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女不归》 第一章 南风不知意 一万年以前,天界爆发了一场足以动摇三界的恶战。作为“天界利刃”的蛟龙一族不知什么原因忽然反叛,倒戈杀上天宫。一直养尊处优的天宫措手不及,仓皇应战,致使众多上古神祗相继陨落。星河飞逝,日月凌乱,遍地玄火,久久不息。凡间那些没有法力的渺小的生命,在天灾和人祸中挣扎求生,朝不保夕。 若非天帝及几位战将法力无边、稳住战局,若非蛟龙一族忽生内乱、相互攻伐,如今的天上地下,应该是另一番面貌了吧。 至于一直臣服于天界的蛟龙一族为何反叛,众说纷纭,神册上的记载也含糊不清,只知道蛟龙被彻底铲除之后,天帝心痛之余,贬谪了好些神明,并将幽冥界长久地远谪在九泉之下,无特召不得入凡世。 被贬谪的神明中,有几个很能引起其他神族的注意。布谷鸟一族本已经被蛟龙族残害殆尽,只有两位尊神幸存,相传还是一对恋人。谁知道天帝非但没有安抚他们,反而将他们流放到人界,受轮回之苦。 对于天帝的决定,谁也不敢质疑,也不敢过多询问,毕竟每一个神族都损失惨重,谁还有闲心管别人家的事呢? 南风没有闲心,却闲得心慌。 这小丫头正叼着一根狗尾巴草蹲在一个破庙的门口,用裂了一个大口子的衣裙裹着饿的干瘪的肚子,一声一声地叹气呢。明明是件白色的裙子,偏被她穿出了掉进染缸的感觉,早已瞧不出本来面目。她的脖子里套着个不知道啥材质的圈圈,像个狗链子,只是没有绳索,没准还会被过路的人当成成了精的流浪狗。 同在破庙里安身的乞丐们背着南风嘁嘁喳喳、污言秽语地小声谈论了半天,终于推出了一个“代表”。那是一个头上长着疥疮、眼珠子滴溜溜乱转的男人,又黑又瘦,像个穿了衣服的猴儿——如果这块满是破洞、散发着汗臭味的布料能够称为衣服的话。 他从自己缺了口的碗里沾了点清水,简单地清了清脸上的泥,在其他乞丐的鼓励下,笑嘻嘻地挪到南风的跟前去,并送上了一个黑乎乎长了绿斑的馒头:“俺叫赖头疥,是这个庙的大哥——妹子,饿了吧?吃馒头!” 南风垂着眼皮瞧了一眼被啃了两口的馒头,动都没动一下。 赖头疥索性坐在南风身边,伸开筷子一样的两条细腿,说:“俺瞧你在这儿等了一上午了,要不是那条总是咬人的黑狗撵你,你都不动地方。等人啊?” “嗯。”南风叼着狗尾巴草点点头,却依然没有看赖头疥一眼。 赖头疥也不恼,把盛着馒头的碗放在一边,说:“等谁?男人?” 她等的自然是个男人,却不是赖头疥想的那种关系的“男人”。只是南风懒得跟别人解释,囫囵地嗯了一声。 谁知道赖头疥“妇女之友”一般地大谈特谈起来:“这地位越高越有钱的男人啊,啧啧,越不靠谱,一个个都是负心汉——你等的人挺有钱的吧?” 衣服一例是云锦楚绣,纯白色没有一点儿杂质,为了区别他数不清的袍子,每一件都有不同的镂空花样。靴子也是纯白色的。每天都要换洗两套外衫、一套卧衣、一双靴子,连头上的发带也要一天一换。若是某天衣服上扑了些小尘土,那么以上的规律,他可以自由地打破。这样的人,自然是“挺有钱的”。 南风点头。 “长得好看?” 剑眉皓目,薄唇高鼻,如果这种棱角分明的脸庞不能让你倾倒,那么他高挑坚实的身材也能让你着迷。虽然他平时穿着只是一件松松垮垮的纯白色长袍,但那与生俱来的王者气质,不是什么人都敢与之比肩的。 南风又肯定地点了一下头。 赖头疥一拍大腿:“那就是了!这种人啊,今天喜欢这个,明天喜欢那个,就是皇帝老子的后宫,他也有胆量闯一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他或许没想到自己竟然还能说出这么像样的一句话,满意地摸了摸自己长着屈指可数的毛发的头,默默感叹自己没有白听东巷口长舌张蹩脚的说书。 可他趁机瞥了一眼南风,南风却像个木头一样,一点反应都没有。 赖头疥收回自己偷偷摸摸的眼神,又说:“把这么漂亮的姑娘丢在这里,管都不管,算什么男人!我若是你啊,才不会这么痴情地等他!” 南风无聊地吐出狗尾草,用胳膊撑起自己的下巴,眼皮垂下去,还是没说话。 赖头疥抽了一下鼻子,干咳了一声,说:“为这种男人难受不值得。哥再教你一句话哈,叫做‘天涯何处无芳草。’” 南风:“……” 赖头疥还是没有等来南风崇拜的眼神,甚至没有见到南风半点举动,偷偷回头看了看猫在一边的乞丐兄弟们。 他的兄弟们一个个笑的灿烂,手舞足蹈地给他加油鼓劲,如果给他们一个鼓,哪怕是个破烂的锅,他们也定能敲得地动山摇。 赖头疥对兄弟们的表现非常满意,以至于对自己都提高了信心,再接再厉:“妹子,你跟哥混吧,哥虽然什么都没有,但是哥人好啊!哥从来不会做抛弃女人的事!” 南风终于转动了脑袋,懒洋洋地瞧着赖头疥,问:“你几岁了?” 赖头疥被这张算不上漂亮、勉强称得上干净的脸勾的一个激灵,从地上骨碌起来,胡乱拍拍身上的土,说:“俺……俺十九了!” 南风叹了口气,说:“当初我死的时候,跟你一般大,一转眼一百多年了……” 赖头疥一愣。 “你要是喜欢我,就别嫌我岁数大。我们做鬼的,无论在人间漂流多久,也都喜欢岁数小的。我看你挺不错的……” 赖头疥眼睛都瞪圆了,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两步,佯装镇定地干笑了两声,说:“妹妹别说笑话啊,青天白日的。” “嫌我老?我要等的人比我还大四百多岁呢,我都没嫌他!” 赖头疥:“……” 第二章 恶鬼 南风没有等来赖头疥的任何表示,歪着头,用一个猫儿般纯澈的表情问他:“你是不是不相信啊?” 赖头疥干咳一声,说:“这种玩笑开不得,像妹妹这样……” “果然是不相信了,”南风长长的叹了口气说,“也难怪,话本里的女鬼大多都是美人,我还是丑了点。” 赖头疥眼皮直抽抽:这不是重点好不好! 藏在角落里的赖头疥的兄弟们齐齐地后退了一步,聚在一起,像是取暖,虽然现在已经是仲夏时节。 “嘶~嘶~”乞丐们朝着赖头疥挤眉弄眼。 赖头疥得到“信号”,悄悄退出南风的视线,去投奔他的兄弟们。随即,南风听到了他们新一轮的嘁嘁喳喳的声音。 有人说:“我早就说了,这丫头面生,来的邪门,不该招惹。” “没准她吓唬咱们的,一个黄毛丫头,也没个依靠,还能掀起什么风浪?”一个人嚷嚷。 紧接着反对意见一股脑地来了:“这种事谁说得准?昨天咱们旁边的巷子里平白地多了一具死尸,仵作说都死了俩月了,可偏有人说在昨天何老爷的寿宴上见过他,你说恐怖不恐怖?” “就是!最近发生的怪事还少吗?一个多月以前,有个村子总是征税,逼死了好些老百姓——就离咱们这里百十来里吧——忽然有个夜里,上到知县、下到衙役,再加上当初强征村民在堤坝上做工的差役,一共六十七口人,全死了个干净,传说都是双目圆睁、七窍流血、五脏六腑俱碎。更吓人的是,每个尸体的心脏都是黑色的。他们的家人们吓得话都说不利索,却一口咬定,那天晚上,他们看见了一个女人!” “女人?” “可不是嘛!” “你也听说啦?” “这么大是事儿,怎么会不知道?说起来那帮人死的也不冤,把老百姓逼得家破人亡,凭什么他们吃香的喝辣的?!” 恰在此时,南风又叹了口气。这声音不大,却把乞丐们吓得瑟缩了一下。 “别扯远了,”赖头疥忙把人们的意识拉回来,说,“那丫头不是说自己……额……活了一百多年吗,肯定和这件事没关系。” “可是大哥,你别忘了,咱们的皇后……” 赖头疥眼睛一瞪,把那个乞丐没说完的话生生按在了嘴巴里:“小心被人听了去!” 乞丐中有一瞬的安静。 好在有胆子大的,接着刚刚的话头,说:“咱们兄弟们私下说说,又没外人。老四说的没错,刚从京城回来探亲的卖药老吕不是说了吗,皇后死了,而且死得惨,化成了厉鬼,还伤了人。太祝大人镇不住,皇宫里的道士和秃驴也镇不住,这不,正四下求神仙帮忙呢!” 乞丐堆里发出一阵唏嘘。 赖头疥被这事吸引,问:“我倒是听说了,不过知道的不多,要不——”他又扫视了一下周围的环境:“说说吧。” 胆大的乞丐把兄弟们企盼的眼神揽进怀里,满意地充当了说书人的身份,说:“你们不是知道嘛,咱们翊朝皇族是不能有公主存在的,无论是皇后还是嫔妃,诞下的公主都必须处死……” “为啥呀?”个头最小的乞丐怯生生地问。 人们像看待傻子一般看了他一眼,等着他抽回脖子,保证自己再不多嘴,又把好奇心全部放回说书的乞丐身上去。 那乞丐说:“咱们的皇后是前丞相方潭的女儿,身份那是一个显赫啊!正是咱们这位方丞相,辅佐陛下坐上龙椅。就在一个月前,陛下忽然命令大将军郭永宁带兵抄了方家,押进监狱。那时候皇后已经有了身孕,听了这个消息,诶,她就动了胎气,生下了一个女儿!” “啧啧……”“哎……” “然后呢?” “然后啊,陛下自然处死了公主,还把这个当成由头,杀了丞相全家。陛下说皇后病死了,可老百姓都说,她是被人勒死的!” “啧啧……” 胆大的乞丐对听众的表现非常满意,忽然觉得自己或许可以开辟第二职业,做个真正的说书人。他甚至想,若是手边有个惊堂木就好了,还能壮壮声势。 听了一会儿别人的感叹,乞丐又说:“你们想啊,皇后出阁之前就是金枝玉叶,出嫁之后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一下子,地位、财富、体面统统没有了,还搭上了那么多人的命,怎么受得了?化成鬼理所当然!” 有人挠着自己剩不下几根头发的脑袋,问:“有个词怎么说来着……什么粱什么梦……” “高粱……一梦!” “不是悬梁一梦吗?” “好端端的,悬什么梁?没文化!” “你有文化?!有文化当什么乞丐?” “别吵吵了!”赖头疥像个麻绳,把人们的话袋子死死地捆住,“咱们说哪儿去了?!” 人们终于停止了乱七八糟的谈资,不约而同地看向一直安安静静坐着的南风。 “大哥,你说她真的是……额……” 赖头疥眼珠子转了转,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咱们可不能大意。” “你不讨媳妇儿了?”个头最小的乞丐问。 赖头疥朝着小乞丐的脑门狠狠地拍了一掌,说:“讨媳妇儿重要还是保命重要?” 小乞丐被打得疼了,却还梗着脖子不放弃:“可是她也说了啊,话本子上的妖精和厉鬼都漂亮,就是皇后吧,应该也是个美人。你再瞧她,干瘦干瘦的,还穿的这么脏,怎么也不像恶鬼啊,说不定只是个神经病。” 说的也有道理。 赖头疥做了一会儿思想斗争,咬了咬牙,一步三回头地捱到了南风面前,陪着笑说:“姑娘,呵呵,你等了这么久了,那个人怎么还不来啊?他……干什么去了?” 南风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一动不动:“一百多年啊,我做的事总是不能让他满意,所以,他就把我扔了。你说,他是不是太不讲义气了?” “那他……想得到什么?” 南风转动脑袋,把自己莹莹的眼睛对准赖头疥,半晌,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说:“小兄弟,你还别说,我真有点饿了呢。” 赖头疥一听,撒丫子逃跑,一不小心摔了个狗吃屎。 可谁也没心情笑话他,因为刚刚还躲在角落里的乞丐,此时已经无影无踪了。 南风眨眨眼,说:“我难道能给你们构成什么威胁吗?素尘才能吧。” 南风没有骗人,她的师父,不归境最有前途的碎寒公子素尘,已经五百多岁了,和南风一样,都是长生不老的恶鬼。 第三章 仙境 你一定没有听说过不归境,更没有听过不归境的不归山和山下的不归河。 也难怪,那是化外之地,是非凡之所,是沟通俗世与仙阁、举手可触日月的缥缈之境。 那里冬夏交杂、山川勾连,亭台楼阁、高檐阔宇,就是皇家宫苑,也是远远比不上的。 那里到处雕刻着布谷鸟的图腾,花鸟鱼虫、烟云风雨,都不是尘世的味道。 可南风不喜欢那里,因为那里的人都横眉冷对的,“同仇敌忾”一般地要杀了她。 其原因为何,南风并不知道。 南风只知道,素尘会一直保护她,用尽全部力量地保护她。 传说因为一千多年前的那场战争,天宫百废待兴,人手奇缺,连各个宫殿的门都没有人看守。天帝与众神商议,决定创造几个秘境,寻找和提拔有仙缘的凡人和鬼怪,让他们位列仙班,为天界服务。 不归境正是净化恶鬼冤魂、积聚功德,飞升成仙的地方。 素尘是不归境主人苍泓真人的小弟子,是苍泓真人捧在手里怕丢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宝贝。素尘手里的能碎魂夺魄的法器玉魂扇,就是苍泓真人亲自赐予他的。 放素尘出境,对于苍泓真人来说简直如割肉一般,但素尘还是出来了。之所以如此,和南风有关。 一百一十三年前,素尘将化作恶鬼的南风带进了不归境,不紧不慢地守着她醒来。为了等她,素尘甚至没有再度化其他的恶鬼怨灵,放弃了提早飞升的机会。 没错,因为南风迟迟不肯醒来,连累素尘没能位列仙班,至今还只是个受了术法保护而暂时保留不死肉身的凡人,与南风,没有什么不同。 可南风醒了,素尘却没有如他师尊期待的那样飞升。苍泓真人说,南风的杀戮之气未除,只要她留在素尘身边,素尘就很难得到仙界的肯定,坐失飞升的机会。南风,还是杀了吧。 额,太草率了吧…… 素尘没有同意这个决定,非但不同意,还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苍泓真人劈来的致命一掌,若不是他师兄从蒙真尊搭救及时,他怕是已经魂飞魄散了。 南风还清楚地记得,素尘满头冷汗,眼神迷离,却还倔强地说:“她是我徒弟,只要我还在,就不许任何人伤她!” 那时,若不是一个鼻涕泡破坏气氛,南风就要哭出来了。 但素尘的飞升依然是大事。于是心存侥幸的素尘说,大不了再入凡尘一趟,重新度化一个恶鬼。想来天界不会那么小气的。 苍泓真人没有办法,搜寻了许久,终于得到消息,说凡世有个朝代名叫翊朝,翊朝自建国就有了个规矩,皇宫的后妃们生下的公主必须处死。 权倾朝野的当朝丞相方潭将女儿嫁给了皇帝,被尊为皇后。不幸的是,皇后诞下的正是个公主。皇帝不仅处死了公主,还找借口灭了皇后全族。这致使皇后怨气太重,化为恶鬼,接连伤人。 出乎南风意料的是,性子高傲寡淡的素尘对此很有兴趣,马上带着南风离开了不归境。 带上南风,是因为游离在凡境的魂魄阴气极重,一般不能由男子度化,所以会让弟子们寻找合适的女子做搭档,让女子作为承载魂魄的容器,将被度化的人连同魂魄全须全尾地带进来。素尘固执地选择了南风做搭档。 谁知道素尘一出境,先把南风垃圾一样的扔掉了,你说南风的心里能不别扭吗? 到底为什么被素尘丢掉,南风也说不上来,只是觉得莫名其妙,或许要怪一桌好饭。 三天前,他们像前几天一样,往京城的方向狂奔了一天,天色渐暗的时候,他们到达了一个名叫“青梅”的小镇。 虽是小镇,却极其热闹,到处人头攒动,人们欢欢喜喜地朝小镇深处挪动着,像是赶一场大集。 南风是最喜欢凑热闹的,她甚至怀疑自己上辈子是在凑热闹的时候被人一个闷捶砸死的。她停住马车,探出头去笑眯眯地问过路的一个精瘦的小伙子:“小哥,请问前面有啥热闹事儿啊?” 小伙子脚步不停,嘴巴像借来的着急还一样说话极快:“我们镇的何老爷今天六十大寿,申时初刻在他门前的云兴街大摆宴席,请全镇的老少爷们儿们喝酒庆祝。哎哎,我不过是换了一身衣服,怎么就晚了呢!” 小伙子说话快,脚步也快,几句话之后,南风就看不到他的身影了。 南风高兴的眼睛都亮了,一路上因为素尘的吆五喝六而积攒的憋屈顿时散成了一缕青烟。虽赶了一天路,却在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找到了歇脚的地方,更幸运的是,还有免费的酒宴向她招手,她怎么能不感谢老天爷? 她的肚子应景地叫嚣起来。 “师父,”她朝着马车里喊,“前面有免费的酒席呢,咱们先去填饱肚子吧!” 马车里的声音毫无波澜:“人多,脏。” 南风:“……” 倒也是,素尘手里的金子多得很,若是一个不小心从怀里掉出去,没准还能砸断他脚上的骨头。他才不屑去喝酒凑热闹呢。 眼前的人越来越少,偶尔蹦出一个来,不过眨眼之间,就匆忙消失在街道的尽头。南风几乎听到了远处嘈杂的喧闹声。 耐着性子为素尘找了当地最干净的客栈,伺候他安顿下来,按照他的要求对房间进行了彻底的打扫。 一直折腾到太阳完全落山,素尘终于坐在了南风擦了七遍的凳子上。他的胳膊肘抵在她洗了三次、擦了五次、铺上新的桌布的桌子上,撑着脸颊,歪着头说:“我得洗个澡。南风,你去给我烧一桶热水。对了,客栈里的水桶都是别人用过的,脏。我们刚过来的时候,我看到有卖水桶的,你去新买一个,记得,多烫几次,洗干净!” 南风手上的擦桌布,差点扔到素尘的脸上。 窝了一肚子火出了客栈,南风在街市上转悠了一遭。卖水桶的找到了好几家,却没有一个开门营业的。偌大的街市上安安静静,与附近云兴街上男人们劝酒的哄笑和小孩子们的欢闹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声浪一阵接一阵地往她的身上扑打,对她来说是个十足的诱惑。 南风的肚子又叫了。 素尘是洁癖怪,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即将登上仙界的神仙,可南风只是个俗人,一个想吃饭的俗人。 反正也没有水桶交差,总不能空着手回去,不如凑个热闹?这样想着,南风一蹦三窜地往云兴街上走。 第四章 一桌好饭引发的血案 市井街道总有浓浓的烟火气,有亲切的人的味道。在饭桌上,有拿鸡腿当武器而互相追赶的小孩子,有满手都是油腥还要拉着姐妹们说家长里短的女人们,有对碗里的酒斤斤计较的男人们,当然,也有笑看百态、眼眸依然明亮的白发老者。 虽然不归境是世外桃源,五步一景,十步一画,但那是法术凝结成的,比不上凡世的景象,真实,有温度。 有个非常年轻的妇人见南风远远地站着没有位置,从座位上站起来,一边用带了些油渍的围裙清理手上的油腻,一边朝南风这边走来。她并不漂亮,五官勉强称得上周正,却因为脸上带着甜甜的笑,而显得亲切生动。她一点儿也不羞涩,一双眼睛闪亮亮的:“姐姐是外地人吧,妾见你面生。” 南风忙回答:“路过宝地,借宿一日。” 妇人将南风引到一个距离她座位很近的空位上,说:“今天我们镇上的何老爷过寿,请镇上的人们吃酒。我们镇子邻里关系非常好,何老爷尤其是有名的大善人。姐姐你不要客气,尽管填饱肚子就是了。” 南风自是没有客气,转眼之间,一个鸡腿已经下肚。 妇人笑眯眯地看着她,适时地送过来一杯酒,说:“瞧着姐姐的样子,怕是饿坏了。桌子上的酒是我们自己家里酿的,上不得台面,你清清口。” 哪里是“上不得台面”,明明是悉心酿造的杏花酒,喝上一口,满嘴留香。 不远处有个半大的孩子,手里攥着一个木制的长剑,欢欢喜喜地朝着妇人喊:“嫂子,哥哥让你给桌子上添两壶酒!” “就来——”妇人声音软糯糯的,尾音拉得老长,带了甜丝丝的味道,好像丈夫让她添的不是酒,而是蜜。 妇人对她说:“姐姐慢慢吃,妾去去就来。” 她含糊地应了她一声,嘴里塞了各种肉食,再抬头看,已经找不到她的身影了。 有个很小的小姑娘凑了过来,用手指轻轻戳了南风一下:“姐姐?” 南风歪着头看她。 她笑,门牙已经掉了的小嘴巴漏着风:“你脖子上戴的圈圈真好看!是什么做的?在哪里买的?” 南风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脖子上碍事的东西,问她:“像个狗链子,有什么好看的?” “有小鸟诶!”她惊喜地说。 哎,小孩子就是天真,比不得她这种饱经沧桑的“百岁老人”,有很多难言的苦衷。 南风脖子上的东西名叫“求索”,是不归境的法器。那上面刻着的布谷鸟的图腾,在不归境随处可见,就是苍泓真人的御极殿和素尘的沐雪台,也有这个图腾。 据说只有登仙的人不必戴着它。素尘带南风踏入不归境的时候也带着“求索”,只是这次苍泓真人格外照顾他,就开恩免去了。 “求索”的作用有两个,一个是限制每一个出境的恶鬼不会因为触动怨气而伤人,另一个是保持和不归境的联系,方便不归境在任何时候都能找到出逃的恶鬼。 说白了,就是个狗链子。 正在南风尴尬的时候,小姑娘的娘亲唤她,她便舍了南风,跑向她的娘亲,临走时,眼神在“求索”上停留了一下,看着还有点舍不得。 哼,有什么舍不得的?作为一个一百多岁的“老人”,难道南风愿意戴着它? 大快朵颐了半天,南风总算填饱了肚子。想着怎么也是受了人家何老爷恩惠,虽是萍水相逢,总该过去祝个寿。她站起来,整了整衣裳和发髻,往层层的桌子中央走去。 到处都是人,限制了她的脚程,她能看到中央那个撑着拐杖坐着、笑得慈眉善目的老人,却迟迟走不过去。 正在这时,有个黑乎乎的东西撞了她的腰。她低头一看,竟也是个老人。那位老者佝偻着背,腰部以上和以下几乎形成了一个直角。他的身上披着一个破烂的黑色的斗篷,粗麻的材质,边角处还油乎乎的。斗篷盖着头,露出黑白相间的头发。他露着一只右手,皮肤松弛黝黑,指甲缝隙里更是裹着泥。手上拿着一根比他高许多的藤木拐杖,看着粗壮笨重。 南风本不知道他是男是女,听他咳嗽了一声,声音粗粝沙哑,才知道是位老爷爷——额,应该“老”不过她——青梅镇上的人们虽不一定富裕,但看着都比较干净爽利,怎么还有这么……不拘小节的老人? 不过毕竟在别人看来,她是个晚辈,所以她做出乖巧的样子,道歉说:“对不住,老人家,我……我没有瞧见您。您没事吧?” 老人没说话。 南风有些忐忑,赶紧又赔了个礼。 老人家依然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若不是有清风将他灰白的头发吹起来,她险些以为他化成了石头。 难道老人家耳朵不好?南风挠挠头,准备不负责任地开溜。 她刚转身,就听到老人用沙哑的声音说道:“小姑娘,我瞧不见东西,你能把我带到东边马车那里吗?” 宴席东边停着一辆破旧的马车,马儿又瘦又矮。她想,若是买一辆这样的马车给素尘,素尘会直接用他的威力巨大的玉魂扇劈死她。 不过是举手之劳,她答应了。 老人走的慢,南风便跟的慢。在靠近马车的时候,她闻到了一股奇怪的味道。谈不上好闻,也不会让人太过反感。那味道越来越浓,也越来越有诱惑力。 “打开车帘。”老人冷冰冰地说。 南风后背生凉,极其不想顺从他的命令,但手脚已经不听使唤。她撩开了车帘。 车里黑乎乎的,隐约能看到一个黑色的人影。那人的手在她面前晃动了一下,刚刚闻到的气味好像带了侵略性,从鼻子直接冲入了脑袋,将她灌的越发昏沉。 老者的拐杖捅了她后背一下,她便一头栽进了马车里。 维持着些许神志,她听见老者毕恭毕敬地说:“主人,您看这个怎么样?” 车里的人听声音年纪不大,他轻笑一声,说:“不归境里走出的人,当然不错。可惜啊,是个女娃。” 老者又说:“这个女娃只是个下人,跟她一起的,还有个年轻公子。” “公子?”车里的人好像听到了天大的笑话,肆无忌惮地笑起来,“说你糊涂,你还真是人蠢如猪啊。这两个人可都不是一般的公子小姐。虽说他们的身份放在现在已经没有什么用处,但在当时啊,足以颠覆整个天下。” 老者被人辱骂,竟一点也不恼,反而更加恭敬惶恐:“老奴没见识,主人恕罪。” 车里人慵懒地挠了挠自己的鬓角,说:“罢了,你今天怎么也算有功劳,我跟你计较什么?你去小巷子里埋伏着,一会儿那位过来找她,我便顺势将他拿下。那副皮囊,才堪称完美啊……” “是。” 车里人又嘱咐:“这女娃别弄伤了,有个人可找了她一百多年,留着有用。” “是。”老者答应着。 一百多年……吗? 第五章 素尘的“成全” 南风这一睡,不知道睡了多久。等她完全清醒,天都快亮了。她的身边除了素尘,一个人都没有。 素尘不是印象中的素尘。他的袍子上全是泥土,大大小小的裂口满眼都是,有些地方还沾染了刺目的红色。他背对着南风,负手而立,看不出表情。他手中握着他那把能够劈山断石的法器玉魂扇,玉魂扇隐隐发出淡蓝色的光芒。 南风低头看看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衣服破了,腿上青一片紫一片,腰背上也隐隐作痛,应该伤的也不清。 南风坐在地上发愣。她隐约觉得自己中途清醒过一次,可当时发生了什么,她都不记得了,只有自己身边散发恶臭的侏儒的尸体,在昭示素尘的胜利。 他们似乎一起经历了一场硬仗,但具体情节若有若无,若实若虚。 在那些片段里,算计她的人和素尘有一些对话,对话里的内容让南风惊骇不已,此时却全然忘记了。 就好像大醉过一场,一切都是噩梦而已。 “素……师父。”南风试图站起来,却因为身上无处不痛,只好作罢,仰着头唤了一声。 正因为这一声,素尘手上的玉魂扇有一瞬的闪动。 南风吓的缩了脖子:玉魂扇的威力,她在不归境的时候见过好几次。在苍泓真人想用天雷劈死南风的时候,素尘借助玉魂扇生生挡住了怒吼的天雷。那时,玉魂扇的光芒璨如日月。 现在,玉魂扇又亮了。难道素尘想杀她? 南风连呼吸都放轻了。 半晌,素尘用沉闷的声音说:“你走吧。” “啊?”南风没听懂。 “天大地大,以后别让我看见你。” 南风一股脑爬起来:“你让我走?为什么?” “在不归境的时候你不是一心想着逃走吗?出来之后也在寻找时机。好了,我给你机会。” “我那是……” “哪里那么多废话!让你滚就赶紧滚,永远也不要出现在我面前!”素尘忽的转过身,一反常态地吼叫着,宛如一只发狂的野兽,“我们——永不再见!” 永不再见! 南风一想到这四个字就憋屈,既生气又怨恨,还有点……委屈。 南风是素尘的搭档,是为了帮助素尘完成度化恶鬼任务的“容器”。素尘随随便便抛下了她,是不是说明,就算完不成任务,甚至就算再也无法位列仙班,他也不愿见到她? 他竟然是恨她的吗? 南风确定,素尘一定有事瞒着她,但她没有机会亲口询问了。 一想到这儿,南风就抓狂。 当初,沉睡百年的南风刚从不归境的九转玲珑大阵里醒过来,素尘托着下巴,歪着头说:“‘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这首《西洲曲》缠绵悠长,我甚是喜爱。我就借此给你取个名字,叫你‘南风’吧。” 呸!谁要知你意呀,老不要脸的! “不要脸!”南风骂出声来。 漫无目的地走了许久,越发饥饿难耐,南风找了个地方重新窝着。她此时安身的小镇名叫四叶镇,镇子小的可怜,若是西风一吹,刮下两片叶子来,怕是真的要盖住小镇一半的面积。唔,果然是“四叶镇”。 一个形单影只又戴着“狗链子”的姑娘,总会引起行人的注意,更何况南风还是个外地来的生面孔。 反正已经跟素尘“分道扬镳”,她便自认为与不归境没有什么瓜葛了,那么,这个“狗链子”是不是可以光明正大地摘掉了? 她向一个好心的铁匠借了一把小刀,可磨了半天,一点缺口都没能磨出来,还伤了人家的刀刃。她没钱赔人家的刀,只好赔了半天罪,尴尬地逃了。 之后,她又试过很多办法,比如用火烧、用石头砸,都毫无作用。尤其是她不顾形象地拿着它在墙角上摩擦了整整一个时辰,引来了无数路人,可还是没能对它造成一点伤害,反而让镇上的男女老少都以为她是个逃难来的疯子。 折腾了这么久,她真的没有力气了。 坐在一个包子铺旁边的墙角之下,饥饿完全将她包围。她几次掀起偷窃包子的罪恶的念头,又在考量自己跑不快且不抗揍的情况下生生忍住了。 她用力抱住自己,给自己传递片刻的安慰。 就在她决定对香糯的包子“眼不见嘴不馋”的时候,有两个人的谈话吸引了她的注意。 一个胖男人神神秘秘地对面前的瘦男人说:“你听说了吗,北边的采桑镇发生了一件怪事!” 瘦男人身子前倾,大半个身子趴在桌子上,声音不高不低:“你说的是不是那个秀才死而复生的事?” “可不是,原来你也知道!” “这么新鲜的事儿,谁不知道?”瘦男人说,“我家婆娘觉得有意思,今天特意去看呢!” “哦?那怎么样呢?说说呗!” 瘦男人的身子再往前倾了几分:“还能怎么样,真够吓人的!你想想啊,那个小秀才也就十七八岁,刚有个功名,家里就一个八十多岁的祖母,谁知道怎么就摊上这么一件事呢?那个小秀才去年参加秋闱,落榜了,心里不痛快——其实十七八岁能中个秀才已经很好了,第一次参加秋闱,落榜也很正常——他回家之后更加发奋努力,可谁知道一个多月以前,他从书院回家,路上淋了雨,到家就病了。” “啧啧。” “哎,谁料到一个大小伙子,偏偏折在风寒上。” “啧啧……” 瘦男人喝了一口稀粥,又说:“也就是三天前吧,晚上,小秀才眼看着就没气了,手脚也僵了。邻居们瞧着老太太可怜,就帮着她置办了棺椁。没想到,那小秀才后半夜忽然又醒了过来。他那老祖母哭了一会又欢喜了一会,正要宣扬给街坊邻居们听、将棺椁撤了,可你猜怎么着……” “怎么着?”胖男人塞了半嘴的包子,此时却不咀嚼了,只瞪着一对小眼睛认真地听故事。 瘦男人一边压低了声音说,一边用指尖戳着桌面,好像要把自己多余的力量全部传输到手指上:“门外面突然闯进来一伙儿道士,说那小秀才其实并没有复活,而是被什么东西附了身!” 胖男人囫囵地咽下了嘴里的食物,说:“真的假的?何以见得?” “嘿——”瘦男子又端起碗来喝了一口稀粥,吧唧了几下嘴,“人家玉清观的道士们在小秀才院子后面找到了一具尸身,那尸身看着像死了不久,可不过一炷香的功夫,就腐烂的没了样子,跟死了好几年的尸体一样。道士们说,那秽物原本附身在这一具尸体上,许是法力渐弱,无法再驱使它,只好找了一个新的身体。” “嚯!这么吓人吗?” “道士们还说,这秽物他们以前就打过交道,瞧着不是专门为了杀人的,好像是为了找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那等鬼物,不是来杀人的还能干嘛?赶紧赶紧,赶紧除了才是!” “当然得除掉!人家玉清观的道士把那鬼物擒了,说要当着大家伙儿的面,把它一把火烧掉。就是今天,今天开坛作法!” 胖男人丢下碗,一拍桌子,来不及把嘴里的食物吞咽干净,说:“这种热闹怎么能错过?走,去看看!” “嘿——你刚不是还害怕呢吗,现在怎么又壮起胆来了?”瘦男人抱起双臂,说。 胖男人答:“就是因为害怕才要去看嘛!那东西不在我眼皮子底下烧掉,我怕我睡觉都做噩梦!你去不去?” “我不去,”瘦男人明显是怂了,说,“万一那怨鬼发起恶来,附在我的身上怎么办?” 胖男人已经站了起来,鄙夷地说:“你胆子比我还小!你不去就算了,我去!” 胖男人实在是条好汉,一点没含糊,撇下瘦男人,一溜烟地离开了。被抛下的瘦男人做了一会儿思想斗争,狠了狠心,也跟了上去。 南风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悄悄跟在两个人身后:她对“恶鬼怨灵”这样的事并不感兴趣,毕竟她曾经也属于那一挂。之所以跟过去,不过是觉得开坛驱鬼的地方,应该会有免费的食物可以吃。她饿极了。 第六章 现成的出气筒 天有些阴沉,风吹起的沙尘拍了南风一脸,刮的她整张脸麻酥酥的难受。 去祭坛的路并不长,她却没来由地生出一种焦躁。这种焦躁像一窝无家可归的蜜蜂围着她打转,扰的她恐惧。她了抽鼻子,将脖子上的“求索”藏好,硬着头皮往前走。 远远就看见一个小村庄,村口围着一大圈的人。圈子里设了供桌,供桌上放了长长一排贡品。供桌后面放着一个祭台,祭台上绑着一个人。 一个看样子只有十八九岁的男孩。 站在祭台前面,南风细细观察那个被绑成粽子的人。 那是个十八九岁的少年,形销骨立的,瘦的几乎没有人样。他穿着一件破旧的灰色儒衫,头低垂着,凌乱的头发像个窗帘,将他的脸挡的严严实实,看不清容貌长相。他的身上贴了几张符咒,脚下堆着一堆柴火,已经浇好了油——这是要作法,然后烧死他。 啧啧,真是凄惨。 供桌边坐着一位老妇人,被几个妇女围着,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被绑在祭台上的少年,手指抽动了一下。他被牢牢地绑着,应该非常难受,他似乎想换一个姿势,但这根本不可能。轻微的活动换来的是几声咳嗽。原本咳嗽声闷闷的,后来声音大了,连成一串,也越来越惨,到最后撕心裂肺的。南风一度怀疑他会把自己的五脏六腑咳出来。 这个少年气若游丝,简直不能用一个“惨”字形容。若他真是一个恶鬼,靠着滔天的怨气和难以估量的破坏力还能活成这个衰样,真是太悲哀了,要知道,南风沉睡之前,凭着一身的怨气,不仅得罪了苍泓真人,还将素尘打成了重伤。 南风想,哪有那么笨的出奇的恶鬼呢?不去找容易接近的小孩,不去找生命力旺盛的年轻人,偏去寻一个即将病死的人做傀儡。如此一来,怨气难以维持,岂不是自找苦吃? 如此说来,这个年轻人应该不是恶鬼吧。 在南风胡思乱想的时候,供桌前面出现了一个老道士。这老道士须发花白,道袍一尘不染的。他一手拿着拂尘,一手攥着几张符箓,环视了一下在场的看客,说:“天道清正,安魄寻魂,除恶务尽,登极飞升——” 看客们安静下来。 老道士很满意,甩了甩拂尘,在供桌上作起法来。 这一系列的法事做的非常精彩,时而出火,时而亮光,还伴随着爆炸的声响。南风想,若是老道士在供桌前放一个碗,她都想给他两个铜板作为打赏了。 只要她还有铜板。 等了好半晌,这场“声色俱佳”的法事终于做好了。老道士拿了个火把,走到祭台前,围着小书生绕了三圈,在小书生身上摸了摸,准备点火。 坐在供桌下面的老妇人哭得声音更大了,她站了起来,张着双臂走向小书生,却被一众男男女女围着,怎么也走不过去。 到处都乱乱哄哄。 正是机会。南风悄悄挤到队伍最前面,张望了一下供桌上的贡品,一个踮脚,将离她最近的一盘子苹果偷了下来。 她挑了一个最红的苹果,在袖口上蹭了蹭,一口咬下去。苹果不是新鲜的,所以虽然红彤彤,却没有多少水分,也算不上甜,只是她饥饿难忍,勉强充饥罢了。 老道士点燃了祭台下的柴草,火苗“噗”地一下蹿了起来。 人们的情绪正是因为突然跳动的火苗而高涨起来,他们踮脚、振臂、拥挤,好像现在被烈火焚烧的,不是一个小书生,而是一头烤乳猪。可惜那头“烤乳猪”,一点表示都没有,除了偶尔出现的几声咳嗽,你几乎以为他已经咽气了。 南风被这些人挤得站立不稳,腾出嘴巴来维持秩序,至少想保护自己的安全。谁知道事与愿违,不知道是谁用力挤了一下,让她一个没站稳,上身扑了出去,正巧挤倒了供桌。 供桌上放着一盆水,听说是为了让老道士作法之后盥手用的,此时一起倒在地上,水花飞溅,盖在火苗上,将火苗浇了个透。刚刚点燃的火,在还没有旺盛的时候已然结束了。 这一下子,无论台上还是台下,所有人都把目光集中到了南风的身上,连那位老妇人都没了哭声,抽抽搭搭地等着下文。 老道士的眼珠子几乎要瞪出来了,冒着火光,问她:“哪里来的小丫头,竟敢打断贫道的法事!中途扑火阻止行刑,你知道是什么罪过吗?!” 语气与当初苍泓真人想要杀掉她的时候一模一样。那时苍泓真人让从蒙真尊出面算计她,让她在众人面前怨气爆发,发了狂,苍泓真人以此为借口,想用雷刑将她劈个粉碎,灰飞烟灭。那时候,苍泓真人居高临下地看着被阵法钳制的不能动弹的南风说:“果然是朽木不可雕!在不归境伤人,你知道是多大的罪过吗?!” 道貌岸然,自私虚伪! 若不是素尘及时赶到,她早已化成齑粉。 南风顿时觉得手里的苹果索然无味,忍着心里泛起的恶心,实话实说:“不知道。” 老道士更是生气,用浮尘指着南风,说:“捉妖除邪,那是我道门的使命,承天顺时,造福四方百姓。你这孩子,什么都不懂,来凑什么热闹?快离开!” 围在一旁的几个小道士也怒气冲冲地轰她:“走!走!” 南风原本退了几步,奈何身后人多,让她动弹不得,白白受了小道士们的拳脚。 他们驱赶南风,像驱赶一条流浪狗。他们的语气高傲的让南风气恼,让南风想起不归境的岁月来。 不只是苍泓真人和从蒙真尊,不归境的每个人对她都不友善,像对待不共戴天的仇敌。 长久以来积压的怨气像点燃了导火线的炸弹,一下子炸开。南风咬牙问道:“你是什么东西,也敢赶我走?!” 道士们才不觉得穿着如此破旧肮脏的小女娃会有什么特殊的身份,其中一个小道士吓唬南风:“你再不走,我们就把你和这个邪祟一起烧了!” 怎么,还想杀人?当初苍泓真人要杀她,从蒙真尊要杀她,前几天出现的那个不人不鬼的东西要杀她,凭什么,凭什么他们有资格决定别人的生死? 南风再不多想,翘上一条腿迈到台上去,另一条腿紧跟上去,因为手里有吃的不想丢弃,所以攀爬的动作有些笨拙滑稽。她凑近老道士,仰着头阴阳怪气地说:“明明是个道士,偏要像个畜生一样咬人,好容易长了一张嘴,喷出来的话却比粪还臭,怪不得教出一些杀人不眨眼的强盗。你们还自称出家人,也不怕天上降下个雷,把你们团成一团劈死!” 第七章 小恶鬼,找妈妈 老道士许是没遇见过南风这样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骂他的,自己又气量小,吹着胡子说:“山村野妇,难道你父母没有教给你礼义廉耻吗?” “我没有父母。”南风梗着脖子说。 虽是实话,却惹得老道士更加生气,他用浮尘指着她,胡子吹得老高:“背祖忘亲,枉顾人伦!” 他以为他用尽了最恶毒的谩骂,可惜放在南风的身上算不上谩骂。她现在孑然一身,哪里有什么“人伦”可以枉顾? 南风说:“所谓人伦,也应该先为人。尔等老匹夫,人都不配做,谈什么人伦?” “你……你真……”老道士想回骂几句,却气急攻心,一个没站稳,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老道士的弟子们赶紧一拥而上来给他拍背顺气,还不忘附和着老道士骂她几句。 台下的人们呆立一旁,都像被栓紧了嘴巴的鸭子,不知道该偏帮哪一方。 趁着这个时候,南风朝着小书生走去。 明明见不到他的脸庞,明明没听见他的呼救,南风却总觉得这个男孩儿对她来说有一种吸引力。鬼使神差的,南风撩开了小书生乱糟糟的头发。 小书生感觉到有人靠近,勉力抬起了头,有趣的是,在和南风眼神碰撞的刹那,小书生的眼睛由暗淡无光忽然明亮起来,像蒙尘的明珠,被丝滑的绸缎擦亮。 不仅如此,小书生开始剧烈地扭动身子,看着很激动的样子,却“唔唔”地说不出话来。 南风终于看到了他完整的样貌。消瘦,柔弱,却满是书生气质,五官端正,自有一段难以言说的风骨。 这样的面貌,尤其是这样一双眼睛,把南风烧得正旺的火气一下子浇灭了。她有一种自作多情的错觉,这张脸,是专门为她诞生的。 就凭他的长相,南风也主观地认为,他是被冤枉了。她自豪地认为,见多识广的百岁老人就是比那些吹胡子瞪眼的臭道士有本事。 “你没事吧?我给你松绑啊!”南风一边安抚他一边付诸实践。 可老道士的一个年轻的弟子阻止了她。 那个小道士嘴角上长了一个大痦子,挂在脸上好像一块干透了的鼻屎,让人看了就觉得恶心。 大痦子小道士粗鲁地把南风拽到一边,说:“你要干什么!你知道我们抓他有多不容易吗?别添乱了!” “他不是恶鬼!”南风笃定地说,“他有血有肉,身上不带一点怨气,怎么可能是恶鬼?!” “什么乱七八糟的,你个野丫头,懂什么是恶鬼吗?” 看客们也附和:“小姑娘,像恶鬼怨灵这种东西,宁可错杀决不能放过啊。他如果真的是恶鬼,一旦被放出来,会害死我们的!” “听到了吗,野丫头!”大痦子有了助威的人,顿时涨了气势。 小书生似乎想辩解一些,但口干舌燥的,只发出了短促的“呵……哈……”声,然后就是一阵咳嗽。 南风好心地拍了拍小书生的胸口,安抚他说:“我知道,我知道,别怕,我救你,救你啊。”转而又跟小道士吵架说:“敢叫我野丫头,你们一个个的才是不知廉耻!你不是想抓恶鬼吗?姑奶奶我当恶鬼的时候,你们的爷爷怕是还没出生呢!” “无理取闹!毫无教养!”大痦子鄙视地说。 南风对着台下看客们解释:“恶鬼附身大多是为了报仇,你做了亏心事了吗?怕人家寻仇吗?再者说了,他要是恶鬼,为什么放着你们这种身强体壮的不纠缠,偏要附身在这么一个气息奄奄的书生身上?” 大痦子说:“你一个丫头懂什么?近些年附近已经发生了好几次这样的事,都是发生在濒死的人身上……” “那你就把人家都烧了?烧了就有效果了?这么说来,天下的恶鬼还真多啊!” “不是……” “大痦子,我还真希望你和你师父变成恶鬼怨灵,也尝尝被烧死的滋味。你师父一把老骨头,怕是连柴草都不用,火肯定烧的旺旺的!” 大痦子被南风怼的脾气暴涨,他一个不留意,竟然气笑了。 南风:“……” 这大痦子真是不按常理出牌,笑了一阵之后,忽然扬起大手,朝着南风拍下来。南风没想到一个自称六根清净的修道之人还会“打女人”,躲闪都忘了,将脖子狠狠地缩了下去。 与此同时,被绑成粽子的小书生,竟然闷哼一声,用力一挣,将绳子崩得四分五裂,从祭坛上挣脱出来! 在场的人们,包括南风,都愣住了。 小书生身形不稳,没了绳子的束缚,险些一头栽下去,幸好南风扶的及时。可出乎她的意料的是,挣脱了束缚的小书生没有马上去找他的祖母,反而拉住她的手,匆匆忙忙往人群之外的地方钻。 他病病殃殃的,本是没有力气的,走路都有些摇晃,偏偏还要紧拉着她的手,拽的她生疼。她试图甩开他的禁锢,谁知道他拽得更紧了,不顾她呼痛,只埋头逃跑。 他身体虚弱,逃跑的时候踉踉跄跄的,消瘦的身体在南风眼前晃动,像个成了精的竹竿子。 小道士们见丢了“猎物”,一哄而起地来抓他,有几个看客也参与到了抓捕他们的行动当中。幸好南风眼疾手快,她随手抓起一把沙土往他们身上撒,或者捡起石头狠狠地砸过去。小书生对这一带很熟悉,专往僻静小路上躲,左拐右折地,他们竟然真的甩掉了追来的小道士。 他们跑进了一个密林里,在完全听不到任何喧闹声时,他终于停了下来。 他喘着粗气,浑身汗涔涔的,原本凌乱的头发此时贴在皮肤上,显得更加憔悴和狼狈。他转过头来看向南风,一眼不眨,连呼吸都故意屏住了。 他不说话,只盯着她看。她被他盯的直发毛,尴尬地笑笑,说:“小哥,呵呵,我们安全了,你……你不用害怕了……” 小书生没说话。 “我知道我长得好看,你也别一直瞧着我啊,”南风打趣地说。 小书生一言不发。 这就让南风尴尬了,她干笑两声:“你是不是被我吓着了?呵呵,跟你开玩笑呢——你走吧,你祖母还等着你呢……” 他没说话,还是瞧着她,像瞧着一只随时都会飞走的野鸭子。 忽的,他张开了手臂…… 第八章 为生活所困 四月的天,林子里到处都在飞柳絮。柳絮伴着温和的风,将绿意盎然的小树林装点的更加活泼生动。大团大团的毛球在小草上、树叶上滚动,像被摔碎了的云彩,想拼也拼不完整。 南风伸手挠了挠被柳絮抚摸过的脸颊,对小书生说:“你是不是想感谢我?哎,不用的。说句实话,我原本不是来救你的,我是……” 她的话没说完,因为小书生一把将她按进了他的怀里。 他实在太瘦了,胸膛和胳膊硌的她有些疼。 这是唱的哪出啊?她是救了你,但你也不至于这么激动吧?怎么有种以身相许的感觉?南风推了推他,额,他抱的更紧了,活像个刚找到妈妈的小娃娃。 她的脖子上多了一滴热乎乎的水珠,接着又出现了第二滴、第三滴…… 啊?“小娃娃”在撒娇吗? 她猜不出他激动个什么劲儿,却能感受到他汹涌的悲伤,不由自主地轻轻拍他的后背,希望他的情绪能平静下来。 “你还好吗?”南风问。 他不回答她,却哭的正欢。 小书生哭的凶,搅得南风也心绪不宁。她总觉得这个场景似曾相识,却不记得哪里经历过。 在不归境的不归河里,她曾经得到过前世的零碎的记忆。那些记忆里总有一个男孩子的身影,虽看不清长相,却主观的认为那是一个非常温和的年轻人,一颦一笑都能牵动她的情思。 她曾问素尘,她的前世是怎样的,除了悲惨的遭遇,有没有美好的回忆,有没有那么一个人,能想她所想、急她所急?会不会有一个人在苦苦等着她,能证明她曾经存在? 素尘带着嘲讽的口气说:别傻了,你前世活的很苦,没有什么值得回忆的。 但小书生的出现,让南风的记忆碎片中的人影,几乎有了清晰的脸庞,多了一双明亮而温柔的眼睛。 这再次引起了南风对前世的好奇。 小书生终于平定了心绪,将南风从他的怀里放了出来。他的眼睛湿漉漉的,却透过水雾,将全部的目光放在她的身上。 南风仰着头,问他:“你是不是认识我?” 她觉得自己的问题很蠢。她死了一百一十三年,当初认识她的人,不可能还活在世上,更何况还是个病弱的年轻人。 但她偏偏管不住自己的嘴,傻乎乎地问了出来。 就那么一刻,她竟然真的希望,他是一个活了一百多年的恶鬼。 小书生眼里的水花因为眨眼而迸发出来,在脏兮兮的脸上留下两串痕迹。他抿了一下嘴巴,声音沙哑,回答:“你与我的一位故人神似。” 这是一句俗套的搭讪女孩子的话,南风撇撇嘴。 “你是恶鬼吗?” 小书生摇了摇头。 南风有些失望,又有些庆幸。两种不同的情感交杂在一起,搞得她不知所措。 他向前挪动了几寸,离南风更近,问她:“你……叫什么名字?一个人吗?” 南风:“……” 咕噜咕噜。 她的肚子在叫嚣。 她原本就饿,经过这一系列的折腾,饿的更厉害了。她尴尬地说:“我只是想找点吃的,饿了。你是不是想感谢我?要不,你请我吃顿饭吧。” “饿了?”他忽然嘴角勾起一个笑意,“好。” 她不知道饿了有什么好的,而在看到他接下来的动作之后,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先将自己脸上纵横的泪痕擦干净,然后郑重地从里到外、从上到下地使劲摸了半天,最终从口袋里找出了三个铜板。他将这三个铜板在手心里搓了搓,小心地放到南风的手心里。 简直像把自己的命交给她呀。 可是三个铜板,也就能买两个馒头吧,包子都买不了一个!刚刚积攒的复杂情绪一下子烟消云散,南风的精神回归正轨,只是多了一种吃亏的感觉。 小书生看出了南风的失望,轻笑了一声,用指尖拨弄着她手心里的铜板,说:“你先用两个铜板买一个馒头,将就一下,剩下一个铜板给我,我可以用它赚一笔钱。” 用一个铜板能赚什么钱?赌博吗?恐怕赌坊都不会让你进门吧。 南风觉得小书生病糊涂了,干笑了两声,说:“你不会打算把它种在土里,等着它长铜板吧?” 小书生不说话,只拉着她,往树林外最繁华的地方走去。 “你确定要往人多的地方走吗?你不怕再遇到那些臭道士?”南风缀在小书生的身后问。 他回头笑着说:“有什么关系?” “可是……” “你叫什么名字?” “南风。‘东南西北’的‘南’,‘风花雪月’的‘风’。” “哦,正好,我叫西洲。” 西洲?骗人! 没想到这个小书生,比素尘的脸皮还要厚! 半个时辰之后,南风啃着馒头,疑惑地看着小书生的一举一动。 就在刚才,他用一个铜板买了三张宣纸,并且向老板再三请求,租了一根低劣的毛笔、一块带了墨汁的砚台、一个印章原料和一把小刻刀。他夸下海口,说作为租金,他一会儿会还给人家一两银子。 老板看他的眼神与南风一般无二,他们都觉得,这孩子怕不是傻子吧。 小书生在井边打了些水,将脸洗干净,整理了一下装容,然后躲在一条僻静的小巷子里,耐着性子刻了一个精小的印章,铺开宣纸,在上面做起画来。 他的笔势很有章法,用墨浓淡相宜,即使用这么劣质的笔,也丝毫不妨碍他的发挥。他画的很快,也画的很稳,就算偶尔爆发出剧烈的咳喘,也没有导致他笔尖有一丝的颤抖。 临近傍晚的时候,小书生画完了两幅山水画,南风粗粗地看了看,一幅是春景,一幅是冬景。两幅画中,都有一人、一舟,都有连绵的山和宽阔的江面。不同的是,一个山上桃花盛开,春意盎然,一个白雪皑皑,静谧纯粹。 至于地点,根据南风的猜测,应该是巫山。 是的,南风不记得巫山的样子,偏生觉得有人向她夸耀过巫山的美景,那景色隐隐地在她的脑子里形成图案,与这两幅图案别无二致。 至于谁向她提起的,她记不真切了,只模糊地认为,是一个神采飞扬的少年,一个握着一根毛笔就能惊动天下的少年。 第九章 捡到宝了 在南风的记忆里,那个少年指着自己画的画,兴致勃勃地说:“我想带你去看巫山巫峡,那里一年四季各有风味,你一定不会后悔的!” 她似乎回了他一句:“把我带回去,你不怕你父亲打你?” 他笑嘻嘻地说:“他为什么要打我?他夸我都来不及!” “南风——”小书生叫我。 南风从遐想中猛地醒过来,忽然觉得后背生凉。 小书生抬着头,笑着问我:“怎样?” “好看。” 她不是敷衍他,确实很好看。 他端详了片刻,似乎也觉得满意,分别在上面题了“春晓飞舟图”和“孤舟钓雪图”两个名字,也不署作者名,只在画的右上角印了个印章。 印章上是“明鸿”二字,行楷,很飘逸潇洒。 南风歪着脖子问他:“明鸿是谁?” 他顿了顿,轻笑,说:“一个死了很久的人。” “他画画很有名吗?” “勉强担了些虚名。” “你这是赝品——你以前模仿过他的画吗?你确定能卖出去?” 他对着宣纸吹了吹,让墨汁干透,然后轻轻将它们折叠好,说:“这是第一次模仿,不过我觉得,应该会有人买这个账。” 南风颇觉得可惜。其实单纯从这两幅画来看,他的功底很深厚,两幅画都很有味道。可惜他非要把它们充作赝品,倒平白的污了这么好的画。哎,为了混口饭吃,赝品就赝品吧。 小书生的脸皮真是厚,他软磨硬泡了半天,赔了半天礼,让宣纸店的老板给他把画裱了起来。做完这些事,他将这两幅画挂在了街市上。 现在正是书院散学的时间,总有三三两两的书生经过,很多人嘴里还谈论着今天夫子考的明经和策论。经过小书生的时候,常有人分出些精神来,投到这两幅画上。 有个年纪大一点的儒生走了过来,端详了片刻,紧接着,两幅画前面的人越聚越多。 南风亲眼看见这幅赝品的“诞生”,颇觉得脸上挂不住,忙躲在一旁,装作路人。可小书生很坦然,他铺开宣纸,略略思忖,又下了笔。 路人们叽叽喳喳地谈论着小书生的画作,但小书生低头作画,默默不语,好像周围的声音,跟他没有一点关系。 有个年纪小、个子也小的儒生声音洪亮地说:“明鸿先生的《春晓飞舟图》和《孤舟钓雪图》不是保存在皇宫里吗?这幅一定是赝品!他的画也敢模仿,胆子够大的!” “平兰,你记错了,”一个高个子、五官也周正的儒生接过话头,语气温和清雅,“这两幅画原本是保存在宫里,但是,你也知道,因为……七皇子的事,皇族将明鸿先生亲笔的书画文章全部送出了皇宫。至于那些东西的去向,有人说是直接烧掉了,有人说送去了先生的故乡,也有人说是投进了七皇子的棺椁里。” “哦?我竟不知道!”那个被唤作平兰的矮个子小儒生说,“伯奢你不愧是明鸿先生的追随者,对这些事这么了解!” 伯奢落寞地摇了摇头,说:“我只恨不能亲眼瞻仰先生的大作!” 年纪大一点的儒生摸着自己三寸来长的胡子,拧着眉说:“这两幅画,倒真有先生的风格。你们看这笔锋、用墨,看这傲气十足的字体,还有印章的位置,都与原作无二。” 伯奢有些激动:“听魏兄的意思,这怕是真品了?” 平兰一步跨到小书生的面前去,按着破旧窄小的书桌,问:“这位公子,请问你的画是从哪来的?” 小书生游动的笔尖没有停顿,头也依然低着,捂着嘴巴咳了两声,回答:“在下复姓赫连,家住夔州。画乃祖上传下来的,若不是路过宝地,不幸染病,也不愿将它变卖。” 平兰高兴地眼睛都瞪大了一圈,偷偷向身后的人们使眼色,当然,只是他个人认为那是“偷偷”。 平兰身后的儒生们,都不约而同地往前迈了几步,将小书生围了个水泄不通。路过的儒生们好奇,也纷纷凑了过来。 南风很是惊喜。呦,呦,原来小书生骗人的技术这么好!原来竟是捡了个宝!她不再躲躲藏藏,也往人堆里挤了挤。 伯奢仰视着画,细细看了看,问:“公子打算用这幅画换多少钱?” 小书生终于把手中的毛笔放下,缓缓地说:“每幅画十两银子。” “十两?!”人群中一阵惊呼。 南风搓搓鼻尖,想:这小书生还真够胆大的,一幅赝品竟然敢要十两银子,你怎么不去抢啊!你良心不会痛吗!看看,大家都抗议了! 伯奢明显有些生气了,说:“公子也是读书人,就算与明鸿先生有故,也应该知道先生的诗文画作有多大的价值!虽然公子时运不济,遇到了难处,但这两幅先生的成名作竟如此贱卖,岂不伤了先生英名?!” 平兰也急了,说:“就是就是,有辱斯文!” 儒生们都“义愤填膺”。 哈?竟……竟然有人嫌画卖便宜了?我的娘! 小书生环视了一下站在他面前的人们,微笑着说:“那依各位之见,这两幅画在下应该定什么价钱?” 伯奢思忖片刻,眉用力拧着,说:“赫连先生乃是书画全才,尤其是画,虽现世的只有寥寥数幅,但每一幅都是前无古人的无价之宝,谈论价格乃是不敬。不过——在下看公子确实是人在穷时,不如这样:在下出资三十两为公子救急,这两幅画就当公子暂时租赁给我。等以后公子度过难关,再向在下索回。如何?” 小书生站起来,将两幅画仔细收好,说:“在下读书不精,瞧不出这两幅画有什么好的。既然公子喜欢,倒不妨卖给公子。这东西能被公子喜欢,也算是它的福气。” “可是……”伯奢有些焦急。 “伯奢兄,”平兰用胳膊肘顶了伯奢一下,眼波涌动,“既然人家公子诚心拿出来卖,你何苦为难人家?人家公子说得对,这两幅画到了你的手上,被你好好保存、欣赏,才不枉明鸿先生的盖世才名。” 伯奢不自在地看了看小书生手上的画轴,又看了看周围神色各异的同窗好友,最终朝着画轴拜了两拜,双手接过画轴,说:“既然公子成人之美,在下却之不恭了。在下敬赠公子三十两纹银,权当谢礼。” 小书生揖了揖,说:“多谢。” 这场交易倒是奇了,卖家卖力地压低价格,买家央求着抬高价格。啧啧,世道真是……一点都不艰难啊! 第十章 慷慨的小书生 伯奢半点也不迟疑地递给小书生纹银三十两,从小书生那里捧过画,拜了拜,珍之又珍、重之又重地道了谢,被一众同窗簇拥着,脸色惊喜又肃穆地走了。 那个叫平兰的小儒生是个活泼的,原本跟着大家准备要走,却又折了回来,笑嘻嘻地问小书生:“明鸿先生的遗作,你还有吗?” 小书生被他问的一愣,转而笑笑,摇了摇头。 “我可以出高价的!”平兰又说。 伯奢走出了老远,听见平兰的话,转过身来喊:“平兰,你太唐突了,莫失了礼数!” 平兰晶亮亮的眼睛暗淡下来,撇撇嘴,向小书生行了个礼,转身跑了。 小书生背过手去,目送着这群人,看不出情绪。 南风往小书生身边靠了靠,小声说:“你不是第一次模仿人家画画吗?怎么那些人都看不出来?你的技艺已经好到这种地步了吗?” 小书生歪着脑袋,用指尖轻轻戳了我的额头,笑道:“不是我技艺高超,是他们眼拙啊。” 啊?是这样吗? 小书生瞧着南风半信半疑的样子,换了个话题,指着桌子上他新画的画,说:“你看,这幅画怎么样?” 南风低头一看,简直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地说:“这……这是谁?你画的……是谁?我……我吗?” 小书生得意地一笑。 南风对着这幅画,简直像是在照镜子,不仅五官极其相似,就连乱糟糟的头发,也丝毫不差,当然,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把她最狼狈的样子画上去。若说哪里不一样,只能说,画上的她太瘦了,眼眶深陷,显得眼睛大的有些突兀。 她撇撇嘴,说:“你是不是觉得我太胖了?” 谁知小书生笑容不改:“嗯?不喜欢?” 明明是询问,却有一种说不出的宠溺。 该死的宠溺。 南风干笑了两声,将画收起来,塞进自己的怀里,说:“有幅画像就是恩德了,我还敢挑什么?” 宣纸店的老板在收到小书生的一两银子的租金的时候,惊讶得下巴差点掉下来。看他的样子,应该是在后悔为什么没有多借给小书生一点东西、多赚点租金。 小书生拉着南风走出宣纸店,认真地问:“天都快黑了——你想吃什么?” 南风乐不可支:“旁的随便,我想喝酒,我快馋死了!” “酒?什么酒?” “女人红,我要喝女人红!” 谁知道小书生在听到她一句平平常常的回答之后,竟身形一顿,惊异地看着她。 “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你不喜欢?要不……” “不,我喜欢,我最喜欢女儿红。”小书生苦笑,“谢谢你。” 南风不知道“谢谢”二字从何说起,只好回答:“呵呵,你开心就好。” 小书生拉起南风的手腕,换上温和的笑容:“还愣着?快,我也饿了!” 小书生很慷慨,在一个很有派头的酒楼里点了一盘清蒸鱼、一盘酱牛肉、一个脆笋和一个海鲜汤,除此之外,还要了两碗热腾腾的面条和一壶香气浓郁的女儿红。 明明客人很多,但他们的饭菜上来的很快。 菜品看着简单,却都是这个酒楼的招牌菜,自然美味可口,可南风最喜欢的是面前这碗色香味俱佳的面条。 这家酒楼的面做的实在不错:面条白净匀称,稍微溢出面汤,面汤上浮着厚厚的一层红油。红油上面铺了细细的肉末,酥软浓香。翠绿的菜叶挤在里面,添了几分色彩。用筷子挑一下,里面藏着的荷包蛋就跳了出来,白白嫩嫩的,像刚出生的婴儿,咬一口,没熟透的蛋黄流出来,黄的透亮。 南风吮吸着流动的蛋黄,好不容易腾出嘴巴来,含糊地说:“你叫这么多东西,我们……唔……吃得完吗?” 小书生吃的很斯文,他把面条轻轻挑出来,放在嘴边吹了两下,平整地放进嘴里。等咀嚼完了,看着南风说:“你饿了这许多天,我怎么敢再委屈了你?尽管放开了吃,管够。” 呵,这话听在耳朵里真是舒坦,比那什么狗屁公子把人当奴隶使唤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南风捧着碗喝了一口热汤,让自己的舒坦从内而外袭遍全身。 小书生问:“你为什么一个人?怎么会饿成这样?” 南风用袖子抹了一把湿漉漉油乎乎的嘴巴,说:“不怕告诉你,我原本跟着一个人出来办事,可那家伙脾气差还小心眼,我不知道怎么得罪了他,被他丢了。” “他……对你不好?” “特别不好!”她一字一顿地强调,“他使唤我洗衣、做饭、背行李,动不动就凶我,不许这样、不许那样,好端端的一张脸,放在他头上简直是浪费!” 小书生认真地听着,眼里忽然溢出哀伤痛惜的感情。 南风颇觉得惭愧。南风是小书生的救命恩人,他对她非常恭敬、照顾,乐她之乐,忧她之忧。同样,她的师父素尘是她的救命恩人,她却在这里说他的坏话。 她还记得,在不归境,素尘几次三番地拼了命地救她。素尘确实有很多秘密瞒着南风,确实总是使唤她、欺负她,但他对她的维护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没有素尘,且不说她能不能在不归境活下去,就算是用这副不死之身重回人间,也是万万不可能的。 她却总是把这些抛诸脑后,不该不该啊! 南风埋头吃了一大口面条,又塞了一块酱牛肉,将涌动的凌乱的情绪掩盖过去,岔开话题说:“不说那些了,聊点别的。” “嗯。”他鼻音有些重。 她问:“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啊?” “西洲。” “我不信。” “我也不相信你叫‘南风’。” “我师父给我起的名字。” “你师父?” “嗯,就是我刚提到的‘虐待’我的人。我病了一场,以前的事都不记得了,师父就给我起了这么个名字。” 他若有所思:“很多事,不记得也好。” 明明是个弱不禁风的年轻人,怎么说起话来这么老成?南风问:“怎么个好法?” 西洲偏又不说了,自顾自地吃面。 他不说,南风也懒得问,却还纠结着上一个问题:“你叫什么,总可以说了吧?” 他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辣的眼眶都湿了,轻咳了两声,说:“只要你叫‘南风’,我就叫‘西洲’……” 第十一章 话本子里的英雄 “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 南风总觉得被人占了便宜,好奇心反而没有得到满足,原本的好胃口便消失大半。 西洲满上了自己的酒杯,也给南风倒了一杯酒。南风偏不买他的账,嘟囔道:“不正经!” 西洲但笑不语。 “你不用去找你的祖母吗?”南风问。 西洲摇头:“以后会的,现在不是时候。” 南风不知道什么叫“现在不是时候”,单纯地以为他在为祖母同意道士将他烧死的事耿耿于怀,正想劝他两句,却被其他的声音打乱了。 原来这家酒楼很有特色,在客人多的时候,会请一位说书先生站在一楼的戏台子上说书。那说书先生长得浓眉大眼,一张厚唇大嘴,两边的腮帮子处各堆了一块肉,把整张脸堆成了一个圆盘。他穿着一件墨蓝色的长衫,头发梳的有些潦草,用一根筷子一样的竹签盘着,手里拿着一个写了“说”字的素面扇子。 南风伸长了身子去听。 西洲将手里的筷子放下,用手撑着下巴,嘴角微微上扬着,但眼睛里瞧的不是楼下的热闹,而是眼前那个不顾及形象、没见过世面的南风。眼睛里透出来的,是慢慢的宠溺。 该死的宠溺。 只见说书先生在桌子后面坐定,一拍惊堂木,说:“上回书说到,大将军郭永宁年轻的时候,只是个小小的校尉,奉命回报阵前形势,单人独骑从山海关飞奔至青州。谁知道某日清晨起了大雾,郭将军一个不留神迷了路,竟闯入了叛军占据的冀州一个小城中。郭将军手上可有我军的军事机密啊,眼瞧着叛军头目盯上了他,啧,这可如何是好啊……” 说书先生字正腔圆,引起一阵一阵的喝彩。 南风问:“郭永宁是谁啊?” “当朝的大将军,已经八十多岁了。他年少的时候经历过几件奇事,后来又连续得到三任皇帝赏识,封平阳侯。可惜他两个儿子都战死沙场,爵位富贵无人继承,晚景凄凉。这里是他的故乡。闲得无聊的人们喜欢把他年轻时候的奇事添油加醋,编成话本子说出来,所以现在到处都能听到他的故事,”西洲耐心地解答,“你是不是也听烦了?” 南风摇摇头,说:“我来这里不久,他的故事,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不过今天早晨,我看见有人说书,就凑过去听了几耳朵,说的是五百多年前荣朝的一位皇子的故事。但我当时身无分文,很快被人赶出来,也就没有听几句。” “荣朝?晋王容慕之吗?” “你知道?”南风有些兴奋,“能跟我说说吗?” 西洲向南风的碗里夹了一块挑好的鱼肉,重新放下筷子(他似乎并不饿)说:“你要是想知道,我当然可以讲给你听。” 在南风看来,西洲是个博学的人,并且,他的口才极好。叙述故事非常简洁,娓娓动听。 他说:“五百多年以前,荣朝还很兴盛,朝廷内外,文武并举,人才济济。晋王容慕之排行第四,是朝中被认为最贤德的皇子,声望远高于他的哥哥太子殿下。他年少成名,十岁出头就踏入沙场,十四岁时,跟着恩师也就是吾卫大将军风德义出入北漠,回来之后组建了属于自己的精锐骑兵。之后十几年,他四处征战,先是在内有叛军、外有强敌的情况下,在强悍的北狄人手里夺下了大同郡,之后乘胜追击,灭掉了强盛的北狄。” “这么厉害!” “厉害是厉害,但他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在解大同之围的时候,叛徒刺杀了他的妻子,也就是恩师风德义的女儿风晴色……” 南风吃了一惊,放下手上的筷子,全身心地投入到他的故事里:“怎么会……” “你不知道,晋王的这位王妃,乃是不让须眉的巾帼英雄,执掌劲旅,在当时举世瞩目。如此年轻就被叛徒刺杀而亡,只能说是天妒英才。” “然后呢?” “然后嘛……叛徒出自友军靖边王府,不知其中还有什么纠葛,许是为了安定军心、解开两个军队的误会,当时的皇帝下诏,让晋王娶了靖边王江家的女儿为继室。” 南风不解:“皇帝是昏了头吗?解除误会一定要靠联姻的方式吗?难道容慕之同意了?” “不管你怎么想,反正最终容慕之娶了江家的女儿。咳,其实在这场政治联姻里,最受委屈的不是晋王,而是江家姑娘。这位江家姑娘也不是普通女子,乃是个有七巧玲珑心的女军师,曾手握靖边王府帅印十几年,参加的战役也不计其数。原本江姑娘已经有了一门好亲事,却因为皇帝的诏命而错失姻缘,委实可怜。” 南风诧异:“你说的是真的吗?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西洲,我觉得你才是添油加醋的好手,不去说书真是可惜了你的好口才。” 西洲干笑两声,说:“这都是史书上记载的,不是我道听途说——我记得,江家的那位姑娘,叫做江寒。” 谁? 江寒? 南风心头一震! 这个名字本应该是初次听到,却莫名的熟悉。 江寒,江寒,江寒…… 在心里多读几遍,南风觉得遍体生凉,手指颤抖,已经拿不住筷子了。 西洲眉尖一蹙,紧张地问:“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南风没有立刻回答他,她还沉浸在那个名字当中,像坠入了一个噩梦。 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呢? 南风用尽全力地想,在不归境是没有听过的,那就是出境之后了。可记忆为什么那么模糊,心里却又像被尖刀剜过一样痛呢? 哦,是了,她听过的,在三天前的夜里…… 她眼前浮现着一个画面:素尘发了疯,用灵力四溢的玉魂扇指着她,带着恨极了的眼神,歇斯底里地说:江寒,你杀了她!我要你的命! 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下着瓢泼的大雨。雨水打在身上,又冷又疼。 南风慢慢回想,耐着性子,一点一点地向前追溯。 第十二章 博学的西洲(上) 南风努力地回忆着,回忆和素尘分别的晚上,那个逃脱了神秘人的恐怖的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是那一段记忆极其凌乱,她只能勉强想起素尘近乎绝望的呼喊:“江寒,我要你的命!” 南风的手掌不自觉地攥成一个拳头,索性闭着眼睛仔细想。但是除了这个画面,她什么都没有想起来。 西洲察觉到了南风的异样,顿时紧张起来。他接连呼唤南风的名字,以期得到对方的回应。 可南风就像被什么魔法定住一样,什么多余的动作都没有,只是额头上滚出了豆大的冷汗。 西洲不作他想,自然地握住了南风的手。手指冰凉,几乎没了暖意,再触摸脸颊和额头,才找回了一点人应该有的温度:“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南风木讷地由着西洲摆弄她,好不容易找回了一些神志:“没……没事……” “怎么会没事?你脸色很难看!” 西洲竟关注别人的脸色是否好看,殊不知,他自己才是那个病恹恹、惨兮兮、尤其值得关心的人。 逼着自己回想了半天,竟没有搜索到其他的信息,南风终于放弃,推开西洲的手,扯出个笑容来,说:“想起了一些其他的事,似乎无关紧要。” 素尘都不要她了,那么属于素尘一个人的记忆,当然无关紧要。 可西洲不相信,说:“有心事千万不要瞒着我,我可以……” 他欲言又止。 南风眨了眨眼,歪头瞧着他。 “我可以……”他磕磕巴巴地说。 他最终没能想明白他可以为南风做什么,眼睛里的光芒一下子暗淡了,好像刚刚点燃的火苗,因为一场寒雨,噗,灭了。 南风终于发觉,这个刚刚认识的小书生,对她的珍视和在意,远远超出了她的认知。 南风趁着“火”尚有余温,赶紧试图打消他的疑虑,露出一个笑脸来,说:“你平白无故的,担的什么心?我什么事都没有,只是忽然觉得你提到的名字有点耳熟。” 西洲看了南风好一会儿,确定她没有其他怪异的地方,才微微松了一口气。不过,他的担忧实在浓烈,很长时间无法消除,眉尖的褶皱,很长时间无法平复。 “啪!”一声惊堂木的脆响,震得南风太阳穴直疼。说书先生正说到最精彩的地方,眉飞色舞,一声惊堂木,更是引得听众们一阵欢呼。人们或朗笑,或拍手,或摇头晃脑,沉迷其中不能自拔,仿佛先生说的不是郭将军的故事,而是他们自己的。 说书先生的音调拔得老高,手也舞动起来,说:“郭大将军摇身一变,自称是被强征进城的兽医,躲过了叛军的追查。他借着给马匹看病的机会,在叛军军营里明目张胆地转悠,一呆就是三天。” “才三天啊?不是三个月吗?”有人在台下质疑。 说书先生不慌不忙地说:“两军之中,时间紧迫,若真耽误三个月,还怎么送战报啊?” 听众点点头,深以为然。 说书先生又说:“你可别小看这三天。这三天,将军没有闲着,他很快和叛军们打成一片,更结识了一个叛军将领套出了不少情报。后来,郭将军一想,战场上的时间可都是命啊,耽误不得了,而且青州叛军的情况,也必须早点回去禀报才是,怎们办才好呢?” 听众们听得正起劲,哪知说书先生故意卖关子,在最紧要的关头不讲了,转而拿着桌子上的茶碗喝起水来。 听众们焦躁起来,都叫喊:“赶紧说啊!”“然后呢?”“到底怎么办啊?说啊!” 说书先生润了润喉咙,轻咳了一声,算着人们情绪已是高潮,说:“这段历史,可是小老儿搜了无数典籍才找到的,绝对货真价实,别的说书先生根本不知道。既如此,小老儿不妨卖个关子,请各位猜猜,将军到底用什么方法逃出青州。” 台下有片刻的沉默。 说书先生也不着急,只慢慢诱导,说:“请各位畅所欲言。” “挟持了叛军将领,然后冲出了敌营!”有人说。 但很快被其他听众否决了:“你傻呀,这不暴露了吗!”“是啊,是啊,明明还有溜出去的机会,这么一闹,岂不是必死无疑了?”“就是!我听说叛军们可不都是没本事的土匪,他们也有身手好的,一口气杀几百个人都不带喘气的!” 刚刚提出猜测的那位听众被人们你一句我一句地怼了,不甘心,小声嘟囔:“人家郭大将军神功盖世,怎么能冲不出去?” 有人听了,又要反驳,被说书先生吆喝一声,这才作罢。 “总不会他有遁地之术吧?”有人招呼。 人群中发出长长的“嘘”声,表示对这个人猜测的鄙视。 有听众说:“人家大将军可是天神下凡,哪会想出‘钻狗洞’这样的主意?” “谁说钻狗洞了?我说的是遁地术、遁地术好不好!” “那不是一样?” 听起来不一样,但“遁地术”与“钻狗洞”,在翊朝百姓的心里,是一个意思。 十几年前翊朝有一位守将被敌军围困,无法光明正大地带领将士们从正门突围,他自己又胆小怕死,便趁夜找了个狗洞,七扭八扭地钻出了城,正好被敌人抓个正着。第二天,他的头颅就被敌人挂在了旗帜上。敌人还耻笑城内的所有将军,除了“遁地术”,什么都不会。 幸好后来郭永宁带兵解围,这才保住了城池。但“遁地术”的“典故”,就这么耻辱地流传下来。 想到这件旧事,听众们有些恼怒,他们纷纷向刚刚说话的听众投去愤怒的目光,仿佛那个人不只是侮辱了他们的战神、偶像,还侮辱了他们自己。 原来听书也需要态度,自家偶像最好,不接受任何反驳。 说书先生在他的客人们即将由斗嘴变为斗殴的时候,用脆生生的惊堂木及时制止了他们的偏激行为:“呔!休得动手,免伤和气!” 第十三章 博学的西洲(下) 可人们还是愤愤不平。 南风凑到西洲耳边,小声调侃:“看这位郭将军巨大的影响力,我觉得吧,要是送给他一个玉净瓶,没准他就要去普度众生了。” 西洲听见南风开玩笑,终于高兴起来。他难得笑得促狭,苍白的脸上有了些生动的色彩:“他年轻的时候胡子很浓密,做观音是不可能了,钟馗倒是做的。” “你见过?” “何止见过。” 南风对这个答案很是不屑,她想:你一个未及弱冠的病书生,怎么可能见过人家人人崇拜的战神?吹牛! 西洲倒不在乎南风怎么想,勤快地给南风倒了一杯酒。 听众们在说书先生高深莫测的笑容里,又热火朝天地讨论了半天。他们的猜测越来越离谱,他们的脑洞大的惊人。 最后,一个奶声奶气的小孩子忽然睁大了眼睛问:“不是传说大将军有三头六臂吗?他能从城楼上直接飞下来对不对?大将军是飞下来的吗?” 听众们惊呼一声,齐刷刷地望向说书先生。 “对喽——”说书先生骄傲地、满足地拉着长音说着,脑袋也摇动起来,他打开扇子,架子摆的十足,“他老人家乃是神仙下凡,是老天爷派下来平定天下的!在最紧要的关头,他老人家忽然想起在天庭做官的时候,学了很多神仙术法。只见他默念一声咒语,在马厩里点起一把通天大火。趁着人们救火、无暇顾及他的时候,他溜到城楼上,纵身一跃,平平稳稳、毫发无伤的落到了地面上!” “唔——” “将军没有坐骑,怎么办呢?没有关系,他已经受了上天的点化,想起前世做神仙的时候如何御风而行。于是他捏了个诀,驾起一阵大风,眨眼之间,就回到了我军的营帐之中。” 鬼话,这分明是侮辱人的智商! 可广大的听众朋友们并不觉得这是对他们智商的侮辱,反而激动起来。他们鼓掌、欢腾,以至于手舞足蹈了。 有小娃娃问:“郭大将军是神仙吗?神仙是什么样子的?” “这就是下一个故事了,”说书先生已经心满意足,接着预告他明天的说书内容,“咱们明天就说一说郭大将军做神仙的时候是什么样的。明天的题目就是《郭将军大战桃花山一百零八鬼》!” 南风:“……” 桃花山是什么山?有这么一座山吗?还要大战一百零八鬼,真以为他是钟馗啊? 明明是一个“历史故事”,偏生说出了“神话色彩”,南风忽然想,若是明天,说书先生的故事里,郭大将军与某一位女鬼上演仙魔虐恋,人们听得会更激动,激动得昏死过去。 她一个没忍住,脑补了一下那个画面,嗤笑出声。 “笑什么?”西洲问。 “没什么。”南风撇嘴,回答。 西洲也不追究,只说:“人们把他的故事说成这个样子,我也没想到——他其实只是个武将,是个聪明的武将。” 他的口气很平淡,仿佛那个七十多岁的老人,是他的朋友或者同窗。 南风知道他又要开始讲故事了,用手掌撑着下巴,说:“你又知道了。” “了解一些。” 自从南风醒来,没有人愿意一口气跟她讲这么多话,忽而高兴起来,却坚持把派头做的十足:“我姑且一听。” 西洲看出了她对他“博学”方面的质疑,也不恼,耐着性子给她讲:“郭永宁确实善于应变。那天夜里,他在喂马的草料里放了些‘佐料’,致使战马纷纷‘一泻千里’、动弹不得,然后在马厩里放了一把大火。之后他逃到水里,顺着水流游出城去。他胆大心细,武艺也好,很得上司抬举,官升的很快。尤其是在鸣敬十一年的时候,于皇家猎场舍身救驾,差点死于黑熊的攻击,得到先帝赏识,更是平步青云。只是他处事过于圆滑,在朝中游走于各方势力之间。为了保全自家的权势富贵,不惜虚报军功、贪污受贿——这,也是事实。” “你果然懂得很多。”南风由衷地夸赞。 他又好似专门跟她作对一样,自嘲地笑了笑。 “我瞧着这位郭大将军虽是个有本事的,但不至于被神化吧,以往的那些将领们,卫青啦,霍去病啦,都比他厉害,也没见着人家被说成神的呀?还天神下凡呢,啧啧。” 西洲闷着声音咳了两声,说:“也难怪你觉得好笑——翊朝自建国以来,几乎每一位天子都钟爱道教玄学,甚至迷信巫蛊之术。嘉贞改元那年,当今的天子第一次请道士作法事,向神明祈求太平。作法的老道士对着神像念叨半天,忽然好像得到了天神的旨意,一阵抽搐之后,用指尖沾了清水,在地上画了个神鬼难辨的图案。这把刚刚登基的皇帝吓了一跳,赶紧纠集了一大帮子道士,使劲儿研究这个‘鬼画符’是个什么东西。人们讨论了整整三天,最后得出了一个答案,说这上面其实是两个字,为‘永安’。” 南风喝了口酒,大乐:“呦,竟有这事儿!” 西洲也笑了,只是笑声里带了压抑的咳嗽,一点也不爽朗:“为了贿赂这些道士,郭永宁足足花费了一千两白银。那可是下了血本了。” 南风吃惊:一千两!妈呀,我鲍鱼龙虾地使劲儿吃,也能吃几辈子呀!她又感叹:“这家伙胆子够大呀!” 敢横征暴敛,敢贿赂近臣,敢在皇帝祭天作法的时候动手脚,自然是天大的胆子。 “胆子不大能坐上他那个位置吗?最近人们都在传颂他的事,不过是因为前些日子他帮助皇帝除掉了当朝权臣方潭,还把京城的几个将军几乎杀了个干净,一跃成为炙手可热的重臣。你以为能青史留名的将军们,有哪个是手上干净的吗?” 一将功成万骨枯,自古便是如此。不过,武将如此,那文人呢? 南风忽然想起,今天那些士子们对所谓的明鸿先生的敬意,一点也不亚于乡野百姓对郭永宁的崇拜,便问他:“我瞧着那些读书人对‘明鸿先生’也很敬佩,他很厉害吗?也能通神吗?” “他?”西洲冷笑,“他是个废物!” 第十四章 命不久矣 西洲对“明鸿”这个人,似乎非常抵触,这让南风觉得不正常。西洲断断续续地咳了几声,许是牵扯了心肺,他抬手捂住自己的胸口,脸色也变得苍白难看。 “没事吧?我陪你去医馆。”南风说。 西洲摆了摆手,说:“小病而已,不值得跑一趟医馆。” 可刚说完,他又咳了几声。 他的咳嗽不像寻常人一样声音浅而小,他的咳嗽剧烈而沉闷,带了一些喘音,像两军阵前迎着风的战鼓,咳的人心惊胆战的,怎么看也不是小病。 南风站起来去拽他的胳膊:“你看看,都病成什么样了,还要硬挺着!” 他却推开南风的手,拉着她坐回原位,似笑非笑地说:“医馆看不了我的病,我的身体自己清楚,死不了人的——你不是想知道‘明鸿’是谁吗?来,我讲给你听。” 南风忽然没有心情听了,却只好顺着他的心意坐下。 西洲“顾左右而言他”的戏码演的很足,精神头恢复了不少,他一边给她倒酒一边解释说:“我想着,一百多年以前的人了,又是个只会附庸风雅的书生,本没有什么好讲的。不过你有兴趣,我就给你讲一讲:他复姓赫连,单名一个‘衣’字,‘明鸿’是他的字。因为他的父亲、当时的夔州太守赫连大人生前最爱的诗文,乃是《诗经·秦风·无衣》一篇,所以给他起名赫连衣。” 赫连衣,赫连衣。南风默默念了几遍,觉得有些熟悉,那种熟悉的感觉就像打了个响亮的饱嗝,有曾经的味道,但打完了之后,五脏六腑又空了出来。 西洲说:“他科考的时候中了榜眼,在朝廷里任职未满一年,被高宗以叛国罪流放边疆,之后不知所踪,人们都说他是病死的。” “叛国?”南风惊呼。一个新任职的小书生,哪里有能力叛国? 可西洲淡淡地“嗯”了一声,算是肯定。 想到小书生们对那两幅赝品的激动态度,南风颇觉得诧异:“你不会记错了吧?我看那些儒生们对他非常追捧啊,他应该非常有才学吧!” “徒有其名。” 怎么会? “那……他们说的‘七皇子’是谁?皇族为什么要把赫连衣的作品都处理掉?他们俩有什么关系吗?” 西洲头压低了些,捂着嘴巴咳了两声,回答:“七皇子,是一百多年前翊朝太宗的第七个皇子,准确来说,她是翊朝唯一一个以皇子的身份安葬的公主。” 南风被说的晕了:“啊?他是……” “她的名讳上易下安,叶易安。” “不对吧,翊朝国姓不是宋吗?他为什么姓叶?翊朝不是根本不许公主存活吗?她为什么能活下来?”南风凭借着她知道的最基本的常识提出了质疑。 “她是皇族不敢承认的皇子。” “不敢承认?皇族将她除名了吗?” “皇族族谱上从来就没有过她的名字。”西洲的脸有些发白。 南风依然不懂,说:“身为皇子——不对,公主——却不被皇族承认,他是个罪人吧?” “她不是!”西洲忽然疾言厉色了,他的眼睛睁得老大。 “不是就不是呗,你那么激动……?”话没说完,南风就赶紧闭了嘴,因为她清楚地看到了西洲眼睛里的血丝。他在生气。 尽管南风及时收住了嘴,但西洲表现出来的激动依然超出了她的想象。只见他双手按在桌子上,眼神尖利起来,声音也大了一倍,仿佛在用尽全身的力气控诉:“她没有罪!她没有对不起任何人!为什么要杀了她?为什么要让她背上千古骂名!” 西洲的声音很大,声音也凄厉地让人头皮发麻,引得许多客人纷纷把注意力集中到他的身上。这种凄厉的控诉让南风觉得熟悉,像极了破碎的记忆中,那个晚上素尘用玉魂扇指着她的时候,一声又一声地哀鸣。 不过现在接受无数客人的瞩目,南风颇觉得难堪,最先想到的是如何想办法调节西洲的情绪。她拉着他说:“西洲,你别生气啊。那不过是一个死了一百多年的人,你干什么……” 南风的话还没说完,就看见他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他咳的很惨,比她见到的任何时候都惨,这一次,连店家都投来了关切的眼神。 “西洲?” 西洲剧烈地咳着,还伴随着沉闷的咳喘。他一手抠着眼前的桌角,一手揪着自己的胸口,眉毛拧成了一个疙瘩。越咳越猛烈,他想用手遮掩自己的痛苦已经来不及,一团红得刺眼的液体喷了出来…… 南风又惊又疑:刚还好好的,不过谈论了两句一百多年前的人,怎么突然就这样了? 西洲的手心里沾满了血,身体剧烈地颤抖着,身上立时结了一层冷汗。他的脸白的瘆人,许是疼痛难忍,他把胸前单薄的衣服揉得凌乱不堪。 南风吓得赶紧过去搀扶他。西洲已经没有力气坐稳身体,只能依靠着南风的力量硬撑着,但连续不断的咳嗽无论如何也停不住。 西洲似乎想说些什么,却只动了动手指,眼睛一闭,昏了过去。 他的身体软趴趴地倚在南风的身上,气若游丝,嘴角斑驳的血昭示着他糟糕的身体状况。 南风慌了神,终于想起他原本就是一个挣扎在生死线上的病人,还要被她连累着作画、卖画,还跟她说了这么一大堆话。他一定是累极了。 他会不会死啊? 周围好心的客人围了过来,店家紧随其后。南风在他们的帮助下,以最快的速度将西洲安置在了这家酒楼的二楼房间里,然后请来了一位白须飘飞、颇有些仙风道骨的老大夫。 老大夫拧眉诊断了半天,说了一大堆话,只有最后两句她听懂了。他说,小书生身体太弱,没得救。 在南风一再的请求下,老大夫开了几包滋补的药材,说吊着命,能活一天算一天。南风觉得老大夫说话太直白,这辈子怕是没有少挨打。 老大夫走了,小屋里清净了。除了西洲微不可察的呼吸声,什么声音也没有。 南风忽然觉得冷,透骨的冷。 短短一天,这个躺在床上赚日子的小书生,带给了她难得的满足,比素尘带给她的每一天都自由、温暖。他高深莫测地给她讲故事,耐心地倾听她的经历,给了她短暂的美好。 可是,太短暂了。 她刚刚被一个人丢弃,现在,又要被另一个人丢弃了啊…… 第十五章 讨赏 西洲睫毛微微颤动了几下,却没有醒来,不知道是因为病痛还是梦魇。南风唤了他几声,他也没有反应。 他的脸上还带着点点血渍,让本就苍白的脸庞显得更加惨不忍睹。南风打了一盆水,浸湿了毛巾,慢慢给他擦拭双手和脸。 他的手指修长,中指和食指的侧面有薄薄的茧子,有些粗粝,却不扎手。手掌轻薄,不经意就能摸到坚硬的骨骼。那是一双能写字画画的漂亮的手,你能想象的到这双手舞动时的神采,一定像踩着节拍的舞女,像纵横草原的骏马,像夜空中转瞬即逝的流星。 可惜,它的温度几乎不能昭示它属于一个活生生的人,干透了的鲜血黏在上面,除了让人心疼之外,没有其他作用。 他眉长入鬓,眼角也飞长,没有凌厉的棱角。鼻子高挺,唇是苍白的,但线条细腻,让五官都温柔起来。 书生气质,不外如是。 西洲就那么静静地躺着,对南风的任何动作都无动于衷。 黑夜像一场突如其来的洪灾,转眼就吞噬了枯坐的南风。她在夜色里见不到一点光亮,也不想见一点光亮。明明累得厉害,却睡也睡不着,消退了声音的尘世,让她厌恶。 过些日子——不知道具体是多久——她就见不到西洲了,被素尘抛弃的她,没有前生,没有记忆,不知道何去何从。生命,总是因为未知而显得更加恐怖。 呆呆地坐了一宿,天终于亮了。从窗子透进来的微弱的光芒,总算带来了一点温度。 床榻上的西洲还安静地睡着,连翻身都没有。南风猜想他应该饿了,更何况还要喝药,所以从地上爬起来,强打精神去楼下,向店家借用厨房炖粥、熬药。 在南风有一搭没一搭地熬着汤药的时候,酒楼的小二哥匆匆跑来找她,说:“姐姐,姐姐,快去看看吧,你家相公跑出来了!” 南风没有追究“你家相公”这个称呼实在不妥,更没有追究小二哥的语气仿佛是她家的恶犬跑出来咬人了,便直接丢了手里的蒲扇,一溜烟地往西洲暂住的房间跑去。 南风看见西洲背对着她站在一楼楼梯的拐角处,慌张地扫过一个有一个的路人,寻找他想找的那个人。他没有穿外衣,只穿着一件单薄的里衣,赤着脚,披散着头发。像极了与亲人走散的小野兽,徒劳地在原地呜咽。 “西洲!”南风叫他。 他一下子转过身来,瞪大了眼睛看着她,脸色苍白,像是受了莫大的惊吓。 南风紧走两步,说:“你在找我吗?我在给你熬药。” 西洲快步走到南风面前,与她贴身站着,抓住她的手腕,紧张地说:“我以为……” 贴的这么近,南风能清楚地看到,西洲的眼睛湿润,有点点亮光。这样的眼睛,果然应了“含情脉脉”这个词。 细看这双眼睛,眼珠像黑色的宝石,满是神采,眼线飞长,却与“妩媚”二字一点关系都没有,那是一种灵动的美丽,仿佛一身的才气,都凝结在这双眼睛里。他的眉将眼睛半裹在里面,却不能盖住眼睛的光彩,不能“喧宾夺主”。 南风被他禁锢着手腕,却贪恋着他的依赖不愿挣脱,安慰他说:“我哪里都不会去。外面凉,你且回屋等我,我给你熬了药、炖了粥,这就给你送上去。” 西洲乖乖地应了一声,但并不行动。松开南风的手腕,还要站在原地,一眼不眨地望着她、等着她。南风知道劝不了他,便赶紧去厨房,将药和粥一起盛好,将他哄着回了房间。 南风看见周围的人投来诧异的目光,却有点……有点……得意,至于为什么得意,她也说不清楚。 她命令西洲躺回床上去,西洲没有听从,只坐在床边,裹着被子,可怜巴巴地仰望着她。她被他看得心软,不再勉强,给他递过去一碗药汤。 “我不用喝这个的。”他说。 南风只当他怕苦,使小性子,劝他说:“生了病哪有不用吃药的?你昨天咳得昏过去,把我吓坏了知不知道?快喝了,然后喝粥。我炖的粥可好了,粘稠稠的,凉了不好喝了。” 他“从善如流”地接过药碗,闻了闻,又浅尝了一口,说:“人参,五味子,熟地黄,首乌,嗯……还有鹿茸。这么多药材,你花了多少银子?” 南风不知道西洲还懂得岐黄之术,诧异之余,又耻笑他要钱不要命,说:“你两幅赝品就坑了人家三十两银子,现在怎么抠抠缩缩的?” “不是我抠缩,是那些庸医们开的方子对我来说一点用都没有。” 方子是南风自己求来的,老大夫也说了,西洲的病没法治,这副药对他来说没有什么用处。西洲这么说,说的南风心里酸酸的。 西洲见南风不说话,便不再责备她乱花钱,仰首将一碗药喝了个干净,然后把碗倒过来,微笑着,像是在向她讨表扬。 她不想表扬他,将碗取回来,递过去一碗温度正合适的粥。 等着西洲慢慢喝粥,南风靠着床边坐在地上,问他:“以后有什么打算?你什么时候回家?” “回家?” “嗯。你祖母还等着你呢。” “哦,”他将还剩小半碗粥的碗随手放在一边,一边给南风捋顺鬓边的碎发一边回答她的问题,“应该会回去一趟吧,但现在不是时候。” 南风只当他还在怨恨祖母放任道士们把他当成恶鬼处死的事,仰着脸说:“你是害怕那些道士吗?害怕你祖母和邻居们把你当成恶鬼吗?别生气了,你祖母年纪大了,一时糊涂也是有的。我陪你回去,跟他们说清楚。她只有你一个亲人,不会再把你交给别人处置了。” 他忽然把脸贴过来,问她:“你是不是不愿意跟我在一起啊?” “愿意啊。”她拨弄了一下自己鬓角的头发,随口一说,忽而又觉得这话有太多歧义,果然,一抬头,就撞上了西洲促狭的笑容。 第十六章 一起吧 知道自己上了当,南风从地板上窜起来,大声嚷嚷:“呸呸呸,什么愿不愿意的!我们刚认识一天,怎么就……就……” “就什么?”西洲双手撑在身后,身体自然地后倾,装出一副“我是正人君子,是你想多了”的样子,“我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也没能混个功名,想出门散散心。正巧姑娘你一个人行走江湖没个照应,想跟你搭个伴,不行吗?” 又是一个说话、做事让人误会的男人,南风又气又恼,说:“男女授受不亲,我不要跟你搭伴!” “可是——南风姑娘,你现在有盘缠吗?” “啊?” “有手艺吗?能挣钱吗?” “我……” “没有盘缠,你怎么吃饭?怎么住宿?” 南风被问的哑口无言。 说实在的,南风会做饭,却只是勉强的家常便饭;会女工,也只是缝个补丁;会洒扫,不过是寻常打杂;会读书习字,可惜她是女孩子,没有哪个私塾愿意用女孩做教书先生。她不会歌舞,不懂乐律,就算受了欺负,也没有还手的能力。哎,如此说来,她果然是个一无是处的累赘。 “可是我有。”西洲骄傲地说,“我有银子,也有手艺,重要的是,我想出门长长见识。” 纵然身处下风,南风也不甘心服软认输,说:“我有手有脚,自可以谋个生计,才不做别人的粗使丫头呢!” 西洲摆正了身子,说:“我何时想让你做粗使丫头了?你几次三番地救我,我难道不该报答你吗?” 咦!这话听着顺耳。对呀,是她把他从祭台上救下来的,是她在他昏厥的时候照顾他、给他寻医抓药的。南风顿时觉得脊梁骨都挺直了。 西洲又送上了他的笑脸,问她:“既然南风姑娘愿意勉为其难地带上我这个累赘,那就请问姑娘,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啊?想去哪里啊?” 南风思考片刻,指着自己脖子上戴的“求索”,说:“我脖子上有这么个东西,跟狗链子似的,我想把它除去。” 西洲站起来,凑近,说了一声“得罪”,便用他冰凉的手指轻轻触碰她脖子上的“求索”,那小心谨慎的样子,似乎是怕碰疼了她。他说:“这东西是什么做的?木头吗?用刀子打不开吗?” 南风不敢实话实说,又想不起什么合适的借口,只好摇摇头。 他说:“这个东西,我曾经见别的人戴过。” “怎么可能!”南风说,说完之后,又觉得自己的反应有些过激,怕西洲看出什么破绽——相识只有一天,她不想告诉他自己身上的秘密,更何况,他只是一个朝不保夕的病人。 好在西洲没有追问她为什么“不可能”,他说:“很多年前,有一位公子,脖子上也戴过这样的东西,我绝对不会记错。” 西洲言之凿凿,让南风颇为意外。难道不归境的其他人步入凡世的时候,恰巧被西洲撞见了?她赶忙追问:“什么样的公子,你还记得吗?你之后还见过他吗?” 谁知道西洲的神色变得难看,眉毛团成一团,眼睛也黯淡下去,说:“那位公子身穿一身白衣,气质卓然,一看就是身份显赫的贵人。我前后一共见过他两次,做梦也不会忘!” 一身白衣,气质卓然,难道是…… “你……跟他有仇?” “因为他的‘忠告’,我痛失挚爱。” 妈呀,这仇可结大了!都说父债子偿,到她这里不会变成“师债徒偿”吧?南风心里打着鼓,提醒自己,绝对不能让他知道,素尘是她的师父。 西洲自然猜不透南风的小心思,他还沉浸在自己的往事痛苦之中。半晌,他说:“虽说我不知道这个东西到底代表什么,但我想,有个人或许能帮助我们解开它。” “啊?真的?还有这样的高人?我可跟你说,这不是一般的东西,不是木头也不是金属,我什么方法都试过了,一点都撬不动!” 西洲撤回手去,说:“万事万物相生相克,不过是还没有找到方法而已。我陪着你去试试,万一有用呢。” 说的也是,不试试怎么知道。 滴答,滴答,滴答…… 初夏时节的雨带着丝丝的凉意,像一只一只可爱的蛐蛐,一蹦一跳的,触动了人们的心房。雨说来就来,一点都不矜持。 “下雨了!”南风兴奋地说。 “嗯。”西洲温柔地答复。 南风喜欢这种有回声的感觉,喜怒哀乐都有人分享,是最幸福的事。 她转身推开窗子,让外面清凉的、裹挟着泥土芬芳的空气扑进屋来,屋子的每一个角落,便铺上了一层鲜活的气息。 雨越来越大,淅淅沥沥的,像一首童谣。 西洲走到南风身边,抬起他干瘦的胳膊,去接从房檐上坠落的雨珠。雨珠接二连三地掉在他的手指上,纷纷炸开,变成碎玉乱琼。 南风觉得好玩,也伸出手,接受雨露的滋养。雨点打在我的手心里,让凉意顺着她的胳膊袭击她的全身。 凉,凉的如此熟悉。 那熟悉的感觉像一个点燃了引信的烟花,“啪”地一下四散开来,传输到南风的四肢百骸之中。在幽暗的记忆中,存在着那样的碎片,在一个深沉的雨夜,素尘用近乎扭曲的表情说:“我要杀了你!” 那一幕,好像就发生在眼前一般。 南风的心狠狠抽动了一下,慌忙抽回了湿冷的手。 “你怎么了?”对南风的一举一动都非常敏锐的西洲转头问道。 怎么了?南风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或许她知道,但不愿宣之于口。 几天前的那个夜里,雨点打在她的身上,冷得厉害。比雨点更冷的,是抵在她脖颈上、发着幽蓝光芒的玉魂扇。 素尘到底为什么要杀了她?为什么最后没有杀,却赶走了她?她被那个神秘人带走之后发生了什么? 南风将自己的手重新放进雨幕里,让雨水像刀子一样砍在她的手上,只有这样,她才会清醒,才会把那些事慢慢想起来。 哦,是了,素尘跑去救她,救她的过程很艰难,代价也很大…… 第十七章 那段不重要的记忆 南风不知道素尘用了什么方法消除了她的记忆,但很明显,这个方法很没有效果,还不到五日,它便过了“保质期”。 好在素尘已经不要她了,那么这些记忆,南风便可以任性地当成只属于素尘一个人的记忆,虽然重新想了起来,对她来说早没了当时的震撼和恐惧。 那天,南风睁开眼睛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阴沉沉的,泛着一股子腥甜的潮气。 怕是要下雨了。 她坐在一个深巷里,身体靠着一个废弃的木门。周围寂静无声。她的手脚依然不能动,嘴巴也不能发声,唯有一双眼睛,偏偏灵活得宛如成了精。 成了精的眼睛忽然看到一个人由远而近的飘过来。那是一个自从她死而复生最熟悉的人,一个即使只看到一个囫囵的轮廓也能判定身份的人,一个让她很快就能安定下来的人。 素尘的手上有一把扇子,在夜色中发出幽微的光芒。 他在距离南风几丈的位置停下,默默地看着她。她很想向他预警,可惜力不从心。 她听见他冷笑了一声,用扇子敲打着左手的手心,说:“天黑了也不知道回去,真是越来越野了。” 她连顶嘴都办不到了。 素尘又阴阳怪气地说:“我以前警告过你,人多的地方脏得很,你不听,偏要屎壳郎见了粪团子一样地往前凑。如今被人算计了,感觉可还舒畅?” 南风:“……” 与其被他的风凉话噎死,南风由衷地觉得,还不如被人乱刀捅死来的痛快。 素尘对着空荡荡的巷子,声音放高了几分,说:“阁下藏头缩尾的,难道是觉得绑这丫头过来太过轻松,没脸见人?” 南风窝着脑袋想:你羞辱别人能不能不要带上我啊? 哒。 哒。 哒。 佝偻着腰的老人的藤木拐杖与地面触碰,发出清脆的声响。他从南风的身边出现,在南风的面前站定。 素尘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所以虽然要开战,虽然说几句狠话壮壮声威是打架的人最基本的素养,但素尘并没有显示出他的素养来。他不再敲打玉魂扇,而是望着老头儿不说话。 老头儿嘿嘿笑了两下,笑声回荡在巷子里,显得很是恐怖。他说:“白天没看清——殿下应该五百六十多岁了吧。真是一副好皮囊。” “你认识我?” “放在五百多年前,放眼整个大荣国,哪里有不认识殿下的?就算是现在,街头巷尾还流传着殿下的故事呢。” 见素尘不说话,老头儿带着讽刺的语调说道:“‘求索’果然是不归境上好的法器,有它在,殿下就能找过来。说起来,殿下真是个‘重情重义’的,自己的夫人被这丫头害死了,竟还能把她护在身边。实在是难得啊,难得!” 南风的眼睛不由得瞪大了:什么?那个可恶的老头子说了什么?她……她害死了素尘的夫人吗?怎么可能? 素尘接下来的表现让她知道,老头儿说的应该是事实。他突然青筋暴起,“啪”地把扇子打开。玉魂扇的扇面随即发出淡蓝色的亮光:“你到底是何人?” “自然是送您走的人啊。” 素尘恼了,手中的扇子夹着杀气飞过来,像是断开苍穹的神斧,像是劈开夜幕的闪电。 可这么凌厉的杀气,根本没能触碰到老人,在半路上,它被强行改变的方向:一个黑影由上而下俯冲下来,一脚踹在素尘的腋下。“轰”的一声,将素尘踹到一边。素尘的身体遭受重创,不受控制,撞在墙上,又摔了下来。 看他半天没能站起来,应该伤的极重。 可南风连感叹了能力都没有。 素尘的嘴里,喷出了一口血。 这……都说英雄救美,为什么到了素尘这里就不一样了?难道是因为素尘算不上英雄?南风自然不愿承认她不够美。 当初坐在马车里的那个神秘男人,不要脸地偷袭了素尘,又不要脸地接受着老头儿的躬身行礼。 原本天上就没有星星月亮,黑的瘆人,巷子里好不容易透出一点点烛光,也不能照亮攻击素尘的神秘人刻意隐藏的脸。他让人瞧不出长相,甚至瞧不出体形,用披风包裹着自己,畏寒一样缩成一团。见素尘趴在地上难以动弹,他的嘴里发出“啧啧”的声音,讥讽之意一目了然。 靠偷袭暗算成功,还要笑话别人,这种人比素尘还让人讨厌。 那人缓缓地靠近素尘,其姿态像是一只猫在欣赏它的猎物。他的手心里结出一团黑色的怨气,隐在夜色里,看不出规模有多庞大。那团汹涌的怨气慢慢向素尘的头顶汇集,巨大的压迫力让人不寒而栗。 只有恶鬼才可以凭借怨气伤人,而眼前这个足以杀掉素尘的恶鬼,绝对非同寻常。 南风的手指终于有了知觉,慢慢的,酥麻的感觉开始向手腕、手臂蔓延,嘴巴像是被冰块冻住,却因为“冰块”出现了“裂痕”而有了小幅度开合的能力。她的喉咙里发出“素尘,小心”的音节,放在别人的耳朵里,总像是说“吸气,吸气”。 老头儿应该很不喜欢南风发出声音,所以他拿着那根藤木拐杖指着她,浑浊的眼睛盯着她。 看什么?难道她这种一无是处的废物点心能改变战局吗? 致命的怨气在素尘头上凝结成很大一团。那个男人得意地说:“原来堂堂大荣国的晋王殿下,也不过如此。说的也是,五百多年没有在凡尘行走了,人也迟钝了呢。” 素尘趴在地上,生命的烛火仿佛在命运的风霜下难以存活。他艰难地说:“你……你到底是谁?” “这么想知道啊?”那人的笑声让人恐慌,“不如等我得到了你这副皮囊,再慢慢告诉你啊?” 素尘咳了一声,带出一口血来,说:“听说近些年,在荆州附近发生了好几起恶鬼复仇案,都是阁下的手笔吧?” 恶鬼得意地点头,好像这不是什么罪恶的事,而是一个足以流芳百世的佳话。 “不归境苍泓真人座下二弟子陌宇真尊也是你杀的?” “自然,”那人笑得诡异,“可惜,我没能拿到他的皮囊——还有什么想问的,一并问了吧。” “你来自阴界?” 恶鬼的笑容顿时僵住了,半晌,他眯起眼睛,问:“你怎么知道?” “果然。”这次该素尘卖关子了。 那人没有得到答案,突然变得暴虐,手上凝结的怨气越发庞大汹涌。他说:“看来不归境知道的太多了。没关系,等我大功告成,哪里还会在乎什么不归境?” 怨气顿时翻滚起来,尔后朝着素尘的头顶灌下去! 第十八章 素尘的情感纠葛 就在黑沉的怨气从天而降的那一刹那,素尘微微动了动。虽然看不真切,南风却知道,素尘的嘴角扬了起来。 与此同时,原本已经暗淡的玉魂扇忽的大亮,比最初亮相的时候明亮很多。亮光乍起,素尘的身体也腾空而起! 只见素尘用手撑住身体,堪堪躲开怨气的袭击,然后祭出玉魂扇,朝着凝结怨气的那双手劈去。 那个神秘的男人没有料想素尘还有搏杀的能力,自然也不能完美地躲开玉魂扇的攻击。他手上的怨气被打的四零八落,手也被划了个口子。可他到底是个有本事的,反应极其迅速,一个侧身,便躲开了玉魂扇致命的一击。 他躲开了,同样在玉魂扇的攻击范围之内的老头儿却不能躲开。那扇子哗啦啦飞过来,一下子便将他的脑袋削了下去。 血水四溅,将南风染了个透。 素尘的扇子带了你死我活的狠劲儿,一点情面也没有。而他的对手并没有显出颓势来,两个人势均力敌,互不相让。 神秘人暂时跳出了战局,恶狠狠地说:“你……你竟然没有受伤!” 素尘笑了,说:“若是这么容易就被你这个藏头露尾的小混混伤着,那我这五百多年,岂不是白混了?” “你故意的!” “自然是有备而来。” 神秘人骂了一声娘,张开双手,重新凝结他的怨气。 素尘非常谨慎,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应战。他没有给对手足够的准备时间,提起扇子就往对手身上削下去。 神秘人的本事远在素尘之上,纵然没有使出全部的力量,也能比较从容地应付素尘,以至于数招之后,他便得了上风,逼得素尘紧贴着墙壁,应付地吃力。 天上忽的响起一声闷雷——雨真的要来了。 几个回合之后,神秘人重新稳住了局面,将自己仆从的惨死忘得干干净净,还有心思取笑素尘:“晋王殿下,我当初怎么就没有发现,你竟是这么一个慈悲的人,把杀了自家夫人的人带在身边,还看护得这么小心。你说,你修的什么仙,干脆成佛得了,还能骗几个念经的秃驴。” “你……放屁!”素尘顽强地对抗着神秘人,一身的力气眼看就要耗尽了。 “我哪一句说错了吗?嘶——”神秘人想突然想起什么一样,“倒也是,这个小丫头算起来也是你的夫人!” 什么?今天得到的信息太多,让南风觉得自己的脑袋有些不够用。 身处绝境,素尘还不忘反驳对手:“前世的恩怨,与她有什么关系?你不过是个上不得台面的狗东西,还有脸取笑别人,谁给你的勇气?” 神秘人也恼了,围绕在他身上的怨气更加浓烈,他加了几分力气,压迫的素尘喘息不得。 轰隆!又是一声闷雷。 天上降下了细碎的小雨,但天依然阴沉得让人反胃。老天一定还有“后手”,只是尚且藏着掖着,像个进行黑市贸易的奸商。 雨点凉丝丝的,打在身上,尤其是打在脖子里和脸蛋上,总会让人打个激灵。这个激灵,对南风实在有用。 南风原本手脚就有了酥麻的知觉,而此时雨点的凉意将这些知觉放大了好几倍。虽说伴随了让人不舒服的针扎一样的酸麻,但好歹能证明,她不再是个只剩下一对眼珠子的废物。 她盼望雨再大一些,再大一些。 挣扎了半天,她从瘫坐的地方站起来,想找个武器给素尘帮帮忙。她在几乎什么也看不见的地面上摸索了半天,只触碰到了一个棍棒一样的东西。 那是已经少了头颅的老头子的拐杖,笨拙而沉重。老头子的一双眼睛还看着这边,好像很想守住这个和自己身形完全不搭配的出行工具——一双没了神采的眼睛,南风还不放在心上。 南风的身体尚未恢复,四肢僵硬,好不容易拿起了拐杖,走起路来踉踉跄跄的,头重脚轻。她觉得地面在晃动,正在拼杀的两个人也摇晃的让人心烦。 浓重的怨气像一条被激怒的毒蛇,将素尘紧紧咬住,还不住地撕扯素尘的皮肤,往他的身体里渗透。 素尘好像在忍受着凌迟酷刑,整个人看起来很痛苦,嘴里压抑着短促的闷哼,呼吸紧促而粗粝,神色中多了几分从没有显露过的凶狠暴虐。他骂道:“混蛋,你给我——滚——开!” 神秘人更加得寸进尺,紧咬的牙根里挤出几个音节来:“别反抗了,把你的皮囊给我是你的荣幸。” 素尘被黑雾折磨的难以忍受,终于怒吼起来。那声音像被虎豹玩弄与股掌中、濒临死亡的麋鹿,带着最后一点骨气进行抗议:“荣幸个屁!” “你是不是喜欢你身边的这个丫头?你把皮囊送给我,我就饶她一命,如何?” 素尘:“……” 神秘人是个话痨,嘴巴更是像个没放稳的喷壶:“一命换一命,你难道觉得不合算?” 素尘道:“她的生死,与我何干?你拿她来威胁我,只能说明,你蠢!” 神秘人身上的怨气暴涨,他冷笑一声,发着狠,带着恶毒的口气,问:“你知不知道,一百多年了,你为什么找不到你夫人的魂魄,也寻不到她的转世?” 素尘原本还能硬撑,听了这一句话,忽然脱了力,他被怨气死命地吞噬着,却还要腾出精力来,说:“你——什么意思?” 神秘人很欣赏素尘现在的表情,说:“当然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 “你这个畜生!” 雨下得更大了,原本只是清爽的雨点,现在算得上寒凉了。屋檐上汇聚了成串的水珠,啪嗒啪嗒地掉在地上,把地面上的积水击打起来。有风经过,将深巷里原本就幽微的灯光掐灭,故意营造出瘆人的气氛。 南风没有什么力气,也没有一点法术,好在她所有的行动都在神秘人的掌控之外,朝着他的头颅出其不意地猛砸下去,打了他一个踉跄。 就是那么一瞬间,神秘人身上的怨气有了短暂的消弭。素尘及时抓住了时机,临时爆发的危机感逼得他手中的玉魂扇光芒四射。素尘用尽全力,朝着神秘人削了过去。 神秘人尚未站稳,自然来不及抵御玉魂扇的攻势,被老老实实打了个正着。玉魂扇裹挟着雨水的寒意,杀向了神秘人的腋下。 下一幕,南风差点吓掉了下巴。 第十九章 分道 恶鬼的黑色披风被玉魂扇打碎,尤其是胸口和腋下的部分,连内衬的衣服也扯破了。但南风没有见到想象中的鲜血喷涌的画面,取而代之的,她看到恶鬼披风下包裹着的,分明只有骨头而已! 只有骨头,根根扎眼,好像是一个已经被埋葬了几百年的骷髅,活蹦乱跳地站在你面前。说不出来的诡异和恐怖。 恶鬼的肋骨被玉魂扇打断了几根,他却似乎对此并不在意,好像这具身体只是一个支配他行走的工具,与吃饭的筷子、走路的手杖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这并不代表素尘竭尽全力的攻击毫无作用,至少恶鬼身上四溢的怨气顿时消散了许多。之所以会如此,原来是因为他畏惧光亮。 他畏惧光亮,哪怕是可以忽略不计的灯光,也让他惊恐万分。他的脸上表现出绵绵不尽的恼怒和难以忍受的痛苦:“你……你怎么敢……” 素尘用扇子指着恶鬼,说:“告诉我她在哪儿,我可以放你一条生路。” “放我一条生路?”恶鬼好像听到了莫大的笑话,口气还是那么狂傲,“就怕我死了,你想找的那个人也就灰飞烟灭了。” 素尘咬牙切齿:“你若敢害她,我让你灰飞烟灭!” “你这话倒是不要脸的紧了。不是我害她,是你害她,是你身后的那个丫头害她!” “你胡说!”素尘已经歇斯底里,雨水将他浇了个透,依然掩盖不了他身上散发的怒气,“不是她!和她没关系!” “只是因为她为了救你死在你面前,你就原谅她了?还是说,你根本就不恨她,而是爱她?” “滚!”素尘近乎疯癫,目眦尽裂,他的玉魂扇飞了出去。 神秘人的法力实在高超,尽管身受重伤,还能和素尘对拼。 雨下大了,雨水沾在身上,凉得让人直打哆嗦。南风的眼睛几乎睁不开,眯着眼瞧着战况,也看不出个所以然。 素尘出扇狠辣,神秘人也不甘示弱,天空中的电闪雷鸣,在这个深巷中,犹如打鼾一样稀松平常。 素尘趁着神秘人重伤,将他连连逼退,最后一个飞腿,踹得他摔到墙面上又掉下来,想到刚刚素尘被逼的毫无还手之力的样子,直叫人感叹“风水轮流转”。 不过这个神秘人当真能屈能伸,应变能力非同一般。他摔在地上,却还能腾出手来,朝着素尘拍出一团黑色的怨气。那团怨气像个骷髅头,带着疾风一样的呼啸声。等素尘用尽全力将它拍散,才发现神秘人已经不在眼前了。 原本斗争激烈的“战场”,转眼恢复平静,若不是地上还躺着一个老头儿的尸体,外人几乎怀疑刚刚的经历只是一场惊心动魄的噩梦。 地上躺着的尸体,散发出浓烈的腐臭味,很难想象,他刚刚还狐假虎威地算计人,死去不过一盏茶的功夫。 素尘浑身湿透地呆立着,不知道那些是雨水,那些是冷汗。他望着神秘人消失的方向,怅然若失。他的身上还残留着和神秘人比拼时的怨气,整个人多了几分肃杀感。 逐渐恢复知觉的南风小心地喊了一声:“师父?” 素尘不理她。 南风抬起手,从他的身后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师父,我们……” 素尘一个转身,打掉她的手,且因为他的力量已然失控,将她推到在地上,更令南风惊讶的是,他的玉魂扇,对准了她的脖颈! 南风的面前,是一个不同于往日的素尘:他的脸庞隐藏在黑影里看不真切,唯有一双眼睛,比往日的要黑沉。神秘人在他身上留下的黑色的怨气笼罩着他,让他周身透着一股子邪气。这股子邪气甚至染透了玉魂扇,让人不寒而栗。 素尘执扇的手有些颤抖,呼吸也急促,情绪比刚刚还要激动。 南风坐在泥水里,做出投降的姿态,告饶道:“师父,我是南风!” “南……风?” 南风赶紧点点头:“你想起我了?” “南风。” 她松了一口气,想要站起来。 谁知道他的扇子更加逼近了一步,他愤怒又哀怨地说:“你,是你害死了她,害死了我的结发妻子!你害了她两次!你这个祸害!” 南风:“……” “我不爱你,我恨极了你!” 这下子她可全蒙了。 南风总是自作多情,把素尘说过的让人心生误会的话、做过的让人捉摸不透的事,牢牢地记在心里,比如说,在不归境的时候他说过,要护着她。这种话不是能随便说出口的,所以,她想,他对她,应该有些不同于一般师徒的情感吧。 可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个“不同”,是因为她害死了他的妻子。 素尘握着玉魂扇的手抖个不住,其剧烈程度犹如在弹琵琶。他的眼睛透着一望无际的黑;喘的厉害,像烧开的热水壶。他低吼一了声:“恩仇一笔勾销,江寒,我要你的命!” 玉魂扇再一次发出了淡蓝色的光芒。 从素尘嘴里漏出来的名字,不是南风,而是江寒。江寒这个名字,有些清冷过头了,能顶着这个名字活下去的人,应该体会过常人不敢体会的孤寂吧。 南风反抗:“我不是江寒!” “不是江寒?对,你改了名字,改了身份。可那又怎样,她一次又一次地为你而死,如今更是不知道身处何方。你……我……我怎么对得起她?!” 素尘的声音里带了哭腔,凄凄惨惨的,毒疮一样疼的人头昏脑涨。 仰头看着玉魂扇发出幽蓝的光芒,绝望的情绪把南风紧紧包围起来。她认命一般地闭上了眼睛。 苍泓真人没有要了她的命,从蒙真尊没有要了她的命,不归境的天雷没有要了她的命,甚至那个不知道什么地方冒出来的恶鬼没有要了她的命,现在,要交到素尘手里了吗? 原来一切的信任,只是她自作多情的误会。 后面的事,南风记得更真切。她醒来之后,被素尘毫不留情地扔掉了,她单纯地盼着素尘某一刻反悔,回来寻她,可事与愿违。 原来如此。 第二十章 前人故事后人听 春夏交替的时节最是喜欢下雨,只是对于南风来说,这雨总是来得不合时宜。在她即将忘记素尘、打算用同样冷漠决绝的态度抛下素尘的时候,一场彻骨的雨把曾经的记忆还给了她。 她忽然不知道该不该接受这种“归还”了。 素尘将这段记忆封存了,他不想让南风知道他的曾经。但如果他真的讳莫如深,为什么当初还要把早已不属于他的那段过往的南风带到不归境、带到他的身边呢? 南风想不明白。承受着这段记忆,她觉得累了。 西洲觉察到了南风的异样,也将手从雨幕里抽了回来,转头瞧着她,似乎是想用他闪着光亮的眼睛,剖析出南风的心事。 南风的视线已经融入了雨中,说:“西洲,有个故事你还没有说完呢。” “嗯?什么故事?”他背靠着窗户,手撑在窗台上,歪着身子对着南风。 南风说:“你给我讲过大荣朝晋王容慕之的故事。这位晋王殿下,后来怎么样了?” “他?他失踪了。” “失踪了?什么叫‘失踪了’?” “失踪就是失踪,史书上没写,我自然也就不知道了。反正也是几百年前的事了,自然是死了,至于怎么死的,世人众说纷纭。” “那江寒呢?江寒也失踪了吗?” 西洲摇摇头,说:“不,与晋王成亲之后,没有过多久她就死了,死在皇宫中。” “怎么……死的?” 西洲叹了口气,说:“宫廷争斗。容慕之的兄长见容慕之战功赫赫、威望甚高,由忌生恨,在他们的父皇病危的时候,打算将容慕之骗进宫去杀掉。紧要关头,江寒率兵闯宫,帮助容慕之杀掉了他的兄长,但也因为受重伤而香消玉殒。容慕之悲痛万分,没有继承皇位。他将皇位让给了一个宗室之子,带着江寒的尸体消失了。” “他的第一任妻子名叫风晴色,对吗?” “是。” 风晴色,江寒。难怪。 难怪他的名字叫素尘,不雅不俗,不清不淡。 “旭日开晴色,寒空失素尘”,正是这个名字的由来吧。 原本已经成了一个旁观者,一个将故事作为谈资的后人,南风却还是忍不住眼眶温热,说不出话来。 她不知道自己在为谁而难过。 细想一想,江寒似乎只是丢了性命。既然死了,就没有了知觉和情感,世间的一切,对于她来说,不过一场虚空,不必执着与哀伤。可对于容慕之来说,就不一样了。 容慕之活着,也只是活着而已。他的发妻遭遇刺杀亡故,被迫与他成亲的妻子也为他而死,皇家亲情淡薄,他险些死与兄弟之手,到底最终自己的手上沾染了兄弟的血。可他没有坐上龙椅,他消失在了人们的视野里——或许是万念俱灰了吧。 南风不知道“容慕之”是如何变成“素尘”的,也不敢去猜测,唯恐自己受不住那份艰辛。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问出来的时候,南风的嗓音竟然有些颤抖:“你说刺杀晋王发妻的刺客与江寒有关,是江寒主使的刺杀吗?” “自然不是。” “你确定?” 西洲眨了眨眼睛:“史书上是这么说的,说晋王妃风晴色是被北狄派出的细作刺杀身亡。” 南风有了片刻的庆幸。 可转念,素尘言之凿凿,说是“江寒”害了他的发妻,难道是史书记载有误? 西洲到底不是那件事的亲历者,一切的事,都是史书记载。 哎,谁是谁非,谁又能说得准呢? 西洲用他湿漉漉的手在南风眼前晃了晃,问:“几百年前的事了,为什么如此在意?” 南风无法对他言明,只好敷衍地说:“虽是前人事,也牵后人思。公子佳人的故事固然美好,但听多了,也就腻了,倒不如悲情的故事来的真实可信。‘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心有所感罢了。” 西洲却笑了,说:“若世人都想你这样悲观,可还怎么活!斯人已逝,多思无益,珍惜眼前才是正理。” 南风沉浸在容慕之的悲剧中难以自拔,总觉得西洲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说:“小公子,你是没尝过生离死别,不能感同身受:精神上的折磨要比身体上的折磨痛苦的多。” 西洲分明是笑着的,但这笑,看在外人眼里,却不大自在。他说:“生离死别嘛,我是尝过的,可那感觉太久远啦。若是每天都拿出来咀嚼一番,慢慢就变了味道。” “变了味道?” “嗯,”西洲瞧着她,“就好像截肢之后,时常把伤口摆出来给人家看,以此邀得同情。南风,人痛极了啊,就不痛了,反倒觉得甜。若没了这痛,人,就没有办法证明自己活着了。” 西洲忽然变成了哲人,说起话来高深莫测的。南风没听明白,却也知道他一定经历过撕心裂肺的疼痛,不敢随便提及。她记得西洲初次见她的时候,说她长得像他的一位故人,紧紧地抱着她呜咽。他,或许比她这种无病呻吟的人更懂得情谊的可贵吧。 他故作轻松,晃晃悠悠回到床边坐下,将湿漉漉的手胡乱地往自己的里衣上擦干。 他还病着呢。南风忙将窗户关上,随手取来他的脏兮兮的破旧长衫披在他的身上,说:“又不是没有毛巾,为什么往自己的衣服上擦?着凉了怎么办?” “我哪里有那么娇气?” 病成这样,竟还嘴硬。南风给他披衣服的时候故意用了力,以显示她并不高兴,嘴里却在说另一件小事:“你的衣服太旧了,等一会我去给你买两身回来。” 西洲被南风暴力地照顾着,半点牢骚也没发,甚至哼都没哼一声,反而好像享受其中,只有在听说要给他买衣服的时候,说:“为什么要买那么多?一件就够啊。钱可不是这么花的。” 切,果然是个穷秀才,南风想,像她师父素尘,不归境响当当的碎寒公子,每天穿上身的衣服必须材质上佳、没有一点杂色,专门有人给他量身定做,还要她每天给他清洗…… 她,她怎么又想他了?没出息! 第二十一章 附庸风雅 雨褪去的很快,不多久就停了。清清凉凉的天气,将人心里的忧郁驱散得干干净净。 西洲自从从昏睡中清醒过来,心情就好了不少,整个人都精神起来。听说南风要给他买衣服,他非要随她一块去,半步都不肯离开她。 南风第一次被人如此依赖,得意得不行,口是心非地教训了他几句,傲娇地踱步走出酒楼。 街道上真热闹,熙熙攘攘的。湿润的石板地面上隐约地映着人影,显得更加生动美妙。 南风故意地踏在水洼里,啪,溅起一股小小的水花。水花开得很小,勉强打湿了她的鞋面,留下斑斑点点的浅色水渍。 西洲对她这种幼稚的行为一点也不管束,反而偶尔向她踢过来一个被雨水冲刷干净的石子,陪着她逗趣。 南风给西洲挑选了一身长衫。长衫底色为白色,素净清雅;胸前画着墨竹,很有神韵风骨;袖口和领口偏窄,有银边走线,既别致又贵气。西洲出门前将自己打理干净,现在穿上这一身衣服,果然有了读书人的气派。 之后他们又挑了一双淡蓝色双鹤小靴。西洲将它穿在脚上,别提多轻巧漂亮了! 南风大肆夸赞自己的眼光,也暗自赞叹西洲的皮囊实在是万里挑一。能随手拣一个“秀色可餐”的小公子,她的运气值,自从离开了素尘,实在是“突飞猛进”啊。 西洲自己也很高兴,背着手,脸上藏不住笑意。 街上飘散着肉香,南风饿了。西洲善解人意,先表示了“饿”的感受,邀请南风陪他去吃饭。南风“勉为其难”地接受了邀请。 他们去往饭馆的路,被一个书摊截住了。书摊上陈放的书很多,引起了南风的兴趣。 那不是什么圣贤之言,也不是惊世骇俗的文章典籍,只是一些稀奇古怪的话本子,通俗、狗血,但刺激,十分投合南风的口味。 跟素尘在一起赶路的那段时间里,南风用偷偷省下来的五个铜板,买了一本材质低劣的话本子,语言通俗新奇,故事一波三折,还挺虐情,重点是,偶然还有一两幅一言难尽的插画,让人欲罢不能。名字叫做《我为驸马当宠物》。抛开什么伦理呀、逻辑呀、现实情况呀不谈,抛开错别字和病句不谈,还挺有意思的,打发时间最是不错。 平时给素尘当牛做马,自然是没有时间看了,不过赶车赶累了,倒是可以偷偷摸摸拿出来读一读,乐呵一下。不得不承认,本就是路痴的南风,为此耽误了不少路程。 突然和素尘一拍两散,南风没来得及把那本书带走,深深觉得可惜。不知道素尘冷不丁翻出它来的时候,会是什么表情。 不管了,反正以后又见不到他,他什么表情,已经不在南风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书摊老板是个看上去不到而立之年的瘦小伙子,长得机灵活泼。见南风他们经过,他立刻堆起浓浓的笑容迎接,还兴冲冲地给南风介绍:“二位过来看一看啊,小店的话本子,那可是全城最全、最多、最有意思的啦,比说书先生说的还精彩呢!我这小店里,品类齐全,有宫廷情爱,有名人野史,有才子佳人,有精怪神仙,还有……”老板忽然神秘起来,凑近了南风的耳朵,说:“还有龙阳之爱。” 南风在话本子里浸淫的时间尚浅,很多专有词汇不是太懂,疑惑地问:“龙阳是谁?” 老板脸颊微红,声音更低,说:“就是……就是男子和男子……” “什么?” 老板许是觉得南风有个榆木脑袋,“啧”了一声,用两个拇指相对着暧昧地勾了勾。 南风大悟。 唔,好胆量,有品位,佩服! 老板以为南风也是“同道中人”,把刚刚问世的话本子摆到她面前来,书名比她曾经那一本劲爆多了,什么《妖艳男后》啦,《妾乃武状元》啦,《无上侍卫——拐个皇后做老婆》啦,《后宫中的一个男人和二十个女人》啦,哦,还有一本《带着你的情书和吻,滚开!》,啧啧,让南风心情大好,都不好意思离开了。 西洲踱步过来,干咳一声:“你……你喜欢看这个?” 南风猛地想起来,西洲是个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情趣高雅的儒生,从他当初能临摹前人字画而不被发现的情况看,他在读书绘画上的造诣很高,一定是不屑于看这样艳俗的文字的。好羞涩,他应该会鄙视她的吧。 南风赶紧摆手,试图在他面前违心地表现,自己其实也是个风雅的人,根本不会把那些俗不可耐的东西放在眼里,说:“哦,怎么会,是我师父啦,我跟你提过的,他没有念过什么书,喜欢买这样的书打发时间。我跟他说过很多次,要读就读圣人之言,读兵法韬略,哪怕读诗词也好呀,谁知道他,啧啧,为老不尊。我不过是想起他来罢了。” “哦,这样啊。”他似乎深信不疑,眼睛里却似笑非笑的。 附庸风雅也得咬牙进行到底,南风大手一挥:“走吧,我们……” “公子,夫人,”书摊老板弯着腰,眉梢、眼睛、嘴巴甚至酒窝里都带着笑,“这些话本都是独一份,您在别的店里一定买不到,您转个身再回来,恐怕就被人买走了,千万别犹豫!小的瞧着夫人喜欢这些书,这么着吧,小的给您便宜一些。十个铜板一本书,两本书十五个铜板,怎么样,是不是物超所值?” 书摊老板一口一个“夫人”像棒槌一样砸着南风的脑袋,又光明正大地揭穿了她刚刚的谎言,还想在她这么一个一穷二白的人身上抠缩铜板,她……她都不知道该先反驳他哪一句话了。 可还没等南风打好腹稿开始辩驳,西洲已经含着笑,送上了二十个铜板,随手挑了四本话本,递到我手上,说:“兵法韬略、诗词歌赋,读多了也是无聊,换换口味也不错。你若不喜欢,可以先留着,回头孝敬你师父。” 这个……甚得南风之意。 第二十二章 片刻永远 南风伸手去接那一摞话本子,没想到西洲在此之前抽回了手。他的笑如新雨初阳,带了彩虹的光芒,说:“我替你拿着,咱们先去吃饭。” 不用吃饭,单看他这张温暖的脸庞,南风就饱了。 西洲如昨天一样,不顾南风的阻拦,大手笔地点了许多菜品。酱香鲫鱼,糖醋排骨,两个青菜,还有一碗清热败火的百合银耳雪梨汤。在他要女儿红的时候,南风终于阻止了他,让他好歹照顾一下并不鼓囊的钱袋。于是西洲勉强选了一壶普洱茶。 普洱茶上的极快,且泡的恰到好处,趁着热抿一口,那厚重的感觉顿时沁满口腔。一杯茶让南风欢喜非常,一点也不怕被西洲笑话了去,眉眼里都浸了笑。 西洲也品了一口茶,却没有如南风一般忘形,他的笑淡淡的,且不是因为茶,而是因为南风自在的表情。 南风喝完一杯,重新续满,歪着头问西洲:“还要吗?” 西洲摇头,说:“留着肚子吃饭吧,你不是最爱吃鱼吗?一会儿可还吃得下?” 南风疑惑:她也是最近才发现自己对鱼很是青睐,可这个小书生怎么好像比南风自己还要了解她,一句话竟说的如此笃定。可这个疑惑存在嘴边,到底没有问出来。 西洲却好似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言,忙换个话题聊:“其实这壶茶泡的欠点火候,茶选的也不算上品。你若是喜欢,不如明天我给你泡一壶尝尝?——今天也可以,只要你愿意。” 不是“改天”,更不是“有时间”,而是“今天”“明天”,他把美好的事情紧凑地一点也不敷衍地摆在南风面前,怎么不让南风欢喜? 南风抱着茶杯兴奋地应了一声,又说:“你小小年纪就有了功名,我以为你一心只读圣贤书呢,谁知道你书画、品茶样样一流!” 西洲并不刻意隐瞒,说:“以前我的茶艺并不出色,也不求精通,家里有兄弟十分追捧此道,玩乐之事无一不精,我还曾取笑过他。不过后来去了很多地方,遇见了许多人,才知道这小小的一杯茶,煮出来的乃是人的心境。” 南风对西洲的话不甚明白,也不想深究,只是闪着眼睛胡乱听着。好在西洲并不想在这么自在的时候和南风谈论哲理,便换回那张微笑的脸,说:“总之啊,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茶,我可以陪着你慢慢去品。” 南风问:“奇怪,你去游过学吗?你不是一直待在家里读书吗?” 西洲眼珠转了转,说:“游学谈不上,之前有个人要找,有些事想要寻个答案,所以去了很多地方。” “找到了吗?” 西洲又扯了个笑,却总让人觉得这个笑有些牵强:“算是吧。” “算……是?”南风更是疑惑。找到就是找到,没有就是没有,什么叫“算是”? 西洲却不回答了,好像有意要装出高深莫测的样子来。好在一桌子菜上的很快,那浓郁的香气一下子便让南风丢开了一点都不强烈的好奇心,再加上西洲“顾左右而言他”的催促,南风便全身心地投入到美食之中。 一顿大餐吃的南风心满意足,重新踏上街道的时候,步伐都轻松了许多。 趁着这个好时机,她试探着把“煞风景”的事说出来:“西洲,咱们要去哪里找那个能解开我脖子上链子的高人啊?” 西洲说:“我当年是在蜀地遇见的他。他现在在哪里,我其实并不清楚,不过我想,可以去蜀地碰碰运气。” “哦——”南风拉着长音说,“原来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啊。” “你嫌远吗?”西洲的声音轻巧好听,“其实没关系的,沿路有很多美景,我们可以一边欣赏一边找人。对了,你去过夔州吗?见过巫山巫峡吗?那里景色宜人,一年四季各有风韵,乃是人间仙境,让人乐而忘返。我们绕个远路,先去巫峡,再逆长江而上,去蜀地。就算不能马上找到也没有关系,我们有的是时间。” 瞧着西洲沉浸在自己美好的计划当中,南风干咳了一声,生硬地打破了这种好气氛,说:“我其实也觉得挺好的,不过吧,我们有一件事还没做呢。” “什么事?” “你看看啊,咱们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很长时间也回不来,这个……这个……” “你尽管说就是了。” 她又干咳一声:“你祖母年纪大了,与你相依为命这么多年,她虽有错,但也有苦衷啊。你要不要去……见她一面?” 在南风的忐忑之中,西洲显得很坦然,他的表情没有一点不快,反而点点头,说:“哦,你说得对,是该去一趟。” 这么“从善如流”,倒是出乎南风的意料。想来西洲虽还在埋怨祖母,到底是个孝顺孩子。南风轻轻松了一口气,再接再厉地劝他:“你看看,现在天色也不早了,你出来也整整一天了,不如我们现在去买一些点心之类的吃食,去你家里看看。你若是担心邻居们对你还有误会,咱们可以等天黑了悄悄地去,不惊动旁人。” “你想的很周全。就这样吧。” 好极了!说走就走! 他们买了很多种点心,连同南风的话本子,都被打成包,由西洲拿着。为了拒绝南风帮他拿些东西的提议,西洲提着东西的双臂大幅度地摇晃,以显示这些东西真的很轻。 南风只好由着他去了。 昨天救西洲的时候一心想着逃跑,横冲直撞,并不觉得路程有多长,现在慢慢悠悠走回去,竟觉得远得厉害,累得南风差点后悔自己对西洲的一顿规劝。不过,收获颇丰。 造化!她竟然遇到了一片芍药花田! 不知道是哪一家人精心培育的,这片芍药花田虽不大,却长势极好。大朵大朵的各色芍药花在争奇斗艳,且因为刚刚下过一场雨,更显得楚楚动人。 轻薄艳丽的花瓣上,点缀着珠玉一样晶莹剔透的雨珠。有的含苞待放,像羞涩的闺阁少女;有的昂首吐蕊,像威武的沙场将军;有的通身洁白,像出“淤泥而不染”的谦谦君子;有的遍体鲜红,像“淡妆浓抹总相宜”的新娘…… 千姿百态,色彩斑斓。 夕阳西下,烧的大半个天空都丝丝缕缕的红。天上的艳丽与地上的艳丽斗一场,到底没分出胜负,最后夕阳落下,芍药也少了风姿,算是两败俱伤。 南风惊叹:“怪不得世人都爱花、惜花,这样的美景,谁能不爱呢——我昨天怎么没有注意到它?!” 西洲没有鄙视南风没见过世面的丢人样儿,说:“昨天我们走的不是这条路。我就是猜想现在芍药开的正好,你应该喜欢,就绕了一点远路。” “你对这里好熟悉呀!”南风不禁感慨。 第二十三章 好花堪折直须折 西洲收到南风的夸赞反而一点都不得意,随手放下带来的点心和话本,他的指尖拨弄着一朵粉色的芍药花,说:“这片花田的主人是旁边镇子里的一位老夫人。这是老夫人为她去世三十多年的丈夫种植的。” “三十多年!岂不是说,这位夫人年纪轻轻的时候就守了寡?” 西洲点点头,说:“这位夫人与丈夫青梅竹马,两人十几岁的时候成婚,伉俪情深。可惜丈夫体弱多病,去世的时候未满二十岁,一个孩子也没有留下。因为他生平最爱芍药花,所以夫人将丈夫埋在这里,在四周开辟出一片芍药花田,早晚精心打理。你往前走五十步,就能看到她丈夫的长眠之所了。” 原来这么美的地方,背后的故事并不美好。南风对着坟冢的方向拜了两拜,感叹道:“‘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命运何其不公,将有情的人生生拆散。” 西洲的指尖还在拨弄着手边的那一朵粉色的芍药花,花朵欲迎还拒的,说不清道不明地牵动情思。 “啪!”西洲手指翻动,将芍药花摘了下来,声音清脆。 哎——煞风景啊! 南风怒斥他:“好好的花,你摘它做什么!这些都是老夫人的心意,岂不都被你糟蹋了!” 西洲却不在意,反而笑着说:“‘好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你何必同情人家呢?他们曾经相守在一起,是多么值得庆幸的事啊!” “他们相聚只有几年时光,可老夫人用了三十年的时光去怀念,多么不幸,哪里不值得同情?”南风第一次觉得,西洲的乐观豁达已经超出了她的容忍范围。 西洲走到南风面前来,将他手里的花斜插在她的头上,慢慢捋顺她的头发。许是担心弄疼了她,他的手指非常轻柔,像用来装饰发髻的绸缎。等插好了花,他后退一步,打量片刻,满意地笑了笑。 “西洲?” 他眼光流转,对她说:“你知道吗,只要心动过,哪怕生死相隔,哪怕要等上一百年、两百年,人也是心甘情愿的。南风,我心甘情愿……” 南风,我心甘情愿…… 西洲的话让南风一个激灵。她呆立在原地,问:“西洲,你说什么?什么‘心甘情愿’?” 西洲又是笑:“没有什么——你带着这朵花,真好看。” 他欲说还休的,折磨得南风难受。她欲追问,他却退后一步,抖了抖身上并不存在的尘土,转身继续赶路,还说:“天就快黑了,附近可是有很多蛇的!” 南风被“蛇”这个字眼吓到,赶紧去追赶西洲,已经抵在唇边的话抽也抽不回去,追问说:“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西洲敷衍她说:“就是夸你漂亮啊——你故意引诱我夸你,不害臊!” “不是,上一句!” “上一句是什么?‘附近有蛇’?” “不是啦……” 南风知道西洲在耍无赖,却对他的耍无赖并不反感,反而沉浸在其中,像是一只蜜蜂好不容易找到了一朵花,虽然是狗尾巴花,也装模作样地去采蜜。 虽瞧不见,但南风能清楚地感受到粉色的芍药花压在头发上的夺目光彩,心情又恢复了愉悦。 眼见着就要到达目的地,已经快到亥时了。 漫长的路途消耗尽了南风两个时辰前吃的晚饭,肚子又开始叫嚣起来。西洲将给他祖母买的糕点挑出一盒来,打开,全都递到她面前来。 南风的心里泛起一点点的惭愧之浪花,可肚子“咕噜”一声,像个连蹦带跳的小石子,把这“浪花”一下子打碎了。 南风一边往嘴巴里塞着糕点,一边口齿不清地嘱咐西洲:“你和祖母相依为命这么多年,还没有离开过家呢,祖母若是知道你要出远门,一定舍不得。你见到她之后,可要好好说话,别让她伤心。她若是舍不得你嘛……咳咳……” 南风噎了一下,一时说不出话来,偏西洲扭着头追问:“她若舍不得我,你想怎样?” “那就……就带她一起去。多个人还能解解闷儿呢,对不对,呵呵……”南风原本想说,她可以自己去,可看到他灼灼的眼神,又临时改了口。 他总算收回了那烫人的眼光,嘴上嘟囔一句:“傻子!” 听起来像是在耻笑她,却感觉他的嘴上抹了蜜糖,吐出的每一个字都甜丝丝的叫人高兴,惹得南风直想奖励给他一块酥软香糯的糕点。 南风将一块桂花糕掰成两半。丢进自己嘴里一半,慢慢地品尝着,让沁香的味道在口腔里炸开;把剩下的半块送到西洲的面前,等着他一口吞进去。 他许是没想到她会和他分享吃食,有一瞬的怔忡,然后将右手里的礼物统统丢进左手里,腾出右手来接她送过去的糕点。 她故意绕开了他的手,百折不挠地亲自往他的嘴里送。 他终于屈服了,稍微欠了一下身,将她手里的糕点衔进嘴里。 她将手里糕点的碎渣随手蹭在衣服上,以免粘的手指黏糊糊的不舒服,问他:“好吃吗?” 他含糊地“嗯”了一声。 南风以为自己的“奖励”足够慷慨,没想到西洲很快吃完了嘴里的糕点,嘴里蹦出两个字来:“还要!” “嗯?还要吃吗?” 他点头。 这个样子,倒像是个和大人撒娇的小娃娃了。南风自认是个一百多岁的老人家,关心小辈也是应该,便从盒子里拣了一块做工灵巧的糯米糕,拿到他面前晃了晃。 “啊——”他张大了嘴巴,等着她喂。 西洲在南风面前很喜欢撒娇,且撒起娇来没有一点心理负担,一套动作行云流水,比他制作赝品画作的时候更加自然流畅,好像脸皮这个东西,于他真的没有什么意义。 南风顿时起了逗弄他的意思,等他探头来吃送到唇边的糯米糕的时候,她突然抽回手来,把糯米糕丢进了自己的嘴巴里。 他“撒娇”失败,腾出手来抢她的糕点盒子,她可舍不得把盒子还给他,嘻嘻哈哈地躲躲藏藏。他穷追不舍,让手里的盒子摇晃得欢畅。 咦?夜幕里怎么出现了亮光? 第二十四章 奔跑与等待 南风停住脚步,吃糕点的嘴也动不得了,一边控制住他扑过来的手,一边努着嘴指示他:“快看,那边的天怎么红了?” 西洲顺着南风指示的方向看去,也愣在当场。 原本黑黢黢的天幕上,忽然映出了半边的红色,照的满天的星星都没了亮光。那红色的亮光连成一片,给远远近近、高高低低的树木镀上了一层灿烂的镶边。可这场景放在任何人的眼里,都不会觉得温暖,只会觉得震撼和心惊肉跳——失火了! 南风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大火,哪怕是不归境从蒙真尊的常年燃着烈焰的熠华洞,规模也远不如它大。 她几乎能听到木材燃烧时噼里啪啦的响声! 那是采桑镇的方向,就算她只去过一次也是知道的,更何况是自小从这里长大的西洲。 几乎同时,南风和西洲将手里的累赘扔个干净,一刻也不敢停息地往采桑镇跑去。 整个采桑镇,都挣扎在一片火海之中。冲天的大火,把生命的气息驱赶得干干净净。这里没有呼叫声,没有哀鸣声,甚至没有哭泣的声音,只有噼啪的东西燃烧的声音。 现在虽是晚上,但看这火势,应该已经燃烧了很久了,为什么没有人救火,任凭着火势越来越大,大到不受控制,将整个村镇吞噬? 这么大的火,是怎么引起的?明明刚下过雨,也没有大风,怎么波及面这么广? 最重要的是,镇上的人都哪里去了?如果撤离了,为什么周围没有车马的痕迹,没有来往的脚印?如果没有撤离,为什么不呼救? 这种死寂,实在太诡异了。 大火燎的南风脸面发烫,又吓得她后背生凉。 南风怕西洲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而把自己投入到火海之中,连忙将他紧紧禁锢在自己的怀里,用尽自己最大的力气喊着:“西洲,你不要过去,不要往前走!” 西洲却好像吓傻了一样,呆立在大火面前,不哭不闹。火光映在他的脸上,却照不透他复杂的情绪。 南风在考虑如何强制西洲离开这个危险地方的时候,反而被西洲牵着手往树林里跑去。他的行动变化太快,远远超出了她的木头脑袋承受的范围。 跑什么?找人救火吗?这么大的火要如何救?西洲难道有别的办法? 突如其来的火灾和无暇喘息的奔跑让南风很是焦虑,她忍不住问他:“去哪儿?” 他没有回答她,却用手掌里黏糊糊的冷汗告诉她,他们遇到了天大的麻烦。 他们死命地逃着,虽然南风并不知道为什么这么焦躁。 南风气喘吁吁,还不忘询问西洲:“采桑镇上的人都去了哪里?他们搬迁了对不对?” 西洲回头看了南风一眼,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南风又问:“咱们去哪儿?” 西洲边跑边四下看,说:“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 “哪里?其他的镇子吗?” 他又不说话了,只是跑着,紧紧地拉着她的手。 哒,哒,哒…… 一阵奇异的敲击声从身后传过来,南风觉得这声音似曾相识,但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西洲却似乎对此非常熟悉,他慌张地回头看,因为一无所获而更加紧张。 晚上,四周都是黑黢黢的,只有背后的火光,亮得人心慌。 南风本就饿,跑了大半天,更是精疲力尽,一个没留意,被一个树根一样的东西绊倒,扑倒在地上。 地上都是乱七八糟的树枝和枯树根,扎的她手疼得发麻,她倒吸一口凉气。 西洲连滚带爬地折回来搀扶她,自己的腿被树根划了个口子都没注意:“怎么样?没事吧?” “没事。”南风忍着眼眶里打着滚的泪珠说。 西洲没有时间安慰南风,见她没有受伤,拉着她继续向前跑。 南风喘都喘不均匀了,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不行……不行了,我……跑不……动了……” 这种逃命一样的跑法,她实在坚持不了多久。 哒,哒,哒…… 西洲紧张地四下看看,听到那个诡异的声音越来越近,将南风带到一个土坑前面,急切地命令她跳进去。 南风有些犹豫,西洲难得地强迫她做事,甚至用颤抖的声音催促她甚至哀求她。等她跳进去之后,他用最快速度胡乱地找了好些树枝和杂草,将土坑严密地藏起来,对她说:“别出声,别让别人发现你!” 远处的火光映的他五官暗淡、发髻凌乱,只有一双明亮的眼睛,透过黑暗,把自己的恐惧与镇定、落魄与高傲,全部交托给南风。 南风依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明明发生了火灾,不是应该央人救火吗?为什么要躲藏? 南风在西洲即将离开的时候抓住了他的手。他的手冰凉冰凉的,根根分明的骨节硌的人难受。南风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西洲,你要去哪儿?” 西洲说:“我去去就回,你就在这儿等我!” “你不告诉我发生了什么,我就哪里也不让你去!” 西洲愣了片刻,忽然露出一个笑脸来,他拍了拍南风紧抓着他的手,说:“你不是说要解开脖子上的链子吗?我这就给你问问去!” “高人?” “对,高人。” “你骗人!” “骗你做什么?等我回来,我还要带着你去看巫山和巫峡呢!” 西洲说话的时候,表情那么真挚,一点儿也不想作伪。南风强迫自己放开了他的手,转眼,他消失在她的视线里。 他消失的刹那,她的心头掠过一阵恐惧,正如平静的天空下,惊起一群遭遇了猎人的飞鸟。 在等待西洲的时间里,南风颇为煎熬。她忽然觉得,虽只有短短两天时间,她和西洲,成了最亲密的伙伴。她舍不得离开他了。 漫天星辰,纵是因为冲天火光,也不能将它们完全压下去。许是因为早先下过一场雨,星星像被细细地洗过一样,亮晶晶的,可爱极了。没有月亮的日子里,星星是黑夜的希望。 就像西洲,已经成了南风的希望。 第二十五章 义庄 南风知道,西洲藏了很多秘密,这些秘密,甚至不比素尘的少。明明只是个病弱的、朝不保夕的书生,却有很多不同于凡人的见识;明明尚未及冠,却说话老成,像是经历了无数的沧桑。 可她并不在意这些,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愿回首的往事,他有,她也有。这些秘密像一层清淡单薄的雾气,让人和事笼在里面,多了些神秘感,也多了些欲说还休的美感。 她不会破坏这种美丽。 转而她又担心起来,如果他知道她的秘密,会不会很在意呢?他会不会像素尘一样将她抛弃在茫茫的尘世中呢? 呵,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怕是等不到那一天啊。 造化弄人,命运无情。对他、对她皆是如此。 插在头上的芍药花因为失去了光亮而难以显示它的色彩,唯有淡淡的香气,像一段美好的回忆,经久不散。 西洲说,曾经相守在一起,就是值得庆幸的事。南风不喜欢“曾经”,只希望“相守”,因为孤独的久了,陪伴就成了奢望。 不知道曾经四处寻人、寻找答案的西洲,是不是也苦苦守着孤独,扬首企盼着陪伴。 一定是吧。 就这么胡乱地想着,心情越来越沉重。南风猛然听到了一串脚步声,夹杂了刚刚她听到的奇怪的撞击声。 西洲回到了南风的视线之内。他扑过来的时候太过紧张,以至于没能站稳,狠狠地摔在地上。 他离开了大约半个时辰,在这短短的半个时辰中,她几次想从土坑里钻出来,最终对西洲的信任战胜了她的好奇心,所以只探了探头,没有做实质性的举动。再次见到他,她焦虑的情绪暂时得到了压制。 “西洲……”南风说。 西洲一边慌张地爬过来,胡乱拨开遮在土坑口的树枝杂草,颤巍巍地向南风伸出他的手,一边压低了声音提醒她说:“小点声!快点上来!” 南风触碰到了他的手,还是那么凉,却带了湿漉漉的汗。 他很瘦,又在病中,拉她出坑委实不易,便跪在地上,双手拉她的右手。南风把右手托付给他,左手用力扒住土坑周围的石块,脚上发力,一下子窜出了土坑。他一个控制不住,仰倒在地上。南风听他“唔”地沉吟一声。 她只当他磕在某一块石头上,也没有在意。她在意的是眼前的诡异姿势。 若是放在平时,眼前的姿势怕会让人心生误会。他躺在地上,而她趴在他的身上,暧昧又怪异,她甚至能看到他晶亮的眼珠和薄厚适中的嘴唇,能感觉到他因为喘息而起起伏伏的胸膛。 “南风……”西洲眼珠转了一圈,口齿不清。 南风赶紧从地上爬起来,并把他扶起来。触摸到他后背的时候,她感觉满手粘湿。 “你怎么了?”南风问。 西洲拉住南风在他身上胡乱摸索的手,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带着她继续跑。 “那个‘高人’,你见到了?” “算是吧。” 什么叫“算是吧”?南风满是疑惑:“我们为什么要跑?” “我一会儿跟你解释。” “现在去哪里?” 西洲踉跄地跑了许久,久到快要耗尽南风的耐心,久到南风想要停止对西洲的无条件信任,才听见西洲用沙哑的声音回答:“义庄!” 义庄是什么地方,南风自然是知道的,那是停放无人认领的尸首的地方。 去那里做什么? 如此逃命地奔跑,带给南风强烈的压迫感和紧张感。奇异的碰撞声如影随形,总与他们保持着一段距离,却没有片刻消失。 哒!哒!哒! 熟悉又陌生,清脆却惊悚。 西洲牵着的南风的右手越来越潮湿,越来越粘稠,可是他死命地拉着她,让她不好意思在这时候说出来。到后来,西洲渐渐体力不支,更因为没有注意到脚下的坑洼和土石,栽了个大跟头。可他倔强得很,一刻也不肯停歇。南风只好费力地将他扶起来,连拖带拽地和他继续奔跑。 在互相扶持下,他们终于找到了那个黑黢黢的破败孤寂的义庄。 说是义庄,其实是两间无人居住的破茅草屋,茅草屋和篱笆围成一个狭窄的小院,中央歪七扭八地堆放着几个旧棺材。这些棺材非常破旧,想来它们在这里停放的时间很久了。茅屋里面围着一些满是补丁的破帷帐,借着门口的灯光,能看到地上躺着的尸体的轮廓。 到处鬼气森森,吓得南风倒吸一口凉气。 南风站在门口不敢进去。寂静的环境下,只能听见她和西洲夸张的喘息声。 西洲站都快站不住了,拉着南风往里走。 可南风的腿好像长在了地上,一步也不能挪动。 西洲握紧了南风的手,鼓励她说:“进来,别怕!” 今天到处都在发生诡异的事,怎么能不怕?每一步都在预料之外,怎么能不怕? 可西洲那么说了,南风竟然那么信了。 南风硬着头皮跟在西洲身后,一边紧紧握着西洲的手臂一边不断劝说自己:她也是死过一次的人,甚至比躺在茅草屋里无人认领的尸体更高级一些。一个恶鬼竟然害怕尸体,传出去岂不丢面子? 这样想着,南风已经跟着西洲站在了庭院的众多棺材中央了。 这些棺材材质低劣,远观还不觉得什么,此时凑近了细看,才知道有些甚至已经不成型,很多棺材连盖子都没有。南风能隐约窥探到里面黑的瘆人的尸体,能清楚地闻到令人恶心的尸臭味。 南风又打起了退堂鼓。 没想到的是,西洲径直走向了一个还算完整的棺材,挑开了它的盖子,将手探了进去! 探了进去! 在南风的印象里,虽然这个自称西洲的小书生远不如素尘洁癖到令人发指,但也是洁净自持的读书人。单看他博古通今的学问,单看他真伪难辨的仿造名画的能力,单看他踏遍山水、熟知风土人情的见识,就知道他不是凡夫俗子可比。 可既然是卓尔不群的读书人,哪里来的这种“恶趣味”? 第二十六章 死当同穴 在西洲打开棺材的一瞬间,南风闻到了一股尸臭味,虽不浓烈,却倒胃的很。 里面并没有尸体,但曾经盛放过。或许被认领了,或许下葬了,这才腾出一个空的棺材来。 西洲费力地钻进去,并要求南风一起进去。 南风的头摇得像个拨浪鼓。 西洲急了,说:“快进来!” “我不想进去……” 西洲拉着南风的手往棺材里拽:“没时间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活命!” “为什么?” “具体的我也不清楚,总之,你赶紧进来,进来再说!”他哄着她。 哒,哒,哒—— 不知道是不是幻听,南风觉得这个声音似乎越来越近了。 大丈夫能屈能屈!她终于咬咬牙,忍了。 南风硬着头皮随着西洲钻进棺材,缩在那里,西洲奋力盖上棺材盖子,也躺了下来。 棺材材质极差,非常狭窄,且带了刺鼻的臭味。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夜,颇让南风费神。 南风和西洲贴着脸侧躺着,彼此听到对方的心跳,彼此感受到对方湿热的呼吸。 西洲算不上高,到底是男子,只是为了腾出足够的空间给她,故意缩起手脚,以至于她可以和他平视。他的身上有一股药香,不浓烈,正好可以掩盖棺材里让人倒胃的气味。他的眼睛在黑夜里更是晶亮有神,好似完全把她窘迫的脸收了进去。 有点尴尬。 西洲从怀里搜了半天,找出一个干净的帕子来,递给南风,压低了气息说:“捂住口鼻,且忍一忍。” 原来是怕她忍受不了尸臭味啊。她问:“你呢?” 西洲担心南风声音大惹出麻烦,食指竖在嘴边嘘了一声,说:“我没事。” 西洲小幅度的行动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药香,南风忽然觉得,棺材里的气味淡了许多,只是不想辜负他的好意,把帕子象征性地捂在嘴边。 西洲的头向前探了探,与南风离得更近了些。棺材里空间那么小,在她被他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就听他声音压到最低,说:“你看我们现在,很好对不对?” “啊?哪里好?”她问。 他伸出手,将遮挡她脸颊的凌乱的碎发顺到耳后,说:“生不同欢,死当同穴呀。” 这么紧张的时刻,怎么能想到那个地方去? 南风的脸,不争气地红了:谁要跟你“生不同欢”?谁要跟你“死当同穴”?只认识了两日,你还真……真不把自己当外人! 南风狠狠地“呸”了他一声,反倒惹得他轻笑起来。 死当同穴? 她暗自想,这似乎没有什么不好。 忽然,清脆的撞击声如约而至,不过它没有靠近,只在义庄门口徘徊,不进来也不离开。 哒!哒!哒! 南风和西洲同时噤了声,恢复了紧张焦虑的情绪。 南风猛地想了起来。 这是拐杖撞击地面的声音,不过这拐杖与寻常的不大一样,那是一根藤木拐杖,笨重得像一棵树。被神秘的黑衣人袭击的那个晚上,她就是用这根藤木拐杖,击中了神秘的恶鬼的头。 难道那个被素尘击杀的老头儿又活过来了? 藤木拐杖出现在这儿,难道说那个神秘的恶鬼也在附近? 南风又惊又怕,拉着西洲,低声问他:“你说的那个高人,是不是身上缠着一团黑雾?” 西洲:“……” “荆州周围的恶鬼复仇案是他主使的对不对?” “我……不……” 南风拍他一掌:“他算什么‘高人’?他根本就不是人!” 西洲被南风拍的“唔”了一声。南风本还想责怪他,奈何空间狭窄,心有余而力不足:这傻子,怪不得对她这么依赖,原来心思忒单纯,对谁都没有防备啊! 南风警告他:“以后不许再见他,听到没有!” 西洲没有马上回答我,他捂着被我拍了一掌的肩膀,瑟缩了一下。 她手劲儿有那么大吗? “你……没事吧?”南风问。 他摇头,却没说话。 想着他一个病人,身子自然比别人弱些,自己是不该动手打他的,南风赶紧认错似地查看他的肩膀,这才发现,手触及到的地方,湿热一片。 湿乎乎的,黏糊糊的,怎么也不像是汗,放在鼻尖细闻,有腥味。 是血! 南风这才反应过来,刚刚逃跑的时候,她就发现,西洲的手湿漉漉的,原来早在那个时候,他已经受了很重的伤! 他忍了那么久,好像受伤的人与他没有半点关系;他不告诉她,好像只要不说出来,伤口就不会痛。 他把她当成了一个傻子——她也的确做了个没心没肺的傻子! 南风的眼泪差点飚出来,慌忙抬高了身体,去查看西洲到了伤在哪里、有多严重,可西洲一把将她揽在怀里,厉声说:“不要动!” 南风一下子撞在西洲的怀里,让破旧不堪的棺材发出了抗议一般的叫嚣。 吱—— 南风和西洲俱是一震,吓得动也不敢动,连呼吸都省了。 原本微弱的拐杖撞击声,又强烈起来…… 哒—— 哒—— 哒—— 撞击声越来越近,已经进入义庄,往棺材堆里走来。南风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拿着藤木拐杖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她是亲眼见过的。没有兵器,没有帮手,她不觉得自己有与他一战的能力,更何况身边还有一个重伤难行的西洲。 藤木拐杖已经立在棺材旁边了,南风紧紧地抱着西洲。 啪! 寂静的义庄里爆发出清脆的木头破裂的声音,在空旷的夜色里回荡——拿着藤木拐杖的那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一下子打碎了躺在南风旁边的棺材! 尸臭味四散开来。盛放在里面的尸体定然十分委屈,原本只是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却没想到祸从天降,被不速之客打得支离破碎,已然不成型了。 可那恶鬼一点也不肯善罢甘休,他的藤木拐杖,毫不停歇地劈向了下一个棺材。 南风吓得缩成一团,眼睛下意识地闭上。与此同时,西洲用他冰凉的手捂住南风的耳朵,好像用这种方式,就能把南风传输到安全的地方去。 藤木拐杖高高扬起,这次对准的,是包裹着南风的棺材。 第二十七章 绝望和希望 外面传来了一声傲慢的辱骂:“狗东西,你在这儿做什么?让你找的人呢?” 是那个觊觎素尘皮囊的神秘恶鬼!真是冤家路窄! 拿着藤木拐杖的人似乎跪了下去,说:“回主人的话,棺材里面有声音。” “有声音?一个棺材里能有什么声音?”神秘人冷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我讨厌尸臭味!” “是。”藤木拐杖回答。他围着棺材转了半圈,伴随着清脆而有节拍的撞击声,往义庄外走去。 南风轻舒一口气。 突然,那个恶鬼驱动浑身的怨气,朝着棺材打过来。南风不知道西洲为什么反应如此迅速,总之,他抱住她,翻了个身,用自己瘦削的脊背挡住这致命一击,成了南风的人肉盾牌。 嘭! 棺材被这一击打得四分五裂,残存的木料也和装在里面的人一起被撞飞,一直撞到用土混成的墙上,把搭在上面的茅草都震得飞落下来。 受到波及的两个破棺材也被撞得散架,安放在里面的两具尸体登时变成了尸块,混在一起,分不出你我。 尘土飞扬,尸臭弥漫。 南风和西洲用这种最惨烈的方式暴露在敌人面前。 南风被西洲护着,并没有受什么伤,而西洲的情况就一言难尽了。 他之前伤在右肩上,伤口很长,几乎涉及半个后背,血更是将他的后背染了个透。现在又受了神秘人的重击,再次打在后背上,南风几乎能听到骨头碎裂的声音。 他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脸上血污一片,把五官都盖住了。手臂被木屑划伤,原本崭新的衣服,现在都看不出本来面目了。 可是他还紧紧地抱着她,把她按在怀里,不让她受一点伤害。 好像护着一个价值连城的宝贝。 西洲抱着南风,南风也死死地抱着西洲。南风乞求西洲不要松手,不要在刚给她温暖的时候离开她。她不要重回孤独,她不要失去他! 西洲是她突如其来的恩赐,是她阴差阳错的希望,是她强求的美好,是她偷来的幸福。 遇到他,她认为用尽了自己的运气。 可尽管南风拼命地祈祷,西洲的手,还是慢慢地、慢慢地松开了,最后无力地垂在地上,落在他流淌的血洼里。 南风抱着他,哭着喊他的名字,想用手捂住他流淌着鲜血的伤口,可他的手,还是垂了下去。 “西洲!”南风喊。 “西洲……”她反反复复地叫他。 他的眼睛勉力地睁着,口中的血一刻不停地往外面喷,身体不住地抽搐。他推搡着她,含含糊糊地命令她:“走!快走……” 走?南风心头震动:你若不在世上,我又能去哪里呢? 南风不想走了,不想再像一条丧家之犬一般流浪。 神秘的恶鬼嘻嘻笑着,很是欣赏的样子,他的兴致是如此的高涨,像是在看一出绝好的戏。他说:“我以前说过,明鸿公子的皮囊是用不得了,灵魂却难得。我正需要你你就出现了,你说,这是不是缘分呢?” 见没人理会他,他又对身边拄着藤木拐杖的人说:“今日你表现不错,比以前那个糟老头子强多了!” 这次拄着藤木拐杖的人,与上次被素尘打死的人不同,他看上去很年轻,但个子非常矮,显得身体非常不协调,是个侏儒。那个侏儒弓着身子答谢他的主人说:“能为主人效力,是奴才的福气。” 神秘人的心情更好,他朝着南风他们走过来,说:“终于有机会把明鸿公子的魂魄收走,心里还真有点激动——你是不是也觉得很荣幸呢?” 西洲说不出话来。南风也不想在此时施舍给他愤怒,以满足他的成就感。她期待他将她一并杀掉,或许这是目前最好的结局。 神秘人靠近了。他的周围涌动着澎湃的黑色的怨气。 绝望,像肆虐的波涛,转眼便将南风和西洲同时吞没了。 从天而降一缕淡蓝色的光芒。光芒看上去稀松平常,但杀伤力之大,足够削去神秘人身上汹涌的大半怨气。 不等在场的人有任何反应,那淡蓝色的光芒化成凌厉的刀剑,再次杀向神秘人。 神秘人受了重创,却还能反应迅速,不得不令人感叹。他腾空而起,躲过了这道致命光刀。 竟然是素尘! 在这样的地方见到素尘,南风难以表述自己的心情。 她原以为,他丢弃了她,对她说永不再见,既然是永不再见,那么见了面就只剩下难过了吧。 可她没出息。难过是有的,但更多的还是欢喜。好像一个幼时丢失的小风车,猛然找到了,看着它还能在自己用力的吹拂下转起来,曾经故意抛弃的幼稚的记忆涌上来,还是高兴的吧。 素尘还是那么超脱世俗、一尘不染,南风不能找到他与原来相比任何的不同。他依然是雪白雪白的衣衫,雪白雪白的长靴,头发梳的一丝不苟,眉目依然寒气逼人。 玉魂扇在他的手中挥舞着,淡蓝色的光芒半刻也不停息,把义庄狭小的院子照的大亮。 饶是如此,他依然战的艰难,一左一右两个对手,让他几乎难以应付。尤其是那个神秘的恶鬼,看上去比上次见到他时更加厉害,招招致命。 不过对战了数招,素尘已经显现出败相,肩头被神秘人的怨气袭击,狠狠地摔在地上。 “师父!”南风喊。 素尘艰难地站起来,被震的颤抖的手倔强地握着玉魂扇。 素尘与那两个让人头皮发麻的东西再次交锋,还不忘腾出空来对南风喊:“带着他,走!” 南风的眼泪又来了:“素尘——” “你一个累赘,别给我添乱!走!”他又喊。 诚然,南风是个累赘,躺在地上气息奄奄的西洲也是个累赘。既然做了累赘,就要有做累赘的觉悟,哭哭啼啼、你你我我是要不得的。南风抹了一把脸上不争气的眼泪,拉着西洲软趴趴的手臂扛在肩上,哄着他跟她离开,就像当初他哄她进棺材躲避时一样。 西洲还撑着一口气,脚步虚浮,脑袋低垂,却还尽力地在南风的搀扶下迈动步伐。 正门是不能走了,好在义庄的篱笆低矮残破,他们随便选了一个空隙,逃了出来。 身后光影交错,生死挣扎…… 第二十八章 西洲的过往难以想象 无论西洲如何尽力配合,南风也无法带他走太远。林中崎岖,又黑得厉害,每一次挪动,都是对南风体力的的考验,都是对西洲身体的折磨。 西洲腿一软,连带着南风,一同栽进了一个土坑里。 坑很深,大约一人高。南风也就罢了,西洲那样的身板,还受了重伤,哪里吃得消?南风忍着已经到达嘴边的哭声,慌忙把西洲抱在怀里。他浑身已经被自己的血浸透了,还有血从他的嘴巴里喷出来,一个劲儿地喘息着。南风不知道他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可能。 她就那么抱着他,什么话也不敢说,什么问题也不敢问。 西洲却很善解人意,吐出嘴里的血沫,声音还如往常一样轻柔。他用力喘着,说:“我的伤看着唬人,其实……唔……没事。” 南风若是个傻子,可能会相信他的鬼话。 他顿了顿,手附在她的手上,说:“南风,我告诉你个秘密吧。” “谁要听你的秘密?”南风咬着牙说。悲伤的气流冲的她头昏眼花,眼眶里的水花止也止不住地往外蹿。 他轻笑,身上的痛让他眉头紧皱:“我……唔……我其实不是寻常的人。” “我知道。” “你知道?” 她把他抱的更紧,脸颊贴着他的额头,感受他异于常人的体温:“你就是赫连衣,是孤魂野鬼一样飘荡了一百多年的明鸿公子,对不对!” “你果然……猜到了。”他苦笑。 “一百多年,你孤独地生活了一百多年,被恶鬼追杀,被臭道士追杀,被人当成异类喊打,就是为了……为了找我吗?”南风已经控制不了自己的哭腔了,“你这个傻子!” 西洲的眼泪打湿了南风的衣袖,声音微微弱弱的:“你还是那么聪明。” “你这个傻子,你找我做什么?你……你要我怎么救你啊……” 西洲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反而扶着自己的胸口,说:“我活了一百三十多年,有自救的办法,倒是你师父,他怕是撑不下去了。南风,咳咳,我……我知道你担心他。你去帮他吧,然后回来找我,带我走。” 素尘生死难料,西洲生命垂危,南风真的难以抉择。 西洲又说:“我现在行动困难,跟你一起也是拖累,更是连累你师父。你先去救他,我在这里等你。你放心,我找了你一百多年,才不会心甘情愿地去死呢。” 他的精神比刚刚逃命的时候要好得多,这便给了南风一个错觉,她的心理防线被他攻破,想象着或许过一会,就能见到一个活蹦乱跳又含情脉脉的西洲。 南风把眼泪擦干净,让他以一个相对舒适的姿势躺好,然后找来树叶和杂草,将他掩藏起来——此情此景,与当时他将她隐藏起来是多么相像。 南风说:“你等着我,我一定回来找你!” “好。” 他的一声“好”,反倒惹得她不安起来。他答的太痛快了,有些轻诺寡信的味道。 南风不想离开西洲,但素尘也需要她。 南风从头上取下那朵粉色的芍药花,隔着杂草送到西洲面前去,握着他的手说:“拿好了,等我回来还要戴呢!” 他的手附在南风的手上,拿过花藏在怀里,说:“好。” 南风不再停留,转身离开。 南风带着西洲走的不远,回来并不需要太长的时间。义庄的小院已经变了模样,本就随意放置的棺材此时全部成了齑粉,没有一个是完整的了,就是躺在茅草屋里的尸体,也受了池鱼之灾,被难以想象的力量或移动位置,或劈成两段。 素尘受了很重的伤,衣服在地上沾了混了血的泥土,破烂又肮脏,看不出本来面目。他的身上有几个血口子,但南风知道,以他现在踉踉跄跄的样子,绝不是几个皮肉伤造成的。 真是个狼狈的碎寒公子。 对手也没沾到什么大便宜。 神秘人身上的黑雾消散了不少,他的奴才,也就是拿着藤木拐杖的侏儒,已经躺在地上没了气息,他像曾经那个老头儿一样,尸体散发着强烈的腐臭味,藤木拐杖也被丢弃在一旁。 南风把藤木拐杖握在手里,做出战斗的姿态。 素尘被神秘人的黑雾击中,身体飞出去很远,最后摔在地上,半天站不起来。他捂着胸口,呼吸急促。 可他没有忘记训斥南风,疾言厉色地说:“你来干什么!找死吗!” 南风一手拿着拐杖,一手把他扶起来,说:“你要是存心逞英雄,也得有个收尸的人啊。” 素尘没想到短短几天不见,南风就敢大逆不道地在外人面前回怼他,不知道是因为生气还是伤重,他浑身发抖。 神秘人目露凶光,活动了活动脖颈,说:“丫头,上次你从我背后偷袭我,这笔账我还没同你算呢,你能自己过来,说明很识时务嘛。” 南风存心为素尘拖延时间蓄养体力,说:“采桑镇的人是不是被你杀掉了?” “人临死前的气息最是新鲜,我需要源源不断的怨气补充能量。”神秘人欣赏着自己周身的黑色雾气说。 他身上强大的怨气,竟是从被他杀掉的人身上得来的。 “杀掉他们,还要把尸体烧掉,你真是个没人性的怪物!” 神秘的恶鬼不屑地说:“我讨厌尸臭味,我可不想自己生活的地方被脏东西给污染了。没人性,呵,我根本就不是人,要人性做什么?” 厚颜无耻!南风说:“你也知道自己不是人啊,像你这样肮脏狼狈地活着,有什么意义?” “我狼狈?”神秘的恶鬼得意地说,“你是不知道你心心念念的明鸿公子有多狼狈。他为了找你,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皮囊交给我,他自己却靠着微弱的怨气,在一百多年里像狗一样四处流浪。我现在用的皮囊就是他的,虽然早就被改换成了我的容貌,但你不知道,他的皮囊的怨念比任何一个皮囊都要足,这才让我支撑了一百多年。你大可以摧毁这个皮囊,反正这么久了,我也用够了。” 什么?南风以为自己听错了,西洲他…… 第二十九章 芍药又叫将离草 西洲与这个神秘人,竟然有这样的渊源。 南风突然好恨自己,为什么要遗忘前世的经历,为什么要忘记和西洲的点点滴滴。他曾经是一个耀眼的少年,英姿勃发,受世人崇敬追捧,为了寻找早已忘却了他的她,与恶鬼做交易,被利用、被抛弃、被追杀,在命运的捉弄下存留于世间。南风难以想象他悲惨的生活。 恶鬼对南风此时的表现非常满意,他催动怨气,将她抓了过去。 南风的身体忽的腾起来,不受控制地飞到神秘人面前。恶鬼掐住了她的脖子,将她拎在半空中。她的生命,就这样轻而易举地捏在了恶鬼的手里。 他的力量是如此之大,让南风不由自主地丢掉了手上的藤木拐杖。她像一片干枯的树叶,被别人随意摆布。放在他人眼中,她不过是蚍蜉撼树,自寻死路。 她呼吸困难,难堪极了。 但意识还执着地清醒着,让她可以用最大的悲伤去猜测西洲——不,是明鸿公子赫连衣——百年漂泊中遭遇的折磨。他抛却了轮回的解脱,抛却了他人难以企及的荣誉,抛却了享受健康、友爱、欢乐的权利,甚至抛却了一个生命最起码的尊严,只是为了找到她。 南风还记得两天前,初次见到他,在那个满是柳絮的树林里,他将她搂在怀里,悲伤到不能自已。他借口说,南风长得像他的故人。原来是他隐藏着秘密,同时也不想戳穿南风的秘密。 她一个什么都忘却的人,何德何能啊! 今生今世,有那么一个深爱着自己的人,是多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啊! 南风默念着西洲的名字。 西洲还在等她,等她回去找他。她要当面告诉他,她虽然什么都忘记了,但她会努力去爱他,去当得起他的爱。 南风朦胧中听到素尘焦急地喊她的名字,藏在手里的匕首,毫不留情地切向了神秘人的手。 这把匕首,是南风刚刚搀扶素尘站起来的时候,素尘偷偷塞给她的。他以前除了玉魂扇,并不会带其他兵器,至少南风从来没见过这把匕首。应该是她离开之后,他随手买的,至于他为什么要买一个对他来说没有什么用处的东西,南风来不及想了。 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力量,南风竟然真的切中了恶鬼的手臂,硬生生切下了那只掐着她脖子的手! 那曾经是西洲的手,是一双握着笔杆作画写字的手,被肮脏的人占据了这么久,不知道有多么不甘心。 对于一个只剩下骨架的行尸来说,切断一只手算不上多大的伤,但足够让他有一瞬的失神。就那么一瞬,让素尘有了攻击的机会。 素尘腾空而起,玉魂扇在他的手上发出耀眼的光芒。霹雳一般的一击,正打在神秘人的头顶上。与此同时,神秘人用仅存的那只手,催动浑身的怨气,在半空中划出一道弧线,朝着南风和素尘打过来! 胸口传来强烈的痛感,全身被邪恶的力量包围,闭上眼睛之前,南风看到神秘人和素尘向相反的方向飞出去,一个鲜血迸流,一个四分五裂。 …… 南风在一家小镇的客栈里醒来,连续两日的昏睡让她做了许许多多的梦。梦里有很多很多的人,其中有一个年轻的男子,时而严肃认真,时而笑容满面,时而离她远,时而离她近。但无论如何,他都是她的西洲。 她终于明白,当初在不归境的不归河里,在许许多多静谧的梦里,她看到的人影是他,听到的呼唤也来自于他。 他还在等她! 南风猛地张开眼睛,从榻上坐起来。 胸前包裹着一层纱布,算不上厚。这种程度的伤,若是放在一个活人身上,应该是致命的,但南风是死过一次的人,疼是疼的,但不至于要了她的命。 眼前的环境很陌生,但坐在床榻旁边的背影非常熟悉。 素尘背对着南风,就算坐在破旧的桌子前面,也依然是那副光风霁月的公子模样。 他听到南风起身时床榻撕心裂肺的响声,回过头来看她,南风这才发现,虽然还是那具挺拔的身板,但雪白的、没有任何杂色的衣服底下,露出了纱布的边角。他的脸色苍白,明显受伤不轻。 还有一个人,也受了伤,但他不在这儿。 那个人全身被自己的血水浸染,说话都没有力气,还要在满是杂草的深坑里撑着眼皮,哄着她去救别人。他手里攥着一朵芍药花,粉色的,带着淡淡的香气。他握着它,像握着最后的希望。 西洲还在等她。 南风赶紧穿上鞋子,从床榻上滚下来。 看着南风慌慌张张地拿上衣服,穿都来不及穿就往外跑,素尘截住她,问:“去哪儿?” “去找他。”南风说。 “那个神秘的黑衣人虽然被我击中,骨头也散了,但他的怨气没有消散,很有可能找到另一具皮囊脱身。你我身上都有伤,是决计打不过他的。外面很危险!” “我必须去找他!” “不许去!” 南风试图推开素尘的禁锢,说:“他还在等我!师父,他在等着我!” “他没有等你,他……” “不要说!”南风制止了他的任何解释,哀求地喊,“他说一定会等我,就一定等着我。他找了我一百多年,我必须去见他!” “你已经昏迷两天了,他当时是什么样子你难道不清楚?” 两天了…… “我不清楚!”她由哀求转为疾言厉色地训斥,“我不管多少天,他都会等着我,会在原地等着我!你不是他,你凭什么揣测他!” 素尘死命地拽着南风,说:“我昨天去找过他,什么都没有找到!他本就是个恶鬼,且是个怨气不全的恶鬼,游离世间那么久,已经是逆天而行。他不可能等你了,你接受现实吧!” 南风的眼泪又来了,任性地挣扎着:“我才不要听你的胡言乱语!他手里还拿着我的芍药花,他得还给我!” 素尘终于对我的执着表现出了不耐烦的态度,脸因为充血而有不正常的红晕,吼道:“好,我放开你,索性就随了你的愿!” 南风才不管他的态度呢,推开他,她跑出门去。 身后有素尘长长的叹息:“芍药吗?将离草啊……” 第三十章 求你,给我真相! 芍药花,又叫将离草,好好的花,怎么有那样的名字?将离,将离,刚刚相遇,就要别离吗? 多么残忍的花! 南风不知方向地盲目狂奔,大声喊着西洲的名字。她苦苦等待一个回应,可那回应好像遥遥无期。 山林中到处都是土坡,高大的树木更是不识时务地遮挡视线。那天晚上,天那么黑,南风不知道自己把他丢在了哪里,不知道该用什么办法让他重新回到她身边。 她更不知道,一百多年的时光里,在茫茫人海中找不到目标、寻不到方向,只有一个信念支撑的南风,到底怀了多大的决心、苦恼、愤恨、不甘,去寻找消失的南风。凭什么他会认为她能出现在他面前?凭什么他能相信她还爱着他? 南风忘记了他,但她能猜到,曾经的明鸿公子赫连衣,一颦一笑,应该如春日的阳光一般灿烂,如秋天的流水一般多情,如黑夜的月轮一般皎洁,如名贵的宝石一般耀眼。他的画他的诗,他的文章他的字,都是世人追捧的瑰宝,他挥毫的时候,一定顾盼神飞,潇洒恣意。 在这种猜测里,她一遍一遍喊着西洲的名字,震飞了林中鸟,驱走了空中絮。 他当初被她藏在了一个土坑里,她只好一而再再而三地从土坡上滚下去,去找那个土坑。她滚的满身是土,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个寄予着希望的土坑。 素尘以为她疯了,几次想拉住了。可他怎么能拉得住呢? 他喊道:“我仔细地找过两次了,什么都没看到!” 只有两次而已,西洲找了她多少次?他可以清楚地知道每个地方的环境和凄美的故事,不是把她找到了吗? 他找了她多少次,她也可以找他多少次,只要他能再出现在她面前。 南风在树林里翻找了很久,一直到日头西斜,天色渐晚,还是一无所获。她的嗓子已经哑了,脸上都是泥水,跌坐在地上半天没有力气站起来。 跟在南风身后的素尘忽然向前走了几步,弯下腰,给她展示了一样东西——一朵打蔫的粉色的芍药花。 南风连滚带爬地扑过去,把芍药花抢了过来。 花朵早已失了当初的光彩,布满了泥土。它的花托和叶子被人为地折干净了,只剩下光秃秃的花,便猜不出它的主人在漫漫无边的等待时,是多么的焦躁不安、痛苦难当。经历了两日的风吹日晒,花朵已经干枯变形,曾经直挺的花瓣,大多已经低垂甚至掉落,十分狼狈。 一朵花,活到这个份上,真是惹人笑话。 可南风的手却在打颤,总觉得这朵死去多时的花重如千斤,拿在手里,烫人的厉害。 西洲送她的芍药花啊! 花如此,人呢? 南风发了疯一样地徒手去扒周围的泥土,她相信一定有那么一个地方,上面附着厚厚的杂草和树枝,底下藏着一个土坑,土坑里躺着一个年轻人,在朝着她笑,对她说,我逗你玩呢,看,我好好地等着你呢! 是,她找到了很多个土坑,可每一个土坑里都空空如也,没了半点人气。空气中弥漫着浓重刺鼻的腥臭味。 哪怕是一句留言呢?哪怕是一个衣角呢?哪怕……是一具尸体呢?为什么,一点痕迹都不肯留下? 素尘冷眼旁观着,说:“他附身的那个人,本就是要死了,他受了那么重的伤,更是活不了。一般的被恶灵附身的尸体是会留下来的,但若是这个恶灵步入轮回,就会把最后一个尸体当成祭品,化进泥土之中。南风,他不在了。” 他不在了…… 那个言笑晏晏的西洲。 那个轻诺寡信的混蛋! 趴在地上哭了很久,也骂了很久,骂到头晕眼花、天昏地暗。南风恨他给了她希望,搅了她心绪,给了她遐想,到头来潇洒离开,把她一个人丢在无边的绝望里。 重逢之后,素尘心善了许多,不再强求南风做什么,反而替她给西洲立了个碑,他问她该写点什么,她用自己不听使唤的脑袋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主意,他便擅自决定,写了“挚友西洲之墓”六个字。她想,“挚友”这个称呼很合适,谁让他那么绝情寡义。 南风跪坐在地上,摩挲着用木板简易制作的墓碑,泪珠已经藏起来、挤不出来了。她于是问素尘:“师父,你认识他对吗?” “算是吧。”素尘负手而立。 “在你眼里,他是个怎样的人?” 素尘想了想,说:“痴人,傻子,混账。” 南风不知道这三个词汇有什么联系,但好歹听得出素尘并没有存着什么善意。 素尘看南风疑惑地瞧着他,又说:“反正他又重新步入轮回,欠你的情、赊你的恩,算是还清了,盖棺定论什么的,对于你来说没有意义。” “那么……”南风有些怯懦地问。 “嗯?” “我的记忆,是你拿走的吧。师父,把它们还给我吧,我想知道真相。” 素尘没有回答她,反而后退了一步。 南风猜到他会有这样的反应,说:“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难道你还以为我会为了一百多年以前的自己,再次变成恶鬼吗?我只想知道我和西洲的往事。快乐也好,悲伤也罢,值得他苦苦追寻百年,也应该值得我珍惜吧。” “斯人已逝,你不必如此的。” 南风将自己的脸贴在西洲的墓碑上,希望借此能感受到他的气息,说:“你与他有什么仇怨,与我没什么关系,我欠你的,往后有的是时间偿还。但西洲爱过我一场,现在他不在了,若我把他忘了,觉得有些对不住他。求你了,师父,把我的过往还给我吧。” “你曾经过得很不如意,还要折磨自己一次吗?” “以前的事啊,找回来是伤,找不回来是苦。难道会比现在更糟糕吗?” “若是牵扯到皇族亲贵呢?” “都是死了百年的人,与我,没什么不同。” 素尘忽的将手放在南风的头上,像一个长辈安抚晚辈一样——纵然有师徒名分在,可他却从没有这么亲昵地对待过她,这让她有一瞬的失神。就在这一瞬的失神里,前世的记忆如流水一般,从散发着淡蓝色光辉的玉魂扇上汹涌地灌输到她的脑子里。 那时的西洲还不是西洲,南风自然也不是南风。他们的故事里,没有气息奄奄、垂死挣扎的他,也没有受人呵护、天真无邪的她。他们的故事里牵扯了太多的人,赔了太多的血…… 第三十一章 繁华 一百一十四年以前,翊朝宏德十二年三月初四,翊朝建国的第十二个年头,朱雀大街上人头攒动、摩肩接踵、人声鼎沸。 都说“福无双至”,可偏偏今天,福就“双至”了。 头等大事便是进士科张榜。天下士子挑灯苦读、悬梁刺股的结果,即将在翘首以盼中揭晓,其受关注的程度可想而知。从子时开始,就已经有老老少少的人摸着黑儿在宫门口聚集,如果你在卯时张榜的时候过来,肯定连榜单的边角都看不到了。 第二件大事,就是开国老臣、江夏王徐绍聪征讨西戎,凯旋班师,今天入京受赏。 其实当初陛下派身经百战的江夏王出征的时候,人们就已经料定了此战的结局,所以这次战胜,并不觉得有多新鲜,就是陛下自己,都没有举办庆功会,只是稀松平常地派了一队仪仗,将他迎进了京城,人们之所以觉得新鲜,是因为江夏王的义女、明威将军周眉语也要进京。 周眉语是徐绍聪部下的女儿,因为她的父亲早年在跟随徐绍聪征战的时候,为救徐绍聪而死,而她又小小年纪举目无亲,就被寄养在了徐绍聪的府上。后来徐绍聪见周眉语能征善战、机智过人,便破例让她进了军营随军调动。而这位年仅十八岁的小姑娘,竟不负众望,在大大小小的战争中屡立奇功、崭露头角,颇得徐绍聪器重。 周眉语的名声逐渐被朝廷知晓,陛下很是高兴,破格封她为明威将军,且命令她趁着此次西征凯旋的机会,来京城受赏。 长安城的大街小巷早就把周眉语传的三头六臂了,听说她要来京城的消息,哪里还坐得住?都挤在朱雀大街上,等着这位巾帼英雄打马走过,验证一下,她是不是真的如传言当中那么神乎其神。 赫连衣坐在龙图阁大学士甄绮源大人府上的观景台上,慢慢悠悠地品着茶水。从他坐的这个位置往外看,恰能看到礼部即将张贴的榜单。 坐在他对面的甄家大公子甄昱卿一手撑着脑袋,有气无力地问:“明鸿,我爹可是大学士,咱们的成绩,根本不用自己去看,一会儿就会有礼部的人来传消息。再者说了,您老人家在这儿看,就算是千里眼,能看清榜单上的字吗?大清早就拉着我在这里吹凉风,真是我的‘好表弟’。” 赫连衣的母亲是甄昱卿的姑姑,他的父亲是夔州太守赫连闵。甄大人和赫连大人当年在前朝为同榜进士,赫连大人高中榜眼,甄大人屈居探花,两个人惺惺相惜。后来甄大人将自家小妹许配给了赫连大人。一时瑜亮,堪称一段佳话。 赫连衣将手里捻了半天的精致的汝窑茶碗放在桌子上,说:“科考什么的,我原本就不在乎。表兄,你也听说了,今天江夏王会带着周将军进京,这么大的热闹,你不想看看?” 甄昱卿换了一个懒散的姿势,说:“我记得你小的时候就喜欢听那些前朝女将军们的故事,现在口味倒是没变啊。听说人家周将军尚且待字闺中,怎么样,需不需要表兄我帮你撮合撮合?” 赫连衣连白眼都懒得翻。他这个表兄,脸皮厚得胡子都长不出来,拈花惹草、引蝶招蜂,非要藏着一身才华扮演纨绔子弟,还巴不得把天下最奇葩的八卦按在他的身上给他找腻歪,真是八卦里的能手、野史里的天才。他略带了责备的口气,说:“表兄,人家可是战场上卖命的英雄,这种玩笑,别往人家身上开啊。” 甄昱卿整个上半身都趴在了桌子上,说:“明鸿啊明鸿,我看见你一本正经的样子,就更无聊了……” 赫连衣可拿这个表兄没办法,干脆也不跟他辩驳了,静静地远眺着宽阔却拥挤的街道。 不一会儿,礼部派来报信的人来了。甄昱卿的贴身小厮卓尔跑过来,欢欢喜喜地报告说,赫连衣高中榜眼,甄昱卿考了二甲第九名。 这个成绩,比甄昱卿预想的要好,所以甄昱卿从椅子上蹿了起来,向卓尔反复确认了半天,一蹦一跳地下了观景台,说要找他爹报喜去,虽然卓尔告诉他,甄大人已经先一步知道了。 同样得到消息的赫连衣却很淡定,只问:“状元谁是?” 卓尔垂手而立,答:“小的问过了,说是一个叫安逸的人,但现在还不知身份。礼部的人说,这个人只写了姓名,其他内容一概没写。礼部的老爷们也很头疼。” 这倒奇了,参加科举考试竟不写清楚户籍身份,就好比锦衣夜行,好比明明是山珍海味,非要把它藏进面皮里做包子馅。这么好的名次,岂不是要作废? 抑或许,这个人根本就不想要这个功名? 读书人总有点酸腐气。赫连衣忽然生出一阵强烈的不甘,他觉得,自己在争夺一个别人不要的东西,偏偏费劲了心思还没有得到。这和胜负没有关系,重要的是丢了面子。 赫连衣站起身来往外走。 卓尔瞧着他脸色不好,战战兢兢地问:“表少爷,您这是要去哪儿啊?” “去礼部。一会儿表哥问起来,就说我去拜读状元爷的文章去了!” 他想知道,那个把功名视如粪土的人,凭什么能在他之上。 卓尔自是不敢拦他的,不过他很机灵,赶紧叫了几个小厮,让他们形影不离地守着赫连衣,以免路上人多冲撞了他。 可赫连衣没能走到礼部,甚至可以说,他没能迈出十步之远。 路上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尤其是在周眉语出现的时候,熙熙攘攘的人群像沸腾的水流,简直让你寸步难行。 饶是如此,陛下亲自派出的迎接江夏王和明威将军的仪仗队还是尽职尽责地完成了鸣锣开道的任务。 囤积在路上的人们,忽的又成了没头的苍蝇,呼啦啦四下散开,用尽最大的力气,给江夏王让出了一条路。 这条路开的委实艰难,且不说聚在此处看热闹的闲人,就是那些饱读诗书的文人们,也都忘了自己的体面,一个劲儿地往边上挤,唯恐被仪仗队士兵的吆喝声吓破了胆。 可总有躲闪不及的人。 第三十二章 与众不同的“高人” 赫连衣被人群挤得有些烦躁,忽然听到了一个女子的尖叫声。寻声而望,就看到一个用纯白色纱巾蒙着半张脸的小姑娘,不堪人潮的挤压,摔倒在了街道正中。 此时正是混乱的时候,在仪仗兵的强迫下,人们还在没头没脑地乱走乱蹿,就算是注意到了摔倒的小姑娘,也无力帮忙,反而有可能给小姑娘造成更大的伤害。 赫连衣眉尖一跳,想着甄府派来送他的壮丁们有几个身手还算不错,赶紧指挥他们去救人。壮丁们得了命令,自是不敢怠慢,呼啦啦往街道正中挪动,闹得街面上更是混乱。 眼看摔倒的小姑娘已经遭受了好几下踩踏,注意到的人们却只能干着急,想着这姑娘,不死也得重伤了。 有个矫健的身影如燕子一般掠过半空,踏过一众行人的肩膀,飞到小姑娘的头顶上,一个探身,便将小姑娘提了起来,再连纵几下,跳到了仪仗兵强制撕开的空地上。 小姑娘受了伤,一下子没站稳。那个如燕一般的身影也不强求,将小姑娘放了下来,交给了随侍的一个女兵。 一套动作一气呵成,人们都看的一呆。 这个从天而降的救人英雄,竟是跟在江夏王身边的明威将军周眉语。 周眉语接下来的行动更令人瞠目。 只见她随手取了一个长鞭子,紧握在手里,狠狠地朝着驱赶百姓的仪仗兵劈过去:“喂!你们长眼睛没有!凶什么凶!” 妈呀,这位女将军真是有胆量啊! 虽说仪仗兵只是无官衔的士兵,但他们都是陛下的近侍,是从御林军、禁军当中千挑万选的人,就像宫里的太监,无论品阶多低,都没人敢惹他们。这姑娘,上来就抽鞭子,打狗还得看主人呢。 仪仗兵的头领有些不快,明明是为陛下和江夏王办事,怎么就落了埋怨?他走到了周眉语的面前。 没等对方开口,周眉语眼珠一瞪,大声说:“你是他们的头儿对不对?” 那头领有些怔忡:“嗯……” 周眉语用皮鞭敲打着他鲜亮的铠甲,咬着牙根说:“开个路都能闹得鸡飞狗跳的,也是有本事,若是伤了人,我看你还能不能这么耀武扬威了!滚一边去,老子自己开道!” 仪仗兵头领被镇住了,抬头看高坐在马背上的江夏王,想寻个主意。可江夏王也颇不厚道,只微笑着瞧着这个义女,明显是放任不管。 周眉语朝着周围人作了个长揖,动作大开大合,大着嗓门说:“各位爷们儿,咱今天第一次来长安,多有得罪。劳烦各位赏个面子,让出一条路来,咱们也好面圣复命!” 这两句话简洁又周到,听着人心里舒坦极了。人们欢欢喜喜地让出一条路来,更有几个小孩子,一边拍手笑着,一边给周眉语引路。人们让出来的路虽不宽,却正好能容下江夏王带来的轻骑护卫。一队人马很快穿过朱雀大街,往城门口的方向去了。 听着路人们啧啧称奇,赫连衣也由衷地赞叹了两声。被赫连衣派出去的几个壮丁乐呵呵地回来了,打着千儿问:“表少爷,咱们还去礼部吗?” “去,当然去!”赫连衣说。 可赫连衣刚要迈开自己的大长腿,就有个白色的修长的人影挡在他的面前。 那个人比赫连衣高一寸左右,浑身白的晃眼,让人总怀疑是宣纸成了精,大白天还要出来晃荡。赫连衣向左走,“宣纸精”往左拦。赫连衣向右走,“宣纸精”往右拦。 赫连衣就是再有修养,也是个众人捧出来的公子哥儿,哪有那么多耐心恩赐给一个路人,所以他平视着对方,带着火气,问:“这位公子,请让一让。” 拦截赫连衣的公子看上去也就二十岁的样子,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贵族气息,尤其是他那身白色的长袍,没有一点杂色,却做工精细,镂空的白梅惟妙惟肖。他脖子上带着一个扎眼的项圈,像是木质的,却又不能确定,当然,也不是金属制品。项圈上隐约刻着一只鸟,看不出品种。 什么癖好,堂堂男子,竟然在脖子上戴一个这么显眼的项圈! 自诩过目不忘的赫连衣,确信自己并没有见过这位公子。 白衣公子右手拿着一把素扇,素扇闭合着,有一搭没一搭地敲打着左手的手心。他静静地瞧了赫连衣片刻,脸上带着笑,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的笑一点都不真诚,从眼睛里流露出的轻蔑藏都藏不住。他说:“阁下还是老样子。” “老样子”这个词,实在突兀,好像他很了解赫连衣,但赫连衣依然确定,自己并没有见过他。 “我们认识?”赫连衣问。 白衣公子答:“你并不认识我。” 这就没意思了。赫连衣觉得对方就是来找茬的,他可不想把时间浪费到这样的人身上,想赶紧离开。 白衣公子伸出扇子,又一次挡住了赫连衣的去路。 赫连衣恼了,问:“阁下到底要干什么?” 白衣公子答:“我来寻你,是为了提醒你一句话:你今后的路千难万险。千万不要招惹皇子和公主,以免祸及全族。” 好恶毒的一句话,把志得意满的赫连小公子吓了一跳。幸而他很快镇定下来,眉尖高高隆起,说:“阁下难道以为在下会参与朝廷党争吗?在下清白自持,岂会做蝇营狗苟的事!阁下多虑了。” “就是就是,你知道我家表少爷是谁吗!”跟随着赫连衣的小厮叫嚣,“你是不是落榜了?你是嫉妒我家表少爷的成绩吧?我家表少爷可是榜眼,榜眼你知道吗!” 白衣公子连耻笑的表情都懒得做了,沉声说道:“你的命,我是不在乎的,可别牵连别人!” 赫连衣被气得有些头昏,勉强保持着自己的风度,说出去的话终于有了讽刺的口气:“哼,志怪小说中的绝世高人,不是和尚就是道士。阁下就算是读那些杂书着了魔,也该装扮的认真一点。在下也提醒你一句,祸从口出,免伤舌头!” 白衣公子脸色也颇不好看,他似是在极力忍受着什么,却不再表露,只将拿着扇子的手背到身后,说:“我早该料到,此行不会有什么意义。哎,可惜了我这双鞋,又脏了。” 第三十三章 高规格听墙角 白衣公子头也不回地走了,等赫连衣终于从愤怒中清醒过来,才发现自己的身上已经出了一层冷汗——白衣公子言之凿凿,赫连衣到底还是怕了——人,总会偏于相信坏的预言。 小厮们见赫连衣半晌没有动静,陪着笑说:“表少爷不必把那些疯言疯语放在心上,大喜的日子,莫让那些嫉贤妒能的小人影响了兴致——您还去礼部瞧文章吗?” 兴致都败坏了,还去什么呢?赫连衣冷哼了一声,转身返回甄府:“改日吧!” 陛下给江夏王接风庆贺的宴会,排场还算不上大,尚且不足以成为街头坊间百姓的谈资,当然,就算排场大吧,赫连衣是不会在意这些的。赫连衣现在要准备的,是即将为新及第的士子们举办的曲江宴。 其实早在张榜之前的几天,甚至早在赫连衣参加春闱之前,就已经陆陆续续有好几个豪门大族或学士大夫,或请媒人、或亲自登门,来甄府为自家女儿招婿,更令人瞠目的是,他们的目标不只是赫连衣和甄家大公子甄昱卿,还有甄家二公子、年仅十六岁的甄昱臣,搞得原本有些心理准备的甄大人为了搜罗各种推脱的借口而手忙脚乱。 其实说起来并不是甄家和赫连家眼光高,相反,这两位大家长一点都不希望自己的儿子高攀哪一家的贵人。他们是前朝的遗臣,好不容易爬到这个位置,需要步步小心才行。 三月初六,曲江宴如期举行,宫中一片忙碌景象。这是翊朝建国以来的第四次科考,一切顺理成章,并不混乱,唯有一件新鲜事值得一提,那就是明威将军周眉语要来凑热闹。 这位巾帼将军,传说虽通晓兵法韬略,枪棒也使得出神入化,奈何是个文盲,大字认不得几个。她之所以来参加,乃是江夏王逼迫的。 江夏王早年有两个儿子,可惜一个年少病夭,一个前年战死,他又没有其他侄子之类的后辈,已经无人能继承他的爵位了。不过这位能征善战的周将军颇投江夏王的脾气,最近两年,江夏王府的大小军务,倒是多依仗她打理了,所以她在军中的地位也很高。虽说她只是个女子,但并不代表她不会继承江夏王府大半的军权,毕竟女子掌兵权在历朝历代都有先例。 江夏王也知道,朝廷上有头有脸的王族大臣们,都眼巴巴地等着在曲江宴上物色乘龙快婿,当然啦,这些千挑万选的士子中的翘楚们,说不准有哪一个就能封侯拜相呢,顶不济了,也有官做,衣食无忧。 所以啊,他认为自己的女儿也决不能落后。 江夏王厚着脸皮在皇帝面前求了两次,才把周眉语塞进曲江宴,还妥帖地找了两个军中的文官跟着,再三嘱咐,一定要让周眉语找到一个可心的男孩子。 周眉语穿着全套的铠甲、提着随身宝刀,去了。 周眉语明显不愿意接受养父的好意,她不喜欢和那些酸腐书生打交道。既然是迫不得已,她不在意把这个宴会搅个底朝天。 幸好幸好,把守宫门的御林军将周眉语拦了下来,让她将那把唬人的大砍刀卸了下来,这才不至于把陛下和那些连切菜刀都没见过的书生们吓到。 皇宫里的花开的总比宫外的鲜艳,可惜少了些灵气,难免落俗。周眉语来得早,四下看了看,觉得没甚意趣,便随手扒拉了一根狗尾巴草叼在嘴里,躺在高高的假山上养精神。 新科进士们还没到,来来往往的都是忙碌的太监和宫女。这些生活在皇宫底层的人们,总喜欢忙里偷闲地嚼舌根子,尤其喜欢不要命地谈论一些皇家的秘闻。周眉语腾出点心思来,支棱着耳朵听趣闻。 从她身边经过的是一个小太监和一个小宫女。两个人似乎都是刚进宫不久的,对宫里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非常好奇。他们的声音还有些软糯稚嫩,听在耳朵里一点都不别扭。 小太监压低了声音说:“小红,我可是看在咱们是老乡的份上才跟你说的,你要是想活命,可千万别跟别人说!昨天我陪着太子殿下去围场赛马,发生了一件事。就在太子殿下中途休息的时候,有个宫婢没留意,把一盘吉祥果。殿下暴怒,当着众位皇子的面,把那小宫女用御马活活拖死了!你是没看见,我……当时把我吓得……” 小太监说到最后,声音都在打颤。周眉语猜测,他想说的后几个字是“尿了裤子”。 叫做“小红”的小宫女虽没有亲眼看见,但见小太监的表情,也能猜出七八分,打着哆嗦问:“我……我听说这件事了,不过只听了个大概。小易哥,你能不能给我好好说说?” 这位“小易哥”显然还沉浸在恐惧之中,声音冷了下来:“这还有什么可说的?总之你小心点,别冒冒失失的!” “可是……可是殿下为什么见不得吉祥果啊?你说明白啊!” 小太监“啧”了一声,说:“你怎么这么傻?咱们太子殿下的名讳是什么?” “元吉啊。” 小太监吓得一把捂住小宫女的嘴,冷汗眼看就冒了出来:“小祖宗,你不要命我还要呢!太子殿下的名讳,能是你随便宣之于口的吗?” 小红自知失言,赶紧四下看了看。 哦,原来只是因为“吉祥果”妨碍了太子宋元吉的名字,那个可怜的小宫女就被残忍地拖死了。这位太子殿下,果然有他老子的“风范”啊。 当今的皇帝宋诩乃是翊朝的第二位皇帝,是太祖皇帝的长子,也是一位传奇人物。 宋家原本就是前朝的豪门大族,世代为将。到宋诩祖父那一辈,因为战功卓著,被周惠帝封为翊国公。后来惠帝猝然驾崩,将皇位传给了年仅八岁的太子叶子攸,是为周哀帝。 哀帝年幼登基,帝位不稳。在朝局动荡的时候,周哀帝的姐姐、博学多才的昭阳帝姬叶子希在弟弟的请求下站了出来,垂帘辅政。 于是乎,心思细腻又野心勃勃的朝臣们,便将昭阳帝姬当成了他们执掌朝政的阻碍。 宋氏家族便是这些野心家当中的一员。 第三十四章 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那是十七年以前的事啦。十七年前,国号还不叫“翊”,而叫“周”。 那年清明节,各地诸侯照例来京城祭拜太庙。那天,昭阳帝姬突然头痛,身形不稳,从台阶上摔了下来。站在前排的翊国公世子宋诩眼疾手快,一个飞身,将帝姬揽在怀里,又将她妥帖地送入宫中休息。 正是因为这次短暂的相遇,昭阳帝姬注意到了这位文武双全又果敢勇毅的年轻人。 之后,他们相爱了。 可惜皇族里的情感,总是隐忍得让人烦躁不安。不过宋诩并不焦急,并不埋怨,只利用各种借口,悄悄进宫探视帝姬。 年少的女子总是多情。纵然知道宋诩已经有了一妻一妾,甚至有了孩子,但感情总是那么不讲道理,而宋诩的信誓旦旦,更让帝姬沉迷其中不能自拔。 为期半个多月的祭拜活动告一段落,各位王公、世子也该踏上回封地的路了。昭阳帝姬存了好大的不舍,却也无可奈何。 也不知道算幸运还是不幸,恰在此时,宋诩与其他几位世子赛马的时候摔断了腿,伤势严重,不宜远行。翊国公便进宫请求陛下,允许宋诩留在京城养伤。 陛下当然答应了。 后来,有些大臣欺负陛下年纪小,堂而皇之地随意加收赋税,卖官鬻爵、贪污腐败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再加上江东闹水灾,淹了无数良田,朝廷救援不及,饿殍遍地。老百姓活不下去了,便纷纷扯开大旗,造反了。 在这个紧要的时候,翊国公首先表明了态度。在众位诸侯举棋不定的时候,他响应朝廷诏命,亲自带兵扫平叛军和匪寇,给朝廷军赢得了充分的反击时间。 小皇帝满意极了,将兵马调动之权,放心地交到了翊国公的手里。 叛乱很快平息。斩杀叛军头领七十余人,流放、关押者不计其数。 再后来,陛下的舅舅、梁国公程飞因不满翊国公大权在握,多次上书弹劾。一次次的弹劾石沉大海,让程飞恼羞成怒,终于起兵谋反。 素有“百胜将军”之称的程飞在战场上与翊国公互不相让,两方接连在霍邑、潼关和泾阳打了几仗,互有胜负。翊国公借口阵前受伤,接连上奏折向京城求援。 已经打到宫门口了,朝廷怎么能坐视不理?所以昭阳帝姬一连下了七道御令,命各路军队勤王,稳定大局。 腿伤已经将养的差不多的宋诩身为儿子,自然不会眼看着父亲和兄弟们在战场流血而无动于衷的,所以他向昭阳帝姬提出,要去前线支援作战。 昭阳帝姬纵然有万般不舍,也不好强留,毕竟这不只是家事,也是国事。她只说:“早点回来,我希望孩子出生的时候,他的父亲能守在他的身边。” 宋诩饱含深情地拥抱并亲吻了帝姬,对她说:“等我回来,将你风风光光迎娶进门!” 许是因为宋诩卓越的领导才能大放异彩,梁国公节节败退,不久在逃亡蒲城的路上被杀,头颅悬挂于旗杆之上,曝尸三日。 再然后嘛…… 翊国公的兵刃突然调转了方向,往长安城方向杀过来! 翊国公打的旗号是“清君侧”,但放眼天下,没有一个人知道,“清”的那个人到底是谁。 保卫长安的战争持续了三个多月,这三个多月的时间里,长安周围无数城池沦陷,尸骨堵塞河道,很多尸身来不及掩埋,不得不丢进山中,引得狼群数量激增,成为祸患。 占领长安之后,宋诩没有找到小皇帝和昭阳帝姬,他们俩已经先一步被人保护转移了。 翊国公没有马上称帝,他先找到了一个皇族旁支登基,来堵住悠悠之口。被强行扔进龙椅上的小娃娃只有四岁,哪里会什么朝政,所以朝廷大权,全部落在了翊国公的手上。这种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把戏,持续了三年多。 但事情还没有完。 周朝皇室曾经耗尽心血培养了一支军队,名为忠武卫,是专门保护陛下的队伍。这支队伍筛选严格,只听命于皇帝一人,其战力和人数都秘不外传,当初陛下和帝姬能平安逃出京城,都是他们的功劳。 这支队伍在之后的几十年中,成为了翊朝皇族的噩梦。 三年之内,忠武卫陆续杀掉了最先投靠翊国公的大将军徐宏涛和太师刘德龙,毒死了临时倒戈的兵部尚书左翼,又悄悄潜进皇宫,射杀了曾经为翊国公传递消息的大太监俞洁。甚至,在路边设伏,用长弩射伤了翊国公的右臂。 每一个案发现场,都会留下一个用血写就的“忠”字。 翊国公大怒,下令追杀忠武卫。宁可错杀,绝不放过。 可忠武卫依然没能阻挡历史的车轮。翊国公用一个毒饼杀掉了小皇帝,于长安称帝,改国号为翊,立长子宋诩为太子。一年以后,太祖被一个太监毒杀,太监被凌迟以前,承认自己是忠武卫卫士。 十日后,宋诩即位,为太宗皇帝。 太宗宋诩自登基之日开始,大肆搜捕周哀帝、昭阳帝姬和他们的忠武卫,但凡和前朝皇室有关系的人,不论身份,一律处死。 那个时候,你若看谁不顺眼,和谁有仇,只要偷偷去官府“举报”,指认那个人是忠武卫,或者跟忠武卫有瓜葛,放心,那个人必死无疑。 街头坊间,笼罩在一片恐慌之中。 不知道该不该感叹一句“功夫不负有心人”,宏德二年冬,宋诩听人来报,在京郊竹林之外有一座小庄园,庄园里的女主人,像极了告示上昭阳帝姬的画像。当日,宋诩便在那个小庄园里,见到了一身农妇打扮的昭阳帝姬和她不到六岁的孩子叶易安。 宋诩威逼利诱了很久,也没能得到周哀帝和忠武卫的任何消息,一怒之下,将昭阳帝姬坠在战马后面活活拖死。 当初的甜言蜜语,如今却成了催命的符咒。昭阳帝姬临终之前,不知道作何感想。 第三十五章 小皇子 昭阳帝姬被处死了,她的儿子叶易安却活了下来。一者,那孩子无论如何都流着宋家的血,二者,这孩子还小,或许时间长了,也能说出一些有用的东西来。 不过吧,这么多年过去了,也没得到任何关于周哀帝和忠武卫的准确消息,看样子,那个当年只有六岁的小娃娃,也有点能耐。 那个“有能耐”的小娃娃,一度成为天下人的焦点,因为他的身上,背负着太多条性命。 传说宋诩在叶易安的身上花了不少心思,甚至用过刑,可是那小孩儿自从被带进皇宫,就再也没发出过任何声音,人们都说,这孩子是个哑巴。 可他毕竟是宋诩的儿子,宋诩不能亲手杀掉他,思考再三,他想了个折中的办法,将叶易安囚禁在冷宫、也就是新月宫中。 “新月曲如眉,未有团圆意。”可见宋诩对昭阳帝姬,没有存半点情谊。 对于帝王的薄情,多数人是不敢有什么异议的,但这并不代表所有人都没有。 时任礼部侍郎的姬恒当时六十八岁,当年在周朝的时候,被周惠帝钦点为头名状元,换句话说,他是亲眼看着周哀帝和昭阳帝姬长大的,也是亲眼看着周朝灭亡、翊朝建立的。 周朝王室对他有知遇之恩,所以对于昭阳帝姬的儿子,他自认为不能袖手旁观。 于是姬恒接连上了三封奏折,说皇子随母姓不合礼法,希望宋诩能善待叶易安。 在几位名宿大儒的力保之下,宋诩表现了他的“善待”:他更改了叶易安的姓氏,让他做七皇子“宋易安”,居住新月宫。礼部侍郎姬恒,因感念前朝皇帝恩德,自愿在新月宫中教授皇子读书,特赐他终身陪侍七皇子,永不得踏出新月宫半步。 姬恒在同僚们或叹惋或担忧或引以为戒的目光中,收拾了简单的行装,搬入了新月宫,除此之外,他还把自己自小就没了父母照顾的年仅七岁的小孙女姬姝带了进去。 这一晃就是十年。 这些久远的事,原本跟周眉语没有什么关系的,只是偶然听到宫人们的闲言碎语,才忽然想起江夏王曾透露过的零星故事。江夏王曾感慨地说,陛下虽胸有四海,但手段嘛,还是狠绝了些。 太子宋元吉,学会了他父皇的狠绝,却没有那么大的心胸。 陛下膝下子嗣不多,加上宋易安,一共有八个儿子,却只活下来了四个。太子排行第二。其余还有三皇子齐王宋元德和五皇子蜀王宋元杰。 齐王跋扈,小时候不顾劝阻在假山上乱跑,摔断了左腿,现在还是个跛子,于是更加喜怒无常。蜀王倒是个正常的,可惜是个没有家世背景的早逝的嫔妃所生,自小就没什么存在感,不过是个会出气的木头人罢了。 周眉语将嘴里的狗尾巴草吐出去,感叹说:“啧啧,翊朝怕是要黄啊……” 只能说周眉语不是个合格的听墙角的人,她这一声感叹,把耳朵尖的小太监吓了一跳:“谁?谁在说话?!” 周眉语这才知道自己多嘴,赶紧用层层的假山盖住了自己的身体。 “哪里有人?”心大的小宫女说,“小易哥你听错了吧。” 小太监四下看了看,确实没找到人,好一会儿才逐渐放下心来,真的以为自己只是听错了,将小宫女拉得更贴近自己,压低了声音说:“总之我提醒你了,说话做事一定小心,不要到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是是是,小易哥,我知道了!”小宫女忙不迭地说。 小太监得到了保证,脸色逐渐缓和,正准备要走,又被小宫女拉住了。 “做什么?”小太监说。 小宫女答:“小易哥,听说陛下前些日子做了个梦,梦见薨逝多年的皇太后说自己寂寞,想让陛下将仙逝的几位嫔妃的牌位移送到太庙陪她,还点明让昭阳帝姬陪侍?” 小太监小眼一瞪,说:“喂!这个梦把陛下吓了一跳,陛下正左右为难呢,你怎么还敢提?刚提醒了你,你怎么就没个记性?!” 小宫女忙说:“小易哥你别生气嘛,这不都是领班嬷嬷悄悄告诉我们的嘛。你也知道,若是真要请牌位进太庙,这些大大小小的活计都要落到我们这些人身上,我们得早做准备啊。” 小宫女说的倒也在理,小太监不再责备了,他四下看了看,低声说:“那我就跟你说了,你别张扬出去。陛下确实想按照皇太后的嘱托,将昭阳帝姬在内的几个妃嫔的牌位请入太庙,只是他知会了礼部,让他们在昭阳帝姬的牌位上蒙上一块白色的缎子,表示不承认她嫔妃的身份。” 嚯,还有这种操作啊!长见识了。 假山外面有宫女叫了一声“小红”,那小宫女赶紧回应了一声,她对小太监说:“小易哥,我不能跟你聊了,得走了。这次曲江宴不比往日,听说那个‘哪吒’要来,礼部的大人们不知道该如何安排她。我得过去了。” 周眉语探出个头来,她好奇,谁是“哪吒?” 小太监代替周眉语问了出来:“什么‘哪吒’?谁是‘哪吒’?” “咦?你不知道吗?”小宫女解释说,“宫内宫外都传遍了,江夏王的义女可是个三头六臂的人,不是哪吒又是什么?听说她今天要来,我们姐妹们都兴奋得不得了呢!” 啊?哪吒?这个绰号…… 又多了一个绰号,周眉语掰着手指头数:“母老虎,白无常,鬼王爷,屠夫,再加上这个‘哪吒’,嗯,一只手够了。再加上那些我不知道的绰号,哎,我怎么还有点难过呢……” 小太监和小宫女离开了,周眉语瞧瞧时辰,也准备要走。她又拔了一根狗尾巴草叼在嘴里,一口气从假山上跳下来,拍拍身上的土,一步一颠地往曲江亭走去。 假山后面钻出来一个人,虽是戎装,却白白净净的,没有半点武艺的样子。这是江夏王派给周眉语的两个文官中的一个,在军中做副军师,名叫白乐山。听说他的名字还出自什么文章,周眉语并不理会,却知道他做事妥帖,聪明有学问,是个牛人。 “将军,”白乐山说,“刚才的话您也听到了,宫里的事复杂的很,咱们可得谨慎些。” “知道啦,知道啦,”周眉语不耐烦地应着,“李姜楠呢?” “这……” 第三十六章 食色性也 李姜楠是江夏王派给周眉语的另一个文官,能力与白乐山不分伯仲,只是长相上不如白乐山漂亮,也不如他白净,周眉语曾说,白瞎了这么娘里娘气的名字。 但李姜楠是个十足十的男人,如何表现呢?两点。 一,他爱美人,到处拈花惹草。原本他在兵部任职,因为调戏了前任丞相的女儿,被丞相随便找了个由头发配北疆。不过他运气还算不错,搬砖头修城池的时候遇见了巡防的江夏王,于是去了江夏王身边做谋臣。 二,他有些武艺傍身的,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的准头很好,暗器使得极其出色,有时候周眉语自己都比不上他。不过,一向胜负欲极强的周眉语对此并不在乎,因为她觉得,暗器是不入流的门道,又不是搞暗杀,用不着那个的。可李姜楠以此为荣。 现在李姜楠不在周眉语身边,白乐山又支支吾吾的,周眉语便明白了,这个色狼李姜楠,一定是胡乱转悠的时候,又瞧上了哪位宫女,不怕死地贴在人家身上扒拉不下来了。 白乐山说:“将军,这里好歹是皇宫,要不要提醒一下李姜楠,嗯……让他收敛点儿?” “提醒他什么?随他去。反正到时候被人发现了,就不是发配那么简单了。”周眉语翻着白眼说。 果然是最毒妇人心。白乐山可不敢说什么,只跟在周眉语身后,往曲江亭的方向走去。 曲江亭已经热闹起来了。新科进士们已经入场,只是那些读书人有些拘谨,除了互相行礼祝贺,就没有多余的动作了,倒是周围有头有脸的官员们,在明里暗里地交谈指点。 周眉语的位置离陛下的位置不远不近,坐在后排并不显眼,周眉语颇觉得对她的心思,一蹦一跳地坐了过去。 曲江亭是设在宽敞的御花园处的一个角落里的,纵然只是个角落,也足以容纳两百人。亭子被各种奇花异草围绕着,香气浓而不烈,很能引逗文思。它正对着一个两丈余高的望景台,从那个台子上,能望见京城几乎所有的地方。 曲江宴正中央有个回环的小溪,上面已经排满了佳肴美酒和糕点果品。这些精致的食物会随着水流,流到进士们的面前去。 原本周眉语还觉得新鲜,后来听白乐山说,那些新科进士们需要临场赋诗才能在上面取酒水和饭菜,便又没了兴致,骂道:“什么破游戏,求我玩我都不玩!” 陛下在太子的搀扶下姗姗来迟。 其实陛下还不到五十岁,还到不了出门要人搀扶的年纪。只是前一阵子梦到了太后说要让昭阳帝姬陪祭太庙的事,心里越来越不痛快,竟病了一场。现在病尚未痊愈,便由着太子将他架出来了。 周眉语跟着众人山呼万岁。 宋诩强打着精神,环视了一下在座的各位,道了声“平身,赐座”,大家这才站起来,坐下。 曲江宴在宋诩的示意下开始。先是一阵歌舞,再有人吟诗作赋赞颂新朝,流觞赋诗然后开始。 周眉语在歌舞开始的时候就兴奋了起来。看着像画中走出来的舞女们,周眉语大呼来的值得。比她的眼睛更加光彩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凑过来的李姜楠,那痴呆的模样简直要流口水了。周眉语大感丢脸,随便拣了一个果子,朝着李姜楠扔了过去。李姜楠的额头上登时就多了一个婴儿脑袋一样大的包。 在座最不高兴的是赫连衣。正如他所料,他虽然考中榜眼,但排在了队伍的第一位,原因自然是身为状元的“安逸”,迟迟没有出现,甚至这个人年纪几何、家住何方、师承何人都没有人知道。他觉得憋屈。 上至皇帝太子,下至文武百官,自然也知道状元爷“失踪”的事,所以将目光都放在了榜眼和探花身上。 本届的探花郎是个四十多岁的书生,名叫邹廷琛,说起来也是个传奇人物。他早在上上次科举就中了三甲第九十七名,颇觉得不满意,上次又参加了,二甲六十名,直到这次,才考中头甲,实在是个坚持不懈的人。不过这位坚持不懈的书生早就婚配,甚至已经有了孩子,所以大人们将主要的精力,都放在了赫连衣的身上。 周眉语听见身边的几位大人吵吵嚷嚷。 “李大人,您府上小姐只有十一岁,尚未到年纪,不必着急吧。这位赫连公子,就割爱给老夫吧。” 那李大人摆了摆手,说:“张大人,据在下所知,您府上小姐只比小女大一岁吧,您又着什么急?” “呵,还不是我家那位催的厉害,扰的我耳根子疼。我家夫人早就听说了这位赫连公子,非要让我将他带回去呢!” “谁不是呢!我家夫人昨天跟各位大人的亲眷打叶子牌,已经把海口夸下去了,我若是让她丢了人,她非得让我丢了命不可!” 呦,斗争挺激烈呀。 “两位大人,”户部尚书史大人插嘴说,“您二位先别争,容下官问一问,你们知道这位赫连公子的身份吗?” “身份?”李大人问。 张大人大笑道:“这个我知道——李大人,来‘抢人’也不提前打听打听啊?这位赫连公子,是夔州太守的儿子,也是大学士甄大人的外甥。他和甄大人家的大公子一起应考。甄大人的公子也考中了,位列二甲,也是个长相出众的孩子。” 李大人恍然:“哦,门第也不错嘛,难怪气质卓然。这样,我把甄公子让给你,你把赫连公子让给我,如何?” “凭什么?”张大人眼睛一瞪,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我为了寻这孩子的身份,把礼部翻了个底朝天,用一个夜明珠跟礼部侍郎裴大人换的消息。我容易吗!” “我赔给你,赔你十颗夜明珠,把赫连衣让给我!” “不行!” “我……” 史大人眼见着这两个头发都斑白的大人要吵起来,忙劝解道:“别忙别忙,好说好说。容下官说句公道话。” 第三十七章 宴会插曲 在两位老大人具有杀伤力的眼神下,史大人硬着头皮说:“不瞒二位大人,下官也曾打听过赫连公子的身份,甚至还厚着脸皮到甄大人府上去提过亲……” “你竟然去提亲了?”张大人吹着胡子说。 “你竟敢背着我们去提亲!”李大人拱着眉毛说。 两位老大人眼见就要揪住史大人的脖领子了。 史大人赶紧为自己辩解:“别急别急,我只是想说,人家甄大人和夔州太守赫连大人,都不希望两位公子在这个时候成亲,毕竟新入官场,需要锻炼。两位大人把所有提亲的人都回绝了,一个都没答应。” “哦?”张大人瞪圆了眼睛说,“这么好的机会,他甄大学士怎么甘心错过呢?” 李大人倒感叹:“啧啧,这下子,朝中的大臣们更会关注这两位公子了,搞不好还会为他们争个头破血流。甄大学士好算计啊,难道他想让儿子匹配公主、郡主或县主吗?” 史大人声音低了些,说:“可不是大学士托大,人家是不想高攀的。您也知道,他们有前朝的功名,现在又在新朝担任要职,自是要小心谨慎的。前任的礼部尚书姬大人,不是就前车之鉴吗?” 听史大人这么说,两位老大人也就不争什么了,脸色也恢复到了以往的严肃恭敬。史大人轻舒了一口气,继续观礼。 新科进士们的诗吟诵的正热闹。他们的顺序大约是从后往前来的,这顺序虽没有谁去刻意规定,但约定俗成,毕竟好的东西和优秀的人,都会自然地留到最后压轴。 眼看二甲的几位进士已经吟诵完了,宴会过半。周眉语听着这些之乎者也、天下社稷的事就犯困,两个眼皮几乎就要撑不住了。 “站住!”“别跑!”“下来!” “公子——” 望景台方向传出来一阵嘈杂的声音,搅的周眉语一个机灵清醒过来。 望景台上有些混乱,有男人的呵斥,有女子的哀求,也有令人反感的太监的劝阻,许许多多的声音夹杂在一起,目的只有一个,让已经跑到观景台顶端的那个人放下手中的刀,乖乖跟他们回去。 被人们逼到望景台边沿的那个人非常消瘦,个子也不高,目测比周眉语要矮。头发有些凌乱,身上穿着一件旧的厉害的长衫,虽有灯光的映照,但看不清颜色。一条腰带倒是宽的扎眼,和筷子一样的身体非常不搭配。他像一个受惊的小鹿,身体颤抖着,警惕地看着周围的人。 他的右手握着一把不知道从哪里寻来的刀,他把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右手哆哆嗦嗦地在面前舞动着,拒绝任何人靠近,却一句话都不说。 “把刀放下!”侍卫说。 “不要再往后退了!”太监恳求地说。 “公子,求你,回来吧!”一个女孩儿哭着说。 还有很多人围着,时常帮腔。 这样嘈杂的声音不可能不引起宴会这边人们的注意,人们都在想,这到底是谁,敢这么放肆,在皇宫里闹出这么大的风波,不怕抄家灭族吗? 周眉语揉揉眼睛,站了起来。 白乐山拦住周眉语,小声说:“将军,这里是皇宫,陛下还没开口,我们还是不要轻举妄动的好,以免惹祸上身。” 周眉语瞥了一眼高坐在上方的皇帝和太子,他们的脸色都很不好看,却都像哑巴了一样什么命令都没有下达。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三皇子却歪着身子站着,好像在欣赏一场精彩绝伦的戏剧。各位年高德劭的大臣大眼瞪小眼,新科进士们也不知所措地抬头看着,一句话也不敢说了。 望景台上,哭得伤心的女孩子大声劝阻,说:“公子,什么苦日子您都熬过来了,现在怎么想不开了?您若死了,您让我和我爷爷怎么办?公子,求你,就算是可怜可怜我,不要死啊……” 哭的让人心都碎了,偏偏那个拿着刀的人一声不吭。 女孩啜泣片刻,又说:“我知道,您对帝姬迁入太庙的事心怀不满,可那毕竟是陛下的旨意,陛下……” 谁知道这两句话倒惹恼了那人,那人左手胡乱地舞动着,似乎不想让女孩继续说下去。 这么大幅度的动作,每一下都牵动着望景台上下人们的心,所以女孩不敢再说了,只捂着脸哭。 李姜楠抱着胳膊,感叹道:“啧啧,虽看不到那张脸,但听声音,就知道这是个绝色美人。哎,让这样的美人梨花带雨地恳求自己,真是作孽。换做是我,我才不要寻死呢!” 听声音判断样貌,恐怕只有大色狼李姜楠才能构建的逻辑思维,不只是周眉语用一声“切”表达了自己的鄙视,其他大小官员也无不侧目。 李姜楠却好似没有体会到大家不屑的情绪,又说:“看这人穿着和身材,穷酸的厉害,怎么会出现在宫里?什么身份啊?难道是什么罪人之后?” “你没见过?”周眉语问。毕竟李姜楠曾经在朝中任过职,大部分人还是认识的。 可李姜楠摇了摇头。 没有得到答案,周眉语倒也没觉得怎么样,她在众人的注视下缓缓走向望景台。 “将军!”白乐山出声提醒。 周眉语丢开白乐山挡路的手,说:“就算为了那个小姑娘,咱也救救他吧。” 白乐山回望了一眼李姜楠,却收到了李姜楠一个得逞的眼神。 望景台上的那个人似乎在哭,全身抖动的厉害,干瘪的手腕几乎拿不住那把刀。但他还是紧紧地握着它,并朝着自己的脖子砍下去。 人们都惊呼起来,宋诩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一把飞刀藏在夜色里,像一对发着幽光的野狼的眼睛,又像一道劈开黑暗的闪电,直直地朝那只握着刀的右手上飞去,不偏不倚,打了个正着。那是素来以瞄得准为傲的李姜楠发出的飞刀。 李姜楠的飞刀劲头十足,若不是离得太远、望景台太高,这把飞刀一定会穿透那人的手掌,饶是如此,那把刀也老老实实地钉在了手背上,鲜血奔流。那人吃痛,将刀丢在了地上。 围在望景台上的人们以为得了机会,想一窝蜂地拥上去将那人救下,谁知道那人抱定了必死的信念,一个纵身,竟真的从上面跳了下来! 在场的人们,呼喊声更高。 第三十八章 皇子自刎,天下奇谈 第一次在这么多“大人物”面前施展自己的武艺,周眉语觉得有点得意。她突然跑起来,快的像一头发了狠的豹子,就算面前是一堵厚厚的坚硬的墙壁,也没有停下来的迹象,反倒一脚踏上了这面墙。她的脚尖借助墙的力量,让身体腾空而起,平直飞动,正正好好地与落下来的那个人合在一处。 周眉语的身体是那么轻盈,将落下的那个瘦小的身影包裹在怀里,虽还是在下落,却强制地改变了落下的路径,然后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周眉语虽被压中了胳膊,但只是轻微擦伤,对于她来说,这就像被江夏王抽了一鞭子一样稀松平常。可被她救下来的那个人情况就不那么乐观了。 他的头磕破了,一直在淌着血,却因为天色暗,看不清伤口到底在哪儿。他最先与地面接触的胳膊和腋下,应该都断了骨头,尤其是肋骨,不知道会不会对脏腑有影响。他眼睛紧闭,脸上的泪珠还未干透,人已经昏死过去。 可就算是这么个狼狈样儿,周眉语只瞥了一眼,也能感觉到,这是个漂亮的孩子。 之所以用“漂亮”这个词,并不是因为周眉语文化水平低、男女不分,实在是躺着的这个人眉目清秀,少了些阳刚之气。 最先跑过来的是白乐山和李姜楠,他们的身后,有一大帮的侍卫、太监和宫女,有些官员也凑了过来。 白乐山扶起了周眉语,粗粗一检查她并没有受什么伤,这才松了一口气,眼神里却还是埋怨。 李姜楠让那个人伏在自己的怀里,简单检查了一下他的脉搏,一眼看到了他额头上冒着血的窟窿,赶紧从怀里取了一块帕子,将那人的头包了起来。 一个大男人还要随身携带手帕,娘里娘气的。周眉语送上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层层的包围圈,忽然闪出一条路来。不用想也知道,有这么大“面子”的,只有被太子搀扶着的宋诩了。 宋诩俯视着李姜楠怀里的那个人,却声音低沉地对周眉语说了一句:“周将军,有劳。” “有劳”这个词听着怪怪的,好像这个一心寻死的落魄鬼,和宋诩沾亲带故。 不过周眉语也是个有脑子的,赶紧回答:“不敢,是臣应该做的。” 宋诩不再说话,只发愣一样地看着昏厥的、浑身是血的那个人。 刚刚哭的最伤心的那个姑娘终于连滚带爬地从望景台上下来,扑到了昏厥的那个人身边,摇动着那人的身体,哭的撕心裂肺:“公子!公子你还好吗……公子你……你醒醒啊……” 周眉语真的很想提醒小姑娘,像你这么摇动他,他只怕死得会更快。 太子宋元吉脸上带着嫌弃甚至厌恶的表情,并不收敛,若是他身边没有他的父皇,恐怕他会对着这个昏厥的人吐一口吐沫吧。 那个哭得伤心绝望的小姑娘转过身来,跪在宋诩面前,用力地以头撞地,哀求道:“陛下,求求您,求求您别再折磨他了,他受的苦够多了……” 宋元吉许是厌恶小姑娘的哭声,抬起一脚踹在小姑娘的肩膀上,骂道:“你这贱婢,竟敢御前惊驾!来人,把他们统统带下去!” 宋诩瞥了宋元吉一眼,这一眼,像一把刀子,挖的宋元吉心头一疼,赶紧闭了嘴。 这样一来,在场的谁也不敢轻举妄动了。 宋诩终于不再发愣了,他对身边的大太监俞采说:“你这老混账,是死了吗?没看见老七受伤了?赶快传太医!” 老七?七……皇子? 在场的人们经受了太多精神上的震动,如今已经不知道用什么表情来表现了。宋元吉更是吃惊,难道皇帝承认了这个孽种的身份? 快十七年了,怎么可能?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须发皆白的太监俞采。俞采尖着嗓子应了宋诩一声,急急忙忙招呼宫人们去寻太医,为了显示自己的急切,他更是“咕咚”一声跪在七皇子身边,一边带着哭腔哼哼,一边胡乱检查七皇子的身体。其他的宫人们认清了“形势”,也凑过来探视七皇子。 周眉语拉着白乐山,悄悄地后退了几步,腾出空间给那些人折腾。 七皇子被层层地包围着,倒是把今天“主角们”的风头抢了个干净。新科进士们一个个愣在包围圈的最外围,完全猜不透事情将如何发展下去,他们到底是留在这里好还是离开合适。 不过那些朝堂上的“人精”们,却有了不一样的看法。各位老大人头发都熬白了,皇帝的心思,他们自认为还是了解一点的。 但他们产生了分歧。 张大人最先开口,只是声音有点小。他凑到李大人耳朵边上,说:“李大人,你说,陛下前脚打算将昭阳帝姬迁入太庙,后脚又在大庭广众之下承认七皇子身份,照这样下去,七皇子会不会封王?他这次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会不会因祸得福?” 李大人捻着自己斑白的长须,轻轻点了一下头,说:“在这样的场合自尽,还破坏了曲江宴,怎么说也是打了陛下的脸,是大罪,若是寻常皇子,这一身的爵位和富贵怕是保不住的了,可你也看见了,陛下像生气的样子吗?唔,不简单。” 张大人得到了李大人的肯定,说起话来越发肆无忌惮:“说句大逆不道的话,陛下年事已高,如今龙体抱恙。几位皇子又……又不能为陛下分忧解难,私下里针尖对麦芒的事可没少干。若是陛下真的想起了昭阳帝姬的好,会不会让七皇子‘渔翁得利’啊?” “这……” 李大人还没来得及表达他并不完全认可的态度,史大人插话说:“别忙别忙,下官怎么记得,太子殿下对七皇子很是不满,时常……嗯……教育劝导,就是前几年,太子殿下险些打断了七皇子的腿,陛下一定知道这些事,却都放纵不管。如今陛下有意维护七皇子,难道太子殿下忍的了?看着吧,看看太子殿下有什么动作。这位七皇子,这么多年被囚禁在冷宫中,毫无根基,身份尴尬,啧啧,很难有什么前途吧。” …… 一旁一头雾水的赫连衣拽过甄昱卿来,问:“表兄,这个七皇子,到底是什么人啊?” 第三十九章 甄昱卿的为兄之道 甄昱卿到底是京城的公子哥,又比赫连衣年长,对宫廷里的事情更加熟悉。他对着表弟比划了一个“噤声”的动作,悄声说:“一会跟你说。” 御医在一堆人的簇拥下小跑着赶过来,正要给皇帝太子行礼,被皇帝挥手制止。御医吓了一身冷汗,赶紧顺着皇帝的手,去检查七皇子的伤势。 七皇子躺在李姜楠的怀里,人事不省,一旁的小姑娘还在哭唧唧地喊着“公子”。御医只看了看七皇子被血浸染了的额头,跪在地上说:“陛下,此处太暗,看不真切。七皇子的伤,并不乐观。” 当然啦,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谁能“乐观”?这简直是一句废话。不过说出这句废话,也自有他的道理。 御医们都知道,七皇子从来不受皇帝待见,这十年以来,无论是伤还是病,都不许御医治疗,哪怕是被太子打坏了腿,也没有劳动御医看诊抓药。若不是姬恒懂一些岐黄之术,且带着七皇子和孙女姬姝,在新月宫里种植了一些药草,他们三个人恐怕坟头草都老高了。 现在宋诩命令他医治七皇子,其中有几分真情几分假意,谁也猜不透。若只是因为大庭广众之下,皇帝需要塑造一个好父亲的形象,事后还会对七皇子追究责任,他们这些御医,并不想惹麻烦参与其中。而且,太子也在场,若是他“热心”地救了七皇子一命,惹得太子殿下不高兴,未来的日子也不会好过。 他需要等陛下的答案。 宋诩好像并不明白御医为什么说这句废话,他拧眉说道:“那还耽误什么,送新月宫!” 从哪来回哪去,原来七皇子并不会因此平步青云。那还殷勤个什么劲儿呢?御医从包围圈里退出来,请宫人们将七皇子带回去。 宫人们脑袋里可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只知道低头干活。他们将七皇子从李姜楠的怀里扒拉出来,小心地放在藤椅上,快步离开现场。御医行了个大礼,告退。 事情好像告一段落,可宋诩愣在原地,半天没有动作,周围的人们也不敢打扰他,只静静地等着他的指示。 宋诩看着满地的血迹,并无指示。 不会有人相信他是被这一摊血迹吓傻了,他可是战场上打拼出来的战神一般的人物,他曾经亲手折磨死了昭阳帝姬。可他现在这副模样,又该作何解释呢? 心疼?忏悔?醒悟? 不会吧…… 他没有留给臣子们太多猜测的时间,他推开了宋元吉的搀扶,在宫人们的簇拥下,缓缓离开御花园。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谁还有勇气回到宴会上呢?太子摆了摆手,大家齐刷刷地行了个礼,慢慢退出宫去。 出了宫门,压抑了半天的话终于像开了闸的水一样,汹涌地奔腾出来。臣子们、进士们甚至一些临时派过去的侍卫们,都三三两两地交头接耳,各自发表看法、表达感慨。 赫连衣满肚子的疑问憋得难受,匆匆拉上甄昱卿,登上自家马车,问道:“表兄,你赶紧跟我说说,这位七皇子到底是什么状况?” 甄昱卿撩着车帘子朝外面看了看,确定周围没有人监听,难得地正襟危坐,说:“明鸿,我可跟你说,皇宫里的秘事,你不要胡乱打听。七皇子是陛下的逆鳞,了解太多对你没有什么益处。” “我不是好奇。眼看就要入朝为官,陛下的喜好,我总该知道一些,免得惹麻烦啊。” 这么说也对。甄昱卿叹了口气,身体也软了,他靠在马车上,说:“七皇子是陛下和昭阳帝姬的儿子,是个哑巴。你也知道,前朝虽然灭了,但留下了两个祸患,一个是失踪的周哀帝叶子攸,一个是绝对忠于周皇族的杀手组织忠武卫。陛下想从七皇子身上知道他们的下落。” “可是忠武卫最近两年不是没消息了吗?没听说他们又暗杀了谁啊?” “你别忘了,先帝可是忠武卫刺杀的,这么大的仇,陛下会忘吗?再者说了,忠武卫最近两年没有动作,难道不是更让人担心吗?鬼知道他们不是在计划更大的阴谋。明鸿,我父亲和你父亲曾经都在前朝为官,咱们俩更应该谨慎小心。” 赫连衣严肃地点点头,说:“是,表兄。” 赫连衣是个聪明人,什么事一点就透,甄昱卿从不在他面前托大。甄昱卿恢复了他散漫的形象,歪着脑袋闭目养神——他觉得今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累。 马车里安静了片刻,赫连衣又问:“表兄,听说陛下要在太庙设置昭阳帝姬的灵位。七皇子闹这一场,想必是为了这个吧。” 甄昱卿眼睛都懒得睁开,声音软绵绵的,说:“当然了。这么多年,七皇子对陛下一句话都没有说过,父不认子,子不认父,他们的恨,这辈子都解不开。七皇子以死明志,也是情理之中。” “想想这个七皇子也怪可怜的,父亲阴谋夺取了母亲的江山,之后又当着他的面杀掉了他母亲。他在冷宫中艰难求生,受尽了白眼。现在更是要为了他母亲的名声以死抗争。哎,真是没有比他更惨的了。” “这种大逆不道的话你也敢说?亏了父亲夸你聪明!”甄昱卿猛地睁开眼睛说,“当着我的面也就算了,可别被别人听了去,免得到时候人们同情的不是他,而是你了!” 赫连衣被唬了一跳,忙道歉说:“表兄说的是,弟弟再也不敢了。” 甄昱卿冷哼一声:“那——嚇,为了让你长个记性,你得给我封口费!” “?” 甄昱卿突然把自己那张自以为英俊的大脸凑到赫连衣面前来,带着谄媚的笑,说:“好弟弟,我听昱臣说,你新画了一幅《山鬼图》,画的那女子美貌中带了野性,乃是可遇不可求的极品,送给哥哥可好?” “表兄……”哎,赫连衣真的无话可说了。 “你今后的路千难万险。千万不要招惹皇子和公主,以免祸及全族……”那天白衣公子的话突然从赫连衣的脑袋里跳了出来,让赫连衣吃了一惊。对,对,今天看来,一定要离那些人远些了。 第四十章 醉翁之意不在酒 对于宋易安的伤势,事后再也没有人提及,甚至没有人刻意关注过这件事,只有那些老臣们通过旁敲侧击的方式了解到,就在曲江宴当天,宋易安被送回新月宫之后,御医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就出来了。饶是如此,还是被太子讽刺了几句。御医赔了半天罪,保证再也不踏入新月宫,这才狼狈脱身。 这件事情之后再也没有人提及,就算是初次进入皇宫的进士们,也当做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件事一样保持缄默。 不过,自此之后,宋诩的噩梦越发多了,他常常梦到昭阳帝姬,梦到温婉的她、多情的她、哀愁的她,当然,也有怨气滔天的她。 宋诩不得不承认,自己是真的老了,老到多了许多软弱的情感,老到常常回忆自己曾经做过的事,老到时常想起那些刻意忘记的人。 于是,宋诩在将昭阳帝姬的灵位迁入太庙之后,命令僧人道士一连做了七七四十九场法事,名义上是为先人祈福,实则是净化死者的怨气,让他们早日超生。 为了显示皇恩浩荡,宋诩没有追究宋易安大闹曲江宴的事,相反,为安抚还在昏迷当中的宋易安的情绪,他下令,解除新月宫的禁制,允许宋易安在宫中自由走动。当然,获得自由的只有宋易安,同样被囚禁了十年的老臣姬恒并不在恩赦之列。 太庙的法事做得正起劲的时候,谷雨节气悄悄度过了。下了两天小雨,天终于放晴。暮春时候,若是不痛痛快快地玩一场,实在对不住这么和暖的阳光。 鉴于皇帝几日噩梦,精神不振,太子提议,在宫里举办一场蹴鞠比赛,邀请各位皇亲国戚的子弟来参加,供皇帝欣赏。 原本宋诩没有答应,毕竟他老了,不喜欢看那些活蹦乱跳的小伙子们在场地上疯狂地争夺。可他又想,可以趁机将周眉语召进宫来,让她和几位皇子认识认识,也是个不错的机会。正因为他临时改变主意,一场精彩的蹴鞠比赛,在皇宫的马场上展开了。 周眉语的功夫是自小训练出来的,是从战场上一拳一脚拼杀出来的真本事,在这一群只会花拳绣腿、身娇肉贵的公子哥儿的面前,不用使出全力,就足以引领全场。 周眉语的队伍,只用了一炷香的时间,就以大比分轻轻松松打败了太子率领的队伍。场外的一阵接着一阵的喝彩,足见比赛之激烈。 围坐在马场周围的都是翊朝最尊贵的人们:坐在最中央勉力欣赏战事的,自然是皇帝宋诩。距离他最近的是江夏王徐绍聪。 徐绍聪此时很忐忑。他没想到宋诩会安排周眉语和太子宋元吉打比赛。他忽然明白了宋诩的想法。他远离朝廷权力中心太久了,但这并不代表宋诩忘了他。相反,纵观当初陪着宋诩打天下的武将,还好好活着且手握重权的,只剩下他一个人了。宋诩想收回他的兵权。 徐绍聪一生谨慎,对权力也不热衷,没有什么把柄。若想将他的兵权收回,目前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联姻。 周眉语虽然不是徐绍聪的亲生女儿,但这么多年跟随他南征北战,把江夏王府打理得井井有条,俨然成为徐绍聪之外江夏王府最高的领袖。换句话说,周眉语代表着江夏王府。 但,徐绍聪还不希望过早地引起宋诩的注意,更不希望自己陷入皇子们的政权争夺之中。 坐在徐绍聪身边的,是三皇子宋元德。宋元德因为左腿残疾,所以从来不上场比试,甚至这些年他几乎没有旁观过任何一场蹴鞠比赛。但这次不同。一者,这次是他的父皇亲自宣他来的,他不敢抗命;二者,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他明白,他的父皇想借这次机会,让江夏王的养女、那个最有可能继承江夏王兵权的人,嫁入皇家。 周眉语代表着多少军方势力,恐怕就算是宋诩,也无法准确估量。将她迎娶进门,自然会得到江夏王及很多老一辈武将的支持。这么大的便宜,凭什么要让给太子?宋元德暗暗咬牙。 五皇子宋元杰坐在宋诩的右手边,但座位离得远,还不足以引起太子和三皇子的嫉妒。更何况,这个木头人一样不言不语的皇子,总会让人忽略他的存在。 他的生母只是一个没有根基背景的嫔妃,十几年前就去世了,他虽早就开府建牙,但在朝中只挂着个虚职,没干过什么正经的差事,所以竞争力实在是太弱了。 宋元德甚至有些怀疑,他的父皇今天是不是心情太好了,否则怎么会想到还有宋元杰这么个儿子。 陪坐的还有几位王公大臣和世家小姐。 赫连衣和甄昱卿也在受邀观战之列,只是坐在角落里,非常不显眼。 他们受邀,并不全是因为新科进士的身份,作为官员的子弟,太子很希望有更多的机会和他们结交。在蹴鞠比赛之前,太子宋元吉呈上了一份宾客名单。宋诩看了两眼,没发表什么意见,算是默许了。 几乎与这场蹴鞠赛同时,从新月宫里走出了两个人,这引起了经过这里的宫人们的惊异。 宋易安脸色苍白,嘴唇和脸色一样苍白。他额头上的纱布还没有拆除,虽不像刚裹上去时那么厚重,但也很扎眼。他的腋下、胳膊和小腿的断骨还没有长好,右臂打着石膏挂在半空,每次挪动步伐都非常吃力。单是走出新月宫的这几步路,就已经让他的冷汗打湿了衣衫。 搀扶着他的是在举办曲江宴的那天晚上哭得最凶的小姑娘姬姝。她支撑着宋易安大半的身体,也已经满头大汗。 这是宋易安大闹曲江宴以来第一次走出新月宫,也是他囚禁宫中的这十年中,唯一一次自由地走出新月宫。 因为宋易安身份尴尬,所以来往的宫人们不知道该如何给他行礼,或者,他们根本不用行礼,是不是若无其事地走开更合适呢? 走吧,走吧,莫沾了晦气。 宋易安和姬姝倒没有在意周围人的眼光和行动,他们艰难地、缓慢地顺着狭长的巷子往外走。 第四十一章 天上掉馅饼 顺着巷子走了好半天也没有走完,宋易安的脸色更加难看。 姬姝关切地问:“要休息一会儿吗?” 宋易安疼的腰都直不起来了,却摇了摇头,倔强地向前挪动。 有一个非常年轻的小太监匆匆忙忙经过新月宫门口。姬姝及时叫住了他。 小太监不认识宋易安和姬姝,见他们衣着朴素,以为只是一般的宫人,便停了下来。 姬姝问:“你可知道,陛下现在在未央宫还是大明宫?” 小太监一愣:“你们问这个做什么?” “别问了,快说!”姬姝费力搀扶着宋易安,有些焦急。 小太监朝着西边的马场努努嘴,说:“陛下在马场看蹴鞠比赛呢。各位大人都在。” 正好。正好。 宋易安和姬姝对视一眼,向马场走去。 周眉语的蹴鞠技艺好极了,纵然她的队伍中有人故意给太子放水,但单凭她一个人,就轻轻松松碾压太子的队伍,让他们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 大庭广众之下,宋元吉连球都没有碰过几次,颇觉得丢脸。他真想大骂几声,或者干脆拂袖离场。可对手是周眉语,还有皇帝、王爷、世家大族的公卿小姐在场观战,他不能这么做。 周眉语却难得地高兴,把所有人当成了陪练。所到之处,洒满阳光,让人移不开眼。 徐绍聪的眉毛拧成了一个疙瘩。在他心里,这个义女不是张扬自负的人,总是进退有度,大智若愚。可今天,在众目睽睽之下,她不仅没有顾忌太子的面子,还在宫中“大展神威”,锋芒毕露。江夏王府大大地露了脸,要想避免成为各位皇子争夺的对象,怕是更加困难了。 一声锣响,比赛终于结束。周眉语毫无悬念地大胜太子,那得意的劲头,真像一只开屏的孔雀。 两个队伍在宋元吉的率领下站成一排,向宋诩行礼。宋元吉极力显示着自己的大度,说:“父皇,周将军果然是巾帼英雄,儿臣惭愧,远不如她。” 宋诩满意地笑着,说:“将门虎女,你输了也在意料之中。江夏王教导有方啊!” 徐绍聪赶紧从座位上跳起来,跪在地上,赔罪道:“小女性子野,没规矩,一味好勇斗狠。多亏了太子殿下大度不计较。末将惭愧。” “对,对,都是太子殿下让着我。”周眉语站在太子身后,尽量显出乖巧的样子,可敷衍的痕迹太重,让太子更是愤恨。 宋诩笑道:“不过是孩子们活动活动手脚的游戏,老徐你认真过头了!坐下坐下,朕还有话说呢。” “老徐”?呵,这怕是二十年前宋诩对徐绍聪的称呼吧。这么多年过去了,就是宋诩想套近乎喊出来,徐绍聪也不敢应答了。 徐绍聪战战兢兢地坐回原位。 宋诩向周眉语招了招手。周眉语挠了挠头,向前走了几步。 宋诩身体前倾,笑着问:“眉语啊,比赛总是要有彩头的。今天你赢了太子,朕要赏你。说说,你想要什么?” 周眉语抱拳,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道:“不过是一场游戏,微臣哪里敢讨赏?更何况陛下对江夏王府恩赏丰厚,微臣若再受赏,不要说别人了,就是义父都要说我贪得无厌了。您不知道,义父是属老虎的,骂人凶极了!” 宋诩朗笑。 徐绍聪佯装恼怒,笑骂道:“你这傻丫头,敢在陛下面前告你老子的壮!等着,等我回去……” “陛下您看!”周眉语指着徐绍聪对宋诩说。 周眉语把徐绍聪抓了个现行,让宋诩更是高兴。宋诩笑的更欢畅,好一会儿,才说:“老徐啊,朕总算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喜欢眉语这丫头了,若是养在朕身边,朕也喜欢她呢!” 徐绍聪心里咯噔一声,却不敢露出慌张的模样,只好陪着干笑两声。 周眉语却好似并没有猜透宋诩的目的,使劲作了个揖。 宋诩对着周眉语招了招手,让她凑近些,问:“前些日子朕让你旁观了曲江宴,许你在那么多青年才俊里挑选如意郎君,可惜时间仓促,没能让你好好选一选。你看看在场的世家公子们,可有入眼的?” 周眉语象征性地四下看了看,笑嘻嘻地摇摇头,说:“他们长得呀……不好看。” 在场的才俊公子们都听到了这么一声一点都不中肯的评价,却谁也不敢提出抗议。唯有坐在赫连衣身后的甄昱卿压低了声音、夹着揶揄的口吻,对赫连衣喊话:“表弟,听到没,你的偶像说你丑!” 赫连衣翻了个白眼,可惜这个白眼无论如何也丢不到甄昱卿的脸上去。 周眉语的话把宋诩逗的更是开心。宋诩指着太子和身边的两个儿子,问:“那……你瞧瞧他们三个呢?可好看?” 周眉语:“陛下的皇子,当然是人中龙凤了!好看。” 宋诩觉得今天诸事顺遂,面前的这个小丫头简直就是他的福星。他说:“若是朕的皇子随你选,你喜欢哪个?” “这个嘛……”周眉语故作沉思。 徐绍聪握紧了拳头。他想,若是注定要选择一个皇子作为合作者,他是想选择太子的,毕竟胜算更大。但太子已经有了正妃,这件事周眉语是知道的。以周眉语的性格,会甘心做一个小小的侧室?就算他答应,江夏王府的将士们会答应吗?若是不幸选择了齐王或蜀王,就注定会和太子与皇后为敌,将来何去何从,都成了未知数。 臭丫头,你今天是昏头了吗? 在场的蜀王宋元杰表情并没有什么特别,他甚至都没有刻意地把目光放在周眉语的身上。太子宋元吉和齐王宋元德的表情就没那么自在了,他们的焦虑清晰地刻在脸上。 就在大家各怀心思的紧张时刻,马场的大门打开了。从外面晃晃悠悠走进来两个人。 一样的消瘦,一样的步履蹒跚,一样的受人瞩目:宋易安和姬姝。 宋诩的眼睛眯了起来。 宋易安一步一步艰难地往宋诩的方向挪动,旁若无人。 人们不再有其他的动作,若不是有两个走动的身影,整个画面就像静止了一般。 谁知道周眉语那双拿惯了兵刃的手一拍,笑道:“这个好看,就他了!” 第四十二章 赐婚 周眉语寥寥七个字,简直是扔进深潭的一块石头,炸出了太多的水花。 宋元吉转头盯着周眉语,宋元德更是从座位上站了起来。饶是宋元杰不在意结果,也蹙了眉头。旁观事外的甄昱卿捂着嘴巴小声说:“表弟,这么精彩的一场戏竟然被我们看见了,还不用买票,赚了,赚了!” 赫连衣却不觉得自己“赚了”,他的手不自觉地紧紧攥着一个很小的贡桔,已经将它捏碎了。他的眼睛死死盯着马场上衰草一样的宋易安和阳光一样的周眉语。 甄昱卿没有得到赫连衣的回复,又说:“明鸿,你是不是在伤心啊?偶像选择了别人,要嫁做人妇了,心里是不是五味杂陈啊?” 赫连衣自然又没理他。 宋诩暂时地把周眉语的话抛在脑后,目光炯炯,望向宋易安。年轻时的记忆碎片在这个不合时宜的场合被强行拼接在了一起,宋易安消瘦的身影、苍白的脸颊、狭长的眉眼和坚毅的目光,与昭阳帝姬太像了,像到宋诩险些以为,昭阳帝姬叶子希重新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宋元吉恶狠狠地自言自语:“他怎么来了!” 宋元德骂道:“畜生!” 唯有周眉语背着手,蹦蹦跳跳地窜到宋易安面前去,围着他转了一圈,虽是打量,但满是友好。 宋易安大半个身子都靠在姬姝身上,看着比周眉语要矮。 周眉语上半身前倾,用大拇指豪气地指着自己,说:“七皇子对不对?你认识我吗?你从望景台上掉下来,是我救了你。” 宋易安歪着头看了看周眉语,又看了看身边的姬姝,像是在确认周眉语说的话。姬姝轻轻点头以示肯定。 宋易安挣扎着站直了身子。他的胳膊上还打着石膏,想行礼也行不周全,只好对着周眉语鞠了一躬。 姬姝担心周眉语误会,赶忙解释说:“将军见谅。公子自小不能说话,他其实非常感激将军的救命之恩。前几天公子刚醒,就询问救他的恩人是谁。只是将军身份贵重,公子又伤重,所以迟迟不能当面致谢。” 姬姝说的隐晦,在场的谁不知道,宋易安不能向周眉语致谢,除了因为伤重,还是因为身份尴尬。就算宋易安写什么致谢信、送什么礼物,恐怕江夏王徐绍聪和将军周眉语也不敢收吧。 但周眉语表现的很大度,她说:“我是个武夫,才不在意那些虚礼呢。我看你现在伤还没好,出来做什么?” 宋易安用仅存的左手在半空中胡乱比划了半天。 姬姝适时地解释:“公子说,他有要事求见陛下。” 宋易安点点头,表示姬姝的解释完全正确。 “这样啊,我陪你走啊。”周眉语笑的爽朗,从姬姝手里自然地拉起宋易安的左手,朝着宋诩的方向走去。周眉语握着宋易安的手力道恰到好处,她随着宋易安的步伐,也不紧不慢,耐心极了。 周眉语刚刚回答了宋诩的问题,指着宋易安说,就他了,这几个字,谁都没有忘记。现在,她牵起了宋易安的手,将他带到了宋诩面前。 一系列动作那么自然流畅,仿佛水到渠成,仿佛经过无数的彩排,仿佛是命中注定、情定三生。 可是,他们太不协调了:一个是不被承认、柔弱不堪的小皇子,一个是威震一方、大权在握的女将军,怎么可能站在一起? 宋易安颤颤巍巍地跪下去,抬眼望着宋诩。 在宫里囚禁了十年,宋易安没有向任何人跪下过,就算当初宋诩对他用刑、逼问他周哀帝的下落,就算宋元吉时而不时地来新月宫找茬,打断了他的腿,他也没有跪下过。这次,他跪在地上,摆出臣服的姿势,却挺胸抬头,没有臣服的态度。 人们都在等着宋诩问出他们期待的问题,但问题有点多,他们猜不透,宋诩会先问哪一个。 宋诩愣了很久,先问宋易安:“你伤还没好,来这里做什么?” 宋易安费力地舞动手臂,比划了几下。跪在他身后的姬姝解释说:“启禀陛下,公子说他想在新月宫中供奉母亲,请陛下恩准。” 意料之中。之前听说昭阳帝姬的灵位即将迁入太庙,这位七皇子直接从观景台上跳了下去;现在灵位已经摆在了太庙了,他要是不闹一闹,才是不正常呢。 宋诩脸色阴沉:“这个以后再议。” “咦?公子供奉母亲,为什么要以后再议?”周眉语故作不知内情地问。 徐绍聪骂道:“混账,陛下的决定也是你能问的?!” 周眉语缩了脖子。 宋诩将目光转投到周眉语身上,问:“眉语,你确定看上了七皇子吗?” 周眉语看了跪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宋易安,点头说道:“是啊,陛下。七皇子与我年纪相仿,人长得又漂亮,我喜欢他呀。” 说起来,宋易安虽然又瘦又小,满脸病态,但不得不说,他五官周正,一身书生气质,确实长得精致漂亮。但因此而选择丈夫,未免太草率了吧。况且,这位被囚禁了十年之久的皇子,可是半点男子气概都没有啊。到时候是谁“娶”谁,还不一定呢。 “在朕面前,可不能反悔。”宋诩警告。 周眉语眨眨眼睛,说:“为什么要反悔?”然后她转向宋易安,问:“你,讨厌我吗?” 不问是否喜欢,却问是否讨厌,这让人家怎么回答?宋易安摇摇头。 周眉语的脸上立刻绽放出灿烂的笑容,仿佛得到了极大的肯定。她的脸扬得更高。 “你……认识他?以前见过他?”虽知道是明知故问,但宋诩还是代表了在场的所有人问出了这一句。 周眉语坦然回答:“之前没有,只在曲江宴上见过。第一眼见他,就觉得像是在哪里见过的旧相识。我喜欢。” 马场安静极了,每个人都静静地等待着宋诩的决定。人们惊叹于周眉语出人意料的选择,也羡慕七皇子天上掉馅饼的运气。整件事情发生的有些无厘头, 宋诩咳了两声,问徐绍聪:“老徐,你……怎么看?” “臣……”徐绍聪的声音有些发颤,“一切听从陛下安排。” 第四十三章 宋易安的春天 徐绍聪没有反对周眉语的决定,这让宋诩更加为难。在宋诩看来,宋易安是他一生的噩梦,也因此成了天下人避之不及的人,但眼下,似乎并不是这样。周旋于包括太子在内的几个皇子中间,徐绍聪原本是没有办法独善其身的,宋诩也想通过徐绍聪的政治态度,重新评价一下儿子们在朝臣心中的地位。 但周眉语给了徐绍聪和宋诩另一个答案,一个出乎意料的答案。 虽说这个答案是徐绍聪根本没有想过的,但现在摆在眼前,徐绍聪竟然觉得少有的轻松。 当然轻松,这至少打破了困扰他多年的死局。 首先,这个选择顺从了宋诩的意思。周眉语嫁入了皇家,成为皇家的媳妇,江夏王府的兵权,可以暂时地掌握在宋诩的手中,打消了宋诩的疑虑。但宋易安这个人,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个病秧子,能活一天都是赚来的。等过些日子宋易安死了,那么江夏王府的军权依然还是江夏王府的,谁也夺不走,江夏王府里那些跟着他出生入死的将军们,还能得个善终。 其次,宋易安虽然一直是太子和齐王的眼中钉,但他没有一点实权,是个皇宫里混吃等死的主儿,且将来也不太有可能掌权即位。正因为这个,太子和齐王只会一时兴起欺负他,不会把他当成政治对手,不会要了他的命,也就不会波及到江夏王府。 再次,有宋易安这个皇子在,无论他是死是活,徐绍聪都会和皇族成为姻亲,无论宋诩和他的后继者如何猜忌,都会照顾这一层面子,维持江夏王府的荣华富贵。 当然,还有一点。宋易安是前朝遗孤,让宋易安成为江夏王府的女婿,还可以拉拢前朝遗臣和那些受过前朝恩惠的人,很多潜藏的麻烦——比如忠武卫不知何时还会兴起的刺杀——就可以避免。 如此多的益处,徐绍聪差点笑出来。 周眉语点明求嫁,徐绍聪求之不得,所以决定权又落到了宋诩的手上。 宋诩一向喜欢受万众瞩目的时刻,喜欢别人静静等着他决断的时刻,但此时,他不喜欢。他忽然有种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感觉,有种被人算计了的不甘。但没有办法,因为宋易安,确实是他的儿子。 “好吧,”宋诩压制住自己的情绪说,“既然你们……两情相悦,那朕就……就给你们赐婚!” 周眉语“噔”地跪下去,干脆利落:“谢陛下!” 徐绍聪也跪下,说:“谢陛下恩赐,老臣不胜感激之至!” 奇怪的是,一直静静跪着的宋易安一动没动,就算是脸色苍白,就算额头上布满了冷汗,也保持着上身板正挺直的姿态。这个样子,一点也不像是在谢恩。 这么多年,还没有谁敢当面驳宋诩的面子,更何况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所以宋诩微微有些恼怒。他沉着语调说:“宋易安,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宋易安舞动着手臂,比划了几个动作。 宋诩讨厌宋易安的手语,更何况在这么多人面前,因为这明显是在提醒宋诩,宋易安是他的儿子,是个残疾的孩子,在很多人看来,这是残暴无情的宋诩的报应。 姬姝解释道:“启禀陛下,公子说,一切安排,他不敢有任何异议,只是请陛下恩允他一个要求。” 明明宋易安是全场获益最大的那个人,怎么听姬姝的口气,他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呢?竟还要提要求。宋诩快被气笑了,他换了个更舒适的坐姿,说:“有什么要求,说来听听。” 宋易安向姬姝递了一个眼神。 姬姝咬了咬牙,硬着头皮说:“公子说,他与母亲昭阳帝姬阴阳两隔已经十载,人情至悲至痛,不外如是。他不敢再奢求其他,只希望陛下能允许他将母亲灵位供奉在新月宫中,以便随时祭拜怀念。” “放肆!”宋诩手拍龙椅扶手,猛地站起来,“宋易安,你不要得寸进尺!” 宋易安非常平静,只舞动了几下胳膊,用手语表达了他简短的想法。 姬姝解释:“生不尽忠,死当尽孝,天理昭昭,不敢忘怀。” “你——”宋诩有些气急。“死当尽孝”他明白,不过是儿子思念母亲而情之所至;但“生不尽忠”就严重了,这明显是在讽刺宋诩当年作为臣子对国家不忠诚、对妻子不忠贞。 这个宋易安,一定是不想活了! “来呀——”宋诩带着怒火命令御前侍卫。 “陛下息怒!”徐绍聪跪倒在宋诩身侧,诚惶诚恐地说,“七皇子并不歹意,请陛下念及亲情,饶了七皇子吧!” 宋诩猛然想起来,宋易安和周眉语刚刚定下婚约。就算要惩罚宋易安,也要照顾到江夏王府的面子,更何况,宋易安现在一身伤病,而这伤,正是他不要命的见证。若是一气之下要了宋易安的小命,怕是还遂了他的心意呢! 可难道就这么算了吗?这算什么?在场的人怕会误以为他高高在上的皇帝宋诩,会忌惮一个小小的藩王。岂有此理! 正在为难之时,五皇子宋元杰站了出来。他一向不言不语没有存在感,此时站出来,真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拱了拱手,说:“父皇,儿臣也是自幼丧母,其中心酸悲苦,他人不得而知。七弟年纪尚幼,身子孱弱,寡于见人,礼数不周在所难免,孝心使然,情有可原。我朝自来以孝治天下,岂能因为这个责罚七弟?请父皇三思。” 这个台阶送的及时,也送的妥帖。宋诩回味了半晌,安稳地坐回自己的位置上,忽然觉得自己的“五木头”还有那么一点用。他轻咳一声,对着高傲地跪着一动不动的七儿子说:“你五皇兄说的也在理。不过,你殿前失仪也是大罪,当回新月宫面壁思过,一个月不许出宫!” 呵,十年的囚禁都这么过来了,还在乎区区一个月?这明显是没有惩罚的惩罚啊。 更让群臣惊掉下巴的是,宋诩接着下令:“宋易安你有孝心也是好的,灵位而已,难道朕就那么不通情理?你想供奉,那就供奉好了……” 第四十四章 做好事留名 意外与江夏王府联姻,成功获得供奉生母的权利,还在大庭广众之下显示了他作为皇子的身份,宋易安自然是这次蹴鞠比赛最大的获益人了。 可这个“获益人”却完全没有渔翁得利的心情,在人们或惊叹或嫉妒或怨恨的情绪下,颤颤巍巍地从地上爬起来,然后在姬姝的搀扶下,缓慢地走出马场。孤独凄惨,世所罕有。 明明是个“成功者”,偏走出了“失败者”的氛围,不得不说,这位七皇子实在命不好。 甄昱卿凑到赫连衣身后去,抱着双臂,悄声感叹道:“明鸿,看这形势,这位七皇子怕是要崛起了,朝堂上的风啊,要变一变方向了……” 赫连衣却说:“七皇子,志不在此。” “何以见得?我倒是觉得这位皇子被囚禁烦了,想出来凑凑热闹,可惜不大受人看好。说起来,你的‘女神’周眉语大将军,眼光也不算好。” “他……一定还有更大的布局!”赫连衣意味深长地说。 走出马场,宋易安已经支持不住了,大滴大滴的汗珠从额头上滚落下来,后背也湿透了。汗水浸湿了零零碎碎的伤口,疼的他不住地倒吸凉气。 姬姝尽最大努力搀扶着他,说:“可以了,坐在墙根底下休息一会儿吧。” 宋易安没有答应。 这里是马场的门口,经过他的搅局,宋诩等人应该没了再比赛的兴致,即将出门各自散去。他不想被人看到狼狈脆弱的一面。不过是身体上的疼痛,这么多年的屈辱和打击,难道他没有习惯吗? 正在宋易安托着身体艰难行走的时候,从后面赶上来了一小队家丁。为首的那个四十岁左右的男子截住了宋易安的去路。 那个家丁朝着宋易安行了个礼,态度恭敬却不谄媚,说:“七皇子金安。老仆是蜀王殿下府上家丁,受殿下命令,来送七皇子一程。” 蜀王?五皇子宋元杰?那个“木头人”?今天真是奇怪了,“木头人”怎么接二连三地帮他?宋易安看了看蜀王仆从们抬着的肩與,满是疑惑。 为首家丁又说:“蜀王殿下没有恶意,只是不忍心兄弟手足受苦。其实,说句不该说的话,早在您被太子殿下打伤腿的时候,蜀王殿下就出手帮助过您。您许是不知道,那时放在新月宫门口的药膏,就是老仆留下的。” “你留下的?”姬姝惊讶地说,“你怎么会知道我家公子受伤?蜀王殿下又为什么帮助我家公子?” 家丁压低了声音,答:“何止如此?” “什么?”姬姝耸着眉毛说。 “老仆记得,当时太子殿下正在御花园射雀儿,雀儿没射到,反倒把箭羽丢在了新月宫中。当时七皇子您正在听姬大人讲文章,太子不知道哪里来的无名火,说您不知跪拜、没有礼数,便将姬大人和姬姑娘囚禁在院子里,将您毒打了一顿。路过的小太监不知如何是好,徘徊在陛下的崇华殿门口不敢进去。正赶上陛下召见我家殿下考教功课,我家殿下得知此事,在陛下面前说了几句公道话,陛下这才派了高公公,将七皇子您救了下来。” 一个家丁,竟然说话简洁明晰,口齿伶俐,态度不卑不亢,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主人。宋易安想,他的这位五哥,怕不是表面上显示的那么木讷呆板,他的心里,定然藏着大智慧。 好在这种大智慧并没有用在坏处,至少到现在为止,没有想伤害宋易安的样子,所以宋易安抽出手来,对着那个家丁行了一个平辈礼。 家丁终于有了惶恐的情绪,赶紧把身后的肩與叫过来,请宋易安上去。可宋易安摇了摇头。 姬姝明白宋易安的顾虑,说:“公子感激蜀王殿下好意,但公子身份尴尬,若是受了殿下恩惠,怕对殿下不利。” 家丁说:“七皇子与我家殿下没有深交并不了解,其实殿下待人真诚热情,只是不善于表达。既然殿下命小人取来肩與,就不在意那些闲言碎语。更何况殿下在朝堂上的人没什么交情,何来‘不利’二字?” 那家丁说的隐晦,宋易安却听出来了。他无非是想告诉宋易安,宋元杰早就表明态度不去争名夺利,所以太子和齐王也就不会把他当成眼中钉肉中刺了,不过是卖七皇子(或者说是江夏王府)一个面子,别人是不会追究的。 人家都解释成这样了,宋易安也没必要继续端着架子,更何况短短几步路,他已经觉得丢了大半条命,若是加重了伤势,反倒得不偿失。于是他坐上肩與,回了新月宫。 蜀王府的家丁很有眼力,只将宋易安送到了新月宫的门口,然后就告辞离开了。宋易安不会说话,幸好姬姝举止有礼,道了几句谢。 宋易安被姬姝搀扶着,刚迈进宫门,就撞上了姬恒训责的眼神。 姬恒已经快要八十岁了,头发雪白而稀少,同样雪白的胡须凌乱地在风中飘舞。他的脸上沟壑纵横,皮肤像树皮一样干枯,眼珠浑浊,却还保留着智者的神采。他穿着一件带了补丁的灰色长衫,外面裹着一件黑色大氅,坐在院子里的一个缺了半边的石凳上,手里还拿着他的被磨平了棱角的拐杖。 姬姝将自己的手从宋易安的身上抽回来,低着头,喊了一声:“爷爷。” 宋易安有些不自在,他作势就要跪下来听训。 “别在这儿呆着了,”姬恒从石凳上站起来,用语言阻止了宋易安的跪拜,边往屋里走边说,“‘知而慎行,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若是决定做了,就该时时谨慎小心,免得祸及他人……” 最后几个字,因为距离已经远了,所以显得飘忽,可这并不影响这几个字在宋易安心里的地位。他告诫自己,一定要步步小心,就算不是为了母亲,不是为了自己,也要为了师父、为了姬姝,为了那个一心帮助他的周眉语! 对,就是周眉语。宋易安等待这一天,已经十年了…… 第四十五章 颠倒 姬姝扶着宋易安回到卧室,妥帖地安排他躺下休息,摸着他的额头满是冷汗,说:“你先不要睡,我灶台上煨着粥,你喝一碗,然后吃药。” 宋易安在姬姝即将匆忙离开的时候,牵住了她的手,说:“姐姐,我有话想对你说。” 宋易安开口说话,让姬姝也有些惊讶。虽说宋易安只跟姬恒和姬姝爷孙俩说过话,但十年了,总共也没有说过几句。在外人看来,七皇子宋易安是个哑巴,宋易安便把“哑巴”这个角色演绎到底。 但他扮成哑巴,除了不想被宋诩威逼利诱地询问周哀帝和忠武卫的下落之外,还有更重要的原因,就是要给他的母亲昭阳帝姬报仇。 那么你要问了,报仇和扮成哑巴有什么关系?你听一听宋易安的声音便知道了。 那是细腻的、轻柔的、温婉的声音,是女孩子特有的声音。 宋诩的七皇子、昭阳帝姬的骨血、周朝和翊朝共同的“耻辱”宋易安,原来是个女孩子! 这件事,还要从十六年前说起。 昭阳帝姬在潼关外的一个小村庄诞下了一个女婴。帝姬觉得,这个孩子是她一生的耻辱,也是周朝灭亡的祸端,所以在孩子诞生之初,就决定将她处死。 但孩子的舅舅、周哀帝叶子攸阻止了这场惨剧的发生。他抱着哭得正欢的女婴,对姐姐说:“孩子经历了生死轮回,终于得见阳光,她既然选择了姐姐,就是和姐姐有缘,作为母亲,姐姐怎么忍心杀掉她?” 哭成泪人的昭阳帝姬叶子希脸色憔悴,抽抽搭搭地说:“我被奸臣迷惑,致使叶家断送江山,乃是千古罪人。这孩子是罪人之子,不该活在世上。” 叶子攸摇摇头,说:“国仇家恨,都是上一代人的恩怨,这个孩子有什么罪过呢?姐姐,弟弟觉得,这孩子很好,来的很是时候,留下她吧。” 叶子希说:“就算我想留下她,将来若是被宋诩抓住,以宋诩的秉性,难道会留下她?早晚都是一死,何必让她将来饱受折磨?陛下,我保的了她一时,保不了她一世。” “为什么要那么悲观?”叶子攸看着怀里痛哭的小娃娃,心里没来由地满是感动和欢喜,“世事难料,说不定啊,这孩子能给我们带来福气。” “局势危机,哪里来的福气?” 叶子攸说:“现在是壮大士气的关键时刻。姐姐,不如我们就说你产下的是个男婴,跟随母姓,为叶家皇族,定为皇子。我们就给她起名为易安,叶易安。在我们的保护下,她一定能轻松平安地长大。” 只可惜,叶子攸怜爱的小丫头,最终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之后的那些年,叶子攸带着忠武卫悄悄潜入长安,伺机报灭国之仇。他们制造了一系列的暗杀和混乱,还设计杀掉了翊朝的太祖皇帝,把长安闹得人心惶惶,也把宋诩惹恼了。 翊朝的抓捕行动比忠武卫的刺杀行动要猛烈的多,不只是忠武卫卫士被捕杀,难以计数的无辜百姓也惨遭抓捕和残杀。恐怖的气氛笼罩在长安城里,人人自危。 局势已经超出了叶子攸的控制范围,他没想到宋诩会这么不管不顾的杀人。再呆在这个京郊竹林外的小庄园里实在太危险了,他决定,撤出长安。 但想要撤出长安是何等的不容易。到处都是抓捕叶子攸和叶子希的画像,整个长安城,就像是一个即将扎紧出口的袋子,危险,恐怖。 要怎么办? 那天,年仅六岁的叶易安和忠武卫副统领魏天雄的女儿魏可寻从外面回来,她们的手上有一张叶子希的搜捕令。 二十几个汉子正围着叶子攸热火朝天地商讨出城的办法,听见门吱呀响声,都吓了一跳,有几个人的刀已经出鞘了。 等这些“惊弓之鸟”稳住心神,火气涌了上来。他们是不敢当着叶子攸的面责备叶易安的,所以,拿着搜捕令的魏可寻成了他们撒气的目标。 尤其是魏天雄,嗓门大的震天响,说:“臭丫头,大人商量要事,你进来做什么?还不快出去!” 其他人也说:“快走快走,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可叶易安拉着魏可寻,没有离开。不仅没有离开,还走到了人群中央。 叶易安扬着小脸对着叶子攸,说:“舅舅,你们想出城对不对?” 叶子攸虽满肚子焦躁,在叶易安面前,却总会流出慈爱的一面。他蹲下来,将叶易安跑乱的小辫子整理好,说:“长安不安全了,舅舅要带着大家出城。” 叶易安问:“我们这么多人,出的去吗?” 叶子攸眼神闪烁片刻,转而对叶易安惨然一笑,说:“拼死一试。” 叶易安环视了周围的人们,最后用自己温暖的小手贴在叶子攸尚未脱尽稚气的脸上,说:“舅舅,我有个主意,你要不要听一听。” 叶易安过早地接触了生死聚散,早将撤离当成了习以为常的事。叶子攸心疼她,将她抱在怀里,真的询问了她的意见:“我的易安有办法?说来听听吧。” 叶易安说:“我看着街上贴的画像,母亲的远比舅舅的多,而且舅舅的画像一点也不像。所以,舅舅,只要让我和母亲呆在这里,找个人去报官,就可以把官兵的主力吸引过来。到时候舅舅带着大家扮成商人也好、丧葬队伍也好,混出城就容易多了。” 叶子攸惊呆了,他注视着叶易安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问:“这是谁教你的?谁出的主意?” “我自己想的,不对吗?”叶易安说。 “不对,当然不对!”叶子攸说,“舅舅就是把自己丢在这儿,也不能抛下姐姐和你!” 叶易安却捧着叶子攸的脸颊,说:“可母亲说了,你比她重要。舅舅,你走吧。” “不!以后这样的话不许再说!我不能抛下你们!”叶子攸的脸已经发白,眼睛瞪得大大的。 恰在此时,有一个美丽的倩影从门外飘进来,是叶子希。她早已没了做帝姬时的典雅,但时间和磨难没有减损她的高贵。她移步进来,轻轻将门关上。简单的动作却把所有人的眼神凝结在了一处。 叶子希站在叶子攸面前,说:“从遇到宋诩的那一刻起,我便注定是个罪人。苟活了这么多年,我依然没有找到活着的意义。此时此刻,我找到了。” 第四十六章 以命换命 六年间,叶子希每时每刻都在猜想,如果有一天面对宋诩,宋诩会说什么,自己又会说什么。她不会天真地以为宋诩还会含情脉脉地说一些山盟海誓的话,但她依然没有估量到宋诩的绝情程度。 将叶子攸劝走之后,叶子希和叶易安很快等来了宋诩。宋诩没有半点的“利诱”,直接威逼叶子希说出叶子攸和忠武卫的下落。 叶子希当然没有说,她丢开了自己的涵养,恶毒地诅咒着宋诩和他的翊朝。她告诉他:“我虽然没有脑子,却还存着骨气!宋诩,杀了我吧,别白费力气了!” 宋诩用他粗粝的大手钳制住叶易安,冷笑道:“叶子希,你的孩子还在我的手上,你想亲眼看见他被我一刀一刀切碎吗?” 叶易安的后脖领被掐的生疼,呼吸也不顺畅,眼前是饱受折磨、哭得毫无形象可言的母亲,但奇怪的是,她一点声音也没有出,尽管满脸都是泪珠,尽管脸憋得通红,尽管嘴唇都被自己咬破了,但她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只是直勾勾地看着母亲,听着母亲每一句诅咒和回答。 叶子希被两个御林军牢牢压制着,跪在地上动都用不了,她哭喊:“宋诩你个畜生!你连自己的亲生骨肉都不放过,你不配为人!” 宋诩被骂的狠了,手上的力度不由得加重了些,他紧紧抓着叶易安,说:“我的亲生骨肉?我何时承认过他的身份?你们杀了我的父皇,还让我背上了千古骂名,我凭什么对你们手下留情?” “你父皇?呸!”叶子希咬着牙说,“你们的皇位,乃是从我叶家偷去的,你的骂名,也是咎由自取,窃国大盗、龌龊竖子,人人得而诛之!朗朗乾坤,自会报应不爽!” “你……”宋诩已经气得说不出话来了。 话都说道这么份上,也没有谈下去的必要了。宋诩明白,在叶子希身上,他不会有任何收获,所以他当着叶易安的面,残忍地杀掉了叶子希。 处置完了叶子希,宋诩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杀气,怒火将他最后的理智燃烧成了灰烬。他命令随行的御林军,将叶易安凌迟处死。 但随行的御林军大统领阻止了宋诩的决定,他说:“陛下,叶子希已经死了,目前了解叶子攸和忠武卫下落的,只有这个孩子了。不如陛下将他交给属下,属下定会逼问出叶子攸的下落!” “他?”宋诩冷眼看着被御林军提着、浑身已经瘫软的小娃娃,“他能知道什么?看那样子,已经吓傻了。” 大统领也瞥了一眼叶易安,说:“早听说叶子攸对这孩子另眼相待,已经将他定为了皇子,若是叶子攸死了,这孩子就是唯一一个有资格控制忠武卫的人,他在周朝遗臣那里的地位仅次于叶子攸。陛下,就算从这孩子嘴里得不到那些人的下落,他也是个绝佳的诱饵。陛下将他杀了,损失恐怕不小。” 被手下人一提醒,宋诩找到了些许神志。他踱步走到叶易安面前,将她低垂的头掰起来,眼中含着寒光,说:“你叫叶易安对不对?哼,文文弱弱的,哪里像是朕的儿子?”转而,他又对提着叶易安的两个御林军说:“将他扔进刑部大狱,让刑部好好审一审,没准能审出什么有意思的东西来。” 三天两宿,刑部没能审出一点东西,因为这个仅有六岁的小娃娃,从头至尾,一个字都没有说。 刑部现在焦头烂额。一方面,叶易安是周朝皇室名义上的皇子,没有人知道京城里还有多少专门为了营救他的忠武卫,他们害怕在某个来不及眨眼的时刻,被忠武卫卫士暗杀,身首异处;另一方面,叶易安的身上流着翊朝皇室的血脉,若是宋诩回头想到了这个儿子,他们刑部官员的脑袋,也很容易搬家。 怀着忐忑的心情,刑部的各位大人们对着这个“烫手山芋”左右为难。他们不敢给这个孩子上大刑,最多饿了他三天,没日没夜地审理。但无论是威逼还是利诱,叶易安都没有说出半个字来,只傻愣愣地看着面前的人们来了又走,走了又来。 这三天也不是毫无波澜。先是抓捕叶易安的第一天晚上,有五六个黑衣人潜入刑部大牢劫狱,被牢头发现。一场恶战,狱卒战死十七人、重伤三十余人,而黑衣人眼见惊动了埋伏在这里的御林军,重伤之下,竟然全部逃走,不得不说身手真是高妙。 第二天,刑部有一个督官趁着奉命提审叶易安的机会,想用一个小孩子将叶易安换出来,不幸被刑部侍郎发现。刑部侍郎吵嚷起来,被督官捅伤,很快流血致死。而那个督官和小孩子,也因为暴露身份被御林军乱刀砍死。 忠武卫接连失败,后来就消停了,接连好几天也没了动作。可刑部一直提心吊胆,不敢有片刻放松。 新任的刑部尚书葛庆峰终于忍不了了,他委婉地恳求宋诩:“陛下,这个孩子虽有叶家的血脉,但颇有陛下风骨,这么多天,一句话都没有说,就是一个成年人恐怕也做不到。平心而论,臣深感敬佩。臣以为,叶易安的身份已经世人皆知,陛下以孝立国、以慈养国,此时赐死他,不合时宜。陛下,不如承认叶易安的身份,将他养在宫中。一者,可以显示您的圣德,使天下百姓敬仰臣服;二者,慢慢询问他关于叶子攸和忠武卫的下落,还能牵制他们,让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宋诩也在劫狱和换囚的事件中有不小的震动,思量片刻,答应了。 自此,翊朝的皇宫中,就多了一个不会说话、孤独无依的“小皇子”,她静静地望着四角的天空,等着报仇的时机。 正因为叶易安的掩护,叶子攸和忠武卫卫士们得以分批从宋诩的眼皮子底下逃出生天,并蛰伏起来。 再后来,叶易安被迫改了姓氏,成了宋易安,但也在这个时候,遇到了仗义执言的老先生姬恒和他幼小的孙女姬姝。他们,成了宋易安生命中的光亮。 三年前,宋易安在宫人们送来的书中,找到了叶子攸塞进来的信,信上说,魏天雄的女儿魏可寻有了新的身份,那就是江夏王的养女周眉语。 第四十七章 与共 宋易安不知道魏可寻用了什么办法,偷梁换柱,成了江夏王徐绍聪的养女,但她知道,这一路,她一定不也容易。 就在“周眉语”进京的那一天,姬姝在宋易安的请求下,乔装打扮,逃出了皇宫,在大街上与“周眉语”碰头,并假装摔倒,被“周眉语”搭救,将事先准备好的宋易安写给她的信偷偷交给了她。 也正因为这个,“周眉语”才会在曲江宴上出手救下想要“自尽”的宋易安,与宋易安结缘,之后,又在马场上推开有权有势的太子和齐王,与不经意闯入的宋易安定下婚事。 宋易安低眉顺眼、忍辱负重这么多年,终于等来了这一天。她的仇恨,可以慢慢洗刷了。 躺在新月宫坚硬冰冷的床榻上,宋易安对姬姝说:“姐姐,我有话说。” 十年的风雨同舟,两个女孩已经将彼此当成了最亲近、最值得信赖的人,宋易安的秘密,姬姝几乎都知道。姬姝将宋易安摔伤的右手小心地放进被子里,坐在床边,说:“什么话,你说吧。” 宋易安累的厉害,却硬撑着,注视着被她连累、与她相知相伴的小姑娘,说:“我有了让你和恩师出去的办法。舅舅让人递进来消息,说翰林院和礼部安插了我们的人,而且这批新科进士中,也有我们的人。恩师是举世有名的大儒,被囚禁在宫中已经有十年之久,原本就引起了天下士子的不满,而我现在被周眉语选中,有了江夏王府这个靠山,可以自由出入皇宫,恩师却依然被囚禁,就更让人们于心不忍了。所以,我决定了,再过两天,就让翰林院的官员和朝廷内外的书生们闹起来,闹到朝堂上去,这样一来,皇帝迫于压力就会把你和恩师送出宫去。虽然不能恢复恩师的官位和俸禄,但无论是著书立说还是开坛讲学,哪里不会活得很好?” “你要……赶我们走?” “不是‘赶’,是‘求’,”宋易安说,“你也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摆在我面前的是上刀山下油锅的事,一个不小心就会万劫不复。我不能再牵连你了。” 明明是为姬姝好,姬姝却生气地把五官都皱到了一起。她带着讽刺的语调,说:“原来咱们的七皇子殿下看待别人如此不屑,只觉得自己可以为别人拼命,别人比她却差得远!” “你这是什么话?” 姬姝气得捶床:“什么话?你没听明白我说的是什么话?你是想让我爷爷亲自给你解释吗?!” 姬姝的话唬的宋易安把头抬得老高:“好姐姐,你小点声,恩师刚回屋,被他听到了不好。你生什么气?我不过是觉得不想牵连你们而已。” “牵连?我乐意做的事,叫什么‘牵连’?” “可是这件事跟你没关系!无论是周朝还是翊朝,都跟你和恩师没有关系!你和恩师被囚禁在这里已经十年之久,前路有多难多艰险,你也是明白的,我怎么还能自私地拉着你跟我一起披荆斩棘?” “周朝和翊朝跟我没关系,但是你,你叶易安,跟我有关系!”姬姝说话的时候眼圈都红了,“为了迈出第一步,你不惜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还要在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跟太子、齐王争夺江夏王的势力,前面有多危险,我怎么看不出来?” “那么……” “但是要踏入危险的那个人是你啊!”姬姝的眼眶里掉出一个晶莹剔透的泪珠来,啪嗒,掉在自己的手背上,碎了。她的声音都在颤抖,拳头紧紧地握着。她说:“你伤成这么样子,出个房门都不方便,怎么跟宫外的人传递消息?你想一瘸一拐地去皇宫外面找人商议对策吗?” “怎么会?你……你别哭啊……” “是,爷爷是个没靠山的酸腐老儒,我又是个手不能扛、肩不能挑的女孩子,保不齐有一天成了你的累赘……” 宋易安忙不迭地道歉:“你在说什么,我哪里有那个意思?你不要哭嘛。” “我哭还不都是因为你的破决定?”姬姝哭的更凶了,眼泪走珠一样地往下掉,“我们朝夕相处了十年,一起长大的情谊,就这么经不住考验?你和周将军是小时候过命的交情,我和你,难道不是?” 姬姝和宋易安的“过命交情”,真是数都数不过来。 当初他们刚住进新月宫、两个孩子并不熟识的时候,新月宫荒凉破败,时常有蛇出没。再加上太子把宋易安当成眼中钉,派人悄悄在新月宫里放了几条毒蛇。没两天,毒蛇就把坐在墙根底下独自难过的姬姝给咬了,眨眼的功夫,姬姝的整个手臂都肿了起来。 宋易安在外面风餐露宿了好多年,认识了很多毒蛇、毒虫,她毫不犹豫,用嘴巴吸出姬姝手背上的毒血,还用荒草地上一棵不起眼的小草磨碎了敷在伤口上。姬姝的手臂肿了七天,一直疼的要死要活的,可她没有哭,一声都没哼,因为救了她命的宋易安,昏迷了三天,差点就死了。 新月宫是冷宫,所以很少有人给他们送衣食用品,在这里,一切都要自给自足。姬恒年纪大,时常生病,所以种菜、种植草药、洗衣做饭的事,都是两个孩子合力完成的。在凄冷苦痛的岁月里,她们是彼此的靠山。 现在,宋易安在为姬姝考虑,同样,姬姝也不会放弃宋易安。 姬姝用袖子抹了一把脸上的泪水,歪着头故意不看宋易安,说:“我不会丢下你,爷爷也不会丢下你。你要是有良心,也别丢下我们,大不了,我们不失败不就好了!” “不失败不就好了……” 在之后无论清冷凄苦还是欢畅快乐的日子里,宋易安时常想起姬姝的这句话。 给痛苦的自己一个能成功的希望,就会在黑暗中见到曙光。 有这么多人围在她身边,一定不会失败! 宋易安用自己的左手拉住姬姝沾了泪珠的手,说:“好姐姐,让你离开之类的混账话,我以后再也不会说了。你不要生气了。” 姬姝还在生气,依然故意不去看她,但说出来的话出卖了她一向善良的内心:“说吧,接下来打算干什么?” 宋易安沉吟片刻,说:“有一个人,我一定要结交,他很有可能成为我的助益。” “谁?” “夔州太守赫连闵的儿子、新榜榜眼赫连衣。” 第四十八章 目标:赫连衣 结识赫连衣,有很多方面的原因。 首先,赫连衣的父亲和舅父都曾经是周朝官员,是周朝皇帝钦点的进士。文人自有风骨,直到宋诩即位,两个人都没有入朝做官,只是后来宋诩采纳了太师刘德龙的意见,对效忠于周朝的臣子们威逼利诱,尤其扣押他们的亲属家眷。甄昱卿的父亲正是因为母亲和儿子同时被扣押,才被迫进京做官,而赫连衣的父亲也没能免祸。只是赫连大人总是称病,所以宋诩给了他一个夔州太守的官职,让他远离京城。一晃十几年过去了,就算忠于周朝的心思已经衰退,但对周皇室的感激之情,多少应该还有残留吧。 而且,赫连衣是新科榜眼,略过没有露面的状元不说,他是这一届考的最好的书生,当然,也是最引人注目的。因为这个功名,赫连衣可以直接被授予官职,且因为父辈的荫蔽,平步青云不是问题。他年纪轻,资历浅,既不涉党争又不和那些绝对忠于宋诩的老臣有瓜葛,“策反”起来比较方便也比较安全。 当然了,听说赫连衣是个六艺俱佳的风雅公子,尤其是书画,堪称一绝,就算是当世,他的画作也非常受世人追捧。宋易安的画虽上不得台面,贵在书法上小有成就,她自信能通过“切磋书法技艺”,很快跟他拉近关系,而且与他结交,有很多现成的借口,不会太引人注目。 宋易安的决定,并没有出乎姬姝的意料。姬姝说:“这个人我其实有些印象。当初周将军入京的时候,你让我去街上,找机会给将军通消息,那时候我就见过他了。” “哦?他也在?” 姬姝点点头,说:“甄大人的府邸就在朱雀大街上,当时正赶上赫连公子带着随从出门,就碰了个正着。不过你放心,我蒙着面,他认不得我。当时他看见我被困在人群里,还招呼着随从们救我,倒是个好心肠的。” 好心肠啊,宋易安仰着头想了想,说:“话本子里总有英雄救美的故事,你说,我能不能让他做一回‘英雄’呢?” 结识赫连衣是个急迫的事,但绝不能急躁。能高中榜眼的人,一定七窍玲珑,心思细腻,宋易安要设一个绝对妥当的局,万不可露了马脚。所以,她耐心地等了十天。 这十天,赫连衣顺利地顶替了那个没有露面的状元爷,成为了翰林院修撰,大大小小的长官和同僚,也认识了差不多。 正值休沐,赫连衣和表兄甄昱卿从翰林院走回家。“走回家”这个主意,自然是甄昱卿提出来的,因为甄昱卿听说,朱雀大街拐角处的霍三娘酒馆,今天要新开一坛三年杏花酒,他想去喝。 甄昱卿强拉着赫连衣来这里,还有另一个原因。他上次和赫连衣打赌打赢了,赚了赫连衣一幅《秦淮泛舟图》,他把这幅丹青显摆给好兄弟、礼部尚书薛璧贺家的公子薛迅看,正巧薛大人家的女公子从屏风后面走出来,对图画爱不释手,大胆地提出与赫连衣见一面的要求。甄昱卿受了好兄弟的一再央求,最后还是把自己的表弟给卖了。 毕竟薛公子送了他一只端砚,极品端砚,他怎么好意思抹了人家的面子? 但这个“地下交易”是不能告诉赫连衣的,所以甄昱卿和薛迅一商量,把见面的地点定在了霍三娘的酒馆里,且并没有让赫连衣知道。 京城总会叫人乐不思蜀,不是温柔乡就是销金窟,好在现在是白天,否则你会痛恨自己的腿,为什么会长在地上走不动。四下望望,周围除了热闹的酒馆就是雅致的茶楼,丝竹管弦,昆山玉碎,余音袅袅。 尚蒙在鼓里的赫连衣走在路上,心不在焉,表兄胡乱问一句,他便搪塞着答一句。 甄昱卿:“你认不认识礼部尚书薛大人?” 赫连衣:“嗯。” “他家的公子呢?” “不认识。” “他家的女公子呢?” “不。” “他家的女公子据说很漂亮,更是个琴棋书画无一不通的才女,你可听说过?” 赫连衣摇头。 甄昱卿实在不知道自己酝酿了整整一天的话题该如何进行下去。瞧着赫连衣低着头,心不在焉的,甄昱卿问:“明鸿,你最近几天总是闷闷不乐的,有心事?” “没有。”语气淡淡的。 甄昱卿忽然两眼放光:“你是不是看上了哪家的姑娘?不用担心,就算现在父亲和姑父不愿和朝中大臣联姻,不让你和他们扯上关系,但你若真看上了哪家的姑娘,他们也不会太过反对的,再者说了,不是还有你表哥我嘛,我会帮你的!” 赫连衣无精打采的:“表兄,你就不要拿我取笑了,我可不像你,敢到处欠风流债。” “我……”甄昱卿语塞,“你表兄我,在你的眼里,竟然是那样的人吗?” 赫连衣没有回答,不过沉默也是一种回答。 眼看就要到霍三娘家的酒馆了,香飘十里,难怪被称为“一壶好酒醉天骄”。 街上人头攒动,熙熙攘攘的。甄昱卿和赫连衣一前一后,各怀心事。 赫连衣忽然喊住甄昱卿:“表兄!” 甄昱卿“嗯?”了一声,却没听到下文,转头看向赫连衣,发现他眼睛直勾勾的,神色也不大正常。顺着赫连衣的视线望去,便看见了一个用白色纱巾遮着半张脸的、身穿淡蓝色罗裙的姑娘。 甄昱卿乐了:刚刚还笑话他风流,现在轮到自己,赫连衣竟如此明目张胆了,十多年的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了去了? 说起来,被赫连衣注视着的小姑娘长得确实不错,文文弱弱的,有种书香气。露在外面的皮肤娇嫩白皙,一双宝石一样璀璨的眼睛闪着光芒。美中不足的是,她走得极缓,手脚有轻微的不协调,好像被什么东西绑着一样。 迎面走过来的那个小姑娘,很快就发现自己被赫连衣“色胆包天”地注视着,她怯懦地停住脚步,四下张望片刻,看着有些手足无措。 甄昱卿很“有经验”地想:此时若是有个英雄救美的机会,那简直就成了话本子里男女主人公的绝美相遇。啧啧,表弟的“桃花运”是要来了吗? “桃花运”有没有到,尚且没有定论,但“英雄救美”的机会,说到就到了。 第四十九章 计划,逃离掌控! 在与赫连衣眼神碰撞的刹那,敏感的宋易安读出了许多让她难以相信的内容。她在赫连衣的眼神里读出了震惊和难以置信。难道,赫连衣认出她了? 怎么可能?明明她从来没有以女装示人过啊! 之所以穿女装出宫,主要是因为要逃过宫中人的耳目,不能被人们发现。她现在的身份是负责打扫新月宫门前走廊的徐婆婆的女儿。徐婆婆的女儿在太子宫里当差,负责采买一些民间的小玩意儿给东宫的女子们摆弄,尤其是针线、帕子之类的东西,那些侍女们没有资格向内务府要,便凑些银钱去集市上买。 宋易安比徐婆婆的女儿瘦,但她现在因为胳膊和腿上的伤还没好利索,裹着厚厚的纱布,所以看起来勉强混得过去。 现在面对赫连衣审视的眼神,“做贼心虚”的宋易安惶恐不安起来,她摸了摸自己遮面的纱巾,还在。 一定是一场虚惊,宋易安安慰自己。她的“小测试”还没有进行,现在岂能怯场? 按照宋易安的计划,她向周眉语借来的那个助手会装扮成小偷,当着赫连衣的面,偷走她挂在腰带上的玉佩。按照赫连衣“好心肠”的性格,一定会帮助宋易安追回玉佩。这样,宋易安就有了表达感激的机会。 宋易安顶替着徐婆婆的女儿。作为宫中侍女,徐婆婆的女儿自然见过前后两次进宫的新科榜眼,可以大肆吹捧他一番。宋易安对画不是很懂,但她懂书法,秦汉、魏晋、隋唐,名家书法无一不通、无一不精。除了书法,还可以谈论文章。宋易安师承名儒姬恒老先生,更是冒名顶替,偷偷参加了科举,高中状元,可惜好好的功名无法认领,也是遗憾。 ———— 说到为什么参加科举,宋易安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给她的恩师姬恒一个交代。姬恒放弃了前程和富贵,十年如一日地守在新月宫巴掌大的地方,接受着外人的怜悯或者鄙夷,无怨无悔地教她读书,她想通过这种方式告诉他,她没有辜负他的希望和教导。 把思绪扯回来,眼前的任务,正等着宋易安去完成。 周眉语派来的助手已经开始行动了,他按照宋易安事先的安排,从宋易安身边经过,并轻松地得到了宋易安挂在腰带上的玉佩。宋易安眼波流转,已经想好了一大串对赫连衣和甄昱卿的吹捧词。 首先吵嚷起来的是甄昱卿。甄昱卿大有“路见不平一声吼”的气魄,一句“小偷啊!”引来了无数行人的目光。 “小偷”的演技极好,听了这一声惊天动地的喊声,好像真的受了惊吓,慌忙朝着身边的小巷子逃去。宋易安也佯装焦急,忍着腿上和胳膊上的疼痛,一边追赶,一边央求路过的行人出手相助。 在甄昱卿的指挥下,甄府的随从们纷纷弃了马车去追小偷。甄昱卿得意地想,表弟难得对一个姑娘多看几眼,没准儿一见钟情,我如此帮忙,他会不会一感动,将他新画的《巫峡烟雨图》送给我呢? 谁知道,本应该在宋易安计划中心的赫连衣,从头至尾,一眼都没有给那个“小偷”,他的注意力,一直都在宋易安身上。 甄昱卿又想,表弟,你这叫色胆包天。 被甄昱卿深深鄙视了的赫连衣冷不丁对甄昱卿说:“表兄,你怎么还不去追小偷?” 甄昱卿:“我……我得看着咱们的马车啊。” “马车我来看,你去追人!” 啥?这就开始“重色轻友”了吗? 甄昱卿想维持住自己作为兄长的尊严,干咳了一声,说:“我在这里其实并不碍事。” 赫连衣是个“实干家”,他将表兄推进了巷子。 宋易安傻愣愣地见证了全程,颇觉得赫连衣并不是姬姝嘴里的那个翩翩公子,甚至,他有点不正常。 更不正常的事还在后面。 赫连衣在大庭广众之下走到宋易安面前去,拉住宋易安的手腕,朝着最近的一个茶馆闪了进去。 赫连衣走的很快,让重伤未愈的宋易安跟的艰难。但这并不是宋易安最在乎的。 事情的发展已经远远超出了宋易安的控制范围,她原本想,哪怕赫连衣不出手帮忙,或者根本懒得接受她的感激,都没有关系,一次测试而已,无伤大雅。但眼下的情况,宋易安不知道该有什反应了。 宋易安的额头上冒着冷汗,她试探地小声说:“公子,您这是做什么?是不是认错人了?妾乃是东宫侍女,妾……” “不要说话!”赫连衣闷声警告。 宋易安只好闭上了嘴。 见到有客人进来,茶馆里的店小二欢欢喜喜地凑过来答礼:“公子小姐,两位吗?小店……” 赫连衣截断了店小二的话,严肃地问:“可有能说话的地方?” 京城里达官贵人多,秘密也多,很多贵人如果不方便在自家接待客人,便喜欢选择茶馆的雅间与客人碰面,只要身份隐藏的好,并不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店小二在这里做了好几年的工,所谓的“能说话的地方”,他明白的很。 但是,这么多年了,他从来没有见过以为公子领着一位年轻小姐来茶馆说话的。 好在他也知道哪一句该问哪一句不该问,忙陪着笑领着两人去了二楼一个僻静的名为“昙花阁”的雅间里。 谢绝了店小二上茶的好意,赫连衣关上了昙花阁的门。这么安静的地方,宋易安几乎能听到自己剧烈的心脏跳动的声音。 宋易安的胳膊疼得直发抖,却用佯装的恐惧的表情掩盖住,她怯怯地说:“公子,妾乃是东宫侍女,您是不是认错了人?” 赫连衣脸色难看,说:“在下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唯有一点好记性能拿出手去供人感叹。虚活二十载,所见之人,在下过目不忘。将七殿下请到这里来,是在下得罪了。” 宋易安脑子里炸开一阵嗡鸣——没想到,真的被认出来了! 宋易安的手腕轻轻动了一下,一个精巧的匕首从左边的袖子轻轻掉入她的手心里,悄无声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