想起,拂去灰尘,安静地看着它们。 想起来就翻翻看,可能是十天,十个月,十年。 想不起来了,可能就是一辈子,直到人死后,照片上的主人公已经连人带盒埋进土里,这才被发现,重见天日,物是人非。 我看着照片诸多感慨,惊叹于时间之快,边开口感叹时光如白驹过隙,不曾想我哥听到这句却有些怀念的笑起来:“是吗?我对于那段记忆,大多数只觉得难熬,看着你才好受,像玻璃碴里含了糖,嚼一下甜甜的,一摸却一嘴血。” 我有些讪讪地闭了嘴,想起那段日子,对于我,对于我哥,又或是对于陈栖哥,都是一段极其漫长痛苦的岁月。 哥给我讲了很多,比如说原来家门口收破烂的老刘头前年死了,以前收养的狸花猫生了三只猫崽,再比如后山上我妈坟前平白生出一簇花,莫名其妙。 总离不开生离死别,死了又有新生的,万物是个轮回,生生死死相抵消,大概万物归零。 第13章 我也会死吗。 人都会死的。 相册厚厚得一沓子,很快翻完,最后我拉着我哥照了张合影,打印下来放在最新的一页。 崭新的拍立得里,小姑娘穿一身白裙子,皮肤略微苍白,笑着盯着镜头,旁边年龄稍长的男人也是笑着的,不过一双桃花眼始终看着另一人。 大概多年以后,我和我哥翻到这张照片,又免不了一阵唏嘘感慨。 这本相册只能说温馨,至于我后来如何因为癔症歇斯底里,缠绵病榻,在这短暂又温暖的时间里,大抵是无从得知了。 钟表时针指针已经过了一点,我熬不住,又不想自己睡,拉着我哥躺在了我旁边。 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 虫儿飞,虫儿飞。 你在思念谁。 我给我哥唱歌,他垂眸不知道有没有在听,瞥向不知道什么地方。 天上的星星流泪,地上的玫瑰枯萎。 冷风吹,冷风吹。 你在思念谁。 我哥没困,我倒是先把自己唱困了,声音逐渐微弱,两眼一抹黑便睡了过去。 -------------------- 第8章 假亦真·哥哥 我哥办事一向都非常利索,圈子里的人都说他心狠手辣,年轻有为,其实这话一点没毛病。 但我从来没见过我哥冷漠的一面。 我们相依为命十几年,我见过他脆弱地不堪一击、在狭小的出租屋里抽烟的样子,见过他独当一面西装革履和人在酒会上谈笑风生的样子,不过他在我面前似乎从来没展示过他逐利商人的一面。 在卜苍声这里,他只需要做一个温柔的哥哥就好了。 他并不知道他的妹妹见过他的脆弱,在他的呵护之下逐渐长出了羽翼。因为他实在是一个太有责任感的人,游刃有余地扮演着顶天柱的角色,对自己亲近的人有种浑然天成的保护欲。 我支着头坐在阳台假装自己是沉思者,眺望远处的树色,把我哥的人生剖析了一遍。 可能是觉得自己太过于中二,我干笑了两声,摸出手机点开我哥闪着红点的聊天框。 自从撞见他好几次酒后偷偷红眼眶,我就给他改了备注,叫“爱哭鬼(酒鬼)”。 爱哭鬼(酒鬼):我回了本家,去找卜清文,谈了点事情。 爱哭鬼(酒鬼):给你请了两个星期的假在家休息,伤筋动骨一百天,你要是不想长出一条山路十八弯的胳膊就好好在家喝药,别用左手打游戏。 爱哭鬼(酒鬼):回家给你带好吃的,乖。 我撇了撇嘴,不太想喝家里阿姨煮的中药,回了个“好”就放下手机,准备去楼下觅食。 拿了薯片可乐上楼,刚准备去开电脑上游戏,就想起我哥的叮嘱——“你要是不想长出一条山路十八弯的胳膊就好好在家喝药,别用左手打游戏”。 算了,我对歪七八扭的胳膊没兴趣。 这个时间段姜灵韵他们在学校,陈栖哥在忙,想来想去我竟然没有能聊天的人,游戏也不能打,也不能出去玩。 人生真无趣。 人在无聊的时候总是容易伤春悲秋,我想起来几年前,我十一二岁的时候吧,那段时间我哥过得难,刚毕业的穷学生,还带着药罐子妹妹,生活并不宽裕,一天二十四小时有十八个小时都在外面打工,总是在凌晨时分才回家。 其实那时候相比于现在我更无聊,没有手机电视,不上学,就在小小的屋子里等哥哥回家。 初夏夜里还是凉的,我就穿着薄薄的睡衣坐在玄关处,我哥回来的时候我已经睡着了,据他回忆:“那时候你和小猫崽子一样,那么小一团就缩在门口等我,看到你的时候感觉什么苦都值了。” 出租屋很小,灯光昏黄,但是挺温馨,沙发和床是房东留下来的,老旧,散发着霉味。 那屋子是五十年代苏联援建的,玻璃窗是静谧的蓝,透过窗子往外看,是一片和蔼宁静的建筑群。 我甚至能回想描摹出那房子的每个角落,歪斜的地砖缝隙和有裂痕的木门,如果有人问我童年是什么味道,我一定会想起那淡淡的木质霉味。 一旦吃过苦,人骨子里就带着苦,即使现在住上装修精致的别墅用着几千几万的设备,房间里的首饰扒出来能有个几百万,我照样过得不讲究,会想起那段摸爬滚打的日子。 房子越变越大,衣服越来越精美,但是总是空空荡荡的。 我不是怪我哥太忙不陪我,我哥对我很好,非常好,只是因为从小扭曲的家庭环境,我总是交不到什么朋友。 所以总是孤零零的。 圈子里除了姜家姐弟,其他同龄人和我说话找我都是图我家的权势,姜家那两个要上学出国,和我最终要分别的。 他们都会遇到比我更好的人。 我总觉得我最近过分地嗜睡,也可能是午后的太阳太催眠,不知不觉我就睡着了。 再醒来窗外天已经黑了,我看了看时间,七点了。 这个时间家里的阿姨已经下班回家,空空的别墅里就剩我一个人了。 我揉揉眼睛,披了件外套下楼,去沙发上等我哥回家。 这么大的房子,刚搬进来我害怕,后来就习惯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客厅里的钟表滴滴答答地响,我哥终于推开大门。 见我坐在沙发上发呆,他讶异地挑了挑眉,走了过来在我面前站立:“怎么不开灯?” 第14章 我抬头:“忘了,想等你回来。” 空气里陷入片刻的静寂,我低声说:“哥,想你了。” 他低低地叹了口气:“这么大了还粘人。” 从我这个角度能看到他好看的下颌线,和凸出的喉结,黑暗中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我站起身来,轻轻抱住他:“我想起来很多小时候的事情,睡了一觉,起来家里就剩我一个了。” 他沉默着没说话,只是回抱了我,力道很轻,应该是害怕碰到我伤到的胳膊。 我们像互相舔舐伤口的野兽,在黑夜里相拥,谁也没有说话。 最后我哥主动打破了这份静寂。 他在我耳边淡淡地开口:“哥哥在呢。” -------------------- 第9章 千疮百孔·最后的幸事 虽然不太好,但是我还是觉得我哥不太正常。 他早熟早慧,二十多岁的年龄别人年轻气盛,他倒是穷横出了某种过分成熟的江湖气。 我哥爱读书,又聪明,比我有出息太多,读书时候一连跳了好几级,按理说,别人家出了这么个才子是要十里八乡摆宴席庆祝的,青烟里面都冒祖坟了,恨不得族谱撕了从他这开始写,到了我哥这却是日子平淡如水无人过问,可能是豪门自带的成绩好buff,大家潜意识里都把成熟早慧当成理所当然,自然不会有普通孩子那样的褒奖。 他的人生分为两个极端,一端在灯红酒绿的天上人间,一端在出租屋昏暗寒冷的夜,他应该常常有种割裂感,反正我是这样的,我的躯体上是闪闪的华服,我的灵魂早早沉睡在风扇嗡嗡作响的贫苦夏夜。 我哥对我有种近乎疯狂的宠爱和寄托,当然他不指望我能成为什么才高八斗的状元郎,他只希望我平安,健康,快乐。 殊不知,这一点点小小的心愿在我成年后也被风霜无情地磨灭了。 这都是后事了,在我十六年的人生中我对隐患无知无觉。 我甚至一度以为有病的是我哥,不是我。 他对我的生活一向伺候得非常到位,至于上学,那就是次要的事情了。 毕竟他现在不是那个低三下四到处求人拉赞助的学生了,他挣的钱足够养活十八个我这样的大小姐。 真正上学,是很长一段时间后了。 我这位转学生刚转来就打了架,本来应该吃处分的,结果我哥大笔一挥用了点钞能力,我便相安无事了。 由于这几个月我神龙不见首尾,继续上学时,已经临近期末了。 入了冬,北方的天气格外冷,冷风吹过来人骨头缝都是凉的,我裹得像粽子,哆哆嗦嗦抱着保温杯进了班门。 座位在最后一排,靠窗,应该是姜灵韵和姜世筠擦过,桌面上并没有灰尘,放着几本课本练习册,桌洞里是几套崭新的卷子,估计是新发的,我闷不吭声地落座,趴在桌上就准备睡觉。 哥提前和老师说了,把我的座位安排在了最最最后一排,紧贴着教室后门的书橱,旁边是窗户,从淡蓝色的玻璃窗往下看,能看到空旷的操场,偶尔有几个训练的体育生在做拉伸,除此以外,就是远处层层叠叠的青山。 郎桥在郊区,我家也在郊区,其实枫竹走读生并不多,我是其中之一,每次出校门都能看到远处三三两两的住宿生投来艳羡嫉妒的目光。 十几岁的学生,能每天回家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 不过得先熬过这一天再说。 姜灵韵姜世筠去外省参加学术讲座去了,两周内都回不来,虽然姜灵韵在微信上对我表达了浓烈的思念和深深的怨念,以及对姜世筠无可忍耐的崩溃,但是这些都无济于事,阻止不了讲座的继续。 我在课堂上昏昏欲睡,老师在讲台上讲窦娥冤,声情并茂,活像催眠曲,黑板上笔记的最后一个字落下,我再也撑不住,撑着头陷入了长眠。 桌面被敲了两下,睁眼就看到还沾着白色粉笔灰的手,我睡眼朦胧,无辜地抬头,迎上语文老师慈祥的脸。 我努力回想了一下,想起来语文老师姓庄,于是慢半拍反应过来,毕恭毕敬喊了声庄老师。 庄老师和颜悦色:“卜苍声啊,老师知道你刚出院,但是快期末了,可以听的话还是要坚持听一下的。” 这话说的委婉极了,我更加毕恭毕敬地应下:“好的老师,我会听的。” 大概是我缩头乌龟的样子分外好笑,班里稀稀拉拉地响起笑声,前面坐了个自来熟的男生,笑得幸灾乐祸:“庄老师她拿的是数学书。” 我和庄老师同时低头看了一眼,果真是,数学必修一五个大字在深蓝色的封皮上明晃晃地嘲笑我。 我继续无辜地看着有些恨铁不成钢的庄老师:“老师,我看错了,你相信我,我不是故意的。” 庄老师黯然伤神地走回讲台:“老师相信你。还有啊,咱们班虽然是理科班,但是这个语文啊,还是得学的是不是?别装啊,我知道你们平常给小组长背书都是贿赂人家的!” 我手足无措:“老师我其实很喜欢语文的。” 前面的自来熟看热闹不嫌事大,跟着说:“老师你相信我们,我们背书没贿赂组长!” 庄老师头疼,指着他:“肖乐,你站到后面去。” “老师不公平,为什么不让卜苍声站?” “你再废话就站到教室外。” 第15章 这事算个小插曲,我乐了一阵,从桌洞里捞出来手机闷头和姜灵韵讲这事,那边很快回了。 我给姜灵韵备注“女王陛下”,姜世筠是“女王的太监”,我们仨有个小群,叫从此君王不早朝。 女王陛下:哈哈哈哈他一直贱,笙笙你别理他。 女王陛下:不过他不叫肖乐,他本名肖霄乐,为了省事大家就那样叫了。 我呆滞了一瞬,缓缓扭头盯着一旁专注玩手指的男生:“消消乐?” 肖霄乐咧嘴一笑:“是嘞,姜灵韵说的吧?” “你怎么知道?” 他不吭声,心虚地盯着我的手机屏幕,原来这厮一直在窥屏。 忘了他能看到了。 肖乐拙略地转移话题:“你是不是不在班群,来来来加我我拉你进去。” 说完他悄摸从兜里掏出手机,亮出了他的好友码:“快快快加加加!” 我配合地扫了一下,点了申请好友,突然台上幽幽地传来庄老师的声音:“我说,有些同学,老师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是瞎了。” 我惊慌地抬头,刚想狡辩,下课铃很应景地响起,庄老师缓缓道:“其他人下课,你俩留下。” 肖乐冲我眨眨眼:“同学,快跑。” 他比较狗,说完就飞速奔了出去,看来是经验丰富,我慢半拍,紧赶慢赶混在人群中出去了。 这节下课就是大课间,要跑操,我身体没恢复好,还忘了请假,刚想躲到厕所,就听到肖乐的声音:“校领导巡查逃操的,会查厕所。” 于是我迈向厕所的步伐又收回来了,犹豫地转向他:“哪里不查?” 他狡黠地说:“跟我来。” 两分钟后,我在保安室里和门卫大眼瞪小眼。 我质问:“这就是你说的不查的地方?” “你就说查不查吧。” 他轻车熟路地在保安桌子前坐下,还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于叔,几天不见如隔三秋,甚是想念。” 被称作于叔那人无语地抹了把脸:“你自己逃操就算了,还忽悠人姑娘一起?” 肖乐放下茶杯:“人姑娘主动要来的,死乞白赖求我给她找个安全的地。” 于叔轻嗤了一声:“这话你留着骗鬼,你小子什么德性我不知道?” 他摆了摆手,扭头冲我道:“小姑娘,你坐吧,肖乐这小子的朋友啊?你叫啥?” 我坦然坐下,丝毫不客气:“叔叔好,我叫卜苍声。” 于叔摸了摸下巴,咂了两声:“卜算子的卜,苍生的苍生?” “苍是,声是声音的声。” 于叔乐了:“你家长咋想的取这名?名字取得大,人得撑的住啊。” 我跟着笑:“不知道,应该是随便想的,我哥还叫卜千秋呢。” “有点拗口,有小名吗?” 我随口答:“叔你叫笙笙就好了。” 于叔弯起眼睛,笑出皱纹:“这个名字好,这个好,好听。” 他看起来大概五十岁上下,面相敦厚慈祥,跟人说话很有亲和力,我又自来熟,一个大课间三个人唠的唾沫星子横飞,跑操音乐结束后时候我意犹未尽:“叔,明天还来。” 他给我塞了两个橘子:“好,拿着吃啊。” 肖乐凑热闹:“我也要来。” 于叔没好气地道:“笙笙来可以,你算了。” 我贱贱地笑:“是啊是啊,橘子都归我了。” 肖乐现在比窦娥还冤。 他肩宽个高,像傻里傻气的二哈,我觉得逗他好玩,分他一个橘子:“念在你救我一命的份上,分你。” 他笑嘻嘻地:“谢谢,还有————” “跟你说个事。” “什么?”我问。 他突然迈步跑起来,边跑边回头喊:“就是——快上课了————快跑————!” ??? 随即我反应过来,紧跟上他:“下节谁的课???” “班——主——任————!” 沃。日。 十六岁的长风呼啸而过耳畔,打着旋带着落叶掠过我身侧,前面的少年大步奔在校园间,当时只道是寻常。 -------------------- 修文时发现语文老师姓庄...我一次记成许,一次记成毕,对不起庄老师... 笙笙这个班算差班了 所以才敢明目张胆不听课(其实是情节需要) 第10章 千疮百孔·吃醋 无论如何。 我十六年的人生以来第一次交到一个在学校认识的同龄朋友。 肖乐人如其名,是个很欢乐的人,每天混迹于男女生之间,笑嘻嘻地和每个人聊天,能和男生勾肩搭背打球也能和女生肩并肩聊八卦,总之连学校的狗他都能聊两句,大概是因为他真的很像狗的同类吧。 我们的同桌(大概可以勉强算同桌)关系就这么愉快的开始了。 哦,还有一条狗。 狗是肖乐捡的,血缘纯正的中华田园犬,随主人,也很欢乐。 于是它叫狗欢乐。 如此潦草的名字谁起的不言而喻,总之确实非常欢乐就是了。 我替狗欢乐抗议:“这名字也太神经病了吧!” “你懂什么,这是不泯然于众狗,天地之间独一份。”人欢乐这么对我说道。 这个冬天和以往不一样,不再是我一个人了。 第16章 多了一个耍宝逗乐的男生,和一条摇头摆尾的狗。 这是我以前望而却步的奢望了。 我兴致勃勃地把学校的事讲给我哥,当然一大半都是肖乐,他听完摸了摸我的头轻轻地说:“开心就好。” 他坐在沙发上敲打着键盘,我就窝在他旁边,哥工作时会戴副半框眼镜,看起来挺斯文败类,他好像心不在焉地应着,但是我知道他在听的。 从小到大我说的任意一句话,哪怕是废话,我哥都会认认真真地听完再给予回应。 我坐在他身边玩头发,手指插入发缝间,从头到尾捋一遍,给自己编辫子。 今天休假,外面下了雨,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睡过去了,滴滴答答的小雨声音当背景音,我总是睡得很熟。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身上多了我哥的外套,他在厨房忙活,应该是煲汤或者做甜点?一般他亲自下厨都是做我爱吃的。我没在意,躺在沙发上随意翻着手机。 微信里肖乐的聊天框安安静静,我觉得奇怪,以他的尿性几个小时应该会刷屏99+的,今天怎么这么安静? 正纳闷,我哥端出来一盘小蛋糕,我便不再想了埋头吃蛋糕。 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除了肖乐的聊天框,实在太反常了,我心下疑问,便打字问他:你没给我发消息?安静如鸡啊? 那边回得很快,附带几张截屏。 截屏里,是他满屏的绿色文字条,估摸着有几十条,我看过去,他三点时候约我出去玩,那个时间我差不多睡了一个小时。 哥知道我的手机密码,微信我也没设置应用锁,他肯定看见了吧?我没开免打扰,手机就放他旁边。 可是他删我和肖乐聊天记录干什么? 聊天框还在不断地跳出来消息,我没心思看了,刚想问卜千秋,突然后背发凉。 联想起之前那个吻,我心里升起一股子奇异的感觉,一个大胆的想法浮出水面:会不会是他故意删了让我发现,然后察觉到他对我感情变化的这些细枝末节? 他不傻,我也不傻,他这么笃定我能发现聊天记录被上了是因为我微信连着电脑,电脑一翻也能看到。 靠,好爽。 我有点想笑,便跑到厨房找哥哥,他围着围裙一副居家好男人的模样,头发随意地拨弄上去,领口都是乱的。 “笙笙?怎么了?饿了吗?等一会儿,饭马上就好。” 我定定地看着他,他淡定地看回来,给我看心虚了。 “哥,你动我微信了吗?”这招叫开门见山。 他没一点偷看的心虚,大大方方地冲我笑:“嗯,笙笙不喜欢的话哥哥下次不动了,对不起啊。” 喜欢,特喜欢,意识到“我哥吃醋了”之后我就挺爽的。 我面上不动声色:“没有,也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 我哥又笑了,他笑起来特好看,厨房灯光由上而下打下来,映得他面色有点苍白,我看见他眼里有浓墨重彩的情绪:“不要和男生走太近了,你们学校挺复杂的。” 我没心没肺地冲他咧嘴:“知道了!但是你未经允许动我手机,赔我台switch!” “行,你都几台了还要?你长触手玩啊?” 网瘾少女的世界成年男人不懂,我死皮赖脸从他兜里摸出来一张银行卡:“归我了归我了!” “那卡里还剩几万,你拿去吧,自己买。” 他语气平平的,听不出来情绪,但是我直觉他心情好了。 因为他是个精神病,我跟他要钱他就心情好。 -------------------- 第11章 千疮百孔·独占 高中三年就这么无知无觉地缓慢度过,我对学校的印象其实并不深刻。每每想起,总是觉得恍惚又不真实,我记得校园里高大参天的梧桐树,记得我和肖乐顺了食堂两只鸡腿去喂流浪狗,还有冬天保安室里泡茶时升起的氤氲。 这些都不重要,我哥在我人生中的戏份是最多的。 季节轮转,光阴似箭,梦里学校那颗高大的梧桐树长出新叶,秋风又吹散一地落叶,冬日里枝头上落满白色,一月、二月......一年。 树底下的人迫不得已,被命运推到了十七岁。 十六岁我正式开始上学,虽然成绩实在平平无奇,但是碍于我哥的面子,基本上没人敢说我什么。 只记得十七岁那年,是我人生一个很重要的转折点。 那年我哥的二十五岁生日宴,他请了圈内所有的豪门顶流,大家也都给他面子,纷纷到场。 八月十六号,我一整天都在房间里挑晚上出席宴会的晚礼服,哥敲敲门进来了,轻轻的对我说: 不用这么庄重,你喜欢哪件穿哪件就好。 最后我挑了一件纯白色的洋裙,花边繁杂,勾勒出我纤细到病态的身躯,我盯着镜子看,镜中少女发育迟缓,长肉赶不上长个子,又不爱晒太阳,白的有些阴森了。 像女鬼一样。 我哥穿了身黑西服,显得沉稳许多,我的目光从裙角蕾丝边转移到他的肩上,他个子高,并不壮硕的肩担的起一个家,孩童时我常常想,为什么我总是瘦矮,永远赶不上大哥的步伐,以前如此,现在也如此。 我和哥一起到外厅时,我挽着他的手臂,小声说:“哥,我们像去结婚的。” 他脚步顿了下,轻哼道:“胡说什么呢。” 第17章 但是他并没有否认我。 外厅早就人声鼎沸,年轻的千金小姐们身上的礼服奢华璀璨,学着成年人的打扮细心地把头发卷到好看的弧度,画上各种脂粉,时刻将优雅礼节规与举手投足之间。 我只看了一眼就移开目光。 这种豪门的生日宴,是一场虚伪的商会。 卜家僻静偏远,面积很大,平常空旷冷寂的外厅突然热闹起来,我反倒有些不适应了。 我哥看出了我略微的窘迫,轻声细语的安抚道:“本来也就是谈生意,交人脉,不喜欢的话吃点东西上楼就好了。” 该死,他这么温柔的说话,更像去结婚的了。 我转移话题:“后院的玫瑰圃也对外开放吗?” 那是我十五岁时提议栽下的,我那时酷爱玫瑰,不去学校的日子,基本都在那边度过。 “哪能呢?我们大小姐的玫瑰,怎么能让别人看了去?” 我笑起来,对啊,我的玫瑰怎么能让别人看了去。 卜千秋忙着去给各家老总当虚伪的陪聊,我就非常低调地风卷残云———宴会上的可都是好东西,不吃太遗憾了。 拿了满满一盘子东西,我在角落的沙发安然落座,这是个风水宝地,一览全局,我哥在哪桌坐我都看得到。 也看得到几个不请自来的不速之客。 瞥到秦明月的那瞬间,我的脸色霎时阴沉下来。 我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见到她,她似乎愈发游刃有余,逐渐适应了大小姐的生活。 不巧的是,她同样穿了件白色的裙子。 甚至连风格款式,以及发型,都和我的非常相像。 我几乎要气笑了,这是真的要玩真假千金?演电视剧吗? 卜盛辉也来了,秦明月就站在他身边,礼节性地冲每个打招呼的人微笑,我发现她在模仿我的一举一动,我的表情她都学了去。 我暗自咬牙,要不是这是我哥的生日,我早过去跟她1v1了。 我注意力被分散了大半,甚至连那身低调奢华的黑色西装在我眼前晃了一下,我都没察觉到。 直到一双修长的手覆上我的手背,我才扭过头,正好对上哥黑色的眼眸。 “哥,卜盛辉他们来了。”我咬着叉子,含糊不清的说。 他淡淡应了一声:“看见了。” 我直觉他现在非常不爽,连忙给他塞了一颗草莓:“来了就来了吧不缺他们两张嘴吃饭,这是你生日,别给自己找不痛快。” 卧槽,如果这不是我哥生日,还轮得到我来安慰我哥?我早一把椅子抡上去了。 哥哥叹了口气:“吃饱了你可以去玫瑰圃那边玩,安静一点,我待会过去。” 离开外厅前我深深望了一眼我哥。 灯火辉煌,觥筹交错,巨大的落地窗倒映出来这一厅金钱财富凝结而成的虚伪做作,笑颜如花的女人穿着缎面的鱼尾裙,暗红色的抹胸显的优雅又妩媚,她敬我哥一杯,玉指纤纤,眼波涟涟。我认识她,一个当红的模特。 我哥非常绅士地喝下一杯红酒,冲她笑着说些什么。 我莫名其妙地一阵不爽,顿觉躲在柱子后偷看这种行为格外滑稽,随手从路过的侍者盘子里拿了杯喝的,在侍者疑惑的眼神中走远,留下一个愤愤的背影。 盯着玻璃杯中的液体,我咬牙,该死,怎么是果汁。 月亮苍白,坐在玫瑰圃中的秋千上,我捏着空空的玻璃杯,凝视着杯底残余的果渣。 我心想。 如果我可以喝红酒。 如果我再长大一点,再健康一点,再得体一点,不再像个市井中长大的暴发户小姐。 宴会中一直站在卜千秋身边的姑娘,就会是我了。 我哥现在纵容我,宠爱我,是因为他想弥补。弥补缺失的父爱母爱,弥补他早年打拼时我的孤独,在最需要朋友、陪伴的年纪只能在家里一个人看书,他也在重新养他自己。 他给我买最好的衣服,各种我喜欢的小玩意,假如他年少时也有一个哥哥,会不会他能度过一个无忧无虑的青春期,和那些十几岁的大男孩一样,傻气青涩的咧嘴一笑。 他只是把我当成他的妹妹。 身体弱的人,自然会让人想要照顾,他细心体贴,是因为他性格温和。 年纪小的人,自然会让人想要保护,他独当一面,是因为他身肩上有责任。 性子直率天真的人,自然会让人想要陪伴,他无微不至,是因为他想弥补少时的自己。 那那个,莫名其妙又一触即分的吻呢? 那那个,莫名其妙删掉的消息呢? 哥哥,对你亲手养大的妹妹,你当真只有亲情吗? 我不敢问,我害怕听到答案。 月色皎洁,蚊子在我腿上咬了四个包。 我用指甲掐出一个十字,愤恨地拍死一只大蚊子。 今晚诸事不顺。 身后的花丛有响动,我听力很好,敏锐的回头。 然后看到一身洁白的秦明月。 夜晚很暗,她站在那里,就像另一个我。 我猛的起身,一点点走近她,最后在一个安全又可以出手的位置停下。 “玫瑰圃向来不对外人开放,谁放你进来的?” 她有些狡黠地勾唇,眨了下眼:“笙笙,我也算是外人吗?” 真不要脸啊。 第18章 我冷冷地回:“除了我哥和姜家,统统算外人,这是我的玫瑰圃,秦小姐,请自重。” 她垂下眼,表情变得有些陌生。 在她脸上,这个表情当然陌生了,因为这是我落寞时才会露出的表情。 我真的生气了,出了外厅就不算宴会,她今晚又是模仿我又是来我的玫瑰圃,这是要怎么样? 我的玫瑰圃,我的。 我的。 我的。 我的。 我像是陷入了一个思维的漩涡,有些恍惚,理智在燃烧。 秦明月突然笑了一下:“笙笙,果然你真的,有精神问题啊。” 什么? 什么有精神问题?! 我从来都没有什么,精神问题。 愤怒支配了我的身体,我要动手,却被另一个人拦下来了。 是我哥,那身黑色西服 他冲我摇了摇头,转而对秦明月道:“我妹妹身体不舒服,秦小姐,请不要打扰。” 我意识都有些模糊了,昏沉之间似乎看到她叫了声哥。 而卜千秋,似乎没有否认,也没有应。 她凭什么对卜千秋喊哥? 那是我哥,我的。 我的玫瑰花圃,我的哥哥,我的玫瑰。 我的,我的,我的,我的,我的,我的,我的,我的,我的,我的,我的,我的,我的,我的。 满脑子都只剩这个念头了。 我的东西,别人不许动。 -------------------- 第12章 千疮百孔·弃犬 我的记忆,仅仅止于我哥把我带走时的场景了。 秦明月喊他哥,他没有否认,那以后,他还是我哥吗? 还是秦明月的哥哥呢? 无论是表面关系,还是真心的,我都非常厌恶秦明月喊他哥,有种领地被侵占的不愤。 还有,秦明月的那一句话。 “你果真有精神问题啊。” 什么精神问题?我没有啊,虽然说身体差性格怪,但是我绝对不是精神病。 想到这里我猛的睁眼,入目是我房间的天花板,洁白的壁顶上有天使的浮雕,那是我十四五岁沉迷西方神话时,我哥请人雕的。 我盯着大天使浮雕的翅膀,多希望我也能生出羽翼,不再在我哥的庇护之下。 这样我可以名正言顺地在宴会时陪伴在他身边,以助手或者别的什么身份,总之可以帮得到他,以我自己的能力。 房间门口传来一阵平稳的脚步声,我闭着眼也知道我哥来了,他脚步一直都很规律,再大的事在他面前也是沧海一粟,好像他永远很淡定。 传来三声敲门声。 我没应声,他走进来,伸手探了探我的额头:“有点低烧,可能是夜里凉,又受惊了。” 他俯下身子,轻轻问我:“你记得昨晚的事吗?” 我摇摇头,如实回答了,我的记忆只到他来的时候。 我哥神色平静,安抚性摸了摸我的头:“笙笙,你知道我们家,有精神病史的吧。” 我突然手脚冰凉。 从天灵盖一下子凉到脚底板。 是了,我家确实有精神病史,我妈就是因为这个自杀的,应该吧。 我也会死吗。 “不要怕,只是猜测,秦明月可能调查你了,我们去找一个人,好不好?是哥哥的朋友,只是找他聊聊天。” 我开口,声音在发颤:“我昨天晚上…干什么了?” 我哥还是那么温柔的注视着我:“他会帮你想起来的,笙笙,你愿意去吗?” 我不想去。 “我愿意。”我努力挤出来一个笑,估计比哭还难看。 恍恍惚惚,就好像昨天还是十六岁,还在笑着闹着和朋友玩耍,还能撒娇让哥哥给自己买裙子,怎么突然一切都变了。 我哥那辆低调的黑车高速行驶着,我不知道叫什么名,他车太多了,我统称黑车,白车,红车。 但是红车也太骚包了,不符合他一贯的气质,我倒是挺喜欢,偶尔让姜灵韵开红车带我兜风。 扯远了,我现在,正在,去,找,医生的,路上。 虽然说是朋友,但是我用左脚第三根脚趾头都想得出来绝壁是心理医生之类的,我哥在这件事上会绝对坚持,不可能我说不去就不去,我也只好妥协,把车窗开到最大,扒着窗户看这条静谧的环山路。 我哥突然说:“头收回来,好好坐着。” 我乖乖照做,他把车窗升上去了,很礼貌地说:“你还低烧,不能吹冷风。” 现在是八月,哥哥。 我忍着没有开口,因为他现在好像非常焦躁,虽然他面上八分不动,但是我直觉有些东西已经回不去了。 我的直觉总是莫名其妙,等我真正意识到直觉是正确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黑车在一辆彩色小房子面前停下来,我开了车门跳下去,打量着这个房子。 之所以叫它“房子”而不是“别墅”,是因为它长得太难以形容了。 不是丑,这座房子就像儿童积木拼成的一样,设计风格非常的…童趣,就像积木小屋的放大版。 我哥拎了个手提袋,白色的,不知道里面装了什么。他非常绅士的敲了敲门,接着招呼我:“笙笙过来,他开门有点慢。” 开门有什么好慢的?我迈上台阶,和我哥大眼瞪小眼。 第19章 过了好一会,房门才从里面打开,果真很慢啊。 开门的是个年轻男子,看样子比我大不了几岁,头发略微有些长,苹果绿的眼睛笑起来眯成一条缝:“卜千秋你好准时啊。” 我收回有些不礼貌的注视,思考着这人的身份。 直呼我哥大名的,这么多年只有陈栖哥了。 看样子是很熟的朋友。 我哥把手里的白色手提袋递给他:“笙笙拜托你照顾了。” 他低头耐心地询问我:“我去公司那边,你在纪肴这边可以吗?就当交了个朋友,我等会来接你。” 我点点头。 我哥冲我挥了挥手,我没有理他,转身跟纪肴打招呼:“你好,我叫卜苍声。” 他笑得有些孩子气:“你哥和我说了大概情况,先进屋吧,不用紧张,当自己家就好。” 我跟着他进屋,地毯上早摆好了一双女式拖鞋,是我的码,纪肴递给我,我垂眸穿上。 屋里是很温馨的木制地板,棕色为主色调,点缀了五颜六色的装饰,更多的是蘑菇动物之类。沙发上扔着台switch,游戏界面还没有关。 我懂了,开门这么慢原来在打游戏,而且我推测他玩动物森友会。 纪肴很坦荡地当着我的面把switch关机,一点都没有医生的感觉,他拍拍沙发:“随便坐就行。” 我真的忍不住了,非常冒昧地问:“您是心理医生吗?我…” 他做了个“嘘”的手势:“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确实有心理医生资格证,但是我现在不是医生,你哥只说让我跟你认识一下,交个朋友。” 我仍然没有放松下来,纪肴却突然笑了:“干什么啊我又不吃人,我跟你大不了多少,这就有代沟了?卜千秋说你爱打游戏,玩什么?” “单机游戏手游…什么都玩一点。” 就这么聊了起来,好像我真的只是来交个朋友。 他是个非常有趣的人,今年二十一,大学没毕业休学了,不知道到底是做什么的,看起来比我更需要心理医生。 我们从游戏聊到我哥再聊到小时候,我被逗笑好几次,聊天中我得知他有一部分欧洲血统,苹果绿的眼睛是天生的,但是面容确是标准的亚洲阿宅面孔,我问他有没有人质疑过你的血脉,他神秘一笑说没有,都以为我天天戴美瞳。 总之是非常愉快的聊天,我哥来接我时我天色有点黑了,我甚至还有点依依不舍。 和他道别时不经意瞥到了我哥给他的白色手提袋,哦,原来是限量版的乐高。 人在无语时真的会笑。 我还以为是什么重要东西或者那种大牌礼物,看到乐高盒子的那瞬间我竭尽全力才没有笑出来。 坐上车的时候我哥问:“纪肴这个人怎么样?” 我说:“非常有趣,我很喜欢他。” 故意顿了一下,才解释道:“朋友的那种喜欢。” 我哥淡声应了,一路无言。 快到家时我突然问:“如果我是精神病,你会不会不要我。” 然后趁着他怔愣时飞速打开车门跑远,一直跑到独栋别墅二楼我的房间,脚步一刻都没有停过,皮鞋踩在冰冷的瓷砖地板上哒哒作响,每一步踩在地上都是一声哽咽。幸好家里没有人,不然我真要做实了精神病的名号。 瓷砖地板锃亮,倒映出我飞扬的白色裙角。 眼前一片模糊,有什么东西滴下来,滚烫,烫到我的心整个疼起来。 那句话已经用掉我太多勇气,我一直到晚上都没有出房间门,我哥没有打扰我。 门缝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塞进来一张纸,一定是我哥的字条。 他一定会冠冕堂皇地说不会,然后嘱咐我楼下有预留的饭菜,什么夜里不能吃,烧胃。 总之是闭着眼都能猜出来的话。 我精疲力尽地躺在床上,把通讯录从头翻到尾,除了姜家姐弟日常分享,没有任何人给我发消息。 我发誓不去看那张纸,两个小时后光速打脸。 从床上爬起来捡起那张纸,我靠在房门上看了很长时间。 其实只有一句话而已。 一行稳重成熟的钢笔字: 你是我妹妹。 甚至连句号都画的那么圆满,挑不出一丝差错。 我顿时无话可说,真的无话可说,无可挑剔。 慢慢放下那张纸,哥哥说的没错。 只是妹妹。 我假装毫不在意,看了三个小时的小说,最后坐在冰凉的地板上,读到痛哭流涕。 -------------------- 第13章 千疮百孔·凛冬 时间脚步急匆匆,不肯停下等我哪怕一秒钟。纵使多么不舍,我也只好迫不得已与我的十六岁分离。 于是我的十七岁,整个浸泡在恐惧和沉寂之中。 对爱的惶恐,安全感的缺失,以及对自我的厌恶。 从纪肴那回来之后,我偷看过我哥和他的聊天记录。 纪肴的头像是个绿毛怪,他顶着那个充满童趣的头像在聊天框里说: 语言逻辑都很清晰,情感强烈…后面的我没有看下去,纪肴最后说:有很大的可能性是分离性障碍,就是大众理解的癔症。 非常复杂的一种病。 我一瞬间从天灵盖凉到脚底板。 我妈就是因为这个死的,我和我哥的妈,这种病有很大可能性遗传。 第20章 初夏,深夏,初秋,深秋,凛冬。 我第一次感觉到我和我哥之间重重的隔阂。我第一次这么怕他和我疏远。 尽管他再三保证不会,我还是没由来的惶恐。 卜家主家那边,卜清文和卜盛辉又闹了事。我哥从他生日过后就忙着处理公司的事,主家的事,还有我的病。 他太累了。 但是哥从来没跟我说过我有病,如果不是看到他和纪肴的聊天记录,我可能一直不知道。 我不上学了,我不想上,纪肴也不建议。 我去找纪肴时候他已经把门又换了个颜色,笑嘻嘻地和我聊东聊西,我直接打断他:“我到底是什么病?” 纪肴不愧是心理医生,脸色毫无变化,笑眯眯地看着我:“焦虑症,一点点解离,问题不大。” 幸好那天把他和我哥的聊天记录拍了照,我在相册里翻翻翻,找到那张照片毫不犹豫亮给他看:“你和我哥不是这么说的。” 纪肴似乎早有准备,八风不动地端起茶杯:“分离性障碍要仪器确诊的,我说绝对了吗?”他递给我一个杯子:“我自己煮的,尝尝。” 我以为是那种符合心理医生逼格苦不拉几的咖啡,端起来抿了一口,我靠,原来是奶茶。 果然纪肴不愧是纪肴。 我咄咄逼人:“你说很大可能。” 他哈哈大笑:“我很大可能现在给你一百万,你信不信?” 这是诡辩。 但是事实证明,胡搅蛮缠对我确实好用,纪肴知道我一直在逃避现实,所以他选择配合我:“只是焦虑过度,那天你的情况属于躯体化,吃药就能缓解,但是我不建议吃药。” 他摘下眼镜,认真的看着我:“笙笙,最好不要吃西药,非必要情况下。” 我沉默着。 “西药对人体伤害很大,我们通过别的方式缓解焦虑,可以吗?” 我点了点头,因为我不知道我还能说什么,所以我只能点头。 从那扇新刷的黄色大门出来后,我突然觉得,纪肴一定知道我在想什么。 回家我哥照例给我带了吃的,以前他觉得我太瘦了,换着给我带甜品,然后他发现甜品没营养也喂不胖,彻底放弃,选择了给我带烤串。 虽然烤串也没有营养到哪去就是了。 不过吃肉,还是让我稍微长了点秤。 我倚着餐桌大快朵颐,我哥靠在沙发上抽烟,没完没了。 他最近总是抽烟。 阿姨白天在家里打扫时放的音乐走时候忘了关,播完了阿姨的中老年歌单,音响自动跳到我的歌单。 歌单第一首是德彪西的月光。 琴声倾斜而出,与此时毫无形象吃烧烤的我形成两级分化,我有点沉默,我哥也有点。 于是我们同时出手准备关掉音响,指尖不可避免的触碰在了一起。 我过电般的瑟缩了一下,猛地抽回手,继续闷头吃烤串,留了一点眼神,偷偷瞥我哥。 他怔愣了一下,抬手关掉音乐,然后慢慢走过来,细长的指间,忽明忽灭的烟蒂在我眼前一闪而过,被摁灭在烟灰缸里。 那只手的主人俯下身子,在我耳边慢慢地说:“笙笙,你躲什么?” 我一阵颤栗,本能地感受到某种不可言说的氛围,上一次出现这种感觉,还是去年他莫名其妙吻上来的时刻。 内心雀跃起来,像一股跳动的小火苗。 可是他没有等到我说出答案,直起身来,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表情很淡然,没有挂上一贯的笑:“笙笙十七岁了,女孩子总有长大的时候,注意点分寸也好。” 于是我的小火苗跳了两下,半死不活地熄灭了。 我怯怯的,没有抬头,只是应了一声“好”,继续专心致志地把玩手里的烤串签子,看能不能玩出花来。 “我去处理公司的事。” 哥只留下这样一句话,扭头就走了,把这句话和我一起扔在客厅里。 我低着头,他应该看不清我的表情。 家里开着暖气,但我穿的薄,但是我的肩却颤抖着,好像冻得受不了一样,冷到心里。 他说那话时无喜也无悲,像平静的叙述一些事实。 于是我从前的生活再也回不来,那些暧昧的片段就像从未发生过,而最重要的事是,我梦寐以求的长大似乎悄无声息的到来了。 曾经,我以为长大就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在他身边,一袭华衣,乔笑嫣然。 而现在我却发现,长大,不过是与我十七年来最最亲密,重要的人拉开了很长的距离,仿佛楚河汉界,不可逾矩,那些在暗里滋生的情愫不可言说,也再也说不出去。 我把自己锁在屋子里两天,没和我哥说过话。 姜灵韵发消息说:笙笙,你和你哥闹别扭了吗? 姜世筠打电话问:“卜苍声,你俩咋了啊?” 我都笑嘻嘻的回复:“没有呀,他最近忙而已。” 连这两个粗神经都察觉到了不对劲,我哥居然还不来找我。 十一月二十二号。 没来找我。 二十三号。 发消息问他回不回家,他回两个字:应酬。 二十四号。 他回了家,很客气的和我聊天开玩笑。 是的,客气,这十七年来第一次用客气的态度跟我说话。 第21章 我不理他了,我决定这辈子都不理他了。 不是因为他突然变神经了,而是因为我发现,我的脑子一天比一天差了。 从学校庞大的集体制生活脱离后,我在家也无所事事,写东西,看书,打游戏,刷视频。 然后,写东西走神,看书走神,打游戏走神,刷视频走神。 这种走神和平常的走神不一样,甚至猛地才发觉自己在发呆,好像陷入了思维的漩涡,再也出不去。 我告诉了姜灵韵,她还在学校,但是一分钟后一通电话打过来了,我猜她逃课了。 心疼一下庄老师。 我接起电话她就一顿臭骂:“卜苍声你是傻逼吗?照顾自己都照顾不好!你哥公司忙,你就在家躺尸啊??你给我滚去看医生去!我这周末找你,你要敢跟我边聊天边走神我抽死你丫的!挂了!” 戛然而止。 她说得对,我确实该去看医生了。 我围上围巾,匆忙套上大衣出门。 坐在车后座时我把脸整个埋在围巾里,车里的皮革气很难受,我努力的去围巾里寻找别的味来闻。 这条围巾是羊绒的,和我哥去旅游时候买的,很舒服。 又在不可避免的想起我哥。 人都是恋痛的,比如用力摁淤青,控制不住的舔溃疡,和一遍遍的想起某个人,眼眶发酸,但是甚至不舍得从回忆里抽离。 纪肴开门时愣了一秒,我猜他被我的样子吓住了,因为我这段没怎么吃饭,好不容易长的肉又萎缩了,下巴又变成之前的瘦削,非常憔悴。 他拍了拍我的头:“熊猫啊,这黑眼圈。” 我费力地笑了一下:“烟熏妆,来找你卸妆的。” 纪肴拽着我进屋,把我摁在蘑菇沙发上。 “你这几天睡了多长时间?” 我陷入长久的迷茫之中,回想这几天发生了什么,写东西,读书,打游戏,刷视频。 “我好像…忘记睡觉了…”我咽了口唾沫。 纪肴没有惊讶:“没吃饭也没睡觉,你要辟谷修仙吗。” “我真的忘记了。”我低着头,有些不知所措。 这是真话,我完全忘了休息,只想着赶快做一些事,把我的空余时间全部填满。 身下的蘑菇沙发,快被我抠出一个洞。 面前的心理医生头发乱糟糟,看着比我更需要治疗,估计是打了好几天游戏,他一脸严肃的盯了我半晌,然后命令:“你去客房先睡觉,正好我也困了。” ?这是人话吗? 你不是我的心理医生吗? 我头顶上飘过一行无形的省略号,纪肴这才有了点身为医生的态度:“睡眠不足不行的,先睡觉再聊。” 绿色墙壁上的挂表时针已经指向九点,我可能要在这过夜了。 “干嘛?你是灰姑娘吗到十二点要变身?”他笑道:“客房有睡衣,你哥的,他之前在我这过过夜。” 哦,也对,他们应该是很熟的朋友。 我点头应下,跟司机打了个电话让他先回,不用等我,明早我打车走。 跟保姆阿姨说了我不回,跟姜家姐弟说了我来看医生,我直接忽略我哥的聊天框,跟秦明月说我都不会跟他说的。 纪肴打着哈欠回他房间,丝毫没有照顾一下客人兼病人的意思,走前撂下一句话: “你当自己家吧。” 我可没有地形如此复杂的家。 纪肴家里三步一个蘑菇小沙发,五步一个扔在地上的杂物,看得出来他真的很童心,墙壁砌成绿色半夜还发光,有鬼片的效果。 我伸手打开客房的灯,吓了一跳,客房居然不是森林野人风,感天谢地。 看着那面白墙我几乎要哭出来,晚上不用沉浸式参与鬼片真是太好了。 这件屋子很有我哥喜欢的风格,简洁,冷冰,生人勿近,符合他霸总风格,老男人审美。 手机里不断跳出消息,三人小群聊炸了,点进去看了一眼,话题比纪肴的蘑菇还乱。 消息栏上方跳出来一条备注名为“兄长”的消息。 哦。是我哥。他说要有分寸感。 于是我改成了兄长,够有分寸感吗欧尼酱。 兄长:今晚不回家了吗叹气jpg. 微信的叹气小表情活灵活现,看起来非常惹人怜爱,但是一想起他之前回我的“应酬”,我咬牙切齿的打字。 我:嗯 那边一直在输入,输入了半天,再也没发过来消息。 不愧是你啊,欧尼酱。 -------------------- 哥哥这样是误会笙笙了~以为她不喜欢和自己接触,哥也很伤心的 这几章肴子哥立大功^^ 陈栖哥马上出场 # 第二卷·娇蛮 第14章 恃宠而骄·往事 在童话一般的积木小屋子醒来时,我茫然无措地看着天花板,意识好像漂浮在空中。 早上,哦不,中午十一点的阳光毫不留情地穿透薄纱窗帘,我居然睡了整整十四个小时。 拧开门把手时,扑面而来浓郁的面包香气,纪肴坐在他的七彩蘑菇至尊王座上怡然自得,边抹果酱边哼歌。 我饿得半死,扑向餐桌时纪肴都被我吓了一跳。 “这么饿?自己拿面包抹酱,我这片抹的特别完美不能给你。” 我的天,第一次听见有人说,抹果酱抹的完美。 第22章 松软的面包和晶莹剔透的草莓酱的确给这一天开了个好头,在纪肴家实在非常幸福,像住在丛林里的小动物一样。 但是我时刻谨记我是个精神病,纪肴是我的医生。 听完我最近的叙述,他用食指点了点木头桌子,不知道从哪勾出来一枚硬币:“给你做个小测试,盯着这个硬币。” 我乖乖照做,他五指翻飞,硬币在他指间灵活的跳跃、起舞,我看的眼都直了,最后他把硬币往上一抛,伸手接住,扭头问我:“这是一毛还是一块钱?” 大脑宕机。 我真的非常努力地在回想刚才的片段,但是什么也想不出来了,大脑里一片空白,只有一句话: 纪肴给我表演了个魔术,挺帅的。 他又问:“我哪只手接住的?” 我同样想不起来。 纪肴轻松地说:“没关系,我也不记得了。” 他把硬币递给我,笑着说:“笙笙,你担心的太多了,可能只是睡眠不好,加上焦虑症的躯体化,不严重。”顿了顿,他又道:“你和你哥,真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操心命,天生就想得多,我在你这么大时候,天天就想着打球了。” “我哥?”我的脑子敏锐的捕捉到这两个字,并且嘴巴先于脑子带着疑问的语气脱口而出。 纪肴啃完他那个完美面包,打了个嗝说:“我给你讲讲你哥的事吧。” 对面的青年人笑得明媚,一段我从未听过的往事倾泻而出。 他说。 我十五岁时候,认识的你哥。 哦对你不知道我多大,我今年二十一,你哥大我四岁。 他那时候还是个穷小子,我也是个穷小子,但是我爸是心理医生,他的心理医生。 卜千秋那时候,是很严重的焦虑,跟你一样,我知道你们家有精神病史。 他不是跳级读的高中吗,十九岁去英国有一段时间了,回国时候来找的我爸,我爸说没见过心思这么深沉的孩子,而我作为一个阳光美少年,又是年龄相仿,我爸就寻思我俩能不能聊聊。 他刚开始特不喜欢我,特阴沉,欸你记不记得,以前他是不笑的。他是毕业了之后做生意,才学这么精的,那时候他跟少年犯一样。 反正聊上了,后来我爸死了,车祸,我俩到的时候人都没气了。 我爸把他当亲儿子,说是心理医生,都没怎么收过钱。 我俩一贫如洗,我还在读高中,他每个月,都给我转钱,我不知道从哪来的,课余打零工吧。 然后他就不知不觉长成了现在这个样,看着人模狗样儿的。 你认识陈栖吧,我们仨铁哥儿们,别露出这种被背叛的表情,那时候你才多大,你哥什么都不告诉你,他一直到现在,都觉得他欠你很多。 卜千秋一直到去年,还时不时来找我,他的焦虑相比前两年好很多了。 你哥真是个超人,我要有这么个哥做梦都笑醒了,所以啊妹,不要想他会不会嫌你麻烦。 我一个外人都没嫌你俩,一辈子给你俩免费当神医,你哥怎么可能不要你。 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无忧无虑的学点东西,不学也行,玩呗,你来我这咱俩天天打游戏,啃老一辈子。 跟你哥和好吧,他天天找我分析你是不是跟他不亲近了,快把我逼疯了,我到时候疯了上哪再找个神医啊? 纪肴悠哉悠哉的讲完一大堆,猛喝水:“渴死我了,这果酱太腻了。” 而我,已经泣不成声。 他看了看我,没有安慰,只是给我披了件外套:“哭吧哭吧,哭完就好了,女人哭吧哭吧不是罪。” 眼泪流到一半,被这句跑调的歌拦截,生生憋了回去。 从纪肴那回去已经下午,我直奔我哥公司。 前台小姐姐见到我笑得跟花一样,因为我一来我哥就准点下班,全公司都准点下班,哦耶。 我哥办公室在顶楼,是我之前随口说要看繁华夜景,所以他干脆在顶楼办公,方便我大驾光临。 想到这里心一片酸软,于是更加大步流星向老总办公室进发,大摇大摆一推门,敲都懒得敲。 他背着身对着屏幕敲敲打打,闻声扭头,对上他视线时我差点又流泪,于是深吸一口气道:“皇上驾到,见朕为何不行礼?” 哥愣了一下,随即眼睛亮亮的,笑成一条缝,冲我张开手臂:“恭迎皇上。” 我连跑带跳扑进他怀里:“朕今日甚是欢喜。” 果然今天全公司准时下班,停车场都弥漫着快乐的味道,我忍不住问:“你平常到底多压榨员工啊?” 我哥走在前面,回头笑得很邪:“你成年来公司感受下?” 我当机立断:“你要压榨我我就跟你绝交。” “那你来当我助理吧。” “助理还是丫鬟?帮你端茶倒水吗?”我坐上车,边摸索安全带边问。 他抬手给我系上:“你不是要跟我绝交吗?我给你端茶倒水得了。” 我挑眉:“我还要吃好吃的,在你办公室。” 他哼笑一声:“你这是恃宠而骄。” 是么? 那就恃宠而骄一辈子呗。 黑车奔驰在京鸿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之间,如同排列整齐的蚂蚁。 窗外飘起细雨,纷纷扬扬,我把车窗打开。 我哥瞥了我一眼,没有阻止,只问道:“炒栗子,吃不吃?陈栖昨天回来了,刚才跟我说他自己炒了,让我们去拿。” 第23章 我想也不想:“吃!” 过了三秒,才反应过来:“陈栖哥回来了?!” 我哥幸灾乐祸的笑:“陈栖跟我打赌,他和栗子你肯定先问他,我说你肯定先说要栗子,我赢了。” 天哪。 这居然是两个二十五六岁的男人打的赌。 在我的无语中,黑车掉了个头,往无边无尽的夜色中奔去。 -------------------- 第15章 恃宠而骄·出逃 陈栖好热闹,他住市中心,丝毫不顾虑来他家做客的客人感受。 我和我哥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到了他家,他笑的特别欠打:“我可说了只有栗子,没有饭啊。” 他穿了身黑色唐装,叮叮当当挂了一身古玩吊坠,和纪肴一样是个极繁主义,耳朵上至少打了八个孔,并列挂着一排金属耳坠,一年不见,头发长长了,在脑后扎了个小辫,还有几撮挑染成暗紫色,中洋结合,不伦不类,他亲爹看到能活生生气死,陈栖管这叫汉洋折衷。 我哥微微一笑,拎起我的包:“不劳二公子,我和笙笙顺路在公司食堂打了饭,只有我们的,没有你的。” 陈栖哥的脸色,犹如吃了一整个坏掉的苹果。 我熟门熟路地进屋,准确找到他的沙发然后躺下,静候我的特聘小丫鬟卜千秋给我送饭。 小丫鬟手脚麻利,把饭盒摆在茶几上,顺手拿了个盘子在陈栖家搜罗各种没有过期的零食,鸠占鹊巢占得心安理得。 陈栖咬牙切齿:“这到底是谁的家?” 我对答如流:“我们是一家人。” 唱出来了,还跑调了。 没有血缘关系的家人开始嘲笑,妥协般拿起手机叫外卖:“我叫个烧烤得了,你们吃吗?” 我哥端着盘子优雅地在我面前放下,和我一起开吃:“就算你这样我们也不会让你吃我们带的饭。” “我靠??” 窗外的天空犹如一瓶打翻的墨水,十月初天气已经转凉,天也黑的越来越早,只不过正值华灯初上时分,霓虹灯把天空照的亮了许多,人类的智能产物隐隐超过自然界的力量。 陈栖拨弄着手里的念珠,漫不经心问道:“你带着团队研发的那个项目进展怎么样?我记得是啥自动驾驶系统吧,我有生之年能享受到不?” “这段时间其实我不怎么参与了,主要是团队里的人在搞,没什么大突破,但是一切都很稳,你能活到笙笙成年后就能享受到。” 我嚼着牛肉块,含糊不清开口:“这么快吗?我明年一月就生日了,还有三个月。” 哥明显愣了一下,笑道:“那倒没有这么快,哥哥记混了,还当你小呢。” 一直玩着手串的吊儿郎当公子哥调侃:“当年跟我们结拜的小鬼也快成年了?我当你永远十岁呢。”顿了下,他朝我哥投去疑惑的目光:“你这亲哥不称职啊,笙笙多大你都能记混?” 哥随便打了个哈哈过去了,我有些恍惚,在别人心中,我一直是长不大的小鬼头吗? 玉琢的珠子在陈栖手间摩擦,碰撞,发出响声,他正色起来,扫了我一眼,我哥似乎一眼就能看穿他内心在想什么似的,平淡开口:“都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没什么好避讳的,笙笙不多嘴,你说。” 他早已停筷,食指搭在大理石茶几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敲着。 面前的男子收了平日里没个正形的样,少有的严肃了:“我突然从京海那一带回来,是因为陈家出事了。” 我哥几乎是微不可查地手指一顿,紧接着又恢复到那副八风不动的模样:“生意上的还是?” “陈广全被抓了。” 我埋头吃饭,降低存在感,在脑子里搜了一遍陈广全这个人,没有记忆,毕竟我哥不让我沾惹圈子里的事。 “你舅舅?”我哥眸色很深:“他去年生意做的特别大,跟我抢了好几块地。” 陈栖苦笑:“涉黑,前两天被查住了,家主特别生气,把所有本家的都叫回来了。这次闹的不小,我估计其他三家也牵连进去了一部分,你小心点,别被你家那几个老狐狸咬住了。” 京鸿最风生水起的四家,严姜卜陈。 听着跟狗血小说一样,但是确确实实有这么四个权势滔天的家族,长久屹立在天子脚下。 严家国家机关的人多,权多势大,行事低调,几乎不和我们往来,而另外三家就比较熟悉了。 姜家名下娱乐产业、教育产业多,他们家人行事也光明磊落,我特别喜欢姜家人。 陈家是中医世家,世世代代学医,在医学方面德高望重,但是陈家人叛逆的多,在各行各业都有神人。其中也不乏陈栖这种离家做生意的奇葩,谁见了都尊称一句:陈家倒斗二公子。 插播一句,陈栖是独生子,熟人调侃叫他二公子是因为这厮年少轻狂取了个网名叫二乔,取自“铜雀春深锁二乔”,大家对文盲分外怜悯,此后天天喊他二公子,让他永生铭记难忘的中二青春。 回归正题,最后是卜家。 卜家旁支分支乱,人多眼杂,主做房地产生意,其中有没有黑白通吃的,还真不敢轻易确定。 陈广全被抓,世家圈子里那点阴暗的事暴露在阳光之下,这对群众是个好事,对我哥可算不上。 本家那么多虎豹豺狼都紧盯着我哥,无非是他学术商业两手抓,年少成名又顺风顺水,恶意和嫉妒油然而生,假使他们知道我哥的少年时代是怎么度过的,估计没人敢说卜家老大命好了。 第24章 我哥和陈栖都很凝重,空气静的可怕。 哥先打破僵局,没什么表情,垂下眼:“玩阴的我绝对是玩不过那帮人的,但是我可以躲啊。” “京鸿就这么大点的地方,过几天陈广全的事公之于众,卜老爷子怎么可能允许直系子弟外出?”陈栖沉不住气,话语间显现出焦灼:“你说你没做,他们不能造假吗?你在本家关系又不好,你怎么办?” “那能怎么样?”我哥很缓慢的掷出这个问题。 旁人的恶意是压在我们身上的一块巨石一时之间我们三个都有些喘不过气。 陈栖拧起眉头:“你想怎么躲?” 他对面那名年轻的青年终于抬起眼,勾唇:“陈栖,假如公司形势不好,流水直线下降,这总不能说我贪什么东西了吧?” “你意思是,要做假账,故意让他们查到?”陈栖脑回路千回百转,居然很机灵的反应了过来。 我哥端起杯子抿了口可乐,从容地像在品酒:“聪明,就是要做假账给他们制造公司蒸蒸日上的错觉,等他们查出来另一层假账,看到我这么穷自然也不会把我怎么样了。” 终于听懂了一句,我严重怀疑是我哥怕我想不通太郁闷,故意讲给我的。 “毕竟没人想到,有三层账。”他慢条斯理的放下杯子,想是突然想起来什么:“外卖到了吧?去取啊。” 陈栖下意识掏出手机看了眼:“哦,到了。”然后下意识准备出门取,走了两步突然回头:“你为什么使唤我使唤的这么顺口了?我刚刚才告诉了你机密啊?!!” 没人回答他,他只好相当郁闷地取了外卖,边往外拿烤串边道:“你小心那帮人盯上笙笙威胁你啊。” 我拿过我哥手机,把屏幕递到他面前:“多谢二公子关心了,我哥刚才给我订了去英国的机票,玩一阵子等2结束再回来,所以接下来我的任务就是愉快的玩耍。” 我哥点头附议,然后我们一起平静地看着陈栖的嘴大张成o形。 “靠!我算是知道了,这事我不告诉你你也能安稳过去,你有望超过你家那几个老狐狸啊卜千秋。” 没人回答他,他磨着牙拿了串羊肉,愤怒地塞进嘴里,五官被烫到变形。 从陈栖家离开已经十点多了,我又坐上那辆黑车的后座,揉着肚子懒洋洋的问:“我能和纪肴一起去玩吗?反正他也没事,姜灵韵要上学,我一个人太无聊。” 我观察到我哥捏紧了方向盘,片刻后前排传来他幽幽的回答:“他要是同意你俩就去玩吧,钱不够跟我说。” 假装没察觉到他的醋味,我笑嘻嘻的:“好呀,我现在问他。” 方向盘似乎被捏的更紧了些。 到家后我趴在床上,累的瘫痪,虽然不知道在累什么。 一个字一个字在屏幕上敲:我哥让我去英国玩,你要来吗 那边连发五个苍蝇搓手表情包:好的呀,你哥请客吗 我长按保存苍蝇搓手表情包,准备拿去恶心一下我哥,又回复到:对,后天出发 纪肴对这种说走就走的旅行没有任何不适,答应的快速且愉悦,随后光速下线,我猜他去思考要带哪个蘑菇了。 这是一场报复意味的离家出走。 瘫在床上,盯着天花板上的浮雕,想到我哥憋屈妥协的表情,心情从来没这么愉快过。 从他生日到现在,都没有这么愉快过。 先是对着别人笑,然后又放任秦明月叫他哥,接着对我又是那么客客气气的态度,前几天我那么难受,可不能让他白白开心,我一向有仇必报。 我知道我很小气,但是那又怎么样,我出生时候他就是我哥,我的,只准对我一个人好,只准对我一个人笑,只准给我一个人带小蛋糕,只准吻我一个人,抱我一个人。 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卜千秋的呢? 翻了个身,仔细思考这个问题。 大概从出生开始吧。 -------------------- 这篇我其实没大纲无脑爽写,甚至今天才把大纲写完总之是没逻辑的狗血文,大家图一乐看就好了 今天写了大纲又写了一张,腱鞘炎又复发,敲下这行字手腕都很疼 成年之后正式感情线,在此之前都是拉扯试探啦 第16章 恃宠而骄·想念 我和我哥一直崇尚的是旅行行李不带多,缺什么东西到了再买的理论。 所以被发配到英国玩半个月左右,也没必要带很多东西,我简单收拾了下衣物,拎着行李箱就去找纪肴。 他和我是两个极端,我恨不得什么都不带,他恨不得把整个家搬去。 积木小房子内一片狼藉,三个行李箱在屋内,两个已经收好,一个瘫着,行李箱的主人头发乱糟糟,眨巴着苹果绿的眼睛相当无辜的看着我。 我一阵头疼:“你要搬家还是怎么着?” 纪肴正在两件外套之间抉择,反复生离死别一般一脸悲痛地放下其中一件:“我这种土狗第一次出国,不得纪念一下吗?” 哦,算起来,我好像也是第一次去国外玩,以前去治病不算。 我伸脚踢了下那两个立着的行李箱,纹丝不动,我怀疑纪肴在里面装了两座山:“你去的时候带三个箱子,回来的时候岂不是得带五个?就我们两个,这箱子你自己拎哈。” 在我做出的糟糕假设下,纪肴的懒终于战胜了极繁主义。 第25章 好不容易说服这位少爷出门,走在他前面顿时感觉压力山大,到底谁是心理医生啊。 纪肴没有护照签证,不知道我哥用了什么法子光速帮他办了,纪肴拖着那个沉得像水泥的箱子感慨道:“哎,资本主义。” 我的箱子不沉,推起来身轻如燕,在前面相当愉悦的回答他:“如果没有我哥,你起码冬天才能办到签证。” “那正好赶上圣诞节,多好。” 我再一次为此人的乐观豁达叹服。 走前我哥千叮万嘱下了飞机就买当地的手机卡,然后赶紧联系他,我应下,心想长兄如母。 兑换货币,买手机卡,下软件,这些流程走完我和纪肴已经精疲力竭,办理完酒店入住就扑在床上,纵使我困的可以原地升天,也仍旧没忘记报平安,给我哥敲了行字就跟丧失意识似的晕倒在床上。 纪肴比我先醒,他来敲我房门时已经六点多了,我算了算时差,这个点国内已经深夜了,我哥估计睡了。 和纪肴随便转了转,品尝了一下著名的“仰望星空”,实在是接受不了,于是跑去唐人街吃了顿极其奢侈的中餐。 英国汇率物价高的吓人,吃了顿冒菜一千多,纪肴咂巴着嘴:“嘛,幸好是卜千秋请客,不然我可能要饿死在异国他乡。” 我叹了口气:“入乡随俗,明天尝尝当地的菜吧。” “那是他乡埋骨。” 我又叹了口气,果然英国菜难吃名不虚传。 来英国的第一天虚度过去,无所谓,反正还有很长时间。 第一次来到伦敦,像课本里说的一样繁华,只是阴雨连绵,来了好几天也不见得放晴。 纪肴和我都是享受派————从不在乎计划,只要开心那呆在酒店玩手机也值了。 这几天我们转了转有名的景点,大本钟圣保罗教堂什么的,景色很美,不过我还是最喜欢1唐人街,因为只有唐人街有中餐……都说法国是最浪漫的国家,但是在酒店落地窗前俯视这个城市的繁华夜色,不由自主便开始想起我哥。 在异国街头,来来往往没人知道你是谁,抬起头踮起脚尖和他拥吻,这种情境一辈子必须得有一次。 好吧,事实证明不仅洛阳地邪,伦敦也地邪。 刚在内心yy我哥,那边就一通电话打了过来,摁下接听键,思念跨越大洋彼岸,我们两个谁也没有说话。 对方的呼吸声就在耳边,我带着耳机,还是没忍住开了口:“你过得好吗?” “玩得开心吗?” 没曾想我们两个却是同时开了口,他温柔的语调钻进我的耳朵里,我忍不住缩了缩脖子,笑出声来:“心有灵犀一点通啊哥。” 他也轻轻笑起来,真讨厌,这人说话和笑都是轻轻的,挠的人心头发颤。 “我没事,找的人信得过,本家的人想咬我都下不了口。” 我真的太喜欢这种运筹帷幄的劲了。 “我玩得也挺好的,就是英国菜特别难吃,中餐还太奢侈了。”随口抱怨道,那边我哥几乎是立刻回答:“咱们家有钱,对自己好点,纪肴随意。” 停顿了一下,他轻唤:“笙笙。” “怎么了?” “哥哥很想你。” 窗外的夜色姣好,对面商场还是什么大楼的冷色灯光穿透玻璃窗户打在我脸上,时间几乎静止,融化,突然觉得一阵燥热,伸手打开窗户,于是刚下过雨的潮湿气息扫进鼻腔,我想起十三岁那年,我哥冒着雨回家,打开门第一瞬间我拥抱住他,他身上也是这样的潮湿气息。 我几乎要停止呼吸:“我也很想你。” 静默无言。 我恨不得现在飞回国了,可是理智回笼,我才终于按捺下那一点点少女悸动:“卜家……查出来什么了吗?” 那边应该也清醒了,过去的记忆如潮水般提醒着我们的身份,只是兄妹,仅此而已。 这通越洋电话长达几十分钟,裹挟着我们彼此浓烈的思念,和那层说不清、道不明、戳不破的情愫,微妙地在对方的心头萦绕,而此时此地的处境又在无时无刻叫嚣着让我们收敛。 卜家的人,查一通越洋电话的通话录音,算不得什么难事。 我哥静默了好一会,才道:“秦明月在十五岁时,曾被卜盛辉□□,这是她当着全家人的面自己说出来的,卜盛辉过去的情史全部公之于众,还有卜清文收藏的几个古董来路不明,除此以外没什么了。” 秦明月大我小半年,也就是说她现在已经过了十八岁生日,十五岁,三年前,她还没有进本家。 我哥的声音仍旧不疾不徐地传出来:“奶奶很怜爱她,这件事的确属实,卜盛辉应该是没几天好日子过了。” 我本能地感到恶心,这个生下我哥的男人,这个管不住下半身的男人,□□了我哥的亲妹妹,秦明月,在她十五岁的时候。 纵使秦明月和我不对付,但是我并没有到恨她的地步。 虽然我很不爽亲妹妹这个身份,但是被谁生下来并不是她的错。 十五岁时,她或许只是一个懵懂少女,被父亲侵犯,这个男人对她不顾不问,却在她最清澈纯洁的年岁侵犯了她,无论从哪方面来看,这都不是一个人能做出来的事情。 电话那头的人本能察觉到我的情绪变化,柔声道:“卜盛辉会有报应的,笙笙,不要想太多,”随机他冷下来:“我会和他断绝关系,就这几天,笙笙,从此以后他不再是我们任何人的爸爸。” 第26章 我艰难地应下,挂了电话,匆匆到来不及说一句告别。 刚才片刻的暧昧已经被尽数冲散,想起卜盛辉那张脸我就想吐,他不是我的生父,我和我哥是同母异父。 我姓卜,但是我从来不认为我随他姓,我随我哥。 而我哥,他才是最孤独的人。我选择逃避,告诉自己我是随哥姓的,他呢?他只好认下这个禽兽不如的父亲。 他在十几岁时候没了妈妈,又在二十几岁时候和自己的父亲断绝关系。 从此以后,我们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了。 别人都说我哥是个好哥哥,是个强大坚韧的哥哥,长兄如父,生了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君子骨。 可是他那时十几岁,他不要强大,他要幸福。 心疼到脚尖都蜷缩起来,刚打开的窗户吹进来的是凉风,很冷,我哥应该比我更冷。 长兄如父,长兄如父,所以你不能哭也不能倒下,因为你是哥哥,你要照顾妹妹。你终于精疲力竭地从城中村的廉价出租屋里走出来,穿上那身你从不喜欢的西服,你笑着说没事有哥在,好像你生来就刀枪不入。 可是哥哥在成为哥哥之前,是个爱笑爱闹的天真少年。 如果可以,我希望你不要当我哥哥了,这样你就会一直天真,一直幸福。 意识到我是将苦难带给我哥的人这一点,比苦难本身还难受。 我们的名字都是妈妈取的,哥说曾听妈妈讲,有人劝她孩子名字取的太大罩不住,一生漂泊,她偏偏不信邪。 我苦笑起来,还真是取太大了,下辈子我就叫二丫,我哥叫剩狗。 什么苍生啊千秋啊,去你娘的吧,拍电视剧呢? 在异国的酒店里边喝房间自带的果酒边看着底下碌碌的轿车,和京鸿的街道高度重合,这边白天下了雨,我掏出手机看天气预报,京鸿今天也下了雨。 那么,我猜我哥打电话时也嗅到那股潮湿的气息,想起了我们共同的记忆,没办法,我们的人生捆绑在一起,想忘都忘不掉。 此刻我很想你,我想你应也如此。 此刻我很爱你,我想你应也如此。 伦敦的夜,伦敦的雨,十七岁的我还不知道,未来我深爱这座城市,也真的在一个下雨天扔掉手里的伞,转身踮脚,肆无忌惮地和爱人吻在一起。 -------------------- 第17章 恃宠而骄·缠绵 在伦敦游玩的时日,总而言之还是过得很愉快,我哥告诉我主家的事基本处理完,我才放心地拖着恋恋不舍的纪肴飞回国。 我哥来机场亲自接机,本想装一下高冷,毕竟距离产生美,可见到他的第一眼就装不了了。 宽阔明亮的机场大厅,满眼的阳光,来去的人群中,立着一个黑色的人影。我哥靠着大理石柱子等我,嘴角含着习惯性的笑意,鹤立鸡群。 不管不顾地扔下费力拖箱子的纪肴,朝我哥飞奔过去。 今天国内天冷,我围着厚围巾,由于动作太大,围巾和大衣都扬起来,在空中划过笨拙的弧度。 “哥!怎么你来啊?”呼出的热气在围巾上凝结成水珠,我把围巾扒下来,眼睛亮亮地问道。 他伸手捏住我的脸:“不高兴我来?那我走了。” 我去扯他那只手,反被他包在手里捏了捏。 还没来得及回答,纪肴终于和行李箱做完斗争,拖着比人沉的箱子走过来,一脸唏嘘:“你俩能不能帮我拖完箱子再兄妹情深?分别十几天不知道的以为生离死别。” 他不满地看向卜千秋:“笙笙算了,你一大男的能不能怜香惜玉点?” 我哥将他从上到下打量一遍,淡漠地开口:“你算哪门子的香?哪门子的玉?” 我笑的肚子疼。 身后传来一声不正经的打招呼:“大家好啊,都在啊,真巧。” 不用回头就是陈栖哥,他懒洋洋地将手搭在我肩上:“几天不见长高了啊。” 我哥毫不客气拍掉他的手:“再过两天能长得比你高,开车去。”说罢回头冲我一笑:“笙笙去不去吃饭?给你接风洗尘。” 或许是余光瞥到纪肴,他才想起来这个活人,又面向他不冷不淡地说:“还有你。” 无产阶级纪肴对资本主义地主卜千秋发出抗议:“这也太区别对待了!” “那你别吃。” 陈栖走在前面:“习惯就好,习惯就好。” 十二月初,虽然出着太阳却还是冷,皮肤接触到凛风的瞬间我瑟缩了下,身侧哥哥敏锐察觉到,不由分说将我扒拉下的围巾重新扒拉上去。 我发出抗议:“太闷了。” 无产阶级抗议无效。 陈栖找的餐厅是家泰餐,装潢颇有热带雨林风格的,到处放着不知道什么品种的盆栽,走进去我瞬间不明觉厉,仿佛自己变成了亚马逊热带雨林一只活泼蹦跶的猴子,听到店员微笑着说“萨瓦迪卡”时才回过神来。 我们三个人用恍惚呆愣的神情无声对陈栖的品味表示惋惜,直男审美是不一般啊,还是这种奇形怪状的直男审美。 纪肴喃喃:“我们其实就想吃顿中国菜,不用很高档,路边撸串也行……” 我欣然赞同。 最终这个提案还是被否认了,要不说他是二公子呢,还是不够深入民间体会人间烟火。 其实这家泰餐还好,除了装修令人一言难尽,菜倒是不错,我和纪肴活像八辈子没吃过饭,埋头苦吃,期间我哥吃的不多,贴心地给我端茶倒水递纸巾,擦嘴夹菜剥水果,而纪肴那边无人在意,还是二公子大发慈悲,给他倒了杯水。 第27章 饶是陈栖这种和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人都不免有些受不了:“卜千秋你俩得了啊,比男朋友还细致入微,笙笙以后找对象都找不到。” 我哥慢条斯理擦拭手指的动作微顿,脸色有些阴,虽然他还是笑着的。 纪肴小天使察觉到氛围不对,笑着打圆场:“陈栖你是找不着对象嫉妒了吧,你看人家俩像是缺对象的样子吗?那不勾勾手指美女帅哥都来了?” 这个话题没有继续下去,在我们兄妹之间,似乎提嫂子妹夫之类的字眼都是禁忌。 桌上的香薰蜡烛火光摇曳,我哥坐在对面,眼里倒映着一簇小火苗,片刻后他开口:“卜家这边不安生,这两年都是,现在又来了个秦明月,闹腾个不停。” 陈栖嚼着嘴里的肉,偏头问:“你打算怎么办?” “要不笙笙明年英留吧。” 陈栖瞪大眼:“你俩分别十几天就腻歪成那样,英留三四年那不跟生离死别一样?” “一张机票的事。” 无产阶级纪肴正喝水,闻言呛了一口,放下水杯很认真地望向卜千秋:“哥,你缺弟弟吗。” 我好笑:“去你的。” 哥偏头,凝视着玻璃窗上倒映出的影子:“我说真的,等笙笙过完生日……过完年……算了,开春再去吧,那边冷,下雨多。” 我喝了口橙汁,没有异议,英国也挺好玩的,也不会想家,顶多想想我哥,一张机票的事。 晚上回家时迈进客厅瞬间就感到一阵暖意,阿姨下班回家时把暖气打开了,空荡的房子内终于不再是冷的。 说真的更喜欢小时候小点的房子,有点温馨的家的气息,房子越换越大,家里却一直是空的。 突然感觉我有点矫情也有点贱,就像网上那种发“我不需要很多钱,我需要很多爱”的人一样,真贱啊,无产阶级纪肴同志应该是要抗议了。 白天陈栖说的那话一直在我脑子里盘旋,“比男朋友还细致入微”,细想下来,我哥是对我好过头了。 但是那又怎么了。 我淡定的把家里的灯都关上,只留一盏客厅的落地灯,坐在沙发上幽幽盯着黑暗一角,思考人生。 思维这时候格外活跃,应该是白天喝茶太多了,现在我很亢奋,脑子里有一百只卡通兔子在打鼓,停不下来。 我哥端了盘洗好的草莓,轻轻搁在我面前,叹气道:“反季水果还是少吃。” 不是你端过来让我吃的? 算了我确实想吃,知我者,欧尼酱也。 他应该是闲的发慌,把玩起我的发梢:“头发长这么长了。” 我洋洋得意:“到腰下面一点了。” 背后人动作没停,仿佛要把我整个人用眼神描摹一遍,片刻后又止住了动作,绕到我前面,仔仔细细地将我随手扔在茶几上的草莓蒂用纸巾包起来。 比男朋友还细致入微。 -------------------- 第18章 恃宠而骄·男朋友 元旦的钟声敲响,意味着我的十八岁一步一步的逼近,往昔那些幼稚天真的少女往事,如同烟云一样散得一干二净。 我哥一直很低调,把我藏得很好,生日从来不大办,即便是成人礼,也只是打算请几个相熟的朋友而已。 一月十七号那天,我记得我穿的礼服是件类似婚纱款式的白色裙子,戴着亮晶晶的发饰一步一步走向我哥时,就好像真的走上了婚礼的红毯。 我哥给我两个惊喜,一个是不出意料的华贵礼物,一个是———— 成人礼结束后他把外套盖在我身上,在三三两两的亲朋好友走之后,勾起我的下巴搂着我的腰把我压在餐桌上,顺势吻了下去。 和从前那种嘴唇贴嘴唇的吻不同,他吻的专心认真,像对待一件易碎的宝物,我几乎要喘不过气来。 哥怎么会这么疯? 但是我好喜欢啊。 从我嘴唇上离开时,他说:“笙笙,我们不在一个户口本上。” 脑子轰的一声炸了,我比刚才还懵。 我哥倚着餐桌,脸不红心不跳,勾起我的发丝一圈圈绕在手指上:“我们不是亲兄妹。” 我们不是亲兄妹。 我们不在一个户口本上。 我无意识地把身上贵贵的礼服捏出了褶皱。 他说的每个字我都明白,可我还是沉浸在久久的惊惶之中,这一刻的心情,分不清是难过还是幸福。 “那我以后,还能叫你哥哥吗?” 死嘴,先我脑子一步问了出来。 我哥似乎愣了下,表情很微妙,空气陷入某种尴尬的沉默之中,我感觉我要窒息了,叫他哥又不会掉块肉,他肯定不会介意啊,问这个干什么??死嘴。 片刻后他偏头笑出声来,弯着眼睛附身在我耳边说:“其实你可以换个称呼。” “什么?”天呐,卜千秋要让我叫他总裁了吗。 “男朋友。” 我眨了眨眼,睫毛扑闪扑闪,因为裙子上的水晶好像太亮了,亮的我有点恍惚,眼球发酸,眼眶热起来。 男朋友。 男朋友。 男朋友男朋友男朋友。 深吸一口气,我抬头小心翼翼地问:“真的假的?” 男朋友几乎把无语写在脸上:“我在表白啊,笙笙。” 噢,这是表白吗。 等等,居然表白了。 第28章 幸福来的太突然,以至于我在搂上他脖子时,眼泪不受控制地涌出来,在他肩头浸湿一小片,然后,他的颈部,全是十八岁少女酸涩眼泪的气息。 那些曾经憧憬的想得到的,一股脑的都在我眼前等着我伸手去拿,我的右手已经被我掐的发胀,因为不用疼痛保持清醒的话我可能随时会晕过去————晕在男朋友怀里。 我哥一直知道我们不是亲兄妹,这说明什么? 说明他觊觎我的美色已久,十八岁这天终于痛下杀手,坚决不让我流入市场。 成人礼的餐厅布置还没撤去,他应该提前给家里阿姨打了招呼,餐厅走廊大厅都空无一人,我哥一向考虑地很周到,他生活的每一步都像在下棋,万无一失。 大厅各处他让人布置摆放了各色玫瑰,我固执地让他站在大厅那头,自己从另一头沿着红毯,小步小步地挪过去,裙摆掠过白色玫瑰,圣洁得真像婚礼。 我哥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一袭黑色西装,即使他平常就偏好穿深色,我还是不由得多想。 他在红毯那头,我在红毯这头,曾经我以为的血缘把我们连在一起又分开,如今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倒可以小步伐地挪到他身边。 那边是一片玫瑰花海,他笑的有些孩子气。 像梦中的婚礼。 -------------------- 失踪人口回归,争取在元旦前把他们两个的故事讲完,然后填另一本… 第19章 恃宠而骄·婚礼 今年过年早,我生日刚一过,日子就像奔腾的白驹拽不住,一路奔到了春节。 我和我哥向来不爱到主家过年,也不好叨扰朋友,拉上纪肴吃顿饭,身为平辈却白嫖我哥两个厚厚的红包。这个有跟没有没区别的年就算过完了。 真正的告别并不是过年后,我哥执意送我去英国,安顿好他再回来。 十八年我几乎不怎么和人打交道,上次去异国他乡身边有纪肴做苦力,这次我独身一人可拎不动行李,出发前我哥看着我收拾东西,几乎要气笑:“不知道的以为你一辈子不回来呢,到那边再买吧。” 上次是我跟纪肴说这话,这次被劝说的对象就变成我,于是我终于懂得纪肴的心情,假装自己没有耳朵,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 京鸿飞伦敦十一个小时,临走前我随手拍了张照发朋友圈,底下一堆人调侃着叫我名媛大小姐。 有些恍惚,名媛这个词离我很近又很远,我不是京鸿本地人,我哥也不是。 我们是从小城市里一步一步走出来的,籍贯随我妈————哦不,现在应该喊她姨了。 现在这些高楼大厦奢侈品触手可得,完全是依托我哥一边从商一边搞科研,没靠本家。 我也不是本家的人。 我对这所城市没有眷恋,对我来说这些高楼大厦水泥钢筋,不过是花天酒地的富二代声色犬马的游乐园,于是我在登机时没有依依不舍,只是极其轻微地偏了下头,遥望高高伫立的国旗。 国旗在空中飘荡,卷在旗杆上,五颗星星已经看不见。今天的京鸿刮起寒风,凛冽刺骨。 我哥跟在我身后,轻轻摸了摸我的头。 我突然懂得什么叫做游子身上衣,虽然我并没有慈母,但是我有哥哥。 —————— 落地伦敦已经是次日中午,伦敦依旧在没完没了地下雨,冬天的英国很冷,我拢了拢围巾,把自己裹的像球。 卜千秋不愧是传奇人物,他已经打点好一切,知道我喜静,于是专门给我搞了套距离学校不远的独栋小洋楼,上下两层带个小花园,这栋房子在我眼里幻化成数不清的人民币,我一阵肉疼。 怎么说也是自己挣的钱,我哥简直不把钱当钱,这就是成功人士的“视金钱如粪土”吗?那么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成功。 小房子距离一个教堂不远,在窗前驻足能看到不远处尖尖的塔顶,笔直地指向天空。 我的学校不在繁华的地方,房子也相当僻静,用姜灵韵的话来说英国就是“令人抑郁的国家,只有更怪的人才受得了”。 对了,姜灵韵,她只留下要去美国读书的音讯,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扭头问向卜千秋:“哥,姜家姐弟在美国过的怎么样?” “他们应该是去纽约了,过的好着呢,怎么自己不去问?你们闹别扭了?” 我扬扬手机:“刚才在市中心信号有两格,现在信号栏显示sos,以后我们漂流瓶联系。” 他看着手机上对我们求救的信号,无言以对。 这间小屋是温馨的田园暖色调,看着就让人心情很好,现在是春冬交际之时,花园的玫瑰已经凋谢,黄水仙渐渐舒展枝叶,坐在写字台前正好可以眺望教堂的彩色玻璃窗、天空上飘飘的云彩以及邻居照料打理得很好的小花圃。 我哥临走前给我来了个浪漫的告别吻,我差点喘不过气来,邻居碰巧看到,笑的很和蔼。 余光看到邻居时,我的脸大概红成了猪肝色。 邻居是个英国老太太,自己一个人住在这————噢,还有只白猫,她是个温和慈祥的人,待我们结束那个吻后笑着用一口英音问我们是哪国人,我差点没听懂,幸好我哥在,他整了整领口,从容不迫地回答:“我们是中国人,她是我女朋友。” 他讲英文很好听,听到“girlfriend”时我一激灵,赶忙“yes yes”,老太太笑的更开心了,询问我们是否是来留学的,我哥彬彬有礼地点头,表明他要回国,邀请老太太偶尔来我这里坐坐。 第29章 英国人是不怎么邀请别人到自己家做客的,他善意解释道:“中国人大多数都很好客,喜欢结交朋友。” 老太太表明自己很喜欢中国,也很喜欢交朋友,于是在我完全沉默的情况下,我哥犹如媒婆一样给我安排了一个夕阳红朋友。 下午我送他到伦敦机场,登机前他回头,最后一句留给我的话是:“上完大学,我们就结婚。” 我呆呆站在那,甚至忘了告别。 夕阳在落地窗外,我在夕阳前,雨过天晴。 ——————————— 独身一人在异国他乡,也有诸多不适应,即使在我哥的影响下我的雅思成绩很好,这么久不说英文也难免忘了很多东西,不过也完全够用。 去超市买牛奶,找了半天没找到,我问售货员牛奶在哪,她狐疑地打量了我一下,问我是不是要找cow juice。 这一句cow juice,直接击碎了我从小到大的英文教育。 回到家时我跟卜千秋吐槽,他在电话那头笑出声:“在英国,你会pardon、this one、that one还有sorry这几个词就能解决百分之八十的问题。” 不愧是过来人,经验丰富,看来他也吃过哑巴亏。 我哥也英留了四年,只不过他比我有出息多了,他念的是剑桥。 这种脑子这么好使的人,有时候挺想起诉的————不是起诉他,是起诉我的脑子。 第二天我去他的母校转悠了一圈,比起其他地方,剑桥简直像个世外桃源,这里的天特别蓝,似乎一直望着能看到宇宙似的,校区很大,建筑物高挺,站在剑桥的草坪上看那些古老繁杂的建筑,以及被雨水打湿、一直积水的石板路,似乎可以捕捉到八年前,十七岁的卜千秋撑着一把伞穿着白衬衫,独自漫步在雨中。 他那时,好像是没有什么朋友的。事实上他除了纪肴和陈栖哥,一直是没什么朋友的。 卜千秋孑然一身,走过他的十四岁、十七岁、二十岁,戴着一身光鲜亮丽,终于来到了名利双收的二十五岁。 不过想都不用想,他一定很优秀,比我优秀得多,无论在国外还是国内,高中还是大学。 念完四年大学他没有往上读,教授很不舍地挽留他,但我哥只是委婉地拒绝了,回国后和其他同学一起钻研计算机领域的东西,他好像一直在研究自动驾驶系统,边做生意边敲代码,还要分出精力应付人情世故和家里的神经病作精妹妹,我都替他累。 但是他好像是个生来就没有心肺,生来就不知道累的人。 我去学校报道前,以为同学会都是本地人,结果刚迈进教室门,一排亚洲面孔齐刷刷向我看过来。 好吧,看面相大多数是中国留子。 我向后排走去,路过各个假装很忙的中国留子,正准备直接坐到最后,却发现最后一排也都是戴着耳机低着头,假装很忙的华人。 正当我找不到座位打算席地而坐时,一道声音却打断我: “那个,卜苍声……你还记得我吗?” 我循声看过去,一张跟秦明月五六分相像的脸正不安地看着我。 那是个长得挺可爱的女生,和秦明月故作成熟的优雅不一样,就是少女的可爱。 “我叫秦祺雅……” 费了很大劲,我才从记忆深层扒拉出秦祺雅这个名字,好像是高中同学,秦明月姐姐还是妹妹?尊她妈所指给我送过礼物。 我对秦家人没有好印象,但是她从始至终也没对我有不友好的态度,于是我轻轻点头:“有印象,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惊讶在这也能碰到你,可以坐一起吗……?”她涨红了脸,似乎是不太好意思。 最终我在她身边落座。 秦祺雅告诉我秦明月留在中国,居然没有选择像大多数人一样出国,我察觉到她语气里细微的厌恶,敏锐地没有继续这个话题。 她是个挺胆小害羞的人,跟她姐姐秦明月不一样,我对温吞的人生来就有好感,既是同乡又是同学,顺理成章玩到了一起。 我哥跟我说提防秦家人,这句话里,我把秦祺雅划出去了。 教授和同学都挺友好,全英文讲课对我来说还能听懂,对秦祺雅来说有点困难,我注意到她口语不太好,雅思是擦边过的,本着异国他乡交到的第一个华人朋友的想法,我开始跟她全英文交流。 结果没过半天,我们就被某种神秘西方力量同化了。 一起买东西时她还在努力回想猪蹄的英文是什么,我云淡风轻的一句“pig foot”,也击碎了她的英文教育。 我怀疑在英国待上四年,活在这种“xx foot”“you is good”的英文环境中,我的口语可能会越来越差。 糟糕的生活。 -------------------- 恢复日更,字数不定,写这种日记体很容易写成流水账,总是写不长,也可能是我自己的问题2333 我是个没文笔没逻辑的穷比,这种豪门文是盲区了,如果有写的不合逻辑的部分请指正…(瑟瑟发抖) 我甚至不敢看自己的文…我的文笔也太矫揉造作了,泪奔 第20章 恃宠而骄·以为是雨 在英国的生活有诸多不便,不过总算称得上顺利。 秦祺雅搬到了我的那栋小房子里,因为她会做饭。 “世界上最薄的书是漂亮国历史和英国菜谱。”————这个段子是真的,要不是有秦祺雅在,我就得天天吃土豆。 第30章 她是个挺单纯的姑娘,性子温吞,逗两句就脸红,也算是个小学霸,在她的影响下,我居然开始跟她一起学习。 我们学的都是计算机,每天一起泡图书馆买菜逛街回家,熬夜写论文备考,周末去超市囤矿泉水————英国水质不好,自来水不能喝,这个问题我们每天都要吐槽一遍。经常有街边的不良青少年冲我们吹口哨大笑,秦祺雅不擅长应付这种人,只得低着头走回去,看得我总觉得憋了口气,于是下次我跟她一起走时,就大声冲他们说“你妈妈不爱你”。 她也帮了我很多忙,比如说做中餐很好吃,八大菜系都会做,什么锅包肉酸菜鱼拔丝土豆每天换着样的做,每每熬夜她给我做夜宵时我都感动到痛哭流涕。 我哥固定每月看我一次,对于秦祺雅和我住在一起这件事他颇有微词,但也没有过分阻止,他不信任秦家人,准确来说他不信任任何人,除了他自己和我。 秦祺雅情商不低,虽然没有和她表态,但我和我哥的互动她都看在眼里,我不信她没有感受到一丝异样,只是她没说而已。 我和我哥去圣保罗大教堂,看彩色玻璃和高大的穹顶;去商业区欣赏冷雨下的霓虹灯光,看过路的行人;最后在海德公园的英格兰诸树下拥抱、亲吻,仅仅是唇瓣贴着唇瓣就很幸福了。 我十七岁那年许下的愿望真的实现了:在一个下雨天扔掉手中的伞,回过身和最爱的人吻在一起。 每次送我哥回去时,我并不失落,因为我知道他下个月还会再来。 ———————— 世界真的很小。 我碰到了高中时的好友,肖乐。 他家原本是中产,结果突然赚了笔大钱,肖乐就这样被送出了国,在我留英第二年和秦祺雅一起散步时,拐过街角,肖乐站在一颗高大参天的梧桐树下,错愕地望着我们。 “卜苍声……还有秦祺雅?” 我们和他一样呆滞,最终他恍如初醒一般喃喃:“要不要这么巧……” 肖乐和我们讲他的英国抓马之旅,在连续被偷了三个手机后他总算相信带着黑色礼帽的不一定是绅士,来英一段时间后快抑郁了,以及他养的那只狗欢乐也顺道带来了等等破事,结果就是交流了一下午,他也被我们传染了中英混杂的说话方式。 他和我们是邻校,于是下课后的两人买菜行动变成了三人,周末我们仨就到剑桥玩,认识了一个很友好的印度人,还有不少华人。 华人有留学圈,乱的堪比五代十国,我们都没兴趣听谁谁谁包了个美女,也不想去club组局,于是自然而然变成了伦敦留学圈的乡巴佬。 我哥一直对肖乐没什么好脸色,我后知后觉回想起高中时期,他删了肖乐发给我的消息那件事,忍不住笑出来,跟肖乐提起,他一脸惆怅:“你哥见过我,皮笑肉不笑跟我说谢谢我照顾你,阴着个脸我都要吓死了,从此不敢找你聊天。” “你家长管的也太严了吧,话说你也快二十了,不打算谈个恋爱吗?”他好奇问我。 秦祺雅扫了我们一眼,似乎是在迟疑要不要开口,我很轻松地应道:“国内有男朋友。” “哇靠我居然不知道!你真能藏啊!” 俗话说三人行必有一电灯泡,和肖乐玩到一块的不久后,他就跟秦祺雅表了白,我得知这个消息时大脑宕机,立刻求着秦祺雅不要有了男友忘了朋友,一定要给我做饭,她笑着答应,后脚就溜出去和肖乐约会,给我留了一碗冰冷的扬州炒饭。 我伤心地告诉卜千秋,这个冷心冷肺的人听到他们在一起的消息后很开心,对我的遭遇表示同情,给我邮了点国内特产才治愈好了我破碎的心。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娘秦祺雅抛弃后的第三周,我跟隔壁的老太太学会了做蛋糕。 我哥再次来英国时,就尝到了我亲手做的红丝绒蛋糕和茶。 他边吃边匪夷所思地打量我:“天天吃甜的怎么还这么瘦?从小就爱吃甜的,还细胳膊细腿的。” 这两年我逐渐长开,褪去了那一点点婴儿肥,导致脸颊又尖了点,肖乐吃上秦祺雅做的饭后胖了五斤,我吃了两年却一点没胖。 “我这是长开了,下巴更尖了,上镜好看。”我抗议道。 “来英国不见太阳,还吃不到好吃的,什么时候回国晒晒太阳?” “我不是每年过年都回去吗?这天天赶论文备考的,哪来的空回去?” 卜千秋深深望了我一眼,眼睛有些水汽,兀自嘀咕:“我后悔当初送你出来……” 我生怕他哭了,急忙探身过去摸了摸他的头:“一个月见一面,又不是生离死别。” 他从我小时候哭到我成年,今年我十九岁他还在哭,平常那样一个坚强的人,怎么见了我就这么爱哭? 我送他上飞机,走前轻轻抚摸了一下他的脸颊,很冷,然后我为他拭去不存在、快要流出来的泪,解下我的围巾替他围上,低声道:“真是的,哥,你怎么还学不会照顾自己?” 我知道他一个人在国内一定是拼命工作没好好吃饭,但是他的拼命有效果,听陈栖哥说,他研究的那个自动驾驶系统过两年就可以上市了,但是可能会很忙,忙到没有时间找我。 但是纪肴告诉我,我不在,他似乎又开始出现较大的情绪波动了。 第31章 送他走之后我独身坐在写字台前,秦祺雅不在家,又剩我一个人,我眼前也开始有些朦胧。 以为是外面下了雨,窗户起了雾,探身去擦拭玻璃窗,怎么擦也擦不干净。 我知道我有天一定会脱离我哥的庇护所,去远方淋雨、吃苦。他也知道,但是我们都舍不得,又心照不宣没有提及。 哥哥,我已经很久没叫你哥哥。 什么叫长大? 不哭才算长大。 -------------------- # 第三卷·七步诗 第21章 一步·明月 我本以为在脱离我哥为我建起的庇护所之后,这个世界会给我慢慢长大的机会。 但是一切都来不及,谁都在往前走,除了我哥谁都不能停下来等我一会,我必须得学会面对一些人,和一些事。 留英第二年的十月份,秋高气爽,伦敦的天是灰色的,街边高大的梧桐树树叶已经开始发黄,打着旋儿地下坠,被雨水打湿,粘粘地附着在石板地面上。 秦祺雅和肖乐感情很好,我和我哥也是,我们在一起两年了。 秦明月就是这个时候找上门来的。 那么冷的一个秋天,邮箱里静静躺着一封邮件,附了十几张我和我哥行为亲密的照片,她大大方方地署上自己的真名,像一个真正的姐姐一样亲切地喊我笙笙,告诉我我哥的事业正在上升期,她在邮件里说: “笙笙,好久不见,我是姐姐噢,还记得我吗?……(^^)大哥的自动驾驶系统应该马上就可以上市了吧?最近他公司也特别忙呢,都没有空找他叙旧,不过找笙笙你也是一样的哦,上次见面还是大哥生日吧?一晃两年多了呢,你也十九岁了,和大哥貌似感情很好,对吧?回国看看吧,我想请你吃顿饭。” 我滑动鼠标,一张一张往下翻照片。 有我和他在公园接吻、他喂我吃蛋糕、在机场紧拥……角度非常刁钻,很多正常的互动动作也拍出了暧昧的氛围————拍的还挺好看的,我提心吊胆地点了保存,但是冷汗还是顺着额头下来了,打湿了刘海。 我哒哒哒地敲键盘,平常我根本不会这样用力地敲,秦祺雅都惊了一下,从厨房里探身:“怎么了啊笙笙?改论文吗?你小心把键盘敲坏了。” “啊,在网上跟人打辩论呢,情绪激动了点。”我勉强维持了正常的声音,努力使自己的情绪平复下来,才发现自己的手在抖。 我哥跟我不是亲兄妹,但是这么多年也没有公布出去,我哥肯定有他的原因和难处,所以外界看来我们还是同母异父的兄妹。 他的学术研究项目马上上线,公司事业也在上升期,照片公开出去负面影响和舆论都很大,而秦明月究竟是什么时候拍下的这些东西?按理来说我和我哥都是对摄像头很敏感的人,居然一点也没有发现? 我飞快敲键盘,回复过去:你想要什么?照片你有备份的对吧?你想要我回国干什么?我可以回,不要联系我哥。 我不知道她从哪里搞来的我的邮箱,但是我猜,既然拍下这些照片,知道了我的邮箱,那么电话号码、住处、学校以及朋友动向她一定也了如指掌。 从没想过秦明月是这样的人物,悄无声息地捏住了我所有的个人隐私。 她一直示以外界的都是娇弱无辜小白花的形象,给我们流露出“有心机、虚荣,想往上爬段位却不够”的印象,我以为到了英国不会再与她产生交际。 那边回复的很快:不要这么紧张,笙笙,我不会告诉大哥也不会公开的,我只是想跟你吃顿饭、看看你,闹了三四年了,我们试试好好相处?可以吗?我很喜欢你。我知道你很忙,圣诞节时候可以吗?正好你们学校会放假吧? 我咬牙切齿地回复:可以。 她又发来一个颜文字:^ ^我很期待。 我一点也不期待。 这个女人很可怕,她今年应该才二十岁,在卜家不过三年多,是如何拥有能帮这种忙的人脉的? 我不想怀疑秦祺雅,她是我认识了两年的好友,我从小就没什么朋友,姜灵韵去纽约留学后我们也只是电话联系了,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就是她、秦祺雅以及肖乐。 要论最讨厌秦明月的人,姜灵韵可以排前三,把她吊在房梁上活活抽死她都不可能私通秦明月,再说她人在纽约,也不可能来拍。 肖乐更不可能,他家就是普通中产,突然成了暴发户,父母宠爱孩子把他送出国,本人也没什么头脑,压根不认识秦明月这号人。 只剩秦祺雅。 她和秦明月是亲姐妹,性子敏感,虽说关系不好,但是她的确是离我最近的人。 秦祺雅正好从厨房走出来,这天是假期,她上星期才和隔壁的老太太学做了树莓奶油蛋糕,今天正好烤了蛋糕、煎了牛排,擦着手像往常一样喊我吃饭。 我佯装无事地应下,起身过去,这会儿伦敦已经三四点了,我们习惯赖床,所以吃午饭也晚,连带着吃下午茶甜点————不行,我不能想这些,一想这些,我就控制不住地消除对秦祺雅的怀疑。 她已经洗了手坐在餐桌前吃牛排,见我来了狐疑地问:“你怎么了?怪怪的,跟人吵架没吵赢?” 我摇头,假装不经意道:“你跟秦明月关系好吗?昨晚做了个梦,又想起来她了,高中时候把我折腾的够呛。” 第32章 秦祺雅一瞬间眼里闪过厌恶的情绪,又很迅速地压抑下去,我还是捕捉到了。 她撇了撇嘴:“我跟她和我妈关系都不好,我妈偏心她,她又喜欢告我状,我上学时候就不喜欢她,就是不想见到她才闹着要出国。” 这话不像假的,我提起秦明月她的第一反应都是厌恶,但是终归是亲姐妹,我没有放松警惕:“她这人特别仇视我,我也不知道哪里惹到她了,第一面见她在她面前摔了个杯子而已……我昨天做噩梦,又梦到她。” “跟她成长环境有关吧……我们是同母异父,后来我妈我爸过不下去了才又投靠卜家的,她在卜家多,我都是在我爸家过的,见得少也不熟。” 秦祺雅摇摇头:“不提她不提她,反正你人在国外,她也不能顺着噩梦来找你吧?吃饭吃饭。” 我心道还真能,不过接着问下去容易被她察觉到异样,选择乖乖闭嘴,只有在她询问我好吃不好吃的时候我才说两句。 她手艺真的很好,知道我喜欢吃七分熟的牛排每次火候都控制的很好,蛋糕烤的蓬松,奶油也打发的正到好处,点缀上两颗树莓,入口即化,酸酸甜甜。 我实在不想怀疑她,她是我来英以后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一个能跟我一起学习、生活的朋友,让我第一次有种“我是个正常孩子”的错觉。 秦明月的那封邮件在我心里种下怀疑的种子,不停地疯长、生根发芽,秦祺雅那块树莓蛋糕刚压下我的顾虑,它就又长起来。 我以为到了英国再也不会被牵扯到卜家和秦明月的事情中。 我以为长大就能和卜千秋光明正大站在一起。 —————— 国内中秋那天,我哥给我打来视频电话,我假装网不好,对着镜子练习了十分钟笑容,才敢接起电话。 我哥那张脸呈现在屏幕上时,我眼睛有些发烫。 他那边是晚上,纪肴和陈栖哥也在,我一接通他俩就大呼小叫冲过来,凑在屏幕面前大笑:“哈哈哈哈你怎么知道我们在吃月饼?!!英国没有吧??哈哈哈哈哈!?” 我被这阵狂笑吵得头疼,我哥将手机举远:“他们吃的月饼是公司库存快临期的。” 我噗嗤一笑,捏起手中的月饼晃了晃:“我有月饼,还是冰皮的,我室友做的,特别好吃。” 那两人万分悲怆,一唱一和:“卜千秋你怎么给我们吃临期的?!” “就是啊,你的良心呢?还有你,你凭什么有会做饭的室友?想当年我在国外,孤苦无依,每天吃淡出鸟的白人饭!” 想到那个会做饭的室友,我的笑容都快维持不住,急忙转移话题:“哥你那个自动驾驶系统怎么样了?我读完大学回去能用上吗?” 他笑着回答:“不出意外应该是可以的,就等你回来了。” 我哥说的不出意外,就是不会出意外,他笑的时候眼角上挑,很好看。 艰苦半生,又靠着自己一点一点爬上去,一身荣耀归来,他如今居然也才二十七岁。 岁月似乎在他的脸上凝结,几年过去他的容貌没什么变化,只是黑眼圈有点重,应该是最近太累了。 陈栖哥凑近屏幕仔细端详:“哟,去外面两年也人模狗样了,终于学会打扮了?以前还是个叛逆期小孩儿,那么多漂亮衣服你也不穿,懒死你。” 我摸了摸耳朵上新打的耳洞,坠着副珍珠耳坠,小巧精致,在我披散下来的发间若隐若现。 我哥弯起眼睛:“以前也好看,现在更好看————这两年不扎头发了吗?” 以前在家闲来无事,头发又长,我就低低地扎两个双马尾,被我哥调侃像垂耳兔。 我想了想,如实回答:“天天忙着学习,图方便把头发剪短了点————到腰,很久没扎头发了,我一个快二十的人又不是未成年小姑娘了,扎双马尾不伦不类的。” “呦,不知道的以为你八十呢,十九和十六没差多少。扎吧,你这脸出去说你十五都有人信。” 纪肴边说边怜惜地摸了摸自己的脸:“你们都怎么保养的,我都人老珠黄了。” 最终挂电话时候,我嘴边还荡着一抹笑意。 -------------------- 第22章 二步·作呕 中秋过完就意味着圣诞一天一天的逼近,我迫使自己去忘掉秦明月,待去找她时再惶恐也不迟。 可是她不会给我这个机会。 她不停地联系我,电话、邮箱、微信……内容无非是: “笙笙,没有忘吧?圣诞节要来找姐姐哦。” “笙笙,怎么不接电话?我不是故意想侵犯你隐私的,我只是太急了,用了特殊方式。” “笙笙,大哥告诉你了吗?他最近又谈了笔很大的单子哦。” 我像一个等待死刑的人,秦明月不给我痛快,一块一块剜我身上的肉,致使我在怀疑和焦虑中度过十月,最后我迫不得已,找了心理医生吃上了治疗焦虑症的药物。 纪肴知道我开始吃药后,沉默了一阵子:“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突然加重了,但笙笙,有事情要和你哥还有我们说。” 我笑着说好,挂断电话后冲到厕所呕吐。 药物的副作用很大。 我为什么这么害怕秦明月?我也不知道,明明一开始我是非常鄙夷瞧不起她的,根本没有把她放在眼里,如今她竟然成了我焦虑的源头。 第33章 或许是因为两年前的夏夜里,她那与我过于相似的打扮与模仿的六七分的气质让我有种恐惧感。 我害怕她把哥哥抢走。 我更害怕我们的照片被公开,我已经连累我哥太多,照片公开他声名狼藉,那样我会愧疚到死的,现在的焦虑不过是那时候的万分之一。 于是剩余的日期就像海棉里的水,越挤越少,我开始不可控地因为帕罗西汀和舍曲林吃不下饭、头疼,然后瘦下去。 来英国两年天天吃秦祺雅做的饭,我本已经不那么瘦了,一直维持在八九十斤,如今竟是一天天地连着掉秤。 秦祺雅的担忧不像是伪装的:“笙笙,要不不吃药了?这样不行的。” 我拒绝了,停药后果更严重。 十一月初我又去找了一次医生,我得换药,我不能这样去见秦明月,我不能让她认为她的威胁起了效果。 我哥这几个月没有来英国,他的事业蒸蒸日上,我也开始故意减少跟他联系的频率,因为我不知道秦明月会不会查到我们的聊天记录。 英国进入冬令时,越来越冷,越来越冷,以前从没有这样冷过。 ———————— 秦明月约我在西餐厅吃饭,我一直不喜欢这种过于庄重的地方,只是为了显得有气势一点,故意打扮得光鲜亮丽,就像真正无忧无虑的千金留学生。 她和几年前不一样了,一点也不一样了。 秦明月的头发染成茶棕色,精心的烫染护理过,还带着山茶花洗发水的味道。她拎着那只抢到断货的奢侈品包包,披着长风衣优雅地落座,给自己倒了杯红酒,将酒瓶转向我轻笑着问:“来点?” 我摇头,戒备地说:“你想找我说什么?” “不要这么紧张,笙笙。” “你没有资格喊我的小名。” “我是你姐姐。” “我们没有血缘关系。” “谁知道呢?”她晃了晃酒杯,优雅地抿了一小口:“情感纠葛那么多,你说是吧?” 我攥紧手,指甲陷入掌心里:“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说过了,不要紧张。” 秦明月切了块牛排送入口中,转而抬眸望向我,眼里流转着西餐厅的亮光:“你不知道自己的生父,我也不确定,所以我说,说不定呢?” “你是卜盛辉的女儿,不然你根本不会到卜家。” 对面那样貌妆容精致的女人依旧保持着微笑:“不要提他。” 我不说话了,倒了杯水大口喝下。 “这次回来没和大哥说吧?不嫌弃的话晚上住我那里?” 我特别想一把撕下她虚伪的脸皮,毫不客气地重重把杯子往桌上一搁:“你还没资格叫他哥,我住哪也用不着你关心。” 她发尾萦绕着山茶花的暗香,香气很浓郁,又廉价,秦明月怎么会用这样的洗发水?闻起来头晕。 “你不想看看我查到了什么吗?” 又来了,这套口蜜腹剑的威胁法。 偏偏我无力拒绝,只得脸色阴沉地点头应下。 她微微一笑,继续吃那块该死的牛排。 我没有吃任何东西,主要是坐在我对面的人非常倒胃口,如果对面坐的是我哥,那么我如何也不会吃不下饭的。 华灯初上,富贵荣华迷人眼。 京鸿的市中心比我走时候还要繁华,各大商场都缀着圣诞气息的挂坠,往年我是非常期待圣诞的,今年我却一点也开心不起来。因为平安夜前夕,我只能坐在秦明月的车后座,咬牙切齿。 这次回国找秦明月我没有告诉任何人,跟秦祺雅肖乐说的是回国找我哥,跟我哥说我圣诞节不回来了。 秦明月住在市中心的大平层,我冷嘲热讽:“这钱从哪来的啊?跟你爹地撒娇要的吗?” 她只顾开车,半晌才说:“自己赚的。” 拉倒吧,二十出头的学生干啥能赚一套房啊。 我回国压根没带行李,只背了个包,包里除了证件就只有手机、充电器、耳机、三盒药,没了。 我的原计划是住酒店,后天就回伦敦。 但是秦明月执意让我去她家,我不信她有这么好心,但是也笃定她不敢做什么。 又想起她那句意义不明的“谁知道呢”,忍不住打了个寒噤,我还是抑制不住的害怕,我怕她查到了更多的东西。 ———————— 公寓,书房。 “桌面的文件夹,你可以自己看。”秦明月抱臂:“我没有公开,也没有在外面餐厅什么的地方给你看,隔墙有耳————你深有体会吧?”她促狭地弯起眼:“对了,你今天没有吃药哦。” 我猛地从电脑前抬起头:“你怎么知道的?!” “你两周前去换了药,把帕罗西汀和舍曲林换掉了,没错吧?要记得好好吃药啊。”她转身离开,身姿窈窕。 难道又是秦祺雅告诉她的?除了秦祺雅没有别人了吧?没有吧?秦祺雅?怎么会??!她到底知道多少? 我抑制不住的手抖,头眩晕地厉害,可能是一天多没吃药导致的,也可能是吃药导致的。 那个文件夹静静躺在碧蓝色的桌面上,秦明月这台电脑应该是新的,新到什么也没有,桌面壁纸都是初始。 我呼吸已经开始不平稳,我知道我可能又犯病了。 -------------------- 第34章 第23章 三步·怪梦 文件夹是默认名字,看过去就像一个漩涡。 我终于颤抖着点进去。 闭上眼,再睁开。 里面是一片茫然的空白。 电脑屏幕散发出的蓝光打在我的脸上,映在我的眼中,我的脸色也变成了空白。 “噗嗤。”身后人发出一声轻笑。 我愤怒地扭过脸:“秦明月,你到底想干什么?” 她走过来,拎着我的包:“情绪这么激动可不行,先把你的药吃了再说。” 我梗着脖子,估计我此刻是猪肝色的,太丢脸了,居然被摆了一道。 “你想要什么?” 秦明月笑眯眯的:“我想要你先冷静一下。” 好,冷静。 深呼吸,深呼吸。 我接过包翻出药,包装完好无损,确实是我吃过的样子,秦明月没动手脚。 我出乎意料地看了她一眼,后者非常无辜地眨了眨眼。 于是我也不再犹豫,干脆利落地抠出药片扔到嘴里,直接干咽下。 太苦了,整个口腔和嗓子之中都是苦涩,而且在不停地弥漫。我忍着呕吐的欲望,低下头捂着嘴,有些咬牙切齿地从嗓子缝里挤出一句话:“可以告诉我你查到了什么吧?” 秦明月动作很轻,摸了摸我的头,我更想吐了。 片刻后她开口:“卜千秋的公司一直发展得不错,但是他是如何一边兼顾公司一边调出资金支持科研呢————老实说,他虽然聪明能干,但是他的公司流水没有那么多吧?” “笙笙啊,你想,用钱的地方是很多的。” “所以我带着疑惑去查了他的账户,发现他隔三差五都会收到不同账户的汇款,金额统一。” “于是我更奇怪了,拜托了朋友调查,居然查不出来————他是很厉害的黑|客哦,居然连ip都查不出来?” “笙笙,这下你懂了吗?你哥哥可能沾上了一点……不能说的东西。” 我的眼睛倏然睁大了。 我哥一直没跟我说过他的各种资金来源,我一直自然而然以为是跟卜家要的,听秦明月的意思是,并没有。 他二十一岁海归开始创业,资金从哪来? 我无从得知。 秦明月语焉不详,我也不敢轻举妄动,我只问:“你想要什么?” 无论她说什么,我都只问她想要什么。 她依旧没有说话。 空气中只有电脑主机嗡嗡的风扇声,可能是低头低久了,我眼前一阵阵发黑,头脑眩晕。 静了很久,大约是一个世纪吧。 我是沉不住气的那个人,我猛地起身,眼前黑了一下,定神,我呼吸有些急促地开口:“我要走了,我住酒店。” 秦明月终于有了反应,她走到黄色沙发前平静地坐下,转而抬头看向我:“卜苍声,你还是跟以前一样没有戒备心,他把你保护得太好了。” 我反应过来这个“他”指的是我哥。 “以后经过别人手的东西,就不要再吃了。” 我睁大眼睛,有些发怔。 “放心,药还是同一种药,只是我加大了剂量,一片药大概有你以前吃的那种五六片的感觉吧,你吃了两片。” 她双手平放在腿上:“就是十几片吧。” 我的头脑发胀,四肢都好像轻飘飘的,踩在棉花糖上一样。 于是我也轻轻地扭头:“你到底想要什么啊?” 飘啊飘,飘啊飘,整个人都好像飘起来了。 曾听人说,有很极端的患者会通过过量服药带给自己精神刺激,和吸|du是一个概念,只是不会产生依赖性而已。 我的脑子已经来不及思考这些了,因为我已经轻到要飞起来似的,腿脚软绵绵的,像变成了小时候商场里见到的洋娃娃。 秦明月的声音不疾不徐地在我耳朵边想起来:“你不是一直好奇我想要什么吗?” “我要你哥哥公司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 你真敢要啊。我迷迷糊糊地想。 我并没有晕过去,出乎意料,我感到非常冷静,现在。 “我哥是个商人,他不会答应你。” 秦明月挑了挑眉毛:“还能保持清醒啊?不坐下来休息一会儿吗?” “你哥哥是个商人没错,但是比起蹲大牢和让给我股份,他更想要后一种吧?” 我苦笑:“那你何必大费周折这样搞我,你直接联系他不就好了。” “你哥哥还是个年轻有为的程序员,他研究的自动驾驶系统要上市了。” 我笑:“几张照片就可以影响他的成就?” “但可以影响他在这个圈子里的名声,一旦公开接下来一段时间内都有他忙的,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你,笙笙。” 眼前的一些都扭曲、飘渺。 那道声音还在继续,宣告我的罪名:“哥哥吃过的所有苦都是为了你,但是你是把苦难付诸于他的人,笙笙,你好好想一想。” 笙笙,我好好想一想。 你小时候他没了妈,而他不得不接受照顾这个妹妹。 中学的学业那么忙,他在学校受欺负、遭白眼,回家为了你和喝醉的卜盛辉殊死搏斗,然后自己洗掉带血的校服,拼命学习,跳级。 “你哥去留学,因为你他欠陈栖一个人情,也不好意思再问他要钱,所以他开始接私活,各种渠道。” 第35章 “为了你,他什么活都接。他黑进监控系统抹掉犯罪的影像,流连于那些沾染鲜血和人命的网站。笙笙,他有一段时间天天去烧香祈福。” 他说,他助纣为虐,因果报应是罪有应得,只求你一生平安就好。 “现在你又爱上他,笙笙,你喜欢上自己的哥哥,在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人拍的被发现的情况下吻他,如果公开,他声名尽毁,都是你害的。” 你哥哥为了你把命都豁出去了,而你还在不停地折磨他。 迄今为止他受过的苦全都是因为你。 而你就这么天真无邪地做了十八年的梦,你以为你自己理所应当被保护么?笙笙,你不是小女孩了。 你要长大,去远方,脱离你哥哥。 只有你离开他,他才能真正幸福。 眼前已经模糊成一片,秦明月的声音似乎很远又很近,一会儿贴着我的耳边,一会冲我的内心说话。 是吗?是这样吗?只有我离开他,我才能幸福吗? 不,是他,他才能幸福吗? 哥哥。哥哥。哥哥。 对不起,哥哥。 我又想起小时候,凛然的寒冬清晨,我扎着麻花辫————“妈妈”昨天给我扎的,我喜欢的一晚上都没拆,小心翼翼地护着、压着睡的。 然后我推开妈妈屋子的门,欣喜地冲进去,准备给她看我保护得好好的辫子。 但是妈妈悬在空中,眼睛大大的睁着,睡着了。 最后在混乱之中辫子还是散了,再也扎不住了,我再也没有扎过麻花辫,因为我害怕我也那样睡着了。 然后是哥哥长大了,他一直在长高。春天来了,我依然摸不到垂下来的柳枝。 “爸爸”再也没有长高,他也没有哥哥高,所以他只敢在哥哥不在家时候打我。 他抓着我的胳膊把我的头往柜子角上撞,我想逃跑,但是腿也流血了。 最后他把我关在漆黑的屋子里,没有窗户也没有灯,什么都是黑的,只有我的裙子黑一块白一块。 白的是裙子,黑的是血。 最后哥哥也穿着黑一块白一块的校服冲进来把我抱出去。白的是校服,黑的是血。 再后来我们搬进大房子,我也开始长高,不像小时候那样咯咯地笑了。 我已经很少喊他哥哥。 因为我已经长大,我要长大,我不要再做哥哥的累赘。 秦明月,我已经长大了,我不会再连累我哥了,我已经十九岁了。 “你好像一直学不会长大,卜苍声。” 我一直学不会长大,哥哥。 你睡的太久,做了一场沾着灰尘的蒙尘珍珠怪梦。 我睡的太久,做了一场沾着灰尘的蒙尘珍珠怪梦,别叫醒我,哥哥。 -------------------- 带引号的是秦诱导性的话,没带的是笙笙自己脑补,她一直以来都太愧疚了,她潜意识里就觉得自己是个累赘,秦利用这点再次攻击笙笙最脆弱的防线。 笙笙和哥哥活得都太苦、太累了。 第24章 四步·成诗 耳边的声音那么模糊又那么清晰,近在咫尺。 秦明月笑意盎然的脸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她说:“笙笙,我需要你帮助我说服大哥给我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我只要百分之五十一。” 我睁大眼,拼命把泪水憋回去,颤抖着开口————我也忘记了我到底说话了没有,忘记了我说了什么。 秦明月坐在黄色的沙发上,那沙发好像和我十三岁时住过的出租屋的沙发一模一样,我这是在哪?我回到了十三岁吗?不,我不能回去,我也回不去了。 六年前的夏夜凉风习习,狭小的出租屋只有电冰箱的嗡嗡声,坐在门口等哥哥打工回家,啃一块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西瓜,口腔里是甜腻。 可那是六年前了,现在我嘴里很苦,心里更苦。 我开始想说点软话,我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放过我们,以后再也不闹了。 她又轻声念叨了一遍,这句话在她嘴里翻来覆去:“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然后秦明月轻轻抚摸了一下我的头————我已经脱力,跪坐在地上。 “放过你们,谁来放过我呢……?”她喃喃道,心里面的凄切像一盆热水,瞬间在脸上蒸腾开来:“卜家的人想要我的命,笙笙,你不懂。” “从小我妈教我为人处事,让我小心翼翼地在卜家立足,笙笙,你不懂,你有个哥哥,我没有。” “你生来就是公主,就算你不是卜家的亲生骨肉、不是千金小姐,你哥也能给你镀一层金。笙笙,我刚见到你时候就觉得世界上怎么会有人真的活在童话世界里?凭什么啊?我放过了你,没人来放过我。” 她姣好的面容上呈现出无尽悲凉的神色,起身走到窗户前,抬头望着那一轮金黄色的明月,眼里有水雾,只是泪还没留流下来,就被她不动声色的拭去了。 头实在太疼、太晕了,心脏好像被人攥着,又疼又轻,一阵阵失重感袭来,闭上眼是我哥,睁开眼是秦明月。 我好像看到了很多人,责备殴打我的爸爸、把我紧紧抱在怀里的哥哥、没见过几面的妈妈、嘲笑霸凌我的同学、给我做蛋糕吃的秦祺雅、和我一起吃橘子的肖乐…… 我还是闭上眼吧,再多看一眼我哥,就是我赚到了。 第36章 黑暗之中他细长的桃花眼眯起来,笑着一遍遍叫我的名字,我想伸手去摸摸他的头发或是脸颊,只摸到冰凉的地板。 秦明月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响起来,她轻轻地叹气:“睡一觉吧,睡一觉你就可以回家了。” 我知道她要联系我哥了,拿我做人质,头一次见人把绑架做的这么优雅,连给我下|yao时候她都带着一丝怜悯,居高临下看我时眼里甚至有慈悲。 她那双白皙的手已经搭在我眼睑上,薄薄的茧掠过我的眼皮。 我又听到她念了一遍那首诗: 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秦明月,何必如此。 仅剩不多的意识随着时间的到来被蚕食殆尽,断片前最后的记忆,好像是秦明月跟我哥说了句什么。 -------------------- 第25章 五步·重生 白茫茫的天花板,天蓝色条纹的病服,眼球倒映出这一切,异常熟悉。 我是谁?茫然。 哦,我是卜千秋,卜家的长兄,笙笙的哥哥。 和秦明月谈判完怎么着了来着……?记不清了,记忆好像被挖走了一片。 总之我怎么在这里?笙笙呢?她怎么样了? 我想起身,动作太大牵扯到了输液针,回血了,一阵刺痛。 垂眸呆了一下,我这是在医院,生病了?很严重?笙笙怎么样了? 护士正巧过来巡房,我拽着她问:“我妹妹在哪?” 她愣神了很久,答非所问,小心翼翼问:“笙笙……?你没有妹妹啊,你是想问你哥哥吗?” 我拧起眉,哪来的护士胡说八道,但我还是保持着一贯的礼貌笑容:“小姐,笙笙是我妹妹,我是卜千秋。” 护士脸上的神色堪称空白。 她僵硬地替我重新扎好输液针,僵硬地冲我笑了一下:“啊……好,我去问一下。” 我彬彬有礼:“麻烦了。” 注视着她匆忙走出病房的身影,我靠在床沿深深叹了口气,揉了揉眉心,太奇怪了,我这是怎么了?好好的怎么会在病房? 护士为什么叫我笙笙?我是……?我是谁? 我是哥哥啊。 笙笙是我妹妹才对。 护士来也匆匆,还带了三四个白大褂,笙笙也在里面,不过怎么一身黑色?她不是惯爱穿白裙子吗?冬天也要穿白色衣服。想到这嘴角不免上扬,流露出些许温柔的神色。 白大褂脸色复杂,试探性地问我:“你……还记得你是谁吗?” 怎么一个个都这么奇怪?这是哪家医院?我要投诉。 哦,好像是我家投资的医院。 我深吸一口气,不耐烦地说:“我是卜千秋,说很多遍了。” 笙笙脸上表情也很微妙,精彩纷呈。 白大褂拿笔记着什么,又指着笙笙问:“他是谁?” 我更奇怪了:“卜苍声,我妹妹……笙笙你怎么样了?” 后者神色复杂地回答:“不用担心我。” “那卜……你妹妹,现在什么发型、什么衣服、个子大概多高、声音有什么变化吗?” 我仔细打量了一下笙笙,斟酌了一下,回答道:“和平常一样啊……不太一样,散着头发,穿着黑色大衣?————她平常喜欢穿白色衣服的,个子的话,也没变化啊,一米六几,声音也没有。” 白大卦记完了,拍拍笙笙的肩,扭头冲我说:“好的卜……先生,感谢配合,我们需要和家属沟通一下您的情况。” 家属也冲我温柔笑了笑:“别担心。” 兀自坐在床上,拨弄了一下沾着输液针的医用胶布,小块的透明胶布被我掀起一个角,又被捋平到手背上。 奇怪,我怎么动作这么多?笙笙平常喜欢这样才对,想来我应该是被她传染了。 小女孩家家的,从小没过过什么好日子,成年以后终于不再老是往医院跑,又摊上秦明月的事。 我又叹气,太容易相信别人,也太单纯。笙笙一点也不像在这么复杂的豪门世家里长大的孩子,说她傻,她又早熟早慧,明面上的刻薄可没几个比得过她,但说她聪明,又没什么城府和心眼,净叫人欺负了去。 这次就栽在秦明月的头上了,这是个大麻烦,以后有的忙了。 项目……自动驾驶系统,熬过这一段,什么都好了,到时候笙笙也该大学毕业了。 我熟练地拔针————怎么这么熟练?熟练过头了吧?我应该没进过几次医院才对,算了,重点不是这个。 我趴在病房雾面的墙上,听着外面白大褂和笙笙的谈话声。该死,这墙太隔音,我只听到“解离”“记忆错乱”“认知障碍”这几个词,说我?笑话。但是如果这几个词描述的是笙笙……那可是大事了。 脚步声愈来愈近,我赶紧爬回床上,笙笙看见会说我的。 病房门被推开,笙笙缓步走过来,想摸我的头,刚伸出了手,犹豫一下又缩回去了,她脸上是安抚性的笑:“没事了,明天就出院,可以吗?” 我点点头,她说话倒是越来越像我了。 次日晴朗,天空煞白,虽然出着太阳但还是森冷,我裹着白色的羊绒外套坐上车,很习惯地跨上车后座,落座时才想起些什么:“不是我开车吗?” 笙笙在前排笑的勉强:“不用,我考了驾照,我开。” 第37章 回到家她递给我几板药,没有名字,她说:“是类似保健品作用的药,每天都要吃。” 我乖乖接过来,托着下巴看她。 好像生了一场大病,秦明月之前的事都记不清了,我只记得我是哥哥。 连喜好都变了,我原先是爱穿黑色衣服的,现在衣柜里只剩下白色了,爱穿白色的是笙笙才对啊。 笙笙说公司先交给陈栖管理,让我不要担心。 我强烈要求她去伦敦继续念书,她没办法只得答应我,给我看了订好的机票,我才善罢甘休。 在家的感觉很熟悉,就好像我之前也天天在家似的,我并不排斥这种感觉,但我总觉得呆在我的房间太压抑了,闲着没事就去笙笙的房间晃一趟。 其实我从妈走的时候,就再也没怎么去过妹妹的房间,每次去也敲门,但是这几天去她房间总是下意识的————端了水果下意识往那边走,散步回来下意识去那边休息,全都是这具身体的肌肉记忆,改也改不掉,只得顺着来。 我翻到好多旧照片,分别是童年、少年、青年时期的她和我,盯着照片我总是会恍惚一阵子,照片上的我有点熟悉又有点陌生,微笑的弧度都和我不大一样。 对着镜子笑了又笑,无论怎样都和照片上笙笙微笑的弧度一模一样。 就好像……这具身体早已习惯似的。 不知不觉的睡过去,梦到有人跟我说: “笙笙,哥哥要你幸福。” “或许你可以换个称呼,比如……男朋友?” “笙笙!我新做的蛋糕,来尝尝!” “累死我了笙笙,纽约这边生活节奏好快啊!” 好多人啊。 还有一句是: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鸳鸯原罪有,七步已成诗。 -------------------- 国庆快乐呀大家,放点猛料。 全文都是笙笙的第一视角,不存在任何视角转换。 笙笙不喜欢穿黑色衣服,那么文中穿黑色衣服的“笙笙”是谁? 幸好没啥人看,不然这种狗血矫情文要被骂死的(^^) 第26章 六步·鸳鸯 笙笙去英国以后,没有再回来。 原来哥哥独自一人在家时的心情是这样的,无措又无助。 笙笙给我的药,我一直在吃,她说是类似保健品作用的,我很信任她,根本没有多问。 只是吃了之后,头很疼很晕,一直有人在跟我说话,叫我笙笙。 真奇怪,真奇怪,笙笙不是我的名字啊,笙笙是谁的名字呢? 我怕我再次把自己给忘掉,于是我回想了我的一生。 我叫卜千秋,十三岁死了妈,十七岁独身去英国剑桥边留学边打工,二十一岁带着荣誉归来,给妹妹大房子和漂亮裙子,二十四岁正式和父亲闹掰断决父子关系,从此在世界上只剩下笙笙一个亲人。 无论如何我都要保护好笙笙。 记忆一帧帧地闪过去,为什么都是以第三人称看我的一生呢?这是谁的视角? 我是谁?我在虚无中懵懂地想。 我叫卜千秋,十三岁死了妈,十七岁独身去英国剑桥边留学边打工,二十一岁带着荣誉归来,给妹妹大房子和漂亮裙子,二十四岁正式和父亲闹掰断决父子关系,从此在世界上只剩下笙笙一个亲人。 卜千秋,那是个很优秀很厉害的人,那是个很极端很危险的人,那是个模样俊美、风度翩翩的哥哥。 我这样子根本就不像卜千秋了。 更像另一个人,那个人是谁呢? 我好像不是卜千秋,那我是谁呢?算了,总之我没有演好哥哥,我也不知道我是谁,那还是去死算了。 迷惘之中,锐利的刀锋已经抵在自己柔软的颈部上,再往前一寸,就可以解脱,去一个再也没有寒冷和苦难的世界,当一个单纯幸福的人。扮演好哥哥这种过家家再也不要玩了,我不想长大。长大了,朋友都不在了,一点也不好玩。 房门是什么时候被打开的,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被眼前人紧紧拥住的,不知道;这是谁的房间,我又是谁?统统不知道。 眼前人有双桃花眼,眼尾上挑,带着点红晕,那是他哭了。 他身上带着好闻的味道,不是电视剧小说里面说的“檀木香” “薄荷气息”,那是一种很安心的气息,和小时候钻到晒好的被子里的感觉一样,闻得人鼻头发酸,也想哭了。 我的脖子在无意识之间已经鲜血淋漓,他紧紧把我抱住,硬挺的西装布料抵在我的伤口上,很疼,但是我不想松手。 我知道我又要见到白茫茫的天花板了。 耳边救护车的鸣笛声越来越清晰,眼前的人一直喊我笙笙,一直喊,我已经忘记我是谁了,也没有什么力气所以没有回答他。 他说,笙笙,你是笙笙,我才是哥哥。 他说,笙笙,先听我说爱你吗?想听就活下去。 他说,笙笙,我们都在等着你。 “我们”……?都有谁啊? 迷迷糊糊在救护车上睁眼,然后流泪,好疼,好苦。 京鸿的冬天不下雪,我的世界一直下雪。 —————————— 朦胧的白色中,有人喊我笙笙,叫我不要死。 卜苍声吗?她还是去死好了,她没有必要活下去。 可那人还是叫我不要死,说我是笙笙。 第38章 所有人都希望卜苍声去死,谁会希望她活下去呢? 是哥哥啊。 我终于睁开眼————其实我早就醒了,我只是害怕有人让我再次闭眼。 眼前人眼底一片红,血丝连成一片,果真是美人。美人就算是憔悴垂泪,也只会让人想到“才下眉头,却上心头”之类的诗词。 美人没有欣喜若狂,也没有紧张,见我醒了,他反倒是平静下来,笑了笑,尽管笑得比哭难看:“啊,醒啦?别乱动,会牵扯到伤口,下次不能这样了。” 我说:“哥哥。” 他似乎是被定住了一样,半晌才回头:“想起来了?” 我只说:“哥哥,对不起。” 病房里很明亮,我哥一步一步走过来。 他眼眶浅,兜不住他半生的蹉跎苦难,以泪代酒,敬我们居然还都好好活着。 -------------------- 其实这几章完全可以融成一章,我是为了写第一步到第七步……排版美观quq 第27章 七步·成双 我拉着我哥不让他走,醒来以后我问了他很多话。 他神色温柔,没有一点不耐烦,条理清晰地回答了我每个问题。 “股份暂时给她了,笙笙,你比公司重要。” 我睁大眼,情绪激动:“你知道她要做什么!你还给她了?你是疯子么?” 我哥摸摸我的头,很轻很轻地说:“你出事时候我才是真疯了。”顿了下,又说:“你再这样我就敢跳楼去找你。” 望着他俊秀的脸,我打了个冷颤,因为我百分百确定他真的会这么干的。 于是我无力地辩解:“我当时已经没有意识了,我不是故意的……” 我哥点头:“嗯,那是你的潜意识,所以不要再这样了,憋也给我把你的潜意识憋回去。” 他很温柔,风也温柔,我呆呆地望着他,他是真的生气了。 上学闯祸他没生气,被秦明月骗去他没生气,记忆身份错乱他没生气,我以为他永远不会生气。 我带着点讨好意思去拉他的手,让他的手指把我的手指包裹住,然后靠上他的肩,往他那边贴近了点。 他没抗拒,于是我试探性地继续,搂上他的脖子用我最甜腻的声音喊他哥哥,喊完自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卜千秋似乎是受够了,猛地扣住我的手腕,动作很快,但力道很轻。他笑眯眯的,桃花眼弯起来:“你还在住院,不要这样。” 我也笑了,我说,有本事你上|了我。 我哥慢慢坐回去,笑意殆尽:“没本事。” 我的笑容应该很猥琐,老天终于让我这个小人得了志。 这次住院和上次不一样,这次没有白大褂和小护士,虽然我哥没本事上|了我,但是他还是有勇气干点什么的。 他俯身过来,避开裹着我伤口的纱布,食指弯曲,勾起我的下巴,带着一点冲动吻了过来,像个十七八岁的愣头小子,裹挟着浓厚的情|欲,又因为身上那身黑色西服,带上了些许禁忌的味道。 这个吻绵长热烈,我又想起十八岁着的一个雨后黄昏,大本钟下他吻过来,带着笑意小声喊我darling。我严重怀疑他是不是上了什么接吻培训班,还是男主生来就会接吻。 结束时他轻轻喘着气,膝关节卡在我腿间,由下而上,像个轻佻的风流公子一样挑着眉看我,带着点较量的意味:“还想继续吗?” 我脸色涨红,但依旧不服输,嘴角上扬:“你还能继续吗?哥?不去解决一下吗?”说罢好整以暇地斜睨着他,后者挺意外地挑眉,慢慢站了起来,整理了一下西服。 “本事挺大,在国外学的?” 我舔了舔唇:“天生的。” 我哥终于无言以对,抬脚就去了卫生间,我在他看不到的角落笑得猖狂。 -------------------- 这两天生病了……请个假 # 第四卷·黄粱一梦 尾声 第28章 背叛 出院那天天气晴朗,天空高又远,和十六岁那年,决定去上学的那天一样。 十六岁,十六岁,时光一去不复返,年少再也回不来。 我哥给我看他查到的东西,电脑屏幕上显示她和一个账号联络密切,而那个在屏幕上堂而皇之发着照片的账户头像,赫然是一只土色的中华田园犬。 这只土狗我非常熟悉,高一那年认识肖乐,他告诉我这只狗名叫狗欢乐,我还笑了他很久。 十六岁时在课堂上哄然一笑,和肖乐结伴跑去保安室,认识从小到大第一个校园里结识的朋友,再到十九岁在伦敦街角一遇,我以为是老天给的缘分,没想到是命运给我开了一个玩笑。 哦,现在应该叫他肖霄乐了。 那样一个大大咧咧的人,那样一个傻兮兮的人,那样一个单纯、善良的肖乐,和我的年少岁月一起消失殆尽、无影无踪。所有人都朝前走,所有人都变了,只有我可笑地留在原地,猜忌对自己好的人,信任一直背叛我的人。 我哥说:“人就是这样,都是会变的。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背叛。” 我苦笑了一下:“就算是我为数不多真心对待的朋友。” “对,尽管是你为数不多真心对待的朋友。”他捋了捋我的头发,没有安慰,只是不咸不淡道:“秦明月给他开出的条件是资助他读书,并且扶持他家里的小公司。你看,大多数人就是这样的,在金钱和良心中会不受控制选择金钱。” 第39章 我哑了,半晌才回答:“我以为是秦祺雅。” 身侧人理好了我的头发,很长时间,我们都没有说话,最后我哭出声:“哥………我真傻,我怀疑秦祺雅……我怀疑她那么长时间,她对我那么好……我从来没想过是肖乐……” 卜千秋说,这不是你的错。 “哥,秦明月说的没错,我确实是个坏孩子。我从小就尖酸刻薄,任性张扬,长大了还是没懂事,甚至对朋友都抱着猜忌,哥,我真的很差劲。” “那种情况下,谁都不会怀疑肖霄乐。他只是个普通暴发户家的孩子,谁会怀疑一个平常就傻里傻气的人呢?”他还是非常理智地分析,回答道:“成长环境、经历在无时无刻塑造着你,这是正常的,不要怪自己。” 我哥说的的确没错,如果不是肖乐那个太过于明显的头像,我也不会想到是他干的。假如一个小时前有人告诉我:是肖乐偷拍了你!我也会完全当作笑话处理的。只是如今照片、账户个人信息摆在面前,铁证如山,我终于学会接受现实。 他单手搂着我的肩,另一只手握着鼠标,让我靠在他怀里,这是一个非常有安全感的姿势,在他温暖的怀抱里,我茫然地问:“真的不怪我吗?” “别人都说我五岁克死了妈,身体差性子坏,辗转医院十多年也没丢了自己这条贱命,迟早有一天克死我哥。我身边所有人都被我害了,哥,我真怕有一天你也不要我。” 卜千秋挑起半边眉,好整以暇:“你是谁妹妹?听他们说还是听我说?” 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我脸上的泪痕未干,他就丢下鼠标,温柔地探身吻过来。 那是个十分缱绻的吻,让人忍不住溺死在他给的深情和温和之中,我却抑制不住害怕,我怕他不要我。 一吻了,他扳起我的下巴,轻轻撇去我眼角的水珠,似乎是知道我在想什么一样:“不会不要你的,人都是我养大的,怎么可能不要。” 我问:“为什么不能对外公开说我们不是亲兄妹?” 我哥僵了一下,又恢复到之前的标志性笑容,嘴角上扬十五度:“再等等吧,笙笙。” “老爷子是不是要让你联姻?” 他沉默了。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我早就料到的。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他叹气:“老爷子决定的事,谁都动摇不了的。笙笙,只是商业性联姻,我永远是你哥。” “和谁?” “严秋煦,严家的独女,脱离卜家的控制后我会离掉的,笙笙。” “什么时候?” “明年吧。”我哥眼神中写满歉意:“对不起,我本来想等你过完生日再说……” 我笑了,干嘛啊,这么狗血,先是被朋友背叛,再是男朋友联姻,命运给我开的玩笑一点也不好笑。 于是我轻轻推开他,说:“哥,我困了。” 他这才慌了,想过来抱我,我转过身去:“我真的困了,哥。” “笙笙,你不要生气……我很爱你,从小到大,不会因为这件事而影响,笙笙,你相信哥哥。” 我别开脸,笑着说:“我知道的,哥,我也爱你,我没生气。” 卜千秋还想再说些什么,被我不容置疑地赶走了:“你不走,我就真的生气了。” 房门被掩上了,伴随着我哥轻轻的叹息。 没有哪个女孩会不伤心,没有哪个女孩会不生气,他一定看出来了,但是他没有办法。 脖子上的项链,凉的惊心。 我知道严秋煦,在严家这种只手遮天的家里长大,父母都是什么什么机关的什么什么领导,吃的是铁饭碗,教出来的姑娘腹有诗书气自华。 十三四岁时有幸在我哥的回国接风宴上见过她,出落的明艳大方,笑着跟我哥说她保送了。 这样的自信,是我一辈子也学不来的。 我哥说他真的爱我,一辈子不会变心,我是不信的。我不信任何男人了。 如果说他和我是日久生情,那么他和严秋煦一样也会日久生情。 不是我不信任他,而是连他自己都说过:“人就是这样,都是会变的,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背叛。” 而我,我从出生,就是为了和他相爱。正如秦明月所说,这是我的原罪。 他待我二十年如一日的好,超出了正常兄妹的范畴,又没资格当恋人,他和严秋煦会订婚、结婚,于我而言这就是背叛。这是他的本罪。 卜苍声这样的姑娘很好找,而我这辈子不会遇到第二个卜千秋了。 ———————— 过年前秦明月又找我,依旧是发邮箱,她对骚扰我这件事不依不饶、乐此不疲: 身体恢复的怎么样了?笙笙,最近圈子里都说你哥要和严小姐订婚了?你们感情还好吗?对了,听说你办休学了,我妹妹很担心你呢,你又是换号码又是换邮箱,让我一顿好找。其实换了也没有用的,肖乐的水平,真的挺高呢? 我要烦死她了,回复: 你不是拿到了股份?你还想怎么样?你有病啊闲着没事就查我账号,肖乐还在帮你啊,你俩真是狼狈为奸,直接锁死吧。 打完字终于解了气,秦祺雅已经和肖乐分手,那就换秦明月和他在一起吧,贱人自有贱人磨,不要流入市场祸害广大女同胞男青年了。 第40章 秦明月的邮件一封接一封,我告诉她这么有精神就来我家犁两亩地,她发了一个神秘莫测的微笑颜文字,紧跟着最后一封邮件: 如果你愿意,可以和我们合作,我、肖乐、卜清文以及秦家和卜家部分人,我们可以想办法撤掉你哥和严秋煦的婚约,前提是你哥配合。我需要你说服他。 开玩笑,人不能在同一个坑里摔倒两次吧,我再也不会相信秦明月的鬼话,我哥同样不会。于是我选择无视,打算删掉这些邮件。 “笙笙,我能进吗?”我哥在门外问道,有些小心翼翼。 我刚点击删除,弹出确认的界面,听到他的声音吓了一跳,手一抖点成了保存,做贼心虚地下意识退出邮件界面。 “进来啊,问什么。”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只是纳闷,我哥从前都是敲两声门就直接进的。 自从他告诉我联姻的事以后,他都是这副样子,拘谨许多,往日里游刃有余的性子被磨平了不少。 房门应声而开,我哥端着盘水果递到我面前,神色温和:“干嘛呢?抽不开手我喂你。” “没有,我跟同学聊天。”我接过盘子,不太自在地合上屏幕:“你这段时间公司不忙吗?” 他穿了身暖色的毛衣,衬得肤色如玉,气色很好,显然不像是被工作摧残的模样。 我哥如实回答:“陪你,工作在家也能处理的。” “…………”我诡异地沉默了,片刻后才有些无所适从地说:“你不用这样。” 他俯身,有些委屈地望着我:“我不喜欢严秋煦,我就喜欢你。” 我噗嗤笑了:“你是小学生吗?这是什么表白方式?我都说了,我没生气。” 然后我第一次在卜千秋身上看到局促,他咬了咬嘴唇,问我:“可以抱一下吗?” 我实在忍不住,笑到岔气:“可以,我说了,不生……” 话未说完,就被裹入他的怀抱之中,脸颊贴着软和的毛衣。 他在我耳边轻声说:“对不起,笙笙,我和她过完年要订婚了。” 我陡然僵住。 -------------------- 卜千秋被安排联姻后失去了所有力气和手段,整天小心翼翼讨好女朋友,当上了一生一次的舔狗,生怕被甩了。 其实如果笙笙这时候提分手,他真的会毫不犹豫和家里闹翻天,然后带着女朋友出国,项目工作兄弟都不要了,只要妹妹。 可惜笙笙没有上帝视角,她还是会害怕 第29章 假想敌 在那样的怀抱里,我竟然感到一阵寒意。 我佯装轻松道:“啊,好啊。对了哥,我想过完生日就回英国继续读书。” 不想看见他们订婚,我害怕我会当场失控。 我哥顿了下,还是点头同意,片刻有些卑微地问:“过完年再走吧?好么?” 我笑着摇摇头:“我落下好多课程了,反正我也不怎么见人,生日和大家吃顿饭,然后就走吧。” 轻柔的风从窗外打着旋飘进来,今天是个大晴天,这两天一直天气很好,但我还是固执的觉得,世界一直下雪。 —————— 我再也没有收到过秦明月发来的邮件,但那封未删掉的,我却再也没有删,一直让它躺在邮箱里,静静的,无人知晓。 我知道这于我而言是个巨大的诱惑,所以我才做不到删掉它。 卜千秋说严秋煦想见见我,让我去见情敌,他可真残忍。 不过我还是赴约,依旧是穿着最喜爱的白色羊绒大衣,一身浅色,立在苍穹之下,像一具没有生命的玩偶。 严秋煦把我约在一家甜品店,琉璃杯盏,五彩水晶灯下,甜腻的奶油色泽诱人,面前的姑娘优雅地抿了一口咖啡,温声道:“阿秋跟我说过你很多次,笙笙,你比照片好看很多呢。” 阿秋阿秋,打喷嚏么。 我面无表情:“是吗?谢谢严小姐夸奖了。” 她一袭藕色长裙,露出一截脚踝,这样冷的天还穿着高跟鞋,温婉得体,礼数周全,想必是调查过我的喜好。 不过我平生最恨这种优雅知性、表里不一的人,这些人都令我想起秦明月,笑着喂给你沾着奶油的樱桃,里面却是掺了毒。 “未来嫂子”提名要见我,无非是给我个下马威。 严秋煦微微前倾了下身子,道:“笙笙,你可能是误会了什么。” 我正费力地和一颗樱桃较劲,怎么叉也叉不住,闻言闷声吞气地问:“误会什么?严小姐,我应该叫你嫂子对么?抱歉啊。” “不是哦,”对面的美人交叠着双手,抵在下巴下:“我知道你和阿秋的关系。” 我装傻:“他是我哥,大家都知道啊,严小姐你开什么玩笑呢。” “是情侣吧?”她依旧笑意盈盈:“我都知道,你们不是亲兄妹,放心,笙笙,我来找你就是要说这个,我也有心上人,不能违背父母的意愿被迫和他进行联姻,所以不用对我这么大敌意。” 樱桃终于被我叉到,我惊了一下,带着樱桃把儿整个吞进嘴里:“你怎么知道的?” “稍微用了一点小手段,放心,其他人不知道。” 如此风轻云淡,我惊掉下巴。 原来我的情敌不是我的情敌,那我前两天的拧巴算什么?算我有病。 严秋煦继续说:“我们只是学术伙伴,所以不用这么紧张,他脱离卜家后我们各走各的路,在外人面前装装样子而已。” 第41章 我前两天的伤感算什么?算我矫情。 脱离情敌滤镜后去看严秋煦,她就是个知心姐姐,我顿时对她增加不少好感,她说,她也有喜欢的人,只是像电视剧里演的一样,他们是大小姐穷小子的组合。严家家大业大,不可能让几十年对她的培养一朝付诸东流。 真够夸张的,这些人似乎是生来就要联姻一般。 我哥开车来接我时,我挺欢快地挥手和严秋煦告别,我哥特诧异地瞅了我好几眼,想开口又憋回去了。直到上车我才说:“严秋煦都和我说过了。” 他终于如释重负,皱着眉苦笑:“信了吧?严秋煦和我就是纯朋友,我昨天还想如果你再不开心,我就直接违抗老爷子的意思了。” 我习惯性去摸我哥车上为我准备的零食,摸到一包薯片,往嘴里扔了一片咔吧咔吧地嚼,含糊不清地说:“闹大了你会被逐出卜家的,你不怕吗?” 驾驶座传来卜千秋的声音,很平淡:“不怕啊,我什么都不要了,就要你。” “……哥。” “怎么?” “你是不是小说男主啊?上哪学的这么多直球情话。” “化学反应吧,”他轻笑:“跟你在一块,我天生就会讲情话。” 二十八岁的理工男,讲话就是让人愉悦。 -------------------- 卜千秋今天会给所有人好脸色。 请假,流感 第30章 英雄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往后的日子终于无人打扰————如果秦明月不算在内的话。在我哥的苦苦哀求下,我终于答应过完年再回伦敦读书。 虽说我是一个花天酒地的啃老二世祖,但我也是一个有追求有理想的二世祖,而我的梦想呢?朴实无华,从十六岁至今没有变。 读书,赚大钱,bao|养卜千秋。 你可以说我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毕竟这的确是事实。不蒸馒头挣口气,我得回去念书,继续头昏脑胀没日没夜地赶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作业,然后继续靠着秦祺雅的施舍补贴在英国苟活。 新年那天我们仍旧和纪肴一起过,往年三朵同样孤苦伶仃的浮萍,从我十八岁那年,变成了一对情侣和一个电灯泡。 除夕夜,我放着春晚当背景音,三个人都没看,聚在桌子面前吃饭聊天。 纪肴塞下一块肘子肉,感慨:“一晃几年了,笙笙居然二十岁了,感觉什么都没变。” 我们从没告诉过他卜家的变故,他是个纯粹的人,不该牵扯进来。 窗外的第一朵烟花绽放,新年的钟声敲响,我哥在钟表滴答声中低声道:“真好,以后也不要变了。” 纪肴大惊失色:“你要养她一辈子啊?”犹豫了一下,又说:“能带上我吗?” 无人应声。 他又自言自语:“天呐,我太想被包了,是个女的就行。上次去应聘那老板想睡我,我把他拉黑了,再不拉黑我怕自己抵挡不住诱惑出卖身体和灵魂......这个世界对我太冰冷,为什么你们都是霸道总裁文学,到我这就是脆皮鸭?” 我:“你太没追求了,你就不能自强吗?你怎么要求这么低?” “我没有追求,我只是二十一世纪阿q而已。” 阿q这些年消极很多,反对先苦后甜,崇尚先甜后死,每天用精神胜利法战胜世界,看起来更像病人。 我哥:“你可以去英国做笙笙的陪读,一个月五千。” 纪肴:“可以吗?” 我面无表情:“花五千块钱请一个只输入不输出的饭桶是为什么。” “卜苍声你真刻薄。” 那天晚上聊了什么,我已经想不起来了,应该是诸如此类的没营养话题,后来提及,又是一段难得喘息的微小幸事了。 -------------- 再次赴往英国,我已经不再眷恋站在机场落地窗前远眺时看到的那一抹红旗,而是开始对食物抱有种生离死别的不舍,上飞机前依依不舍看了我哥一眼,看了远处的火锅店三眼。 无他,我实在担心秦祺雅搬走不给我做饭了。 好在我的担心并没有变成现实,秦祺雅在看到我的那一瞬大呼小叫扑过来,给我一个奶油甜香味的拥抱:“笙笙!” 我见到她,呆呆地不知不觉流下泪。 她又手忙脚乱为我拭去:“哭哭哭哭什么呀,多大人了,还这么爱哭。” 我从她的指缝里小心翼翼地看她:“对不起。” 秦祺雅立马撒手,指着我威胁:“我警告你啊别搞这一套,过去了都,没什么对不起的,回家,给你做好吃的。” 我点头,小鸡仔一样跟着母鸡秦祺雅回家。 我真正的好朋友,一个不怎么起眼、有些胆小又心软的女孩,按理说如何也不应该和我玩到一起。然而缘分始于高中课堂上她硬塞给我的那份礼物,又续于她的那一句试探性的搭腔。 我最好的朋友,秦祺雅。 万幸,还能吃到你烤得脆脆的葡式蛋挞。 晚上和我哥打电话,他似乎心情很愉悦,话筒那边穿来他的轻笑:“猜猜我查到谁了?” 我被他笑得耳朵痒,微微红着脸,把手机拿远些,假装满不在乎道:“你不要再让秦明月抓到尾巴就好。” “不要质疑你男朋友。” “你先做出点让我信任的事情再说。” 第42章 “做了,我查到的就是关于秦明月那事的,二叔,记得吗?”没等我开口,他就叹口气:“估计不记得了。就是卜清文,那个病歪歪的艺术家,一个旁支。” 卜家那么多人,要想都记住估计得每天读十遍族谱,我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权当记住了,“嗯”了一声示意我哥继续。 “他和秦明月亲妈有一腿。”我哥的声音几近麻木,没什么感情的说出这句话。 我一惊,暗自思忖:这帮人如果实在饥渴难耐,大可去足浴店按摩店自行解决,怎么就缺这一夜情? 嘴比脑子快,脱口而出:“狗男女!” 我哥无奈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先说正事。他一直在帮扶秦家,导致秦家已经在卜家有了相当多势力,秦明月野心勃勃,一心想做继承人。可惜老爷子重男轻女 ,不,幸好他重男轻女,虽然平日里对秦明月多宠爱,公司的事仍然没让她参与太多。” “然后她就盯上你了?想把你的东西抢了证明自己?” “对。拿到了我公司的股权,不知道下一步要干什么,但查到了卜清文的事,已经足够威胁她删掉证据。” 我沉默片刻,轻声问:“所以哥,你真的做过那些事吗?” 电话那头的人哽住了,我知道这是默认,不想再问,便说道:“秦明月也是够狠的,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学生,怎么有胆子和老油条夺权?” “嗯,她好胜心强,成长地迅速,第一面见到她还是个无脑的,几年时间,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笑里藏刀,虚情假意,耐得住性子,狠得下心。”我如是点评道。 “大概是她妈对她寄予厚望,还有出于对亲爹的报复。”卜千秋淡淡说:“难啃的硬骨头。” 挂断电话前,我哥在听筒里突然道:“抱歉,当时我真的没有办法了。” 扔下这么一句没头没脑的话,电话里就传来一阵忙音。 我知道他说的是他刚成年时,游走在灰色地带帮人办事的事情,他是在对我道歉,更是在对那些人道歉。我知道他没办法了,只有那个来钱快,但我没法相信他会主动开口说:我没有办法了。 在我印象中,他一直是那个披星戴月,一身风雪的盖世英雄,曾几何时听过他主动低头?这是第一次吧。 他在我心里的完美形象终于有了裂缝。 当完美的人不再完美,当笑着说不苦的人终于卸下盔甲,当神话不再是神话。 此刻心里意外的没有厌恶,只有心疼。 他也有不完美的时候,他也有没有办法的时候,他做了错事,此后一生都永恒歉疚,犯下的罪恶,永远无法弥补。 他只得苍白道歉。 真奇怪,我知道他干了坏事,我还是喜欢他。 似乎只要我活着,我都不会忘记爱他。 -------------------- 带病更新,电脑还出了点问题码字老是闪退,膜拜一下自己 单机写文,在作者有话说里说点废话,不然太无聊。 这个故事断断续续写了一年,对于三分钟热度什么事都干不完的我来说,写了这么多俨然是个奇迹。这本其实特别仓促,四万字时候才有大纲。就是个脑洞,文风也和平常的不一样,不知道当初自己怎么敢写的,还是从未尝试的第一人称...算是处女作,扑街,但我还是想写完,因为我很喜欢女主。 二世祖式的张扬少女,带点刻薄,偶尔蠢萌,我最喜欢她,也最心疼她。 这本书最坚强的角色,卜千秋。 最矛盾的角色,秦明月。 最纯粹的角色,纪肴。 以及最鲜活的,卜苍声。 起名时觉得这名字又怪又苍凉,也不怎么好听,但鬼使神差取上了,然后有了我们看到的笙笙。 ps:哥当时干的事算饭醉,帮人删删监控录像,毁点证据。但没有牵涉任何人命,没有间接害死过人,就是帮二世祖们行点便利...他确实犯了错,但剧情需要他不能进去,如果这点有争议,那我把剧情走完以后让他进去蹲几年如何。 pps:当完美的人不再完美…这句话其实用了天籁纸鸢《花容天下》中一句话的句式,不知道可不可以,但我很喜欢…如果有争议我就改掉。 原句:“当完美的人不再完美,当目空一切的人忽然有了牵挂,那么神话将不再是神话。”———《花容天下》 第31章 故人旧重逢 回英国后,我见了两个人。 第一个人是姜灵韵,六月份她从纽约跑来见我,机场里刚见到她,大小姐就风风火火地冲我大步走来,行李箱滚轮嘎吱嘎吱,她尖尖的美甲戳了戳我的额头,上来就是毫不留情地一通骂: “卜苍声你真的太牛逼,不见面两年你居然窝囊成这个德性,秦明月都骑到你头上,明天你是不是要蹲到她家门口给她当镇宅石狮子?” 我无力反驳,只道:“她家门口没有石狮子。” 姜灵韵把墨镜摘下来,理了理染成棕色的卷发,挑起单边眉:“闭嘴,你再说我就把你空运到她家门口。” 少时故友又重逢,讨论的第一件事居然是亲明月的石狮子。 两年不见,姜灵韵已经从趾高气昂的大小姐变成了大小姐plus版,简称女王。我不敢反驳,她真的会把我空运过去。 提及我和我哥的事,她只搁下一句“高中就看出来你俩不对劲”,除此以外什么也没说,不赞成也不反对。但我想,她是高兴的。 第43章 伦敦六月总算生出一丝鲜活,街道不再是古板的青灰色,不过女王还是抱怨天气差,我卑躬屈膝:“必须上报大使馆,英国的鬼天气坏了女王心情,女王要诛天。” 女王给我当头一棒。 最后她和来时一样拽着行李箱昂着头大步流星走,不犹豫、不停留,我知道这就是姜灵韵,张扬潇洒,不煽情。 突如其来出现在我生命中,又突如其来地走。 第二个人,是肖霄乐。 那事过去之后我本以为我们会老死不相往来,没想到那天秦祺雅神色挺肃穆地告诉我他要见我,我鬼使神差,还是同意了。 肖乐把我约在公园,似乎是想让我稍微放下警惕,又好像是想让我回忆起曾经我们三人在这里聊天散步的日子。 已经是秋天,一眼望去是点点黄褐色的山胡桃树和香枫树,英国的秋冬很美。 肖乐穿着长风衣,靠在一棵橡树上仰着头看天,听到脚步声,他微微低头,看到我之后有些生涩地道:“好久不见。” 他瘦了很多,脸颊凹下去,眼圈还有青灰色,应该是过得不太好,这点我很开心,但我并没有写在脸上。 “如果你是想道歉,那么恕不奉陪,我不会原谅你。”我面无表情,连招呼都没打。 他一点也不惊讶,低着头苦笑了一下,说:“我知道,我干的事确实很畜生,我没打算让你原谅我。” “你找我做什么?”我双手插兜,仰着脸看他身后的湛蓝天空。 “只是想说,狗欢乐越来越老了,这两天挺虚弱的,想让你见见它,说不定是最后一面了。” 见我没有吭声,他急忙补充:“毕竟是高中一起捡的,你也挺喜欢它的...” 肖乐声音越来越小,似乎是自己都没有什么底气。 我终于说话了,面上露出有些天真的神情,语调却很冰冷:“这次你会害我吗?” “不害你。”他呆愣了下,脱口而出。 我笑了,轻轻的说:“对不起,我不会再相信了。” “卜苍声...哎,算了。”肖乐叹了口气,不再挽留。 “还有别的事吗?”我问。 肖乐沉默了片刻,靠在树上仰头,舒了口气:“没有了,就是想再见见你,以后可能见不到了。” “谢谢你告诉我,我以后不会再被偷拍了。”我微笑。 “......”他垂头丧气:“我还是想说一句对不起。” 我讥讽地笑笑:“对不起有用吗?说完了你不愧疚了你轻松了,我呢?我哥呢?肖霄乐,犯下的错误永远无法弥补了,永远。” 他噎了一下,又说:“那好吧,我走了。” 说罢他立即转身,长长的风衣后摆被风吹起。 肖乐真的瘦了很多。 我盯着他的背影,直到他消失在地平线尽头,我才后知后觉地抹了抹眼泪。 难过什么呢?垂眸看着自己的手,自嘲般笑了一下。 故人面目全非,冗长一生,再也不会相遇。 --------------------- 时光在无知无觉中,教会了我很多东西。 缘起缘灭,遇见了这么些人,有的走,有的留,十六岁时我不知生离死别为何意,只道最后大抵万物归零。 现在才知道,原来还有数不尽的执念。 我哥告诉我,肖乐胃癌,发现时候已经是晚期,他不想治疗,环游世界去了,最后死在哪里也没有人知道。 闻言我怔愣了一下,电话开的免提,秦祺雅在我旁边做蛋糕,手抖了一下。 我说:“开玩笑的吧?他父母呢?” 电话那头说,肖乐没有告诉任何人,除了他。 “肖乐说大概是报应,他做了错事,永远没法弥补,也对不起自己的父母,让我过段时间再告诉你。”,, 我问:“哥,你恨他吗?” “...恨,但我不和将死之人计较。” “我也不。” 电话挂断之后秦祺雅冲着我笑,弯着眼:“真是现世报,对吧笙笙?他干的事...” 她没有说下去,我假装忽略她挤得乱七八糟的奶油,也笑了。 笑着笑着,就想起肖乐见我那天,我说永远不会原谅他,他低下头妥协似的说:“那好吧,我走了。” 没想到他真走了,一辈子不相见。 笑着笑着我和秦祺雅都哭了,因为我们都想起,高中时他穿着校服,大笑着奔在跑道上的样子。 肖乐和狗欢乐,一个是老狗,一个是坏人,老狗变成死狗,坏人变成死人,因果报应,我却开心不起来。 穿着校服肆意明朗的少年像一片叶子,飘啊飘,飘啊飘。好叶子变成坏叶子,坏叶子在异国他乡漂泊,变成那个穿着长风衣的瘦削青年人。 故人面目全非,冗长一生,再也不会相遇。 -------------------- 第32章 五千万 我哥和严秋煦的订婚宴,于仲夏末在京鸿举行。 表面上我还是卜家老大卜千秋的妹妹,于情于理,还是应该出席到场。 我订完机票,转头就看见秦祺雅犹犹豫豫的面色。 我示意她有话就说,她支支吾吾半天,才脸色通红挤出一句:“你哥和你...你哥的订婚宴...” 闻言我一愣,反应过来后扑哧一笑:“他们是做表面功夫,另一位女嘉宾也有心上人的,不用担心,我就是去吃顿饭。” 第44章 这么长时间,我竟然忘了和她说这茬事。 秦祺雅舒了口气:“那就好,我以为你们怎么了呢。” 我支着头好整以暇地看着她,勾唇:“你不觉得我和我哥这样是不对的吗?” “有什么不对的,”后者奇怪地问:“恰好是兄妹,又恰好是恋人而已。再说了,我稍微知道一点你和你哥小时候的事,换我我也会爱上的,这辈子不会遇到第二个这样的人了吧。” 我一怔,莞尔一笑:“其实有件事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和他不是亲兄妹。” 秦祺雅懵了两三秒,也笑起来:“不在一个户口本上么?那真好,合法了。” 她没有多问,我也不会再怀疑她会不会告诉秦明月,现在我百分百确定她不会那样干,一个无论如何都希望你幸福并祝福你的人,是演不出来的。 临走前我摸了摸她的头,被她笑着一巴掌拍出门。 ------------------ 京鸿地处南方,冬天不下雪夏天闷热的糟糕天气,即便不出太阳,在室外也是闷闷的难受。 这次回去我哥没有来接我,他忙着处理各种事情,机场门口那辆低调的黑车,是纪肴开来的。 他冲我招手,兴奋道:“豪车!托你的福笙笙,我第一次摸到。” “你居然有驾照?”我怀疑地问。 “你在看不起谁?” 纪肴扔下这句话后,像个小公主一样傲然打开车门,坐上主驾。 然后这辆豪车东窜西窜,颠簸如行走在山路上,我降下车窗看了眼外面平坦的公路,晕车到怀疑人生。 订婚宴在卜家本家附近办,为了方便纪肴直接开到了那,看到那栋宅子,我还是有点不自在。 并不美好的青春期是在这里度过的,于我而言这根本算不上“家”。 我哥站在门口,和几个本家的长辈交谈,见到我,他脸上笑意更胜,遥遥冲我招手。 其余几人笑容僵硬了下,紧接着道:“笙笙回国啦。” 我淡淡点头。 这几天亲戚们都客气得不可思议,似乎都在忌惮我哥攀上了严家。 翌日清晨,陈栖哥载着我和纪肴直奔酒店,我和纪肴眼都没睁开,陈栖哥半斤八两,三个人昏昏欲睡,车里分外安静,简直像灵车。 酒店特豪华,是我和纪肴从没见过的大场面。 陈栖站在露台上抽烟,瞥见我们正在左看右看,忍不住道:“你俩什么德性啊,笙笙,卜千秋缺你什么了?你去英国一趟,回来就这见识?” 他嘟囔两句小家子气,我嘻嘻一笑,站在露台上拨弄着紫色的绣球花装饰。 其实我并不是没见过奢侈的婚宴,只是因为今天的主角是我哥,所以我必须让自己看起来无所谓,毫不在意地和纪肴聊天,这样我哥才会不担心,这样我才会不伤心。 尽管知道这只是一场虚假的盛大表演,但我还是仰着脸,数着我毕业还有多少天。 本来是想数我的婚礼,但我不知道卜千秋什么时候可以推掉婚约,所以我只好茫然。 酒店里到处都是紫粉色的花朵,听说严秋煦很喜欢紫色,我哥很细心,即便是演戏他也面面俱到,没有一丝纰漏。 我未来的婚礼,一定要是白色的。 我心想。 陆陆续续各家到场,我哥忙着在楼下迎客,我们在三楼,鲜少有人来打扰。 酒店的这栋楼是中式建筑,含蓄典雅的东方美,据说是豪门婚礼宴席专用,分外昂贵。我哥包下整栋楼,真是大手笔。 我倚着栏杆,穿着身中式设计的紫色礼服————卜家老爷子圣旨,让我一个二十岁的大龄花童上去送戒指。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有什么必要上去,就算送戒指为什么不让真千金秦明月来,但圣旨难违。 时间快到了,我不紧不慢下楼,在后台遇到我哥。 “你不是在前厅?”我佯装讶异,其实我知道他是来找我的,所以我故意问。 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道:“笙笙穿紫色很好看。” 我静默半晌,他又说:“但我更喜欢你穿白色。” 好巧,我也喜欢我穿白色。我心说。 我哥替我整理了下鬓发,拍拍我的肩温柔一笑:“去化妆吧,记住只是演戏。” 我点点头,他便抽身离去,我知道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对着化妆镜,我深吸一口气。镜中少女着装得体,不抢严秋煦的风头,倒真像个普通妹妹。 你好,嫂子。 我在心中默念,只是演戏。 上台送戒指时严秋煦借着角度,对我苦笑了一下,示意我不要当真,我露齿一笑。 回到台下,坐在我哥亲友那个区域,在众人之间,没什么不同。 在场所有人都知道上台送戒指的是卜千秋的妹妹,卜家的假千金,仅此而已。 坐在台下宾客之间,我讥讽一笑,此时此刻,我倒像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地下情人。 卜家老爷子坐在远处,威严的目光向我这边看了一眼,和我的视线交汇几秒,又很快离开。 我一惊,那目光带着赤裸的不喜,像是把我看透了一样。 我心头一跳,假笑着和陈栖说我出去透个气。 溜出宴席,我又顺着古朴繁杂的雕花楼梯来到三楼,却发现露台上早站着一人。 卜家现任家主,我们常提到的卜家老爷子————卜延荣。 第45章 他穿着身中山装,背手站立,目光冲我扫视过来。 我绷直身体,攥紧拳,微笑道:“啊,爷爷,您也出来透气啊。” “卜苍声。”他缓慢念了一遍我的名字。 老者神色看不出喜怒,我试探性问:“爷爷,怎么了?” “行了,你也不用虚情假意喊我爷爷,你既不是卜盛辉的孩子,也不是言叶婷的孩子。” 言叶婷。 这个名字从他口中念出来时,我身体一僵,这是我哥母亲的名字,我曾经的“妈妈”。 卜延荣冲我招手:“过来。” 我乖乖走过去。 “长得就是祸害相。”他端详我片刻,冷笑道:“我原本纳闷,你和千秋既不是亲兄妹,为何还关系这么好,现在我倒是明白了。”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沓相片,狠狠摔在地上。 那照片我此生不会忘记,是肖乐亲手拍下的,我和我哥在照片里吻在一起。 卜延荣道:“千秋是个好苗子,如今已经和严家丫头订婚,我叫你上去送戒指,就是想让你死了这条心!” 我不装了,讥笑:“一个巴掌拍不响,您单方面让我和我哥分手,怎么不先问问你宝贝孙子的意见!” “他不是你哥!”老者怒喝,喘着气重重咳嗽,抬眼望着我,片刻后勾起唇角:“小丫头,你怎么就知道我没问过呢?” “他不会同意。”我面无表情,但我说出这话时是心虚的。 “虚无缥缈的爱情、大家眼里的背德之恋,和卜家继承人比起来,他选哪个?你自己想想,丫头,你哥是个聪明人。” 我瞪着他,没有开口。 “之前明知你不是亲骨肉,千秋还是要把你留下来养在身边,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现在是大事,严家不可能允许千秋还和你不清不楚,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吧,小丫头。” 他继续道:“卜家不至于养不起你一个小姑娘,你回你的英国,再也不要回到卜家,也不要再和千秋联系,我保你一辈子荣华富贵,这笔交易够划算了吧。” “五千万。”我咬牙,蹦出这三个字,对上老者犀利的眼神:“给我五千万,我答应你。” “口气不小。”后者哼笑一声:“你要拿这五千万做什么?” “吃喝玩乐!”我怒吼:“我是个二世祖,你让我和我哥分手,就给我五千万,我此后断不和他来往!” 卜延荣眼神复杂,最终还是点点头同意了。 点头那一刻我又难受又后悔,要少了。 他给我一张卡,于是订婚宴没结束,我就风也似地奔出酒店。 没有在卜延荣面前哭,那样真显得我太惨、太掉价。 十六岁爱上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他为我遮风挡雨,在枫树下吻我,二十岁,因为这个男人一次又一次的伤心。 或许我和他在一起真的不正确,但我做不到和他分手,要这五千万,是单纯想坑点钱,并不代表我真的愿意分手。 我们彼此在对方心里割下一道又一道疤痕,鲜血淋漓,血爱交融,但始终不愿意分开。 捏着这张薄薄的卡,在京鸿街头发愣。 我的四年,我最美好的少女年华统统献给卜千秋,我该如何忘记他。 -------------------- 第33章 脱胎换骨 离开卜千秋,我突然惊惶,我发现我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我的人生似乎除了“攻略卜千秋”什么也不剩,这条感情线笔直地延伸到我生命尽头,而曾经的卜苍声,也像直线一样笔直的走向死亡。 不,这不是正确。 我不能把任何人排在自己之前,我最爱的人,应当是我自己。 我被他保护得太好,但我不愿离开他我什么也不是,我不愿靠着少女甜蜜的美梦滋养一生,在蜜罐里发酵、发臭。 我有我自己的事情要干。 如卜延荣所愿,我回到了英国,既然不知道要做什么,那就顺着命运的轨迹,一直走下去,时间会给我们答案。 秦祺雅听完我的叙述后,建议说:“笙笙,你改个名字吧,卜家不认你,你既然要过自己的人生,那就改名换姓,重新来过。” 我点头,望着窗外的高高树木:“改个姓吧,姓林,我喜欢这个姓。” 可悲,我不知道我妈姓什么,也不知道我爸姓什么,我只知道我哥姓卜,现在那个人不要我了。 “林...林苍声?笙笙,其实我觉得有点悲凉了,要不叫雀声?林雀声,听上去就像小鸟一样自由的名字。”秦祺雅兴高采烈地说:“高中时我第一眼见你,就觉得你像一只小鸟。” 我欣然同意。 林雀声,林雀声,从前是金丝笼中金丝雀,如今林中雀鸣,得以见天光。 我们两个学生,无权无势,改名相当麻烦,我是个说干就干的人,打电话给陈栖,电话很长时间才被接起,一接通我就开口:“陈栖哥,帮个忙,我想改个名字。” “......” 电话那头的人没有说话,我察觉到异样,迟疑开口:“陈栖哥...哥?” “为什么不找我,”话筒里,如我所料,传出我哥生涩的嗓音:“笙笙,为什么招呼都不打就走。” 我愣了愣,深知不能和他说话,一说话,我就又怀念起从前的金丝雀时光。 “哥,你去问老爷子吧,把电话给陈栖哥。” 第46章 那头一阵杂音,似乎是话筒被捂住了。 “我来我来。”过了一会,陈栖的声音响起来,吊儿郎当:“想改名儿啊?没问题,哥老早就看你这名儿不顺眼,想改成什么啊?整个改掉吗?” “林雀声,树林的林,鸟雀的雀,声还是原来的声。” 陈栖满口应下:“好听,三天给你办妥,放心。”顿了顿,他佯装无意地问:“怎么不吭声跑英国了?老爷子凶你了?” “没事,就...反正没我什么事,我就来这边了,落下好多课呢,我忙,挂了啊哥。” 那头开的估计是免提,我哥也能听到。 挂断后我叹了口气,心说还是换一张电话卡,新号码...就不告诉我哥了。 我没有决心、也没法完全保证我此后和他彻底决裂,我没法说服自己我不爱他,这是没有可能的事情。 只是我看了这么些感情纠葛,我不想再次卷入里面了,这段时间,让我做自己的林雀声、干些自己的事情吧。 三天两头回国,学校的课程我落下的不是一点,gpa低的吓人,好在好友兼室友秦祺雅是个学霸,但她给我补课一段时间之后,悻悻然建议我换专业。 但我是头犟驴,痛定思痛,抱着书狂啃————非物理意义。 我脑子不差,在秦祺雅的双重激励下,惊人的进步飞速,我的导师看到我的成绩后惊讶地问:“你是失恋了吗?” 好吧,还真是。 果然,男人只会影响我的gpa。 我开始正常的学习,像大多数这个年龄段的女孩一样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我的大学生活,在我留英第三年,终于开始延缓地步入正轨。 我开始大量的读书,重拾了曾经的爱好——写作,我和秦祺雅学了吉他,空闲时间就抱着吉他在家疯玩,并且交到了新朋友,这比从前快乐得多。 这一年,我二十一岁,我感到我正活着。 换了电话后我几乎再也收不到从前旧人的信息,只有纪肴和姜灵韵,还保持着固定频率的联系。 纪肴听闻我的近况后很欣慰:看来在我的治疗下,你的病好了很多。 我毫不留情回复:你根本就没有治疗。 纪肴狡辩:这叫放养。 他确实是个很好的朋友,我让他不要把我的情况告诉我哥,他很听话地守信了,只有极偶尔时他会和我讲一些我哥最近的事情。 我哥和严秋煦结婚了,维持着兄友弟恭的合作关系。我走之后,他去找了老爷子,回来时消沉了一段时间,现在已经恢复地和以前无异,说到这,纪肴卡了个壳:“但是...” 我侧耳听了半天,他也没“但是”出下文。 “你死机了?” “滚蛋,没事,我嘴瓢。” 我不疑有他,匆匆挂了电话。 我哥并未忘掉我,但他没有痛心疾首,那是幼稚的行为,只有曾经的卜苍声会求着他让他回来。 我找了个占卜师,问她这一生我和卜千秋还会不会在一起,聊天框显示她输入了很久,最后发来很长很长一段话,我机械的看下去,不知道是会还是不会。 似乎无论这两者之中的谁,我都不会开心。 直到我像往常一样查看邮箱,看到一封,很长很长的邮件: 笙笙,擅自查了你的新邮件地址,对不起,但我忍不住。 看到这里你应该知道我是谁,我很想你。 我这一年总在想,以前做错了很多事情,卜延荣对你说的话我都知道了,我不知道怎么样跟你道歉,笙笙,你现在过得很幸福,我就很开心了。 但笙笙,改了新名字,换了新号码,为什么不告诉哥哥呢?那么听卜延荣的话吗?......对不起,我又情绪激动了。 无论你到天涯海角,哥哥永远都爱你,你也知道,无论你换了多少次号码,我还是能找到你,这要花点功夫,但我很乐意。 哥哥这里,已经快要处理好了,笙笙,读完书回来好吗?我每天都梦到你不再回来了,这可能是上天对我的惩罚吧。我知道我做错了很多,我的控制欲似乎超出了正常兄妹、乃至情侣的范畴,包括现在,我在看着你。 对不起,但我真的控制不住...你也知道的,笙笙,原谅我,可以吗? ......... 我只感觉,想哭,又害怕。 -------------------- 卜千秋男鬼属性觉醒。 走完剧情,我一定让他进去蹲两年 第34章 疯子 我哥说,他对不起我。 他说,抱歉笙笙,我有时候抑制不了自己的行为,我真是昏了头了。 最让我恐惧的却是那句,他说,我在看着你。 从巨大的惊惶里恍然抽身,我的手已经抑制不住地微微发抖,指间覆上电脑中间的圆孔摄像头,颤声问道:“哥...?你在看吗?” 没有人回答我,不会有人回答我。 我哥可能在我不知道、看不见的什么地方装上了摄像头,悄然无息地注视我的一举一动,不知道已经有多久。 而这一切我无知无觉。 我想起多年前陈栖哥开的玩笑:“你哥反侦察能力超强,幸好他不杀人放火,不然可没人抓得住他。” 那是句无足轻重的调侃,我却突然想起,无力地瘫软到电脑椅上。 哥,你可能不知道,我从未怨过你。以前我老是搞不懂你为什么跟我道歉,你总是道歉,明明做的很好你却还要说抱歉。 第47章 今天你亲口承认你的罪恶,我也开始史无前例的对你生出一丝恐惧。 我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他精神绝对是有问题,但那时我心想那又怎么样,我也是疯子啊。 但他比我想象中疯太多了。 我喃喃自语,不,准确来说,这些呢喃说给另一个人听。 “哥,你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都要逼着我...” 手机短信适时弹出来,他已经放弃伪装,在聊天框里说:我没有逼你,笙笙,我知道你还喜欢哥哥对不对?回来好吗?再也不会有人伤害你了,以后你的人生只会剩下我了。 秦祺雅不在家,我忍无可忍爆发:“可是这是我自己的人生!秦明月绑架我时你不来,卜延荣找我时候你在订婚!现在我过得很好,特别好!哥,我不是没想过和你重新在一起,但你这样让我觉得陌生!”一口气说完,我大喘一口气,有些哽咽地说:“你这样让我觉得,我们再也回不到以前!” 短信一条接一条蹦出来,我没有去看,任凭手机不停地响。 我说:“哥,我知道了,我死心了,我不可能和你永远在一起,你不要再说这种不能绝对实现的承诺。” 十六岁他说他永远保护我,十八岁他说他常来看我,十九岁他说还有哥哥,二十岁他说虽然订婚了但只爱我。 电脑屏幕倏然亮起,黑色的屏幕上,两个惨白的大字。 我看过去,那赫然是。 开门。 几乎是同时,房门被敲响,两短两长。 这是我和他的暗号。 我直起身,面色苍白,连连后退,一直退到墙角,只有这里格外安全。 电脑屏幕上字符闪烁、跳跃,片刻后突然变红,密密麻麻的黑色小字:开门,笙笙,听话。 这六个字宛如魔咒,我用力捂住,把自己藏起来,呼吸变得急促,抑制不住地流泪。 不断有泪水从我大睁的眼眶中滴落,好吵,太吵了,好吵。 应该是惊恐发作了吧?或者是秦明月那事过去以后的ptsd? .......... 过了很久很久,我不知道有多长时间,总之我没有开门,敲门的声音也停下,电脑恢复正常,不太清晰的视线之中,似乎是秦祺雅回来了。 她慌慌忙忙把我搂在怀里问我怎么了,我没有力气回答。 什么都消失了...敲门声、魔咒...还有,哥哥...... 似乎一切都只是我的一场梦而已。 但愿如此吧。 我向秦明月提出搬家,尽管知道搬到哪里也没用,但这可以让我安心一点。 秦明月狐疑问我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搪塞过去,可能是我脸色不好,她很有分寸地没有多问。 我们搬去一间公寓,临着学校,很方便。 我试探过纪肴我哥最近的情况,他很疑惑地告诉我一切如常,什么也没发生。 那之后我哥就像人间蒸发,不再联系我,也不再恐吓我,似乎是被我伤了心?还是说这一切只是我的一场梦? 纪肴让我不要再想这些事了,他来看了我一趟,带着一堆毛茸茸的童趣玩具。 我答应他,说好。 恐惧依旧没有消失,为了让自己不再想我哥的事,我开始交朋友、参加各种聚会,和秦祺雅一起去逛街...等等等等,我用大量的消费娱乐把自己的空闲时光全部填满,这样躺在床上精疲力尽之时,很快就会睡着。 哪可能不爱了呢。 但他,怎么突然变的陌生了呢。 我把头发剪短了,垂到肩膀再下面一点的位置,不再穿白色。 那天晚上我又梦到我哥,他穿着白衬衫,单膝跪在地板上,似乎在替我穿袜子。 袜子是白色的,缀着同样白色的蕾丝边,他细心地替我拉上去,然后双手覆上我的小腿,将脸颊也贴在我小腿肚上,乖顺地不可思议。 我居然会用乖顺这个词形容我哥? 但他的确是那样的神情没错,眼尾鼻头都泛红,抬头看我,眼睛亮晶晶的,头发柔顺。 “笙笙,我好想你。” 他神情脆弱,几乎要哭出来:“我真的...做错了很多事情,对不起,我不该那样...我真是...但别不要我,笙笙...” “哥哥再也不会这样了,笙笙还生气的话,打我、骂我,都可以的,或者你想要什么...” 我手足无措,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 从个位数点击量中看得出来还是有人在追连载的,感谢大家...(虽然不知道谢什么) 第35章 红拂夜奔 梦里的哥哥,甚至让我生出一丝怜惜。 不,这是梦吗? 我轻轻抚上他的头发,不受控制地继续往下,一直摸到他的脖颈。 他肤色雪白,脖颈两侧的血管清晰可见,此刻他温驯非常,似乎我做出些什么他都不会反抗。 双手收紧,收紧,再收紧。 他仰头看我,笑起来:“你要杀了我吗?” 我猛地向后退,小腿撞到床尾,双手撑着在床上,惊恐地睁大眼,被自己的想法吓到。 我怎么会?我怎么会! 那是我哥,我的恋人,我憧憬仰慕二十年有余的人!我怎么会!我怎么敢?! 不,这不是梦,这竟然不是梦。 小腿传来隐隐约约的痛感,我喘着粗气,问道:“这是哪?” 第48章 卜千秋坐到我身边,搂着我的腰笑意盈盈道:“放心,没出英国,我只是来看看你。” 他凑近,下巴搁在我的颈间,温热的呼吸打在我的耳畔:“哥哥太想你了,笙笙,我保证,明天你睁眼还在你的公寓。” 我推开他,他又附过来,像甩不掉的弃犬。 “你疯了?哥,你这样只会让我怕你!你非要这样么?!” “对不起、对不起......”他没有否认,只是垂下头,下巴抵在我肩窝,痒痒的。 我实在做不到推开他了,他这时脆弱的像纤细的玻璃,似乎只要再推开他一次,他就会悄无声息地碎掉。 卜千秋的爱太霸道了,一丝一缕弥漫在我生活之间,那保护欲把我死死困在原地,似乎这一生都逃不出去了。 “你不用工作的吗?卜千秋你听我说话!” 他移开下巴,鼻尖抵着我的鼻尖:“是啊,但我太想你了,所以才三天两头跑来看看你,红拂夜奔,有什么奖励么?” 奖励你大爷啊! 红拂你大娘啊! 我忍无可忍:“你为什么不用正常一点的方式!你非要这样...你有病吗?” “是啊,相思无医。” 我哥完全变了个人似的,又粘人又不要脸,往日里的成熟和游刃有余去哪了?大概喂狗了吧。 “你要怎么样?”我问。 “可以亲一下吗?” 我抿了抿唇:“我们现在应该是分手关系。” “我不同意...我没同意,而且分手的人不会搂在一起,笙笙。” 我这才察觉到我们彼此离得太近,惊了一下连忙想退开,却被他抱着腰身,死死不愿松开:“就一下,可以吗?” “.......” 卜千秋凑近我,眼睫毛忽闪忽闪,眼睛水润,似乎只要我说一个“不”字,下一秒他就可以哭给我看。 “就一下。”我忍无可忍的妥协。 他笑起来,像个撒泼打滚得到糖的孩子。 堂堂卜家大少爷...堂堂海归高知、堂堂公司老总...哥,你不要面子了吗...... 令我吃惊的是他并没有吻我的唇,只是小心翼翼地、轻轻亲吻了我的面颊,一触即分,又好像停留了很久。 黑暗里他餍足地笑起来,起身道:“这就够了。” 我没应答,他兀自走到屋外面,似乎去了露台。 这是我和秦祺雅之前住的小屋,露台在屋子的西南角,我站起身子,鬼使神差地轻轻打开房门,跟了过去。 他果真在露台,穿着洁白的衬衫,袖子卷到肘间,堆叠出一身阴影。 卜千秋独身立在天地之间,低着头抽烟。 夜里风大,薄薄的衬衫被风吹起来,勾勒出他身躯的轮廓,他的发丝扬起来,整个人就像琳琅的瓷白珠玉,像天际的冷月。 那么孤独,那么伶仃。 我走过去,走到露天的地方,这才发觉自己身上穿着久违的棉质白色裙子,裙摆蕾丝花边精美,垂落到膝盖,是我从前独爱的款式。 全屋铺着木地板,只穿袜子在地上也不会凉,我哥知道我不喜欢瓷砖地板,想来木质地板也在他当初的买房标准之内。 卜千秋听到动静,转过头来,有些讶异:“不睡觉么?不会趁你睡觉把你绑回去的,之前的事...对不起。” 这是我听的无数声对不起了。 “你只会说这句话吗?”我面无表情走到他身侧,他的头发长长了些,刘海有些遮眼,侧脸在烟雾里忽隐忽现,朦朦胧胧。 “天天抽烟,迟早抽成短命肺痨鬼。”没等他回答,我上下嘴皮子一碰又开始刻薄:“抽死你得了。” 他像是做了错事的孩子,慌乱无措地背手:“对不起。” 顿了顿,又说:“不抽了,惜命,死了你就要做寡妇了。” 看来是我低估了他的闷骚啊。 “从现在开始,不许再说对不起。”我一边说,一边把他的烟抢过来,含在嘴里胡乱吸了一口,被呛得咳嗽起来。 我根本不会抽烟,本想装逼,没想到这么呛人。 他弯起眼,应该是想笑我,我说:“不准笑。” 于是他又低下头。 我自暴自弃,把烟扔到地下踩灭,上前两步踮起脚尖,勾起他的下巴:“只亲脸,就够了吗?” 说罢,便不管不顾地吻了上去。 我不会抽烟,也不会接吻,本想蜻蜓点水,没想到卜千秋老奸巨猾,反应迅速,俯身加深了这个吻。 纯白的衬衫和裙子几乎要融在一起,思念无痕,风过有痕。裙摆飘扬而起,他纠缠地愈发令人无法自拔。 混乱的喘息之中,他把我搂在怀里:“不需要踮脚,笙笙。” 异国他乡的月光下,我的耳朵紧贴着他的胸口,轻轻骂:“死疯子。” 他从鼻腔里哼出一声笑:“不疯一次,怕是人都跑了。” “为什么隔了这么久才联系我?突然跑到英国来。” “挡道的狗死了,我就来了。”他漫不经心地说,抚摸着我的发顶。 “卜延荣死了?!”我挣脱开他的怀抱,皱着眉看他。 卜千秋无辜地举起手,抿了抿唇:“笙笙,你又怀疑我,我没有。” 我半信半疑,眯着眼打量他。 他讨好似的蹲下,抬头看我:“真的,不要怀疑我,也别退开我了。” 第49章 此刻他简直像只大型犬,和之前威胁我的人,判若两人。 我说:“你不要把我当傻子骗。” 他终于妥协:“好吧,我只是告诉了一些人关于他的一些事...我没有动手,也没有杀人......谁让他说你...” 我一言不发。 卜千秋有些慌乱,道:“你不要怕我...我以后不会这样了,我...” “以后,你再这样,我就永远不理你了。” 他讨好道:“好,再也不这样了,对不起。” “不许再说对不起。” “好,对不起...” -------------------- 第36章 坏人仁心? 那个吻之后,我哥再没这样疯过,我让他撤走摄像头和定位仪器,他也乖乖听劝,悄无声息地拆去,就好像从来没有发生这些事情。 只是我的短信,每到我哥下班的点就响个不停,点进去全是“想我了吗”“有什么想要的吗”这种没营养的废话,我哭笑不得,不回复的话他又要打电话过来,委屈地问我是不是他做了什么让我生气了。 卜延荣死了,卜家那边议论纷纷,大多数人倾向于我哥当下一代家主,但有人也反对————哦,反对的人,几乎都是支持秦明月的。 秦明月,这个名字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出现在我的生命中了,自从肖乐走后。 哦,说起肖乐...他并不是什么也没留下,他养的那只名叫狗欢乐的狗葬在英国,我和秦祺雅每年秋天会去看看它,今年也不例外。 又到了枫叶变红的时节啊,我心想。 “秦祺雅,咱们今年还没看过狗欢乐呢,明天周日你有事吗?” 秦祺雅正在焦头烂额地写论文,忙里抽空回答:“没,今晚写完这些学术垃圾就完事了,明天下午去看看吧。” 我点点头:“哦,那我出门一趟。” 每到秋天,我就会想起肖乐......我不会和死人计较,现在就算是想计较,也计较不了了。 心烦意乱,只想出门。我披上长风衣,匆匆往公园去。 那公园很偏远,平时基本没什么人来,狗欢乐葬在那附近,我和肖乐一年前的见面,也在这里。 伦敦刚下完一场雨,空气潮湿,带着闷闷的凉意,枫叶像破布一样死在地上,双脚踏上去,还能听见地面细微的水声。 我没想到在这里能遇到那个许久没见的人。 秦明月。 她穿着毛呢外套,一袭长裙,呆立在一棵橡树下,似乎只是在无意义的发呆。 见到她我几乎是神经反射般想退后,奈何她听到动静,先一步转头向我这里看来。 我这才看清她的脸。 她依旧化着妆,我见到她时候她没有哪次是不化妆的,无论是什么情况。只是这次,遮瑕都盖不住她浓厚的黑眼圈了。秦明月和我是两幅模样,她是瓜子脸,眼睛细长,现如今她瘦了,脸颊有些凹下去,颧骨凸出来,很憔悴。 秦明月淡淡瞥了我一眼:“卜苍声。” “我现在叫林雀声。”我说:“真巧。” “不巧,我知道每年这个时间你都要来,这两天我一直在等你。” 这倒是令我意外的回答,面对诱发出我癔症的罪魁祸首,我双腿有些软,但还是挑起眉问:“你找我做什么?” 她沉默了很久,在我以为她不会回答时,她终于说:“今年,你不要来这里了。” “为什么?”我问。 “卜...林雀声,你知道卜家最近因为家主的事闹得沸沸扬扬的吧?”她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极其缓慢地说:“我妈从我很小的时候就要求我必须坐到那个位置,我实话说,她要让我再次用你为筹码,要挟你哥。” 我皱起眉:“你不让我来,是为了我好?秦明月,我被你坑过几次了?我还能再信你么?” 秦明月脸色有些苍白,勾唇嘲讽般笑了笑,不知道是笑她自己还是笑我:“信不信由你吧,我只告诉你,不要继续呆在英国了,这段时间先回国找你哥,秦家卜家的爪牙最近全都在英国。” 说罢她便转身要走,我叫住她:“秦明月。” 她转身,讥讽地笑:“怎么?我说了信不信由你。” 我定定地看着她:“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你一直追求权力的,我知道。” “......”她没有回答我,停在原地,空气陷入某种僵持的沉默。 沉默了许久,我终于开口打破寂静:“行吧,谢谢。” 听到这句谢谢,她又有些僵住了,我没有再理她,只是兀自走向和她相反的方向,理她越来越远。 秦明月这次比上次见面时,似乎又要成熟了一些。 十七岁时她拙略地想模仿世家大小姐的做派,简直是绿茶代名词,那时没人把她放在眼里,止增笑尔。二十岁时她甜言蜜语地套近乎威胁恶心我,俨然已经把圈子里千金小姐的姿态学到七分,只是内核始终腐败。今年她二十二岁,瘦削很多,下巴很尖,不再掩饰,平铺直叙地告诉我他们的所有计谋,态度淡漠却释放好意,我该不该信? 犹豫再三,我还是拨通了我哥的电话。 电话很快被接起来,那头传出他微哑的声音:“怎么了这是?” 我这才想起,英国和国内有时差,那边已经是深夜了。 “秦明月找我了。”我说。 “什么?”那头的人立刻困意全无,声音提高了些:“有事没?她找你干什么了?你在哪?” 第50章 “她说,这几天她妈要再次以我为筹码要挟你...让我赶紧回国,不要再在英国呆了。我没事,她说完就走了。”说完,我自己都略觉不可思议。 “秦明月让你回国?”我哥有些怀疑地问了一遍,又说:“回来一段也好,先和学校请个假,我去接你。” “再请假学校要开除我了!我非回去不可吗?”我有些着急地说:“万一她就在国内等着我呢?” “在我身边,总比你单枪匹马的好。”卜千秋云淡风轻道:“学校...学校那边,你陈栖哥搞定吧。” 我无语凝噎,只得答应。 ------------------ “秦明月?找你?让你回国?”秦祺雅听到时,手一抖差点把手里的茶杯摔到地上:“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她是我姐姐,她安的什么心我还不知道?” 我安抚道:“先别这么紧张,我看她那样子不像演的,再说回我哥身边也没那么不安全...” “你们和好了?”秦祺雅惊奇道:“你们每次闹别扭,都无声无息和好的。” “扯远了。”我摆摆手,问道:“你妈妈...怎么样啊?” 秦祺雅动作一顿:“这就说来话长了,我慢慢讲。” “你的学术垃圾写完了?” “去他娘,不写了。”她无所谓地摊手:“今晚十二点前生死时速吧。” 秦祺雅说,她和秦明月是同母异父,她的父亲是个普通人,所以秦母从来没动过培养她的心思。加之她小时候呆呆地,看上去就木讷,秦明月从小就精明,所以秦母将大半的注意力都放在了秦明月身上。 少年时期,她比秦明月成绩优异的多,在秦明月回归卜家后,秦母就比以前还要严苛————事实上从秦明月很小的时候,秦母就一直在严加管教,包括但不限于礼仪、体态、高尔夫、钢琴等等等方面的教育,可以说秦明月是在条条框框的规矩中长大的。 “你知道秦明月为什么能回归卜家吗?她亲生父亲的私生子不少,为什么就让她回去了?”秦祺雅自问自答,叹了口气:“她十五岁时候,我妈让她去gou|引她亲生父亲,录了像来威胁,所以她才能回到卜家。” 我哥似乎和我说过这事,但我无法想象,一个母亲,为了权势让自己的孩子去勾|引父亲?还录了像? “你妈妈...真的爱她吗?” “不知道,我觉得是不爱的。”秦祺雅仰头,发了会呆,才继续道:“说来我很庆幸,我只是个普通孩子。秦明月从出生开始,就是我妈接触上流社会的唯一阶梯...她是踩着秦明月向上爬的。” “秦明月其实不是一开始就那么坏,以前我们不住一起,但是每次见面她还给我带好吃的叫我祺雅......那时候我们关系一般,但也不差,直到十五岁那事发生以后,她性情大变,彻底变成了冷漠的人。” 说到这,秦祺雅有点低落:“后来...后来我也没想到她能做到那个底步......她一直很听我妈的话,所以我才觉得她这次太反常了。” 她自嘲地笑了笑:“姐妹一场,居然闹到这个地步。” 我垂眸:“她...她一直这么听她妈妈的话吗?” “小时候的阴影吧,不听话我妈会折磨她,我记得有一次我妈拿着针去扎她的指甲缝。”秦祺雅说:“我跟我妈感情不好也是因为这个,她干的事太畜生。” 我没有妈,但我想,妈妈应该是温情的代名词,怎么会这样呢? 妈妈难道不应该是温温柔柔的?再不济应该是刀子嘴豆腐心、唠唠叨叨的,或者是那种无情打钱的...?无论如何不该是这样的吧。 纵使我恨秦明月,我也没有想到她会惨到这个地步。 秦祺雅说:“唉,说白了我挺可怜她的,但她也挺可恨的,那不是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么?但是秦明月不会想得到别人的怜悯吧?她那么要强。” 我没有回答,只是订了回国的机票。 秦明月,我信你一次。 -------------------- 我这算不算洗白反派啊……orz 虽然惨但是肖乐秦明月就是坏,亲妈认证,坏没边了 第37章 假作真时真亦假 我哥告诉我公司有事、他来不了的时候,我就隐隐约约生出一丝不安感,为了防止出意外,我让秦祺雅陪我去机场,纪肴负责国内接应。 京鸿,长戎机场。 落地我就给我哥报了位置,纪肴还有二十分钟到,我以为万无一失,结果同一个坑里我果真能摔三次。 在卫生间洗手、被人从后面捂住口鼻时,我内心只有一个想法。 卧槽泥马杀千刀的秦明月。 再次睁眼,入目便是一片昏黄。 我应该在某个废弃厂房,地面覆着厚厚的灰尘,旁边堆叠着几个破铁皮桶,一股怪里怪气的油漆味,我就在桶旁边,双手被反绑在一根钢筋上。 钢筋上还有凝固住的块状水泥,不知道绑我的人有心还是无意,坚硬的水泥块恰好能剐蹭到我的手腕内侧,传来阵阵痛意,让我一下子清醒过来。 偌大的厂房内,除了我和地上挨个爬过去的蚂蚁,没有别的生物。只能从高大墙壁上的破洞罅隙窥探到外面的景象。除了破铁皮桶,我脚边还有几捆电线和尖锐的石头块,我半躺在中间,活像被献祭的什么东西。 我无声问候了秦明月的祖宗十八代,试着挪动身体,无果后叹了口气,没什么求生欲地屈膝靠着铁皮桶————幸好穿的是裤子,不然腿上也得蹭几道口子。 第51章 我就不该信秦明月。 她应该不会活生生把我渴死或者饿死,我是个行走的人形筹码,俗称人质。在她当上家主之前,她都得好吃好喝伺候我,把我当皇帝供奉。 手机果然不在身上,我闭目养神,开始走马灯我这一生。 神还没养上,厂房门口就传来细微的响动,似乎有人进来了,那人我不用想也知道是谁了。 秦明月,过来让我砍了你。 见我咬牙切齿的,秦明月一直皱着眉,想说什么的样子,但最后只是在我面前蹲下,静静地等着我开口。 “这次是什么?继续喂药?”我破罐子破摔般问。 她摇头:“你乖点,我就不动你。” 乖你麻痹。 我面无表情:“何必要骗我?” 秦明月僵着,半晌后才强迫自己从嘴角漾出一抹笑容:“你信了,不是么?” “我那是......” “你那是可怜我,对吧?”她终于恢复到平日的神色,冷笑:“秦祺雅肯定跟你说了什么吧?” 这时的秦明月,好像才真正进入到反派的角色,她目光紧紧盯着我:“我不需要你那种自以为是的可怜,家主这个位子我坐定了,你哥如果狠不下心,让给我就好了。” “你这是犯罪。” “犯罪?有钱人谁没沾点黑?你哥没有吗?姜家、严家、陈家没有吗?你以为我凭什么能这么肆无忌惮?”她的脸色一点一点地沉下来:“你以为你是公主么?卜苍声,改个名字你就能和卜家撇个干干净净了?别人梦寐以求的东西,你就这么随手扔掉了?” 我本不想再说话激怒她,听到这句终于忍不住,怒道:“卜这个姓很牛逼很光荣吗?你上赶着要姓吗!好好过你的千金生活不好吗?你跟我什么怨什么仇?” 她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话,露出某种似笑非笑的表情,站直身体,看我的表情就像看一个无理取闹的孩子,眼中却流露出我看不懂的神色:“什么仇什么怨?你就当我是嫉妒你好了。” 日暮殆尽,天边泛起墨色,她心里面多年的怨似乎都在这一刻狰狞着跳出她的躯体,在虚空中张牙舞爪。秦明月死死地盯着我。肩膀有些颤抖,但语气异常狠毒:“怎么会有人的命这么好?!不是亲生骨肉却生在卜家,被发现后还有你哥给你兜着底,废物一个却享尽荣华富贵??!!甚至连爱都不太需要!”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她的情绪太激动,于是我摇摇头:“不是的,不是你想的那样。” “哪样?”她大步走过来,刚刚退开的距离瞬间归零:“你敢说你的命不好么?!你穿戴着奢侈品出入高级场所时,我在哪里?我还是阴沟里的老鼠!你没过过那样的日子吧?!” 秦明月半跪在地上,膝盖卡在我□□,她精致亮晶晶的美甲刮过我的脸颊,留下几道白痕,突然间语调堪称柔和,却一字一顿、缓慢地说:“东躲西藏的日子、被追着要债的日子、被自己亲爹压在身下的日子!” 她与我的距离近在咫尺,我能看到她眼里红血丝的纹路,于是我别开脸,闭上眼,放任她对我做些什么。 秦明月恨我怨我,我无法反驳,站在她的立场我也会恨的。 我说:“你对我说这些,没有意义,你通知我哥吧,但他不会把家主位置让给你的。” “那你也永远别想回到他身边了。”她恶声恶气地说:“我要做卜家家主。” 我发现她似乎语气、神情转换太快了,从犹犹豫豫转化为歇斯底里,转眼间又平静下来,变为小孩子一样的威胁......我心里有个不好的猜测。 “你不怕吗?”她问。 “你是谁?”我没有回答,紧紧盯着她,试图从她脸上找出一丝端倪。 秦明月回答的很迅速:“你脑子坏了?” 我更加拿不准了。 她兀自起身走到厂房门口,似乎是在跟什么人沟通,我把耳朵紧贴着墙听着。 “卜千秋会让位吗......就为了一个女人?” “他会的。”秦明月的声音很冷静:“卜苍声的命和家主位子,你觉得他要哪个?” “什么...什么命?你不是说只有绑架吗?要到了你想要的就放人!” “要不到,就不放咯。”转瞬间她声音又轻快些许,笑道:“放心啦。” 我惊出一身冷汗。 秦明月当真恨我到这个地步?她妒我明明是冒牌货却享受了真千金的待遇,恨我不费吹灰之力想要的东西就唾手可得,甚至恨我体弱多病自幼得到的关爱便多。 不知秦明月做了什么,脑袋越来越沉,我听到有人絮絮叨叨在我耳边说着什么,但始终听不清。 心底有个声音告诉我: 菩萨低眉千秋颂,林间雀声不绝鸣。 鸳鸯伴死滂沱后,并蒂莲生琴瑟情。 世事一场大梦,般若汤生愁苦。 罢了,你也听不懂,你执念太重,别再念往事旧情。 -------------------- 第38章 渐雪 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 秦明月这么对我说道。 她说,当所有人都把你当作真千金时,我的存在也就变得毫无价值和意义。 “你怎么就不能知足呢?”她笑着问我道:“你和你哥,怎么就学不会知足呢?” 她纤细的手指从我脸上划过,划到脖颈之间,我感到她滔天的恨意,是啊,她怎么能不恨呢? 第52章 任谁都要恨的吧? 恨十五岁那年遭受侵犯的人不是我?恨我无名无份却享一人万千宠爱?恨我毫不在意地丢掉她最在意的东西?恨什么呢?秦明月,命运把你推到悬崖边沿,你就非要拉一个替死鬼垫背吗? 我哥会不会妥协,我还真不知道。秦明月说报警就撕票,她说这话时神情凶狠又夸张,一点都不像往日里的秦明月了。 秦家的人都在厂房附近,轮番守夜。我舔了舔干燥的唇,抿着嘴冲她笑问:“如果他不妥协呢?你要杀了我吗?” 秦明月刚才的恨似乎转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她脸色白了一瞬,没有搭腔,别过脸去望着厂房外的黑天,还有深蓝天空上升起的一轮明月。 那月亮真圆,这辈子我见过最圆最亮的月亮就是今天了。躺在尘土飞扬的水泥地板上,我竭力去忽略唇瓣间空气不断进出的干燥,仰头费力地看向厂房外。目光所及之处是钢筋混凝土的天花板,偶尔调整角度,才能看见那月的边缘。 时间一点一滴地粘稠起来,秦明月似乎是真的打算把我渴死在这里,她倚着墙壁,看上去漫不经心地打电话,手臂小幅度地颤抖着,语气分外冷漠:“让位,不然卜苍声活不了。” 我听不到我哥说了什么,但一旦她坐上家主这个位子我和我哥都完了。不光是我哥的公司,他还没上市的研究项目也会受到波及的,所以不能,千万不能。 我不想因为我而毁掉我哥几年来的心血。 不知道电话那头说了什么,秦明月猛地站直身体,一下子从冷漠理智切换成咬牙切齿的态度:“你这么笃定我不敢动手!?你凭什么这么笃定!” 她向我走来,我没有动,也动不了,直勾勾地盯着她。 “我平生,最恨你们这种自诩聪明、以为自己运筹帷幄的人。”她一字一顿地说,捡起地上一块尖石,我还未反应过来她要做什么,只看见那块尖石举高、再掷下。 银玉似的月亮像盘子似的,圣洁美丽,那块尖石被突兀地举起,占据了我视线中的大半,遮盖住了月亮,似乎隐隐约约闪烁着寒光。下一秒寒光倏然坠落到我的右手手腕上,陨石似的砸下去,流星一般溅出血点,点点滴滴的殷红覆在秦明月的面颊上,砸下去的刹那她面色惨白,似乎竭力想让那块尖石停下来,可尖石还是恢复到了它原本的运动轨迹。 我脑子一嗡,痛意席卷全身的瞬间是喊不出来的,我知道一旦喊出来我哥一定做不住,所以那瞬间,我全身的细胞都在无声叫嚣着静止。疼,疼啊,怎么这么疼。虚空中骨头断裂的声音传到我耳朵中,我睁大眼,嘴唇被咬出血。 不能喊,不能哭,也不能叫,只有流泪的权利没有被剥夺。 好疼,好疼,好疼。 眼前一片模糊,秦明月身上的香水气近在咫尺,隐秘地颤抖,颤出缕缕香气,钻进我的鼻腔。 我听到她说对不起,那声音带着哭腔,混杂着惊吓。 听错了吧。好疼啊。 转瞬间她又平静下来,刚才惨白的脸色没有褪去,我眼睁着看见一个活人在我面前全身的血液变凉,声音也紧跟着凉薄起来:“意志力挺强,没喊出来。但卜千秋,骨头断裂的声音你总听到了吧?我竟不知道你当真这么冷心冷肺,好歹是昔日枕边软玉温香,你就这么无动于衷?” 无动于衷?平时我发高烧都要心疼死的人,怎么可能无动于衷...要真无动于衷,那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他的。 痛意还在全身流转,明明溅血的是手腕,为什么连着心尖都被牵连着疼?为什么我要受这种苦?为什么是我?为什么偏偏找上我? 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像小时候我哥安慰我一样安慰自己:没关系的笙笙,反正会活下去的。你哥还是会爱你,家主位置不能让的。 可我还是哭了,有那么零星的瞬间我好希望他能把家主这个位置拱手让给秦明月,然后来接我回家,真的太疼了,哥,手腕被活生生砸断,真的太疼了。 似乎不仅仅只是骨折了。 骨折的痛是远远比不上这种痛的。 秦明月冷笑着挂电话,扭头看向我的瞬间脸上却带着凄惨的笑,眼里有闪闪的泪花:“对不起,对不起,我本来没想这样的。” “我本来.......不是我,我没想...我也没有骗你......” 说到最后,她的声音越来越微弱。 “你哥选择报警。” 她像在哭,又像是在笑,一面拭去脸上的晶莹一面又有更多的泪涌出来,下半张脸确实狞笑着的,一张脸上两种神情,就好像两个灵魂同时争抢撕扯她的□□,显现出疯癫的样子。 秦明月说:“对不起...” 然后她又说:“你哥选择报警,我只能放火了。就算是你哥定位到了我的位置,但在他赶过来之前,一把火也能把这里烧的差不多。” 我的意识已经开始模糊了,我想,谁来救救我。 视线的最后,寒夜里她整个人苍白地像一张纸,浑浑噩噩地下令外面的人放火。没有再看我一眼。 炽热的火舌狰狞地燎燃了厂房堆积的木板,我想,我不会真的要死在这里吧? 慢慢的,烟雾蒙住我的双眼,赤焰席卷我的身侧,我听见警笛由远及近地响起来,但一切,似乎都太晚了。 意识遥遥地飘回从前,我那一直下雪的世界,我那纯白的天真岁月,白裙子的裙摆被岁月的火苗吞噬,时过境迁,二十一年孑然一身。琳琅的华服,满目的玫瑰将我包裹,我躺在其中闭上眼,就像做了一场再也不会醒过来的美梦。 第53章 包裹我的东西,从炽热和破败变为纯白的雪和玫瑰,最后又变成淡淡的薄荷气息,我是在做梦么? 站在狭隘的意识世界中,抬头缓缓望向远方,那人就站在那里,身影一如既往的伟岸。 他跨过刀山火海,做我的盖世英雄。 我听见那令我魂牵梦绕的声音对我说: 笙笙,不要怕,有哥在。 他有铜墙铁骨,他顶天立地,我的世界因他而光亮。 我哥在我的世界里,早已站成了一片天,那是神佛心、长兄骨。 世界飘起雪花,但我这一生都不会再冷了。 -------------------- 第39章 大梦初醒(尾声) 十六岁的痛是蛀牙,十九岁的痛是薄刃,二十二岁的痛,是整个人被埋在雪里,冷到极致,生出一丝濒死的幻想。 睁眼闭眼间,入目的火苗跳动、缭绕在身边,张着半扇眼,看得久了除了痛还有眩晕,再定睛看时,无论是现实的火、幻境的雪,统统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蓝,消毒水的气息争先恐后地涌进鼻腔。 我,是,谁? 这个问题,似乎很早以前就被问出口了。 但上一次,我是卜千秋,这次我不知道我是谁了。 我似乎是浮在上空一般,看着病床上卜苍声————哦不,林雀声的躯壳,看她睁着眼躺在那里,无声无息地眨眼,却并未聚焦。 我有些想笑,我是死了么? 我,是,谁? 我的目光似乎只局限在这个小小的病房之内,向下看去,我没有左手,也没有右手。事实上我没有任何载体,只是悬在空中,不能说话也不能动,只能看见林雀声呆呆地躺在床上。 她没有死。 她难道不应该死在那场大火里吗? 房门口传来响动,我循声看过去,却意外地挑了挑眉————哦,我忘了,我没有眉。 我以为是林雀声她哥,没想到进来的是陈栖。 他没戴那一身叮铃咣铛的重金属配饰,只是简单地穿了一身黑色衬衫,神色恍惚又憔悴,眼下挂着两个眼袋。 一进屋他就自言自语地说开了:“笙笙啊,医生说的我都明白了,但是好像也没明白。什么叫解离导致的失去意识啊?怎么跟灵魂出窍一样玄乎?” 林雀声没有回答他,她当然不会回答。 我像阿拉丁神灯一样悬浮在空中,饶有趣味地看着这一幕。 陈栖叹了口气,背着手原地转悠了三四圈:“这事搞的...我说话你能听见不?” 她听不到,我能听到。 “你哥配合警方去调查了,走前表情特别吓人,专门叮嘱我全天陪护,哦,不知道你记不记得,是你哥把你救出来的。” 是卜千秋把林雀声救出来的? 我心生不快,虽然并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对这件事如此反感,但我忍不住去责怪躺在床上的林雀声,她有什么资格,能让卜千秋不要命一样地把她救出来。 “不说这些,卧槽,秦明月一个小丫头片子,看不出来本事那么大!她命都不要了非要坐上那个家主的位子?这是神经病吗?笙笙啊我没骂你,你就算是神经病,也是不泯然于众人的神经病。” “这事儿啊卧槽,怎么搞的。你哥那狗玩意出事了也不告诉我,前天我才知道秦明月到底干了什么,你们兄妹俩一个比一个牛逼啊,到底把我当兄弟没?” 陈栖唠唠叨叨的,说了很多,我在上空听着,竟生出一种感慨,真不容易啊,居然还都活着。 我知道我不该怪林雀声,这不是她的错,但我真的由衷觉得,她不值得卜千秋舍上性命去搭救。 一个二十一岁的豪门假千金,一事无成,从小是废物,长大了开出精神病的隐形盲盒,这样的人生下来就是吞金兽,需要浇灌人民币才能成长,还不能保证茁壮成长。 哦,对了,林雀声的手怎么样了?秦明月把她的手废了吗? 陈栖和我心有灵犀一点通,紧接着就自言自语说起了她的手的事:“秦明月那玩意真是狗娘养的,废了你一只手————但一直治疗的话还能用,但是打游戏啥的可能只能单手来了,操,我让她在大牢里蹲到死。” 我皱起眉,她的右手等于说大概不能用了?秦明月下手可真够狠的。 奇怪,我怎么知道秦明月干的事。 我现在记忆全失,只记得林雀声被绑架的事,但也只是断断续续的片段了。 问题来了,我到底是谁。 林雀声一言不发的躺在床上,我也一直看着。 这两天病房里来了很多人,陈栖、纪肴、姜灵韵也从美国风风火火赶回来,进门就大骂,问候了秦明月祖宗十八代。秦祺雅也来了,她来的那天京鸿天阴着,像伦敦的天气。 秦祺雅从进门起就低着头,我好像能看到她红着的眼眶,以那个肿胀的程度来说,应该不止哭了一天。 她终于打破沉默,开口道:“笙笙。” 没有人回答她。 她带着浓厚的鼻音,破罐子破摔地说:“不知道你能不能听到,我那天...跟你讲秦明月的事情,其实有一点没有讲。” 哦? 我直起了并不存在的事情,竖起并不存在的耳朵。 “她从小,就是有一点人格分裂倾向的......从十五岁以后就更明显了,有时候很冷漠,不说话;有时候温柔,但又狠心;有时候懦弱又胆小,其实我觉得...最后一个才是真的她。” 第54章 有晶莹的泪珠顺着她的脸庞滑下来:“然后慢慢的,又多了一个孩子气、易怒、控制不住情绪的她,我也不知道哪个她绑架了你、哪个她砸了你的手,但我保证,你说她找你的那天,她没有骗你。” “她本不想这样的,她没有骗你,她想让你快快地走,然后躲到什么地方,离家主这种东西远远的。” 秦祺雅摸了摸林雀声缠着纱布的右手,泣不成声:“有太多个秦明月了,但只有那个普通的、有些懦弱的,才是我的姐姐,我的姐姐,应该是想让我对你说一句对不起的。” “笙笙,对不起。” 我呆呆地听着,瞠目结舌,也有些想哭,但发现就算是哭,我也哭不出来,林雀声没有哭,也没有应声。 我觉得她不会原谅秦明月,但她会原谅秦祺雅的姐姐。 “我走了,笙笙。”秦祺雅转身的那一刻,终于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我看见她走到门边,背对着林雀声,哭到上气不接下气。 病房门再次被打开,纪肴错愕地盯着秦祺雅:“怎么哭成这样?笙笙没死啊。” 一看见纪肴,我就少有的愉悦起来。因为来的这么多人之中,只有纪肴,只字未提秦明月,只字未提过去,只是絮絮叨叨地和林雀声的躯壳说一些好笑的事,当然她听不到,倒被旁边的我听了个遍。 扯远了,让我们看看秦祺雅被人撞见痛哭之后作何反应。 她愣了下,似乎是觉得丢人,捂着脸低头闷闷地说:“我跟她说一些以前的事。” 纪肴一向自来熟,拍拍她的肩安慰:“活在当下,没死就是万幸,不要再想以前啦。”他把手里的饭盒提到秦祺雅面前晃了晃,愉快地说:“我带了饭,一起吃?” 秦祺雅噎了一下,怀疑地打量着纪肴,似乎在想这么好心态的人是不是神经病,片刻后还是犹豫地点了点头。 纪肴熟练地摆饭盒,两菜一肉一汤,两份米饭,他分给秦祺雅一份,后者问:“笙笙呢?我以为你是给她带的饭。” 纪肴奇怪地说:“给她带干什么?她有营养液有流食。” 林雀声躺在床上,纪肴就在她病床旁边的小桌子吃饭,香气四溢,床上躺着的人简直像死不暝目。 “她听得到的应该,我每天中午例行来开导她一下啊。” 秦祺雅动作一顿,半信半疑:“她能听到?” 这姑娘刚哭过,眼睛肿的像杏仁,此刻也不哭了,脸上只剩窘迫。 纪肴说:“对啊,这两天好多人来看她跟她说话,不知道的以为她怎么了呢,其实她都能听见————你刚刚也把什么秘密跟她说了吧?” 未等秦祺雅回答,他又说:“不要在意过去了,放下那些执念吧,挺好的,一切都挺好的。” 我愣了愣,垂眸盯着床上的林雀声。 纪肴说的没错。 我在心里对林雀声说: 菩萨低眉千秋颂,林间雀声不绝鸣。 鸳鸯伴死滂沱后,并蒂莲生琴瑟情。 世事一场大梦,般若汤生愁苦。 怎么突然文邹邹的?我心道好笑,叹了口气又说: 罢了,你也听不懂,你执念太重,别再念往事旧情。 ----------------------------- 混沌之中,我茫然地想:我是谁。 心底的声音告诉我: 快醒过来吧,你执念太重,别被困在往事里了,你是在做梦。 我是在做梦? 这一切,都是一场梦? 心底那个声音还在说:你是在做梦,林雀声,你叫林雀声,快清醒过来吧,有人在等你。 梦里我看见一片艳红色的彼岸花海,而我站在忘川河边沿,对面那人看不清脸,只是遥遥地对我喊:“林雀声,快走吧,你执念太重,有人还在等你,快走,快醒过来。” 闻言我便愣愣地转身,一步一步地踏着彼岸花,走向现实。 我想起来了。 我想起我是林雀声,于那一场大火之中陷入长久的睡梦,我做了一个太长的梦。梦里我走过我的十六岁、十七岁,一直到二十一岁。 梦里我哭过、笑过,走马观花了我的人生,但那并不是真实,那只是纠缠我一生的凡尘执念,就像梦中人隔着忘川河对我说的一样:快醒过来吧,你执念太重,别被困在往事里了,你是在做梦。 我想起梦中我恍恍惚惚飘到另一个世界,看到三生石上刻着一首诗,仔细看去,是: 菩萨低眉千秋颂,林间雀声不绝鸣。 鸳鸯伴死滂沱后,并蒂莲生琴瑟情。 而待我定睛望时,一切一切,全部灰飞烟灭。眼前只剩一片漫无边际的彼岸花海,殷红如血,有人叫我醒过来。 我的确经历过梦中的一切,但那已经过去。我的意识醒来了,我发现自己被困在这小小的一方囹圄之中,犹如不见天日的囚徒。 但我已经醒来了。 虚境幻灭,天光乍泄。 林中雀涅槃重生,不再拘泥于尘世凡念。 我陡然睁眼。 风轻轻地从米白色的窗沿吹进来,我躺在床上怔怔地望着天花板,那上面的浮雕我再熟悉不过。 白色的凸起,盛着雪白的灯光,浮雕天使的翅膀舒然展开,这天花板,是我当时亲手设计的。 这是我的家。 我和我哥的家。 床边趴着一个人,他还像以前一样穿着白衬衫,后颈上有颗小小的红痣。 第55章 我哥趴在我的床边浅眠,侧颜舒展,唇色淡淡,我俯身,轻吻在他脸侧。 我做了一场很长很长的梦,梦里我穿着白裙子过完我的一生,现在我醒了,睁眼便是那个我一直爱慕、憧憬的人,在我心中,说是神也不为过。 床边人似是察觉到了动静,懒懒地睁眼起身,看到我时先一愣,然后抑制不住地涌出泪来。 窗外已经飘起雪花,我的世界又下雪了,上次下雪是在梦里,这次,现实里我被恋人紧拥入怀,肩头被泪水打湿了一小片。 不管过去多少个年岁,那样坚强的哥哥还是爱哭,而每一次落泪,都是因为我。 怕过、爱过、求而不得过、争执过相拥过的那人,现在活生生立在我面前,紧紧抱着我,这一生都不会再放手。 尘世观戏,黄粱一梦。 有人在等我。 什么是真?什么又是假?什么是幻境,什么又是真实?此刻一切都有了答案。 我轻轻叫道:“哥,我醒了。” 被叫道的那人仍未放手,半晌才从喉间溢出零碎的哽咽:“笙笙,你睡了好长时间。” “对不起,哥。”我轻轻捧起他的脸,勾着他脖颈印下一吻:“以后,再也不会了。” 我做了一场梦,梦里我浑浑噩噩走完半生,终于我看见一片彼岸花海,还有宽阔湍急的忘川河,河对面那人说让我回去。我的真实,有家、有灯、有欢声笑语,此后我终于可以和纠缠一生的人并肩走下去。 久等了,哥。 【正文完】 -------------------- 完结撒花!用一个小时把这本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发现了自己的很多问题。比如错别字多、的地得不分(我分的!只是有时候懒得打成正确的)还有情节很跳脱不连贯、逻辑崩坏、角色塑造能力不够等等等等,这两天我会整体再修一点。 毕竟是第一本嘛真的很多很多问题和漏洞,感谢大家的观看!(鞠躬)我自己都没有想到我居然能坚持写完一整本,即使是问题满天飞也写了下来,从前到后真的进步了很多(我个人看来),果然努力会有收获的! 二编:我大概修了一下,欢迎大家捉虫! # 还债 第40章 还债之后记[番外] 完结这么久了才补了后记,就像是还债一样……呜呜呜先滑跪一下,其实是我完结后着急写另一本,忽略了《长兄骨》的售后。先放一下后记吧,小的正在连载另一本古风作品,实在不能切换到《长兄骨》的文风tvt 2023年十一月连载,2024年十一月完结,断更了近乎一年,在这里再次道歉orz和大家聊聊书中的人物吧。 我的女主一般都是很有才能的类型,笙笙可能是唯一一个看上去不那么伟大的姑娘,她小姐脾气、固执、愚钝、小心眼,但是我依旧很爱她,卜千秋同样如此。 笙笙是坚韧不拔、勇气可嘉的女孩子,美好的品质是超越才能而存在的。《长兄骨》最先有的人物就是秦明月和笙笙,我想写一对宿敌,塑造一个没那么好人的主角,就有了傲娇大小姐笙笙,标配是长发白裙。那段时间我痴迷lolita和纯白哥特系,以及病弱系医疗系等元素,又把这些加到了笙笙身上,发现意外合适!于是自此笙笙在我心里就是小天使的形象!至于取得这两个名字,是毫无预兆出现在我脑海里的,当时觉得这名字很奇怪,但是阴差阳错还是取上了,后面给笙笙改了名,也是临时的想法。 我写东西一直不喜欢写大纲,这本写到四万字我才写出来大纲,最后也没按大纲写,可以说是野马脱缰了……但我认为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可能是笙笙操控我的脑子了(。 其实初版结局比现在大家看到的血腥很多!笙笙的手是整个没保住,差点死掉,后来心软了改了结局。秦明月也没有双重人格,是纯纯的坏种,后来我为了丰富形象,给她添加了一段凄惨的往事。 肖乐和秦祺雅,这两个人其实在初设定里戏份不多而且也没有交集,同样是脑子一抽,肖乐变成坏人了。 秦祺雅是个好姑娘,天选学霸圣体,非常厉害的女孩子!刚开始我其实想把她写成软弱小跟班类型,没想到后面她成长成了一个独当一面的妈系朋友。 陈栖和肴子哥,没什么好说的,建议卜千秋给他俩道个歉。兄弟把你装心里,你把兄弟压脚底。连笙笙醒了的事都没第一时间通知他俩,番外有你好看的(指指点点)(我有什么资格说卜千秋。其实是我忘写了。) 最后我们的秋哥压轴出场!他初设定和现在基本没差别,我老是感觉我和他不太熟。可能是因为他实在太完美了?完美的脸完美的脑子,希望下辈子长在我身上。 因为太完美了导致人设不太立体,朋友也说我可以在男主塑造上多一点笔墨。这点算我对不起你,哥们,番外我尽量把你写得像活人。 其实我写到一半时还在想要不要把结局改成be(我是be狂魔,因为写的故事太多be被朋友狂骂)但最后还是心软。初版be结局是,笙笙发现从始至终就没有卜千秋这个人,一切一切只是她自己的臆想。写结局时候心想算了,我希望她幸福。 这是我的第一本完结小说,也是初次尝试第一人称写作,对节奏把控和情节设计都很不熟练,很多逻辑漏洞、bug之类,感谢大家的阅读!他们的故事我讲到这里,剩下的路由他们自己来走。 第56章 再见,林雀声,番外见。 以及你的完美哥哥卜千秋。(我老是把男主忘掉……) 最后,祝我们都像他们一样勇敢! 天泽旅野 2024.11.29 -------------------- 第41章 秋笙的cp相性五十问![番外] 先扔个cp相性五十问在这里,这时候可能有人就要问了:一般不是cp相性一百问吗?是嘞,是一百问,但是最后五十问我们的嘉宾拒绝回答,我也不敢放上来,审核员不会高抬贵手的。 话说,这个东西好古早啊,现在还有作者会写这个么……我是旧时代的遗物。 1 请问您的名字? 秋:卜千秋。 笙:现在叫林雀声了。 2 年龄是? 秋:31 笙:23 3 性别是? 秋:? 笙:什么问题都问啊? 4 请问您的性格是怎样的? 秋:沉闷无趣?直男性格 笙:纨绔子弟了解下 5 对方的性格? 秋:很可爱...看上去刻薄任性,其实很讨人喜欢 笙:风流倜傥......坚强? 6 两个人是什么时候相遇的?在哪里? 秋:九岁时候,我妈开始抚养笙笙 笙:好像是家里见面的吧?还是小区? 7 对对方的第一印象? 秋:她才一岁能有什么印象... 笙:?我才一岁能有什么印象 8 喜欢对方哪一点呢? 秋:鲜活、勇敢、可爱...很多 笙:每一点 9 讨厌对方哪一点? 秋:不讨厌 笙:太受欢迎了 10 您觉得自己与对方相性好么? 秋:好 笙:天生一对 11 您怎么称呼对方? 秋:笙笙 笙:哥,或者叫名字 12 您希望怎样被对方称呼? 秋:哥哥 笙:就这样挺好啊 13 如果以动物来做比喻,您觉得对方是? 秋:小猫 笙:狐狸吧?额......有时候是狗 14 如果要送礼物给对方,您会送? 秋:清空购物车 笙:他缺什么吗?送他一个微笑吧。 15 那么您自己想要什么礼物呢? 秋:......(这是可以说的吗) 笙:钱钱钱 16 对对方有哪里不满么?一般是什么事情? 秋:撩完就跑,太害羞 笙:玻璃心,控制欲太强了,哄着好麻烦 17 您的毛病是? 秋:很多...我做错了很多事情 笙:矫情,缺心眼,一个坑里摔三次 18 对方的毛病是? 秋:没有,笙笙很完美 笙:恋爱脑 19对方做什么样的事情会让您不快? 秋:一声不吭离家出走,伤害自己 笙:和别的女人走太近,大事不和我商量 20 您做的什么事情会让对方不快? 秋:在她房间安过摄像头,因为太想她把她吓到了 笙:冷暴力 21 你们的关系到达何种程度了? 秋:结婚了 笙:小火满熬,现在快熟了 22 两个人初次约会是在哪里? 秋:伦敦的公园里 笙:咋定义约会啊,我感觉我俩天天两眼一睁就是约会 23 那时候俩人的气氛怎样? 秋:热恋? 笙:暧昧?但是总会被我打破 24 那时进展到何种程度? 秋:接吻 笙:该干的都干了 25 经常去的约会地点? 秋:小吃街,笙笙要求的。 笙:同上,我不认为牛排比烤冷面好吃。 26 您会为对方的生日做什么样的准备? 秋:家里简单布置一下,送礼物打钱,和纪肴陈栖他们吃个饭 笙:打扮自己,起到一个花瓶作用 27 是由哪一方先告白的? 秋:我吧 笙:是我吧! 28 您有多喜欢对方? 秋:非她不可,可以为她付出任何东西 笙:这辈子栽他身上了 29 那么,您爱对方么? 秋笙:爱 30 对方说什么会让你觉得没辙? 秋:哥哥对不起 笙:对不起 31 如果觉得对方有变心的嫌疑,你会怎么做? 秋:变心对象是谁?先解决了再说 笙:质问,然后等着他来道歉 32 可以原谅对方变心么? 秋:变回来就可以... 笙:不可能! 33 如果约会时对方迟到一小时以上怎么办? 秋:没关系 笙:他不会迟到 35 对方性感的表情? 秋:口是心非的时候,骂我的时候(你是抖m吗。) 笙:哭着求我的时候(你是抖s吗。) 36 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最让你觉得心跳加速的时候? 秋:主动吻我 笙:打钱 38 做什么事情的时候觉得最幸福? 秋:任何事情,能看到她就很幸福 笙:吃好吃的 39 曾经吵架么? 秋:嗯 笙:床头吵架床尾和 40 都是些什么吵架呢? 秋笙:什么都有 41 之后如何和好? 第57章 秋:小事靠钱,大事靠求 笙:等他道歉 42 转世后还希望做恋人么? 秋笙:希望 43 什么时候会觉得自己被爱着? 秋笙:任何时候 44 您的爱情表现方式是? 秋:满足她想要的一切 笙:从小到大,大概手写了几十万字关于他的东西 45 什么时候会让您觉得“已经不爱我了”? 秋:冷暴力 笙:联姻 46 您觉得与对方相配的花是? 秋:白玫瑰 笙:塞西莉亚花 47 俩人之间有互相隐瞒的事情么? 秋:有 笙:没有,我能瞒什么?他什么都查得到 48 您的自卑感来自? 秋:我是个卑鄙的人 笙:我是废物,而且废物得理直气壮,但是我不自卑。有我是他的福气。 49 俩人的关系是公开还是秘密的? 秋笙:公开 50 您觉得与对方的爱是否能维持永久? 秋笙:是 最后请对恋人说一句话 秋:一句的话不够,笙笙想听,说多少句都是可以的 笙:搞这么煽情干什么啊。。 -------------------- 第42章 【春】卜千秋的日记本[番外] 卜千秋一直有记日记的习惯,曾经他一直被焦虑症折磨,记忆力大幅度下降,直到很久以后才恢复如初。少年时期,他随身带一个背包,包里是一本深蓝色封皮的日记本、一台二手旧笔记本电脑、还有一个灰扑扑的钱包。钱包夹层放着妹妹的照片。 虽然科技发达,但他依旧保持着最原始的纸笔书写方式,日记本整整齐齐地放在书架上,从小到大,十几个春夏秋冬,四季轮转了不知道多少次,他终于心血来潮随手抽了一本日记本翻看起来。 这本日记本页脚微微泛黄,却依旧平整。十年前的文字在他面前呈现开来: 4月1日 愚人节这天,命运又跟我开了个玩笑。我记不清这是笙笙第几次发高烧进医院了。她现在烧得神志不清,我手头接的单子还没有做完。 现在差不多半夜两三点了,我应该去写代码,但真的太累了,只能写日记放松一下。 说真的,我不是什么神仙,曾经也后悔过带着她离开卜盛辉。在外面打拼的日子比在家里难太多了,但好在比呆在卜盛辉那边好。再呆下去,笙笙恐怕是要出心理问题……虽然现在她的状态也不太对,相比起同龄人,她太安静了。 陈栖和纪肴帮衬我很多,无以为报,唯有如他们希望的那样,继续上学。 6月21日 南方的夏天太热了,出租屋电路老化,用不了空调。其实就算能用,我也没有能力负担空调费。风扇很少开,大部分时间我和笙笙都是用蒲扇,还有街上发的广告小扇子。都说富养女孩,在我这变成了穷养,连电费都拮据的日子,到底什么时候结束?我不知道。 笙笙懂事得让人心疼,上午接到她班主任的电话,我才知道她在学校被人欺负了,一声不吭,也没有还手。晚上回来我问她为什么不还手也不告诉老师,笙笙说如果出事了,还要赔付医药费。 我忘了我怎么回答的,记忆力下降越来越厉害了,可能是精神压力太大。唯一记得的,是我听完后去门外抽烟了。 我拿到了想去的学校的offer,但我没有勇气去英国了。学费是全免的,占大头的是生活费,国外的物价高得超乎想象。笙笙怎么办? 我怎么办? 6月25日 陈栖说我在英国的生活费他出,笙笙先去陈家住。他让我好好读书,签了欠条,说是之后我十倍还他。 我当时想给他跪下,他拦着没让,只说我应该有更好的未来。 我不是爱求人的性格,尤其是靠朋友救济。但我不是一个人,我还有笙笙。有时候想,要不我们干脆一起死了吧,是不是死了就没这么痛苦了?世界上那么多人,那么多穷得理直气壮的人,他们可以被同情,我不可以。因为我姓卜,即使所有人都不把我当卜家的人,我依旧姓卜。 这种浑浑噩噩的日子终于要到头了吗?我不想接黑活了。 下午和高中的班主任说了我不参加国内高考的事,老师什么也没说。走出校门时候,以前打篮球的哥们喊我打球,我说不打了。他也没强求,摆摆手说算了,问我要去哪。我还没说话,他就问我是不是逃课出去玩,我只好点点头。 如果真的是逃课出去玩就好了。 回家以后我把学校的朋友全删了,通讯录只留下陈栖、纪肴,还有家里的座机电话。从今以后,我要正式开始独自一人的生活了。 8月25日 要不是笙笙,我都忘了今天是我的生日。她把我给她的零花钱攒了下来,买了一块蛋糕,祝我生日快乐。那么小一块蛋糕,她得攒多久? 笙笙太瘦了,我把蛋糕都给她,她一直说不爱吃甜的不吃蛋糕。 我只好自己吃,把蛋糕上的水果和巧克力分给她。那巧克力是代可可脂的,对身体不好,但这个城市只有代可可脂巧克力。 祝我生日快乐吧。 8月26日 我该走了,明天凌晨的飞机。陈栖说让我白天走,我说算了,笙笙会不舍得的。 其实是因为白天的机票比凌晨贵很多。 第58章 今天带笙笙去逛商场,给她买点衣服。我知道她喜欢白裙子,在店里的时候她对着一件裙子看了很久,但是一直没有说话。我看了一眼吊牌,还没有数清有几个零,旁边另一个小女孩就也看见那条裙子了,她爸妈一秒都没有犹豫,直接买了下来。老板说那是最后一条了,我愣在原地。 笙笙说她不喜欢那条裙子,拉着我就走出店门。然后她一路上都目视前方,没有再看两旁的店铺,一眼也没有看。我只看到她的发顶,还有单薄的肩,看不到她是不是哭了。 后来路过一家玩具店,我又看到了刚才那个买裙子的小姑娘。她和笙笙差不多大,指着架子上的娃娃说她要那个,笙笙听到了,只看了她一眼就飞快地扭过头。我突然很羡慕那个小女孩,笙笙也是。 如果她也能毫无负担地说出自己想要什么就好了。 1月1号 赴英求学的日子比我想象中辛苦很多,今天是国内的元旦。陈栖打电话骂了我一通,问我是不是打算死在外面。他怎么知道我真的这么想过?不过现在不能死,因为十七号是笙笙的生日,我得回去一趟。 用国外的ip办事,比在国内方便太多了。我半工半读,基本没有时间休息,每天唯一的放松时间是写日记。导师知道我的情况后很同情我,他说我很厉害,非常厉害。 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怎么做到一边打工一边接单还能保持成绩的,纪肴说我是超人。可能我真的有超能力吧。 陈栖给我发笙笙的照片了,她个子和体重都跟不上年岁,比同龄人矮一点。好消息是笙笙在陈家氛围的影响下稍微开朗了一点,坏消息是,她非常不适应集体生活。 我担心她有寄人篱下的负担,虽说陈栖大我两岁,没考上大学,在家混日子,闲着没事也乐得照顾笙笙。但到底,朋友和亲人还是有区别的,以笙笙的性格,一定过得不是那么开心。 1月14日 下午没有课,兼职我请假了,准备去礼品店什么的给笙笙挑礼物。上次她喜欢的那条裙子,我查了所有网站都没找到一样的,但是在这边找到了很多相似的款式。一口气买了四五条,又买了巧克力————可可脂的巧克力,比代可可脂好吃很多。陈栖说笙笙爱吃甜食,我想起我生日那天她说不爱吃甜的,眼泪比雪还早落下来。 小孩子哪有不爱吃甜的。 1月16日 请了假回国,在飞机上没什么事情做,只有写日记了。 这本本子是打折买的,一本很厚,但这页已经是倒数第二页了。不知不觉又一年过去了,我还是没做到富养笙笙。去年生日她许愿我能考上理想的大学,那天我唯一一次偷看了她的日记本,其实她的愿望是和哥哥永远在一起。 说到日记本……笙笙不爱学学校的课程,却很热衷于看书和写东西,陈栖说他可能培养出了一个作家,他把笙笙写的诗发给我。我是理科生,没有什么文艺细胞,但依旧可以看出字里行间涌现出来的灵气。 1月17日 笙笙生日快乐! 这是最后一页了。 她收到裙子很开心,我松了口气,喜欢就好,我这种没什么美学细胞的人在挑衣服的事情上很不擅长。 她长高了一点,但还是轻飘飘一个。陈栖家养了猫,她抱着猫看书,比猫还讨人喜欢。 记得她小时候很娇纵很任性的,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年却乖巧很多。我宁可她还娇纵一点,也不想她变得懂事。 经济情况渐渐好了很多,陈家人很喜欢笙笙,几乎是在把她当亲女儿来养。我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他们,不知道该怎么报答纪肴和陈栖。如果将来我飞黄腾达,手里有一千万,我就可以给他们九百万,剩下一百万给笙笙,我一分也不要。 都说钱不是无所不能,但在我这里没有钱万万不能。今天是笙笙的生日,我也蹭一个愿望吧,希望明年,一切都比现在好一点。 29岁的卜千秋盯着最后一页看了很久,笑着叹了口气合上日记本。来着十年前的文字在岁月蹉跎间已经褪色,工整的钢笔字迹写满整个本子。如果不是今天无意之间找到这本本子,他几乎都忘了十九岁那年的贫苦岁月。不过好在,一切苦难都已经落幕。 最后他在扉页写下一句话,把本子合上,放回原处。刚转身就对上了林雀声的视线。她穿着洁白无暇的裙子,笑得恣意明朗:哥,我想吃巧克力了。 卜千秋捏捏她的脸,笑着点头答应。 春风吹开北方的冻土,白色的窗帘被风撩起来,方才随手搁在书架上的日记本被吹得摊开,扉页上依旧是一行深蓝色的钢笔字: 我们拥有光明的未来。 此后他们的生命中,只剩下幸福。 -------------------- 第43章 【夏】彗星降临[番外] “你大爷的卜千秋,笙笙醒多长时间了你才告诉我们?” 我是被这道中气十足的吼声吵醒的。 抬头看了看外面的天色,中午不小心在沙发上睡过去,现在已经临近傍晚。落地窗外的晚霞隐隐浮现出来,身上的毯子软乎乎的,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站在落地窗前怒发冲冠的陈栖哥。 还有纪肴。 我哥气定神闲的靠着餐桌,单手端着茶杯不紧不慢喝了一口茶,润了润嗓子,才道:“这不正准备告诉你们吗?没几天。” 第59章 陈栖伸手勾来桌上的茶壶,瞪了他一眼:“兄弟把你放心里,你置兄弟于何地?” 哥夺回茶壶,不咸不淡:“那是笙笙泡的茶,你要喝,旁边架子上有茶包。” “我靠?” 陈栖怒不可遏,将火力转移到我身上:“你怎么不说一声?” 我讪讪笑了一下,脑子飞速运转,最后高情商回答:“我们这两天比较亲密,忘了打电话,哈哈哈。” 最后三个哈落在空气里的瞬间,四周鸦雀无声。三秒后,陈栖和纪肴对上视线,同时在彼此眼中看到了震撼。 我哥怔愣了一秒,旋即垂眸喝茶,道:“小别胜新婚么。” 纪肴的表情异常精彩,他牙疼似的,好半天挤出一句:“卜千秋,你是人吗?” 陈栖才是受打击最大的那个,他茫然、讶异、不可置信地说:“是我理解的那个意思吗?” 哦,我忘了,陈栖好像并不知道我和我哥的关系。 我穿上拖鞋,站起身,指着我哥:“重新介绍一下,我男朋友。” 陈栖死机在原地。 看来我哥先前没告诉他是个正确的选择,这个傻白甜富二代,居然连这种程度的八卦都接受不了。 二十分钟后,他坐在沙发上撑着头,终于接受了事实。 “你们……”陈栖喃喃。 我哥挑眉:“你不是知道我们不是亲兄妹么?” 陈栖:“那亲兄妹,亲不发音,你也没告诉我兄妹不发音啊?” 陈栖:“不是,笙笙是你亲手养大的,你也下得去手,你这个禽兽……” 我哥淡定地回答:“我养大的,所以归我,有问题?” “衣冠禽兽。”陈栖果断扔出四个字。 “斯文败类。”纪肴攥拳附和。 我从他们两个中间站起来,转身指着他俩:“你们这些封建余孽。” 纪肴感慨:“笙笙你真重色轻友。” 我被戳中,无言以对,默默地坐下了。 陈栖这个傻白甜,从来不记仇。他大人不记小人过,一挥手就提议请我们吃饭,纪肴欣然同意,我更欣然地同意,我哥附议。 京鸿的夜色漫无边际,笼罩着整个城市。天子脚下的地方,夜间处处灯火辉煌,简直是把纸醉金迷这个词具象化了。纵使在这里住了好几年,每当看到夜晚的景色我依旧觉得震撼。 我降下车窗,陈栖那辆骚包的拉风跑车从我们车边呼啸而过。 这种不要命的开车方式,我一直不敢苟同。 我升上车窗,由衷地说:“幸好我没坐他的车。” 陈栖选的地是浮生居,寸土寸金的有名饭店。我站在店门口真情实意道:“少爷大手笔。” 他白了我一眼:“少在这装,你哥现在一点也不穷,平常是虐待你了吗?” 我哥从车上走下来,正听到这话,先不慌不忙地给我披上了毛呢大衣,然后低头在我耳边轻声道:“听到没有?你男朋友有钱,喜欢这家店我就买下来。” 我大惊失色,这就是有钱人的生活吗?快哉快哉。 哦,好像现在我就是有钱人。 我居然是有钱人?妙哉妙哉。 浮生居的饭菜,味道怎么样我不好评价,样貌是一流的。每一道菜端上来的时候我都要很没见识地“哇塞”一声,“哇塞”到第三声时,我哥终于忍不住了,带着笑意看向我:“要不要这么丢人?” 我恬不知耻:“我是土狗。” 或许是很久没有见面了,这顿饭吃得非常愉快。我哥应该没怎么吃,他一直在给我夹菜————我的右手还在康复期,暂时没有适应左手夹菜,所以由短期丫鬟卜千秋代理。 最后我甚至还喝了酒,事实证明人不要在众人面前尝试没尝试过的东西。一杯白的下肚,我很豪爽地站起来道:“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陈栖笑喷了,纪肴忙着录像。 怎么回去的,我不记得了,大概是我哥抱我到车上的。他要开车,一滴酒没沾,和我这个醉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酒品太差,虽然没吐,但把丢人的事全部做了一遍。大家各回各家时,我在后座笑嘻嘻地数星星。 “一颗星星,两颗星星……”我喃喃地自言自语,突然亢奋:“哥,你知道八大行星吗?” 不等他回答,我就掰着手指头抢答道:“地球、水星、木星、天王星、冥王星、水星……啊不水星是不是说过了……算了,我是唯心主义者,我说我数完了我就数完了。” 我从后视镜看到,我哥笑得那双桃花眼弯成了月牙,眼尾染了薄红。 比仙女还好看。 醉鬼总是想什么就说什么的,于是我很开心地说:“哥哥,你真漂亮,你是天仙下凡吗?” 我哥:“……” 我不依不饶地追问:“你是天仙下凡吗?” 我哥只好点头,我就笑着望着他,远处细细碎碎的灯火揉在我眼中,点点光亮和天上下来的哥哥,一切都像一幅画一样。 京鸿空气污染严重,看不到星星,但现在我哥就是我的星星。 醉鬼终于睡过去,梦里我又回到了小时候,闷热的夏夜,满身酒气的卜盛辉骂骂咧咧地拎起酒瓶砸向我,泪眼朦胧中我看到敞开的房门外,不知何时有道人影站在那里。 我哥出现在我面前的那天,如同彗星降临一般不可思议。那一刻我觉得世界上最美最好的人就在我眼前了,他吻去我眼尾的泪珠,说:“不怕,哥哥来了,哥哥保护你,好不好?” 第60章 我点头说好。 黑夜里看不到星星,但星星就在我眼前。梦中,我陷入一个温暖的怀抱。 -------------------- 我来啦!看到营养液数吓我一跳,无以为报,一篇短小番外献上!呜呜呜感谢支持和喜欢!(手动撒花) 第44章 【秋】窗外[番外] 说实话,我是很不喜欢秋天的。 人家古人老是说“伤春悲秋”,春天倒还好,除了飘飘悠悠的梧桐絮有点烦人,其他也没什么毛病。四季之中只有秋天,万物都是萧条的景象。京鸿的秋,天空是灰白色的。 这总令我联想到前几年在伦敦时候的日子,不出太阳也不下雪,天气一天天变冷。这时候总会有人来找我麻烦,虽然那人现在在蹲大牢,但是右手的痛感时常提醒我她曾经的所作所为。 我哥是个很细腻的人,他非常敏锐地察觉到了我的情绪变化,想方设法地让我开心一点。 上次醒来以后,所有人都在把我当皇帝捧着,生怕戳到我什么点,然后我再发一回疯……我哥不例外,几乎是百依百顺了,只有一点不能顺着我来。 ————我的精神状态还不是很稳定,所以需要定期复查。不是去纪肴那里,是去医院。 我咋这么讨厌去医院。 坐在车上,我阴着脸把车窗全都降下去,秋风从耳边呼啸而过。后视镜里我哥眼神无奈,他哼笑一声,道:“窗户关上,吹感冒了你得住医院里。” 我又阴着脸把车窗升上来。 一路我都没说话,终于到了医院,我哥下车,替我拉开车门,笑意盈盈地冲我摊开手:“下来。” 我坐着没动,他俯身凑到我跟前,桃花眼弯弯:“不听话我亲你了。” 闻言,我刚准备下车的腿立马收了回去,眨了眨眼很期待地看着他。 我哥:“………” 他没脾气了,轻轻吻了我的脸颊:“走了,乖,预约好了医生,讨厌消毒水味就戴口罩吧。” 我终于屈尊降贵下了车,跟失了魂一样跟在我哥身后。一眨眼,就站在医生面前了。 我很不适应地眼神到处乱飘,哥笑吟吟把我摁在座位上,我就低头数手指。如果这时候我突然多长出来一根手指,是不是就可以不来看心理医生。 不,那恐怕我得被抓进医学怪人的实验室。 医生的声音断断续续飘进我耳朵里,哦,说什么创伤后应激障碍、间接性解离……听不懂,眼神继续乱飘,飘到窗户外面,看到电线上站了三只鸟,飞走一只,剩两只。 医生还在说话,他话怎么那么多。我哥在我眼前打了个响指,我才猛地回神。 医生推了推眼镜,很严肃:“注意力不集中、易激惹,这就是典型的症状!” 我很无力:“我就是无聊发个呆。” 医生目光看向我,又推了推眼镜,讲真,我觉得他应该换个眼镜。 他问:“你现在是不是心悸、头疼?” 我说我一进医院哪哪都不舒服。 医生又说,这就是典型症状。 他怎么这么多典型症状。我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两眼,嗯,我记住了,以后就叫他典型医生。 典型医生让我先出去,我早盼着这句话了,几乎是跑出去的。 坐在诊室外的扶手椅上,我把帽子扣上,仰头靠着墙闭目养神。 头好疼,我听见典型医生说:“她二十一了。” 我哥说了句什么,没听清。 典型医生又说:“但她无论是情感表达、社交能力、行为表现等多个方面都像个孩子,甚至衣着打扮也像。” 我不允许任何人忤逆我的衣品。 医生说了很多,我只听清一句,儿童的认知发展分为几个阶段。成年人如果在某个阶段停滞不前,可能会导致在心理上仍然表现得像儿童。 听懂了,说我像小孩。 我恍惚了一下,从小到大,我的确没有什么成熟的表现。自从经济条件好起来以后,我哥就让我可以肆无忌惮地任性、爱美,或是惹是生非。 唉,溺爱啊。 真爽。 最后我又被我哥领回去,他去拿药,我问:“我是不是问题很大?” 我哥揽着我的肩说:“没事,就是长不大而已。”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因为我的确如典型医生所说,心智幼稚,永远长不大。 不过,我哥又说:“长不大就长不大吧。” 我又开始走神,在脑子里玩植物大战<a href=https:///tags_nan/jiangshi.html target=_blank >僵尸,然后不自觉地开始想我哥。 回家后我查了那个什么儿童认知发展阶段,出来了一堆学术性词语。两眼一黑,当即决定不查了。 我哥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我身后,我吓了一跳,鬼鬼祟祟地扭头看他,像小偷。 他环住我的腰,下巴搁在我肩窝处,低声道:“不怪你,从小也没人教你什么东西。” 我想了想,好像确实是这样。 我没有爹妈,我甚至不知道我爹妈到底是谁,我到底来自哪里。从我记事开始,记忆里那个集父亲母亲影子于一体的人永远只有一个,就是我哥。 但很不幸,他脑子里没有带孩子这一概念。陈栖哥和他的溺爱,塑造成了我现在这个样子。我当然知道我不讨人喜欢,我也不稀罕那种东西,我喜欢的人也喜欢我,这就足矣了。 “长不大也没关系。”我哥在我耳畔轻轻地说,“怎么开心怎么来,我们就是来这个世界玩的。” 第61章 是么,我一直以为,我是来这个世界受苦的。 有人说,世间的苦是一定的,吃够了苦就不苦了。我不敢苟同,世界上所有的苦恐怕都被我们两个倒霉蛋吃完了。 万幸,另一个倒霉蛋从始至终陪在我身侧。 他吻我的脖颈,几缕发丝垂落下来,弄得我有些痒,被迫抬头。他依旧不放过我,似乎是用唇在描摹我,轻轻地在我锁骨上落下烙印。 这个混蛋青天白日耍流氓,骨节分明的手挑开我领口的蕾丝边系带,一路探下去。我脸颊耳尖都洒泛了薄红,此刻我们正站在落地窗前,窗外夕阳时分,一天都不露面的太阳终于舍得洒一点点阳光。整张脸烧起来,微微发红,分不清是夕阳照的还是什么。 卜千秋跟背后灵一样低低笑了一声,他眯着眼低头道:“天天嘴上跑火车,这时候害羞了?” 我躲开他的目光,很不自然地反驳:“这是窗户前,你好不要脸。” 他笑得更猖狂,我撑着桌面往后缩了缩,他逼得更近,与我鼻尖相抵,声音轻的不能再轻,我的心跳声几乎都要把他的声音盖过去。 “这是单向窗,里面能看到外面,外面看不到里面。” 这只老奸巨猾的狐狸! 我整个被他圈在怀里,伸手想去勾窗帘,他却摁住我的手,握住我的手腕,我不得不俯身。 (审核姐姐求放过,什么都没干什么都没干!) “别拉窗帘了,反正外面也看不到。”卜千秋带着笑意的声音响起,他嘴唇贴着我的后颈,喷洒出一片热意,我感觉我的后颈也烧起来了。 玻璃窗户倒映出两人的影子,他衣冠楚楚,好一个斯文败类。我却很狼狈,领口敞着,裙摆也乱七八糟。 从玻璃上,我看见他那双手拂过我腰间,又不怀好意地去勾我裙子上的带子。 我真后悔今天穿了一身系带的衣服,轻而易举就被挑开了。 “平常那口嗨劲怎么都没了?嗯?”他还在笑,我想把他的嘴捂上。 浑身上下都只剩炙热,我浑浑噩噩,不知道该看哪里,哪里都是一片狼藉。 卜千秋的闷骚劲深藏不露,有一个词可以概括,什么来着……我浑身一颤,失声:“别碰那……” 我想起来了,那个词叫衣冠禽兽。 (审核姐姐求放过,什么都没干什么都没干!) 他居高临下看着我,我被看得浑身发毛。 “想什么呢?”那双漂亮好看的手轻轻掐住我的脸颊,“长肉了,看来我把你养肥了点,可以吃了。” 我还没回答,他就继续说:“是不是腹诽我呢?说我衣冠禽兽?” 怎么猜得如此准?我哥对自己的自我认知还是太准确了! 卜千秋继续慢慢悠悠地道:“那也没办法,衣冠禽兽就衣冠禽兽了。” 说罢,纤长的手指捏住我的下巴,强制地把我的视线转向窗外:“不知道往哪看,就往玻璃上看吧,专心点,乖。” 小时候,我哭闹时,他总会跟我说:“别哭了,乖。” 长大后,他还是在跟我说:“别哭,乖一点。” 这个给了我来处的人,与我骨骼血液相融,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能把我们分开。 我咬着嘴唇,眼前一片水雾,他的唇贴上我的眼,吻去我的泪珠,动作非常温柔,那双手却依旧不安分。我被他逼迫着,哥哥宝宝什么的胡乱喊。他却坏心眼地一次又一次问:“叫我什么?” 最后换来满意答案他才善罢甘休。窗外,已经是一片浓浓的夜色。 -------------------- 我写感情戏,就像坐牢,一小时憋出来几百字。 第一次上高速,有点紧张(虽然也没写什么实质性内容,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审核姐姐求放过。 感谢小天使的营养液!我截屏给周围人炫耀了一圈(狗头jpg)还是那句话,受宠若惊,无以为报,番外献上! 接下来可能圣诞节会发一篇,期末周嘛,我要考试啦没什么时间……笙笙生日当天再发一篇生贺,然后过年时候随缘写写,25年六月开新文,试试签约。预收一下~详见专栏《伊甸园苹果》 第45章 【冬】圣诞[番外] 圣诞节于我而言,是很重要的节日。 小的时候,五六岁以前,那时妈妈还活着。对于她的印象我算不上深刻,只记得那是个美人,很温柔的美人。记忆中的眉眼已经模糊,但那分病恹恹的神态我一直无法忘却。 那么美的一个人,那么好的一个人,到最后歇斯底里,走的也不体面。 扯远了,继续说圣诞节。 她是很童话的人,常常给我讲睡前故事,内容最多的就是圣诞老人,她太喜欢圣诞节了。 在她的影响下,我从小就相信圣诞老人的存在。 她死前还给我准备了圣诞礼物,准确来说是之后每一年的圣诞礼物,一直到十八岁。她似乎早就料到自己死亡的那一天,所以提前嘱咐了我哥。 当然,这些都是我长大后才得知的。 她死后,我一直收到圣诞礼物,所以自然而然相信圣诞老人的存在。而由于我亲眼看见她死了,所以当同学说“世界上没有圣诞老人,都是你父母送的”时,我很大声地反驳:“才不是,我妈已经死了,我爸活着就像死了。” 当时是放学,我哥来接我。那时候他不过十五岁,在模糊的记忆中,我清楚地看到他僵了一下,低着头看不清表情,但我想那时他浑身一定是冰冷的。 第62章 二十一岁的我看见了,但当年七岁的我却没有看见。 同学似乎被我说服,悻悻然走掉了。于是我开开心心拉着我哥的手回家,去找今年“圣诞老人”的礼物。 “圣诞老人”送我的礼物,有洋娃娃、漂亮的裙子、闪闪发亮的首饰盒,我都很喜欢。但这些其实都可有可无,每次临近圣诞,傍晚我就躺在床上拼命地许愿,我想要我妈回来。 我知道这是个很贪心的心愿,很贵重的礼物,所以可能实现不了。 果不其然,每一年都没有实现。 我安慰自己,圣诞老人一大把年纪了,不知道是个老爷爷还是个老太太,总之腿脚一定不方便,还要冒着大雪来给我送礼物。总听大人说经济不景气,不知道什么意思,大概是“大家都没钱了”的意思,所以圣诞老人一定也没钱了,我就体谅他一下吧。 妈妈说过,要做个乖孩子。 我很乖的,妈妈。 本以为,我会一直相信下去。直到九岁那年。 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小练习,作文名叫《我最喜欢的人》。 有人写妈妈,有人写爸爸,有人写孙悟空、诸葛亮……我觉得都太土了,于是我写了圣诞老人。 过去很多年,我还记得那时的场景。 老师叫我上台读作文,我得意洋洋,因为往常我也经常上去读,读完大家就鼓掌,老师再表扬。 我那时很瘦弱,小小一个,站在讲台上显得很单薄,脸上有不合年纪的倨傲。 “很小的时候,妈妈总跟我讲圣诞老人的故事。从那时起,圣诞老人在我心里就是一个无所不能的人。他穿着红色棉服、毛茸茸的雪地靴,在漫天大雪中驾着驯鹿飞来飞去,为世界各地的小朋友送去欢声笑语。 我常常想,圣诞老人真是个无私的人。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梦里,他和蔼可亲,蓬松的胡子白花花的,坐在驯鹿拉的车上推开我的窗户,把头探进来,露出一个微笑。 那时,我家很冷,但看到他的时候一点也不冷了。床头的暖色小灯勾勒出他的脸庞,我清晰地看到他脸上细小的绒毛。 我问他,老伯伯,我什么都不要,我只想让我妈妈回来,可以吗? 圣诞老人笑得眯起了眼,摘掉手套摸了摸我的头,掌心粗粝却很温暖。他说,妈妈一直没有走,我们都与你同在。 我……” 正要读下去,下面我最喜欢最引以为傲的部分,但却被老师打断了。我疑惑地向她看去,却只看到她挂着讽刺笑意的脸。 “卜苍声,写作文不是在编童话,你已经四年级了,虽然家人娇惯你,但也不能一直做白日梦吧?” 我脑子一嗡,她又继续说:“世界上压根没有什么圣诞老人,我们也不过圣诞节。如果你是写着玩玩,下次注意;但如果你是真的相信,那快让你爸妈带你去医院看看脑子吧。” 全班哄笑。 我咬着嘴唇,忍着没有让眼泪掉下来,只挤出一句话,声音细若蚊蝇:“老师,我妈妈去世了。” 她是新上任的老师,可能是不知道我家里的情况呢?我这么想着。 老师听见了,顿了一瞬间,又浮现出古怪的笑意:“原来是没有妈妈教你,怪不得大家都知道世界上没有圣诞老人,只有你不知道。” 有个男生大喊:“因为我们都有妈妈!” 我再也无法忍受,伸手就抓起讲台上的黑板擦冲他丢过去,又狠狠推了老师一下,扔下作文本就跑出教室,大力摔上教室门。 从那以后,我说什么也不去学校,一步也没有踏进校门过。 我不相信老师说的话,也不相信同学说的话,我只相信我妈妈和我哥。 又到了圣诞节,我呆在家里,在便签上写:圣诞老人,您好!今年可以只送我一根棒棒糖吗? 如果真的只有一根棒棒糖,那就说明圣诞老人看到了我的便签,他也真实存在。 我把荧光色便签贴在窗户上,非常醒目。为了防止被雨水打湿,覆盖了好几层透明胶。 但没有用,那一年我的圣诞礼物,是一个华美精致的音乐盒。 我哭了一场,从此再也不相信圣诞老人,每一年的圣诞礼物都全部扔掉,一直持续到十五岁。 那一年,是我哥事业蒸蒸日上的一年。 我们搬到京鸿,京鸿的冬天不下雪。 平安夜那一晚,他用一场人工雪,给了我一夜的童话。 至今我依旧记得,我哥一身洁白无暇的衬衣,站在我面前牵过我的手,俯身轻吻我的手背,抬眸笑道:“去找礼物吧,小姐。” 眼泪滚烫,融化了棉花似的雪。 那一夜过后我再也不扔圣诞礼物了,我很开心地对每个人说,圣诞老人就是存在。 后来我才知道,我哥直接去找了老师对峙。十七岁的青葱少年,身量修长。那个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女老师就算踩着高跟也无法与他比肩。 他平静地、一字一句地对老师重复:“世界上就是有圣诞老人。” 他是唯物主义者,无鬼神论者,每年偷偷藏礼物的人都是他,每年的圣诞老人也是他。 别人会觉得我矫情难伺候,爱做梦又敏感,因为老师和同学的几句话就再也不去学校。 我哥之所以是我哥,就是因为他从来没觉得这是一件小事。 发生在我身上的任何一件事,与他而言都是比天塌下来还重要的大事。 第63章 这个唯物主义者为我求了多少次神佛,我不知道。那一夜的人造雪是假的,但这一切却是真的。一夜的童话,需要很多很多钱;一生的童话,需要很多很多爱。 他做到了,他真的给了我很多很多的钱、很多很多的爱。 虽然这么说非常老土,但我真想说,哥,你是我这一生最好的圣诞礼物。 【the end】 -------------------- 迟到了几天,抱歉。 前两天精神状况和身体状况实在不好,被喜欢了很久的博主指控抄袭她的oc(原创角色)和圈名。由于相似度惊人,圈名也恰巧一样,百口莫辩,只好被迫承认莫须有的错误,想着息事宁人。 我想过,或许是我无意识融合了她的设定,受她的影响了呢? 虽然没有有意抄袭,但还是非常愧疚,删除了作品并发布了道歉声明置顶,期间态度也非常好。 结果低声下气的道歉和背锅,换来的是对面和粉丝的攻击、造谣和抹黑,有人说我“是不是骗着骗着自己就信了”,还有人说我假惺惺、毫无愧疚。虽然销号了,但面对这样的指责实在无力,一方面又很怀疑自己,是否我真的无意识融合了喜欢的人的作品和设定?给别人带来了伤害,这点是我最难受的。 午夜梦回,还能想到这件事,怎么都忘不了。 ———————————————— 细想下来,我的确非常容易受他人影响,写文也是。不少人说过我的文风有早期某作者的影子(是我最喜欢的作者)。说实话得到这样的评价我很开心,但我又很害怕。我害怕我会不会也无意识融合了她的某些语句和风格?会不会无意识地过度模仿了? 我爱做梦,写作和画画对我来说就是做梦,做这两件事情的时候,我是没有什么实感的,完完全全跟着潜意识创作。 出现这样的事情,真的不是没可能,但我又非常无力,因为无可避免,我根本意识不到。所以,希望大家多多监督我!如果哪句话非常有某本书的既视感,请一定指出,我会修改并道歉。 打了这么一长串话,或许没有人看……看上去也很像是卖惨、为自己开脱,但还是请大家监督我(鞠躬) 另外,假如,我是说假如,真的出现了这种情况,请不要攻击我可以吗tt善言结善缘,恶语伤人心。我是一个心理脆弱、抗压能力很差的人,如果可以,请不要攻击谩骂,指出我就会修改道歉的!请大家好好说话吧,也不要吵架。安安静静看书,发表善意的评论,这样不好吗? 我知道没有谁有义务照顾我的情绪,但如果能礼貌一点,我会十分感激的!(滑跪) 碎碎念一下……有人能看我的书,喜欢我写的东西我就很开心了,我也在尽我所能地回馈读者,写更多的东西。很多人说我情商低,的确在待人接物方面我十分不擅长,也不太会说话,不知道怎么说才能让别人感到舒服。前几天的事,我已经拿出了我自认为最真诚的态度,却依旧无济于事,对面说我的每一句话全是在加害、情商感人。有些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如何让别人觉得“我很真诚”,也不知道怎么才能让所有人满意。有朝一日,也想成为温柔的人,不想给别人再带来哪怕一丝一毫的伤害了……唉,可能我不发言不多嘴就解决很多问题了tt可是真的喜欢在作话里自言自语,也很喜欢回复读者的评论。表达欲到底是天赋还是枷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