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归》 难归 第1节 难归 作者:吸猫成仙 文案: 两个人爱而不得的故事。 陆明臣x宋书华 he - 陆明臣名校出身,年纪轻轻已经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 他还拥有一个完美的丈夫,经营着一段堪称完美的婚姻,他的人生,可谓是成功和完美的典范。 但张爱玲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 he虐恋 第1章 手镯 “阿华,这些事你让周姐做就好了。” 陆明臣坐上饭桌,接过宋书华递过来的热毛巾擦了手,拿起筷子。 桌上三菜一汤,清蒸的鲈鱼、豆角炒的嫩牛肉、炒青菜,还有一个海带排骨汤,都是陆明臣喜欢的家常菜式,全部出自他丈夫宋书华之手。 “周姐口重,你胃不好。”宋书华简短解释,把一碗热气腾腾的米饭放到陆明臣面前,在他对面坐下,“快吃吧,菜凉了。” 宋书华也是男人,但他自觉扮演着妻子这个角色。 或许有人天生就适合做妻子,并不受性别限制。宋书华个性温吞安静,既不适合都市白领们高压的工作环境,也不擅长和各色人打交道,仿佛生来就适合家庭。 于是婚后他就几乎做上了全职主夫,成了成功男人背后的支柱,把陆明臣照顾得周到妥帖,也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条。 两人面对面吃着饭,桌上只有餐具轻磕的声音。结婚七年,他们早已习惯这样沉默的晚餐,实在没什么可说的。 公司经过陆明臣前几年的疯狂扩张,已经不是七年前那个小公司了。现在涉及的业务,宋书华相当陌生。 而宋书华的生活三点一线,除了家里,就是每周三次的钢琴班教学,和每周两次的瑜伽练习,实在乏善可陈。 陆明臣撩起眼皮就能看到对面那张熟悉的面孔,看了七年,那张脸还和他们初见时一样,年轻、美丽、干净。 宋书华长了一张和他性格一样温柔清秀的脸,单眼皮、薄嘴唇和尖下巴,一头自然微卷的齐肩长发,吃饭时,他把一侧头发挂在耳后,完整露出右边半张脸。 他皮肤过于白皙,以至于右眼正下方的两个小黑点很显眼。两颗黑痣排成一线,同样的黑痣左边嘴角也有一颗。三个墨点不规则地排在他脸上,再搭配上他的五官,陆明臣总觉得这像一副抽象画,有一种他说不清道不明的意义。 宋书华感觉到了陆明臣的目光,随后想起了什么,他从兜里掏出一个绸缎小布包,放到陆明臣面前。 “什么东西?”陆明臣放下筷子,去拆小布包。 “是个手镯,今天送洗衣服在你风衣兜里发现的。” 陆明臣打开了布包,看到里面那只爱马仕的定制手镯,神情微变。 但他很快平复了各种情绪,淡淡看向宋书华,对方好像毫无察觉,仍慢条斯理地用公筷剔着鱼肉里的刺。 他熟练地把一整条鱼刺剔出来放到一旁,再把剔好的鱼肉和陆明臣面前的青菜调了个位置。 如果换个人,陆明臣会觉得他故意这么做,只是为了激起自己的愧疚感,但他知道宋书华不是。他只是习惯性照顾自己,帮他剔鱼刺这种动作从三年前他被鱼刺扎了喉咙去医院取出来之后就开始了。宋书华总是乐此不疲做着这些事。 正因为知道他不是刻意,陆明臣真的感觉到了一点愧疚。 “还有半个月就是我们结婚七周年的纪念日,记得吗?” 宋书华点头,准确说出他们纪念日的日期:“十二月十二月号。” “手镯本来是给你准备的礼物,结果店里刻错了名字。”本应刻着lmc/ssh的手镯内侧,刻的却是lmc/ly,“昨天打算拿去换,一到公司就忙忘了。” “给你的惊喜没有了。”说这话时,陆明臣给对面的男人夹了一筷子菜。 宋书华笑得有点羞涩:“光是公司的事就够你忙的,我也不戴这些。” 陆明臣当然知道他从不戴首饰。 “戴不戴随你喜好,但送不送是我这个做丈夫的职责。” 宋书华便低下头,说谢谢。 他总是这样,顺从惯了的人很少有反对意见。即便是反对,但只要陆明臣稍微强硬一点,他就退让了。 他们这样的组合大概是所有模范夫妻的标准范本,哪怕结婚已经七年,也从来没有跟彼此红过脸。 吃过饭,陆明臣回书房继续处理一点工作上的事情,宋书华则收拾碗筷,打扫卫生。 他们请了家政,陆明臣也不止一次让宋书华不必做这些事,但他总能挑出家政做得不够好的地方。后来陆明臣也不再劝,逐渐理解了他想要为自己找些事做的需要。 陆明臣洗漱完上床,宋书华收拾了他的脏衣服才去洗漱。两人都上了床,已经是睡觉的点。 宋书华背对着陆明臣。陆明臣心思还在刚在的手镯上,既是内疚,但更多的是试探,他从后面拥住男人瘦削的肩,把手探进他的衣服里,求欢的意味很明显。 宋书华没有拒绝,只轻声提出疑惑:“不是还没到一号吗?” 不知是羞耻还是生性冷淡,结婚多年,宋书华一向对这件事没什么热情。每月一号逐渐成了两人默许的履行这项义务的日子。 陆明臣亲吻他的耳朵和脖子,原本还只是想试探对方态度,亲着亲着却也有了渐入佳境的感觉。反正男人就是这么回事,他呢喃的声音里也有强硬的态度:“我有些想……” 不过只要丈夫要求,宋书华一般也不会有什么异议,只是让关了灯。 黑暗袭来,但被子里被裹在身下男人并没有因此放松,他仿佛只是隐忍,偶尔哼出的声音更像是痛苦到了无法忍受。陆明臣并不清楚他到底是痛苦还是快乐,因为在这件事上,这两种感受的反应是那样的如出一辙。 他起初问过,宋书华从来不说,只会别扭得一脸难堪。 同是男人,他暗自猜测丈夫可能是某种身居下位的不情愿,也只好不再深究他这种无法启齿的羞耻。 因他的这种反应,陆明臣有点后悔了,只是草草了事,也没有什么快感。唯独心里某一角放松了些,看来自己的丈夫的确是毫无察觉。 完事后,宋书华趁灯光没有亮起,匆匆跑去浴室。陆明臣开灯,收拾了一下自己,重新回到床上。 这时候手机床头柜上的手机呼吸灯闪了闪,有信息进来。他划开手机,赫然看见黎阅发来的信息。 【honey,你在做什么啊?】 陆明臣什么都没来得及回,后面接着来了一长串。 【有没有想我呀?我好想你哦。】 【晚上我们可不可以打电话嘛,想让老公哄我睡觉。】 【你不会现在正在陪那人吧?快点回话。】 【快点回复我好嘛。】 【五分钟后我给你打电话。】 陆明臣简短地回复。 【明天来找你。】 【真的吗,honey?我都两天没有看到你了,真的很想你。】 【我给你看我新打的脐环。】 接着是一串暴露的照片,当然不止是脐环。 【honey,好看吗?】 【是不是超性感的。】 陆明臣皱了眉,想问他为什么不经过自己的同意去弄这种玩意儿,但又觉得没什么必要,最后回了一条。 【已经很晚了,先睡吧,有什么明天见面再说。】 【那我要和你一起睡,老公,亲亲。】 …… 因黎阅这一串信息,陆明臣又想到那个手镯,不爽的情绪再次泛出来,搅得他心烦意乱。 这时候宋书华已经再次洗漱完出来了,他掀开自己那一半被子,规矩躺在床上。 等了一会儿,陆明臣还没有关灯。 “明臣,还不睡吗?” “我有点睡不着,你睡吧,我去书房。” 被窝里的宋书华点点头,浅浅地宽慰了一句:“你也早点睡。工作上的事,别给自己太大压力。” “嗯。”他翻身起来,给男人掖了掖被子,“晚安。” “晚安。” 第2章 分手 陆明臣的信息一早上没有停过,黎阅不停给他发,每一条都是急促而迫切的,也从来不管他在开会或者见客户。 半年前,俩人才在一块儿那会儿,黎阅每隔一两个小时就会给他打个电话,对他工作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在他屡次要求下,才改成了发信息。 意外的是,陆明臣并不反感黎阅对他的过度依赖和急切渴望,年轻人身上这种把一切燃烧殆尽的热情,老实说,很能打动他。 热情、激情、热烈的性……填补了他波澜不惊的安稳生活,成为诱使他出轨的首要原因。 他提前完成了今天的工作,在十一点离开公司,十一点一刻,到了公司对面的小区。 他在这里长期租了一套房,有情人的时候用来安置情人,没有时,偶尔工作得太晚也会在这边过夜。 他没有按门铃,但电子锁密码输入的声音已经惊动了房间里一直等候的人。门一拉开,黎阅扑进了他怀里,抱住他的脖子,跟着腿也提上了来。 陆明臣兜住黎阅的屁股,把这个小猫一样的漂亮男孩抱进屋里,放到沙发上。 “honey,怎么来这么晚?” 难归 第2节 “公司有事。” “你那次不是说你管着很多人嘛,当老板还那么忙,你的员工到底干不干活啊。” 陆明臣在他对面坐下:“我不是老板,我只负责管理公司,很忙。” 黎阅搞不清楚陆明臣做什么的,只大概知道他是个什么公司的负责人。他也不打算搞清楚,只要人来他这里,他就开心。如果人能不离开,不要管工作,更不要回那个“家”,完全只是属于他的,那就更好了。 “哎呀,我还没来得及做饭呢,今天不用吃外卖。”说着他跳了起来,娇生惯养的男孩有些手舞足蹈,“你说中午会来,我早上就出去买菜了,我最近学了做菜,给你露一手……” 抬步要走的黎阅却被陆明臣伸手拉扯了一下:“你先坐下。” 听男人的声音里透露着些许不快,男孩有些不明就里,习惯性地一屁股就要坐到陆明臣腿上:“怎么了嘛,老公?” 陆明臣把他推到一边,掏出手镯丢到他怀里。 …… 黎阅脸上有一丝难堪闪过,但他很快拿出自己最拿手的撒娇姿态:“哎呀,这个镯子我找了好久,还以为弄丢了。原来在你那儿,太好了……”他抓起手镯就套在手腕上,伸手去搂男人的脖子。 却被男人躲开。 “黎阅,我们到此为止吧。” “……” 男孩举着胳膊愣了愣。 他收起自己讨好卖乖的样子,几丝慌乱的神情僵在那张脸上:“你什么意思?” “就是你听到的意思,我们分开吧。” “……我不同意,”男孩“蹭”一下站起来,气得直喘。他指着陆明臣的鼻子,“你说分开就分开,你把我黎阅当什么,小猫小狗?不要了就扔出去?” 陆明臣缓缓抬起眼皮,语气不变:“这是第二次了。上一回你试图跟踪我回家,我就警告过你不要触碰我的底线,也给了你一次机会。 “我不可能离婚,这是我们一开始就达成的共识。你这样一再出尔反尔,我真的没办法再和你继续下去。 “就这样吧,一周之内从这里搬走。卡里是五十万,你拿着去散散心。” “……” 男孩怒不可遏,把茶几上的卡抓起来用力砸到陆明臣脸上,只可惜那只是一张小小的卡片,甚至不能砸疼他。 “你觉得我跟你在一起是为了钱?我就差你这五十万?陆明臣,你个王八蛋,混蛋……” 黎阅抓着他的衣领前后推攘,陆明臣垂着目光,任他撒泼。 直到眼泪逐渐爬满男孩的脸,他也没有力气再继续,缓缓蹲下身体,抱着膝盖痛哭起来。 陆明臣把一摞纸递给他,黎阅一把抓住他的手,拖着哭腔:“我不要分手,我不要和你分开,我以后不这样了还不行吗,我不逼你离婚,你不要扔了我……” “我没有扔了你,你还年轻,以后也会遇到新的人,对方能给你想要的全部。” “我不要……我只要你……”男孩搭着他的手站起来,再次扑进他怀里,“陆明臣,我真的很喜欢你……我从来没有这样喜欢过别人……” 陆明臣任由黎阅在自己怀里大哭,没有拒绝,也没有试图去安慰他,等着他哭够。 这不是第一个男人分手时在他怀里哭泣,恐怕也不是最后一个。怎么说呢,争吵、推攘、哭泣,甚至来说耳光,都像是分手的副作用,和这个动作伴随发生。但哭过闹过,最后也就分开了。 哪怕对方还没爱够,还有感情,但“爱”这件事,总是要两个人才能发生并维系下去。 陆明臣享受爱,也十分愿意报之以爱、以金钱、以时间,甚至更多。可“爱”派生出的占有欲总会迫使对方来破坏他的家庭,试图让他离婚,这是陆明臣唯一无法接受的事。 哪怕所有的关系里,最初他都会表明自己已婚,并且不会离婚,也从不会摘下自己无名指上的戒指。 曾有个情人说他这种行为很可笑——明明在出轨,却还戴着象征忠诚和誓言的婚戒。 可笑,或许吧,人生或许本来就是一出滑稽戏。而此刻,他在扮演主动提出分手那个薄情寡义的角色。 “你说过你爱我的,陆明臣,你说过你只爱我一个人的……” “对不起。” 这句道歉又让男孩平息一些的情绪再度激动起来,他胡乱地在陆明臣身上捶打:“我不要对不起……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为什么啊……” “对不起。” 这种拉扯从上午持续到午后,黎阅终于累了,也再也哭不出来了。 两人坐在沙发一端,中间只有各自的沉默,和黎阅时而的抽噎。 在墙上的时钟走到下午三点时,陆明臣站起来:“我走了。” “陆明臣……”黎阅抬起一双哭得红肿的眼睛看着他。 “爱一个人难道是一种惩罚吗?” “……抱歉。”他往门口的方向走过去。 “陆明臣……”黎阅扭动脖子,目光跟着他的身影,泪光再次湿透了眼。 男人回过头,等着他的最后一个问题。 “你真的有爱过我吗?” “……现在说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陆明臣拧开了门。 黎阅拔高声音,再次追问:“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随着入户门关上,“砰”地一声,什么东西砸在了门后面。 走到电梯间,陆明臣深呼吸了一口气。随着这口气缓缓吐出,他整个人都萎靡了下去。还没走出这栋楼,他就已经想起黎阅的好。小孩很任性,脾气也不好,但会听他的话。 黎阅很爱他,也很崇拜他。 爱过吗?当然是爱过,甚至在斩断关系的现在也还有感情,还会不舍。情感和理智并不那么同步,说不爱了,就真的不爱了。但这的确到了该分开的时刻,其他的事他都可以包容和忍受,唯独破坏他婚姻不行。 他这个年纪已经不会那么感性,权衡得失,为了一个情人毁掉家庭的事他无论如何都做出不来。 到了一层,他去找了物业。让他们帮忙注意一下,楼上2008的男孩搬走时,记得通知他。 黎阅不会在这里住太久,他父亲是汇润集团的老板,也并不知道自己儿子和有夫之夫搅在一起。现实总会比想象中更冰冷,陆明臣选择长期关系时,总会提前把分手的风险考虑进去,并不会去招惹黏上甩不掉的对象。 公司还有事,他原本计划这边处理好了,再回公司,却发现高估了自己。现在他十分沮丧,也觉得累,只想找个地方好好休息。 家是没办法回去,他就近找了家酒店,开了个房间,点了个餐让送过来。明明肚子很饿,现在却吃不下。 电话开始狂响不止,在他把黎阅加入黑名单后,对方又开起了短信轰炸,他索性关了机。一头倒在床上,先睡了个昏天暗地。 醒来时,天已经全黑了。有那么一瞬间,陆明臣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姓谁名谁,处于一种巨大的空洞和茫然中,一切都是虚无,而他就是虚无本身。 静悄悄躺了一阵,意识才缓慢回归。他开了手机,已经是下班时间,接踵而至的还有无数条信息和电话记录。 他把黎阅的通讯忽视掉,给两通工作上的来电回了话,接着给宋书华打了个电话。 “书华,公司临时要出趟差,今晚就走,和你说一声。” “出几天啊?” “五天……”话说出口来,不知道是不是这种糟糕的时候,从丈夫熟悉温柔的声音里得到了些许安慰,“我尽量三天回来。” “好,你在外边照顾好自己,饮食方面多注意,出门在外犯胃疼很遭罪。” 这一刻,一点内疚又翻了出来,微波一样在他胸口荡开,让他顿了顿。 “嗯,我知道了,你在家也是。” 挂断电话,他再次长舒一口气。可能是睡过一觉的原因,情绪比从公寓出来好了不少。这三五天,只好先暂时住在酒店了。 第3章 纪念日 进入十二月,公司格外忙一些。直到定时提醒跳出来,陆明臣才想起他欠宋书华一个结婚纪念日礼物。 下班后,驱车来到店里,当他再次拿到那个同型号的手镯后,突然变了想法。用送过情人的礼物送自己丈夫,怎么都不合适,就让柜员重新介绍。 项链、手镯、戒指、袖扣……陆明臣翻来覆去没找到合适的。 他想着宋书华的模样,从头到脚,除了他们的婚戒,什么都不佩戴,连衣服都从来不穿明丽的颜色。 初见时,他被对方那种静雅的气质吸引,看得久了,难免觉得对方素净得有些土气。 他又换了好几家店,边看边选,无知无觉中,天色晚了。 路过一家珠宝店,他突然被玻璃展示柜里的耳钉吸引,恍惚记起,宋书华是有耳洞的,只是他好像从来没有戴过耳钉。莫名地,陆明臣想象着那只圆润的耳垂,如果戴上耳钉应该是好看的。 只是这边柜台里都是女士耳钉,他只得又找了一家可以做男士钻石耳钉的店,定做了两只。 等把这件事搞定,天已经黑下来了。 到十二号那天,陆明臣把一些不那么紧急的工作推迟到第二天,下午提前走了。 他先驱车去珠宝店取定做的耳钉。既然是纪念日,也已经定做了礼物,不在外就餐反而显得奇怪。他给自己助理打了个电话,让对方帮他定了一家餐厅。 推开家门,陆明臣先看到请的家政无所事事坐在他家沙发上。 正是工作时间,家政一见雇主回来,紧张得立马站起来,手足无措地解释。陆明臣看了一眼亮着灯的厨房,把外衣挂在衣架上,让家政先回去了。 他拉开厨房门,宋书华系着围裙,正低头切菜。这时间看见自己丈夫有点诧异:“今天回这么早啊,饭还要等一会儿,你先去休息。” “别做饭了,我在餐厅订了位置。” 宋书华看了一眼准备得七七八八的料理台,嘟囔一句:“很快就好了。” “你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 男人低下头,像是做错了事:“没忘。” 陆明臣扫了一眼料理台,比平时的菜式丰盛了不少,也都是他喜欢吃的,心里突然软了软。 这些年来,他虽从未在男人身上感受过和情人之间的那种激情和热恋,但除此之外,对方也把所有都给了他。或许有的人生性如此,温吞冷淡,没有那种如火般的热情。 纵然他是所谓的“成功人士”,也不是所有事情都能办到,更没法让两种互相抵触的特质共存在一个人身上。他挑不出丈夫的错处,唯一错的也许是自己的不满足。人怎么可能什么想要的都得到呢,到了这岁数也该想明白这些。 既然现在正好和外面那些断了干净,他也不打算再找了。想来自己也冷落、亏欠了丈夫不少,未来的日子还是不要再折腾了。 他瞬间做出了这个决定,连看待男人的眼神都温柔了几分。他揽了一把男人的腰:“洗洗手,去换身衣服,我们有时间没一起在外边吃饭了。” “可是这些菜……” “扔了也没几个钱。”陆明臣有点不耐烦,想到自己才下的决心,语气又软了软,“我来收拾,放冰箱明天吃也行。” 许是看他快要发火,宋书华赶紧洗干净手,去换衣服。 难归 第3节 很快,宋书华换了衣服出来。 黑色贴身的高领羊绒衫配深蓝的牛仔裤,外面是一件驼色的羊毛大衣和一双棕色软皮低帮靴。头发用发胶往后随意抓了抓,别到耳朵后,自然微卷的发尾堆在肩上,衬出他修长的脖子和雪白的皮肤。 大衣下的男人高挑、内敛,低眉蹙目间,都散发着一种温柔清淡的气质。这种时候,他脸上的三颗小痣又会变得格外显眼,是一种俏皮而挑逗的情调。 尽管陆明臣很了解自己丈夫这一面,又一次看到,他还是不免有些惊艳。或许没有人能理解他拥有一个这样的伴侣还会出轨,连他自己都不理解。 “明臣,走吧。” “等我洗个澡。” 他身上的衣服穿了一整天,已经皱了。会议室进进出出的,沾染了各种味道。 洗了澡,重新刮了个脸,头发随意抓了抓,换掉白天的正装,选了一件短大衣配西裤。 他很久没有在和宋书华约会时这么拾掇自己,或者说他和自己丈夫已经很久没有约过会了。 约会这种事,一般都是和情人一起做的。 这一身打扮,让他显得年轻了些,但盖不住他那种傲慢的精英气质。这种傲慢配上他那张端正的冷脸,就显得性感。 陆明臣很清楚自己的外貌优势,更了解这种性感是他猎艳的本钱。他只要愿意展露他这一面,就会有人愿意在得知他已婚的情况下,还甘愿做第三者。 人是一种很脆弱的动物,最容易被漂亮同类的爱情哄骗。 宋书华一向很有耐心,等了他快一个小时,什么异议也没有。 陆明臣往外走,他就安静地跟在他身后。陆明臣驻足等待片刻,宋书华上前来,他就牵了对方的手。 手指交握的瞬间,宋书华明显有些意外,这是陆明臣甚少会做的动作。但对方假装什么都没察觉,牵着男人往楼下走。 交握的手指让婚戒碰在一起,陆明臣竟莫名感到了一点安心。这是种特有的安心,只存在他和宋书华之间,和任何一位情人都不会有。 到餐厅点菜,也全凭陆明臣做主。 吃过饭,时间还早,陆明臣提议再逛逛。两人从餐厅下来,顺腿儿迈进下面的商场,陆明臣拉着宋书华进了男装店:“都到这儿了,去挑两件衣服。” 一进门,导购员就热情地迎了上来,宋书华不动声色地往男人身后侧了侧。陆明臣瞟了他一眼,对导购说:“你先去忙吧,我们自己看。” 回过头,陆明臣轻声笑:“这么大人了,怎么还害羞。” 也不知是害羞还是难堪,宋书华脸红了。知道他脸皮薄,男人也无意再拿他开玩笑,只是亲昵地揽过他的腰:“去看看,挑你喜欢的。” 宋书华沿着衣架和饰品架默默看起来,陆明臣跟在后边,看着丈夫高挑的背影,想他只比自己小两岁,如今也三十出头了。但岁月似乎在他身上出现了某种停滞,不光是身材和外貌和他们初见时一样,连那种青涩和拘谨也和当年一样。 这些特质出现在一个中年男人身上,有时让人很恼火,然而有时也别有一番风情,这完全取决于他什么心情。 “这件衬衫喜欢吗?”陆明臣指着模特身上一件刺绣的宝石蓝真丝衬衫。光滑的丝绸材质在灯光下流光溢彩,十分夺目。 不远处坠在他们身后的导购一听这话,立马凑上来介绍:“这款是天然蚕丝的,花纹也都是纯手工刺绣,纽扣的材质是纯珍珠母贝。先生要是喜欢,可以上身试试。” “是给他。” 导购打量宋书华:“这款颜色一定很衬这位先生的皮肤,模特身上那件有些大了,先生您穿什么尺码,我立马安排调货。” “不用了,谢谢。”他一脸难为情对陆明臣说,“试衣服太麻烦,算了吧。” 这大冬天的让宋书华去试衣服的确有些难为人,陆明臣对导购说:“他穿37码,你调完货直接打包。” 导购没想这么容易就卖出了一件商品,连连答应,又告诉他如果回家试过尺码不对,随时换,他们还有送货上门的服务。 一路逛下来,陆明臣又给他挑了些里里外外的服装。宋书华对陆明臣强硬地决定他穿什么衣服没什么异议,也没有自己主动看上的,逛来逛去他只选了一条围巾。 结账时,陆明臣直接递出卡,宋书华却把那条围巾挑出来,说他自己付钱。 两人僵持了一会儿,宋书华少有这样坚持的时候,陆明臣只好作罢。 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上了车,宋书华才把一直拿在手里的围巾递给陆明臣,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明臣,纪念日礼物……”说着他垂下头去,“……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也不知道送什么……” 陆明臣发动汽车的动作一顿,才知道他坚持自己付钱是这意思。 这围巾差点五位数,虽在他们购买的那一堆东西里是单价最低的,但要是兑换成宋书华钢琴课的收入的话,也是好几个月的薪水。 陆明臣接过来,当即拆开了围在脖子上:“挺好,很舒服。” 听他这话,男人像是舒了口气。 第4章 冷淡 车里暖气开得很足,围着围巾的脖子微微有些发汗。陆明臣专心开车,宋书华胳膊肘抵在车窗沿,撑着下巴看窗外,两人惯常没什么话说。 可能是再也没有什么阴暗秘密,也决心不再背叛家庭,今天的沉默令陆明臣舒适。暖风呼呼吹出来,让他想起小时候冬天外婆家里取暖用的煤炉子,上边那壶水一直咕噜噜响,白雾和热气一起冒出来,整个房子就都暖和了。 一旁沉默的丈夫好像也有了一种平日没有的温度。 “阿华,我们结婚七年了……” 听到这话,宋书华转过头,诧异望着陆明臣,等待他的下文。 “这些年,你对我们的生活还满意吗?” 宋书华眨了眨眼,对这没头没脑的问题有点慌:“满意啊,怎么了,明臣?” 陆明臣牵起嘴角,笑着伸手摸了摸宋书华的脸:“没什么,要是有我做得不够好的,你要告诉我。” “没有,你很好。” “那就好。” 回到家,陆明臣把那一堆包装袋放在玄关。宋书华把外衣挂上衣架,就要去收拾,却突然被对方一把从身后抱住。 陆明臣贴在他耳边说:“明天再收拾,先看纪念日礼物……” 他吓了一跳,陆明臣的呼吸直往他耳朵里钻,痒得他汗毛都快竖起来了。这时低头一看,腰间的一只手掌里躺着两枚钻石耳钉。 “……喜欢吗?”陆明臣又问。 情之所至,男人突然咬住他的耳垂,舌尖代替手指,把那团肉球顶在牙齿上揉。 宋书华头皮有些发紧,偏着头躲:“……嗯,喜欢……” “我看你有耳洞,我给你戴上好不好?” “……戴不上……小时候不懂事打的耳洞,里边已经愈合了……礼物我很喜欢,我先把它收起来吧。” 他从陆明臣手里拿过耳钉,对方却不让他走,直接把人打横了抱起来,几步走到客厅沙发边,把他一把抛进柔软的沙发里,男人扯开领带,就按上去热烈亲吻。湿热的气息在他脸上蔓延开,像一张张开的网,蒙住了他的呼吸。 陆明臣很激动,少有地乱了分寸,毫无章法。 宋书华被迫接受着这样的唇舌交换,清晰地感受着他无限膨胀的情欲,这让他害怕,让他下意识想要躲避。 “……明,明臣,我先去洗个澡吧……” 陆明臣哧声喘息,嗓音低哑:“不用洗。”他一手把男人的两只手腕按在头顶,另一只手开始解他的腰带。 “……脏,我想先去洗澡……” 皮带扣咔一声解开,宋书华已经忍无可忍开始用手把身上的男人往后推。 陆明臣愣了愣,再抬头去看男人涨红的脸,瞬间清醒了不少,从他身上下来了。 宋书华提着裤子逃似的跑进浴室,关上门,撑在洗漱台上好一阵才缓过来过快的心跳。反应过来,才发现装耳钉的首饰盒把他手心硌红了。 宋书华洗完,陆明臣又去,等他再回到房间,心头烧开的水也已经冷却到了温吞的状态。 程式化的前戏,到最后一步时,宋书华要求关灯。 黑暗笼罩下来,手掌下面的皮肤也像是逐渐失去了温度。陆明臣在静悄悄的夜里,眼睛只能看到虚晃的影子。身体的需要还在,但已经对这重复的机械动作感到了无聊和厌烦。 为了尽快结束,他只好回想起一些和黎阅欢爱的细节,想象对方竭尽全力取悦他的样子,他想把那张脸换成自己丈夫的,但尝试过后发现做不到。 他没办法想象丈夫放浪诱惑的模样。 所有情人的脸在他脑海中杂乱浮现,也同时迅速模糊起来,随着快感的叠加,心里的空洞逐渐变大,最后一刻,直至被黑暗填满。 灯亮起的一刹那,宋书华猛地扯过被子把自己整个包裹起来,包括头。 陆明臣下了床,他才伸出一条胳膊,把散在一边的睡衣抓进被子里。在被子底下胡乱穿好衣服,他又要下床,却陆明臣一把抓住了手腕。 “明臣,我先去洗洗……”他用一种失措又无助的眼神看着陆明臣,刚刚那下突然开灯,已经让他够慌乱了。 陆明臣十分不悦,但看到丈夫这种神情又不忍心,手上松了劲儿,语气也尽量柔和:“没那么脏,你先坐下。” 宋书华在床边轻轻坐着,不怎么敢坐实,他低着头,像在等待一场审判。 “阿华,我们都是男人,我就直说了。你是不愿意做下面那个,还是不愿意做这档子事?” 这么多年了,陆明臣才终于挑明这件事。但等了一阵,宋书华抿紧嘴角,只是沉默。 陆明臣揉了一把脸:“你要是不愿意在下面,我们也不一定非要分上下,获得快感的方法有很多,一定也能找到让你也可以接受的,下次我们试试用嘴怎么样?” 男人像是被这么大胆的提议给吓到了,涨红了脸,嗫嚅着开了口:“我没有不愿意……在下面……” “那你就是不愿意做了?” 陆明臣心往下沉:“为什么?” “……” “性冷淡?” “……” “我给你约一个医生……” 话未落音,宋书华少有打断他的话,冷冷回答:“我不去看医生。” “这不是什么……”陆明臣看到他的脸,劝导的话突然说不出来了。 刚刚涨红的脸,此刻血色已然褪尽,白得像一张新拆出来的打印纸,男人只是木讷而低声地重复请求:“我没有生病,不用去看医生。” “……”陆明臣只好改口,“那就不去吧。你去洗澡,洗完睡了。” 第二天一早,陆明臣去公司前吃到了热气腾腾的海鲜粥和蒸饺、煎包等小面点。 他每天固定七点起床,洗澡、拾掇,七点四十分准时出门去公司。这个时间宋书华一般都还在睡觉,他也从来没有要求过丈夫给他做早饭。 他不知道宋书华几点起的床,也不知道他现做这些东西花了多少时间。对方把第二碗粥放他手上,问道:“吃得惯吗?” “嗯。”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宋书华像是松了口气:“以后都在家吃早饭吧,总在外边吃也不健康。” 难归 第4节 陆明臣看着丈夫柔和又体贴的神情,缓缓点了头。再把一勺粥送进嘴里时,突然有点食不下咽。 这是宋书华给的补偿,因为他昨晚的某种“失职”。 看着他放松下来的神情,陆明臣觉得他天真得可笑。如果这也算是补偿,如果自己真的需要他这点补偿,他又把自己置于什么位置? “吃好了,你把碗收了。” 宋书华无知无觉,快速把桌子收拾干净,又跟上去不厌其烦地叮嘱:“路上开车慢点,晚上想吃什么给我打电话……”陆明臣穿好鞋子,又拿了围巾要替他戴上,“外边降温了……” 陆明臣在围巾套上自己脖子之前伸手接住,随意裹了两圈,有些不耐烦:“我不是小孩,别总是这么啰嗦。” 男人有些难堪地住了嘴。 今天出门晚了一刻钟,陆明臣提了车速。车子拐上主干道后,又恰好遇到早高峰,一走一停有些堵车。驼绒的围巾柔软温暖,这会儿却捂出了汗,让人有些喘不上气来,他索性摘下来扔到后座。 路过公司附近的小区,他降了车速,绕着小区开了一圈。 离他上次来这里和黎阅提分手已经半个月了,不知道小孩走了没。这么想着,他已经来到了公寓的门前。 如果黎阅还在,他们有极大可能会吵上一架,再睡一觉,然后重归于好。然而这种重归于好则意味着自己的退让,接受黎阅下一次试图破坏他家庭的挑战。他真能接受情人闹到丈夫面前这种事吗?结论仍然是不能。 他当然想象过丈夫发现他出轨。据他的了解,宋书华也做不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甚至大吵大闹都不会,但难免也会受伤。陆明臣自然有肆无忌惮的资本,他之所以没这么做,相反在隐藏这一切上花了些功夫,他自认这是出于对伴侣的尊重。 这是一个矛盾,他暂时还没想好要怎么处理,但很多事情在没有设身处地的时候往往不会有答案,陆明臣打开了公寓的门。 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淡淡的灰尘味儿,房子里静悄悄的,黎阅已经搬走了。 陆明臣走进房间。生活本身往往会准备适合的答案,这就是。 房子里翻得乱七八糟,地上都是垃圾。他捡起地上的相框,玻璃面碎了,男孩贴着他面颊的笑容也变得支离破碎。踩过半年来同居生活留下的残骸,陆明臣往卧室走去。 床单上布满了脚印,衣柜和床头柜前散落一些衣物,以及各种各样的情趣用品。陆明臣找来一个袋子,把各种动物的尾巴和耳朵、项圈和手铐……依次丢进袋子里,包括那个已经破碎的相框。 他拎着一袋东西下楼,在走出小区之前塞进门口的垃圾桶,又给物业打了电话,让他们找人来把房子收拾干净。 第5章 新年 陆明臣不是本地人,因为工作繁忙,他也甚少回老家,每逢年节,他大都在自己丈人家过。这年元旦也是如此。 宋国强作风老派,不爱住市中心的洋房高楼,提前退休回了出生长大的村里。随着城市扩张,这里现在已经算是城郊。他就在这儿弄了块宅基地,给自个盖了一座宽敞的四合院。 四合院白墙灰瓦,红木门窗,大门两侧还放了两尊石狮,十分气派。外边看起来像是古代的官府衙门,里边的装饰也复古豪华。这大概刚好应了那句话——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既然富贵还了乡,自然要尽情显摆。 宋书华他们到时,屋里已经聚满了人。 “明臣,书华,回来了啊,”眼尖的宋二婶先看到他们,热情招呼,“快进屋里来,外边冷。” 两人应付着进了会客的南房,三婶就赶紧给他们泡了热茶,招呼堂弟媳给他们搬椅子。所有人都又热情又周到,好像他俩是外来的贵客。 宋父就坐在正位的太师椅上,和旁边的宋二叔寒暄。两人向宋父问了好,宋二叔立马站起来,把位置让给陆明臣。 “来,明臣,你来坐这儿。” 陆明臣坐下,宋父招呼自个儿子:“你妈还在厨房,你去看看。” 小姑立马凑过来维护道:“大哥真是的,书华才回来,你就把人往厨房撵。” 宋父又盯了宋书华两眼,左右都是看不过:“你把这头发给我剪了行不。一个大男人,留什么长头发。” “你看你看,你这种老古董不懂年轻人的潮流,这不挺好看的嘛。” “好看个屁……” “大过节的,咋还开始骂人了呢。”小姑拉了宋书华的手,“别跟老头一般见识,走,我们去厨房看有什么好吃的。” 小姑拉着他的手,出了门轻轻叹气:“书华啊,你别往心里去,你爸那种老思想,接受了儿子和一个男人在一块儿,心里也是膈应着的,你也理解他。” 宋书华没什么表情, 只是冷淡地“嗯”了一声。 虽然同性恋已经完全拥有和异性恋一样的权益了,但还是小众,很多地方还是会遭到歧视,只是那种明面的歧视,转成了暗地的。 他是在青春期无意暴露了自己的取向。宋父当年的反应十分强烈,也采取过无数办法想要纠正他。尽管医生都告诉他父亲,同性恋不是病,也没有治疗方法。但从中学到大学,他仍然接受了不少矫正治疗,只是最后都失败了。 宋父差点逼他走上了娶妻生子的道路,不得不说,陆明臣的出现从某种程度上挽救了他,也挽救了某个会被迫成为同妻的女性。 宋书华不知道当年具体的细节,只知道陆明臣开始是在他父亲的公司管事儿,大概是深得他父亲的器重,又刚好也是个同性恋,他爸便把他叫过去见面。他和陆明臣相处得还不错,半年后,就结了婚。至此,宋父才算是勉强同意他和一个男人在一起。 回过头想想,很多事情也并不那么单纯。 宋国强是当年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大学生,也是他们村里唯一的大学生。宋家合一家之力才把他供出来,弟弟妹妹也因此失去了上学的机会。他不仅背负他的小家庭,还背负了整个大家庭的责任。他一人出头了,但弟妹都是需要接济的,这让他经济压力很大。为了多赚钱,他从公家单位出来自己开厂,人到中年累出一身病。 以为儿子长大,他就能放手了,却没想到精心栽培的儿子是这样一幅样子。宋书华对厂里的事丝毫不感兴趣,也没办法替他分担,更没办法在他退休后把厂子接着做下去。 这个时候陆明臣出现了——年轻肯干、脑子活泛的高材生。他通过一系列创举,在短短两年内让厂里的效益大大提高。 这样的年轻人没有哪个老板会不喜欢,而宋国强对他的欣赏除了老板对员工的欣赏外,又对比自己那不中用的儿子,多了一层慈爱之心。 大概在知晓陆明臣是同性恋之前,就有过以后把厂子交到他手里的设想。然而自己耗费心血一点点做成的事业,仅靠合同关系交到一个陌生人手里,也不放心。正巧这时候,陆明臣来找到他,询问是否同意他追求宋书华。 厨房里,宋母负责掌勺,正在忙碌。 家里不是没有保姆,但每逢这种亲朋聚会的节日,总要让妻子掌勺做一桌饭菜。无关其他,只关系到丈夫的尊严和一家之主的面子。 宋书华脱下外套,系上围裙,熟练接过宋母手里的铲子。 “妈,我来吧。” “我们书华真贤惠啊,这厨艺可不比大嫂差。” 宋书华笑笑:“做饭是我妈教的。” 宋母把一筐萝卜块下进羊肉汤里,站在料理台边却没有离开。见这儿也没外人,压低声音,忧心忡忡再次提到那个老生常谈的问题。 “阿华啊,你和明臣都结婚六七年了,该考虑孩子的事情了。一个家,哪怕是两个男人在一块儿,也该要个孩子。男人要有了孩子,才能在这个家里生根,外边的花花世界才诱惑不了他。你们结婚这么多年,感情已经变成了亲情,就淡了,你自己要多上点心。” “妈,我们这种情况要孩子没那么简单。” “哪里不简单嘛,国外花钱代孕两个呗,你一个,你们名臣一个,一个姓宋,一个姓陆,这不所有问题都解决了。我看有钱人都那么做的,你们又不是没那个钱。”小姑立马在一旁出起了主意。 宋母对这个提议没赞同也没反对,她为人保守了许多:“哪怕去孤儿院领养一个,或者宋家远房的亲戚那里收养一个,也还是该有个孩子的。 “这也是你爸的意思,你要是同意,我就找人帮忙问问,留意着。” 宋书华脸色冷淡,只说:“这个问题你们和陆明臣商量吧,家里都是他做主。” 宋母面露难色:“我们怎么好去和他说这种事,你看着合适的时间去和他提提嘛。” 宋书华默默点了头。 小姑在一旁叹口气:“我们书华要是个闺女就好了……” 宋母瞥了她一眼:“老幺,这种话可不能在你大哥面前提,他一准生气。” 小姑把他母亲叫走了,厨房剩了他一个人。 他很明白,哪怕他爸用他拴住了这么一个乘龙快婿,但也并不信任他,担心他栓不稳,担心他们的婚姻出问题,所以才这么迫切地需要一个孩子来做双保险。 现在公司全权是由陆明臣打理,一旦他们的婚姻破裂,宋家必定会遭受巨大的损失。不光他家,他二叔、三叔、小姑,每一家都或多或少有些股份,所以他实在是责任很重大。 宋书华把做好的饭菜端来南房的侧厅摆桌,就看到正厅里三婶把她小儿子推到了陆明臣跟前。“明臣啊,小军这毕了业,孩子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的,家里人教不听。婶儿跟你张个口,你把他带去厂里教一教吧,该打打该骂骂,这么都成,行不行啊?” 陆明臣抬起眉毛,打量着这个满脸青春痘,一脸不情愿的年轻人,片刻后问道:“你知道厂里做什么的?” 叫小军的男孩撇着嘴角,直到他妈在身后耸了他一巴掌,才说:“做机械加工的。” 回答得没错,陆明臣又问:“那你会什么工种?” 男孩卡了壳,他妈妈代他回答:“车间那些活儿都有风险呢,明臣,你看能不能给他安排一个办公室的岗位嘛,哪怕是端茶送水打打杂的。” 陆明臣又看向男孩,问:“你什么学历?” 三婶抢着答道:“孩子刚中专毕业。哎呀,学历都是表面光,工作能力才要紧的嘛。像书华念到研究生,不是也没在厂里帮上忙。这孩子老实肯干的,只要你指派,他什么都能做。” …… 宋书华隔着一扇镂空雕花的屏风,看着陆明臣逐渐拧起的眉和他看宋小军挑剔又嫌弃的目光,以及他旁边想要说点什么又怕失了面子的宋父,忍不住觉得好笑。 不多会儿,宋母赶来,一把抓住宋小军的手,把孩子拉到一旁:“你妈可真忍心,又不缺那点钱的,把孩子送去吃那个苦。” 接着又指责起三婶儿:“去年把磊磊送去的事情你忘啦,明臣正儿八经给他安排了工作,那晓得遇到的客户不讲理,孩子受了一肚子委屈,哭着回家的。那些穷了吧唧的外乡人,一个月挣几个钱啊,骂你家孩子你乐意?我这当大婶儿的都不乐意。” 一席话把宋三婶儿说得脸一阵白一阵红,小姑在一旁乐呵呵地补上:“三嫂去年分红的两百多万就花完啦,这就要把咱小军送出去上班啦?” 这话一出来,其他人就方便开口劝了。等都劝完了,宋父便一锤定了音,让宋小军再去念两年成人大学,不着急找班上。 陆明臣抬起头,刚好看到雕花屏风后的丈夫,正冷眼看着屏风这边上演的一幕幕狗血家常剧,也明白了为什么丈母娘赶来得这么及时。 只是丈夫的眼睛一触他的目光就立马移开,转过屏风,说菜都齐了,让大家准备吃饭。 第6章 忍气吞声 一家人坐了三桌,要喝酒的男人们坐主桌。陆明臣和宋书华原本坐到隔壁,又被宋二伯给拉到了主桌宋父旁边。 这一桌男人除了宋书华的两位叔叔,还有他的堂哥堂弟们。大部分是堂弟,只有一个堂哥,宋二叔的大儿子宋庆学。宋庆学也是个老板,在a市开了间劳务公司,做安保和清洁外包的买卖。 他和宋书华年岁相近,打小在宋书华品学兼优的阴影下,就最看不惯这个娘唧唧的堂弟。直到后面宋书华是同性恋这件事传遍家族,他才突然成了长辈教育弟弟们的标杆。但没想到,这娘炮后面竟找了个给全家人赚钱的男人,又把他压下一头。 新仇旧怨的加在一起,总之他就是看不惯他大伯一家人。 看不惯才更要把他们比下去,陆明臣不愿意接手家里的小辈,他就主动向三婶儿提议,让小军跟了他。这会儿,他也主动掏出几条好烟,叔叔伯伯一人一条,弟弟们一人两包。 “特供的烟,倒不是要多钱,主要是市面上买不到。” 这话一出口,迎来一阵“还是庆学能耐”“大哥牛逼”的恭维。 桌上的男人们吞云吐雾起来,见陆明臣没拆烟,宋庆学就主动递过来,作势要给他点上。 陆明臣摆手,说他现在不抽。 “咋啦,陆总嫌咱这烟太次了不够格啊?” 陆明臣看了一眼旁边的丈夫,伸手推开:“阿华闻不了烟味儿,我就戒了。” 他这话出口,桌上其他人都有点尴尬。正准备点烟的停了手,点上的也都默默灭了。 宋庆学原本想把陆明臣架上去,让他下不来台,不曾想对方简单一句话,自取其辱的是自己。他娘的,不就每年跟你们分点红吗,一个个的都成了狗腿子,一帮见钱眼开的玩意儿。 宋庆学冷哼一声,对着宋书华:“你又不是女人,也管男人抽烟?你嫂子怀孕那会儿,也没管过她爷们抽烟,这才是咱宋家的规矩。” 难归 第5节 一桌人都静了一刻,宋书华只是捏着汤勺的手指紧了紧,没说话,也没抬头。 二叔拉了一把他儿子:“两杯酒下肚,又醉啦?你这狗嘴吐不出象牙的,都说了些啥鬼话,给你弟道歉。” 席间一时僵持住了,宋父沉声发话:“书华,你又不抽烟又不喝酒的,去坐你妈那桌。” 宋书华端了碗,默默换了张桌子。 陆明臣有些火,但碍着宋父在场他不能发作。他频繁地回头去看自己丈夫,发现他依然脸色淡淡,表情温和,融进那帮女人里也毫不违和,似乎对自己堂哥的侮辱无知无觉。 但他不是这忍气吞声的性格。 饭局结束,宋庆学醉成了一滩烂泥,缩到了饭桌底下。他耷着脑袋,吐了自己一身,被他妻子和母亲一起,死猪一样拖出了院子,留了一地的污秽和一串笑骂声。 陆明臣回头看隔壁桌,丈夫早就不在那里了,并没有他堂哥出尽洋相的这幕。 喝得头昏脑涨的陆明臣,心头涌起一点失落感。肚子里翻江倒海,他扶着桌子一路去了卫生间。吐完出来,在院子里看到一个人在冷风里站着的丈夫。 “怎么站在这儿?” 男人受到了一点惊吓,转过头:“没什么……院子里梅花开得挺好。” “你喜欢梅花?” “……也不是,进去吧。” 他跟在丈夫身后,克制地走成了一条直线,丝毫没有露出醉态。 回到屋里,听宋家人聊天。宋父突然说:“小陆啊,公司现在经营状况不错,你也越来越忙,也该叫书华是帮帮你。他好歹也是研究生毕业,也有在公司工作的经验,多少都能帮上一些忙的。” “爸说得是。”他又看丈夫,“阿华负责打理我们家,平时也挺辛苦,我是不想他太累。” 宋父了解自个儿子,倒是信女婿的这番说辞。他看向自个儿子,眼神严厉不少:“一个大男人不出去打拼事业,天天在家里转来转去的,有什么出息。 “你真心想帮小陆,不是给他做两顿饭,洗两件衣服,你要在事业上替他分担压力。两个人在一块儿打拼多好,我看你在家迟早呆废了。” “阿华也有工作,他在艺术学校教学生。”陆明臣替他解释一句。 “那也算个正经工作?我告诉你,春节节后,你就给我回公司去。你才姓宋,别让小陆一个人把咱全家的活儿都干了。” 到这儿,宋父才说出了这番话的重点——不要把公司命运系在陆明臣一个人身上,他毕竟姓陆。在座的其他宋家人也多少听懂了些,帮着劝了两句。 宋书华全程没有说话,只在最后点头,说:“我知道了。” 驾车返程时,夜幕已经逐渐拉开。 公路两侧的路灯在某一个瞬间全部点亮。今天是宋书华开车,陆明臣坐在副驾驶,一个个的路灯从他们头顶闪过,反复点亮他们的脸,又反复熄灭。车厢里沉默得有些压抑,陆明臣摁开音响。 陈奕迅的声音传来——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陆明臣把声音调小,小到了背景音。 “爸说让你开了年来公司,你有没有心仪岗位?” 宋书华摇摇头:“我已经好几年没有工作了,对公司现在的业务不熟悉。” “我正好缺一个助理,想试试吗?” 总助,比起经理、总监这样的位置并不够有份量,但其实是连接和协调总经理和下面各部门最重要的枢纽,需要在公司全体业务的把控上拥有和总经理一样的熟练度。这是个能让人以最快的速度了解公司和参与决策的位置,应该最符合老丈人对他儿子的期待。 陆明臣不是不知道老丈人打的主意,而宋国强的担忧并非无中生有。自五年前他脑梗住院加各种恢复治疗耗费了大半年,就无法再回到工作岗位,公司就全权到了陆明臣手里。 他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和业务的更新,引进不少最先进的机械设备,高薪聘请高级技工,把业务从普通的技术加工升级到了紧密仪器的加工。随着技术革新,客户也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宋国强在时的老客户在企业的年销售额里总占比还不足百分之五。 就算哪天宋国强不再待见他,联合他宋家的几个董事会成员把他一脚踢了。陆明臣完全可以另起炉灶,从现公司里把客户全部接手,给宋家留一个空壳。 不过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打算这么做。宋国强对他有知遇之恩,宋家当年那个小工厂也是他大展拳脚的基础,没有宋家,就没有他的今天。而且宋国强还把自个儿子交给了他,光是这份心,他也不能背叛。 他提出了一个会让所有人都满意的建议,却没想到宋书华突然说:“明臣,这工作我做不了。” “不会很难的,我会告诉你怎么做。” 车子在夜色里安静滑行,宋书华酝酿良久。到最后情绪似乎有点崩溃,最终还是鼓起勇气,有些怯懦地请求道:“明臣,我真的没办法做这样的工作……” …… 沉默渐渐蔓延开,陆明臣多少能够理解丈夫这话的意思。 他平日几乎没有社交,更没有朋友。社交技能也是用进退废的道理,他常年和小朋友打交道,自然会觉得应付成年人世界的交际很困难。 陆明臣无意逼他:“我知道了,我会去和爸说的。” “谢谢。” 明显感觉到丈夫松了口气,奇怪的是他自己也松了口气。 可能是出轨这种事并没有回头路可走,一旦做了便会永远打上这个烙印。不管什么原因,他违背了结婚时的誓言,就给他们的婚姻打上了永恒的污点。别人不知道,但自己知道,以后不会再做,但过去做过的事实并不会改变。 陆明臣突然发现,他面对丈夫时,永远无法做到理直气壮,即便对方也许永远不会发现这个事实。 但这并没有什么关系。获得额外的东西也必须付出额外的代价,这点陆明臣第一次选择出轨时就已经想明白的。当然这个代价也包括内疚和承受见不得光的秘密的折磨。 “阿华,我当年跟你求婚,你怎么一口就答应了?” “嗯?” “我是说我当年和你求婚,我以为你会拒绝。” 这话问出来,陆明臣才觉得奇怪,竟然过了这么多年,他今天才第一次想起来问。 宋书华笑了笑,没说话。 第7章 初见 陆明臣永远忘不了和丈夫的初见。 当年他从小城市考进全国顶尖大学,来到a市。聪明孩子一般都早熟,他很早就发现自己不一样,也很早洞悉到这个政治正确的世界虚伪的一面,所以他从未对外透露过自己的取向。 毕业后,大学同学多是继续国内外深造,选择就业的也都选了大公司和事业单位。偏偏他选了一家私企,只因宋国强说希望吸收真正的人才来对公司进行全面的革新。他的想法是,宁做鸡头不做凤尾,在这样的平台可以让他真正施展拳脚。 宋国强没有食言,给了他足够的空间和权力。他和这位老板一拍即合,打心底把公司的未来当做自己的事业去干。直到有天宋国强把他叫去,说是有点私事儿想要麻烦他,自个儿子马上毕业要来公司上班,让他帮忙带带。 这像一盆冷水浇在他那熊熊燃烧的事业心上。是啊,老板还有儿子啊,又怎么可能真正轮到自己呢。陆明臣以自己手头工作太多、很难分出精力为由,让老板斟酌是不是把一些业务暂时交给别人。 也不知道宋国强怎么斟酌的,总之让他帮忙带儿子这件事不了了之。而陆明臣骑驴找马,已经在做跳槽的打算。 他记得当时是夏天,正是毕业季。 不像现在厂区在城郊,办公室在市里,那时工厂和办公在一个地方。 那天他带了几个德国客户参观车间,游说他们在公司下单。厂里的职工普遍文化水平不高,坐办公室的也没几个大学生。大家对和外国人说着流利英语的陆明臣投来好奇和崇敬的目光。 各个厂区都看了一遍,最后逛到数控加工区,在门口遇到另一个业务经理也带了人。 来人高高瘦瘦,穿着白衬衫和咖色休闲西裤,衣服的下摆扎在裤腰,人一直垂着眼皮。衬衫宽松,扎起来的腰线里,是一把女孩样的细腰。一颗圆圆的寸头,头发齐整,像是新剪的,从弯着的后颈能看到剃成青皮的发尾。 “陆经理,带客户啊,”张经理扫了一眼他身后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先打招呼,“咱这业务也是要冲出亚洲走向世界了,陆经理要多带大家赚美钞啊。” 陆明臣没心思搭理他这番阴阳怪气的挤兑,他的心思在旁边那人身上:“张经理,你也带客户?” “这可不是客户,咱老板的公子。”他转头朝向身边的人,“来,小老板,给您介绍介绍,这位陆经理是咱们厂每个季度的销售冠军。您以后有什么问题记得找陆经理,他一准能给您解决咯。” 陆明臣伸出手:“你好,我是陆明臣。” “宋书华,你好……以后多多指教。” 一双凉津津的手落在陆明臣手心,轻轻握了握。男人这才抬起眼和他对视,然而又飞快地把视线瞥下去,耳廓开始变红。 “客气了,以后有什么问题尽管找我。” 宋书华轻轻“嗯”了一声,继续跟着张经理了解数控区的设备。 他也带着客户进去,用英文介绍,回答客户的每一个疑问。 只是刚刚握过男人手的那只手,不知道是不是沾了对方的薄汗,手心总有点发黏,让他下意识地搓,眼角也不自觉往旁边的角落瞟。 那个瘦高的模糊身影总占据了他视线的边缘,即便这样,对方在他脑海里也有一张异常清晰的脸。 瓜子脸、单眼皮和薄唇,线条简洁优美,清淡秀丽,脸上那三颗小痣让人过目不忘。简约的美丽,反而意味着深刻。 而加重这种深刻的,是他散发的那种气质。陆明臣不需要很敏锐的嗅觉,也能察觉到他是同类。 这和他想象中的老板儿子实在差得太多。 宋国强给刚毕业的儿子安排的是销售助理的位置。 销售部有八个组,每个组下边六个业务员,每两组配一个经理和一个助理。助理的工作主要是接听电话、打印图纸、做跟单之类,不算复杂,但项目很多。 姓张的原本已经有个助理,他那两个组的订单也没有多到忙不过来的程度。而所有人对于老板儿子的态度都如出一辙,表面恭敬,实际并不待见,更没谁闲得没事教他做业务。 宋书华无所事事,在工位上一坐便是一整天,加上他拘谨内向的性格,连卫生间都很少去。别人都把他当空气,只有宋国强三天两头把他拎到办公室训一顿,觉得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是他自己这种从不积极主动的性格。都出社会了,没谁能像在学校那样,等着老师端知识来喂。 道理都懂,但实际情况并没改善。 直到陆明臣主动拿了一摞图纸过来找他。 “我那边的助理下车间了,你有空吗,可不可以帮我把这些图纸复印一下?” 宋书华赶紧站起身,几乎是感激地点了点头,然后又有点为难地说:“大图纸的复印机我不太会用。” 说这话时,他脸全红了,紧张得不停地搅手指。陆明臣看着这青涩、羞怯又无助的男人,心里升起一种奇怪的情绪。 “那个机器跟普通复印机的操作不太一样,我教你。” 男人跟上去,手里抓了个笔记本。陆明臣给他演示一遍,他匆忙把步骤一一记下。看着那凌乱但娟秀的笔记,陆明臣突然笑了。 “要是有没记住的,随时来问我。” 男人第一次抬头直视了他的眼睛。 “嗯,谢谢。” “你来试试。” 陆明臣让开位置,宋书华成功把图纸复印出来了。紧张褪去一些,他也笑了。 陆明臣把一整摞放到台子上,拍了拍:“那这些都麻烦你了。我在那个办公室,门上有我的名字。”他指着玻璃墙隔成的办公室最靠边上的那间。 宋书华点了点头。 在遇到宋书华之前,陆明臣从来没有考虑过婚恋的事。他很早就知道,真爱难求,所以并不对此抱有幻想。而财富名望是可求的,只要愿意花精力和时间,一定能有所回报啊。 但遇见宋书华,他第一次产生了一点想要主动去了解一个男性的想法,也是第一次主动去帮助别人,而且不求回报。 车子已经进入市区,副驾驶的陆明臣睁开眼。闭眼休息了一阵,醉意散了很多。好像还短暂地做了个梦,梦里的内容隐约和丈夫相关,但没有细节。 难归 第6节 “醒了啊。” “嗯。” “马上就要到家了。” 陆明臣还是很倦,但脑子很清醒。他想了想,又舔了舔有些干的嘴唇,突然说起:“中午爸喝了点酒,他问我们有没有要个孩子的打算……” 他话说了半截,等着丈夫接下半句。但男人只是专心开车,像是并没有听见。 “阿华,我看你挺喜欢小孩的。” 男人语气淡淡地反问:“你喜欢吗?” 事实上陆明臣对小孩没什么感觉,但如果这是一种必须,他也能接受一个孩子。如果丈夫想要,他打算去领养一个女孩。 “多个孩子在家陪着你也挺好。” 男人沉默了很久,直到车开进地库,两人一前一后进了电梯,宋书华才做出了最后的回答。 “孩子不是宠物。” 陆明臣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最终作罢。 回家不久,他接了一个电话,要处理一些工作上的事情。他顶着一颗昏沉沉的头打开电脑,等处理好工作再回到卧室,丈夫已经背对着他睡熟了。 体温的传递是有界限的,特别是这张两米大床过于宽敞,以床铺中线为界,另一床棉被底下一片冰凉。 陆明臣熄了灯,钻进自己冷飕飕的被窝。可能是在书房坐得太久着了凉,睡了很久也没有暖和起来。 第8章 第一次 陆明臣第一次出轨是在两年前。 在他真正跨出那一步之前,他都没想过这辈子会出轨。 那时候他从宋国强手里接过公司已经快三年。这三年他在公司拥有绝对的管理权,按照自己的想法开始整理公司的设备和业务。前期反响平淡,但量变引起质变,从第三年的年末开始,公司销售额开始腾飞。简直是跨越式的,订单一路飙升,已经排到了第二年的下半年。 陆明臣也前所未有的忙碌起来。以前的客户主要由业务员和业务经理对接,但现在面临一些跨国集团、世界500强的公司,不得不由他亲自出面。 那年年末他接待了公司有史以来最大一位客户,是一家美国飞机制造公司的中国区负责人,想把一批价值几千万美金的配件交给他们公司生产。 负责人叫陶写意,是个中国人。令人意外的是,这位负责人很年轻,只比陆明臣年长几岁,还不到四十,比起他带来的那些大腹便便的美国人高层都年轻许多。 年轻人之间谈起生意来很爽快,很快便敲定了技术细节,只是最后的货款问题一时没能达成一致。到了下班,按照惯例邀请客户去用餐和放松,一行人吃完饭,又去做spa。 从公务转移到休闲,实际谈判并没有结束。做spa时陆明臣和陶写意在一间房,这里灯光幽暗,点着香薰,高级技师手法专业,让人紧绷的神经也完全放松下来。 这种时候再谈工作是大忌,但并非什么都不能做,陆明臣随意地和对方聊着天,话题信手拈来,天文地理、政治经济……像朋友一样交谈,是工作之外拉进距离很有用的方式。对方明显对他很感兴趣,顺着他的思路配合他的话题。 如果今晚进展得顺利,到了明天,谈判应该也会很顺利。 “陆总是已经结婚了吗?我看你戴了婚戒。”陶写意突然问。 陆明臣一愣,但很快意识到,对方对他的私生活感兴趣也并不是一个坏现象。 “是的,我结婚了。”“工作之外,陶哥叫我小陆吧。” 对方笑起来:“小陆好像挺不尊重人,我叫你明臣吧。”接着他让技师们都出去了,说要聊点事。 陆明臣以为他要这时候聊工作上的事,对方却问:“我听说你的伴侣是位男性。” “……是,”他和老板儿子结婚的事,整个公司的人都知道,却不知道客户突然问起是什么意思,“陶哥该不会是对我们这样的有偏见?” “你也会担心别人对你的取向有偏见?”对方突然从按摩床上下来,往他这边走。 陆明臣还趴在床上,腰部以下搭着毯子。他转头看了陶写意一眼,有时候适当地示弱,会加强双方的亲近感。 “会担心。因为有时候少数本身就是一种冒犯。” “你这样想?” “客观就是这样。共识之外的东西,别人需要花费时间精力去了解才能理解。但并不是所有人都热衷于了解这种和自己无关的知识,如果非要要求对方理解自己,那就是一种冒犯。” “有意思。但你放心,我也是这边的。”陶写意说着把手放在他涂抹了精油的滑溜溜的背脊,模仿着按摩师的手法,来回揉捏。 陆明臣顿时明了,突然坐了起来,笑道:“陶经理,我结婚了。” “我知道啊,”陶写意突然弯腰凑近他耳边,“我还听说你们结婚五年了。但你的那位似乎并不怎么在乎你啊,这几天你天天陪我们这么晚,好像从来没接到过家里的电话。而你看起来也并不太想回家。”男人低吟,“今晚去我那儿住?” 陆明臣笑意不减:“这是陶经理决定签合同的前提条件?” “当然不是,我只是看不得漂亮男人露出寂寞的表情罢了。” “那恐怕要让陶经理失望了。” “是吗?”男人突然埋下脸,嘴唇触到他的颈侧,“我们不妨试一试,看看你伴侣看到这个有什么反应。” “你到底要……”不等陆明臣说完,男人已经吻上了他的脖子。 他“蹭”地站起来,推开男人,捂着自己脖子,怒目相对。 男人打着哈哈:“开个玩笑,要是你伴侣不让你进门,记得找我,我会替你解释。” 陆明臣沉声:“不要有下次,我这种开不起玩笑的会把你送去公安局。” 他拿着自己的外衣进了换衣间,陶写意靠在门口,隔着一层遮挡的布帘:“明臣啊,你们这样的夫夫我见得太多了,你太压抑了,会憋坏的。适当释放自己,对你和你伴侣都是好事……” 陆明臣换好衣服,推开陶写意,走了。 回家前他在车库坐了一阵,对着内视镜反复看。陶写意真的在他脖子上留下了吻痕,位置还很显眼。他用创口贴遮了遮,不仅没遮住,反而有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左右为难,他索性不管了,总之他没做亏心事,如果丈夫问起,他如实说就好。推门之前,他打好了腹稿。 但他纯粹是过虑了,一如往常,丈夫什么都没问。 过去陆明臣晚归甚至夜不归宿都是因为工作,丈夫不过问,他也不觉得有什么反常。但那天,他第一次产生了怀疑,丈夫是真的那么信任他,还是根本不知道他脖子上的痕迹是怎么来的? 接下来几天经过几轮谈判,他最终还是同意了对方的压价,合同顺利签订。直到离开,陶写意都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没有再做出任何过分的举动。 三个月后,因为是对第一批成品进行样检,陶写意亲自带了质检员,再次来到他们公司。 样检结束,陆明臣和他去了酒店。 陶写意是经历非常丰富的男人,不得不说男人是最了解男人的,陆明臣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欲仙欲死。 事后,宋书华同样毫无察觉。 但他们这种关系只持续了半年,因为两人在不同城市,一共发生了四次。除了第一次因为工作,后来陶写意专程来找过他两次。陆明臣去对方的城市出差,找过他一次。 半年后,陶写意被调去美国总部担任执行总裁。临走前,他来找陆明臣,让他离婚跟自己去美国发展,可以动用自己的人脉给他找到更好的职位和前途。 陆明臣拒绝了。 陶写意提出最后睡一次。 陆明臣也拒绝了。 陶写意给他留了一个私人号码,说这个号码会一直为他保留,让他离婚的时候记得打这个电话。 陆明臣把电话号码推回去:“用不着,我不会离婚。” 陶写意笑笑:“你会离婚的。”说完这样一句话,他把号码留在饭桌上,走掉了。 跟着陆明臣也离开了,电话号码一直在饭桌上。 -- 陆明臣坐在一个男人对面,他终究还是耐不住,违背了不再出轨的决定,又一次约了人。 “你是已婚?已婚还出来勾搭,要点脸行不?”男人“蹭”地站了起来,手里还端着一杯酒。 他大概想把那杯酒泼在对面那人脸上,但对方盯着他的目光过于坦然,以至于他没敢那样做。最后仰起脖子把那杯酒一口喝了,杯子重重搁在桌上,留下一句“都是些什么烂人”,怒气冲冲离开了。 陆明臣皱了皱眉,喝了一口杯里的威士忌,并没有太大反应。这种情况并不意外。 这是一家高档同性网络俱乐部,每年都需要缴纳不少会费才能成为会员。提供的服务除了核实对方的年收入、学历和保证头像是真人之外,还提供线下见面的场所——私密性很好且只接待会员的酒吧。 俱乐部的口号是——遇见有品质的爱。 实际上,无论有没有品质的爱,能遇上的人都是少数。到最后就会发现,能遇上的大多数无非就是猎艳的和捞钱的。做这生意的人也明显了解这点,所以提供的服务里并没有对方的婚姻状况,如果非要再加调查项,排在第一的肯定是尺寸大小。 陆明臣登录这软件的时间很少,找他聊天的人却很多,但他几乎不怎么理睬。 今天见面的男人在软件上锲而不舍跟他问了三个月的好,说了三个月晚安,说他就是自己理想的另一半。男人在新年伊始给他发了条自己剪辑的视频,在视频里向他问好、给他唱歌……遗憾地表示本来想在新年第一天发给他,但剪视频没有他想得那么简单,第一次弄了好几天。 陆明臣多少还是有些被感动,回复信息约他见面。 其实这种结局也在意料之中,对方抱的期望值实在太高了。 杯子里的酒空了,他也打算走,这时一杯新的威士忌送到他面前。 送酒过来的男人顺势就在对面空了的椅子上坐下,把手里的酒杯贴在自己唇上,轻轻呷了一口,没有立即放下。酒杯没有完全遮挡的嘴角,勾起一点笑容。 两人对视片刻,陆明臣也端起杯子喝了一小口。 “蓝方?请头一回见面的人喝这么贵的酒,真是破费。” 男人放下酒杯,唇角挂着明艳的笑容:“什么档次的酒配什么档次的男人。再说,主动搭讪,总不能太没诚意。” 陆明臣笑了笑,越过桌面,对他伸出手:“陆明臣。” 男人故作矜持地握了握他的手指尖:“苏晗” 第9章 玩的是心跳 苏晗个子很高,超过一米八。 他穿了一件十分修身的高领打底衫,显出匀称的好身材,下边的阔腿牛仔裤腰松松卡在胯骨上,一件大红的羽绒短外套搭在椅背。卷起袖子的小臂,露出花花绿绿的纹身,还有一头红色的短发茬。 这种款式,实在和陆明臣的爱好相去甚远。他的价值观,以及审美还是偏向传统的,喜欢看起来干干净净的人。如果不是对方确实有一张非常好看的脸,他不会想交谈。 苏晗的好看介于俊朗和美丽之间,十分浅显且张扬,属于别人一眼就能捕捉到的漂亮,很抓眼,像个明星。另外,他花里胡哨外表之外,却又一双白皙干净的手,不知道他做什么工作,但陆明臣觉得这是一双钢琴师的手。 见男人打量他,苏晗挑起眉,殷红的嘴唇咧开。这个漂亮男人,光是笑起来就很撩人。 “你刚才进门,我就注意到你了,结果你约了人。我刚想你和那人是什么关系,那人就走了,这不就是命运非让我来认识你。” “那你应该知道他为什么走,”陆明臣像是不经意把左手放在桌面,露出无名指的上的铂金钻戒,“你不介意吗?” “为什么要介意,我又没打算和你结婚。” 难归 第7节 陆明臣笑了笑,像是自己问了句蠢话。 苏晗也上下打量他,眼神很直接,说话也直接:“你是我喜欢的类型。你做什么工作的?” “猜猜?”陆明臣对上他的眼睛,有点挑战的味道。 结果对方一条胳膊横在桌子上,人也有气无力耷拉下来:“懒得动脑,不想猜,你要是不方便说就算了。” “倒是没不方便,我是一个机械加工公司的负责人。” “哦。” 听到很普通的工作,对方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陆明臣也不打算再聊得更深入些,反问:“你呢,做什么工作?”说这话时,他盯着那只越过桌子,快要伸到他跟前的手。 “你猜?” 陆明臣配合地猜起来:“乐手?” “嗯嗯,错。” 陆明臣眉头微蹙,又看着他的手臂:“纹身师?画师?” “不对不对,我发现你看人很浅薄。” 陆明臣笑了:“那你说。” 苏晗两手一摊:“我没什么固定工作,咖啡师、便利店员、街舞老师……什么都做过。”看男人跟着他比划的手移动的目光,“也做过手模。” “但你交得起这里的会费……” “哈哈,所以说,我做得最久的工作是给人当儿子,主要是我妈咪给我零花钱啦。”苏晗把手举到陆明臣眼前抓了抓,“你喜欢我的手吗?” 陆明臣这才看他的眼睛:“你有一双钢琴师的手。” 苏晗也盯着自己的手:“大家都这么认为,小时候也去学过,但后来发现的确没什么音乐天赋。”说着他转着手腕,全方位地展示着自己的手,“不过后来我发现了更适合它做的事……” “什么?” 男人突然越过桌面凑了过去,带着他身上的香味灌进陆明臣的鼻孔,带着轻佻笑意的声音:“打飞机……”他左手拇指和食指圈起来,右手中指插进那个圈里,“要试试吗,我技术还不错。” “现在?” “对啊,去卫生间?” 陆明臣有点无语,笑着拒绝:“我不习惯在卫生间做这种事,而且这太快了。” “快?你一个已婚男人出来玩,不就是为了这个?” 陆明臣不可辩驳,也未置可否,只是邀约道:“我们换个地方聊吧,晚上我请你吃饭。” 苏晗一口答应,就跟他走了。 车子一路往外环开,眼看已经快要驶出内环,副驾驶的男人一头雾水:“我们不是去开房?” “不是,去锈湖公园。” 苏晗瞪着眼睛:“……” “这大冷天的,不去酒店打炮,去逛公园,您没病吧?” 这人张口开房闭口打炮的,让陆明臣很不适应。 “我说了,我不想这么快。”他把车停在了路边,“如果不想去公园,我现在送你回去,你去哪儿?” “……”苏晗瞪了一会儿眼,抱着胳膊往座椅上一缩,“行,就去公园吧,反正我也没事干。” 车子再次动起来,但男人的兴致像是消减不少,话也少了很多。 “你是top还是bottom?”陆明臣看他性格和模样,并不那么好辨别,干脆问道。 苏晗瞅了他一眼:“我上下都行,你top吧,而且绝对不会做下边那种人?” 陆明臣没说话,算是默认。 “为什么呢?我就不理解你们这种钢铁直1,不就是为了爽嘛,为啥不试试下边那种爽。”他突然变了个语调,“我做top技术也很好哦,要不要和我试试?” “不用。” “嘁~真没意思……你几岁了啊?” “33。” “这不玩得正花的年纪,你怎么这么没意思。” 陆明臣被他的抱怨逗笑了:“有没有意思要到时候才知道。” “哟,也不是那么正经嘛。不过都背着家里出来玩了,哪有什么正经人,就你这副样子其实挺唬人的。” 嘴一快,话说完苏晗才觉得自己过了。他观察着陆明臣的脸色,想着赶紧道歉,但对方似乎并没有什么反应,语气淡淡地问他:“你几岁?” “24。”说着暗地里松了口气,接着开了个玩笑,“已成年,随便玩。” 到了公园,虽然天气晴朗,但温度太低了,大下午的,公园里并没什么游玩的人。陆明臣带路,苏晗跟在他身后裹紧自己的羽绒服。上半身感觉还行,像他这种潮男,绝不可能穿秋裤,只有一层牛仔裤包裹的两条长腿,已经快要冻得瑟瑟发抖。 他环视周围落光叶子的树和遍地干枯的荒草,心想,陆明臣该不会真的要和他逛一下午公园吧。大冬天谁他妈逛公园啊,这是一种前戏吗?他只不过是想睡他,要付出这么大代价? 还好,并没有在室外太久,很快就到了锈湖边上的一家咖啡厅。陆明臣像是这里的常客,服务生直接把他带到了二楼靠玻璃墙边的位置。二楼暖气更加充足,苏晗终于活了过来。 “喜欢甜食吗?他们家的红丝绒蛋糕做得很好。” “还行,你看着点吧。”苏晗搓着手环顾四周,冬天没有游客,咖啡店也冷清得很,二楼只有他们一桌客人,“你带我来这儿做什么?” “喝咖啡,聊天。” “……市区的咖啡厅不能喝咖啡聊天?” “这里清静。” 说话间,吃的喝的已经上来了,苏晗赶紧喝了一口暖和的,不光是暖身子,还有这颗拔凉的心。老实说,他有点后悔了。 “真有人受得了你?” 陆明臣笑:“你不正受着。” “事实上,已经快要到极限了。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想睡你,要是太费劲,也可以算了。” 陆明臣没搭理他这茬,而是突然指着玻璃墙外:“看外面。” “外面有什么……” 外面也没有什么,空旷的一片,连一个行人也没有。只是一个宽阔的湖,以及湖边一丛丛干枯的芦苇,一片广阔又萧瑟的冬日景象。 但这一切在夕阳的映照下又那么不同。 冬天的夕阳红彤彤的,像是沤得翻沙流油的咸蛋黄,映得天边的云也是红的,照出的光线也是红的,落到那广阔的湖面,把湖心还没结冰的湖水也染红了。空气很冷很干,好像随口一呼,就能发出脆响,但夕阳那抹浓艳的红色油滑温润。只有大自然这位高超的画家,才能让这样的色彩染上世间万物。 每当人在这种自然这种绝无仅有的美丽面前,总会受到震慑,总会感悟到点什么,总是心脏逐渐被撑开,变得饱满,总会被感动。 苏晗也一样,他活了25年,第一次见如此美丽的夕阳。 过了好一阵,他才缓慢地转过头:“……你专程带我来看这个……” 陆明臣还望着外边,喝了口咖啡:“很漂亮,不是吗?” “……是,很漂亮。哥哥,你这么玩,我怕我会爱上你。” 陆明臣转过头对男人笑:“爱上我有什么不好?” “……”苏晗也笑了,“玩这么大,就不怕有天无法自拔?” “越是无法自拔,从对方那里就能得到越多快乐。”太阳全部隐没在山林间,暗下来的光线让他的目光也变得柔和,“没有感情的性爱只是机械运动,我不感兴趣。” “真有意思。”这么一下午,苏晗第一次眼里有些放光,“第一次遇见你这样的,太有意思了。” 第10章 夕阳很美 早些年,锈湖是一片野生湿地,位于城郊,周围工厂又多,水质被污染,呈现一种淡淡的红色。锈湖的名字就是这么个来历。 近些年大力治理城市环境,把这周围的工厂逐渐迁走,湖水才渐渐恢复了本色。后又被开发,才有了今天的锈湖公园。 当年宋家的机械厂也在这附近。陆明臣在厂里几年,却一次都没有主动来过这个地方。 第一次是宋书华带他来的。 相识之初,他体贴对方内向的性格,表达好感和接近都很含蓄。 陆明臣在公司没什么朋友,对方更是一个人。除了带他熟悉业务,两人慢慢成了饭搭子,每天下班一起去食堂吃饭。随着两人熟识,腼腆的男人在他面前也自在了很多。陆明臣开始试着邀他假日一起去市区采买东西,请他吃顿饭,或者看个电影之类。 宋书华开始应了几次约,后面他就找理由拒绝陆明臣的邀请。 职工宿舍楼下,陆明臣看他生涩又为难地找借口拒绝时,一时没忍住,便问:“你是不是很烦我,是的话,我以后就不烦你了。” 宋书华眼睛慢慢睁大,慢了半拍才反应过来,赶紧摇头:“ 不是烦你……和你一块儿出去,每次都你请客,我又抢不赢,我觉得这样不好,你赚钱也不容易……” 后来想想,每次都被人请,宋书华只会比普通人加倍地难为情和伤自尊。 但陆明臣那时在感情方面也青涩直愣,忍不住想在对方面前彰显自己。宋书华是老板的儿子,经济方面自然富裕。他以为那话是觉得他收入不多,是种同情的体贴,留下一句“那就算了吧”就走了。 过了两天等他想清楚宋书华也是男人,希望两人能够平等相处的道理时,却因为第一回 跟人冷战,不知道怎么下这个台阶。 一个周六的下午,那天没有晚班。刚下班,陆明臣正换衣服打算先去澡堂洗澡,同一个屋的张经理进来对他挤眉弄眼的:“小老板找你呢,在门口。” “小老板?” “宋书华啊,你不是天天和他裹一块儿?” 过了好些年,陆明臣仍然记得当时那种拨云见日的雀跃心情。 “老陆啊,我是不明白,你跟老板这软蛋儿子套啥近乎,我看他爹离退休还早呢……” 他三两下套上衣服,推开挡道儿的张经理,三步作两步跨出门去。 宋书华就在门边站着,手里拎着个包。楼道里来来往往的人,眼睛都往他身上招呼,看得他拘谨又慌张。 两人对上眼,他就把目光移开了,不等陆明臣说话,他别扭地小声道:“把外套穿上吧,外边很冷。” 陆明臣又回去穿了外套。 他们一前一后出了职工宿舍楼,出了西院大门,出了厂区。 空气干冷,呵气成雾,公路两边是未化开的积雪。 宋书华在前边带路,陆明臣跟在身后,也不问做什么,也不问去哪儿,就跟着他走。 难归 第8节 经过小半年,他头发长长了些,陆明臣盯着他发梢微卷的短发,亦步亦趋中,心也跟着缱绻起来。 走了十多分钟,两人来到一片野湖边上。 宋书华按倒湖边干枯的茅草,让陆明臣坐下,跟着他也坐下来。这才把手里拎着的棉布包打开,里头是个大保温壶。宋书华把壶盖揭下来当碗,让陆明臣捧着,便往里倒。 冬天的湖边空旷无人,结冰的湖面没有水鸟,也没有风。好像整个世界都只剩下他们两人,和一股蔓延开的鸡汤香气。气味分子遇到这么冷的空气也凝结了,那股香来得猛烈浓郁,成了这冰天雪地里唯一的温暖。 跟着宋书华又从怀里掏出一双筷子和两个馒头,食堂供应那种,个大而实在。他拿了一个给陆明臣,又把另一个塞回怀里:“快吃吧,一会儿凉了。” 陆明臣吞了吞口水:“你呢?” “我吃过了,下午我没去厂里。”宋书华解释,“汤是我爸让我炖的,炖多了,让我给你送来。” 老板器重他,陆明臣知道的。可是让送为什么不给他放在宿舍,却要把人带到这湖边来吹冷风? 见陆明臣看他,宋书华不好意思:“赶紧吃吧,凉了不好吃了。” 陆明臣朝埋头吃起来。厂子离市区有段距离,每周只有周日一天假期,并不常外出,而食堂那种地方,甭管好吃难吃吃久了都会腻。这碗鸡汤,是陆明臣许久不曾吃到的美味。鸡肉软烂脱骨,里边加了松茸竹荪各种菇类,又鲜又香。 “你自己做的?” “嗯。” “你会做饭?” “会做几个家常菜。”宋书华期盼地望着他,“汤好喝吗?” “好喝……妈妈的味道。” “……我正经问你的意见,你却戏弄我。”宋书华垂着眼皮,显得很失望。 看他这模样,陆明臣忍不住笑起来:“其实我没怎么吃过我妈做的饭。我父母都是高中老师,很忙,家里不做饭,我也在他们学校的食堂吃……鸡汤很好喝,很香,比外边店里的好喝。” “壶里还有,我再给你倒点。”宋书华拎起保温壶,又把他碗里添满。收起壶,宋书华脑袋也跟着垂下去,“上回的事情是我太不识抬举了吧,你请我吃饭看电影本来都是好意……” “是我太自以为是了。” “不是。”宋书华突然抬头看着他,“我爸不想吃食堂就会让我给他做饭,以后我也给你做一份吧。你请我,我也请你。” 宋书华看着他笑,两眼弯弯,比这湖水更清澈的笑容。 陆明臣咽下满嘴的食物,怔怔看着他,一张被夕阳染得红彤彤的脸,让人怎能不想去靠近、去亲吻。 被陆明臣这样痴痴看着,又一层更深的红晕染上宋书华的双颊。情急之下,他突然指着锈湖的远处:“你快看,真漂亮啊。” 天边挂着一颗磨砂似的没了光线的太阳,红殷殷的,像是一颗浸了血色的冰冷心脏。 和这艳丽的颜色相反,宋书华的嘴唇是一抹淡淡的豆粉,看起来更温润柔软。 夕阳很美,但更想吻他。 -- 苏晗的确像自己说的,技术很好,并不是吹嘘,从他这个绵长的薄荷味儿的吻就能感觉得到。 他们回到市区,陆明臣请客吃了晚饭,两人又聊了会儿天。 气氛挺好,肢体语言也越来越亲近。苏晗手扶下巴面带微笑盯着陆明臣的眼睛,听他讲自己的事。另一只手搭在对方膝盖上,一边往上捏,一边心猿意马地想着男人的大腿紧实有力,在床上肯定很棒。 聊得晚了,氛围也恰到好处,陆明臣突然问:“你还想去哪里玩不?” “这么晚了,还去哪里玩?” 从下午聊到晚上,苏晗的情绪完全被勾了起来。以往约人都是对方猴急,今天他却成了等不及那个。他哪儿也不想去,就想赶紧找个酒店,两人好“坦诚相见”。 陆明臣瞥了一眼腕表:“是挺晚了,”他站起来,“走吧,我送你回家。” “?” 车子走了好一段,苏晗实在不吐不快:“哥,你真打算送我回家?” “你还想去哪里?” “……我说,这一天又是看夕阳,又是听故事的,完了把我囫囵个送回家,你是看不上我还是怎么?” 正好红灯,陆明臣又认真看了他一眼,苏晗拧着眉毛,挺不高兴。男人的小脾气让他显得有些可爱,忍不住揉了一把他的头发:“我没和你这么好看的男人约过会。” “所以呢?” “所以不是看不上你……” “那是对我动了真感情,想要珍惜我,舍不得第一次就碰我?” “倒也不是,我说了我不喜欢太快,也不和头一次见面的人发生关系,一点个人原则。” “……操。” “想让人珍惜你?” “一点也不。只是那些年纪比我大的男人,做之前都这么说。” “然后呢?” “然后裤子脱得比谁都快。” 陆明臣笑起来。 这短暂的相处,让他对苏晗的印象很不错,对方心直口快和只顾玩乐的心态,会让他们的相处变得单纯轻松,没有后顾之忧。 很快到了一片高档住宅区,他们在车里互留了联系方式。 苏晗问:“哥,你告诉我,我们再见几次才可以去酒店。” 陆明臣无奈道:“这得看情况,在合适的时候。” “那明天可以见面吗?” 陆明臣掏出手机看自己的日程计划:“明天不行,周五你有空吗?” “有。” “到时我来找你。”陆明臣顿了顿,突然严肃起来,“苏晗,今天和你的相处很愉快,我希望能和你建立一种长期关系。 “还有我们相处的这段时间,我希望你不要和别人有身体关系,除了我丈夫,我也承诺你不会和别人发生关系。如果你觉得这样对你不公平,我可以做一些经济上的补偿……” “嗯嗯,我可不接受包养这种事情哦。”苏晗打断他,左右摇着手指。 “我不是这个意思……” “无所谓啦,你其他要求也还ok,下回见面再说吧。” 陆明臣开了车门的锁,勾过对方的脖子,吻了吻他的脸:“晚安……” 话未落音,苏晗突然扭身,把他推到座椅靠背、车门和方向盘之间的狭窄空间里,一条腿跪在副驾驶上,捧着他的脸,吻了下去。 湿热的气息,柔软湿滑的唇舌,薄荷味儿的糖丸,在两人口腔里转了几圈,直到融化。耳鬓厮磨一阵,苏晗才放开,伏在他肩上呢喃:“真就这么回去啊,我可以把你偷回我家。” 陆明臣拍拍他的后背:“别这么做,万一被家长知道了不好。” “你真的……我今晚都没法睡觉了。”苏晗提起胯,在他胳膊上顶了两下。 “睡不着给我发信息。” “你在家也可以发信息啊,那可以打电话嘛?” 年轻人突如其来的恶作剧,陆明臣倒是显得很宽容:“你实在想打就打吧。” 第11章 “出差” 陆明臣送完苏晗再回家里已经很晚了。打开门,屋里灯火通明,并窜出一股夹着香料的腥味。 宋书华还在厨房忙碌,听见声音,主动招呼丈夫:“你回来了。” “怎么这么晚了还没睡?” 进了厨房,味道更大了。料理台上摆了一排大盆,里面装了好些刚腌制的肉和鱼。 宋书华有点难为情,耸起肩头蹭了蹭脸旁垂下的头发。 “快过年了,腌点腊味,没想弄到了这么晚。”头发一直往下掉,扫得他腮帮发痒,又抬起手背蹭了蹭,“是不是味道不太好?卧室的门我关上的,你先去休息吧。” 陆明臣替他把头发挂到耳后:“往年不都是妈做好送过来?” “老人口重,今年我不做那么咸。” 说到底还是因为他。去年丈母娘送来的腊味因为他嫌太咸,也没怎么吃,不知道丈夫最后怎么处理了。其实他对这种东西没什么喜好,只是在丈夫眼里没有这样一道菜,就不算过年吧。 他看着男人一双细长的白手在一盆浸渍了盐和各种香料的红白肉类里翻搅揉捏,心里总觉得不太舒服。 肉,做熟了是食物,没熟的时候说到底是动物尸体。他不知道丈夫这样的人,却能那么从容地处理各种肉类。 “外面买点也行,不是非要做。” 男人垂下眼皮,搅动的手停止了,像是做了件错事。 “嗯,以后不做了。我现在就收拾,你先去休息。”说完冲洗双手,开始迅速打包。 陆明臣皱眉,他并不是指责对方。他不知道为什么,有时候和丈夫沟通起来就是这么费劲。 收拾到一半,宋书华背过身去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同时,陆明臣的电话响起来。 他掏出手机,一个陌生号码,但不用说他也知道是谁。 “你没事吧?”他掰过丈夫的肩膀。 男人很狼狈,鼻头红了,鼻水也流了出来。对着陆明臣,更一发不可收拾起来,又偏过头,打了一串。 “……” 陆明臣简直无语,去给他拿了纸。 宋书华按住鼻子:“没什么,可能有点感冒。今晚我去书房睡吧,免得传染给你……阿嚏……” “……” “你电话在响,可能找你有事的……嚏……” 陆明臣捏着电话,转身出去了。随着他走开,宋书华的喷嚏才渐渐停止。 他不是感冒,只是对天竺葵花的气味儿严重过敏。陆明臣没有买花回来,这既不是花店里最常见的花,现在也不是花期。最普遍的接触源便只剩下香水,陆明臣从来不用香水。 “到家了吗?” 难归 第9节 男人站在卧室阳台,吹着冷风,凝望着整个城市的夜色。快过年了,到处都挂着彩灯,一片喜气洋洋的景象。 “到了。” “你还真接啊。”苏晗有些惊讶。 “你不想我接,为什么给我打电话?” 苏晗的笑声从那头传来:“当然是想你想得睡不着……明天能见面吗?” “明天要工作。” “我可以中午过来找你吃饭?” “……” 见陆明臣不回话,苏晗立马懂了他的意思:“行吧,我不来找你,反正后天就是周五。” “你可以提前想想吃什么,去哪里玩。” “都听我的?” “听你的。” “哇哦,那我要在酒店待一整天不下床。” 陆明臣无奈地笑道:“就那么饥渴?” “饥啊渴啊,我才二十多岁诶,又不是你,那方面都开始走下坡路了,哥哥。” 这一声“哥哥”把陆明臣叫得很舒服:“走没走坡路等你试过后再说吧。” “我是真的很想试……”苏晗贴近话筒,呼吸和吞咽声从那边传来,话语也变得黏着,“你平时喜欢什么体位……” 陆明臣回到房间,从床头柜下拿出平日助眠的酒倒了半杯。他显然知道苏晗在做什么,故意勾撩他:“真想听?” “想,你快说……” 电话那头越来越重的呼吸声,到达顶峰时骤停。 半杯威士忌见了底,陆明臣抹抹嘴角:“这就好了。” 苏晗明显很难为情:“你是不是真不行啊,这都没反应?” 男人轻哼一声:“到底是年轻人,我不像你这么不经撩。” “……你‘那位’不在家啊?” “在。” “!”苏晗突然从床上翻起来,“那你……不行不行,我可没有这种癖好……” “他没在我旁边,在隔壁。” “都分房了,有孩子吗?” “……没有。” “那你干嘛不离婚,你这样的应该很好找吧?”贤者时间的苏晗忍不住八卦起来。 陆明臣把靠在书桌上的腿收回来,突然站起来:“我看你也挺累了,早点休息吧,我也要去洗漱休息了。” “……你别误会,我可没有什么上位的打算,只是有点好奇。” “没事别瞎好奇。” 陆明臣洗完澡,拧了拧隔壁的房间门,发现上了锁。他只好敲了两下:“阿华,睡了吗?” 里面一阵窸窣,片刻后宋书华拉开门,站在门中央:“怎么了?” “没什么……我明天出差,和你说一声。” 后天和苏晗有约,公司附近的公寓收拾好了,陆明臣打算去那里住一晚。 “挺久没出差了……” 和黎阅分开后,他就不怎么需要“出差”。刚想解释点什么,丈夫似乎只是随口一说,紧接着又问:“什么时候回来?” “下周一……也不一定,看谈得怎么样。” “嗯,我给你收拾行李。” “我自己收拾就行了。你感冒怎么样,吃药了吗?” “吃了,没事,小感冒。你在外边照顾好自己。” 陆明臣盯着宋书华的脸,每次他说“出差”,对方都是这同样的话语,同样的表情,既没有不舍,也不会怀疑,只叮嘱他照顾好自己,好像离开了他,自己就没法生活一样。 出轨的是自己,陆明臣不知道他在期望些什么。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听到他出差,丈夫好像反而松了口气。 -- 男人手握刀叉,把大块大块肥厚多汁牛肉塞进嘴里,奋力咀嚼,两边脸颊鼓起,像一只壮硕的仓鼠。 “够不够,还要吗?” 苏晗没空搭理,陆明臣招来服务生,指着菜单:“再来一份惠灵顿牛排,一份儿西班牙海鲜烩饭和一份儿和牛春卷。” 苏晗咽下嘴里的食物,有点不好意思:“我是不是吃太多了?” “你自己不难受就好。” “不难受啊,我肉食动物,”苏晗眨眨眼,“各种层面的。” 很快春卷先上来了,陆明臣让服务生把空了的餐具先撤下去,把食物放到苏晗跟前,笑道:“挺可爱的,多吃点。” 如果人类也能按照食肉食草来划分,苏晗很明显是肉食,而自己丈夫一定是草食。在给自己的划分上,陆明臣稍作犹豫,最后还是划到了肉食上。他拒绝做草食,自然界草食动物是肉食动物的食物,而人类社会,差不多也是同一个意思。 “你有耳洞。”苏晗埋头大吃时,陆明臣一直看着他。 “嗯。” “没有戴耳饰。” 苏晗抬头,有点茫然:“怎么?” “没什么,一会儿吃完饭,下楼我送你一对耳钉吧。” “……喜欢男人戴耳饰?” “不想戴?” “这倒没有……哥,你有时候怪怪的。” 逛了好几个珠宝店,才找到了一副适合苏晗的耳钉。只是找的过程有点久,他也不知道为什么陆明臣对钻石耳钉这么执着,被弄得有点烦。 好在终于找到了,陆明臣亲自替他戴上。苏晗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挺满意的,也就把刚刚那种不快抛之脑后了。 “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你刚满足我的要求,我也满足你一个。” “想要的,我刚看到一款蓝气球……”苏晗被陆明臣拉着往回走,“不是,你真的要送我啊?” “哪一款?” 回到卡地亚的门店,苏晗也愉快地指着刚刚自己看中的那款,让拿出来试戴一下。 “怎么样,好看吗?” 陆明臣没回答,又让导购把另一同款银色表盘和黑色表带的男士腕表拿出来,戴在苏晗另一只手腕上:“你觉得怎么样?” “都还不错。” “我觉得这只好看点。”陆明臣指着自己选的那只。 苏晗左右看看,被点了之后,觉得陆明臣看上这只也挺好。 “那就这只吧。” 陆明臣爽快地刷了卡,手表就这样直接戴在了苏晗手上。几万块的手表,说贵也不算太贵,但也说不上便宜。 今天又一见面,陆明臣就在他身上花了不少钱。以往都是苏晗都给约会对象花钱比较多,虽不会送贵重的礼物,但出去吃饭游玩都是他主动买单。第一回 被这样对待,感觉还挺爽。 他走着靠近一些:“我能不能收回之前不接受包养的话?” 陆明臣蹙眉看了他一眼:“别胡说,我也不想包养你。” 苏晗笑嘻嘻的:“下午我们去哪里?” “你的意见?” 走到广场上,太阳没什么温度,但阳光清亮,苏晗把额上的墨镜拉下来。 “今天天气不错,逛逛吧。” 第12章 tita 天气好,下午也不冷,出来逛街的人尤其多。这天苏晗没有再频繁地要求去酒店去开房什么的,两人就像刚交往的情侣,慢慢溜达着,淹没到了人群里。 苏晗走在陆明臣旁边,男人身高和他相当,让他稍微有点不习惯,他以前没有交往过这么“大个”的男性。 走着走着,苏晗主动牵了他的手。对于他的示好,陆明臣恰到好处回应,两人十指交错片刻,男人突然把手抽走了。 “怎么了?” 苏晗垂目瞥了他的手一眼:“不舒服。” 陆明臣举起左手,婚戒暴露在两人眼前:“要我把它摘下来?” “你能摘下来?” “我可以试试。” “什么叫你可以试试。”苏晗觉得好笑,而后又改口道,“不用了,也对我自己是个提醒。” 陆明臣放下手:“我不是个只图新鲜感的人,建立稳定关系后,一般不会主动要求分开。” “不一般是哪种情况?” “逼我离婚。”陆明臣换到苏晗的另一侧,用没有戴戒指那只手和他牵手,“我觉得你对这个没有兴趣。” “是没什么兴趣,但万一被你另一半知道呢?” 难归 第10节 “他不会知道。” 苏晗笑,有点轻蔑:“男人都这么自以为是呢。其实人跟人处久了,很多东西只要有丝毫变化在对方眼里都会无限放大,我妈咪换个粉底液的色号我都能看出来。” “也许是你自己太敏感。” 苏晗勾下眼镜,观察陆明臣片刻,突然说:“我发现你其实挺在乎你丈夫的,并不是那么无所谓嘛。他是什么样的人?” 陆明臣皱眉,明显不快:“再说一次,收起你的好奇心,不要做这种无聊的刺探。” “……我也只是随口问问。”苏晗摊手,不再提这茬。 正好走到一家电玩城门口,说陆明臣送了他礼物,要回请他打游戏。 在任何地方都游刃有余的陆明臣,进了电玩城就傻眼了。试了投篮和赛车,他都表现平平,完全敌不过。在苏晗拉他去跳舞机时,终于面露难色拒绝道:“你跳吧,我看着就好了。” 而对方却毫无羞愧地在一群平均年纪不到十五岁的孩子中间崭露头角,赢来一片叫好。随后又拉陆明臣去夹娃娃。这个他更是敬谢不敏,却没苏晗强迫着试了两次,均无功而返。 “这个真不行,你玩吧。” “再来一次,我教你。”说着苏晗从身后环着他,握了他两只手,带着陆明臣有条不紊操作机器。第一次被人这么带着,陆明臣十分别扭,但过程却出奇顺利。 苏晗把夹到的玩具和剩下的游戏币送给周围的小孩,两人一起出去了。 “转过这条街,还有个街机厅,可以搓拳皇,想去吗?” 陆明臣无奈:“你看我像喜欢玩这些的人吗?” “我是带你回忆童年啊,你们这种年纪不都喜欢回忆?” “我觉得你对我们这种年纪有所误会。” “你们那时候不玩这些?” “别人会玩,我那时家里管得比较严格。” “不让啊?” “不是,要学习。” 父母虽忙,对陆明臣的学习却抓得很紧。放学放假,除了学校布置的作业,更多的是父母布置的学习任务。他家最常见的场景就是,父母都有晚自习,他一个人在家,趴在书桌上学习,一盏台灯陪他到深夜。 阳光没那么亮了,苏晗把墨镜摘下来挂在衣兜上:“那你学习一定很好咯,念的哪个大学啊?” “x大。” “!”年轻人的眼睛都瞪圆了,“不是吧,这么牛x啊,你怎么不早说。” “……” 苏晗还在喋喋不休:“你知道吗,你这种大学霸在我们这种学渣眼里都自带光芒……哎,现在是后悔,当初没有好好学习,要不然也不至于这么大岁数了还让我妈咪接济我……” 陆明臣无奈,抬头看到一家电影城的logo:“去看电影吧,你想看什么?” “从现在开始,你不用问我意见了,你说了就算。” “……” 苏晗是他没有接触过的类型,虽然时而有点招架不住的无语,但个性中偶尔透露的娇憨还是很可爱。陆明臣对情人都很宽容,并善于去发现对方的优点。对方似乎也已经习惯了他的节奏,的确把这当作是两个人在相处,而非仅仅是场猎艳。 “周末有另外的安排吗,我们可以去郊区找个度假村玩?”电影看到中途,陆明臣突然小声问。 苏晗还盯着荧幕,偏头小声回答:“有没安排不要紧,只要是我感兴趣的项目,其他安排都能推掉。” 陆明臣笑而不语,没答话。 电影看完,天色已经暗下来,又找了家餐厅吃晚饭。晚饭后,陆明臣正想这时间带苏晗去哪里,对方就主动凑过来提议道:“今晚带你去个好地方。” “嗯?” “queen知道嘛,皇后区。” “我知道美国纽约的皇后区。” “不是那个,a市的皇后区,在阳江大道那边。他们的变装表演很出名啊,你竟然不知道。” 陆明臣淡淡地:“我对变装没什么兴趣。” “你想的那种我也没兴趣,这边的演员都很专业,也很漂亮,不是你想那样。” “本质上不也是男人化妆成女人?” “但这边的表演者真的很好看嘛,也很刺激,特别是一位叫tita……” “我没兴趣不是因为表演者不好看,是对这种反串本身没兴趣,也不明白明明是男人为什么要浓妆艳抹成女人。” “……你这话可就有点歧视的味道在里面了。” 陆明臣想说,他这种私人的不喜欢和歧视是两回事,但又觉得没有必要破坏两人之间这种舒服的气氛。 “那走吧,你带路。” 在车里苏晗就异常兴奋,一边介绍这个酒吧,一边拿手机翻开今晚的表演节目和名单,突然发出惊喜的感叹。 “哥,你运气真好,tita今晚会上台。” 陆明臣完全没兴趣,但配合着对方:“tita是谁?” “queen人气最高的变装皇后啊。我不知道怎么说,总之就是特别性感,还很神秘。” “神秘?” 苏晗突然压低声音,车里只有两个人也凑近了一些,聊起八卦:“说到底,这种表演还是带着很强的情色暗示的,上台的目的也多是为了钱。其他皇后,花钱或者送礼物或者看对眼了,能够约得出来,再不济,留个电话可以的吧。 “但没人约得动tita。之前有个老板,喜欢他喜欢得不行,出手就是一辆911,请他吃顿饭,人根本不搭理,礼物原封不动退回。据内部人说,他连车钥匙的包装都没打开。老板大概没被人这么轻视过,差点带人砸了场子,还好queen的老板也有点背景,最后才化解了。 “他表演时间不固定,有时候天天来,有时候几个月不见踪影。问场子的负责人也没有确切时间,说老板给他开了特批,都是临时加场。没人有他的联系方式,也没人知道他名字。他不来的时候,大家都只有眼巴巴望着,哎……” 这么一番剖白,把陆明臣听笑了:“你也是眼巴巴的其中之一?” “还用说吗。我真的太喜欢他了,要是能搞到他电话就好了。” “拿他电话做什么?” “当然是追他啊。” 陆明臣脸沉下来:“你在我面前突然说这种话是不是不太合适?没记错的话我俩正在约会。” 苏晗难堪一秒,嘿嘿笑道:“一会儿见了,说不定你也会爱上他。” “我说了我不喜欢这种男扮女的表演。” “看了才知道。” 陆明臣懒得和他做这毫无意义的争辩,只说:“我还是希望你在和我约会的时候能够认真一点。” “行,我知道了……靠,没票了。这他妈,表演名单一更新,票一秒没啊。” “……还去吗?” “去,我认识人,总能找办法进去。那什么,你开快点,晚了挤进去也没位置了。” 在苏晗的要求下,陆明臣提高了车速,一路狂飙。 第13章 《爱情故事》 queen是个单进门的小门脸,上头几个led灯组成的暗红色字母,看起来毫不起眼,平常根本不会注意到。而一旦注意到,就莫名有种神秘感,像是通往异世界的入口。 人太多,进场需要排队,门口两个大汉在检查电子票证。苏晗在门口转了好几圈,又去和守门的大汉说了些什么,接着蹲在路边不知道和谁打电话。 陆明臣的车停在对街,等得有点不耐烦了,他靠在车门上少有地抽起了烟。 他顺从对方的意思来到这里,但不能不说这是他们一整天约会的败笔。他对苏晗也重新审视了起来——对方终归不是他喜欢的类型,哪怕对他的外表有那么一时的冲动。 又过了一阵,苏晗才过来,有些疲惫地:“搞定了,走吧。”边往里边走,他边抱怨,“他这次实在隔太久没出来,所以票这么难搞。” 陆明臣环视周围,还不停有车往这边开过来,而排队的人只增不减。 走到门边,一个梳了油头的小个子正等着他们。小个子交代了两句,大汉让他们把手机存在入口的柜子里。 陆明臣不太情愿,苏晗劝道:“里边不让拍照。” 终于进了门,苏晗凑上去挽起小个子的胳膊,用一种撒娇语气:“谢谢你,宝贝儿。” 小个子推开他,嗔怒:“少跟我套近乎,谁是你的宝贝儿。” “当然是你啊,你是我在queen唯一的宝贝儿。” “把你的‘宝贝儿’留个tita吧,我可高攀不上。” 小个子把他们带到一个靠边的位置,对着陆明臣说话语气倒挺好:“你们就坐这儿吧,”又招招手叫来服务生,“想喝什么和他点。”末了和服务生低声道,“他们这桌的消费记vip。” 但苏晗对他们的位置并不满意:“能帮我们再往前挪挪么,这么远,看个屁啊。” “那么大个屏幕不够你看么,毛孔都够你看清楚的。”小个子指着整个舞台后面,从地面延伸到天花板的大屏幕。 “我都来了现场了,你让我看屏幕?” “那没办法,谁叫你没买着票,我这个前堂经理就这么大点能耐,你要不满意,自个找老板去。” 说完便拂袖走了,苏晗追上去,又搂着对方肩膀说了几句好话,把一卷纸币塞进对方的衣兜。但那小个子也并没有高兴,反而看苏晗的眼神恨恨的。 等人落了座,陆明臣多问一句:“那人是这里的经理?” “嗯,负责前面接待的。” 陆明臣看他和这位前堂经理的关系不一般,还想问点什么,苏晗打断他:“表演马上开始了,看前边。” 苏晗话一落音,全场灯光顿时熄灭,舞台上方的聚光灯突然亮起,穿戴夸张的主持人站在中央,一番开场白后,开始了今天的第一个表演。 随着《兔子舞》的音乐声响起,舞台灯光重新打亮,两侧鱼涌而出一群身着兔子装的肌肉男孩。 有的穿着刚及臀的小短裙,有的是露出大腿根的高腰款,无一都戴了可爱的兔子耳朵,屁股上都点缀了毛茸茸的白尾巴。他们踩着高跟鞋,熟练地跟着音乐节奏又蹦又跳,展示自己的可爱和性感。 开场舞很快便让现场热烈起来,有人离开自己的座位,凑到了舞台的围栏边。随着兔子男孩们一个跪地朝着观众抖臀的动作,那整齐划一毛茸茸颤抖的小尾巴,第一次把今天的气氛推高。 观众有人吹口哨叫好,也有趴在围栏边向舞台上扔小费的。男孩们散向舞台四周,和客人们近距离接触,抛个飞吻,或者让客人摸一把大腿,结束时衣领和衣缝间便塞满了小费。 苏晗兴致勃勃地从正墙的屏幕里看表演,问陆明臣:“怎么样,挺可爱吧。” 陆明臣其实没什么兴趣,但也不得不承认,这些男孩应该是经过挑选和训练的,外貌都很可爱,表现也很专业。他便点了点头。 “他们都可以约出来哦……”看对方兴趣缺缺的表情,苏晗把后面一句“我有他们的电话”这句咽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