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怜香伴之看不惯义父,我带义母离家出走》 第1章 [gl百合] 《怜香伴之看不惯义父,我带义母离家出走! 作者:缁衣小山人【完结+番外】 文案: 遇见她时,简毓华怜她,惜她,送她一个新名,常欢。 常欢,盼你不要愁苦,颠沛,流离,只愿多欢颜。 以那时时盛开的光明的笑,抵御这世间的寒冷与苦难。 从此后,常欢眼里只容得下一个她。 乱世硝烟,在阴暗的家中, 她们虽日夜相伴,却困于彼此的身份, 从此咫尺如天涯,情义在心口难言。 当她们终于挣脱樊笼,奔赴自由那日, 她说:等我长大。 而她说:我等你。 *************************************** 白切黑妹伢小狗x知性温柔独立姐 年代文,年下,双姝…… 上篇发生在大西北,下篇在东方明珠,均独立成章。 先发上篇。下篇待机,有缘发出。 新人开文,请多指教! 若有雷区,更多包涵! 内容标签:年下 近水楼台 民国 年代文 日常 御姐 主角:简毓华,许常欢;配角:老徐;其它:年代;金丝雀;热血;硝烟 一句话简介:百合版《雷雨》,她和她的传奇 立意:女性互助,共同奔赴各自精彩人生 第1章 引子 穿越闻丝竹 许恒枫是被交往五年的女朋友突然宣告分手的,毫无征兆。 女友语气坚决而平淡地表示要跟一个男人结婚了,已经接收了对方的戒指。 许恒枫一句话都没有说,就答应了分手。 女友走后,她却跑到常去的水中花酒吧,夺过了驻场歌手的话筒,鬼哭狼嚎地唱了n首歌,发了一晚上的酒疯。 走出酒吧门口时,许恒枫看到一个老男人正在撩妹,用那种她最厌恶的爹味口气教导女孩子去了职场该怎样好好把握人生。 她借着醉酒,踉跄着走过来,狠狠撞了下老男人,撞飞了他的假发,让他以最狼狈的姿态瓦解了一个职场前辈好不容易在后辈前塑造出来的庄严法相。 “哈哈哈哈……”在陌生男人恼羞成怒的咒骂声中她扬长而去,可鼻子却忍不住皱了起来,眼眶也微微发热。 只有自己知道,心有多痛。 *********************** “汪汪汪……”身后不知何时跟了一只野犬,她回头盯着它,它也盯着她。 乌亮的瞳孔炯炯有神。 不对劲,明明在半夜里,怎么她竟能和一只野狗对视。 她揉了揉眼,忽见野狗边上又立着几个乞儿,浑身挂着破碎布条,远远打量着她。 下意识一抬头,半空中的一弯冷月不知何时化作了当午的日头。 她惊出一身冷汗来,莫非昨晚喝大了,竟一直在梦游,到今天才醒。 还在浑噩间,野狗又再次汪汪吠叫起来,这回她定睛一看,才瞧清楚野狗脏不溜秋的,身上留疤,毛发稀疏脱落,嘴角还拖着长长的口涎。 而那几个乞儿也是瘦骨嶙峋,盯着她的眼神就跟这只野犬无差。 她一低头,看到脚下有一些干粮碎渣子,这才悟过来。 当即抬起一脚,将地上成块的口粮渣滓往野狗和乞儿处轻轻踢出,野狗扑了过去,低噑着疯狂地抢吃。 她松了口气,刚准备转身离去,“哗”的一声,身上顿感一阵冰凉,湿漉漉的水流横七竖八地在身上闯出几道水渠来,滋着皮肤往下滚落。 接着就是一把刻薄的吊尖了的嗓音,冲她背影喷着词儿: “格叫花子成天赖到门口,同癞皮狗一样,真当晦气。阿拉还要做生意的,成天子被侬拦牢大门,生意都要倒灶了……” 是耳熟能详的吴语,骂人不带脏字那种。 她一扭转头,看见临街的店铺内,女掌柜正半乜着眼瞪着她,男伙计气咻咻地把水盆砸在柜台上。 她待要发作,忽然发现男的戴着瓜皮小帽,着长衫马褂,女的是绣花短袄,竖领口,头发在脑后盘堕马髻。 纵然这两年汉服复苏,但如此这般跟周围环境融为一体的民国风情,实属罕见。 许恒枫又转头看了眼四周,发现这条民国风情街不知什么时候竟连临街店铺悬挂的匾额上也全用了繁体字? 周记米铺,杨氏绸缎庄,王老五烧饼……可是,咖啡馆和酒吧去了哪里? 一个念头自她心底冷飕飕窜起,莫不是走错了时空? 她悚然一惊,扭头四顾,果然: 复古街区外的庞大民居楼群不翼而飞;街上行人清一色都着长袍大袖;汽车和自行车更鲜少经过,只有一辆驴车被嘴里呼喝有声的农夫赶着,迟缓地自她眼前小步颠过。 许恒枫下意识低头看了自己一眼,呆住了: 身上居然挂着一堆破烂的碎布条子,而脚上那双崭新清洁的板鞋也不见了,她光着十个冻得红肿的脚丫子,扎在光溜溜的青石板路上。 难怪那野狗和乞儿死瞅着她,难怪被人兜头一盆水浇下来。 原来,她竟变成了一个乞丐。 这是穿越了? 可她好想骂爹,凭什么别人能穿到盛世大唐,而她却被放逐到战乱的民国! ********************************** 此时,在许恒枫身后开过一辆黑色的福特车,这在整条街上可算稀罕物什儿,行人不免侧目以视。 第2章 为了让那辆驴车先行通过,福特车停了下来。 坐在车中后座的一个清秀女子,透过车窗看到了许恒枫被人泼水骂街一幕,不禁皱起了眉头,转头对坐在身侧一个娘姨打扮的人柔声说道: “秋娟,给她些铜钿,去买些吃穿。” 说着就从怀里摸出了一小把铜钱,塞给那叫秋娟的娘姨。 秋娟想说什么,但见小姐一脸的凝重。 知道自己伺候多年的这位姑娘看着温温柔柔,但气性却极坚定,做出的决定轻易不容更改,便让司机靠边停一下车。 “喂,小乞丐,拿好了,这是我家小姐给你的。” 许恒枫还沉浸在穿越带来的巨大震惊中,不由自主张嘴发呆。 褴褛的衣衫遮不住身上的馊臭味,秋娟不由得皱起了鼻子,迅速将那几枚铜钿塞进她手里:“小姐让你去买件衣服,买点吃的。” 许恒枫身不由己地接过那几枚铜钿,抬头望向秋娟身后停着的那辆福特车,透过车窗可以看到那个女子转过脸瞧着自己。 距离太远,隐隐绰绰瞧不清她的五官,只有一个笼统的印象,那位姊姊容貌端丽,神态可亲。 许恒枫心中一暖,又觉得这笑容好似很熟悉,脑子里转了转,一下就跳出了水中花酒吧月份牌上的那位民国女子。 她怔怔地接过铜钿,铜钿上还微微散发着一种香气,她回过神来准备道谢两句,那位娘姨已经不在了,坐回车里跟她小姐汇报着什么。 许恒枫看到车中女子边听娘姨说话边微微颌首,继而又扬脸瞧了自己一眼,露出半痕微笑。 片刻,等那驴车拉远了,福特车也开走了。 许恒枫才意识到什么,忙不迭要追上去:“你的钱……” 她想问,你的钱去哪里还你。可才跑出没两步,眼前一阵金光直冒,大概原身好几日不曾进食,脚下是虚浮的,立时摔倒在地,怀里的铜钿乱七八糟地撒了一地儿。 早就在旁等着的那些乞儿哪里能错过这个好机会,顿时扎猛子冲上前来,七手八脚地抢着捡拾起来。 她不由得窝火,一边撑起身子,一边大声嚷道:“那是我的,谁都不许拿,给我放下!” 话一出口才发现自己的声音竟细如蚊蚋,毫不意外地淹没在众乞儿你争我夺的喧闹声中。 乞儿们一边撕扯抢夺着,一边嘴里冒出一模一样的说词:“那是我的,谁都不许拿,给我放下!” 许恒枫冷冷地看着他们,猛地爬起身来,凝神聚力,扑到众乞儿之中,劈手要从他们手里抢回铜钿,并出声恫吓:“警告你们,快把铜钿放下,不然小心挨打。” 她想着自己在现代修过几节搏击课,对付几个小儿还不简单、哪知这些乞儿压根不把她放在眼里,见她挤过来,不由分说将她一推。 许恒枫没料到自己如此身娇体弱易推倒,一挤之下,又摔了个狗啃泥。 “小乞儿再过来老子弄死你。”几个黄毛小子粗鲁地训斥她。 她想到什么,猛地低头一看,擦,穿越过来的这具身躯竟是个小孩子! ***************************** 许恒枫不傻,搞清楚状况后,便知道自己不能用鸡蛋去砸石头,就赶紧藏好手里仅剩的几个铜钿,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下一步,她就借去菜市场买包子的机会探听了一些消息:这会儿大概民国五六年的样子,而这里确实是上海,开埠繁荣之都。 看来是原地穿越。 怎么穿的一时半会弄不清楚,不过多半跟水中花酒吧那条街是脱不了关系。 得找着机会再去那条街上逛逛,查查穿越的玄机。 她用仅剩的铜钿换了件粗麻布衣披裹着,又买了点吃的,钱就用得差不多了。 除非今晚穿回去,否则,她怎么活? 而且找时光隧道这种事,有那么容易? 她记得过去在女朋友的安利下看过一些穿越文和网剧,里面的女主穿越之后,大都借用自己在现代累积的智慧活下去,博得男人的宠爱,然后…就忘了还有回去这回事。 当穿越发生后,这些女主一开始是拼命想回去的,采用的多是各种自杀方式。 她看了就觉得可笑,这种设定实在是太过弱智和荒唐。 可这事儿真发生在自己身上,她也笑不出来了。 老天发了一手王炸的烂牌,让她怎么打? *********************************** 天色逐渐昏黄。 即便是大上海这样的繁华都市,也并非处处繁华。 水中花酒吧所在的那条街道看来在百年前并非热闹中心,店铺大都关门,街上行人稀少。 许恒枫悄悄回到这里,先用零嘴儿安抚了那几只围在巷道边打转的野犬。 果然有奶便是娘,得了食物的野犬安静极了,顾自吃得香。 接着,她凭记忆摸到一穿越过来就泼了一盆凉水的那间店铺,当然早就关了。 她左右端详了这面店铺,也发现不了一丁点蹊跷,毕竟找时光隧道这种事,在过往的科学书上从无先例可参考。 就在这时,扑面的晚风揉入了几缕丝竹,似有若无地送进她耳中。 她一凛,不由自主循声走向声源。 声音是从附近一户装着黄梨木大门的宅院里传出来的,这家宅院门口还挂着几个大红灯笼,仿佛有喜事的样子。 第3章 她站着听了会儿,那丝竹声像是在唱戏。 “宵同梦,晓同妆,镜里花容并蒂芳。深闺步步相随唱,也是夫妻样……” 这词儿很熟悉,许恒枫辨认出来,是《怜香伴》选段,出自清代戏曲作家李渔的《笠翁十种曲》中之一。 许恒枫之前曾跟女友去看过改编版的现代昆剧,大概知道这讲的是一个怎样的故事。 同为好友的一对闺中姊妹,一人先嫁了人,为了让自己的手帕交能跟自己长相厮守,就让她也嫁了自己的丈夫。 看上去是两女共侍一夫,但实际上,这对小姐妹得以天长地久相守。 在封建礼教严苛的古代,能走到这一步实属不易。她很钦佩她们的智慧,也钦佩她们的勇气,更钦慕她们的运气,能遇到这样一位惺惺相惜的知己。 怕是自己此生难得的痴念了。 许恒枫叹了口气,出神地听了一会儿,不知为何联想起白天送她铜钿的那车中清秀女子,而后那清秀女子的脸又叠化成女朋友的模样,当然现在已经是前女友了。 想起前女友,她心脏猛地一攫。对方跟她说要结婚了,却没有给请柬,因为知道自己一定不会去。 五年的缘分就这样断掉了。 以后吃饭、行街、絮语、温存都不会再有这人相伴,就此从自己生命中消失。 心里的痛郁突然就被这几缕凄清的乐声给漾开了,在月色中一层层泛起涟漪。 她想,会不会是上天怜悯她,索性斩断她跟过去的关联,送她到另一个世界去清静清静。 如此,她还有必要寻觅回去的路?等着回到过往熟悉的岁月里再被感情的钝刀一一凌迟? 许恒枫正在胡思乱想,眼前突然一黑,有人往她头上套了个麻袋。 她一个激灵,知道被人给绑了,刚准备大声呼救,忽觉喉咙一紧,口鼻被人死死捂住。 她慌乱起来,拼命挣扎着,双脚也死命踢踹,但很快,她的反抗迎来了后脑勺重重的一击。 许恒枫昏死过去,人事不知…… 作者有话说: 一段民国的姐妹情缘传奇,取的是李渔《怜香伴》的原意,上半部写的是百合版的《雷雨》,写的是一个藏在心里很久的梦。 上半部的坑是绝对会填完的,路过的小可爱们尽管放心。 本文纯为爱发电,如果有缘遇到喜欢的,真心感谢! 第2章 一、天降顽童 简毓华记得,她们相遇在一个春寒料峭的午后。 尽管她一直说不是。 那天,常德的天气是湿漉漉的。 大约是洇染了这四方交织的河域水汽,以至于即便是出生于同是水乡的江南,来这里两年了毓华还是有点不习惯。 或许因这里的潮湿还带着一种扒皮扯脸的喧嚷。 走在辰河支流上架起的长街上,沿途都是繁复的叫卖声: 打小铜锣做龙须糖的,敲竹梆卖糕的,随船而来挑着货物翻身上岸的水手呼喝声,伴着那好色闲人嘴里的□□调笑,一齐灌入耳中。 毓华压了压帽檐,紧了紧身上裹着的黑皮氅子,低头沿墙根走得极快。 心里只想着,赶紧去书局买了书就走。 今天出门没带上秋娟,想必回去又免不了被她一通噜苏。 前面人声又鼎沸了,隐约还夹杂着鸡鸣狗吠。 她估摸必是那些抱着红冠大雄鸡的顽童,常常从河街这头窜到那头。 便皱起眉,侧了侧身,打算给他们让道,却不想一条黑影箭一般地射入她怀里,“砰”的一声,撞得她胸脯隐隐发痛。 “做什么赶着投……”她恼羞成怒待要发作,用自己能想到的已是很不文明的骂词教育对方,却被一双晶晶亮的眸子给钉住了身子。 怀里蠕动着的软软身躯是个小光头,看眉眼约莫十来岁,身上套着件极不合体的蓝色粗呢袄子,脸上到处是油污和煤黑,失去血色的嘴唇皲裂不堪。 唯有那对招子澄澈得像辰河水一样,像是通着心底的亮。 和小光头眼对眼地瞪了一会儿,后面杂沓脚步声逼近,有人喊: “死‘姑’婆…没爹没娘的绝户狗崽子……三只手的祸害精……” 人群让开了,几个灰衣服追了上来,有的手里缠缚着一卷麻绳,也有拎棍子的,一看就是要拿人动私刑的。 “姊姊救我。” 一开口竟是甜糯糯的,小光头仰着脸,在她怀里揪着她衣服恳求。 一对双凤眼睫毛长长的,完全就是美人眼,怎可能是毛小子。 小光头穿得极为单薄,本就打了补丁的棉裤裤脚都破口了,棉絮是边跑边掉,再往下是光脚套着布鞋,左右脚各均衡地露出两个脚趾。 见简毓华的眼里明显露出怜惜神色,小光头仿佛平白得了勇气,藏在她怀里不跑了,啃着指甲望着追来的人。 灰衣服们围上来了,简毓华只好鼓起勇气大声说:“国有国法,就算是偷了东西,自有警察法院拘拿处罚,哪能由你们说了算?!” 灰衣服们见有个衣着光鲜的少妇护着,倒也不敢造次,便改口让小光头赔钱,若不赔即刻带走。 简毓华低头,问小光头:“怎么回事?你们什么关系?欠了多少钱?” “饿了,又穷,就拿了他们店里几块米糕。” 小光头倒也不扭捏,大大方方地掀开衣服,从夹袄中取出藏着的几块米糕。 第4章 低声说,这是给她家婆婆的。又眨巴了两下眼睛,愈发显得可怜相。 简毓华暗叹,烽烟四起,市井凋敝,民生多艰。乱世中若能和家人苟全,已是最大福分。 倒难为了这孩子的一点孝心。 便掏出荷包,对灰衣服们道:“欠你们的,我替她赔吧。” 按数付了银元,还多了两块。 灰衣服们自然没话说,收兵鸣金。 走之前仿佛出于好意似的,对她说,“小姑婆”犯事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救急不救穷,太太是好心,被缠上就不值当了。 “这倒用不着你们操心。”简毓华淡淡回了一句。 灰衣服和看热闹的都散了,她刚准备跟小光头搭话,却见这孩子不知何时走到一家饭铺旁,正轻车熟路地拿起店外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碗茶咕嘟嘟地喝着,一边大口嚼着方才私藏起来的米糕,瞬间半个没了。 一双凤眼向她轻轻一瞟,眼神泄出一丝得意。 毓华刹时明白过来,佯怒道:“实话说,家里没婆婆吧?” “怎么没有?”小光头见毓华盯着自己手里的米糕,又咬了两口,将切口修得平整了些,在毓华跟前晃了晃,“我半个,她半个。” 说着又从夹袄中取出一张破旧报纸,将糕包了起来。 一时倒让人断不了是真话抑或谎言。 简毓华正瞧着小光头,天空淅沥沥的下起雨来。 “讨厌,又下雨!”小光头抬头望望天,将破衣服的后领往上立了立,把脖子和后脑勺缩在其中,伸掌挡在脑门上,准备冲进雨幕。 简毓华一把拽住她胳膊:“傻了?不躲雨吗?” 小光头瞅了她一眼:“你才傻,这会儿不走,等下更大了。” “那一起走吧。送你回家。” 她也不知为何生起一念,就想好事做到底。 ********************************** 雨果然越下越大了,地上积起水坑,一踩就溅起泥点子,不断往身上飞来。 毓华没带伞,幸而身上披着的氅子宽大,包裹她和小光头绰绰有余。 两人挨在一起的时候,她觉出小光头在发抖,便裹紧了些。 那孩子像股子木糖一样紧紧粘着她,简毓华恍惚觉得怀里像抱着一只温热的野鸟,单薄的身子,也不见几两肉。 就这么贴着彼此默默行了一段路,简毓华还是压不住好奇,问她: “多大了,是本地人吗?” 小光头迟疑片刻,表示年岁记不清了,也就十来岁吧。 “你口中的婆婆是……” “一个很凶的老太婆。”小光头毫不客气地说。 毓华微微一愕,再问了问,才知小光头爹娘早死在战火中,一路都是流浪乞讨熬过来的,最近两年到了常德,在一次行窃时差点被打死,亏得老太婆救了她。 “她救了你,又拉扯你长大,怎么这么没礼貌?” “得了吧。”小光头嘴一撇,“她可没那么好心,喂我一口饭还不是要我给她干活。” “干活?什么活?” 小光头突然眼睛一闭,立掌在胸前,嘴里念念有词:“今年小人暗来欺,千方百计捉弄你,当面与你说好话,你上房后他抽梯……” 毓华哑然失笑,原来是个算命的。 难怪别人叫她“小姑婆”,听岔了,原是“小蛊婆”。她婆婆便是蛊婆。 蛊婆腿脚不便,算命时常让小光头在一旁伺候,送来迎往,端茶收钱。 毓华好奇,算命好歹也算门手艺,怎的还要上街去偷盗,婆婆难道也不管吗? 小光头一嘟嘴:“我就跟她说,对客人说点好话。老太婆不听,偏告诉别人是穷命短命,谁还会打赏她。” “所以家里就你和婆婆两人?” “是啊。怎么,好心的姊姊,你想救济我们吗?我完全没意见,老太…婆婆想来也没意见。”小光头突然从黑氅中探出颗脑袋,炯炯望着她,“送吃的,送衣服,或者送钱都可以的,我们不挑。” 简毓华哭笑不得,嘴一撇刚想教育她两句,却没想小光头盯着她,欲言又止。 “又在想什么坏主意?嗯?” “你真好看。”小光头一脸真诚,“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好看的姊姊。” 她一愣,却听小光头自问自答起来,“姊姊,你一个人住吗?嗯,八成不是吧。老太婆说,长得好看的女子大都结婚早。你有丈夫吗?” 这话问到她的软肋了,一时竟不知从何说起。 就在这时,前边汪汪汪地传来一阵错落的狗吠,声音急促。 小光头一颤,很快挣开她的怀抱,拨开氅子,一头栽入大雨中。 她也无端紧张起来,立刻跟在小光头身后,两人绕了好一会儿才抵达一间隐蔽在暗巷中的破茅屋。 门口围着几条野犬,吠个不停,小光头脚下踉跄了一下,跌跌撞撞滑进了屋。 她迟疑顿步,那野犬叫着,瞪着她,口水混合着雨水滴滴答答从嘴角落下。 雨声中只听屋子里传出哐当一声巨响,她一急,怕有歹人藏在屋子里,对那小孩不利,当下顾不得自己在歹人眼里也算个柔弱女子,硬着头皮就往里冲。 野犬吠得更凶了,但并没有一只上来阻拦,更别提咬人。 屋内没有歹人,可她的心却砰砰跳了起来,脸色刹那苍白。 第5章 只见小光头一动不动地杵立着。面前,一个老婆子,同样穿着破破烂烂的粗呢蓝袄,一根麻绳圈着脖子吊在横梁上,死了。 脚下踢翻了一把破凳。墙上挂着破烂烂的几件长袄,草帽,还有一些古古怪怪的幡布,上面画着古古怪怪的符文。 落地的一处墙角还铺着一张黄毡,上面齐整排布着一些黑黢黢的东西,远看像是瓜子壳,走近一望,才发现竟是各类毒虫的干尸,在排兵布阵。 简毓华心里顿感发毛,上前两步,走到小光头身后,伸手轻触她的肩膀,指尖传来一阵湿凉。 宽大的粗呢蓝袄下,小光头在发抖。 简毓华伸手搂她入怀,用身体贴着她。 有人在你身边,别怕。 “有一张纸……”小光头忽然开口。 “什么?” 小光头把一张揉得湿漉漉的纸塞到她手里,艰难地吐字:“帮我看看。我不识字。” 简毓华卷开了纸条,上面是潦草的几个字: “跟上她。” 两人几乎同时抬头,目光不偏不倚地对上了。 窗外的狗吠得更凶了。 第3章 二、同眠惊梦 家属宿舍安排在离常德城不远的一处空地,没有和本地的驻地军营在一起。 说是宿舍,但跟校舍差不多,不论多大的军官,家眷统一安排,一人一间,没有特殊待遇,是军营的规矩。 因此尽管简毓华的丈夫算得上军中有头脸的人物,她和娘姨秋娟平日里也是同住一间。 这秋娟是从小伺候她长大的,比她年长几岁,名义是主仆,情分却如同长姐。 因此,当长姐看见简毓华趁自己出去买菜就溜进县城,淋了一身雨回来,忙上前替她脱下湿透的黑氅,忍不住数落起来:“小姐,又这么不声不响地一个人出去,遇到危险让我怎么……咦,他是谁?” 黑氅之后,露出了跟在简毓华身后的小尾巴。 小光头不言不语,神色有些呆滞,双手拢在袖子里佝偻着身子像个小老头似的,愈发显得可怜见儿。 简毓华这才简单说了来历,并交代,让她暂且在这里住下。 秋娟扫了一眼屋子,这宿舍平日里就并头放着两张床,一犹豫想说什么,可是一看小姐已经伸手替小光头擦着脸上的污泥,就知道有些话做下人的不该说。 便很快从衣柜里拿出一套干净的衣服。 “这是小姐从前的睡衣,我马上拿去改一改,勉强能给这孩子穿上。我现在先去烧点热水,给你们洗一洗。” 说着她麻利地拿起了墙角的铜水壶,走到门口时忽然停步了,转头问毓华:“姑爷那边,可要交代一声?” 简毓华面色微微一滞,出神片刻,末了道:“你觉得有必要就交代一声。”一顿,“顺便代我问声好吧。” ************************************ 舍只剩下她和小光头两人了。 秋娟走之前已经打了一盆水,简毓华绞了帕子,从脸庞开始一点点地替小光头擦净脸上的脏污。 房内静谧得只能听见外面淅沥的雨声,雨点子顺着风一阵阵撒在玻璃窗上。 取暖炉下的火舌舔着炭块滋啦啦作响,小光头坐在床上,任她擦着,依然一声不吭。 从看到老婆子吊死在跟前后,这孩子一滴泪都没有掉过。 但她知道并不是因为淡漠。 方才还在茅屋,巡警来了,按例询问过几句。末了,认定老婆子贫病交加,自杀了事,就将尸体拖走了,说葬在公墓里。 “你们不查吗?” 巡警嗤之以鼻:“一个孤老蛊婆子,没钱财,也没仇家,有什么好查的?” “穷人的命就不算命了?”小光头抱臂盯着对方,冷声问,模样活脱似足大人。 巡警瞪了她一眼,也冷笑一声:“怎么的,有意见?那你就去告我啊,别忘了,去警局也好,法院也罢,都要登记证件的。” 若是证明不了自己的来历,怕是要统一送到孤儿院。 见小光头紧咬下唇,简毓华忙上前打圆场,说孩子只是重情义,不是有意顶撞,还请警察大人不要往心里去。 “这小孩还是去孤儿院,要么济慈院吧,说实话,对她好。” 最后巡警叫来了收尸人,把蛊婆往木盒子里一扔,就要拖走。 “等一下。”小光头拿出了藏在夹袄里的半个压扁的米糕,塞进蛊婆的衣兜。 原本是想跟着去,被毓华拦下了,小光头浑身湿透,一摸额头有点发烫。 毓华知道小光头不放心,便加了点钱,请收尸人在公墓找个略好点的位子。 然后轻轻拍拍小光头的肩膀,“等不下雨了,我们再去看她好不好。” 小光头没说话,只点了点头。 ****************************** 小光头脸上的污渍被一点点抹净,渐渐露出眉眼真实的样子,除了招子亮,鼻子也委实挺拔,山根高,异域风中带点英气。 皲裂的嘴唇用沾了水的布条轻轻润过,恢复了些许血色,嘴角很深,还有一个天然向上的弧度,像是刻着一丝嘲讽。 想到她那破碎孤寒的家,四壁徒空,处处漏风,连几把简陋的桌椅都是用从外面捡来的破木头拼补而成。 不觉伸手想揉她的头发以示安慰……都忘了她是小光头。 最后手顺势落到她肩上,拍了拍,叹口气:“好好活着吧。” 第6章 也不知是说给她听的,还是说给自己听的。 小光头像恢复了知觉似的,抬眼看向她,目光莹莹。 简毓华见状搂住她,叹息了一声:“想哭就哭吧。” 小光头听了,却收回那莹然的目光,恢复冰冷的口气:“有什么好哭的,老太婆死了,我自在了,高兴都来不及。” 简毓华看她的眼圈却泛红了,不再说什么,就默默陪坐着。 直到小光头忽然开口:“我累了。”然后把身子蜷缩起来,钻进她怀里。 小光头的背脊微微起伏,两人静默无言。窗外的雨依然下个不停,天地之间渐连成了一片灰茫…… 过了一阵,秋娟进来了,说热水准备好了,要服侍小姐擦洗。 简毓华摇摇头,轻声说:“毛巾留下,你出去,我来吧。” 秋娟看了她怀里的小光头一眼,鼻息沉沉的,不知何时睡着了。 “去吧,我应付得来。” 秋娟应了一声,说:“姑爷那边电话打过了,他说知道了,由你拿主意。” 简毓华没说什么,微点了下头。 秋娟仔细看小姐的脸色,这两年,姑爷和小姐分居两地,两人之间一年比一年冷,一个三过家门不入,一个没事也不去问候。 又看了眼小光头,刚才在电话里姑爷听说小姐带了个孩子回来倒是有些兴奋,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多想。希望他俩能热络起来就好了,自己这安身之处才算稳当,不然总觉得小姐哪一天会被休掉。 心底暗暗祈愿着,秋娟转身离去。 ************************ 简毓华等秋娟走后,细细给小光头擦身。 见她累得半眯着眼,头不断地一下下像鸡啄米似地垂下来,继而一阵警醒,猛地坐直了,迷迷瞪瞪说,“我在哪里?老太婆呢?” “睡吧。”简毓华暗叹了口气,将她轻轻放倒在床上,孩子头一碰枕就睡着了。 她自去洗澡,洗完换了睡袍,轻手轻脚上了床。小东西像一只小兽一样摸索着过来,钻入她的怀里,枕在她胸口,双乳之间。 像是寻到最妥帖,最安全的一块领地,粘住了。 把我当娘了?简毓华被她堵得一时透不过气,侧了侧身,但怎么都被她贴得紧紧的,索性把她当成一个抱枕。 就这么相互搂着,不动了。 人身总是温热的,炭盆里的火滋滋烧着,房内更暖了。 后来,也不知听到的呼吸声是怀里这小东西的,还是自己的,和着雨声睡着了。 但是仿佛做了不大好的梦,梦到自己回到了少女时代,还是住在江南田村里的老宅子。 正在私塾念书,几个穿军服的人闯了进来,一把揪住她的辫子,要她抵债。 因她舅欠了军队的军火,转头倒卖给别家了,两头拿钱,一抹屁股溜了。 说把亲外甥女留给他们,于是一伙丘八青天朗朗之下拖着她走了。她拼命挣扎,恍惚中却被扔进了一间破茅屋。 外面又刮风又下雨,屋顶还是漏的,雨水顺着茅屋内测滴溜溜往下坠落,掉到她脸上,沿着她的脸颊落下,湿漉漉的流进嘴里,酸涩难当。 恍惚间又感一阵地震。一抬头,那几个丘八全倒地上了,门被一脚踹开。 有人逆着风雨进来,光源不够的屋子里,显得他鼻子眉眼都阴鸷得很。 他几步走到她身边,居高临下地像在打量一样货物。末了抓着她的后领,像老鹰捉小鸡一样提溜着她起来。 捏着她下巴,用听不到一丝感情的声音道:从今儿起,你是我的五姨太。 作者有话说: 目前基本打算以一周三更的速度更新。 为爱发电,实属不易,恳请走过路过喜欢的小伙伴留下你们的爪印?,(づ ̄ 3 ̄)づ 第4章 三、想看戏不? 她赫然醒来,浑身冒大汗,都已经为人妇三年了,怎么还一遍遍地做这种梦? 外头还黑着,想起留宿了个小人,伸手一摸,却摸了个空。 人呢?简毓华惊坐起来,四下寻视,却见地上火炉旁缩着一人,正沉沉睡着,这么端详又像一只受惊的小鹿。 外面床上的秋娟奄然熟睡,鼻息沉沉。 简毓华悄无声息下了床,伸手覆上小光头的额头,抚平她拧成一团的眉头,想着这孩子怕不是也做了噩梦? 小光头突然睁大了眼,看向她。 毓华一怔:“你没睡?” 小光头发楞了好一会儿,呆呆地看着她:“我…又梦游了?” 毓华摇摇头,见小光头毫无起来的意思,忙去牵她的手:“地上不脏?不冷?快去床上睡。” “暖和。”小光头不肯走。 这两年和婆婆住茅屋的时候都是这样,早就习惯了佝在地上贴着火盆睡。 她叹口气,哭笑不得:“床上不暖?我怀里不暖?” 小光头看着她,眼里映着火炉中那一点摇曳的光,迟疑间就被拉进了被窝。 这孩子身上一块热一块凉的,特别是脚,冻得像两个冰块。 简毓华忙将她压入胸口前方的那点空间里,让孩子的背抵着自己胸口,彼此紧挨着,相互沾沾人气。 静默了许久,怀里的小家伙冷不丁开口,说看见老太婆了。 “刚刚就在那里,在床跟前,站在那里看着我,我叫唤她,她也不搭理我。” 第7章 简毓华被说得一阵毛骨悚然,恰好这时火炉里的火苗也幽幽闪了一下,秋娟又无比配合地从梦中发出一声沉沉的叹息。 两人都忍不住屏息,但什么事都没发生,只有窗外远远传来零落的狗吠。 “不怕,不怕啊。”简毓华拍着她脊背,小声安慰,声线却颤抖得厉害。 片刻后,两人不约而同轻笑了一声,瞬间便驱散了恐惧。 “我才不怕她,她活着不怕,死了我更不怕。” “是吗?你婆婆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吗?” “她啊,最小气,脾气最差,是天底下最难伺候的人……”小光头的声音渐渐哑下去。 她下颌压着简毓华的几缕头发,挠着有点痒,就用手指拨弄着,打成一个结,拆了,又打结,又拆…… “我们可不可以不说她?” “那说说你吧,你叫什么名字?” “没有名字。” “怎么会没有名字,婆婆怎么叫你?” “老太婆就叫我伢子。” 伢子就是小孩儿,本地最常用的称呼。 “也不给你取名字?” “姊姊给我取一个?” 小光头语气认真,不像是开玩笑。 简毓华把被子往上提了提,拢住怀里的她:“真要我取啊?”。 “嗯。” “那现在就给我乖乖睡觉,不许再溜下床。” “睡不着。”小光头转了个身,又钻进她怀里,这回身子彻底被烘暖了,“那姊姊你呢?” “我什么?” “你为什么也一个人住?” “不是还有秋娟吗?” “秋娟不是你家人嘛。你丈夫呢?” “小朋友问那么多干什么。”她在小光头脑门上勾指轻轻弹了一下,末了还是告诉她,“在军营……” 说完她就沉默了,但小光头敏锐地觉察到什么:“你们不好了?” “你这小孩还真是……”她板下脸想训斥这孩子两句,却不知道说什么。 脑海中浮现的竟是方才的梦境。梦中丈夫的脸竟那般可怕。 可是现实中,他的脸究竟长怎样,似乎也模糊了。 自两年前他们闹僵后,丈夫一直在西北军营,极少回来。 有时在家属区遇到多嘴的邻居探问,好久没见你家先生了,还好吗他?她就笑笑说,他很忙。 但其实彼此心里都知道,那不过是圆一个场面上过得去的谎罢了。 “好不好的,哪里一句话说得清呢?好了,快睡觉,不许说话。” ************************************************************** 第二天早上,简毓华还窝在床上,就见小小的人影立在窗边,一动不动看着外面。 “看什么呢?” “窗外,好看。” 宿舍楼前面是一片操场,边上就是一座小小山包,山上栽着各色桃红柳绿,一场雨后不知怎的迎春花开了一大片,黄澄澄的像是直接要烧到天际去。 “什么时候起来的?” “五点半。” 简毓华打了个呵欠:“小孩子精力都这么旺盛的吗?” “跟老太婆住一块时,我赖床她会打我。” 婆婆曾说过,人生在世,顶要紧的就是两件事,身和心。 早上阳气最旺盛,不许睡懒觉,适宜运动。这是修身。 像我们这种天生沾了别人因果的人,说不准哪一天便是大限,既然活着就好好活着,该晒太阳就晒太阳,该笑就笑。 没有谁值得你哭一辈子的。这是修心。 说到婆婆,她的脸上已经看不见一丝波澜了,仿佛在叙述一个和她无关的人。 但简毓华知道,这孩子就是口硬心软。 当下将被窝一掀,起身:“走吧。” “去哪儿?” “看你婆婆去。” “有什么好看的。身死如灯灭。” 婆婆从前叮嘱过,如果哪天死了,就要当两个人从来不认识过,才能让留着的那个继续往前走。 “即便这样也需要一个告别礼吧。你就当自己从今天起远行。” 大概是觉得有几分道理,小光头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 早饭去了城里的集市,在一家米线摊子上打发的。 满满两大碗,浇了不少酸豆角,发现这孩子爱吃辣,红油油地往里面糊了两大勺,稀里哗啦的吃相仿佛饿了一个世纪。 她顾不上自己吃,见小光头额上渗汗,便顺手替她擦了。 “姊姊,你别光看我,你也吃啊。”小光头边说边夹了面前的小菜送到毓华碗里。 两人正吃着,毓华余光瞟到,邻座有几个婆子起身走了,有人换了座,离她们远远的。 这几个婆子不时瞟几眼小光头,眼神里半是惊悚半嫌恶的,还带点鄙夷。 只言片语飘了过来,“扫把星……沾上了就是晦气……老的是只老狐狸,小的也是只小狐狸精……是老天开眼,收走老货……” “瞧这小的眉眼跟老的一个模子刻出来,难不成是那老骚货跟哪个野男人下的野种?” 有人接话,“这么老了还能下蛋?”说着窃窃笑起来。 另一个马上去捂这个的嘴,“老蛊婆一家人通鬼神的,都是妖孽。小心别被她听了去,给你钉上生辰钉,教唆你男人抛你……” 第8章 闲话声渐渐低了,但多少还有些留下来,顺风飘入耳际,悉悉索索就像一堆恼人的甲壳虫顺着耳际趴在后脑勺,爬着爬着就一阵头皮发麻。 “要不换一家吃?”毓华有意坐到小光头身旁,挡住那几个碎嘴子的身影。 “不要,我爱吃米线。” 小光头好像根本没听到那些碎语,只管低头吮吸米线,脸色异常平静。 一碗吃完了还托着碗举到毓华跟前,眨巴了两下眼皮子。 看孩子不受影响,毓华心中微定,清了清嗓子,唤一声老板,让再添一碗来。 “一会去看你婆婆,要不要也带点老人家喜欢的东西烧给她?” “她没什么特别喜欢的,姊姊你做主吧。” “那就照常理,买点菊花纸钱之类的吧。” “都好。” 小光头像是十分信任她,她提什么建议都说好。 “这可是你婆婆,你该比我了解她。” “可老太婆让我跟着你。”小光头又抬起头来眨巴了两下眼睛。 她瞬间没了脾气,吃完结账,叫了人力车,拖着她手要上车。 小光头却止步,仰起头来:“姊姊,你爱看戏不?” 毓华一愣:“看什么戏?” 小光头神神秘秘地一笑:“跳脚戏。” 言毕,一下挣开她的手,撒丫子就往回跑,去的便是方才那家米线铺。 毓华来不及阻住她,远远只见她走近方才那几个说闲话的碎嘴婆子,俯身对她们说了什么,说完立刻转身,向自己飞奔而来。 那几个婆子脸顿时僵了,等反应过来才一齐叫嚷起来,那几桌乱成一团,乌泱泱地有人陆续起身,气急败坏地边叫喊着边向小光头冲来。 小光头早有预料,顺着这条熟悉的街高低蹿伏,像猫一般自如撒野。 眼见后方的人差一点要捉着她衣襟了,她轻盈一跃,一口气奔到毓华跟前,仰头冲她一笑,脸上是半夸耀半讨赏的神气:“戏看上了吗?” 到底还是个顽童。 毓华一把揪住小孩的手,把她给拖上了车。 第5章 四、赐名 亏得人力车夫足力矫健,一阵如飞奔跑,才把后面的“追兵”给甩远了。 直到嘈杂喧嚣远去,人影成了蚂蚁,小光头依然冲后面做鬼脸。 “你到底和她们说了什么,恨不得生吞了你?”毓华一手捞住她的脸,将她的下巴扭过来,“坐好。” 小光头倒听她的话,坐正后笑嘻嘻抬头看着她:“你猜。” “我可猜不到。” 小光头顿了顿,说讲了些对方最不想听到的话: 对其中一个说,你汉子外面养别的婆娘,不止一个,各个都年轻漂亮; 对另一个说,你所求的这辈子都得不到,想要男人,男人不爱你,想要钱,钱都留不住; 然后,对那个骂婆婆最凶的人说,你怕是来年有大难,找谁都不中用,让家里人可以预备起来了。 末了还添一句,信不信由你,是婆婆借我的嘴跟你们说话。 这些话,仔细拆分了不过是算命的话术,但凡人有三毒,无非贪嗔痴,哪里脱得了眼前这一亩三分地的纠缠,不然早就挣脱了这小地方,去到更广阔的天地。 而越是迷信的人,命运越不会偏爱他们,所以把这些事儿照死里说,在对方心上投上猜忌和阴影,后半辈子,日子决不会如意。 这便是蛊婆最厉害的巫术——在人心上下“咒”。 简毓华听了,忽感不寒而栗,侧头看向小光头,觉着孩子的笑似也带了几分凉意。 此时,车轮碾着石块震了一下,小光头没坐稳,一歪,栽在她身上。 她扶起小光头,又说了一遍:“坐正。” 小光头听她声音突然冷冽起来,不太明白是什么原因,但依旧规规矩矩坐正。 毓华淡淡地说:“你这么一捉弄,耽误了我们买菊花和纸钱的事了。” 小光头转头看着路旁丛生的花花草草:“野花也很好看的,老太婆会喜欢的。” **************************************** 蛊婆被安葬在一处公墓,萧瑟空旷。 满山层叠的坟头偶尔能见几束白菊,许是过路的好心人摆的,让孤魂野鬼不至于太过漂泊凄凉。 小光头来到一块新垒的木片墓碑前,无字无落款,把一束蓬勃的火红的花轻轻靠在木片前。 迟疑了一会儿,忽然噗通跪下,咚咚咚磕了仨响头。 毓华在旁边也鞠了三躬,刚想走到一旁留点空间给小光头和婆婆说体己话,哪知小光头起身了,一副准备离开的样子。 “这…就完事了?” “还要怎样。”小光头看上去十分冷酷,也不等毓华说什么,转身就走。 “再走走吧。”毓华说跟人力车夫讲好,让他在外等半个钟的。 “逛死人地吗?倒也有趣。” 一句话简直要噎死人。 最后走了几圈,行到附近一棵大树下,坐在石凳上吹风。 “你跟婆婆几年了?” “两年。” “婆婆教了你什么?” 口诀。 天干地支,四柱八字,像词曲一样的东西。 她不识字,也不懂,但蛊婆非要她死记硬背,说日后会明白。为此她没少挨揍,但嘴皮子倒是练得利落了,也会看人心。 第9章 此外,还教了一些做人的道理,但小光头嫌弃,说懂了也没用,你还不是混得那么惨。 “那巫蛊呢?”毓华冷冽着声问道。 没碰。半点也没碰,蛊婆没教她。 毓华放下心来,忽然悟出蛊婆实是个有大智慧的人。 那就对她的自尽越发不明了,“那你婆婆为什么会想不开呢? 小光头沉默了,说之前有一晚,她起夜时差点吓个趔趄。 蛊婆就像一尊菩萨那样,踞坐在屋子中央。 她埋怨老太婆大半夜扮鬼吓人,蛊婆却说了一堆奇怪的话: “人与人之间缘分如漂萍,有聚总有散,大限将至,你不要伤心。” “得了吧,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你会长命百岁的。” 蛊婆笑了笑,说这辈子给人看命道,虽然时刻警惕,但终究是露了天机,上天早已给了惩罚。 身上带了病,活不过三四个月。 她害怕起来,“别乱讲了,老太婆发梦发糊涂了吧。” 蛊婆就让她放心,说自己是天庭王母坐下的一只香炉,阎王不会为难的。 她“呸”了一声:“阎王不会收你的。” 蛊婆见她听不得,笑笑准备卧下。 她低声嘟囔:“本事没教完就想下黄泉,我这两年可不白伺候了。” “痴儿。”蛊婆正色道,“你我各有各命,我有我的道要修,你有你的关要过。” “那你的关是什么?”毓华不由好奇。 蛊婆说小光头的命异于常人,怕是会经历大起大落。所以需凡事想开,顺心自然,就能多赚得一些快乐。 这不免让简毓华对小光头生出一腔怜惜。 又想到蛊婆的命运。 蛊婆在这一带极为灵验,但人类自古以来便难以视通灵之人为同类,对他们似乎天生带着复杂的情感,一面是依赖仰仗,另一面又是嫌恶惧怕。 明明生前为人解惑算命,死后却无多少人感铭。 她吃饭的家伙什,符咒蓍草虫尸龟壳,在收尸的时候,全一把火烧没了。 干净到就像这个人从来没存在过。 看来蛊婆是不希望这个亲如孙儿的孩子跟自己一样是讨嫌的命,所以没教她巫蛊。 毓华心念一动,出神半晌,望向小光头:“那你以后怎么打算?总不能……” 话音未落就被小光头抢断了:“跟着你,不行么?” 风把她的鼻头吹得通红。她抽了抽鼻子,又眨巴了两下眼,转头看向毓华,那委屈的小表情总让毓华想不出任何拒绝她的理由。 ************************************************ 回去的路上进了一家鞋铺,给小光头买鞋。 军营区的家属宿舍,人多嘴杂。不管是长留还是短住,总不能让这孩子穿双露脚丫子的鞋丢人现眼。 买的是一双黑布鞋,小光头不喜绣花,只喜素雅大方的纯色。 之后又买了顶绒帽,连耳罩的那种。 还找裁缝量了尺寸,订了一套棉服。 裁缝师傅是简毓华的熟人,看她领着个光头丫头进来,也感意外,“太太好久没来了。这妹伢生得秀气,是你远房侄女?” “我是她妹妹。”小光头冷声冷语。 裁缝本想拍两句马,小光头瞪起眼,眼神中含着一块冰,他不作声了。 大户人家的私事,最好少打听,不定惹出什么乱子来。 量好了尺寸,选定了材料,毓华付了钱,定下送货上门的日子。 出了门,见小光头还是神色怏怏,毓华笑着摸摸她的绒帽。 “给你买了新行头还不开心?还想要什么就说。” 小光头摇摇头,将简毓华的胳膊挽紧了。 “怎么了?” 小孩不说话,两人就这么搀着一直走了很远很远,她才听小光头嘀咕了一声:“不许丢下我。” 风紧着往脸上直扑,毓华鼻头一酸,心里忽然闪过一念。 “要不从今儿起,叫你常欢吧。” 盼着你不要愁苦,颠沛,流离,只愿多欢颜。 以那时时盛开的光明的笑,抵御这世间的寒冷与苦难。 ************************************************** 两人回到家属区,上了楼道往宿舍走。 常欢忽然停步,耳朵一动。 “怎么了?” “脚步声很重,不像是秋娟姐的。” 毓华屏息聆听,房内确实有人走动,蹑脚前行几步,发现门也大开着。 两人顿时紧张起来,常欢拉紧毓华的手,示意她快走。 “毓华?” 屋内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简毓华才松了口气。一个穿着军服的高瘦男子走了出来,看了毓华一眼,目光聚焦在常欢脸上。 “就是这孩子?” “她叫常欢。” “常欢?” “嗯,刚给她起的名字。”毓华一顿,又补上一句,“我想让她姓许,跟我娘姓,你觉着呢?” 常欢蓦地抬起头来,看向毓华,目光怔怔的。 “你拿主意就行。”军服男子盯着常欢,双眼射出的精光仿佛要刺透人心。 毓华转头见常欢呆望着军服男子,握着自己的手突然攥得紧紧的,便轻轻摇了摇她的手。 “别紧张,是我丈夫,老徐。” 作者有话说: 老徐终于出来了。 第10章 希望他是个又有魅力又让人恨的boss。 第6章 五、第五房姨太太 老徐,徐致泰,现任西北督军手下第16混成旅的参谋,是督军跟前的红人,也是她的丈夫。 但她并不是他的正妻,正经算起来,是第五房姨太太。 他不算一个贪色的人,填充后院,不过是中国人的一种笃信,求后。 偏偏事与愿违,除了大太太年轻时曾有过两个早夭的孩子,后面几房姨太都无所出。 家里老太太认定是女人不中用,但老徐不想再娶了,说要将心思放在军务和前途上。 不料此时军中发生了一桩事。 传闻有个姑娘被做军火生意的亲娘舅卖了抵债,原本要送到堂子里的,但被几个丘八看中,准备暗中拉到军营取乐。 消息走漏了风声,传到老徐耳朵里,趁机借着这事狠狠整顿了军务,毙了几个花天酒地的,杀鸡儆猴。 却没想这姑娘的老娘打听到徐家的祖宅在七宝古镇,一路坐船哭上门来,恳求徐老爷大发善心,收了她女儿。 说她女儿被她舅这么一折腾,身子虽还干净,可名声早毁了,在家里寻死觅活。她女儿好赖也是江南书香门第出身,只是门楣没落,但到底是个知书达礼的,就算留在府上伺候老爷和夫人也无不可。 简毓华就这样入了徐家的大门,成为伺候大太太的一个丫头。 这是名义上的,实则待她与小姐没什么不同。 有独屋可居,随身带着娘家丫头秋娟。平日只需做些针线活,大太太亦不大使唤,听说她识字,倒是常打发她去书房伺候老徐笔墨。 她知太太的弦外之音,自知能脱困军营也全得老徐相救,便做好报恩打算。 谁想老徐跟她明讲一二三: 接你入宅是老太太和大太太看中你的人,不在乎你在军中的那些流言。 想借你的肚皮给徐家留个后,但又怕马上给你名分倒传出是非。 但我不会勉强你,故留你在宅中三年,期间你若愿意,便纳你入门,迎你为我的五姨太,生儿育女。 三年到,你若还是不愿,便放你离开,我也不会碰你分毫。 毓华很是意外,那老太太和大太太那边,如何能答应? 这你不用管。 老徐的坦诚倒是让她权衡良久: 她本想过报恩,给老徐留个一男半女,之后彼此不拖不欠。 但老徐偏跟她做了君子协定,倒是大丈夫习气,不愿占她分毫便宜。 好,那就等三年。 若是三年到了,自己当真离开徐家,又能做什么呢? 娘家是靠不住的,母亲性子懦,舅舅此生不复相见是最好; 而自己呢,不过认得几个字,手里又没钱,去社会上谋职,毫无底气。 总不能还问徐家要盘缠吧?那未免太有愧自己从书上明的那些理了。 她思前想后,便也跟老徐坦承: 今后,若书房里有用到我的地方尽管使唤,勉强懂两个字,能帮你誊抄公文。 有别的活计要做,也不必客气,只管让太太老太太吩咐。 既然我是徐家的丫头,就该有丫头的规矩,不做事白吃饭,于心不安。 老徐倒有些意外的欣赏,试了试她的两笔字,很是清秀,便安排她“常驻”书房了。 先是抄抄公文,渐渐谈起时局上的事。 有些词文她看不明白的,老徐便借她一系列书籍和期刊,比如前两年盛行的《大中华》、《中华妇女界》、《中华教育界》、《时事月报》等等。 里面有不少学人志士针对这两年政体变更生发的探讨,老徐说多看看很长眼界。 毓华从前在私塾念书,读的多是四书五经,于这些新书全然不通。 不知道何为科学明珠,也不知何为国会制度,选举制度? 但她天性聪颖,举一反三,读了几篇后,渐渐就形成了一个粗略的逻辑框架。 攒了不通的问题,给老徐誊写公文时就会向他请教,如此进步神速。 以至于有一次两人闲谈时,论及当今张勋复辟之事。 她说,帝制虽然取消了,但是国民心中根深蒂固的皇帝情结却没这么容易打消。看吧,名义上是清君侧,其实做的都是皇帝梦。 说完发现老徐直勾勾地看着她,目光中透着欣赏。 再往后,老徐便让家里佣人每日先将报纸送到毓华房里,等她读完再带报纸来书房,让她摘要评叙。 毓华方知这四海之大,还有东瀛朝鲜,更有欧罗巴美利坚;更讶于当今世界变更之迅速,八方列强环伺。 为此,老徐胸怀大志,欲投笔从戎,创建新生之中国。 那天后,老徐的身影在她眼前渐渐高大起来,声音也柔和很多。 原本嫁给老徐,这辈子她对才子佳人的事已是绝了心。 却没想到,自己竟与古往今来话本子上被解救的弱女子一样,对救命恩人无可遏制地动了心。 她开始有意识地去和几房姨太太走动,面上装得公事公办,该请安请安,该说事说事,实则拐着弯打听老徐的喜好,自己好偷偷下厨,给他个惊喜。 她的小九九自是瞒不过几位姨太,但这几位太太自打她入门来,对她并无妒意,亦无隐瞒刁难。 她想也许是她在老太太跟前过了明路的缘故。 第11章 只是几位姨太的眼神或多或少带了些沧海桑田过来人的意味。 她不理会,精心烹制了几道菜,但老徐似乎尝不出来是她亲手调制。 她只好时时暗示,菜场最近上季了哪几味新菜,清明时节怎么挑菜苗,又如何与厨子探讨菜谱,又是怎样创制新菜。 老徐听归听,压根没咂摸出她的“邀功”心切。 毓华心中不安,连续几天情绪低落,以至于在抄写公文时连出了好几个错,倒让老徐焦急,呵斥她仔细点,不要心不在焉。 语气一重,她心里的委屈就满溢开来,不言不语地掉了两滴泪。 老徐似未发现,依旧公事公办,让她把文章要点都一一写出来。 直等全部写完,老徐在她的文上开始润色时,她站在一旁研墨,轻轻地抽着鼻子。 老徐头也不抬地突然发问:你不后悔? 原来他全看在眼里,也知道她心事,但不敢轻易应承。 因他最近在职业上有新的打算:今年过完年后有可能要前往湘西常德,跟一个姓冯的新旅长打天下。 预计少说也要在常德待三五年,伺机而动,待局势稳定,才有可能接家眷同来。 如果跟了我,你便要守在徐宅后院,做王宝钏,你可愿? 言毕他静静瞅着她,不说话,那双平日里尖锐的眼睛收了锋芒,似乎多了些忧愁和脆弱。 她心凉了一大截,立在那里,手下无意识地一圈圈研着墨,房里安静到只听得见墨条擦着砚台发出的“滋滋”声响。 过得片刻,她停下动作,鼓足勇气问他:真不能带人去吗? 说完又低下头,自忖这话说得实在没分寸,连家眷都不能带,她算什么呀,连个名分都没有,即便需人同往又何时轮得到她? 正想着,突觉腰上一软,耳畔喷来一阵热气。 真愿跟着我?老徐不知何时放下了笔,搂住了她。 她耳根子烧了起来,一颗心砰砰跳着,快要撞出胸膛。 末了带着羞怯和欢喜地点了点头。 当晚,水到渠成地夜宿书房,成了他的五姨太。 ******************* 我无论如何要想法子带着你。他对怀中的她道,等前途定了,再回上海。 轻轻勾着他的下巴,摩挲着他的胡茬,那其他几房姨太太呢? 什么都不懂,去了做什么呢?老徐说他身边不要没见识的妇人。 只要你在身边,我才有力气打天下。 她的耳根子烧了起来,再次躲入他的怀中,为这份殊荣。 没人跟她抢这份殊荣,都知道去常德是吃苦。 启程前,老太太和大太太再三叮嘱毓华,务必将老徐照顾好了,既然现在已经正式成为徐家人,早些为徐家开枝散叶,等回程时带个小的一同回来。 她是真心应承,一心盼着给老徐留个种,却不想来到常德后,一切变了。 她开了世界的眼,开了老徐的眼,也开了自己的眼。 作者有话说: 非传统结构,接下来几章都是插叙。 正因为老徐和简毓华有这样的过往,才会有了现在不可预料的发展。 第7章 六、旧式女子的新思想 到常德后,老徐很快去军营当差,每周只固定一日回来。而毓华则被安排在军营家属区,只有老家带来的丫头秋娟陪着。 家属区门口有士兵看守,吃饭和热水供应每日都有特定时间。 条件自然比不过上海家里,但一想到每周日老徐会从军营返家,一切都值得。 一到周六,她和秋娟就忙碌起来,去城里市集买菜肉,回来该腌的腌,该炖的炖,该熬的熬;到了第二天再做几道新鲜的蔬菜。 菜谱也更新,除了家乡菜,还特地学了几手当地特色菜。 就想把周日过成两人的小节日。 最初,老徐一到周日即便再忙也会回来,关起门来就是两人世界。 话题不过是军营日常,冯旅长是怎么出乎意料地赏识他,因为他在军中文化程度最高。 自己这回终于跟对了人,配给的手下也不是散兵游勇,有不少还是黄埔军校出来的。 又说这冯旅长千好万好,唯独有一点难忍受。 他信基督。 信基督的人往往心肠好,但偏偏有一种脾气,就是希望把耶稣和天父的爱挥洒和传播给世界,因此总劝说身边人入教。 那你入了吗? 老徐笑笑,说自己偶尔会跟着冯旅长去教堂,不过作陪罢了,毕竟<a href=https:///tags_nan/guanchang.html target=_blank >官场上理念不同,也不能表现得太明显。 总的来说在他手下做事前景还算光明,现在民国虽已成立,但全国上下还是一盘散沙,各地军阀凭实力盘踞为王,谁也不服谁。 而乱世最容易出英雄,他想救世,救中国,成全自己的满腔抱负。 每当他说到这些理想时,总是熠熠闪光。 哪怕正嚼着当地最辣的小米辣酱,辣的眼泪鼻涕都下来的时候,她依然觉得他的光芒并没有因此被掩盖。 渐渐地,老徐公务繁忙起来,不再每周准时回家了。 有时隔两个礼拜,有时明明答应回来,却一个电话过来说军营突发急事,取消周末探亲。 菜做好了冷掉的次数越来越多,这个家里也越来越空寂。 有一次按捺不住想去看他,到了军营却被告知人不在,说在附近教堂。 第12章 才知道丈夫居然在陪冯旅长做弥撒。 他不知何时入教了,每周日上午是固定去做弥撒的时间,难怪时常不回家。 一点都没有告诉她。 丈夫看到她突然造访的身影,似乎不悦,一直垮着脸。 没向她解释为什么入教,但她大概能理解是为了前途。也不在乎,只想和他亲近,说几句话,分享一下彼此的见闻。 但丈夫却心不在焉,两人聊不了多久,他就打发她走。 话里话外暗示她,要识大体。自己是做大事的人,凡事都有轻急缓重,他亦无多少闲情逸致。 她多少明白了,有点后悔自己的莽撞。 老徐看她一脸不安,倒反过头来安慰她,同时建议她让秋娟陪着去周边踏青,听说常德附近的桃源镇水景可人。 她顺从地点头,回家后却并没去桃源镇。 没有他在身边,一个人她倒宁可窝在家里看书,打发常德这多雨忧愁的日子。 ***************************************************** 来时带了半箱子的书很快就读完了。 幸而城里有个书局,每月都会进一些新鲜书籍报刊,比如时下热门的《小说新报》、《新青年》之类。 在上海徐宅时,虽然在丈夫指导下她也读过一些新闻报,但从未接触过《新青年》这类杂志。 没想到读了耳目一新,书中的世界比丈夫跟她讲述的还要广阔。 丈夫的理想是辅助建立民国,再造共和。 而通过这些杂志,她才了解到这世上还有各种思潮,如无政府主义,改良社会主义,甚至还有一种新概念叫布尔什维克。 书中的“先知们”预言,未来将是庶民的胜利,也是广大劳众的平权。 世间再无阶层,民众会自行走出一条崭新而平等的道路。 她又看到有人在杂志上写纪念鉴湖女侠秋瑾的文章,述说她的生平事迹,刊登她生前作品。 有一阙《满江红》深深填进她的心。 “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算平生肝胆,因人常热。 俗子胸襟谁识我?英雄末路当磨折。莽红尘,何处觅知音?青衫湿!” 读了脑海中自动勾勒出一个手持红缨枪,在草原上纵横驰骋的女英雄形象。 秋瑾又说,“听晨钟之初动,宿醉未醒,睹东方之乍明,睡觉不远。人心薄弱,不克自立,扶得东来西又倒,于我女界为尤甚。苟无以鞭策之,纠绳之,吾恐无方针之行驶,将旋于巨浪盘涡中以沉溺也……” 说的就是旧式女子,如藤蔓攀附树枝,无木便难自立,永远柔软摇摆。 如醍醐灌顶,原来女子还能活得这般生机勃勃,如暖阳,如旺火,永在燃烧。 她兴冲冲地拿着这些文章要跟丈夫探讨,哪知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 丈夫沉着脸说,你从哪里学了这些乱七八糟的危险思想,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和一堆苏俄人不讲实际的玩意儿,如何能用于民国? 她愣了,怕是自己没表达清楚,连忙分辩,有不少文人志士还有大学教授也首肯赞同,如□□,蔡元培等等…… 老徐一脸惊诧地看着她,骤然打断: “不要上他们的当。这些都是极端的危险思想。走的不是正统大道。你心智未明,没我在旁指点,若是一味沉溺下去,只怕会被这些思想毒害。” “可是秋瑾女士以死推动了中国的进步……” “你想做秋瑾第二?看看她是什么下场!毓华,你可不是她这样的危险分子,千万别走岔了路。” 丈夫苦口婆心地劝说,她不再说什么了。 书还是照看,依然觉得书里人说得清晰透彻,只是不会再轻易和丈夫分享。 然民初思潮纷纷,总在日常生活中涌动,有一回两人吃饭时提及前不久在法国召开的新民学会旅法会议。 毓华记得她在杂志上看到过相关内容,便随口说了两句,听说新民学会的人分为两派,有人支持无政府主义,有人支持共产主义…… 话音未落,老徐重重把筷子拍在桌上,狠狠地瞪着毓华: “为什么不听我的话?!为什么还要读这些无用的杂志?!” 她愕然看着他,这是他第一次冲她发火。 “徐家不需要秋瑾,更不需要鲁迅!” 这话像个大耳刮子呼在她脸上,把她给砸懵了。 那是顿很不愉快的饭,后半程老徐一言不发,脸上像结了一层冰。 似乎是在警告她,她的所作所为是在给徐家蒙羞。 毓华先是脸通红,继而一阵苍白,她的心也被一种羞耻感深深充盈。 当晚老徐没过夜就走了,之后很久没有再回家,也不来一个电话问候。 ************************************** 老徐走后,他的影子却仿佛一直逗留在家属宿舍。 走几步就能撞到他,然后她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也不知道做什么。 看书老走神,吃饭没胃口,连睡觉都成了一件困难的差事。 秋娟在旁看到小姐六神无主的样子,很是心疼,便劝她: “其实小姐心里还是很在乎姑爷的,夫妻之间互相包容理解,只要有一个肯低头,没什么过不去。 “小姐从小在家,姥姥不亲舅舅不爱的,好不容易遇到个待你不错的徐先生,眼看苦日子要熬出头,你可不要拧起小性子,把到手的幸福白白扔出去。” 第13章 说得毓华心里更是七上八下。她没有不愿低头,但却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把这些杂志贬得一文不是。 “可是小姐,你要知道,你是打算和书过一辈子,还是和姑爷过呢?” 她想了想,叹口气,便给军营打电话找老徐。 几次都是一位姓刘的副官接的,告诉她最近老徐很忙,若夫人愿意的话,可以来军营探望。 毓华看着秋娟期望的眼神,和副官说,跟他讲一声,我下周去看他。 以贤妻之名。 第8章 七、他喜欢的从来只是家雀 前去军营那天,是刘副官开车来接她。 她带了几道精心烹制的南方小菜,粉蒸肉,腐乳烧豆腐,红焖虾,清炒小油菜,放进保温食盒。 此外,又从农家弄来了一筐秋天的柿饼,分给下面的官兵。 而听说那位冯旅长有西方信仰后,便去城里的面包房挑了一种列巴,一种赛伊克,打包带上。 抵达军营后,听说丈夫还在开军事会议,便托刘副官将面包进献给冯旅长,把柿饼给军营手足分了,又额外多给了刘副官一些。 刘副官连声道谢,将她先送去军区宿舍。 宿舍内十分整洁,衣物被褥倒也收得齐整,只有几双鞋沾满泥泞,放在门口。 左右无事,毓华便将他的鞋袜清洗了,又整理了一下被褥和衣柜里的衣服。 完事后就抱着食盒等他,然而丈夫一直没回来,眼见窗外的黄昏渐渐稀薄,被黑夜一口口吞噬,她也慢慢合上了眼皮。 模糊中听到“当当当”的声响,把她赶出梦境。 抬头一看报时钟,12点了,怎么丈夫还没回来? 她有点担心,将食盒放下,悄悄走出去。 夜色寂寥,已是熄灯时刻,军营内一片漆黑。 模糊中听到有一种清脆的鸟雀鸣叫声,连绵起伏,像一串铃铛滚落在心上。 伴着鸟叫,风中隐约也送来一串人语。 她不知不觉就走到一处拐角,远远闻到一阵烟味,抬头见角落的黑暗中浮着两点橙红色,忽明忽灭。 “上次跟你说的事考虑得怎样了?” “没必要这么急吧,我不是带着她嘛。” 竟是丈夫的声音,她心头一喜,刚想走上前去,却听他们又谈起来: “可你和嫂夫人有一两年了吧?家里老太太不催?” “在老家,管不着。” “跟着老冯你迟早要出头,等你建功立业了,打下的江山没个后人接替,心里没疙瘩?” 老徐沉默了,她的步伐也停下了。 “嫂夫人今天来看你,连我们这班手足都想到了,想必通情达理。” 老徐还是沉默,半晌忽然开口:“消息当真?不会是哪里的骗子吧。” “我表哥就是找的那村里的姑娘,一次就有了。听说他们村里有口井被送子观音点化过,那儿又穷,就有了这肚皮生意……” 才知道是在讲借腹生子的事。 夜深,风大了起来,她紧了紧身上,伫立许久。 看老徐还犹豫,身旁的同僚又劝: “有什么可为难的。反正是借种,生下来若是个大胖小子,交给嫂夫人抚养,就算她一辈子自己无后,也算有了依靠……” 她有些站不住了,也不记得是怎么回去的。 等老徐进门的时候,只看到她怔怔地坐在床边发呆。 “你的面包冯旅长收到了,很喜欢。手下那班兄弟也说谢谢你送的柿饼。毓华,你做得不错。” 她抬头看看他,见他眼神有些躲闪,她只怕自己的笑容也很僵。 “给我带饭了?你自己吃了没?没吃就一起吧。” 老徐把桌上文件堆到一边,打开食盒。 她站起身,游魂一样地替他布菜,一言不发。 老徐并未察觉,有一搭没一搭地问她最近可好,又解释近来军中事务繁重,很快就要去趟西北了。末了又随口一问,上次跟你说的没忘记吧? 是让她不要再碰那些在他看来非常危险的报刊书籍。 毓华低头不作声,老徐又道,知她爱看书,那就看看《绣像小说》、《礼拜六》之类的吧。 那些小说讲讲人间情爱,无害。 然则他所列举的杂志并非只刊登鸳鸯蝴蝶之流,里面也有不少进步的内容。 但她懒得解释了。 老徐看着低眉垂首的她,忽然觉出几分可爱,想起从前她还是个书房丫头的时候。 心中勾动了一丝火,伸手指挑了挑她下巴,让她今晚就别回去了。 ********************************** 她枕在清凉的床衾中,睁着空洞的双眼盯着天花板。 老徐把手放在她腹上,一遍遍摩挲,蓦地深深叹了口气。 怎么跟家里那几个一样,都没个动静。 对不起,要不然…你再娶个姨太太吧。她声音冷淡地道。 老徐打了个呵欠,翻了个身。 再说吧,还不是时候。 她心中一阵透亮,什么都明白过来了。 也想起了家里那几个姨太太的眼神,原来从头到尾,她和她们并没什么不同。 当晚,她一夜未眠,听着军营外有一种云雀叫了一整夜。 其声清亮,欢悦,轻盈划过夜空,都能想象出它们凌波蹁跹的样子。 可那不是老徐喜欢的野雀。 第14章 他只要那种能停在他掌心里,任他观赏捏造的家雀。若是它恰巧还能像鹦鹉那样模仿个人语,便会多赏给它一把饲料。 **************************************** “好吃吗?这叫肉夹馍,行军打仗带这个最是方便,也扛得饿。” 房内火炉烧着炭,毕剥作响。简毓华脑海中正闪着走马灯,被老徐的说话声打断了思绪。 回头看时,见他正递一个肉夹馍到常欢手里,而常欢迟疑着,并不伸手去拿。 老徐不以为忤,像父亲一般一脸慈慰地摸了摸常欢头上的绒帽:“姊夫给你的,自家人不用客气。” 常欢转头,看毓华点点头,才敢接过来,跟着大口啃起来。 老徐脸上始终笑吟吟的,那刻意流露的亲切让人倍感陌生。 常欢吃完了肉夹馍有点犯困,毓华照顾她上床午睡。 老徐一直负手默默站在旁边,直等常欢睡着,毓华给他使了个眼色。两人方才走到外面,轻轻将门合上。 “你怎么回来了?” “来看看你。” 她不作声,显然是不信。 “孩子这么大件事,怎么能不回来?”老徐微笑道,“常欢这孩子不错,瞧着乖巧,又透着一股子机灵劲,眉目间也像你。” 她面色依然很冷:“正经有什么话就说吧,孩子睡了。” “你想留下她就留,多她一个也养得起。” “这话你电话里不是讲过了?”她顿了顿,“其实孩子的开销,我也会想办法……” “一家人不必说两家话。”老徐很快打断,看了眼毓华,略一迟疑道,“西北宿舍的条件不错,带孩子来西北吧。” 原来这才是他此行的真正目的。 第9章 八、一切为了新生 简毓华昏昏沉沉地杵在门口,老徐的话一直嗡嗡地盘旋在耳边,搅得她一团乱麻。 一下午都有些心不在焉,而她举动的失常一点都逃不过常欢的眼睛。 “你怎么了?” “没事。” “和姊夫之间有事吧?有什么难处可以跟我说说。我帮你开导。” 她哑然失笑,一面为这孩子的敏锐,一面又为她的小大人气。 伸手摸摸常欢的小光头,“真没事。” “那为什么我觉得……姊夫好像在讨好你。他是做了什么错事吗?” 常欢直勾勾地盯着毓华,毓华看着常欢,没有正面回答。 “你姊夫让我们去西北,你想去吗?” 常欢一怔,不是很明白。毓华解释说,他们之前分居了,现在他想破镜重圆。 “看来是姊夫犯了错,那你打算原谅他么?” “这不是你该关心的。你就告诉我,觉得姊夫怎样?讨厌他吗?” 常欢想了想表示,谈不上讨厌,也算不上喜欢。毕竟才见了一面。 不过,只要你喜欢,我就算不习惯也可以慢慢接受的。 “只要你不丢下我就行。” 除此外,没有任何别的意见。 ********************************** 毓华有时想,当初和老徐是怎么疏远的。 似乎就是两年前那次从军营回去后,她再也没探望过他,也不打电话了。 而老徐也没电话她,或是邀请她再来军营。 秋娟纳罕,不是说去看望姑爷他很高兴么,怎么瞧着又疏远了? 毓华不以为意,已经没有那种强烈的不安感了,一个人生活,反而舒心自在。 谁想三个月后,老徐突然回来了一次,身旁还带着几个警卫,并一辆福特敞篷车,说是专门给夫人配备的。 见毓华神色始终清冷,心中不悦,“我升官了,你不高兴吗?” 刘副官和警卫员齐声喊他参座,他神情飞扬起来,又说,“有空可以让警卫员带你去周边逛逛,也许我们很快就要搬走了。” 但是也不说搬到哪里。只是把车和警卫员硬生生留下又走了。 她感到奇怪,而更奇怪的是,周围邻居看她的目光也变了,带着几分忌惮和惊恐。 她便让秋娟去打听,这才知道西北军营前一阵发生过哗变。 原来丈夫这三个月去了西北,跟着他的顶头上司冯旅长抢地盘。 西北驻军原有个旧督军,底下有个得力干将,很得当地驻军的军心。 他们试探了收买不得,为了扎稳脚跟,便摆了一场鸿门宴,设下埋伏,摔杯为号,用最原始的方法把这名干将袭杀了。 军中势力裂变,西北局势不稳,震动了北洋政府,于是去电问责原督军。 据说三番五次遭受北洋政府的申饬后,原督军精神崩溃,生吞鸦片自杀了。 说是自杀,但谁又知是不是暗杀呢? 只不过众所周知,冯旅长和他的徐参谋一箭双雕,仅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就在西北站稳了脚跟。 那些不听话的异己势力或被弹压,或流亡,离开了西北。 老徐居功至伟,已然成为新督军的冯将军当下升了老徐的职,接下来他们的重心就要从湘西转到西北了。 毓华主动找到老徐,“你把警卫员都撤了吧,还有,车也开走吧。” “为什么?” “不要给你增添不必要的麻烦。至于西北,我不想去,就替你镇守后方吧。” 老徐盯着她,是不是听到关于他的风声,“你就是这么看我的?” 第15章 她摇摇头:“你平步青云,可喜可贺。我不过是习惯了小城的普通生活,不愿轻易再挪地方。” “你可知,树挪死,人挪活。我高升了,你自然也跟着享福。” 她抬头看向他:“可还记得入门时你曾答应我,三年一到让我来去自由。” “当然记得,可你已经做了选择,现在你就是我的五姨太。”他上前一步,阴鸷的眼神里烧着一把幽幽的冷火,“你的任务就是给我徐家留种,明白吗?” 她被这把阴火烧得浑身颤栗起来,艰涩地吐字:“留了种就能走吗?” 老徐捏住她的下巴,一把将她拽到跟前,端详她的神情。 她的睫毛快速扇动,像一只扑到灯芯挣扎扇翅的蛾子。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家雀竟能翻出他掌心,飞到他捉不到的角落,还妄想飞出他的庭院。 “没错。”他一把掐住她的脖子,“不如我们再试试。” ******************************** 翌晨起来,当老徐再问毓华时,她只是默默坐在床脚收拾被褥,表示自己早已习惯了常德的生活,若他一定要她跟着走,她自然无力反对。 老徐看着她这副不死不活的样子,瞬间没了耐性,起身走了。 后来便命人撤掉了警卫,也撤走了那辆福特敞篷车。 渐渐的和他之间就没了通讯。 邻居看她的目光从忌惮变成了一种奇怪的审视。 这样的日子陆陆续续持续了两年,后来隐约听说老徐在西北军营那边军功赫赫之余,似乎还纳了个新姨太。 她心里毫无波澜,反而还松了口气。 想着终于有别人能帮他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祝他得偿所愿吧。 倒是秋娟把姑爷痛骂了一通,说本以为姑爷是个与众不同的,没想到天下乌鸦一般黑,男人都长同一个花花肠子。问她,小姐你怎么不生气? 她摇摇头,因为她知道,那个因丈夫的一句表扬会飘上云霄,又或因他的一个冷眼心情如坠谷底的简毓华已经不见了。 分开就分开。 即便失去他的荫庇和保护,她也打算靠自己的双手撑下去试试。 毕竟这两年书读多了,时常会写些小说散文之类的给书刊投稿,十回中虽说只中过一两回,但偶尔刊登的那几篇也给她一些信心。 若不能当个文学创作者,那么去报刊杂志当记者编辑,也可以试试。 或许薪水微薄,不能再维持现在的生活水平,但养活自己和常欢应该不成问题。 所以当老徐两年后忽然现身,让她跟自己去西北时,最初她一口回绝。 “我去了,那个女人怎么办?” 那个女人,指的是老徐这两年在西北新纳的第六房姨太,凌有喜。 “你说有喜啊……”老徐声音只低沉了一下子,很快高扬起来,“这个婆娘倘敢再出现在我跟前,老子一枪崩了她!” 原来这凌有喜最初入老徐家门,是有了身孕,入门后才发现怀的是空气。 而她又很快露出贪婪相,霸着徐夫人的身份不肯走。 最后是凑了两箱银元,软硬兼施打发走的。 毓华有些意外,丈夫做到现在这个位置,有的是铁腕手段,怎么也会被拿捏。 “能用钱解决的问题,不算问题。”老徐倒是坦然。 “所以去西北,是要我配合你表演一出妻贤子孝的大戏吗?” “不,是为了我们的新生。” 老徐说,这两年走了岔路,他们本该有幸福生活。 主说凡人皆有罪,但主也会宽恕人的罪,只要虔心改过,我们都能踏入我们梦寐以求的理想世界。 老徐说这话时,眼中莹莹若有光,特别认真地凝视她的双眼。 “毓华,你知道吗?我仔细考虑过我们的未来。这辈子如果我命中注定子女福薄,能有你和常欢,也算另一种福气。” 神情不似有伪。两年不见,他的脸颊瘦削下去,眼角下垂之势更显厉害,两只眼袋也薄薄凸起,显然被折磨得够呛。 他叹口气,说我老徐并不是个贪色之人,没想到却在女人身上栽了跟头,只希望你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们共同拥有一个温暖笃实的家。 这个家里有她,有他,还可以有常欢。 那上海老家那边呢? 其他几个姨太都可以遣散,只除了长居家中侍奉公婆的大太太,若休了她老太太不依,也没人照顾老人了。 话是说得凛然大义,可她当时心里在想,怕是因为在冯督军的世界里,主是倡导一夫一妻的,所以,他便也要遵守这新秩序。 见毓华沉默,老徐最后表态,一切选择权在她,若真不愿意,他也绝不勉强。 作者有话说: 如此为爱发电的小说,还有朋友愿意看下去,感动o(╥﹏╥)o 第10章 九、“破镜重圆” 自那天后,老徐不时登门,每次都会拿些零嘴和玩具给常欢。 但绝口不再提去西北的事,仿佛自己当真遵守承诺,一切由毓华自行决定。 常欢对礼物是来者不拒,也彬彬有礼的道谢。对于老徐的亲近,她不冷不热地对付着。 倒是秋娟得悉后劝毓华,一切正是重新来过的好机会:姑爷身边的骚狐狸跑了,他也知道改过了,这次诚心诚意来登门认错,为什么不能破镜重圆呢? 第16章 毓华知道秋娟对她和老徐分开的事一直耿耿于怀。当然是出于好心关怀,但这种旧式女子的活法,她好不容易挣脱出来,为什么又要回头? 见毓华只是笑笑,秋娟想了想,又劝: “即便你和姑爷感情当真生分了,为了孩子也没有回旋的余地吗? “您说您可以凭双手养活常欢,但万事开头难,即便我继续跟着您伺候您不要一分钱,你也没理由让这孩子跟着你喝西北风啊。 “姑爷不是凉薄的人,虽然一时被狐狸精迷昏了头,可此刻他需要您。 “您今日帮了他,他念着这份恩情,未来哪怕你们分开了,想必他也不会不理您和常欢,多少能帮衬点。” 一番话下来,毓华动摇了。 但她后悔的是,与老徐分开的这两年自己为什么不能再长点本事。 以至于现在想独立还要瞻前顾后,无法随心所欲地庇佑那个孩子。 ****************************************************************** 简毓华正坐在房内思索,忽然听到楼下传来了嘟嘟两下汽车喇叭声,紧接着又响起一些细碎的人声。 她起身走到窗边张望,发现之前给常欢订制衣服的裁缝来了,手里提着纸包的新衣裳,刚巧老徐的福特车也开了进来。 常欢正在楼下和秋娟一起晾晒被单,老徐下了车走到常欢跟前,伸手摸摸她头顶的绒帽,从身后拿出两串糖人。 “谢谢姊夫。”常欢微微欠身,鞠了个躬。 老徐佯作不给:“无功不受禄,背两句诗来才有的吃。” 常欢张口就来:“官星不旺有用神,少年功名不遂心。” 老徐还不待有何反应,一旁刘副官的脸就先绿了,偷偷给常欢使了个颜色。 常欢视若罔闻,顾自继续说:“枯木逢春还生意,困龙自有上天时。” “你这伢子,是在给我算命么?”老徐饶有兴趣地望着常欢,眼神透着一股难以捉摸的意思。 常欢耸耸肩:“是你让我背诗的,可我只会背口诀。” 老徐哈哈一笑,顺手就把糖人递给常欢,回头从裁缝手里接过了那件衣服。 那裁缝颇有眼力见,见状连声称赞大小姐的聪慧,又凑在他跟前拍马道:“有福气的大家族都是先有大小姐,再有贵公子的,参座日后必是儿女双全,因为有这位大小姐在前招福招娣。” “招娣?”老徐心头一动,微微一顿,细瞧了常欢一眼。转头又命副官给裁缝打赏,让他再照着常欢小姐的尺寸多做几套好看的衣服。 “我们徐家的孩子可不能叫人看不起”。 很快老徐牵着常欢的手上了楼梯,进得家门,见了毓华第一句竟是:“常欢得去念书,这孩子瞅着有慧根,不能白耽搁了,只会背两句算命的判词。” “可以,听说常德这边就有女子学校。”毓华不动声色道。 老徐笑笑:“话虽如此,西北那边的天主教会学校是督军亲自过问的,学校里教很多现代科学的知识,民国的未来需要人才,女孩子也要好好学习。” 这话跟他从前秉持的理念竟如此大相径庭。 见毓华略带讶异地看着他,老徐随手翻起了桌上堆满的书籍报刊,指着最顶上那本《新青年》道:“到底是我见识浅了,里面有几个撰稿的还是很有水平的。” 老徐低头,这倒真出乎毓华的意料之外了。 等老徐如厕之机,毓华轻声问常欢道:“你对你姊夫,到底是个什么看法?” 常欢却看向毓华:“你和他和好了?” 毓华微微一怔,回避道:“现在是我问你,你喜不喜欢他,想不想我们一起住?” 常欢舔了一口糖人:“姊姊,你还喜欢他吗?” “你只管回答我。” “可你是他妻子,不是我哎。你们真的没事了?”常欢一脸认真地看着毓华。 这话隐隐刺痛了她,可怎能告诉这孩子真话呢。遂笑了笑,“我们本来就没什么大事。” 常欢若有所思地舔了两口糖人,看着毓华:“只要姊姊开心就好,别委屈自个。” “怎么会委屈呢?去了西北,听说条件比这儿好得多。” “嗯。只要和你住一块,我没意见。我就是那么好伺候。”常欢仰起头,恢复了一脸特顽童的稚气表情。 毓华伸手搂过常欢,将身子贴着她:“放心吧,常欢,我们都会幸福的。” 常欢不再说话,她垂下眼睑,仿佛沉浸在糖人的甜味中。 ******************************************************** “对不起。”简毓华淡淡道。 老徐看着她:“怎么?是不信我能给你们一个完整的家,还是不信我能从头改过?” “我不信我自己。我不信我还能像过去那样对你。” 她指的是曾经那种浓烈的,不顾一切的,奉他若神明的感情。 老徐黯然:“我理解。毕竟这两年你没做错事,是我错了。” 他指的是娶了六姨太凌有喜的事,但毓华却摇摇头。 “那倒不重要。你知道么,当我得知你娶了凌有喜后,竟什么感觉都没有。”毓华一脸平静地道,“我原本以为我多少会在意。” 老徐怔住了,脸色很是灰败。 “不过,”她话锋一转,“我还是可以配合你演一出戏。如果你现在需要一个像样的家来妆点门楣。” 第17章 老徐嘴上说的漂亮,两人要从头来过,活出新生。但她并不傻,早琢磨过味来,私下派秋娟去打听过。 果然,因为凌有喜闹妖,不知怎么把军中搞得不安生,听说老徐还被冯督军当面申饬过,说他娶的是个祸害,最后这女人才被迫离开的。 所以,想必他权衡再三,觉得自己的形象更符合一个徐参谋长的太太吧。 毓华拿稳了这一点,却也不在明面上戳破,只是建议两人拟定一份契约。 以五年为期,规定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各取所需。 去西北后,毓华有扮演徐夫人的义务,对内照顾和打理徐家,帮老徐稳定后方,对外则协助他维护军中上下级的关系,出席相关场合。 而老徐则负责照料毓华和常欢的生活,按照他所承诺的那样送常欢去学校读书,培养她成才到读大学为止,如夫、如父。 两人都只需要在外扮演,在家时分房而居,互不相扰,也不妨碍彼此的嫁娶,或寻找新的出路。 等五年到了,再看老徐那时的前途,若不再需要她来扮演贤内助这个角色,就可协商解除合约,从此一别两宽,而她亦不会分走老徐的一文钱。 听她逻辑清晰地捋完,老徐苦笑一声:“毓华,我们之间竟然走到这一步了。” 毓华不为所动,淡淡一笑:“我们既然从协议开始,就以契约结束吧。” 也不啻为一种对婚姻的尊重。 “当然如果你无法接受,我也会尊重你的选择。我和常欢未来的事就由我自己来打算。你也不必觉得欠我们。”毓华十分平静地说。 老徐沉默许久,最终还是答应了。 契约书校印出来后,彼此再对过细节,签上名。 老徐拿着这纸出神半晌,蓦地苦笑道:“到底也算是破镜重圆了。” 第11章 十、水中花 计议已定,老徐先回西北,让秋娟和一台装满行李的车子预先跟过去收拾。 刘副官并一行警卫开了两台车,负责护送毓华常欢和其它细软。 上路后,每日晓行夜宿,时而打尖旅店,时而就简宿在农家院。 条件虽是简陋,但好在刘副官十分细心,处处服侍周到,路上起居无需操心。 初春时节,到了晚上仍有寒意。毓华便带着常欢一起睡,自从上回半夜惊醒,发现这孩子习惯躺在地上,她总担心常欢睡不好。 常欢最初有点扭捏,一会儿说怕打扰毓华休息,一会儿又说不惯和人一起睡。 “别胡说,你跟我回来的第一晚,还不是抱着我不撒手。” 毓华想着这孩子说话犀利、刻薄,大概从小跟蛊婆一起生活的缘故,冷言冷语惯了,浑身长着刺儿也不惯同人亲近,那就只能她主动些,多关怀些。 好在这孩子倒也不抗拒她的热情,几天过后,就习惯了一进被窝,挨上她,立刻变身为一只听话的猫咪,静静蜷伏在她怀里。 而近两年来早已习惯独眠的毓华,也并未觉得不自在,两人晚晚就这么抱着,睡得香甜安宁,一觉到天亮。 有时毓华醒得早,发觉怀里这小人还在睡觉。 她的发丝粘在自己脖颈,身子软软的,呼吸安宁的,头发也带着点清香,毓华的心情就无端的欣悦,总觉得今天会特别美好。 她不免生出一丝念想:如果将来我能有个这样的孩子,该多好。 可是跟谁生呢?老徐吗?她没有再想下去。 老徐不在,常欢的话似乎也多了些,偶尔会跟毓华说说从前的流浪经历: 跟着逃兵捡吃的,混进乞儿堆里当头领,从野狗嘴里夺食,往死人身上扒好东西去黑市倒卖……挨过打染过恶疾也差点被人贩子拐走。 “是我命硬,阎王爷不肯收。” 常欢得意洋洋地拍着胸脯,云淡风轻地说着,毓华的鼻子却莫名地酸了。 越发疼惜她,也越发觉得自己做的决定是正确的。 将她紧紧搂在怀里,再三叮咛:“到了西北,好好念书,哪里都不许去。” “姊姊,你见过水中花吗?”常欢没有回应她的柔情母爱,冷不丁问她。 “什么水中花?” 就是开在水面下的花。据说在西边境土能看到透明的,如同水母一样盛开皎洁的花朵。 “神话吧?”毓华笑笑,摇摇头,“世上哪有这样的花?” “有的,好想再去看一眼。” “那就去看吧。我陪你去。”毓华说。 “真的?”常欢在黑暗中睁着两只亮晶晶的眼睛。 毓华点点头,拍了拍她的背脊:“嗯,所以赶紧睡觉,睡着了就能见到了。” “嘁。”常欢撇撇嘴,“就知道你不信。”然后翻了个身,屁股冲她,“那我先睡了。你还是赶紧想想怎么赚钱要紧,毕竟以后是要养我的人,可不能没一点本事。” 反将毓华弄得哭笑不得,又有点后悔带上这小屁孩了。 ******************************************************* 在路上折腾了十来天后,一行人终于抵达目的地。 西北原本荒凉贫瘠,但短短两年竟被治理得委实不错,城区街道秩序井然。 车子开过军区时,毓华瞧见操场上士兵行伍整齐,有跑步盘杠子的,有拿大鼎来锻炼臂力的,还有持械劈斗,刺拳推手的,在锻炼格斗能力。 第18章 车窗降下一半,常欢趴在窗缘上饶有兴味地看。 “怎么,喜欢这些男子汉的项目?” “谁规定只有男人能玩?”常欢一脸不以为意的神色,“有好多男的笨死了。” 说从前带着那帮乞儿行窃,自己一个人往往全身而退。如果集体行动,她反而要再三叮嘱,还得提前设计好退路,免得那几个手脚毛躁的,贪得无厌的被主人家逮个正着。 毓华无奈地摇摇头,正色对常欢道:“如今跟了我,往后决不能再行窃了,知道吗?” “知道了,可我就算是盗,也是盗亦有道。”一脸的振振有词。 也不知道她哪儿学来的词。 车子很快就驶入一片村庄。此处名为王家村,混成旅中团级以上的干部都能住独栋小院,一看就是问乡民征用的。 墙体简单粉刷过,院子里也种了些绿植花草,倒有几分乡间别墅的味道。 车在门口停稳后,毓华带着常欢刚一下车就吓了一跳。 厨子仆佣排成两列,夹道欢迎,颇有阵势地喊着:“欢迎夫人,大小姐。” 老徐笑吟吟地背着手从院子里走出来:“今儿就到了?一路辛苦。” 毓华微微皱眉:“自己家里就不必讲究排面了吧?” 老徐转头对众人道:“夫人体恤你们辛苦,都下去忙事吧。” 又指指常欢,特意强调,“认认你们大小姐,日后若怠慢了,绝不轻饶。” 众人连忙应声,各自散了,忙碌起来。 老徐领着毓华和常欢进了院子,院子里有个花园,粗浅收拾过,种了一些花草树木的,倒挺像个样子。 有棵柿子树,也有株梨花,到四月底五月初就能开花,到时就像走在雪地里一样。 “回头我们在树下拍全家福。”老徐习惯性地伸手摸摸常欢的头。 常欢当面没说什么,等老徐走到前头时,陡然伸手把绒帽一正。 穿过花园小径,是一幢三层的小楼房。 老徐说都安排好了,第一层是会客室和保姆房,他和毓华住第二层。 下面还有个地下室,被征用的时候就已经上了锁,据说里面装的是农具和杂物,反正用不了,便也没问主人拿钥匙。 毓华四下一望,猛地想起一个人:“秋娟呢?” 老徐就对里唤了一声:“秋娟,别忙活了,快来接你家小姐。” 屋内应了一声,秋娟手里握着块抹布匆匆忙忙跑出来,满头是汗地笑道:“小姐,我在收拾常欢的屋子呢,你们快进来看看。” 第三层的阁楼全给了常欢。 小楼内,家具陈设整齐,简洁大方,适配得宜。 一楼特为凿了一个壁炉,正烧着火,烘烤得整个小楼暖意四溢。 常欢的小阁楼更是精心布置过,阁楼层高有限,但摆了一张小床,一个书桌并一排衣柜。 “常欢,去那里试试,看坐着高度合适吗?” 常欢坐下,桌椅尺寸刚刚好,是专门找了村里的木匠照着常欢的体量打造的。 此外,床上还铺了几件女孩的服饰。 也是专门拜托了同僚夫人帮忙挑的,因不知道常欢喜欢的款式,就托她去省城带了几件款式时新的。 毓华神色微微动容,向老徐点点头。 “女孩子喜欢的我不懂,你把把关。常欢试试。” “谢姊夫了。”常欢嘴里嚼着老徐方才递给她的一块硬糖,口齿不清地说着。 老徐笑笑:“都是一家人了,以后不必这么生分。”转头又对毓华笑笑,“来二层看看你的卧房?” 毓华点点头,对常欢道:“我下去看看,你试试衣服,收拾收拾行李吧。” 常欢嚼着糖,嘴巴里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掺和了一声“嗯”的鼻音。 秋娟随后留下帮她一起收拾屋子。 毓华跟着老徐往楼下走,走出几步后,在他身后轻声道:“谢谢,你有心了。” 老徐没说什么,只是微微点头。 二楼有两间卧房,大的那间给了毓华,小的那间连带书房是老徐的。 两间卧房一东一西,关上门来互不打扰。毓华进自己那间看了看,床铺叠得齐齐整整,都收拾得干净利落。 老徐拿出一份文件递给毓华:“这是我给常欢挑的两个教会学校,你看着哪个好,我就安排人跟校长嘱托一声,随时就能上学。” 毓华翻看文件,见老徐在两份资料上圈圈画画,确是细心比对过。 他面色郑重:“我答应你的,一定办到。” 毓华也道:“你放心,我也会帮你把这个家安顿好。” “就有劳你了。那么,你先收拾着,我要回军营了。” 他说最近军政府在办一桩案子,一个外号“盗墓飞天王”的盗墓贼掏空了唐代某个公侯的古墓。 该名飞贼之前早已犯案累累,但狡猾如狐,一直抓不到。 这次又犯下大案,冯督军便授意下属协办,想法抓获此人,也算一件政绩。 老徐急着赶回军营做事,告知毓华秋娟已经熟悉这里一切,有什么事就找她。 “你安顿好想去村子里逛逛都可以,要去外面就叫王司机开车送你,注意安全。” 干净利落地交代完便走了,一切出奇的顺利。 等老徐走了,她又回到三楼,看到常欢正对着一双破鞋左右端详着,拿不定主意是否把鞋外放鞋柜上。 第19章 毓华认得这破鞋是常欢跟蛊婆一起生活时穿的,一直舍不得扔,是因为上面有几个针脚是蛊婆亲手缝的。 秋娟在旁劝说,“常欢小姐,你现在的身份已经不同了,知道的道你念旧长情,不知道的还当你是有意跟徐先生为难,怕是也辜负了毓华小姐的一番……” “咳咳……”毓华轻轻咳嗽一声,打断了秋娟的絮叨。 秋娟见是毓华,忙起身关切道:“小姐,你看过二楼卧房了,可满意?” “都好,就是有一处电灯开关我不知道在哪里,你过来帮我看看。”毓华背着常欢使了个眼色给秋娟,秋娟会意。 两人来到二楼卧房,怕常欢听到,将门轻轻掩上。 “以后常欢的事让她自己拿主意,不要让她受半点委屈。”毓华正色道。 “可是小姐您为她……”秋娟本想解释,见毓华神色肃然就止口了,“知道了,小姐。” “嗯。”毓华点点头,“怎么样?老徐他……” 她斟酌着言辞,秋娟却笑起来,握住毓华的手:“小姐尽管放宽心,姑爷这次是真心改过了。”说着又压低了几分声,“那个女人的事我也打听过了,果然是她勾引姑爷上当的,姑爷现在恨不得扒了她的皮,他们不可能再好上。” 又得意地表示,姑爷对她也很好,特别交代让底下老妈子都听她秋娟姐指挥。 “别管上海那头怎样,在这里,小姐就是唯一的女主人。” 毓华淡淡一笑:“你当我稀罕这女主人? “我知您不在乎,但一切看在你心疼的常欢份上,且安生过一段,若姑爷不妥当了,我们再议?” 看秋娟一脸渴盼的神色,毓华只得点点头,秋娟这才放下心来继续去忙活了。 ******************************************************* 毓华回到楼上,就见常欢站在窗口,愣愣地看着外面,垂下的手里依旧握着蛊婆遗留下来的那双鞋。 她便走前几步,将手搁在她肩头,轻轻拍了一下,想着怎么安慰这孩子几句。 却听常欢语调恍惚地说:“我都好几年没认真看过桃花了,原来每瓣桃花尖尖上都是白沙沙的一点,像人的指甲盖似的,有个月牙。” 毓华不禁上前几步,目光没投向户外的花树,只盯着常欢的眉眼看。 常欢转过头来,冲她笑笑:“没事啦,就见这里的花长得好看,想起从前的事了。” 虽然这孩子说话总那么老气横秋的,可这话里藏着的沧海桑田意味也过浓了些。 总是她从前的乞儿流浪生涯里吃过太多苦的缘故。 毓华心里又疼惜起来,伸出手臂来用力搂住她:“以后一起去看水中花,可好?” 常欢微微一怔,抬起头来望向毓华,毓华见她一脸怀疑的样子,勾起食指来刮刮她的鼻头:“不是你说的嘛,有一种透明的花叫水中花。不会是哄我的吧?” “没哄你。那说定了,一起去看花,不许赖。”常欢忽然伸出小手,揪住了毓华的指头,紧紧地握着。 软糯糯的,在毓华心底深处挖出了一颗甜甜的棉絮糖。 常欢的眼里似乎忽地飞出一只扑腾双翼的小鸟,跃向天际深处。 不远处的农田周边,树树桃花次第绽开,毓华暗暗祈盼,在西北的新生活能一切如愿。 第12章 十一、西北新生活 安居落定,接下来的一段生活倒也平静。 老徐和毓华之间“严格”遵守协议,毓华跟着老徐参加了两次上层军官家属联谊会,露了几次脸;而在家时则彼此相敬如宾,各自起居。 毓华的得体应对让老徐在督军面前长了脸,上头对他的印象也渐渐好转。 至于常欢,在两所学校中最后去了离家近的女校。 校长卖老徐的面子,特地将她安插在最好的一个教师手下,先试听摸进度,再给她安排到合适的班级。 如此学了一阵,常欢每日由王司机来回接送,一下课就急匆匆往家跑。 书包一扔,就跟毓华黏糊在一起。 毓华摘菜她洗菜,毓华打理院子她就也帮着除虫浇水,毓华窝在沙发上看书,她就看小人书,或是在边上写写画画。 问她学校好玩吗?可学进什么没有? 常欢时而不答,时而就捡些学校里好玩的事同她讲,说哪个老师今天又被气着了,又或是中午的菜吃不惯,洋人的蘑菇汤竟是甜口的。 见她说起这些细枝末节脸上神采飞扬,毓华摇摇头,拧拧她的脸:“问你学进去多少,谁让你说这些有的没的。” 常欢便低下头,靠在她身上,嘟囔着嘴:“不好玩。” “为什么?” “因为你不在。” 毓华就有些哭笑不得。 回头反思自己举止,怕是之前太过宠溺这孩子,导致她竟这般依赖自己。 “学校是上课学知识的地方,不是让你去玩的。你可别辜负我的一番苦心。” 常欢依旧紧紧糊在她身上,仿佛一滩泥。 毓华弯起手指勾勾常欢的下颌,伸掌在她头顶摩挲了两下:“真是越长越小了。” 常欢头顶新长出一茬发,短如寸草,摸起来手感沙沙的。 毓华来回摩挲着:“老师没说你吧?头发剪这样短?” “没有。不过,上厕所时吓到一个嫲嫲了,以为我是男孩。倒是有趣。” 第20章 常欢一脸促狭的神色,惹得毓华在她额上笃了个栗子。 “以后少淘气。学校不比家里。” “知道啦。”常欢说着,仰面躺在毓华的膝盖上,“姊姊,我累了。想睡一会儿,等晚饭好了叫我。” 说完也不等毓华答应,很快就陷入沉沉的酣眠中。 毓华不敢动,就那么静坐着,凝听着常欢渐渐沉稳下来的鼻息。 那天老徐回来了,看到这一幕,没有吵扰二人,反倒悄然坐到沙发上削起水果来,瞅着毓华和常欢。 “真好啊。”他若有所感,递给她一块水果。 毓华听得出他的弦外之音,是在感慨这个五好假家庭。 于是没接茬,只摇摇头:“谢谢,不饿。” 他便自己吃了半个,又留了半个在盘子里。 “你对我,永远不必说谢谢两个字。”吃完就上楼了。 这些天来老徐一直遵从契约,同一屋檐下,彼此不相扰。 不过偶尔还是透露想一起吃饭的意愿,或是陪他出门在王家村里逛逛。 毕竟他们是夫妻,总要让人看到他们的恩爱。 也一洗之前自己娶了刁妇的坏印象。 这也算契约的内容,毓华没理由拒绝。 于是晚饭就等老徐回来三人一起吃,渐渐地他回家越来越早了。 吃饭席间,老徐也会问些常欢学校和功课的事。 常欢总是神情寡淡,不怎么回答。 问就说自己累了。 但老徐仿佛很有精神头的样子,把军营里发生的琐碎事说给毓华和常欢听。 不提一句国家大事。 看上去真像个既严肃又温和的父亲,和体贴周全的丈夫。 秋娟总是劝她,看来姑爷这次都改过了,小姐,就算假戏真做也没人说你什么。 她也总是摇摇头,跟秋娟讲,别再说下去了。 *********************************************************************** 又过了一阵子,常欢不知怎的老爱闹脾气,吃饭常吃了一半就放下筷子。 有时放学回家早,发现姊夫也已回来了,在院子里帮着毓华捉虫,她看了一眼,默默背着书包上了阁楼,直到吃饭才下来。 毓华察觉她神色的冷淡,私下里问她:“最近这是怎么了?转性了?” “你不是说姊夫在军营很忙吗,我看他成天游手好闲,回家越来越早……” “那能怎样?这是你姊夫的家,总不能把他赶出去吧。” “可是他在家,我和你在一起的时间就没了……” 见常欢嘟起嘴,毓华明白过来,伸手勾勾她鼻子,笑道:“你这是在吃你姊夫的醋嘛,傻孩子。” “我总觉得,姊夫不大希望看到我们单独在一块。” “别瞎说。你姊夫还觉得自个儿受排挤呢,背地里不知怎么想法要讨你的欢心。” “是么?”常欢撇撇嘴,一脸不大相信的神气。 毓华遂敲敲她的头,让她别胡思乱想,有这琢磨的功夫,多放在功课上。 ************************************* 常欢大概是听进去了,那天之后,回家便比平时晚了。 问接送的王司机,说常欢小姐最近不让自己接送,因为课后请同学给她补课。 毓华颇感欣慰,但与此同时又觉出一丝隐隐的失落。 有一种孩子大了,不需要母亲的空落感。 但很快毓华又安慰起自个来,这不正是她所求的吗? 希望常欢和普通孩子那样上学,交朋友,能健康、正常地长大。 这才是当初她下定决心来西北,答应陪老徐做这一场戏的因缘。 *************************************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流淌过去。不想几天后,竟收到教会学校校长的反馈。 说常欢这孩子太特别了,许多古诗词读一遍就记住了,但偏偏不爱认字,屡教不记,像是故意要拧着干。 因其身份特别,教师处理颇觉棘手,就请徐参长夫妇费心管教。 这天黄昏时分,常欢哼着一段不知从哪里学来的小曲儿晃悠着脚步走进小院,看上去心情不错的样子。 一进大厅就见简毓华静坐在桌旁,一动不动。 摆了一桌烧好的菜,香气扑鼻。 常欢凑前闻了闻,闭目吸了一口气,又睁眼望望四周:“他没回来?” 说着自顾自伸手去抓新炒的一尾银鱼,不想手背上“啪”一声,立时挨了一筷子。 “坐下。”简毓华板着脸,低喝一声。 觉出毓华语气中的不善,常欢瞅了她一眼,见毓华表情冰冷,嘴角往下,连一眼都没有看自己。 “怎么了,这么严肃?小心长皱纹呀。”常欢坐下,歪起脑袋故意逗她。 毓华不吃这一套:“别给我嬉皮笑脸的。把你最近的事儿一件件讲清楚。” “我最近犯啥事了,不都在规规矩矩上学嘛。”常欢一脸无辜地看着她。 毓华看了她一眼,早有准备地从身后拿过一本作业簿,在她面前摊开。 “你自己看。” 只见作业簿上红墨水圈出的几处错误特别的触目惊心。 造句,“博爱”。常欢写:张博爱骂人,这一点非常不好。 造句,“信念”,常欢写:我写了一封信念一念好吗? “笔误嘛。” 第21章 “笔误?当我好糊弄呢。听听你自己写的什么!造句,维护,‘维维护食第一,没人敢说第二’。维维是谁?” “我在这里新交的好朋友。” 一只被主人抛弃的癞皮狗,经常在校园操场上出没。 常欢有一日无意中撞见,后来就会有意识地省点午饭口粮喂给它。 “很好。你倒是重情重义啊。”毓华气极反笑,“却不知把我的话放在哪里?” 常欢起身蹭到她跟前,刚想说什么被毓华一把推远了几步。 “干嘛呀。”常欢整整衣衫,略带委屈的口音道,“我咋没听你的话?哪篇课文背不下来?谁见了不夸我一句记性好?” “你既连文章都背得下来,认几个字就那么难吗?还是你压根想躲懒!” “这才上了几天学?你就指望我给你背一本字典?我又不是神仙!” “那你下课干什么去了?补课补课,补了些什么东西?”见常欢不回答,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毓华更是气恼,“不用问,一定是跟你的维维玩到天昏地暗吧?” “维维没爹没娘,怪可怜的。”常欢突然抬起头,睁着两个水汪汪的大眼睛瞅着她。 又装无辜。 毓华硬起心肠不去看她,低喝了一声:“许常欢,你别装了!你想浪费时间是你的事,想走回头路,讨一辈子饭,当一个永远被人瞧不起的人,就不要找借口!” 毓华说着激动起来,嗓音都颤抖了。 常欢愣了一下,回过神来道:“姊姊,你别发火啊。” 见毓华没反应,又悄然上前几步,伸手拽拽她衣服,柔声道:“我给你道歉好不好,你消消气。一切都是我的错,成么?” 毓华看向她。只见常欢低眉垂目,声音细沉下来,脸色也庄重了:“姊姊,实话跟你说,我不是故意不学的,是我打小认字难,别人一遍能记住的,我得花十遍。那些字符在我眼前就像蝌蚪一样,认不准。” 毓华审视着常欢的神情:“有这难处为什么不一早告诉我?” “我怕。” “怕什么?” “怕你觉得我真有病,又怕你不信我,觉得我在躲懒找借口。” 常欢直直看着她,眼神湿润润的,蒙了一层雾气一般。 毓华心里忽然软下来,叹了口气:“你让我拿你怎么办好呢。” “要不你教我?”常欢小声道。 她微微一愣,常欢依然定定的,毫不偏航地望着她。 毓华想了想道:“我可比你老师凶多了,记不住戒尺伺候,你不怕?” 常欢的眼神弯得像个月牙:“姊姊疼我,不会打很重的。” 第13章 十二、疑窦 次日起,毓华着手教她。晚饭时检查作业,饭后则到常欢的阁楼里带她认字。 她发现常欢倒不是每个汉字都认不得,有些简单的能辨认出,但笔画一多,就记不得了。 毓华亲手画了一叠记词卡,教她结合卡片上的图画来记忆。 “这盒卡片好好收起来,随身带着,没事就可以拿出来翻翻。” 她相信通过这种耳濡目染的不断灌输法,不信常欢还记不住。 为此她颇费苦心,有时还把几张图画连缀成一个小故事,比如: 茶叶的“茶”字,是人行草木间,记住人在天地之间行走,昂首挺胸。 所以茶水是中国人最喜欢喝的水。 再比如,“武”这个字,可以想象成是“止戈”两个字的结合。 一个人用一定的武力技巧停止了兵刃之间的争伐,这是武技的最大效用。 很形象,不过在所有的字卡中,常欢说她最喜欢“家”。 画了一个茅草屋,还有一些牲口。 何为家?一所洞穴,本来空无一物,但养了猪牛羊鸡,就有了生气。 住在这儿的人,就成了家人,互相扶持,彼此包容地一直开心生活下去。 “那我们是一家人吗?”常欢边吃饭边看着她鼓捣卡片。 “我们互相扶持,当然是。” “那姊夫呢?” 毓华一愣,看向常欢:“姊夫怎么了?” “他也是一家人嘛?” “为什么这么问?” “那你们为什么睡两个房间?” 毓华眼神躲闪:“你姊夫他处理军务忙,作息颠倒不想吵着我。特意给了我一间。” “是吗?但你们看上去很客气的样子……姊姊,你们是不是还没和好?” “别胡说,小孩子家管大人那么多事做什么。快点温书。” 常欢没有多说什么,低头盯着字卡,不再多问,毓华暗暗松了一口气。 ************************************************ 字卡识字像是个不错的法子,常欢不再晚回家了。 每日放学后直奔家门,一进厅堂,也不管老徐在不在家,把书包往沙发一扔。 拿起纸笔就在饭桌上写起作业,还把字卡在桌上一一排布起来,大声诵读。 有时老徐恰巧在旁和毓华交谈日常见闻,屡屡被打断。 他忍住气,好言劝慰:“常欢乖,上楼去温习功课。” 常欢一眼都没有瞟他,理直气壮地道:“姊姊让我早回家,说要在她眼皮底下管我功课的。那我上楼去?” 目光是瞅着毓华,毓华立刻冷着声道:“坐下,安静写字。” 第22章 常欢立刻“哦”了一声,大喇喇坐下,在桌旁静默写起来。 客厅里的气氛无端凝滞起来,毓华又正襟危坐地“监视”着常欢,偶尔才对老徐说的话点头,或是轻“嗯”一声以作应答。 老徐很快自觉无趣起来,慢慢地回家又晚了。 常欢堂而皇之地恢复了从前与毓华的相处方式,一回家就喊“肚饿”。 毓华只能打发秋娟去做饭,为了管她的功课,不得不陪她一起吃晚饭。 往往老徐回来,就只能吃剩的,厅堂里也空无一人。 问起来就是,“夫人陪常欢小姐在阁楼温书呢。” 阁楼里的常欢则异常听话,才过了两周,就已经将第一盒字卡里的字认全了。 毓华便在旁现画,同时监督常欢写作业,故意板起脸教训她。 “现在没有理由说你认不了字了,下回考试要还敷衍,看我怎么收拾你。” “想怎么收拾就怎么收拾。”正在低头默写的常欢随口溜出了一句。 口吻不像是故意梗她,似全然发自内心,难得的正经。 这下毓华也不好说她什么了。 ************************************************** 日子大概就这么平淡地过了一阵。某天晚上,轮到认“苟”这个字。 在象形文字里,“苟”这个字有两种写法,一个呈草叶之状,一个则画着一条犬。 毓华讲解,说如果是前者,可以理解成是草丛之下藏着一人,组词如“苟活”,“苟且偷生”等。 又说如果画面是羊头或狗头,则说明此人身份低贱,像狗和羊一样,可以任意宰割。 常欢听了若有所思,忽然开口:“我能带它回家么?” 毓华一愣,看着常欢:“你说谁?” “维维。” 最初在操场发现它的时候后腿都流着血,看上去奄奄一息。 后来每日偷着喂养,把它藏在校园操场树后,才渐渐捡回一条命。 如今它好了,怕它四处乱走,一不小心闯了有钱人的家院就会被乱棍打死。 “能不能让它苟活?” 常欢说到维维遭际时虽然语气平静,但毓华不觉感慨,这孩子是物伤其类。 因此思忖片刻,点头允了,但叮嘱她要带它去打针体检,不然不许进院子。 “姊姊你真好。”常欢看着她,眼神里又透出明亮。 ************************************************************** 翌日放学后,常欢带着维维,在王司机护送下去一处正规的兽医那里打了针,又彻底清洗干净了,才抱它回来。 回家时天已经黑了,刚好是秋娟及仆佣们的晚饭时间,他们单独去另一栋小楼吃饭。 因此整个院子里静悄悄的,一个人影也无。 常欢一路走进小楼,才隐约听到楼上传来一些说话声,是毓华和老徐。 “确认是下个月初么……要准备什么?” “不需要…只是洗礼……” “…我们都不信教……” “但督军他信……” “他信我们就必须信?他也没强迫我们吧?…” “你若为难我绝不强迫,不过建议罢了……只不过,这契约嘛…” 楼梯口,伏在常欢怀里的维维冷不丁吠了一声,卧房传出动静,老徐开了门,一脚踏在门外,一脚在门内。 夹在门缝中的身躯整个沉在黑暗中,而另一侧的光源又把身影投射在两面墙的交接处,凸起的骑墙柱体将他的影子拱得崎岖不平。 “是常欢回来了?这是什么……嘿,小家伙,你好。” 老徐走出房门拾阶而下,墙上的黑影便从凸起处爬出来,压向下方的常欢。 一直乖巧的维维不知怎的朝老徐狂吠起来,常欢见他脸上闪过一片阴沉,但很快消失了。 毓华走出来:“怎么在楼梯上说话?快进来。” 常欢抱着维维与老徐侧身而过,向毓华走来:“嗯,就是跟你们说一声,维维打过针了,也洗过了,医生说没什么问题……我能养它么?” 毓华看了眼老徐,见他点了点头,便道:“可以。但是它的吃喝拉撒,你负责,我们不管。” “没问题。”常欢欣然点头。 老徐顺手摸了摸常欢的脑袋:“小生命脆弱的很。要是养坏了它,还不如放它自生自灭。” 见常欢不说话,又笑笑,“吃饭了没?今儿可轮到你吃剩饭咯。” 说完便绕过常欢回对面自己的卧房,临走前转头跟毓华说,“刚才说的事,你心中有数就行。” ***************************************************** “你们刚才在说什么事?”吃完晚饭,常欢一边安抚看上去十分胆怯,时不时嚎上两嗓子的维维,一边装作心不在焉地问毓华。 “洗礼的事。” 毓华说因为老徐的顶头上司冯督军信基督,隔一段时间就会给一些军中手足洗礼,把他们变成正式的教徒。 下次洗礼安排在下月初,听说这次参与的手足众多,算是一件隆重大事。 冯督军随军带了一位陈三姨太,这位姨太是好出风头的,为此主动提议家眷们可排演一些唱颂歌赞歌的节目,以昭示耶稣基督的恩典和福泽。 此建议甚得冯督军的欢心。 于是军中上下,家眷们踊跃报名,众星捧月般捧着这陈三姨太,请她指导排练。 第23章 简毓华不是很喜欢这位三姨太,不愿跟众人扎堆,但洗礼一事如此隆重,事关老徐前途,该配合的她自然要配合。 就答应老徐单独排一出节目,准备一首颂歌。 “常欢你也去。” “我去干嘛?” “听说你在学校音乐课成绩不错,爱唱歌。” “我不去。”常欢一板脸,把维维放下地。 维维一窜身,立时躲进床底下。 常欢慢条斯理地拿出作业本,又掏出新一盒的字卡。 “干嘛不去,别藏宝了。还是你害羞?”毓华微笑地看着常欢,常欢耷拉着个脸,没有一丝回应她玩笑的意思。 “不想去。”常欢翻了一张字卡,“不想帮他。” 毓华微微一愕,常欢见她不语,抬头看向毓华,眼神直直的。 “你干嘛啥都听他的话,这种破事,让他自己去处理,凭什么要拉你下水。” 这话毓华听了更是讶异,“什么拉我下水,你别胡说。” “哪里胡说了。我和你待了这么多天,就从没见你去过教堂,也没读过西洋经,你又不信教,陪他还不是为了拍那个姓冯的马屁。” 毓华哭笑不得,但话糙理不糙,难为她小小年纪,竟看这么透。 思忖片刻后便想同她讲道理:“这事吧,你姊夫同事的家里人也都去了,咱们不去不好。你就当成是个家庭活动,一起去参加嘛。说不定还能认识其他小朋友,日后可以一起玩。” 常欢嘴角一撇,冷笑一声,是真把她当成孩子了。 “你这么说,看来也不是真心喜欢这种活动,是不是?” 这孩子素来是个喜热闹的,为何突然行径反常。 “你到底怎么了?”毓华看着常欢,“和你姊夫闹意见了?” 常欢放下字卡,也转头直视毓华:“你们说了什么别以为我没听见,你这次来西北是不是答应他什么条件?” 作者有话说: 今天放存稿的时候看到总阅读量破100了,每篇都有几位朋友一直看,一点都没宣传,我已经很满足了,嗨森?*??(ˊ?ˋ*)??*? 第14章 十三、 谁在做戏? 简毓华端详着常欢,也放下了手里的作业本。 “别瞎想,没有的事。” “那契约是怎么回事?” 毓华心里“咯噔”一下,果然,刚才和老徐的对话或多或少被她偷听了一些。 “那是军务方面的事……” “什么事?” “关你什么事。”毓华到底有点心虚,“你这小脑瓜里除了功课谁许你装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一语未毕却被常欢打断,一脸疑惑地看着她:“你和姊夫之间的关系是乱七八糟的?” 毓华语塞,不由分说勾起指节要给常欢额头敲个笃栗子:“闭嘴,快温书。” 常欢兀地伸手拨开了她手指,神情特别严肃:“别总把我当小朋友。” “不把你当小朋友当什么?” “去掉‘小’字,当朋友。”常欢特别认真地道。 当朋友,所以你有什么难处不用同我遮遮掩掩。 为难的事,我们一起商量想办法。 看着常欢一脸严肃的样子,毓华顿了顿:“没有什么为难的事,也没有什么契约不契约的,不存在你说的情况。你,管好自己就行了。” 还是把她当小朋友。常欢不说了,转身走向床边,蹲下从床底抱出了维维,一人一犬蜷缩着身子上了床。 “我累了,想睡觉。” 毓华看着她缩在床上的背影,叹口气:“要是你真不愿上台,我不会勉强你的。” 她转身要走,却听常欢闷着声道:“所以你是一定会去的?” “当然。” “那我也去。” 毓华看着她:“决定了?不勉强?” “说不勉强是不可能的。”常欢抱着维维,神情恹恹地看着毓华,“还不是看你的面子。说吧,表演什么节目?” **************************************************** 毓华挑了几首颂歌,让常欢从这几首歌里选出一首。 尽管她为了常欢把每首歌的中英文歌词都列全了,便于她选择和理解,可两个礼拜过去了,常欢还没告诉她自己最终选了哪首。 似乎完全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每次问她选哪首歌想好没,她都说“在挑着”。 催得略急了一点,就会打着呵欠,一脸疲倦地说,“这几天功课压力大,马上要考试了。要么,我先不复习了?” 都是正经理由,毓华也不好再行催促,毕竟温书第一。 不过常欢一温书还真就上了瘾,回家后除了喂狗,她竟罕见地闭门不出。 连饭菜都端进去吃了,甚至拒绝了平日里最爱的项目——毓华辅导温书。 有这么忙吗?毓华未免心里犯嘀咕,想趁着早饭时间关怀她两句,但常欢却往往从桌上抓了包子就往车里钻,再加上脸上那浅浅淡淡的神情,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 以至于半个月下来,她们都没说上几句话,更不用提练歌的事了。 直到有一天,毓华接到了教会学校校长的电话。 开口第一句话就把毓华给问懵了: “许常欢最近怎么都不来上学啊?她的伤寒还没好呢?” 细问下去才知道她这半月都没来上学,竟是托病逃学。 第24章 毓华了解清楚后挂了电话,立刻让秋娟把王司机喊来问话。 司机却表示来回接送常欢小姐不是家就是校门口,而且上午是亲眼看着常欢小姐走进校门,傍晚也是在学校接她回来的。 所以压根不知道她逃学一事。 看王司机的神情也不像说谎,再说也没必要为个小丫头圆谎。 毓华想了想,就让王司机即刻开车载她去学校。 ****************************************************** 到教会学校后,王司机说突然想起来,最近这段时间接送常欢小姐往往是在后门,就是操场那边。 当时他还觉得奇怪,问过常欢。 但常欢说,教会学校最近要举办健身运动会,所以每天上学之前和放学后,她都会去操场跑两圈,增强体质,所以直接让他在后门接送,这样比较方便。 毓华细想了想,冷笑道:“难怪呢,若是正门出入,可不马上就被拆穿了。” 此时离教会学校放学还有半个钟,毓华便让王司机开车沿校舍转了一圈。 教会学校的后山是座小土包,虽是小土包,上面倒也是郁郁葱葱栽着片林子。 有几只鸦雀停在枝丫间,发出凄清的叫声。 “这山倒像个坟包。”王司机看着,忍不住道了一句。 毓华略一思忖,下了车,走到山脚旁,仔细打量着地上。 泥泞的土路上横七竖八粘着不少脚印。 她这心里就有数了。 “王师傅,您先把车往边上开,我上去瞧瞧。” 王司机脸一僵:“您怀疑常欢小姐躲山上,不能够吧,听说……” 附近村民说这山阴嗖嗖的,到了晚上还常传出人声。 怕是闹鬼。 毓华冷笑一声:“你以为常欢怕鬼,我看她就是最大那个鬼。” ****************************************************** 上山找了一圈都没看到常欢的影子,毓华正寻得不耐烦,忽然听到林间深处传来悉索声响。 侧耳谛听片刻,便循声走过去。 很快发现前方一棵树的枝丫上搭着一件蓝绸校服。 毓华一眼就认出,那是常欢的衣服,因这领口上还有自己闲来无事给她绣的一张笑脸:) 想说这个符号奇奇怪怪的,但常欢说她从前流浪的时候路过某地,那里的人就是用这个符号表示开心。 再往前看,地上竟有个大约四尺见方的坑口。坑旁的短树桩上紧紧缠缚着一圈圈粗麻绳,而麻绳另一头则送入地底洞穴之中。 毓华走前几步,探头望向洞穴,下方黑洞洞的看不分明。 但能隐约听到下面似乎有动静。 她想了想,从旁踢了块石子下去。 石子落入地坑,撞地后发出轻微的声响。 洞内果然停了动静,接着响起一串细碎的脚步。 有人从洞穴暗处走了出来,一半的顶光落下,照在对方脸上。 除了常欢,还能是谁? 仰脸的常欢,与俯视的毓华四目相对。 常欢脸一僵:“你……怎么来了?” “怎么?怕我发现你干的好事?” 常欢忽然笑了,毫无惧色:“被你发现有什么好怕的。” “哟,胆子这么大,难怪生病逃课不打草稿。”毓华说着脸色一沉,“你想瞒我到什么时候?” “瞒什么?”常欢扑闪着两只大眼,一直仰头看着毓华。 毓华禁不住冷笑一声,从没见过像她这么会装无辜的人。 “听不懂人话?你逃课的事我已经知道了。 “逃就逃了,既然被你发现,那就算了。” 毓华被她的话一噎,气不打一处来,立刻蹲下身子,双腿往洞坑伸去。 “你干什么?”常欢脸上的笑容凝住了。 “我倒要下去瞧瞧,底下有什么好东西,值得你天天逃课。” “哎你别动——”常欢看上去是真着急了,向着毓华的方向赶前几步,不由自主地伸出双臂,“别往这边下,往那里挪几寸。再抓着绳子慢慢蹭下来。” “下面危险,不骗你。” 简毓华本待呛她几句,见常欢一脸认真,便改了主意,在上方洞口盘膝坐下。 常欢眯起了眼:“你又不下来了?” “许常欢,你可真有本事啊。”简毓华一边卷着裤脚,一边缓缓道,“我还当你改过自新了,原来都是做戏给我看。” “我做戏?”常欢抬眼看向毓华,“你不也是做戏?” “什么意思? “你问我为什么逃课,那我也要问你。”常欢咬了咬唇,将壅塞在胸口的话抛了出来,“你和老徐明明是假夫妻,你为什么不走,为什么要演他的好妻子?” 第15章 十四、盛怒 简毓华俯视着常欢,那一瞬间,她看到常欢眼里仿佛燃着两把火,炽烈的,滚烫的。 那神情和说话的口气忽然不像孩子了。 “为什么不说话,是被我说中了?” 毓华正了正心神,沉着声道:“许常欢,你不好好学习,你到底想做什么。” 常欢轻轻一顿:“我不想给他排练节目了。” 毓华沉着脸:“就为这,你逃了半个月的课?” “当然还有……我,不想你为我牺牲。” 眼中的两把火突然熄了,常欢低下了头。 第25章 余下的灰烬一点点沉入清澈如湖水般的眸子里。 “所以这段时间,你逃课是在跟我闹别扭?”毓华悟出些什么,不禁有些动容。 常欢没有回应她。 毓华的语调却渐渐柔和下来:“我没牺牲,真的。常欢,我再跟你说一遍:我把你救回来,喂你养你,给你新生活,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希望你能好好学习,改变过去的命运。至于其他的,你不需要管,我心中有数,你明白吗?” “那你明明不喜欢老徐,为什么还要和他在一起?” “你哪只眼看出我不喜他?” “那还瞒得过我?每次饭桌上都是他开口,急着跟你说这说那,你却只有几个字。” ——嗯。好吧。你说了算。随便。都可以。 “只有一次,你是很认真和他交谈的,就是那天你们说到契约。”说着常欢仰头直视毓华,“你真当我什么都没听见吗?” 毓华顿了顿,“你到底听见什么?” 常欢却没回答她:“不是为了我,那和老徐在一起是为了什么?……是钱吗?” 毓华看着常欢脸上那种天真而无辜的神气,心中不知为何有一丝酸楚,可她忽然也笑了: “是啊,当然为了钱。你不是说我做戏吗?没错,当好这个妻子,就能活得优渥,日后离了,还能分我一大笔财产。这等好交易,为什么不做?” 常欢的目光一直死死地勾着她,听完沉默半晌,蓦地开口:“那你要多少钱?” “这关你什么事?” 常欢想了想,平静地说:“你下来吧。” ********************************************** 地洞内一片漆黑,但还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毕竟有光从头顶漏下来。 毓华依照常欢口述的技巧,攀着洞壁凸起的石棱,慢慢地顺着洞壁往下溜。 花了好一会儿工夫才下到洞底,其实这洞并不深。 一想起常欢这丫头每天不去上课,来来回回在这地洞里折腾,一股子无名心火就往上窜。 “常欢你……”她刚想说什么,走得急了些,被地上凸起的石子磕了一下,差点往前扑倒。 一只温热的小手握住了她的手腕,将她稳稳托住。 “小心。”没想到这丫头虽然年少,力气着实不小。 还顺势将自己刚才脱口欲责的话给冲灭了。 “你刚刚想说什么?”反倒是常欢好奇的问她。 “没什么。”毓华没好气地说,“让我下来到底干嘛?” “跟我来。”常欢等毓华站稳了,才放开她,大步走向前方。 底下的地洞居然别有洞天,她跟着常欢左行几步,又右转几步,很快眼前骤然一亮。 地上摆着一个开了盖的箱子,满箱金灿灿的珠宝。 她瞠目:“这是……” “这些钱,够不够?” 黑洞中瞧不清她脸上的神情,但语气分明是半兴奋,半夸耀的,仿佛等着对方的肯定。 毓华肃然:“这是怎么回事?哪儿来的?” “我发现的。” 常欢说是有一回和女学生们在操场上打板球,练得太过用力,球飞上山了。 于是她上后山来找,无意中发现了这个天坑,上面刻意用一些树枝掩盖着。 她当时就大着胆子掀开树枝,慢慢顺着洞壁下来,转了一圈,便发现这箱宝贝。 “你不是问有什么好东西值得我逃课,喏,就是它了。” 毓华走前一看,发现这一大箱子的宝贝大多是古玩珍宝,也有一些书画之类的东西。 她正检视着,常欢又在她身后开腔:“我知道,你又要说我,这东西是有主人的,怎么能随便占为己有。那我就告诉你,我这段时间,天天下来,每天拿走一样东西,甚至写了个纸条丢在旁边,没人出现过。” 所以,这就是无主的宝贝。类似当铺中的死当。 是我命中的偏财,就该咱们得。 常欢走前几步,来到毓华身边,用含着得意的语调柔声道:“带上它,足够我们潇洒一辈子,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说着常欢伸手去够一件闪耀的金步摇,哪知手还没碰到宝箱里的宝物,毓华就把宝箱盖子往下狠狠一压,“当”的一声差点把常欢的手给压到。 常欢连忙缩回了手,埋怨道:“你干嘛? “你既然知道我会说你,为何明知故犯?”毓华沉着声,不怒自威。 “我不是正跟你解释嘛……” “不告而取是为偷,你会不知道吗?”毓华提高了嗓音,“许常欢,你不但逃课不学无术,索性连答应我永不行窃的话都彻底抛到脑后了。我看你是一点都不尊重我,也不尊重你自己的命运,既然如此……我管不好你,你自便吧。” 毓华冷冷说完,转身就往外走。 常欢一时愣在原地,反应过来后忙跟上去,却见毓华来到外面的洞壁,正准备往上爬。 她忙从地上捡起洞口吊下的麻绳一端,上前两步递到毓华手里。 “绑上它,小心摔。” 毓华毫不理会,将她的手一拂。 自己则艰难地往洞顶一寸寸挪上去,缓慢而吃力的。 常欢看着她的背影,突然间也手脚并用地在毓华身旁爬了起来。 毓华爬着爬着,一侧头就见常欢已抵达同一高度,关切地望着自己。 第26章 看这丫头还算有良心。毓华心想,或许又要来示好,帮扶自己。 常欢果然开口了:“姊姊,小心点啊。” 毓华狠心不理她,打算让她自己心里有点数张,哪知常欢说完并未停留,手脚灵活地在洞壁上蹭了几下,一口气蹿上了地面。 接着,悬空在自己身旁的绳索忽然被抽了上去。 毓华愕然,这下竟是自己孤零零一个匍匐在洞壁上,上下都难,她不由心头窝火,可知道常欢这丫头也是个倔脾气的,而自己明明是来问责的,没道理反过头求着她。 因此咬了咬牙,正硬着头皮打算继续往上攀爬,谁想绳索又送了下来,刚好到她攀着的高度。 “姊姊,先上来吧。要打要骂我,等上来了再说。” 毓华抬起脸来,与俯视的常欢四目相对。 常欢手里紧紧攥着绳索,小心翼翼地晃动着绳索,好让毓华容易握到。 原来她刚才急着上去,是为了把绳子卷上去,重新放出一个合适的长度。 毓华见常欢的眼神在关切和焦急间轮转,偏偏脸色又显得坦然笃定,完全不像个十来岁的孩子。 她暗暗叹口气,终究还是一手攀定了绳索。 ***************************************************** 毓华上了洞穴后,默不作声地清理自己的衣衫,整理完毕后转身往外走去,一眼都没有看向常欢。 常欢亦步亦趋地跟上她。 姊姊,不是说上来教训我吗,怎么就走了? 姊姊,你真的误会我了,我没有不尊重你说的话的意思。 姊姊,你为什么要生气?你说我这算偷,是不干净的钱不稀罕用是吗? “可是姊夫的钱也未必见得是干净的。”常欢在她身后大声道,“用他的钱跟用我的…用这些钱有什么区别?” 毓华骤然止步,转头看着常欢。 这孩子又是一脸倔强的神气。 不知悔改。毓华暗暗叹了口气。 “我知道你是听不进去了。总之,你想自由自在,过没人管教的生活。就随你的便吧,我也没你这么个好妹妹。” 说完,毓华转身走向山脚。 王司机将车开了过来,简毓华上了车,一眼都没有回头。 车子很快就发动起来,王司机看了眼后视镜,“夫人,真的不用等常欢小姐了么?” 简毓华好不容易稳下情绪,也瞧了一眼后视镜。 见常欢一个单薄的身影怔立在林间,一动不动的,似乎在目送车远去。 心中不由又浮现出一丝怜悯,但她很快狠下心:“犯了错,自然要受罚。让她自己想办法回来。” “是。” 漫长的沉默后,她叹了口气:“记得派人盯着她,保证她的安全。” 王司机看了眼车后镜里的毓华,点头答应。 *********************************************** 常欢到家时天已经黑了,她是自己走回来的。 虽然王司机远远开车跟着。 回家后,常欢也不急着去洗手吃饭,先在院子里和维维玩了一阵。 维维领回家后,毓华让下人专门给它造了所狗屋,就安置在那株梨花树下。 常欢从仆佣那里要来了狗粮和水,亲手喂它。见维维吃得畅快,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不禁宠溺地笑了,伸手顺着它脖颈的毛。 “维维真乖。真是只乐不思蜀的狗。咦,我居然会用这个成语了,用得对不对啊?”常欢一边捋狗毛一边抬头问身旁的仆佣,笑意吟吟。 这话说得大声了一点,早就传到正守在二楼卧房窗边,扒开了一条窗帘缝瞧着底下的毓华耳中。 她不禁冷笑一声,这分明故意做给自己看。 细瞧常欢,喂完了狗又和它耍起来,拿出了一个板球,随意往前一扔。 维维“汪汪”吠了两声,立刻扑向前去,咬住了球撕扯了一会儿又叼回来。 如此反复好几回,常欢似乎乐在其中,压根没想到肚饿的事。 还难为自己惦记着她,特地嘱咐秋娟把饭菜提早放到炉子上焖着,以免凉掉。 心中火起,毓华倏然甩落窗帘,坐到了书桌前,索性眼不见不净。 随手抄起一本最新到的绣像小说,翻阅起来。 小说里讲的是一对青年男女闹革命的事,那女子本是军阀的姨太太,后来因救了这青年的一命,把他藏在家中,就遭到军阀的猜忌。 青年伤愈后离去,军阀就开始刁难姨太太…… 故事情节精彩,人物也很立体,主题也非常励志,使得久已不看小说的她近来沉迷其中。 可现在她却一点也看不进去了。 脑海里嗡嗡的,就只有常欢方才在地洞里跟她说的那些话: 这些钱,够不够。 用他的钱跟用我的钱有什么区别。 你明明不喜欢老徐,为什么还要跟他在一起? …… 一瞬间好像有七八个常欢同时在她脑子里吵扰起来,搅得她心烦意乱。 于是她下意识地又把窗帘挑出了一道缝,这会儿望出去庭院里静悄悄的,竟一个人都没有。 常欢又不知道跑哪里野去了。 这丫头,委实难管教得很。毓华不禁伸手揉了揉晴明穴的位置。 就在这时,楼梯上响起“咚咚咚”的一串脚步声,秋娟来到了门口。 第27章 毓华看她抿着唇,一脸欲言又止的样子,便道:“怎么了?有事就说。” “常欢小姐好像不太对劲。” 毓华一愣,不由得站起身来:“怎么回事?刚刚不是好好的?” 说常欢方才突然脸色苍白,捂着肚子去了趟茅厕,然后就一言不发地上了阁楼,把自己锁在里面了。 “小姐,要不要去看看?”秋娟话音刚落,毓华已走出门去。 第16章 十五、不做美人做英雄 “快开门。常欢,让我进去。”毓华来到阁楼门口,连续打门三次了。 静悄悄的,里面没人应她。 “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毓华声音焦急,“下午的事先放一边,好不好?快让我进来看看。” 屋内依旧没有动静,毓华转头对秋娟道:“把王师傅叫过来,准备撬门。” 话音刚落,就听到里面传来常欢有气无力的声音:“等一下。” 很快听到踢踢踏踏一阵迟重的脚步,跟着门开了。 门缝后露出常欢的脑袋,她警觉地打量了一圈围在门口在众人,皱起眉头。 毓华见她果然脸色苍白,关切问道:“哪里不舒服?” 常欢迟疑片刻,对毓华道:“你,进来。就你一个。” 毓华便转头对秋娟点点头,让她领着仆佣们守在门口。 哪知毓华刚进屋关上房门,常欢立刻蹲下身子,蜷成一团。 “你怎么了?”慌得她也忙蹲下,凑近去看。 “痛……”常欢微微出声。 “哪儿痛?” 常欢用手指指肚子。 毓华遂摊掌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抚下去:“是这里吗?……这里?……这里?” 常欢肚痛的地方在下腹部,毓华一阵惊疑。 “不会是吃坏了吧?中午吃什么了?” 常欢痛得话都说不出来,只是摇摇头,微弱地道:“一天没吃饭了……” “还有哪里不舒服?” “难受,恶心,想吐……” 毓华心里猜度着,伸手一摸她额头,是凉的,沁了一手的冷汗。常欢身躯也颤抖起来,毓华凛然一惊,一把握住常欢的手,要拖她起身。 “走,去找大夫。 ” 却被常欢一把攥住不放,摇摇头。 “怎么了?这会儿不是怕大夫的时候,有病就得治。” “我……我大概快死了……”常欢抬起头,眼神黯淡。 “瞎胡说!”毓华毫不留情地打断,“小小年纪,哪里就说到死了。先过去躺着,我去叫军医。”说着她伸手去抱常欢,手触及常欢臀部时,忽感湿漉漉的。 摊开手一看,赫然摸出了一把沁红。 毓华一顿,抬眼望向常欢方才坐过的椅子上,也是一片触目惊心的殷红,立刻明白过来,反倒放下了心。 这时常欢瞧见毓华掌心的血迹,脸色立刻灰败下来,眼神似含忧惧:“我…果然身体破了一个洞……我是不是得了什么怪病?” 毓华摇摇头,心内不禁想:这孩子原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可在这极为自然的生理状况前,竟也如此仓皇无主。 “别怕,这叫月经,又叫月事。” 见常欢依旧一脸茫然,知她虽是年纪轻轻阅历丰富,但怕是连蛊婆都没告诉过她这方面的知识。 幸亏有自己这个过来人在。于是轻轻抱住她,安慰地拍拍她肩膀。 “没事。这很正常,以后要习惯它的每月造访。欢迎你来到女人的世界。” “你也有吗?” “当然,我们都是一样的。” 毓华给常欢换上干净的衣裤,发现这孩子为了阻止自己流血,往裤子里垫了不少布条。 她心里一揪,忙嘱秋娟端点热水来,让常欢简单清洗了一下。 等常欢洗完,毓华已备好了月经带,遂教常欢如何使用,此外又说些自己从前初潮时母亲从没跟她说的话,比如来月经是走向成人的一道关卡,具备成为一个母亲的基本生理条件等等。 但常欢很不开心,因为每个月都要遭受这种折磨:“做女人太麻烦了。” “也有好处。在社会上做事,绅士总要让着淑女,有一句话叫女士优先。” “有吗?”常欢很不屑地摇摇头,“我咋从没遇到这等好事。” 毓华开导她,让她从今后开始注意身体结构的变化,因为这会影响心理变化,从前童稚时期,可以作天作地的胡闹,但往后要处理更多青春期的烦恼。 特别是来自异性的示好、探索,甚至是骚扰,或许有一天也会为一个男人而彻夜难眠…… “我可不会。”常欢截然打断她,“我不需要这些烦恼,也不会自找烦恼。” “不要把话说这么满。”她刮了刮常欢的鼻子,带点玩笑的口吻,“等你眉眼长开了,可是百里挑一的小美人。” 美人身边永远不缺英雄。 “那我就不做美人。”常欢摸了摸自己的寸头,直勾勾地盯着毓华,“我要做英雄。” “行行行,美丽的小英雄,不对,小英雌,快上床歇着吧。” 说着毓华便把她一阵风似地撮弄上了床,又将她换下来的脏衣裤卷成一团,一把抱起准备离开,发现衣袖又被常欢扯得紧紧的。 今晚她的眼神里全没了往日的无法无天,只剩下小兽本能的脆弱和依恋。 第28章 “还要做什么?” “你去哪里?” “去给你熬点红糖姜茶,能舒缓你经痛的。” “噢。”常欢依依不舍地松开了她的手,“我以为你就要走了,又只能明天看到你了。” “这会儿又惦着我的好了?那前几天连叫你一起吃个早饭都千难万难……” 常欢听她数落着,忽地把头低下了,脸上隐隐还浮起一丝红晕,嗫嚅道:“对不起嘛,姊姊。我大概是脑子里哪根筋搭错了。” 见她自责如斯,毓华欲待详问几句,心里先不落忍了。 ************************************************************** 不多时秋娟便送上了煮好的茶水。毓华在旁,盯着常欢一气喝了下去,过得片刻,常欢说舒服一些了,就是还有点腰酸背痛。 “谁让你没事在地下窜来窜去,真把自己当打洞的地鼠?经期前不宜做剧烈运动知道吗?”毓华不禁埋怨道。 常欢一脸无辜地眨了眨眼:“我都这样了,你还骂我?” “这叫骂你?我是心疼你遭罪。” 听得毓华口气柔软了一些,常欢在床上愈发把身子缩成一团,撒娇道:“肚子痛,要揉揉。” “都这么大了,还撒娇。” “在你跟前多大都要撒娇。”常欢恬不知耻地道,之后便理直气壮地抓住毓华的手摸向自己腹部。 搞得毓华也只好把鞋脱了,弓着身上了床,侧躺在她身后,伸出上面那只手从背后搂住她,摸到她的小腹。 才刚碰到,毓华又把手挪开了。 常欢闭着眼,疑惑地“嗯”了一声。 “等一下。”毓华把手放到自己怀里来回摩挲了好一会儿,等焐热了才敢拿出来,轻轻搁到她的小腹上,缓缓地揉动起来。 “不凉吧?” 常欢摇摇头,喉咙里又发出舒服的“嗯呀”声。 这时候,真像一只猫。毓华不由伸出另一只手,在常欢头顶摩挲了一下。 “你呀……”后半句话生生咽了下去。 “对不起……”常欢小声呢喃。 “你说什么?我没听错吧?我们常欢小姐也会主动道歉?” 常欢顿了一顿,声音沙沙的:“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你不要生气了好不好?” 毓华也顿了一顿:“那你答应我,不能再逃课,也不能再犯偷窃的事了。” “姊姊,如果我听你的话,不拿地下的那箱珠宝,乖乖回去上学,我们在西北还要待几年呢?” 毓华的怀中抬起一双晶亮的眸子。 “你就这么迫不及待想离开这里?” “我只想和你待在一起。就我们两个人。” 常欢眼里的眷恋如水一般漾开,她也贴得毓华更紧了。 毓华很久都没有回答,只是伸手在常欢头上轻轻摩挲,常欢将头枕在她胸前,半晌忽然道。 “姊姊为难的话就不用说了,我都懂。”常欢说着从她怀里探出头来,蓦地凑近她耳根轻轻说了一句话,“我知道你不喜欢老徐,我等你。” 温热的气息扑在她耳根,毓华一下子懵了,但怀里的这只小动物此刻显然被哄好了,神情舒朗:“之前是我不懂事,总觉得姊姊替我牺牲,我又不知该怎么能让你明白我的心思,就躲着你,跟你闹别扭……总之,我不会再让姊姊为难。反正我们总会离开,在这之前……” 不论什么事,我们一起面对。常欢在心里默然道。 毓华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将她搂得更紧些。 这孩子总把不是自己的责任揽在自个身上,希望她日后能活得松快些。毓华在心里默然道。 第17章 十六、夜半馋猫 常欢果然不再逃课了,并开始认真和毓华一起排练洗礼上的节目。 最终她们择定了《奇异恩典》。 这首歌历史悠久,磅礴大气,歌词中还含有一种超脱凡俗的悲悯之意,十分适合洗礼这样场合。 旋律哼了一遍,常欢差不多就记得个七八。 但里面的歌词殊为难背,常欢嫌佶屈聱牙,说自己无论如何记不住。 眼看洗礼迫在眉睫,毓华着急起来,“中文都背不下来,英文歌词怎么办?” 常欢皱眉:“中文都背不下来,还要背英文?你还不如干脆杀了我。” “以你的记性,连算命口诀那种鬼东西都背得下来,区区几句歌词还难得倒你?” “你要不信,”常欢嘴一瘪,一脸委屈的小神情,“今晚就坐在我边上盯着我,我在你眼皮子底下背给你看。” 看着常欢一脸大义凛然,毓华倒有点吃不准了。 虽说她之前答应过自己从此安生不再生事,可这人小鬼大的丫头心上不知道开了多少个孔窍。 两人吃完晚饭,毓华正押着常欢上楼,恰巧碰到今儿回来蛮早的老徐。 老徐本想凑着和她们一起吃晚饭,见她们行色匆匆上楼说要背颂歌的歌词,他眼中闪出一丝感动和安慰,问自己能不能上去旁听。 毓华忙打发他,笑笑道:“先泄底牌就没惊喜了。还是别看了。” “那倒也是。一切就拜托你们了。”老徐笑笑,忽然想起一事告知毓华,“对了,我给你和常欢都订了西洋裙,等送到了你们试穿一下,若是尺寸不对即刻送去裁改。” ******************************************************** 第29章 这晚在灯下,毓华和常欢大眼瞪小眼熬鹰似地熬了两个时辰。 毓华发现常欢是真记不住。 “姊姊,这些外国字母像八爪鱼一样,从左眼爬进去,又从右眼爬出来,脑子里就成了一片汪洋,啥都装不了。” 毓华一算日子,洗礼仪式没几天了,再说老徐连常欢的西洋裙都订好了,这会儿打退堂鼓,老徐八成不会答应。 “姊姊放心,我今晚无论如何会想办法吃掉这些八爪鱼,不给你丢脸。不过说到吃的嘛……” 常欢的肚子突然叫了,她露出一丝馋色,表示想吃番茄炒蛋。 毓华想到前两天常欢在床上痛得起不了身的样子,不由得又后悔自己今晚过于折磨她,脸上露出一丝愧疚:“今天就到这里吧,我这就吩咐人给你做。” “嗯,谢谢姊姊。我再看会儿书。”常欢在桌前正襟危坐。 ******************************************************** 这丫头,也不知道是不是装的,自从复学以来越来越用功,据仆佣说晚上小姐房内的熄灯时间一晚比一晚迟。 毓华倍感欣慰的同时不禁又为她的健康担忧,这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晚上不好好睡怕是长不高。 原来当娘竟是这番心情。 毓华叹了口气,在锅内翻炒着西红柿。 秋娟和一干仆佣已经睡了。 她竟不知道今晚自己在常欢房内呆了这么久,难怪这孩子嚷着要吃夜宵。 也不好意思再把秋娟等人叫起来。话说自打来了西北,秋娟就隐隐有了管家婆的姿态,不再像从前老徐宅和常德宿舍时那般只围着自己打转。 每日屋里屋外的忙活,从清洁,起居,饮食到园艺等似乎每一样都要亲手操持,亲口过问。 有时自己想栽个花啥的,反倒让秋娟一把接过去,“小姐快歇着,这种粗重体力活还是我来合适。” 毓华知秋娟是好意,看她也乐在其中,心中虽有些微不快,但也不和她争辩。 这会儿想着她劳累了一日,如果半夜硬是把她叫起来,虽然秋娟事必躬亲,但少不了要听她噜苏两句。 秋娟虽然服侍常欢勤勉,但不知为何总对这孩子有细微的嗔怪之意,私下还曾跟自己说,常欢是匹小野马,难驯得很。 “小姐捡了她,当心哪天反被她咬了手。” 当真如此吗?毓华一面吵着菜,一面思绪漫无目的地游走。 “好香!”有人突然在她身后大声赞美,反把她吓了一大跳。 毓华转过头去,常欢不知何时已在厨房里了。 “你下来做什么?” “来看看你呀。姊姊,没吓着你吧?”常欢笑吟吟地说,趁毓华没注意,蓦地伸爪往锅里一捞,捞出了一大块沾着番茄瓤的炒蛋,立刻塞到嘴里。 毓华气得扬起锅勺,作势要揍她:“死野猫,不洗手就敢下爪!” “人家饿了嘛。”常欢灵巧地躲开,缩到了厨房桌子后面,一屁股坐下,双手托腮瞧着毓华,眼睛放出委屈巴拉的神色,而嘴巴却只顾大口嚼咽着。 “嗯,好好吃,真香。姊姊好手艺。” 常欢含糊不清地说着,眼中冒着纯属一个吃货的炽火。 毓华消了气,边炒边说:“真好吃?” “在这种原则问题上,我绝不会撒谎。”常欢眨巴着眼。 “哦,看来上学在你眼里不算原则问题。我猜你日后还要继续使诈逃课,是不是?” “姊姊——”常欢拖长了尾音,“不要老转移话题嘛。现在不是在聊你做菜的手艺,怎么又说到我头上了?是了姊姊,你不明明是书香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怎么这么会做菜呀?” 毓华听到这里,心里不觉浮起一个苦笑。 常欢尚未察觉,边嚼边道:“不会是为了老徐学了这手艺吧?呵,他可真有口福!他最喜欢你做的什么菜啊,我也要吃!” 毓华淡淡一笑:“以前做过,后来就不做了。” 常欢一顿,抬头看了眼毓华,见她神情萧索,便没有再深入这个话题。 毓华又炒了一会儿菜,闷着声道:“差不多了,去那边坐着吧。” 常欢走到她身旁,从旁捧起大碗:“一起吃吧姊姊。” “我不饿。”毓华盛好了菜,两人来到桌边坐下,“你吃吧。” 常欢点头开吃,不过许是感应到毓华心绪不佳,也不说话了。 毓华坐在常欢身侧,看她吃饭津津有味,一忽儿功夫,额上便沁出了细汗。 自然而然伸手替常欢抹去。 正埋头吃蛋的常欢抬起半张脸,冲她咧嘴一笑,眼神明亮:“姊姊,好吃。” 毓华不禁若有所感。 当日她初下厨时,双手捧着一道菜宛如捧着自己的心那样呈递给他,就想听那个人赞一声,咦,今天的菜味道有点不同。 对方却毫无反应。 当年没等到的话今儿却在一个孩子嘴里毫不费劲地得到了。 饭菜做得好就要称赞,仿佛是最最自然不过的事。 她心里一软,望着常欢道:“你还想吃什么?” “我想吃什么姊姊都能做给我吃么?” “你说说看,我能做就做。” “嗯……”常欢边咀嚼边歪头想着。 “想不出来?…以前跟你婆婆在一起时,她从不做饭给你吃?” 第30章 “很少。”常欢说,从前她们几乎都是去街上讨要,或是算卦换食。跟相邻的包子铺打个卦,就要几个包子;跟馄饨担子占个卜,就混一碗馄饨。 难得一两次有了盈余的钱,蛊婆便让常欢去街市上买点菜自己做,每回做的菜里倒少不了一样。 “什么菜?” “狼牙土豆。” 是川渝常见的一味小吃,炸洋芋,因薯条形状外缘有一圈兽齿故而得名。 这道菜的关键就是炸的火候,配料左不过洋葱小米辣椒之类。 这些厨房里现成都有,甚至还有西北独有的孜然粉。 “好,我做给你。” 常欢睁大了眼,一口番茄蛋塞满口腔还来不及吞咽下去:“现在?” “你要吃饱了就下次。” “没,没饱,饿,我饿!”常欢说着张牙舞爪起来,恨不能用手势代表自己的态度。 好不容易吞咽下去,她才口齿清晰地道出一句完整的话:“只要是你做的,撑死我也乐意。” 毓华听了无端觉得心头一暖,自己也不知怎么回事,受了这孩子的鼓励,竟大半夜地开始在厨房捣鼓起来。 厨房的动静自然引起巡夜的仆佣注意,跑过来瞧了一眼,忙赶着要去叫醒厨子,被毓华给拦住了。 说自己就是给常欢开个小灶罢了,一会儿就好,不要把人喊起来,免得惊扰了正在睡觉的老徐。 仆佣闻言当下会意,退下了。 常欢站在毓华身边,瞧着油锅里滋滋的冒着热气。 “真好听。”常欢忽然道。 “什么?” 常欢指指油锅,哗啦啦的炸土豆声,在寂静的夜里能让人心情愉悦。 两人就这么不出声地在锅边站着,听了好一会儿。 “常欢。” “嗯?” “我这么凶,又管你,不许你这不许你那的,你恨不恨我?” “当然不恨。” “口是心非吧?不敢在我面前说真话。” “谁说的,我只对你说真心话。” “好。我养了你,等我老了你养我好不好?” “这还用说。” “可是我老了也许会比现在更丑,更啰嗦,更麻烦,更惹人讨厌。” “嗯,那这样的小破老太就别放到街上吓人了。藏在家里我养着。” 毓华又好气又好笑,抬起筷子作势要敲她,常欢这次却岿然不动。 “你当我不敢揍你?” 常欢笑笑,突然凑到毓华身旁,踮起脚尖,对准她耳朵轻轻吹气。 “逗你的。你就算老了,也是个很可爱的老太太。” 毓华不禁笑了:“小嘴跟抹了蜜似的。” 很快,狼牙土豆出锅了。 配上料,香气四溢。 常欢吃了就停不下来,同时夹起一块硬是送到本来不打算吃的毓华嘴里,“作为大厨,怎么能不尝尝自己的手艺呢,不反思,怎么会进步呢?” 说得好有道理,毓华只好就着她的筷子吃了。 咔吱咔吱,两人嚼着炸得酥脆的土豆外皮,对视了一眼,不禁都笑了。 很快,土豆里的小米辣发挥了作用,两人前赴后继地咳嗽流涕起来。 毓华拿出手绢擦眼,很快被常欢抢走,擤了把鼻涕。 两人眼睛都红了,抬头见对方的狼狈样又忍不住要笑。 然后几乎同时想溜,亏得毓华反应快了一步,一把攥住常欢的袖子。 “是你要吃的,不吃完不许逃。” “啊,难道不该是谁做的谁吃吗?” 争执了半天,最后约定玩石子剪刀布,三局两胜制,输的那个人吃完。 然而这种游戏,常欢怎可能是输家? “哈,你输了,厨师打扫战场。” 毓华叹了口气:“明天吧,今天实在吃不下了。”说着起身收拾,顺手赶走常欢,“小屁孩快去睡觉……” 她拿着那碗土豆走到厨灶旁准备收拾,一双手忽从自己腋下穿过,将她紧紧抱住。 一颗热乎乎的脑袋贴着自己后背,一动不动。 “少给我玩这套,又憋什么坏呢。” “姊姊,”常欢贴着自己身后传来的声音听上去有点辽远,“不要丢下我呀。” 毓华心里一酸,刚想说什么,另一只手突然伸过来,一把抢走了她手里的那碗狼牙土豆。 “你干什么!” 常欢的身影很快消失了,远远丢下一句话:“说好给我独一份的,谁都抢不走,你也不例外。” 夜风把狼牙土豆的香气一阵阵地送到她鼻端,毓华先是无奈的笑了,继而忽然觉得鼻头又酸了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 第18章 十七、你是我的奇异恩典 又过了两天,常欢刚一回家,就被毓华拽着拖上阁楼。 “怎么了,今儿又想了什么法子折磨我记歌词啊……嗯,这是什么?” 一进阁楼门,常欢就看到床上躺着一条白色的长裙,马上领悟过来了。 这是为颂歌节目准备的。 “真要穿啊。”神色扭捏起来,一贯做假小子打扮的她实在是穿不惯。 “就当为我穿不行嘛。我小时候多想要一条这样好看的连衣裙,再也没机会穿了。”毓华说着憋了憋嘴,还向她眨了两下眼皮。 常欢忍不住笑了,忙顺手接过:“居然学我撒娇。这不像你。行行行,穿给你看。” 第31章 她一头钻进连衣裙,差点都要把裙子撑爆了。 “哎,你就不能温柔点。” 毓华忙上前替她整理衣裙,抚平裙上的条条褶皱。 夕阳透过窗棂木格筛了进来,在常欢的白裙上打出道道阴影。 像是一把从格栅中挣脱着开出来的野生莲,带着勃勃生气。 而常欢的脸也被这薄薄日光镀上一层金粉,五官交相辉映,茂密的短发衬着白长裙,别有一抹柔中带刚的魅色。 毓华的手情不自禁地拂过常欢的脸,赞叹道:“amazing face。” 常欢怔住了,呆呆看着毓华,毓华弯起手指,敲了敲她的头:“教过的,又忘了?那就从现在开始,我说一句,你跟一句。开始记歌词。” 常欢回过神来,一撇嘴:“姊,你别费心了,我还是自个儿慢慢死记吧。” “你信我吗?”毓华忽然伸出双手,捧着常欢的脸,望着她的眼睛,郑重发问。 常欢的脸孔不知是不是被太阳晒的,显得红红的,连眼神都不敢直盯对方,只是吞咽了下口水:“那当然。” “那就听我的。我说一句,你跟一句。amazing face。” “amazing face。” “嗯。你的脸是上天的恩赐。现在,把face改成grace。grace就是恩赐。记住了吗?” “我的脸,奇妙的脸,是上天的恩赐。所以,amazing grace。”常欢抬起眼睛望向她,神色有点恍惚。 毓华笑了:“没错,就这么记。下一句。how sweet the sound……” 她边说边用手轻触常欢的喉口,指尖擦过肌肤,赞叹道:“你的嗓子是天使吻过的声音,很甜很甜。” 常欢张张嘴,再次吞咽了下口水,同样恍惚地重复了一句:“很甜。” “嗯。下一句。that saved a wretch like me。你拯救了wretch,wretch,罪人,像我这样的人。” 毓华指指自己,常欢摇摇头:“不,你不是坏人。你是好人。” “我知道。”毓华啼笑皆非地摇摇头,站到常欢身后,拉紧了她的腰带,“但我现在是坏人。来,收腰,吸气。” 常欢一怔,但还是依言深深吸了一口,毓华用力一拉。 常欢的一把纤腰被狠狠地掐紧,随后毓华在她身后系了个蝴蝶结。 只听常欢轻微地闷哼了一声,忍着收腰的痛感。 “忍一忍,腰线就是这样拉出来的。”毓华给她提上后腰的拉链。 这时她才发现,常欢的身体已经有了细微起伏的曲线,胸前微微凸起。 是自己疏忽了,早就得给她准备一套内衣。 之后,她的手又来到常欢的喉口,为常欢竖了竖领口。 “现在,闭上眼睛。” 常欢依言闭眼,毓华停顿片刻,手指来到常欢的眼皮上,轻轻点着。 感知到常欢的眼球在快速转动,耳畔又传来她急促的呼吸声,这孩子大概是紧张了。 便再教她:“我曾经被世界抛弃,但现在被找到了。我曾经是瞎子,但现在重见光明。i once was lost but now am found,was blind, but now i see。” 这是全曲a段最后一句歌词。 她要常欢用这样的身体接触法去记忆。人总对自己亲身经历、感知的一切记忆深刻。 常欢睁开了眼睛,看向毓华的眼神亮晶晶的,像原本澄澈的湖水倒映了一晚空的星子。 “姊姊,你就是我的奇异恩典。”常欢忽然低声道。 毓华愣住了,多少也有些感动,刚想说什么,常欢突然红了脸,低下头来,不敢接触她的视线。 像一只找不到路的小兽,惴惴的。 毓华的心头忽然涌出一阵莫名的温柔和凄楚,伸手揉了揉她肩膀:“傻孩子,你才是我的奇异恩典。” ************************************************************************ 教了一遍之后,两人各干个的,常欢拿着歌词纸自行记诵,而毓华则替她再检查一遍这套长裙是否合体,有没有哪里线头松了。 结果真被她发现领口有一处脱线。 毓华取来针线盒,让常欢坐到自己身旁,替她缝补起肩头的破损。 “别动啊,仔细戳到你皮肤。” “嗯。”常欢轻声应道,继续喃喃记诵歌词“this grace that brought us safe thus far and grace will lead us home……” 今天的常欢就像换了人似的,从内到外,温顺,柔和,典雅。 果然人靠衣装,穿上白裙也知道自己该是个规矩的大人了。 “真乖。就要这么乖乖的才好,以后也要乖下去,知道么。”她说。 “嗯。”常欢再次轻声应道,缓缓将头垂下,枕在毓华抵住自己肩膊的那只手上,来回地蹭了蹭。 像猫一样腻人,还转头嗅了两嗅。 脸上的茸毛轻轻地拂过她的手背。 那一刻,毓华并未觉得有任何的古怪,只是伸出另一手轻拍她的脸颊,用戏谑的口吻打趣她。 “好啦,别撒娇啦。今儿跟你家维维真像。” “是咱们家维维。”常欢像宠物一样用脸蹭她的手背,“姊姊,你的裙子呢,怎么不穿上让我瞧瞧?” “等上台了你不就见到了?” “这不公平。”常欢撇嘴,“我要第一个看你穿好看的裙子。” “傻孩子,又说孩子话。” 毓华揉了揉她的头,常欢一动不动地享受她的抚摸。 第32章 “姊姊放心,我一定会把歌词都背下来,不给你丢脸……” 正说到这儿,“笃笃”有人敲了两下门,是老徐。 门是虚掩的,他站在门口,影子顺着地砖爬进了卧室。 “衣服试好了?我能进来吗现在?” “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毓华讶然,可抬头一看天色,早已夜幕四合。 不知不觉竟试穿了这么长时间,遂拍拍常欢,“给你姊夫看看。” 常欢这才懒洋洋地起身,在老徐进屋后,勉勉强强拉起裙摆做了一个屈膝礼。 “给姊夫问安。” “一家人客气什么。”老徐笑盈盈地看着常欢,称赞了几句不错,光彩照人。 “行,那我们就穿这套出席了。”毓华道。 “你的呢,试过没?” “试过了,大小刚好,你费心了。” “小事一桩,你怎么也这么客气起来。” 见老徐和毓华都端着一张笑脸,常欢突然大声地打了个呵欠。 “我困了。吃饭了叫我。” 说着也不管老徐在不在,一下就扑到床上,跟着双腿用力一蹬,把鞋子远远蹬了出去。 毓华知常欢这是下逐客令,便起身道:“走吧。” 撮弄着老徐离开阁楼,顺手将门带上。 老徐走出几步,有些怔忡出神地不时回头看看阁楼门,毓华笑笑,“是不是想不到假小子也有大姑娘的样子了?” “也没什么想不到。我们家人才辈出嘛。”老徐恢复了自然的神色,继而顿了顿,“你现在有时间吗,跟你说些事。” *********************************************************** 老徐的书房清扫得特别干净,大概是秋娟这个管家婆的功劳。 他让毓华在沙发上坐下,先提到过两天洗礼的事,请她务必打起精神准备,之后又提到冯旅长身旁那个陈三姨太。 “这个女人不是省油的灯,你得防着点。” 毓华知道这个女人是个尖酸刻薄的主儿,两人之前就打过照面,也有过一些口角。 “放心吧,我们就一心准备节目。” 老徐点点头,方才提起真正找她的事端。 “那个珠宝箱我派人查过了,你道如何?”见毓华疑惑地望着自己,老徐点头叹道,“没想到,真是那飞天盗墓贼干的那票。” “飞天盗墓贼?”毓华吓了一跳,怔怔望着老徐,“哪个?” “还有哪个?不就是我一直在督办的那个案子嘛。” 毓华略一迟疑,想起刚来西北那阵老徐确实说过有这么回事。 那天从地洞上来后,毓华始终对那箱珠宝存疑,总怕这东西是什么赃款,担心常欢卷入是非。 因此琢磨再三,还是告诉了老徐。 老徐便道她做得对,劝她不要声张,说自己会处理。 当晚他就调了几个兵下地洞,把那箱珠宝弄走了。 不用细查,单看这些珠玉珍玩的成色,就知道是墓里出土的好东西,立刻派人去找懂行的人鉴定朝代。 并叮嘱毓华,让她跟常欢说一声,千万别把找到这箱珠宝的事说出去,不然会有大麻烦。 毓华斟酌着词句,跟常欢说了自己背着她已经处理这箱珍宝了。 原本以为这孩子会不高兴,谁想常欢竟格外懂事。 “你做得对,姊姊。不告而取是为偷,这箱宝物既然命中注定不属于我,那我不要了。” 之后常欢恢复去上学,也没再说起过这箱珍宝。 没想到居然阴差阳错撞上了一件大案。 这可真巧。 “不过,你确定常欢只找到一箱吗?”毓华还在思索,老徐沉吟道,“据我们调查,那飞天盗墓贼将那公侯古墓全部掏空,起码有五箱珠宝。” 毓华一愣:“五箱?” 所以,还有剩下四箱去了哪里? “可是,那天我看到的也就只有一箱,你们把地洞都搜过了?” 军队下场,当然是把前后左右能搜的地方都搜过了。 “常欢这孩子既然承诺过我,一定不会再犯同样的错。”毓华沉着声说,“如果她见过其他的,一定会跟我说的,我信她。” “那我也信她。”老徐微笑道,抬手拍了拍毓华的肩膀,“不必多虑,只要抓到了盗墓贼,就能知道剩下的藏在哪里。” 毓华到底还是有些不放心,便找了机会旁敲侧击问常欢。 果然常欢表示,就只见到过那一箱,“你突然这么问,是怎么了?” 毓华便郑重告诉她这箱珠宝关乎一件大案,遂把来龙去脉说了。 常欢“哦”了一声,露出后怕的神色,一把挽住毓华的胳膊:“那我真要好好谢谢姊姊,要不是那天你阻止我,也许我现在就被姊夫抓走了。” 毓华抬手拍拍她脑袋:“只要你不做错事,我无论如何都护着你。” 于是,这事便这么轻轻揭过去了,现在所有的重心放到洗礼上。 但谁也没想到,这次洗礼上竟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 第19章 十八、天仙下凡 洗礼那天,老徐要在军中全程作陪冯督军,因此和毓华常欢分头去教堂。 毓华这边刚带着常欢抵达教堂,一开车门,脚刚落地,便听见有人皮笑肉不笑地“赞叹”道:“哟,来了两个赛神仙姐妹花,大家快来瞧瞧。” 第33章 毓华皱了皱眉,一回头就见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陈三姨太带着一班女眷迎上前来,避无可避,顿感不妙。 话说这陈三姨太本是农妇,曾嫁给过一个当兵的,男人上战场丢了命。 成了寡妇后,她脑子倒是活络,特地去学了些简单的医药包扎术,找死鬼生前的战友,表态愿意去队伍里,帮军医打下手。 那年头医护人员稀少,似她这般主动的更是凤毛麟角,问起来她就抽噎表示自己男人是为国捐躯,她也想继承亡夫之志,报效国家。 这话不多时就传到军队上司,当时还是旅长的冯元翔耳朵里,听后大为赞赏。 之后她又阴差阳错为受伤的冯元翔包扎过,一来二去的,传说中不近女色的冯元翔对这寡妇青眼有加,便纳她做了偏房,成了陈三姨太,一直带在身边,随军闯荡。 这陈三姨太自视甚高,因冯元翔曾称赞过几句老徐的五姨太秀丽端方,那陈三姨太就有些吃醋拈酸。当时见了毓华就讥刺她是天女下凡,陪老徐来体验人间疾苦的,但只怕下凡容易上天难,说不定这后半辈子就要被困黄土地了。 毓华本是不屑与人争长短的清高性子,但被欺负到家门口,岂能善罢甘休。 因此淡淡回了几句,说自己确要向陈三姨太这位前辈学习怎样在大西北扎根,静心沉气,颐养天年的本事。 话里话外暗示陈三姨太前景堪忧,怕是冯旅长高升了也未必带走她。 恰戳中对方的痛处,两人由此结下梁子。 因此今日毓华刚和常欢从车里下来,陈三姨太早已瞥见,顿时露出一抹不怀好意的笑容,刻意上前找事。 “哟,这丫头生得好水灵,不会是老徐新纳的第五六七,八……哎哟,瞧我这记性,也数不清了,是第几房姨太太啊?” 陈三姨太故意大声说话,引得教堂外一众家眷的目光都投射过来。 毓华握住常欢的手将她护在身后,冷笑地看着陈三姨太做戏。 “这是我妹妹,喊老徐姊夫的。” “哦,是你妹妹啊,我还当是……瞧我这张嘴也不过脑子。”陈三姨太笑眯眯地握着手绢捂着嘴,伸手作势去拍拍常欢的脸,“我说这妹妹生得真俊,只怕再过两年长开了,要小心你姊夫……哎哟哟,你干嘛,疼疼疼!” 陈三姨太突然叫唤起来,竟是被常欢攥紧了手腕。 毓华怕常欢动粗,忙道:“不得无礼,常欢。” 常欢却一脸无辜地歪头看着陈三姨太的手,发出甜糯的嗓音:“啊,这位姨姨生得好看,掌纹也好特别……果然不是一般人。” 陈三姨太刚待发作,听得常欢这么说,不觉一怔:“怎么,你还会看手相?” 毓华一听常欢故意捏起嗓子说话,就知道这丫头要调皮了,便十分配合地笑笑道:“不瞒三夫人,从前收养这孩子的婆婆可是常德一带的活神仙。” “是嘛。”陈三姨太转头见常欢拉着自己的手掌不肯放,脸上露出歆羡的神情,好奇心被吊起来了,便柔声问,“小妹妹,你瞧姨姨的掌纹跟别人有什么不一样啊?” “姨姨的命线长直,主命长,少时家境无忧……嗯,手心有个福厚纹,从四周向掌心聚集。这是主荣贵啊。”常欢语调极为天真。 陈三姨太虽听着欢喜,但难免将信将疑:“真的假的?你可瞧仔细了。” “嗯,我瞧得可仔细啦。姨姨,你看这里,到中年后,你会有转折。” 夫位宫上会有变动,有贵人飞入你的宫位。 然后,驿马星动,难以稳定,总是要跑来跑去。 “话倒没错。”陈三姨太点点头,“可你说的都是大家知道的事,也显不出你的本事来呀。” “可常欢不知道呀,常欢是自己看出来的。”常欢眨巴了两下眼睛,嘴一撇,“要是姨姨不信常欢,那常欢就不看了。” 说着常欢放开陈三姨太的手,反被陈三姨太抓住,笑道:“谁说不信常欢妹妹了,但是妹妹也要说点跟别人不一样的。” 常欢看似乖巧地“哦”了一声,便抓着陈三姨太的手再看了一眼:“嗯,姨姨你和现在的丈夫很般配的。” “哦?”陈三姨太心里一动,“我们以后会怎样?” 这陈三姨太有个心病,她是用了些心计才“赖”上了冯督军。 那些慈爱,忠孝的举动,全是投其所好。 她最大的心愿,就是盼着有一天自己能被扶正,可以冯太太自居,届时才能尽享荣耀富贵。 只是冯先生颇重情意,原配虽不在身边,但他十分敬重,绝不可能任意休妻。 难道真要用生命去耗?徐娘半老的陈三姨太可不希望自己穿上诰命夫人行头的时候已经满头花白了。 “以后嘛,哎呀呀,姨姨和姨夫是万里挑一的同命鸳鸯!” 陈三姨太一喜:“当真?” “嗯!”常欢重重点了点头,“夫唱妇随,一生一世。” 陈三姨太原本面色一喜,哪知常欢又一本正经地解释下去: 这意思嘛,就是冯督军做什么,陈三姨太也会做什么啰。 比如冯督军是秀才,那三姨太就是秀才娘子,虽然清贫但举案齐眉。 冯督军是屠夫,三姨太或许就是豆腐西施,都在市井里赚辛苦钱。 而现在,冯督军打仗,三姨太自然跟着他戎马纵横。 第34章 听到这里,陈三姨太脸色微变,问常欢道:“若冯督军未来皈依耶神了,我又当如何?” “那三姐姐自然也跟你夫君同信耶神了。”常欢还没反应过来,毓华早在一旁接口道,“冯督军洁身自好,独宠三姐姐,行军打仗都带着你。未来督军侍奉上帝,自然也会带着三姐姐一起。对吧,常欢?” 常欢点点头,郑重地应了声:“嗯!” “没想到三姐姐未来竟是出家修行的命运,令人可敬。”毓华叹道,“不过好在你和督军伉俪情深,即便出家,也能永生相伴。” 毓华和常欢一唱一和地看似都说着正经话,却在陈三姨太的心上足足浇了一大盆凉水,浇得她的富贵梦火苗奄奄一息。 陈三姨太不觉恼怒起来,蓦地从常欢手里抽出了自己的手掌,瞪着她冷声道:“小丫头也不知哪里胡学了几句判词,还挺像模像样的啊。” “姨姨不信就算啦。常欢就是看见什么说什么咯。” 毓华在旁笑笑,闲闲道:“三姐姐这么说,莫非不喜冯督军的信仰,不愿和他一起侍奉上帝?” “胡说!”陈三姨太连忙否认,还不忘转头看了下,免得被人听去给冯督军打小报告。 就在这时,只听“当当当”几声,教堂里打响了十二点的钟,雄厚浑浊的钟声回荡在半空。 教堂外,众人顿时神情肃穆,收声止语,鱼贯进入教堂。 陈三姨太不敢造次,瞪了常欢和毓华一眼,“懒得跟你们费口舌了。” 说完,她转身离去,和女眷们一起入内。 “姊姊,这个姨姨看上去傻傻的,没那么难对付嘛。”常欢摸着下巴,看着陈三姨太的背影,见她心浮气躁地走着,一不留神还差点被地上的石子绊一跤。 “因为她心里渴求不属于她的东西,有了欲念就有了软肋。”毓华感慨道。 “什么意思,听不懂。” 毓华刚想解释给常欢听,却见常欢忽伸手紧紧握住自己的手掌,仰头定定看着自己道:“我只知道,谁欺负你,我就要谁好看。” “所以,你又在人心下咒了。”毓华笑笑,伸手摸摸她脑袋,“好啦,再把歌词背一遍吧,一会儿要在台上忘词了,就轮到咱们好看啦。” ******************************************************** 教堂内不按军衔高低,只依据洗礼时间前后进入坐席。 冯督军携军眷坐在前排中央,老徐便也就近坐下。 牧师先致辞,今日将有冯督军主持洗礼,本次洗礼也是最近几次中规模最大的,此外,为欢迎四海兄弟得蒙主泽,本堂特举办颂歌大会,以示对主的礼赞。 话音刚落,便听得一阵风琴声回荡在教堂中,那陈三姨太领着几个军眷率先登场。 众人排成一列,统一上袄下裙,人手一把洋扇,齐声放歌,赞美耶稣。 这位冯督军当年在战场死里逃生,后被一位牧师所救,由此深为信奉基督,亦大力推广基督文化,在南北战场有“基督将军”的称号。 陈三姨太便把这段往事略加修饰,改编了一段新歌词,声情并茂地唱诵起来,倒也别具一番风味。 别看这位姨太方才被常欢一席话说得心神不宁,但上了台却安稳若素,排的节目也颇像个样子,难怪冯督军高看她一眼。 候场的毓华正瞅着这一幕思索着,一只小手轻轻拽着她摇了摇,常欢凑近她咬耳道:“姊姊,别紧张呀。” 毓华轻轻咳嗽一声:“我没紧张啊。” 话音刚落,便觉耳后根一热,一只手指勾着替自己擦掉了汗液。 “那汗是哪个流的呀。”毓华回头看常欢,见她笑吟吟的歪头瞧着自己。 暗沉沉的后台里只点了几只高台蜡烛,此刻就只有一些微光摇曳在她半妆的脸上,就像灯影雕饰了一张清水出芙蓉的面庞。 原来常欢竟生得这样好看。 毓华望着她,心底忽然扯出一丝惆怅,思绪一下子飞到许多年后,常欢长大了,或许会遇到不少麻烦。 想着不觉微叹了一口气。 “姊姊,你怎么叹气了?” 毓华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说,只是勉强笑笑,哪知这时常欢伸出手指来,拉着她的唇角轻轻往上一提。 “姊姊,笑一笑。你那么个美人儿,不要老叹气呀。” 毓华微微发怔,看着常欢,常欢却定定笑着,望着她。就在这时,前台忽然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惊破了彼此的凝视。 陈三姨太已经表演完毕。下一个就是她们出场。 毓华向常欢摊开手掌,常欢轻轻将手掌叠在她的掌心上。 然后,手掌同手掌,紧紧地握了一下。 ************************************************************ 台上,陈三姨太敛衽行礼,又带着几位家眷说了祷词,盼今日洗礼毕,列席众位兄弟姊妹洗清身上罪孽,净化灵魂,重获新生。 教堂中又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她看了眼冯督军,见冯督军满意地点点头。 陈三姨太便倩笑了一下,聘聘婷婷地下台,在冯督军身旁落座。 她断定,今儿不但给男人长了脸,自己这道活色生香的倩影也必能长存于在座兄弟们的心中。 正在得意时,陈三姨太忽然听到一阵宛如云雀的清唱,清脆温柔,如倾如诉地流淌在耳畔。 第35章 刚听得第一个字,她便面色苍灰,知道自己,败了。 作者有话说: 过年期间连更五天,感谢路过的小伙伴们无声的支持和阅读。 第20章 十九、教堂惊魂 她一直记得在上海弄堂里发生的事。 被人贩子绑了,也不知在一辆驴车里颠簸了多久,后来又换了一种颠簸方式,胃里翻天覆地的搅动,耳边又被风呼呼刮着,鼻端送入的是湿湿糊糊的水汽。 从陆路到水路,也不知要把自己送往何方。 她想尽办法求生,装呕吐装虚弱,用前世小说和影视剧里看到的桥段,一一去试,竟当真被她觅得了生机。 趁人不注意,看守松懈时,从船上一跃而下。 幸得没忘记游水这种本能,在水里好不容易辟出一条路,恍恍惚惚地一路游上了岸,到了内陆。 命都差点去了半条。 不过往后经历的种种,让她觉得,保住这条小命着实不容易。 她不再叫许恒枫,而是流浪儿。 旁人喊她“喂”,也有人叫她“小东西”,客气一点的会叫声“小孩子”。 “小孩子过来,给我跑个腿。” 她知道要凭借这具身躯苟活下去,要么就干活换钱,买吃的。 如果没钱,就去抢,去骗,去偷,去打。 因为她曾守着现代人的文明底线,但差点饿死,也差点被同样是乞儿的人给坑死。 越是贫瘠之地养出来的人,抢夺资源越是凶狠,越不讲生存法则。 眼下,自己这具身躯就像羔羊一样羸弱,不过她不怕,她有的是办法训练自己像老虎一样凶狠,像狐狸一样狡猾,也像豹子一样敏捷。 为了活下去,她穿过硝烟和死人堆,剃了光头,放粗了声音,模糊了性别和年龄,把心境训练得像一只兽一样。 直到她遇到了蛊婆,蛊婆看到自己的第一面就说: 你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轰然若响雷炸开在头顶,她不自觉流下了眼泪:那我该怎样才能回去? 痴儿。蛊婆淡淡一笑,你既已来此数日,此在便是安在,又何须找回头路? 接着又点她,上善若水,有朝一日你会遇到一个人,她像姊姊,像妈妈,像婆婆,像所有女人综合在一起的化身。 或许那时,命运会有转机。 她恍然若有悟,决意跟在蛊婆身边,仿佛跟着她就能找到命运的掌纹。 但蛊婆却再也没跟她提起过命数的玄机。 从此她便成了真正的乞儿,直到,重新遇见她,知道了这个跟水中花酒吧里月份牌上的女子生得一模一样的女人,叫简毓华。 被毓华拥入怀中的那一刻,感受到她肌肤的柔软,而鼻端则被一阵淡淡花香充盈。 顿时想起自己刚来这个世界时收到的第一份好意,那散发着幽香的铜钿,虽然为了活命这几个铜钿都花光了,但那种香气却始终萦绕在她心口,久久不散。 上善若水,大概说的也是她。 这女人果然把自己当成小儿,梳头,穿衣,打扮,教学……甚至还给自己取了个小名,愿时时欢颜。 她在这个世界苦苦挣扎着活下去,就是为了还恩人一份恩情。 因为来时,她的心已寒枯。 可在这个女人身边待了一阵子,竟慢慢变得贪婪起来,依偎在对方怀中总会做一个奇怪的梦。 梦里她看到一片澄澈无瑕,波平如镜的湖面,下面有透明的花瓣随着波浪在丝丝摇曳。 而毓华也在水底下,冲她仰脸一笑,柔声呼唤:常欢,你来了。 所有的水中花在那一刹那全部绽放,如同无数水母在毓华的身周起舞。 常欢在梦中笑出声来:啊,原来你就是水中花呵,我可找到你了。 “曾经我无恶不作,差点沦落到险境,被海海人生的风暴吞没; 却因遇见你,如光照进生命的裂隙。 你的出现,如一缕甘泉,令我无惧前途艰险。 你的美,与你的好,如我收藏的宝藏心情,舍不得送出去, 却又想向整个世界大声宣告,齐声赞颂这是奇迹……” “amazing grace,how sweet the sound that saved a wretch like me! i once was lost, but now i'm found……” ************************************** 毓华穿着文明新装,宛如女学生款款登台,上半身是宽大短袖的青布衫,下身着过膝黑色长裙,在舞台中央缓缓开场。 她身周流淌着一股清宁宜人的氛围,像一朵夜海棠,静静绽放在月光下,独自芬芳。 接着,她从怀里掏出一把口琴,伴着琴声,幕后开始流泻出另一个女声。 一个低沉雄浑,带着一种含混磁性的女声,但在哼鸣时,又呈现为一种娇憨的中音区声线。 短发长裙少女常欢出场了。她就像一朵半绽的花骨朵,带着几分灵动娇俏,可她的声音却醇厚,沙哑,衬着少男气的寸头,竟显出一种性别颠倒的魅惑。 台下顿时陷入一片寂静。 而常欢的吟唱却也跟排练时有所不同,毓华发觉她的哼鸣都是即兴的,选择的音符似乎按某种和弦规律往前推进,但又时不时带着打破章法的勇气。 像一只自由的小鸟在她心里扑棱着翅膀,唧唧叫着。 可是很好听。 毓华听着听着也不自觉地放肆吹起口琴来,用一种鲜活的、未经排练的调子。 第36章 她不知道,或许过几年后,在上海听到时,才明白这叫做爵士乐。 在台上的常欢听得毓华吹奏的口琴曲变了个曲风,不由望了她一眼,眼神中满是惊喜。 《奇异恩典》虽然是首气势磅礴的大歌,可转换了调子后,却显得俏皮起来。 台上,她们身躯微微摆动,对舞着,像一对燕子剪着春风摇尾,空气里满飘着快乐、雀跃的因子。 这些快乐因子,像种子,悄然播撒到台下观众的这一片心田上。 吹动了田地下蛰伏已久的活物,迫不及待地要纷纷破土而出。 那歌声里藏着把搅人心的活钩子。 坐在下方的冯督军微微侧身,对一旁的老徐赞道:“这简直是主的奇迹。” 见老徐没声响,一对眼睛直勾勾盯着台上,冯督军不觉笑了笑,“你太太倒是有两下子,英文也很纯正。你这是金屋藏娇啊。” 老徐反应过来,忙低头对冯督军道:“督军说笑,贱内献丑了。” “日后教会排演活动,让你太太多多参与啊。刚好帮帮老三,她一个人忙不过来。”说着冯督军转头看看坐在身旁的陈三姨太。 陈三姨太正在生闷气,因为她发现身周的士兵虽囿于军纪不得不正襟危坐,但神情显然为台上的这对姊妹深深迷醉。 哼,这简毓华故意装出一副斯斯文文的样子,倒挺会讨男人喜欢的。 丈夫问话,陈三姨太也不得不转过头来,妆出一脸友善的笑意:“那我当然乐得捡这便宜了,就只怕毓华妹妹不愿意。” “怎么会?若督军和夫人提携,自然乐意效劳。” “如此甚好。嗯,那个小女子是何人?”冯督军又指着台上的常欢问道,“是你之前说的那孤女?” “正是。她叫许常欢,身世甚是可怜。我和贱内有心想收养她。” 老徐一脸怜惜,冯督军感慨道:“没想到你竟有这份慈心,殊为幸事。” “也算我和这孩子的缘分了。唉,乱世漂萍,孤儿良多,也未必能一一照应。不过,我没想到这孩子有把好嗓子,倒能为督军宣传福音略尽绵薄之力。” 冯督军拍拍老徐的肩膀,一脸欣慰:“有心了。” 老徐笑笑,便不再说话了。他知道参与此次教会活动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甚至可以说远超预期。 毓华大放光芒是意料之中,却没料到常欢平时瘦瘦弱弱一个女孩子,一上了台居然像燃了一捧爆竹。 仔细打量常欢,虽仍是孩童的身躯,但已有了玲珑的曲线。 眉眼也较上个月长开了不少。 绝对的美人胚子,还需要岁月催熟。 再看她和毓华站在一起,两人走位颇有默契: 时而错身掠过,时而前后交叠,时而左右张望。 目光交错间,眼神流动,宛转含情。 至于嗓音:一清亮,如黄鹂出岫;一低沉,如蛟龙游海。 就像一支树丫上生了两朵完全迥异的花,各有各的好看。 剪掉任意一朵,剩下的那朵仿佛就失去了一半的光泽。 只有配在一起,凑成一双,才能点活彼此的花魂,相互映衬,熠熠闪光。 老徐的瞳仁不自觉放大了,蓦地忆起那天常欢试裙时一幕。 她枕在毓华的肩头,像一只幼兽无限依赖睁眼后遇到的第一个人,是主人,是母亲,更是唯一的信仰。 这种依恋脆弱的神气跟她平日眼神里的疏离厌倦迥然有异,让他心里骤然一跳。 一直觉得,自打来了西北,家里的气氛总是怪怪的,她们姊妹俩像是有说不完的话,成天黏在一起,搞得自己反像个外人一样。 而此刻她们在台上看上去心心相映,更印证了他的一些不足为外人道的念头。 心头兀然落下了一片黑影。 ***************************************************** 台上歌声正酣,当众人沦陷于这般天籁时,幕布后忽然窜出了一个教士,手里拿着烛台,脚步慌慌张张的。 一旁的牧师皱了皱眉,刚想给那教士比手势让他退下,谁想那教士目光往台下一溜,定准在第一排的冯督军脸上。 他蓦地把烛台往台下一扔,蜡烛的火碰到讲经台两侧的帷幕,立刻烧起来,一时全场皆惊。 就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前,这教士从怀里掏出一把枪对准冯督军,大喝一声:“冯元翔,纳命来!” 言罢,砰砰砰三声响,子弹直冲台下冯督军呼啸而去。 顿时,教堂内一片骚乱,人们争相逃窜,妇孺尖叫,桌椅相撞…脚步,枪械,圣器打翻的声音全部混杂在一起,汇成了一支宏大的教堂奏鸣曲。 就在这混乱之际,毓华也不知哪来的勇气二话不说向着常欢扑了过去,将她紧紧拥在怀里。 确认了将这具小小身躯藏进自己怀中后,尽管自己也慌得身子不断打颤,她还是对着常欢耳畔,反复念叨:“别害怕,有我在,别害怕,有我在。” 怀里的常欢也本能地伸出双臂反抱住她,和她紧紧相贴,反用柔和的口吻安慰她道:“我不怕,你也别怕。” 听到常欢的声音,毓华的心莫名安定下来,低下头的那一刻,她们同时对望彼此,发现对方的瞳仁里只映着自己。 **************************************** 另一边,暗杀者打出三枪后,立刻弃枪逃走。 第37章 两旁军官冲上去,很快包围住那教士,一阵搏斗后便将他拿住了。 教堂内渐渐恢复了秩序,燃起的火也被浇灭了。方才事发突然,已有不少军眷逃到了教堂外,而留在教堂内的众人亦骇异地四下张望。 “督军没事吧?冯督军!”七嘴八舌地有人发问。 “我没事了。”躺在地上的冯督军喘了口粗气应道。 方才在暗杀者开枪的瞬间,人群中飞出一道黑影扑向冯督军,抱着他滚到地上。 因此他除了摔疼,一点事都没有。此刻冯督军缓慢地要爬起身来,却发现刚刚救了他一命的人趴在他身上一动不动。 伸手一摸那人的肩胛骨,满手都是血。 再一推,对方仰面翻倒在地上,露出一张苍白的脸。 “致泰?!快,快喊军医来!”冯督军大声叫唤起来。 毓华一惊,循声望去,这才发现,原来刚才拼死救下冯督军的竟是老徐。 他,中枪了。 第21章 二十、主赐“宁馨” 老徐很快被送到军营医务处检查。 幸亏子弹只是擦着肩膀掠过,擦破灼烧了一些皮,消炎包扎完毕便无大碍了。 他惦念冯督军的安危,包扎完了就想走,但被军医劝阻,说最好再观察一下,等二次换药后没有发烧,才可离去。 只好先留下歇息。 毓华替他打来热水,计算时间服药。 而常欢也不离她左右,帮她做一些简单的活计。 老徐躺在床上看着两人忙碌,一脸的欣慰和感激:“毓华,你和常欢不要再忙了,我无大碍。” 常欢瞅了他一眼,而毓华在把一杯温水送到他手里后,淡淡道:“以后,你还是要多爱惜自己身子。” “我知道。只不过事发突然,我没想那么多。大概这是军人的天职吧。” 毓华微微一顿:“你也不用向我解释那么多,毕竟你有你自己的安排……反正我们一天是夫妻,我都会照顾你的。” 老徐望着毓华,眼神莹然,喃喃叹息道:“毓华,你这样说……唉,我多希望我们是真的……” 说着他微微激动起来,竟伸手一把握住毓华的手腕。 毓华一愣看向他,但老徐神色如常。 毓华皱了皱眉,刚想说什么,就听病房门外响起一阵杂沓利落的脚步,冯督军带人来看望老徐了。 而老徐也若无其事地放开了毓华的手腕。 “致泰,身子如何了?让弟妹担心了。”说着便迎上前来和毓华握手,又顺手撸了撸常欢的寸头。 “劳督军挂怀,是卑职的不是。”老徐在床上半欠身回道。 “快别多礼,好好歇着。”冯督军忙走上前,摁住老徐让他躺下,又挥挥手,示意身后副官拿来水果并几盒山药红枣膏,命手下直接开车送到老徐家里。 毓华见二人似有要事商谈,便带着常欢走出门外。 “害督军费心了。”老徐显得十分愧疚的样子,自惭未尽职排查奸细,导致督军受惊,顺势问起教堂刺杀案后续。 “这事不怨你们,是此人心机太深。” 冯督军告知老徐此人名叫郝彦,不打自招,原是前任督军手下那位得力干将的左膀右臂。得悉上司被袭杀后,郝彦潜伏下来,做了周详计划,混入教堂假扮教士,要刺杀冯督军为旧主报仇。 “那督军打算如何处置他?” 冯督军冷笑一声:“既然如此忠义,不如就成全了他。” 老徐想了想道:“督军,请手下留情。” 冯督军眉眼一竖:“这等乱臣贼子,不杀还等着给后人做样不成?” “是要给后人做样。但不是他的样,而是督军的样。” 老徐认为他们甫来西北,杀贼擒王,看似夺下了军中大权,实则根基尚未全稳。 不知有多少旧势力潜伏,虽然未必各个似郝彦般极端,但大都处于观望态势,要看你冯督军到底是个怎样人物,再定去留。 而这些人并非无用之辈,若是诛锄异己全部赶走,又如何壮大我军势力? 督军要给他们的,就是一颗定心丸。 不杀郝彦,反放他一条生路,并整改陋习,重振军风,治理当地。这是做给西北军看,我们的决心和志气。 欢迎有志之士留在西北,共建西北,加入混成旅。 冯督军沉吟良久,蓦地握住老徐的手重重摇撼了一下:“致泰,你不愧是我的诸葛,而今日你奋勇护我,更似关张。得你何幸……只是…” 说到最后冯督军微微压低了嗓子,转头往窗口看去。 见窗外毓华正指着天空的云让常欢辨样,不知说到什么有趣的,两人一齐笑起来。 毓华又用绢帕替常欢擦拭了一下额头的汗水,常欢也给毓华卷了卷袖口。 两女再次相视一笑,如春晖拂临。 冯督军似有感慨:“这才是你的良配。” 老徐眼中似也泛出一点莹莹的光,一脸愧疚地低头对冯督军道:“是卑职的错,千不该万不该让督军操心卑职的家事。” “从明日起,回到你原来的位置吧。”冯督军转过头来,意味深长地说,“这后宅失火的事,万万不可发生第二次了。” “是。谢督军宽宥提携。”老徐感激涕零,“督军,还有一个事也要请您的示下。” 冯督军看向老徐,但见老徐一脸的大爱无疆,望着窗外的常欢,缓缓开腔: 第38章 “督军,我想收常欢为我养女。我想是主听到了我的召唤,赐我宁馨儿,满室增辉。日后,我定会携女为主祈福。” ******************************************************************** 老徐复检后无恙,当天下午就和毓华常欢一起回家。 路上,毓华始终一言不发,一到家里,就把常欢赶上三楼。 “我和你姊夫有要事商谈,你在上面好好学习,没事别下来。” 常欢点点头,乖乖听话上了楼。 卧室里就只剩下老徐和毓华,毓华扶着老徐靠在床上后,一脸冷若冰霜。 “你这么做什么意思?” 老徐拿起床头柜上的茶杯,顺带把药吞服后,方才缓缓开腔:“这件事不至于这么大反应吧?” “你既然一心求后,那就去找旁人同你生孩子。常欢是我妹妹,你硬将她收为养女到底图什么?” “自然是图家宅安好,妻贤子孝。”老徐不疾不徐道。 毓华冷冷一笑:“是么,我看你是为了自己的仕途着想。” “我的前途稳了,才更能给你们一个安稳,有何不妥。何况这也没违逆你我的契约吧?” “你既提到契约,那便同你说这契约。五年为期,届时你我离散,常欢这‘养女’你打算如何安顿她?” “该怎么安顿就怎么安顿。即便我与她只有五年缘分,她是我老徐的义女,日后去深造也好,去社会做事,或是嫁人也好,都不会有人敢小瞧了她。”老徐说着叹了口气,“五年尚远,你这么迫不及待就要同我谈分别的事了吗?” 老徐脸色流露一丝哀伤,毓华琢磨着他的神情,却听他又道:“给常欢一个名分,我才能给她更多东西,也给你更多。你就不能信我一次吗?” 我会像一个真正的父亲那样对她好的。 毓华沉默良久,道:“望你言出必行,而不是只把她当成你往上爬的一块踏脚石。” ********************************************************************* 跟老徐说完,毓华又来到阁楼,常欢打着呵欠开的门。 “在干嘛呢?” 常欢伸手指了指书桌,桌上摊着一本西文版的《圣经》。 毓华不禁伸出一根手指,指指她:“你倒也不必在我面前非那么用功,该休息的时候还是好好休息。” “我是真在看书呢,姊姊怎么不信?”常欢叫屈道,“这书,还是我从姊夫……不对,现在是不是该改口叫义父了?还是我问义父借的呢。” 常欢表示学校安排了下个学期开始要正经讲诵原文版的《圣经》,她怕自己跟不上进度,所以才提前预习起来。 毓华听她这么说,叹了口气,摸摸她额头,声音柔缓下来:“白天在教堂被吓坏了吧?我看今天不必学了,身体要紧,早点休息吧。” 常欢瞅着毓华,看她一脸恹恹的样子,歪头打量她道:“姊姊你是不是心情不好啊……其实吧,你真没必要在意老徐收我当女儿的事,不就一个称呼嘛。喊他一声爹又不掉肉。” “你真这么想?”毓华意外地看着她,“前两天不是还恨不得把他赶出去。” “此一时彼一时嘛。再说,我既喊他爹,他就要罩着我,他可不能耍赖!”常欢振振有词。 “你是真天真。”毓华摇头,“他这么做,也许想利用你呢?” “利用我?” 毓华表示了她的担心,怕老徐把常欢也当成向上献媚的一颗棋子,走一出妻贤女孝的“活人谱”。 常欢却不以为意地笑了:“那就让他利用呗。我对他有价值,他就会对咱俩都客客气气的。姊姊,你安心。” 常欢说着抱臂歪头,做出一脸大方的样子:“老子大方,就让他帮我多养你一阵子,等我赚够了钱,就带我滴美人姊姊走。” “又浑说了,走哪里去哦!”毓华不禁被逗笑了,伸手在常欢脸上一拧,“小小年纪尽想着弄钱,心思不正。” 常欢假意叹口气:“谁让我义父是那样的人呢,上梁不正下梁歪。” 看见毓华嘴角不自觉弯起,常欢伸出手指来,轻触毓华眉心,替她抚平眉间皱纹:“姊姊有没有开心一点呀?你也快去休息吧……咦,不对,是不是该叫你义母?” 常欢是戏谑的口吻,但毓华看着她道:“不必。只要不在外人面前,你想怎么叫就怎么叫。” “嗯,我就知道姊姊最疼我了。”常欢说着又依偎到毓华怀里,紧紧贴着她,轻声而坚决地,“你以后不要再做那么危险的事了。等我长大,我来保护姊姊。” ************************************************************* 这个春天,西北军16混成旅中的大小军官都知道,徐参谋长收了个金嗓子养女许常欢。 听说这姑娘是徐五夫人的远房亲戚,从湘西一路跟了来的,因在洗礼上献唱的《奇异恩典》深得冯督军的好评,也俘获了军营上下的心。 徐家门口常常鲜花成群,在花束中偶尔会夹几张卡片,上书“天籁之音”“清丽双姝”“空谷幽兰”等。只不过落款多为佚名,偶尔有也是代号,如“心仪者”“慕名而来”之类。 想是获悉这两位佳人一是徐长官的金屋娇妻,一是掌上明珠,只可远观,不得亲近。 老徐并不介意,命人好生打理鲜花,妆点在家中角落。 第39章 又听说他极宠这位大小姐,在得悉常欢喜欢骑猎后,时时命王司机候着,但凡有空,就接她去城郊的骑猎场骑马打靶。 而常欢也颇喜欢这些挑战性的运动,马性子野就一直骑,骑到它没脾气为止,而子弹脱靶就会一直打,打到发发中红心。 如此常常摸黑才归,手上腿上时有伤痕,毓华瞧见,不免担忧。 老徐却道,既然做了我的女公子,会点军武习气再正常不过。 要好生塑个对民国有用的文武双全的女子。 一席话说得宛如严父。 毓华见老徐倒是正经把常欢当大小姐看待,一颗心渐渐放下来。 有时碰到冯督军的教会活动,常欢受邀参与圣歌节目表演,也不再反对,甚至自己也会配合出席,与常欢联袂登台。 但凡有她们出席,军中兄弟就到得格外齐。甚至有些兄弟为了听她们演唱,特别积极地学习《圣经》,并主动向督军要求早日洗礼入教,洗清身上罪孽。 冯督军由此深为欣慰,对毓华和常欢也是青眼相待,若有些多余的物资补品,便打发人送到老徐家里。 由此,老徐的家门口更是络绎不绝,常有访客登门。 不少原属旧西北军中的军官,知老徐保下了刺杀者郝彦的命,又劝说冯督军宽大为怀放他一条生路后,对其更是刮目相看。 便前来结交,或试探口风,投诚冯督军,或商榷西北共治大计。 徐致泰在军中声望一时无两。 不想过不了多久,竟出了谣言,说老徐和他的养女有些不干不净。 第22章 二十一、 “空穴来风” 那日和秋娟一块在户外打理花草时,她冷不丁开口:“小姐啊,你还是要注意一下常欢小姐。” “怎么了?” 秋娟迟疑了一下,左右望望见无人方才道:“她最近只和姑爷在一块,你真的放心?” 毓华脸一沉:“你什么时候也爱嚼舌根了?” “不是我嚼舌根,都这么说。”秋娟左右望了一眼,压低声音,“你是不知道,今早去村口菜市场遇到陈三姨太,被她好一顿冷嘲热讽。” 当时看到陈三姨太带着两个丫头过来买水果,因认得秋娟,就主动过来打招呼。先是假意问候毓华最近怎样,怎么不见她,不会是气病了吧? 看秋娟疑惑,就握着绢子咳嗽了一下,说话阴阳怪气,你还不知道?你们家主子最近和他新收养的大小姐简直形影不离,听说日日去骑猎场。这丫头身姿一流,又是个金嗓子,难怪老徐宠爱。现下这么花工夫调教,怕是日后要坐享齐人之福。 “您是不知道她这话说得有多难听。小姐得空还是要盯着点姑爷和常欢小姐。” “既知道是嚼舌根,该驳就要驳,怎么反而帮他们传起来?”毓华敛容道。 他们是父女,父亲宠女儿很正常。 “可你也知道他们不是真父女。发生什么都不好说。”秋娟皱起眉,“小姐,我知道你和姑爷现在做夫妻是做戏,可您这么做是为了谁啊。不要委屈了自己,到头来养了一只白眼狼。” 说常欢是白眼狼,毓华是万万不信的,但回想最近,常欢和老徐倒真是有大把相处时间。 两人之间似乎也有了自己插不进嘴的话题。 她是过来人,知道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总是会仰慕年长而有能力的男子,想想自己当初是怎么爱上老徐的。 毓华抿了抿唇,心下悚然一惊,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不能让常欢走了自己的老路,倒是要想个法子提点她一下。 *************************************************************** 存了这颗心后,她一下午都心神不宁,本来打算今天看完的军阀小说,捡起又放,放了又想,在一页上逗留了一个多小时。 等她好不容易镇静下来,天色已晚,老徐和常欢一起从骑猎场回了家。 进家门后,常欢走在前面,老徐跟在后面,双手背在身后,不时向前微微倾身,仔细聆听常欢说的话,脸上的笑容一直没下去过。 吃饭时,常欢还主动向老徐询问和探讨一些使枪技巧和战术经验,比如怎样抱枪稳住手腕不发抖,怎样预压扳机,射近处靶位同远处靶位有无细微分别? 老徐自是不厌其烦一一告知,边说边给她夹了一块牛肉,也没有用公筷。 但常欢很自然地接到嘴里嚼了,蹙起眉头,带点娇嗔地抱怨:“一下子说这么多哪里记得住嘛。” 老徐就露出一个谦和的笑容:“那我慢慢说,我们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 毓华在旁,冷眼看了许久,漫不经心地插了一句:“常欢最近功课怎么样了?天天早出晚归,不是去教会,就是去骑猎,还有没有心思在学习上?” 话一出口,老徐立马低头默默吃饭。 常欢嘴皮子动了动,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毓华又道:“自从你下课去骑猎,这几个礼拜晚上都没给你补习了,也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识字卡片?” “你的卡片我一直都带在身边。这不已经到第四盒了嘛。” “是吗?上面的字都记住了吗?” 常欢微微一顿:“我有空就会看的。” “那把卡片拿出来吧,我考考你。” “现在?” 毓华点点头:“嗯。” 常欢犹疑:“在吃饭哎。” 第40章 说着转头看了眼老徐,老徐也帮腔道:“饭后不行吗?” “饭后?饭后都几点了?你不洗澡?不背英文,不做学校作业?”毓华盯着常欢,语气不容置疑,“拿出来。现在。” 常欢坐着不动,也不说话,也不吃饭了。 气氛僵持,空气瞬间凝固。 “只怕是扔了吧?”毓华顾自夹了菜饭吃着,语气散散淡淡,却是不怒自威,“每张都是我亲笔给你画的,你就这样随随便便扔掉。” 常欢嘴皮子动了动,低声道:“我没扔掉。” “没扔掉就拿出来,这有什么可遮遮掩掩的。” 常欢又沉默了。 老徐在旁看看两人反应,望着毓华道:“怕是误会了?常欢虽说业余生活丰富,但功课她没落下,学校里老师还夸她进步快呢。” 毓华一眼都没瞧老徐:“你不要帮她说话。她落没落下功课,测一测就知道了。”继而对着常欢道,“你不想拿卡片出来随你,那请你现在默写第十篇课文。” “默不出来。”常欢抬头瞧了眼毓华,毓华刚准备发作,就听一阵外面响起一阵狗吠。 常欢站起身来。 “去哪里?”毓华压低了嗓子喝问。 常欢指了指外面:“维维饿了,我去喂饭。” “坐下!谁准你去了?”毓华脸色依然严肃,“你今天就在这里把第十篇文章给我一个字一个字默出来,默到没有一个错字为止。不然,就别想离开这里。” 说着转头对外喊了一声,“秋娟,给狗喂饭!” 常欢顿了顿:“我去楼上默可以吗?” “不行。” “可是……” “又要找什么借口?” “我……”常欢抬起头,看看老徐,又看看毓华,低声道,“我肚子疼。” 毓华看了常欢一眼,见常欢低头揉着下腹部,她面色微微一顿,想了想便道:“书包放在楼下,上去默吧。” “谢谢姊姊。”说完,常欢转身上了楼,身子弓得有点厉害。 毓华瞧着她上楼的背影,问老徐:“你们下午去打枪,她也肚子疼吗?” “下午?”老徐努力思索了一会儿,“那倒没太注意,不过今儿她的成绩却比前几天差了一些,有好几次脱靶。” 毓华点点头,便不再说话了,心里默默算着常欢的经期,总觉得不太对劲。 老徐看毓华脸色阴沉,有些奇怪:“你今儿怎么了,忽然不放心起常欢来?” 毓华抬头看向老徐,郑重道:“以后你带常欢出门,自己注意点分寸。” 见老徐一愕,毓华便把军中流言告知,老徐的脸色一下沉了下来,重重在桌上一拍:“岂有此理,要是被我查出是谁在背后乱嚼舌根,老子一枪毙了他!” “人言可畏。”毓华淡淡道,“我告诉你这些不是让你去算账的。不过提醒你,既然你执意收常欢为养女,那她就该得到徐家大小姐的身份,而不是伤害。” “放心。”老徐也郑重其事道,“常欢既然是我的女儿,就不会有人敢欺负她。” 说着他不禁伸手握住毓华的手腕,表示自己定会想个法子灭了流言的源头。 毓华看了眼手腕,老徐意识到后马上放开,若无其事地低头吃起饭来,她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 毓华到底牵挂常欢,扒了几口饭后就上阁楼了。 刚想敲门,发现门反常地虚掩着。 她没多想,立刻推门进去:“常欢我进来了,你还好吗?” 环视阁楼,常欢不在桌前,一旁床上挂着床帘,帘后隐隐绰绰似有身影。 毓华向床旁走前几步,就听床帘后传出“嘶”的一声响。 常欢像是忍着痛苦,毓华紧张起来。 “怎么,你哪里不舒服?” “别过来。”常欢小声道。 毓华只好停下步子,瞥眼见床帘后的身影隐约缩成一团,“嘶嘶”,床帘后又传出常欢轻轻的倒吸一口凉气。 毓华放心不下,一把掀开了床帘,不由微微愣住。 只见常欢裸着上半身缩在床上,胸口套着毓华之前送她的那套西洋内衣,双手扭在背后试着解开排扣,却只解了一个。 裸露的肌肤上有几道微微凸起的红印子。 毓华惊住了,不由伸手轻轻触碰了一下,常欢瑟缩了一下身子。 “很疼吗?怎么回事?” 常欢摇摇头,但整个人却更蜷缩了。见毓华盯着自己的身体,大概是害羞,脸瞬间红了,顺手从床上摸过外衣就要遮上。 “别动。”毓华伸手挡住她,将她肩膀别过来,发现她锁骨上也有红印。 毓华惊住了,反应过来后伸出双手掰过她的肩头,让常欢面对面看着自己,目光相视。 “你…干嘛?”常欢伸臂抱住自己,眼神闪躲,瞬间令人联想起小鹿。 “别怕。”毓华柔声道,同时感觉自己的心脏砰砰跳得厉害,“你可以把什么都告诉我的,明白吗?” “你想知道什么呀。”常欢脸孔红得像熟透的苹果一样,声如蚊蚋。 毓华想了想,转身走到门口,往外看了看,确定没人便将门死死锁上。 这才重新走到床旁,坐下,伸手轻轻揉了下常欢的头。不知何时,这孩子的寸头也已变成齐耳短发了。 第41章 毓华缓缓开腔:“你和你义父出去骑猎打靶,真的就只是骑猎打靶吗?” 作者有话说: 感谢春节期间陪伴,下周恢复正常一周三更。 第23章 二十二、满月礼 常欢疑惑地望着毓华:“当然。那不然还干嘛?” 毓华斟酌着词句:“老徐他,真没对你做什么过分的事?”说着她伸手指指常欢锁骨上的红印子,“那你身上的伤……” 常欢想了想:“哦,骑马勒的,昨天我还摔了两下……” “那你怎么不说?”毓华语气焦急起来,“上药了没有?” “上了,义父让一个女军医给我上的。喏,药在这里。” 常欢指了指床头放着的一瓶跌打药,她刚就想给自己上药来着。 毓华闻言,心落了一半,但脸色还是不好看。 “不告诉你是怕你生气。”常欢看眼色,对毓华道,“怕你说我玩得太疯,以后不给我去骑射了。” 真是哭笑不得。“既然知道我会生气,为什么玩那么疯?” 毓华边说边拿过跌打药,旋开瓶盖,用一旁的棉签蘸了点药膏给常欢上药。 “可我不是去玩的呀。我是去学本事的。以后能保护你,真的。” 这孩子气,总是让毓华感动又好气。 “你不需要保护我,我可以保护好自己,也能保护好你。” 常欢听了忽然开口:“姊姊。” “嗯?” “你是不是很不放心我啊?” “是啊,你说你什么时候让人省心过。” “既然不放心我,又不放心老徐,那我们悄悄离家出走,怎么样?” 听她又提起这个话题,毓华不禁一愕,看向常欢。 “干嘛又这么看着我?” “你正经告诉我,你对老徐……到底是什么看法?” “怎么了姊姊?”常欢恢复了狡黠的神色,“瞧我和老徐走得近,你吃醋了?吃老徐的醋,还是吃我的醋?” “我吃哪门子鬼醋?!”说着毓华抬手给了她一个笃栗子。 “哎哟。”常欢叫了一声,蓦地又打了一个喷嚏,毓华不得不赶紧抓过一条毛毯把她裹起来。 常欢揉了揉鼻子,鼻音瓮瓮地道:“姊姊,你放心。我对老徐还能有什么看法。我和他走得近,一来嘛,是学点本事,二来嘛……” 常欢没说下去,眼皮子却灵活地闪了两下,透着一股子狡黠。 毓华忽然醒悟过来:“你是故意的?” “嗯。”常欢得意地点点头,“我就是要让他把我当成掌上明珠,对我好好的。” 常欢故意和老徐走近,有意放任养父女的流言绯闻,一方面是要让军营中成千上万的眼睛盯着老徐,纵使他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念头,众口铄金,考虑到自己的前途,也让他不会乱来。 而另一方面,为了洗清这绯闻,老徐该给常欢的大小姐待遇定会一样都少不了,不然别人又会有其他说辞,道他作秀。 “他想利用我们,我们当然也可以利用他咯。”常欢咯咯笑着,“反正赔本的买卖我是不做的。” 毓华看着常欢,一瞬间,她捕捉到了常欢眼里一闪而过的狡狯,像只老狐狸,一点都不像少女。 她不由沉默了。 常欢觉出气氛的变化,见毓华手势微顿,便转头问她:“姊姊,你怎么了?” 毓华望着常欢道:“我是不是把你太当个小孩子了,其实你一点都不傻,你很懂得保护自己。” “是。”常欢顿了顿,倒是坦然承认,“姊姊,我是怎么长大的,你该明白。” 没错,死人堆里长大的孤女,在那种荒蛮的环境里要活下来,不可能要求她一直保持不切实际的纯真。 那样的话早就被吃得骨头渣都不剩。 可是,过早失去了童真,会不会……毓华正想着,突然怀里撞进常欢小小的身躯。 常欢依偎在毓华怀中,用手指在她胸前画画,轻声呢喃:“这是家人的‘家’字,对吧?姊姊,你给我的卡片我没弄丢,都锁在抽屉里呢。” 说着常欢抬起头来,深深地看了眼毓华,又低下头,靠在她胸膛认真地说。 “姊姊,你放心,我对你,会永远像孩子那样,天真,听话。所以,你不许丢下我。” 毓华深深叹口气,有些滋味莫名地裹着毛毯将常欢又抱紧了些。 这孩子在自己跟前,眼神永远澄澈如斯。 ********************************************************************* 那天之后,常欢周末常往外跑,说要去学校帮老师做事。 自从她上次在教堂一展歌喉以后,不但博了冯督军的欣赏,得了军营那班小兄弟们的心,她的金嗓子美誉也传到了教会学校里。 老师们争相辅导这位奇才,私下开小灶教她诵读《圣经》,而她的班级辅导员更是希望她能以身作则,带领全班同学排演一些颂歌节目。 因此,一连几个礼拜,常欢一到周末就不在家吃饭,回来后也没什么精神补习。 说要休息,就将阁楼门一关,也不知她在里面做什么,神神秘秘的。 毓华私下问过王司机,倒也没什么异样,不是在学校就在骑猎场,并拍胸脯保证这回盯得紧,大小姐绝不能在他眼皮子底下整幺蛾子。 如此又过了一段时间。 第42章 这周天早上,老徐忽然跟毓华和常欢讲,既收养常欢已经有一个月了,差不多可以请客吃饭,就当办个“满月礼”。 因军纪崇俭,故而只在城中某酒楼找了两间二楼的并连包厢,不过请了冯督军,两个副师长等几位军官并军眷参与罢了。 席间觥筹交错,冯督军先是夸赞了老徐夫妇收养孤女的义举,众人见状也纷纷举杯相敬,交口称赞老徐夫妇的爱心大过天。 酒过三巡,老徐这才婉婉道出这些天来所受的攻讦,说不知哪里的小人在传父女俩的风言风语,自己受点委屈无妨,但此事一来对养女常欢不公,二来侮辱了他对毓华的感情,伤害了徐家的名誉。 老徐说着激动起来,义正言辞地举手盟誓,表态自己和毓华将永远是常欢的“父母”,老徐家纯粹的亲情不容玷污。 席间一时安静,常欢瞅了眼毓华,见她面色平静,欲待收回目光时,却察觉另有一道冰冷的视线盯着自己。 是老徐。 他望着常欢,眼神极寒,嘴角却向上勾着,语调宛如春风般和煦:“常欢,你放心,义父和义母会保护好你,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伤害。” 他说话时特地把“义父”和“义母”两个词着重咬音强调了。 这是要她记得,他在她们之间生生凿出了一道难以逾越的沟。 冯督军听了老徐所言,当下将茶杯往桌上重重一放:“简直不像话。此事传成这样,在座诸位都有责任,分明是有小人扰我军心,怎能任这等谣言越传越离谱?” 见众人沉默,陈三姨太忙给冯督军斟了一杯茶:“督军消消气哈。这事自然是传谣的人该打,不过也怪老徐家的人都长得标致。” 说着她看向老徐三人,笑道,“你瞧老徐英武有为,五妹妹和常欢小妹妹又都是标致的人才,难免让人不联想起娥皇女英的佳话。” “三夫人谬赞了。”老徐敛容道,“之前常欢虽然叫我一声姊夫,但在我心里,早已将她当女儿看待。毓华也是如此,若非一早存了收她做女儿的心,又如何会一直将她带在身边,就像一家人般相处?是吧,毓华?” 毓华一直沉默地听着,见老徐突然转头同自己说话,一桌人又瞧向自己,下意识偏头望向坐在身畔的常欢。 常欢正低头拿了块馅饼顾自嚼着,好似一点都没听到桌上的种种议论。 但仿佛有感应似的,当毓华望向她的时候,她也立刻抬头。 视线对上的那刻,常欢眉眼弯成一条线,用她一贯天真的口气道:“这鸡肉馅饼真好吃,我给你夹一块?” 毓华伸手摸摸常欢的头发,道了声“真乖”,转头看了眼陈三姨太,淡淡地道:“常欢是我的心头肉,不管她和我是什么关系,我都会好好照顾她,也决不允许任何人,任何话伤了她。” 毓华这一开口,虽语气轻淡,却语意坚决。 老徐看了她一眼,陈三姨太也撇着嘴不说话。冯督军便转头对陈三姨太道:“这事不是说说笑笑就能过去的,军眷这边你多盯着点,人多口杂,莫生了是非。” 陈三姨太忙应声,对毓华道:“五妹妹和徐参长万请放心,俗话道身正不怕影子斜,这等谣言若是无稽之谈,很快会被扑灭的。” “那是自然。多谢督军和三夫人的信任与支持。”老徐态度谦和,又转头看向常欢,也伸手摸摸她的头,感慨道,“常欢这孩子委实有才气,性子也与一般娇弱女子不同,我们夫妇私下说起她,都道是主赐的麟儿。卑职定会好好栽培,将常欢培养为未来国之栋梁。” 冯督军闻言点头,一脸欣慰神色。不想这时一直低头啃馅饼的常态突然抬起头来,看了看陈三姨太,又转头看看老徐,若有所思地双手托腮,望向冯督军,歪头道:“那我倒要讨冯伯伯一句话了。” 冯督军意外地看向她,道:“哦,什么话?” 常欢歪着头看了眼老徐,语气越发天真:“冯伯伯刚刚也听到了,义父为了避嫌,今日在诸位叔伯婶娘跟前发了愿,要当个严父。回去一定会狠狠调教常欢,不知道有多少功课等着常欢。常欢好怕怕。” 一言既出,桌上众人大多抿唇而笑,为这孩子气的发言。 冯督军笑道:“所以,你这是来冯伯伯这里讨庇护了?” “嗯。”常欢重重点头,“常欢现下有了严父,可不可以厚脸皮再要一个慈父?” 在座众人都是一楞,老徐和毓华也不约而同看向常欢。 谁都不知她葫芦里要卖什么药。 作者有话说: 过年期间上了一下,发现居然有两个收藏,嗨森。感谢所有看文的朋友。 第24章 二十三、认谁不是爹 冯督军十分好奇地看向常欢:“你的意思,我是慈父?” 常欢又是“嗯”了一声,重重点了点头。 一旁的陈三姨太不觉“嗤”地一声笑道:“小姑娘究竟不知天高地厚,我们家冯督军威风堂堂,哪是随便给人做慈父的……” 话音未落便被冯督军皱眉打断:“别打岔,让姑娘说。”说着笑眯眯看向常欢,“为什么会觉得我是慈父?” 常欢想了想,道:“冯伯伯在军营中或许威严如虎,但对妇女儿童从来都很慈祥。还有,冯伯伯信仰基督,信仰主,毓华姊姊说过,有信仰的人都是很善良的。所以,常欢才会大着胆子请冯伯伯当我的慈父。” 第43章 冯督军闻言看了眼毓华,一脸的欣然:“好孩子,伯伯没有白疼你,你也很善良,真诚。” 常欢便继续“善良真诚”地道:“其实想让冯伯伯当我的慈父,常欢也是有私心的。” “无妨,说来听听。” “因为冯伯伯是一座大山,只要常欢跟在冯伯伯的身边,相信没有人敢造谣。也就不会有流言能伤到毓华姊姊和义父了。” 常欢说话时,故意区分对待毓华和老徐的身份。 在座众人倒不以为意,只是老徐瞧见毓华全程都瞅着常欢,等常欢说完后二人还相视一笑,他脸色顿变,但很快恢复正常,又露出欣慰的笑容。 冯督军不免感慨:“老徐瞧瞧,你这女儿真好,我要认真考虑她的建议了。” 老徐笑道:“若是督军肯收小女,也是小女的福气。一切就让常欢自己选择。” “我就想要一座靠山,没有名分也没关系,只要有机会待在冯伯伯身边,跟您学习怎样侍奉天主就行。”常欢语气依然天真。 一旁的陈三姨太听得此言,坐不住了,忙附耳冯督军,低声道:“老冯,你可别忘了家里的三个孩子呵……” 冯督军摆摆手,示意陈三姨太莫多言,对常欢笑笑道:“我家里有三个儿子,倒是一个女儿也没有,若是能养个女儿……”说着看向老徐,“我要从你手里抢你掌上明珠,你可有意见?” 老徐满脸笑容地道:“但凭督军做主,常欢多个爹疼,也是幸事。不过嘛……”他顿了顿,赔笑道,“卑职得要告家里老母一声,前两日刚同她说了家里新来了个闺女,老太太可高兴着呢,一直跟我说要我寄照片回去给她瞧瞧……” “就知道你舍不得!”冯督军哈哈大笑道,“放心吧,我可不会跟你家老太太抢这丫头。不过,她既‘拜了我的码头’,我不会不管。常欢啊,要是在义父家呆得不开心,你义母护不住你,就随时来冯伯伯这里告状,听到没?” 常欢闻言立刻起身,规规矩矩给他行了个礼。 等她坐下,侧头看向毓华,绽开一脸得意的笑容。 毓华笑了笑,给她夹了点菜,并未多说什么。 老徐也是自然地接了几句话,席上便将这一话题换了过去。 这时,有家眷好奇之前的飞天盗墓案,听说已经有一箱珠宝找到了,可是后面的依然石沉大海。 众人就揣测贼子狡猾,将赃物分开放,确实不易顺藤摸瓜,也不知这飞贼头子是个怎样货色。 老徐便笑道:“管这贼子躲在天南地北,在督军部署下,咱们定能把他撬出来,吞进多少,就让他吐出多少。” 说着他转头看向正在喝汤的常欢道,“慢点喝常欢,这汤腻,小心喝太多呛着,吐出来。” 常欢眉眼一弯,侧首看向老徐道:“谢谢义父关怀,这汤太好喝了,常欢一口都不会浪费。” 说着仰头将汤一饮而尽。 毓华在旁静静看着二人说话,到最后也没说话。 **************************************************************** 又喝了一会儿,冯督军有事先行离席,便有些军官随其先后离去,临走前都给老徐一家送了些贺礼。 而一班平素就与老徐交好的同僚,则留下与之酣饮畅谈。 片刻,众人就喝得上头,开始大声说话,或是抽烟,说到妙处则起身来回走动,围着老徐一片喧笑,说的也不再是满月礼的话题。 毓华在包厢内坐了一阵,深感无趣,转头看向身旁,座位也是空的。 方才常欢说要去解手,不想一去到现在还没回来。 而此时楼外也潇潇下起雨来,打在新抽芽的树叶上,声音空脆。 她胸口一阵烦闷,便同老徐打个招呼,说自己喝了两口酒,有些微醉,想去外面透口气,便起身离去。 然后去茅厕看了一眼,却不见常欢,心里正在着急,忽听外面传来猫叫。 循声走向大门,还未出酒楼,就瞧见窝在巷角的一抹熟悉身影。 常欢正猫在那里,手里握着一块饼子,撕成一条条的喂给过路的野猫。 “怎么一个人跑外面了?今天你可是主角呢。”毓华顺手撑起一把红伞,走到常欢身边。 “我可不觉得我是主角。”常欢耸耸肩,不以为然地道。 “还说不是主角,刚才在饭桌上演的是哪一出认爹?” “反正都不是亲爹,认谁不是爹?” 野猫叼走了饼,窜进了巷子的深处,常欢边说边拍了拍手,站起身来。 却一点没有往酒楼走的意思,自自然然挽住了毓华的胳膊。 “怎么了?” “想走走,跟你一起。” “那别走远了,就左近走走。” 常欢点点头,依傍着毓华在附近巷子里溜达。 “想起你收留我的那天,也是个下雨天。”常欢行了几步,开口道,“那时候就管你叫姊姊。” “这倒让你改不了口了?”毓华转头看着她,似笑非笑道,“别以为刚才你当着冯督军的面叫我姊姊,叫老徐义父,我听不出你的小心思。” 常欢笑笑,将毓华的胳膊搂得更紧了:“你不就比我大八九岁,也想占我辈分的便宜?” “你也不怕老徐多心。” “随他怎么想。反正他的面子我给足就行。再说嘛,”常欢突然放开毓华,冲到雨里,面对面看着她,倒着步子走,“老徐天不怕地不怕,我瞧他就怕冯伯伯。所以我得跟冯伯伯混熟了,日后万一老徐要怎么着,咱也有大山可以靠。” 第44章 毓华笑着摇摇头,向她招招手:“你倒想得还挺周详。还不快过来,仔细被雨淋出病来!” “不怕,反正有你照顾,还不用上学,多好!” 常欢边说边在雨中雀跃,一忽儿又蹿进毓华的伞下,黏着她撒娇。 走不了多久,常欢见毓华突然沉寂下来,便用手肘捅捅她胳膊:“在想什么呢?” “想方才的满月礼。” 老徐一直强调要做一出盛大的满月礼给全军营的人看,更借了冯督军这尊菩萨的金口打压,让风言风语至此消停。 虽然他方才也确实这么做了,但总觉得他在酒席上说的话令人不适。 “硬将收你为女的事也说成是我的选择,就像,”毓华锁起了眉头,“在替我做决定似的。” “我懂你的意思,”常欢点点头,“我也知道他想做什么。” “你知道?”毓华不觉看向常欢。 “嗯。”常欢懒散一笑,“他是想警告我,让我离你远点呢。” 见毓华一怔看向自己,常欢像个小大人似地伸出另一只手拍拍她胳膊:“没事的姊姊,我早晚有办法对付他。” “你想做什么?”毓华神色严肃起来,“别随便挑衅他,知道吗?” 见常欢不答,毓华又道:“我知道,他一直对你的来历耿耿于怀,也想利用你,这些我都会替你防着。你只需要好好把心思放在功课上,听见了没有?” 常欢笑笑,没再说什么,只是将身子紧紧贴着她,喃喃道:“你真好,姊姊。” *************************************************************************** “瞧瞧,她俩感情多好。” 酒楼的外阳台上,老徐正靠在窗栏上抽烟,刘副官侍立在侧,两人一起望着下方雨幕中的那柄红伞。 “那是嫂夫人和大小姐姊……母女情深。”刘副官在一旁恭敬地说道。 老徐瞥了他一眼:“你是想说姊妹情深吧?” 见刘副官低着头不敢搭话,老徐伸出手来搂住他肩头,脸上已有些微醺的醉意,“没事,有什么说什么。我老徐待她们不薄,什么都给她们考虑周全了,你说她们要是想不开,非得跟我拧着干,傻不傻?她们不会做傻事的,是吧?” “参座,您醉了,卑职扶您进去歇息片刻。” “笑话,就两杯酒还能喝醉我?” “客人们都走差不多了,要不,您先进去歇息,等我把嫂夫人和大小姐接过来,这就回家?” 老徐沉默片刻,末了点点头,手一挥,刘副官便起身离去。 只剩下他独自靠在栏杆上远远望着雨中的那一点红,鲜亮得很,老徐恍惚间抬起了手想要触及,却只握了一手的雨丝。 刘副官把毓华和常欢带回来的时候,常欢淋湿了头发,毓华便给她细细擦了头,打理了一下身子。 这时老徐也醒了酒,就说把礼物整理一下扔进车的后备箱,准备回家。 毓华便也帮着抱起一捧礼物,随刘副官先去车上。 常欢刚准备要走,老徐忽然叫住她:“等等,常欢,有礼物送你。” 说是一位军官同僚送的,特别适合常欢。 所以迫不及待要给她看,等不及回家了。 “什么呀?” 常欢正懒洋洋问着,眼前冷不丁冒出了一张鬼脸,这是一只色彩斑斓,五官被有意雕刻得凸起的形状怪异的面具。 “这可是当地的傩戏面具,说小孩就喜欢这个。”老徐笑眯眯地对常欢道,“来,戴戴看。” 常欢摆弄了一下面具,在脸上比划了一下:“呀,这面具太大了,我可戴不了,人家是专门给义父的吧,您就别割爱了。” “怎么戴不了,这面具大人小孩都能戴。”说着老徐手下微微用力,硬是将面具贴在了常欢的脸上。 常欢挣扎了两下见挣不脱,倒也不恼,笑嘻嘻道:“义父,你这是做什么呀?合着我不喜欢的礼物也强送我不成?” 老徐冷笑道:“天下之大,有的鬼别看个儿小,手段倒不小。只可惜你义父啊,这辈子见过的人和鬼太多了,所以别以为戴着面具我就瞧不出。” “您在说什么呀?”常欢闷着声道,“我快闷死了,你快放手。” “乖女儿这么聪明,会听不懂?”老徐凑近常欢耳畔,低声道,“日后乖乖的别搞小动作,咱们就相安无事。否则,就算你攀上冯督军这棵大树我照样能把你拉下来埋了。” 老徐说完便将面具摘下,常欢这才大口喘息起来。 她皱着眉,一脸委屈地看向老徐:“义父,你喝醉了吧?我就是一个小丫头,能做什么呀?我跟冯伯伯亲近,也不妨碍我当您的闺女呀。” 老徐端详着她的脸,突然笑了,又伸手捏了捏她的脸。 “对咯,要记住,你就是我的闺女,也是毓华的闺女。别存了不该有的念头,明白吗?” 常欢望着老徐,似乎一脸困惑:“那当然。我还能存什么不该有的念头?” 老徐蓦地伸手揉揉她头顶的乱发:“好好收着面具,得意过头时就拿出来瞧瞧。好了,上车吧,别让你娘等急了。” 常欢抱着面具上车后,毓华好奇地瞧了一眼,不禁皱起眉头:“这谁送的礼物,怪吓人的。” 坐在副驾的老徐转过头来,笑道:“说是西北的特产,是驱鬼的吉祥玩意儿。” 第45章 “哪有送小孩这种礼物的?” “有,就是用来防小鬼的,常欢可喜欢了,是吗?”老徐笑眯眯道。 常欢笑笑,将面具往怀里揣了揣,伸手挽住了毓华胳膊,将头靠在她身上,斜乜着眼看向老徐:“喜欢!喜欢得要命!谁都别跟我抢,就算天王老子来了,我也不怕。” 说着她大大方方将面具戴在脸上,朝着老徐甩了两下脑袋。 老徐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笑了笑,也不再说话了。 ****************************************************************** 自满月礼之后,流言是渐渐止息了,可常欢却在学校里越来越忙了。 作者有话说: 接下来恢复一周三更,虽然慢吞吞像蜗牛,但是肯定会更完的,宝子们放心(*^▽^*) 第25章 二十四、小姐很忙 一开始,先是教会学校的校长公开在晨会上表扬了常欢,赞颂她劳军有功,传颂了基督文明中爱与和平的理念。 很快,老师们也上行下效,要让她当班长作表率,虽然她左右推辞,但最后还是落到头上一顶副班长的“职衔”。 当了副班长就不得清闲了,也不好光明正大的逃课。 不少活动都需要她来组织宣传,譬如联谊,譬如球赛等。 关键是下了课之后,学校又组建了一个唱诗班,要她来领唱。 她不想去,但校长和蔼可掬地表示,一切是冯督军的意思。若是常欢大小姐不方便的话,就只好麻烦她自己去跟冯督军协调,毕竟他们在督军跟前人微言轻。 常欢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却不想才过两天,校长又喜滋滋地向全校师生宣布,因为常欢同学之前在西北军营唱诵基督赞歌的优异表现,连带母校沾光。 冯督军特派一批军官进驻学校,为学子们开设射击课。 校长还特意在常欢跟前邀功,说素知她喜骑猎,为此才趁冯督军前来视察学校之际倡议的,而督军一贯关心民众与学生的身体素质,闻言特派军官前来授课。 “常欢小姐日后足不出户就可在校园习练了,也不会再受流言的困扰。”校长堆出一脸的笑容。 因是冯督军的口谕,冠着十分光明正大的由头,令她轻易不好提意见,也耍不得小脾性。 自此后常欢每日安排得满满当当,简直一刻不得闲。 ************************************************************* “姊姊,我累了!” 好不容易有一天早回来,她一到家就闯进二楼毓华的卧室,一头扑进她怀里。 毓华正对着镜子别发夹,打扮停当准备出门,一下被她缠住,便伸手揪揪她脑后的发髻。 “又怎么啦?饭吃了没。 ” “累到不想吃。”常欢说着在她怀里抬起头来,一脸的委屈相,噘着嘴抱怨道,“早知那时就不跟你去唱颂歌了,搞得我现在比冯伯伯还忙。” “这什么孩子话。”毓华不觉笑了。 再一问,才知常欢最近在学校里多了许多事务,一下课还在校园打靶。 “那些军官都好凶,没打满500发都不让我走。” “这就累了?” “嗯。”常欢点点头。 “那他们可有故意刁难你?比如明明打满了500发,找理由不让你走,又或者找各种借口罚你跑步做操之类的?” “那倒没有。” “所以是认真教你打靶?” “……大概是吧。毕竟是冯伯伯下的令。” 毓华笑了,伸手勾成指节,顺了顺她的发结:“既没有人故意刁难你,又能免费练枪,那不正说明你找的靠山起作用了吗?” “什么嘛,你怎么倒替别人说话?”常欢不满道。 “不是你自己说的,要找冯伯伯当靠山,压着老徐一头嘛。 “话是没错,可我‘傍’他当靠山为的是防老徐,可眼下老徐还没动手,他倒认真把我当成栋梁栽培起来!一点休息时间都没有!” “那说明你冯伯伯器重你。可别不识好歹。” “我知道,可就是……” “就是什么?” 常欢伸手揽住毓华,将头贴在她胸口,小声嘟囔:“就是没时间跟你玩了嘛。” 毓华笑了:“都多大的人了,还想着玩?” “是和你玩。”常欢特地强调了“你”字。 “怎么没时间和我玩,现在不就见到我了吗?” “可你不马上要出门陪他应酬了吗?”常欢愀然抬头瞅着她。 原来,自打满月礼归来后,老徐有一日忽跟毓华说,来了几个外商,要同冯督军做生意。 冯督军一直致力地方自治,施行军政经济一体化,早有心打通几条商路,盘活当地经济。这几个外商据说带着铁路专修的项目,更合了冯督军的心意。 便让老徐张罗几个好翻译,饭桌上可以帮着谈妥。 老徐就推荐了毓华,说是“举贤不避亲”,毓华的外语能力是有目共睹,若是投外国人所好再唱两首英文歌,说不定对方一高兴,生意盘子也打开了。 冯督军便应允让毓华试试,原本没抱太大期望,哪知毓华一张嘴,一串流利的英文冒出来,让对方很是惊讶。 便对毓华分外好奇,而在毓华讲了自己来历,又为席上嘉宾亮嗓奉上英文金曲后,更让外商沉迷其风姿。 生意自然谈得很顺利。 第46章 “既然顺利,你怎么还天天往外跑?” 生意场就是这样,万事开头难。一桩谈顺利了,后面的就会接二连三接踵而至,把局面打开了。 “所以又要去谈新生意?难怪最近见你一面那么难。” “不过对我也是好事。”毓华轻轻放开常欢,对镜扎起发髻,高高盘起,将自己的姿容整理得大方利落。 “既可以练英语,还可以锻炼与人交往的能力。另外,冯督军念在我出力不少,还让军中秘书给我出了一份薪资。”毓华笑着道,“这可是我凭自己能力赚到的一笔大钱,不怕告诉你,可比我原来给杂志写文章赚多了。” 说着毓华又想到什么:“你不是老说让我养你嘛,看,这不就是天赐的机会。” “我就知道姊姊你最棒了,无论做什么事都能做到最好。”常欢趴在桌上歪头看着边梳妆边说话的毓华,继而又颇为得意地邀功,“瞧,我押宝押对了,冯伯伯还真是咱们的靠山哪。” 瞧着她这天真的神气,毓华笑笑,伸手捏捏她的脸:“所以啊,别抱怨那么多,你做好你的事,我做好我的事……” 正说到这里,只听外面“滴滴”两声车喇叭鸣笛,跟着秋娟就跑来打门: “小姐,老王在下面已经等了很久了,该出发了。” 毓华点点头,让秋娟去跟王司机说声自己很快下来。 秋娟答应着离去,转身时看了眼常欢,又补充了一句:“听说徐先生已经在秋山别院了,冯先生也到了。” “我有数的。”毓华笑笑,随即打发走了秋娟,对常欢道,“帮我把披肩拿过来。” 披肩是白色的,下缘坠着一串流苏,毓华今天穿着旗装,配上白流苏披肩后,越发显得她身材玲珑。 常欢就那么直勾勾歪头看着她,忽然叹了一声气。 每当她做出大人样时,毓华总忍不住想笑:“怎么叹气了?有哪里不对吗?” “没有。你怎么打扮都好看,我就是生气……你穿得这么好看,我又要看不到了。” 常欢说过一阵,她可能会去参加一个射击比赛,赛程有大半个月,要住到北山的临时军营。 “这是什么比赛,我怎么没听说过?” 据说这射击赛本是混成旅内部举行的,目的是提升士气,顺便把部分步兵拉去北山训练。而冯督军为了推广骑射,专门在正赛外附加了一个同好友谊赛,面向军眷和亲属,不限男女。 赛程有一半时间和复活节假期重叠,因此即便全程参赛,也落不了几天功课。 因此老徐那天来验收了一下她的打靶成绩后,就让授课的军官替她报了名。 “这是好事啊,刚好去检验下自己的水平。” “你也赞成我去?” “干嘛不去?你本来就对骑猎感兴趣,去跟同好们同场竞技,才知道未来进步的空间。”毓华说着歪头遐想,“啊,我们常欢长大了,说不定会成为一个飒爽英姿的女军官呢。好期待看到那时候的你。” “可这样一来,咱们又见不到了。再说我又有几天不能去上课了,你没意见?” “就几天不碍事。你想练国文也可以写信啊,我会回你的。” 常欢怔怔地看着毓华拎起了她的珍珠色手提包,准备出门。 看常欢一直跟着自己出门,依依不舍的样子,毓华止步,认真地看向她。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最喜欢的女词人是谁?” 见常欢茫然看着自己,毓华道“她叫秋瑾女士,她有一首词叫满江红。我念给过你听吗?” 常欢摇摇头。 “在我桌子上,第三本杂志中夹着的信纸上。你自己去看看。那首词里描述的那个形象,”毓华顿了顿,带着一种怅惘道,“我多盼望是我自己。可惜这辈子我做不到了,常欢,天若有幸,希望你能活得快意潇洒,不为世事所拘束。好啦,我真的该走了。” 说完,毓华匆匆下楼离去。 ***************************************************************** “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算平生肝胆,因人常热。 俗子胸襟谁识我?英雄末路当磨折。莽红尘,何处觅知音?青衫湿!” 毓华卧室灯下,常欢看着信笺上熟悉的娟秀字体,发现毓华默诵这首词时的笔锋力透纸背,每一笔都刻着极深的情绪。 “原来你喜欢的是这样的人啊。”常欢望着信纸喃喃道,又翻来覆去将这首满江红念了好几遍。 末了,她抬起了头,望向窗外浩渺的星空,忽然笑了。 “你想纵横草原,我一定会带你去。我保证,你的心愿早晚定会达成。” 第26章 二十五、性子野了 常欢去参加初赛了,果不其然成绩出色,进入复赛。 接下来就要随军去北山拉练。北山就在城郊,离家不远,车程大概三个小时左右。 但常欢走之前仍和毓华约好了隔天将作业本送回给她批改,并带走了毓华为她新制的认字卡。 还向她承诺自己即便在比赛间隙也会温习各项功课。 如此常欢便独自去了军营,展开了为期两周多的特别“军旅生涯”。 隔天军营会派车运送物资,老徐特批常欢作业本由物资车随车带回。 过不了几天,就有佳话传冯督军耳里,道是老徐两口子真是大善人,对收养的孤女如此尽心。 第47章 冯督军甚感欣慰,认为是主耶稣基督显了神迹,福泽子民,给世间普罗种下慧善灵根。 恰巧此时有来自英国《泰晤士报》的记者詹姆斯先生前来采访西北军自治事宜,说要在副刊《远东人物周刊》上发表一期关于中国军官的群像传,除了冯督军外问是否还有别的人选。 冯督军当下推荐了老徐,说他是军中难得一见的高知识分子;夫人懂英语,能做翻译;收养的孤女又是把金嗓子,且人极为聪明,过目不忘。 詹姆斯一听就感兴趣了,立刻敲板定了采访老徐一家。 “我可是力荐你们一家三口,给你出风头的机会。记得不要在洋鬼子面前丢了咱混成旅的脸。”冯督军叫来老徐,让他提前准备起来。 老徐感激涕零,当下铭誓绝不有负督军栽培之恩,必要让洋鬼子们瞧瞧西北在冯督军的治下变得怎样勃勃生机。 ********************************************************** 回到家后,老徐去二楼卧室找毓华,门没关严,开了一条小缝。 见她正坐在窗口的桌旁,认真批改今日随物资车送到的常欢作业,神态十分专注。 房内静极了,只能听到她细微的呼吸声,和偶尔传来的叹息声。 “这孩子,又写错别字。”毓华呢喃轻语。 她的背影是这样挺拔而娟秀,不论读书,吃饭抑或说话,都如根植于泥壤中的一丛柳树,身姿看似纤瘦柔弱,却能屹定风中。 于两年前而言,真是大不一样了。 他想,有她的家里,每当归时,自己仿佛也能获得一种安定的力量。 毓华隐约听到门口的动静,转过头见是他:“怎么站在门口?有事吗?” 老徐清了清嗓子:“楼下的梨花开了一半了,再过半个月大概是全盛的花期。” “嗯?” “督军说有个采访,要我们一家三口上阵。你看安排在两个星期后,院子里的梨花树下如何?要是可以,麻烦你到时收拾布置一下。” “自然可以。可是,”毓华想了想,“半个月后的周末,常欢比完了么,能回家吗?” “当然,我到时候派车接她回来。” “好。”她点点头,继续伏案批改常欢的作业。 “这两天你休息休息,督军说,接待外国商人的事往后缓缓。” “嗯。”毓华并不多问,但老徐想了想,还是主动告诉她,“北方又有战事了,这几个外国人想等个结果,看跟谁做生意又牢靠,又占便宜。洋鬼子心思就是狡猾。” 战乱年代,这家军阀打那家军阀,城头依然月月变幻大王旗。 政局影响经济,做生意的就不得不看掌权官家的眼色,这点她是明白的,遂点点头也没有多问。 何况省了应酬的工夫,对她来说也是舒适之事。 老徐见毓华依然和往昔一样,即便常欢不在,也同他没什么体己话说,颇感无趣地转身便走,不想毓华叫住了他。 “听说常欢又赢了是么?” 复赛有三轮,比完后按成绩选十六名进入半决赛,然后是决赛。 常欢已经赢了两轮,马上就是第三轮复赛。 “那是自然,也不看看是谁教的。”老徐笑道,在毓华面前特意露出一脸“为父骄傲”的样子。 “这丫头出息了。”毓华欣慰道,“成绩也没落下,作业错的越来越少了。” “难怪刚才瞧你一脸欣喜。”老徐看着毓华道。 “你不高兴吗?”毓华也看向老徐道。 “当然!”老徐觉得自己再笑下去,脸或许会僵了。 “咱们去看看她吧。”毓华顿了顿,忽而提议道。 “看她?”老徐迟疑片刻,“当初说好了,这次给她送军营,就是为了锻炼她独立生活能力。” “她是怎么长大的你忘了?够独了,再下去成独狼了,还需要锻炼什么?”毓华笑道。 老徐也笑道:“那就刚好让她放放风。你尽管放心,北山那边我安排了好几个军官照顾她,不会有事的。” “你安排的那几个都是大老爷们,谁能照顾好女孩子?”毓华道,“自从带她回来,还没跟她分开过。” 老徐犹豫了一阵,终究还是答应了。 *************************************************************** 于是在礼拜天陪着冯督军做完弥撒后,老徐带上毓华,驱车直往北山。 车上老徐和毓华都坐在后座,一路上老徐不时有话想跟她说,但毓华却以手撑头,推说自己困了,想闭目养神。 如此安静地行程过半,几人在郊区找了一处解手后,再回到车座时,老徐忽然跟毓华说,等到了北山军营见到常欢后不要太惊讶,听说这几天她变化很大。 毓华一愣,看向老徐,不明所以:“什么意思?” “大概是在军营无人管,性子又野了些吧。” “性子野?她做什么了?闹事了?” 见毓华着急起来,老徐安抚道:“放心,有我的人在那里看着,不会闹出什么大事的。” 一番话说得毓华心里晃荡不安:“到底出什么事了?既有你的人在,为什么还会出事?” “也没什么大事,不过就跟营中几个人闹了点脾气罢了。” 老徐简单说了一下,大意就是因为射击比赛成绩的高低,常欢不服对方的名次压过自己,就直接去找对方单挑。 第48章 结果没想到此事闹大了,双方都带着一堆人,竟差点演变成一场械斗,幸而最终被老徐手下几个军官压下去。 因双方都是军眷,不适用军纪,故而一切大事化小,也没什么惩处,只口头警告了一下,若有下次,取消比赛资格。 “她没受伤吧?”毓华默然听着,末了只问了这一句。 “以她的性子,怎么会吃亏?况且没闹起来。”老徐顿了顿道,“不过一会儿见了她,你倒要劝她收束收束性子,也只有你的话她肯听了。” 见毓华抿唇不语,老徐瞧了她一眼,叹道:“你也不必太操心了。我会再安排几个人好好看护她的。” 之后便一路无话前往北山,只是毓华再未合眼,双手握在一处时有揉搓,显然有些焦虑。 **************************************************************************************** 赛场就设在北山脚,附近依山势搭起了一排帐篷,算是住宿区,看上去倒比大本营更像所谓的军营。 车子还没驶进生活区的时候,她就看到有士兵在跑步练操,山里又时不时响起枪声,将栖息在山间的野鸟惊得时时飞起,直排云霄而去。 不过片刻,前方视野渐渐开阔,能看到一顶顶帐篷尖儿像冬笋似的漫山冒尖。 便见前座的王司机转过头:“参座,夫人,我们到了。” 车停稳后,毓华便推门下车,因为心里牵挂着常欢,下车就急着往军营走。 不想一脚踩到个异物,足下不稳,趔趄了一下,差点栽倒。 老徐忙一把扶住她,趁便握住了她的腰,凑到她耳后根道:“当心。” 毓华只觉得后脖颈处被一股陌生的热气哈得浑身难受,连忙稳住重心,道了声“谢谢”,很快身子一斜,避开老徐的亲近。 正在躲闪间,却听一个极为清脆的声音道:“不好意思,麻烦您脚挪挪。” 抬眼望去,只见一个戴着灰色鸭舌帽,身着深褐色格子短衫的少年,像风一般旋至二人跟前,弯下腰。 毓华不自觉地挪开两步,发现方才自己竟踩到了一个烟屁股。 但细瞧又不太像,因为还没点燃过。 少年从她脚下抢救下这根烟条,凑到眼前仔细端详了一阵,忽的露出孩子气十足的笑容,长吁了一口气,跟着就自然地叼进嘴里,掏出火柴,熟练地划出火舌点上烟。 “谢了!”少年咬着烟含糊不清地手一挥,便算作给毓华和老徐致意,接着大咧咧地转身向军营跑去。 地上有几汪积水,少年边跑还不时跳起,以滑稽又轻盈的身姿跃过水坑。 “这里可真是什么人都有。”毓华看着那少年的背影。 冯督军治下,军纪严肃,年未满十六者不得抽烟赌牌。可这少年分明未脱稚气,却公然散漫至此? “看着眼生,大概是哪个当兵的亲眷吧,来参赛的。” 毓华冷冷道:“也就是说,还有很多不知哪来的人?你们冯督军胆子可真大,前不久刚发生了刺杀,这会儿还敢安排这么多外人来参加活动,也不怕再出事?” “所以说老冯精着呢,这比赛他嘴上说宣传支持,可实际上一次都没来过北山。放心,搞事的人不会选择这里的。走吧,先去看常欢。” 两人说着往军营走,谁想常欢并不在营帐里。 毓华仔细看常欢的床位,见行军床上被褥叠得齐整,床旁的一张简易矮凳上也放着作业本,她拿起来翻了翻。 前几天的作业都写了,但今天的还是空白。 她正看着,只听老徐在营帐外说道:“毓华,你出来看看,那是常欢吗?” 毓华闻言出帐,见老徐目光锁定一处,伸手遥指前方:“是她么?” 毓华顺着老徐手指的方向望去,远远只见前方有个熟悉的身影,弓着背坐在一块大岩石上,正跟围在她身边的一圈军服少年说的热闹。 是常欢。 可若不细看,又几乎认不出她。 因她不知何时又把头发剃得极短,此刻正一边摩挲着自己的寸头,一边跟几个军服少年说话。 瞧她的坐相,哪还有半分民国大小姐的样子,分明一个混小子头。 而那几个军服少年或蹲或站,似乎饶有兴味地听她说话,时不时地还爆发出一阵大笑。 毓华瞅了一会儿,脸色立刻阴沉下来,丢下老徐径自向常欢走去。 第27章 二十六、命中红心 常欢正和那几个少年聊得开心,忽见少年们脸色突然肃穆下来,便觉奇怪。 “怎么了,我刚说的不好笑吗?” 没人应她,半晌只听她身后响起毓华冷冷的声音,“说什么这么热闹呢,也说给我听听啊。” 常欢一愣,转头见是毓华,不由得欢叫了一声:“姊姊,你怎么来了!” 脸上喜悦的表情像是要炸开,她立马跳下大石扑向毓华,却不想被一下推开。 “这是什么?”毓华指着常欢指缝间夹着的烟头,脸色难看得发绿。 “这……”常欢低头看了一眼,道,“我问他们借的纸烟啊。” “很好,非常好。才几天不见,还学上抽烟了?许常欢,你可真能干啊你!”毓华铁青着脸一步上前,一把从常欢手里打掉了纸烟。 常欢还来不及反应,她身旁的少年们见毓华脸色不好,立刻做鸟兽散,瞬间走得干净。 第49章 “嘿,这帮小孩真没义气。”常欢嘟囔着,转头见毓华脸色不善,忙绽出笑容,“姊姊,你误会了。这不是拿来抽的……” 话未说完就被毓华打断:“真有本事啊,你气我都不带消停的?” “姊姊你别生气啊。”常欢趁毓华不注意,猛地伸手挽住她,仰脸瞧着她。 毓华不为所动,将她的手从自己的胳膊弯里拽出来:“少给我来这一套。” 常欢见毓华当真动了气,摸了摸脑袋,瞧了眼指间的烟头:“我真的没抽,这有别的用……” “许常欢,你到底是个怎样的人?”毓华霍地转头盯着常欢。 常欢微微一怔:“那你觉得我是个怎样的人,姊姊?” “我不知道了……我原先不过觉得你性子野了些,管教起来扎手些罢了。真没想到,你本事通天,拉帮结派,胡作非为,去教会学校看来是真委屈了你!” 常欢看毓华说着话,脸气红了,眼睛也红了,知她是动了真格。 刚想说什么,忽然瞧见自己的营帐外立着一人,是老徐。 顿时明白过来,便冷笑了一声,故意扬着嗓子:“我说姊姊见了我不但不高兴,还劈头盖脸数落我一顿,原来有人在挑拨离间呢!” 营帐外,老徐似听见动静,向毓华和常欢所站处望了一眼,双手插兜刚准备走过来,却见刘副官匆匆走近,对老徐附耳几句。 毓华见老徐很快跟刘副官离开后,便又转头看向常欢,淡淡道:“别怪旁人,你自己做没做过心里没数?” 常欢看向毓华:“他说的,你就句句都信?” “那你敢不敢看着我的脸说,你没跟人约架?” “当然没有。”常欢理直气壮地瞪着毓华,“我是跟人约赛。” “还狡辩?” “你不信就算了。”常欢说完转身,挥挥手,向着另一处走去。 毓华生了恼意,望着她背影道:“怎么,现在还学会撂脸色了?” 常欢转过头来,无限委屈地看着毓华道:“我是让你跟我过来看看,我就不用解释了。” *********************************************** 常欢带毓华去往的地方正是北山脚下的靶场。 走近,便见一排纸板搭建的人形靶高低远近地矗立着。 这会儿大概是休息时间,没有什么人在靶场,只有一两个军士负责清扫的,在角落里捡弹壳。 山里,隐约还能听到军队集训的口号声,响彻云霄。 旁边有个管军械的军官正在检视下午用于训练的枪支。 常欢刚向那军官走前几步,忽然顿住了,她伸手在裤兜里摸了几下,却掏了个空,转头看向毓华。 “姊姊,刚才我手里那烟……” “还惦记?”毓华冷着声道,“被我踩碎了。” 常欢搔搔头,有些为难地四下看看,最后还是向那管枪械的军官走近借烟。 但对方摇了摇头,表示没有。 毓华见常欢正想说什么,一道身影忽像一阵风似的高速旋至她身旁,定住,伸出手来,中指和食指间夹着一条纸烟。 竟是方才那格子衫少年。 见常欢没动静,少年用胳膊肘杵杵她:“拿着呀。” 常欢迟疑片刻,伸手刚要接过,谁想那少年又调皮地挪开手,背在身后。 “你什么意思?”常欢一脸的没好气。 少年笑了,右脸上露出一痕浅浅的酒窝:“敢不敢跟我比一场?” “我又不认识你,为什么要和你比?” “我?叫我阿风。听说你枪法很准,我也不差,比比?” “有病。”常欢瞥了他一眼,又走向管枪械的军官。 “怎么,不敢和我比?”少年追着她往前走,一脸的戏谑。 “你谁啊你,凭什么要跟你比?” “我阿风啊。哦,一个穷打猎的。没什么本事,胜在准头还成。听说这儿有比赛,不限军籍,跟着表哥过来凑凑热闹。我表哥在三营步兵连,王德宝。我想挑战你,就随便比一下,友谊赛,不成么?” 看那少年如流水般自报家门,常欢不由嗤笑一声,停步,抱臂,歪头看着他。 “你知道前面几个想跟我比的人什么下场?” “什么下场?” “输,哭,滚。”这次轮到常欢一脸戏谑地看着格子衫少年。 那叫阿风的少年浑然无惧:“那是他们技不如人,活该。” “你这自大的口气跟他们一模一样。” “哦,我明白了。”阿风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 “明白什么?” “你赢了他们,就想保持常胜记录,你怕输,对不对?” “激将法?我才不上当。”常欢嗤笑一声,转身对军官道,“叔叔,我参赛选手,想练练枪。请帮我登记一下,我是徐参座的女儿。” “叔叔,我参赛选手,想练练枪。请帮我登记一下,我是三营步兵连王德宝的表弟。” 阿风说着向常欢闪了闪眼,常欢懒得理他,白了他一眼。 那军官迟疑一下,便给了常欢一柄枪,却没马上给阿风。 “证件拿出来。” “哎,怎么不问她要?”阿风一愣,指向常欢。 那军官一脸轻蔑:“徐家大小姐谁不认识,你真是参赛选手,就拿出证件来。” “怎么还区别对待呢?”阿风摇摇头,叹口气,伸手进裤袋掏证件。 第50章 常欢背起枪,看着阿风冷哼了一声,立刻转头,含笑向远远等在一旁的毓华招招手。 “姊姊,快过来。” 毓华走过来,依然没有好脸色:“你不是说要解释给我听吗?怎么又玩上枪了?” “我这就解释,那烟真不是抽的,是……” “用来计时的。”一旁的阿风突然凑过来说了一嘴。 言罢,他微微一笑,叼住指尖的烟,继而蓦地将手中的那杆元年式步枪对准山头的靶子砰砰砰砰,连开了六七枪。 立时惊起一排飞鸟,蹿入云霄。 毓华不妨,一时被巨大的轰鸣震得脑袋嗡嗡直响,整个人僵立在原地。 幸而常欢即刻冲过来,伸出两手牢牢捂住了她的耳朵。 待枪声寂灭后,阿风一手持枪,另一手取下口中的烟条,就着枪口轻轻一擦,只听轻微的嗤啦作响,烟头被点燃了。 “妈…”常欢好不容易抑制住爆粗口的本能,转头对阿风厉声道,“你吓坏我姊姊,我跟你没完!” 话音未落,那场上捡弹壳的几个军士方才也是被吓得本能匍匐在地,现在慢慢起身了,冲这里跑过来,嘴里骂骂咧咧的。 “没事哈,几位军爷。这位是徐参座的千金,这是他太太,我们就开几枪练个手,有劳各位了。” 阿风笑着向那几个军士摇了摇枪杆,以作示意。 那几个军士本待发作,一听阿风报出了徐参座的名头,相互对视一眼,便不再多言。 常欢见毓华无恙,这才放下双手,冷冷瞥了眼阿风,蓦地从背上解下枪带,持着枪口一下抵住对方的脑门。 阿风却似无辜地摊手看了眼常欢和毓华,面不改色地露出酒窝道:“别这样嘛。这位,你妈,还是你姊姊?这不好好的吗?” 常欢越发恼怒:“你胡说什么!” “啊,那么年轻漂亮,一定是姊姊了。”阿风笑嘻嘻地冲毓华道,“姊姊,这烟啊,除了抽,还有别的用途,您瞧好了。” 说着阿风笑眯眯地伸手拨开常欢的枪头,俯身把烟屁股倒过来插进一旁的泥壤中。 烟头袅袅燃起了一股青烟。 “一炷烟,测时间。上匣装弹,开枪拉栓,一气呵成。最后算环数,看谁打得多,打得准,谁就赢。”阿风转头看向常欢,“点烟竞枪。怎样,许小姐,较量较量?” 常欢冷哼一声,收了枪,并不应答。 阿风指着前方靶子:“许常欢,看看我的成绩,跟我比也不算辱没了你。” 常欢和毓华这才转头望向靶场,只见前方的一个人型靶上,胸口红心处连中了六七枪,甚至有两发是双连击。 “怎样,有资格跟你比吗?” 常欢沉默了片刻,突然笑了,转头望向阿风:“行啊,老子就陪你玩玩。” 阿风也笑了:“嘿,带劲。那我有个条件……我若赢了,你给我唱首歌。” 常欢一怔,瞪了他一眼,继而伸手轻轻抚摸自己的那柄枪。 “那你要是输了呢?” “我欠你一件事,往后随你提什么,都替你办。” 常欢嗤笑一声:“你有多大的本事,能帮我办成什么事?” “多个朋友多条路嘛。许小姐,咱可得把眼光放长远,毕竟未来的事,谁都不好说,你说呢?” 常欢想了想,道了句“好”后,立刻转头看向毓华,快捷又不失温柔地轻声道:“姊姊,退后,捂耳!” 毓华一怔,但见常欢已经抬起枪柄,立刻明白她要做什么,这时也由不得自己说什么,便伸手捂住耳朵。 而常欢一见毓华准备妥当,更无二话,哪容对手反应,即刻端枪对准人形靶就是一枪。 轰的一声震天响,命中红心。 “哎,你怎么说打就打。”阿风反应过来后,也连忙端枪瞄准前方。 常欢微微一笑,轻蔑地瞟了阿风一眼:“是你自己反应慢,输了别找理由。” “鹿死谁手还不好说呢。” 阿风嘴上虽笑着,但到底不敢大意,立刻转头对准靶身,一枪接一枪地打起来。 两人各自聚焦于手中的枪,地上的烟头嘶嘶冒着烟气儿。 靶场上的子弹一粒接一粒地穿梭在空气中,前方两只人形靶上火星四溅。 毓华早已躲到一旁,只觉得耳根被轰得发疼,子弹声像是直接砸在脑壳上一样。 但阿风和常欢压根不觉,甚至连耳孔里都没有塞任何棉絮。 激烈的枪火吸引了左近的军士和选手,见是一场“点烟竞枪”的比赛,更是平添几分兴趣,很快靶场上就围拢了人。 将士们簇拥在一起,时而附耳轻语,时而聚焦枪靶。 此时毓华早已后退至一侧,屏神静气瞧二人竞技。 但见两人十发打毕,一旁军官早已备上弹匣,他们便各自腾出一手换匣,装枪,整一串动作行云流水。 子弹如密雨般袭向靶身,很快立在最前端的两块人型靶已经被子弹击倒了。 二人几乎同时将枪口微微一偏,又各自找了块靶子继续轰子弹。 子弹破空呼啸,硝烟味也渐渐浮入鼻端。 毓华捂耳细瞧常欢,见她小小身躯,扛着柄长枪抵在肩窝,大气不喘,身定如松,目光如炬,一时不觉感慨。 看来常欢爱骑猎是真爱,在跑马场砸下去的时间没一刻耽误。 第51章 忽然想起她说过学本事是为了将来保护好自己,这孩子怕是较了真。 凝神端看,见她开枪,拉拴,上膛,瞄准,再射,每一发都打得稳准狠。 头顶的短发根根倔强地挺立,越发衬得她一脸的英气。 嘴角偶尔轻轻一撇,像是浑不把眼前的天地当回事,也一眼都没瞧过对手。 “时间快到了!”一旁的军士们看烟头即将燃尽,忍不住出声提醒两人。 阿风瞥了眼烟头,加快了扣动扳机的频次,而常欢却仍气定神闲,一眼都没瞧过烟,依然按照自己的速度开枪。 一枪,一枪,又一枪。 子弹深深扎向枪靶,“铛”“铛”“铛”金属连续被撞击,发出愉悦的声响。 毓华有个错觉,常欢手里拿着的已不再是一杆冰冷的铁器,那是活的宠物,被驯服的坐骑,在她的操纵与发号下,时而引而不发,时而呼啸喷火。 常欢越打越进入佳境,她嘴角的笑痕更深了。 在烟头烧完的一刹那,常欢松开了扳机。 刚好赶在观众自发喊出的“停”声后,阿风也停下了,两人对望一眼。 “好!”“太精彩了!”围观群众自发喝彩,掌声如雷。 阿风冲常欢一笑,常欢却半昂着头,似笑非笑地瞥了他一眼,转头向毓华招招手,笑靥如春。 “算成绩吧!” 军士们花了好些时间计算环数。常欢和阿风便把枪还了。 阿风蹲在地上擦靴子,常欢则跑回毓华身边,仰头看着她,又是那种半讨好半求夸耀的神气。 “姊姊,我打得还成吧?” 毓华没说话,从衣兜里掏出手绢,轻轻替她拭去脸上的汗水。 常欢的眸子亮晶晶的,她忽然觉得比起从前,这孩子的眼睛里还透着一点不一样的东西。 那亮晶晶的地方探出了一把钩子,就着她的心窝口轻轻地钓上去。 一瞬间,毓华感到自己呼吸凝住了,常欢凑得特别近,在她耳旁呵气:“不生我气了吧?” 毓华心头一阵酥痒,不觉转头看着她,刚想说什么,靶场的军官报起了环数。 常欢497环,阿风496环。 “你输了!”常欢冲着阿风大声道。 阿风有点不服气:“嘿,头一枪你抢先了,这也算在成绩里?” “怎么,你这是输不起?”常欢毫不客气地瞥了他一眼。 阿风笑了,似乎很快接受了结果。 他耸耸肩,双手一摊:“得,谁让我反应慢呢,算我输。行,我欠许小姐一个要求。唉,不过可惜啊……” “可惜什么?” “我这次算白跑一趟。” 见常欢挑眉看向他,阿风叹口气:“听不到你的金嗓子咯。”说着他一脸丧意,“不瞒你说,我是许小姐的歌迷,和你比赛,就是为了一闻天籁。” “那等你打赢我再说吧。”常欢说罢再不理会阿风,伸手一把挽住毓华,“走吧,姊姊,我有很多话要跟你说。” 常欢拉着毓华一步步离去,片刻,就听阿风冲着二人背影大声道。 “我会等你的。” 常欢没搭理他,但毓华忍不住回头,见阿风还站在原地,笑着冲自己招招手。 “姊姊再会。” 好甜的声音,好俏的少年。 又低头瞧了眼常欢。 都是一样的少年意气,满脸洋溢着青葱芳华。 心头突然升起了一种莫名的怅惘,少年正该和少年一处作伴才对。 作者有话说: 是的,本章又出现一个男人了,放心,在gl的小说里不可能有男的抢得过女的,也帅得过女的,一切都是障眼法hohoho 第28章 二十七、鸿雁传书 常欢休息的军帐里十分简陋,但一人住的条件却也已经好过其他军眷。 她顺手将凳子上的作业本一撸,搁置地上,抄起凳子放到毓华面前,伸手一擦,做了个邀请的手势,开了一句戏腔: “姊姊,请。” 毓华却并不就座,上前摸了摸床褥,一手的阴寒,想是山里潮湿。 就皱着眉道:“天晴了记得把被子拿出去晒晒。” “好嘞,姊姊坐吧。” “不用了,我在你这里稍微待下,一会儿就要走。” “我知道。”常欢的脸色黯淡了一下,但很快又明亮起来,“但起码现在的时间属于我俩嘛。” 说着兴奋地将毓华强行摁在凳子上,又从床上拿过一个本子递到毓华手里。 “我就知道你会来的。只有你能解开我的哑谜。” 本子摊开,翻到了其中某一页,是课后习题,词语填空。 其中连着的三道题里填三个空的词,分别是“我行我素”,“思想”,“逆徒”。 都答对了,但是常欢特地用黑笔把“我”,“想”,“逆”三个字圈出来。 “你看到我写的‘我想你’了吧?”常欢冲着毓华歪头笑道,“所以你才来了吧?” 毓华却没回应她,冷笑一声:“你还好意思说。我看你在这里是鱼入大海,龙出升天,越发无法无天了。” “啥意思啊。” “少给我装傻充楞。约架的事给我一五一十讲清楚。” “这事……你不是都看到了嘛。” 常欢口中的约架就是竞枪,像方才跟阿风比拼那样。 第52章 几轮射击赛下来,她的成绩太过出色,以女子之身一枝独秀,就引得不少参赛选手不服。 常欢虽是徐参座的“千金”,但世人都知她是养女,对其乞儿出身也略有所闻,因此就有胆大不服气的少年们私下找她较量。 而常欢,自然是来者不惧。 于是,约了一个月黑风高夜,几个要同她拼斗的少年与她一起,趁着管靶场和枪械的军官不注意,偷摸着拿了枪,去山里开了几发。 这事的结果显而易见,很快被军官发现,并将他们逮了出来。 这些少年被抓后,俱各害怕不已,特别是有几个身上还有军籍的,怕是要面临重罚。 哪知常欢主动站出来,将一切担下来。 说是自己约的架,因她一贯好胜,这些少年在比赛中有几轮成绩超过她,所以她就要找他们私下较技。 约架是她,去军营偷枪是她,要罚就罚她一人,不要牵扯无辜。 管事的军官一琢磨,毕竟牵扯到徐家千金,自然大事化小,将此事掩了下来。 从此后,常欢便受到了这几个少年的爱戴,对她的枪法和人品,都是心服口服,心甘情愿惟其马首是瞻。 “就是你刚刚看到的那几个小屁孩。”常欢道。 “自己都还是小屁孩。”毓华摇了摇头,叹口气,“你啊,总是叫人不省心。” 常欢见毓华口气柔缓下来,知道这事大致是翻篇了,刚松了一口气,却见毓华紧紧瞅了自己一眼。 “你在外面做什么,反正天高皇帝远,我也管不到了。照顾好自己,别受伤吧。” 常欢听后,便蹲下身子,将手臂枕在毓华腿上,又把脑袋搁在手臂上,依偎在她跟前。 “知道了姊姊。姊姊最好了,就知道你生气也是关心我。” 毓华伸手替她捋了捋头发:“怎么又剪了短发?” “喜欢。方便。”常欢忽又想到什么,问毓华,“关于约架这事,老徐是怎么说的?” 毓华照说了,“看来底下处理这事的军官没有将实情相告。” “我才不信。”常欢一撇嘴,抬头望向毓华,“堂堂一个参座,军中到处是他的眼线,他会不知道实情?只不过不愿意告诉你罢了。” 毓华无奈地看着她:“分析起这些事来你倒头头是道,把你那聪明劲儿放在功课上多好。” “他就是想离间你我的感情,我可得防着他。对了,我还没问你,”常欢一把攥住毓华的胳膊,一脸关切,“我不在家这几天,他是不是又逼着你天天出去应酬,有没有难为你?” 毓华摇摇头,告诉常欢外面局势的变化,与外国人的生意暂停了。 听到这消息,常欢仿佛很开心的样子:“那就好,你也可以自在两天。” “我的事还轮不到你操心。”毓华说着伸手捏捏常欢的鼻子,“你还是多管好自己,不要再给我闯祸了,毕竟马上也是要上杂志的人了。” 常欢一愣:“上杂志?” 毓华遂将泰晤士报记者詹姆斯约采访老徐他们一家三口的事说了一遍。 日子定在周末,应该就是决赛完的后一天。 “到时候来看你决赛,然后一起接你回家。” “好呀!”常欢一口答应,一脸的快乐和兴奋,“都听你的。” 两人又粘了一会儿,这时门口忽然有人喊道:“欢大在吗,欢大?!” “谁叫欢大?” 见毓华一脸迷惑,常欢得意地拍拍胸脯,继而转头对帐外吼了一声:“催什么催,我跟我姊说话呢。都给我在外面等着!” 只听帐外有人“哦”了一声,便安静下来。 毓华瞅了常欢一眼,常欢笑笑:“没事,就那几个小孩,拜了我当老大。估计是要向我讨教枪法。姊姊,我们继续聊呀。” “你呀…又把从前当乞丐头子那套拿出来了……”毓华哭笑不得地伸手戳戳常欢的额头,本想训诫两句,可这时瞧见常欢下巴尖尖的,显是比离家时瘦了一圈,心就软了下来,恰巧此时外面又传来一阵橐橐的步履。 只听一个军人在营帐外沉声道:“夫人!徐参座让我接您回去。” “他人呢?” “参座刚刚接到加急军令,已经先返回营部了。参座口谕,让卑职尽快接您回家。” 毓华还没应答,常欢就伸出手来勾住毓华的胳膊,可怜巴巴地仰脸看着她。 “我还是先回去了。”毓华拍拍她勾住自己的手,指向营外,“你这儿贵人事忙。” 常欢急了,一把拉住起身的毓华:“我让他们都等着,没事的。你别走。” 毓华笑了:“跟你开玩笑呢。你还是留在这里安心训练吧。顺便管管你的这群小崽子。”说着她起身,“见你一面,看你好好的,我就放心了。总之下周就见到了。” 见毓华去意已决,常欢也不好再行阻拦。 两人出了营帐,外面除了那来通知的军士,就是方才那些跟常欢厮混在一起的少年们,零落地散立在一旁。 一见到常欢,少年们脸上的表情就明亮起来,却又带着一些敬畏,不敢就此上前,免得被常欢呵斥一句“没大没小”。 “我走了,你别再闯祸,好好比赛。” 常欢愣愣地盯着毓华,嘴角不自觉地撇了起来,脸上又露出那种小兽委屈的神情。 第53章 毓华郑重地拍了拍她的肩膀,俯身到她耳旁:“嘴上都可以挂油瓶了,注意形象,你可是他们的欢老大。” 常欢一听,立刻神色端庄起来,向毓华点了点头:“你放心,回去路上注意安全。”言罢,还转头对着来接毓华的军官,“长官,麻烦你多照护我义母了。” 军官连忙立正行军礼,表示护好夫人,万死不辞。 毓华忍不住笑了,觉得她这种小大人的时候特别可爱。 “那说好了,比赛要来看我哦。” “一言为定。” 道别已毕,毓华便跟随来接他的军官离去,路过那排等候常欢的少年旁,总觉得他们的眼珠子好像留在了自己身上。 她也没拿他们当怎么回事,只是又走出一截远时,就听身后传来噼噼啪啪一阵声响,便有人“哎哟”呼痛,继而听见常欢厉声道:“一个个的,都把眼睛给我拿开。我姊是什么人!随便能看的?” 毓华忍不住侧首往后瞥了一眼,果见常欢正站在这一群少年身旁,挨个训斥。 少年们集体耷拉着脑袋,大气都不敢出。 她噗嗤笑出了声,心想常欢在自己面前软软糯糯的样子,可训斥起别的小孩来完全换了副神气,倒真是个天生的孩子王。 ******************************************************************* 回去的路上,毓华的眼前总浮现出常欢和阿风比拼枪法的样子。 在军营里,常欢整个人自然,舒朗,透着一股子勃勃的生气,跟在家里收束下的她就像两个人。 毓华不禁反思,她一惯自认给了常欢一个有利于成长的环境,但这一切,究竟是不是常欢真正需要的呢? 按照合约,不出意外,五年后她会带着常欢离开老徐。 那届时,自己又该做什么?才能供给常欢不差于现在的条件。 又或者,自己未来能走一条怎样的路? 连常欢都知道为了长大后保护自己拼命练枪。 总不能连个孩子都比不过。 想到常欢打靶的样子,无限的专注。 一线阳光顺着常欢的侧颊爬上去,眼神坚毅,果决,如鹰般锐利。 鼻翼轻轻闭合,唇角略抿,而气息渐渐凝止,在决定扣下扳机的那一刻,用来瞄准的那只眼,瞳孔倏然睁大,像太阳黑子的一次爆发。 一枪定乾坤。 干脆利落,让她想起那阙《满江红》,那抹在草原上驰骋的英姿。 常欢长大了,就该活出这种样子。 ***************************************************************** 接下来的一个礼拜,常欢每天都给毓华写信。 只是随车送到,往往一次积了两三封。 拆信时就十分有趣,往往常欢上一封还在抱怨今天突然下雨了,训练时枪也哑火了,心情跌到谷底,恳求毓华的安慰,但第二天送到的信上已是满纸的雀跃,说今儿出太阳了,还和几个伙伴一块约着去山里玩耍,别提多开心,让毓华放心。 毓华读着常欢的这些信,仿佛游览了一遍她的心情起伏之路。 今天送到的两封信,一是关心家里维维的状况,“半月不见,狗思我否?” 一是悄悄告诉毓华,听说这次比赛奖金不菲,头奖有块金牌,如果卖了可以换不少钱。 这让毓华实在忍不住提笔写了封回信,开头就是“小财迷见字如晤”,让她别老操心钱的事,好好练习比赛。 这次的信里还夹着几张照片。 最初她还没察觉到,好在那天秋娟在房里打扫卫生,从地上顺手拾起。 “小姐,这里怎么有几张常欢小姐的照片?” 她一看,发现是前段时间常欢去教堂唱颂歌的几张照片,还有一张是和冯督军的合照。 秋娟也凑过来看了几眼,末了皱起眉,迟疑道:“小姐啊,我又要说几句不知轻重的话了,你姑且一听。只怕这常欢小姐心思不纯啊。” 秋娟说,看照片里,常欢紧紧扒在冯督军身边,笑靥如花,连一向爱出风头的陈三姨太都远远地靠边站。 “不是我多心,怕只怕常欢小姐心思活络,不过是把我们当成一个跳板。” 秋娟提醒毓华还是要防着常欢勾搭上冯督军,攀上高枝飞了。 “够了。”毓华沉着脸打断她,“以后不要说这种话了。就算常欢攀高枝又怎样?如果她真能得到冯督军庇佑,有个更好的前程,有什么不好?” 秋娟见毓华不为所动,只好叹口气:“我就是好意提醒两句,一切还是小姐拿主意。” 毓华没有再理会秋娟。 ********************************************************** 日子照常进行,几天后就是射击赛的决赛,前一晚毓华正在收拾东西,预备第二天去北山军营。 不想老徐来跟她讲不去了,采访提前了,詹姆斯明天就来。 让毓华赶紧布置下院子,以备明天的采访。 “那常欢呢?明天下午她不是正在比赛吗?” “她比赛照常进行就是。” “所以是,她不接受采访了?” “嗯。”老徐点点头,“那个詹姆斯临时接到去北方战场报道的任务,所以原定的采访计划只能提前了。你总不能让常欢临时退赛吧?她为了这个比赛投入多少心血了?” “那是自然。可明天我们是不是也去不成现场给她助威了?” 第54章 “谁叫人家记者临时有事,我们只能迁就他的时间。难免有遗憾了。” 毓华知道老徐说的没错,但一想到常欢,就仿佛看见她失望的脸色,心中顿时不好受起来。 老徐瞧毓华神色沉郁,劝慰她道:“你用不着替她垂丧,我倒听说她在军营的小日子过得挺滋润。” 听说常欢活脱是个孩子王,身边总是跟着一些半大的少年。有个叫阿风的少年和她走得最近。 “是不是就跟常欢约着打枪那个?我那天有事走早了,没怎么瞧见他。” “大概是他吧,他们怎么了?” “没什么。”老徐笑笑,“少年人的友谊罢了。” 说着他顿了顿,脸色神神秘秘的,凑近毓华道:“听说常欢还给他唱歌来着。” 见毓华一怔,老徐又笑了,“想不到吧?” 一贯正经的老徐难得用打趣的口吻,说起常欢的桃色新闻。 说他们两人走近,也就这两天的事,常欢怕是没好意思跟你说吧? 军营里早就传开了,说常欢是女王,阿风是她的小马仔。 两人形影不离的,常一起相约竞技。 “大概这就叫情窦初开。”老徐笑眯眯道。 “作为常欢的‘义父’,你没意见吗?”毓华觉得自己脸上的笑容有点僵了。 “我?我有什么意见?少年人嘛,就应该一块作伴,他们自有自己的天地。” 老徐一脸开明平和的神情,毓华便没再说什么,只是点点头,起身:“那我去跟秋娟他们说一声,连夜把院子布置起来吧。” “那就你多费心了。”老徐起身准备离开。 毓华又叫住了他:“明天去不了的事,先别跟常欢说吧,怕她失望,影响比赛。” 老徐点点头:“听你的。”顿了顿又道,“采访中有关于她的部分,你准备一下,讲讲你们是怎么遇见的,就可以了。” 毕竟采访的是中国军官,其家属子女的传奇色彩,不过锦上添花罢了。毓华心知肚明。 翌日起来,毓华便带着秋娟等人开始忙碌布置,将院子里那一株梨花树下,按西俗摆了茶桌糕点。 自己又按照老徐的要求,换上了一套西式长裙,略作修饰之后,显得温雅不俗。 老徐看毓华走过的时候,眼神满是赞赏。 “我太太真好看。” 面对老徐的示好,毓华只微微点了点头。 她现在满心挂念的只有常欢,不知她此刻怎么样了。 比赛大概很紧张吧,明明说好去看她的,自己到底食言了。 这孩子举枪瞄靶时,大概也会一圈圈搜寻场内的身影,始终不见自己来,怕是会很失望吧。 不论如何,还是默默祈祷她能打出一个好成绩,等她回来,要准备一桌好菜犒劳她。 正这么想着,詹姆斯带着助理到了。 一见毓华,他立刻大赞女主人的秀美,用有点蹩脚的中国口音:“徐先森,你太太很飘亮,非常飘亮。” 老徐脸上俨然有得色,嘴上却谦逊道:“詹姆斯先生过奖了,拙荆不过区区凡人女子。我泱泱中华端的都是秀外慧中之女。” 宾主彼此一番寒暄后便落座。 茶水糕点由秋娟奉上。毓华仔细瞧了一眼,发觉今日秋娟也特别打扮过了,倒不是穿得有多张扬,只是头发用蓖油梳过,耳环也挑了个精致的,整个人一眼望去,一点不像娘姨小大姐。 詹姆斯果然也注意到,问了秋娟的身份,当得知是毓华的随嫁女仆,现在老徐家里的管家后,也是一番赞美。 说没想到中国军官家里的管家也是各个年轻能干,秀外慧中。 夸的秋娟不好意思,但老徐脸上更有面了。 “詹姆斯先生,准备好的话就开始吧。因采访提前,小女不及受访,原本询问小女的问题只能由拙荆代答了。” 詹姆斯点头答应,便让助理赶紧布置相机,摆好机位。 一切就绪,正当詹姆斯拿出纸笔准备采访时,门口突然传来一阵马嘶。 其声清亮急促,像把天际撕了一个小口子。 然后,一阵笃笃笃的声响由远及近,是皮鞋踏在青石板上的声音。 还伴着些微的喘气声。 毓华一下站起身来,她知道,是她的常欢回来了。 第29章 二十八、常欢的真言 常欢穿着一身不知从哪里弄来的合体军服,胸前挂着一块熠熠闪光的金牌,大步走了进来。 径自走到了梨花树下,笑吟吟地看着起身迎向她的毓华,拿起金牌在她跟前一晃,朗声道:“姊姊,你瞧我给你拿了什么回来!” 此时,院子里恰好刮了一阵风,将这一树梨花吹得瑟瑟摇摆,花瓣如雨纷纷落下。 常欢略一别头,一片花瓣擦着她的脸颊往下掉,沾在了耳后。 毓华轻舒指尖,拈走了这片花瓣,常欢瞧着花瓣,也瞧着拈着花瓣的她。 忽然就从脖子上取下金牌来,踮起脚尖给毓华挂上。 “送给你。”常欢轻声道。 “咔嚓”一声响,两人不约而同回头。 是不知何时站在助理身边的詹姆斯,摁下了快门。 “beautiful,太美了!”詹姆斯已经夸赞起来,但显然还搞不清楚院子里的人物关系,转头问老徐,“这位是,贵公子?” 老徐从常欢一进门就脸色微变,一直盯着她,直到詹姆斯问他,才稍稍收敛了一下神色,摇了摇头。 第55章 常欢听到詹姆斯询问,反倒坦然对着老徐道:“义父,我提前回来了,惊喜不?” “义父?哦,原来这位就是徐先生的螟蛉千金。”詹姆斯恍然大悟,但随后神色又不解了,“可为什么她叫尊夫人姐姐,却喊你义父呢?中国人的辈分,着实是个难题啊。” 见詹姆斯一脸迷惑,老徐脸色更是难看,毓华欲待说两句打圆场的话,早被常欢截过话头:“这可就说来话长了,詹姆斯先生不是要采访吗,那我们慢慢说?” “那敢情好。”詹姆斯笑道,“徐小姐请坐。” “她姓许。”毓华在旁淡淡补充了一句。 詹姆斯微微一愣,刚想说什么,一旁的老徐却已经瞪着常欢呵斥起来:“穿成这样算怎么回事?去换一身女装下来……” “这样很好啊。”詹姆斯忙道,“我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中国女孩。徐先生要是不介意的话,不必让你的千金换装。” 老徐便不说话了,而常欢毫不客气地挽住了毓华的胳膊,拉着她抢先坐下。 如此,原定的三张椅子只剩了一张,老徐只好先请詹姆斯就座。 自己负手站在一旁,装作漫不经心赏花的样子,让秋娟再拿一张椅子出来。 ******************************************************************** 正式采访前,詹姆斯又盛赞了一番常欢的美,是如此的灵动活泼,甚至还有点野性勃勃加叛逆小子的气质,倒和美利坚的姑娘相似。 之后又获悉常欢拿的这块金牌竟是射击赛的,越发惊讶,赶紧让助理再多拍几张常欢的照片。 双方聊起来,詹姆斯才知常欢从前在湘西时,还跟过一个算命的蛊婆。 后面才碰到的毓华。 “我一直很好奇,为什么徐夫人独独收养了你,你们到底是在什么情况下认识的? ” 詹姆斯瞧瞧常欢,又瞧了一眼毓华,眼中流露出一个新闻撰稿人的探索欲。 毓华不自觉地望了常欢一眼,哪知常欢正眼巴巴地瞅着她,毓华正筹措着言词,常欢率先开口,且一气说了下去: 你问我们什么时候认识的?我想想,嗯,有点久远了,记不清了,不过好像是当我在街上被人追打时,她救的我,还给我买了衣服。 后来我们相遇,她见我可怜,定要送我回家。 可她不知道我其实是惯偷,早就盯上她了。 谁知道从前收容我的婆婆好巧不巧那天死了,我正思量往后该怎么办,突然想起有一回婆婆留下的纸条。 哦,补充一下,婆婆算命时我会跟在她身边,有时客人给的钱不够多,婆婆就会塞给我一张纸条,上面有指示。 有一回,婆婆的指示是——“跟上她,想法再弄点钱”。 所以在她进屋前,我把后面那半张纸撕了,吃了。 留下前半张给她看,就打算先赖上她。 她是个军官太太,上层人物,跟我不是一个世界的。 我原本没想着被她收容,打算从她家里偷点值钱的玩意儿就走。 哪知道当天晚上我偷溜下床,滑了一跤,磕晕过去,倒在火盆边上。 醒来发现她也下床了,问我怎么在地上。我随便扯了个谎,说这是从前的习惯。她就把我抱回到床上,搂着我睡。 她的怀里好暖和,又对我那么好,这样的生活换你你不愿过? 真是个大好人,外国记者先生,我姊姊真的是个像菩萨一样的大好人,她不止管我吃饱穿暖,她还很在乎我将来能成为一个怎样的人。 所以我改变主意了,我要当乖乖女,留在她身边。 想到我运气那么好,她丈夫居然说要领养我。又多一个父亲疼爱,我为什么不答应呢? 这就是我成为他们义女之前发生的一切。 就像我义父说的那样,一切都是主的恩赐吧。 是我的姊姊,我的义母她拯救了我的灵魂。 ************************************************************** 常欢落落大方地说完,花园内一时寂静。 毓华的神情很感动,久久地望着常欢,嘴唇微微掀动,但一时不知说什么。 老徐也不知说什么,可他的脸却是耷拉着。 常欢站起身,向毓华鞠了个躬:“对不起,我之前骗了你,我大概是个坏小孩吧。” 说完她刚准备走,一双手摁在她肩上,把她摁回到座位上。 是老徐走过来了,他转头对詹姆斯笑道:“这个故事是现编的,詹姆斯先生不可当真。孩子太调皮了。” “现编的?也就是说,不是真的?”詹姆斯搞迷糊了,看向常欢。 “没错,这孩子太聪明了。聪明人嘛,难免爱开玩笑。” 不等常欢说话,老徐几乎抢着说下去,说常欢平日是在教会学校念书的,日夕浸淫在主的世界里,之前还为信众唱过《奇异恩典》,可知她素来蒙主的恩泽和规训。 常欢抬起头来,皱着眉头,一副欲言又止又有所顾忌的样子。 詹姆斯瞧见她神色,心里顿时领悟,笑了笑:“徐先生不必紧张,就算她说的是真的,又怎样?那都是过去的事了。” 老徐面露难色,表示还是不要给国外的读者造成误导,以为中国遍地都是这种乞儿小孩,那究竟是个例。 詹姆斯正色,这是他的新闻报道自由权,旁人无权干涉。但同时也表示,会尊重受访者的意见,素材的真假他会甄别,也会尽力做出真实,有力度的报道。 第56章 两人说话期间,毓华一直怔怔看着常欢。 老徐为防止常欢再说出什么奇怪的话,立刻抢过受访的主控权:“詹姆斯先生,小女刚从外面回来,风尘仆仆,都还来不及换装梳洗。一会儿不是要拍照?不如让她先换套衣服,你可以继续采访我们。” ***************************************************************************** 常欢上楼换装了,老徐坐到了毓华身边。 毓华仿佛仍沉浸在方才常欢所言的冲击中,久久静默。 老徐瞧了她一眼,不等詹姆斯细问,便开始了滔滔的“演讲”: 什么有国才有家,以及军人的责任感,未来定要遵循冯督军的脚步,把西北建设成民国的富庶之地,保障一方百姓生活安康…… 詹姆斯皱起眉头,打断老徐:“不好意思,徐先生。这些问题在军营时冯督军就已经跟我介绍过了……今天采访的主题是中国军官的个人生活,所以我才会来您家拜访。” “我的个人生活你不是看到了吗?”老徐露出得体的笑容,“有贤妻,有好女。我们一直相处得挺好。” 詹姆斯顿了顿:“据我所知,并非如此吧。” 语意宛转地提及老徐之前似乎有个六姨太,后来因假怀孕的风波被赶走,不知是否有这回事? 老徐一愕,脸色一沉:“那根本不是我六姨太,就是个女骗子,来诈钱的。我是不慎中了她的圈套。” “这么说,现在这位简女士是你的五姨太?” “我视她就如同我太太。也是我这两年唯一的女眷。” 说着他伸手握住毓华的手腕,有所示意般摇了两下。 毓华反应过来,一时只能配合地笑笑。 “那我可不可以理解成,”詹姆斯看着老徐和毓华的互动,“你们中国人很重视子嗣,虽然你十分喜欢这位简女士,但因为你们一直没有小孩,所以你才起了纳第六房的念头?” “子嗣对中国人来讲当然最重要了。有道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这么多年来,也是有愧家族。” “所以你们的爱情,是建立在生育的基础上?真正符合你们心目中的完美太太,应该是对外得体大方,对内柔情似水,还能为你们诞育子嗣,是这样吗?” 老徐顿了顿,总觉得对方话里有话,下意识开始打太极,表示自己已蒙受主的启示,有没有子女都无所谓,要接受生命安排的所有得失。 但詹姆斯穷追不舍:“您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从您刚才的回答来看,没有孩子依然算得上是‘失’,您只是无奈接受了。不知您有没有想过,符合您心目中完美太太的人选,也许并不存在于这个世上。” “这你就错了,我从没说过要一个完美太太。” “嗯,但是简女士是接近于您心目中完美太太的标准,对吗?” 老徐一下不知该怎么回答,就看了眼毓华,冲她笑笑:“她当然很好。” 詹姆斯看了两眼老徐的表情:“不过,简女士是简女士,她并非生来是您的完美太太。” “詹姆斯先生,我不明白您为什么要纠缠在这个问题上。”老徐略有些不耐烦,“您的采访我已经尽力配合了,我们一家三口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您也已经看到了,这对我来说,就足够了。” 詹姆斯刚想说什么,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忽然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一转头,只见换上女装的常欢走出来了。 风中隐约传来一阵细微悦耳的“叮铃”声。 毓华抬头,只见常欢选的仍是那条唱《奇异恩典》时的白裙,配着一头寸短的黑发,左耳的耳垂上戳了颗熠熠闪光的玉石耳坠,随风摆动,琤瑽作响。 时间仿佛回到了几个月前的那一天。 但是她的眼神,明显有什么不一样了。 藏了些,收了些,已经不再是孩童纯然的眼神。 或者说,她不屑再装出孩童的天真。 对望的那一刻,毓华心上好像被什么戳了一下,嘴唇翕动。 “咔嚓”一声响,詹姆斯的助理又为常欢摄下了一张照片。 *************************************************************** 采访结束,詹姆斯应老徐的要求给他们拍摄一张全家福。 梨花树下,按最传统的站位,老徐居中坐着,毓华站在他右首,常欢站在左边,怀里抱着维维。 “准备好,笑一笑,一,二,……” 就在“三”即将喊出的瞬间,老徐突然一把抓住毓华的手,在她的手背上重重吻了一下。 毓华愣住了,常欢也直勾勾地瞅着他们。 “你这是做什么?”毓华声音低沉,言语间压制着愠意。 “拍到了吧?”老徐吻完便放开毓华的手,站起身来,笑吟吟冲着詹姆斯道,“你拍了那么多中国人,我是不是最罗曼蒂克的那个?” 用这张照片做杂志的封面,想必下期销量会不错。 临别时,老徐信心满满地跟詹姆斯抛下这句话,只是他没料到,几周后,登上杂志封面的,只有他的妻女。 作者有话说: 三月了,她们的故事继续。 第30章 二十九、杂志封面 那天詹姆斯离去后,毓华见左右无人,走到老徐身旁,郑重其事地跟他说:“以后你能不能不要那么突然?” “我怎么了?”老徐一脸无辜地看向毓华,恍然大悟,“你说我刚……”他看着毓华愠怒的样子,笑了笑,冷不丁凑近她的耳根细语,“说好要在外人面前演戏的,自然要以假乱真了。” 第57章 “没必要特意做出这样的戏码。”毓华侧身躲开老徐,正色道,“我和常欢平日里已经把功夫做到十分了。” “是吗?”老徐冷笑一声,轻声道,“你做功夫我是信的。可你听听常欢今天说了些什么,她简直有意给我抹黑。” 常欢不惜把自己的过往说得如此不堪,为的就是打破自己好不容易树起的光鲜门面。 “你告诉她,现在我们同坐一条船,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小孩子家家的别不识好歹。” 老徐冷冽着嗓音说完,忽的又换上了极致温柔的声口:“好了,你说的事我也会放心上的,下次我定会在外人面前收着点。” 老徐表示晚上要回军营,晚饭就不留下吃了。 最近北方局势不稳,很有可能要出兵,因此老徐常往军营跑。 不过今日回去却是跟之前一直调查的飞天盗墓贼案有关,这事刘副官一直在盯着,难怪上次去北山军营看望常欢时,中途就被刘副官叫走。 看来是有眉目了,需要回去商榷。 毓华等老徐的车子离开宅院后,才去找常欢。 结束采访后的常欢一直留在花园里摆弄维维,这会儿正在给它梳毛。 毓华没有打扰她,等她梳理得差不多,刚想开口,常欢却似早已预料到似的,放下维维,站起身来望着毓华:“想找我聊聊么?去外边吧,因为我眼馋那些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好东西。” ************************************************************************************************************************ 晚霞一层层晕染了天边。 毓华和常欢正并排坐在街角的长凳上,各自手里拿着热气腾腾的甑糕。 这是当地的一种甜口小食,大多用糯米红枣蒸制而成,而这一家的糕点还添加了红豆和葡萄干,口感更富层次。 两人默默地吃了一会儿,毓华先开口:“下午你跟詹姆斯说的那些话,是编出来故意想扫老徐的脸,还是你的真心话?” “真又怎样?假又怎样?” 若是真的,反正该发生的已经发生了,若是假的,一切也没什么不同。 “不要跟我玩文字游戏。”毓华转头盯着她,伸出手来握住她的下巴转向自己,“我想知道你的真心。” “我的真心你还不知道吗?”常欢放下了手中的甑糕,晶晶亮的一对眼瞧着她,又是一脸委屈的表情,“就差掏出来给你瞧了。” “少贫嘴。”毓华始终盯着她,“你是拿准了我不会对你怎样是吗?” “是的。”常欢这丫头居然理直气壮,“从前我不说这些,是怕姊姊会不喜欢我。” “那现在呢?” “现在,我知道不管自己是什么样子,姊姊都不会丢下我,对不对?” 毓华望着她,慢慢放开手,却听常欢用极为认真的语气道:“说真的,如果没有碰到你。我想我这一辈子会过得浑浑噩噩,也许有一天就莫名其妙死在街头了。过去那么糟烂的一切,因为遇见你,变得格外有意义,让我能好好珍惜现在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 常欢真诚地述说着,眼神湿漉漉的,像蒙着一层雾气。 毓华听着颇感动容,觉得常欢这孩子到底长大了,居然有这么深刻而敏感的心思。 她的心底某处被紧紧牵着,忽然想到了什么:“你下午告诉詹姆斯,说你早就盯上我了,这么说,你从前真见过我?” “嗯。你帮过我不止一次,还记得吗?” 常欢望着她,跟她讲了那次发生在上海街弄里的事。 毓华摇摇头,眼神却有点茫然,显然记不得了。 但也许是她生平救过的人,做过的好事太多了,所以不记得那些举手之劳。 “姊姊,你知道吗?我有一阵真的很讨厌从前那个我,可是有你那么喜欢我,我就觉得,我也没那么不堪。你不会丢下我的,就像我不会丢下维维那样,对吗?” “傻孩子,以后丢不丢的这种话不要再说了。你又不是物件,维维也不是。”毓华边说边伸手替她掠去唇角粘着的一颗糯米,手势格外温柔。 常欢便顺势依偎进她怀里,抬手摩挲着挂在毓华胸口的金牌。 “喜欢么,我送你的礼物?” 毓华低头,鼻端迎入一阵青草的味道,才发现常欢头顶的短发上粘着三三两两的草粒。 忽然想起这孩子是骑马赶回来的。 一问方知,常欢在北山军营时,不知怎么得悉了今天下午詹姆斯采访提前的事,因此比赛一结束,知道自己拿了第一,就迫不及待地从军官手里抢走了金牌,然后飞身跃上了自己的坐骑南枝,竟用这种最原始的方式策马而归。 在路上差点被两辆汽车撞了,好在南枝蛮有灵性,而常欢御马有术,总算化险为夷。 虽然常欢说得很是轻描淡写,但毓华却听得惊心动魄。 “真是疯了。”原本正替常欢一一捉去头顶草粒的手也停顿了,她肃然道,“以后不许这么没有数张,小命还要不要了?” “可我当时急着回来,还好赶上采访。”常欢仰脸看向毓华,小嘴一撅。 “这采访有什么要紧的……” 毓华尚未说完,就被常欢打断了:“不想看老徐霸着你胡说八道。下午他还好意思偷亲你!” 常欢看上去仿佛真有点生气,恨恨地咬了一口甑糕,发泄似的大口咀嚼。 第58章 “孩子气。”毓华笑着摇摇头,在常欢额头上勾指敲了个笃栗子。 末了,又替她梳整了一下头发,稍作思索后还是在她耳边落下一语。 “没来看你的比赛,抱歉哈。” 原以为常欢就这事会闹一阵别扭,哪知她只是摇摇头,继而把双手穿到她腋下紧紧搂住她,拿脸颊贴着她胸口。 “不要紧。只要回来了看见你就好了。” “这么想我?” “嗯。” “我看未必吧,听说你在北山快活得很,还唱歌给那个阿风听,有没有这回事?” 常欢一愣,猛地抬头:“那是我打赌输了,被那小子给哄骗的。” 毓华兴了促狭的念头,笑眯眯看着她:“这大概是你人生中第一次单独唱歌给男孩子听吧?” 常欢不由得坐正了,神色特别严肃:“你想说什么?” 毓华笑着一摊手:“我可什么都没说啊。” “姊姊,你不对劲。”常欢越发坐直了身子,看着毓华,冷不丁伸手去呵她腋下,“你学坏了,居然打趣我啊……” 毓华笑着躲开,常欢紧追不舍,两人躲着闹着,就站了起来,一路走远了。 晚霞仿佛吸走了这片清脆的笑声,因此愈发显得斑斓璀璨了。 二人笑闹成一片,并没察觉身后不远处的树下,有人远远窥视着这一切。 ********************************************************************************************************** 梨花的花季很快就过去了。 地上满飘着梨花的落瓣,白色的长长的一条甬道。 像教堂里新娘挽着父亲的手,即将走向新郎时踏上的那条花路。 一切充满着浪漫的气息,可是这样的浪漫并不属于老徐。 詹姆斯的采访发在了《远东人物周刊》上,杂志直接送到家里。 寄到的时候,刚好那天老徐提早回来,三人就着白惨惨的灯光,正围坐吃饭。 封面没有采用老徐行吻手礼的那张一家三口照,而是毓华和常欢。 是毓华为常欢拈去梨花瓣,常欢替她戴上金牌那一幕,彼此错身而站,眼眸似相对而未对。 前景又缓缓坠着几片花瓣,就像一场下了一半的花雨。 毓华久久注视着,心里像是舔化了一颗糖果。那一刻,她明白詹姆斯为什么会说“太美了。” 再看常欢的神情,也是凝视着照片,半晌不出声,饭都忘了吃。 随杂志附赠的,还有一打照片,老徐的吻手礼,常欢女装都有。 杂志是全英文,但毓华看得懂。翻译过来后,标题是“样板化的中国军官与其非典型妻女”。 文章抢走了一整个内页,其中关于治军家国大业的部分只占了五分之一都不到,更多的篇幅留给了老徐的家庭生活。 他的五姨太,是一个典范的中国妻子,但其真实身份不过是个妾。 由此延伸到中国几千年来的家庭制度演变,朝代虽然更替变迁,但这种制度倒是穿越千年,即便标榜民主共和的民国一代依然也是以男子为尊。 之后是“养女”常欢。这位孤女是五姨太捡来的,被五姨太的温柔和善心影响,而刚巧老徐因前一阵在军营中私生活问题招人非议,故此天然送上门的“好女儿”,恰恰可以和五姨太一起成为他的完美家庭模板。 军营生活某种程度上也是职场生活,为了出人头地,胜过能力差不多的同僚,稳定和美的家庭自然也是上级考量提拔下属的重要原因之一。 詹姆斯下笔犀利,冷静客观,没有任何美化地呈现出他所看见的一切。 毓华见老徐看到封面时脸僵了一僵,但很快镇静下来。 若无其事地将整篇报道都看完了。 “就说这些外国人尽喜欢报道花边新闻。” 他笑笑,抓起桌上的肉夹馍咬了一口道,“怎么不吃,这可是我专门为你们买的。” “你不生气?” “有什么可气的。”老徐笑笑,看了眼封面杂志,“封面倒是拍得不错。” 抬头看看毓华,又望向常欢,冷不丁伸手摩挲了下常欢的脑袋,从前往后,缓缓地,一寸寸的。 “我们家常欢长大了可是个标致美人,以后不许祸害我军营的小兄弟。” 正在吃饭的常欢停了筷子,看向老徐。 老徐说话时明明微笑,但眼里一丝笑意也没有。 ************************************************************ 饭后,常欢上楼去做功课,准备考试。 学期行将结束,这个学期她的功课大体还不错,根据进度,校长建议,如果期末各门课成绩过得去,下学期就直升中学。 她在楼上埋头苦学,毓华看她辛苦,也不打扰她,去厨房熬一碗红枣甜粥以备夜宵。 夜渐深,院子里分外寂静。没什么人走动。 院外的墙根一角阴影里,却隐隐亮起了一点红色的星火。 过了一会儿,老徐悄悄走出来,迎向那处红色星火。 “参座。”来人见老徐走近,轻声道,顺势将烟熄了。一点星光照出他的脸,是刘副官。 “怎样?”老徐问。 刘副官从兜里掏出了一颗钻粒耳饰,给老徐。 “许小姐的耳饰,您悄悄放回去吧。” 说着又拿出几支步摇和簪子:“您瞧这一批,跟许小姐的耳饰像不像一个来处?” 第59章 老徐检视了一下,略一迟疑道:“莫非真是……” “没错。”刘副官点点头,“属下找了专人验过,这耳饰与上次查获的那箱珠宝,同源自飞天盗墓贼所偷之古墓。” “果然。”老徐冷笑一声,眼神阴鸷,“我就知道这丫头贼性不改,藏着后手。” 原来之前老徐追查飞天盗墓贼一案,曾在古玩市场上寻得线索,有人在出货,陆陆续续都是小物件。 一般这种出货的人和盗墓贼彼此相互认识,甚或就是同党,会找专门出货的渠道。 得悉此事后,老徐立刻派人盯着,但谁知出货的人实在没个规律,神龙见首不见尾。 问起那些买家,也都说不准卖家的样子,有说是老头,有说是寡妇,又有说是孩子,还有说来了个断腿的残疾人。 因此迟迟未将这人逮住。 哪知踏破铁鞋无觅处,那天詹姆斯采访时,老徐竟在常欢耳上瞧见了一枚玉石耳钉。 这可不是普通的玉石耳钉,他一眼便瞥见此物贴耳处用累丝工艺制成的如意纹,样式虽然看上去像今日的耳钉,实则有个古名叫“丁香”,多为明代墓葬品。 常欢为何会有这样的耳饰? 老徐起了疑心,但面上自然不露声色,假作返军营,实则暗中让家里的眼线去常欢房里把那耳钉偷出来。 刚好傍晚边常欢随毓华出门,眼线便在常欢房里仔细搜了一下。 别的珍宝都没找到,但丁香倒是取下来放在妆台镜前。 便偷偷拿了交给老徐。 “难道常欢小姐当真和盗墓贼有关联?”刘副官思忖道,抬头担忧地看着老徐,“那您会不会又惹上是非?” “那就只能大义灭亲了。”老徐沉吟道,“所以,古玩市场那条线不能断,也不能露到明面上,你可一定要给我盯紧了。” “是。”刘副官点头道,“那夫人那边……要不要提醒一下?” 老徐想了想:“先别告诉她。毓华一直被贼娃子蒙在鼓里,和她亲着呢。”说着他眼里闪过一层森冷的光,“有了任何线索先别打草惊蛇,鱼嘛,要慢慢钓,才有意思。” “参座英明。只是,唉……”刘副官赞了一声,忽然露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老徐看了他一眼:“什么时候也学会欲擒故纵这一套了,话只说一半?” “因是参座的家事,不敢妄议。” “家事?” “参座对夫人处处维护周全的苦心,也不知夫人能否理会得。” 老徐不觉笑了:“你小子果然管得太宽。” “参座恕属下多嘴。” 然而老徐到底沉默了一阵子,末了抬起头来,向着暗夜里语调低沉地说道:“我待她自是不薄,若她还不领受,只怕就不是她的福分了。” 刘副官点点头:“盼夫人能早日参透参座的好意。”又顿了顿道,“参座,还有一事。” “何事?” “那个女人,就是之前找您麻烦的六姨太……”刘副官沉吟片刻,“听派去的眼线讲,好像又有动静了。” “她还不知足?!”老徐蓦地提高了声量,但随即又自己压了下去,“是怎么说?她不是回村了吗?也给了她那一大笔钱!” “听说,她已经不在村里了。”刘副官不再说话,只是望向老徐。 老徐一愣,黑暗中看不见他的神情,如果有灯,一定能映照出他的脸色,是惨白到怕人,亦阴沉得如阎罗殿里的鬼差一般狰狞。 作者有话说: 居然有8位uu收藏本文,?*??(ˊ?ˋ*)??*,还有uu灌营养液,蟹蟹读者老爷们的支持! 第31章 三十、雨夜寻踪 天气渐渐热起来,常欢马上要准备期末考了,天天自习到七八点才回来。 这段时间因局势紧张,老徐日日奔赴军营开会,毓华也不必去参加洋商的酒局,因此家里成日静悄悄的。 不知不觉到了大考前,难得三人围坐在桌前吃饭,老徐忽然开口,表示等常欢考完了,就带她去草原骑射,痛快散心,又转头看着毓华,笑道:“你也一起去。” 常欢微微一怔,抬头看老徐两只泛着冷光的眼勾成了月牙,发射着无尽慈爱的圆光。 饭毕,老徐又回军营了,常欢蹲到狗窝旁,抱起维维,跟它亲近一会。 大概是天气太热的缘故,维维赖在常欢怀里,也一副打不起精神的样子。 “等明天你考完了,我给你做一桌好菜。想吃什么?”常欢耳旁响起毓华的声音。 “随便。” “怎么能随便呢,明晚可是你暑假的开始,还不得好好庆贺庆贺。” “老徐为什么邀我们去草原玩?” 见常欢竟久久沉溺在这个问题上,毓华笑笑,伸手习惯性地揉揉她头发,“反正有我陪着你,怕什么?” 常欢转头瞧向她,脸上的神情立刻松弛下来,在门口灯笼微光的照耀下显出一脸的清柔。 遂抚了抚怀里的维维,“肉包?让这小东西也解个馋,怎样?” 毓华笑了,而怀里的小东西也像听懂了似的,尾巴摇得分外欢快。 ************************************************************************ 第二天下午,趁着老徐去军营,常欢去考试的时候,毓华就只带了王司机,在他的建议下跑到附近的城镇集市里去挑肉馅。 第60章 不想开到集市口的时候发现居然有辆军营的车,远远停在村口。仔细辨认了一下,并不是老徐的。 车旁还立着几个眼生的人,一概个头不小,身材精壮。 抽着烟,嚼着烟叶,或蹲或站,像是闲人,但又眼神警惕,紧抿着唇,彼此之间似乎也没有很多的交流。 难不成是军营新征的兵? 她不及多想,只听王司机在前座问话:“夫人,趁着今儿天气好,既是去了城里,在菜场里多逛逛。” 听他这话说得奇怪,一问之下,才知道王司机自己在城里有点私事要处理,刚好可以趁毓华买菜的时候,他去办。 毓华答应了,不过一进第一个菜场就被热情的老板娘给喊住了,热情地拿起了秤子:“太太,后腿精肉用韭菜炒一下最香了,要不要来两斤?” 当不起老板的热情,毓华很快就将注意力集中到食材上。 几个菜场逛下来,鱼肉蔬果都各挑了一些,捡精肉的时候还盘算着哪部分做炒肉丝,哪部分捣碎了做肉馅,包两个结结实实的大肉包给维维吃。 挑好了菜蔬,约莫等了一会儿,王司机就来了,说私事已经办好了。 于是一路驱车回家,到家时天色不早了。 整个宅院里静悄悄的,也没什么仆役在打扫伺候。 老徐没回,常欢还在大考。 连秋娟都不见了,不过这倒不是什么稀奇事,这些天在偌大的宅院里总找不到她。 完全不像之前上下里外抢着做主的派头。 问起来就是姑爷有事找她帮忙,有时去外面烫呢料子裁军衣,有时又去老徐同事的家里找娘姨们说事,帮衬指点她们,但实际上谁知道是不是在村子里闷得慌,找说得来的同行小姐妹聊闲天打发时间呢? 不过毓华也懒得去管她,这些年来自己早已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姐了。 给常欢做的菜,还不想假借旁人的手呢。 ****************************************************************************** 毓华握着菜刀,在灶台上一阵拾掇,约莫一个多小时,便将菜肉分门别类码得齐齐整整,就等起锅了。 葱椒蒜姜切得细碎拢在一块,黄绿青红色泽鲜丽,瞧着心情也无端明艳起来。 她都已经能想象到今晚常欢对着满桌鲜艳丰盛的菜肴口水直流的样子。 正在出神间,腰上突觉一热,两只温热的小手从她身后贴来,穿过她的腋下,紧紧抱住她的腰腹。 “姊姊,好香。” “饿了?那就去一边坐着,马上下锅。” 贴在她背上的脑袋摇了摇,双手缠得她更紧了。 “不饿。” 就想和她待一会儿。 毓华顿了顿,欲言又止了一会儿,还是问了出来:“今天怎么样?” 是想问她考得怎样。 常欢半天没回答,蓦地将脑袋从她身后探出来,对着砧板上的肉馅,十分兴奋:“这是专门给维维做的?” 见她王顾左右,毓华放下了菜刀,伸手掰开常欢搂着自己的双手,转过身来,捧着她的脑袋,盯着她道:“说实话,考好考坏我又不会骂你,慌什么。” 常欢低着脑门。毓华不禁好笑,“平时明明是副混世魔王的样子,天不怕地不怕的,这会儿怎么像只小猫似的?” 常欢听了这话便又抬头瞧着她,晶亮的眸子忽然闪躲了一下。 “怕你失望。” 毓华叹了口气,伸手勾勾她鼻子:“傻孩子,考砸考好都一样,我只盼你好好的长大。” 常欢看着她,不躲了:“那……我多半是考砸了。姊姊别怪我。” 她又好气又好笑,放开了常欢:“怪是不会怪你。不过放假期间,你就别想躲懒了。” “好呀,那请姊姊给我好好补课。”常欢说着歪起了脑袋,整个人软绵绵地贴上来,又伸手抱住了毓华。 毓华都有点怕了她的腻歪了,连忙将她的手拂开,虎起脸道:“大夏天的也不怕身上腻糊,都是汗,快去洗洗。然后去那边坐着,等吃饭。” 被拂开手的常欢倒也不恼,依然弯起一对笑眼:“好呀,就知道姊姊最疼我了。那给我点肉馅,我先让维维解个馋。” 说着常欢就用勺子舀了一把肉馅跑出去。 毓华这边正准备下锅,忽然听到外面的哨声响了好几下。 这是平时常欢用来召唤维维的,维维这家伙不老实,总不爱在狗窝待着,有时偷溜出来,不知躲到那个旮旯玩。 但只要常欢一吹口哨,或者唤声维维,这顽皮小子定会窜出来,往她怀里扑。 可今天常欢在外连续吹了好几下,也没响起狗吠声。 片刻,常欢脸色苍白,大汗淋漓地跑进厨房,一脸紧张地对毓华道:“维维不见了。” 常欢急了,马上就要出门去找。 毓华忙劝住她:“这会儿一点线索都没有,你出去就像个无头苍蝇似的,去哪里找?” 便立刻安排下去,将家里的佣人厨子都叫过来,兵分两路,一路留在家里,仔仔细细里里外外翻查一遍,说不定狗子躲在哪里睡觉,又或者卡在哪儿,出不得声。 另一路则出去找,也不是漫无目的,而要以徐宅为中心,往东南西北四个方位寻迹,且逢人就问。 很快人员安排妥当,各自搜索起来,毓华回头想劝常欢不必着急,却发现一个不留神,这孩子居然不见了。 第61章 惹得她声音不觉提高了八度:“怎么没人拦着她?” 但很快她镇定心神,明白到发火也无济于事。 人手都安排出去了,各忙各的,自然无人关注常欢。 她叹口气,抬头看看天色快黑了,便从屋子里找了盏煤油灯,预备提着出去找人。 可刚一出门,脸上滴滴答答落了些水。 竟然下雨了,只好回去又挑了一把大伞。 再出门的时候,刚巧秋娟急匆匆地跑回来,见家里这阵仗,脸上呆了一呆:“小姐,这是要去哪里?” “狗丢了,常欢出去找它了。”毓华来不及和她解释,只快速地下了叮嘱,“一会儿老徐回来后,跟他说一声吧。” “哎,小姐,这样找狗找到什么时候去?要是找不到呢?”秋娟急忙问道。 毓华匆匆迈步离开,头也不回地道:“找到常欢我就带她回来。” ****************************************************************************** 常欢一出门果然像鱼遁入大海,完全不知去了哪里。 天色渐黑,雨也大起来了,毓华撑着伞,耳畔只听得雨点不断打在伞面上,脚步也不自觉随着急促起来。 越到村口,路上人烟越是稀少,雨水冲刷树叶和打在田里禾苗上的声音却越发清晰起来,偶尔还夹杂着几声疏远的鸡鸣狗吠。 听到狗叫,毓华越发担心常欢了。 想到常欢抱着维维的神情,最是温柔不过,她总觉得常欢看着它的眼神像在看另一个自己。 真不敢相信若是维维丢了,她会怎样伤心。 毓华心里牵挂着常欢,不留神踩到一块凸起的石子上,一个趔趄,重心不稳,手里的伞柄飞出去了。 身子本能地向旁一抓,倒是握住了一棵树,但那伞却像风车一般骨碌碌地旋到远处。 毓华忙起身,此时雨水不断浇在她头上,顺着刘海滚落到眼里,眼前湿茫茫的看不分明。 薄暮中隐约见那伞旋着旋着突然停下了,前方隐隐绰绰有个人影立在那里。 看身形有点像常欢。 “常欢。”她喊了一声,那身影果然动了一下。 毓华要追上前去,走出一步才发现脚扭了,脚踝火辣辣地痛。 “是你么?常欢?”没人应,毓华咬着牙,忍痛瘸着往前走了几步。 走近后终于松了口气,幸好是她。 但见常欢怔立在路边,一声不出地低着头。 “你在看什么呢?”毓华从她身后捡起伞,替自己和常欢打上。 常欢大概是站在雨中良久了,从头到脚都湿透了,但她神情呆滞,浑然不觉。 毓华顺着常欢视角往地上一看,只见一片殷红的血迹,触目惊心。 她惊疑不已:“这是……” “……是维维。”常欢的神情已近麻木。 “那尸体呢?”常欢摇摇头。 说是打听到一桩事,在村口今儿下午发生了一宗交通意外,有一辆车开进村子,轧死了一条狗。 村里多土狗,所以没人注意。 常欢说她已经去两边的田里翻查过,没见尸体。 “那就是说还有希望。不一定是维维。”毓华斟酌着词句,小心劝着常欢。 常欢没说话,只是盯着那片血迹,半晌喃喃道:“它该有多疼啊……” 毓华默默给她撑着伞,陪她站了一会儿。 “先回去好吗,人都差出去找维维了,…或许等你回家就能看到它了——” “是他干的,一定是他做的!”常欢突然仰起头,转身看向毓华,咬着牙说。 “什么?” “是老徐杀了它。”常欢沉着声道,嗓音微颤。 毓华一怔,抬头见她双目赤红,如压抑着两团喷薄欲发的怒火。 常欢说,村民跟她讲,那辆车是军营里的。 “可王家村住着不少军官,不见得那辆车就是老徐的。” “维维很听话,不可能自己跑出院子,除非有人故意放走它。” 但问题是常欢回家时老徐都还没回来。 “不,一定是他。”常欢哑着声道。 难保他没派人悄悄打开大门,引出维维,故意放跑它,然后又杀了它。 “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为了震慑我,杀鸡儆猴,要我听话。”常欢斩钉截铁地道。 毓华叹口气,伸手拽住常欢的胳膊:“雨大,我们先回家好不好?回去了慢慢问清楚是怎么回事。” 常欢竟罕见地挣开毓华的手,抬头盯着毓华:“回家?那是谁的家?” 毓华一愣,却听常欢冷着声道,“我不想和凶手住在一起。” “你,”毓华沉着声,“什么证据都没有,一口咬定未免武断了些吧?” “姊姊你不信我?”常欢声音中包含着错愕。 “我就算想信你,你也要拿出证据来。” “他怎么可能留下证据!”常欢气闷地说,但忽的领悟了什么,蓦地一冷笑,“我就知道,他开始了。” “开始什么?” 常欢看了眼毓华,欲言又止,这时两人身后忽然响起“滴滴”两声车喇叭,两道车头灯光隔着雨雾射过来,打在二人身上。 转头一看,是徐宅的车。 王师傅从车窗里探出脑袋,对她们喊道:“夫人,小姐,赶紧上车回家吧。徐先生说,狗找到了!” 第62章 第32章 三十一、“羊入虎口” 回去的车里,常欢因淋了雨身子发颤,毓华用毛巾给她擦身子的时候,她竟躲了一下。 “我自己来。”常欢从毓华手里抽过毛巾,默默擦身子,之后就把毛巾还给王师傅,一路上不再同她说一句话。 抵达徐宅后,两人刚一下车,就听到院子里传来两声狗吠。 常欢脚步一顿,毓华瞧她脸上神情呆滞片刻,竟无半分欣悦之情。 便跟着她走了进去,只见小屋门口,老徐正抱着一条狗,踏在门槛上,笑眯眯看着她们。 “来,快接着你的狗。”老徐说着把狗递给常欢,但常欢迟疑的看着它,并未伸手。 “是怎么回事?哪里找着的?”毓华问老徐。 “壁炉后边。”老徐笑了笑,表示自己一进家门就听说狗丢了,连忙命下人仔细搜查,寻了好一会儿才找着。 “你该好好教育它,不是每次都有好运气的。”见常欢半晌不伸手,老徐把狗递到常欢手上。 “你玩我呢?”一直沉默的常欢猛地抬起头来,盯着老徐,冷冷道,“它根本不是维维。” 毓华微微一怔,看向老徐,老徐眯起眼,伸手轻轻摸了下狗毛,唤了一声。 “维维。” 他怀里的狗汪的叫了一声。 老徐笑了,看向常欢:“说好是你自己养狗,可不能找借口半途而废。” “它不是。把维维还给我。”常欢冷冷地对老徐道。 老徐脸色一沉:“你这是做什么?” “把维维还给我。”常欢上前一步,眼中藏着的火山又被点燃了。 一旁的毓华忙上前一步,伸手轻轻在常欢肩头抚了一下,又向老徐伸出手:“把狗给我吧。都站着说话做什么,先进屋去。” 说着她从老徐手里接过狗,率先进屋。常欢和老徐便也跟着进去。 毓华低头仔细打量怀里这狗,从毛色到体积,甚或眉眼都和维维极像。 伏在人怀里时还会伸舌头不时舔舐主人,很是温顺可人。 弄得她一时也不好判断。 “你刚说是在壁炉后面找到的,具体哪里?” 老徐指着壁炉后面一个空隙,说他本想等军营派车抵达前,先把家里再仔细搜查一遍,没想那时就听到从壁炉后面传来一声轻微的动物呜鸣。 然后就看到维维被卡在壁炉和墙缝隙,因为被卡的地方刚巧在胸腔发声处,因此之前常欢无论怎么叫唤都没听到维维的应答。 “你说谎!”常欢盯着老徐,“维维已经死了,被人害死的。” 老徐脸色瞬间阴沉下来,看着常欢不发话。 “是这样的。”毓华忙道,“我们在村子路口,发现了一滩血迹。” 便将维维疑似被撞死一事说了。 “那尸体呢?”老徐问了一样的问题。 常欢自然是回答不上。 老徐便道:“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眼下它既然安然无恙,你也没必要无事生非了。” 如果实在不安心,老徐说他明天会去军营问问,哪几辆车下午开出去过,都有记录的。再调查下司机,有没有轧死过狗,事情一定能水落石出。 说完便嘱咐毓华带她上楼。 毓华还未回答,却听常欢冷冷道:“它不是维维,你休想糊弄我。” 老徐也恼了,冷冷看着她:“连你娘都没否认,你凭什么不信?” 因为维维是有骨气的,眼里有孤傲的神色。 “不像这狗崽子,只会舔人。” 老徐不禁笑了:“它不是维维,是哪个?来,你告诉我。” “我不知道,你把维维的尸体藏哪里去了?” “无理取闹!没工夫跟你胡闹。”老徐甩下一句话,转身准备上二楼。 哪知常欢走前两步,伸手拦在他面前,不许他上楼。 “维维在哪?” 老徐没理会她,目光越过她头顶,望向毓华。 毓华顿了顿,走到常欢身旁:“常欢,你别这样,先瞧一眼这狗……” “它不是维维。我只要维维。”常欢紧盯着老徐,朗声道,依然伸着双臂拦住他的去路。 毓华怀里的狗子似乎被吓到了,小声呜咽了一下。 外面的雨也下大了,潇潇不止,湿漉漉地打在地上,噼里啪啦作响。 这番屋内的动静也引起了徐宅上下的骚动,忙着找了半天狗的仆佣们陆续从外面回来,本是准备找毓华汇报,哪知还没进屋就瞧见“父女对峙”的一幕好戏。 大伙儿静悄悄地在屋檐下站着,时不时偷觑两眼。 常欢寸步不让,着魔了似的要和老徐杠到底,老徐虽尚未发火,但脸色已越来越难看了。 毓华夹在中间,一时不知该怎样劝阻。 “毓华,这孩子认定我是凶手,你说怎么办?”老徐瞪着常欢,对毓华道。 常欢也冷冷道:“姊姊,你别管我,他害死维维,我今天一定要讨个说法。” 毓华叹了口气,刚想说什么,忽听有人打圆场:“常欢小姐,你别误会老爷了。这真的是姑爷从壁炉后面救出的。” 说话的是秋娟,她不知何时进来,又将方才在壁炉后发现狗子的事说了一遍,连细节都和老徐说的一模一样,毓华不由得看了眼秋娟。 秋娟细声对常欢道:“别让小姐难做。你这样落不着好。” 第63章 常欢看看毓华,不觉低下头,手臂也松软了下来。 老徐赏识地看了秋娟一眼,又让毓华带着常欢和狗一起去洗个澡,早点上床睡觉。 “等明天起来就能忘记今天的不愉快了。”老徐淡淡地道,言罢转身欲上楼。 不想一只手紧紧拽住了他的胳膊。 常欢不依不饶,僵着声道:“我说过让你走了吗?” 老徐一愕,还没出声,秋娟忙上前拉扯常欢:“大小姐,确实是你父亲千辛万苦救下狗的,你可别把好心当成驴肝肺……” “父亲?”常欢蓦地打断她,“你这么喜欢当徐家的大小姐,这个位子让给你好不好?” 秋娟一愣,一下涨红了脸,恼道:“你这孩子!说这话可不没意思了吗。我是好心……” “用不着你的好心。”常欢再不理秋娟,转头盯着老徐,“今天不把话说清楚,你不许走。” “常欢……”毓华上前一步,却只叫了一声她的名字。 此刻自己心里乱得很,又不知说什么才能安抚这孩子,只知道不能让她吃亏。 “姊姊,你信我,还是他?”常欢蓦地开口,盯着毓华。 毓华一怔,瞬间感觉屋内外所有人的眼光都聚焦在自己身上。 包括老徐。 她踌躇半晌,还没开口,眼前一花,伴随着屋内仆人们的惊呼,常欢重重跌落在沙发上。 老徐阴沉着脸,一把甩开常欢。毓华下意识上前想扶起常欢,怀里的狗也立刻蹿到地上,被走前几步的秋娟一把抱起。 常欢没有让毓华扶她,自己从沙发上坐起来,乍一看并无大虞。 老徐推她的力道计算得刚刚好,并没让她受伤。 “你闹够了没有!许常欢!”老徐低声道,不怒自威。 常欢撑起半个身子,脸色苍白地盯着老徐。 “不要得寸进尺,真把自己当千金大小姐了。”老徐瞪着常欢,“我们收养你,是可怜你的遭遇,不是由着你耍小性儿。” 说着转头叫了声“老王”,一直侍立在门外的王师傅闻声立刻进来。 “大小姐明天开始放假了,以后每天上午送她去教堂牧师那里,好好养养她的性子!” 王师傅立刻应声,常欢蓦地一楞,咬唇瞪着老徐:“你凭什么?” “就凭我是你父亲!”老徐冷笑道,“做我徐家的闺女,要知书达礼!哪由得着你到处撒泼?” “你管得了我!” “你看我管不管得了?”老徐提高声量。 二人对峙片刻,常欢从沙发上起身便走,不料王师傅和几个仆役从外走了进来,默然拦在常欢跟前。 “常欢。”毓华唤了她一声,伸手握住了她的胳膊,“别这样。” 常欢一转头,见毓华蹙着眉向自己摇摇头,面色也十分沉谨。 “姊姊,你看到他是怎么对我的……” 老徐骤然出声:“我们便是对你太纵容了。你既入得了我徐家门,就要守我徐家的规矩,懂吗?” “你想找个听话的布偶娃娃,做你的春秋大梦。”常欢咬牙一转身,甩开毓华,朝门外走去,但拦在她面前的仆人没有一个人挪动半步。 “让开!” 依然没人动。 老徐冷笑道:“怎么,大半夜的还想离家出走?还是想找你的新靠山冯伯伯?” 常欢一顿,没回答他,一伸手狠狠推开那几个拦着她的仆役,就要一头冲进雨里。 这时秋娟抱着狗冲了过来,死死拦住了她:“常欢大小姐,我劝您消停些吧,不要再让姑爷生气了,也别让小姐为你操心了。” 常欢一凛,转头看向毓华,见她在一旁手足无措的立着,只是深深地望着自己,目光中似乎含着叹息。 “都让开!”老徐忽道,仆人们让开一条路。“你走吧,许常欢。”老徐冷冷道,“不过你可想好了,出去了就别想再踏进这个门!是生是死,没人理你。” 常欢顿住了脚步,见老徐的眼里一片森寒,他锐利的眼锋一顿,倏然斜移到毓华身上。 可毓华浑然不觉,只是担忧地望着常欢,上前两步攀住她胳膊:“你确实累了,先去休息好不好,剩下的交给我。” 在只有常欢能观察到的角度,她看到老徐的眼光自始至终都停留在毓华身上。 常欢不知怎的,陡然打了个冷颤。 毓华见状,只当她着凉了,忙让人递过一块毛巾来,将常欢裹起来,一边用毛巾的边角细细擦拭着她的头发。 “别冻感冒了。” 常欢忽然就泄了气,身子软了下来,靠在毓华怀里。 毓华扶住她:“我们去洗个热水澡,好不好?” 常欢双眼红了,什么都没说,但终究还是点了点头。而老徐早在不知什么时候就已经上了二楼。 *********************************************************************************** 毓华命人找来温水,给常欢擦了身子。自从常欢在这里上学后,一般情况下她都自己收拾,但今天罕见地没有抗拒。 一动不动,一声不吭。 毓华收拾妥当,最后把擦头发的毛巾在常欢头上又裹了一下,柔声在她耳畔道:“早点睡吧,别多想了。” “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走?”常欢冷不丁开口。毓华见她眼神异常坚定,“我不想呆在这里了,我们一起走好吗?” 第64章 毓华叹了口气:“你再想想吧。”她转身要走,却被常欢拉住了一条胳膊。 常欢抬起头来,眼中流露出许久不曾浮现的可怜的孺慕感:“我真的,一刻钟都待不下去了。” 毓华沉吟片刻:“如果实在不愿意住这里,下学期转校,我想办法让你住校好吗?” “我住校?”常欢的眉目愈发阴沉下来,“让你羊入虎口?” 毓华一愣,反应过来,“虎”指的是老徐。 “眼睁睁看他霸着你,不知道做出什么事来,我又管不到,想让我急死?” “这是你该管的事?”毓华不禁被这孩子气气笑了,轻轻挣脱开她的手,替她捋了捋头发,“你现在正经该把心思放到学习上,该把握的机会不可轻易放弃。” “一个破教会学校有什么好读的,徐家大小姐又有什么好!我才不稀罕!” 毓华忍不住长长叹了一口气:“常欢,你要是真为我好的话,能不能听我一次话呢?” “姊姊,你和他之间是有契约的,对吧?是为了我,你不肯走是么?”常欢摇了摇毓华的手,目光下垂,沉思片刻后,忽道,“你们分开,你要赔他多少?” 毓华一愣,她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听常欢继续道:“我来付,我有钱,真的。” “你哪来的钱?” “存的。” 自从住到这里之后,毓华一个月从老徐手里领10块银元,日常家用买菜差不多只用5块,剩下的会给常欢一块做零用。 如果从三月份开始算起,到现在也不过四五块。 毓华笑了:“你知道这点钱能做什么呢?出去以后你吃什么?” “大不了我再去讨饭啊。”常欢笑道,“要不顺带卖唱?以我的金嗓子,不信没人给钱。” 毓华听得心里一揪,叹了口气,脸色郑重地看着常欢:“这些话不要再提了。我把你带到这里来,就是不希望你走过去的老路。这话我也不想再说第二遍了。” 至于和老徐订契约的事,毓华还是含糊其词。 “这不是你该问的事。再说,现在也没到非走不可的时候。就算要走,”毓华顿了顿,“钱的事也是我想办法,你不要操一点心,清楚吗?” 常欢听了这话,忽然就高兴起来,重重点了个头,双腿一缩,钻进了被窝。 “好,那我听你的。” 毓华一怔,没料到她这么快就转变了态度。 小孩子的脾气果然像六月的天气,一会儿阴一会儿晴的。 便也没多想,叮嘱她几句好好睡觉就准备离去。 “姊姊,到那天你想做什么?”常欢突然从被窝中探出脑袋来问了一句。 “哪天?” “就是我们离开这里,找到自由的那天。” 这孩子居然在憧憬未来了,眼神熠熠闪烁,像含着无限的期盼。 “那就做个你最爱吃的狼牙土豆吧。” “一言为定。” 常欢一脸的笑靥,慢慢合上眼睛。 毓华摇摇头,转身想走的时候,发现刚才一直紧闭的房间门开了一条细缝,大概是被风吹开的。 ********************************************************************************** 安抚好了常欢她又来找老徐,敲门的时候他正坐在书桌前看公文。 毓华还未开口,他仿佛就已知晓,神情十分平和:“你放心,我不会和一个小孩子一般计较的。” 听说常欢睡了,他便放下公文,让毓华在一旁的扶手沙发上坐下,说要跟她讲讲常欢。 “我让她去牧师那里倒不是刁难她,真是希望磨磨她的性子。不然以后到社会上很容易吃亏。”老徐开始叙说他的苦心,对常欢这孩子的未来,他的规划一直没有变。 还是希望她能把骑射学好,以后作国家的栋梁,让老徐家出一个女公子。 “说我没有私心那是不现实的,但为人父母,哪个不盼着子女能光耀门楣。虽然这孩子的情形比较特殊。你去问问其他人,有谁对一个干女儿这样子花血本栽培?” 老徐深深叹口气,“我第一面见这孩子,就喜她的聪明劲儿,不是寻常孩子。只是性子太野,要好好地驯一驯。她不喜欢我也很正常。拜托你帮我跟常欢说说,毕竟我是第一次做父亲,很多地方不懂,不知道女孩儿的心思,也不知道那只狗对她意义这么大。” 毓华一直沉默着,直到听他说起狗的事情,方才开口:“孩子已经睡了。你就当着我的面说句实话,这狗到底是不是维维?” 老徐微微一愣,但很快不动声色地转头望向她,神色凝重道:“毓华,你还不明白我说的意思吗?问题不在狗,而是她借狗发泄对我的不满,因为我管制了她,可我是真心为她好。” 说着老徐的手不由得在沙发扶手上摩挲,摩挲着摩挲着眼见就要越到一旁毓华坐的扶手沙发上去了。 但毓华不知何时已将双手齐齐整整摆放在双膝之上。 “既然你没回答我,我可不可以认为那只狗,并不是维维。所以真维维到哪里去了?” 说着毓华转头看向老徐,眼神直直地盯着他,老徐的脸色越来越僵了。 “毓华,”他又叹了口气,“我老跟刘副官说,自从你和常欢来了,这个家才像那么回事。我在军营待久了,有时把军中那一套拿回到家里,自己也没察觉。哪里做得过火了,以后你一定要提醒我好不好?” 第65章 “看来你是不愿告诉我维维的下落。”毓华听他说完,沉默半晌,站了起来,“也罢,你有你的立场。不过我希望你不要再口口声声说一切对常欢好了,也许你的好她不稀罕。” 毓华抛下这句话转身要走,谁知胳膊忽的被老徐擒住。 她不禁叹了口气,这两人虽然是针锋相对的义父女,但习惯动作倒出奇的一致。 “你听我说……”老徐说,目光中竟流露出一丝罕见的哀怨,“我知道自己有很多地方不足,但请你和常欢一定把我当成一家人,好不好?” 不要丢下我。 说着老徐的手滑到毓华的手腕上轻轻握住,又把脑袋侧过来贴在她手背上。 她铆足气力想拽出手,哪知老徐手上加劲,扣住了她的手腕,将她一把揿入自己怀中。 毓华站不稳,跌倒在他怀里,忽感害怕起来,不断挣扎着。 “你想做什么?” “毓华,我们是夫妻,就要做夫妻该做的事。”老徐紧紧箍住她,把头挤在她的肩窝,呵着黏糊的热气对着她耳根说话。 她却只觉得有毒蜘蛛爬过,留下了一行涎液那样恶心。 使出气力要推开他,却只被那股子潮热的肌肤拱在身上,拼命要逃离。 “我们是假的……我们有契约。” 她努力挤出几个字,哪知道他却笑了。 “那我们还有婚约呢。谁真谁假,不好说。毓华,我想你了。”他继续在她耳根子下喷着粗气,双手也不规矩起来,“我们是夫妻,好几年都没碰你的身子了……” 她的力气远没他大,怎么挣扎怎么逃都被他箍得死死的。 像一头恶狼,擒住了它的猎物,然后好整以暇地玩弄起来。 她耳边嗡嗡地炸响了一个惊雷,全身发起抖来。 脑海里翻来覆去只有四个字“羊入虎口”。 作者有话说: 本来昨天想应个景加更的,但是这一集的内容恐会引起不适。 老徐已经彻底撕下他的伪装了,故事后面的矛盾会越来越激烈。 第33章 三十二、“和美”一家人 “啪。”她不知哪里来的气力,从他怀里挣出一只手来,在他脸上狠狠地击了一下子。 老徐面孔上登时泛起一条薄薄的红印。 一愣,手便松了。 她忙趁此机会仓皇逃去。 门是开着的,老徐似乎根本不在乎她会呼喊或做出更显眼的举动。 反正这个徐宅是他的,除了常欢,都是他的人。 她生出的第一念,就是赶紧跑上阁楼,叫醒常欢,带她一起逃跑。 心里一急,反倒被门口的垫子绊了一下,刚要摔倒时,一只胳膊穿过她腋下,箍住了她的腰,又将她拖了回去。 “砰”的一声,老徐一抬脚,将门给关上了。 “放开……”她欲待喊出声来,却被老徐伸掌紧紧捂住嘴。 跟着眼前一花,背脊上一阵疼痛,再定睛的时候,就只能看到天花板上的一只洋灯了。 她被摔在床上,他的身影像一片巨塔的黑影一样移过来了,将她整个吞没。 她心里一沉,见他眼睛是发红的,血丝不知何时透了出来,爬满了他的眼白,也显得分外怪异可怖。 他“唰”的一声解掉了皮带,在半空中“啪”地挥动了一下。 她屏住气,闭上眼。 “怎么不喊了?”老徐冷冷地道。 她耳边听到他解衣的声音,渐渐的,那黑影彻底吞了她,她便不再挣扎。 他是对的,这个宅子里,除了睡着的常欢,没有一个人能够解救她,夫妻敦伦,天经地义。 她只要忍住心里对他的厌恶,想来便能暂时消除他的怒火。 然而生理性地胃抽搐一阵阵泛起来,她难受极了。 看她眉间锁成川字,他伸手捏住她的下巴,喝道:“睁开眼。” 她仍是紧紧闭着,抵死不睁。他冷笑了,捏着她下巴的手又加了一丝寸劲。 “是不是因为她?你跟常欢,关系不一般吧?” 她下意识睁开眼,只见老徐赤红的眼睛里竟充斥着鄙夷的寒意。 “你们这叫□□,知道吗?” “你胡说什么!不许污蔑一个小孩子。”她嘶哑着喉咙,从齿缝中逼出一句话。 “小孩子?”老徐哈哈大笑起来,她只觉一阵惊涛骇浪袭来,头突然被顶到床栏上,撞得生疼。 “她对你这么明显,你不要装傻。”老徐在她耳边咬着牙,“你真的觉得她只是个小孩子?……她看你的眼神,一点儿都不像小孩……她的身体里,一定住着个恶魔!” 毓华的脑袋嗡嗡的一片混乱,她完全不知道老徐在说什么。 可她知道,老徐今天越了界,契约立时不作数。 “是吗?”他笑了,“你明天可以找找看,契约到底还在不在?” 她倏然睁大了眼睛,瞪着老徐。 老徐脸上终于显出一种得逞的快意:“简毓华,你最好明白,在这里我的话才是契约,我说准就准,不准就不准!” 所以识相的话,最好伺候好他。 毓华心里一阵拔凉,像一个攀在悬崖壁上的人,苦苦挣扎着,最终掉了下去。 老徐见毓华脸上露出认输的表情,终于满足地笑了起来。 **************************************************************** 第66章 第二天她起床晚了,是被一阵不知哪里传来的争吵声弄醒的。 但睁开眼时,却只见到秋娟抱着狗站在门口。 “小姐今儿起晚了。”秋娟走近两步压低嗓门道,“给小姐和姑爷道喜了,到底是破镜重圆了。” 毓华脸上一丝笑影都没有:“刚才是怎么回事?怎么听到有人吵架?” “哦,门口来了几个讨饭的,不讨到足量的钱硬是不走,费了些气力才打发走了他们。” 毓华便不再过问:“我倦了,你替我披个衣吧。” 秋娟一愣,毓华从她脸上看到隐隐闪过的一丝勉强,但很快秋娟就把这丝情绪拾掇好了。 “行。”秋娟蹲下身,放开了那只狗,狗一落地就一声不响地窜出门去。 秋娟从椅子搭背上取过的毓华的外衣,替她更上。 毓华边穿边道:“是了,我从前放在抽屉里的契约在哪里,你一会儿取来我瞧瞧。” 秋娟脸上又是微微一顿:“怎么了小姐,这契约不都是你收着么?” “是我收着吗?我怎么找了没有?” “那再找找,总归不会丢的,定是在家里。我叮嘱过底下仆役,清理卫生决不许动主人的东西,相信他们没那个胆子。” “嗯。”毓华淡淡地应道,心里隐约就有了数。 这时,忽然听到楼下一阵说笑声传了上来,是老徐和常欢,她乍一听几乎怀疑耳朵出问题了。 “楼下谁在……?” “咳,看我这记性。都忘了自己上来做什么。姑爷让我请您下去吃早饭,他和常欢小姐已经等你多时了。” “他们……”她疑惑着,“和好了?” “父女没有隔夜仇,小姐不必操心。”秋娟道,“这回连我也意外得很,他二人居然主动向对方道歉,哎,看来常欢小姐长大了。都说家和万事兴,从今天起,想必徐家会一天天旺起来。” 说着秋娟就陪毓华慢慢走下楼。 到了楼下,但见老徐和常欢两人坐在饭桌的两侧,笑吟吟说着话,中间还给她空了一个位子。 当真是一副父慈女孝的场景,就等着贤妻就坐。 老徐先看到她,“哟,你娘来了。” 常欢背对着她,听老徐这么说,立刻转身,对着毓华轻轻欠了欠身,规规矩矩道了句:“娘,早安。” 毓华愣住了,一双眼只管盯着常欢,却见常欢抬起头来后,一脸冰冷。 “娘,请坐,用餐。” 循规蹈矩的哪还有半分常欢的样子。 她看了眼老徐,却见老徐浑若无知地舀了勺汤粥,根本没抬眼瞧二人。 “你怎么了?”她落座,伸手拉拉常欢的衣袖,轻声问,“还好吧?” “我很好,请娘放心。”常欢语气终于松缓下来,可仍是一眼都没看她,“我给义父道了歉,昨天的事,是我糊涂。义父为我找到了维维,我还那般怪他,太不懂事了。” “诶,不是说了么,过去的事就不追究了。我也有错,对你大声呵斥,没考虑你心情。”说着老徐笑笑,就着常欢的脑门摸了摸,一副安慰乖女儿的样子。 毓华在一旁坐着,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也一口都吃不下。 “谢谢义父关心。”说着常欢冲着老徐也回了一笑,接着往椅背一靠,向秋娟招了招手,“把维维带过来,让我瞧瞧。” 秋娟从地上一角抱起了维维,常欢伸手,顺毛捋捋,嘴里发出“啧啧”的哄狗声,就跟往日一模一样。 而维维则十分温顺的样子,还冲常欢摇起了尾巴。 “我就说是一场误会嘛。” “是误会。都是常欢的不是,害义父和阿娘担心,常欢以茶代酒,给爹娘赔罪。” 说着常欢真就倒了茶给老徐和毓华。 老徐是坦然饮了,还对端着杯子一脸迟疑的毓华道:“是常欢的心意,喝了便是原谅她了。我就说嘛。” 老徐笑呵呵地抬起头看着窗外的晴天,“昨天这场雨下得好啊,把我们徐家所有的误会和不快都冲走了。往后愿咱们都平平安安,和和美美的。” ******************************************************************************** 早饭后,按照昨天新定下来的规矩,常欢要去教堂牧师那里研读《圣经》,学习教义。 对此她表示无异议。 老徐随即嘱咐司机王师傅上完课后直接带她去骑猎场,让大小姐好好地放松,说着“父女俩”还相视一笑。 这让毓华完全看懵了。 这时常欢冲她微微鞠了个躬:“娘,我先去教堂了,晚上见。” 也没有抬眼看她,不知是生了气还是在避忌什么。 常欢走后,屋子里只剩下老徐了。 见老徐吃完饭,起身拍拍屁股,她不禁上前一步:“你到底把她怎样了?” “什么怎么样?”老徐从衣领架上取过军帽,戴上,就着门背后的穿衣镜整了整,见镜子里的毓华静立一隅,在等他的回答,“你说她变乖了啊?那大概是她想通了呗。” 说着老徐坐到一旁的换鞋凳上,他没有叫仆役伺候,一应自己动手。 毓华看老徐拿起鞋刷,好整以暇地刷起了鞋面。 嚓,嚓,嚓。 他擦得极慢,每刷一下,那刚硬的毛刷仿佛用力地刷在她心上,刮痧一样滋出了血痕。 第67章 她心里忽然起了不洁的念头,脸色顿时苍白起来。 咬着牙,一字一字地逼出齿缝:“我也就算了,你要是敢打她的主意,我我……” 镜子里的老徐像是耐着性子听她说完,手里的动作也暂停了。 两人在镜中对上目光,她忽然被他阴沉的眼神吓到,不由自主地一阵惊恐袭来,虽耐住性子,却是语无伦次。 “这么紧张她啊……还说你跟她没什么。”老徐哼了一声,将手里的鞋拔子甩了甩,换上了军靴,在地上来回踱了几下试试脚。 她沉默着不说话。 “我在你眼里莫非就跟禽兽一般?”老徐冷笑道,“你放心。这孩子奸着呢,无事献殷勤。” 老徐抬头看到毓华脸上细密的茸毛,眼神是冷淡中又透着一丝微怯。 让他想起从前她给他当“通房丫头”时的情状,那是他熟悉的她,心里的某个地方松软了下来。 便向着她露出笑脸:“不要苦大仇深一张脸,真把我当对头。我是你丈夫,她是我女儿,我们是真正的一家人。” 他踱步到她身边,蓦地伸手搂住她,往自己身上靠了靠。 见毓华不反抗,更是一副狎昵情状:“就要像现在这样,和和美美的,懂吗?” ********************************************************************************* 一上午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过去,当毓华反应过来的时候,房里就只剩她一人了。 她想到什么,又翻箱倒柜地搜找了一遍,那契约果然还是不在了。 看来是真的被老徐弄走了。 可她竟一点法子也没有。 难道就要永远沦陷在这里,一辈子被绑架着成为他贤良淑德的“徐夫人”? 她不甘,可同时又意识到自己的天真,就算契约还在又怎样?老徐那样的人,自然有办法把黑的说成是白的。 而这屋子里竟连秋娟都不能信。 想到秋娟,她不免有点伤心,不知从何时起,她就觉得秋娟不大对劲了,眼看着一天天的态度上倨傲了,胳膊肘越来越向着老徐了。 与其说是管家婆,倒不如说以半个女主人自居,虽然还不敢明显压过自己去,但私下说不定听命老徐,不知在家里动了多少手脚。 没想到这小大姐跟了她这样久,居然也会被收买。 她忽然意识到,秋娟一定知道那只狗不是维维,但她不肯说。 如果维维已经不在了,到底发生了什么?那天在村口撞死的那条狗到底是不是维维? 如果是,维维一向听话,不会远走,那天为什么又跑到村口? 若不是,它究竟跑到哪里去了,或者它的尸身在哪里? …… 毓华想去找秋娟问话,但秋娟不在家。 她便也收拾了一下,准备出门。 马上有仆人上前,主动要求同行,但被她一口回绝。 “我就去村口的菜市场逛逛,顺便透透气,你们该干嘛干嘛。” 出门后,她存了颗心眼,特地绕了路。 走到一棵杏树底下的时候顿了顿步,装作蹲下身子擦拭鞋子,略一侧头,就看到不远处有人跟着她。 认得出是家里的仆役。 她不禁气笑了:怀疑她,跟踪她居然用的是家里的仆人,也不怕她察觉,是瞧不起她的脑子吗? 可转念一想,老徐为什么要派人跟着她呢? 她身上有什么值得被盯梢的地方?这让她想起前不久读的那篇小说,姨太和进步青年的。 当真防她红杏出墙么? 怀疑她和常欢不够,还怀疑她去偷哪里的野汉子? 想到这里,她只觉脸孔被气得隐隐作烫。 于是她直起身来,慢慢在土路上走着,走到前方一个茅厕前,大步迈入。 那几个仆人便在门口不远处等着,当然不知道她早已悄然从后门离去。 毓华掉转回头,去往村子另一头的李寡妇家。 ****************************************************************************** 李寡妇家是裁缝手艺远近出名的,她今天早饭吃完后特地从柜子里拿出之前在教堂唱赞歌时穿的那条裙子,撕破了几处给秋娟,让她今儿务必补好交还给她。 因她明日打算去教堂,需要一件正经合身的衣服。 秋娟面色有些不乐意,但毕竟是小姐嘱咐的,不敢怠慢,便出门了。 毓华知道这镇子里只有李寡妇家是做裁缝的,如果秋娟今天出门只是帮忙做衣服,便只有去李寡妇家,不然就一定别有安排。 到了李寡妇的家一看,秋娟果然不在,但是把毓华交代给她的缝补裙子交给李寡妇了,说一会儿来拿。 问可知道秋娟去了哪里,李寡妇表示自己并不清楚。 又问有说几时来取,李寡妇最初摇摇头,后来仔细想了想,说秋娟看着行色匆匆,还叫了一辆骡车,走后听骡子的声响,大概是往北去了。 毓华心里就有了数张。 她知道这村子往北就只有一座观音庙,简陋到就像是普通人家的一个祠堂,平时都不开放,只有初一十五才供给香客上香。 于是谢了李寡妇,出门也叫了一辆骡车,让前往观音庙。 一路思索着,秋娟平日里并不信奉佛菩萨,再说现在整个西北军都信耶稣,连家属都不例外,她一个做娘姨的,为人机敏,自然也不会节外生枝。 第68章 那她究竟去庙里有何贵干? 正这么想着,远远的看到光秃秃的一片秋黄的山里露出了几块砖瓦。 观音庙到了,果然衰败到连外墙都缺了好大一口子,而大门也是开着的。 她下了骡车,走近的瞬间,忽然听到里面传来熟悉的秋娟说话声和另一个低沉、纤细又悦耳的女嗓音。 她屏着息,悄悄走到那破墙后头,看到观音庙的院子里,坐着一个身段姣好的女子背影,满头珠翠。 而秋娟一脸气急败坏地盯着那女子好一会儿,终于忍不住道:“六姨太,你倒是知点好歹,不要让姑爷难做!” 毓华一惊,原来这倩影女子便是传说中曾治住老徐却终被他休了的六姨太凌有喜! 第34章 三十三、 前六姨太 “凌有喜怎么会来这里?老徐不是说把她休了吗,是来纠缠的?” 毓华思索着,循着墙角的漏洞望去,见凌有喜端坐在石凳上,手里握着绣花的绢子,微微侧脸看向秋娟,语气不急不缓: “你这么替他考虑,他是许了你什么好处啊?” 秋娟没有理她,只是冷着声强调:“你别把话扯到旁处去,那天既然谈妥了,你就不该还留这儿。” 见凌有喜不吱声,秋娟又逼到她面前,“姑爷让你住到别处,你却带着那几个同乡藏在此处,到底想干什么?” 毓华听了这话,不觉抬头,透过墙角,果然隐隐约约看到观音庙后院的角落里确还蹲着两三人,瞧那身板,竟同昨日下午去村口集市买菜时撞见的那几个异乡人像极。 他们是和凌有喜一起的? “见不到钱,想让我们喝西北风?那我可对不起这几位同乡。”凌有喜不咸不淡地道。 秋娟顿了顿:“你要真嫌钱少,就再开个价。” “钱钱钱,在老徐眼里,我真是这么个掉到钱孔里的人?”凌有喜叹了口气,缓缓转过脸来,“怎么,我来看望我前夫不行么?他既然对我有义,我自然也该对他有情啊。” 说话间,凌有喜下意识地向秋娟飞了个眼风。毓华这才第一次看到她的正脸,与她想象中的妖魅不同。 五官灵秀俏丽,下眼睑微微泛红,像是哭过一般,竟天然带着一股楚楚可怜的味道,难怪会把老徐拿捏住。 秋娟冷笑道:“你若真有情,就不会问姑爷敲诈了一次又一次……” “敲诈?”凌有喜当下截过她的话头,“这是他觉得亏欠我,给我平他良心的钱,你是他哪门子的三姑六婆,有你什么事?” 凌有喜说到此处,蓦地起身,脸色一敛,目光如两道秋水,狠狠剪住秋娟,秋娟猝不及防,当即微微怔住。 毓华怕她们瞧见自己,靠着墙根又避了避。 但凌有喜并未高声恫斥秋娟,只听她又吃吃笑了起来:“怎么,你揪着这钱不放,你也想要这良心补偿费?那就教你个法子,你主动送上门,贴着你家姑爷,他若收了你,你就借此要挟他……” “你胡说八道什么!”秋娟焦怒得脸孔都红了。 “这就急了?我在你们眼里不就是这样的贱人吗?”凌有喜淡淡一笑,“你想跟我一样一夜登上高枝,贱就可以了。就不知道你自投怀抱,置你们家小姐于何地!” “凌有喜!”秋娟气怒不已,指着她,手指发颤,“休想挑拨我和小姐的关系,我跟姑爷一清二白,不过是有些事不方便小姐知道,帮他背后处理罢了……” “你和你们小姐姑爷的事,不必说给我听。”凌有喜抱臂道,“我只知道,昨儿个老徐说会再给我一笔安家费。当时明明说得那么好听,今儿为什么只派你来传话?他呢,打量就此毁约,真不怕鱼死网破?” “姑爷不会毁约!既然说好筹钱的日子,你们就安心回村里等,留在这里,让你的同乡一大早跑到门口转悠想做什么!” “没什么,就是提醒提醒你家姑爷,他记性不好,不要忘了欠我们的钱。” “貔貅,吞金的貔貅!”秋娟忿然道,却又一脸的无可奈何。 毓华躲在那墙根下,听那二人辨扯多时,最终秋娟见议不下价,从袖口里拿出了一张支票,拍在凌有喜面前。 凌有喜就瞧了一眼,“才十分之一?昨儿可不是这么说的呢。” “是定金。”秋娟气呼呼地,“剩下的姑爷自有安排,定在说好的时期内交给你,请你不要再到我们这里来了。” 凌有喜这才拿过了支票,细细查看起来。 两人也不再怎么说话,很快秋娟就离去了。 而毓华沉默地站在墙根下好一会儿,方才离去。 *************************************************************** 晚上到家后,一切看似与平常无异。 餐桌上,常欢向老徐请教枪法,两人聊得十分投机,言笑晏晏。 饭后,秋娟诚恳勤勉地收拾室内,路过老徐身边时将西洋报纸恭敬递给他,老徐顺手接过看起来,倒是一眼都没有瞧秋娟。 毓华见状走过来,给老徐斟了杯茶,老徐立刻放下报纸,笑着接过:“谢我的贤妻。” 让她也在一旁坐下同他说说话,共同谈谈报章上的见闻。 于是随便讲了些近来局势,说起西风渐进,又谈到邻省兵燹之祸。 老徐一脸忧愁:“老百姓又要过苦日子咯,过不了多久,只怕战火西移,我们也要早做打算……” 第69章 见老徐要跟她顺着局势往下谈,毓华顿了顿,引向别的话头:“对了,听说六姨太回来了?” 老徐微微一顿,但脸上的神色却未起丝毫涟漪,毓华瞥了他一眼,很快把目光投向一旁的秋娟。 果然,秋娟脸色微变,且下意识地瞧了眼老徐,但老徐并没看她。 “你听谁说的?”老徐看向毓华。 “记不清了,反正不止一个人见到,她来做什么?” 一旁的秋娟听得毓华这么说,脸上的神情恢复平静,走到一旁,叫来几个仆役,安排打扫院落的事。 老徐沉默片刻,像是很忧虑的样子望向毓华:“她没来找你的麻烦吧?为难你没有?” 毓华顿了顿:“那倒不至于……” “我想她也没那么大的胆子敢登门闹事。”老徐注视着毓华,见她没有否认,便叹道,“实话告诉你也无妨,还不是因为这个事?” 他用手指比划了一个“票子”的手势。 “又来问你讨钱?” 老徐皱起眉,“是封口费。” “可上次你不是说都给完了,也和她做了了断?”毓华望着老徐。 “是,但这次还来了她的几个同乡,拿着她同我过去的那点事做文章。” “你一个堂堂参座,对着这样的泼皮,还不好对付么?” “那也不能滥用职权啊,总不能在我地盘上闹出人命。”老徐边说边关注毓华的表情,见她似乎只是担忧对方的出现会造成麻烦,便笑笑,伸出手来拍拍毓华的肩膀,“你放心,这几个人虽是不好对付的泼赖,但总会想出法子把他们撵走。” “嗯。”毓华点了点头,没有再多说什么。 “毓华,你现在是我堂堂正正的徐夫人,而常欢就是我女儿。我们一家三口没有第四人。”老徐一脸的郑重其事,心意颇诚,露出了哄她到大西北时一模一样的神情。 毓华不说话,目光掠过窗棂,见院子里常欢拿着根骨头,正在逗弄维维,听到她在说: “好狗子,来咬啊。不许挑食,有什么吃什么。” 维维摇着尾巴将身子拱过来,一口叼住了那骨头啃起来,常欢则伸手摸摸它的毛发。 彼此亲昵极了,好像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似的。 院子另一端是秋娟正指点着仆役忙这忙那。经历过方才的失色之后,她早已恢复了正常。 然而毓华在旁看着这一家子人,宁谧安详,却有种山雨欲来的感觉。 每个人都像口古井,不知藏着什么。 *************************************************************** 最近外部局势似乎不大好,老徐在家时总能接到军部的消息,饭后又匆匆赶赴军营,说是半夜也不一定回来。 毓华好不容易等到老徐走了,秋娟带着仆役忙活完离开小楼后,赶紧来到三层阁楼,她实在憋了一肚子的话要讲。 轻轻打了两下门,里面有了动静,传出常欢的声音。 “谁?” “我。” 过了片刻,门把轻轻旋动,门开了。 常欢站在她面前,定定看了她一会儿,没言语,继而转身进门,毓华也进来,随即关上门。 “这么晚还不睡?” 常欢在床边坐下,言语冷淡:“正准备睡,有话说就请讲。” 她没坐,只是站在对面,盯着常欢好一会儿:“到底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 “你怎么突然接受了他?还跟他那么亲?” 常欢冷笑了一下,蓦地抬头看向她:“那你觉得是怎么回事?” 毓华一愕,一下子不知道说什么。 常欢见她这样,眼中冷意更甚,起身走向她:“现在,你是他妻子,我是他女儿,我不跟他亲,还能怎样?” “我警告过他,让他不要对你乱来。”毓华顿了顿,“他没怎么样你吧?” 常欢凝视着她,用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古怪神色,从齿缝中逼出话来:“他能把我怎样,他敢把我怎样?” “他对你规矩就好。”毓华像是舒了一口气,停顿片刻,“你打算哪天走?” 常欢微微一怔,看着她:“走?走到哪里?” “哪里都可以。你昨天不是说想和我一起走吗?” 常欢看着她,沉默片刻:“我不打算走了。” “你……为什么?” “因为我想通了。”常欢走到衣橱旁,打开取了一件丝绸睡衣,用手指轻轻在上面划过,“我这辈子都没穿过这么好的睡衣,是你给我买的。” 顿了顿,抬头瞥了她一眼,又补充了一句,“用的是他的钱对么?” “你什么意思?”毓华不觉提高音量。 “你说的对,我俩没钱,就算逃出去了又能活多久,难不成再回到从前那样的日子?不如留在这里,当一个乖女儿,不好吗?” 若不是亲耳听到,毓华真不信这话是从常欢嘴里说出来的。 “你当真这么想?” “我不能这么想吗?”常欢边说边在她面前换起睡衣来,看得出她十分心悦这件睡衣,“你不是一直说,留在这里的机会多不容易,让我不要浪费,现在有个干爹,还有个干伯伯,都是了不得的大人物愿意罩着我,我一门心思要走,可是傻子?” 毓华静静地看着她:“即便维维是死在你干爹的手里?” 第70章 常欢终于有了异样的反应,她的手顿在了中途,但很快又继续划拉着这件丝袍睡衣,言语淡然:“维维不是在楼下睡觉吗?” 毓华见常欢这般,深吸了口气,顿了顿:“我今天在观音庙见到了六姨太,还有秋娟。”她走近常欢,压低嗓门,“好像他们拿捏住了老徐的把柄,但绝对不是他之前的那件事。” “所以你觉得把柄是老徐杀死了一只狗?那你也太天真了吧。”常欢一脸的无动于衷。 “当然不可能这么简单,但你说这些人既然来敲诈老徐,有没有可能趁我们昨天不在家的时候上门,不想维维怯生,有可能就跑出来冲陌生人一通乱吠,结果阴差阳错维维被杀死了,不知怎的这件事也闹大了,老徐怕传出去有损他名声,就把维维埋了,换了一只跟维维长得极像的狗……” “你好能想象。”常欢突然笑出声来,“老徐怕这事闹大,要杀人灭口,杀的也是六姨太他们,为什么要对一只狗动手?没理由的。姐姐,你是不是平时小说看多了?” 常欢没用过往甜糯的称呼“姊姊”,那声“姐姐”听在耳里满是讽刺和戏谑。 毓华心里一凉。 这孩子昨天还在为狗的命运抱不平到玉石俱焚,今天居然能将一切抛诸九霄云外,这竟一点都不像她认识的常欢了。 “你到底……是怎么了?”毓华呆呆地看了常欢半晌。 “我大概是想通了。”常欢依旧语气淡淡,“倒是你,既然铁了心当少奶奶,又何必假意站在我的立场说什么为我好?还劝我走?你根本从一开始就没想过离开这里,就想回到他身边过你的舒心日子吧?” 常欢冷冷地看了她一眼,此时她已换好了睡衣,转身整理起床铺准备就寝。 毓华盯着她的背脊,这会儿两人之间的距离不过三五步,却像隔着一道冰河一般,凉意不断生发,逼得她步步后退。 “你是这么看我的?”毓华叹了口气。 “我怎么看你重要吗?”常欢蓦地转过头来瞪着她,“你还不是愿意跟他……好……”说到这个“好”字,常欢的声音低沉下去,重如千钧,几不可闻。 毓华眼前彷如闪过一道白光,身子一阵摇摆,双腿也感酸软。 她知道了。 什么都知道了。 难怪会如此。 “我同他……那不是……”她声音涩哑,心中却突然一阵针扎似的疼,顿感一阵窒息的眩晕。 常欢紧紧盯着她,眼神也明亮了一刹那,好像在等她的解释。 然而毓华终究什么都说不出口:“你睡吧。”说着转身要走。 常欢呆呆看着她背影,突然也狠下心来,转身上床,挂下了床帘。 从帘子后传来闷闷的一声:“你牺牲了这么大换来苟活的机会,我哪能随随便便就走掉。” 这话再次像刀锥一样,深深戳在了毓华心里。 第35章 三十四、生分 日子又不咸不淡地过了一阵子。 这段时间,常欢白天在教堂读经,去骑猎场练习骑马和枪法,回来时也就只有吃晚饭时彼此才能见上面。 只是她再不如从前般狎昵,对毓华都是规规矩矩的行礼。 反倒和老徐更亲,因毓华总听两人屡屡谈起基督教义,骑猎关窍,以及和冯督军之间的来往。 从二人的对话中,能听出老徐现在大概是越来越受冯督军的赏识了,据说近日军中正做新部署,下周起加紧练兵,以随时策应附近战况军机。 新任务由老徐全权督办,这中间大约也有常欢的功劳。 因她每周都会去军中教堂给众将士唱赞歌,激励士气。 而这些特殊场合,从未有一次叫上毓华。别人问起来,总有冠冕堂皇的理由,说是体恤义母辛苦,有她一人代劳足矣。 常欢的态度摆明了告诉她,每天除了晚饭那点时间,不要见面。 毓华有几次走到常欢门口,抬手想敲门,想了想最后还是放下了。 整个家里,秋娟变了,常欢不理她,老徐又将她重新当成一只金丝雀供养起来。她只觉得空荡荡的宅子里,自己仿佛只剩一缕孤魂活着,无可依凭。 那她千辛万苦来到西北,又是为了什么? 是不是这个决定从最开始就错了?她不该凭着所谓的一见投缘就任意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而她自以为能改变的命运,说不定从最开始就是被杜撰的。 也许,常欢在外国记者詹姆斯采访那天所说的全是真心话,接近自己就是有所图。 后来发现可以换亲近对象,就借机攀上了老徐,还顺便搭上了冯督军那条线。 平日里看她这样单纯可爱,就真觉得她是如此孩子气。 其实人家走南闯北,早见识过人心如兽的那一面,比她更懂得怎样生存。 在她面前,一切只是演戏罢了。 然而一想到那天深夜的阁楼里,常欢那个怨怼的眼神和那句冰冷的话,又觉得这孩子不至于此。 若是当真只把她当成一个过墙梯,那自己和老徐之间不管怎么了,又何至于一副受伤害,受背叛的样子。 她不信那种表情也能装。 既然这么在乎自己,却又为何拒人于千里之外? 毓华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连着好几个晚上没有睡好觉了,每一天活着只觉得是煎熬。 第71章 终于,有一个念头自心底悄然生根抽芽:走吧,不要再回来了。 离开这里,不管钱够不够,自己能撑多久,也比留在这里强。 自打有了这个念头,她就开始留意离开的妥善之路。 既要带上足够多的盘缠,又不能提前让人发现她的去意,还要想好逃跑的时机,如何甩开可能跟踪和追击自己的眼线。 毓华想起了自己常看的小说杂志,里面那篇军阀姨太太和有志青年私奔的故事里似乎也有相似的情节,最后倒是走成了。 人家姨太太在走前开始麻痹军阀,让对方放松警惕,那就借鉴学习一下,也可在老徐跟前献个媚。 真没想到自己的命运居然和杂志上的小说隐隐暗合。毓华脸上不禁浮起了一丝自嘲的笑容。 *********************************************************************************************** 献媚老徐并没有那么难,只要拿出从前真心真意对他时的那些表象行为就可以了:比如亲手下羹汤做点心,再派王师傅开车送去军营,连老徐的手足也一并照料到。 立杆见影。 那天老徐回家,就一副脸上有光的样子,赞她想得周到。 又感慨这是久违的的温馨,谈到当年她来看自己时,自己对她多有疏忽,说着就伸手拧拧她的脸,一副懊悔宠爱的样子。 毓华笑笑,强忍不适,伸手挽住老徐胳膊,说自己当初实是不懂事,只盼老徐的心思留在自己身上,是儿女情长,却不知老徐的鸿鹄之志在报效国家,要以大局为重。 “那现在呢?”老徐瞧着毓华。 “现在当然不一样了。”毓华靠在老徐肩头,“跟你在这儿一起住了几月,才知你是真心为国,大业为重,日夜辛劳的,从前我那样给你添乱,实在是太任性了。” 老徐一脸舒畅地点点头,蓦地伸出一手来直接摁上毓华的肚子。 毓华吓了一跳,下意识往后一缩,但老徐的另一只手又搂定了她。 “其实吧,女人家重情长是好事。”老徐笑吟吟地,手在毓华的肚子上揉了揉,“啥时候能给我添个儿子,家有儿女,凑个‘好’字,那就家国两不误了。” 毓华强忍恶心,装作情意绵绵地握住老徐的手,却顺势从自己身上拿开,低头道:“这件事也不是我一个人说成就成的,还要看老天爷肯不肯赐我们这个福。” 老徐反手握住毓华,搂了搂她的肩,凑近她的脸瞧着她道:“想通了?不怪我撕了合约了?” 毓华微叹一口气道:“说实话,前两日我是真生你气,只是回头想想,常欢一天天大起来了,瞧着同我也生分了……她到底有自己的路要走,我跟她的情分也不一定有那么深……不要为了虚无缥缈的东西倒把唾手可得的安康和美的日子给毁了。” 老徐一脸欣慰道:“你能这样想就对了,毕竟我同你已做了多年夫妻,这个家没有你、我,可都不成。” 毓华顿了顿,再次伸手挽住老徐:“嗯,那我就把家里打理得齐齐整整,让你,不,让我们住得舒舒服服的,可好?”说着她转头看了看一楼,又看了看院落。 院子里,秋娟又在指挥着仆役忙活着,毓华眉头微微一蹙,挽着老徐的手又紧了一紧。 “我有这个权力么?” 老徐瞧瞧毓华,又抬头瞧瞧秋娟,意味深长地笑了起来:“当然,这个家既是你我的,自然徐太太说了算。”顿了顿,又从鼻子里发出一声闷哼,“至于旁人,不过是来帮衬徐太太的,只要太太在,一个丫鬟怎么可能越过太太去?” “老徐,谢谢你。”毓华转头,瞧着老徐,认认真真道。 “谢我什么。” “不嫌我往日荒唐,待我跟从前一样,是吧,老徐?” 老徐细细赏味毓华的笑容,眉眼忽的一凝。 毓华道:“忽然这么瞧我做什么?” 老徐眼神微妙地看着她:“我在想,你这话到底有几分真意?” 毓华心里猛地一跳,老徐伸手捏住了她的下巴,端详着她的神色,“你该不会是为了护住你的常欢,故意同我周旋不成?” “我护她,不过是因为怕你待她不好。可现在她待你,倒比待我更亲近些,我护着她做什么?”毓华愀然道,说着轻轻拨开老徐拧着自己下巴的手,“这孩子已经不同从前了。” 见毓华果然一脸闷闷的样子,老徐打量了半天,面色舒朗起来。 “这事不用发愁。你刚不是说她有自己的路要走嘛,孩子大了,只要没有行差踏错,未来自有她的好前程。” 老徐又握住毓华的手,瞧着她的眼睛,“只要你们都好好的,我自然保你们一个平安。瞧瞧,契约虽然不在了,可契约精神还是刻在我心里的。” 老徐笑了起来,可他的眼神依然深不可测。 ******************************************************************* 那天过后,徐家的气氛缓和了不少,毓华下定决心扮个称职的女主人。 里里外外亲自过问,又是摆设家居,又是打理院落,都是照着自己的心思,大幅度将原来秋娟排布的影子都荡涤得干干净净。 秋娟自是不高兴,偶尔向毓华说两句,却总被毓华笑吟吟地打断,表示前段日子自己懈怠了,多亏秋娟在打理,现下恢复精神了,自然由自己全盘操持为妥。 第72章 “你没事时可以去附近转转,听说你来这里小半年,倒认识了不少娘姨,平日里也挺有天谈,正好可以松缓心情。” 秋娟听出了言外之意,欲待分辩几句,毓华又表示,“这也是老徐的意思,说你辛苦了,刚好可以休息几天。” 秋娟没有再说什么,自此在这个家中仿佛隐退了。 但毓华从秋娟的表现中,知道她没有同自己自剖心迹,辨明之前所做种种举动,就再清楚不过她的立场了。 只是毓华也懒得再匀精力应对秋娟,毕竟每日值得珍惜的,还是同常欢在一起“一家三口”共餐的短暂时光。 在有限的晚餐时间里,她一改之前闷声不语的做派,十分热络地回应老徐和常欢的言谈,对于自己不懂的枪械和骑猎,也显得很好奇。 不懂就问,偏又问到点子上,外加几杯小酒恰到好处地一醺染,让老徐“好为人师”的脾性发作起来,滔滔不绝地跟毓华灌输起各种军理知识来。 每顿饭的时间也逐渐长了起来。 而桌子上,徐先生和徐太太“恩爱”的小动作也多了起来。 常欢在边上冷眼看了几天,渐渐发现自己不知何时,竟变成桌上最寡言的那位了。 有一天,常欢实在是忍不了,等老徐趁着酒意回房歇息后,截住了毓华,把她逼到墙根发问:“你到底想做什么?” 毓华看了常欢一眼,淡淡地道:“你终于肯主动同我说话了?” 常欢没回答她,只管盯着她的眼睛,看到她瞳孔里去:“你到底在打什么主意?” “想通了呗。” “什么?” “既然打定主意做少奶奶,那就得有个少奶奶的样子。”毓华也盯着她的眼睛,“该巴结巴结,为了我的舒心日子,不是吗?” 常欢不言语,看她的眼神却更冷了。 毓华瞧着她那样,偏头看着她:“怎么了?只许你拍你义父马屁,倒不许我和外子亲近亲近?” 常欢的眉头明显皱了一下,喉咙也咕咚一下。 “我有资格拦你吗?随你便。” 常欢冷冷甩下这句话转身要走,却被毓华叫住:“这么不高兴?是不高兴我亲近他,还是他亲近我?” 常欢蓦地怔住,转头看了眼毓华,这时,几个仆人走来,要整理餐桌。 常欢看着毓华,藏起了明显的不快:“怎么会不高兴呢?看着娘亲和义父和和美美,我这个做女儿的别提多开心了。” 两人彼此瞅了对方一眼,便各自转身离开。 这以后,两边就好像争奇斗艳一般,都可着劲儿亲近老徐。 老徐虽被哄得兴致盎然,十分享受,但很快便听到了底下的传言,说瞧这两母女,倒不像母女,像是两个姨太太争宠。 他怕之前“难怪要收义女”的流言复盛。俗话说三人成虎,第一次还可说对头别有居心,三番四次,若传到冯督军耳里,恐怕就空穴来风了。 因此,老徐警醒起来,反倒解劝毓华和常欢,“母女之间还是要和睦,可别随随便便生分了,一家人和和美美的不好吗?” 然而,两人表面答应得好好的,但私下依然冷面冷声相对。 这事让老徐着实苦恼了一阵,直到常欢大考成绩下来。 各门课勉强及格,不过已经够得上转学的标准了。 因此,便被当成一件天大的喜事,让毓华操持了一场家宴。 他想像当初那样,用一顿饭来摆平波折,弥补家庭裂痕,却不想这场家宴后,他所期许的“全家和美”的日子走到了头。 第36章 三十五、逢场作戏 说是家宴,不过就是饭桌上毓华做了几只江南小菜,又温了罐黄酒。 因主要名目是为了庆贺常欢考出不错的成绩,毓华便让秋娟和其他仆人都过来领一杯薄酒,说是大家平日服侍有功,又将几只菜另起了一锅,给仆役们敞开肚子好好吃一顿。 众仆役知这酒是珍藏了几年的佳酿,平日不易得,又见太□□典,还给亲手做了菜肴,都十分感谢,要了酒菜自去后院开小桌吃饭。 外人散后,饭桌上,老徐便给常欢和毓华面前都倒了一杯酒。 毓华见常欢从老徐手里接过酒杯就要喝起来,忍不住开腔:“这么小的孩子喝酒,对肠胃不好。” 常欢张口便驳:“我的肠胃还能比你娇弱?” 转头对老徐道,“义父不是常挂在嘴边,说我是你的女公子,要有英雄气概,怎么吃一杯酒就不行了?” 老徐分别瞧了两人一眼,笑道:“你们都有理。不过今晚这顿酒要吃得和美,不然可就辜负了我的心意。” 说着他从常欢的杯子里倒出半杯酒到自己的杯子,“那就半杯吧。”又转头看看毓华,“这样可好?” 见毓华不出声,老徐只当她默认了,刚转头要和常欢说什么,谁见她一仰头,竟将半杯酒一饮而尽。 之后抹抹嘴,眼睛只管瞧着毓华,却开口对老徐道:“谢义父赐酒。” 毓华低下头,看着不高兴的样子,但也没多言。 老徐看看两人,又给二人碗中各夹了一条黄鱼,却单对常欢道:“这也是毓华的心意,她为此操劳了一个下午。尝尝。好吃吗? 常欢抬头瞧了眼毓华,也没说什么,用筷子随意扒拉了两口,也不说好不好吃。 三人吃了一会儿,老徐开腔:“过几日,我们一起去打猎吧,如何?” 第73章 毓华和常欢愣了一下,不约而同抬头看了对方一眼。 毓华又看向老徐,迟疑道:“我们?” “没错。”老徐笑道,“之前不是答应过常欢,要是期末成绩好,就一家人出去玩吗?我从不食言。” “那…去哪里?” “北山怎样?”老徐看看毓华,又转头看向常欢,见常欢有些迟疑的样子,怂恿道,“那儿不是有个军营靶射场吗,还有现成的枪,后山据说有走兽,你要想打活物也可以。” 北山那里有军营,有什么事随时还可以叫人策应。而北山离家不远,想多玩几天也无所谓。 “原来义父一直记着这件事。”常欢边吃边说,“那就去呗,义父选的地方必然是好的。” 老徐转头看向毓华:“你呢?” 毓华顿了顿,淡淡一笑:“你们去就罢了,带着我做什么。我又不懂骑射。” “又不是让你去骑猎的,你可以让刘副官作陪,在林子里好好逛逛。” “这么热的天,去那里不怕遭了暑气?” “山林阴凉,不会中暑的。”老徐伸手。握住了毓华那只空闲的手,微微摇撼一下,“一家三口同行,多难得的机会。家宴也好,骑猎也好,不都是为了培养感情嘛。” 老徐边说边向常欢看了一眼,努努嘴:“你说呢?” 常欢抬头看着毓华,淡淡笑了笑:“娘,既然义父说这是团圆的机会,那我们就好好珍惜吧,不要让外人看笑话,成么?” 毓华默然半晌,终究还是点点头。 老徐仿佛很高兴的样子,看到毓华和常欢之间的矛盾缓和,欣慰之下多喝了几杯酒,很快便醉得不行。 毓华唤了几个正喝得面孔熏红的仆役过来,帮手将老徐送回到他卧房。 “今儿你们都辛苦了,就都早点休息吧。”众人应声,渐渐就散去了。 而常欢不知何时也离开了,一声招呼也没跟她打。 看来刚才在酒桌上的一切,都是逢场作戏吧。 ******************************************************** 毓华回到自己屋里,轻轻推开窗门,望了眼后院的方向。 秋娟等仆役们住的那幢小楼灯光渐渐暗下来,偶尔还有零碎人声。 毓华开着窗,像往日那样坐在桌前看着书刊杂志,一直等到人声悄无为止。 这才起身,再次抬头看向仆役住的那幢小楼,已是一片漆黑死寂。 复关上窗子,然后俯身,从床底悄悄拖出了一只皮箱。 里面是早已整理好的衣物细软。 她披起外衣,吹灭煤油台灯,打开房门。 宅子里黑黢黢,也静悄悄的,仆役应该都离开了。 但她没有轻举妄动,又等了一会儿,对面老徐紧闭的房门下方透出的一些光亮熄了。 很快,里边隐隐传来了鼾声。 她这才拎着皮箱走出来。 走到楼梯口时,她迟疑了一下,抬头看向三楼的阁楼,却见阁楼门缝下方还隐隐透着一丝光亮。 常欢居然还没睡。 这么晚了,她在做什么? 毓华顿了顿,犹豫了一会儿,到底还是放下了皮箱,蹑步走上三楼。 到了阁楼门口,她顿步,刚打算轻轻咳嗽一声,门把突然旋动,门开了。 常欢就这样站在她面前,定定地望着她。 阁楼内透出的一缕微弱的光,常欢虽然站在背光处,但毓华却明显地感觉到常欢眼里的那泓湖水又活泛了起来。 她微微一怔:“你在等我……” 话音未落,常欢蓦地伸出手指,轻触在毓华的双唇上。 “嘘。” 常欢轻语了一声,顺手握住她的手腕,将她拉进了阁楼,顺便把门给关上了。 毓华正在发懵,却见常欢已经走向桌旁,打开抽屉,从里面取出一把短鞘匕首递到她手里。 毓华一惊:“干嘛!” “嘘!”常欢再次提示噤声,继而她侧首向外谛听,依然是一片死寂的夜。常欢这才面色稍显舒缓,指了指毓华手里的匕首,道:“收好,防身用的。” “嗯?” “你不是要走吗?他一定会派人追你的,到时用这个。” 毓华怔怔地看着她,一时不知道说什么。 “拿好。快走。” 毓华依然怔怔看着她,半晌才吞吐道:“你呢?” “我迟点来和你汇合。路线我打听过,都画在这张地图上了……”说着常欢拿出地图,交给毓华。 毓华打开地图,只见上面果是童稚涂鸦般的纹路,上面还用墨水圈出了几个点,边上是歪歪扭扭的一行字用以说明。 “来不及了,你路上看。”常欢看毓华还在研究地图,忙催促她收起来。 “那你呢?” “我有更要紧的事。” “什么事?” “我要去拿生活费。” “生活费?”毓华一愣,见常欢面色严肃,又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 她微微一顿,此时已理清了些许思路,便道:“所以你知道我来做什么?” 常欢点点头:“当然。你今天在他们的酒里放了一些安眠药对不对?你怕我也喝了下去,所以阻止我……不过你放心,我含在嘴里偷偷吐了。” 说着她又露出久违的滑头般的笑容,补充道,“你虽然气我,但还是放心不下我,所以打算最后劝劝我,让我跟你一起离开这鬼地方,对不对?” 第74章 毓华彻底怔住了,半晌才出声:“你怎么知道? “姊姊,你真以为我在跟你生气?”常欢的眼里突然泄出了一丝委屈,“我不是说过,我是永远,永远不会向你生气的。再说,姊姊的演技,又好到哪里去!” 她望着毓华,眼睛都红了,哑着嗓子道:“你以为随随便便扮演爱一个人,真有那么容易?” 也许你可以,对我,太难了。 常欢轻声叹息。 毓华恍惚地看着常欢,脑子里“轰”的一声,懵在原地。 早该想到的,早该相信她的。 以这孩子的性子,怎么可能同她一直憎厌的人走那么近? “那你这么做……” “还用问吗?当然是迷惑他,让他轻敌,不让他起疑啊。”说着常欢大步上前,走到毓华跟前,仰首定定看着她,“我说过想带你一起走的,当然不能让他看出来,姊姊……” 她望着毓华,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来,像是要抚摸她的脸,可是快要碰到的瞬间又停下了。 “你受委屈了。” 常欢凝视着她,忽然伸出手来,又自毓华的腋下将她紧紧拥住。 她的胳膊虽然依然那样纤细,但或许是几个月骑猎下来,手上的气力倒是渐长,毓华觉得她抱着自己的时候,已经没那么容易甩开她了。 “我只恨自己太小了……”常欢喃喃道。 所以,只能在强敌面前装弱小,装臣服,献媚,绥靖,低头,让他最忌讳的两人关系破裂,让他以为自己是绝对的主人,享用这个家里绝对支配的操纵权。 这样,才能从裂缝中偷得一线生机。 毓华反手搂住常欢,轻声喟叹:“别这样说,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常欢摇摇头:“可我没能保护好你,你明明受了他的欺负,……我还说那样的话刺你……” 毓华也摇摇头,那一刻,她们贴在一起,听着彼此心跳,也仿佛听懂彼此的心声。 她知道她的不得已,毕竟要在这个隔墙有耳的家里演决裂,不是那么容易的。 这个家里太多耳目,连秋娟都成了老徐的人,所有的眼睛都在盯着她们。 这两只花瓶,自从进家门的那刻起,就成为众人精心养护的标本。他们表面上伺候她们,听她们的话,但实际上却成了花瓶的管理者,只负责花瓶的位置有没有摆正。 而她们,从一生下来便不是那种规规矩矩的花瓶。 常欢伸手攥紧毓华的衣角,咬着牙轻声道:“我一定会回来替你报仇的。” “不,不要想报仇的事,从这里离开就够了,走得越远越好。常欢,”毓华说着伸手抓住常欢的两个肩膀,俯身凝视她道,“答应我不要再回来了,我们一起去找水中花,好不好?” 常欢蓦地抬起头来,刚好与毓华四目相对。 那一刻,她们看到彼此的眼中仿佛都盛开了一片透明如水母般的花朵。 然而就在这时,阁楼的门“吱呀”一声,幽幽地裂开了一条缝。 两人吓了一跳,不由循声望向门口。 门外是一片漆黑,然而暗夜的死寂中,传来一阵脚步声,“橐,橐,橐”,清晰可闻。 有人一步步拾级而上,步步逼近。 两人都瞬间凝住了呼吸。 脚步声到门口就停下了,接着“吱呀”又一声,门缝被推开了些许。 一条黑影从门口爬进屋内。 毓华虽然身子微微打颤,但还是本能地站到了常欢的身前,手里握着常欢刚才递给给她的匕首。 “谁?”她深吸一口气,沉着声问。 “吱呀”一声,门又被推开了寸许,一半的黑影被屋内的油灯照亮,显出了来人的面目。 是老徐。 他默不作声地看着二人,面无表情,一点都没有喝醉酒的样子。 两道冷酷的目光从毓华脸上扫到常欢脸上,又从常欢脸上回转到毓华脸上。 忽然间咧嘴一笑:“这么晚了,你们还不睡,想去哪里啊?” 毓华只觉整个阁楼陷入一种刺骨的阴寒,手中紧握的短鞘都被手心訫湿了。 第37章 三十六、被囚 昏暗的阁楼内,看着老徐,毓华护着常欢不由后退了一步,将刀鞘横在胸前护着。 老徐一脸讶然:“你们这是怎么了?之前不是还好好的,怎么现在瞧我像瞧怪物一样?” 见两人不言语,老徐笑了笑,又顾自说下去:“毓华,我看了那篇军阀姨太太偷情的小说,你猜姨太太和那个青年最后怎样了?” 见毓华咬着唇,一脸紧张的样子,老徐叹口气,摇摇头:“你真以为他们逃得了?唉,告诉你,这种事嘛,往往就只有一个下落……不妨猜猜。” 说着,老徐的笑意更深,看向毓华的目光透着更浓的玩味,继而微微侧身,抱着手臂看向窗外的。 “今晚月色真不错,可惜啊,可惜。” 常欢一直紧盯着老徐的神情,见他目光略瞥开之时,猛地从毓华手里拿过那柄刀,自己向着老徐冲上去之际,将毓华猛地一推: “姊姊快走!” 她本打算自己去缠住老徐,分开他的注意力,从而给毓华创造从门口离开的机会。 但却没想到还未冲至老徐跟前,眼前一花,额头一阵冰凉。 老徐不知何时从身上掏出一把手枪,顶在了常欢的脑门,常欢略一迟疑,老徐已然伸手从她手里夺下了刀鞘,往屋外扔了出去。 第75章 他面色陡然一沉,厉声喝道:“你们倒是会联手做戏,当我是傻子呢?!” 屋内一片沉寂。 毓华看向常欢,见她眼里的神色一点点黯了下来,却又紧紧咬着嘴唇,一脸不甘的样子。 她深深吁了一口气,稳步走上前来,伸手握住了老徐持枪的手。 “请你不要伤害她。”毓华直视老徐,不卑不亢道,“这次逃走计划她完全不知情,你要惩罚的话就罚我一个人吧。” 老徐转头看着毓华,片刻,突然笑了起来:“好,那就如你所愿。” 他看着常欢,蓦地将枪口对准毓华,持着扳机的手指微微一扣。 常欢大吃一惊,面色苍白,惊呼道:“不要!” …… ************************************************************************ 清晨,天色蒙蒙亮,王家村出村小路上,一辆福特牌轿车一路逶迤而去。 车内,老徐坐在副驾,把后视镜往下拨了拨,照了照自己的脸,继而又调整了一个方向,能清楚看到后座中间坐着的常欢。 只见她的嘴被布条塞着,左右两侧都夹坐着一个彪形大汉,令她分毫动弹不得。 老徐笑着,低头看了眼手里的东西。 傩戏专用的小鬼面具,是他之前送给常欢的。 老徐摩挲着面具,侧转过头,从车座缝隙伸出手,用面具比划、对照了一下常欢的脸,啧啧叹道:“为你量身订造的生日礼物,怎么就不喜欢呢?实在是辜负了为父的一番心意呵。” 常欢紧瞅着他,目光中透出一层恨意。 “你就这么恨我?”老徐看着常欢,叹了口气,“唉,我还以为前段时日你是真心拿我当父亲,我们一家三口和和美美的,多好,可惜……” 老徐说着,目光陡然变得森冷,“你为什么偏要破坏?嗯?为什么?” 说着他顺手把面具狠狠地甩到常欢脸上,常欢无可闪躲,被面具一下砸到,瞬间,脸上红肿了一大块。 老徐瞧了她一眼,冷声道:“给她戴上。” 两旁的大汉应声,不由分说捡起面具就戴到常欢的脸上,常欢挣扎而不得。 老徐饶有兴味地看着,待面具完整覆上她的脸后,笑了起来。 “真好看。”顿了顿,重新转身在副驾上坐稳后,他扭头向另一边,摇下车窗,看着外面已是青山叠翠。 老徐闭目,大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后,蓦地睁眼道:“好好看看自然风光吧,也许这是你最后一次欣赏人间美景了。” 后座,常欢戴着傩戏面具,先是激烈反抗,慢慢地,气力衰竭,靠在后座上,无力地喘息着。 最终,她慢慢垂下了头。 ************************************************************** “姊姊。我们一起走吧。”毓华有些恍惚,不知身在何方。 眼前迷迷顿顿的,只听到一个声音在呼唤她,有点像常欢的声音,但不是细糯的奶音,而是有几分成熟的磁性。 “姊姊,烧什么好吃的呢。” “姊姊,这个送给你。” 一双软糯的手轻轻触碰到她的脖颈上,低头一看,是一块熠熠闪光的金牌。 接着,这双手忽的勾住了她的脖子,顿时,怀里多了样温热的身躯,她低头看到的是那熟悉的寸头短发。 “常欢,是你么?”她问,怀中的短发抬起头。 她忽然愣住了,一张陌生的面孔,五官早就长开了。完全不是小孩子的嘴脸。 “你是谁?”她想推开对方,可那张脸却冲她笑了起来,好像绽开了一朵烈阳般的大丽花,无比灿烂,无比耀眼。 眼前忽的一阵白光闪耀,又什么都瞧不见了。 两片濡湿清甜的花瓣轻轻贴上她的双唇。 “嘘,姊姊,别怕,有我在。” 像衔着一枚花骨朵,她的心里忽而升起一种犯罪的感觉。 那两片花瓣轻轻掉落在她身上,一路繁花朵朵绽放。 “你听说过有一种花,叫水中花吗?” 水中花,之前听常欢说过,是一种开在水域下的透明的花。 “你怎么知道?你听谁说的?” 对方笑声嗤嗤,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反而轻轻在她耳旁呵气道。 “原来开在你身上啊。” 她微微一愣,继而恍惚中觉得自己仿佛真躺进了那片湖域,四肢百骸充斥着一股暖流。 “你到底是谁?”她任自己与那水中花嬉戏,很奇怪,内心竟毫无一丝抵触,可对方只是笑盈盈的,没有回答她。 就在她的手脚即将就要化成那透明的花瓣时,忽听一声怒喝: “你们这是在□□!” 熟悉的老徐的声音。 仿佛从寒潭底部传来,幽森旷远,听到的瞬间身上就起了一阵寒栗。 她下意识睁眼,蓦地发现眼前那张脸庞在一点点变形,接着与常欢的脸叠印在一起,令她也分辨不出对方到底是谁。 老徐的话继续回响在这个空间内,声声入耳,丝丝夺魂: ——你是在骗她还是骗自己? ——我是你丈夫,她是你女儿,我们一家人就要和和美美…… 她听了这话就怒火中烧,嘶声怒吼:“不!我不要!” …… ************************************************************************************ 第76章 毓华猛地睁开眼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只是那床却很简陋,不是自己平日的床,也不是老徐的床。 她心生疑窦,欲待坐起,却发现自己浑身酸软无力,也不知昏去多久,唯有靠在墙上。但刚靠上去就觉得背脊一寒,身上一片湿漉漉的,她忙悬空坐正。 定睛打量起周围的环境,竟是一间从未见过的房间。 屋内阴暗至极,甚至没有窗户,除了方才躺着的这块简陋的木板床外,房内几无像样的家具,竟是空荡荡的。 就只有角落处放了两个木盆,一个里面盛着水,另一个却是空的。 墙缝间隐约透进一些光亮,她用手触着墙板摸了片刻,才发现这房间原来应该是有窗户的,但后来窗户被统一用木板钉死了。 不过从光源判断,这里原来虽是窗,但大概也只有半截能见天日,看来这地方大约是个半地下室。 现在给改成了一间密室。 靠里面的墙上开着一扇木门,此刻紧闭着。 不用问,她知道自己定是被关起来了,那天夜里发生的事渐次涌到脑中。 “常欢!”她一翻身欲待起床,可双腿却一阵酸软,差点就跪到地上。 勉强用手扶住墙体往木门一寸寸挪动,好不容易挪到门边,一推,果然门是被锁住的,她大力用手拍门。 “开门,快放我出去!” 砰砰砰,剧烈的击门声传来空旷的回声,除此之外,再无别的动静。 也不知敲了多久,外面才渐渐响起脚步声,到了门口就停下。 沉默片刻后,来人开口道:“小姐,你醒了?” 是秋娟。 “秋娟,放我出去。” “对不起小姐,姑爷有令,暂时委屈你在这里住几天,等他解决完事情,自然会妥善安排你。”秋娟的口吻极其冷静而坚决。 “常欢呢?她在哪里?老徐呢?” “放心,姑爷带常欢小姐去北山军营骑猎,过几天就回来了,等姑爷处理好事情,自然会放小姐出来的。” “他要把常欢怎么样?你快放我出去!” “小姐不必紧张,有姑爷护着,常欢小姐必然无恙。” 见秋娟毫不动摇,毓华叹了口气,微顿片刻道:“我饿了,能吃东西吗?” “当然可以,稍等。” 脚步声远去,过一会儿又回来了,且脚步杂沓,显然不是只有秋娟一个人。 外面的门锁咔咔响动两声,门开了,只见秋娟抱着狗站在前面,身后跟着两个仆役,一个手里端着菜,另一个则拿着一张矮桌。 “这都是小姐平日爱吃的菜,请用餐吧。” 秋娟挥挥手,两个仆役便把饭菜和矮桌拿进来,放置妥当后,两人站在一旁。 毓华看了两人一眼,秋娟捋了捋狗毛,微微抬了抬眉眼:“不好意思,小姐,姑爷千叮咛万叮嘱要照顾好您,千万别让您想不开跑走,不得不这么防着您。” 毓华没说什么,拿筷子吃起饭菜来,秋娟使眼色给两个仆役,示意他们好好看着,自己便准备离去。 毓华不动声色地叫住了她:“秋娟,我亏待过你吗?” 秋娟顿步,转头看向毓华,摇摇头:“小姐待我一向很好。” “那你这么做,是为什么?” 秋娟看着毓华,似乎认真思索了一番:“小姐,我虽然是个乡下丫头,也没什么学问,但记得老家奶奶教过我一句话,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毓华顿了顿,淡淡一笑:“所以,你现在的目标是做老徐的七姨太?” “我没这个福气。”秋娟摇摇头,颇有感慨似的,“只是小姐明明……我不明白,你明明是姑爷正经娶进门的五姨太,到了这里也像正头娘子一样对你。为什么你放着好好的生活不过,偏要收养个乞儿,还闹出这么多事?小姐,我不懂,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背叛姑爷?” 毓华放下筷子,直视秋娟,平静地道:“那不是我要的生活。” “那您要过什么样的生活?” “自由的,让我可以决定我想过怎样的人生。” 秋娟茫然地看着她:“可您现在难道不自由吗?姑爷待你这么好,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吃穿用度哪一样不循着您的心意?” “可我的心,不自由。” “可是心,什么才叫自由呢?” 毓华再次凝视着秋娟:“对我来说,自由就是不需要解释,就能去我想去的地方,说我想说的话,人与人之间不会互相利用,没有算计,也没有顾忌地分享彼此的一切,那就是我心向往的自由。” “小姐说的太高深了,我不懂,”秋娟嘴角微微一撇,“可那个小毛孩会懂?” “她懂,而且,她也不是什么小毛孩。” 秋娟望着毓华,脸上竟露出怜悯的神色:“小姐,你错了,大错特错了!你不该这样。你的人生……会被你自己毁掉。” “我的人生会不会毁,由我自己来判断。”毓华坚定而淡然地道,“人各有志,秋娟,我知道你这么做有你自己的考量,希望你未来不要后悔。” 说完,毓华不再理会秋娟,继续夹菜吃起来。 秋娟看着她,沉默片刻:“我不后悔。我也最后奉劝一次小姐,姑爷是您最好的选择。我们一起好好过日子,不好么?” 见毓华低头吃饭不再搭腔,秋娟摇摇头,转身出去了。 第77章 留下那两个仆役看守毓华。 可秋娟没想到,自己才刚走出没几步,毓华突然出事了。 作者有话说: 今天是存稿日,收藏过10,虽然依旧没有人评论,还是很意外的开心。 第38章 三十七、金蝉脱壳 等秋娟匆匆赶回时,只见毓华面色苍白,汗如雨下,捂着腹部,疼得在地上打着滚,口中呻吟不止。 秋娟忙俯身扶住毓华,急道:“小姐,你怎么了?” 毓华说不出话,眉眼皱成一团,身子也微微打摆。 秋娟转头瞧着站在一旁手足无措的两个仆役:“怎么回事?” 两个仆役相互对视一眼,一脸惊惶道:“不知道啊,夫人吃着饭就突然这样了……” 不等秋娟详问,毓华抬起头来,看向她,虚弱地道:“秋娟,我真没想到,你竟然这么恨我,你以为这样就能无声无息杀了我吗?” 秋娟一愣,毓华又看了眼那两个仆役,咬着唇艰难地出声,“除非你把他们也杀了……哦,”她似想到什么,嘴角浮起一缕苦笑,跟着叹了口气,“也许他们已经被你收买了……我认栽……” “不是,我们没有。”身旁那两个仆役最初是一脸懵,听毓华说了几句后,只觉是天大的指控,连忙摇手辩白,“夫人,我们绝没有……” 毓华并不说话,只是扶着腹部,两个仆役不自觉地向着她走近几步,伸手欲扶她起来,这下三人杵在一处,倒把秋娟拉远了不少。 秋娟方才被毓华那么一说,也是有几分懵了,待见到两个仆役看自己的眼神, 惶惑中带着一丝鄙夷,知是他们误会了,也顾不得解释,忙咬牙道:“你们还愣着做什么,去请医生啊。” 其中一个仆役心下没了主张,闻言应声要走,毓华却一声冷笑,依旧用十分虚弱但清晰可闻的声音道:“医生到了,我也差不多可以去喝孟婆汤了。” 那仆役忙止步,看看秋娟又看看毓华:“夫人,要不要送您去诊所啊?”话出口似觉不妥,又忙看向秋娟:“娟姐,你说呢?” 秋娟低头看看毓华,见她确实神情疲惫,满脸病容,不像有假,又想起老徐临走前千叮咛万嘱咐要将她看牢,不得有任何差池。 这个差池当然也包含毓华的人身安全。方才被毓华口不择言地一通暗示,自己估计已经在两个仆役心里落下了疑影。 若毓华真有什么三长两短,她在老徐面前绝对讨不了任何的好。 想到此处,秋娟立刻下了决断:“叫王师傅来,开车送夫人去谭大夫那里。” 送毓华的车上,王师傅在前开车,前排坐一个仆役,后排则是秋娟和另一个仆役把毓华夹在中间,防着她逃跑。 毓华全程虚弱地靠在秋娟身上,闭目养神,一副柔若无骨的样子。 秋娟看了眼毓华,问她要不要喝水。 毓华并不作声,只是摇摇头。 秋娟看着毓华,叹了口气,冷声道:“小姐,我就算怨你,也没到杀了你的地步。你不必这般处处忌惮我。” 毓华闻言稍稍有了反应,一侧头,微微抬眼看着她:“秋娟,你这样就同杀了我没什么区别。” 秋娟顿了顿,声音透出一股寒意:“我真后悔。早知道你带她回来的那日,我把她赶走就好了。” 毓华苦笑一声,叹口气:“你连我这点快乐都要夺走吗?没想到你竟从来不曾懂我……” “我是不懂。我是真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把到手的安稳日子给毁了呢?” 是啊,她是永远不会明白的,如果家雀从来不曾在蓝天上飞翔,就永远不会明晓在空中俯视的下方世界,会有多么的辽阔而丰盈。 ******************************************************* 谭大夫名头叫得响亮,其实不过是个赤脚行医的。 开的小诊所也就是个药堂,中西医都混杂在一起。大概是早几年跟着教堂里的洋人传教士学了点西洋行医的技术,在村子里就名声大躁。 村民们想医个头疼脑热,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 乃至军营里的士兵,因为随行的军医不多,有时得了些私症,不好意思叫军医看的,便也托了关系跑到外面找他瞧两眼。 王师傅开了车并秋娟和两个仆役陪着,悄悄从后门进了他的药堂。 到达的时候,谭大夫还在前厅给人抓药问诊,忽见老婆走来说后面来人了是个军眷,懈怠不得,便匆匆赶往后堂。 去了便见一个女人捂着腹部蜷成一团,脸庞被黑发披拂遮挡,间或露出来的脸孔局部是煞煞白,身上的衣服不知是否被冷汗沁湿,漾得深一块浅一块。 女人旁边站着服侍的娘姨,见了他忙道:“谭大夫,麻烦你快些瞧瞧我们五夫人,好端端的突然就胃疼了……” 原来是徐参谋长的五姨太简毓华。熟稔军中关系的谭大夫不敢轻慢,忙上前欲待望闻问切时,却被毓华一把握住手腕。 接着,她头微微仰起,利用谭大夫的身躯挡住秋娟的视线,在他面前比出了口型:大夫,救救我。有人害我。 谭大夫心里咯噔一声,手腕也不自觉沉了半分。 他看到毓华目光凌厉,却又透着一些哀怨和害怕,便转头瞧了眼秋娟,但见其眼神似有闪躲,而那两个仆人则是一副全身局促的样子。 立刻晓得这徐府家宅不宁了。 第78章 他平日里其实最怕牵扯进军官家宅的私怨,这丘八做事从来不讲规矩,都还信奉蛮荒那一套,认定力气就是说话的证据。 跟他们打交道,脑袋要别在裤腰带上,素来如履薄冰。 因之他虽然平时给这些军人军眷看病,但尽量做到不闻不问,少惹事。 可眼下见毓华眼神哀切,又见那娘姨慌里慌张,便知五姨太的胃病犯得没那么等闲。 此时已身陷其中,由不得他不管,若真是五姨太出了事,事后查起来,去过他诊所,那不管他有没有给人医活,都要担责任。 他可不想平白地被军阀家宅斗给祭了天。 谭大夫心中打定主意,便扭头对毓华道:“夫人莫慌,有我在,只管安心歇息。”之后又转头对秋娟和仆役道,“病人要清静,麻烦你们外出等等。” 秋娟立刻表示夫人身边可不能短了人贴身照护。 谭大夫见毓华微微摇头,便表示自己的屋里人熟悉怎生打下手,比他们更适合照顾病人。 见秋娟面色犹豫,还留在原地,谭大夫又试探性地低喝了一声:“这样拖下去耽误了你们夫人的病情,出了差池可别来找小老儿算账。” 秋娟瞧了眼毓华,略一沉吟,向那俩仆役递了眼色,遂一并退下了。 谭大夫在旁观察这几人的神色往来,秋娟多有忌惮,显然这五姨太并没有完全失势。 他这心里就有数了,等秋娟几人推门出去,立刻叫来老婆,咬耳朵叮咛几句。 老婆听了点头会意,立刻到前堂准备起来。 现在后堂便只剩下谭大夫和毓华了,谭大夫这才走近毓华,微一行礼,轻声对她道:“都走了,五夫人请放心交代,到底有什么难言之隐?” 毓华左右望望果见没人,蓦地翻身坐起,倒把谭大夫足足吓了一跳,不由得往后退了一步。 “夫人……” “他们害我。”毓华口齿清晰,轻声的,坚定地道,“谭大夫,听说你熟识军中关系,麻烦你即刻送我去军营。” 谭大夫愕然望着毓华。 ********************************************************************** 前厅里,谭大夫留了个学徒帮着几个前来看病的乡邻把脉诊断。 病人不多,也就两三个,秋娟待在前厅里,又吩咐两个仆役守到后门,盯紧毓华的动向。 前厅她守着,只是守了半天,总见谭大夫老婆着一身黑衣来来回回走动,不时掀起帘子或端热水,或搅帕子,或换水拿药。 有时秋娟问她里面怎么样了,她也不怎么回答,只说谭大夫在医着,没那么快,叫她放心。 秋娟看着她鬼影一样穿梭晃荡,心里就烦,也不想搭理她。 就坐到一旁的椅子上,无聊数着药材打发时间。 又过了一会儿,帘子一掀,这老婆子又端着一盆水低头走了出来。 秋娟只略微抬了抬眼皮便又往下了。 没过多久,外面忽然传来一阵驴嘶,接着又是一阵野狗吠叫。 这鸡鸣狗吠的声音平日住在村子里就听惯了,秋娟也没大注意,直到她又等了一阵,忽然觉得周遭安静下来。 前厅明明还有病人在看医,但谭大夫老婆那条“黑影”却不再随意飘荡出来。 侧耳也不闻后堂动静了。 不好。秋娟直觉不妙,立刻起身冲进后堂,一掀帘子,床榻上果是空空如也。 秋娟又跑到后门,一推开只见两个仆役系着裤带回来了。 “你们去干什么了?” 如厕。 之前就想去,说是谭大夫盛情,怕他们在门口站着累,招呼他们喝两碗去湿气的薏米水。 哪知喝了就想尿,只是茅厕一直有病人占着,谭大夫便指点二人去不远处的一棵树下解决。 也就刚刚的事,见秋娟一脸焦急,两人还一头雾水,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秋娟气得懒理二人,一转头便瞧见谭大夫老婆正递帕子给丈夫,让他擦拭额上汗珠。 “人呢?五夫人呢?”秋娟逼尖了嗓子,厉声喝问。 “走了。”谭大夫就着帕子擦擦手,极为平淡地回应。 “你…怎么能随意放她走呢?”秋娟怒容满面。 谭大夫冷冷剜了她一眼:“病人休息好了,又赏了我银锞子作医药费,想走是她的自由啊。怎么,难不成夫人行动还要听你们的旨意?” 秋娟面上一愣,紧着声道:“是姑爷的意思要我们好好照顾夫人,不能让她有什么闪失。” “夫人病好了,走得行得,没人困得,自然不会有闪失。”谭大夫冷声道,“这位大姐,麻烦让让,你若是无病请自行方便,小老儿还要去前厅给人把脉开方呢。” 谭大夫一头说着,他老婆就伸手拨开秋娟,示意她别挡着门帘。 秋娟情知不妙,这谭大夫分明有意放走了毓华。眼下毓华是海阔任鱼跃,不晓得离开后会去哪里,便带着这两个仆役速速返家打电话通知姑爷。 ************************************************************ 毓华骑在驴上,一路颠簸向着军营方向疾驰而去。 想起方才得亏有谭大夫相助,才能摆脱看她的眼线;又想起好在之前老徐教过自己骑马,这会儿骑在谭大夫家的驴背上才能如履平地,独自上路。 虽然村子离军营不远,可她总提心吊胆,生怕秋娟带人追上,因此使劲攥着马鞭戳那驴屁股。 第79章 驴吃痛,颠颠儿地往前狂奔。 出了村口,两旁林木渐渐稀疏,沉墨的夜色也慢慢侵压下来。 呼啸的风声穿过枝丫之间的缝隙,像一头猛兽咻咻咆哮着紧跟在她身后追着跑。 仿佛随时会伸出利爪来撕扯她。 她的腿肚子紧紧夹着驴身,一手扯着驴脖后鬃毛,一手持鞭如雨点般不断落在这牲口身上,这驴子跑步便失了章法,带着她高高低低地穿行林中。 两侧树木探出的枝丫时不时地刮花她的脸颊,有长尖刺的,一划就划出血痕,在她两颊刮出一行细密的血珠子。 她忍着痛只管前行,头一回觉得去军营的路竟这样漫长。 又跑了好一会儿,终于能看见前面一个三角锥似的建筑物高高刺向天空。 是教堂的尖顶和十字架。 十字架上钓着一勾初升的清冷的白色弦月。 到了。 她忙忙控住身下的驴,一跃而下,不顾脸上都是血污,裙衫也被勾撕得碎裂,急匆匆地向着教堂跑了过去。 守卫的士兵挺起长枪拦住她,喝问是做什么的,根本就没想到是参座夫人。 她跑得气力殆尽,颓然跪倒在卫兵前面,劈手揪住他们的外衣,虚弱地道:“……请你们带我去见督军,我是老徐的五姨太,老徐他……反了……” 卫兵们顿时惊住,急忙扶住了几近晕厥的她。 第39章 三十八、带我去见她 毓华被搀进教堂的时候,冯督军正在做晚课。 只见他脸色十分虔诚,在教堂的灯光下愈发透出一脸神性的肃穆。 等他做完了祷告,方才抬起头看向毓华的方向,大步走了过来。 毓华起身要行礼,被冯督军示意左右拦住,让她就在凳上坐着,自己也侧身坐下:“徐夫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毓华筹措了一下词句,告知督军,老徐近来行动神秘,只与亲信往来,且屡屡前往北山军营。 她只因好奇多问了一嘴,老徐就变了色,把她关进了地下室,得亏自己假装中毒才借看病之机逃了出来。 眼下,不知老徐去往何方,但很大程度可能在北山军营,也不知会有何异动。 她虽是一介妇道人家,什么都不懂,但素知这西北境内若无冯督军的镇守,百姓日子不会安宁。 老徐纵是她亲夫,若搅得此地不太平,她势必大义灭亲。 再加上此时她义女常欢,也是冯督军疼爱的侄女儿被老徐带走,不知老徐对常欢有什么打算,她不想让一个孩子牵扯到复杂的军政事务中。 现在她满心想的就是怎么把常欢平安带回来,恳请冯督军做主。 冯督军皱着眉听她说完,脸上神色倒是波澜不惊,淡淡看了毓华一眼:“军变事关重大,若老徐真有此歹心,必然早就开始部署了,你当真现在才知道?” 毓华顿了顿,正了正色道:“不瞒督军,夫君行事严密,小女本未察觉,直到天父……”她说到这里又微顿片刻,瞧了眼冯督军,见他神色明显一振,瞧向自己,便清了清嗓子道,一脸坚定地道,“天父给我托梦,要我小心枕边人,说他有取而代之的野心。” “何时的事?”冯督军打断道。 她侧头,似费劲回想:“不过几日前。”又面容极真诚地道,“小女素来只知宅院内事,之前得督军青眼赏识,有幸服务教会得唱圣歌,想是沾了天父些微灵光,予我梦中启迪,报答督军庇护之恩。” 毓华这番话对答得体,将事态起因与督军信仰镶嵌得严丝合缝,不叫冯督军不信。 这时,她又转过头看向那圣坛上被高高吊起的圣耶稣像,深深叹了口气,一脸穆然:“得仰天父慈悲,托梦相告,更让小女生出一腔义勇,逃离泥淖,追光而行。” 说着毓华便定定地望着冯督军,目光中满是虔诚和坚定。 这种眼神是冯督军见惯了的,在他的士兵眼中。 没想到一个下属的妇人居然也蒙神启,有了对自己的无尚信念,立时动容。 这时,烛光中那掩映的耶稣像不知是否受热的缘故,神像眼角似乎有水滴滚落下来,如神之泣。 “是天父的慈悲,要提示督军,也要救小女,恳请督军派兵救回我那可怜的干女儿。”毓华指向耶稣像,泫然欲泣。 这一幕冯督军自然也看到了,他略一踌躇,当下派卫兵叫来亲信副官,耳语一番后,副官领命而去。 冯督军神色肃然地对毓华道:“你只管放心,我此刻就派人前往北营,必然将常欢这孩子安好带回,毕竟我答应过她,要替她撑腰。至于老徐,”他踌躇片刻,方叹道,“毕竟是拼死救过我的人,我还是不信他短短几个月便能判若两人……不过,天父既有宣示,便将他带回,容我细细审问。” ***************************************************************************** 冯督军雷厉风行,先让副官致电北营,知悉老徐确实调动了一部分精锐军士,却未有更大动作。 虽不明老徐此举意欲何为,但冯已对他多了一份忌惮,便部署了自己的亲信副将即刻带兵出发前往北营附近。 若北营一切无恙,则就地拿下老徐,若已发生军变,则携冯之手书军令立刻调周边其余营区及周围村落中的保甲民兵,合围北营,生擒老徐。 并特别命人不得误伤常欢小姐分毫,须将她全须全尾带回。 第80章 同时,又派人带兵去把徐府围了,将秋娟及几个仆役就地拘押,关在一起。 等拿获了老徐归来后一并审理。 不多时,就有人前来汇报,徐府已在掌握。 毓华知已无后顾之忧,便拒绝了冯督军让她留在军营休憩的好意。眼下,自己唯一想做的事,就是第一时间冲到常欢身旁。 ******************************************************************* 毓华跟着冯督军亲信连夜上路。 开的是军车,一路疾驰,比上次去军营看望常欢快了不止一倍。 夜里,几排军车亮着大灯,在安静的山里穿行而过,偶有枭鸟啼鸣的凄厉声响刺入耳膜。 毓华心里惴惴的,挂念着常欢,忍不住焦躁,总是开口催司机开快点。 终于,前方隐隐看到有红光闪烁,映得天空与山体接壤的部分也被漾红了。 “怎么回事,失火了?还是开战了?”车内负责照看她的副官看着这一幕也忍不住开口嘀咕。 她心里咯噔一声,刚想说什么,忽听“轰”的一声响,震耳欲聋。 一发炮弹升天,在半空中炸出一片刺目的白光,几乎将夜色驱逐干净。 “不好,是军变!”副官眼眸一沉,立刻命师傅停车,继而下车让人吹响军号,所有军车就地停泊。 全体将士即刻下车,蔽入山林。林中行军,逐步逼近北营。 呈半月牙之状,渐渐将北营合围。 林间隐隐传来枪火声,时近时远,暗沉的夜色中也时时瞧见亮火明灭,显然北营正在激战。 军士们亦步亦趋前行,借着营中双方交战时亮起的火光做前景的照明。 她也混在这些军士身旁,跟着他们前行,但直觉自己似成了个累赘。 有一定身份,又是女眷,若真交火起来,自顾不暇,谁有多余的闲心去看护她?可她若出了事,上面必然要问罪。 军士们不想惹麻烦,没人守在她身边,连之前督军吩咐专人照料她的那个副官也去指挥作战了。 几步之后,她落后了,身边也渐渐没人了。 可是山林不好走,路崎岖不平,心头又是空荡荡悬着,一路只有踉踉跄跄往前摸索。 蓦然间一声尖锐轰鸣在耳畔炸响,炸得耳膜都疼,脑子里嗡嗡一片。 眼前沉入漆黑,她也不敢立刻走动,就在停顿的瞬间,肩膀被莫名地灼了一下子,刺骨的疼,一股巨大的冲力将她撞到地面。 地上似有坚硬的石块割到她肌肤,但这种痛与方才相比,已是小巫见大巫了。 肩上灼烧的地方好像有暖流涌出来,她知道怕是流血了,但此刻也顾不上那许多。 因为这时,整片山林大地开始剧烈地晃动起来。 她勉强用双手撑着地面,继而扶着离自己最近的那棵树,艰难地站起身来,继续跌跌撞撞往前走。 可她这种细碎的迟缓的步子,怎能赶上行军的速度。 天荒地老地不知走了多久,前方忽然响起喊杀与呼喝声,中间隐约夹杂着咆哮“捉拿反贼徐致泰!杀啊……” 没想到老徐与冯督军这么快就干起仗来。 她不知道此刻老徐和冯督军的军队孰胜孰负,也无瑕关心,她心里只惦着一张面孔,唯一的属于她的少女面庞。 就在这时,又一发炮弹射向高空,瞬时将天空某一处照得暄亮。 在那刹那的白光照耀中,她仿佛看到常欢站在学校后山的地洞里,仰面向自己招手,拼命挥着,要够到站在山洞边缘的她。 少女张着嘴,好像在说:姊姊,救我。 毓华顿时出了一身冷汗,而双腿突然注入了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勇气,原本迟重的步伐开始变得轻捷起来。 她摸索着树干,不顾肩膀的疼痛,迅速在林间狂奔起来。 跑得快了,耳边只灌满了呼呼的风声。 风声似乎冲刷走了黑夜里的恐惧,身上的疼痛,在呼啸的呜咽中将这一切都渐次拂拨到远方。 她在林间跑着,跑着,渐渐有了一种幻觉,天地间仿佛只剩下她,和风。 就在这时,又一枚照明弹在半空爆裂。 白光乍现,毓华抬眼,只见前方营地上橙红色的火光一堆堆燃烧着,又一片片绽放着。 鼻端传来浓重的烟火,焦燎的气味,还有刺鼻的血腥气,在空中弥漫。 她心头被一阵突如其来的恐慌攫取了,顾不上行踪被发现,大声呼唤起来: “常欢!常欢,你在哪里?” 战地上,枪炮声不绝于耳,她的呼喊相形之下,简直如同蚊鸣,微茫得很。 可再没有别的办法了。在这片混乱中,只能靠声音去寻觅对方,去锚定对方的位置。 在一遍遍的呼喊中,她忽然看到前方闪烁的火光中,一匹高头大马向她迎面奔来。 她愣住了。 世界仿佛突然安静下来,在所有叠加的声音汇成的一片喧闹中,无限放大了一列“笃笃笃”的声波。 马蹄一步步坚实地踏在地上。它向着她坚定无疑地跑了过来。 随着马一点点逼近,毓华看到马的瞳孔里仿佛映着火光,让她立刻感受到那炽烈的温度。 像是常欢惦着她的心意。 那一刻,毓华身子陡然颤栗起来,一种彷如电击的感觉走过全身。 她立刻意识到:这匹马是常欢的坐骑!就是那匹带着常欢在射击赛上从北山军营折返家里的马——南枝。 第81章 “南枝,是南枝吗?” 南枝已经一溜小跑蹿到了她跟前,听得毓华的呼唤,当即停步,继而冲她打了个响鼻,然后便垂下头颅,任她伸手轻抚后脖,捋顺鬃毛。 毓华将身子斜靠过去,伸出手臂抱住马首,贴着马耳朵,近乎呢喃地同它耳语:“你是带我去见她的吧?” 南枝没有嘶鸣,也没有其他动作,就那样安静地矗立着。 她当时就懂得了,再无疑惑,翻身上了它的背。 而南枝也无需她催鞭,感知到她坐稳,立时奋蹄疾行,在硝烟中踏着火光,一步步奔向该去的地方。 常欢,再等等,我马上来见你了。 毓华心里默默念道。 第40章 三十九、她从火光中走来 毓华骑在马背上,不知奔驰了多久。 南枝一路行来总是会打趔趄,仿佛走不稳的样子,但却足以将炮火的喧闹甩落身后,只有偶尔寥落的枪火开出橙色的花朵,在夜色中倏忽绽放。 又跑了一阵,南枝突然身子一矮,连打了两个趔趄,停了下来。 毓华这才察觉自己浑身酸疼肿胀,这身子仿佛不再是她的。 她伸手摸摸马鬃,安抚了下南枝,道了声“辛苦了”,而南枝似乎也真累了,连打了个响鼻,两个蹄子在地上碾了一会儿,确实没有走动的意思。 毓华感觉到南枝的身子在微微颤栗。 她立刻警觉,仔细观察周边环境,发现南枝不知何时已把她带到一方高地上,此刻借着月色依稀能看见远处起伏的山脉。 和星点的枪火橙光。 身周静谧极了,但她突然觉得不对劲。 明明天地间就只剩下她和□□的马,但她听到了他人的呼吸声,尽管那声音几乎细微不可闻。 与此同时,她的鼻端也被山风送入一种特别难闻的气味,夹杂着几分血腥味,但与方才在战场上闻到的大不相同。 她伸手拍了拍马臀,示意它往前挪挪,南枝却寸步不敢移。 毓华只好翻身下马,小心翼翼地向那呼吸声的方位行进几步。 前方有断崖的山体线,与空气接壤处是一块凸起的山岩。 她踩到那山岩上,探身往下一望,立刻僵住了。 下方是一块山腰腹谷,本是一块平坦的草地。 但此刻,上面却满满都是人,不是站着的,而是,漫无边际的尸海。 是的,只有死人。穿着军服的兵士,歪七竖八叠在一起。 那些从前只有在小说中才看到过的场景描述,以血淋淋的方式复活,如此立体、生动地呈现在她面前。 毓华正呆望着这一片尸海,脑海中一片空白,鼻中灌入的全是硝烟与血腥混杂在一起的气味。 就在这时,前方浓沉的暗夜里突然闪了一点火星子,没等她反应过来,“噼里啪啦”一阵密集的弹雨零落地打过来。 纷纷打在南枝的马蹄周遭,打得地上的碎石一粒粒弹到她裤腿上。 毓华吓得下意识地叫唤出声,但随即伸手闷住嘴。 幸亏南枝有灵性,一声嘶鸣,示意她快走。毓华连忙赶前几步,来不及翻身上马,只够握住缰绳,之后便被南枝带着跑出几步。 到了一处岩石掩体后,她藏好了马,自己也抱头俯身蹲下,以免被流弹擦伤。 几声枪响过后,那片尸海忽然翻涌起来,从尸海中也射出一串密集的枪雨。 只不过子弹喷涌的方向并不朝向毓华,而是循着刚刚那串枪声爆开的地方奔逐而去。 那边零碎还了几枪,但很快就安静下来,看来前头开枪的人转移了。 零星的枪弹声混合在远方的炮火声中,显得更为寥落。 没有去过战场的人不知道真正的战争是怎样的。以为永远是枪林弹雨,人一沾到边就会死。 但其实弹药是有限的,真正战场上的节奏永远是疏密交织。 有集中开火的时候,也有换弹药需要歇口气的时候,但是只要你身处其中,就永远不知道对方会在哪一刻开枪,因此你的神经就只能永远绷着。 毓华紧紧地抱着自己,尽管内心一遍遍安抚自己不要害怕,但眼前除了一片黑暗再也看不到什么,鼻中除了血腥和硝烟味再也闻不到什么时,仍止不住浑身颤抖。 她盼望黎明早一点到来,破除这漫长无边的黑夜。 “轰”的一声,又不知何方传来的炮火声,瞬间照亮了天空,宛如白昼。 而那一刻毓华一抬眼,刚好瞧见了从尸海里钻出来的一个小小人影。 伶仃单薄却又兀然傲立,左右手合抱住枪托,稳稳端举在胸前,警惕地向着四周。 那一刹的火光虽短到稍纵即逝,却足以让她辨认清楚那道人影。 她清晰地听到自己胸口传来嘭嘭的心跳声,可是喉咙却如同坠着个铅砣子,发不出声来。 幸而身旁的南枝像是攫取了她的心声,不失时机地仰头,打了个响鼻。 尸海中的那条人影蓦地转过头来,先是一滞,继而嘶哑着喉咙,大声喊道:“姊姊!” 毓华的眼眶模糊了,她也不清楚自己这是怎么了,热泪一蓬蓬地从体内喷薄而出,收也收不住。 毓华不顾安危地从掩体后蹿出,向常欢跑去。 跑到山岩上,她正低头望着山谷,思索怎么下去,只听常欢扯着嗓子焦急叫唤:“别动,姊姊!” 第82章 然后,便是她一贯坚定而沉着的声音:“你站在那里就好,等我过来。” 黑夜中,借着那时而亮起的炮弹火光,她瞧见尸海上的小人儿艰难地向她跨步而来。 那遍地的尸骸早已失去感官机能,但她看到常欢踮着脚,尽量寻找尸身之间的缝隙落足,唯恐不小心踩踏到那些已经逝去的生命。 因此走得越发缓慢。 毓华在山壁边缘蹲下身子,褪下自己的一只鞋,轻轻敲打在山壁上。 “我在这里,常欢。” 这样,哪怕暂时没有炮火照亮天空,也能让她找到自己。 “沓,沓沓,沓沓沓……”她在山壁上轻轻敲着鞋跟,另一手则探在半空,去迎接常欢,感应着彼此间越来越近的气息。 三尺,两尺……三寸,两寸,一寸……终于,手指尖感应到一点温热,一只小手紧紧揪住她的一根手指,接着覆上她的掌心,牢牢握住她的整只手。 “是你吗?” “是我。” 她爬上来,她探前身子。 她们紧紧地相拥在一起。 摸到了彼此嶙峋的身骨,异口同声:“你瘦了。” 然后笑了,又伸手摩挲彼此的脸,轻抚肩头,心切地检视对方有无受伤。 “啊”。毓华皱起眉头,忍着疼轻吟出声。 常欢吓得手顿在半空,无比紧张:“怎么姊姊,我碰痛你了吗?” “我没事。”毓华看着常欢,忍不住就想笑,“就肩头擦伤了一点。” “让我看看。”常欢忙不迭地说。 “就在这里?”毓华疑惑道。 常欢狠狠拍了自己脑门子一下,骂自己:“我傻了!” 毓华笑了笑,两人刚相互搀扶着站起身,一串炮弹崩裂的声响,再次炸亮了半个天空。 这一次,毓华清楚地看到,从常欢身后,沿着山壁又探出了一个脑袋。 还有一个人跟着常欢爬上了山壁! 毓华悚然一惊,下意识搂住常欢,用自己的身躯护住她,高声喝道:“谁?” 那个人影显然也被吓住了,正爬了一半,双手撑着高地准备爬上来,被毓华一喊整个人都僵住了,上也不是下也不是地卡在原地动弹不得。 “啊,姊姊,别怕。”常欢忽然反应过来,笑了,“我给你介绍个朋友。” 遂轻轻脱开毓华怀抱,反倒上前几步,伸手将来人拉了上来,介绍给毓华。 “这位,也是老徐的受害者,我的‘前干娘’。”常欢不无讥讽地说,“这次要没有她,我八成要死在老徐手里。” 见毓华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常欢身旁这人主动开口,上前两步伸出手来要同毓华握手:“凌有喜,老徐前六姨太。您没见过我吧?” 毓华这才恍然大悟,此刻天际又被忽然炸裂的一颗炮弹照亮了,她刚好借此看向凌有喜。 只见凌有喜满脸血污,可一对眸子却是亮得很。她向毓华微笑着,脸上没有一丝之前在观音庙初见时的那种娇媚: “别在这儿叙旧啦,还是先找个安全的地儿暂且安顿下来吧。” *************************************************************** 南枝在前方带路。 据说好战马都懂趋吉避凶,大概是长久战场经验让它们锻炼出一种识别险境与安全的本能。 三人循着马蹄得得走进了一片林海,逐渐把炮火声留在身后。 不多时便发现了一间木屋,瞧着荒废,但一推门,里面桌椅壁炉竟一例完好。 常欢表示之前在军营时曾听军官说过,北方林场中偶有这种小屋,是专门供过往猎人休憩的,多为躲避猛兽。 此时曙光熹微,便将南枝拴在屋后树上,又从房屋周围摞了一把草叶权做饲料供它慢慢食用。 常欢弯下身子低头检视了一会儿南枝的后腿,便从自己身上撕下一条衣衫,仔仔细细给它包扎好。 “怎么,它受伤了吗?”毓华问。 “这会儿条件有限,先这样处理吧。”常欢没多说什么,“我们先进去休息一下。” 三人在战火中各自撑了许久,肌体早已疲乏不堪,一脱离险地,顿时全身瘫软,眼皮直坠,终于可以在木屋内好好休息一下了。 常欢强打精神,始终惦着毓华肩头的伤。这时就坚持要检视毓华的伤口。 幸而解开衣服查看,只是红肿,表面擦破了一些皮,微有血痕,并未中弹片,估计顶多被灼伤。 “瞧吧,我就说没事,不用担心。”毓华笑道。 常欢却一直严峻着眉目,也不作声,半晌才问凌有喜:“你有没有……” 凌有喜倒能领会,不待她说完,就从怀里抽出一条白色绢帕递给常欢:“这一路我都没用过,是干净的。” 见常欢接过顿了顿,凌有喜顿悟,又低头从随身带的包囊里掏出了一小罐膏药,专治跌打烫损,蚊虫叮咬的。 “是不是还要这个?之前你放我这里让我保管的,是它么?” 常欢仔细瞧了一眼,这才点点头,郑重接过:“谢谢。” 然后二话不说,就开始给毓华敷起膏药来。 “哎,我自己来。” 看着凌有喜在一旁抱膝坐着望着常欢帮自己上药,不知为何毓华感到有点不好意思。 可常欢却不容她回避,拨开她试图干扰的手,小心翼翼地在她肩头轻吹上两口气。 第83章 瞧她那副认真的模样,倒让毓华不好再推开她,也不由自主带着歉意向凌有喜笑了笑。 凌有喜却是大方地还以一笑。 毓华忽然觉得奇怪,几天不见,不知发生了什么,常欢与这凌有喜之间似乎有了超出一般的默契,且她举手投足间老练得都不再像个孩子。 憋闷在肚子里的话翻滚多时,终于涌了上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老徐……没有难为你们吧?” 听得毓华发问,常欢的手势一顿,转头看向凌有喜,毓华发现凌有喜的目光一黯。 毓华心里一沉,便道:“不管发生什么,有我。你只管说。” 常欢抬头凝视她半晌,摇摇头:“姊姊放心,我们没事,干爹他……”常欢嘴角凝出一抹讥诮的笑意,“作茧自缚,这会儿只怕头大得很。等给你敷完药,我慢慢讲给你听。” ********************************************************************************** 话说常欢被带走那天,在车上被老徐用面具遮盖住面孔后,不多时就被带到一处荒郊野外。 没有毓华在场,不需要遮遮掩掩,老徐当下就揪着她的头发喝问,要她说出宝藏中剩下几箱珠宝的下落。 并拿出她与集市上线人的交往记录,叫她不要以为今天能混过去。 常欢当然一口咬定没有,怎么逼问都不认。 老徐立刻沉下脸,让上刑。 当然这个刑上得也非常巧妙,就是脸上不挂相,只是腋下,腿间那种隐秘的地方落下淤青伤痕,让你钻心的疼,但是在外却瞧不见一点痕迹。 老徐没料到常欢这丫头年纪虽小,可心性却如此坚强,忍着疼一声都没有哼出来,自然也没有吐露半句关于宝藏的下落。 “你知道吗,毓华曾经说过,你是一匹孤狼。孤狼没有软肋,可是你有。”老徐阴恻恻说着,凑在她耳边,只落下几个字,“她现在被我关在那见不得光的地方。” 常欢倏然睁大了眼睛,被一旁副官军士摁住的身子忍不住蹿跳起来,厉声斥责,说他要是敢对毓华下毒手,她必要将他撕碎不可。 老徐笑着表示,到底是年轻人只会说大话,连眼下孰强孰弱的情况都搞不明白还敢死犟。 “你俩现在的命运,都牢牢握在我手上。” 常欢闻言嗒然垂头,之前受刑的伤痛一时全部发作起来,原本僵硬紧绷的肌肉也酸软下来。 她低吟着对老徐说:带我去北营。 第41章 四十、死里逃生 常欢说她把宝藏藏在北营一个秘密点,除了她,再没有其他人知道。 老徐当下命人致电北营,调用精锐,全营上下呈警戒状态。 部署妥当之后,才押着戴上面具的常欢前往。 这当然是不想让整个兵营察知有异,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没想到常欢到了北营,却说记不清把东西放哪里了,一会儿说在后山的小木屋里,一会儿又说在自己当初入住的营寨里挖了个地洞埋了。 老徐看出她想耍诈,也想看看她到底搞什么鬼,就有意让左右兵士盯得没那么紧。 果然,常欢一俟机会到了,立刻蹿出士兵的视线范围,冷不防撮唇唿哨,竟从那马栏里生生唤出了南枝。 南枝性子极为野烈,军营里一般军士都轻易近不了它的身,唯独只听常欢的话,常欢不在时,它也如同萎了一般。 今天南枝的举动很反常,一直不安于室,在马圈里烦躁走动。 听见常欢的口哨后,当即朝天一声嘶鸣,猛地抬起上半个身子,后蹄立地,前蹄高高立起,向着前方的围栏狠狠踹了过去。 围栏应声破裂,南枝一甩头,就将缰绳给挣扎挤脱了,凭本能冲了出去,跌跌撞撞地径直跑到常欢面前。 常欢当即翻身上马,驱着南枝赶紧逃离。 高大的南枝有一身红棕色的马鬃,一双狭长的丹凤马眼嵌在肌腱丰满突出的脸颊上。它跑动起来,就像一片火影在晃动。 老徐派兵赶紧跟上,可南枝奔驰极快,众人只看到一片火影迅速飞出北营,眼见要往王家村的方向跑去,士兵们才冲马腿开枪。 可南枝的四个蹄子就像长了眼似的,一阵纵横腾跃,灵活地避开不少子弹。 但对方不依不饶发动凶猛火势,终究一粒子弹嵌入了它的后肢。 南枝中弹,嘶鸣了一声,四蹄一个踉跄,不慎将常欢翻落在地,士兵一拥而上。 见主人摔落,南枝悲鸣不已,但等到士兵围涌向前时,它反倒转身蹿向林子深处,一溜烟便不见了身形。 只是老徐他们并不知道,常欢在士兵赶到之前冲南枝说了一句:“快走,藏起来,离开这儿,找到姊姊”。 *********************************************************************** 毓华听到这里忍不住推开窗户,看着南枝正俯首啃食草料。 难怪南枝一路上不断踉跄,原来它是负伤将自己护送至此。 有的畜牲通了灵性,远比人类更值得亲近和交往。 毓华正自出神,一回头蓦地看到凌有喜抱膝坐在一旁,正侧首看着自己,眼神中是一片和煦,还冲她颇有意味地笑了笑。 不知为何,毓华被她这一笑,竟勾得心里有丝丝慌乱,莫名其妙地红了脸,连自己也不知为什么。 “我检查过,暂时无大碍,等躲过这阵炮火,去附近村子里找个大夫替它好好看一看。”常欢道。 第84章 毓华点点头,她有些招架不住凌有喜的眼神,唯有轻轻嗽了两声,开启另一个话题:“那你们,又是如何碰到的呢?” ************************************************************************ 常欢从马上摔下之后,又被老徐带走了,这一次,她也不知道自己去了哪里。 应该仍在北营附近,因为没走多远。 鼻端充斥着酒精的气味,去的地方像是一个酒窖。 她被一伙人推进一个乌漆墨黑的地方。 她不知道拷问时老徐到底在不在,主审的人听声口像是老徐身边的刘副官,要她最后一次老老实实交代,到底把那剩下的那几箱珠宝藏在哪里了? 常欢当然一口咬死什么都不知道,后面,她就感觉鼻子里飘进一种特别浓腻的香气,很快晕晕乎乎人事不知。 等她再度醒转时,昏暗中听到一阵说话声,细碎的含糊的,似乎是从隔壁房间传来的。 这时候她才发现自己脸上一直套着那个傩戏的面具并没有严丝合缝地覆在脸上,原本洞开的双眼部分这会儿望出去依旧是黑黢黢一片。 嘴里大概被人塞了一个胡桃,双手双脚被缚在一张靠背椅上,缚得牢牢的,不得动弹。 只有耳朵是醒着,听到有个女人在同几个男人说话,有男人满含着不信任的口吻问这女人:“你确定是这里?他不会耍我们吧?” 女人说老徐一打来电话,自己就通知他们了,而且老徐提出单刀赴会,不带一兵一卒。 “那就好……等他来了,非让他把金子吐够了才行。” 常欢才知道这女人就是之前听说过的,曾狠狠讹了老徐一笔的前六姨太凌有喜,而她身边这些男人是她的同乡,看情形他们要狠狠敲老徐一笔竹杠。 后面就隐约听他们开始布置起来,几个人跟着凌有喜,几个人在外面张望巡视,确认没有伏兵后,便就近埋伏下来,以备策应。 常欢一听就觉得不妥,约在这里,不摆明是请君入瓮? 本着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原则,她在椅子上来回剐蹭,也拼命活动口腔想吐出塞口物,告诉他们小心老徐的狡诈。 可纵使努力半晌,也无法从被绑缚的椅子上脱身。 这时隔壁已是一片安静,显然已各就各位,只等着老徐现身。 常欢心中焦急,便打算把椅子弄翻,自己摔到地面上发出动静来警示对方。 正在折腾的时候,忽然从隔壁传来凌有喜的声音:“你终于来了。” 看来老徐现身了。常欢便不再动作,屏息凝神谛听。 隔壁说了几句后,她才知道,这次见面,老徐是来给凌有喜和她同乡送钱买平安。大概凌有喜他们握着老徐什么把柄,数目字一直没谈妥。 老徐孤身赴会,还让凌有喜身边那几个同乡好一通搜查,确认没带武器。很快,他便同凌有喜好说歹说地谈起了交易,希望她能把“那个东西”交出来。 估摸说的就是老徐落在凌有喜手里的把柄。 两人的对话始终断断续续,实在听不分明那到底指的是什么。 “那到底是什么?”毓华忍不住问道。 “是老徐的手书。”凌有喜插嘴道,“还记得当初你们在教堂时,刺杀冯督军的那个人吗?” 那个名叫郝彦的人根本就是老徐暗中安插的人。 是老徐授意郝彦配合他共同在教堂里上演一出苦肉计,郝彦助力老徐在督军面前重获恩宠,而老徐则保郝彦不死。 郝彦为了防止老徐过河拆桥,专门让他以军官特用的信笺手书一封并盖上军中专印,这封信的内容并未涉及哗变,但拿出来却足以证明两人关系。 按说老徐这么谨慎的人,这种机密事宜一般不会留下任何蛛丝马迹,早就会处理干净,可是他没料到,当初商议此事时,凌有喜正是假孕受宠的时机。 老徐没有过度防着她,一切都被凌有喜获悉,且她还盗得此信,悄摸着拓写了一封收存起来。 后来假孕事发,凌有喜被赶出去,她便一口咬定自己知道老徐和郝彦之间的勾当,惹得老徐不得不给了她好大一笔钱才将她打发走。 毓华听到这里,才知悉一切原委,当初她就觉得以老徐这么个机敏的性子,怎么如此轻易被人拿捏,看来真正拿捏他的恰是他那些唯恐被人获悉的鬼心肠。 *********************************************************************************** 常欢在隔壁房间听着凌有喜和老徐彼此对峙,老徐哄凌有喜速将信物拿出,凌有喜不肯,再往后就听得一片喧闹吵嚷,大概是凌有喜身边几个老乡也进来了,说了几句“你怎么动手抢呢?” 然后双方就争执起来,闹出了动静。 还没等常欢反应过来,隔壁又是“啪啪啪”地响起一连串密集的子弹声,接着陷入一阵寂静。 常欢立时反应过来,老徐果然一早在附近埋着兵,一有不妥便动手。 老徐既已布好局,设下圈套就绝不容活口。 听着隔壁不断响起的枪弹声,喧嚷的人声也渐渐寂灭下来,常欢背脊宛如一条冰冷的蛇蜿蜒爬过,寒意渗入骨髓。 过了片刻,她忽然听到老徐低声怒吼了一句:“你给我出来!” 又过了一会儿,老徐又下令,“给我把这门堵死,不要放走她!” 常欢一时没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意思,直到过了一阵,耳际忽然传来一声巨响,她自己则浑身一震,随着椅子重重摔在地上。 第85章 之后,身上不断落下一些什么碎片,有的碎片弹到自己脖颈手上等裸露的皮肤,像中了暗器一样生疼。 她正在揣测不会是房顶塌了时,耳旁传来凌有喜清亮而惊诧的声音: “怎么这儿还有人?” 脸上的面具随之被一把扯下。 常欢终于得见光明。 长时间处于黑暗中一时还不习惯,等眨了两下眼适应了眼前的光亮,她才发现自己原来置身在一个酒窖。 身前,一张陌生的秀丽的脸庞正朝向她,是凌有喜。 后来听凌有喜说起,才知道她毕竟曾跟在老徐身边一段时间,晓得他阴险多疑的性子。因此提早一步来到此处约见的地点,细细研究此地的地形与结构,早就发现了端倪。 因此,就在老徐召集手下下令枪击的那一刹,凌有喜躲进了之前便发现的一个怪异而庞大的酒桶里。 那酒桶别有洞天,竟是一个机关,连通着暗道,将她直接送到了常欢被关押的空间。 而常欢这才知道,她刚才听到的谈话声并非来自隔壁,而是源自头顶。 只因酒窖地形特殊,一时分辨不出声源精确所在。 酒桶机关的发动,打通了暗道,穿破了房顶,便听老徐的声音从头顶飘了下来,他发出一声瘆人的冷笑: “很好,你们死前也算作个伴了。点火!” 一束火把直接从房顶的塌陷处扔了下来,如同一颗火流星在空中划过,落地后随即起舞,一点点向周围的酒桶侵袭。 常欢在凌有喜的帮助下赶紧挣脱绳索,她们必须赶在火苗舔舐上酒桶前脱身,离开此地,不然等火势蔓延,很有可能葬身火海。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抑或事实如此,她们渐渐感到鼻端充溢着越来越浓重的酒精味,而整个酒窖也越来越炙热…… *********************************************************************** “那后来呢?”毓华忍不住问,虽然她知道这个问题很多余。 常欢笑笑道:“不用担心,我们幸运得很,一点皮都没擦破。” 因为就在她们苦苦寻觅出路的时候,外边骤然响起了炮弹破空的声音,巨大的轰鸣声震得她们耳道嗡嗡作响。 再后来,冲击一浪盖过一浪,她们亲眼见到酒窖的梁柱不知因火炙还是炮弹冲击变得摇摇欲坠,墙皮也一块块龟裂下来。 随着墙壁的依次掉落、瓦解,火光也涌了进来,逐渐侵吞了那一半的黑暗,再然后,“轰”的一声,整座酒窖都坍塌了。 幸而在坍塌之前,她们赶紧躲进两个废弃的酒桶,才得以躲过一劫。 她们逃了出去,后来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是冯督军的亲信兵不知怎的从天而降,要封锁北营,困住老徐。 北营那边大半是老徐的人马,平日虽奉督军为首,但更认老徐的军威,因此一段时间内还能拉扯僵持。 老徐反应不慢,立刻敏锐察知,倘督军动了真格要来个瓮中捉鳖,自己虽说掌着北营命脉,但督军完全可以一面就地困住自己,同时再调其他军队过来压阵,自己就未必能应对了。所以必须快刀斩乱麻,索性哗变。 至于除了被逼上梁山外,还有没有别的缘故让老徐和一惯亲近的冯督军撕破面皮,就不得而知了。 总之,双方混战。 巧合的是,恰在这个点上,之前一直被西北军耿耿防备的兵燹之祸也蔓延过来了。 西北军杀到后,局面很快变成三方混战,越发认不清谁是同袍谁是敌手。 军阀乱战的年代,都是为了抢地盘,说不上对错,只在乎兵贵神速。 先抢下地盘,再梳理军政。 军营很快变成一片火海,炮弹喧天,大家自顾保命都来不及,这倒有利她们逃遁了。 于是,凌有喜和常欢,或许换在平日里相见怕是要闹得不可开交的两人,既相识于生死危难之际,竟相携互助,从这硝烟之地逃了出去。 因为挂念毓华的安危,常欢执意往王家村方向前行,凌有喜无处可归,也不愿回老家,便随常欢同行。 沿途所至,但见战争惨状,历历血腥。 待走到这片山谷,又撞上两支不同编号的军队交战,二人就匿于这片尸海,想等着风头过去,再行上路。 “幸好遇到姊姊你了。”常欢说着睁大了她晶亮的一对大眼,定定地看着毓华,那眼中养着的盈盈一波碧水透着劫后相逢的喜悦。 毓华却不像常欢那般欣悦,她瞅着常欢好一会儿,才叹口气:“脱了吧,让我瞧瞧你的身子。” 作者有话说: 今天存稿,发现有位读者留了书评,这是本文收到的第一篇书评,虽然只有短短的两个字,但是好开心好鸡冻。有种自己的厨艺终于被赏识的感jio。谢谢你。也谢谢依旧保持看文的朋友们。 第42章 四十一、 刺青 木屋寂寂,只闻风声猎猎。凌有喜主动坐到了漏风的残缺不全的木门边,替常欢和毓华把着门。 虽说枪炮声离这儿已经很远了,刚才一路走来也不见半个人,但小心一点总是好的。 毓华轻轻将常欢的衣服剥下来,因为她身上有伤,除了隐秘处的伤,还有不少是被火灼伤,虽然有些已经结痂,但在痊合的过程中却已跟衣服的纤维融为一体,因此脱下来时必然会撕扯着伤口,让本已结痂的伤口被重新拉开,渗出血水。 第86章 她知道,这种痛砭入骨髓,可常欢硬是咬着牙,生生忍住,一声不吭。 毓华忍不住轻言责备:“刚才替你上药,难怪怎么都不让我替你除去上衣,原来……怎么都不知道开口的!” 说着她嗓子哑涩起来,显然是哽咽了。 “就是见不得你这样,不想让你担心。”常欢微微侧首看向毓华,低声道。 毓华拿出药膏,替她将伤口一一敷上。 望着常欢背上那像四处爆开的罂粟花海般的伤口,毓华疼惜无比地伸出指尖,隔空轻轻抚摩着常欢的伤痕。 那一刻她多么盼望能有传说中那些散仙、地仙的特异功能,一伸手就能将常欢身上的伤口愈合,让痛楚瞬间消弭。 “好了也会留疤。”毓华喃喃道,“我若是早一点,早一点赶到军营就好了。你就能少吃很多苦头。” “姊姊别这么说,如果不是你去通报冯督军,我和有喜姐姐早被烧死了……”常欢伸出一只手,攀住毓华的手腕,语气十分认真,“姊姊,是你又一次救了我。” 毓华摇摇头,轻轻地常欢身上的伤疤上吹了几口气。等药膏一干,刚打算把衣服替常欢披上,凌有喜凑过来瞧了两眼。 “这算不得什么大事。”凌有喜胸有成竹地道,“等她伤口料理清爽了,我给她刺好看的花纹。” 凌有喜说她会刺青,从前在村子里跟一个过路的异人卖货郎学的。后来村子里但凡有人出去打仗脸上挂了相的,就找她来在肌肤上“修修补补”一番,经她手打理出来后,完全跟换了个头似的,比原初的那副皮囊不知道高级多少。 “那就拜托你了。”毓华语意中透着一丝欣悦,虽然她们经历了这番生死劫,但将之视为新生,总能让人为之振奋。 ******************************************************************************************************************** 翌日,凌有喜晨起先去打探了一圈周边环境,告知二人,这一带战火暂时熄止,战场估计是转移了。 于是,三人便先去了附近的村子,打听有没有擅医治动物的大夫。幸好遇到个村医,替南枝看了后腿,花了半天功夫做了手术,替它取出了子弹。 又好生让南枝休养了大半日,三人方才上路。 南枝虽取出子弹,同人一样,依旧需要时间恢复元气,再说三人也无法共骑一马。三人一马便一起并排慢慢走着,顺便谈天。 三个女孩儿一起上路,可想而知,说到投缘处会有多么热闹。 虽然行走多在野外,战火又在不远处,行路几多艰辛,但彼此作伴同行,在荒山野岭遍洒银铃串串,既壮大了声势,又能减轻不少独行时的寂寥心情。 毓华惊奇地发现老徐口中那个狡狯如狐般的六姨太可一点都没有他说的那般可怖,只不过比寻常女儿家多一份灵巧罢了。 凌有喜会很多生活的手艺,吃穿用行上都有能凑合却又不会将就的本事: 比如条件所限,沿途遇不到饭庄酒店的,便问农人村妇讨几个馒头,她会将这些馒头切片生火烤过,吃那份焦黄的香味。 再如出来得急,几个人都没有多余的衣衫,她就让毓华褪了几个首饰,沿途找些不同的女人换了些干净的旧衣物出来。 而这些物什的换取,这份同各色人等打交道的能力,恰恰是毓华和常欢欠缺的。 正是因为凌有喜身上浑然一体的这份俗人气,能让她出入烟火市井之中,让男女老少见了她都没有防备。 又因她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嘴甜本事,每次都能达成目的。 毓华完全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并且隐隐明白,难怪老徐当初会被她迷得七荤八素。 不过毓华一点都不鄙夷,反倒很羡慕,在乱世之中,这确是一门生存的功夫。 *********************************************************** 三人一路前行,有了凌有喜的出力,没有遇上什么麻烦。 当然也亏得毓华脑子好,记了路。 之前她一直在筹划怎么逃离徐家,因此做好了一切准备功夫,包括从老徐手里搞到了一张附近的作战图。 虽然后来被关进地下室,逃走时什么都来不及随身带走。 可她因好几晚反复盯着这张地图研究怎样逃离西北,因而不知不觉就将这张地图印入脑子里了。 在与常欢、凌有喜汇合后马上把这幅地图原貌复刻出来。 三人立刻研究出行之路。她们本打算,既然西北战燹遍灼,那就一路往南吧。 先抵达湘西,因毓华和常欢熟知这一带,方便打听航道,置办路上的行头。等休整一两天后就可沿水道去往繁华富庶的江南。 没想到毓华却在半道改了主意。 “常欢,你不是一直想去看水中花吗?要是离这里不远的话,我们不如去你心中向往的圣地,可好?” 常欢没想到毓华居然把她随口说的小心愿记得如此确切,虽然感动,却摇了摇头。 “姊姊,那是个无比清洁的圣地,可我们现在穿得这样破破烂烂的,恐怕不太方便吧?” “我说两位姑奶奶,你们是去看花,又不是去礼佛。就算去庙里,佛菩萨也只拷问你们的心地是否干净,跟外面穿的衣服又有何干?” 毓华还在踌躇,凌有喜听不下去了,在一旁插嘴道。 可她说得还真有几分道理。 第87章 “是,我想我们去看花,用的是心看,战难之际,不要在乎繁文缛节了。”毓华柔声道。 常欢没有再说什么。 她记忆中,前世那家酒吧之所以得名“水中花”,正是因为酒吧老板曾去过青海湖,在湖中与那种稀世名花有过一次照面。 常欢看到过那种水中花的照片后,对其一直惦念。 前世,前女友与她爱到浓处时,得悉自己想去青海湖,便表示一定会陪她同去。 可那愿望终究是落了空,见水中花一面,就成为她前世的执念了。 而眼下是军阀割据的乱世民国,青海的管制权这会儿据说是在蒙古王公和贝勒的手里,就这么贸然闯去,也不知道会遇上什么麻烦。 不过倒不一定全然是坏事。 因她们共同的对头老徐这会儿正被兵火缠身不得闲,可他要是侥幸从军中纷乱中脱身,届时为着宝藏下落,一定会来追踪她们。 而倘若她们这会儿兴之所至走了一条他意想不到的路,说不定反倒逃出生天。 常欢和毓华去青海,是为了完成夙愿,至于凌有喜,本就落得孑然一身,对未来并无想法,只表示不愿再回到自己来的那个村子。 因她那个村子是做借腹生子生意的,她可不想回去再次被人当成“活体子宫”给租出去。 于是,三人一合计,便改道入了川,一路西行。 而搭伙前行,三人分工也是井然有序: 毓华是活地图,博闻强识的她将图中细节记得八九不离十,因此引路全靠她; 凌有喜为人亲和讨喜,再加上本身也是西北人,说一口流利的土话,善于和陌生人打交道,一路打尖吃食等日常行程由她沟通; 而常欢小孩儿的身份却是个不错的掩护,三人同行就宛如一对姐妹带着个孩子逃难流亡,完全没人怀疑真假。 必要时,常欢说她还能骑马开枪保护两位姐姐。 只是希望这个本事用不上。 ************************************************************************** 三人确定路线后才走了没两天,连巴山县都没到,就在一处叫马家庄的村子里,发现了界石上贴着告示: “冯督军告三军兄弟书: 现有叛军要犯徐致泰,公然教唆军士叛变,惑乱军纪。日前余见其素有报国之心,前行无过,平乱有功,故而授以要职,孰料其不思报国忠军,反醉心权术,贪墨渎职,步步机心,欺上瞒下,乃至于竟生二心,骤行哗变,逆行无状,残害无辜同袍及手足。故余特传令三军以告,即日起,开除徐致泰混成旅之参谋长职位,其所辖军队亦开除番号,皆为伪军,望旧旅同袍见此书速速折返本营,勿偏信徐某之惑言,以至投军错路,报国无门。若尔等尽背其而去,便可令徐某众叛亲离,束手就擒,以正军纪云云……” 三人看到这告示,相互递了个眼色,没多言语,但身上都感一阵轻快。 当晚她们便在这村子里找了一对看上去面相老实的农人夫妇,借了他们隔壁的一所空置院落借宿。 这所院落是农人夫妇独子的,儿子有出息,去省城大学念书,平日里极少回来。 院落内茅厕灶房一应俱全,有三间房,但其中一间锁上了。老夫妇说这就是一个杂物间,放着儿子的东西。 另外还有两间房收拾一下刚好给她们住。 毓华因见常欢伤口痊愈,到了可以纹身的时机,三人一商量,便又给了农人几钱,添置些许生活用品,打算在这农家小院歇脚几日,调整元气,以备远足。 ******************************************************************************* 乡间条件有限,尚未通电,晚间饭后,凌有喜挑来一盏油灯,在莹莹烛火照耀之下,她又拿出两根纹刺针。 说是纹刺针,不过是问乡人借的缝纫针,在火上炙烤消了毒,白日间又在村头里采摘可染色的凤尾巴花,研磨碎了,裹在针尖上淬了色。 “姊姊,你在外间等我,不许偷看。” 见毓华要作陪,常欢将她推出门口。 “我是你姐,名义上还是你义母,你在我跟前害羞什么?” “我怕我疼,哭起来,在你跟前失了面子。”常欢半开玩笑地将毓华推出了门。毓华见她如此坚持,只好算了。 屋内,凌有喜一手拉过遮挡蚊虫的蚊帐,让常欢褪下衣服,看到她背上一道道结痂的疤痕,微微皱了皱眉,出神片刻:“你是怕你姊姊心疼你吧?” 常欢低下头,没多说什么。 凌有喜便转了话头:“刺什么?水中花?” “你见过水中花吗?” “当然没有。”凌有喜笑了,“我以为是你编的,哄你姊姊开心。” “我不会拿我们的心愿开玩笑。”常欢语气低沉,一脸的认真。 凌有喜察觉,便也正色道:“那就刻别的。你有什么想法?” 常欢顿了顿:“都可以,只要遮住这些疤痕就行。” 凌有喜眯起眼,又仔细审视了一番她的背脊,末了捏着针的手轻轻一捻,在她背上毫不犹豫地刺下第一针。 “那就刻只鹰吧。” ****************************************************************************** 毓华坐在外间,不断喝着茶,还倒了两杯茶放在一边。她总想着找借口端茶进去瞧一眼。 第88章 说实话,毓华对刺青很好奇。 关于刺青,从前在学堂里的时候只是在教书先生的文章里看到过批判之辞,说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刺青大为不敬,不合孝道。 又说历史上只有犯罪流放的人才会刺青,叫“黥刑”,好人家儿女从没有主动去纹身的,可有一次,她遇到学校里一个年长的学姐,无意中窥见她手腕上纹了几多菊花。 花朵主色调是暗青色,但外翻下坠的几缕垂绦却夹杂着丝缕的嫩黄和艳红,勾缠在一起,妖娆得很。 这朵菊花就一直印在她心中,作为一个内向的人,她好几次鼓起勇气想跟学姐搭讪问个清楚却总差了点时机和胆色,而后面自己被老舅出卖了,从此就脱离学堂,再也没见过这个学姐,和她手腕上的那朵菊花。 她很想知道,那熬着痛,看着皮肤上依着自己意愿诞生出来的那些生命图腾是一种什么感觉。 这么多年层层累迭的遗憾,终于在今天得以弥补了。 毓华正在走神,忽听得常欢在里间轻声呼唤她:“姊姊,好了。你可以进来了。” 她忙推门走进去,只见凌有喜在一边整理刺针,一边抬起下颌冲她点点头。 然后,她的目光就锁定在前方蚊帐后,隐隐绰绰的那道身影上。 小小的花骨朵一般的娇嫩身躯,团身蜷坐着,后背应当是裸露的,因为色料还没有吹干。 毓华小心翼翼地走近,抬手轻轻掀开蚊帐,闯入她眼帘的赫然是一只暗青色的翅膀。 没想到凌有喜竟有这么好的手艺,将羽翼上的羽毛雕琢得根根清晰。 再往上看,羽翼掩盖着身躯,修长的脖颈,长长的勾喙,和一双宛如嵌着绿松石般的暗青眼珠。 以及藏在羽翼下缘尖利的爪钩。 而爪钩之下,踩着几片像是在空中漂浮的橘色枫叶。 “这是,鹰吗?”毓华问。 凌有喜点点头。 毓华又走近一步,凌有喜还主动将油灯往她跟前推近几许,让烛火能更清晰地照到常欢的背上。 毓华久久凝视着,把这只鹰的每个部分都细细打量,烛火微微摇晃,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错觉,她仿佛看到羽尖也在摇曳,暗青色连缀一片,就像一片麦田随风起伏。 鹰之目灼灼有光,好似望着远方,脖子上的毛似乎根根昂扬,藏于翅下的爪钩一时聚合,仿佛已在千米高空之上锚准了自己的猎物,随时就要迎风扑袭而下。 “好看吗?”常欢一偏下颌,轻声问道。 毓华觉得喉口涩涩的,一下子发不了声,只是点点头。 “背上的伤,都盖住了吧?”常欢又问。 毓华还是不知说什么,她不由自主伸出手,隔空轻轻抚摩常欢背上,顺着这只鹰的侧颜,一寸寸地虚画着轮廓。 好像,这样就能把她心中的疼惜传递到常欢身上。 “疼吗?”毓华的声音微微打颤。 “不疼。”常欢摇摇头,“姊姊,你还没告诉我,我的鹰好看吗?” “好看。”毓华笑着说,可不知为何,她眼前一阵模糊。 毓华轻微地抽了一下鼻子,脸上突然一热,一只小手抚摩上来,替她轻轻拭去泪水,常欢轻声说:“我都没哭,姊姊怎么反倒替我哭鼻子了。” 毓华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了,或许,看到常欢背上新生的鹰,心中盼着从今以后,希望她也活得像只搏击长空的鹰吧。 “干嘛干嘛,你娘儿俩在我房间里哭哭啼啼的,搞得好像我刺青技术不行一样,我可不依。常欢,你要不信我的手艺,去拿面镜子自己瞧。” 凌有喜叽叽喳喳一阵碎嘴子,将毓华的泪给逼回去了。 “辛苦你了,有喜。”毓华擦了擦眼角,笑着对凌有喜道。 “见外了。”凌有喜嘴一撇,“咱们几天前不都还算是一家子人嘛。” 没错,一个逃家的五姨太,一个被休的六姨太,还有一个专给老爷添堵的假大小姐,果然没一个守规矩的人,而现在她们却兜兜转转撞在一起,反倒更像一家子人。 毓华哑然失笑,忽然想到什么,只是一直没拿到明面上来讲。 当晚,常欢和毓华睡一个房间,等两人洗漱完毕,合衣躺在床上时,毓华突然开口:“这几天我们忙着逃难,其实还有一些事我心里存着疑惑。” 常欢这会儿身上刺青的颜料也已经干了,但仍隐隐泛着刺痛,一时半会也是睡不着,她翻了个身,抬头看着毓华。“什么事?姊姊只管问。” “那剩下的宝藏……究竟是你骗老徐的借口,还是真有其事?” 常欢半晌无言,不过,漆黑的夜色中,她的两只眼显得特别炯炯有神。 第43章 四十二、遇痞 “当然有。” 见毓华一脸惊诧的样子,常欢微微一笑,伸手拍拍她脑门:“我不会跟别人说的,姊姊也要替我保密哦。” “在哪儿?” “这个嘛,我暂时不能透露太多给你,这是对你的保护。”说着常欢又伸出两根手指做出盟誓的样子,“不过我保证,这笔钱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会动用。” 常欢告诉毓华她已想好法子,准备编造个关于宝藏的假消息,适时放出去。 因为眼下军中知道宝藏一事的人并非少数,纵使老徐现在是泥菩萨过江,但难保不会另有他人亦起歹念,追踪她们,并给她们带来危难。 第89章 毓华点点头,细细打量着常欢。 经过这短短几天在鬼门关走了一遭,这孩子变得头脑清晰,意志坚定,时时陷入沉默,一改从前“黏人精”的习气。 一开口,说出的必然是深思熟虑过的想法。 一夜之间,就如同她背上的那只苍鹰,长出坚韧的羽翼。 “你长大了。”毓华不禁感慨。 常欢听了这话,也转头直勾勾看着毓华,十分认真地说:“我不是说过,我长大了一定会保护你的。” 这话从前常欢讲过不止一遍,那时以为她在开玩笑。 可仔细回想,她从没在自己面前说过任何一句荒唐的话。 而很多事情,看似只是玩笑话,却饱含着她的一片真心,很多承诺,看似孩子气,但最终也一一实践完成。 这孩子自有她的主意。 “我们和凌有喜一起去看水中花吗?” “听姊姊的,如果想和她同行就一起,如果不愿同行,等到了一个稍微安全的地方,和她分开就行。” 毓华点点头,她知道这次常欢能逃出生天,与凌有喜合作分不开。 一路走来,也算有了生死之谊,并且也知道她之前也为老徐所迫,共同的敌人成就了暂时盟友。 可是她和常欢心知肚明,凌有喜不愿回乡继续从事被他人“借腹生子”的老本行,和那几个同行的老乡并不是一颗心。 说不定是被胁迫着来问老徐要钱,她便借力打力,让老徐和这几个同乡对上,相互厮杀,借力打力,而她趁机逃出生天。 可从老徐那里敲得的钱呢,自然一分也不少的落入她的荷包。 这姑娘手段泼辣,心机深沉,而这几天同路闲聊,凌有喜言谈中总无意中透露出来的,想改变命运,往上攀爬的“鸿鹄之志”也让毓华觉得心里惴惴,不像是同路人。 但是现在分道扬镳未免太早,毕竟还需要相互合作和借力。 “那等到了安全的地方再说吧。” “明白了。”常欢说着,忽然向毓华转过身来,毓华心里微微一动。 这几天风餐露宿,有时在外面的破庙破屋住一晚,都是三人挤挤挨挨凑在一起。又或偶遇打尖的机会,也都是三人躺在通铺上。白天持久地奔走耗散了大半精力,大家都是脑袋一沾上枕头就睡着,难得有像今天这样和凌有喜分开独宿的机会。 毓华伸出手来,轻轻抚摸常欢的鬓边,又碰碰她的小脸,满心都是疼爱和怜惜:“还记得我们一块从常德去西北的路上吗?” 那时也像今天这样两人睡一个被窝头,“你就像是我刚捡的小猫。” 分都分不开,只晓得缠在自己身上,贪恋那一点属于人的温暖。 不过大半年的工夫,就长得这样齐整了,脸上也褪去稚气,像个小大人。 毓华望着常欢,没有窗帘的简陋小屋里,月光的清辉透过窗棂洒了进来,给常欢的脸上敷上一层柔和的清霜。 “谢谢你常欢。”毓华说了半句话,还有那没说的半句。 谢谢你让我懂得了做母亲是一种怎样的滋味。 毓华张开双臂,“想不想回到那时候?” 可常欢居然没钻进她怀里,依旧直勾勾凝视着她,半晌,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温热的小手覆在毓华脸庞上。 就像小猫柔软的爪掌挨过来,毓华不由自主闭上眼,轻轻蹭着这只小手。 “姊姊,你瘦啦,你也累坏啦。早点睡觉。” 常欢说着收回手,翻了个身,自己蜷成一团,将背脊对着她。 她听到常欢的呼吸从最初的急促到渐渐的安宁、低沉、平缓,再到最后,十分踏实的睡着了。 毓华将被子一边往前送了送,严严实实覆上常欢的身躯。 真好。她的心里涌起一阵宝贝失而复得的庆幸。 她伸手,轻轻搭在常欢的肩膀上,默默祈祷:主啊,请不要让灾难降临在她身上,再大的风雨只消落在我头上就行。 就让这孩子遂了她的心愿,长成她自己所期望的那样。 从今往后,请让我们长久地在一起。 ******************************************************************** 第二天起来,常欢正在院子里刷马,为南枝洗去风尘,毓华则在收拾行囊。 凌有喜一大早出去了,回来时拿着两件农妇的衣裳,让毓华和常欢换上。 多日逃难下来,她们早已洗尽铅华,打扮得很朴素了,但在凌有喜眼里,远远不够,她说尤其是毓华,即便衣着素朴,可在人群中一眼望去还是很出挑。 凌有喜拉着毓华到了灶房,抹了一手锅底灰在毓华的脸上涂抹开,拾掇了半天才略显满意地点点头:“嗯,这才不像个读书人了。” “你把我扮成烧火丫头也未免太夸张了。”毓华低头看看自己:“会不会欲盖弥彰?” 凌有喜不太明白“欲盖弥彰”是什么意思,继续皱着眉头:“你出去还是别开口了,一开口就露了你的身份。” 毓华无奈地笑了笑,刚想说什么,却见凌有喜脸上神情变幻,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怎么了?” “我刚出去问老夫妇借衣服,路过那间上锁的房,发现窗子开了个缝……” “是有人进去过?” 凌有喜摇摇头:“应该没有,估计是木头老化,潮湿后榫卯自己掉了。不过,”她顿了顿,“你猜里面有什么。” 第90章 “是什么?” “两个箱子没有上锁,满满当当装着的都是爆竹和鞭炮。” 毓华微微一怔:“是吗?老夫妇不是说他们儿子是个读书郎吗?” 凌有喜摸着下巴:“是啊,不过这是人家的秘密,我们瞧见了也当不知道吧。就跟你说一声,出门在外,咱们多颗心眼防备着。” 毓华沉吟片刻:“本想在这里多歇两日,不过我想现在这个时局,还是赶紧上路吧。” 一番商议下来,为安全故,最好的办法就是躲在屋子里不出去,等休息停当后即刻上路。 屋子里不缺炊具等一些基本生活设备,凌有喜就表示一如前几日,还是由她去问乡人讨要菜蔬米面,顺便问清楚周边路线。 哪知道凌有喜这一出门便没回来,眼看大半天过去了人还没回来,毓华着急起来,立刻到隔壁的农人夫妇那里去打探一下。 没想到夫妇俩一见毓华就问,凌有喜怎么还不过来拿东西? 原来,两小时前,凌有喜确实来见过夫妇俩,讨要一些米面菜蔬,好心的农人夫妇一口答应,家中本来备用口粮并不多,还是给她们检省了一些出来。 不过新鲜菜蔬不多,夫妇俩遂指点凌有喜去村口集市采买一些,这时间刚好够夫妇俩给她装上米面干粮和调料,等她买了菜回来时顺趟带上。 “照说离得不远,去买菜应该早就回来了?”农人夫妇倒是好心,为凌有喜的安危挂着怀。 “没事,婶子,大叔,我们这位朋友就是个小迷糊,约莫又走岔路了。等我们去寻一寻她,无妨的。”毓华笑着。 可一出农人夫妇家,她脸色就黯淡下来,略一思索就先回到院子里。 从里屋翻出头巾包裹住自己,一番乔装后,叮嘱常欢留在家里,以防凌有喜回来。 常欢见毓华行色匆匆,这会儿又急着出门,早已察觉不对劲,见状立刻打断她:“留张纸条在家里就行了,我跟你一起去。” 说着不容毓华反对,她将贴身存放的匕首拔出检视了一下。 匕首在冷冽的阳光下泛着寒光,常欢满意地点点头:“宝贝很在状态,不用磨,可以直接用。” 自从这次从死人堆爬出来,常欢养成了一个好习惯,利刃不离身。 毓华明知在乱世之中,常欢这种尚武的个性只有好处,吃不了亏,可她心里仍不时泛起莫名的酸涩和难受。 这世道真够讽刺的:现在大人居然要靠孩子保护才能出门,而这个孩子也只有变得冷血无情才能保护自己和亲友。 ************************************************************************************ 到了村口的菜市场,发现市集早就散了,一个菜贩子都没有,地上到处散落着残叶剩渣。 毓华正觉得奇怪,忽见前面的砖土房后走出来三四个男人,穿的是清一色军服,不过肩章和袖章上刺的番号却委实奇怪,军服基色明明是西北军,但这番号毓华从未曾见过。 那几个男人看见毓华和常欢,显然也吃了一惊,双方都站住了。 有个年龄略嫩点的,大概是个炊饭的,满脸都是煤黑,除了两只眼睛晶亮亮。他正用这对晶亮亮的招子目不转睛地盯着二人。 常欢见对方神色有异,悄悄将手抚向后背腰间的护身匕首。 与此同时,毓华也警觉起来,不由自主上前几步,挺身挡在常欢跟前。 “五、五夫人……”那个小兵忽然鼓足勇气,张口叫住二人,说着一口浓重的土语,“大小姐……” 毓华瞬间头皮发麻,心里往下一沉。 这时其他三人也认出她们来了,有个年长的上下打量着毓华和常欢,突然兴奋地抬起一脚踹向那小兵屁股,踹得他往前直打跌。 “你小子看楞了!还不快去通报参座,说找着这两个女人了!” 毓华心中咯噔一下,当下拉起常欢,趁着几个兵还没动身之前立刻抓着常欢的手往回便跑。 “别让她们跑了!”身后传来老兵粗噶的嗓音,几人一拥而上,将毓华和常欢围拢起来。 老兵上前,笑嘻嘻地看着二人:“夫人,您跑什么呀。参座正急着找您,把您朋友都请走了。难道您不想知道她现在的情况?” 果然冤家路窄,凌有喜怕是半道碰到老徐了,难怪失踪了。 现在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但是千万不能着急。 毓华说服自己镇定下来,一瞥眼却瞅见常欢已微微弓起身子,一手握紧了匕首,随时就能出鞘。 就算她会两手功夫,又怎是眼前这几个大男人的对手。 毓华不想让常欢吃亏,转过头来,看着那为首的老兵:“我朋友在哪里?” “您跟我们去一趟,不就知道了?” “我不想走,走不动了。”毓华冷冷地看了眼老兵,转身走向路旁的一个石墩子,施施然坐下,又看了眼常欢,“你还杵着做什么?走了这么些路,不累吗?” 常欢会意,也坐到了毓华身旁,握起了拳头,在毓华肩头捶打起来。 “姊姊,让我给您捶捶,解解乏。” “好孩子,真乖。” 两人这番一唱一和的举动倒把这几人看傻了。 见老兵一脸错愕,毓华玩着手指甲,闲闲地道:“老徐现在已经是叛军了,布告贴得到处都是,你们还打算跟着他一条道走到黑吗?” 第91章 众兵越发怔愣,相互看了彼此一眼。 那为首的老兵沉着声道:“那是我们自己的选择,夫人不必替我们的前途操心。还请您和大小姐跟我们走一趟。” 毓华大声道:“我说过,我累了,现在不想走。” 老兵阴沉着脸:“夫人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说着他一挥手,让身侧两个兵上前一步,“还不快请夫人和小姐上路……” 另两个士兵刚伸手向前,但听“嗤”的一声,眼前白光一闪,常欢拔出匕首,手一挥,不知怎的,就将一名士兵的袖口刺裂了。 “你手再敢伸过来一寸,下次断的就不是袖子了。”常欢抽刃还鞘,“谁教你们敢对我姊姊无礼。” 两个动手的士兵僵立当场,转头看向老兵,老兵望向毓华,一时倒不敢轻举妄动了。 毓华冷冷一笑:“既然喊我一声夫人,还望你们知些礼数。不然,就算我和参座再怎么不对付,我们也算是他的家眷,你们不如好好掂量掂量自己的身份。” 这时,只听有人在旁劝阻:“大哥,夫人她们说的是,不如就让她们在这里歇个脚?” 竟是先前被老兵踹了一脚的小兵。他爬起来后就一直站在旁边,不敢近身,这会儿得了机会插嘴,居然仗义执言。 老兵恶狠狠瞪了他一眼:“你倒是对她们忠心!怎么,果然是她们的歌迷……” 那小兵忙低下头不敢回答,而那老兵说到此处,眼神突然闪了一下,他转过头来,一改方才的凶神恶煞,阴恻恻地笑起来: “我倒是忘了,夫人和小姐可是百年难见的金嗓子。今天真是我们大伙儿的运气,不如请夫人和小姐为我们唱一首助兴,如何?” “不唱。”毓华口吻淡然,却语意坚决。 “夫人,你看我们几个可都是你的歌迷,只要您唱一首,我们就让你们在这里好好休息,休息好了,再请你们去见参座,怎样?” “不,我不愿。”毓华依旧冷脸看着他。 老兵向前一步,慢慢从肩上取下了一杆元年式长枪,常欢立刻打起精神,紧持匕首,另一手不自觉地将毓华挡在身后。 老兵笑笑:“大小姐,你也是懂军火的人,是你的匕首快,还是我的子弹快,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你敢动我们一根汗毛试试?!”毓华厉声道。 “夫人,想知道参座给我们下的命令是什么吗?”老兵似乎一点都没被毓华震慑到,他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他说,捉活的!所以,您懂了吗,他可不在乎你们断胳膊缺腿!” 说着老兵陡然将枪上膛,瞄准了常欢的腿,阴恻恻地喝问:“唱不唱?” 周围气氛一时凝滞,小兵为老兵气势所慑,似乎也不敢再开口了。 “哦,不对。你们二位中…好像是大小姐唱得更好听,”老兵说着转头看向年轻小兵,“是不是?” 小兵呆呆地看着老兵,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不过老兵并不打算让他回答,而是自顾自移动枪口,对准了毓华的双腿,赫然抬头看向常欢:“大小姐,开个嗓,赏个脸呗?” 常欢死死盯着老兵,她眼中积淀着的寒光一层层泛着霜冻,眼见寒霜即将扑面袭来。蓦地,她轻轻一眨眼,将眼中的寒意全盘瓦解。 常欢弯起眼,笑眯眯地说:“想让我唱,我就唱呗,干嘛那么凶。” 第44章 四十三、中弹 常欢还真开嗓了,哼唱的就是当初在教堂的那首《奇异恩典》。 歌声飘荡在马家庄的集市上空,宛如一把甘露洒在干涸已久的农田上。 前一秒,还在刁难她的老兵在听到她的歌声后也主动封嘴,十分享受般地抱起手臂,摇头晃脑地合着她的拍子打起节奏来。 其他几个士兵一也变得格外认真,细细聆听着。 常欢唱了几句后,突然收口,不再唱下去了。 那老兵瞧向她,脸上淌出一阵令人发毛的笑意:“怎么不唱了?大小姐莫不是觉着给我们这群臭丘八唱歌跌了身份?” “不,是我乏了,不想唱。”老兵脸上闪现一抹愠色,转身向常欢逼近几步,毓华见状,不由往前走了几步,想拦在常欢跟前。 常欢伸手捏住了她手腕,微微有力,笃定。 毓华明白了,知道这孩子有她的主意。 果然常欢见老兵逼近,忽然冲他展颜一笑:“大叔,你怎么好意思让我一口气从头唱到尾,也不容我歇口气?” 老兵一怔,就见常欢凑前两步,脸上露出那种看上去特别纯真的小姑娘的微笑,然后张口又来了一首清脆的歌谣。 竟是西北当地的信天游,常欢一扬声,一串歌词从她喉中滚出: “我低头向山沟,追逐流逝的岁月,风沙茫茫满山沟,不见我的童年……” 毓华平日里多听常欢唱的是督军所需的耶教歌谣,从没想到她不知几时竟学了这一首当地民歌。 这种民歌要唱出味道来,非一两日冰冻之寒。看她每日忙碌于各种功课,也不知她是怎么抽出了工夫,又是向谁习得的。 毓华发现自己和常欢逃出徐家后,这一路作伴,她是越来越看不透这孩子了。 原以为她跟着自己生活了这么久,早就算了解她,可她身上未知的地方竟越来越多。 而且很多时候,她的举动一点儿都不像个小孩子,即便她脸上妆出孩童纯真的笑容。 第92章 这首信天游果然更符合这几个士兵的口吻,眼见他们听得如痴如醉,连带头的老兵都忍不住跟着哼哼,几句过后,还闭上了眼睛,看上去十分享受的样子。 就在他闭上眼睛的那一刹,常欢脸上浮起了一个谁都不曾察觉的笑。 她骤然从腰间掏出护身匕首,一甩手腕,薄而利的匕首刺向老兵的眼睛。 但这老兵不愧是上过战场的人,对危险有本能感知,正当匕首刺来时,下意识往后一退,避开她这一划,但哪知常欢却早已备好了后招。 她当即抬肘斜刺,匕首泛着白光直直在他额上切过。 锐利的刀锋瞬间拉开了一道口子,顿时鲜血滑过脸上,迷糊了老兵的眼睛。 “啊……”老兵发出一声惨叫,鲜血漫入他的眼中,他以为自己眼睛被刺到,顿时停住了步伐。 毓华一时被骇得定住了身子,很快,一只温热的小手拽住了她的手腕。 “姊姊,走!”常欢一把拽住毓华,拉着她便往村口跑去。 “哥,你咋了!”“队长,你的眼!你的眼被人戳了!” 两个跟在后面的士兵一拥上前,围住老兵七嘴八舌地关切他。 老兵镇定下来才发现自己不过是额头被划伤了,猛地抬脚踹开身旁的士兵,拔步追了上去。 “混账!老子没事!还站在这里做什么,快把臭娘们抓回来,别让她跑了!” 几个士兵都追了上去,独独那名小兵,虽被逼喝着往前赶步,却跑得如同龟爬。 常欢和毓华在坑坑洼洼的泥地上一路狂奔,听着后面越来越疾的脚步声。 “站住!再跑老子就开枪了!” 奔跑中的毓华忍不住往后看了一眼,看到老兵半张脸都被鲜血给染红了,却依然脚步不停,眼见已经追到了二人身后。 他蓦地停步,端起步枪,对准了毓华和常欢,用刻毒而低沉的嗓音喊道:“我数到三就开枪,三,二……” 毓华猛然发现那个黑压压的洞口对准常欢的背影,不及多想便凑过身去,想用自己的身躯挡住枪口。 “轰”的一声,子弹出膛!就在那一瞬间,她感到自己被身旁那个温热的身躯狠狠撞开。 她大吃一惊,回头一看,常欢跌跌撞撞地往前跑了两步。 毓华面色煞白,目光疾速地在她身上匆匆扫过一遍。 “你没事……” “没事,跑。”常欢果断剪掉了毓华的话头,很快稳住脚步奋力前行。 身后的老兵见没打中,又连续开了几枪,幸好到村口的路上还有不少土墩子,与一些散落的民舍。稍一侧身她们便能以之为蔽身屏障,任那呼啸的子弹迸溅到土墩上,击落碎散的泥石,簌簌往下掉落。 正当这场追逐赛如火如荼之际,忽听一声巨响,村子里不知从哪里爆发出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接着在朗朗白日之下,一些轻淡的火光炸开在云霄。 毓华陡然反应过来,凌有喜曾经跟自己说过,她们住的院落里,那间上锁的屋子里放着两大箱的爆竹鞭炮。 看那个方向,似乎就是从她们院落里发出的?难不成是凌有喜回院落了? 可那老兵不是说凌有喜被老徐逮住了?难道是凌有喜真带老徐去找她们了?他们发生了什么…… 不容毓华多想,那声巨响虽然暂时双方都迟疑了片刻,但老兵很快反应过来,他端起枪对着前面,口齿不清地愤恨叫道:“死表子,再跑就打断你们的腿。” 老兵扣下扳机,谁想机身挂了仓,子弹打空了。他忿忿地咒诅了一声,开始在身上摸索腰间绑着的满弹弹夹,却又扑了一个空。 “我弹夹呢?” 这一问,他身旁两个士兵一脸错愕地相互看着彼此。 老兵怒起,抬腿就往其中一个士兵膝盖上踹去:“一个个都他妈的不带眼睛出来,参座手下尽是你们这群饭桶,难怪打不过督军的亲兵。” 正骂得兴起,那名小兵慢吞吞地跟了上来,手里拿着一个弹夹,惊喜万分地热切喊道:“大哥,是不是这个?俺刚瞅见你弹夹掉了。” “臭小子,明明瞧见怎不出声?”老兵骂骂咧咧地,忙往后一伸手,满脸淌着血,面目显得更为狰狞,“妈的,还要老子来拿不成?还不给老子送过来。” 小兵忙向老兵赶前几步,可明明极短的距离,中途他还磕绊了两下,费了好一番周折才送到老兵手里。 这一耽搁,趁着老兵换弹夹的工夫,常欢拽着毓华,一口气跑出了好远。 再跑几步就能直奔出村口,前方界碑石遥遥可见,等出了村就往右边的小路走,幸亏进村的时候她们已将整个村落的地形盘摸了一遍。 毓华心中忽感庆幸,还好常欢从没有轻易放弃骑射,于军事武功多有涉猎。但她还是不禁感慨这短短半年的时间内,常欢在身手、功夫上如许精进。 然而这份感慨还持续了不到一秒,常欢突地脚步一打跌,毓华忙伸手扶她,不想却染了一手湿漉漉的,夹杂着一股浓郁的血腥气扑入鼻端。 她心里一慌,眼神张皇地匆匆一瞥,手上果然一片殷红,常欢的身躯忽然变沉了,沉甸甸地向她靠过来。 “常欢,你怎么……” “跑……”常欢的声音明显比刚才虚弱很多,手也松软下来,显然力气泄得差不多了。 “我中弹了。”她低吟着,“所以……你快跑!”说完,常欢拼尽剩下的一点气力将毓华狠狠往前一推。 第93章 毓华被推出去后,常欢身子一软,扑坐在地,呼呼地直喘气。 她才看清在常欢左肩以下,胸口偏上的地方,渗染着一大片浓郁的血迹,心中猛地一沉。 中弹的地方,离心脏不知有多远,也许有弹片已经擦着心脉。 常欢的脸色在极短的时间内变得一片雪白。 “快……走……别看……看我了……不走……我我……恨死你……” 常欢垂着脑袋,咬着唇,声音细微几不可闻,可她仍勉强撑着自己,吃力地扬起下巴,示意毓华赶紧离去。 可这让她怎么走?这是她妹妹,她孩子,那个一直唤她作“姊姊”,顶着炮灰,冲破生死线也要奔赴到她身边的人。 她们的生命俨然已经连成一线,无法分割。 毓华蹲下身子,背对着常欢,用坚决而不容置疑的语气下令:“快,趴上来。” 常欢虚弱地抬头,看向毓华。 “别发呆,快上来!他们马上就追上来了,我于情于理,都不可能丢下你。” 毓华的口吻依然坚定,常欢只迟疑了一瞬,很快便做出了决定,伸出双手轻轻搭在毓华肩上。 毓华深吸了一口气,暗暗对自己说了句,“简毓华,你已经不再是那个柔弱的江南女子,你可以站起来,你一定可以照顾好常欢。” 给自己打气完毕后,她当真背着常欢站了起来。 常欢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沉,她背得动她。 她一定要带常欢去到安全的地方,帮她取出体内的子弹,然后,一起去看水中花。 到一个只有她们俩的世界。 她背着常欢,向着村口大步奔去。 “坚持住,常欢。”她转过头,对常欢轻轻耳语。 常欢眼皮微微阖上,可听到毓华的鼓励声时,嘴角轻轻往上牵引了一个弧度。 我信你。常欢比出了这样一个口型。 ************************************************************************* 可是她终究体力有限,没跑出多远,就听见后面传来了杂沓的脚步声。 毓华微微侧首往身后一看,不由得微一趔趄。 那几个士兵已经追上来了,三个士兵在前,老兵在后,举着枪,黑洞洞的枪口正在瞄准她。 毓华深吸了一口气,正准备背着常欢往旁侧躲避时,只听一阵尖锐的马嘶骤然响起,几乎将天空撕裂。 她猛地转头,但见一阵黄沙弥漫中,冲出了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一路嘶鸣着,随风扬摆着自己的鬃毛。 它怒嘶着,不顾一切疾驰着,四蹄交错地重重砸在地上,宛如奏出一首鼓点绵密的进行曲。 南枝来了。没想到它居然能和主人如此心灵相通。 只见南枝携雷霆之势从后方追来,一头将那老兵狠狠撞歪到一旁,趁着其他几个小兵上前扶起老兵的工夫,飞速冲到了毓华的身边。 南枝打了个响鼻,两条前腿陡然往下一曲,直接跪在地上。 毓华见状,便从自己背上放下常欢,将她扶上马背,而自己也顺势坐到马鞍上,让常欢在前靠着自己的身躯。 两人坐稳后,毓华才握住缰绳,南枝就似有感应一般,两条前腿发力,稳稳站了起来,一转头就往村外跑去。 “站住!”身后,传来老兵绝望而愤怒的咒诅声。 狂暴之下,他端起枪杆冲着她们的背影扫射了一通。 可他本就被常欢伤了,血糊了眼睛,妨了视线,准头本就欠奉,外加上精力已近乎枯竭,因此即便连开几枪,子弹也只在空中乱飞,发出狂怒而无奈的呼啸,没入被马蹄掀起的漫天沙雾中。 作者有话说: 小说已近尾声,还有几章故事就将结束。感谢一路蹲到现在的朋友,你们是真爱。 第45章 四十四、冤家路窄 南枝一路马不停蹄,也不知道跑出多远,只见路两侧的风景越来越荒凉。 官路两边本是麦田,可此刻放眼望去,田中麦杆或枯黄不堪,或萎顿折地,全是一片灰蒙蒙的土黄色。 这片灰土色也蒙在毓华的心上。 常欢只是静静靠在自己身上,身子似乎一点点冷了,越来越重,呼吸声从最开始的急促不堪到渐渐变得细微无力。 但伤口的血却随着马匹的颠簸持续不断地流淌出来。 毓华发觉自己身上也粘稠起来,冲入鼻端的血腥气越来越浓郁。 “常欢,你坚持住,我这就给你找大夫去。”毓华用身子将缩软下去的常欢轻轻一顶,又俯身凑向常欢的耳畔,为她打气。 常欢合着眼皮,已经没力气回应毓华,只是微微点了点头。 这时,毓华突然感觉马背颠簸起来,身处的整片田地也不断颤抖起来。 她往后遥遥看了一眼,天地之间,又多了一线滚滚黄沙,由远及近涌向她们。 有追兵。而且来的不少。 毓华的心猛地被攥紧,她伸出纤弱的胳膊,瞬时拽紧缰绳,又用双腿紧紧夹住马身:“南枝,走啊!” 南枝载着二人继续疾驰。可身后杂沓的马蹄声越来越逼近。 毓华心中着急,待要催逼南枝疾驰,可一来担心南枝身负二人之重已然不堪,二来又心疼常欢经了马的颠簸,渗血更多,因此五内如焚,只盼后方追赶之人被落下。 偏偏事与愿违,不多时蹄声逼近,马嘶齐鸣,大批追兵赶至,将毓华她们团团包围住。 第94章 骑马的大概有六七人,随后匆匆赶来了一支十余人的分队,都清一色穿着与方才老兵那种相似的无番号军服。 南枝被这几匹马牢牢围在其中,显得很是烦躁,四蹄交错踏在地上,不断打着响鼻。 毓华握着缰绳严阵以待,可对方尽管势众,也只是警惕地望着自己,不敢轻举妄动。 很快,这几个先行的骑兵让出一条道来,两匹马一前一后载着人走上前来。 前首那匹马上高高坐着一人,穿着笔挺的军服,衣上裁了番号,却依旧别着金光闪闪的功勋肩章。 正是老徐。 一段日子不见,老徐看上去瘦了,也黑了,神情却如同从前一般阴鸷,几乎凹下去的瘦削脸颊越发将他雕琢出一种类似鹰隼的枭雄气质。 而老徐身后那匹马上则坐着另两人。 一个是老徐的副手刘副官,而坐在他前面的,则是一个垂头散发的女人,她衣衫破败,血迹斑斑,身子烂瘫如泥,直到刘副官攥着她的脖颈,将她头颅抬起。 毓华才看清她是凌有喜,脸上落下不少伤痕,可见老徐对她下过毒手。 老徐用双腿肚子一夹马腹,慢慢驭马遛了上来,与刘副官和凌有喜所乘的马并行。 他睨视了毓华和常欢一眼,嘴角浮上一抹冷森的笑意:“没想到,我们一家人还是团圆了。” 毓华冷冷地看着他,顿了顿:“你要怎样才肯放过我们?” “我们?”老徐笑笑,目光在凌有喜身上转了转,“你指的是你们母女俩?” 说着,他伸出手,从旁捏住凌有喜的下巴,“不管她了是吧?很好,刘副官,给我即刻击毙她。” “是!”刘副官说着当即从腰间枪套里掏出一柄□□抵住凌有喜的脖子。 “住手!不许伤害她!”毓华急忙喝止。 老徐伸手向刘副官一挥,示意他暂且把枪放下,脸上露出一抹笑意,看向毓华:“重情重义,果然是我的好太太……” 毓华死死瞪着他:“你别忘了,我早就不是你太太了……” “是你别忘了,你我早就是夫妻。”老徐阴恻恻笑道,“你一日是我姨太太,这辈子就都是姨太太。” 毓华倒吸一口凉气,老徐现在显然已是破罐破摔的样子,毫不在意什么后果。 这时,一直垂着头,被刘副官钳制住的凌有喜蓦地抬起头来,顶着满脸的血污却依然笑得如花般灿烂:“毓华,你不要被他的话吓住,他就是个银样镴枪头,面上凶,心里虚得很,你只管走。” 刘副官听得她这么说,又一把死死攥住凌有喜的头发。 凌有喜吃痛,忍不住呻吟出声。 “我说了,不许伤害她。”毓华盯着老徐,老徐向刘副官挥挥手。刘副官才悻悻地放开她。 凌有喜笑了,她再次抬起头来看向毓华:“你放心,他不敢杀我的。因为我一直没有告诉他宝藏在哪里。” 毓华听到这里微微一愕,刚在疑惑宝藏的事凌有喜又从何处得悉,忽然感到有人抓住了自己的手臂。 怀中的常欢微微蠕动了一下,又陷入昏昏沉沉一副无力的样子。 毓华蓦地悟到,常欢在装昏迷。她悄悄拉了一下自己的手臂,显然是对凌有喜的话有反应。 凌有喜话中有玄机。 毓华立刻抬头,刚巧这时凌有喜也刚抬起眼皮,两人对视了一眼。 这下,毓华全部明白了。 凌有喜用的是缓兵之计,她利用老徐急于想得到宝藏的贪心,故意用虚词诈他,让他不至于轻易杀了她。 只是现在遇到毓华和常欢,想必他出于谨慎目的,或许会将自己和常欢也一举拿下,然后套三人口供,以确定真实信息。 也就是说,眼下三人尚算安全,可一旦都落在老徐手里,指不定他用什么卑劣手段来逼供套词就不好说了,而且三人必有性命之虞。 因此,为今之计,只能她和常欢先逃出这恶狼窝,以俟机会再救凌有喜了。 毓华沉吟片刻,对老徐道:“我可以跟你回去,但常欢受伤了,必须让军医马上替她取出弹片。” “你跟我回去,自然有人医治她。” “不行!她的伤一刻都拖不得!必须现在就治伤!”见老徐仍自沉吟,毓华冷笑道,“你连曾经的干女儿都不肯医治,让我怎样放心随你回去?” 老徐一顿,转头问手下:“你们有谁懂医疗的,出列!” 几个士兵面面相觑。这几个都是追随老徐的死忠军士,并无一人通岐黄之术。 就在这时,一只手高高举了起来,竟是方才一直跟随在老兵身后,满脸煤黑的小兵。 “报、报告参座……我想试试。” 那满脸血污的老兵在旁大吃一惊,下意识要抬脚去踹小兵,不料这次小兵长了记性,身手敏捷地躲过他的踹踢。 那老兵虽是一脚踢空,仍喝骂道:“你混闹什么,一个烧火的,别给参座惹麻烦!” “参座,小人家里世代行医,小的从军之前跟家父上过山,抓过草药,也给人号过脉。这会儿左右军医不在,小的愿为参座解忧。” 毓华发现小兵这几句话说得极为流畅,再不见一丝土味。 老徐上下瞅了他一会,点点头:“那你就试试吧。” “得令。麻烦参座让各位军官哥哥,脱下军服,绑在……”他往前走了几步,择了田野里本就孤立零落的两棵树,走到树旁大声道,“绑在这里好了。” 第95章 见众人仍愣在原地,他看向毓华和常欢,大声道:“大小姐是千金尊贵之身,现在条件有限,要露天包扎伤口,无关人等不得在场。” 毓华紧紧搂着常欢,听得小兵此言,不由感激地向他看了一眼。 只见小兵刚巧也看着她,他目光中流露出平和的眼神,似乎在安慰毓华放宽心,有他在,一切都能安排妥当。 老徐听得小兵这么说,略一沉吟,便也点了点头,抬手一挥:“都按他说的做。” 老徐既然发话,底下人无有不从。不一会儿,几个军官便脱了外面的军服交给小兵,那小兵便将几件军服一一系上,首尾相连,绑在两棵树之间,形成了一道天然的帘帐,虽然不至于密不透风,却也能遮挡几分。 然后,在帘帐下方的田地上铺了几件军服。 跟着,又问在场的大小军卒要来了一些干净的帕子。 直到备好一切,小兵径直走向南枝,向马背上的毓华伸出手来:“姐姐,请将常欢小姐交给我吧。” 毓华对他的这个称呼略觉奇怪,但也没有多想,见他目光和善,不知为何感到信任,便在他的帮扶之下将常欢交给他。 常欢经了一番折腾,失血过多,已经虚弱至极,昏昏沉沉的,没有抗拒。 那小兵打横抱着常欢,来到他布置妥当的“野外手术台”。 毓华下了马,刚想牵走南枝,刘副官走来,一把从她手中抢过缰绳。 他面无表情地表示这是参座的意思,毓华见老徐和他手下众人都聚拢在不远处的一棵树下,众人都已从马上下来,连刚才被绑缚的凌有喜也下了马,软瘫在地上。 周边的几个小兵也不再像方才刘副官那般死死攥着她,大概觉得无论如何她都跑不了吧。 南枝则被刘副官牵到马群,跟其他马匹一同散放在田野里。众马有的吃草,有的默立。 安置好后,刘副官便带着几个士兵上前,将“手术台”团团包围。 毓华见状,朗声对老徐道:“老徐,请你吩咐他们暂且走远点,常欢身受重伤,我不可能抛下她自个逃跑的,不用防着我这么紧。” 大概是很久没听见毓华这么叫唤他了,老徐不觉微微一怔,看向她的目光渐变柔和,便抬了抬手,刘副官等人便退后了几步。 ************************************************** 军服组成的帘帐下,那小兵将常欢轻轻放在地上。毓华这时才看到常欢的胸口血水止不住流溢出来,早已将半边身子染得殷红,她下意识低头望了自己一下,发现自己的衣服前襟同样也早是一片血红。 此时的常欢已面如金纸,气若游丝,毓华的心砰砰跳了起来。 “她……她还能……”她不知说什么,此刻思绪一团乱麻,怕自己说出什么不吉之语,又恐一言成谶。 “姐姐莫慌,让我先看看。请姐姐先从这叠帕子中选出干净一些的。条件有限,也只能暂时将就,先替她止血。”小兵倒是镇定若素,将帕子交到毓华手里。 毓华有了可做的活计,渐渐镇定下来。 那小兵便对昏沉中的常欢轻轻说了句:“对不起,大小姐,得罪了。” 说着他伸手小心翼翼地解开常欢领口,露出她右肩雪白的肌肤。 小兵俯身细细查看了一下,皱起了眉,之后又从自己上衣口袋里掏出一瓶不知什么膏药,打开旋盖,向常欢的伤口撒了一些药粉。 常欢似乎感受到一丝痛楚,发出轻微的呻吟。 “你给她涂了什么。”毓华忙问。 “治伤的药膏。姐姐,请把干净的帕子给我。” 毓华微一迟疑,只能选择相信他,便把帕子递给小兵,见小兵在常欢的伤口旁,锁骨附近紧紧扎了两条帕子,之后又熟练地用另两条帕子盖住常欢的伤口。 看他这副娴熟的模样,毓华直觉小兵的身份断没有那么简单。 可她此刻也无暇多想,满心只牵挂着常欢的安危。 “这样处理,可以了?” 小兵摇摇头,压低嗓门对毓华解释:“姐姐,常欢的弹片嵌在肌肤里太深了,现在没有任何工具,我没有把握取出,只能到一个更安全的环境才能做手术。” 毓华一听,心便凉了半截。 小兵见她不出声,又轻声道:“我知道你不想跟老徐回去,那待会我制造机会,你带着常欢走。” 毓华一怔,看向小兵,却见小兵从腰间掏出一枚金光闪闪的金哨子,飞速塞到毓华手里。 “从这里一直往西跑,有一个贾家坳,你去打听一个叫贾老三的人,把这个金哨子给他,说是风先生讲的,他会安排一切。” 毓华接过哨子,陡然愣住,她看向小兵。虽然他脸上还到处是煤黑,可那对亮晶晶的眼睛,以及他那熟悉的声音,让她猛地忆起什么,不由脱口而出:“你,你是阿风……” “嘘。”小兵闪了闪眼,却又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果然是阿风,那个在军营里有过一面之缘,听说很喜欢常欢的少年。 不知为什么,毓华顿感一阵安心,她虽然不知他为何来到,但却直觉笃定,他自然会救常欢的。 一阵脚步橐橐走来,径直走向他们,只听得刘副官在帘帐外问道:“好了没有?” 毓华知是老徐已然等得不耐烦,抬眼望了阿风一眼。 阿风怀着肯定的眼神向毓华点点头,继而站了起来,拍拍身上尘灰,立刻换了一副声腔,对外面的刘副官大声道:“快了,还差一会儿工夫,马上好了。” 第96章 “请五夫人即刻跟我们回去。”刘副官大声道。 帘帐一掀,阿风探出脑袋来,遥遥向着正在树下抽着纸烟的老徐点头哈腰赔笑道:“参座,再给我一些工夫,待我给大小姐清洗伤口。” 说着他便走了出来,径直往田野另一头走去。 刘副官下意识把手一拦:“去哪儿?” “当然是找清水了。” “都是枯田,哪里有水?”刘副官一脸狐疑。 “那儿。”阿风指向不远处,“我刚瞧见几只野鸭子往那里跑去,春江水暖鸭先知,那儿肯定有水。” 刘副官还没反应过来,阿风便摘下军帽,颠了个倒:“我盛水去。”说着便一溜烟蹿了出去,背影很快便悄没在齐腰的枯草丛中。 ************************************************************************************ 帘帐外一片寂静,天地之间仿佛就只剩下了这一方孤零零的“野外手术台”。 毓华看着静静躺在地上,双目紧闭的常欢,她知道,老徐和他的兵就在不远处死死盯着她们的一举一动。 如上天有灵,祈请保她平安。 毓华握住常欢冰冷的手,合上眼,默默祈祷着。 她正祈念着,田野上不知怎的忽起了一阵大风,卷起了挂着的军服帘帐一角,毓华不自觉抬眼,恰和遥立在树下的老徐打了个对眼。 老徐正叼着烟卷,默默喷吐着烟圈,氤氲连绵的烟泡中,他看向毓华的眼神里模糊了些许锋锐。 一瞬间,过往和老徐的种种片段从她眼前轮番转过,曾经的心悦,之后的心凉,后来的虚与委蛇,再后来的厌憎、恐惧和相互算计。 不知怎么就走到了今天。 她对他,再无一丝余情,只盼着能逃离他的魔掌,好好生活。 今天的老徐已经被督军打为叛徒,想他当日在军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何等风光,如今身边心腹也统共不过二十来人,虽然他仍勉强维持表面气度,但可想而知,这一跤跌得有多惨。 自己在督军面前告的那一状起了关键作用。 看着这男人瘦削如鹰隼般的脸颊,毓华心中一时晃荡起来,曾经的爱与恨意深深搅在一处。 风过境后,慢慢平息下来。帘帐归位,遮住了外面的世界。毓华垂眸,低头看常欢依旧闭眼未醒,面色泛白,可呼吸却渐渐平稳下来。 她听到老徐在外面问刘副官:“那小兵怎么还不回来?” “属下这就去找他回来。” “不必了。”老徐沉下声,“既然常欢丫头左右死不了,回去慢慢医治,现在就带她俩走!” 刘副官立刻应声,毓华便听得一阵脚步橐橐,向着她围涌过来。 心脏骤然提紧,她伸手摸向常欢的腰间,卸下了那柄匕首。 悄悄将匕首拔出,背在身后,深深呼了一口气。 脚步声越来越绵密了,一步步踩在田埂上,如同撞击在她心里。 耳听脚步声越逼越近,蓦地,不远处忽然响起了零碎的枪声。 “快找掩护!”“参座当心!”“小心刺客!”毓华的耳里灌入一阵慌乱的叫嚷。 她悄悄掀开帘帐一角,只见老徐所站的地方俨然已经乱成一锅粥。 不知哪里飞来的流弹如乱石砸入漩涡一般,老徐和手下士兵立刻仓皇地寻找着庇身之所,急切地掏枪回击。 本在田野上散立的军马也因受惊而嘶叫起来,有被拴在树墩上的,吓得立起了前蹄,拼命挣脱着缰绳,而有被散放在田野里的当下四散逃逸,要么就是踮着碎步在原地疯狂打圈。 唯有常欢的坐骑南枝,许是见惯战火,闻惯硝烟,依旧岿立在田野。 而此时,刘副官见出了乱子,当即抛下毓华,匆忙折返保护老徐。 毓华静静伫立着,凝望着正自躲着流弹的老徐,她忽然反应过来,没准这一切是阿风躲在暗处搞的名堂,他在制造混乱,好让她们逃遁。 趁着老徐还没回过神来,眼下正是逃走的黄金时机。 毓华念及此,一把掀开帘帐,对着南枝大声叫道:“南枝!过来!” 南枝倏然转向,朝向毓华所在的方向飞奔而来。 毓华望了一眼地上的常欢,深吸了一口气,俯身抱起了她。 此刻,她已浑然忘了自己本是个手不能提的江南弱女子,双臂如被灌入无穷的气力。 南枝奔向毓华,主动矮下身,毓华抱着常欢上马,而她自己也拽住马鞍,翻身上马,整组动作一气呵成。 最后,她在马臀上,轻轻一拍: “南枝,走!向西行!” 南枝昂首,一声嘶鸣,仿若应答,继而载着她们飞驰离去。 第46章 四十五、惊天一跃 “南枝!快走!” 毓华口中呼喝有声,能感应到南枝在□□狂颠不止。 它像是听懂了自己的话,一路向西而行。 没走出多远,身后再次响起熟悉的马蹄声,毓华不敢回头,她知道老徐怕是又追上来了。 随着马蹄声的逼近,刺耳的枪火随即响起,毓华不及多想,只知用身躯挡住坐在前面的常欢,也顾不得自己会不会中弹。 □□的南枝忽的一个打跌,蹄子趔趄了一下,毓华在马上身子一歪,抱着常欢差点要从马背上摔下来。 好在南枝很快就稳住了身躯,努了把劲儿再度站起来,继续驮着她俩往前走。 第97章 没走出多远,毓华明显感到,南枝的速度慢了下来,马步也走得歪歪斜斜。 毓华低头往地上瞧去,发现马蹄踏过的地方,留下了宛如梅花般的血痕,一颗心顿时沉了下去。 糟了,南枝又中弹了。 虽然它现在还能强撑着带她们往前行,可不知道能撑到几时。 身后遥遥的又传来一阵枪响,子弹落处,刚好打在南枝的后蹄附近,打得附近碎石飞溅,有几粒还弹到毓华身上。 南枝受惊,重重打了一个响鼻,毓华忙伸手抚摩马鬃,以示安抚。 “毓华,别跑了,你走不远的。”老徐的声音遥遥灌入毓华耳里,南枝的毛发在她的掌心发着抖。 “你是逃不出我的掌心,跟我回去吧……”见她没有回来的意思,老徐继续喊话。 毓华回头一看,见老徐离自己还有一大截距离,他身后跟着刘副官几个士兵,已经没有方才那么多人了。 也不见凌有喜的身影,她祈盼有喜已经趁乱逃走了。 南枝的步伐越来越慢,颤抖得越来越厉害,每走一步鼻息也粗重起来。 她顺着马鬃一遍遍抚摩:“南枝,难为你了。” 她深叹一口气,也许接下来只有听天命的份。 可南枝仿佛听懂了她的心声,忽然昂首冲天发出一声马嘶,四足陡然发力,竟驮着她俩扭头奔向附近的一座山陵,顺着一条歪歪斜斜的山路一气爬了上去。 一下子把老徐等人又甩得远远。 ************************************************* 山陵不同之前可一眼望到头的荒田,繁茂丛生的林木遮挡了视野。 毓华看不到老徐带人追赶的身影,却依然能听见身后林草被拨开的动静。 山路陡峭,南枝不断打着响鼻,呼哧呼哧喘着粗气,不顾足下淌血,奋力往上攀行。 直到,周围树木渐渐变得稀疏,前方出现了一片空地,不,更准确的说,是一块光秃秃的平地,而再往前,没有路了。 这是山头。隔壁的另一座山头和这块平地之间是一段倒u型的山谷,从这头到那头,最窄的距离也有十来米,别说是人,就连马也跃不过去。 果然南枝走到平地的边缘,也立住了,不敢再往前。 毓华回头望了眼,老徐很快又带着几个士兵追上来了,看到这一切,大概也知道她们左右逃不了,就像猫逮耗子那样,胜券在握,不再急着合围,反倒露出几分赏味的神色,打算看一幕注定的输家绝望挣扎的好戏。 南枝的身体不断打着颤,地上,凡蹄足过处,皆是血痕。 而它的主人常欢靠在毓华怀里,迟迟不曾苏醒。 “毓华,差不多了,别闹了,跟我回去吧。” 老徐骑在马上,带有一些怜悯的神情看着毓华,好像在看一只无论如何都翻不出如来五指山的猴子。 她没有回避老徐的目光,一路走到今天,她已经可以不再恐惧地直面他。 “老徐,你还不明白吗,我和常欢是永远不会和你回去的。再说那个家,也早就不在了。” 老徐听得此言,沉默了好一会儿:“只要你肯回来,我什么都答应你。我可以不要宝藏,我可以继续把常欢当成我的女儿,我可以替你处理背叛你的丫鬟秋娟,我也可以放过凌有喜……” “老徐,不要再自欺欺人了。”话音未落,毓华就打断他的陈述,“你身边除了这几个心腹,没有旁人了。你已经败了。” “胡说!”老徐骤然抬高音量,双瞳也泛红了,“谁说我败了?!那姓冯的不讲道义,以多欺少,可没了我,他又能占到什么好处。现在全国各地兵马都在抢地盘,他也不能长久!” 说到最后,老徐声音中满是怨念,大概是触动了他心中的防线。 “毓华,跟我走吧,我定会东山再起的。” 毓华摇了摇头。 “那常欢呢?你就这样任她昏迷不醒,你一人之力,能带她到哪里去?跟我回去,我给她找军医,才能治好她。” “老徐,你怎么就不肯承认你大势已去?你放过我们吧,常欢不知道宝藏在哪里,我心中也早就没有你了。我们别后两宽,各自解脱,不好吗?”毓华叹了口气。 老徐默然望着毓华,半晌策马往前走了几步。毓华攥着缰绳,不知道他想做什么,只能小心防备他。 好在老徐驭马走前几步,停下了,他往后看了眼身旁刘副官等人,向着毓华探出身。 “毓华,你还不明白吗?我为什么一定要你跟我回去?”老徐压低了嗓音,凑近是为了确保毓华能听到。 他的目光从她的头上一直划下去,划过胸口,划向腹部…可是毓华身前有常欢的身躯挡着,无法让他的目光停留在它想去往的所在。 “我知道你见过谭大夫,他给你把过脉。”老徐轻声道,见毓华依旧一脸狐疑,他脸上忽然露出一种莫名的春风得意的笑容,“他说,我们徐家有后了。” 毓华一怔,反应过来后脸孔先是泛出一层红色,接着又变得煞白。 “不可能!”毓华咬着牙,瞪着老徐。 “没什么不可能的,我们已经是事实夫妻了。 ”老徐笑道,“你为我们徐家立此大功,如果你能听话跟我回去,我可以禀告母亲,把你扶正,你就不再是姨太太了。” “够了!”毓华忿怒地看着他,“你不要再痴心妄想了,有没有孩子,我会不清楚?” 第98章 老徐叹道:“毓华,你何必这么倔强。倘若你真的离开我,日后去社会上,带着一个孩子,别人会怎么看你?人言可畏,你不是不知道。你怎么活?” “那就不劳您费心了。”毓华毫不留情地拒绝了老徐,“我看你还是不明白,那我就把话说得再清楚些。别说我不可能有你的孩子,就算真有了,我也不会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你明白吗?!” 老徐怔住了,看向毓华的眼神从惊愕转为失望又变成愤怒,他呵呵笑了起来,冰冷的目光阴森森地盯着毓华,让她不寒而栗。 蓦地,他冷不丁从怀中掏出勃朗宁□□,冲着毓华就是一枪! 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刹那,毓华怀里的常欢忽然睁开眼来。 她猛地坐起身来,挺直了身子,张开双臂,挡在毓华前面。 子弹径直钻进了常欢的胸口。 巨大的冲力逼得她往后重重地靠在毓华怀里。 毓华惊住了,老徐也怔住了。 可常欢却恍若无事一般,死死咬着双唇,忍着剧痛,一把从毓华手里攥过缰绳,用尽全身所有气力双腿夹紧马肚,接着艰难地撮唇发出一声哨音。 南枝听懂了主人的命令,它全身剧烈地一抖,居然往后退了几步,后肢弯曲,稍作停顿,片刻后发足狂奔,修长的马身像一条被压到极致的弹簧一般,骤然弹向半空。 它毫无畏惧地冲向平地,冲向天空,冲向对面的山崖; 在呆如木鸡的老徐等人面前,凌空一跃! 就如同一道枣红色的虹骤然悬挂在半空,又瞬间被云彩吞没; 也如一抹枣红色的流星擦过天空; 一瞬之后,南枝稳稳地落在对面的山崖平地上,带着毓华和常欢。 尽管,它落地后就全身瘫软趴倒在地,将毓华和常欢二人摔在地上,可它究竟完成了一个不可能的奇迹。 对面的老徐唯有眼睁睁看着这一幕,无言以对,因为他和手下的马里没有一匹有此胆量。 “走。”老徐挥了挥手,悻悻地带着手下离开此地。 ************************************************************** 南枝倒地后,口吐白沫,四肢抽搐起来,鼻孔里不断冒出血沫子。 它的瞳仁一层层地黯淡下来,鼻子里的气渐渐有出无进。 常欢和毓华摔倒在地,毓华被撞得浑身剧疼,脑仁子嗡嗡作响,一转头看到常欢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胸口绽开了一大朵血花,透着触目惊心的红。 “常欢……”她一时站不起来,跪坐在地上,忍着背脊火辣辣的疼痛,慢慢向常欢爬了过去,“你坚持住,别睡……” 毓华爬到常欢身边,扶起常欢的头,让她枕靠在自己的大腿上。 又迅速脱下自己的外衣,脑海中依稀想起刚才阿风的治伤手势,死死地摁在常欢胸口出血的地方。 “常欢,你坚持住,别睡过去,我给你止血,一会儿带你去找大夫,你一定会没事的。” 常欢微微睁开眼皮,仰头看着毓华,努力抬起手去触碰毓华,可是她抬不起来,不知道为什么牵扯住胳膊的地方疼得要命。 毓华慌乱地伸手,紧紧握住常欢欲待伸向半空的手。 好冰。 “姊姊……我好疼,原来中枪的滋味……那么难受……”常欢气若游丝地喃喃道。 毓华的心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捏着。 “痛了就喊出来,姊姊在你身旁,不怕啊。”毓华只觉自己的安慰苍白无力,眼前的视线也模糊起来。 “姊姊,南枝呢?” 毓华转头,看到南枝静卧在一旁,一动不动,睁着的眼皮再也没有合上过。 “南枝在边上休息呢。它瞧着你,在为你鼓劲,让你一定要坚持下去。”毓华眼前更模糊了。 “姊姊,你怎么哭了?我还没死呢……”常欢望着毓华,虚弱地笑了起来。 毓华的心里像被一把针深深扎着,刺痛难当,她拼命用手摁着常欢的前胸,不知是不是错觉,外衣被浸湿得一片鲜红,可常欢的胸口好像不再流血了。 “我告诉你个秘密,好不好?” “常欢,你不要再说话了,你好好休息,一会儿我就带你去找大夫。” 常欢看着毓华,摇摇头:“不,再不说,就来不及了。我其实,其实……来自另一个世界……我不是这个世界的…姊姊,谢谢你,一直包容我……我很喜欢姊姊的……我没有在说胡话……” 毓华怔怔看着她,绝望地看着常欢的嘴唇一点点发白,眼皮也慢慢阖上。 “或许,今天死了,我就回去了……可是没有你的世界,没有意思……我会找你的,我一定会找到你……” 常欢的声音慢慢细微下去,终于,她陷入一片寂静,不再说话。 毓华深深吸了一口气,事到如今,她只能赌一把了。 她活动了一下手脚,抬起常欢的一只胳膊,用另一只手将常欢打横抱了起来。 然后歪歪扭扭地站了起来,才走了几步,她就头晕目眩。 可是,不能就这样倒下。 倒下,常欢就真的只有死在这片山林里,人鬼不知。 “常欢,不要睡,快醒来,我一定能救活你的……”毓华一把掐住了常欢胳膊上的肉,她只能用这样的方式让常欢保持清醒不至于一头栽入沉眠。 第99章 她低头对常欢喃喃祈愿:“我不许你离开这个世界,不许你离开我……” 就在这时,一直阴霾密布的天空突然透出了一丝亮光,太阳露出了半张脸。 山上的树影清晰起来,毓华判断着方位,抱着常欢,艰难地一步步向着西面的贾家坳走去。 作者有话说: 还有两章故事的上本就要结束了,今天存稿的时候发现有十来位朋友收藏,还有给我浇灌营养液的友友,真的很感谢你们一路陪伴,愿意跟随这个故事走向尾声。爱你们! 第47章 四十六、无踪 也不知昏昏沉沉走了多久,天色暗暝下来,林子里只听得到细微的鸟鸣声。 初秋的夜晚温度下降得特别快,折腾了一天,毓华此刻已是又渴又累,双足也磨出了血泡,抱着常欢的手臂彻底僵住了。 她只能暂时放下常欢,自己也坐到林子里歇一会,让常欢靠在自己怀里。 眼下她忧喜交加,喜的是常欢的伤口貌似已经止住血,且老徐并没有追上来。 可忧心的则是,常欢陷入沉睡,怎么唤她都醒不过来。 而更糟糕的是,毓华发现自己一坐下眼皮子就要打架,根本就没有力气张口。 她真的太累了,体力已经透支。她发现再要像刚才那样抱起常欢,已经泄了那股子劲了。 常欢的身体再一次如跌入寒窟,她只能紧紧地抱着常欢,伸手在常欢身上摩擦着,期盼这一点热量能勉强暖和常欢的身子,让她不至于失温。 在大量重复的动作中,毓华的眼前忽然不受控地浮现出自己和常欢相识以来的一幕幕情景,仿佛走马灯一样闪现在脑海中,这让毓华心中不由自主生出一种可怖之情。 据说,人只有在死前才会这样回顾自己的一生,莫非她和常欢都要命丧此地? 若真如此,倒也好了,母女俩,不,姊妹俩,不,或许她们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朋友,偶然相逢于这乱世,无意间生出了这一线情分。 不得同年同月同日生,只缘同年同月同日死…… 她脑海中忽的浮现出一个画面,那是她还没出阁之前,跟着舅舅还有秋娟,坐着一辆黑色的福特车,不知去往哪里。 中途在一条小巷停了下来,因为听到了一些喧闹声。 她摇下车窗,探头看见一个小叫花子被人泼了一头的水,还遭了一顿呵斥。她心里顿生了不平和怜悯,命秋娟拿些钱财给那小女孩。 在当时,这已经是她力所能做的事了。 为什么会突然想起这么久远的一件事,远得仿佛就像前世一样。 啊,是了。依稀记得常欢老是说她们第一次相遇并非是在雨天,说是她给自己买衣服的那日。 毓华总以为是常欢记岔了,以为她把买鞋和赐名的那天当成她们相遇的第一天。 可或许…… 毓华端详着暮色中常欢紧闭双眼的面容,浑身一颤,那个小叫花子就是常欢! 是自己忘记了她们的初遇,可常欢一直记得。 以及她们在常德的再次见面,常欢一下子就赖上了她,也许一切并非偶然。 在之后她们相处的种种日常中,她是只将常欢当孩子,可常欢说的那些富有孩子气的话,“姊姊,你等着我,我长大后一定保护好你。” “姊姊,我们去一个没人的地方。” “姊姊,你不要再和老徐在一起,你们在一起不幸福的。” 原来,常欢她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照顾她,保护她。 毓华想到这里,眼眶再一次湿润了,她紧紧抱着常欢一点点冷掉的身躯。 从来没有过的绝望深深攫住了毓华。 “常欢,你别睡了,你给我起来,把一切都说清楚!告诉我,你心里到底怎么想的,你不是说要保护我,要我等你长大吗?还有,你说过等我们自由了,第一顿就要吃狼牙土豆!现在我们自由了,你快起来啊……我马上做给你吃,马上……” 可是常欢什么声音都没有发出,依旧这样安静地躺靠在毓华的怀里。 …… ******************************************************* 天光熹微,毓华蓦地惊醒过来,耳边灌入的尽是鸟儿叽叽喳喳的叫声,烦得老天爷都被吵醒了。 她来不及自责怎么自己居然会睡着,连忙低头查看常欢,发现她面如金纸,那种苍白透着一种死气沉沉,身子也是又冷又僵,顿时,半边头皮开始发麻。 “常欢……”她颤着声,叫唤着常欢,拼命揉搓常欢的四肢,用冻得发抖的手抓着常欢的手不断哈气要给她取暖。 无济于事,常欢一直这样静静躺着,纹丝不动。 毓华不敢胡思乱想,仍旧集中精神抱着她,揉搓着她,恨不得将自己体内所有的温热都传导到她身上。 也不知是不是幻觉,毓华忽然听到常欢从喉咙里发出轻微的一声呓语。 “常欢,你醒了!”毓华惊喜地叫了出来,可之后常欢没有再发出任何声响。 “常欢,你别合上眼,再坚持一下,我……”毓华突然住口不说,随着天光微亮,她发现自己的一个致命疏忽。 常欢双唇干枯蜕皮,显然缺水多时。可这林子里不闻水声,附近农田亲眼所见也早已干涸,也不知最近的水源在哪里。 毓华转身四顾,猛然意识到,还有露水! 第100章 没错,只要林中还有草叶,一定能承载住露水。 于是,毓华小心翼翼抬起常欢的上半截身子,往旁侧挪开寸许,将她的头垫在一块石头上,柔声对她道:“常欢,你在这里略躺躺,姊姊去给你找些露水来润润喉。你乖乖地,不要睡过去,等着我。” 毓华站起身。周围都是一圈枯木,虽然也能从草叶上采集到一些露水,可实在不多。 毓华摘了一片巴掌大的落叶,将地面上一些普通草叶上的露水收集起来,可仍只得浅浅一层。 她端着这片落叶回到常欢身旁,就着她的唇间灌了进去。见水自然流入常欢嘴里,她的喉咙也滚动了一下,毓华心中稍安。 虽然常欢现在虚弱如风中之烛,可到底还在摇曳,一定能把她救回来。 毓华继续用那片落叶接露水,一次两次折返之后,见常欢嘴唇血色渐渐恢复,不由信心大增。 附近草叶上的露水收集得差不多了,她往林子深处走去,蹲下身子一点点采集,不知不觉越走越深,直至听到林中赫然响起一发清脆的子弹声。 惊起林中一行飞鸟直上云霄,发出一片惶乱的啁啾鸟鸣。 第一声枪响过后,又响了两次。 毓华一阵心惊,手微微一颤,落叶中的露水全都洒在了林地上,她想到什么,忙大步往常欢所在的地方跑去。 空空如也,她曾经躺过的地方漾染着一片血红。 常欢却不见了! 毓华的脑子轰地一声,双腿一阵发软,就在这时,她忽然发现那片血红的地面上还散落着一些纸片。 她忙走上前去,发现这些纸片竟是自己为常欢制作的识字卡片,此刻一张张都被常欢的血浸得湿透。 毓华俯身捡起这些纸片,仔细一看,才赫然察觉这叠卡片中间居然是破损的,纸片上的裂纹相互重叠,好像被什么东西穿透一般。 毓华蓦地悟到,是子弹。 没想到常欢居然将自己为她制作的识字卡片视如珍宝,叠在一起,随身携带,就放在左胸口上的口袋里。 毓华眼睛一热,随即想到,正因为这番举动,子弹在穿过这叠卡片的时候,被消解了一部分冲力,不至于对常欢造成致命伤。 难怪常欢中弹后一直强撑到了现在,毓华心中炸开惊喜,或许常欢有救了。可是转念一想,她人呢? “常欢,常欢!你去哪了?”毓华大声呼唤常欢,她已完全顾不得这样大喊或许会暴露自己的行踪。 然而林中一片寂寂,除了方才的那三声枪响,也没有再听到枪声了。 毓华又呼唤了一阵,忽然看见不远处的草木间,露出了一只黑布女鞋。 她心一沉,认得这是常欢的,而且是初见面时,她领着去店里买给常欢的。常欢喜欢得不得了,因此一直穿着。 她急急忙忙走前两步,欲待捡起布鞋查看,心中正忐忑不安,触眼所及,突然愣住了。 因为她看到,在距离这只女鞋几尺之外,还安静地躺着一个人。 厚实的军服如同一具布做的棺椁,严丝合缝地装载着他的身躯。 老徐圆睁着合不上的两眼,如生前那般望着天空,双眼里写满不可思议。 而距离老徐数尺开外,还躺着两个人,其中一个人毓华认识,是老徐的心腹刘副官,另一个穿着兵士的衣服,估计也是他手下。 两人一个俯身,一个仰面,身下都是血迹,一动不动气息全无,想来也是死了。 她下意识转身,望了望林子,一片安静,人影皆无。 便转过身低头望向老徐。 老徐的胸口盛开着一朵血花,而这朵花仍以惊人的速度不断延展着自己的花瓣,从他的躯干延向地面,一点点铺卷,绽放…… 她虽满腹错愕和震惊,终究还是不忍,她慢慢蹲下身子,望着老徐的脸孔,凝望片刻后,伸手替他合上了眼皮。 他的脸孔还有一点余温,但显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一点点的冷下去。 想到昨日他言语中还流露出那些雄心大志,毓华只觉得凄凉而讽刺。 她站起身来,从地上捡起了那只黑布鞋。 太阳升起来了,和煦的光芒照耀在她身上,将一夜的寒气瞬间驱散。 毓华立刻觉得自己不应当悲观,既然没看到常欢的尸体,她一定还活着。 或许因为常欢眼下太虚弱了,没有办法回应自己的呼唤。 不过,不管她是被人救,还是被绑架,带走就说明她有价值,只要活着,自己就一定能找到她。 不管她在天涯还是海角。 毓华打定主意,在怀里揣着黑布鞋,又用手紧紧攥着那叠被鲜血浸染的卡片,转头向远方走去。 向初升的红日走去。 作者有话说: 这是正文故事的最后一章了,三个人的纠葛终究走到了结尾,是的,如毓华所言,虽然常欢不见了,可只要自己活着,坚信对方活着,那就一定能找到她。 下一篇是番外。 再次感谢坚持阅读到最后的小伙伴。 第48章 番外 新的征程 两天后,简毓华来到贾家坳,一番打听后,得悉确有贾老三这么个人,可是被领到他家门口一看,门却上了拴。 贾老三是昨天走的,家里隐约来了个亲戚,然后就对邻人说要出远门。 毓华向左右邻居打听那亲戚长什么样,对方却表示不大清楚,但好像是个后生,年岁不大的样子。 第101章 问贾老三去哪里?邻人不知,也不知贾老三的老家在哪。 只记得他大概半年前搬到贾家坳,平日生计就是接些木工活计,偶尔从外面进些货物,不大与人打交道,也沉默寡言,大都听不出是哪儿的人。 简毓华褪下了身上仅有的一件贴身首饰,在贾家村待了两天,调整了一下元气,置办了一些衣物。 然后,她请乡人带她去最近的省城,到车行雇了人和车,带她回西北战区,王家村。 车行的人看着毓华的模样,最开始都不敢去,说那一带打仗闹得慌,可她坚持要去,并许以重金。 好在遇到个胆大的老板,见毓华气质不俗,心一横赌一把,带她上路。 运气不差,西北的战事没有胶着,打了两个月已经七七八八平息了,估计是哪一方的军火都不够充裕吧。 于是一路风平浪静回到王家村,直奔徐家大宅。 门板是早就被拆损了,院子里一片荒芜,不过两个月没人打理,就草木蔓生,里面一个人都没有。 毓华进了三层小楼,里面也是乱七八糟。箱柜翻倒,布匹衣物横陈了一地,显然是被路过的流兵打劫过。 她忙一气跑到自己的卧房,果然也是一片狼藉。她径直走向衣柜,当初收拾行囊准备逃离徐家时,以防万一,她特意留了一手。 将珍贵之物一分为二。 一部分收入行囊,还有一部分则藏在衣柜深处的暗柜里。 她伸手探入衣柜,在衣柜边框上摸索了一番,摸到一个手把,往下使劲一转。 暗格打开了,果然珠宝首饰都没有丢,她再次将珠宝一分为二,一部分连同书籍杂志打了一个包,背在身上,一部分分散了藏在身上衣服的内袋里。 将两个银耳环给了车行老板以示感谢,并麻烦他打听一下冯督军所在的军营,她要去见冯督军。 车行老板没想到这个看上去文秀的女子居然认得西北军中的头号大人物,当下不敢怠慢,尽心尽责地一番打听后将她送了过去。 ********************************************* 两个月不见,冯督军看上去也憔悴了不少,简毓华开门见山,直陈来意。 三件事: 一,她会告知冯督军宝藏的下落,但希望冯督军别问她是怎么得悉的; 二,老徐反叛,罪不容诛,可人已死,请冯督军厚恤老徐的遗属,尤其是徐母,老人家只有一个孩子,闻讯想必悲痛欲绝,但请不要透露给老人关于自己的下落,就说她也死了; 三,希望冯督军能派人去查常欢的下落。 冯督军听罢沉吟良久,末了表示全部答应。 西北军与军阀这几个月来的混战各自都有胜负,但一个明显的事实是老冯地盘缩水不少,有了宝藏,一部分上交中央政府以博取好名声,另一部分就可以直接用于招兵买马。 第二个要求好办,除了厚恤遗属,他还下令将老徐尸体找到,好生安葬。 毕竟人死恩怨休。 而当初与老徐合谋,被冯督军关在大牢里的秋娟,冯督军属意让毓华处理,毓华表示让她服完该服的刑后自生自灭。 尽管如此,念在曾服侍过自己的情分上,毓华仍旧为她留了一部分财物,托人辗转带给她,但自此,不问其死生。 至于第三个要求,冯督军派人找了一年,顺着常欢失踪的地儿东南西北四个方向都一一去探查,却始终找不到她的下落。 甚至于冯督军最后找到毓华,表示让她换一个要求。 其实毓华自己私下也找了一年,同样一无所获。她知道此事不易,可就是抱着万一的希望,盼能借助军队的力量搜寻。 一年后,因局势纷争,冯督军将带兵前往北京勤王,因此这个要求怕是完成不了,不过以他的能力带毓华去北京却很容易。 冯督军让她考虑一下,要不要去北京找个事做。毕竟毓华不再是徐夫人,有了个新身份,也需要自谋自立之道。 因此最终,毓华选择去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继续深造,或许等她念完,当一名老师是个好选择,可以帮助无数曾像她那般迷茫的女子。 可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毓华总是会从抽屉里取出那叠常欢留给她的识字卡片,随着年岁渐逝,卡片上的血痕也淡了不少。 然而,拿着卡片反复翻看,蓦地解读出卡片背后深意的那一刻所带来的冲击却久久不曾褪去。 ********************************************** 常欢精心挑选了几张卡片,都是最简单的字。 毓华最初只是看着发呆,怀念着常欢的样子,可有一天,她忽然意识到,一直以来,常欢并非不识字,有些简单的字她一直认得,笔画繁复的她不认得,反倒并不要求毓华制作相应字卡。 看来,制作字卡,多半是出于常欢撒娇卖乖的小儿女的心理。 于是她想,为什么单单留给她这几个字呢? 于是她拿着这些卡片在桌上排了又排,最终,排出了这样三句话: “床”“下” “给”“你” “别”“忘”“我” 当下,毓华全身毛孔炸裂,迫不及待地跑回到王家村徐家小宅的阁楼里,拉开了常欢的小床。 她研究了好一会儿,发现地板上有一块木头是中空的。 她把它拔出来,接着又将附近的木块都一一掀开,最终,她看到了一包包捆缚得紧紧的包裹,每个里面都装着珠宝古玩。 第102章 一地的珍玩静静躺在阁楼里,看着毓华,好像在微笑。 又好像在说:姊姊,这是我给你的礼物。请别忘了我。 作者有话说: 这篇是常欢失踪后,毓华独自办理的一些事宜, 交代了一些伏笔。看,那些没有填的小坑坑我可一直都记着呢! 下一篇还有个彩蛋,欢迎来看。 第49章 彩蛋 七年后 七年后。 一望无垠的海面上,不知名的海鸟发出悠长的叫唤,轻巧地停在甲板的桅杆上。 甲板上就只有一个单薄瘦小的年轻女郎靠在甲板阑干上静静看海,海鸟见状,便大着胆子飞下来,停在阑干上,冲那女郎叫唤着乞食。 这年轻女郎面容苍白,眉目清秀,乍一眼望去颇显英气,只是太没血色了些。 她穿的是一件女学生套装,下半身是裙摆曳地的百褶裙,上半身却套着厚厚的貂皮背心,护住了她的胸口不至于着凉。 一顶貂皮帽笼在头上,牢牢地将一头娟秀的长发藏在其中。 她露着一截雪白的后脖,靠近领口的地方隐隐能看出一点刺青的尾纹。 不一会儿,从船舱内又走出一个穿着藏青色青年服的俊秀少年,歪戴着一顶灰色鸭舌学生帽,瞧着精神奕奕,派头十足。 他手里捧着一条毛线编织的红围巾,走到那女郎的身边,从她身后将围巾给她拢住,嘱咐道:“小心点。” 女郎看了他一眼,默默地将围巾系好,转头又出神地望着海面翻腾的波涛。 少年便跟她并排站在一起:“又在想你姊姊?七年了,每到这个季节,你都瞧上去心情不好,我也不敢随便跟你开玩笑。” 女郎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海面。 “不跟我去拜神后悔了吧?中国人海茫茫,想找到她哪有这么容易。” “谁说我要找她?”女郎淡淡的开腔,少年饶有兴趣地望着她,她斜瞥了少年一眼,“我留给她的字谜,姊姊那么聪明,肯定解得出,所以,她准定有了新生活。” “哦?这么说你不打算参与她的新生活?”见女郎忽然转身往船舱走去,少年望着她背影,颇有兴味地试探道。 “只要她好好活着,那就够了。”女郎顿步,微一偏首,对少年倩然一笑,“快到上海了,你不是说有很多正经话要跟我讲吗?点个西餐,边吃边说吧。” 说完,她再不瞧少年一眼,管自己走入船舱,少年贪看着她的背影,末了也是轻轻一笑,吹了声口哨,迈着轻盈的步伐随她入了舱。 那几只通体雪白的海鸟见那女郎和少年只顾说话,说完了就一前一后进了船舱,一点吃的都不给,实在小气,因而愤怒地叫唤了几声,振翅飞离了这艘硕大的邮轮。 邮轮前方,海浪翻滚,隐隐已经可以看见远方的城市影子,粘在海天之际的浅浅一道。 那是上海,是二十世纪最繁华的大都市。 许恒枫来到这个世界,足足花了十年时间才返回这座她最热爱的城市,尽管,二三十年代的上海她一点都不了解。 但她即将展开新的冒险和征程。 只是,不知道在那座城市,是否还能再遇见她? 作者有话说: 不知道这算不算下一篇的序~ 总之,关于军阀时期的三人行故事已经告终了,下一篇,原拟背景放在上海滩。讲述两人重逢的故事,彼此的身份也不一样了。 也都是成人了,可以互动得更~自~然~一丢丢~(当然没有大尺度,会被方框化的~) 但是上篇纯为爱发电,阅读人数不是很理想,作为新人,可能笔法不够醇熟,还需要再好好练练笔吧;太太我也要忙于工作了,下一篇,不知道什么时候启动,看机缘吧~~ 不过因为背景迥异,显然也可以当个新的故事来写 嗯,让我先考虑个小半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