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天庭穿七零[穿书]》 遇狼 第一章: 1971年冬月初九。阴。 刚刚下了一场大雪的天地间冲刺着满满的湿冷,阴冷,寒冷,总之就是冷。前一场雪化留下的水晶冰沟还挂在屋檐树梢,新一场大雪就迫不及待的给这些水晶‘饰品’裹上了一层细看若‘玻璃’渣子似的雪花。 如果有太阳的话,定然满世界奢华晶莹。 可惜没太阳,因为一大早,天地间就被浓浓的大雾笼罩,能见度不到二十米。 除了头顶,整体都由大青石垒砌,面积不过六十个平方,两扇窗户也是高不过一米,宽最多六十的‘大洞’,关起门来犹如山洞,非常有历史感的小三间式土地庙里。蜷缩着身体,用潮湿冷硬若牛毛毡似的薄被子,紧紧裹着身体的叶馨馨。皱着一张小肉脸,蹙着两撇淡墨的小眉头,扑扇着一双灵动水润的凤眼,瑟瑟发抖着不时朝土地庙的窗户外张望。 窗外天地间一片白的世界,让她紧皱的眉头上笼罩了浓浓的焦急。 “草,不等了。大不了死一死。姐都死过一次了。”一阵细小的风贼似的钻进被窝里,结合身下怎么也捂不暖和的石板炕床,刺激的叶馨馨狠狠打了个哆嗦,眼见天色起码该是中午了,也不见门外的大雾有散去的意思。她是再也忍不住,再不出去弄柴火,她今晚上可就要冻死了,一咬牙利索地掀开被子。 刹那间一股冰冷寒意将她罩住,也刺激的她潇洒跳下没有丝毫温度炕床的动作为之一僵。 “噗通——” “哎呦!”帅气的动作没坚持到三秒钟,叶馨馨就膝盖一软,一个平沙落雁的狗吃屎姿势扑倒在地上。 好丢脸! 叶馨馨老脸一阵发热。幸好这关了门之后就乌漆麻黑,跟山顶洞似的土地庙里没有第二个人,否则就太尴尬了! 从炕床边上的一个缝隙里摸出一把,重量起码得有十斤以上,板斧形状的雕花大斧提在手里。这是前两天下大雪的时候,她为了活动取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清理土地庙中心,那堆原本占据整座房屋三分之一面积土堆时找到的。看着像是铜的,感觉又像是铁,因为斧口是白色的锋利刀刃,和她看过的很多刀具店里游戏仿制武器很像。 不过不管是铜,还是铁。对于现在的她来说都是一把不错的武器。提在手里‘哼哼哈嘿’两下,还真像那么回事。有那么一秒感觉自己钟馗附体似的,挺威武雄壮的。 拉开土地庙厚重的铜脚包木大门,伸头向外看了看。不变的厚重白雾和不变的雪地,让叶馨馨心里直犯哆嗦。她前世虽然不是出生在七十年代,但是她的父母辈小时候却是生活在这个年代。耳熏目染也听说过不少这个年代野兽攻击人的故事,甚至据说她一位同学的妈妈,小时候上学就被狼按倒过,差点被咬了脖子。 叶馨馨不觉得自己这样的天气出去,能够幸运的不遇上什么意外。因为那不符合小说的设定。 没错,她丫的,她穿书了! 扶额,捂脸,仰天长啸啊!这种神奇到简直异想天开的事情,居然也会出现在她这种活了几十年都遇不上什么离奇事件的人身上。简直—— 想她‘天真烂漫’地活了二十九年,马上就要喜大普奔地成为奔三儿的雅典剩女,一觉醒来——穿书了! 呵呵!呵呵! 穿书就算了,还穿成了惨兮兮滴头号炮灰! 这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运气? 这么好的运气,他丫的果然也应征了她为什么买了那么多年的彩票,就愣是没中过超过十块钱的大奖! 可是她真的真的真的非常想不通,她到底是做了什么功德无量,拯救苍生的大好事,让上天如此厚爱她?要是注定会穿越,咱给提前提个醒儿啊,让她学个什么技能再穿也好! 现在,你说她一个天天只知道宅在家里,只知道光顾自家菜园子,美食论坛,美食视频和网络八卦的小白文作者,穿越到这个年代能干什么? 种地她怕累;美食没有材料;就算是可以找个食堂后厨的工作发挥发挥,那种需要起早贪黑的工作,也不适合她这种瞌睡多的懒蛋啊? 继续写文……,好像这年代也不能随便发表小说吧?而且就她那三脚猫的文笔,在后世都大红不了,顶多凭借天马行空,跟人拼灵感。 现在—— 等什么时候,她试试再说。 小说中的大炮灰叶馨馨,因为在重生女配的前世是男主的妻子,据说非常受男主宠溺,最后还成为了将军夫人。 如此美好又让人羡慕嫉妒的人生,简直和俩前世惊才绝艳,千方百计算计之后依然过的悲惨,最后都‘英年早逝’的女主和女配形成了鲜明对比。 这真是—— 婶婶可忍,叔叔不可忍啊!(?) 尤其是黑化的女配,前世仗着家世和才情,那真是后宫选妃般的千挑万选,结果最后却凄惨收场,在听说了解过叶馨馨的过往之后简直嫉妒的发疯。 凭什么她们步步为营,能力卓越,最后落得惨败收场?凭什么对方一个农村出来的,还是夺得别人的婚姻,并且整体作天作地的都能拥有美满人生?简直是老天无眼。既然老天无眼,那她们就不用客气了。 于是就各种算计大炮灰。 虽然其实,这场所谓‘夺来’的亲事,它也是被人算计的。更别说后来的穿书炮灰,人根本没想参与女主女配的三角恋,主动让出了。 结果—— “啪啪啪!” “不想了不想了。”叶馨馨拍拍自己的小肉脸,拒绝再次回忆那什么糟心‘设定’,作为炮灰的同名读者,她之前就不喜欢作者的设定。感觉对方三观不正。 现在自己身临其境的情况下,只要一想就恨不得死一死。 原著中原本的叶馨馨因为初来军区撞上了重生归来的黑化女配,最后落得冻死土地庙的下场。之后穿书女配到来。这位因为了解女主的身份,很有自知之明的选择退出。 可惜对方想得太简单了。作为拥有男主前世妻子身份的人,习惯性宫斗和暗黑心思的女主和经历了黑暗的女配,怎么能允许她这个不定因素存在。 所以最后穿书女配也死了。 现在的叶馨馨表面看上去软乎乎的,真实性格其实和书中那位穿书的炮灰一个样子,特别容易冲动,还没什么脑子,唯一的长处就是懂得点审时度势。 在知道自己代替的是原来那位穿书的炮灰后。她就立马求生欲极强的收敛起了自己一贯的作风,断绝了风风火火去退婚跑路的打算。 因为既然她代替了那位炮灰,那么她的结局不会比前者好多少。除非她死,否则就算黑化女配不入女主□□死她,那位宫斗老手,强势果决的女主,也会想办法让别人入套来弄死她。 至于说提前什么算计,弄死女主什么的。呵呵!叶馨馨表示,第一她没那脑子和心机,第二,她也没那能力。人家女主可是会催眠,会制药,会飞针点穴外加轻功的。第三,作为新时代的好青年,她平时杀鸡杀鱼都不忍心去看,你让她杀人,真以为是写小说呢? 人女主女配男配哪个不是牛逼人物,她一个过去未来的小市民,小农民,透明小作者,凭什么跟人一群大佬斗? 话说穿越大神,真真就是在用书中人物的智商鄙视,摩擦她这个懒蛋大学渣! “咕咕咕!”肚子里的响声简直有点‘震耳欲聋’,尤其是在近乎寂静的‘荒野’大雾中。叶馨馨狠狠的揉了揉,再一次忍不住在心里腹诽原主。 同样是体质珠圆玉润的懒蛋,前世她就算是再懒,也会将身边一切安排好之后再舒舒服服的懒。 这家伙倒好,居然在明知道这边冬天用柴多的情况下,不乘着刚来的时候天晴多准备些柴火,还妄想等柴火用完了,让那位算计她的‘好姐姐’再叫人来帮她打柴,弄吃的?这脑壳儿怎么长得? 呃! 不过转念想想,一个本身只有十四岁,就算再过个把月就十五岁的少女,在老家的时候还一直被外婆娇养着,怎么可能懂得照顾自己? 瞄一眼地上雪白雪白的白雪,叶馨馨吧嗒两下樱红小嘴,前世她的痛经可是生生折磨她到穿书!老中医说她是小时候寒气积攒多了。她妈不知道原因,总以为是小时候家里穷,没给孩子照顾好。岂知她女儿从小就是个吃货,夏天下河捞鱼捉虾就算了,只要是冬天,就爱约上三五小伙伴,拉去操场上吃雪,开茶话会。 她小时候可是她们学校的故事大王,谁不陪她去,下次别想听她讲故事了。 犹豫再三,某人还是向雪白的大雪伸出了冻得粉白的小爪爪。至于之后大姨妈会肚子疼,那都是以后的事儿,关现在的她什么事儿。 她以前大姨妈刚刚疼完,不是还吃过雪糕吗?美其名曰以毒攻毒! 现在,都要饿死了,管那么多做什么。 仔细抚开上面一层,狠狠抓上一把把看似干净的白雪,迫不及待的喂到嘴里。呼哧呼哧,嘶嘶嘶的一顿倒吸凉气。无糖冰激凌的滋味,只有爱吃雪的人才能领会。 嘴巴在动,空荡荡的胃也好过了许多。叶馨馨留恋的看了一眼地上,抬步向前。 找到了! 出门走了不过五六分钟,叶馨馨就看到了一丛长得非常茂盛的荆条和一丛割下来差不多有一抱的茅草,虽然上面均是冰晶包裹,但是对于完全没柴火烧的她来说,这已经很不错了。 “吼——” 刚刚蹲下身体,还没来得及砍上一根柴火,叶馨馨就被一道野兽的声音吓得头皮一麻。一时间她连平时喜欢的粗鲁口头禅都暗骂不出来了,只觉得鸡皮疙瘩爬满了胳膊和脸颊。 如果是写小说的话,当此时叶馨馨能在这一刻废话十万字,但是放到她自己身上,她明白处境之后,完全是大脑一片空白。 别说什么腹诽‘大不了一死,说不定还能回去’,‘打死了狼,就有肉吃’什么的了。 此时此刻,除了害怕,紧张,恐惧什么的,她什么都想不到。 看上她的狼是一头饿狼,根本没让叶馨馨等太久,前后差不多一分钟的时间,对方就迫不及待地从隐身的浓雾中猛冲了过来。 在能见度只有二三十米的大雾中,那狼跑的真叫一个快啊! 几乎在叶馨馨迟疑着刚扬起手的瞬间,对方就已经来了近前。然后二话不说张嘴就扑了上来。 叶馨馨呢,自然没有她平常写小说时,描绘的男主女主那么幸运,那么英勇。事实上上,她连躲都不知道躲,不仅在扬手反抗的时候胆怯的迟疑了一下,最后居然傻乎乎的抬起左手去‘挡’。 “啊!”这一迟疑,这一挡的结果就是,不等她右手中那起码有十斤重的雕花斧头砍过去。她的左臂已经被饿狼咬了个正着。 疼,钻心的疼!让人浑身发软的疼! 千里挑一 第二章: 叶馨馨一瞬间别说反击了,差地没把手中的板斧丢出去。但或许还是怕死占据了上风,惊慌之中,她似条件反射般的抬起了右手,抡起斧头狠狠的朝狼腰背上砸去。 这倒不是她知道狼的弱点在哪里。 这种时候,她就算知道,也没那心思去细想怎么攻击?这一切的举动完全都是本能的。 当然,如果可以,她可能会恐惧地选择闭着眼睛胡乱,死命的攻击! “吼!”饿狼的牙齿刚刚咬合,还没来得及用力咬下一块肉,腰背上就被攻击,顿时后退一颤。 那是它的弱点,它几乎本能的就放弃了到嘴的肉。 乘你病,要你命这点。叶馨馨清醒的时候是绝对知道的。但此时此刻她所做的一切却是求生欲的自救本能使然。 眼见饿狼后退软下去,她表情狰狞的瞪大圆溜溜的双眼,顶着嗡嗡作响的空白大脑,抡起斧头再次砸了下去。 灰背狼前一秒还在痛呼,下一秒再次被砸,后腿一下就完全软倒了下去。但是它同样有求生的欲望,居然在后腿软下去的同时,忽然一个反扑,再次咬上了叶馨馨。 这一次直接咬在了叶馨馨的左肩上。 “啊!”叶馨馨疼的大叫了一声。整个人也因为饿狼的冲击,仰面倒地。 完了!这是叶馨馨倒地时脑中唯一想到的。 鼻息间的血腥,畜生身上的腥臭味,以及饿狼的体重,让她惊慌失措之余,死命的踢打身上的饿狼。 “吼……”饿狼顺势松开被它几乎咬断的肩胛骨,长大猩红腥臭的大嘴,朝身下人的脖子攻击而去。 叶馨馨惊恐的瞪大眼睛!大脑乱七八糟的想着。 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她不就是留了句评论吗?别人在她文下,不知道骂过多难听的话,她都可以佛系的无视。为什么她骂一句,就要被送到书中‘炮灰’? 其实内心呢?就算明知道斗不过女主女配,以及她们背后有一群的帮手。叶馨馨也并不是那么想直接认输认命的! 可惜,老天爷根本不给她发挥的机会! 好失败啊!就这么end了!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去! “哟!现在的土地都这么惨了?”一道带着讥讽的调侃女音,让正在‘弥留之际’‘回光返照’的叶馨馨精神忽然一顿。 “有人?”有救了! “呵!”伴随着一道轻笑声的是一阵轻轻的脚步声,和淡淡的形容不出来的香风。不等叶馨馨喊救命,她就听到对方近在咫尺的呵斥声,“既然来了,还不赶紧起来,一个下界的小神,空有神位,连神体都没有,难道还要本君扶你起来不成?” 啊?什么什么?叶馨馨疑惑,猛地睁开眼睛,随即发现,她虽然还穿着血衣,甚至伤口还在阵阵作痛,但是原本爬在她身上的狼不见了! 她好像也不在之前的雪地里了! 叶馨馨眨巴眨巴眼睛,艰难的爬起来四处张望,满心疑惑:怎么回事?这是哪里?又穿越了? 接下来的时间,叶馨馨很快就知道了自己的处境。 她,因为一把雕花板斧上了天庭。 对,就是传说中的天庭!不知道是不是和神话传说中一样不一样的天庭。总之,这里就是天庭! 而上来的真正原因是——她受伤流血了,让那把雕花板斧认主了她。而那把板斧原本该是属于一位由天庭下放到凡间,接任土地神职位的天兵的本命法宝。 真正的名字为盘古战斧。嗯,当然,它并非真正的盘古战斧,而是天庭一些天兵战将,用各种天材地宝仿造真正的盘古战斧找人打造的。 不管怎么样,叶馨馨这是走了超级狗屎运,一不小心成了一个拥有神职的土地神。顺便还多了一把本名法宝——冒牌盘古战斧。 快速偷瞄一眼面前容貌四十岁左右,依然拥有雍容华贵花容之貌的,脾气又好似容嬷嬷似的凶巴巴的成□□人。叶馨馨按压住忽然捡到重宝的窃喜狂喜,本能的低眉顺眼地像个小职员见到大老板似的老实站着。 妇人非常嫌弃的打量了她一身穿着。目光在落到她身上的鲜血淋漓后,更是眉头高高皱起,最终没忍住抬手将那些碍眼的鲜红和叶馨馨身上的伤势一起处理了。 叶馨馨(⊙o⊙):哇啊!果然是神仙啊!她还以为自己这辈子的娇嫩皮肤上要多好几道伤疤了! “谢谢,谢谢上仙……”叶馨馨激动的不行,感激万分的连连鞠躬道谢。 “闭嘴。”妇人威严的断喝一声,打断道,“不知怎么称呼,不要随便乱喊,小心祸从口生。” “呃……”叶馨馨一脸懵。 那妇人继续嫌弃,蹙眉道:“若不是实在招不到人,你这样邋里邋遢,还是凡人之躯的小神,本君是绝对不会用的。” “……” “算了,既然你能通过他人的本命战斧继承神位也是天意。今日起,你就在本君手下工作吧。若是表现好,本君必请求仙官为你正身。他日若是运气好说不定还能真正位列仙班。若是表现不好,哼!” 哼是什么哼,总觉得很严重?叶馨馨胆小的腹诽,但表面上,却是无比谦虚真诚的说道:“多,多谢……”谢什么呢? “平日里,你唤本君青藤真君就好。” “是,多些真君指点,也多谢真君救我。”这话叶馨馨说的没错,如果不是对方正好召唤她,她便是被板斧认主,怕是也上不了天庭,脱不了狼口。 “既然知道是本君救你,那就好好表现。”青藤真君说着,便将她的身份和职责给叶馨馨介绍了一遍。 叶馨馨这才知道,原来眼前这位威武霸气脾气若容嬷嬷的妇人,居然是天庭里类似清洁部门的管理者,天帝亲封的扫把真君。 叶馨馨⊙▂⊙:不会是传说中的扫把星吧?姜大神的老婆? 作为管理者,手下应该是需要有小弟的,但是由于这些年飞升的仙人太少,说好听点扫把真君是‘天庭清洁部门’的管理者,其实整个部门就她一个人。 此次之所以会从下界召唤人,是因为她的前任在闭关五百后身归混沌,而她刚刚上任,就面临着整个天庭五百年没打扫的局面。 现在各大天仙(仙尊),上仙(仙王),罗天上仙(仙皇),大罗金仙(仙帝)和玄仙(仙圣)的府邸都等着她去打扫。 想想天上多少神仙,多少府邸,这工作量简直大的出奇。新上任的扫真君就算干一百年,几百年怕是也干不完。 偏偏五十年后就是天帝寿宴。于是她不得不从仙官那边求来一百张召唤符箓。期望从下界临时召唤一千位下界散仙地仙先用用。 没想到的是一百张一张可以召唤十位散仙地仙的符箓,在下界一百个位面世界里,居然就只召唤到了叶馨馨一个人,还是一个走了狗屎运,刚刚得到神位,连身体都还是凡人之躯的小丫头。 叶馨馨`(*n_n*)′:嘿嘿,莫名觉得自己运气又好啦!开心开心开心! “真君放心,我一定会努力干活!不给您丢脸的。”叶馨馨拍着小胸脯信誓旦旦的保证,打扫谁不会啊,说不定干好了,咱也能成为神仙,到时候就是长生不老美美哒的小仙女啦! “……嗯!”青藤真君几乎一眼就瞧出了小丫头的想法,眼睑垂了垂,她虽然表现的严厉,但是听她能够将事无巨细(罗里吧嗦)地给叶馨馨讲诉就知道,她其实并非是一个多么严厉,多么喜欢算计的人。 于是,当此时,从内心里她其实有点同情眼前这个小丫头。毕竟,天庭可不是对方想的那么美好。 她为什么一下就要从下界召唤一千人?自然是计算着来的。 能够挤进天庭的神仙,哪个不是厉害的。这些人在天庭呆久了,对同等位的仙友还好,遇上不入他们眼的,呵呵!给他们干活,干得好是应该的,万一干不好,可是会被责罚,一不小心就会惹来杀身之祸,尤其是一些仙二代,神二代,几乎没几个脾气好的。 只是想到自己面临的局面,青藤真君却不得不昧着良心,当作什么都不知道。 大不了。青藤真君想,大不了她提前跟那些府邸的管事说一声,现在下界真招不到人了。让他们轻着点罚。 “咕咕咕……”青藤真君刚想再说什么,忽然听到一阵咕咕声,蹙眉看去,却是面前小丫头的肚子在响。表情顿时一沉:“……凡人就是麻烦。” “……”叶馨馨:我也不想的,我也觉得很丢脸的。可是,可是……。 “真君,我,我的食量不大,给一个饼子什么的就可以了。”叶馨馨不好意思又满含期望地看着对方。 青藤真君微抬下巴,嗤笑道:“你在开什么玩笑,仙界可没有什么饼子,神仙哪里需要那种东西。你最好能够快点完成任务,回下界去吃东西。否则饿死在这边,可别怪本君没有提醒你。” 什么?叶馨馨眨巴眨巴眼睛看着对方,心说:传说中,天庭不是有很多好吃的吗?没有饼子馍馍,给个糕点之类的也好,不行来个蟠桃仙果也行,她不嫌弃。 青藤一眼就瞧出她的想法,鄙视道:“仙界的东西,你们凡人可消受不起(何况仙界的东西,你也买不起)。一颗仙丹别说让你长生飞升了,那些都是凡人的妄想,说不定直接就让你魂飞魄散了。那什么仙果仙酒,连我们这些地位不高的真君都很难吃到。你就更不用想了。” 叶馨馨→_→ :这什么意思?搞了半天,就是给她画了个有成仙机会的大饼,然后让她来白干活啊? “别以为到这里是让你来白干活。”青藤真君一眼瞧出对方的想法,心里认同的同时,嘴上却道,“你一下界的小神,如果没有天庭召唤,你便是死在下界,也不会有人理会。想想你那前任就知道了,如果我不召唤,谁知道他早已经冥灭?能够来仙界,呼吸一口仙界的空气,就是你的福气。” 叶馨馨→_→ :……福气?万一饿死了呢?她又不是神仙,喝风饮露就能长生? “当然,如果你打扫的时候,遇上什么对你们凡人来说比较值钱的东西,你可以送到天庭的回收处兑换功德点。功德点这东西对于你这种在下界受人供奉的小神,不仅可以滋养神体,孕育神力,还能置换成你需要的生活物质。” “功德点能够换物质?”这个叶馨馨爱听,她也心动了。她总归是凡人,虽然有成仙的机会,很让她心动,可那也只是机会啊,暂时她得让自己活着。没有吃的,她在各种物质匮乏的七十年代真得很难活下去。 “哼!”青藤真君却是很不愿意听到对方这么没出息的话。她的本体为一株天界仙藤,自然是没体会过人类的饥饿,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但是对于这种重视口腹之欲,明显很不成器,很没上进心的做法,她却是深深的鄙视。 对于神仙来说,功德点可是等同于神力的。这个凡人居然想着拿去换吃的?简直,简直是朽木不可雕。 御马监 第三章: “咕咕咕……”叶馨馨的肚子又响了起来。青藤真君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下,却是没有再斥责,挥手丢了一堆东西到她脚下。 “这是所有你需要用到的工具,你先滴血认主如意乾坤袋,然后将东西收起来。以后你在天庭清洁打扫,就从乾坤袋中取用这些东西。” “好的。”叶馨馨低头看看地上的金扫帚,灰锉,小木桶,麻布等等瓶瓶罐罐一大堆的东西,心里疑惑只是打扫卫生,用得着这么多东西?最后目光落在一个非常精致的巴掌大的香囊上。 这就是传说中的乾坤袋! “快点。” “哦哦。”叶馨馨连忙捡起乾坤袋,只是不等她试着去咬手指,她的手指忽然就破了,一股鲜血涌出落在乾坤袋上。 叶馨馨刚感到痛感,那伤口又莫名消失了。偷偷瞄一眼青藤,她不敢说什么。只是在感受到乾坤袋与她的联系之后,赶紧将地上乱七八糟的东西收了起来。轮到一个包袱的时候,又听对方道:“等等,那包袱里面是给你准备的衣服,就你这样过去,怕是连仙家的大门都进不了。” 叶馨馨低头瞅瞅身上灰扑扑的大棉袄绿棉裤和黑棉靴,这套衣服在原主的记忆里,还是对方为了和男主结婚,特意用外婆帮她攒了好久的布票换的布匹,然后亲手新做的。如果不是被狼咬破,顶多就是穿的时间久了一点。 不过,叶馨馨也没反驳,她本来就是个爱干净的人。虽然不喜欢洗衣服,却总喜欢换衣服,不管是出门还是在家,每天都必须换衣服,否则就觉得身上不干净,不舒服。 来到这边实在没衣服换,这才一套衣服一直穿。 利索的打开包袱。包袱里面的衣服和她想的一样,是一套古装。不过不是时常在电视里看到的那种飘逸的仙女纱衣,而是一套看着非常庄重,绣着精制祥云图案的浅蓝色锦衣。 叶馨馨刚要伸手将衣服拿起来,心里还在考虑要到哪里去换衣服,那包袱里的衣服就化为了一道霞光直接穿在了她身上。而她身上原本的棉衣,包括秋衣内衣等也出现在了包袱上。 叶馨馨:…… “东西收起来,我带你去今天第一个需要打扫的地方。”青藤真君不给对方疑惑时间,直接吩咐道。偷偷打量一眼换装后的小丫头,心里微微有些满意。忍不住暗腹:这样粉雕玉琢,圆润可爱的小丫头,才配做她的手下。 “是。”叶馨馨顾不得欣赏身上的华服,麻溜的收起包袱将其放进乾坤袋里。 叶馨馨只看见青藤真君抬了一下手,眼前画面一转,她们就站在了一座四周非常空旷的大院子面前。院子的院墙和大门高大宏伟,看上去非常的气派,大门的横匾上还有三个紫金大字,可惜她不认识。 “这里是御马监。”青藤真君说着拿出一块底色透明,中心有一颗栩栩如生藤蔓的令牌,“这是我的天庭行走令,类似我在天庭的身份证明。在天庭除非罗天上仙,大罗金仙和仙圣一级以及以上,否则其他便是仙王级别的上仙,出入某些场所,或是遇上天兵巡逻,也必须出示令牌。” “令牌?” “你的令牌,就是你那把盘古战斧。你将其召唤出来。” “召唤?”叶馨馨有些疑惑,但是她刚一思考,那把雕花大斧就出现在了她手里。 “这把斧子……”青藤注意到雕花大斧上的紫金纹路,总觉得在哪里见过。 “嗯?” “没什么。”青藤摇头,“你让它变成神印。” 当这是如意金箍棒呢?叶馨馨心想。但是腹诽归腹诽,她还是在心里指挥了起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手中拿着重量不轻的雕花大斧果然就在一道金光之后,变成了一块紫金色,雕刻有纯金莲花的令牌。 “居然是——!”看到那令牌,青藤惊呼出声,“金莲星君的梵天造化斧。” 啊?什么什么?叶馨馨(⊙⊙):……听着好像有故事似的? 青藤表情复杂的看了一眼叶馨馨,那表情分明是欲言又止,却又最终什么都没说。 “走吧,有什么话,一会儿再说。你的令牌今日就别先用了。”青藤说着转身走向御马监的大门。 叶馨馨闻言愣了愣,赶紧将手中的漂亮牌子收了起来。 原本空无一人的御马监大门在青藤刚一靠近之际,忽然出现了俩人,俩人身高起码两米,身着厚重的银光盔甲,手持威风凛凛的方天画戟,看着有点像是年画上的门将。 “二位神将有礼,在下青藤,是清风殿新上任的扫把真君,今日前来御马监打扫。”青藤朝俩门神轻轻施了一礼道。 那位于大门右边的门将上下一打量,忽然一笑道:“原来是瑶池那边的青藤真君,失礼失礼,前日里听说清风殿换了主人,却不知是青藤真君。恭喜恭喜。” “小仙惶恐,幸得天后厚爱。” 门将又看向了叶馨馨,眼睛瞬间一亮:“这是下届刚刚飞升的小仙子?”好可爱!要是拐回去……。 “哪里。”青藤无视门将对自己下属的垂涎,面露苦笑,“除了八百年前的那几位,这可有八百多年没有人飞升了。这是下届刚刚晋升为土地的小神,还没来得及修炼出神体。可怜小仙从内官那里求了一千仙仆的名额,结果就召唤上来一个还未及笄的小丫头。” “还未及笄?不是,一千个名额,才招了这么一个?”右边的门将惊呼,满脸的难以置信。 “是啊,还是一百个位面同时召唤。” “这下界修仙界已经凋零成如此了吗?”左边的门将看向叶馨馨。 叶馨馨只觉得眼前俩位身高起码两米二的盔甲大将气势太强,偷瞄了一眼,就赶紧低下了头。 “具体如何怕是只有上神一级的才知道。” “唉,你们进去吧。”右边的门将挥挥手,一副性质不高的模样。与此同时禁闭的金红大门上忽然开了一道小门。 青藤带着叶馨馨给两人行了一礼,这才走了进去。 刚一进门,叶馨馨就被眼前一望无际的马场给震惊,这就是传说中孙大圣任职过的御马监吗? 这也太大了,还有这里到处半人高的青草,这要怎么打扫?如果是割草,这要割到什么时候? “天庭已经上千年未开过战了。”青藤并未直接走入马场,而是直接拐到一边沿着院墙的长廊里,一边走,一边给叶馨馨介绍,“……养在御马监的天马不过三千,其他都已放养出去。就算是养在这边的天马,也不一定会住马厩。咱们只需要将这里使用过的马厩清理干净就好。你出来咋到,可不要嫌弃这马厩的伙计脏。要知道若本君贸然带你去其他仙王,仙皇或是仙帝府上,做得不好,可是会丢掉性命的。” “多谢真君指点。”叶馨馨狗腿的道谢,心里却是:为什么小说上的猪脚上天庭,就算是清洁工,人家也是从什么太上老君,华佗神医的住处入口,轮到她,就要打扫马厩。可怜她还是一个小姑娘啊! 唉!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不过想想齐天大圣那样的牛逼人物当年都在马厩里呆过,她一个走狗屎运上来的凡人,还是老实点的好。 那什么来着,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啊! 马厩的位置就是贴着院墙的一排房屋,而她们只需要清理所有打开门的。没开门的不管里面什么情况,都不归她们管。 五百年没打扫过的马厩,就算天马时常都是放养,还比一般马爱干净。马厩里也是脏的没话说。仅仅灰尘就不说了,更别说还有一些不爱干净的。 叶馨馨学着青藤的样子先将自己全副武装一遍,这才拿扫帚从上到下的打扫。和凡间的扫帚不同,这仙界的扫帚也是带着仙力的。一扫帚扫过,不管多脏都会立马焕然一新。 如此,也让心里对于工作量和工作质量问题十分担忧的叶馨馨,瞬间轻松了很多。 至于清理出来的灰尘,马粪,没吃完的马饲料和破损的马鞭等等垃圾,则被她装入一个有储物作用的筐子里,等待自行处理。 “这些天马的粪便,对于你们凡间的土地来说,绝对堪比息壤般神奇,你就带下界去处理吧。”青藤吩咐道。 叶馨馨愣了愣:“天庭没有垃圾站吗?” “天庭怎会有那样的地方?”青藤白眼。 “……” “或许你以为,我们为什么存在?诸位上仙之所以需要吾等亲自动手做清理,便是要将这些多余的垃圾清出天庭。否则一个法术就能完成的事儿,何必多此一举。” 原来如此。叶馨馨恍然大悟,她之前就一直在疑惑,神仙不是都会法术吗?一个清洁术不是就搞定了,干嘛还要劳心劳力。现在才明白,法术是能弄干净每个地方,但是很多多出来的东西,却是需要地方置放的。否则凭空变没东西需要的消耗的法力可不低。人家仙王仙皇仙帝才没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却处理这些东西。 叶馨馨在天庭不知道干了多久的活计,也不知道清理了多少间马厩,反正就在她饿的头昏眼花,感觉自己距离死亡不远之际,青莲终于大发慈悲的放过了她。 “一个工作未完成,按理说你是不可以离开的,但你毕竟是□□凡胎,第一次上来各方面都准备不足。鉴于你今日表现的不错,就允许你回下界休息三天时间。” 三天?三年吗? “别想美事,就是你们下届的三天。这是第一次,下次可没这么好的事儿了。除非你完成一座宫殿的清洁任务,否则不可回去。” “呃,那我吃东西怎么办?” “自己想办法。” “那我是不是可以将凡间的食物带来。” “自然可以。” “那个,那我若一直消失,在凡间肯定会引起别人注意的。” 青藤愣住,她光顾着自己的任务了,却忘记眼前的小丫头还是个凡人,还没成仙。如果对方三天两头的消失,对于凡人来说可不是个好现象。 “此次先这样,你且回去,容我好好想想。” “那多谢真君。”叶馨馨松了一口气,下一秒,眼睛一白,人就出现在了一片白蒙蒙的雪地里。 “……这是,回来了?”叶馨馨站在雪地里四下张望,心道难道她在天庭待了那么长时间,这边的时间其实是没变的? 可大家不都说什么天上一天,地下一年吗?她就算没在天上呆一天,但是应该也待了挺久的。 完蛋了 第四章: “咕咕咕……”饥饿的肚子再次响起。叶馨馨皱着圆润的小脸,嘟着嘴巴,瞄瞄地上的白雪,纠结了一秒钟,麻溜地蹲下去抓了两把先搓了搓手,之后抚开上面一层,往下抓了几把喂到嘴里。 “嘶!唔,好冰……!”她实在是太饿了。之前在御马监打扫的时候,如果不是偷吃了一些要作为垃圾处理的麦子,燕麦,黄豆和玉米之类的天马生饲料,又有青藤真君那壶甘甜的天庭水补给,她怕是根本坚持不了那么久。 吃了几把雪,叶馨馨四下看了看。发现这地方貌似有些熟悉。如果按照小说的常规设定,她这种情况应该是从什么地方离开,就要从什么地方回来,那么她此刻所在,就是她离开的地方。 只是她此刻所站立的地方,居然没有一点脚印。怎么回事? 仔细分辨旁边几乎完全被大雪覆盖的草丛,叶馨馨觉得自己可能想得没错,只是估计她离开的有段时间了。这边继那之后又下了不止一场大雪。 看着那几乎被大雪淹没的荆条丛,叶馨馨立刻记起她原本是出来砍柴的。想到土地庙里原主花钱从村子买来的玉米面,高粱米以及她此刻乾坤袋子里,因为饲养员偷懒没有经过处理就倒进马槽,最终被天马嫌弃,不得不当垃圾处理的天马饲料。生嚼麦子黄豆和玉米这些偶尔还行,一直生嚼,不说她的小白牙受不受得了,她的胃肯定受不了的。 所以柴火真真是必须的。 犹豫了三秒,看看周围能见度比之前还要低上许多的大雾。叶馨馨拖着自己疲惫的小身板默念一声,召唤出了那把比正常斧头大了三倍的梵天造化斧,提着斧头就朝最近的荆条丛走去。 不知道是认主的原因还是怎么的,叶馨馨发现她手中的造化斧居然达到了吹毛可断的地步,一大丛的荆条,胡乱三两下就被斧头连根削的干干净净,明明之前连只狼都砍不死。 “嘭!”刚把一大丛,足足可绑一大捆的荆条砍完,正想挪到一边去把旁边的茅草也给拦根儿砍了(没有镰刀割)做引火柴,谁想一脚踩在了什么凹凸的东西上,一个不稳摔了个狗吃屎。 叶馨馨:…… 幸好雪厚,摔的并不疼。不过某人觉得,自从穿书之后,她好像有点跟摔跤杠上了。 爬在雪地里缓了一会儿,她也发现了绊倒她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死狗?”不是,这毛发似曾相似! 叶馨馨心头颤抖了一下,伸手就将被大雪埋的带毛动物给从雪地里拉了出来。 “卧槽!”叶馨馨暗骂一句,因为她拉出来的动物,特么的确是之前咬伤她那只,但是这丫的这狼居然只有半条身子了,后腿和一部分的肠子被她一用力给拉掉了。她自然是没那么大力气的。问题是狼的后半边身体被什么东西整齐切割过。 叶馨馨愣愣地看看手中的板斧,再看看地上已经被冻硬的狼。所以,这狼其实还是被她砍死的,只是当时造化斧太过锋利,所以……那什么? 将狼尸和砍下的柴火一一装进乾坤袋,又在附近找了两颗直径二十公分的枯萎松木,切豆腐似的给切割成了自己想要的大小这才罢手。 回去的时候,叶馨馨整个人激动的不行,想着有肉吃,拖着一小捆装样子的柴火走的健步流星。不到三分钟就到了土地庙的院子外面。 满是颓败气息的土地庙小院,仿佛一只孤独的小兽,静静地蹲在茫茫大雾和大雪中,看着居然有种可怜兮兮的感觉。 按照书中的介绍,这座土地庙因为几起离奇的死亡事件,被附近村民忌讳,平时都不会靠近。女配之所以把原主安排在这边,就是冲着离奇死亡这点来的。所以纵然叶馨馨不知道离开了多久,回来的时候,这边仍然一点变化没有。 有了梵天造化斧在,原本十分艰难的‘杀猪’剥皮任务,轻易而举就完成了。 狼血基本上已经流光,内脏和狼头也被叶馨馨留在雪地里,剥下狼皮,用融化的雪水清理几遍,干净的狼肉就到手了。 没有油,想吃红烧什么的不可能了。但这并拦不住一颗追求美食的心。 切了一条带排骨的狼大腿(主要是某人觉得一条腿不够她吃)。揉搓拍打上姜片,盐,腌制片刻之后过水。之后与香菇,原主外婆给准备的大酱,一些从马饲料中挑出来的带甜味,被叶馨馨用斧头杂碎的干玉米粒一起大火炖,小火煲。 叶馨馨相信,只要火候够,就算没有太多佐料,这肉也能被她炖的美味。 在清扫马饲料的时候,因为发现马饲料貌似还能吃,叶馨馨就暗搓搓的尝了一下,之后在询问过青藤真君是否可以带走之后,便没将其和马粪放在一起。 好人青藤‘嬷嬷’见她如此,也将清扫出来的马饲料另外放,最后一起丢给她,让她自行处理。 所以,如果叶馨馨没估算错,她此刻兜兜里,至少能筛出几百斤的粮食。仙界的天马肯定是不会吃凡间的东西。所以这些麦子,燕麦和黄豆玉米什么的,说不定都是带仙气的。 带仙气的啊!一想到这个,叶馨馨就觉得自己距离当青春永驻小仙女的日子不远了。什么女主女配男主男配什么的,有她做小仙女重要? 一锅肉,为了好吃,也为了将其中传说的‘细菌炖死’,叶馨馨足足炖了小半天,锅里的玉米粒都变成了糊糊,这才停火。 可能是有酱的原因,还有蘑菇提鲜,又有仙界玉米的灵气助攻。入口的狼肉和玉米饭,绝对是叶馨馨上下两辈子吃过的最美味的美味。 “嗯,如果再放点萝卜就更完美了!”贪心的叶馨馨想到,这狼肉看着没多少油水,谁知道一通炖下来,居然有些油腻。 一顿狼肉香菇玉米饭,叶馨馨只吃了她做的三分之一不到,就撑得只想躺着了。 不过在上炕之前,她还是用从御马监捡来的一只半人高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金属桶烧了半桶热水洗了一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这才打着哆嗦,钻进了温暖的被窝。 嗯,真的很温暖,毕竟炕烧了半天,此刻还在烧,就算身上盖的是块铁,也会暖的不要不要的。 这一觉叶馨馨迷迷糊糊的睡差不多一天一夜,因为没有钟表,她并不知道自己具体睡了多久。但是从藏在她身上的梵天造化斧提醒她上天的时间算,她大概能算出一些时间。 精神抖擞的醒来,发现雾气蒙蒙的天空中终于出现了太阳的身影。虽然有点朦胧,但是看着让人心情瞬间好了很多。 前世的她因为喜欢窝在家里,其实很喜欢这样下雪下雨的天气。但是现在,没有了手机电脑,她她她实在是呆不住啊! 将储物袋里砍来的柴火整齐码放在土地庙的屋檐下晾着,就开始处理储物筐里的垃圾。 天庭的马粪由于放置的时间长,再加上参合了太多的灰尘和干草屑,根本没什么难闻的气味。但是综合起来,如果放在春天或秋天用来种菜绝对是最好的。 正好这土地庙在前几年被用来做过知青点,虽然住在这边的知青都因为意外死了。但是土地庙的院子和院子里的小厨房是围起来了。 按照书中描述,为了让知青们自给自足,村里特意将这座靠近山的土地庙院子围的很大,所以此刻目测起码有俩亩的土地。 天庭带回来的适合种菜的垃圾,就被叶馨馨平铺在院子里的一角。准备等雪化了,撒点菜籽。虽然以她的感觉,就这边的气候,可能种不出什么。 小厨房,由于住进来的五名知青在这边生活的时间太短,所以连灶台都没准备。就一个空荡荡的面积最多二十平的茅草屋子。 叶馨馨暂时是用不到厨房的,便准备将小厨房当成储物间,以后放些干草或柴火。 处理完储物筐里的垃圾,叶馨馨本想接着处理乾坤袋中那些被分开装的马饲料。但是想到自己一没有筛子和簸萁;二吗,这看样子马上就要天晴了。如果不乘着这会儿有雾气和大雪做掩护,去山上多弄些柴火,之后再想弄柴火,她怕是得自己慢慢的往回背了。 储物袋的东西什么时候弄都行,但是柴火最好还是现在弄。 如此想着,叶馨馨背上储物筐子,提着可以随她的心意,变换至少九种形态的造化斧幻化的普通板斧出门。 关于造化斧能够变化九种形态,还是青藤真仙指点她的。只是关于造化斧前主人金莲星君的事儿,对方却是不愿意多说。只让她以后最好不要轻易使用造化斧的真实形态,令牌的话,她那边给她另找一块。造化斧可以变化九种形态的事情更不能往外说。因为普通的仙兵神将手中的仙器神器,最多也就可以幻化两到四种形态。一些仙皇仙帝的,也就是七种形态。 叶馨馨能够听得出青藤话里的担忧和顾及,决定从此以后低调做人。 不过造化斧的九种形态,除了俩种原始形态,据说都可以由她这个新主人决定,现在加上造化斧的原始形态,造化斧已经有三种形态了,剩下六种什么形态,她得慢慢想。 笼罩了不知道多少天的大雾,在朦胧的冬阳下,退散的十分缓慢。快中午的样子,能见度才不过几百米。 叶馨馨站在土地庙门口,连村子里距离这边最近的草垛子都看不见。不过,这样正好便于她行事。 直接从土地庙的后面上山,大雪过后的山林实在不好走。就近的那些树木她又不敢随便砍,万一被人发现举报,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她穿书的这个角色已经够不省心了。再被什么兵抓起来,丢去改造,那她直接不用活了。 索性枯木也不难找。进山不到一百米,叶馨馨就发现一棵直径起码三十公分的松树。她看了看树木可能倾倒的方向,抬手轻轻挥舞了一斧头,那松树就被她拦腰砍断了。 “啪!”仰头看着正在倒下的松树,还没来得及为自己的帅气感叹一下。叶馨馨就骤然听到了一声轻微的闷哼,好像是人的声音。 卧槽! 叶馨馨傻眼,随着树木倒下的方向,她看到了在距离她的十几米之外,有一个之前差不多被大雪掩盖的人类身影。 救了一个大帅比 第五章: 叶馨馨惊慌失措了好一会儿,一时间都不知道怎么办,这万一砸死人了,她是不是得赔命? 害怕归害怕,叶馨馨最终还是任命的走了过去。虽然她真得很想跑,但是她良心过不去啊。 近一点,叶馨馨发现,那一道爬在雪地里的身影,身穿绿色军大衣,头戴雷锋帽。看着应该是个很高大的男人。只是对方运气不好,脊背正好被刚刚倒下来的树冠上,一根婴儿手臂粗的树枝打到。 这不会还是个当兵的吧?叶馨馨捂脸。 “喂,同志?你没事吧?对不起,我不知道你爬在这边。” 这里距离军营很近,该不会是那边过来进行冬季训练的人吧? 如果真是……。叶馨馨简直不敢想自己接下来的结局。 爬在地上的身影半天都没有回应,叶馨馨心里咯噔了一下。 这不会死了吧?完了完了完了,这,这本来就穿成了个炮灰。如今好不容易领到个金手指,又遇上这种事儿。 她这怕是要成为史上最惨穿书炮灰了! 树枝还压在对方的脊背上,叶馨馨犹豫了片刻,在远处偷偷摸摸的先将树冠给切割拉开,这才一边祈祷,一边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 叶馨馨像一只胆小动物,试探了好一会儿才靠近了那道身长不小,身体裹在军大衣的人身边。小心翼翼的用树枝捅了捅,一边捅一边喊。最后不耐烦了,一咬牙走过去将人翻了过来。 人活着是肯定活着的。因为她发现对方裸露在外的浅棕色脖子上有些不正常的红,这明显是发烧的迹象。 之所以是看到脖子发红,是因为这人显然在到这里之前就已经受伤了,额头上有干枯的黑血不说,一张脸也黑灰一片,好似八百年没洗一般。但是明显这就是个当兵的。 因为人里里外外都穿的这个时代的军装不说,右手里还紧紧握着一把□□。 眼前的情况,叶馨馨理智上认为最正确的做法是跑到军区去找人,或者去村里找村民。 但是理智上,她又不想那么做。 她才刚刚得到‘金手指’,还没真正稳定下来。如果她现在去军营露个面,就算不和男主有关系,以此刻女配重生归来,洞察八方的警觉,之后肯定会造访打探,说不定就顺便传播一些关于她的谣言。 万一再被对方挂上有害的标签,怕是不用女主出手,就会自行先下手为强了。所以最好是能拖着不和对方见面。直到男主出现,再看看情况。 可是如果不将人送出去,叶馨馨低头看看地上的人。无视她是肯定做不到的。那等这人发烧烧死了,她又怎么办? 左思右想,叶馨馨自己把自己绕进了死胡同,然后一顿冲动,她又干了一件蠢事。她把男人运回家了。 没错,虽然男人对于此刻身高最多一米六的叶馨馨来说太高太大了,她想将人搬运回去根本不可能的。可是放任在这边,她的圣母心又做不到。她又不想去军区或村里和人打交道。 于是,之后…… 她用储物筐子将男人背回了土地庙。储物筐子装活物的时候,只要不全部装下,就不会有问题。 叶馨馨先将砍倒的松树装进筐子里,然后将筐子倾斜,从男人的脚开始装,装到上半身的时候,用带来的绳子将其捆在筐子外面。随后便被其筐子往山下去。 说实话,就算有储物筐子的卸力作用帮忙,将一个起码一米八五的男人从山上背到土地庙,还是累的满头满身的大汗。 将其放在大长炕上她不用的那边,扯掉格挡烟道的砖块。叶馨馨一边用雪烧水,一边计划着接下来怎么办。 其实她该狠心一点的,其实她该冷血一点的,其实…… “唉!”叶馨馨深深叹了口气,狠狠揪了自己的小胖脸几下。心里暗骂:怎么就这么蠢,这么容易冲动呢!果然就算穿书变年轻了,心里还是老女人心态,见到个年轻男人都不忘记觊觎一下下。 “唉,男色误人啊!”叶馨馨暗腹,同时在心里鄙视自己:人家说不定已经结婚了,这可不是现代,这里的人结婚都早得很,说不定人家孩子都有一大群了。 “啪啪啪!”某人拍拍自己的肉脸,打住脑子里的天马行空,乱七八糟。 听着锅里的水在丝丝作响,她连忙起来用自己的脸盆端了点雪水中和了一下,然后端到放置男人的那半边炕边。 土地庙的炕,当初是专门给做给知青点的知青的,因此炕做的特别大。基本上就是从前窗一直拉伸到了后墙,光长度就是四五米,宽度更是有两米。 为了前后炕的热度,垒炕的人还特意将灶台设置在炕床的中间,并砌了一道半高的墙作为隔断或床头桌子。 叶馨馨平常住的是靠近前窗的部分,男人则被她放在靠后墙的这边。幸好前天她为了烤干引火柴,将砍回来的茅草铺在上面,否则,就算炕是热的,直接将人放在大石板上,也不地道。 将男人身上露出来的部分一一擦干净。 叶馨馨先是发现对方的手很大,她的手和对方一比,简直就是小娃娃的手。等当将人脸上的血污和灰尘熄掉之后,某人直接待在了原地。 “卧槽!陈等等!还是老九门上的陈等等。妈呀!” 男人的脸很瘦,但并不影响他的形象,反而看上去更刚毅,更立体,更绝美。如果说老九门上的陈等等在饰演佛爷的时候是画了妆的,那么眼前这位身着军大衣,和服装化之后陈等等有六分像的男人就是天生高光! 我得老天爷!叶馨馨双手都忍不住抱在了一起,这近在咫尺的男人简直都长到她这个老姐姐心坎里了!幻肢都要出来了有没有? 不是,口水已经忍不住要流出来了。 呜呜,好想睡他啊!怎么办怎么办?居然比我的男神陈等等还帅! 为什么穿书的年纪变那么小?如果再大个几岁,她可以,绝对可以的。就冲着男人的身高和长相,她这个从老姐姐变成的小姐姐,就完全可以无私奉献的先睡了他,收取救命之恩的费用。 不过,这随便捡来的男人都这么帅了,那这书的男主该有多帅? 卧槽,不会是天神般的存在吧,要不然女主女配能为他痴狂成那么牛逼的仨男配都可以无视? 打住打住,男主都是属于女主女配的。不管男主有多帅,眼前这男人,就是她这辈子的男神了。跪舔,要挟,也要得到的男神。 “嗯,其实只用睡几觉就好,我不贪心的。”叶馨馨嘀咕,她上辈子长到二十九,一直洁身自好,可到头来,死了都还是老处。 接触过的男人不说长相,反正性格都没有与她合得来的。 眼前的男人,虽然不知道怎么样,但就冲这能够让她生幻肢的长相,叶馨馨觉得,如果能睡对方几次,就算之后被女主女配算计死也值了,也不枉她穿书一回。 “对,就是这样。”叶馨馨一槌定音,反正结局不知道怎么样,总不能穿书一回,就是上天庭扫地,然后被一群饿狼算计死吧。 想到三生三世里的一代女帝白浅,失忆了都不忘记睡男人,她觉得她一个凡人,有什么大不了的,何况是穿书,还不知道是不是她白日做梦呢。 如此想着,叶馨馨盯着对方那张刚毅的脸,犹豫着是不是先盖个章。然后莫名其妙,鬼使神差的就爬了过去,对照人的脸就‘啵叽’了一下。 叶馨馨:我在哪儿,我是谁,我在做什么?我,我,我怎么可以这么不要脸?我的矜持呢?我的…… “嘿嘿!”成功亲自己跪舔容颜,震惊归震惊,叶馨馨还是花痴激动的不行。可是不等她笑完,就和炕上人蓦然睁开的一双眼睛对上了。 那是一双怎么样的眼睛,像是狼一般,幽森的,带着寒意的。 可是傻乎乎的叶馨馨并没有感受到这双眼神里的森冷,而全部是被抓包的尴尬。 “嘭!”叶馨馨一个惊慌,把装满污水的脸盆弄掉了下了炕。 看着泼湿了好多柴火的污水,叶馨馨愣住。什么叫乐极生悲,这特么就是乐极生悲。 “咔嚓。”耳边响起一道有些熟悉的声音,叶馨馨一回头,就见男人握着□□的手抬了起来。而且就刚刚的声音,这不会还是上了镗的吧? 叶馨馨惊恐的瞪大了眼睛。 卧槽,这,这是什么鬼?不久亲了一下吗?这不会还想将她杀了吧? 男人冷冷地注视坐在他身边吓傻了女孩,这真得是一个女孩,圆圆的小脸,圆圆的眼睛,看着最多十五六岁。不过在他看来胆子倒是挺大的,居然敢随便亲男人,还是陌生男人。 看着男人抬起手,以及那黑洞洞的枪口。大脑一片空白的叶馨馨惊慌失措又颤巍巍的喊道:“你,你不能杀我,是,是我救你。大,大不了,我让你亲回来。” 都到这个时候了,还在想占人便宜?男人的眉头微微蹙了一下,随即动作僵硬的将□□熟练的插回大衣里面的枪托里。 叶馨馨傻乎乎的明白了什么,一时间不知道要怎么反应。 “这是什么地方?”男人开口,醇厚的声音有些沙哑,但出奇的好听。 叶馨馨瞄了瞄还露在外面的军皮带和那把□□,小声道:“xx军区外面的小东村,嗯,这里是土地庙。” “土地庙?这里不是没人住吗?”他记得有人跟他说,小东村这边的土地庙,说这边邪气的很,先后住的知青都死了,不管男女。 “我,我刚来的。” “知青?” “不是。”叶馨馨摇头,然后很老实地,叽哩咕噜就把自己的老底给掀开了。 只是她的眼睛左瞟,右晃的。并没看到男人在听到她说她顶替表姐,成为常盛舟妻子时,眼底闪过的惊讶,以及听说是张丽华将她安排在这里时微微蹙起的眉头和眼底的冷意。 “你多大?”男人道。不过语气不如之前那么森冷。但是这一点叶馨馨并没有发现。 “我十五,呃,过了年就十五了。” “……”男人注视着对方低垂的脑袋,没说话。 “呃,那个,我,我帮你去给军区通知人吧。”叶馨馨忽然道。她现在只想把这瘟神送走啊,至于之前那志气满满的豪言壮志的窥探,已经消散的无隐无踪了。 帮忙 第六章: 男人看着对面女孩惊慌失措的小脸,眼神恍惚了一下,猛地他的眉头皱了皱,表情状似疼苦隐忍,片刻才轻声道:“我要在这边住几日,暂时不要让外人知道,你该做什么,做什么就好?” 叶馨馨抬头看向对方,脑中一瞬间出现了很多猜测,只是不等她确定,就听对方道:“我不是间谍,只是现在还不方便归队。这是军事机密。” “哦,哦哦!”叶馨馨连忙点头,“我明白了,我保证不说出去,也不让人知道你在这儿。”这么帅的人怎么可能是间谍,果然是她脑洞太大了。 难道是男主?叶馨馨忽然又想到,写惯小说的人一不小心就容易天马行空。但是想想就觉得不可能,她一个头号大炮灰,原著作者便宜谁也不会便宜她吧!何况原著中女主才是第一个见到男主的人。 “有吃的吗?”男人蹙眉着眉头,嘴唇有些发白的缓缓道。 “有。”叶馨馨点头。 “去给我弄点吃的。不用太多。”男人说着,一阵肚子叫的声音响起。 叶馨馨本能的摸摸肚子,以为是自己肚子在叫,还在奇怪今天她明明吃的是肉!直到听到第二声,才知道是床上男人的肚子在响。 叶馨馨悄咪咪的偷瞄了一眼,结果就惹来男人眉头一挑。 好凶!叶馨馨的小心心颤了一下,赶紧下了炕。 “我这里还有一些粮票和钱,你拿去村里买些吃的。就当是我住在这里的伙食费。” 正下炕的叶馨馨闻言转身去看男人,就见对方颤抖着手,动作僵硬地合上大衣的同时,从里面军衣口袋里掏出了一些钱和票,一下都给了她。 看到钱和好多张票,叶馨馨才想起,其实原主也是有钱的。除了两百块的体恤金‘聘礼’,另外还有她父母留下的体恤金,虽然这些年用了不少,但加起来也有五六百。在这年代算是小富婆了。只是对方虽然在家时很是娇蛮任性,却也从小学会了她外婆的节俭。因此并不舍得拿出太多的钱去村里换吃的。 “呃,我这里还有些狼肉和玉米粥,你能吃吗?”这年代就算知道发烧的人不能吃肉,应该也没资格挑吧。 “可以。”有吃的就行,男人抿了抿嘴,喉咙轻轻的蠕动了一下。 叶馨馨没看见对方的小动作,嘴里说着:“那你等等。”就去了另一边炕,装着翻动的样子,从乾坤袋里拿出她专门装在乾坤里的食物。 可惜她这边能吃饭的碗就一个铝制的饭盒,没办法只能让男人和她用一个。 嗯,反正刚刚她都偷亲别人了,还怕什么间接接吻?这么帅的男人,间接接吻也是她占便宜。 第一碗饭,叶馨馨很贴心的给对方弄了一些稀的,里面没有骨头,全是炖地软软的玉米和肉糜。 男人三五口喝完粥之后,从里面的军衣口袋里拿出两颗药吃了,第二碗才慢慢的吃。直到吃了三碗才停下来。 看对方吃饭的动作,叶馨馨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对方大概伤的不轻。因为他仅仅是吃个饭,本来发烧烧红的脸就变得惨白,还流了不少虚汗。 叶馨馨想当作没看见,却还是忍不住蹲一边将锅里的水烧开。 果然,吃过饭,男人就让叶馨馨给他准备一些盐开水。 随后某个装傻的大色女,就大惊失色地看到男人打开的衣服里,肚子上有好大一血洞!一个用一卷布堵着的血洞。 看到血洞的一瞬间,叶馨馨只觉得天旋地转加脚软。在她看来,她一个来个大姨妈就能疼的死去活来的,这样的洞,里面还被塞个东西堵住,那该多疼啊! 当看着男人咬牙坚持的模样,叶馨馨不由自主心疼的不行。 “我,我帮你吧。”叶馨馨深呼一口气说道,语气相当滴坚定。 男人此刻已经出了满头满脸的虚汗,抬眼看了她片刻道:“好……。” 叶馨馨原地颤抖了一下,这才心慌腿软的上前,小心又动作迅速的帮对方清理伤口。还在男人的指挥下,用一把盐开水烫过的,巴掌大的匕首,将里面的子弹给取了出来。做完这些,从男人身上摸出一颗他之前吃过的那种药捏碎了,小心敷在上面。为此还贡献了一块原主自己纺织的白棉布。 按照原主的记忆,这棉布可是她准备等见到未婚夫之后给对方做袜子,内裤和坎肩的。 终于处理完,叶馨馨还没来得及松口,就听面色惨白的男人,虚眯着眼睛,有气无力的说道:“我的左大腿上,还有一个。麻烦了!” 麻烦……卧槽!叶馨馨的心脏狠狠一抖,可惜不给她拒绝的机会,男人居然就直接昏迷了过去。 昏迷过去了……。 叶馨馨伸着尔康手,很想说她一个她不敢啊!大哥您晚点再昏迷。可惜之后怎么也叫不醒对方了。 一个人咬着牙,全神贯注地处理对方大腿上的伤口,自然是也取出了一颗子弹。子弹取出,看着对方大腿上涌出鲜血的瞬间,叶馨馨心惊肉跳,外加又是一阵头晕目眩。而且根据子弹的深度,她感觉这个伤可能伤了对方的骨头。 可惜,不说她不是医生,就算懂得点医疗知识,此刻除了盐水,她也没有别的处理伤口的东西可用。只能用盐水干巴巴地不断给对方清洗,然后同样敷上药包扎。 问题是男人身上的药也不多,敷了大腿上的伤口之后,就剩下一颗了。 “这可怎么办!”叶馨馨蹙着小眉头,嘟囔着嘴巴。到底是人民解放军啊,放任不管她这个愤青怎么做得到?“要是秋天就好了,怎么说咱还知道几种消炎的草药,比如蒲公英,马齿笕,金银花,野菊花和鱼腥草。可是现在,大雪铺天盖地,姐要到哪里去找药?” “大娘,你家有多余的粮食吗?能不能换我一点。”叶馨馨敲开了小东村某户房屋看着比别家齐整的人家。 开门的是位看着五六十岁的妇女,对方穿着一身墨蓝色土布棉袄棉裤,顶着一张被岁月折磨的沟壑纵横的黑黄脸,警惕地上下打量了叶馨馨一圈,才操着口音很重的地方话道:“你是土地庙那边的闺女?” 叶馨馨未语先笑的点头:“是啊,打扰大娘了。我这里有钱和票,您看,您家里有什么粮食能不能均我一点?” “听说你是军区那边一个当兵的媳妇?” 叶馨馨→_→ :晕,这还没怎么样呢,先八卦上了。 “嗯。”叶馨馨腼腆一笑,“我来的突然,我,我未婚夫出任务没回来,就先借助在那边了。” “啧啧啧,也不知道是哪个黑心肝干的好事。”大娘嘀咕似的骂了一句,同情的目光不住在叶馨馨身上扫视,半晌摇摇头,想说什么,又最终又什么都没说,“你想换什么,大米白面俺都能均出来一些,这刚刚分粮,谁家都有点富裕。要是搁在平时,你就是想破天,也没有粮食。” “多谢大娘,大娘您真是好人。”叶馨馨连连道谢,态度真诚又带着讨好的态度。这模样,让大娘很是有面子。 只是显然对方并不会因为有面子就贱卖了自家的粮食,开口就说天寒地冻,粮食价格肯定要比市面上贵一倍,但是粮票她可以不要。 不要粮票,只是贵一倍,那真是太好了有没有?叶馨馨可是知道,这年代很多时候,有钱你也花不出去。这样的天气,去黑市的话,怕是三倍的价格都买不到粮食。 自称黄云花的大娘果然没让叶馨馨失望,家里不仅有大米白面,还有春夏晒的干菜。其中就有叶馨馨想要的马齿笕和蒲公英。 “俺几个孙女勤快,为了怕冬日里没吃的,每年春末就是开始晒,你放心,都是洗干净的,捡最嫩的时候采的。俺们家还有干蘑菇和其他野菜。价格都便宜。” “多谢大娘,我还想要些白菜萝卜,我这路途遥远,也没带什么东西,您看您家有猪油吗,我也想买一点。” “有有有,可以均给你一小罐。一斤多,价钱三块钱能接受吗?” 叶馨馨最终在她家花了三十五块钱,买了十斤大米,五斤白面,十斤玉米面,十斤红薯,十斤干菜,六颗白菜,十个萝卜,十个鸡蛋以及一床十斤重的土布棉被和一小罐猪油。其中最贵的就是棉被和猪油。 “你时候赶的不好,这大冬天的,棉被可是紧需品,价格自然是要贵些的。要不是我儿子定下一门亲事没成,这被子你怕是想买也买不到。”黄大娘开心的收下三十五块钱,一边快速的往兜里揣,一边还不忘记解释自己卖这些东西要价真不高。 叶馨馨有原主的记忆,自然知道对方的棉被卖贵了。但同时她也知道,这年代想买一床棉被并不容易,更何况是十斤重的棉被。 “我知道我知道,无论如何都是我要多谢大娘。我来的时候,本来我外婆说要我带一床的,当时我懒,就没带,谁知道这边这么冷。不过现在买了,等我未婚夫回来,就不用买了。” “那是,咱们这边是北方,咱这儿不冷,哪里冷。”黄大娘见小丫头高价买了自己的东西,还没有多少怨言,便心情很好的说道,“你刚才说家里还缺碗是吧,咱们村窑厂那边就可以买到陶碗陶盆,还缸,坛子这些。平时好的都上交公社了,有瑕疵的供自己用,价格也便宜。对了,现在下下大雪,村里的猪食难弄,所以咱们村决定明天先杀一头猪。想吃肉不,明天可以过来看看。” 杀猪?这个消息对于叶馨馨来说,真是个天大的好消息。 “多谢大娘,我这都来半个月了,在家的时候,也没好几个月没吃肉了。那,那我明日过来看看。” “咱们大队手艺人多,回头缺啥,你可以问问俺,保准带你去的人家,手艺都是最好的。”离开黄大娘家时,对方还不忘记交代。 叶馨馨千恩万谢一番,便风风火火回去了,决定陶碗陶盆第二天一大早再去购买,顺便蹲点买猪肉。 笑得太猥琐 第七章: 柔软暖和的新棉被自然要先给那男人用,虽然叶馨馨很想自己用,可毕竟是拿人家的钱和票买的。她还干不出跟个病人以旧换新的事情来。 忙忙碌碌,下午的时间就过去了一半。暂时无其他事的叶馨馨便坐在暖呼呼的炕上,端着脸盆仔细的分类着马饲料。 想到自己以前绣十字绣,捡花生,种菜园的时候,可以听书,听歌,她就觉得耳朵好寂寞。 耳朵寂寞了,嘴巴也会闲不住,一开始还只会用鼻子哼哼,之后就放开了自我。 “小红小象是小红象,小象小红是小象红……” “野花开遍山岗,白桦沙沙作响……” “恩恩,开工啦——,森林是我的家,无忧无虑嘻嘻哈哈,可我心里有个梦啊,想去海角想去天涯……” “快乐池塘栽种了梦想就变成海洋,鼓的眼睛大嘴巴同样唱的响亮。” 一边唱,某人还一边在心里得意的想,现在总没人再说姐姐幼稚了吧。她现在可是货真价实的十四岁小女孩,嫩着呢!绝对不是装嫩。 如此想着,整个人欢乐的恨不得跳起来,如果不是露出腿去太冷,以及害怕这炕经不起她蹦跶,她真能蹦起来,但就算是坐着,那小腰也扭的分外妖娆。 想到去天庭要带食物,最好还是用人家的本土作物做的,这样才有利于她外交。叶馨馨起身将一些摘出的麦子,玉米,燕麦和黄豆分出一些,用温水擦洗了几遍,然后放在炕头烤干,准备明日拿去磨坊打磨成粉。 其实她还摘出了稻子和黑豆,只是她听青莲真君说天庭的仙稻很珍贵。不论是顶级的,还是低级的,都供不应求。而她分拣了半天,也就挑拣出来小半碗。黑豆不知道什么原因,也很少。暂时便只能先放着了。 第二天一早,带着三斤麦子,两斤黄豆,三斤玉米和两斤燕麦,叶馨馨先去了村里磨坊,出了一块钱,让人帮忙磨面磨豆浆。接着又去窑厂花去了六块钱,买了六个花瓷碗和六个带釉的蓝色大陶碗;五个带盖儿的,形状不太圆润的粗瓷小盆,十个粗瓷盘子和一个小缸,一个大肚坛子。 等跟着窑厂的人将买的东西送去土地庙院子再过来,村里刚好分完猪肉,又花了十块钱和两斤斤肉票,在村口买下了村里剩下的所有猪肉,骨头和下水。 如果是一头猪的话,一个村子分完之后,根本剩下不了多少。结果村里有外面人进来买肉,大冬天又不方便继续养下去,在交过任务之后,就一下杀了三头。 叶馨馨虽然买的‘多’,其实都是所谓的‘边角料’。像是猪下水,各种没肉的骨头,猪脚,猪尾巴,半个猪头以及别人不要的筋头巴脑两斤多。 她倒是想正正经经买点肉,哪怕是这时代人们嫌弃的瘦肉都行,可惜没有。就连猪头,还是她缠了半天人家才卖给她的。 当然,其实人家是想她这嫩头嫩脑的傻丫头,把那些剩下边角料都买走。 叶馨馨傻吗?她自然是不傻的,她虽然不像别人那么会讨好人会说话,可是她会装。她也不说话,就那么犹犹豫豫,嘀嘀咕咕‘什么她买这些肉可是为了过年的,要是她未婚夫回来,见她没买到什么肉,肯定说她不会办事云云。’村里人就算再欺负人,也不能真不给人点‘好东西’,何况是部队战士的未婚妻!最终大队长一咬牙,就把剩下一颗肥猪头的一半,连同一条猪舌头丢给了她。 皆大欢喜有没有!最后,某只一脸‘千恩万谢’的背着肉就走。十块钱加两斤肉票是没有买下什么正经的肉,却得到了两副猪下水,八个猪脚,三条猪尾巴,五斤猪骨头和半个大猪头以及两斤多的碎肉,这些就够她吃很久了。 “十块钱啊,这死丫头,要是我们家的,非锤死她。真是不会过日子。” “看着不聪明,没想到还是个有成算的,这些肉虽不是什么正经肉,却是可以吃好久。” “吃好久有啥用,买这多,吃了就没了,真是糟蹋了。” 叶馨馨远远都能听到村子一群男女老少羡慕嫉妒的议论声。可是她不管,她这人向来不怕人说,只要不是当她的面,不传到她耳朵了,她‘听不见’。 算算去天庭时间,还有一个晚上。 叶馨馨快速将筋头巴脑的碎肉和猪头上取下来的肥肉剁碎了腌制,之后做成了腊肠。八个猪脚上大约八/九公分长的猪腿,也被她小心的剥皮,参了些瘦肉做成了八个小缠蹄。猪头的猪脸被剥下来,腌制准备当腊肉。还有两条她最爱的肥肠。 臭是肯定臭,但是洗干净之后,做出来,绝对是她的最爱之一。嗯,她准备将其蜡制,这样可以吃久一点。在前世,一斤肥肠可是要三四十,有的地方甚至要七八十一斤。 其他不能蜡制的,也被她腌制起来。或者直接放在雪地里冻着。反正外面大雪,天气冷。就算马上化雪,也得一个星期。最重要的是,马上就要腊月了。这边又是北方,她不怕这些东西坏掉。 叶馨馨在凡间呆足了三天三夜才去天庭,直到她离开,那男人都没有醒来。 男人的昏迷,倒是让她做一些事情的时候方便多了。到了去天庭的当天,她自己吃的饱饱的,给男人喂了一些盐糖水,蒲公英茶水和肉粥之后,将一钵子猪腿骨丸子汤放在炕头热着。 这才带着一陶盆用狼肉和猪肉做的红烧狮子头,一叠高汤白菜,一叠猪肉冻,两个水晶肘子,一盆燕麦豆浆红枣粥以及做出了花样的荤素包子,漂亮的玉米小煎饼和一份凉拌萝卜丝。 叶馨馨是吃货没错,她不知道此次上天庭需要待多久,多准备食物也没错。但之所以如此大张旗鼓,却也是打着小算盘的。 虽然下界的东西,天庭的神仙肯定不屑吃。但是小说写多了,脑子里总免不了妄想。何况她自认为厨艺还马马虎虎,用的东西又都是加了‘马饲料’的。 万一呢,万一能够用美食交好几个神仙,那她不就有后台了? 人家都说手里有粮,心里不慌,在她看来,她现在得是有后台才能心里不慌。 叶馨馨也知道自己的想法很妄想,但是她人蠢,别的方法又想不到,便只能出此下策了。 另外按照成年人的生存法则,她既然把吃的带去天庭了,就必须做些表示。青藤真君吃不吃,那是对方的事儿,但是意思不意思就是她的事儿了。 叶馨馨进入天庭,直接就在她上次消失的地方。在她离开的这段时间,青藤真君也没闲着。从对方给她的马饲料就可以看出,对方清扫了不少马厩。 将青藤给的东西装进乾坤袋,叶馨馨立马就将自己带的食物全部贡献出来。讨好的说道:“真君,这是我在下界自己做的食物,其中参合了一点我精挑细选出来的灵麦玉米等。我知道天界的神仙对于下界的食物并不在意。但是作为下界之人,呃,我个人还是斗胆向您推荐一些,真君如果愿意,可以品尝一二。就当是我孝敬您老人家的。嘿嘿!” 青藤真君原本对于下界的东西,的确是不屑一顾的。但是看着叶馨馨拿出来的食物,居然每一样都十分漂亮。尤其是那气味,或许是添加了仙界东西的缘故,居然闻着有一股,让人无法抵制的诱惑。 她在仙界不知道生活了多少年,自然听说过下界的美食。只是从未品尝过。 “既然你有心,那我便品尝一二。”青藤觉得,看小丫头这么有心,又笑的那么猥琐的,非常取悦她的份儿上,她也不能不给面子。 见青藤真君愿意尝试,叶馨馨连狗腿又紧张兮兮的拿出一双筷子。可是对方仅仅看了一眼,就满脸嫌弃的瞥开了眼,自己变出了一双紫色的竹筷。 作为东方的神仙,就算是平常不吃凡间的食物,那也是懂得用筷子的。 并且青藤真君还嫌弃叶馨馨的盛器不够美观,自己拿出了碗和杯子。用餐礼仪美的一塌糊涂,让叶馨馨这个凡人看的真得是自愧不如。 叶馨馨像个小丫头似的,殷勤的先为她倒了一杯燕麦豆浆红枣粥,见她喝了一口,连一向没什么表情的严肃脸,都不自觉地放松下来。就知道对方很是喜欢。 在叶馨馨的介绍下,青藤真君又先后品尝了红烧狮子头,以及水晶冻,水晶猪蹄等等。 对于做成金色的小包子,以及带着淡淡甜味的玉米小煎饼,青藤真君很是喜欢。在吃完之后,还将燕麦豆浆红枣粥,玉米小煎饼,已经几个红豆沙小包子和凉拌萝卜丝顺势收了起来。 自己的贡品,得到了老板的赏识,叶馨馨很高兴,太高兴了。觉得下次再接再厉。 “这根竹子就赏给你了。”收了下属的东西,青藤真君也很懂得上下级的关系维持,抬手就丢给了叶馨馨一颗青翠欲滴的紫竹。“这是我某次从观世音菩萨那边得到紫竹后,亲自栽种出来的,你作为土地神,又是掌管凡间五谷丰收,风调雨顺的,这紫竹送给你,也不算违规。好好栽种。等它们长大了,你就有紫竹筷用了。” 叶馨馨双手捧着竹子,本来听说竹子的来历还挺高兴的,可我什么听着听着就觉得她家老板在逗弄她呢? 太子 第八章: 叶馨馨谢过青藤真君,看看手中跟漂亮甘蔗似的的紫竹,小心的将其收起来。这可是观音菩萨的紫竹,肯定很厉害。说不定用来吃饭会更香。 青藤真君打眼一瞧,就瞧出自己这新招上来的小地仙在想什么。按照她以前的脾气,铁定会恨铁不成钢的要将其斥责一顿。但是现在,想到对方在凡间刚刚及笄的年纪,放在仙界一些大神家里,与刚刚出生婴孩也差不多,她是无论如何也舍不得了。 这般傻乎乎的天真性格或许不利于她在偌大的天界行走,但是对方如果能够顺利成神,再加上金莲星君的传承,以后的路还长。 “你若是早些上来,说不定还能遇上彭祖。” “彭祖!”叶馨馨双眼反光,“传说中的食神吗?”卧槽,真有食神啊! “嗯,可惜他在一千八年前的一次天地大劫之后,就去九千世界渡劫去了。” “哇啊!那他还会回来吗?” “会,也不会。”青藤真君犹豫的说着,隐晦的看了一眼叶馨馨,“神仙历劫并不容易,一不小心就可能身死道消。你的前生金莲星君便是如此。不仅是他,其他诸如一些曾经高高在上的天王,也可能在历劫之时,被蝼蚁般的存在害死。” “不历劫不行吗?” “尽想好事,你以为神仙的无尽岁月是怎么来的。” “不是有功德就好了吗?” “哼,功德只是类似你们人间货币一般的存在。如果实在要形容的话,理解就如同神仙的生老病死,若是他们成功历劫一次,便可以继续无尽的岁月,直到下一次天道劫数的到来。” 叶馨馨忽然想到什么,问道:“真君,金莲星君命陨为什么天劫不知道,食神都历劫一千八百年了,你却说他回不回来还是未知数。” “因为他有神职,在天界拥有神职的神仙,渡劫之时,他的神位是一直存在的,除非他道消,否则便是天帝也不会轻易将属于他的神位再加封给别人。” 原来是这样啊! 与上一次到来饥肠辘辘云里雾里相比,这一次到达天庭的叶馨馨明显干劲十足。剩下的马厩,她和青藤分工合作,陆陆续续的干了一个星期(凡间的时间)就完成了。 之所以是陆陆续续,是因为除了当天到来,她干了一天一夜外,经过青藤的考虑,接下来的工作她只要每天晚上天黑之后进入天庭,早上天亮之前回去便好。 这样的安排基本上是完全剥夺了叶馨馨的休息时间,如此以来她白天的时候,就要用来补眠。 但也不知道是天庭的空气好,还是怎么的。除了最开始的几天,后面的几天,叶馨馨早上睡半天,或者睡几个小时就精神抖擞了。剩下的时间,她基本上都是或在家分拣马饲料,或出门去砍柴等等。 其实以她们的速度,如果是之前的马厩数量,根本用不了这么久。毕竟熟练之后,使用仙器打扫马厩,一间马厩五分钟用不到就被打扫的一尘不染了。 之所以这么久才打扫结束,是半路那位右门将过来通知,说是某位大人物近期狩猎归来,因此又打开了一些看上去级别高端的马厩。 这些马厩有点类似天庭的私人专属,里面的布置看着就比之前的马厩上档次,算是马厩中的vip了。如此,自然没有叶馨馨想捡的马饲料,但是一些‘旧’的物件,却是要被清理出去重新置换新的。 比如铲马粪的铲子;特殊的木制水桶;仙力消耗过度已经不太明亮的马灯;聚灵竹簸萁,筛子,筐子;石磨等等。对了,还有专用干草。 这些东西都因为放置的时间太久,要被清理出去。至于废物利用再分配给其他马,那是不可能的。万一被那位大人物知道,那整座御马监的人都得完蛋。何况干草据说都放置上千年了,基本上已经没多少灵气,更别说仙气了。给下等马吃,马都不会吃。 拿去换功德?开玩笑吧,功德殿那边又不是收破烂的。 于是就便宜了擅长‘收垃圾’的叶馨馨的宝贝。她甚至都想好这些东西的用处了。 卖她是肯定不会卖的,毕竟铲马粪的铲子一共换下来的也就十把。铲子上的仙气是少了,但是灵气四溢,她存在乾坤袋里慢慢用不香?木制水桶一共只有十对;马灯是多,有上百盏,可是她在七十年代还要过至少九年啊!一盏不用油,不用电,不用消耗任何能源的灯,还不怕风吹雨淋,它除了大点,比手电筒都好用好吗? 至于簸萁,筛子,筐子这些,每样才十多个,真心不多。关键这都是在她瞌睡来了,天上掉下的枕头,她又不傻。石磨,就一大一小俩好吧,她都觉得太少了。 至于干草,她准备将其带回去都编制成草垫子,她的炕床上,早先可是连干草都没有的。这灵气仙气的稻草,她做成垫子之后睡在上面,说不定还可以延年益寿。 这辈子,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她还要活很久很久,她可以慢慢用。 “小红小象是小红象,小象小红是小象红……” “快乐池塘栽种了梦想就变成海洋,鼓眼睛大嘴巴同样唱的响亮……。” 自以为得到宝贝的叶馨馨后面几天简直高兴的不行,每天都乐呵呵的,不仅工作完成的快,还更加仔细。看她那肉嘟嘟的模样,青藤真君如果不是为了保持上司的威严,真的很想有事没事捏两把。 打扫完所有需要打扫的马厩,青藤仔细检查一遍之后,才找来了门将验收。之所以不是御马监的管事,则是对方回娘家探亲去了。 叶馨馨直到此刻才知道,御马监的管事居然是个女的,还是一只女神猴。据说和孙悟空还有点亲戚关系。 叶馨馨愣愣的看着青藤,眼中满是不可置信:真的吗?真的吗?我人小,您可别骗人。孙悟空不是石猴吗?他哪儿来的亲戚? 青藤真君抿了抿唇,什么也没说。天庭攀关系,讲出生的各种传说,可是能拉十万八千里。 右门将看着焕然一新的御马监非常高兴。将二人送出门之际,居然大方的丢给了二人一人一袋子马奶。 “这是管事吩咐的,此事还要多谢青藤真君。”说着抱拳作揖。 青藤真君矜持的还礼:“神将客气了,既然没有差错,那便下次再会。” “您慢走。”右门将语气绝对的客气。 叶馨馨随着青藤刚要走下台阶,就得到了提示,立马从乾坤里拿出今日带上来的一碟卤猪肉,卤豆干,花生米,五香鸡蛋和一只八宝鸡双手捧着递了上去。 这些食物是前一日青藤真君吩咐的。毕竟她在这边也算捞到了不少好处,不说别的,仅仅是那些仙气,灵气还未完全逸散完的灵麦,玉米等,她就得到了□□百斤。对于她一阶凡人来说,这可都是无价之宝。 “神将大人,这几日多谢您二位的照顾,这是小女在下界自己琢磨的一点下酒吃食。应我家真君的提示,献于二位品尝,还望二位不要嫌弃。”如果不是青藤真君开口,她就算想得到,也不好意思送的。 “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味道尚可。我让她在其中加了一些仙家之物。您二位就当是个新鲜零嘴吃吃。”青藤真君也开口道。 右神将一眼扫过五个仙界专用的盘子,就知道这是青藤真君特意为他们二人准备的。当即笑道:“那就多谢青藤真君了。” “……”青藤真君没有说话,只是做了个请的动作。 她虽以前地位还算高,毕竟是天后底下的管事,但是上任清风殿,虽是有了实权,但在若大的天庭来说,却也只是个小神官。还需要自己交好一些势力。 正好,她的这个小丫头有点小本事,她不介意一边抬举小丫头,一边给自己拉关系。 看着青藤真君挥手驾云带着小丫头离开,那位右神将低头嗅了嗅手中的食物,忍不住发笑道:“这个下界来的小丫头还算懂事。也不妄收了咱们那么多的东西。” “不得胡言。”左神将威严,轻斥道,“青藤真君什么身份,那可是与那位储君有关的大人物,连咱们管事神君都得小心提前备礼。那小丫头虽是下界地仙,可能在上百个位面的千人中被召上来,必定是有我们不知道的秘辛。尔且勿因小失大,犯下口舌。再者那些东西本就是仙气逸散的低级仙粮,咱们还得感谢她们提前给清理走,否则等神君回来,看尔怎么交代。” “呵呵!”右神将想到那些被浪费掉的马饲料,不自觉的摸摸鼻子。 正在值班时间,便是左右神将闻着那美食垂涎不已,也不敢造次。只得滚动着喉咙,将其先收入随身乾坤袋中。 刚将东西收好,就见天空忽然紫气阵阵,祥云翻滚,二人一见面色一变,同时又想到了什么,表情这才稍稍松了一口气。 “怪不得……”右神将刚想说‘怪不得青藤真君一上任,就先来打扫他们这边’,就被左神将一个眼神制止了。 也就在这瞬息间,紫气霞光祥云就到了眼前。俩神将心惊胆颤地打开御马监的中门,只见紫气霞光祥云携着青龙,白龙,彩凤,火凤等好多神兽坐骑,以及众多威风凛凛的天马,一拥而进。 “恭,恭迎太子圣驾……”俩神将直到紫气消失,才后知后觉,惊慌失措的一蹲一跪,大喊出声。 与此同时,九重天天后居所里。 一名全身被仙光笼罩,身着极品神装,看不清楚面容,却气质端庄威严的女人与身边的神官道:“吾儿归来了?” 那神官犹豫片刻道:“气息有些微弱,怕是只有太子□□归来。” 女人却轻笑一声道:“既然□□归来,这情劫怕是也快要结束了。” 神官欲言又止,却最终没说什么。 女人却缓缓收敛了笑容道:“天道要我儿渡百世情劫,作为储君,这是他该经历的。只盼着最后一世可以善终。” “殿下就不怕太子带回凡人女子?” “这个吗?” 买种子 第九章: 天马的奶,别说是叶馨馨,青藤真君都是非常喜欢的。 “这天马的奶,对于我们仙人来说,有延缓寿命的作用,虽比不是蟠桃,却是不可多得的圣品。此次能得到,还要多谢孙梧真君。另外,这东西对于你们凡人不仅可以延年益寿,增长寿命,还能永驻青春,改善体质。你要多喝一些,对你以后神体的培养有好处。”离开御马监,青藤真君就把叶馨馨带回了清风殿。 叶馨馨看到熟悉的亭台楼阁,这才知道,原来她上一次到来,就是在清风殿。可惜那会儿她云里雾里,根本不知道哪儿是哪儿。 青藤真君继续道:“不过这东西,你有神职在身服用没事,给其他凡人服用,切记要稀释,否则怕是要坏事。” 叶馨馨心中一动,就想到了原主的外婆。虽然她其实更想自己的父母。可现在她的处境,还不知道这辈子能不能再见到他们,抑或如今的一切,不过是她南柯一梦。 “这次的御马监,你表现的很不错。此次回去,你休息三日再来。下一次我们要去的地方是蟠桃园,那里的每一棵树都有专门的仙人管理,我们要做的是清理一些枯叶,枯枝或杂草。” 那不是跟干地里一样了?叶馨馨暗腹,但是嘴上却恭敬道:“是,真君放心,我会保持初心,并努力提高业务能力的。” 青藤真君微笑:“提高速度就不必了,我们现在的速度,对于你来说已经够了。若真想提高,等你拥有了功德点和神力之后再说。我要说的一点是,与御马监不同,蟠桃园里的东西,不论是什么都是不可以带到凡间去使用。” “啊,为什么?”她还想捡点杂草或者树枝回去喂鸡和当柴少的。前几天,她刚刚花高价在村里买了一只公鸡和俩老母鸡。正琢磨着,用麦皮之类的喂了好生下带仙气的蛋。 嗯,想想就很美味。 这听到有仙界的野草可以拔,刚高兴了一下下。 青藤真君可不知道她的小心思,微笑道:“因为蟠桃园里任何一样东西,都会因为沾染蟠桃气息,而拥有延长人寿数的作用。沾染多了的,一个仙人服用了,都可增寿几十,数百,何况是凡人。” “那,那岂不是那边就没有垃圾了?” “嗯,话谁如此,但是我们清风殿在天庭的意义,是保持天庭任何一方的洁净。我们过去,是清风殿的职责,就算是走个过场也必须去。” “哦。”看样子这次真要白干活了。 “不过,蟠桃园的东西,你虽然不可带去下界,却可以将它们收集之后交于功德殿那边,兑换功德。” “功德!” “蟠桃园里的东西用处很大,越是用处大的东西,功德点越多。但是蟠桃园太大了,便是那些守护蟠桃的人,为了功德‘玩忽职守’的会清理掉一些。有很多地方依然是杂草丛生,根据我的预算,此次我们起码要在里面做上你们凡间的三月,或者更长。” “三个月!”这么久! “这还是少的。”青藤真君笑道,“以后等我们处理完九重天,八重天的几大宫殿之后,还需要去灵药园,灵兽园,瑶池,天河以及天涯海角,星海等。那些才是真正大的地方。” “呃,这么多,我们,我们五十年能清理干净吗?”想想就有气无力,懒筋发作,呜! “这就要看你了。如果你的修为上来,或许我们就可以。对了,听说天上天河和天涯海角都很容易捡到水产,被浪打上岸的水产,水族是不会管的,有仙女就在天涯海角捡到过万年珍珠。” “真的吗?”财迷吃货叶馨馨,瞬间来了精神,双眼发光道,“真君放心,我太喜欢去海边做清洁了。要不我们去完蟠桃园,就去那边怎么样?这样偶尔窜着去一下,做个大致打扫,也能转换下心情。” 虽然相处的时间不长,有时候小丫头也很拘谨。但是青藤真君依然瞧出自己招到天界的这个小丫头的本性,就是个小吃货小财迷。 “若你表现好的话,到时候可以考虑。甚至蟠桃园打扫不完,我都可以先带你去走走。” “嘿嘿!”叶馨馨一不小心就‘猥琐’的笑了起来。那娇憨的模样,让青藤真君终于忍不住伸手捏捏她的脸。 “唔唔……”好疼哇! “馨馨,你吃的东西,是不是都长脸上了。”太有弹性了!摸着真是舒服。 忍着脸疼的叶馨馨,可怜兮兮道:“么有么有,我就是体质如此。”所以求放过哇!怎么跟她妈妈一样,老爱捏她的脸。呜呜! 看对方眼泪汪汪的模样,青藤真君‘仁慈’的放过她道:“努力修炼,等你修炼有成之后,我给你介绍一位仙君作为夫君。” 仙君,夫君!听着好让人心动啊!能成仙的肯定都特别聪明,就算长得不怎么样,也绝对高大威武吧! “这么小就想男人了?口水都流下了。” “没有没有。”‘虚伪’的叶馨馨怎么可能承认,连连摆手道,“呃,不敢欺瞒真君,我那个在凡间有未婚夫的。”抢来的,还是个招蜂引蝶的体质。 “一个凡间男子怎配得上神,哼,牛郎织女故事听多了?就算你现在是凡人之躯,但你已是拥有神职的地仙。既然只是未婚夫,这亲事就想办法退了吧。” “啊!” “算了。”青藤真君忽然想到什么,又道,“是我唐突了。凡间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一个及笄的小丫头,这件事根本做不了主。况且若那人真与你有缘,便是你的情劫所在。有些事情想要逃避,只会越躲越麻烦。顺其自然吧。别……”别什么,她没有继续说下去。 叶馨馨:……我有点蒙,真的。 醒来 第十章: 好不容易扎了一叠软软的金色稻草卷,之后再加一张平整柔软的稻草席子就完美了,叶馨馨满意地看着自己的作品。感觉只要再努力努力,这土地庙肯定会她装扮的越来越有家的味道。 幸好,按照小说剧情,她还要在这边住至少俩月。这些东西做出来也不算浪费。 布置完自己的炕,叶馨馨瞅瞅隔壁依然昏迷的男人,再瞅瞅门口靠着的稻草卷和门外灿烂的冬阳。虽然她每日都会帮男人擦洗脸手脚,但是对方这么躺着,算算也有十天了。之前还不知道多久没洗澡。这要不要乘着给他换稻草卷的机会,给清理一下?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给炕上的人进行了一整套的‘大扫除’。清理小便,洗澡,换衣。 虽然她很不想做这些,但是作为一名从大学就开始写小说的人,实在是‘懂得太多’。她怕她不帮对方处理大小便,擦洗干净,这人怕是没被伤口感染死,就得被大小便憋死。 嗯,不过屹今为止,对方还没上过大号,这让她有些担忧。最近两天都不敢喂太多食物了。 “你怎么还没醒啊?”做完清理工作,叶馨馨开始给对方清晰伤口。上的药是她在大队卫生室,借口自己痛经拿的十颗粒消炎药。算算时间从这家伙被她捡回来到现在也有十天了,伤口居然神奇的没有发炎,并且已经愈合结痂了。“这可是最后的消炎药了,再去拿肯定会被人怀疑。” “……”床上的人自然是没有回应的,不过看着面色比之前好了很多。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叶馨馨的错觉,总觉得对方这些下来居然白了一点。 “难道是被我伺候的太舒服,不想醒?”叶馨馨嘀咕一句,重新给对方包扎上伤口。一切干完,犹豫再三,爬下炕去,给对方泡了一碗蒲公英茶水的同时,在里面倒了一大口马奶。 “来,尝尝,这可是好东西!”抱歉,不是姐舍不得,而是这东西太珍贵了,你一个陌生人,就算是姐男神,但到底不是卖身给了姐了,姐还是很小气的。“唉,你怎么就不是姐的呢?” 床上的男人虽然昏迷,但是吃东西几乎是他的本能,看得出求生欲极大。一大碗的马奶蒲公英很快就喝完了,叶馨馨给他擦了擦嘴角,暗搓搓的摸了摸对方的脸,这才帮人掖好被子,下了炕。 背上一个看着像是竹条编制的旧筐子,叶馨馨朝炕上昏迷的人交代一句:“你一个人在家好好呆着!我出去转悠一会儿。”就关门出去了。 土地庙的屋檐下,乘着雪化的那几天大雾,她砍了不少柴火回来。暂时是不着急再砍了。现在她要去村里看看,能不能找点种子。如今是冬月下旬,如果放在她老家那边,还是可以种点东西的。比如菠菜,小白菜之类的。 这边天气冷是没错,但是这些天太阳照射的还不错。她琢磨着能不能种点大蒜,菠菜和小白菜出来。 为了给菜取暖,她还提前砍了不少茅草回来,准备种下之后盖在上面。呃!天庭收集的稻草,她是舍不得的。 找菜籽的任务并不顺利,这个时候大多数社员家只有夏天收集起来的茄子,南瓜,冬瓜,辣椒,丝瓜,西红柿,黄瓜和豇豆这些夏天蔬菜的种子,她要的萝卜白菜菠菜等,只有到明年春收的时候才会有。 就像社员说的:“你这丫头说笑呢,这个时候,谁家有白菜萝卜种子不是早早种下,难道还留着过年?种下了还有菜吃,不种就便宜虫子和老鼠子了。” 话说的好像也对,这年代的村民可不像后世那样,家里有地还会上街买菜了。想到自己什么种子都没有,这个时候不买,到时候肯定还要买。 于是,叶馨馨就厚着脸皮在一家愿意卖给她没种完的大头蒜和几株韭菜根,还有葱苗的人家财大气粗的买了三块钱的春夏菜籽。 菜籽种子的价格,这个时候,只要种地的都知道。就算有多的,你也得有地方种。小丫头‘傻乎乎’的花几块钱买走。赚到钱的人心里高兴。 看着徐大婶笑呵呵的将叶馨馨送出门,旁边各自在自家大门口晒太阳的还有什么不懂,眼红嫉妒几乎是冲天而起。 “徐大梅,赚了不少吧?”一名看着五十多岁,满脸黑黄的大娘阴阳怪气道,“瞧把你高兴的。” 徐大婶瞥了一眼说话的那女人,心里讥讽,嘴上却道:“刚刚人家丫头要上你家买东西,可你自己直接说不卖的。人家是咋惹你了,再怎么说人家也算半个军嫂,就因为住在土地庙,就碍了你的眼,瞧把你能的。” 另一位黑皮寡瘦,几乎是皮包骨头,满头黑白花发,透着股子怎么也掩饰不掉的尖酸的老太太道:“徐大梅你得瑟啥?俺可听说这丫头之前一直住她外家,怕是自己家里都没人了。现在又一个人住在土地庙,还没怎么样,这怕是命硬的很,你们卖给她的东西,小心被她克着。” “哎呦,柱子她奶,你可别乱说话。”另一位曾经跟叶馨馨说过话的女人道,“你这是封建迷信。咱们队长都说了,要感谢叶同志对咱们大队的支持。有她住哪儿,咱们这也心里不慌。你这样说话就不对了。” “什么封建迷信,你们卖东西,那不也是投机倒把。”柱子奶奶撇嘴。她可是听说,那丫头傻乎乎的,每次买东西,都特别特舍得花钱。她曾经也想卖那丫头一匹自己染坏了的布,结果人家居然不要。 “嘿,柱子奶,你可别瞎说,俺妈这是支持共产主义事业。她一个小丫头自食其力。又是未来军嫂,咱们难道就该像你一样传播迷信,孤立人民解放军的媳妇。这要是传出去,咱们小东村人成什么了?”徐家大门里走出一个身材纤细,个头不高的十六七岁女孩,“再说,不就是写葱蒜吗?俺妈大方给她菜种,她感谢俺妈给点钱怎么了。难道大家都白给?都是劳动人民的结晶,谁家的东西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柱子奶奶一听,立刻横眉冷眼道:“毛没长齐呢,老娘跟你妈说话,你瞎参合什么?俺不跟你一个仗着读了几本书就胡搅蛮缠的小丫头说。” “嘿嘿,不说就不说。” 叶馨馨可不知道一群村妇对于她的评价,或者说就算知道她也不会当回事。想当初她窝在老家搞事业,种菜的时候,村里不知道多少人说她是不是有什么毛病,大学生居然不出去工作云云。 她现在同样是有事业的人,忙得很呢。才没时间和一群没文化,闲的蛋疼的乡下老妇瞎扯淡。 不扯淡的叶馨馨出了村子,就往后山去转了转。再深一点是林子里割了一捆茅草,又砍了一捆柴火,用耙子耙了一捆松毛才回家。 现实的七十年代,和很多年代小说上描绘‘遍地宝藏’真心一点都不一样。或许是叶馨馨笨蛋,但是这些天下来,除了最开始那头狼,她真没遇上任何动物。 这景象有点像她姑姑说的那样,这年代能吃的东西很少。茅草根在春天的生活,都是稀缺的。小说里面写的那些分分钟打到兔子野鸡的事情根本没有。想当个隐形首富,除非自己开辟个异空间,否则你想靠山吃山,真心不容易。 不过,或许再深入大山一些是可以的,可惜叶馨馨不敢去。 回到家,乘着太阳还不错,叶馨馨将带回来的大蒜,葱,韭菜种到了院角,用之前弄回来的茅草盖上。剩下的种子被她收在乾坤袋里,以免什么时候被老鼠给啃了。 一边干活,叶馨馨一边想着晚上吃什么,之前的猪下水,这么久下来,并没有吃完。两副猪肝就让她吃了好几天,现在还有剩,再加上剥去猪脸的猪头肉。 现在除了被做成腊味的腊肠,猪大肠,猪肚,猪尾巴,猪脸肉,猪缠蹄。她还有两只猪蹄,一个猪肺,俩猪心猪肾和一个猪舌头没吃。 今天休息,叶馨馨准备给自己做顿好的。尖椒炒猪肺是没有的,但是她有从村里用黄豆换来的辣椒。 因此晚饭,她准备做个蒜苗辣椒猪肺,黄豆顿猪蹄。再来一个凉拌萝卜丝。 叶馨馨从天庭收获的黄豆,林林总总大概有三四百斤。这些黄豆轻易她是不会拿出去的。就算青藤真君告诉她,这些东西放久了,仙气也会逸散干净,她也不舍得送给别人。 之前她抽空去磨成豆腐后,她做了一坛子豆乳后,就没再去磨了。前些天天气好,她生了一些豆芽,已经有半个指头长了。也可以吃的。 不过,这么多豆子一直放着也不是那么回事,所以最近她准备用这些豆子做一缸豆鼓,剩下她想用来榨油。 关于制作豆鼓叶馨馨前世自己心血来潮做过两次,只是做的都不是太满意,还被她妈妈骂了一顿,说她太好吃。 但是原主会。原主这小丫头娇蛮任性不假。但是其非常听她外婆的话,因此她外婆认为她该会的,她都会跟着好好学。比如制作豆鼓类的,各种种下饭菜,比如纺织做衣服绣花,比如做饭等。 至于榨油,她有想过用村里的油坊,可是那么多豆子,她解释不了。而且都是仙界东西,万一被人偷了,她上哪里说理去? 可是不找油坊,她又怎么把黄豆变成豆油呢?听说这边的人,供销社的供应油丫的居然是棉油。那东西能吃?想想就很可怕。 叶馨馨刚将猪蹄剁好,就猛然听到有什么声音,转身去看,就见炕上坐着一个人,吓得她一抖,差点没本能的将她的造化斧给藏起来。 呃!这是醒了?叶馨馨眨巴眨巴眼,一脸的心虚,刚刚太专注猪蹄了,居然没有发现。 常盛舟瞄了一眼,站在用石头垒砌的案板边的小丫头,一时间不知道要做什么表情来面对对方,虽然对方是他名义上的未婚妻,但是,但是一想到某些事情,他就不敢看对方。 “抱歉,我吵到你了?”叶馨馨干笑两声,傻乎乎的打着招呼,没去注意对方注视她时,微蹙的眉头。 ※※※※※※※※※※※※※※※※※※※※ 唔!昨天一章,小公子本来是想定时今天发的,结果发出去了。今天本想早上发,结果出去开了个会,忙忙碌碌就到下午六点了。 我是常盛舟 第十一章: 常盛舟藏在被子里手,不自觉的捏成了拳头。其实他并非刚刚醒,而是对方为他处理伤口的时候就醒了。等对方离开,他出去上了一次厕所,才发现他浑身上下不仅透着一股淡淡的肥皂香,就连胡子,都不是特别长。 更令他意外的是,他身上穿着睡着的是一套干净的棉质衬衣和衬裤。他没有伤到脑子,所以他记得他原本是没穿衬衣和内裤的。他大衣里面,只有一套半旧军装褂子和裤子,原来的衣服因受伤和躲避敌人,都被他处理了。 这,这明显是在他昏睡之时,有人给他换衣服了。 想到假装昏迷的时候小丫头熟练地脱他裤子帮他处理伤口,他已经做不了其他想法了。可是,可是他毕竟是一个陌生男人,对方怎么能这样? 他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但是看伤口已经结痂,就知道至少也得有十天,半个月。 想到自己受伤之后,为了不被人发现,换掉衣服后,又坚持走了不知道多久的路。他知道之所以昏迷那么久,是因为他耗了太多力气。 可是,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他,他的未婚妻看光了一个陌生男人的身体,还帮对方洗澡换衣服。虽然那人就是他。 叶馨馨丝毫没有被‘抓包’的自觉,睁着一双灵动黝黑的眼睛,甜甜的笑道:“正好我在做晚饭,你晚上想吃些什么?” 想吃什么?男人无语抬头看着傻乎乎的小丫头,忽然觉得大概只有他不纯洁。 “我是常盛舟。”男人缓缓开口道。 什么!准备把剁好的猪蹄放进大碗里的叶馨馨,闻言一僵。一时间大脑都空白了。 谁来告诉她,现在是什么情况? “按照你的口味来,我随意。”常盛舟见对方一副吓到的表情,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垂了垂眼睑,又缓缓躺了下去。 叶馨馨偷瞄一眼已经躺下的男人,大脑空白的一时间都不知道要干嘛了。在好几次拿铲子,拿刀子,舀水洗锅什么的,弄错了之后。才将猪蹄焯水,之后炒料,然后炖进锅里。 “那个……”叶馨馨站在炕边,小心翼翼的张望对方一眼。她就说了,这么帅气的男人,就算不是男主,肯定也是与男主有关的人物。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人以群分不是。 可再分也和她没什么关系啊! 为什么对方是男主! 为什么啊!叶馨馨在心里大哭。虽然有点明白为什么前世女配看不上陈等等,哦不,是男主了!因为他得长相太不符合时下的流行色。 可是他非常符合老姐姐心目中的流行色啊! 这位现在好像才二十三吧,这就长得这么符合老姐姐想嫁的男人样,这要长到二十七八,三十岁去,再成熟些。叶馨馨觉得自己腿儿又要软了! 常盛舟闻言睁开眼,就看到某人失魂落魄的模样,心说,这是怎么了,他还没说什么呢。 叶馨馨:呜呜,好像睡他啊!怎么办怎么办?为什么他是女主的,为什么老姐姐不是穿越成他们是夫妻上一世?要是那样,这就白捡一男神啊! 虽然叶馨馨努力装出一副‘我很纯良’的模样,但是那偶尔飘来的眼神到底太露骨,让常盛舟的眉头不自觉的皱了起来。 “在想什么?” “啊?”叶馨馨一愣,随即表情失落道,“也没有想什么。” “……”常盛舟蹙眉。 叶馨馨有些委屈,也有些憋屈:“我在想,你长得这么帅,为什么不是我的。” 常盛舟:…… 他真不知道要作何表情了。 叶馨馨却兀自委屈道:“张丽华说她看好你,说我太小,不能给你做媳妇。可是老夫少妻,那不都是男人是追求吗?也就顶多这几年的事儿。其实也不用多久,最多三年,明年也可以,我们村十六岁结婚的大把都是。就是结婚证要再等几年。要是实在等不了,我已经十五了,亲亲抱抱也是可以的,你看我这么圆润,抱着很舒服的。” “……”常盛舟:…… “呵呵,我乱说的。”叶馨馨后知后觉的想到,现在不是后世,随便跟个男人这样幽默,好像不好。 “……” 见对方不说话,眼神还非常奇怪。叶馨馨一时间不知道要作何反应。可她最讨厌冷颤,冲动了一下,破罐子破摔道:“要不睡几次也可以,就当你还我的救命之恩。” 感情这是窥探他的身子了!常盛舟努力稳住自己的表情。依然忍不住想笑。 “你一个毛没长齐的小丫头,知道这是在刷流氓吗?”那语气别提多正经了。 “可你本来就该是我的啊,我换亲,那也是沈晓华不愿意。凭什么,我的人,我要让出来。”叶馨馨说着说着眼睛都红了。她上辈子也不是没遇到过心动的人,可惜他们没缘分,她这个人迟钝,还不开窍,等她犹犹豫豫的终于想起来动手的时候,人家已经有主了。 “不讨论这个。”常盛舟也不懂得哄人,见对方一会儿就哭的稀里哗啦。心里烦闷不忍的同时,直接转移话题。 叶馨馨眼泪婆娑:“这样的要求都不行吗?你就当我是个陌生人。” 常盛舟心说,陌生人更不行啊!那是乱搞乱女关系。 “你看上我什么?” “你的脸,你的身材。”这也太直接了!常盛舟简直无语。是他太久没和小女孩接触了吧。 “所以只要是脸和身材长得好的人,你都会喜欢?” 叶馨馨听出了咬牙切齿的味道,满心的悲伤瞬间烟消殆尽。 好一会儿,才顶着对方一张黑脸道:“也不是,不是所有长得帅的男人我都喜欢。我就喜欢你这样的。” “哼,是吗?” “……” 至此,叶馨馨和她穿书后的未婚夫第一次交谈,以谈崩结束。 晚饭,叶馨馨特意为常盛舟专门做了一个炒猪肝和清白菜。 她自己则吃了红烧猪蹄和凉拌萝卜丝。猪肺她虽然很想吃,却莫名其妙心虚的不敢再奢侈了。 主食是浓稠的玉米燕麦灵米粥。 常盛舟吃了两大碗,外家两盘菜就放了筷子。叶馨馨也没劝他多吃,他刚刚醒来,肚子上还伤口。万一吃多了,撑爆了怎么办。 “我昏迷了多久?” “十天,了。”还在啃猪蹄的叶馨馨,差点没把她心爱的猪蹄弄掉地上。 常盛舟看着对方白嫩的手指紧紧抓着猪蹄的模样,面无表情道:“你很怕我。” “嗯……那是因为我在乎你。” “……”常盛舟瞥了瞥叶馨馨,他为什么觉得,这小丫头是在撩拨他? “张丽华的事情你不要多想,张丽华是张丽华,她怎么样不关我的事儿。你……” “我怎么样?” “留底查看。” “……感觉怎么像是公安调查人那一套似的。” 常盛舟挑眉看她。 叶馨馨连忙狗腿的点头。等她吃完,洗好碗,天色已经暗下去。她舀了一盆热水给常盛舟,让对方洗脸,洗脚。 “谢谢。”常盛舟看着叶馨馨将洗脚水到处去,在部队一些宠爱媳妇,哪个不是给媳妇倒洗脚水。他这边,却是媳妇给他倒洗脚水。 “不客气,珍惜一点本小仙女就好。”叶馨馨一不小心又把心里想的说出来了,那傲娇的口气。简直让她想打自己嘴。 叶馨馨后知后觉的觉得,这个身体的主人是不是还在,要不然这种暴露猥琐思想的话,她怎么能说出来。 常盛舟嘴角勾起一个矜持的笑,没说什么。 去县城 第十二章: 有个‘外人’在,叶馨馨心爱的马灯自然是用不成了。更别说想要加班继续的草席子了。就着灶洞里的火抹黑洗漱结束,躺到床上的她终于后知后觉的发现,身边多一个人有多麻烦。 马灯和草席子不算什么,黄豆做豆腐的事儿她也可以照常进行,但是她今日不去天庭,大后天就要去啊! 如果常盛舟一直在这里,她要怎么去?以对方军人的警觉性,她不觉得自己有本事神不知鬼不晓的从对方的眼皮底下溜走。 “靠!”不爱动脑子的叶馨馨心烦意乱,想到半夜也想不出个所以然。在常盛舟自曝其名之后,她发现,她甚至连赶人都做不到了。 “早知道就不做好人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直接把人送去军区得了。”叶馨馨忍不住后悔,“男主反正是属于女主的,管他去死。她这种丑小鸭炮灰在现实面前,只有靠边站的份儿,尤其是那么优秀的男主,她这种农村柴火妞怎么配得上人家?人可是未来的将军!唉,都是□□熏心惹的祸,以为跟写小说一样,救个人,管他是什么牛逼身份,最后都会麻溜的娶灰姑娘?别做梦了!” 腹诽了隔壁男主大半夜,叶馨馨最终还是抵不过睡意打着小呼噜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天一亮她就精神抖擞的醒了。与过去玩儿手机玩电脑不到后半夜睡不着,第二天不到中午醒不来,醒来也不想起床相比。现在的她,只要醒了,就不想继续在床上硬躺。 大约是身体变年轻还是怎么的,总觉得有用不完的精力。一大早就想动动,要不然就骨头不舒服。之前的柴火,就是她在这种情况去后山砍的。 踩着满地的白霜,在院子里踢踢打打两遍她前世学过的花拳绣腿,还特有架势的给自己配了中国功夫的歌曲。拳法打的对不对没人给她指点过,反正她自己自觉打的特别有范儿。 打完拳,还觉得骨头没有伸展开,又哼唧着来了一个飞天舞蹈。其实她还会迈克杰克逊的鬼步舞和另一个完整的岛国二次元卖萌舞蹈。都是她为了跟一群闺蜜装逼特意学的。可惜现在正是特殊时期,她怕隔墙有耳,被人当成间谍什么的。 飞天舞蹈跳完,一转身就看到大门口靠着一个人。 好高!叶馨馨看到靠在土地庙大门口常盛舟的第一感觉,不是被人看到跳舞的尴尬。而是惊讶土地庙的大门原本就两米高了,那人站在那边,明明都没站直,却好像马上就要顶到门檐了。 这得有多高啊!怕是至少有一米九了吧?对比她这个一米六的小矮人,简直是巨人了! 常盛舟从对方的惊讶表情中瞧出了什么,微微抿唇道:“没有一米九,只有一米□□。” 叶馨馨表情莫名,眼角抽搐,心说:同志,一米□□和一米九有什么区别,你告诉我?鞋后跟的厚度也不是这个数儿吧? 本能的朝对方脚下看了一眼,某人才后知后觉的想起,这年代部队里和市面上的流行,好像都是解放鞋。解放鞋的鞋底好像真没一厘米。 男神站在面前,作为花痴,叶馨馨根本没办法去正视对方的脸。只能微微垂眼道:“我去做饭了。你有什么想吃的吗?” 常盛舟注视对方微垂的小扇子似的睫毛,肉肉的嫣红小脸,还有一身稍显宽松的旧毛衣和毛裤,想说些什么,又止住道:“简单一些就好。” “哦,我知道了。”叶馨馨快速瞄了一眼对方,又快速的错开眼睛。之前在庙里因为光线问题,其实一直都看得不怎么真切。 这会儿男主常盛舟同志站在大门口,被晨光沐浴。那模样,就算是面无表情也是真的好啊! 高光版的大佛爷,啧啧啧!唉! 常盛舟稍稍侧开一点,看着叶馨馨进门去做早餐。想说些什么,却不知道怎么的,居然有点张不开嘴。 他,常盛舟,二十三岁就至上上过几十次战场的人,居然有一天对一个小丫头胆怯了? 他是刚刚对方唱歌练武的时候走出来的,那首歌也不知道对方在哪里学的,总之听着特别的有气势。就是小丫头打的拳法有些太过花拳绣腿了。 不过对于小姑娘来说,他还是更喜欢对方后面跳的那个舞蹈。那种带着浓浓的华国远古神韵的舞蹈,让他莫名觉得美妙的无法言说。如果小丫头再换上一身古装,怕是真能跳出那种他某次去敦煌执行任务时,看到的那些画像那般。 他隐约记得,当年考上军校,第一次看艺术团表演的时候,就曾经见艺术团的人跳过名为敦煌飞天的舞蹈,只是那些人的舞蹈,远远不如小丫头跳的这般美妙。 早餐。叶馨馨煮了个玉米燕麦灵米粥,依然是玉米燕麦多,灵米只有几粒的那种。配上萝卜丝鸡蛋饼,凉拌萝卜丝和大葱炒鸡蛋齐活。 一大碗粥,两个萝卜丝鸡蛋饼下肚,叶馨馨就吃完了早饭。之后便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与昨天的‘外向洒脱’相比,今日的她显得别扭又拘谨。 常盛舟猜测,这大概才是眼前人遇见生人的常态。 “有事?”慢悠悠吃着粥的常青松抬了抬眼皮,他发现,小丫头煮的玉米燕麦粥特别的香甜软糯,吃到肚子里,还会有一种暖暖的感觉冲刺进四肢百骸。 本来昨日晚间的饭,根本不是他平时的食量,按理不到半夜就该饿醒了。结果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昏迷的这段时间胃口变小了,居然一觉睡到天亮都没感觉到饥饿难耐,直到小姑娘再次煮粥。 “嗯,我,我今天想去县里一趟。”叶馨馨努力维持镇定自若说道。 常盛舟默默的看着她,半晌点头道:“身上有票吗?” “还有一些。”买种子应该不需要票吧? “一个人注意安全。” “嗯。”叶馨馨咧嘴笑着点头。“那个,锅里的粥还多,你中午就将就一下,饼子也还有几个,灶洞里面还有俩红薯。”说完跟后面有狼追似的,背着个半旧的筐子就跑了。 这让还坐在一张最多一平方大小的小方桌边吃东西的常盛舟哭笑不得。也不知道是谁,昨天还说要睡他。那大胆的模样,简直让他这个男人自愧不如,结果现在,见到他跟见到老鼠见了猫似的。 所以,这是昨天喝醉酒了,今天酒醒了? 常青松猜测的不错,叶馨馨当此时就在反思她昨天是不是间接性脑抽了。虽然想睡男神是她的梦想,但是昨天说出来,绝对不是她的本意。 她这个人胆小,内心虚伪又做作。就算有什么想法,也是憋在心里的,怎么可能跟别人说? 可问题是昨天也不知道怎么就说出来了?现在的她再次回想就恨不得找个地方钻下去。 “我昨天一定是脑抽了!靠靠靠!好丢人,呜呜!要死了要死了!”叶馨馨抱着脑袋一个人在凹凸不平的泥巴路上抽风。幸好左右都是树林子,前后也没人出现,否则被人看到,还以为这丫头羊癫疯了。 想到昨日那丢人又尴尬的事儿,叶馨馨感觉自己跟鬼上身似的。 “不想了不想了,不准想了,难道还能时光倒流?”叶馨馨狠狠的摇摇头,想捏俩下自己的小脸,又觉得不能捏,万一捏大了,变丑了怎么办。于是,只能仰天长啸,“真的好丢人啊!呜呜……,要是真的睡成功了,还有得说,这没睡成,以后想起来,就会觉得傻逼一样。” 她怎么能那么大胆的说出那种话呢?她可是成年人,理智健全的成年人,又不是十几岁的小姑娘。 不,她现在就是十几岁的小姑娘。可能,或许这原主的大脑还不健全,所有才会脑抽。对,就是这样。 “以后说话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一定!”叶馨馨嘀嘀咕咕的告诫自己。 原主之前去过一次县城,继承她记忆的叶馨馨便觉得凭借她变年轻的身体,就算是一个多小时的路,还不是手到擒来。哪里想到她太高估自己了。 在没有小说可听,没有歌曲可听的世界里。一个人走路,那真叫一个远。 眼看都要走到中午了,居然还没见到什么县城影子。最后还是一位赶车的老人家一毛钱带了她一程,就这又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到。 “这么远!”下了车,看着满满时代气息,人流明显比原主记忆里军区小镇多的县城。叶馨馨不自觉的感叹一句。 心里却是:天啊,这是县城?这连后世老家的小集市都不如!二层的小楼屈指可数,还个个都是破旧不堪的模样。 “从你们小东村那边到县城的确远,怎么也得走仨小时。你一个小姑娘家,这么长的路,下次最好找个人一起,也不怕遇上坏人。”好心的老大爷临走还不忘提醒。 “不管怎么样,多谢大爷了。要不是您捎我一程。我先还不知道在哪儿呢。” “客气啥,乡里乡亲的。俺是柳树沟的。今日也是过来接知青的。要不是……”要不是什么,对方貌似忽然想到什么,看了一眼叶馨馨,没再说什么。“那姑娘你忙。” “谢谢大爷,大爷您慢走。”叶馨馨目送着对方离开,心里约莫明白对方顾及什么了。 小东村土地庙事件,在书中一直都是一个未解之谜。而这个未解之谜随着六名知青接二连三的出事,也是名震十里八乡。 看老大爷刚刚的表现,估摸以为她就是那边的知青,才不敢多说。 遭遇黑化女配 第十三章: 相比叶馨馨记忆里的县城,这里的县城并不大,前后逛一圈,半个小时。主要购物街道也就一条半。但是人多是真的,尤其是百货商店和副食店两边,简直人满为患,与后世的城区也不遑多让了。而且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除了那些时代特色的商店,收购站什么的,学校,医院,饭店什么的也是应有尽有。 叶馨馨询问了个人,就顺理找到了据说可以买到种子的农机站。这个季节,农机站的人是最少的,别说客人,就连双扇的门都只开了一扇。 叶馨馨进去的时候,里面值班的妇女正在打瞌睡。被打扰了好梦,对方自然是横眉冷眼很不高兴。等她说明了原由,人家干脆直接赶人。 直到叶馨馨好说歹说之下,塞了一块钱,对方才松口道:“什么季节了,还买种子?真是没事找事,闲得蛋疼。” “抱歉,抱歉。大姐,给您添麻烦了。”叶馨馨讨好的笑着,将姿态放的很低。 那位面相至少四十岁的老大姐,撇撇嘴,满脸高高在上模样道,“五块钱,我这边剩下的种子都可以买给你。要不然你就哪里来的,回哪里去。” “好好好!大姐能买我种子就好。”叶馨馨点头。 然后就见对方从一个大缸里提出一个满是灰尘的黑色布袋子,随手丢在木制柜台上。那灰尘……。 等灰尘下落老大姐才上前打开道:“这里一斤白菜种子,一斤萝卜种子,半斤菠菜种子,一斤胡萝卜种子。半斤西瓜种子,半斤辣椒,半斤茄子,半斤油菜,半斤蔊菜和半斤棉花种子。要是平常,这么多种子,五块钱你休想买得到。” “谢谢大姐,谢谢大姐。”叶馨馨简直哭笑不得,忍不住嘴角抽搐两下,心说:您真当我是城里来的下乡知青啊,这种子就算加起来也不到三块钱好吧! 不过,她这会儿买种子,人家不愿意卖给她,她也没办法。最后只能闭着眼睛,捏鼻子认了。 从农机站出来,叶馨馨将西瓜辣椒之类的种子收进乾坤袋,其他种子放在筐子里。然后直奔百货商店。 百货商店的门脸什么的根本无法入叶馨馨这个后世人的眼,内部的面积大小更别提了。但是人流量绝对是整个商业区最多的。 不过相比早上路过的时候,大约是临近中午,门口的人终于不像早上她路过时那么多了。她按照货品分类排了几分钟队,之后花了十五块钱,买了两叠卫生纸,两叠白纸,一叠信纸,一支八块钱的钢笔,两瓶墨水。还有牙膏牙刷。本来还想买一块肥皂的,结果肥皂居然是要票的。 原主之前是用香皂洗手洗脸的,还是从家里带过来的,只是现在不多了。没有肥皂票,叶馨馨觉得她以后想用肥皂都难。 买完日用品,她今天到县城想要买的东西基本上都买完了。听到排队人群议论肉的事儿,她吃后知后觉的想起猪肉。好不容易来一趟,要是不买点回去,万一家里肉吃完了怎么办,她可是无肉不欢的主儿。赶紧走出百货商店,往副食商店去。她原本想,大中午就算买不到肉,应该也能买到骨头什么的,结果人家连肉摊都收了。 仗着自己的‘厚脸皮’询问了下旁边的工作人员,得来的全是横眉冷眼。 直到她买了一斤白糖,半斤红糖和一些糖果之后,那位卖糖的小姐姐才告诉她。虽然现在的季节每天都有肉供应,但是每天天不亮就有人排队等着了。别说肉,骨头都是不够卖的。 至此,叶馨馨才算死心。 作为穿越人士,穿越到七十年代来,不去逛下旧货市场,哦不,是废品收购站。那简直对不起自己。 没买到肉的叶馨馨决定去收购站发泄发泄心中的郁闷。就算她不懂什么古董,淘几本书回去看看,也省得无聊的时候,就只能睡大觉了。 想到小说中描绘的套路,叶馨馨准备好一块钱和五颗水果糖捏在手里。 镇守收购站的是一位看上去非常严肃的老大爷,年纪估计在六十岁左右。雄赳赳,气昂昂到达目的地的叶馨馨在看到人后立刻就踌躇了。紧抿着一张小嘴,蹙着小眉头转来转去就是不敢进去,搞得正吃午饭的大爷抬头看了她好几次。最后终于忍不住走出了值班室。 “我说姑娘,你想干嘛呢?”这要是男的,大爷估计就要报警了。 叶馨馨连忙小跑过去,皱着一张肉脸,满脸紧张道:“大,大爷,俺,俺想进去看看,俺想买一些旧书用。”说着将手里捏着的钱和糖一股脑塞给了大爷,“这,这是俺奶交代的。”所以您是收贿还是受贿都不管咱的事儿,是家里的老太太交代要这么干的。 大爷看看手里的东西,再看看满脸紧张,生怕他一句话说不行就要哭出来的丫头,故作严肃道:“五分钱一斤,自己进去。你背这么大筐子,一会儿出来,我可是要检查的。” “那要不俺不带进去。”叶馨馨一脸诚恳。 大爷摆摆手:“自己的东西自己保管,我老头子可没那功夫给你看东西。” 叶馨馨连忙鞠躬:“谢谢大爷,谢谢大爷。”然后动作僵硬的走了进去。 大爷看她几乎同手同脚的模样,忍不住笑着摇摇头。 叶馨馨一进收购站,入目的环境简直让她无处下脚。腐烂的旧书烂报纸,鞋子,旧衣服,破铜烂铁,破柜子桌椅,门窗,玻璃,罐子,坛子,大缸等等,让人眼花缭乱的东西乱七八糟的堆积了好几大堆。许多年代小说中描绘的遍地古董珍宝什么的,她觉得她可能还需要一双火眼金睛。因为眼前她就看到了一个大大的垃圾场。 大约是下雪的原因,所有‘垃圾堆’下方都有好多水坑。脚踩一双半旧解放鞋的她根本过不去,更别说去翻找宝贝了。 她找了好一会儿,才找到一堆有翻找意义的书堆。至于那些没有翻找意义的,自然是因为之前的大雪过后,那些书堆差不多浸泡在水里,已经脏乱的让人看着就恶心了。就算用来当擦屁股纸,咱也要讲究卫生不是。 就算是叶馨馨看好的书堆,表面上也是有好大一层烂书,烂报纸的。好半天她才找到本外面看着干净的。不过里面不知道是印刷体,还是什么的,看着就不知道被人翻看了多少回了,仔细辨认,也不知道里面具体是讲什么的。反正看着像是一本古书。 她也没多深究。丢在一边继续翻找。 医书,技术书,名著之类的,感觉不错的,被她偷渡进入乾坤袋,其他内容字体少的,干净的,被他罗列在一起准备一会儿当成废纸。 至于碰到毛笔,烟台,宣纸这些漂亮的,干净的都被她收了起来,其他不合她眼缘的,同样被她弃之不顾。 至于某些卷轴的画,她就看上了两幅。其他没什么感觉,也没拿。在她看来,谁也不是傻子。这里面的东西,真正好的,肯定都已经被挑选走了。这些不好的,如果她真照单全收,恐怕就没有下次进来寻宝的机会了。 忙忙碌碌,大约一个多小时,叶馨馨看着自己找出来的,干净的适合‘擦屁股’的书籍,数一数居然有三十多本,这才往外走。 门口的大爷原本想的是,要是小姑娘拿的不多,他就不收钱了,结果看着叶馨馨找出来的书籍,他就忍不住嘴角抽搐。 随便翻开了一下,他是真相信了姑娘的话,因为对方找的书,不外乎一个特点,那就是书面干净,很多估计原主人都没翻看过。 “今年多大了?”大爷一边称称,一边状似闲聊的询问。 “过了年就十五了。”叶馨馨如实回答,小脸上带着点紧张。 大爷挑挑眉:“上学没有?” “上了,已经高中了。” “高中了?那学习成绩不错啊?” “……”叶馨馨抿抿嘴,原主能够十四岁上高中,绝对不仅仅是成绩好的原因。和别人不同,她因为父母工作的原因,五岁就上了小学,上五年级的时候,正好遇上大停课,再复课她就直接上了初中。之后初中三年,她也是非常努力的。因为不想让舅舅家的人瞧不起。只是上了高中后,学校老师上课基本不负责,又不用考大学,她就渐渐松懈下来,也无所谓成绩好不好了, “这么多,你抱得回去吗?”大爷见她不说,也不在意。 叶馨馨愣了愣:“没事,我慢慢走。”自然是需要作弊工具的。 称好称,大爷看看秤上显示的数量,道:“两块钱。你这东西有点多,下次再来别一下弄这么多,我给你优惠些。” “谢谢大爷。”叶馨馨乖巧的点头也没多想,直接掏出两块钱递给了对方。 “叶馨馨?”一道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那带着色厉内荏和愤恨的语调让叶馨馨愣了一下,寻声看去。在看到声音主人的一刻大脑轰然一响。 紧接着她就忍不住在心里大骂一句:“我了个大槽啊!他nn的,这是出门没看黄历?”她都刻意不去紧靠军区的小镇了,怎么在这儿也能遇上黑化女配。 没错,声音的主人,正是黑化女配张丽华。 震惊归震惊,也就是一瞬间,脑中警铃,让叶馨馨迅速做出了反应:“丽,丽华姐。” “你怎么在这里啊?”张丽华一身农村妇女打扮,肩上背着一个筐子。说话的时候,满眼都是咄咄逼人的审视。 这目光叶馨馨只觉得扎人,旁边的老爷子却是微微蹙起了眉头。 “我,我弄些旧书回去用。” “什么书?”张丽华说着盛气凌人的上前,像是不经意间,就将老爷子刚刚过完称,码放的整整齐齐的书本哗啦一下推到,然后随便抽出几本道,“机械制图?这些书你看得懂?” 叶馨馨→_→ :大爷的,老姐姐我就算看不懂,也不干你鸟事儿,你丫那一副管天管地,老子天下第一的模样,到底特么是怎么活到小说一百多章的? 走了 第十四章: 心里腹诽的欢快,面上叶馨馨依然是小心翼翼的笑道:“我,我就是买回去用啊。呵呵!” “用什么用,你用这些就是浪费。”张丽华说着,就把那什么机械制图丢进自己的筐子里,“我帮你收着,等你什么时候高中毕业了再说。” 卧槽,还有这样的操作!叶馨馨简直看得目瞪口呆,可是看着对方的做派,她偏偏不敢动作,因为对方太凶了。她怕她一动作就要被人给撕了。 张丽华浑身气势咄咄逼人,她根本不顾叶馨馨的态度,也不管旁边的蹙眉站着的大爷,直接就在那堆书中胡乱翻找起来,半晌过后,就把叶馨馨找的一堆书,拿出了三分之一。其中还有两本,是叶馨馨特么没收起来的用过的笔记本。 看到那笔记本被拿走,向来喜欢写东西的叶馨馨心在滴血啊,她终于动了,开口道:“丽华姐,这些东西我是付钱了的。” “哼,还怕我付不起你钱。”张丽华斜眼鄙视道,“多少钱,我三倍给你。” “三块钱。”不等叶馨馨说话,旁边的老头开口道,“你要是嫌麻烦,三倍的话就给个十块钱,我想小丫头也不会介意。” “你抢劫吧。”张丽华大怒,冲一边的老头吼道,“这才几本书,就要那么多钱。” “是你说要三倍给的。”老爷子表情严肃道,“怎么,反悔了?再说这些书都是新的,怎么就卖不到十块钱?” 张丽华狠狠瞪了一眼老爷子,转身对叶馨馨道:“叶馨馨,你说,多少钱。” “是,是九块钱。” “你……”张丽华眼珠子恨不得瞪下来。 叶馨馨这会儿也想明白了,特么如果她改变不了这本书,反正最后是要被这群人算计死了,倒不如临死疯狂一把。 张丽华乜斜着眼睛看向叶馨馨,语气森冷道:“叶馨馨,你想清楚再说。” “我……” “你要记得你的身份,你就不怕我……” 叶馨馨一愣,看着浑身上下像是在冒黑气的女配,忽然觉得就算是疯狂,也不应该硬碰硬,于是道:“你,你想要,就,就拿去吧。不,不要你的钱。” “这么还像话。”张丽华说着瞥了老头子一眼,一把提起筐子,趾高气扬的就走了。 等对方走远,叶馨馨才看向老爷子,满脸歉意道:“对不起大爷,我知道您是为我好,但是我惹不起她,她爸爸是师长,我未婚夫是他手下的兵。我未婚夫能力卓越,我不想他因为我断了前程。” 老爷子看了眼前女孩一眼,摇摇头,帮叶馨馨将地上的书整理了一下,一一放进她已经放了卫生纸等东西的筐子里。 “没事,能屈能伸善莫大焉。”老爷子最后说道,“你是个聪明的丫头。” 聪明的丫头?叶馨馨觉得这话意有所指。尴尬又腼腆一笑,再次朝对方鞠了一躬。决定就冲对方这么和蔼可亲,以后要多逛逛收购站。 张丽华背着十来本书走了一阵子,忽然站住了脚步。低着头的脸上阴晴不定。她原本也是冲县城废品收购站来的,为此还特意找了一身乡下人穿的衣服。但是在看到叶馨馨的一瞬间,她怀疑对方和她一样是重生的,于是瞬间就失去了理智。 只是从刚刚翻看对方购买的书籍和对话情况看,她可以确定那人并不像是重生的。第一,对方找出来的书,基本上都是字少的,以她对其的了解。这明显是不学无术的表现。第二,那些书,除了基本机械的,数学的,就是教授画画的,或者练字的,还有只用了一半的空白笔记本。她记得在监狱里的时候,有一次她妈妈去看她说对方在大学里写书,一本书就赚了多少多少钱。那么看的话,对方应该算是文科生。 另外最近她也调查到,叶馨馨在初中时候学习成绩不错,但是从得到的成绩分数看,对方也是偏向文科的。所以机械,数学什么的,根本不可能是用来学习的。 想到刚刚叶馨馨的怂包模样,张丽华撇嘴。就算对方不是重生的,就算人现在还没和常盛舟在一起,那又怎么样?谁叫她是常盛舟前世的妻子?既然这辈子她准备拿下男人,那么这个女人,就该把她曾经得到的都还回来。 “等着吧,还想要钱?沾染了我看上的东西,我会让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命还挺硬的,那土地庙别人住进去最多三天就得死……”张丽华说着,忽然灵机一动,嘴角勾起一个邪恶的笑。“哼,这年代名声可是最重要的是,就是不知道等你克死父母的名声传播出去,再来个吸鬼上身的名声,还能不能在这边呆下去。” 想到叶馨馨命硬,张丽华忽然觉得背篓里的书都很脏,蹙着每天犹豫了几秒,连忙拿下背篓,一股脑把里面的东西全部倒在了路边。 叶馨馨远远走过来,就看到了张丽华的做派,心里mmp的骂了女配一顿,等人忙不迭离开之后,这才走过去将其捡了起来。 再抬头看人已经消失的背影,不仅心想:“这女配抽什么疯,怎么和原主记忆里和蔼可亲,有谋有略的人判若两人?” 叶馨馨背着‘沉重’的背篓一步三回头的走在离开县城的路上,也是她运气好,在走出去半个小时后,就看到背后来了一辆汽车。连忙伸手拦截。 大约是因为她站的位置比较靠中间,那车不得不停在她面前。 “想死啊。”司机还没骂,售票员先骂了起来。 叶馨馨讨好的说道:“姐,到小东村吗,能不能搭一程,价钱按照县城出来算。” “你还想怎么算,五毛钱。”售票员没好气道。 “谢谢,谢谢。”叶馨馨一脸诚恳,能让上车就是大好人啊!于是上车的同时,她还送上三颗水果糖。 那售票员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待遇,瞥了叶馨馨一眼,不动声色的收下了。还呵斥其他人给让位。 车上非常拥挤,走起来也十分颠簸。但是叶馨馨一点都不怕,她本来就是出身农村的。 只是在车子走出十多分钟后,她觉得她还是高估自己了。坐这汽车,简直跟坐大风浪的帆船一样——跌宕起伏! 但想着怎么也比走路好,她便要紧牙关死死的坚持着。 终于,半个小时后,他们到达了军区,又过了几分钟,到达了通往小东村的路。 走下汽车,叶馨馨腿一软,差点没直接跪倒在地上。背后的汽车上一阵的哄笑。好吧,其实这样的情况,在之前有人下车的时候也同样出现过。 叶馨馨完全没感觉到多少嘲笑,顶多就是哭笑不得。 从路口走到土地庙,叶馨馨不知道走了多久。因为筐子空空的,倒是没多累。在靠近土地庙还有百米的时候,她才将装在乾坤里的东西,全部放进筐子里。 就算是这样,等到达土地庙,也是累的她气喘吁吁。 土地庙里很安静,房门也是从外面挂上的,让叶馨馨有些奇怪。放下筐子推开门才发现,里面并没有人。 走了?叶馨馨愣愣的,心中说不出是什么感觉。但是失望,迷茫是肯定的。 养不起 第十五章: “咕咕咕!”一阵肚子的饥饿声,终于拉回了坐在炕边愣神的叶馨馨的意识。她动了动脖子微微叹了口气,却是忽然一点做事的力气都没有了。拉了拉身后的被子,靠着炕头睡了过去。 一觉醒来,她依然没像睡觉前那样回到原来的世界,本来阳光灿烂的冬日下午,此刻也已经呈现出一片暮色。 睡了一觉,心情似乎也好了很多,瞄了一眼隔壁叠好的被子,她将筐子丢到一边,开始做晚饭。打开锅,里面隔水温着一碗稀饭,一块萝卜丝饼子和半碟凉拌萝卜丝。 叶馨馨愣了愣,将里面的东西端出来。碗底还是热的,饼子也带着温热。可是忙活了一天,又睡了一觉,她现在胃口正好。并不想吃这么素的。 想了想,走到土地庙东边放置大缸,草垛的位置,从一个小坛子里拿出冰镇在里面的剩余猪肺,准备晚上给自己来个麻辣肺片和萝卜猪肺汤。主食的话今天不想吃粥了,就来个手擀面吧。 猪肺是之前卤制过的,将面活好后,叶馨馨先将猪肺汤炖在小瓦罐里,这才开始揉面。等面条做出来,三下五去二的爆炒了一个色香味俱全的麻辣肺片,之后就着炒锅直接加水,烧水下面。 面条刚刚下到锅里,叶馨馨准备好的白菜还拿在手里,就听到院子里传来一道噗咚声,紧接着就是一阵稳健的脚步声。等她转身朝门外看的时候,一道高大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叶馨馨看着进来的人,愣了愣,赶紧把案板上留下的,准备明天吃的面条下到锅里,随后丢进切好的白菜心。 常盛舟进门就看到了叶馨馨的举动。嘴角忍不住勾了勾,提着一个大包袱大步走了进来。 将包袱放在叶馨馨那边的炕上。轻车熟路的去炒锅边大铁桶里舀热水洗手。 叶馨馨盖上锅盖,就看到对方放在她炕上的包袱,看模样好像是一床被子。 “什么?” “被子。”常盛舟一边说,一边顿在一边的木盆边洗手,“我今日去了一趟军区那边拿了点东西过来。” 叶馨馨看着他,心说:虽然你回来姐姐很高兴,但是你回都回去了,怎么又过来了? 似乎知道叶馨馨会有疑问,常盛舟继续道:“我的任务时间还有半个月,时间到了我才能回去。这些东西是我从分配给我的寝室里拿的,没怎么用过。你看看是不是可以做铺被。” 叶馨馨看着那包袱,忽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个男人到底是什么意思啊?是准备把她当成他的小媳妇,还是只是当着小妹妹啊? “这是什么灯?”正发愣间,就听常盛舟问道。 叶馨馨心里一惊,暗道:糟糕,大爷的,之前以为常盛舟回去了,她就拿出了一个马灯。现在怎么办? “呃,就是之前从神像废墟里翻出来的,我也不知道。”叶馨馨故作镇定道。 常盛舟不疑有他,将其拿起来看了看,因为外面有一层罩子,他也看不清楚里面到底是什么。但可以肯定,绝对不是蜡烛。因为里面似乎是一个发光的圆球。 “吃饭吧。”面条在锅里翻滚了几次后,叶馨馨喊道。既然东西暴露了,她就死不承认,难道还想让她说,这是她在天庭捡的垃圾? 常盛舟虽然好奇,却没有继续深究。放下看上去精制非常,却明显是旧物的灯笼,就去拿碗拿筷。 一顿饭,叶馨馨一大碗面条,外加半碗猪肺汤就又吃撑了,反观常盛舟,吃了两大碗面条,一块饼子,一碗稀饭,还把剩下的炒菜和汤都喝完了。 叶馨馨⊙﹏⊙!:我的老天爷,这七十年代的男人夜太能吃了。这,这要是在一起了,可怎么养得起啊! 常盛舟不常笑,这会儿却也被叶馨馨的表情逗笑了。忽然就升起了逗她的想法:“知道我为什么当兵吗?” 叶馨馨眨巴眨巴眼睛,表情疑惑:“为什么?” “因为太能吃,我父亲养不起我。” 叶馨馨(;):……你仿佛是在逗我吧?我看上去像三岁小孩吗?我可是看过原著的,男主可是很牛的,据说因为外公是老师的原因,人家四五岁就上了小学,小学还跳了一级,然后十五岁就考上了军校,十六岁就把大学四年的课程学完了,本来还想深造的,结果遇上了停课。 叶馨馨眨巴眨巴嘴,既然男主先生有心情逗她,她也应该配合一下。于是认真的点头:“我觉得养你的确很困难。就现在的生活水平,伯伯一年赚的工分,还不够养你了。我在家虽然被人家说娇生惯养,但是我外婆从小就教我要省吃俭用。我假期会跟我外婆一起织布绣花,还帮我外公编竹筐子。我们家每个月都能吃上两顿肉,我也是功不可没的。” “听起来你很多才多艺啊?” “那是。”经不起夸奖的某人,一不小心就得瑟起来,“我会的可多了,你身上的衬衣就是我两晚上就做好的。布也是我织的。” 那肉肉的小脸,满脸‘快来夸我啊’的表情,让常盛舟眼底布满了笑意。他已经很久没有笑了,因为母亲的原因,他和父亲的关系并不亲。对于父亲给他安排的亲事,便是首长们亲自写信告诫他‘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而他又是部队有名的拼命三郎,他父亲的担忧也是对的云云。他依然很迷茫。 只是在看到叶馨馨的瞬间,他不知道为何忽然想到了母亲。那个倔强又容易心软的女人。然后一向冷硬似铁的心,莫名出现了柔弱的怜悯情绪。 他今日回去并不是没见任何人,他秘密去见了他的老领导,对方将叶馨馨的调查文件给他看了。这个女孩在老家的名声并不好,但是调查文件上对于她在校期间的成绩和她生活记载让他知道,这个女孩,并不像外面传言的那么不堪。她只是寄居人下,势单力薄。 就像老领导说的那样,这是一个可怜的孩子,她的父母是我们的同志。我们应该用十分的信任去看待他们留下的孩子。如果真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怎么可能认真学习,怎么可能帮外婆织布,怎么可能帮外公编竹筐? “……哎呀,你老子也是父爱满满。这,这,谁知道中间出了这岔子?不过就是年纪有点小嘛,你多担待些,咱们也不差这几年。人都来了,总不能还让人回去?最重要的是都这么久了,要是退回去了,你老家那边再来个人言似虎,以后人家姑娘的日子可不好过。”老领导拍着他的肩膀,说的倒是语重心长,但听着颇有点幸灾乐祸的意思。“咱们最多就是花点心思和时间吗?正好接下来你有钱有闲,还能利用这个时间多多的培养下感情。多好啊!哈哈!我看着这小姑娘也是个聪明的,说不定你们还有共同语言。 唉!你自从大学毕业,就一直在出任务,六年了,以前把你放在外面,你抢着出任务,哪里危险去哪里,好不容易把你这个‘人厌鬼嫌’的弄到身边,结果——,你都不知道整个军区里,多少人跟我投诉了,怎么每次任务都有你啊?还说我给你开后门了?老子倒是不想给你开后门,可那些软蛋出去,好几个任务都被他们给弄的一团糟。 ……咱别二十三岁,过的像是三十二岁似的,咱们队伍里,三十二的,一个个生龙活虎,朝气蓬勃的,也不像你这样。 ……我知道你想什么,但是现在的你应该明白,想也没用。你大学出来就是中尉,副连级。六年时间,就凭你现在的这些功勋别说是少校,就是大校也够了,可是不行的,你自己也知道。你母亲为了你和你父亲离婚再嫁,别让她的付出白白糟蹋了。你再等等,这两年咱们沉淀沉淀,有了这次的功勋,三年后,我一定让你跳级成为团长。” 吃过饭,常盛舟自动洗碗洗盘,还让叶馨馨先洗漱。 大晚上的,既然马灯暴露了,叶馨馨其实是想加班打稻草卷的,只是大约今天太累了,犹豫了一会儿就放弃了。但是对方接下来的举动,让她很迷了。 一开始在她洗脚的时候,看着常盛舟熟练的在她的‘地盘’铺被子,她还以为对方怕她不好意思用对方的被子当铺被,还劝对方赶紧去休息,毕竟是伤口刚刚结痂,昏迷才醒来的人。 结果—— “你干什么?”洗漱结束,率先爬到自己炕上的叶馨馨,抬头之际就见同样洗漱结束走到自己这边的常盛舟。 “我们一起睡。”常盛舟说着就放下他抱过来的十斤重大棉被,利索的在叶馨馨的左边躺下,“今天先将就一下,明天我把被罩拆下来洗一洗,晚上再一起盖。”说着就把他大棉被的一边压在叶馨馨的被子上。 叶馨馨⊙▂⊙:男神,这是真的吗?我太高兴了。可是,可是……,我一直都是有贼心,没贼胆儿的啊,你这样,我,我会很不习惯的。 “乖,睡吧。”常盛舟的一条胳膊压在叶馨馨的被子上,将人往怀里搂了搂。 叶馨馨⊙﹏⊙!:怎么办,我现在是该拒绝,还是该反抗一下?在线等,挺急的。 好心办坏事 第十六章: 随着两人躺在床上的动作变得寂静,炕边上的马灯光线也渐渐变得微弱。这让刚准备询问,怎么灭灯的常盛舟表情一阵恍惚,他似乎在哪里见过这种灯。 “那个……”猫在被窝里的叶馨馨紧张兮兮又别扭的说道,“这样,不好吧。” “怎么不好?”常盛舟被唤回了思绪,低头轻声道。 一股热气落在发顶,叶馨馨被刺激的哆嗦了一下,身体再次被一只强有力的手臂搂了搂。可惜,他们中间不仅相隔着一床被子,还相隔着彼此厚厚的衣服。 “我们,我们……还没结婚。”叶馨馨深吸一口气,鼻息间属于常盛舟的气味,让她整个人变得晕晕乎乎的,很喜欢环绕在鼻息间的气味,非常好闻,好像是一种清冷的山野草木气息,具体是什么气味,她又形容不出来。 不过,大约是这男人真是对了她的心,明明应该很别扭,很羞涩。当此时,她居然希望再靠近一点!最好是贴在一起,可以感受那种。呃,至于负距离什么的,她是不敢想的。 头顶传来一阵磁性低沉的轻笑,就听对方道:“你现在还拿不了结婚证,等你十八岁,我们再去拿证。” 再?叶馨馨懵了一瞬间,她怎么觉得这个字用的十分有意思呢? 不过,仔细想想,好像很多年代小说里,男主女主都是不需要办婚礼的。大家都是愿意了,找人说和一番,给完彩礼就提着包袱嫁人了。 好像彩礼就是嫁娶的标准一般。 所以,他们这样的其实是已经结婚了?可是她这个人前后两世都没怎么谈过恋爱,也不知道真正的情侣或夫妻要怎么相处。唔!现在要怎么办? 感觉到怀里姑娘的别扭,黑暗中的常盛舟嘴角忍不住勾起:“之前是谁说要先睡了我的。嗯?” 叶馨馨一举被人拿住‘把柄’,顿时不动弹了。 好一会儿,某人还是经不起好奇问出了心中的疑问:“我们这样是结婚了吗?” “嗯。”黑暗中的常盛舟,眼中闪过一丝笑意。“等我回去之后,准备一些东西,办一桌,请人吃一顿饭。”就是完全定下来。 叶馨馨⊙﹏⊙!:……原谅她这个人太过传统,反正她现在很迷惑。不过,这本来就是个书中世界,她就当是到此一游吧!要是能多点那什么经验,回头还不用负责,就更完美了。 被自封的男神揽着腰身,叶馨馨其实很想回揽过去,可惜她犹豫了又犹豫,直到睡着也没胆儿把小手伸过去。 第二天一早,叶馨馨睁开眼。想象中在男主的怀里醒来,甜甜蜜蜜的场景并没出现。甚至一开始她都不知道今夕是何年。 反应过来,还以为常盛舟起床了。结果却是—— 她不知道是怎么睡的,居然睡着睡着,就非常豪放的睡成了大字形。女汉子的睡姿表露无遗。她人没睡在常盛舟的怀里,但是她的一只不安分的小手和小脚,却是一上一下的霸占了男主的胸膛和大腿。 唔! 叶馨馨悄悄的收回手脚,头也不回的迅速的套上毛衣和毛裤。本想穿棉衣的,但是想想一会儿运动后要脱,干脆就不穿了。 打开土地庙的大门,扑面而来地带着凛冽气息的清凉清新空气,让她一瞬间感觉呼吸了一大口灵气,忍不住贪婪的多呼吸了好几口。 悄咪咪回头看一眼炕上,那人仍然闭眼沉睡着。 “不知道睡了女主的男人,会不会死的更惨一点。”叶馨馨心想。她这个人怂是怂了点,但是爱幻想,既然男主自投罗网,她不介意‘船到桥头自然直’,总不能好东西都到手里了,还往外推的道理,那多‘虚伪’。 打开大门,叶馨馨并没有直接走出去,她忽然响起,她的马奶还没喝过呢。 于是拐回去拿出新买的牙刷牙膏洗漱一通之后。拿了两个碗,弄了半碗开水,开始朝往里兑马奶。 冰凉的马奶遇上热水,顿时散发出让人垂涎的浓郁醇厚的奶香,让她的肚子瞬间就饿了。她迫不及待就端起一碗,吹了吹,感觉不烫就咕嘟咕嘟喝了起来。 “哇啊!好香好甜!居然这么好喝!”叶馨馨忍不住伸出小舌,舔舔小嘴。 常盛舟被一股诱人的香甜气息‘叫醒’,睁开眼,抬头就见到一幕清纯诱人的画面。身体的某个私密部位,不受控制地来了精神。 叶馨馨舔着小舌头,垂涎的看着另一碗马奶,犹豫着要不要一起都喝了,一只大手就伸了过来。 “这是我的吧。”常青松一边说一边端起碗,也不怕汤,咕嘟咕嘟就喝完了。 前一秒还在愣神的叶馨馨,下一秒直接愣住,心里大叫:糟糕,死了死了,刚刚刚那碗她可是倒了三口马奶,虽然没有她的六口多,但是,但是这样的稀释程度应该不够吧?这样喝下去,男主不会直接gameover吗? 胡思乱想间,常盛舟的一碗马奶已经喝完。 “的确很……”常盛舟一碗马奶喝完,刚准备说的确很好喝,就忽然感觉到一阵腹内的绞疼,他本想忍一忍,却发现根本忍不了。面色一阵烧红的同时,随手从脚边的筐子里,抽搐一张卫生纸,就大步走了出去。 “呃,你……”叶馨馨很想问,“你没事吧?” 可是说出去来的话,却声若蚊蝇,到最后更是说不出来了。 等常盛舟消失,她着急若热锅蚂蚁一般原地转悠,祈祷对方不会有事。 常盛舟的确没事,至少没死。 偷偷站在山墙边上等着的叶馨馨,听到噗通一声跑过去的时候,人已经昏迷在茅厕外面五六米处,整个人蜷缩着,还满头满身大汗,看样子很痛苦。 “常盛舟,常盛舟……”叶馨馨吓的眼泪婆娑,这要是把人害死了,就算女主和女配因为人死如灯灭不会找她麻烦,她也不会原谅自己。 “……”常盛舟紧闭着双眼,整个人疼苦至极,他听得见叶馨馨的哭声和说话声,却虚弱的睁不开眼睛,只能任由小姑娘在耳边压抑的,撕心例肺的哭泣。 “呜呜……,我再也不敢了。我以为喝多点,对你有好处。呜呜……”叶馨馨不知道哭了多久,她后悔,后悔自己心软想对常盛舟好,结果却好心办了坏事。 她害怕,她好不容易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感知到一个对方十分善意,她也心动的男人,结果却要被她无心的害死。 她想帮忙,可是她却没有办法。 “……常盛舟,你一定要坚持住啊,你喝下的是可以长生不老的灵液,真的,我不骗你,你只要坚持住,就可以增加几十岁,几百岁的寿命了。跟武侠小说上那样,说不定还能增加修为。” 意识迷糊中拼命忍受疼楚的常盛舟差点笑场,他的小姑娘可真是可爱。都到这个时候了,居然用这样荒缪又可爱的话来鼓励他。 “……相信我常盛舟,我是不会骗你,等你好了,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要是不相信,你想想我喝了为什么没事,你喝了就有事?因为我是小仙女啊!灵液对我没事,你不是想和我在一起吗?你要是死了,我就要找别人渡情劫了,你……” 的确。常盛舟意识恍然了一下。叶馨馨差不多是当着他的面儿喝的马奶,对方喝了就没事,他喝了就有事,这的确是问题。 当然,更大的问题是,对方似乎知道他喝完之后有事的原因。难道真是…… 只是小仙女,渡情劫这些?常盛舟不知道他要不要相信,但是他舍不得把可爱的小姑娘让给别的男人。 常盛舟想要睁开眼睛安慰对方,只是他太痛苦了,无论他如何都做不到。甚至到了最后,他都不能听到对方在说什么了。 蟠桃园(虫) 第十七章: 叶馨馨再次用她的储物筐子将常盛舟给运回了土地庙,从其紧皱的眉头她看得出,对方应该在拼命在忍受什么。 最重要的是,临近大约早上九、十点的时候她发现,常盛舟身上多出了一层灰黑色的东西。这层灰黑让她想到小说中的洗髓伐筋。 按照常理,既然马奶能对常盛舟进行洗髓伐筋,那么说明对方的身体已经适应了这东西,应该就不会死了。叶馨馨稍稍放下心来。 其实在此之前,她不是没怀疑过,是不是马奶变质什么的。还又给自己倒了一碗纯正的马奶,但是除了满口的香甜和醇厚,喝完之后,她依然是屁事没有。 继洗髓伐筋的发现之后,到了下午大约一两点的时候,叶馨馨又发现常盛舟的呼吸变得平稳有力,唇色和擦干净的脸上肤色变得红润。 如此可以确定,对方应该是没有生命危险了!直到这时叶馨馨才放下心来。 看看床上安稳睡着人,她直接把没打好的那叠稻草卷抱过来盖在对方身上,反正对方穿了军大衣,身下又是炕,不会冷。 至于被子,她觉得常盛舟就算是醒着也是不会盖的,毕竟他身上那么脏。 做好这起,叶馨馨把确定常盛舟没有生命危险之后,拿出来煮的前天泡的豆子从大铁锅里捞起来放凉。 这个黄豆泡的时间有点长了,本来昨天就应该煮了做豆鼓的。幸好是天庭的豆子,就算是多泡几天没什么异味。 将豆子盛放在筛子里,她就关了门,拿出农具和昨天买的种子,到院子里三下五除二的把白菜萝卜菠菜和胡萝卜给种上。 鉴于前后院子比较大,四种种子差不多被她种了一亩地。之后先薄薄的铺上一层被她剪碎的稻草,再盖上茅草。 因为之前大雪和接连的露水和白霜,土地的湿润还可以,叶馨馨就没有浇水,以防万一,第二天早上一冻,本能能出的菜,最后都被冻死了。 今天是她休假的最后一天,晚上的时候她就要去天庭上班。 想到三天不见青藤真君,叶馨馨觉得今天得做点好吃的带过去,人家把她招上去做清洁工,虽然累是累了点,但是可以保证她在这个年代丰衣足食。还有那壶据说可以让普通人长生的马奶,基本上算是‘老板’的奖励了。就冲着一点,她觉得她不仅要好好工作,也应该把对方当成朋友,亲人对待。 之前用黄泥和青石垒砌的土烤炉今天她看了看,也可以用了。今天正好用它和马奶,做一些烤面包,蛋挞,布丁和小饼干。 有温暖的炕,用酵母发面也比平常快。叶馨馨忙忙碌碌了一下午。整个土地庙里都是挥之不去的香甜气味。 她以为常盛舟会被这香甜气味弄醒,没想到直到她晚间去天庭,对方都没有醒,不仅如此,随后一个星期对方都处于沉睡状态。 因为青藤真君的提醒,以及对于马奶神奇功效的信任,她也没去打扰对方。 再次来到天庭,叶馨馨依然出现在清风殿。只是不等她和青藤真君说什么,对方微微一笑间袖子一挥,她们就出现在了蟠桃园的大门口。 蟠桃园大门比之御马监更加恢宏大气。甚至于比之御马监四周和天空,都有着本质的区别。 叶馨馨抬眼间,只见整个蟠桃园的周围和上空祥云袅绕,霞光万道。偶尔有灵雀在云彩中欢乐飞过,留下一连串悦耳若铜铃的鸟鸣。通往蟠桃园大门的玉石板道前行百米之后有一百阶梯,几十名身高两米,身着金色盔甲,手持穿天蛇形龙头矛,看上去威武不凡的天兵,便是从阶梯开始排列。 青藤真君领着叶馨馨出示了手中令牌后一路畅行无阻。 上了阶梯,眼前豁然一亮。叶馨馨放开看去,几乎睁不开眼睛。不提蟠桃园金碧辉煌,恢宏大气被祥云袅绕的大门,蟠桃园迎面的院子布满鲜艳的青色。在这青色之中,是紫金葫芦和九彩铃花。 紫金葫芦有大有小,每个葫芦不论大小挂在那里都是金光闪闪,煞似神奇。再有九彩灵花。据说是一种可以聚灵的仙草,每一种颜色的花朵聚集不同的仙灵之力。蟠桃园的蟠桃之所以拥有那么神奇的效果。这九彩铃花的作用也是功不可没的。 俩人再次由角门进入,进门之后叶馨馨眼眸再次一亮。只见距离他们百米之遥开始,一棵棵被祥云和彩霞围绕,仿佛自成一界的巨大树木开始出现。 那些树木仿佛站在云端一般,她居然看不到它们的根系所在。只偶尔微风撩动了祥云或彩霞,她才看到零星的土地。 不过,奇异的是,这些树木上,明明已经结了好多果子,却又开着花。那花看着像是桃花,却又硕大无比,美艳无比。 叶馨馨还要仔细再看,就见那树下忽然多出一个身着金色锦衣的人来,那人身高不过一米多点,手持一柄拐杖,长得慈眉善目。远远看过来,笑眯眯道:“真君,这方土地就不叨扰您了。请您和小仙子移步去别处吧。” 青藤真君微微额首,挥手就带着叶馨馨消失。 “……不叨扰真君了!” “……真君好久不见,这壶桃花酿就当时小老儿的赔礼了。” “听说真君荣升清风殿殿主,这位是您新招的小仙子吧。恭喜恭喜,这里是小老儿收集的桃花露,不是什么珍惜的东西,您是看不上了,就送给您旁边的小仙子吧。” “真君……” “恭喜真君……”俩人一连转悠了几十处,每次都是刚刚站定,便有人笑嘻嘻出来说话,有的微微施礼便过了,有的会送点小礼品。 就算小礼品大多数都到了叶馨馨手里,一路下来,她依然被这速度转悠的头昏眼花了。 “今日就到这里。”转悠了不知道多少处之后,俩人来到一座凉亭附近。青藤真君看了看那凉亭,便抬步走了过去。 叶馨馨半天下来,真是云里雾里。此刻连周围环境看都没看,心里还在奇怪怎么不转悠了?脚下本能的跟着走了过去。 凉亭里只有石凳和石桌,青藤真君挥手清理了一番,这才端出热气袅袅的茶壶坐了下去。 “我们在这边休息片刻,你便回去休息,晚上再过来,就从这边开始劳作。” 叶馨馨听到劳作,精神忽然一怔,只是清醒过来,四下看看,却只见周围茫茫的草地和零星的几棵看上去营养不良的树木。 叶馨馨:为什么眼前的环境,让她感觉,他们已经不在天上了。这里不会是地球上的哪处荒野吧? “这里也是蟠桃园吗?” 青藤真君听出叶馨馨的疑惑,点头:“嗯,这里是洪荒时期的蟠桃园,蟠桃园每隔亿万年便要移栽一次。这是上一次的蟠桃园遗址。本来这里平日里是不用清理的,但是**太子的情劫快结束了。天后准备在此处为他建造一座别院。” “哦!天后可真好,这里距离桃园挺近的,便以吃桃子。” 青藤真君抿嘴笑了笑:“别瞎说,太子殿下在下界太久,回来之后住在别院,有利于他仙身的恢复。蟠桃园里的桃子,便是天后也是不常吃的。” 原来如此!叶馨馨想到蟠桃园院墙上的葫芦和九彩铃花恍然。 见青藤真君已经准备喝茶,叶馨馨后知后觉的将昨天下午做好的小零食掏了出来。 “真君,这是我用马奶做的一点点心,您尝尝。”说着,将小面包,小饼干和蛋挞,布丁拿了出来。 青藤真君看着桌子的美食,眼底闪过一丝亮光。叶馨馨不在天庭不知道,虽然她只送了御马监的两位神将一份吃食。可就因为这份吃食,最近不少神仙登门,询问她那些美食的来处。 青藤真君拿起一块小饼干,细细品尝一番,瞬间就喜欢上了。再品尝其他,发现每一种都十分符合她的口味。 一一品尝之后,青藤真君笑面如花道:“馨馨是不是很爱调制膳食?” “还好,就是喜欢吃。”叶馨馨傻兮兮一笑。 青藤真君点头:“既然如此,我给你接一份工作,这份工作如果做好,天后必定会有赏赐。” “什么工作?”天后的赏赐? “不日前**太子归来,天后准备在瑶池为他设宴一场。只是自从近千年前天地大道关闭,食神也未归。灶神那边虽然接了设宴的活计,但天后却不是很满意。” “呃,设宴?这是不是太盛大了?”叶馨馨一秒变怂。“我不行的真君,我顶多就是自娱自乐,难登大雅之堂的。” “放心,你也不需要为整个宴会上所有仙家负责,只需要让太子殿下和天后娘娘有新意就好。”青藤真君说着,抬抬手中的小吃食,“比如这些。” “可是……”叶馨馨也不是不懂得抓住机遇,只是她手中的材料有限,“您也知道的,我那边根本没什么好东西。我现在就靠着那些马饲料生活。毕竟是天后的宴会,万一被人知道我用什么做的食物。我想……不好吧。” 青藤真君顿了顿,随即道:“你需要什么,可告知于我,我来想办法。” 叶馨馨沉默片刻点头:“那就劳烦真君了。我一定尽力不让您丢脸。” 桃花露(虫) 第十八章: 话是这么说,但叶馨馨到底没做过宴席,这万一弄巧成拙就不好了。尤其是她这种刚做过一件好心办坏事的。便乖巧的笑道:“真君要不这样,我把我会的,觉得可以作为宴席的美食都做出来,麻烦您品尝之后,咱们再决定是不是用于宴会如何?” “如此,甚好。”对于可以提前享用美食,青藤真君自然是不会拒绝的。而且相比其他神仙,没人比她更了解天后。 直接用嘴说,叶馨馨也不知道自己具体需要多少东西。再说,她总不能站在一边说,让‘老板’负责记吧?怎么看,怎么不尊敬人家。 便从乾坤袋内掏出纸笔,仔细的将自己需要的东西,大到猪牛羊,小到芝麻,花椒,糖等,包括要用到的厨具都记了下来。 “就这些吗?你可以尽管写,我准备在清风殿开辟一间灶房。”青藤真君挑眉看着叶馨馨记下的食材和工具,仅仅从食材和工具上她就看得出,这小丫头在膳食上的造就很是不浅。不过相比对方写下的食材,她却对其手中的钢笔好奇不已。 “真君要在清风殿开辟灶房吗?”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叶馨馨立马来了精神,“真君开辟的时候,可否告知一声。”我帮你参考参考啊! “我对膳食不怎么研究,灶房开辟出来,自然是给你用的。你喜欢什么样的,自然是按照你的意思来。” “这样啊,谢谢真君。”叶馨馨莫名的感动不已。 “这是何物?为何不似毛笔那般?”青藤真君转移了话题。 叶馨馨连忙狗腿的将钢笔递到对方手中:“这个叫做钢笔,是现在的凡间西方之人发明的。” “西方之人?”青藤真君拿着它在纸上写写画画一番,感觉比毛笔好用。“天竺?” “不是,不是佛主所在的那个西方,而是几千年前,被称之为蛮夷的西方之人。”叶馨馨解释道。 “那就直接说蛮夷好了。”青藤真君满脸傲气。 好吧,老板您是老大,您喜欢怎么称呼就怎么称呼。叶馨馨狗腿的不反驳。见‘老板’喜欢钢笔,虽然很是舍不得,依然硬着头皮将笔送了出去,同时送出去的,还有两瓶墨水。 青藤真君满意的撇撇小丫头,嘴角满是笑意。 “要保持。” “嗯嗯。我会哒!”叶馨馨简直想捂脸有没有,这么没脸没皮,她连在她妈妈面前都不敢这么放肆。 收下钢笔,将叶馨馨写下的纸张拿起来。青藤真君立刻挑眉,因为她发现上面的字体,居然与她认识的字体都有差异。 可要说叶馨馨不识字,对方能写这么多,而且她有八层都能认识,这就不仅仅是不识字了。 “下界的文字什么时候也改变了?” “才改了没多少年。”叶馨馨闻言一愣,解释道,“凡间几十年前刚刚经历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整个凡间范围内的战争。新建立的政权,为了老百姓都可以识字,便将原有的古体字简化。不过,为了不忘记华夏千年传承,有些地方和有些人,还是从小就学习古体字的。” 青藤真君点头,然后指着上面的蔬菜类道:“这些东西,有些天庭是有的,有些却是没有的。” 没有吗?叶馨馨蹙眉。 “宴席的具体时间,用你们凡间的时间算,至少需要五天。这样吧,你若是有这些植物的种子,可以带到天庭来,就暂时种在这边。”青藤真君看向亭外的荒地。 种?在天庭种蔬菜?叶馨馨简直要怀疑自己的耳朵听错了。大脑根本没来得及多想,就迫不及待地从乾坤袋掏出她之前留在里面的种子。 青藤真君瞥了一眼,袖子一挥,一把镰刀飞了出去,随后哗啦哗啦间,高高的草垛垒起,再打出几道仙力,地面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钻似的。转眼间凉亭外的荒草地就变成了干净的新鲜土地。叶馨馨手中的种子也若雪花一般飞了出去,又如落雨一般落在了黑色土地里。 叶馨馨抬眼看去,就那么一点种子,居然种出了目测十几亩的面积。 “这面积是不是太大了?几天的时间,能长成吗?” “不怕,你要知道,这里可是传说中的息壤,虽然比不上此刻蟠桃园里的息壤,但这边的也不差。不过凡间的种子,若是在仙界存活,肯定会变异。这些土地够不够它们生长还是未知数,暂且这样吧。提前种下,也可以让它们多长些时间,吸收更多的仙力。” “……”叶馨馨还想说什么,就见原本空无一物的黑土地上冒出了密密麻麻的嫩芽,一时间目瞪口呆。 叶馨馨:所以她以前写文描绘息壤神奇什么的,其实还不够有力。人家那儿需要一天长成啊,人家一秒钟长成好吧。眼前这样的才是息壤的真正实力。 “看来凡间的种子,生命力还挺顽强的。”青藤真君笑着,又打出了一道法力,刹那间淅淅沥沥的小雨就在土地的上空下了起来。 随着小雨的淅淅沥沥,田地里的小苗苗就像是喝了生长激素似的长得更加迅猛,叶馨馨感觉不到一分钟,所有种子就长到了二三十公分。在她的提醒下,青藤真君眉头一挑就用一些竹竿给丝瓜,豇豆,番茄和黄瓜打了架子。 之后,不到五分钟,还是十分钟的时间。丝瓜,豇豆,番茄和黄瓜这些就爬满了架子,然后开花结果。 “你居然还有凉瓜的种子。”看到长出的西瓜,青藤真君眉眼一喜,这东西在仙界小仙中也是非常受欢迎的,只可惜灵植园那边的人小气的很,并不轻易拿出来。 “买种子的时候,别人硬塞的。” “下次如果遇到,可以多带些过来。你可以回去了。”青藤真君说完就赶人,“这些东西才开始长,距离成熟还需要凡间至少一日时间。” 是吗?叶馨馨盯着已经长长的黄瓜,长红的西红柿和长长的豇豆,还有长大个的辣椒,心说:这明明已经长成了啊! “真君,我瞧那番茄,黄瓜貌似可以吃了。我能先尝尝吗?您知道的,下界这会儿是冬天,我好久没吃新鲜蔬菜了。”我这么可怜,您行行好。 青藤真君其实并不熟悉蔬菜,闻言挑眉看向叶馨馨,那表情分明在说:“你不是忽悠我的吧?” “既然你觉得它们可以吃,就去摘一些,不要摘多了。” 叶馨馨→_→ :……我以为我的种子,这些东西就是我得了,看来还是我太天真了! 叶馨馨喜滋滋地就直接往西红柿地里奔跑,选一颗最大最红,气味最浓郁的,摘起来随手擦了擦,就咬了一口。久违的酸甜滋味,让她口齿生津的同时,大脑也跟着欢喜雀跃起来。 哇啊!这滋味……太好了!简直难以形容。 吃完一颗西红柿,未免青藤真君反悔,她连忙快速摘了五个放进乾坤袋里,之后去黄瓜那边摘了十根,去青椒那边顶着真君大人高耸的眉头捡大的摘了二三十个,去豇豆那边摘了两大把,去茄子那边摘了四五个,还有丝瓜,白菜,萝卜,菠菜。 青椒一个就能炒一盘;豇豆又直又长;茄子一个能吃三吨;丝瓜青溜溜一根,又嫩又长;白菜最惹人,一颗起码二三十斤,明明是包在一起的,却如同一朵含苞待放的绿牡丹;还有起码五十公分长,直径十几,二十几公分的大萝卜,一颗可以炒一盘的菠菜。 “够了。”青藤真君阻止某个小丫头再去光顾其他地方。心里却道这小丫头的脸皮真得是越来越厚了。 听到青藤真君喊停,叶馨馨意犹未尽的讪讪收回伸向南瓜的手,她摘的有些忘乎所以了。心里却又暗暗的想,回去再带点土豆,红薯和其他种子过来。 种的越多,她得到的也就越多。 看着叶馨馨满眼垂涎的直接消失在菜地里。青藤真君扑哧笑了出来,站在凉亭里抬手摘了一颗西红柿过来,轻轻咬了一口果然酸甜可口。若是再多些仙力,绝对不输一些水果,再吃黄瓜同样甘甜美味,只是辣椒,茄子等显然不是生吃的。 叶馨馨一到凡间,就迫不及待想给自己来了个西红柿炒蛋,凉拌黄瓜。却不想刚爬下床,就闻到一股恶臭,熏的她差点没吐出来。 “操,什么味?”捂住鼻子,把马灯打开,叶馨馨寻着恶臭找过去,就发现那气味是从常盛舟那边发出来的。 如果不是灯光下看到对方的脸还好好的,恐怕她都要以为是那人死了一晚上后发臭了。 忍着恶臭走近之后,叶馨馨很快镇定下来,因为她看到那人的胸口在起伏,鼻息间出气也很有力,就连灰黑的脸上也有睡红色。看模样睡的很香甜。 所以…… 叶馨馨的目光挪到对方的脸上,仔细再看就发现,对方红色的双颊上,微微有一些黑色的油脂,其中以她之前没给擦洗到的脖子以下最为严重。 所以,不用猜了,这肯定是一晚上,对方的洗髓伐筋又深了。 “可是这么臭怎么办?”叶馨馨无语。她可是记得上一次给这家伙洗澡,人家醒来后,就给她脸色看了。这回再洗,她倒是没什么,但万一人家‘黄花大闺男’醒了,还不得怎么样? 可是不洗的话,这屋子她反正是呆不下去的,在这边做饭吃什么的,那更不可能。 “有了!”叶馨馨想起昨晚上那些蟠桃园的某位土地送的桃花露,听说是一种可以喝,也可以当香水用的东西。 叶馨馨连忙将其从乾坤袋里找出来,盛装桃花露的瓶子是一个透明的,巴掌大的水晶琉璃瓶,里面的花露是带着荧光的粉红色,看上去非常漂亮。 叶馨馨打开瓶子,在常盛舟的身上选了个地方滴了一滴。刹那间屋内的臭味就消散一空,再看对方身上分泌出来的黑色油脂,也被消除的一干二净。 只可惜花露就算厉害,也最多消除了对方接触花露的小手臂以下的油脂。 老色/女叶馨馨最终抵不过男主人体的诱惑,哦不,是实在是太臭了,又‘名正言顺’的给人洗了一回澡,甚至相比上次,这次更加彻底。反正男主身上该摸的,不该摸的她都摸过了。 “我果然是女汉子啊!”将男主用储物筐子运到床上,某个双颊红红的女人得瑟不已的自言自语,“整个剧情都被我给反转了。嘿嘿!女主算什么,就算得不到,姐姐也要把便宜都占光了再说。不过,桃花露还真是好用,一滴下去,连肥皂都省了。回头也用用。” 小礼物 第十九章: 回头,回什么头啊? 解决完常盛舟身上的‘污渍’,发现桃花露不仅去污力十足,貌似还有强劲十足的净化作用,男主那跟沾了机油似的衣服掉进热水里,居然很快就给净化的干干净净。连洗第二遍都可以省下了。不仅如此,那洗澡水自己还会转眼变得清澈无比,比原本还清澈。 叶馨馨表示她惊呆了,她也有好几天没洗澡了,她可是最爱干净的,不能有这么好东西,干看着不用吧。迫不及待就给自己烧了一桶热水。 为了让花露的效果更好,她还特意在洗澡水里泡了大半个小时,直到水冷,才依依不舍的离开‘大澡桶’。 洗完之后,整个人果然都变得芳香无比之余,皮肤也白嫩通透的仿佛果冻布丁。闻上一闻,忍不住咬上两口。 “唔,果然我还是喜欢自攻自受。”看着自己娇嫩皮肤上的两排牙印,某人吧嗒吧嗒嘴巴,忽然觉得,这么完美的自己,便宜给谁都不舍得,还是留着自己享用的好。 “似乎不仅仅是去污力好。”叶馨馨站在炕边,本来想乘着洗完澡睡个美美的回笼觉。结果发现自己一点睡意都没有,之前在天庭连续转悠的时候,明明头昏眼花,头晕脑胀,回来的时候还感觉自己至少要睡三天三夜才能缓过来。 现在,不仅身体轻松轻快,连脑袋都清爽无比。 “那个老土地,是第几次遇到的来着?”鉴于桃花露的用处如此之好,叶馨馨已经开始琢磨怎么弄到下一瓶了。她才不会承认‘小玻璃瓶’,看着只有巴掌大,用了三大滴之后,居然一点都没减少,肯定又是具备储物功能的。 这么好用的桃花露,不多一瓶备着她怎么能有安全感?以后洗衣服什么的,在没有肥皂,洗衣服的情况下,可不得全靠它了。 “对了!”叶馨馨想起来,除了送桃花露的土地之后,其他土地还送了不少东西,鉴于那些东西,除了桃花酿青藤真君都瞧不上眼,现在都装在她的储物袋里,因为多数用盒子装着,也不知道是什么。 将东西都拿出来才发现,明明感觉好像也没几样,结果居然七七八八地摆了一大桌子。 除了桃花露之外,眼前大大小小的桃木盒子随便数数就有三四十个,不说每一个盒子的精制程度,反正这包装什么的看着很养眼,很高大上。 按照从上到下,从小到大的顺序,随便抽一个巴掌大的打开来,里面的物品让她眼睛一亮。 这是一只摆放在柔嫩的粉红色桃花瓣上。九颗珠子,每一颗都精雕细琢,仿佛撒了金粉,又仿佛包裹着无数星辰在其中,带着半透明质地,龙眼大小的桃核雕手串。 手串整体用一根暗金色的绳子串连,接口处是一个娇憨可爱的桃木小葫芦。 叶馨馨看得喜爱不已,忍不住将其从盒子拿出来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她错觉,在那一瞬间她仿佛听到耳边传来一阵惊慌失措的惊叫声!以至于让她在惊恐之余,也错过了镯子放射出来的一道灵光。 “什么鬼?”叶馨馨紧张地四处张望。却只见到土地庙在清晨灿烂的朝晖中,如何的静怡。就连之前感觉阴暗的角落,在大门打开,微风徐徐的情况下,即便阳光照射不到,依然只见干净明亮。 “一定是我听错了。”叶馨馨嘀咕一句。小手却是无意识的拍拍胸口,“不要自己吓自己,常青松还睡在那边打呼呢。” 对,胆子小的时候,想着隔壁睡着人,某人能够瞬间自欺欺人的让小胆子长大十倍。 叶馨馨仔细观摩那串手串,每一颗珠子,居然就好似装进了一个宇宙一般。不过,这东西明显不适合女生配戴。如果戴在男人身上的话,绝对能让土鳖彰显出上位者气质。 最重要的是,这东西是从天庭来的。如果青藤真君之前给她说的那些话是真的,那么戴着延年益寿的肯定的。 “好想送给爸爸。”作为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叶馨馨几乎瞬间就想到了自己前世的父亲。至于旁边床上给她壮胆子的那位男神先生,这会儿自动被她抛弃到爪哇国里了。 手串看着太珍贵,叶馨馨看完之后,就将其珍而重之的收了起来,以免待会看其他东西物品的时候,弄掉地上什么的。 再打开一个细长的盒子,里面是五支被大大的绿色桃叶包裹,造型别异的桃木发簪。最简单是一根祥云头的簪子,除此之外便是雕刻着仙鹤展翅,口吐祥云或雕着几朵含苞桃花的简奢款;以及百花斗艳或凤凰降临,吊着流苏,似步摇的豪华款。虽然知道这些簪子都是桃木雕刻的,但是在她这个凡夫俗子眼中,嫩是觉得每一支,不是金子做的,就是玉石打磨的。 再看其他的——精雕桃木剑,一大一小? “这是传说中的子母剑?”叶馨馨懵逼。木盒中的剑,一柄长度起码有八十,一柄却最多不过五十公分。 将长剑从木盒中取出,自觉潇洒地挥舞了两下,这一次她明显感觉到一股清凉温和的风从剑体放出,然后快速扩散开来。只是这一次她没听到什么奇奇怪怪的声音。 “应该是错觉了。”某人暗搓搓的想。胆小的家伙总是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用她的方法证明什么。 然而—— 奇奇怪怪的声音→_→ :我们又不是傻逼,明知道那边有危险,短时间内还反悔,怕不是脑子有病。 将大长剑收起来,叶馨馨很快又看到了可以做发饰的雕花桃木梳子;每一根都是一个艺术品的桃木扇子;桃木五福葫芦吊坠;由一百零八颗小拇指头大小,雕刻成形状各异的花蕾的桃木手串以及雕刻成令牌形状的桃符等等。 东西和多,仅仅是手串就五六个,簪子加起来,起码二三十。桃符也是七八个。不过虽然礼物有类型有重复的,但样式重复的绝对没有一个。 最重要的是,叶馨馨觉得这帮子蟠桃园的土地大概事先说好的,居然没有人多送一瓶桃花露或者吃的。 “呔,这也太小气了。”没有吃的,某个吃过表示不开森。 “怪不得真君大人要那样说,这帮子土地明明是天界下层中少有的富裕仙人,却最是小气。”叶馨馨嘀咕。这些东西对于她来说,每一样都是绝世珍宝。毕竟再怎么说,都是仙家之物,但问题是这些东西它不能变卖,也不能变成吃的啊!她现在别的还好,吃的穿的才是紧要。 要是放在后世,随便卖出一个,她土鳖叶馨馨怕是要成小说里的主人翁了。可现在是七十年代初,抓牛鬼蛇神最紧迫的时候。就算有人偷偷买一个,恐怕也给不了她什么东西。 至于拿去天庭换给别人?呵呵,这种专门送给她这种空有神职,还是凡胎的的东西,怕是没有神仙瞧得上。 “不管了,反正都是宝贝,有宝贝还贪心,就罪过了。”抱怨归抱怨,叶馨馨还是很理智的。 并且,既然人家送了她礼物,按照古代的规矩,她是需要还礼的。毕竟人家是看在青藤真君的面子上才送她的,否则她算什么?一只小蚂蚁? 而且如果她不还礼,或许有青藤真君的地位在,别人也不会说什么,但是以后在蟠桃园的土地眼中,她的名声怕是就不好了。 可是换什么礼物呢? 叶馨馨觉得她要好好想想。 除了一块看起来最为普通的桃符,被叶馨馨挂在土地庙大门的后面。其他东西都被她收了起来。其实桃符她想挂在炕边上的,这样才有安全感。可是拥有原主记忆的她,胆子小,怕什么时候不注意,有人闯进来看到她的桃符,就举报她搞封建迷信。把她拉去游街□□什么的。 要知道这年代可是连春联都不能随便贴的。原主记忆里就有他们村一个自持有学问的人,在1968年过年的时候贴了一副对联。结果第二天正月初一,就被人举报对方资本主义思想什么的,被人带走了。她挂个桃符,本身只是为了心理安慰,但放在有心人眼里,就是撞枪口上了。 用冷掉的洗澡水把自己的衣物洗了。想了想,看着外面太阳正好,大冬天的难得有这么好的天气了。便又重新兑了一盆热水,把常盛舟要洗的被罩等等需要洗的都清洗了。 之后用清洗被罩和洗澡水,把土地庙的炕,灶台,窗户,大门等能清理的地方都都清理了一遍。 考虑到是天庭出品,在实在没什么可洗之后。叶馨馨才不舍的用储物筐,把‘废水’装着搬到院子里,浇在了菜地里。 忙乎完这些,咕咕咕的肚子提醒某人她早饭还没吃。连忙和面下个面条。配菜是一盘西红柿炒蛋和拍黄瓜。 “果然是天庭种出来的蔬菜,就是好吃。”吃着美味的西红柿炒蛋配面条,叶馨馨这个食肉动物,都感觉自己以后终于可以戒掉‘肉’了。 直到享受完美味的早餐,某人才后知后觉的想起常盛舟来,跑过去看了看,发现人睡的依然香甜无比。 没办法,只能抱起对方的脑袋给喂了一碗面条汤,谁叫她昨晚上光顾着得瑟,忘记询问青藤真君,像常盛舟这种情况要怎么办了。 吃过饭,看着时间还早,精力十足的叶馨馨背着筐子,拿着竹耙子就往外走,准备去后山耙些松毛之类储备着。之前的大雪天,不仅把原主冻死,也给她打下了刻骨铭心的记忆。虽然此刻小厨房里已经储备了不少柴火,绝对够少一个月。但在她看来,还是多多益善。 冬日活少,原主记忆里,社员漫山遍野热火朝天劳作的画面并没有出现。上午□□点,阳光普照大地之际,整个小东村靠近后山这一片地里,也就零星的一些人在地里劳作。倒是远远的村子里飘散来满是青涩味儿的榨油气息,让她又想到了什么。 叶馨馨耸耸鼻子,或许在别人闻来,这榨油的气味就是香。但是闻过后世各种油香的她,只觉得这接地气的气味太刺鼻,闻多了熏的人头晕。 “也不知道天庭里的黄豆,榨出的油是什么气味?”叶馨馨扛着竹耙子一边走,一边想。觉得从后山回来就去油坊走走,看看能不能偷学点技艺。 叶馨馨形单影只的身影,搁在夏天绝对不会那么突出,但是大冬天苍穹之下人烟稀少,连荒草都被村民们砍回家当柴烧了。几乎在她出土地庙不久,就有人注意到了。 “这丫头真是命大啊!”某位面相黑黄干瘦,年纪约莫四五十,身着一套黑灰色补丁盖补丁棉袄的大婶劳作之余抬头起头来,对着叶馨馨的背影挤眉弄眼,“别人住土地庙活不过三天,她倒是好,这都快一个月了,愣是啥事没有。” “……”三天?说笑呢?大婶身边一名看着四十来岁的妇女抬头看看她,似乎想说什么,最终又低下头去。土地庙的事情,小东村里谁不知道?可是另一件事,知道的就很少了。 那是在继知青接连出事之后,几位公社的领导愣是不相信有这种诡异事情。于是从公社里弄了三个黑五户丢进去。 可以肯定是,进去的时候,那三个人绝对好好的。结果谁想到那三个人进去之后,一晚上就没了。 当时可是夏秋之际,气候温暖适宜,绝不存在冻死热死,饿死更不可能,去的时候,可是专门给了饭吃的。 这件事公社里没几个人知道,小东村这边虽然住的近,但是那三人出出进进都是晚上行动的,最后也就几个人知道。 军区那边说来租土地的时候,他们为什么那么爽快?还不是想着军人身上煞气大,也许有什么震慑作用。甚至还可以借机将土地庙这个烫手山芋送出去。 可谁知道,部队居然安排了个小丫头住进去。 别人不知道,作为队长黄建国的媳妇,刘玉花可是知道很清楚,她男人为这事半个月都没吃好睡好。直到下雪天后,那丫头依然活得好好的,这才放下心来。 ※※※※※※※※※※※※※※※※※※※※ 感谢在2020-10-27 14:34:13~2020-10-30 18:34:2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慧 8瓶;君上卿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镰刀锋利 第二十章: 见没人应答,黑黄瘦大婶,拔了几株麦草又自顾继续道:“……俺听说,是这丫头命硬呢,家里人都被她克死光了。这不刚说了个未婚夫,又把自家未来公公和大伯哥给克死了,这才不得不过来投奔没结婚的未婚夫,嘿呦喂,这么硬的命,你们说说,就算那土地庙里面真有什么,还不知道谁吓谁。” 一名面相五十多岁的妇女瞬间被逗笑了:“噗哈哈,王大翠,你在哪儿听的,说的这么有模有样,真的假的?” 黑黄瘦王大翠瞥着一张大嘴,吊着眼睛道:“甭管俺在哪儿听到的,俺是那种信口胡说的人吗?总是知道才说,要不然俺和她非亲非故的,犯得着害她一个毛没长齐的小丫头。俺可跟你们说,俺也是无意间听到的,给你们说,也是怕你们跟村里那谁谁谁似的,眼皮子浅,为了几块钱命都不要了。俺给你们说啊,你们知道那边为什么要把她安排咱在哪儿吗?” “为什么?”不得不说,王大翠挺有说书先生的潜质,说起话来很会营造气氛,一群散开着至少五六米远一人,蹲在地里拔草的妇女,瞬间都被人吸引了注意力。 王大翠见到听众增加,表情和语调更卖力了。 “就是因为那里面的首长也知道这事儿,为了自家兵的安全,这才把人安排在这儿,要不然你们说,一个小丫头,哪儿哪儿哪儿住不了她?犯得着把人一个扔在土地庙里?这是人做的事儿?还有还有,就咱们小东村人跟旁边军区的关系,你们见谁家探亲过来的,是住在外面的?” “哎呦,还真没有。”有人激动的一甩手里的草,大声附和。 “对对对。王大翠你这样说,俺都觉得八九不离十了。” “那,那这样不是害人吗?那群臭当兵的也太不是人了,安排在土地庙不是想害咱们小东村的人吗?” “就是,这万一她克着咱们村的人怎么办?” “这,不能吧?” “俺也觉得不能,再怎么算,那土地庙距离军区那边也是近的,就是他们院墙围得大。要是没那院墙,从那边到土地庙,根本没几步路。” “嘿哟喂俺的大妹子啊,这啥东西冲撞人,不是都从大门啊?”王大翠见有人反驳,立刻添油加醋道,“就是人家院子大,里面又是一群壮小伙子,这有啥事,才冲抓那么这边来。而且那丫头有事,就往咱们存在跑。那她咋不去部队那边。还不是因为远。” 王大翠这么一说,本来还有点想法的,立刻就信了。转向蹲在地里,一直没怎么疏忽的那名之前欲言又止的妇女:“玉花儿,玉花儿,你是队长媳妇,这件事你可得上心啊。” 刘玉花瞥瞥正低头干活,装的有模有样的王大翠,仿佛刚才造谣的人不是她似的。这女人的在他们村儿从来都是无利不起早的。偏偏每次谣言惑众的时候,还有一大堆蠢货跟着瞎起哄。 “说啥?”刘玉花一把甩了手里的草,横眉冷眼,“把她撵走,你们去住。” 众人一窒。 刘玉花继续道:“王大翠个大嘴巴什么路子,你们不知道?被她祸祸几句,就听风就是雨?俺还说是那丫头有福气呢,要不然凭啥别人住进去都死了,她没死?她要真是个不好的,咱们村第一个遭殃。俺看你们是最近日子过的太消停了是不是?” 被点名的王大翠忍了忍,最后嘟囔道:“谁说咱们村没事,前儿个柱子他奶,不是在家喂猪的时候摔了,现在还不能说话呢。镇上医生都说了,她也就是这两天的事儿。” “柱子他奶跟那小丫头有什么往来?人家丫头一没上他们家门,二没和那一家扣逼眼子的说过话?真要出事,不是村里几个和她打过交道的出事?” “这可不好说。”王大翠撇嘴挑眼道,“人李国柱家可不是这么想的……。” 刘玉花闻言眼神一冷,表情微变道:“是不是你搅合的?” 王大翠立刻撇清关系:“哎呦歪,刘玉花,就算你是队长媳妇,你也不能冤枉人啊。俺说啥了?村里谁不知道那土地庙住不了人。她自个住那边,肯定是满身晦气。这还用得着俺说?” 刘玉花表情严肃,她丈夫最近正琢磨着跟部队提将土地庙连同那边的山地,都划给军区那边。好换一点村东面往大马路那边的好地。反正每年那群当兵的,都要忙着帮他们大野猪,还不如直接划分给他们。 结果—— 刘玉花一下站起来,叉腰指着王大翠:“王大翠你是见不得咱们小东村好是不是?见天的不是这事儿就是那事儿。俺可告诉你,这回要是真出什么事儿,你就直接卷铺盖回你娘家去,咱们小东村不招待你了。俺看你男人敢放个屁?” 王大翠一愣,满脸都是:“怎么回事,不就随便说了个非亲非故的小丫头呢?”难道那小丫头还有什么她不知道的身份。可是给她说这事儿的人分明说,那小丫头什么身份都没有,而且她一个家里穷的叮当响的人,也不值得别人对付她啊? “那,那啥,玉花,你,你给俺说清楚,凭,凭啥?俺怎么了?你要赶俺回娘家?再说俺哪里说错了,你去打听打听?”她说的这事,那带话的人可是说了,是军区里有大官家的小姐看不惯那丫头。 “哼!” 想到自己是替军区大官家的小姐干活,干嘛要怕一个村队长,王大翠顿时又来了力气,同样站起来道:“刘玉花你是队长媳妇你了不起,你欺负人啊这是?俺说这些可都是有证据的。那丫头为什么到现在还住在那边,还不是她未婚夫都被她给克死了。俺告诉你们,这件事俺也是听人说的,她那未见面的未婚夫,本来这个月就该回来的,都是因为她,所以现在还没回来,肯定已经被她给克死在战场上了。怎么,还得等她把抓那么村害出事了,你们才相信?”想出事儿还不容易,今晚儿上,俺就叫那人去搞几个事儿。 有人动摇,满脸为难的道:“这种事,俺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玉花啊,要不你回去跟你家男人说一声,大不了就是不让她来咱们村而已。” “对对对,其实不让她来咱们村就成。” 前面有搅屎棍,后面也有人已经开始谋划了。 “凤岭婶子,俺听说,你娘家有人会看这个,要不……” “瞎说啥,你娘家才有人会看东西。” “哎呀,打嘴打嘴是俺说错了,这个事儿……” 关于小东村的事情,叶馨馨是不知道的,或者就算知道,只要别人不在她面前说,她就可以装着不知道。就跟前世,她一直不结婚,还蹲在村子里过的轻松自在。她妈妈就总在她耳边念叨,村里有人说她怎么怎么云云。可惜她都是左耳进右耳出,不仅天天耀武扬威的快递收到手软,逢集就上街杀鸡,买鱼,又买肉。羡慕不死那些人了。 大步进山后,叶馨馨发现,这些天天气好,临近村子这边的山上,别说荆条,灌木丛什么的,就是松毛都寥寥无几。零星的一些,还被一群年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们霸占。不得已,只能继续往山上走。 谁想,这一走就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终于在一个坡度较陡,不容易上下的山坳里看到厚厚的松毛,和一些没动过的干枯蒿草,灌木丛和杂树等。 观察了蒿草与杂树的数量,确定可以砍四五个大柴,她二话不说拿出清洁工的配套工具——天庭特制手套和镰刀。 这两样工具,是上次青藤真君说要去蟠桃园干活的时候发的。叶馨馨还没用过。这次出来砍柴,正好也试试,也算是熟练熟练工具。 用仙器割柴绝对是大材小用。就算她不像在仙界那般,直接甩甩法宝,让法宝自己干活。而是跟平常在凡间一样,戴了手套,手持镰刀一刀一刀的割,那速度也是极快的。 以前用割柴,遇到粗点的灌木,就得磨蹭半天,现在手臂粗或比手臂还粗的荆条,杂树等,在她面前跟切豆腐似的,随随便便一镰刀就给轻轻割断了。 当然,如果她不小心割到手上的话,估计她的小手手也能被随随便便给轻易割断。索性农活对于叶馨馨这个‘柴火妞’来说,太累太细的不行,这种粗活她不要太得心应手。 在时不时的挥舞两下镰刀,用镰刀里的仙气收割柴火下。整个山坳放眼所能及的蒿草,荆条,野灌木以及镰刀所能碰到的树枝等等,不到一个小时就被她给削的干干净净。如此,耙起松毛也容易多了。 人站在山坳里,大大的竹耙子从上往下轻轻一耙,一大团松毛就到了她脚下。再也一耙,又是一大团,比小时候帮父母在稻场里收粮食还快。 整个山坳的松毛,在吃的兴奋剂似的叶馨馨特意加快速度下,同样没用一个小时就被扒拉干净。她也不贪心,干完这些,小小捆上一捆,准备一会儿出山的时候,当掩饰用的,其他都装进了储物筐子里。 “山林果!”叶馨馨背着空背篓,沿着山坳往小东村的方向东张西望的走着,没想到柳暗花明,在她几乎绝望的时候,山坳往小东村去的尾巴上,一大堆枯黄的小树丛里,居然真被她找到几颗山楂树。 红彤彤的山楂果挂满了树头,除了一些被风吹掉的,树头还有很多。而且树丛不高,她用镰刀轻轻就能将结果的小树枝削断。 几颗山楂树,不消一会儿功夫,就被她收入囊中。 摘完山楂,叶馨馨也不继续在山里晃悠,想到今晚上还要给蟠桃园的土地送礼,继续耽误下,回去可做不完了。 “嚎,嚎……”山林里静悄悄的,有什么风吹草动很容易就听得清楚。快步走下山的叶馨馨,心里还在想着,怎么上个山连只兔子都遇不到,耳边骤然响起一阵诡异的低吼声。像是原主记忆里的野猪叫声。 野猪! 叶馨馨心喜了一下,作为一名常年宅在家里,靠幻想赚钱的网络作者。脑子里不知道多少次幻想过书中主角遇到野猪,然后大口吃肉的情节。 换成叶馨馨,在没见到野猪之前,她的确一瞬间脑补了许多。但是等野猪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觉得她有些懵。 特么,这头跟小水牛一样高大,却比小水牛更加魁梧,还长了两根带血獠牙的家伙是野猪?这特么跟旅游区导游带去看的野猪为什么那么不同? 叶馨馨当即就想跑。 可惜,那头已经红了眼睛,明显受伤的野猪,可不会给她机会。一冲出来,二话不说就如同一辆坦克似的冲了过来。 叶馨馨本能的扬起手中用于探路的镰刀自保。如果不那野猪身上明显的人为伤痕,说不好是被人伤的,她很想把她的传承造化斧拿出来,大显神威一把。 野猪直接冲了上来,用对待仇人的架势,使出了浑身的力道。 千钧一发之际,叶馨馨根本来不及多想。她只能使劲全身的力气,挥舞着镰刀朝野猪的脑袋上招呼过去,同时心里只希望,这把仙器不要在关键时候掉链子。 “嘭咚!”有什么重物落在地上,刺耳的野猪嚎叫声嘎然而止。 可惜叶馨馨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出于本能,在她看到近在咫尺的野猪獠牙和野猪头的时候,不管不顾的又砍了第二刀。 直到把整个野猪脑袋砍掉,然后看着那野猪巨大的身体,轰然一声倒在地上。 看着野猪倒地,叶馨馨整个人都是懵的。直到清凉的山风吹过,一道冷漠的女声响起:“你的镰刀挺锋利的。” 僵尸?女主? 第二十一章: 叶馨馨神经再次一崩,本能的抱着镰刀,以一种自卫状态寻声看去。很快她就看到一名,身着这个年代最时尚的绿棉袄的女孩出现在野猪后方。 这个女孩个头很高,大概有一米七,看着有二十多岁。一张脸跟叶馨馨在电视里看到的八十年代某国名女神有点像——清纯玉女。 而且对方也并没有学大多数人七十年代女同志那般,扎两条麻花辫,或者剪短头发,而是扎了一个和她本身脸很搭配的公主头。 不过,偏偏这女孩的气质很冷漠,看着总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女王艳丽感。 谁啊?叶馨馨的脑袋本能的胡乱猜忌。 不知道为什么她居然瞬间想到了女主。 女主?不可能吧。先不说她的运气应该不会那么‘好’。那位此刻怎么也应该在军区医院坐镇。再说作者可是在文中多次交代,女主在未入宫前,可是出生大世家,虽然是庶女,却也是很受宠的,否则也不能师从名医了。如此,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荒郊野岭,就为利用她的武学对付一头野猪? 世家小姐,怎么可能瞧得起猪肉? “既然最后一击是你下手的,我可以分你一半。”女人款步走来。 叶馨馨不知道为什么,居然忽然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压迫力,本能的往后退了一步。 女人见她往敏感后退,嘴角很不明显的勾了勾。随即眼神晃过叶馨馨怀里的镰刀。 叶馨馨这个人很多时候傻乎乎滴,但是所谓的第六感特别的灵敏,瞬间就明白对方为什么那么大方了。 这是看上她的镰刀了。 鉴于叶馨馨的防备以及镰刀的锋利,女人不得不‘目光审视’,满眼不悦的停下脚步。瞥了眼脚下的野猪,再抬头,表情冷漠道:“这猪,我可以都给你,你的镰刀给我?” 给你。你谁啊?这么强盗的逻辑? 似乎看出了叶馨馨的意思,女人微抬下巴,眼神冷漠道:“我是一名医生,隔壁军区里医术最好的医生。我觉得你的镰刀对于我给病人治病有很大的作用。或者,你想我通过你们公社领导,拿到它。” 好直接!好霸道!好强盗!叶馨馨简直不敢置信。 但是这会儿她已经明白,眼前这个强势又嚣张的女人,百分之九十的可能就是女主。 脑中灵光一动,她忽然想到了书中的某个情节——。 女主初到七十年代,因为对于外科手术的热爱。为了这份热爱,为了快速熟悉所谓的人体结构。她简单粗暴地祸害了军区后山成百上千的动物,接着又去兼职法医,就是为了解刨尸体。 这,这,这女主……。 特么当时看书的时候,只觉得这货好励志,好学霸。可是亲生经历再去看待这件事,就觉得这丫的好变态,好残暴有没有? 刹那间叶馨馨头皮一阵发麻。 至于镰刀,可是她的工作工具,丢了特么她怎么跟天庭交代。 再说,她一个炮灰,将仙器送给女主,是嫌自己死的不够快? 人作者可是无数次对读者们‘千交代万嘱咐’了——人家的女主绝对的女主,绝对的霸道,绝对的冷血,绝对的不留后患。 这种情况下,叶馨馨还能送?那不是分分钟被人杀人灭口? 至于说什么祖传的,叶馨馨才不傻。这个年代谁家祖传了宝贝,保准分分钟举报你。 可是既然女主说了要东西的话,叶馨馨就不觉得对方会放弃。 她记得书中曾经描绘了这么一件事,女主之所以在古代会死,就是因为她太强势,虽然皇帝封了她为妃子,但是她不甘心,妄图以一己之力,将皇帝的后宫妃子都铲除,然后独占皇帝。 可惜,她到底算错了皇帝对于她的爱,最终皇帝在别人的‘证据确凿’下,将她毫不犹豫的推出了午门。 当然,那位皇帝也没得到好处,书中通过女主的记忆描写到,在临死前,她催动了蛊虫。女主被砍掉脑袋的一刻,皇帝也七孔流血而死。 “或者你是要钱?”女人蹙眉。同时第一次仔细打量叶馨馨,她发现这女孩居然比她想象的要漂亮,虽然一身村姑装扮,看上去还畏畏缩缩的;但是皮肤白皙白嫩,眉宇间还有这年代不少女孩少有的灵动。 当然,更重要的是对方这具年轻的身体,她非常喜欢。如果她是重生在这女孩身上的话,她觉得她会更满意上天对她的补偿。 而不是此刻这具,虽然长相不错,却为了得到所谓的医院工作,而早早失去了童贞。 想到自己重生的身体没有了童贞。女人眼底黑潮涌动,心底陡然升起一股暴躁的戾气。脑中不自觉的回忆起前世的皇帝,是如何迷恋十四五岁的少女之体。 是的,十四五岁。眼前的女孩看着不正是这个年纪? 不仅如此,对方还长了这么白净白嫩,看着纯真灵动的一张脸,甚至身上还有一股淡淡的桃花香。简直可恶。 如果这个女孩放在当年的后宫,那畜生铁定会想千方设百计的将其纳入后宫。 死。 对,死。这么美好的东西,如果不能属于自己,那就只有消失,如此对自己才是最安全的。 心里如此想着,戾气瞬间控制了女人的大脑。让她完全忘记了,这里已经不是她前世的帝王后宫,这里的人也不是任由她打杀之后,就能草草了事封建王朝。 叶馨馨还在想着怎么拒绝对方,就见对方忽然血红了一双眼睛,然后电光火石之间,向她扑了过来。 “卧槽!”叶馨馨暗骂一句,转身就就跑。相比野猪,她一个生在社会主义,长在红旗下的好青年,怎么可能用镰刀对着人砍? “死,都去死。”女人低吼着,仿佛动漫片儿里鬼上身的女鬼。 叶馨馨听到她的声音,就浑身起鸡皮疙瘩。脑子里却还在想着——这是怎么回事?她也是鬼上身啊,对方这种情况是什么情况? 仗着年轻,仗着手中‘锋利’的镰刀。随着一颗颗树木的轰然倒地。在叶馨馨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情况下,女主的嚎叫虽然一直在耳边,却始终没有追上她。 也不知道,奔跑了多久。她忽然听到了人声,心中一动一边跑一边大喊:“鬼啊,鬼啊,救命啊,救命啊,有僵尸,有僵尸。” 大冬天的,在山里喊话,声音传递的很远。 很快距离她比较近的一群砍柴人就听了声音,提着镰刀和斧头跑了过来。 “什么情况?”一名身高一米八,穿着黑棉袄的中男男人动作迅猛的从灌木丛里跳了出来。叶馨馨看到人,脚步更快了。“大叔救命啊。” “救啥命啊?”那大叔一脸懵。 叶馨馨看他的表情,后知后觉的停下步子向后看去,却发现背后哪里还有人。顿时脚一软坐到了地上。 “什么僵尸?什么僵尸?”四五个年轻男人这个时候也跑了过来。他们一人手里一把镰刀或斧头,神情看上去很是兴奋。 “丫头,你受伤了?”中年男人看着叶馨馨满身的血,忍不住问道。 叶馨馨好不容易缓过气来,环视周围站着的七八个男人,又慢悠悠的站起来道:“大叔,谢谢你们,吓死我了。” “咋滴啦?”跟着大叔一起的,以为看着四五十的男人道。 叶馨馨看看男人,又看看其他人,这才缓缓道:“我,我也不知道。我刚刚砍柴正要下山,结果一头长得跟牛似的野猪忽然奔跑了过来。那野猪已经受伤了。看到我就跟看到仇人似的,我吓得不行。扬起镰刀就把那野猪的脑袋给砍了。也不知道使出了多大的力气。好不容易那头猪死了。结果出来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大约二十多岁的样子。 她说她是军区医院的医生。本来还说要分一半猪肉给我的,但是她不知道为什么,看中了我手里的镰刀。还说,要是我不给她,她就找我们公社领导出面。 那种情况下,我怎么可能把镰刀给她。我还没想好怎么说。那女人忽然就红了一双眼睛,说要我死。好吓人,真的好吓人啊。人怎么能忽然红了眼睛。” “怕不会真是什么僵尸吧?”听了叶馨馨的叙诉,有年纪大的议论了恰里。 年轻人却是不相信,撇嘴道:“怎么可能。” “就是,肯定是看错了。” “可是要吃人啊。”那说话的五十多岁男人道。 倒是第一个跑来的中年人看着很是沉稳,她看着叶馨馨一身血道:“你说你砍了一头大野猪的脑袋?你是谁啊?” “我是……” 叶馨馨正要解释,后来的几个青年就有人道:“刘叔,这是住土地庙那个。还上你们家去换过东西呢。” 叶馨馨连忙点头:“嗯,我,我未婚夫是隔壁军区的。” 叶馨馨(;):呃,不知道为什么,这一瞬间,某人特别觉得自己像是反派绿茶妹是怎么回事? 吃肉(虫) 第二十二章: 叶馨馨瞬间的自我厌恶,并没引起身边七位小东村社员的注意,弄清楚她的身份后,那名正义感十足的中年男人刘叔,一马当先,吆喝一声,就提着斧头带着一众人往山上去了。 叶馨馨想犯怂,却还是硬着头皮跟了上去。 不过显然,女主是不会留在原地等她的。至于在距离野猪最近的地方,被她随手砍倒的几颗树,其中两棵都被对方给揽腰踢断了。 看到那碗口粗的松树揽腰断裂的口,叶馨馨不自觉的打了个冷颤。心里暗腹:明明她记得女主的重生时间,好像比她这个炮灰也早不了多久?为了配合男主的回归时间,最多也就比她早半个月。这怎么就能一脚踢断一棵树木了?这要是之前踢到她身上……? 嘶,她还是乖点,不要乱想的好。 对了,叶馨馨忽然想到:书中好像记载过,因为男主伤势严重,需要内力配合金针治疗,女主刚好在听说了男主的情况后,对其有了好感,决定快速恢复修为给男主治疗,便乘着过年时间,请了一个长达半个月的假期,专门出了一趟远门,去了一趟东北,回来的时候,不仅修为登峰造极,超越了前世,身边还多了一条灵宠小白蛇。据说是被她用高超手段降服的东北五仙中的柳仙。 先不说女主此刻的战斗力,好像与书中描绘的有些出入。叶馨馨能想起这边,还得拜灵宠所持。毕竟每个读者都有一颗爱宠之心,这个柳仙小白蛇,据说是东北柳仙里的天才,小小年纪就可以与主人家进行交流。后期不仅因为卖萌,为女主拉了许多读者,还成为了对女主十分有力,相当于金手指的探子。 “这谁砍的树?这树可是活的。怎么随便砍?不是,这,这是怎么弄断的?” “好像掰断的。” “怎么可能?谁有那么大的力气?”相比几名年纪大的人对于松树的视若无睹,几名青年却是好奇的讨论了一下。 但也就一两句,众人就被一道震惊的狂喜声吸引了注意力,有人高声叫道:“老天爷 ,好大一头猪。” “在哪儿,在哪儿……” “这儿这儿这儿呢,这不得两三百斤?” 叶馨馨跟着上前,看到地上的野猪时,表情一愣。按照书中介绍,女主到山上猎杀动物,只是为了‘解剖学’,现在原地居然留下了一具没有猪屁股和俩后腿的大野猪。 什么情况? 相比几名青年对猪肉简直毫无抵抗之力,三名中老年大叔到来之后,首先就是对周围一顿勘察。确定方圆几百米内,没有人,也没有僵尸那样的奇怪东西。最好,只有一个叫老幺叔的在往山上的路上,看到了几滴血,可以确定是猪血。 “大概是往那上边走了。”中年男人刘叔道。 “这是刀割的痕迹。”回到原点,某位满脸皱纹的大叔,仔细翻看了猪肉笑道,“看来不是僵尸。对方大概是想故意把叶丫头撵走。” 叶馨馨撇嘴:“我又不要她的猪肉。” 那大爷撇嘴,一副你人小不懂得人情世故的模样:“你是不想要,可人家可不会那么想。不过,大概你喊了俺们过来。她又一下运不走,否则,这儿再等个把小时,这儿估计什么都没有了。” “这,这猪怎么办啊?”几名跟过来的年轻人,此刻眼睛恨不得沾到野猪身上了。在他们眼中,那什么满地的猪血猪肠子什么的,都不算事儿,关键是猪肉。从切口上,他们只看到这头野猪肥厚的肉。 “这么肥的野猪,肯定不能丢在这边,便宜了野狼野狗啊!”老幺叔理所应该的道。 于是瞬间所有人都看向了叶馨馨。 叶馨馨对猪肉绝对是垂涎的,看到猪肉,她能瞬间想到好多种美味菜式。可是想到女主的手段,那些美味就瞬间化为了泡沫。于是,她果断的摇摇头:“我不要。我不敢要。万一她再回来报复我怎么办。” 中年男人刘大叔看她一副被吓破胆的模样摇摇头,却仍然劝解道:“现在是什么年代了,她就算是再厉害的医生,还能杀人?这可还有两三百斤的肉,你真不要,我们可就拿走了。” 叶馨馨疯狂摇头,此刻的她越想越觉得女主留下大半头猪,肯定是在算计什么。 刘大叔见她态度坚决,就指挥几个跃跃欲试的小伙子帮忙。还道:“既然你不要,那回头咱们村捞鱼的时候,就分你几条。” 叶馨馨却是欲言又止。旁边一个长相猥琐,看着二三十岁的青年忽然上前靠近道:“你那是什么表情,你不要,还不准备我们要啊?” 叶馨馨本能的后退好几步道:“我,我想,万一对方下毒怎么办?” “下毒,哈哈?”那人大笑,显然不相信。 叶馨馨蹙眉:“我说真的,那个女人说她是医生呢。” 中年男人听得蹙眉,但放着两三百斤的肉不要,不说他们几个年纪大的,旁边几个小青年就绝对做不到。 “这个简单,回去切点喂狗就好了。”一名青年灵机一动道。 其他人眼睛一亮,都道:“这是个好办法。” 叶馨馨:屁,万一人家吓得是□□,或者是那种让人生不出孩子的毒药怎么办? 看着一群人把野猪抬走,连地上的猪肠子都没放过。叶馨馨算是对这个年代人们对于肉的执着有了新的了解。或许女主也是看到了这点,这才留下了这么多肉。 可是如果这些肉真有毒,怕是之后她就算有一千张嘴,也洗脱不了罪名吧。毕竟人家小东村的村民可是从始至终只看到了她。 叶馨馨很郁闷,郁闷的整颗心都翻江倒海了。 因为是上山砍柴,她总不能最后一根柴都不带回去。于是慢吞吞的跟在人群后面,从一个草丛里,‘找到了’她丢的柴火。 叶馨馨有气无力的回到家,连去油坊看榨油的心思都没有了。肚子饿的咕咕叫,也不想理会。 她的阴谋论告诉她,她可能药丸。 “果然智商特么是天生的短板啊,就算是换个身体,都特么改变不了。”叶馨馨悲伤的流下两滴自我唾弃的眼泪。 “叶馨馨,叶同志在吗?”叶馨馨还准备流下第三滴眼泪呢。土地庙的大门口就传来非常响亮的喊声。 叶馨馨陡然站起身,慌张的看了一眼炕上躺着,睡的跟那什么似的男人。当即快步走了出去,调整了下情绪才道:“在呢,谁啊?” “我是黄旭阳,小东村,黄队长的小儿子,我爹让我来喊你去稻场那边吃肉。” 吃肉,那肉能吃?叶馨馨嘴角抽搐,这特么是想逼死她的节奏啊。 “呃,我不吃。你们自己吃吧。”叶馨馨毫不犹豫的拒绝。反正她不想冒险。 “你放心,那肉没毒,我们不仅给狗,给猪,给鸡吃了,还找了老银针扎了的。放心。这肉毕竟是因为你才得到的。你不去,这就说不过去了,回头传出去,别人还要说我们小东村欺负人呢。” 叶馨馨忽然想到了什么,问道:“肉没分啊?” “咱们村可是附近的大村,有一百多户呢。我爹说,上次的肉已经分了,这次就当时提前给捕鱼热场子,预祝明天大丰收,今晚上大家伙一起吃一顿大锅饭。” “这样啊!”叶馨馨一边随手拿了一个筐子,一边快步往大门口走。 打开大门,就见一名看着十七八岁的少年站在距离土地庙至少五十米的地方。她的表情瞬间变得奇怪,怪不得刚才总觉得这人说话一直是用喊的。 青年有些不好意思的抓抓后脑勺。 叶馨馨道:“我都住在这边了,你们还怕什么?” “啊?”青年黄旭阳一愣,随即明白过来。瞧瞧往里面看了一眼,好奇又胆怯道,“你不害怕吗?” 叶馨馨小脸一抬:“怕什么?我外婆说了,当你的心够强大的时候,就无所畏惧。但是如果你本能的畏惧,便是有什么东西,人家也会欺负你的。” 是吗?青年表示他不懂,还表示这个姑娘的外婆,一定是骗她的,眼前这姑娘估计就是个傻大胆儿。 ‘傻大胆儿’跟着青年走了十来分钟,终于来到小东村的稻场里。此刻整个稻场除了一些老头老太,就是十多岁以下的小屁孩。年轻人不太多。那些小屁孩没人管,一个个就跟山大王不在猴子似的,你追我赶,上串下跳,嘻嘻哈哈,哪儿里人多往哪里乱窜。然后是不是就是一阵男人女人的笑骂声。 “旭阳身边的是谁啊?谁家的姑娘,长得挺标致的。”一群围在一起等着吃肉,面相五十多岁的妇女看到了叶馨馨。 “哎呦,那不是土地庙的那个吗,她怎么来了?” “俺刚听到了,是队长让旭东去叫的。” “听说这猪是她发现的。” “这个俺知道,俺家小子说,这丫头一开始还不让拿呢,说是肉有毒。” “哈哈,有毒她还来?怕不是想吓走别人,然后自己去捡吧。” “哎呦几百斤的肉呢,撑不死她。” 鸿门宴 第二十三章: 叶馨馨来到稻场,看到五口大锅已经架上了。几个十七八岁的青年正从四面八方一趟又一趟的抱柴火过来。 不过猪肉还没开始切,因为村里的屠夫还在‘庖丁解牛’,将去掉一层皮的野猪肉骨肉分离。 一群上了年纪,看着六十岁以上,身材干瘦,但看着都收拾利落的老太太们,一个个精神抖擞地提着一把菜刀,伸长脖子等着领肉切。 黄旭阳直接把叶馨馨带到他老子身边。 当此时,黄队长正乐呵呵跟村里一群上了年纪,拿着旱烟袋子吞云吐雾的老头子说着话。见她过来,一群十几个人,一瞬间眼睛跟探照灯似的,将她上上下下的来回打量了个遍。 叶馨馨嘴角抽搐,心里暗腹。这些人是不是太没礼貌了?就算她这身体只有十几岁,再怎么说也是个姑娘啊!这种审犯人似的目光,搁一般女孩,还不得不吓得不敢说话,甚至哭出来。 但她到底不是真正的十几岁女孩,‘羞涩’是‘羞涩’,依然硬着头皮尴尬又不失大方地跟黄队长打了招呼,表示了感谢,末了还冲其他人礼貌的笑了笑。 “哼……”其中一老头撇嘴,无声地哼唧了一下,直接扭开头。 叶馨馨:…… “哈哈,叶同志不愧是军区的军嫂。这个感谢就不用了。”黄队长笑呵呵与一群村里老头对视一眼道,“说起来,还是我们要感谢你啊。要不是你,我们可得不到这么大的野猪。” 这话怎么听着那么奇怪呢?叶馨馨脸上在笑,心里却是咯噔一下。随即嗤笑,果然是宴无好宴,整个特么一个鸿门宴。 “呵呵,黄队长客气了,这野猪最后一击虽然是我砍的,但论起功劳也不是我最大,我遇到之前,它就受伤了。” 黄队长摆摆手:“受伤的野猪我们可见多了。越是那样的越难打,当时那情况,如果不是你给了它几刀,把猪给撂倒了,咱们村老刘他们可就遭殃了。” 叶馨馨→_→ :靠,特么会不会聊天啊,一不小心就把天儿聊死了你知道吗?现在让小姐姐我怎么解释啊? “嘿嘿!”叶馨馨傻笑了几声,有些不好意思道,“我,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可能是我力气比较大。而且那个时候,我要是不拼了命动手,死的可就是我了。那野猪受伤了,见到我,就跟见了仇人似的直接往我身上扑呢。”呲! 一名五十多岁中老年人,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地朝黄队长使了个眼色。 黄队长呵呵笑的表情一收,随即道:“所以不管怎么说,叶同志的功劳才是最大的。那个招惹野猪的,咱们现在不提也罢。就是您看,这猪肉,我们是不是给你留一些。毕竟你的功劳最大。” “不用了不用了。”叶馨馨连忙摆手拒绝。开玩笑,那猪肉里面肯定有文章好吧,她怕死的很。可不会要。 “噗!”之前一起发现野猪的那位老幺叔道,“小叶同志啊,你是不是还怕那猪肉有毒啊?” 叶馨馨→_→ :…… 叶馨馨表情尴尬。但眼神已经明显的告诉大家,她就是坚持猪肉有问题。 “既然觉得猪肉有问题,你就回去吧。小小年纪心思倒是多的很。”那名之前扭开头,面相六十多的大爷,撇撇嘴,一副见不惯叶馨馨的模样,“回头要是吃出问题了,还不得怪我们?” “老七,说什么了。”另一位老大爷不疼不痒都的说着。 老幺叔却道:“小叶同志放心,这猪肉要是真有问题,俺们自己承担。” “老幺你胡说八道什么?”那位六十多岁的大爷吼道。“什么叫做我们自己承担?” “那七叔您什么意思?”老幺叔皮笑肉不笑。 “这肉是她弄出来了,有问题当然是她要负责。”七大爷非常的理直气壮。 叶馨馨默默的看着他,虽然她不是没见过这种胡搅蛮缠的人,但却是第一次亲身与这种人搅合在一起。她将目光转向黄队长,想看看这位村领导有什么想法。却不想,对方居然只是眯着眼睛不说话。 草拟哒爷!叶馨馨直接在心里爆粗口,一瞬间怒火直冲脑门。她从来都是易冲动的,当此时就算知道此刻不应该冲动,也忍不住道:“肉可不是我弄来的。我说过追我的那个女的跟鬼上身似的,是你们自己不信,山上被踢断的松树还在那边……” “你都能一镰刀把一头老野猪砍倒了,还不能一脚踢断一棵树?”七大爷鄙视道,“小丫头,这小东村可不是你嚣张的地方,别仗着力气大,就觉得自己了不起。你就是有三头六臂,在这儿地也得给老子缩着。毛没长齐呢,这里哪儿有你说话的份儿?” 卧槽!叶馨馨简直了。 叶馨馨╰_╯:好气哦,好气哦,好气哦!怎么办怎么办啊? “怎么回事?老七叔怎么又在倚老卖老?” “你说的,他什么时候不倚老卖老了?自从上了六十岁,那不是整天都在做妖吗?” “刘老七说是村里最瘪的,可哪次来个外乡的,他不是要上去刷刷威风。之前那群知青,要不是那啥,还不得个个被他来一遍。” “一个十几岁的小丫头,亏他个死老头也能嚣张的起来,” “七爷说的也没错啊,这肉本来就是那丫头弄出来的。真出事了,她怎么可能没事。就算我们不找她事儿,公社难道不会调查。” “可不是。她要是不弄出来,俺们也不会吃。” “……” 听到不远处一群妇女肆无忌惮的聊天,叶馨馨再看看黄队长,气极反笑道:“既然小东村不欢迎我,那就当我没来过好了。那土地庙,我也会搬出去,这事,我会自己去跟军区说的。” “你想走?”那位七爷眉头一竖,嗓子像是掐了脖子的鸡似的高声喝道,“刘栓,王超在哪儿,赶紧给老子过来。” 黄队长一见,表情立刻变了,这七爷做的是不是太过了? “哎哎哎,七爷爷这边呢,这边呢。”两个年级二十岁左右,看着就流里流气的青年小跑了过来,脸上还带着一看就不正经的笑容。 俩人到来后,还故作不知,嬉笑着,眼神猥琐的瞄瞄叶馨馨,问道:“七爷爷啥事啊?” “把她给老子看牢了。”老七爷威严道,“一会儿肉煮好了,让她先吃,吃完了没事才能走。” “好的七爷,放心吧七爷。”其中一名青年像是奴才似的,就差没给老七爷请安磕头了。 叶馨馨冷着脸,努力让自己镇定。可她到底是没经过事儿的,这种时候心里怎么可能不害怕。 “老七叔,你这什么意思?”黄队长冷下脸来,“你知道这丫头什么身份吗?”给个下马威就行了,偏偏还要撕破脸。 老七爷却是倚老卖老,撇着嘴瞥瞥叶馨馨,又斜眼看着黄队长道:“知道老子今年多大吗?老子今年七十三,老话说的好啊,七十三八十四,那啥啥,怎么老子还怕谁?” “你,你这分明是土匪恶霸的行径。”黄队长:蠢货,搁你年纪大就没事儿了?特么你死了,遭罪的还有你儿子孙子呢? “黄建国,你就不用劝了。老子知道你什么意思。老子那儿子孙子都是没孝心的,要是老子死了,能坑他们一把,也算是为为民除害了。”老七爷理直气壮,又得瑟不已的说道。“何况真要出事,上面说不定还要嘉奖老子呢。” 叶馨馨已经瞬间明白,自己在莫名其妙之下被当成了出气筒。靠,她这是招谁惹谁了? 叶馨馨:不,或许这就是那什么传说中的猪脚光环,她可不就刚刚招惹了女主,还害得女主狂化了吗?等等,难道是因为她占了男主的便宜的原因?书中世界正在努力‘拨乱反正’? “小叶同志。”黄队长叹了口气,忽然转向叶馨馨道,“这次的事儿是我不对,本来想着给你一点补偿的,怕你狮子大开口,这才有了刚刚一出。结果没想到……。今天的肉我让他们给你留一些,你带回去吃。不想吃,你扔了也行。” “黄建国。”老七爷再次公鸡掐了脖子高声喝道,“你要是敢把人放走,老子今晚上就吊死在你家门口。” 噗!叶馨馨差点喷了,这老头子真绝了啊! 黄建国面色难看,一脸厌烦地环视一群老家伙道:“刚刚你们怎么说的,你们说要给这丫头一点补偿。你们上来给人下马威,看着你们年纪大,我也不说什么。可刘老七一个七十多岁的人了,跟个十四五岁的小丫头计较,还想强行留人,老七叔,你的老脸是忘在家里了吧?” 可惜老七爷,却是丝毫不将黄建国放在眼里,继续道:“刘栓,王超给老子把人看好了。老子就不服气了,老子在村里瘪了一辈子,在老子临死前,还不能雄起一次了。真有事儿,老头子就去军区门口撞死,以死谢罪。” “哈哈,七爷爷豪气,还是您高啊!”王栓拍着马屁道,“说不定您老去了,他们还给你披红挂彩,末了还好吃好喝,再给您老几瓶好酒送回来呢。” “对对对。”王超跟着道,“之前我听说,一位哪个村里的一大爷,下雪的时候,在军区门口晕倒了,最后被部队的人救了,然后人家走的时候,部队不仅给了军大衣,还给了一盒麦乳精呢。” “那我七爷爷这样的,去了不是好烟好酒军大衣都得有。” “那是……” 听着王栓和王超的一唱一和,那位七大爷不仅没听出别人是在故意怂恿他,反而眼冒精光。叶馨馨暗腹,这特么不会真动了心思吧?如果真这样,这是不是太恶心了? 黄队长却是听的面色黑红,朝王超和刘栓怒骂道:“你们俩,都给老子闭嘴,平时在村里不干好事就算了,如今还怂恿一个七十岁老头去诈骗别人东西。你们当那部队是想进就进的?不想在村里过了就给老子直说,老子现在就可以让你们直接卷铺盖滚蛋。” 听到要被赶出存在,王超,刘栓瞬间怂了。要真被赶出去,他们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被公社拎过去进行思想改造。 “呃,建国叔。”刘栓仗着自己也姓刘,嬉笑道,“我们,我们就是说说,再说七爷爷也不会当真。” 老七爷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思,扬起脖子道:“别瞧不起人了,老子都七十三了。”说着僵硬的转移话题,指着叶馨馨道,“让老子不去也可以,把她留下。今儿这顿饭,她不吃也得吃。吃完就算我们还了她的人情。以后别让她继续在我们村里乱窜了。” 很懵 第二十四章: 黄建国从来都知道刘老七这个老头子是个不要脸的,只是今儿算是让他又有了新见识。冷冷道:“可以,就按您老说的做。等这顿吃完,我看你就直接躺棺材里别出来了,等着阎王爷来收你吧。”特么真当隔壁军区是吃菜的? 人群中,一位面相看着四十多岁,有点文人气质的中年人,瞥瞥黄队长和刘老七,温和的笑道:“像七叔说的那样就太过的,这野猪再怎么说也是小叶同志砍死的。我们捡回来,顶多就是帮了个忙。小叶同志无偿捐给我们。我们应该心存感激。怎么能说吃顿肉就把恩情一笔勾销了呢。这样不好,这样不好,太自私了,太自私了。” 叶馨馨:呵!这小东村真是卧虎藏龙啊! “怎么,你想老子吊死在你家门口?”刘老七却是没听出中年人的意思,直接横眉冷眼道,“老子告诉你刘红朝,别人都怕你,老子不怕你。不就是个过去的账房先生吗?老子七十三了。” ‘账房先生’刘红朝表情怪异,下一秒却是义正言辞道:“我刘红朝一直都是在为民服务,说什么怕我,根本就是对我工作的侮辱。如果七叔你对我工作有意见,那好,明儿一大早我就上公社去,跟公社领导自动请辞。” 黄建国看着刘红朝表情怪异。 刘老七却是气的跳脚:“哟,你个小王八蛋还威胁起老子了?刘红朝你个小狗鼻子,你当你是谁呢?欺负老子欺负惯了是吧?就跟黄建国说的,老子就是准备吃了这顿躺棺材的。拉一个是一个,你想来,老子侧躺着让你。” 叶馨馨⊙﹏⊙!:……卧槽,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 不仅是叶馨馨听懂了。周围一圈人都听懂了。一时间不管之前是什么心思的男女老少,都齐齐惊恐地看向了刘老七,半晌,又瞄瞄叶馨馨,胆子小的直接打了个冷颤。 “哎呦喂!”一个身着黑棉袄的小脚老太太,拍着大腿压低声音道,“这刘老七也真是敢想啊!这是想让活人给他殉葬啊?这丫头瞧着跟画上的金童玉女里的玉女似的,这刘老七七十三了,居然还有这心思?” “这,这玉女有了,还差个金童啊。他不会还想拉咱们村里谁家的男娃子给他陪葬吧?” “妈呀,吓死个人了。” “俺滴老天爷,这就是封建残余。俺以前就觉得这老头子瞧着人阴沉沉的。没想到……” “……” 一阵议论之后,一些大妈大婶大娘连忙指挥自家媳妇:“大娃媳妇,大娃媳妇,赶紧把孩子叫回去。今晚上这顿肉咱不吃了。嘿哟喂!” “红花红花,咱们回去,咱们回去。” “哇啊,娘,俺要吃肉,俺要吃肉。” “吃个屁,小心你七爷爷吃了你。” “七爷爷吃人了,七爷爷吃人了。” “……” 稻场上,因为刘老七不经大脑的一句话,瞬间乱成了一锅粥。不说之前那些提着菜刀,伸长脖子等肉切的老太太都拉着孙子跑了,就连一些十七八岁还没结婚的,也被各自的奶奶和老娘给拉走了。 在她们看来刘老七胆大包天地敢把手伸到人军嫂身上,那他们村里这些不值钱的娃娃,万一被他瞧上了,那不是让人防不胜防。 黄队长气得不行,指着刘老七半天说不出话来。 “你你……” 刘红朝却是心里嗤笑,鄙视刘老七生生把手里一手的好牌给打烂了。本来还想帮对方一把,结果人就是个蠢货。 刘老七也不傻,懵了一瞬间立刻脸红脖子粗的吼道:“你们,你们胡说啥,你们一个个没安好心。你们不吃肉,老子一会儿一个人吃十碗。”说完,忽然志向叶馨馨道,“你们一个个笨的要死。老子这么做为得啥?还不都是为的你们。那猪她既然能够几镰刀砍死,怎么可能不自己留着,说不定后座肉的小一百斤都被她收起来了。亏得你们一个个还感恩戴德。真是几十年都活到狗身上了。” 老幺叔道:“咋滴,就算后座的几十斤肉被小叶同志拿了,剩下这两三百斤的猪肉给咱们,咱们不该感谢?” “感谢个屁。”刘老七声嘶力竭,“整个乌鸦岭都是我们小东村的,那野猪自然也是我们小东村的,她一个外来的,凭什么?”说着又对叶馨馨道,“你个黄毛丫头,乘早点把猪肉还回来,小心吃了我们小东村的肉烂肠子我告诉你。” 叶馨馨面无表情道:“我向伟人发誓,那猪后腿和猪屁股谁拿了谁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 “哼,发誓谁不会?”刘老七鄙视,“小小年纪还这么迷信,怎么红小兵没把你这个搞封建迷信的抓走。” 叶馨馨:操! “七爷爷她说没有,肯定是藏在土地庙了。”刘栓嘿嘿笑道。 王超点头:“对对,肯定是她知道,那土地庙俺们不敢进去,所以才有恃无恐。” “俺七爷爷可是七十三了,连死都不害怕,还怕一个土地庙?”刘栓撇嘴。 话是这么说,可是众人瞧向刘老七的时候,却发现他的表情很难看,瞪着刘栓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够了!”黄队长忽然大喝一声,“都给我闭嘴,现在开始,谁要是再给我多一句话,明日就给我去出大粪,一个月。” 出大粪?这个事儿,真得很吓人,瞬间整个稻场上就只剩下风声。 黄队长见所有人都不说话了,环视一周又看向了叶馨馨。 叶馨馨免费看了一场让人膈应的闹剧,再看这位想要继续和稀泥的队长,表情淡淡道:“既然大家这么盛情,那这炖肉我吃,不过,你们做的不好吃,我要自己做。” “哎呦,你身上是不是有什么解药?”刘栓夸张的叫嚣。 叶馨馨道:“我用你们的锅,到时候不怕死的可以和我吃一锅。”说完,不等黄队长说话,就背着自己的背篓去屠夫那边领了肉和骨头,找了个方桌准备干活。 黄队长不动声色的给自己儿子使了个眼色。 黄旭阳连忙颠颠的跑过去帮忙。 叶馨馨也没有拒绝,不论是大锅,还是水桶,都是那种老木桶,一个个对她来说都是死沉死沉的。真要从头到尾就她一个人,还真是找罪受。 既然有人帮忙,她何乐而不为。 黄旭阳按照叶馨馨的吩咐,先把锅洗干净,然后把屠夫刚才在他们吵架的时候,剁碎的大骨头冷水下锅焯水。 叶馨馨领到了两只没有多少肉的猪腿骨,和没什么肥肉的猪肚上的瘦五花肉。 这肉,在叶馨馨眼里绝对都是好肉,但是看那屠夫刚刚随手丢的模样,就知道人家是故意的。 大骨头和切成大块的五花肉一起冷水下锅焯水,在这个过程中,叶馨馨在锅里丢了几块姜,几根大葱,还有黄旭阳帮她找来的米酒。 水烧开瓢去浮沫,她又换了清水重新再焯了一遍。之后用冷水洗干净。这才开始炒料,煎肉,骨头下锅。 看着叶馨馨炖肉不仅用糖,还用了八角,花椒,桂皮,酱油等等,旁边本来监视她的人,一个个嘴角流下可疑的痕迹。 “好香啊!这味道比县城国营饭店里的还香。”几个小年轻在旁边小声议论。 “说的好像你吃过似的。” “国营饭店的红烧肉,每次去都没有,要是有我肯定吃过。” “……” 叶馨馨也不说话,她现在其实是不敢开口,她怕她一开口就把自己跟小东村的人直接闹僵。 “小叶同志啊,你这肉做的好香啊。是不是放了糖的原因啊,能不能给咱们这锅也放点糖啊?”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年轻嬉笑着问道。 叶馨馨瞥了对方那锅一眼,抿了抿嘴道:“你那肉没焯过水,骚味大,放了糖也不会有多好吃。” 呃!那小年轻一噎,他也是看到叶馨馨刚刚炖肉的步骤啊。那仔细劲儿,旁边掌厨的老太太说她矫情。可是他们这些年轻人,看着就觉得赏心悦目。如果对方焯水出来的浮沫都是肉里面的脏东西,那他们那边的肉……。 好吧,不想也罢,想了,一会儿就吃不下了。 “叶馨馨同志在吗?”年轻人背后的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姑娘,在年轻人跟叶馨馨说话的时候,面色一直不好,看她的目光就跟看仇人似的。这会儿刚准备说什么,就听到背后有人喊。 众人闻言,寻声看过去。就见两名穿着军装的年轻解放军,正抱着一男一女两三岁左右的小不点大步往这边走着。 叶馨馨有些懵。但随着人群的退让,还是站起身道:“我,我就是。”什么情况这是? “叶馨馨同志,您好。”其中一名小兵正是上次送叶馨馨过来的一人,看到她就本能的想要敬礼,但怀里还抱着个孩子,限制了他的动作。 “呃,你好!我,我记得你,你是小王同志。”叶馨馨说话间,和他怀里的小女孩眼睛对了个正着。 那孩子的双眼黑黝黝的,只是本该懵懂的眼神里,此刻却更多是怯弱。让人看着就觉得很可怜。 “对对对,我是王志愿。” “呃,有什么事儿吗?” “叶馨馨同志,是这样的。这两个孩子是今天早上由常连长老家送过来的。说是常连长大哥常盛帆同志的孩子。我们经过调查取证,也证明了这两个孩子的确很可能是常盛帆同志的孩子。现在他们的母亲要改嫁,不能继续抚养他们,所以只能送过来给常连长。经过上面领导的指示,我们特意将他们送过来。” 叶馨馨⊙﹏⊙!:沃特?特意?您二位确定?还有,你们那领导到底是什么领导?不知道她也还是个宝宝吗?还有还有,书中为什么没有这一段? 叶馨馨一瞬间抓瞎好吧! 她前世今生都没养过孩子,是谁这么看得起她? 不对!叶馨馨的脑海中忽然冒出了一段记忆,那是属于原主的。在原主的老家,在原主要嫁给常盛舟的时候,村里因为抚血金的事情时不时就会传一些,关于常家的八卦。就比如常盛舟的哥哥常盛帆,曾经跟隔壁村寡妇来往的事情。因为人家来往的光明正大,大家也不好说什么。毕竟男未婚,女的又死了丈夫。后来那寡妇莫名生了一对双胞胎,在大家都以为是常盛帆的时候,对方却说是前夫的遗腹子,因为没有公婆,别人顶多就是在背后议论寡妇。可是常盛帆去寡妇家却更勤快的。 当初常盛帆父子俩之所以大雨天出门,其实那天也是与寡妇有关。只是后来他们父子俩救人把自己给救没了。 看书的时候,叶馨馨习惯性一目十行。穿越之后,不遇到事,也想不起来太多剧情,更何况她根本没看完全书。 所以…… 现在的情况,让她很懵逼!她养个男主就已经够吃力了,为什么还要增加负担?她的马饲料一共也就那么点,在没有后续的情况下,延续不了多久。 为什么人女主穿越是轻松自在的养灵宠,她穿书就是养孩子? 石头 第二十五章: 看着最多三岁,瘦的小脸都长皱纹的俩又黑又瘦的小孩。拒绝的话叶馨馨真心说不出来。她不圣母,前世的很多时候,在别人眼里她都是冷漠的。甚至对周围的很多事情都不好奇。 可是她同情心和心软,此刻却左右了她的思想。 “我特么就是个工具人!”叶馨馨忽然有了一些莫名其妙的感悟。一种睁不开命运枷锁的感悟。 难道是冥冥之中,她得到了天庭金手指,然后这个书中世界的命运大轮在自救? “这是领导吩咐的,请您一定不要拒绝。”王志愿将一个大布包先递给了叶馨馨。 叶馨馨瞥了一眼,感觉那布包挺沉重的。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光天化日之下她也没有打开的意思。直接接过去丢进了筐子里。 不过,就算看不到布包里面有什么,就冲布包的个头,也让稻场上的一群婆婆媳妇羡慕嫉妒的眼睛发红。 “那就麻烦叶同志了。” “呃,我先养着。如果实在不行,再说吧。”叶馨馨能怎么说。反正他们的亲叔叔都在她那边,到时候等对方醒了,直接丢过去完事。 黄队长等人假惺惺的留人吃肉。却是被俩小兵毫不犹豫的谢绝了。开玩笑,刚刚进村的路上,他们可是没少听村里人编排小叶同志,据说野猪还是人小叶同志无意间打的,结果村里一个个就跟对阶级敌人似的。他们要是吃了,回头还不得上部队去告状去。 另外就是,今天送孩子过来,作为部队里的勤务兵,他们心里其实是不赞同的。 常连长的未婚妻毕竟还没和人结婚,而且对方的年纪也不大。这还没怎么样,就先让对方养上侄子侄女了。这放在哪儿都说不过去。 可是常连长基本上常年出任务在外。在军区里,大家都知道,常连长‘功高盖主’,但因为其母亲的身份原因,一直晋升不了。这俩孩子,如果不送过来,最后就得返送回去。 现在对方的母亲改嫁,摆明了不想养了,送回去不是让孩子遭罪吗?据说才两岁多,说不定就给养没了。 至于叶馨馨一个小姑娘是不是能养好这俩孩子,瞅瞅那个大包袱就知道了。领导已经做好了准备,对方但凡用点心,这俩孩子就不会养不好。 肉炖了一个多小时。差不多下午三点多的样子就好了。红彤彤的烧肉看着煞是诱人。也不知道叶馨馨炖的这锅肉是怎么做的,反正就是比其他锅里的闻着香。 等开吃的时候,叶馨馨这边的猪肉几乎没有骚味,明明是没什么油水的肚皮肉,看着却是油光四射。吃过她这边的,再去吃别人的,简直难以下咽。 叶馨馨匆匆吃过一碗之后就放下了碗,三层五层的五花肉做的红烧肉,如果是好肉,她铁定不会只吃一碗。 至于俩孩子,就算他们垂涎,她也不敢给。只跟人说孩子太小,吃不了大荤。 吃完肉,她就带着俩孩子往回走,路过一家换过东西的人家时,正好碰着对方。就顺便买了半筐子红薯土豆,一罐子的猪油和两斤芝麻油。另外又买了对方家一公一母两只鸡。 “多谢大娘了。”银货两讫,叶馨馨千恩万谢的离开。这年代物质匮乏,对方能够将东西卖给她,已经是很难得了。至于高出的那点,其实并不算什么。 那大娘欲言又止,最终却没什么都没说。 叶馨馨带着俩孩子往土地庙走,十多分钟的路程,她走一点,抱一点。俩孩子也十分听话。让走就走,抱起来也不动弹。 “回家阿姨给你们杀鸡吃。”叶馨馨给俩孩子道,“刚刚那个肉是山上捡来的,里面有不好的东西,阿姨本来也不想吃的,可是那些人非让着阿姨吃。阿姨没办法才吃的。你们却不能吃,吃了的话,会肚肚疼的。想吃肉,回头阿姨也给你们到街上买。” “嗯。”小女孩轻轻回应一声。小男孩却不说。 叶馨馨宠溺的在她的小脸上亲了一下。 回到家,叶馨馨快速的喝了一大碗马奶,又兑了一滴桃花露喝了,这才放心(其实仍然不放心)。当然,俩小朋友扬着小脑袋看着她,她也不好意思‘吃独食’。 便干脆用热水兑了一滴马奶,算是为他们洗髓伐筋了。 别看只有一滴马奶,兑在热水中香味却是一点不少。小盆友一人一碗喝了,还忍不住舔嘴巴。喝完马奶,再一人分半个酸酸甜甜,啃起来汁水四溅的西红柿。完了,准备汤鸡毛的时候,放在热水上的一大碗鸡蛋羹也好,点上一点香油。没完。 看到鸡蛋羹,俩孩子双眼放光,却踌躇着不敢动。 “吃吧,都是你们的,鸡汤要到晚上才能吃哦!”叶馨馨说着,手脚麻利的把开水端到门口去烫鸡毛了。 经过叶妈妈高压手段的□□,叶馨馨做事非常麻利。别人汤个鸡毛个把小时,她却是半个小时就搞定了。 而在这半个小时的时间里,她还把做小饼干和面包的面活好了。 洗干净鸡后,一只鸡用来做叫花鸡,另一只鸡骨头用来炖鸡汤,鸡肉用来做炸鸡柳,鸡米花。 蒸熟的红薯,放在少许面和玉米粉,做成了红薯丸子;土豆做成了油炸土豆饼。 时间非常紧迫,也缺少原材料,赶在去天庭前,她才堪堪准备了二十分礼物。 在这个过程中,俩小朋友真是意外听话。吃饱喝足便老实在坐在炕上,看着叶馨馨忙活。偶尔吃一些他们以前从来没吃过小零食。 晚上,叶馨馨用木桶给俩孩子洗了澡,大约是洗髓伐筋了,洗了三桶水,才把人给洗干净。 俩小家伙也不知道之前经历了什么,在吃饱喝足又洗完澡之后,很快就睡着了。为了预防他们半夜尿床,叶馨馨只能在他们身下用布包了稻草,垫了一个垫子。毕竟她晚上不在,实在预防不了这俩小家伙尿床的事情。 看看躺在床上睡的安静的常盛舟。叶馨馨叹了口气。 “果然是小说世界。简直处处都是事儿!” 眼前一亮,叶馨馨一身锦衣古装出现在天庭蟠桃园外的凉亭里。周围也由昏暗的土地庙,变成了□□的朗朗乾坤。 凉亭里并没有青藤真君,她像是小蝌蚪找妈妈似的,四处找了找,依然没有见到。犹豫了片刻,便只能下自己干起来。 鉴于在凡间她已经试用过镰刀。这会儿倒是得心应手的很。不一会儿就把凉亭周围的一片收割了感觉。 大片的荒草,灌木等都是她不熟悉的植物。 “好漂亮的玉石?”叶馨馨砍着砍着,前方的草丛里忽然出现一颗篮球大小,整个呈现水润蓝色,还没有一丝杂质的椭圆形石头。 以她没什么见识的眼光看,这肯定不是普通的石头,倒是有点像是顶级的玉石。 天庭灿烂的光线照耀下,那玉石隐约还有漂亮的流光划过。 女人都爱闪亮亮的东西。叶馨馨也不例外。虽然不知道这石头有没有主,但她的手已经率先摸了过去。 “唔?”叶馨馨刚摸了一下,还没来得及仔细感受玉石的润泽。一瞬间面色一变,本能地迅速收回了手。不知道为什么,她刚才一触摸到的‘石头’,一股奇异的感觉就传遍了她全身。 就,就好像,那一瞬间,有一道光穿透了她整个身体一般,激起了她全身的鸡皮疙瘩。 神妖区别 第二十六章: “好猥琐,感觉像是被摸了。”叶馨馨蹲在草地里嘀咕,心里一瞬间闪过某个关于有感而孕的神话传说。眼睛却是紧紧盯着那大颗的椭圆形玉石不放。 这么大颗的玉石,不说别的,就这品相,放到几十年后,绝对价值几千万,甚至可能上亿! “上亿啊!”叶馨馨的意识一瞬间就飞扬了起来。“要是能够平平安安的活到后世,就算不是原来的2020年,就2000年也行,这样一颗玉石,绝对能换到至少五千万,有了这些钱,就算这辈子依然再嫁不出去,到时候也能包养个小鲜肉什么破了姐姐的老处。嘿嘿!或许还可以利用先知去首都那样的地方,提前买几套房子,然后过个几年,再转手一卖。” 叶馨馨想的太美,以至于她并没看到,在她笑得猥琐到凤眼都眯缝,双手紧握小粉拳之际,那椭圆形的石头里,有一道氤氲的光芒微弱的闪了一下。 与此同时,九重天上某处浓浓祥云仙山中的巍峨宫殿内,清风撩动的层层纱帐中,忽然放射出道道璀璨的星光。星光一开始只在帷帐中闪烁,之后越来越大,很快便延伸出了整座宫殿,整个院子。 片刻之后,巍峨宫殿在璀璨星光和星辉中,好似一颗置放在九重天上拥有惊世之能的重宝。 “唳——”一道鹤鸣穿透九重天,刹那间,整个九重天万花齐放,百鸟起飞,祥云阵阵,瑞气腾腾。原来白天的世界,缓缓幻变成了亿万星辰璀璨的夜晚。 “太子!是太子!” “太子回来了!” “肯定是太子回来了,当年太子出生,天地便是如此异象。后来八荒众神之祖都前来道贺,说是太子出身非凡,将来必成为意想不到的存在。”随着九重天异象丛生,九重天各处的神仙,都走出了宅子,仰头观看。 只见漫天的繁星与九重天**太子宫殿内放射的星光交相辉映。刹那间,整个九重天上,别说是普通的上仙,金仙,便是天帝天后等天界上神,也睁不开眼睛了。 当然相比别人,天帝天后眼中更多是笑意。毕竟他们的这个儿子出生,不同于其他,从小到大被给予了太多期望。甚至最后还一跃众兄弟之上,成为储君。 “这,这仙力也太高了!”某座仙山之上,某位胡子头发都白花花的神仙,一手紧抓鱼竿,一手捂住眼睛,“果然不愧是**太子!” 某座巍峨宫殿里,四五名看着中年人模样的神仙相携站在门口,虚眯着眼睛,努力想要看清楚星光之中的景象。 “这声势,绝对过亿了!” “吾还记得当年北方帝君渡劫归来,那也是声势浩大。吓得本欲起战的天魔族都弃械遁走,但当时引起的,不过也就是千万星辰与之辉映。” “北方帝君的千万星辰交相辉映,已是难得了!当年西方的帝君,可是才八百万。” “哈哈,你们啊,自己不过是上仙,金仙,哪里来的胆子公然议论上神。” “勿怪勿怪,实在是太子这异象太难得了。若真如诸位八荒众神之祖说的那般,自当是该要庆祝之事。” “吾等,还是快些去陛下处,此等天地盛举,怎么能不向陛下道贺。” “是极是极。”五名神仙说着就要动身。 其中一位深棕色仙衣的神仙,却是抬手制止道:“诸位稍等。吾听府上小仙说,近日天后似乎要在瑶池,为太子□□举办小宴。不知道诸位是否有兴趣,同吾一起去见识一二。” “虽不过是天后慰藉思念之情的小宴,想来一甲子之后太子回归,天帝天后必定大宴,但今日之盛况,当得前去祝贺。那不如吾等准备些小礼物再去不迟。” “好久不曾参加天后的宴会,便是厚着脸皮去热闹热闹一番也好。” 鉴于石头‘太值钱’,叶馨馨向来又有良好的‘拾金不昧’的品德。便决定还是将玉石先放到凉亭里去,等青藤真君来了问问再说。万一这是天庭的哪位神仙不小心丢了的宝贝,她冒然拿了,那跟偷盗有什么区别? 如此想着,她再次伸手摸向那玉石。奇异的是这次没了之前那怪异的感觉。反而入手的温润感,让她一时间爱不释手,一个没忍住就抱在怀里,又一个没忍住把脸贴了过去,还‘猥琐’的蹭了蹭。 “唔,好舒服。”叶馨馨觉得,这石头摸着真光滑,还不冰,要是能变成小石头,做成佩饰挂在脖子上就好了。人家说玉能养人,这天庭的玉石她要是天天戴着,说不定能长命百岁。 虽然爱不释手,叶馨馨最后还是将玉石抱到凉亭的桌子上,然后再次干活。直到她差不多要回去的时间。天空划过一道青色的光芒,青藤真君才终于出现了。 出现的青藤真君,看到叶馨馨今天的成绩,满意的点头。 “不错。”青藤真君道,“今日就到这里吧。” 叶馨馨闻言立马收了镰刀,她等对方可是等的花儿都谢了。 “有事?”青藤真君看着叶馨馨小跑过来,一副‘猥琐’的讨好模样,就忍不住好笑。这小丫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把这‘坏习惯’给改掉。 叶馨馨被问的一愣,自觉自己表现的‘很和蔼可亲’!为什么对方一眼就看出她有事? 她的确有事,可是被点出来,她一时间却是踌躇了,傻笑两声,才一脸惭愧的开了口。 “真君,我,我,对不起。”不管怎么样,必须先认错。 青藤真君狐疑的看向她,表情满是不明所以:“……” “我,我在凡间闯祸了……” 闯祸?就这小丫头怂啦吧唧的性格,能闯祸?青藤真君有些好奇了。随即在听到对方的陈述之后,果然也应征了她的想法。 “你过来。”青藤真君没关心镰刀暴露的事情,而是面色严肃的招手让对方过去。 叶馨馨疑惑,还是快步走了过去。 青藤真君抬手凝聚了一道仙光,仙光打在叶馨馨身上,直接将人从头到尾的罩住。片刻之后,仙光散去。她才稍稍松了一口气道:“没事,你的身体没什么问题。就算有问题,以马奶和桃花露的功效,也能消去。” “多谢真君。”叶馨馨满脸真诚。她前世今生都还是老处呢,要是一上来就被人弄的生不了孩子了,虽然她怕疼,可还是会郁闷到死的。 “仙器可不是谁都能拿的。”青藤真君又道,“你是不是忘记了自己的身份。” 她有什么身份?叶馨馨疑惑。天庭清洁工? “你乃下界的土地之神,五谷之神。帝王的社稷之神。天生便被赋予兴云布雨之能。拥有此神力,便是凡人,也不是凡人。并且随着你在天庭呆的时间越长,你在下界所能掌控的疆域也将越来越大。或一城之地,或一国之地。 可惜你乃地仙,一直以来都是依靠凡人的信仰成神登仙。若是没有信仰,或者其他办法,便会一直是凡身□□。但下界普通的武者,应该是伤害不了你的。如果你实在怕她,那就自己去找些炼体之术练练。想来对方便是打不死你,毕竟是凡身□□,也会很惨的。” 叶馨馨→_→ :为什么她听出了浓浓的嫌弃?真君,您这样一本正经说这样的话,真得吗? “另外,仙器这东西,除非机缘巧合,否则,便是无主又仙力低微的。也不是凡人能够触碰的。或者根本不可能遇到。若是下界凡人真不知好歹,你给他们便是。” “啊?”给他们? “给他们。若是凡间真如你描述的那般,修仙之人已无。他们便是倾一生之力,也不可能窥探仙器之力。最后的结果,无非就是受到仙器反噬。” 反噬?这听着为什么那么恐惧。 叶馨馨刚想张嘴询问,就听青藤真君继续道:“若是仙器谁都能沾染,那就不是仙器了。仙器需是在特定之人手中,否则,放置在凡人中,便不是毒药,也是毒药。毕竟仙力不是凡人之体可以承受的。” 原来如此!叶馨馨沉吟,感觉仙器这种东西,对于凡人来说,就好像那种带辐射的宇宙陨石一般。 “真君!”叶馨馨忽然想到什么,“在我们凡间,有一种动物修炼成精的,它们能不能使用仙器?” “现在凡间还有妖?”青藤真君好奇了。 “呃。好像是。”女主的宠物小白,可是据说最后会化龙的。“据说还会化龙?” “噗!”青藤真君直接喷了,“化龙?” 叶馨馨呆懵,眨巴眨巴眼睛,不明白青藤真君为什么这么惊讶。 “妖精想化龙?噗呵呵,你们凡人还真敢想。就算是远古时期,凡人可以飞升成仙的时候,也没见几条蛟化龙的。蛟想要化龙,必须去龙族的化龙池,就好像凡人飞升,必须进入化仙池一般。化龙?不能进入化龙池的蛟,在远古时期,连成为人脚力的资格都没有。不过是一些修者的肉食。” 叶馨馨:这话是不是太毒了些? 有人造访(虫) 第二十七章: “……” “我的话或许太直接了一些,也并非瞧不起妖修。但若是蛟类不能进入化龙池,人修化仙池,便是它们在凡间已经拥有飞升之力,也不过仙人一根指头就可以解决的事情。若是妖修的话,一辈子都不过是畜生,只是比普通畜生多了灵智,提升了战斗力而已。便是同类也羞与为伍,当然,妖?可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冠此名讳的。你可知,在这世间除了天庭,还有魔界,妖界和鬼域等。你说的那些,在真正的妖看来,最多算是开了灵识的精怪而已。” 叶馨馨⊙﹏⊙!:卧槽,……感觉这差别?是不是太大了些? 青藤真君瞥瞥叶馨馨,嘴上说着:“若真有那样的玩意,但凡灵性够足,只要不是想死的,它们都是不会轻易在你面前现身的。”心里却是,幸好以前喜欢和飞升小仙小妖聊天,要不然她这天庭土生土长可不知道这些。 “啊,为什么?” “因为你是神。纵然是凡身□□的地仙,也已经是神,你的一个念头便会让它们的修为灰飞烟灭。你的一句话,对于它们来说,也拥有言灵之力。这是上天赋予神的力量。何况你是土地神,在凡间除了护佑土地五谷之外,还拥有祛邪、避灾和赐福之力。除非它们强大到力量可以超越你。否则,只要你所见之‘污秽之物’,上天便会借你之眼洞悉之存在。”青藤真君说着,顿了顿又道,“我记得凡间曾有传说,成精之物,在渡妖劫之前不可为人类所见。一旦为人所见,便会传入地仙之耳,继而身死道消。” “……” “下界已经多年没人飞升,想来真正修炼到一定程度的人或妖,或鬼很少。你也不比多担心。” 叶馨馨听了半天,确定青藤真君给她普及的东西对她还是非常有用的。问题是她并不想憋屈地将仙器拱手让出去。万一,她是说万一女主受到上天庇佑,可以使用仙器呢?那她不得憋屈死。 于是,便将凡间此刻的背景再描述了一遍,并强调了一下女主的身份。 “……既然真君说仙器不是普通人能触碰的,但若对方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使用了仙器该怎么办?”到时候岂不是‘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既然不能触碰,又何谈使用?” “……可若是对方生来便福运照顶呢?” “呵!”青藤真君奇怪的看了她一眼,“既然你得到了仙器,并拥有了神职,而她没得到。这所谓的福运,怕是偷来的吧?” “……” “好了,不说这个。”青藤真君直接转移了话题。这让叶馨馨本来想问常盛舟情况的话,也直接卡在了喉咙里。 “关于宴会的事情,按照天后的吩咐,恐怕要扩大一些。所以,你还需要再多想一些凡间的新奇玩意儿。你说的东西,我已经准备好了。明日起你每日只在这里收拾一半时间,剩下的时间就在清风殿做菜。至于试菜,我会专门找几位天庭德高望重,又有饕餮之名的仙家,前来品尝。” 请大神仙前来品尝什么?是不是太郑重了一些? “真君放心,关于宴会用餐,我一定谨慎郑重。”叶馨馨信心满满。随即从身上拿出之前慌忙之下做的小点心,“这是我昨日在下界做的。之前蟠桃园的几位土地神,送了我不少东西。其中那桃花露,最是神奇。呃,今日有些匆忙,真君您看……。” 青藤真君的目光,在几样新鲜的小吃食上扫过。目光最终落在那些色泽金黄,如同一颗颗沾满金沙的小金球上,忍住想要尝试的欲望,在心里撇嘴:那群土地端的是一个小气,若不是本座新官上任,我青藤真君的人,也敢随便几样上不得台面的礼物打发?回头必定收拾他们。不过,那些没送礼的,哼!等这次天后宴结束,必定好好的回报他们。” “丫头有心了。”青藤抬手毫不犹豫收下东西,眼角的笑意掩饰不住,“以后清风殿的小厨房便是你的。就不用从下界再带东西上来了。”主要是明明是好东西,却因为材料问题,生生降低了美味程度,真是糟蹋了! “……”叶馨馨心里咯噔一下。她交好神仙的伟大梦想还没实现呢。 “听你之言,你此刻所在的凡间正处于乱世结束,百废待兴之际。想必食物紧缺,那些东西,你就留着慢慢食用。此次若是在天后的宴会上表现好。以后清风殿的小厨房便不会缺少制作仙膳的材料。若是你愿意,在食神不在之际,我还可以为你接一些仙王仙帝府上的仙膳任务。如此便是他们随便赏些东西,你也够你在凡间生活了。你虽乃信仰之神,但仙气沾染多了,体质必定会改变,若是能够成功将仙体引归正途,便是不得位列天庭,也可有凡间土地正神最低的五百寿命,若是法力高深,拥有一国之力,便是三千,五千岁也不在话下。” “多谢真君。”叶馨馨瞬间感动的不行。五千岁她是不敢想的,可五百岁,她却是真喜欢!一瞬间,青藤真君在某人眼中绝对是世间最好的人了。 叶馨馨这人不能激动,一激动,就把收在储物袋里,准备用来当粮食吃的红薯和土豆拿了出来。鉴于仙界的东西,多是飞升的神仙由凡间带来的。近千年没人飞升的仙界,这会儿,还真没有红薯,土豆这两件东西。 青藤真君看着稀奇,二话不说,挥手一道地垄术将叶馨馨切好的土豆块种下。因红薯需要育苗,又另外使用仙术催生。之后切成小段再次种植。 种下的红薯和土豆,在仙力甘霖中快速成长,开花。 叶馨馨在秧子花凋之后,快乐的下地去拔了秧子,验证成果。 “好大!……呃,好小!”仙界的息壤,再次让人叹为观止。只是红薯不论是白心的,还是红心的,一个个都大若足球篮球。并且一颗苗上至少五个果子,果实大小也十分均匀。 反观土豆,却是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一株苗子上的果实大若篮球,一次能结出五六个;另一株上却结出了目测至少二三十颗,大小只有乒乓球那么大的土豆。 种类不同? 叶馨馨每样拔了五株之后,就被青藤真君敲了脑袋。 “够了。这些果子里面没多少仙力。真想吃,让它们多长些时候。” “多谢真君。”叶馨馨看着小山似的红薯和土豆,抬手收了起来。就连红薯藤都没放过。毕竟红薯叶子也是可以吃的。辣椒蒜瓣红薯叶,就很下饭的。 早上六半点,随着一阵小心翼翼的呼叫,叶馨馨陡地睁开了眼睛。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首先映入眼帘。半晌她才反应过来,土地庙的黑暗也立刻被一盏明亮的光取代。 “怎么了兜兜?”叶馨馨看向声音的发源地。 被窝里的男孩,睁着圆圆的大眼睛,好半天才扭扭捏捏道:“姨姨,尿……尿。” “尿尿?!等一下。”叶馨馨一愣,下一秒惊坐起身,动作麻利地将被窝里瘦弱的,几乎感觉不到重量的男孩抱到门口位置的尿桶边。“尿吧。” 叶馨馨(;):感谢老妈让帮忙带小侄子,要不然,这可怎么办! 不过,被抱着的兜兜却是半天没尿出来,直到叶馨馨将人放下离开,这才听到背后嘘嘘嘘的声音。 “屁大点,还知道害羞了?” 既然兜兜需要尿尿,小女孩米米肯定也需要。等把豆豆抱上炕。叶馨馨直接把睡着的米米抱了出来,嘘嘘两声就把完了尿。 冬天的早上太阳升的晚。叶馨馨躺在床上迷糊了一觉,再睁开眼,窗外才开始发亮。又迷糊了一觉,窗外终于有了大亮的迹象。 等她磨磨蹭蹭从床上爬起来打开土地庙的大门,才发现今天是个阴天,外面还下了很大的雾。 因为没有太阳,没有手表,也不知道具体时间到底是什么时候。反正大雾的能见度刚好刚好是整个土地庙的范围。 这样的天气,放在后世,简直是某宅女的最爱——可以名正言顺不出门。可惜,此刻没电没网没手机电脑。除了睡觉,整个世界,怎么一个无聊了得。 叶馨馨煮了一锅新鲜出炉的天庭红薯粥,便蹲在灶洞边上掐红薯叶子。最后剩下的红薯杆子之类都喂了外面厨房的鸡。 俩小家伙不知道是怕生还是怎么的,非常听话。叶馨馨曾经见过的‘人间魔兽’‘凶兽’‘神兽’和人简直没法比。 天刚刚亮那会儿,俩小孩就醒来了。鉴于看侄子的经验,迷糊中的叶馨馨直接给喂了热水和放在炕头的小面包小饼干。之后她睡她的,俩小孩窝在被窝里玩儿自己的。不想玩儿了,就闭上眼睛睡回笼觉。 早上吃饭,别看只有蔬菜和芝麻油盐拌饭。俩小孩却是将一大碗红薯粥吃的干干净净。如果不是小肚子装不下,可能还会来第二碗。 吃过早饭,因为外面雾气太大,叶馨馨也干不了别的。便继续蹲在东边的储物间范围编制稻草卷。 也不知道编了多久,忽然被外面传来的细微重物落地声给惊醒。 “……”叶馨馨顿了顿,本能的朝窗外看了一眼,窗外依旧是大雾弥漫。不免就有些奇怪,这种时候 不好好在家蹲着,谁那么闲跑到她这边? ※※※※※※※※※※※※※※※※※※※※ 感谢在2020-11-06 00:29:06~2020-11-08 00:41:2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发大大柴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