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夕(兄妹骨科)》 1.出生 1、 程夕意识到自己对程朝的那种感情叫做“喜欢”时,是在17岁那年的夏天。 在此以前,那是一种旷日持久又难以言明的复杂情感,是信任、是依赖、是占有……在此之后,全都指向了爱。 在最青春的年纪遇到喜欢的人,并没有让程夕感到甜蜜,相反,恐惧将她吞噬,然而恐惧中却又催生出更多的爱和欲望。 程朝,哥哥,究竟是哪一步行差踏错,才让我对你生出这样不伦的爱意? 她回头检视十几年的朝夕相处,方才惊觉亲情和爱情已如藤蔓蜿蜒在树干上,交织缠绕,难舍难分。 若非要追溯源头,程夕想,或许她的出生才是最大的错误。 * 1998年,程万里的人生中出现了两个意外。 第一个意外是他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尽管他口头上并未声张,但人逢喜事精神爽,走路时腰杆都不自觉地挺直了。 永安镇上向来是没有秘密的,昨夜床头的私房话,第二天都可能会变成茶余饭后的谈资。 连破洞的毛衣都要缝缝补补穿几年的人,忽然换上了锃亮的皮夹克,明眼人一看便心知肚明了。 对于不善言辞的程万里来说,能在生意场上崭露头角,不啻为一个惊喜,更惊喜的是他第一次知道,原来那些叔伯堂表、姑舅甥侄们也是可以正眼看人的。 原本一家人嘛,最好都是一样的平凡普通,你为工作发愁,我为生计劳碌,人人都有一肚子苦水,这样才能平等地坐在一张桌子上举杯消愁。 但程万里偏偏弯道超车,背叛了这种默契。 没落门房里不起眼的那一支,摇身一变,成为同辈们拍马不及的体面人。 于是把酒言欢变成了敬你一杯,明面上满脸堆笑,说着以后请多关照,背地里多少双眼睛都在盯着他,等着看笑话。 闷驴一个,不过是走运而已,看他能得意到几时? 程万里忽略了那些笑脸下隐藏的妒嫉和不屑。不服又如何,他们手里的酒杯不还是要比自己低一截? 他把所有的恭维照单全收,人生的高光时刻晃得他头昏脑胀,恍惚中,票子、车子、房子都近在眼前。 他只看到远处闪着金光的山巅,却没低头看看脚下,也许从此都是下坡路。 第二个意外是节育环错位带来的——胡向云发现自己又怀孕了。 在此之前,她和程万里已经有了一个儿子。 生,还是不生?两人考虑了很久。 那还是计划生育的年代,第二个孩子能否出生,很大程度上并不由父母的意愿决定。生,意味着小心躲藏的孕期,以及不菲的超生罚款;不生,那好歹也是条生命,万一还是个儿子。 纠结到怀孕的第四个月,程万里暗中托人查了下性别,那人告诉他是个小子。 他当即大手一挥:“生!” 这简直是上天赐给他的福星,照亮了他在千禧年前飞黄腾达的美梦。他存了心要让那些看扁他的人睁眼瞧一瞧,他不光能赚票子,还能再生个儿子。 程万里一手抚摸着胡向云的肚子,另一只手摸着程朝的头:“快,叫弟弟。” 程朝张开小小的胳膊抱住胡向云,耳朵贴在她的肚子上,抬眼却看到程万里的笑渐渐变得力不从心。 似乎就是从决定生的那天起,程万里的生意开始滑坡。 他原本野心勃勃想要扩大版图,结果投进去的钱像浪花落进海里,悄无声息地就消失了,换来的是家里越堆越多的库存。 商海浮沉,哪会永远冒尖?程万里这么安慰自己,转头又投入更多的资金,却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短短几个月,无限风光就变成了布满裂痕的玻璃,仿佛只要轻轻一碰,就会粉碎。 他依旧不说什么,嘴上却接二连叁地急出泡来,凭谁问起,都只说是“天气干燥,上火了”。 结果这火气从冬末一直持续到初夏。 酒桌上再也从容不起来,他强撑着把流水似的敬酒灌进肚子里,待晚上回家再蹲在院子里吐得天旋地转。 蹲得太久,起身的刹那,他眼冒金星。白光缭乱,比那位还未出生的福星绚烂多了。程万里有一瞬间的自我怀疑,或许那孩子不是福星,而是个诅咒呢? 他晃一晃不清醒的脑袋,把自欺欺人坚持到底。 对于这一切,胡向云只当没看见。 她知道程万里自负又投机,根本不是做生意的料,但她也心存侥幸,毕竟谁能拒绝别人投来的艳羡目光呢?万一……万一程万里又走运了呢? 虚荣的泡泡折射着梦幻的光彩,彩虹高架,人生晴朗,这样的滋味太让人留恋了。 胡向云唯有一边小心翼翼地维护着他脆弱的自尊,一边祈祷好运能再次眷顾他们。 只是等到她快生产时,好运也不见踪迹。 彼时程万里的生意已经像浸了水的棉花,成为越来越沉重的负担,他不仅把赚到的钱全都砸了进去,甚至连家里原本的积蓄都快掏空了。 他翻一翻空荡荡的口袋,不敢告诉胡向云,现在恐怕连超生罚款都凑不出来了。 福星果然没有给他带来好运,反而像个黑洞,吸走了他所有的运气。 他最后的指望全在这个孩子身上,票子、车子、房子都打了水漂,留下个儿子也算面上增光了。 1999年夏天,程夕出生了。 是个女儿。 2.妹妹 2、 程万里永远记得医生从产房出来时对他说的话:“恭喜你,儿女双全,凑了个‘好’。” “……好,好。”他连声应着。一直绷紧的脊背却忽然塌了下去,过去数月苦苦支撑的门面土崩瓦解。 笃定地相信自己会翻身,结果却越摔越惨。笃定了是个儿子才决定生,没想到却是个女儿。 黄粱一梦,醒来两手空空。 好在程夕尚不知道,父母对于她的出生抱着怎样山回路转的想法。 这对她来说,或许是一种幸运。 不过也许是血缘带来的感应,这个让期待破灭的孩子出生后默不作声,直到医生在她屁股上拍了两下,哭声才响起来,小猫似的,幽幽咽咽,委委屈屈,似乎是害怕自己的哭声提醒父母“失望”两个字怎么写。 胡向云没在医院多待,能下地的第一天就带着程夕出院回家了。 亲戚们比夏天的阵雨来得还快,他们涌进房间看看孩子,又涌到客厅和程万里聊天。大家心照不宣地不提失败的生意和砸在手里的货物。 “叛徒”已经重新回到队伍中,境况甚至比原先还要略逊一筹,众人无心看好戏,反倒生出些怜悯之情,毕竟如今举杯,都是同样的高度,何必要互相为难。 谁的人生不是一笔糊涂账?身外之物没了还能再赚,孩子可不是想有就有。 有人羡慕:“你们夫妻俩真有福气!” 程万里笑着咽下苦涩:“是啊,福气好,那是我的福星。” 可是福星啊福星,我这辈子毁在你手上了。 那天晚上,客人散去,他默默地坐在客厅里,一边喝酒一边剥花生,交迭着的大拇指用力往下一按,花生壳四分五裂,像他破碎的梦想和生活。 他满耳都是心碎的声音,压根儿没有留心到坐在一旁的程朝还饿着肚子。 叁岁的程朝已经懂得察言观色,妹妹回来了,妈妈就被霸占了,爸爸也把他遗忘了。再怎么期待她的到来,如今也有点小小的嫉妒了。 程朝知道,今夜不适合哭闹,再不乖一点,他怕自己永远被忘记。 于是他只好偷偷从篮子里捡了一粒花生米,飞快地塞进嘴里,用牙齿慢慢地磨碎。眼睛一直盯着程万里,害怕他注意到自己偷吃的动作。 但幸好,程万里一心沉浸在失意的人生中。 于是程朝得以靠花生米填饱了肚子,那是他一生中最爱花生的一天。 时针已经走到深夜,程朝的眼皮越来越沉重。 他勉力看向程万里,只看到一张喝醉了趴在桌上的脸,从耳根到脖子泛起一片红,是比人民币更加浓稠的红色,像他心头滴的血。 程万里手一挥,酒杯倒下来,酒顺着桌角淌进堆成小山的花生壳里,挥发出的酒精味与他身上臭烘烘的酒气混在一起,程朝皱了皱鼻子。 他站起来,越过小山,准备自己回房间去休息。 几乎就在打开房门的同时,他听到程万里嘟囔了一句,“……早知道不如流掉。” 程朝那时还不知道“流掉”是什么意思,但他知道“掉”不是个好词。 玩具掉在地上会挨骂,排骨掉在地上会挨打……而程万里居然想把妹妹“流掉”,他本能地感到警觉和害怕,小男孩的正义感和保护欲油然而生,转身飞快地钻进房间。 房间里只开了一盏小灯,胡向云靠在沙发上睡着了,手里还捏着一堆没迭完的尿布。 程夕被放在床中间,程朝蹑手蹑脚地走过去,靠近了才发现她已经醒了,圆眼微瞪,安安静静地躺着,不知道在看什么。那么小的一团,像一艘漫无目的漂泊的小船,被无尽的海面和冷冽的月光包裹着。 原来你也被忘记了。 站在世界的入口处,迎接你的不是热情的欢迎,而是挂了蛛网的屋顶一角,这个世界很没意思吧? 程朝的嫉妒暂时被同情压制,他趴在床沿上,嘴巴和鼻子都埋在胳膊里,只剩一双眼睛在程夕脸上打转,他在心里小声地说:“妹妹你好,我是哥哥。” 没关系的,还有哥哥。 他轻轻握住程夕攥着的小手,两座小小的岛屿连结起来,成为一座更大的孤岛。 那是1999年7月初的一个夜晚,醉酒的父亲,沉睡的母亲,寂静的深夜,无知的幼童,共同构成了记忆里泛黄的一幕。 谁在最得意时被生活痛击?谁又在最孤独时等待被爱?命运在此驻留片刻,却吝于给予他们各自想要的东西。 于是失意者沉湎往事,孤独者拥抱取暖,成为了他们此后人生的基调。 但命运更无情之处在于,它会把结果突然地呈现出来,却绝口不提过程的残酷。 直到多年后,一个巨大的秘密被戳破,程万里和胡向云才意识到,或许就是从那个普通的夜晚开始,作为父母,他们已经和一对儿女走向了不同的方向。 ----------------- 大家好,儿童节快乐~ 如果有没用完的珠珠,可以给我吗? 3.全家福 3、 胡向云出了月子后,家里堆积的库存一天天减少,这当然不是因为程万里的生意回春了,而是他低价转手了。 实在没办法,有两个孩子要养活,还有罚款要交。 他暂时不敢再赌一把未来。也许好运会再次降临,但远水解不了近渴,眼下正是缺钱的时候,不确定的运气兑换不了人民币。 也是从那时起,家里开始频繁地传出争吵的声音。 散落的碎瓷片和玻璃折射出诡谲的光芒,像教堂里的玫瑰花窗摔成碎片,泄露了信徒忏悔时的罪恶。 程朝又一次被遗忘在“战场”之外。 他贴墙站在角落里,唯唯诺诺地辨认着,那是自己的父母吗?是早上柔声叫他起床的胡向云吗?是一边捉弄他一边帮他洗脸的程万里吗? 满地都是小镜子,他却只从镜子里看到两张陌生又愤怒的面容。他们的身体里仿佛有个松了口的气球,飞天遁地般寻找出口,把眉眼挤得扭曲变形。 当争吵归于平静,胡向云总是将脸深埋在手臂里低声啜泣,程万里则坐在她斜对面叹气,而程朝终于找到机会,赶在下一场枪林弹雨前跑回房间,趴到床边看程夕。 程夕一天天长大,会闹会笑,会在看到哥哥时兴奋地挥手蹬脚。 可她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自己在外面经历了怎样的胆战心惊,不知道自己多么害怕玻璃破碎的声音,也不知道自己甚至会被当作“人质”,被要求在两个疯子之间做出选择或评判。 程朝心里小小的嫉妒又开始生长。 夕夕,为什么你可以置身事外?我们明明是连成一体的孤岛啊,你怎么能让我一个人经历风雨? 程朝把自己的手指伸到程夕面前,被她一把抓住。她的指甲该剪了,掐着他的皮肉,程朝心里像是被刺了一下。 夕夕,你也听到他们在吵架吗?你会觉得害怕和厌烦吗?你会不会和我一样,想要捂上耳朵呢? 程夕回答不了,喉咙里迸出开心的咿咿呀呀。程朝牵着她的手擦掉自己的眼泪。 夕夕,你快点长大吧,这样我就不是一个人了。 争吵不知持续了多久,忽然在某一日毫无征兆地画上了休止符,那天程万里和胡向云难得停战言和,还带着兄妹俩去照相馆拍全家福。 程朝一路都很兴奋,不用提心吊胆面地对满地狼藉,也不用害怕地捂着耳朵,他甚至能听到风穿过自行车的轮毂,碰撞出清脆的金属音。 那时候拍照要先挑选背景布,高楼广厦或旷野草原,小桥流水或异域风情,一块背景布换一场梦中的旅行。 远方在哪里?远方在相机的镜头里。 他们去的是永安镇上唯一的一家照相馆,年久失修,更换背景布时,轮滑卡住了。乡村田野的背景还没升上去,欧式庄园也才冒了个尖,不上不下地正卡在中间。 老板折腾了半天也没搞定,最后只好用打折来挽留这单生意。 程万里和胡向云没有理由不同意。 他们在不伦不类的背景前站好位次。胡向云坐着,把快睡着的程夕抱在怀里,程万里和程朝站在她们身侧。 老板举起相机:“我数叁二一,大家笑一笑,来,叁——二——一!” 然而快门按下的瞬间,一家四口里只有程朝在笑。 他们就这样被嵌在了五寸大小的相纸中,塑封一裹,在阳光下反射出绚丽的颜色,勉强增添了些幸福的味道。 程朝还不知道,这张全家福的意义,也许并不在于“福”,而在于“全”。 拿到照片的第二天,胡向云把两个孩子送去了娘家。她和程万里决定南下打工。 那一年,郑集英已经五十八岁了。 她的手臂干枯,如同起皮的老树干,脆得轻轻一摸就会掉渣。四个月大的程夕躺在她怀里,让人想到冬天枯树枝上的鸟巢里瑟瑟发抖的雏鸟。 程朝站在郑集英和胡向云中间,她们的对话钻进耳朵里,他发现自己第一次听懂了大人的话。 “钱”“缺钱”“赚钱”,成年人的世界说穿了也没什么复杂的。 但最后胡向云说:“我该走了。” 走?走去哪里?不带走我和妹妹吗?程朝终于意识到不对劲,突然停止的争吵原来是离别的预兆。 他拽一拽郑集英的衣角,又一脸急色地看向胡向云。但郑集英只是轻轻地拍拍程夕哄她睡觉,头也不抬地说:“走吧。” 胡向云的眼泪当即流出来。她擦擦眼泪,二话不说,转头就走。 程朝松开郑集英,下意识地去抓胡向云,衣角像小鱼摆尾,从他手里滑过。他又追着跑到院子门口,胡向云却已经跨上自行车,车轮摩擦着地面,扬起一片尘土。 离别或许是人类情感最复杂的场景之一。 叁岁的程朝词汇系统还不够丰富,只知道毫无章法地哭着喊“妈妈”,但直到胡向云的身影消失,她也没停下,甚至没有回头看一眼。 等到程朝稍微长大一些,他就可以准确翻译出这么多声“妈妈”的含义。 妈妈,你不要走。 妈妈,你不要丢下我和妹妹。 妈妈,你回头看看我。 …… 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在自责,觉得是自己没有出声挽留胡向云,才让她走得那么坚决。 可是他无法带着长大后的心智回到叁岁的那一天,就像他也不确定,胡向云离开时,有没有过一瞬的心软和犹豫。 再也不要拍全家福了。他哭得直吸气,眼泪灌进嘴巴里,苦涩又难以下咽。程朝在短短的人生里,学到了贯穿一生的教训。 任何微小的幸福,都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胡向云真的走了,不可能再回头突然出现在门口了。 程朝擦擦眼泪,转身回家。而程夕已经睡着了,她还是什么都不知道。如果她做梦,梦里说不定还是胡向云和程万里。 可是夕夕,没有他们了,只有我们。 程朝对程夕的情感变得复杂而纠结。 他曾比任何人都期待她的到来,无数次贴在胡向云的肚子上,心里默默地喊着“妹妹”;他也比任何人都小心地呵护她,几乎是寸步不离地守着她,陪她玩闹,也看她睡觉。 现在,他却无比嫉妒她,嫉妒她一无所知,嫉妒她的世界里竟然没有争吵和离别。 4.千禧 4、 2000年,世纪之交。 程万里的翻身梦像沾在衣服上的灰尘,他拍一拍衣袖,细白的粉尘蓬起,然后缓缓落在1999年的最后一个黄昏里。 千禧年代并不像他想象中那样金碧辉煌、遍地黄金,如今低头,满眼都是工地的碎砖破瓦。皮夹克多少显得浮夸,他不得不换上工装,拿起刮刀和滚筒,跟着刚拜的师傅学习粉刷。 胡向云则进了一家纺织工厂,两班倒,她在织布机“哐当哐当”的轰鸣中往来穿梭,寻找断掉的线头,就像在艰苦的生活中淘金。 她偶尔会想起一年前,正是春风得意时,程万里买回来一台步步高VCD机,还有好几张电影光碟。每晚光影斑驳洒在脸上时,她摸一摸自己隆起的肚皮,也曾发誓要做一个让自己的孩子感到幸福的母亲。 但那都是模糊的往事了,像天明之际消散的晨雾。 埋头工作时,胡向云总是听到好像有人在叫她,但她抬头细听时,只有机器声如潮水般涌进耳中。 她穿过金属零件的骨架,看到窗外天空的一角,是昏黄的日暮,那一瞬间,所有美好的浪漫幻想离她远去,她意识到自己的渺小,以及存折上数字的单薄。 不是每个人都会在月亮和六便士之间抉择,有的人根本没有选择的机会。 家人、爱人、孩子,如果要给这些排个序,她和程万里会让它们都靠边站,因为现在赚钱是第一要义。这一信念如此强烈,甚至几乎让他们忘记了,遥远的家乡还有一对小儿女。 这一年的春节,程万里和胡向云没有回家。 程夕已经八个月了,她的年夜饭是一小碗烂糊面,吃饱喝足后又和程朝玩了一会儿,然后在晚上八点半准时耷拉了眼皮。 父母的离开对她似乎没有什么影响,除了最开始那几天因为断奶而哭闹了几次。 但是程朝不同,他已经是一个有心事的小男孩了。 他搬了个小板凳坐在门口翘首以盼,四个月前没有回头的人,今天会不会出现呢? 郑集英哄完了程夕,又烧了开水再灌了一个汤婆子,程朝还是坐在门口,扒着门缝往外看。 “朝朝,你也该睡觉了。” “外婆,我不困。”程朝坐回小板凳,整个人伏在膝盖上,声音瓮瓮的。 郑集英看出他的心事,也不催他,继续看春晚。过了一会儿,她又问:“朝朝,现在困了吗?” 没人回答。 她转头一看,程朝的脑袋已经快从膝盖上滑下来了。 “朝朝?”她提高了音量又喊了一声。 程朝惊醒,攥着袖口擦擦流出来的口水,眼神还没从迷茫中清醒过来。“不要,我不困。” “还不困呐,”郑集英边说边从春联上裁下一截红纸,把一迭各色的纸币包起来,“那要不要来拿压岁钱?” “不要,”程朝一口回绝,忽然又反应过来,“要。” 他走到郑集英面前,接过红包捏了捏。 红纸褪色,浅浅的云霞一般的颜色渗入指纹里,随着螺纹一圈圈弯曲缠绕,丝丝缕缕,像极了某一天程万里和胡向云吵完架后眼里的血丝。 他们就是为了这个离开家的吗?现在自己也有钱了,他们是不是该回来了呢? 回来吧,今天可是除夕。 程朝把压岁钱装进口袋里,郑集英帮他塞到底,确保不会因为蹦跳而掉出来。 “存起来留给你以后用。” 程朝却摇摇头。 “不,我要给妈妈。”一开口,他的声音就开始颤抖,他还没能从那天站在门口时的无助里走出来,“外婆,是不是有钱了他们就回来了?” 郑集英愣了一下,拉着程朝坐到自己腿上。 过了年他才四岁,人生字典里还没有无奈、倔强和妥协,也还没有体验过偏心、失望和破灭。他还不能理解,成人世界的很多决定都不是建立在单一的是与非之上。 有了钱,他们也不见得会马上回来。这也是胡向云对她的一种“报复”。 郑集英抬手擦掉程朝的眼泪。她的手掌粗糙,泪水反而沿着龟裂纹路的走向在他脸上漫延开,像他的委屈,越抑制,反而倾泻得更多。 她把程朝搂进怀里,然后像哄程夕那样,一边慢慢摇晃着,一边轻轻拍着他。 “我们朝朝也是个小孩子,也要外婆哄着才肯睡觉。” “朝朝乖,睡一觉就好了。” 这是妈妈的妈妈,她的怀里虽然没有熟悉的气息,却有熟悉的感觉,像是被海浪轻轻推到很远的地方,又晃晃悠悠地回到岸边。 程朝的哭泣慢慢止住了。 迷迷糊糊中,他听见开门的声音,然后脸颊被捏了一下。他睁开眼睛,是程万里和胡向云。 他们仿佛从很深很远的地方走来,身上还披着一层朦胧的光。程万里一把抱起他将他举高——这是他们最爱的“飞行游戏”,胡向云则站在一边看着他们俩笑。 温柔的妈妈,带他玩闹的爸爸,和乐融融的夜晚,梦幻得不切实际。 好像他们从来没有离开过。 又好像根本没有回来过。 程朝在梦里迎来了新年。 5.叫哥哥 5、 过了新年,便是春天。 程夕像见风长似的,身量长了不少,活动范围也从床上变成了床下。 会站立后,她对万物的好奇心与日俱增,总想要挪着两条还在打架的腿四处去看看热闹,她的不自量力成功地转移了程朝对父母的思念。 现在,他每天最紧要的事就是跟着程夕,尤其是在她要摔倒的时候冲上去做“人肉沙包”。 程夕以为这是新游戏,于是一看到程朝就赖着屁股要往地上坐。 狼来了的故事最多只能讲叁遍,等到程夕第四次故意要摔倒时,程朝抱着双臂站在一旁无动于衷。 程夕结结实实地摔了一下,抬头还看到程朝幸灾乐祸的眼神。 他们虽然差了叁岁,共用的却还是一套逻辑系统,程朝能识破她的“小伎俩”,她也能读懂程朝的窃喜。 程夕当下就憋了嘴,但泪珠子还没滚落下来,就被程朝扶了起来——他实在担心哭声把郑集英引来。 程朝替她掸掸裤子上的灰尘,她也有模有样地学着拍拍他,不小心一巴掌拍到了他脸上。 程朝抓住她不安分的手,板着脸瞪她:“夕夕,你打我了,你要道歉。” 程夕挥上来另一只手。 现在她的两只手都被握住,程朝终于可以充分行使作为哥哥的权利。 “夕夕,叫哥哥。” 程夕笑出咯咯声。 “不是咯咯,是哥哥。”程朝固执地纠正着。 程夕从他手里挣脱开,转身去玩郑集英给她缝的小兔子。 从此程朝又多了一项任务,那就是教程夕叫“哥哥”。结果没有令他失望,程夕会说的第一个词果然是“哥哥”。 她学会的第二个词是“外婆”,程夕每叫一次,郑集英就会夸她一句。 “外婆!” “乖。” “外婆!” “真棒。” “外婆!” “好厉害。” …… 这样的对话能持续一下午。程朝的小脑袋想,女人真是天真浪漫又容易满足的奇怪生物,这样无聊的游戏也能玩得津津有味。但他很快推翻了这个想法,因为他也加入了这样的对话。 “夕夕。” “哥哥!” “夕夕。” “外婆!” …… 程夕每叫他一次,他就用小树枝在门口的空地上划一道线,一下午过去,空地上伤痕累累,像重重的心事。 郑集英让程朝数一数一共划了几道线,她年轻时幸运地念完了小学,教程朝数数识字不在话下。程朝又板起脸,竖起食指仔细点数,眼看快要数完,程夕磕磕绊绊跑过来,一脚踩花了他的记号。 “外婆!”这回轮到程朝告状。程夕还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无辜又懵懂地跟着喊“外婆”。 程朝气得坐到板凳上生闷气,程夕又贴过来坐到他身边,把啃了一半还沾着口水的饼干递给他。 “哥哥,吃。” “不吃!”程朝的脸鼓成一只小河豚。他又跑出来,在空地上加了一道线。 程夕学会的第叁个词是“狗狗”,因为她怕狗,哪怕是坐在家里,只要看到院门外有小狗跑过,她也害怕地躲到程朝或者郑集英身后去。 人总是先记住那些倾注了感情的事物,喜欢和讨厌,是程夕最先学会的两种情感。 喜欢哥哥和外婆,讨厌狗狗,对两岁的程夕来说,这就是生活的全部。 介于喜欢和讨厌之间的,是无所谓。 后来程夕还学会了很多无所谓的词,那些都像是飘渺的空中楼阁,无法在脑海中描摹出具象,遑论叫出他们的名字,比如“爸爸”和“妈妈”。 妈妈是什么? 妈妈是座机,是每周日晚上八点响起的铃声,是电话听筒里传来的女声。 程夕指着动画片里的围裙妈妈喊“妈妈”,程朝摇头。 她又指着挂历上烫着波浪头的女模特喊“妈妈”,程朝也摇头。 “哥哥,”程夕干脆直接问他,“妈妈是什么?” 程朝还是摇头,他也很久没见到胡向云了,她的模样就像那晚的梦,不回忆时是朦胧一团,回忆时便烟消云散。 妈妈是什么?妈妈是一团背影,是离开时不会回头的人。 “妈妈”如此,“爸爸”更甚。 爸爸是什么? 爸爸是隐藏在听筒里的轻浅呼吸,是偶尔响起的低声咳嗽,是和“妈妈”这个称谓绑定在一起的象征符号,象征着程朝和程夕通过生育和繁衍来到世间。 除此之外,爸爸就是一片空白,是空着的椅子,是不住人的房间,是四下无人的荒野,是一场名为“缺席”的冷暴力。他甚至连离开的背影都没有留下。 胡向云和程万里本该在程夕生活中占据的分量,被平均分给了哥哥、外婆和狗狗。 转眼间,2002年的除夕倏然而至。 程朝给郑集英打下手,帮忙贴春联,程夕拿着小树枝在门口空地上乱画,画了自己,也画了哥哥和外婆。她正要喊程朝过来看,忽然听到有人叫她。 “夕夕!” 程夕回头,是两个不认识的陌生人,背着大包小包站在门口。其中一个蹲下来,对着她张开怀抱,神色惊喜又有些不敢确定:“……夕夕?” 她警惕地后退几步,哥哥和外婆叮嘱过她许多次,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话。但眼前的两人步步紧逼,大有要将她网入怀中之势,程夕立刻扔下小树枝,边往屋里跑边喊人:“哥哥,救救我!” 程朝听见她的声音,以为又是隔壁的大黄狗经过,手里端着的浆糊碗没来得及放下,便冲到门口将程夕挡在身后。 呵斥的话还未出口,来人先跃入他眼中。 记忆的碎片打乱重组,重新拼凑成陌生又熟悉的面孔。 浆糊碗摔到地上,厚重黏稠的液体沉缓地溢出来,勾出了程朝心里埋藏许久的情绪。 “……妈妈。” 6.一个计划 6、 程夕躲在郑集英身后,小心地探出半个脑袋打量两个陌生人。 郑集英把她从身后捞出来,往前推了两步:“夕夕,这是妈妈和爸爸。” 她还是踟蹰不前,对她来说,爸爸和妈妈是万事万物,是风雨云,是星月夜,唯独不是两个具体的人。 她向程朝投去求助的目光,程朝站在更远的角落里,低头盘玩着脚下的小石子。 “夕夕,妈妈给你带了玩具和漂亮的衣服。” 胡向云打开其中的一包行李,从里面掏出一个鼓囊囊的袋子,又从袋子里掏出一个兔子玩偶。她把玩偶递到程夕手边,程夕却下意识地将手背到了身后去。 胡向云感到一丝尴尬。 她的确曾为这个女儿的出生感到一丝失望,有限的相处也并未灌注多少母爱,但漫长的时间筛去了情感的杂质,让她看清了她们之间的羁绊。 程夕曾将她的五脏六腑顶得错位,她也曾用狭窄的阴道为她的出生施压,互相折磨是母女天性,是至亲骨血,是爱和思念。 她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发挥最大的耐心、倾注最多的爱意,来弥补叁年的空白。 胡向云继续哄程夕:“夕夕,你看这是什么?是小兔子呀,我们夕夕也是小兔子对不对?” 程夕犹豫地点点头。 “那让这个小兔子陪夕夕玩好不好?” 程夕其实是很想要这个玩偶的。 她的玩具不多,郑集英给她缝的小兔子已经洗旧发白了,纽扣做的眼睛也被她抠掉了一只。眼前这个兔子玩偶雪白柔软,透明的水红色瞳孔熠熠闪烁,像她攒下的玻璃糖纸里裹藏着的光芒。 她看向程朝,程朝的眼神让人怵怵的,说不上来同意还是不同意。程夕抠了抠手指,觉得还是该听哥哥的话,不要随便拿陌生人的东西。 但诱惑实在太强了,她又转头看向郑集英,郑集英拖着她的手接过玩偶,“是妈妈给你的,拿着玩吧。” 于是她开心地把兔子抱进怀里。 有了玩偶作粘合剂,程夕终于对胡向云亲近了些。 胡向云又趁机把新衣服拿出来,在程夕身上比划比划。春夏秋冬,小裙子、小外套、鞋袜内衣,从里到外样样都有,只是没一件合身的。 买的时候,她不知道程夕长到多大了,也不知道她该穿什么尺码了,心里想着买大不买小,总归是会穿到的。 只要能穿到,这份母爱就不算过期。 这厢程夕已经被玩具新衣征服,完全接纳了胡向云,倚在她怀里撒娇,那厢程朝还在闹别扭。 他为父母的离开生气,也为他们的回来生气,还为程夕的轻易投降生气。 叛徒!一个玩具而已。 程万里不像胡向云,他知道这趟回来待不了几天,无意培养父女情深,只走到程朝面前蹲下:“朝朝,想不想爸爸?” 程朝转过身背对着他假装没听见,脚下的小石子被他踢飞。 “小王八蛋,还闹脾气呢?” 程万里摸摸程朝的头,然后偷袭一般,忽然抱起他,将他举高,口中模仿着气旋的声音:“带朝朝坐飞机喽。” 程朝终究绷不住,一边尖叫,一边拍着程万里的肩膀让他放自己下来。 “这下不生气了吧?” 程朝摇摇头。他其实想说自己已经不喜欢这个游戏了,但他很贴心地没有告诉程万里。 没有必要,说出来指不定是谁失望呢。程万里心里的程朝还停留在叁岁,可实际上,他已经长到六岁了。玩具新衣和哄孩子的话在他这里没那么奏效。 要是他像程夕一样不记事就好了。 2002年的除夕,程朝不用再搬个小板凳守在门口。郑集英、胡向云、程万里、他和程夕,五个人,终于能在小饭桌上围成一个圆。 新换的灯泡洒下明亮的光线,照亮了每个人的笑眼。 孩子终究是孩子,谁对他们好自然就亲近谁。 胡向云积攒了叁年的爱如开闸放水,汹涌而至,程朝和程夕对她的依恋自然也像火山喷发,热烈而汹涌,他们一左一右坐在胡向云身边,一个要她夹菜,一个要她喂饭。 胡向云兴冲冲地伸出筷子,却在一桌饭菜上悬停了许久。她根本不知道两个孩子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口味咸淡如何,一顿该吃多少合宜。 她感到挫败,甚至愧于开口询问。最后只好每道菜都夹了一些放在他们碗里,然后从剩余物来判断他们的好恶。 程朝爱吃鱼,但不吃花生;程夕只喜欢吃叶菜,不喜欢根茎。 她本该陪着他们长大,在日常生活中捕捉他们的小习惯,纠正或是放纵,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在饭桌上偷偷观察和考量。 到家的第一顿饭,胡向云吃得很不是滋味,甚至迫不及待想要逃离她的“审判场”。 吃完饭,她抢着去外面的水池洗碗。 夜色浓稠如墨,零零散散的爆竹声落在心头,有水滴在她的手背上,她抬起袖子拂去眼泪,心里默念着两个孩子的喜好。 鱼,叶菜,22码,兔子玩偶。 碗碟上的油污被丝瓜布擦去,在清水里过一遍,再摆到台面上。胡向云机械般操作着,一不小心擦到了手心里,其实并不疼,但她借着这个由头小声哭出来。 这只是叁岁的程夕和六岁的程朝。 再过一年呢?他们的好恶会怎么变化?22码会变成多大?兔子玩偶还会是她心爱的玩具吗? 她不会第一时间知道,要等一年到头回家之后才知道,要等他们已经长大了,她才能为时已晚地找到他们成长的痕迹。 迟了一步,她在他们的成长中总是迟了一步。 临睡前,程朝收到了叁份压岁钱,一份用红纸包着的,来自郑集英;另外两份装在小巧精致的信封里,来自胡向云和程万里。 程朝把它们小心收好,全部塞到自己的存钱罐里。 他在酝酿着一个大计划。 7.没关系的,还有哥哥 7、 胡向云回来后,程夕每天晚上都缠着要和她一起睡,小被子和兔子玩偶都不要了,只牢牢地锁住她的胳膊,仿佛又回到了哺乳期,四个月大时被强行切断的爱与依赖重新建立起来。 程朝嘴上笑话程夕,行动却很诚实,每晚主动在胡向云的另一侧躺下。他闭着眼睛,感受到自己被妈妈的气息浸透,整夜整晚地浮在云里。 他会不小心地翻个身,手无意地搭到胡向云身上,他听到她轻浅的笑声,随后是一片阴影投下,被子被拉高,动作轻柔地掖到他颈下。 胡向云的手指碰到他的下巴,他的脸便像炉膛里的火焰一样烧起来。 又害羞又渴望来自妈妈的爱抚,又忐忑又担心这也不过是一场美梦。程朝战战兢兢地享受着母爱。 没几天,他就知道,自己的担心不是多余的。 过了年,才到初四,胡向云和程万里就开始收拾行李。 程夕抱着兔子玩偶站在一边,殷勤地给胡向云递东西,就在她要合上行李箱时,程夕跑回房间,抱着自己的小被子和没舍得穿的新衣服跑过来。 “妈妈,还有这个。”她示意胡向云把这些也装进去。 胡向云把小被子和衣服迭好,放到一旁的椅子上:“这是夕夕的,留给夕夕穿,妈妈不带走。” 程朝转过身,开始抠门上的春联。红纸上被指甲划出一道道的白痕,如同霹雳的闪电。他已经心下了然,只有程夕还在傻乎乎地问:“为什么不带夕夕走?” 因为他们不要你了。程朝在心里回答。 那天晚上,程朝背对着胡向云装睡。半晌,他听到胡向云起身,紧接着客厅里传来叁个大人的谈话声。 程朝把耳朵贴在房门上,声音断断续续地传进来。 “外债都还得差不多了,就是借大姐和向武的钱还得等等。”这是程万里的声音。 “向武也到该结婚的年纪了,到处都要用钱,”郑集英顿了一下,“孩子大了,你们俩总在外面也不行。” “那有什么办法,我和万里又不是有工资拿的人,不趁现在多打点工……” “向云!”程万里打断了她。 声音渐渐低下去,程朝听不清他们还说了些什么。 总之,绕不过一个“钱”字。 程朝决定实施自己的计划。他把存钱罐端出来,硬币碰撞发出叮叮咣咣的声音,攒了这么久,存钱罐终于有了些重量。 他不知道这份重量能不能换来他和程夕在父母心中的分量。 ——他计划把这笔钱给胡向云,交换条件是希望他们之中至少有一人能留下来。 只要有一个人就好。 只要有一个人,他就不用羡慕隔壁同龄的玩伴。来自父母的唠叨或关心,训斥或打骂,玩伴为之头疼,却是他羡慕不已的。他甚至想过,只要有一个人留下来,哪怕他天天挨板子,也都是乐意的。 胡向云很快发现了站在门口的程朝,她招招手,示意他过来。程朝走过去,主动靠近她怀里。 “……妈妈,这个给你。”他递上自己的存钱罐。 “这都是朝朝存的吗?”胡向云拿在手里掂了掂,“朝朝真厉害,都存了这么多了。” “那……都给你用,”程朝嗫嚅着说出自己的想法,“你可不可以不要……” 他还没说完,就被大人们的笑声打断了。 “妈妈不要你的钱,留着给你自己用。”胡向云笑得欣慰,手指刮了刮程朝的侧脸。孩子不在身边长大,却也如此听话懂事,她不知有多幸运。 程朝垂下头去,灯光投下幢幢身影,随着他们的交谈轻轻摇晃,他盯着自己的鞋尖,看到白天吃饭时不小心滴落的油点,像一枚抹不去的泪痕。 他的计划不堪一击。陪伴也好,训斥也罢,他都得不到,他只有限时供应的父爱和母爱。 程朝转身勾住胡向云的脖子,埋在她肩头。冬天的衣服厚实,完美地遮掩了他的眼泪。 “妈妈,我困了。” 我想睡觉了,外婆说过,睡一觉就好了。 等到第二天胡向云和程万里离开时,程朝已经完全接受这个事实了,他不再像之前那样手足无措地哭号。倒是程夕,长成了他几年前的样子。 程朝隐隐开心,曾经那些嫉妒的火焰终于熄灭,程夕不再是什么都不知道,不再置身事外呼呼大睡了,离别的难过、被“抛弃”的无助终于有人和他共享。 他轻轻推了推程夕,让她在胡向云离开前抓住了她的衣角。 程夕比他聪明,知道光喊“妈妈”没用,她拽着胡向云求她:“妈妈,你带我走!” 胡向云一根根掰开她的手指,蹲下来贴贴她的脸:“夕夕乖乖听外婆和哥哥的话,妈妈明天就回来了。” 程朝站在她们身边,看到胡向云的眼下有一片晶亮的泪痕,不知道是程夕蹭上去的,还是她自己流下的泪。 程夕不信这样的说辞,扔掉手里的玩具,双手缠上她的脖颈:“我不,我不要你走。” 胡向云紧紧回抱住程夕,亲亲她的头发和脸颊,下一秒却狠心地把她从身上扯下来,塞到郑集英怀里。 她会心软,也会犹豫,但她还是会离开。 知道这一点后,程朝并没有多释怀,因为他们的背影依旧消失得那么坚决。 六岁的他尝试了这个年纪里所有能留住父母的办法,钱和眼泪,没有一样能让他们的脚步停留。远方带走了他们。 程夕被郑集英的怀抱和自己的眼泪困住,连他们的背影都未能在眼中定格。等她挣扎着出来时,他们已经消失了。空荡荡的院门口,只剩几堆尚未消融的积雪。 她转向身边的程朝,向自己唯二可信赖的人寻求答案:“哥哥,妈妈明天真的会回来吗?” 程朝看到她的眼周、鼻头、脸颊因为大哭而泛起一片片的红,像一张搓得褪色的红纸。他低头捡起扔在地上的玩偶,雪白的绒毛沾上了灰尘,拍了又拍,还是留下一片抹不去的灰色痕迹——这是离别的注脚。 夕夕,她不会回来的。 明天不会,后天也不会,很久很久都不会回来,久到你快把她忘记了她才会回来,然后等你以为她再也不会离开时,她就会再次狠心地抛下你。 但程朝终究没有把这样的话说出口,他张开双臂抱住程夕,拍拍还在抽泣的她。 “没关系的,还有哥哥。” 从今以后,你只能和我相依为命,我们谁也不离开谁。 8.你要把我弄丢了 8、 这一年的秋天,程朝已经满六周岁了,该上幼儿园了。 镇上没那么多讲究,幼儿园不必从小班读起,读个一年走走过场即可,甚至没上幼儿园也不会有人追究,只要七岁准时去上一年级就行。 幼儿园离家不远,镇上又都是看着他们长大的熟人,郑集英放心地让程朝自己走读。 倒是程夕,没了玩伴陪她,一个人待在家里十分无聊。 郑集英的年纪越来越大,除了操持兄妹俩的一日叁餐外,已经没有更多的精力陪程夕玩了,而她偏偏正是爱玩爱闹的年纪。 程朝每每放学回家,便看到她搬一张小板凳坐在门口,支一条手臂撑着下巴,眼巴巴地望着院门。一见到他的身影,便立刻飞扑过来,像超市门口的促销气球,充了气,瞬间便生动起来。 程朝知道她无聊,白天在幼儿园里学了什么,晚上回来都一字一句地教给她,还布置了作业,说第二天回来之后要检查的。 程夕被哄得服服帖帖,每天准时守在门口等他回家。 她有时也会想起胡向云,想她带回新玩具,想她怀抱的温度,想她身上的香味。于是程夕发明了一个新游戏,闭上眼睛,心里默数到五,再睁开眼时—— 胡向云果然没有出现。 她说过第二天就回来,却始终未见踪影,但哥哥说下午四点半到家,从来没有迟到过。 不过也有例外。 幼儿园排练节目,程朝肢体不协调,没有被选作“表演嘉宾”,他被指派了一项更重要的任务——吹气球。 吹气球是力气活,程朝一鼓作气,再而衰,叁就头晕目眩了,没留神错过了回家的时间。 程夕在家等得着急,四点半已经过了五分钟,门外还是不见程朝的身影。她跑进厨房,看到郑集英一脸闲色,正围着小炉子慢悠悠地做蛋饺。 郑集英注意到了她匆匆的脚步声:“怎么了夕夕?” “哥哥还没回来。” 她抬头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钟,“没事,他马上就回来了。”说罢又低头舀了一勺蛋液淋在烧烫的大汤勺里,“夕夕,蛋饺想烧汤吃还是烩菜吃?” 没人回答她,刚刚还在的程夕已不见踪影。郑集英摇摇头:“又跑哪里去了?” 程夕站到院子门口,往路尽头眺望,人来人来,不见程朝。 时间已经又过去了五分钟,等待把它拉长为漫长的煎熬。 哥哥,你也要不守信用了吗? 程夕决定去找他。 程朝告诉过她,沿着门口这条路走到底,就是幼儿园,于是程夕一边默念着路线,一边沿着马路边走下去。 往来的车辆呼啸着从身边驶过,风扑起外套的一角,拉链头拍打在手臂上,留下星星点点的红痕,像仙女棒燃烧后的余烬。 路越走越荒凉,屋舍离她越来越远,农田倒是越来越近。两边尽是和她齐高的水稻,有的田块里还有人在劳作,镰刀抵着稻秆,“咔擦”声一下接着一下。程夕瑟缩着低下头。 这条路仿佛永远走不完,她好像永远也找不到程朝。 天色已经暗下来,程夕的脚步也犹豫起来,饶是她再怎么不懂事也反应过来了,没有哪个幼儿园会开在这种地方,她一定是走错了。 只是一路闷头走到这里,回去的路要往哪个方向完全没了主意。她站在田埂上环顾四周,黑漆漆一片不见人影,只有晚风穿过尚未收割的水稻田,窸窸窣窣响成一片。 程夕害怕起来,跌跌撞撞地闯进夜色里。 程朝,程朝,程朝。 你和妈妈一样不守信用,你骗人,你要把我弄丢了。 程夕忘了那天最后跑到什么地方了,只记得黑黢黢的一片,连哭声都被吞没。她站在旷野里,恐惧像镰刀一样架在脖子上。她在等待收割时,隐约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 不知来自哪个角落,被夜风吹散成碎片,恰好有那么一两片刚好飘进了她的耳朵里。 她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胡向云。 妈妈,是你回来了吗?是你来找我了吗? 程夕忽然镇定下来,一边小声地喊着“妈妈”,一边向前走。她莫名地笃定,一定就是这个方向,是胡向云的声音在指引她。 她跑起来,妈妈,你等等我,这次我一定会赶上,不再让你离开了。 风在耳边催促,快一点,再快一点。 程夕越跑越快,夜色在她身边飞速闪过,眼前亮起一片一片的白光。屋舍的轮廓越发清晰,人声犬吠从远处响起来。 她和对面的人撞了个满怀。 “夕夕!”是一脸兵荒马乱的程朝。 没有胡向云,只有程朝。 程夕在那一刻终于意识到,妈妈只会出现在阖家团圆的美梦里,而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她所能倚靠的,只有程朝。 她再也忍不住了,“哇”一声哭出来。 9.哥哥也是男生 9、 “走丢”事件之后,程夕越发黏着程朝,几乎到寸步不离的程度,因此,没过多久,她也被送去了幼儿园,和程朝成了同学。两人每天早上一起出门,晚上一起回家。 转眼间,第二年到了,程朝升了一年级,程夕年纪还小,只能继续读幼儿园。好在小学部和幼儿园就隔了一堵围墙,程夕放学早,便待在教室里等程朝来接她。 暑去秋来,时间来到2006年的秋天,这一年,程夕终于结束了漫长的幼儿园生活,正式成为了一名小学生。彼时,程朝已经四年级了。 而程夕更是惊讶地发现,从一年级到四年级,都是她曾经的幼儿园同学。校园里走一遭,全是熟悉的面孔。 “夕夕”“夕夕”“夕夕”,到处有人叫她,她甚至来不及分清叫她的人是谁。 很快,连五六年级的人都认识程夕了——一个读了四年幼儿园的一年级小学生。 程夕很受那些高年级同学欢迎,她乖巧听话,眼睛里总像是汪着一潭水,有粼粼波光闪烁着。 女孩子们喜欢围着她给她“打扮”,梳马尾、编辫子、戴五颜六色的发卡,把她扮作人形洋娃娃。程夕提着裙摆在程朝身边转一圈,歪着脑袋问他:“哥哥,好看吗?” 程朝只知道点头,他一下子想到了院子里开的蚕豆花,撑着浅紫色裙摆,娉婷袅袅。 也有高年级的男孩子围着程夕,有时候见她落单了,还会牵着她的手送到程朝面前。头两次,程朝没在意。再后来每每看到便发火,冷着张脸赶走那些男孩子。 他可不是不知道那些男孩子们的“斑斑劣迹”。 永安镇临江,镇上的年轻人要么外出打工,要么靠开货船为生,总之都是一年到头回不了几次家。所以镇上的孩子大半都是留守儿童,尽管有祖辈照看,但他们的精力都倾注在田间地头的庄稼上,鲜少有郑集英这种靠退休工资吃饭的人。 野草不用播种,自己会顺着风钻进石头缝里,等被留意到时,已经杂乱地长成一片了。 这些孩子就是这样,全靠自己摸索着成长,是非好恶无人管教,有的侥幸走上了正道,有的不知不觉便偏入了歧路。 欺负更小的孩子、掀女生的裙子、逃课、打架、泡网吧……一开始也不见得是故意使坏,只不过是想博得些关注。然而大人们的目光大多投向春日的花朵,很少会停留在秋日的野草上。于是坏心思积淀下来,久而久之便成了恶习,沉疴难返。 程朝见过他们偷袭女生的样子。 常常是悄声走到她们身后,提起裙摆猛地掀起,露出裙下单薄的布料。待女生下意识捂住衣裙转头寻找真凶时,他们便奉上更深层的羞辱——几个人凑在一起捂嘴窃笑,脑袋微偏,视线却齐齐落在被欺负的女孩身上。 他们深谙,眼神的伤害远比动作更深刻。若是女孩儿生气委屈,他们更是会爆发出一阵尖细而刺耳的笑声,像指甲划过黑板,令人躁怒。 这位无助的受害者从此便成为他们取乐的玩具,因为软柿子总是更好捏。 程朝担心程夕也被欺负,只好牢牢盯住她的周围,摆出一张凶神恶煞的阎罗脸,镇住四方小鬼。他已经长成小大人的模样,十来岁便已经显露出男子汉的气概。 双目细而长,眉峰上挑出凌厉的弧度,转而直下,在眉尖短促而迅速地收尾。他瞪人时总是先眉眼低垂,然后自下而上缓缓抬起眼皮。 他年龄不大,眼神却锋利得骇人。 于是大家便知道,他不是个软柿子,他身边的程夕也捏不得。 待“坏”男孩们散去,程朝转向程夕,笑着拉起她的手,一起回家。 他笑起来时,薄薄的上嘴唇几乎要消失在笑容的弧度里,流畅分明的线条被模糊化处理,落在程夕眼里,吓人的小孩变成了温柔的哥哥。 当然哥哥不会一直温柔,转眼就开始唠叨。 “夕夕,要是他们欺负你,你知道该怎么办吗?” “找哥哥!” “要是哥哥不在呢?” “那就找老师。” “要是老师也不在呢?” 程夕想了半天,总不会真的遇到这么天不时地不利人不和的时候吧?程朝用力捏了捏她的手:“他们要是欺负你,你就打回去。” “……打不过怎么办?” “打不过还有我呢。” 一想到有人给她撑腰,程夕就开心地拽着程朝的手前后摇摆,像座钟下吊着的摆锤,但想想又觉得疑惑:“既然有哥哥在,为什么还要我打呢?” “……”程朝一时语塞,好像很有道理,但又好像不太对。他干脆换了个话题,“还有,不要让男生随便牵你的手。” “所有男生都不行吗?” 程朝态度坚决:“都不行。” 程夕低头看了看两人交握着的手,默默地把自己的手抽了出来:“哥哥也是男生。” “……” 程朝想,四年幼儿园果然没有白上啊。 ----------- (读了四年幼儿园的)小学生夕夕来求一波收藏/猪猪/留言~ 10.软肋 10、 不过真到了要打架的关头,往往也轮不到程夕上场。 程朝千防万防,总有防不住的时候。有些男孩子是老油条,越是不让他靠近,越是要来探一探底线。对于这些人,程朝少不得要用拳头说服他们。 他让程夕抱着书包,又脱下外套盖到她头上,撂下一句“在这儿等着”,便冲向对面。 程夕顶着他的外套,阳光从纵横交错的丝线间透进来,她听着拳头与肉相撞的声音,努力地判断那些痛苦的嚎叫中哪一句来自程朝。 有时候战斗会迅速结束,但大多数时候,胜负的结果并没那么容易揭晓。 一听到哀嚎变成闷声的喘气,程夕便知道,这场架已经进入了瓶颈期——双方都打不动了,但又不肯认输,只好凭借最后的一点蛮力绞住对方,看谁先撑不住投降。 程夕一把扯下外套,看到两张憋红的脸,用呲牙咧嘴的神情代替狠话。 男生打架难道是为了锻炼表情管理吗?实在是令人费解。她叹了口气,然后冲着扭作一团的两人大喊道:“老师来了!” 瞬间形势翻覆,程夕给了个台阶,两人顺阶便下。刚刚还恨不得你死我活,现下立刻一抹脸,嘴角牵动起微肿的脸颊,笑得肉疼。 程朝拍拍手上的灰尘,拎起自己的外套和书包,冲着程夕扬一扬下巴:“走,咱们回家。” 离开前,还不忘再眼神警告一下对方。 回到家,程朝一侧的脸颊已经高高肿起,衣服后背、裤子膝盖上蹭得一片灰白。 郑集英自然要盘问一下。老花镜已经滑到鼻梁中间,她抬起眼皮,视线从眼镜上方射向归家迟迟的两人。她的眼睛虽然已略微浑浊,眼神却依旧清明锐利。 程夕不等她开口便主动招供:“是我非要骑车载哥哥,才让他摔了。” 郑集英乜他们一眼:“看来这回摔的是脸。” 程朝立刻捂住肿起的半边脸,那神情让人怀疑痛苦竟是可以延期发作的。他空着的那只手拉着程夕快步走进房间,“夕夕,快拿冰块给我敷一下。” 冰块没有,但是有雪糕,一块钱一根的小布丁从五月开始就塞满了冰箱。程夕从冷冻室里抽出两根雪糕,一左一右贴在程朝脸上。骤然的凉意让他咧着嘴发出“嘶”的一声。 “很疼吗?”程夕看他这次脸肿得比往常都要厉害些,有些担心。 “太凉了。” “捂一捂就热了,”程夕点点头,被自己充满智慧的解释折服,“但也不要捂太久,不然雪糕化了就不好吃了。” 说罢她伸手便要掀程朝的衣服。 “你干什么?” “我看看还有没有哪里受伤了。” 程朝的外套早就脱了,T恤边被卷起,露出一截腰腹,白皮嫩肉的,尚是青涩的气息。腰间有几处红痕,估计是刚刚打架时压到的,程夕伸手戳了戳,见程朝没什么反应,可见并无大碍。 她又低着头寻找其他疑似的伤痕,后脑勺像煮得露馅儿的芝麻汤圆,忽上忽下,最后浮到了程朝两臂之间。 “真没受伤,没人打得过我。”程朝的语气颇有些得意。 程夕猛然抬起头来,一双晶亮的眼睛正捕捉到他尚未收起的骄傲的笑。“上次不就被打惨了,你还偷外婆的膏药贴呢!” “……” 读书确实有用,程朝再次感受到这一点,程夕才读到叁年级,言语上已经常常能让他吃瘪了。但她是妹妹,让一让她也没关系,程朝这么给自己洗脑。 他把雪糕的包装撕开递给程夕:“吃不吃?要化了。” 程夕接过雪糕,和他并排坐在床边。 两人吃雪糕的样子大相径庭。 程朝一口咬下一大块,沁凉的触感让它在嘴里无处安置,只能用舌尖不停拨弄,像海狮顶球似的,直至糕体染上些温度,才终于得以下咽。程夕则是先舔一舔,嫣红的舌尖将雪糕濡湿,待它慢慢融化,顺着糕体淌下来时,再用嘴唇抿住吸入腹中。 程朝叁口两口吃完了,程夕还在慢慢品味。她趁着雪糕融化的间隙问程朝:“哥哥,你很喜欢打架吗?” 程朝被她问住了。 若说喜欢,谁也不想叁天两头挂彩,若说不喜欢,几天不打架确实总觉得缺了些什么。 保护程夕只是一方面,更多的时候是为自己发泄。他有使不完的力气、说不完的话、倾诉不完的心思……这些本该有更多人与他分享,但数年来却只留了程夕和郑集英两个出口。 打架时,他和对方似乎心有灵犀、同病相怜,两人挥舞的拳头都饱含情绪且毫不留情,彼此把对方当作了沙袋。待到打完架,两个精疲力竭的沙袋瘫倒在地上,通身是前所未有的舒畅。 可见打架是一件多么利人利己的事,当然前提是没有热心的同学跑去叫来老师。 程朝把雪糕棍儿投进垃圾桶里,向后仰倒在床上,一只手垫在脑后,另一只手盘弄着程夕拖到腰间的马尾。他看到头顶上灯罩的底部凸起处积了一层黑灰色的圆点,不知是飘进去的灰尘,还是不小心误入结果被永远困在里面的小虫子。 “我打架你害怕吗?” “不害怕,”程夕摇头,“可是你打架老受伤,我和外婆看着都很担心。” 程朝听了,很是受用。妹妹果然长大了,已经知道心疼他了。为了不让妹妹再担心,他挺身坐起,认真地看着程夕:“那我以后不打架了好不好?” “好!” 他向来抗拒不了程夕的任何要求,这只是第一次,往后还有许多次。漫长的岁月里,他纵容着程夕成为他唯一的软肋。 但这都是后话了,此时的程朝还并未意识到这一点,相反,他做了一件很欠揍的事。 “我答应你不打架了,你怎么报答我?” 程夕被他问得糊涂,不打架怎么就扯上报答了? 程朝趁她还没反应过来,双手扣住她的手腕,低声道:“要不就这么报答吧。”然后他低头,一口咬掉了大半块雪糕,只留下深深的牙印,在程夕发火前跑出了房间。 “程!朝!” ———————— 今天好热,可以用小布丁换猪猪吗? 11.哥哥睡了吗 11、 程朝在这年的暑假开始抽条,身高像竹笋拔节似的,很快就超过了郑集英。而程夕,按虚岁算,这一年也10岁了。 郑集英终于意识到,孩子们都长大了,男女有别,再亲密的兄妹也该画出界限。于是这一年的夏天,程朝和程夕分床睡了。 郑集英收拾出一间朝北的小屋,摆上一张单人小床,再添张桌子,便成了程朝的房间,而程夕,则继续和郑集英睡。 夏天的夜晚燥热难耐,蚊帐顶上挂着的小吊扇疯狂旋转,勉强搅动出几丝带着暑气的风。身下的凉席早就被汗水浸湿,程夕翻个身,睡衣黏在后背上,刚刚躺过的地方蒸腾起一片潮湿的热气。她往外面挪了挪,脸贴在靠床沿一侧的凉席上,仅存的凉意很快被灼热的脸颊吸走。 热,烦躁,睡不着。 程夕坐起来,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不由得羡慕起郑集英,外婆居然能睡得这么香。 夜里静悄悄的,偶尔传来飞蛾或是什么不知名的虫子撞到玻璃的声音。她忽然想,不知道哥哥睡着没有? 程夕拨开蚊帐,悄悄地下了床。 穿过客厅,就是程朝的小房间。她怕弄出动静,拖鞋也没穿,踮着脚走过去。脚丫子也沁出了汗,抬脚时总是发出像揭起胶带似的沉闷声响,她不由得把动作放得更轻。 程朝的房门不仅没关,甚至还虚掩着,似乎在等着程夕不请自来。台式风扇摇着头,为程夕的开门声打了掩护。 程朝的床靠着窗户,透过窗外的月光,程夕看到薄被下高高隆起的一团,还有微弱的光芒溢出来。 她悄声站到床边,出其不意地掀开被子,手电的光芒瞬间照亮了房间的一角。 还没来得及和程朝的视线对上,就听到“啪”一声,是书合上的声音。紧接着,手电的开关被推到底,一室陷入幽暗。 “哥……”话几乎还没出口,程朝一把拽下程夕,将她压到身下,抬手捂住她的嘴。 “嘘!” 风扇吹出的风从额发吹到小腿,又从小腿吹回额发。程夕一路小心翼翼地过来,却被程朝剧烈的反应搅得心砰砰直跳。 夜晚的云行如流水,月色明明灭灭,衬得程朝的眼睛也忽明忽暗。 “你干嘛?”他压低了声音问。 “呜呜”,程夕的嘴巴还被捂住,他松开手,掌心里一片潮湿,分不清是汗,还是她呼吸时带出的水气。 “你偷看小说!” “嘘!小声点!” “你偷看小说!”于是程夕又小声地说了一遍。 程朝翻身躺平,倔强地不肯承认。“我才没有。” “我在客厅都看到手电的光了,你还说没有?” “这么亮?” “嗯!”程夕故意骗他,以报雪糕之仇。 程朝沉默了一会儿,心里盘算着下次要把手电的光调暗一些。他见程夕也不说话,便问道:“你怎么还不睡觉?” “热死了,我睡不着。哥哥,还是你房间好,有一台大风扇。” 程夕一边说着,一边撑起胳膊趴在床上看程朝,一副另有所图的样子。 “你想干什么?” “哥哥~”程夕抱住他一边的胳膊蹭了蹭,“你让我睡外面吹会儿风吧。” 程朝无奈,往里挪了挪。程夕也不起身,直接从他身上滚了过去。她虽然偏瘦,但也是几十斤的重量了,被这么碾过去,程朝觉得五脏六腑都重组了一遍。 “程夕!” 她嘿嘿一笑,甚至还得寸进尺地扯着程朝的一条胳膊垫在脖子下,又抬起双腿搭到他肚子上,俨然把他当作了靠枕。 风扇继续摇着头,像江水的波纹,一浪接着一浪。两人的呼吸随着它摇头的频率逐渐变得舒缓。夜已经很深了,连一心扑向光的飞蛾都停歇下来。 程夕依旧全无睡意,睁眼盯着黑洞洞的屋顶。 “哥哥。” “又干什么?” “你刚刚在看什么书?” “没看什么。” “你给我讲讲书里的故事吧。” “我没看书。” “那你讲个别的。” “白雪公主还是小红帽?” “我才不要听这两个,我要听你刚刚看的故事。” “我刚刚没看书。” “你到底讲不讲?” 程朝叹了口气,浅浅地清了下嗓子。 “从前天上有两个太阳,一个是朝阳,一个是夕阳……” 程夕一手拍在他的肚子上:“你骗人,没有这个故事。” “那你要不要听?” “……要。” “朝阳在东边,夕阳在西边。朝阳早晨出来,夕阳傍晚出来。有一天,一个小孩问,朝阳和夕阳,你们能同时出现在一片天空里吗?它们想了想说,确实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程夕听起来比故事里的小孩还想知道答案。 程朝憋着笑,轻轻吐出两个字:“做、梦。” 程夕早该想到他没什么好话,气得在他腰间拧了一把。程朝眼疾手快,抓住她的双手,又侧过身,将她的双腿夹到自己腿间,程夕手脚挣扎不得,隔着睡衣一口咬在他胸前。 “嘶——程夕!你属狗的吗?”程朝松开她的手,扯着她的后颈拉开些距离。 “我属兔的!”程夕松口,她还没使劲,程朝就这么小题大做,“这叫兔子急了也咬人,谁让你捉弄我!” “好了好了,我错了。睡觉睡觉,不闹了。” 程夕不理他,双手交叉在胸前,气鼓鼓地背对着他。 不知过了多久,朦胧的睡意终于袭来。程夕在陷入沉睡前,还是忍不住问:“哥哥,真的不能同时看到朝阳和夕阳吗?” “当然不可能了,要是它们一起出现,那岂不是要世界末日了?”程朝轻轻拍拍她的背,“别想了,快睡吧。” 程夕做了一个梦,梦里她漂浮在茫茫海面之上,橘黄色的太阳在眼前缓缓落下,悬于地平线尽头,但下一秒又缓缓升起,成为初生的太阳。 是夕阳,也是朝阳。 哥哥,谁说它们不能同时出现在一片天空中? 她激动地拽着程朝的胳膊,使劲摇晃:“你快看,朝阳和夕阳一起出现了!” 程朝不说话,捏捏她的鼻子又捏捏她的脸颊:“夕夕,该起床了。” 12.秘密 12、 暑假过后,程朝升入初中。他曾一度担心,没了他在,程夕在学校被人欺负怎么办?但好消息是,这一年,永安镇小学和初中合并,一起迁到了新校区,程朝如愿以偿,继续“罩着”程夕。 小升初的暑假像一个分水岭,进入初中后,这些从小一起长大的孩子们默默地被筛成了两部分。 一部分专心苦读,以县城的高中为目标,顺便憧憬着在遥远的将来,成为别人口中“有出息”的人。尽管他们现在还不知道,从普通学生到有出息的人,中间要经历怎样的波折。程朝属于这一类人,这多得益于郑集英的教导。 另一部分学生已经明白,自己在学习上或许真的缺乏天赋和兴趣,于是他们的目标便是混到毕业文凭,然后进入职业学校或者学习一门手艺。也有少数人会就此外出打工,成为茫茫人海中的一尾沙丁鱼。 在人生之舟刚刚起航之际,命运的风帆就过早地谋定了航向,接下来一路历经风雨,或顽抗,或顺从,最终抵达的,是你真正想要的彼岸吗? 这或许就是宿命的残忍之处。 但当他们在早读课上背诵着“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时,又有谁能预料到未来人生的走向呢? 回到当下,他们最先注意到的,是身体的变化。 程朝发现,从小学一起升上来的女同学们变得不太一样了。 尖细的嗓音,隆起的曲线,还有体育课上周期性的请假……他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课本上写得很清楚,这是青春期的发育。 不光是女同学,程朝自己也有变化。 身高蹿得更快了,喉结更突出了,嗓音也变得更低沉,低沉到他甚至不太好意思开口。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变化。 某一天的晚上,他梦到了一个绮丽的片段,惊醒时,腿间一片泥泞。从此,他告别了作为小男孩的自己,一脚迈进了少年时代。 偷偷换裤子、洗裤子成为烂熟于心的一套流程,偶尔还要清洗一下床单。 不过他算漏了程夕。 程夕还是经常半夜偷跑进他的房间,夏天时说太热,要到他房间吹风扇;冬天时说太冷,把手脚伸进他的衣服里,要他捂热。 那天晚上他像往常一样惊醒,坐在床上缓了一会儿,正要下床去换裤子,门忽然“吱呀”一声被推开,程夕从门缝中探进来。 程朝下意识坐回了床上,扯过被子搭在腿间,他感到一阵凉意蹭到了腿上。 “你怎么又来了?”今天这种情况下,他的语气算不上友好。 程夕被他问得一愣,站在门口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从前就算她偷偷钻进他的被子里,程朝也从不多问半句,更没有一丝不耐烦。 “……我睡不着。” “睡不着找我有什么用。” 今天晚上没有月亮,程朝的脸隐藏在暗色中,程夕只能看到他身影的轮廓,以及从他绷紧的声线中感受到他莫名的怒意。 程朝没对她生气过,这是头一次,而程夕甚至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你干嘛这么凶啊?” 程朝探过身子拧开台灯,不甚明亮的光线,甚至不能将房间四角都照亮。他看到程夕站在暗角里,头发像一匹绸缎散在胸前,从他的角度看去,隐隐闪着光泽。 窗口吹进春夜的风,勾着她的发梢荡起秋千。 程朝忽然觉得更烦躁了,他正要开口,却先对上了她既埋怨又生气的眼神。于是他放缓了声音,想先支开程夕:“夕夕,你先帮我倒杯水再进来吧。” 程夕转身出去,大概是有些冷,露在外面的脚后跟已经冻红了。 趁她出去,程朝赶紧跑去卫生间换了条裤子。 待回来时,程夕已经裹着被子躺在床上了,露在外面的一双眼睛紧盯着他。一想起刚刚他在这张床上发生的事,程朝就不敢直视程夕的眼睛。 主要是有些不好意思。 水杯放在桌上,他端起来喝了几口平复心绪,余光看到程夕的脸色终于缓和下来。程朝松了口气,关了灯,掀开被子的一角躺进去。程夕几乎是立刻把手从他的睡衣下摆里伸进去。 他倒吸一口气:“这么冷!” “都怪你让我在外面站了那么久。” “那脚呢?冷不冷?” “冷。” 程朝把她的双脚夹到自己腿间,又将她那侧的被子往上拉了拉。 “哥哥,你刚刚是不是生气了?” “我没生气。” “那你为什么说话那么凶?” “有吗?” “有。” “那我下次不那么说话了。” 程夕被他良好的认错态度哄得忘了刚刚的委屈,又往他身边凑了凑,脑袋紧贴着他的下巴。 安静了没几秒,她又忽然支起脖子,深吸了几口气。 “哥哥,你有没有闻到什么味道?” 程朝浑身一僵:“……什么味道?” “嗯……好像是玉兰花的味道。” 他松了口气,把头侧向窗户一侧,果然闻到幽幽的花香,像晒过的被子一样柔软,飘飘荡荡地落在他们身上。 程朝又转回头,程夕的头发铺在面前,花香缠绕进发丝间,混合着洗发水的味道,连呼吸的尾调都变得忽远忽近忽清忽幽。 他忽然意识到,春天已经来了啊。 这晚之后,程朝睡觉时开始关门,不光关门,他还从里面反锁了。 一来他怕再次被程夕撞破那尴尬的场景,二来,他在几天后的某个晚上突然顿悟,明白了郑集英让他们分床睡的用意。 程夕,不光是妹妹,也是个女孩子。身边女同学所经历的那些变化,程夕也将要经历,甚至说不定正在经历。 而程夕在接连几次吃了闭门羹后,怒气冲冲地质问程朝:“为什么要锁门?” 这话被郑集英听到了,她伸出手指敲敲程夕的额头:“夕夕是大姑娘了,怎么能总跟哥哥睡一起呢?” 程朝附和地点点头。 到秋天,程夕就读六年级了,她当然早就有了男女性别的意识。但程朝是哥哥,是独立于她的性别认知系统之外的。就像男孩子不可以牵她的手,但是程朝可以。 他无关男女,只是哥哥。 或许等到哪天她真的把程朝当作男生看,那才该要担心吧。但在此之前,程夕只固执地认为,程朝一定是有秘密了。 她连程朝身上有几颗痣、每颗痣的位置在哪里都一清二楚,却不知道他到底隐藏了怎样的秘密,更无法成为这个秘密的共享者。 这让她感到不安。 而对程朝来说,尽管他现在还说不清道不明,但他确实感受到了异样的苗头。 他永远都要比程夕更早一步,早一步经历父母的争吵和离开,早一步体会失望和孤独,早一步发现亲情中隐藏着的不伦秘密,这也让他的人生更早地铺上了惊惶的底色。 13.情书 13、 程夕一心要挖出程朝的秘密。他不说,那她就自己找出来。但还没等她行动,秘密就自己送上门了。 秋季新学期刚开始,就有个初中部的女生找到程夕,让她转交样东西给程朝。粉蓝色的纸,折成了心形,上面还写着程朝的名字。 多漂亮的纸,拿来抄歌词最完美了,只可惜被“程朝”两个字破坏了。程夕在心里叹了口气。 放学回家的路上,程夕把它从书包里掏出来递给程朝。 “这是什么?” “情书。” 程朝一下子警惕起来:“谁给你的?” “是有人让我给你的。” 程朝听了,顺手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里。 “哥哥,你不看一下吗?” “为什么要看?” “学习一下别人怎么写的,你才会写呀。” 程朝停下脚步,双手捧住程夕的脸又揉又捏,最后还把她的头发揉乱。“我给谁写?你脑袋里整天想什么?” 捏脸可以,弄乱头发绝对不行,程夕格开他作乱的双手,捂住自己的头发。 “这么说,你没有喜欢的人哦?”她又试探着问。 那个女生找到她时,她还以为揭开了程朝秘密的一角,以为他的房间里也藏着一封写了他暗恋心思的情书呢。 如果哥哥真的有了喜欢的女生,只是说如果哦,程夕问自己,那该怎么办? 就好像黏在一起的一次性筷子,突然被人拆开。虽然知道总有那么一天,但还是下意识拒绝,心里希望着这一天越晚到来越好。 哥哥,要是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就好了。 然而到了晚上,那封被扔掉的情书却让程朝失眠了,不是因为情书的主人,而是因为程夕。 等程夕长到这么大的时候,她也会给别人写情书吗?或者她也会收到别人的情书吗? 当然会了。程夕从小就受欢迎,长大了更是天真烂漫,是男生们打球间隙说起的喜欢的女生类型。 那程夕会答应他们吗?会早恋吗?会和别人牵手拥抱,甚至是接吻吗?如果想得更远一点,程夕会和怎样的人组成家庭?那个人会像他一样爱她呵护她吗? 程朝不敢继续往下想,一想到程夕会和别人谈恋爱他就受不了了。这是他作为哥哥的本能。 程夕未来的人生原本尚是一片空白,此刻却在他心里丛生出担心和忧虑的杂草。杂草疯长成一片荒芜的海,而他沉没在海底。 夕夕,要是你永远长不大就好了。 也许是程朝迟迟没有回应,没过几天,情书的主人在放学时拦住了他。 奚冉是程朝的同班同学,她热情活泼,和同学关系融洽,和老师关系好到可以勾肩搭背,也从不打架惹事、扰乱课堂,唯一略显遗憾的是,对于学习,她束手无策,甚至无法顺利毕业。 上帝给每个人打开的是不同的窗户,但在人生的某个阶段,大家都只会去关注特定的那一扇。 第二次读初叁,奚冉决定给自己找点乐子,比如谈个恋爱。 她在同学里挑中了程朝,然后把他的名字写在了早就准备好的情书上,就像给空白支票填上了金额。 但程朝居然毫无反应。 奚冉一下子兴奋起来,她觉得或许这件事的乐子不在谈恋爱上,而在程朝身上。 程朝值完日,正要离开,奚冉堵在教室门口,伸出一条胳膊拦在他面前。 “程朝,我有事要和你说。” 另一个值日生见状,冲他们吹了个口哨,然后抱着还没来得及拉上拉链的书包,一溜烟跑了。 “什么事?”程朝把不耐烦写在脸上,原本轮到值日,他就走得晚些,现在又被她拦住,程夕又要多等一会儿了。 “去小花园说。”奚冉觉得那儿比较浪漫。 “就在这儿,有什么事快说。” “在这儿?”她虽然不爱学习,但是对学习的地方还是很尊重的,在无人的教室里谈情说爱,奚冉莫名觉得有些不敬。 程朝提起书包就要走。 “等等,等等,”奚冉拽住书包带子,像踩刹车似的让程朝停了下来,“那我就直说了,你收到我的情书了吧?” 程朝皱起眉:“是你写的?” “对啊,所以你考虑得怎么样了?”她把双手背到身后,微微摇晃了一下,略微流露了些害羞的意味。 “你认识我吗?” “我当然认识你啊,你是程朝,这是我们成为同学的第叁天。” “可我不认识你。” 奚冉忽然想起来情书上好像没写自己的名字:“哎呀,我忘记写名字了,我叫奚冉。”她又指了指教室里的空位子:“我坐在你斜后面第二排。” 程朝背好书包,把垂在两边的带子握在自己手里。“随便你坐哪里,你找别人吧,我没空陪你玩。” 奚冉看着他近乎逃跑的背影,越发觉得有趣了。 闯关游戏也得等体力完全耗尽才会暂时放弃,她接下来可是要和程朝做一整年同学呢。 程朝刚跑下楼梯,就看到程夕站在下一级拐角处看着他。 夕阳把他的身影拉长,斜斜地落在程夕身旁。她似乎已经在这里站了许久,脸上也染上了一层橘红色的光晕。 程朝的脚步不由得放慢了,他走到程夕面前,挡住了大半光线,这才看清她面容紧绷,看起来有些气恼。 “等很久了吧?我今天值日,有点晚了。” 程夕也不回答,转身跑下去,脚步重重落在地砖上,笃笃地响。 女孩子越大,心思越难琢磨,但有一点程朝是确定的,那就是程夕生气了。 * 奚冉慢悠悠地晃到校门口,看到项磊跨坐在他的电动车上,手里盘转着一个红色的头盔。衣服整洁干净,看来他下工后已经回家洗过澡了。 一看到她的身影,项磊就把车骑了过来。 “今天怎么这么晚?” “干嘛?要跟你汇报吗?” 奚冉越过他,继续往前走。项磊骑着车,晃晃悠悠地跟在她后面。 “今天心情不好啊?” “嗯。” “谁惹你不开心了?说出来我帮你出气。” 奚冉回头看了他一眼,钥匙圈勾在手指上又转了几圈,存了心思要逗一逗他。 “我失恋了。” 刹车声“吱”一下,划破安静的暮色,惊飞了停栖在路边枝桠上的飞鸟。 “靠!不是说好了要把初恋留给我的吗!” —————— 摸鱼更新~ (悄悄问一句,有人在看吗?) 14.你看看你做了什么好事 Empty reply from server 15.哥哥,我好疼 15、 程夕和程朝冷战的事连奚冉都知道了,只不过她还不知道自己在这场冷战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她觉得既然要和程朝谈恋爱,那么自然也是要和程夕搞好关系的,不如就趁这次,帮他们兄妹俩缓和一下矛盾,说不定程朝会重新考虑她的提议呢? 所以这天放学时,她又把程朝拦住了。 程朝一如往常地脸臭:“你又干什么?” 奚冉忽略他的不善:“听说你跟你妹吵架了。” “跟你有什么关系?” “我是女生啊,女生肯定更懂女生,说不定我能帮你分析一下你妹生气的原因呢。” 程朝终于看向她,奚冉已经做好听他倾诉的准备。但他的视线掠过她的肩头,落在她身后某处。她看到程朝眯起眼睛又仔细看了一眼,脚步早已经向那里迈去。 “夕夕?” 躲在拐角处的程夕拔腿就跑。 不理程朝实在是太难了,她已经快坚持不下去了,刚准备和好却又撞见他和奚冉在一起。她躲在拐角处偷听,书包上的挂件不小心露出来,被程朝一眼认出。 程夕心虚又惊慌地跑下楼,身后的脚步声追得越来越紧,她的步伐也跨得更大,几乎是从台阶上跃下。 不是因为看到他们在一起才跑,只是为了早点回到家而已,对,要早点回家,外婆这几天去看小表妹了,出门前特意叮嘱他们别在外面玩得太晚。她都做到了,倒是程朝,只顾着和别人说话呢。 程夕一路胡思乱想着,慌乱之中,最后几级台阶被她一脚踏空。 疼痛从额头蔓延到全身,紧接着猩红色的温热液体糊住视线。她下意识地闭上眼睛,感觉到眼皮上越来越黏腻。 她想起小时候程朝给她洗头发,泡沫顺着水流从额头上滑下来,她整张脸都皱起来,五官恨不得挤到一处。“哥哥,我要瞎了,你快给我冲掉!” 哥哥,现在我也快看不见了,你又在哪里呢? 深陷恐惧和疼痛之时,她听到程朝在身后大喊她的名字。程夕循着声音探出手去寻找他,下一秒被程朝紧握住。 无论她之前多么无理取闹,也无论他们是否还在冷战,哥哥就是哥哥啊,是看到她受伤时,双手颤抖得比她还厉害的人。 管他奚冉,还是张冉王冉李冉,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伤口真的很疼。 “哥哥,我好疼。” “别怕别怕,哥哥马上带你去医院。” 程朝正蹲下来背起程夕,就听到车轮在地面上刹住的声音。奚冉一边把项磊从电瓶车上拽下来,一边转过头冲程朝喊:“程朝,你骑车去啊,别浪费时间了。” 医院离学校不算太远,但骑车去确实更快一些,程朝没有推辞,将程夕安置在后座上就走了。 项磊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原本是来找奚冉的,却莫名其妙“贡献”出了自己的小电驴,正要问问是怎么回事,奚冉扯了扯他的袖子:“走,我们也去看看。” 行吧,她说“我们”呢。 * 程夕伤口的位置着实吓人,正在眼睛上方的眉骨处,不过万幸的是没有伤到眼睛。 清理伤口时,她紧握着程朝的手一声不吭,倒是程朝有些腿软,视线一直回避地落在她书包的挂饰上,那还是几年前胡向云带给她的小兔子玩偶。 玩偶的眼睛折射光线时更显得晶莹透亮,否则也不会被他发现躲在角落的程夕。如果他没有发现,程夕就不会跑,也就不会摔倒受伤。 归根到底,是他让程夕遭了罪。如果可以,他宁愿这伤口落在他身上。 折腾了半天才处理好伤口,从医院出来时,天已经黑了大半。 程夕左边的眼睛被纱布挡住,右边的眼睛也因为哭泣而有些红肿,奚冉见她没有大碍,模样却又滑稽,憋着笑,无不惋惜地咂嘴:“好好的一张脸,要留疤了。你说你跑什么呢?” 程夕微微地偏过头去,在程朝手心里狠狠地抠了一下,被程朝抓住手指背到身后。 “谢谢你们,今天太晚了,我就先带夕夕回去了,明天我再把钱还给你们。” 叁个人谁都没想到要去医院,又没有大人在身边,医药费还是一起凑出来的。 “那行,我们就先走了,你有事给我们打电话。”奚冉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项磊拉走了。 走得远了,她才得以挣开他的手:“你拉我干嘛?” “人家亲兄妹,哪用你操心?” 奚冉还是不放心,又回头看了几眼。 “走了走了,别看了。”项磊在背后推着她往前走。 “臭石头,你好烦!” “烦我也要说,程朝根本没答应你,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奚冉停下脚步问:“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是打听过了,”项磊把小电瓶车骑到她面前,嬉皮笑脸,洋洋得意,“你还是和我最般配。” “滚!” “好好好滚滚滚,那你走不走?” 奚冉很没骨气地坐到后座上。 项磊激动地吹起一声口哨:“友情提醒一下,最好抱紧我的腰,我骑车很快的。” 回答他的是落在后背上的一记巴掌。 电瓶车穿梭在无人的路上,晚风灌进衣服里,把项磊穿在外面的衬衫吹得鼓起来,轻轻地贴在奚冉脸上,倒像是项磊在拥抱着她。她的脸忽然烫起来,鼻腔间满是洗衣粉的气息。 真是奇怪,他什么时候这么爱干净了。 奚冉悄悄地伸出手,拽住衬衫的边角,衣服不再贴着她,拥抱也被迫分开。晚风从她身前穿过去,竟然有些凉意。她手上忍不住放松了些力气,衬衫又鼓起来,小心翼翼又无比珍重地蹭着她脸上的绒毛。 同病相怜的人啊,拥抱总是温暖的。 项磊跑调的歌声从前面传来:“共你有过最美的邂逅/共你有过一些风雨忧愁/共你醉过痛过的最后……” 学了大半年的歌,居然还是没一句在调上。 “喂。”她拍拍项磊的背。 “干嘛?” “要不要去江边吃烧烤?” —————— 歌是张学友的《只想一生跟你走》,我觉得泳儿翻唱的版本也好听~ 16.你要一直一直喜欢我「Рo1⒏run」 16、 程朝一路背着程夕回到家,把她放下,正要离开时,却被扯住了衣角。他转过身,看到她低垂着头,马尾从颈侧垂挂下来。 “……哥哥,对不起。”她的低语融进尚未开灯的房间。 道歉的话被抢先说出来,程朝暗笑,面上却不置可否,转身继续往门口走。 “哥哥!”程夕从床上跳下来,跟着他跑到门口。她以为程朝要离开,但其实,他只不过是去开灯罢了。 一室敞亮,程朝转身,被来不及刹车的程夕撞了个满怀。 “你还在生我的气吗?”她语气小心的样子,像松鼠在主人家眼皮子底下偷松果。 程朝敛起笑意,又是一张臭脸:“那你说说我为什么生气。” “……我没好好写作业。” “还有呢?” “……我对你发脾气了。” “还有呢?” “还有啊?”程夕脱口而出,说完又后悔地咬住舌尖,故意将眉头蹙起,“……哥哥,我伤口好疼啊。” 程朝听出来她在装乖卖惨转移话题,于是一只手托起她的下巴,另一只手在她脑门上弹了一下。 “现在知道疼了?以后还看不看路?” “看看看,一定看!”她头点得跟被压到底才松手的弹簧似的。 被一场虚惊折腾了一晚上,两人还没来得及吃饭,程朝拍拍她的胳膊,示意她松开:“好了,我去做饭,简单点,阳春面好不好?” 又是一阵点头,蹭得他胸前的衣服皱起一道道波纹。程朝无奈地看她:“那你得先松开我呀。” 程夕这才松开他,又将信将疑地再确认一遍:“你真的不生气了吧?” “我从来就没生气过,”他的视线落在程夕的裙子上,“面马上就好,你先把裙子换下来吧,领口沾到血了。” 等吃好饭、收拾完碗筷回到房间时,程夕已经很自觉地躺在他床上睡着了。他的床好像变小了,她把自己塞在里面,已经是不可忽视的存在了。 程朝哑然失笑,哪里是床变小了,是程夕长大了。 他站在床边看她,恍惚间好像回到了她刚出生从医院回家的那一晚。 人生若能切片,总会找到一些相似的形状。命运行到此处,再次结绳记事。血缘的羁绊累累又重重,早已在无意中超出了它本身所能承受的载荷。 程朝把她露在外面的手塞进被子里,碰到她的手指时,想起了医院门口她在自己手心里抠的那一下。只那一下,他便醍醐灌顶,想通了冷战的原因。 为一件不存在的事,让自己受伤,怎么看都是不划算的。 程朝替她感到不值,却又隐隐觉得开心,他甚至在想,要是自己真的答应了奚冉,程夕又会做出怎样惊天动地的举动来呢? 只要不伤害自己,随她怎么闹去,吵架也好,冷战也罢,或者兜头打他一顿,都只不过是想要确认自己的的存在而已。 程朝又把她的头拨向另一个方向,以防睡觉时压到伤口,她顺势翻身,迷迷糊糊中还喊了一声“哥哥”。他小声答应,手中的动作放得更轻。 夕夕啊,你是唯一重要的存在,这是永远都无需确认的事实啊。 安顿好程夕,程朝把她换下来的裙子拿去用冷水泡了泡,干涸的血迹遇水散开,像晕开一片血红的迷雾。 其实伤口流的血并不多,但不知道怎么搞的,竟蹭得到处都是,他做饭前洗手时,发现自己手上也沾到了血迹,一遇水便顺着指尖淌下,竟像是自己的手受伤了一样。 程朝感觉心里有什么东西在燃烧着,热意随着血液奔流,传到指尖,微微发烫。他鬼使神差般含住了“流血”的指尖,于是更强烈的热意回流进心里。 血脉相连,程夕以另一种方式融入他的生命里。 晚上,程朝做了一个梦,梦里弥漫着深深浅浅的红,分不清那些红色是漂浮在空气中,还是蒙在自己眼前。在一片绯红的底色中,忽然出现了一个背影,指引着程朝不停往前走。他看不清楚她的面容,只感觉到她的发丝拂过脸侧。 程朝从梦中惊醒,眼前是一张和他长得极为相似的脸。 程夕受伤的事第二天才被汇报给郑集英、以及胡向云夫妻俩。 程朝坐在屋后的水渠边,听程夕在客厅讲电话。不一会儿,她放下电话,跑出来坐到他身边。 “他们怎么说?” “妈妈说让我乖一点,等下次放假带我去玩。” 程朝“哦”了一声,垂下腿在水渠里晃啊晃。 这个时节灌溉水渠里没有水,不像夏天,还能把双脚泡在里面吸吸凉意。程夕也学着他的样子,只不过是踩在他的脚上,随着他的幅度摇晃。 她倒是会享受。 “那你想去吗?” “……不想去,我觉得肯定不好玩。”程夕摇摇头,“你想要我去吗?” 程朝沉默半晌:“我也觉得应该不好玩。” “就是啊,万一我又摔了怎么办。哥哥,你知道吗?摔下去的那一瞬间我以为自己要死了,就算不死也要瞎了,结果才受了这么点儿伤。” 她虽然语气轻松,可是那一刻的恐惧和害怕是真的,程夕甚至有那么一秒在担心下辈子还能不能再做程朝的妹妹。她说给胡向云听,胡向云笑她小题大做,随口安抚两句。 程夕忽然觉得没趣,胡向云再说什么也只是敷衍地答应着。 哪些话是哄孩子的,哪些话是真心话,她已经能分得出来了。哄孩子的话随便说说,想听的话从来不说。 后来她在作文里写,“父爱如山,母爱似海”,其实就是用山和海,挡住孩子对他们的所有期待。 而山海,不可平。 只有程朝会为她微不足道的伤口提心吊胆。 他把程夕散在额前的头发别到耳后,赫然露出一块四四方方的纱布,他手一顿,气恼她不把伤口当回事。 “胡说,受伤还分大小吗?” 程夕趁势拉过他的手臂环抱住自己:“还是哥哥最好。哥哥,你一定要一直一直喜欢我!” “那是当然。” “就算你以后结婚了,有了自己的孩子,你也要最喜欢我。” 程朝笑她霸道,她却抬起头来一本正经地分析。 “本来就是,你看,你要到叁十岁才结婚吧,比起你的老婆和孩子,你起码多喜欢我二十七年,这么一算,我不就是排第一的嘛?” 程朝问这是哪里来的歪理邪说,她却不依不饶地追问:“是不是嘛?你快说呀。” 她的长发垂在肩头,程朝的手穿进发丝里,指尖又开始微微发烫。 “是,不管到多少岁,我都最喜欢你。” 程夕满意地靠到他肩上,闭上眼睛,听风吹过树叶,卷起阵阵私语。 “哥哥,中午吃什么?” “就知道吃。” “我饿了呀。” “谁让你不吃早饭?” “所以中午吃什么呢?” “你想吃什么?” “我想……” 渐渐地,他们说话的声音也被风卷走。只有远处的荞麦花田,无声地掀起一道道白色的波浪。 尒説+影視:ρ○①⑧.run「Рo1⒏run」 17.以后的事 17、 郑集英不知道从哪里听到的,说吃酱油会留疤,于是一连几周,餐桌上都是清清白白的,连红烧肉都变成了“白”烧肉。程夕看着那白瘆瘆的一盘,食欲顿时失去了大半。 然而伤口还是留疤了,细细白白的一道,趴在左边的眉头处,弯弯扭扭像她刚学会写字时的笔迹。她对着镜子看了很久,最后决定去剪个刘海儿挡住。 程夕之前没留过刘海儿,郑集英总说,露出额头显得精神,她原本还不信,待她剪完刘海儿再一照镜子,自己也有些后悔了。 程朝看了欲言又止:“这样看不到你的眼睛了。” 项磊见了也摇摇头:“还是冉冉的齐刘海比较好看。” 倒是奚冉,眼前一亮:“好看好看,多显脸小。” 程夕各剜了程朝和项磊一眼,心想还是奚冉有眼光。 因为受伤的事,他们四个人反倒熟悉起来。程夕这才大概知道了奚冉和项磊的情况。 项磊家只有他和爷爷,原本是要继续读书的,不料爷爷突然生病,只能休学在家一边照顾他一边打点零工。而奚冉父母常年在船上,闲暇时的心思全都在想怎么再生个男孩。 奚冉吐槽道:“生吧生吧,毕竟有条船要继承呢,何况都已经打掉过几个了,再不生年纪大了更生不出来。” 程夕听着有些心惊,不是父母所期待的孩子就不能来到这个世界上吗?她偷偷问程朝:“爸爸和妈妈一定很喜欢我们对不对?所以才生下了我们。” 程朝愣了一下,点点头:“谁会不喜欢你呢?” 总之,大家都是千疮百孔的家庭。相比起来,她和程朝要幸运得多。胡向云和程万里虽然不常在家,但至少还是爱他们兄妹的。 不过除此之外,程夕还有一个更大的发现——奚冉和项磊在谈恋爱! 这个女人,前段时间还说喜欢程朝,这么快就移情别恋了。 程夕找到个机会问她:“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哥啊?” 奚冉掰着指头开始数:“学习好,长得帅,老师也喜欢他……” “那你为什么不喜欢李蔚然?” 李蔚然是校长的儿子,别的孩子周末还在田间疯跑的时候,他已经每周进城学钢琴了。他也学习好、长得帅,比起程朝,老师们更喜欢他。 “李蔚然才几岁?他跟你不是同学吗?留给你好了。” “我才不要。”程夕忙不迭摇头。 “夕夕,”奚冉的语气忽然认真起来,她的眼神落在江面上,眼底的情绪随着江水起伏,“你是不是从小就很招人喜欢?可是有些人不是,有些人要很努力才能换得别人的一点点喜欢。” 所以既然大家都喜欢程朝,那会不会也爱屋及乌地喜欢她呢? 程夕听明白了她的意思,她不知道如何回应奚冉,想了半天憋出一句:“……可不管是谁早恋,老师都不会喜欢的,发现了还会被叫家长。” “对哦!”奚冉猛地一拍手,好像刚想到这一点似的,“还是你聪明!” 可要是因为这样被叫家长,好像也不错,毕竟她很久很久没见到自己的家长了。 程夕见她情绪低落下去,索性另起了一个话题:“不过你怎么这么快就喜欢别人了,你……你真花心。” 奚冉莫名其妙:“你哥又不喜欢我,我吊死在这棵树上吗?” 她勾住程夕的脖子,凑到她耳边:“要不你去跟程朝说说,他最听你的了,就说我愿意吃他这棵回头草。” “不行!”程夕毫不犹豫,一口回绝。 不是奚冉不行,是谁都不行。 “小气鬼,”奚冉吐槽她,“你就黏着他吧,等他上高中、读大学,然后工作结婚,看你怎么办。” 程夕还没有认真想过以后的事,从出生到现在,她和程朝就没分开过。但奚冉的话提醒了她,总归是要有分开的一天。 人生的程式设定大抵如此,求学、工作、恋爱、结婚、生子,无非是在这几种状态里面进行选择或者放弃,但无论如何,一条路走到尽头就是分叉口,程朝走过的,她也会经历一遍。 他们可以遥遥相望,但不可能永远并肩同行。 不管是叁十岁还是四十岁,他们今后都会各自拥有更加亲密的家人,然后呢?然后她对程朝的爱和程朝对她的爱就这么被超越、甚至是被取代了吗? 回家的路上,程朝注意到了程夕的闷闷不乐,问她怎么了。 “哥哥,你明年就要读高中了。” 他点头,猜到她在担心什么。 “那我怎么办?我不能天天见到你了。” 永安镇没有高中,无论程朝考进哪所学校,都意味着他们要短暂地分开。程朝也为这件事担心,但他更担心的是,郑集英越发年迈,程夕身边还是该有个大人照顾。 他摸摸程夕的头顶:“别担心,会有办法的。” * 这一年春节,胡向云和程万里早早就回来了。 程万里这几年已经开始在工程队上承包一些小工程,胡向云也辞了纺织厂的工作,和他一起,帮忙打打杂做做饭。一年下来,收入倒是比之前涨了不少。 程万里吸取多年前的教训,这次不敢妄进,本本分分地守着些小工程,倒也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正月初一,大家相约到郑集英那里过年。 郑集英有叁个孩子,胡向云排行老二,上面有一个姐姐胡向月,下面还有一个弟弟胡向武,大家都早早就成家立业、生儿育女,春节凑到一起,竟也是乌泱泱一屋子人,格外热闹。 也许是因为过节开心,中午吃饭时,程万里喝醉了。他本身酒量就一般,又经不住劝,还总逞能一口闷,不出意外醉倒在酒桌上,整张脸红得快烧起来。 大家劝他先去休息一会儿醒醒酒,他站起来,踉踉跄跄走了几步,竟不是往前走,而是往后退。程夕看着担心,赶紧过去扶着他进了房间。 程朝从厨房端了菜过来,一眨眼的功夫,程夕和程万里就不见了。 胡向武抬起下巴,指指房间的方向:“夕夕扶你爸进去休息了,他今天可是喝了不少。” 醉汉不知轻重,程朝担心程夕搬不动,正要进去看看。手还未摸到门把,门就猛然从里面打开了,程夕急匆匆的脚步在看到程朝后停了下来。 “怎么了夕夕?” 客厅里的众人听到动静,也都安静下来,把目光投向这里。 “……爸爸要吐,臭死了!” 程夕在众人的哄堂大笑中跑出去。 但程朝却笑不出来。 刚刚程夕被他挡着,别人没看见,但是他却清楚地看到她的眼周和鼻头泛起一片一片的红。 ——那是她哭过之后才有的样子。 18.你是被期待的那个吗 18、 程朝走进房间,反手锁上门。只见程万里正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臭气熏天,鼾声如雷。 皮带勒住大腹便便,里面是酒水、牛皮和吹嘘。中年男人一上酒桌就化身世界之王,天下大事尽在掌握,评点时局,没有人比他更懂。一旦下了酒桌,就现出原形,成为一只鼓气的癞蛤蟆,走几步路都要气喘吁吁。 可见无限续饮的白酒,才是拯救世界的良药。 程万里也早已成为一个标准的中年男人,不再是当年那个能轻松举起程朝玩飞行游戏的青年程万里了。 时间的潮水退去,带走了本来就淡泊的亲情,留下了自私和固执,刻在他眼角的皱纹里。 程朝走近了些,听到他夹杂在鼾声中的呓语。 “儿子……”程朝以为他在叫自己,又往前走了几步。 “……你怎么不是个男孩,就该流掉……” 程朝愣在当下,这话十几年前他就听过一次,那时候他还不懂是什么意思,现在只觉得从头到脚如冰刺骨。他几乎可以肯定,程夕刚刚也听到了这句话。 一直以来仍对其怀有期待的父亲,某一天酒后吐真言,告诉你你其实并非他所期待的那个孩子,甚至十几年过去依旧耿耿于怀,你将如何自处? 这些年虽然淡薄却依旧维系着的父女之情,难道一直是占用了别人的位置吗? 决定生的是他,后悔的也是他,而程夕呢?她连自己的出生都无法选择。 她不是衔着美玉出生的宠儿,却被迫成为身负十字架的无辜罪人。 程朝端起桌上的杯子,一杯水直接泼在程万里的脸上。 酒醉沉睡的他在突然的凉意和湿意中惊醒,一边惊恐地问“怎么了怎么了”,一边像一滩软泥挣扎要坐起。待他昏沉的双眼勉强对焦,便看到程朝目光如刃,一刀刀扎在他脸上。 “你干什么!”程万里酒还没醒,舌头重得抬不起来,短短几个字被他说得支离破碎,音调诡异。 “爸,”程朝的声音像无影灯下泛着寒光的手术刀,“有些话就算喝醉了,也该烂在肚子里。” “什么话?你在胡说什么?” 程朝把杯子重重地掷在桌上,惊堂木似的,程万里心中一震,这才想起自己刚刚是被程夕扶进来的,如果说错了话,除非……除非是那一句。 程万里抹了一把脸:“……我说什么了?” “你还没想起来吗?” 心中的猜测不言自明。 多年来,程万里一直把这份不甘藏在心底,他当然知道一旦说出来,那便是永远无法愈合的裂痕,却没想到今天被几杯酒勾了出来。 “那就是开玩笑,我是她爸爸,还能不要她吗?” “可她不是小孩子了!”程朝打断他,“分得清什么是玩笑,什么是真话。” 程万里感到自己作为父亲的权威被挑战,怒瞪着程朝,但很快,他便移开视线,支起的手臂颓然滑下去,整个人摔倒在床上。 他第一次意识到,程朝长大了,不仅在年纪上,更在气势上。 但“父亲”这个角色永远不会真心道歉,他像大多数传统式家长一样,固守着这个身份所带来的高高在上的权威和尊严,即使是以子女的失望和疏远为代价。 所谓父爱如山,山是不可撼动的。 程万里翻身背对程朝:“出去出去,我要睡了。” 很快,他听到关门声响起,似乎还有一声飘渺的“爸爸”,那声音不可捕捉,离他越来越远。 程朝出了房间,便四处寻找程夕的身影。 郑集英和胡向月在房间里聊天,胡向武在院子里晒太阳,表妹胡嘉嘉在放小花炮,程朝抓住她问:“夕夕姐姐呢?”她指了指厨房。 程朝走进去,看到胡向云还在洗中午的碗筷,程夕站在桌案前切洋葱。 她的眼睛被熏得几乎睁不开,眼泪扑簌簌地掉,像长久不用的水瓢底下蛀了个小孔,一瓢水全都漏光了。拿刀的手也颤颤巍巍的,视线模糊,她只能摸索着下刀,程朝赶紧上前把刀抢下。 程夕抬头看他,眼睛因难受而不停地眨着:“哥哥,这个洋葱好辣呀。” 辣得她的泪腺都麻痹了,控制不住地流泪。 “夕夕……”程朝沉默数秒,和程夕并排站到桌案前,“我来教你切。” 于是晚餐时,桌上尽是洋葱拌木耳、洋葱炒鸡蛋、洋葱炒牛肉……胡嘉嘉不爱吃洋葱,举着筷子无从下手:“怎么都是洋葱呀?” 胡向云指着程朝:“都怪你朝朝哥哥。下午非要带着夕夕把那袋子洋葱都切了,两个人辣得眼泪直流也不停手,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玩的。” 程夕吐吐舌头,偷看了程朝一眼,他无事发生一样扒了几口饭,还往程夕碗里夹了个鸡腿。 吃完饭,天已经完全黑透了。胡嘉嘉搬出剩下的那堆花炮,吵着要大家一起去放。程夕正要跟上去,被程万里叫住了。 “夕夕,你……”他躺了一下午,打了满腹的草稿欲化解自己的失言,一开口,却一句都说不出口了,最后只能不合时宜地叮嘱一句,“……你别光顾着玩,要好好学习。” 说罢,他故作轻松,伸手想拍拍程夕的肩,她却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地往旁边一闪,然后快一步走到门口,冲他撒娇:“哎呀知道了,爸爸,嘉嘉等我放花炮呢!” 程万里的手悬在半空中,他握起来,只握到了一拳空气。 程夕出来得晚,只被分到了一根烟花棒,它很快嘶嘶啦啦地燃烧殆尽,最后几点暗红的火星子挣扎了一下,便失去了颜色。周身陷入黑暗中,程夕往后退了几步,把自己隐藏到一个无人的角落里。 花炮声声脆响,众人的笑声、谈话声像半梦半醒之际听到的杂音,嗡鸣着响成一片,只有胡嘉嘉的笑声穿透一切,随着她的奔跑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 程夕不禁好奇,她是被父母期待着出生的小孩吗? 不知道,心里的声音回答她自己,但我原本以为我是,没想到竟然不是。 我,不是被父母期待的孩子。 强撑一下午,现在她终于被这句话击垮。 真正想流泪时并不需要借助洋葱,眼泪会源源不断地从眼底溢出来,当你察觉到它时,脸上已经湿成一片了。 你不过是存储眼泪的容器,它才是支配你的主人。 所以你到底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上?你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有人曾真心期待并欢迎你的到来吗? 程夕咬住手背,拼命甩掉脑海中那些令人失望的答案。 花炮声接连不断,人声也更热闹起来,只有程夕站着的角落里,小声而克制的哭泣声静静地流淌着。 有人忽然从身后拥住她,将她裹进宽大的羽绒服中。那人低头,凑近她耳边,发丝间还有她熟悉的洗发水的气息,是昨晚程夕强行“借”给他用的。 “夕夕,你不知道我有多庆幸是你来到了我身边,谢谢你愿意成为我的妹妹。” “哥哥永远爱你。” “不管到多少岁,我都最爱你。” 程夕转身埋进他怀里。 在远方烟花照不亮的角落里,他们用尽全力拥抱对方,似乎只有这样才能驱散心里的寒意。 给予你生命的人,也可以给予你谎言,桎梏,和最痛苦的一击。 血缘为不堪的真相伪饰。 所以请抱得更紧一些吧,在这样幽暗的长夜里,在这无人知晓的角落里—— 尒説+影視:ρ○①⑧.run「Рo1⒏run」 19.落选的肋骨 19、 就像程万里觉得那不过是他醉后的一句胡言而已,这一年还发生了很多当时看来不起眼的小事,每个人都不曾预料到,多年后回想起来,那些小事竟成为压垮他们的第一根稻草。 过完春节,程万里独自返回了工程队,胡向云则留了下来,她终于有机会在家人、爱人和孩子之间排序,这一次,她把爱人排在了最后。 诚然,这是一个问题的结束,但很不幸,也是另一个问题的开始。 十多年间,是电话线承载了父母和子女之间大部分的亲情交流,而现在,同一屋檐下相处的日子久了,他们发现彼此都不是心中设想的样子。 程夕心中的妈妈是温柔的、宠溺的、是喜欢被她黏着的,但真实的妈妈是强势的、易怒的、会把程夕写的“妈妈我爱你”的纸条当作笑话读给邻居听。 而对胡向云来说,她心中的孩子是懂事的、听话的、知晓规矩的,可实际上,程夕天真又娇蛮,程朝对别人冷漠且少言,而且他们还是一对过分亲密、甚至有些不知分寸的兄妹。 突然拉近的距离消弭了爱的滤镜,他们对彼此充满了失望。 除了失望,他们还必须面对的是,学习怎么和对方相处。 比如程夕不吃水煮蛋,但胡向云觉得鸡蛋有营养,每天雷打不动地给她煮一颗,程夕也雷打不动地剩在盘子里。无声地僵持了几天后,程夕不得不先低了头。 鸡蛋被她压在桌面上来回滚了几圈,直滚到蛋壳碎成马赛克,才不情不愿地剥掉。眼看着她痛苦万分地张开嘴,那神情恨不能直接把鸡蛋吞下去,程朝伸手截住。 “给我吧,不想吃就别吃了。” “朝朝!”胡向云的声音又低又重,听得人心情直往下坠,“你别总惯着她。” 程朝若无其事地把鸡蛋塞进嘴里,动作缓慢地嚼碎咽下,然后才看向胡向云:“妈,以后别给夕夕煮鸡蛋了。” 那不是商量的语气,而是陈述,是在通知她要这么做。 胡向云忽然觉得自己对这个儿子已经失去了控制,他在身高上压制她、在言语上无视她、在行为上挑战她,而她甚至没有底气戴上“母亲”的面具来制衡他。 周末去看望郑集英时,胡向云一边剥蚕豆,一边把吃鸡蛋这件事讲给她听。郑集英却意外地和程朝站在同一条阵线:“她不吃就不吃,你逼她干什么?” 胡向云一愣,抠下来一小块脆生的豆瓣,生硬地卡在指甲缝里:“……我小时候,你不是也不许我剩饭的吗?” “夕夕是我带大的,她最听话了,你这么多年不在家,不要一回来就要求她这样那样。” “……知道了。” 胡向云忽然看不清手里的蚕豆,只能凭感觉从中间撅断,再将豆子挤出来。 以前在外打工时,工友们听说是郑集英帮她带孩子,总和她说隔代亲,结果倒真如她们所说的那样。 可是,胡向云无法理解,为什么隔一代可以如此亲密,而她明明是郑集英的女儿,但是比起姐姐和弟弟,却从来得不到母亲的爱和肯定?这迫使她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一对儿女身上,期盼他们在郑集英面前足够发光,以此来点亮自己身前的暗地。 程朝已经长成一棵能避风雨的小树,不再需要她的引导,但幸好程夕还可以修枝剪叶,弯曲定型,养成一株供人欣赏的盆景。 这年夏天,程朝、程夕和奚冉都各自顺利毕业,喜悦尚未被充分享受,意料之外的事情接踵而至。 先是项磊的爷爷病重去世,他失去了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紧接着奚冉久居船上的父母终于生下一个男孩,而她是全家最后一个知道的。 如果说这两件事只是永安镇上最寻常不过的一件谈资,那么接下来发生的事则在人们口中编演出了无数版本,甚至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项磊和奚冉“不见”了。 所谓不见了,就是跑了,更书面一些的语言,就是私奔了。 他们的离开如此突然和决绝,甚至连程朝和程夕也联系不上他们,只好给他们留言,期待他们看到时能报个平安。 两个十六七岁的孩子,在人们的闲谈中化别有深意的笑容和眼神。而他们的家人,如果还能称得上是家人的话,竟从没动过寻找他们的心思,所以很快,他们就沦为一桩隐晦秘事里的模糊背影。 八月下旬,轮到程朝离开了,他要去参加军训。从家里到学校坐车要四十分钟,他选择了住校。 程夕盘腿坐在地板上,半个身子趴在行李箱上:“哥哥,你晚一天再走吧。” 程朝把她从地上拽起来:“地上凉,快起来,回头你又要肚子疼了。” 夏天刚到时,程夕来了初潮,第一次就把她折腾得不轻。她双手捂着肚子,蜷缩在床上,程朝见她如此难受,又帮不上什么忙,只好拨开她汗湿的刘海,帮她擦擦汗。 “还难受吗?” 她有气无力地点头:“哥哥,你帮我揉一揉好不好?” 程朝的手探过去,隔着衣服覆在上面,轻轻地揉了揉。比起前几年,她终于长了些肉,单薄的睡衣挡不住腹部的一圈软肉,程朝觉得自己的手仿佛融化了布料,要陷进她的骨肉里。 程夕咯咯笑起来,蜷起的双腿把他的手牢牢夹住:“哈哈有点痒。哥哥,你的手好烫啊。” 他猛然抽回来,一摸指尖,已经渗出微微的汗意。 “还能笑得出来,我看你现在是不难受了吧。” 程夕却转了个身,头枕在他腿上,仰面看他:“哥哥,你说冉冉和项磊会去哪里呢?” “不知道,我猜他们肯定是换了一个地方生活吧。” “他们走了,你也要走了,”程夕忽然抬起双手抱住他的腰,“就剩下我一个了。” 程朝捂住被她撞到的肋骨装痛:“我再不走,早晚要被你撞死。” “那你知道为什么撞到会疼吗?” “为什么?” “上帝从亚当身上取了一根肋骨,创造出了夏娃。但是人有24根肋骨,取哪一根好呢?于是上帝就每一根都敲一敲看一看,最后选了一根最满意的。”她手指点了点程朝捂住的地方,“你这里就是被敲打过,但是最后落选的那根肋骨。” 程朝捏住她的鼻子哂笑:“胡说八道,你天天看的都是什么书?” “是真的,你要相信我。” 程夕边说边推他的手,他岿然不动;她又挥舞着双手也去捏程朝的鼻子,程朝昂起头不让她够到。正闹着,胡向云经过门口,看到两人这副模样,顿时就拉下脸来:“程夕!你看看你这是什么样子?” 程夕赶紧起身乖巧坐好。 等确认胡向云离开了,她才又挪到程朝身边,小声抱怨:“你看,等你走了,家里就剩我和妈妈,我肯定天天挨骂。” “那你就顺着她点,不要硬碰硬。” “好吧,那我可以给你打电话吗?” 程朝还没来得及回答,胡向云又经过了门口:“打什么电话?高中哪像你那么闲,你不要打扰哥哥学习。” “哦,知道了。” 程夕顺从地认错,余光瞥见程朝无声地对她说了句话,那口型分明是—— “我给你打。” ------------- 兄妹共同点之编故事 20.女朋友吗 20、 高中的紧张氛围从报到第一天就开始了,每天给程夕打电话的承诺显然无法兑现,他们的通话频率从每天一次变成了两天一次,接着又变成一周一次,除此之外,大部分的时间都贡献给了短信和QQ。 宿舍里卧谈时,程朝就抱着手机一条一条看程夕给他发的日常。 “早上起晚了,差点迟到,吓死我了。” “今天轮换座位了,我终于靠墙坐了哈哈!” “不想抄单词,怎么会有这么无聊的作业……” “忽然想起来今天早上没有吃鸡蛋,因为要迟到了,所以才躲过一劫。晚起真好,我明天还要晚起!” 程朝忍不住笑出声。室友们交谈的声音忽然静下来,对面床问他:“程朝,你天天抱着手机和谁聊天呢?” “该不会是女朋友吧?” “你可真牛!开学才几天就谈恋爱了,是哪个班的?” 程朝不接话,合上手机,翻身朝向墙那一侧:“睡觉了,明天要早起。” 而程夕那边却没有这么幸运,胡向云收拾房间时,发现她藏在枕头下的手机还停留在和程朝的聊天页面上。 她往上翻了几页,震惊于两人聊天的频率和时间,于是抓着手机跑到正在艰难吞咽鸡蛋的程夕面前:“妈妈不是跟你说过吗?不要总是打扰哥哥!” 程夕低头不语,水煮蛋的腥味让她忍不住想要干呕。 “手机我没收了,你也把心思都放到学习上来。” “……妈妈。”程夕恳求她,但胡向云不为所动。 于是他们的通话频率变成了随机。 程朝不得不把电话打到家里的座机上,这样才能趁机和程夕说几句话。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手机被没收,电话里,程夕的声音总是恹恹的,听起来不甚开心。程朝只能焦急地倒数着放假的时间,期盼能早点回去见到她。 天天腻在一起时,似乎并不觉得彼此之间的感情有多么浓烈,有朝一日忽然分开,才发现生活中处处都打上了程夕的烙印。 他的钥匙扣上挂着程夕编的铃铛,他的笔袋里有程夕不要的半块橡皮,早晨起来随手套上的一件衬衫是程夕给他挑的颜色…… 不仅如此,程夕还每晚进入他的梦里,有时候她趴在他身边写作业,有时候他们挤在小床上数星星,有时候他背着程夕走在落日大道上…… 每天分开,每天梦里相见。 直到有一天,程夕出现在一个不该出现的梦里——她误入了那个绯色的梦境。 对程朝来说,那个梦已经逐渐打上了暧昧的阴影。一直指引着他前行的模糊身影,从他落选的肋骨中幻化而出,又栖息于此。他们彼此爱抚,而后融为一体,带给他巨大而隐秘的欢愉。 程朝在欢愉的尾韵之际终于看清她的面容,却发现那是一张和程夕一模一样的脸。 他几乎是立刻醒来。寒冷的深夜里,脑海中一片轰鸣,身体因羞耻而汗湿。 等到慢慢镇定下来,他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个多么令人不齿的噩梦,他把自己的亲妹妹编排进了欲望的春梦里,这样与禽兽无异的行为,任谁见了都要唾弃他。 身为哥哥为什么会做这种梦?这是亲情范围内容许的意外吗?他反问自己,无论是从小接受的教育,还是成长的经历,似乎都没有助长这不伦爱意的因素。 程朝下意识地寻找其他理由为自己开脱,一定是因为睡前看了室友分享的视频,才让他欲念丛生,于是他立刻将链接删除。 从此睡觉成了一件小心翼翼的事情,每晚都担心再次被那梦魇吞噬。 程朝无法控制睡着后的梦境,但是他可以控制入睡时的状态,白天足够累,睡得足够晚,他的意识就没有余力去创造梦境。 所以他埋头刷题,每天在教室自习到很晚才回去。 但这更糟糕了。 程朝发现无论他多么努力,也无法将思绪从这件事上移开。有时他撕下一张草稿纸准备演算,笔尖落在纸上,写出来一个“程”字。程朝划掉,重新写,又写出来一个“程”。 程,程,程。 不是程朝的程,而是程夕的程。 他把草稿纸团成一团扔进垃圾桶,心里蛰伏多年的不安变得更加清晰且强烈。 程朝手足无措,他根本说不清这种陌生的感觉是什么,更无法顺藤摸瓜找到根源。于是他选择了最便捷的一条路——逃避。 逃避与之有关的一切人和事,包括程夕。 他回宿舍的时间更晚,每天几乎都要挨到熄灯时分。 这天刚进门,室友就告诉他,他的手机一直在震动。程朝打开一看,十几个未接来电,全都来自家里的座机。 他走到门外,回拨了过去,才响了一声,电话就被接通了,但却迟迟没有人开口。 他听到电话里传来的呼吸声,和梦里缠绕在耳边的气息有一样的轻颤的频率。程朝觉得此刻的自己就像是滑冰场上的新手,站不住,走不了,摔不停,起不来,完全失去了对自己的掌控。 他试探着喊:“……夕夕?” 呼吸声变成轻轻的啜泣,程朝的心顿时成了那张被胡乱揉成团的草稿纸。 “怎么哭了?” “……你最近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程夕问他。 “我……我太忙了,作业也多。” 程朝的声音渐渐低下去,他意识到程夕并不是想要一个答案,而是想要发泄,因为她哭得越来越厉害。 “夕夕,妈妈不在家吗?”否则怎么会看她这么哭还无动于衷呢? “你不知道!妈妈她……”还未说完,熄灯的预备铃声响起,漫长的铃声过后,程夕改口问,“你们是不是要熄灯了?” “嗯,还有叁分钟。” 叁分钟够说什么呢?一件事情都讲不完。但叁分钟又太漫长了,漫长到他们找不到话来填满时间的空白。 挂断电话前,他听到程夕说:“哥哥,我好想你,你好久没有回来了。” 程朝闭上眼深呼吸,努力平复那句“想你”搅动起的心潮。 “……下次放假就回去好不好?” “那你要说话算数。” “好。” 程朝看着暗下去的手机屏幕,不得不承认这段时间的逃避毫无意义,程夕一句话就将他打回原形。 室友提着水壶从他身边经过,挤眉弄眼地问:“女朋友啊?” 程朝心下一惊,脱口而出:“滚!” “你有病吧程朝?” 是的,他确实有病。 从他默认室友的玩笑而不解释开始,他就已经病得不轻了。 ———————— 尒説+影視:ρ○①⑧.run「Рo1⒏run」 21.短发 21、 既然是病,那么便要寻一味对症的良药。程朝给自己问诊。 如果是因为生活中有什么突变才导致这样的局面,那么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他们分开了。毕竟从程夕出生开始,两人就一直在一起,而现在一分开就是很长一段时间,难免会有些不适应。 是的,就是这样。就像程夕说想他一样,他也太想念程夕了。 所以放假时间一到,程朝便迫不及待地回了家。他要赶紧见到程夕,终结这段混乱的心思。 但等他真的到了家门口,却迟迟不敢掏出钥匙开门。 离真实越近,就越恐惧它。 因为答案已经呼之欲出,只差亲手打开那扇门。 程朝刚把钥匙插进锁眼,门就从里面被打开了,程夕提着垃圾袋要出门,一看到门口站着的人,扔下垃圾就跳到他身上。 “哥哥!” 程朝被撞得后退了几步,落选的肋骨隐隐作痛。 “你怎么今天就回来了!我还以为要到明天呢。” “嗯……刚好赶上了末班车,就提前回来了。” “那你等我一起进去,我扔个垃圾,马上回来!” 程朝的视线追随着她,看她衣角翩跹,听她脚步匆匆,总觉得她的背影有什么地方不太一样了。等她转身再飞奔过来时,他终于反应过来,原来她剪头发了。 原本及腰的长发,现在只堪堪垂到耳根。 程夕看到他的视线停留在自己的头发上,脚步忽然一滞,神情尴尬,她慢吞吞地走到程朝面前:“是不是很丑?” “怎么突然想要把头发剪了?” “不是我想剪的!”程夕的语气忽然激动起来,又机警地探过身子往门内看了看,压低了声音继续告状,“是妈妈!她不让我留长发,说太浪费时间了……” 程朝想起那通委屈的电话,她说了一半却被打断的大概就是这件事了。 “……我一直求她,还跟她保证每次洗头绝不超过五分钟,但妈妈就是不同意,非要我剪掉。你知道的,我留了好久才长那么长。” 是的,确实留了好久。 程朝想起小的时候她给自己洗头,总是连衣服都弄湿,他只好帮她洗。 有时他装睡,她就用发尾在他脸上扫啊扫,痒得他实在忍不住,把她按在身下挠她的腰,等闹完了再认命地捡起落在床上的头发。 她那时的头发就已经很长了,落下的发丝被一圈圈缠绕在他的手指上,还说这是送给他的头发戒指,等过了一会儿再想起来时,手指已经被勒得充血,留下一圈白色的痕迹,倒真像是戒指留下的印痕。 这头长发记录了时间、心力和回忆,现在它被剪掉了,留下一个新鲜的程夕。 新鲜的程夕还是妹妹,但程朝却尴尬得不知如何与妹妹相处了。 他抬起手,像从前一样顺着她的头发滑下去,擦过程夕裸露在外的脖子,那微微弯曲的弧度,恰好契合了他手掌的形状。手继续滑落,落在了没有长发披覆的后背上,一排金属搭扣微微硌手。 程朝缩回手,又放到她头顶,轻轻揉了两下。 “其实这样……也挺好看的。” 程夕盯着他的眼睛问:“真的吗?” “……真的。” 她拽着发梢,勉强把它拉到眼前,仔细看了一眼,又甩到耳后去,仿佛终于下定决心接受自己剪短发这件事。 紧接着程夕脸色一换,拖着他进门,颇有些兴奋地说:“哥哥,你回来得正好,今天晚上有你喜欢的红烧鱼。” 胡向云听到动静,从厨房走出来,看到程朝也是一脸惊喜。 “朝朝!你提前回来怎么不说一声?快把书包放下洗手吃饭,”她又指挥程夕,“夕夕,你去帮妈妈把菜端出来。” “马上来!” 家忽然运转起来,齿轮与齿轮互相咬合,带来钟表走动的声音、油烟机的声音、水在油锅里迸溅的声音……烟火气息扑面而来。 程朝拨开烟火气,看到“家”是一道界限分明的红线,他缩回脚,回到界限之内,竭力用坦荡自然的态度来压制那些不该有的心思。 程朝把书包放到沙发上,跟着程夕走进厨房,看到她正把双手缩进袖子里,用袖口的一圈螺纹隔热,准备去端汤碗。程朝提着她衣服的后领,把她拽到一边。 “我来,你小心烫。” “哦,那我去放隔热垫。”她转身出去,短发在耳边旋出一个圆弧。 放下汤碗,程朝一抬头,与程夕的视线撞到一处,时间仿佛暂停了两秒,第叁秒,程夕拔腿就跑,被程朝眼疾手快地拉住,双手捏上她的耳朵。 ——演练过无数遍,无论何时,都会下意识地再上演一遍。 “我就知道你要捏我耳朵!” “本来不想的,谁让你要跑呢?”程朝不光捏她的耳朵,还盘核桃似的揉她的耳垂。 “你自己也有耳朵!” “哪有妹妹的捏起来舒服?” 程夕立刻跳起来反击,被程朝抓住手腕,转个身扣在怀里。她朝厨房求救:“妈妈,哥哥欺负我。” 胡向云忙着照看锅里,顾不上主持公道,只好对程朝喊话:“朝朝,你别欺负妹妹。” 天地良心,他哪敢欺负妹妹,形势早就反转了,现在是他被程夕锁住脖子,不得不背着她满屋子转,拿书包、进房间,再小心地把她放到椅子上。 “程朝!”她占了上风,趾高气昂,对他直呼其名,“你还敢不敢了?” 程朝双手撑在两边的扶手上,将她笼罩在身下,正要开口,程夕却拦腰抱住他,下巴抵在他胸前仰头看他。 “哥哥,你回来真好。” 她忽然神情乖巧,语气柔缓,惹人怜爱,引得那压制下去的心思再次翻涌上来。 程朝抬起手,将她按在怀里,避开她投来的眼神。片刻,又恶劣地揉乱她的头发,只回答她的提问:“这次不敢了,下次再说。”—— 尒説+影視:ρ○①⑧.run「Рo1⒏run」 22.这样可以吗(微h) 22、 还没等到下次再说,程夕就从他怀里钻出来,跪在椅子上,比他还高出半头,双手搭在他两侧的肩膀上,仿佛给他戴上了一副枷锁。 “哥哥”,她还没这么叫过他,音调起伏,像蓬起后又缓缓落下的裙摆。 程朝忽然觉得慌乱,囫囵应了一声,眼神无措地闪避着,从她的肩头滑到她的手肘,又从手肘跃到胸前,在那微微起伏的地方还未站稳,“啪”一下摔到地上。 他盯着地面,看到两人的影子交迭在一起,漆黑一团,胸口忽然憋闷起来。 “哥哥,你怎么不看我呢?” “……在看的。”他应声抬起头来。程夕的头发忽然又长长了,垂在胸前,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摇晃。 椅子那么窄,她还要膝行着不断向他靠近,眼看就要摔下去,程朝下意识双手扶住她的腰,她却趁势跳到他身上,双腿勾在他腰间,胸口贴在他眼前。 程朝觉得呼吸更困难了。 她的沐浴露是水蜜桃味的,牙膏是薄荷味的,护发的精油是淡淡的玫瑰味。他根本不需要去卫生间里拿着那些瓶瓶罐罐一一检视,因为他早已经熟悉程夕的气息和味道。 现在这些气息和味道混合在一起,扑面而来,程朝只觉得头脑昏沉,意识即将涣散。 他张张嘴,想让程夕下来,话还未出口,她忽然俯身吻住了他,舌尖细致描绘着他唇形,唇峰犀利上扬,唇角柔和向下,游走间化作蛇信子,将令人麻痹的毒素传进心脏,再随血液奔涌至四肢。 程朝托着她的手臂发麻,像一大包跳跳糖在疯狂爆炸。他松不开手,既要顾着手中的人,还要分心去想程夕是不是刚刚吃过糖,要不然唇齿间哪来的甜味? 没错,是甜味,程朝又忍不住伸出舌头舔了舔,是葡萄味的水果糖。 但他也猛然意识到自己正在不知不觉中回应程夕,于是几乎是立即撤回。 “小气鬼!”程夕瞪他一眼,随即又凑近他耳边问,“哥哥,你想不想看?” 温热的气息喷洒在耳边,在耳廓流连一圈,然后沿着耳道钻进心里。 “……看什么?” “当然是看——”,她拖长了音调,狡黠的眼神在他脸上逡巡,“——这个啊。” 话音未落,他们仰面跌进花丛。程夕从头上扯下一根红色发带,蒙在他眼前。 他又坠入了那个迷蒙的绯红的世界里,仿佛一切都燃起了温和的火焰,而他们身陷其中。 程夕坐在他腰上,反手解开搭扣,剥荔枝似的露出雪白的果肉,但转而又披上一层红色的薄雾——程朝分不清那是他眼前的颜色,还是她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 程夕握住他的手,沿着腰侧慢慢移到胸前。那里不算大,但柔软可爱,他隔着发带看到突出的那两点,嫣红得如同奶油小方上点缀的两颗樱桃。 “哥哥,你看这里,是不是比小时候长大了?” 程朝喉结滚了一下,一声“嗯”被他吞下去。 程夕笑起来:“你怎么脸红了?” 程朝闭上眼,那些画面又钻进眼睑内,一帧一帧放大播放。 嫣红的、挺立的、柔软的。 他不说话,程夕就按着他的手揉起来。 “也比小时候软了。” “夕夕!”程朝把手抽出来,手掌陷进身下的花瓣里。 “哥哥,那你说它是什么颜色的?” 程朝还是不说话,于是程夕双手撑在他的胸口前后移动,以他的气息为缰绳,忽紧忽弛地拖拽着。 “……红色。” “不对!”她微微弯下腰,长发扫在他的额头上,“你再仔细看看呀。” 程朝睁开眼,两滴水珠将坠未坠地挂在眼前,顶端堪堪擦过他的鼻尖。他只要微微张嘴,便能将它含住,让那樱桃顶裹着奶油,在他口中融化。 但程夕马上起身,手指挑起他的下巴,换上轻佻的语气:“公平起见,你看了我的,我也要看你的。” 她的手指往下滑,所到之处,衣物散开。程朝的手被不知从哪里长出来的藤蔓捆住,动弹不得,只好任由她挑逗。 程夕如法泡制,在他胸前拨一拨、捏一捏、揉一揉、戳一戳,还时不时要和她自己比较一下。程朝甚至不敢呼吸,怕胸口起伏的幅度泄露内心的波澜。 他偏过头,不想看她像个好奇的学生一样玩弄自己。 视线移开后,触觉却更加清晰,程夕的手指是解剖刀,刀锋划过的皮肤下,全是他的罪恶和欲望。 但最后她仁慈地放他一马:“有点硬,不舒服。” 程夕继续往下移,露出程朝的一截腰腹,有线条隐隐欲现,她的手指在这些线条上一遍遍描绘加深,最后向下延伸。 程朝的全部注意力都随着她的手奔涌而下,浪潮般一层层堆迭,在程夕一把握住已经勃起的性器时达到巅峰。 “哥哥,你这里也长大了。”她嘻嘻笑着,完全不知道程朝已处在忍耐的边缘。 “夕夕……” “嗯?你怎么看起来好像很难受呢?”她边说手上还边捏了一下,像把玩着一件没有感觉的玩具。 “夕夕,”程朝觉得自己此刻在她眼里定是一副咬牙切齿的丑陋面目,“松开。” “就不!让我玩一玩嘛。” “这不是用来玩的!” “我知道啊,可是它都这么硬了,”程夕忽然俯身盯着他的眼睛,“不可以玩的话,那你对亲妹妹有反应,就是可以的吗?” 瞬间一切翻覆,程朝如坠阿鼻地狱,周身是熊熊炼火,耳边有痛苦号哭,无数藤鞭朝他挥舞而来,程朝一声惊叫,从梦中醒来。 是梦。 他翻身下床,拖鞋也没来得及穿就摸黑走到程夕房间外,推开门,隐约可见床上有一团黑影。 真的是梦。 他松了口气,却不知道这是否值得庆幸。他给自己开的药方并不奏效。 “朝朝?”胡向云的声音响起的同时,灯也被打开。 她起夜听到动静,以为是进了小偷,没想到却是程朝站在程夕房间门口,赤着脚,睡衣的边角凌乱地卷起。 “你不睡觉在这里干什么?” 程朝轻轻关上门,若无其事地从她面前走过:“就要睡了。” 胡向云看他进了自己的房间,才熄灯回去,转身的刹那,她隐隐觉得那两扇相对的门里仿佛有什么要溢出来,尽管它们都关得严严实实。 ------ 应该可以算微h吧 23.天生一对 23、 程朝终于承认他从一开始就错了,错在偏执地以为自己能分得清那些爱里哪些是对妹妹的,哪些是对程夕的。 但当你月夜站在窗前时,哪能分得清照亮你的到底是清冷的月光,还是温暖的灯光呢? 他只知道那是爱,哪一分是亲情之爱,哪一分是情人之爱,谁又能说得清楚呢? 比起梦,他现在更害怕的是和程夕相处。 揉她的头时会突然顿住,捏她的脸时如蜻蜓点水,吃饭时程夕在桌子底下踩他的脚,他也不敢像从前一样反击她,而是慌忙地收回,摆出极其规矩的坐姿…… 亲昵又日常的动作中,界限到底是什么?打闹和拌嘴里,尺度又该如何把握?哪些可以贴上哥哥的标签,哪些又是越界的信号? 光是思考这些,就已经让程朝心力憔悴了,他甚至走火入魔到不敢看程夕,害怕自己的眼神泄露秘密。投向妹妹的目光里多了爱人才该有的缱绻,被任何人看到了,都是一场惊天的风暴。 但程夕一无所知,无所顾忌。 和他趴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困了就躺在他的床上,渴了就着他的杯子喝水……她肆无忌惮,无意中挑战着程朝的忍耐和克制。 玻璃杯上还留着她的唇印,程朝端起杯子,印在她的唇印上抿了一口。 “放假了没跟同学约着出去玩吗?” 程夕从床尾滚到床头,撑起上半身回答他:“本来约了的,但是……” 程朝听不进后面的话,她睡衣的领口低垂,他的视线毫无阻拦地探进去。 奶油面若隐若现,樱桃顶琵琶遮面,内衣包裹出形状,任他在脑海中无限遐想。 程夕说话的声音已经停了下来,她说了什么?眼神中尽是期待,渴望得到程朝的一个回应。他又喝了口水,用自己的唇印盖住了程夕的。 “原来是这样。”万能的回答句式。 “那你说我该怎么办?” 程朝只能给出一个不痛不痒的建议:“只要你开心就好。” “是吗?”程夕对他的建议似乎有些失落。 但她依旧采纳了,让她开心的做法,是更加黏着程朝。像回到了很小的时候,生活的全部就是外婆和哥哥。 那时候的程朝被依赖,感到无比满足和骄傲;现在的程朝被依赖,更多的是煎熬。 每当他自觉坦荡时,心里就会有一个声音冒出来:“可以这样对妹妹吗?” 可以吗?一旦发问,无论他之前多么笃定,当下都会变得犹豫。他像风筝,在天空中飞得久了,就以为自己是自由的,全然忘记了还有根线握在别人手中,那个声音就掌控着线。 他如今连和程夕说话都要鼓起勇气,先在脑海中排练数遍,再捡出最关键的那句,说完就立刻掐灭话头。 程夕问他:“哥哥,你最近是不是很累?” 他点头,感谢程夕帮他找的理由。 情感越被压制,就会迎来越大的反弹。 程朝一边后退,一边还是不死心地想要挖出源头。 是他无数次抚摸着程夕眉间的疤痕,听她狡猾地说“哥哥,还是好疼啊,你要不要再亲一下”,于是他假装上当,亲吻落在她的眉头; 是他趁程夕睡着,将脸深深地埋进她的长发里,嗅到玉兰花香和淡淡的同款洗发水的味道; 是那年潮热的夏天,他们挤在一张小床上,风扇也止不住淋漓的汗,两人干脆脱掉衣服,好奇地互相探索身体…… 当时无比寻常的举动,现在看来却都是红灯警告。 又或者把时间追溯得更久远一些,在程夕还懵懂无知的时候,程朝对她的爱就无法纯粹,一直伴随着嫉妒的杂质。 原来从一开始就播下了隐患的种子,经年累月,无人知晓地生长着,长到如今已经成为能够绞杀大树的藤蔓。 ——他们之间的亲情正被绞杀。 程朝不敢再靠近她,不能和她独处一室,吃饭时也离得远远的,低头匆匆扒几口饭,然后放下碗筷立刻回房间。 正如程夕所说,高中压力大,他要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到学习上。 试卷、教辅、错题集; 咖啡、浓茶、薄荷糖。 他感到自己的精神日益亢奋,海底的漩涡搅动着旋起巨大的浪潮,已经快掩盖不住表面的平静了。 程夕依旧是什么都不知道,还捧着西瓜送过来,用勺子挖了中间的一块送到他面前:“哥哥,我把最甜的一口留给你了!” 他此刻天人交战,地狱里炼火灼烧着,她却还把勺子往他面前递了递,只关心那口最甜的西瓜他吃到没。 嫉妒的火焰再次将程朝吞没。 嫉妒她永远一无所知。 嫉妒她把自己当哥哥,而自己却再也不能把她当妹妹。 程朝忽热觉得自己该和程万里共情,就该从一开始期待她是个男孩,出生之后给予失望和忽视,这样也不必留下那些温馨的回忆,压制下爱情的苗头,却缠绕上亲情的枝蔓。 他被折磨得面目全非,甚至想发火,想狠狠骂一骂程夕,你知不知道你面前的人是个怎样龌龊的恶魔,你居然还能对他展露笑颜? 他也想把恶魔做到底,比如顺从内心把程夕压倒,撕开她的衬衫和短裙,将她摆出梦里那些极尽妩媚的姿态。 “哥哥?”程夕叫他,趁他分神,把那口西瓜塞进他嘴里。 程朝来不及嚼便囫囵咽下,喉咙被撑开,身体的难受远比不上精神,他却借题发挥:“程夕!你知不知道……” “知道什么?”她无辜地眼神望着他。 程朝有一瞬间想,不然直接告诉她算了,凭什么他要一个人遭受折磨? 但他不能这么做,奚冉和项磊的例子就在眼前,这个巨大的秘密掀起的波澜足够令他们溺毙。 他不能,也不愿失去程夕。 “你知不知道我在掐时间做试卷?” “啊!”程夕脸上露出极大的歉意,抱着西瓜转身,刚走了几步又回头把它放下,“那我不打扰你了,放这里,你要记得吃哦。” 程朝看着桌角那半个西瓜,心情忽然舒畅起来。 他深深挣扎, 她浅浅愧疚, 他们合该是天生一对的兄妹。 -------- 谢谢大家的珠珠! 我去写200珠加更了~ 顺便再求个珠hhh 24.溺毙(200珠加更) 24、 程夕又一次为了不打扰程朝,从他房间出来,一出来就见到胡向云在门口等着。 “我说了你还不信,现在看到了吧,哥哥没空陪你玩。” 程夕倔强地纠正:“他没有不陪我,是我自己不要打扰他。” “随便你怎么说,反正结果你也看到了。”胡向云边说边扶着餐桌坐下。夏天的网纱门帘投下的阴影落在她脸上,半晦半明之间,她的脸上闪过一丝程夕看不明白的神情。 她问道:“上次外婆说的话,你还记得吧?” 语气声调并无异常,听在耳中却是一字一顿别有深意。 “外婆让我好好努力,考上哥哥的高中。” “就是啊,哥哥要高考,你也要中考,哪有那么多时间玩?再说了,你那些同学……”胡向云停了一下,“……总之不要和他们走得太近。” “我的同学都很好。” “哪里好了?你看看那个奚冉和项磊,像什么样子?小小年纪不学好……” “妈妈!”程夕打断她。 她不知道胡向云为何又提起了奚冉和项磊,甚至和街头巷尾那些闲话的人并无二致,用尽恶意揣测他们。 “他们敢做,还怕我说吗?你整天跟着他们,我看你也别想上高中了,趁早跟着我和你爸爸出去打工。” 程夕听不下去了,转身想要去找程朝,却被胡向云拽着进了她自己的房间,还顺手将门关上,两个人被隔绝在一方小小的天地里。 程夕挣扎着要将自己的手臂抽出来,但胡向云用了极大的力气钳制她。 “别成天往他房间里钻,你自己没有房间吗?哪家妹妹像你一样这么黏着哥哥的?” “你又不让我去找同学,我只能找哥哥了。” “那他整天就陪你,不要复习了吗?要是因为你考不上大学,你负得了责吗?” “哥哥才不会!” “不会什么?你还真想他考不上吗?” 程夕放弃挣扎。她只希望程朝飞得更高更远,永远做她心中最厉害的那个人,但胡向云怎么会觉得自己想要阻碍程朝呢? 她无法理解胡向云,就像胡向云也无法理解她。 这让她感到委屈。 胡向云见她态度软下来,这才松开她,用指节刮掉她眼角摇摇欲坠的泪水。 “妈妈也都是为了你好,你是个女孩子,读书是你唯一的出路。哥哥会一辈子陪着你,不用担心他跑掉,所以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学习,将来和哥哥上同一个高中、考同一个大学,这样不是更好吗?” 她语气关切,面容柔顺:“不是不让你交朋友,只是你现在还小,分不清好坏。朋友是要一起成长的,有些人表面看起来容易亲近,实际上品行却不端正,交这样的朋友对你有什么好处呢?” “还有外婆,她年纪那么大了,还一直惦记着你,你忍心让她失望吗?” 胡向云太知道怎么拿捏程夕了,程朝和郑集英是她无法拒绝的理由。她把自己的要求假以包装,编织成美丽的荆棘花环,再以哥哥和外婆的名义戴到程夕身上。 花环固然漂亮,却扎得满手是血。 程夕迷失在她的说辞里,在信任和质疑之间左右摇摆。 这些话单独看,每一句都言辞恳切,为深远计,但放在一起却刺耳难听。程夕不赞同胡向云的话,却又相信她的初衷或许真的是为自己着想,只是方式还需要磨合。 毕竟胡向云大部分时候都是个亲和的妈妈,程夕能从她身上感受到关心和爱护。更重要的是,她和程万里不同,她是愿意回到他们身边,陪伴他们成长的人。 于是从吃鸡蛋,到剪短发,再到不许和同学出去玩、不许黏着程朝,胡向云对程夕提出越来越多的要求,程夕一步妥协,便步步溃败。 她问程朝该怎么办,程朝说要多顺着胡向云,不要硬碰硬;程朝说短发也好看;程朝说只要她开心就好。他语气平常,仿佛在说这些不过是件小事,无需过分纠结。 程夕还想再追问,但程朝忽然间变得忙碌起来,没有多余的时间为她纾解心结。她看着程朝飞舞的笔尖、闪避的眼神、匆匆的脚步,甚至怀疑他不是真的忙,而是有意在躲着她。 哥哥为什么要躲着我? 难道真如胡向云所说,是她太黏着程朝,让他厌烦了?是她太不知分寸,让他生气了?而他顾及着兄妹的面子,才没有将这份心思点破? 程夕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中,而她的怀疑恰恰给了胡向云的控制欲以可乘之机。 她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了母爱的泥淖里。 身处泥淖中,即使不挣扎,也会慢慢陷落。 当程夕终于感到窒息,意识到不对时,一切已经无法回头了。 胡向云每天陪她写作业、按时接送她上下学,她的同学都羡慕道:“你妈妈对你真好!”只有程夕笑不出来。 她和程朝通话,胡向云就让她打开免提,坐在旁边笑着听。程朝没有太多时间打电话,程夕也没有太多话能说。 胡向云还贴心地帮她婉拒同学的邀约,“夕夕没有时间,谢谢你们,以后就不用叫她了。” 胡向云事必躬亲,为她提供无虞的生活,唯一的要求就是她乖一点。 程夕被训练得当,她如今已经尝不出水煮蛋的味道,却能一个接一个把它们吞下去。 每当这时,胡向云就会摸着程夕的短发,一脸的欣慰。她的眼神中蓄满了母爱,毋庸置疑,也无法逃脱。 程夕就这样变成了让胡向云满意的孩子。 她不需要说话,也不必有自己的意志,只要按照指令行事即可。胡向云输入的指令是听话、懂事、不逾矩,程夕就变得安静、沉默,以及默默地和程朝划出了界限。 没人留意到她的变化。 程万里从来不管家里的事,他只要定期汇款,得空再去催一催县城的新房何时能交付。 程朝自顾不暇,本来就对程夕惶恐躲避,现在甚至因为她的主动疏远而稍得喘息的机会。 胡向云则和程夕共享了来自郑集英的赞许的目光,这让她更有动力去规训程夕。 没有人问问程夕是怎么想的。 她不再写日记,因为第二天吃饭时,胡向云就会开导她日记中的心事; 她不能把借阅的漫画书带回家,因为胡向云比她更清楚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没有秘密的藏身之处; 她也不能过多地依赖程朝,因为哪怕她只是叫一声“哥哥”,最先抬起头的也是胡向云。 程夕没有溺毙在程朝的秘密里,却溺毙在了胡向云的爱里。她的爱太多太密集,几乎挤占了所有自由呼吸的空间。 程夕为此开启了自我保护机制,她把自己缩进小小的壳里。 顺着她,顺着她。 说她想听的,做她想看的。 然后离她远远的。 程朝直到高考完才注意到这一切。 他终于了却一桩大事,注意力自然回迁到隐秘的心事上。 但如今让他痛苦的却不是程夕缠着他,而是程夕不再缠着他。 ——————— 加更这章好像有点子虐 25.不要讨厌我 25、 程朝是从一个很小的细节注意到程夕的变化的。 他从外面回来,是程夕帮他开的门,他下意识后退半步,双臂微微张开,已经做好了程夕跳上来抱住他的准备,但程夕看到他的动作后愣了一下,紧接着胡向云的声音从客厅响起:“夕夕,是谁啊?” 程夕让到一边,神色平淡如同一杯凉白开,她对着客厅回答:“是哥哥回来了。” 怀抱里空荡荡的,只有燥热的风穿过。程朝收回双臂走进来,余光瞥见程夕的视线在他脸上短暂停留了一下,随即迅速移开。 这曾是他一度期待的相处——与程夕保持着安全的距离,但当她主动这么做时,程朝却惶惑不安。 他忽然转身,挡住程夕的去路。她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本能地抬头瞪他。 是啊,这样才对。甚至还不够,她应该咋咋呼呼地上手拧他。 “夕夕,你怎么了?” 这句话似乎引燃了程夕的怒火,她猛一把推开他。 程朝很快就找到了症结。 他发现程夕比从前更怕胡向云,在她面前时近乎于唯唯诺诺,几乎成了控制欲下的流水线产品。 表现得那么明显,只要稍微留心一点就可以发现的,但程朝那时只顾着自己,完全忽视了程夕。他不仅没有制止,甚至还在无意中将程夕推得更深更远。 程朝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如果不是他的私心,程夕或许会过得更开心一些。 陷入泥淖只需要向前迈出一步,从泥淖中爬出来却是痛苦漫长的过程。他无法为她分担陷落的无助,也不能立即将她解救出来。 上天呐,明明他也做错了,为何苦果却是程夕在承受? * 六月底,程朝的高考和程夕的中考出了成绩,都是令人满意的结果,与此同时,县城的新房也装修完毕。 金榜题名,再加乔迁之喜,程万里早早赶回来,办了一场铺张的宴席。 风水轮流转,转了一圈,终于又该轮到他成为酒桌的中心了。 “你们夫妻俩真有福气!”十五年前的恭维原封不动地又传进他的耳中。 “是啊,福气好!”程万里这次是真心发笑,他指着路过倒果汁的程夕道,“夕夕,我的福星!” 福星应声转头,皮肉已经笑得僵硬,还要配合他演这出低调的吹嘘。 “……夕夕被向云带得好,越来越懂事听话,朝朝呢,从小就不用我们操心……我退休还早呢,他将来在北京读书工作,我不得给他准备套房子吗……” 程夕的耳朵机敏地捕捉到后半句话。 从永安到北京,从长江岸边到塞外长城,近1000公里,程夕不敢相信,程朝居然打算跑到那么远的地方。 她手一抖,果汁洒了出来。 宴席结束,程万里领着众人参观新房。复式小两层,楼下是客房和主卧,楼上是兄妹俩的房间。 他把程夕拎到人群最前面:“这是家里最好的房间,又大光线又好,特意留给你的,朝朝都没这待遇,你看,爸爸妈妈多爱你?” 程夕在他期待的眼神中点点头。于是程万里满意地在自己的啤酒肚上摸了一圈,仿佛是给“慈爱的父亲”这个人设画上句号。 “那哥哥呢?哥哥爱我吗?”程夕突然问道。 程朝还未开口,人群中就已经有人替他回答:“这是什么傻问题,哪有哥哥不爱妹妹的?” 哪有哥哥不爱妹妹,真的是这样吗? 可是程朝已经莫名其妙躲着她了,现在还要去北京。北京那么远,他是打算彻底把自己丢在这个喘不过气来的家里吗? 程夕趁大家不注意,悄悄出了门,她怕自己再待下去,会忍不住在众人面前失控。 程朝跟着她出来,看到她蹲在路灯下,影子在脚边缩成一团,像一只被遗弃的小狗。 “怎么出来了?”程朝也在她面前蹲下。 程夕抬头看他一眼,又低下头去,手里拿着小树枝继续在地上胡乱地画着。她画了一个太阳,又把它涂掉。 “……你要去北京读大学吗?” “那只是爸爸的想法。” “那你的想法呢?” 小树枝突然断了,程夕扔掉手中剩下的半截,站起来往家走。 她不想听程朝的想法了,多得是比北京还远的地方,也多得是躲着她的办法。只要程朝想,他就能做到。 还未走几步,程夕忽然回头,紧接着拳头落在程朝的肩头、胸口,小腿也被她踢了几脚。 程朝站着不动,任由她发泄。 她根本没什么手劲,没让程朝感到多少疼痛,自己却先脱力了,她扯着程朝的领口,头抵在他胸前,整个人几乎要站不住。 “爸爸不喜欢我还要装样子,妈妈只想要我变成她喜欢的模样,还有你,你明明知道妈妈那样,为什么要躲着我?” 程朝无法辩驳,只有紧紧抱住程夕。 “我讨厌你们,尤其讨厌你!你是妈妈的帮凶,是你把我变成这样的!” 程朝把她抱得更紧,自责和愧疚笼罩着他,但程夕的“讨厌”更让他忧惧。 他根本离不开程夕呀,也无法接受程夕离开他,甚至无法接受程夕对他有除了“喜欢”之外的其他情感。 程朝用怀抱锁住她,用亲吻囚禁她。她的额头和边发,她的眼泪和愁容,都被程朝毫无章法地盖上印章。他低声祈求:“夕夕,不要讨厌我。” 你怎么惩罚我都可以,但是不要讨厌我。 许久,程夕终于平静下来,朦胧的泪眼望着他。 “哥哥,人为什么要长大?我不想长大了,我们回到小时候好不好?” “……好。” 程夕闭上眼,程朝的亲吻落在她的眼睛上。 她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回不去的。 最后程朝背着她回家,程夕趴在他的肩膀上,回忆他上一次背自己是什么时候。 已经记不清了,好像过了很久很久,现在的程朝肩膀变宽了,托着她的双臂也更有力了。程夕歪过头看他的侧脸,他下颌的线条也更加锋利了。 她好像也很久很久没仔细看过他的脸了。 程朝察觉到她的视线,转过来与她对视。 他的脸忽然放大,以至于让程夕觉得眼前的哥哥和从前不太一样了。 “怎么了?” “哥哥,你以后不要躲着我了好不好?”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