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卧河山》 第一章任府风波 炎朝,至丰十二年,天下太平,全国富庶,文学之风盛行。 金陵城、任府内任家少爷任宁正在仔细端详着手里两支精美的玉簪,嘴角微微上扬,一副很满意的样子。 为了得到这两支玉簪任宁可是花了大价钱,只可惜这玉簪虽然雕刻精美品质却一般,很显然他被人骗了。 任家是金陵富商,旗下有很多产业,任老爷为人谦和、经商有道口碑极佳,怎奈膝下只有一子还是个庸才,读了十多年圣贤书却写不出一句诗词,更别说是经商头脑,那些商贩自然喜欢骗这种人傻钱多的少爷。 “小灵这支给你!”任宁满心欢喜的将其中一支玉簪递到旁边一名女子手中。 女子看上去十五六岁的样子身穿桃红色齐腰襦裙,披了件白色纱衣,齐腰的长发被揪起一个低矮的发髻,明显是大户人家婢女的特征。 小灵小心翼翼的接过玉簪心里说不出有多高兴,身为婢女的她对玉没有多少研究,也不在乎玉簪是否贵重,她只需知道这是少爷送的就足够了。 “另一支给小哑巴妹妹吗?”小灵迫切的问道,恨不得立刻把这好消息告诉自己的好姐妹。 小灵口中的小哑巴是任宁一年前捡回来的,当时她饿晕在路边,心地善良的任宁便将她带了回来。 小哑巴生来不会说话也不会写字无法表达自己的处境,从表情可以看出她希望能够在任家混口饭吃,任宁看她可怜让她成为了自己身边的婢女。 活泼可爱的小灵很快跟小哑巴成为了好姐妹,虽然小哑巴看上去要比小灵大一两岁却比小灵来的晚,于是小灵成了姐姐。 任宁生性善良,从未将两人当成下人,有好吃的好玩的总是想着她们,这次看到两支漂亮的玉簪便买下来准备送给二人。 “我自己去吧!”任宁挥了挥手兴冲冲的离开房间。 就算玉簪是小灵送过去的小哑巴同样会高兴,可是任宁想亲眼见她高兴的样子,这才让小灵等自己回来。 白日里小灵跟小哑巴一起照顾任宁,晚上轮流守在床头,已经到了亥时按理说小哑巴正在自己的屋内休息。 任宁是兴奋过头了,恨不得立刻将玉簪交到小哑巴手中,竟忘记了这是她休息的时间。 刚伸出手去的任宁又将手缩了回来,他不想打扰小哑巴的休息,纠结了许久后他还是决定离开。 亥时的任府显得格外宁静,偶尔传来几声犬吠,猫叫听的格外清晰。 在这个本应休息的时辰他父母的房内却亮着灯光,还有陌生人的声音,任宁觉得有些奇怪放慢了脚步想要一看究竟。 “至丰十年举报江宁县令贪污、至丰十一年举报金陵府上佐滥用职权、如今又举报金陵府尹私自屯兵。”一名穿着与小灵相似的少女手中拿着一个信封厉声的对着任老爷夫妇说到。 “原来你会说话!”任老爷额头冒着冷汗又惊又怕的问道“你究竟是谁?怎会知道这些秘密?” 这名少女正是他们口中的小哑巴,也是任宁一年前收留的可怜人,如今不但能开口说话,还知道任宁都不曾接触的秘密。 “看来范进安插在金陵的眼线就是你了!”小哑巴声音冷若冰霜,眼神中迸发出逼人的杀气,手中的长剑已经对准了任老爷的喉咙。 “你是唐王的人!”面对小哑巴手中的长剑任老爷没有丝毫惧色,大义凌然的说到“为陛下效忠,任某死而无憾!” 任夫人虽是女流之辈却也算得上女中豪杰,同样有着大义凌然的精神,当他们成为范进眼线时就料到会有这种结局,早就做好了身死的准备。 “不要!”门外的任宁急忙冲了进来企图阻止这一切的发生。 然而他还是晚了一步,小哑巴手中的长剑轻轻从二人喉咙划过,便结束了他们的性命。 任宁呆呆的站在门口,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手中的玉簪落在地上摔成两半。 这是任宁精心为小哑巴挑选的礼物,本打算给她个惊喜,没想到转瞬之间小哑巴成了自己的仇人。 “为什么?告诉我为什么?” 任宁撕心裂肺的喊着,他多希望这一切都只是个梦,只是小哑巴跟自己开的玩笑,他的思绪远没有悲伤来的快,来的突然。 小哑巴将手中的长剑架在自己脖子上剑柄交到任宁手中冰冷的说到“你的仇人就在面前,杀了我为你的父母报仇!” 小哑巴是一名杀手,一名无情的杀手,从不会因杀人感到心痛感到愧疚,然而在任府的这一年时间她竟被任宁忠厚的品行打动,甚至有过放弃这次任务的念头。 只可惜完成任务是杀手的使命,她必须亲手了结任宁的父母,她也是第一次感到愧疚,或许死在任宁的手中内心会得到救赎。 任宁怒视着这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庞长剑一次次的贴近小哑巴的喉咙又一次次的拿开,此时此刻她不仅痛恨小哑巴残忍更痛恨自己软弱无能,竟不敢对杀父仇人动手。 “啊!”任宁仰天长啸借此发泄内心的愤怒,长剑也从手中掉落。 “是孩儿的错,都是孩儿的错,孩儿不该将这妖女带回来。”任宁紧紧的抱着父母的尸体痛哭流涕。 任宁万分自责,单纯的认为如果自己不收留小哑巴任家就不会遭此劫难,殊不知这一切早已注定。 看着任宁的悲伤小哑巴泪湿了脸颊,流进嘴角是咸的、酸的、苦的、涩的,身为杀手的小哑巴历经了无数次的生死,早就没了感情,这也是她第一次尝到泪水的滋味。 她多想上前安慰任宁,让任宁也听听自己的声音,然而这一切都是她造成的,任宁与她不共戴天,哪还有资格安慰。 悲痛万分的任宁经历了强烈的心理挣扎后竟然晕倒在地上,面色无比狰狞,或许这也是让他稍稍平静的最好办法。 这个时候数名黑衣人冲入任府,映照着皎洁的月光开始了屠杀,刀光、血光、月光交织,多数人还在梦乡就失去了生命。 辉煌一时的任府就这样在血泊中黯淡下来,平日里的欢声笑语变成了鬼哭狼嚎。 一名手执长剑的黑衣人破门而入,长剑直插任宁的胸膛。 “住手!”小哑巴挡在任宁面前近乎恳求的说到“他只是个庸才,成不了什么气候。” 任宁这一年的悉心呵护就算是一块石头也会变暖,更何况小哑巴是活生生的人,她只想任宁能好好的活着。 听了小哑巴的话这名黑衣男子变得更加凶狠,竟绕过小哑巴直取任宁性命。 小哑巴再次挡在任宁的面前之前柔弱恳求的眼神一扫全光,取而代之的是犀利、冷酷“师父有令,留他性命,违者杀无赦!” 正要继续动手的黑衣男子见到小哑巴手中的令牌急忙跪地叩拜,哪还敢有半分不从。 这块令牌是小哑巴师父的信物,见令牌如本尊亲临,为了得到这块令牌保住任宁一命小哑巴的交换条件便是亲手杀掉任宁的父母。 “少爷!”屋门再次被推开,小灵惊慌失措的冲了进来。 任府已经乱了,血流成河,家丁婢女被杀的杀跑的跑,也只有她还担心任宁的安危,听见房中有动静这才急忙冲了进来。 眼前这一幕把小灵吓了一跳,她小心翼翼的环视了屋内的情况,头脑一阵发懵,无法判断事情的经过。 躺在地上的任老爷跟任夫人显然无力回天,任宁也生死未卜,小灵本能的拉住小哑巴的手焦急的说到“快跑!” 小灵是最单纯的,她还以为黑衣人杀了所有人正要对小哑巴下手,这才拼了性命的想要带着自己的好姐妹离开。 小哑巴轻轻推开小灵的手急忙说到“带着少爷离开,走的越远越好!” “你!”小灵张大了嘴巴又用小手急忙捂住,小哑巴突然开口说话让她更加迷惑,但她还是用自己弱小的身体将任宁扶起准备逃跑。 “老爷!少爷!”屋内又冲进一名身穿青衣的中年男子,见状后险些晕倒。 这名中年男子是任府的管家人称高伯,也是任府最忠诚的仆人,就算冒着生命危险也要确定老爷、少爷的安危。 “高伯带着少爷走!永远都不要回来!”小哑巴加重了声音面色严厉的说到。 高伯跟随任老爷经历了不少大风大浪,他知道眼下最重要的不是弄清楚原因而是带着任宁离开。 就这样二人搀扶着晕倒的任宁匆忙的离开,每一步都是那么艰难,而他们却不敢有丝毫的停留。 看着任宁缓缓消失的背影小哑巴再也掩饰不住内心的悲伤,缓缓捡起已经破碎的玉簪紧紧握在手中“等所有任务都完成了我这条命就还给你!” 身为杀手的她有很多身不由己,倘若任务有结束的那一天她想把性命交给任宁,让灵魂得到救赎。 一夜之间,繁华落地,悲伤成河。 高伯带着任宁躲在金陵城外的一座破旧寺庙里躲避追杀。 远在千里之外的帝都洛阳城也收到八百里加急信。 一名身穿华服长发眦须的老者神色慌张,连夜进宫面圣。 “启禀陛下金陵城的任家被灭门了!”老者满脸悲痛的说到。 第二章老子穿越了? 炎朝皇帝年近半百脸上充满了岁月的沧桑,听了范进的汇报紧紧的皱了下眉头“何人所为?” “泥黎谷!”范进一字一句的说出了这个名字。 泥黎谷在炎朝是个禁忌词汇,常人听了闻风丧胆,即便是皇帝身边的重臣范进都不敢贸然提起,毕竟泥黎谷有着左右政权的实力。 “什么?”皇帝听了连连后退几步险些摔倒,紧接着露出杀人般的眼神“没想到泥黎谷也效忠于唐王。” 泥黎谷不仅实力强大也是皇帝的一个心结,他永远忘不了十二年前那件事情,只希望在自己有生之年泥黎谷不要再生事端,却不料最坏的结果还是来了。 “陛下,此事若是传出去恐怕会引起各地眼线的恐慌。”范进回答道。 十二年前那场政变让如今皇帝登基,但他实在没有实力清除所有障碍,也只能在各地安插眼线,任家不过是众多眼线之一,如今任府被灭若是被其他眼线得知定然会引起恐慌,皇帝再想得到有用线索更加困难。 能够成为皇帝眼线的多半不惧生死,但对方恰恰是泥黎谷这就另当别论了,泥黎谷在众人心中永远是一片禁地,一片不敢触碰的禁地,所以范进才有了这方面的忧虑。 皇帝也想到了这层厉害关系,眉头紧皱想了想说到“封锁消息,对外宣称任家生意失败,任良德夫妇自杀身亡。” 范进知道事情的急迫性领了指令立刻派人连夜赶往金陵城,务必要抢在事情曝光之前。 此时此刻的高伯彻夜难眠,他来不及有过多的悲伤只希望杀手不要追来,惊恐的等待着黎明。 小灵寸步不离的守在任宁身边,泪水齐刷刷往下落,小嘴里还不断絮叨着,似乎在祈求神灵保佑任宁早点醒来。 天色终于在几人的惊慌失措中亮了,高伯那几近黑暗的心总算是找到了点亮光,这一夜他想了很多,想了各种去向,但终归没有一个好的主意,天下之大似乎没有了他们的落脚地。 高伯知道不能坐以待毙,他决定等街上人多了回任府打探一下情况,那些杀手总不能在白天动手,而小灵最主要的任务还是守在任宁身边。 金陵府乃炎朝繁华之地,清晨时分已经人头攒动,辛勤的人们开始了忙碌的一天。 高伯小心翼翼的走过每一条熟悉的街道,生怕被人跟踪,原本半个时辰的路程竟走了整整两个时辰。 他本以为任府被灭早已在城中传的沸沸扬扬,毕竟任家是名门大户,然而一路走来他未曾听到讨论之声,心理有种奇怪的感觉。 在快到任府的时候终于听到有关任家的字眼,那是两名青年一边说一边摇头,看样子是感到惋惜。 高伯故意靠近了几步,想听听他们都知道些什么,奇怪的是他们并不知道任府被灭而是以为任家生意失败无力偿还债务任良德夫妇上吊自杀,少爷任宁拿了些钱财跑路了。 高伯听了有些气愤,想要理论又怕身份暴露,只能忍气吞声,静心之后高伯反倒是有些庆幸,倘若别人知道任府被屠,恐怕见了他们都要躲着走生怕惹祸上身,那样他们就真的走投无路了。 带着这些疑问高伯最终还是来到了任府,惊奇的发现门外竟然站着两个小厮,大门也是敞开的,里面丝毫不见血光,仿佛昨日没事发生一般。 “刘府!”高伯抬头看了上牌匾上大大的两个字,更是不解。 “小兄弟这不是任府吗?”高伯强忍住内心的冲动笑着问其中的一名小厮。 “那是以前了,如今这宅子已经被我们家老爷买下。”这名小厮白了高伯一眼趾高气昂的说到。 高伯常年伴在任良德左右不曾听说过把宅子卖出,他知道其中必然有诈,却不敢拆穿,万一暴露了身份很可能连累任宁,再者说就算宅子空着他们也不敢继续住下去,既然有人刻意隐藏这一切不如遂了他们的愿,如此一来才能保住任宁性命才能有东上再起的一天。 大概了解了一下情况高伯心中也有了想法,买了辆马车跟干粮急急忙忙奔向城外的寺庙。 等高伯回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午时,任宁没有丝毫苏醒的样子,急的小灵直哭。 为了尽快逃离金陵城他们必须立刻出发,任宁也只能在路上修养,就这样三人便踏上了逃亡之路。 一路上他们没有停休片刻,人累了便吃点东西,马累了只能换马,三天之后终于来到了目的地,也受到对方热情的招待,只不过任宁始终没有苏醒。 第二天一早奇迹终于发生了,任宁的手指微微晃动了几下,然后双眼猛然间睁开,倒是把守在一旁的小灵吓了一跳。 “少爷您终于醒了!” 小灵用那水汪汪的大眼满是期盼的盯着躺在床上的任宁,任宁也用好奇的眼神盯着小灵他从未见过如此清纯可爱的少女,并且还穿着古代的服饰。 听到任宁醒来门外的高伯也兴冲冲的跑进来,激动不已。 躺在床上的任宁感觉浑身无力,再加上面前两个陌生的面孔,他只能疑惑的眨了眨双眼。 “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做什么?” 他不过是现代的一名屌丝,高中时为了看更多的美女学了文科,大学时为了好找工作又转学理科,毕业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勉强成为化学实验室的一名清洁工。 清扫地面时不小心把水倒在易燃易爆的化学品上引发了火灾,这也是他在那个时代最后的记忆,醒来后竟躺在这里。 无数个疑惑涌现在任宁的脑海,但他还是保持了冷静,这也是身为一名资深屌丝独有的技能。 他首先能想到的就是在做梦,于是狠狠的掐了大腿一下,疼的眼泪差点落下,若不是努力保持沉默恐怕早就大叫出来。 他的双眼不断打转努力的观察着周围的环境,以及眼前的二人。 “穿越了?难不成老子穿越了?” 用他多年看宫廷大剧的经验来看,这绝对是古代的建筑、古代的穿着,再加上玄幻小说的理念他完全有理由怀疑自己穿越了。 “少爷您在看什么?” 小灵被任宁直勾勾的盯着小脸“唰”的通红,虽说她从小服侍少爷,甚至理所应当的侍寝,但这是第一次被少爷这么盯着难免有些害羞。 任宁这才收起猥琐的目光,也大概想出了应对之策。 “水!” 简简单单的一个字任宁极力的表现出自己的虚弱,要水一方面他真的口渴,另一方面他想知道婢女的名字,婢女跟少爷交流的时候一般都会带上自己的名字。 “小灵这就去拿!” 小灵将早就准备好的一碗热水送到任宁嘴边,不仅小心翼翼的将他身体扶起,还亲自试了试水的温度。 小灵的这个举动简直把任宁的心融化了,身为屌丝的他何时有过这种待遇。 “小灵!” 任宁用心的记住了这个名字,恐怕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了。 喝了口水任宁感觉舒服了很多,也准备继续了解周围的情况。 “头疼,我的头好痛!”任宁双手抱头,露出一副极为痛苦的表情。 失忆!看小说无数的任宁知道装作失忆是最好的方法。 “高伯!高伯!少爷头疼!” 听到少爷说头疼小灵顿时慌了手脚,急忙向身后的男子求助,她毕竟只有十五六岁,照顾少爷的日常起居轻车熟路,一旦遇到问题还是不知如何是好。 从高伯的穿着打扮任宁初步判定他是管家,自己是二人的少爷已经毋庸置疑,他只是不明白自己病的不轻为何父母不在身边。 再看看这个房间虽说干净整洁,却算不上高贵,也不符合一名少爷的身份,其中定有不少故事,他也只能装作失忆来弄清楚来龙去脉。 相比小灵高管家沉稳很多,立刻找来医生查看任宁的病情。 古代医生看病是非常隐秘的,一来为了安静,再则不想让别人偷学了医术,所以小灵跟高管家也只能在门外等候。 “老中医!” 看着这名医生认真把脉的样子任宁差点笑出声来,他不是嘲笑这名医生的医术,只是想到现代那些老中医夸下的海口跟装过的逼。 医生一边把脉一边摇头,这也不足为奇任宁的头疼是装出来的,脉象很平稳,只是有点虚弱,医生自然看不出任何症状。 任宁将各种失忆的症状都表现出来,甚至装疯卖傻,最后跟孩童一样揪住医生的胡子不放,无奈之下医生匆匆离开。 跟高管家交代病情的时候满脸严肃,甚至有种节哀顺变的意思,高管家也听的出任宁大病一场忘掉了不少事情。 高管家的眉头微微一皱喜忧参半,忧的自然是任宁失忆,喜的是忘掉那些痛苦的回忆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于是高伯决定把那个众所周知的版本告诉任宁,并不让他知道任府被屠的实情,小灵听了高伯的想法连连点头,她最在乎任宁的喜忧才不愿让任宁背负仇恨。 接下来的事情让任宁喜闻乐见,为了让他恢复记忆高管家跟小灵轮番上阵为他讲述那些“忘掉”的事情。 看得出高管家将很高的期望寄托在任宁身上,一开始便讲述国家大事,大到国家的军事,小到与不同人之间该有的交往。 不得不说高管家是混迹各种场合的“老油条”,上到跟帝王大臣的交往,下到与平民百姓的往来都给任宁介绍了一遍。 对于古代的富家子弟来说这绝对是宝贵的财富,不过对任宁来说只是小儿科,为人处世的方法在古代需要自己摸索,而在现代早就成了一门学科,本科毕业的任宁了如指掌。 任宁最关心的还是自己究竟穿越到哪个朝代,如今的皇帝是谁。 这个朝代叫做炎朝,不是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朝代,时间上与唐朝相似。 炎朝之前也有夏、商、周、同样有秦汉,只是在汉朝末年没有形成三国鼎立之势,也没有后来的晋朝。 汉朝末年少数民族兴起,再加上帝王昏庸终于在一次叛乱中灭亡,少数民族纷纷南下建立自己的王朝,类似与五胡十六国的情况。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是历史的趋势,长期的分裂百姓苦不堪言,炎朝开国皇帝深得民心带领数万百姓统一全国,建立炎朝。 几百年的动乱早已破坏根基,百姓生活穷困潦倒,苦不堪言。 为了打破这种状况炎朝历代帝王都施行休养生息的举措,如今炎朝第三代皇帝在位十二年,百姓安居乐业,生活富庶,文学之风盛行,被歌颂为至丰年间。 高管家一顿侃侃而谈之后轮到小灵上场,他们本以为任宁的身体会吃不消,怎料他越听越兴奋。 小灵主要讲述任宁的身世,以及一些经历,这种事情还是女孩子讲的比较细心。 他的父亲乃是金陵城富商,身份尊贵受人敬仰,生了个儿子看上去呆头呆脑,于是取名任宁,字志平,希望他平平凡凡。 果不其然任宁从小平庸,不仅没有文学造诣经商头脑也一般,长大后时常被人嘲笑,只是拥有一颗善良的心,总是愿意帮助那些流落街头的乞丐,甚至开仓放粮帮助全城穷苦人民。 虽说任宁平庸,但父母却对他疼爱有加,甚至鼓励他一些善良的行为,一家也算是其乐融融。 “少爷不知比那些纨绔子弟强了多少倍!” 说到任宁资质平庸经常被人嘲笑,小灵眼圈通红,极力的为他辩护。 小灵可爱的让人有些心痛,分明是她自己在讲故事竟还辩论起来,这也足以说明任宁在小灵心目中的地位。 若不是当年任宁将年幼的她带回府中恐怕早就饿死在街头,在她眼中任宁就是完美的即便是一首平仄不分寓意浅薄的小诗也能读出《离骚》的情怀。 说到任家前几日的遭遇小灵将那个众所周知的版本告诉了任宁不过一边说一边落泪,她本就是流落街头什么苦都吃过,却不愿自己的少爷经历这种生活。 这一切都是这个身体的经历,任宁本不应该感到心痛,只是看到小灵伤心的样子他也差点落泪。 擦了擦小灵的眼泪之后任宁有些好奇的问道“你为何不离开呢?” 谁知这句话一出小灵哭的更加厉害,委屈的说到“小灵虽然出身贫苦,但也明白知恩图报,难道在少爷心中小灵是那种忘恩负义的人吗?” 任宁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他最怕女孩子在自己面前哭,急忙给小灵解释。 哭了一会小灵的情绪渐渐平稳继续说到“无奈之下高伯只能带着我们来到少夫人家。” 第三章痴傻少爷 “少夫人?” 从小灵口中说出的少夫人很明显就是任宁的妻子,屌丝多年的他内心说不出的兴奋,恨不得立刻见见这位古代的美女。 听了小灵的解释任宁才明白她口中的“少夫人”还并未与自己成婚,二人是指腹为婚,甚至未曾谋面。 任宁的这位未婚妻名为秦歆瑶,乃是昌南城秦家大小姐,也是秦老太爷的掌上明珠。 昌南城正是如今的景德镇,虽比不上金陵府也颇具规模,尤其是陶瓷行业特别发达,在炎朝也数的上。 而秦家则是昌南城大户,拥有不少产业,如今的掌管人名为秦山,人称秦老太爷。 秦山膝下有三个儿子,分别是大儿子秦伯英、二儿子秦仲才跟三儿子秦书恒。 按照长幼尊卑秦伯英接管秦家大半产业,不幸的是十几年前的那次与妻子丢了性命,留下六岁的女儿,跟刚出生的儿子。 本想颐养天年的秦山不得不重新掌管秦家,十二年一瞬即逝,秦伯英的大女儿年已十八,身为女儿身的她本不应该接管产业,谁知秦山有意培养,再加上她天资聪慧掌管的产业逐渐超过两名叔叔。 秦伯英的大女儿正是秦歆瑶,也是任宁的未婚妻。任宁的父亲跟秦伯英是好友生意上也经常照顾秦家,恰巧任宁的母亲跟秦歆瑶的母亲同时怀孕,于是双方约定二人若同时旦下男婴则结为兄弟,女婴则为姐妹,一男一女结为夫妻。 两家的婚姻关系令秦伯英在秦家的地位更高,秦仲才、秦书恒不得不安分的经营自己那点产业。 后来秦伯英的妻子生下男婴,也让秦仲才他们彻底死心,谁曾想这个时候秦伯英夫妇竟然遇害,只留下两名孩童。 秦伯英的死的确也令秦仲才他们伤心,不过他们更多的是看到了机会,只要在秦伯英的儿子成年之前接管产业,就算是他长大了也无济于事。 秦歆瑶的聪慧让她两名叔叔有些担忧,于是极力促成她与任宁的婚事,只要秦歆瑶嫁到任家便没有权利过问秦家的事,到时候从一名孩子身上夺取产业岂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对于这门亲事秦歆瑶是抵触的,毕竟二人从未谋面,再加上听说任宁资质平庸,她可不想嫁给一个傻子,白白断送了自己的幸福。 若是秦伯英还在世或许她就嫁了,毕竟男婚女嫁是父母之命,只是如今弟弟年幼无人照顾,为了替她弟弟守住产业她也不能嫁。 最后以自己尚未到婚配年龄为由一直推脱,任宁的父亲也明白秦歆瑶的苦衷没有强迫,不过年已十八的她已经没有任何推脱的理由。 恰巧这个时候任家变故,高管家带着任宁投奔秦家,让事情有了转机。 任家家大业大,就算生意失败随便拿些值钱的东西也不至于挨饿,高管家之所以投奔秦家,是想完成二人的婚姻,依靠秦家的力量夺回任府,重新振兴任家。 念及两家情分秦家收留他们无可厚非,只是秦老太爷久经商场自然不会倾尽秦家产业去帮助任家,再者说秦老太爷总感觉任家并非简单的生意失败很可能是得罪了什么权贵,他可不想把秦家推进火坑。 为了让高管家认清眼前的情况秦老太爷故意将他们安排在条件较差的西客房,挫挫锐气。 任宁昏迷的这几天高管家可没闲着,接二连三的求见秦老太爷,先是用两家的感情作为谈资,接着又许下任家发达后的各种利益,可谓是好话说尽方法用绝。 然而秦老太爷油盐不进总是将话题转移到任宁的身体状况上来。 秦仲才跟秦书恒听闻此事也来凑个热闹,他们纷纷支持高管家,希望让秦歆瑶嫁给任宁,理由自然是女大不中留。 炎朝的封建思想很重,女子许配了人家就必须嫁过去,除非男方提出悔婚,也就是说如果秦歆瑶不嫁给任宁的话别人也不会娶这个有夫之妇。 不过二人都不赞同秦家出力帮助任家,这很有可能令秦家破产。 高管家听得出二人的意思,如果没有秦家的帮助就算任宁娶秦歆瑶也没一点用处。 当然他也听说秦歆瑶有经商头脑或许可以利用秦歆瑶的头脑白手起家从头再来,可是想要重振任家还不知等到猴年马月,再者说任家总不能指着一个女人,说出去为人不齿。 第二天一早,当阳光落在床头的时候任宁缓缓的睁开了眼睛。 “生物钟?” 任宁被自己的早起吓了一跳,身为屌丝的他习惯了晚睡晚起,半年也见不到一次朝阳,而这个身体显然有着合理的作息时间,日出则起床。 又经过一天的休息任宁的身体好了很多,缓缓起身之后才发现小灵已经把水盆放在自己面前,热腾腾的营养粥也在桌子上。 多年没吃过早饭的任宁不得不感慨早餐的魅力,尤其是这种五谷粥,不仅管饱又养生。 神清气爽之后任宁想要出门走走,怎料小灵坚持要搀扶自己,最后任宁还是妥协了,在她的搀扶下一步步的走出房门。 他住的房间设在二楼,出门之后是一条木质的走廊,下方是干净有序的院落,还种了不少花花草草,加上朝阳的气息让任宁沉浸其中。 他很享受这种简单质朴的美,也享受这种纯天然的古香古色,没有城市的喧嚣,更没有环境的污染,每一口气息都能滋润整个心田。 西客房的院子并不大,却还是有一名身穿粗布青衣的家丁仔仔细细打扫着院子的每个角落。 走廊里偶尔也经过一两名婢女,不过见到任宁都是一种略带嘲讽的眼神,嘴里还嘟囔着“快看,快看,这就是任家的那个庸才。” 听到她们的话小灵可不愿意了,想要过去找她们理论又担心自己过去任宁会摔倒,最后只能鼓着腮帮子气的小脸通红。 看她可爱的样子任宁又心疼又想笑,最后轻轻摸了摸她的头说到“无妨。” 若是被人嘲笑任宁就去找人家理论,还不知道被人打成什么样子,这也极大的磨练了他的忍受能力,再者说他们寄人篱下也难怪被秦家的女婢瞧不起。 若是任家势力还在的话就算任宁是个傻子恐怕也会得到秦家的尊重,树倒猢狲散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 “高伯呢?”任宁环视了四周却没有发现高伯的影子,心中有所疑惑。 按常理来说自己醒来是最大的事情,高伯应该时刻守在自己的旁边,再想想昨日他就经常消失任宁总感觉有什么事情。 “高伯又去求秦老太爷把秦大小姐嫁给少爷了。”小灵满脸气愤的说到“哼,不就是秦家大小姐吗?有什么了不起,她才配不上我们家少爷呢!” 身为任宁的贴身女婢小灵知道他与秦歆瑶之间的事情,几年前秦歆瑶以年幼为由推脱的时候小灵便对她没什么好感。 再加上高伯提出这件事情一再的被拒绝小灵更加气愤,她说的并不是什么气话而是真的感觉秦歆瑶配不上任宁,毕竟任宁在她心中是完美的形象。 任宁也明白高伯的意思,提亲是小,振兴任家是大。 不论是提亲还是振兴任家他都不抵触,身为屌丝的他早就想着抱得美人归,虽说还不知秦歆瑶相貌如何,至于振兴任家他更是喜闻乐见,坐拥金山银山是他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 当然就算这两样事情都成不了任宁也没什么难过,能够一直在秦家混吃混喝也是不错的选择。 被生活扇过巴掌的他没有什么雄心壮志,找个稳定的工作解决温饱问题就算谢天谢地了。 “傻丫头你要记住在爱情面前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也无所谓配得上配不上,喜欢一个人就要勇敢表达,当然如果秦大小姐不喜欢我,我也不会强人所难。”任宁认真的给小灵解释着现代人的爱情观。 这话如果是别人来说小灵肯定会反驳,不过出自任宁之口小灵用心的记在心里然后用力的点点头,给人一种似懂非懂的感觉。 这个时候高伯匆忙的走进院落,见到任宁更是兴奋的跑了过来,从那脸上的笑容也能看出应该是有好消息。 任宁没有立刻询问缘由,而是继续保持着一种沉稳。他虽然用失忆来掩盖自己的身份但是言行举止总不能跟以前的任宁相差许多。 在性格上模仿别人是不容易做到的,索性这个身体的主人资质平庸,此类人多半不爱言语,只要任宁能沉住气不多说话就能模仿七分。 “成了!成了!”高伯兴奋的说到。 对于这个结果任宁是不信的,除非秦歆瑶的脑子也坏掉了,于是他略带自嘲的说到“莫不是秦家大小姐要嫁给我,整个秦家当做嫁妆?” 高伯还不曾记得任宁会开玩笑,不过兴奋盖过疑惑急忙解释道“这倒是没有,不过秦大小姐听闻少爷醒来高兴异常,决定中午过来探望,多半是谈婚论嫁。” 高伯分明是兴奋过头,没有仔细分析,若是真的谈婚论嫁也应该秦老太爷出面。 古代女子不是能抛头露面的,尤其是私会未婚夫,秦歆瑶能做出这种超乎常人的决定令任宁刮目相看,不过他也明白这种女人很可怕! 第四章大小姐驾到 在小灵的搀扶下任宁缓缓走下楼梯近距离的观赏那些花花草草,思绪早已融入大自然中,将秦歆瑶的事情抛之脑后。 这才是穿越的第二天,他甚至还以为只是做了个梦而已,至于秦歆瑶是否能嫁给自己似乎并不重要。 在他还未完全融入这个身份之前一切都只是浮云,简简单单开开心心才是最真实的。 高管家一副火染眉毛的样子,尤其是任宁这种态度让他更加担心,任宁跟秦歆瑶的婚姻直接决定了任家的将来,所以第一次见面显得尤为重要。 任宁庸才的这个称号早就传到秦家耳中,高管家也明白秦歆瑶迟迟不肯嫁入任家跟这件事情恐怕有莫大的关系。 为了让任宁给秦歆瑶留下好的映像高管家打算给他恶补一番,包括言行举止,他恨不得写首好诗让任宁朗诵,只可惜他还没那才华。 然而任宁却全身心的观赏风景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令高管家心急如焚,他一次又一次的走到任宁面前欲言又止。 作为一名长辈,也为了任家的将来他有责任教导任宁,而作为一名管家他又不应打扰少爷的闲情逸致。 “累了,我们回屋吧!”任宁声音略带虚弱。 这个身体已经卧床多日,再加上昏迷了三天三夜,若不是任宁附体恐怕永远不会醒来,能够出来走动实属不易,任宁可不敢过多消耗体能。 上楼梯的时候任宁明显的感觉有些吃力,细心的小灵加大了力道,减轻了任宁不少负担,也让他对小灵这个婢女更加喜爱。 看到任宁回屋高管家激动不已,他总算找到与少爷对话的机会,于是匆忙走到任宁面前。 “高伯您去打探一下秦小姐的举动吧!”还未等高管家张口任宁抢先说到。 赏花的时候他便看出高管家心中所想,名义上是让高管家打探消息,实则不想听他唠叨。 高管家想要反驳却找不出任何理由,毕竟打探消息同样是很重要的事情,毕竟眼下只有他们三人,小灵还需照顾任宁,这个任务只能他去完成,应了声高管家便离开了。 小灵入世尚浅看不出其中的原委,更何况在她心中任宁是完美的,自然不需准备,看着任宁始终面带微笑她打心底高兴。 “小灵你会下棋吗?”任宁突然问道。 身为现代人的他是闲不住的,如今没了手机总要找些乐趣,下棋正是修身养性最好的选择。 其实任宁还要感谢这个时代,他从小喜欢下棋,长大后却很少触碰,一来因为没有时间,二来也找不到棋友,而此刻他不用为生活琐事发愁拥有大把的时间,还是始终陪伴的婢女正是下棋的绝佳时机。 “会一点点!”小灵点点头有些羞涩的回答道。 古代大户人家的小姐从小学习琴棋书画,小灵虽是婢女却得到任宁的呵护,也学了些皮毛,再加上小姑娘聪明伶俐棋艺也不差,只是在任宁面前有些不自信,才羞答答的说到“会一点点。” 秦家毕竟是大户人家即便是西客房也备有棋子、棋盘,不多时小灵拿着两盒棋子跟密密麻麻的棋盘放在任宁面前。 “围棋?”看着黑白棋子任宁有些头大,他可驾驭不了这种密集游戏,有些尴尬的说到“没有象棋吗?” “象棋?”这次轮到小灵疑惑,在她的认知中下棋自然是围棋,也从未听说过象棋。 看了小灵的疑惑任宁才反应过来炎朝还没有象棋,象棋是南宋时期成形的一种对弈游戏,他真不知该如何跟小灵解释。 “如果我说昏迷的这些天我梦到很多新奇的事情你会相信吗?”任宁小声的问到。 他总不能告诉小灵象棋是几百年后兴起的一种对弈游戏,既然上次用失忆蒙混过关,这次只能用做梦来解释了。 “当然信!”小灵点了点头回答道。 “为什么?”这次换做任宁不解,身为屌丝的他即便说了个真理通常也不会有人相信,而现在瞎编乱造的事情竟然有人坚信不疑,这让任宁有种罪恶感。 “因为你是少爷啊!”小灵瞪着水汪汪的双眼盯着任宁说到。 这个回答让任宁有种翩翩欲仙的感觉,他第一次被人信任,并且是毫无理由的信任。 小灵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只要是任宁说的话她都会坚信不疑,任宁也终于找到了倾诉对象,什么都懂却什么都不能说不敢说是非常痛苦的,任宁是幸运的有小灵这个聆听着。而小灵也是幸运的可以学到别人不懂的知识。 按照任宁的吩咐小灵找来不少粗细均匀的树枝,又拿来两把精致的小刀,双手托着下巴一动不动的观察着任宁制作象棋。 任宁首先把树枝削成大小一致的圆柱形状,然后在每个圆柱上细心的刻字。 一副象棋毕竟有三十二枚棋子,再加上任宁身体虚弱,很快吃不消了,小灵急忙从任宁手中夺过棋子小声问道“要在上面刻字吗?” 任宁不得不佩服小灵的聪慧,甚至想到她若生在自己那个年代恐怕考个名牌大学绝对不成问题,只可惜身为婢女的她没受过多少教育,任宁也暗自下决心有时间好好教导小灵。 “车、马、炮……”任宁一边说一边在纸上写出这些汉子,当然全部用的繁体。 “这些字小灵会写。”小灵双颊通红,怯声说到“先生教少爷时小灵在窗外偷偷学的。” 任宁没有继续写完剩下的汉字,他相信小灵,知识那句“偷偷学的”让任宁有些心酸。任宁的确善良,也十分疼爱小灵,甚至私下里教她一些学问,但跟着少爷一起学习是万万不能的,就算任宁同意,教书先生也不会同意。 小灵刻棋子的时候任宁已经画好了棋盘,并且用红、绿两种染料分别涂在棋子上,完成这副象棋他们整整用了一个时辰。 跟小灵说了一下基本规则之后两人便开始了对弈,规则本就是个基础没必要太过详尽,棋艺都是从实战中锻炼出来的,何况任宁有意放水,总不至于让小灵输的太惨而失去了兴趣。 “将军!”小灵小声说道,她不知道为何这叫做将军,但是任宁方才就是这样说的自己也学得有模有样。 “你赢了。”任宁笑着说到,这一局虽说他故意放水但不得不说小灵进步神速,已经掌握了将军的方法。 “我赢了吗?”就算任宁这样说了她还是觉得不可思议,自己怎么可能赢过少爷。 看着小灵谦虚卑恭的样子任宁感慨万分,他所认识的女子大多心高气傲,颇有母老虎的样子,哪会有一点小灵的样子。 “傻丫头,你要记住自信的女子才是美的!”任宁摸了摸小灵的头笑着说到,在他的眼中人人平平,小灵同样应该自信,应该赢得别人的尊重。 就在这时候楼梯传来脚步声,任宁也能猜出应该是秦家大小姐到了,小灵神情有些紧张就要起身,生怕给人下流话柄,毕竟婢女声不能跟少爷平起平坐的。 “再来一局。”任宁不慌不忙的将棋局摆好,按住小灵的肩膀示意不用紧张。 内心挣扎片刻之后小灵还是决定听从少爷的安排,任宁的吩咐才是她必须执行的命令。 首先闯进来的是高管家,他想提前通风报信又怕被秦大小姐抓住把柄,也只能比别人快几步。 看到小灵跟任宁平起平坐高管家顿时双脸通红,再看看桌子上花花绿绿的棋子险些气晕,却又能不大声提醒。 接着走进来的是两名身穿绿色齐腰襦裙的婢女,长相虽不及小灵穿着却强上几分,皆是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 最后进门的女子身穿大红色的长尾鸾袍,外面是淡粉色的纱衣,垂云髻下是三千青丝,上面还插着累丝银凤簪,高挑曼妙的身材给人一种只可远观不可亵玩情怀,白皙红润的脸颊上印着一双多情的秋眸。 秦歆瑶不仅是秦家大小姐,还是远近闻名的美人,而任宁只是无家可归的庸才,任宁本应笑脸相迎,谁知背对众人的他不曾回头。 任宁就是要告诉秦歆瑶,自己对她没意思,也不想攀附秦家。 当然任宁也不能表现的太过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个道理他还懂得,所以想要象征性的回头问候然后继续下棋。 然而他错了,错估了秦歆瑶的美貌,也错估了自己的定力,当眼神落在秦歆瑶身上的那一刻,心跳急剧加速,险些失了方寸,这绝对是他见过最漂亮的女子,费了好大力气任宁才回过神来。 “真是没教养的下人,竟然跟主人同坐。”秦歆瑶还未开口,旁边婢女厉声训斥道。 跟少爷同坐本就是不守本分,再加上别人的训斥,小灵立刻起身,低着头不敢说一句话。 “小灵是我的婢女,恐怕还轮不到你来教训!”任宁脸色立刻变得严肃,严肃的让小灵有些害怕,她知道任宁是真的生气了,并且是为了自己才生气的。 任宁毕竟是人家少爷,就算家道没落也跟秦家有些交情,他的话也有些威严。 “早就听闻任少爷跟常人不同,就连棋子也花花绿绿,小蝶算是长了见识。”另一名婢女阴阳怪气的说到。 她口中的任宁与常人不同分明是说他资质平庸,花花绿绿的棋子也是在贬低他不会下棋,碍于身份原因不能说的太直白。 当然这种话也不应该从一个婢女口中说出,显然是秦歆瑶的指示,一来她想给任宁一个下马威,二来想看看遇到这种情况任宁的反应。 “这是少爷发明象棋!”谁曾想那个低头不语的小灵站出来愤怒得反驳到“反正说了你们也不懂!” 第五章两种选择 小灵从小是名孤儿受尽了各种委屈,后来成为任府一名婢女同样会遭受一些欺辱,对于这些她早就习以为常,可偏偏对方侮辱的是任宁,这是她绝对不能忍受的,就算是直接冲撞秦歆瑶她也毫不畏惧。 任宁走到小灵身旁拉了拉她攥紧拳头的小手轻声说道“由着她们吧!” 首先任宁不是爱冲动之人,其次他很清楚此时的处境,还没到彻底跟秦家划清界限的地步,否则恐怕吃饭都没了着落。 秦歆瑶给两名婢女使了个颜色,大概告诉她们点到为止,倘若她纯粹是为了嘲笑任宁完全没有来的必要,冒着被人说三道四的风险来见任宁肯定是有原因的。 “方才是小蝶跟小桃失礼了,还请任公子见谅。”秦歆瑶摆出一副谦卑姿态细声细语的说到。 两名婢女分明是她教唆的,还故意装出谦卑姿态不得不说秦歆瑶心机很深。 任宁暗骂了两声“心机婊”之后也表现出大度,总不能当面撕破脸,只是秦歆瑶在他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 他不得不承认秦歆瑶长得国色天香,他也从来不会拒绝美女的要求,只是这种心机重的女人还不是他的菜。 “不知秦大小姐有何贵干?”任宁不冷不热的说到。 任宁这已经算是很客气了,他总不能摆出一副谄媚的笑脸,那样恐怕不仅令秦歆瑶瞧不起,就连自己也会感到羞耻。 从进门到现在秦歆瑶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听到任宁的话嘴角竟微微一笑,不过笑容很快收敛,她对任宁这个庸才没多少好印象,却没想到有了方才的不愉快任宁还能如此平静,甚至有些刮目相看。 秦歆瑶与任宁的婚约毕竟是双方父母定下的,若果任宁死皮赖脸的要娶她,她还真没好的办法拒绝,所以见到任宁有些胸襟还是暗自窃喜。 “歆瑶听闻任公子苏醒,特意过来探望。”秦歆瑶柔声细语的说到,还颇有一副关心任宁的样子。 这种没营养的寒暄任宁是不会信的,倘若她真关心任宁的话恐怕在任宁昏迷的时候就会一直守在身边,怎会姗姗来迟。 “在下可无福消受秦大小姐的关心,有事就直说吧!” 这几天高伯都做了些什么任宁心里很清楚,如果秦歆瑶真关心自己的话大可答应这门婚事,事实证明她是极力反对的,这种情况下躲着任宁还来不及又怎会亲自上门,所以任宁断定她有所图谋,也没必要跟她废话。 任宁的爽快倒是让秦歆瑶大吃一惊,久经商场的她也索性抛掉那些虚伪,开门见山的说到“给你两个选择。” 这种话不应该说给客人听,更不应该说给自己的未婚夫,而是应该说给有求于秦家之人。 高伯听了脸上有些挂不住,这不仅是在贬低任宁更是在贬低任家,不过他只是一名管家没有话语权,一切都要遵从任宁的意思。 任宁不仅没有丝毫气愤反倒是脸上露出微笑,他也想听听秦歆瑶到底给自己哪两个选择。 “入赘秦家!” 简简单单的四个字秦歆瑶酝酿了很久才开口,即便是精明干练的她都感觉这个要求有些过分。 在炎朝入赘是一种极为羞耻的事情,入赘后的男子要听从妻子的安排,就连孩子都要跟随妻子的姓氏,走在街上会被人戳脊梁骨,更没有考取功名的资格,恐怕比在青楼打杂的龟公也好不到哪去。 高伯本以为秦歆瑶这次来看望任宁是要嫁到任家,所以方才不论怎么无理他都忍受着,没想到秦歆瑶竟会提出入赘这种要求,他第一个站出来表示反对。 生在现代的任宁倒不是很抵触入赘,反应没那么强烈,不过他也知道在炎朝入赘意味着什么,再加上他对秦歆瑶没多少好感自然不会同意。 秦歆瑶早就料到了这个结果,态度立刻变得冰冷。 她给任宁的第二个选择是不能在秦家白吃白喝,要用同等的劳动换取。 身为任家少爷的他可以不同劳动,而小灵跟高伯必须给秦家打工,并且要通过一些考核,否则他们只能离开。 秦歆瑶将话说到这份田地他们也没有留下来的必要,尤其是看到小灵弱小的身躯跟高伯苍老的面孔任宁更加坚定了决心。 还没等任宁表态高伯跟小灵已经同意,并且再三恳求任宁留下,他们之所以坚持留在秦家是还抱着一丝幻想,恐怕重振任家是高伯活下去的唯一动力。 任宁毕竟是侵占了别人的身体,总感觉有些愧疚,于情于理都不能由着性子来,不管任家的死活,所以最终还是决定留下。 秦歆瑶没有达到目的自然不会多待,本应该气愤的她却丝毫没有这种感觉,甚至当任宁拒绝自己的时候还有一丝窃喜。 其实秦歆瑶也是可怜之人,试问有谁不想拥有浪漫的爱情,她也想找个自己钟爱之人嫁了,让一个自己不喜欢的男子入赘秦家绝不是她心甘情愿的,她只是为了替弟弟守住秦家的产业。 高伯跟小灵看的出任宁是担心他们,为了让他放心用了不少说辞,高伯甚至还提到自己年轻时力大如牛,小灵也说起了当年乞讨时的艰辛。 年轻力壮的任宁想替他们承担这些,奈何还未恢复的身体有些吃不消,眼下最紧要的还是养好身体。 秦家的产业众多,规模最庞大当属陶瓷,昌南城南部的南窑正是秦家烧陶瓷的地方,正是秦歆瑶掌管着南窑跟秦家整个陶瓷产业,身为男子的高伯理所应当的被安排到南窑工作。 秦家还有一些女红,平日做些刺绣分给众多本家,剩余的部分也会拿到市面上去卖,由于规模不大主要内销没多少利润,秦仲才他们自然不想打理,身为女儿身的的秦歆瑶被动的接手了刺绣坊,小灵自然被安排到刺绣坊。 第二天一早在高伯跟小灵便被带到自己的岗位上,偌大的西客房只剩下任宁孤零零的一人。 当然他毕竟是秦家的客人三餐定时有人来送,只是没人照顾起居,这对任宁来说也没什么,他反倒是不习惯小灵伺候自己穿衣洗脸。 在这个娱乐活动匮乏的朝代任宁本想着发明一些新奇的玩法,比如跟小灵下象棋、五子棋,若是再算上高伯的话恰好可以斗地主。 当然如果再多一人的话打麻将绝对可以令任宁消除忧愁。 洗漱之后任宁感觉身体状况不错,独自走下楼梯,并且开始尝试着在院子里慢跑。 早晨是人体由衰转盛的最佳时期,晨练可以令人身心舒畅精神抖擞,其中的诸多好处任宁自然明白,只可惜高中毕业后他就再没晨练过。 跑了几圈之后身体有些吃不消便停了下来,他本想打打太极,只是连太极的皮毛都没掌握,也只能做些热身活动。 经过几天的适应任宁也越发的了解这个身体,虽说四肢不怎么发达却还算健康,最起码实力不错,也总算让任宁摆脱了眼镜的困扰。 当然一直自诩靠颜值吃饭的他尤为注重外貌,这个朝代还没有玻璃镜子,也只能从铜镜中大概的看出个轮廓。 对于这个身体的长相任宁还是比较满意的,甚至有些超出预期,若不是任宁是个庸才,凭借这长相以及身世绝对俘获无数少女心。 自从来到这个朝代他还没离开过西客房的院落,本想出去看看古代的街道又怕体力不支,连回来的力气都没有。 晨练之后任宁出了一身汗,也排除了体内不少晦气,精神状态又好了不少,看看了桌子上的早餐顿时来了食欲。 吃过早饭后任宁感觉体力恢复了不少还可以继续运动,只是朝阳已过烈日当头,不适合跑步。 “五个俯卧撑应该没问题吧!” 任宁双臂伸直脚尖踮起,准备好做俯卧撑的姿势。 当他双臂弯曲时立刻感觉身体颤抖,骨架要散掉一般,不过他还是咬着牙坚持完成了第一个俯卧撑。 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当他成功完成五个俯卧撑的时候,双臂发麻身体也到了极限。 “再来十个仰卧起坐!” 任宁没有立刻停下来,而是把五个俯卧撑跟十个仰卧起坐当做一组训练,完成后才可以休息。 锻炼中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已经到了傍晚,正当他做俯卧撑的时候小灵推开屋门,看到任宁的动作小脸通红,下意识的遮住双眼。 不过听到任宁摔在地上的声音顾不上害羞小心翼翼的将他搀扶起来,不解的问道“少爷您这是做什么?” “不小心摔倒了。”任宁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俯卧撑,想要蒙混过去。 谁知这话一出小灵竟然哽咽的说到“都是小灵没有照顾好少爷。” 小姑娘永远是这么的单纯,任宁免不了一番自责,看样子以后是不能跟小灵开玩笑了。 任宁无意中发现小灵纤细的小手上多了几个针眼,显然是刺绣的时候留下的,任宁也知道小灵倔强的性格不知直接说穿,而是关切的问道“刺绣还顺利吗?” 小灵委屈的摇了摇头“大小姐说十日后要对作品进行评比,如果不能通过将会离开秦家。” 从小灵的表情中任宁也能看出她受到不小的打击,身为女婢的她根本不擅长刺绣,而秦家刺绣坊的那些女红各个技艺高超,让小灵跟她们评比却是有些欺负人。 “无妨,无妨,你只需要绣一枝梅花便能通过!”任宁急忙安慰道,心中已经有了想法。 第六章秦家南窑 任宁说的话小灵从未怀疑过,这次也不例外,既然任宁说绣一枝梅花能通过考核那便能通过考核,原本内心的担忧一扫全无,接下来只需要全心全意的绣好这枝梅花。 刺绣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但凡有钱人家的小姐都有不错的绣工,刺绣呈现的图案各式各样,有象征神明的龙凤图,也有帝王脚下的江山社稷图,一支梅花有些相形见绌。 这个道理任宁也明白,但他也不能打击小灵的信心,至于是否真能取胜还需一些运气。 一天的锻炼让任宁觉得有些疲惫,吃过晚饭便早早休息,而小灵却在隔壁房间点着油灯仔仔细细的勾勒梅花的形状。 就这样,三天的时间任宁都在锻炼,俯卧撑跟仰卧起坐的个数有所增加,走起路来夯实有力,看样子已经恢复了大半。 这三天之中小灵早出晚归,水灵的双眼周围包裹着一层淡淡的黑熏,显然是没怎么休息,任宁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他知道在结果出来之前就算自己劝阻小灵也不会过多休息的。 想来七天时间转瞬即逝,小灵也撑得住任宁才稍稍放心,令他担心的反倒是高伯。 自从那日去了南窑就在没回来过,任宁询问了送饭的婢女也没得到什么答案,心里更加焦急。 第四天的清晨任宁终于坐不住了,跑步的路线换成了昌南城的街道,目的地设在南窑。 出了西客房便是秦家的大院,大院的开阔着实把任宁吓了一跳,周围一座座建筑错落有致,院中的花草争芳斗艳,尤其是那不小的池塘令任宁赞叹不已。 正是六月时节池塘里的荷花开的恰到好处,水里的金鱼相互嬉戏,可谓是生机无限。 天还没亮,任宁本以为自己起的挺早,不曾想辛勤的家丁早就开始打扫整个院落。 见到任宁有些打声招呼却不知该如何称呼,有些干脆没见过他,也有些在背后议论纷纷。 一丈多高的朱红色大门牢牢关着,旁边两扇小门却是开的,类似秦家这种大户大门一般是不开的,家丁们日常活动都是通过小门,只有极为尊贵的客人才有资格从大门通过,这一点任宁也明白,于是从右侧的小门扬长而去。 秦家坐落在昌南城的中央地段,出了门没走多久便是贯穿南北的昌江,昌江两岸也是昌南城最繁华的街道。 古代没有自来水,人们要解决用水问题就必须要有水源,所以大多城池依山傍水而建。依仗秦淮河有名的金陵府如此,依靠钱塘江发展的余杭也如此,昌南城自然不例外。 夏日的江边雾气很大,也让任宁格外清醒。 昌江两侧多是两三层的小楼,也有四五层的豪华建筑,这种木质的建筑不能太高,自然不能跟现代的高楼大厦相比,即便如此还是给任宁一种震撼感。 从历史课本上他知道唐代繁华,而炎朝的昌南城更显的有些浮夸,若真是金陵、洛阳这种帝都还不知又是什么情况。 昌南城的市跟坊独立分开,昌江两岸就是最繁华的市,百姓居住的坊位于昌江东西两侧。 任宁通过观察也发现了这个特点,两岸除了酒楼便是商铺,当然还有青楼。 青楼在炎朝非常盛行,甚至成了服务业的支柱产业。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管仲就把女子带到军营供士兵“享用”,从此便开创了妓女的先河。 后来各个朝代争先效仿,不但有了军妓的诞生,也开始有了专供官员把玩的官妓,民间也开始出现盈利性质的青楼。 士兵、官员公然嫖妓的行为有辱国家形象,到了炎朝便取消了军妓跟官妓,这也使得青楼有了空前的发展。 当然青楼中的妓女不完全是卖身的娼妓也有靠才艺为生的歌妓,那些文人墨客恰恰对这些歌妓情有独钟,甚至不惜重金博得美人一笑。 歌妓一旦出名后价钱将会大涨,受不住金钱诱惑的也开始选择卖身,能够守身如玉没有几个,就算真的守身如玉进了这种风月之地也会被看成不干净的女子。 自古红颜多薄命,这是妓女的真实写照,大半妓女是靠卖身,等到年老色衰无人问津也就没了经济来源,多半会被老鸨赶走,有些积蓄的还能生存,饿死街头的比比皆是。 有些才艺的多半也没什么名气,最后只能走上卖身的道路。 极少数的成了花魁博得文人墨客的青睐,也不过是红火几年。 当然也有些被达官贵人相中的从了良,有柳如是这种嫁入官宦世家的算是命好的,也有被负心汉所骗跳入江中的杜十娘。 总之妓女命薄,恐怕没有一名女子自愿沦落风尘,她们大多家境贫寒被卖到青楼,也有走投无路被青楼收养。 任宁沿江而下,倒是不怎么在意两岸的店铺。 这个时辰大部分的店铺还没开门,街道上显得格外冷清,倒是让任宁耳根清净。 跑了大概半个时辰才来到昌南城南门,这是太阳高照城门已经打开,没有拿一点行李的任宁也不用接受士兵的检查,顺利的来到城南。 出门城门没多久任宁便发现一块被栅栏围起来的空地,栅栏门的上方有块不小的门匾,上面写着大大的“秦家”,毫无疑问这便是秦家烧制陶瓷的南窑。 就在任宁想进去看个究竟的时候被四名家丁拦住,这也不足为奇陶瓷的烧制技术非常保密,决不允许外人随意入内。 任宁真不知该如何解释,他总不能说自己是秦歆瑶的未婚夫吧,那样多半会被秦家家丁殴打,他们可未曾听说秦歆瑶还有未婚夫。 就在他为难的时候栅栏门内突然走出一名女子,正是那日瞧不起任宁的小蝶,也是秦歆瑶地贴身婢女。 小蝶见到任宁先是一愣,然后走到几名家丁身边,小声说了几句。 听完小蝶的话几名家丁先是哈哈大笑,然后强忍着笑容鄙视的看了看任宁不耐烦的说到“进去吧!” 从他们的表情任宁也能猜出小蝶说了什么,上次他都能压住内心的怒火这次自然也不例外,反倒是对着小蝶微微一笑,让这小丫头有些摸不着头脑。 “她真是任家那个庸才吗?”小蝶喃喃自语,满是疑惑。 她从小跟在秦歆瑶身边,算是阅人无数,庸才也见了不少,他们多是目光呆滞而眼前的任宁眼神中充满狡黠。 走进栅栏首先映入任宁眼帘的是一堆堆矿土,显然是烧制陶瓷的原料,然后是一个个制作陶瓷胚体的转台,最后是两个巨大的窑炉。 这个时间工人早就各司其职,南窑内显得热闹非凡。 一身红衣的秦歆瑶在人群中格外显眼,见到小蝶时任宁就猜到她在这里,任宁故意绕道而行,她似乎也发现了任宁,只是轻轻一瞥便继续有条不紊的指挥着。 能够在任宁之前出现在这里说明秦歆瑶起的更早,这一点不得不令任宁佩服。 穿过人群任宁在窑炉旁找到了高伯,从那憔悴的面容中也大概明白这些天他都经历了什么。 “少爷您怎么来了?”高伯有些吃惊的说到。 他记得三天前任宁还不能独立行走,没想到现在竟能一人来到南窑。 任宁没有回答高伯的问题,而是随着他的目光一同转移到烧得正旺的炉火上。 两个窑炉一个用来烧制陶器,一个用来烧制瓷器,每个窑炉能够同时烧制十个产品,工人师傅们把做好的胚体统一拿到窑炉旁由专门的把桩师傅烧制,几个时辰后成型,而这时下一批胚体恰好成型,如此循环烧制大大提高效率。 从高伯紧张的期盼的眼神中任宁也知道他制作的胚体就在陶器炉内。 陶器跟瓷器除了选用的矿土不一样烧制的温度也不同,所以在不同窑炉烧制,一般来说陶器所需温度低成品率高,价格相对便宜,高伯属于新手还未达到制作瓷器的水平。 “开炉!”把桩师傅大声喊道,然后将偌大的炉门打开。 烧制陶瓷除了制作方面外火焰温度的控制更加重要,一名合格的把桩师傅甚至能将火焰温差控制在十度以内,秦家的整个南窑不过只有两名把桩师傅。 一般把桩师傅喊“开炉”的时候证明里面的陶瓷烧制完成,需要尽快把炉内的陶瓷取出,以免影响品质。 这是一批普通的陶罐,形状简单制作工艺并不复杂,成品率很高,事实也是如此,十个陶罐只有一个破裂。 “又失败了!”高伯死死地盯着破裂的那个陶罐无奈的摇摇头,显然这正是高伯的作品。 任宁也大概明白为何高伯三夜未归,怕是担心不能制作出合格的产品被秦家赶走,想必这几日都没休息。 制作陶瓷本就是技术活,没个三五年时间很难出师,更何况没人指点十日内完成作品分明是强人所难。 秦歆瑶如此刁难他们无非是想逼任宁就范,这一点他与任宁心知肚明。 他本不想与别人争些什么,不过看到远处秦歆瑶得意的笑容任宁顿时来了斗志。 安慰高伯几句之后任宁拿出破裂的陶罐仔细端详,裂纹恰好位于陶罐变径之处,摸了摸厚度任宁恍然大悟。 第七章老子的未婚妻 “收缩,胚体煅烧收缩的原因!”任宁很快找到陶罐破裂的原因。 陶瓷煅烧之前叫做胚体,虽然有固定的形状但其中还有水分,煅烧之后水分完全蒸发势必会引起胚体的收缩,若是一个桶装器物也不会破裂胚体会均匀的收缩,而陶罐有一个变径,变径的地方会向上下两个方向收缩,相当于比其他地方多收缩了二倍,如此一来导致变径位置很薄甚至破裂。 也就是说只要弄清楚胚体的收缩率就能制成厚度均匀的成品。 任宁没有立刻给高伯解释这个道理,而是独自来到黏土旁,只做了一个简单的长方体,并用尺子测量长方体的厚度,然后跟随下一批胚体一起进炉。 他的行为令所有人不解,这分明是浪费窑炉的空间,这次也只能同时煅烧九个胚体。 起把桩师傅本不想让他放入,而一旁的大小姐则点点头示意开火。 形状复杂的陶器要烧制四五个时辰,瓷器甚至要烧制一天,这一批胚体虽不复杂也至少要两个时辰。 高伯不太关注炉内的情况毕竟任宁只放入一块长方体,于是独自一人开始制作新的胚体,希望下一次能够成功,反倒是任宁对这块长方体有很大的期待。 掌管着众多产业的秦歆瑶事务繁忙本应离去,但看了任宁的表情也决定留下来看个究竟。 伴随着把桩师傅的一声开炉两个时辰终于结束了,高伯早早的将新的胚体拿到窑炉旁边,而任宁满是期待的取出那块不起眼的长方体,然后再次测量厚度。 “八分!”任宁精确的读出长方体的厚度。 他记得煅烧之前是一寸现在只剩了八分很快便得出黏土的收缩率是百分之二十。 “高伯,只需让变径的地方比其它地方厚五分之一即可。”任宁兴奋的说到。 不远处的秦歆瑶一字不落的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心中满是疑惑“难道他也烧过陶瓷?” 掌管南窑的秦歆瑶自然知道黏土的收缩率,只是叫法不同,这些都是工匠师傅们耗费大量时间总结出来的规律,没想到被任宁一语道破,她不得不重新审视被称作庸才的任宁,心中有说不出的滋味。 就连高伯也觉得奇怪,任宁是他看着长大的,他不曾记得任宁给人家出过什么主意,不过高伯还是按照任宁的说法细心的控制胚体不同部位的厚度。 方才又起火了一批坯体,也就是说按照任宁说法制作的这个胚体最快要四个时辰才能出炉,而现在已经午时,恐怕要等到傍晚才见分晓。 任宁有的是时间不怕等待,秦歆瑶却等不起,更何况她大概猜到了结果,带着两名婢女缓缓离去。 等待的这个过程中任宁可没闲着,他正好趁机了解一下炎朝陶瓷工艺进展到什么程度,也能与他熟知的历史对应起来。 通过高温窑炉还有瓷土他可以断定瓷器已经出现,但不知他们能烧出什么品质的瓷器。 恰好这个时候高温窑炉开炉,各个形状各异的瓷器映入眼帘。 其中五个白色的瓷瓶,五个带有花纹的瓷盘,虽说十个瓷器中没有破裂的但有一个白色瓷瓶中带有暗黄色,两个瓷盘花纹颜色不纯显得有些扎眼。 “白瓷跟彩瓷!”任宁心中感叹,制作这两种瓷器并不简单。 制作白瓷首先要用瓷土做成胚体,然后放入窑炉烧制成型,然后用淘洗干净的釉汁均匀涂抹再次放入窑炉烧制,最终成型。 成品白瓷质地均匀洁白如雪,而那个略带暗黄的瓷瓶显然是釉汁淘洗不干净。 彩瓷制作更为复杂,胚体烧成后要用染料绘制各种花纹图案,然后均匀的涂抹釉汁进炉烧制。 成品彩瓷色泽鲜艳纹路清晰,而那两个瓷盘颜色不纯显然是染料中有其它杂质。 白瓷颜色不纯问题还可以解决,只要釉汁多淘洗几遍即可,而彩瓷染料不纯这个问题不好解决。 瓷器上用的染料可不是涂在布匹上的染料,而是矿土里的金属氧化物,进炉之前这些染料并不鲜艳经过高温煅烧跟还原后金属氧化物被还原形成金属单质嵌在釉汁中格外漂亮。 古代技术落后能够找到相应的金属氧化物实属不易根本没办法祛除其中杂质,这也就导致瓷器颜色不纯。 任宁立刻判断出炎朝已经初步掌握了釉下彩工艺,不过距离釉上彩或是青花瓷之类的高品质瓷器还有一定差距。 “大叔不知南窑能否烧出青瓷?”任宁走到一名工匠师傅面前问道。 青瓷也属于釉下彩,工艺要比彩瓷简单,不过要烧出通体碧绿的青瓷也不容易,既然他们初步掌握了彩瓷工艺想必也掌握了青瓷工艺。 对于青瓷这个名称工匠师傅有些陌生,而是按照自己的理解找来一个略微泛着红色的碧绿瓷器。 “是这种吗?” “没错!” 任宁点点头,他确定这便是青瓷,只不过质地不怎么好。其实这个瓷瓶算是品质最好的,拿出来让人参观的总不会是次品。 制作青瓷的方法跟白瓷相差不大,只是在釉汁里添加了氧化铁,而这个瓷瓶略显红色明显是氧化铜的缘故。 任宁没有继续问下去,从这几件瓷器的品质他大概猜出炎朝陶瓷发展到什么程度,只想在秦家混吃混喝的他也不想提出一些新奇的想法,反倒是尽快烧出一个成型的陶罐最为紧要。 四个时辰在任宁的询问中很快过去,天色也渐渐暗淡,高伯放入的那个陶罐终于开炉了。 这次连任宁也变得紧张,他倒不是怕再次失败最终导致离开秦府,而是想要验证一下自己的理论能否解决实际问题,这可是他第一次尝试用理论去解决问题。 很显然他成功了,进炉的十个陶罐全部完好无损,高伯抱着自己的陶罐爱不释手,仿佛这才是他真正的工作。 不过想到几日后的测试高伯还是有些担心,目前他也只是掌握了胚体的收缩率并不能制成形状复杂的陶器,他生来没有一双巧手,跟其他工匠师傅比起来还有不小的差距。 任宁想要带高伯回去好好休息,却被高伯拒绝了,他不想浪费夜晚的时间,更何况往返秦府需要一个时辰,反正南窑有临时搭建的休息场所他愿意跟其他工匠师傅同吃同住。 任宁没有强求踏着晚霞独立离开,在身体没有完全恢复之前他不能睡在野外。 还是这条道路任宁熟络了不少,等他来到昌江两岸的时候已经灯火通明,叫卖声不断。 一个普通的夜晚便热闹非凡,可以想象那些大型节日的场景。 伴着晚霞青楼的姑娘们也开始活络,纷纷来到门外对着过往的男子招手,时不时还发出嗲嗲的声音,听的任宁满身鸡皮疙瘩。 对于这些女子任宁充其量看一眼饱饱眼福,还真没有非分之想,为了躲避姑娘们善意的挽留他只能加快步伐。 “秦歆瑶?她怎么会在这里?” 透过灯光任宁竟然发现秦歆瑶停在一个名为“醉春楼”的青楼门口,小蝶、小桃也在身旁,并且还有一名穿着绫罗绸缎的年轻男子正跟她交谈。 秦歆瑶跟什么人来往要去什么地方都不是任宁所关心的,只是他们挡在任宁的必经之路他才不得不一点点靠近。 任宁原本想偷偷溜过去装作互不相识的样子,秦歆瑶也注意到他的身影并未打招呼似乎与任宁形成了一种共识。 从这位男子的穿着打扮来看定是大户人家,不管他与秦歆瑶是生意上的往来还是其它纠纷任宁的出现都会显得尴尬,他能有这种认知倒是令秦歆瑶刮目相看。 然而就在任宁从秦歆瑶身边经过的时候无意的听到他们的交谈。 “秦小姐如果您不肯入醉春楼一续恐怕那数千瓷器的生意要落入别家了。”白衣公子装出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看了着实让人生气。 从话中不难听出他们在谈生意,但白衣公子竟提出进醉春楼一续的要求,这绝对是强人所难。 醉春楼这种地方普通女子都不愿踏足,更何况是秦歆瑶,倘若传出去不仅败坏她的名节就连秦家声誉也会受损。 不喜欢秦歆瑶的任宁听了都有些愤怒,他真想站出来大骂此人又想到身份尴尬强行压住怒火。 任宁故意放慢了脚步等待秦歆瑶的回绝,对于女子来说名节更为重要。 然而秦歆瑶并没有立刻回绝而是犹豫片刻后提出可否换个地方一续,显然被白衣公子一口回绝。 按道理来说秦家产业不小没必要非得谈成这单生意,只是秦歆瑶刚经手南窑不足一年利润有所下降,若不能做出些业绩难免被秦仲才跟秦书恒抓住把柄。 他身旁的这名公子名为张文才,除了张家公子的身份外还是昌南城县令的外甥,他口中数千瓷器的生意则是皇宫急需的一批御器。 一般来说御器产自官窑,是不会从民窑手中购买,而这次需求极大昌南城东的官窑不能 满足需求,这才给了民窑一千瓷器的份额。 昌南城也不仅秦家能够烧制陶瓷还有城北的罗家跟城西的范家,张文才作为县令的外甥有权决定用谁家的瓷器这才提出无理的要求。 张文才对秦歆瑶倾慕已久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他正是想借此机会逼迫秦歆瑶就范,一名女子跟随一名男子进入青楼传出去难免会被人议论,到那时秦歆瑶也只能委曲求全嫁给张文才,否则名节不保。 当然此事也不一定会传出去,所以秦歆瑶才会犹豫不决。 “邀请我未婚妻去青楼经过老子同意了吗?”说话的竟是已经离开的任宁。 第八章略通音律 任宁的出现把赵文才吓了一跳,呆呆的站在原地,仔细的打量了任宁一番语气还算平和的问道“你是谁?” 赵文才虽是县令的外甥却不敢横行霸道,典型的欺软怕硬,任宁同样穿着华服,在没有弄清楚任宁身份之前他不会发火。 秦歆瑶同样被吓了一跳,一则她认为任宁胆小怕事不敢出头,二则她与任宁关系并不好,任宁没必要替她出头。 二人的针锋相对令秦歆瑶的处境尴尬,任宁是为了帮她解围才出头的,于情于理她都应该站在任宁这边,可是赵文才手中有一千件瓷器的大单她也不好得罪,只能笑着介绍到“这位正是任家公子,任宁!” “任家那个庸才?”赵文才大笑道,脸上充满了不屑。 虽说任家远在金陵,但赵文才一直在追求秦歆瑶,刻意的去了解了一下任家的情况,自然也知道任宁天资愚钝这件事情。 听完这话秦歆瑶心跳加速,她真怕任宁受不住赵文才的侮辱大打出手,先不说二人谁强谁弱一旦出手秦家这单生意肯定是泡汤了。 如此直接的侮辱任宁怒火冲天,但凭着强大的忍耐力硬生生的咽了下去平和的说到“不如我们进去谈。” 从秦歆瑶刚才的表现来看任宁也知道这单生意对她的重要性,既然决定帮她就不能意气用事,索性遂了赵文才的意愿去醉春楼谈生意。 若是秦歆瑶跟赵文才单独去醉春楼肯定名节不保,而有了任宁的陪同意义大不相同,任宁是她的未婚夫,跟随未婚夫去青楼传出去虽不好听却对名节没什么损失。 任宁平和的态度让赵文才有些吃惊,若是再蛮横下去有失君子风度,也会在秦歆瑶心中留下不好的映像,所以带了两名家丁后陪同任宁他们一同走进醉春楼。 醉春楼的姑娘们见了他们笑脸相迎、拉拉扯扯,用最嗲的声音叫着“大爷!” 赵文才显然是常客很自然的揩了几把油还装作一本正经的样子,任宁却受不了这种姑娘巧妙的躲过了她们一次次的“攻击”。 秦歆瑶跟身边的两名婢女自然不受待见,赵文才那两名家丁却准备大展身手。 “真是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奴才!”小蝶满脸鄙视的在秦歆瑶耳边轻声说道。 任宁对小蝶的映像一直不好,此时倒是有些佩服这小姑娘嫉恶如仇。 利用这点时间秦歆瑶急忙在任宁耳边把赵文才的身份以及这单生意介绍了一遍,大概是要告诉任宁不要意气用事坏了生意。 任宁笑着点点头,这也验证了他的猜测,不过却没回应秦歆瑶,主要是为了让她忐忑不安,毕竟任宁对她印象不好。 进了醉春楼任宁有些震撼,总共三层木楼,一楼是大厅中间摆了个巨大的舞台直插二楼,舞台周围满满的都是桌椅,供客人观看表演。 二楼中间镂空周围是一个个屋子,也是供客人观看表演所用,收费也高,类似于包间,只有富家子弟才会选择这里。 三楼是姑娘们的闺房,也是卖身的地方。 醉春楼每天傍晚开张,没有才艺的姑娘出来拉客,有才艺的姑娘进行表演,表演结束后有想法的客人会去三楼找喜欢的姑娘。 对于他们这种模式任宁比较佩服,先用表演拉拢客人,只要客人多了接下来的生意自然好做。 任宁一行毕竟算是贵人,再加上秦歆瑶还有两名婢女不方便露面所以径直的走向二楼。 进了包间没过多久表演就开始了,一排穿的花花绿绿的姑娘上台跳舞。 赵文才早就把视线转移到这群姑娘身上,哪还有时间跟秦歆瑶讨论生意。 这种画面任宁在电视上见多了,没多少兴趣,悠闲的嗑着瓜子喝着茶水,时不时把目光转移到秦歆瑶身上。 此时的她一脸焦急的等待着,想要开口又怕坏了赵文才的“雅兴”,在这多待一分钟她都觉得恶心,恨不得谈完生意走人。 旁边的小蝶跟小桃紧紧攥着小拳头,眼看就要失去耐心,见了台上的姑娘脱去一层衣衫害羞的捂住双眼。 看着秦歆瑶不仅要平静自己的心情,还要安抚两名婢女任宁差点笑出声来。 “赵公子那一千瓷器……”当那群姑娘表演完之后秦歆瑶忍不住开口。 赵文才故意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倒是把这事忘了。” 一千件瓷器的生意不小,若说赵文才真的忘了是不可能的,他不过是想借看表演的理由搓搓秦歆瑶的锐气。 不过赵文才毕竟是要追求秦歆瑶的,不能挑战她的极限,也准备商讨这单生意。 “下面出场的是语诗姑娘!”醉春楼的老鸨露出两颗黄金门牙笑得合不拢嘴。 她口中的语诗姑娘名为萧语诗正是醉春楼的头牌有着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容,琴声堪比宫廷乐师,闻名整个昌南城,有多少富家子弟、文人墨客慕名而来,只为一睹芳容,一览琴声。 听到语诗姑娘即将出场哗然一片,紧接着鸦雀无声,似乎连语诗姑娘上台的脚步声也不远错过。 从众人的表现任宁大概也猜出一二,不自觉的将目光转向拉了帷幕的舞台,一个娇小的身影迈着轻盈的步伐优雅的坐在了最中间的位置。 任宁倒不是想一睹芳容,只是对这名女子有些好奇,身在青楼的女子恨不得把用尽浑身解数博得青睐,而她却不露真容。 赵文才双恨不得把双眼放在帷幕之后,哪还有时间谈论生意。 且不说男子的反应,就连秦歆瑶都忍不住转移了目光,她早就听闻过萧语诗的名声,多半有种一较高下的感觉,不得不说女人是可怕的动物。 琴弦拨动,琴声响起,忽而静、忽而动、忽而高、忽而低,忽而似潺潺流水婉转不绝,忽而似巍峨高山直插云霄。 听众早已闭上双眼静静聆听,无不沉浸在优美的旋律之中。 悠扬的琴声在一阵急促而高亢的旋律中截然而知,令人回味无穷。 深入琴境的众人呆呆坐立,等了片刻才是一阵哗然之声,无不拍手叫好。 “语诗姑娘的琴声犹如天籁。”赵文才站起来兴奋的夸赞道。 紧随其后的夸赞接踵而至,那些文人墨客甚至为此写下文章,这些话萧语诗听的多了也就没了新意,不为所动。 “借着《高山流水》的名头罢了。”任宁低声说道。 萧语诗弹奏的正是《高山流水》,任宁的意思很明显她不过是找了首好的曲子弹奏罢了,并非技艺高超,就算换个人来弹未必会差。 任宁本是自言自语谁知落入了赵文才耳中,被他抓住把柄。 “早就听闻任兄对音律颇有造诣,若是点评一二并且得到语诗姑娘的赞赏那一千件瓷器的生意也就好商量了。” 他分明知道任宁是个庸才,对音律丝毫不动,故意让任宁在秦歆瑶面前丢脸,在众人面前丢脸,很可能成为整个昌南城的笑柄,到那时候也就没资格迎娶秦歆瑶。 赵文才还以一千件瓷器的生意当做要挟,逼迫任宁必须做出点评,分明是吃定了任宁。 忍耐力极强的任宁本不用理会,也不想出什么风头,不过他既然决定帮秦家那些订单就不能退缩,更何况秦歆瑶分明是一种恳求的目光。 说来也奇怪,秦歆瑶一直把他当成庸才来看待,任宁做的点评很可能成为笑柄,但此刻她竟对任宁有种莫名的信任。 众人的夸赞始终没让萧语诗开口,声音也就渐渐停了下来。 “姑娘这首《高山流水》峨峨兮若泰山,洋洋兮若江河,的确绝妙。”任宁同样夸赞道,不过话锋一转继续道“但姑娘可知这首《高山流水》乃伯牙为亡故知音钟子期所弹奏,充满悲伤与惋惜之情,而并非全然欢快的旋律!” 任宁小时候就听说过伯牙跟钟子期的故事,伯牙是著名琴师,而钟子期只是一名樵夫,谁曾想正是这样一名普通的樵夫读懂了伯牙的琴声,于是两人成为知音。 伯牙耗尽心血为钟子期创造了这首《高山流水》,不曾想钟子期已经亡故,伯牙只能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在钟子期坟前弹奏了这首《高山流水》并自断琴弦不再抚琴,而萧语诗的琴声中多是欢快的氛围与之不符。 任宁的点评无疑引起轩然大波,那些萧语诗的忠实拥护者甚至破口大骂,若不是想在萧语诗面前保留君子风度恐怕已经大打出手。 秦歆瑶目瞪口呆的看着任宁,一种说不出的心情,她多少也曾听过伯牙与钟子期故事,却没联想到《高山流水》的琴声中也应该如此,任宁的解释让她刮目相看,不过想到任宁如今的处境倒是有些担忧。 旁边的赵文才不过是附庸风雅根本不懂琴声,也不知任宁点评的如何,但他却是佩服任宁的,佩服他这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勇气,醉春楼能够屹立昌南城不倒说明是有后台的,任宁这种公然拆台很有可能遭到报复。 “公子所言极是,小女子受教,语诗愿意再抚一曲弥补过失。” 一个极为甜美的天籁之音,从帷幕传到众人耳中,绝对要比方才那琴声更加动听,谁都没有想到语诗姑娘会开口,并且是夸赞任宁,当然最让他们吃惊的还是萧语诗竟愿再抚一曲,她可从未连抚两曲,即便是曾今有人愿出千金。 第九章命如纸薄 任宁对《高山流水》的点评引起众人的不满,甚至有人要找他的麻烦,然而萧语诗本人不但没有生气竟主动提出再抚一曲,那些青睐者急忙掏空耳朵静静地等待着,哪还有心思顾及任宁。 这个结果也让任宁吃了一惊,自己方才那番点评虽没有错,但很可能激起萧语诗的气愤,到时候不用她开口那些青睐来自会来找任宁麻烦,他甚至做好了应对麻烦的准备。 不曾想萧语诗不仅没有生气还巧妙的替任宁解围,这跟任宁认知中的那些青楼女子有很大的不同,最起码这种大肚跟聪慧是旁人不能及的。 任宁内心对青楼女子存在一种抵触,而萧语诗的做法竟让任宁对她产生了一点好感,最起码脱离了讨厌的范畴。 台上的萧语诗缓缓坐下,重新开始抚弄琴弦。 其实那首《高山流水》任宁没用心听,也并未真正感受到萧语诗的心境,只是那曲调中没有悲伤的氛围才做出这种点评,而此时任宁竟闭上双眼想要感受一下萧语诗到底有何不同。 炎朝风雅之气盛行,那文人墨客刁钻的很,既然他们无不青睐萧语诗,那也证明萧语诗的确有过人之处。 琴弦再次被拨动,琴声响起,第一声就已经穿透每个人的内心,油然生出一种悲伤的氛围。 低沉、缓和、悲凉、忧伤的琴声回荡在整个醉春楼,也侵染了每个人的心。 这不单单是一首曲,更是萧语诗内心的诉说,听众的心也都随着她的心一起跳动,一起悲伤。 当这旋律悲伤到极致的时候萧语诗配上更为凄凉的曲词“妾乘油壁车,郎跨青骢马。何处结同心,西陵松柏下。” 如果说在琴声下有些听众还没落泪那这凄凉的声音悲伤的曲词绝对攻破了众人最后一道防线。 琴声尽、曲声停、情未了。 众人的悲伤的心情久久不能愈合,竟没一人夸赞,他们怕自己拙劣的言语玷污了纯洁的琴曲。 萧语诗并没有就此离去,而是静静的坐在原地,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自恃有几分才气的赵文才站起来又缓缓坐下,脸上充满了纠结,这个时候如果能给出令萧语诗满意的赞扬定会令众人刮目相看,名气也会大涨,甚至赢得秦歆瑶的青睐,只可惜他实在不知用怎样的言语来形容这沁透心脾的声音,也算是有点自知之明。 正当他纠结的时候眼神无意中落在任宁身上,仔细打量一番之后露出阴险的笑容。 进醉春楼并非任宁的本意,他只想悠闲的喝几杯茶,若不是赵文才以生意相逼他断然不会做出刚才的点评,此时也只想等表演尽快结束尽快离开。 优哉游哉的任宁被赵文才打量的心里有些发毛,也大概猜出了他心中所想。 “若是任兄再做点评的话那一千瓷器的生意就算是定下来了!”赵文才那阴险的表情已经出卖了他的想法。 赵文才非常清楚萧语诗在众人心目中的地位,点评欠妥的话很可能成为众矢之的,方才若不是萧语诗解围恐怕任宁没好果子吃。 所以他等待着任宁用拙劣的语言去玷污萧语诗的琴曲,也等待着任宁成为众矢之的,到那时候再添油加醋,任宁庸才这个帽子是跑不了的,秦家自然会提出退亲,自己也就理所应当的成为秦歆瑶的第一人选。 秦歆瑶自然是希望任宁站起来点评的,若是点评好了皆大欢喜,她可以拿到订单,若是点评不好也可趁此机会提出退婚,同样可以拿到订单,总之只要任宁进行点评她就有利可图。 任宁也不傻知道被人当枪使了,他大可以一走了之,反正对秦歆瑶没多少好感,也不在乎是否被赵文才嘲笑,不过既然他决定在这件事上帮助秦歆瑶如果退缩了自己会瞧不起自己,做人原则问题他不会偏离。 “西陵桥,水长生。松叶细如针,不肯结罗带。莺如衫,燕如钗,油壁车,斫为柴。 青骢马,自西来。昨日树头花,今朝陌上土。恨血与啼魂,一半逐风雨。” 任宁没有直接对萧语诗的琴曲做出点评,而是另外附了首词。 众人只听出了萧语诗心中的悲伤,却不知这悲从何来,自然不知如何评价,甚至想不出褒奖之词。 任宁同样没有听出琴声悲伤的源头,不过最后那首不知名的曲词他却有些映像,分明是来形容钱塘名妓苏小小的。 按照任宁所学历史苏小小乃是南朝齐时期著名歌妓,也被后人评为十大名妓之一,身为屌丝的任宁自然有些耳闻。 不过这个时代没有南北朝,苏小小名气不大,很快被历史掩埋,也只有身为歌妓的萧语诗有所耳闻,这首琴曲诉说的不仅是苏小小的悲惨命运也正是自己的人生,所以才弹的动人弹得真切。 任宁的这首词乃明朝词人袁宏道所写,同样是为苏小小的悲惨命运感到叹息,意境却更胜几分,这绝对比评价更有内涵,更有深意。 萧语诗缓缓起身激动不已,任宁说的每一个字她都牢牢记在心里,嘴中默念着最后两句“恨血与啼魂,一半逐风雨。” “好一个恨血与啼魂,一半逐风雨。不知公子如何称呼?”萧语诗的声音干净利落,落入所有人耳中。 她的话令整个醉春楼再次鸦雀无声,或者说众人还未明白她的意思,她分明是主动询问任宁的尊姓大名。 这种情况绝对是第一次出现,那些富家子弟、文人墨客花费千金、舞文弄墨自报了姓名也未必得到萧语诗的回话,更别说是青睐,如今她竟主动询问任宁名讳,绝对可以引起轩然大波。 赵文才一屁股坐了下去,有些发呆,他本想让任宁成为众矢之的却没料到成全了他,可谓偷鸡不成蚀把米。 方才还一副若无其事的秦歆瑶此时看起来要比赵文才更紧张,若是任宁报出了名讳,肯定会响彻整个昌南城,那时候迫于压力她也必须嫁给任宁。 任宁大概猜到这个结果,显得尤为平静,鄙视的看了赵文才一眼,又将目光转向秦歆瑶。 他还是第一次见秦歆瑶如此紧张,强忍住内心的笑容。秦歆瑶在他心中印象不好,再加上刚才被她当枪使颇有幸灾乐祸的感觉,故意拖延时间,很享受的看着秦歆瑶紧张。 当然任宁也知道回答不能拖的时间太长,那样未免显得有些做作,甚至会被人说不识抬举,语气平和的回答道“在下无名小卒,姑娘无需挂怀。” 在任宁没有彻底弄明白炎朝跟他所熟知历史的关系之前他只求衣食无忧,甚至害怕出名后会改变历史,所以自然不能留下名讳。 这个回答却让众人吃惊不已,这可是他们梦灭以求的就会,任宁就这样白白的浪费,萧语诗本人并没感到失望,反倒是对任宁更加充满好奇。 赵文才两眼发呆的看着任宁,有种说不出的挫败感,这分明是对他最大的鄙视。 任宁竟挽起秦歆瑶的手风度翩翩的说到“我们走吧!” 他知道秦歆瑶不喜欢这种环境,也知道秦歆瑶不喜欢赵文才,这个举动恰好可以让赵文才死心,至于他们之间的恩怨暂且可以放下。 秦歆瑶虽然做事雷厉风行,但终归是本分的女子,被任宁挽住手后本能的推脱,而任宁也猜到这个可能稍稍用力一时没让她挣脱。 秦歆瑶这才反应过来任宁是在帮助自己,再者说任宁是她名义上的未婚夫两人公然牵手也属正常。 小蝶、小桃鄙视了赵文才一番紧随着秦歆瑶离开,对于任宁的动作竟有些支持。 萧语诗连抚两曲已经算是破例,此时已经回到自己的闺房,只是对任宁的背影念念不忘,紧接着连连摇头“萧语诗,你可不要忘了自己的任务!” 醉春楼的表演在氛围恰当好处的时候结束,那些富家子弟也都选好了心仪的姑娘纷纷上了三楼。 出了醉春楼任宁跟秦歆瑶很默契的同时松开挽着的双手,秦歆瑶小脸通红,她还是第一次被跟男子牵手,任宁倒显得有些自然,却也不知该如何开口,场面有些尴尬。 “方才为何不说出你们的名讳?”秦歆瑶用自己关心的问题打破了尴尬的场面,她真想知道任宁心中所想。 秦歆瑶很清楚任家现在的处境,也明白为何高伯会带着他投奔秦家,分明是为了迎娶自己,而刚才就是最好的机会任宁却白白浪费。 旁边的两名婢女也正为此事不解,纷纷瞪大双眼充满好奇的盯着任宁,等待他的回答。 任宁干咳两声清了清喉咙,走到秦歆瑶耳边轻声说道“因为……我不想娶你!” 这句话在任宁心中憋了很久,在高伯面前他是万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心里无比痛快,朝着秦家的方向一路小跑,才不想知道秦歆瑶的反应。 他的回答让秦歆瑶又气又笑,她不似普通少女暴跳如雷,而是嘴角微微上扬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第十章实验与杂货铺 任宁一路小跑回到秦府,进了西院还未上楼就发现自己的房间亮着微微的烛光,任宁轻轻推开房门小灵正一脸焦急的在屋内踱来跺去。 见到任宁归来小灵满心欢喜,免不了一番问责,大概说是任宁的身体还未完全恢复不能独自一人走出秦府。 看着小灵严肃的样子任宁似乖巧的小鸡不停的点头,他有种不祥的预感,以后很可能会被这小丫头管着。 得到任宁的保证后小灵又是一番关心,比如吃没吃晚饭,累不累,困不困,为了让这小丫头省些口水任宁乖乖的躺在床上开始睡觉。 小灵这才走出房门,却还是不放心的在门外偷窥,她总感觉任宁不会乖乖的睡觉。 任宁偷偷睁开双眼发现了门外那弱小的身影,故意出了鼾声,小灵这才真正的离去,只是她的屋内烛光一直亮着,恐怕是为几天后的比赛做准备,任宁看了有些心疼。 一天的奔波任宁也的确累了,很快进入梦乡,睡梦中他回到了自己那个时代却发现找不到回家的路,也找不到自己的容身之所,竟要靠着乞讨为生。 “不要!我要!我不要这样的生活!”任宁被噩梦惊醒,睁开眼后发现仍在这个陌生的时代,不过却有温馨的床,避雨的屋,跟热腾腾的早饭。 发现仍在古代的任宁心里竟没有一丝失落,反倒是满满的温馨,或许他已在不知不觉中慢慢接受了这里。 推开房门任宁发现已经日上三竿,昨日他的确是太累了,小灵的房间空无一人,估计是给任宁准备了早饭之后去了刺绣坊。 任宁走出房门伸了个拦腰享受着这种安逸的生活,虽说是寄人篱下总归比风餐露宿三餐不饱的日子要强。 想到秦歆瑶当日与他定下的约定任宁还是有些担心,时间已经过半小灵的梅花尚未完成,高伯也只能烧成最普通的陶器,想要通过考核有些困难。 任宁看上去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其实早就有了主意,若是他们二人不能通过考核自己也会被赶出秦府的。 小灵的刺绣任宁还不算担心,只要她将梅花绣完到时候自己再填些东西总还是能通过的,高伯却有些困难,那些工匠师傅手艺精湛随随便便拿出样作品就能秒杀高伯。 任宁同样笨手笨脚,帮不上什么忙,于是只能投机取巧,在瓷器的色泽品质上取胜。 那日任宁不单单是为了了解大炎瓷器的进展程度,也是在给高伯想办法,他大概清楚大炎的白瓷技术接近成熟,青瓷技术一般,彩瓷刚具雏形。 若是任宁帮助高伯烧出青花瓷毫无疑问可以通过,只是烧制青花瓷需要用到氧化钴,这种矿很稀有,五天时间是绝对找不到的,就算找到了他也没有画出各种花纹的手艺。 所以任宁把目标锁定在纯色的彩瓷上,只要将颜色调好与高温釉汁融合后绝对可以让人眼前一亮。 其实青瓷也算是一种纯色彩瓷,不过秦家南窑已经能够烧出一些青瓷,若用青瓷参加考核存在一定风险,于是任宁想到了不用画花纹就能绚丽的釉里红。 釉里红跟青瓷工艺相同,只是染料中添加的物质跟青瓷不同,青瓷中添加的氧化铁容易获得质地比较纯净,而釉里红中添加的氧化铜不易获得,虽说大炎有不少铜矿并且多以氧化铜的形式存在,可是铜矿中多半会掺杂其它物质不好分离,所以说大炎还未出现真正的釉里红。 要想烧出高品质的釉里红就必须有纯净的氧化铜,这也是任宁眼下要做的事情。 既然从铜矿中不能得到纯净的氧化铜任宁只好用化学方法,想到这里他还是忍不住的兴奋,拥有化学实验室可是他梦寐以求的。任宁也知道在大炎是不可能出现化学实验室的,制作氧化铜还是绰绰有余的。 制作氧化铜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用硫酸铜跟氢氧化钠反应,大炎显然是没有硫酸铜跟氢氧化钠的,于是任宁只能先制作硫酸铜跟氢氧化钠。 制作氢氧化钠比较简单用碳酸钠跟氧化钙反应可直接得到,碳酸钠就是纯碱,氧化钙就是生石灰,这两种物质很容易获得。 制取硫酸铜稍微复杂,毕竟大炎还没有硫酸,任宁需要对天然绿矾进行灼烧,得到硫后再把铜块放入硫酸溶液才能得到硫酸铜。 任宁找了张纸用极为扭曲的毛笔字将这些物品列了个清单,匆忙走出秦府准备采购。 昌南城几乎所有的商铺都坐落于昌江两岸,杂货铺也不例外,任宁沿着昨日的路线再次来到昌江两岸,经过醉春楼的时候不自觉的向上瞄了两眼。 上午的醉春楼是冷清的,大门紧锁,姑娘们若要出去采购需走后门,她们可离不了胭脂水粉。 任宁没在意醉春楼更没在意伸出头来的那名姑娘,一门心思的寻找杂货铺。 一家名为“万货全”的店铺引起了任宁的注意,毫无疑问这正是他要找的杂货铺,不过这个名字引得任宁一阵发笑,他突然想起一段自己熟知的历史故事。 清朝乾隆年间,天下太平,乾隆喜好微服私访,恰好遇到一家名为万货全的店铺,于是故意刁难的说了几样物品,店铺都拿不出来,于是乾隆说到你这没有一万种货品,但百种总是有的,于是取名百货店。 任宁没有乾隆那种身份,不敢刁难别人也就不计较这个名字,把清单上罗列的物品说了个遍。 店铺的老板很热情,这些物品他也都听说过,用心的寻找,他只是不清楚任宁要这些东西有何用。 纯碱跟生石灰还算店老板很快找到,纯铜没有却找了几种铜器,至于绿矾这家店真没找到。 最后店老板热心的给任宁指了另一家杂货铺,并告知那家年代久远应该有些稀有物品。 这些物品总共花了不到一两银子,结账之后任宁连连道谢,沿着老板所指方向任宁很快便找到了另一家杂货铺。 这家杂货铺摆设陈旧,物品齐全的确如那家老板所述,任宁也如愿以偿的得到了绿矾,只是价格要比那家贵了不少。 回到秦府的时候已经到了正午,送饭的婢女找不到任宁有些心急,最后放下饭菜将此事告知秦歆瑶。 兴奋之下的任宁哪还顾得上吃饭急忙跑去厨房借了一口大锅,一些瓷碗顺便还带了些木柴。 他要进行的实验会用到硫酸,自然不能用金属容器储存,而陶瓷耐腐蚀性极强,他也感谢大炎陶瓷技术的成熟。 任宁首先把纯碱放入一个瓷碗然后加了些水进行溶解,最后缓慢的放入生石灰,这两种物质发生的反应剧烈并且释放热量,生石灰加快了很可能导致沸腾,甚至是喷溅,到时候任宁那英俊的脸庞恐怕就要毁了。 等到颜色澄清之后任宁停止加入生石灰,也就完成了氢氧化钠的制备。 接下来任宁把绿矾放入锅中,上面盖了锅盖,锅盖上引出一根竹管,最后通入盛有水的瓷碗中。 最后任宁点燃了锅下面的木柴,嘴角微微露出笑容,总算是松了口气,等到绿矾融化,实验也就算成功了大半。 听了任宁不在府内秦歆瑶带着两名婢女来看个究竟,恰好看到任宁把屋子整的乌烟瘴气,尤其是绿矾融化后散发的三氧化硫尤其刺鼻。 “小姐任公子这是在做什么?”小蝶满脸担心的问道,倒是对任宁的称呼有了改变,经历了昨天晚上的事情她也觉得任宁有些才华并非旁人口中的庸才。 秦歆瑶也觉得好奇,又不愿放下架子去问任宁,也不想打扰他的“胡作非为”只要屋子没被任宁烧了就行,于是淡淡的说到“我们走吧!” 她们没上二楼,专心实验的任宁竟没发现几人的身影。 随着绿矾的不断融化瓷碗中的水也变得粘稠,这也说明硫酸已经开始形成,当木管中的气体不再溶于水的时候说明硫酸已经饱和,任宁立刻停止了加热。 有了硫酸后任宁急忙放入那几件铜器,等待着铜器的融化。 铜与硫酸的反应很慢,搅拌倒是可以减少些时间,任宁后悔没有提前准备根磁棒,只能耐心的等待着。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铜器才完全融化,任宁的心情无比激动,他只要把氢氧化钠倒入这个瓷碗实验也就成功了。 拿来氢氧化钠溶液后任宁缓慢滴入,瓷碗中快速出现一块块黑色颗粒,也就是任宁想要的氧化铜。 由于实验规模小,任宁得到的氧化铜并不算多,不过用来烧制一两个瓷器绰绰有余。 任宁用纸小心翼翼的将这得来不易的氧化铜包裹起来,准备找机会给高伯送去。 算算时间已近黄昏任宁的肚子不争气的叫了几声,最终锁定了桌子上已经变凉的饭菜,还未开动竟有婢女重新送来了一份。 任宁有些不解,这分明没到饭点,他也不想多问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第十一章奇怪的石头 转眼间已过了九日,距离秦歆瑶规定的时间还剩最后一天。 任宁的身体也恢复了大半,其实他本就没受到多大伤害,只是内心受到极大冲击导致的晕厥,与其说这些天他在恢复身体倒不如说是灵魂与这个肉身的融合。 通过小灵跟高伯的讲述任宁对这身体有了大概的了解,却似乎觉得他们二人有所隐瞒,他时常会感到莫名的心痛,一种说不出的情绪。 按照小灵的说法任家是因为生意失败导致的家破人亡,任宁只是伤心过度不至于死去,他总觉得自己跟别人共用一个身体,只是那个灵魂始终没有出现过。 想着想着任宁突然清醒才知道是做了个噩梦,看了看窗外天刚蒙蒙亮,融入这个身体后他倒是养成了早起的好习惯。 伤的重的那几天起居都是小灵负责任宁还觉得有些不习惯,如今小灵没时间服侍自己竟也觉得不习惯。 任宁正要下床却发现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正盯着自己,脸上泛着些微红看上去有些自责,小灵是要去女红坊的,本想临走前看看任宁,以为他还在熟睡,否则肯定会准备好热水供他梳洗。 “小灵这就去准备热水。”小灵神色有些慌张手中的刺绣放在桌上拿了水盆就要离去。 现在的任宁出身贫寒哪有什么保姆婢女之类的,从小便养成了生活自理的好习惯没必要让小灵服侍,于是摆了摆手示意她回来,倒是桌子上那个刺绣引起了任宁的注意。 “刺绣完成了?”任宁将刺绣拿在手中仔细的端详。 这正是任宁口中的梅花,简简单单的枝条盛开着几朵粉色的小花,小灵的绣工算不上出类拔萃却很用心,针脚细密紧凑,排列整齐有序,让人看了有种清新脱俗的感觉。 “恩!”小灵轻轻的点了点头,脸上的绯红更加浓烈,紧张的等待着少爷的评价。 这毕竟是她的处女座肯定存在一些问题,小灵倒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唯独任宁的评价是她最在意的。 “不错!不错!”任宁用力的点点头最大可能的表现出自己的满意程度,跟小灵接触长了自然知道这小丫头心里的想法,为了让她高兴任宁的表情必须浮夸。 任宁的评价就像一针兴奋剂,惹得小灵欢欣雀跃,像极了山间自由奔放的小鸟格外惹人怜爱。 小灵绣的梅花的确不错,但任宁也知道单凭这简单的梅花是无法通过测试的,当然应对的方法早已想好。 任宁知道小灵还要去女红坊没有耽搁她多少时间,倒是把刺绣留了下来,说是自己要好好欣赏,等明日比赛之前再送还给她。 自从秦歆瑶说给她测试的那日起小灵就忧心忡忡生怕连累了少爷,今日倒是把那些烦恼全部抛到脑后蹦蹦跳跳的离开,在她眼里任宁的态度重于一切。 小灵走后任宁开始在院子里慢跑,他愈发觉得晨练的重要性,也逐渐养成了习惯。 按照此时的身体状况完全可以去昌江跑个来回,不过他还要在小灵的刺绣上添枝加叶,也要把准备好的氧化铜送到南窑,只能节约些时间。 自从小灵去了女红坊后秦家似乎专门给任宁安排了婢女只是他没有在意,新来的婢女也摸清了任宁的起居规律,这个时候恰好将准备好的早餐放在桌子上。 “真是个让人摸不清的女人。”看着热腾腾的早餐任宁无奈的摇了摇头。 很显然每日给自己送饭的婢女是秦歆瑶特意安排的,她明面上各种为难任宁,暗地里还格外照顾。 任宁也明白这个道理,任家跟秦家毕竟交好,她为难任宁是出于迫不得已,暗中照顾是不想伤了两家的和气。 现代的任宁是个彻头彻尾的屌丝,连一分稳定的工作都找不到,穿越之后任宁也恐慌过,难受过,甚至不想接受这个事实。渐渐地竟也喜欢上这种无忧无虑的生活,现实努力追求而不得的安逸在这里轻而易举的实现了,所以说他并不想研究秦歆瑶的想法更不想活的很累,只希望维持现状。 用过早餐之后任宁将注意力重新转向小灵的刺绣上,然后有些害羞的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针线,小心翼翼的在刺绣上添枝加叶。 无论是现代还是古代男子刺绣都显得有些别扭,心底多少有些害羞,然而越怕发生的事情往往越会发生,正当他穿针引线急的满头大汗的时候那名送饭的婢女恰好进来收拾屋子,见到这一幕先是一怔,然后“嗤”的一声笑了出来。 任宁老脸一红,也亏得屌丝没脸没皮的本质,最后索性让这名婢女帮自己把线穿进针里,这才得以施展自己的“才华”。 任宁自然是不懂刺绣的,他不过是想在角落里绣几个字,也正是这几个歪歪扭扭的字整整用了两个时辰,这些字也成功的影响了整幅刺绣的工整。 看着自己的“杰作”任宁满意的点点头,颇有一种完成世纪工程的成就感。 高伯跟小灵的测试都是在明天进行,任宁也只能参加一处,小灵的刺绣算是完工,而高伯的陶瓷还有些困难,所以他决定提前一日赶到也好跟高伯说明一下情况。 在刺绣上添枝加叶这件事情任宁没有告诉小灵,为了给她个惊喜便将刺绣放进木盒里,上面还贴了张纸幼稚的写道“比赛时才能打开!” 由于明日任宁不在秦府所以把木盒放在小灵房里显眼的地方,自己吃了午饭信步在昌江两岸,径直的走向南窑。 从秦府到南窑跑步前进大概半个时辰,慢步的话要一个时辰,任宁知道饭后不能剧烈运动,反正他也不急,天黑之前能赶到便可。 昌江两岸正午时刻还算热闹,虽没有烟红酒绿倒有不少酒楼生意兴隆。 这个朝代南北方已经形成不同菜系,只是南方吃不惯北方菜也鲜有北方菜馆,北方同样鲜有南方菜馆,任宁这个身体生在金陵倒是适应了南方菜品,现代的他虽说长在北方却经常去一些价格实惠的湘菜馆满足一下食欲,所以也能适应这里。 只可惜至今为止他都未吃到自己最喜欢的重庆火锅,特意观察了几家酒楼似乎都没有火锅的影子。 任宁大概的算了下这个朝代还没有吃火锅的习惯,实在嘴馋的话也只能配些底料自己唰着吃,就是不知道小灵跟高伯能否吃得惯。 控制了食欲,穿过了人群,南门也出现在任宁的视线中。 这次秦歆瑶没在南窑,看守的几名小厮倒是认出了任宁,也没阻拦只是背后指指点点,免不了一番嘲笑。 进了南窑任宁很快找到了高伯,也算是轻车熟路了。 想到明日就要进行测试高伯愁眉不展,见了任宁后还是挤出个笑脸,总不能让少爷替自己担心。 两人没有过多寒暄,高伯继续工作,任宁也饶有兴致的看着。 通过观察任宁发现高伯已经初步掌握了上釉的工艺,也就是说能够完成瓷器,不过瓷器的外形简单图案单调跟那些有经验的工匠没法比较。 “开炉!”随着把桩师傅的声音炉门被缓缓打开,其中十件精美的瓷器映入众人眼帘。 十件瓷器图案各异形状千奇百怪,也只有高伯的瓷瓶比较单调。 “唐三彩?”任宁有些激动的看着那些小动物形状的瓷器。 在陶瓷发展史上唐三彩有着重要的意义,虽然制作工艺并不复杂甚至只能算陶器但千奇百怪的形状不拘一格的色彩象征着人们思想的解放。 南窑之所以会有这些产物也是秦歆瑶的意思,为了迎合宫廷的需要,那些御器并不单单的是日常生活用到的,还包括一些陈设品,有了这些需求唐三彩的产生是个必然。 任宁也没太在意,刚刚起步的唐三彩是不能跟釉里红比拟的,所以他不担心高伯会失败,也是等着明日给他个惊喜。 倒是旁边一块乳白色的石头引起了任宁的兴趣。 第十二章两面镜子 “石英石?”任宁兴冲冲的捡起这块并不起眼的石头仔细端详。 不论现代还是古代石英石都算不上稀有矿石甚至说随处可见,这块石英石也只是混入其它矿石中才被带到这里,在炎朝石英石没多少用途。 这对任宁却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身为屌丝的他每天都做着发财梦,他很羡慕意大利在十三、四世纪凭借玻璃工艺大赚特赚,只恨自己出生太晚错过了那个绝佳的机会。 而石英石正是制作玻璃必不可缺的材料,只要再添加一些纯碱就能烧制成普通玻璃。 任宁是理智的他没有构想大量烧制玻璃赚钱的宏图,他可不想费心费力,更何况中国古代并非没有烧制玻璃的技术只是这种透明的物体没有被人接受,就算任宁烧制了大量玻璃也不见得能卖出去。 他只想烧两块玻璃制成镜子也方便梳洗,当然最主要还是想送给小灵,他似乎已经看到小丫头拿着镜子高兴的样子。 不论是这个身体的主人还是现代的任宁都是善良的,小灵跟高伯真心对待自己,他也想看到二人的笑容。 趁着天色还早任宁折回昌江两岸进了那家名为万货全的杂货铺,买了需要的纯碱急急忙忙的回了南窑。 此时已是黄昏,火光冲天的南窑也安静下来,高伯仍是一副愁眉苦脸,他已经彻底的失去了信心。 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工匠不仅需要勤学苦练还需要一些天赋,高伯做了半辈子的管家哪有这种天赋,更何况是短短十日,若非任宁的帮忙恐怕连成型的瓷器都烧不出来,自然没信心跟那些优秀的工匠比试。 其实让高伯真正心灰意冷的还是他们的处境,依靠秦家的力量东山再起本就不光彩还屡遭碰壁,他也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原本痴傻的少爷身上。 任宁是高伯看着长大的,高伯也了解任老爷的心思,对于任宁虽说疼爱有加却没想过他出人头地,能够守住任家产业便是万幸。 任府被灭门后高伯的心思乱了,任宁能活着逃出来他的确高兴,最起码保住了任家的血脉,可是想到凭借他复辟任家堪比登天。 而这些日任宁的表现又让他重新看到了希望,他时常在想这究竟还是自己一手带大的那个痴傻少爷吗? 任宁上前安慰两句见高伯没多少反应也不矫情,他能理解高伯的心情,倘若自己真是那个任家少爷的话恐怕此时要比高伯更加落寞。 趁着炉火还未熄灭任宁又添了些木材顿时火光四起,正要休息的把桩师傅起身看了一眼发现是任宁的杰作也便不去理会。 任宁竟被自己点燃的火光吓出一身冷汗,他清楚的记得穿越前的那场大火,正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妈的老子被吓傻了吗?”任宁大骂两句也算是壮胆了。 烧制玻璃要比陶瓷简单很多只需将石英石跟纯碱放入炉中不用提前定型,融化后便可直接取出。 坐在炉火前任宁有些迷茫,回想起自己屌丝而又短暂的一生他找不出任何意义,也没多少留恋,这恐怕也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而这个荒唐陌生的朝代又那么不真实,他不知是自己代替了别人还是别人代替了自己。 “烧吧!烧吧!烧尽所有烦恼!”任宁发了疯似的大声呼喊着。 他感觉自己是一只凤凰,一只涅槃重生的凤凰。既来之,则安之,庸人才会自扰,任宁虽不是圣人却有尝试新生活的权力。 任宁轻轻打开炉门发现石英石跟纯碱已经完全融化,纯洁透明的玻璃正式形成。 用瓷碗取出融化的玻璃后任宁快速将其放在早就准备好的光滑石头上,然后用磁棒给玻璃一点点塑形,最终得到两块还算平整的玻璃,大小一尺见方。 接下来任宁需要把玻璃制成镜子,最简单的方法是依靠“银镜反应”在玻璃面上镀银,可惜没有现成的硝酸银想要制取免不了一番功夫。 另一种方法效果虽然差些却能够实现,只需将锡纸贴在玻璃的一面然后浇注水银,这两种材料任宁跟纯碱一起买的,两面镜子很快成型,接下来只差个精美的木框,任宁可没这种雕刻本事,只能等着明日工匠师傅们帮忙。 这个时候工匠师傅们已经睡去,就连高伯也发出鼾声,任宁伸了伸腰感觉有些酸疼,找了个毯子席地而睡,借着月光很快进入了梦乡。 从女红坊回来后小灵发现任宁不在房中,有些着急,索性见到桌子上留给她的纸条,这才稍稍放心,至于自己那副刺绣变成了什么样子她很好奇,又不敢提前拆开害怕任宁生气。 在这种矛盾又焦急,期待又紧张的心态下小灵也进入了梦乡,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每天承受身体跟心理上压力的确累了。 清晨如期来临那些心里装着压力的人早早醒来,对于秦家来说这算不上特殊的一天,无非是看几样作品辞退或收留几人,但对于任宁他们来说意义重大。 小灵拿了装有刺绣的木盒匆忙离开,沿着一排排整齐的建筑步入深巷。 按照划分秦家的女红坊属于坊位于昌南城内北侧,距离秦府也只有三条街不足一刻的路程。 虽说是六月,清晨的雾气还是微冷,女红坊的大门未开小灵只能耐心的等待。 大概一刻钟的时间女工们才陆陆续续到达,小灵随着她们进了大门,这个时候秦歆瑶竟然在两名婢女的陪同下出现在女红坊内让原本紧张的小灵更加忐忑。 秦歆瑶出现在这里并不奇怪,她可没忘记跟任宁的约定,看完小灵的作品后再去南窑刚好能赶上第一批陶瓷开炉。 小灵扫视了一下其她女红,看到她们脸上信心满满的样子更加紧张,双手死死的捧着装有刺绣的木盒。 十日前秦歆瑶在任宁那里没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于是让小灵跟高伯工作,并且需要通过测试。 那个时候秦歆瑶态度坚决根本不给他们通过的机会,经过几次接触她在任宁身上找到了些优点不想把事情做得太绝,于是对于测试降低了要求,只要小灵的作品不是最差的便能留下。 当然秦歆瑶还是希望让任宁知难而退,跟小灵比试的几人都是最杰出的女红,随随便便一件刺绣都价值不菲,就算小灵心灵手巧也很难取胜。 第一幅作品名为“游龙戏凤”,上面绣的龙凤活灵活现让人眼前一亮。 第二幅作品名为“万里河山”,上面的山川大泽浑然天成给人一种雄伟气魄的感觉。 第三幅作品名为“花开富贵”,上面的百花争艳令人感觉富丽堂皇,恰似这世间最美的画面。 三幅作品既有质美又寓意深刻,放眼整个大炎也不多见,足以说明秦家女红的精湛技艺。 对于这几幅作品秦歆瑶无不点头称赞,然后目光转向角落里的小灵淡淡的说到“让大家见识一下你的作品吧!” 看了这这几幅作品小灵只剩下赞叹,哪还记得自己还要比赛,听到秦歆瑶的声音才蹑手蹑脚的将木盒打开,拿出那副一尺见方的刺绣。 刺绣以宏大为美,单看这刺绣的大小小灵已经输了,更别说那寥寥几针的梅花。 当她的刺绣展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换来的自然是哄堂大笑,就连秦歆瑶也忍不住莞尔一笑,也只有小灵一人在角落里委屈的落泪。 她倒是不怕被秦家赶走而是担心因为自己连累了任宁。 哭泣永远是最懦弱的行为,得到同情是你幸运得不到也是理所应道,小灵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脆弱的一面,更不想博得同情擦了擦眼泪鼓起勇气落落大方的把自己的作品放到秦歆瑶面前不卑不亢的说到“这便是我的作品!” 方才离得远秦歆瑶没怎么注意离得近了才发现刺绣角落里的那几行小字。 第十三章别样刺绣 这几行字正是任宁的“杰作”为了不影响刺绣的美感他故意把字写的很小,再加上有些扭曲秦歆瑶费了好大力气才解读出来: 众芳摇落独暄妍,占尽风情向小园。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这正是宋代诗人林逋的得意作品《山园小梅》,诗中不仅写出了梅花的绚丽多姿,更突出梅花不畏严寒的品格,算得上诗中极品。 十日前任宁就有了这个想法,自古诗画不分家,刺绣又是画的延伸,刺绣配上好的诗词绝对加分。 梅、兰、竹、菊又是花中君子备受喜爱,任宁很自然的就想到了这首自己颇为喜爱的诗词,于是让小灵绣一朵梅花。 林逋是宋代诗人,而炎朝大概处于唐朝时期,自然没人知道他的存在更不知有这首惊艳的小诗。 身为秦家大小姐的秦歆瑶也算是饱读诗书,虽不能出口成章但品读诗词的能力还是有的,此时正沉浸在诗中超凡脱俗的意境中哪还记得正在比赛。 “小姐,该宣布结果了。”一旁的小蝶轻声在秦歆瑶耳边提醒道。 她不懂多少诗词,也没看清上面的字,自然认为小灵的作品最拙劣难登大雅之堂。 “这是你写的?”秦歆瑶回过神来满脸质疑的看着小灵。 小灵不过是个婢女按理来说没读过多少书,更不可能写出如此惊艳的诗,也难怪秦歆瑶会质疑。 秦歆瑶这种逼人的眼神把小灵吓了一跳,她不知诗词的好坏,也不知秦歆瑶是喜欢还是讨厌。 原本小灵想说是自己写的,这倒不是不诚实而是怕诗词惹怒了秦歆瑶给任宁带来麻烦,不过在她眼中任宁是无所不能的,写的诗也肯定是最好的于是挺直了胸膛回答道“少爷写的!” 这首诗水平有多高秦歆瑶心里有数,把一个痴傻少爷跟这种诗联系起来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然而秦歆瑶并不吃惊,倒是一副意料之中的样子“果然是他!” 任宁这个名字秦歆瑶接触了十八年,痴傻少爷这个称号也接触了近十年,本尊却是刚刚接触,尤其是他在醉春楼的表现令秦歆瑶另眼相看,任宁也成为她心中的一个不解之谜。 秦歆瑶没有把这几幅作品排个名次而是让小灵留了下来。 如果单纯的考虑刺绣小灵肯定最后一名,而论意境的话这首诗无疑是最好的,恰巧秦歆瑶喜欢的是意境美。 那几幅刺绣放到市面上也只是价值不菲而这首诗绝对是无价之宝,孰好孰坏不用比较。 这些女红大多不懂诗词秦歆瑶不想多做解释,故意没排名次,自己心中早已有了答案。 听到这个结果小灵激动万分总算是没给任宁丢脸,恨不得立刻将这消息告诉他。 其她女红满脸的不解,却不敢质疑秦歆瑶,在秦家威望颇高,她决定的事情就不会改变,再者说秦歆瑶没有排名不算是贬低她们的作品。 秦歆瑶的本意是让小灵离开,借此机会逼任宁就范,此刻竟没有一丝不爽反倒是兴冲冲的赶往南窑,心中满是期待。 南窑这边的比赛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为了给高伯降低些难度秦歆瑶同时选了五名工匠跟他比赛,只要能胜过一人便能留下。 当然这五名工匠都是南窑最好的工匠手艺高超精湛,没有十年八年的功底很难获胜。 高伯本想着破釜沉舟烧制形状复杂的瓷器,不过那样成功的几率很小,并且他所谓的复杂也仅仅是复杂算不上精美,就算成功了也未必获胜。 在任宁的劝说下高伯最终选择了简单的瓷罐,眼下已经完成第一次烧制,只要在成型的瓷罐上涂釉然后再次烧制就算大功告成。 上釉这个环节对于高伯来说是致命的,他只会单纯的涂上釉汁烧出白瓷,而其他工匠此时正精心的描绘着各种图案。 “把这些粉末加入釉汁。”说着任宁掏出早就准备好的一包黑色粉末。 高伯却不知氧化铜的作用,还以为黑色粉末会影响瓷器的色泽,甚至出现失败的作品,眼神中充满了不解跟犹豫。 任宁可不想给他解释其中的原理,难不成要告诉他氧化铜被还原之后呈现红色,估计这种解释会让高伯更摸不着头脑。而是眼神坚定的跟高伯说没问题。 高伯本就没有获胜的可能,也只能按照任宁的说法死马当活马医。 透明的釉汁加入黑色粉末之后立刻变得浑浊暗淡,高伯一边无奈的摇头一边把“变质”的釉汁涂在瓷罐上。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其他工匠也陆续完成了上釉这个环节,跟别人的精美图案比起来高伯这个黑色的瓷罐有些相形见绌,就算负责烧炉的把桩师傅都用鄙视的眼光看着高伯。 就这样六件瓷器被放入窑内开始在高温下煅烧,大概要两个时辰才能出炉。 等待的过程是漫长的也是焦虑的,尤其是没有一点信心的高伯。 任宁倒也有几分期盼,他想见证第一件釉里红的诞生,当然就算失败也没关系大不了离开秦家,在这个商品还不发达的朝代任宁总能找到些事情来做。 他没有一直守在炉火旁而是悄悄找了名手艺不错的工匠师傅请求人家为他做两个精美的镜框。 他们虽不知任宁的身份却知道似乎跟秦家大小姐有关系,自然爽快的答应,雕刻木质镜框对他们来说轻而易举。 任宁将早就准备好的桃木跟镜子交给这名工匠,饶有兴致的看着他进行雕刻,手法之娴熟令任宁敬佩不已。 仅仅半个时辰两个精美的镜框已经初具模型,这名工匠师傅并未停手而是继续在镜框的周围雕刻图案,一朵朵小花犹如天成,跟镜子相得益彰,最后还用不同颜色的染料涂绘的色彩斑斓。 一旁的任宁看着有些咋舌,这远远地超出了他的预期,而其他几名工匠师傅面色平淡,很显然他们都拥有这种技艺。 在这个自动化程度为零的时代人们只能用双手去弥补,也造就了一大批技艺高超的工匠。 任宁免不了一番感谢,然后小心翼翼的把两块镜子包起来,他可不想让太多人知道这件事情,以防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秦歆瑶如期而至,身上穿的还是大红色长尾鸾袍,气质高贵,两名婢女在前开路,给人一种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感觉。 任宁不自觉的看了两眼狠狠地咽了口唾沫,辛亏他的征服欲望不强,否则难免吃些苦头。 秦歆瑶没有靠的太近,了解了些情况之后把目光放在任宁身上,这种上下打量的眼神看的任宁有些发毛。 “在这种眼神下恐怕没有男人敢撒谎吧!”任宁暗自感叹,也庆幸秦歆瑶一直没同意两人之间的婚姻,否则他恐怕连看别家姑娘一眼的勇气都没有了。 若是在现代有美女这样盯着自己,任宁肯定会毫不留情的看回去,秦歆瑶这种眼神绝对不是任宁能够驾驭的,他也只能故作淡定的转移了视线。 算起来时间已经过了大半,任宁走到炉火前跟高伯一起静静的等待,也算是平静一下心绪。 谁曾想秦歆瑶打着评价瓷器的名号也跟了过来,一时之间气氛有些尴尬。 好在没过多久把桩师傅大声喊出“起火”两字,成功的将尴尬氛围变成了紧张。 随着炉门的打开一件件精美的瓷器展现在众人的视线中。 第一件是条青色的小龙,虽说颜色不纯却颇有青龙的意味。 第二件是匹青色的战马,象征着速度与力量颜色跟前者相当。 第三件是匹骆驼,不过却有着黄、绿、白三种不同颜色,显然是唐三彩工艺。 第四件跟第五件是形状不同的花瓶,上面皆是黄、绿、白三色描绘的图案。 这几件瓷器都是上品价值不菲,任宁也颇为赞叹炎朝的陶瓷技术。秦歆瑶自然是满意的点点头,南窑有这种技艺不愁拿不下一千件御器的单子。 而高伯却慌里慌张的说到“我的瓷罐怎么不见了?” 第十四章烧烤配扎啤 几件作品堪称完美,然而众人的视线还是落在第六件作品上。 这是一个极为普通的瓷罐,不仅没有华丽的外形,也没有精美的图案,但那通体鲜红的色泽浑然天成,让人眼前一亮。 炉中只有这六件作品,前五件的形状与高伯的不符最后一件的色泽也与高伯的不同,所以他才认为自己的瓷罐离奇消失了。 从一个斑斑黑渍的瓷罐华丽转变成血玉般的颜色的确让人费解,也只有任宁明白其中道理。 血红色的瓷罐虽说跟高伯的千差万别,但根据放入的顺序的确是他的无二,这也使得众人投来一种既讶异又崇敬的目光。 高伯有几把刷子众人都很清楚,那会想到他能做出众人梦寐以求的色泽,然而存在即合理,他们只能对高伯崇敬有加,企图从他口中得到配方。 当然陶瓷工艺是高度隐秘的,两名关系要好的工匠都未必会把自己的心得分享,更何况是受尽他们嘲讽的高伯,此时那些平日里趾高气昂的工匠恐怕悔青了肠子。 在众人的目光中高伯才后知后觉那最亮丽的瓷罐正是自己的杰作,除了不解与兴奋他更多的是好奇,瓷罐是怎么来的他心里很清楚,这个自己看着长大的少爷竟然成为谜一样的存在。 任宁看出高伯心中的疑惑只是微微一笑不想做多解释,也解释不明白,对于任宁来说小灵跟高伯的开心是最重要的才不管别人的猜忌。 有了这样的作品高伯理所应当的被留下,秦歆瑶同样没有对着几件作品进行排名,这也是她的用人之道,若是进行排名名次靠前的自然高兴,而名次靠后的难免失望,从而丧失创作的积极性,倒不如分别夸奖皆大欢喜。 “真是个不简单的女人。”任宁暗自感叹。 在现代管理早就成了一门学科,任宁多少有所涉猎,不得不佩服秦歆瑶的手段,也想着尽量跟这种女人保持距离。 而然秦歆瑶恰恰带着一副笑脸靠近,看着她假惺惺的笑容任宁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秦歆瑶之所以靠近任宁无非是说明小灵跟高伯都通过了测试可以留在秦家,他本人也可以暂住行动不会受到限制。 任宁附和了几句倒是没有表现出不耐烦的样子,他毕竟还要在秦家住一段时间,至于今后何去何从还需视情况而定。 秦家还没有接到一千御器的正式订单南窑倒是清闲,这一天全当是为了给高伯测试,已是傍晚时分那些忙碌了几天的工匠纷纷散去,忙着与家人团聚。 赢得比赛后高伯也终于可以跟任宁返回秦家,虽说与秦歆瑶同路,秦歆瑶离开的时候也时不时的回头有意让任宁跟着一起,他却不想与高高在上的大小姐同乘一辆马车,算是用行动拒绝了秦歆瑶的好意。 任宁与高伯来到昌南城南门的时候刚刚酉时守城的士兵便开始关闭城门,这让二人觉得有些奇怪,要知道城门平日里戌时才会关闭。 心里虽说有些好奇任宁也不想问个由来,免得碰一鼻子灰,反正跟他关系不大,在任家当了二十几年总管的高伯也是老油条,跟自己无关的事情绝不多问。 士兵搜查的力度相对增加,任宁手中那两块镜子差点被没收,费了些口舌才能幸免,这是他精心给小灵准备的礼物总不能落入旁人之手。 进城之后昌江两岸已经变得热闹,灯红酒绿的酒楼在昌江的映照下格外显眼,颇有一副现代城市的景象。 菜香酒香也在空气中弥漫,任宁狠狠嗅了一口差点流出口水。 秦家提供的饭菜也不错,却没有这种混杂而来的香气,更没有令人垂涎欲滴的酒香。但凡这种大户人家都不的私自饮酒怕伤了身体误了正事,也只有大型家宴的时候可以一醉方休。 任宁摸了摸口袋还有些碎银子,这也是从任府带出来的,于是眼神直勾勾的盯着旁边的酒楼。 高伯如何看不出任宁想要喝酒很配合的说自己先走也不影响少爷的兴致,若说他留下与任宁同饮一来是不合规矩,二来怕酒后真言说一些不该说的话。 任宁把两块镜子交给高伯保管然后兴奋的奔向一家生意兴隆的酒楼。 这家酒楼规模不算大,客人却络绎不绝,按照任宁以往的经验来看应该是好吃不贵。 酒楼中间跟靠窗的那些座位已经有了客人任宁也只能在角落里找到一张双人桌,店小二笑盈盈的走过来替他擦了桌椅问道“客官有何吩咐?” 任宁早已陶醉在这种古风美中,他确信这家酒楼若是放在现代肯定是生意兴隆的特色酒店。 “十串五花、十串瘦肉、两个变态辣的烤翅。”想了一会任宁鼓足了勇气说到“花生毛豆拼盘。” 这些都是任宁吃烧烤必点的不算多,也能吃饱,即便有钱了他也不想浪费食物。 听着任宁一个个的菜名店小二两眼发懵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到“小的见识少未曾听过这些食物。” 任宁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点的都是现代的食物炎朝还没有吃烤串的习惯,于是尴尬的笑着问道“你们店里有什么好吃的?” 听到任宁的问题店小二一下子来了精神,一口气报了数十种菜名,听的任宁头昏脑胀,没记住几个,倒是说到烤鸡的时候让他眼前一亮,这总算是烧烤的一种。 “两只烤鸡!”任宁兴奋的说到“再来一桶扎啤!” 烧烤配扎啤可以说是夏日里一道亮丽的风景,这也是穷屌丝为数不多的追求之一。 “一桶扎啤?”店小二轻声的问道。 一桶的意思店小二还算可以理解虽说炎朝装酒用的是坛,后面的扎啤却真不明白。 任宁急忙换了口气“都有什么好酒?” “杜康、花雕、女儿红……”店小二同样说了几种。 “一坛女儿红!”任宁有些着急的说到。 周围的菜香、酒香早已让他迫不及待,却又跟店小二混乱解释了一通,哪能不急。 任宁点完菜后店小二兴高采烈的开始为他准备,任宁心中却想着找个机会自己做些烧烤吃,酿桶啤酒喝。 没过多久任宁的两只烤鸡一坛女儿红已经摆在桌上,他也对这家酒楼的服务颇感满意,拽下一根鸡腿狼吞虎咽的吃着,一边吃还一边喝酒。 古代的酒是纯粮食酿造,味道香醇可口,酒精度数也低一些,任宁愣是把白酒当成了啤酒来喝一口一碗。 酒精低的白酒终归是白酒几口下肚任宁就感觉有些头晕,那些平日里不敢想的事情纷纷浮上心头,孤独无助感油然而生。 “人生天地长如客,何独乡关定是家。争似区区随所遇,年年处处看梅花。” 这是元朝邓青阳的《达观吟》,虽没多少名气却恰恰映照着任宁此时此刻的心情。 他周围多半是些粗人,喝的酩酊大醉哪有心思听他在这感慨人生。离他最近的那桌有四人其中三人黑色巾衫四肢发达一副蛮横的样子,而另一人恰恰相反一身素白文质彬彬而立之年,此时正端了酒盅准备一饮而尽,却是被任宁的小诗给吸引过来。 “小兄弟因何而伤感?”这名男子不请自来坐在任宁对面好奇的问道。 忧伤落寞之人不在少数,他之所以对任宁感兴趣还是因为这首《达观吟》。 任宁本就喝了不少再加上自醉的心情头脑有些模糊,错把对方当成一起喝酒的兄弟,右手端着美酒左手搂着对方脖子准备一醉方休。 见此情形旁边那三名壮汉紧张不已拔出长剑匆匆靠近任宁。 第十五章黑衣女子 在月光的照耀下三柄长剑泛着银白色冰冷的光芒落在任宁的脸上,三个巨大的身影将任宁团团围住。 任宁喝的不算太多,在刀光剑影中瞬间清醒过来,三人凶狠的眼神吓了他一跳。 这种情况任宁在现代也遇到过,只是那时对方手中没有凶器,他的内心还能稍稍平和,顶多一顿拳打脚踢,而现在对方手中拿了长剑,分分钟取了他的性命,任宁脸色煞白,一身冷汗湿了衣衫。 任宁尽量保持冷静,快速的分析事情的来龙去脉,他不自觉的将目光转向这名文质彬彬的中年男子,搂着对方的胳膊急忙收了回来。 稍有点头脑也能判断出来三名壮汉之所以怒目相对是因为任宁的胳膊搂着文质彬彬的男子,恐怕他们的任务就是保护男子的安全,哪怕是一点受到伤害的可能也不行。 任宁本是错把对方当成经常喝酒的兄弟,如今也能大概判断出对方身份尊贵不是富甲一方的商人就是身居高位的官员,自然不敢再有过分的举动。 相比三名壮汉这名男子对于任宁的举动反倒是没那么紧张,脸上始终带有善意的微笑,也示意三人不要轻举妄动,否则任宁早就有了性命危险。 不论是现代还是古代的任宁都不愿跟这些身份尊贵之人有任何交集,他可不想被人说成攀附权贵更不想惹得一身麻烦。 见了这类人任宁最常用的方法就是避而远之,惹不起总能躲得起,只是眼下气愤紧张若是直接离去反倒令人生疑,处境也会更加被动。 在这片刻的时间内任宁的大脑飞速运转,仿佛历经了几个春秋一样漫长,最后双手托着酒碗很自然的高高举起,装出一副失落的表情感慨道: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凭任宁肚子那点墨水自然写不出这等旷世绝句,他不过是想借用李白的名篇解除自身的危机罢了。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男子在口中莫念,细细品尝其中意味,脸上神情先是悲伤进而兴奋,最后拍手叫绝“好诗!好诗!公子真乃旷世奇才!” 中年男子有这种反应任宁一点也不奇怪,稍懂些学问的就能品读出李白这两句诗的精妙之处,不赞叹反倒不正常。 男子立刻给三名壮汉使了个眼色,三人这才放松警惕回了座位。 看得出这三名保镖也懂些学问,对任宁这种“大家”有种天生的敬畏,自然不会将他当成敌人。 “天色已晚,在下告辞!”任宁抢在男子前面说到。 他知道男子接下来会很客套的问自己名讳,也做一些自我介绍,甚至想着跟他探讨学问,这对任宁来说可能是个表现的机会,只是他不惜的要。 任宁没给男子说话的机会付了银子便匆忙离开酒楼,三名壮汉看了看男子又看了看任宁似乎在请示命令,而男子则摇摇头回到桌上继续喝酒。 “吓死老子了!”跑了一段距离后任宁靠在墙上气喘吁吁。 生在和平年代的任宁还真没怎么见过真刀真枪,尤其是险些架在自己脖子上,惜命如金的他可不想死的这么不明不白,此时还真有捡了条性命的喜悦。 靠在墙上任宁双腿有些发软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慢慢的等待着心跳恢复正常。 方才的冷静是任宁装出来的,总不能让对方觉得自己心虚,当离开酒楼的那一刻再也压制不住内心的波澜,心跳如打鼓般咚咚的响着。 过了最少半个时辰任宁的心绪才算平静,嘴里还时不时骂着“真他妈晦气。” 这个时间昌江两岸热闹非凡,为了快速平静下来任宁钻进小巷中,这里相对安静一些。 “什么声音?”就在这个时候任宁突然听到巷子的另一头有异常声音,让他那刚平静的内心又起波澜。 异响声不算大但这里较为安静还是被任宁听到,他方才的疑问同样回荡在整个巷子里。 似是给任宁一个回答或是受到了任宁的惊扰对方竟然发出猫叫的声音。 “妈的连你这畜生也来吓唬老子!”得知对方只是只猫任宁立刻火冒三丈,恐惧的情绪也被压在心底,倒是气冲冲的走过去,看样子是要给那只猫点教训。 巷子深处很静,任宁能够清晰的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再加上灯光暗淡颇有几分恐怖的气息,任宁不由的打了个冷颤心里有些恐慌。 他胆量本就不大,即便是在灯火通明的大都市自己走夜路都有些害怕,更别说是这种情况,不过想到刚才的晦气他硬是鼓了股勇气继续向前。 一步、两步、三步…… 任宁一点点深入巷子内也只剩下脚步声的回音,他本想教训的那只猫竟然没了踪影。 “算你这畜生走运!”任宁低声骂道,也算是给自己一个台阶下,他真不敢继续深入。 就在他转身将要离去的时候一道寒光略过然后紧紧贴在他的脖子上。 “大侠饶命!大侠饶命!”任宁慌里慌张的说到,双手高高举过头顶,一副投降的样子。 他可以确定脖子上冰冷的寒光正是长剑,稍有不慎就会要了他的性命。 刚换过神来又陷入另一个危机,任宁吓得双腿发软手脚冰凉,若不是怕惹怒对方他肯定会破口大骂,连续两次被人用剑指着的确有些晦气。 发现对方没有直接要他性命任宁这才发现面前有个黑影。 两人靠的很近,月光下任宁隐约看到对方一身夜行衣脸上蒙着黑纱只露出一双犀利的眼神。 “女人?”任宁直勾勾的盯着对方那双犀利而秀美的双眼立刻确认对方的性别。 任宁没少看古装剧女扮男装也见得不少,别说是体型、相貌就连一个眼神他都能辨别出对方的性别,所以他真不明白为何古装剧里女扮男装不会被发现。 对方这么标准的柳叶眉,双瞳剪水很明显是女子身份。 片刻之后任宁快速收回目光,女子的长剑本就架在他的脖子上,方才那种无礼的眼神很可能令女子更加愤怒,他的性命也就堪忧。 然而女子那冰冷犀利的眼神看清任宁长相之后竟变得犹豫,忧伤甚至是含情脉脉,身体微微颤抖纤纤细手再也握不住沉重的长剑,任其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你受伤了?”任宁这才发现女子右臂上插着一根利箭,鲜血沿着手臂一滴滴的落下。 任宁也大概明白其中原委,女子分明是受伤后逃到这里,恰恰被他听到异响,为了掩盖才发出猫叫的声音,谁曾想任宁到底还是一点点靠近,为了自保女子只能做出这种举动。 女子似乎没有听到任宁的声音没有任何回答却是一直盯着他的脸庞。 任宁内心是善良的,他不会因为女子方才威胁自己而见死不救,搀扶着她娇小的身体坐在墙根下,上下打量着她的伤口。 弓箭的力道很大,险些穿透女子的胳膊,若她用另一只手强行拔出利箭而不按压止血的话处境更加危险,不及时拔出很可能感染同样危险。 任宁急忙在自己衣服上扯下三根布条,其中两根布条位于利箭两侧勒紧女子的胳膊。他是想用布条阻止女子血液的流通从而防止失血过多。 “我要拔了,你忍着点!”任宁看了女子一眼提醒道,接下来的痛苦任宁可以想象,若是放在他身上定会鬼哭狼嚎一番。 女子仍盯着任宁完全不理会接下里要发生的事情。 任宁的手法还算利落快速将利箭从女子胳膊上拔出,又将剩余的那根布条给她包扎伤口,整个过程女子没有发出一丝声响,这令任宁满是敬佩。 伤口处理完之后任宁看了女子一眼才发现她眼角的泪花湿了脸颊。 “这炎朝的女子真奇怪,明明疼的流泪却不发出声响。”任宁暗自说到,单纯的认为女子因为疼痛而落泪。 “好熟悉的玉簪!”任宁无疑中注意到女子头上插的那根断了一半的玉簪,内心有种莫名的悲伤。 “去那边搜搜看!”就在这个时候巷子另一端传来纷杂的声音。 第十六章防身之术 从嘈杂的声音中任宁听得出是官兵在追捕逃犯,再联想到受伤的黑衣女子不难得出一些结论。 在任宁的认知中并不是非黑即白,被官兵搜捕的也并不一定是大奸大恶之徒,最起码她没有伤害任宁。 这里的官兵相当于现代的警察,帮助罪犯逃脱自然是犯法的,任宁也不想惹一身麻烦,然而在他的内心似乎有个声音不断的呼唤,让她帮助这名女子。 “罢了,罢了,就帮她一次!”历经艰难选择后任宁的理性还是被感性打败“我去帮你引开官兵!” 看着任宁匆匆离开的背影女子有千万种情绪涌上心头“来生再做你的小哑巴!” 出了巷子任宁发现后面是大队的官兵手里拿着火把正四处搜寻,见了他的身影快速追来。 这是今日任宁遇到的第三次危机,他可以想象被抓的后果,最起码算是阻碍官兵追捕逃犯牢狱之灾是跑不掉的。 就连他自己都很难理解方才那个头脑一热的决定,也可能是喝了点酒胆子大了。 索性任宁还是理智的围着小巷转了几圈又进了另一个小巷,最后直接钻进昌江两岸混迹在慢慢人海中,才算彻底摆脱了官兵的追捕。 任宁本应立刻回秦府的,可是内心的那个声音又逼着他重新回到那个幽深的小巷。 为了不让女子像刚才那样反应过激任宁小声的喊着“你还在吗?” 任宁从巷头一直喊道巷尾也没发现女子的身影,内心竟生出一丝失落。 “不过是个逃犯有何值得挂念?”任宁双手拍了拍脸努力的保持着清醒,且不说他还见到女子真实面容就算是真个美若天仙若是为此丢了性命也不值得。 就这样任宁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游荡在大街上,回到秦府已经过了戌时,以往这个时候秦府已近闭门他也只能露宿街头,或是找家客栈,不曾想小灵跟高伯正站在门外苦苦等候。 他们二人替换了看门的家丁,等着任宁回来,到了这个时辰不免有些焦急,高伯也责怪自己不该让任宁一个人去喝酒的。 任宁的身影出现后小灵急忙跑到他的面前先是看他是否受伤,然后竟一脸严肃的教育。 小灵严肃的样子更显得可爱,任宁看了忍俊不禁的笑出声来,自然是重新接受一遍教育。 任宁能够感觉出二人对自己的关心,竟有了一种家的温馨,也渐渐的爱上这里。 小灵知道任宁出去喝酒早就冲了杯蜂蜜茶,小心翼翼递到任宁嘴边逼着他喝下。 蜂蜜养胃茶解酒,一杯蜂蜜茶进肚任宁的确能感受到一股暖意,满是爱抚的说到“少爷送你个礼物!” 在南窑做的两面镜子主要是想送给小灵,任宁让高伯提前带回来却还需要亲自送出,高伯也明白意思始终没跟小灵说这件事。 听到任宁要送自己礼物小灵心花怒放满心期待的闭上了眼睛,样子要多可爱有多可爱。 任宁从布袋中掏出一面精美的镜子对着小灵的脸颊轻声说道“可以睁开眼睛了!” 还未睁开眼睛小灵已经感觉到一道亮光,然后从镜子中看到极为清晰可爱的自己,故意眨了眨眼睛,嘟了嘟嘴试试镜子的效果,除了兴奋更加好奇“好清晰的镜子!小灵从未见过!” 这话倒是不假玻璃镜子炎朝可没有,任宁也不想给她解释其中道理而是笑着说到“以后少爷还会送你更多新鲜东西。” 但凡是女子都喜欢梳妆打扮之类的物品,小灵也不例外,拿了镜子自己在那显摆,尤其是头上的玉簪看了一遍又一遍。 “玉簪!”任宁立刻将注意力转移到小灵的玉簪上,这分明跟刚才那名女子的一模一样,只不过小灵的是完整的。 “这也是少爷送给小灵的。”小灵满心欢喜的解释道。 不过想到任宁送给自己玉簪的那天任家被灭的门一股悲伤之意油然而生,只是她不能将这件事情告诉任宁。 “这玉簪只有一支吗?”任宁突然问道,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何会问这种问题。 小灵先是一怔表现的特别紧张,然后看了看高伯的眼色支支吾吾的回答道“没错,少爷只送给了小灵。” 从她这表情任宁也能看出小灵有所隐瞒,也不去深究,反正这些都跟他没太大关系,看着小灵高兴才是最重要的。 已经到了亥时小灵替任宁铺了被褥这才离去,一天中经历了这么多事任宁身心俱疲再加上酒精的作用很快睡去。 可能是太累了也可能是喝酒的缘故这一觉任宁睡得很死,也就少了些稀奇古怪的梦境,第二天醒来已经日上三竿。 任宁拖着沉重的头脑起身刚要下地小灵兴冲冲的跑了进来。 通过测试之后秦歆瑶给小灵跟高伯放了几天假,其实他们二人为秦家的发展做不了多少贡献是,甚至可有可无,之所以让他们干活都是为了逼迫任宁,如今他们通过了测试也就失去了要挟的意义,倒是给他们放假还能让任宁对秦歆瑶有些好感。 想到想到昨晚的事任宁就心有余悸,在这个人治社会他随时都能丢掉性命。 “知识就是力量!老子要武装自己!”任宁给自己鼓了股勇气说到。 任宁知道在炎朝他唯一的依仗就是所学的知识,在刀枪棍棒都不适合他的情况下任宁很有必要利用知识做一件像样的防身兵器。 “大炮、机枪、坦克。”任宁想入非非,他甚至想到飞机。 “妈的老子还不如要一台时光穿梭机直接穿梭回去。”任宁逐渐冷静下来,放弃这些不切实际的想法。 “弩!没错就是弩!”任宁激动的差点大叫起来。 弩可是中国兵器史的一次飞跃,射程远准度高,杀伤力大,堪比现代的手枪,运用得当绝对可以秒杀高手。 他只希望这个时代还未研制出弩,这样的话自己也算是有了点优势,杀人这种事情他做不来不过用来防身还是不错的选择。 任宁的脑海中立刻浮现出弩的样子,这对他来说并不困难。 “图纸!首先要画出图纸!”任宁愈发的兴奋。 画图纸是每一名理科生必备的技能, 任宁急忙出了秦府去杂货铺买了张纸,却足足花了十文钱这可相当于现代的两元钱足足贵了十倍 想到大炎的造纸术还不先进这个价格也能理解。 “铅笔!”任宁再次闯进那家杂货铺,兴冲冲的说到“老板给我一只铅笔!” 万货全的老板首先愣了一下,然后用诧异的目光扫视着任宁怯声问道“客官,您是要笔吗?” 看着掌柜手中大小不一的几支毛笔任宁恍然大悟,大炎是没有铅笔的,而他并不会用毛笔绘制图纸。 “灶台,您家灶台在哪?”任宁灵机一动急忙问道。 任宁毫无征兆的问题让中年男子有些慌乱,下意识的指了指后屋“灶台在那!” 他借灶台自然不是为了做饭,而是为了那几根还未烧尽的树枝。 “就是它了!”任宁选了一根还算顺手的木炭,给掌柜留下十文钱便急忙离开了。 “木炭也能卖钱?”看着柜台上的十文钱掌柜满是不解的说到。 有了纸跟笔图纸就算是完成了一半,接下来只需要任宁按比例画出弩的样子。 古代的弩各式各样,有适应超远程攻击的床弩也有近战的手弩,那种需要几名壮汉同时发射的床弩他是用不到的,微小轻便的才适合防身。 不论什么弩都是由臂、弓、机三部分构成最重要的就是弩机,其中包括挂住弓弦的“牙”跟发射弩箭的“悬刀”也就是现在的扳机。 发射时将弓弦扣在“牙”上然后将弩箭装在弩臂内,扳动悬刀便可发射。 这种构造并不复杂,一刻钟的时间任宁已经完成最初的图纸。 看着图纸上精致的手弩任宁并不满意,弩是靠弩弓的弹性发射的,充当弩弓的材质多是竹子,而竹子的弹性需要大距离的拉伸实现,跟弓箭拉的越满越有力是同一个道理。 为了增加距离就必须加长弓臂的长度,如此一来最小的手弩也要长一尺,宽一尺,就不能当做秘密武器给敌人致命一击。 “弹簧!如果用弹簧代替弩弓的话不仅可以做的更小还具有更强的杀伤性!” 这种转换思想是每一名理科生必备的,任宁能够想到也不足为奇。 他又重新画了一张用弹簧代替弩弓的图纸,体型比刚刚小了何止一倍,倒是跟手枪的形状也更加相似。 图纸完成后接下来就要进行制作,木工活他不擅长,不过想到炎朝雕刻技艺的高超他并不担心找不到好木匠。 最令任宁犯愁的是弹簧如何得来,他对这个时代的炼铁技术一点也不了解。 想要制作弹簧就要克服两个难题,首先是能将铁拉成铁丝的技术,这倒不算困难只要不断捶打总能成为铁丝,只是耗时罢了。 然后是铁的弹性问题,众所周知铁中含碳量越高硬度越大,弹性越小,想要制成弹簧就要含碳量低弹性好的铁丝。 中国古代炼铁经历了块炼铁、高温炼铁、百炼成钢几个阶段,块炼铁是用温度较低的炉火炼制,得到含碳量极低的熟铁,这种铁虽然弹性好但是硬度太小,根本无法制作弹簧。 后来人们通过风箱给炉火送风的方法提高了火焰温度,练出了含碳量高的生铁,这种铁硬度极高却没有弹性,也不能制作弹簧。 后来人们发现通过不断捶打生铁能够得到硬度跟韧性都很好的钢,这也是炼铁技术的一次飞跃,这种方法炼制的铁方能制作弹簧。 想到炎朝陶瓷技术的发达任宁判断最少已经步入了高温炼铁技术,于是匆忙进了家铁匠铺。 第十七章新武器 炎朝已经进入到冷兵器时代的大发展时期,形状各异的刀枪棍棒琳琅满目,兵器的材质也得到大幅度提升,开始出现锋利的钢刀。 进了铁匠铺首先映入任宁眼帘的是一排排货架,上面放满了各式兵器,有些落了尘埃从这点不难看出炎朝文学盛行武力匮乏。 听了动静铁匠才从内室走出来,这是一名皮肤黝黑体型健硕的壮汉,满脸的络腮胡子显得颇为凶狠。 “客官您有什么需要?”铁匠黝黑的脸颊上露出洁白的牙齿,态度跟语气倒是跟这相貌出入甚大,俗话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生意萧条的铁匠铺也只有用更好的态度来吸引顾客。 任宁知道炎朝还没有弹簧这个概念,甚至没有铁丝,也只能让铁匠按照自己的要求制作。 百炼成钢虽没有广泛发展有些铁匠甚至也会不断锤炼刀剑,从货架上的兵器便能得出这个结论。 铁跟钢的区别不单单在韧性上,色泽也略有不同,任宁指着一柄最亮的长剑说到“就这把了。” 铁匠二话没说直接取下长剑递到任宁手中“五两银子,这可是本店最锋利的剑。” 五两银子相当于一千块钱,在现代足以买把瑞士军刀价格偏高,不过相对炎朝的发展力来说五两银子也合情合理。 谁知任宁竟掏出十两银子轻声说道“把这柄剑融掉重新打造如何?” 重新打造分明是说这柄剑入不了他的法眼,听了别人贬低自己最得意的作品铁匠脸上露出一丝愤怒,最后还是在十两银子的诱惑下同意。 任宁跟着进了内室来到烘炉旁,看着铁匠把长剑烧红,然后拿到砧子上用大锤不断敲打。 每次敲击都会迸溅出火花,这是铁中含有的碳元素被析出,多敲击一次铁的质地就会好一分。 差不多十次敲击之后长剑的温度就会降低失去敲击的意义铁匠只能再次进行煅烧。 显然这名铁匠并不懂得其中奥秘全当任宁在消遣自己,奈何白花花的银子摆在面前他只能就范。 随着碳元素不断析出长剑愈发轻巧,并且形状有了极大改变已经类似一根较粗的钢丝。 又过了许久铁丝越来越细钢性越来越强,任宁接过钢丝放进烘炉尽可能让温度升的更高,然后用铁钳将铁丝完成弹簧形状,算是大功告成。 任宁拿着弹簧兴高采烈的离开,还不忘说声谢谢,望着他的背影铁匠满脸不解“这小子脑子有问题?” 铁匠从未见过弹簧更不知弹簧的用途,在他眼中弹簧是绝对比不上长剑的,不过这十两银子却是真的他也不想多管闲事问个究竟。 离开铁匠铺任宁兴冲冲的来到一家木匠铺,这也是制作手弩的最后环节。 木匠一眼看出任宁图纸上画的是手弩,可从未见过这么小并且没有弓臂的手弩,生怕这种弩威力小杀伤力若砸了自己的招牌,任宁同样是用二倍的银子解决了木匠的疑问。 能够在昌江两岸这种地段开商铺的都有两把刷子,这名木匠也不例外,娴熟流利的手法看的任宁瞠目结舌,真可谓妙手生花,没用一个时辰精致的手弩已经完成。 为了提高手弩的质地跟手感木匠又均匀的涂了曾松油,显得更加炫目。 任宁接过手弩细细把玩说不出的欢喜,内心也踏实了不少,遇到危险也多了层保障,他绝对有信心百米外射杀一名壮汉,当然任宁还没那么血腥,更不会无端端攻击别人。 他本想着给小灵也做一把手弩,回来打消了这个念头,小灵毕竟是个姑娘舞刀弄枪的不好,万一误伤了自己得不偿失,就算真个遇到危险自己也可以保护她。 已经过了饭时,兴奋中的任宁没多少饥饿感,等手弩成型后肚子终于不争气的开始罢工,他也只能在路边买了些包子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为了不让小灵担心任宁还是早早的回去,来到门口的时候大吃一惊。 以往的秦府算不上热闹,也只有秦歆瑶带着两名婢女进进出出,此时人满为患用来通行的那个小门显得有些吃不消,尤其是门外的几顶轿子格外显眼。 在炎朝坐轿子的多半是达官贵人,但秦府的大门并未打开也只有两种可能,其一这些人身份地位不如秦家,第二这些人正是秦家的偏房,旁支。 秦家在昌南城有上百年历史可谓是根基深厚,尤其是秦老太爷经商有道秦家也更加殷实。 在秦家男子成年后会继承些产业也要搬出秦府自立门户,每逢佳节或是有重大决定才聚集在一起,听取老太爷的吩咐,当然也能提出些建议。 秦老太爷有三个儿子,按照长幼顺序大儿子秦伯英留在秦府,二儿子秦仲才,三儿子秦书恒则要搬离,秦伯英英年早逝他的女儿秦歆瑶儿子秦宏理所应当的成了秦府的主人,与秦老太爷同住。 任宁虽没见过秦歆瑶的二叔、三叔却能认出这几顶轿子出自秦家也就能断定这些人的身份,想来这只是个普通的日子定是有重大决定。 对于秦家的家事任宁没多少兴趣,跟他也没多大关系,任宁自然不会放在心上,等他们先进了门自己才缓缓入了西客房。 小灵正在屋内摆弄着象棋,时而眉头紧锁时而喜笑颜开,之前那几次对弈她能感觉出任宁有意放水,于是想着提高棋艺给任宁更好的体验。 高伯则是一副紧张的样子时不时的透过窗子看一下院外的情况,脸上的表情复杂。 任宁知道高伯心中所想,趁着有大事宣布恰好可以提一提与秦家的联姻之事,他没有给高伯泼冷水,也没有支持,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倒是满心欢喜的走到小灵面前拿了棋子开始摆动。 算起来他已经十多天没跟小灵下棋,也不知道小丫头的棋艺是否提高,随便走了几步竟面临死棋的尴尬境遇。 赢了任宁后小灵脸上说不出的喜悦,始终觉得任宁为了让她开心而故意放水。 小灵这种想法让任宁脸上有些挂不住,他真想告诉小灵这是他真正的实力,对于现代人来说会下象棋不足为奇,任宁的棋艺却一般般,败给聪明伶俐的小灵不足为奇。 接下来的几局再次验证了这个事实,任宁老脸一红厚着脸皮说道“这次少爷可要认真了!” “恩!”单纯的小灵用力点点头拿出更大劲头,还真以为任宁一直在放水。 结局可想而知,任宁的认真似乎没起到什么成效,小灵却露出赢了全世界的兴奋,任宁真想告诉她之所以能赢并不是因为她棋艺很高而是自己太差。 几局之后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大院也变得更加热闹,倒是与任宁他们形成鲜明对比。 与此同时昌南城的县衙同样不得清闲。 “舅父,那一千件御器我已许诺给秦家,您可不能反悔。”一名身穿绫罗绸缎的青年男子对着一名中年男子哀求道。 这名中年男子身穿绣了鸳鸯的青衣,头上戴着乌纱帽,一寸多上的八字胡正是炎朝县令的穿着打扮。 青年男子是张文才无疑,县令乃是他的舅父赵明远,张文才满脸委屈赵明远形色严厉。 “沈礼可是翰林学士我等可吃罪不起,他要接收那批御器舅父能有什么办法?”赵明远嘴上一副恭敬的样子眼神中却流露出狡黠与不满。 为了得到秦歆瑶的好感张文才已将那一千御器的生意交给秦家,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沈礼态度强硬的要接管这批御器生意。 赵明远知道这会让张文才在秦歆瑶面前难堪却不敢反抗也只能忍气吞声。 沈礼的名讳张文才有所耳闻自知吃罪不起也便冷静下来,只是眼神中露出杀意咬牙切齿的说到“总有一天让你好看!” 随着夜幕的降临秦府愈加热闹,家丁婢女纷纷为晚上的盛宴做着准备。 “有什么了不起的,这阵势还不如任家一半大。”小灵噘着嘴不服气的说到。 借住在西客房的他们可没资格与秦家同桌共饮,小灵自己倒不委屈只是替任宁鸣冤,他毕竟是秦歆瑶的未婚夫应当受到礼遇。 任宁摸着小灵的头轻声笑道“无妨,少爷不喜欢热闹。” 小灵得到了些安慰走出房间也给任宁准备晚饭。 “请问任宁在吗?”就在这时一名十来岁的小男孩敲着房门问道。 第十八章秦家小少爷 小男孩的出现令人感到吃惊,他们每天见得无非那几名仆人,而小男孩分明是一副贵族小少爷的打扮,眉宇之间也透漏着一股霸气。 被小男孩点名后任宁走了过来摸着他的头说到“小朋友你是谁?来找我干什么?” 这种装出大人模样的小正太最讨人喜欢,只要他没有贵族少爷那种蛮横任宁倒是愿意跟他聊聊。 “住在秦家竟然连本少爷都不认识?”小男孩趾高气昂的说到“我姐姐可是秦家大小姐秦歆瑶!” 任宁早就听闻秦歆瑶有个十来岁的弟弟,甚至能够感觉到秦歆瑶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弟弟,只是秦家少爷身居内院不是任宁相见就能见的。 得知小男孩是秦歆瑶弟弟之后任宁对他的态度稍稍改变,也收起了笑脸:“不知秦家少爷有何贵干?” 秦家少爷显得有些犹豫支支吾吾的说到“我要你参加今日的宴席!” 任宁万没想到秦家少爷会说出这样的话,要知道能够参加宴席必须是秦家人并且还要有些地位,他只是秦歆瑶名不正言不顺的未婚夫,若是任家势力还在另当别论,可如今不过丧家犬一条不应受此礼遇。 倘若秦歆瑶心仪于他不顾族人反对硬生生把他拉上饭桌倒也不算破坏规矩,可惜两人关系还没到那个地步,再者说就算真是那样也该是秦歆瑶亲自来请,不该让跟任宁从未谋面的弟弟担此重任。 “你姐姐派你来的?”任宁满心好奇的问道。 其实就算秦歆瑶亲自来请他,任宁也未必会参加,他只是好奇秦家少爷的来意,跟参加宴席与否无关。 秦家少爷摇了摇头,想要解释又不知该如何解释,看得出他对秦歆瑶跟任宁的事情有所耳闻,也知道自己的姐姐对任宁的态度。 “我可没资格参加秦家的宴席。”任宁略带自嘲的说到,也想看看秦家小少爷的反应。 “你是我姐姐的未婚夫当然有资格参加!”秦家小少爷理直气壮的说到,拉着任宁的手就要走出房门。 十来岁的年纪毕竟也会隐藏自己的情绪,任宁看得出他的焦急与迫切,但总不能稀里糊涂的走上宴席,难免会被人嘲笑,他倒是脸皮厚还能应对只是丢了任家的脸面总不好,于是严肃的说到“如果我不同意呢?” 孩子总是单纯的天真的认为所有事情都会按照自己的想法发展,所以当任宁拒绝的时候秦家小少爷显得有些无助,后来又变成了愤怒。 “那你们就离开秦家!” “老子威胁人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还真以为老子是被吓大的!老子还不伺候了!” 任宁一口气说了三个老子,足以证明他的愤怒,对这小子仅有的那点好感荡然无存,直接列入秦歆瑶一个行列,招呼了小灵、高伯就要收拾东西离开。 秦家小少爷本以为自己的威胁会起到作用没想到适得其反,纵使满心怒火也不知该如何宣泄。 看着任宁就要离开竟委屈的差点哭出来最后可怜巴巴的说到“任宁哥哥,你去帮帮姐姐吧,他们都在指责姐姐,还想让姐姐离开秦府。” 秦家小少爷态度的大反转倒是让任宁有些吃惊,尤其是那声任宁哥哥叫的无比亲切,他的怒火也消了大半,想想自己竟跟个孩子发脾气倒有些小肚鸡肠。 在任宁眼中秦歆瑶总是那么盛气凌人,高高在上做事雷厉风行,很难想象她被指责的样子。 对于秦歆瑶这类女强人任宁是怀着欣赏的态度,若非两人有着利益上的矛盾倒也可以做个朋友。 每个女人都有个公主梦,那些所谓的女强人并非她们本愿,多半是生活所迫她们不得不坚强,秦歆瑶正是如此,她若不做些事情产业恐怕就要被旁人抢走,还怎么留给自己的弟弟更加愧对死去的父母,那颗冰冷的脸颊下面其实是一个脆弱的内心。 想到这里任宁竟有些同情秦歆瑶的境遇,当然这跟是否帮她还是两码事。 “就算我想帮她也未必有这个实力。” 任宁这话倒不假,事情的始末原委他都不清楚,再说自己毕竟是个外人话语权极为有限,很难真正帮到秦歆瑶,当然他说这话主要是不想帮忙。 “姐姐说过没有任宁哥哥做不了的事情!”秦家小少爷一动不动的盯着任宁认真的说到。 这话如果不是出自秦家小少爷之口任宁绝不会信,平日里秦歆瑶处处与他作对不贬低他已是万幸,怎可能有如此高的评价,并且是说给自己最疼爱的弟弟。 任宁明显感觉大脑不够用,似乎被这小子给骗了,不过再婆婆妈妈也不是大男人做的事情,只能勉为其难的点点头。 “好漂亮的镜子!”还未走出房门秦家小少爷又被桌子上的那面镜子给吸引住,满脸渴望的问道“任宁哥哥能把这面镜子送给我吗?” 不得不说秦家小少爷装可爱的样子很招人喜欢,任宁也找不出拒绝的理由,再者说他是男人对镜子没多少需求只能大大方方的将其送人,全当是给秦家小少爷的见面礼。 此时此刻的秦家宴会同样针锋相对。 “大侄女一千件御器对秦家来说可是不小的生意,你要是拿不下就交给二叔。”说话的是穿了一身黑袍的中年男子,也正是秦歆瑶的二叔秦仲才。 宴会的阵仗不小,中间是一丈长的桌子,上面摆满了山珍海味,秦老太爷坐在正东,秦歆瑶伴其身旁,南面是秦仲才、秦书恒还有秦家的男丁,女眷则坐在对面,秦老太爷还未开动其他人不敢先吃,孩子们只能眼巴巴的看着桌上的美食。 秦家分工明确,南窑一直都在秦歆瑶名下,旁人也不敢插嘴,不过今日他们却得知秦歆瑶并未拿下一千件御器的生意这才敢开口指责。 秦仲才的话打破沉寂已久的静默,将矛头直指秦歆瑶。 秦老太爷始终保持沉默他是想帮秦歆瑶说话却又不能表现的偏心,于是只能动了碗筷试图略过这个话题。 秦仲才也不傻看出了秦老太爷的脸色,没有咄咄逼人继续问责,而是附和着吃了几口酒菜,并给旁边的秦书恒使了个眼色。 “大侄女你毕竟是个女儿身,抛头露面总会被人说三道四,也到了出阁的年龄,该找个人家,三叔肯定为你准备丰厚的嫁妆。”秦书恒皮笑肉不笑,一副假惺惺的样子,分明是想让秦歆瑶离开秦家自己好争夺家产。 秦老太爷仍旧没有开口,只是无奈的摇摇头,他这一生商海沉浮没有败给对手却落得子孙争夺家产的田地。 眼下只有两个办法要么彻底剥夺两个儿子的家产保住秦歆瑶的地位,要么给秦歆瑶找个好人家脱离秦家的尔虞我诈。 只可惜这两种结局都不是他想要的也只能静观其变,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发表自己的意见。 不论是秦仲才还是秦书恒说话的时候都会观察秦老太爷的脸色,总不敢太过放肆,总以证明秦老太爷的威望。 被两位叔叔问责秦歆瑶心里委屈,终究是理亏不敢反驳,只能把泪流到心里。 自从她执掌秦家以来受尽了各种冷眼与打击,总有心里苦的时候,也没有父母的安慰,只有把弟弟秦宏抱在怀里的时候才最真切最温暖,抱得越紧也就说明越委屈。 秦宏始终没有看见姐姐的眼泪只能从拥抱的程度猜测她的伤心,也不多问生怕秦歆瑶更加委屈。 正要将秦宏揽在怀里的时候才发现最疼爱的弟弟并不在她身边,满脸焦急的说到“宏儿呢?宏儿怎么不在?” 第十九章老子是状元 明月高悬,清风徐来给这炎热的夏季稍稍带来一丝凉意,寻常人家是静谧的,昌江两岸是热闹的,而秦家则是喋喋不休的。 秦仲才跟秦书恒的话犹如钢针插入秦歆瑶的内心,她想寻求一丝安慰,却发现能让她心安的人不在旁边,没来由的慌张、焦虑。 身为秦家暂时的执掌人秦歆瑶理所应当的坐在秦老太爷身旁,秦宏则是伴在她的左右。 秦宏是个懂事的孩子知道秦歆瑶需要他,即便是不喜欢这种场合也从未缺席过,他想成为姐姐心目中的骄傲,让别人知道秦伯英还有子嗣。 这是他第一次缺席,秦歆瑶哪还顾得上如何回应二叔、三叔起了身子四处张望,看样子马上就要不辞而别。 身边的婢女小蝶、小桃同样焦急,她们知道秦宏在秦歆瑶心目中的地位,若是有什么意外二人也难辞其咎。 秦老太爷同样有些坐不住,他对这个孙儿疼爱有加,饭桌上没有这个古灵精怪的孙儿反倒是显得索然无味。 主子着急奴婢肯定慌张,一时之间秦家大院乱成一团。 “姐姐!姐姐!”就在秦歆瑶将要离开饭桌的时候一个瘦小的身影欢蹦乱跳的从不远处跑来,也让关心他的人松了口气,倒是秦仲才跟秦书恒有些不爽。 他们最大的对手看似是秦歆瑶,实际上却是这个小少爷,若没有他的存在秦歆瑶哪有话语权,恐怕早就找个人家嫁了。 他们倒还没有对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动手的田地,不过若他自己出了意外二人绝对幸灾乐祸。 几乎所有人都把目光集中在秦宏的身上,自然也发现了他身旁那个陌生的身影。 秦歆瑶看了任宁一眼有些吃惊,再看看秦宏古灵精怪的表情也猜出个大概,任宁给她使了个眼色其中蕴含多重意思。 其一:不要惊讶,我是来帮你的,其二:好好配合不要露出什么破绽。 秦歆瑶是聪明的女人从他的眼神中立刻领会了其中的意思,并且读出第三曾含义:相信我! 除了秦歆瑶跟秦老太爷之外再没人见过任宁,他们只是知道任宁的存在,此时皆是一副诧异的眼光。 任宁也知道要想与这些人同桌共餐必须以秦歆瑶未婚夫的身份,于是很自然的把她的芊芊细手攥在自己手中,面带微笑的走向众人没有一丝紧张。 当任宁的手触碰自己的那一刹那秦歆瑶犹如触电一般,不自觉的往后缩了缩,任宁似乎早有准备加大了力度硬是没让她逃脱。 此情此景并非第一次,上回为了震慑张文才两人也是这种亲密举动,不得不说秦歆瑶是一名好演员很快入戏,竟主动拉着任宁走上饭桌落落大方的介绍到“这是我的未婚夫任宁,任公子!” 首先感到惊讶的是秦老太爷,任宁是秦歆瑶的未婚夫无疑,不过秦歆瑶本人从未同意,任宁也没答应入赘秦家,这样的介绍很可能让秦仲才他们抓住把柄。 然后是秦仲才他们同样感到震惊,本想利用秦歆瑶办事不利这个机会给她找个人家出嫁,却没想到她自己竟承认有了未婚夫,这倒是省了他们不少口舌。 “来,任公子请坐!”秦仲才满脸笑意主动示好。 秦书恒也跟着添油加醋“任公子果然一表人才,想我大侄女嫁过去也会幸福!” 任宁有自知之明,也知道自己在秦家人眼中是个什么印象,且不说任府败落单是痴傻少爷这个称呼就够别人瞧不起的,对于这些不利条件他们竟只字未提反倒是用了一表人才这个词,这种假惺惺的表情拙劣到令任宁发呕。 这句看似祝福的话实际上是想确认两人之间的关系,也早早促成这桩婚姻。 秦歆瑶之所以这样介绍任宁是为了让他不被众人排挤,也想过秦仲才跟秦书恒会借题发挥,却没想过应对之策,一脸焦急的看着任宁等待着他的回答。 两人之间不过逢场作戏,任宁没有太过在意,不过秦歆瑶为了给足自己面子竟然做了这么大的牺牲还是让他有些感动。 任宁同样看了看秦歆瑶,还是第一次见她紧张的样子又是另一种美,然后笑着回答道“晚辈不才,今后入赘秦家还要仰仗二叔、三叔多多关照!” 这话若是被那些许了顶天立地的男儿听到定会心生鄙视,也只有任宁能理直气壮的说要入赘。 不过在鄙视之前众人更多的是吃惊或是气愤,吃惊的自然是秦歆瑶跟秦老太爷,而气愤的则是秦仲才与秦书恒,眼看就要把秦歆瑶嫁出去却不料来了个上门女婿,如此他们再没争夺家产的可能。 “任公子我没听错吧!堂堂七尺男儿怎能入赘,这不是要让人笑掉大牙?”秦仲才的脸上充满了威胁的意思,这分明是说他辱没了任家名声,败坏了男儿气节。 “二叔谬赞,晚辈没什么雄心壮志,只图锦衣玉食。”任宁不卑不亢的回答道,脸上始终带着微笑,有着多年屌丝生活的他就算被人鄙视也不会脸红,倒是把秦仲才气的面红耳赤。 当然这话也是为了逢场作戏,算是权宜之计最起码能短时间内保住秦歆瑶的地位,到了非入赘不可的时候大不了跑路也没多少损失。 “快坐下,边吃边聊!”秦老太爷乐的合不拢嘴对任宁疼爱有加,也算是打破了剑拔弩张的氛围。 秦老太爷一生阅人无数,他很清楚但凡有些才能的青年俊杰都不愿入赘,任宁言行得当举止大方绝不是这种人,也断定他们二人在逢场作戏,只是为了保住秦歆瑶的地位不便拆穿。 任宁的闯入直接乱了秦仲才他们的计划,二人也无心吃饭相互交换了一个眼神继续展开攻势。 “大侄女,那一千御器可关系到南窑的存亡,你若拿不下还是交给二叔吧!”秦仲才略过任宁这个话题重新回到南窑的经营权上。 这话倒也不是危言耸听,随着烧瓷技术的发展陶瓷行业接近饱和,南窑同样面临生意萧条的窘境,若不是秦家产业众多苦苦支撑着恐怕早就破产了。 一千御器的生意不仅能带来不少的利润还能给朝廷留个好印象很可能成为专供,如此一来财源滚滚秦家更为繁荣。 而秦歆瑶恰恰在这个时候丢掉这单生意,给了秦仲才他们染指秦家支柱产业的机会。 秦老太爷同样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也想拼了这把老骨头亲自出马,奈何力不从心,只能看着他们争吵不休。 被人抓住把柄秦歆瑶有口难辩,只能忍气吞声,甚至做好了交出南窑的准备,满脸愧疚的把最疼爱的弟弟揽在怀里,秦宏似是看懂了姐姐的心思竟小声安慰道“跟姐姐在一起宏儿就是幸福的,才不想要什么家产。” 旁边的任宁听到姐弟俩的对话莫名的有种心酸,竟是一种愤怒的眼神看着秦仲才他们,冰冷的问道“不知二叔有何高见?” 秦歆瑶对秦家做出的贡献有目共睹,她都没拿下的生意绝不简单,既然秦仲才要争夺南窑总要拿出点真本事才能让人信服。 听了任宁的话秦仲才跟秦书恒相视一笑,似乎就等他这么问,恰好借此展示一番。 “二叔听闻此次接手这一千件御器的乃翰林学士沈大人,此人痴迷文学,中元节那日在沈府举办一次沈园诗会,若是写的诗词博得沈大人喜爱怕是能得到这单生意。” 不得不说秦仲才下了功夫,得到了内部消息,又懂得投其所好,听上去还真有些门路,并且还不忘补充一句“二叔不才,四十中了明经,也算是秦府数得上的才子。” 任宁本以为秦仲才有多大能耐听到明经之后刚入口的美酒差点喷出来: “老子是状元!” 第二十章送你的礼物 任宁这话声音不大,算是自言自语,他的确是被秦仲才的不要脸给震惊了。 炎朝科举考试主要有两科,分别是明经跟进士,明经无非是把那些圣贤之作扣掉某些字眼让应试者去填写,也就是现代的默写诗词,只要勤学苦练就能考个不错的成绩。 而进士才是真正的考应试能力,按照题目规定现场写一些诗词歌赋,这不仅需要勤奋更需要天赋,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取得好成绩的,于是有了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 而秦仲才四十岁才勉强中了明经,实然算不得才华横溢,倒是任宁有着十几年寒窗苦读的经历,也如愿以常的考上了不错的大学,他的才学绝不亚于炎朝的状元,当然此话若是被人听了怕是会笑掉大牙。 秦歆瑶却没有反驳,倒像是很崇拜二叔的才华,她虽从小读书却把更多的精力用在经商上面,才华却是比不上秦仲才。 “二叔既然知道沈大人热爱诗文是否也该了解他为人正直,不会为了一己之快徇私舞弊!”任宁言语犀利,直接戳中秦仲才的内心。 他对沈大人没多少了解,甚至是从秦仲才口中听到的这个名字,却有七成把握判断此人刚正不阿,若他真是那种世俗之人大可不必从赵县令那夺过这笔生意,分明是想把生意交给真正有实力的窑炉。 秦仲才气的咬牙切齿一时竟想不出反驳的理由,也对这个传说中的“痴傻少爷”另眼相看。 “有些才华总比你这个目不识丁的少爷去参加诗会强许多吧!”秦书恒冷嘲热风的说到,也终于撕破了脸皮开始对任宁进行人身攻击。 这话在理,就算沈大人刚正不阿也不会把御器的生意交给一个目不识丁的“痴傻少爷”,连识字都学不会何谈烧制上品瓷器。 被人说了痛处任宁也不气愤,索性那个“痴傻少爷”并不是他,否则还真不知如何反驳,于是笑着说到“晚辈不才也会些诗文,斗胆向二叔请教。” 他的语气虽然平和谦虚,实际上是向秦仲才发起挑战,他倒想看看炎朝的一个明经是否有苏轼、辛弃疾这种大家的才华,要怪只能怪秦仲才生的太早不认识宋代这些才子。 听到任宁向自己发起挑战秦仲才忍不住的发笑,全当他是自取其辱,欣然接受。 秦老太爷也听说过任宁资质平庸,真个比起来恐贻笑大方,倒是秦歆瑶脸上露出前所未有的自信,这才说到“就以月为题吧!” 古代总喜欢赏月赞月,月亮几乎成为所有文人墨客追捧的对象,秦家也想着附庸风雅以月为题理所应当。 任宁嘴上露出谜一般的微笑,却没有直接开口,以月为题的古诗他熟知的没有百首也有八十随随便便拿出一首也是非凡,分明是为他量身定做的题目,倒有些不好意思。 秦老太爷对自己的儿子最为了解,知道秦仲才有几把刷子,以月为题不过是降低难度总不能让他出丑。 文学世家的宴会总喜欢出些刁钻的题目,而商贾之家的宴会多用简单俗套的题目,多半不想憋个面红耳赤扰了氛围。 即便是这种题目也让秦仲才思考了半天才略带尴尬的诵读到 “玉颗珊珊下月轮,殿前拾得露华新。 至今不会天中事,应是嫦娥掷与人。” 此诗描绘的是深秋夜景,满地的桂花给人带来无限遐想,又用嫦娥做比算是不错的作品,任宁还真有些佩服。 秦老太爷脸上却看不出多少高兴,秦歆瑶看了任宁一眼欲言又止。 如今不过是六月天气桂花未开,诗词寄情于景才写的有深意,任宁方才还好奇秦仲才是怎么来的灵感,现在想来多半是准备好的,这首诗还不知诵读了多少次。 秦歆瑶内心矛盾,若是当面拆穿气氛势必更紧张,不拆穿又怕任宁落败。 任宁抢在她前面恭敬的说到“二叔真乃大才,臆想了些桂花竟能融情于景晚辈实在佩服。” 若是旁人听了这话还真认为是褒义,奈何秦家人知道这首诗的来历全然成了挖苦、嘲讽之意。 秦老太爷没有过多的评论此诗而是把目光转向任宁“宁儿该你了。” 他的这个称呼让任宁有些吃惊,分明是把他当成了孙女婿,也算是配合二人把戏演好。 任宁一副绞尽脑汁的样子,他的确在思考,却并非是如何写,而是用哪首。 按照时间来算唐朝之后的他们都为听过,就怕炎朝是个混乱时空说不准有些大家早就留下了名篇,在没有通读炎朝诗词之前他须得万无一失。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这首李白的《月下独酌》前不久任宁用过,从那名男子的表情来看似乎是第一次听闻,拿来虐秦仲才绰绰有余。 此诗无论是意境还是情怀都远超秦仲才那首,细细品味之后秦老太爷拍手叫绝,谁好谁坏无需公布,秦仲才一副灰头丧气的样子,堂堂明经又是秦家才子败给任家的“痴儿”脸上自然挂不住。 秦歆瑶却是满目深情的看着任宁说不出的心酸“这便是他内心的孤独吗?” “宁儿这诗就算在沈大人那也丢不了脸面!”秦老太爷脸上乐开了花,平日严厉的他给的这评价是很高的,也暗示了参加沈园诗会的人选。 “何止是沈大人,李太白的诗可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任宁暗自想到,却不发表意见,一副谦虚的样子。 今日的宴会是秦仲才跟秦书恒联名举办的,目的无非两个,其一:夺取南窑的掌管权,其二:逼迫秦歆瑶嫁人。 任宁的出现直接破坏了第二个计划,如今秦老太爷也暗示了参加沈园诗会的人选,他们二人自然不能欣然接受。 秦仲才输了比赛也没脸开口,旁边的秦书恒想了一会竟是厚着脸皮说到“既然沈大人不会徇私舞弊,想要拿下御器生意看得还是瓷器质量,任公子恐怕对瓷器没多少了解吧!” 这分明是用任宁的话来反驳任宁,输了诗词又想在瓷器质量上做文章,毕竟任家没有涉猎瓷器生意,想来任宁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提到陶瓷秦歆瑶最有话语权,她也知道高伯烧制的釉里红正是任宁的杰作,不过这些都没证据,深夜跑去南窑拿那件瓷器也不现实。 任宁本想用理论知识说个大概,又怕在行家面前出丑,恰好看到了秦宏手中那面镜子。 这面镜子是用玻璃做的,类似于古代的琉璃,烧制工艺跟陶瓷也差不多,完全可以当做良好的展示品。 不论是秦老太爷还是秦仲才、秦书恒都算是烧瓷行家,任宁不用给他们过多解释玻璃的烧制过程,只需说是更为纯净透明的白瓷,他们一眼也能看出好坏。 秦宏拿走镜子任宁本有些不舍,如今竟派上用场,也算是种瓜得豆。 任宁给秦宏使了个眼色又看了看他手中的镜子示意他拿出来给大家展示。 正在秦歆瑶怀中依偎的秦宏只想着如何维护姐姐还真忘了镜子的存在,得到任宁的示意才从秦歆瑶怀中挣脱,把手中精美的镜子展现在众人面前。 在月光的照耀下镜面反射出一道亮光,不知比铜镜强了多少倍,众人皆是一副吃惊的样子。 任宁满意的点点头这正是他想要的效果,后面的解释也就简单了许多。 然而还未等他开口秦宏却抢在他前面兴奋的说到 “姐姐这是任宁哥哥送你的礼物!” 第二十一章消失的血迹 精美亮丽的小镜子摆在秦歆瑶面前,透过月光她看到一个清晰,美丽的自己,内心的忧虑也少了些,取而代之的是惊讶与兴奋,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漂亮的自己。 秦宏这种不按套路出牌的做法令任宁颇感无奈,或许是他表达不够清楚,也或许是秦宏心里早就打好了算盘。 秦歆瑶毕竟是大小姐倒不似小灵表现的那么明显,却掩饰不住对任宁流露出的感激。 “不会真喜欢上老子了吧?”任宁内心有些慌乱,远比跟秦仲才他们针锋相对更加紧张,他跟秦歆瑶不过是逢场作戏,没想过让她心存感激,更没想过让她以身相许,有了小灵这个小管家婆已经够他受的,倘若娶了秦歆瑶绝对会失去自由。 为了躲避秦歆瑶这感激的眼神任宁急忙转移话题把镜子的优点以及大致的烧制流程说了一下,立刻博得秦老太爷的赞许,秦仲才他们只能低头不语。 如此一来也算彻底确定了参加沈园诗会的人选,秦歆瑶也暂时保住了南窑的掌管权。 “事关秦家命脉,若失败了你吃罪得起吗?”秦仲才还不忘咄咄逼人。 既然抢夺南窑掌管权失败了他总需要秦歆瑶给个承诺,万一真个失败了也好落井下石。 刚穿越那会任宁举目无亲却是没多少底气,随着他对炎朝的了解也找到了自身的一些优势,开始变得自信。 “倘若失败南窑归二叔掌管,秦瑶自当离开秦家!”秦歆瑶抢在任宁前面说到,这话由她来说显得更有分量,毕竟任宁只是她名义上的未婚夫。 任宁还在赞叹秦歆瑶有魄力的时候已经被她拉着手离开宴席,扬长而去。 参加沈园诗会的结果已经确定,承诺也给了,就没必要假惺惺的跟秦仲才他们一起吃饭,那样反倒会倒了胃口。 离开众人视线后牵着的手自然放开,所谓的扬长而去不过是分道扬镳,任宁的住处是西客房秦歆瑶却是内院。 “任宁哥哥宏儿有些饿了,能去你那吃些饭菜吗?”就在这时秦宏摸着肚子满是委屈的说到。 宴会上他们的确没吃多少东西,秦宏也确实知道任宁准备了些饭菜,但任宁还是感觉这小家伙别有用意,颇有一种被套路的感觉。 这毕竟是秦家,任宁对这小家伙也有些怜爱那好意思拒绝,只是把目光转向秦歆瑶让她来做决定。 任宁很了解秦歆瑶知道她不会为了刚才的逢场作戏而感恩戴德,对他的印象也好不到哪去,多半会拒绝,怎料她竟牵着秦宏的手径直的走向西客房的院内。 秦歆瑶的不请自来让小灵慌了手脚,她平日里处处为难任宁,小灵对她也没多少好感,内心还是有种畏惧。 小灵急忙添了两把椅子跟碗筷尽心尽力的伺候着,秦歆瑶也没把自己当成外人第一个动了筷子,秦宏也挑着喜欢的饭菜狼吞虎咽一番。 身为仆人的小灵跟高伯本就不敢跟主人同桌共餐,任宁费了很大力气才勉强说通二人,如今见了秦歆瑶也只能乖乖的站在旁边尽心服侍。 任宁硬生生的把二人拉上饭桌还亲自为他们夹菜,小灵跟高伯看了秦歆瑶一眼发现她没什么反应,这才小心翼翼的端起饭碗。 吃过饭后秦歆瑶带着秦宏离开并没有过多逗留,自始至终没跟任宁说几句话,这才让任宁稍稍放心,她若太热情的话估计任宁很难入眠了。 躺在床上任宁才觉得有些心累,若是在现代与人争吵恐怕早就开骂了,哪用的着这般费劲。 皓月当空,已经进了亥时,秦家这场宴席随着秦歆瑶的退场不欢而散,偌大的秦府也进入寂静模式。 秦歆瑶的内心很乱,也说不出是为了南窑还是其他,总之躺在床上辗转难眠,两名婢女站在门外静静的守护着。 不知过了多久,月亮也围着天际绕了半圈,雾气愈发湿冷,秦歆瑶算是稀里糊涂的睡着了。 “父亲!母亲!不要!不要!”睡梦中的秦歆瑶猛然间睁开双眼,面色狰狞汗珠浸湿了整个身体。 她做噩梦了,十几年来从未换过的噩梦,梦中的父母遭人杀害,只有她跟弟弟活了下来。 “小姐,小姐,您又做噩梦了!”门外的小蝶听到秦歆瑶的叫声急急忙忙跑了进来。 她是秦歆瑶的贴身婢女服侍了不下五年,这几年内经常遇到秦歆瑶被噩梦惊醒的情况,尤其是受了委屈之后更容易发生。 平日雷厉风行的秦歆瑶此时竟跟个孩子一样,在小蝶的怀中开始熟睡。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过了辰时,秦歆瑶感觉全身无力头脑发昏,显然是没有睡好,若不是小蝶故意让她多睡会恐怕情况更加糟糕。 想到昨日许下的承诺秦歆瑶总有些担心,她对南窑烧制的陶瓷有足够信心只怕别家的也不差,顺手拿起任宁送她的那面镜子开始仔细端详。 倒不是端详自己的相貌而是镜子的本身,在宴会上任宁只是含糊其辞的介绍了并未说出烧制的详细工艺,也没说出镜子到底有多少作用,本想着找任宁问个究竟,又怕他还未起床,何况主动找他总会失了些脸面,也只能沉住气等着任宁主动上门。 不过凭任宁的身份随随便便进出内院是不可能的,为此秦歆瑶专门安排了婢女随时注意他的动向,只要任宁想见她,她就会及时出现。 跟秦歆瑶想的一样日上三竿的时候任宁才迷迷糊糊从睡梦中醒来,看得出这一觉他睡得很死,整个人神清气爽。 错过了晨练的最佳时机任宁只能在院子里溜达几圈,晒晒太阳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任宁也不是那种不负责的人,昨日夸下的海口总不能抛在脑后,就算不为秦歆瑶考虑也总要过了自己内心的关卡。 他大概估量了一下炎朝的瓷器水平,如今白瓷盛行,青瓷发展,三彩也初见端倪,就算他的釉里红色泽鲜艳也没多少优势,更何况制造氧化铜程序繁琐,还不能大批量生产。 至于昨日那面镜子不过是拿出来虎虎秦仲才的,真个用来制作御器绝没有瓷器亮丽耐用,中国古代并非没有玻璃而是这种透明的物品没有被接受而已。 “看来也只有陶瓷中的极品,青花瓷能够稳操胜券。”任宁表情有些无奈,他并不是担心青花瓷质地不好,而是担心找不到烧制青花瓷的必备材料:氧化钴。 氧化钴矿在全世界范围都不算多,并且多为半生矿,凭炎朝的工业技术很难找到大量的氧化钴,任宁矿石也没多少研究,只记得黑色岩系的断裂带多生氧化钴。 用试验方法制取氧化钴步骤更加繁琐而且缺少原料,想到这里任宁有些头大,肚子也觉得有些饥饿,吃了午饭走出秦府再次来到昌江两岸。 怀着试试看的态度任宁首先来到“万货全”这家杂货铺,问道氧化钴的时候老板一脸茫然。然后又去了那家百年老店,上次的绿矾就是在这买到的,不过这里同样没有任宁要的氧化钴,老板同样没有听过这个名字。 接下来任宁找遍了昌江两岸所有的杂货铺皆是一无所获,天色也渐渐暗下来。 任宁的心凉了半截,看样子他是要亲自上山寻找这种矿石,否则青花瓷难以问世。 “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任宁一路哼着周杰伦的《青花瓷》算是自娱自乐,也调节一下受伤的心灵。 走着走着任宁突然觉得旁边这个小巷有些熟悉,不自觉的走了进来,看到地上还未擦干的血迹才想起来那日救的黑衣女子。 他本就好奇当日女子是如何消失的,趁着还有些光亮恰好可以沿着血迹查查女子的行踪。 过了两天时间血迹已经模糊不清任宁费了很大力气才勉强找出她的足迹,然而没过几个小巷血迹竟在个死胡同里凭空消失。 第二十二章受伤的萧语诗 任宁仔细打量了一下,足足有三米高,要么是女子在这被抓,要么是飞檐走壁跳了过去。 身高一米八的任宁也尝试着跳了跳险些闪了腰,就算使出全身力气也差了半米,更何况他这根本不叫跳只能称作爬。 想到身高不足一米七的女子带着伤轻而易举的跳过三米高的院墙,任宁不禁吸了口凉气,这恐怕跟他看的那些武侠电视没多少区别,倘若那日女子没有手下留情自己恐怕早就身首异处了。 任宁也彻底断了寻找这名女子的念头,就算今后见了也要躲着走,这分明就是一颗不定时炸弹,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巷子里是静谧的任宁总感觉有人跟踪自己,加快了脚步来到昌江两岸这才松了口气,至少这里人头攒动心里总有些底气。 为了防止那日的事情再次发生他也没心情喝点小酒,走在人群拥挤的地方急急忙忙回府。 然而今日确实有些拥堵,时不时被前面停下的路人撞个跟头,竟是在醉春楼的门口彻底水泄不通了。 “青楼的生意这么好做了?”任宁看了一眼醉春楼的牌子略带鄙视的说到。 这里的姑娘也是凭着本事赚钱并未惹他,谁让他心情不好,见什么都心烦都想开口骂几句。 “沈大人快请进!”醉春楼的老鸨满脸谄媚的靠近一名身穿绸缎面色威严的中年男子,却被男子身边几名壮汉拦了下来,旁边的姑娘这才收敛了些。 老鸨口中的这名沈大人在几名壮汉的陪同下光明正大的走进了醉春楼。 对于这种看上去文质彬彬甚至有些威严的虚假君子任宁本要在心里羞辱一番,可是沈大人这个名头让任宁不得不跟了进来。 醉春楼还是前几日的格局,里面的客人却不知多了几倍,不仅一楼大厅坐无缺席就连二楼的包间也无一空闲,很多富家子弟为了争夺一个包间大打出手竞相高价,甚至几名富家子弟挤在一个包间,醉春楼的老鸨自是笑的合不拢嘴。 沈大人带着那几名壮汉径直的走上二楼,中间那个最大的包间为他空着,谁才是今日的主角一目了然。 任宁找了个不起眼的地方勉强可以站着,满脸笑意的向旁边一名穿着朴素的男子问道“这位大哥,为何醉春楼如此热闹?” 这名男子面相憨厚,再加上任宁态度谦和,指了指楼上最大的包间小声的在他耳边说道“今日沈大人光临,醉春楼的姑娘要拿出所有看家本事,那些富家子弟全都按捺不住了,我们这些穷书生也来凑个热闹。” 从这话中任宁听出三层意思,其一醉春楼的姑娘为了博得沈大人的喜爱将要使出看家本领,其二那些富家公子来看姑娘们的表演,其三沈大人乃文学大家这些穷书生们慕名而来。 “沈大人?就是沈礼大人吗?”任宁继续问道,也想确认此人是否就是拿着一千件御器生意的沈大人,若是如此恰好可以套套近乎。 憨厚男子听到沈礼这个名字吸了口凉气急忙摇着头说到“不!不!不!沈礼大人可是翰林学士怎会来这种烟花之地。” 看得出沈礼这个名字在男子心目中的地位,也就是说眼前的这位沈大人地位比沈礼低,不过任宁总觉得二人肯定有某种关联。 “那为何醉春楼如此重视这名沈大人?”任宁脸上始终带着微笑,毕竟有求于人。 这名男子又靠近了任宁几步声音压得更低“小兄弟有所不知,沈礼大人将在中元节那日召开沈园诗会,只有得到请柬才能参加,这位沈大人名为沈仁正是沈礼的兄长,也负责物色才子佳人发放请柬。” 听到这里任宁才算明白,沈园诗会由沈礼亲自主持也是才子佳人想着施展本事的地方,为此他们必须提前得到请柬,而沈仁负责请柬的发放,也难怪醉春楼的姑娘想着在他面前表现。 按照惯例昌南城的几大家族也会得到请柬,所以任宁没必要在沈仁面前表现,说心里话他对沈仁没多少好印象。 表达完谢意任宁的注意力转向醉春楼的舞台,五六名穿着花花绿绿衣服的女子涂着浓艳的腮红,左扭右摆的走了上来。 台下的公子、文人直勾勾的盯着恨不得把眼睛掉在这几名姑娘身上,任宁却是见惯不惯,这种穿着打扮在现代绝对算是保守的。 沈仁始终保持着一副严肃的表情,既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这是一段火热的舞蹈,姑娘们搔首弄姿极力讨好着沈仁,还时不时抛几个媚眼,倒是把台下这群公子电的不轻。 舞蹈结束的时候沈仁摇了摇头算是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参加沈园诗会的请柬自然没戏。 炎朝文学盛行那些达官贵人总喜欢组织个诗文会,随着诗文会的发展不断引入新鲜元素,舞蹈曲艺已经必不可少,沈仁来这种烟花之地正是为了找些歌妓,舞妓,昌南城不止醉春楼一家烟花之地没真本事很难得到请柬。 接下来是单人舞蹈,这名姑娘一袭白色衣裙,比起之前那几位清醒脱俗了不少,洽合文人墨客的胃口。 宽大不修边际的衣袖时而伸展时而收缩,配合轻盈舞步,博得阵阵喝彩,算是醉春楼舞妓中的佼佼者。 沈仁仍是一脸严肃,却没有摇头,评价总比刚才那几位好的多,至于能否得到请柬还是后话。 醉春楼知道沈仁的身份,那些上不了台面的节目也不敢拿出来,直接进入高潮。 众人似乎猜到谁要登场纷纷屏住呼吸,就连姑娘的脚步声都不想错过,然而首先映入眼帘的竟是一块巨大的屏风,他们也仅仅能听到脚步声。 “萧语诗吗?”任宁回想起前几日也是相同情形,那时还感觉她有些做作,颇有一番婊子立牌坊的意味。 这次她在沈仁面前仍是同样的姿态,任宁倒是生出几分敬畏,不过既然她上台表演节目也就表明想参加沈园诗会的态度。 沈仁皱了皱眉头对于她这种做法表示不满,他的表情也是第一次变化。 旁边的一名壮汉气冲冲的走到台前对着老鸨一顿训斥,看样子是对萧语诗这种做法感到不满。 萧语诗的那些崇拜者也不敢多嘴,没准还能借此机会一睹芳容,都选择了静观其变。 老鸨哪里见过这种场面,吓得双腿发软急忙入了屏风跟萧语诗说名其中的利害关系。 气氛一下变得紧张,了解萧语诗性格的都知道她不畏权贵,若是真得罪了沈仁也不好收场,任宁也是一副优哉游哉的样子等待着萧语诗的反应。 就在众人的紧张与担忧中巨大的屏风缓缓撤去,萧语诗本尊终于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 一袭木兰青双绣缎裳,藤青曳罗靡子裙,三千青丝垂云髻,宛若天上仙子,不食人间烟火,脸上遮了块青丝帕,令人遐想无限。 前面摆的是九霄环佩琴,与那纤纤素手极为相称,琴声未起,人心已醉。 饶是见多了美女的任宁也控制不住内心的澎湃,这种上天派下来的尤物,绝对是来祸国殃民的。 沈仁暗自点了点头,也不在意萧语诗脸上的那块青丝帕。 琴声骤然而起,如那山间潺潺流水,令人耳目一新,台下皆是一副享受的样子。 这次萧语诗选择的是一首欢快的琴曲,略通音律的任宁也叫不出名字,不过这种高雅的音乐他不怎么喜欢,仍是沉浸在萧语诗的花容月貌中。 “嗡!”一声嘈杂的琴声显得格格不入,众人也从琴境中脱离。 “她的胳膊受伤了吗?”任宁脸上露出复杂的表情。 第二十三章玉山之行 方才那一幕任宁看的很清楚,弹奏最高音调的时候萧语诗手臂分明颤抖了一下,完全打乱了琴曲的节奏感。 任宁也把目光从萧语诗的全身转向弹奏的手臂仔细打量,就在这个时候两人的目光竟然交织在一起,这双清澈透明的眼神中分明带有犀利与不屈。 她似乎发现了任宁的存在慌张的低下头回避了眼神,琴声也从高昂变得低沉,总算是暂时稳住了节奏。 台下的观众大多对萧语诗有好感也没有发出责备,重新沉浸在欢快的隐约中,全当那是个美丽的错误。 随着节奏的进行琴声再度变得高昂,萧语诗整个身体都在颤抖,索性用青丝帕遮住表情,否则定会被人看出端倪。 萧语诗琴艺的好坏跟任宁没多少关系,能否参加沈园诗会他也不关心,眼看着她又要乱了琴弦任宁竟然冒着天下之大不韪开了口: “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任宁的声音打乱了琴声也惊醒了所有人,按理来说他应该受到指责,却并没人这么做,他对琴声的评价说到众人心坎里。 他可不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才华而是为了吸引人们的注意力,让萧语诗成功避开最后一个高声。 本想着先解了燃眉之急没想到有如此好的效果,任宁索性伴着琴声诵读着白居易的《琵琶行》,借此掩盖萧语诗的不足。 “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冰泉冷涩弦凝绝,凝绝不通声暂歇。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 台下的众人是两种享受,既有音律美又有诗赋绝,伴随着任宁的“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萧语诗的琴声也在最精彩的地方戛然而止,两人竟有如此高的默契。 意犹未尽的众人沉寂了好久才发出接连不断的掌声与喝彩,这不一定是他们听过最好的琴声却是一次最好的享受。 任宁这才发现二楼包间的一双眼睛愤怒的盯着自己,不是张文才又能是谁。 上次在秦歆瑶面前任宁就让他丢了些脸面,这次更是抢占风头,小肚鸡肠的他不怒才怪。 对于这种人任宁没想理会,眼下他需要悄悄离开,公开了身份并非是件好事。 “还请沈大人评价!”说话的倒不是萧语诗本人,而是一名文质彬彬的公子,这话不仅赞扬了萧语诗的琴声,也从侧面提高了沈仁的地位,算是不错的奉承。 沈仁满意的点点头,微微起身脸上也露出些微笑指着任宁所在的地方说到“这位小兄弟已经给了最好的评价!” 白居易这首《琵琶行》本就不是曲词而是对琵琶声的高度评价,被任宁拿来赞扬萧语诗的琴声恰当好处,沈仁自知没有更好的评价只能给任宁极高的赞誉,如此一来既不用暴露自己的水平还显得他礼让贤才。 然而正当所有人将要把目光再次聚集在任宁身上时,却发现空无一人,任宁早就溜之大吉了。 “还好老子跑得快,否则又要拉仇恨了!”出了醉春楼后任宁气喘吁吁的说到,他可不想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更不想出名,遇到刚才那种情况走为上计。 萧语诗的琴声结束后醉春楼的表演也落下帷幕,沈仁并没有直接发放请柬而是把萧语诗的名字暗自记在心里,他总不能随身带着请柬。 回到秦府已是戌时,小灵娇小的身躯在房间里踱来跺去说不出的着急,除了她跟高伯还有一名婢女正是平日给任宁送饭的那位。 见了这名婢女任宁也能猜出她的来意,缓缓说道“告诉你家小姐,答应她的事情我就一定能够做到。” 得到任宁的承诺这名婢女欢喜的离开,也总算是完成了任务。 任宁没有立刻入睡,而是去厨房找了些易保存的食物跟生活必需品装在包袱里才肯入眠。 这一日任宁没有实质性的收获,只能想着去城外的山上碰碰运气,既然已经答应帮助秦歆瑶就不能食言,哪怕是困难重重。 现代的任宁几乎是一事无成,如今来了炎朝他也想证明自己,倒不是为了做给别人看,完全是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 为了有更好的精神任宁睡得很早,第二天同样醒的很早。 按照所学的地理知识景德镇处于黄山与玉山的交界,出了城门往东南方向走用不了半日脚程,就算遇到些麻烦也总能在两日内回来,为了不让小灵担心他决定偷偷的离开。 拿了包袱后任宁轻轻推开房门,几乎没有发出一点声响,鬼鬼祟祟的样子像极了小偷。 就在他关上房门要离开的时候却发现小灵在他身后一动不动的观察着自己。 任宁尴尬的笑了笑,不知如何解释,却也停住了脚步。 “少爷果然不想要小灵了。”小灵抹着眼泪哭哭啼啼,脸上说不出的委屈。 也难怪小灵会有这种想法,若不是想跑路任宁没必要拿着包袱,里面还准备了几天的干粮。 天不怕地不怕的任宁唯独怕女人的眼泪,这一哭把他的计划全都打乱了,任宁明白小灵的意思分明是让她带上自己。 任宁擦了擦小灵的泪水安慰了几句,大概的意思是此行不是游山玩水,困难重重,他不想让小灵遇到危险。 谁知听了之后小灵哭的更加委屈,他把任宁的意思理解成自己是个负担、累赘。 任宁也意识到刚才的表达不妥,急忙道歉,又解释了一番,然而不论他如何解释小灵总能听出别的意思,脸上的泪水就没断过。 束手无策的任宁直接放弃解释双手托着小灵脸颊认真的说到“乖乖等着少爷回来!” 也不只是他的举动起了作用还是这句话带来的效果,小灵用力的点点头也停止了哭泣。 任宁满脸吃惊的看着小灵,试着转身并且成功离开,出了秦府大门任宁心思有些混乱想到现代那个唧唧歪歪不停的给女生们解释的自己竟有些可笑“活该老子单身一辈子。” 当然他刚才的举动不适合所有女生,有些女生喜欢细心解释的男生,有些女生喜欢偏爱有气魄的男人。 昌江两岸对任宁来说已经是轻车熟路,没用一个时辰他已经出了城门,面朝东南面层峦起伏的山脉一步步靠近。 这条路是他第一次走,有些陌生,不过这也是去山上挖瓷土的必经之路,人来人往倒也不显得孤单。 任宁离开没多久那名秦歆瑶派来的婢女便送来了早餐,发现他不在房中有些焦急,立刻把情况汇报给秦歆瑶。 秦家没有限制任宁的自由,他私自离开秦府也不是一次两次,秦歆瑶本不该太在意,奈何两人有了共同的目标,竟忘了大小姐的身份急急忙忙进了西客房。 小灵本想着替任宁隐瞒些事情,可惜在秦歆瑶的威严下一五一十的都交代了,还不忘补充一句“少爷说了让小灵在家等着他很快就回来。” 小灵永远是那么天真、单纯,殊不知这话会引起秦歆瑶的误会,成为假想敌人。 听了小灵的解释秦歆瑶大概明白任宁是去寻找烧制更好陶瓷的材料,目的地正是城南的玉山,也是南窑瓷土的产地,所以说她对玉山多少有些了解,慌慌张张的离开,匆忙的叫了辆马车疾驰而去,就连两名贴身婢女都没来得及带在身边。 “希望他不要遇到危险!”马车里的秦歆瑶脸上充满了慌张与担忧。 第二十四章会摇尾巴的狼 昌南城通往玉山的路不宽也不窄,走的人多了还算平坦,任宁身旁总有几名挖瓷土的工人,偶尔也能遇到面色沧桑的旅人。 出了昌南城后任宁的步子走的不急,他已经做好了露宿山头的准备,这个距离不短,顺利的话今日也无法返回。 呼吸着清晰的空气,面朝温暖的阳光任宁一副享受的样子,这里彻底远离了尘世的喧嚣,心情也好到极点,不自觉的哼了几首小曲,倒是惹来旁边路人诧异的眼光,任宁也不在乎旁人的想法,只是放低了声音却始终哼唱着。 累了寻一树荫小憩,渴了捧一口山间清泉,饿了吃点干粮,比那山珍海味来的自在。 看过喂马、劈柴、周游世界,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文章的任宁小心翼翼捧着手中的幸福。 大概用了半天时间任宁终于来到玉山脚下,那些挖瓷土的工人也陆续的停住了脚步。 玉山土质很好是天然瓷土,这也是昌南城陶瓷行业兴隆的先天条件。有经验的工人知道越往高处瓷土的品质越好,若是烧制普通陶器山脚的瓷土足以,烧制好的瓷器还要走些距离。 任宁寻找的氧化钴多生于黑色岩系的断裂带,这里尚且没有岩石更别谈氧化钴,他只能沿着蜿蜒的山路继续向前。 又前行了大概一个时辰,他身旁最后一名工人也停住了脚步,附近的瓷土品质极佳,没必要再浪费时间,更何况前方的山路愈发凶险。 任宁低头看了看脚下的瓷土免不了一番感慨“看来这就是高岭瓷土!” 现代的任宁对陶瓷没多少研究,却知道高岭瓷土是最佳材料,烧出的瓷器硬度高,防水性好,色泽鲜艳,正因如此高岭瓷土被大肆挖掘已经所剩无几,而此时他脚下是成片的高岭瓷土难怪感慨。 看着任宁还要向前这位工人好心提醒前方危险,并且一再强调“天黑之前必须下山。” 至于怎么个危险法此人并未提及,倒是那句“天黑之前必须下山”把任宁吓得出了身冷汗,大概是与某些恐怖片做了联系。 跟这位工人道谢后任宁继续向前,他可是无神论主义者,才不怕所谓的妖魔鬼怪,即便遇到最凶险的狼群也有些防范措施。 随着不断深入路的痕迹越来越淡,看得出没多少人来过这里,任宁低着头仔细寻找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没有路的树林如同迷宫,找不到方向可不是开玩笑的。 周围也开始变得寂静,偶尔传来几声鸟叫,任宁心里愈发紧张甚至不敢大口喘气,不多时他已经完全找不到路的痕迹,于是每走几步就把地上的树枝摆成相同方向,最起码能找到回来的路。 “我怎么总感觉身后有个声音?”任宁满是紧张的回头看了看却发现空无一人,而那个声音仍时不时的发出。 任宁的每个动作都开始紧张,正当他小心翼翼摆弄树枝的时候身后突然窜出一道黑影。 “妈的,竟然是只猴子!”早就做好准备的任宁猛然间转头,心脏差点跳出来,才发现是只猴子,若非这只猴子爬到树上他真有可能残杀小动物。 猴子消失后任宁紧张的心稍稍平和,然而那个声音并没有消失,也就是说他刚才听到的并非猴子的声音。 又走了几步那个声音也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任宁找了颗大树躲在后面屏住呼吸焦急的等待着对方的出现。 为了不被对方发现他不敢贸然伸出头去看,只能通过感受对方的脚步声来大概的判断位置。 一步、两步、三步…… 对方一点点接近,任宁完全停止呼吸,他已经能看到对方的影子,紧紧握着手弩,额头的汗珠不断下落。 自从做了这把手弩任宁还一次没有使用,也不知道它的威力,更不知道使用的后果,,竟也没多少安全感。 就在任宁等待对方出现的时候,一只手突然从另一侧拍了拍他的肩膀。 “鬼啊!”任宁吓得丢掉手弩窜出好几米的距离。 “你怎么了?”秦歆瑶站在原地不解的问道。 得知任宁独自来玉山后秦歆瑶便马不停蹄的追着,也终于在几名挖瓷土工人口中了解到他在这个方向,可是刚刚看到他的人影又消失了,没想到竟然躲在大树后面。 看了看这一袭红衣任宁确定是秦歆瑶无疑,任宁老脸一红尴尬的笑了笑“我正在锻炼身体,这一跳还不错吧!” 秦歆瑶怎会看不出他刚才的慌张,也不便拆穿,好奇的看了看掉在地上的手弩,不知这是何物。 任宁没有过多解释手弩的来历,只是说以后用得着,至于秦歆瑶为何会找到这来他没细问,大概能猜出个所以然。 他心里也清楚秦歆瑶是在意那一千件御器的生意并非担心他的安危,任宁没有拒绝她的好意,一个人的确有些恐惧,更何况已近黄昏他总不能让秦歆瑶摸着黑一个人回去。 走在一起的两人话不多,秦歆瑶偶尔问一下任宁的计划,为何要跑到这深山老林,任宁大概说了一下要找烧瓷器的材料,却并没有解释氧化钴在一氧化碳的还原下形成金属钴从而为瓷器增添蓝色花纹。 任宁从未想过能跟秦歆瑶单独相处,也怕跟这种冷若冰霜的女人在一起尴尬的气氛,怎料她竟会主动跟任宁交谈,语气虽然高高在上却有几分随和。 “这女人吃错药了?”任宁暗自说到,却还是跟秦歆瑶时不时的聊着。 秦歆瑶对他的了解是从“痴傻少爷”这个称呼开始的,经历了一些事情后发现对任宁可能有些误会,想要了解他的过去,又不知如何开口。 虽说任宁对她的态度有了些转变,但是绝没到想要了解的程度,自然不会主动问及她的过去。 就这样两人一步步向前,气氛不算冷,也不算热。 “呜呜!”一个哭嚎的声音引起了二人注意,任宁不自觉的挡在秦歆瑶前面颇有几分男子气概。 秦歆瑶心中莫名的生出一股安全感,这可是从未有过的,小心翼翼跟在任宁身后也观察着前方的情况。 “好可爱的小狗!”见到前方可爱的小动物秦歆瑶起了爱怜之心,准备跑过去。 任宁急忙拉住她的手无奈的摇摇头“大小姐,您有些常识好吗?会摇尾巴的是狗,不会的是狼!” 秦歆瑶也注意到这只灰色的小动物的确是只狼,此时被猎人的吊弓套拴住拼了命的逃脱,只可惜它越是挣扎绳索勒的越紧,小腿已经流出丝丝鲜血。 “它这么可爱怎么会咬人呢?”秦歆瑶辨别到,却没有依着自己的性子直接靠近小狼。 “果真是颜正义害死人。”任宁无奈的说到。 “颜正义?”秦歆瑶一脸迷茫“是个人名吗?” “额……”任宁表现出一副无奈的样子,也怪自己说了不该说的,只能耐心的解释“颜正义的意思是,长相漂亮的人心肠总不会太坏。” 秦歆瑶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内心有种说不出的欢喜。 说到底任宁的心肠是善良的,他也想帮助这可怜的小家伙,于是抢在秦歆瑶前面一点点靠近,首先判断一下这小家伙对他们的态度。 狼是狡猾的也是聪明的,小狼似乎看出了他们的来意不但没有露出锋利的牙齿反倒是乖巧的趴在地上,用一双祈求的眼神看着他们。 任宁始终保持着警惕,万一小狼突然发起攻击也够他受的,而秦歆瑶欣喜若狂的大叫道“它摇尾巴了!” 第二十五章月下独处 狗通过摇尾巴向主人示好,狼没有主人自然不会摇尾巴,眼前这只小狼的行为分明是为了博得任宁他们的喜爱,也不得不让任宁对狼这种动物有新的理解。 “它的腿好像断了。”任宁仔细观察一番说到。 吊弓套虽然只是一根绳子杀伤性小,不过被困住之后小狼拼了命的挣扎,原本就细小的腿已经折腾的不像样子,鲜血不停的溢出。 确定小狼真的没有敌意之后任宁才小心翼翼的为它解开扣子,还算温柔的托在手里。 见了小狼伤势不轻秦歆瑶爱怜之心爆棚,竟不惜撕坏那华丽的衣裙为它包扎,任宁抢在她前面从自己的长袍上撕下一个长条,并且把小狼交到秦歆瑶手中说到“我去找两根树枝。” 古代没有石膏,固定骨头多半用竹板,任宁可没工夫砍颗竹子再削成竹板,用树枝代替是最简便有效的方法。 找来树枝的时候任宁发现秦歆瑶在正蹑手蹑脚的帮小狼包扎,脸上那种焦急又无奈的表情颇为搞笑,任宁险些笑出声来,急忙从她手中接过小狼手法娴熟的为它包扎完成。 秦歆瑶是个聪明的女人,没有多问也能猜出树枝大概的作用,平淡又略带好奇的问道“你懂包扎?” 这种最基本的急救常识上过学的人都懂,任宁没给她解释那么多,而是突发奇想坏笑着说到“我还会人工呼吸!” 通过这一天的接触秦歆瑶发现任宁总有些稀奇古怪的词语,此时所说的人工呼吸她虽不能完全理解也猜出大概,脸颊迅速泛着绯红。 任宁本以为这位容不得别人污染秽语的大小姐会大发雷霆骂自己是“登徒子”,甚至拳脚相加不曾想她竟保持了沉默,脸上那股怒气还是清晰可见的。 任宁本就是屌丝也不愿伪装,更不想因为今天的行为让秦歆瑶对他有所改观,倒不如说些下流无耻的话破坏自己的形象。 包扎完成后任宁把它放在地上,小狼竟然呛呛咧咧走了几步。 “小家伙快走吧!” 帮助了小狼任宁也算功德一件,心里有种说不出的畅快,不过走了几步之后小狼停下来再次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他。 秦歆瑶倒是心细一眼看出小狼饿了,急忙从任宁的包袱中找了些干粮丢到小狼面前。 “你干什么?这可是我们的晚饭!”任宁想要阻止还是晚了一步。 他本就打算第二日回府,仅仅带了一天的干粮,如今只剩下两个馒头都被秦歆瑶仍在地上。 肉食动物的小狼在极度饥饿的情况下张开大嘴一口吞掉一个馒头,任宁无奈的摇摇头“看来今晚只能饿肚子了。” 填饱肚子后小狼再次摇了摇尾巴然后拖着重重的身体一点点离开,时不时的回头看看二人最终消失在他们的视线中。 从秦歆瑶的眼神中也能看出她有些不舍,但凡是女子都喜欢这种毛茸茸的动物。 “果然是白眼狼!”任宁略带气愤的说到,也早就猜到会是这个结果。 天色渐渐暗下来,任宁要找的氧化钴没有一点踪迹,眼下他们必须在天黑之前找一个宿营的好地方。 生下来就被人伺候的秦歆瑶自然不懂这些,紧紧地跟在任宁后面,莫名的产生一丝依赖感。 任宁没时间理会她的表情专心的寻找着合适的位置,沿着潺潺的流水声他们很快来到一条小溪旁边,确认周围没有野兽足迹之后,停在一个背风的山坡下面。 小溪附近是为了水源便利,没有野兽足迹为了安全,背风为了睡眠舒适,这些基本的宿营尝试任宁还算了解。 不吃晚饭对任宁来说没什么大碍,身为屌丝的他早就习以为常,但是看了看秦歆瑶颇为痛苦的表情他还是决定去找些吃的。 他们身边的这条小溪清澈见底没多少鱼虾,再加上急速的水流恐怕拼命捕来的事物还不如消耗的能量多,任宁也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在这别动,等我回来。”任宁一脸严肃的说到,准备找些野味充饥。 他不能确定要天黑之前回来,若是秦歆瑶换了地方便很难找到。 习惯了下命令的她被别人要求还真有些不适应,她既没有点头也没摇头,找了个树桩一动不动的坐着。 古代的树林没有被开发破坏,其中的野味不算少,没走多远任宁就发现一只活泼可爱的兔子,已经举起的手弩又轻轻放下。 想到香喷喷的烤野兔任宁已经垂涎欲滴,可他这次是为了给秦歆瑶寻找食物,看她对毛绒动物的喜爱程度也绝不会吃的。 机会往往转瞬即逝,捕猎也是如此,正当他犹豫的时候野兔已经逃出了手弩的射程范围。 他的运气还算不错,没用多上时间又发现一只野鸡,瞄准之后毫不留情的扣动悬刀,“嘭”的一声弩箭离弩,等任宁反应过来的时候那只野鸡已经躺在了地上。 “好恐怖!”这是任宁第一次扣动悬刀,还真被手弩的威力吓了一跳,小心翼翼把“秘密武器”装起来。 抓住野鸡后任宁又在附近找了些干树枝生火,一来为了烤鸡,二来为了照明,总不能黑灯瞎火的吃东西。 等他回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秦歆瑶一动不动的坐在那个木桩上,看到任宁的身影有些欣喜,却没有表达出来。 山涧的夜晚微凉,任宁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火折子生了火,秦歆瑶略带羞涩的走过来,火光映照下的那身红衣格外显眼,白皙精美的脸庞更加诱人,任宁忍不住咽了口唾沫拿了野鸡匆忙来到小溪旁,心脏猛烈地跳动着。 “祸国殃民、祸国殃民呐。”任宁一边拔鸡毛一边感慨,激动的内心也稍稍平静。 把野鸡处理干净之后任宁又包了一层厚厚的泥,穿在树枝上开始烧烤。 想到香喷喷的叫花鸡就要完成任宁是兴奋的,边烤边唱歌,一副乐在其中的样子,半个时辰后香气弥漫,任宁打破外壳津津有味的吃着。 大家闺秀的秦歆瑶吃遍了山珍海味却不曾见这种做法,开始还有些抵触,却还是抵抗不住诱惑,拿了只鸡腿细细品尝。 从秦歆瑶的表情中也能看出叫花鸡的美味,她却不似任宁这番称赞,仍是细嚼慢咽,总不能坏了大家闺秀的形象。 山间的月色格外明朗,任宁望着明月有些发呆,自古明月寄相思,他本以为永远不会怀念那种穷苦生活,内心还是有些思念。 “他想家了吗?”秦歆瑶喃喃自语,眼神中流露出一种说不出的情感。 在她心中任宁是可怜的,不仅父母双亡,还寄居篱下受人嘲讽,自己也从未给过他好脸色甚至处处相逼。 秦歆瑶想安慰一下任宁又不知如何开口,气氛格外宁静,任凭月光散在身上流进心田。 任宁没想过秦歆瑶会来,包袱里只带了一条毛毯,铺在秦歆瑶身旁后独自离开。 秦歆瑶并没有拒绝缓缓的躺上去,又看了看任宁这才闭上双眼。 月光、火光交织映照着两个弱小的身影,他们没有立刻入眠,想着各自的心事辗转反侧。 火光渐渐暗淡,浓烟升起沿着风微醺了周围的动物,变得更加宁静。 二人还是熟睡了,睡梦中出现了不同场景,或悲或喜、或聚或离。 清晨的微风带着寒气,浮动着任宁的身体,也吵醒了那不好不坏的梦。 他稀松的睁开朦胧的睡眼,发现秦歆瑶还在梦乡,也不忍心打扰,只怕她在微风中着凉。 抬起头之后却发现无数只蓝色的眼睛在不远处盯着自己。 第二十六章血战狼群 蓝色眼睛透露出的是凶狠的表情,直逼任宁内心。 “妈的狼群!”任宁努力的保持着平静,试着叫醒还在熟睡的秦歆瑶。 他知道任何的风吹草动都有可能成为狼群发起进攻的信号,它们是在跟任宁打心理战等待他露出破绽。 秦歆瑶缓缓睁开朦胧的睡眼当看到狼群的时候惊恐万分,就要发出尖叫的声音,辛亏被任宁及时制止。 “这群畜生很狡猾,只要我们露出恐惧它们就会发动进攻!”任宁急忙给秦歆瑶科普了一下狼的品性。 森林不仅是猛虎的天下更是恶狼的地盘,成群结队的恶狼经常让猛虎吃尽苦头,不得不说狼群有组织有纪律,在没有确定对方实力之前它们是不会轻易发动进攻的,那一双双凶恶的眼神就是为了让猎物露出恐惧,一旦猎物恐惧了它们将会毫不留情的追杀。 秦歆瑶躲在任宁身后紧紧闭着双眼,任宁不断的掐自己的大腿时刻保持着冷静。 “一、二、三……十二!”任宁扫视了一下四周发现被狼群团团围住吸了口凉气“看来是不打算让老子活着离开了。” 掏出手弩后任宁才多了些自信,数了数剩余的弩箭再次陷入绝望,他只做了六支弩箭算上昨日打野鸡用掉的一支,也只剩下五支,就算百发百中最后也要赤手空拳跟七只狼对决。 除了恐惧之外任宁还有些好奇,这附近分明没有狼群的脚印不应该有成群结队的恶狼出现。 就在此时一只腿上缠着绷带的小狼踉踉跄跄走进狼群出现在任宁视线中,分明是他们昨日帮助的那只。 “果然是农夫与蛇的故事。”任宁暗自骂了一句却不敢大声。 感受到任宁的气愤秦歆瑶也睁开双眼立即发现了小狼的存在,一副难以置信的眼神“不!不可能,绝不是它出卖了我们。” “事实摆在眼前还需要解释吗?”任宁白了秦歆瑶一眼,在他看来若不是秦歆瑶执意帮助小狼他们也不会遇到这种危险。 小狼似乎听懂了任宁的话委屈的看了他们一眼,随即竟转身对着后面的狼群龇牙咧嘴露出凶狠的表情。 离它近的那只恶狼对它嚎叫了几声,似乎想让它离开,而小狼并不为之所动反倒是一口咬在这只恶狼的腿上。 这只恶狼也彻底被激怒一口咬住小狼的身体狠狠的摔在地上,小狼抽搐了两下永远的倒在血泊之中。 这一幕完完全全落在任宁眼中,万分自责,小狼生命诠释了它的感恩之情。 “我操你大爷!”任宁红着双眼狠狠扣动悬刀,弩箭毫不留情的贯穿这只恶狼的头颅,他总算是为小狼报了仇。 这一声无疑成了狼群发动进攻的信号,靠着任宁最近的那只恶狼凶猛的扑了过来。 这只恶狼全身灰毛,身高不下一米,四肢健硕,这一跳高过任宁,也遮住天日,速度之敏捷令他无处可躲。 “小心!”看着任宁被恶狼扑倒秦歆瑶大叫一声,担心到极点。 然而扑倒任宁后这只恶狼没有继续发动攻击,软绵绵的躺在地上,早在被扑倒之前任宁的弩箭已经贯穿了它的胸膛。 任宁站起来整理了下衣襟仍是红着双眼面色狰狞“来啊!继续来啊!” 他眼神中的愤怒竟超过了恶狼,狼群不自觉的后退几步,似乎从未见过如此凶狠的人类。 狼群之所以能够生存就是因为不惧危险,只要它们定了猎物就算拼上性命也在所不惜,很快又有两只对任宁发动了进攻。 这次距离稍远,没等它们靠近任宁的弩箭再次贯穿它们的头颅,鲜血沿着嘴角流了一地。 看了看还剩最后一支弩弓任宁仍是一副凶狠的样子,企图喝退狼群,若它们继续发动攻击二人处境堪忧。 他的凶狠并未喝退狼群反而激发了它们的血腥,四只恶狼同时向任宁冲了过来。 任宁急忙把手弩交给秦歆瑶严肃的说到“快跑,遇到危险就扣动悬刀!”说完自己把四只恶狼引到其他地方。 通过刚才激烈的战斗任宁已经杀了四只,再去掉正跟他缠斗的四只剩余的那几只不足以包围秦歆瑶,她还是有机会逃跑的。 面对四只恶狼的轮番攻击任宁只能勉强的闪躲,哪还有机会出击,更没时间关注秦歆瑶这边发生了什么。 几轮攻击之后任宁体力有些不支,大口大口的喘息着,而那四只恶狼却变得更加凶猛,从四个不同方向扑了过来。 任宁急中生智试图从较大的那个空隙中逃生,肩膀还是被利爪伤到露出几道血痕。 然而这并没有结束,趁着任宁露出破绽其中一只恶狼立刻将他扑倒在地上。 看着恶狼锋利的牙齿任宁缓缓闭上双眼放弃了无畏的挣扎,他很清楚要命丧于此,嘴角却始终露着微笑。 这个朝代本就不属于他,他应该死在那场爆炸中,这几天是老天给他的恩赐,不仅活过,还活的有滋有味,此时结束这场生命也没什么遗憾。 “嘭!”一声巨响,任宁感觉耳边一阵发懵,等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秦歆瑶正拿着一根木棒敲晕了那只攻击自己的恶狼。 看着任宁没事秦歆瑶傻笑了两声指着手弩说到“我刚才扣动了悬刀,可是没有效果。” 任宁这才发现最后一支弩箭没有上膛,交给秦歆瑶的不过是个摆设,险些害了她。 他们的处境并不乐观按兵不动的那四只狼也冲了过来,他们要用最后一支弩箭外加秦歆瑶手中的木棒对付七只恶狼。 任宁扫视了一下敌我情况,无意中发现还有一只青色恶狼躲在最后面,恍然大悟终于明白狼群有组织进攻的原因。 这只青色恶狼正是狼群的首领,所有指令都是它发出的,若是没了它狼群不过是一盘散沙。 “擒贼先擒王!”任宁立刻给手弩上膛,迈着矫健的步伐穿过狼群的包围,最后轻轻扣动悬刀,弩箭疾驰而出,带动着周围的空气发出嗖嗖的声音。 狼王似乎嗅到了危险的气息转身就要逃跑,却还是被贯穿头颅凄惨的嚎叫了两声倒在血泊中。 那七只恶狼见了狼王倒下立刻变得慌张,哪还有胆量进攻,被任宁的一声暴喝吓得四散而逃。 任宁一屁股坐在地上四肢发软连拿起手弩的力气都没有,内心的恐惧感再也无法压制,竟是一把鼻涕一把泪,最后破涕为笑“吓死老子了!” 劫后重生的喜悦之情难以言表,秦歆瑶同样坐在地上傻笑,两人面面相觑不停的笑着跟疯了似的。 等心情逐渐平静之后他们来到小狼的尸体旁边,用仅有的毛毯将它牢牢包裹,然后任宁在旁边挖了个坑小心翼翼的放入。 入土为安是中华民族信奉的传统,即便是小狼也应受到这种待遇。 “小家伙是我误会了你。”任宁深深地鞠了个躬万分自责的说到。 秦歆瑶同样鞠了躬,安慰着说到“它会原谅我们的。” 他们跟小狼的接触并不多,任宁甚至一直对它存在这误解,但小狼最后的行为触动了任宁的内心。 埋葬了小狼他们继续前行,愈发的感受到时间的紧迫,在这多待一天就多一天的危险。 又走了大概一个时辰周围的树木变得稀少,视野逐渐开阔,任宁也终于发现一条条断裂的山崖。 氧化钴多生于黑色岩系的断裂带,也就是说只要找到黑色岩系就很可能发现氧化钴。 而不远处的那段悬崖分明发出耀眼的黑色光芒,成功的吸引了任宁的注意力! 第二十七章苍木寨 任宁早就猜到黑色岩系的断裂带可能是悬崖峭壁,提前准备好了绳子跟铁镐,找了颗粗壮的大树把绳子拴在上面,另一端系在自己的腰上,沿着悬崖小心翼翼的下滑。 秦歆瑶远远地看了一眼深不见底的悬崖腿脚发软恐慌不已,最后还是弯下身子爬到悬崖边上用力拉着绳子,总担心任宁会遇到什么危险。 玩过蹦极的任宁知道只要安全设施到位没什么可担心的,更何况此时的兴奋盖过了一切。 来到黑色岩系最中间的位置任宁停止了下滑,用铁镐轻敲下点粉末,兴奋地差点叫出来。 这六边形的小颗粒正是氧化钴的特征,眼前偌大一片岩石不知道能烧制多少青花瓷,成千上万是绰绰有余的。 任宁掏出一个小布兜放在铁镐下面开始轻敲,没多长时间已经被黑色颗粒装满,收满了布兜的任宁开始往上爬。 秦歆瑶也使出最大力量帮着拉绳子,尽量减小任宁的负担。 “这些黑色颗粒就能烧出极品瓷器吗?”秦歆瑶打开布兜难以置信的看着布兜里的黑色颗粒。 从任宁的表情来看的确如此,她只是不明白其中的原理。 任宁点点头一副神秘的样子,他不是故弄玄虚而是怕秦歆瑶理解不了,到时候把青花瓷摆在她面前也就用不着解释了。 还未到正午,任宁大概算了下时间此时返回的话天黑之前应该可以回到秦府,二人也加快了脚步原路返回。 而然没走几步又被一群黑影团团围住。 中间是个光头大汉,手里拿着弯刀,胳膊上有条长长的疤痕,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令人心惊胆寒。 在他旁边还有两人,其中一人身着粗布青衣,留着八字胡,手里同样拿着凶器,面色倒不似前者那么凶狠但是多了几分狡诈。 另一人年纪最轻,比二人足足高出半头,手里拿着狼牙棒,故意摆弄出一副凶狠的样子,眼神中却透露着憨厚老实。 三人旁边有数十名光着膀子的男子,手里都拿着刀,嘴里还不停得吆喝着。 “山贼!”任宁立刻判断出对方的身份,心里说不出的恐慌,紧忙掏出手弩紧紧握着。 跟狼群血战后弩箭全部用完,索性找到一支还算完整的重新装在手弩上。 秦歆瑶花容失色,在任宁耳边轻声说道“这些山贼无恶不作,官府都拿他们没办法。” 看得出秦歆瑶听说过这些山贼的名头,之前担心任宁有危险正是怕遇到这些山贼,却没想到还是落入他们的包围。 十数名男子又猥琐的目光盯着秦歆瑶上下打量,狠狠地咽了口唾沫,等待着光头男子发号施令。 “真是个绝色美人!”光头男子用弯刀在头上蹭了蹭同样是一副猥琐的表情“三弟,大哥把这妞绑回去给你热炕头!” “放肆!我可是……”秦歆瑶哪受过这般委屈,本想着说出秦家名头威慑一下对方,却被任宁堵住了嘴巴。 连官府都不敢招惹的山贼可不怕她们秦家,若是报了秦家的名字无疑会被山贼狠狠勒索,想要离开更加困难。 “小弟跟内人路过贵宝地,没想到打扰了各位大哥的休息,实在抱歉。”任宁一边恭敬的说着,一边紧紧攥着秦歆瑶的小手。 他故意跟秦歆瑶装出夫妻的样子,如此一来他们总不会对有夫之妇起非分之想,秦歆瑶也意识到刚才自己有些冲动,紧张的依偎在任宁的怀里。 “那就杀了你!抢了她!”谁知光头男子并没有放弃之前的想法,反倒是脸上露出杀气,快速向任宁冲过来。 “妈的别以为老子好欺负!”撕破脸皮之后任宁也露出愤怒的表情,势要与光头男子一决高下。 “嘭!”一声巨响任宁的弩箭疾驰而出,贴着男子的肩膀而过,瞬间出现一丝血痕。 这么近的距离任宁有把握一击必杀,可他没那么血腥,也知道一旦杀死光头男子他们肯定会被剁成肉泥,倒不如威慑一下。 光头男子哪料到任宁手中有这种凶器,出了一脸冷汗,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被任宁的手弩顶着额头。 “大哥,大当家。” 身后的山贼乱成一团,他们还是头次见光头男子败下阵来。 “放我们走!否则赏你个透明窟窿!”任宁厉声喝到,手弩又贴近光头男子几分。 “哈哈哈!小子你以为我苍虎是被吓大的吗?若是被你们跑了我苍木寨还怎么立足?”光头男子不仅没有丝毫恐惧还拽着任宁的手又贴近几分。 任宁在电视上见过山贼也知道他们重义气、爱面子、轻性命,身为山寨大当家的他若是妥协不足以令众兄弟信服,若是传出去整个苍木寨恐怕都会被瞧不起,很可能遭到其他山寨的吞并。 “放她走,我留下来!”任宁的语气不容商量,这也是他的底线。 “留你?有何用?”光头男子脸上充满了质疑,看任宁的穿着并非有钱之人。 “换钱,这总比你丢掉性命最后却只得到量具尸体要强吧!”任宁不卑不亢的解释道。 他的意思很明显,若是放秦歆瑶走,最后她还会拿钱财来换自己,若是谁都不放任宁也只能打爆他的头最后死在山贼手中,那样山贼不得到一点好处。 光头男子虽不怕死却也不傻,思量片刻之后挥了挥手让山贼们给秦歆瑶留出一条通道。 秦歆瑶也认清了目前的情况,看了任宁几眼匆忙的逃跑了,没多久便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 看着秦歆瑶安全离开任宁松了口气,顶在苍虎额头的手弩缓缓放下,苍虎抓住时机将任宁擒住夺过手弩。 “这么小的手弩却有如此大的威力!”苍虎仔细把玩着手弩感慨道。 身为山贼的他见得兵器不少,自然包括手弩,不过他见过的手弩要比任宁的长三倍有余,威力却相差不多,那种手弩不便隐藏,起不到一击必杀的效果。 “没有弩箭?”苍虎这才发现手弩内空空如也自己被一个空壳给骗了。 “最后一支弩箭用来威慑你了。”面对苍虎的愤怒任宁脸上没有一丝惧意,似乎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苍虎非但没有咬牙切齿反倒是爽朗的大笑起来“小子有胆量,老子喜欢!” 能够成为山大王的不但要武力过人还要重义气,讲道义,他不会因为任宁骗了自己而斤斤计较而是因他的胆量而敬佩。 任宁很快被山贼压着来到苍木寨,巨大的木门颇有几分气势,四周围了尖锐的木桩算是山寨的城墙,里面有不少高低错落的帐篷,正是山贼们的房屋。 数十人正忙着做饭,数百名山贼井然有序的排列着操练,这也是他们全部的实力。 任宁看了有些震撼,也难怪官府拿他们没办法,整个昌南城的兵力加起来恐怕也不及这些山贼,再加上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山贼足可以肆无忌惮。 山寨里也有女眷跟小孩,看上去是心甘情愿的留在这里并非受到胁迫。 大概观察了一下周围的情况任宁也彻底死心,他没有一点逃跑的机会,只能等着秦歆瑶来救自己。 不过秦歆瑶离开的时候都头都没回,这让任宁有些心寒。任宁心中是纠结的,既希望秦歆瑶来救自己又怕她自投罗网。 最后任宁被关在一个巨大的木笼里,上了很粗的锁链,任宁彻底打消了逃跑的念头,静静的坐在地上发呆。 “不出意外的话那个笨女人应该安全了吧!”夜幕降临后任宁大概算到秦歆瑶已经回到秦府。 他知道秦歆瑶不是莽撞的女人不会直接拿了金银珠宝来山寨,多半会去报官,官府听了山贼的名头自然是不会出兵的。 如此一来秦歆瑶可能会求秦老太爷帮忙,秦老太爷也断不会为了自己得罪山贼,多半会劝说秦歆瑶放弃这个念头。 想着想着任宁的胃里有些发慌,他已经一天没有进食了。 这个时候那名被苍虎称作三弟的大汉端了一碗米饭送到任宁面前,“大哥让我给你送来的。” 话还未落地这名大汉突然倒在地上口吐白沫全身开始抽搐! 第二十八章你有多重要? 大汉突然倒下立刻引来了周围几名山贼,皆是一副焦急的面孔“三寨主你怎么了?来人!快来人呐!” 三寨主人高马大身体健硕一直是他们心目中的榜样,哪见过他如此狼狈不堪,都乱了方寸。 任宁也被他吓了一跳,这分明是中毒的特征,不过在山寨中可没人敢毒害他们的三寨主,任宁立刻得出一个结论“癫痫!” 在炎朝对癫痫还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生活在几千年后的任宁却有所耳闻,也知道癫痫发作时的危险,立刻大声喊道“拿东西塞进他的嘴里,千万别让他咬到舌头!” 听了任宁的话这几名慌乱的山贼立刻从旁边找了根树枝塞进大汉的嘴里,完全是死马当活马医。 听到消息之后苍虎急速赶来,脸上充满了担心嘴里大声喊道“用树枝塞进他的嘴里!” 等他赶到的时候大汉已经停止了抽出,全身无力的躺在地上,吐出树枝睁眼看了看苍虎自责的说到“又让大哥担心了。” 任宁的目光集中在那根险些被咬断的树枝上暗自赞叹“这家伙力气还真不小!” “你怎么知道我三弟犯病的时候要用树枝塞进嘴里?”苍虎满是好奇的问道。 大汉犯病这件事情整个山寨没几人知道,任宁刚被抓进来更不可能听说。 “猜的。”任宁没好气的回答道,身为阶下囚的他可没心情给苍虎解释,刚才救大汉完全是出于善良的本性。 苍虎摇摇头说到“你绝对没那么简单。” 从任宁的穿着打扮来看不过是个普通百姓,但眼神中透露出的气质绝非普通百姓拥有的,再加上那威力巨大的手弩跟刚才的举动苍虎判断任宁没那么简单。 任宁没有理会苍虎,仍是一个人发呆,他可不认为两人聊得投缘苍虎就能放了自己,那样对寨子里的兄弟没法交代。 “你那小媳妇会带多少钱来赎你?”苍虎好奇的问道。 其实这是苍虎在试探任宁,他想知道任宁大概的身份,也好开价。 “她不是我媳妇,更不会拿钱来赎我,恐怕你要失望了。”任宁认真的回答道。 这绝不是因为识破苍虎的伎俩故意说得,而是真实情况,他不过是借住在秦府的落难少爷,秦歆瑶没必要为了他浪费钱财。 任宁本以为苍虎会暴跳如雷,就算不进行人身攻击也总要破口大骂,怎料他很淡定的摇了摇头“她会来的,从她对你的那种眼神中我便能猜到。” 任宁缓缓闭上眼睛不再多说,苍虎那句话不断在心里默念“她真的会来吗?” 夜晚的苍木寨进入狂欢模式,山贼们大口喝酒大块吃肉,苍虎似乎预示到会有一笔不菲的收入,今晚全当提前预支了。 任宁没心情吃他们给的食物,心里乱成一团,想着想着也就进入了梦乡。 山贼们狂欢之后借着酒精酣然入睡,整个山寨都静下来,偶尔传来野兽嚎叫的声音,似是这山间的催眠曲。 天还未亮山贼们已经起床操练,任宁也被他们嘈杂的声音吵醒,山寨门围得水泄不通似乎有事发生。 任宁抻着脖子向外偷偷瞄了几眼,也看不出个所以然,不过却有几名山贼走了过来。 “你的小媳妇来赎你了。”给任宁开了锁后这几名山贼满脸羡慕的看着任宁。 任宁知道他们口中的“小媳妇”正是秦歆瑶,也让他感到吃惊,就算秦歆瑶有心来救自己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返回,除非一个可能:那便是秦歆瑶拿了钱没有休息连夜赶路。 山寨外的秦歆瑶仍是那身红衣,不过脸色苍白,头发蓬散,一副狼狈不堪的样子,手里还紧紧抱着一个镶着金边的木盒,里面装满了各种首饰。 就算她是秦家大小姐也不能没理由的从账房支取太多银两,又时刻担心任宁的安危便拿了所有的首饰匆匆忙忙的上山。 “真是个笨女人!”看她这副狼狈的样子任宁有些心疼,有种说不出的感动。 苍虎拿过木盒脸上露出笑容“小子你艳福不错,希望日后见了我们能成为朋友。” 苍虎是讲信誉的拿了秦歆瑶的首饰自然是要放走任宁的,对他也有不少好感,最起码不想成为任宁的敌人。 看惯了那些经常被撕票的电影任宁真该感到庆幸,也由衷的佩服苍虎的信誉脑海中突然出现一个大胆的想法,于是笑着说到“现在就能成为朋友。” “现在?你不会是想加入我苍木寨吧!”苍虎笑道,他自然知道任宁没有这个心思。 “有个交易不知寨主可否感兴趣。”任宁看了看布袋中的氧化钴严肃的问道。 这话让苍虎大吃一惊,寻常人见了山贼躲着还来不及,哪敢跟他们做交易,也正是任宁这种气魄令苍虎敬佩,于是点了点头。 “一百两银子!只要寨主派人守住那个山崖小弟自当每月奉上一百两银子!” 这跟天上掉馅饼没什么区别,派两名弟兄足矣守住那个山崖,每月就能拿一百两银子,多数人以为任宁被吓坏了脑子,只有苍虎点点头严肃的说到“就算没有那一百两银子苍木寨也会为你守住那山崖的。” 说完又把手弩还给任宁“这玩意威力虽然不小,苍木寨却用不到。” 苍木寨实力强大却是用不着这种暗器,倘若真的遇到危险一把手弩也解决不了问题。 看着秦歆瑶疲惫的样子任宁急忙带她下山,生怕再遇到其他危险,这次经历真够他喝一壶的。 对于任宁每月花一百两银子让山贼帮忙这件事情上秦歆瑶有些不解,生在炎朝的她自然没有知识产权这个概念。 任宁大概解释了一下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炎朝不能申请专利也只能借山贼之手来保护他的产权。 秦歆瑶虽没有理解知识产权却知道氧化钴的事情不能泄露,不由得觉得任宁考虑周全。 回到秦府已经临近黄昏,秦歆瑶脸色更加苍白,任宁也显得有些狼狈。 二人多日不见踪影整个秦府乱成一团,秦老太爷甚至亲自出面请求官府帮着找人,却始终没有线索。 秦歆瑶在婢女们的搀扶下进了内院,任宁也被小灵拉进房间,又是一副严肃的样子开始教导,可爱的样子让任宁笑出声来。 然后急忙把早就备好的饭菜端上来,欣慰的看着任宁在狼吞虎咽。 接连三天时间任宁都未出门,他的确需要好好休养。秦歆瑶有着同样的情况,算是被秦老太爷闭门思过了。 任宁也不着急,毕竟离着沈园诗会还有半月时间,秦歆瑶心里却没底,她还从未见过任宁口中的青花瓷。 于是在第四日的时候秦歆瑶亲自到访,邀请任宁去南窑烧制青花瓷。 任宁自然不会拒绝只是没上秦歆瑶的马车,这倒不是怕被人说三道四二人的关系已在秦府公开,他只是觉得单独跟秦歆瑶相处有些不自在,而玉山上发生的事情大可不必在意。 半个时辰的脚程已经来到南窑,看门的几名家丁对任宁笑脸相迎,态度大为转变。 进了南窑一副井然有序的样子,炉火也没开,看样子这一天整个南窑都属于任宁。 秦歆瑶找了两名手艺最好的工匠听从任宁安排,看样子是打算把所有宝都压在青花瓷上。 两名工匠找来最好的高岭瓷土细心的磨成粉,淘洗了好几遍除去杂质,然后精心的勾勒出瓷瓶的胚体,进了窑炉开始煅烧。 把桩师傅一动不动的盯着炉火生怕出现一点纰漏。 所有人都把精力放在这个瓷瓶上等待着任宁口中的“奇迹”出现。 第二十九章绝世青花瓷 陶瓷的品质跟瓷土的本身有很大关系,瓷土质地越好烧制的时间也越长,整整过了两个时辰把桩师傅才缓缓打开炉门取出这精美细致的瓷瓶。 瓷瓶薄厚均匀轮廓清晰,绝对是瓷中精品,没有十年经验很难烧出这种作品,当然这也仅限于比其它作品好一些好没到令人眼前一亮的程度。 任宁不急不慢的逃出布袋里的黑色颗粒,细心的捣成粉末又筛了数遍这才交给工匠师傅当做染料。 此二人已经初步掌握了三彩瓷的染色方法,知道这些看起来不起眼的粉末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放进染料后不停的搅拌,尽量的使其均匀。 “瓷瓶上面需要刻什么图案?”其中一人问道。 瓷器的精美程度往往是由图案来决定的,青花瓷关乎秦家未来他们不敢擅作主张。 “百花斗艳图!”任宁随口答道。 青花瓷之所以美艳正是搭配了各种花卉,再由淡蓝色呈现出来给人一种端庄又不失华丽,高贵又不缺灵动的感觉。 二人技艺高超游龙戏凤、江山社稷图都不再话下别说是一副百花斗艳。 “图案中间留片空白。”这也是任宁提出的最后一个要求。 在秦歆瑶的示意下二人左右开工,同步进行,起初任宁还担心他们的手法不同,刻了几笔才发现几乎一模一样,这也是秦歆瑶让他们协助任宁的主要原因。 大概过了一个时辰一副秀美的百花争艳图展现在众人眼前,图案上百花争奇斗艳,为了突出香气还特意刻了几只蝴蝶,就连翅膀上的纹路都清晰可见足以说明二人手法娴熟。 美中不足的也只剩下图案的色泽,无论怎么看黑色都与百花的气质格格不入。 任宁拍手称赞,这已经超出了他的预期,用来比拟那些名家之作都不为过。 百花中间的那处留白显得有些空旷,二人也等着任宁接下来的指示。 任宁找了笔墨纸砚,行云流水的书写着,当然他的字迹很丑,上面的内容却让人眼前一亮: 白釉青花一火成,花从釉里透分明。可参造化先天妙,无极由来太极生。青花浓淡出毫端,画上磁坯面面宽。织得卫风歌尚絅,乃知罩泑理同看。青料惟夸韭菜边,成窑描写淡弥鲜。正嘉偏尚浓花色,最好穿珠八宝莲。 此诗乃是龚鉽赞美青花瓷而写的《淘歌》用在此处恰当好处,还未见过青花瓷的秦歆瑶并不能完全理解诗的含义,只是觉得大气磅礴不比那些文人墨客写得差。 两名工匠数了一下字数又计算了一下瓷瓶空白处的大小,拿起刻刀信心的勾勒着。 一刻钟后整首《淘歌》全部出现在瓷瓶上,比起任宁的字体不知强多少倍。 最后一道工序上釉不用任宁多说,二人把精心准备的釉汁均匀的涂满了整个瓷瓶,这才小心翼翼的放入窑炉。 瓷瓶的体积不算小最少要烧制六个时辰,也就要等到第二日清晨,除了两名把桩师傅轮番上阵其余众人渐渐散去,任宁也不想在这过夜跟在秦歆瑶的马车后面回了秦府。 第二日任宁起的很早正准备出发却发现秦歆瑶的马车已经等候多时,看得出在这件事情上秦歆瑶比他更用心。 二人来到南窑的时候工匠们已经在此等候,两名把桩师傅脸色憔悴,显然是熬了一夜,如今也终于到了开炉的时间。 “开炉!” 把桩师傅的声音振奋人心,所有人都把目光集中在炉门上,紧张不已。 原本淡定的任宁心脏噗通噗通的跳着好像打鼓的声音,他确信氧化钴能烧出青花瓷但不确定那些黑色的颗粒就是氧化钴,他甚至有些后悔没提前做焰色反应,确定黑色颗粒的成分。 倘若这次失败了无疑是个晴天霹雳打击着众人的士气,一千件御器的生意也算是丢了一半。 朝阳升起落在众人脸上泛着微红,火光也毫不示弱的与之争辉。 炉门微开日光、火光一同钻了进去却反射出更耀眼的光芒,人们不由的闭上双眼,然后缓缓睁开。 这是一个上窄下宽二尺有余的瓷瓶,通体的白色案底上面是清新爽目的蓝色,百花形态各异或含苞待放、或娇羞欲滴、或浓妆淡抹,都在日光的照耀下争这满园的春色,几只蝴蝶翩翩起舞倒成了最后的赢家。 那首《淘歌》闪着耀眼的光芒书写着瓷瓶的气质,算是为自己代言,那些未读懂的诗句此刻了然于心。 众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瓷瓶的超凡脱俗不似人间有,只应天上有。 秦歆瑶露出少女般的喜悦,满目传情的看着任宁,这个谜一样的男子在她心中又多了层面纱,她确信那一千件御器的生意绝对会落入秦家。 见到蓝色纹理任宁同样是兴奋的,最起码证明了黑色颗粒就是氧化钴,可他没想到瓷瓶是如此精美,跟他平日见得那些瓶瓶罐罐不是一个级别,眼神中流露的都是惊讶与欣慰。 那两名工匠也不敢相信如此华丽的作品竟然出自他们之手,纷纷欢呼雀跃。 这一日对南窑来说是值得纪念的,对整个炎朝的陶瓷产业来说同样是值得纪念的,或许用不了几年家家户户的锅碗瓢盆都会变成青花。 秦歆瑶如获珍宝捧在手心都怕它摔坏,任宁也只能笑着说到“今后想要多少都有!” 接下来生产的青花瓷会更多样化品质也可能超过这个瓷瓶,但是受到的重视程度远不及它,这可是任宁冒了生命危险得到的。 回秦府的路上秦歆瑶始终把瓷瓶捧在手心,显然是要把它当成参加沈园诗会的展品,吩咐了几名可靠家丁时刻看守着。 除了一些未完成的订单南窑停止了所有生产把精力全部放在青花瓷上,尝试着各种适合青花瓷的形状跟图案。 任宁也得了几天清闲,平日跑跑步,赏赏花,累了睡觉无聊了找小灵下棋。 这件事情任宁对秦家帮助巨大,秦歆瑶不再让小灵跟高伯去干活,悉心的服侍任宁显得更为重要。 看着任宁受到重视高伯打心底里高兴,他只是不明白为何任宁答应入赘秦家,如此一来任家重振无望。 每次高伯问及任宁总是含糊其辞,他自是不能告诉高伯这是缓兵之计,时间长了高伯也愈发感觉任宁有了自己主意不需他时刻提醒,倒是放下心思多了些笑容。 两人下棋总有些枯燥不符合任宁的性格,他索性叫了高伯三人开始斗地主。 对于“斗地主”这个名字小灵跟高伯有些不适应,换句话说任宁正是二人的地主,费了不小力气才把他们说通。 安静的西客房内从此变得嘈杂,时不时传出“飞机”、“炸弹”等声音,小灵跟高伯不理解这些词的含义,任宁笑着说这只是个叫法。 又过了几日里沈园诗会愈发临近,任宁拿了一百两银子带着高伯再次来到玉山,熟知地形后没到傍晚已经来到山崖旁。 两名山贼正负责任的守护者,发现任宁的到来急忙报告了苍虎。 在苍虎的帮助下任宁很快得到不少氧化钴,由于天色原因他们二人留在山寨宿营。 望着皎洁的月光任宁悠然自得,高伯却总害怕山贼图谋不轨,他们分明是羊入虎口。 第二日任宁把准备好的一百两银子留下,带着高伯拿了氧化钴下山,高伯始终不理解任宁跟山贼的关系。 回秦府的途中路过南窑,恰好把这些氧化钴留下,那两名工匠师傅理解了氧化钴的用途,把这袋黑色粉末悉心看护,也提前磨成粉末留作备用。 几日之后中元节如期而至…… 第三十章夜游中元节 中元节俗称“鬼节”,农历正月十五称为上元节,七月十五称为中元节,十月十五为下元节,这也是中元节名字的由来。 未到黄昏整个昌南城已经开始热闹,传说这天男女老少都要在昌江两岸“遛百病”寓意身体健康,这也使得原本繁华的街道水泄不通。 秦府同样张灯结彩,院落里挂了各色的灯笼,年轻的婢女嬉戏追逐,一副欢快的景象。 秦家少爷秦宏穿了身锦绣长袍颇有几分文人风范,被秦歆瑶牵着手走出大门。 “少爷出发了!出发了!”小灵兴高采烈的拉着任宁往外跑。 “不急,不急。”任宁一边整理着衣襟一边说着,他总感觉这身华服有些不合身,穿起来别扭,不过出席沈园诗会这种场合行头不能太寒酸。 奈何小灵一个劲的说这身衣服好看,少爷穿了不知比那些贵族公子高贵多少倍。 任宁也只能拖着长袍极为别扭的走着,腰间的玉佩还时不时发出清脆的响声。 这一日秦府是要开大门的,迎接各路神灵、先祖进门。府里的人却要从小门进出,规矩任宁了解,出了小门发现秦歆瑶已经恭候多时。 小蝶、小桃对任宁改了称呼一口一个姑爷,把他叫的有些脸红,秦歆瑶坐在马车上轻轻掀开窗帘示意任宁上来。 任宁本想着推脱硬是被小蝶她们推搡着上了马车,索性秦宏也在车上气氛还不算尴尬。 小灵是讨厌小蝶她们的,眼下也只能面带委屈的跟他们走在一起。 车夫轻敲着两匹枣红色的骏马,车轮开始转动,浩大的队伍涌入人群。 马车的速度并不快,恰好可以让几名婢女跟上步伐,车上的任宁一动不动的坐着却不说话,与车外热闹的景象形成鲜明对比。 “姐夫!”最先开口的竟是秦宏,这个称呼还真把任宁吓了一跳,尴尬的笑了两声急忙转移话题。 秦歆瑶脸上也不似平日那么冰冷,多了些笑容,时不时的望着窗外,倒是有几分少女活泼可爱的样子。 马车很快来到昌江两岸,也被这水泄不通的人群牢牢堵死,车夫试图用吼声开路,最后也只能妥协停了下来。 “大小姐前方人多只能步行。”车夫轻声说道。 任宁急忙下了马车总算是摆脱了尴尬的气氛,见了他的身影小灵再次活蹦乱跳起来。 秦歆瑶带着秦宏走在前面任宁跟小灵走在后面,一行人钻进热闹的人海中。 在炎朝中元节跟春节同等重要,到了现代地位弱化了很多,任宁只记得每年中秋都很热闹不曾有过中元节的习惯,他也不多问细心观察着来往的人潮。 小灵可没闲着一会看看这里一会看看那里,几乎所有的叫卖声都能勾起她的味蕾。 任宁把冰糖葫芦、糖人、棉花糖之类的东西给她买了个遍,小灵的嘴从没停过,还时不时的对着任宁做两个鬼脸。 他们毕竟是主仆关系,小灵这种行为引起小蝶跟小桃的不满说了几句不中听的话,却并未影响小灵的好心情,只要任宁不嫌弃,小灵永远也不会在意。 没走多远都停住了脚步,前方正有几人舞狮,上蹿下跳的颇有节奏,这种节目最能勾起少女的兴趣。 就在他们看得入迷的时候一只狮子眨着眼睛从身后窜出,秦歆瑶倒没多少反应三名婢女吓得花容失色,又看了一会继续前进。 “轰!”一个火球突然出现挡住了他们的去路,小灵她们又是一阵心惊胆寒,也成功的被“吐火”这个节目给吸引住。 “少爷,听说他们是火神下凡。”小灵神秘的在任宁耳边说道,生怕被“火神”听到。 中元节本就是“鬼节”传说人鬼蛇神共处,她能够这种想法不足为奇。 “火神祝融吗?”任宁笑答,既没发表无神论的观点,也没用科学方法解释为何他们会喷火,小姑娘内心有些神话故事也不是什么坏事。 “他们口中喝了油吗?”秦歆瑶同样在任宁耳边问道,她总感觉没有任宁解释不了的问题。 任宁不得不佩服秦歆瑶的聪慧,笑着点点头却没解释具体的细节。 “河灯!昌南城最大的河灯!”不远处的声音再次吸引了众人。 放河灯是中元节这天必须进行的项目,那些才子佳人把一些愿望写在河灯上,然后放入昌江顺流而下,传说只要河灯能够流出昌南城愿望就能实现,跟现代的漂流瓶有些相似。 传说自然带有神话色彩不可信,若漂出昌南城的河灯就能实现愿望,他们大可去昌南城门附近点灯,那样成功率岂不是大大提高。 才子仕女们似乎没有考虑过距离问题,而是尽量选择体型庞大的河灯,以为它们将会漂的更远。 听到昌南城最大河灯这个词汇那些才子仕女跟打了鸡血似的急忙飞奔过去,秦歆瑶也拉着秦宏一路小跑似乎对河灯很感兴趣。 任宁却怀着半信半疑的态度,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这种骗人的事情他见多了,无非是拿个幌子吸引顾客从而赚更多的钱。 当他真正见到河灯的时候傻眼了,两米左右的船身上拖着数十盏灯,说是昌南城最大的河灯一点也不为过。 更令他吃惊的是这个河灯是非卖品,只有猜出河灯上那个谜面才有资格获得。 “有水可种荷花,有土可种桑麻,有人非你非我,有马可走天下。” 众人读着河灯上的谜面皆是一副绞尽脑汁的样子,字谜的答案往往是一个字而这个谜面竟有四句话,无论如何也组成不了一个字。 “诸位公子、小姐可有答案?”卖河灯的老板一副脸上一副笑意。 看得出这个河灯花了他不少心思,白白送人有些心疼,于是想了个困难的谜面既能用最大河灯的噱头吸引人,又能保证河灯不被拿走,可谓是两全其美。 时间拖的长了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他们也想了几个答案却没一个应题的。 “少爷,少爷,小灵想要那个河灯!”小灵用一副渴望的眼神看着任宁,她自是没办法破解谜面,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任宁身上。 第三十一章才女林湘儿 任宁看到这个谜面的第一眼已经有了答案,并非是他才高八斗,聪慧过人,而是在一次字谜游戏中接触过这个谜面。 他也学着众人一副愁眉紧锁的样子颇不自信的说到“也字!不知可否应题?” 听到这个答案卖河灯的老板顿时止住了脸上的笑容,把目光转向这位翩翩公子。 众人皆是一副不屑的表情,不认为答案如此简单。 小灵也拉扯着任宁的衣角小声说到“少爷不对,您再想想。” “可否应题?” 卖河灯老板装出一副没听到的样子,任宁也就抬高了声调,众人目光再次汇聚。 “这位公子可否解释一下您的答案?” 卖河灯的老板仍想着蒙混过关,若是任宁没给出好的解释他大可以否定这个答案。 “荷花生于池塘,也字加了水恰是池,桑麻生于大地,也字加了土正是地字,非你非我自然是他,正是也字加了人得来,至于那有马走天下的不正是驰字吗?”任宁笑着回答道。 方才那个答案听起来不合题意但这番解释却精妙的很,众人不得不信服这个答案。 “这个河灯属于公子了!”卖河灯的老板心如刀割迫于压力还是把河灯交给任宁。 “多谢姑爷!”河灯还没在任宁手中拿稳小蝶已经接了过去递到秦歆瑶面前。 秦歆瑶传来一个感激的眼神,看得出她对河灯的喜爱,一旁的小灵噘着嘴一副委屈的样子。 这个河灯本是她先看上的,也是她要求任宁破解谜面,没想到横空杀出个秦歆瑶夺了她心爱的河灯,却还不敢反驳,只能自己忍受着。 任宁左右为难,若是从秦歆瑶手中要过河灯有失君子风范,不要的话小灵又会不高兴。 “少爷给你买个更好的!”任宁安慰道。 “小灵突然不喜欢河灯了。”小丫头一副古灵精怪的样子,也让任宁束手无策,他不仅感叹“女人心海底针。” 最大河灯送出去之后这家店的生意出奇的好,那些各色河灯很快被抢购一空,也算是没白吆喝。 任宁不禁佩服店老板生财有道,竟然懂得炒作,若是放在现代绝对是个不错的策划部经理。 这个河灯大的有些夸张小蝶、小桃合力将它抬到昌江旁边,秦歆瑶蹲在河灯面前十指相合紧闭双眼,许下自己的愿望。 “能帮我把它放进河里吗?”许愿结束后秦歆瑶首次呼喊着任宁。 任宁看了看河灯又看了看秦歆瑶娇小的身体,似乎没办法拒绝这个请求。 秦歆瑶也没闲着跟任宁一起把巨大的河灯放在河里,这才露出满意的笑容。 从未放过河灯的任宁哪知道那些恋爱中的男女才能一起放河灯,他没有许愿则证明秦歆瑶那个是两人共同的愿望。 巨大的河灯犹如庞然大物一般侵占了昌江,顺流而下即便是微风拂过也只有一丝晃动,看样子有漂出昌南城的可能。 一旁的小蝶、小桃窃窃私语,时不时的发出笑声,大概是在讨论任宁跟秦歆瑶,最后见了秦歆瑶正盯着她们这才乖乖的闭嘴。 就在这个时候昌江内出现一艘巨大的画舫,前面雕刻着凤头后边则是凤尾,周围密密麻麻摆满了花灯,显得格外耀眼。 除去船身画舫仍有五六米高,两层楼阁坐落其中,巨大的桅杆上写着一个林字尤为霸气。 那些才子佳人闻讯赶来,望着阁楼里佳人的背影免不了一番感慨“若是能得到林小姐青睐此生无憾。” 那些许了仕女名头姑娘同样是一副花痴的样子“林公子好帅!”说完还不忘遮住绯红的脸蛋。 很显然画舫上的正是林家兄妹,林家可是昌南城首富家主林承运更是昌南城商会会长,公子林杰勤奋好学颇有经商头脑,小姐林湘儿冰雪聪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如今年满十六出落得亭亭玉立,俘获了无数年轻俊杰的心。 “歆瑶姐姐!是歆瑶姐姐吗?”画舫上那个曼妙的身姿正向秦歆瑶挥手。 作为昌南城的大户秦家也入了商会,免不了去林府走动,一来二去秦歆瑶跟林湘儿也熟络起来,如今算是要好的姐妹。 在林湘儿的盛情邀请要秦歆瑶上了画舫,她本打算带任宁一起去却被拒绝了,任宁给出的理由是跟林家不熟。 同样是去参加沈园诗会,不同的是秦歆瑶坐的马车而林湘儿坐的画舫,哪家更为气魄一目了然。 “歆瑶妹子何不邀请你未婚夫一同游览?”林杰穿着一身海蓝色长衫,外衬一身素白色外衣。一头黑发用白玉绾起,腰间佩戴一块温润的玉佩,手持一把折扇, 折扇轻轻摇动发丝随之颤动。 身为林家公子林杰掌握着众多情报,也包括秦歆瑶找了个上门夫婿,嘴上这么说着实则想让任宁出丑,毕竟他也听闻任宁有“痴傻少爷”这个称号。 “林公子见笑了,我那未婚夫婿却是不喜欢热闹。”秦歆瑶不失礼数的回答道。 林杰摇着头一副惋惜的说到“歆瑶妹妹找了夫婿是让多少公子为之心碎。” 林湘儿急忙走过来白了林杰一眼挽着秦歆瑶的手再次上了阁楼,一同欣赏这昌江夜色,时不时的指着岸边的任宁问东问西。 林湘儿知道秦歆瑶眼光极高,她还真想见见能够俘获秦歆瑶芳心的任宁。 在好姐妹面前秦歆瑶没多少隐瞒,把任宁的那些事迹说了个遍,惹得林湘儿不免又多看了任宁几眼。 秦歆瑶她们上了画舫任宁也落个自在,小灵再次露出笑容,竟是吵着让任宁给她买个河灯。 任宁知道小姑娘的心思,当着秦歆瑶的面放河灯显得跟她学一样,如今秦歆瑶走了还是有放河灯的愿望。 进了那家店之后才发现河灯已经售罄,这个时辰也过了放河灯的最佳时机。 小灵嘴上没说心里却不怎么高兴,最后算了下时间急忙让任宁去参加沈园诗会。 任宁望着夜空总感觉有些单调缺少着什么,最后灵光一闪兴奋的对小灵说到“少爷陪你放孔明灯吧!” 第三十二章星耀灯 孔明灯又名天灯,俗称许愿灯,却不是被三国时期孔明制造的,而是因形似孔明的帽子而得名。 孔明灯最初的用途是军队上传输信号,后来逐渐走入民间,成为一些重大节日必备品,它会带着人们美好的愿望飞上天空,颇有种上报神仙的感觉。 生在现代的任宁逢年过节就会吵着让父母买孔明灯,灯芯燃气的那一刻也燃起了他的希望,后来上了大学才知道放孔明灯是情侣之间的浪漫,孤身一人的他也就失去了这个爱好。 如今望着单调的夜空有些感怀,也把小灵当成了亲人,放孔明灯的欲望在他心中燃起。 小灵见惯了任宁这种突发奇想,不去询问静静地等待着奇迹的发生。 任宁就近找了家杂货铺,匆忙的买了竹片、宣纸跟松脂,然后回到小灵身旁认真的动起手来。 他先把竹片削成六根很细的竹篾,炸成一个巨大的方架用细线进行固定,又用宣纸紧紧糊在方架上制成缺了一面的灯笼,最后把松脂放在灯笼下方,简单的孔明灯算是完成了。 小灵静静的看着任宁生怕会扰了他的思绪,见他露出笑脸才开口问道“少爷,为何叫它孔明灯?” 这种问题出自小灵之口任宁一点也不奇怪,随口答道“因为它很想孔明的帽子!” “孔明是谁?” “一个满脸胡子的老头。” 任宁实在不想对孔明多做解释,若是小灵继续问下去岂不会要讲一本《三国》,这种敷衍的回答也是任宁的常态。 小灵瞪着一双大眼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刚要说出口的问题硬生生的咽了回去。 “你在这边,少爷在另一边,我们分别写下自己的愿望,不许偷看!”任宁神秘兮兮的说到。 几乎所有的小姑娘都喜欢这种神秘的感觉,小灵也不例外,拿了毛笔工工整整的写下那个早就想好的愿望,紧紧闭上双眼怕偷窥了任宁的愿望。 任宁也拿起毛笔却不知该写什么,看了看对面小灵可爱的样子不怀好意的笑了笑竟是画了一只小猪。 点燃松香后孔明灯缓缓升起,在任宁的控制下恰好飘在两人的眼前。 “睁开眼睛吧!”任宁笑着说到。 现代的任宁见过那些女孩哪会主动闭上眼睛,就算强烈要求了也要透过手指缝偷瞄几眼,小灵却始终紧紧闭着双眼,更加突出了她天真、可爱,又略带羞涩的性格。 松香的光辉透过泛黄的宣纸发出微红,早就吸引了小灵,睁开眼睛后如梦幻一般深入小姑娘的心灵。 小灵的脸上同样泛着微红,十指相合紧贴胸前,眼神憧憬的望着徐徐上升的孔明灯,说不出的喜悦。 孔明灯上升的速度越来越快,先是高过二人的脸庞,再是高过屋檐,最后升上星空位列仙班去了。 偌大的孔明灯在夜空中泛着火光,竟与那轮明月争辉,很快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那是什么?歆瑶姐姐快看!”画舫上的林湘儿指着还在上升的孔明灯激动不已。 秦歆瑶同样被孔明灯的梦幻色彩给吸引,回头看了看岸边的那个神秘男子思绪万千,若不是怕驳了林家的面子她绝对不会上画舫的。 小灵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孔明灯,直至那豆粒般的光辉完全消失。 “它带着小灵的愿望去禀报神仙了吗?”小灵眼神中有些落寞,相比那些愿望她还更喜欢孔明灯本身。 任宁用力的点点头,这也不算说谎,从小灵的表情中任宁也大概猜出她许的愿望多半是希望自己平平安安,只要他能做到就算是愿望实现了。 “小灵感觉它不像孔明的帽子。” 听了这话任宁有些尴尬,他的手艺的确不怎么样孔明灯有些变形倒像个布袋,而小灵接下来的话让他感动不已。 “它眨着眼睛,比天上的星辰更耀眼,不如叫星耀灯吧!”少女的想象力总是那么丰富,任何美好的事物都能添加梦幻般的色彩。 “就叫星耀灯!”任宁用力的点点头,突然想到穿越之前自己游戏里的段位正是至尊星耀。 孔明灯的出现无疑给这个原本就热闹的街道添姿加彩,人们众意纷纭,有的说是陨星,说的说是天神下凡,当然孔明灯也有了新的名字—星耀灯。 “不好,要迟到了!”任宁这才想到还要去参加沈园诗会,想直奔沈府又发现小灵孤零零一人。 就在任宁纠结的时候高伯突然从人群中走来,这才让他放心里去,高伯的出现绝不是偶然,嘴上说着不爱热闹却还是暗地里担心少爷的安危。 这一路小灵跟秦歆瑶争风吃醋他全看在眼里,免不了几句夸赞。 身为婢女的小灵先前那些行为的确有些出格,不过比起这些高伯更不想让任宁入赘秦府,这才让小灵演这场戏,他只看到小灵演技绝佳却不知那是本色出演。 杂耍、表演、许愿、放河灯只是中元节的开头戏,那些自诩了才子佳人的青年俊杰会参加各处的诗文会,展现自己的才华,当然他们的终极目标还是进入沈府一睹翰林学士的风采。 小灵跟高伯没那些才情,上了马车缓缓回府,只是那激动的心情还未平息。 任宁只知道沈府大致的方位,不知具体在那个巷落,一边小跑一边询问。 终于在昌南城最核心的位置见了一扇朱红色大门,门匾上写着“沈府”两个大字,两侧的门框写道:好书悟后三更月;良友来时四座春; 门匾的下方写着横批四字:以文会友。 寓意族人要刻苦读书,广交天下诗文良友。 单看沈府古朴典雅的建筑风格,还有这副对联也知道是书香世家。 但凡这些名门望族大门是不开的,除非有身份高过家主的贵人到访,放眼整个昌南城也找不到官位比沈大人高的,而那朱红色大门却是敞开的。 这是沈府的传统,不问出身看才华,那些有才学的年轻俊杰都能成为沈礼的座上宾。 来的人都陆续进了大门,总不能让沈大人久等,也只有秦歆瑶站在门外左顾右盼,万分焦急的样子。 第三十三章沈园诗会 见了任宁的身影秦歆瑶脸上的焦急之色缓缓淡去,正要问个缘由,发现任宁汗流浃背这才主动牵着他的手大摇大摆的走过去。 进了门后接待他们的正是那日在醉春楼见过的沈仁,任宁低头不语生怕沈仁记得自己的模样,对方倒没多少反应,任宁这才放心。 “别看沈大人面色严厉,为人却很谦和。”秦歆瑶急忙给任宁解释着。 看得出来秦歆瑶对沈家颇为了解,族内的关系一清二楚,甚至连沈仁、沈义的性格也猜个大概,只是从未见过沈礼本尊。 任宁附和着点点头,总不能说见过沈仁,全当对沈家一无所知的样子。 进了大门就是沈园中间那个池塘占了一半的空间,里面荷花开的正艳,飘散出淡淡的幽香沁人心脾,荷叶下鱼儿相互嬉戏,它们不喜欢热闹全都躲在中央。 整个沈园是被池塘隔开的,池塘上精美的木桥是唯一的通道,走上木桥任宁立刻感到心旷神怡,徘徊片刻才恋恋不舍的来到正园。 平日的正园摆着各色花卉,如今只剩下些名品,大部分的空间用来举行诗会。 沿着木桥的方向摆了两排长长的桌椅,末端的那张八宝玲珑桌横放在中间位置,显然是主人的位置。 桌上摆了些瓜果,酒水却没上正菜,被邀请来的宾客按照桌角的名字纷纷入座。 秦家名头不大不小被安排在中间,而林家兄妹则出现在靠近沈大人的位置,足以说明林家在昌南城的声望。 任宁四周环顾发现对面的张文才正对着秦歆瑶眉开眼笑,见了任宁立刻露出怒意。 对于这种心胸狭隘之人任宁不去理会,低着头吃了些水果一副悠哉的样子。 秦歆瑶也只是碍于面子跟张文才打了个招呼,缓缓坐在任宁身边倒生出几分端庄贤惠的样子。 秦宏坐在秦歆瑶旁边,不似其他孩童那般东张西望,颇有大家公子的风范,任宁看了自然知道是秦歆瑶教导有方。 小蝶、小桃站在两侧也露出几分傲人的气质,总比那些胭脂俗粉强很多,这也算是秦家的门面。 诗会还未开始所有桌椅都坐满了人,充分显示了他们对沈园诗会的重视程度。 沈仁也沿着木桥缓缓走来,收起来严肃的表情,露出一丝不太自然的微笑,在他旁边还有一名跟他穿着相仿的中年男子,就连长相都有几分相似,正是他的二弟沈义,不过此人脸上的微笑更为自然亲切。 二人停在中间位置恰好在任宁面前,免不了一番寒暄。 任宁最不喜欢这类的开场白,一边吃着水果一边环顾四周,显得有些不羁,也引来不少白眼。 结束了早就准备好的说辞后沈仁挥了挥手,两个小厮拿来一个贴着宣纸的屏风,上面还写了一行小字。 “在诗会正式开始之前大家可以先对对联助兴。”沈仁笑着说到,也成功把众人的目标转移到屏风上,而非始终空着的八宝玲珑桌。 那些自恃身份尊贵的人总喜欢迟到,也信亏沈仁早有准备,当然对对联其实已经算是诗会的开始。 “绿绿红红处处莺莺燕燕。”秦歆瑶小声读着宣纸上那行小字,脸上愁眉紧锁。 这副上联不简单,既用各色鲜艳的色泽描绘出莺歌燕舞的景象,又与眼前的诗文会相匹配,并且都是叠词组成,也难怪秦歆瑶答不出来。 任宁同样扫了一眼,却不开口始终把精力放在吃上。 “花花草草年年暮暮朝朝。”一名青衣男子开了折扇彬彬有礼的答道。 此人以花草对红绿以朝朝暮暮对莺莺燕燕,不仅工整对仗词义想通,就连意境也丝毫不逊色,堪称绝对。 “刘公子对的好,对的精妙!”沈仁拍手称赞,表达出自己的满意。 此人名为刘希夷颇具才华,奈何仕途不济只在“乡试”中夺了解元,算是一名“举人”,沈仁早就听闻他的才华这才递了请柬邀请参加沈园诗会。 这样精美的下联再加上沈仁的称赞众人无不敬仰,纷纷示好。 就连心不在焉的任宁也难得的把目光转移到此人身上,秦歆瑶立刻在他耳边小声解释着。 “刘希夷?就是那个写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的刘希夷吗?”任宁吃惊的问道,竟是一副崇拜的眼神看着对方。 来炎朝之后他也希望见到历史名人,比如说“醉酒”的李白,多情的“苏轼”可惜每一个听过的名字,刘希夷算不上多大名气任宁总还是听说过。 “刘公子还有这等才气?”仔细品味任宁那句诗词秦歆瑶满脸迷惑的说到。 “这是家弟沈礼亲笔,如此就赠与刘公子了。”说着沈仁把那张写着上联的宣纸赠与刘希夷手中,也准备好了第二联。 “水水山山,处处明明秀秀!”任宁自己读着,刘希夷的出现增加了他对沈园诗会的兴趣,也想看看到底有多少才子佳人。 这则上联跟第一联有异曲同工之妙,难度相似,众人再次陷入沉默。 秦歆瑶好几次都要开口却还是退缩了,自己出丑倒也没什么,就怕辱了秦家名声。 对面的张文才同样一副绞尽脑汁的样子,他旁边坐了一名黑袍的中年男子,此时正与他窃窃私语。 任宁看了片刻心中了然,这分明是张文才花重金请的外援,若能帮他博得沈仁的赞扬算是功德一件。 果不其然张文才正了正衣襟微微起身,也学着温文尔雅的样子答道“烟烟暮暮步步清清香香。” 此联对的工整,意境也不俗,沈仁微微点头,说了几句称赞的话,却不算很满意,即便如此张文才也得到不少人的羡慕,心里乐开了花,还不忘给任宁一个颇具挑战的眼神。 沈仁并没有立刻把对联交给张文才也没有拿出下一联,似乎还在等他想要的答案。 任宁本无意作答,怎奈张文才时不时的挑衅,于是在秦歆瑶耳边轻声说了几句,最后换来她崇敬的眼神,倒是把任宁吓了一跳。 “晴晴雨雨,时时好好奇奇。”秦歆瑶那甜美的声音震惊了在场所有人。 第三十四章厨艺之争 “奇了!妙了!绝了!”沈仁一连用三个词夸赞秦歆瑶的下联,完全没有那副严厉的样子。 “秦小姐的下联跟那上联简直是浑然天成,犹如神来之笔!”旁边的沈义同样赞不绝口。 秦歆瑶的名字众人都听过,也得到不少公子的青睐,他们只知道秦歆瑶经商有道不曾想还有这种文采。 最前面的林湘儿也流露出赞许之色,替自己的好姐妹感到高兴,而她旁边的林杰小声说到“湘儿你分明也想的是这句为何不说?” 林湘儿笑而不答颇有种神秘色彩,也让林杰有些摸不着头脑。 自己这个妹妹有多少本事林杰很清楚,若不是碍于女子不便抛头露面恐怕那些才子都要甘拜下风。 沈仁爽快的把这副对联交到秦歆瑶手中,对面的张文才一副说不出的表情,败给自己心仪的女子脸上总有些挂不住。 第三联紧随其后而来上面写着“凤落梧桐悟落凤!” 此句一出任宁险些把刚喝进去的酒水吐出来,这哪是对联比赛分明是默写比赛,倒背着也能写出下联。 当然这只是对熟悉此联的任宁而言,旁人却是一副绞尽脑汁的样子。 此句不仅意境美还是顶针形势,下联同样是顶针形势才算工整。 不得不说此联难度很大,颇有造诣的刘希夷同样是一筹莫展,时不时摇头叹息,一副痛苦的样子。 张文才已经答了一联算是给张家赢了些脸面,没必要死撑着往枪口上撞,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秦歆瑶知道此联的难度,发现任宁没有思考也不去难为他,方才那联给秦家赚足了脸面。 “诸位可有答案?”过了大概一刻钟的时间沈仁才小声的说到,有种继续进行的意思,毕竟不能因为一副对联影响沈园诗会的进度。 “我来试试。”林湘儿落落大方的起身细声细语的说到。 金黄色的云烟衫绣着秀雅的兰花,逶迤拖地黄色古纹双蝶云形千水裙,手挽碧霞罗牡丹薄雾纱。云髻峨峨,戴着一支镂空兰花珠钗,脸蛋娇媚如月,眼神顾盼生辉,撩人心怀。 任宁狠狠地咽了口水,不仅被这声音甜到也被这美貌迷倒,白皙水润的肌肤更是吹丝可破。 林湘儿不仅有这些外在美态度同样谦和有加,还未回答就已经博得沈仁的好感,急忙点头示意林湘儿作答。 “珠联璧合璧连珠。”林湘儿始终保持着端庄典雅的姿态。 “哈哈哈!”沈仁爽朗的大笑道“早就听闻承运的女儿冰雪聪明,今日一见果然不凡,妙哉!妙哉!” 这是沈仁第二次不吝言辞的夸赞,不单单是对林湘儿本人也有意交好林家。 这句对的的确精妙,那些庸俗的夸赞倒显得配不上林湘儿,众人除了叫好之外只能在心里赞叹。 “不简单的小姑娘!”任宁也对她多了分好奇,却发现旁边的秦歆瑶怒视着自己。 “姐夫你不能这样盯着别家女子,姐姐会生气的。”秦宏装出小大人的样子对任宁进行说教。 任宁真的败给了这个熊孩子,摸着秦宏的头说到“小孩子懂得太多可不好。” 秦歆瑶脸上泛着绯红,害羞的低下头,不敢正视任宁的目光。 几幅对联的出现算是给沈园诗会增添了些色彩,接下来是个互动的环节,由客人展示主人负责旁观。 这个环节给众人极好的表现机会,先前多是一些舞蹈琴艺表演,后来愈发的商业化,竟成了各大家族展示商品的舞台。 由于这个环节之后沈园诗会正是开始,美酒佳肴随之而来,所以最后又变成了各类食物的展出,也算是沈园诗会的第一道菜。 早就跃跃欲试的一名身材肥胖满面油光的中年男子,手里端着巨大的瓷豆里面装满了香飘四溢的腊肉,令人垂涎欲滴。 “这是蔡老板酒楼最有名的腊味合蒸!”沈仁急忙介绍到,自己还不忘尝一口,露出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所谓的腊味合蒸,是取腊肉、腊鸡、腊鱼于一钵,加入鸡汤和调料,下锅清蒸而成,此菜腊香浓重、咸甜适口、色泽红亮、柔韧不腻、稍带厚汁且味道互补各尽其妙。 蔡老板给在座的每位宾客都夹了一块腊肉,众人吃了口齿留香赞不绝口,任宁竟不要脸的多要了几块。 不得不说蔡老板的推销很成功,这道菜也必将闻名于整个昌南城,蔡家酒楼肯定会生意红火。 接下来的这道菜是王氏酒楼的新作,名为“麻婆豆腐”,据说是酒楼里一位满脸麻子大妈的作品。 麻婆豆腐跟普通豆腐做法不同,味道也相差甚远,用“麻、辣、烫、香、酥、嫩、鲜、活”八字形容恰当好处。 这个名字让任宁有些感慨,他小时候家里穷买不起肉,也只有母亲做的麻婆豆腐最合口味,忍不住多吃了几口。 “秦家不是有酒楼吗?”任宁在秦歆瑶耳边轻声问道,这可是个绝佳的机会,错过了便不会再有。 “有倒是有,不过都是二叔在打理。”秦歆瑶轻描淡写的说到,显然对酒楼没多少兴趣,更不想用这次机会来帮助秦仲才。 任宁明白秦歆瑶的想法不去多问,他对秦仲才也是一种厌恶的态度。 麻婆豆腐得到同样好的推广效果,众人纷纷表示沈园诗会结束后要去王氏酒楼品尝,有这些文人墨客的大肆渲染王氏酒楼想不火都难。 接下来又陆续的推出了几种菜品,效果都还不错,任宁全当自己是个食客,并不发表任何意见。 油腻的食物吃多了自然会抵触,推广的效果越来越差,聪明的商贩也把佳肴换成新鲜的水果,又是一波美食。 第一种展示的水果正是时下盛行的荔枝,经老板介绍此荔枝名为“落汤铺”果大、肉厚、色美、核小、味甜,品质风味优良,众人吃了皆是赞不绝口。 “分明就是妃子笑。”任宁喃喃自语,这话却是不能被旁人听到,在炎朝可没有杨贵妃,更没有杜牧给的描述。 任宁环顾着四周突然发现张文才桌上摆了一盘形似黄瓜色泽金光的水果。 “香蕉?莫非这家伙去过海南?” 第三十五章怀疑人生的味道 香蕉的出现令任宁大吃一惊,自他穿越炎朝后便再没见过香蕉,没想到会出现在张文才手中。 眼下各果蔬行老板正在展示水果,香蕉的出现必定引起轩然大波,如此一来张家生意兴隆不说,张文才本人也会得到大家称赞。 通过对香蕉产地的分析任宁只能猜测他去过海南,那里或许已经开始种植香蕉。 张家生意好坏与任宁没多少关系,他却见不惯张文才趾高气昂的样子,灵光一闪便有了个坏主意。 “谁说秦家没有展品?”任宁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看了看张文才还不忘说到“在我回来之前尽量拖住张文才,不要让他展示眼前的水果。” 说完任宁躲过众人的视线一路小跑出了沈府,再次来到热闹非凡的昌江两岸。 秦歆瑶不明白任宁什么意思,也不知他有何想法,却还是按照他的吩咐主动跟张文才聊天,尽量拖延时间。 听到秦歆瑶主动跟自己示好张文才哪还有心思展出水果,急忙笑脸相迎,二人相谈甚欢。 秦歆瑶打心底厌恶张文才没聊几句便失去了话题,看着张文才要起身又急忙乱聊一通,时不时的望着木桥等待任宁出现。 二人闲聊之际又有几名老板展出了新鲜水果,张文才有些焦急就要拿着香蕉起身。 谁知秦歆瑶竟顾不得大小姐的身份主动移驾张文才身旁,装出一副好奇的目光指着香蕉问道“张公子这是何物?” “香蕉!”张文才一脸骄傲的样子却又故作神秘的说到“此物来自天涯海角,秦小姐不妨尝尝。” 吃惯了山珍海味的秦歆瑶对食物没多少兴趣,不过这是拖延时间的好方法,拿了一根观察了很久却不知如何下口。 看着秦歆瑶不知所措的样子张文才满脸得意,他是故意等着秦歆瑶向他请教。 就在张文才将要帮助她的时候秦歆瑶缓缓把香蕉皮拨开,轻轻咬了一口。 秦歆瑶这等聪明女子早就找到了方法,不过是要拖延时间,时机控制的恰当好处。 这一切都在她的意料中,唯独没想到香蕉真的捕获了她的味蕾,那种香甜可口,柔润细腻的味道令她陶醉其中。 就在这个时候任宁手里提着一筐大枣兴冲冲走过来,给秦歆瑶使了个眼色抢在张文才前面把大枣分发给在场每一个人。 任务完成后秦歆瑶也回到座位上,想看看任宁能带来什么惊喜。 大枣是他花了不少价钱买到的,甘甜可口,却并不算稀有,碍于秦家的面子众人也赞叹了两句。 秦歆瑶在任宁耳边窃窃私语,大概是说张文才手中的香蕉口感极佳,任宁脸上始终保持着微笑似乎在等待张文才出丑。 众人见了香蕉纷纷表示新奇,张文才掩饰了一遍香蕉的吃法,众人这才剥开皮轻轻咬了一口。 在张文才看来众人脸上应该洋溢着享受的表情,不曾想各个面色狰狞,甚至有人顾不得形象直接吐了出来,这绝对是令人怀疑人生的味道。 早就等着看好戏的任宁实在忍不住笑出声来,阴谋也算是得逞了。 “张公子你是在戏弄我等吗?”沈仁急忙喝了口水冲淡了嘴里的味道满脸气愤的说到。 被沈仁训斥张文才哪还敢说话,灰溜溜的回到自己的座位,一边吃着香蕉一边不解“挺好吃的,怎么会这样?” 香蕉甜美的味道秦歆瑶尝过,也没想到会是这种结果,立刻把目光转向大笑不止的任宁“这是怎么回事?” “你先吃一颗大枣再吃香蕉试试!”任宁解释道。 任宁难得给她解释一次,秦歆瑶照做不误,结果可想而知,她永远忘不了那种难以言表的味道,双目充满怒火的看着任宁。 很显然香蕉的展示失败,也让张家蒙羞,张文才永远不会明白自己错在哪。 这个时候八宝玲珑桌的主人出现了,身穿金丝绯袍,腰间佩着银鱼袋,面色跟沈仁倒有几分相似,不过显得更加严厉。 众宾客纷纷起身行礼,表达尊敬之意,沈礼挥了挥手示意众宾客入座,却始终没有开口,脸上的表情僵硬无比。 沈仁吩咐了仆人端酒上菜,沈园诗会正式开始。 沈家是官宦人家宴席皆按宫廷菜式,讲究四干、四鲜、四蜜饯、四冷荤、三甜碗、四点心,宽敞的菜桌上很快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美食。 与此同时歌妓、舞妓纷纷登场为诗会助兴。 对这些庸脂俗粉任宁没多少兴趣,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吃菜喝酒上。 酒过三巡皆是一副醉翁之意,那些满腹经纶的文人墨客开始了自己的展示。 一位衣衫褴褛鹤发童颜的老人拿着画卷缓缓展开。 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是一副二尺有余的山水画,画法苍劲,笔墨厚重,层峦叠翠,叶茂林森,奇峰崛起,烟林清旷,咫尺千里。画群山丛林溪流桥杓竹篱茅舍的山居景色,笔墨松秀粗放,绘画技法以干擦为主,略施烘染,气韵潇洒,运笔自然,有山似梦雾,石如云动之感。 “巨然前辈果然是名家,这副《山居图》令我等大开眼界!”沈仁拍案叫绝,说不出的激动之情。 这位老人名巨然乃昌南城最具威信的画师,在整个炎朝也颇有名气,沈仁费了不少力气才请到此人,也总算是让众人开了眼界。 在沈园诗会展示作品不但为了扬名也为了卖个好价钱,未等巨然开口众宾客已经开始出价。 “我出一百两银子!” “二百两、三百两……一千两” 没多久已经有人开出一千两的高价,甚至还有人继续加价,足以说明这副《山居图》的珍贵。 “老夫只能厚着脸皮出两千两银子了。”开口的竟然是沈仁,从眼神中也能看出他对这幅画的渴望,自然不在乎花费多少。 两千两的已经算是天价,再者说众宾客也要给沈家面子哪还敢继续抬价。 谁曾想一直保持沉默的巨然摇摇头说到“此画不卖!有缘人得知!” 此话不难理解,美人配英雄,名画陪才子,那些才子佳人立刻陷入苦思冥想,希望得到巨然前辈的认同。 就在这个时候秦歆瑶突然拉了拉任宁的衣角颇为害羞的说到“这画我也想要!” 第三十六章暗藏杀机 秦歆瑶的声音很小,还是真真的落在任宁耳中,这分明是在恳求他。 在任宁眼中秦歆瑶永远是那么高冷,做事不留余地,甚至对自己咄咄相逼,哪能想到她也有低声下气的时候,足以见得她对此画的喜爱。 其实就算秦歆瑶不开口任宁也想着试试,有现代生活经历的他深知字画的价值,尤其是这种大家之作,若是凭借一首小诗将它纳入囊中岂不快哉。 众人皆被这副《山居图》的气势震撼住,怎敢用自己拙劣的文字加以形容,无不惋惜叹气。 巨然等了良久,不见人作答也就收了画卷缓缓回到自己的座位。 任宁灵光一闪,露出欣喜之色,急忙在秦歆瑶耳边说着,秦歆瑶边听边点头,同样是一副欣喜之色。 “千峰林立黄蓝美,色彩奇佳岭色灰。瀑水溪流山脚下,红房老树雾云围。” 秦歆瑶声音甜美,态度谦和颇有几分才女气质。 原本就要坐下的巨然眼前一亮转身回头,不曾想却是如此年轻貌美的女子,连连点头称赞“正合老夫胃口,这幅画便赠与姑娘。” 众宾客多半有些学问,听完秦歆瑶这首诗后料到会是在这个结果,纷纷自愧不如竟是败给了一名女子,更何况秦歆瑶没多少才学。 作为好姐妹的林湘儿自是替她高兴,却把目光转移到慵懒的任宁身上。 接过《山居图》的那一刻秦歆瑶说不出的兴奋,若不是见多了大场面恐怕早已欢呼雀跃。 《山居图》的出现直接把沈园诗会推向高潮,歌妓、舞妓也换了几批,借此机会沈仁又敬了杯酒。 颇具才华的刘希夷满脸通红,高举着酒杯摇摇晃晃的起身,心中似是有说不出的悲情,即兴而感: 酒熟人须饮,春还鬓已秋。愿逢千日醉,得缓百年忧。旧里多青草,新知尽白头。风前灯易灭,川上月难留。卒卒周姬旦,栖栖鲁孔丘。平生能几日,不及且遨游。 此诗极尽悲凉的诉说着自己不得志,即便闻达于诸侯又有何用,还不是青丝变白发韶光难留,倒不如把酒言欢逍遥自在。 这不仅是他心声也是众多才子的心声,纷纷举了酒杯一饮而尽。 此话在沈大人面前说显得有些颓废,不过诗文写的极佳,沈仁还是赞扬了几句,却不大肆评论,挥了挥手又换上一批歌妓、舞妓。 醉意正浓才子们感怀万千,哪还有心情看这些歌舞,而接下来的这名女子却吸引了所有目光。 虽是轻纱蒙面那曼妙的身姿,优雅的步调,超凡脱俗的气质还是令人目瞪口呆,宛若天上的仙子下凡。 “萧语诗!”任宁面色平淡,眼神中倒是多了几分犀利,任宁知道萧语诗得到了请柬一直等着她出现。 在萧语诗身边还有四名身姿曼妙的女子,皆是一身青纱衣,算得上美艳却没法跟萧语诗相提并论。 秦歆瑶算的是绝色佳人在她面前也略显暗淡,那杀人般的目光笔直的盯着没了魂的任宁。 愚蠢的女人总是用各种手段留住男人的身体,聪明的女人则是用修身养性抓住男人的灵魂,秦歆瑶当然是后者不会蛮横的打断任宁,而是努力增加自身的气质。 走到最中间的位置萧语诗放下手中的九霄环佩琴,莫名的看了任宁一眼,蕴含了许多意思。 四名舞女将萧语诗围在中间,微风拂过纱衣翩翩起舞,犹如仙境一般。 “不会是霓裳羽衣舞吧!”此情此景令任宁不断遐想。 他口中的霓裳羽衣曲乃太玄宗所创,描绘的正是仙人生活的场景,恢弘气势难以言表,算得上瑰宝。 炎朝虽没有唐玄宗不代表没有《霓裳羽衣曲》,任宁一副期待的样子。 萧语诗那纤细的素手轻轻拨动琴弦,发出清脆空灵的声音,令人沉醉其中。 四名舞女也迈着轻盈的舞步衣裙翩翩起舞,宛若梦境一般,让人流连忘返。 就连仕途不济借酒消愁的刘希夷都是一副极尽享受的样子,闭上双眼才能听见内心的触动。 每一丝琴声,每一缕舞步带动的清风都能沁人心脾,洋洋自得。 此曲音律平和,淡雅悠长,听者的心如明镜、如流水那些仕途,烦忧早就抛之脑后。 任宁不得不感慨古典音乐之美,之空灵,他却总喜欢用那一堆嘈杂的垃圾充斥着双耳,永远进不了内心。 任何此曲都有着高潮迭起,《霓裳羽衣曲》也不例外,稳步的提高音调,倒不显得突兀。 四名舞女脚步也纷纷加快,飘飘衣袂遮住了视线,似乎也在隐藏着什么。 众人皆是一副陶醉的样子,只有任宁缓缓睁开双眼,似乎预料到有大事将要发生。 任宁一动不动的盯着萧语诗的双眼,而对方有意回避,低着头继续抬高声调,几名舞女身形飘忽不定跟那些柔弱女子大不相同。 他甚至看到隐藏在衣袖的亮光,眼神急速运转着时刻注意舞女们的动向。 四人原本离着萧语诗很近,此时竟两两散开分别朝着收尾而去。 任宁拼了命的给萧语诗使眼色,而她却不为所动,继续加快了琴声。 那日在醉春楼发现萧语诗胳膊受伤任宁已经猜出大概,如今更加确定了自己的判断,她们的目标分明是刺杀沈礼沈大人! 这种事情任宁可没什么兴趣,怎料内心总有个声音在呼唤,想要保护萧语诗。 任宁已经确定萧语诗正是那日的黑衣女子,受伤也是因为刺杀沈礼失败,所以说沈礼早有防范,这次刺杀也不会那么简单。 倘若任宁此时贸然打断表演很可能令她们遭人怀疑,如果几名舞女再露出马脚反倒是害了萧语诗,不打断的话分明是看着她自投罗网。 听着琴弦越绷越紧任宁满头大汗,他知道四名舞女以琴弦断裂为信号发动攻击,他必须在琴弦断裂前阻止这一切的发生。 “美酒、佳人、妙曲醉我心也。”任宁拿着酒杯摇摇晃晃的站起来,一副醉汉的样子竟是走到萧语诗身边。 身心陶醉的众人哪顾得上这一个醉汉,继续听着天籁之音,只听到一声清脆,却是任宁摔碎了酒杯。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无数黑影四面而来,将沈园团团包围! 第三十七章狮子大开口 萧语诗以断琴弦为信号而沈礼却用摔酒杯当做指令,任宁也只是想用酒杯的响声打乱萧语诗的计划,怎料数百名士兵身穿黑衣,一窝蜂的涌来。 这些文人墨客哪见过这般威武雄壮,纷纷露出惊恐的面容,极尽享受的心情烟消云散。 萧语诗不再抚琴,四名舞女也停了舞步,冷汗已经湿了衣襟,若不是任宁替她们引出官兵,一旦动手肯定插翅难飞。 按理来说酒杯摔地证明有刺客现身,而现场除了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只有跳舞的几名女子,似乎跟刺客都不沾边。 任宁同样吓出了汗,没想到摔个酒杯引来这么多士兵,急忙尴尬的解释道“误会,都是误会!” 然而这些士兵并不买他的账,仍是满脸怒视,似乎把他当成了刺客。 证明自己清白的最好方法就是让对方搜身,倘若没有找到凶器自然不用解释,然而他身上的手弩恐怕不好解释,内心恐慌到极点。 就在这时八宝玲珑桌的主人竟然紧张的起身退到士兵身后,另一名男子缓缓从大厅走出来。 “拜见沈大人!”见了男子之后数百名士兵纷纷叩拜,众人这才明白此人才是真正的沈礼,方才那人不过是个替身。 方才就算萧语诗她们刺杀成功也不过杀的是个替身,足见沈礼行事周全,也多亏了任宁帮她们解围。 看着任宁成为众矢之的萧语诗同样担心,或许在她眼中任宁的性命比自己的更加珍贵,她甚至做好了带任宁逃跑的准备。 当沈礼的身影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任宁大吃一惊,分明就是那日他在酒楼见过的男子,也难怪自己一个微小的举动险些惹来杀身之祸。 那日沈礼刚回到昌南城,早就料到会有刺客暗杀自己,于是在沈府布下天罗地网,悠闲的进了一家酒楼喝酒,恰巧遇到了任宁。 萧语诗正是那日的刺客,中了沈礼的埋伏,拼了性命才逃出来,也在无意中与任宁相遇。 今日三人齐聚,任宁害怕事情败露,他虽不是刺客却帮助过萧语诗逃脱,此时又坏了沈礼的计划。 沈礼却面带着微笑,看样子一直在客厅关注着任宁,高举着酒杯诵读到“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听了此诗秦歆瑶心中骇然,任宁分明在秦家宴会上诵读过,今日看来却是出自沈大人之口。 “小兄弟你这诗没填完吧!”沈礼亲切的称呼到,竟是有几分恳求的语气。 任宁长长的舒了口气对答到“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醒时相交欢,醉后各分散。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 “好诗!好诗!”沈礼接连称赞“小兄弟年纪轻轻却有这等才华,不入朝为官简直是朝廷的损失。” 他这话分明是向任宁抛橄榄枝,惹得旁人羡慕不已。 能够解除危机已是万幸,任宁可不想入朝为官恭敬的回答道“任宁不过是一介布衣,恐难堪重任。” “任宁。”沈礼暗自记下这个名字,也不再强求他入朝为官。 即便沈礼欣赏任宁的才华也不能滥用职权给他某个一官半职,若他真想当官必须通过正当的考试,被任宁拒绝反倒不会难做。 一群书生被士兵围着总感觉不妥,沈礼挥了挥手士兵们这才退去,气氛稍稍缓和。 众人多半是听了沈礼的名声前来参加诗会,而他却用个替身瞒天过海,的确有些过分,于是自罚三杯算是道歉。 众人哪敢接受沈礼的道歉,也都举了酒杯一饮而尽,重燃热闹氛围,任宁平静了心绪回到秦歆瑶身边。 沈园诗会进行到这已经接近尾声,也只有范家、罗家、秦家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分明是为了那一千件御器的生意。 没等范家、罗家开口沈礼再次走到任宁身旁轻声问道“既然任公子跟秦小姐坐在一起,相比也是为了那一千件御器而来吧!” 他这话问的直接,正和任宁胃口,任宁也不拖泥带水直接把青花瓷展现在众人面前解释道“此瓶名为青花瓷,不知能否得到沈大人青睐?” 皎洁的月光照耀下青花瓷泛着微白,极尽衬托了蓝色纹理的美丽,再加上精妙的画功,给人一种高贵、典雅、清新脱俗的感觉,也再次浸染了每个人的心灵。 再配上那首浑然一体的《淘歌》显得气势磅礴,坚忍不拔又增添了几分气节。 “一千件都是这种青花瓷?”沈礼兴奋的躲过瓷瓶细细品味,哪还有半点高官的威严。 这话的意思很明显,分明是求着任宁来接下一千件御器,秦家成功的反客为主。 任宁心里也有了底气竟然摇着头说到“只有十件。” 旁边的秦歆瑶吓了一跳,急忙给任宁使了眼色,南窑已经掌握了烧制青花瓷的方法,别说是一千件就算是一万件也只是时间问题,,任宁分明是不识好歹。 沈礼立刻露出一副严肃的表情伸出五根手指“五百件!” 任宁再次摇摇头“最多五十件!” 任宁分明是在挑战沈礼的极限,从营销学的角度来讲叫做饥饿营销,倘若青花瓷大批量生产也就一文不值,技术还很可能泄露。 “一百件,成交!”沈礼咬着牙说到,有种掉进任宁圈套的感觉。 沈礼已经给足了任宁面子,他若还不同意当真有些不识抬举,同样伸出一根手指轻声说道“一百两银子一件!” 听到他的要价秦歆瑶吓了一跳,普通瓷器不过一两银子,质地好的青瓷不过五两,他这分明是狮子大开口,也再次挑战了沈礼的极限。 身为翰林学士的沈礼能在青花瓷的数量上跟他周旋,却不好意思在价钱上斤斤计较,只能心痛的点点头,当然他很清楚如今的青花瓷值这个钱。 秦歆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兴奋的欢呼雀跃,旁边的罗家、范家之人面红耳赤,输得一败涂地。 任宁却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物以稀为贵!” 第三十八章你不懂的光明 一千件御器的生意谈成之后沈园诗会正式结束,也圆满的完成了任务,沈礼满脸笑意看样子颇为满意。 众多宾客抱着敬仰的态度,虽然没出风头,却长了不少见识,也没白来。 张文才灰头灰脸显得有些落魄,本想着推广从海南找到的奇果—香蕉,却不料换得这种下场,他在诗文会中唯一的亮点恐怕也只有在别人的提点下对出个还算工整的对联。 久不得志的刘希夷喝的烂醉,在士兵的包围下总算清醒了不少,摇摇晃晃走出沈府,有些怅然若失的感觉。 昌南首富的林家倒没展出什么商品,林湘儿这个才女的形象却是深入人心,也算是不虚此行,出了沈府再次登上画舫游览中元节最后的风采,时不时的望着夜空似乎在期盼什么出现。 秦歆瑶小心翼翼的拿着《山居图》视若生命,对任宁又多了几分好感,同时也多了几分神秘。 她眼中的任宁烧瓷技术超过熟练工匠,文学造诣不弱沈礼,就连经商头脑也不逊于自己,简直就是无所不能。 “你到底还有哪些本领?”秦歆瑶随口问道。 她的问题让任宁微微一怔,脸上突然露出诡异的笑容,来到秦歆瑶耳边轻声说道“吃饭、睡觉、泡妹子。” 他的笑容秦歆瑶似曾相识,跟那日在醉春楼说不喜欢自己的时候如出一辙,秦歆瑶想要阻止他说出一些没正行的话,却晚了一步。 看着任宁一路小跑秦歆瑶娇声骂道“色胚!” 在秦歆瑶耳边说出这番话任宁心情无比舒畅,比谈成一千件御器的生意都开心,那句“色胚”全当是秦歆瑶对他的赞誉。 小蝶、小桃轻声讨论着二人,大概是说他们郎才女貌、打情骂俏之类的,还时不时发出笑声,发现秦歆瑶杀人般的眼神急忙闭嘴。 秦宏始终挽着秦歆瑶的胳膊,颇有大男子汉的气概,也让秦歆瑶感到满意。 沈园诗会最大的赢家无疑是任宁,既得到名作《山居图》又以高价拿下一千件御器生意,还迫不得已的出名,怕是以后不能用无名小卒的身份出现,这的确不是他想看到的。 皓月当空,已是亥时,街道上的热闹景象开始散去,灯火通明的昌南城露出原本的静谧,秦府也关了大门,旁边的小门却始终开着,用来迎接今晚的英雄。 任宁他们在沈园诗会上的表现已经传入秦老太爷耳中,很难想象这个年近古稀的老人会有怎样的表情。 “欢迎姑爷回家!”任宁一进门就被数名家丁、婢女围住,尤其是这个“亲切”的称呼听着有些发毛。 敷衍了几句从人群中溜走,回了西客房又被小灵一番夸赞,颇有种飘然欲仙的感觉。 秦歆瑶同样受到热烈欢迎,经过西客房的时候发现已经灭了灯,欣慰的笑了笑,便带着秦宏回了内院。 “姐姐不会是思念任宁哥哥了吧!”秦宏一副古灵精怪的样子。 这话让秦歆瑶脸上泛着微红,显然是说到了心里,于是捏着秦宏的脸蛋说到“你任宁哥哥说的没错,小孩子懂太多不好。” 说完秦歆瑶才反应过来自己竟然三句话不离任宁了,心里好像有头小鹿不停的乱撞。 任宁躺在床上嘴角始终露着微笑“原来被人夸赞是这种感觉。”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幸福,与满足。 参加沈园诗会的都是名流大家,任宁的名字很快被传开,不乏一些传奇色彩,竟拿他跟天上的文曲星作比较。 任宁睡了个好觉,伸着懒腰缓缓下床,小灵早就备好了清水,早饭。 以往听到自己起床的声音小灵都是立刻冲进来的,今日却不见踪影,任宁有些好奇洗漱之后准备出门看看。 就在这个时候差点被突然推开的屋门撞到,小灵兴冲冲的跑进来,气喘吁吁的说到“少……少爷……您出名了!” 从那兴奋的样子任宁也知道她肯定是一早出去打探消息,看看自家少爷究竟产生了多少影响。 结果让小灵出奇的满意,不论是街道、茶馆、酒楼几乎都有谈论任宁的声音,她心目中那个完美的少爷终于得到大家的认可。 “他们说您是文曲星附身。”小灵说了个她认为最好的评价。 听到附身这个词任宁颇有感触,喃喃自语“的确是附身,不过确是屌丝附身。” 吃过早饭任宁匆忙的赶往南窑,一千件御器的生意催的紧,他们必须加班加点。 到了南窑才发现秦歆瑶早早在这等着,脸上还露出些忧愁。 问过工匠任宁才知道秦歆瑶是因为工期的事发愁,一千件御器只给了他们一个月时间,南窑只有两个窑炉,每次可以烧十件产品,而瓷器工序繁琐煅烧时间长每天只能出一批,就算产品一次性成功也只能烧出六百件瓷器。 南窑的两个窑炉运作是单独的,也就是说工匠做好了素胚进炉烧制,成型后再由工匠雕刻图案、上釉然后重新进行烧制。 这期间大概一个时辰窑炉是不开火的,也就白白浪费了时间,另一个窑炉也是一个模式运转。 秦歆瑶已经把两个窑炉连在一起,一个单独用来烧素胚,一个用来烧成品。烧完素胚的窑炉立刻放入下一批素胚,工匠们立刻对素胚进行勾画,等成品炉开门后立刻放入上釉完成的半产品。 如此交替进行窑炉一直在工作,丝毫不浪费时间,每天能节约两个时辰,失败率低的情况下大概能完成八百件瓷器。 听了工匠这番介绍任宁不得不佩服秦歆瑶的管理能力,至于剩余那二百件瓷器他已经有了方法。 “我们目前的状况是工匠多窑炉少,可以把工匠分成两批晚上继续进行烧制。”任宁轻声在秦歆瑶耳边说道。 说完立刻生出一种罪恶感,没想到万恶的倒班模式竟然是他最先提出来的,当然倒班只是暂时的,完成这单生意后可以给他们假期跟补助。 听了任宁的说法秦歆瑶点点头仍是愁眉紧锁“这方法我也想过,但夜晚灯光暗淡工匠们难以雕刻出精美图案,瓷器的品质会极大降低。” “有一种光明叫做电灯!”任宁神秘的说到。 第三十九章只若初见 “电灯?”秦歆瑶疑惑的问道,她确信自己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任宁老脸一红有些尴尬,不知该如何解释,最主要是因为他发明不出电灯,且不说电能从何而来,制作灯丝需要的钨也不好寻找。 若是拼了命的做这件事情未尝不能成功,只是一个月时间太短,对制作御器没任何帮助。 当然他还有其他办法,只需在蜡烛周围加一个玻璃罩就能起到聚光效果,虽不及电灯却可以达到雕刻所需要求。 任宁没有多余解释立刻跑进昌南城,买了不少纯碱跟石英石,借了一个窑炉开始煅烧。 任宁给的惊喜太多,秦歆瑶已经见惯不惯,耐心的等待着接下来的惊喜。 石英石熔点很高,大概过了一个时辰才与纯碱融合,变得晶莹剔透。 有了上次做镜子的经验任宁手法还算娴熟,取出半固态的玻璃用磁棒不断固定形状。 半固态玻璃温度降的很快,他必须在玻璃彻底凝固前完成,看着他满脸焦急的样子几名工匠师傅也来帮忙。 一个不算均匀的玻璃罩总算是完成了,他的技术不足以制作球型,这充其量算是柱型,他也知道玻璃成型是需要吹的,而他还没掌握方法,只能用最笨拙的手段。 玻璃罩的完成并没给秦歆瑶带来多少惊喜,这种透明的物体并不好看。 任宁找来一只蜡烛在树荫下点燃,蜡烛微弱的光芒勉强照亮周围一寸的地方,然后用玻璃罩罩住蜡烛,光芒立刻变成一尺有余,若是在晚上恐怕能照亮一丈。 秦歆瑶脸上除了惊讶还有欣喜,有了玻璃罩再不用担心晚上的黑暗,这样算起来足足可以多烧制四百件御器,愁眉不展的脸上再次露出笑容。 “谢谢!”秦歆瑶放下大小姐的身价认真的说到,虽然她猜到任宁会极为轻浮的回答,但还是想表达内心的谢意。 “你不会真喜欢上我了吧!”任宁把头贴在秦歆瑶脸庞,仔细的看着那一丝绯红,然后竟嬉皮笑脸的说到“开玩笑的!” 就在秦歆瑶要发怒的时候任宁又突然变得严肃“每个青花瓷的底部必须刻上秦家南窑四个字,并且在后面写上编号,一定要突出青花瓷的尊贵!” 任宁当真把饥饿营销做到极致,上面的编号有种限量发行的意思,秦歆瑶自然明白他的意思,心中又多了几分敬佩,哪还记得发飙。 已经到了中午,提完这些要求会任宁独自回了秦府,他知道秦歆瑶会处理接下来的事情,自己难得清闲几天。 如他所料,秦歆瑶一下午又做了十个玻璃罩,也把好的工匠师傅分成两批,一批白天工作,一批晚上工作,晚上工作的那些师傅会得到额外一两银子补助,这极大的调动了他们的热情。 秦歆瑶回来的时候已是深夜,任宁透过窗口望着,不免生出一丝敬意“要强的女人真可怕。” 躺在床上倒头就睡,睡梦中萧语诗出现在他面前,没有轻纱蒙面更没有黑衣裹头,一副仙女般的容颜,不过她却从未开口。 梦里也是夜晚,他想靠近一些看看萧语诗究竟有多美,突然一股耀眼的光芒如同白昼,任宁猛然间睁开双眼从梦中惊醒。 空荡的桌子上燃着一只蜡烛,蜡烛旁边坐着一名黑衣女子,惊魂未定的任宁吓了一跳,险些喊出声音。 女子独坐长椅,烛光照耀之下,秀雅绝俗,自有一股轻灵之气,肌肤娇嫩、神态悠闲、美目流盼、桃腮带笑、含辞未吐、气若幽兰,说不尽的温柔可人,不是萧语诗又会是谁? “你醒了?”萧语诗的声音细腻婉转,犹如天籁,看样子等了一段时间,只是不愿打扰任宁的休息。 任宁急忙下了床,来到萧语诗面前竟在她身上摸来摸去,萧语诗面色绯红不知任宁何故。 “没带武器?”任宁摇着头说到,双手这才从萧语诗的身体上拿开,看到她绯红的脸颊才反应过来立刻解释道“姑娘切莫误会,在下并无轻薄之意,不过是担心姑娘手中的长剑罢了。” 任宁倒不怕萧语诗嘲笑自己胆小,毫不避讳的解释,那种被人拿剑顶着脖子的滋味可不好受。 “公子当真不记得小女子了?”萧语诗面带忧伤,一滴眼泪划过脸颊,任宁视而不见的态度犹如一把钢刀插入她的胸膛,比杀了她更加痛苦。 任宁没想到自己轻薄的行为让萧语诗反应如此剧烈,慌乱的说到“自然记得语诗姑娘,不过都隔着面纱今日得见真容。” “萧语诗!萧语诗!满口都是萧语诗,我宁愿不要这个名字!”萧语诗面色忧伤竟变得抓狂。 她多想听到任宁亲切的喊她“小哑巴”,那是让她深入骨髓的名字,也是内心深处最美好的回忆。 如果不是那个任务她宁愿永远留在任宁身边,倾听着他所有的心事,享受着静美。 她知道那一剑成了二人心中永恒的伤疤,她宁愿任宁在这伤疤上再刺几剑,享受着任宁带来的痛苦,也不愿这种不痛不痒的谈话带来的心碎。 任宁立刻想到什么轻声说道“来秦府之后我失去了所有记忆,若是以前做了对不起姑娘的事还请姑娘原谅。” “失忆?”萧语诗紧贴着他的脸颊,一动不动的盯着任宁的双眼。 人在撒谎的时候眼神会飘忽不定,身为杀手的萧语诗再清楚不过,想用这种方式来试探任宁。 看过福尔摩斯的任宁自然也知道撒谎的几个特征,更何况他说言非虚,同样盯着萧语诗的双眼,不曾想被那深邃的双眸深深吸引。 萧语诗立刻收回目光,脸上再次泛起绯红,却是被任宁看的有些害羞,也确定他失忆的真实性。 “我们之前真的认识?”任宁内心总有种熟悉的感觉,想通过萧语诗得到验证,虽说他是借用别人的身体,对这个身体的经历没多少兴趣,却时不时在脑海中出现一些画面,逼迫着他想了解一下这个身体的过去。 萧语诗表情很复杂,她的内心很纠结,既因为任宁忘记那段悲伤的回忆而高兴,又因为任宁也忘记了小哑巴而痛苦。 任宁微微一笑,目视着萧语诗伸出左手开口说道“我叫任宁,很高兴认识这位漂亮的女士。” 第四十章陶瓷直营店 握手是现代人交流最常见的礼仪,而炎朝却还没这个习惯。 萧语诗眼神中充满了好奇,她不知道任宁在做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应该何如回应,但有一点是确信无疑的,那便是任宁真挚的目光。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当两颗伤痕累累的心再次碰撞的时候,倒不如重新遇见。 萧语诗的内心同样是复杂的,重新遇见需要的是勇气,她不知自己能否用最平和的心态对待任宁。 杀手是一个无情又专情的职业,性命对她来说一文不值,而情感不同,活在地狱深处的她,已经被任宁那星星点点的光明照亮内心一角,她渴望这份光明,哪怕是丢了性命也会不顾一切。 她也学着任宁的样子伸出左手,跛脚的说到“我叫萧语诗,很高兴……认识……你。” 萧语诗不知该如何称呼任宁,那一年时间她有多少次想大声喊出任宁的名字,却只能装作“小哑巴”,如今以真面目相待,仍不知怎么开口。 按照握手礼仪任宁只需蜻蜓点水的握住萧语诗的手指,他的确是这么想的,不过两只手接触的瞬间任宁身体犹如触电,心脏“碰碰”乱跳,双颊火热,他确信自己脸红了,这可是多年都未发生过的。 萧语诗反倒是平淡,一年之中她照顾任宁起居,免不了肢体上的接触,已经习以为常。 “你怎么了?”萧语诗焦急的问道,任宁的确是一副不舒服的样子。 任宁这才急忙松手,老脸通红尴尬的说到“被电到了。” 萧语诗自然不明白被电到是什么意思,却不多问,任宁总有一种被调戏的感觉。 “初次见面”的两人聊得还算投缘,大多是一些不痛不痒的问题,萧语诗既不问任宁跟秦歆瑶的关系,任宁也不问她真正的身份,倒是对月光、诗词、曲赋颇有兴趣。 天色已晚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总有些不方便,萧语诗恋恋不舍的说到“我们还能再见面吗?” 任宁不得不感叹古代女子的柔情与多愁善感,她口中的能不能再见面分明是问任宁想不想见到自己。 “随时需要随时吩咐。”任宁突然想到一段真挚的爱情故事随口而出,却忘了这话的本意,看着萧语诗清纯的面庞心里有种罪恶感。 萧语诗兴奋的破窗而去,嘴角微微上扬,说不出的喜悦。 看着萧语诗飘逸的身影任宁竟有些相信那些武侠小说所写的内容,也不禁感叹。 重新躺在床上任宁辗转反侧,有一丝激动,一丝欣喜,同样有一丝担忧。萧语诗毕竟是个杀手,连沈礼都不放在眼里,若是哪天不小心得罪了她恐怕小命难保。 第二天醒来任宁感觉头疼,昨日那番畅聊让他飘飘然,最后导致失眠,头疼是理所应当。 吃了早饭他还是准备去南窑看一下情况,毕竟自己只给出了建议没有付诸行动,他不知道秦歆瑶能不能应对。 进了南窑才发现秦歆瑶正在有条不紊的指挥着,一脸憔悴,眼里布满了血丝,看得出为了检验夜班的效果整个晚上她都没回去。 小蝶、小桃知道她的性格,倒是没有劝阻,也纷纷留下来陪着,此时二人正靠在树边酣睡。 见了任宁,秦歆瑶脸上说不出的兴奋,急忙跟他汇报了晚上的情况,特别夸赞玻璃罩的用途,也对按时完成一千件御器充满信心。 看着秦歆瑶憔悴的样子任宁有些心疼,找了个聪明伶俐的家丁暂时管理南窑,叫了马车带着秦歆瑶回府。 对于任宁的关心秦歆瑶有些受宠若惊,自然不会拒绝,不过还是担心南窑运转情况,小蝶、小桃用充满感激的目光看着任宁,心里也打好了小算盘,桀骜不驯的秦歆瑶在任宁面前竟有温柔可人的一面,这点她们可以多加利用。 马车上任宁又跟秦歆瑶讲了些管理方面的知识,大概要说明聪明的管理者不应亲力亲为,找得力助手能大大提高效率。 秦歆瑶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观点,仔细考虑一番觉得颇有道理,于是趁热打铁又请教了几个问题。 秦歆瑶的问题都很专业,有些任宁也不好回答,还是给出些意见,有时任宁的表达含糊不清秦歆瑶却一点就通,任宁不得不感叹跟聪明人聊天很轻松。 聊着聊着任宁便聊到自己身上,刚来炎朝的时候他跟个傻子一样,只期盼着能够温饱,时间长了也觉得无聊,于是萌生了找工作的想法。 凭他此时对炎朝的了解,以及现代的一些知识找个工作轻而易举,不过放着秦家免费的资源不用有些可惜,他可不在乎别人说自己吃软饭,靠女人上位。 听到任宁有这个想法秦歆瑶很吃惊,也很兴奋,她早就看出了任宁的本事,只是找不到让他出山的理由,于是直接要把南窑的管理权交给他。 任宁头皮一阵发麻,急忙推脱,他不过是想找个事干消磨无聊时间,可不想触碰秦家支柱产业,若是掉进家族内部争斗有些得不偿失。 秦歆瑶明白他的担心,不做强求,又推荐了秦家书院先生的职务,在她心中任宁在学问方面可不亚于沈礼。 教书育人的确不错,现代的他也有过这种想法,仔细想想又觉得不妥,他会的都是些科学知识并非四书五经,总不能给学生们讲地球是圆的,苹果之所以会落地是因为万有引力,那样恐怕会被人当成蛊惑人心的妖僧。 管理一下酒楼他倒是乐意效劳,既清闲又有美食,不过秦家酒楼属于秦仲才名下的产业,他可不想碰一鼻子灰还被人嘲笑。 医馆任宁也不适合,吃惯了西药的他恐怕都分不清人参跟萝卜,更别谈进货、卖药。算下来也只剩下女红坊,秦歆瑶却没有提。 “不如开一家商铺,秦家出钱我出力,收益我三秦家七!”任宁想了一会说到。 秦歆瑶有些犹豫,她不担心钱,也不担心收益如何分配,思考片刻好奇的问道“你打算开什么商铺。” “秦窑陶瓷直营店!”任宁神秘的说到,又是一个陌生的词汇。 第四十一章店铺选址 任宁的话总让人难以理解,秦歆瑶也见怪不怪,她明白秦窑陶瓷是什么意思,却不明白何为直营店,好奇的问着任宁。 “就是厂家直销,通过直营店把秦窑的陶瓷卖给普通买家,而非大批量的供应给其它商铺。”任宁组织了语言解释道。 他知道秦歆瑶是聪明人,一点就通,没必要多费口舌,秦歆瑶的确没让他失望,脸上露出欣喜之色“如此一来既能降低价格,又能提高秦窑的知名度。” 秦歆瑶能说出知名度这个词让任宁有些吃惊,当然还有更恰当的词叫做品牌效应,多年来秦窑都是供货商,靠大订单生存,若是哪个销售商解约秦家将变得很被动,而有了自己的品牌之后就不会受限于订单的多少,自己的商铺照样可以创造利润。 任宁满意的点点头,表现出对秦歆瑶的称赞,同时也摇摇头“不全对,我们可不会通过压低价格来赚取市场,恰恰相反秦窑的陶瓷要比普通商铺贵很多,我们要做的是高端,让那些有钱人慷慨解囊。” 这种营销模式秦歆瑶从未听说过,除了觉得新鲜外更多的是佩服,她竟不吝夸赞的给任宁伸出大拇指,也立即同意了这个项目。 按照约定任宁全权负责商铺的管理,秦家负责投资,所得利润三七分成,说白了任宁不过是给秦家打工能拿到三成利润完全是给了他面子。 自己开个商铺走出秦家也是不久前刚有的想法,带着高伯跟小灵栖息在旁人的屋檐下总感觉有些别扭,时间长了恐怕整个昌南城都知道他要入赘秦家。 搬出来一则没那么多的拘束,二则遂了高伯的意让他看到希望,最重要的还是为了尽量远离秦歆瑶,他隐约的感觉到秦歆瑶对自己有好感,既然不能做到将心托明月,何必让她一步步陷得更深。 秦歆瑶知道任宁就是为那番轰轰烈烈的事业而生,岂能屈尊与秦家,自然没有阻拦,只是眼神有些落寞。 回了秦府任宁便开始琢磨,他已经确定了商铺的性质,接下来就要寻找合适的位置。 很快小灵跟高伯也听闻此事,高兴的合不拢嘴,小灵早就受够了这种低人一头的感觉,身为婢女的她不是怕自己受委屈,而是看不惯秦家人对任宁忽冷忽热的态度。 高伯那张满面沧桑的脸,也难得露出笑容,他这辈子最大的夙愿就是看着任家能够东山再起,哪天真见了任老爷夫妇也算有个交代。 开商铺这等大事,若是在现代肯定要有调研,不过在昌南城这些繁琐的过程大可以省略,不用调研他也知道昌江两岸最繁华,当然商铺的价格也会高一些。 通过一天的努力任宁得知昌江两岸总共有三家商铺正在转让,其中一家位置较偏售价六千两白银,另一家位置不错,价格也比较公道,售价八千两白银,最后一家跟上一家位置相差不多却标价一万两白银。 任宁立刻选中最后一家,不是因为他有钱,而是因为他要砍价! 第一家位置偏僻任宁直接放弃,第二家位置不错,价格也算公道,不过仅仅是公道而已,远没有满足任宁需求,这家的老板是一对年迈的夫妇,膝下无儿无女,如今上了年纪行动不便只能把商铺卖掉换些养老的钱,任宁实在不愿拿他们开刀。 最后一家是酒楼,老板姓孙年过半百,一副肥头大耳的样子,听闻他儿子在京城赚了些钱,邀他去京城安享晚年,临走还想捞一笔。 这家酒楼位置优越,客流量大,原本生意还算不错,自从孙老板儿子挣了些钱他也无心经营,饭菜质量严重下降,服务态度也不好,回头客越来越少,最后竟显得有些萧条。 任宁进了这家酒楼发现只有一桌客人,选了个位置随意坐下。 若是旁家酒楼见了客人定会热情相迎,而这家酒楼连个店小二都没有,只有一个肥头大耳的中年男子,任宁也立即确认了他的身份。 “老板你们这都有什么好吃的?”任宁带着一副笑脸问道。 “自己看。”孙老板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通过这家酒楼的诸多表现任宁断定他的服务态度不好,紧接着点了几道家常菜,尝尝味道如何。 这几道菜比较普通,做法简单,任宁却足足等了一刻钟的时间,拿筷子夹了一口差点吐出来,这菜分明没放盐,色香味皆是差评。 任宁本就不是来吃饭的,而是刺探军情,酒楼的服务差,菜难吃正合他意。 “老板,您这酒楼打算卖吗?”任宁严肃的问道。 这个问题极大的刺激了孙老板的神经,原本那副懒散的样子一扫全无,两眼冒着金光来到任宁面前接连说道“卖!卖!卖!” 任宁缓缓伸出五根手指,小声说到“五千两白银如何?” “五千两?”听了任宁的报价孙老板满身怒气“我这可是中心位置,对面就是醉春楼,一万两少一个子也不卖。” 孙老板说的没错,这家酒楼的确位置优越,与醉春楼隔江相望,一万两也算公道,任宁给出的价格确实差强人意,也难怪孙老板会气愤。 “醉春楼是不错,却恰恰抢了你的生意。” 任宁这话直插孙老板胸膛,一时之间无言以对,这家酒楼菜色好,服务忧的时候都不足以跟醉春楼抗衡,更别说是现在,他也不想在青楼对面开餐馆,无奈醉春楼是新建的,他总不能换个地方重新来过。 “即便是被醉春楼抢了生意我这也能日赚斗金。”孙老板提高了声调“五千两银子门都没有。” 任宁自知砍价失败,脸上却露着笑容,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看的孙老板心里有些发毛,急忙躲避了他的目光。 已经到了傍晚黄昏洒满整个昌江,印照着美丽画卷。 谈崩之后任宁没必要继续享用那些没放盐的“佳肴”,付了账缓缓离开。 孙老板也算是经历了不少大风大浪,一眼就能看出任宁对这酒楼的喜爱,心中生出一计。 跟孙老板料想的一样第二日任宁如期而至,只是酒楼繁华的场面把任宁吓了一跳。 第四十二章低价收购 “客官里面请!”迎面而来的是名穿着黑衫的店小二,见了客人急忙笑脸相迎。 任宁充满惊讶的看着热闹的景象,几乎是坐无缺席,没等他吩咐,店小二主动报了一些菜名,也让任宁更加好奇。 考量一个酒楼的标准不单单是服务,菜品味道更为重要,任宁点了太白鱼头,跟白切鸡,这两道是名菜,做得好色香味俱全,令人口齿留香,做不好鱼头有腥味,白切鸡表皮不酥脆,还不如寻常菜吃着有味道,这两道菜能反映出酒楼的水平。 不出一刻钟的时间,两道过程繁琐的菜竟然摆在任宁眼前,还未开动已经味道鱼香,白切鸡色泽金黄让人垂涎欲滴。 吃货出身的任宁哪还记得自己的任务,筷子都没拿便狼吞虎咽的吃着,还不停的夸赞。 柜台前的孙老板得意洋洋的看着任宁,脸上露出一丝笑意,事实已经证明这家酒楼生意兴隆,任宁也休想用五千两银子拿下。 “今日没让您失望吧!”等任宁吃的尽兴的时候孙老板走到他面前说到。 任宁拿了牙签提了提牙缝,还不忘打个饱嗝,满意的点点头,紧接着又严肃起来“这你生意还算兴隆,不过除了我之外怕是没人点肉菜,单凭几碗阳春面日进斗金有些不实吧!” 任宁观察的很仔细,这里大部分客人衣着朴素,桌上几碗阳春面显得有些单调,就算一碗面十文钱这里不足百人撑死收入一两银子,还不算成本跟租金。 孙老板挠着头尴尬的笑了笑“这些百姓来得早,那些富家子弟没了座位被我推脱了。” 孙老板这个理由有些牵强,看他一副阿谀奉承的样子怎会留百姓,拒权贵。 任宁笑而不答,刚才那番话已经达到了此行目的,拍拍屁股走人,只留下孙老板气愤的样子。 这些客人很明显是他请来免费吃饭的,为的就是给任宁看,没想到还是被找到了破绽,也只能咬着牙下血本。 第三日傍晚任宁准时赴约,同样看到热闹非凡的样子,同样受到热情招待,不同的是那些客人不单单点了阳春面还有各色佳肴,看的任宁忍不住流出了口水,也把目光转向孙老板暗自说到“算你狠!” 孙老板那大脸庞上挤出一个微笑,走到任宁身边洋洋自得“今日如何,你若不买我也只能找下家了!” 有了这等场面孙老板的底气也足,若天天如此一万两的价格不算贵,估计不出一年就能回本,那样的话买家也就多了,免不了互相抬价,最后很可能卖出更高的价格。 任宁脸上仍保持着微笑,手指轻轻比划着“六千两,最多六千两。” 孙老板被气的涨红了双脸,急忙送走任宁这尊瘟神,眼神中流露出不甘与痛心。 这家酒楼生意如何明白人都看在眼里,再加上儿子催的急孙老板还真不好找到下个买主,也只能舍命陪君子跟任宁继续玩下去。 孙老板总结了些经验,第一日任宁只给出五千两银子是因为酒楼生意差,第二日同样是五千两因为顾客需求单一,酒楼利润少,第三日顾客菜色增加任宁便给出六千两银子。 所以要想提高价格就必须让任宁看到酒楼生意红火,利润可观。 第四日来的不算晚却只剩下角落里的一桌,看样子是孙老板精心为他准备的,看破不说破,任宁嘴角始终露着微笑,并没有给出更高的价格。 “老夫久经商场,没想到被这小子给耍了。”看着任宁的身影孙老板咬牙切齿,恨不得扒了他的皮。 若不是任宁出现他的酒楼卖个八千两银子绝对不成问题,如今不但酒楼没卖出去,还白白花了五百两银子请昌南城的百姓吃饭。 他也看出任宁的意思,不论酒楼生意多好他只能出价六千两白银,减去消耗的五百两所剩无几。 这一日算是酒楼最后的辉煌,第五天一早孙老板就辞退了厨师跟店小二,他没多余时间浪费,也只能委托旁人帮着变卖,如此一来他拿到手的钱将会更少。 把酒楼收拾干净后孙老板缓缓的关上大门,眼神却始终停留在正对面的柜台上,这可是他守了二十多年的地方,大门最终是关上了,也取代了他眼中的柜台。 拿了把铜锁小心翼翼的挂在门上,“咯噔”一声,不仅是锁的声音也是他内心的声音。 外面的马车已经备好,他的夫人在马车里耐心的等待着,时不时望向窗外,同样是不舍之情。 恋恋不舍的上了马车,孙老板轻声对车夫说道“出发吧!” 远处的人影缓缓靠近,挡在马车前面焦急的说到“等一下!” 来人正是任宁,他算到孙老板可能会离开,起了个早,总算是赶上了。 “你来做什么?” 孙老板气不打一处来,把所有的不开心一股脑发在任宁身上。 任宁理解孙老板此时的心情,没有半句还嘴,始终保持着一副卑谦的态度,笑脸相迎。 骂了一通孙老板顿时感觉心情舒畅,仔细端详着任宁,分明长相俊朗骨子里透着一副正气,倒也不觉得那么讨厌。 “小伙子我看得出你是真心实意的要买这酒楼。”孙老板停顿了一下说到“老夫忍痛割爱六千两银子给你了。” 若非任宁真想得到这酒楼没必要三番五次的来,孙老板也看在心里,虽说他不缺钱,但在商海摸爬滚打了一辈子,一切都是利益当先自然想着多赚些钱。 其实对于孙老板来说酒楼不仅是赚钱的工具,也是自己辛辛苦苦拉扯大的孩子,相比能卖个好价格倒不如找一个对酒楼好的买家。 任宁此行的确是想用低价收购孙老板的酒楼,不过却准备了一番说辞,让孙老板权衡利弊之下决定把酒楼卖出,却没想到孙老板爽快的答应了,任宁反倒是于心不忍。 “六千两恐怕不行!”任宁摇了摇头语出惊人。 “臭小子你可别得寸进尺!”孙老板对他那点好印象一扫全光,重新准备跟斗智斗勇。 任宁急忙摆着手说到“您误会了,我是准备出六千五百两银子,补回您的损失!” 第四十三章宁哥!宁哥! 如此一来二人从最初的斤斤计较变成了现在的谦让,任宁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一万两银票,从中抽取六千五百两交到孙老板手中。 看着他手中那一万两银票孙老板才知道当真被这小子骗了,如此好的地段一万两都是便宜的,不过大丈夫一言九鼎这个时候也不能反悔,全当是多交个朋友。 接过银票之后孙老板也把酒楼的地契、房契、钥匙交给任宁,持续几天的谈判告一段落。 任宁目送着孙老板离开,始终保持着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六千五百两银子买下这家酒楼任宁得了大便宜,当日他跟秦歆瑶说完酒楼情况之后,秦歆瑶便从账房支取了一万两银票,她都没想过任宁能用这个价格成交。 任宁打算开的瓷器店在经济上要跟秦家独立,也就是说他从南窑拿货是要花钱的,经营所得利润也不算入秦家总账,这完全是秦歆瑶自己的产业,跟秦家没关系。 这个主意自然是任宁想出来的,目的就是不受到秦家的限制,不过如此一来一万两的投资都要算在秦歆瑶自己的名义下,她也是费了不少周章才勉强从账房支出,并且要在一个月内还清。 若是任宁买酒楼花费一万两,接下来装修,进货的钱还要秦歆瑶想办法,如今有了这三千五百两总算是能维持资金的周转。 拿着钥匙任宁轻轻推开大门,一股淡淡的木香味侵入心脾,酒楼一共两层,中间用香樟木做成的楼梯相连。 孙老板已经把大部分的桌椅撤走,只留下楠木做的柜台,和一些简单的陈设。不论是房梁还是门窗选用的都是上好杉木,二十几年的光景也只是让它们更富有韵味,没有一点裂痕。 任宁极尽的享受着酒楼的古香古色,内心说不出的欢喜,大概的看了下格局,也开始规划瓷器店的样子。 如今那一千御器的订单还没有完成任宁拿不到瓷器,也正好利用这段时间对瓷器店好好装修一番,单凭他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紧忙跑回秦家找小灵跟高伯帮忙。 “小灵姐这个木箱放哪?” “马车,马车。” “小灵姐这个梳妆盒放哪?” “我自己拿!” …… 两名身穿粗布黑衫,长相还算清秀的两名小厮正围在小灵身旁,忙着搬行李,还不忘一口一个小灵姐。 任宁见了忍不住发笑,平日里温柔可人的小灵如今也颇有几分霸气。 “见过姑爷!”两名小厮见了任宁急忙行礼,脸上始终露着微笑,露着一副机灵劲。 “他们是谁?”任宁仔细端详着二人有些疑惑的问道。 从二人的穿着打扮来看应该是秦府的家丁,可任宁不曾记得跟秦歆瑶索要家丁。 “这是小三子,这是小六子。”小灵兴奋的给任宁介绍到“他们都是大小姐派来的家丁,以后就跟着少爷了。” 有了小弟小灵自然高兴,她知道今日任宁肯定会动手,于是没等任宁吩咐找了辆马车急急忙忙搬着行李,高伯也没意见,说实话他同样不想在秦家多待片刻。 任宁能看出小灵心急如焚的样子,也对这两名家丁颇为满意,只是姑爷这个称呼他始终不能接受,一本正经的说到“以后叫我宁哥!” 古代的阶级观念深刻,即便不称呼任宁姑爷总要叫声任少爷,听到宁哥这个称呼二人有些惊恐,但任宁的表情坚定他们互相交换个眼神异口同声的叫到“宁哥!” 宁哥这两个字侵入任宁心脾,他缓缓闭上眼睛享受着,身为屌丝的他一直期盼着收几个小弟,如今总算是美梦成真了,“再叫几声!” 二人能够看出任宁极尽享受的样子,不停的叫着“宁哥,宁哥……” 听着一遍又一遍的宁哥这个称呼,任宁有些飘飘然,急忙示意他们停止,凡事都要适可而止,总不能活在梦境中。 小灵一副吃惊的表情盯着任宁,竟也学着二人的口吻叫到“宁哥!” 听到这声极为甜美的宁哥,任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急忙回答道“你还是叫我少爷吧!” 小灵似懂非懂的点点头,有种说不出的委屈,在她看来小三子、小六子抢了自己在任宁心中的位置,接下来对他们爱答不理的表情,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任宁他们没多少行李,大部分是从任家带过来的一些随身物品,很快全都装进马车,任宁坐在前面之路车夫驱赶着马匹,高伯、小灵、小三子、小六子伴在马车左右,心里说不出的兴奋。 小三子、小六子人机灵,又爱干活算是秦歆瑶得力助手,月钱二两银子也不算低,不过秦歆瑶面色冰冷,也经常发脾气不好相处,而任宁始终是一副平易近人的样子。更重要的是秦歆瑶竟然每月给他们五两银子来照顾任宁,心里自然有说不出的喜悦。 酒楼位于昌南城中心,离着秦府不近也不远,半个时辰已经来到门前,任宁急忙打开大门,跟小三子他们一起把行李搬进来。 感受着酒楼优雅的环境小灵免不了一番感慨,小姑娘那种活泼可爱的天性暴露无疑,高伯也满意的点点头,说不出的兴奋。 按照任宁的规划这两层楼肯定是用来卖陶瓷的,后院才是他们居住的地方。 穿过正厅一行人出现在后院内,一个不算宽敞的院子周围有六间屋子,其中两间正室,两间客房,一间厨房跟一间柴房,客房位于正室左侧,柴房、厨房位于右侧。 院内没有名贵的花花草草,更没有流水、小桥,不过物品摆放整洁有序,别有一番韵味。 任宁自是住在正室,另一间留给了小灵,如此也方便照顾任宁,高伯独住一件客房,小三子、小六子共住一间,众人没有任何意见,倒是小灵觉得没资格住在正室。 不论如何他们的居住环境都要比之前好很多,放下行李之后再次来到正厅。 不同行业需要不同的陈设,酒楼自然是多些桌椅,而陶瓷店则需一个个货架,这些也不难,找个木匠铺提出自己的要求估计不出十日货架就会悉数送来。 任宁缓缓走出大门,望着门匾上“孙家酒楼”几个大字有些发愁“究竟要取一个怎样霸气侧漏的名字呢?” 第四十四章霸气的名字 一个霸气新颖的名字不仅能吸引更多买家,还能创造品牌效应,任宁深知这个道理,所以在取名这件事上要再三斟酌。 高伯他们陆续的走出大门,纷纷陷入思索,也提出几个不错的名字,比如“南窑瓷器”、“秦家陶瓷”等。 他们大概了解到任宁是想替秦家陶瓷打名气,名字中不免多了南窑,秦家等字眼。 任宁思索片刻,最终还是摇摇头,显然是这几个名字没让他触动,他要的是那种让人眼前一亮,铭记在心的名字。 “万瓷都!”任宁突然兴奋的说到。 瓷都这个名字是唐朝之后才有的,如今的昌南城还未获此殊遇,用来给陶瓷店命名不仅霸气又能突出秦家陶瓷的品质,再加上一个万字极大衬托了秦家陶瓷的数量繁多,的确是不可多得的好名字。 高伯他们纷纷点头,极为称赞,小三子却疑惑的问道“万瓷都确实很好,不过看上去跟秦家没多少关系。” 不得不说小三子聪明伶俐竟能想到这种问题,任宁对他也刮目相看,不愧是秦歆瑶极力推荐的家丁。 不过这个问题任宁早就想好了解决的方法,神秘的说到“只需在万瓷都下面写上秦家南窑专供,几个小字便可。” 现代的那些连锁店都会在名字下面加上第几分店的字眼,任宁受了启发才想出这个主意,高伯他们无不拍手称赞。 接下来的事情相对简单,小三子、小六子年轻利索,找来梯子很快撤掉酒楼的牌匾,并且按照任宁的吩咐重新整理大厅内的布局。 小灵毕竟是姑娘没多少力气,也不想闲着,拿来抹布擦拭着灰尘,高伯似乎又找到了年轻时的感觉帮忙搬着桌椅。 眼下最紧迫的还是找家木匠铺做货架,昌南城的木匠铺总共三家,手艺相当,价格也相似,没必要挑挑拣拣,任宁很直接的选择了帮他打造手弩的那家。 这家木匠铺积压的订单不算多,两日之后已经开始着手任宁的货架,又用了三日四个货架,十个雕刻着龙凤图案的木桩都已完成,悉数送到。 又用了一日将一丈有余的门匾送来,至此万瓷都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交出五百两银子后任宁多少有些心痛,不过这些货架木桩令他颇为满意。 四个货架整齐有序的摆在一楼,最边上那个放置陶器,然后是白瓷,中间两个放置三彩跟青瓷,总之把品质好的瓷器放在最显眼的地方,让人赏心悦目。 偌大的二楼单单放了十个木桩,显得有些浪费,小三子他们也提过这个问题,任宁笑而不答,自然是想用事实揭开谜底。 他总不能说一些饥饿营销、品牌效应之类的字眼,等他们见了效果也就了然于心。 正是开张之前门匾是不能挂上去的,期间任宁来了几次南窑询问一千件御器的完成情况。 从他接下订单到现在已经过了半月有余,在秦歆瑶的指挥下已经完成了大半,开始几天秦歆瑶身心俱疲,后来听取了任宁的意见找了几名得力助手帮忙打理,清闲了不少,见到任宁的身影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自从离开秦府两人也只在南窑见了几面,忙碌中的任宁没多少心思考虑其他,秦歆瑶心里空落落的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她毕竟是高傲的女子,总不能经常去任宁那里,凡是都需要男生主动。 又过了十日一千件御器的订单全部完成,按照任宁的意思南窑加紧烧制了十件青花瓷,一百件青瓷、一百件三彩、一百件白瓷跟若干陶器。 任宁按照净赚三成的价格付给南窑银子,青花瓷一件七十两银子、青瓷三两、三彩三两、白 对面的醉春楼里一片欢呼雀跃,纷纷等待着名震昌南城的花魁登场,自那日沈园诗会后萧语诗的名头更大,尤其是那首《霓裳羽衣曲》让人陶醉,不过她却始终在屏风后弹奏,从未坏过规矩。 那些文人墨客绞尽脑汁的想了不少赞美之词,却没一个引起萧语诗的兴趣,更别谈上楼一叙。 “姑娘这首《六幺》下拨如雷,出神入化,唯独没有测测动人,恐失此曲真滴。”坐在人群中的任宁摆出一副谦虚的样子评价道。 虽说他态度谦和,但这评价分明是说萧语诗弹得不好,那些青睐者无不怒目相视。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萧语诗莞尔一笑,自是知道任宁为她而来,心里说不出的喜悦,自那日二人重新认识后还未见面,萧语诗去过几次秦府却没发现他的踪迹,心里不免有些着急,没想到任宁主动前来。 任宁之所以选择孙家酒楼,跟萧语诗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他也是强忍着内心那种思念的冲动,如今总算是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说服了自己。 刚才那番评论有些极端,萧语诗的琴声流露着不少感情,任宁分明是等待着萧语诗为自己开脱,否则绝对会死在悠悠众口之下。 萧语诗那甜美的笑声令众人陶醉,其中蕴含两重意思,其一见到任宁的喜悦,其二了解任宁心中所想的那种心照不宣。 然而接下来那番话却把任宁吓了一跳,若是料到这个结果给他一百个胆也不敢公然诋毁萧语诗。 “有劳诸位替小女子伸张正义了!”说完迈着盈盈碎步离开,只留下任宁惊恐的表情。 第四十五章旗袍 萧语诗这话的意思很明显,分明是让那些青睐者教训一下任宁。 得到萧语诗的指令那些平日里文质彬彬的公子少爷都露出了本性,纷纷拿出藏了很久的绝技一顿乱骂。 任宁感觉无数只苍鹰在耳边嗡嗡乱响,哪还有力气进行反驳,这些青睐者一人一口唾沫星子也能淹死他。 就在任宁无力招架的时候萧语诗身边的婢女来到他身边轻声说道“我家小姐有请!” 这婢女身形矫健带着任宁快速穿过人群,也算是给他解了围,那些骂的起兴的文人墨客这才发现找不到任宁的踪影,纷纷散去。 上了三楼任宁的耳根才算清净,偶尔听到一阵跌宕起伏的声音反倒让他有些不好意思,想到萧语诗生活在这种环境任宁有些不忍,不过也恰恰能隐藏杀手的身份。 “任公子可否满意?”萧语诗满脸笑意的说到,似乎对方的“杰作”颇为满意。 这种妖艳的脸颊配着灿烂的笑容早就把任宁的魂魄勾走,他哪还有心思注意屋内温馨典雅的摆设。 “满意。”任宁毫无意识的回答道,又立刻摇着头说到“不满意。”总之是语无伦次,不知所云,看着他痴傻的表情萧语诗笑的更加灿烂。 “真是勾魂的妖精!”平静之后任宁给出这种评价,也急忙收回被勾走的灵魂,一本正经的说到“任某此次前来有事相求。” 谁知萧语诗急忙捂住任宁的嘴在他耳边轻声说道“我不许你说求字。” 求字多半有着利益关系,萧语诗不想跟任宁显的生分,自然不愿听到他口中的求字。 任宁理解她的意思急忙换了个说法,表达自己的来意。 他是想在开业那天借用萧语诗的名头吸引更多顾客,这种抛头露面的事情对炎朝女子来说有损名节,而萧语诗却爽快的答应,并且还表示让几个姐妹共同参加。 其实任宁的要求很简单无非是让她谈几首曲子,吸引一下所谓的才子们,不过除了传统的曲词任宁给了萧语诗一首闻所未闻的曲子。 “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瓶身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初妆……”萧语诗吃惊的看着宣纸上密密麻麻的小字,却不知该用哪种曲调。 五音不全的任宁连最基本的曲调都不懂,更别说古代的宫、商、角、徵、羽,也只能模仿着周董的旋律轻哼了一遍。 谁曾想萧语诗竟有模有样的唱了出来,甜美轻盈的嗓音再加上动人的琴声,听的任宁有些心醉。 “没错!没错!就是这样!”任宁激动的说到,竟不自觉的在萧语诗额头上蜻蜓点水的吻了一下。 这种举动在现代很正常,跟搭档完成一项重要的工作难免会击掌、拥抱、轻吻额头,炎朝可没这种习俗,琴弦停了,歌声止了,萧语诗面色绯红窃声窃语的问道“公子这是做什么?” 萧语诗敢爱敢恨从不隐藏内心的想法,她的确对任宁有好感,不过大多是一种恩情,在这种情愫还未萌发成爱情之前她还不能接受任宁的亲吻。 任宁这才感觉到自己的做法有些轻浮,急忙道歉,语无伦次的解释着。 看着他慌乱的样子萧语诗忍俊不禁,莞尔一笑,全当什么都没发生过,继续弹奏任宁给的曲子。 为了解除尴尬任宁匆忙离开,衣服被冷汗湿透,他竟忘了萧语诗真正的身份,方才那种行为极有可能招致杀身之祸。 冷静之后任宁伸出舌头轻轻舔了舔嘴唇感受着萧语诗身上的味道,心情也好了很多。 第二日一早任宁出现在秦家女红坊里,这些女红多少听闻了任宁的事情,纷纷笑脸相迎,甚至一些年轻的姑娘露出花痴的样子,当然她们很清楚任宁是大小姐的男人,自己没那个福分。 任宁找来女红坊的主事,跟她说明来意,自己想要四套女子服装希望她们尽快完成,并且将画好的图纸交到对方手中。 女红坊的主事年近四十,可以说是年老色衰的年纪,却长着一张年轻的面庞,再配上合适的衣襟看上去不过三十。 此人本是秦府的婢女,凭借着一双巧手进了女红坊,又花了二十年时间做到今天这个位置,不得不说是名女强人,对衣着、刺绣尤为精通。 即便如此看了任宁给的图纸她还是吃惊的问道“这是长裙吗?” 任宁也不好意思解释这叫旗袍,只能硬着头皮点点头“没错,是长裙。” 不得不说女红坊主事对服装有很深的研究,很快找出旗袍跟普通长裙的不同,并且思考着如何缝制。 任宁绝不怀疑女红坊的实力,不过还要加些要求“一定要用白色布料打底,蓝色细线绣花!” “青花瓷的样子吗?”女子突然问道,显然也听说过青花瓷的存在。 青花瓷从她口中说出任宁倒有些惊讶,更多的是惊喜,他还没怎么推广已经有不少人知道,若是开业那天整出些大动作,想不出名都难。 没用三日女红坊已经做好了四件旗袍,却是借了秦歆瑶之手给任宁送来的。 任宁把图纸送到女红坊那日秦歆瑶便得到消息,除了对这几件奇怪的衣服好奇外,更想知道他要这几件衣服何用。 当旗袍成型后亮丽的色泽,新颖的款式还是吸引了秦歆瑶,不免仔细端详了一番,最后觉得这衣服过于招摇跟她的气质不符,也就没让女红坊给自己定制一件。 任宁手中拿着旗袍满意的点点头,又看了看身旁的秦歆瑶竟用旗袍在她身上比划一番,最后还露出些猥琐的笑容。 “登徒子!无耻!”秦歆瑶脸色绯红,也不知是气愤还是害羞,总之骂了几句匆忙的离开了,身旁的小蝶急忙给任宁使眼色,大概是让他去道歉。 屌丝出身的任宁哪懂得这些,眼睁睁的看着秦歆瑶在门口停留片刻紧接着离开。 旗袍到手后任宁再次找到萧语诗,给她那几名姐妹试穿,当看到几人玲珑曲线、傲人身姿的时候任宁狠狠咽了几口唾沫,不过萧语诗那个眼神让他放弃了所有念头。 眼看着明日便是八月十五任宁做了不少计划,本想着敲锣打鼓,又觉得跟青花瓷高冷的品质不符,张灯结彩又要等到晚上,不利于凸显青花瓷的艳丽,靠着人脉多找些亲戚朋友捧场又只认识秦歆瑶,最后只能闭上双眼静观其变。 第二日任宁起的很早,小灵她们也做好了准备,几人相互鼓舞一番轻轻推开大门,眼前的景象却让他们大吃一惊。 第四十六章开业大吉 朝阳的光辉印着昌江流水,波光粼粼色彩斑斓,也同样给整个昌南城带来光明。 大厅内的任宁却并未看到多少光亮,推开大门仍未找到太阳的影子,眼前黑压压的一片把他吓了一跳。 “我靠什么情况?”情急之下任宁急忙关门,还是通过门缝好奇的看着门外,也找到了几个熟悉的人影。 秦歆瑶自然算在其中,她旁边还围了一大群名流商贾,为了给任宁增些人气她可是厚着脸皮求了不少人,也辛亏有林家的帮忙这才汇聚了昌南城大半有钱人。 萧语诗同样出现在任宁的视线中,身穿一袭青衣,却是用轻纱蒙了面,也只有在任宁面前她才会揭开面纱。 在她旁边是穿了旗袍的那四名女子,气质虽不及萧语诗傲人的身姿一览无余,同样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更让任宁惊讶的还是那数百名文人墨客,显然是萧语诗的功劳,早在前几日她便透露万瓷都要开张的消息,并且还特意强调自己会抚琴助兴。 往常能在屏风外面想象着萧语诗的相貌已经让人心醉,如今有近距离接触的机会他们怎会错过,天还没亮便早早地守着。 最后那人把任宁吓了一跳,竟是沈礼沈大人,数不清的才子佳人慕名而来,这也极大的增添了人气。 除了惊讶外任宁更多的是担心,他可不想让萧语诗跟沈礼靠的太近,急忙开了大门径直的走到萧语诗面前,使了个眼色希望她能明白。 从万瓷都大门走出来的本就会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更何况是直奔萧语诗,那些青睐者怒目而视,就连沈礼也忍不住猜测两人的关系。 任宁走出来的那一刻秦歆瑶满心期待的盼望着,不曾想任宁视若无睹的走到萧语诗身边,眼神中透露着一丝愤怒、一丝落寞、一丝悲伤。 身旁的小蝶、小桃急忙转移了话题给秦歆瑶解释着,看得出她们极力撮合二人。 萧语诗意识到气氛的紧张,急忙说到“小女子萧语诗恭祝任公子开业大吉!” 任宁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行为有些唐突,在旁人眼中他们没什么交集,萧语诗之所以出现也是他花了大价钱请来的。 “姑爷!姑爷!快来剪彩!”机灵的小三子同样看出气氛异常,急忙呼唤着任宁回来剪彩。 不过他却称呼任宁姑爷,显然是说给秦歆瑶听的,他毕竟是秦家家丁,总不能看着任宁娶了旁人。 这声姑爷同样落在旁人耳中,敌视的目光渐渐散去,任宁给了小三子一个赞许的眼神,一路小跑回到门匾下。 按照惯例剪彩都会邀请在场的贵客,任宁自然不会忽视了沈礼的存在,沈礼既然来了断没有拒绝的道理,满脸笑意的走到任宁旁边。 跟沈礼平起平坐任宁的身价也高了几分,那些慕名而来的文人墨客皆是一副羡慕的眼神。 除了沈礼任宁还邀请了秦歆瑶,她毕竟是万瓷都的投资人,也是陶瓷的供应商。 为了顾全大局秦歆瑶强忍着内心的愤怒,笑盈盈的走到任宁面前,还主动挽着他的胳膊,满眼杀气的跟萧语诗对视,分明是告诉她任宁是自己的未婚夫让她尽早死心。 两女针锋相对的样子让任宁出了身冷汗,也验证了一句话:宁惹君子,不惹小人,宁惹小人,不惹女人。 三人分别拿了把剪刀,同时把彩带剪断,万瓷都几个大字赫然出现在众人面前。 “万瓷都!”众多文人墨客细细品味着,不免一些称赞,下面几个小字更让他们惊奇。 “秦家南窑专供!”沈礼爽朗的大笑道“任宁小兄弟,不仅文采过人经商头脑也令人佩服!” 混迹官场多年的沈礼怎会看不出任宁的用意,分明是要打出品牌效应。 剪彩结束后萧语诗开始抚动琴弦,众人也把注意力转移到她身上。 这次曲调以欢快旋律为主,为了迎合万瓷都开张的氛围,那些自认为听过萧语诗所有琴曲的青睐者有些摸不着头脑,这首《青花瓷》他们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瓶身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初妆。”萧语诗轻声开场。 为了把这首没有曲调的《青花瓷》唱好,她可没少下功夫,一遍遍的练习又一遍遍的改来改去,任宁的那种唱法虽然新奇却不能迎合炎朝的品味,萧语诗把古腔古调融合其中,才有了今天的版本。 嗓音一开全场寂静,无不感叹那空灵优雅的声音,曲词大胆奔放,曲调新颖不俗立即博得喝彩。 “釉色渲染仕女图韵味被私藏,而你嫣然的一笑如含苞待放。” 在这曲词恰当好处之际,四名女子身穿旗袍惊艳登场,双手纷纷举着青花瓷,迈着盈盈碎步款款而来,比现代那些走秀不知强了多少倍。 任宁倒不似解说员那般对她们手中的青花瓷一一介绍,这首曲词,这副打扮已经是最好的诠释,语言显得苍白无力。 “你隐藏在窑烧里千年的秘密,极细腻犹如绣花针落地。”萧语诗继续用美妙的声音感染着众人,就连沈礼也是极为享受的样子。 帘外芭蕉惹骤雨,门环惹铜绿。而我路过那江南小镇惹了你,在泼墨山水画里,你从墨色深处被隐去 随着曲词的结束琴声戛然而止,恰当好处,给人留下无限遐想。 “好!”掌声雷动,喝彩不停,无不赞叹萧语诗精妙绝伦的琴声,清脆动人的曲声。 也只有沈礼把这赞叹的目光给了任宁,一本正经的问道“相必这曲词出自小兄弟之手吧!” 熟读四书五经的沈礼不曾记得诗词还有这种写法,也只能想到任宁,他可是经常给人带来新奇的体验。 任宁笑而不答弯腰行礼,恭敬的说到“沈大人里边请!” 琴曲结束的那一刻万瓷都算是正式开业,能邀请沈礼第一个入内定能让这里蓬荜生辉,财源滚滚。 不论是萧语诗曲词中的青花瓷,还是四名美女旗袍上的青花瓷,或是沈礼口中称赞的青花瓷都是这些才子追求的,一窝蜂的挤进大厅慷慨的掏出手中的银票。 高伯急忙走上柜台收钱,小三子、小六子穿梭在货架中给客人介绍同样忙的不亦乐乎,任宁却带着沈礼上了二楼心理有了另一番打算。 第四十七章凄冷的中秋 万瓷都的一楼井然有序的罗列着各色瓷器,繁多而不显凌乱,给人一种整体美。 二楼截然不同,偌大的空间仅仅放了十个雕龙刻凤的木桩,每个木桩上有一件青花瓷,上面纹着百花、山河、鸟兽虫鱼,形势大胆多变毫不拘泥。 青花瓷的旁边分别放了面玻璃镜子,原本晶莹剔透的色泽在镜面的反射下发出耀眼的光芒,给人一种视觉上的冲击。 如果说一楼的繁多瓷器是威武的士兵,那么二楼的青花瓷绝对是雄壮的将军,士兵彰显着团队的力量,而将军突出个人风采,二者相互印衬使万瓷都立于不败之地。 上了二楼沈礼被青花瓷夺目的光辉深深吸引,犹如陷入青花瓷描绘的画境中,不能自拔。 看着他陶醉的表情任宁满意的笑笑,却不忍心打断,只是带着他缓缓走入青花瓷的中心位置。 前方是山川,后方是河流,左边是百花斗艳,右边是雄鹰展翅,沈礼感受到炎朝雄壮山河的波澜壮阔,唯想饮一壶清酒醉卧而眠。 “沈大人,这青花瓷如何?”任宁笑吟吟的打断了遨游其中的沈礼。 沈礼急忙回了回神,连番夸赞“一件是美景,十件乃河山!” 若说一件青花瓷就是一处美景倒不为过,而十件犹如雄壮的河山有些夸张,也可看出沈礼对青花瓷的高度赞誉。 “那如果一百件连起来是否很像一万两白银?”任宁始终保持着微笑。 拿高贵的青花瓷跟低俗的白银作比较恐怕也只有任宁一人,不过他这话分明是提醒沈礼还未结算那一千件御器。 “你小子就知道钱,难不成还怕老夫眛了?”沈礼一边笑着一边拿出一摞银票交到任宁手中。 沈礼出了名的大公无私绝不会做出眛钱这种事,朝廷也是刚把钱交给他,这才拖了些时日。 任宁倒不是担心拿不到这笔钱,只是怕秦歆瑶为难,为了让万瓷都开张她从秦家账房支取了一万两白银,不能及时归还定会被秦仲才他们问责。 拿了银票任宁笑的更加灿烂,急忙数了数,眼神中露出一丝惊讶,缓缓转向沈礼。 那一千件御器中有一百件是青花瓷,总共一万两,其余九百件是青瓷跟三彩,一件十两总共九千两,加起来一万九仟两,而沈礼却给了整整两万两的银票。 “最后那一千两是沈某的私房钱,用来买这里的十件青花瓷!”沈礼急忙解释道。 青花瓷出现的那一刻就深深吸引了沈礼,如今又身临十件青花瓷的雄壮氛围中,怎能不心动,用这十件青花瓷去装扮沈府绝不亚于一些名人字画。 任宁理解沈礼的心情,笑了笑却只收了一百两“沈大人很抱歉,万瓷都的青花瓷每人每次限购一件!” 正在青花瓷境中享受的沈礼听了任宁这话立即清醒,脸色随即阴沉下来,往日都是别人巴结自己,而任宁却敢驳了他的面子。 任宁脸上不禁出了冷汗,甚至在打退堂鼓,他不过是小小的商贩,而沈礼却是名震昌南城的翰林学士,惹他生气无异于飞蛾扑火自取灭亡。 沈礼的表情始终低沉,甚至有些痛苦,围着整个二楼踱来跺去,每一声脚步都让任宁出一身冷汗。 “小子你怎么了?”沈礼突然走到任宁面前,看他满脸大汗好奇的问道,而后指着角落的一件青花瓷说到“我要这件江山社稷图!” 刚才他脸色低沉并不是愤怒,而是惋惜,痛苦也是源于选择艰难,比较一番之后还是觉得江山社稷图最适合沈府。 “老子差点被你吓死!”任宁暗自骂了沈礼几遍,心里也畅快了很多,急忙露出笑脸拿来这件江山社稷图,随口解释一番,也不忘阿谀奉承一番。 沈礼惜才,爱才,任宁分明给他一种才华横溢,直言不讳的感觉,偶尔的阿谀奉承让他有些不懂,也对任宁更加好奇。 拿了青花瓷沈礼缓缓下楼离开,他是朝廷重臣公务烦身,特来参加万瓷都的开业典礼已经忙里偷闲,自然不敢多待。 那些才子佳人看着沈礼手中的青花瓷羡慕不已,一窝蜂的冲向二楼,可怜那狭窄的楼梯险些遭遇不幸。 任宁猜到会是这样,杜绝这种现象的最好方法就是排队,若只接纳十名顾客的话后面那些人连观赏的机会都没有,久而久之也就对青花瓷失去了兴趣。 他就是要利用开业这个契机让那些才子佳人一饱眼福,又不多卖宣传效果极佳。 原本宽敞的二楼此时难以落脚,所有人都把精力放在青花瓷上哪还在乎身体上的不适,任宁趁此机会大肆渲染一番,纷纷露出一副垂涎欲滴的表情。 青花瓷终归只有九件,不可能满足所有人愿望,任宁也只能卖给最先上楼的九人,其他人脸上充满了失落,任宁立即承诺每日都会有十件青花瓷上架,让他们改日再来。 除了二楼的青花瓷被抢购一空外一楼的青瓷、三彩也所剩无几,高伯数着银子笑的合不拢嘴。 看着他们忙的不可开交秦歆瑶也放下大小姐的身价帮忙,身为万瓷都老板的她才是最大赢家。 从开门到现在不过半个时辰,货架上的物品所剩不多,顾客也陆续散去,纷纷等待着明日青花瓷的上架。 任宁也把一千件御器的钱交给秦歆瑶,让她尽早堵上那一万两的窟窿,万瓷都赚的那些银两多半用于流动资金不能立刻分红。 下午的万瓷都显得有些冷清,偶尔有几名顾客买几件白瓷或是陶器,高伯跟小三子他们足以应对。 任宁利用这个空闲去了趟南窑,他这一日卖的数量是南窑五天的产量,基本上处于断货的状态。 为了使利益最大化任宁要求南窑每日必须生产十件青花瓷,同时生产一些青瓷、三彩。 等了几个时辰之后任宁拿了明日的货物回城,已是戌时昌江两岸变得寂静,唯有那一轮明月印照着江心。 把货物交给小三子后任宁回到卧室辗转反侧,说不出的落寞与孤独。 白日的喧嚣热闹无法打破他内心的孤独,独自望着窗外皎洁的明月任宁思绪万千。 往年的中秋不论多忙他总要回到父母身旁,这是个团圆的节日,而今夜格外冷清。 他终于还是推开了房门,披着月光走独自走上昌江。 第四十八章月下相会 昌南城的夜色是静美的,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而那一座座石拱桥也给昌江增添了不少色彩,明月、江水、小桥浑然一体,美不胜收。 万瓷都的门前也有一座石拱桥,连接着两岸,直通对面的醉春楼。 任宁步调迟缓,时而望月感怀时而临江吟诵,忽而上了石桥,低头看着月影,却成不了三人。 石桥对面同样有着一个孤独的身影,迈着盈盈碎步缓缓而来,那双明眸在月光的照耀下却有些落寞。 两人同时上了桥头,一个在左一个在右,也不知二人惹了月影,还是月影捉弄了二人,两人身影交织在一起。 任宁与萧语诗极为默契的抬头,相视而笑,月光下的笑容是灿烂的,妩媚的,也是多情的。 “你?” “你?” 两人同时开口。 “你先说!” “你先说!” 或许是本能反应,或许是心意相通,每个眼神每个动作都那么一致。 “你怎么会来这里?”任宁毕竟是男人总要先开口,万种风情全部寄托在这句问候之中。 萧语诗白皙的脸颊上泛着些许绯红,颇有小女生害羞的样子,平静了一下才敢回答“心情不好的时候总喜欢赏月。” 任宁多少能理解萧语诗的想法,身为杀手的她看似无情却最伤情,她的世界是孤独的惟有明月作陪。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 纤纤擢素手,札札弄机杼。 终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 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 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任宁不愿勾起萧语诗的伤心事,望着明月感怀。 萧语诗听的入神,这个年纪的女子都憧憬着爱情,见不得牛郎织女的分离,竟也露出一副渴望的目光“天上当真有牛郎,织女吗?” 牛郎跟织女的爱情故事一直被人传颂,这首《迢迢牵牛星》也是为他们所写,在这个封建迷信的社会女子多期盼找到自己的牛郎,却不想隔着那条银河。 “每个人都是天上的一颗星,牛郎星跟织女星如此耀眼定是存在过的。”童话般的问题,自是要用童话般的答案,任宁指着两颗耀眼的星星说到。 萧语诗憧憬的看着两颗星辰,突然笑了笑主动拉着任宁的手说到“跟我来!” 她的动作快过思绪,任宁还未反应过来已经被她拉上屋檐,近距离的感受明月的美。 “在高处总能收获最美的月亮。”萧语诗的脸上如此天真烂漫,美的不可方物。 任宁出了一身冷汗,为刚才的攀爬而心有余悸,竟是一副惊讶的目光看着眼前娇小的身躯,他不知道萧语诗哪来的这么大力气。 “你不想知道我为何要杀沈礼吗?” 萧语诗似乎读懂了任宁的心思,开门见山的说到。 两人见过数面,从未讨论过这个话题,对于杀手来说只有死人才会知道秘密,所以任宁从未问过,这也成了两人心中的那条银河。 如今萧语诗主动提到此事,任宁出了一身冷汗,他害怕萧语诗在试探自己,笑着说到“彼此之间留一些秘密岂不更好?” 萧语诗心情有些低落,她不想隐瞒任宁,也不能悉数告知,努力挤出个笑脸“或许这就是我的命吧!” 脸上的微笑是用来遮掩内心的悲伤,任宁坐在萧语诗身边又靠近了几分鼓了鼓勇气问道“除了任务能不能别杀人?” 这话既是为了帮助萧语诗,也是在帮助自己,说不准哪天她的长剑会再次架在自己的脖子上。 对于嗜血成性的杀手来说不在杀人有些强人所难,而萧语诗竟用力点点头“我答应你!” 屋檐上的二人映着月光形成一幅温馨,唯美的画卷,时而悲伤,时而欢笑。 一番畅聊后萧语诗的肚子竟不争气的咕咕直叫,那清纯的脸颊上露出一丝尴尬“可能是晚上没吃饭的缘故。” “我也带你去个地方!”任宁灵机一动突然想到什么。 萧语诗拉着任宁的手小心翼翼的从屋檐下落,下落之后紧握的双手并没分开,而是任宁在前她在后。 对于杀手来说手中的剑是最可靠的朋友,而此刻竟有种奇妙的感觉,眼前这名男子会为她遮风挡雨。 两人没走多远,进了万瓷都又进了厨房,任宁找来面粉,红糖跟绿豆。 “你会做糕点?”看着任宁准备的这些食材萧语诗奇怪的问道。 自古君子远庖厨,更别说是做糕点,也难怪萧语诗一脸惊讶的看着他。 “算是吧!”任宁笑了笑,表情尤为神秘,似乎要给她个惊喜。 不论是高傲的秦歆瑶还是天真的小灵又或是冰冷的萧语诗都喜欢惊喜,或许这是所有女子的通病。 任宁在面粉中放了红糖,又放了水,开始搅匀,最后揉成金黄色的面团。 绿豆中同样放了红糖,在锅里蒸煮,待到香味飘散的时候出锅。 接着把一个个面团压成饼里面装上绿豆沙,用模子刻成小圆饼形状,重新放入蒸锅。 萧语诗的实现从未离开任宁,偶尔也会浮想联翩,认真劳动的男子最迷人。 半个时辰后香酥可口的月饼摆在萧语诗面前,令她顿时来了食欲。 掰了一小块放在嘴里细细品尝,连连点头,赞不绝口。 “这是什么糕点?”香酥可口的味道,精致的外形令她充满好奇。 “月饼。”任宁若有所思略带伤怀的说到“在我们老家每逢八月十五都会吃着月饼赏月。” 对任宁来说月饼不仅仅是一种美食,更是一种象征,是每一个游子思乡的寄托,拿了块月饼放在嘴里大口大口咀嚼着,嘴里是甜的心里是咸的,眼里是苦涩的。 萧语诗把月饼高高举过头顶跟天上的明月做着比较,忽而笑了,忽而哭了,同样是百般滋味。 身为杀手的萧语诗是孤独的,独在异乡的任宁也是孤独的,两个孤独的人在一起谈论着孤独的话题也会更加孤独。 “以后的八月十五我都会陪在你身边吃着月饼赏月!”萧语诗的笑容是那么美,那么甜,那么令人心醉。 第四十九章老子被调戏了 各自回了住处纷纷难以入眠,脑海中不停的回荡着那些美好的画面。 任宁对萧语诗的情感源于内心深处,而萧语诗对任宁的留恋来自那温馨的画卷,总是平行时空下的二人做着相同的梦,彼此思念着对方。 第二天一早任宁从吵闹中惊醒,万瓷都门口的客人排了一条长龙,时不时发出叫嚷声。 小三子、小六子用板凳顶着大门,等待着任宁的眼色,见他挥挥手才缓缓将板凳撤去开了大门。 “我先进!让我先进!”一群看似文质彬彬的才子纷纷失了气质,抢着进门。 任宁紧忙挡在门前控制局面,即便是猜到生意红火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排队等着。 经过任宁几次推销青花瓷已经风靡全城,那些贵族子弟已经把青花瓷当成了身份的象征,甚至有些买了青花瓷的客人再以更高的价格出售,形成一瓷难求的局面。 “林小姐!快看是林小姐!”拥堵的场面暂且得到控制,众人的目光纷纷转向林湘儿身上。 仍是淡黄色的衣裙,散发着高贵,迷人的气质,她前面那名身穿红色衣裙的女子同样美丽,只是脸上有些冰冷,见了任宁这才露出一丝微笑。 “林小姐?您怎么来了?” 任宁跟林湘儿有过一面之缘,也佩服她的才华,只是没想到平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她会来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 “自是来买青花瓷的,难道不欢迎吗?” 开口的是秦歆瑶,她与任宁熟络,也时常开个玩笑,看他们一副针锋相对的样子林湘儿嗤嗤一笑,又多了几分妩媚。 “小三子一会让最前面几位顾客上二楼。”任宁急忙吩咐着,然后带着秦歆瑶跟林湘儿来到二楼。 他对林湘儿有这种态度不是因为她才华横溢,更不是因为长相漂亮,而是因为她昌南商会会长女儿的身份,在这做生意难免要跟商会打交道,说不准哪天就会有求于人。 林湘儿也只是在沈园诗会那天见过青花瓷,不曾见过这等气势,尤其是在镜中的模样更为艳丽,立刻流露出一副享受的样子。 “林小姐慢慢选。”任宁客气的说到,也的确别有用意,让她尽可能多的了解青花瓷,然后凭她的身份大肆渲染。 “就这件了!”林湘儿指着一副刻着仕女图的青花瓷说到,前前后后也就几秒钟时间。 身为朝廷重臣的沈礼选择江山社稷图,美若天仙的林湘儿与这仕女图相得益彰,即是偶然也非巧合。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任宁看了看青花瓷又看了看林湘儿称赞道。 “任公子过攒了,湘儿就算再美也美不过这首诗。”林湘儿略带羞涩的应答。 普通的赞美之词林湘儿都是不屑一顾,任宁这首诗精妙绝伦,竟让她生出一种自愧不如的感觉。 秦歆瑶同样能听出诗的韵味,白了任宁一眼,她多希望任宁用这首诗来形容自己。 拿了青花瓷后林湘儿并未离去,而是把目光转移到印衬青花瓷的镜子上,“这是何物?” “非卖品!” “非卖品!” 任宁跟秦歆瑶异口同声的说到。 镜子是用来印衬青花瓷的自然算是非卖品,任宁说出此话不足为奇,而秦歆瑶却显得格外紧张。 女子的心思总是这样,不希望别人拥有跟自己相同的礼物,即便是好姐妹也不允许。 林湘儿会意的看了看秦歆瑶心里猜出个一二,笑了笑拿着青花瓷下楼,秦歆瑶脸色有些尴尬紧随其后不知如何解释。 随后又陆续上来九名顾客,纷纷选取了自己喜爱的青花瓷扬长而去,不得不说小三子聪明伶俐,把任宁交代的事情办得漂亮。 除了十件青花瓷外同样卖了些青瓷、三彩,昨日的货物明显不足,长此已久恐怕只能生产出够数的青花瓷。 午后任宁再次来到南窑,同样是等了几个时辰之后拿到瓷器,小三子将这些瓷器摆上货架,却总感觉有些空旷。 “宁哥,这点瓷器恐怕刚开门就被抢空了。”小三子略带忧愁的说到。 除了十件青花瓷外,青瓷、三彩也只有十件,白瓷跟陶器稍多一点,然后叫了万瓷都的他们不可能只买些白瓷跟陶器。 小三子的话也让任宁再次思考这个问题,其实他们不愁挣钱,倘若整个南窑都用来生产青花瓷绝对日赚斗金,不过那样青花瓷尊贵的位置必然降低最后也只能沦为青瓷一个级别,不是长久之计,并且只卖青花瓷还会砸了万瓷都这个招牌,品牌效应甚至比质量更重要。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南窑连夜生产,总能多维持几天,考虑到工匠们的身体状况同样放弃了这个想法。 带着些许的烦躁任宁再次来到门前的石桥上,萧语诗坐在石墩上看着昌江,偶尔把身旁的石子丢进水面,看着一层层的涟漪。 “我们就如同落入昌江的石子,找不到一点痕迹。”萧语诗知道任宁在她身后显得有些伤感,拿石子自喻。 “再小的石子也会泛起涟漪。”任宁坐在旁边轻声回答道。 这是两种不同的价值观,任宁希望萧语诗能够从悲伤的心境中走出。 “涟漪为何高低起伏呢?”萧语诗收起悲伤的情绪,看着涟漪出神,却想不通其中的奥秘。 任宁有些无语,他总不能解释这叫做波峰波谷,只能借题发挥“就如同我们的命运,总有波澜,低谷之后总会新生。” 萧语诗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心情也好了很多,突然凑到任宁耳边轻声说道“今天我没杀人!” 说完便欢快的离去,只留下任宁呆呆的站在那里,他完全可以把这句话理解成萧语诗几乎天天都在杀人。 这话有两个作用,其一告诉任宁自己会听他的话,其二纯粹为了试试任宁的胆量,算是调戏一番。 “老子被调戏了!”任宁用力的摇摇头这才反应过来萧语诗的意思。 第五十章濒临断货 月下的邂逅总是美好的,也是难忘的,任宁捧着萧语诗带给他的一抹芳香不敢入眠。 萧语诗最后那句话分明是说自己每天都在杀人,只有今天没有,当时任宁有些慌张,现在想来不过是她开的玩笑罢了,那个灿烂的笑容把他迷得神魂颠倒。 任宁也不能确定这是什么感觉,总之跟萧语诗在一起是开心的。 第二天任宁起的很晚,等他出现在大厅的时候发现青花瓷已经售罄,只有零零散散的几个客人在挑选所剩不多的青瓷。 跟着任宁学了两天小三子他们已经有模有样,不想扰了他的休息,便提前开门做生意。 任宁自是高兴,他本就想着让小三子他们独立经营,自己当个甩手掌柜。 高伯仍是满脸笑意的数着银子,心情好到极点,他似乎看到任宁东山再起的希望,当然最重要是看到了任宁的成长。 小灵偶尔来到大厅,多半在内院忙着众人的起居,如此一来几人也算是分工明确,生活跟生意皆是一副井然有序的样子。 任宁再次出了城,来到南窑,他倒更像是货物的搬运工,每天往返于两地之间。 进了南窑任宁发现秦歆瑶正愁眉苦脸的看着那几件瓷器,时不时的叹气。 货车上摆了三十件瓷器,其中十件青花瓷,十件青瓷,十件三彩,这已经是南窑一天的最大生产能力,只可惜远远供不上万瓷都的销售,也就是说南窑拖了万瓷都的后退。 秦歆瑶是一名商人,总想着利益最大化,如今有了赚钱的方法却没有足够的瓷器,让她如何不愁。 “从今日人员分成两批开始倒班。”秦歆瑶万分纠结之后还是做出这个决定,紧接着补充道“月钱由原来的五两涨到十两!” 倒班的作用有多大秦歆瑶是见过的,几天前她就想着让工匠们倒班却担心任宁不同意,这才给他们涨了一倍的工资。 在昌南城一名普通的家丁每月一贯钱,也就是一两银子,机灵些的最多二两,瓷窑的工匠大多五两,如今秦歆瑶直接给他们涨到十两,即便是夜里工作很辛苦他们也是愿意的。 “我同意月钱涨到十两却不同意夜里工作。”任宁缓缓走到秦歆瑶面前认真的说到。 自己的想法被人驳了秦歆瑶有些气愤,平日可没人敢这样跟自己说话,得知是任宁气消了一半,语气也平缓了不少“除了夜间工作还有其他办法吗?” 秦歆瑶这话没有反驳任宁的意思,只想听听他的意见,她总感觉没有任宁办不到的事情,心里充满了期待。 瓷器供不应求这个问题任宁也一直在考虑,但他从没想过用倒班的方式解决,正是在昨日夜里突然来了灵感,嘴角微微一笑,脸色变得颇为神秘“吞并范家、罗家!” 现代的任宁虽不是大老板,却看过不少商业战的电视剧,企业要想做大做强离不开吞并其它公司。 听了任宁的话秦歆瑶吸了口凉气,她也知道那些有实力的家族会吞并一些小家族,不过秦家还远没到能吞并罗家、范家的地步,这分明是痴人说梦。 “有些情况你可能不太了解。”秦歆瑶也不想直接驳了任宁的意见,不过这事的确有些困难,急忙解释道“范家、罗家跟秦家不同,他们没有其他产业,只生产陶瓷,吞并了北窑、西窑就等于断了他们的生路。” 秦歆瑶没说他的想法是痴人说梦,简简单单的给任宁介绍了罗家、范家的情况,任宁是聪明人能理解秦歆瑶的意思,也放弃了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 “既然不能吞并,那就让范家、罗家为我们供货!”任宁放低了要求,继续说到。 让范家、罗家给他们供货无非是要成为他们的买家,只要价格给的高他们没理由拒绝,运作起来相对简单。 秦歆瑶脸上露出一丝欣喜,紧接着眉头微微一皱“恐怕也有些难度,范家有自己的陶瓷铺,而罗家有固定的大买家。” 有自己陶瓷铺的范家完全可以自产自销,没必要把货供给任宁,他给的价格也绝对不会高过陶瓷铺卖出的价格,由此来看让范家供货的确有些困难。 而罗家则拥有固定的大买家,即便任宁给出更高的价格罗家也不一定会放弃老客户而选择他们,如此一来有失信誉。 任宁再次陷入沉思,兴奋劲少了几分,也只能安慰的说着“一切犹未可知。” 拿了货物任宁有些落魄的赶回万瓷都,离开时还不忘提醒秦歆瑶不要夜间进行工作。 一项雷厉风行说一不二的秦歆瑶不知为何总会接受任宁的意见,分明一筹莫展也没让工匠们夜间上班。 回到万瓷都后把瓷器交给小三子任宁心不在焉的钻进自己的房间,答应了秦歆瑶的事情他竟没一点办法。 八月十七的月光还算明亮,只是多了几分寒气,心情不佳的任宁本早点入睡,一睡解千愁,却还是在内指引下来到门外的石桥上,萧语诗仍旧坐在石墩上似乎等待着什么。 “来了!萧语诗轻声问道。 任宁轻点着着头,很随意的坐在旁边,两人已经有了默契,不需过多寒暄。 萧语诗总是一副悲伤落寞的样子,可能因为内心的孤独,任宁的出现倒是给了她不少笑脸。 “心情不好?”萧语诗关切的问道,平日任宁都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此时却愁眉不展,怎能不被发现。 任宁没想着隐瞒,把万瓷都的情况一五一十的给萧语诗说了个遍。 萧语诗是杀手并非商人,那些生意上的往来所知甚少,却不失为一个优秀的倾听者,不停的点头,表情也随之变化,说完之后任宁伸了个懒腰心情也好了不少。 萧语诗突然起身,抽出腰间的长剑,迎着月光,疯狂乱舞。 月光、刀光交织,美人、美景印错,看的任宁目瞪口呆,尤其是萧语诗那凌厉的剑法让他大为赞叹。 最后一剑直指任宁喉咙,距离不到一寸的地方戛然而止,一根青丝却被斩断落在萧语诗的手中。 任宁瞪大双眼看着冰冷的长剑,狠狠咽了口唾沫,魂魄被吓走一半,哪还敢说话。 “我的剑法虽然凌厉,看似无懈可击,最后的杀招却是最大的破绽,若敌人剑更长一分死的将会是我。”萧语诗收回长剑坐在任宁身旁解释道。 见她收了长剑任宁才缓过神来,仔细的分析萧语诗的话恍然大悟“我明白了!即便铜墙铁壁的防御也有破绽!” 第五十一章范家西窑 萧语诗剑法凌厉,剑气逼人,算得上是用剑高手,却仍有着破绽,她正是想通过此时告诉任宁范家、罗家看似无懈可击,实则存在破绽。 得到提示之后任宁兴奋不已,本想轻吻萧语诗的额头,却被那闪着光芒的长剑吓了一跳,哪还有这贼胆。 回到房间任宁很快入睡,也大概有了对付罗家、范家的方法。 第二天青花瓷同样在极短的时间内被抢购一空,按眼前来看这种情况还会持续很久。 任宁没亲自去南窑取货,而是吩咐了机灵的小六子,自己带着小三子神神秘秘的出了大门,高伯是不能离开的,他还要看管万瓷都。 昌江自北向南贯穿着整个昌南城,两岸的街道同样是南北走向,任宁他们沿着昌江向南走了没多远便出现个十字路口。 这条东西走向的大街由一座不小的石拱桥链接由此得名拱辰街,繁华程度不亚于昌江两岸。 拱辰街的东半部分任宁去过,沈府就坐落于此,昌南城县衙同样在那,算是官地,而西半部大多是一些名门望族,任宁带着小三子择西而行,一路上还不忘感慨那些雄伟建筑。 “宁哥,这就是范家的陶瓷铺。”小三子指着一家商铺说到。 任宁也注意到巨大的门匾上写着范家陶瓷几个大字,下面是一扇一丈高的木门,总共有三层,不论是规模还是气势都要略胜万瓷都一筹。 范家只做陶瓷,相对罗家、秦家更专业,又是自产自销有不小的品牌效应,这家店铺算是昌南城瓷器购买基地,生意极为兴隆。 只可惜这种局面却被任宁打破,万瓷都的凭空出现吸引了众多顾客,偌大的范家陶瓷也只有零零散散的几名顾客,多半是买些不起眼的陶器,一天也赚不了几两银子。 “走着!”任宁迈着大步大摇大摆的走进店铺。 任宁颇有一番砸场子的感觉,旁边的小三子急忙提醒范家有不少家丁。 虽说二人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进了店还是受到掌柜热情的招待,如今来个客人很不容易尤其是身穿绫罗绸缎,掌柜可不敢得罪。 任宁四下打量了一番竟没找到其他顾客,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再看看周围的货架摆满了陶瓷,若不是掌柜摆放及时就是没卖出去几件。 “找个伙计带我去楼上看看。”任宁语速放的很慢,装出一副有钱人的样子。 客人提出这种要求并不过分,掌柜的却有些为难最后叹了口气说到“哪还有什么伙计,最近生意不好,这个月的月钱还没发,伙计们都不干了。” “哦,这个样子。”任宁很淡定的说到,心里则乐开了花。 进店之前他就猜测范家陶瓷的生意不好,方才故意试探一番没想到还有意外收获,也就是说范家已经到了内忧外患的田地。 为了不让掌柜看出端倪任宁最后买了个青瓷碗,总算是消费了几两银子。 出了陶瓷店后任宁拉着小三子匆忙向西,想去西窑进一步确认情况。 范家陶瓷往西大概一里路就是范府,再一里则是昌南城西门,从气势上看不如南门,这毕竟不是正门,不过同样有不少士兵把守。 小三子是土生土长的昌南城人,对附近的地形颇为了解,在他的带领下很快找到范家西窑。 两名身材魁梧的家丁守在门口,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任宁不想与他们起冲突,绕到西窑后面的山坳上缓缓靠近。 上了山坳西窑的全貌一览无余,这里总共三个窑炉,面积也比南窑大了不少,工匠们并非忙着干活而是围在一起讨论着什么。 一名身穿黑袍的男子走过来厉声的喊了几嗓子,工匠们纷纷撤去,眼神中无不流露着愤怒,有些甚至直接顶撞。 “小三子,你猜他们在讨论什么?”任宁饶有兴致的问道,想听听小三子的想法。 小三子正要开口突然想到了什么,摇着头说到“小三子猜不出。” “他们手里没活证明西窑几乎停止生产,聚堆讨论应该与月钱有关。”任宁想着陶瓷店掌柜那番话又联系眼前场景分析道。 小三子连连点头“宁哥,说的对,肯定是这样!” 他的奉承让任宁格外得意,片刻后将目光转向小三子“你小子早就猜出来了,故意不说!” 小三子不仅聪明还深谙家丁之道,若他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解释的头头是道还怎么显示任宁高大威猛的气质。 为了不被发现二人匍匐前进,手里还拿着不少杂草遮挡行踪。 任宁立即注意到到其中一名面色消瘦的中年男子坐在树桩旁暗自叹息,看上去有不少心事。 任宁微微一笑计上心来,继续观察着西窑的一举一动。 黄昏未到已经有工匠陆续离开,显然是早早完成了工作。 任宁的目光始终在那名中年男子身上,见他离去急忙拉着小三子在其身后尾随。 进了昌南城后这名男子一路拐弯,尾随其后的任宁有些头疼,拼了命的记路,旁边的小三子却是一副悠哉的样子。 在一个小院的角落男子停来,轻轻推开一米高的栅栏门,总算是到家了。 “小三子这路你记得吗?”任宁有些头疼的问道。 “没有。”小三子摇了摇头无奈的说到。 任宁同样摇了摇头“看来还需要再跟踪几次。” 昌南城的街道繁多,这个小院又极为隐秘,任宁不记得路倒也正常,小三子急忙拿了根木棍在地上不停的画着“先这样,再这样,最后是这里。” 很显然小三子记得路,他只是不想抢了任宁的风头。 任宁在他头上轻轻拍了一下哭笑不得的骂道“你小子找死,连宁哥都敢骗!” 小三子嘿嘿一笑脸上有些尴尬,看来在揣测主人想法的路上他还要走很远,当然遇到任宁这种主子也没必要揣测。 “爹地回来了,爹地回来了!”男子一进家门立刻被三名孩童围住,其中最大的不过六岁左右,最小的刚刚会走,看到男子手中空空如也纷纷露出失落的样子。 第五十二章为你留盏灯 听到孩子们的呼喊一名穿着极为朴素的中年女子也从屋子里走出来,渴望的眼神立刻变得有些失落,轻声说道“家里只剩最后一袋米了。” 男子脸上说不出的悲伤与自责,他是家里的顶梁柱如今连柴米油盐都弄不来。 任宁最见不得这种场面转身离去,小三子在后面追赶着有些好奇“宁哥我们就这样走吗?” “明天再来,带着米跟面来。”任宁边走边说,男子的境遇的确让人怜悯,却恰好可以为任宁所用,让范家给他供货算是成功了一半。 回到家中已是深夜,吃过晚饭几人各自回了房间,也准备明日的事情。 来门口的石桥散心已经成了任宁的习惯,同样也是萧语诗的习惯,每次都很默契的坐在自己的位置。 他们的话题不多,甚至说不了几句,单是见对方一面已经很满足了。 第二日万瓷依旧生意红火,货物销售一空之后小六子继续去南窑拿货,小三子继续跟着任宁行动。 这次他们没去西窑,买了不少货物之后直奔那名男子的小院。 “你们找谁?”女子见到陌生面孔有些紧张,尤其是穿着富贵的陌生人,总害怕这些富家子弟仗势欺人。 任宁并不知道男子名讳,也不想欺骗女子,开门见山的说到“在下任宁,有事相求于你家相公。” “我家相公不过是个粗人,恐怕帮不了公子。”女子的防范心理很强,委婉的拒绝到。 自己的相公她最了解,从未跟富家子弟有过联系,更别说是有求于他。 话已至此再找理由也是多余,任宁放弃了跟女子交流而是把目光转向她身后的几名孩童身上,用力摇着手中的拨浪鼓发动“咚咚”的声音。 小三子也机灵的挥动着手里的风车,“咻咻”的转着,格外美丽。 “娘亲我也想要。”最小的是名男孩指着任宁手中的拨浪鼓说到。 看着孩子渴望的眼神女子表情复杂,她的确想给孩子买些玩具可惜连饭都吃不上那还有多余的钱。 任宁透过栅栏把拨浪鼓递给小男孩和蔼的问道“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孩子总是天真的,被人提问总要回答“我叫三宝。” “三宝真乖。”任宁摸着小男孩的头说到,紧接着把另一个拨浪鼓给了最大的那名男孩,小三子也把手中的风车给了其中唯一的女孩。 三名孩童拿着玩具在院落里欢快的玩耍着,女子脸上也露出欣慰的笑容,对任宁也少了防范之心“进来说吧!” 任宁跟小三子急忙搬着大包小包进了院子,把东西放下。 看着他们拿来的米、面,女子想拒绝,又看了看正在挨饿的几个孩子哪还有勇气拒绝,同样开门见山的问道“你们有何事找我家相公帮忙?” 找人帮忙需要的是诚意,任宁没想着骗她,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个遍,怕女子不懂有些地方着重解释。 女子本就是妇道人家不懂生意往来,更不懂商业吞并,却听得出任宁想要让他相公在西窑带头闹事。 “我们可得罪不起范家。”女子有些害怕的说到。 他们不过是普通百姓,见了富家子弟都要躲着走,哪还敢主动去招惹他们。 “你们只是要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有何不可?”任宁看出了女子的担忧急忙解释道。 通过那日在西窑的观察任宁猜测他们多半是商量团结起来要钱,与其坐以待毙倒不如奋起反击。 女子也觉得任宁说的有几分道理,主要还是因为他们太缺钱了,已经到了非反抗不可的地步。 “此事还需与我家相公商议。” 女子能说出这番话足以证明她已经同意了,只是在炎朝女子多半不能擅自做决定,当然秦歆瑶是个特例。 得到女子的承诺任宁把注意力转移到几名孩子身上,跟他们欢快的玩耍着,竟也回忆起不少童年趣事。 没过多久男子满脸失落的回家,见到正在跟孩子们玩耍的任宁有些惊讶,女子立刻迎上去轻声在他耳边说着。 男子的表情颇为复杂,他立刻明白任宁的来意,也知道做这件事情意味着什么,缓缓走到任宁面前说到“得罪范家倒没什么,只怕丢了这个饭碗。” 若是因为带头闹事被打男子真不畏惧,他只怕范家让他离开西窑,到时候就真没了养家的本事。 任宁放下手中的拨浪鼓转向男子,掏出一张银票说到“这是一百两银子先分给西窑的工匠应急,倘若范家逼迫你们离开西窑,随时可以来秦家南窑工作。” 让他们来南窑工作男子有理由怀疑,但这一百两银票却是真的,谁也不会傻到用一百两银子去骗个普通百姓。 “好,我答应你!”男子鼓了鼓勇气爽快答应道。 任宁跟男子交代了一下具体事宜这才满意的带着小三子离开。 有了男子的承诺让范家供货这件事便有了七成把握,若是再能邀请秦歆瑶同意又增加了一成,最后两成要看任宁的伶牙俐齿、威逼利诱。 任宁吩咐了小三子回万瓷都独自一人赶往秦府方向,自从万瓷都开张后,他便没怎么跟秦歆瑶单独相处,想到接下来的见面任宁略带一丝期盼,或许是想捉弄秦歆瑶了。 身为屌丝的他,以捉弄美女为乐。小灵天真、单纯他不忍心捉弄,萧语诗冷酷无情,他又不敢捉弄,想来秦歆瑶倒是最合适的人选。 自导自演的一场戏还未在脑海中落幕便已经来到秦府,看门的家丁见了任宁急忙笑脸相迎,满口姑爷叫着。 进了秦府任宁有些发愁,他以前从未进过内院更不知秦歆瑶的闺房在何处,以往他想见秦歆瑶都是婢女通报,也只能找个婢女问问。 “姑娘,大小姐闺房在哪?”经过西客房门口的时候恰好碰到两名婢女在外守着,里面燃着灯,相必是他走后换了新的主人。 任宁走之前没多少婢女认识他,再加上夜色正浓,直截了当的问秦歆瑶的闺房很可能引起误会,这名婢女果真满脸惊恐的看着他。 任宁也觉得自己有些唐突,急忙解释“我找大小姐有事,劳烦通报。” 走近之后任宁才发现这两名婢女不是小蝶、小桃又会是谁?如此想来西客房亮灯的那位也便确认了身份。 第五十三章夫婿做主 “姑爷!姑爷!您可算回来了!”见了任宁之后小蝶满脸兴奋,紧接着露出一丝悲伤“自你走后大小姐天天夜里都来西客房,傻傻的坐在屋里一动不动。” 一种莫名的酸楚升上心头,任宁从未想过秦歆瑶还有如此脆弱的一面,颇有中年怨妇的意味。 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说的大概就是此时的秦歆瑶吧。 小桃急忙跑进院落正要通知秦歆瑶,任宁使了个眼色轻声说道“还是我亲自上去吧!” 任宁的步子是那么轻,而秦歆瑶的心事那么重,以至于上了二楼都没被发现。 透过纱窗任宁看到的是可怜人儿的背影,消瘦的身躯,蜡黄的面容,不禁让人心疼。 “我可以进去吗?”任宁轻敲着门说到。 听到他的声音秦歆瑶先是吃惊,然后是慌张,最后还是保持了冷静“进吧!” 身为女子秦歆瑶是感性的,会因心上人的出现而惊慌失措,她又是理性的,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调整自己的情绪,也就有了此时的平淡。 若秦歆瑶跟那些敢爱敢恨的女子一般欲语泪先流,任宁还真不知如何招架,见她如此冷静总算是不用担心,却有种莫名的失望。 “莫不是范家、罗家之事有眉目了?”秦歆瑶总是那么聪明,却也错失了跟任宁说些情话的机会。 任宁的确对秦歆瑶有好感,却并非男女之情,她既开门见山的问,任宁正好开门见山的回答“没错,有些眉目,若你跟我同去便有了八成机会。” 在商场有八成把握的事并不多,秦歆瑶再次惊叹任宁的能力,轻轻点头,算是答应任宁。 两人又独处了一段时间,多半是商议明日的行程与对策,剩下的时间都保持这沉默,为了不让气氛尴尬任宁只能选择离开。 “姑爷今晚不留下来吗?”看着任宁离去小蝶充满了疑问,在她看来两人彼此有着对方,只差捅破这层窗纸,殊不知两人是性格上的不和。 看着任宁消失的背影那滴藏在眼中的泪水才湿了脸颊,“或许他做这一切只是在同情我。” 回万瓷都的路上任宁心神不宁,总感觉少了些什么又说不出个所以然。 路过石桥的时候同样见了萧语诗,打完招呼后任宁匆忙回房睡去。 第二天任宁起的不算晚,睁开眼后发现小灵正一副焦急的盯着自己。 小灵的样子颇为可爱,着急却又不想打扰任宁休息,手指在他眼前不断的比划着,似乎是想让任宁有所感知,自己醒来。 正当她靠的最近的时候任宁突然睁开眼睛,两人四目而对,小灵立刻红着小脸说着“少爷,大小姐在大厅等您。” 为了确保范家老爷范信北在府上,他们决定天亮之后便出发,只是没想到秦歆瑶来的这么早。 任宁也顾不上吃饭,洗了把脸匆忙来到大厅,秦歆瑶正饶有兴致的观察着万瓷都的布置,却没焦急之色。 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匆忙出发,任宁还不忘拿了些银票,让范家给他们供货总要拿出些诚意。 出了门后两人都上了秦歆瑶的马车,走着去未免有些寒酸,任宁毕竟是秦歆瑶未婚夫的身份在外人面前不能表现的太生疏,也便与她同乘。 两人的独处永远是那么尴尬,谁都不想先开口,即便开口也不知该说什么,一路上始终保持着沉默,幸亏范府离的不远只有一刻钟车程。 看门的家丁见二人穿着打扮不凡,问了来由进了府紧忙去通传。 正所谓同行是冤家,秦家与范家平日没多少往来,听得是秦歆瑶登门拜访范信北倒有些好气,碍于面子还是请他们进府。 若说秦歆瑶起到的那一成作用也便是用上了,否则单是进这个大门就有些困难。 进了范府同样是个不小的池塘,里面养着不少金鱼,这也是昌南城大户人家最普遍的布局。 池塘左右分别是东西客房供客人使用,正对面是大厅,过了大厅是家丁房,然后是内院,正是主人居住的地方。 招待贵客自然要在大厅中,除非关系好的兄弟或是姐妹能进内院,他们定是算不上的。 范信北正在大厅等着二人,见他们到来免不了一番寒暄,多半是一些客套,问东问西,倒是任宁的出现引起范信北的注意。 身为范家家主范信北时刻关注着陶瓷行业的动向,自然听说过任宁这个名字,若不是他,范家也不会沦落至此,眼神中难免带些愤怒。 任宁自然不能落入下风,一动不动的盯着眼前这位身穿华服的中年男子,连他那小脸庞深皱纹都不放过。 “秦家这上门女婿倒是一表人才。”范信北明面上夸赞这任宁,实则贬低他上门女婿的身份。 被人抓了小辫子任宁有些恼火,也准备了不少反驳的言辞,却放弃了,毕竟是他们有求范家总不能直接针锋相对。 “确实比令公子强了几分。”说话的竟是秦歆瑶,她绝不允许旁人拿上门女婿这个话柄来熟络任宁。 她能不顾利益替自己出头任宁确实有些感激,只是如此一来谈判将会增加不少难度,最后还得任宁收场。 范信北一直以他儿子为荣,如今被贬低成不如一个上门女婿,怎能不气愤,眼看着就要端茶送客。 “沈园诗会那日令公子跟我夫婿都在,沈大人却是夸赞了夫婿并未夸赞令公子,歆瑶也是由此得出的结论。”就在范信北要发怒的时候秦歆瑶紧接着补充道。 沈园诗会那日的情况众所周知,秦歆瑶的描述也算中肯,她是故意搬出沈礼的名头来压范信北,若他反驳就是说沈礼的评价有误。 如此一来范信北也只能吃个哑巴亏,努力挤出个微笑急忙回了正题。 任宁投来一个赞许的目光,当真没想到秦歆瑶有这等随机应变的能力,若是生在现代多半是个好辩手。 “不知秦小姐今日所为何事?”吃亏之后范信北倒也不那么没趣,开门见山的问道。 “歆瑶不过是名女子,是夫婿有事与您相商!”秦歆瑶一改常态,竟变得柔情似水简直把任宁吓了一跳。 第五十四章强取豪夺 任宁明白秦歆瑶的意思,无非是想给足自己面子,总不能让范信北瞧不起,那样也不会有话语权,让范家供货委实苦难。 任宁也没推脱开口问道“不知范家陶瓷最贵的多少钱一件?” 这个问题有些直接,范信北没做好任何防备,也不着急回答,倒想看看任宁会玩出什么花样。 见范信北迟迟不肯回答,任宁继续说到“既然您不想回答,在下替您回答,范家陶瓷最贵的为青瓷八两银子一件。” 陶瓷店的商品明码标价,也不是什么秘密,只要任宁稍作调查就能知道答案。 “我范家陶瓷品质好,卖八两不过是想普惠于民,却不像你秦家经开出一百两的天价。”范信北阴阳怪气的说到,充满嘲讽的意味。 任宁却不生气全当他是在嫉妒,利益才是商人最看重的,倘若范家也有做出青花瓷的实力恐怕会卖的更贵。 “八两确实不贵,不过据在下所知如今就算六两也没人买。”任宁冷笑对答。 前几日他去过范家陶瓷,对那的情况了如指掌,青瓷的标价分明从八改成了六,仍无人问津。 青花瓷问世后青瓷的处境显得有些尴尬,寻常百姓只会买些陶器,最多买几件白瓷填补家用。 但凡能花八两买青瓷的都是些名门望族,为的就是提升品位,也不在乎多花些银两买青花瓷,所以青瓷的销量急剧下降,即便调低了价格也无人问津。 “你!”范信北气的面红耳赤却无力反驳,只能硬着头皮说到“那又如何?” “卖给秦家如何?”任宁借用范信北的话继续说道。 范信北原本认为他们不怀好意没想到他是来买陶瓷的,心里倒有几分感激,却不能表现出来,面无表情道“任公子想买大可去范家陶瓷去买,用不着跟老夫商量。” 范信北毕竟混迹商场二十余年,总有些防范意识,他才不会傻到认为秦家为了买瓷器而来。 “陶瓷铺那些货物秦家会悉数购买,不过今后范家生产的陶瓷都要供给秦家。”绕了一个大圈子任宁终于回到正题。 “任公子好手段,这是要吞并我们范家。”范信北冰冷的说到,算是彻底被任宁激怒。 把范家的陶瓷供给秦家,虽说他们可以拿不少利润但再也不会有人知道范家陶瓷这个名号,相当于吞并了范家。 “若不把货供给秦家,范家还能坚持几时?到头来同样走向灭亡。我们是商人利润才是根本,空有范家陶瓷名号却做着赔钱买卖有何意义?” 任宁义正言辞的辩解,声音却是盖过范信北,颇有一副要拯救范家的意思。 秦歆瑶还是第一次见任宁如此慷慨激昂,不免多看了几眼,也被多吸引几分,她甚至感觉眼前这个男人如同高山一样伟岸,能帮她撑起一片天空。 “这……这……”范信北犹豫不决,自是知道任宁说的道理,他也不想把范家的基业毁在自己手中,完全可以借助秦家之手解了燃眉之急,日后再做打算。 “青瓷六两银子一件。”范信北倒也爽快,直接给出了价格。 “成交!”任宁同样爽朗的回答道。 六两银子是他能给出的最高价格,不得不承认范信北眼神的毒辣,直接看穿了任宁的内心。 不过按如今万瓷都的情况来看青瓷能卖十两银子,净赚四两利润不低,只怕日后会有变动。 收购进行的如此顺利反倒让任宁难以置信,急忙拿出一千件瓷器的订单,跟一千两银子作为定金。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大门被推开,一个健硕的身影走了进来大声说到“我不同意!” 来人身着白底金边兰花长袍,腰间挂着马纹玉佩,面色迥然有神,健步走进大厅,正是那日参加沈园诗会的范文康。 “康儿你怎么来了?”范信北有些吃惊,早晨分明见他去陶瓷铺了,这才不过半个时辰。 “父亲,范家生意的确不景气,却不能赔上得来不易的招牌,只要我们咬紧牙关总能挺过去的。” 范文康怒视了任宁一眼,急忙给范信北解释着,说的也有些道理。 不得不说范文康是范信北的骄傲,范信北对他抱有很大希望,如今见他胸有成竹自然不会跟任宁签订单。 范文康的出现打了任宁一个错手不及,眼看就要煮熟的鸭子就这样飞了。 范信北茶杯未端已经开始送客“二位请回吧,范家之事范家自会处理。” 这个结果任宁早就能猜到,眼神不断看着门外似乎在等待什么人出现,秦歆瑶看出任宁的意思急忙开口试图跟范文康交流。 面对美女的主动搭讪但凡是个男子也不会拒绝,只可惜此时的范文康是愤怒的,哪还有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雅兴,同样说着送客的话。 如此一来他们不走显得有些不识抬举,也有损秦家颜面,任宁心急如焚,多日的努力总不能白费。 “老爷,少爷不好了!不好了!”范府管家在恰当好处的时机出现了,满脸焦急的说到“西窑,西窑出事了!” 听到西窑出事二人立刻变了脸色“什么事?快说是什么事?” 这名管家身材有些臃肿,刚才那一路小跑有些吃不消,喘息了几口慌乱说到“造反了,工匠们造反了,他们说若今日不能发月钱便拿了瓷器抵债,再也不会给范家卖命。” 听了这话范信北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范文康也好不到哪去脸色铁青,却没一点办法,若真用一些瓷器抵债未尝不可,就怕他们集体离开,到时候偌大的西窑只能空闲,范家陶瓷只会是名存实亡。 范家生意不景气出现这种状况不足以为,秦歆瑶只是奇怪工匠们为何偏偏在这个时候造反,不过看到任宁幸灾乐祸的样子瞬间了然于心。 “天意!都是天意啊!”范信北长叹一声,急忙接过任宁准备好的订单签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拿过一千两银票的订单交到范文康手中,语重心长的说到“快,快去给工匠们发月钱!” 第五十五章守株待兔 昌南城四面环山,又被昌江贯穿南北,可谓是山水之城,物产丰腴。 由于高岭瓷土资源丰富使得昌南城陶瓷工业发达,城东有官窑,城南有秦窑,城西有范窑,城北有罗窑。 夜幕降临,夕阳西下,花草树木,虫鱼鸟兽在落日的余晖下显得有些害羞,纷纷红了脸。 北城的罗窑内也是这番情景,工匠们抬头看了看落日脸上显得有些疲惫,却是一副笑容,放下手里永远干不完的活,缓缓走出工地。 他们收工了,傍晚时分收工,永远遵循着规律。 罗窑外还有两人躲在附近的山坳里偷窥着一切,看着他们收工脸上有些沮丧。 “七天了,整整七天了,怎么还不见王老板来拉货?”任宁脸上带了分疑问,带了分焦急,同样带了分不耐烦。 自那日与范家签了生意后任宁天天带着小三子来北窑,从早到晚时刻不敢懈怠。 范家之所以让步是因为他们只有陶瓷产业,受了冲击根基动荡,银两紧张,而罗家不同,不仅有强大的根基还有固定的大买主甚至没受青花瓷的影响,要让他们给秦家供货显得不切实际。 任宁只能另辟蹊径想着从罗家大买主身上下手,若是让大买主跟罗家断了往来北窑就成了一潭死水,那时恐怕求着秦家来买。 任宁只知道大买主是位姓王的老板,其他信息一概不知,只能在这守株待兔,不料一待就是七天,所谓的大买主没有一点动静。 听了任宁的询问小三子无奈的摇摇头“大概就这几日,北窑的陶瓷已经积压成山,王老板再不出现他们只能停工。” 任宁一直在关注着北窑陶瓷积压的数量,正因如此才断定王老板近期出现,怎奈又扑了个空,只能带着小三子灰溜溜的回去。 这几日任宁他们不在,小六子跟高伯有些疲惫,除了应付上午的顾客外还要去南窑拉货,再加上范家订单的陆续完成二人还真有些吃不消。 长此以往二人很可能力不从心,也就是说留给任宁跟小三子的时间并不多。 不论疲惫与否阴晴变化任宁总会在夜里与萧语诗相会,或是一首动人的诗篇,或是一个唯美的故事,也许只是静坐着,他们的内心都会感到温暖与踏实。 第二天一早任宁照常带着小三子去北窑监视,这日工匠们来的稍晚一些,也没开始工作,而是把成百上千的陶瓷小心翼翼的搬运到大门前。 任宁注意到这些异常,兴奋的笑道“看样子大雨马上就要出现了!” 小三子点点头也看出些端倪,竖着大拇指说着“宁哥英明”,拍马屁的本领炉火纯青。 果不其然,一刻钟后五辆马车排着队出现在罗窑大门前,每辆马车上都有一名车夫,车队两侧还有十来名家丁,走在最前面的是名身穿黑衫头戴黑帽的年轻男子,面向里透着股机灵,跟小三子倒有几分相似。 见了几辆马车罗窑主事笑脸相迎,吩咐着工匠们把陶瓷装车,黑衫黑帽男子同样点头作揖,与那主事寒暄一番交了银票转身离去。 陶瓷也全部装完,又加固了一番,催动着马车离去。 “追!快追!”任宁来了干劲,拉着小三子疯狂奔跑,可不能让到手的鸭子飞走。 似乎是对方发现了他们又或许是其它原因,总之马车在不远处的路口停了下来。 任宁再次加快脚步,挡在黑衫男子面前气喘吁吁。 “不知公子有何贵干?”这名男子首先开口,他们拉着几百件陶瓷价值几千两银子总不能大意,十来名家丁快速将二人包围,生怕出些岔子。 小三子有些心慌,他可没见过这种阵仗,不过还是主动挡在任宁面前说着“宁哥别怕。” 看他那惊慌失措的表情,任宁险些笑出声来,他可是被数百名士兵包围过,眼下显得格外从容,恭敬道“不知能否跟王老板借一步说话?” 对方先是有些吃惊,然后会心一笑“在下不过是名小厮,可不是王老板。” 若说这名小厮的确聪明伶俐,大概判断出任宁的来意,也少了几分敌意,一边抿着手一边使眼色“不过王老板的确在昌南城内。” “还请小兄弟明示。”任宁也知变通,手中的十两白银递给这名小厮。 作为一名小厮月钱不过二两,见了十两银子两眼放光,立刻收起来生怕其它家丁妒忌,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但凡来昌南城王老板必去醉春楼,此刻怕是还在美人梦乡中。” 任宁再次道谢后拉着小三子急忙往回跑,不曾想让他苦等数日的王老板竟在万瓷都的对面,可谓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任宁的速度不慢,回来之后不过辰时,醉春楼的大门紧锁,早晨是不招待客人的。 那些留在三楼过夜的客人醒来后会从后门偷偷溜走,这种事情毕竟见不得人。 任宁四处张望,有些着急,倘若王老板从后门溜走他便扑了个空,近十日的苦等也将白费,敲门又显得失了礼数,只能围着醉春楼踱来踱去。 “小三子你去敲门。”任宁没那个勇气也只能吩咐小三子去。 小三子一脸无奈,却还是硬着脸皮走到门前,提起门栓,背着身子这才鼓足勇气动手。 任宁同样躲在一旁,生怕惹怒老鸨被劈头盖脸的臭骂一顿。 然而没等小三子动手大门竟然主动开了,迎面而来的是名秀色可餐的姑娘,直勾勾的盯着小三子,让他更加害羞。 在炎朝家丁来青楼的机会不多,除非是富家公子的贴身小厮时长伴着公子出没,小三子可没那种机会,如今被绝色女子盯着自然害羞。 “不知哪位是任公子?我家小姐有请!”女子甜美的声音侵入二人心脾。 任宁万没想到对方竟会主动邀请自己,而在醉春楼能被称作小姐的任宁心中也能猜个大概。 进门之后坐在大厅中央的那名绝色佳人不是萧语诗又会是谁? 第五十六章搞定王老板 白日的醉春楼锁着大门,若非萧语诗透过窗子发现任宁满脸焦急万不会出现,见他一脸焦急有些好奇。 任宁与萧语诗每日夜里都在石桥相会,白日见了只是会心一笑不必过分的寒暄。 为了防止王老板离开任宁简单的介绍了事情的经过,萧语诗同样是聪明女明白其中含义,微微一笑却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这种事她不方便出面,在婢女耳边轻声说了几句,这名婢女拿着热水立刻上了三楼。 三楼的布局跟一二楼有些不同,房间比较稠密,这名婢女用力敲着一间房门,大声喊着“王老板您该起床了。” 大部分客人会在夜间离去,留宿醉春楼传出去终归不好,醉春楼也不想客人待得时间太长,通常采用这种做法。 这名王老板乃江州城富商,自然不去理会在昌南城的名声,这才厚着脸皮留到现在,其实就算任宁不出现醉春楼也会想办法让他离开。 “来了,来了!”一个极不耐烦的声音从房间里传出来,片刻后这名尖耳猴腮的中年男子出现在任宁视线中。 任宁极力控制着表情,尽量不笑出声来,萧语诗却被任宁滑稽的样子惹得发笑。 立刻引来王老板的注意,却不是气愤有人嘲笑自己,而是直勾勾的盯着萧语诗,眼睛差点瞪出来。 他来醉春楼就是想一睹萧语诗芳容,却从有过机会,只能花些银两找个姑娘满足需求,如今不仅见到萧语诗绝世的容颜,还目睹了那芳华一笑。 萧语诗立刻收起笑容露出冰冷之色,她最厌恶男子用这种眼神盯着自己,甚至起了杀心,若非任宁使了个眼色恐怕王老板命不久矣。 王老板也不请自来的出现在任宁身旁,自然是来讨好萧语诗,看他那送死的样子任宁急忙阻止。 “阁下可是江州城首富王老板?”任宁恭敬的说到,故意加重了首富的语气。 被任宁扫了兴致王老板本应愤怒,却很喜欢首富这个称呼,绷着脸问道“你小子是谁?” “在下任宁,久仰王老板大名。”任宁始终保持着谦虚的态度,毕竟有求于人。 萧语诗也很配合的坐在任宁身旁,最起码能把王老板稳住。 看的王老板极爱面子,尤其是在萧语诗面前,任宁的几句夸赞博得他的好感,任宁也趁此机会开门见山的谈起生意。 听到陶瓷生意王老板立刻变得严肃,全然没有方才的猥琐下流之气,显然是能分清主次。 “不行!”王老板立刻回绝“做生意讲究信誉,更何况罗家与我是老主顾。” 任宁已经承诺秦家会供给相同数量的陶瓷,并且价格更低,而这名王老板不为心动,与他那狡诈的相貌倒不匹配。 “不知您是否听说过青花瓷?”任宁试探性的问道,也准备拿出家底来谈这单生意。 “青花瓷?”听到这名字王老板那小眼睛立刻放了金光,专注做陶瓷生意的他怎能不知行业动向,何况是经常光临昌南城。 早在十日前他便听说了有关青花瓷的传闻,也想着把第一批青花瓷带入江州城,势必大赚一笔,怎奈只有万瓷都出售青花瓷,每日的数量也少的可怜,他曾派家丁来过万瓷都却连二楼都没上去,也便丧失了信心。 如今任宁突然谈及这个名字立刻戳中他的神经,略带怀疑的目光问道“莫非任公子能拿到青花瓷?” 从他那激动的表情中任宁读出不少信息,笑着说到“王老板莫不是只听闻青花瓷却没听说小弟的名讳吧!” 任宁这个名字跟青花瓷一同在昌南城传开,但凡知道青花瓷的多半也听说过这个名字,方才任宁自我介绍的时候王老板没怎么在意,思索片刻才恍然大悟。 “任老板!原来是万瓷都的任老板!”王老板立刻露出一副谄媚的样子,两人的态度也发生了互换。 态度的改变证明王老板心有所求,任宁也便胸有成竹,开门见山的说到“只要王老板断绝与罗家往来,秦家将供给您一千件瓷器外加十件青花瓷,价格是万瓷都售价的七成。” 任宁本想按照六成价格给他,却发现他对青花瓷尤为青睐,算是坐地起价了,十足的奸商嘴脸。 “任老板果然爽快!”王老板立即应下,生怕任宁反悔。 多一成价格对他来说没多少损失,一个月的成本充其量增加几百两,而青花瓷的出现势必会引起江州城那些富家子弟的青睐,一件卖五百两也不是不可能。 两人立刻签订下一批订单,王老板本想着去罗家登门谢罪却被任宁劝阻了,生意就是生意没必要有愧疚感。 任宁从他口中得知,罗家每十日会供给一批陶瓷,也就是说他本应十日后再去北窑。 而任宁与他签的订单期限为一个月,为了不浪费十日之期的机会任宁委托王老板十日后仍去北窑,只是不接收陶瓷。 任宁的突然出现给王老板一个不小的惊喜,出了醉春楼后门开心的与车队汇合,看到那些平淡无奇的瓷器觉得有些乏味,期待着与任宁的十日之约。 仍在醉春楼的任宁有些尴尬,如今辰时已过,大街上人来人往,若他从正门出去怕是有损声誉,也只能在萧语诗的带领下走了后门。 出了后门是个偏僻的巷落,转了几个弯后竟来到那日救萧语诗的地方,不免有些感怀,在他看来若不是那次缘分两人恐 难相识,殊不知早有一年的情分。 有了范家供货万瓷都货品齐全,倒不似前几日卖完青花瓷后那么冷清,高伯、小六子忙的不可开交,索性王老板的生意谈拢,小三子终于可以安心工作。 任宁完全成了甩手掌柜,清晨锻炼一下,无聊了找小灵下下象棋,下午去南窑取货,晚上跟萧语诗月下相约,生活过的有滋有味。 期间他在南窑遇到过秦歆瑶,大概说了下罗家的情况,约定十日后共赴罗府,彻底掌控整个昌南城的陶瓷行业。 第五十七章奸商任宁 罗府位于昌南城北部,据北窑距离不远,一丈多高的朱红色大门上写着大大的罗府二字,围墙上刻着各色图案,颇有种深宅大院的感觉。 气势跟秦家倒有几分相似,经济实力也相当,算是昌南城能数着的大户。 两名家丁站在门前精神饱满,算是罗家精神面貌的象征,同样是开着小门,偶尔有几名婢女家丁出没。 任宁与秦歆瑶下了马车缓缓上前,这两名家丁能看出二人身份尊贵,立刻进了门去通传。 如今罗家家主名为罗茂才,在整个昌南城享有盛誉,膝下只有一子名为罗睿广,天生骄奢成性游手好闲,对做生意不感兴趣,这也是罗茂才最头疼的事,年近半百的他只能苦苦支撑着。 听闻秦歆瑶到访罗茂才立刻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范家的遭遇他有所耳闻,佩服秦歆瑶的手段,同样害怕成为下一个范家。 本不应该接见二人,奈何罗茂才天生傲气,正想见识一下秦歆瑶的手段,算是一种挑战。 罗睿广听闻秦歆瑶这个名字激动万分,立刻命人去请,看得出是秦歆瑶的青睐者。 大家族之间的联姻是常有的,罗茂才也想过罗睿广与秦歆瑶的婚事,奈何被秦老太爷拒绝了,也算是有点过节。 不久前又听闻秦歆瑶招了个上门女婿,还整出个青花瓷,也便对这个上门女婿有些好奇,坐在正厅等待着二人的出现。 罗府前院不算小,格局与秦家相差不多,却更为奢华一下,毕竟罗家没有类似秦仲才、秦书恒之辈争夺家产。 没用多久两人落落大方的进了大厅,言行举止恰到好处。 秦歆瑶美艳的相貌,高贵的气质立刻引来罗睿广的目光,就连罗茂才也对她赞赏有加,无形中把任宁当成了假想敌人。 任宁看出二人不友好的目光,嘴角始终保持着微笑,恭敬的做着自我介绍,还着重强调了与秦歆瑶的关系。 他的话让罗睿广脸色铁青,怒目相对,尤其是想到沈园诗会那日抢了自己的风头敌意更甚。 若是表现出来有失君子风度,不表现出来难消心头之恨,也只能在上门女婿这个称呼上大做文章。 秦歆瑶想要辩驳却被被任宁阻拦,罗家基业深厚不同范家,这单生意有些困难,倘若针锋相对讨不到什么好处。 “倘若是为了罗家陶瓷而来还是请回吧!”罗茂才开门见山的说到,不给他们丝毫回旋的余地。 “罗家有王老板这种大主顾自然不愁销路。”任宁故意提到王老板,说了一半停顿下来,给罗茂才充分的想象空间。 罗茂才脸色微变,他与王老板之间的往来是隐秘的,而任宁直接能说出对方的名讳,让他不得不震惊。 “我与王老板近十年的往来,还容不得旁人说三道四。”罗茂才加重了语气,脸色阴沉下来,本想着试试秦歆瑶的手段,不曾想一开始便着了任宁的道,怎能不怒。 “是吗?”任宁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稍等片刻再下结论也不迟。” 今日正是他与王老板预定的时间,按时辰来算北窑应该已经得知他毁约的消息,正加快脚步回府禀报。 任宁把时间控制的恰当好处,只要他能在罗府待一刻钟就能见证这一切的发生,不曾想罗茂才性子急直接送客,也只能以赌约的形势提出此事。 “不必了,二位慢走,不送!”罗茂才口气蛮横的说到。 他有种不祥的预感,计划着把他们赶走亲自去北窑看个究竟。 罗茂才的强硬态度打的任宁有些措手不及,眼看着几名家丁就要把自己拖出去只能跟他硬碰硬。 “罗老爷没必要去北窑了,王老板已跟秦家签了订单。”说着任宁拿出那日与王老板签的订单,白纸黑字摆在面前他也必须相信。 “王金化你这个见利忘义的小人!”罗茂才咬牙切齿的大骂道,若是王老板在场恐怕直接上手了。 在这恰当好处的时候管家突然传来消息,王老板取消了与罗家的订单,不仅这几百件瓷器要闲置北窑,就连今后也没了销路。 “罗老爷您是聪明人,罗家北窑本就是为别人供货,没了王家还有秦家,有钱赚才是生意人的本分。”任宁先是对罗茂才本人进行夸赞,接着给他们指明出路,实则威逼利诱,让罗家不得不就范。 罗茂才也由刚才的愤怒变得冷静,快速整合了信息,虽说罗家还有其它产业但陶瓷毕竟占了大半,供给王家或是秦家没什么差别,况且是王老板有错在先,刨除一些个人恩怨卖给秦家绝对是最好的选择。 “任公子有备而来,果真是好手段!”罗茂才冷嘲热讽的说到。 任宁全当这是在夸奖自己,最起码与罗家的订单有了着落。 若说这罗茂才当真生意人,立刻把北窑的几百件陶瓷转手给秦家,也签了今后一个月的订单,价格仍是六两银子一件,没有任何损失。 交了银票后任宁立刻前往北窑接收这批陶瓷,于此同时小三子带着十件青花瓷也出现在北窑附近与任宁汇合。 此刻北窑的情况有些混乱,王老板赶着五辆马车停在门口,却不接收陶瓷,北窑主事磨破了嘴皮子,就差给王老板下跪,而王老板一副视若无睹的样子。 见了任宁王老板立刻迎上来,满脸笑意,急忙问道“任老板我们该去南窑拉货了吧!” 怎奈任宁摇摇头指着北窑这批陶瓷说到“王老板要的货不就在这吗?” “这是何意?”王老板有些不解,甚至觉得被任宁给耍了。 “秦家买了罗家的货,而您要买秦家的货,装这批货合情合理。”任宁解释道。 正当王老板要发火的时候任宁急忙吩咐小三子把十件青花瓷送来,王老板是聪明人立刻明白其中的用意,钦佩道“任老板果然会做生意,货还是那批一倒手就是五百两银子。” 秦家用六两银子买的罗家陶瓷,而王老板要用七两银子购买,五百件陶瓷净赚五百两银子,单单费了点口舌。 “这几百两银子恐怕王老板用两件青花瓷就能弥补!”任宁笑着说到。 王老板同样会心一笑,立刻吩咐了家丁装北窑的这批货物。 旁边的秦歆瑶看的出神,这绝对要比她的手段高明很多。 第五十八章洪州金老板 又是个明媚的早晨,阳光洒在院落里唤醒了大地的生机,照进屋里清醒了梦中人。 任宁长长的伸了个懒腰,精神状态极佳,这几日他完全成了甩手掌柜,静享着生活的美好。 自那日与罗家签订签单后便再没什么波澜,南窑、西窑、北窑共同生产的陶瓷除了卖给孙老板一些,大部分在万瓷都出售,也刚好达到供需平衡。 当然如果有大订单出现他们可以加大生产,毕竟如今只有八成的生产力。 万瓷都开张月余净利润便达到了一万两,当然给南窑创造了更大的收益,按照当时约定他与秦歆瑶三七分成,自己也收入三千两。 月入千两以上的在昌南城就能称作大户,只是任宁没有府邸,否则也有一席之地。 这一万两的利润几乎都是青花瓷带来的,目前万瓷都卖出了三百多件青花瓷,但凡名门望族都有收藏,就连同为陶瓷生产商的范家、罗家也摆了几件。不过青花瓷仍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任宁想过加大青花瓷的生产又怕降低了品牌效应,到时候得不偿失。 王老板运往江州城的青花瓷也卖的火热,甚至卖出了五百两银子的天价,每次提货都祈求任宁多供应一些青花瓷。 任宁看的很明白,若想赚更多钱必须打开销路,不仅仅局限于昌南城,也便每月多供给王老板十件青花瓷,总不至于扰乱江州城的供求。 至于青瓷跟三彩渐渐退出尊贵行列,只有那些买不到青花瓷的有钱人才会买几件青瓷把玩。 任宁是个随遇而安之人,安逸的生活让他不思进取,倒是秦歆瑶三番五次的想去其它州县打开销路。 她毕竟是名女子,出行多有不便,再加上任宁有心阻拦也就暂时搁置了这个想法。 陶瓷生意的红火巩固了秦歆瑶在秦家的地位,秦仲才、秦书恒也不甘心,竟提出让二人早日完婚的主意。 其实任宁入赘秦家对二人没有一点好处,他们将会被完全压制,不过他们也不傻,平日派人跟踪过任宁与秦歆瑶,发现二人恭敬有加却没多少暧昧,大胆的猜测其中必定有诈。 秦歆瑶自是尽量推脱,她不想为难任宁更不想让自己难堪,秦老太爷出面以南窑生意为重的理由暂时搁置此事。 不论风里雨里萧语诗仍旧每日在石桥与任宁相遇,这也算是他们的鹊桥,身为杀手的她手上沾了血总需要排解,每次见了任宁心情也就平静了,清澈了,不去想那些恩怨。 任宁同样有不少的心事,自穿越至今已有三个月的时间,思念愈发浓重,小灵、高伯的确跟亲人一样温馨,却总有种孤单落寞的感觉,也或许是从这个身体发出的,也只有跟萧语诗在一起的时候会感到踏实。 两人算不上恋爱,也都没资格、没勇气恋爱,只是灵魂上的相交,精神上的契合。 阳光映照下的美梦只会更加美好,醒来之后梦的内容忘记了,内心的快乐依旧在。 此刻万瓷都的青花瓷已经售罄,只剩下零星几位顾客在挑选青瓷,任宁挡不住好心情,出了院落想沿着昌江跑步。 “宁哥!宁哥!不好了,有人来砸场子!”小三子匆忙的跑出大厅拦住任宁。 “砸场子?”听了这个词任宁立刻心潮澎湃,也想看看究竟是何人敢大白天的砸场子。 对方总共五人,四人围在旁边一人坐在中间,旁边几人体型健硕却是一副家丁打扮,中间那人肥头大耳,油光满面,身材臃肿身穿镶金丝华服,腰间配着和田籽料玉佩,拇指上带着翡翠扳指,极度奢华。 进了门之后这名肥头大耳的中年男子选了中间位置坐下,四名家丁驱赶了所有顾客,嚷着要见万瓷都的老板,对方一看就是名门贵族小三子他们不敢得罪,这才急忙把任宁找来。 高伯亲自给这人沏了杯上好的龙井茶,试图探探口风,而对方不为所动。 任宁也不是被吓大的进了大厅声音冰冷的说到“几位若是来买青花瓷的还是请回吧,今日已经售罄。” 肥头大耳的中年男子绷着脸看了看任宁,又低下了头,一名家丁立刻上前走到任宁面前“你就是这的老板?” 此人态度蛮横,丝毫没把任宁放在眼里,在没确定对方目的之前任宁强行压着心中怒火“在下正是万瓷都老板,不知阁下何人?有何贵干?” 肥头大耳的中年男子似乎看出任宁的怒火,挥了挥手意识家丁退下,自己也缓缓起身“鄙人洪州金万年人称金万爷。” 他的介绍虽然平淡,却在无形之中透漏着霸气,让任宁不得不重新打量。 尤其是他口中的洪州,更增添了几丝分量。 炎朝跟唐朝的行政划分相似,都城在洛阳成为洛阳府,下设十八道,相当于现在的省,治所称为府相当于现在的省会。再下设州,相当于现在的市,州下设县。 昌南城算是县的级别,隶属饶州,又属江南西道,而洪州府则是江南西道的治所,两者不可相提并论。 听到金万爷这个名讳高伯眼前一亮,立即走到任宁耳边轻声说道“此人乃洪州屈指可数的富商,早年与老爷打过交道,不好得罪。” 任府位于金陵府,跟洪州府级别相当,两家有过旧识不足为奇,不过当时任宁年纪还小,又没多少才学,金万年自是没听说过。 “金老板远道而来不知所为何事?”任宁的语气稍稍缓和,却不是卑躬屈膝,纯粹是不想得罪父亲的故友。 “听闻你这卖一种名为青花瓷的瓷器?”金万年是生意人不想绕多少弯子。 既然他提到了青花瓷任宁也大概猜出了他的来意,无非是想购买青花瓷。 任宁本就想打开其他市场,苦于没有机会,没想到金万年竟然自己送上门来,立刻吩咐了小三子拿出一件最为精美的青花瓷。 金万年混迹商场多年,也做过不少陶瓷生意,立即判断出青花瓷的价值,连连点头赞不绝口“不错!不错!” “不知金老板收购多少件?”任宁饶有兴致的问道,对方毕竟是大富商,出手肯定阔绰。 金万年也不啰嗦伸出一根手指“一千件青花瓷!” 听了这个数字任宁吓了一跳,一千件青花瓷需要十万两白银,就算按八成价格计算也有八万两白银。 谁知没等任宁说话金老板继续说到“再加三千件青瓷,两千件三彩!” 任宁险些晕倒,仿佛白花花的银子正向他招手,自然是满脸笑意的同意。 此时此刻竟有一个人影透过窗子一清二楚的听了他们的对话,眼中露出狡黠的目光,悄悄的离开。 第五十九章遭人下套 任宁没有立刻跟金万年签订合同,而是先问下期限,这可是足足六千件的大订单,若是只给一个月期限是绝对完不成的,到头来不仅拿不到全款,还要支付对方违约金。 前不久南窑在一个月内给朝廷完成了一千件订单,而范家罗家都有三个窑炉烧制的速度更快,即便夜间不工作每月烧制三千件是不成问题的。 万瓷都也有些存货可以支撑一段时间,最多就是每日挤出十件青花瓷,想来也不是什么难事。 金万年开始只给出了一个月的期限,任宁立刻驳回,多次协商之后同意延长至两个月,当然这也是金万年的极限,他可不想拖的时间太长延误了售卖青花瓷的最佳时机。 价格金万年出的不低,青瓷跟三彩都是八两一件,青花瓷也给出了八十两,当然他的目标主要是青花瓷,青花瓷还没有在洪州府出现,第一批货物卖二百两银子一件也会被抢购一空。 如此算下来竟有十二万两的订单,任宁激动万分,本想着与秦歆瑶商议此事,又怕错失机会,毕竟高伯听说过金万年讲信誉。 临走之前金万年还留下一万两银票作为定金,也显示着他的诚意。 签完订单之后任宁一路小跑赶往秦府与秦歆瑶诉说此事。 秦歆瑶听闻同样是一种兴奋的眼神,十几万两的订单可是整个秦家两年的收入,再有上几次这种订单秦家必将凌驾于林家之上,成为昌南城首富,想到秦老太爷都未完成的心愿,自己就要完成,秦歆瑶如何不激动。 她大概计算了一下花销,烧制数量如此庞大的瓷器没有金钱的支撑是不可能的,单是这一千件青花瓷恐怕就要两万两成本。 秦歆瑶立刻把上月万瓷都那一万两的利润交给任宁,再加上他手中一万两的定金算是解决了青花瓷的问题。 剩余那五千件青瓷、三彩也只能从范家、罗家手中订购,两个月的周期不短他们要的定金想来不会低于五千两,加起来是便是一万两。 秦歆瑶凭借大小姐的身份从账房支取了一万两银票,这也是目前秦家的极限,毕竟除了陶瓷之外其他产业并不景气。 拿了银票任宁跟秦歆瑶急忙赶往范府、罗府总要提前把订单签了,免得到时候延误工期。 于此同时那名偷听了任宁跟万老板对话的黑影正出现在张府,神秘兮兮的跟张文才说着。 “你可看清楚了?”听了此人的话张文才万分激动的问道。 “错不了,小的听的一清二楚。”这人语气坚定继续回答道。 “下去领赏吧!”张文才眼神中露出一丝狡黠“任宁,你的好日子终于到头了!” 说完带了几名家丁,叫了马车匆忙赶往范家、罗家。 张文才是县令赵明远的外甥,所以张府位于拱辰街东段,越过横跨昌江的石桥抢在任宁他们之前来到范家。 范文康与张文才同是昌南城杰出青年,平日有些交往,很快得到范文康的接见。 二人平日多半是在酒楼、青楼见面,登门拜访并不算多,张文才不请自来倒是让范文康有几分吃惊。 “不给秦家供货?”听了张文才的话范文康有些为难的说到“这恐怕不行,范家跟秦家签了契约不能停止供货。” 任宁费了不少力气跟口舌才让范家供货,除了上次的订单之外还有长期合作的契约,双方均不得违背。 “那便让秦家先付钱后拿货!”张文才思索片刻后说道。 秦家与范家签订的契约只说明不得停止供货,却没谈及定金,倘若范家提出这个要求也不为过。 “少爷,秦小姐求见!”就在这时一名小厮急忙通报。 听到秦歆瑶的名字张文才有些紧张,若是行踪被发现难免让人怀疑,到时候秦歆瑶定是对他恨之入骨,何谈下嫁给他。 范文康先是拖住秦歆瑶与任宁二人,然后让张文才从后门离开。 出了后门张文才满脸阴险“我倒是要看看你如何收场?”接着绕近路赶往罗家。 如今任宁毕竟是范家的大主顾,范老爷亲自接见,听闻有两千五百件订单颇为高兴,按照六两银子一件计算总共一万五千两,堪比范家一年的收入。 “两个月周期太长,范家没那么多资金周转,秦家必须足数交出一万五千两银子,方可生产。”就在范信北要钱订单的时候范文康从内厅走来。 范信北虽不知范文康是何意,却了解范家如今的情况,若秦家不多给一些定金还真有些吃不消。 最担心的事情往往都会发生,看了看手中仅有的一万两银票任宁有些头大,这其中还包括罗家的五千两,也就是说最少有一万两的空缺。 “五千两,最多五千两!”任宁态度坚决的说到。 范文康冷笑道“倘若如此就算不得是我范家违约了!” 任宁知道范文康吃定了自己,没有一万五千两绝对不行,若说他面色紧张被人看出端倪也不为其,不过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任宁始终装作淡定,却还是被吃定了。 他总感觉什么地方不对劲,却又说不出来。 “给我几天时间!”任宁连茶水也没喝便匆忙离开,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 如今他只能拿出一万两平分给范家、罗家,而范家竟开出一万五千两的价格,任宁只能期盼说服罗家,尽可能少的给定金,才有可能筹集足够的银两。 出了范家任宁有些着急,无意中发现范家门口正停着一辆马车,惊奇的说到“范老爷要出门吗?” 秦歆瑶也有些奇怪,方才分明没见范信北有出门的准备,当然他们也没时间验证,只能加快了脚步赶往罗家。 范家与罗家相距甚远,即便坐着马车还是用了一刻钟的时间,任宁等不及家丁通报急急忙忙闯了进去。 进了大门却被罗睿广拦住,免不了一番寒暄,任宁边走边答急忙赶往大厅。 来打大厅门口的时候他隐约看见两个人影,推开大门后却发现只有罗茂才一人,正坐在椅子上笑着迎接他们。 第六十章商会邀请函 进了大厅任宁开门见山的跟罗茂才谈两千五百件瓷器的生意,罗茂山同样表示满意,不过却提出跟范家一样的要求。 任宁与秦歆瑶交换了一个眼神,拂袖而去,自是不能立即拿出一万五千两银子。 二人的脸上充满失望,缓慢的走在昌江岸边心事重重。 与金老板签大订单本是应令人高兴,怎奈遇到了这种难题。 如此一来他们差了整整两万两白银,不算个小数目,秦家账房是绝对拿不出来的。 “我们可以钱庄借钱!”秦歆瑶小声的说到,看样子也是无奈之举。 钱庄就是为有钱人家开的,用于解决资金周转问题,不过为了确保资金有效收回借钱是需要抵押的,几年前秦家资金紧张的时候也借过钱,险些赔掉整个秦府从此秦老太爷明令禁止不可再向钱庄借钱。 “就算把万瓷都抵押出去恐怕也借不到两万两白银。”任宁自嘲道。 万瓷都不过花费了六千五百两银子,算上货架还有那些瓷器充其量低一万两银子,还是不能弥补空缺。 “拿南窑做抵押!”秦歆瑶表情严肃,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才说出这话。 任宁有些吃惊的看着秦歆瑶,他知道南窑对秦歆瑶意味着什么,对秦家意味着什么,也能猜到她说出这话会遭多少人反对,怎奈自己没有办法只能如此。 任宁也只能暗自下决心拿了钱尽快完成这批订单,算是给秦歆瑶最好的回报。 “我跟你一起回去。”想到咄咄逼人的秦仲才他们任宁还是不放心,就算起不到作用总能撑撑场面。 秦歆瑶微微一笑“不用,万瓷都还等着你呢!” 说完穿过一座石桥走到昌江对面,独自赶回秦家。 看着对面瘦弱娇小的身躯任宁有些心疼,正是这样一个身躯却要撑起整个秦家,还要面对家族内部的职责。 任宁有时候想跟她一起面对,又怕让秦歆瑶误会,既然不能承诺天荒地老又何必朝夕与共。 回了万瓷都任宁倒也清闲,没几名顾客,心里却有些空虚拉着小灵、小三子一起斗地主,赢了几局心情仍不见好转。 不仅是担心秦歆瑶的处境,总觉得今日之事有些蹊跷,有种不祥的预感。 秦歆瑶并没有直接从秦老太爷手中索要南窑地契,而是召开了家族会议,她不想让旁人说秦老太爷偏袒自己。 自秦老太爷定下不得向钱庄借钱的规定已有五年时间,大家都遵守着,不过听了秦歆瑶的讲述他还是觉得靠谱,毕竟有十几万两白银的诱惑,再者说他相信任宁,凭借几十年阅人经历一眼便能看出任宁的不凡之处。 秦仲才跟秦书恒自是极力反对的,首先拿秦老太爷定下的规矩来压,接着又说一些可能导致的后果。 秦老太爷始终保持着沉默,似乎习惯了他们喋喋不休的争吵,他毕竟上了年纪有些事情终究是阻止不了的。 秦歆瑶也在辩驳,先是说明近日来任宁为的表现以及为秦家带来的效益,接着又强调这次买主的信誉,主要为了表明没多少风险。 双方各执一词,都不肯松口。 “那任宁还未入赘秦家,倘若带着钱跑路我们岂不是坐以待毙?”秦仲才抛开生意的本身而谈论任宁。 他说的不无道理,任宁本就是落难少爷,高伯也一直恳求秦家帮忙,难免他不会带着钱离开。 “倘若两月内他不能入赘秦家,歆瑶自当把南窑交于二叔!”秦歆瑶面无表情厉声说道。 说出这话自然不是想着让任宁就范,她很清楚自己在任宁心中的地位,无非是缓兵之计,暂时拿到地契解决燃眉之急。 两月正是订单完成的时间,她不想以此要挟任宁,或许在适当的时机会表明自己的想法,让任宁自己做出决定。 任宁的出现完全扰乱了她的生活,不知是好是坏,若没有任宁她必定举步维艰,却能抗住肩上的重担,任宁的确让她走的更轻松,却经常为了任宁赌上用性命换来的东西。 有了秦歆瑶的承诺秦仲才自是不多说什么,与秦书恒交换个眼神纷纷点头,算是勉为其难的同意,还口口声声说着自己不是为了夺取南窑纯粹是在维护秦家利益。 难得他们的意见能够同意,秦老太爷把南窑地契交到秦歆瑶手中,语重心长的说到“傻孩子要让他看到你为他做的一切。” 秦老太爷最了解自己的孙女,知道她不爱表达,即便心里喜欢也不会轻易说出来,只希望任宁不要负她。 拿了南窑地契秦歆瑶本想着立刻送到任宁手中,只是天色已晚,也只能等着明日一同去钱庄借钱。 这日任宁都没有去石桥与萧语诗相互的心情,独自躲在房中叹气。 萧语诗翻过院墙直接出现在他的房中,见任宁垂头丧气也不问缘由静静的坐在他身边,或许陪伴是最好的安慰。 不知是任宁先睡去还是萧语诗先离去,再次睁开眼睛已经到了第二日。 如同昨日那样小三子慌慌张张闯进他的房间,倒没用砸场子这个词来形容,只是说来了客人。 来人是一名风度翩翩的公子,手中拿了折扇,腰间挂着玉佩,耐心的在大厅等待着任宁。 此人在沈园诗会跟任宁有过一面之缘,也便立刻识得身份,正是昌南首富林承运之子林杰,也是林湘儿的兄长。 “林公子莫不是来买青花瓷的?”任宁试探性的问道,不知为何心中有种不祥的预感。 林杰露出爽朗的笑容“谁不知买青花瓷需要排队,况且舍妹已经买了一件。” “不知林公子有何贵干?”任宁直截了当的问道,他不想浪费时间还等着秦歆瑶的出现。 “家父今日召开昌南商会,特此邀请任公子参加!”林杰温文尔雅的说到。 听了这话任宁觉得有些不对劲,林家的确有召开昌南商会的权利,自己也可能受邀,但用不着林杰出面,这分明是把他当成了主角。 任宁没有立刻做出回答,而是出了门东张西望的看着,等待着秦歆瑶的出现。 “任公子可是在等秦小姐?”林杰一眼看穿任宁的心里笑着说到“此刻她已在府上!” 第六十一章来自林家的威胁 林杰能够猜到任宁在等秦歆瑶,证明后面那句话也是真的。 任宁不过是万瓷都的小老板,并且还是给秦歆瑶打工,受到商会要求本就有些牵强,也不想参加,如今得知秦歆瑶正在林府不得不去。 这次林杰倒没乘画舫而行,豪华的马车放在万瓷都门口,两匹骏马秉持而行,同样显示着富贵之气。 任宁毫不客气,没等林杰邀请主动进了马车,对方也只能微微一笑样进了车辇,车夫催促着两匹骏马飞奔而驰,街道上扬起了不少灰尘。 林府位于昌南城北部,与罗家同一条街,名为梨花巷,并不是因为这条街种满了梨花,而是有一颗百年梨树坐落于正中央,每年春天梨树开花,香气飘散整条街。 昌南城不算大,除了昌江两岸、拱辰街外,梨花巷最为有名,大部分名门贵族聚居于此,秦家到算是个例外,坐落在不怎么出名的巷落。 林府位于梨花巷最中心位置,大门恰与那百年梨树相对,算是林府镇宅之树。 两匹骏马并行而驰速度比寻常马车快了不少,一刻钟的时间便来到林府门前。 看着那五六米高的朱红色大门,雕龙刻凤的院墙,镶着金边的门匾,还有那近两米高的石狮子任宁不禁感慨“朱门酒肉臭,路有饿死骨。” 任宁的声音虽小,还是被身旁的林杰听到,他并未因此气愤反倒是微微一笑,算是感慨任宁的文才。 大门同样是不开的,不过旁边的侧门也有三米高赶得上普通富贵人家的大门。 除了任宁外还有不少商户陆续赶到,见了林杰纷纷示好,也从侧面说明林家的地位。 进了大门任宁的眼线被正前方的庞然大物遮挡,竟是一座百米见方的假山,上面还种着各种树木,足可以假乱真。 “影背?”任宁突然想到这个词。 在现代那些都喜欢在大门后面砌一面墙,叫做影背,寓意抬头见喜,炎朝自是没有这个讲究,林府的设计理念有些超前。 假山并不是突兀的出现在前院,在它周围是更大的池塘,或者可以成为湖泊,而假山算是湖心岛,池塘四个方向都修了木桥与假山连同,又有一条贯穿池塘南北,却不是平坦的,中间凸起一个巨大的弧度,足有五六米高,颇有石拱桥的寓意。 这种风格让任宁感到奇怪,昌江的石桥之所以做出弧度是为了让来往的船只通行,当看到池塘中心那巨大画舫的时候才了然于心。 林府池塘分明与外面的昌江连同,画舫从池塘可以直接进入昌江,木桥上的弧度也是为画舫准备。 绕过假山,那一排排井然有序的建筑才出现在任宁视线中,布局与秦家相似,却更为气魄,更为繁多。 为了迎接各位宾客大厅的门是开着的,在林杰的带领下任宁迈过那近半米高的门槛才算入了大厅。 林家的大厅颇为壮观,四根雕龙戏凤的杉木柱立在两侧,正中央放着檀木八仙桌却比平地高出一米,两侧同样是做工精致的座椅,比平地高出半米是宾客的坐席。 八仙桌的正坐上是名年近半百的中年男子,身材中等,长相威严衣着华丽,正是林承运本尊,见了任宁笑脸相迎。 “想必这位便是任公子吧!”林承运竟是下了八仙桌缓缓走到任宁面前,这可是极为尊贵的宾客才有的礼仪。 对方能认出自己任宁并不好奇,多半是林杰在旁边的缘故,任宁几乎能确定这次他是主角。 不禁想到“鸿门宴”只可惜他没有张良那种文将,也没樊哙那种武将。 任宁态度还算恭敬,与林承运寒暄一番后来到秦歆瑶身旁。 此时的秦歆瑶愁眉紧锁,说不出的紧张,她也有不想的预感。 环视了四周倒是有几名熟悉面孔,其中包括范家父子,罗家父子,还有他厌恶的张文才。 “这便是昌南城所有的富商吗?”任宁在秦歆瑶耳边轻声问道。 昌南城虽小有钱人却不少,最起码比任宁有钱的绝对有几百,眼下却只有几十人,这也让他好奇。 秦歆瑶皱了皱眉摇头道“有些大家族并未到场,不过却云集了所有钱庄老板!” 秦歆瑶这话是有暗示的,目前他们最需要钱庄的帮忙,而眼下去云集了所有钱庄老板,让他们不得不怀疑。 她本打算拿着南窑地契去钱庄借钱,却被林家硬拉来了商会,甚至没有跟任宁商量的机会。 范文康、罗睿广、张文才三人始终盯着任宁眼神中透漏出狡诈,也让任宁有些心慌。 片刻之后林承运重新回到正坐,大门也缓缓关死,显然是邀请的贵客已经到齐。 众人皆保持着安静给林承运讲话的空间。 林承运清了清嗓子侃侃而谈,无非是说昌南城的经济离不开大家,表明他们的重要性,接着又说了些祝福的话,颇有年度汇报工作的氛围。 这些任宁听的多了,耳朵也起了茧子不愿再听,目光扫视着众人,企图找到蛛丝马迹。 最后林承运表明近来昌南城经济欣欣向荣,竟把视线转移到任宁身上“多亏任公子的青花瓷才出现这等繁荣昌盛的景象。” 任宁心里咯噔一声,暗自想到“莫不是在打老子青花瓷的主意?” “若是任公子能交出青花瓷的配方,昌南城的经济必将走向鼎盛!”林承运狐狸尾巴终于露出,还不忘补充一句“当然每件青花瓷会给任公子一两银子提成。” 任宁已经猜到会是这个结果,并未吃惊,却是不会同意的,一两银子的知识产权分明在打发叫花子,他想知道若自己不同意他们会用何种手段。 “没错!没错!只要任公子交出青花瓷配方昌南城必定走向昌盛。”底下众人随声附和,尤其是范家、罗家呼声最高。 “不知交出青花瓷配方对林家有何好处?更不知若我不交出配方林老爷有何对策?”对方已经针锋相对任宁没必要再畏手畏脚。 这话分明是说林家收了范家跟罗家的好处,也表明自己坚决的态度。 “这里云集了昌南城所有钱庄老板,倘若不交他们绝不会借给秦家一两银子!”林承运阴险的笑着,终于撕破了脸皮。 第六十二章高伯的暗示 任宁终于明白为何林承运邀请了所有钱庄老板,分明是得知他要借钱的消息,利用这个机会让他交出青花瓷的配方。 听了这话任宁、秦歆瑶无不气愤,这分明是乘人之危。 秦歆瑶双手狠狠攥着小拳头,白皙的皮肤渗着指甲留下的血痕,眼看就要站出来找他们理论,却被任宁阻止了。 任宁轻轻握着她那紧张的双手,手指掰开拳头让她放松,自己努力压制着内心怒火,脸上始终带有微笑。 “宁欺白须公,莫欺少年穷,终须有日龙穿凤,唔信一世裤穿窿。” 语闭任宁拉着秦歆瑶的手愤愤而去,只留下众人目瞪口呆的眼神。 谁也不曾想区区一个万瓷都老板竟敢公然驳了林承运的面子,让他在众人面前难堪。 最后留下的这首诗更令人深思,分明带有威胁之意,若是从旁人口中说出众人定会笑掉大牙,而出自任宁之口竟有几分忌惮。 为了缓和尴尬的气氛众人急忙职责任宁,多半是“这小子狂妄至极,不知天高地厚之类的言语。” 林承运脸上的确有些挂不住,也放了狠话,钱庄的老板们听了自是不会把钱借给任宁,任其自生自灭。 范家、罗家无疑是最大的赢家,若是任宁委曲求全交出青花瓷配方他们大可以多多生产,若是任宁拼个鱼死网破最后只能赔上秦家,到时候少了竞争对手同样可以赚的盆满钵满。 张文才同样露出诡异的笑容,这一切都是他在幕后操纵,为的不是钱,而得到秦歆瑶,若任宁不能在两个月内交出足够的瓷器无疑会被金老板问责,到那时候万瓷都定会吃不了兜着走。 不仅如此秦歆瑶也会受到牵连,即便秦家能撇清关系也不会再留秦歆瑶,这个时候张文才大可以备上厚礼去秦家提亲,绝对有八成希望。 林杰却是说不出的一种表情,沈园诗会那日任宁出尽了风头,他打心底不喜欢任宁,看到这个结果本应该高兴,却总感觉有些不对劲的地方。 这次商会实则为了逼迫任宁,如今效果达到众人也陆续散去,那些想讨好林承运的见他神色不佳也不敢过多叨扰。 偌大的正厅只剩下林家父子二人,“哼,没想到这小子如此不识抬举。” 林承运始终是气愤的,他从未被任宁这种黄毛小子侮辱,当然他也知道这样做有些强人所难。 身为昌南商会会长他时刻关注着市场动向,青花瓷的出现分明是垄断市场,他自是不能不管,再加上张文才煽风点火,范家、罗家厚礼相送才促成了今日的“鸿门宴!” 就在这个时候内厅突然走出一名黄衣女子,哭红着双眼厉声说到“父亲我恨您!” 说完独自一人跑出大厅,上了假山哭的稀里哗啦。 “妹妹,你听大哥解释。”后面的林杰急忙追了过去,他了解林湘儿的性格,只要她认定的事情就会一条路走到黑,看样子短时间内不会原谅林承运。 “我一定会再想办法的。”出了林府大门秦歆瑶略带自责的对任宁说到。 此事本就因任宁而起,秦歆瑶已经出了不少力,如今还说出这番话,任宁不知该如何回答。 等在门口的小蝶、小桃急忙迎上来,看见秦歆瑶委屈的样子急忙对任宁说到“姑爷,小姐为了您不惜……” 没等她说完秦歆瑶立刻投来杀人般的眼神,小蝶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急忙闭了嘴尴尬的笑了笑。 秦歆瑶也把准备好的南窑地契藏的更深,生怕被任宁发现问东问西,如今地契也派不上用场,她不想给任宁更多压力。 任宁虽不知秦歆瑶都做了什么,却能感受到她的心意,努力的挤出个笑脸说到“放心吧,我会想办法的,你只管督促南窑生产便可。” 说完转身离开,独自一人沿着昌江疯狂奔跑,他不想让秦歆瑶看到自己落魄的样子,或许身体上的疲惫能够遮掩内心的憔悴。 看着他落寞的身影那一滴藏了很久的泪水终究湿了脸颊,“若果我能走进你的内心,定要为你分担痛苦!” 一个人的泪水是两个人的伤,他们好似过客无论如何努力都走不进彼此的内心。 回府的路上秦歆瑶想了各种筹钱方法,却没有一种奏效,也只能寄希望于南窑,若是夜间生产的话总能完成一半的产量。 任宁失魂落魄的走进万瓷都,如同没了士兵的将军,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 小灵最先迎上来,忙着问个缘由,任宁始终不说话,急的小灵双眼通红就差哭出声来。 “少爷肯定是讨厌小灵了。” 单纯的女子总是把所有事情想到自己身上,并且做好最坏的打算,任宁最怕女孩子哭,若是平日定会说个天花乱坠也要讨她开心,而如今却没了那个心思。 他本就是个屌丝,习惯了苦日子,来到炎朝也是个落魄少爷,大不了一走了之,唯独担心连累了秦歆瑶,这才闷闷不乐。 高伯、小三子、小六子也缓缓靠过来,同样读出了任宁的悲伤,却不知如何安慰。 “难道是没筹到钱?”高伯试探性的问道。 任宁与金老板签订单的时候他也在场,知道完成这批订单需要不少资金,本以为秦歆瑶能想办法,见他这副表情,心里猜个大概。 任宁点点头总算开了口“林承运掌控着昌南城所有钱庄,若不交出青花瓷配方便不会借给我们钱。” “可恶至极!” “欺人太甚!” 小三子、小六子咬牙切齿的说到,他们自是看不惯林承运的这种做法。 得知任宁为钱发愁小灵立刻跑进房间,不多时拿着一个木盒摆在众人面前。 “这些都是少爷平日给小灵买的首饰,拿去当了总能换些银子。”小灵恋恋不舍的看着几件首饰,还是满心欢喜的交给任宁,自己总算是能为少爷做些事情。 不过头上戴的那个玉簪她始终没有摘下,足以证明玉簪在她心中的地位。 任宁把木盒重新交到小灵手中,微微一笑“傻丫头,送给你的礼物少爷怎能收回。” 他自是不能要小灵这些首饰,更何况这也起不到什么作用。 高伯始终保持着沉默,脸上的表情复杂,最终缓缓开口“任家在金陵有几家钱庄,或许能帮到少爷!” 第六十三章路途凶险 任家在金陵城算不上首富,却也数得着,名下有几处钱庄不足为奇。 自他们来昌南城之后高伯从未提及有关任家的事情,多半是怕任宁想起那些不好的回忆,如今任宁面临困难也不得不提。 任宁还是第一次从高伯口中得知有关任家的情况,不免有些吃惊,好奇的问道“任家不是生意失败了吗?想必钱庄早就当给了别人。” 任宁在试探高伯,他总感觉高伯隐瞒了什么,任家绝非简单的生意失败,倘若真是如此任家的钱庄早就不复存在,高伯也没必要提。 高伯脸色有些难看,愁眉紧锁,欲言又止,不知该如何回答任宁的问题。 “那算了,让万瓷都自生自灭了!”任宁故意装出一副无能为力的样子,相比眼下的危机他更想知道有关任家的情况。 听了任宁这话高伯更加为难,他一心想着让任家东山再起,哪能眼睁睁看着万瓷都自生自灭,终于鼓足了勇气说到“钱庄还在,其它商铺也在,少爷只需明白在我们离开前一天所有产业都属于任家。” 任宁是在一夜之间被灭门的并非生意失败,那些产业自然还属于任家,却不知这两个月的情况。 高伯对任府的遭遇只字未提,小灵同样捂着嘴摇着头,一副不能说的样子,任宁也只好作罢。 任宁同意去金陵走一遭,不单单为了筹钱也想看看闻名历史的秦淮河,见见那些名妓。 高伯对金陵尤为熟悉也想尽点绵薄之力,却被任宁驳回了,理由自是万瓷都生意繁忙离不开他。 小灵同样想陪在任宁身边,毕竟她熟悉金陵的地形,同样被任宁驳回。此行路途遥远任宁可不想带着娇滴滴的小姑娘。 二人明白任宁的意思不再强求,为了让任宁顺利找到那几家钱庄,高伯画了张金陵简图,上面标注了几条重要的街道以及钱庄的位置,却不曾写任府所在。 任宁小心翼翼的把地图收好,在这个没有卫星导航的年代只能靠地图。 已经过了午时,任宁没有着急出发而是利用剩余时间准备一番。 衣服、干粮之类的他不怎么担心,小灵肯定会为自己准备妥当,银票高伯也会给他支取不少,正所谓穷家富路,有了银子不怕饿肚子。 任宁还是比较担心安全,在这个法治不健全的社会随处可能碰到土匪,必须靠自己保护自己,于是去了木匠铺打制了不少弩箭,决不能再出现狼群那次的事情。拿着数十只弩箭任宁心里总算有了底气。 此时毕竟关乎秦家,任宁跟秦歆瑶说了个大概,秦歆瑶同样表示与他结伴而行,也被任宁劝阻了。 最后秦歆瑶为他准备了马车,还找了秦家最好的车夫,总算是尽了分力。 任宁原本还在为马车的事发愁,就算买了马他也不会驾车,如此却是解决了不小的问题。 重新回到万瓷都已经到了傍晚,吃过晚饭后任宁来到石桥上,萧语诗已经等候多时,似是看出了任宁的心事,却又不多问。 “我明天就要走了。”任宁轻坐在萧语诗身旁望着星空说到“去一个很远的地方。” “去哪?”萧语诗神情微微一颤,这些时日她习惯了有任宁的生活,如今任宁将要离去难免有些伤怀。 “金陵。”任宁轻轻说到,还不忘补充“很快便能归来。” 金陵这个名字的出现深深刺中萧语诗的内心,她从不敢主动去想这个地方。 两人的话不多,算是简单的道别,任宁需要回去准备,萧语诗也需要平复心情。 这一晚任宁做了很多奇怪的梦,是关于金陵的,也出现了任府,梦境模糊不清,他隐约的听到惨叫声,醒来之后满头大汗,却回想不起一丝梦中的情景。 小灵一早准备好了饭菜,小三子他们也把路上的必需品搬上等在门口的马车。 秦歆瑶是同马车一起来的,总要给他送别。 上了马车任宁同众人依依惜别,也在他们的目光中离去。 醉春楼的窗户开了一扇,一个不舍的目光望着马车的背影。 金陵在昌南城的东北方向,他们则了北门而出,途中经过罗家的北窑,见他们仍在生产,显然是另有所图。 过了北窑是一望无际的山川大泽,画面波澜壮阔令任宁身心陶醉。 通往金陵有两条路其中一条是官路,较为平坦,来往的行人也多,只是有些绕远,另一条算是小路,进了不少,不过有些危险,听说经常有山贼出现,走的人自然不多。 任宁可不想惹了山贼,很爽快的选择了官道,车夫的心情也放松了不少,生怕任宁要去冒险。 他只是没了记忆,当初从金陵而来他们走的就是这条小路,命都快没了哪还忌惮山贼。 “少爷,那小子出城了!” 张府内一名小厮谄笑着在张文才耳边轻声说着,正是一直在万瓷都门外偷听那人。 昨日他同样得知任宁要去金陵的消息,早早的禀报给张文才,今日又时刻关注着他的动向。 “可是官道?”张文才眼神中露出逼人的杀意。 这名小厮点点头“没错,正是官道。” “哼!看你还有命回来吗?”张文才阴险的笑容有些吓人,这名小厮急忙下去领了赏赐。 坐在马车上的任宁一路哼着小曲,享受着大好河山,倒也自在。 “任公子,前面便是江州城地界,我们已经出了昌南城。”车夫指着不远处的地标说到。 这条官道依长江而修,途径江州、舒州、宣州才能达到金陵路途八百里,普通马车需五日时间, 任宁去不过多的关注地名,而是寄情山水,才不浪费这大好风光。 两地的交界处最为荒凉,树木丛生,即便官道也必须横穿树林。 “驾!驾!”车夫催促着马车急速而是,周围清脆的树木应接不暇,偶尔也能看见几只野猴,几只麋鹿。 听着鸟兽虫鱼的声音任宁更加陶醉,诗兴大发吟了几首田园诗,车夫不懂文学却觉得这几首诗大气磅礴,浑然天成,免不了夸赞几句。 任宁只是微微一笑,幸亏车夫不懂,若是换做旁人恐怕早已佩服的五体投地。 又行了片刻周围鸟兽的声音突然少了,气氛静的可怕,任宁心中有种不祥的预感急忙催促着车夫停车,却还是晚了一步! 第六十四章美女救英雄 任宁似乎嗅到了周围的杀气,立刻变得警觉,下意识摸了摸怀里的手弩这才放心。 车夫听到任宁的命令,立即拉着缰绳想要停下来。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条绳子平地而起,刚好绊了马的前腿,直接摔倒在地。 正在快速前进的马车,立刻侧翻,转了好几个圈才算停下来。 车夫坐在前面重重的摔在地上,扭了腰没有站起来的力气,任宁情况更糟跟着马车不停翻滚。 为了是伤害降到最低任宁双手抱头双腿并拢,近乎一个球形,即便如此也在马车里撞了几下浑身酸痛,头脑发懵,手弩也不见了踪影。 任宁意识到被埋伏了,急忙从马车底下钻出,慌张的找着丢失的手弩,那可是他唯一的依仗。 绊倒马车后两名黑衣男子掀开盖在身上的枯草,手里提着刀凶狠的冲向任宁。 “妈的,没想到官道也有山贼!”任宁破口大骂,感觉自己的运气差到极点。 两名黑衣人的速度很快,任宁索性丢了包袱急速往回跑,他一直坚信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他的大脑一片空白,隐约的感觉车夫在大声呼喊着,却不知他喊的什么,仍旧低着头不断的跑,殊不知第三名黑衣人从树上一跃而下,正拿着刀劈向他的头颅。 任宁感觉头皮一阵发麻,不自觉向上看了看,银白色的刀光已经照在他脸上,哪还有逃跑的机会。 任宁一屁股坐在地上,双手抱着头吓得浑身发抖,已经成了别人刀俎上的鱼肉。 他想着跟对谈条件,却没力气开口,恐惧充斥着全身。 即便睁大了双眼也觉得一片模糊,他似乎看到了鲜血,也感觉后背发凉,最后倒在地上抽搐,嘴里还不停的念叨着“我要死了吗?老子还不想死!” 任宁听说人在死亡前的五秒能回忆生前所有的事情,于是努力想着那些愉快的经历,同时不甘心的数着那五秒钟。 数万五秒之后,任宁缓缓闭上双眼,也很配合的停止了呼吸。 周围的世界安静了,他再也听不到黑衣人叫嚣的声音,也听不到车夫的呼喊。 “咚咚咚!” 每一次响声都轻敲着他的胸膛,这是心跳的声音,他不仅能听到还能思考。 任宁确信自己还活着,缓缓睁开双眼却发现一个绝美的身影正对着自己莞尔一笑。 就在千钧一发之时萧语诗出现了,一剑将敌人毙命,紧接着又杀了穷追不舍的一人,此时正把长剑架在最后一人的脖子上。 任宁刚才的动作的确滑稽,也难怪萧语诗会笑出声来,想到自己害怕的样子任宁尴尬的笑了笑,愤怒的走到这名黑衣人面前,狠狠地踩了对方几脚,嘴里还大骂着“让你杀老子!让你杀老子!” 这也是他能想到最凶残的惩罚,即便刚才握着手弩恐怕也不敢杀人。 萧语诗面对任宁的眼神是温柔的,转向黑衣人之后却是冰冷的,令人恐惧的“说,是谁派你来的!” 任宁原本还奇怪为何山贼不问缘由的杀人,他们大多是为了钱财,不是这种行事作风,听了萧语诗的话才反应过来对方分明是杀手。 “哼!”对方丝毫没被萧语诗威胁到,咬破了嘴里的毒囊,吐血而亡。 “我只不过踩了他两脚怎么死了?”任宁慌张的说到,生怕被厉鬼缠身。 看着他惊慌失措的样子萧语诗忍俊不禁,再次莞尔一笑,丝毫不因杀人而影响了心情,足以说明她习以为常。 “他是服毒自杀的。”萧语诗解释道“专业杀手嘴里都藏有毒囊,一旦失败变化咬破毒囊吐血而亡。” 任宁在小说中看过这样的情节,也不觉得奇怪,不过急忙跑到萧语诗面前双手轻轻掰开她那樱桃小嘴,四处寻找着。 他的动作让萧语诗羞红了脸,急忙挣脱,低着头羞答答的解释道“我嘴里没有毒囊的。” 正所谓关心则乱,任宁知道萧语诗杀手的身份,担心她嘴里有毒囊,竟忘了男女授受不亲。 萧语诗口中的专业杀手不过是普通杀手,而泥黎谷则是噩梦般的存在,只要他们盯上的目标就不会失手,即便失败了也不会被擒,萧语诗几次死里逃生就是最好的证明。 任宁没过多追问有关杀手的事情,他只需明白萧语诗不会伤害自己便可。 萧语诗的出现不是偶然,昨日听闻任宁要去金陵便有种不安,最后终于下了决心一路追来,没过多久竟发现了杀手的痕迹这才加快了速度,总算赶上了。 车夫也拖着重重的身体站了起来,不过是受了些皮外伤,并无大碍。 几人合力把马车归位,马匹吃了些青草恢复了不少体力,任宁与萧语诗同坐车辇相视一笑,车夫催促着马车飞奔而驰。 傍晚时分恰好路过江州城,任宁也不急着赶路,找了家客栈休息。 萧语诗的美貌永远是万众瞩目的焦点,不少男子投来猥琐的目光,任宁看出了她眼中的杀气立刻制止。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看一眼不是过错,现代的任宁不知看过多少美女,倘若这就要被杀,任宁还不知死过多少次。 走在萧语诗身旁感受着旁人羡慕的眼神,任宁有些飘飘然,怎料萧语诗竟主动挽着任宁的胳膊,令他心跳加速,头脑发懵,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梦境。 萧语诗与秦歆瑶不同,她敢爱敢恨,挽着手便是喜欢,而非是做给别人看。 旁边的车夫显得有些不自然,他毕竟是秦家的仆人,一心想看秦歆瑶跟任宁在一起,不过萧语诗救过他的性命,也便不嚼舌根。 他们的房间在二楼,单是这个楼梯任宁仿佛走了很久,历经了好几个春秋。 进了自己的房间任宁仍不能平复心情,想着白天的遭遇也想着与萧语诗亲密的动作,不禁露出笑容。 费了很大力气才平静下来,摸着怀里的手弩感慨道“今天老子是被美女救英雄了?” 他不想吃软饭,却不抵触萧语诗比他武功高强。 第二天任宁起的不算晚,出了客栈发现萧语诗已经等候多时,急忙上了马车飞奔而驰。 第六十五章消失的钱庄 五天时间他们先后经过江州、舒州、宣州,翻过了大山,越过了大川,总算是进入金陵城地域。 这五天时间任宁跟萧语诗谈天说地,萧语诗始终怀着一种憧憬的目光。 身为杀手的她从小长在泥黎谷,一年前去过金陵,如今又去了昌南城,也只在南方几个地方活跃。 她没见过塞北的大漠,也没见过西藏的冰山,甚至没讲过北国万里雪飘的景象。 任宁甚至还想给她讲述他国风貌,为了不引起萧语诗的怀疑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一年前的任宁有些痴傻,唯独那善良的心博得萧语诗青睐,而如今给萧语诗带来的感觉分明是博学、聪颖、幽默、风趣又不失男子气概。 如果说一年前萧语诗在他身上感受到的是亲情,那现在就是爱情,她确信这种靠的近了会脸红离得远了会思念的感觉。 来到金陵城的时候到了黄昏,夕阳如血染红了美丽的秦淮河,让这古老的城市更加柔美。 金陵不同昌南进城要经过更严格的搜查,萧语诗身上的长剑的确是个问题。 她原本想进了深夜翻墙而入,这种事情做得多了也便习惯了,怎料任宁坚决反对,他不希望看一名女子总是飞檐走壁,难免会失手,也会受伤。 接受检查的时候萧语诗藏在马车里,任宁拿了些银票打点也便轻松通过,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个道理任宁有着深刻的理解。 进了黄昏也是金陵最热闹的时候,这点与昌南城颇有几分相似。 同样被江水贯穿,不过秦淮河更为宽敞,更加柔美,粼粼的水波泛着江边的渔灯恰是最美时刻。 秦淮河两侧同样是商铺,多为三四层的建筑要比昌南城的气魄一些。 石拱桥弧度更大,桥身更长,并且每个石拱桥都连着接一条繁华的街道,大大小小算起来总有几十条,这点是昌南城无法比拟的。 秦淮河两侧的商铺多为酒楼,客栈以及青楼,数量也是昌南城的好几倍。 任宁不自觉的多看了一家青楼几眼,想着秦淮八艳的风采,萧语诗直接把长剑架在他脖子上,效果出奇的好。 任宁感觉这辈子恐怕与那些漂亮姑娘无缘了,有萧语诗这个动不动就杀人的醋坛子在身边他只能收了这份心思。 “乌衣巷!”任宁被前面一条繁华的街道吸引,轻声道“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任宁不过是看到乌衣巷这个名字想到这首诗罢了,并没诗中物是人非的感叹,萧语诗却露出一丝悲伤,任府正是他口中的王家、谢家,而萧语诗则是让任府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的罪魁祸首。 “你记得这是朱雀桥?”萧语诗突然想起诗中提到的朱雀桥,她在金陵待了一年时间自然知道这正是朱雀桥,甚至怀疑任宁回想起了一些事情。 任宁有些尴尬他总不能解释这首《乌衣巷》出自刘禹锡之口,含糊其辞的转移了话题。 在任宁看来萧语诗是第一次来金陵,为了不让他起疑心萧语诗只能装作一切都很陌生的样子,按照任宁的意思先找家客栈暂且住下。 选房间之前任宁还是决定先填饱肚子,找了个靠窗的桌子坐下,店小二满脸笑意的迎上来“几位客官吃些什么?” “盐水鸭!” “盐水鸭!” 任宁与萧语诗同时开口,相当的默契,片刻之后都觉得犯了错误。 盐水鸭是金陵名吃,也是特色,昌南城是没有的,倘若任宁真的失忆不应记得这个名字。 萧语诗也是同样的错误,她口口声声跟任宁说着自己没来过金陵却能说出金陵名吃。 任宁是想到了南京十大名吃,而萧语诗则是回想起经常跟他吃盐水鸭的场景。 两人显得有些尴尬,急忙转移了话题,算是给对方留点隐私。 吃过晚饭各自回了房间任宁拿出高伯给的地图仔细研究。 地图画出了整条秦淮河,算是坐标,并且着重加深了几条街道,包括乌衣巷、琵琶巷、彩霞街、莫愁路等他们目前位于乌衣巷与琵琶巷之间,而任家产下的三个钱庄分别位于前三条街。 独坐屋中的萧语诗望着窗外的夜色有些伤怀,金陵有着她最美好跟最痛苦的回忆。 夜里任宁又出现了同样的梦,自己仿佛被锁在屋里,而屋外是最凄惨的屠杀,他只能听到声音却看不到任何身影。 “不要!”清醒之后任宁出了一身冷汗,萧语诗正坐在旁边看着自己。 “没想到你胆子这么小。” 这是萧语诗对任宁的评价,说这话不是为了贬低,完全是拿他开玩笑。 若他睁开眼睛看到的是小灵还算习惯,换成另外一名女子总感觉有些别扭,下意识掀开被子发现裤子还在这才放心,倒像是受了委屈的小娘子,惹得萧语诗又是一阵发笑。 沐浴更衣后二人下楼吃了早饭,按照地图上的标注重新来到乌衣巷。 金陵的巷跟街没多少区别只是叫法不同,乌衣巷内商铺林立,却比昌南城的拱辰街更加繁华。 “一、二、三……”任宁仔细的数着乌衣巷的商铺。 按照地图上的标注任家钱庄是第九家,他也很快数到了九。 “田氏酒楼?”任宁吃惊的看着门匾上的几个大字,为了确保准备又从头数了一遍。 高伯不仅标注了任家钱庄的位置,还标注出旁边两家商铺的名称,分别是苏家布行、吕家陶瓷,而眼前这家田氏酒楼确实位于这两家中间,让他不得不信。 怀着好奇的心里任宁跟萧语诗缓缓走进这家酒楼,店小二急忙过来招呼。 “很抱歉客官本店尚未开张。” 绝大部分的酒楼只做中午跟晚上两顿饭,如今不过早晨,酒楼的伙计正在准备食材,还未真正开张。 任宁并未说话而是四周打量着,尤其对酒楼的布局感兴趣,终于在个角落里发现了蛛丝马迹,这分明有改造过的痕迹。 第六十六章钱庄的秘密 围着酒楼四处打量这种举动终归有些无理,店小二台再次说道“客官本店还未开张,您若想吃饭还请午时再来。” 任宁没理会他继续看了其它几个角落,都发现改造过的痕迹。 好言相劝失败后店小二立刻着急了四五名伙计,一步步靠近任宁。 萧语诗怎能容许旁人威胁任宁,一脚便将一人踹飞,恰好压碎了桌子。 他们不过是普通人,哪见过萧语诗这等身手,纷纷露出恐惧之色,不自觉的后退几步。 听到响声这家老板急急忙忙从内厅跑出来,愤怒的说到“是谁?谁敢在我苏氏酒楼闹事?” 这名老板不过四十岁左右,体型健硕,也难怪有这么大的火气,看到砸坏桌子的伙计大概猜出萧语诗的实力,这才有些收敛。 “老板,这以前不是酒楼吧!”任宁满是好奇的问道。 听了这话老板有些慌张,结结巴巴的说到“是……是啊。” 没等任宁继续问下去萧语诗的长剑已经架在老板的脖子上,他不过是个小老板哪遇过这种情况,急忙跪地作揖“姑奶奶饶命,姑奶奶饶命。” 一旁的任宁险些发笑,暗自庆幸有萧语诗跟在身边,绝对能省不少功夫。 “说,这以前是不是酒楼?”萧语诗厉声问道,效果不知比任宁那软绵绵的声音强多少倍。 苏老板已经吓破了胆哪敢不说实话“是……是钱庄,两个月前变成的酒楼。” “钱庄哪去了?为何变成了酒楼?”任宁的声音也犀利了不少。 高伯分明说钱庄还是任家产业,不会无缘无故变成酒楼,这其中必定有诈。 听到任宁开口孙老板总算是没那么恐惧,怯声说到“是我买下来的,地契房契都有。” “有地契跟房契?”任宁急忙问道。 若是孙老板强占了钱庄倒还可以理解,他竟说自己手中有地契这便让任宁不能信服。 萧语诗很配合的把长剑又靠近了苏老板几分,语气冰冷“赶快拿出来!” 苏老板屁滚尿流的爬进内厅,快速拿着地契、房契交到任宁手中,绝对节省了不少时间。 接过地契房契后任宁立刻看着上面的内容,的的确确是这家商铺,也同样写着转让,最后的落款竟是任良德。 任宁虽不记得任府之事,却知道他的父亲名为任良德,也就是说地契、房契的确是任老爷转让的。 这与高伯所描述的不符,然而事实摆在眼前容不得他怀疑。 任宁的表情有些呆滞,他甚至怀疑高伯在骗自己,不过想想高伯的为人绝没理由骗他。 “您看完了吗?”苏老板直勾勾的盯着地契、房契小声问道,生怕被他们抢走,这可是他毕生的心血。 既然钱庄已经转让他们没必要浪费时间,放下地契、房契后任宁拉着萧语诗走出房门。 任宁还只是吃惊,他还能怀疑是高伯骗了自己,而萧语诗却是难以置信的眼神,任良德夫妇是她亲手杀死的,不可能转让地契、房契,若这一切都是真的那便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任良德夫妇并没有死。 作为一名杀手得知任务失败后定会第一时间继续完成任务,而她此时却是想着任宁的安危,当初正是用亲手杀死任良德夫妇作为条件才保住任宁的性命,倘若泥黎谷得知她任务失败任宁会很危险。 “我们去琵琶巷。”任宁拉着萧语诗的手有些着急,一路小跑来到附近的琵琶巷。 这里同样没了任家钱庄的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家当铺。 当铺与钱庄的布局基本一致,也没必要改造,任宁同样逼出了这家老板,面对萧语诗手中的长剑这家老板也说了实话。 情况跟苏氏酒楼基本相同,两个月前买下了这家商铺,落款处依旧写着任良德。 第三家成了赌坊,老板手底下有不少伙计,试图跟萧语诗一较高下,若非任宁拦着估计会闹出人命。 结果跟前两家一样,不论是地契还是房契都有任良德亲笔签名。 任宁立即整合这些信息,希望找到蛛丝马迹,却没有丝毫头绪,大脑一片空白。 萧语诗同样万分吃惊,仔细观察着周围的风吹骚动生怕泥黎谷会对任宁不利。 “任府!没错,任府肯定能找到线索!”任宁突然说到。 这几家钱庄不过是小商铺,找不到线索很正常,而任府犹如庞然大物般的存在,想要销毁所有证据是不可能的。 再次翻开地图任宁想找到任府的位置,怎奈高伯只字未提,很明显是不想让任宁知道。 若是从前他大概会听高伯的话,免得徒增烦恼,而现在甚至怀疑高伯,自然要弄清楚一些事实。 听到任宁要回任府萧语诗显得有些紧张,任宁毕竟在那生活了近二十年,看到熟悉的环境很有可能想起一些记忆。 两个月前萧语诗已经把性命交给了任宁,没想着让他原谅自己,那夜的相见是个意外,她也没打算骗任宁。 后来甚至主动找到任宁想要做个了断,不曾想他竟没了记忆,又与自己度过一个个美好的夜晚,不得不说萧语诗起了私心不想让任宁恢复记忆,哪怕是晚一天恢复也好。 就在萧语诗纠结的时候任宁已经拦下一名青年,客气的问道“这位公子,请问一下任府在哪?” 任家毕竟是大户,即便消失了两个月的时间仍会被人记起,这名青年想了一会凑到任宁耳边轻声说道“你说的可是两个月前凭空消失的任家?” 对方用凭空消失形容任家令任宁感到惊讶,却还是点点头,他可不认为这名青年能解开自己心中的秘密。 “莫愁路的第二家,不过现在成了刘府。”青年男子仍是小声的说到,看上去不想让别人听到自己在谈论任家。 任府变成刘府任宁一点也不奇怪,无非跟那三家钱庄一样。 萧语诗这才回过神来,似乎已经做出了决定,脸上重新露出笑容。 她不再惧怕任宁想起过去,只需在此之前与他度过最美好的时光。 第六十七章夜潜刘府 按照那人的指示,任宁很快找到莫愁路,也很快找到第二座府邸。 刘府两个大字高悬于门上,其它布局还是两个月前的样子,与秦府有些相似。 任宁远远地望着,莫名的生出一股心酸“这便是他生活了近二十年的地方吗?” 穿越之后任宁借用了别人的身体,内心有些愧疚,一直想了解他的过去,也想为他做些什么,如今总算是见了这个身体从小生活的地方,不自觉的感到亲切,想要伸手触摸。 “什么人?”看门的两名家丁立刻挡住任宁的去路。 在两人的呵斥声中任宁清醒过来,刚才的确有些鲁莽,差点把刘府当成自己家,于是客气的说到“还请通报刘老爷,在下有事求见。” 偌大的任府挂上刘府的门匾不得不让人怀疑,任宁自当要会会府中所谓的刘老爷。 谁知这两名家丁想都没想厉声答道“我家老爷从不见客,请回吧!” 倘若家丁不给通报,或是通报之后刘老爷拒绝接见倒也有情可原,家丁这种回答让任宁更加奇怪。 偌大的府邸还养着不少家丁,要想存活刘老板总要有些行当,但凡做些生意也不会从不见客,而刘府却是有些冷清。 这种情况任宁没有一点办法,总不能拿出手弩指着人家,就算真拿出来旁人也未必认得,免不了一顿爆揍。 萧语诗有些按捺不住,长剑已经架在那人脖子上。 即便经历过大风大浪也未必没有惧意,而这名普通的家丁却站得笔直眼神坚定,甚至挥了挥手示意府内的家丁出来帮忙。 得到信号之后数十名家丁迈着整齐的步伐从容不迫的涌出,手里多半拿的是木棍,一个个身材魁梧眼睛炯炯有神,绝不似家丁那种懒散的样子,甚至更像训练有素的军人。 那名家丁从容不迫的眼神已经让任宁怀疑,如今又涌出数十名身材健硕的男子,他大概做出了判断。 面对数十人的包围萧语诗眼神轻蔑,没有一丝慌张,显然是杀手必备的心理素质,况且这几十人未必是她的对手。 眼前剑拔弩张的气氛吓得任宁出了一身冷汗,若真动起手来不会有好果子吃,败了自然少不了一顿暴揍,胜了很可能闹出人命,他可是见识过萧语诗残忍的手段。 于是急忙握着萧语诗的手夺下长剑,给对方连连道歉灰溜溜的逃跑。 “这些人都该死!”萧语诗眼神冰冷颇有杀个回马枪的意思。 挡了她的去路便该死,这个逻辑让任宁很无语,也只能苦口相劝“你答应我的不乱杀人。” 不得不说任宁似乎掌握了跟萧语诗交流的技巧,听了这话萧语诗对着不远处的数十人冷哼一声总算是收起了长剑。 任宁之所以退回来不是放弃进刘府的念头,而是想到更好的方法,急忙在萧语诗耳边轻声说着。 这个办法对他来说难于登天,有萧语诗帮忙的话轻而易举,无非是等到夜黑风高时,趁着夜色飞檐走壁而入。 这种经历任宁有过,当时为了欣赏更美的月亮萧语诗曾带他去过屋顶。 这种事情对萧语诗来说不过是家常便饭,自然不会拒绝,静静地等待着天黑。 天黑之前二人一直守在刘府附近,希望有所收获,不曾想几个时辰都没人进出,冷清的让人匪夷所思。 更弃怪的是夜幕刚刚降临刘府竟连小门也关上,不仅谢绝客人自己都不得进出。 落日终于钻入天际,只留下一抹残红,取而代之的是漆黑的夜色,正是月初,月牙儿争不过星辉羞涩的藏了起来,让夜色更加彻底。 萧语诗给任宁穿上一身黑色的夜行装,头戴黑纱,显得格外专业。 飘飘长发被束起后萧语诗显得更加俊俏,不加修饰的美,任宁多看了几眼,却被萧语诗拉着上蹿下跳。 刘府的院墙不算高三米左右,对普通人来说绝对是难以逾越的屏障,对萧语诗来说不过是个低矮的栅栏。 翻过院墙后两人躲在角落里观察着府内一举一动,萧语诗显得格外熟悉很快来到前院中间的假山后面。 金陵有钱人家的布局与昌南城稍有差异,毕竟过了南北分界线天气微冷,少了些柔美,多了些壮丽,刘府内没有池塘在前院堆了个假山,却不比林家的气魄。 此时刘府的布局完全是任府留下来的,当时的任良德也算富商,却不爱奢华,时不时开仓放粮,散尽了多半家财。 任府的公子有些痴傻,却唯独继承了任良德乐于助人的优良品德,任良德也不求他凤凰腾达只盼平平安安衣食无忧。 透过星光他们惊奇的发现留府内数十名家丁正在井然有序的巡逻,分明是正规军队。 “这些人恐怕不是寻常家丁,刘老板也绝非常人!”任宁分析道,小声的在萧语诗耳边说着。 萧语诗轻轻点头,武功高强的她在这方面是行家,早就发现这些家丁训练有素。 “什么人?”正在巡逻的家丁似乎听到什么声音,立刻警觉起来,周围的数十名家丁迅速赶到。 任宁被吓出了一身冷汗,没想到对方听觉如此灵敏,急忙拿了块石头扔向墙角处。 再次听到声响数十人小心翼翼靠近,发现受骗后已经找不到任宁他们的踪影。 萧语诗的速度极快,已经悄无声息的越过大厅来到内院,若不是带着任宁这个拖油瓶恐怕已经转便整个刘府。 内院不比前院气魄却更秀美,偌大的花圃位于中心位置,飘散着淡淡清香沁人心脾。 内院的布局为四合形势,北侧、东侧、西侧、南侧皆是房屋,只留了中间一个月牙石门,此时此刻只有西侧一排房间亮着灯,北侧、东侧一片漆黑。 任宁分不清哪是自己住过的房间,也不知哪是任良德夫妇的住所,只能四处张望寻找着蛛丝马迹。 而萧语诗却直接把他带到东侧这排房间轻声说道“这便是你以前的住所。” 听了这话任宁满脸吃惊的看着萧语诗“你怎么知道?” 第六十八章为你而写的日记 在任宁看来这是萧语诗第一次来任府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房间在哪,脸上难免有些疑惑。 萧语诗立刻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想着解释又怕露出更多马脚, 片刻之后来了主意,摸着任宁的额头疑惑的说到“你不会烧傻了吧?竟不知公子住东房?” 在炎朝大户人家的布局相差不大,主人住正房也就是北侧的一排,长子住东房,次子、女儿住西房。 被萧语诗这样一说任宁尴尬的笑了笑,不知如何回答,也只能轻轻推开房门来转移话题。 没有灯光的屋子一片漆黑,他们也只能借着星光大概看个布局。 这间屋子还算宽敞,除了桌椅外还有不少装饰品,多为一些花草,如今开的正盛,散发出沁人心脾的香气,这点也能看出任宁有爱心,喜欢一切静美的事物。 从布局来看这间屋子至少两月没人居住,却一尘不染,连花草也没枯萎,显然是刘府每日安排人来打扫。 进屋之后任宁立即生出一种温馨的感觉,从未有过的放松,或许这便是家的感觉。 之所以来刘府是为了找寻蛛丝马迹,尤其是他与父母的房间,难免会留下些东西。 任宁与萧语诗小心翼翼的搜寻着,生怕不小心撞到什么东西发出响声,任宁的速度很慢,每走一步都要提前用手触摸,萧语诗却显得轻车熟路,任宁也只能理解为她武功高强,身形敏捷。 摸着摸着任宁来到床前,想都没想便躺上去,或许他与这床有着某种特定联系,他渴望近距离接触。 萧语诗没理会他继续寻找着,就连屋子的犄角旮旯也不放过,仍没收获。 “这是什么?” 躺在床上任宁突然感觉头被隔了一下,于是急忙取出这“罪魁祸首”。 通过形状与手感任宁判断这是一本书,不过屋里太黑看不清上面写的文字,为了不被发现任宁钻到桌子底下偷偷点燃一支蜡烛。 萧语诗也缓缓靠过来,本就不宽敞的桌子下面显得有些拥挤,两人在灯光下相视一笑。 借着微弱的灯光任宁确定这是一本装订精致的小册子,封面上却没有字,不像是“四书五经”之类的著作。 任宁轻轻翻开一页,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字,字迹有些稚嫩,看样子不是名家大儒的作品,更像现代小学生写的日记。 今天我与小灵在朱雀桥发现一名女子,她脸上脏兮兮的,衣服也是脏兮兮的,肚子咕咕的叫,我想她是饿了,于是给她在李叔叔那买了两个馒头,她也就很高兴了。 任宁读了最上面一行文字,确定这便是他以前写的笔记,字体扭曲,文笔稚嫩,倒不负“庸才少爷”这个盛名。 一旁的萧语诗看的有些发呆,灯光的照耀下双眸晶莹剔透。 第二行继续写道: 我跟小灵走了,她也跟着来了,我对她笑她也对我笑,我问她家在哪?她不回答,我问她为什么跟来?她也不回答。 小灵说她应该是无家可归,让我收留她,我就答应了,她很高兴了。 她全身都是脏兮兮的,小灵帮她梳洗,又给她穿上自己的衣服,也就干净了。 她长得很好看,笑起来更好看,比母亲都要好看。 看到这里任宁大概明白他从住鹊桥边救回过一名漂亮女子,明明有种很熟悉的感觉却一点也想不来,甚至有些头疼。 萧语诗嘴角微微上扬,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说不出是悲是喜。 日记里描述的这名漂亮女子显然是她,这些回忆中带着甜美也夹杂着苦涩。 继续写道: 父亲说她不会说话,是个哑巴,我们也就叫她小哑巴了。小哑巴比小灵年纪大,可小灵说自己来的早喜欢叫她小哑巴妹妹,她们两个在一起很开心,我也就很开心了。 “小哑巴?好熟悉的名字。”任宁努力回想着这个名字,立刻引发一阵头痛。 萧语诗表情很复杂,时而微笑,时而落泪,辛亏有夜色阻挡,否则任宁定会觉得奇怪。 接下来的内容多半是与小哑巴、小灵的日常生活,虽说平淡却很幸福,很温馨,任宁甚至羡慕这“痴傻少爷”。 今天我买了两支很漂亮的玉簪,准备送给她们。 日记到这截然而知,甚至没说两支玉簪是否已经送出。 看到玉簪二字任宁犹如触电一般,立即想到小灵平日最喜欢的玉簪,然后转身盯着萧语诗四处打量,好奇的问道“你头上那支玉簪呢?” 他几乎可以确定小灵头上的玉簪就是日记中提到的玉簪,与萧语诗第一次见面时她头上分明也戴了支极为相似的玉簪,只不过断了一半。 “你是说张公子送我的那支玉簪吗?”萧语诗故意装出一副要给任宁解释的样子。 玉簪是任宁送的毋庸置疑,她怕暴露了自己是小哑巴的身份故意用张文才的名字做挡箭牌,效果出奇的好,任宁可不想多听有关张文才的一个字。 上一秒任宁的确怀疑萧语诗跟小哑巴有牵连,不过仔细分析若萧语诗就是小哑巴没必要对他隐瞒,也只能更促进两人的关系,毕竟他不知道日记以后小哑巴的所作所为,所以放弃了这个想法。 “看来这里没我们要的线索。” 任宁分析道,他不想回忆太多,更不想让回忆控制这个身体。 萧语诗点点头表示同意,她也不想让任宁知道过多关于小哑巴的事情。 轻轻关上屋门之后二人来到北侧的正厅,也只有这最有可能留下有用信息。 这间屋子要比任宁那间更为宽敞,布局更为复杂,除了最简单的桌椅还有梳妆台、书桌、书架、名人字画以及各式各样陶瓷。 任宁看的有些头大,且不说这复杂的布局单是这成百上千本书就够他找的。在他抱怨的时候萧语诗已经开始仔细的搜寻。 任宁也加入进来,立刻把目标锁定在成百上千本书上,拿着一角不停的抖,盼着有纸条从中掉落。 萧语诗则把重点放在地面跟墙壁上,不停的敲打着。 第六十九章线索 看着萧语诗的行为任宁想到一些电视剧里的桥段,几乎所有的秘密似乎都藏在密室暗格里。当然这只是电视剧里的桥段,任宁看过这间屋子的地形,后面分明就是院墙不可能凭空多出一个密室。 任宁的重点还是放在成百上千本书上,已经不是单纯的找纸条甚至开始关注书中所写的内容,若真有秘密文字肯定会加粗或者用不同颜色标注出来。 萧语诗敲打墙壁任宁点了蜡烛,如此一来二人更容易暴露行踪,纷纷加快了速度显得有些着急。 整整用了半个时辰,任宁终于不厌其烦的翻看了每一本书,萧语诗也几乎敲打了所有地面、墙面,甚至连床底下都没放过。 “难道真的一点线索没有?”任宁有些疑惑,来金陵之前他单纯的认为任家因生意失败而家破人亡,现在几乎可以断定其中另有隐情,自然想找到些线索。 身为杀手的萧语诗有着专业水平,同样摇摇头表示尽力。 任宁并没有死心目光突然转移到挂在墙上的一张张字画上,神秘的问道“这后面有没有敲?” 萧语诗虽然没找到线索却提醒了他任宁,最起码让他相信电视剧里的那些桥段并非虚构,若真如此字画后面很可能有名堂。 萧语诗立刻明白任宁的意思急忙把一张张字画取下来,轻敲着墙面。 “咚咚。”每一次轻敲都会发出清脆的响声,这也证明墙壁实心,没有暗格。 看着任宁专注的表情萧语诗有些好奇,听声辨器是高手特有的本领,任宁算是手无缚鸡之力不应具备这个本领。 任宁总不能解释初中物理课本第一章学得就是声音,声音具有三个特性分别是响度、音调跟音色,若是墙面结构不同就会发出不同音色的声音,当然除了这些理论知识他也有过敲西瓜辩生熟的经历。 “嘣嘣!”任宁突然听到一声闷响,明显跟之前的声音有所不同,兴奋的说到“就是这里!” 萧语诗急忙走过来敲了两下,点点头表示赞同,紧接着用长剑沿着缝隙把这块并不牢固的青砖从墙壁中取下,里面果然是个小暗格。 任宁拿着蜡烛缓缓靠近,发现其中有个精致的木盒缝隙处还用蜡油封住显然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木盒中的物品。 心机之下任宁就要动手,却被萧语诗阻拦“闪开一点!” 不得不说萧语诗做这种事情很专业,任宁也明白其中道理,很多暗格密室都跟机关相连,触碰木盒和可能引发机关,所以二人躲开暗格正前方位置,防止被暗箭伤害。 萧语诗抢在任宁前面触碰木盒,算是替他承担了危险,索性并没有暗箭飞出,她也没受到伤害。 紧接着萧语诗捂住鼻子示意任宁靠后,这里面很可能有毒气。 其实所谓的毒气不过是化学气体,理科出身的任宁自认为能分辨各种气体,却还是乖乖靠后,他听说过古代那些炼丹老道的本领,很可能练出毒性恐怖的气体。 木盒被打开后并没毒气扩散二人这才缓缓靠近,目光集中在其中的一张纸条上,基本断定这里有他们想要的内容。 这毕竟是任良德留下来的东西,萧语诗没有动手,把机会留给了任宁。 任宁拿出纸条仔细的看着上面那一行小字轻声读到“速查金陵府尹屯兵一案!”落款处还写着范进两字。 纸条的意思不难理解,分明是范进命令任良德私查金陵府尹私自屯兵。 萧语诗眼神笔直的盯着最后的落款暗自说到“果然是范进,看样子他就是炎朝的情报中枢。” 任宁眼神中立刻露出愤怒之色咬牙切齿的说到“金陵府尹!我要让你血债血偿!” 范进命令任良德私查金陵府尹,接着任府家破人亡,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是金陵府尹做的手脚。 任宁终于明白为何高伯一直隐瞒,是怕他头脑一热去找金陵府尹报仇,无异于以卵击石自取灭亡。 “什么人?”这个时候刘府的家丁听到了动静,快速赶往内院。 任宁被仇恨冲昏了头脑,呆呆的站在原地竟没有逃跑的意思。 萧语诗立刻拉着他的手破窗而出,翻过院墙接着夜色逃之夭夭,哪还有时间整理现场。 刘老爷听到声音急忙从西房走出,带着几名家丁进了任良德夫妇的房间,立刻注意到墙上的暗格以及桌子上的木盒,只是没了纸条。 “唉!”刘老爷无奈的摇摇头“没想到任良德还真留下了线索。” 刘老爷显然不是普通商人,而是范进派来的眼线,他在任府搜寻了两个月时间都没什么收获,没想到竟落入旁人手中。 “快,快去禀报范大人,就说有人闯入任府偷走了任良德留下的线索,卑职甘受惩罚!”刘老爷皱着眉头脸上没有了一点血色,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却不能为了保全自己而隐瞒不报最终坏了大事。 “大人,这……”旁边一名家丁跪在地上祈求他收回成命,事情一旦传入范进耳中后果不堪设想。 刘大人想了一会缓缓说道“带上我的人头,恳求范大人放过卑职的家眷。” 如今朝堂混乱,多半大臣归顺唐王,皇帝有名无实,也只有翰林院是他的亲信,为了搜罗全国情报翰林院大学士范进在各地安插了眼线,任良德也是其中之一,任府被泥黎谷屠杀之后为了不走漏消息范进立刻派刘大人前来镇守。 在此期间也负责清理任府留下来的所有线索,却没想到还是走漏了风声,若是消息传出去很可能让其它地方的眼线恐慌,全国的情报中枢也会断裂,其中厉害关系不言而喻。 刘大人深知罪责难逃,也清楚范进铁面无私的性格,只求能保全家眷。 夜色朦胧,星光暗淡,刘大人抽出一柄长剑泛着银色的光芒,指天长叹“卑职玩忽职守,以死谢罪!” 鲜血四散而出染红了星空,也染红了家丁们的双眼,他们知道刘大人这样做的用意,没有阻拦,提着他的人头八百里加急赶往洛阳城。 被仇恨冲昏了头脑的任宁疯狂的寻找着金陵府,内心竟生出一丝愧疚,颇有种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的感觉。 第七十章夜闯府衙 “范大人,金陵来的八百里加急!”洛阳城大学士府内一名士兵匆忙求见。 听到金陵这个名字范进有些头痛,这似乎已经成了他的伤疤,急忙说到“说内容。” 这名士兵立刻把刘大人家丁带来的消息原封不动的传达给范进。 听了这消息后范进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叹息道“希望任良德没留下有用的信息。” 稍稍冷静之后这名士兵还未退去,范进疑惑的问道“还有什么事吗?” 士兵吞吞吐吐的把刘大人自杀一事禀报,范进听了有些心痛,刘大人毕竟也算是他的心腹,当然范进还是赞同刘大人这种做法,即便刘大人不这么做他也会这么吩咐。 范进毕竟是皇帝唯一的亲信,肩上扛着旁人难以想象的重担,容不得一点失误,必须做到铁面无私,当然他也不会大奸大恶之人,放过了刘大人的全家,并且对外声称刘大人为国捐躯,也算是为他的子嗣谋点福利。 这一夜任宁同样是难忘的,得知内情后他疯狂的找寻着金陵府以图报仇雪恨。 萧语诗知道他这是羊入虎口,却没有阻拦,她清楚金陵府距任府有一段距离,也不担心任宁这个晚上能找到。 随着体力的透支任宁也逐渐冷静下来,他似乎明白这个晚上找不到金陵府,也大概的分析了敌我强弱,尤其纸条上那句话,金陵府尹很可能私屯重兵,而他却只有一把手弩,估计没杀几人就被万箭穿心了。 如实的说任良德不算他的父亲,但他拥有这个身体的情绪,同样被仇恨冲昏了头脑,白白占了别人的身体任宁有义务为他做些事情,尤其是这种杀父之仇。 任宁气喘吁吁的停下来,再也跑不动了,胳膊有些颤抖甚至没了拿起手弩的力气,眼神中的杀气却从未退去。 “为了报仇即便丢掉性命也在所不惜吗?”萧语诗在旁边轻声问道。 任府是怎么被灭门的她再清楚不过,她是想知道任宁对杀父仇恨的态度,或许身份暴露之后任宁会跟她不共戴天。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任宁红着双眼说到,语气冰冷,丝毫没有平日的嬉皮笑脸。 萧语诗内心犹如刀割,不停的滴血,却还是含泪说到“明日我陪你去!” 这一切似乎有些嘲讽,杀父仇人帮着自己去杀一个毫不相干之人来报杀父之仇,而任宁心中却生出了感动。 在他的观念中女人多半可以同甘却不能共苦,尤其是这种共赴黄泉的决绝,他喜欢古代女子这种敢爱敢恨,只盼报仇后萧语诗能够全身而退。 深秋的夜微凉、风刺骨、恨噬心,任宁仰着头看着天有些迷茫,他不知明天的结果如何,却没有一丝畏惧。 回到客栈已过亥时,任宁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时而起身擦亮手弩,时而瞄着窗外做出射击的动作,他只有二十几支弩箭,必须在此之前找到金陵府尹。 萧语诗同样难以入眠,她第二次有这种感觉,第一次是屠杀任府的前夜。 从小在泥黎谷长大的她大大小小的任务不下数十次,从未有过这种心慌的感觉,如今短短两个月时间却有了两次心慌,不得不说这与任宁有关,或许任宁就是她的死门。 不论发生什么朝阳总会如期而至,透过纱窗照进任宁的房间,萧语诗同样等候多时。 出了客栈二人开始打探金陵府衙的位置,立刻得到回应,但凡是金陵人就会知道府衙的位置。 金陵府衙位于金陵城最繁华的秦淮大街,这条街位于金陵城中心位置横穿秦淮河,居住的多半是官宦世家,也只有少数的富商能有一席之地。 二人沿着秦淮河一路北上,半个时辰后终于找到了传闻中的秦淮大街,宽敞的街道雄伟的建筑着实令人震惊。 又走了一段时间终于看到府衙两个大字,两排官兵井然有序的站在两侧时刻注意着周围的一举一动。 任宁心里捏了把凉汗,手弩瞄着其中一人,又立刻放下,即便被仇恨冲昏头脑他也不想滥杀无辜,更何况一旦出手他将立刻扣上谋反的罪名,终生不得安宁。 萧语诗大概计算了一下对方的人数以及位置,同样摇摇头,武功再高也不可能以一敌百,杀手不是死士也要认清形势。 最后两人决定晚上出手,借着夜色最起码能轻松潜入,不用跟这些守门的官兵纠缠,运气好的话直接遇见金陵府尹一箭毙命,干净利索,并且还可以穿着夜行衣不暴露身份。 一整天的时间两人都在府衙外盯着,盼着金陵府尹自投罗网,显然他们没那么幸运一直到夜幕降临都没人从府衙走出。 府衙不同县衙,除非县衙处理不了的事情才会送交府衙,所以府衙平日颇为冷清。 进了戌时黑夜侵染了整个金陵城,府衙的大门被几名官兵合力关进,萧语诗拉着任宁趁此机会翻墙而入。 一般来说府衙内都会有官兵沿着几条主干道巡逻,为此任宁他们格外小心,落地的声音控制在最低。 任宁感觉眼前有些光亮抬头一看竟是几名官兵拿着火把将他们团团包围,再看看主干上的官兵正在有条不紊的巡逻,这才明白金陵府衙非比寻常,除了正常巡逻的官兵外每个角落都安插了人手。 这也验证了纸条上的猜测,金陵府尹绝对私屯重兵。 任宁有些恐慌拿起手弩瞄了一圈却不知该从谁下手,这些官兵立刻反应过来大声喊道“有刺客!有刺客!” 听到信号之后巡逻的数十人急速赶来,纷纷拔出长剑,怒视着二人。 星光下数十柄长剑泛着耀眼的光芒,任宁甚至睁不开眼,心里无比的慌乱,他在责备自己胆小怕事,既然来了总要弄出些动静,总不能白白送死。 就在他犹豫的时候前面几名官兵已经举起了长剑凶狠的刺向二人。 “闪开!”萧语诗急忙推开任宁独自一人闯进刀光剑影中。 第七十一章金陵府尹 任宁立即清醒,看着萧语诗身陷囹圄颇为着急,拿着手弩想要帮忙却又怕误伤了萧语诗。 近十把长剑泛着银光,铃铃作响犹如吐着信子的毒蛇齐刷刷刺向萧语诗,封锁了所有退路。 萧语诗面无惧色,柔软的身子微微后仰紧贴着长剑下方而过,然后平地转身九十度,立即挥动长剑轻抹了这几人的手腕,他们自是没有握住长剑的力气,纷纷落地。 萧语诗没有立即停手,以左脚为中心右脚出击,旋转着在他们胸口上留下脚印,力度之大与她柔弱的身体不成正比,几人凌空而起,然后重重摔在地上,哪还有力气爬起来。 一旁的任宁看的有些痴呆,他知道萧语诗武功高强却没想到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她若抹的不是几人的手腕而是脖子估计他们早就没命活了。 萧语诗自是不会心慈手软,不过她答应了任宁不乱杀人,算是他们运气好。 闻讯而来的数十人同样看的目瞪口呆,他们都是普通士兵哪见过这等身手,就在犹豫的时候手腕都留下一丝鲜红,长剑纷纷落地。 “走!”没了武器这些人不具备威胁,萧语诗喊着任宁继续向前。 任宁也从震惊中清醒,跟在萧语诗后面急忙冲向正亮灯的大厅。 透过灯光他们隐约的看见大厅里有个人影,正一动不动的盯着二人。 “幻影堂何在?”一个浑厚的声音从大厅传出,还伴随着杀人般的眼神。 任宁对幻影堂这个名字很陌生,倒觉得跟武侠小说上的那些门派有些相似,而萧语诗立刻警觉起来,停住了脚步。 “嗖嗖嗖!”十道黑影如同鬼魅悄无声息的挡在二人面前,手里拿的都是弯刀,眼神冰冷面无血色。 任宁不小心与其中一人对视,立刻出了身冷汗,这绝对是来自地狱般的眼神。 “给我杀!”大厅中那个浑厚的声音再次响起,嘴角也露出阴险的笑容。 得到命令后十人暗淡的眼神中闪出一丝精光,杀气油然而生,身形微微变化就要来到二人面前。 任宁紧张到极点,他能看出对方都是高手,甚至实力不弱于萧语诗,眼神一动不动的盯着最前面那人,同样露出杀气,一旦对方出手,他就拨动手中的扳机,任宁也想看看到底是对方的刀快,还是自己的弩快。 萧语诗始终没有动作,冰冷的看着对方,背着任宁偷偷掏出一块令牌,对方立刻停在原地,出了一身冷汗,老老实实的退到两侧,给任宁他们留了条通道。 “难不成怕了老子的手弩?”任宁有些好奇,还故意拿手弩指着对方挑衅,不曾想对方没有一点畏惧之色。 幻影堂几人的实力金陵府尹再清楚不过,他们手中不留活口,眼下分明看着两个人影缓缓靠近大厅,内心充满好奇,不等任宁他们前来自己开了大门。 出现在任宁面前的是一名体型健硕,面色冰冷的中年男子,身上穿着华服,腰间配着长剑,眼神犀利、目光如炬,浑身散发着霸气。 “夜闯府衙,有点意思!”中年男子仰天长啸,瞬间露出杀人般的目光“当真不把我这金陵府尹放在眼里!” “你就是金陵府尹?”任宁眼神中露出逼人的杀气,紧紧握着手弩,只要轻轻扣动扳机就能报仇,不过还是想从他口中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 从金陵府尹体型跟气魄来看他武功也差不到哪去,紧紧握着剑柄看样子就要出击。 “说,任良德夫妇是不是你杀的?”任宁厉声说着,眼神中泛着杀气。 听到任良德这个名字金陵府尹仔细的打量着任宁,同样冰冷的说到“没想到你还活着!” 泥黎谷的杀手虽不是他派去的但他与泥黎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自然知道任府被灭的情况,也听说那个“痴傻少爷”逃走了,却没料到竟会找上门来。 斩草要除根这个道理金陵府尹不可能不明白,挥了挥手数十名弓箭手已经将他们包围,只要一声令下任宁就会被万箭穿心。 就当这个时候萧语诗挡在任宁面前给金陵府尹使了个眼色,对方这才发现萧语诗的存在,不由的吓出一身冷汗,态度也转变了不少。 “若他们真是本府尹所杀还会留你活到现在?”金陵府尹语气平缓了很多,这话似乎是在辩解,自然是萧语诗起到了作用,否则他岂会多费口舌? 任宁也明白斩草除根这个道理,倘若他的父母是被金陵府尹所杀,如今得知他的身份哪会给他询问的机会,早就成了活靶子。 “你父亲被范进当做枪使,得罪了不少权贵,被人暗算怎么能怪在本府尹头上?”见任宁有些犹豫金陵府尹继续解释道“如今任府内的刘老爷根本就不是什么商人,而是范进派来清理证据的眼线。怕是想把令尊的事情隐瞒,自己落个自在。” 任宁早就猜测刘老爷并非商人,那些家丁分明是训练有素的士兵,再联系纸条上的内容,金陵府尹所说基本属实。 “小子本府尹念你年幼无知,且不跟你计较,也提醒你一句切不可找范进报仇,此人心狠手辣可不似本府尹这本通情达理。” 金陵府尹看穿了任宁的内心,知道他此时恨透了范进,索性火上浇油,彻底激发他体内的愤怒。 “范进!范进!我与你不共戴天!”任宁仰天长啸,撕声呐喊,用力扣动扳机来宣泄内心的怒火。 手弩本是正对着金陵府尹,任宁稍稍移开半分,弩箭与金陵府尹擦肩而过,吓得对方出了身冷汗。 他庆幸刚才没有动手,否则就算杀死了任宁自己也绝对没命活。 “我们走吧。”心情低落,像极了丧家之犬,他分明知道杀父仇人是谁却无能为力,甚至不知对方官居几品,身在何处? 士兵们得到金陵府尹的指示急忙开了大门,给任宁让出一条通道,哪还敢与之为敌。 萧语诗万分自责,这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却没勇气承认,只能静静的陪在任宁身边替他分担难过,哪怕一丝也好。 第七十二章拜祭先祖 一夜任宁没回客栈,行尸走肉般的徘徊在秦淮河边,两岸的灯红酒绿丝毫入不了他的心扉。 萧语诗走在他身后同样心事重重,她一次又一次的鼓足勇气想要说出真相,却又怕任宁与她反目成仇。 拿起一颗石子丢进水中,泛起丝丝涟漪,这是多么的嘲讽,一个月前他还给萧语诗讲的头头是道,如今用在自己身上却不灵验,他感觉自己正是那不起眼的石子,无论如何努力也翻不起大风大浪。 “扑通!”一声,秦淮河内泛起巨大的浪花,扰乱了平静的江水,也引起任宁的注意。 仔细一看分明是萧语诗落入水中,此刻正拼了命的掀起浪花。 深秋的水刺骨,却不及萧语诗内心的冰冷,她不想看着任宁闷闷不乐一筹莫展,要让他看到即便渺小的身躯也能掀起波澜。 任宁着急的大声喊着“你会着凉的,上来!快上来!” 萧语诗仍奋力的挣扎大声回应道“我愿与你一同掀起波澜!” 听了这话任宁心中是暖的,也是酸楚的,他明白萧语诗的意思,分明是为了让自己重新振作而以身试水。 “快上来,我会重新振作的!”任宁继续大声喊道。 这一路他想了很久,得知任良德夫妇被人陷害,他的确应该愤怒,甚至要报仇雪恨,但反过来想他只是借用了这个身体,任良德跟自己没多少关系,只要尽力而为就算是对得起这个身体,没必要自暴自弃。 得到任宁的承诺萧语诗微微一笑却仍在挣扎着,无奈的喊道“我不会游泳!” “噗!”任宁有些无语,没想到平日飞檐走壁的她竟是个旱鸭子,内心更多了几分自责,萧语诗明知自己不会游泳却还是为了让他重新振作以身试水。 “扑通!” 任宁急忙跳入水中,激起巨大浪花,生在农村的他从小下河捕鱼捕虾,算不上江中小白龙救人总不成问题。 听到落水的声音岸边聚集了不少路人,有替他们着急的,也有议论纷纷的。 入水之后任宁立刻感到寒冷刺骨,不由得替萧语诗担心,她毕竟是女孩子容易受风寒,手脚并用快速游到她身边。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萧语诗拖上岸,两人浑身湿透寒风刺骨。 岸边等候多时的路人们对着任宁指指点点,竟是不分青红皂白的一顿职责。 大概表达任宁是个负心汉,家里有如此如花似玉的娘子却不懂得珍惜,还在外沾花惹草,娘子被逼无奈投河自杀。 显然路人把他们当成了夫妻,萧语诗一秒入戏竟开始哭泣,还说着任宁一些“恶行”。 任宁当真是跳进秦淮河也洗不清,只能接受路人的职责与批评,虽然路人们说的事情不真实,但萧语诗的确是为了他跳入秦淮河的,任宁理应内心有愧。 任宁急忙在附近的布行买了干净的衣服给萧语诗披上,总不至于让一名姑娘湿漉漉的招摇过市,然后找了家客栈暂且住下。 萧语诗在焚香、沐浴、更衣后没什么大碍,倒是任宁不停的打着喷嚏,显然有些着凉。 秦淮河冰冷的水让任宁变的清醒,他来金陵的目的是为了筹钱,而不是报仇雪恨,更不是白白搭上性命,如今钱没了着落他必须尽快赶回昌南城再想对策。 第二天一早二人回到原本居住的客栈,叫了车夫就要离开,自离开昌南城已有八日,容不得他再浪费时间。 “我想去祖坟祭拜。”任宁轻声说着,或许这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 打听之后任宁得知任家祖坟在金陵城西的西陵,几人驾着马车出了城,找到通往西陵的路缓缓而行。 任良德夫妇是被暗杀的,整个任府也在一夜之间蒸发,二人的尸体很可能没在祖坟,甚至连墓碑都没有。 为此任宁专门买了块空白石碑,倘若祖坟真没有二人墓碑,他便在合适的位置立上石碑,刻上碑文。 西陵在两三百米高的山丘上,只有一条荆棘丛生的小路,马车行动不便,为了把石碑拉上去,二人竟在后面推着,车夫也不还意思继续做着,同样下车赶马,如此一来马车勉强能够前进。 用了大概一个时辰他们终于来到山顶,任宁累的满头大汗,萧语诗却显得轻松自如,这便是二人实力的差距。 西陵还算开阔,没有了丛生的杂草,一排排松树茁壮成长着。 西陵是金陵城大户人家的墓地,相互之间也不侵犯,各自划出了界限,任宁沿着一排排墓碑寻找,很快发现任字的出现。 中间是个两米多高的圆形坟冢,旁边一排排的都低了半分,任宁大概猜测中间应该是任家老祖,周围都是子嗣,任良德夫妇应该在最外围。 令他万没想到的是最外围竟然有一座新坟,旁边还立着墓碑上面分明写着任良德的名字。 任宁也只能理解成范进还有些良心,最起码把他父母葬在了西陵,不至于暴尸荒野,然后坟前那一炷正在燃烧的香令他不解。 除了任宁任良德没有其他子嗣,不应该有人给他上香。 不论如何任宁还是感谢上香这人,也算是给任良德父母一丝慰藉,他也燃了一炷香,摆了些贡品跪在坟前恭敬的磕头。 毕竟有了任宁的身体,叩拜任良德理所应当,他的态度很虔诚,同样很悲伤。 萧语诗虽不是他妻子,也算是生死与共的红颜知己,总要上柱香,她却始终不敢正对任良德夫妇的坟冢,任宁也不强求全当她不习惯这些礼仪。 “我们走吧!”上香跪拜后任宁也算是进了孝道,图个心安理得,却没时间守墓三天。 任良德夫妇有墓碑,他们准备的石碑也没了用处,几人合力从马车上卸下,总算是减轻了不少负担。 萧语诗急忙上了马车,不敢面对墓碑,而任宁却心有不舍的回头看了几眼,同样准备上马车。 “是大少爷吗?”一个苍老的声音传入任宁耳中,迎面而来的分明是个步履蹒跚的身影。 第七十三章老管家 任宁被这声音叫住,注视着对面瘦弱的人影。 这是一名年近古稀的老翁,黑发中生了不少白发,脸上满是褶皱,异常憔悴的样子,见了任宁倒是露出欣喜之色。 “大少爷真的是您!”见了任宁后老翁干瘪的双眼竟流出泪水,侵染了满是沟壑的双夹。 一边激动还一边上下打量着任宁,嘴里絮叨着“长大了,大少爷长大了!” 见了老人任宁有种说不出的亲切感,他断定自己与老翁相识,为了不显得尴尬任宁故意表现出一副随和的态度,却不直接问老人名讳,想从言语中得出些结论。 “大少爷您可能不记得柳伯了,十年前老奴离开任府的时候您才这么高。”老翁用手比量着任宁的腰部,解释着自己的身份。 得知老人十年前离开了任府任宁有些庆幸,如此一来对他没印象也就理所应当。 “我走之后小高接替了管家的职位,我倒是颇为放心。”老翁继续说到。 任宁快速整合这些消息,老翁姓柳是任府上一位管家,十年前由高伯接替了管家的职位,那时候自己不过八岁对他没多少印象。 任宁刚才还奇怪谁给任良德夫妇上的香,现在真相大白,定是柳伯日夜守在他们身旁。 “柳伯十年前您不是回家了吗?”任宁试探性的说到,总不能表现出对他没有一点印象。 谁知柳伯摇摇头又看了看四周表情变得尤为神秘。 任宁看出了他的担心急忙说到车上不是外人,同时挽着萧语诗的手从马车上下来。 见了萧语诗后柳伯喜笑颜开,上下好一番打量,还时不时的点头“少夫人真是美若天仙,与少爷简直是绝配。” 萧语诗嘴角露出一丝微笑,叫了声“柳伯”,柳伯不仅说她美若天仙还承认她少夫人的身份,怎能不高兴。 任宁也没解释,免得影响了老人的好心情,对着萧语诗微微一笑,大概是想表达不要介意。 认定了萧语诗身份后柳伯也消除了顾虑,小声说到“十年前老奴虽然离开了任府,却没离开金陵,暗中帮老爷做一些事情。” 说到这里柳伯故意有所隐瞒,而任宁跟萧语诗大概能猜到他口中的一些事情正是帮任良德搜集情报。 “老爷总说做这种事情早晚会遭报应,尤其是在几个月前感觉尤为强烈。” 任宁可以理解任良德当时的心里,为了给范进搜集情报他得罪了不少权贵,稍有不慎就会惹火烧身,有些警觉理所应当。 “于是老爷把所有商铺都签了转让合同,告诉老奴一旦他遭遇不测立即将这些商铺转手,所得银两一半捐给穷人,一半留给少爷。” 说到这里柳伯再次落泪,大概是想到任府被屠的惨状,搜集那些情报有他的参与,却连累了任府上下几十口人命唯独自己活了下来。 听到这里任宁恍然大悟,心中的疑惑解开大半,也就是说钱庄的地契、房契的确是任良德转让的,只不过在此之前进行的转让,而高伯并不知情,也难怪高伯始终坚信钱庄还是任府的家产。 说完柳伯拿出五万两银票递到任宁手中,肩上的重担总算是放下了“老爷遇害后老奴打探过少爷的下落,却没有一点消息,只能在这等着您出现,老奴坚信您一定会来的!” 柳伯心中的苦恐怕没人明白,主人遇害自己却扛着重担,连任宁死活都不知的情况下还要苦苦等待,他这一等或许是一两天、或许是一两个月、也或许是一辈子永远等不到,只能带着遗憾埋进黄土,又有谁为他立块墓碑? 索性任宁出现了,带着希望跟光明出现的。 柳伯是兴奋的,他早就听说任宁有些痴傻,今日全然没有这种感觉,心中早已熄灭的火焰重新燃起微弱的火光。 看着五万两银票任宁激动万分,如此一来不仅能堵上两万两的缺口还能有些剩余。 其实任家的资产不仅仅只有这点,几个月前任良德猜到命不久矣散尽了大半家产,留下的这些商铺价值十万两,也被柳伯拿了一半捐献,到他手中的也只有这五万两。 任宁也大概说了下自己的情况,希望柳伯能与他同行,毕竟柳伯为任府卖命一辈子,如今年事已高却没人照顾。 不料却被柳伯拒绝了,首先他还有照顾自己的力气,其次他想用余生来陪伴老爷。 任宁被他的忠心打动,也不便再多说什么,本想着留给他一万两银子却还是被拒绝了,柳伯辛辛苦苦一辈子自己也有些积蓄,用不到这一万两银子。 留下详细地址后任宁才带着萧语诗上了马车缓缓离开,柳伯目送这他的背影满是欣慰“少爷长大了,老爷您也可以含笑九泉了。” 此行一波三折,从最初的遭人刺杀,到后来的借钱受阻,再到夜潜任府,最后竟闯入府衙 ,或许是老天开眼在他打算放弃的时候柳伯雪中送炭,总算是完成了任务。 回昌南城的路上任宁不似之前那样寄情山水,知道了些真相肩上的担子自然重了不少,当然他也不想被这些事情困扰,逐渐的放开胸怀重新接受大自然的馈赠。 “你会跟我一起去看冰山吗?”听着任宁对祖国大好河山的赞不绝口萧语诗心中满是憧憬,任何一个女孩子都抵不住美景的诱惑。 任宁微微一笑,点头说道“不仅是冰山,还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北国风光、一望无际的草原、浩瀚无垠的沙漠!” 萧语诗内心充满了期待,这是她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少爷怎么还没回来?”昌南城的北门站着一名女子,时而登上城墙眺望,时而跑出几里路等待,脸上始终带着忧愁。 这名女子无疑是小灵,自任宁走后每日都会来北门迎接,如今已经过了十多日,脸上愈发的焦急。 她从高伯口中得知去金陵需要五日,来回便是十日,加上金陵耽搁一日最多不过十一日,而如今已经第十三天了。 夜幕渐渐落下,阳光不在刺眼,夕阳的余晖笼罩着大地,染红了小灵的脸颊。 “少爷还没回来吗?”身后传来高伯的声音,他同样担心任宁的安危,毕竟金陵凶险异常。 高伯同样每日都会来北门等待,不过到了夜幕才能脱身,小三子、小六子偶尔过来看看,他们还要去南窑拉货,着实脱不开身。 “看!前面就是昌南城北门!”萧语诗指着城门说到,心里有些激动也有些不舍,毕竟到了昌南城后两人不能朝夕相处,殊不知高伯跟小灵等在前方。 第七十四章恩断义绝 夕阳照耀着大地显得格外艳丽,夕阳无疑是美丽的,如鲜花般灿烂,也跟鲜血有着同样的颜色。 “夕阳悬高树,薄暮入青峰。”马车中的任宁感受着夕阳的美好,随口说了几句有关夕阳的诗句。 旁边的萧语诗听的入迷,甚至有为他抚琴助兴之意,这一路上任宁诗篇不断,屡屡爆金口,比那些风流才子不知强了多少倍,萧语诗甚至有些难以置信,即便学识再高也总不能出口成章。 “少爷!是少爷的马车!”小灵远远的看着任宁的马车兴奋的说到,拉着高伯一路小跑。 高伯毕竟上了年纪经不起这么折腾,不过心里高兴也不在乎身体上的不适,主动加快了脚步。 “车夫再快一些!”任宁也发现了二人的踪影催促着车夫加快速度,说实话这几日小灵没在身边他还真有些不适应。 萧语诗也没问缘由,全当任宁心切,静静的等待马车进入昌南城。 陪任宁进昌南城已经是她的极限,萧语诗毕竟是醉春楼的花魁与任宁交往密切难免遭人闲言碎语,甚至给任宁带来麻烦,当然萧语诗最担心的还是见到高伯跟小灵,她们二人知道萧语诗的身份,到时候肯定阻拦任宁与之交往。 车夫自是认得小灵跟高伯,马车行到他们面前缓缓停下,任宁激动的下了马车免不了一顿嘘寒问暖,尤其是小灵总担心少爷受苦。 先前萧语诗跟任宁约定进城之后便要听了马车各奔东西,如今单纯的认为进了昌南城,毫无顾忌的走下来轻声说道“进城了吗?” 这甜美的声音高伯可能从未听过,但这熟悉的面孔化成灰他都认得。 萧语诗也同样发现了高伯跟小灵,呆呆的站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 任宁有些心切却忘了萧语诗的存在,他倒不担心高伯瞧不起青楼女子,只是不明白双方为何剑拔弩张。 面对往日的好姐妹与管家的目光萧语诗有些心虚,转身就要离去。 怎料高伯竟从怀中掏出一把匕首,对准萧语诗胸膛刺去“妖女,还我老爷性命!” 自从任府被灭之后高伯也没了安全感,怀里总喜欢揣着把匕首,倒不是为了害人完全是想着自保。 任府被灭那日高伯与小灵亲眼见到萧语诗跟黑衣人一伙,大概能猜出她的身份,也没想着主动找她报仇,只希望永远都不要再见,为此还专门对任宁隐瞒了不少事情。 不曾想竟在这里遇见,她又重新回到任宁身旁,不论是为了报仇还是为了保护任宁他都必须出手,哪怕是明知不敌,哪怕是拼了这条老命。 萧语诗武功高强,轻而易举的躲过高伯这一刀,不料高伯并没放弃不断的刺向她的胸膛。 萧语诗哪受过这等威胁,若不是碍于任宁与他的关系高伯早就死在她的剑下,如今被高伯追着刺杀,心中的怒火熊熊燃烧,眼神中迸发出杀人的目光“不要逼我出手!” 这话不是威胁,而是她心中所想,倘若高伯仍不依不挠她也控制不了心中的怒火。 “妖女有本事杀了我!如若不然我定会替老爷报仇!”高伯同样被仇恨充斥着大脑,更疯狂的刺向萧语诗。 “这可是你逼我的!”萧语诗双眼血红,露出逼人的杀气,抽出长剑径直的刺向高伯。 任宁正在组织语言把萧语诗介绍给高伯,如何也想不到二人视若仇敌,竟刀剑相向,一时间慌了神忘了记阻拦。 如今看到萧语诗剑指高伯想都没想便挡在他前面,他的出现令萧语诗猝不及防也失去了收剑的机会。 萧语诗原本只想刺进高伯的肩膀让他没有拿刀的力气,万没想到任宁突然出现,长剑不偏不倚的刺进了他的胸膛。 寒光微冷,内心冰凉,夕阳如炼,血光如虹。萧语诗握着长剑双手微微发抖,脑海一片空白,前一刻的心灵相交,后一秒的刀剑相加。 她的脸颊沾满了任宁的心头血,美艳的相貌变得如此狰狞,在她眼中鲜血不过是种液体,如今却感受到温度,感受到跳动。 任宁脸色煞白头脑发懵,眼前分明是一个个唯美的画面。 同样是个黄昏,夕阳染红了秦淮河,也照亮了朱雀桥,桥下一名女子蓬头垢面,奄奄一息,他给女子买来了馒头,女子无家可归跟着回了秦府。 “以后你就是我的婢女,再也不会被人欺负了。”他笑着如此灿烂,心中说不出的欢喜“就叫你小哑巴!” “小哑巴,少爷给你买了盐水鸭!”他兴冲冲的跑到小哑巴的房间,二人分享着最美的佳肴。 “你穿这身衣服真漂亮!”他满意的点点头,价格也没问直接将衣服买下。 “小哑巴今天少爷教你识字。”他拿着宣纸跟毛笔满心欢喜的把从先生那学到的知识讲给小哑巴听。 “小哑巴……” 一幕幕温馨美好的画面浮现在任宁眼前,他终于想起那个日记里的女子,那个令他朝思暮想的人。 “为什么?告诉我为什么?” 看着倒在地上的父母他撕心裂肺的问道,只希望小哑巴给他个回答。 任宁猛然间睁开双眼,泛着血红,不知是夕阳的颜色还是鲜血溅到眼里,总之再见到那个与他朝夕相处的女子任宁露出的是怒气、是杀气。 “妖女杀了我!有本事杀了我!”任宁忍着穿心之痛强行走到萧语诗面前。 萧语诗手中的长剑原本只刺进一寸,如今却贯穿了他整个身体,剑刃从背后钻出滴着鲜血。 “不!不是这样的!”萧语诗含着泪摇着头“是他,是他要杀我的!” 这件事情的确怪不得她,是高伯动手在先,不过恢复了记忆的任宁怎会听她解释早就被仇恨冲昏了头脑。 任宁强忍着钻心的剧痛靠近萧语诗不是为了报仇,而是为了让她看看自己的杰作,看看这个她想要的结果,就算是死也要让她痛苦一辈子。 “妖女!从此以后你我恩断义绝!”任宁目光如炬眼神决绝,死死的盯着萧语诗说到。 第七十五章黑化的萧语诗 “不!不是这样的!”萧语诗眼神中充满了委屈,疯狂的摇着头,她多希望任宁能听她解释,哪怕是共赴黄泉也不会孤单。 然而任宁的目光坚定,没有回旋的余地,认定她是十恶不赦的妖女,与她不共戴天。 “啊!”萧语诗仰天长啸,面色阴沉下来,眼神中充满杀气,拔出刺进任宁胸膛的长剑,挥舞着进了昌南城。 “扑通!”没有长剑的支撑任宁倒在地上,鲜血侵染了土地,描红了花草,他实在没有睁开眼睛的力气,任凭那千疮百孔的心脏停止跳动。 “为什么?为什么我就不能拥有爱情,谁来告诉我为什么?”萧语诗提着长剑不停的嘶喊着,内心充满了不甘,充满了愤怒。 若是在秦家西院那个晚上任宁认出她的身份想要取她性命,萧语诗眼都不会眨一下,她自知亏欠任宁太多,这条命已经不属于自己。 然而任宁失忆了,忘记了痛苦的过去,两人重新相识,并且用风趣的语言、斐然的文采、关切万分的行为一点点复活了萧语诗的心,让她有了爱的情感,有了重获新生的希望。 如今用这绝情的话与她恩断义绝,萧语诗内心不甘,这种不甘转化成了愤怒,甚至是疯狂。 她提着剑、红着眼、散着发,疯狂的闯入昌南城,行走的路人吓得魂飞魄散纷纷避让,生怕自己的血会增添长剑的颜色。 “沈礼!”愤怒中的萧语诗突然想到这个名字,或许这也是她发泄的唯一方式。 萧语诗没在人群中逗留,凭借着轻功上了屋檐飞速前进。 此时夕阳落下,夜幕降临,沈府上下燃了蜡烛,士兵们举着火把不停的巡逻。 沈礼回昌南城已有月余,每日都不敢放松警惕,或者说他迟迟不肯离去就是为了等杀手自投罗网。 一个鬼魅般的身影借着夜色从天而降,沾满鲜血的长剑瞬间割破两名士兵的喉咙。 “有刺客!有刺客!”旁边几人并没慌乱,后退几步急忙大声喊道。 数十名士兵纷纷抽出长剑快速聚集,萧语诗很快被围在中间。 面对数十人的包围萧语诗面无惧色,而是露出冰冷的眼神,快速挥动长剑又有两人倒地。 “杀!”众人从血泊中清醒,长剑从四面八方刺向萧语诗。 这些士兵训练有素,身手矫健,单凭萧语诗一人绝没可能尽数杀光,她只能逼退正前方几人沿着前院的木桥急速而行。 “来得好!”木桥对面的沈礼已经等待多时,面色同样阴冷,大声喊道“弓箭手准备!” 一声令下近百名弓箭手围着池塘将萧语诗困在中间,只等一声令下。 显然那几名士兵故意给萧语诗留一条通道,木桥将是她的葬身之处。 萧语诗知道中了埋伏,却无丝毫恐惧,急速冲向沈礼。 离得近了沈礼也看清萧语诗的相貌,冷哼一声“原来是你!” “放箭!” 上次萧语诗刺杀失败却没有暴露身份,沈礼满城搜寻未果,如何也想不到竟是隐藏在醉春楼的花魁萧语诗。 沈礼想来也有些奇怪,上次她还带了几人共同行动,如今却只身一人,剑法杂乱无章,分明是来送死的。 得到命令后近百名弓箭手拉满弓弦,同时开弓,漫天的箭雨迎面而来。 “镗镗!”金属撞击声不绝于耳,一刹那的时间弓箭落满木桥,围在萧语诗身旁,速度之敏捷、剑法之高超,令人咋舌。 “再放!” 又是漫天的箭雨迎面而来,萧语诗的胳膊微微颤抖,刚才那些箭雨虽没对她造成伤害,却用力过度,如今有些力不从心。 萧语诗猛然间转头眼神凶狠的看着沈礼,竟放任这些箭雨不管速度的冲向前方。 她的速度极快大部分弓箭落在原来的位置,也有些阻挡了去路,也只能尽量闪躲。 眼看着一支弓箭迎面而来,她的手脚还未落地,还不急变化方向,竟拿左臂抵挡,任凭弓箭穿透,没有丝毫痛楚,或许心痛到极致也就感觉不到其他伤害。 “停!”看着萧语诗急速靠近沈礼突然喊停“此人武功高强,在泥黎谷身份肯定不低,留活口!” 沈礼的目的自然不是为了捉住萧语诗,而是为了打探泥黎谷的消息,甚至一举剿灭。 得到命令之后沈礼的身后窜出四名壮汉,一人手持弯刀,一人拿着大锤,两人提着铁链,几个健步已经挡在萧语诗面前。 狭窄的木桥最多容许两人并行,拿着弯刀与大锤的壮汉冲在前面,提着铁链的二人跟在后面。 最前面这名壮汉用力挥动大锤,借着奔跑的速度力道大了不知几倍,萧语诗急忙用长剑抵挡,立刻感到千钧之势,力道通过胳膊传入内脏,萧语诗口中涌出鲜血,从嘴角微微渗出。 “看刀!”第二人的弯刀迎面而来,萧语诗急忙低头,脸颊紧贴着弯刀而过。 两人用的力道大,出第二击的时间间隔也长,萧语诗利用这个空隙一跃而起,踩着他们的肩膀凌空飞行,竟是从后面二人的上空而过,直面沈礼。 “受死吧!”空中飞行的萧语诗挥动着长剑,刺向沈礼眉心。 “哗啦啦!”后面两名壮汉急忙挥动着铁链,束缚住萧语诗的双脚,另其停在空中,动弹不得。 那名手拿大锤的壮汉直接抡出大锤,重重的砸在萧语诗的后背,她能感受到骨头断裂的声音,嘴里的那口鲜血再也藏不住,喷了沈礼一脸,接着狠狠地摔在地上一动不动,却始终没有发出一声惨叫。 若不是沈礼吩咐留活口这一锤绝对要了她的性命,即便如此也将她重伤。 倒在地上的萧语诗眼前一片模糊,嘴里轻声絮叨着“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对我?我不甘心,不甘心。” 她的话没人听到,即便听到了也不会有丝毫怜悯,她的意识逐渐消失,只能看到眼前那个清秀、俊俏的脸庞,嘴角微微上扬,丝毫感觉不到疼痛。 昌南城北门外的任宁同样倒在血泊中,缓缓闭上双眼,带着悲伤与痛苦失去了意识。 平行时空下的两人走着不同的道路,却有相同的命运,或许死亡是一种解脱,一种救赎,或许黄泉路上的二人喝过孟婆汤后还能重新来过。 第七十六章补血之法 在这个没有雪的南国悲伤永远不会被掩埋,只会沿着鲜血流入大地,流入江河,流入山川大泽,没有你在身旁在哪都是天涯,悲伤都能逆流成河。 “拿下!”沈礼擦了擦脸上的鲜血冰冷的说到,几名士兵立即用长剑抵着萧语诗的身体。 “谁敢伤我师妹!”四名黑影从天而降,其中一人大声暴喝,几道飞剑而出硬生生的将抵着萧语诗的那几名逼退。 其它三人纷纷亮出弯刀,拼了命的抵挡着不断涌来的士兵,即便身体已经千疮百孔,也没让他们靠近半分。 “我们走!”一名黑衣人将萧语诗软绵无力的身躯抱在怀里飞奔而去,留给沈礼那个眼神分明是愤怒、憎恨与杀气。 那三人犹如死士一般没有后退半步,最终被万箭穿心而死,眼睛始终担心着二人,久久不能闭合。 “倒还有些血性!”沈礼不得不佩服几人的勇气,与视死如归的精神,也期盼着自己有几名这样的属下,当然更多的是愤怒,眼看着就要抓住泥黎谷的高层,还是功亏一篑。 泥黎谷能有这种死士他一点也不好奇,沈礼多少对泥黎谷有些了解,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怎会惧怕死亡? 任宁倒下之后高伯跟小灵慌了,尤其是高伯万分自责,倘若他早些告诉任宁真相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眼下最重要的还是帮任宁止血,他们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看任宁流尽最后一滴鲜血。 车夫催赶马车飞奔而驰,丝毫顾不得拥挤的人潮,小灵陪在任宁身边泪流满面,不停的祈祷着。 时间停格,仿佛回到两个月前,他们同样是飞奔着马车赶往秦府,只不过这次任宁,面色如炬,呼吸停止,没有了一点生命特征。 到了医馆后大夫无奈的摇头“任公子内脏已损,就算是大罗神仙也无力回天。” 萧语诗那一剑贯穿任宁心脏,鲜血也几乎流干,或许说他已经死了,只是高伯他们不甘心罢了。 “不,不会的,一定不会这样的。”闻讯而来的秦歆瑶跪在地上恳求着“徐大夫,您肯定有办法的,救救他,歆瑶求您了!” 自任宁走后秦歆瑶一直心神不安,总感觉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如今终于有了任宁的消息,却是这个噩耗。 正在与客户谈生意的她哪还有心情赚钱,飞奔而出,不知摔倒过几次,也不知身体有多少处擦伤。 她始终没能跟任宁说最后一句话,或许任宁最后一句话也并非说给她听的。 “大小姐,老朽无能为力,任公子已经没了心跳!”徐大夫急忙解释道。 徐大夫是秦家医馆的大夫,平日也听过秦歆瑶的事迹,哪曾想她会给自己下跪,但凡有一点希望他也不会放弃的。 昏迷中的任宁隐约的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正站在雪白纯净的空间对着自己微笑。 “你是谁?” 自昏迷之后任宁进入一个漫无边际的空间,在这没有花草树木,虫鱼鸟兽,更没有一个人影,他孤独前行,不断的寻找,犹如过了几个世纪,终于在最纯净的地方看到了酷似自己的影子,这才开口好奇的问着。 “我是你!你也是我!” 对方始终面带微笑,竟是一副痴傻之相。 “你是这个身体的主人?”任宁恍然大悟,他总会被内心深处的某种感觉影响,也试图找过身体的主人,都不得相见,如今在他濒临死亡之际对方终于出现了。 对方笑着点点头“以前我还有所留恋,总会左右你的心绪,如今又见了小哑巴一面也解开了心结,该离去了,这个身体彻底属于你了,再也不会有人影响。” 看着对方的身影逐渐模糊,任宁大声呼喊,却没有用途,他明白对方的意思,只是想告诉对方如今自己也要死去,这个身体不属于任何人。 对方模糊的身影最后完全消失,却留下了不少痕迹,任宁仍旧记得有关小哑巴的回忆,甚至想起更多事情,消失的只是对方的执念,回忆全都留给了他,这才是一个完完整整的身体。 “咳咳!”躺在床上的任宁突然咳出一口黑血,心脏奇迹般的开始跳动。 付大夫急忙赶来为他把脉,面色忽而欣喜,忽而忧愁,忽而不解“任公子当真是福星降世,长剑虽然刺穿了胸膛却未伤及心脏,恰恰从房间隔穿过,这种几率不足万分之一!” 人的心脏分为左心房跟右心房,中间以房间隔隔开,房间隔只有五毫米的距离,而萧语诗的长剑也有五毫米的厚度,不偏不倚的从中间通过,倘若偏了半分也是必死无疑。 任宁之所以停止了心跳是因为心间有一口淤血,短暂的阻碍了心脏的跳动,如今吐出来也便重新有了心跳。 “徐大夫是不是少爷没事了?”小灵哭泣的眼神中又焕然了希望。 秦歆瑶同样激动的靠在任宁身边,听着那微弱的心跳,犹如听到凯旋之歌。 怎料徐大夫摇着头说到“任公子失血过多,即便有了心跳恐怕也坚持不过今夜。” 人的血液充当身体的运输工具,没了血液将会失去所有机能,到时候也是必死无疑。 “当归、熟地黄、白芍、阿胶,这些不是能补血吗?赶快拿出来!” 听说任宁失血过多秦歆瑶满脸焦急,手忙脚乱的打开一个又一个药匣子,她知道这些草药有补血的功效。 “来不及的,寻常补血药草起不到作用。”徐大夫继续摇着头说到。 且不说任宁能不能坚持到熬出药材那一刻,就算坚持到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补回来。 秦歆瑶却从他这话中听出一丝希望“需要什么药材?我去找!” “不是特殊的药材。”徐大夫神秘的说到“而是特殊的方法。” 徐大夫行医三十多年可谓是医术高超,有独特的救人方法不足为奇,不过从那眼神中可以看出是种极端方法,甚至有不少弊端。 “什么方法?”三人同时问道,已经做好赴汤蹈火的准备。 “以血补血!”徐大夫的面色更为神秘。 第七十七章惊世一吻 所谓的“以血补血”便是用别人的血来补血的方法,中医上讲究型补,血液是最好的补血药。 当然在炎朝还没有塑料的出现,也不会出现吊瓶,不能把别人的血输进血管,徐大夫所说的补血是靠口服,也就是喝血。 “我来!”三人异口同声的说到,都希望自己能帮到任宁。 徐大夫摇摇头说到“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需要用和血法来检验。” 他口中的“和血法”就是将两人的血液分别滴入瓷碗中,若两滴血能够融合在一起证明两人血液相同,大概已经有了血型的概念。 若是输血必须选用相同血型,而口服完全没必要,徐大夫没有完全弄清楚其中道理,毕竟没有先进的科学仪器。 徐大夫用极细的针扎破任宁的手指,只流出一滴鲜血,生怕给他虚弱的身体造成任何负担。 高伯毫不留情的划破手腕,鲜血几乎是倘进瓷碗的,他始终还未从自责中走出,若不是他没忍住内心的愤怒萧语诗也不会暴走伤了任宁。 高伯的血犹如洪流一般将任宁那滴鲜血包围、吞没,他的脸上也露出喜悦之色,总算是能为少爷做些什么。 然而笑容还未落地,任宁的那滴鲜血竟然从洪流中钻出,浮在高伯的血液之上,没有丝毫融合。 徐大夫无奈的摇摇头,重新拿了个瓷碗又在任宁指尖挤出一滴血液,小灵主动靠过来。 她毕竟是女孩子,没有高伯那种勇气,纤细的手指微微伸出,皱着眉头静静地等待着徐大夫扎破。 当然小灵绝非那种娇滴滴受不得半点疼痛的女子,强忍着疼痛仔细的观察着两滴血液的融合。 瓷碗中的两滴鲜血不断滚动,相互纠缠,然后融为一滴,最后又碎成两滴,也就没有了交集。 显然小灵的血液跟任宁的也不能匹配,只剩下焦急等待的秦歆瑶。 也不知秦歆瑶哪来的勇气,拿过刀子狠狠的把手心划破,任由鲜血流入碗中,她是怕一滴血液不能与任宁的交融,一碗的话就算不能融合总能把他那一滴掩埋,也便有了喂他喝血的资格。 任宁那滴鲜血立即被洪流掩埋,刚开始还做过一些挣扎保持独立,接着被完全吞没融为一体,总算是完成了“和血法。” 秦歆瑶脸色苍白,甚至有些头晕,却始终露着微笑,她似乎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任宁醒过来的样子。 徐大夫点点头“天意如此,看来也只有大小姐有这个资格了。” 小灵轻轻扶起任宁的身体,拿了这碗鲜血就要送到任宁嘴边,却被徐大夫阻止了“不可以,以他现在的状态是无法咽下去的。” “那要怎样?”秦歆瑶感觉眼前一片漆黑,却还是努力保持着清醒,时刻担心着任宁的情况。 徐大夫脸色显得有些尴尬,倒不似这个花甲的年纪,最后也只能清清了喉咙说到“以口喂服!” 所谓的以口喂服分明是说嘴对嘴喂任宁,跟人工呼吸的道理相同,只不过一个打开气管,一个打开食道。 之前不论徐大夫提出什么要求三人都会立即答应,此时却哑口无言。 高伯倒不是担心自己吃亏,而是想把这机会留给秦歆瑶,无意中看了看二人竟露出欣喜之色,同时给小灵使了个眼色。 秦歆瑶与任宁指腹为婚,高伯也想借用秦家的力量东山再起,一直都想撮合二人,眼下也是个不错的时机。 小灵明白高伯的意思,也不说话,其实这用不着高伯提醒,单是想想与任宁嘴对嘴的画面她已经羞红了脸,哪还敢付诸行动。 秦歆瑶煞白的脸色也露出些许的红晕,羞答答的说到“我来吧!” 秦歆瑶端起瓷碗喝了一大口把鲜血含在口中,来到任宁面前缓缓贴近。 沾了鲜血的双唇显得格外美艳,靠的近了观察的也便清晰了,秦歆瑶睁大了眼睛看着这副从未仔细打量过的脸庞,心脏剧烈跳动着,脸颊发烫,最后还是轻吻上去,吻之前闭上了双眼, 毫无疑问这是她的初吻,每个女孩子都幻想过初吻的场景,是浪漫的、梦幻的、甜美的,秦歆瑶也不例外,只是这个初吻是苦涩的、悲伤的、毫无准备的。 她并不后悔,也没遗憾,即便是错误的地点、错误的时间,只要遇到对的人就足够了。 温热的血液通过秦歆瑶的嘴进入任宁口中,最后流入胃里、肠道里、血管中,与他完全融为一体。 昏迷中的任宁仍在那片虚无中游荡,受尽了寂寞与寒冷,他甚至感觉这就是黄泉路,只是没有黑白无常给他指引。 就在秦歆瑶的双唇与他接触的一刹那,这片荒芜的空间竟然开始有了生机,虚空变大地,褶皱而起的是山脉,蜿蜒盘旋的是河流,山水之间草木丛生,鸟兽虫鱼相互嬉戏。 任宁摸了摸那干裂的双唇分明是甘甜柔软的滋味,有人说嘴唇有记忆功能,或许这一吻天荒地老、海枯石烂也不会忘却。 紧接着血液流进身体,这片有了生机的空间变得很温暖,很充实。 任宁手捧着河水一饮而尽,甘甜可口、沁透心脾,殊不知这是秦歆瑶的鲜血。 一碗鲜血很快送入任宁口中,秦歆瑶用力挤着手心的伤口,却没流出几滴,再次拿过刀子她竟割破手腕,任凭鲜血流淌。 苍白了脸色,红晕了内心,秦歆瑶甚至站立都成了问题,仍然坚持把这一碗鲜血送到任宁口中。 再次拿起刀子准备割破另一个手腕,却没了握住刀子的力气,同样因为失血过多晕厥,眼神始终停留在任宁身上,她多希望任宁也能看她一眼。 徐大夫拿了纱布急忙为秦歆瑶包扎伤口,两碗鲜血是壮汉的极限,更何况她只是柔软的女子,此时已经损伤了身体。 “少爷得救了吗?”小灵关切的问道。 徐大夫面色凝重,表情严肃“听天由命,一切还需过了今晚。” 秦歆瑶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徐大夫立刻忙碌起来为他们煎药,小灵一动不动的守在旁边静静地等着二人醒来。 第七十八章泥黎谷 大炎地域广阔,北边是一望无际的草原,西北是荒无人烟的沙漠,西南则山石林立,层峦叠嶂,有直插天际的昆仑山脉、链接南北的祁连山脉,也有终年积雪,寒冰彻骨的大雪山! 大雪山东临历史悠久的益州,西接唐古拉山脉,也是进入昆仑山的必经之路,不仅地势险要更是炎朝最神秘与恐怖的地方,素有人类禁地之称。 “嗷!”雄鹰搏击天空,从大雪山上方略过,也是唯一可以进入大雪山的活物。 “师妹!坚持住,一定要坚持住!”一名身穿夜行衣的男子,怀里正抱着一名绝美的女子,只是女子脸色煞白没有半分生机,嘴里还不停的絮叨着“为什么?为什么这样对我!” 自萧语诗刺杀沈礼已经过了三天,他的师兄也带着她飞奔了三天,萧语诗不仅受了极重的内伤,内心也如死灰,如今整个身体滚烫,早就没了意识,若不是她师兄为她封住血脉恐怕已经无力回天了。 “任宁!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付出代价!”黑衣男子脸上露出逼人的杀气,完全把罪责推到任宁身上,若不是任宁萧语诗的确不会落得如此下场,然而若不是他们任宁同样不会如此落魄。 这三天时间他们穿过平原、掠过盆地,如今又上了雪山,甚至连一件棉衣都未准备。 正是因为常年飘雪才有了大雪山这个称呼,随着不断深入寒气也在增加,天上飘着雪花染白了青丝,寒冷了心田。 大雪山之巅,一片皑皑白雪,银装素裹干净圣洁,唯一的小路被从天而降的巨石严严封死,与世隔绝。 数十年前一批落难的穷人逃到这里寻找生计,他们是幸运的竟活了下来,用了数年时间硬生生的从巨石中间开了个洞,怎知里面别有洞天,于是安营扎站。 后来战乱不断百姓流离失落,走投无路之人陆续来到这里,随着势力的增大他们以大雪山为据点参与了反抗斗争。 最终炎朝建立,百姓得以安居乐业,这些人却舍不得离开,他们要守护这片人间净土。 大炎的建立他们功不可没,皇帝特许了不少权利,甚至与炎朝并立存在,然而权利的膨胀让人萌生贪婪,一些野心勃勃之人不断向炎朝索要更大的权利,逐渐的干预内政,甚至是夺嫡之争。 炎朝的安定极大减少了流民,使得大雪山人数骤减,为了维持势力,竟向朝廷提出炎朝没有死刑,那些罪大恶极之人由大雪山处理。 如此一来极大的增加了大雪山的势力,后来为了控制人数,那些死刑犯进了大雪山要历经生死对决,可谓九死一生,活下来的都是都以一敌十的高手。 大雪山也因此成了人间地狱,索性更名“泥黎谷!”是杀手的摇篮,普通人的噩梦,实力强大到左右朝政。 历经近百年的时间泥黎谷训练有素等级森严,绝不亚于任何雄师,巨石中间的通道修建最坚硬的石门,也成了泥黎谷坚不可摧的防御。 “拜见苍狼圣使!”见到黑衣男子后,守在石门外的几人卑躬屈膝,显得格外恭敬。 泥黎谷的石门平日是不开放的,即便如此还是派了四名弟子日夜把守,几人身穿皮衣手拿弯刀,面色蛮横,一看也是高手。 “开门!”黑衣男子言语冰冷,急切的说到,萧语诗随时都可能停止呼吸容不得一丝耽搁。 得到命令后四人从地下分别拉出一个巨大的铁环,胳膊暴着青筋用力后拽,四条泛着冷光的粗壮铁链拔地而起,铃铃作响,巨大石门这才微微露出一个缝隙。 几人还没反应过来苍狼已经带着萧语诗穿过石门进入泥黎谷内部。 通过石门空间豁然开朗,宽敞的练武场之后是五座拔起而起的山峰,苍狼抱着萧语诗急速赶往最左侧那座。 泥黎谷圣尊之下有四堂分别是:幻影堂、血煞堂、追魂堂、索命堂,每个堂口分居不同山峰。 堂主成为圣主,其男弟子为圣使,女弟子为圣女,再之下乃使者、使徒之辈。 萧语诗跟苍狼同为幻影堂圣主弟子,身份高贵,当然在泥黎谷萧语诗还有另一个称号,名为鬼凤。 “师父求您救救师妹!”苍狼跪在大殿之外,苦苦恳求着,他知道泥黎谷的规矩,一旦任务失败也没必要活着回来,却不想眼睁睁的看着萧语诗死去。 “送她去玄冰窟。”大殿内传出一个浑厚的声音,虽然冷酷无情却还是答应了苍狼的请求,由此也可看出萧语诗在她师父心目中的地位。 玄冰窟乃千年玄冰所造,浑然天成,常年散发着阴冷无比的寒气,却也是疗伤的绝佳场所,只要一息尚在就能留住性命。 把萧语诗放在玄冰床上,苍狼急忙逃离,晚一刻恐怕他也没了离开的力气。 进入玄冰窟之后萧语诗的整个身体会被寒气浸透,身体机能降到最低,就连思想也会暂时停止,那一丝气息会长时间保存,借此机会内伤会不断愈合,伤好之日也是出关之时。 “如果我不是杀手该多好。”萧语诗的思想定格在这一瞬间,彻底的陷入休眠,被寒冰彻骨之后必定更加绝情。 昌南城内的万瓷都同样历经着生死困惑,三天的时间任宁始终没能睁开双眼。 过了第一夜后他的心跳还在,脉搏也趋于平稳,徐大夫总算松了口气,也让他们把任宁带回万瓷都修养。 秦歆瑶毕竟没受内伤,第二日一早便睁开双眼,只是感觉口渴难忍嘴唇干裂,徐大夫急忙给她开了些补血药材回家修养。 谁知她死活也不回秦家,铁定了心去万瓷都照顾任宁,静静地等着这个熟睡的男子睁开双眼。 秦歆瑶在这小蝶、小桃自然跟着,一时间万瓷都显得有些拥挤,小三子、小六子他们忙碌完也不忘来看望任宁。 原本就虚弱的秦歆瑶几夜都没合眼显得更加憔悴,脸上丝毫没有血色,睁着任宁紧闭的双眼暗自伤神“早知如此又何必让你去金陵,就算搭上秦窑又能如何?我只要你平平安安。” 第七十九章你走过的路 没过多久秦歆瑶的眼皮开始互相打架,她的确是累了,不知不觉的靠在任宁的胸膛睡着了。 秦歆瑶完全没了意识,殊不知恰恰碰到任宁的伤口,令那个还在脑海中徘徊的灵魂感到一阵钻心剧痛,猛然间睁开双眼。 睁开眼后看到秦歆瑶靠在自己胸口上任宁倒没多少惊讶,他知道秦歆瑶是关心自己的。 任宁本打算叫醒秦歆瑶让她从伤口上离开,可是看她那疲惫的脸庞又不忍心打扰,只能承受着剧痛。 比起萧语诗在他内心中留下的伤痕这点痛算不上什么,甚至享受着萧语诗留给他的痛楚。 任宁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秦歆瑶,上下打量,这还是他第一次近距离的观察秦歆瑶,白皙润滑的皮肤吹丝可破,愁眉紧锁的双眸睡梦中微微颤动,别有一番风味,看样子她正在做噩梦,脸颊蹭了蹭任宁的胸膛嘴角竟露出微笑。 十年来她一直被相同的噩梦惊醒,唯独这次没有,或许是感受到了任宁的温度,也或许是听到了他的心跳,总之有种说不出的安全感。 “真是个笨女人。” 看着秦歆瑶憔悴的样子任宁猜个大概,暗自说着,丝丝愧疚感升起,他知道秦歆瑶外强中干,分明关心着别人却不知道表达,永远给人一种高冷、孤傲的感觉,也便被任宁称作“笨女人。” 想到这里任宁的胸口隐隐作痛,萧语诗的身影不断徘徊在他的脑海,得到这个身体所有记忆之后任宁更加无法忘怀,爱多一分,恨也随之增一分,他决不能原谅这个杀父仇人。 激动中的任宁心跳加速,也吵醒了那个熟睡的女子,秦歆瑶睁开眼睛后发现正靠着任宁的伤口急忙起身,内心充满了自责。 也就是在她慌乱的时候发现躺在床上的那个人分明睁着双眼盯着自己,“你醒了?!”秦歆瑶又惊又喜。 任宁本想回答却发现没力气张开口,更没力气点头,只能眨了眨眼。 身体这般状况任宁有些自嘲,也有些坦然,不能说话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最起码能体会一年前小哑巴的心境。 被伤过的人总要历经三个阶段,走对方的路,喝最烈的酒,做疯狂的事。 正处于第一阶段的任宁想装作哑巴来走萧语诗的路,走完了路、喝完了酒、做过了事也便放下了,只是不知这需要多久,或许是几天、或许是几个月、也或许是几年甚至一辈子。 爱上一个人只需一眼,忘掉一个人却需要一生,更何况他们经历了生生死死,也就更加刻骨铭心。 任宁醒来的消息立刻轰动了万瓷都,所有人涌进这间狭小的房间,眼神中纷纷种满喜悦,除了亲情、友情之外任宁也成了他们的主心骨,没了任宁他们不知何去何从。 徐大夫再次被请来,为任宁把了脉,又开了些药,临走时不忘嘱咐一个月内不允许他下床。 任宁尝试过起身,却感觉被大山压在胸口动弹不得,还触发了全身疼痛,也便乖乖躺着,不去挣扎。 任宁就这样躺在床上,静静的等待着,时间一天天过去,他的状况也有所改善,最起码可以开口了,却只是为了喝水没说只言片语。 几个月前的那次昏迷导致任宁失忆,而这一次众人完全有理由认为他变成了哑巴,秦歆瑶焦急万分,不停的恳求徐大夫帮忙,对此徐大夫也束手无策,只能安慰道“或许过些天就好了。” 秦歆瑶不傻,自然能听出这是敷衍,神色更加难看,即便她不嫌弃一个“哑巴”任宁,也不想看到任宁被人嘲笑。 高伯最年长,也算是过来人,在秦歆瑶耳边轻声说了一些有关小哑巴的事情,聪明的秦歆瑶这才明白任宁的用心。 任宁虽然嘴上没说,脸上却始终露着悲伤,众人也看的出他忘不掉萧语诗。 高伯明白若想让任宁彻底忘记她,不能有意避讳萧语诗的名字,越是这样越会在内心累积,索性把与她有关的事情都告诉任宁,说完了也就放下了。 听到高伯第一次提到萧语诗的名字任宁内心犹如触电一般,瞪大了眼睛,又立刻表现的平淡,显然是不想让他们担心。 通过高伯描述任宁得知那日晚上萧语诗独自一人去刺杀沈礼,只是不知具体过程,也不知萧语诗的下落,却知道沈礼并未受到伤害。 后来沈礼派人包围了醉春楼,萧语诗身边的那几名婢女拼死相搏,最后纷纷咬破嘴里的毒囊,没给沈礼留下一个活口。 醉春楼虽不知情,也受到牵连,直接被沈礼查封,一时间这些青楼女子无家可归,老鸨更是锒铛入狱接受调查。 任宁有些黯然伤神却抑制住内心的悲伤,缓缓闭上双眼,静静的思索着。 又过了几天任宁总算可以独自起身,从怀里缓缓掏出染了鲜血的五万两银票交给秦歆瑶,不论如何也要尽快完成金老板的订单。 秦歆瑶没有丝毫吃惊,拿这五万两银票的时候不仅任宁跟萧语诗在场,还有驾马的车夫,任宁受伤的消息也是车夫禀报的,后来又跟她说了不少有关二人之间的事情,自然也包括也这五万两银票的来历。 这五万两银票意味着什么秦歆瑶心里清楚,若不是为了这些银票任宁绝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拿了银票秦歆瑶没有半刻耽搁,急忙送往范家、罗家,正在等待着万瓷都自生自灭的两家,见到银票惊恐万分,却又不能拒绝,只得乖乖的生产陶瓷。 “可恶!”张文才把茶杯狠狠的摔在地上成为无数碎片。 为了让任宁身败名裂张文才煞费苦心,不仅安插了眼线,还花了不少钱买通林承运,后来又派出杀手刺杀,没想到任宁还是平安回来了,并且带来了银票。 也就是说他之前所做的努力全都白费,还给秦歆瑶与任宁相处创造了机会,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任宁!你等着早晚有一天让你好看!”张文才咬牙切齿的说到“秦歆瑶是我的女人!” 第八十章长歌当哭 月明如练天如水,繁星点点印芳华,那一抹纯洁透过小轩窗散在任宁的脸颊。 似睡未睡的他拖着千钧之势缓缓起身,他已经在床上躺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今夜趁着小灵已经退去偷偷下地。 当双脚与地面接触的那一刹那整个身体都在颤抖,心脏也在猛烈的跳动着,迫不得已双臂扶着床头,才勉强的支撑着。 任宁苦笑不已,从未想过还能这般虚弱,鼓了股勇气任宁继续起身,双腿仍在颤抖,几个趔趄后趴在地上。 或许并不是因为体力不支,而是因为忘记了如何走路,就如同他不知如何开口一样。 从床头到房门不到十米的距离,他不知摔了多少跟头,流了多少汗,最终半走半爬的出了大门。 自古明月寄相思,望着头顶的月光免不了想起与萧语诗的回忆,两个月前他们每日都在月下相会,如今隔了天涯,甚至是阴阳。 一股酸楚钻入心扉,流入血液,侵染着任宁全身,即便明知道萧语诗与他不共戴天也难以忘却,毕竟那些美好的记忆是无罪的。 任宁一路跌跌撞撞,像个无助的醉汉闯入厨房,他不是饿了,而是渴了,想喝酒的那种口渴。 灶台旁边藏了两壶上好的女儿红,本想等着凯旋而归摆庆功宴,如今只回来个身体,魂落在了路上。 开了酒坛后任宁用尽全身力气举起,送达嘴边,“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立刻引发一阵咳嗽,胸膛的伤口针刺般的疼痛。 任宁感觉有些迷糊,自他出了门那一刻已经醉了,却不知是因酒而醉,还是因人而醉。 强忍着伤口的剧痛任宁又喝了几大口,也撒了全身,也不知哪来的力气竟拿着酒坛站立起来,走到月下开怀畅饮。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事多烦忧。” 任宁对着月光自嘲,身子摇摇晃晃,手中的酒坛落在地上摔成碎片,他却不予理会“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 任宁豪情万丈,对酒当歌,拿起另一个酒坛,如水一般灌进嘴里,身体更加不听使唤。 “俱杯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那个不屈的青年,终于落下一滴长泪,酒醉了,心也醉了,那些愁忧如泉水般涌出,换作一句“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月光下的孤影对酒而憨,卧地而眠,明月上的身影分明是他思念的女子“妖女,我与你不共戴天!” 深秋的夜,寒风刺骨,醉酒的人,席地而眠。 也不知是冻醒的,还是被叫醒的,总之当他睁开眼后发现已是天亮,浑身酸痛,头脑发胀,寒气入体,一双既担心又自责的眼神正盯着自己。 “都是小灵的错,是小灵没照顾好少爷。”小灵一边自责一边哭泣。 身为任宁的婢女却让任宁夜宿院落,她怎能不自责,当然更多的还是担心,急忙用弱小的身躯托起任宁这一滩烂泥。 寒风过后任宁已经清醒,看着小灵哭红的双眼,有些心疼,急忙帮她擦拭着泪水,轻声说道“这不怪你,少爷没事。” 听到任宁的声音小灵如同触电,那委屈的脸颊竟露出一个笑脸“少爷会说话了,少爷会说话了!” 看着小灵满心欢喜的样子,任宁感到一丝欣慰,他多想让这个极易满足的女孩子每天都快快乐乐,没有烦忧。 高伯他们闻讯赶来,纷纷表示高兴,当然不赞许任宁昨日的行为,回屋之后免不了几人的絮叨。 任宁感觉心情似乎没有往日那么沉重,萧语诗这个名字也被埋藏心底,痛过、哭过、醉过也便忘记。 躺在床上任宁感觉身体有些发烫,显然是中了风寒,又休养了两日这才重新下地。 即便任宁一再要求独自行走,小灵还是用力搀扶着他的胳膊,生怕任宁摔倒。 一步、两步、三步…… 任宁走出屋门,又穿过院落,最后来到昌江岸边,感受着清风拂面的爽快,也想借此吹走身上的浊气。 对面的醉春楼被贴上了封条,路人避而远之,生怕沾上晦气,往日的繁华落尽,唯留下那冰冷的门窗。 这毕竟是昌南城的繁华地段,听闻有人以低价收购了醉春楼,要开个酒馆,也算是迎接新气象。 接下来的几天任宁大部分时间用在康复训练上,清晨沿着昌江一路小跑呼吸着新鲜空气,中午做几个俯卧撑锻炼一下四肢,下午闲了陪小灵下几盘象棋,如今已经输赢参半,任宁经常红着老脸说着悔棋。 说到象棋不得不提一下高伯,自他见到象棋第一眼已经被深深吸引,经过这些时日的钻研实力远超任宁,当真是找不到对手。或许有朝一日象棋能够推广到整个炎朝,那时候高手自然不在少数,高伯才有可能找到对手。 又过了几日任宁的身体恢复了大半,与金老板约定的时间所剩不多,任宁沿着昌江一路小跑来到南窑。 他不是信不过秦歆瑶的能力,而是想亲眼看看这壮观的场面,毕竟订单是他与金老板签的。 这些日秦歆瑶几乎每日都在南窑,偶尔也会去范家西窑、罗家北窑巡查情况,毕竟青瓷、三彩还要依仗他们。 今日同样早早出现,看见任宁的身影说不出的欣喜。 她不似萧语诗那般敢爱敢恨,也不似小灵那种温柔可爱,即便担心着任宁的身体也不愿每日都去探望,得知他能下床走路之后已经有几日没相见。 “小姐,小姐,姑爷来了!”旁边的小蝶、小桃急忙催促着秦歆瑶,恨不得看见二人立刻结婚。 任宁毕竟是男人,这种事情不能让秦歆瑶主动,面带微笑一步步靠近。 秦歆瑶心跳开始加速,表情无比紧张,几次要开口又吞回去。 看着她紧张的样子任宁差点笑出来,也只有跟秦歆瑶在一起的时候如此轻松惬意,能够萌生挑逗的心里。 “不出三日金老板那些订单便能完成!”纠结半天的秦歆瑶竟然说出了这番话。 第八十一章深夜对白 听了秦歆瑶这话任宁打了个趔趄险些摔倒,暗自说道“真是个笨女人。” 的确如此秦歆瑶不懂风花雪月,这句话完全打破浪漫的气氛,任宁窃喜,既然不能给秦歆瑶任何承诺就不要一次次的给她希望,拨动她的心弦。 “是吗?我倒要好好看看。”任宁接着秦歆瑶的话茬说到,眼神很自觉的转移到一件件精致的青花瓷上。 身后的秦歆瑶跺了跺脚,也怪自己最笨,错过了最佳时机。 当日为了拿到南窑地契她承诺两个月内与任宁完婚,如今没剩几天,她愈发的着急,想过各种场景,却找不到一个机会。 方才分明是绝佳时机,还是被她完美的错过了,接下来又不知该如何开口。 任宁回头瞄了秦歆瑶几眼,大概猜出了她的心思,又急忙把目光转移到青花瓷上,赞不绝口的夸赞着,不给秦歆瑶丝毫机会。 秦歆瑶在做生意这方面算是走火入魔了,听到任宁对青花瓷的点评,竟然忘记那些情话,指着成片的青花瓷一一介绍。 按照任宁的吩咐南窑需在两个月内烧制一千件青花瓷,并且这一千件青花瓷不仅形状各异还要图案不同。 有大气磅礴的万里河山,有雍容华贵的牡丹花开,也有清新淡雅的小桥流水。总之涵盖了不同景致,蕴藏多样情怀,也适合不同喜好的人群。 任宁大概数了下已经完成九百多件,算上每日供给万瓷都的十件,早已超过一千,这也说明南窑的生产效率有所提高,青花瓷的工艺更加成熟。 任宁心里不免有些担忧,青花瓷之所以名贵并非因其精美的图案、复杂的工艺,而是因为特殊的材料,一旦苍木寨守护的那个山崖暴露,青花瓷再无秘密可言。 这一个月的时间任宁都躺在床上未曾亲自登上玉山,虽说吩咐了可靠的家丁按时给苍虎进贡一百两银子,还是担心出什么差错。 看着炉内熊熊燃烧的烈火,任宁思绪万千,窑炉象征着古代工业的发展,不论是陶瓷或是刀剑都出自窑炉。 除了陶瓷之外他也想过烧制大量的玻璃,从而代替纸糊的门窗,让阳光尽情的照射,不过在炎朝还未完全接受这种透明产品之前他不会做这种亏本生意。 他也想过用这窑炉烧制一批削铁如泥的钢剑,毕竟炎朝还未进入百炼成钢的时代,也只有少数几把名剑具有钢性。 不过在他们看来这些名剑出自方士之手,注入了剑魂才得以削铁如泥。 任宁研究过这些有名的方士,最后得出个结论——他们掌握了百炼成钢的技术,却没有外传。 任宁甚至想过炼制大批钢性弹簧,用在大型床弩上,绝对战无不克,坚无不摧。 再想想自己不过一介布衣,自嘲的摇摇头,也便放弃了这些想法,他只想着安安稳稳过日子,顺便挣些小钱。 秦歆瑶看他有些痴迷不敢打扰,生怕打乱了某个生财的计划,那日秦宏没有骗任宁,在秦歆瑶心中他的确是无所不能的,心脏被穿透都能活下来单凭这点足以秒杀所有人。 长时间闷在房间里任宁早已耐不住寂寞,如今来了南窑怎能走马观花看个大概,索性亲自动手也做了几个素胚。 看着几件其丑无比的作品任宁老脸一红,他完全有理由相信工匠们的夸赞是一种嘲讽,更加无地自容。 做陶瓷极为耗时,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傍晚,夕阳洒满整个南窑,任宁不自觉的捂住胸口,对这血红色的光辉他已经产生了阴影。 已经过了昼长夜短的盛夏,夜幕降临的有些着急,为了完成够数的青花瓷南窑的工匠并未离去,而是燃起了一盏盏耀眼的烛台。 玻璃罩的制作方法无疑是任宁留下来的,不过经工匠们的改良之后不仅外形精致、火光也照的更远。 任宁不得不佩服古代这种匠人精神,只需给他们一个星火,就能燃烧整片草原。 点点烛光连在一起照亮了整个南窑,也印衬着秦歆瑶微红的脸颊。 秦歆瑶微微一笑,缓缓地靠近任宁。 “不会是这笨女人设计的吧!”任宁冒出一身冷汗“老子被浪漫了?” 被浪漫这种事任宁不是不能接受,只是不想伤害秦歆瑶,任宁也知道秦歆瑶是最合适的女人,更何况两人早就约定了婚姻,哪怕是为了完成任良德的心愿也要与她结婚。 不过他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接受秦歆瑶,总不能违背了内心说着山盟海誓的话语,然而秦歆瑶却等不及,再拖下去秦仲才他们恐怕要出手了。 任宁主动走到秦歆瑶面前,两人靠的很近,他甚至能感受到秦歆瑶脸上的微热。 “你!” “你!” 两人异口同声的说着: “你先说。” 不知是心有灵犀还是在这种氛围下就会说出相同的话语,任宁再次开口“我先说。” “等一下!”秦歆瑶揉了揉耳朵,深呼一口气,静静地等待着,像极了可爱的少女,惹得任宁一阵罪恶感。 任宁同样吸了口气,表情严肃,然而画风一转他竟指着夜空大声喊道“流星!” 秦歆瑶似乎没看到他那得意的笑容,紧紧闭上双眼许愿,殊不知任宁一路小跑已经出了南窑。 “呀!” 秦歆瑶紧紧攥着拳头,咬牙切齿,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被任宁挑逗了。 如果说那夜喝过酒之后任宁忘却了萧语诗不再心痛,那么此时他是发自内心的高兴,每次挑逗完秦歆瑶都会有这种感觉。 任宁走后秦歆瑶也不着急,静静的站在原地似乎胸有成竹,不一会果真看到一个孤独的身影灰溜溜的进了南窑,不是任宁又会是谁? 总喜欢挑逗秦歆瑶的他这次糟了报应,当他准备进城的时候却发现城门紧闭,显然是过了进城时间。 这一个月任宁都待在屋里,哪知道进了深秋昌南城要提前半个时辰关城门,看着秦歆瑶得意的笑容任宁了然于心,这分明是她计划好的。 他也不知是自己挑逗了秦歆瑶,还是被秦歆瑶给挑逗。 第八十二章故事中的那个人 相互交换了一个眼神两人心照不宣,都没表现出愤怒,静静地坐在月光下,烛光里,聆听着黑夜的声音。 工匠们纷纷回了帐篷准备休息,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小蝶、小桃守在二人的身后翘着耳朵想偷听二人的对话。 秦歆瑶完全放下了大小姐的身价,一副渴望的眼神看着月亮,终于还是开口了“你说月老真的能牵红线吗?” 任宁本以为只有小灵这种单纯的少女才会伤春悲秋,向往着那些神话故事,不曾想秦歆瑶竟会提出这个问题。 月老牵红线任宁自然是听过的,秦歆瑶在这种情况下提到月老分明是在说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任宁索性打了个马虎眼“生活在月宫的不是嫦娥吗?” 秦歆瑶好不容易营造的气氛再次被任宁打破,她也不气继续说到“小时候母亲总会陪我赏月,说着一些月宫的故事。” 任宁知道秦歆瑶从小没了父母,还要照顾秦宏,其中的心酸不得而知,她能提及这些最痛苦的回忆分明是把任宁当成最重要的人。 这一招算是绝妙,任宁找不出任何打破气氛的方式,只能静静的聆听着,不知不觉被她的故事吸引。 “伯父、伯母是如何遇害的?”任宁轻声问道,他总感觉秦伯英的死没那么简单,肯定另有隐情。 秦歆瑶擦拭了一下悲伤的情绪,挤出一个微笑“说说你的过去吧!” 秦伯英究竟是怎么遇害的恐怕只有她自己知道,就连秦老太爷都蒙在鼓里,试想一下当时她只有八岁却要承担如此重大秘密,心智异于常人。 方才跟任宁说这些话只是觉得有必要让他了解自己的过去,却还没做好说出真相的准备。 任宁理解她的心情没有继续追问,也开始思考着秦歆瑶的问题。 秦歆瑶口中的过去分明是炎朝这个任宁的,而非现代的他,任宁努力的搜索一下这个身体留下的记忆,免不了一阵心酸。 一个“痴傻少爷”的过去必定是心酸的,这足可以写一本小说,他也不想多提而是换了种说法“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恩!”秦歆瑶用力点了点头,眼神中满是期待的看着任宁,跟小灵倒有几分相似,或许每个女子的内心都有一份天真可爱,只是被虚伪的外表掩埋,她们也只会在心爱之人面前露出原本的样子。 任宁组织了一下语言说到: “从前有一个小男孩,他家境贫寒,甚至食不果腹,而他的父母却不惜花掉所有积蓄让他读书。” 任宁其实在说自己,只不过用一个古代的背景来做渲染,总不能告诉秦歆瑶,自己是从几千年后的时代穿越而来。 “那他一定寒窗苦读,没有辜负父母的期望。”秦歆瑶听的入戏,设身处地的为男孩考虑。 任宁点点头继续说到: “没错,他寒窗苦读十几载,最终考取了……” 任宁有些停顿,他不知现代的大学相当于炎朝的哪个功名,索性在脸上贴了金说到“考取了状元,没错就是状元。” “那岂不是位列朝堂,光耀门楣!”秦歆瑶满脸羡慕的说到,炎朝的状元最起码能混个黄门侍郎官居四品,绝对是无数文人墨客所向往的。 任宁无奈的摇摇头: “这一年考中状元的不仅他一人,少说有数十万人。就连中下县尉也没捞着。” 中下县尉在炎朝是九品官,算是最小的官职,任宁借此比喻找不到工作。 秦歆瑶吸了口凉气赞叹道“这个地方真是人才辈出!那他怎么办?” 看得出秦歆瑶很担心男孩的境遇,任宁想了想回答道“他划着船漂洋过海,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在这有吃有喝,也有关心他的人,唯独不能回到父母身边,你说他该不该回去?” 秦歆瑶也是接受孔孟思想长大的,犹豫片刻说到“父母在,不远游,他应该回去。” “可他的船丢了,再也回不去了。”任宁万般无奈的说到,他口所说的船分明就是穿越的契机。 秦歆瑶不知任宁为何会编出这么一个故事,却隐约的能感觉到任宁再说自己,于是表情严肃的说到“那他应该珍惜眼前人!” “噗!”任宁硬生生的把准备好的话咽回去“老子今天是怎么了?接二连三的被套路。” 故事中的男孩分明就是自己,而他眼前又分明是秦歆瑶,这话摆明了让他珍惜秦歆瑶。 为了突出眼前人,秦歆瑶与他靠的很近,两人几乎要脸贴脸,竟是任宁脸红,心跳加速。 屌丝一辈子的他还未送出初吻,眼看着与秦歆瑶的双唇接触充满了紧张,殊不知两人已经有过亲吻,这也是秦歆瑶不紧张的原因。 “男孩累了,需要休息了。”任宁努力的脱离秦歆瑶的眼神,躺在地上侧卧而睡。 这是屌丝的惯用伎俩,解决不了的事就要学会逃避,逃避不了的干脆闭上眼睛。 氛围再次被任宁打破之后秦歆瑶暴跳如雷,总算是鼓足了勇气跟任宁坦白“你娶我吧!或者我娶你也行,总之我们是要结婚的!” 这话不知在秦歆瑶心里翻滚了多少遍,终于一吐为快,其实她不在乎任宁是否入赘,甚至也可以为了他放弃秦家的产业,她是真的爱上了任宁,想着与之携手白头。 “呼!呼!呼!”就在这个时候任宁很配合的出了鼾声,刻意证明自己已经熟睡,秦歆瑶说的那些话都不作数。 秦歆瑶那气急败坏的样子可想而知,她却不忍打扰任宁,并且为他盖上毛毯,这才进了马车准备入睡。 “真是笨女人,事到如今都不肯说实话。”任宁睁开眼睛偷偷看着秦歆瑶,显然是在装睡。 秦歆瑶交换南窑地契这事小蝶早已告知,任宁原本认为她会拿此要挟、或是博取同情,不曾想她虽表露了心声却并未提到与秦仲才的约定。 或许秦歆瑶不想给自己的爱情带上枷锁,更不想任宁因心理负担而跟自己在一起,也便成了任宁口中的“笨女人!” 第八十三章有事找姑爷 “阿嚏,阿嚏。”第二天一早任宁被自己的喷嚏惊醒,深秋的夜总有些微凉,哪怕是盖了毛毯也无济于事,更何况他有伤在身,难免着了风寒。 “肯定是有人想我了。”任宁给自己找了个绝佳理由,他可不愿接受感冒这个事实。 秦歆瑶同样有些憔悴的从马车里走出,却不至于染上风寒,为了秦家的生意她也吃过不少苦,露宿马车早就习以为常。 秦歆瑶没有抓住昨天的事问个喋喋不休,而是关心任宁的身体,劝他早些回去。 任宁也清楚身体状况,没有故作坚强,拿了今日的青花瓷返回万瓷都。 进门之后他以为小灵会问个不停,怎料她只字未提,显然是秦歆瑶安排了家丁提前通报,也只有他蒙在鼓里,还想着挑逗秦歆瑶。 躺在床上任宁颇感无奈,生龙活虎的他竟成了病秧子,来炎朝几个月有一半时间在床上度过,想着想着已经进入梦乡。 任宁走后秦歆瑶并未离开南窑,她不想在最后阶段出什么差池,凡事都要亲力亲为。 于此同时,拱辰街的县衙门前备着一辆双驾马车,两批红棕色西南马跃跃欲试,一名身穿浅绿色官服头戴乌纱的中年男子缓缓而行,在众人的搀扶下上了马车。 在炎朝浅绿色官服是七品官的象征,诸如昌南城这种中等县的县令皆为七品,此人分明就是昌南县令赵明远,也是张文才的舅舅。 十名衙役分居两侧,走在前面开路,车夫驾着马车缓缓而行。 但凡达官贵人都不要求马车的速度,更注重平缓稳定,两匹骏马不过是为了彰显身份。 路上的行人见了纷纷避让,也有一些开始跪拜,口中喊着青天大老爷之类的话语,并非是赵明远廉洁、公正,而是百姓找不到其他官可拜,希望他能为民谋福。 平日赵明远享受着山珍海味、妻妾成群,也花些时间处理公务,哪顾得上体恤民情,这次若不是他那外甥张文才寻死腻活也不会屈尊出城。 来到昌江岸边马车一路南下,守城的士兵纷纷跪拜,都拿出最好的精神面貌期望得到赵明远的赏识。 不多时已经来到秦家南窑,一名尖耳猴腮下巴上留着一撮胡子的男子大摇大摆的走在前面“赵县令驾到,还不跪拜!” 两名家丁迟疑片刻立即跪拜,即便不认识这马车也认得出前面的衙役。 秦歆瑶闻讯而来脸上说不出的吃惊,赵明远绝对是第一次来南窑,碍于他的身份也不敢阻拦,只能恭敬的说到“不知赵县令大驾光临有何贵干?” 她对赵明远颇有了解,此人从不体恤民情,莅临工作,此番定有秘密,这话也为试探一下。 谁知马车里传出极不高兴的声音“秦侄女是不欢迎赵某了?” 秦家在昌南城也有些地位,秦歆瑶的父亲秦伯英与赵明远算是同辈,他称呼秦歆瑶侄女也合情合理,字里行间分明是问责。 语闭,赵明远被师爷搀扶着下了马车,满脸严肃的样子,颇有气势,让人不寒而栗。 “赵大人这是说的哪里话?”秦歆瑶急忙赔上笑脸“您大驾光临歆瑶求之不得。” 赵明远没多说话,径直的走进南窑,似乎目的性很强。 秦歆瑶一路跟随,还不停的介绍着,赵明远时不时点头,表示满意,也说了一些赞许的话,大致表达秦家为昌南城做了不少贡献,他都看在眼里。 “这便是那青花瓷?”走了没多久赵明远被成批量的青花瓷吸引,目光中透漏的不仅是赞美更多的是贪婪。 “赵大人若是喜欢,改日歆瑶着人给您送到府上。”察言观色,打点关系秦歆瑶还是懂的。 赵明远眼神发出亮光,显然是喜欢的,怎知片刻后收起这种目光满脸严肃“本官听闻买青花瓷是需要排队的,也不好坏了你们的规矩,还是算了吧。” 这话让秦歆瑶有些心慌,倘若他真是那种两袖清风的好官说这些不足为奇,可他经常收受贿赂,很有可能表达出对秦家的不满。 赵明远一路走,一路看,不多时已经来到两座巨大的窑炉面前,仔细的观察着工匠制作青花瓷的过程。 秦歆瑶急忙使了个眼色,工匠们纷纷停下手里的活,开始跪拜。 陶瓷的制作过程对外是保密的,一旦泄露可能危及整个秦家,即便是赵明远也没观察的权利。 “无妨,无妨,你们继续,本官只是看看。”赵明远笑着说到,竟展现出一副平易近人的样子。 秦歆瑶思索片刻,想来赵明远偷学青花瓷的制作也没什么用处,炎朝规定为官不可经商,赵家没有涉猎商业,他的外甥张文才虽有些产业却跟陶瓷不沾边。 也便放松了警惕,吩咐工匠们继续干活。 赵明远似乎故意转移了视线,东张西望,而他旁边那名尖耳猴腮的师爷却不停的偷窥。 秦歆瑶一直想问出赵明远此行目的,却没个答案,东张西望,胡乱看了一番他竟带着衙役们离开了,只留下有些慌张的秦歆瑶。 赵明远的到来完全扰乱了秦歆瑶的心绪,她再没心情督促生产,总觉得又不好的事将要发生。 没等正午便上了马车驱赶着回城,小蝶、小桃满心欢喜,她们可吃不了这种苦,身体说不出的疲惫。 身为婢女的二人本应走在马车旁边,却被秦歆瑶拉上马车飞奔而驰,显然是有些迫不及待。 “小姐您怎么了?”秦歆瑶的心事分明就写在脸上,被小蝶一眼看出,担心的问道。 “赵明远的出现绝非偶然,我有种不祥的预感。”秦歆瑶如实的说到,在小蝶、小桃面前她没必要隐瞒。 两名婢女也感觉到心神不安,好奇的问道“我们这是要去哪?” 秦歆瑶脸色焦急,不像是要回秦府的样子,就算是回秦府也没人商量。 “去万瓷都!”秦歆瑶答道。 小蝶若有所思,露出一副笑脸调皮的说到“没错,没错,有事找姑爷!” 第八十四章七星宝剑 “小三子你快点,天都快黑了!”任宁大声催促着小三子说到。 “宁哥威武,宁哥等等我。”背着一身货物的小三子走在山路上,每一步都那么艰难,早已满头大汗,还不忘夸赞两手空空的任宁。 自从清晨出了昌南城已经过了三个时辰,两人不停的赶路,总算是进了玉山。 昨日染了风寒的任宁一觉睡到下午,等他醒来的时候却看到秦歆瑶正满脸焦急的等待着。 她已经等了任宁一个时辰,看他熟睡的样子不想打扰,一个人在房间里踱来跺去说不出的焦急。 任宁从未见她如此焦急,急忙问了事情的缘由。 秦歆瑶立即把赵明远来南窑的事告知任宁,还说他行为诡异,眼神飘忽不定。 任宁首先问道工匠们是否在制作青花瓷,听完秦歆瑶的解释暗自叹息,他几乎能猜到赵明远的用意,分明是为了青花瓷而去。 至于他偷学制作青花瓷的技术有何作用目前还不知晓,倘若技术泄露秦家将失去青花瓷的垄断地位,损失巨大。 秦歆瑶如热锅上的蚂蚁焦急万分,她总不能要求赵明远承诺对青花瓷技术保密。 任宁看上去没那么慌张,足以见得事情还有回旋余地。 青花瓷制作技术泄露不过是早晚的问题,任宁刚开始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为此做了万全的准备。 烧制青花瓷最重要的不是技术,而是材料,换句话说每个南窑的工匠都掌握了这种技术,倘若旁人花大价钱邀请,难免没有工匠动心,技术同样话泄露。 只可惜即便旁人有了技术也无济于事,他们缺少制作青花瓷必须的氧化钴,由此看来当日花一百两银子让苍木寨守护氧化钴是值得的。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任宁决定亲自登上玉山拜访苍虎,完全断了旁人制作青花瓷的念想。 第二天一早任宁把万瓷都的工作安排给小六子,带着小三子一路奔向玉山。 小三子身上的大包小包无疑是给苍木寨带的礼物,任宁借着有伤在身的理由,堂而皇之的两手空空。 “宁哥等等我。”小三子一路喊,一路追,到了山顶也总算是看到了希望。 看着守在悬崖旁边的两名山贼任宁满是欣慰,最起码他没看错人,苍虎绝对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硬汉,答应任宁的事决不食言。 与苍木寨接触多了任宁也认识二人,从小三子的包袱中拿了只烧鸡犒劳二人,若不是他们还有任务绝对把那坛上好的女儿红也拿出来。 又过了一刻钟才算见到苍木寨的大门,几名兄弟禀报后苍虎立刻出门迎接。 “任宁兄弟你总算是来了,哥哥还以为你瞧不上这些粗人呢。”苍虎大笑着走过来,骨子里透着豪爽劲,怎么想着便怎么说。 任宁跟苍虎寒暄一番,大概的说了下近况,对于任家灭门的事一带而过,始终没提萧语诗的名字。 “哼!管他范进何许人也,倘若被我发现定要了他的性命。” 苍虎最讲义气,任宁叫他声大哥,两人便是兄弟,兄弟的敌人也是他的敌人。 任宁急忙拿出准备好的礼物分给大家,成功的转移话题,他可不想苍虎为了自己搭上几百条人命。 与苍木寨接触多了任宁渐渐喜欢上这里,山贼听起来是个罪大恶极的名称,在任宁心中他们却是最讲义气,最豪迈的人,比那些满口说着仁义道德,背地捅刀子的人不知强了多少倍。 虽为山贼他们从不伤人性命,多半为了劫财,通常只会对那些达官贵人动手,从未伤及过平民百姓。 那日之所以抢劫任宁主要是看秦歆瑶穿着华贵,身上写着有钱二字。 苍木寨不仅有男人也有不少女人跟孩童,自然不是抢来的,而是他们拖家带口的自愿投奔苍木寨。 炎朝看似繁荣,实则有不少贫苦百姓,他们与那些达官贵人有着鲜明对比,恰恰印证了那句“朱门酒肉臭,路有饿死骨。” 吃不起饭的百姓受尽了剥削与压迫,无奈之下投奔苍木寨,但凡有个生路他们也不想落草为寇,当然也有一些被人陷害的罪犯,来此避难。 不过苍木寨绝不收留那些大奸大恶之人,甚至会为民除害,直接了结投奔而来的恶人。 从这点来看苍木寨与泥黎谷倒有不少相同,只是没有泥黎谷的险要与规模,二者不可混为一谈。 任宁带的这些礼物除了酒肉之外也有不少女人的衣服、胭脂水粉,山寨的女子立刻露出欣喜之色,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是女子,流落山寨的她们也只能将那爱美的一面深埋心底。 苍虎挠了挠头,尴尬的笑道“若不是任宁老弟,这些婆娘哪能穿上新衣服。” 苍木寨的压寨夫人是一名三十来岁的女子,长相颇为标志,不过那身粗布麻衣有些不相称,再加上灰头灰脸,在人群中显得一般。 她自然也收到了任宁的礼物,是一件大红色百褶裙,跟一些胭脂水粉,欣喜的钻进帐篷梳洗打扮,当走出来的那一刻众人眼前一亮,像极了刚出嫁的新娘子。 “这是俺家娘子吗?”苍虎直勾勾的盯着,内心说不出的满意。 其她几名女子也纷纷换了衣装,让人眼前一亮,苍木寨出现久违的欢喜。 任宁把目光转移到一名十来岁的小男孩身上,正拿着一根木棍乱刺,嘴里“嘿哈”的喊着,颇有一副大侠的风范。 “小虎过来!”任宁轻声呼唤着小男孩。 小男孩自然是苍虎的儿子,苍虎没什么文化直接给他取名苍小虎,长得虎头虎脑,跟苍虎有七分相像。 任宁每次来都给小虎带些礼物,两人也熟络起来,小孩子没有心机谁对他好他便对谁好,听到任宁呼唤自己急忙跑过来说到“任宁叔叔,小虎不想要风车、拨浪鼓。” 任宁听着有些好奇,玩是每个孩子的天性,而小虎却不想要这些玩具。 “那你想要什么?”任宁饶有兴致的问道。 “剑!一把无坚不摧的宝剑!”小虎想都没想便回答道。 任宁用力点点头答道“好!下次任宁叔叔给你一把七星宝剑!” 第八十五章加强守卫 七星宝剑这个名字自带霸气,小虎听了高兴不已,就连苍虎也想看看何为七星宝剑,他相信只要任宁承诺的事情就不会让人失望。 七星宝剑是古代一把名剑,任宁不过是借用了这个名字,想来真正的七星宝剑也不会有毁天灭地的本领,只是比其它宝剑锋利一些罢了。 任宁大可用百炼成钢的方法打造一柄削铁如泥的钢剑,到时候配以七星图案,也便成了他口中的七星宝剑。 任宁向来直爽,送完礼物后把自己的担忧诉说给苍虎,其中也提到了赵明远,并且表示不让苍木寨为难,毕竟不能得罪朝廷,否则很可能带来灭顶之灾。 “就算是他赵明远亲自带兵我苍木寨也不惧半分!”苍虎这样说并非没有丝毫惧意,而是把任宁当成了兄弟,甘愿两肋插刀。 旁边几名弟兄听了纷纷呐喊助威,他们最重情意,早就把任宁当成了自己人。 任宁自然很感动,若是拒绝倒显得小家子气,只能再三叮嘱若官兵真的来了立即撤退,千万不能硬碰硬。 “老二,你带十个弟兄日夜守护!”苍虎大声吩咐道,颇有一副将军指挥战场的风范。 苍木寨的二当家名为孟正初,三十多岁,相貌中透露着几分斯文,若不是身穿黑衣,手拿弯刀像极了那些文人墨客。 任宁从苍虎口中打探过此人的来历,大概知道此人本是名秀才,与田家小姐私定终身,怎奈田小姐父亲极力反对,最后给了他机会,若能考中举人便能迎娶田小姐。 谁曾想考试之前他竟被旁人下了迷药,一觉醒来误了时辰,失去了迎娶条小姐的机会,一怒之下拿刀砍了害他之人,犯了杀人罪,无奈之下来此避难。 苍虎见他有些学问,为人也算忠厚,于是结拜为兄弟,也就成了苍木寨二当家。 “大哥请放心,只要有我在,天王老子也休想靠近。”二当家拍着胸脯说到,立刻选了十名兄弟前往悬崖边上。 任宁最喜欢他们这种好爽,做事从不婆婆妈妈,在这总能找到一丝热血的感觉,若不是还有些眷顾恐怕已经加入苍木寨成为四当家了。 为了日夜守护氧化钴,二当家索性在悬崖旁边搭了帐篷,安营扎寨,几名兄弟倒班巡逻。 “这是一千两银票,给弟兄们买些酒肉。”任宁拿着厚厚一摞银票交到苍虎手中。 苍虎是拒绝的,当初分明约定是一百两银票,此时却成了一千两,若不是了解任宁的性格他绝对认为对方瞧不起自己,反倒弄巧成拙。 “不是给你的,弟兄们的。”任宁再次解释道,当初的确约定了一百两银子,也只是让苍木寨防着那些宵小之徒,而如今有直面官兵的风险,还要日夜巡逻,一千两银子实则不多。 任宁已经把话说到这份上若苍虎再拒绝便是瞧不起他,于是暂时把银票收下,自然是想着给弟兄们买酒肉。 玉山距苍南城六十里地,再加上崎岖的山路最少要用三个时辰,天色逐渐暗淡,任宁跟小三子也不着急回去,索性留宿一晚。 这个晚上苍木寨是疯狂的,为了迎接任宁而疯狂,拿出酒肉肆意畅饮,女人们围着篝火翩翩起舞,虽没有专业的舞步却有着最淳朴的风情。 任宁也被拉扯着参与进来,立即乐在其中,时不时哼唱两首小曲助兴,旁人听着有些新奇,却增加了欢快的氛围。 这一夜任宁喝的尽兴,正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后来失去了意识席地而眠,却难为了旁边的小三子,拖着他重重的身体进了帐篷,险些又着了风寒。 这一觉睡得很死,醒来后已经日上三竿,任宁有些头疼,算了下时间急忙下山,总不能再多待一日。 下山的路上经过悬崖,此时十名弟兄正精神抖擞的巡视着周围,见了任宁急忙打招呼。 回到万瓷都接近傍晚,任宁把顺路带回来的青花瓷摆在货架上,吃过晚饭一个人急急忙忙出门。 望着空荡的石桥任宁有种物是人非的的触动,不过只是一刹那,该放下的终归要放下,何必执念。 这次出门任宁可不是为了触景生情,而是为了答应小虎的承诺。 据他对百炼成钢的了解,要想打造一柄钢剑最起码三天时间,并且不能间断,若等到下次上玉山之前才想起此事,恐怕为时已晚。 任宁很快找到那家为他打造手弩的铁匠铺,铁匠见了任宁竟生出一丝紧张。 显然铁匠还记得这个“怪人”,花费重金只为块铁片,十分知趣的问道“不知客官这次又有什么吩咐?” 任宁就喜欢这种直爽人,也不拐弯抹角“一百两银子打造一柄宝剑。” 看着一百两银子铁匠眼里放出光芒,直勾勾盯着,片刻之后冷静下来,在他看来自己打造的都是宝剑,却从未卖过一百两银子,心里难免有些发慌。 任宁怎会不知铁匠的担忧,面色变得严肃,一本正经的说到“按照我的方法做便可。” 铁匠似乎早就猜到任宁会提出这种要求,已经见怪不怪,点头应答,虚心的听取着任宁的注意。 任宁先让铁匠按照自己的方式打造出宝剑的雏形,然后不断加热捶打,如此反复三天三夜,然后在宝剑温度最高的时候放入加了猪油的凉水中淬火,最后用低温火焰加热回火,以此大幅度提高宝剑的钢性、硬度、耐磨度,绝对可以削铁如泥。 铁匠虽不明白其中原理,但那一百两银票真真的摆在面前,由不得他反驳,至于三天三夜不间断捶打也不是问题,在他劳累的时候正好可以让小徒弟试试手,只要雏形做好即便小徒弟接手也不会有太大偏差。 换句话说按照任宁的做法铁匠也是新手,比小徒弟强不到哪去,这种做法也不算欺骗消费者。 为了表示诚意,让铁匠有干劲任宁直接留下一百两银票的全款,而不是定金,心里同样充满了期待,他也想知道按这种方法能否打造出削铁如泥的宝剑,若是成功了将会是跨时代的创举。 第八十六章青花瓷滞销 出了铁匠铺已是深夜,任宁心情大好,回了房间倒头大睡。 距离金老板取货时间不足十天,一千件青花瓷、两千五百件青瓷、两千五百件三彩已经准备就绪,只等金老板到来。 这单生意南窑净赚五万两,万瓷都净赚两万两,按照三成的分红任宁能拿到六千两,有了这笔钱他大可以保持现状,稳步发展,生活也能安定,总比前几日的惊心动魄来的实在。 至于任良德留给他那五万两银子,任宁暂时不打算用,等哪天过腻了这种生活,想着为任家做点事情,恰好可以用这笔钱东山再起,也算是遂了高伯的心愿。 从穿越至今已经三个多月,任宁也想过不少方法穿越回去,都已失败告终,也便放弃了。 他享受现在的安稳,有慈爱如父的高伯,体贴如妹的小灵,还有个指腹为婚的秦歆瑶,这些足以。 任宁没什么野心,等到要成家的时候顺理成章的与秦歆瑶完婚,对于这桩婚姻任宁不反对,也不想挣脱命运的安排,他坚信相处久了自然会有火花。 想到今后会跟秦歆瑶成婚任宁心里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喜忧参半,竟是在睡梦中微微一笑,可能感受到幸福,也可能正在捉弄这个“笨女人”。 平行时空下的秦歆瑶同样进入梦乡,脸上竟也露着微笑,身旁的小蝶欣慰的点点头。 六岁那年她来到秦府照顾八岁的秦歆瑶,两人虽是主仆却有着姐妹般的情意,自那时起小蝶就经常见秦歆瑶从噩梦中惊醒。 转眼间已经过了十二年,秦歆瑶那个噩梦并未消退,反倒是愈演愈烈,她知道这是秦歆瑶永远抹不去的伤痛,而近两个月秦歆瑶竟做了不少美梦,显然是任宁的出现让她内心有了依靠。 这种发乎内心的想法是最难捕捉与表达,反倒是一旁的小蝶看的最透亮,知道她对任宁已经爱入骨髓,于是经常撮合二人。 刚穿越的时候可能受到这个身体的影响,任宁总会起的很早,如今这个身体完全属于他,也就有了赖床的习惯,再加上有伤这个理由也就显得冠冕堂皇。 他完全是被刺眼的阳光给晒醒的,对于这种睡觉睡到自然醒的感觉任宁颇为享受。 进了大厅却发现高伯他们满脸不悦的样子,任宁以为他们觉得自己有些松懈,尴尬的笑道“今天我去南窑取货。” 谁知小三子竟一副愁眉苦脸的说到“今日不用去了。” “为什么?” 任宁这才意识到几人不是因自己起床晚而生气,分明是有不开心的事情。 “货没卖出去。”小三子低着头回答道,像战败的士兵,无精打采,这对他们来说绝对是当头棒喝,哪遇过今天的情况。 市场饱和这种情况任宁当初就考虑过,于是出了饥饿营销的手段,他也知道这一天早晚会来,只是没想到来的这么早。 按照任宁的计算每日卖十件青花瓷最起码还能维持一年光景,之后再用降价的手段吸引顾客又能维持不少时间。 “一件没卖出去吗?”任宁突然抓住某个字眼,吃惊的问道。 没想到小三子点点头,回答了这个问题。 “今日可有重大节日?还是昌南城内来了贵人?”任宁焦急的问道。 市场的饱和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从供不应求直接到一件卖不出去,除非有重大节日或是昌南城来了贵人那些客人无暇光顾。 看着小三子摇头,任宁惊慌失措,心里生出不祥的预感“莫非……” 他的行动快过思绪,没等彻底考虑明白已经拉扯小三子出了大门。 如小三子所言昌江两岸的人群并没减少,络绎不绝的出入着每一家店铺,唯独不见客人来万瓷都。 想都没想任宁直接来到拱辰街一路向西,不多时便来到范家陶瓷门口,看着络绎不绝的人群任宁知道最坏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范家陶瓷本就是昌南城最大的陶瓷店铺,几个月前被万瓷都的青花瓷抢了生意,后来范家西窑跟万次都又签了订单,能送来这的陶瓷少之又少,面临关门大吉的窘境,不曾想今日人山人海。 任宁跟小三子混迹在人群中挤进宽敞的大门,躲在角落里听着柜台的老板侃侃而谈“欢迎大家的光临,本店今日将出售青花瓷,价格只是万瓷都的一半,数量不限人手有份!” 听了这话任宁火冒三丈,他们不仅有了青花瓷还用这种倾销的手段打破市场秩序,如此下去不出几日青花瓷便成了大众品牌根本卖不出去价值。 看着货架上几十件青花瓷任宁有些头大,倘若都卖出去定会极大的冲击市场,万瓷都也将名存实亡,总不能再烧制出其它新品赢回市场。 青花瓷的成功不是必然,其中少不了炒作的成分,若不是在沈园诗会上一展风采绝不会有现在的价值。 这就如同搞收藏,物品的本身并没这么大的价值,想买的人多了自然就有了价值,手里有稀缺的货物你说值多少钱就值多少钱,当初给青花瓷定价一百两任宁是有考虑的,既要彰显出珍贵价值,又不能过于离谱让那些有钱人都买不起。 即便任宁再研制出新的品种,也不可能达到青花瓷的价值,那样买了青花瓷的顾客会觉得上当受骗,肯定不会再买新产品,如此一来新产品便没了价值。 如此说来当务之急是要保证青花瓷的价值,决不能任由范家陶瓷进行低价倾销。 看着拥挤的顾客范家陶瓷的掌柜两眼放金光,仿佛看到了白花花的银子正向向他招手,虽说他只是给范家打工也能得到不少好处,于是急忙开始收钱,同时吩咐伙计给顾客拿货。 “让一下,让一下!”就在这时一个焦急的声音从人群中发出,声音的主人不顾旁人冷眼相对愣是挤到柜台面前。 众人立即把目光转移到此人身上,分明是身穿黑衣小衫,头戴黑帽的一名家丁。 第八十七章暗中调查 这名挤到最前面的家丁分明是小三子,他的出现令众人唏嘘不已。 倘若是个贵族公子还能礼让三分,一名家丁不足为道,范家的青花瓷虽然只卖五十两银子也不是一名家丁可以负担起的。 “哪来的奴才,赶快滚回去。”终于有人开始爆粗口,小三子看了看这人露出愤怒的目光,也不敢得罪,一本正经的说到“这里所有的青花瓷我都要了!” 此话一出再次惹得众人嘲讽,不过当他们看到小三子手中几千两银票的时候纷纷闭上了嘴。 任宁还不忘从背后偷袭骂了小三子那人,得手后躲得远远地,只留下那人继续叫骂。 作为范家陶瓷的掌柜认钱不认人,见到小三子手里的银票,立刻露出笑意,奉承道“这位公子,本店今日出售二十件青花瓷,总共一千两银子。” 陶瓷店老板用“公子”来称呼小三子足以见得是一副小人嘴脸,小三子也不稀罕这个称呼,只要不给任宁丢脸足以。 听到要花费一千两银票小三子眉头没皱一下,爽快的把银票交到掌柜手里,吩咐伙计把青花瓷给他装车,大摇大摆的穿过人群。 小三子之所以做出这种决定自然是任宁授权的,为了不让青花瓷市场受到冲击,任宁必须尽数买下所有青花瓷,自己出面又怕身份暴露,于是让小三子代劳,也让这小子出一会风头。 那些准备好银票的公子哪想到半路杀出个小三子,还没回过神来青花瓷已经售罄。 范家陶瓷掌柜也不敢得罪这些顾客,立即赔礼道歉,并且承诺明日会出售更多青花瓷。 这些人在万瓷都等了数日也不急于一时,纷纷散去,拥挤的范家陶瓷总算是得以清闲,数着手中的银票掌柜合不拢嘴。 要知道即便是范家陶瓷生意最好的时候也没赚过这么多钱,青花瓷分明是一本万利。 出了范家陶瓷的大门小三子按照任宁的吩咐,把二十件青花瓷运回万瓷都,没准还能净赚一千两银子,当然任宁很清楚自今日起青花瓷再没了之前的价值。 小三子走后任宁一人出了昌南城西门隐藏在西窑的不远处的山坳上,静静地观察着一切动静。 如今西窑已经完成了与秦家签的订单,按理来说应该休息几日,而如今分明是忙碌的状态,工匠们顶着烈日满头大汗的劳作,嘴角却露着微笑,显然是范家给了他们不少好处。 工匠们的速度差不多,完成素胚之后理应上釉,青瓷是不需要绘制图案的,然而他们分明拿着刻刀仔仔细细的雕刻着,还把一包黑色粉末放入染料。 “氧化钴!果然是氧化钴!”山坳上的任宁眼神精光,死死的盯着这袋氧化钴,心中的疑惑也解开大半。 分明是范家西窑掌握了烧制青花瓷的技术,然后拿到陶瓷店低价出售,致使万瓷都没了生意,他们是如何来的技术任宁并不关心,却好奇氧化钴的来历,他亲眼看到苍木寨加强了守卫,即便官兵硬闯也未必讨到好处,更何况是区区范家。 “莫非他们也找到了氧化钴?”任宁心中充满疑虑,偌大的玉山绝不仅仅只有那一块氧化钴产地,范家能找到也不稀奇,任宁还是决定留下来看个究竟。 范家西窑有三个窑炉,每个窑炉同时烧制十件青花瓷,如此下来一天可生产三十件青花瓷,也难怪陶瓷店老板拍着胸脯说到明日会出售更多青花瓷。 幸亏范家西窑没有制作玻璃罩的技术,否则他们肯定会夜间不间断工作,每天可多生产一倍。 青花瓷出炉的那一刻已经到了傍晚,那袋氧化钴也所剩无几,一名身穿青衣小衫的家丁鬼鬼祟祟的出了西窑。 任宁立刻意识到目标出现,急忙起身跟在后面。 进了西门此人沿着拱辰街一路向东,身形鬼鬼祟祟,时不时回头颇有反侦察经验。 任宁也不傻藏在人群中,没有靠的太近,眼神也不敢始终盯着此人,生怕引起对方怀疑。 来到拱宸桥的时候这名家丁没有继续向东,而是沿着昌江一路南下。 一路跟在身后任宁心里直打鼓,倘若此人出了南门他还真不敢贸然行动,即便没有埋伏也要露宿街头。 索性此人在南门前向东拐进小巷,面对幽深的小路任宁有些恐惧,最终还是跟了上来。 不知拐了多少弯,穿过几条巷落,此人最终停在一户普通人家的门前,四处环视一番这才轻轻敲了几下门栓。 没过多久大门开了条极细的缝,探出一个眼神,对这名家丁仔细端详,显然还不熟悉,然后开大了门缝,这名家丁急忙钻进去,大门立刻关闭。 任宁不得不佩服对方的谨慎,尾随而入是不可能的,看了看两米多高的院墙无奈的摇摇头,若是萧语诗在场定是不废吹灰之力,而他只能跟土狗一样跳了几次去扒房檐,最后还是放弃了。 任宁躲在对面的角落里偷窥着大门,没用一刻钟的时间那名家丁鬼鬼祟祟从门缝里钻出,手里拿了一个布袋,里面装满了物品。 很显然布袋里正是氧化钴,任宁想着截下此人问个究竟,又怕实力不济,反被对方控制,只怪没让小三子跟着,不然总能多个帮手。 回了万瓷都任宁发现一楼的货架上也摆了几件青花瓷,显然是二楼没了空间,长此已久怕是要把整个万瓷都填满。 到时候青花瓷卖不出去,也只能让南窑停止生产,不仅让秦家利益严重受损还让那些工匠挣不着钱。 任宁把今日的情况跟高伯他们叙述一番,几人纷纷表示绑了那名家丁问个究竟,却被任宁驳回了,绑架是犯法的,即便是法律不健全的炎朝也不能做这种事,更何况他断定那名家丁只负责取货并不知氧化钴的真正来源。 一时间众人陷入沉默,想不出一个万全之策,任宁也只能吩咐小六子明日带足银两买下所有青花瓷,自己跟小三子继续探个究竟。 第八十八章黑暗中的交易 斗转星移,春夏秋冬,时令变化,自秋分后昼短夜长,已是深秋太阳似乎也变得懒惰,赖在被窝里迟迟不肯露头,过了卯时才出了些红晕,昌江散发出淡淡的寒气,街道上鲜有行人。 万瓷都的众人起的很早,开了大门,不见一名顾客,即便天还将明未明,这个时候也应该排满了购求青花瓷的客人。 任宁除了叹气之外还略有些气愤,自己飞了九牛二虎之力创建的品牌,竟被范家坏了规矩,于是急忙部署一番几人分为三路。 没了客人万瓷都还是要开的,高伯留下镇守,小六子拿了两千两银票急急忙忙赶往范家陶瓷,总要抢占先机,一口气买下所有青花瓷。 任宁跟小三子偷偷摸摸的来到西窑,隐藏在旁边的山坳上,两人动作娴熟,配合默契,显然成了“刺探军情”的老手。 天刚蒙蒙亮西窑的工匠陆续赶来,脸上洋溢着幸福与干劲十足,显然是有经济支撑,人都是自私的拿的钱多了自然会积极。 除了工匠之外一名身穿青衫的家丁手里拿着个布袋,偷偷摸摸进了西窑,与主事交涉一番,得了不少银子脸上立即露出笑容。 此人正是昨日进了小巷的那位,任宁等的也是他,不过很可能要用一天时间。 任宁与小三子不是第一次“守株待兔”有了经验,带了不少干粮,绝对能坚持到傍晚,甚至可以大地当床,野草当被,轮换着午休。 此时此刻小六子排在范家陶瓷大门的最前面,刚刚开了个门缝便迅速挤进去,丝毫不顾后面众人的眼神。 进了大厅立即抢占柜台的位置,直接把两千两银子甩在掌柜面前,掌柜有些摸不着头脑,但这两千两银子却是真。 最后小六子花费一千五百两成功购买范家陶瓷所有的青花瓷,后面那些顾客唏嘘不已,掌柜也只能耐心解释。 若说这范家陶瓷的掌柜不过是个见钱眼开的俗人,哪懂得营销的哲学,有钱就是大爷,才不管其他顾客的感受,丢失信誉也是迟早的事。 “阿嚏。”任宁望着刺眼的阳光强行打了几个喷嚏,心痛的说到“老子那一千五百两银子怕是又要打水漂了。” 爱财如命的他若不是为了维持青花瓷市场的秩序绝不会乱花一两银子,这全然当成一种投资,一种高风险的投资,他总感觉此事没那么简单,自己正慢慢掉进别人的圈套。 太阳急速运动着,越过重重障碍,终于没入西山一隅,留下一缕残红,三十件青花瓷从窑炉中取出,任宁仿佛看到一千五百两银子又要离自己而去。 工匠们领了银子高兴的离去,为了激励他们的热情范家每日给他们一两银子,这在炎朝绝无仅有。 那名青衫家丁也想追赶着落日没入西山一隅,却被任宁跟了捎,一路来到昌南城南门,然后拐进一个又一个的巷落。 这次连小三子都有些头晕,说不出个一二,任宁拿着一张宣纸,攥着毛笔,不断画着,显然是想拼凑出大概的地图。 很快又来到那户普通人家,青衫家丁鬼鬼祟祟的敲了三下门栓,很快露出一条门缝,那人对青衫家丁渐渐熟络立刻辨认出身份,放他进来。 任宁拉着小三子匆忙的跑到院墙旁边,立即吩咐他半蹲着,当做自己的爬梯。 小三子似乎明白为何任宁要带上自己,分明是充当人梯,也不敢误了大事,让他踩着大腿,又上了肩膀。 这户人家院墙并不高踩在小三子肩膀上恰恰可以露出头,里面看的一清二楚。 “这是六百两银票,货呢?”青衫家丁掏出一摞银票交给对面那名身材矮小的老翁。 见了银票之后老翁那浑浊的眼神中露出一丝光亮,急忙进了内室拿出一个装满货物的布袋。 两人的交易很快完成,看样子不想浪费一点时间,青衫家丁拿着布袋匆匆离去。 “宁哥!宁哥!人走了,追不追?”小三子不仅充当了人梯,还一直注视着大门的动静,如今见那名家丁手里拿着货物急忙提醒任宁。 任宁摇摇头说到“不急,不急。” 这名家丁的行踪已经不是什么秘密,无非把氧化钴带给西窑,若是追上只能打草惊蛇,起不到一点作用。 令任宁好奇的是这名老翁如何来的氧化钴,看他步履蹒跚,老态龙钟甚至没有力气拎起布袋,不可能跑进深山老林找到黑色岩系的断裂带。 “咻。”就在这时一道黑影从房檐落下,站在老翁面前,手里同样拎着一个布袋。 任宁瞪大了眼睛,他确信氧化钴正是这名黑衣人给老翁的,只可惜对方蒙着面,看不清长相。 老翁把手中那六百两银票留了一张,其它的全部交给黑衣人,接着收了布袋。 任宁终于捋清了思路,范家每日都会派人来取氧化钴,而黑衣人又会及时补充新货,老翁不过是个中间人,拿些银两替人办事。 从银票的数量来看范家给了老翁六百两,所得氧化钴能烧制三十件青花瓷,一件的成本是二十两,再加上人工费其它开销总共三十两,也就是说范家一件青花瓷能赚二十两银子。 黑衣人拿走五百两,老翁净赚一百两,可谓是合作愉快,共同得利。 就在任宁思考的时候黑衣人一跃而起,上了房檐,急速离去。 “追!快追!”任宁急忙从小三子肩上跳下,跟着黑衣人快速奔跑。 小三子也注意到黑影的存在,紧随其后,两人穿过一个个小巷,不知转了多少弯,黑影离他们越来越远,最终完全消失。 “可恶!竟把老子当狗溜!”任宁暗自骂了几句。 对方穿梭在房顶,轻松跨越几个小巷,而任宁只能不停的转弯,不停的奔跑,他恨自己没有飞檐走壁的本领,当初真应该让萧语诗教些本领。 黑衣人消失线索也就断了,即便回那户人家抓了老翁恐怕也问不出一二,老翁不过是个线人恐怕不知道黑衣人的身份,更不知道氧化钴从何而来。 任宁他们也只能回了万瓷都从长计议。 第八十九章浮出水面 回到万瓷都后看着堆了一地的青花瓷任宁有些心痛,这可是用白花花的银子买来的,一两银子相当于二百块钱,一千两就是二十万,这可是任宁想都不敢想的一个数目,如今却打了水漂。 尤其是想到明日还要花费一千五百两银子收购范家陶瓷那三十件青花瓷,任宁想死的心都有,这几乎花光了他所有的积蓄,只剩下任良德留下的五万两。 若持续下去恐怕那五万两银子也没有善终,逼迫着任宁赶快相处应对之策。 任宁还算理智,仔细的分析着问题,万瓷都之所以没了顾客是因为被范家陶瓷抢了生意,要想抢回市场就必须断了范家陶瓷的货源。 范家毕竟有些势力,也不能硬来,唯一的办法就是断了氧化钴的渠道。 对那名家丁下手没任何意义,范家大可以再派其他家丁,对老翁下手也无济于事,他不过提供了交易的场所。 只有跟踪黑衣人,找到氧化钴的来源进而对其破坏,才能重掌青花瓷市场。 然而黑衣人轻功了得,绝没追上的可能,又要另寻他法。 “老子跟他拼了!”看着地上的青花瓷任宁心力交瘁,立即想了个冒险的办法,轻声的在几人耳边说着。 小三子义愤填膺,信誓旦旦的跟随任宁出生入死,高伯有些担忧,不愿任宁再入险境,不过想到万瓷都现状也没更好的办法。 小灵除了担心之外帮不上忙,或许他们中间还缺一名武功高手。 为了有更好的精神状态几人睡的很早,暗自做着准备。 第二日换做高伯去收购三十件青花瓷,总不至于露出破绽,任宁也没必要去西窑盯梢,按照手绘地图他已经能找到那户人家。 这三十件青花瓷直接运往南窑,万瓷都已经没有多余的空间。 高伯在南窑恰好遇到秦歆瑶,给她讲了大概,秦歆瑶表示可以派出秦家家丁协助任宁,却被高伯拒绝了。 此事的成败不在于人数,人多了还会打草惊蛇得不偿失,秦歆瑶点点头不再多说,她相信任宁会处理好这件事,毕竟没有难倒他的问题。 高伯回到万瓷都已过午时,吃过午饭后任宁带着小三子、小六子出发,只留下高伯一人镇守。 作案之前自然需要道具,任宁出入了几家杂货铺收获颇丰,这些东西见不得人全都装在布袋里,由小六子背着。 接着几人按照地图进了小巷,转了一个又一个的弯总算到了目的地,躲在角落里静静地等待天黑。 “宁哥!宁哥!那孙子出现了!”黄昏刚入那名家丁已经鬼鬼祟祟出现,立即被小三子发现。 任宁点点头示意不要轻举妄动,小六子显得有些紧张,他可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情。 等这名家丁进了大门,几人快速来到院墙旁边,在两个人梯的协助下任宁顺利扒住墙角,露出一双诡异的眼神。 这名家丁跟老翁的交易仍旧那么迅速,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没有片刻耽搁。 等家丁离开后小三子小六子急忙通知任宁,身穿夜行衣的任宁蒙了面,双手用力扒着墙角向上爬,最终在两个人梯的努力下才上了院墙。 按照计划他应该潇洒下落给老翁一个措手不及,然而看着两米多高的院墙任宁有些心虚,犹犹豫豫不敢下落。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老翁注意到他的身影,眼神中露出犀利的目光,任宁明白再不下落肯定会露出破绽。 这一跳在任宁看来是坠入了万丈深渊,必定粉身碎骨,为了显得洒脱不被老翁看出破绽,任宁双腿微屈,右臂在前同时落地,颇有一种高手风范。 幸亏是黑夜老翁没发现任宁最先着地的是屁股,更没看到面纱后面那痛苦的表情。 任宁强忍着剧痛一步步走到老翁面前,清了清喉咙装出沙哑的声音“钱。” 这一切都由不得老翁怀疑,把银票交到任宁手中,同时接过装满货物的布袋。 就在老翁接手的那一刻任宁突然从布袋中掏出一根木棒,狠狠的砸向对方的后脑勺,晕死过去。 事实证明电视剧里将人打晕的那些桥段有一定道理,人的脑分为大脑、小脑跟脑干,大脑控所有思考、活动,小脑掌握身体平衡,脑干控制心跳、呼吸,后脑勺恰是脑干所在,受到猛烈撞击轻则昏迷,重则死亡。 任宁把手放在对方的鼻孔,发现还有呼吸这才放心,否则触犯了杀人的大罪,就算不被绳之以法也内心难安。 这时小三子也在小六子的协助下翻过院墙,接着用绳子把小六子也拉进来,虽说气喘吁吁终归是按计划行事,却没想过可以从正门大摇大摆的走进来。 为了防止老翁坏了计划几人用绳子把他捆在屋里,还用破布塞进嘴里,急忙开始“布置场地!” 他们的计划需要一定的运气,昨日家丁走后黑衣人立即出现,中间没有丝毫空隙,今日家丁的提前出现给他们短暂的时间。 几人的速度很快没用一刻钟已经大功告成,小三子、小六子躲在角落,任宁蜷缩着身子站在中间,远远看去像极了老翁。 任宁低着头,时不时看看房檐,等待着黑衣人的出现,内心充满了忧虑。 他确信自己不是黑衣人的对手,必须凭借方才布置的机关取胜,而触发机关的绳子在自己与房檐的中间,倘若黑衣人从另一个方向出现的话,计划将彻底失败,还有可能被人发现破绽,身临险境。 任宁想过这个可能,大不了撕破脸皮,用手弩防身,就怕误杀对方,坏了大事。 人在紧张的时候喉咙会干渴,任宁一口口咽着唾沫,紧紧的握着手弩,不知出了多少冷汗。 “嗖!”黑影在任宁的焦急与不安中出现,还是那个屋檐,还是那个位置。 任宁悬着的心总算落地,静静的等待着黑衣人靠近,等待他触发机关。 然而黑衣人却没有靠近的意思,看样子等待任宁主动去拿他手中的货物。 第九十章潜伏的敌人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乌云压的很低,挡住了月亮的光辉,也隐藏了二人对视的目光。 两人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像极了高手之间的对决,不在招式,而在内心,先动的必定露出破绽。 任宁稍稍平静的内心,再度恐慌,他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喉咙更加干渴,又不能喝水,控制不住干咳了几声。 “哼!该死的老家伙,就你这身体还想着赚钱?”听到任宁干咳黑衣人骂了几句缓缓上前。 黑衣人跟老翁算是旧相识,他知道老翁的身体状况,也不勉强他主动来拿货物,这才缓缓靠近。 任宁窃喜,没想到无心之举带来这种效果,直勾勾的盯着黑衣人脚下的绳子。 “嗖!”就在黑衣人踩到绳子的那一刻,巨大的木桩横扫而来,带动周围的空气发出响声,这一击若是落在黑衣人的胸口绝对另其重伤。 不曾想黑衣人身手了得,一跃而起竟躲过木桩的攻击,也识破了任宁的身份,眼神中迸发出逼人的杀气“你这简直是找死!” 见黑衣人触发了机关任宁也来了底气,再也不用蜷缩着身体,大声回应着“老子可不是被吓大的!” 黑衣人的身手的确了得,不仅成功躲过木桩,还借力打力在空中移动着身形,想着一剑杀掉任宁。 “落!”小三子、小六子用力拽着绳子,一面巨大的渔网从天而降,死死的困住黑衣人。 就在他拼命挣扎的时候,又一木桩横空而来,不偏不倚的撞上黑衣人的后脑勺,最后直接压在身上。 看着晕死过去的黑衣人,任宁都替他疼,若不是体格健硕恐怕一命呜呼了。 如此一来计划完成了大半,出奇的顺利,任宁走到黑衣人面前愤怒的说到“让老子看看你是何许人也。” 任宁恨透了黑衣人,若不是他把氧化钴卖给范家,青花瓷市场也不会受到冲击,自己那几千两银子也不会打水漂。 “是他!”当任宁拿下黑衣人面纱的时候大吃一惊,分明与此人见过。 仔细端详一番小三子也吓了一跳“莫不是苍木寨二当家的属下?” 几日前任宁与小三子去拜会苍虎,同时请求他加强氧化钴的守卫,苍虎爽快答应,并且命令二当家找了十名得力助手日夜看守。 此人分明就是其中之一,他手中的氧化钴必定出自任宁发现的那个悬崖。 “监守自盗!”任宁在他身上狠狠踹了两脚,他最痛恨这类人,想来也有些奇怪除了此人还有九人日夜守护,他根本没有监守自盗的机会。 “孟正初!定是这家伙动了手脚!”任宁恨得牙痒痒,大概猜到谁是幕后指使。 他口中的孟正初乃苍木寨二当家,正是负责守护氧化钴之人,任宁早就发现此人眉宇之间透着狡诈,不可信任,却不能开口与苍虎道来,两人毕竟是结拜的兄弟,而任宁不过是个外人。 任宁显得有些为难,眼下有两个选择,其一:放任不管,任由范家与孟正初继续交易,如此一来万瓷都势必要跟范家陶瓷打价格战,青花瓷市场会立刻饱和,再也卖不出应有的价值。 其二带着此人去揭发孟正初,这是个危险的选择,倘若监守自盗的是苍虎,他必定有去无回,即便苍虎不知情,也并非会惩罚孟正初。 思来想去任宁还是决定第二个选择,他总不能坐以待毙。 小三子、小六子拿来绳子把此人五花大绑,然后拖着出了大门准备押往万瓷都,即便去玉山问个究竟,也不能这个时辰出发。 为了不打草惊蛇老翁也被押回万瓷都,万瓷都的柴房一时间好不热闹。 高伯得知此事后极力反对,在他看来山贼就是山贼改不了本性,任宁此去凶险异常。 小灵也苦口婆心的劝着,甚至表示与他同去,总比在万瓷都提心吊胆的等着要强。 小三子、小六子也不赞同,对于苍木寨的凶狠他们有所耳闻,虽不属实,也绝非空穴来风。 任宁明白他们的意思,也知道此行凶险,却不想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建立的万瓷都就这样倒闭,更不想让秦家南窑受到牵连。 他们已经得罪了林府得罪了整个昌南城商会,若没有青花瓷作为依仗很快会走向灭亡,之前付出的所有努力都将付之东流。 此时此刻的张府同样热闹,一名身穿黑袍的家丁鬼鬼祟祟进了门,在张文才耳边轻声说着。 “你当真看到任宁把黑衣人拖回万瓷都?”张文才急切的问道,眼神中充满阴险狡诈。 自任宁出现那一刻便成了张文才的眼中钉,让他在秦歆瑶面前丢尽了脸面,甚至连近身的机会都没有,于是派人暗中监视任宁,甚至不惜派出杀手,如今又有了新动作,也是大动作。 “没错,任宁还扬言带着此人与孟正初对峙。”黑袍家丁继续说到。 “哈哈!天助我也,天助我也,任宁这都是你自找的,怪不得旁人。”张文才眼神中的阴险此刻变成杀气腾腾“备马,去县衙!” 这注定是个不平凡的夜晚,戌时的县衙灯火通明,官兵们站成两排等待着赵明远发号施令。 “舅父此行定能剿灭苍木寨。”张文才胸有成竹的说到,眼神已经迫不及待。 身为县令的赵明远也不傻,知道张文才别有用意,无非是想借朝廷之手除掉任宁,恰好他也想趁此机会除掉苍木寨,拔掉这颗肉中钉眼中刺。 即便伤亡惨重也在所不惜,只要目的达成,定会受到朝廷的奖赏,甚至压过沈礼的势头,成为昌南城真正的主人。 “幻影堂的弟兄该你们出面了!”赵明远眼神中同样露出几分犀利,挥了挥手十道人影从屋顶略过,出现在众人眼前。 “十名高手?”看着他们鬼魅般的身影张文才吸了口凉气,他从不知道赵明远豢养了这些杀手,原本还忌惮苍木寨的一些高手,如此一来信心倍增。 早在十年前赵明远就想剿灭苍木寨,为此绸缪已久不仅从唐王那借来泥黎谷的天兵,还安插了一颗棋子,如今终于要派上用场。 第九十一章身后有追兵 深秋的天,冰冷的夜,密布的云,朦胧的月,任宁翻来覆去辗转难眠,他内心有种不祥的预感,从未有过的不安。 手中的宝剑透着灯光有些发乌,上面的七星图案清晰可见,既然决定明日上玉山也就从铁匠铺取了七星宝剑。 学理科的任宁对金属材质有些了解,颜色越暗淡说明刚性越强,宝剑越锋利,在铁匠铺的时候也做了个实验,一下斩断另一柄长剑,吓得铁匠目瞪口呆。 不得不说这名铁匠是幸运的,即便没有那一百两银子他也赚了,炼制宝剑的方法可是千金难买,他对任宁的看法也大为改观,甚至以“”大师相称,并承诺今后只要任宁有求于他必定肝脑涂地。 七星宝剑的成功让任宁又看到了一跳生财之路,他大可以把秦家南窑改造成炼铁炉,多雇佣一些铁匠打造几把宝剑,卖出千金也不足为奇。 任宁还不想在炎朝的兵器上动手脚,这很可能影响整个炎朝的发展,当然即便他有这种想法也会被扼杀,朝廷是不允许私人打造过多兵器。 炎朝正是在农民起义中而建立,所以深知百姓的力量,若他们可以随意买卖武器对朝廷的统治很不利。 自古以来皆是如此,当年秦始皇统一六国,收全国兵器,铸以为金人十二,也是相同道理,只不过炎朝没那么极端,允许少量兵器的买卖。 拿着七星宝剑任宁也没增加底气,对于不懂剑术的他来说这无异于一把菜刀,面对强大的敌人毫无招架之力。 他唯一的依仗还是手弩,怎奈准度也好,射偏了会露出破绽,射中了又怕伤人性命,毕竟杀人偿命是不变的道理,况且他不敢杀人。 蜡烛是流干了眼泪自己熄灭的,任宁也是不知不觉睡着的,七星宝剑放在枕头旁边,着实有些危险。 屌丝出身的任宁深刻的明白一个道理,天下本无事,庸人扰之为烦耳。第澄其源,何忧不简邪? 深秋的阳光姗姗来迟,万瓷都早就有了动静。 不知是小六子最先起床查看柴房的情况,还是小三子最先起床报告给秦歆瑶,或是小灵最先起床等着给任宁梳洗。 总之当任宁醒来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视着自己,被这么多人盯着任宁老脸一红,急忙起床梳洗。 “我不同意你去。”秦歆瑶最先开口,眼神中充满了担忧与恳求。 她了解任宁的性格,一旦他决定的事情万难改变,也只能是恳求,求他留下来,哪怕是青花瓷市场饱和,哪怕是南窑倒闭,又能如何?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性命才是至关重要的。 小灵她们纷纷点头,为秦歆瑶助威,他们自知没能力留下任宁,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秦歆瑶身上。 任宁没有过多解释,一个坚定的眼神说明了一切,他是个男人要有担当怎能在这坐以待毙,更何况玉山并非是他们口中的万丈深渊。 一晚上的时间柴房中的两人相继苏醒,拼了命的挣脱着,全都无济于事,绳索捆绑了二人整个上半身,只留下双腿能够勉强走路。 “给老子出来!”任宁拉着这名山贼,眼神中充满愤怒,若不是要找苍虎对峙真想一刀砍了此人。 此人也有些傲骨,始终不肯低头,硬是被任宁拽着走。 他的力气比任宁大,武功比任宁高,只可惜被绑着上身失去了平衡,只能凭任宁摆布。 “妈的,快走!”任宁不想多费力气,七星宝剑紧贴着此人脖子。 这人毕竟是血肉之躯,也知道害怕,自觉的跟上任宁的步伐,省了不少力气。 光天化日绑着个大活人,难免引起旁人怀疑,任宁找了辆马车,用来遮掩。 众人纷纷表示要送他出城,声音有些哽咽,任宁最见不得这种场面,他也知道十里一亭的典故,这样婆婆妈妈天黑也到不了玉山,爽快的说到“又不是去送死,备好酒肉等着我凯旋归来!” 任宁实在找不到一个形容自己的词,在小三子、小六子面前是宁哥,在小灵、高伯面前是少爷,在秦歆瑶面前又另当别论,最后只能用“我”最贴切。 说完便上了马车,催促着青骢马急速而行,任宁来炎朝不能说一点本事没学到,最起码学会了驱赶马车,这可是炎朝唯一的交通工具。 马车的速度很快,一刻钟的时间已经来到南门,为了不暴露任宁早就准备好了打点的银票,怎知没等他下车士兵已经放行,还焦急的催促着“快走,快走,后面还等着呢!” 任宁回头看了看分明空无一人,略带疑惑的出了城,继续开始狂奔。 昌江两岸道路笔直,秦歆瑶的视力极佳,她甚至能隐约的看到南门,自然要等到任宁出了城才肯离去。 然而就在这时她发现拱辰街突然出现一大批官兵,密密麻麻拥堵了整条街道,足足有四五百人,排了两条长队,一路向南。 “怎么这么多官兵?”小三子同样发现了大批官兵,有些疑惑的问道,昌南城很难遇到这种情况。 秦歆瑶莫名的心慌,发疯似的奔跑着,哪还顾及大小姐的形象。 身旁的小蝶、小桃摸不着头脑,紧随其后,却显得尤为吃力。 所有人的内心都在悬着,被莫名的感觉揪着走,跟着秦歆瑶一路狂奔,甚至忘记万瓷都的门四敞大开。 不论是要追驾着马车的任宁,还是训练有素的士兵,他们的速度显然不够,等来到南门的时候所有士兵已经出了城,一路南下,目标竟也是玉山。 秦歆瑶的大脑一片凌乱想不出两者间的关系,却总是心神不安,想要冲出大门,却是士兵无情的拦住。 不仅是她,后面的普通百姓统统被士兵控制。 巨大的城门在八名士兵共同的努力下缓缓闭合,整个昌南城竟在大白天与外界隔绝。 “放我出去!放我出去!”秦歆瑶拼了命的挣脱士兵的拉扯,撕声痛喊,像极了受尽委屈的女子,丝毫没有往日的高冷。 身后的百姓也纷纷表示不满,中午关城门不合规矩。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守城的将领宣读着县令的之意“近日有山贼作祟,为确保百姓安危紧需城门紧闭,在此期间所有人不得出入!” 第九十二章叛徒现身 昌南城位于长江南部,常年温润,属于常绿阔叶林候,一年四季树木常青,没有霜叶红于二月花的美艳,也没有秋风扫落叶的凄凉。 阳光照耀下的玉山仍是一副绿意盎然,只是缺乏了一些生机,没有了鲜花的陪衬,也就没有了生长的动力,一颗颗松树略带沧桑,像极了蹒跚的老人,竹子倒是挺直了身躯,微风吹来竹叶婆娑作响,索性那些不用冬眠的小动物没有抛弃这里,正辛勤的劳作着。 任宁的七星宝剑仍然架在对方脖子上,逼迫着他快点走,自来到玉山脚下便放弃了马车,选择步行。 要想到达苍木寨,那片悬崖是毕竟之路,二当家跟几名弟兄时刻守护着,为了不让此人发出声响任宁在他嘴里塞满了破布,甚至连呼吸都成了困难。 看到不远处的二当家正在巡视四周,任宁还是出了身冷汗,控制着此人匍匐前进,利用荒草进行掩护。 在七星宝剑的威胁下,此人还算配合,没给任宁惹出麻烦。 过了这片悬崖任宁松了口气,在他看来此次玉山之行有一大半的危险来自孟正初,如今成功越过此地算是成功了一大半。 任你相信苍虎的为人,定不会为了包庇孟正初与他反目成仇。 眼看着苍木寨就在面前此人脸上出了冷汗,双腿瑟瑟发抖充满了恐惧的意味,显然他了解苍虎的性格,若是得知自己监守自盗坏了规矩,定不会轻饶于他。 任宁的出现立刻引来苍木寨兄弟的欢迎,无需通报直接进了大门,只是被任宁五花大绑的那人他们认识,不免有些好奇,甚至生出一丝敌意。 听闻任宁到来苍虎匆忙出了帐篷,笑脸相迎,见了任宁旁边那人微微变了表情。 “任宁兄弟,这是怎么回事?田平怎么被五花大绑?” 此人名为田平,是孟正初的左膀右臂,也是苍木寨的高手,如今被任宁绑着,苍虎自然不爽,却没立即表现出来而是听任宁一个解释。 “任宁叔叔!任宁叔叔!”见到任宁的身影小虎从远处跑来,脸上充满了欣喜,与期待,孩子永远是最单纯的,他相信任何人的承诺,等待着任宁答应自己的“七星宝剑”。 已经进了苍木寨任宁没必要用七星宝剑抵着田平的脖子,没有立即回答苍虎的问题,而是笑着把宝剑交到小虎手中。 “这就是七星宝剑!”小虎眼中充满了好奇,入迷的欣赏着上面的图案,还用力挥动几下,显然是满意的。 “小虎你先去玩,我与你父亲有事相谈。”任宁不想让小虎参与大人之间的事,更不想让他看到自己跟苍虎反目成仇。 苍虎也是这个意思,挥了挥手示意小虎退下,脸色无比凝重与冰冷。 身为山贼义子当头,苍虎决不允许自己的兄弟被人五花大绑。 寨子里的女眷也纷纷围观,她们看得出苍虎脸上的杀气,为任宁这种行为捏了把汗。 毕竟事关孟正初任宁,不想被更多人知道此事,与苍虎进了帐篷娓娓道来。 此事此刻的玉山远比他们想的更加混乱,张文才带着几百名官兵浩浩荡荡上了山,经过那片悬崖的时候二当家不仅没有抵抗,也没有立即通报,反倒是跟张文才交涉一番,主动走在前面。 苍木寨建立已有十年,之所以能存活到现在不仅仅是二三百名山寨兄弟的功劳,与这地形也有很大关系。 玉山没有多少悬崖峭壁,也不算陡,不过苍木寨却是建立在山顶山,要上苍木寨必须经过一段狭小的山坡,同时只能容纳两人通过。 苍虎极好的利用了这种地形,派了十名弓箭手日夜守护,想要通过必定伤亡惨重,只要十人坚持一刻钟时间其它兄弟也能及时赶到,再次利用地势绝对能抵过一千人的军队。 几百人的官兵立即引来这十名弓箭手的注意,纷纷用唾沫搓了搓手拿起弓箭对准敌人,这种阵仗他们也不是第一次遇见,几年前朝廷也派了重兵扬言剿灭苍木寨,怎奈连苍木寨的影子都没见到,被几名弓箭手打的落荒而逃。 “妈的!不给点教训你们长不了记性!”带头的那人嘴里暗自骂道,没有丝毫畏惧。 此人名为展路是苍木寨出了名的神射手,如今已经对准了张文才,只要他进入射程之内必定一命呜呼。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们突然发现孟正初带着九名弟兄疯狂的逃窜着,他们知道二当家负责守护那片悬崖,定是发现了敌人急忙赶回山寨。 “二当家的展路为你掩护,赶快回来!”说完展路用力拉着弓弦,胳膊上青筋暴起,硬是把弓弦拉满。 弓箭犹如流星划过天空般轻盈,又如泰山压顶般重负,落在二当家与张文才中间,一半的长度没入大地,其中的力度可想而知。 张文才停住脚步,出了一身冷汗,这一箭若是落在他身上,必定是个透明窟窿。 后面几百名士兵也跟随张文才暂时停下脚步,他们都是血肉之躯也不想被万箭穿心,等待着张文才发号施令。 幻影堂的十名高手分列在张文才的两侧,此时已经按捺不住,他们绝对有把握凭借敏捷的身影冲上山坡,杀掉这几人。 张文才却并不着急,看着孟正初上了山坡脸上露出一丝阴险的笑意。 “二当家,您回去把兄弟们都叫来,今日定要杀个痛快!”展路豪爽的说到,已经做好了拼死的准备。 孟正初点点头,一步步靠近展路,安神黯淡无光,右手紧紧握着弯刀,银光一晃从展路的喉咙划过,鲜血溅了他一身。 “你!你!”展路左手握着喷血的喉咙,右手指着孟正初,眼神中充满了惊恐,片刻之后倒在地上,永远的长眠,至死都没想明白怎么回事。 “杀!”孟正初眼神中的杀气再次迸发,狰狞的面色加上展路的鲜血如同地狱里的恶魔。 这九人都是孟正初的心腹,早就商量好了对策,各自选好了目标,几名弓箭手还未从惊恐中清醒已经被划破喉咙。 这一切都是孟正初计划好的,他正是赵文才安插在苍木寨的眼线,如今终于派上了用场,苍木寨必将迎来最惨烈的大战。 第九十三章苍木寨的灾难 静谧的玉山在杀戮中变得慌乱,嬉戏的鸟儿见不得这黑压压的军队,更见不得血色,纷纷飞上枝头,躲避战乱的戕害。 身为寨主的苍虎并不知情,细细的听着任宁的辩解。 “什么?二弟监守自盗!”苍虎摔碎了手中的茶杯,吹胡子瞪眼,愤怒异常,他最容不得背信弃义之人,哪怕是自己的二弟。 田平跪在前面吓得浑身发抖,哪还敢有所隐瞒,苍虎拎着弯刀缓缓靠近,看样子要一刀劈了他。 “寨主饶命!寨主饶命!”田平额头用力的撞击地面,不断求饶,他知道苍虎的性格,这次恐怕在劫难逃。 任宁急忙劝阻道“不过是监守自盗,罪不至死,放过他吧。” 任宁绝非虚情假意,他不愿见到鲜血,更不愿看着苍木寨内乱,把所有事情说明白也便解除了误会,没必要闹出人命。 苍虎一脚将田平踹飞,方才解了心头只恨“命你戴罪立功,日夜守护悬崖,若是再丢了货物老子砍了你!” “多谢寨主饶命,多谢任公子饶命。”田平从地上爬起来,连连跪拜,总算是捡回了性命,自然醒想着尽心尽力的守护那片悬崖。 “禀……禀报寨主。”一名身材轻巧的山贼焦急的窜进帐篷,结结巴巴,口齿不清。 “说!”苍虎同样显得有些焦急。 这名山贼是苍木寨轻功最好的,负责传递消息,即便是苍虎也第一次见他如此恐慌。 “官……官兵,上山了。”这名山贼仍是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 听到官兵苍虎冷哼一声“随我去夺命坡杀个痛快。” 他口中的“夺命坡”正是弓箭手守护的要塞,苍木寨在这杀过不少官兵,于是取名夺命坡。 这名山贼同于捋直了舌头,慌张的说到“夺命坡失手了,二当家杀了展路他们。” 官兵来到夺命坡之前此人已经有所察觉,正准备通报苍虎的时候却发现孟正初竟背叛苍木寨杀了自己的弟兄。 “什么!”苍虎再也控制不住内心的杀气,一刀把桌子劈成两半,咬牙切齿的说到“孟正初,老子要杀了你!” 十年前孟正初犯了杀人罪逃到苍木寨,苍虎念他被人陷害便收留了他,后来因其有些才华成了苍木寨的军师,与苍虎、苍熊、结拜成兄弟,成了二当家。 不曾想他竟背叛苍木寨,亲手杀了展路几人,想到枉死的弟兄苍虎充满了自责。 任宁双腿发软,一屁股坐在地上,他如何也想不到朝廷会在这个时候来剿灭苍木寨,且不说苍木寨的命运如何,他必定会受到牵连,更别说稳步发展经济。 苍虎提着弯刀带着那名山贼冲出帐篷,只留下任宁一人坐在地上发呆,不知如何是好。 生活在和平年代的他哪见过官兵围剿山贼的场面,不仅四肢发软还出了一身冷汗,就连大脑也不能冷静的运转。 当苍虎来到山寨门前的时候,黑压压的官兵将此处团团包围,张文才站在最前面叫嚣着,无非是说放下武器接受招安。 招安只是个幌子,几百名山贼朝廷不可能全部接纳,到头来等待他们的是肆意的屠杀,换句话说苍木寨还未达到被朝廷招安的规模,若泥黎谷放下武器朝廷定不会为难。 孟正初带着九名山贼站在张文才身边,同样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彻头彻尾的小人嘴脸。 “纳命来!”没等苍虎开口,那名山贼的联络员迈着轻盈的步伐,急速冲向张文才。 苍木寨不过二三百人,其中还有不少老弱病残,而对方却是四五百名精兵,他们唯一的依仗夺命坡已经失守,双方实力悬殊,也只有擒住张文才能够换来一线生机。 此人的身形极快,片刻已经来到张文才面前,明晃晃的弯刀对准了他的喉咙。 张文才双腿发软,险些摔倒,内心恐慌到极点,哪还敢有半点嚣张。 就在这时幻影堂的一名黑衣人凌空而起,轻松挡住他的弯刀,身形如同鬼魅,变化莫测,即便这名山贼轻功不错也难以捕捉对方的脚步。 等看清对方面孔的时候同时也看到了一把冰冷的长剑,从他喉咙轻轻滑过。 自黑衣人出手的那一刻此人便知道自己不敌,不顾鲜血飞溅,凭着意志力继续冲向张文才,又被两名黑衣人刺穿了胸膛,最终在不甘中倒下“寨主祝信无能,再也不能保护苍木寨了。” “祝信!”看着祝信惨死,苍虎撕声大喊“我要杀了你们!” 苍木寨的每个人都是苍虎的弟兄,眼睁睁的看着弟兄倒在血泊里,是一种愤怒,一种无奈,他大可以冲上去厮杀,不过只能白白搭上性命,还要让身后几百名弟兄一起陪葬。 祝信被杀死后张文才回过神来,更多了几分底气,大声喊道“任宁你与山贼勾结,还不赶快出来束手就擒。” 张文才的声音很大,传到任宁耳中,使他逐渐清醒,他隐约觉得自己中了圈套,甚至说张文才为了陷害自己不惜剿灭整个苍木寨。 任宁原本想趁着战乱逃走,如今得知是自己连累了苍木寨,一走了之岂不成了懦夫,他定是要站出来做些事情。 “孟正初,我苍虎瞎了眼与你这等小人结拜兄弟,今日就让我清理门户!” 相比张文才来说苍虎更痛恨孟正初,若不是他与官兵里应外合苍木寨也不会处于今天的险境。 “识时务者为俊杰,县令大人不仅赦免了我的罪责,还许以荣华富贵,在苍木寨我们永远是匪、是贼,被人唾骂,世世代代抬不起头。” 孟正初为自己的忘恩负义加了冠冕堂皇的理由,大声辩解着。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孟正初说的也有些道理,在苍木寨他们永远都是山贼,每日风餐露宿,受尽旁人排挤,他们聚在一起不是如虎添翼,而是抱团取暖,怎比得上享之不尽的荣华富贵。 孟正初的辩解只会增加苍虎的愤怒,两人纷纷亮出弯刀站在人群中间,准备一决生死。 第九十四章清理门户 正午的阳光刺眼,拼了命的照耀着整个玉山,似乎要散尽所有的光辉,玉山也因此有了温度,有了生机,然而玉山之顶鲜有鸟兽,都被血腥味吓跑,偶尔有几只不怕死的豺狼,躲在树林里窥视,也不敢妄自行动。 聪明的狼懂得审时度势,不会贸然进攻对面黑压压的军队,只能强忍着血腥的刺激,伺机行动。 几只乌鸦从空中略过,发出“呱呱”的叫声,最后落在枝头等待着大战结束,它们喜欢腐臭的味道,尤其是人的腐臭味。 苍虎跟孟正初站在中间那片空地,怒目相对,紧紧握着手中的弯刀。 仔细观察会发现他们的弯刀有所不同,苍虎这把名为“虎头刀”,宽大的刀尖上刻着一只老虎,不知喝过多少人的鲜血。 孟正初那把弯刀名为“九连环大弯刀”,刀背上穿了九个铁环,舞动起来铃铃作响,气势上胜人几分,此时故意抖动着,发出清脆的声音。 苍虎舔着舌头,刀背在光头上缓缓划过,眼神中充满了杀气。 “念你我兄弟一场,今日让你一只左手。”说完苍虎把左手放到背后,眼神中的杀气更为浓烈。 苍虎是重义气的,即便对方是背信弃义的小人,当他把左手放在背后的那一刻,已经与孟正初恩断义绝,也可以放手一搏。 孟正初始终没有开口,他才不顾兄弟情义,原本还有所忌惮如此一来多了几分信心,脸上的肌肉紧绷,已经开始出手。 “二连劈!”孟正初挥动着九连环大弯刀,竖直从上到下,落地那一刻紧接着一记横扫,两刀之间完美的衔接。 十年老孟正初苦练刀法,凭借过人的天赋独创一套“连环刀法”,此刀法重在招式间的衔接,几刀并出,不给敌人喘息机会。 苍虎也不畏惧凭着“龙腾虎跃”的脚步轻松闪躲,还不忘续上一招“虎落平川”,虎头刀劈向孟正初的眉心。 苍虎有着一套祖传的“猛虎刀法”,此刀法重在力道,简简单单的几招就能至敌。 两人之间颇为了解,很容易猜中对方的招式,孟正初知道“虎落平川”的力道,急忙闪躲,避其锋芒。 宽大的刀片落在地上,硬生生在坚硬的岩石上留了一道缺口,周围众人见了纷纷捏了把冷汗,如此大的力道若是落在孟正初身上,绝对将他劈成两半。 其实这招“虎落平川”没有发挥出全部威力,猛虎刀法重攻轻守,几乎所有招式都两手并用,如今苍虎左手放在背后力道小了几分。 “你永远只有蛮力!”孟正初脸上露出一丝不屑,趁着苍虎拔刀的同时接连发动三次攻击“三段斩。” 三段斩不是简单的竖劈跟横扫,而是两次斜劈加一次横扫,恰好锁住苍虎所有的退路,他也只能慌乱的拔刀抵挡,挡住两刀后面对孟正初的横扫来不及收刀,急忙后跳,最终衣服还是被划破,肚皮渗出丝丝鲜血。 “去死吧!”孟正初露出阴险的笑容,用尽全身力气挥动着大刀“九连环!” 所谓的九连环是连环刀法的最后一招,也是毙命的杀招,接连砍出九刀中间没有一点空隙,完成此招需要有力量的支持,并且会消耗几乎所有体力,看来他不想给苍虎生还的机会。 把左手放在背后不仅影响力道也会影响平衡,以至于苍虎脚步凌乱还受了伤,根本无法应对孟正初的“九连环”,而他是个一诺千金的汉子,即便是死也不能言而无信使出左手。 孟正初也是利用苍虎这个缺点而痛下杀手,刀光四起扰乱了苍虎的视线,铁环撞击着刀身发出凌乱的声音影响了苍虎的听觉,他的大脑一片空白不知该如何破解。 没等苍虎反应过来弯刀已经刺穿了胸膛,鲜血飞溅在两人脸上,昔日的兄弟之情不复,取而代之的是背叛,是仇恨。 孟正初眼神中透漏着吃惊与愤怒,苍虎的眼神中是一种悲痛,被刺穿胸膛的田平眼神中是恳求。 田平是孟正初的心腹,为了实现几人所谓的“目标”背叛了苍木寨,当苍虎饶他性命后,他想了很多,这种风餐露宿的日子的确比不上荣华富贵,然而正是这种艰苦的日子让他明白什么是大义,什么是苦中作乐,或许让他厌倦的日子正是心中苦苦追求的目标。 就在孟正初的弯刀指向苍虎的时候,田平站出来了,用自己的胸膛来阻挡,希望唤醒孟正初的良知,唤醒他已经沉睡的兄弟情义。 “二当家,收手吧,苍木寨才是我们的家。” 说完后田平缓缓闭上了双眼,没有一丝痛苦与怨恨,只有不甘与期盼,或许他的死能换来苍木寨的安宁,也或许他的死没有任何意义。 “老子劈了你!”苍虎目眦尽裂,化悲痛为力量,右臂上的青筋暴起,紧紧握着虎头刀“猛虎下山。” 这一招是“猛虎刀法”的最后一招,有千钧之势,又如猛虎般敏捷,集力量与速度为一体,令孟正初躲无可躲避无可避。 谁曾想孟正初用田平的尸体挡在前面,自己快速移动到苍虎的身后。 猛虎一出不得回头,苍虎这一刀把田平的身体劈成两半,血流成河惨不忍睹。 “背后就是你的死穴!”孟正初声音冰冷,充满了轻蔑,他很清楚苍虎的弱点,一直在等这个机会。 苍虎没想到孟正初卑鄙到这种程度,竟然用兄弟的身体保命,内心的愤怒如同要爆炸一般喷发出来。 “烈马飞奔!”就在孟正初得意忘形的时候,苍虎从背后抬起右脚不偏不倚的落在他的胸膛。 力大如牛的苍虎浑身都是肌肉,看似不起眼的攻击也充满了力道,这一脚绝对折断了孟正初两根肋骨,飞出五六米的距离重重的落在地上,苍虎的弯刀抵着他的脖子。 “救我!张公子救我!”孟正初知道苍虎不会手下留情,苦苦哀求着身后的张文才。 张文才满脸不屑,轻蔑的说到“你本就是个死囚,留你何用?” 苍虎手起刀落,毫不留情的砍下孟正初的头颅,算是给那些被他害死的兄弟报了仇,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几名黑衣人将苍虎包围。 第九十五章殊死一搏 “来的好!”苍虎心中的愤怒早已换成力量,挥动着虎头刀劈向其中一人。 此人是幻影堂的高手,速度不慢,立刻用长剑抵挡,奈何苍虎力道极大,他的长剑嗡嗡作响,胳膊剧烈颤抖,若不是蒙着面定会露出痛苦的表情。 见此人不敌周围又来了三人与苍虎纠缠,苍虎像极了凶猛的老虎,而周围的四人则是豺狼,狼的实力不及猛虎,却懂得配合,同样可以取胜。 频繁挥刀消耗了苍虎不少体力,他必须有所保留否则很容易露出破绽,更何况还有六名黑衣人虎视眈眈。 苍虎的目标很明显,正是祝信拼了性命都要杀的张文才,奈何被这此人牢牢控制不得脱身。 “大哥,我来助你!”一个彪形大汉,手拿狼牙棒,迈着坚实有力的步伐冲向人群。 此人正是苍木寨三当家,苍熊,听到动静刚从帐篷出来,否则绝不会看着苍虎孤军奋战。 苍熊有些痴傻,力量却惊人,十年前流落街头被苍虎收养,后来结拜成兄弟,最重情意,把苍虎当成了亲大哥。 苍虎也把他当成亲兄弟,有什么好事第一时间想到他,几个月前甚至想把秦歆瑶抓来嫁给苍熊,因此结识了任宁,也算是一种缘分。 没等苍熊靠近另外四名黑衣人将他围住,明晃晃的长剑刺向他的胸膛。 苍熊没有所谓的招式,或者说他也学不会,单凭蛮力挥动着狼牙棒,硬生生将四人逼退,实力恐怕还在苍虎之上。 四名黑衣人相互交换了一个眼神,站在苍熊的四周围成正方形,脚步快速移动,位置相互变化着。 苍熊看的眼花缭乱,继续挥动着狼牙棒,却扑了个空,白白浪费了不少体力。 他不懂得计谋,也看不穿几人的招式,胡乱挥动狼牙棒,大地被砸出一个又一个的深坑,他的体力也渐渐不支,大口大口喘息着。 如今的苍木寨大当家、三当家被困,二当家背叛,田平、展路、祝信这些高手纷纷殒命,一时间没了主心骨,竟不知接下来该如何。 “父亲我来帮你!”小虎手拿任宁送的七星宝剑,勇敢的冲向人群。 他不过是个孩子,即便力量不小也绝不是大人的对手,更何况对方很可能是幻影堂的高手,所有人都为他捏了把汗,身后的数百名山贼想要冲上去与官兵一决生死,却被苍虎阻止,双方一旦陷入混战,他们必定死伤惨重。 张文才也不想出动所有兵力,倘若幻影堂十名高手能杀掉苍虎、苍熊那么苍木寨如同一盘散沙不攻自破,甚至可以不费一兵一卒。 幻影堂一共派出十名高手,其中四人围困苍虎,四人与苍熊纠缠,余下两人都不想对一个孩童出手,传出去定会被笑掉大牙。 僵持片刻之后其中一人很不情愿的挡在小虎面前,长剑下劈,直指小虎额头。 “快跑!”苍虎大声喊道,担心到极点,也责怪自己没有实力,连自己的儿子都保护不好。 苍熊素来喜欢小虎,见他遇到危险拼了命的挣脱,却给了黑衣人可乘之机,在他身上留下几道伤口,苍熊也意识到想救小虎必须解决他们。 “呀!”小虎并不示弱,挥动着七星宝剑黑衣人的长剑发生猛烈撞击。 按道理来说小虎力道不足七星宝剑定会脱手,敌人则毫不留情的将他杀掉,谁曾想七星宝剑轻而易举的将对方的长剑斩成两段,余下的力道直插黑衣人胸膛。 麻木大意的敌人没想着闪躲,眼睁睁的看着胸膛被刺穿,到死都没想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 小虎从敌人的胸膛上抽出宝剑欣喜不已,没想到任宁送他这把七星宝剑可以削铁如泥,也多了几分自信继续冲向敌人。 最后那名黑衣人目睹了全过程,眼神中充满杀气,瞬间出现在小虎面前,用出全部实力击杀。 小虎还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哪曾想黑衣人的速度如此迅速,看着对方的长剑快速落下他根本没挥剑的时间。 “咻!”一支细小的弩箭,划破天空,发出刺耳的响声,不偏不倚的击中黑衣人的长剑,巨大的力道让它从手中脱离。 竟是一个蒙了面的青年从帐篷中钻出,救了小虎一命。 小虎年龄虽小,一点不会心慈手软,抓住机会刺穿了这名黑衣人的胸膛,任谁都想不到幻影堂的两名高手死在一个孩童剑下。 苍虎自然知道蒙面的那名青年正是任宁,他理解任宁的心思,分明是不想暴露身份得罪朝廷,于是大声喊道“四弟,后山有条小路,赶快带着大家离开。” 听到这个称呼任宁楞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急忙把山寨里的老弱病残聚集,指着后山那条小路让他们逃命。 “杀!一个不留!”看着山贼就要逃走张文才终于露出本性,命令几百名官兵扫平苍木寨。 看着黑压压的军队不断靠近任宁有些焦急,再加上这些女人、孩子不愿离去,他只能大声命令道“一半人带他们走,一半人留下与我共同杀敌。” 苍虎对任宁的那个称呼别有用意,如此一来他就成了苍木寨的四当家,山寨的兄弟惟命是从,迅速分成两队,一队带着家眷离开,一队跟随任宁冲锋上阵。 分成两队的山贼不过一百人,而对方足足有四五百人,实力悬殊,任宁没有傻到让他们白白送死,而是准备好了一轮箭雨。 “切记只能威慑,不能伤人性命!”山贼射击之前任宁再三强调。 愤怒充斥全身的山贼早就想杀个痛快,不曾想任宁会下达这样的命令,最后还是不情愿的把弓箭对准敌人的前方,一同拉动弓弦。 一百支弓箭齐发,颇为壮观,最后又齐刷刷落在官兵的脚下,走在最前面的那一排纷纷出了冷汗,哪怕多走一步恐怕已经丢了性命。 任宁之所以这样吩咐是看穿了官兵们的本性,他们不是常年征战沙场的战士,习惯了安逸的生活,哪会拼了性命与山贼决一死战,急忙停住脚步。 倘若这一轮箭雨伤了官兵的性命,他们定会化悲愤为力量,拼了命的冲锋。 任宁也捏了一把汗,他这叫兵出险招,倘若官兵们继续进攻无疑丧失乐绝佳机会,情况更加不利,事实证明他的决定是正确的,急忙趁热打铁声音冰冷的说到“越界者死!” 第九十六章绝地逃亡 任宁的声音如同一把利剑刺穿所有人的胸膛,看着山贼手中的弓箭没有一人上前,他们都不想成为冲锋陷阵的炮灰。 四百多名官兵就这样被一百名山贼给震慑了,任凭张文才喊破喉咙也没人行动。 张文才凭借县令外甥这个身份平日作恶多端,不少官兵受过他的欺压,怎会心甘情愿的为他卖命,最多是凑个人数恐吓一下山贼。 看着官兵不敢前进苍虎才稍稍放心,把更多的精力用在与黑衣人纠缠上,不过他的体力逐渐不支,对方分明采取了车轮战术,苍熊的情况更糟,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显然是那几道伤口造成的。 围攻他的四名黑衣人不断缩小包围圈,眼看着就要发动致命的攻击。 小虎还算听话在任宁的呼唤下回到他身边,却不肯去后山逃命,看着苍虎、苍熊渐渐落入下风任宁万分焦急,想要帮忙又怕打破了眼前的平衡,他必须尽最大的可能给老弱病残逃命的机会。 苍虎也似乎也意识到任宁的意图,故意拖着四人不放,并非拼了命的去刺杀张文才,苍熊却没这个心思,还想着突出重围帮助苍虎,结果只能又多了几道伤口。 任宁回头看了看后山,所有人都在逃亡的路上这才松了口气,举起手弩瞄准一名与苍虎纠缠的黑衣人,毫不犹豫的扣动悬刀。 这把任宁亲自打造的手弩堪比手枪,速度极快,射程也远,瞬间把那人的胳膊穿透,长剑掉落在地。 苍虎抓住机会一刀要了此人的性命,包围圈也露出一个缺口,趁势逃脱。 挣脱包围后苍虎立即来到苍熊身边,二人合力击退四名黑衣人,快速来到任宁身边。 眼看着任宁他们就要逃跑张文才气急败坏,指着任宁大声喊道“取此人首级者赏金千两。”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更何况他们占据着优势,疯狂的向前冲着,目标自然是任宁。 听了这话任宁咬牙切齿,也起了杀心,大声喊道“目标,敌人胸膛,放箭!” 蓄势待发的山贼们终于等到了这个命令,使出全部力气拉动弓弦,一百支箭雨立刻穿透了十几人的胸膛,当鲜血飞溅到官兵脸上的时候,纷纷红了眼,士气暴涨,也完全在任宁的计划之内。 “撤退!”任宁急忙吩咐着,一百名山贼有条不紊的进入后山,官兵们疯狂的追着。 双方毕竟有一百米的距离,再加上山路狭窄,官兵们人数众多行动不便,也让任宁他们有喘息的机会。 “任宁兄弟,为何要杀射杀官兵?”苍虎不解的问道。 他看似是个粗人,也有几分心机,自然明白鲜血能够激起官兵的士气,这与之前的策略截然相反。 “曾其士气,避其锋芒,挫其锐气。”任宁笑着回答。 意思大概是故意用鲜血激起敌人的士气,然后不与之交战,长时间的高涨的士气必定令他们身心疲惫,那个时候再痛打落水狗,胜负犹未可知。 苍虎除了伸出大拇指佩服之外还能说什么,在他看来任宁分明就是打仗的天才,若是充当苍木寨的军师不知能吞并多少其它山寨。 当然他也能看出任宁的心思,若任宁有意加入苍木寨也不会故意蒙了面,这是给自己留了条后路。 总之苍虎是要感谢任宁的,若不是他不单单是自己要丢了性命,恐怕苍木寨已经被剿灭。 苍木寨只是玉山的一小部分,后山这条小路也并非通向山下,而是进入更广袤的大山。 丛生的荆棘、陡峭的悬崖将这条小路收缩的很窄,只能容纳一人通过,走在最前面的是苍木寨那些老弱病残,青壮年紧随其后,如同一条蜿蜒盘旋的长龙。 张文才带领的官兵穷追不舍,脸上的鲜血让他们疯狂,急速奔跑着,奈何小路太过狭窄,时不时出现碰撞的现象,速度反倒不如任宁他们。 任宁知道这是他们逃跑绝佳的机会,一旦出现坦途官兵们将奋力追击,那些老弱病残肯定要拖后腿,所以要利用这个机会尽可能扩大距离。 “小虎,借剑一用。”看着周围几颗大树任宁立刻来了主意。 在小虎心中任宁已然成了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哪能吝惜宝剑,急忙交到任宁手中。 等苍木寨所有的弟兄通过后,任宁用力砍向一颗大树,立刻将其分成两半,摇晃了几下倒在路上。 苍虎明白任宁的意思,也拿着虎头刀砍断几颗大树将狭小的道路完全堵死。 紧追不舍的官兵犯了难,狭小的道路容不得他们合力把大树移开,只能小心翼翼的踩着树干,手脚并用缓慢的通过。 这期间任宁他们已经走了五百米的距离,张文才远远的看着他们的背影咬牙切齿。 “加速前进!杀死一人赏银百两,杀掉寨主赏银千两!”张文才加大奖赏的力度,催促着官兵们急速向前。 又走了近一千米的距离,任宁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前方是两座山峰之间的山谷,地形平坦,道路宽阔,足以容纳五人齐头并进,再加上女人跟孩子有些体力不支他们的行动更加缓慢,恐怕不过了一刻钟官兵就能追上。 众人脸上纷纷露出急切之色,甚至不少山贼表示愿意留下来阻挡敌人,哪怕是死也要给大家逃跑的时间。 苍虎没有回答,显然是默许了,他们都不怕死只怕连累了妻儿。 任宁却不慌不忙的拿来一根粗壮的麻绳,放在路中央。 “都过来搭把手。”苍虎急切的说到,他大概是以为任宁要在此埋伏,敌人一旦踩到绳子就会触碰机关。 任宁笑着说到“完事了。” “完事了?”众人一脸茫然,从未见过这种机关,并且绳子露在外面,很容易被敌人发现。 任宁不想浪费时间,边走边给他们解释,在这种山路设置陷阱的确是不错的注意,可惜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 这跟绳子不是为了埋伏敌人,完全是一种恐吓,让敌人误以为有埋伏,不敢贸然前进,此乃攻心之战。 当张文才发现绳子的时候果然命令全军停止前进,仔细的观察周围一举一动。 第九十七章戏耍敌人 浩浩荡荡的队伍被一根绳子拦住,张文才小心翼翼的后退几步,生怕被暗箭所伤。 “你去看看。”张文才指着身边一名十名说到。 此人吓得双腿发软,裤子也露出湿润的颜色,跪地求饶“大人饶命,小的上有老下有小,还不能死。” 见他如此胆小张文才也只能重新找了一人,此人的表现与第一人相差不多,却是没有尿裤子,接连指派了十人都没任何效果。 再次看出他们贪生怕死的本性,让幻影堂的高手试探险境也不合适,无奈之下张文才拿着一百两银票说到“破掉陷阱者赏银百两。” 那名尿了裤子的官兵,见了银票立即起身,第一个冲到绳子面前,小心翼翼的踩了一脚,然后快速后退。 银票只能给他勇气,却没给他胆量,害怕被机关所伤的他抱着头趴在地上不断的祈祷。 然而想象中的万箭齐发并未出现,甚至没有一点动静,此人眯缝着双眼偷偷看着前方,站起来又走了几步,使劲踹了绳子一脚,一溜烟的跑回来,再次陷入恐惧中。 树林还是一样幽静,没有出现任何危险,此人倒是来了胆量,握住绳子用力一拉,这才发现没有任何陷阱,只是条普通的绳子。 “可恶!”张文才咬牙切齿的说到,分明是被任宁当猴耍了,不仅浪费了一刻钟的时间,还白白浪费了一百两银子。 “追!赶快给我追!”张文才跑在最前面,疯狂的喊道,他已经对任宁恨得牙痒痒,想着扒他的皮,抽他的筋。 官兵们紧随其后,主要是看中了张文才手中的银票。 这个时间任宁他们已经走出两千米的距离,甚至消失在敌人的视线中,只可惜这始终只有一条道路不能彻底甩掉敌人。 “任宁兄弟,这次他们还会上当吗?”看着任宁随手摆了一根绳子苍虎好奇的问道。 在他看来能被任宁这种小伎俩骗一次已经是愚蠢了,若是接连被骗两次除非是脑子有问题。 “当年诸葛亮正是利用司马懿的谨慎才使出了空城计。”任宁颇为得意的说到,显然是把自己比喻成了诸葛亮。 苍虎他们却摇摇头,表示从未听说过空城计。 任宁也想到了这点,炎朝虽说跟唐朝时期相仿,也历经了汉朝,却并没有三国时期,即便是有也不会出出现小说里杜撰出来的情节,毕竟《三国演义》不是正史材料,其中不乏神话色彩。 为了让他们也了解神乎其神的诸葛亮任宁不吝口舌的给众人讲解着,倒也使紧张的气氛稍稍放松。 他们从未听过如此热血、有趣的故事,纷纷恳求着任宁再讲一个,小虎干脆拉着他的衣角露出一副乖巧的样子“任宁叔叔再讲一个吧。” 任宁看了看被甩在后面的敌人,也来了兴致又讲了草船借箭的故事。 对于诸葛亮跟周瑜大家众说纷纭,任宁也不发表自己的意见,就如同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本《红楼梦》是一个意思,有些东西就是留给大家讨论的。 就在他们有说有笑的时候,张文才终于发现了第二条绳子,眼神中立刻露出杀气“可恶!可恶的任宁!” 气归气,怕归怕,他还是躲得远远地,拿出一百两银票,找了个不怕死的看了究竟。 画面出奇的相似,那人踩了绳子后屁滚尿流的逃跑,同时遭到其他官兵的嘲笑,他们早就猜到张文才又被骗了。 张文才脸上有些挂不住,他们明面上是嘲笑这名官兵,实则嘲笑自己,没等这名官兵再次上前,张文才亲自把埋在土里的绳子拽出,脸色气的发青。 又是一刻钟的时间,任宁他们走了最少二里路,如此算下来比官兵足足快了六里。 “半个时辰。”任宁心里不断嘀咕着,大概计算了一下敌人追上来最快的时间。 “苍虎大哥,按他们的速度半个时辰能到这吗?”任宁急忙问道,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 他有的都是理论知识,对于这些常识绝不如苍虎懂得多。 苍虎摇着头说到“不能。” 任宁急忙在他们耳边轻声说着什么,几人听了磨拳搓掌,纷纷来了兴趣,就连小虎也表示愿意参加。 为了不影响逃亡的速度,苍虎选了十名年轻力壮的山贼留下,其余人继续前进。 任宁的意思很明了,无非是利用这半个时辰给张文才他们留下一个真正的陷阱,运用得当有可能直接取了张文才的小命,即便效果不好也足以搅乱敌人队形,不知要花费多少时间去调整。 任宁之所以把陷阱的位置选择这个地方,一来道路开始变得狭窄,敌人容易闪躲,二来周围有不少竹子恰好可以利用。 为了不让敌人看出破绽他们从百米外砍来竹子,然后削成针尖形状布置在一颗颗大树上,甚至用绳子拉弯整棵竹子当成弓弦,尖锐、巨大的木桩当做弓箭,一但触碰道路上的机关将会形成万竹齐发的壮丽景象。 “大功告成。”任宁伸了伸懒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还不忘让绳子露出的更明显一些。 苍虎他们倒不担心机关的威力,只怕张文才他们未必会上当,那露在地面上的绳子分明告诉敌人前方有陷阱。 任宁给他们讲了“狼来了”的故事,虽然不贴切寓意也不同,却告诉大家,张文才肯定会上当受骗。 张文才这一路不知骂了任宁多少遍,并且扬言要千刀万剐了任宁,再次发现绳子的时候气不打一处来。 “任宁小儿,你真把爷爷当猴耍吗?”说完张文才愤怒的拉动绳子,不想在这浪费一秒时间。 然而当他拉动绳子之后脸色突然变得煞白,瞪大眼睛观察着周围,恐惧到极点,他分明感受到绳子上的力道,这分明是个陷阱,一个真正的陷阱。 那些依靠绳子力道而弯曲的竹子立刻恢复原来的形状,削了尖的竹箭对准张文才的位置瞬间发射。 几百支翠绿色的竹箭遮蔽了天空,竹筒迎着风发出美妙的音乐,像极了笛子,却是一首悲曲,一首地狱之曲。 第九十八章路途艰辛 两千米之外的任宁同样听到了这悲凉的笛声,脸上没有流露出过多的兴奋,而是望着即将落下的夕阳感叹道“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这里的黄昏指的是张文才命不久矣,那些官兵也命不久矣,他本无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若不是张文才咄咄相逼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 中了埋伏的张文才痴傻的看着急速而来的竹箭,恐惧的心里下,身体丝毫不能动弹。 人的动作是大脑接收到传入信号后发出的,而恐惧是由丘脑提前传给杏仁核产生的一些列动作,包括四肢发软、大小便失禁、身体僵硬,张文才正是第三种情况,大脑不能支配身体。 眼看着最前面那支竹箭正对眉心,张文才身体剧烈的颤抖,瞪大了黯淡无光的眼睛,心脏猛烈的跳动着。 锦衣玉食的他畏惧死亡,头皮一阵发麻,若对方是名高手他绝然会跪地求饶,奈何竹箭是没有思想的,更不会饶他一名。 长剑泛着夕阳的余晖,从张文才眉心前划过,不偏不倚的把竹箭分为两半,从张文才的两侧擦皮而过,深深的插入大地。 救下张文才后这名黑衣人立即刺破他的大腿,使鲜血流出,在疼痛的刺激下张文才克服了恐惧,急忙后退。 有高手保护的张文才捡回一命,而周围那些普通士兵却没那么幸运,身体上插满了竹箭,死相惨不忍睹。 一轮竹箭过后少说有十人丧命,鲜血飞溅,散漫了天空,侵染了大地,让活着的人感受到恐惧与死亡的气息。 “死者赏银百两!”张文才再次用金钱鼓舞着士气。 自古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个方法永远不是失效,一百两银子可相当于他们十年的月钱,换算成人民币整整二十万元,炎朝的二十万绝对抵得上现代一百万,怎能不动心。 看着身后急速前行的官兵,任宁知道张文才逃过一劫,心里有些失落,如此继续下去苍木寨的老弱病残肯定坚持不了多久。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这个道理任宁懂,如今张文才他们已经到了衰退的程度,任宁绝对可以找准时机痛打落水狗。 只可惜他们也没好到哪去,若是胜利了皆大欢喜,而失败了将是一场屠杀,他不能拿这些女人、孩子的性命当做赌注。 从逃亡开始已经过了四个时辰,他们没喝过一口水,吃过一口干粮,更没休息过,年轻力壮的还好,老人跟孩子明显体力不支。 一些孩子饿的“哇哇”大哭,被女人们教训一番也就闭了嘴,任宁远远看着有些心痛,有些感动。 孩子是母亲心头的一块肉,谁人不心疼自己的孩子,这些没读过书的女人却能为了大义,让孩子忍受着痛苦。 这些孩子显然也是懂事的,且不说能控制住情绪,单单是走了这四个时辰,不知比那些娇生惯养,活在蜜罐里的孩子强多少倍。 “原地休息半个时辰。”任宁大概估量了一下敌人的速度,急忙吩咐道。 苍虎是个粗人没多少智谋,孟正初也背叛了苍木寨,一时间任宁成了主心骨,成了苍木寨的灵魂。 “苍木寨没一个孬种,这点辛苦不算什么,用不着休息。”苍虎拍着胸脯说到,内心却充满了酸楚。 铁铮铮的汉子辛苦些也就罢了,女人跟孩子们哪有这种体力,苍虎不过是担心休息会打乱任宁的计划,让他受到牵连。 “还有一夜的路要走,大家必须保证充沛的体力。”任宁给苍虎解释道。 夜间休息是最危险的,没有足够的光线看清敌人,等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再者说睡梦中的山贼战斗力极低,绝对成了单方面的屠杀。 他们必须稍作休息,连夜赶路,等天亮之后再做休息,对方毕竟也是人,也会感到疲惫,同样会休息,只要休息的时间比他们短就不会有危险。 停下之后任宁派了几人观察敌人的行踪,又派了几人去山涧小溪打水,拿出零零散散几块干粮,众人一起吃着。 敌人来的太急,他们没做好逃跑的准备,慌乱的下了后山,倒是苍虎的女人带头拿了些干粮,总算能填饱肚子。 “任公子,吃点干粮。”苍虎的女人手里拿着一个有些发黄的馒头,羞答答的走到任宁身边。 不知是因馒头发黄而害羞,还是因为靠近任宁这种“偶像”就会紧张,总之这个女人抵着头不敢多看任宁一眼。 “我不饿,你们先吃。”任宁微微一笑拒绝了她的好意,馒头的数量有限,他吃了就会有人饿着,况且苍虎他们都未开动。 “咕咕。”就在这时任宁的肚子不争气的叫了几声,脸上露出尴尬的笑容。 苍虎接过馒头塞到任宁手中,用一种近乎恳求的语气“任宁兄弟整个苍木寨还要指望你,你可不能倒下。” 任宁明白他们的好意,若再拒绝倒显的没把苍虎当成兄弟,大口大口嚼着干瘪的馒头,不停的夸赞这些女人厨艺好。 人在饥饿的大脑会发出饥饿信号,促使你去吃东西,这种感觉远远大于食物本身的味道,所以吃什么都感觉香。 为了节约时间他们吃的很快,然后进行短暂的休息,任宁却提高了警惕,借助夕阳的余晖观察着敌人。 或许张文才许诺了他们钱财,或许张文才告诉他们前方有梅林也便忘记了饥渴,总之这些官兵没有片刻休息,紧追不舍。 夜色朦胧,月亮羞答答的从东方天际升起,形成镰刀的形状,恰似犹抱琵琶半遮面,过了十月十五进入下玄月阶段,月亮的光辉遮不住星河的璀璨,平分天色。 据敌人还有五百米的时候任宁急忙唤醒所有人,紧紧绷着弦的众人绝不会赖床,何况是冰冷的大地床。 休息过后众人的精神强了一些,正准备加速,却被任宁组织,他们的目的不是落敌人多远的距离,而是醒着走过这个夜晚。 “每隔百米在道路两旁点一个火把!”任宁燃了树枝放在荆棘丛生的道路两旁,同时大声命令道,显然又找到其他方法。 第九十九章死士 月光、星光的照耀下玉山显得格外宁静,像极了熟睡的美人,蜷缩着身子多了些蜿蜒起伏。 在一条连接了两座山峰的小路上并不太平,有慌乱逃命的孩童,也有穷追不舍的官兵。 任宁留下的那些火把点缀着黑夜,立即引起张文才的注意。 “放箭!”见到火把后张文才第一反应是后退,生怕被埋伏在两旁的山贼偷袭,紧接着命令弓箭手放箭,一轮箭雨过后小小的火把成了木筛,火星飞溅,还未落在地上已经熄灭。 几名士兵挥动着长剑砍掉荆棘,小心翼翼来到火把面前,周围静的可怕,哪有什么埋伏。 即便明知这是任宁拖延时间的圈套,他也不得不入,黑夜是隐藏的绝佳帮手,倘若荆棘中埋伏了几名弓箭手,绝对可以令他们损失惨重,甚至张文才的性命也会不保。 更甚者所有山贼都隐藏在荆棘中,等他们过后大可以堂而皇之的逃走,此次围剿的任务会以失败而告终,如何跟赵明远交代?如何跟朝廷交代? 任宁吃定了张文才这个心理,故意留下这些火把,这一晚上够他折腾。 在是否真正进行埋伏这个问题上任宁是很坚决的,虽说黑夜的埋伏效果绝佳,甚至可以重创敌人,但进行埋伏的几名兄弟势必有去无回,任宁不会把生命当做数学题的加减法。 这一夜他们穿过一个又一个山谷,一座又一座山峰,山谷的尽头是山峰,山峰的尽头是山谷,无限循环与反复。 任宁甚至怀疑这是一条不归路,没有下山的出口,离着人类居住的地方越来越远。 北极星是最好的方向,按照所学的地理知识任宁知道玉山背面是黄山,他害怕两座山紧紧相连没有出口,若是进了黄山不知又要走多远路途。 所有人已经筋疲力尽,完全凭借着意志力在前行,他们看不清眼前的希望,只能注视着脚下的路。 再强大的意志力也要有身体的支撑,疲惫、饥饿、瞌睡充斥着全身,当朝阳升起的那一刻他们的心被融化了,再也睁不开眼、迈不动步,躺在冰冷的地面上酣睡过去。 任宁同样感觉上眼皮跟下眼皮打架,身体有些发飘,走起路来摇摇晃晃,显然是体力透支。 苍虎体质比他强了太多,此时还能勉强撑着,极目眺望,却发现敌人也在远处席地而眠,急忙把这情况说给任宁。 苍虎带了几名身强力壮的兄弟负责巡逻,也让任宁能安稳的睡个好觉。 仅仅一个时辰任宁便从噩梦中惊醒,急忙把苍虎替换下来,他的身体毕竟不是铁打的,苍虎接受了任宁的好意快速入睡。 又过了一个时辰官兵们在张文才的催促下起身,一个个精神抖擞眼神中也充满了杀气,恨不得立刻将山贼杀光领了银子回家好好享受。 任宁有些担心,他没想到一天之后官兵们还有这种劲头,不得不佩服金钱的力量,也急忙叫醒众人匆忙赶路。 事实证明人在极度紧张的情况下睡一个时辰就能保持清醒,当然这是一种体力透支,一旦放松下来必定昏睡几天。 转眼间又到了黑夜,他们吃光了所有干粮,已经有人开始出现虚脱症状,走几步就会摔倒,身强力壮的男子急忙搀扶,这也增加了他们的负担。 眼看着敌人不足千米的距离,任宁露出纠结的神色,多次想要开口又咽了回去。 “任宁兄弟有什么办法你就直说,兄弟们都不怕死。” 苍虎看出任宁的心理,料定要兵出险招,甚至是死招,怎奈再不行动谁也活不了。 “我需要二十名死士。”任宁极为沉重的说到,刻意加强了“死士”的语气。 听了这话气愤立即变得沉重,苍虎虽然不怕死却不想让这么多弟兄去送死,脸上有些为难,他绝不会指派哪些人去充当死士。 “我来!” 苍熊最先开口,他的智力虽然不高,却最重情意,若不是苍虎一直阻拦恐怕早就冲上去跟张文才一决生死,任宁这话算是给了他机会。 “大不了一死,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我也去!” “脑袋掉了碗大的疤,算我一个!” “还有我,还有我。” 一个个铁铮铮的汉子挣着要去“送死”,苍虎始终没说话,拿来仅有的一坛酒喝了一大口“给兄弟们践行!” 苍熊接过酒坛同样喝了一大口,二十名“死士”共饮一坛酒,共活一条命,最后那人狠狠的把酒坛摔在地上,何等的气魄,何等的英勇。 任宁感觉自己是个罪人,不应该说出那话,大不了共赴黄泉,路上也不会孤单,怎能让他们去送死。 喝过酒事情便成了定局,容不得任宁反悔,他也只能把计划详细的跟众人说了一番。 他的计划很简单,无非是让这二十人埋伏在小路的两侧,借着夜黑隐藏,却不是为了击杀张文才,而是等敌人全部通过从背后袭击。 一轮箭雨过后必定有几人殒命,这时队伍肯定会大乱,队尾的官兵忙着逃跑,前面的官兵忙着支援,张文才也会出派幻影堂的高手,如此一来极大的减缓了敌人前进的速度。 这个时候二十名“死士”有两种选择,其一:继续骚扰,让官兵更加混乱,还能趁势打死几人,当然下场是悲惨的,定会被全部绞杀。 其二:趁势逃跑,敌人的主力来不及追赶,反倒成了一盘死棋中的活子保存了性命。 “切记保命重要。”任宁再三强调,不想让他们白白送命。 二十人纷纷拿了弓箭,在苍熊的带领下奔赴战场,小心翼翼的藏在小路两旁的荆棘中。 “我们也走吧。”竟是苍虎提醒着任宁,他见惯了生死场面,反而更理智。 夜色下的众人把头深深埋在荆棘中,丝毫不顾及被划破的脸颊,静静地等待着敌人的到来,甚至不敢大口喘气。 几百米的距离不过是一刻钟的时间,看着张文才那丑陋的嘴脸苍熊恨不得用狼牙棒打碎他的头,最终还是听从任宁的安排,等待着最后一人通过。 二十支黝黑的箭头,对准敌人的身体,伴随着夜色咆哮而来。 第一百章咆哮的苍熊 自古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走在后面的几名官兵立刻被弓箭刺穿身体,永远的倒在血泊中。 “有埋伏!”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声,队伍瞬间陷入慌乱,官兵相互拥挤着,谁也不想成为下一个倒下的人。 在已经幻影堂高手的护卫下正文才也有了底气,快速跑回来看个究竟,发现一个巨大的身躯正怒视着自己,不禁打了个冷颤。 “全速前进!”仔细观察一番后张文才竟下达了这样的命令。 理由很简单,他的目标是任宁并非山贼,这二十人的生死与他没多少干系,正面交锋难免会有死伤,倒不如放过他们,如此一来剩下的山贼力量更加薄弱。 这个命令官兵们欣然接受,急速奔跑着,不知是为了追击前面的山贼,还是怕后面的山贼拼命。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容不得向熊思考,他理解为任宁吩咐给自己的任务失败了。 “别跑!”苍熊红着双眼,迈着大步,晃动着巨大的身躯冲向张文才,像极了一只真正的猛兽。 喝过断头酒的二十名山贼也不怕死,纷纷拿着长剑追上去与敌人厮杀。 幻影堂的高手尝试过苍熊的勇猛,哪敢与之单挑,七人共同出击将他牢牢困死。 “杀了他!杀了他!”张文才吓得双腿发软,大声的喊道,也算是给自己壮了壮胆。 官兵们虽然怕死也不会坐以待毙,看着二十人冲来,转身应敌。 不知是谁的剑最先落在敌人肩膀,也不知是谁的血洒满了战场,总之这场厮杀开始了。 苍熊挥动着狼牙棒击退两名黑衣人,背上却多了两道伤口,鲜血润湿了衣衫,双拳不敌四手,更何况是被七人围攻。 苍熊发出野兽般的嘶吼,眼神中的怒火肆意迸发,反手一击,险些震碎这两人的手臂。 “杀!”七人交换了一个眼神,从不同方向发动攻击。 苍熊的狼牙棒举过头顶,用力挥舞着,形成一个可攻可守的盾牌,七人的攻击愣是没多少效果,于是急忙变化着阵型。 苍熊把狼牙棒与胸口齐平,整个身体开始旋转,带动起周围的空气形成一个不小的气旋,一名黑衣人没反应过来被搅进气旋,若不是及时丢了长剑恐怕整个身体也会成为碎片,即便如此还是失去了右臂,鲜血不断的流淌。 这人毕竟是泥黎谷的杀手,身手过人,急忙封锁了手臂上的动脉,算是捡回一条性命,却丧失了战斗力。 六人慌了,没想到苍熊还有这等实力,纷纷后退,伺机而动。 也就在这个时候苍熊旋转的速度慢了半分,显然是疼痛所制,幻影堂的高手怎会放过这种机会,一剑刺穿他的锁骨。 苍熊再次发出猛兽般的咆哮,远在千米之外的众人听了不免生出心酸,自是知道发生了什么。 “不是说好了保命最重要吗?”任宁攥紧了拳头捶在胸口上,说不出的自责。 “三弟千万不要使出那招。”苍虎除了悲痛之外更多的是担心,这声咆哮意味着什么他很清楚。 苍熊的咆哮声不是因为锁骨被刺穿,而是因为手中的银针刺进了后脑,全身青筋暴起,目眦尽裂,一个眼神已经把伤他那人喝退。 “杀!”冲进人群的那二十人如今不足十人,身体已经破烂不堪,长剑上也出现了不少缺口,即便是这种断剑残躯也要做着困兽之斗。 苍熊经常身体抽搐并非癫痫,而是特殊体质的后遗症,一旦刺穿督脉穴,他将拥有狂暴的力量,并且全身没有痛疼感。 不仅仅是力量苍熊的速度也惊人的快,粗壮的狼牙棒硬生生穿透了伤他那人的胸膛,瞬间毙命。 幻影堂十名高手被小虎杀了两名,苍虎杀了一名,又被苍熊一个,再算上断了右臂那名,如今也只剩下五人。 或许撕破过他们胸膛的猛虎也不如苍熊恐怖,或许九死一生的死人堆也没这血腥,总之他们害怕了,胆怯了,纷纷远离苍熊。 五人的眼睛极为毒辣,立即判断出苍熊这个状态维持不了多久,变化了阵型,采取防守状态。 苍熊身上充满戾气,扫视他们一眼,选准目标,咆哮而至,这人早就有了防备,并非简单的闪躲,而是直接跳上一颗大树,任凭苍熊如何愤怒也奈何不了。 本就不聪明的苍熊此刻没了多少理智,否则定会击杀张文才,此刻却只认准几名黑衣人。 当他来到第二人面前的时候这人也上了树,第一人重新回到原点。 如此反复把苍熊当成猛兽般来戏谑,任他力量再大也没有上树的本领。 其中一棵一尺粗细的大树竟被苍熊的狼牙棒直接折断,树上那人险些死在狼牙棒下,急忙上了另一棵树才捡回了性命。 就这样苍熊不断咆哮在五人中间,速度跟力量逐渐消退,脸色却更加狰狞,露出尤为痛苦的表情。 这是刺穿督脉穴的后遗症,苍熊感觉全身抽搐,口吐白沫,连站立都成了问题,他还是拄着狼牙棒硬撑着身体。 身为杀手的他们深知机会来了,后面两人首先出击,立即刺穿了苍熊的两肋,而苍熊却无动于衷,任凭鲜血如泉涌般滴落。 这两人也不敢继续出击,快速后退,前面那两人也出了长剑,刺穿苍熊的肩膀,正面攻击比较危险,而是急忙撤退。 “受死吧!”最后那人瞄准了苍熊的胸膛,势要取他性命,结果也遂了他的愿,苍熊嘴角鲜血不断溢出。 苍熊的确没了疼痛感,却有虚脱感,大量鲜血流失让他意识更加模糊,如今心脏也停止了跳动,巨大的身躯摇摇晃晃终将归于黄土。 生命的尽头会细数着一生的感动与幸福,而他的眼中却只出现了苍虎,他把这份兄弟情义看的比生命更重要。 “三弟有愧大哥。”苍熊内心诉说着。 就要闭上的双眼猛然间睁开,身体上的青筋更加膨胀,双手拽住黑人人的胳膊,硬生生的撕成两半。 然后重重的摔在地上,停止了呼吸,双眼始终没有闭合,或许他想亲眼看着敌人如何惨死,如何被苍木寨剿灭。 第一百零一章进军黄山 活下来的四名黑衣人似乎不满足这个结果,在苍熊身上又刺了几剑才算解气,那十名山贼同样死在敌人的利刃下,有的被划破了喉咙,有的被刺穿了胸膛,有的流血身亡,总之死相万状。 张文才他们损失也不小,近五十名官兵被杀,还搭上两名幻影堂高手,杀红眼的敌人加快了脚步。 官兵与士兵相比唯独缺少那股血腥,经历的战争多了也便不畏生死,算是鲜血的洗礼。 看着敌人一点点靠近,任宁很清楚苍熊他们牺牲了,眼下没多长时间去悲伤,去祭奠,他还保护更多人。 “我去跟他们拼了。”一名身材略显瘦弱的山贼拎着长剑豪气冲天。 此人名为郭宽,剑法在苍木寨独一无二,算是数一数二的高手,实力恐怕不若于孟正初。 在郭宽的带领下立刻又战出二十人,足以见得苍木寨的兄弟重情重义,不畏生死。 苍虎始终没有开口,或许他觉得自己没脸开口,身为苍木寨寨主却保全不了自己的兄弟。 任宁同样没有阻拦,再三强调了他们此行的目的是为了扰乱敌人,而并非杀掉张文才。 郭宽立即带着二十名弟兄埋伏在两旁的荆棘中,静静地等待敌人的到来。 任宁突然感觉大脑一片空白,险些摔倒,扶着一颗大树,用力喘息着,这不是因为体力上的透支,而是心理的压力所致,苍木寨几百条人命都抗在他的肩上,任宁不能走错一步。 苍虎看出了他的压力,急忙上前安慰,大概让他放手一搏,即便被绞杀也无怨无悔,若不是他苍木寨一众活不到现在。 任宁平复了一下心情继续前进,回头却看到官兵追击的更加凶猛,他只希望郭宽他们逃了,而不是白白搭上性命。 在这个多事之秋,月色有些朦胧,注定了杀人放火。 这一夜任宁他们没做任何停留,一批又一批的弟兄赴死,终于迎来了第二天的太阳。 二百名青壮年如今折了一半,剩余的这一百名山贼勉强支撑倒下的老人、孩子,他们再没力气抵抗,而敌人却杀红了眼,穷追不舍。 按眼下的情况来看不用一个时辰敌人就能追来,任宁除了自责竟想不出一点办法,苍虎擦了擦手中的虎头刀做好了厮杀的准备。 他是遨游山间的猛虎,怎能坐以待毙,就算是死也要拉几个垫背的。 “任宁兄弟今后苍木寨就交给你了。”苍虎带了几名还能拿动弯刀的兄弟,挡在路中间,势要与张文才他们拼命。 且不说任宁不想当什么山大王,更不能眼睁睁看着苍虎赴死,掏出手弩同样站在路中间,坚定的说到“同生共死!” “没错!同生共死!”几名弟兄异口同声的喊着,只希望能为女人跟孩子换来生的希望。 不远处的张文才隐约看到了任宁的身影,愈加兴奋,又掏出不少银票催促着官兵们加速奔跑。 “来吧!老子赏你个透明窟窿!”任宁放下肩上的重担,眼神中露出一丝犀利,这把手弩还从未杀过人,眼下也该见点血了。 “路!通向山下的路!”不知谁喊了一声,立刻引起轰动。 这就如同一根救命稻草,死也要紧紧抓着。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聚集,纷纷指着一条宽敞的路大声喊着,内心说不出的兴奋。 有了下山的路,任宁他们没必要拼命,也来到岔路口,享受着山下秀丽的风景。 这是一个丁字路口,前方继续通往大山,右转直接连通山脚下的城池,看似是条活路。 “得救了!我们得救了!”众人用仅有的力量欢呼着雀跃着,从黑暗中走出的人渴望光明,哪怕是烛光也会捧在手心。 苍虎跟任宁脸上却没丝毫笑容,反倒是变得更为沉重,两人想到了同一个问题。 “这条路不属于山贼,不属于我们。”苍虎声音低沉的说着。 他们是贼是匪,是官府的眼中钉,肉中刺,守城的将士怎会容许他们进城?到时候免不了两面夹击的窘境。 任宁极力望去,一片片灰白色的瓦墙,整平的屋顶,让他想起一个熟悉的地方——徽州! “歙州!”两个大字俨然写在城门上,任宁又看了看前面云里雾里的高山心里有了决定。 歙州正是如今的徽州,而眼前被云雾笼罩的山峰正是他曾经来过的黄山! “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任宁再次被黄山仙雾缭绕的景象所感染,不禁想起徐霞客的《慢游黄山仙境》,或许那飘忽不定的云雾正是他们的栖身之所。 “进山!”任宁指着前面的山路重新提起了斗志,众人虽然不解却还是紧紧跟在后面。 张文才他们来到丁字路口的时候任宁他们已经消失在雾气中,见到山下的城池这些官兵哪还有追下去的力气,有的躺在地上,有的冲下山路。 张文才同样体力不支,吩咐了几十名官兵下山补给,同时想着去歙州借兵,此番追赶他们死伤惨重。 进了黄山任宁他们已是甩开了追兵,却面临迷路的窘境,炎朝的黄山没有开凿出旅游观光的道路,充满了荆棘,加上烟雾笼罩随时可能有人掉队,为了杜绝这种情况发生只能手拉着手形成一条极长的战线。 玉山在黄山南面,也就是说他们从黄山南麓而上,需一路向北越过山峰择北麓而下。 若是没有云雾任宁还能根据太阳辨别方向,或是等到晚上找到北极星一路向前,然而此刻能见度极低,看清脚下的路实属不易。 “松树!黄山的松树!”旁边一颗松树给了任宁灵感。 黄山的松树与其它地方的松树不同,由于风向、气候原因这里的松树只有南侧会生长枝叶,也就是说只要沿着松树枝叶的背面走,就能登上山顶。 想到这里任宁不得不感谢那次学生时代的穷游,绿皮火车上站了一夜,恐怕今生不会忘怀,也正因为那次看似糟糕的旅行救了几百人的性命。 “出发!”任宁指着一条不明显的路大声喊道。 第一百零二章千仞绝壁 海到尽头天是岸,山登绝顶我为峰,乃黄山的真实写照,漫天的云雾穿插在山腰,像极了女子的轻纱衣,随风飘动,美艳动人。 山上树木丛生,荆棘遍地,是大自然对小动物的赠与,嬉戏着欢闹着,偶尔出来几只豺狼打破和谐的画面,这也算不上天灾,能逃走的生存下来,逃不走的被淘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鸟儿的心思是蓝天,被云雾遮住了双眼,要么依偎在枝头,轻声欢唱着,要么冲破云雾展翅翱翔,叫声高亢。 秀色可餐的黄山是大自然最美的馈赠,唯一或缺的便是路,一条供人类行走的路。 任宁他们没有翅膀,也没有爬树的本领,只能按着黄山松的指示披荆斩棘,硬生生开辟出一条道路。印证了那句:世间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任宁来过的黄山,是被开发后的,不仅有攀岩的石阶还有著名景点,而此时他完全判断不出对应的位置。 根据任宁对黄山的了解,第一个景点应该是迎客松,然后是莲花峰,接着是光明顶,通过光明顶后由北海下山,算是彻底摆脱了敌人,他只希望快些找到一些标识。 三天两夜的奔波让他们筋疲力尽,再加上饥饿、困倦,哪还有力气登山,任宁看了看后方浓重的云雾,猜测敌人不会立即追来,找了个稍微宽敞的地方暂时休息。 四百多人的队伍如今多半是些老弱病残,青壮年少了一半,所有人面色苍白,随时都有可能倒下。 干粮早在一天前被吃光,他们完全是凭借毅力走到这里。 任宁在不远处找到个水潭,捧了几口甘甜的泉水充饥,肚子灌满水也就不觉得饥饿了。 其他人纷纷效仿任宁,用清水盖过饥饿感,仍旧头晕脑胀,身体发飘,显然是饥饿的特征。 他们很快睡去,睡梦中出现永远吃不完的食物,却是被饿醒的,如此的讽刺与心寒。 有些孩童“哇”的一声哭了,再也忍受不住这样的痛苦,女人们也没了力气安慰,老人有虚脱的,晕厥的,甚至开始出现休克,任宁急忙按压他们的人中,才算捡回一条性命。 饥饿是一切痛苦的根源,有些人开始吃周围的野草、野菜、树根、树皮,满嘴都是绿色,仍没有饱腹感。 任宁多想告诉他们人类的盲肠已经退化,不能吸收野菜中的纤维素,吃这些只会造成肠胃不适,甚至中毒。 他又有什么办法呢?难不成告诉大家:不要吃了,在这等死吧。 这次休息多少有些意义,最起码驱散了困倦,他们的意识能够保持清醒,不过身体却不听使唤。 “张公子前面有条小路。”静谧的黄山被这声音打破。 说话的是一名身穿战袍的中年男子,腰间别着一柄长剑,眼神中充满犀利,显然是上过战场的士兵。 在他身边还有二十名装扮相似的男子,纷纷别着长剑,气势上稍逊一分。 张文才不仅在歙州借到了官兵,而且是上过战场的官兵,更重要的是这些官兵熟悉黄山的地形,不似任宁他们乱打乱撞。 张文才急忙掏出一百两银子交与此人手中,客气的说到“有吴校尉协助,那群山贼定然插翅难飞。” 此人名为吴承,剿灭过几次山贼,早年间官拜仁勇校尉,如今负责守护守护歙州城门,其实不过是个九品官,张文才无非是想让此人出力,帮着杀掉任宁。 补给之后几百名士兵精神抖擞,士气高涨,眼神中充满杀气。 不远处的任宁听到这声音吓出一身冷汗,大概估量了一下双方情况,对方四百多名官兵损失上百,只剩下三百左右,而己方有战斗力的恐怕不足五十人,唯一的办法就是逃跑。 饿哭的那些孩子似乎也感受到危险的气息,纷纷闭上嘴,眼泪流到心里,众人的神经再次紧绷。 索性有云雾隔着,否则他们的行踪肯定已经暴露。 任宁不敢有丝毫懈怠,走在最前面带着众人缓缓前行。 吴承口中的小路虽说狭窄,却能叫做路,任宁他们分明在荆棘中穿梭,手脚并用的攀爬,偶尔不小心抓住带刺的植物,手心会流出鲜血,相比狼狈的身体这些疼痛又算什么? 那条小路似乎就在他们附近,任宁隐约的听到脚步声缓缓靠近,速度绝对要快过他们,或许下一次抬头会发现敌人就在眼前,用凶狠的眼神盯着他们。 任宁万分焦急,也不能走回头路,若被前后夹击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必须抢在他们前面登上光明顶。 任宁感觉脚下微凉,仔细观察却是鞋子被汇聚的溪水润湿。 云雾缭绕的黄山即便不下雨也能凝结成小水滴,掉落在地上,沿着千万年冲击出的水道缓缓流淌,然后水滴不断汇集形成水流,也就是“山涧小溪。” “小溪?莫不是到千仞绝壁了?”任宁脸上充满了兴奋。 他清楚的记得千仞绝壁旁边有些干涸的小溪,小溪的河道却是千百年前形成的,很有可能正是脚下这条。 若能找到千仞绝壁沿着小溪一路攀登,就能发现迎客松,然后迎客松指引着方向找到光明顶,由北海下山。 “果然是千仞绝壁!”任宁难以抑制内心的兴奋,若不是怕被敌人发现,恐怕早就大声叫出来了。 众人也注意到眼前这座拔地而起的绝壁,光滑的岩石上似乎书写着最美的文字。 千仞绝壁与小溪的中间是一条狭窄的小路,直通山顶,此时已经过了半山腰,云雾都在脚下,久违的阳光重新照在脸上。 任宁站在一片高台上极目眺望,对于这高台他有些眼熟,大概是几百年后半山寺出现的地方。 看着不远处的天都峰任宁有些感慨,当年他游览黄山的时候恰逢天都峰轮休没能一睹风采,如今也只能远远的眺望,他们必须绕过天都峰由莲花峰而上,否则浪费时间,很可能被张文才追上。 当他要俯瞰云海的时候,隐约的发现一些人影,正朝着山峰急速前进。 第一百零三章登上光明顶 “追!他们就在前面!快追!”张文才发了疯似的兴奋的喊着,面对苍木寨的这些残兵他再也不会有所忌惮。 苍木寨的众人立即陷入慌乱与恐惧中,体内最后那点能量也被调动出来,拼了命的逃跑。 食物在人体消化后除了提供必要的能量外,还以肝糖原、肌糖原的形式储存,当再次饥饿的时候肝糖原会分解,暂时消除饥饿感。 若持续得不到补充肌糖原也会随之分解,身体会陷入极度匮乏的状态。 此时的他们肌糖原恐怕已经消耗殆尽,接下来便是脂肪、肌肉,总之身体的所有组织都会转化为能量,最后消瘦而死。 千仞绝壁与小溪间的山路狭窄,最多容许三人并排行走,苍虎带了几名弟兄垫后,放了几轮箭雨总算是争取了一点时间。 任宁走在最前面,也只有他认路,总不能跟苍虎在那拖延时间。 对方也出动了弓箭手,夺走了几人的性命,苍虎想留下与之厮杀,却被活着的几名兄弟强行带走。 若他死了苍木寨也不复存在,更何谈重振军心,何谈为兄弟们报仇。 逃命而奔跑的人不会感觉疲惫,只会增加身体负荷,当撑不住的那一刻直接倒下。 这一路不知又倒下几人,为了不连累大家直接从山崖滚下,何等的悲壮与决绝。 任宁看了有些心痛,他们本应享着天伦之乐,却要遭受如此劫难,最终白白搭上性命。 紧迫的时间来不及让他悲伤,也终于看到了那颗枝叶似手臂,主干似身躯的“迎客松”,此时的迎客松不过二三百年还没那么粗壮,却浑身散发着朝气,独立于山崖之下,高贵无比。 “迎客松!是迎客松!”任宁登上山头沐浴着掺杂了水汽的清风,全身透着凉爽,有种重生的感觉。 过了迎客松用不了多久便能登上光明顶,然后沿着北海下山,当然其中有个不可或缺的环节,那便是堵住敌人的道路。 任宁之所以兴奋是因为知道上光明顶之前要经过“一线天”那个两端都是峭壁的狭窄小路,仅需一块石头就能堵住所有敌人,他们再也不担心被追杀,大摇大摆的下山。 苍木寨的众人不知任宁为何如此兴奋,却能感觉出他眼神中的希望,内心也跟着燃起了火焰。 “这边。”任宁指着西侧那条蜿蜒的道路说到。 迎客松的西边是“百步云梯”,被后人在石壁上凿成的一百余级险峻陡峭的橙道从两石间穿过下行,如今没有橙道只有一条光滑险要的石路,下临深渊,稍不注意就会殒命。 任宁一直担心迎客松这没有通往莲花峰的通道,毕竟“百步云梯”是千年后开凿的,没想到还有条更为险峻的石路,如此一来总算是能通过。 为了给他们争取更多时间,苍虎不得不再次带领弟兄埋伏,借助有利地势总算是赢得一刻钟,却又搭上几条性命,至此苍木寨的青壮年不足百人,拥有战斗力的仅仅二三十人,情况更加不利。 索性他们已经通过了“百步云梯”,急忙赶往莲花峰,眺望着光明顶也便看到了希望。 敌人数量众多,战线较长,通过“百步云梯”的时候,有几名掉落深渊,粉身碎骨。 整个大部队用了一刻钟时间才勉强通过,张文才的双腿有些发软,显然有恐高的症状,这些贵族子弟,但凡有点危险都会恐惧,说白了就是贪生怕死。 而这个时候任宁他们终于来到“一线天”面前,仿佛前面就是光明大路。 “一线天”不仅狭窄,而且坡度大,很难攀爬,任宁吩咐着小孩、老人在前,青壮年在后如此拥挤的通过,最前面几人不费一点力气,只是苦了后面几人。 任宁透过狭窄的石缝看了看不远处的敌人,又看了看悬在一线天上方的巨石,真想用它堵住道路,如此一来此路再不会有人通过。 任宁最终放弃了这个想法,一来他们没这么大的力气,二来不想破坏这自然景观,于是找了些碎石,在一线天中间位置垒了一睹两米高的墙。 他们能依靠人力垒墙,敌人也能依靠人力拆墙,为了留出寻找下山路的时间任宁吩咐了十人拿着弓箭对准石墙,一旦有人靠近立刻击杀。 一线天本就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更何况还有石墙的阻挡,即便是千军万马也不一定能从此通过,除非用性命耗尽对方所有弓箭。 走在最前面那人似乎没看到守在尽头的几名山贼,竟然独自上了“一线天”等发现异状后已经晚了,弓箭已经刺穿了他的胸膛。 “可恶!可恶!”张文才捶胸顿足,自然知道没办法通过一线天,内心充满怒气。 此时的光明顶没有任何建筑,是一片空旷的土地,任宁极目眺望着北侧的云海发出欢呼,那将是他们胜利的彼岸。 任宁也知道通往山下的路肯定不明显,于是吩咐还能行动的人一同寻找。 光明顶如同一个大圆盘,耸立云霄,四周是一望无际的深渊,南侧通过一线天与莲花峰相连,北侧是模糊不清的云海,据任宁描述有通往山下的小路。 苍木寨的弟兄全体出动,沿着光明地的四周不断搜寻,不放过蛛丝马迹,甚至以身试路,最终落得跌落悬崖的结果。 看着枉死的弟兄任宁痛心疾首,这名兄弟是为了找到出路才甘愿冒死,若任宁不过说了个谎言,这条性命便是因他而死。 再来看看一线天的情况,吴承的冷静与张文才的暴躁形成鲜明对比。 一路追来死了上百名官兵,也花费了他上万两银子,倘若被任宁跑了张文才肯定悔青了肠子。 奈何“一线天”凶险异常,加上十名山贼的守护可谓是固若金汤,想要通过比登天还难。 吴承缓缓走到张文才面前,淡淡的说到“张公子不必心急,他们这是自寻死路,反倒省了力气。” 吴承的面色看似平淡,却充满自信,由不得张文才怀疑,只能怀着好奇的眼神问道“此话怎讲?” “他们上的是个绝峰,没有任何出路!” 第一百零四章被困光明顶 “绝峰?没有出路?”张文才表情不断变化着,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 倘若真如吴承所说,那这“一线天”即使入口也是出口,他们封锁了官兵的入口就相当于封锁了自己的出口。 张文才大可以把他们困死在光明顶内,没有食物的他们恐怕坚持不了几天,而官兵们却有来自歙州城的补给,虽说条件差了些,最起码也能坚持几个月。 到时候任宁他们连做困兽之斗的力气都没有,张文才绝对可以不费一兵一卒剿灭他们。 得到这种兴奋的消息后张文才立即吩咐原地安营扎寨,并且派了一些士兵下山采购,怕是要犒赏他们,不仅要吃饱还要吃好,只能闻到香气的那十人恐怕立刻会被击垮。 任宁立刻得到敌人安营扎寨的消息,拍着额头万分自责“这光明顶怕是没有下山的路。” 张文才费尽心思的追了他们三天两夜,伤亡惨重,若非得到可靠把握,绝不会安营扎寨,这分明是告诉任宁他们已经成了瓮中之鳖,不要在做无畏挣扎。 “妈的,老子去砍了这小子!”苍虎大声骂道,那股好爽的劲头却淡了很多,筋疲力尽的他能大声说话已是万幸。 “没错,跟他们拼了!”二十名青年把长剑举过头顶,大声喊着,如此决绝与悲愤。 任宁却摇摇头,低沉的说到“晚了,一切都晚了。” 他这是给自己掘的坟墓,上光明顶分明就是条不归路,既然他能派人守着“一线天”张文才同样可以派更多弓箭手。 他们甚至连拼命的机会都没有,眼下有两种结果,其一:坐以待毙,活活饿死。其二:冲向“一线天”被乱箭穿心。总之结果都是死,并且伤不了敌人分毫。 看着几百条活生生的生命任宁感觉自己是个罪人,首先张文才因他而来,其次苍木寨的兄弟也是被他带上这条绝路。 任宁已经放弃了寻找出路,疲惫不堪的人们瘫软在地上熟睡,只是不知还能否醒来。 “不行,我不能坐以待毙。”任宁用毅力强行控制着疲惫,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几百人活活饿死,就算找不着出路总要找些食物。 光明顶不单单是一座山峰,足有方圆千米的大小,光明顶与“一线天”中间同样是一片广袤的荒山,这里长满了各种植物,尤以松树居多。 “松子!没错松子中富含脂肪!”任宁疯狂的冲向这片荒芜的山脉,丝毫不顾及脚下的深渊。 野草、野草的确不能用来充饥,而富含脂肪的松子却是很好的食物,恰逢深秋松子成熟可以用来充饥。 不一会时间任宁便采了数十个松子,用衣服兜着拿到人群中间。 众人见了这种木质的果实有些好奇,不知有何作用。 常年生活在山中的他们经常见到松子,却不知里面藏着可以食用的微小果实,拿在手里好奇的看着。 任宁做了个示范,从中取出微小的松子,用牙咬开外壳露出乳白色的松仁,津津有味的品尝着,只可惜此处没有玉米否则任宁绝对会做做一盘松仁玉米给众人品尝。 他们也学着任宁咬开松子壳,把松仁放在嘴里,立即生出满足的表情。 其实炎朝已经有对松子的加载,甚至可以入药,只是剥松子太费劲,没受到推崇,也便没多少人知道。 吃了几粒松仁稍稍恢复了些力气,跟在任宁身后疯狂的进行采摘。 数十颗松树被“洗劫一空”,只留下光秃秃的枝干,甚至有些直接被砍倒,为了生存他们也顾不得保护环境,再者说炎朝植被覆盖率极广,砍几颗松树无伤大雅,只要尚未进入工业化如何砍伐也不会破坏生态环境。 虽说松仁富含能量,可是剥的过程费劲,再加上他们饥饿过度一顿全部吃完。 趁着落日的余晖任宁数了数周围的松树,计算一番,大概能维持三天。 这时任宁突然发现一只松树在啃着松子,尖锐的牙齿不知比他们快了多少倍,任宁立即将它驱逐,嘴里还大声喊着“休要跟我们争抢食物。” 想着方才的言语任宁有些自嘲,他们竟沦落到与松鼠抢食物的田地,小松鼠“吱吱”叫了几声快速逃窜,留下的却是一个不小的黑影。 “难道是我产生幻觉了吗?”任宁使劲揉了揉双眼,那个黑影早已消失,他只能理解成疲惫使他产生了幻觉。 这个时候发现众人脸色难看,嘴唇干裂,一副极为痛苦的样子。 急忙跑过去看个究竟,原因很简单吃了松仁后众人感到口渴,而光明顶却没有一点水源。 任宁却并不着急,寻找水源这种事情他有不下十种方法,看了看弥漫而起的云雾顿时有了主意。 任宁吩咐他们用兵器在石头上打洞,众人虽然不解还是照做了,很快出现大大小小数十个深坑,接着在每个深坑里放几把冰冷的长剑。 这方法原理很简单,无非是依靠兵器的低温使雾气凝结产生水滴,最后收集在石坑里,第二日就能得带最甘甜的露水。 山顶的夜色格外明亮,颇有种“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的意境,二十名士兵轮番守护着“一线天”其他人找了避风的角落,身上盖着干草酣然而眠。 这是最舒服的一个夜晚,没有追杀,没有饥饿,任凭月色洒在脸上。 任宁的心却不能平静,吃松子不是长久之计,他们必须尽快找到下山的办法。 除了苍木寨数百人的性命外任宁也牵挂着远方的佳人,自万瓷都与金老板签订单已经过了两个月的时间,他不担心生意上的往来,只惦记秦歆瑶的处境。 任宁从小蝶口中得知秦歆瑶与秦仲才的约定,若他不能入赘秦家,秦歆瑶将拱手奉上南窑。任宁原本还在纠结此事,到底要不要入赘秦家,现在被动的过了期限,他只盼着秦歆瑶平平安安。 昌南城的佳人独坐门口望着月亮发呆,身后的婢女不忍看她伤神,走过来轻声说道“小姐,昌江水寒,我们回屋吧!” 第一百零五章秦家之变 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泛着凌乱的月光,正如同秦歆瑶此刻的心情,这三天发生的事情太多,她还不能承受。 任宁离开后她便得知张文才带了重兵去剿灭苍木寨,不由的揪着一颗心,担心任宁受到牵连,焦急的等他回来。 直到第二日也没等来他的消息,却等来了金老板,交了陶瓷后秦家赚足银两,而秦歆瑶却没一丝高兴。 第三日又遭到秦仲才的问责,自然以任宁没有入赘为由,逼迫着她交出南窑。 秦歆瑶早就做好了准备,内心虽然不舍还是交出了地契,如今的南窑毕竟是她与任宁共同奋斗的结果,相比之下她还是选择了万瓷都,这个只属于他们二人的产业。 大权旁落后秦歆瑶在秦家的身份一落千丈,甚至被人指指点点,闲言碎语,无非是说到了这个年龄还未出嫁,恐怕是没人愿意娶她。 秦老太爷虽然疼爱这个孙女也不能不顾及秦家脸面,急忙帮她张罗婚姻,谁曾想秦歆瑶一怒之下离开了秦府,与之断了关系,秦府再也不用为她的“谣言”而买账。 秦仲才表面上一副挽留,心里却乐开了花,秦老太爷沉默不语,一时间也没办法,他了解秦歆瑶的性格,强迫她出嫁无异于杀了她。 秦宏自是要跟在她身边,这也是秦歆瑶对秦家提出的唯一要求,带走这个争夺家产的公子秦仲才他们喜闻乐见,秦老太爷也不阻拦,不愿让他们姐弟生分。 正所谓患难见真情,而只有小蝶、小桃甘愿跟随,对秦歆瑶来说有她们二人足以。 离开秦府后秦歆瑶理所应当的来到万瓷都,她才是这真正的老板。 高伯打心底欢迎,他对秦家早已不抱任何,想着靠任宁自己的能力重振任家,秦歆瑶是任良德钦点的“少夫人”,如今与秦家脱离关系恰好可以嫁给任宁。 小灵之前对秦歆瑶有些误会,看不惯她欺压任宁,历经这些事情后对她也产生了改观,内心也接受了这个“少夫人”。 小三子、小六子本就是秦歆瑶的家丁,自然满心欢喜,尤其是见了小蝶、小桃那种目光,让人不得不猜测。 几人重新分配了房间,两间正室其中一间给任宁留着,一间秦歆瑶与秦宏同住,每间客房同住三人显得有些拥挤,却也热闹。 这是来到万瓷都的第一个晚上,秦歆瑶心绪凌乱难以入眠,一个人坐在门口发呆,小蝶担心她着凉轻声呼唤着。 离开秦府后秦歆瑶肩上的担子反而更重,不仅惦记任宁的安危,还要考虑万瓷都的发展。 没了南窑的支持他们断了货源,幸亏前几日买了不少青花瓷总可以暂时支撑,然而终归不是个长久之际,她们必须另辟蹊径。 地球自西向东的转动着,无论是太阳、月亮还是星辰都遵循着东升西落的规律。 与太阳打过招呼后月亮算是完成了任务,偷偷地躲起来,新的一天算是开始了。 光明顶上的众人多半是渴醒的,嘴唇裂开一道道口子,舌头黏在嘴里,极其痛苦。 任宁情况稍好一些,毕竟吃的松仁少,没有消耗那么多水分,醒来后却发现众人一脸憧憬的看着自己,甚至有要膜拜的心情。 原来这一夜的时间大量雾气在长剑上凝结成水滴,沿着剑身流入石洞,每个石洞里都装满了水,足够所有人引用一天。 这跟松子不同,吃完了就没,只要有雾气就能产生甘甜的露水,甚至可以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任宁叔叔,喝水。”小虎捧着一口露出小心翼翼送到任宁嘴边,心里说不出的崇拜。 苍虎挠着头憨笑着,似乎在说这小子对他从没这么孝顺过,任宁欣然接受,看着众人重新恢复了体力他打心里高兴。 这一觉解决了大家的困意,松子又解决了饥饿,露水解决了口渴,也就是说这一晚上几乎解决了所有不利状态。 任宁心情大好,用力吮吸着山顶甘甜的空气,不禁心旷神怡。 “山间的空气也是甜的吗?”感受着甘甜的空气任宁不禁有些好奇。 泉水甘甜是因为矿物质丰富,空气只能是清新算不上甘甜,而此时分明是甘甜的味道。 任宁用力吸了两口,兴奋的大叫道“茶香!是茶香味!” 山上有茶香不足为奇,也没什么值得兴奋,不过这是黄山,随随便便一种茶也是价值不菲。 且不说闻名中外的太平猴魁,单是黄山毛峰也足以令人兴奋。 炎朝最有名的茶名为顾渚紫笋,此茶特征为白毫显露,芽叶完整,外形细嫩紧结,色泽绿翠,香气浓强,滋味鲜醇,汤色淡绿明亮,叶底细嫩,再得到茶圣陆羽的赞美受人追捧,价格自然不菲。 倘若任宁找到名贵茶叶,加以诗词作为推销,绝对可以达到青花瓷的效果。 当他看到临近深渊处那一排排茶树时疯狂的大叫起来“太平猴魁!竟然是太平猴魁!老子发财了!” 太平猴魁特征明显,其外形两叶抱芽,扁平挺直,自然舒展,白毫隐伏有“猴魁两头尖,不散不翘不卷边”的美名。 这些茶树枝干粗壮,枝叶茂盛,少说也有几十年树龄,正是采摘的绝佳时期,任宁摘了一叶放在嘴里,还未咀嚼已经被这清香折服,吐掉后更是口齿留香。 他断定这些茶树是野生的,不加修饰,价值更高,想到动辄上万元一斤的价格任宁不知该如何形容此刻的心情。 见了茶树后任宁立即构思着推销方案,心中也想到几首不错的诗词,拍着额头说到“老子走狗屎运了吗?” 其实他只是被兴奋冲昏了头脑,眼下正面前被围困的窘境,活着出去才是王道,至于凭着太平猴魁发家致富那是后话。 然而就在他兴奋的时候突然有个人影从茶树间一闪而过,他甚至听到轻微的声音。 “松树也吃茶叶吗?”任宁有些好奇,单纯的认为这个黑影也是四处逃窜的松鼠。 第一百零六章品茶 黑影的出现扰乱了任宁享受茶香的好心情,转身后却看到几缕青烟冉冉升起。 能嫁给寨主的女人定然足智多谋,让人不得不佩服,众人能走到这,除了任宁的计策外,还要感谢她带的那些干粮,这个女人似乎有预见能力还带了几个铁锅,如今生了火煮沸甘甜的露水。 山上的气温极低,按照每升高一千米就要降六度的话,黄山的气温要比歙州低十度,再加上深秋时节,没有热水保持体温怕是不行。 任宁急忙在茶树上摘了几片嫩叶,放入沸腾的热水中。 春茶苦,夏菜涩,要好喝,秋白露,这话极高的赞扬了秋茶,此时的茶叶色泽饱满、含水量少,味道醇厚。 不过太平猴魁以清香淡雅闻名世界,需要含水量较高的茶叶,最适宜春天进行采摘。 喝茶、品茶是那些文人墨客,名门贵族的喜好,苍木寨都是些粗人哪有这种兴趣,只是听说过有些树叶泡在水里能散发出清香,却不曾买过。 如今见任宁在热水中放了几片叶子,大概猜到这便是茶叶,眼神中流露出欣喜之色,纷纷盼着能尝几口。 煮茶时间不宜太长,以色泽浓厚作为标准,待到茶香飘逸停了火,分倒在几个大碗中。 任宁首先拿了一碗,放在嘴边,轻轻晃动,茶香四散,沿着鼻子进入身体,立即感到神清气爽。 茶水入口,甘香如兰,幽而不冽,啜之淡然,自然口齿留香,回味无穷。 任宁脸上洋溢着幸福与满足,还略带兴奋,他似乎看到金山银山正向他招手。 女人跟孩子也有模有样的学着,却还是一饮而尽,虽没用舌尖细细品尝,还是感到口齿留下的余香,颇有一副享受的样子。 “这些婆娘没见过好东西,任宁兄弟见笑了。”苍虎尴尬的笑了笑,也随之拿了碗,“咕咚,咕咚”喝着,品出的滋味却与旁人不同“爽!再来一碗!” 喝惯了烈酒的人,哪能享受这种清淡,索性多喝几碗让这味道浓厚些,也便有了酒的味道。 一颗茶树足够这几百人喝一个月,况且这生长着数十颗,守护“一线天”的几名弟兄也轮换着喝了几口清茶,脸上的精神焕发。 看着山贼们各个精神抖擞张文才大吃一惊,在他看来山贼们没有食物身体应该愈发虚弱,坚持不了几天,眼下截然相反。 他也只能再次跟吴承确认情况,几十人一口咬定黄山没有出路,也没有食物,张文才悬着的心重新放回肚子,且当是山贼剩了些食物,坚持不了多久。 享受完茶香之后任宁继续面对现实,与苍木寨的弟兄们共同寻找出路,这日的天气不错,微风吹散了云雾,一眼望去能看到山脚,他们也终于看清楚万丈深渊的面目。 任宁足足用了两个时辰围着光明顶周围走了一圈,发现一个怪异现场,东西两侧向下有近百米的缓坡,缓坡之后却是陡峭的悬崖,绝对没有出路。 北侧与之恰恰相反,与光明顶相连的这一段是百米悬崖,悬崖之下却是一望无际的缓坡,甚至可以通到山下。 然而这百米高的悬崖是不可逾越的,即便把绳子伸到底部,借其向下攀岩,也有较高危险,更何况他们没有百米长的绳子,光明顶上也没多少藤蔓。 “降落伞?”任宁仔细的观察一番,发现百米悬崖没有树木杂生,适合降落伞打开。 只可惜他们没有制作降落伞的布匹,也没有好的跳伞兵,贸然跳下无异于自寻死路。 接着任宁又想到滑翔机,攀岩器械等等,总之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任何主意都将是幻想,他甚至开始绝望。 一天时间他们搜寻了每一个角落,甚至沿着东西两侧的缓坡走了近百米的距离,面对万丈深渊还是退了回来,并且他们发现东西两侧的百米缓坡与北侧百米之后的缓坡隔了足足几百米的距离,没可能横跨过去,最后一个希望也破灭了。 夜里众人吃了些松子很快睡去,他们不敢多消耗一点能量,尽可能少吃,否则只会更快吃光所有松子。 眼看着还剩不到一半的松子,任宁心里泛着愁,最恐怖的事情不是路途有多艰险,而是前方根本就没路。 “莫不是老天嫉妒我英俊潇洒?”屌丝的任宁总忘不掉意淫,最后摇摇继续说到“也可能嫉妒我的聪明才智。” 不论如何他还是在凌冽的寒风中睡着了,睡梦中出现几个模糊的身影,似乎是秦歆瑶,又像是萧语诗,却触摸不到,也不与他对话,远远地望着,眼神幽怨。 他的梦中已经很少出现现代的画面,取而代之的是秦歆瑶,是小灵,是高伯等等,也就是说他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时代。 第二天众人的精神状态不佳,主要是看不到一点希望,他们不知还能干些什么,似乎只能吃光剩余的食物静静等待死亡。 任宁一阵头疼,也想不到一个可行的方案,他甚至想着挖地三尺,遁形而走,只可惜即便挖地三尺也到不了百米之下的缓坡。 哀莫大于心死,痛莫过于梦亡,空中似乎也混杂这死亡的气息,众人用力猛吸着,静享着最后的时光。 任宁站在悬崖壁上大声呼喊,他正是要用呐喊,驱散内心的彷徨。 张文才发现了他们眼神中透漏的绝望,一时间信心倍增,又派人下山买了些酒肉,既要犒赏官兵,又要给任宁他们践行。 这天晚上他们终于吃光了所有松子,靠着体内剩余不多的能量维持着。 月光如练洒在任宁脸上,他静静观赏着广寒宫的美景,似乎看到那颗树下有个黑影。 “是嫦娥仙子吗?”任宁戏谑的说到,想着一些神话故事,恨不得自己也吃了仙丹拥有上天入地的本事。 “早知道会被困死,老子当初就应该穿越到玄幻大陆。”任宁的思绪总是天马行空,想着小说里的剧情。 然而想着想着广寒宫的那道黑影竟然快速靠近自己,任宁看着有些好奇“嫦娥仙子下凡了?” 第一百零七章神秘少年 月光下的黑影急速靠近任宁,那道银光分明是把长剑,他终于意识到不是嫦娥仙子下凡,急忙起身,慌张的大喊“刺客,有刺客!” 听到呼唤所有人都提高了警惕,苍虎拿着虎头刀快速出现在任宁面前,挡住敌人的攻击。 借着月光任宁面前看清楚敌人的样貌,长相清秀,眉宇之间透漏着怒气,分明是个少年,只有十六岁左右的样子,比他还小两岁。 穿的也并非夜行衣,而是一身素白,半扎着头发倒有几分侠骨。 任宁示意苍虎停手试图跟他交流“在下任宁,不知少侠有何贵干?” 谁知此人眉宇间的怒气更盛,艰难的说出两个字“坏人。” “少侠可能有些误会,我们并非是坏人。”任宁笑着解释道,不想引起无畏的争端。 “坏人。”此人嘴中还是这两个字,并且听了来语言生涩,口齿不清。 正当任宁要继续解释的时候,这名少年一跃而起,足足有三四米的高度,握着长剑径直的刺向任宁。 “小子,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对方这种无端进攻,激怒了苍虎,恰好可以发泄这几日的郁闷。 任宁看出苍虎眼中的杀气,急忙劝解到“他只是个孩子,不要伤他性命。” 然而苍虎的虎头刀已经横劈过去,足足用了七分力道,绝对可以斩断一棵大树。 少年同时挥剑,却不是硬生生砍过去,而是紧贴苍虎的弯刀,然后沿着刀身旋转,用力一拨,轻松卸载了虎头刀上的力道,没了力道的支撑苍虎被甩出两米的距离,踉踉跄跄走了几步,险些摔倒。 “好一个四两拨千斤。”任宁竟拍手称赞,全然不知已经身陷囹圄。 苍虎有些尴尬,竟被一个乳臭未干的孩子耍了,虎头刀狠狠插在地面,不服气的说到“再来!” 这名少年嘴角露出轻蔑的笑容,大拇指向下伸着,轻声说到“你笨。” 简简单单两个字表露出很多意味,苍虎老脸一红,挥动着大刀疯狂乱砍。 少年不以为惧,从容不迫的挥着长剑,再次卸掉苍虎的力道,令他失去平衡摔在地上。 “再来。”少年右手持剑,左手对着苍虎挥了挥,充满挑衅的意味。 这时苍木寨的兄弟纷纷围了过来,苍虎当真颜面无存,急忙起身,用处所有力道砍向少年“猛虎下山!” 任宁看了有些心急,他知道这是苍虎的绝招,如此一来必定要分个你死我活,并非任宁的初衷。 少年虽然以刺客的身份出现却让任宁看到了希望,这足以证明有通向山下的道路,若是伤了他的性命唯一的线索也就断了。 面对苍虎的“猛虎下山”少年仍打算卸掉其中力道,不曾想苍虎的蛮力惊人无法拨动,眼看着虎头刀要落在眉心少年匆忙闪躲,最终还是被斩断了一缕青丝。 看他没有生命危险,任宁总算松了口气。 看着掉落的青丝少年有些心痛,脸上终于露出杀气淡淡说道“你死。” 苍虎还未明白他的意思,只看见数十道剑影从少年手中发出,却是一只长剑不断变化的结果。 如此快的速度苍虎看了有些心寒,注意力高度集中,快速舞动着虎头刀。 刀光剑影交错,撞击声不绝于耳,擦出不少火花,众人看的眼花缭乱,却真真的看着苍虎的弯刀从手中脱离,被少年剑指喉咙。 如此近的距离容不得苍虎反应,瞪大了眼睛看着寒光,狠狠咽了口唾沫,做好了死亡的准备。 周围的弟兄看的发呆,想要出手帮忙已经错过最佳机会,甚至连拉弓射箭的时间都没有。 这个时候恐怕也只有暗器或者手枪能起到作用,当然不排除任宁的手弩。 少年的剑法任宁有些熟悉,像极了当日萧语诗在石桥上的剑舞,并且还告知此剑法的破绽正是最后的杀招。 几乎无懈可击的剑法之后酝酿了致命一击,这一击却不懂得变通,很容易被第三人破掉。 长剑是移动的而苍虎的喉咙却是静止的,任宁瞄准了距离喉咙一寸的地方,狠了狠心拨动悬刀。 这一击若是没有偏离轨道绝对可以击落少年的长剑,若是偏离了杀死苍虎的将是任宁。 “镗”一声清脆,电光火石,少年这一剑果然不懂变通,被任宁击落,身体也失去了平衡摔在地上。 劫后重生的苍虎内心没多少波澜,反倒是任宁大口大口喘息着,他对自己的准度没多少信心,苍虎能活下来绝对是上天眷顾。 少年的轻功着实了得,身体接触地面的那一刻,单手撑地,凌空旋转竟是站了起来,不远处的长剑也重新出现在手中。 众人看了有些心慌,面对这种高手不是人数多就能取胜的,此人要取他们性命犹如探囊取物。 任宁也有些心急,手弩只能当做暗器,攻其不备,如今被少年发现,已经没有多少效果。 谁知这个时候少年脸上的怒气全然消散,取而代之的是欣喜,吞吞吐吐的说到“主人!” “主人?”任宁指着自己的鼻子不敢相信,少年分明在称呼自己,他清澈透明的眼神由不得任宁不信。 “莫非是与我签订契约的灵兽?”任宁的思绪遇过高山直插云霄,想着玄幻小说里的桥段。 然而任宁并未在他背后找到翅膀,放弃了魂兽这个想法,好奇的问道“你是谁?为何叫我主人?” 这是两个问题,少年最怕思索这么复杂的问题,表情有些复杂最后还是努力的回答着“绝情,师父。” “绝情?师父?”任宁更摸不着头脑,通过一番观察后才发现少年心智不全,语义表达不轻,每两个字就是一句话。 绝情跟师父,是两个答案,绝情是他的名字,而“师父”大概是要表达是他师父让他在这等自己的主人。 当任宁问及自己为何是他主人的时候,绝情同样用了两个字回答“厉害”,大概是说比他厉害的人就能成为他的主人。 任宁真想告诉他“傻孩子,厉害的不是我,而是手弩,这才是你的主人。” 这话自是不能说出来的,没准心智不全的绝情真把手弩当成主人,岂不是要被人笑掉大牙。 “绝情你是如何登上光明顶的?”任宁急忙问道。 绝情稍稍迟疑,指着一块石碑,上面分明写了“绝情顶”三个大字,分明告诉任宁这不叫光明顶,而叫绝情顶。 “下面。”绝情指着东侧的缓坡回答着任宁的问题。 第一百零八章绝情洞府 沿着绝情指的地方看去,任宁才发现恰是那片茶林,由于茶树挡住了视线他们不敢贸然穿过,生怕脚下是万丈深渊。 想想绝情的身手再想想前几日他看到的黑影,任宁恍然大悟,自他们登上光明顶的那一刻,已经被绝情发现,自然把他们当成了坏人。 尤其是任宁还采摘了不少茶叶,激怒了绝情,于是打算借着月色给他点教训,并不想要他性命。 刺苍虎那一剑的确蕴含了杀气,他不容许别人伤到自己。 苍虎带了几名身后好的弟兄跟随着绝情小心翼翼的走进茶林,任宁走在最前面。 绝情轻功了得,再加上地形熟悉,肆意的穿梭着,突然在任宁耳边说道“小心。” 任宁这才发现穿过最后一颗茶树便是万丈深渊,急忙左转从茶树中穿行。 在茶树的中间发现一个幽深的洞口,绝情欢快的喊道“来,快来。” 分明有种家的感觉,自豪的介绍给众人。 山洞的入口很小同时只能容纳两人出入,显然是为了更好隐藏,洞口之后豁然开朗,上下左右都有两米的空间。 任宁立即想到这可能是通往山下的密道,沿着笔直的山洞寻找着亮光,仍是一片漆黑。 无奈之下点了火把照亮周围几米的空间,苍木寨的几名弟兄紧紧跟他他身后,时刻准备应对危险。 绝情在黑暗中不断穿梭,丝毫没有阻碍,显然了解这里的每一块石壁。 在任宁的印象中但凡这种山洞都阴暗潮湿,生活着不少蝙蝠,阴暗潮湿在所难免,他却没遇到一只蝙蝠。 走了足足几百米的距离山洞豁然开朗,犹如一个华丽的宫殿,雕刻着各种图案,并且里面堆满了粮食。 有了粮食任宁自然兴奋,这足足够几百人吃一个月,不过看着已经到了尽头难免产生失落。 若是不能离开即便有再多的粮食也无济于事,任宁大概能够猜出这便是绝情的住所,里面的粮食也都是他准备的,并没有通往山下的路。 任宁突然想到绝情口中的师父,好奇的问道“你师父呢?” 按照绝情的描述他还有个师父,眼下却并未露面,想到绝情武功高强,他的师父定然不凡,绝对是隐世高手,或许能有下山的办法。 谁知绝情摇摇头说到“不知。” 接着任宁又问了几个有关他师父的问题,绝情吞吞吐吐答着,言语中似乎他与师父接触并不多,他师父一年在这待不了几天。 与其说是绝情的师父倒不如说是粮草搬运工,每次都给绝情带回大量的事物,久而久之堆积成山。 至于他师父下山去干什么绝情一概不知,仅仅能用“玩水”两个字形容,大概是要表达游山玩水的意思。 听到“玩水”任宁生出一种邪恶思想,给绝情解释着“以后不要轻易用玩字。” “哦。”绝情似懂非懂的点点头,接着说道“戏水。” 任宁不得不佩服绝情的耿直,猥琐的笑道“是涉水!” “任宁兄弟真是大才。”苍虎虽没听懂任宁的意思,却是佩服的样子。 最后那句“女人如水”任宁咽了回去,总不能坏了形象,急忙收回心思,寻找着蛛丝马迹。 洞内除了粮食只有一张石床,床上却没有被褥,反倒是地上铺了些杂草,看样子是绝情睡觉的地方,而石床则留给他师父。 任宁拿着火把围着大殿转了一圈,没发现任何出口,从苍虎那里借来弯刀用力刺向石壁。 “镗。”坚硬的岩石立即弹开弯刀,任宁的胳膊微微颤抖,咧了咧嘴,显然是用力过大。 他没有放弃,减小力道后继续刺向石壁,每隔一米都会刺一下,不断的摇头。 苍虎脸上充满了不解,暗自心疼虎头刀,这可是跟他出生入死的好兄弟,却不敢叫停任宁,生怕影响了他的思路。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刺了多少下石壁,终于有一下的声音不是那么清脆,任宁满心欢喜,急忙在旁边又刺了几下。 随着位置的推移声音越来越小,最后直接消失,虎头刀也能刺进一寸的距离。 “黏土岩,竟然是黏土岩。”任宁兴奋之情难以言表。 所谓的黏土岩是黏土固化的一种岩石,较为松软,普通利器可以穿透,也就是说他们完全可以用手中的兵器挖一条通道逃走。 任宁突然想到《倚天屠龙记》中,光明顶下也有一条密道,不得不佩服金庸前辈的预见能力。 任宁没有立即把这个想法告诉苍虎,而是以自己的步子为依据,开始测量山洞的长度,然后登上缓坡测量山洞距光明顶北侧的长度。 经过计算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山洞的最深处距离北侧的缓坡仅仅只有一百米的距离,并且还是容易挖掘的黏土岩。 任宁用长剑在一块平整的岩石上画了幅简图,喊着所有人小心翼翼的进了山洞。 接下来的事情反而变的简单,任宁把计划跟众人说了一遍,皆是一副兴奋的表情,拿着手中的兵器开始挖掘。 女人也没闲着,生了火开始煮粥,这些粮食就是挖掘通道的保证。 绝情脸上有些不高兴,这毕竟是他的家,任宁用两个字进行安慰“下山!” 绝情立刻变得兴奋,他从小生活在洞里,对山下唯一的了解就是师父口中的游山玩水。 通道不过是用来逃跑,没必要挖掘很宽,一米见方足以,如此一来速度加快了不少。 刚开始挖里面的土容易运输,短短一天挖通了十米距离,随着不断深入一次只能容许一人进出,并且还是蜷缩着身体,每日只能挖掘五米。 看守“一线天”的几名弟兄得到这个消息异常兴奋,再加上有粮食补给更精神抖擞,誓死也要争取更多时间。 对此处地形了解的吴承始终信心满满,张文才却有些心慌,倘若任宁活着回到昌南城他便没有出手的理由,索性每日都能看到山贼换防,这也就说明它们并未离开,最多是找到一些食物,长此以往坚持不了几天。 第一百零九章逃出光明顶 正午的阳光浓烈,普照着大地,整个黄山一片生机,小松鼠们不断穿梭在松树之间,采摘着果实,为冬天储备。翱翔的鸟儿也长出厚实的羽毛抵挡凌冽的寒风。 开败的花朵落入小溪给水中的鱼儿增添了生气,它们似乎也喜欢姹紫嫣红,嬉戏着,抢夺着,偶尔浮出水面激起水花,未等形成水波已经被流水冲散。 黄山的北麓有着一个缓坡,常年云雾缭绕称为北海,此时也放了晴,似乎要迎接尊贵的客人。 自任宁他们开始挖掘通道已经过了二十天,这二十天如一日,女人生火做饭,男人挥刀断岩,洞里的粮食剩了不足三分之一。 任宁心情大好,按照计算马上就能连通北海的缓坡,也有了下山的路。 张文才愈发焦急,他不知为何苍木寨的山贼还没饿死,一天比一天精神抖擞,反倒是这几百名官兵萎靡不振。 就连吴承心里也泛着嘀咕,他不记得绝情顶上有什么食物,最多有些野果子,却没理由支撑到现在。 然而着急并没作用,“一线天”这几名山贼可不是吃素的,他们不想以身试剑,只能耐心的等着。 挖掘通道那人向着石壁刺了一下,本应该刺进一寸的深度,不曾想进去了整个剑身,抽回长剑的时候分明看到一缕阳光。 “通了!通了!”这人兴奋的喊着,声音从百米的通道传出。 正在品茶的任宁一饮而尽,顾不上烫嘴,急忙钻进通道又刺了几剑,任凭耀眼的光芒射进来。 由于不知前方的情况任宁小心翼翼的把头伸出洞口,看看底下的情况,不曾想鼻子直接撞在地面上,哪有什么悬崖,分明是平整的道路。 很显然通道连接了缓坡,他们再也不用担心有坠崖的危险。 任宁擦了擦鼻子上的灰,用身体撑破最后一点阻挡,出现在充满光明的大路上,放声大喊“自由了!老子终于自由了!” 众人不理解自由的含义,全当是下山的意思。 任宁自然不会跟他们解释着: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好,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绝情第二个冲出通道,站在任宁身边,也是一副高兴的样子。 通过这些时日的相处,任宁对绝情有了不少了解,他的心智的确不算成熟,却很聪明,武功高强,骨子里透着几分侠义。 彼此之间熟络之后苍虎三番五次的挑战绝情,想着找回面子,结果都是惊人的相似,任宁甚至暗示绝情故意放水,却不料这个耿直少年不知放水的意思。 没用半个时辰苍木寨所有人已经离开山洞,也只剩下看守“一线天”的十人。 “是时候跟这孙子算账了!”任宁蒙了面,声音冰冷的说到,显然到了秋后算账的时候。 苍虎同样带了几名弟兄拿着弓箭跟在任宁身后,其余众人原地不动,等着他们凯旋。 张文才没有认出蒙了面的任宁,全当是换班的山贼,毫无防备,谁知眨眼的功夫他们已经拉弯弓弦疯狂设计。 “不好!”张文才大叫一声转身逃跑,怎料到任宁的弩箭速度惊人,直接插进他的屁股。 一轮箭雨损失了几名官兵,队形变得更加凌乱,也给了任宁他们第二轮箭雨的机会。 只可惜张文才猥琐的躲在一颗大树后面,死活不肯出来,任宁也只能射杀那名断了胳膊的幻影堂高手。 两轮箭雨过后张文才他们不仅损失了十几人,还搭上一名高手,重整队形要反击的时候任宁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妈的,算这孙子走运。”任宁骂骂咧咧,惋惜刚才杀掉张文才的机会“早知道就应该抹上毒药。” 任宁不是心狠手辣之人,若非张文才咄咄相逼他断然不会生出这种恶毒的想法。 “还愣着干嘛?追!赶快给我追!”张文才一边摸着屁股一边大声喊着。 看他痛苦的表情官兵们忍不住发笑,最后还是搬开石墙冲上绝情顶。 只可惜早就没了任宁他们的踪影,张文才咬牙切齿,免不了又是一阵疼痛。 吴承自知提供了假情报,缄口不言,也不去理会张文才的问责。 如此一来他们围剿山贼的任务失败,不仅放走了任宁还搭上不少官兵,甚至还有几名幻影堂的高手。 他不知如何向赵明远交代,而赵明远则不知如何向泥黎谷跟唐王交代。 给张文才留下伤疤之后,任宁也算是出了口恶气,再加上成功下山的喜悦,心情大好。 就这样三百多人的队伍沿着宽广的道路,浩浩荡荡的下山,一个时辰后终于出现了岔路口,一条通往宽广的平原,另一条通往歙州城。 苍虎眺望着一望无际的平原万分感慨,他们毕竟是山贼还要走以前的道路,歙州城不适合他们。 憋在内心依旧的话终于开了口“任宁兄弟跟我们一起去吧!” 苍虎知道这是强人所难,任宁志不在此,却还是硬着头皮说出来,足以见得他对任宁的感情,说出来心里也就舒服了,即便早就猜到了任宁的回答。 任宁笑着摇了摇头“山下还有个笨女人等我回去。” 苍虎知道任宁口中的“笨女人”是谁,不在强求,同时送出最好的祝福。 小虎走到面前严肃的说到“任宁叔叔,下次见面小虎肯定变得更强,我要保护大家。” 每个人变强的初衷都是为了保护亲人,让他们过上更好的生活,这是一种动力,也是一种压力,只希望权衡之后小虎能做出最好的选择。 任宁用树枝在地上写了一个“武”字,严肃的解释道“小虎你要记得,止戈为武,练武不是为了杀戮,而是为了止戈。” 小虎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将这话永远记在心里,或许终将有一天他能明白此话的含义。 绝情自然是跟着任宁,显然已经把他当成了亲人。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任宁与众兄弟喝着最烈的酒,说着最豪迈的话,挥手惜别。 任宁下山的目的很明显,一来为了他口中的“笨女人”,二来为了复仇。 第一百一十章重回昌南城 歙州城相当于现代的黄山市,级别要比昌南城高,繁华程度不言而喻,建筑以砖、木、石为原料,以木构架为主。梁架多用料硕大,且注重装饰。还广泛采用砖、木、石雕,表现出高超的装饰艺术水平。 任宁与绝情混迹在人群中,只是凌乱的衣衫显得有些突兀,像极了乞丐,若是手里拿着破碗,估计也会赚些铜板。 绝情一身白衣飘飘同样扎眼,为了显得随和任宁进了针织坊买了两身像样的衣服。 他穿不惯那些绫罗绸缎,反倒是粗布麻衣更为合身,配上帽子颇有几分家丁的样子。 绝情仍是一袭长衣,却是换了个朴素的颜色,有点像穷酸书生,任宁倒成了他的书童,只不过这个书童年龄有点大。 在绝情顶喝了近一个月的粥,任宁肚子里没有一点油水,找了家客栈点了些酒肉。 当他正准备狼吞虎咽的时候却发现绝情已经吃的盆干碗净,饭量惊人,他也只能多点几分,若非他带足银两还真不够绝情吃的。 天色渐暗,任宁找了家客栈暂时安顿,等天亮再回昌南城也不迟,有绝情在身边他不担心遇到危险,安心的熟睡。 第二天一早却发现绝情还在熟睡,顿时没了安全感,倘若真有刺客以绝情此时的状态还不知谁保护谁。 为了早一天回到昌南城任宁买了辆马车,与绝情分坐在两侧,飞奔着出了歙州城。 从未下过山的绝情对马车充满了好奇,他见过松树、猴子、麋鹿,甚至还有豺狼、虎豹,却从未见过马,这种以奔跑著称的动物。 出了歙州城后是一片森林,其中有条官道,还算平坦,吃过嫩草的马儿飞奔着,绝情似乎感觉马儿拉着车有些劳累,下了车穿梭在树林中,速度一点不比马车满。 任宁也只能尴尬的说到“年轻真好”竟忘却了自己用着十八岁的身体。 在绝情看来世界只有绝情顶那么大,他能飞奔好几圈,万没想到这条路如此漫长,一个时辰后跟受了委屈的小猫一样重新上了马车。 对于新鲜的世界他有太多好奇,却从不开口,任宁只能硬着头皮给他讲一些常识,毕竟他要跟人交流。 歙州城距昌南城不足两百里,这匹马即便不能日行千里,两百里还不成问题,赶在落日之前出现在昌南城北门。 任宁的内心突然被扎了一下,他清楚的记得上次在北门的情形,略显悲伤,眼角的泪水始终是忍不住落了下来。 绝情从没见过这种表情,也不知从任宁眼角落下的是何物,伸手蘸了蘸然后放在嘴里,立刻表现出一副痛苦的表情“咸的。” 看着他可爱的样子任宁不禁笑了笑,甚至开始羡慕绝情无忧无虑的心态。 临近北门的时候任宁停住了马车,在绝情的帮助下上了车棚,大声喊道“我回来了!回来了!来了!了!”故意制造一种回音的效果。 怎料绝情有模有样的学着,却是从来了开始学起,一次说两个字是他的极限。 守城的士兵听了全当他是个疯子,故意多搜查了即便,这次进了昌南城。 昌江的水依旧柔情,把牵挂从到远方,又把祝福带到城里。 月下的昌南城永远是热闹的,昌江两岸灯火通明,人来人往,坐在马车上的任宁享受着欢乐,而绝情东张西望寻找着酒楼。 经过通往秦府那条小巷的时候任宁犹豫片刻,不知是否先去报个平安,他知道这些时日秦歆瑶都在为自己担忧。 最后还是决定先回万瓷都看看情况,毕竟高伯跟小灵也在等着自己,他也不想贸然闯入秦府。 “将进酒?”任宁看着万瓷都对面的大招牌有些吃惊。 离开前他便听说醉春楼已经被买下准备开个酒馆,没想到用了这个眼熟的名字。 若是今后两家关系好了任宁真想把李白那首《将进酒》送给他们,如此一来是最好的广告效应。 转过身来却不见万瓷都的牌子,取而代之的是一家名为“食色居”的酒楼。 “食色,性也。”任宁感慨一番,这是儒家形而下的思想,贴近实际,不好高骛远,不由得佩服这家老板。 食色居与将进酒连个名字隔了一条昌江,颇有些韵味,或许也是缘分。 就在任宁好奇为何不见万瓷都的时候突然看到酒楼里一个熟悉的身影,分明是那个跟在自己屁股后面叫着宁哥的小三子,此时却是一副店小二打扮。 柜台前面除了高伯还有一名身穿大红色长尾鸾袍的绝色佳人,不是秦歆瑶又会是谁? “吃。”绝情同样发现了这家酒楼,抢在任宁前面进了大门。 任宁却是压低了帽檐低着头灰溜溜的进了大门,他的穿着并不出众,再加上低着头没引起旁人的注意,也只有小三子笑脸相迎说着“客官请进。” 任宁扫视一番,里面只有两三桌客人,吃的都是最简单的菜色,又回到之前孙氏酒楼的模样,显然没多少收入,任宁有些扎心,却并未立即表露身份,而是选了靠窗的一桌。 “大小姐,今天只进了二两银子,我们在亏钱。”高伯轻声抱怨道,显然是不满意秦歆瑶开酒楼。 二两银子的收入减去成本只剩一两,还要去掉厨师的月钱,若是再算上他们几人的月钱,还有房租绝对亏损,索性这家店铺是买下来的,他们也不需要月钱,勉强还能维持生计。 半个月前万瓷都没了货源,濒临破产,秦歆瑶记得任宁临走前留下的那句“备好酒菜,等我凯旋。”于是自掏腰包开了这家酒楼,时刻等待任宁的归来。 看着秦歆瑶无奈的表情任宁有些心酸,他知道高伯说这些不是责备秦歆瑶,而是表达内心的无奈,原本还指望万瓷都重振任家,如今化为泡影。 小三子始终笑脸相迎,恭敬的问道“客官您要吃些什么?” “肉。”绝情毫不避讳的说到。 “您是要什么肉呢?”小三子有些为难的回答,肉的定义较为广泛,总不能随便给他们上一盘肉。 任宁想了一会说道“东坡肉、水晶肴肉、无为熏鸭、宫保鸡丁……” 这一连串的菜名小三子从未听过,只能尴尬的说到“抱歉,本店没有这些菜色。” 任宁摘了帽子拍着桌子说到“没有还不学!” 第一百一十一章宁哥教学 “宁哥!”小三子吃惊的看着眼前这个熟悉的身影,兴奋的大声喊道“真的是宁哥!” 在他大喊之前秦歆瑶已经听到那个自己日思夜想的声音,激动的走到任宁面前,却又不知如何开口,眼泪啪嗒啪嗒落在地上。 任宁还是第一次见她哭的如此伤心,往日叱咤商场的巾帼英雄消失的无影无踪,分明是受了委屈的少女。 小三子抖了个机灵匆匆离开,不想破坏二人相逢的场面,并且快速来到厨房吩咐厨师做些任宁爱吃的菜。 这名油光满面的中男子姓蔡,名嘉是秦歆瑶花大价钱招来的厨师,此人厨艺精湛闻名整个昌南城,奈何食色居的客人只点一些素菜,空有一身本领无处施展,如今听到要做肉菜也来了劲头。 任宁设想过各种与秦歆瑶重逢的场景,有浪漫的、深情的,也有尴尬的、戏虐的,总之任何重逢的画面都应发生在秦府,秦歆瑶都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大小姐,不曾想地点却是曾经的万瓷都,她也不是秦府的大小姐,只是个脆弱的女人。 任宁呆呆站在原地不知该说些什么,或是做些什么,更不知该安慰还是深情对白,总之不能挑逗。 “你!” “你!” “你先说。” “你先说。” 两人说着同样的话,有着同样的表情,画面惊人的相似,只希望这次任宁不会提前跑掉。 有些伤心笑着笑着就哭了,有些高兴哭着哭着就笑了,或许悲伤与高兴只在一瞬之间,正如二人此刻的破涕为笑。 微微上扬的嘴角流进了泪水,说不上是甜,还是咸,总之准备好的千言万语,都敌不过相视一笑,两人静静地站在原地傻笑着,拥抱或许还需要一个理由。 “咸的。”看着二人脸颊的泪水绝情抢着回答道,也打破了尴尬的气氛,秦歆瑶这才注意到他的存在。 小三子也端着几盘热菜放在他们面前,同时准备了最烈的酒,绝情立刻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几人分坐在桌子四周,一边看着绝情不雅的吃相,一边听着任宁讲述这些天的经历。 自任宁离开昌南城至今刚好一个月,他的经历简直是个传奇,充满了惊心动魄,生离死别。 听到张文才凶狠手段的时候众人咬牙切齿,恨不得立刻抄起家伙找他报仇。 听到上百名弟兄甘愿赴死的时候少女们哭的泪流满面,索性任宁活着归来。 最后听到绝情的出现更是惊心动魄,至于他到底是什么身份任宁也说不清楚,总之绝情可爱的样子还是博得大家喜爱。 任宁的故事讲完了,桌上的菜也被绝情吃完了,小三子正准备去厨房再点一些,却被任宁拦住“我正好要去见见这位大厨。” 食色居眼下的处境任宁了解个大概,他什么都缺,唯独不缺点子,看样子又能大展身手。 去厨房之前任宁再三询问这名厨师的人品如何,会不会做出卖他们的事,对于自己找的厨师秦歆瑶充满信心,绝不是那种见利忘义的小人。 他们不知道任宁要做什么,也只能跟着来到厨房一看究竟。 “厨房重地,闲人免进。”蔡嘉一边切肉一边说着,丝毫不影响切肉的速度。 “刀工不错,只是为何要把肥肉与瘦肉分开?”任宁夸赞的同时不忘提出缺点。 蔡嘉一项以厨艺为傲,如今被旁人质疑难免生出几丝气愤“喜欢吃瘦肉的顾客受不了肥肉的油腻,喜欢肥肉的顾客又不爱瘦肉的劲道。” 对于蔡嘉的回答任宁颇为满意,分明是因材施教、因人而异的思想,不过为了让他进步任宁继续说道“若是在五花肉上加了米酒岂不让肥肉不那么油腻,瘦肉也变得酥软?” 炎朝还没有料酒这个说法,任宁只能用米酒代替,在现代几乎所有的肉食都要放些料酒,既能去油腻又能使肉质更松软。 蔡嘉从未想过这个方法觉得有些道理,这才转身看清来人的相貌,分明十八岁的样子,不应对厨艺有所造诣。 “若是再加上酱油、白糖调味,葱姜去腥,放入罐内小火慢蒸口感岂不更加?”任宁努力回想着当年做红烧肉的场景。 出身贫寒的任宁从小学会做饭,多半是些素菜,长大后在网上学了一些肉菜的做法,味道还算不错,如今恰好可以拿来教给蔡嘉。 红烧肉正是任宁口中的东坡肉,相传此肉乃苏东坡所制,为了纪念也便有了这个名字。 身为名厨的蔡嘉有着深厚功底,立即按照任宁的方法把肉切成大块,加了相应调料,置于罐内小火慢蒸。 不会做菜的小三子他们听不出个一二,小灵却是用心的记着,不论好吃与否这都是任宁的做法,她绝对会尝试。 一刻钟之后整个厨房都飘散着肉香味,所有人不禁咽了口唾沫,绝情跟个孩子似的吵着要吃,却被任宁阻止了,如今还不是出锅的时候。 众人在香气弥漫的厨房里强忍了半个时辰,终于得到任宁的指令出锅,蔡嘉打开罐子那一刻,更为浓厚的香气直接侵入众人心脾。 再来看看色泽鲜艳,薄皮嫩肉,味醇汁浓,蔡嘉拿了一块放在嘴里,酥烂而形不碎,香糯而不腻口,脸上洋溢着享受的表情。 绝情的表情更为夸张,瞪着大眼,深吸一口气尽情的享受着口中的香醇。 他自然是要吃第二块的,任宁立即抢过罐子给每人都分了一块,即便从不吃油腻食物的秦歆瑶也是赞不绝口,津津有味的品尝着。 蔡嘉立刻表现出一副谦虚的态度,对着任宁鞠躬行礼“请公子收我为徒!” 自古是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谁的厨艺好就是师父,无所谓年龄大小。 “这可是我们宁哥,怎会收你为徒?”小三子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也算是出了心中的恶气。 这几日蔡嘉自恃有几分本领看不起他们,即便小灵虚心请教厨艺也未曾告知,小三子有些看不惯找秦歆瑶评理,却被教训一番,今日有任宁撑腰总算是趾高气昂了一回。 第一百一十二章商业三步走 听了小三子的话,蔡嘉油光满面的脸上泛着微红,看起来有些尴尬。 来食色居已有半月,在此期间他经常听到任宁这个名字,也大概猜出任宁在这应有的身份。 在他眼中任宁不过是个游手好闲的富家子弟,没多少本事,并且很有可能永远也回不来,甚至说过任宁的坏话,怎料任宁以这种姿态出现在他面前,蔡嘉心里有些发慌,若是小三子他们把蔡嘉的“恶性”曝光出来,还真有些不少收场。 小三子也是明事理的人,分得清孰轻孰重,说这话不过为了出口恶气,总不能让任宁对蔡嘉产生敌意,他还要为食色居的将来考虑。 小三子什么性格任宁最了解,能在他面前表达自己的不满,足以说明对蔡嘉的愤怒,本想刁难一下蔡嘉却看到秦歆瑶对他使了几个眼色。 似乎在说此人厨艺精湛,是不可多得的人才,望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对于他的厨艺任宁一点也不怀疑,他不过是说了大概的做法蔡嘉便能融会贯通,烧出如此美味的东坡肉,然而任宁眼中揉不得沙子,对就是对,错就是错。 “我可以教你,但三个月的月钱没了。”任宁面色冰冷,丝毫没有跟小三子他们对话时的和蔼。 蔡嘉三个月的月钱不过六十量银子,任宁还不看在眼里,他这样做是为了立威,总不能让一名厨师指手画脚、不听管教。 在秦歆瑶眼中蔡嘉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在任宁眼中却一文不值,他不过是精通已有菜的做法并不能创新,任宁完全可以找一个态度端正的普通厨师,只要他懂得最基本的做菜原理就能达到任宁的要求。 蔡嘉当了近二十年的厨师,家里有些积蓄,六十量银子也不算什么,他的脸色却尤为难看,内心拼命的挣扎着,显然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最后被东坡肉的美味给折服,好不情愿的说到“成交,只要你教我厨艺,三个月的月钱可以不要。” 对厨师来说一本好的菜谱绝对抵过千金,不会做东坡肉的胖子不是一名好厨子。 蔡嘉能有这种态度任宁颇为满意,用层出不穷的好菜牵着他的鼻子,再施以利诱不怕蔡嘉不死心塌地。 一天的奔波任宁有些劳累,不想打烊太晚,大厅几名客人走后也便关了门,蔡嘉怀着一副既心痛又兴奋的表情离开。 小三子他们围在任宁身边问这问那,有关于这次逃亡经历的,也有关于东坡肉做法的,总之他们在任宁身上发现不会做菜的工匠不是一名好诗人。 任宁的确如同一本百科全书,既能写诗,又能烧陶瓷,还能做菜,简直是无所不能。 任宁这一身的本事放在现代并不出奇,只是炎朝生产技术落后,不懂得深奥的科学道理,若是任宁生在炎朝恐怕还不如他们。 任宁还是住在原来的房间,小三子他们也跟着进来,毕竟还没到睡觉的时间,他们也想听听任宁对食色居的看法,这可是他们全部的经济来源。 “少爷,难道我们真要继续开酒楼吗?” 跟了任良德二十几年的高伯对经商多少有些了解,类似陶瓷,茶叶,布坊,钱庄这些才是赚大钱的行当,而酒楼不过是被大家族抛弃的产业,他从未听说哪个家族是靠着酒楼飞黄腾达的,就算有也不过以酒楼充当跳板赚些银两而转行。 任宁完全没这个必要,他手里有任良德留下的五万两银子,秦歆瑶这些年也有两万两的积蓄,完全可以直接转行。 这话高伯早就想对秦歆瑶说,又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出路,如今任宁归来也有了主心骨,说出心中的疑问。 “那是自然。”任宁表情严肃,一本正经的说到“民以食为天,酒楼才能赚大钱。” 这话若是出自旁人之口,定会被笑掉大牙,难免被扣上痴人说梦的帽子,然而却是任宁,那个他们心中无所不能的少爷。 “仅仅凭着一道东坡肉就可以吗?”高伯还是有些怀疑。 他不否认东坡肉的美味,但这道菜毕竟有些油腻,不能符合所有人口味,并且一桌子客人总不能点十盘东坡肉吧。 之前在沈园诗会展示腊味合蒸的蔡老板的确凭这道菜赚了不少银子,却远远没到飞黄腾达的水平,那些慕名而来的客人久而久之也就厌烦了。 更何况腊味合蒸是靠了沈园诗会的推销作用,他们的东坡肉并没这种机会。 “一盘东坡肉当然不行。”任宁回答了高伯的问题,接着脸上露出神秘的笑容“要想把食色居做强做大需三步走。” 任宁似乎享受于这种吊人胃口的感觉,每次好的想法都不会一次说完。 “哪三步?”秦歆瑶抢先问道,别看她在感情方面有些木讷,提到经商立刻来了兴致。 任宁微微一笑,表情更加神秘“利润化,特色化,品牌化!” 这种现代才有的专业术语秦歆瑶听不明白,大概的理解需要三个过程,第一个过程就是赚钱,对于商人来说赚钱才是王道,这毋庸置疑。 “怎样才能做到利润化呢?”秦歆瑶照猫画虎的学着。 她本想问怎样才能赚钱,为了迎合任宁这种说法发故意用到“利润化”,也算是找些共同语言。 其他人的表情几乎是呆滞的,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完全看着二人表演,当然他们也不需要听懂,把任宁吩咐的事情做好就是最大的功劳。 任宁再次佩服秦歆瑶,心里暗自想着“若这女人接受了现代化教育岂不要上天?最起码也是叱咤风云的商界女总裁。” 任宁这三步每一步都很难实现,单单是第一步就没几个酒楼可以做到,第二步更是凤毛麟角,若是完成了第三步绝对能成为江南西道的富豪,到时候类似洪州金老板这种角色都不会放在眼里。 这三步就如同小说的大框架,每一步的细枝末节才是最关键的,任宁也只是初步有了个构想,思索一番又是一副神秘兮兮的表情“完成利润化需要四盘、一锅、一坛。” 第一百一十三章升级的味道 月光照耀下的食色居清幽淡雅,烛光下的众人挤在一间屋内,都掏空了耳朵静静地聆听着任宁的构想。 他口中的四盘、一锅、一坛指的是四道菜、一火锅,一坛酒,却没给他们细讲,毕竟秦歆瑶对厨艺没多少研究。 这这四道菜分别是东坡肉、水晶肴肉、宫保鸡丁跟无为熏鸭,其中东坡肉与宫保鸡丁较为简单,水晶肴肉制作过程复杂,还需几样特殊物品,任宁不确定是否能买到。 令任宁最没把握的还是无为熏鸭,并非是其制作过程多复杂,而是原材料珍稀,无畏熏鸭选用的是长江流域的麻鸭,此鸭在野外放养,多食小鱼、小虾等活食,收稻后,鸭于水稻田里觅食,故鸭成长快、体服壮、肉嫩、脂厚。 要完成这道菜任宁需亲自跑一趟江州城,那不仅位于长江流域,还临近鄱阳湖,实属麻鸭生长的绝佳之地。 提到江州城任宁突然想到一位老朋友,正是几个月前从南窑购买青花瓷的王老板,不过此人狡诈狡猾,无利不图,当初背叛了罗家此时又背叛了秦家。 自罗家青花瓷的技术泄露后罗家也有了青花瓷,并且价格低廉,为了买到青花瓷王老板竟不惜登门谢罪,罗茂才念及多年交情这才网开一面。 这种人不足以深交,即便要去江州城购买麻鸭任宁也不想与他有过多交集。 至于火锅绝对是任宁的主打,炎朝已经有吃火锅的先例却并未普及,再加上没有底料与蘸料这个概念你很难发展,恰好给了任宁绝佳的机会,到时候配上啤酒定然可以大卖。 最后这一坛酒并非啤酒,酿造啤酒需要契机,且不说炎朝有没有啤酒花,单是原料大麦也需去北方购买,他这坛酒仍是白酒,不过是更烈的白酒。 有了酒菜的坚实后盾接下来需要推广,铺天盖地的推广。 正如同写小说即便你的故事吸引人,文笔也好,若是没有网站的推广没不会出成绩。相反若是你的故事没吸引力,文笔也烂即便再多推广也无济于事,读者只会匆匆看了两眼便弃了。 任宁说着秦歆瑶不断点头,还时不时提出自己的疑问,都是一针见血的问题,也是任宁最容易忽视的问题,总之短短一个时辰两人大概制定出一套还不完善的经营策略,其他人只能目瞪眼呆的听着。 高伯他们还算有些耐心,秦宏两眼皮打着架昏昏欲睡,没有嚷着要回屋睡觉已经是天大的面子。 绝情那受得了这种无聊,独自一人在屋顶上飞来飞去,还不知去了多少人家,任宁只希望他不要生出祸端。 后院的房间本就吃紧,又多来了个绝情,实在没法安置,任宁与他接触多了颇为喜欢,在自己的房里又加了张床,让绝情与自己同睡,也算是加了层安全保障。 现代的任宁虽然屌丝,却没担心过安全,毕竟是和谐社会,在炎朝生活了几个月他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尤其是这一个月的逃亡,时刻都有被杀的可能,经常从噩梦中惊醒,绝情来的恰当好处。 酒楼早晨是不开张的,任宁正好睡个懒觉,勤快的小三子还是早早的开了门,却发现蔡嘉在外面踱来跺去焦急的等待着,看样子想敲门又怕扰了任宁休息。 小三子大吃一惊,往常蔡嘉都是等着烈日当头,方从家里出门,有时客人已经到了厨师却没来,今天绝对是破天荒,小三子也知道他的来意,没好气的说到“宁哥还在休息,你先等会。” 蔡嘉不论在哪家酒楼都会受到礼遇,如今通了小三子这话也不气,乖乖的坐在一张离内院近的椅子,脸上始终露着微笑,时不时望着任宁的屋子。 小灵还是早早的为他准备了热水梳洗,小蝶、小桃一如既往的照顾秦歆瑶。 如今秦歆瑶离开了秦府,身子也没那么娇贵,能够打理自己的起居,奈何小蝶、小桃闲不下来,用她们的话说就是习惯了,除了照顾秦歆瑶她们不知还能做些什么。 任宁也发现了蔡嘉的身影,故意拖延了不少时间,这才慢悠悠走出房间。 距离客人吃饭还有一个时辰,他教蔡嘉的时间也不多,更何况东坡肉要提前准备,所以没有过于刁难。 “任老板您终于醒了。”蔡嘉那臃肿的脸颊挤出一个微笑,脂肪都在颤动着。 对于任老板这个称呼任宁听着有些别扭,却真不知道蔡嘉该怎么称呼自己。 跟着高伯还有小灵叫少爷有些不妥,他毕竟不是从任家跟过来的,显然也不能与小三子、小六子他们一起叫宁哥,他比蔡嘉最少小了十几岁。 更不能像小蝶、小桃那样一口一个姑爷叫着,思来想去任老板更为贴切。 进了厨房蔡嘉立刻展现出娴熟的刀工,一炷香的时间已经准备好所有配菜。 在炎朝没有几分钟、几秒钟的概念,一个时辰相当于两小时,一刻钟相当于二十分钟,一盏茶十分钟,一炷香五分钟,一弹指十秒,一刹那一秒。 还等任宁指挥东坡肉已经入了蒸锅,只需静静地等待。 看他厨艺高超任宁满意的点点头,令他拿来鸡肉、花生米、干辣椒以及各种调料,开始讲授宫保鸡丁的做法。 东坡肉显示不出蔡嘉的刀工,当他切鸡丁的时候把任宁吓了一跳,挥刀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鸡丁大小适中,形状相同,比机器切的还要规整。 干辣椒入锅立刻爆出香味,鸡丁爆炒配以各种酱料飘香四溢,最后放入炸好的花生米香气更浓。 出锅后蔡嘉立即尝了几口,辣中有甜,甜中有辣,鸡肉的鲜嫩配合花生的香脆,入口鲜辣酥香,红而不辣,辣而不猛,肉质滑脆。 蔡嘉闭着眼深呼气,表情浮夸,享受到极点的样子。 任宁本想借这机会尝尝久违的味道,谁曾想蔡嘉这宫保鸡丁比他吃过的任何一次都要更加鲜美,不是久违的味道,而是升级的味道。 第一百一十四章喜获硝石 宫保鸡丁的香气飘满这个院子,正在房顶上玩耍的绝情受不住诱惑,冲进厨房,直接上手抓,狼吞虎咽的吃着,很快已经见了盘底。 任宁倒不是心疼这盘菜,而是为客人们担忧,以后恐怕每一道菜里都会沾上绝情的口水,当然等他吃惯了大鱼大肉也就没多少兴趣。 除了食物冲击了味蕾之外蔡嘉更多的是欣喜,是兴奋,短短两天时间他竟学会了两道名菜,他甚至感觉白活了二十几年,一直抱着守旧的老传统没有进步。 小三子也算机灵站在门外大声的吆喝着,并且按照任宁的吩咐手中拿了一盘宫保鸡丁供来往的客人品尝,这种先尝后买的方法恐怕也只有任宁能想到。 效果还算不错,中午时分已经坐了一半的客人,几乎每一桌都点了东坡肉与宫保鸡丁这两道菜。 至于价格方面任宁始终没提,暂时按照原材料的三倍,也算符合标准,然而秦歆瑶却能从任宁的眼神中看出一丝狡黠。 他能把青花瓷卖到一百两银子,也绝不会让这两道菜只卖普通价格,这些客人权当是给他做推销用的,等打出了名气恐怕会出现一才难求的局面,到时候十倍的价格也不足为奇。 高伯脸上也露出了笑意,总算是不再亏损。 吃过这两道菜的客人脸上先是一副吃惊的面孔,然后是享受,最后是赞不绝口。 只可惜他们多半出身贫寒,若不是免费品尝了宫保鸡丁被味蕾牵着走,断然不会花钱进酒楼的,就算是回头客恐怕也只能一个月回一次头。 对于这两道菜任宁多少有些担心,毕竟都是大众做法,只是别人没想到而已,若是遇到名厨恐怕吃一口便能尽数其中的材料以及做法。 到时候免不了被其它酒楼偷学了做法与之竞争,任宁喜欢那种自己能做到别人却模仿不了的东西,就如同青花瓷一样,只可惜中间出了差池。 所以第三道菜显得尤为重要,这道菜不仅需要各种调料,更关键的是神秘的制作方法。 吃了盘宫保鸡丁后任宁兴致颇高,独自一人走在昌江两岸,欣赏着熟悉的美景。 已经进了冬月北国开始大雪纷飞的季节,南国也显得有些清冷,昌江水面上泛着微微的寒气,索性是正午没那么刺骨。 任宁不是那种矫情之人,当年为了显示少年人的活力,他在寒冬腊月的天气里冬泳,最后手脚抽筋差点出不来,也算是断黑历史,不堪回首的往事。 这次出门可不是为了游览,而是为了第三道菜,最后竟然进了一家杂货铺! “老板有白矾吗?”任宁双手扒着柜台,两眼东张西望的看着货架。 “白矾?”老板听到有客人的声音急忙从货架中间钻出来,摇摇头说到“没有,不过对面的医馆肯定有!” 白矾作为一种药材,在炎朝随处可见,其外用具有解毒杀虫,燥湿止痒之功效;内服具有止血止泻,祛除风痰之功效。 任宁拍了拍额头显得有些尴尬,竟忘了这最基本的尝试,他甚至觉得有必要学习一下中医理论,技多不压身这个道理还是懂的。 “硝石呢?”任宁继续问道。 硝石在炎朝没多少用途,只能用来生火,老板对任宁上下打量一番吃惊的说到“原来是你,不知公子又打算发明何物?” 这家杂货铺名为“万货全”之前任宁经常光顾,由于他购买的多半是些奇怪的东西,自然引起老板的注意,久而久之也就熟络起来,后来这家老板听闻任宁这个名字,也知道他发明了青花瓷,自然多了些关注。 “生火用,生火用。”任宁笑答,自然不会说出真实用途。 万货全老板把货架翻了个遍,最后总算是找到一块沾满灰尘的石头,用力吹了口气才露出原有的灰白色。 “你要的硝石。”老板把硝石交到任宁手中。 感受着硝石的光滑任宁兴奋不已,他原本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没想到真能找到硝石。 对于炎朝来说硝石不过有生火的作用,对于任宁来说非比寻常,它可是制作水晶肴肉的必备材料,更重要的是有了硝石就能制作火药! 想到火药任宁立刻摇摇头可不想成为一个罪人,一旦火药问世肯定会用于战争,那时候伤亡数量将会成倍增加,他还不想改变此时的冷兵器时代。 任宁立刻拿出十两银子,焦急的问道“您这硝石从何而来?” 硝石的价值是一两,而问题的答案绝对值九两。 见了十两银子老板也来了兴致,努力的回想着硝石的来历“还像是出自剑州。” 老板也不能确定,只记得卖给他硝石那人说着一口巴蜀方言,拉了不少硝石似乎在向他推销,这家老板为了多个品种只买了一块,最后还是压箱底了。 “剑州?”任宁努力回想着炎朝的地图急忙问道“就是隶属剑南道的那个剑州吗?” 老板点点头却不知任宁为何如此兴奋,不过是一块硝石而已。 “我竟忘记江油市有不少硝石洞!”任宁拍着脑袋说到,总算是想起不少信息。 炎朝的剑州正是现代的江油市,古代制作火药所需的硝石大部分产自此处。 “下次再见那人一定要买下他手里所有的硝石。”留下一百两银子后任宁一溜烟的跑了,全当是定金。 “真是个怪人。”看着任宁消失的背影这家老板无奈的摇了摇头,立即把一百两银子收起来。 出了杂货铺任宁找了家医馆购买白矾,说起医馆任宁并不陌生,几个月前若不是徐大夫出手相助恐怕早就驾鹤西游了。 只是想到秦歆瑶此时的处境他不愿与秦家有任何接触,再者说白矾不算稀有药材,随便一家医馆都能获得。 有了硝石跟白矾水晶肴肉已经成功了一半,接下来是他一展厨艺的时候。 回了食色居任宁把硝石跟白矾分别磨成粉末,看起来也有不少,最起码够用一个月的时间。 蔡嘉也按照他的吩咐把猪蹄洗好踢掉骨头,静候下一道名菜的问世。 第一百一十五章苦练手弩 任宁把水晶肴肉的制作方法给蔡嘉说了一遍,大概如下几个步骤: 首先猪蹄剔去骨,用铁扦在肉面上戳些小孔,每只蹄均匀地洒上硝水,再用盐揉擦,待肉色变红后取出泡入水中,漂去涩味,刮净皮上污物,用温水洗净; 然后锅上火倒入清水,将猪蹄放入煮开后捞出洗净; 另取锅倒入卤水,略加清水,将花椒、八角、葱姜装入小布袋内扎紧袋口,放入锅中再加盐、米酒,以旺火烧沸后用盘压紧蹄肉,移至小火煮约一个半时辰,使蹄肉酥烂出锅; 最后将煮好的蹄肉皮朝下放入方盘内,摊平压紧,将锅内老卤烧沸,撇去浮油,放入白矾,加少许清水,再撇去浮油,将汤卤舀入蹄盆,淹满肉面,放阴凉处冷却“凝冻”,即成水晶肴蹄。 当然任宁没说硝水,而是用“特制水”来代替,至于他口中的“特制水”究竟是什么蔡嘉并不知晓。 他也明白任宁的用意,总不能把所有家底都掏出来,这绝不是一个商人做的事情。 蔡嘉立即按照任宁的方法做,任何一个环节力求完美,整整一下午的时间,水晶肴肉终于成型,再配以蔡嘉的刀工切成薄片形态美观、清醇鲜香、油润滑爽、肥而不腻。 任宁再次吩咐小三子切了一盘肉丁供给来往的行人品尝,吃过之后纷纷进店。 平日冷清的食色居终于坐满了客人,高伯笑的合不拢嘴,连续亏损半月的食色居终于在任宁归来的第一天开始盈利,他在众人心中的形象更加伟岸。 小三子、小六子私下打趣的说到“原来宁哥是个厨子!” 这话不是在贬低任宁而是说他博学,没准哪天会说“原来宁哥是名将军。” 由于客人点的菜并不多,这三道菜也没卖出应有的价格,一天下来只收入了十两银子,即便如此也是个转折。 任宁想着把二楼加上隔断做成包间,专供有钱的客人,一楼仍是大厅,供给普通百姓,也想着派小三子他们出去做些宣传,还想着做一些活动吸引顾客,总之满脑子的想法。 任宁不是那种空想之人,讲究实干,路要一步步走,饭要一口口吃,完成这些构想需要一定的时间,他不会一次改完。 客人散去之后蔡嘉给他们重新做了一桌,以此表达对任宁的崇敬,他庆幸昨天的决定,相比这几道菜三个月的月钱显得不值一提。 众人进了屋后任宁呆呆的站在院子里,眼神时而暗淡时而犀利,他知道与张文才的恩怨还没完,即便他能放下,张文才也肯定会来找麻烦。 当日他故意蒙了面张文才没有他勾结苍木寨的理由,明面上不能对他下手,任宁只怕张文才背后捅刀子。 那十名幻影堂的高手任宁至今心有余悸,虽说被他们杀了六名,但不排除他背后还有更多高手,即便有绝情的保护也不能做到万无一失。 任宁心中有了变强的念头,异常渴望的念头,有绝情这种高手叫他看似是个捷径,只可惜绝情的表达能力有限,况且成为高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动辄几十年的修炼任宁可没那闲心,思来想去练好手弩的准度才是最佳捷径。 任宁从柴房找来木桩,绑成十字架形状,然后扎上稻草,颇有人的模样,任宁把他空想成张文才,也就有了射击的动力。 借着月光任宁死死地盯着“张文才”,时而闭上左眼,时而闭上右眼,紧紧握着手弩,猛烈扣动悬刀,弩箭带动周围的空气发出“咻咻”的响声,如毒蛇一半射向“张文才”,最终还是与他胳膊擦过,狠狠的插入墙壁。 常年习武的绝情听力极好,立即出现在任宁面前充满紧张的盯着手弩,勾了勾手说到“来!” 当日任宁正是凭借手弩战败绝情,对此他一直耿耿于怀,甚至充满敌意,今日又见了手弩自然想着较量一番。 “这孩子真没救了。”任宁无奈的说到,他了解绝情的性格,一旦绝情认真起来任谁也劝说不了。 也就是说任宁必须拿着手弩对他射击,倘若任宁有百步穿杨的本领倒还不怕,大不了故意偏离方向,总不至于伤了绝情,只可惜弩箭的方向由不得他控制。 无奈之下任宁后退了几十米,两人之间最少有五十米的距离,如此一来也给足绝情反应的时间。 不过夜色下的光线不好,再加上弩箭体积小,绝情很可能观察不到,为此任宁故意偏离绝情的身体,扣动悬刀之前还故意说到“当心了。” 弓箭的力道可以控制,而手弩始终都是一个力道,弩箭的速度依旧如流星,如毒蛇,凶猛的刺向绝情。 绝情双目如炬,死死的盯着弩箭,耳朵也在移动尽量收集弩箭发出的声音,有些时候听觉要比视觉更可信。 任宁也在武侠小说上看过那些听声辨器的高手,以为都是杜撰没想到绝情也能做到这点。 绝情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任凭弩箭迅速接近自己的胸膛。 “糟糕!”任宁大叫一声,他本想射击身体的左侧,却没想到准度极差,弩箭竟对准了绝情的胸膛。 “镗!”一声清脆,弩箭落地,任宁甚至没看到绝情出手,只感觉寒光一闪。 “赢了!”击落弩箭后绝情跟个孩子一样欢呼雀跃,时而飞上屋顶,时而跳上院墙,似乎战胜了最强的对手。 没有伤到绝情任宁松了口气,难免生出感慨“真是个恐怖的孩子。” 他心里大概也有了底,手弩不是万能的,若是遇到绝情这种高手,即便准备高也未必能伤的了对方,当然这还跟两人间的距离有关,十米之内恐怕对方还未反应过来已经身亡。 战胜手弩后绝情心情大好,也不打扰任宁射击,偶尔过来对着手弩伸出舌头做个鬼脸挑衅,似乎在说“你打不过我。” 冬月的夜晚寒风刺骨,任宁却出了一身臭汗,直道胳臂发软后才放弃训练,他必须尽快提升实力,毕竟几日后还要去江州城购买麻鸭。 第一百一十六章江州城 江州城东临鄱阳湖,北接长江,南靠庐山,,名副其实的依山傍水,地杰人灵。 偌大的鄱阳湖水面波澜不惊,一眼望不到边际,偶尔摇曳着几只扁舟,颇有一种孤帆远影碧空尽的感觉。 任宁捧了口湖水,洗着略显疲惫的脸颊,立刻神清气爽,面对辽阔的湖面放声大喊,旁边的绝情也有模有样的学着,却是喊着“涉水!” 任宁老脸一红急忙制止,索性附近没多少人,只在岸边停着几只小船,船夫多半是年过半百的,老人,想是听不懂其中的意思。 任宁驾着马车从昌南城一路赶来,总算是在天黑之前到达鄱阳湖边,对面则是江州城。 要想去往江州城有两种方法,一则绕路而行,从鄱阳湖南侧途径庐州,二则横跨鄱阳湖。 作为炎朝最大的淡水湖,鄱阳湖地域广阔,南北长三百多里,东西最宽处一百五十里,最窄处六里。 任宁正处于最窄的岸边,若是夏天他还真打算游过去,然而透着寒气的湖水绝对能刺透他整个身体,也只能乘船摆渡。 每日来往与江州城的行人不在少数,摆渡也就成了产业,不少渔民划着小船接送来往的行人,自然赚些银两。 小船体积不大,每次只能容纳四名行人,并且分为两种,其一:按人头收费,类似现代的拼车,每位行人需花费五文钱,客满发船。如此一来单程可赚二十文钱,每日大概往返两次,也就是八十文钱,一月收入二两多银子。 另一种按船收费,不论多少客人都需十文钱,类似乎现代的快车,行人多花些钱却能节省时间。 船夫虽然单程挣得少,却可以节约时间,每日多往返几次,赚的更多,自然也更累一些。 年轻的船夫多半按照第二种方式收费,而年迈的船夫多半按照第一种方式收费。 任宁打量一番,发现靠在岸边有十条船,两种收费方式各占了一半。 眼看着黄昏降临任宁有些着急,本应花十文钱立即出发,却还是走到一名老伯面前。 这位老人衣衫褴褛,即便是冬日也只穿了条很薄的裤子,裤腿显然有些短遮不住脚踝,躲在船头瑟瑟发抖。 倘若等不到客人他只能继续等下去,一家老小还等着钱买米买面。 任宁笑着问道“老伯,我们要坐您的船。” 老人看了看任宁跟绝情,摇着头说到“天马上就要黑了,你们年轻人忙,还是坐他们的吧!” 老人指着旁边几名年轻的船夫说到,老人不是不想赚任宁的钱,而是觉得只有他们二人不能立即出发,怕误了任宁的行程。 至于自己何时能等到四名行人全看天意,很可能一晚上都要睡在这里。 任宁自然明白老人的意思,微微一笑带着绝情上船,立刻拿出二十文钱交给老人“这只船我包了。” 二十文钱对任宁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老人这种为他人着想的品质令任宁颇为感动,他完全可以给老人更多银子,又怕伤了老人自尊,于是跟他在商言商。 老人用干瘪的双手接过二十文钱,眼中说不出的感动,撑着竹竿缓缓前行。 依山傍水的农家民风淳朴,总爱哼些小曲,老人也不例外,浑厚悠扬的声音飘荡在湖面上,任宁平躺在中间,看着静谧的天空极为享受。 湖面上有不少野鸟,时而划过天空,时而俯冲湖面,用尖锐的嘴巴刁出只肥鱼,发出喜悦的声音,这是它们捕猎的方式。 看到如此画面任宁对此行充满信心,江州城绝对有不少散养的麻鸭,以长江里的鱼虾为食,肉质鲜美,肥而不腻,自是无为熏鸭的绝佳食材。 几首民谣过后他们已经来到对岸,趁着夕阳的光辉走进江州城的大门,只留下老人一副焦急的样子“少侠您的银子!” 看着船头的十两银子老人又惊又怕,急忙追赶着任宁,却还是消失在人群中。 任宁知道直接给老人十两银子老人断然不会同意,只能用这种方法让他被动接受,最开始老人可能心神不宁,但这十两银子对他的帮助绝对大过内心的不安。 江州城内没没有贯穿南北的河流,显得更加静谧,夜间行人来往于大街小巷,却不喧闹。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任宁去了不少地方,对炎朝城池的布局了解大概,知道什么地方客栈聚集,于是找了家颇具山城水、乡特色的的住下。 绝情与他相处的时间久了,竟产生了依赖,非要跟任宁同住一个房间,任宁颇感无奈,倘若今后自己成家立业绝情还真是个障碍。 不过有绝情在身边任宁充满安全感,最起码不会从噩梦中惊醒。 第二天两人起的很早,任宁从客栈老板那打听到附近有条早市,不少农民会进城卖自家种的蔬菜,养的猪牛。 若是一切顺利任宁可以尽早离开这里,天黑之前赶回昌南城,毕竟还有一大堆的事情等着任宁处理。 沿着大街向北走了不过五百米,向又拐进一条小巷,里面人头攒动,各种叫卖声。 不少酒店的伙计赶早来买些新鲜的蔬菜、鱼肉,任宁也混在其中,有种多年前逛菜市场的感觉。 绝情永远抵制不住食物的诱惑,他的速度极快没等小商贩反应过来已经吃到嘴里,任宁也只能红着老脸跟在他屁股后面付账。 等绝情吃了一遍之后任宁也转了整个菜市场,注意到有三人在卖麻鸭,其中一人满面红光,拉了整整一车的麻鸭,个个毛色鲜亮,体型肥硕。 另一人是名中年妇女,身边只有三只麻鸭,更多的是筐里的鸭蛋,麻鸭体型消瘦,毛色暗淡。 最后这人是名中年男子,满是褶皱的脸上充满忧愁,五只麻鸭“呱呱”叫个不停,羽毛上沾着黏黏的东西,脚掌也有不少泥巴。 任宁首先否定了中年妇女那几只麻鸭,这分明是用来下蛋的老麻鸭,肉质不好,不能用来做无为熏鸭。 第一家的麻鸭虽然毛色鲜亮,体型肥硕但很可能是靠吃粮食催肥的,也不是理想麻鸭。 反倒是中年男子那五只麻鸭引起任宁的注视,缓缓来到此人面前。 第一百一十七章渔村 清晨的阳光洒满整个江州城,也钻进这条小巷,多数人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也有不少愁眉苦脸。 他们是最贫苦的农民,靠着自家种的那点菜赚钱,若是卖的出去还能换些米面,卖不出去的话恐怕只能挨饿。 这名老汉多半就是这种情况,脸上一直愁眉紧锁,五只麻鸭不停的叫着,他恐怕是担心自己的麻鸭不如别人的麻鸭健硕,卖不出去。 走进了之后任宁仔细打量一番,老汉五十岁左右的样子,头上长了不少白发,身上裹着灰色的棉袄,棉裤,上面打了不少补丁,显然是缝了又缝,补了又补,缝补丁的针脚却格外细致整齐,比女红的手艺也差不了许多。 “老伯,您这麻鸭是在鄱阳湖放养的吧!”任宁弯着身子,笑着说到,态度谦和。 有人询问自己的麻鸭老汉应该高兴,此刻被阳光晒得黝黑的脸上泛着红晕,尴尬的说到“没错,不过这几只麻鸭绝对肥硕。” 从老汉的语气中也能听出,他对自己的麻鸭没多少自信,在炎朝麻鸭以毛色鲜艳,体型肥硕为最佳,也就是说需要经常喂粮食。 老汉自己吃饭都成了问题,只能把麻鸭放在湖边让它们自己觅食,虽说吃鱼虾长大的麻鸭同样肥硕,但经常沾水羽毛会黏在一起,鸭掌上也有不少泥土。 任宁正是通过这个特征判断几只麻鸭经常进出鄱阳湖,自然也是他理想中的食材。 “您这麻鸭多少钱一只?”任宁始终保持着微笑。 被问及价格老汉有些吃惊,足以说明任宁对他的麻鸭有兴趣,急忙回答道“一百文钱一只。”还不忘补充“这几只麻鸭可足足养了半年。” 炎朝一两黄金相当于两千元人民币,一两白银相当于二百,一文钱相当于两毛,一千文钱等同一两银子,一百文也就二十块钱。 即便只卖一百文钱老汉仍怕任宁觉得贵,这才急忙补充着。 倘若对方是大量贩卖麻鸭的老板任宁绝对会讨价还价,然而对方只是贫苦的农民他甚至想多给些钱,急忙说到“五只我全要了!” 老汉的表情微微变化着,忧愁变成了欣喜,看得出这一百文钱对他的重要性。 为了表示感谢,老汉把装麻鸭的竹筐也送给任宁,总不能让他抱着五只麻鸭。 拿了五百文钱老汉的心情大好,似乎感觉阳光更加明媚,若不是任宁一次买下五只麻鸭,早市绝对能成为晚市,落日之前他都不一定能回去。 正当老汉要回家的时候突然被任宁拦住,笑着问道“不知您家,是否还有麻鸭?” 任宁从昌南城赶了一天的路才算来到江州城,总不能只带五只麻鸭回去,恐怕都不够绝情吃的,何谈打出名气。 “还有十只,不过老朽家据此三十里路,公子要等不少时间。”老汉如实说到。 这里多半的农民都是从江州城附近的农村赶来,为了占个好位置天还未亮已经出发,老汉家据此三十里路实属正常。 “不妨事,不妨事,若老伯不嫌弃可做我的马车同行。”任宁恭敬的说到,绝对是真心邀请。 三十里路对于马车来说不过半个时辰,任宁有把握天黑之前赶回昌南城。 老汉不知任宁为何执着于自己的麻鸭,却找不到拒绝的理由,贫困的他不会跟钱过不去的,立即走在前面引路,始终不肯上车。 绝情看的有些焦急,一把将他拽上马车,虽说有些无理,也的确是为了让老汉少走几步路。 老汉住在江州城东南方向的一个渔村,东临鄱阳湖,南靠庐山,交通显得有些闭塞,通往江州城这条路还算宽敞。 路上来往的行人不少,多半都是进城卖农产品的,城里的达官贵人又怎会莅临一个小小的渔村。 任宁总喜欢沿路欣赏风景,尤其是这种依山傍水的美景,时不时吟诵几首孟浩然的田园诗,老汉没多少学问也听不懂,却能看出任宁是个才子。 任宁为人和善平易近人,深得老汉赞赏,竟仔细的对任宁打量一番,一边点头一边说着“不错,不错。”眼神中说不出的欣喜。 片刻之后又开始摇头,看上去有些失落。 老汉这个细节被任宁看在眼里,他大概能猜出老汉定是有个女儿尚未出阁,方才那番打量是在选女婿,最后脸上的失落分明是说自己高攀不起。 任宁对老汉的女儿没多少兴趣,为了不让老汉有“高攀不起”的感觉任宁还不能表现出来,始终保持着恭敬的态度。 一路上两人交谈甚欢,老汉虽然是个渔民,多少也懂些炎朝的形势,难免抱怨几句,本以为任宁这种贵人会因此话气愤,不曾想任宁也对朝廷愤愤不平。 通过谈话任宁了解到老汉名为苏百,膝下果然有个二八芳龄的女儿,还有一名十四岁的儿子,只是没了老伴,养家糊口的重担全都落在自己身上。 “您儿子不帮着干农活吗?”任宁颇为好奇的问道。 在炎朝男子到了十四岁已经成年,甚至可以娶妻生子,理应谋个生计。 听到任宁问及自己的儿子,苏百语气有些低落“这个不肖子每天跟人打架,哪懂得帮我干活。” 随口一问却说道苏百心中的痛楚,任宁也只能说些安慰的话,甚至说自己小时候也经常打架,会慢慢懂事的。 马车的速度不慢,在两人的畅聊中已经进了渔村,算起来不过半个时辰,阳光变得更加耀眼。 这个渔村不大,只有一百户人家,邻里之间互帮互助民风淳朴。 渔村的房子多半以树木为框架外面扑了几层茅草,正是传统的茅草屋,院子外插着低矮的竹竿作为栅栏,所谓的大门也不过是能移动的栅栏,防不住盗贼,只为拦住鸡鸭,当然贫穷的他们也不怕招贼,家里最值钱的恐怕也就是几只麻鸭。 任宁的马车立刻一起渔民的注意,他们哪见过这种排场,纷纷跟在后面,想要知道是谁家来了贵人。 苏百也觉得浑身不舒服,索性下了马车走在前面带路。 谁知刚一下车一名大娘焦急的说着“老苏你赶紧回家看看吧!” 第一百一十八章苏婉儿 听了大娘这话任宁有些摸不着头脑,苏百惊慌失措,顾不上老胳膊老腿急速奔跑着。 任宁驾着马车跟在后面,隐约嗅到一丝危险的气息,索性有绝情在身边也不害怕。 渔村的南头有着一户人家,院落的栅栏门已经被踹开,四名身穿黑衣手拿弯刀的壮汉不断叫嚣着“拿钱!不再不拿钱老子今天烧了你家这草房。” 对面是一名十六七岁的妙龄女子,长相清秀可爱,头上扎了两个马尾,穿着一件花棉袄,面对几名壮汉吓得有些发抖,苦苦哀求着“求求你们宽限几天,再宽限几天时间。” 女子一开口立即引来几名壮汉的注意,脸上露出猥琐的笑容“没想到苏老汉还有这么标志的女儿,不如跟我们回山寨做压寨夫人吧。” “没错,没错,若是与寨主攀上关系再也不会有人欺负苏老汉了。”壮汉乙补充道,脸上猥琐的目光始终没有退却,一边说着一边靠近女子。 女子身后还有一名十四五岁的少年,身材略显瘦弱,用极为仇视的眼神看着四名壮汉,见他们靠近女子勇敢的冲过来“我跟你们拼了!” 少年手中拿着镰刀不断砍向四名壮汉,四人见他手中有凶器立刻愤怒,壮汉乙弯刀一挥与镰刀猛烈碰撞,少年毕竟消瘦没多少力道,胳膊一软镰刀落地。 壮汉甲一脚把少年踹倒,弯刀紧紧贴在他脖子上,凶狠的说到“老子一刀砍了你!” 见状后少女慌了,急忙挡在少年面前苦苦哀求“几位大爷,他只是个孩子饶了他吧。”一边说一边抹着泪,似乎看到了悲惨的命运。 见女子主动送上门来,四名壮汉拉扯着女子就要出门,显然是想带回山寨,无论女子如何挣扎也逃脱不了他们的魔掌。 “姐姐!”躺在地上的少年撕声喊着,却无能为力。 “放开我女儿。”苏百急急忙忙冲进栅栏门,立即与四名壮汉撕扯。 “爹!”女子见到苏百之后哭的更厉害,她知道即便苏百出现也无济于事。 几名壮汉才不管苏百年迈,将他推到在地上,没加以拳脚已经算是客气。 “五百文钱,你们要的钱,都给你们,放过我女儿吧!”苏百将把辛苦赚来的五百文钱拿出来,苦苦哀求道,就差下跪磕头了。 壮汉甲一把抢过苏百手中的钱,恶狠狠的说到“苏老汉你女儿能嫁给寨主是她的福气,你应该替她高兴。” 苏百抱住壮汉甲的大腿继续苦苦哀求,却被他一脚踹飞。 “禽兽,你们这些禽兽。”趴在地上的苏百老泪纵横,没保护好女儿令他无比自责。 “爹!爹!”女子不断回头撕心裂肺的喊着,不仅担心苏百的身体,更惧怕成为山寨夫人。 几名壮汉已是冲出栅栏,脸上带着猥琐的笑容,大概想着跟寨主邀功,如此可人的女子他们不敢据为己有,再者说寨主也规定了些许条文,掳掠少女是明令禁止的。 栅栏门前停了一辆马车,一名白衣公子拦在大路中间,怒视着几人,想着与他们争辩“已经拿了钱,为何还要抢人?这未免有些不合规矩。” 四人上下打量一番,眼神是惊讶的,不是被白衣公子吓的,而是因他行为感到可笑,壮汉甲用弯刀指着任宁厉声说着“规矩?第一次有人跟老子将规矩,我们克云寨就是天,克云寨的规矩才是规矩。” 任宁也算判断出几人的身份,在之前的认知中山贼似乎都是这么蛮横、不讲理、凶残,后来通过与苍木寨的接触改变了这个想法,否则怕是直接动手了。 念在他们山贼的身份给了些回旋的余地“你们真是辱了山贼这个称号!” 四名山贼自然听不出任宁的言语中对山贼是赞许的,却感受到任宁的愤怒,终于收起笑脸露出杀气“小子,你这是自寻死路。” 任宁的身形并不魁梧,手中也没武器,四名山贼没必要一起出手,只派出个代表,想要给他些教训。 山贼甲本想一刀砍了任宁,突然想到克云寨的规定,最后只能换做一脚,想要将任宁踹倒。 这一脚的确踹了出去,也的确摔在地上,只不过摔在地上的却是山贼甲。 任宁知道自己有几把刷子,早就吩咐了绝情在紧要关头出手,并且特意说明对方出什么招他就出什么招,若不是山贼甲收起了弯刀此时绝不是躺在地上这么简单。 几人尚未看清绝情的动作,胜负已经分出,其他三名山贼暴怒,只留了一人控制着女子,其余两人挥动着弯刀砍向绝情。 “留他们性命!”看着绝情眼中的怒气任宁急忙喊道,绝情心智不全不会把人命看的太重,若不是任宁急忙制止,此二人性命堪忧。 如此也卸了他们手中的弯刀,在衣服上留下几道划痕,算是一个警告。 “饶命!大侠饶命!”感受着绝情手中冰冷的长剑,二人跪在地上苦苦哀求。 那名控制着女子的山贼也慌了神,急忙放开女子踉踉跄跄的越过绝情“我们走!” 任宁也不想要他们性命,示意绝情放他们走。 几人离开一段距离后仍不忘放下狠话“小子,你等着,我们寨主会收拾你的。” 对于他们的狠话任宁淡然一笑,且不说他们找不到自己,就算找到了也不是绝情的对手。 女子急忙跑到苏百身边,将他扶起,哽咽的关切着“爹,您没事吧。” 少年也忍着胸口的剧痛站起来,跑出栅栏门,关心的问了几句之后立即来到绝情面前,“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大侠请收我为徒吧!” 绝情自是不知道他的意思,用好奇的目光看着任宁,似乎在寻求答案。 任宁看的有些发笑,却不能笑出声来, 难免被苏百误会他幸灾乐祸,也大概猜测出女子就苏百的女儿,少年定是苏百口中那个每天打架的儿子。 为了缓解尴尬的气氛,任宁走向苏百关切的问道“苏老伯您没事吧?” “婉儿,快来拜谢任公子。”苏百带着女子就要下跪,总算是被任宁阻止了。 “苏婉儿?”看着面前这个可人的面孔任宁心中起了丝波澜。 第一百一十九章三个山寨 苏婉儿脸上担惊受怕的样子还未退去,怯声怯语的拜谢,抬起头来才发现一张英俊潇洒的面庞,白皙的脸颊上微微发烫,尽快转移了目光。 任宁心中起了波澜绝不是因为苏婉儿的相貌,完全是因为这个名字跟性格,像极了那个被抛弃的唐婉儿,温柔、善良有着传统女子的美德,最终却在那首“错错错、莫莫莫”的《钗头凤》中抑郁而亡。 “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任宁想着那悲情的画面缓缓吟诵着,苏婉儿没读过书,自是听不出其中含义,却为之动容,这便是古诗词的魅力,不知其意却临其境。 苏百摇摇晃晃的起了身,叹了口气,急忙推嚷着任宁“任公子,你赶快离开吧。这几人是庐山上的山贼肯定不会放过你的。” 任宁早就猜出几人的身份,自然不怕,只是苏百这话也提醒了他,山贼定然不会善罢甘休,他大可以一走了之,而苏家定会遭受劫难。 任宁也不解释,笑着说到“还没买剩下的十只麻鸭我怎么能走呢?” 任宁的确因麻鸭而来,却不是因麻鸭而留,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哪能连累旁人。 苏百急忙进了院子,把装了十只麻鸭的竹筐交给任宁“这是公子要的麻鸭,赶快走吧。” 任宁是他的救命恩人,他万不能连累任宁,眼神中甚至露出焦急的神色。 苏婉儿似乎也回过神来,急忙说着“那些山贼凶狠异常,不会放过公子的,公子快些离去吧。” 一个姑娘不管自己的安危,极力让他离去,任宁有种异样感觉,看苏婉儿害羞的样子一时间起了挑逗的性质“婉儿妹妹的意思是我敌不过那些山贼?” 听到任宁对自己的称呼苏婉儿小脸更加红润,低着头却不知如何回答,她总不能说任宁的确不是山贼的对手,这未免有些瞧不起人,只是一再强调“那些山贼很厉害。” 任宁转向绝情使了个眼色,绝情立即领会,用力点了点头,接着展现出一套凌厉的剑法,还不忘飞檐走壁,展示一下轻功。 苏百跟苏婉儿看的有些眼晕,苏百的儿子却仅仅跟在绝情后面大声喊着“师父!请受弟子一拜!” “元儿,还不拜谢恩公。”看着苏元不务正业的样子苏百满脸叹息。 若是平日苏元并非听从苏百的话,尤其是这种拜谢别人,不过对方却是任宁,能够命令绝情之人,自然情况不一样。 “多谢姐夫出手相助。”苏元语出惊人,这话听起来不合礼数却说出了不少人的心声。 苏百没有立即责备苏元,而是一副期待的目光,他想看看任宁的反应。 苏婉儿脸色红的发烫,娇羞到极致,心脏噗通噗通跳着,细声责备了苏元几句,急忙转过头去,不敢正对任宁。 即便任宁脸皮厚也有些难为情,急忙说到“你可以叫我宁哥!” “宁哥好。”苏元嬉皮笑脸的叫着,有种阴谋得逞的感觉。 别看他小小年纪最重情意,叫了任宁大哥便是他的小弟,就要誓死跟随。 任宁不请自来的进了院子,找了个木桩坐在上面,与苏元畅聊起来。 在苏百眼中苏元不是个孝子,成天游手好闲,任宁人不这样认为,十四五岁正是年轻气盛,总不能每天去耕田重地,打鱼摸虾,如此一来苏家世代都将是渔民。 苏元只不过用自己的方式寻求着出路,与人打架是年轻人的傲气,总不能受了欺负还要默默承受着。 通过与之对话任宁能感觉出苏元的聪明伶俐,他大概是想加入个组织,不仅能赚钱还能保护家人。 任宁拿他与苍木寨的一些兄弟比较一番,大概是一类人,若不是生活所迫那些人断不会成为山贼的。 且不说生活的艰辛,单看这次山贼抢夺绝不简单,他们是活在官府的压榨与恶势力的抢夺中,能够苟且的活着实属不易。 “你对这克云寨有多少了解?”任宁饶有兴趣的问道,正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倘若对方如苍木寨那样强悍如斯,绝情一人未免能够应对。 听到任宁问他克云寨的情况苏元立刻来了兴致,侃侃而谈“宁哥,说克云寨之前应该先介绍一下庐山。” 任宁也提高了兴致听着,他对庐山的了解多半来自李白的《望庐山瀑布》,与苏轼的《题西林壁》。 “庐山遍布整个江州城,山峰不下百座,多半都是山贼的老巢,临近我们村的就有三个山寨。”苏元首先给任宁介绍庐山的情况,接着又开始说山贼的分布。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任宁背着诗句,大概可以想象庐山的样子,上百座山峰不足为奇,山贼遍布也属正常。 “其中实力最强的名为石雷寨,寨主盛仓力大无穷,手下有三百名弟兄。”苏元是怀着一种敬佩的目光介绍的。 三百人的规模与苍木寨相差不大,不过任宁可不认为石雷寨能有苍木寨的实力,单是苍虎一人恐怕无人能及,更何况还有苍熊、田平、展路、郭宽等高手。 “另外两个呢?”任宁继续问道。 苏元顿了顿继续说着“其次是赤风寨,寨主慕北拳脚功夫了得,空手可敌十人,手下有两百名弟兄。” “慕北?”任宁对这个名字颇感兴趣“莫不是南乔峰,北慕容?” 武侠小说看的多了,也能与历史联系起来,或真或假无从考究,也无需考究。 “如此说来克云寨实力最差了?”通过分析任宁得出这样的结论。 苏元点点头又摇摇头“以前的确如此,克云寨寨主季洪实力一般,手底下只有一百名弟兄,不过据说最近克云寨来了名高手,直接战败季洪成了新寨主!” 苏元的神情颇为神秘,想来不是空穴来风,任宁不得不提前做好防备。 第一百二十章新寨主 农家的小院温馨恬静,简单朴实,除了几只麻鸭外还放了几张渔网,显然是苏婉儿的杰作,靠着织网总能换些钱贴补家用。 任宁与苏元聊的尽兴,不知不觉到了中午,苏婉儿在苏百的吩咐下做了一条鱼,算是他们最好的款待方式。 鄱阳湖的鱼肥美,苏婉儿的厨艺精湛,任宁津津有味的吃着,绝情仍是狼吞虎咽的样子,却没注意苏百与苏婉儿始终在看着,也只有苏元动了碗筷。 一条鱼绝不够五个人吃,二人不想吃到最后只剩下鱼刺,总要让救命恩人吃饱。 任宁脸上有些尴尬,急忙停了筷子,本想着去买些动东西,奈何整个渔村没有市场,只能自己下水捕鱼。 “无为熏鸭!”任宁灵机一动突然有了主意,他来江州城为的就是做无畏熏鸭如今已经得到食材完全可以一展身手。 出了屋门任宁立刻抓了只麻鸭,手里的菜刀犹豫半天,杀鸡、杀鸭这种事情他没做过,不知从何下手。 苏百似乎明白任宁的意思,拿过菜刀一下剁掉鸭头,又拿了个磁碗装鸭血,接着退去鸭毛,想着吩咐苏婉儿将其下锅。 苏婉儿一时有些慌乱,虽说养了不少麻鸭他们却从未吃过,也不知道做法。 任宁接过处理好的麻鸭,将其放入罐中用盐水腌制,时不时还进行翻动,大概过了一个时辰才把麻鸭从罐中拿出来。 接着将其放入滚烫的开水中,待鸭皮紧缩后拿出,放置风口自然晾干。 然后生了火,火上支着四根铁棍,麻鸭放在上面,每个一炷香翻动一次,待鸭皮上的脂肪流出时停止烧烤,继续放入滚烫的热水中,焖煮。 最后放入香料、酱油、葱段、姜块,一盏茶的功夫已经飘香四溢,香气飞出院落飘往别户人家,不少邻居聚集,眼馋的看着锅里的肥鸭。 半个时辰后开了锅,香气再也控制不住,钻进每个人的鼻子。 不等凉下来绝情已经吃了几口,不断点头,看着周围众人渴望的表情才停下来。 任宁也吃了一块,立即感到皮脂厚润,肉质鲜嫩,醇香味美“没错就是这个味道!” 厨艺不算精湛的他尚且做出这种味道,若是换做蔡嘉还不知是何等美味,任宁对无为熏鸭充满信心。 任宁把鸭腿分给苏婉儿与苏百,其余的分给聚集而来的邻居,他们都是贫苦渔民哪吃过这等美味,甚至感动的痛哭流涕。 吃过无为熏鸭后也算是填饱了肚子,按照苏元的介绍该是山贼寻仇的时间。 有绝情在任宁没必要设置陷阱,在绝情耳边吩咐一番后带着苏家众人躲在屋里。 绝情智力有限任宁没说多少计策,只告诉他待会不要乱杀人,谁先出手便打败谁。 按照任宁的计算对方肯定先派出几名小喽啰,等他们败下阵来寨主才会喊着小子纳命来之类的话出手。 就在夕阳将要没入西山的时候,十多名身影浩浩荡荡闯破了苏家的栅栏门。 邻居听到动静纷纷躲起来,暗中观察着,也不敢出声,替苏家捏了把汗。 “谁?是谁伤我兄弟?”一名身材矮小,体型健硕的男子拿着两把斧头叫嚣着,此人满脸络腮胡子,头上还扎着一个小辫,显得有些滑稽。 “这个矮冬瓜是谁?”看到此人的相貌任宁忍不住发笑,立即询问。 “看这身材与兵器,多半是克云寨前寨主季洪。”苏元轻声解释着,暗自替绝情担心。 能够成为寨主的人实力送不会太差,手中那两把沉重的斧头就是最好的证明,没有过人的力气恐怕无法拎起。 “就是他,就是他!”被打伤的几名山贼指着绝情说着,看到绝情那杀人般的眼神不自觉后退几步。 “来!”绝情勾了勾手极为轻蔑的说到。 还未出手季洪已经被瞧不起,怎能不怒,一边挥动着斧头一边冲向绝情,嘴里还大声喊着“纳命来。” 任宁也不是简单的躲着,早已用手弩对准了此人,一旦情况有变立即扣动悬刀。 若说这季洪斧头轮的还不错,只是步伐有些慢,绝情眼中充满轻蔑,实在有些等不及,主动来到他身边,长剑胡乱的比划一番,季洪手中的两把斧头纷纷落地。 绝情这四两拨千斤的本领练得出神入化,当初都能破掉苍虎的弯刀,何况是两把破斧子。 斧头落地后季洪竟还不知情,双手还在胡乱比划着,嘴里大声喊着“小子纳命来。” 绝情一脚让他清醒过来,倒在地上的季洪,眼神中露出恐惧,连滚带爬的躲在后面。 “好!”屋里的苏元忍不住叫好,没想到绝情一招便能战败克云寨前寨主,更想认这个师父。 任宁不以为是,季洪这种水平根本不配跟绝情交手,赢了他没什么值得庆贺。 就在此时绝情的对面出现一阵凌厉的剑气,紧逼绝情的退路,令他一时难以招架。 “估计此人就是克云寨新寨主。”苏元神色紧张,替绝情捏了把汗。 任宁的想法恰恰相反,此人的确剑法不错,却不足以跟绝情匹敌,能够逼退绝情完全是因为偷袭,不过如此一来也成功激怒了绝情。 看着绝情眼中的杀气任宁有些担忧,他不想徒增杀戮,这些山贼并非十恶不赦。 对方似乎也发现了绝情眼中的杀气,一套凌厉的剑法过后绝情没受到一点伤害,此人心里有些发慌,继续释放另一套剑法。 “生气。”绝情脸上的杀气逼人,简简单单说出二字。 绝情的语言往往难以表达出他全部的想法,他所谓的生气分明是要杀人,手中的长剑迅捷的挥动着,早已击落对方的武器。 逼退对方所有退路之后绝情的长剑笔直的对准他的喉咙,没有任何回旋余地。 “不好!”任宁大叫一声,知道绝情一旦使出这招便不可能挽回。 对方呆呆的站在原地,死死的盯着冰冷的长剑,咽了口唾沫,自知命不久矣,脸上露出不甘的神情“寨主,郭宽无能,没能为您手刃仇人。” 第一百二十一章兄弟重逢 如血的残阳,冰冷的剑光,似乎在书写着郭宽的命运,一个月前侥幸逃脱敌人的魔掌,如今却死在这种地方,他心中有太多不甘。 “住手!”伴随着扣动悬刀的声音,任宁大声喊道,焦急万分,他没想到克云寨的寨主竟是苍木寨的兄弟,只希望自己的弩箭有些准头。 “镗!”清脆的金属撞击声落在众人耳中,绝情的长剑竟然从手中脱离,身体也摇摇晃晃的差点摔倒,愤怒的看着掉落在地上的弩弓。 待到任宁破门而出之后,绝情噘着嘴一脸委屈的说到“不玩。” 他大概要表达的意思是不跟他玩了,这事怪不得绝情,他分明是在帮任宁对付敌人,任宁却在暗地偷袭自己,若不是两人相处的还算融洽,定要迁怒与任宁。 “绝情乖,回去给你做东坡肉吃!”任宁急忙安慰道,跟哄孩子没什么区别。 听到东坡肉绝情立即变得兴奋,哪还顾得上生气,伸出小拇指严肃的说到“拉钩,不许骗我。” 面对周围数十人诧异的目光任宁有些尴尬,这分明是小孩子之间的约定,不过为了稳定绝情的情绪,他也只能伸出小拇指与绝情的钩在一起,嘴里还轻声嘟囔着“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完成仪式后绝情再次怒视着周围的山贼,等待下一名高手出场,然而郭宽战败后哪还有人敢跟绝情较量,纷纷跪在地上苦苦哀求“大侠饶命,大侠饶命。” 此刻的郭宽并未因死亡感到恐惧,而是瞪大了眼睛死死盯着任宁,难以置信的说到“四寨主!真的是你吗?” 郭宽乃苍木寨剑术高手,当日为了让大部队逃走,主动留下来伏击敌人,也给任宁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之所以称呼任宁为四寨主也不足为奇,逃亡的路上任宁几乎成了他们的主心骨,再加上苍虎称呼他四弟,这样叫理所应当。 见到郭宽,任宁也很吃惊,按照当时的情形来看郭宽应该是九死一生,最终还是露出个笑脸显示着激动与兴奋,也算是正面回答了郭宽的问题。 为了不让双方再起冲突任宁给绝情解释着,他们都是朋友。 而郭宽也指着任宁说到这是他四哥,克云寨的数十人理解行礼,露出笑脸。 苏百跟苏婉儿对山贼的印象极差,却没想到任宁也跟山贼有染,难免说着刚脱狼口又入虎穴,哪还敢出门,倒是苏元兴冲冲的跑出来主动与克云寨一众打招呼。 苏元本是佩服任宁的博学,以及绝情的武功,不曾想他还是克云寨寨主的四哥,这是何等威武霸气的身份,眼神中又多了几分崇敬。 男人之间的重逢只需一个拥抱,没那么多嘘寒问暖,更不会痛哭流涕,一声好兄弟就是最好的慰藉。 郭宽是第二批死士带着二十名兄弟与敌人厮杀,当他被敌人团团包围的时候,几名弟兄拼着性命为他杀出一条血路。 为了不让这些弟兄白白牺牲,为了今后给他们报仇郭宽决定要活着离开,这句话说着简单,做起来难如登天。 手中的长剑沾满了鲜血,不知是敌人的还是兄弟的,或者是自己的,总之他杀红了眼,豪迈的喊着“挡我者死!” 这些官兵没上过战场,见到这只毒狼纷纷退却,郭宽这才捡回了一条性命,整整二十名弟兄,只活了五人,其中还包括自己。 下山后郭宽心中充满怒气,誓要为兄弟们报仇,一路跌跌撞撞找不到容身之处,极其狼狈不堪。 好在几名兄弟没有离开自己,又用了几天时间重新振作起来,无意中来到庐山附近,听闻山上有不少山寨,似乎看到了希望,他要用山贼的方式报仇。 他挑战过石雷寨的盛仓,也挑战过赤风寨的慕北,皆以失败告终,最后总算是赢了季洪,这才成了克云寨寨主。 克云寨的纪律极差,甚至能敢做烧杀抢掠的事情,郭宽极为愤怒,明令禁止不得杀人放火,不得强抢民女,总之可图钱财不可伤人性命。 也难怪之前那四名山贼不敢伤苏元性命,也不敢当众欺辱苏婉儿。 对于郭宽的做法任宁表示敬佩,他不仅继承了苍木寨的传统还将之发扬光大。 郭宽也从任宁口中了解到,他们一行人上了黄山,被围困数十日,最终得以逃走,任宁重新回到昌南城,苍木寨的兄弟进了平原,去了西北方向。 “苍熊大哥呢?”任宁怀着沉痛的心情问道。 苍熊是第一批死士,郭宽他们是第二批,按道理来说逃亡的路上彼此之间能遇见。 郭宽的表情立即变的悲伤,声音也有些哽咽“三寨主死了,被那群畜生万箭穿心。” 悲伤的目光立刻变为逼人的杀气,由此可见郭宽对张文才的痛恨“四寨主带我去杀了那狗贼。” 郭宽知道张文才定然栖身在昌南城,任宁多半知道他的行踪。 任宁对张文才的痛恨丝毫不亚于郭宽,他恨不得扒其皮、抽其筋、饮其血,方解心头只恨,不过任宁却是理智的,张文才毕竟是县令的外甥,难免有官兵守护,刺杀为下策,更何况公然杀人触犯大炎律法。 任宁的表情严肃“如果你信得过四哥,就把这件事交给四哥处理,定会让那厮痛不欲生,后悔来到这世上。” 郭宽早就把他当成了四寨主,对他的话深信不疑,更何况若是任宁能杀掉张文才也算是苍木寨自己报的仇,用力点点头,算是答应下来。 短暂的沉痛之后郭宽顿时开朗,对着晚霞豪迈的喊道“大哥等我!” 他是带着仇恨活下来的,如今得到任宁的承诺才算放下,自然要带着几名兄弟找到苍虎,重振曾经辉煌的苍木寨。 那四名兄弟也在其中,从克云寨的队伍中缓缓走出,先是对任宁恭敬的叩拜,接着追随着郭宽就要出发,显然一刻也不想多等。 “寨主,您不要走!您走了克云寨会被吞并的!”季洪从不远处爬过来,紧紧抱着郭宽的大腿苦苦哀求。 第一百二十二章挑战模式 “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迎着清晨的朝阳,面对着奔流的瀑布任宁有感而发。 庐山的景色正如诗中描写的波澜壮阔,挺拔而起的山峰连绵起伏,奔流直下的瀑布一泻千里,郁郁葱葱的树木争艳夺辉。 得知苍虎去向之后郭宽本要带着几名弟兄连夜追随,季洪却苦苦哀求,任宁也觉得有必要解决一下克云寨遗留问题,于是追赶着朝阳的脚步,一行人上了庐山。 他们都是大老粗哪懂得品诗论文,郭宽憨笑着问道“哪家姑娘叫做紫烟?” 紫烟这个名字在炎朝不少见,郭宽听着有些耳熟,也便多问了一句,谁知任宁老脸一红,尴尬的说到“赵香炉的女儿。” “哦。”郭宽似懂非懂的点点头,似乎对这两个名字都有些好感。 对于这种山路,绝情有种天然的熟悉,在茂密的树林乱窜,不知等了他们多长时间。 苏元也在队伍中,本想跟随绝情的脚步,奈何没那本事,不断的跟任宁套近乎。 苏百与苏婉儿始终有些畏惧山贼,本想阻止苏元上山,奈何得到了任宁的许可,他们也不便多说,毕竟任宁是他们的救命恩人。 临上山前任宁留给苏百十两银子,并让他购买一百只麻鸭。 这个渔村家家户户的麻鸭皆是散养,靠着鄱阳湖的鱼虾为食,恰是任宁需要的上好食材。 原本他们需要拿到江州城去卖,如今足不出户就能换钱,怎会拒绝,所以说苏百很快完成了这个任务,静静的等待任宁归来。 “爹,你说任公子他们会有危险吗?”苏婉儿眉头紧锁,说出心中的不安,像极了独守空房的怨妇。 苏百同样惦记着苏元的安危,却没那么担心,严肃的说到“任公子绝非凡人,有着天大的神通,不会有事的。” 苏百活了五十年,见过形形色色之人,唯独看不透任宁,只觉得没有难倒他的事情,自然也不会担心,只是看出了女儿的心思,未免有些惋惜。 任宁越是这样,苏百越不敢高攀,可怜了女儿的一往情深,也只希望她能尽快忘却。 大概过了一个时辰,他们终于登上邻近的一座山峰,也是克云寨的老巢。 见到郭宽他们之后一群山贼兴冲冲的跑过来,急忙问道“寨主,小娘子呢?” 他们自知郭宽带着几名兄弟去报仇,同样是为了抢夺苏婉儿,脸上皆是一副猥琐的相貌。 听了这话郭宽还算淡定,他毕竟了解任宁的为人,季洪却吓了一跳,生怕迁怒任宁,急忙咳嗽几声,并且介绍到“这位是寨主的四哥,也是小娘子的夫婿。” 为了让兄弟们理解他的意思季洪加重了后半句的语调,他却不知苏婉儿的芳名,只能用小娘子来形容。 这些山贼也不傻,立刻闭了嘴,尴尬的笑了笑,随后恭敬的向任宁问好。 苏元也来了劲头,趾高气昂的说到“这可是我姐夫!” 任宁没有辩驳,他总不能当众驳了苏元的面子,笑着跟山贼们打招呼。 可能是受了苍木寨的影响,任宁对山贼有种与生俱来的好感,尤其喜欢他们重义气,当然不能容忍杀人放火。 任宁这次上山的目的很明确,解决克云寨的危机,这不单单是为了克云寨也为了山下淳朴的渔民,更何况任宁还想在这建立一个养鸭基地,总需要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 青花瓷之所以有一段时间的成功,也多亏了苍木寨守护氧化钴,如今任宁自是想着让山贼帮他守护养殖基地。 听闻任宁要去挑衅石雷寨与赤风寨,山贼们兴奋不已,看得出平日他们受尽压迫。 克云寨离着山下最近,接着是赤风寨,石雷寨稍远,也就是说克云寨与石雷寨并不接壤,这恰好给了赤风寨吞并克云寨的机会。 慕北想着吞并克云寨之后挑战石雷寨,一举夺下庐山北麓的控制权,甚至想要进攻庐山其它方向的山寨,可谓野心勃勃。 任宁挑选了一半兄弟跟着他们前往,剩下一半镇守山寨,如此大的阵容不是为了厮杀只是为了扩大声势,话又说回来就算这点人全部出动也不是赤风寨的对手。 趁着天色还早一行人浩浩荡荡出发,进军庐山深处。 庐山面积广袤,他们所处之地不过是庐山北麓一角,克云寨、赤风寨、石雷寨三座山峰接壤,并且只有一条不算宽敞的小路。 克云寨与赤风寨不过十里路,只需越过一个山坳,他们出发的同时已经被赤风寨知晓,布置了天罗地网等着他们送上门来。 半个时辰后数十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的来到距赤风寨百米的空场,赤风寨近两百人也等候多时。 见面之后立刻剑拔弩张,纷纷握紧手中的长剑准备拼命。 “这不是手下败将吗?没想到却成了克云寨寨主?”说话的是一名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方正的脸上满是横肉,留着一个小平头,身上还刺了些图案,说话的底气十足。 此人显然就是慕北,见了郭宽有些惊讶,没想到他成了克云寨的寨主。 郭宽也不辩解,实力不济无话可说,听到对寨主的羞辱克云寨的兄弟表示不服,纷纷要挑战此人。 任宁可不想看到双方进行厮杀,缓缓走到人群面前,大声喊道“想必你就是慕北。” 慕北冷哼一声,他最瞧不起任宁这种文弱书生“小子这是大人之间的事,你赶快去逃命吧!” 听了这话赤风寨的兄弟放声大笑,更加瞧不起克云寨。 任宁却并不生气,反倒是露出个笑脸“可否跟我打一个赌?” 慕北是典型的吃硬不吃软,听到任宁挑战自己哪能回绝“打赌?我慕北这辈子还没怕过谁。” 他能有这种态度任宁也便放心了,指着绝情说到“你若能打赢这孩子克云寨便归顺赤风寨,若是输了就要听我安排!” “没错,只要你能赢他克云寨便不存在了。”为了让慕北相信任宁赌约的真实性,郭宽急忙补充道,他毕竟是寨主,说话有些分量。 “哈哈!”慕北放声大笑,眼神中充满轻蔑“既然你们要把克云寨送给我,那我便不客气了!” 第一百二十三章大展神威 一身肌肉块是慕北天生的优势,加上后天努力终究练出一套无人能及的拳脚功夫,他丝毫不把绝情手中的长剑放在眼里,赤手空拳的就要进攻。 任宁也不敢小瞧此人,不过倘若绝情以剑取胜未免有些胜之不武,若是抛弃长剑单比拳脚功夫绝情未必是慕北的对手。 权衡之下任宁从旁边找了根树枝,替换绝情手中的长剑,最起码能使出些招式。 绝情从不看中武器的好坏,而是剑法本身的力道,一根树枝足矣。 与绝情这种少年交手慕北本就感觉任宁轻瞧自己,如今又拿树枝当做武器,慕北愤怒到极点,不等任宁撤离已经迈着稳健的步伐冲过来。 任宁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灰溜溜的脱离战场,等着好戏上演。 慕北先是一拳横扫,接着一脚跺地,周围几米都发出震动声,坚硬的大地上也留下了他的脚印。 绝情反应极快,躲过攻击后,树枝刺向慕北,慕北只能以手臂阻挡,这一击本想着在他胳膊上留下一道血痕,却发出“碰碰”的响声。 “铁环?”任宁这才发现慕北胳膊上的铁环,也难怪他敢赤手空拳的挑战手执长剑的绝情,铁环分明就是他的武器,如此一来拿着树枝的绝情却是落入下风。 得到机会之后慕北疯狂的进行攻击,双拳化作四手,犹如流星般划过,绝情不断用树枝敲打着,却没有一点作用,树枝也终于承受不住撞击力段成两半。 “小子纳命来。”慕北蛮横的肌肉微微抽搐,用出更大力道,直逼绝情要害。 绝情眼中同样露出一丝犀利,索性放弃了树枝,以手指当长剑,配合四两拨千斤的本领轻松化解慕北的攻击。 手臂不断被拨弄开慕北的身体也便失去了平衡,踉踉跄跄的险些摔倒,没等反应过来绝情的手指已经接触到他的喉咙。 慕北吓出一身冷汗,从未遇到过这么诡异的身法,即便不甘也知道自己输了。 “慕寨主,倘若绝情手里拿的是长剑……”任宁故意拉长了语调,却没说出后果。 慕北倒也是条汉子,爽快的说到“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任宁自然不是来杀人的,立刻变得恭敬“慕寨主说的是哪里话,小弟不过恳求寨主帮个忙。” 任宁的套路让人难以捉摸,似乎跟先礼后兵恰恰相反,既要打败你又要语气恭敬,这绝对是收买人心的好办法。 慕北自然是吃这一套的,最起码任宁没让他在弟兄们面前丢人,至于他说的请求多半已经答应。 任宁的请求很简单,赤风寨没必要归顺克云寨,慕北仍是寨主,他只希望两个山寨今后能和平共处,并且不要干杀人放火的勾当。 与克云寨和平相处自然没有问题,他本就是手下败将,只是不干杀人放火的勾当他难以理解,“如此一来岂不是断了我们的财路?” 任宁摇摇头,笑着说到“庐山脚下不过是个渔村,没多少油水,若是能跟渔民和平共处,顺利来到通往江州城的主干道……” 说到最后任宁露出阴险的笑容,分明是让他们去抢那些有钱人。 渔村的位置的确有些尴尬,挡住了山寨通往主干道的去路,往往见到山贼这些渔民就会拼死抵抗,也难怪成为山贼的眼中钉,若是他们能和平相处绝对互利双赢。 慕北憨笑两声,伸出大拇指“任兄弟高见!”显然是同意了任宁的请求。 不过慕北还有一件担心的事情,眼下石雷寨虎视眈眈盯着赤风寨,若不能联合克云寨很可能被吞并。 “盛仓吗?”任宁眼神中露出一丝犀利,“我倒想见识一番。” “任兄弟,这盛仓力大无穷,可不是好对付的。”慕北急忙提醒道,他与盛仓交手不下三次,每次都以失败告终,并且实力相差悬殊。 “绝情你怕不怕?”任宁笑着对旁边的绝情说到,显然是胸有成竹。 “来!”听到要跟高手过招绝情立刻露出兴奋的样子,他似乎是为了战斗而生,而且越战越勇。 有了任宁这话慕北心里也多了底气,挑了几十名身手不错的弟兄跟着任宁他们继续前进,目标自然是第三座山头。 浩荡的队伍把山间的小路挤的水泄不通,很快便引起石雷寨的注意,盛仓得到消息大怒,他本想吞并赤风寨,不曾想赤风寨敢公然挑衅。 盛仓本人极为自负,根本瞧不起赤风寨,更瞧不起慕北本人,仅仅带了二三十名弟兄,在小路上将他们截住。 本就不宽的小路被盛仓一人挡死,出现在众人面前的十个庞然大物,将近两米的个头长着一身蛮肉,宽大的脸庞与厚实的耳垂倒也匹配,走起路来摇摇晃晃,肚子上的肥肉涌动着,分明是加宽版的苍熊。 手里两把铁锤足足有百斤,任宁看了狠狠咽了口唾沫,这已经超出他对人类理解的范围。 “这兄弟若是去日本相扑,绝对能拿个冠军。”任宁喃喃自语,突然想到日本相扑的那些胖子。 “慕北你这个手下败将,今日怎还敢来?”盛仓的喉咙犹如大喇叭,吓了众人一跳,慕北满身的冷汗。 任宁立刻确定来人的身份,给绝情使了个眼色。 绝情的身法极快,没等盛仓注意已经来到他的身后,勾着手说到“来!” “小子敢偷袭大爷!”对于绝情的做法盛仓很不满意,脸上也露出了杀气,两个大锤猛烈碰撞发出刺耳的响声,双方众人自觉后退,给他们留出足够的打斗空间。 绝情一动不动的待在原地,丝毫不受影响,始终一副轻蔑的眼神。 “臭小子你这是找死!”盛仓晃动着肥大的身躯,速度并不慢,两个重锤狠狠地落在绝情脚下。 “咔咔!”在重锤的敲击小小路竟然出现一道裂纹,周围几米发生剧烈的晃动。 这一击不是为了打败绝情而是给他个下马威,怎料绝情并不买账,仍是一副淡定的样子。 盛仓金刚怒目,再次挥动巨锤,目标却改成了绝情,看样子起了杀心。 第一百二十四章结拜 巨大的铁锤挡住太阳的光辉,冰冷的影子落在绝情身上,如同地狱般的咆哮。 即便相信绝情的实力,任宁还是露出担心之色,这一锤若是落在身上恐怕连骨头也会成为粉末。 慕北深知盛仓的实力,当初若不是自己有些力气也难逃盛仓的铁锤,同样为绝情捏了把汗。 然而绝情并不慌张,手中的长剑与巨大的铁锤形成鲜明的对比,像极了绣花针,也正是这绣花针与铁锤接触了。 接触的同时绝情顺着铁锤的力道下移,尽量不发生猛烈撞击,然后缓缓施加力道,一点点削弱盛仓的攻击。 由于盛仓拿了两个巨锤,绝情只有一柄长剑,为了躲开攻击绝情一跃上了盛仓的身体,踩着富有弹性的肚皮,借力打力不仅卸掉巨锤上的力道,还让盛仓后退几步,险些摔倒。 绝情的速度极快,趁着优势再度出击,长剑不断在巨锤四周拨弄,盛仓完全被牵着鼻子走,右手的大锤随着胳膊晃了几圈之后脱手而出,掉落山崖。 “我的流星锤!”盛仓心痛的看着消失的大锤,这两个大锤对他来说不仅是武器更是征战沙场的兄弟。 就在他分心的时候绝情的长剑抵着他的胸膛,淡淡的说到“服吗?” 两个字虽少,却是个完整的句子,丝毫不差的表达出绝情的心声,他的意思很明显,不服继续来战。 盛仓虽然自负,也知道绝情的实力,看了看手中幸存的大锤哪还敢再战。 身为石雷寨寨主盛仓也不是贪生怕死之人,爽朗的说到“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任宁还是那个套路,站出来当和事老,态度极为恭敬,并且完美的解决了盛仓心中的担忧。 如此一来三个山寨亲如一家,共同御敌也多了几分保证,并且任宁答应他们说通渔民让他们畅行无阻。 任宁一举三得,不仅消除了三大山寨的恩怨,还保护了渔民的安危,并且让山贼能够劫富济贫。 或许这也是每个山贼的初衷,不过是迫于形势不得已走上杀人放火这条道路。 为了让彼此之间增进一些感情,任宁自掏腰包一百两,派了些弟兄下山买些酒肉,三个山寨六百名弟兄齐聚一堂,纷纷举杯畅饮,冰释前嫌,同时也赞叹任宁的壮举。 其中最高兴的自然是季洪,若不是这番行为克云寨绝对会被吞并,为了表示感谢季洪当众选举苏元担任克云寨寨主。 显然把苏元当成了任宁的小舅子,苏元本就想加入山寨苦于没有途径,如今竟然直接当个山大王,未免有些受宠若惊。 苏元有多少本事任宁心里清楚,若真成了寨主难免有兄弟不服,找他麻烦,权衡之下任宁希望季洪能给他一个二寨主的头衔。 听了这话季洪自然开心,立即跟苏元称兄道弟,为表诚意两人割破手指,鲜血滴在酒里想着结拜。 慕北跟盛仓也在劲头上,听到他们要结拜的消息急忙跑过来也划破了自己的手腕。 能跟季洪结拜已是苏元的荣幸,不曾想慕北、盛仓也要跟他结拜,绝对受宠若惊,四人纷纷喝了血酒说着山盟海誓:我盛仓、我慕北、我季洪、我苏元,今日结为异姓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四人按照年龄大小排辈,盛仓是大哥,慕北是二哥,季洪是三哥苏元最小为四弟。 看他们歃血为盟任宁乐在心里,不免多喝了两杯,这绝对是最好的结果,山贼最重情意,结拜了就是一辈子的兄弟,彼此间也不会有争斗。 或许不久的将来三个山寨合并为一个,他们分别是四位寨主,抵御外敌的能力不知强了几倍。 这个晚上任宁没有下山,与山寨的兄弟们开怀畅饮,天为被,地当床,数着星星吃牛羊。 酒过三巡说的都是胡话,也是发自内心的实话,任宁似乎大声呼喊着某个名字,第二日醒来全然不记得。 郭宽与克云寨的弟兄道别后跟着任宁下山,他还要找寻苍木寨,找寻自己的大哥,其余四名弟兄紧紧跟随,出生入死过的兄弟情谊最真。 为了让他们能顺利找到苍木寨任宁拿出一百两银子,这些钱对任宁来说不算什么,却够郭宽他们一路的花销。 郭宽了解任宁的为人,没有拒绝,话多了反倒是显得矫情。 苏元也跟着一起下了山,总要把他加入克云寨的消息告诉苏百,虽然他不会同意。 下山之后郭宽与任宁分道扬镳,任宁进了渔村,郭宽去了西北,或许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见,也或许就真的不再见了。 还未走进苏家院落任宁就能听到吵闹的鸭叫声,成群的麻鸭在院子里疯狂乱窜,索性有低矮的栅栏,不至于跑出去。 任宁真不知道这一晚上苏百跟苏婉儿是怎么入睡的,又或者他们根本就没睡。 见到二人之后苏百盯着苏元眼神中透漏着气愤,又夹杂着欣喜。 苏婉儿黑着眼圈从闺房走出,见了任宁害羞的低下了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炎朝的女子都是这般可爱吗?”任宁暗自想着,他所认识的女子有快意情仇的萧语诗,有冷艳冰霜的秦歆瑶,也有人小鬼大的小灵,还从未有过苏婉儿这般秀外慧中,见了男子就会脸红。 几人还未开口苏元直接跪在苏百面前,说出自己加入了克云寨,并且请求原谅。 “逆子!你这个逆子!”苏百气的浑身打哆嗦,他最痛恨山贼,不曾想苏元竟成了山贼,免不了被人戳脊梁骨。 说着苏百便拿了一个木棍狠狠的打在苏元的后背,“我要打死你这逆子。” 苏婉儿急忙上前劝阻,她毕竟只有苏元这一个弟弟,也不想苏百为此气坏了身体。 任宁本不该参与这种家务事,却还是忍不住替苏元说了些好话,并且承诺今后山贼不仅不会为难他们还会对整个渔村进行保护。 苏百对任宁的话深信不疑,这才放下木棍,总算消了消气,任宁接下来的话让他重新激动起来。 “苏老伯我想在这养很多鸭子,由您负责管理!”任宁尽可能用苏百能听懂的词语说着。 第一百二十五章养殖基地 任宁无非是想建立养殖基地,奈何苏百理解能力有限,也只能这样说,然而他还是没听懂,一副迷茫的样子“养很多鸭子?由我负责。” 任宁表示很无语,经商这种事情果然只有跟秦歆瑶最默契,也只能直截了当的说到“这一千两银子给您,您用这些银子买一万只麻鸭,养大后再交给我。” 一千两银子买一万只麻鸭,价格也算公道,任宁分明是把苏百当成了养殖基地的管理员。 苏百用这些钱去买小麻鸭绰绰有余,最多花费三百两银子,并且麻鸭的生长不需喂任何粮食,全靠鄱阳湖的鱼虾,也就是说三个月的生长周期过后他能净赚七百两银子。 别说他只是个渔民,就算是江州城普通商贩也未必能有这种收入,望着一千两银子苏百激动万分,险些老泪纵横,还却是不敢相信,推脱到“这钱老汉不能要。” 任宁的确是在帮助他们,正常来讲预定商品只会付一成到三成的定金,而任宁却给了全款,无疑是想让他们提前过上好生活。 为了让苏百没有过多心里压力,任宁一再解释他们之间是合作关系,这一千两银子他拿的理所应当。 并且任宁还强调,不仅是他,渔村所有人家的麻鸭都可以卖给他,也就是说整个渔村可以尽情的饲养麻鸭,而不愁没有销路,最终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当然其他渔民没多少本金,养不了多少只,等三个月卖给任宁后才能养的更多,如此一来算是个良性循环。 苏百大概听明白了任宁的意思,感动的热泪盈眶,“老汉替整个渔村感谢任公子的大恩大德。” 苏百一边说着一边下跪,任宁急忙阻拦,这事本就是互利共赢,他怎么能接受对方如此厚礼,更何况苏百算是长辈。 旁边的苏婉儿跟随父亲一起道谢,嘴里说着感激的话,头却是抵着的,看样子害羞到极点,任宁本想挑逗一番又怕苏婉儿当真,这种传统的女子是不能用来开玩笑的。 苏元本要接受苏百的惩罚,老老实实跪在旁边,如今也站起来,嬉皮笑脸的走到任宁面前,一口一个“姐夫”叫着。 “呀!”苏婉儿娇羞的尖叫一声,双手捂着脸急忙跑进闺房,却是透过窗纸偷偷地观察着任宁。 接下来任宁又跟苏百说了下有关山贼的情况,请求他跟其他渔民解释,山贼不仅不是敌人,甚至是他们的护卫,双方和平相处,互利共赢。 这话若是从苏元口中说出,苏百万难相信,却是出自任宁之口,让他不得不信,也只能承诺尽最大可能说服渔民,成功与否还未可知。 任宁坚信这些渔民是最淳朴的,只要山贼不为难他们,就不会产生摩擦,再者说如今苏元已经与盛仓他们结拜,多少能起到作用。 任宁看了看天色决定尽早离开,否则不能赶在天黑之前回到昌南城,在苏百跟苏元的帮助下一百只麻鸭很快被装在车上,任宁缓缓登上马车,与二人道别。 望着任宁缓缓消失的背影,苏婉儿万分纠结,她想出去道别,又没勇气,她痛恨如此胆小的自己,双眼通红显然是急哭了。 就在苏百跟苏元快准备回屋的时候,苏婉儿疯狂的冲出闺房,站在栅栏门外大声喊道“任公子!您还会来吗?” 任宁已经走出了百米的距离,被这声音叫住,缓缓回头,发现一个娇小的身躯在风中摇曳着,眼神中充满了期盼与柔情,任宁没想到她能突破内心的障碍大声喊出来,单凭这点足以让他敬佩。 “等麻鸭长大后我便再来!”任宁留给苏婉儿一个灿烂的笑容,这自然不是爱情,也不是故意留给苏婉儿一个念想,纯粹是抚慰一颗易碎的心灵。 麻鸭长大最少需要三个月时间,那时候她的内心也会坚强些,时间是冲淡情感的最佳武器。 不多时任宁再次来到鄱阳湖边,包下所有船只,上百只麻鸭一起通过可是个浩大的工程,他本人还是上了那名老伯的船,或许是被老人的歌声吸引,也或许是被老人的淳朴感染。 临近傍晚任宁已经来到昌南城北门,深呼一口气感受着昌江的静美。 一百多只麻鸭与马车显得格格不入,为此官兵还多搜查了几遍,确定没有问题之后才肯放行。 一天没有进食车上的麻鸭嘎嘎叫着,任宁绝对成了焦点,路人纷纷议论,指指点点,总之不会有好的形容。 任宁才不在乎别人的看法,驱赶着马车趾高气昂的前进着。 小三子他们一早的迎在门外,闻着马车上的味道忍不住作呕,还是强行把一百多只麻鸭搬到后院。 秦歆瑶捂着鼻子关切的问了几句,任宁故意抖着身上的臭味,尽可能的靠近秦歆瑶,最后见她痛苦的表情才回房间沐浴更衣。 蔡嘉不愧是名厨,对任宁带回来的麻鸭赞不绝口,这种食材即便用来做普通菜品,也会有绝佳的味道。 制作无为熏鸭过程繁琐,单是用盐水浸泡这个过程就需要两个时辰,眼下客人已经陆续上桌,怕是无福享受这道佳肴。 任宁走的这三天时间,秦歆瑶她们并没闲着,找木匠铺做了一些隔断,用作二楼的包间,只是还未正式投入运营。 小三子每天都会拿一道特色菜站在门外供客人品尝,效果还算不错,一楼大厅始终处于暴满状态。 不过这些客人多半是普通百姓,消费力差,远远没能达到任宁的要求。 酉时过后客人陆续散去,食色居却并不冷清,后院的麻鸭嘎嘎叫着,无奈之下任宁只能喂它们些食物。 蔡嘉没有离去,静静的等待着任宁口中的无为熏鸭。 任宁也想着早一天完成这道招牌菜,吩咐蔡嘉杀了两只麻鸭,杀鸡宰鹅这种事不适于大厨的工作范畴,不过为了学到东西蔡嘉还是硬着头皮完成了任宁的吩咐。 那些大酒楼的名厨都有几名助手,随着食色居的不断壮大,任宁也想着多招几名厨子,只不过忙于食色居的发展而没有多余时间罢了。 第一百二十六章一坛酒 深夜的昌南城格外宁静,食色居的后院却热闹非凡,上百只麻鸭嘎嘎叫着,任宁与蔡嘉制作着无为熏鸭,小三子他们围成一团,静静的等待着。 无为熏鸭的制作过程繁琐,单是用盐水浸泡这个过程就要两个时辰,接着还需用热滚烫的热水煮沸,然后自然风干。 不断熏烤之后重新放入热锅蒸煮,加入各种调料后,才算完成所有工序。 香气很快飘满整个院子,众人狠狠咽了口水,满心欢喜的等待着。 绝情也不似之前那样浮躁,学会了等待,或者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好的结果需要时间的沉淀。 酥软飘香的鸭肉给他们味觉、嗅觉、触觉的三重享受,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闭上眼睛全是那些开心的画面。 进了子时众人才肯离去,有着精神上的支撑丝毫没有感觉疲惫,蔡嘉同样是一副兴奋的样子,短短几天他已经学了四道名菜。 第二天一早众人开始忙碌起来,在蔡嘉的指导下小三子、小六子总算可以给他打下手,杀鸡宰鸭的事也不用蔡嘉操心。 中午时分小三子端着一只无为熏鸭站在门口,来往的路人纷纷被这香气吸引,还未品尝已经垂涎三尺,哪有不进店的道理。 一楼大厅很快人满为患,二楼包间被迫投入运营,食客仍以普通百姓为主,那些富家子弟不曾光临,换句话说即便他们有心品尝食色居的名菜,也不愿跟普通百姓同桌共饮。 他们是自诩了清高的文人,哪能自降身段。 无为熏鸭同样是按照三倍价格卖出,即便如此三百文钱对这些百姓也是个挑战,想想无为熏鸭的美味也只能狠狠心。 对于经营销售这方面任宁完全相信秦歆瑶的能力,也不多问,独自一人出了大门走在昌江岸边。 这次出门同样是有目的的,找了那家熟悉的铁匠铺,画出一幅草图。 “这是铁锅吗?”看着图上似锅非锅的形状铁匠有些好奇“为何中间镂空?” 任宁自然不能解释这是火锅,中间镂空的部分用来放火炭,持续不断的加热火锅才能有滋有味。 冬天吃火锅,夏天吃烧烤几乎是任宁必备的两件事情,他只是遗憾至今未能找到酿造啤酒的啤酒花。 “十两银子一个锅,总共一百两。”任宁没有过多解释,他相信铁匠的技术,留下银子急忙回了食色居。 火锅的味道不仅来自食材本身,底料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任宁只记得那些美味的底料都加了不少辣椒、牛油,于是独自在厨房里不断尝试。 “老板,您是想祛除羊肉的膻味吗?”中午的客人走后,蔡嘉也得到空闲,看任宁满头大汗的样子急忙问道。 任宁点点头“没错,不仅要祛除羊肉的膻味,还要添加特有香味。” 蔡嘉看了看任宁加了满锅的辣椒缓缓说道“不仅只有辣椒可以祛除腥味,葱姜蒜都有这种功效,配方加一些八角,桂皮味道更佳。” 不得不说蔡嘉是名厨,放了这些材料后立刻飘出香气,任宁急忙把切好的羊肉片下锅,等待着下一次沸腾。 在此期间任宁还拿来两个小瓷碗,里面放了麻汁跟韭菜花搅拌均匀,当做蘸料。 蔡嘉并未见过蘸料,还以为任宁要把这些放入火锅,又不想阻止,脸上充满期待的目光。 当羊肉变色后,任宁用筷子夹了两片放在蘸料里,然后津津有味的吃着,心里想的满是那些曾经吃火锅的画面。 蔡嘉也学着任宁的方法吃了一片,欣喜若狂,这绝对又是一次味觉的冲击,他不知道任宁还会做多少种名菜,只能用崇敬的目光盯着。 毫无疑问这个中午他们吃的火锅,在铁匠铺还未制作出专用锅之前他们只能挤在厨房里,细细的品尝着。 蔡嘉也来了兴致,淋漓尽致的发挥着自己的刀工,羊肉片薄厚适中,大小相同,丝毫不比现代机器切出来的差。 秦歆瑶除了欣喜之外也怀着好奇“还差最后一坛酒吗?” 任宁之前说过要想让食色居完成利润化,必须要借助四菜、一锅、一坛,如今四道菜还有火锅已经完成,唯独剩下一坛没有问世。 在秦歆瑶看来任宁多半有独特的酿酒方法,甚至可以堪比杜康美酒,这的确能进一步增加食色居的利润,她只是不知道如何改变食色居的消费群体,毕竟那些富家子弟的钱最好挣。 任宁笑而不答,却是缓缓进了对面那家名为“将进酒”的酒坊。 推开大门后一股浓厚的酒香扑鼻而来,任宁深吸一口气,极尽的享受着。 古代的酒都是纯粮食酿造,也就是现代所说的原浆,醇香浓厚,让人陶醉。 见了任宁的身影老板急匆匆的印过来,满脸笑意的说到“本店有荷花蕊、寒潭香、秋露白、竹叶青、金茎露等多种美酒,客官尽管品尝。” “将进酒”的老板是一名身材偏瘦的中年男子,下巴上留着一撮胡子,尖耳猴腮一副狡猾的相貌。 此人也算有些学问,从将进酒这个名字也能看出,至于他让任宁免费品尝估计是学了食色居的方式。 被人偷学了营销方式任宁也不气愤,最起码证明他的方法很成功,已经得到别人的借鉴,淡淡的说到“把最烈的酒拿来。” “杜康酒!”老板立刻拿了两坛美酒放在任宁面前“不仅烈,而且香醇,乃本店的极品。” 任宁不得不佩服他推销的本事,分明拿的是最贵的酒,当然所谓的最贵也就一百文钱一坛,这个钱任宁花得起,拿了两坛兴冲冲的离开。 看着任宁拿了两坛杜康酒回来众人有些好奇,这酒虽然名贵却随处可见,并不能给客人带来全新体验,达不到任宁的要求。 任宁始终保持着微笑,拿起一根烧过的树枝当做铅笔不断在宣纸上画着。 画完后急忙交给小三子,指定了一家木匠铺让他交给那家老板,并且第一时间制作。 吩咐完小三子后又让小六子去砍些竹竿,自己在院子里撑起一口大锅,下面放满了柴火,脸上洋溢着神秘的笑容! 第一百二十七章二锅头 半个时辰后小六子拿着两根三寸粗细的竹竿来到后院,任宁截了两米,并且用清水反复冲洗,尽量保证干净。 又是半个时辰小三子扛着一个巨大的木质锅盖也来到后院,静静的等待任宁给他们带来的“奇迹”。 任宁首先把两坛酒倒入锅中,然后用锅盖扣死,这个锅盖是特制的有一定的倾斜度,最低处掏了一个圆孔,正好可以把竹竿插入,然后用泥土封死其中的空隙。 竹竿的末端放着一个酒坛,酒坛至于装满冷水的盆中,然后开始生火。 任宁这个装置原理很简单,无非是利用水跟酒精沸点不同,达到一定温度后酒精首先变为蒸汽,沿着竹竿缓缓流入酒坛,由于酒坛外部是冷水就有降温作用,酒精蒸汽重新变为酒精,如此一来极大的提高酒精度数。 这便是最简单的烧酒,任宁早就有了这个构想。 古代的米酒完全靠着酵母菌发酵,然而当酒精达到二十度的时候酵母菌会失去活性,停止发酵,所以说古代的酒不会超过二十度。 《水浒传》传里武松喝了十八碗酒,若是换算成酒精度数高达六十度的烈酒不过是三斤。 当然任宁这个简陋的设备充其量得到五六十度的烈酒,这对他说足够了,绝对让那些自以为是的富家子弟找不到东西南北。 随着不断加热美酒开始沸腾,酒精蒸汽缓缓飘散到酒坛中,然后瞬间液化,一滴滴的积攒着。 任宁也是第一次烧酒,对温度的控制也够精细,温度高了酒精蒸汽来不及冷却白白浪费,温度低了酒精蒸汽产生量太少,半天也得不到多少烧酒。 历经一个时辰的探索任宁终于找到了平衡点,既能让酒精源源不断的蒸出,又能不浪费。 两坛杜康美酒最后换来不到一坛烧酒,显然酒精度数提高了一倍多,任宁轻轻嗅了一口,总算是找到现代白酒的感觉。 在炎朝喝酒用的是碗,任宁却拿了个极小的茶杯,轻轻抿了一口,立即有种火辣辣的感觉,大声喊着“痛快!” 看到任宁极为享受的样子,绝情强过茶杯一饮而尽,脸上立即露出一副痛苦的表情,伸着舌头喊道“辣!” 众人不免被他滑稽的表情逗乐,大概也能猜出此酒极烈,纷纷学着任宁的样子细细品尝,都有火辣的感觉。 这种感觉极为舒爽,立即温暖了整个身体,尤其是在冬月,可以祛除体内寒气。 “这是什么酒?”秦歆瑶立刻判断出此酒的价值,好奇的问道。 若要给这酒命名烧刀子最合适不过,然而任宁却不想用,突然灵机一闪“二锅头!没错就是二锅头!” “二锅头?”众人不明白其中的含义,却相信任宁绝对有自己的道理,他们只需要明白,此酒必将闻名整个炎朝就够了。 “接下来该怎么办?”秦歆瑶不是着急着挣钱,纯粹是想早点知道任宁还能带来多少惊喜。 他这些看似杂乱无章的发明,实则都在任宁的掌控之中,既然说了要把酒楼做大,便不会让人失望。 “大肆烧酒!”任宁豪爽的说到,心中已经有了规划。 正所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在东风来临之前任宁必须准备好足够的烧酒,足够的菜品满足顾客的需求。 小三子他们也来了干劲,按照任宁的吩咐又做了三口大锅,在对面的“将进酒”买了上百坛美酒,以最快的速度烧制。 同时也吩咐蔡嘉买了大量牛羊肉,各色新鲜食材,以备不时之需,自己却在一旁将竹竿削成一个个柱型木条。 “少爷您是在做象棋吗?”小灵从一旁走来,仔细的观看着。 她永远也不会忘记自己与任宁同做象棋的场景,只是不明白为何此时的象棋这么小,刻上字后即便涂了颜色也不容易分清。 “比象棋更有意思。”任宁笑着回答,手里的刻刀始终没有停止。 一下午时间所有人都在忙碌着,到了晚上又要招呼客人,不过按照任宁的吩咐今日不必再给路人免费品尝,这种营销模式利润小,前几日不过是为了看看这几道菜是否符合多数人胃口,如今效果达到了食色居开始走真正的利润化道路。 在炎朝最好的相传方式就是口口相传,这几道菜也算小有名气,甚至传的神乎其神,不少百姓慕名而来,整个大厅依旧爆满。 接下来的三天时间他们在重复着相同的工作,蔡嘉负责炒菜,高伯负责招呼客人,秦歆瑶负责收钱,小三子、小六子负责烧酒,削出几百个木条之后任宁开始刻字。 三天后总算是完成了手底下的任务,铁匠铺也送来了十个火锅。 任宁把刻有小字的木条整齐的排列着放入木框,然后涂上墨水,拿一张宣纸轻轻覆盖,又快速撤离,一行行小字出现在宣纸上。 “这是怎么回事”众人瞪大了眼睛,死死地盯着“神奇”的宣纸,不明白其中道理。 在炎朝人们也有几种不同书写方式,包括用毛笔写,用刻刀刻,却还没出现印刷术,任宁这绝对是一项创举,有了活字印刷术便可以大肆复印文章。 任宁只是不知该如何跟他们解释,含糊其辞的说着。 众人也发现小木块上的字,大概理解其中道理,由衷的佩服任宁的智慧,同时将目光放在文字本身上面: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即便不懂诗词,他们也能感受到文字中散发出来的魅力,瞠目结舌的看着任宁,纷纷伸出大拇指。 第一百二十八章诗仙会 这首将进酒任宁本打算送给对面酒坊,最后还是用在推广二锅头上,借着李白的文章换来的崇敬,任宁脸上有些挂不住,急忙读着下面的内容,也是自己的内容: 本店食色居,将于腊月初八,诚邀各路才子佳人,在最冷的天气,喝最烈的酒,届时您将有一展才华的机会,也能欣赏名家诗篇,以酒会友,以诗会友。 本店郑重承诺,三碗不醉者免单! 前面一首《将进酒》不过是为了显示才华,引起那些才子的性质,后面这些话才是任宁真正的目的,说好听了算是诗文会,说不好听了分明就是食色居的一个活动。 这张宣传页能邀请到两类人,其一:能读懂《将进酒》的真正才子,算是慕名而来。其二:自以为千杯不倒的酒鬼,纯粹为了比拼酒量,喝过三碗还能免单喜闻乐见。 不论如何这次来的多半都是富家子弟,舍得花钱,如此食色居才能逐渐走上正轨,当然具体能来多少客人,还要看宣传力度。 “若他们都能喝过三碗,岂不是都要免单?”小三子提出自己的疑问,贫苦出身的他毕竟更多看中银子,不懂宣传的效果。 三碗酒最起码有二斤,正常人绝对没这种酒量,也不能排除例外,任宁还算保守的说到“最多不过十分之一。” 高伯点点头表示同意,当了十几年管家的他也喝过不少酒,与二锅头比较起来简直如同白水,所以他断定能喝三碗的不过十分之一。 冬月已经结束,接踵而至的是腊月,再有八天时间便是腊八,也是一年中最冷的一天,炎朝有喝腊八粥的习惯,多半是为了驱寒,不算是大的习俗,喝烈酒自然也能达到这种效果,这也是任宁把活动选在腊八的原因。 这八天时间二锅头始终没有端上酒桌,无非是怕客人有了准备。 小三子他们格外忙碌,除了招呼客人外还需拿着一摞宣传页围着整个昌南城转,见了身穿华服的公子便介绍一番,同时送出宣传页。 虽说有了活字印刷术,任宁也不想多浪费一张宣传页,炎朝的造纸技术还没有到巅峰,宣纸的价格不菲,每一张都要发给有意向的顾客。 “诗文会,腊八酒?”那些看了宣传页的才子佳人纷纷来了兴趣,这首《将进酒》一时间引起整个昌南城的轰动。 “当真是妙笔生花,绝对是名家之作!” “此乃我等楷模。” 人们议论纷纷,无不对《将进酒》赞叹有加,更想知道此文章出自谁人之手,若是见了定要请教一二。 “三碗?哈哈!区区三碗酒而已,看来老子是要吃霸王餐了。”除了这些才子,不少酒鬼也跃跃欲试,等待着腊八那天。 不得不说宣传页的效果极佳,未到腊八食色居的名声已经传遍了整个昌南城,不少才子仕人提前来食色居看个究竟,虽没见到宣传页中的烈酒,却尝到了味道极佳的菜品,顾不得文人的形象,狼吞虎咽的吃着,还不忘用自以为不错的文字描述着。 任宁眼睛狠毒,往往能辨认出哪些是有钱人哪些是穷人,给出的菜价相差悬殊,算是让有钱人帮着穷人买单。 八天过的还算平淡,食色居的生意蒸蒸日上,虽不能日进斗金,净赚一百两银子还是绰绰有余。 看着白花花的银子高伯渐渐相信任宁的说法,并非酒楼不能挣钱,而是他们没有找对方式,只要营销得当菜品过硬,没有不赚钱的道理。 腊八这天众人起的很早,中午也没开门,为了晚上这顿饭忙碌着,任宁还需准备几篇诗文,总不能让那些风流才子觉得自己打着诗文会的幌子骗人,当然对他来说几篇有关饮酒的诗词不在话下。 每每用到李白的诗篇任宁都会有种罪恶感,倘若李白当真存在岂不是被他给活活毁了,为了生意他别无选择,只能尽量的少用几篇。 食色居的厨房不大,按情况来看很可能满足不了顾客需求,于是后院里也架起了一口大锅,暂时充当厨房,蔡嘉把刀工、厨艺发挥的淋漓尽致。 这些日蔡嘉极为卖力,也把食色居当成了自己的家,任宁都看在眼里,之前说三个月发月钱不过是为了挫挫他的锐气,既然他有这样的改变,也没必要伤了感情。 早在几天前任宁已经给蔡嘉发了月钱,还多加了十两,蔡嘉是拒绝的,他虽然爱钱如命,也知道大丈夫一诺千金,说了不要便不能要,后来看出任宁的诚意也不好推脱,否则显得矫情。 小三子、小六子他们也承担了几倍的工作量,月钱同样翻番,他们都有老爹、老娘需要这部分钱。 总之所有人的月钱都涨了不少,任宁的确是奸商,却只赚别人的钱,从不亏待自家兄弟,食色居赚了钱自然要有福同享。 小灵、小蝶、小桃三人并没闲着,不停的擦着桌椅,绝对做到一尘不染,也让顾客有更好的体验。 下午时分各种菜品准备就绪,一大锅红烧肉、一大锅无为熏鸭、好几盆水晶肴肉,这些都是能直接上的菜,也只有宫保鸡丁需要现做,当然蔡嘉早就切好了鸡丁与配菜。 小三子他们把一坛坛二锅头摆在房檐下,备好了大碗,只等客人就位。 任宁买了不少红布做成条幅,上面写着诗文会、腊八酒,也写了一些跟酒有关的对联例如:开坛千君醉,上桌十里香。 条幅需挂在最高处,绝情恰恰起到作用,飞檐走壁如行云流水般轻松自在,省了不少功夫。 二楼总算是完成了布局,并非一个个完全独立的包间,而是用木格栅隔成一个个空间,木格栅恰好肩膀的高度,坐下吃饭时不会被别人打扰,站起来又能与旁人交流。 这自然是任宁的主意,既能节省空间又能增加交流。 每个空间都有自己的名字,例如:墨梅阁、秋菊阁之类,让那些风流才子有种高人一等的感觉。 总之他们所作的一切都为了迎接夕阳下的宾客,缓缓开了大门之后,黑压压的人群把任宁吓了一跳。 第一百二十九章美味四重奏 宾客四方至,晚霞人影长,本就不算宽敞的小门被并排的几名顾客牢牢堵死,争抢着入内,哪还有文人墨客那种彬彬有礼,或是为了找个好坐席,或是图个头彩,总之局面难以控制。 任宁自知拦不住他们,立刻吩咐小三子他们挡住通往二楼的楼梯,总不能让他们坏了规矩。 任宁退开后人头如泉涌般进了食色居,别说是坐席,落脚之地都不宽敞,还在门外的那几人也拼了命钻进来,也终于填满了仅有的空间。 一时间食色居杂乱起来,一则为了好位置争吵,二则为了一睹名家风采争吵。 任宁清了清喉咙,大声的说了几句,熙熙攘攘的声音渐渐退去,最起码要给任宁介绍的机会。 前几句都是套话,无非是表达对众宾客的感谢,接着一番夸赞,任宁用的都不是俗套词语,自然博得那些文人墨客的好感。 最后说道“二楼乃贵宾席,接对联者方可入内!” 这话就像给他们打了兴奋剂一样,纷纷摩拳擦掌,等着大展身手,场面再度吵闹。 任宁自知盖不过他们的声音,也便不在多言,手里拿着一个卷轴快速打开,上面写着:楼小乾坤大。 这句不单单是个对联,还变相夸赞了食色居别有洞天,若是用普通言语进行吹捧,定会被这些才子骂的狗血淋头,奈何这些有深意的句子受到他们青睐,为了迎合这种氛围,自然也会以此类话语应答。 一名公子手中拿着画扇,左顾右盼看了一番,脸上露出笑意,折扇一挥何在手中,恭敬的说到“酒香顾客多!” 此下联不仅对仗工整,意思也大抵相同,预示着好的彩头,立即博得任宁喜欢,称为座上之宾。 任宁再出一联:适意琴三弄。 底下立刻有人对出:抒怀酒一杯。 同样成为座上之宾,昂首阔步的走上二楼,还不忘留给众人一个傲慢的眼神,赤裸裸的挑衅。 食色居不过是做了好的宣传,并没什么大人物,这些风流才子之所以积极,分明是有好胜心态,享受这种高人一等的感觉。 任宁故意利用他们这种心态,这才有了对对联的节目。 为了节省时间任宁所出对联并不难,多半与酒有关,提前把饮酒的气氛带动起来,正如望梅止渴、画饼充饥一个样,听到酒这个字众宾客已经垂涎三尺,哪有不喝的道理。 一盏茶的时间,足足十几人上了二楼,大厅总算是腾出落脚之地,座上宾的名额也所剩不多。 又是一则上联:琼浆玉液名天下。 此联增加了难度,同时极尽的突出酒香之气,众人的酒虫在胃里乱撞着,脸上满是焦急之色。 一名略显寒酸的翩翩公子来到任宁面前,双手抱拳,彬彬有礼,对答到“闻香不禁口流涎”语闭还特意擦了擦口水,极尽的表达出对美酒的渴望。 靠的近了任宁才看清此人相貌,分明是那日在沈园诗会见过的刘希夷,急忙说到“刘公子莅临,令本店蓬荜生辉。” 刘希夷看得出任宁对自己的恭敬,急忙回礼“任公子乃惊世之才,此话刘某愧不敢当。” 二人这番对话耐人琢磨,刘希夷之才众人有所耳闻,尤其是那日沈园诗会也出了不少风头,他却极力夸赞任宁,众人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 这次文人墨客中也有参加过沈园诗会的,对任宁大概有个印象,索性那日出尽风头的是秦歆瑶而并非任宁,否则免不了一些麻烦事。 刘希夷上了二楼之后,任宁又出了几幅对联,尽量保障更多宾客有高人一等的感觉,大厅渐渐宽敞,小三子、小六子从后院搬来不少椅子,把一张张桌子围满,一张桌子周围本来只有四把椅子,现在增加到六把,尽量保证每位宾客都有位子。 留在一楼的多半是些酒鬼,也不在乎这些细节,只要有肉吃有就喝便足够了。 宾客纷纷入座之后小三子、小六子进了厨房,两只手上分别端着木托盘,托盘里放了六盘东坡肉。 飘香四溢的肉味猛烈冲击着每位宾客的嗅觉,小三子还不忘介绍到“此菜名为东坡肉,选用上好乳猪肉,经七道工序,两个时辰小火慢炖而成,色泽鲜艳,肉质爽口,肥而不腻。” 听着小三子的介绍任宁险些笑出声来,他不过是给了普通的几个词没想到被他加工的如此完美,任宁坚信小三子有推销的潜质。 小六子也是同样的词汇,不过没小三子说的声情并茂,口齿有些笨拙。 接着又端出第二道菜,介绍到“此菜名为宫保鸡丁,选用散养九九八十一天的跑山鸡胸脯肉,经名厨蔡嘉用独特方法爆炒而成,肉色金黄,入口鲜美,酥脆搭配,饮酒必备!” 接着水晶肴肉、无为熏鸭陆续登场,免不了小三子一番吹捧,这般介绍看似华丽却完美的隐藏了做法,即便有人图谋不轨也得不到多少信息。 一楼的宾客狼吞虎咽的嚼着,两个腮帮子鼓起,他们不会用华丽的辞藻修饰,这种吃法就是最好的赞美。 二楼毕竟是些公子,吃相不能那么随意,何况是与人同桌,狼吞虎咽岂不被人笑掉大牙。 基本上吃一口说一句赞美之词,想不出词便不吃,尽量控制味蕾,却还是留了满嘴的口水。 四道菜过后气氛正浓,小三子、小六子一人拿了两坛美酒,迈着迟缓的步伐走进大厅,任凭酒香四溢,极尽可能的勾起众人的酒虫。 “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在这恰当好处的时机,任宁说着恰当好处的诗词,立刻把气愤烘托到最高潮。 “美诗、美菜只欠美酒!”刘希夷大声回应着任宁,不仅表达出佳肴美味,诗词绝妙,也表达了对美酒的期待。 有了前面前面大肆渲染,他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此酒只应天上有,人间能有几回闻! 任宁亲自端着酒坛开始介绍“此酒名为二锅头,选用优质五谷为原料,深埋地下九九八十一天发酵,配以清晨百花凝露,甘甜可口,酒香醉人,烈性十足!” 第一百三十章代悲白头翁 二锅头的香气,配合任宁的解说,最大力度调动了众宾客的酒虫,有些甚至垂涎三尺,正是在这恰当好处的时候,小三子、小六子拿着酒坛倒满一个个大碗。 此碗乃特制碗,外形上与普通碗大小相差不多,碗底却更深,更宽,能多盛三分之一的酒量,所谓的三碗实则变成了四碗,进一步增加难度。 那些酒鬼再也耐不住性子,端起大碗一饮而尽,立刻有种火烧心肺的感觉,紧接着酒意上头,绝对抵得上普通酒的三倍。 为了显示酒量不得不硬着头皮说到“好酒,爽快!”实则心里想着下一碗一定要慢点喝,否则怕是要出丑了。 不仅一人如此,多半的酒鬼都是这个状态,有些酒量不济的直接趴在桌子底下说着胡话,显然是醉了。 二楼的翩翩公子们喝像文雅,一小口一小口的抿着,却还是被烈酒烧了舌头,一边摇着头一边赞美着,且不论这酒香味如何,绝对是最烈的。 任宁拿着一个大碗,里面装的却是普通米酒,穿梭在宾客之间,不断敬酒,时不时说两句祝酒词,不断的烘托气氛。 不等酒过三巡众人纷纷有了醉意,尤其是那些不得志的文人墨客,抒发着愤懑的情感,任宁毕竟喝的是普通米酒,还算清醒,趁此机会又给他们上了几道名菜。 众人只顾着喝酒哪有时间吃菜,任宁不过是为了多赚些银两,醉酒的这些公子绝不会在乎几两银子,只要喝的高兴散尽千金又何妨,恰好映照着任宁写的那篇《将进酒》。 只见刘希夷高举着酒杯踌躇满志,显然已经醉了,大声说到“我,刘希夷,十年寒窗苦读,仍不得志,空有这满腔热血又有何用?” 听了这话那些不得志的书生纷纷高举着酒杯与之同饮,抒发着内心的愤懑。 就到恰当时机刘希夷有感而发“古人无复洛城东,今人还对落花风。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炎朝的都城就在洛阳,那些进京赶考的学子无不感叹洛阳花的美艳,却不得留,只能弃了这花另寻他处,这洛阳花始终开着,看花的人却换了一批又一批。 这两句诗词极尽的表达了刘希夷对洛阳的向往,对不得志的抒怀,立刻引起共鸣,免不了又多喝了几杯。 “没想到刘希夷的《代悲白头翁》竟是出自这种场合。”任宁又惊又喜,他原本认为此诗出自刘希夷晚年,白了头发才有感而发,若他真能凭借此诗一举成名,任宁也算是功德一件。 “刘公子果然大才,这首《代悲白头翁》写的绝妙。”任宁怕刘希夷只能说出两句,急忙补充道“尤其那句寄言全盛红颜子,应怜半死白头翁。此翁白头真可怜,伊昔红颜美少年。” 刘希夷微微一怔,也来了灵感与任宁对答如流“公子王孙芳树下,清歌妙舞落花前。” …… 如此一来两人竟写出一首完整的《代悲白头翁》,任宁始终以刘希夷的口吻在背诵,也就是说这首诗完全属于刘希夷本人,跟他没多少关系。 旁边的才子听的起兴,抑制不住内心的伤怀,纷纷高举酒杯接二连三的喝着,无不赞叹刘希夷之才,今日过后刘希夷的名号怕是要响彻整个昌南城。 任宁不仅给他提供这个机会,也给他无限灵感,算是刘希夷的恩人,至于今后发展如何还要凭他的造化。 这一夜众人以酒助性,以诗抒怀,喝的不亦乐乎,一楼的那些酒鬼为了喝过三碗不断地吃着东西,最后还是趴在地上。 夜色渐深,那些醉鬼相互搀扶着,摇摇晃晃出了食色居大门,嚷着明日还来挑战“二锅头”,如此看来接下来的几天食色居生意都不会差。 二楼的文人墨客也搀扶着下了楼梯,嘴里还说着一些愤懑的话,出了大门望着月光伤怀万分。 刘希夷是最后一个走出食色居的,对任宁充满敬佩与感谢,即便这一坛酒不是他人生的转折点也绝对是态度的转折点。 任宁也有些头晕,出门吹了吹冷风略显精神,小三子、小六子急忙打扫着杂乱的“战场”,小灵她们强忍着熏人的酒气,擦着桌子。 秦歆瑶跟高伯满脸笑意的数着银票,见了任宁纷纷竖起大拇指。 这一晚上的收入足足两千两银子,去掉成本以及宣传所用的开销,净利润也绝对有一千两,比起前不久的万瓷都有过之而无不及,高伯急忙给任宁汇报着。 任宁脸上也露着笑意,表情却比较平淡“还不错,勉强达到预期。” 任宁的目标绝不是这一千两银子,而是宣传效果,过了今夜食色居的定位将彻底改变,会是那些风流才子品诗论文之地,利润自然大幅度增加。 定位高了之后几道名菜的价格终于做了调整,纷纷涨了三倍,接近一两银子一道菜,绝不是普通人能消费得起,为了让普通百姓也能品尝到美味,一楼每个桌上都放着火锅,火锅的价格亲民,比食材贵不了多少。 任宁回到房间却并没休息,而是拿出一个空白的小册子,用直线组成一个个方格,里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字。 整理好账目后秦歆瑶来到任宁房间,看着他手中的小册子有些略显气愤,鼓起勇气问道“你信不过我吗?” 秦歆瑶的意思很明显,食色居的账目由她负责,任宁却还有单独的账本,这分明是信不过她,难免会生气。 她与任宁都是生意人,看重的是利益,账目分开本无可厚非,然而在她心中任宁不仅是生意上的伙伴,更是亲人,看他与自己生分有种说不出的心酸。 任宁理解秦歆瑶的意思,急忙把小册子摆在她面前,上面的小字引起秦歆瑶的兴趣,从右到左读到“字签人本,额金余剩,额金费消,额金存预,命姓?” “这是何意?”秦歆瑶有些头大,她甚至读不通这些字的含义,更不理解小册子的作用。 第一百三十一章贵宾计划 听着秦歆瑶艰难读完这些小字任宁略显尴尬的说到“读反了……” 任宁写的分明是:姓名、预存金额、消费金额、剩余金额、本人签字,这也不怪秦歆瑶,在炎朝书写的顺序分明就是自又向左,可以说是任宁写反了。 “这有什么用?”即便知道了任宁所写的内容,秦歆瑶仍猜不出小册子的作用。 任宁微微一笑,露出一副神秘的表情“敛财宝典!明日最少进账一万两!” 秦歆瑶有种暴揍任宁的冲动,她讨厌任宁故弄玄虚的样子,每次都不解释清楚,却还是选择淡定,她坚信明日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 就这样任宁写满了整个小册子,每一张只有一行字,算起来足足能够上百张,完成后感觉身体有些疲惫,酣然入睡。 自从逃离光明顶后他没睡过一个安稳觉,每日都在为食色居操劳,如今总算是有点起色,更加不能懈怠,路漫漫其修远兮,他只迈出了一步。 食色居的忙碌已经成了习惯,所有人听着鸡鸣声起床,提前准备着中午的菜色,也只有任宁被阳光照耀着双眼才迷迷糊糊起身。 任宁也意识到时间急迫,急急忙忙又拿了两个小册子,写上密密麻麻的小字,同时也让高伯一起帮忙,总算赶在客人到来之前写了三本。 第一位进店的是名身穿白衣的公子,显然是昨晚没有尽兴,还想品尝二锅头的滋味。 以往这个时候小三子都会迎过去招呼,然而这次任宁却抢在前面,恭敬的说到“这位公子,本店今日开展贵宾活动,预存一百两银子打九折,预存五百两打八折,多存多优惠。” 任宁一口气给此人介绍到,故意用贵宾一词替换了会员,这样才能突出他们高人一等的身份。 若是小三子给他介绍此人多半会拒绝,然而站在他面前的却是任宁,那个能写出《将进酒》的才子,自然来了兴趣。 此人也不在乎几百两银子,详细询问一番,爽快的预存五百两银子。 任宁带他来柜台等级,早就准备好的小册子终于派上用场,一条条的登记着,登记完小三子麻利的带着此人上了二楼,脸上充满笑意。 “五百两!仅此一人便能消费五百两?”高伯简直不敢相信,使劲捏了捏大腿,疼痛感传遍全身,这才知道不是在做梦。 秦歆瑶同样吸了口凉气,她从未见过有人在酒楼一次性消费五百两银子,对于任宁昨晚说的话有了一定了解。 接着又是一名翩翩公子,此人手头略显拮据最后预存了一百两银子,也被请到二楼,尊为贵宾。 一盏茶的功夫陆续有五人预存,其中两人五百两,三人一百两总共一千三百两,马上就能超过昨日的营业额。 小三子不断在旁边学着,总不能让任宁一直招呼客人。 接着来的是一名身穿布衣的中年男子,看上去是普通百姓,小三子想着机会来了,正要上前迎接,却还是被任宁抢先。 “尊敬的顾客本店今日推出套餐活动,吃两盘羊肉赠一盘,喝两坛酒赠一坛!”任宁笑着说到。 众人再次投来诧异的目光,本以为任宁要给他介绍贵宾活动,不曾想又多出一个套餐活动。 此人一听来了兴致,急忙点了两盘羊肉、两坛米酒。 任宁自然能看出这名顾客没有一百两银子,也只会吃一盘羊肉,喝一坛酒,然而这个套餐的推出却让顾客觉得吃两盘羊肉实惠,虽说他用两盘羊肉的价格买了三盘羊肉,不过食色居的菜色都是三倍利润,最终还是能多赚钱。 小三子给任宁伸出大拇指轻声说道“不愧是宁哥!”同时也学到些皮毛,接下来的顾客任宁陆续安排给小三子推荐。 中午吃饭的人不如晚上多,然而食色居却收入了五千多两银子,若是等到晚上绝对能超过一万两,甚至更多,也初步能达到任宁的预算。 待客人走后众人纷纷不解,为何贵宾活动能带来如此巨大利润,任宁给他们解释了两点: 其一贵宾活动能快速圈钱,让顾客提前消费。其二贵宾活动会带来更多回头客,那些本想着吃一两次的顾客由于存了几百两银子不得不多吃几次,甚至带着亲朋好友一起品尝。 “我怎么没想过这种方法?”秦歆瑶拍着额头说到,对任宁佩服的五体投地。 任宁真想告诉她,贵宾活动在现代随处可见,形势千变万化,他只是用了个皮毛而已。 随着食色居生意的兴隆,几人更加忙碌,一下午时间小三子、小六子都在菜市场采购,蔡嘉准备着晚上的菜品,高伯整理着账本,小灵她们收拾着卫生。 任宁也算忙里偷闲时而练习一下手弩,时而教秦宏一些知识。 自秦宏跟着秦歆瑶离开秦府之后秦宏便无人教导,时长帮着干些杂活,学业渐渐荒废,任宁毕竟有着大学文凭,买了几本圣贤书孜孜不倦的给秦宏讲着。 不过他经常掺杂一些自己的思想,即便读着《论语》也不忘骂几句“该死的孔老二”。 孔子的确是一面旗帜,在文化发展方面有着举足轻重地位,但他封建的思想却束缚着古代的发展,任宁自知没实力改变,只能过过嘴瘾。 每次见他吹胡子瞪眼的骂古之圣贤,秦宏都会偷偷发笑,总不能与任宁发生争执,久而久之而受到任宁的影响,觉得封建社会的确有其弊端。 正如荀子所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 任宁喜欢把那些开明的思想讲给秦宏,不希望他被封建思想毒害。 讲累了任宁会说一些三国故事,说的差不多了也会谈及《水浒传》,甚至是《西游记》这些神话。 讲到孙悟空大闹天空的时候任宁特意说到,孙悟空正如被压迫的农民,当他具有反抗能力的时候就会毫不客气的冲上天空。 秦宏似懂非懂的点点头,绝不是单纯的听着有趣的故事,也暗自下着决心要改变一些东西。 第一百三十二章欢度春节 完成了四菜、一锅、一坛之后食色居步入正轨,贵宾活动与套餐活动也成为一大助力,初步实现了任宁口中的第一步,利润化。 一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在这期间过了春节,一个异乡的春节,一个令任宁毕生难忘的春节。 春节是团圆的日子,任宁难免会思念家乡,心情有些低落,口中不断念着思乡的诗词。 本想着会是一个索然无味的春节,却收到了不少惊喜。 除夕那天小三子、小六子开始忙碌起来,买了各色灯笼,挂在门前屋后,小灵她们几名女子剪着窗花,忙的不亦乐乎。 高伯字写的漂亮,描摹了几幅春联,挂在灯笼下面,更显出节日的气息,众人脸上始终露着笑容。 即便独来独往的绝情也开始帮忙,在一副写着家和万事兴的对联下面发呆,轻轻说到“家!” 也不知他是认出了这个字,还是感受到家的气息。 看着他们忙幸福的样子,任宁的心情好了许多,正犹豫要不要参加的时候,突然感觉被一只软绵的小手牵着,转身发现秦歆瑶的笑脸。 秦歆瑶身着百花素裙,披着一件大红色马甲,抓着任宁欢快的跑着,白皙标志的脸蛋露出灿烂的笑容,却不漏齿,显得更加迷人,简直美到极点。 任宁狠狠咽了口唾沫,显然是起了生理反应,尤其是感受着秦歆瑶身上的香气,拉着已经酥软的小手,此刻的他应该强行挽着秦歆瑶的小蛮腰,深深的吻下去,然而他还是压制住内心邪恶的想法,与之来到昌江岸边,观赏着美轮美奂的灯光。 炎朝还没出现鞭炮,更没燃放爆竹的习俗,各家各户燃了所有的蜡烛,灯火通明,堪比白昼。 不少才子佳人折了花灯放入昌江,许下最美好的祝愿,任宁依稀的记得刚来炎朝的场景,他不过是个落魄公子,秦歆瑶却在中元节与他同放花灯,她不知秦歆瑶许下的是什么愿望,只记得自己潦草应付。 任宁承认自己不够浪漫,想着重新放一次花灯,却被秦歆瑶拒绝了,她那天真浪漫的脸庞分明在诉说“愿望许多了便不灵了。” 或许对秦歆瑶来说能完成这一个愿望今生足以,其她的愿望也不想放在心上。 看着秦歆瑶天真的样子,任宁万分自责,他分明知道秦歆瑶喜欢着自己,两人也约定了婚姻,却从未尽过未婚夫的责任,甚至对她忽冷忽热。 “春节为何要点燃如此多的蜡烛?”望着昌江内艳丽的倒影,任宁有些好奇,也想着带起更浪漫的氛围。 秦歆瑶望着星空,脸上充满神秘色彩“据说春节这天年兽降临,人们必须灯火通明方能驱赶年兽。” “年兽?”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任宁灵机一动,急忙钻进食色居的内院。 他小时候也听说过年兽的传说,只不过驱赶年兽的方法不同,心想着也做几个爆竹。 其实任宁早就有了做爆竹的材料,无非是把硝石、硫磺还有木炭按一定比例混合,外面包裹一层层纸张,最后用浆糊封死。 任宁找出所剩不多的那块硝石,磨了些粉末,又拿了不少硫磺跟木炭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同时吩咐小三子熬浆糊,小六子找宣纸。 没用一刻钟的时间一串爆竹出现在任宁手中,众人有些好奇,不知这圆筒状的东西有何作用。 任宁找来一根竹竿,吩咐小三子举着,爆竹挂在竹竿另一端,让他们后退几步,然后用火折子点燃了爆竹。 这是任宁第一次制作爆竹,弄不清比例,若不得当黑火药威力巨大,任宁立刻跑出近十米的距离,牢牢的捂着耳朵,还不忘大声喊道“当心了!” 众人还没反应过来爆竹已经“噼里啪啦”发出巨大的响声,着实把众人吓了一跳,接着纷纷露出欣喜的笑容。 “这响声真能驱赶年兽吗?”秦歆瑶瞪大了眼睛瞪着任宁回答,跟活泼可爱的小灵倒有几分相像。 或许单纯可爱是每一名女子的天性,只是被某些责任压在心底,当秦歆瑶放下那些包袱的时候,也将是展现天性的时候。 任宁同样微微一笑,却又严肃的回答“不仅能驱赶年兽,还能带走所有晦气!” 放完爆竹众人围在一起吃年夜饭,早在中午蔡嘉已经离开,他也有自己的家庭,需要与妻儿、父母一同过春节,虽说蔡嘉表示愿意给他们做一桌好菜,还是被任宁决绝了。 任宁拿来一个巨大的火锅,里面放满了碳,一桌子牛羊肉开始下锅。 在炎朝有个习俗,春节要喝梅花酒,高伯一早便准备了好几坛,倒在碗里众人大口大口喝着。 “甜!”绝情抿了一口露出享受的表情,自那次大口喝了二锅头之后,他似乎对酒成了产生了阴影。 分明十六七岁的长相,却是孩子天性,可爱的样子惹来众人欢笑,他自己也嘿嘿小了两声。 自从来到这个大家庭后绝情的心性改变不少,任宁完全有理由相信他与正常人相同,只是从小被关在光明顶束缚了思想。 按照习俗除夕夜这天需要守岁,一晚上不能睡觉,为了增添一些乐趣任宁竟找来牛皮纸上面写着“刘备、张飞、关羽、曹操……” 这些人名下面还有密密麻麻的小字,众人纷纷好奇问个缘由。 反倒是秦宏第一个兴奋的说到“关羽!就是那个过五关斩六将的关羽吗?” 任宁满意的点点头,给秦宏讲了不少三国故事他总算是记住不少,至于其他人物的来历任宁没有一一说明,而是介绍着“三国杀”的游戏规则。 众人听的似懂非懂,围着一张八角桌分坐四周,抽取了属于自己的英雄。 “大小姐的主公。” “哼,没想到少爷是内奸!” “杀一下!” “我闪!” “发动无双效果。” “我再补一刀!” 第一次接触三国杀的众人未能找到其中诀窍,场面有些混乱,忠臣的任宁经常被主公杀死,颇感无奈。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这一晚上他们始终沉浸在快乐与幸福中。 至此也进入到至丰十三年! 第一百三十三章咄咄相逼 按照炎朝习俗正月初六商铺才能开市,小三子他们欢喜的推开大门,带着新气象迎接着宾客。 几日不见蔡嘉脸上又多了些肥肉,也多了些精神,看样子准备跟随任宁大干一场。 初六的生意不算太好,大部分人还忙着走亲访友,过了初八客人陆续回归,食色居再度陷入饱满的状态,每日都有上千两白银的收入。 这几日任宁也没闲着,盘算着第二步计划,隐藏着身份混迹在各大酒楼。 由于食色居的崛起其它酒楼生意惨淡,勉强能够维持生计,有些甚至面临倒闭,任宁恰好抓住这个机会,偷偷的与那些名厨会面。 酒楼生意不好厨师日子也不好过,能按时下发月钱已是万幸,哪还敢想老板给的赏钱,心里都存着几分怨气,再加上老板不停的训斥,早就有了辞职的想法。 任宁的出现无疑给了他们希望,任宁愿意出二倍的月钱邀请这些名厨来食色居。 有些名厨倒有几分义气,死活不肯离开,大部分还是私底下跟任宁定了契约,只等任宁一声吩咐。 任宁绝不是为了控制昌南城所有酒楼,纯粹是缺少厨师,蔡嘉的确不错,单凭一人玩转整个食色居,然后任宁还打算开数十个食色居,这也算未雨绸缪。 秦歆瑶他们不清楚任宁的计划,还以为他想招几名厨师给蔡嘉打下手,当看到近十位名厨的时候傻眼了。 这里面随便一人名气也不亚于蔡嘉,怎会甘心给蔡嘉打下手,更何况足足有七人。 这天晚上食色居打烊的很早,十位名厨围在任宁旁边听着指示,秦歆瑶他们也对任宁接下来的动作感到好奇,蔡嘉同样留下来旁听。 “你去益州学习川菜,你去齐州学习鲁菜,你去广州学习粤菜,你去金陵学习苏菜,你去余杭学习浙菜,你去福州学习闽菜,你去潭州学习湘菜!”任宁指着每个人说到“学习时间为三个月,在此期间每月月钱二十两银子,学成归来后继续加钱!” 对厨师来说拥有学习的机会尤为重要,他们甚至愿意自掏腰包,不曾想任宁每月还支付高额月钱,若不是看着手中六十两银票绝不敢相信。 听闻任宁给他们学习的机会蔡嘉并不羡慕,他坚信跟在任宁身边能学到更多,况且他已经把食色居当成自己的家,不分彼此。 得到命令后几人纷纷退去,急忙收拾东西,准备着第二天一早出发。 “为何要这么多名厨?”秦歆瑶充满疑惑的问道。 任宁也不知如何跟他解释,总不能说要开几个特色美食城,含糊其辞的说到“未雨绸缪。” 秦歆瑶似懂非懂的点点头,总是看不穿任宁心中所想,也摸不清他的套路。 然而平静的日子没持续多久,过了十五之后食色居终于来了不速之客。 “宁哥!宁哥!不好了,不好了!”小三子惊慌失措的大叫着,此时的任宁正拿着手弩不断射击“张文才”的身体。 小三子的性格任宁很了解,一般的小事绝不会麻烦自己,看样子是出了大事,任宁匆匆茫茫来到大厅。 出现在他面前的不是别人,正是县令的外甥张文才,正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中,任宁真想拿出手弩射穿他的胸膛,又不想连累大家,只能忍气吞声。 倘若张文才是来吃饭的也无可厚非,他却带了十多名身穿盔甲的官兵,分明是来找事的。 一楼的宾客见了官兵手中明晃晃的长剑吓得屁滚尿流,哪还有心情吃饭,二楼的文人墨客听了也纷纷逃跑,食色居很快冷清下来,没了一名客人。 听到杂乱的声音绝情立刻赶过来,眼中露出怒气,轻声说到“打他!” 这话令任宁哭笑不得,也完美诠释了艺高人胆大的含义,急忙在绝情耳边轻声说了几句,绝情点点头脸上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 “歆瑶,你竟为了小子堕落于此。”张文才指着任宁说到,对秦歆瑶的称呼极为亲密。 “张公子请注意你的言行,我不允许别人如此诽谤我的未婚夫。”秦歆瑶对张文才印象本就不好,再加上任宁的事情对他恨之入骨,若不是为了顾全大局恐怕早就破口大骂了。 秦歆瑶的语气生硬,不仅划清了她与张文才的界限,还特意强调跟任宁的关系,极尽的展现出女中豪杰的气魄。 张文才丢了脸面,气冲冲的说到“本公子是来吃饭的。” 说完大摇大摆的走向二楼,然而正当他要上楼梯的时候,背后突然出现一个黑影狠狠的踹在前不久受过箭伤的屁股上。 直接趴在楼梯上,咧着嘴不停的摸着屁股,发出“哎呦”的声音,显然是伤口还未完全愈合。 “是谁?那个孙子偷袭爷爷,给我站出来!”张文才大声喊着,却不曾有人出声,身后的十多名士兵也摇摇头,表示没有任何异常。 出手的自然是绝情,他的速度极快只留下一道黑影,心不在焉的官兵哪能看清,还以为是他自己不小心摔倒。 看着他痛苦的样子任宁笑出声来,就连他带来的官兵也忍不住发笑。 张文才扶着楼梯勉强站起来,愤怒的说到“你们给我好好看着!” 他下一句话分明是想说不让其他人靠近,当然这话是不能说出来的,免得被人指责滥用职权。 即便如此十多名身穿银盔手拿长剑的官兵也足以令人生畏,哪还有顾客敢靠近。 张文才上了二楼不过点了两道菜一坛酒,总共消费几两银子,等他下楼之后已经过了饭点,任宁他们也只能盼着晚上生意好些。 不过他有种不祥的预感,几个月前张文才为了杀他不惜动用几百名官兵,花费数千两白银,如今也不会善罢甘休。 小三子他们纷纷露出愤怒的目光,甚至说着大不了跟他拼命这类的话,显然是替任宁抱屈。 任宁微微一笑,眼神中却露出一丝犀利“即便他不来找我,我也会去找他,有些账早晚得算!” 第一百三十四章悲剧重演 随着夜幕的降临,顾客们陆续进了食色居,也就在这个时候一群官兵将门口围的水泄不通,来往的顾客哪还敢靠近,已经入座的也纷纷逃窜。 任宁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张文才果然没有放过食色居,再次带着十多名官兵扰乱生意。 有了上次摔倒的先例张文才几乎是倒退着上了二楼,然后趾高气昂的说到“给我上菜。” 小三子有些不忿,又不敢得罪张文才,在他的菜里狠狠吐了几口唾沫,骂骂咧咧的说到“让你欺负宁哥,吃我的口水吧!” 小六子见了也吐了几口,算是给张文才多加点调料,他们本想放毒,又怕连累任宁,充其量做些小动作。 小三子看着张文才一口口吃着脸上露出奸笑,急忙退下去,“精心”为他准备第二道菜。 没了客人任宁倒是清闲,靠在椅子上不断的盘算,却始终没个好办法。 在炎朝商人地位并不高,若是得罪了朝廷没好果子吃,更何况是得罪了张文才这种小人。 若是放在现代拍几张照片发到网上分分钟就能解决,对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任宁也只能感叹,丝毫不能改变。 简简单单的两道菜张文才足足吃了一个时辰,也成功过了饭时,这才下楼,离开时还不忘给任宁一个挑衅的眼神,似乎在说“小子你等着瞧!” 对于这种恶人,任宁想过以恶制恶,派出绝情将他击杀再简单不过,不过想到他与泥黎谷暗中有勾结,难免有所埋伏,即便是绝情这种功夫,也不能确保万无一失。 再者说任宁想用光明正大的方法解决张文才,也算是还大炎律法一个公道,不能让他这种恶人为所欲为。 小三子、小六子年轻气盛,不断说着找他拼命之类的话,高伯却只能暗自叹息,刚刚看到的希望又要破灭。 秦歆瑶到不在乎挣不挣钱,只是咽不下这口恶气,她讨厌张文才那副丑陋的嘴脸。 任宁的话少了些,思想上的压力大了些,没日没夜的练习手弩,只有变得足够强大他才能保护自己,保护身边的人。 绝情依旧无忧无虑,只是每天见了张文才有些愤怒,想着出手,又一次次的被任宁阻拦。 一连十日食色居没来过一名顾客,张文才那二两银子都不够成本,何谈众人的开销,他们始终处于亏损的状态,索性前几日赚了上万两银子,否则难以维持生计。 十天时间,写着张文才名字的稻草人,被刺成蜂窝煤,不仅任宁的弩箭接二连三的射击,绝情也时不时刺几剑,用来抒发内心的愤怒。 张文才毕竟有县令撑腰,众人敢怒不敢言,此时若有旁人惹到他们必定会死的很惨。 然而不长眼的人还真存在,这个节骨眼上得罪了食色居。 “不好了!宁哥不好了!”小三子再次慌慌张张闯进任宁的房间,还在睡梦中的任宁立刻惊醒,白了小三子一眼说到“你小子从不带来好消息。” 说笑中任宁已经穿好了衣服,他绝对有理由相信又是一个噩耗,甚至比张文才的出现更恐怖。 出了房门任宁才发现小六子他们手里拿着木棍,满脸怒气,等着任宁出来主持大局。 “到底怎么回事?”任宁也有些慌张,不由的感叹“真他妈晦气,喝凉水也能塞牙缝。” 小三子犹犹豫豫,话到嘴边又咽回去,生怕提到任宁的忌讳。 “说吧!当初青花瓷生意被人抢了宁哥都能承受,还有什么大不了的!”任宁嘴上说着能接受,实则耿耿于怀,只是借这件事情表达自己的承受能力。 “孔氏酒楼……孔氏酒楼……”小三子吞吞吐吐的说着,不敢抬头看任宁。 “吞吞吐吐的像个娘们,赶快说。”任宁豪迈的说着,殊不知接下来这个晴天霹雳。 有任宁这话小三子也来了底气,挺起胸膛大声说到“孔氏酒楼也推出了东坡肉、宫保鸡丁、水晶肴肉、无为熏鸭这几道菜色。” 任宁感觉双腿发软一屁股坐在地上,不知该说什么。 这分明是历史重演,辛辛苦苦想出的菜品又被人盗取了。 然而小三子并没停下来,继续说着“他们也有贵宾活动跟套餐活动,并且招呼顾客的多为年轻漂亮的女子。” 他们不单单的是模仿,而且变相升级,用美女去勾引顾客简直轻而易举,那些有钱的公子怎会吝啬几百两银子。 张文才的出现几乎把他们逼入绝境,如此一来分明是雪上加霜。 在小三子的搀扶下任宁勉强起身,掏出手弩对准“张文才”扣动悬刀,弩箭不偏不倚的穿透他的胸膛,显然任宁的准度大幅度提升,接着眼中露出逼人的杀气,爽朗的说到“揍他丫!” 众人等的就是这句话,憋在心里的怒火总算能够得到释放,他们不敢得罪官府,却不怕小小的孔氏酒楼。 任宁在前,小三子、小六子分居两边,高伯与绝情也紧紧跟着,一行人手里拿着棍棒浩浩荡荡出了大门,径直的走向孔氏酒楼。 秦歆瑶心里有些不安,她知道商场最忌讳打架斗殴,如此一来食色居必定走向万劫不复,没人愿意来一家喜欢斗殴的酒楼,然而她却没有阻止,秦歆瑶不想让任宁受两次窝囊气,倒不如发泄出来痛快。 孔氏酒楼位于昌南城北侧,坐落于昌江两岸,也算是个福门旺地,之前却因为经营不善濒临倒闭,尤其是食色居的崛起抢走了最后几个顾客,不曾想正是这个不起眼的酒楼偷学了食色居的菜品与经营方式。 手中拿着武器的任宁他们立刻引起路人的注意,纷纷避让,免不了议论纷纷,多半是说他们坏话,也有认出任宁身份的。 大概一刻钟的时间几人终于来到孔氏酒楼附近,几名年轻漂亮的女子花枝招展的吸引顾客,见了任宁他们却是恐惧的后退几步。 任宁手里拿着一米多长的木棍大摇大摆的靠近几名女子,用力挥了挥木棍厉声说到“为何不邀请我们!” 第一百三十五章宁哥发威 这些不过是普通柔弱女子,拿了孔氏酒楼银两为他们迎接客人,哪敢同任宁他们较量,纷纷慌了手脚,大声尖叫着。 “何人喧哗?”这是一名身穿黑袍的中年男子从大厅缓缓走出来,此人不胖不瘦身材中等,下巴上长着一颗痣,尤为突出,看样子是孔氏酒楼的老板。 任宁见了此人顿时来了怒气,冰冷的问道“你就是这家老板?” 孔老板不卑不亢的点点头,丝毫没被他们的阵仗吓倒。 “是你偷学了食色居的菜品?”任宁声音愈发犀利,眼看已经压制不住怒火。 听到这里孔老板大概确定了任宁的身份,也知道他此行目的,向着大厅招了招手,立刻出现五六名拿着家伙的店小二。 任宁冷哼一声“来的好!揍他丫!” 说完小三子他们拿着木棍快速冲上去,与孔氏酒楼的店小二打的不可开交。 任宁不过是想教训他们没想着闹出人命,再三叮嘱绝情不要下手太重。 任宁一边打一边骂着“你们不仅菜色比食色居更佳,还卖更低的价格,这是何意?” 双方的争吵立刻引起路人的围观,他们大概能听出,食色居的老板因为孔氏酒楼比他们卖的便宜而故意找茬。 也把任宁归为市井无赖的行列,指指点点唏嘘不已。 孔老板手里没有武器,被任宁一棍子打在胳膊上,疼的险些流出眼泪略带委屈的说到“我们各凭本事,公平竞争,动手的不算君子。” 任宁才不理会,接着又是一棍子“竞争你妹!老子心情不好就想打人!” 这句话无疑也落在旁人耳中,指指点点说到“真是个恶人,心情不好就要打人。” “没错,以后再也不敢去食色居吃饭了。” “我看孔氏酒楼也不必他们差,价格还实惠。” “没错,没错。” 众人不断附和着,短短一盏茶的时间,纷纷决定今后去孔氏酒楼吃饭。 打了孔老板几下任宁也算出了心中的恶气,小三子他们也击败了对手,可谓是“大获全胜”,绝情一脸不高兴的样子“没劲。” 来之前他以为要跟高手决斗,不曾想一招制敌,丝毫没有比试的快感。 “兄弟们,撤退!”任宁振臂一挥,昂首阔步的离开,只留下孔氏酒楼几人纷纷咧着嘴,显然是受伤不轻。 “我要告你!我要告你!”躺在地上的孔老板,忍着剧痛用胳膊撑着地,勉强站起来,满是委屈的说到。 偷学食色居的菜品的确是他不对,然而炎朝没有法律规定不允许这么做,任宁却不问缘由大打出手,他们的确有些委屈。 打完之后他们也算出了心中这口恶气,沉闷依旧的心情终于变得好爽,像极了凯旋归来的英雄。 谁知秦歆瑶却满脸不高兴的问道“打完了?” “的确的说是打赢了!”任宁趾高气昂的回答,还不忘补充。 秦歆瑶白了他一眼“能赢回丢失的顾客吗?” 其实这个问题任宁也想过,只是若今天不去实在有些窝囊,任宁之前还在奇怪为何秦歆瑶不阻止,现在想来她是把任宁的高兴与否放在第一位,利益次之。 任宁却不后悔,紧紧靠在秦歆瑶身边,两人的脸颊几乎是接触在一起的,任宁甚至感受到秦歆瑶脸上的温热,轻声在她耳边说道“好戏还在后面!” 正午很快来临,又到了饭时,张文才却没出现,他似乎听闻任宁暴打孔老板的消息,带着几名朋友前去安慰,并且点了一桌子菜让他赚些银两。 总之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张文才奉行这个道理,另外他也断定经此事之后食色居丢失了信誉,没人愿意来此吃饭。 整个中午食色居仅仅来了两名顾客,完全因为冲了贵宾卡,倘若不来余下的钱无法取出,这顿饭吃的战战兢兢,生怕任宁他们这些恶人对自己拳脚相加。 晚上情况与之相仿,几名贵宾狼吞虎咽的吃过饭后匆匆忙忙跑掉,哪有闲心欣赏美食。 一连七日食色居都没什么顾客,那些贵宾也几乎用掉余款,大厅显得格外冷清,小三子他们只能坐在椅子上不停叹气。 早知会有这种结果他们绝不会因为一时冲动而去孔氏酒楼砸场子,就算对方跟他们竞争也总会有些客人,不至于如此萧条。 高伯更加懊恼与自责,身为长辈他不但没能阻止任宁,反而冲在前面,此刻肠子都悔青了,看着账本上一个个亏损的数字悲伤到极点。 秦歆瑶也没想到这件事情影响巨大,本以为任宁能拿出解决办法,却见他整日训练,对此事毫不上心。 孔老板虽然挨了打,却因祸得福,酒楼天天爆满,张文才经常带着几名朋友光顾,不断的安慰孔老板,实则想着让他痛恨任宁,与任宁为敌。张文才恨不得让全昌南城的人都与任宁为敌。 孔氏酒比食色居宽敞,足足有三层,顶层同样做了隔断,二楼全部是火锅,一楼算是大厅菜价比较亲民。这种天天爆满的情况绝对日进斗金,胜过食色居最辉煌的那几天。 “宁哥,用不用再去打他们一次。”小三子终于坐不住了,抄起木棍就要出发。 “打你妹。”任宁哭笑不得“早晚有一天让你参军。” 听了这话小三子放下木棍老老实实坐下,他可没胆量参军。 这个晚上一名顾客也没出现,众人坐在大厅里唉声叹气,颇有一种混吃等死的感觉,唯独任宁眼神中充满期待,似乎隐瞒着什么。 皓月当空之时路上的行人纷纷散去,算是过了饭点,小三子不情愿的关了大门,他们多想等到顾客,哪怕是一名也行,总能振奋一下人心。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人敲了两下大门,轻声喊着“任老板,任老板!” 若他早点出现小三子肯定笑脸相迎,如今蔡嘉已经离去,没了厨师也不能招待顾客,只能不耐烦的说到“打烊了,打烊了,明天再来吧!” 任宁离开椅子微微笑道“贵客来了!” 第一百三十六章苦肉计 随着大门缓缓打开,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是一个不胖、不瘦、不高、不矮的身影,借着烛光才能看出四五十岁的面孔,下巴上还长着一颗痣。 任宁三步并作两步,走到此人面前,表情分明是兴奋的,又要露出一丝愧疚“孔老板您的伤好了吧!” 此人正是孔氏酒楼的孔老板,前不久被任宁打的不轻,胳膊上都是淤血,却还是笑着说到“不打紧,不打紧。” “那几名挨打的伙计都给赔偿了吗?”任宁还不忘问起孔氏酒楼被打的几名店小二,足以显示出关切之情。 分明被任宁打过,孔老板还是谦虚的说到“每人给了十两银子,他们都钦佩任老板的豪爽!” 两人几句对话,让秦歆瑶她们有些摸不着头脑,前不久的敌人,竟变成了朋友,或者说其它关系。 孔老板找了靠烛光的一张桌子坐下,从怀里掏出一个账本,还有厚厚的一摞银票。 这下众人惊慌了,秦歆瑶抢先说到“不能卖!” 显然他以为孔老板要收购食色居,毕竟近日食色居生意萧条,而孔氏酒楼红红火火,赚了些钱收购别家酒楼也是商场常态。 孔老板用不解的眼神看了看秦歆瑶,然后笑着说到“一个月前已经卖了。” “一个月前?”秦歆瑶脸色有些难看,除了悲伤之外还有抑制不住的怒火,用极其犀利的眼神盯着任宁“为何不跟我商量?” 食色居对她来说不仅仅是个酒楼,更是家,是温馨的港湾,收获幸福的地方,如今却被任宁卖了,自己还蒙在鼓里,哪能不生气。 正当她要爆发怒火的时候孔老板慌里慌张的说着“莫非秦小姐不满意孔氏酒楼为任老板创造的利益?” 这话不似任宁卖了食色居,更像是任宁收购了孔氏酒楼,秦歆瑶尴尬笑了笑“歆瑶没那意思,孔老板不要多想。” 任宁始终笑对秦歆瑶,此刻更是露出得意的目光,似乎在向她炫耀着成果。 没了秦歆瑶打扰孔老板总算是翻开账本,指指点点解释道“这是七天的利润,总共一万两!” “一万两!”众人吸了口凉气,开始数着手指头,大概想算算一万两是个什么概念,就连任宁也没想到会有如此成效。 一个月前食色居生意兴隆,不少酒楼濒临关门大吉,孔氏酒楼正是其中之一,任宁又挖走了孔氏酒楼最好的厨子,无奈之下孔老板只能以低价出售孔氏酒楼。 恰逢任宁觉得食色居面积小,想着收购,于是以八千两的价格成交。 收购之后任宁发现,孔氏酒楼生意的确萧条,打算引进食色居的菜品,这是张文才出现影响了食色居的声音,任宁自知张文才不会善罢甘休,于是决定牺牲自己名声成就孔氏酒楼,当个隐形老板,反倒自在。 至于前几日双方大打出手是任宁一早计划好的,孔氏酒楼那几名店小二也是友情配合,小三子他们却拿出了实力,也就导致了他们大获全胜的结果。 当然任宁给那几名店小二十两银子作为补偿,这是他们两个月的月钱,足以弥补身体上的创伤,纷纷敬佩任宁的为人。 接过银票之后任宁拿出一千两交给孔老板,面色恭敬的说到“这是给您的!” 按理来说任宁买下了孔氏酒楼,所有利润都归任宁所有,孔老板不过是个掌柜,拿些应得工资,跟这一千两冒死不沾边。 孔老板自是明白商场规矩,急忙推脱到“不不不!您能让我继续留在孔氏酒楼已经是最大的恩惠,怎么还能要您的钱。” 任宁却没收起一千两银子,一本正经的说到“这是您应得的,只要孔氏酒楼利润高您每个月都会得到一些奖金!” “没错就是奖金!”任宁故意强调奖金一词,这恐怕也是炎朝的先例,任宁懂得如何调动下属的积极性,表面上来看一千两银子不少,然而有了积极性孔老板可能多创造两千两甚至更多的利润。 孔老板见任宁一再坚持也不好推脱,嘴上说着感激的话,也打心底佩服,今后定是拼了命的给任宁创造利润。 即便没有被收购之前孔氏酒楼一个月的利润不过一千两,如今短短七天时间便收入一千两,这是孔老板做梦也想不到的,唯有行动表达感激。 “哼,没想到任宁才是孔氏酒楼的老板!”食色居的窗外有着一个黑色人影,偷听着他们对话的内容。 “有人。”听觉极好的绝情指着窗外轻声说到,他却并不知道窗外有人意味着什么。 “绝情,抓住他!”任宁莫名的感到心慌,总感觉窗外之人不简单,自己遭遇了次次危险与之脱不了干系。 窗外这名黑影惊慌失措,他时刻保持着警惕,甚至不敢大声喘气,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要怪也只能怪绝情听觉过于灵敏。 此人不过是名普通家丁,哪跑得过绝情还未动身,已经被团团围住。 烛光下此人露出原本面貌,二十多岁的样子,身穿黑衫,头戴黑帽,典型家丁打扮,分明被任宁他们控制却是一副不屈的表情,撇着头冷哼一声,充满轻蔑的说到“休想从我口中得到任何消息。” 任宁摆着手,摇着头,缓缓走向这名家丁,脸上充满狡诈的笑容“不不不!你可能想错了,我不想得到任何消息,也不能让你带走任何消息,小三子割了他的舌头。” 小三子立即拿了把菜刀,恶狠狠的走向此人,伸手便是一巴掌“龟孙,让你陷害宁哥!” 此人在窗外鬼鬼祟祟目的几乎可以确定,小三子痛恨这种窗外小人,更何况他陷害的是任宁,自然不会轻饶,这一巴掌直接在他脸上留下五道手印。 小六子趁势捏着他的下颌,使其嘴巴张开,用钳子夹着舌头缓缓拽出。 这名家丁想着反抗,奈何挣脱不了绝情的束缚,猛烈摇着头挣扎着,只可惜舌头始终脱离不开钳子。 小三子手中的菜刀已经抵在此人舌头上,眼神中露出一丝犀利。 第一百三十七章山雨欲来 人在失去自由的时候最恐惧,更何况是眼睁睁看着对方手中的菜刀将要割下自己的舌头,这名家丁吓得出了一身冷汗,或许他已经打算招供,可惜舌头被控制着不能说话。 小三子手中的菜刀故意在他眼前摆了摆,印着银光,上面还带有鸡鸭的血腥味,闻了有些作呕,然后狠狠的挥动菜刀。 此人紧紧闭着双眼,整个身体都在抽出,等待那一下的“快感”,然而疼痛感始终没有传来,缓缓睁开眼睛后,发现是任宁制止了他。 此人一屁股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喘息着,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然后任宁接下来的话让他更加恐惧。 “我想过了,割了他的舌头没什么用,他还可以写字。”任宁眼神中又露出一丝狡黠“不如把它四肢剁掉,放在水缸里养着。” 听了这话此人险些晕倒,剁掉四肢放在水缸里养着,还不如一剑杀了他痛快,用极为恐惧的眼神看着任宁。 秦歆瑶也缓缓靠过来,思索片刻说道“这样只有短暂的痛苦,不如在他身上划一千道伤口,然后抹上蜂蜜,让蚂蚁啃噬。” 任宁跟秦歆瑶事先没有商量,他也不知秦歆瑶会有如此恶毒的方法,眼神中不禁充满恐惧,心里暗暗庆幸“辛亏没惹到这恶毒的女人。” “我说!我说!”此人跪在地上苦苦哀求,哪还敢反抗,把张文才派自己监督他们的事情一五一十的招来。 “这么说当时收购西窑、北窑是张文才从中作梗?”任宁愤怒异常的说到,他依惜的记得当日在范家门口见到过一辆马车,想来正是张文才的。 “没错,您去金陵遇到的杀手也是他安排的。”这名家丁继续说到,可谓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去金陵路上遇到杀手这件事情任宁一直耿耿于怀,他不记得的罪过别人,却无端招致杀手,现在想来恨得牙痒痒。 “如此说来,他带官兵剿灭苍木寨也是为了杀我?” 如果说其它两件事情自是愤怒那么这件事情足以让任宁起了杀心,张文才为了加害自己不惜杀了苍木寨上百条人命,就连苍熊也难逃厄运。 看着任宁眼中的愤怒,这名家丁恐惧的点点头,立即感到头皮发凉,却是任宁的弩箭贴着头皮而过,狠狠的插进后面的桌子。 “张文才我任宁与你不共戴天!”任宁双目通红,面色狰狞,着实吓了秦歆瑶一跳,她从未见过如此愤怒的任宁,看样子张文才却是触碰了他的底线。 “小三子把绝命七日散拿来!”任宁努力平静下来,心中有了想法,给小三子使了个眼色说到。 小三子的确机灵,虽不知任宁何意,还是找来一包白色粉末,掰开这名家丁的嘴,硬生生喂给他吃。 “咳咳!”吞掉绝命七日散后这名家丁干咳两声,显然是呛了嗓子,接着立刻感觉腹部隐隐作痛,哭丧着喊着“任公子,饶命,任公子饶命!” 任宁面无表情,冷哼一声“此乃绝命七日散,每隔七日需服用一次解药,否则七窍流血而亡,今日你且回去,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至于你能活多久全看自己的表现。” 任宁的确可以杀掉此人,不过那样只会遂了张文才的愿,他定会派官兵彻底搜查食色居,到时候免不了牢狱之灾,甚至是杀身之祸。 也便有了这个方法,以“莫须有”的毒药恐吓,利用此人将计就计,到时候给张文才一个措手不及。 “多谢任公子饶命,多谢任公子!”此人再次跪拜之后连滚带爬的离开食色居,哪还敢说出半点今夜发生的事情。 看着他滑稽的样子众人忍俊不禁,对这种恶人的走狗他们不会同情与怜悯。 “小三子你刚才给他吃的什么?”任宁好奇的问道,他不记得食色居还有药粉,完全是小三子自由发挥。 小三子挠了挠头,嘿嘿一笑“正是宁哥做水晶肴肉用的粉末。” 任宁立刻给小三子伸出大拇指“你是我哥!算你狠!” 任宁用来做水晶肴肉的粉末正是硝石粉,硝石遇水会吸收热量,也就是说那名家丁体内热量被吸收了不少,也难怪会肚子疼,恐怕近几天别想离不开茅房,这绝对比巴豆的效果强好几倍。 这个晚上不仅收获了银票,还抓住了隐藏在暗处的敌人,任宁总是悬着的心总算可以稍稍放松。 就这样时间一天天流逝,食色居的生意仍旧没什么起色,任宁也不愿再出奇招,每天锻炼一下身体与众人下下象棋,打打三国杀也算逍遥自在。 孔氏酒楼生意依旧红火,在任宁的指导下又推出几款菜色,以及不少优惠活动,极大力度的吸引着顾客,每月都能稳定收入两万两白银。 那名吃了“绝命七日散”的家丁成了任宁将计就计的棋子,每七日会来领取一次“解药”同时汇报张文才的动静,也把任宁的“窘境”告知张文才,得知任宁落魄不堪张文才心情大好,也谋划着陷害任宁的下一步计划。 两个月时间转瞬即逝,春回大地,微风拂柳,到处洋溢着生机,昌江水在绿叶红花的印照下更加妩媚。 玉山也换上粉白相间的新衣装,桃色纷飞,梨花带雨,惹来无数才子佳人驾着青骢马,乘着花帷帐留下唯美诗篇“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任宁也来了闲情逸致,混迹在风流才子中,出门踏青,同样背诵了几篇不俗文章,博得众人喝彩。 三月的江南是梅雨时节,上天似乎哭红了眼,一刻不得停息。天街小雨润如酥,一点点润湿了大地,润湿了心灵。 透过窗纸看着细雨的任宁,细数着时间,他派出的名厨即将归来,在鄱阳湖养的麻鸭也要长大,就连黄山顶上那成片的茶树也到了极佳的采摘季节。 任宁的心绪有些激动,筹备已久的第二步计划终将开始实施,然而这连绵的天气颇有种山雨欲来的气息,或许是他的山雨欲来,也或许是整个炎朝的山雨欲来! 第一百三十八章漠北 炎朝地域辽阔,东临沧海,北接大漠,西攘高原,养育了一代又一代淳朴的人民。 然而在大漠以北却有着一个名为鲜卑的民族,相传鲜卑族乃东胡后裔,早在商初东胡就活动在商王朝的北方,后来东胡被匈奴击败,鲜卑退保鲜卑山,世属匈奴奴役,后来汉朝大败匈奴,鲜卑族趁势占领漠北,由此建立政权。 鲜卑族与汉人长相不尽相同,他们身材高大威猛,皮肤黝黑,面目轮廓分明,瞳孔呈现淡蓝色,天生好战。 此时此刻的鲜卑王庭聚集着数以万计的族人,分成两个对立阵营,个个拿着弯刀怒目相对。 两大阵营相距不足百米,剑拔弩张,随时有互相厮杀的可能。 在这百米之间有着两个高大威猛的身躯,纷纷光着膀子,黝黑的皮肤上露出浓密的护胸毛,脸上络腮胡子成片,蓬乱的头上扎着几个小辫,眼神凶猛异常。 两人身上或多或少有着刀痕,丝丝鲜血溢出,大口大口的喘息着,显然已经大战几百回合。 其中一人猛然发力,将另一人踹倒在地上,挥动着大刀片子厉声说到“伊娄宏去死吧!” 手起刀落,另一人的头颅与身体分家,血流成河,另一人高举着他的头颅对着几万人炫耀“伊娄宏已死,我拓跋槐才是草原真正的王!” “大单于!大单于!”左侧阵营数万人把弯刀举过头顶高声呼喊,右侧阵营思索片刻后也高呼这“大单于!” 鲜卑这个民族有七大部族,尤以拓跋部族与伊娄部族强大,多年来两大部族纷争不断,今日总算是有了了断。 拓跋槐战胜了伊娄宏重新统一整个草原,成为新的大单于,也是汉朝以后首次大一统。 “草原上的勇士们,跟随我踏平中原,杀掉炎朝皇帝老儿!”拓跋槐振臂一挥,高声呐喊。 自古漠北的游牧民族都以踏平中原为目标,如今拓跋槐一统草原,自然要履行这个战略,倘若他不思进取享受安逸,也不会被授予大单于的称号,久而久之被人取代,强者为王是草原奉行的真理。 “踏平中原!杀掉皇帝!踏平中原!杀掉皇帝!”数万草原勇士高举着弯刀齐声喊着,场面无比震撼。 他们要做的事情从不会拖延,看样子马上就要出发,越过大漠踏平中原。 然而这种没准备的战斗也注定以失败告终,否则中原大地也不能永享着太平。 “父亲,女人认为此事不妥。”一名女子走到拓跋槐面前,恭敬的说到。 此女子穿着一身棕色皮衣,头上扎着麻花辫,腰间同样挂着弯刀,分明是男子打扮,不过那灵动的双眼,轮廓分明的五官,鹅蛋形状的脸蛋分明是美女的标志,微微泛着淡蓝色的瞳孔又似几分中原女子。 “有何不妥?”对于女子的阻拦拓跋槐没有丝毫气愤,反倒是虚心的听着。 “其一草原刚刚统一还不稳定,其二我们不了解中原。”女子解释道“待女儿去中原走一遭得些情报再进攻也不迟。” “好!就依我女儿所言,等你归来父亲一定彻底清扫障碍!”拓跋槐仰天长啸“我的女儿拓跋雅露乃草原最勇猛、最聪明的女子!” “女儿领命!”拓跋雅露接了任务急忙开始筹备中原之行,而拓跋槐也想着尽快清扫剩余障碍,届时一举攻破中原。 与此同时的江南大地仍处于梅雨时期,一行十人的车队在泥泞的道路中前行。 这十人身穿官服,手执长剑,头戴蓑笠,纷纷驱赶着马车前行,时不时发出牢骚“这雨恐怕是停不了了。” “加进赶路,一定要在三天内赶往洛阳府!”中间一名衣服稍有不同的官兵大声喊着,手里的鞭子狠狠打在马背上,显然是领队。 然而就在这时候后面突然传来急匆匆的声音“庞校尉,不好了!不好了!” “何事如此慌张?”姓庞的校尉心中有一丝不安,不禁开始祈祷。 他们这批青花瓷需按时运到洛阳府交给唐王,若是误了时间后果不堪设想。 “青……青花瓷……”这名官兵踩着泥泞的道路急急忙忙跑过来,结结巴巴的说着。 “青花瓷怎么了?”庞校尉显得有些着急。 “掉色了。”这名官兵总算是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青花瓷乃瓷器中的极品,属于釉下彩,青花位于釉下,别说这些小雨就算是常年泡在水中也不会掉色,此种情况只有一个可能,那便是质量不好。 庞校尉下了马车踉踉跄跄的跑来观看,掀开芦苇后勃然大怒,这不仅仅掉色问题,瓶体也出现丝丝裂纹。 他们总共运输了十车一千件青花瓷,这一百件算是废了,接着又查看其它青花瓷也是相同情况。 “原路返回!快!快!”庞校尉万分焦急的说着,同时牵着解开一辆马车,驾着马飞奔而驰,一刻也不敢耽搁,脸上满是怒色“秦府!看你们这次如何解释!” 朝阳照耀着满是泥土芬芳的大地,显得格外艳丽,历经一个多月的梅雨季节后昌南城迎来了久违的阳光。 昌江岸边传来一阵阵蛙叫声,给这暮春增添了几分气息,任宁也起的格外早,伸了个懒腰吮吸着鲜美的空气。 整个昌南城都是静谧的,行人的脸上洋溢着幸福,天放晴了,人的心情也放晴了。 秦歆瑶带着小蝶、小桃走在任宁身边,两人的手却是牵着的,这些时日两人渐渐走进彼此的内心,甚至想着谈婚论嫁。 任宁没了父母全屏高伯安排,秦歆瑶却想着得到秦山的祝福,毕竟她尊敬这个爷爷,如此一来婚礼也就延后了。 说起秦府今日的确显得有些热闹,天色未亮已经围的人山人海,这些人穿着官服,拿着长剑,显然是官兵。 带头的不是别人,正是张文才,不断的叫嚣着,看门的几名家丁哪见过这种阵势,急急忙忙进门通传。 自秦歆瑶离开后秦仲才成了秦府当家,听闻家丁禀报慌乱的穿了衣服,匆忙出了大门,恭敬的说到“不知张公子大驾光临有何贵干?” 张文才面色冰冷,淡淡说出两个字“拿下!” 第一百三十九章与你到白头 秦仲才不过是个商人,从未被如此多的官兵包围,脖子上逃了夹板后心里有些发慌,不解的问道“秦某不知所犯何事?” “所犯何事?”张文才冷笑道“供给唐王的青花瓷竟敢偷工减料,当真是不想活了。” 秦仲才听了这话吓得双腿发软,唐王的名号他多少有些耳闻,得罪唐王无疑是自寻死路,急忙哀求“冤枉,冤枉啊,小人怎敢在御器中偷工减料。” 秦仲才说的不无道理,上一批青花瓷是张文才给的订单,秦仲才也知道是御器,生产时格外小心,怎敢偷工减料,奈何这批御器还是出了问题,人赃俱获由不得他狡辩。 旁边的几名家丁见此情形再次去通报,一名身穿华服的老人匆匆出了门焦急的说到“张公子此事定有蹊跷,还请宽恕几天容老夫查个水落石出。” 说话的正是秦老太爷,他已隐退近十年,从不过问生意上的往来,今日为了秦仲才算是破了例。 秦山当年毕竟叱咤风云,赵明远都要卖些面子,张文才自然恭恭敬敬“秦老太爷有所不知,已经过了唐王规定的期限,即便真个另有隐情也为时已晚。” 张文才不算是威胁秦山,事实的确如此,查出真相也无济于事。 秦山叱咤风云数十年,什么人都见过,分明从张文才眼中读出一些消息,放下架子谦卑的问道“还请张公子明示。” 听了这话张文才暗暗窃喜,却不能表现的太明显,态度同样恭敬的说到“既然老太爷亲自开口晚辈也必定尽力而为,倘若秦大小姐回来主持大局,或许有二十天回旋余地。” 这意思很明显,分明是想让秦歆瑶回到秦府,至于他所说的回旋余地还要看秦老太爷的理解。 秦山听了有些为难,他明白张文才的意思,又想想秦仲才的处境还是妥协了“全凭张公子吩咐。” 张文才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急忙在秦山耳边轻声说着,时不时还露出杀人般的眼神,怕是提到了任宁的名字。 秦山一边听一边皱眉,却不能反驳,只能轻轻点头。 此时此刻任宁月秦歆瑶正借着柔美的朝阳,来到昌江岸边,听取蛙声一片,不时指点着美好的景色,任宁难免说几首动人的诗词。 与任宁接触越多秦歆瑶愈发觉得任宁神秘,平日分明是个打架,骂街的痞子却有惊世骇俗的文采,平日分明游手好闲,却有层出不穷的办法。 任宁不想解释太多,秦歆瑶也不想问的太多,她喜欢的是任宁这个人,而并非他的过去,每天都有惊喜未尝不是一种浪漫。 “你喜欢春风又绿江南岸的风光吗?”秦歆瑶现学现卖记了不少任宁说过的诗词,此刻用心的问道。 任宁的家乡金陵秦歆瑶未曾去过,另外她隐约觉得任宁应该生在更靠北的地方,怕他不喜欢昌南城的景色。 任宁的确摇着头说到“不喜欢。” 秦歆瑶眼神中流露出一丝伤感,她多希望任宁能喜欢这里的景,这里的风土人情,还有旁边的自己。 “那你喜欢什么?” “大雪纷飞,银光素裹的世界。” 任宁心中想着那个洁白静谧的世界,大雪压弯了枝头,装饰了大地,每走一步都会清晰听到悦耳的声音。 秦歆瑶也曾听说过大雪的美丽,只怪她生在南方不能陪任宁一起去看雪,失落的问道“为什么?” 任宁没有立即回答,而是把秦歆瑶的手握的更牢,一边走着一边说着“因为陪你走着走着就白了头!” 秦歆瑶情感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眼眶有些湿润,声音也变得哽咽,心里暖暖的,不知该用何种语言表达。 正想着大雪纷飞画面的任宁突然感觉嘴唇有些微热,瞪大了眼睛看着面前的秦歆瑶,他确定自己被强吻了。 旁边的小蝶、小桃急忙用手指遮住眼睛,手指间故意留了个缝隙,偷看着两人的亲密。 这一吻完全是秦歆瑶主动,没等任宁“还击”她的红唇已经离开,秦歆瑶得意的说着“比上次甜一些。” “不活了,我不活了,初吻就这么没了。”任宁故意装出一副悲伤的表情。 秦歆瑶却跟个调皮的小姑娘一样“初吻?上次已经被我吻过了。” 上次为了给任宁喂血秦歆瑶的确是嘴对嘴进行的,也算是吻过了,只是任宁没有一点印象。 热恋中的情人总喜欢打情骂俏,这也是最浪漫的瞬间,秦歆瑶欢快的走在前面,任宁感受着双唇上残留的香气,心里美滋滋。 “驾,驾!”就在这时不远处迎来一辆气魄的双拉马车,不偏不倚的停在秦歆瑶面前。 “爷爷?”秦歆瑶立即辨认出此车秦山专用,车夫也是秦山的贴身管家。 秦山亲自下了马车,把秦歆瑶请上去,即便秦歆瑶已经脱离秦家,也不会拒绝秦山的请求,回头恋恋不舍的看了看任宁缓缓上了马车。 秦歆瑶上车后,马车立刻掉头,目标自然是秦府方向。 任宁对秦山的印象不差,本不该多想,无非是爷爷想念孙女请她回家吃顿团圆饭,然而他心里有种莫名的慌张,紧紧追着马车大声喊道“我等你回来!” 百米之外的秦歆瑶,周围都是马蹄声哪能听到任宁的话,心里同样充满不安,她从未见秦山如此严肃,再者说若是单纯想念自己,要一起吃团圆饭,没有不带秦宏的道理,分明是出了大事。 双驾马车的速度极快,渐渐消失在任宁的视线中,任宁垂头丧气的走着,却不知何去何从。 旁边的小蝶急忙安慰“姑爷莫要担心,小姐很快会回来的。” 就这样任宁游荡在昌江岸边,小蝶、小桃紧紧跟在后面,生怕他做一些不好的事情,想着安慰又不知如何开口。 走着走着又回到食色居门口,小灵兴匆匆的跑出来“少爷,少爷,吃饭了!” 如今食色居生意萧条,蔡嘉倒成了他们御用厨师,偶尔去孔氏酒楼帮忙,也算落个清闲。 任宁对小灵视若无睹,行尸走肉般的进了大厅。 第一百四十章高调表白 面对一桌美味佳肴任宁提不起一点兴趣,秦宏见他失落的样子想着安慰却又发现秦歆瑶不在身旁“姐姐呢?” 秦宏的声音很小,还是刺痛任宁内心,小蝶急忙在秦宏耳边轻声说着什么,秦宏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对于秦歆瑶的事情只字不提。 “宏儿倘若秦老太爷亲自邀请,你会回去吗?”任宁首先开了口,秦宏毕竟是秦歆瑶的弟弟,任宁想听听秦宏的想法。 秦宏是个孩子,不懂得骗人,努力的思考着问题,表情显得有些纠结,小蝶她们在旁边不断使着眼色,希望他说出任宁想听的答案。 片刻之后秦宏摇着头严肃的说到“不会。” “为何?”任宁知道这是秦宏发自内心的想法,免不了有些激动,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秦宏的想法就代表着秦歆瑶的选择。 “因为这里有高伯、有小灵姐姐,绝情哥哥、小三子哥哥、小六子哥哥。”秦宏把所有人都说了一遍“还有姐夫!在这宏儿觉得温馨有家的感觉。” 秦宏自小没了父母,与秦歆瑶相依为命,秦家虽大却充满争端,他只能活在秦歆瑶的庇佑下,如今来了食色居虽说住的有些拥挤,也没那么多家丁,却是从未有过的温暖。 任宁总算是得到一些安慰,缓缓说道“吃饭吧!” 打顿饭大家吃的索然无味,始终沉浸在忧伤的气氛中,平日秦歆瑶在的时候总会有说不完的欢声笑语,此刻鸦雀无声。 任宁的心始终是悬着的,他希望秦歆瑶快些回来,又怕她回来,若不回来总还有些期盼,毕竟秦宏还在这,她早晚都得回来。然而回来后恐怕会连最后的期盼也不留给任宁。 伴随着落日的余晖秦歆瑶终于还是出现了,柔美的夕阳落在柔美的脸上,让人看了心醉。 两人微微一笑心照不宣,说不上高兴也说不上悲伤,任宁仍是牵着秦歆瑶的手慢慢走着。 或许是天气好,也或许是心情好,总之众人决定这个晚上慢步昌江两岸。 暮春的夜吹着柔软的微风,月色也没那么凄冷,星光却被隐藏。 秦歆瑶脸上始终露着微笑,像极了可爱的少女,时而买一根发簪,时而吃一串冰糖葫芦,时而被棉花糖弄花了脸。 众人走在他们身后,感受着他们的幸福,脸上也露出笑容,他们能有今天的幸福完全依仗两人,打心底送出最美好的祝愿。 昌南城最高的建筑乃林氏酒楼,足足有五层,也只有林家能有此气魄。 此刻林氏酒楼灯火通明,迎接着来往的过客,也算是整个昌南城最繁华的地方。 不知不觉一行人来到此处,任宁缓缓停住脚步,给身后的绝情使了个眼色。 绝情二话没说立即来到任宁身边,拉着他的胳膊快速冲向酒楼的房檐,几个纵身已经来到最顶端。 任宁有些恐高,身体摇摇晃晃,最后还是鼓起勇气挺直了身躯。 “下来,赶快下来!”秦歆瑶焦急的说到,生怕任宁发生意外。 任宁却不为所动,而是燃起了手中的一串爆竹,噼里啪啦想个不停。 最高处声音传的最远,再加上爆竹的光芒,任宁成功吸引了整个昌南城的目光,他们隐约看到房檐上有个瘦弱的人影。 当所有人目光都聚集的时候任宁把两只手放在嘴边,当做扩音器,用尽全身力气喊道“秦歆瑶,我爱你!我要陪你走到白头!你愿意嫁给我吗?” 这是任宁的告白,向全世界宣布我爱你的告白。 少女的心总是那么易动,幸福的脸上却留下心酸的眼泪,秦歆瑶声音有些哽咽,喃喃自语说着什么。 “答应他!答应他!”路上的行人同样被任宁感动,尤其是一些少女,大声喊着,她们多希望自己是主角。 也就在这个时候一盏盏明灯从昌南城每个角落里冉冉升起,越过房檐,穿过街道,犹如一颗颗星辰照亮整个夜空。 “星耀灯!是星耀灯!”小灵兴奋的指着空中散发着黄色光芒的明灯,她知道这肯定是任宁的杰作。 秦歆瑶早知道任宁制作过这种耀眼的明灯,也想让他为自己燃起,却不好意思开口,如今竟是侵占了整个夜空,美到让人陶醉。 “这一盏盏灯都是为你而燃,整个夜空也是为了而亮,只要你愿意全世界我都为你而夺!”任宁继续大声喊着,当然他口中的全世界并非炎朝的山河,而是代表秦歆瑶所要的全部。 “答应他!答应他!”聚集而来的路人大声喊着,也沉浸在他们的浪漫中。 一盏盏明灯印在水中,整条昌江也显得明亮,最后满载任宁的爱意去月老那里提前报到。 “少爷对大小姐的爱已经去月老那里了。”看着渐渐消失的灯光小灵脸上洋溢着天真烂漫的笑容。 秦歆瑶始终没有回答,而是带着秦宏、小蝶、小桃缓缓离开,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 任宁静静看着秦歆瑶渐渐消失的身影没有任何反应,只是泪水不知不觉湿了脸颊,他早就猜到会是这个结果,秦歆瑶没回来之前已经有所预感,回来之后那个眼神更坚定了他的判断。 这一个晚上他们都在表演,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对方,就算含着泪离开也无怨无悔了。 “笨女人!等我!一定要等我!”任宁继续大声喊着,算是给秦歆瑶一个承诺,秦歆瑶只能哭的更加伤心。 旁边的小蝶、小桃不敢开口,秦宏也发现姐姐的脸色难看,不敢问个缘由,他们本以为一段美好的爱情就此开始,不曾想还没开始已经结束了。 最遥远的爱情不是我爱你,你不爱我,而是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唉!”众人叹着气缓缓散开,没想到如此浪漫的告白都会被拒绝。 任宁呆呆的坐在房檐上,看着散开的行人,却没发现秦歆瑶的身影,或许她已经重回秦府,过着大小姐的生活,食色居的确不适合她的身份。 “回去。”绝情在他身边轻声说着,而任宁始终呆坐在房檐上,双手抱着大腿,感受着孤独与落寞。 第一百四十一章栽赃陷害 秦家南窑位于昌南城南,背靠着玉山,此时此刻正有几名身影用草色伪装,静静的观察着南窑内的一切。 秦歆瑶身穿一袭红衣,重回往日那种雷厉风行的样子,有条不紊的指挥着工作。 青花瓷出来后立刻跑过去,看个究竟,然后放在水里,没过多久竟然出现裂纹。 “唉。”秦歆瑶无奈的摇摇头,她已经连续盯了三天,每次都是一个效果,她真找不到问题出在哪。 眉头微微紧凑,脸上说不出的疲倦,从青花瓷的质量来看张文才的确没有冤枉秦仲才,那批御器确实有问题,眼看着宽限的期限一天天临近秦歆瑶倍感无力。 “要是姑爷在就好了”小蝶在一旁说着。 “没错,没错,姑爷肯定能找到解决办法的。”小桃同时附和着。 这几天她们无时不刻的提着任宁的名字,为的就是让秦歆瑶回心转意,殊不知秦歆瑶为何会这样。 “回府。”秦歆瑶面色冰冷,对小蝶、小桃的态度也差了很多,自己上了马车把二人抛在后面。 她不是特意针对小蝶、小桃,而是不想让她们看到自己伤心的样子。 小蝶、小桃紧紧跟在后面,脸上却没有一丝不满,她们知道秦歆瑶难过,只希望能给些安慰。 已经到了傍晚,夜幕开始降临,方才也是最后一批产品,工匠们面带忧愁纷纷散去,青花瓷质量出了问题他们逃不了干系,却真找不到问题的来源。 这三天时间任宁打听了秦家情况,大概了解到秦歆瑶的处境,他一点也不责备秦歆瑶的离开,换做是自己恐怕也会这么做,毕竟肩上挑着整个秦家的命运。 为了减轻秦歆瑶的压力,任宁决定暗中调查,如今已经有了些眉目。 藏在暗处的不仅任宁一人除了小三子、绝情外还有一名身穿黑衫的家丁,此人正是张文才派来监视任宁的,名为小安子,也是他发现了南窑的一些端倪。 “在那,在那!就是他!”小三子指着秦窑内一名工人说到,此人走在最后神色有些慌张,不断观察着四周。 绝情犹如猎鹰,立即出现在此人面前,冰冷的长剑架在脖子上。任宁他们也匆匆进入南窑,来到此人身边。 “你们……你们是谁?”这名工人想着反抗奈何害怕绝情手中的长剑,只能露出恐惧的目光“你们想干什么?” “干什么?”任宁面前冰冷“我还想知道你要干什么呢?” 这毕竟还在南窑此人还有些底气“我是南窑的工人,自然是干活。” “干活?”任宁一把抓住他的胳膊,从手中夺下一包白色粉末“这是什么?” 被任宁抓了个正着此人也不说话,心里想着不能凭一包白色粉末定他的罪。 看着白色粉末任宁冷哼一声,拿来一盆清水将其放入,白色粉末立刻出现膨胀。 “膨润土!”任宁脸色更加冰冷,其中大概了解其中缘由。 所谓的膨胀土跟普通黏土颜色一样,却有着强大的膨胀系数,陶瓷中一旦加入过多的膨胀土烧制后就会出现裂纹,这也是青花瓷开裂的原因。 “小桂子,赶快如实招来,任公子会放过你的!”眼看着任宁起了杀心小安子急忙劝解到。 他们二人都是张文才手下的家丁,各自又有不同任务,小安子也是无意中发现小桂子来了南窑才想到是张文才从中作梗。 见了小安子后小桂子有些吃惊,他也是聪明人,明白小安子的意思,一五一十的给任宁解释着。 此事的确是张文才从中作梗,为了逼迫秦歆瑶就范,他不惜陷害秦家,有唐王这个名号在上面压着秦歆瑶不得不就范。 “宁哥,送他见官指正张文才。”小三子愤愤不平的说着,看样子对张文才恨之入骨。 “见官?赵明远正是张文才的舅舅,如何能帮我们?”任宁解释道“如此一来张文才定不会善罢甘休,还有更多卑鄙的手段。” 任宁还是采取了相同的办法,给小桂子吃下绝命七日散后放他离开,全当什么都没发生,只是不能继续往黏土中放膨润土。 为了不让张文才看出破绽小安子、小桂子分批回到张府,依旧禀报着“战果”。 “很好,二十日后若秦家生产不出合格青花瓷,她秦歆瑶也只能嫁给我!”张文才目光狡诈,似乎看到了迎娶秦歆瑶的画面,而任宁却被自己死死踩在脚下。 为了不让众人气愤,任宁吩咐小三子保密,即便是小灵也不能知晓,更不能传到秦歆瑶耳中。 依照秦歆瑶的性格若是知道此事,定会找张文才理论,到时候也只能吃亏,他们只是商人永远斗不过拥有兵权的张文才。 任宁也想过找沈礼帮忙,却足足三个月没见过他的身影,更何况他对沈礼还不了解,不知朝廷错综复杂的关系,稍不留神就会被人利用,就如同当年的任良德夫妇那样。 任宁深知求人不如求自己,他要一点点变得强大,强大到张文才不能撼动自己半分。 他也想过考取功名,随便写几首诗词恐怕就能拿个状元,到时候别说是张文才就算是赵明远也不足为惧,然而他又讨厌进入官场,他要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解决所有的问题。 秦歆瑶他们走后食色居显得格外冷清,只剩下任宁、高伯、小灵、小三子、小六子还有绝情,原本拥挤的后院也渐渐宽敞起来,任宁再没心思下棋,玩三国杀,满脑子想着计划。 按照约定派出去的那几名厨子还有十天就要动身归来,算上路途也不过十五天,任宁充满期待,想吃到全国各地的美食,当然也是为了食色居的第二步:特色化! 嗅着暮春的味道任宁知道自己要动身了,一刻也不能停留。 经过这两个月的时间,任宁与孔老板大打出手那件事情也算是被掀过一页,食色居的生意稍见起色,高伯、小三子、小六子都离不开。 任宁驾着马车,带着绝情飞奔着出了昌南城北门,直面烟雾缭绕的黄山。 第一百四十二章再上黄山 黄山据昌南城不足三百里飞奔而驰的任宁仅仅用了一天时间已经来到黄山脚下,他却并不准备上山,而是进了繁华的歙州城。 上次来歙州城是为了逃命,蓬头垢面,狼狈不堪,这次来歙州城却是为了发财,羽扇纶巾何等潇洒自在。 歙州城管辖三县分别是歙县、黔县以及休宁县,歙州城刺史官居四品,任宁不敢叨扰。 在花费了一百两银子后终于见到了歙县县令,此人名为贾申,穿着一身黑色官服,头戴乌纱,与赵明远装扮相同,这也是炎朝七品官员的同意官服。 见了任宁后贾申露出笑意,急忙迎接,他喜欢与商人往来,自然是为了商人口袋的银子。 任宁立刻拿出五百两银票交给贾申,嘴里还说着这钱是他应得的,贾申自然心安理得收进口袋,语气更加和蔼“不知任公子何事相求?” 任宁打了几句官腔,直接说明来意“在下想上黄山,还请贾大人帮忙。” 黄山常年云雾缭绕,如今又是春天,恐怕整日弥漫在烟雾中,任宁上次纯属侥幸,这次未必能找到正确的入口,也只能请求贾申派人帮忙。 “好说,好说。”听到任宁如此简单的要求贾申脸上露出笑意“吴承何在?” 听到贾申传唤名为吴承的官兵立刻出现在二人面前,恭敬地等待指示。 此人正是当日带领张文才登上黄山的仁勇校尉,不过因为那事受了些牵连失去了仁勇校尉一职,被派到贾申手下当差。 当日任宁与吴承并未碰面,如今见了倒也不奇怪,而是敬佩他英勇的气质。 “贾大人真是客气,竟派了一名将才指引小民上山。”任宁客套的说着,也给吴承留下不错的印象。 “任公子放心,即便闭着眼睛我也能三进三出黄山。”吴承抱拳道,充满了自信。 天色已晚任宁自然不能过多叨扰,相互客套一番也便离去,找了家客栈暂时住下,同时与吴承约定好明日一早南城门见。 每一个有着回忆的地方任宁都会感怀,他记得那是绝情第一次下山,对一切充满了好奇,吃饭总是狼吞虎咽,如今竟出现了挑食现象。 当然这几个月时间绝情学到很多东西,最起码渐渐懂得了情的定义,知道任宁真心对他好,自然要拼了命的保护他的安全。 或许绝情的师父早在多年前已经预见这一切,等着任宁将他带下山去。 此次上黄山任宁不仅为了太平猴魁,也想有幸见一见绝情的师父,当面感谢这名前辈悉心培养绝情。 第二天一早任宁月绝情便来到南门,吴承已经等候多时,任宁准备了几个布袋后与之钻进雾海云都中。 这天烟雾尤其大,可谓伸手不见五指,吴承始终盯着脚下,一来防止坠崖,二来寻找道路。 任宁也只能紧紧跟随在吴承后面,暗自庆幸找了吴承,否则恐怕要围着整个黄山转圈,甚至坠入深谷。 绝情视力极佳不断穿梭在树木间,他从小生活在黄山已经适应了这种天气,颇有种回家的感觉。 吴承的速度并不快,几乎是每走一步便要重新观察,两个时辰后雾气终于变淡,能看到十米外的景象。 “千仞绝壁!是千仞绝壁!”看着前方拔地而起的石壁任宁兴奋的大叫道,如此一来没有吴承的带领他也能登上光明顶。 “千仞绝壁?”吴承有些好奇“有这个名字吗?” 任宁也意识到千仞绝壁这个名字是后来有的,在炎朝这不过是一块普通的石壁,没有赋予美名。 “吴校尉您上次进黄山是何时?”任宁随口问道,他的确佩服吴承的能力。 被任宁这么一问吴承有些犹豫,他不知是否该把几个月前的经历说出来,最后对任宁仔细端详一番,小声说到“三个多月前。” “三个多月?”任宁立刻联想到上次的经历,恰恰过了三个多月,隐约有种奇怪的感觉。 吴承的话并没停,而是把声音压得更低,“三个月前跟随昌南城一群官兵剿灭山贼。” 这话直接刺进任宁胸膛,他确信吴承口中的山贼正是苍木寨,当时他还奇怪为何张文才能顺利进了黄山,现在想来吴承肯定起了不少作用。 任宁的第一反应就是愤怒,幸亏隔着雾气表情不太明显,接着也冷静下来,吴承不过是奉命办事,更何况也没让苍木造成更多损失。 “在下正是来自昌南城却不曾听闻此事。”任宁装作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也想从中得到一些消息。 “任公子有所不知,带领官兵那人名为张文才,他根本没有调令。”吴承还不忘解释道“私自动用官兵可是杀头的大罪!” 任宁急忙捂住吴承的嘴巴,小声说到“切不可乱说,被人听到可是不好。” 吴承也点点头急忙闭上嘴巴,看得出不想得罪权贵,既然张文才能私自调动官兵肯定有些关系。 听到这个消息任宁暗自窃喜,心中已经有了想法,却没立刻表达,跟在吴承后面,一步步迈上长了青苔的石阶。 过了千仞绝壁后雾气散去,他们也算登山第一座山峰,同时见到久违的迎客松。 吴承指着并不高大的迎客松说到“这可松树已经活了三百多年,怕是要成千年树精了。” 他的介绍颇具神话色彩,任宁多想告诉他一千多年后迎客松仍屹立不倒,也成了最著名的景观。 过了引客松几人则西而行,小心翼翼的通过百步石阶,由于这还未得到开发,所谓的百步石阶不过是陡崖上突出来的几块石头,甚至没有一尺宽,稍有不慎便会坠入崖底。 任宁手脚并用,不敢多看一眼,心脏噗通噗通跳着,完全屏住呼吸,生怕一次鼓气增大了体积掉落悬崖。 吴承同样小心翼翼,却没那么恐惧,也只有绝情飞檐走壁行走自如,似乎不懂为何他们二人会害怕。 过了百步石阶便是莲花峰,前方虽然高低不平,却不是陡崖,道路还算明显,几人很快来到“一线天”面前。 第一百四十三章绝情之师 “一线天”算是黄山最狭窄的地方,两边都是峭壁,中间只能容纳一人通行,陡峭的石阶成六十度角,绝对需要手脚并用。 过了一线天便是光明顶,任宁不想让吴承知道更多秘密,给了他一百两银子作为酬劳。 吴承也不傻,既然任宁不想说他也不便多问,拿了银票转身离去,这些银子对他来说是一笔不菲的收入,除了银子之外他对任宁也有不少好感。 过“一线天”的时候绝情受到了限制,一步步前行,速度比任宁快不了多少,这足以说明在大自然的力量下,人类显得尤为渺小。 通过“一线天”之后便是光明顶,当然此时叫做“绝情顶”,光明顶依旧宽敞,周围的松树显得更加翠绿。 离得老远任宁已经闻到阵阵清香,急忙抛向东侧的缓坡,进入茶林。 春天的茶树只冒出几片嫩绿的叶子,其中蕴含无尽的芬芳,正是茶中极品。 任宁撑开布袋小心翼翼的采摘着茶尖,茶叶按照品种不同分为三六九等,同等茶叶在不同季节味道也不一样,即便季节也相同,不同部位品质也不一样。 茶尖正是茶叶中的极品,再加上暮春季节,太平猴魁尊贵的品种此茶一出,定当不同凡响,任宁甚至想着一斤卖五百两银子。 喝茶在炎朝已经成了风气,普通百姓喝着大碗茶,达官贵人喝着茗茶,他们才不在乎茶叶的价格,只要清新爽口即便要价千金又何妨。 这片茶林是任宁意外的收获,按茶树的大小来看,每年至少能采摘三次,每次足足有百斤,任宁速度很慢,弄断一根树枝任宁都会心疼。 绝情不断穿梭在茶林中,时而消失,时而出现,再次来到任宁面前的时候愁眉苦脸,甚至露出一丝惧意“来了。” “来了?”任宁想了好久才明白绝情的意思,大概说他师父回来了。 任宁早就想拜会这位高人,眼下两个布袋已满,茶尖采摘的所剩无几,任宁跟着进了山洞。 此时的绝情洞比三个月前更加潮湿,任宁真不知每年夏天绝情是怎么度过的,恐怕要泡在水里休息。 燃了一只火把后任宁缓缓前行,周围满是叮咚的滴水声,不时落在火把上,险些灭掉他们唯一的光亮。 按照任宁的推算绝情的师父必定武功高强,自然能听到他们的脚步声,然而他却从未出现。 一直走到宽敞的大厅任宁才明白绝情是说他的师父回来过,石壁上几个大字是最好的见证。 “臭小子,不想活了,竟敢毁我绝情洞。” 大字旁边还画了几只野兽,估计是怕绝情读不懂其中意思,用野兽进行恐吓。 “真是个老顽童。”任宁暗自说到,这是他对绝情师父的另一评价。 任宁能看出绝情的师父对他疼爱有加,只不过经常戏弄他,也便让绝情对他有种恐惧的感觉。 至于他所说绝情洞被毁大概是指他们逃生的通道,任宁慌张的查看通道,发现没被堵死这才放心。 若没有这通道两大包茶叶绝对带不出去,此行也便没了意义。 绝情自始至终都用恐惧的目光看着石壁,嘴里还肚腩着“挨打。” 任宁还是第一次见绝情恐惧,被他可爱的表情逗乐,急忙解释一番,甚至不惜掏出手弩对准石壁,意思是若他师父来了可以借助手弩抗衡,绝情这才点点头跟着一同离开。 通过两次黄山之行任宁确定光明顶只有一个入口,他真不知绝情的师父如何带来成堆的食物。 用绝情的话说只有两个字:厉害! 出了通道再次来到宽敞大陆,时间已经过了正午,二人急速下山,总要赶在天黑之前。 来到分叉路口的时候任宁有些感怀,他清楚的记得在此处与苍虎道别,嘴里还说着“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 转眼间已经过了三个多月,也不知苍木寨近况如何,更不知郭宽是否与他们会合。 下了黄山他们择西门而入,沿着走过的道路任宁找到三个月前住的那家客栈,选的还是那个房间,心里却比以前舒坦了不少,毕竟不用面对生死逃亡。 离开黄山后绝情也不再恐惧,进了客栈早早入眠,任宁免不了一番感慨:无忧无虑真好。 第二天一早任宁把两大袋茶叶放进马车,吃了些早餐急速离开。 歙州城通往昌南城这条路任宁第四次走,熟悉了很多,他确信这条道路自己还要走很多次,不仅仅为了“太平猴魁”,还有吴承这个人。 回到昌南城不过下午时分,太阳还未没入西山,任宁驾着马车从后院进入孔氏酒楼。 昌南城有不少茶商,任宁不想跟他们抢生意,再者说这两包茶叶恐怕满足不了一名客户的需求,开个茶馆又太费时间。 想来想去还是把太平猴魁放在孔氏酒楼最合适,他完全可以借助孔氏酒楼兴隆的生意进行推广,例如每桌都放一壶免费茶叶,当然这只是前期,等太平猴魁的名声打响之后,定要卖出大价格。 茶叶交给孔老板后任宁急忙离开,还特意叮嘱此茶叶名贵,切不可浪费。 为了保证茶叶品质孔老板特意请了名茶师开始炒茶,尽最大可能炒出茶香。 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孔老板原来没多少经营头脑,自打跟任宁接触后学到很多,这绝对是最大的财富,否则也不会想到请专业茶师。 这两个月孔氏酒楼净利润高达五万两白银,再加上食色居赚的两万两以及任良德留给他的五万两足足有十二万两,这绝对堪比昌南城名门大户。 任宁完全可以建造自己的府邸,他只是不想招摇,如此一来无疑引起张文才的注意,若他再使些阴损手段也得不偿失。 任宁大概计算一番,这两袋太平猴魁能赚两万两白银,同时也将彻底打响太平猴魁的名号,到时候搞个饥饿营销又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睡前任宁又想了很多,自他离开江州城以过三月,上万只麻鸭估计长得正肥。 第一百四十四章狂风暴雨 梅雨季节过后整个江南迎来初夏,再也不是那种连绵不断的细雨,取而代之的是倾盆大雨。 这是至丰十三年第一场大雨,豆粒大的雨滴落在鄱阳湖里激起成片的水泡,疾风呼啸而过卷起层层浪花。 道路充满泥泞,马车的轮子卡在深坑里死死不能动弹,任宁身穿雨披头戴斗笠,用力拉着马车,绝情也在后面推着,这匹马似乎受到了惊吓死活不肯前进。 无奈之下任宁也只能用缰绳把它拴在附近的一颗大树上,踩着湿滑的地面,迎着疾风,淋着大雨徒步前行。 早晨出门的时候还是晴天,突如其来的大雨打乱了计划,索性小灵给他准备了雨披、斗笠,然而脚上的布鞋早已湿透。 “妈的倒霉透了。”任宁脱下鞋子赤脚前行,整个身体早已被湿透,像极了落汤鸡。 索性他们离鄱阳湖不远,走了一刻钟的时间已经来到岸边。 看着波涛汹涌的湖面任宁吐了口唾沫,岸边哪还有摆渡的船只,今日怕是过不了鄱阳湖。 任宁此行为麻鸭而来,也不着急,只是在这种雨天露宿山野总不是个办法,轻则染上风寒,重则湿气入体留下病根。 “公子坐船吗?”就在这这时岸边的一个角落传出声音,分明是个蜷缩的老人,听到岸边有动静这才提高了声调。 此人正是三个月前载任宁过河的老伯,淋了倾盆大雨显得更加瘦弱,上半身的衣服湿透,显现出几根明显的肋骨。 “老伯,您怎么还不回家?”任宁大声的问着,年轻人都受不住这等天气,他却在坚持着。 “不能因为下雨不吃饭吧。”老人回答的很随意,却表达出内心的无奈,哪怕一天不工作他便没有饭吃。 今日还只是下雨,倘若下了冰雹他的处境更加不堪,甚至有性命之忧。 任宁与绝情急忙上了小船,老人用力撑着竹竿却不见船身前进,这一叶扁舟摇摇晃晃随时都有侧翻的可能。 任宁拿起另一根竹竿为老人减轻些负担,竹竿用上力道的那一刻任宁感觉整个身体都要散掉,他真不知道老人是如何坚持下来的,或许这就是生活,他从未体验过的生活。 大学毕业后任宁总觉得工作不满意,不顺心,却不知还有很多人比他过的更艰苦,此时大概理解了挣钱不易的心情。 当然任宁也不是娇生惯养,再加上几个月的锻炼总算是有几分耐力,一下下撑着竹竿。 对面的老伯脸色突然有些难看,大概是扭了腰,这种天气绝对要用三倍以上的力道。 绝情竟然主动接过老伯手中的竹竿,淡淡的说到“我来。”任宁看了有些欣慰,他确信绝情总有一天跟常人一样,懂得爱恨情仇,拥有七情六欲,倒是这个名字有些不匹配。 任宁不知他为何叫做绝情,大概跟绝情顶,绝情洞有关,另外绝情那套剑法任宁也觉得有些狠毒,多半也跟绝情二字有关。 他们二人力气要比老伯大,船只前进的速度也快了不少,一个个浪花打来小船摇摇晃晃,却不曾退缩。 老伯拿出舀子将水重新倒入鄱阳湖,以此减轻船身重量。 原本只需一刻钟的时间,他们足足用了半个时辰,风是冷的身体确是热的。 老伯浑身打着哆嗦,看样子受些着凉,任宁帮他把船拴在木桩上,三人便上了岸。 由于腰部受了伤老伯走起路来摇摇摆摆,脸色更加苍白,还是大声说着“这次是二位公子送我,钱也就免了。” 若是换做旁人在这种天气下送他们通过,少说也要三倍的价钱,而老人却想着分文不取。 任宁掏出十两银子没有直接交给老人,而是递到绝情手中。 绝情似乎明白任宁的意思,急忙走到老人面前,严肃的说到“给你!” 老人想着拒绝,却被绝情硬塞进衣服,然后飞快的离开。 任宁笑着说到“您可不要为难一个孩子,送不出去他会难过的。” 老人自是明白任宁的意思,也不多说,暗自的感谢,不断为他们祈祷“上天保佑这两名公子不要染上风寒。” 任宁临走时还不忘叮嘱“您扭了腰,这几日就不要下水了。” 摆渡口位于江州城跟渔村中间位置,任宁没必要去江州城,直奔南边的渔村。 全身湿透之后任宁走的更为洒脱,干脆摘了斗笠,脱了雨披跑步前进,若不是怕光着膀子吓到苏婉儿,他绝对会脱掉上衣。 不论是来炎朝之前还是来炎朝之后任宁从未有过此时的血气,久违的活力充斥着全身,任宁要感谢这个身体重新给了他十九岁。 绝情也来了兴致不断穿梭在道路两旁的树林间,时不时对任宁发出挑战“追我!” “宁哥当年也是短跑健将!”说着任宁又加快了速度,也忘记绝情高手的身份,全当是一次公平比试。 绝情不断在道路两侧穿梭,路程绝对是任宁的二倍之多,还是先他一步来到渔村。 大雨中的渔村有种水漫金山寺的感觉,狭窄的街道上积了半米深的水,水下面是三寸深的泥。 任宁挽起裤腿大步向前,哪还有富家公子的样子,洁白的长袍沾染了泥巴与粗布麻衣无异,绝情更是使出水上漂的本领从任宁身边飞过,还不忘溅他一脸,任宁嘴里骂着“小兔崽子别跑。”却始终追不上。 此时此刻的苏家院外是一片空旷的平地,周围插着高高的篱笆,篱笆外侧包裹了渔网,上面铺满了芦苇,只留下一个半米高的小门,显然是养鸭专用的。 任宁满意的点点头,却不见其中的麻鸭,心里有些奇怪,急忙进了苏家栅栏门,大声呼喊着。 屋门始终没开,任宁觉得蹊跷直接闯入,却发现空无一人。 任宁有些心慌出了门继续大声喊着,生怕他们遇什么麻烦。 这时候隔壁的大娘冒着倾盆大雨探出头来,指着鄱阳湖方向大声说到“苏家父女在鄱阳湖岸边!” 得到消息后任宁没有丝毫犹豫,急速前行。 第一百四十五章神秘黑龙潭 渔村距鄱阳湖不过五百米的距离,任宁疯狂的跑着,心里极度不安。 此时此刻的鄱阳湖岸边有着数以万计的麻鸭,一些上了岸,一些还在水里游着,不断发出嘎嘎的叫声。 鄱阳湖里还有一叶扁舟,飘荡在麻鸭群外围,不断向岸上驱赶,岸边也有个身影从北向南驱赶。 岸上的人步路蹒跚,不断跌倒,船里的人身材较小,看上去随时有被鄱阳湖吞没的风险。 “婉儿快回来!回来!”苏百在岸边不断喊着,万分焦急,他知道这种天气下鄱阳湖有多凶险。 “不行,有几百只麻鸭进了黑龙潭,我必须把它们赶回来。”船上的苏婉儿不屈的说着,相貌狼狈到极点,不仅全身湿透,长发也披散在脸上,疾风略过更加凌乱,脸上不知是雨水,还是汗水,又或者是泪水。 看着几百只麻鸭就要进入黑龙潭她急哭了,几百只麻鸭价值数十两银子,是普通渔民几年的收入,虽说苏家现在不差钱,却不想浪费一文。 就在这时一阵疾风略过掀起一米多高的浪花,硬生生拍在船上,苏婉儿身体受不住如此大的冲力,直接掉落湖中,小船也跟着侧翻。 “扑通!”又一个落水的声音,任宁衣服都没来得及脱,便跳入鄱阳湖,急速的冲向苏婉儿,同时大声喊着“抓住小船,千万不要慌乱!” 人体八成又是水分,密度与水相当,即便不会游泳只要深吸一口气也不会沉底,那些淹死的多半是内心慌乱,不断挣扎,肺里的气息一点点耗尽,最终沉入水底。 苏婉儿同样在挣扎着,不断没入水中,见了任宁莫名的来了安全感,双手紧紧抓着小船不再挣扎。 任宁水性并不好,此刻算是爆发了身体极限,犹如江中小白龙,快速来到苏婉儿身边,挽着她的细腰缓缓靠岸。 暴雨的侵袭下苏婉儿身体发烫,再加上落水后的慌张此刻有些神志不清,却还是指着远处的几百只麻鸭说到“它们有危险。” 任宁才不管几百只麻鸭的死活,若是苏婉儿有个三长两短一万只麻鸭也不够陪葬的。 此时苏百也将上万只麻鸭驱赶上来,沿着渔村方向缓缓前行。 任宁也不知哪来的力道,抱着苏婉儿疯狂乱跑,竟是抢在苏百之前进了草屋。 摸着苏婉儿炙热的额头任宁焦急万分,翻箱倒柜的找着药材,却只能找到茅草。 这时苏百赶着麻鸭进了鸭棚,急忙冲进苏婉儿的房间,同样心疼不已。 “草药!治风寒的草药!”任宁抓耳挠腮焦急的问着。 “这哪有草药。”苏百叹了口气,也觉得对不起女儿,急忙说到“我去江州城买。” 话还未落地任宁已经出了大门,向着江州城的方向飞奔,特意嘱咐绝情留下照顾他们。 渔村距江州城三十里路,若是乘着马车用不了半个时辰,徒步前行的任宁足足用了一个时辰。 此时天色渐渐暗淡下来,任宁进了一家医馆之后气喘吁吁,身体狼狈不堪。 大夫立刻注意到这全身湿透的疯子,想着为他把脉却被任宁拒绝“风寒药,给我一包治风寒的药。” 任宁上气不接下气的说着,心脏扑通扑通直跳,这一个时辰他始终在跑步前进,心里想着病重的苏婉儿哪顾得上自己的身体。 大夫很快给他包好了一副草药,似乎看出他来自城外特意叮嘱今晚不要出城,否则他的身体也会吃不消。 见任宁态度坚决这名大夫又包了一副药草,交给任宁。 “为何是两包?”任宁有些不解,立刻把他与现代那些脱销各类保健品的无良药店联系起来。 然而此人接下来的话令任宁深感愧疚,他竟然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这一包是为你准备的。” 这是大夫的原话,他能遇见任宁的病状,这包药对他有所帮助。 付了钱,任宁急速离开,摸着黑淋着雨疯狂的跑着,不知跌倒了多少次,也不知掉进水坑多少次,总之他活着把草药带了回来。 苏百点燃了几颗蜡烛,焦急的等着任宁归来,那个略显消瘦的身影终于在院子里跌倒了。 苏百跟绝情急忙把他抬进屋里,总不能一直淋雨。 “唉。”苏百无奈的摇着头“任公子这又是何苦呢?小女怎受的起您这番恩情。” 这话任宁是听不到了,此刻他与苏婉儿都处于昏迷状态,高烧不止。 苏百立刻拿出砂锅,细心的为二人熬药,绝情在一旁看着二人,脸上露出悲伤淡淡的说着“病了。” 他看不懂任宁对苏婉儿的心意却明白任宁想要保护她,想到这里绝情竟主动挽着任宁的手,嘴里还说着“别怕。” 如果说苏婉儿是任宁想要保护的人,那么任宁就是绝情要保护的人。 给二人喂了药草之后苏百一夜未眠,生怕他们醒来有什么需要,绝情也乖乖守在床边,却是睡着了。 大雨整整下了一夜,湿透了整个渔村,第二天雨过初晴,朝阳照耀着大地,透过窗子印在任宁脸上。 任宁使劲的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苏婉儿身旁,苏百与绝情睡在地上,任宁感觉全身酸痛,虽说好了风寒却因剧烈运动拉扯了肌肉。 苏百睡得很轻,听到动静立刻睁开眼,兴奋的说到“任公子您醒了。” 他的声音也吵醒了绝情,看着自己睡在地上绝情露出尴尬的表情,似乎怕任宁笑话。 苏婉儿也缓缓睁开水灵的双眼,仔细的盯着任宁,脸上充满了愧疚“是婉儿连累的任公子。” 任宁看着她虚弱的样子既感动又心痛,关切的说到“傻丫头这不怪你,是我体格太差。” 任宁本是一句平常的关心,苏婉儿却羞红了脸,她没想到任宁会如此亲密的称呼自己。 一直躺在少女的床上总有些难为情,任宁调整了状态缓缓起身,扶着床头总算能站起来。 喝了口热水顿时感觉神清气爽,一扫体内晦气,同时好奇的问道“苏伯,婉儿昨日说的黑龙潭是怎么回事?” 第一百四十六章寻找黑龙 雨后的清晨格外宁静,清风拂来吹扫了最后一片阴霾,阳光洒满整个渔村,照耀着泥泞的道路,一米多深的水已经流入鄱阳湖,只剩下几寸深的泥。 渔村的最南面有着一个偌大鸭棚,里面上万只麻鸭嘎嘎叫个不停,似乎想趁着泥土的气息出去觅食,大雨过后湖里的鱼虾总喜欢跃出水面呼吸新鲜空气。 鸭棚的背面是一个破旧的院落,还有几间茅草房,任宁静静地坐着,对面是面色惊恐的苏百,躺在床上的苏婉儿听到“黑龙潭”几个名字也吃力的抬起头,绝情似乎把这名字当成了食物,一脸兴奋。 苏百眉头紧凑,神色略带忧愁,在任宁耳边极为神秘的说到“里面有黑龙,切不可得罪,那几百只麻鸭权当是贡品吧!” 龙一直都是古代敬仰的神灵,炎朝也不例外,难怪苏百不敢大声,是怕被黑龙听到,遭到报应。 对于龙的说法任宁所少有些耳闻,龙在潭底则为蛟,蛟千年化龙,而黑龙则为龙的一种,不会屈居潭底,所以苏百的说法有些矛盾。 任宁只是不知这潭底的蛟修炼了多少年,是否有幻化成龙的实力。 当然这些对于任宁来说都只是神话传说,他更相信科学,不认为真有龙的存在。 通过苏百详细的解释任宁才知道并没有人在黑龙潭真正见过黑龙,只是那片区域经常出现旋涡,湖水下面隐约有条盘旋的黑影,过往的鸡鸭从不幸免。 久而久之有了“黑龙潭”这个说法,他们认为黑龙潭有条黑龙擅长呼风唤雨,甚至主动放些鸡鸭当做贡品,总之黑龙潭既是圣地,也是禁地。 “我倒是要见识一下这条所谓的黑龙。” 听完苏百的介绍任宁也来了兴趣,信心满满的说到,绝情在旁边叫好,大概认为美食将至。 若不是苏百极为恐惧任宁绝对说出剥龙皮、吃龙肉、喝龙血之类的话,即便如此苏百还是神色慌张的说到“不可!不可!切不可触犯神灵。” 任宁自然没给苏百讲述科学道理,也没灌输无神论,只是拍着胸脯让他放心。 这话若是出自苏元之口,苏百定会拿起木棍打他个皮开肉绽,这总比去黑龙潭送死要强,然而出自任宁之口他多少有几分信心。 任宁拖着重重的身体出了草房,张开胸怀吮吸着阳光,顿时感觉神清气爽,一时兴起围着院子跑了几圈,出了身臭汗觉得力量正在恢复。 不知是体质好的原因,还是因为年轻,总之绝情没任何生病的征兆,快速挥舞着长剑。 绝情的剑法极其凌厉,尤其是最后一招单挑绝对无敌,只怕旁人插手,最后一剑不得变换,这也是致命缺陷。 “这剑法叫什么名字”任宁还是第一次问及绝情的剑法,也是想着弥补最后一击的缺陷。 “绝情。”绝情表情复杂的说到,似乎也感觉有些拗口,毕竟与自己重名。 “绝情剑法吗?”任宁早就有了这种猜测,如今得到验证罢了,也没多少吃惊。 绝情点点头,又补充了几句,大概说这套剑法是师父传授的。 任宁拿起一根木棍胡乱挥舞一番,最后眼神露出杀气径直的刺向前方,同时问道“不能变换吗?” 绝情用力点点头自是看出任宁的意思,同样表达出内心的无奈,正是因为最后一击不能变化使得他经常败给任宁的手弩。 “师父也不能吗?”任宁还是没死心,以为是绝情修炼不到家。 不曾想绝情依旧点头,回答了任宁的问题,他也只能认为这套绝情剑法尚不完善。 活动一番之后苏百已经做好了早饭,二人狼吞虎咽的吃着,从早饭的质量来看苏家条件明显提升,最起码能让二人吃饱。 任宁此行为麻鸭而来,本应带着麻鸭尽早离去,他却迟迟不做准备,而是找来各种水桶、竹竿、渔网还有一根几百米长的麻绳。 “任公子您这是为何?”看他找来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苏百好奇的问道,内心总有些担忧。 任宁微微一笑,简简单单说出两个字“擒龙!” 这两个简单的字眼,把苏百吓了一跳,双腿发软险些坐在地上,从他的表情足以看出对黑龙的畏惧。 绝情兴高采烈的拿起一根竹竿,附和道“擒龙!” “不可!不可!”苏百近乎哀求的说着,却始终没能阻止任宁。 趁着天色还早任宁与绝情手中拿着杂乱无章的“装备”缓缓走向鄱阳湖边。 躺在床上的苏婉儿也听到任宁的话,强忍着病痛起身,嘴唇没有一点血色,脸色苍白如蜡,还是要求苏百搀扶着自己与之同行。 五百米的距离二人很快来到岸边,此时已经有不少渔民打算下水捕鱼,也有不少来此散养麻鸭,足以见得养殖麻鸭在渔村盛行,这全都归功于任宁。 岸边停放着不少船只,大部分只能两米长短,抵抗风浪的能力差,走了一圈后任宁才找到一只三米多长的小船,看样子应该是渔村的“巨无霸”。 小船的主人正要下水打鱼,见了任宁他们这两个“怪人”有些好奇,暂时停住。 “老伯可否把渔船借我一用。”任宁恭敬的对小船的主人说到,同时拿出一两银子作为酬谢。 渔船的主人是名中年男子,死死的盯着任宁手中的银子,急忙说到“没问题,没问题。” 下水捕鱼运气好了挣一百文钱,运气不好很可能空手而归,绝对没这一两银子实在。 任宁在岸边找了一颗粗壮的大树,绳子一段牢牢拴在上面,另一端放在船里,撑着竹竿与绝情驶向“黑龙潭”。 这名男子觉得任宁行为有些古怪,为了手中那一两银子也不敢多问,而就在这个时候苏百与苏婉儿迈着急促的步伐出现,大声喊着回来。 “苏老哥,他们二人要去哪里?”这人见了苏百总算提出心中的疑问。 “黑龙潭!他们要去黑龙潭!”苏百一边说着边呼喊着任宁。 “黑龙潭!”听了这个名字中年男子双腿发软倒在地上,直接晕死过去。 第一百四十七章食人鱼 四月鄱阳烟雨中,水光山色渐欲浓。东风吹开花千树,人间春色第几重!一碧湖水,一柔轻橹,一抹山黛,一堤长柳,阳光照耀下波光粼粼又增添了几分生机。 鄱阳湖西五百米有着一个宁静的小渔村,渔民靠水而生,靠水而行,然而他们却把临近的水域分为两部分,分别是南面的捕鱼区跟北面的“黑龙潭”,黑龙潭也被称作禁地,从未有人涉足。 此时却有一只扁舟向着北侧方向缓缓前行,岸边的苏百、苏婉儿焦急万分。 任宁与绝情分别撑了一根竹竿一点点向前,他依惜记得昨日那几百只麻鸭消失的地方。 由于天气初晴时不时有鱼虾跃出水面,带来几分生机,然而随着不断靠近黑龙潭跃出水面的鱼虾逐渐减少,周围一片宁静,令人心生畏惧。 大概前进了五百米左右,周围的水花彻底消失,不见一只鱼虾,穿上的麻绳也所剩不多,任宁收起了竹竿,观察着静谧的水面。 “那里!” 注意力集中的任宁被绝情毫无征兆的喊声吓了一跳,立刻把目光转向绝情所指的地方,分明是一片黑白色的羽毛。 任宁再次撑起竹竿缓缓靠近,他确定这成片的羽毛正是来自消失的麻鸭,内心生出一丝恐惧“难不成黑龙吃鸭子还吐毛?” 他虽不信黑龙的存在,却听说过巨龙的恐怖,别说是羽毛,恐怕骨头也不会剩半分。 任宁小心翼翼的从水中捞起一根羽毛,仔细观察,发现上面布满细小的锯齿印,立即慌张“莫非是食人鱼!” 在炎朝还没有食人鱼的概念,任宁却有所了解,所谓的食人鱼体型不大,长着锋利的牙齿,性情残暴,成群结队的出现,绝不留下活口。 “来了!”不等任宁反应,绝情神色紧张的说到。 任宁知道绝情听力极佳,他说来了那便是来了,手里拿起竹竿警惕的看着四周。 绝情表情同样凝重,手中长剑指着水面,颇有遇到高手的感觉,他早就有了听声辩强弱的本领,对方声音忽明忽暗,位置变化万千分明是绝世高手。 两人警惕的看了足足一炷香时间,突然感觉船身受到猛烈撞击,开始晃动。 “这畜生还真聪明,想把老子拉下水!”任宁大声骂着,食人鱼虽然凶猛,却只能捕食水中生物,为了让他们掉落水中,对方竟然聪明到撞翻船只。 “稳住!”任宁始终保持着理智,快速把准备好的十几个水桶绑在船身两侧,如此一来极大的增加稳定性,晃动程度开始减小。 “撤退!”任宁只是想来看看黑龙的真实面目,可不想断送了性命,拽着绳子快速后退。 这几百米绳子正是用来逃命的,随着小船前进不断放入水中,始终保持紧绷的状态,只要拉起绳子就能快速逃离。 任宁快速拉着绳子,却没用上一点力道,当绳子露出水面的时候大吃一惊“断了?妈的,老子低估了这些畜生。” 任宁一边骂着一边撑着竹竿,他本以为刚刚进入“黑龙潭”区域,不曾想后面也有伏兵。 这个时候小船正后方突然出现一个漩涡,漩涡下面隐隐露着黑色,像极了盘旋的黑龙。 “奶奶的,终于出现了!”任宁升级了骂声,充分说明他内心的恐惧,急忙调转方向,他可不认为加了几个水桶就能通过漩涡。 然而一个又一个的漩涡不断出现,完全封锁了他们的退路,任宁也只能放弃抵抗,静静的待在原地,只希望正下方不要出现漩涡。 这些食人鱼极为聪明封锁了退路之后开始在小船正下方聚集,任宁最担心的事情也终于发生了。 “妈的,老子不会是第一个被鱼吃掉的人吧!”感受着船身剧烈晃动任宁既感到恐惧,又感到可笑。 他可不想因此事在史书上留下重重一笔:鄱阳有小鱼,利齿,群居,性情暴戾,食人、名为任宁! 若是靠这种方式留名史书,恐怕任宁也没脸投胎了。 绝情面色紧张,放下手中长剑,拿起最长的一根竹竿插进水里,一跃而起,与漩涡相反的方向围着船身急速挥动。 “大侠!大侠!”看着空中威武的身躯任宁不自觉的叫着,绝情像极了武侠小说里翻云覆雨的高手。 随着绝情不断搅弄船身竟然渐渐平稳,任宁这才恍然大悟,食人鱼群围绕一个轨迹急速运动无非是给水面一个离心力,而绝情以相反方向搅动,相当于一个抵消力,重新使水面变得平静。 任宁不得不佩服绝情的聪明,哪会联想到心智不全的少年。 “妈的,让你吓唬老子!”任宁也来了劲头,拿着竹竿不断砸向水中,总要给食人鱼造成些伤害。 等水面平静后绝情落在船上,有些头晕,显然是急速旋转的后果,索性周围的食人鱼退去。 周围几个漩涡靠的更近,死死的将小船围在中间,却又脱离竹竿的范围,距离控制刚刚好,看样子是想将他们困死。 “这真不是即将飞升的黑龙吗?”任宁头脑一片空白,若非即将飞升的黑龙怎会有这种智慧。 绝情眼神中充满愤怒,却无计可施,他总不能手持长剑跳入水中与之决一死战。 最可怕的敌人并非对方有多强大,而是你根本捕捉不到对方的踪影,时刻都要提高警惕。 任宁也不是那种坐以待毙的人,拿起一张渔网狠狠地抛向水中“妈的,想吃老子?让老子先吃了你们!” 任宁几乎断定对方乃食人鱼,本不愿捕捞,奈何对方咄咄逼人,就算是死也总要先吃几只食人鱼过过嘴瘾。 渔网在黑色鱼群中缓缓下沉,任宁立刻感觉到它们不断挣扎,连接渔网的绳子不断晃动,发出“嘶嘶”的响声。 感觉渔网已经闭合,任宁用尽全身力气向上拉着,一个个黑色斑点终于出现在他视线中。 “发财了!老子发财了!”这是任宁说出的第一句话,然后激动的一屁股坐在船上,手上的力道一点没减少,急速拉着。 第一百四十八章敢吃螃蟹的人 随着渔网一点点靠近,任宁也看清了黑点的真实面目,既不是黑龙也不是他想象中的食人鱼,而是一只只大闸蟹! 在炎朝还没有吃螃蟹的习惯,他们害怕这种长了八条腿两个钳子的怪物,任宁却知道大闸蟹的肥美,只要稍作推广挣几万两银子很轻松,也难怪他露出如此兴奋的表情。 “乖乖,这足足有几百只!”任宁大概估量渔网中大闸蟹的数量,加快了上拉的速度。 等渔网完全上了船任宁才发现这些大闸蟹比他吃过的大了几倍,两只便有一斤重。 看着大闸蟹张牙舞爪的样子绝情有些害怕,甚至拿着长剑进行攻击,任宁动作娴熟快速把它们放在水桶中,还不忘给绝情解释“好吃!” 绝情永远无法抵抗吃这个字,学着任宁的样子快速的把大闸蟹放入水桶。 原本用来维持船身平衡的木桶如今用来装大闸蟹,也算是物尽其用。 这一网足足装满了两个木桶,任宁并没停手,继续挥动着渔网,又是几百只大闸蟹上船,两人快速装着,一个时辰后十多个木桶全都装满了大闸蟹,包围他们的几个漩涡也渐渐退去,大闸蟹似乎嗅到危险的气息。 “打道回府!”任宁兴奋的说到,绝情撑着竹竿缓缓前进。 岸边的苏百父女把心提到嗓子眼,见他们停滞不动出了身冷汗,真怕黑龙一口将他们吞掉,哪想过他们能活着回来。 为了防止大闸蟹从木桶中爬出任宁用渔网封住口,心情无比兴奋,这倒不是单单为了钱,也是为了能品尝鲜美的大闸蟹。 靠了岸之后任宁与绝情将装满了大闸蟹的木桶卸下,像极了凯旋而归的战士。 “这是什么?”看着张牙舞爪的大闸蟹苏百吓了一跳,苏婉儿直接退到苏百身后抓着他的衣袖,微微的探出头,显然极为恐惧。 “黑龙!你们口中的黑龙!”任宁直爽的解释道,若按照渔村的说法这些大闸蟹的确可以称作黑龙。 绝情也点点头,却不知何为黑龙,只是欢喜的说到“好吃!” 听了二人的话苏百更加恐惧,他还以为任宁吃了黑龙,并且津津有味。 苏婉儿似乎看出了任宁在说笑,鼓足了勇气靠近这些“黑龙”,仔细的观察着,同样提出疑问“这些能吃吗?” 任宁没有回答,而是拎着木桶急急忙忙赶往渔村。绝情力大无比,每只胳膊上放了三个木桶,任宁勉强拿了四个,苏百年事已高拿了两个。 风寒还未痊愈的苏婉儿用这全身力气拎了一个,就这样十多个木桶被他们一次性拎回来。 刚好到了午饭时间,任宁拿来一口大锅,里面放了不少清水,清水上面放了笼屉,小心翼翼的摆好大闸蟹,然后扣死锅盖生火加热。 随着温度上升大闸蟹不断挣扎,奈何挣脱不了蒸锅,最后只能落得被蒸熟的结果。 大概过了一刻钟的时间任宁打开锅盖,鲜红色的大闸蟹摆在众人面前。 就在苏百与苏婉儿略带恐惧的时候任宁已经垂涎欲滴,急忙拿了一只剥开后盖,里面充满金色蟹黄,正是肥美季节。 任宁一边吃一边称赞,这绝对是他来炎朝吃过最美味的事物。 看着他吃的津津有味绝情也学着剥开一只,连壳带肉一起吞入嘴中,脸上洋溢着激动,与兴奋。 “吃啊!”任宁又剥开一只递到苏婉儿手中,看她惊恐的表情才意识到,自己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任宁做的任何事情苏婉儿都不曾怀疑,既然他说好吃,那便是好吃,拿着筷子小心翼翼挑出一块蟹黄放在嘴里,细细咀嚼。 她原本以为任宁表情有些浮夸,怎会有让人吃了兴高采烈的事物,不曾想自己也成了那个浮夸之人,脸上病态一扫全光,急忙给苏百推荐着,若不是碍于女子身份恐怕早就喊出声来。 苏百终于成了第四个吃螃蟹的人,同样赞不绝口,略带尴尬的说到“龙肉真好吃。” 这话让任宁无语,急忙给他们解释道,大闸蟹的真实叫法,听起来总不会那么别扭。 四人胃口极好,整整吃了一桶大闸蟹,再加上喝了些凉水,茅厕成了必争之地。 任宁感觉整个身体都被掏空,哪还有力气赶回南长城,再加上天色已晚只能明日出发。 为了早些出发任宁提前找好了通往渡口的马车,总不能拎着十几个木桶,带着一百只麻鸭徒步而行。 第二日任宁起的很早,但是发现苏百与苏婉儿等在栅栏外,已经把十几桶大闸蟹,一百只麻鸭装车。 任宁毕竟是老板有处理不完的事情,总不能每次亲自来取麻鸭,正要说明下次让家丁带着信物前来,不曾想苏婉儿提前开口了。 “任公子您还会来吗?”苏婉儿红着脸抵着头,手指紧紧握着衣角,害羞到极点。 任宁承认自己败了,败得一塌糊涂,他怎忍心拒绝这样一名惹人怜爱的女子,也只能露着微笑爽朗的回答着“会的,会的!” 苏婉儿嘴上没说什么,内心却起着涟漪,又鼓了鼓勇气“婉儿等你!” 任宁催促着马车前行,哪还敢回头,暗自说着“长得帅果然有很多困扰。” 正所谓无心插柳柳成荫,他也无意拨弄苏婉儿的心扉,奈何苏婉儿还是深深爱上了他。 苏百看出了女儿的心思,不断的摇头,他知道任宁身份最贵,前途不可限量,自己高攀不起,却又不忍心伤害情窦初开的女子,也只能看任宁如何处理两人之间的关系。 一刻钟后任宁已经来到渡口,却不见那名老伯,心里略带着失落,更多的是替他高兴,或许那十两银子起了作用,也或者是儿子尽了孝道。 这次他找了两名年轻的船夫,载着满满的货物渡过。 上了岸后发现马车还在,驽马自己吃着树叶找回了精神,这绝对是最大的慰藉。 任宁疾驰而行,赶在黄昏之前进了昌南城,同时把十桶大闸蟹交给孔老板,让他卖个好价格,剩下的两桶自然是要带回食色居,也让小灵她们尝尝美味。 就这样任宁又过了几天安宁的日子,静静等待几名厨师凯旋而归! 第一百四十九章节节开花 自秦歆瑶离开食色居已有十日,为了救出秦仲才,秦歆瑶重新扛起秦家事物,尤以南窑为主。 开始三天张文才作梗始终没能烧出合格的青花瓷,后来任宁私下帮她解决了这个难题,又过了七日青花瓷总算是完成了三分之一,距规定时间还有十日,恐不能完成。 为此秦歆瑶重新拿出灯罩,令工匠分成两批轮番工作,或许还有些希望。 这几日似乎是整个昌南城的狂欢节,不论富家子弟还是贫民布衣纷纷拥挤在街道上寻求美食。 “听说拱辰街开了一家川菜楼!”一名身穿布衣的中年男子兴奋的说到。 “川菜楼?来自巴蜀的川菜吗?”另一人随着附和,周围也聚集了更多行人。 “没错,没错,听闻川菜取材广泛,调味多变,菜式多样,口味清鲜醇浓并重,以善用麻辣调味。”这名中年男子兴奋的介绍到,还故意擦了擦嘴角的口水。 众人听了急忙按照中年男子所指的方向跑去,身穿布衣的高伯暗自笑了笑转战其它街道。 “公子,公子,你知道浙菜楼在哪吗?”小三子却是用这种询问的方式引起旁人注意。 “浙菜楼?” “没错,没错,听闻菜式小巧玲珑,清俊逸秀,菜品鲜美滑嫩,脆软清爽。运用香糟调味。”小三子同样擦了擦嘴角的口水,并且一马当先的跑着,后面众人紧随其后。 短短五天时间内昌南城多了八家菜馆,其中拱辰街三家分别名为“川菜楼、鲁菜楼、粤菜楼。” 梨花巷两家,分别为:苏菜楼、浙菜楼,昌江两岸三家分别为:闽菜楼、湘菜楼还有最高档的海鲜楼。 这些酒楼几乎囊括了全国各地所有菜式,品种齐全,色泽鲜艳,口感极佳,并且价格合理适合普通百姓消费,也难怪寻常百姓放弃了自己做饭而来寻求美味。 自古民以食为天,以往酒楼菜价高昂不适合百姓消费,这几家酒楼的出现极大扩充了消费市场,充分显示出老板的聪明才智。 最后那家海鲜楼截然不同,四层高的布局雄伟壮丽,其中摆设高贵奢华,极尽的突出顾客高贵的身份,其中菜色多以海鲜为主,大闸蟹也成为品牌,一只就能卖到一两银子。 加上酒楼推销得当,贵宾活动层出不穷,顾客自然络绎不绝,这些富家子弟已经把吃大闸蟹当做一种风尚。 再加上任宁一首“怒目横行与虎争,寒沙奔火祸胎成。虽为天上三辰次,未免人间五鼎烹。”来形容更增加了风流才子兴致,素有日啖一蟹之说。 这八家酒楼看似毫无牵连,实则暗通沟渠,任谁也想不到他们竟是一个老板,而这个老板名为任宁。 “宁哥!宁哥!湘菜楼今日净赚三百两!” “宁哥!宁哥!鲁菜楼今日净赚二百两!” 听着小三子、小六子兴奋的报着数任宁乐在其中,这七家酒楼价格低廉完全是在走量,加起来能有两千两收入实属不错。 然而单是海鲜楼一家竟日入两千,这绝对是个恐怖的数字,再加上孔氏酒楼每日稳定的一千两收入,任宁每日净赚五千两银子,也算实现了屌丝时期的梦想: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 蔡嘉端出几盘牛羊肉、鸭血、毛肚以及沸腾的火锅,众人津津有味的吃着。 如今的食色居生意萧条,任宁便改成了火锅城,起初还有些顾客,随着天气不断转暖火锅有些不合时节,也便成了自产自销店。 任宁也落个自在,他庆幸当初的想法,没想到派出去的七名厨师都学到不少本事,撑起了七家酒楼,再加上任宁的奖励制度,几名掌柜使出浑身解数替他赚钱。 买这几家酒楼也花费了任宁全部积蓄,如今看来这点花费微不足道,用不了多久便能回本。 如此一来任宁制定的第二步,特色化也基本完成,只剩下最后一步品牌化,只是短时间内不能实施。 高伯脸上乐开了花,他从未想过开酒楼也能赚这么多钱,恐怕已经超过当年任家的收入,东山再起不过是任宁的一句话。 然而任宁还不想提前暴露幕后老板的身份,他始终在酝酿一个计划,一个扳到张文才的计划。 “宁哥,什么时候去接大小姐?”小三子一再犹豫后,终于鼓着勇气问道。 众人本以为任宁听到这个名字会略显悲伤,然而他却露着笑脸,打趣的说到“你小子是想小蝶吧!” 被任宁拆穿,小三子红着脸低下头,他不得不承认有私心,一旦秦歆瑶回来小蝶自然跟着回来。 正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小蝶出落得水灵,自然招人喜欢,再加上与她相处几年光景,小三子怕是喜欢上她。 “你小子竟敢喜欢小蝶!”旁边的小六子双手掐着小三子大声质问道,看得出他也对小蝶有些好感。 两名兄弟就这样成了情敌任宁颇感无奈,却也不担心,他们绝不会为了儿女情长伤了兄弟关系。 “过几日,就让歆瑶为秦家做最后一件事吧!”任宁想了会说到。 他也知道秦家面临的处境,若没有秦歆瑶出手秦仲才在劫难逃,等此事一过任宁定会带着聘礼登门拜访。 有任宁这句话小三子、小六子也便放了心,小蝶早晚能回到他们身边。 其实小灵长相并不比小蝶差,灵动之气更胜几分,只是小三子与小六子不敢高攀,始终以小灵姐相称。 和煦的微风透过门窗进了大厅,任宁顿时感觉一丝温热,喝了口酒成了燥热,长长叹了口气“唉,没有扎啤、烧烤的夏季究竟要如何度过?” “扎啤?” “烧烤?” 小三子、小六子极为配合的问着,他们隐约觉得任宁又要有新的创作。 “没错,就是扎啤、烧烤!”说到这里任宁眼神透漏出一丝亮光,神秘的说着“或许昌南城还差一个烧烤城!” “烧烤城?”众人心中还在疑惑,任宁眼里却看到漫无边际的黄沙大漠! 第一百五十章兰州城 不论是夏商周、还是秦皇汉武,又或是如今的炎朝都没做到真正的大一统,几个少数民族政权并立,尤以北部的匈奴强悍。 在汉武帝的大刀阔斧下匈奴西迁,后来逐渐灭亡,而然鲜卑族兴起,与如今的炎朝南北对立。 不单单是鲜卑族,炎朝的东北部还有室韦族,室韦族以东又有渤海国,回鹘也在西部虎视眈眈,蜷缩在西南的南邵伺机而动,总之炎朝周边并不安定,如此局面本应扩充军事,然而皇帝并无实权,各大将军拥兵自重,不听调遣。 兰州隶属陇右道,乃咽喉之地,北邻鲜卑,西接回鹘,自古兵家必争,炎朝也不例外。 为了防止鲜卑,与回鹘攻击兰州北侧,西侧城墙足足有三长高一丈后,黝黑色的城门加了一道道铁板坚不可摧。 这也是兰州城最明显的标志,由于临近沙漠兰州城经济并不发达,百姓稀少,名义上是州却只有两个县的规模。 两万名训练有素的士兵分别守护着西、北城门,倒也给这座不繁华的城池增加了几分气息。 南方已经暮春,此地还有着冬日的气息,士兵们身披黑色盔甲,手执红缨长矛,百姓穿着土色粗布棉袄,戴着头巾,抵御风沙侵袭,充满边疆气息。 除了西、北两侧东、南也分别设有城门,只是没那么气魄,主要用于连通中原与大漠。 近年来炎朝步步妥协,与鲜卑签订停战协议,也换来了短时间和平,彼此之间没有明令禁止不得通行,只要不是规模庞大的军队,普通鲜卑人可以进入炎朝。 双方甚至有些贸易,鲜卑人喜欢炎朝的丝绸、陶瓷、草药,炎朝则稀缺鲜卑人的高头大马,肥羊、肥牛。 如今兰州城南侧大门正有一个商队缓缓靠近,此商队共有五两马车,上面装满了各类药草,显然是想运到鲜卑售卖。 “公主,我们回去吧!”一名身穿青衣长衫,发髻束起的少女说到,这分明是一副男子打扮。 她口中的公主同样男子打扮,原本高挑的身材,加上英姿飒爽,还真有些难以分辨。 此人正是鲜卑族的公主拓跋雅露,带了四名随从纷纷装扮成商人模样在炎朝走了一遭,得到不少信息,甚至探访到皇帝与唐王不和,这对鲜卑族极为有利。 这五车草药算是拓跋雅露带给他父王的礼物,多半用于医治风寒,有了这些收获拓跋雅露却并不满意,摇着头说到“最后一站西州!” 所谓的西州乃回鹘的都城,看样子拓跋雅露想了解回鹘的动机,若是连为盟友一同攻打炎朝,更多了几分胜算。 商队的出现立刻引起守城士兵注意,二十人分成两排,将几人团团围住,一名身穿银盔的将领手持长枪缓缓靠近。 “干什么的?”这名将领面色冰冷的问着,配上那挺拔的身躯更显出几分威猛。 此人名为张烈乃一名伙长,手下掌管五十人。 如今的炎朝沿袭府兵制,在洛阳城设十六卫将军,各地设有大小不同的折冲府长官称作折冲都尉,下设三五个团,长官为校尉,再下设三五个队,长官为队正,队下设伙,长官伙长,也正是张烈的官职。 总之一个折冲府少则三五千人,多则上万,兰州总共有两个折冲府分别镇守西、北两门。 被二十名士兵包围拓跋雅露并不慌张,态度还算恭敬“商人。” “商人?”张烈有些迟疑,接着说到“搜身!” 其实张烈不是专门针对她们几人,但凡有成队人马都要进行搜身,就连车上的货物也不得放过。 士兵们缓缓靠近,四名随从立刻露出紧张的神色,即便她们身上没有凶器,拓跋雅露也不允许男子摸自己的身体。 “宁哥!宁哥!什么时候才能到?”小三子头顶烈日走在干旱的戈壁滩上,嗓子都能冒烟,索性气温不是很高,否则他们恐怕坚持不到这里。 任宁看着茫茫戈壁同样有些心急,自昌南城出发已有五天时间,他与小三子、绝情驾着马车行了几千里路,跨过奔流的长江,遇过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原,终于来到西部的戈壁滩。 此行自然是为了扎啤、烧烤而来,啤酒与白酒酿造方法稍有不同,不仅需要大麦作为原料,还需添加啤酒花。 烧烤也不是简单的切几块羊肉放在火上烤,没有孜然提味还不如普通的烤鸡,任宁不愿千里迢迢正是为了寻找啤酒花与孜然。 根据任宁的记忆啤酒花与孜然来自新疆,也就是现在的回鹘,他们必须通过兰州城去往西州。 在这种沙质土地马匹显得有些吃力,每一步都会踩出一寸的浅坑,车辙更为明显。 任宁望着刺眼的阳光喝了口水,嘴里骂骂咧咧,低头一看前方分明是座城池。 “兰州城!是兰州城!”下了马车走在前面的小三子提前喊着,一阵欢呼雀跃,说不出的兴奋。 为了维持昌南城各大酒楼的平稳运转,任宁只能把小三子带出来,小三子本以为此行充满乐趣,不曾想会是这般遭遇。 “驾驾!”任宁催促着驽马加快速度,小三子却被甩在后面,一边跑一边大声呼喊着“宁哥!等等我!” 这绝对是任宁与小三子的日常,两人绝不是单纯主仆关系,小三子偶尔拿任宁开玩笑,任宁也时常捉弄小三子。 看小三子狼狈的样子绝情脸上露出笑容,站在车棚上对着身后大声喊着“快跑!” 随着不断靠近,任宁也发现一群士兵正围着几人搜查,双方脸上都带着警惕,剑拔弩张的气氛有些压抑,甚至随时爆发战争。 二十名士兵穿着一样,长相似乎也没什么区别,也只有张烈看上去有些威猛,任宁立刻辨认出他的身份。 中间那几人引起任宁注意,尤其是身穿一袭白色长袍,手中拿了把折扇的少年,分明跟自己的打扮有些相像,不过任宁自知没对方皮肤细腻,轮廓清晰,那双略带犀利的眼神分明是一汪秋水。 任宁自恃有分明男女的能力却没立刻辨认出拓跋雅露的性别,那高挑的身材绝对能以假乱真,任宁的目光最后落在她脖子上,发现没有喉结这才断定“小妞!” 第一百五十一章跟踪小妞 “谁敢过来?”一名随从攥紧拳头挡在拓跋雅露面前厉声说道,即便是拼死她也不允许男人触碰公主的身体。 “哼,不自量力。”听了这话张烈一个健步出现在她们面前,手里的长枪就要挥动,兰州城不比其它地方,在这军队可以实行一些特殊手段,不需提前奏请,有种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的感觉。 “平胸!这不是平胸嘛!”任宁匆忙靠过来,急忙喊着,嘴中的“平胸”自然指拓跋雅露,男子装束的她胸前没有一点波澜,也难怪任宁这样称呼她。 他的出现短暂打破了双方的对峙,目光全都集中在任宁身上,张烈眼神中是愤怒,而拓跋雅露则是吃惊,她不记得跟任宁相识。 “小子,你是谁?不要多管闲事。”张烈厉声警告着,没有立刻动手已经算给足他面子。 任宁始终一副笑脸,恭敬异常的说着“将军切莫动怒。”同时把准备好的一百两银子交到张烈手中。 正所谓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听闻任宁对他的称呼张烈暗自接受,再看着手里一百两银子抑制不住的欣喜。 他只是小小的伙长,没多少军饷,这恐怕是他一年的赚头,却还是保持着警惕“这是为何?” 任宁见多了贪官,遇到张烈这种清廉的反倒有些不适应,解释道“给兄弟们买些酒肉。” 听到任宁这话周围二十名士兵两眼放光,显然是多日没吃肉喝酒,张烈收起银子总算给任宁说话的机会。 “小三子,过来,赶快过来!”任宁呼喊着急速奔跑的小三子,同时不自觉在拓跋雅露身上扫了一圈,狠狠的咽了口唾沫“这小妞生的真俊俏!” 拓跋雅露即便穿着男子衣装也掩饰不住俊俏的面庞,尤其是那既深邃又泛着淡蓝色的瞳孔极为勾人。 面对任宁猥琐的表情拓跋雅露面色平静,身边几名侍从火冒三丈,恨不得挖出任宁的眼珠子。 听到任宁的呼喊小三子跑的更加卖力,到达之后双头拄着膝盖,大口大口喘息着,见了数十名士兵显得有些恐惧。 任宁可没想着让小三子来威慑数十人,而是接过他手中的一个黑色圆盘。 见了黑色圆盘后张烈更加警惕,他完全有理由怀疑任宁手中拿了暗器。 任宁也意识到这个错误,急忙解释“将军莫慌,不过是指南针而已。” “指南针?”张烈充满了好奇,他从未听过这个名字。 任宁把指南针平放在地上,圆盘上的指针不断摇晃着最后指着一个停下来,任宁笑着说到“想必那就是正南方向吧!” “你是如何得知?”张烈脸上充满惊恐,兰州城地处戈壁滩,没有明显的道路,就连几个城门也不是正东正西,要想辨认方向并不容易。 指南针在炎朝还未推广,只有极少数人依靠罗盘指引方向,为了不在沙漠中迷失临行前任宁特意做了个指南针。 任宁自然不能给他们讲解地磁感应,含糊其辞的说了两句,接下来才是重点。 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任宁拿过一柄长矛,把指南针放在旁边,长矛竟主动靠近,这个现象让他们大吃一惊。 为了更好的解释这个现象,任宁又拿着指南针吸引了几把长矛,张烈似乎看出些门道“这东西能吸引长矛?” 任宁点点头,解释道“不仅是长矛,所有兵器都能吸引。” 张烈有些不信,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放在指南针旁边果然被吸引过去,这才信了任宁的话。 “将军也见到指南针的本事,若平胸身上有兵器定会被吸引过来。”任宁指着拓跋雅露终于说出自己的目的。 张烈点点头示意任宁去做,也算是给足了他面子。 靠近之前任宁给了拓跋雅露一个眼神,似乎在说多有得罪请勿见怪。 四名随从刚要挡在任宁前面便被拓跋雅露阻止,她能看清眼前局势,若拒绝了任宁的好意,恐怕很难脱身。 任宁把指南针贴在拓跋雅露身上,不断变化着位置,却完美的避开敏感部位,也算是给彼此留个退路,即便如此四名侍从一副要吃了任宁的目光。 很快任宁在她全身搜查一遍,笑着对张烈说到“我的平胸怎会有问题?” 拓跋雅露不知任宁为何称呼自己平兄,却不与他说话,始终保持淡定的眼神。 “走吧,走吧!”张烈信了任宁的话,匆匆放行,他也不怎么担心,即便这几人有问题也闹不出什么波澜,整个兰州城内到处都有士兵的踪影。 任宁牵着马车同样进了城,他既帮了拓跋雅露也帮了自己,否则绝情手中的长剑还真不好解释。 “宁哥,宁哥!他们是谁?”跟在后面的小三子好奇的问道。 任宁一口一个平胸叫着,而小三子却没一点印象,只能佩服任宁见识广泛。 任宁摸着喉结说到“一群小妞!” 小三子开始有些不解,后来才注意到她们几人全都没有喉结,分明是女扮男装恍然大悟,还不忘拍马屁“宁哥果然厉害,隔着衣服就能辩男女。” 对于小三子这话任宁有些无语,不知他在夸自己聪明,还是骂他猥琐,总之还是欣然接受了。 拓跋雅露并未表示感谢,几名侍从甚至要找他算账,她们越是这样任宁越来了兴致,反正有绝情在他也不怕遇到危险,恰好可以打发一下无聊时间。 “公主,公主那下流胚子一直跟着我们。”其中一人在拓跋雅露耳边轻声说到。 拓跋雅露头都没回,继续走着丝毫没把任宁放在眼里。 “老子偏要跟着。”任宁饶有兴致的说到,紧紧跟在五人后面。 兰州城内有两条交叉的中央大街,分别通往四个城门,无数小巷纵横阡陌,显得有些杂乱无章。 兰州城建筑风格与昌南城相差甚远,房屋大多低矮,最多不过两层,厚厚的墙壁由砂石砌成,以此应对风沙天气。 兰州城的面积不算小,足足是昌南城的二倍,却没有昌南城繁华,只有几家必备的酒店与客栈,很少有胭脂水粉之类的商铺。 拓跋雅露终于停在一家客栈前面,任宁也紧随其后停了马车,客栈上挂的四个大字把任宁吓了一跳,分明是:龙门客栈。 第一百五十二章龙门客栈 眼前这家客栈四面都是土墙,在风沙的侵蚀下有些破旧,总共只有两层,不过十多个房间。 这个名字让任宁不由的想起《龙门客栈》这部电影,或许他就是那周淮安,拓跋雅露则是诱饵,打了个冷颤后任宁还是鼓起勇气,毕竟他身边有绝情这名高手,并且还有手弩。 店老板是一对中年夫妇,男子身材偏小,体型消瘦,女子恰恰相反,肥胖的身体,高大的身材,脸上长满了肥肉,丝毫没有夫妻相。 见顾客到来两人出门相迎,女子一眼被拓跋雅露英俊的相貌吸引,急忙靠上去。 男子只能很不情愿的来到任宁这边,嘴里还说着“臭婆娘,见了年轻公子就丢了魂。” 这对夫妇滑稽的表情把任宁逗乐,他不知二人是如何同床共枕了二十年,或许两人在一起呆的久了,需要用吵架来增添一些生活情调。 拓跋雅露的五辆马车被老板娘牵着进了后院,这自然是要收费的,老板娘可不会因为对方长得英俊而免单。 任宁的马车上倒没什么贵重物品,只是把马牵着进了马厩,行了几天路也总该吃些干草。 进了客栈才发现其中摆设陈旧,中间一根柱子撑着屋顶,像极了电影中的龙门客栈。 “不会是家黑店吧!”任宁有些胆怯,明刀明枪他不害怕,就怕饭菜里下毒,绝情肯定是第一个倒下的。 拓跋雅露选了三个相邻房间,自己在中间,四名随从分居两侧,即便遇到危险也算有个照应。 任宁只选了一间,完全是因为内心恐惧。 除了他们,客栈还有其它顾客,分别是一对三十岁左右的夫妻,一名体型健硕的壮汉跟一名身形削弱的文弱书生。 这分明是黑店的特征,任宁脑海中出现一幕幕画面: 弱不禁风的男子写了一首侮辱壮汉的诗,被壮汉砍死。年轻夫妇则偷了重要文件隐藏在客栈中,老板靠着卖人肉包赚钱。 想到这里任宁不禁出了一身冷汗,恰好老板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问道“客官,您要吃点什么?” “有什么吃的?”任宁窃声窃语的问道。 “包子!”老板脸上始终带着笑意,却被任宁理解为阴险。 “包子?”任宁一屁股坐在地上,这完全符合他的剧情,鼓了股勇气站起来大声说到“老子也不是被吓大的,不就是人肉包子吗?拿来!” 任宁这种举动令众人不解,纷纷投来诧异的目光,尤其是“人肉包子”更让人不知所云。 “宁哥,宁哥!是牛肉包子。”小三子急忙在他耳边解释道,脸上有些尴尬,他多想跟任宁保持着距离。 任宁也尴尬的笑了笑,总算是驱走内心阴霾,要了一笼屉牛肉包,三人狼吞虎咽的吃着,这几天他们都在奔波,渴了喝口凉水,饿了吃点干粮,哪有热腾腾的牛肉包。 在任宁看来女生多半讨厌吃肉,尤其是带有腥味的牛肉,不曾想拓跋雅露大口大口吃着,像极了男人。 吃过饭后已经入夜,整个兰州城变的寂静,大街上鲜有行人,只有几名打更人按时敲着铜锣,嘴里喊着“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塞外的月光尤其明亮,洒在兰州城的大街小巷,印出高低错落的影子。 寒风掠过,街道上发出树枝撞击的响声,偶尔伴随着几声犬吠,显得更加宁静。 城门在落日之前已经关死,这种边关城池每日只允许开放四个时辰,冬日缩减到三个时辰,总之看不清人影的时候就要关门。 任宁坐在窗前,看着窗外宁静的月色,气氛静的有些令人恐惧。 拓跋雅露一行人也进了自己的房间,不曾发出一点声响。 老板缓缓关了大门,不再接客,兰州城深夜是不会来客人的。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道黑影掠过,把任宁吓了一跳,等反应过来的时候黑影已经没了踪影。 小三子优哉游哉的躺在床上,没发现任何异常,任宁用焦急的眼神看了绝情一眼,似乎在询问是否看到了黑影。 绝情与他配合默契点点头,轻声说道“有人。” 就在这个时候大街上出现不少火把,杂乱声音随即而至,“这边,这边!” 本就不算宽敞的街道被数百名士兵围的水泄不通,刚刚关死的大门传来猛烈的响声“开门,开门,赶快开门。” 店老板也听到门外的嘈杂,拖沓的鞋子急急忙忙开门,见了数百名身穿铠甲的士兵脸上冒出冷汗“不知军爷有何贵干?” “闪开!”一名身穿白色铠甲头戴银盔的壮汉一把推开老板,蛮横的闯进来,厉声说到“所有人都出来!” 他这种行为严重影响客栈生意,奈何对方是将军这家老板也只能忍气吞声,蜷缩在角落里不敢多言。 任宁暗自骂道“妈的,果真没什么好事。” 透过窗外任宁发现客栈四周被层层士兵包围,可谓插翅难飞,看样子必须正面应对。 包括拓跋雅露在内的所有客人陆陆续续下了楼梯,见到数以百计的士兵显得有些恐慌,也只有任宁打着哈欠故意露出一副睡意,他有种预感刚才那道黑影定是进了客栈。 任宁快速扫视一番,也确定了官职最高的那名将军,此人面色威严,同样穿着银色盔甲,却更加魁梧,手里拿着十字戟,在月光照耀下发出耀眼光芒。 “搜!”此人面无表情,单单一个字却蕴含了十足霸气。 “吕校尉有令,全面搜查!”最前面这名壮汉大声吩咐着,数十人迈着整齐的步伐冲进一间间客房,开始仔细的搜查。 听到吕校尉这个称呼任宁立刻保持了沉默,折冲府最大的官职为折冲都尉,副长官为左右果毅都尉,校尉算是三把手,掌管着两千人。 从对方的阵势来看任宁也能猜到此事关系重大,若搜不出个所以然他们也难逃干系。 “妈的,打死老子也不进什么狗屁龙门客栈。”任宁暗自骂道,还不忘扫视一眼拓跋雅露,却发现一个淡定的眼神。 第一百五十三章消失的布防图 宁静的兰州城立刻变得嘈杂起来,土狗们听到动静疯狂的嚎叫着,孩童不停的啼哭着,女人急忙抱起孩子喂奶,生怕被军爷听到而问罪。 士兵们手中的长矛泛着微白的光,点缀了黑暗的街道,火把熊熊燃烧着势要与月光争辉。 几十名士兵在龙门客栈仔细的搜查,床上、床下、墙壁上总之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感觉有危险的地方提前用长矛刺几下,确保安全。 任宁刚刚铺好的被子已经千疮百孔,没有直接撕开算是给他面子。 看着眼神淡定的拓跋雅露任宁有些吃惊,如今情况危急就算她武功高强也不可能逃得出去,不应是这种表情。 此时任宁也在士兵中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分明是在南门遇到的伙长张烈,他似乎也发现了任宁,脸上满是焦急。 倘若他们要找的东西在任宁或是拓跋雅露手中,张烈逃不了干系,毕竟这些人是他放进来的,并且还收了任宁不少好处,正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软。 一刻钟后几十人从二楼整齐的走下,纷纷摇着头,显然是没有任何收获。 “搜身。”吕校尉缓缓走进大门,言语冰冷,面带杀气,若丢失的东西找不到他宁愿错杀所有人。 那名身穿银甲的壮汉厉声说道“本队正亲自来!” 此人名为周雄算是吕校尉得力助手,张烈正是他的部下。 周雄第一个目标选择了那名皮肤黝黑,满脸胡子的壮汉,此人见了周雄靠近身体有些发抖,紧张到极点。 他越是这样周雄越觉得他可疑,两只大手不断在此人身上拍打着,关键部位仔细摸索,却没多少收获,只找到十两银子,立即揣进自己怀里。 这名壮汉魂都丢了哪还敢跟周雄要那十两银子,一屁股坐在地上,裤子隐隐露出湿润,显然是被吓尿了。 任宁看了此人一眼无奈的摇摇头,这绝对是人不可貌相的反例。 接着周雄竟把目光锁定在拓跋雅露身上,两步并做一步,伸手就要触摸。 拓跋雅露始终保持着淡定,旁边那名随从挡在前面,快速抓住周雄的胳膊,猛然间发力,周雄偌大的身躯竟是被甩在地上。 “过肩摔!”任宁赞叹道“真是个大力姑娘。” 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呆所有人,士兵的第一反应就是举起长矛,一步步紧逼,即便拓跋雅露身上没他们要找的东西今日也不能善终。 任宁重新分析眼前形势,硬着头皮挡在众士兵面前,笑着说到“各位军爷,有话好好说!” 他有预感拓跋雅露身份不简单,若士兵强行搜身很可能引发混战,再者说他也是在帮自己,按照各个情况发展下去任宁也会被搜身,到时候上万两银票很可能充公,这可是他用来买啤酒花跟孜然的本钱。 “臭小子,你这是找死!”周雄从敌人手中挣脱,急忙站起来,想着把怒火发在任宁身上,奈何那一百两银票让他眼前一亮,态度一百八十度反转。 “你是何人?”吕校尉面色冰冷,缓缓靠近,他决不允许有人挡在自己面前。 “在下不过一名普通商人,却是有几句话要说。”任宁拱手作揖,态度极其谦和,还主动交给吕校尉五百两银子。 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还有五百两银子,吕校尉总算是给了任宁机会“说!” 任宁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急忙说到“将军,在下虽不知您在找什么,却知道此物的重要性,您认为凶手会把此物带在身上吗?即便您杀光所有人恐怕也找不到此物。” 任宁分析的很有道理,凶手再傻也不会把此物放在身上,多半是藏在隐秘的地方。 “布防图,兰州城的布防图!”周雄抢着回答,脸上还露出一丝笑意,似乎想着邀功。 怎料吕校尉一脚将他踹飞,大骂道“大胆周雄竟敢泄露军机!” 周雄也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吓破了胆,急忙爬到吕校尉身边跪求饶命,泄露军机是可以当场处决的。 倘若周雄被杀,此事定会升级,他们谁也跑不了,都会成为陪葬品,任宁急忙解释“将军还请放心,我们的命都在您手上哪敢出去乱说。” 就在剑拔弩张的时候张烈鼓足勇气,从身后跑来,在吕校尉耳边轻声说着什么。 张烈职位虽不高,却因勇猛过人颇受吕校尉喜爱,提至队正也是早晚的事,见他靠近吕校尉并不抵触。 张烈一边说一边对任宁指指点点,大概讲述指南针的事情,对他的聪明才智极为夸赞。 吕校尉也点点头,语气依旧冰冷“说说你的主意。” 任宁此事关系重大,轻声说到“还请将军借一步说话。” 为了不让吕校尉怀疑,任宁故意走出大门来到士兵层层包围中,这才开了口在吕校尉耳边轻声说着,手里还不停做着动作,时而两手紧握,时而单手下劈,看样子设计了一套天罗地网。 吕校尉思索片刻后开始点头,大声喊道“撤退!” 众人纷纷不解,然而服从命令乃士兵的天职,他们只能撤退。 看着逐渐散去的士兵,任宁松了口气,他分明是在刀尖上行走,稍有不慎万劫不复。 “宁哥,宁哥,你跟那大马猴说了什么?”小三子好奇的问道,刚才他恐惧到极点,如何也想不到任宁还有这等本事,足可以凭着三寸不烂之舌通吃整个炎朝。 “我跟他说,母猴老了让他去追。”任宁白了小三子一眼说到,他没想到小三子在这节骨眼上还能开玩笑。 在小三子看来士兵退去此事就算了解,而在任宁看来此事刚刚开始,他可是用人头做了担保,一旦失败小命就要丢在这里。 士兵退去后龙门客栈再次安静下来,众人纷纷回了自己的房间,思绪却始终不能平静,都想着接下来可能发生的事情,也只有小三子优哉游哉。 任宁始终望着窗外幽暗的街道,心绪有些不安,焦急的等待着。 第一百五十四章强敌入侵 随着士兵的撤退夜晚再次变得宁静,却是暴风雨的前夕,龙门客栈众人辗转反侧不得入眠。 兰州城北门外是一片荒芜的戈壁滩,城门左右侧被峭壁包围,如此恰好挡住敌人的道路,要想入侵中原必须从北门而入。 “驾驾驾!”月光下、北门外,一匹战马疾驰,马上穿着铠甲的士兵身中数箭,鲜血洒满整个身体,完全凭着一口意志力前进。 “开城门!快开城门!”城墙上一名身穿金黄色铠甲的将军急忙命令着。 金色铠甲并非黄金打造,而是身份的象征,多半由黄铜而制,月光下金光闪闪威武异常。 得到命令后城门内两排士兵用力拉着铁链,巨大厚重的城门才算开出一道缝隙,城外战马飞速进入,士兵们又迅速将城门关死。 “将军!鲜卑族大举入侵!”这名士兵拼着最后最后一口气总算将战报传达,然后再没力气呼吸,倒在自己的血泊中。 战死沙场乃士兵的归宿,没多少人因他的死而过多悲伤,纷纷怒目对着北方即将来临的敌人。 “一级戒备!随时准备迎战!”身穿金色铠甲的将军面色略带忧愁,他与鲜卑族交战多年甚知对方的勇猛,若是前几年十万大军驻足恐怕早就冲出去将敌人杀个片甲不留,奈何如今只剩下两万,并且一分为二。 那名死去的士兵眼神透漏着恐惧、绝望,显然是见了敌人的阵势,也让这名将军不得不防。 “速传吕合,命他宁可错杀一千,也不得放过一人!”金色铠甲的将军继续说到。 他口中的吕合正是派去搜查盗贼的吕校尉,原本还以为是个毛贼偷了布防图,如此看来分明是敌方的细作,一旦鲜卑大军得到布防图恐怕兰州城顷刻间土崩瓦解。 任宁始终看着窗外,殊不知北门有重大变动,倘若吕校尉得到命令定会杀个回马枪,到时候谁也跑不了。 “来了!”就在此时,一道黑影再次掠过,却是向着远处逃奔。 早就准备好的绝情破窗而出,飞快的追向这名黑影,任宁向着窗外大声喊道“现身了,盗贼现身了!” 原本安静的街道瞬间变得杂乱,原来那些士兵根本没退去,只是躲在暗处等待盗贼自投罗网,如今见了黑影立即进行包围。 此人轻功还算可以,飞檐走壁,吕校尉也派出几名高手追击,却还是被绝情抢在前面。 绝情身轻如燕,不断穿梭在屋檐、墙头,很快已经挡在黑影前面,黑影正要掉头却发现张烈几人将他死死捆住。 几百名士兵迅速将整条街道包围,黑影即便插翅也难飞,眼看不能脱身黑影双腿发软,竟从房檐摔落,恰恰进入士兵的重重包围。 “拿下!”吕校尉厉声说到,眼神中充满杀气。 十多只长矛立刻抵着黑衣人的喉咙,令他动弹不得。 周雄气冲冲的走到此人面前一把揭开他脸上的面纱,狠狠踹了一脚,嘴里还不停骂着,若不是此人他也不会在吕校尉面前出丑,甚至落了个泄露军机的罪名,也算是出口心中恶气。 此人正是那名壮汉,黝黑的皮肤完美的隐藏在夜色下,只有那口白牙有些显眼,被控制后壮汉再次吓尿,结结巴巴的说着饶命。 “扒光!”周雄大声说到,在找到布防图之前他们还不能杀此人,扒光衣服自然是最好的方法。 在这寒冷的夜里壮汉被扒的丝毫不挂,双手抱着膝盖瑟瑟发抖,也终于说出一句完整的话“不是我偷的。” 吕校尉这才意识到中了敌人的调虎离山之计,这名壮汉只是胆小而已,想着逃离士兵的包围,不曾想成了诱饵。 “妈的!戏弄老子!”吕校尉眼神中露出杀气“杀光客栈所有人!” 张烈脸色有些难看,毕竟是他举荐的任宁,如今计划有误,他也难逃罪责,带领几十名弟兄匆忙赶回客栈。 黑影的出现带走了所有注意力,客栈也有了可乘之机,那名体形削弱的男子鬼鬼祟祟下了楼梯,四周观察一番这才把胳膊伸到桌子下面,缓缓掏出一张羊皮卷轴。 显然他才是真正的盗贼,也是闯入客栈的黑影,为了不被发现他把布防图黏在大厅的桌子下面,士兵只顾着搜索他们的房间而忽略了最显眼的地方。 正当此人计无可施,任宁却给了他机会,壮汉也成功吸引了所有人目光。 拿了布防图后立刻装进怀里,眼神中略带一丝狡黠“哼!一群蠢人,等着被屠杀吧。”说完还不忘用鲜卑语叽里咕噜骂了一通,这才走出大门准备逃之夭夭。 “法克!谁特!”任宁拿着手弩从门后走出,大声骂到“不要以为只有自己会火星语,老子也会!” 任宁的计策分明留了后手,既派出绝情追击逃跑的黑衣人,又在这守株待兔,若没有万全的计划他怎敢拿人头做担保。 此人见了任宁眼神中露出杀意,他不认为手里没有武器的任宁是自己的对手,立即发动着进攻。 “咻!”任宁轻轻叩动悬刀,弩箭飞奔而出,不偏不倚的穿透此人的右腿,经过这几个月的训练任宁准度大幅度提升。 大腿被穿透后鲜血涌出,此人重新审视任宁手中的暗器,自知不是对手,强忍着剧痛就要逃跑。 任宁怎会给他机会,弩箭再次射出,落在对方另一条腿上,算是完全限制了他的行动。 这一幕丝毫不差的落在拓跋雅露眼中,她那波澜不惊的眼神竟然露出一丝触动,暗自说着“此人倒有几分智慧。” 也就在这个时候吕校尉再次带着大军将龙门客栈团团包围,眼神中分明是一股杀气。 “报!候都尉有令,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一名骑着战马的士兵闯入人群,匆忙的禀报。 “为何?”吕校尉焦急的问道。 他深知候都尉向来不徒增杀戮,自己没有立刻下杀令也是担心候都尉责备,不曾想候都尉竟然亲自下了杀令,定是有大事发生。 “鲜卑族大举入侵!兰州城危及!”这名士兵大声禀报到。 第一百五十五章孙子兵法 听到鲜卑族大举入侵众人的反应不一,吕校尉是愤怒的,恨不得冲锋陷阵杀敌人片甲不留。 拓跋雅露却是吃惊的,她分明嘱咐不要轻举妄动,等她回去再从长计议,双方若真打起来她必须隐藏身份,否则很可能成为人质。 任宁却是兴奋的,大声说到“莫不是拓跋宏来了?” 拓跋宏在任宁熟知的历史上乃赫赫有名的北魏孝文帝,推行汉化改革,迁都洛阳,实行三长制和均田制,改革吏治,为人敬仰,任宁还正想亲眼见识一下。 “公主他怎么知道先祖名讳?”听到拓跋宏这个名字,拓跋雅露身边的随从吃惊的问道。 鲜卑与炎朝少有往来,炎朝甚至不知鲜卑族当下单于是谁,更别说是拓跋雅露的先祖。 拓跋雅露摇摇头,对任宁充满神秘感,不由的仔细观察一番,却发现是一张英俊的面孔。 为了不让吕校尉下杀令,张烈在盗贼怀里搜出布防图,长枪狠狠刺穿他的胸口。 “撤退!”处决盗贼后吕校尉大声命令着,他必须在第一时间登上城墙,奋勇抵抗鲜卑族的进攻。 此时慌乱的不仅是龙门客栈,整个兰州城都处于恐惧中,女人抱着孩子入眠,男人出来打探情况,鲜卑一词绝对是他们的禁忌。 “张将军,可以带我去看看吗?”任宁抑制不住脸上的兴奋,丝毫不知战争的残酷。 任宁高中学的文科,对漠北的这些民族充满兴趣,尤其是东胡、匈奴、突厥、鲜卑等,奈何几千年后这些民族已经灭绝,任宁想借此机会见见鲜卑人。 张烈有些为难,这个时候只有士兵才能登上城墙,他也做不了主,答道“此事还需请示吕校尉。” “还不跟上。”说话的却是吕校尉,他听到了任宁的请求。 在他看来任宁不过是名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后来感觉他有些胆量,再后来觉得他有些智慧,并且还能与鲜卑族高手单挑,定是有些本领,这才破例让任宁跟着。 任宁兴奋的跟在后面,小三子心中有些恐慌,他毕竟听说过鲜卑族的残忍,绝情穿梭在人群中乐在其中。 兰州城不算小,从南门到北门足足有十里地,龙门客栈算是中间位置,离着北门五里,几百名士兵在街道上迈着整齐的步伐狂奔,任宁混迹其中显得有些体力不支。 厚重的脚步声,成了街道的主旋律,家家户户亮了灯,想着看个究竟。 几只乌鸦从空中掠过发出凄凉叫声,也增添了紧张的氛围。 拓跋雅露同样按捺不住,又不敢暴露身份,只能远远的跟在后面。 一刻钟后几百名士兵井然有序的出现在北门,看着气势磅礴的巨大城门任宁颇为感慨。 城墙下面是宽阔的校场,排列着八个士兵方队,任宁仔细的数着,方队的每排、每列都是三十人,也就是说一个方队足足九百人,八个方队则七千二百人,再加上吕校尉带走的这些,还有城墙上的士兵刚好一万人。 上万名士兵个个精神抖擞,挺着胸膛,拿着长矛,给人极为震撼的感觉。 任宁暗自点头“这才是真正的士兵”他之前见的那些不过是普通官兵怎能与眼前的士兵相提并论。 城墙的左右两侧设有台阶,密密麻麻足有三层楼高,任宁跟在吕校尉身后缓缓登上台阶。 周雄与张烈位于两侧,算是吕校尉得力助手,其余士兵原地待命,也按照人数排成一个方阵。 兰州城北城门由城台、城楼两部分构成,城台长百米宽三十米,可同时容纳万名士兵,城台边缘用砖木垒成两米高的城墙,每隔两米又会留出一个孔洞,用以观察敌情、释放弓箭。 偌大的城台上修建了一座三层高的城楼,由八根朱红色原木撑起,第一层城楼开了八扇红棕色菱花门,二三层都有八扇菱花窗。 此刻城台上已有近千名士兵,其中五百名搭着弓箭透过瞭望孔,随时准备射击,另外五百名排着长队巡逻,时刻观察敌人的动机。 听到有人登上城台,身穿金色铠甲的侯北缓缓下了城楼,脸上满是忧虑。 城台足足有十米高,没有半分遮挡任凭寒风掠过,任宁第一反应就是张开双臂面向北方尽情享受这塞外之景,同时隐约听到敌人战马嘶鸣的声音。 “这位是?”见了任宁侯北多少有些吃惊,这分明是一副文弱书生的样子。 吕合轻声在侯北耳边解释,详细说明任宁的本领,甚至连指南针的事情都没放过,最后又说他成功引诱盗贼现身,立下不小功劳。 侯北暗自点头,仔细的打量着任宁,看得出他爱才惜才,绝不是刚愎自用之人,否则也不会受到吕校尉他们的敬重。 任宁抱拳作揖,恭敬的说到“在下任宁,见过将军!” 自从来到兰州城任宁还是第一次报出自己的名讳,显然对侯北多少有些敬仰。 “不错,不错。”侯北笑着说到,故意拍了拍任宁的肩膀,还未使出多少力道任宁的身体已经开始摇晃,侯北补充道“只是身体有些虚弱。” “有志不在体弱,杀敌全凭智慧!”任宁随口道来,颇具幽默,又不乏杀敌的决心,完美的回应了侯北的话。 “好一个杀敌全凭智慧!”侯北爽朗的大笑道,接着反问“不知任公子有何智慧可以破敌?” 任宁早已料到侯北会提出疑问,这分明在试探自己,索性高中时候任宁已经熟背孙子兵法,张口则来: 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识众寡之用者胜;上下同欲者胜;以虞待不虞者胜。 任宁只说了孙子兵法中的四条最后一条将能而君不御者胜却是没说,生怕得罪侯北,最后还不忘补充“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任宁不仅说出四条作战精髓,也从侧面说明自己还未见过敌人怎知破敌之策。 “好!好!好!”侯北连说三个好字难以掩饰心中的激动“好一个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有任公子在抵得过千军!” 第一百五十六章战或不战 数万名铁骑踏起漫天黄沙,一步步逼近,整个兰州城都在有节奏的颤抖着,借着月光敌人的身影终于出现。 距离兰州城还有十里的地方鲜卑大军停住脚步,安营扎寨,即便他们再傻也不会以疲惫之师攻城掠寨。 侯北站在高处瞭望,不断摇头,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近几年鲜卑与炎朝停止了大规模的战争,却有不少小摩擦,充其量几百、上千人的进攻,那名信使死之前眼神恐惧,侯北已经猜到敌人有备而来,如今见了这阵势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 那句有任公子可抵千军也不做数了,就算他真抵得上一千人也无济于事,对方可是数万人的军队。 “三万人!” 任宁与侯北异口同声的说到,侯北能有这种判断不足为奇,征战沙场多年的他听脚步声也能猜个大概。 面对众人惊讶的目光任宁也不解释,总不能说用的乘法吧,这必将牵扯出一系列数学问题,不是吕校尉他们这些粗人能听懂的。 以一万人敌对三万人确实有些勉强,更何况鲜卑族素来骁勇善战,他们唯一的依仗只有这面城墙。 “据在下所知兰州城驻军两万,为何此处只有一万?”任宁犹豫片刻问道,若能有两万人胜算成倍增加。 侯北叹了口气不想解释,旁边的吕校尉上前一步在任宁耳边轻声说着。 原来兰州城这两万士兵属于不同折冲府,各自有折冲都尉,分别负责守护不同城门,除非守护北门这些士兵全军覆没,否则守护西门那些士兵不会出手。 任宁也只能感叹炎朝府兵制的腐朽,却是不敢大声说出来,恐得罪权贵。 “候都尉让我冲出去杀他个片甲不留!”吕校尉自告奋勇,已经按捺不住。 侯北犹豫不决,趁着对方人困马乏的确是个不错的机会,然而单凭这一万人恐怕有去无回。 “大不了全军覆灭,总能削弱敌人!”侯北大声说道,颇有一副视死如归的感觉,戎马一生的他绝不是头脑一热就要出击,而是不想错过这次机会。 趁着敌人疲惫,他们倾巢而出总能杀掉一半,那时守护西门的折冲府将会调派兵马,敌人再也没有攻城的能力,人民也免受战乱之苦。 “将军有把握杀敌一半?”任宁反问道“据我所知鲜卑族擅长骑射,在这宽阔的戈壁更为凶猛。” 任宁没有继续说下去,其中意思很明显,就算趁着敌人疲惫他们也杀不了几人。 “总不能坐以待毙吧!”吕校尉并不赞同任宁的说法,满心想着冲锋陷阵。 “坐以待毙有何不好?”任宁继续道“如今处境尴尬的是敌人,而非我们。” “为何?”侯北急忙问道,想听听任宁的见解,也不枉他那一番夸赞。 “敌人选择有二:其一围城,其二攻城。兰州城北侧环山,南侧直通中原,围城之法不可行,也只剩下攻城。” 侯北点点头表示赞同任宁的说法,他担心的正是敌人攻城,单凭这一万人恐怕守不住。 任宁继续说到“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杀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灭也。” 任宁完美引用孙子兵法中的名篇,阐述只要能杀掉敌人三分之一就能守住兰州城,也就是说三万人还不足以进行强攻。 侯北大为感慨,不得不佩服任宁的军事才能,急忙问道“也就是说,只要我们坚守敌人便不能破城?” 任宁却是摇摇头,露出一副诡异的笑容“既然敌人都来了,我们怎能浪费这三万匹骏马!” 任宁的话把侯北吓了一跳,他真不知是鲜卑族凶狠,还是任宁更加恶毒。 这一夜过的还算平静,敌人忙着安营扎寨,休养生息,侯北也命令士兵原地休息,只留了五百人负责巡视。 任宁自恃侯北对他礼遇有加竟是厚着脸皮进了城楼休息,睡着后鼾声震天惹得城台上巡视的将士不停发笑。 正当众人熟睡之后一名黑色身影如同一道闪电,快速登上城楼望着北方鲜卑大军,分明在大旗上看到战鹰,脸上露出阴险的目光“哼,没想到是贺赖奇,正好借助炎朝力量将你灭掉!” 此人正是拓跋雅露她口中的贺赖奇同样是鲜卑一个大族,奈何不臣服于拓跋槐,没想到竟带着残部来进攻兰州城,恐怕这也是不得已的举措。 得知不是拓跋槐后拓跋雅露也算放心,双方不论谁胜谁负对她都有利,她只需静观其变。 “有人。”绝情似乎听到城楼外的动静,推搡着任宁的身体,他却如同一滩烂泥,死活不起。 绝情本想独自查看,而那声音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他也只能当成是幻觉。 塞外的阳光来的有些迟,也有些刺眼,洒满整个兰州城,也照亮了城北的敌人。 任宁缓缓睁开眼睛,伸着懒腰走出城楼,这才看清楚对方黑压压的军队,此时正有一万人骑着战马飞奔而驰。 “报!敌人已经不足五里!” “报!敌人不足三里!” “报!敌人不足一里!” 信使不停进行通报,侯北紧皱着眉头,他还是错判了敌人的实力,这一万人不论体型,还是速度都堪称精锐。 “停!”任宁大喊一声,敌人似乎听到他的声音果真停在原地。 这可不是任宁神通广大,而是继续前进敌人将进入弓箭的射程内,到时候必定伤亡惨重。 “任公子如何看待?”侯北完全相信任宁的军事才能,行动之前先询问他的意见。 “挑衅而已,敌人断不会派一万名骑兵来攻城。”任宁笑到,那骑兵攻城无异于以卵击石,他们总不能让战马撞开城门。 着一万人算是敌人的精锐,故意在城门外彰显实力,为的是让他们恐惧,敌人能有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想法任宁大为赞赏,却不买账。 “既然敌人想战,那便遂了他们的愿,与他们战。”任宁淡淡的说到,却是让侯北不解,既然要战何必等到今天。 第一百五十七章初战大捷 大漠沙如雪,边城日如虹,鲜卑一万名铁骑俨然是一道风景线,一道来自地狱的风景线。 鲜卑族的装束与大炎不同,士兵身上没有铠甲,却有健硕的身体,勇猛的力量,腰间配着马刀,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 大炎的骑兵多半装备长矛,如此才能攻击步兵,而鲜卑族只需马刀,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他们与马融为一体,可以随意变换位置,甚至可以横躺,别说是马刀,即便是匕首恐怕也能贴近地面。 片刻后一人缓缓走出,正对着城楼大声喊道“打开城门,放你们条生路!” 大部分鲜卑人不会汉语,也只有贵族可以学习,此人怕是有了来历。 “没错,把女人跟粮食留下,男人都去跑路吧!”又有几个声音传出来,还被翻译成鲜卑语,惹得上万名鲜卑人哄堂大笑。 “气煞我也!”吕校尉如何也忍受不住这种嘲讽,领了一千名士兵就要出战。 任宁摇摇头说到“只给你一百人。” “一百人?”吃惊的不仅是吕校尉,侯北也张大了嘴巴,一百人分明是让他们去送死。 “再加一名神射手!”任宁继续说到。 听到神射手后吕校尉立即推荐名为邓延的一名士兵,此人身材中等相貌堂堂,眼睛炯炯有神,还真有一副神射手的样子。 任宁自然不会让吕校尉送死,在他耳边轻声说着计策,临走时还不忘叮嘱“切不可恋战!” 选了一百名精兵后吕校尉毅然的走出城门,来到敌人面前。 “任公子,此计当真可行?”看着吕校尉他们弱小的身影侯北有些担忧,他可不想让自己的左膀右臂这样断送性命。 敌人不仅长的威猛,战马也比他们的高了一头,相比之下吕校尉他们成了孩子。 这毕竟是战争任宁也没有十足把握,没有正面回答侯北的问题,急忙部署着弓箭手。 看着吕校尉他们仅仅百人的队伍敌人哄堂大笑,正要进行羞辱却是吕校尉先开了口“大胆小儿,竟敢来你爷爷的地盘撒野,赶快割了jj谢罪,爷爷还能饶你不死……” 总之吕校尉大骂一通,把任宁教他那些话原封不动的喊出来,甚至还有所发挥,总之立刻把敌人气的火冒三丈。 “纳命来!”能听懂汉语那人面色铁青骑着高头大马急速冲来。 也就在这个时候身后的邓延拉弓上弦,对准此人的胸膛猛烈射击。 此人被吕校尉气的失了分寸,没想到他们还有弓箭手,如此近的距离无法逃脱,竟是硬生生的被穿透胸膛,跌落战马。 此人被杀后一名虎背熊腰的壮汉叽里咕噜的说了一通,一万名铁骑纷纷举起马刀,大声呼喊着。 吕校尉虽不知他们说的什么却知道敌人怒了,马上就要发动进攻,这跟任宁模拟的场景一模一样。 “任公子真是神人。”吕校尉立刻调转马头大声喊道“撤退!” 鲜卑大军离着城门五百米,吕校尉他们离着敌人一百米,按照战马的速度一百米需十秒钟,这足以关上城门,自然是任宁提前计算好的。 就这样一万名铁骑踏着黄沙急速追击前方的百人,手中的马刀不断挥舞着,凶猛异常。 当吕校尉他们距离城门两百米的时候任宁大声喊道“弓箭手准备!” 愤怒的鲜卑铁骑根本没注意城墙后的弓箭手,急速追击着。 当他们距城门二百米的时候终于进了弓箭射程内,任宁单手一挥大声喊道“放箭!” 早就准备好的五百名弓箭手松了弓弦,任凭弓箭飞奔而出,漫天的箭雨遮蔽了阳光,黑压压一片如同毒牙,凶猛的撕咬着敌人。 鲜卑铁骑这才意识到中了埋伏,眼睁睁的看着弓箭射透了臂膀、射穿了胸膛、射死了战马,哀嚎声不断,仅仅一轮箭雨敌人死伤过百。 若是能趁此机会冲进城门他们也算赚了,奈何此时城门已关,他们又没攻城的器具,只能吃了个哑巴亏急速撤退,任宁不放过任何机会,又组织了一次箭雨,效果不比刚才,仅仅射杀了十多人。 吕校尉他们的凯旋立刻迎来欢呼,虽然只杀了一百人却大大的鼓舞了士气,他们不再认为鲜卑族骁勇善战。 “任公子果然料事如神!”侯北不吝夸赞的说着,难以抑制对任宁的感激之情,初战大捷,他也充满信心。 十里之外的鲜卑大军似乎观察到城门外的情况,拔了帐篷带好辎重一步步逼近,有种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感觉。 “任公子,他们不会现在就进攻吧!”吕校尉面色紧张的问道,他竟在无意中越过侯北直接询问任宁,潜移默化中形成了对任宁的依赖。 任宁摇摇头“不会,搬运攻城的辎重需要很长时间。”同时焦急的问道“我要的东西准备好了吗?” “张烈正在准备,最迟天黑之前!”吕校尉严肃的说到,他深知此事关系重大不敢耽搁。 敌人在距离城门五里的位置停住,此时已经能清晰地观察到城台上的一举一动,同时也将自己暴露给城内的士兵。 任宁原本还以为敌人只是一番恐吓,如今见他们准备充足看样子抱着攻破城门的决心,如此一来攻城只是时间问题。 不用任宁提醒侯北已经准备好充足的弓箭、落石、圆木,这些都是守城必备物资。 任宁还是觉得不够周全这才派张烈准备其他物资,甚至连采购物资的钱都是他掏的腰包,如此看来炎朝极度腐朽,最基本的军饷都成了问题。 直到傍晚时分,张烈派人拉着十辆马车,每辆马车上都放着一个巨大的木桶,木桶里装满油,缓缓靠近城门。 收集这些油并不容易,张烈用了各种方法,先是掏空所有酒楼,接着又挨家挨户的搜寻,最后花了一千两银子才勉强完成任宁交给的任务。 “抬上来!”任宁大喜,急忙命令着。 每个木桶足足有五百斤重,八名士兵使出浑身力气一步步的上了台阶,每走一步都要喊着口号。 “火攻!原来是火攻!”侯北恍然大悟,兴奋的喊着。 第一百五十八章战前筹备 相比弓箭、落石之类的传统守城器具,火攻更具威力,洒满油的城墙会变得润滑,敌人不好攀爬,增加了停留时间,他们正好可以疯狂输出,待大批敌人将要登顶的那一刻将油点燃,绝对可以杀他们片甲不留。 任宁没有过多解释油的作用,只是顺着侯北的意思点点头。 这一晚上敌人没有发动进攻,也在任宁意料之内,城内万名士兵依旧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只留了五百人巡逻。 任宁还是厚着脸皮睡在城楼内,不过今夜的鼾声却成了士兵们悦耳的音乐,只要任宁还在他们心里就有底气。 拓跋雅露始终在暗处观察着,对任宁又多了些欣赏,他说展现出来的是大智慧,而非小聪明。 第二日敌人再次派出一万铁骑,还是那名虎背熊腰的壮汉带队,此人名为贺赖石乃贺赖家族的名将,也是贺赖奇单于得力助手。 任宁站在城台上眺望着对方,本想继续派出小部分进行骚扰,却发现隐藏在战马上的弓箭,显然是敌人做了准备,一旦发现他们露面,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射杀。 “当老子傻吗?”任宁小声骂道,吩咐张烈写了一个巨大的休战牌,挂在城墙外,继续开始其它准备。 休战牌上写着今日过节,休战三天! 贺赖石读不懂汉字,急忙找人翻译,得知对方要休战火冒三丈,也只能乖乖退回大营。 “贺赖石,为何撤退?”大营中一名身穿虎皮衣的中年男子略带愤怒的问道,此人面色威猛,眦须长发,显正是贺赖家族单于,贺赖奇本尊。 贺赖石将兰州城挂出的休战牌解释给贺赖奇,同时表达出内心的愤怒,已经攻下兰州城的信心。 贺赖奇对炎朝多少有些了解,急忙问道“今天炎朝过节吗?” 在他旁边有一名身穿长袍的男子,说着一口流利的汉语,足智多谋,乃贺赖家族的军事,名为贺赖文,摇着头说到“寒食节已过,端午节未至,此时没任何节日。” 炎朝无非几个重大节日,正月十五上元节、三月寒食节、五月初五端午节、七月十五中元节、九月九日重阳节,正月初一春节。 如今刚好四月并无节日,难怪贺赖奇摇头。 不仅是鲜卑人摸不着头脑,就连城内的将士也一副吃惊的目光,“任公子不知今日是何节?”吕校尉忍不住问道。 任宁不过是随便想的理由,却被他们当真,内心颇感无奈,想到农历四月脱口而出“劳动节!没错就是劳动节!” 劳动节是公元纪年后的节日,恰好赶在农历四月,也正好三天假期倒是很符合休战牌的内容。 “劳动节?”侯北有些吃惊,紧接着说到“没错,赶快去劳动!” 他完全曲解了任宁的意思,把劳动节当成劳动的日子,吩咐着士兵加紧劳动,务必抢在敌人攻城之前部署完毕。 看着敌人焦急的样子任宁知道距离攻城的日子不远了,立刻进行接下来的计划。 “候都尉,不知兰州城内有多少战马?”任宁严肃的问道,战马的数量代表一个军队的实力,甚至比人数更为重要。 一千骑兵绝对可以轻而易举的击败两千步兵,所以说任宁比较关心兰州城内战马数量。 提到战马数量侯北有些尴尬,顿了顿说到“仅仅两千。” 听到这个数字任宁一点也不吃惊,足以说明朝廷已经腐朽,已经开始淡化军事。 任宁继续问道“母马有多少匹?” “母马?”侯北真不知任宁在想些什么,一般来说战马多为公马,母马用于繁殖后代,最后还是耐着性子给任宁解释道“大概一百匹。” “一百匹足以!”任宁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急忙跟着张烈进了马场。 城内的马场不比城外,相当于一个扩大版的马厩,真正训练还需去城外。 马场内共有三个马厩,两大一小,两个大马厩内分别养着河曲马跟西南马。 西南马在炎朝最为普遍,体型较小,擅长走山路,却不适合作为战马,河曲马产自黄河地区体型较大,耐力持久,恢复力较强,深受骑兵喜爱,不过比起鲜卑族的草原马略显不足。 最小的那个马厩养了近百只母马,用以繁殖后代,吃着上好草料。 此刻两千匹马都在马厩中,公马向着母马不停的嘶鸣,甚至想着冲破缰绳,母马同样发出异样声音,似乎在与公马交流。 张烈面色有些尴尬“任公子有所不知,此时乃交配季节,母马都在发情,公马也开始躁动。” 任宁真想大声告诉张烈“不懂老子能来这?” 任宁不仅知道这个季节母马发情,还是到发情的母马身体会散发一种特殊的气味吸引公马,这也是公马躁动不安的主要原因。 “先不要让它们进行交配了。”任宁淡淡的说到,转身看了看这些温顺的母马有些不忍,却别无选择。 张烈立刻给牧尉介绍着任宁的身份,不免有些夸大其词,还特意强调是候都尉请来的客卿,牧尉乃军中负责养马的官职,品级不高,见了任宁这种“大人物”自然恭恭敬敬,也按照他的吩咐去做。 看着这些活生生的性命任宁颇为内疚,多添了些好草料,也祈求它们的原谅。 回北门的路上任宁并没闲着,自掏腰包买了大量酒肉,吩咐士兵用马车拉回。 旁边的张烈有些惊慌,吞吞吐吐的说到“任公子,您有所不知大战期间军中不得饮酒。” 他说这话算是客气的,军规明确写着饮酒者斩,试想一下喝的酩酊大醉的部队连基本的阵型都很难保持,如何与敌人厮杀。 “是吗?”任宁故意装出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却坚持把酒肉拉回北门。 该说的话张烈已经说了,至于怎么做全听任宁安排,毕竟侯北对他信任有加,他只希望此事不会迁怒侯北,否则即便任宁有些聪明也不会被原谅,军令如铁,这是个不便的定律。 临近北门的时候酒香味吸引着所有士兵,侯北也闻着气味而来,见了满车的酒肉脸色立刻下沉。 第一百五十九章敌人喝酒我吃肉 肉香酒香弥漫着整个北门,所有士兵纷纷流出口水,望眼欲穿的看着车上的酒肉。 侯北脸色既不好看,换做旁人恐怕已经军法处置了,耐着性子问道“任公子这是何意?莫非不知军规。” 听到这话脸色发白的不是任宁,而是张烈,他绝对有失职的嫌疑。 “候都尉莫急。”任宁不缓不慢的解释道“肉自然是给兄弟们吃的,这酒却是给敌人喝的。” “给敌人喝?”侯北仍是不解,一阵冷风吹过,才豁然开朗,急忙为刚才的失礼道歉,再次佩服任宁的计谋。 任宁这次算是下了血本,花费一千两银子买的这些酒肉,很快分到每一名士兵手中,至于那一坛坛好酒纷纷搬上城台。 “赤壁之战孔明借了东风,没想到老子也能借来南风!”任宁洋洋自得,拎着两个酒坛举过头顶。 孔明赤壁之战借来东风有些神话色彩,任宁借来南风也不是个巧合,如今暮春已过南风最多,这也不算什么本事,他只是利用了便利的自然条件。 倘若发明出巨大的风扇,人工造风那才算真本领。 “邓延何在?”任宁大声呼喊着。 名为邓延的神射手立刻出现在他面前,恭敬的应答着,上次全凭他一箭射杀敌人,方能换来大捷,如今邓延的名声响彻三军。 “考验你箭术的时刻到了!”说完任宁将两个酒坛抛向城门外的空中。 邓延理解任宁的意思,两只弓箭一同上弦,猛烈拉着弓臂,时而闭上左眼时而闭上右眼,两个体型并不算大的酒坛在他眼中成了巨石,丝毫不差的穿透。 “好一个双箭齐发!漂亮!”任宁对邓延的箭术大肆夸赞,接二连三的扔出酒坛,全部被邓延射碎,美酒洒满天空,在夕阳的余晖下泛着斑斓色彩,酒气随着南风飘向鲜卑族军营。 鲜卑族从小在马背上长大,尤其喜欢喝马奶酒,然而马奶酒怎有粮食酒香气重,鲜卑士兵闻了纷纷陶醉,叽里咕噜说着什么,大概赞美空中飘散的香气。 “酒香?”大帐中的贺赖文也嗅到这个味道,出了帐篷瞭望着城台,兴奋的大喊着“哈哈!大炎人为了庆祝节日大肆饮酒!天助我也,真是天助我也!” 饮酒乃军中大忌,酒后士兵战斗力极低,甚至可以趁着他们熟睡不费一兵一卒拿下兰州城,也难怪贺赖文欣喜若狂。 贺赖奇也不是傻子看到胜利的曙光,急忙部署着军队,看样子就要出击,最后还是听从了贺赖文的意见,凌晨出击,因为这个时候醉酒的众人还在睡熟。 “大吉大利,晚上吃鸡!”任宁同样大声呼喊着,极大的鼓舞着士气。 将士们不能完全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却还是一口同声的喊着“大吉大利,晚上吃鸡!” “老子在游戏里吃不到鸡,在这总要多吃几口。”说完扯下一个鸡腿大口大口吃着。 这个晚上与之前恰恰相反,上万名士兵保持着良好的精神状态,只有城台上五百名士兵东倒西歪的睡着。 任宁知道这个晚上敌人多半会发动攻击,熟睡的五百人是为了做给敌人看的,另外任宁也不怕上万人一夜不睡影响战斗力,人在极度紧张的情况下而已保持一天一夜不睡丝毫不会有困意。 日月星辰东升西落乃不变之定律,随着明月缓缓升起任宁多少有些忧愁,从小喜欢边塞诗的他竟亲身经历了边塞战争。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任宁一边说着一边偷偷喝酒。 酒到深处情自现,以往任宁只是单纯的朗诵这首诗,如今真正领略其中含义,这上万条鲜活的生命过了今夜还不知如何。 侯北自然没睡,缓缓走到任宁身边大为赞叹“好一个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他是个粗人读不懂诗中的字眼,却能明白诗中的场景,戎马一生的他见惯了生离死别,那些没能回归的战士大有人在。 任宁总算没有喝醉,能听出侯北的声音,急忙收了酒杯笑着搪塞过去,自然不敢挑战军规。 侯北一项铁面无私,这也不是给任宁开了先河,他本就不是军人,没必要遵循军规。 当明月挂在最高处的时候已经进了子时,勉强算作凌晨,夜色更加浓烈。 在贺赖文看来此时大炎士兵睡得正香,奈何天公不作美幽暗的夜色让他们看不清道路,更别谈攻城,也只能等到黎明时分。 黎明是最痛苦的等待,要经历漫漫长夜,寒风侵袭。 任宁始终看着那轮弯弯的月亮不停的移动,待它落入西山之时,也就是黎明之刻。 小三子坐在任宁身旁,细数着星河,大概是怀念昌南城的味道,他没想到西域之行如此艰辛。 绝情却另有安排,这几日任宁都让他练习骑马,不得不说他的悟性极高,短短两日已经初步掌握诀窍。 眼看着东方微白的天色任宁缓缓起身,对着旁边的侯北说到“怕是要借侯将军铠甲一用!” 铠甲是每名军人的象征,甚至比他们的性命都重要,任宁提出让侯北卸甲的确有些无理。 侯北犹豫片刻还是不情愿的脱了这身急速铠甲,身形略显单薄,他毕竟年近半百,完全靠着铠甲撑场面。 吕校尉立刻拿来一件风衣披在侯北身上,语重心长的说着“还请任公子好生保管。” 任宁点点头自是知道铠甲对他们的定义,唤来绝情将金色铠甲穿在他身上。 那轮本就有些暗淡的月亮终于没入西山一隅,完成它的使命,东方泛着微白,呈现出鱼肚皮的颜色。 贺赖奇手举弯刀,骑着高头骏马,大声喊着“勇士们冲啊!” 一声令下三万名士兵齐头并进,卷起漫漫黄沙渲染着微白的天色。 三万名士兵两万骑兵,一万步兵,这一万步兵推着辎重、扛着云梯专为攻城而来。 看着敌人发动攻击任宁一饮而尽,颇有醉卧沙场的感觉,大声喊着“迎战!” 第一百六十章敌攻我守 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三万名鲜卑士兵如同奔泻的洪流,迎着朝阳磅礴而至。 五里的距离不过喘息而至,两万名骑兵停在距城门五百米的地方,一万名步兵推着辎重,拉着云梯如蚁附之。 在他们看来兰州城内的士兵还在睡熟,只要登上城墙,打开城门,两万名骑兵便会一拥而入,届时兰州城可破。 城台上那五百名士兵仍旧东倒西歪的睡着,没有丝毫动静,似乎不知风雨以至。 一万名鲜卑步兵齐头并进,气势汹汹,直逼城门,他们几乎看到胜利的曙光,殊不知城墙上泛着光点的并不是希望,而是绝望,是送他们去地狱的利器。 “放箭!”任宁登上城楼,面色严厉大声喊道。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年代,人命如同蝼蚁,不堪到极点,任宁却明白生命的可贵,他从不敢杀人,也不想杀人,如今却要指挥上万人的战争,他有责任保护每一名士兵的性命,容不得出一点差错。 城墙上共有五百个瞭望孔,犹如五百条毒蛇吐着信子,飞离城墙,直面敌人的胸膛。 敌人缓缓抬头望着天空,眼睛也慢慢瞪大,嘴巴张开,惊恐万状。 第一支弓箭终于落下,毫不留情的射穿敌人的头颅,鲜血如洪流喷洒在空中,染红了所有人的双眼。 未见血的攻击只能称作奔跑,见了血的才叫做战争,这一箭成功的拉开大战的序幕。 五百支箭几乎是齐头并进,同升同落,瞬间插入上百人的身体,有些甚至成了蜂窝煤,在恐惧与不甘中倒下。 鲜血的洗礼后敌人更加凶猛,这便是战争容不得丝毫恐惧,狭路相逢勇者胜,他们发动更为猛烈的攻击。 城台上的炎朝士兵一次又一次的拉动弓弦,一波又一波的箭雨铺天盖地的刺入敌军腹部,看似近在咫尺的二百米却是敌人的马拉松,如同黄泉路般漫长,他们忍着剧痛迎着箭雨一步步靠近。 终于在死伤千人之后来到城台之下,数十人一同扛着十米长的巨大木桩,猛烈的撞击城门,立即发出一声闷响,如同巨石落海翻得起浪花却终将沉入水底。 城门正上方的城墙故意矮了一头,数十只弓箭对准敌人胸膛疯狂射击,扛着木桩的几十人丝毫不得动弹完全成了靶子,接连倒下,却又接连补充上新人。 敌人丝毫不畏惧死亡,脸上洒满鲜血全当汗水,甚至伸出舌头舔舐,表情狰狞到令人恐惧。 十米高的云梯也被撑起,密密麻麻排在城墙上,预示着敌人的反攻,一旦有人登上城墙情况将会反转。 “落石!”站在城楼上的任宁挥动着大旗,嘶声喊着。 城台上的士兵纷纷丢了弓箭换成落石,上百斤重的巨石不偏不倚的砸在敌人头上,仅仅登了半米已经殒命。 “咚咚咚!”五百米外的敌人猛烈击打着战鼓,吹响着号角,极大的鼓舞了士气。 贺赖奇亲自大声喊着“勇士们,攻城、抢粮、抢女人!” 鲜卑族是野蛮的 ,行为是粗鲁的,单单为了抢粮他们不惜发动一次又一次的战争。 听了这话鲜卑士兵如同打了兴奋剂一般,红着双眼疯狂的攀爬,丝毫不畏惧头顶的落石。 接二连三的攻击,士兵体力有些不支,投掷落石的速度大不如前,下一批士兵急忙补充。敌人却死死的抓着云梯,上面的人成为下面人的遮挡,趁着两次落石的空隙急速上爬,转眼间已经登上五米。 “洒油!”看着云梯上密密麻麻的敌人任宁大声命令道。 早就备好的十多桶油如同山洪爆裂,顷刻间洒满整个城墙,同时浸湿了敌人的衣襟。 云梯上占了油变得润滑,不少敌人手上没那么大力道纷纷掉落,更多敌人胳膊上暴着青筋死死抓着云梯一步步上爬。 不论如何敌人的速度慢了,给了大炎士兵攻击的时间,众人重新拿起弓箭猛烈射击,又是一片哀嚎。 从敌人开始进攻到现在已经损失三千人,气势丝毫不减,反倒有所增强,他们是好战民族,经得住鲜血洗礼。 “落木!”就在敌人还有不足两米爬上城墙的时候,八名士兵同时扛起十米长的木桩,横扫三个云梯上的敌人。 十个木桩一同砸下,数百名敌人从云梯跌落,摔成一滩肉泥,即便没有摔死也被巨大木桩砸死。 谁曾想敌人并未放弃,如同蚁附争先恐后的爬上云梯,然而城台上的落石、落木消耗殆尽。 “妈的,被《孙子兵法》骗了!”任宁暗自骂道,他分明记得杀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灭也,如今他杀了近四千人,超过三分之一,进攻丝毫没有减弱。 任宁本以为这个时候敌人会停止进攻,否则肯定多准备一些落石、落木,眼下只能凭着弓箭稀稀两两射杀几人。 贺赖奇见状大喜“哈哈哈!大炎不过如此!待本单于踏破中原拿下皇位!打开城门者赏良马百匹,美女十人!”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更何况他们本就勇猛,丝毫不在乎穿透肩膀的弓箭,暴着青筋迅猛上爬。 “任公子下令吧!”眼看着敌人还有不足两米登上城台,吕校尉焦急万分。 任宁大体数了一下云梯上敌人的数量,缓缓摇头,始终不肯开口。 此刻最上面的几十名敌人已经上了城台,挥动着弯刀立刻割破几名士兵的胸膛。 “妈的,老子跟你们拼了!”吕校尉手持十字戟,瞬间刺破一名敌人的胸膛,终于开始了杀戮。 张烈同样拿着长枪刺穿一名又一名敌人,已经杀红了眼。 眼看着三四百名敌人登上城台任宁眉头微微一皱,继续盯着云梯,城台上只有一千名士兵,轮番丢落石、落木,损耗了大量体力,勉强能够抵抗,倘若敌人数量继续增加恐怕城台将要失手。 “任公子,下令吧!”张烈满脸鲜血,大声嘶吼着。 服从是士兵的天职,既然候都尉将大权交到任宁手中,他们便会听从,哪怕有诸多不服气也不敢违抗。 三四百名敌人如同饿了三天的草原狼,疯狂的撕咬着,大炎士兵损失已近百人。 “十九、二十……”任宁快速数着云梯上的人数,十米长的距离竟然排满了二十人,五十个云梯恰好上千。 “放火!”任宁嘴中爆发出两个振奋人心的字。 第一百六十一章母马立功 兰州城乃大炎西北部的门户,与鲜卑、回鹘接壤,更有风沙侵蚀,多年来战乱不断,百姓流离失所。 为此大炎做了些许妥协,通过每年上供一些岁币平息战争,也换来几年的和平光景,百姓得以休养生息。 然近日鲜卑大军突起,兰州城驻军不足两万,面临空前绝后的灾难。 贺赖奇的两万骑兵井然有序的列队兰州城五百米之外,万名步兵攻城,眼下已有三四百人登上城台与炎朝士兵厮杀。 慌乱之下炎朝士兵无暇顾及运抵,上千名鲜卑士兵如同蚁附,疯狂攀爬。 贺赖奇大喜,静静地等待着兰州城大门被攻破,届时两万骑兵横扫而入,烧杀抢掠无所不做。 也不知是朝阳升的太快还是一粒火星,总之照亮了天空。 洒满油的城墙毫无征兆的燃起熊熊火焰,映在任宁眼中是杀戮、是希望,映在鲜卑族眼中是死亡、是绝望。 大火连绵而起,瞬间燃烧了整个城墙,上千名鲜卑士兵落入火海,首先引燃的不知是沾了油的双手,还是茂密的毛发,又或是衣物,总之全身都燃着火焰。 “啊!啊!”鲜卑士兵面色瞪大双眼,张大嘴巴,惊恐万状,发出惨烈的叫喊声,下面的人挡住上面人的退路,他们只得松开双手掉落云梯。 接连不断掉落的火人,犹如地狱之火飞溅的火星,短暂的炫丽之后便是死亡。 那些靠近地面的敌人以为跳下云梯便能逃跑,殊不知地面早已浸满了油,火焰更加浓烈,还未走出两米已经倒下。 大火整整燃烧了半个时辰,最后燃着的那点点火苗不知是残油还是敌人的身躯,一千名敌人、一千个生命、一千具焦炭,鲜血早已成为火焰的助力,只留下烧焦的味道在空中弥漫。 这种味道比鲜血的腥味恶心百倍、千倍,不论敌人还是大炎士兵闻了都不禁作呕。 看着自己的“杰作”任宁不悲不喜,面无表情,声音冰冷“杀!一个不留!” 城台上一千名士兵士气暴增,拿起手中长矛,狠狠刺穿敌人胸膛,三四百登上城台的敌人,片刻被屠杀殆尽。 侥幸还活着的几人惊恐的看着城楼上的任宁,结结巴巴的喊道“恶魔!你是恶魔!”,说完奋不顾身的跳楼城台,宁愿摔死他们也不想死在恶魔手中。 “恶魔?是你们惹了老子!”任宁面色如冰,眼神犀利,透着逼人的杀气大声喊着“开城门!” 一万名步兵就这样折了一半,活着的五千人眼神中露出惧色,他们注视着站在城楼上指挥的任宁,用鲜卑语喊着恶魔,疯狂的逃窜。 “可恶!可恨的汉人!”贺赖奇暴跳如雷,用鲜卑语叽里咕噜的骂着,近在咫尺的胜利却被一场大火烧成灰烬。 损失的这五千名士兵不算精锐,但他却没了攻城的办法,纵有两万剽悍骑兵也无济于事,正当他气血攻心之时,兰州城大门竟然主动开了。 心情的悲喜只在转瞬间,贺赖奇再次看到希望,催动着高头大马首当其冲“杀!一个不留!” 草原马比中原马高了一头,身高近两米,四肢见状,马蹄粗大,速度跟耐力都是一流,两万匹战马齐奔腾场面何其壮观宏大,整个兰州城都随之颤动。 此时兰州城大门完全敞开,冲出来的并不是数万士兵,而是一百匹无人驾驭的马。 这一百匹马相比草原马明显矮小很多,毛色也不纯,杂乱无章,毫无队形的冲向敌人。 马是有灵性的,为了不让它们感到恐惧,任宁吩咐每只马的眼睛都蒙了一块黑布,毫无顾忌的冲着。 “中原马真是不值一提!”贺赖奇放声大笑,其中充满蔑视。 鲜卑大军距离兰州城门不足三百米,一百匹蒙了双眼的母马快速冲入敌军阵营。 在贺赖奇看来自己的阵型固若金汤,就算静止不动这一百匹马也冲不进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发情期间的母马身上有特殊气味,这些草原马开始躁动不安,时而发出嘶叫,时而抬起前蹄,这是公马寻求配偶的方式,就如同孔雀开屏。 两万匹草原马立刻炸群,向着心仪的母马奔跑,哪还顾得上阵型,慌乱之下不少士兵从马背掉落,死在马蹄的践踏之下。 炎朝士兵还未出击敌人已经死伤过千,形势也愈发混乱,贺赖奇有心杀掉这些母马也没了机会,它们早已混入大军。 在任宁的角度来看敌人如同几条纠缠在一起的黑蛇,自己咬着自己尾巴,长度越来越小。 “杀!”吕校尉高举着十字戟,一马当先,大声喊着。 两千名按捺不住的骑兵如同一柄长剑,直插敌人腹部,原本就混乱不堪的阵型彻底崩盘,鲜卑士兵只顾着平复战马哪还有空闲与大炎士兵交战。 吕校尉奋勇当先,立刻砍下几人头颅极大鼓舞了士气,张烈也不甘落后,长枪接连刺穿敌人胸膛。 任宁高举着大旗,放声吟诵“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鲜卑终不还。” “不破鲜卑终不还!”两千名战士齐声呐喊,奋力冲锋,一个回合杀了对方足足千人,己方损失不足百人。 任宁把消灭敌人分成三步,第一步骑兵冲锋,已经完成,接下来进行第二步,步兵收割! 所谓的步兵也分为两种,其一是身穿铠甲,手拿盾牌的铠甲兵,共有两千人,剩余六千人皆为弓箭手。 铠甲兵手中的盾牌足足有两米高,一米宽,纯金属打造,刀枪不入,严严实实挡在前面,只在中间留出十米宽的通道。 两千名冲向敌人腹部的骑兵见到盾牌之后立刻撤回,丝毫没有恋战,贺赖奇想着追击,奈何战马不听指挥。待到己方骑兵回归之后,十米的缺口瞬间补充,身后六千名弓箭手,拿着弓箭向上倾斜六十度角,猛烈拉动弓弦。 漫天弓箭如同雨滴,落在敌人身上,同样的湿润感,却不是雨水,而是血水。 “再放!”一轮攻击过后敌人又折了千人,吕校尉继续命令着进攻。 “可恶!”贺赖奇用力撕扯着缰绳,战马的鼻子勒出丝丝血痕,竟然停止了躁动,老老实实的听从吩咐! 第一百六十二章外忧内患 疼痛不仅能战胜恐惧,还能战胜浮躁,流出鲜血的战马渐渐平静下来。 鲜卑族不愧是长在马背上的民族,贺赖奇立刻发现战马的变化,大声喊着“用缰绳勒破马鼻子!” 贺赖奇不仅是贺赖家族的单于,更是贺赖家族第一勇士,他的话被族人供奉为天意,怎敢不从,纷纷使出最大力道勒着缰绳,战马果然平静下来。 这时炎朝士兵已经射出三波箭雨,总共射杀近两千人,再加上被骑兵斩杀的以前,被战马踩死的一千,损失高达四千。 贺赖奇怒火冲天,本以为兰州城轻松可破,没想到不仅损失了五千步兵还折了四千骑兵,这可是他的心肝宝贝,贺赖奇的心在滴血,面色难看到极点,嘶吼着“进攻!” 一万多名骑兵列成方阵,每排百人,催动着战马疯狂冲击。 两千名铠甲兵从盾牌的空隙处亮出锋利的长矛,第一排骑兵立即被刺杀,战马倒在盾牌前面,阻挡了第二排的脚步。 不得不说鲜卑人的骑术好,如此近的距离竟然没受影响,拉着缰绳战马一跃而起,重重撞击在盾牌之上。 这一击冲力极强,虽说损失了战马也给大炎士兵造成不小伤害,挡在盾牌最前面的百人头颅受到猛烈冲击,吐血身亡,后面的战士继续顶上。 对方每一次冲击都会损失百名骑兵,而大炎也会损失百名铠甲兵,这分明是一场性命的交换。 片刻之后双方损失上千,如此下去大炎情况不利,没了铠甲兵他们将失去最后一道防线,敌人却足足有一万多名骑兵,分分钟将他们横扫。 贺赖奇并不满意这种结果,他瞧不起大炎士兵又怎会等价计算,急忙给旁边的贺赖石一个眼色。 贺赖石乃贺赖家族第二勇士,力大无穷,从那黝黑粗壮的手臂也能看出,此人号称以一敌百,得了贺赖奇的指令,立刻催动战马。 他的战马毛色黑亮,体型健硕,比寻常草原马还要高,足足两米,偌大的马蹄堪比熊掌,四肢猛然间发力急速而驰。 “拦住此人!”吕校尉一眼分辨出对方的身份,大声命令道。 在他正前方的铠甲兵伸出十多柄长矛,不停挥动着,试图刺伤敌人战马。 然而临近盾牌两米的地方贺赖石再次拉着缰绳,战马一跃而起,竟直接翻过两米高的盾牌,立刻斩杀几名士兵。 这匹战马的跳跃能力超出所有人想象,贺赖石也成了不速之客,轻而易举杀掉十人,没了铠甲兵支撑盾牌落地,鲜卑士兵一窝蜂的冲过来。 “妈的,老子来会会你!”吕校尉实在看不下去贺赖石的屠杀,提着十字戟急速冲过来。 面对吕校尉的十字戟贺赖石轻蔑一笑,马刀死死将其挡住,然后用力一挥,十字戟已然变化了方向,吕校尉身体摇摇晃晃差点落马,显然双方实力有些差距。 “我来助你!”张烈大声喊着,也想着与贺赖石一较高下。 贺赖石用弯刀平敲着长枪侧面,张烈立即感受胳膊发麻,武器险些脱手。 “哼,再来十个也是一样!”贺赖石狂妄到极点,丝毫瞧不上这些“黄毛小将”。 他的确有狂妄的资本,吕校尉、张烈二人合击占不到丝毫便宜,随时有落败的可能。 贺赖奇与军师贺赖文始终站在后面观看战局,心里说不出的愤怒,区区一座兰州城竟让他们损兵折将,索性胜利就在眼前。 七千名步兵在敌人一万五千名骑兵之下显得不堪一击,更何况有六千人手中拿着弓箭,没多少战斗力。 两千骑兵重新加入战场,却起不到多少作用,几个回合厮杀大炎士兵损失过千。 “鸣金收兵!”站在城楼上的候都尉终于看不下去,大声喊着。 古代战场最容易听到两种声音,击鼓冲锋,与鸣金收兵。 得到命令后拿着手锤的士兵立刻要鸣金收兵,却被一支突如其来的弩箭硬生生给逼退。 “任宁你这是扰乱战场,按律当斩!”身为折冲都尉侯北决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士兵死去,与其如此还不如杀了任宁,腰间的宝剑已经拔出,恶狠狠的走向任宁。 “侯将军不要杀宁哥,宁哥也是为兰州城考虑。”小三子也算忠诚,不顾侯北盛怒,急忙挡在任宁面前,不了被一脚踹开。 任宁也没想到贺赖奇能够控制战马,战局跟他想象的有些偏差,料到侯北会鸣金收兵,急忙解释“侯将军此时收兵敌人定会乘胜追击,我军只付出更惨重代价,甚至丢掉兰州城!” 这几日任宁的表现侯北都看在眼里,打心底佩服,他的话也会仔细斟酌,奈何现在没有斟酌的时间。 就在二人争执不下的时候,一列列士兵从西门急速赶来,立刻将北门控制。 “关城门!”随着一声令下几百名士兵一拥而上。 负责守护北门的几十人哪敌得过对方数百人,眼睁睁的看着城门被关死。 “廖刚你要干什么?”侯北愤怒的说到。 对方同样身穿金色铠甲,腰佩宝剑,缓缓走上城台,谄笑道“侯将军这是说的哪里话?廖刚自然是守护北门。” 此人正是负责守护西门的折冲都尉,名为廖刚,速来与侯北不和,鲜卑大军入侵他早有耳闻,却装作毫不知情,如今见侯北将所有士兵派出趁虚而入。 到时候死的是侯北手下将士,而邀功的却是廖刚,这分明在坐收渔翁之利。 任宁最痛恨这类人,手弩一次次瞄向此人头颅,却又不能杀他,对方毕竟是名折冲都尉,一旦遇害事关重大,更何况此时正与鲜卑大战。 不出手任宁又咽不下这口气,猛烈扣动悬刀,弩箭离弦而出,不偏不倚的射在廖刚的头盔上,将其击落,廖刚披散着头发显得有些狼狈,眼神恐惧到极点。 “哼,倘若这些兄弟遭遇不测,射穿的将是你的头颅!”任宁放下一句狠话,精力继续转向战场,只留下廖刚吃惊的表情,哪还敢吃罪任宁。 城门被关上后士兵们纷纷露出恐惧的眼神,他们知道自己被抛弃了,却分明看到城门外那个身穿金色铠甲骑着白驹的身影。 第一百六十三章大获全胜 “追风!是候都尉的追风!”吕校尉第一个大声喊道。 “候都尉亲自上战场了!”士兵们一片欢呼,侯将军的出现最能鼓舞士气,关死城门分明是破釜沉舟、背水一战,士气猛增,他们心里很清楚只有杀掉敌人才能活命。 所有人都被追风骗了,身穿金色铠甲的分明是绝情,也是任宁最后一步棋。 绝情的马术不算太好,索性追风通灵,极度配合着,载着绝情飞速向前。 绝情清晰记得任宁在他耳边说的话,“只跟实力强的敌人交手。”他虽分不出敌人身份却能知道强弱,立刻把目标锁定在贺赖石身上。 三国时期有三英战吕布的佳话,此时三人大战贺赖石,当然两者之间有着本质差别,吕布的确有一打三的本事,而贺赖石怎会是绝情的对手? 双方相距五米的时候绝情脱离追风一跃而起,长剑闪着耀眼光芒径直刺向贺赖石,对方终归是名高手,举起弯刀进行抵抗。 贺赖石力气的确不小,立刻将绝情的长剑弹开,奈何这柄长剑如同沾了胶水,死死地粘着弯刀,最后绝情突然发力,贺赖石手中的弯刀莫名其妙的掉落,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割破喉咙。 “你!你!”贺赖石右手捂着喉咙尽量控制鲜血喷出,左右指着绝情,眼神中充满不甘,与恐惧,号称草原第二勇士的他竟然败得如此轻巧。 最终贺赖石掉落战马死不瞑目,他若知道中原卧虎藏龙绝不敢如此狂妄。 “贺赖石!”眼看着贺赖石被割喉贺赖奇伤心欲绝,二人不仅仅是上下级关系,更似兄弟,这个仇无论如何他是要报的。 “那个身穿金色铠甲的是他们将军!”贺赖文大声解释道,他对大炎军队多少有些了解,能够身披金色战甲的只有最高首领。 “纳命来!”贺赖奇再也等不及了,催动着战马飞奔而驰,直面绝情。 他的坐骑比贺赖石的更高大威猛,犹如巨无霸横冲直撞,挡在前面的敌人只有死路一条。 吕校尉、张烈见状替绝情阻挡,纷纷亮出兵器,怎料二人的长枪、长戟在贺赖奇猛烈的攻击下脱手,整个身体也颤颤发抖,就连战马也忍不住跪在地上。 “还我兄弟命来!”贺赖奇又是一个下劈。 这种简单的招式绝情见的多了,不放在眼里,伸出长剑抵抗,兵器接触的瞬间电光火石,绝情想着四两拨千斤卸掉对方的力道,不曾想长剑被死死封锁不得动弹。 眼看贺赖奇的弯刀就要落在头上,绝情借力飞出,最后头盔还是被划成两半,追风的头硬生生被割下,巨大的身躯倒下,鲜血从伤口喷流,凄惨无比。 “竟然是个黄毛小子!”看到绝情稚嫩的脸庞贺赖奇更加愤怒,没想到贺赖石死在一个黄毛小子手中。 撤离后的绝情还在空中,低头看了看死去的追风,又看了看狂傲的贺赖奇,面色极为狰狞,眼神中的怒火在燃烧。 经过两天时间相处他已经把追风当做好兄弟,如今为了他死在贺赖奇的弯刀下,甚至没有留下全尸。 绝情从未有过如此愤怒,咬牙切齿,一字字的说到“我要杀了你!” 若是任宁听到这话定会吓一跳,他竟然一次性说出了五个字,丝毫不差的表达了内心的想法。 漂浮的身躯,落在一匹战马上,双腿微微弯曲,猛然间发力,一跃而起,这匹战马竟承受不住力道跪在地上。 绝情手中的长剑不断变幻,看的贺赖奇眼花缭乱,刚想着抵挡却发现手中的弯刀已被挑飞,虎皮衣开出十多道裂缝,每一道裂缝下都印着丝丝血痕,仅仅一刹那绝情变化了不只十招,最后那一剑穿透贺赖奇的喉咙,鲜血飞溅绝情一脸。 “你!你!你不是人!”贺赖奇总算是说出一句完整的话,不甘的闭上眼睛。 旁边的吕校尉跟张烈看傻了眼,他们知道绝情是任宁身边的高手,如何也想不到实力如此恐怖,斩上将首级犹如探囊取物,这种敌人实在可怕。 吕校尉也算历经多次大战,立刻平静了心情,捡起地上的一把弯刀急忙割下贺赖奇的首级,高举过头顶,大声喊道“你们单于已死,快快投降!” 鲜卑士被吕校尉的声音吸引,分明看见他手里拿着贺赖奇的首级,脸上满是惊恐的表情,犹豫不决,哪还敢继续厮杀。 “杀掉他们!赶快杀掉他们!”军师贺赖文见状立刻说道,鲜卑还有一万多名骑兵,对方算上步兵也没有八千,他们还有巨大优势,若是能攻破城池他大可以自立为王。 鲜卑士兵犹豫不决,他们敬佩的单于已经死掉,不知该不该听从军师安排。 就在他们纠结的时候突然有人丢掉手中兵器,发出声响,有了一人带头立刻又有第二人效仿,如此一来丢盔弃甲的声音接连成片,没用一刻钟时间鲜卑士兵竟然全部投降。 “天意如此!天意如此啊!”贺赖文仰天长啸,自知无力回天,挥动着弯刀割破自己的喉咙,也算是一种壮烈的死法,不失为草原勇士。 “任公子这方法果然管用!”吕校尉与张烈偷偷笑道,其实刚才第一个丢掉武器的是他,第二个是张烈,还故意砸到其它兵器发出声响,甚至前一百个丢掉兵器的都是炎朝士兵。 鲜卑战士们内心犹豫了很久,奈何接连不断的听到丢盔弃甲的声音,也便放弃了抵抗,如今贺赖文也抹了脖子,再也没有精神支柱,就算知道被骗也没了办法。 如此一来大战结束,炎朝士兵完胜,不过此时这八千士兵一点也不轻松,主动成两批,其中一批俘虏一万五千名骑兵,还有五千名步兵,平均一人要押送五人,幸亏对方没了兵器。 另外四千人更累,追赶着鲜卑族凌乱的战马,足足一万八千匹想想都让人兴奋,这些草原马性子烈,努力的挣脱缰绳四千人根本不够用。 最后张烈想了个好办法,让这些俘虏自己牵着马,他们只需把刀架在对方脖子上,如此一来果真清闲了很多,浩浩荡荡的大军气势雄壮的走向城门!迎接他们的必将是欢呼雀跃! 第一百六十四章小妞跑了 大获全胜的消息立刻在整个兰州城内传开,百姓们自发围在城门前准备迎接凯旋而归的勇士们。 数年来兰州城一直处于被鲜卑族欺压的状态,勉强击退敌人也要付出惨重代价,如今仅仅牺牲了两千人,竟歼敌上万,俘虏两万,这绝对是不敢想象的。 “赢了?”候都尉简直不敢相信,片刻后才大声欢呼着“赢了!我们赢了!” 数万名百姓走上街头,浩浩荡荡的涌向城门,期待着目睹勇士们的风采,尤其是那名被神话的黄金小将。 然而就在此时一万名士兵拿着长矛护住城门,百姓不能上前半分。 城台上的廖刚挺了挺胸膛,趾高气昂的说到“鲜卑人不得入城!” 他的话不无道理,对方足足有两万人,进城之后若是起了反叛之心后果不堪设想,不过他却怀着私心,一旦候都尉的这八千士兵进城,再加上俘虏的两万人,兵力骤增到近三万,还有近两万匹草原马,他将再无话语权。 侯北愤怒不已,甚至有杀掉廖刚的心,奈何他手下的高手都在城外,反倒是对方过来几人将其团团围住。 “咻!”一道寒光闪过,不偏不倚的刺进廖刚的大腿,立刻流出丝丝鲜血,疼痛之下廖刚直接跪在地上,露出恐惧的目光。 此刻任宁眼神冰冷,充满杀气,眼看又要扣动悬刀“哼!不见血你永远不知道痛!” “饶命!大侠饶命!”廖刚第二次见识手弩的威力,急忙跪在地上苦苦哀求,他看不透眼前这个少年,却嗅到危险的气息。 任宁上前一步手弩紧紧抵着廖刚的额头,将他拽起对着城门内上万名士兵说到“开门!否则赏他一个透明窟窿!” “开门!赶快开门!”廖刚匆忙喊着,内心恐惧到极点,负责守护西门的他多年相安无事,哪受过这种威胁。 看到任宁的霸气,城门前那几十名士兵也来了勇气,纷纷挣脱对方的控制,拉着巨大铁链,缓缓开了城门。 绝情身穿金色铠甲,骑着亮黑色骏马,意气风发威风到极致。 “黄金小将!快看是黄金小将!”百姓沸腾了,年轻女子疯狂了,一个个露出花痴模样,纷纷嚷着要以身相许。 城门已开任宁也不惜的理会廖刚,随着侯北几人一同走下城台迎接。 感受着百姓的热烈,吕校尉他们脸上露出自豪的目光,他们终于用双手保护了这座城,保护了淳朴的百姓。 绝情却是一副焦急的样子,东张西望的寻找着,最终目光终于落在侯北身上,下了马匆匆进了身,一字一句的说着“你的!” 绝情分明要把贺赖奇的坐骑交给侯北,脸上无比的真诚,没有丝毫不舍。 站在城台上的任宁他们看清了战局,也知道追风死在贺赖奇的弯刀下,绝情分明是想还侯北一匹更好的坐骑。 侯北明白他的意思,嘴角露着微笑,轻声说着“追风没死。”然后走到另一匹稍逊一头的黑马身边,满意的牵着缰绳。 “没死?”绝情单手挠着头,不明白侯北的意思。 任宁同样笑着说到“贺赖奇是你杀的,这匹良马也是你的。” 侯北是要表达追风死得其所,会永远活在他们心里,至于这匹良马只配绝情拥有,他便退而求其次选择了贺赖石的坐骑,总不能埋没了这两匹良驹。 近两万批草原马密密麻麻的挤在马场,牧尉见后笑的合不拢嘴,他从未见过数量如此庞大的良驹,今后终于可以一展养马的身手。 两万名鲜卑俘虏无处安置,临时搭建了不少帐篷,索性他们习惯了这种生活。 侯北还算仁慈给了这些俘虏两个选择,其一继续当兵,不过暂时不能触碰兵器,这也是对他们的防备。其二融入大炎百姓,利用健硕的体魄进行耕种,当然不会直接给他们田地,按收成进行分配,相当于军队的后勤。 他们毕竟是鲜卑人,不愿与鲜卑士兵为敌,大部分选择了后者,也有五千人选择前者。 身为俘虏能够保命实属万幸,哪想过会有这种待遇,对侯北感恩戴德,反叛之心减了不少,或许几十年后他们能够成为真正的大炎人。 大战过后侯北犒赏三军,拿出仅有的那点军饷买酒买肉,上万名士兵狂欢一个晚上,纷纷表达对任宁的敬仰。 这次大战之所以能胜利完全依赖于任宁,侯北爱惜良才真诚的拜请任宁充当军师,职位要在吕校尉之上。 任宁只想在炎朝做点生意,挣些钱,无忧无虑惯了,哪受得了军队森严的环境,委婉的拒绝,并且还特意强调,不要把自己的名字报告给朝廷,权当是他没出现过,战功属于侯北以及浴血奋战的弟兄。 侯北明白任宁的意思,不想涉身朝廷,也表示理解,无拘无束的任宁才是最洒脱的,一旦陷入官场泥潭怕是没了这等本事,也不便强求,只是替大炎感到惋惜。 兰州城的酒多为青稞酒,也就是大麦酒,已经有了啤酒的味道,任宁难免多喝了两杯,昏昏沉沉的睡过去。 日上三竿后任宁才迷迷糊糊睁开双眼,发现身处龙门客栈,小三子、绝情等着任宁显得有些焦急。 原来昨日醉酒后,小三子于绝情将他抬回龙门客栈,这毕竟有床,总比军营舒服。 “怎么了?”看着小三子脸上焦急的目光,任宁好奇的问道,他不记得还有什么要紧的事情。 虽说还未找到啤酒花与孜然,却也不着急,甚至在兰州城游玩几天,体验一下边塞风光也别有一番滋味。 小三子急急忙忙指着旁边的房间说到“小妞!小妞跑了!” 小三子不明白小妞的意思,却听任宁这么称呼拓跋雅露,也便跟着这叫着。 任宁一屁股坐起来,心里想着“那那可是老子用来打发无聊时间的极品!”,急急忙忙下了床,顾不得梳洗,一边跑嘴里一边喊着“追!快追!不能让那小妞跑了!” 第一百六十五章名为老公 大战过后天气放晴,阳光懒散的照耀着兰州城,几个城门重新开放,行人络绎不绝的进出,尤其是那些积压了货物的商贩,恨不得飞奔而驰。 拓跋雅露带着四名随从仍是一副男子装扮,拉着五车药草由西门而出。 出城用不着全身搜查,这次倒是顺利的走出城门。 “公主,我们快走吧!”旁边这名随从名为仆兰薇,长相有些凶狠,却不乏特有的美貌,从身形来看也是名高手。 拓跋雅露眼神中流出了淡淡的忧伤,眺望着兰州城内,似乎在等着什么。 “公主是在等那下流坯子吗?”仆兰薇耿直的说到,草原的女子从不隐瞒内心的想法,想到什么便说什么。 她口中的下流坯子说的自然是任宁,当日他用指南针在拓跋雅露身上搜了个遍已经印上下流的记号,当然仆兰薇不得不佩服任宁的聪明才智,否则也不会认为拓跋雅露在等他。 拓跋雅露摇了摇头说着“走吧!” 兰州城的西北边是连绵不断的沙漠,生在漠北的拓跋雅露对此了如指掌,已经换了五匹骆驼代替战马,每只骆驼足足有两米高,上面两个巨大的驼峰每走一步都在颤抖。 骆驼的脖子上挂着风铃,一旦风沙来袭立即会发出清脆的响声,风铃声也是沙漠唯一的旋律。 五辆马车上不仅装了药草,还准备了不少干粮与水源,绝对够吃十天。 出了龙门客栈的任宁牵着马车就要追击,却被侯北挡住去路,他了解到任宁要去往遥远的西州,特此送行,并且带来三匹健硕的骆驼。 任宁这才意识到自己有些鲁莽,竟想驾着马车进入沙漠,恐怕用不了两天驽马就会力尽而亡。 小三子、绝情还是第一次见到骆驼,立刻被那黄色柔软的容貌吸引,再加之骆驼性情温顺,令二人产生不少好感。 至于绝情那匹绝世良驹暂时安放在兰州城内,待任宁从西州归来再骑不迟。 作为兰州城的英雄他们甚至不需要被搜查,廖刚躲在城台上远远的看着不由的泛着恐惧,他是真怕了任宁,怕了他的手弩。 出了城门任宁一路狂奔终于在一个时辰后发现远处几个身影,大声喊着“平胸等等我!” 拓跋雅露分明听到任宁的声音,却没任何反应,继续按着原来的速度前行。 任宁的身影不断靠近,拓跋雅露那几名随从立刻警惕起来,她们毕竟是鲜卑人对任宁这种“恶魔”存在恐惧。 拓跋雅露示意她们保持冷静,一来她不认为四人是绝情的对手,二来她也想借助任宁的聪明才智顺利通过沙漠。 进了沙漠后阳光变得炙热,急速前进一个时辰后任宁已经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的出现在拓跋雅露面前。 “平胸可是要去西州?”任宁满是期待的等着她的回答。 兰州城算是炎朝西北门户,出了兰州城便是回鹘领地,他们最繁华的城池便是西州,这个猜测绝对有大半可能性。 拓跋雅露没点头也没摇头,算是默认了这个答案,任宁紧接着说到“恰好我也要去西州,不如结伴而行!” 说到最后任宁立刻停住,险些把内心猥琐的想法表露出来。 “就凭你?也想去西州?”说话的却是仆兰薇,生在漠北的她不认为大炎人还有横跨沙漠的本领,若真如此鲜卑族也不会屹立百年不倒。 “我自然没那本事,但是它有!”任宁笑着说到,同时掏出指南针,快速调整方向。 拓跋雅露偷偷瞥了一眼,隐藏不住内心的喜悦,她等的正是指南针。 鲜卑族在沙漠内判别方向的办法无非是太阳,与风向,然而若是来了沙尘暴阳光将会被遮蔽,风向也变化莫测,仍有迷路的危险,指南针却不受这些天气因素影响。 “在下元平,不知兄台如何称呼。”拓跋雅露终于开口,故意扯着嗓子发出类似男人的声音。 听了这声音任宁更加确信自己的判断,只是好奇这个名字,显然是因自己对他的称呼而临时编造的。 任宁灵机一动,嘴角微微一笑“在下老公,还请多多关照!” 小三子刚刚喝下去的水愣是喷了出来,没想到任宁编了这么个名字,以后总不能称呼他“公哥吧!” “老公子……”拓跋雅露结结巴巴叫着,总觉得有些别捏,自是不明白老公的意思。 看她认严肃的样子任宁强忍着不笑,装出一本正经的样子“叫我老公吧!” “老公?”拓跋雅露心里总有些疑惑,却说不出有什么不妥,叫出别人整个名字也是一种尊敬。 “哎!”任宁爽快的答应,还不忘回一句“乖老婆。” “老婆?”拓跋雅露不知任宁何意,脸上大写着疑惑二字。 “不,不,不,是平胸!”任宁心情大爽,在这干燥的沙漠中能有绝色美女供他挑逗,颇有一番乐趣。 转眼间已经过了正午,阳光没那么炙热,天气却始终干燥,一行人也不敢多喝水,迈着艰难的脚步向前。 刚开始任宁还不停挑逗,后来嘴巴干了也没了兴致,偶尔说两句话,更多时间在一张羊皮卷上画着。 他们此刻处于腾格里沙漠南端,需自东向西横穿而过,路途足有三千里。 任宁手中的指南针不断变化着方向,每走一段路程就要在羊皮卷上勾画。他大概计算了骆驼的速度,一天能走三百里,恰好十分之一,按照比例在羊皮卷上画着地图。 拓跋雅露从不发表意见,按照任宁所指的方向前进,时不时观察两侧地形,显然是胸有成竹。 第一日还算顺利,消耗了不足十分之一的事物,前进了最少三百里,日落之后,从骆驼身上取下负担,也让它们充分休息。 沙漠的昼夜温差极大,素有早穿棉袄午穿纱,围着火炉吃西瓜之称,入夜后气温明显下降。 拓跋雅露早有准备,从马车上取下皮袄盖在身上,还不忘偷偷观察任宁,似乎想看他出丑。 任宁不慌不忙的打开包袱,分明是三件皮衣,再次让拓跋雅露瞠目结舌,她不得不怀疑任宁经常出入沙漠。 总之这个夜晚还算平静,双方都未耍心机,迎着第二日的朝阳继续前行。 第一百六十六章沙漠生存法则 无边无际的沙漠像极了黄色大海,太阳照在上面,万点光亮闪耀,人在其中显得特别渺小。 自从进了沙漠已经过了三天,日出而行,日落而息,还算顺利,沿着指南针的方向他们没有丝毫偏离,任宁也在羊皮卷上勾画了三分之一的距离。 骆驼那两个巨大的驼峰微微缩小,显然是消耗了不少水分,幸亏这一路都有骆驼草相伴,还能给骆驼补充点养料。 所谓的骆驼草又名骆驼刺,叶长圆形,根系发达能吸收地下水分,也是沙漠中骆驼唯一的食物,故而得名。 又是一个旭日东升,任宁浑浑噩噩从沙堆了爬起来,脸上干黄,嘴唇有些开裂,他是绝对不会用保命的水源洗脸。 此时的拓跋雅露正拿着一个水袋,缓缓的把水倒在手里,然后轻轻地拍打在脸上。 任宁见了想要阻止,这分明是自寻死路,最后又放弃了这个想法,对方毕竟是女孩子,总不能蓬头垢面,反正路途还算顺利,不差这点水。 旁边那四名随从不敢浪费一滴,甚至每天的饮水量也在尽量控制。 洗漱之后拓跋雅露伏在地上细细观察着初升的太阳,又向着反方向观察,这才起身,继续牵着骆驼前行。 “这小妞还挺有经验!”任宁暗自说到,这种用太阳辨别方向的办法虽然古老却很实用。 “上路喽。”任宁大声喊着,脸上略带一些兴奋。 现代的他有过横穿大漠的想法,却因诸多事情耽搁,再加上没那胆量,终归成了泡影,此刻机会难得,也算圆了个梦想。 一个时辰后走在前面的任宁缓缓停下脚步,仔细观察着正西方,又看了看西北方向,脸上露出难以抉择的目光。 “怎么了?”拓跋雅露缓缓走上前来,看了看正前方又与太阳做了比较,显得有些好奇,他们的方向似乎没有偏差。 任宁指了指西北方向的骆驼草,又指了指正前方的一片荒芜,欲言又止,重新陷入思索中。 他们这一路始终伴随着骆驼草,虽然只有熙熙攘攘的几颗,却排成一条直线像极了路,此刻路分明转弯了。 “你是怕骆驼得不到补给?”拓跋雅露解释道“不要小看它们,七天时间绝对可以坚持下来。” 任宁知道骆驼生命力顽强,驼峰里充满水源,坚持七天没问题,可他还是有些担心。 “你知道为何有骆驼草吗?”任宁反问道。 拓跋雅露摇摇头也只能解释“它们是大自然的馈赠。” 草原人信奉图腾,也信奉天神,单纯的认为这是大自然的馈赠。 任宁面色略带神秘“因为下面有水源,沿着骆驼草走我们便不会缺水。” 拓跋雅露冰雪聪明怎能不明白任宁其中道理,用力点点头。 最终他们选择了这条绕远的道路,仆兰薇几人不明白其中道理,抱着反对的态度,却被拓跋雅露驳回,小三子与绝情自然对任宁充满信心。 路线发生了偏折绘制地图的工作更加艰难,任宁需时刻拿着指南针进行比对,一旦转弯立刻在羊皮卷上画出拐点。 十天很快过去,拓跋雅露喝干了最后一滴水,等待着任宁口中的奇迹,若不是他坚持走这条路恐怕已经进了西州城,如今还要两天时间。 任宁从绝情手中接过长剑,缓缓走向一颗茁壮的骆驼刺,一点点的向下挖。 沙地是松软的,却被骆驼刺繁茂的根系固定,略显坚硬,任宁用了一刻钟时间才挖出半米的深坑,汗水早已湿了衣襟。 任宁在沙坑的底部放了一个瓷碗,然后用羊皮卷将其牢牢封死,面向耀眼的阳光微微一笑。 “水呢?”拓跋雅露有些焦急,倘若任宁弄不到水源,他们很可能死在这里。 任宁一副悠哉的指着沙坑,“水在碗里。” 就这样众人开始等待,有的略显焦急,有的优哉游哉。 正午的沙漠如同一个大火炉,蒸烤着大地,也蒸烤着他们,看着骆驼草周围缓缓上升的水汽任宁胸有成竹。 又是一刻钟时间,任宁把盖在沙坑上面的羊皮卷撤掉,上面已经沾满了水珠,下面的瓷碗装满了水,四周还有溢出的痕迹,任宁暗自说到“看样子装满瓷碗只需一炷香时间。” 拓跋雅露看了大吃一惊,若炎朝有魔术师这个称呼她绝对要给任宁。总之除了欣喜便是吃惊,她愈发觉得任宁聪明、神秘。 有了水源众人继续前行,两天之后却不见西州城的踪影。 任宁看了看已经绘制完成的地图有些吃惊,甚至有些后怕,倘若他们没选择这条路一直向西,十天也无法到达,那时候便真的没了水源。 “看样子炎朝的西州与吐鲁番有些偏差。”任宁暗自想着,他也明白一个道理,不能把炎朝与现代地方一一对应。 看了看食物任宁也不慌张,他几乎可以确定骆驼草下面是条暗河,暗河的源头肯定是片绿洲,即便不是西州也总能活下去。 十几天的风吹日晒几人早已疲惫不堪,脸上写满了憔悴,原地吃了些干粮继续前进,总不能在这坐以待毙。 又是两日行程,众人不仅经受了身体上的考验也经历了心理上的考验,在这漫无边际的黄沙中,他们看不到任何希望。 小三子略显委屈,若他知道西州之行困难重重也不会自告奋勇,绝情毕竟是孩子心性早就不耐烦了,依仗着绝世轻功经常跑到最前面,却总是累瘫在沙漠里,最后还要靠骆驼驮着。 在这痛苦与煎熬中,抱怨跟安慰里,众人终于迎来了朝阳看到了希望,不远处的前方分明是一汪湖水,与那缤纷的绿草红花。 绝情再次施展轻功第一个跑到岸边大口大口的饮用着甘甜的湖水,小三子也抛弃骆驼在沙漠的边缘撒欢。 拓跋雅露微微的看了看任宁,却是一个赞许的眼神,勇气与智慧并存的她从不会主动赞许别人,任宁绝对是第一个。 任宁内心没有多少波澜,本着挑逗心态的他又岂会被男装打扮的拓跋雅露迷了心智。 然而面对湖边一株株长了卵形叶子植物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尖叫起来“老子发财了!发财了!” 看他手舞足蹈的样子拓跋雅露有些迷惑,自言自语道“不是老公吗?怎么又成了老子?” 第一百六十七章西州城 清澈的湖水倒映着草木增添了几分绿意,显得更加秀美,与那漫漫黄沙形成鲜明对比,让人看了忍不住陶醉,岸边上多是丛生的荆棘,别有一番风味,任宁若不是被那些矮小的植株吸引绝对会吟诗一首。 吸引任宁的植株叶叶片呈现卵形或宽卵形,先端急尖,基部心形或近圆形,边缘具粗锯齿,表面密生小刺毛,叶柄长不超过叶片,却没到花期更没有果实。 “啤酒花!哈哈!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任宁难以掩饰内心的激动,这可是他此行目的。 没找到果实任宁也不失望,既然有了这种植物他也不怕找不来果实。 “很名贵吗?”拓跋雅露采了一株,放在嘴边轻嗅,并未觉得有多好闻,甚至尝了一口,苦涩难耐,咧了咧嘴急忙吐掉,然后不停的用清水漱口。 在没弄清楚西州城具体位置前他们要步步为营,很快装满了全部盛水器具,总算是又能坚持十天。 冷静下来后任宁仔细观察这片绿洲,发现中间有条小路,直通幽暗深处。 路是人走出来的,有路的地方就有人,这个道理任宁明白,于是沿着小路缓缓前行,终于在一个时辰后穿过茂密的丛林,眼前出现一片宽阔的空场。 这片空场已经没有了沙漠的荒凉,地上长了不少植株,与兰州城的无异,算是戈壁,最引人注意的自然还是正前方那座雄伟的城池,城门上分明写了西州两个大字。 “西州城!是西州城!宁哥我们到了!”小三子大声呼喊着,竟是忘了对任宁的称呼,发现那个杀人般的眼神,小三子急忙低下头跑向前方。 拓跋雅露也不说话,并无丝毫触动,她早就知道任宁用了个假名字,这跟她也没多少关系,毕竟自己的名字也是假的。 西州城建筑风格与兰州城相似,只是更加雄伟壮观,厚厚的城墙外围包裹着一层黄沙,不知是人为涂抹,还是风沙过后留下的痕迹,总之西州城更有沙漠的感觉。 此刻他们位于西州城东侧,正面东门缓缓而行,临近城门时立刻被几名回鹘士兵拦住,显然是例行搜查。 “妖怪!”小三子突然一声尖叫,匆忙躲在任宁身后,恐慌到极点。 任宁看了看那名士兵忍不住发笑,自是嘲笑小三子胆量小,没见过世面。 所谓的回鹘人正是如今的维吾尔族的祖先,长相与汉族有些不同,他们鼻子高挺,眼睛深邃,眉毛浓密,头发天然打卷,这名士兵恰好明显一些,鼻子与眼睛有着极为明显的凹凸感,再加上黝黑的毛发,难怪被小三子称作妖怪。 为了不引起士兵怀疑任宁急忙解释着来意,回鹘与炎朝多少有些交往,并不排斥这些商人,搜查一番后也便放行。 任宁担心的两件事情都未发生,一则他怕回鹘人听不懂汉语,二来他怕士兵对拓跋雅露进行搜身。 “士兵也需要掌握两门语言吗?”任宁有些汗颜,想当初为了学好英语不知下了多少工夫,眼前的士兵分明掌握回鹘语跟汉语两门语言。 其实这也不能说明回鹘士兵素质高,多半是西州城内有不少大炎人,只要有交流的环境想要学好一门语言并非难事。 自穿越以后任宁养成了一个好习惯,那便是每到一个地方都会细心观察与欣赏。 西州的房屋多半都是低矮厚实的土房,当然一些特定的街道也有不少高楼,这毕竟是都城,总不能太寒碜。 大街上来来往往行走的多半穿着半袖纱衣,到了傍晚又会换做长袖,别具地域特点。 这些浓眉大眼高鼻梁的回鹘人任宁没多少新奇,却还有不少头顶着箩筐,皮肤略显黝黑的民族,与回鹘人有些差异。 “印度阿三?”任宁暗自说着,立刻脑补一些印度电影,却只当是个玩笑,炎朝还没有印度这个说法,只是听说在遥远的西方有国名为天竺。 除了回鹘人与这些“印度阿三”大街上也有汉人,任宁总有些亲切感,忍不住打招呼。 西州城与兰州城有些相似,四周濒临不少国家,却比兰州城开放,没那么多限制,由此经济得到不小发展。 商铺的门匾上都写着两行字,上面是回鹘文,下面是汉文,便于与大炎商人交流,商铺的老板、伙计都讲着一口流利的汉语。 任宁眼神四处摸索,终于被一家粮店吸引,急急忙忙钻了进去。 “老板!老板你们这有啤酒花吗?”任宁满是期待的等待着回答。 “啤酒花?”这家老板同样是回鹘人,满脸黝黑的胡子,微微皱眉,浓重的眉毛连成一条线,任宁看了不禁发笑。 老板最终摇了摇头,表示没听说过这种东西。 “孜然呢?孜然也没有吗?”任宁继续问道,换来的还是摇头。 任宁一扫之前的兴奋,显得有些失落,灰溜溜的走出粮店,这家老板明显是本地人,若他从未听过的东西多半是不存在的。 他确信绿洲生长的正是啤酒花,奈何还未到果实成熟的季节,总不能为了啤酒花在这待上三五个月,那样昌南城还不知发生多少事情,谁知道张文才会不会为难秦歆瑶。 任宁也没放弃阻力搜索着啤酒花与孜然的所有信息,顿时灵光一闪,恍然大悟,沿着一家医馆兴冲冲的跑进去。 “老板,老板!您这有啤酒花吗?”任宁气喘吁吁的问道,他突然记起啤酒花在古代是作为药材出现的。 “啤酒花?”这家老板与之前那个一般无二的表情,显得有些吃惊。 任宁灵机一动解释道“就是湖边上长得那种矮小植株。” “您是说忽布吧!”说着老板转身走向密密麻麻的抽屉,将写着忽布二字的那个打开,取了一些拿到任宁面前。 看着忽布任宁满心兴奋,用力吸了口气嗅着,一股清新淡雅的味道,忍不住放进嘴里咀嚼,正是那种带有微凉的苦味,表情无比兴奋“啤酒花!终于被我找到了!” 第一百六十八章刁蛮公主 “老板您这有多少啤酒花?”任宁兴奋的问道,又急忙摇摇头“是有多少忽布?” 从任宁的表情中不难看出他对忽布的渴望,这家老板爽快的说到“要多少有多少!” 这个回答像是给任宁吃了颗定心丸,由此可见忽布在西州并不罕见,价格自然也不会高,任宁也没立即购买,等找到孜然后一起装车也不迟。 出了医馆大门任宁心情无比舒畅,哼着小曲“那就是我要的啤酒花!摩擦摩擦,在这光滑的地板上摩擦。” 看他滑稽的样子小三子投来异样目光,恨不得把头钻到地下,决不能让别人误以为他们很熟。 “驾驾驾!”就在任宁手舞足蹈的时候,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五个身影飞奔而驰,丝毫不顾及路边的行人。 任宁不由的回头,发现五人都骑着黑色高头大马,其中四人身穿铠甲,手执长矛,身材威猛,最中间竟是一名头上扎着马尾的小姑娘,看上去也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 少女身穿棕色皮衣,手执长鞭,脸上掩饰不住的霸气,丝毫没有小姑娘可爱的样子。 “闪开!”临近路人的时候少女猛烈挥动着长鞭,行人匆忙散去,跑的慢的只能留下一条血痕,却不敢开口,眼神充满恐惧。 “奶奶,等等我。”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奶声奶气的喊着,手里正拿着个比脸还大的棉花糖,迈着笨拙的步伐想要追上对面的老妪,丝毫没注意到急速而驰的几人。 “快闪开!”高头大马上的少女用力挥动皮鞭,发出刺耳的响声,小女孩这才转身,却来不及闪躲,瞪大了眼睛盯着他们一动不动。 “过来,快过来。”老妪大声喊着,想要冲过去,却没那力气,最后一个踉跄摔在地上。 对方速度实在太快,来不及任宁反应,慌乱之中他掏出弩手,想要射杀高头大马,又立刻驳回,即便射杀高头大马,凭借惯性最少还能移动十米,也阻止不了小女孩被撞飞的后果。 旁边的拓跋雅露眉头微微一皱,似乎要迈出脚步,却又退了回来,显然她也无能为力。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时一名身穿白衣的少年迎面而至,手掌狠狠拍打在黑马的额头,硬生生将其逼退。 这一击威力巨大,高头大马发出凄惨的叫声,却未立即倒地而是猛烈的甩着脖子,少年同样感到吃力,飞出五六米后才缓缓落地。 “好厉害的马!”任宁看的有些发呆,白衣少年自是绝情,他这一击蕴含巨大力道,寻常马匹多半立刻跪倒在地上,此马不仅能保持站立,还把绝情甩出,恐怕贺赖奇的坐骑也不过如此。 “血龙,我的血龙!”少女脸上露出杀人的目光,二话不说皮鞭直接落在绝情身上。 绝情怎么怕少女的皮鞭,长剑一挥,将其搅成碎片,眼神中也露出杀气。 见少女吃了亏,周围那四名身穿铠甲的男子立刻将绝情围住,双手紧紧握着长矛就要出击。 任宁不是担心这四人能伤的了绝情,而是担心与对方结仇,从对方的穿着打扮来看定是贵族,在别人的地盘上得罪别人可不是开玩笑的,于是急忙上前一步笑着说到“误会!纯属误会!” 任宁虽没本事阻止四名壮汉的攻击,却短暂的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尤其是少女,略带吃惊又愤怒异常的说到“你跟他是一伙的?” 任宁早就判断出少女的飞扬跋扈,再加上神色焦急,绝不会听他啰里吧嗦的解释,索性开门见山的说到“小姑娘,收拾我们总会浪费些时间,倘若误了大事便得不偿失,不如各退一步。” 少女气的小脸通红,也知道任宁说的有道理,急忙招呼了四名护卫离去,然而当高头大马在他身边经过的时候尾巴猛然间甩起,狠狠的在他脸上留下几道血痕。 “该死的畜生,老子要剁了你!”任宁大声骂着,对方却已经走远,只留下个背影,被马尾巴所伤绝对是任宁最大的耻辱。 旁边的拓跋雅露莞尔一笑,犹豫沙漠中一朵莲花美到极致,任宁看的有些发呆,拓跋雅露似乎意识到身为男子的她有这种笑容有些不妥,急忙收起来变得严肃“追啊!追上去报仇!” 小三子也帮衬着说到“追上去杀了那畜生!” 任宁用手擦了擦脸上的血痕,早就没了疼意,哪来的伤口,暗自吃惊的说到“妈的,汗血宝马!是汗血宝马!” 任宁看过一些史书,知道西域有名马号约汗血,此马速度极快,耐力极强,相传流出的汗水呈现血色,因而得名。 如果说鲜卑族的草原马算是极品,那汗血宝马绝对是马中霸王,若是用在军队上实力何止增加一截。 “是那畜生的汗水!”旁边的拓跋雅露看着任宁吃惊的样子急忙解释道,显然对汗血宝马有些了解。 任宁立刻用异样的目光看着拓跋雅露,还是第一次对她的身份好奇,索性这跟他没多少关系,时不时挑逗一番别有趣味。 总之一行人急速追了上去,小三子是想报仇,任宁是想见识一下汗血宝马,绝情纯粹是凑热闹,拓跋雅露她们的目的不得而知。 骑着汗血宝马的少女速度极快,很快消失在视线中,他们也只能一边追一边打听“老伯,您知道骑着骏马的那名姑娘去哪了吗?” “大娘,您是否见到一位姑娘?” …… 总之几人分散开,问着路人有关少女的信息,当听到第一句话的时候纷纷张大了嘴巴,哪还敢追上去,更别谈报仇。 路人分明是这样说道“你们问的是公主吗?” “公主!”任宁刚要继续发问立刻吞了回去,差点吐出一口老血。 所谓的公主分明就是皇帝的女儿,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分分钟调动千军万马,怎是任宁能抵挡的。 任宁庆幸方才没有大打出手,否则恐怕身体已经成了蜂窝煤,忙着跑路还来不及,哪敢继续追。 不曾想被拓跋雅露一把拉着胳膊,急速向前跑着。 第一百六十九章光头国师 西州城中间是条贯穿东西的道路,街道两旁是琳琅满目的商铺,算是西州城最繁华的地方。 街道中央位置是一个巨大的广场,广场中间是一个十米见方的高台,但凡是重大决定都会在这里向百姓公示,算是百姓获得消息的地方。 即便没有消息宣布,百姓每天也习惯性的看一眼,总不能错过最新消息。 此时此刻高台上有着五个身影,中间是名扎了马尾的小姑娘,神情中充满傲气与焦急,四名身穿铠甲的壮汉分居两边。 台下的广场上围满了行人,全都注视着高台,不停的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小姑娘手里拿着一张写满文字的宣纸,粘了浆糊贴在公告栏里,并且大声宣读着“近日,陛下被国师蛊惑,不吃它食,遂千金聘请名厨,治愈陛下胃疾。” 此话大概是说回鹘国陛下被国师蛊惑,只吃他做的饭,如今聘请名厨,若能让陛下吃其它食物赏金千两。最后的落款处写着几个秀娟小字:药罗葛香。 药罗葛乃回鹘皇姓,而药罗葛香分明就是当朝公主,也是回鹘国王最疼爱的女儿。 整个西州城都知道药罗葛香刁蛮无理,甚至看她的目光都露着恐惧,这不是她第一次贴出告示,但凡揭告示的没有一个好下场,久而久之也没人敢揭她的告示,更何况此次明显要与国师作对,即便有千金奖赏也没人自寻死路。 在炎朝一两黄金相当于十两银子,千金相当于一万两白银,不是一个小数目,仍有不少人跃跃欲试,为了这些钱即便被她折磨死也在所不惜,奈何要得罪国师,那可不是被折磨死那么简单,很可能牵连家人。 “打开!”久久没人说话药罗葛香有些焦急,命令几人拿出一个精致木盒,缓缓打开,立刻散发出璀璨金光,分明是千两黄金。 离得近的几人甚至有些睁不开眼,神情中充满渴望,恨不得立刻揭了告示,奈何看到国师二字不由后退两步。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话没错,然而若是明知要死即便得了这些黄金又有何用? “让一下,让一下!”任宁已经被拓跋雅露推进人群,也只能厚着脸皮往中间挤,任宁的好奇心绝对比猫还重。 为了不让药罗葛香发现,任宁没有冲到最前面,在刚好能看清告示的地方停了下来,一字一句的读着。 “黄金千两!”拓跋雅露双眼立刻放出金光,眼看就要冲出去揭告示,却被任宁一把拉住“你不要命了!” 药罗葛香的蛮横任宁已经见识过,此事很可能是她在恶作剧,即便属实也会得罪国师,总之一旦揭了告示便惹了事端。 拓跋雅露仍然贪婪的看着黄金,白了任宁一眼说到“你若怕了大可离去。” 被她鄙视任宁很无语,若非拓跋雅露是个姑娘任宁绝不会插手,大不了让他送死罢了。 “闪开!闪开!”就在拓跋雅露要上去的时候,突然来了一大队官兵,手里纷纷拿着长矛快速冲散了人群。 走在官兵最前面那人剃着光头,身穿黄色僧袍,脸上充满了愤怒。 任宁仔细端详一番,分明嗅到几分妖气,暗自说到“妈的,竟然有妖僧!” “国师,国师来了。”众人急忙避让,多半直接散去,哪还敢对千两黄金有非分之想。 国师出现后药罗葛香脸上充满愤怒,恨不得立刻上去跟他拼命,奈何被四名随从给拦住,在其耳边轻声说着,大概是不让她冲动。 头上发着亮光的国师也不问事情原由,直接吩咐道“带公主回宫。” 得到命令后立刻有几名士兵围在药罗葛香周围,不顾其挣扎硬生生的拽着胳膊拖走。 从小娇生惯养的药罗葛香哪受过这种待遇,大声嚷嚷着要砍了这几人的头,却没一点作用,最后也只能咒骂国师几句“婆罗门忧本公主要将你千刀万剐。” 光头国师丝毫不在意药罗葛香的话,厉声对着人群说到“还不赶快散去。” 听了这句满是妖性的声音众人吓掉了魂,慌乱的逃跑,生怕受到牵连,任宁与拓跋雅露也跟随人群消散,他们也不敢与国师正面为敌,对方毕竟有几百名士兵。 “这人为何是光头?”除了慌乱拓跋雅露更多的是好奇,她从未见过光头之人。 “自然是和尚。”任宁白了拓跋雅露一眼,算是夺回方才丢掉的面子。 然而听到和尚一词拓跋雅露更加不解,继续问道。任宁这才反应过来炎朝还没有和尚,和尚起源于天竺,兴起于唐朝,他们没见过也很正常。 任宁对佛教有个大概了解,还未能讲解佛学,含糊其辞的给拓跋雅露解释几句,对方似懂非懂的点点头,显然也没那么大的兴趣。 “莫非这家伙来自天竺?”任宁愈发的感到奇怪,联想到大街上那些头顶箩筐的百姓,他完全有理由相信西州有不少天竺人。 任宁好奇心虽重也不想趟浑水,他的目的是啤酒花与孜然,如今啤酒花已经有了着落,只要再找到孜然大可以一走了之,不想卷入这场风波。 已经到了正午时分众人找了家客栈歇脚,同时也要填饱肚子。 拓跋雅露只点了四个菜,任宁却疯狂的跟店小二说了一通,店小二最终得出一个结论“除了那四道菜您全要吗?” 任宁满意的点点头,突然又觉得自己的智商受到严重打击,竟不如一个店小二善于总结。 这家客栈菜色不多也不少,总共二三十种,摆满了两个桌子,看的小三子与绝情垂涎欲滴。 连续十几日的奔波他们肚子里没了一点油水,这些牛羊肉是最好的补充。 拓跋雅露喃喃自语,大概觉得任宁铺张浪费,即便有钱也不能这样挥霍,与那些富家公子没什么不同,显然对这种行为嗤之以鼻。 任宁也不理会她的眼神,拿着筷子在每一道菜里都夹了一口,放在嘴里细细品尝,不论味道如何纷纷摇着头,无奈的说到“莫非西州也没有孜然?” 第一百七十章夜闯皇宫 四月的天在南国已经进了初夏,在西州却有冬的感觉,寒冷的月光洒下,给地面铺上一层银白色的冰霜,街道上稀稀两两几个人影行色匆匆,多半不想与这寒夜作伴。 也有一道黑影,向着西州城最深处前行,恰是皇宫的方向。 西州城只有南侧、东侧两个大门,西侧漫天黄沙人迹罕见,没必要设置城门,北侧则是皇家宫殿,用一睹三十米高的城墙彻底与北塞隔绝,也不需要城门。 西州城的皇宫气势雄伟,金碧辉煌,正中央的大殿宛如一座城堡,十六根撑天柱雕龙戏凤,六十四扇菱花窗中间夹着五米高的金丝楠木门。 大殿以北乃后宫居所,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缦回,檐牙高啄,中间偌大的百花园,被一汪活水割成两半。 这也是整个西州城的水源所在,地下常年冒出两米高的喷泉,穿过皇宫流出城外,形成东侧那个绿洲,然后流入地下直通兰州,正是养育骆驼草的地下暗流。 在沙漠中水源就是命脉,回鹘族皇室为了巩固统治必须掌控水源,因此修建了气势雄伟的皇宫。 “宁哥!宁哥!”小三子匆匆忙忙闯进任宁的房间,手里拿着一个信封,气喘吁吁的说到“小妞,小妞。” “小妞给我的?”躺在床上的任宁立刻坐起来,不等小三子解释急忙抢过信封,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 上面写着几行秀娟小字,却是以老公开头,任宁看了免不了发笑,没想到自己开的个玩笑拓跋雅露当真了。 读到内容的时候脸上的笑容截然而止,甚至有想哭的冲动。 上面分明写着:吾已揭掉告示,现已入宫,令,西州城内有药房三家,忽布千斤,悉数购买,若吾不能归,忽布全部焚烧。 “妈的威胁老子!”任宁破口大骂,拓跋雅露分明是说她买下了西州城内所有忽布,若她不能活着回来任宁也休想得到忽布,分明逼着任宁就范。 任宁后悔没有立刻买下忽布,竟给拓跋雅露钻了空子,也只能暗自骂着“老子玩鹰多年,却被麻雀啄了眼。” 任宁匆忙跑出客栈来不及带上绝情,向着皇宫方向急速而驰,任宁与拓跋雅露接触不多没必要为了她丢掉性命,奈何对方用啤酒花作为要挟。 倘若拓跋雅露有个三长两短任宁绝对要空手而归,喝扎啤的梦想也化作泡影。 任宁绝对使出了百米冲刺的速度,短短半个时辰已经来到皇宫门口,望着前方庞然大物蔚然生畏,感慨不已,急忙四处寻找拓跋雅露的身影,发现她正要把系了绳子的铁钩仍向近十米高的院墙。 “你疯了!”任宁急忙跑过来阻止“你以为以这种方法就能进皇宫吗?” 任宁很清楚皇宫的定义,绝非一道高不可攀的院墙,里面有千军万马守护,一直苍蝇也难飞入,更何况是人。 “我就知道你会来。”见到任宁后拓跋雅露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也增添了几分自信,她甚至感觉此事若任宁都不能完成那便没人能够完成。 任宁在心里骂了拓跋雅露千百遍,为了保住啤酒花还是露出一个笑脸“平胸有难我定会两肋插刀。” “不愧是老公!”拓跋雅露总要给任宁几句夸赞,殊不知这个称呼的含义。 任宁也只能暗自说到“罢了,罢了,为了这个称呼帮她一把。” 两人在城墙下交谈随时有被发现的可能,再者说任宁想到了办法,拉起拓跋雅露的小手就要往前跑,感受着对方皮肤的嫩滑才想起对方是女子。 幸亏借着夜色阻挡,否则拓跋雅露羞红的脸颊定会暴露无疑,她竟没有本能的将任宁制服。 若是任宁这个时候松开手还真不知该如何解释,毕竟两人都是男子的身份,牵个手不算什么,而拓跋雅露也不能主动松手,总之谁先松手谁便输了。 两人沿着正北方向不断向前,最终停在一座八宝玲珑塔下,此塔足足八层,高三十米,呈现八宝玲珑状,四周镶满了琉璃瓦,绝对是西州城内最高的建筑。 上面写的三个大字把任宁吓了一跳“白马寺!” 这个名字任宁太熟悉了,分明是为佛教修建的第一座寺庙,素有“祖寺”之称,然而在任宁的印象中白马寺被修建在洛阳城,与西州隔着十万八千里。 不过有一点却是相同的,这座寺庙里同样放着佛教典籍,供百姓参研,从寺庙新旧程度来看分明修建了不足一年,任宁大概猜出多半是为了那妖僧而建。 任宁丈量了一下白马寺与宫墙的距离,又目测了一下白马寺与宫墙的高度,拿了根树枝借助月光在地面上画出个三角形,还标了角度,密密麻麻写着一些奇怪的字符。 任宁写的自然是阿拉伯数字,与回鹘语有些相像,拓跋雅露看了张大了嘴巴,甚至误认为任宁也是鲜卑人,随口问了一句“你有敬仰的动物吗?” 拓跋雅露口中的动物分明说的是图腾,每个鲜卑部落都有自己的图腾,比如说被灭的贺赖族信仰鹰,而拓跋一族信仰狼,倘若任宁真是鲜卑族肯定能听懂她的意思。 “信仰的动物?”任宁一边计算一边想着,突然灵光一闪“我信仰神龙!只要集齐七颗龙珠就能满足三个愿望。” “神龙?三个愿望?”拓跋雅露听的有些头大,也不敢继续问下去,谁知任宁还会有怎样的回答。 利用三角函数任宁很快得出结果,兴冲冲的跑进大街,还不忘嘱咐拓跋雅露稍等片刻。 大街上已经没了多少人,零零散散开着几家商铺,任宁进了一家布坊,又进了一家木匠铺,足足用了半个时辰,才扛着几根竹子,拎着一大块粗麻布,缓缓出现在拓跋雅露的视线中。 接下来的工作反倒是简单起来,任宁在地上画了个框架,先用四根较为粗壮的竹竿绑成十字骨架,然后用细竹竿形成一个与骨架垂直的三角框,最后把粗麻布裹在骨架外围,这才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兴奋的说到“哈哈,老子就是个天才,滑翔机问世!” 第一百七十一章被小妞骗了 滑翔机并不算大,约莫长两米高一米的三角形,任宁拿在手里趁着月色进了白马寺,悄悄的登上顶楼。 拓跋雅露大概明白任宁要干什么,利用手中的铁钩上了塔顶,还不忘帮任宁一把。 白马寺的塔顶足足十米见方,铺满了琉璃瓦,倘若白日定会金光闪闪,如今稍稍掩盖了光芒。 三十米的高度视野极为开阔,北方可以看到厚实的城墙,浩瀚的沙海,一望无际的幽暗,东侧是那片点缀在沙漠中的绿洲,南侧是繁华的西州城,西侧是雄伟的皇宫。 此时此刻一队队士兵有条不紊的巡逻,不放过每个角落,拓跋雅露终于相信任宁所说的话。 生活在漠北的鲜卑族没有雄伟的宫殿又岂会知道皇宫的布局,把事情想象的太简单,险些吃亏。 “我们要跳过去吗?”拓跋雅露看着三十米的高度有些恐惧,若是直接跳下去肯定会粉身碎骨。 任宁摇摇头笑着说到“不!是飞过去!” 也不知是何种原因,拓跋雅露竟然信了任宁,双手紧紧抓着滑翔机下面的三脚架,退到塔顶最东侧,疯狂的向西奔跑。 十米的缓冲距离足以让二人把速度提到最大,当来到最西侧的时候任宁大声喊着“跳!” 拓跋雅露极度配合,与任宁同时发力一跃而出,最少跳出四五米的距离,如此一来滑翔机得到足够的动力,在宫墙的上方滑翔而过,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 跳跃的那一刻拓跋雅露闭上了眼睛,她不敢想象掉落的后果,随着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却不曾有掉落的感觉,这才缓缓睁开眼睛。 睁开眼睛后的拓跋雅露首先看到下方皇宫内灯火通明,然后小心翼翼抬头,点点星光、微微月明尽收眼底,美轮美奂到极致,二人如同翱翔九天的雄鹰,俯瞰着大地。 鲜卑族向往雄鹰,也梦想着跟雄鹰一样展翅翱翔,如今实现了这个不敢想象的愿望,拓跋雅露单手抓着三脚架,另一只手向外伸展,感受天空的气息,张开嘴巴就要大声呼喊。 “你疯了!”任宁立刻堵住她那极具诱惑的红唇,脸色有些尴尬,解释道“要是被下面的士兵发现就惨了!” 拓跋雅露这才注意到正下方是成千上百名士兵,手里纷纷拿着尖锐的武器,其中包括弓箭,一旦被发现即便真是雄鹰也会被击落。 拓跋雅露点点头示意不会大声呼喊,任宁这才松手,细细的感受着留在手上的余香,却并未发现胭脂水粉的痕迹,略带吃惊的想着“这小妞的红唇不会是天生的吧!” 生在现代的任宁见惯了人造美女,卸妆后千奇百怪,大跌眼眶,拓跋雅露不曾涂抹半分胭脂水粉竟有这等红唇粉面,若是恢复女儿装扮怕是要迷倒千万男子。 任宁狠狠咽了口唾沫,拓跋雅露脸色同样羞红,气氛略显尴尬。 滑翔机按照流体力学设计,行驶近百米后他们的速度不曾减慢,只是离地面近了十米,眼看着已经越过大厅来到后宫。 “有一件事情我骗了你。”拓跋雅露小声说道,显得有些难为情。 任宁微微一笑暗自想着“这么快就要把女儿身的秘密告诉我?”,也便掏空了耳朵,静静等待她的答案。 两人一同经历龙门客栈的调查,又一起穿过沙漠,如今夜闯皇宫,都是九死一生的行当,虽说各自心怀鬼胎,也算是同生共死,彼此间需要一些真诚。 “其实,我不知道西州城有几家药材铺,也没有买下忽布,那封信是骗你的。”拓跋雅露一边说着一边观察着任宁的眼神,似乎怕他因此生气。 “什么?”任宁的脸色立刻变得僵硬,有种被利刃刺穿胸膛的感觉,这绝对比拓跋雅露收购了所有忽布更气愤,他不是输在计谋上,而是败在心里上。 已经进了皇宫任宁总不能掉头回去,只能硬着头皮挤出一个微笑,一本正经的说到“难道你以为我帮你是为了那些忽布?”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事已至此与其埋怨对方不如留个好印象,也显示他的大度,内心却不知骂了拓跋雅露多少遍。 说话间二人已经穿过大半皇宫,下面是亮了灯的一座座宫殿,正前方几百米处则是三十米高的城墙,拓跋雅露不忘提醒道“我们该落地了。” 任宁点点头开始拨动旁边一个机关,这个开关能改变滑翔机的状态,破坏流体形状,增大空气阻力强行下落,也就相当于刹车功能。 机关由一根细竹竿制成,连接着整个框架,任宁用力拨动却没一点效果,不免有些焦急,继续下去就要撞在城墙上,那时不被摔死也被撞死。 “我来帮你。”不等任宁同意拓跋雅露已经触碰到机关,然后用力拨动。 任宁只听到一声清脆,却不是开关发动的声音,而是断裂的声音,手里拿着断裂的竹竿拓跋雅露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尴尬的笑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真是个暴力女。”任宁脸上大写的无奈,眼看着滑翔机骨架一点点散掉,大声说到“跳!” 两人迅速松开双手,向地面跳落,下落过程中任宁大概计算了一下高度,足足有十五米,运气好的摔个残废,运气不好恐怕直接殒命。 任宁大脑飞速运转,想着各种方法,暗自骂着“早知如此应该提前准备后降落伞。” 除了责备之外任宁立刻说到“双腿弯曲,落地时缓缓发力。” 这种落地姿势能减小冲击力,当然只是个理论,任宁从未实践过,也不知能不能保命。 然而就在落地的那一刻任宁突然感觉继续下落,并且发出“扑通”的响声,显然是掉进水中。 “哈哈!是水!是水!老子死不了了!”任宁兴奋异常,用力拨动四肢,快速浮出水面,正准备游向岸边,却发现拓跋雅露在不断挣扎。 此情此景任宁不是第一次遇到,只能暗自感慨“女人不是水做的吗?怎么都不会游泳?” 第一百七十二章接连被坑 四月的西州城略带寒冬气息,索性皇宫内的水源来自地下,近似于十五摄氏度,不至于刺骨的寒冷。 拓跋雅露不停拍击着水面,时而下沉,时而上浮,不停的往外吐水,任宁急速靠近,用力的挽着她的小蛮腰,也不顾及男女之别。 自从来了炎朝这是任宁第三次救落水美女,第一次在金陵城,萧语诗为了开解任宁自愿跳水,第二次在鄱阳湖,苏婉儿为了拯救几百只麻鸭性命奋力搏击风浪,最终落水。 如今又在西州城的皇宫,拓跋雅露弄坏滑翔机,二人不慎落水,总之任宁身边的美女都要落水。 “有刺客!有刺客!”任宁刚要上岸,便听到士兵大声呼喊,整个皇宫立刻警戒,他也只能把头钻进水里。 他们落水的声音的确不小,很容易引起士兵注意,倘若士兵一直围在岸边搜寻,二人怕是上不了岸。 “这边,这边。”数百名士兵快速从大殿方向冲过来。 拓跋雅露想着换气,刚把头伸出来又被任宁按下去,这么近的距离很容易被士兵发现,他也是迫不得已。 拓跋雅露一只手始终护着发髻,生怕那一袭长发散落,暴露女子身份。 士兵没有在湖边停留,径直的向着北方,他们分明听到有巨大的撞击声,任宁这才反应过来士兵口中的刺客应该是掉落的滑翔机。 看着数百名身影离去二人这才小心翼翼上了岸,两人靠的很近,借助月光可以清晰的观察对方。 任宁知道拓跋雅露为何护着发髻,却不知她为何对胸部一管不顾,处于好奇偷偷地扫了一眼,分明空空如也与落水前没多少区别“这小妞不会真是平胸吧!” 被男子盯着胸部乱看,拓跋雅露脸色通红,却不是害羞,而是愤怒,若不是怕引起士兵注意恐怕早就对任宁拳脚相加了。 任宁也意识到盯着女孩子胸部看是不礼貌的行为,急忙调转视线尴尬的笑了笑。 “谁?谁在那里?”这时,离着湖面最近的那间房门打开,一个娇小的身影出现。 任宁呆呆的站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只要对方大声呼喊他们会很快被包围。 拓跋雅露脚步不断变化,迅速移动到对方身旁,腰间的匕首抽出架在对方脖子上,厉声说到“别喊,否则杀了你!” 看着拓跋雅露矫健的步伐,锋利的匕首,任宁有些后怕,幸亏没激怒她,否则很可能成为一具尸体。 挟持对方后任宁也不再害怕,快速上前,示意拓跋雅露把对方带进房间,进了大门后借助灯光,任宁才看清对方长相。 一张稚嫩的脸上充满怒气,身上穿着棕色皮衣,分明是回鹘公主药罗葛香。 药罗葛香也看清了任宁,脸色更加愤怒“是你!” 药罗葛香之所以能记住任宁,因为他是第一个敢得罪自己的人,若非有急事在身药罗葛香定不会善罢甘休。 听到动静四名身穿铠甲的男子毫无征兆的出现在他们周围,手中的长矛已经对准二人。 “杀了他们!”药罗葛香大声命令道。 这四人乃药罗葛香贴身护卫,武功高强,如今纷纷露出杀气,首先对准任宁。 “不要过来,否则我杀了她。”任宁急忙靠近药罗葛香,又把匕首贴近几分。 一直都是药罗葛香欺负别人,从未遇到这种危险,她毕竟只有十六岁,眼神中多少露出几分恐惧,示意四名侍卫不要轻举妄动。 拿一名十六岁的小姑娘当做挡箭牌,任宁强烈的鄙视自己一番,奈何没有打败四名侍卫的能力,只能当小人了。 “尊贵的公主殿下,我们并无恶意,是来帮助您的。”拓跋雅露把匕首交给任宁,语气恭敬的说到。 任宁在心里骂了拓跋雅露无数遍,把匕首架在药罗葛香脖子上的是她,如今表达善意的也是她,自己倒成了那个十恶不赦的凶手。 “帮我?”药罗葛香不记得自己哪需要别人帮忙,疑惑的问道。 拓跋雅露立刻掏出告示,“或许我们就是您要找的名厨。” “就凭你?”药罗葛香脸上充满不屑,在她眼中拓跋雅露不过是个小白脸,没多少本事。 拓跋雅露同样摇摇头,指着任宁说到“我自是没那本领,不过他有。” “小妞,你千万不要坑老子。”任宁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匕首攥的更紧。 拓跋雅露看出药罗葛香不相信任宁,急忙解释道“公主不妨一试,倘若成功了皆大欢喜,若失败了大可以杀了他以泄心头只恨。” “元平你他妈坑老子。”任宁破口大骂,拓跋雅露分明把任宁当枪使,自己则是一干二净。 为了表达诚意拓跋雅露快速夺下任宁的匕首,四名侍卫立即把长矛架在任宁脖子上。 “快说,要怎么做,否则本公主划破你这张肮脏的脸。”药罗葛香拿着匕首,在任宁面前不断摆弄“你只有一炷香时间。”说完拿来一炷香缓缓点燃。 在炎朝一炷香也就五分钟,在此期间内任宁尚且弄不清楚具体情况何谈解决方法,但他清楚药罗葛香绝对说到做到。 任宁头皮发麻,大脑一片空白,也不去想办法一个劲的骂着拓跋雅露,他深刻理解最毒妇人心的含义。 拓跋雅露也不是傻子,自然知道倘若任宁没有办法她也会受到牵连,此刻脸上同样焦急,不断提醒他赶快想办法。 眼看着已经过去三分之二的时间,任宁快速冷静下来,终于开了口。 拓跋雅露脸上露出笑容,她知道任宁足智多谋多半已经想出了办法,然而却听到让她无语的一句话。 “回鹘国王为何受到蛊惑?”任宁尴尬的笑了笑,显然是忘记告示的内容,对于这些没用的信息他不会放进脑子。 “饭菜!饭菜!饭菜!国王只吃国师做的菜!”拓跋雅露在任宁耳边大声喊道,险些把他耳膜震破。 “哦。”任宁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却发现一炷香已经燃烧殆尽。 药罗葛香再次用匕首贴着任宁的脸颊,面色冰冷的说到“时间已过,看样子你要变成丑八怪了。” “等等,等等。”任急忙开口,胡乱说了一通,“既然陛下喜欢吃国师做的饭,那他做的饭必然很好吃。”这些话任宁都未经过大脑,纯粹为了拖延时间,匕首却一点点靠近。 “国师做的饭!没错!”任宁灵光一闪“肯定是这饭菜有问题!” 第一百七十三章国师的菜 西州城内的皇宫雄伟壮丽,自大殿之后皆为后宫,后宫正中央那些宫殿富丽堂皇,其中摆放了各种纯金打造的雕像,此殿名为齐天,乃回鹘国王的住所。 这是一名年近半百的中年男子,身穿黄袍,身体略显臃肿,原本威严的脸上却透着疲倦,甚至可以说无精打采、萎靡不振,丝毫没有皇帝的样子。 在他身边站着一名光头,满脸笑意,阴奉阳违,正是国师,此刻正给皇帝讲一些佛教知识,老皇帝听的津津有味。 也就在这个时候药罗葛香破门而入,脸上满是委屈,哽咽的哭泣道“父王,香儿饿了。” 药罗葛香乃回鹘国王最疼爱的女儿,听到这话,立刻宣传御厨,劈头盖脸的一顿臭骂,甚至要砍了他的脑袋。 御厨的做的饭已经入不了他的胃,皇帝对他自然没多少好印象,如今连公主的饭菜都不能保证留着也没多少意义。 药罗葛香分明是无理取闹,刚刚吃了不少可口的饭菜,也不想连累这名御厨,替他说了几句好话,皇帝这才饶他性命。 “我要吃国师做的菜。”药罗葛香拉着皇帝的胳膊开始撒娇,竟也有一副小姑娘的样子。 皇帝不解的问道“你不是最讨厌国师做的菜吗?” 药罗葛香对国师一直存在敌意,自然不会吃他做的菜,如今主动提出这个要求确实有些奇怪。 “香儿就是想吃。”药罗葛香发出嗲嗲的声音,不停的撒娇。 皇帝拗不过她只能麻烦国师为她做几道拿手好菜,国师也不抵触,倘若能用饭菜把公主迷惑也算是清扫了障碍,何乐而不为。 看着国师缓缓离开,药罗葛香露出诡异的目光,颇有一种阴谋得逞的感觉。 没用一刻钟时间国师手中端着两盘香气逼人的热菜进了大门,皇帝立刻闭上眼睛用力吮吸着,极尽享受的样子,若不是胃口已经填满绝对会再吃几口。 “公主殿下,这两道菜名为九天牛羊肉。”国师满脸笑意的介绍到,分明在说这两道菜只有九天仙人才能品尝。 “多谢国师。”药罗葛香一把抢过,匆匆忙忙离开,还不忘解释“香儿回去细细品尝!” 国师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却又说不出来,皇帝也只能摇着头微微一笑。 齐天殿距药罗葛香的寝宫不过几百米的距离,两道菜的热气还未消散已经出现在任宁面前。 “这是什么菜?”闻着香气任宁已经垂涎欲滴,想吃又怕菜里有毒,毕竟皇帝就是被这菜蛊惑了心智。 “九天牛羊肉。”药罗葛香介绍到,急忙递给任宁一双筷子,示意他赶快吃。 在香气的诱惑与药罗葛香的逼迫之下任宁夹了一小块放在嘴里细细品尝,当香味触碰到任宁味蕾的时候,立刻露出一副激动的神色。 “孜然!没错,就是孜然的味道!”任宁兴奋到极点,又夹了两口,还不忘骂着“狗屁九天牛羊肉,分明就是孜然牛羊肉!” 菜里没有明显的孜然粒,多半是被国师磨成了孜然粉,也就是说任宁竟然误打误撞的找到了孜然,对此事更加上心。 “孜然?”药罗葛香不明白任宁的意思,好奇的问道,当然她主要想知道是否有办法做出更美味的饭菜。 任宁大概了解为何皇帝会被蛊惑,作为一种香料孜然很容易上瘾,再加上皇帝每天吃着极为油腻的食物,早已厌倦,恰好被国师钻了空子。 并且任宁怀疑国师还用佛教思想来蛊惑皇帝,久而久之也便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事事仰仗国师。 任宁没有解释孜然的来历以及用途,却拍着胸脯让公主放心。 已是深夜,皇宫宵禁,要想做出更美味的食物需等到第二天,任宁与拓跋雅露只能留在公主寝宫休息。 药罗葛香大摇大摆的上了床,盖着舒适的棉被缓缓入睡,任宁与拓跋雅露只能坐在椅子上用手拄着头闭目养神,为了监督他们,四名侍卫手里的兵器不曾放下,在漫漫长夜里煎熬。 第二天药罗葛香起的很早,任宁与拓跋雅露黑着眼圈显得有些疲倦,四名侍卫身体摇摇晃晃,就差倒在地上。 这一晚上除了休息,任宁也大概制定了计划,用凉水洗脸之后瞬间清醒过来。 自从受到蛊惑后皇帝很少上朝,大部分事物交给国师处理,眼下刚过辰时众人已经散去,只剩下皇帝与国师二人。 “国师赶快去准备饭菜。”皇帝迫不及待的说到。 国师做饭拥有特殊厨房,外人不得靠近,极为隐秘,如此一来御膳房反倒空着,正好给了任宁机会。 任宁跟拓跋雅露本是一身夜行衣,如今换上厨师服,在药罗葛香的带领下大摇大摆的进了御膳房。 公主到来众人纷纷行礼,脸上露着惧意,生怕这个“小恶魔”又有什么坏主意。 任宁喊停了忙着做饭的厨师,让他们给自己打下手,快速忙碌起来。 半个时辰后一大桌子花花绿绿的菜色摆在众人面前,任宁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松了口气“大功告成!” 药罗葛香虽不会做饭,却尝过无数美味佳肴,如今大口吮吸着却没闻到一点香气,不免有些怀疑“这些真能入得了父皇胃口?” 就连拓跋雅露眼神中也带有疑惑,害怕任宁自寻死路,甚至给他眼神示意找到机会跑路。 最后药罗葛香还是令二人端着饭菜缓缓走向大殿,拓跋雅露四处张望,企图逃跑,任宁却是一副自信的样子。 此刻国师已经把美味的饭菜送到皇帝面前,嗅到诱人的香味皇帝立刻精神焕发,拿起筷子就要开动。 “慢着!”药罗葛香进了大殿急忙喊道,为了彻底阻止皇帝进食特意跑到面前抢过他手中的筷子。 胃口已经打开的皇帝立刻露出愤怒,若对方不是药罗葛香恐怕已经人头不保,即便如此还是冰冷的问道“香儿你这是干什么?” “自然是给父王送来更美味的饭菜!”药罗葛香撒着娇说到,同时命令任宁与拓跋雅露端着饭菜进入大殿。 第一百七十四章妖僧 药罗葛香不是第一次给皇帝献美食,却都以失败而告终,国师眼中充满了不屑,而皇帝眼中充满不耐烦。 任宁端着几道花花绿绿的菜缓缓上前,开始介绍“陛下此为蛟龙探海!” “蛟龙探海?”听到这名字皇帝稍稍来了点兴趣,拿起绿白相间的大葱蘸了蘸酱放到嘴里。 这分明就是大葱蘸酱,任宁却起了个响亮的名字,纯粹为了提高皇帝的兴趣。 看着皇帝把大葱放进嘴里任宁露出紧张的神色,之前那些想法不过是猜测而已,倘若没让皇帝胃口大开他很难活着离开皇宫。 幸运的皇帝满意的点点头,大葱的清脆犹如一股清流浸润了整个身体,忍不住又吃了两口。 大葱虽然开胃却不能多吃,否则也会失去味道,任宁立刻介绍第二道菜“此菜名为绝代双骄。” 所谓的绝代双骄不过是青辣椒与红辣椒一同翻炒,同样具有开胃的效果。 吃了两口皇帝依旧夸赞,体内那些晦气也在渐渐消散。 任宁趁热打铁指着一盘放在白糖上的黄瓜说到“此菜名为青龙卧雪!” 菠菜炒萝卜名为翠柳啼红、黄花菜闷全菇叫做美女簪花,总之极为普通的青菜都被任宁赋予响亮的名字。 最后用一碗菠菜汤收尾,皇帝两口喝完,摸着鼓鼓的肚子打了个饱嗝,脸上洋溢着满足与精神。 这种情况远远超出国师的预料,他只能焦急的说着“陛下还没吃臣为您做的饭菜呢?” 皇帝摆了摆手说道“吃不下了,改日再吃国师的美味。” 国师也看出皇帝不能继续进食,正要撤掉饭菜,却被药罗葛香拦住“哼,迷惑父王的妖人想走,没那么容易。” 在任宁与拓跋雅露的配合下药罗葛香抢过一盘菜,接着插入一根银针,立刻变为黑色。 银针变黑证明饭菜中有毒,这个方法在古代广为沿用,其中有一定科学道理,古代所指的毒药几乎就是砒霜,由于技术落后砒霜内多少含有硫化物,与银针反应生成黑色的硫化银。 “大胆婆罗门忧,竟敢毒害父王!”药罗葛香来了底气,厉声说到。 看到这个结果皇帝一屁股坐下,想想有些后怕,若是吃了这些食物恐怕已经毒发身亡。 其实国师的饭菜中不过添加了孜然,并不算毒,这一切都是任宁设计好的,砒霜是他偷偷放进去的。 “不可能!绝不可能!这是佛祖赐予的饭菜怎么会有毒呢?”人赃俱获后国师自知辩解无益,只能把佛祖的名头搬出来。 “没错,这是佛祖赐予的事物怎会有毒?”皇帝同样辩解道,显然被国师迷惑不浅。 “佛祖?”任宁哈哈大笑“你这个妖僧!你敢说佛祖吃肉?就不怕被帝释天打入十八层地狱?” “不要!不要!弟子知错,不要将弟子打入十八层地狱!”听到帝释天的名字婆罗门忧吓出一身冷汗,跪在地上苦苦哀求。 他的确是佛门弟子,怎奈喝酒吃肉被逐出佛门,最后来到西州城妖言惑众,已经曲解了佛法,甚至声称佛祖喝酒吃肉。 如今被任宁拆穿脸上露出恐惧,尤其是听到阿修罗帝释天的名字简直吓破了胆。 此刻完全成了两人的对话,旁人丝毫听不懂。 “让我替达摩祖师清理门户!”说玩任宁拿着匕首就要来到婆罗门忧面前。 “达摩祖师?”婆罗门忧并未听过这个名字,立即对任宁的身份产生怀疑“你根本不是佛祖派来的使者!” “妈的言多必失!”任宁暗自骂道,这才反应过来佛教祖先名为释迦牟尼,达摩不过是参阅了佛法的弟子而已。 然而这一切都晚了,随着婆罗门忧一声暴喝,立即出现四名闪着金光的使者,手里纷纷拿着木棒。 “参见圣使!”见了金光闪闪的四人,皇帝竟然叩首跪拜,脸上满是虔诚的样子,估计被婆罗门忧灌输了不少佛教思想,希望借助圣使的力量升入极乐世界。 “我靠,十八罗汉?”任宁大吃一惊,甚至生出几丝惧意,若真是十八罗汉可不是他们几人能对付的,信亏对方只有四人,并非十八名。 “来人!将这妖僧拿下!”药罗葛香一扫刁蛮性格,眼神中分明透漏着沉稳与自信。 婆罗门忧并不担心,仰天长啸“整个皇宫都在我掌控中,谁会听你指挥?” 婆罗门忧野心很大,不仅用美食复活皇帝,还不停的灌输佛教思想,并且利用皇帝对他的信任大肆争揽兵权,尤其是负责守护皇宫的近卫。 然而就在此时大殿外传来激烈的打闹声,一名身穿黄金甲手持长剑的年轻男子破门而入,身后还有几百名士兵。 “哥哥你终于来了!”见了男子药罗葛香高兴的说到。 此人名为药罗葛风乃回鹘国大皇子,常年带兵在外,近日收到药罗葛香的求助,这才带领一队精锐赶回,只等大殿内药罗葛香发话,至于婆罗门忧那些虾兵蟹将怎是这群精锐的对手。 见了大队人马婆罗门忧脸上露出惧意,急忙提醒着皇帝“陛下这可是佛祖派来的使者,一旦被激怒后果不堪设想。” “风儿切不可伤了圣使。”皇帝大声命令道。 “咻!”一道寒光闪过,其中一名圣使的大腿被弩箭刺穿,鲜血染红了金光。 任宁拿了一碗水泼在这名圣使身上,大声骂道“狗屁圣使,不过是涂了金色染料。” 被水浸湿后这名“圣使”身上的染料立刻掉色,露出黝黑的皮肤,分明就是几名普通的天竺人。 皇帝再傻也不可能还蒙在鼓里,被气的咬牙切齿“杀了他们,杀了他们!” 领了命令药罗葛风大开杀戒,四名抵抗的天竺人纷纷死于他的长剑之下,本能下婆罗门忧胆战心惊的躲在通天柱后面,苦苦求饶。 药罗葛风杀人如麻哪会轻易饶他性命,举起长剑就要刺破他的胸膛,却被任宁的弩箭阻止。 “烦请大皇子暂且留他性命,我还有话要问。”任宁急忙上前两步,生怕断了有关孜然的唯一信息。 第一百七十五章强行推进房 任宁毕竟拆穿了国师的阴谋,功劳不小,药罗葛风总要卖他几分面子,这才停手。 “救我!救我!”婆罗门忧立刻把任宁当做救命稻草,苦苦哀求。 任宁面无表情缓缓走到婆罗门忧面前厉声问道“你究竟是何人?又为何要在这兴风作浪?” 阶下囚的婆罗门忧哪还敢隐瞒,一五一十的交待出来。 婆罗门忧所说的与任宁判断无异,他本是天竺一名佛门弟子,怎奈喜好喝酒吃肉,最后被扫地出门,无意中来到西州,开始宣传佛法。 后来有幸为皇帝做了一桌饭,由此进入皇宫,渐渐的控制皇帝思想,又慢慢的发展势力,甚至想着一统西州。 “你在菜里放的是不是孜然?”任宁急忙问道,想要确信自己的判断。 “孜然?”婆罗门忧摇着头说到“那是天竺的一种香料,叫做枯茗。” “叫这么多名字有意思吗?”任宁暗自骂道,上次因不知忽布的名字险些错失啤酒花,这次又差点错过孜然。 “在哪?哪有枯茗?”任宁迫不及待的问着,恨不得立刻带着啤酒花、孜然回到昌南城。 婆罗门忧指着大殿外不远处的一间密室说到“在那里。” 药罗葛香还配派了两名士兵前去搜查,不多时便拿着一布袋孜然粒进了大殿,特殊的香气立刻吸引众人。 “哈哈!孜然!真是孜然!”任宁高兴的又蹦又跳,接着又问这些孜然的来源。 最后任宁得知西州根本没有孜然,一直都是来自天竺的商贩给婆罗门忧供货,为了不让别人辨认出,他还特意把孜然磨成粉末,至此所有谜团解开。 这一包孜然不算少,却远远不能满足任宁的需求,为了源源不断的获得孜然任宁也只能恳求药罗葛香留他一条性命,不过终身被关在地牢,定期联系天竺商贩为任宁提供孜然。 能够保住性命婆罗门忧感激涕零,哪敢不停任宁安排,药罗葛香也没有异议,眼神中却露出诡异,从这眼神中任宁似乎看到婆罗门忧悲惨的后半生。 为了感激任宁,药罗葛风设宴款待二人,命御厨做了最丰盛的饭菜,拿出最美的葡萄酒。 任宁自是不会拒绝对方的好意,喝了一杯又一杯的美酒,目光不免落在拓跋雅露身上,想看看她喝醉酒的样子,谁曾想拓跋雅露酒量惊人,脸色微微泛着红晕,不曾说出一句胡话。 任宁始终用着老公这个姓名,听着药罗葛风不停的这样称呼自己,任宁说不出的感觉。 怎料药罗葛香也这样称呼自己,任宁立刻有种负罪的感觉,她只是个小姑娘,幸亏炎朝不知老公代表的含义。 酒足饭饱之后任宁说了些拜别的话就要离去,药罗葛风看出任宁的才能有意挽留,甚至给了不小的官职,奈何任宁志不在此,他也不强人所难。 只要关押着婆罗门忧就有再见的机会,时间长了熟络起来即便任宁不在西州任职也总能出些主意。 拓跋雅露却神秘兮兮的与皇帝还有公主进了内厅,窃窃私语似乎在商讨问题。 “老子不会被这小妞利用了吧!”任宁喃喃自语,总感觉这才是拓跋雅露的真实目的,否则她没必要冒着生命危险帮助药罗葛香。 大概用了一刻钟时间几人缓缓从屏风后走出,似是达成共识,拓跋雅露脸上洋溢着笑容,对着任宁说到“老公,我们走吧!” 刚才这句分明露出女子的声音,任宁听了内心有些酥软,哪还在乎是否被利用,屁颠屁颠的跟在拓跋雅露身后回了客栈。 看着二人渐渐消失的身影,药罗葛香问道“父王您真要联合鲜卑族攻打大炎吗?” 皇帝思索片刻说到“鲜卑、大炎我们都惹不起,不妨先应下来,到时候坐收渔翁之利。” 药罗葛风也大概猜出几人讨论的内容,眼神中露出逼人的杀气“老公这种人才都没得到重用,足以见得大炎朝廷的腐朽。” “可想香儿还小,否则可以把这小子招来当驸马。”皇帝感叹道,显然对任宁充满好感。 “我才不要嫁给他。”药罗葛香辩解道,却是羞红了脸,转身离去,与往日性格大为不同。 出了皇宫已经到了申时,又用了半个时辰才回到客栈,二人无故失踪一夜急坏了小三子他们。 不过此行二人都有不小的收获,任宁手中的孜然绝对够烧烤城运行三个月时间,到时候再派小三子来取,这也是任宁带小三子来的原因。 仆兰薇她们从拓跋雅露的表情中也知道事情成了大半,她们终于可以功德圆满的返回漠北。 这次不仅弄清楚大炎的情况还联合了回鹘,并且借助大炎之手消灭了贺赖家族,只等大炎内乱便可趁虚而入。 折腾了一晚上任宁有些疲倦,进了房间倒头就睡,拓跋雅露同样进了自己的房间,与四名随从小声的交谈,几人不断点头示意,似乎又有了新的行动。 找到啤酒花与孜然后任宁更不关心拓跋雅露要干什么,他已经派小三子去收购西州城所有的忽布,只等第二天天亮。 任宁也不想着继续调戏拓跋雅露生怕被这聪明女子缠身,此刻他的心里满是秦歆瑶的身影,睡梦中不断叫着“笨女人。” 自从离开昌南城已经过了二十几天,张文才给秦家的期限已经结束,虽说任宁已经帮秦窑解除危机,仍怕张文才暗地里使坏。 想着想着任宁感到一阵头晕,缓缓睁开已经却只看到太阳的余晖,这一觉他足足睡了一个时辰。 醒来后任宁发现小三子还没回来,想是忽布数量不少,绝情也不见了踪影,他从不担心绝情遇到危险,倒是替别人担心。 伸了个懒腰后任宁决定出门走走,总不能浪费了异域大好时光。 刚刚推开门任宁便感觉两道身影靠近,抬着他的胳膊走向隔壁房间,边走边解释“我家公子有请!” 二人分明是拓跋雅露的随从,他们口中的公子正是拓跋雅露,任宁本不想与她有过多纠缠,怎奈挣脱不了二人的束缚,被强行推进了房间,眼前的一幕让任宁大吃一惊! 第一百七十六章香艳诱惑 进了房间后任宁立刻被缭绕的水汽遮挡了实现,透过水汽隐约的看到一个巨大的木桶,里面装满了热水,水上飘着香气宜人的牡丹花瓣。 正中间是个人影,白皙润滑的皮肤与这花瓣浴相得益彰,一抹香肩散发着幽兰气息,后背上那个蓝色狼头颇具几分韵味。 听到有人进了房间拓跋雅露微微转身,轻笑道“你来了。”声音甜美如那潺潺流水,侵入任宁心田。 任宁恰当好处的闭上双眼,暗自骂道“竟然对老子施展美人计。” 拓跋雅露柳叶眉微微一皱增添几分妩媚,任宁却是没看到,她有些不解为何任宁见到自己是女儿身没有惊讶,显然是早就识破她的性别。 片刻后脸上那片疑云消散,若是任宁连自己的性别都分别不出,也没必要对他施展美人计。 拓跋雅露一丝不挂的从浴盆中缓缓走出,身材完美的展现在任宁面前,倘若他睁开眼睛定然会收回平胸这个称呼。 可能是觉得寒气逼人,也可能是不愿这么光溜溜站着,拓跋雅露身上为了一条浴巾,总算是有些遮挡。 缓缓靠近任宁,香酥的玉手缓缓挑起他的下巴,气吐幽兰,轻声问道“我美吗?” 即便没有睁开眼睛任宁也能想象眼前香艳的画面,再加上拓跋雅露身上淡淡的体香,任宁狠狠的咽了口唾沫,不断告诉自己要淡定,他确信被拓跋雅露挑逗了。 “绝情救我!绝情救我!”任宁像极了受委屈的小猫,不停的敲打,却始终推不开屋门。 门外两名侍卫也露出女子声音,对着屋内说到“姑爷您就从了我家小姐吧!” “喊吧,就算你喊破喉咙也没人来救你。”拓跋雅露,声音如丝解释道“绝情被仆兰薇她们拉着比试去了。” 不得不说拓跋雅露对任宁他们下了些功夫,知道绝情的喜好,他从不拒绝别人的挑战。 任宁自知绝情靠不住了,继续喊着“破喉咙,破喉咙救我!” 任宁不过是想开个玩笑,打破眼前的尴尬,也让自己不要有非分之想,拓跋雅露的确笑了,并且笑声动人,如同天籁,极尽的勾着任宁的内心。 此刻任宁的内心犹如被成千上万只蚂蚁撕咬,奇痒难忍,生理上也慢慢发生变化。 “妈的老子是柳下惠!”任宁想用喊声来驱散内心的渴望。 柳下惠坐怀不乱的故事拓跋雅露多少有些听说,不过在她看来不单单是柳下惠意志力强,那名女子诱惑力也不够,她觉不相信任宁能抵制住自己的魅力。 拓跋雅露力道极大,拉着任宁的胳膊直接按倒在床上,继续吐着幽兰“难道我不够美吗?” 任宁胳膊被拓跋雅露死死控制着不得动弹,自己倒像是名女子“老子要被床咚了吗?” 想到这里任宁猛烈的摇晃着头,生怕拓跋雅露那一抹红唇在自己脸上留下痕迹。 “难道你不喜欢我吗?”拓跋雅露脸色微微一变等待任宁的回答。 这是任宁最后的机会,身为公主的她地位尊贵,却不惜用这种方法得到任宁,除了她的确对任宁有些好感之外,更重要的是看中任宁身上的才华。 若是能把他拉入鲜卑阵营到时候攻打炎朝简直是唾手可得,至于自己的幸福也无关紧要。 倘若任宁不能答应她的请求也只能下杀心,任宁这种人才不为我所用必为我所杀,拓跋雅露深知这个道理。 “我心里已经住了个人。”任宁不想欺骗拓跋雅露如实回答道。 “难道我不如她漂亮吗?”女人总是会拿自己作为比较,哪怕是毫不相干的两个人。 任宁脑海中立刻浮现出秦歆瑶的画面,嘴角微微一笑轻声回答“你比她漂亮,比她身材好,比她勇敢,比她聪明。” 任宁这不是在敷衍,秦歆瑶的确没有拓跋雅露漂亮,身材也差了一大截,胆量自然不如鲜卑女子,感情上还经常犯着傻。 任宁这个理由不足以说服拓跋雅露“既然她不如我为何你不选择我?” “喜欢这东西不是比出来的,而是用心感受出来的,或许是一次滑稽的邂逅;或许是一次次针锋相对;又或许只是一个眼神,总之不见会想念,见了会留恋。”任宁一边想着与秦歆瑶的点点滴滴一边说着“或许我就是喜欢她傻傻的样子。” 爱情是人世间最难琢磨的情愫,即便再聪明也会深陷泥潭,任宁与拓跋雅露只是萍水相逢的过客,必定会相忘于江湖。 “真是个痴情种。”拓跋雅露暗自说着,眼眶莫名的湿润,泪水止不住往下掉,一只手已经离开任宁的胳膊,从床地下掏出一把匕首。 说到深情处任宁也没了多余想法,只是紧紧闭着眼睛不想辱了拓跋雅露的名节,此时只有他们二人知道任宁定不会外传。 躺在床上的任宁丝毫没意识到危险来临,隐约的感到一丝银光,还以为是拓跋雅露白皙的肌肤,更加不敢睁开眼睛。 匕首临近任宁喉咙的时候拓跋雅露手臂微微颤抖,眼泪刷刷的流着,落在任宁身上,湿了他的衣襟。 任宁不知她为何哭的如此伤心,免不了自责一番,或许他当初就不该挑逗拓跋雅露。 拓跋雅露内心疯狂的挣扎,匕首一次次靠近又一次次缩回,她怎忍心杀掉这个痴情汉,为了鲜卑族安危又必须杀他。 “啊!”拓跋雅露承受不住内心的压力,大声尖叫着,也就在这个时候大门被仆兰薇推开,却是两个伤痕累累的身体。 “再来!”绝情走在后面勾着手,满脸的兴奋,二人终归轻视了绝情的实力,很快落败,为了争取更多时间只能硬着头皮上,如今受了不轻的内伤,哪还敢迎战。 听到绝情的声音任宁防护抓到了救命稻草,立刻挣脱拓跋雅露的束缚,跑到绝情身后。 如此一来任宁总算是克服了拓跋雅露的美人计,不过看到对方傲人身材的时候任宁多少有些后悔,暗自骂道“老子可能不是个男人!” 第一百七十七章满载而归 拓跋雅露毕竟只披了个浴巾,任宁带着绝情匆忙离去,甚至不敢回自己的房间,总之离她越远越好,免得生出非分之想。 匆忙之下任宁也没注意到拓跋雅露的匕首,更别说那忽而变化的表情。 任宁走后拓跋雅露脸上露出威严之色,仆兰薇几人哪敢过问结果,纷纷闭了嘴全当身上的伤白挨。 出了客栈后任宁看到一车车的货物,正是小三子收购的啤酒花。 “宁哥!宁哥!这些全是忽布。”小三子兴奋的说到,希望得到任宁的夸奖,谁曾想换来的是一顿劈头盖脸的臭骂。 “真是个废物,出去这么长时间也不回来,老子差点失了身。”任宁大声骂着,其实他并没觉得委屈只是想想有些后悔,小三子自然成了那个撒气桶。 任宁正不知如何度过这个晚上的时候,突然发现拓跋雅露从房门中走出,仍是一身男子装扮,方才的妩媚丝毫不见,仆兰薇她们四人也跟在身后。 几人都拿着行李,并且从后院牵着那几匹骆驼,显然是要离去。 任宁与她的确是萍水相逢,彼此之间也不知道底细,然而这些天经历的事情却是真的,作为朋友他也应该说句道别的话。 拓跋雅露不是那种拖泥带水的女子,既然任宁拒绝了自己也没必要继续留在这里,上了马车头也不回的离去。 任宁几次都要张口又把话吞了回去,来到仆兰薇身边偷偷把指南针塞到她手里“这对你们有用。” 仆兰薇认得指南针,自然把它当成宝物,想要说声谢谢,却发现拓跋雅露犀利的眼神,只能跟上队伍缓缓前行。 夜间在沙漠中行走也不是一件坏事,最起码温度适中,还有北极星指引方向,任宁却是没有这种体格,他需要充足睡眠。 看着拓跋雅露渐渐消失的身影任宁竟然生出一丝失落,心里空落落的仿佛丢了魂一般,他大概猜出拓跋雅露非中原女子,怕是再也没了见面机会。 “公主这是老公给你的。”仆兰薇立刻把指南针交到拓跋雅露手中,轻声说道“老公分明对公主有意思。” “他这是出于朋友之间的道义,心里从来没有我的影子。”拓跋雅露仰望着夜空,不让泪水落下,她从不记得自己也会流泪,并且为了一个不相干的男子。 拓跋雅露的确了解任宁,知道他能为了朋友两肋插刀,却有些自欺欺人,倘若任宁丝毫不在乎她又岂会陪她进皇宫,冒这么大风险,绝对不仅仅为了那可有可无的啤酒花。 “公主这就是西域的汗血宝马吗?”仆兰薇指着旁边两匹通体发黑的高头大马说到。 拓跋雅露与回鹘国王不仅仅商讨了攻打大炎之事,还要了两匹汗血宝马,一公一母,自然想着培养后代。 星光下的几人迎着微冷的寒风听着驼铃声缓缓前行,从西州城通往漠北不需要经过兰州,却要穿越浩瀚的腾格里沙漠,所以任宁给的指南针能起到不小作用。 “我们回去吧!”任宁心情低落的说着,缓缓进了客栈,这是他西州之旅的最后一个晚上,虽说遇到不少麻烦却都化险为夷,如今终于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候。 任何一次分离都会勾起美好的回忆,哪怕这些经历并不美好,都会被人为的添些色彩。 这个晚上任宁辗转难眠,望着耀眼的星空,久久不能平静,或是即将见到秦歆瑶的欣喜,也或是与拓跋雅露分离的悲伤,总之情愫难消。 东方的鱼肚皮泛着微白的时候任宁一行开始离去,总共装了三车啤酒花,另外两车满是食物,水源,他可不想继续风餐露宿。 半个时辰后几人出了西州城门,一个时辰后出了那片绿洲,终于走上漫漫黄沙路。 如今任宁并不需要指南针,他已经把地图绘制完成,只需按照比例前行,十几日后定能出现在兰州城,然后驾着骏马飞奔而行。 除了地图他们还能按照骆驼草的指引,这绝对是一条永不迷失的道路,除非有一天西州城内的水源枯竭。 由于水源、食物充足,再加上骆驼也能得到补充,他们每日行走的时间有所加长,仅仅用了十天已经来到兰州城大门前。 此时刚好过了傍晚,兰州城大门缓缓关闭,守城士兵看出了任宁模样,重新开了门热烈欢迎。 侯北自是摆酒设宴,众人喝的酩酊大醉,绝情走路摇摇晃晃,却不忘献上精彩的剑舞。 任宁知道侯北军饷并不充裕,抢着出了酒菜钱,甚至有意犒赏将士,却被侯北拒绝了,私人犒劳军队会被扣上私通军队的恶名。 第二日酒醒之后任宁一行离去,侯北也不阻拦,替绝情养了近一个月的良马终于物归原主。 此马高大健壮,毛色通体发黑,烈性十足,经过这些天的驯服稍稍好转,绝情骑在上面兴奋不已。 任宁毫不吝啬的为其取名“黑星”,寓意流星般迅速。 “黑星。”绝情在骏马耳边轻声叫着,看样子很喜欢这个名字,算是替黑星感谢任宁。 兰州城通往中原没有沙漠,几匹骆驼全部换做骏马,当然黑星只负责驮着绝情,不会跟普通驽马那样拉车。 就这样几人乘着马车向中原飞奔,很快越过黄土高原,接着穿过黄河跨过长江,来到那片中原大地。 “宁哥!宁哥!我们到家了!”看着昌南城北门小三子兴奋的大叫道。 从兰州城到昌南城他们仅仅用了五天时间,即便没有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也总有五百里。 任宁每一次归来都要从北门而入,并且全部伴随着落日余晖,他也全当是一种迎接方式。 大量马车进城总需要一番搜查,尤其是拉着官兵未曾见过的货物,任宁身上没有利刃也不怕搜查,绝情早就越过骑着黑星闯了进去,怎由得他们检查。 进城之后任宁张开双臂尽情的感受着昌江之美,感受江南的初夏,那些绿油油的荷叶漂浮在水面,开始挤出一个个花骨朵,迎接六月的绽放。 “昌南城!我回来了!”任宁放声大喊,似乎想把这个消息告诉所有人。 第一百七十八章昌南城近况 五月份的昌南城显得更加柔美,微风拂过江面撩人心弦,各色的花竞相开放着,形成斗艳之势。 任宁离开的这一个月除了景色外昌南城没发生多少变化,夜晚还是一片热闹的景象,不似边塞的凄冷。 已经进了昌南城任宁也不着急,静静地坐在马车上观赏周围的美景,小三子恰恰相反,急促的催动马车,奈何前面的行人不知避让,也只能放慢速度。 大概一刻钟后任宁终于看到食色居几个大字,大字下面站了一行人,分别是高伯、小六子、小灵还有蔡嘉,当然绝情也在其中,驾着黑星提前回来的他已经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众人。 见到任宁的马车众人一路狂奔,也只有蔡嘉体型笨重跑在最后面,当然那桌可口的饭菜却是他准备的。 下车后众人你一言我一语,除了关心还想听他讲讲有什么惊心动魄的故事。 任宁听的有些头大,不知该如何回答,只是微微一笑,完美的回应了所有问题。 小灵却没有说过多担心的话,更没有哭鼻子落泪,显然在这一个月中成长了不少,任宁的存在已然妨碍了她的成长。 看着满桌子可口的饭菜任宁饥渴难耐,异域虽然也有不少美食,终归不如昌南城饭菜丰盛,再来几坛百花酿岂不快哉。 小三子似乎受够了那种生活,大口大口喝着酒,却不敢表露内心的不满,任宁明白他的意思不停的与之碰杯。 小六子也随他们不停的喝着,高伯与蔡嘉毕竟年幼稍大,没有年轻人喝酒的劲头,只是赔了几杯。 任宁不怀好意的看了小六子几眼心中有了主意,随着生意越做越大任宁不可能凡事亲力亲为,终归要交给一些任务交给年轻人,也只有小三子、小六子能堪当重任。 任宁大概把途中的故事讲了一遍,不过与鲜卑族大战这件事情轻描淡写,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军事才能。 高伯也把近来昌南城发生的一些事情告知任宁,多半与秦家有关。 秦歆瑶如约完成了一千件青花瓷的订单,秦仲才也被放出来,不过秦家生意由此走向下坡路,不单单是南窑,布坊、药馆纷纷亏损,显然是有人从中作梗。 高伯甚至听说秦家就要支撑不住,秦老太爷曾说过不得向钱庄伸手这个规矩也被打破。 这些都是坏消息,自然也有好消息,任宁离开的这一个月各家餐馆生意兴隆,尤其是海鲜城天天爆满,每日都有五千两白银的净利润。 算下来这一个月赚了近十五万两白银,高伯日夜抱着这些银票生怕被人抢去,如今任宁回来了也算卸下了重担。 任宁立刻决定给这些酒楼老板返利,每人千两白银,当然也少不了高伯他们几人。 “少爷,什么时候重建任家。”借着酒劲高伯说出那句藏在心底的话。 他对钱看的不重,只希望有生之年还能再见任家的辉煌,不仅仅是规模上还有人丁上。 对于这个问题任宁也考虑过,凭他现在的资产轻而易举的修建一座府邸,不过如此一来必定暴露财富,难免引起张文才的怀疑,对今后的计划有所不利。 说起张文才不得不提小安子、小桂子,二人每七天都会另一次解药,同时汇报张文才的情况,通过小安子的信息高伯了解到本月张文才经常出入林府,似乎有着密切关系。 任宁暂时还不想知道张文才的动静,眼下最重要的是尽快酿造出啤酒,然后配上羊肉串,横扫整个夏天,绝对能大赚一笔。 吃过晚饭后任宁进了后院,正要去自己房间的时候却在墙角处发现一堆灰色石头,好奇的问道“高伯这是什么?” “硝石!几天前杂货店老板送来的。”高伯解释道,他知道任宁需要硝石悉数收下。 任宁这才记起几个月前他摆脱杂货店老板的那件事情,不曾想这么快有了结果。 看着硝石被堆在屋檐下任宁出了一身冷汗,信亏没下雨,否则整个后院恐怕也保不住。 硝石化学性质活泼,也是制作火药的必备品,并且遇水吸收大量热,甚至可以结冰。 “遇水吸热!”任宁兴奋的大叫起来,又想出一个好点子,既然硝石遇水吸热,那他大可以利用这个特性在炎炎夏日制作冷饮,到时候又是不小的收入。 当然比起那些冷饮任宁最想制作冰镇扎啤,到时候定能喝个痛快。 五天的行程有些劳累再加上喝了些酒任宁不打算立刻制作啤酒,回到房间倒头就睡。 离开昌南城这些时日,任宁最放不下的还是秦歆瑶,兴冲冲的见面,却又不想没有准备,任宁想给她一个惊喜,也只能强忍着对她的思念。 任宁与秦歆瑶指腹为婚,又经历了不少事情任宁不想辜负良人,于是努力的逼迫自己喜欢上她,虽不知内心深处早就装满了她,离开的这一个月想的全都是她。 “小姐,小姐!”小蝶匆忙闯进秦歆瑶的房间,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姑爷回来了,姑爷回来了!” 听了这话秦歆瑶脸上立刻露出欣喜之色,悬了一个月的石头终于落地,她恨不得立刻出现在任宁面前,却又退了回来,如今这种处境二人的确不适合见面,毕竟有些不为人知的事情。 任宁这一觉睡得昏天黑地,日上三竿都未曾有感觉,最后还是被小灵叫醒,这才挠着头尴尬的笑了笑。 已经过了晨练的最佳时间,任宁洗漱之后开始忙着酿造啤酒。 这次西州之行收获颇丰,不仅带回了大量啤酒花、孜然,还在兰州城收购了不少大麦,总之酿造啤酒不成问题。 任宁知道酿造啤酒与白酒步骤大体相同,无非是多加些啤酒花,不过他也没有酿造白酒的经验,索性高伯酿造过几次。 除了大麦、啤酒花之外最重要的还是酵母,于是买来不少酵母,准备好各种所需器具,将所有原材料摆好,露出跃跃欲试的表情。 第一百七十九章扎啤烧烤 任宁离开的这一个月食色居的生意逐渐恢复,毕竟火锅物美价廉,人们对任宁那次无理取闹也抛之脑后。 未到午时已经有不少顾客坐在大厅品尝美味的火锅,还特意要了几碗二锅头,挑战这火辣的感觉。 生意红火后最忙的不是蔡嘉,反倒是任宁,此刻他准备了一口大锅,十多个木桶,数不清的材料。 先是把一袋大麦放入臼中,然后用巨大的杵一下下的捣碎,累了便休息会换小三子上场,结果可想而知,这些大麦几乎都是小三子捣碎的。 然后把捣碎的大麦放入热水中,立刻散发出丝丝甜味,接着把大麦残渣沥出,大锅下面加了火开始煮沸。 这时在煮沸的麦芽糖中放入适量啤酒花调味,立刻散发出清香。 清香味透过后院,钻进大厅,正在吃火锅的顾客顿时感到神清气爽,忍不住问了几句。 小六子急忙开始解释,把还未成型的啤酒夸到天上,却又保持其特有的神秘,总之吊足了顾客的胃口,恐怕不用刻意宣传啤酒也能大卖。 麦芽糖被煮沸后停止加热,自然冷却,最后放入酵母,装进一个个木桶密封处理,不用十天可口的啤酒便能制成。 完成所有工序后足足用了两个时辰,十多个木桶中装满了啤酒,静静地等待着发酵。 接下来的十天任宁并没闲着,时而走在昌江两岸,进出不同商铺,每次的表情也不尽相同。 这十天中昌南城还算平静,小安子、小桂子又来领了一次解药,任宁免不了一番询问。 张文才的确有些异动,经常出入名门望族,似乎有什么密谋。 秦家的生意一日不如一日,南窑几乎接不到什么订单,旗下新开的那个陶瓷店生意萧条,秦歆瑶却开始了疯狂的忙碌,怕是不仅仅为了挽救秦家,也是为了刻意回避某些情愫。 小蝶偷偷来过一次,把秦家状况给任宁说了个大概,嘴里不停的叫着姑爷,希望任宁能出手相助,眼神中分明泛着委屈与无奈。 任宁也心疼如今的秦歆瑶,却没有一个好办法,总不能直接给秦家大量银票吧。 总之她让小蝶尽管放心,此事他自由分寸,绝不会让她们身处险境,得到任宁的允诺小蝶擦着眼泪傻傻笑着,她相信任宁说到做到。 在她身上任宁分明看到一名单纯可爱的少女,与之前的咄咄相逼形成鲜明对比,或许这才是真正的小蝶,之前不过是怕秦歆瑶平白无故的嫁给一个傻子。 小三子主动献殷勤,把小蝶送出门口,还不停的安慰,甚至把任宁赏给他的一百两银票掏出来塞进小蝶手中。 小三子原本只是个家丁,没多少魄力与自信,如今跟着任宁走南闯北,涨了不少知识,再加上挣了不少银子自然更有魅力。 这一幕任宁看在眼里,暗自骂着“这小子别的没学会,倒是学会泡妞了,不过我喜欢!” 小蝶虽说是秦歆瑶的贴身丫鬟,月钱不过十两,再加上这几月秦家生意萧条月钱纷纷减半,她倒是能活下去,不过家中还有父母,生活显得拮据,也便领了小三子的心意。 “不够的话三哥这还有。”小三子一本正经的说到,与那个整天跟在任宁屁股后的家丁截然相反。 任宁满意的点点头,给小三子竖了大拇指。 一旁的小六子吹鼻子瞪眼,显然有些不高兴,他也喜欢小蝶,如今却被小三子捷足先登。 任宁最怕看到兄弟之间为了一个女人大打出手,急忙走到小蝶面前说到“下次带着小桃来,姑爷亲自下厨,给你们做好吃的。” 请二人吃饭是假,撮合小六子与小桃才是真,单纯的小蝶也没多想用力的点点头,相比秦家压抑的气氛她绝对喜欢这里。 小六子挠着头嘿嘿一笑“还是宁哥对我们好。” “少爷,小灵也想吃你做的饭。”又一个单纯的小姑娘走到任宁身边,小灵显然是嫉妒了。 小灵绝对是任宁最怕的人,他敢跟秦歆瑶斗嘴,开玩笑,却不敢跟小灵开玩笑,单纯的小灵会把任宁说的每一句话放在心上,经常委屈的哭泣。 此刻小灵想吃任宁做的饭,那任宁也只能进厨房一展身手。 自啤酒开始酿造已经过了十天,任宁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一大早便进了厨房。 任宁准备好一大块羊肉,用那极不熟练的刀工,一点点切成小块,幸亏蔡嘉及时出现为他解了燃眉之急。 十斤羊肉很快被蔡嘉切成大小均匀的肉丁,任宁把这些肉丁放入木盆,然后加了各种调料开始腌制。 腌制过程中任宁又制作了数百根竹签子,接着一点点的把羊肉穿在上面,以四块羊肉为佳。 羊肉穿完后,又在后院里支起一个铁架,下面放满了木炭,开始点燃。 羊肉串放在铁架上面,用木炭的余热开始烧烤,并且不停的翻动,等肉色微微变白后开始抹油,待油汁析出后抹辣椒粉,最后撒上孜然,香喷喷的羊肉串算是大功告成。 羊肉特有的香气被烧烤淋漓尽致的散发出来,再配上大粒的孜然,任宁早已望眼欲穿,拿起一串放进嘴里,大口大口的咀嚼,边吃边点头。 绝情怎会错过美食,立刻抢了一串,瞬间被这肥美润滑的香味俘获。 也就在这个时候任宁打开一个装有啤酒的木桶,用力吸气任凭酒香进入自己的身体,表情极尽享受。 期盼已久的烧烤扎啤终于摆在任宁面前,急忙拿了个大碗一饮而尽,酣畅淋漓的表情尽显无疑“痛快!” 绝情也学着喝了一碗,嘴上喊着“痛快。” “宁哥!宁哥!”小六子匆忙跑进后院“顾客闻到这香气纷纷询问。” 任宁早就猜到会是这种效果,脸上的表情更加豪爽“今天宁哥高兴,请他们免费品尝。” 就这样羊肉串、扎啤上了餐桌,顾客们使劲撸着串大口喝着扎啤,尽扫夏日的炎热,提前几千年感受这种爽快。 几天后昌南城又开了一家酒楼,名为烧烤城,生意兴隆、日进斗金,任宁也终于开始为提亲筹谋。 第一百八十章上门提亲 “还没好吗?”坐在梳妆台前面的任宁有些不耐烦,尤其是看着高高的发髻让他有些不习惯。 身后的小灵正耐心的盘着头发,嘴里还嘟囔着“少爷玉树临风”之类的词语,听到任宁有些不耐烦才回答道“马上好,马上好!” 此髻名为通天冠,比起任宁平日半束半披的发饰更精神庄重,再配上曲水紫锦织的袍子显得更加风流倜傥。 “小三子快去拿少爷的玉佩、折扇。”小灵满是期待的看着任宁,脸上说不出的兴奋,她还是第一次如此庄重的为任宁打扮。 小三子得了命令立刻拿来一块白玉虎纹佩跟一把白玉折扇,小灵接过后挂在任宁腰间,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院子外的小六子也忙的不亦乐乎,小心翼翼的指挥着那些搬运工“这箱珠宝放前面,绸缎放后面。” 任宁照了照镜子无奈的摇了摇头,此时的他绝对是名副其实的小白脸,奈何他要去秦家提亲必须穿着得体,不能失了分寸。 门外的那些金玉珠宝、绫罗绸缎是准备好的聘礼,甚至他请了昌南城著名的媒婆,总之要按照名门望族的规矩风风光光提亲。 不仅任宁这样,小三子、小六子同样穿成一副公子哥的模样,气势上却比任宁低一截,总之既要拉风,又不能抢了任宁风头。 看着花花绿绿的衣服绝情飞上房檐,死活也不肯穿,众人纷纷无奈,只怪他们轻功不好,抓不到绝情。 “少爷颇有老爷当年风范。”高伯满意的点点头,想到任良德迎娶任宁母亲的场景,那时他不过是名小厮,如今已经成了长辈。 对于这身行头任宁自己不多做评价,只要他们满意就行,反正也不是第一次见秦歆瑶,没必要穿的花里胡哨。 “姑爷!姑爷,不好了!”这时小蝶匆匆忙忙闯进后院,大声喊着,脸上满是焦急的神色。 任宁立刻有种不祥的预感,急忙问道“怎么了?” 小蝶如此慌张多半与秦歆瑶有关,任宁可不想在这节骨眼上出了差错。 “张文才……”小蝶气喘吁吁,结结巴巴的说到“张文才去提亲了!” 听到这话任宁呆呆站在原地,手里的白玉折扇落下,脸上瞬间冒着怒火。 他没想到自己煞费苦心的筹备这么久,却被张文才捷足先登,这口恶气如何也咽不下去。 “妈的,老子今天废了你!”任宁眼神中透漏出逼人的杀气,抄起一根木棍气势汹汹的走出大厅。 小三子、小六子纷纷拿了武器跟在任宁后面,他们早就想狠狠的教训张文才如今终于可以出手了,不论结果如何总要出这口恶气。 绝情似乎也嗅到危险的气息,跳下房檐紧紧跟在任宁后面,这绝对是他们实力的保障。 高伯年事已高,力不从心,继续有条不紊的指挥着,不论如何也要把这些聘礼送到秦家。 此时此刻的秦家热闹非凡,门外停着三辆双驾马车,十多名小厮抬着一个个木箱缓缓放在门口。 “沉香木镶玉如意一柄、岫玉如意一柄、上等丝绸三十匹,香云纱六匹、各色彩缎二十匹、珊瑚朝珠、金珀朝珠、蜜蜡朝珠、沉香朝珠各一盘、金项圈四个、银项圈六个。”一名体型消瘦,尖耳猴腮的中年男子把张文才带来的东西逐一介绍。 此人乃秦府管家,人称吴伯,得了秦仲才的允诺才敢宣读这些物品。 三米多高的朱红色大门敞开,秦仲才走在前面满脸笑意,见了张文才免不了一番奉承。 张文才身边还有两人,其中一人乃昌南城首富林承运,另一人长相略显肥胖,油光满面,名为傅元,乃“八方钱庄”老板,这也是昌南城最大的钱庄。 秦仲才逐一拜会后才转身看着面无表情的秦老太爷,秦书恒也在其中,不似秦仲才那般势力却同样露着笑脸。 “拜见秦老太爷。”张文才主动靠近秦山,恭敬的说到,却是一副笑里藏刀。 如今秦家大势已去,再加上张文才有县令撑腰,秦山也不敢得罪,只是自嘲道“老夫哪受的起张公子一拜。” 张文才立即笑着说着“受得起,受得起,等歆瑶加入张府您就是我的长辈。” 其实张文才提亲并不突然,他早就表达了对秦歆瑶的爱慕,再加上最近出的一些状况,秦老太爷料定他会来。 “抬进来!”秦仲才大声喊着。 一旦收了张文才的聘礼就表情秦家同意把秦歆瑶嫁给他,此事本应秦老太爷做主,怎奈秦仲才听命于张文才算是替秦山做了决定。 “不同意,我不同意!”一个娇小的身影从大门走出,连日的奔波再加上内心压力秦歆瑶面色蜡黄。 在炎朝这种场合女子是不能抛头露面的,完全听命于长辈,也就是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偏偏她就是那种不屈服命运的女子。 秦歆瑶的出现气氛立刻变得尴尬,秦仲才脸色低沉,急忙陪着笑脸“张公子见笑了。” 说完对着几名家丁大声喊道“请大小姐回闺房。” 家丁也明白请字的意思,不顾秦歆瑶反抗硬生生的拉扯着她回房间。 旁边的小桃挡在前面愤怒的喊着“你们这群白眼狼,忘了大小姐平日怎么对你们的吗?难道不怕姑爷开罪吗?” 说到底秦歆瑶已经没多少实权,小桃也只能搬出任宁的名字恐吓一番,奈何这些家丁听命秦仲才,丝毫不畏惧任宁的名字。 “放开我!放开我!”秦歆瑶撕声挣扎着,哪还有平日雷厉风行的模样,分明是受命运摆布的普通女子。 秦歆瑶被拉进后院后十多名小厮急忙抬着木箱缓缓走进大门。 秦老太爷看着秦歆瑶悲伤的样子脸上充满无奈,叱咤商场多年的他,如今连自己的孙女都保护不好。 “抬进去,抬进去!”张文才满脸得意的说着,似乎已经吃定了秦家。 “咻!”一道寒光闪过,从最前面那名小厮的肩膀擦过,最后插入木门三寸,吓得此人双腿发软,金银珠宝撒了一地。 出现在众人眼前的是齐头并进的四名少年,肩上纷纷扛着一根木棍,中间那人大声喊道“都给老子滚出秦府!” 第一百八十一章秦家窘境 任宁的弩箭已经引起众人注意,再加上这声暴喝,几名小厮纷纷吓破了胆,众人立刻将目光转向他们。 “又是你!”张文才咬牙切齿的说到,自任宁来到昌南城后多次坏了他的好事,即便处心积虑的陷害也都没有结果。 “见了老子还不下跪。”任宁的怒气要比张文才更加高涨,手里的木棒就要落在他身上,负责抬木箱的十几名小厮纷纷挡在前面撑着场面。 盛怒之下的任宁才不管这么多,一棒子放倒最前面那名小厮,气冲冲的靠近张文才,其余几名小厮被小三子、小六子拦着不得上前,他们手里毕竟有木棒,对方只是空手。 “任宁,你想干什么?”秦仲才慌乱的说着,倘若张文才在秦府门口被打,他也脱不了干系,急忙命令几名家丁上前。 “干什么?我倒想问问你要干什么?”任宁面色冰冷,声音犀利的说到“出卖自己侄女幸福换来的荣华富贵你心安理得吗?” 任宁毫不避讳的说到,秦仲才自知无力反驳,气急败坏的指着任宁说到“打!给我打!” 秦府几名家丁手里同样拿着木棒,立刻将几人包围,面对任宁犀利的表情却不敢上前。 “一群白眼狼,老子替大小姐教训你们!”愤怒之下的任宁哪会手下留情,轮着木棒立刻放倒几人,想着反抗的没等出手已经被绝情制服。 总之如果张文才没有调动大量官兵他不可能是任宁的对手,眼睁睁的看着任宁靠近。 “哼!狂妄小儿,真是不知天高地厚。”旁边的林承运终于开口了,手里拿着一张地契冰冷的说着。 不得不说林承运有些气魄,全当任宁是小混混,丝毫没放在眼里,在他看来制服任宁不需动用武力。 林承运为人谨慎,若非有十足把握他不会有这种底气,任宁立刻将目光转向他手中的地契,上面分明写着转让二字,下面还有秦歆瑶的签名。 任宁看了看旁边的傅元,心里大概有了底,分明是秦家生意萧条资金需要周转,于是拿着秦府地契去“八方钱庄”借钱,如今没能力偿还秦府已经成了傅元的资产。 身为“八方钱庄”的老板,傅元不想参与这些斗争,却不敢得罪林承运,这才与之来了秦府,逼迫秦歆瑶就范。 任宁虽然愤怒却还有些理智,倘若傅元要收回秦府他没有一点办法,稍稍停顿,等待林承运的说辞。 看着任宁受到自己控制,林承运露出一丝奸笑“不仅是秦府,倘若秦歆瑶不嫁给张公子林家将停止供应棉花、药材,也不会再买一件陶瓷!” 林家产业众多,整个昌南城的棉花都在林承运手上,一旦停止供应棉花,秦家的织布坊将会倒闭,停止供应药材秦家的医馆也会关张,不买陶瓷南窑又会流逝一名大客户,处境堪忧。 这一番话深深刺进任宁胸膛,即便他有十五万两银子也改变不了什么。 “林承运你不要欺人太甚!”一直保持沉默的秦老太爷终于开口了。 从辈分上讲,他是林承运的长辈,从情分上讲曾经也帮助过林家,如今林承运竟然当着自己的面如此说话。 “秦老太爷您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您还是安享晚年吧!”林承运的意思很明显,分明在说秦家不比从前,秦山也没了当年的威望,与其掺和这些事还不如安享晚年。 “你!”秦老太爷气的浑身发抖,上气不接下气却说不出一句话。 “现在还准备动手吗?”林承运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似乎吃定了任宁。 任宁也知道此事的严重性,脸上挤出一个微笑,缓缓靠近,手中的木棒毫无征兆的落在林承运大腿上,大声骂着“去你妈的!老子今天要打个痛快!” 林承运哪想到任宁这般无赖,硬生生的挨了这一击,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不停“哎呦,哎呦叫着。” 旁边的傅元急忙躲得远远的,可不想受到牵连。 任宁还分得清是非,冤有头债有主,不会平白无故牵连傅元,矛头再次对准张文才,把他看的心里发慌。 眼下形势很明显,即便再来几名家丁也不是绝情的对手,并且秦仲才也吓得退后几步,张文才却是落入险境。 “儿子,终于轮到你了!”任宁冷笑着靠近,还故意晃了两下木棒。 不曾想张文才非但没有害怕反倒露出更阴险的笑容“幻影堂何在!” “幻影堂”这个名字任宁并不陌生,也知道意味着什么,不由后退两步。 也就在这个时候一道道黑影将其团团围住,张文才趁机躲在后面。 任宁数了一下对方足足有十人,看样子又得到了补充,一柄柄明晃晃的长剑把这次斗殴升级,稍有不慎恐怕有性命危险。 小三子、小六子自觉的围在任宁身边,多少有些颤抖,他们毕竟没真刀实枪的战斗过。 任宁清楚的记得苍虎勉强能够纠缠四人,即便绝情实力胜过苍虎也未必是他们的对手,奈何除了绝情外他们不惧任何战斗力。 “我来。”绝情一字字的说着,算是主动请缨,他知道任宁实力不济需要自己保护。 每次遇到高手绝情就会变得兴奋,眼神流露出的分明是渴望,长剑紧紧握在手中,等待着对方出击。 高手过招不仅是实力的比拼,也是心里的比拼,最先出手的容易露出破绽。 任宁与小三子、小六子迅速脱离战场,不能影响绝情发挥,其他人也纷纷退后,生怕受到波及。 绝情身体并不魁梧,看上去也比较年轻,对方没把他放在眼里,最中间那人拎着长剑,快速冲来。 距离绝情不足五米的时候一跃而起,猛烈挥动着长剑对准绝情的眉心。 谁知绝情不为所动,甚至没有挥动长剑的意思,瞪大了眼睛盯着对方。 “受死吧!”这人虽然蒙着面,仍旧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没想到如此简单就能解决敌人。 “镗!”一道银光闪烁,发出清脆的撞击声,却是绝情动手了,对方的长剑飞出十多米距离,落在地面上。 仅仅一招制敌,绝情的强大惊呆了对方所有人! 第一百八十二章绝情圣使 绝情不仅卸掉对方的长剑,还送他一脚,同样飞出十多米的距离,重重摔在地上。 泥黎谷几名高手面面相觑,眼神中充满了恐惧与吃惊,最后选择一起冲上来。 面对九人的联合攻击绝情也不敢大意,急速移动着身体,不断挥动长剑。 敌人很快将绝情包围,分别从四面八方进行攻击,明晃晃的剑影看了让人眼花缭乱,虽说绝情疲于应付却没受到伤害。 “镗镗。”一阵刀光剑影,响声不绝于耳,众人也只能看到黑影与白影的相互交织,丝毫看不清他们的动作。 任宁免不了一番感慨,他确信自己没有练武的天赋,也便放弃了这个想法。 绝情四两拨千斤的招式完全不得到发挥,刚要卸掉一人手中的长剑,另一人立刻会救援,他甚至没有反击的余地。 任宁掏出手弩开始瞄准,却发现分不清敌我,万一伤了绝情有些得不偿失,也只能一直瞄着寻找机会。 片刻之间双方出招不下十次,依旧没能分出胜负,场面更加焦灼。 对方好歹也是泥黎谷高手,联合九人之力尚不能取胜,面子上多少有些挂不住,再次交换了一下眼神纷纷后退,扩大包围圈。 站在中间的绝情气喘吁吁,体力有些不支,也不敢主动出击,竖起耳朵听着周围的风吹草动。 对方退到一定距离之后向着绝情猛然冲击,不足五米的时候纷纷跳跃,其中八人封锁了绝情所有方向,最后那人从天而降,长剑对准绝情额头。 倘若绝情从周围突击定会被上面那人伤到,若是与他纠缠,又会被周围几人所伤,情况不容乐观。 绝情眼神犀利露出杀人般的目光,长剑高高抬起,脚踩莲花,快速旋转,竟然形成一个没有死角的剑阵,颇有种三头六臂的感觉。 对人也分不清哪是幻影,哪是绝情本体,一股脑的刺去,立刻感觉到雷霆万钧的力道,长剑毫无征兆的从手中脱离。 从天而降的那人速度稍慢,临近绝情的时候他已经停止了旋转,杀人般的目光看着敌人,想着冰冷的长剑一跃而起。 二人接触的瞬间绝情的幻影再度出现,看似缓慢的一击,实则刺出几十剑,等敌人看清的时候,绝情的最后一击已经临近他的喉咙。 “镗!”又是一声清脆,绝情的长剑偏离方向,从二人脸颊擦过,却是倒在地上的第一人扔出长剑救了这人一命。 “糟糕!”任宁暗叫不妙,他见识过绝情的剑法,也知道剑法的缺点,不曾想被对方识破,如此一来绝情也就丧失了杀招,继续纠缠下去最先倒下的恐怕会是绝情。 这一招对绝情来说意义非凡,他清楚的记得师父当年说过一旦有人能破此招便认作主人,任宁就是得了这个便宜。 他师父这句话也从在暗示此招失败他便不是敌人的对手,此刻竟放弃了抵抗,缓缓走到对方面前不情愿的说到“输了。” “唉。”任宁无奈的摇摇头,他自然知道绝情此话的意思,分明是说自己输了,不会继续抵抗,如此一来他们都有可能死在这里。 谁曾想对方曲解了此话的含义,以为绝情说他们输了,脸上不自觉露出恐惧的目光,甚至纷纷跪在地上异口同声的说到“拜见圣使!” “这是什么情况?”旁边的任宁有些发呆,绝情的身世他很清楚,不可能是幻影堂的圣使。 任宁才不会错过这种机会,昂首挺胸的走到敌人面前,厉声说道“还不快滚!难不成等着圣使发威?” 听到圣使要发威几人双腿颤抖,眼神恐惧到极点,捡起地上的长剑屁滚尿流的逃跑,哪还顾及张文才的死活。 对方之所以会有这种反应不是因为胆小,而是知道圣使的手段,倘若真的得罪圣使他们可吃罪不起。 “别走!别走啊!”张文才弄不清状况,大声喊着。 “去你妈的!”任宁一脚揣在张文才的屁股上,措不及防的张文才来了个狗吃屎,鼻子上、脸上沾满灰尘,嘴角溢出丝丝鲜血。 张文才踉踉跄跄的站起来,屁滚尿流的逃跑,嘴里还不服气的说到“你给我等着,都给我等着!” “怕你是孙子。”任宁大声笑道“下次打到你怀疑人生。” “没错,打到你母亲认不出来。”小三子气冲冲的补上一句,反正撕破了脸皮也不怕差这一句。 解决掉张文才后任宁转身对着林承运说到“你们还有事吗?” 他分明在说如果你们有事老子定会奉陪,大不了赏你们一顿暴揍,二人听了之后急急忙忙上了马车,快速逃窜。 “张公子您这是要去哪?”临近秦府的高伯见了张文才狼狈的样子笑着问道,多半是明知故问,对秦府目前的状况也有了大概的了解。 旁边的小蝶,“嗤”的一声笑出来,她对张文才恨之入骨,见他这副模样不开心才怪。 “等着,你们都给本少爷等着!”张文才咬牙切齿的说到,竟吐出一口鲜血,显然是怒气攻心所致,想来近日不能兴奋作浪。 不多时高伯带着聘礼已经出现在秦府门前,任宁这才恭敬的对着秦山说到“秦老太爷晚辈任宁爱慕秦小姐已久,这些聘礼还请收下。” 秦山方才被林承运气的失了分寸,这才缓过神来,示意吴管家清点聘礼,任宁与秦歆瑶本来就有婚约,他也看好任宁,若不是张文才从中作梗两人恐怕已经完成婚约。 “绸缎二十四匹、绫罗十匹、珠宝一箱、黄金千两!”吴管家瞪大了眼珠子看着金灿灿的黄金。 一两黄金等于十两白银,这足足是一万两银子,再加上那些珠宝不下一万五千两,甚至比张文才的聘礼更加丰厚。 见到这千两黄金任宁自己都感到吃惊,不由的看了看高伯,这才明白其中缘由。 他本不想暴露自己的财力,仅仅准备了些布匹、珠宝,那一千两黄金正是从西州带回来的,高伯为了盖过张文才故意加在其中。 秦仲才看了同样有些心动,却还是抵制住诱惑坚决的说到“我不同意!” 第一百八十三章秦山的要求 秦仲才挺直了胸膛站在任宁面前,示意吴管家不要继续清点聘礼。 任宁原本就对秦仲才没多少好感,大概猜测他与张文才暗中勾结,自然不会把他当成长辈,厉声说到“你算老几?” 任宁这话说的有理,他不过是秦歆瑶的二叔,秦老太爷还没发话,轮不到他做主。 任宁倒没有张文才那般强硬直接嚷着搬进去,而是等待秦老太爷的回答。 “慢着。”秦老太爷皱着眉头说到,内心无比愧疚,他自然知道秦歆瑶喜欢任宁,但是为了秦家的将来不得不牺牲她的幸福。 此话犹如晴天霹雳落在任宁头上,他没想到秦山也是这种不顾秦歆瑶幸福之人,奈何对方是长辈也不好说出狠话。 “爷爷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难道您真的忍心看着歆瑶失去幸福吗?”秦歆瑶满脸泪水的走过来,她没想到自己最敬爱的爷爷会说出这样的话。 看着那个哭成泪人的秦歆瑶任宁心痛到极点,说到底还是自己没有本事,倘若他扳倒张文才、林承运就能彻底的解除秦家危机,秦老太爷断然没有拒绝的道理。 “带大小姐回去。”说话的竟是秦老太爷,他不想让秦歆瑶听到自己提出的条件,更不想辱没了爷爷这个尊称。 “我恨您!我恨您!”此时的秦歆瑶分明就是不能决定自己幸福的可怜人,除了哭泣、伤心还能做些什么。 如果说在自己幸福与秦家之间做个选择,秦歆瑶断然会选择秦家,然而在任宁的幸福与秦家之间做个选择她又会选择前者。 她不是在争取自己的幸福,而是怕一直默默付出的任宁伤心。 “您这是何意?”秦歆瑶走后任宁还算恭敬的问道,他隐约猜测秦山应该会提出一些要求。 “五万两白银。”秦山伸出五根手指,一字字的说到“等你有了五万两白银,帮秦家赎回秦府便能娶歆瑶过门。” 五万两白银相当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任宁很自然的想到那些豪门聘礼,这分明是个天价,当然为了秦歆瑶别说是五万就算是五十万两白银任宁也会想办法筹集。 此时的他不仅有十五万两现银,还有近十家酒楼,区区五万两还是能拿的出手。 从秦老太爷无奈与愧疚的表情任宁也明白他只想保住秦府,至于生意兴隆与否也不关紧要,任宁大可以立即拿出五万两白银赎回秦府,但是在此之前他决定先除掉张文才这个隐患。 “这一千两黄金当做定金,等我筹集剩余的四万两白银。”任宁爽快的答应,至于这一千两黄金分明是用作秦府的花销,眼下家丁婢女的月钱都成了问题,总不能让偌大的秦府没人搭理。 听到这话秦仲才眼前一亮急忙命令家丁把这一千两黄金搬进去,脸上露出谄媚的笑容,既然秦老太爷已经开口,他没必要继续得罪任宁,总不能跟黄金过不去。 任宁不愿看他这副丑陋的嘴脸,转身就要离去,走之前还特意叮嘱小蝶好好照顾秦歆瑶。 小蝶用力的点点头“姑爷放心,就算拼了性命小蝶也会保护好小姐的。” 任宁从不怀疑小蝶的忠心,只怕她没那能力,还把自己搭进去。 任宁又在小蝶耳边轻声说了几句,大概是如何安慰秦歆瑶,总不能让她每天以泪洗面。 能成为秦歆瑶的贴身丫鬟,小蝶自然聪明,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临走时还不忘再次强调“姑爷放心吧,小姐不会有事的。” “你自己也注意身体!”小三子鼓起勇气大声说到,小蝶却已经进了大门,显然是没听到。 此行虽然没能成功订婚,却阻止了张文才,也算有些收获,回到食色居后除了考虑接下来的计划任宁也在思索,为何泥黎谷的高手称呼绝情为圣使? 接连三天时间任宁闭门不出,食色居也暂停生意,有其它酒楼挣钱,他也不差这百八十两银子。 张文才同样三天没有出府,确切的说是没有下床,怒气攻心的他足足修养了三天,吃了不少补药,这才能下床走路。 “任宁!你给我等着!”张文才咬牙切齿的说着,眼神中露出杀气,看样子真的起了杀心。 三日的时间任宁终于拟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计划,第四日开了大门独自来到昌江旁边。 任宁接连进了几家看似没有关联的商铺,却都写着一个林字,显然都是林家的产业。 整整一天的时间任宁都在忙碌,他大概了解到林家商铺遍布整个昌南城,涉猎面极广,大到钱庄,小到茶馆一应俱全应有尽有。 最恐怖的是林家几乎垄断了整个昌南城的原材料供应,包括棉花、茶叶,甚至绝大部分的粮食。 这些才是林家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没有这些原材料的供应其它家族恐怕要饿肚子,更别说是做生意,也难怪林承运趾高气昂的威胁秦老太爷。 这些商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几乎所有农民都会把粮食送到他这来。 任宁最擅长的就是守株待兔,接连几日都在这些商铺旁盯梢,并没发现多少农民上门,多半都是拉着好几车货物的小商贩。 也就是说散户不会直接把粮食供给林家,都是这些商贩去收购,然后成批量的运给林家,只要除掉这些商贩,自然能够断了这些原材料的供应。 当然这并不简单,商贩很可能是林家人,即便不是也肯定受过林家恩惠,不可能轻而易举的倒戈任宁。 贸然出手难免会打草惊蛇,任宁还需更周祥的计划,这几日最大的收获便是弄清楚这些商贩的行踪,为接下来的计划做了准备。 任宁用了十天时间把林家产业摸得门清,也真正意识到林家的可怕,索性有了些心理准备。 接下来的这日,任宁终于进了“八方钱庄”也成功的见到了傅老板。 “你!你!”傅元惊慌失措的指着任宁,看样子就要喊人,他已经害怕了任宁的手段。 “傅老板,您不该这样对待顾客。”任宁笑着说到,丝毫没有为难之意。 第一百八十四章暴雨来临 “咔咔咔!”几道泛着蓝光的闪电落下,给黑压压的天空增添几分色彩。 豆粒大的雨滴不停的从空中落下,房檐上水滴成流,地面上泛着一个又一个大大的气泡,昌江水位猛涨,鱼儿却来了兴致。 碧绿的荷叶为娇艳的花朵遮挡,挺拔的竹子也要随风飘摇,进了六月的昌南城大雨滂沱,不仅狂风大作还伴着电闪雷鸣。 小灵害怕这些电闪雷鸣,躲在角落里无助的蜷缩着。 往年这个时候任宁都会陪在她身边,用那些拙劣幼稚的话语逗她开心,小灵自会感到无比的温暖。 任宁突然想到小灵害怕雷电,冒着大雨来到她的房间,抚慰那个恐惧的少女。 为了驱赶恐惧任宁把小三子、小六子还有高伯全都叫进房间,然后兴致勃勃的玩起三国杀,效果自然比之前好很多,小灵再次露出笑脸。 于此同时林府的门外迎来一辆双驾马车,两个身影缓缓走下来,那名穿着粗布麻衣的家丁将油纸伞撑过旁边那人的头顶,自己却淋着雨。 “张公子快请!”看门的两名家丁认出张文才,急急忙忙开了大门,林承运早就交代过张文才来访无须通报。 穿过长长的木桥后张文才被引进大厅,除了鞋子有些潮湿外衣服不曾淋水。 没出片刻时间林承运从内厅走出,见了张文才急忙笑脸相迎。 林承运之所以对他礼遇有加绝非看中张家的产业,分明是为了得到赵县令的帮助,否则单凭林家又怎会垄断昌南城命脉资源。 张文才同样客气的应答,他毕竟还要仰仗林家来封锁秦家的生意,如此才能逼迫秦歆瑶就范。 “张公子可是想到了对付任宁小儿的办法了?”寒暄之后林承运直截了当的问到,他知道张文才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张文才点点头,眼神中露出一丝阴霾,手掌放平在脖子上轻轻滑过,分明是用来形容杀人。 林承运早就猜到张文才会做出这种极端行为,也不阻止,反正自己也看任宁不顺眼,更何况张文才在昌南城内杀个人轻而易举。 “一万两,我需要一万两银子来调动军队。”张文才伸出一根手指,说出此行来意。 张家并没多少产业,再加上不惜亏本也要抵制秦家生意,此时已经没多少现银,总不能花掉所有积蓄。 赵明远虽然是他舅父,在没有得到调令前也不敢轻易调动官兵,只能花费大量银子私下买通官兵,以家丁身份出现。 “这是一万两银票,希望能帮到张公子。”林承运二话没说立刻掏出一万两银票。 一万两对他来说并不算大数目,若能除掉任宁,让张文才感恩戴德,也算是一劳永逸,何乐不为。 “事成之后林家定然垄断整个商界。”张文才笑着接过银票,还不忘允下承诺,如此两人算是完成了肮脏的交易。 大厅的屏风后面站着一名黄衣女子,一字不落的听到两人的交谈,脸上立刻出现愤怒的表情,想着冲出去与林承运理论。 正在这个时候一只手从她身后伸出,捂着她的嘴巴小声说到“湘儿不要轻举妄动。” “哥哥?”林湘儿转身发现捂住自己嘴巴的正是林杰。 “如果你喜欢那小子就要让他看到你的存在,而不是默默地关心。”林杰语重心长的说到。 不久前林家刁难过任宁,致使万瓷都借不到钱,为此林湘儿大哭一场,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林杰发现林湘儿对任宁有好感。 后来也验证了他的想法,林湘儿总是问及有关任宁的事,忽而高兴忽而伤心。 林杰知道父亲的意愿,也知道任宁得罪了张文才,本不应该帮他,奈何见不到自己的妹妹以泪洗面,这才想着出手。 “谁?”林承运听到屏风后的声音,警觉的问到,他与张文才谈得是机密,不能让旁人听到。 林杰仍是一张慈爱的样子,轻声说道“快去吧!” 接着缓缓走出屏风一副笑意,还不忘跟张文才打招呼。 得知是林杰后林承运与张文才也放松警惕,完全把他当成“自己人”,为了给林湘儿争取更多时间林杰再次问道二人的计划。 张文才不厌其烦的把详细的计划与林杰道来,还不忘客气的问道“不知林兄有何高见。” “张兄此计甚妙,料那小子插翅难飞!”林杰也不忘奉承几句。 “插翅?”张文才眼中满是杀气“就怕他不能插翅,到时候万箭齐发,也只能是一只死鸟。” 此刻林湘儿偷偷出了内厅,贴着大厅的屋檐急忙跑着,临近大门口时掏出一百两银子交给两名家丁,严肃的说到“此事不要让任何人知道。” 两名家丁拿了钱急忙点头,也不敢问她为何出去,只担心那娇小的身体受不住大雨的侵蚀。 由于走的匆忙林湘儿顾不得拿伞,仍是穿着那身黄色衣衫,娇小的她如同一朵嫩黄的花朵在风雨中摇曳,随时都有被吹走的可能。 偌大的街道只有她一个身影,豆粒大的雨滴落在身上微微发凉,一阵寒风袭来刺骨,她的身体早已湿透,不停的打着冷颤,发髻也被吹散迎着风飘摇,整个人狼狈不堪。 娇生惯养的她身体羸弱,迎着风不知是向前走还是在向后退,她却没有放弃,即便是爬也要爬到食色居。 人都是这样没有逼到劲头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少潜力,谁也不敢想象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能在狂风暴雨中狂奔。 林府到食色居不过一刻钟的路程,林湘儿足足用了半个时辰,四肢僵硬身体打颤,嘴唇也变成了紫色,怕是寒气已经入体,即便立刻医治也会得风寒,更何况此时食色居的大门紧闭,她也只能用那没有血色的芊芊细手敲打着冰冷的门栓。 她的力气本来就小,再加上被风雨声吞噬,哪能传到几十米远的后院。 “杀一下!”任宁指着小三子出了一张杀,小三子没有手牌只能挨打,最后一滴血终于耗尽。 “赢了!”任宁兴奋的大叫出来,这一局他的身份是内奸,赢得几率特别小,最后竟然力挽狂澜帮着反贼杀掉重臣,然后帮着主公杀掉反贼,最后又杀了主公,怎么可能听到门外的响声。 娇小的林湘儿也只能在风雨中摇曳,她已经开始感觉头脑发懵四肢无力,眼看着就要倒下。 第一百八十五章林湘儿来访 “有人。”就在众人玩的不亦乐乎的时候,绝情警惕的说到,他分明听到有敲门的声音。 任宁从不怀疑绝情的听觉,既然他说门外有人那便是有人,急忙说到“小三子,去门外看看。” 输了游戏小三子正要受到惩罚,恰好借此机会离开,急忙撑了把伞穿过后院来到门前。 此时的林湘儿还在屋里的敲着门,并且轻声喊着“有人吗?” “来了,来了。”小三子有些不耐放的打开一条门缝,没好气的说到“今天不营业,客官改日再来吧!” 话还未落地小三子已经后悔,出现在他面前的分明是一名绝色佳人,只不过是淋了雨的佳人,此刻显得憔悴不堪。 即便对方不是美女小三子也应该开了门让对方进来,总不能一直在外淋雨,奈何他认出了对方的身份,冰冷的说到“这里不欢迎林家人。”说罢狠狠的关上大门,仍然听到那细微的敲门声。 小三子毕竟是个男人,不愿为难女人,却又不能擅作主张,急急忙忙跑进后院,禀报道“宁哥,是林湘儿。” “林湘儿?”听到这名字任宁眼神中露出一丝犀利“莫不是林家来找麻烦?” 任宁没理解小三子的意思,还以为是林湘儿乘着马车,撑着油纸伞,身边还带着不少家丁、婢女来食色居找麻烦。 小三子摇摇头急忙补充道“只有林湘儿一人,她全身湿透了,看上去很憔悴,似乎有重要的事找宁哥。” 听了这话任宁有些自责,他不该怀疑林湘儿的动机,却始终没好气的说到“不见,不见,林家的人统统不见。” 林湘儿毕竟是林家人,早已被任宁扣上坏人的标签,也不愿心平气和的与之交谈,更何况还不知她此行的目的。 “小三子这就赶她走。”小三子也意识到对林家人不该心慈手软,甚至想着让她进来。 “等等。”就在小三子要离开的时候任宁突然小声的说到“给她带把油纸伞。” 任宁的举动让小三子感到好奇,他大概揣摩了一下任宁的心里也不多问,拿了油纸伞再次来到门前。 小三子仍是只开了个门缝,绷着脸说到“宁哥不见你,快走吧!”说完把手里的油纸伞仍在地上,就要关门。 他知道任宁不想让林湘儿太狼狈,却又不能给林家人好脸色,也只能故意将油纸伞扔在地上。 “求求你让我进去,我有急事。”林湘儿声音虚弱到让人听了心碎,她竟然放下大小姐的架子去恳求小三子,足以看出对任宁的态度。 小三子狠狠的关上大门,生怕多看她一眼都会心软,到时候可没办法交差。 按照任宁的意思是赶她离开,于是小三子在大厅里多待了一会,始终能听到敲门的声音,透过纱窗也不曾见她撑着油纸伞。 如此足足持续了一刻钟时间,林湘儿敲门的声音愈发虚弱,小三子再也忍不住,急忙跑进后院继续禀报“宁哥林湘儿还在门外,油纸伞也没要,似乎真有重要的事。” 任宁不由一怔,他不记得自己与林湘儿有多少交情,对方没必要冒着生命危险要见自己。 任宁始终没有说话,将这样一名可怜的女子拒之门外不是他的性格,却又不想接近林家人,此时任宁已然动了恻隐之心,只要有个台阶下他会毫不犹豫的冲出去。 “虚弱。”绝情听着门外的响声说到,分明是要表达此刻的林湘儿很虚弱。 “少爷去看看吧,做哪些坏事的毕竟不是她。”开口的竟然是高伯,他除了同情林湘儿之外也有私心,任宁若想在昌南城立足就不能彻底得罪林家,林湘儿没准就是那个破冰点。 “哼,我倒要听听她有何话要说。”任宁微微起身嘴上说着狠话,分明是刀子嘴豆腐心。 还未来到门前任宁已经发现那个消瘦的身影,缓缓的开了大门,眼前出现的分明是个柔弱可怜的女子,哪有半分大小姐的气质。 “任宁何德何能,劳烦林大小姐大驾光临。”任宁阴阳怪气的说到,分明在语气上已经距林湘儿千里之外。 为了提前告知任宁有危险,她不惜冒着风雨交加徒步来到这里,却换来了冷言冷语,林湘儿再也控制不住眼角的泪水。 寒风只是刺进骨头,而任宁的冷言却刺进她的内心,泪水掺杂这雨水也没人知道她哭了。 “离开这里,带上所有东西离开,永远都不要回来。”林湘儿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无比严肃的说到,却不能把林承运密谋杀害任宁的事实说出。 “离开?”任宁冷笑道“我的离开怕是能让林家酒楼更加红火,没想到为了抢生意林家竟然使出如此拙劣的方式。” 任宁全当林湘儿是个说客,故作可怜的骗自己离开,如此不仅能解决他这个眼中钉,还能把生意做得更好。 “不,不是这样的。”被任宁误会后林湘儿疯狂的摇着头想要解释,却又不知如何描述。 她自知与任宁关系不怎么交好,也知道林家有愧任宁,早就猜到任宁会用这种语气跟自己说话,分明做好了准备,却还是无比心痛,眼泪流的更加汹涌。 “林大小姐请回吧,这里不欢迎你,我任宁扪心自问没做过亏心事,也不会夹着尾巴离开。”说罢狠狠的关上大门,任凭林湘儿在风雨中受冻。 他本想与林湘儿心平气和的交谈,却还是没控制住情绪,再加上林湘儿含糊其辞的让自己离开,更加觉得她有心机,也便没了怜香惜玉的情怀。 “不!不是这样的!求求你赶快离开!”门外的林湘儿分明跪在地上哭泣的恳求着。 “为了骗我离开也没必要这样侮辱自己吧?”对于她的行为任宁满是不解,正所谓眼不见心不烦索性回了内院,并且命令所有人不得给她开门。 回到房间众人已经没有了玩三国杀的兴趣,纷纷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各自有各自的想法。 跪在门外的林湘儿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只感觉眼前一片漆黑,紧接着倒在地上。 也只有绝情小声的说到“倒下了。” 第一百八十六章踏青 “驾!驾!驾!”狂风暴雨中有着一辆疾驰而行的马车,沿着昌江飞奔,车辙过后一片水花。 林杰亲自催促着驽马焦急万分,自林湘儿离开已经一个时辰,却丝毫不见踪影,他甚至责备自己不应给林湘儿出那个主意。 倘若林湘儿真有个三长两短他不会原谅自己,更加不会原谅任宁。 一刻钟后林杰总算来到食色居门前,分明见到那个倒在雨水中的消瘦身躯,顾不得撑伞,急忙下了马车将林湘儿抱起,轻声的喊着“湘儿醒醒、醒醒。” “任宁你竟如此对我妹妹,我林杰定要你加倍偿还!”看着林湘儿可怜的样子林杰眼神中充满怒火。 林湘儿似乎听到他的声音,缓缓睁开眼睛,竟是说着“不要,哥哥不要伤害他,去求他离开。” 林杰不是傻子,知道越是低三下四的恳求任宁,对方越不会相信他的话,再者说他已经改变了主意,甚至开始支持张文才的办法。 “有人。”绝情继续说到,任宁听得出来绝情所说的人并非林湘儿,处于好奇也要看个究竟。 等他来到门前的时候已经不见林湘儿的踪影,探出头来也只看见一辆马车的背影,大概猜测林湘儿被这辆马车带走了。 大雨足足下了三天三夜,昌江水位大涨,甚至漫过两岸的石阶,流淌在街道上,幸亏昌江不是一汪死水,很快流入其它江河湖泊。 三天时间任宁也没出门,时而下棋,时而斗地主,时而玩三国杀,丝毫没把林湘儿的话放在心上。 林湘儿大病一场,高烧不退,昏迷了两天,好不容易睁开眼睛面对的却是林承运的责问。 这场大病显然是淋了雨,林承运自是想知道她去了哪,为什么不带伞,也不带婢女。 对于这些问题林湘儿选择逃避,继续闭上眼睛,露出一副极为虚弱的样子,等林承运走后继续苦苦哀求林杰,不要对任宁动手。 “我的傻妹妹,他心里根本没有你。”林杰既生气又心疼的说到,他真后悔当时的决定,哪怕是把林湘儿锁在屋里也不会比眼下更糟。 第四天终于放晴,阳光照在水汽上开出一道耀眼的彩虹。 “龙吸水,是龙吸水。”一大早小灵惊慌失措的喊着,甚至拿出铁锅开始敲打,试图将其吓走。 小三子他们也很快加入到敲锅的阵营,还在睡熟的任宁立刻被这响声吵醒,揉着稀松的睡眼出来看个究竟。 沿着小灵她们所指的方向任宁分明看到的是漂亮的彩虹,伸着懒腰心情极为舒畅。 在炎朝不知彩虹为何物,还以为是巨龙出现要吸走附近所有的水,于是敲锣打鼓试图将其吓走。 任宁也不打断小灵她们,独自享受着大自然的奇观,总不能跟他们解释白光是混合光,经过水汽发生色散形成七色光,再加上那些光学折射知识绝对能让他们听着头大。 “走,跟着宁哥出去踏青!”任宁大声喊着,众人却不明白踏青的意思。 总之吃过早饭后众人在任宁的带领下,驾着马车浩浩荡荡的出城踏青,他们选择了南门毕竟在玉山脚下,能够感受整个玉山的清脆。 “难不成这小子得到了消息,想着逃跑?”暗中观察的张文才脸上露出一丝担忧,想着关闭城门又怕造成恐慌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任宁出城。 出了城后首先经过南窑,任宁免不了停下脚步询问一二,这才得知秦家尴尬的处境,整个南窑一天也卖不出几个瓷器,经常停工,月钱也已减半,不少工匠就要离开。 没了青花瓷的优势任宁也想不出个好办法,留下一百两银子当做这些工匠的月钱,总不能看着他们离开秦家。 此次出城的目的是为了踏青,任宁不想坏了兴致,继续驾着马车前行。 黑星载着绝情跑在最前面,不是这些普通的西南马可以比拟的,离得远了就后退几步,离得近了再次飞奔,总之绝情与黑星不亦乐乎。 马车速度要比步行快了三倍,一个时辰后众人已经来到山脚下,望着郁郁葱葱的树木,争先斗艳的百花大为惊叹,一扫多日的压抑。 玉山脚下有条小溪,乃山上的雨水汇聚而成,最终流入昌江,此刻溪水潺潺,不少鱼虾游玩其中。 任宁不由的想起跟秦歆瑶那次玉山之行,同样有条小溪,并且抓了只野鸡烤着吃。 “野炊!”任宁立刻有了好主意,用树枝做了个支架,下面放了木炭带着小三子他们下水抓鱼。 小灵时而采一朵娇艳的鲜花,时而追逐着蝴蝶,而是挽起长裙赤着脚丫下水捕鱼,完美诠释了少女身上特有的天真可爱。 踏青之前任宁已经想过野炊,带了不少调料,抹在鱼虾身上提味,当然少不了美酒,痛快的喝着,小灵也拿起酒碗抿了一口,立刻吐着舌头露出痛苦的表情。 众人一直游玩到傍晚,挽着落日的余晖进城,这一日尽情放纵,没有半分负担,怕是几个月来最开心的一天。 “少爷,少爷小灵也抓了不少虾。” “少爷,少爷,那蝴蝶足足有五种颜色。” 小灵似乎还沉浸在游山玩水之中,一路上说个不停,任宁笑着点头,也时不时给她解释,气氛极其融洽。 回到食色居已经入了夜,蔡嘉在大厅焦急的等待着,任宁这才意识到没有提前告知,笑着解释一番令其早点回家休息。 游山玩水必定伴随着身体疲惫,众人进了自己的房间倒头就睡,食色居的大门也提早关上。 “哼,这可是你自找的。”门外的张文才露着阴险的笑容,急急忙忙去了县衙,几百名官兵已经恭候多时。 此时街上还有不少行人,不方便动手,张文才也不差这几个时辰,耐心的等待着,听着子时的巡夜声,阴冷的说到“出发!” 这几百名官兵领了张文才的钱,纷纷换了便衣,暂时充当张府的家丁,手里却拿着各式各样的武器,其中以弓箭居多。 几百人声势浩大,却故意隐藏了气息,悄悄潜入食色居附近,密谋已久的计划终于开始实施。 第一百八十七章被困火海 进入子时的昌南城显得格外幽静,偶尔传来几声犬吠,更增加了人们的睡意。 正是在这幽静的夜里,两家商铺的大门被踹开,上百名手执利刃的官兵闯入。 这两家老板急忙出了内院看个究竟,嘴里骂骂咧咧想着给闯入者好看,没等反应过来脖子上已经架了长剑。 “军……军爷。”两家老板皆是一副恐惧的面容,双腿发抖,不敢出一点声响。 “闭嘴,就当什么都没发生。”两名青年分别给了两人一百两银子,既算作恐吓,又算作收买,总之两名老板乖乖的滚回房中不敢出声。 这两家商铺恰好位于食色居的两侧,再加上门口的重兵,也就是说食色居已经被三面包围,最后那一面通往幽深的巷落,谁也找不到具体方位。 而那命令青年的人正是张文才与林杰,几百名官兵纷纷得了张文才的好处,穿着便装手里却是明晃晃的兵器。 “上!”张文才指着食色居的内院轻声说到,立即出现十名幻影堂高手,纷纷拿着木桶,里面装满油。 这十人轻功了得,轻而易举的从两侧翻过院墙,悄悄潜入食色居内院,把木桶中的油洒满后院的每个角落。 “有人。”绝情猛然睁开双眼,略带警惕的说到。 正在做着美梦的任宁被绝情吵醒满脸不悦,胳膊搂着他的脖子睡意朦胧的说到“哪来的人?赶快睡觉。” 对方同样是高手,发出的声音极小,动作迅速,等绝情想着确认的时候已经没了动静,也只好陪着任宁这头懒猪接着睡。 “哼,今天就是你的死期。”站在食色居门外的张文才脸上露出极为阴险的笑容,此刻食色居被撒满了油只需一个火把就能把他们全部烧死。 “上锁!” 在张文才的命令下官兵拿出一条胳膊粗细的铁链,死死的缠在门栓上,最后加了铜锁。 一切“准备就绪”后张文才大声说到“点火!” 早已准备好的上百只火把同时被点燃,立刻照亮漆黑的夜色,一百名弓箭手快速在箭头上抹了油,借助火把引燃。 “放箭!”张文才得意的大笑起来,他亲眼看着任宁进了食色居,这种情况就算长了翅膀也休想逃掉。 张文才绝对有十足的把握杀掉任宁,最后扣上食色居失火的帽子,再利用赵明远的关系绝对可以瞒天过海,至此他与任宁也终于分出了胜负。 “咻咻咻!”一百只燃烧的火箭凌空而起,要比那繁星更加明亮,却也是最狠的杀人利器。 灿烂过后必将是最为疯狂的陨落,第一支火箭落在地上插进一寸的深度,箭头上燃烧的火焰点燃了洒了满地的油。 第二支、第三支、第四支……第一百支火箭一齐下落,有的落在地上,有的落在门窗上,有的落在屋檐上,总之整个后院瞬间被点燃,食色居犹如白昼一样明亮。 不知是听到弓箭插进门窗的声音,还是看到了火光,总之任宁被吵醒了,揉着稀松的睡眼,瞳孔分明变成了红色。 “妈的着火了!”任宁立即反应过来,大声喊着,急忙冲出房间,看着漫天的火海任宁失了分寸。 昌南城的房屋多为木质,若说这门窗起火倒也不足为奇,眼前地面上分明也燃着火焰,并且火苗足足有两米高,任宁的第一反应就是“妈的张文才这儿子想害老子!” 任宁这才想起绝情刚才似乎说过有人,是他太大意了,差点死在睡梦中。 再联想到几日前林湘儿冒着狂风暴雨来让他离开,任宁了解了大概,分明是林湘儿得到有人要害他的情报,特意告知,也就是说那日他错怪了林湘儿。 眼下不是自责与后悔的时候,任宁必须想出离开的办法。 这时小三子、小六子、高伯、小灵匆忙跑出房间,不停的咳嗽,显然是被毒烟熏了嗓子。 “灭火!赶快灭火!”小三子一边喊着一边拎起木桶装满水,浇在熊熊火焰上。 小六子、高伯也加入到灭火的队伍中,就连小灵也拿了个木盆想着灭火,也只有任宁站在原地无动于衷,眼神四处看着。 “不可能,不可能,怎么会这样?”看着不断增大的火势小三子摇着头说到。 烈火每次被浇了水后都会短暂的变小,然后迅速猛涨,甚至要超过之前的火势。 “油!是油!不要浇水!”任宁急忙大声喊着,他终于明白为何大地也能起火,分明是被人洒了油。 油的密度比水轻,浇了水后会浮在水面上继续燃烧,所以这种方法根本无法灭火。 小三子他们也意识到这点,急忙把水桶放下,向着越来越小的安全点靠拢。 眼看着大火就要蔓延过来,众人心中充满了恐慌,纷纷开始咳嗽。 “把水浇在身上,然后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任宁再次吩咐道。 任宁很清楚大部分人不是被火烧死的,而是被毒烟熏死的,只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就能过滤不少毒烟。 “不热了!哈哈不热了!”身体浇了水后小三子感觉一丝清凉,欢喜的说到“宁哥我们冲过去!” 从后院到大厅不过五十米的距离,以最快的速度冲刺也就几秒的时间,此刻他们身上有水即便进了火海也能支撑一段时间。 任宁自然知道不能坐以待毙,也这样想过,倘若一切顺利的话的确可以活命,然而他不相信张文才没在大门上做手脚。 一旦进了大厅却开不了大门,到时候情况更加危机,不仅面对烈焰的炽热还要躲避随时掉落的房梁。 “绝情!”任宁指了指房檐给绝情使了个眼色,既然遁地无门也只能飞天。 绝情立刻明白任宁的意思,迈着轻盈的步伐快速上了房檐,也就在这个时候上百支弓箭把绝情团团包围。 绝情急忙挥动长剑抵挡,最后只能灰溜溜的跳下来,若不是他剑法了得恐怕已经被万箭穿心了。 “这边。”绝情指着三个不同方向,眼神充满怒火,绝情还是第一次这么憋屈,明知敌人就在身边却出不去,只能乖乖等死。 第一百八十八章黑星立功 这个夜晚昌南城是明亮的,不少人家从睡梦中醒来,观看千载难逢的“奇观。” 火光照耀在张文才脸上,露出阴险的笑容,他似乎看到任宁被活活烧死的情景,心里说不出的痛快。 后院内的众人蜷缩在两米见方的角落里,身上的水已经被蒸干,难以忍受烈焰的炙热。 火光下的几人脸色清晰可见,小三子、小六子是恐惧的、小灵是伤心的、高伯是遗憾的、绝情是愤怒的,任宁却是综和了他们所有的表情,一边骂着一边担心着。 “那边。”绝情指着正对大门的方向,似乎要告诉任宁什么。 “那边?”任宁脸上露出一丝疑惑,自他买下这个商铺后从未去过对面,也不知道墙后是什么,一个个幽深的小巷早就掩盖了墙后正确的位置,或许也只有飞檐走壁的绝情见过墙后的光景。 “宁哥小三子给你当人梯,赶快爬上去!”小三子虽然恐惧,却不是那种大难临头各自飞之人,此刻还想着任宁的安危。 眼下这种情况要争分夺秒,由不得任宁思考,其实有绝情在根本不需要人梯,带着他们穿过院墙轻而易举。 不过倘若他们露出头顶定会受到猛烈攻击,到时候没被烧死也会被活活射死,也就是说这个方法也不可行。 “让我把这堵墙撞开!”小三子奋勇当先,拿出百米冲刺的速度,用肩膀狠狠的撞击在院墙上,然而墙壁没有丝毫晃动,他却疼的直咧嘴。 任宁后悔当初没准备一把大锤,仅有的一根木桩也在燃烧,也就是说他们没有撞开院墙的工具,单凭人力恐怕没多少希望。 小六子不服气重蹈覆辙,除了感觉断了几根骨头外没有半点作用。 “妈的老子竟然成了瓮中之鳖。”任宁破口大骂“张文才你个怂包,有本事进来跟老子单挑!” 任宁也知道张文才绝对不会中激将法,完全是为了骂个痛快,死之前总要留下些挣扎。 “哈哈!将死之人,何须我亲自动手。”张文才得意的大笑道,任宁这种行为更加证明他无路可逃。 “嗒嗒。”就在这时一阵清脆的马蹄声传来,正是绝情的坐骑黑星,烈火烧断了缰绳,恰恰给了它自由。 若不是它主动冲过来,众人还真忘了黑星的存在,也就是说死的不仅仅是他们,黑星也要陪葬。 “可怜的家伙,你也要陪我们死在这里。”任宁无奈的摇着头,对黑星充满了愧疚,若不是他得罪了张文才黑星也不会遭此劫难。 绝情抚摸着黑星的头,似乎与之交流,或许这是他们之间特有的语言。 黑星也似乎听懂了他的意思,点点头同时发出嘶鸣声,接着抬起两只前蹄猛踩着大地发出清脆响声,然后猛然间发力向着对面的院墙疯狂奔跑。 “这马不会是疯了吧!竟然想着殉情?”任宁满是吃惊的说到。 马跟人不同,小三子他们可以用肩膀撞击院墙,而黑星只能用头,下场自然凄惨,任宁用殉情一词也不为过。 然而就在黑星临近院墙的时候突然抬起前蹄,利用巨大的冲击力猛烈的用马蹄撞击在院墙上,立刻引发巨大的颤抖,马蹄正前方几块红砖已经脱离墙体。 “我靠,简直是神兽!”任宁兴奋的说到,不免想到游戏中的神兽,黑星不仅拥有强大的力量还有过人的智慧。 有了这个缺口之后,算是给了他们希望,任宁立刻拿了把斧头顺着砖缝快速敲击,一块又一块的红砖脱离墙体,总算是开了条通道。 在任宁的带领下几人快速钻过通道,从火海逃离,黑星的体型巨大不易通过,硬是卡着墙缝擦了过来,身上明显留下一道道血色划痕,不曾发出一点响声。 “难不成老子这辈子注定要钻狗洞?”一屁股坐在地上的任宁自嘲道,他清晰的记得当初是如何逃离光明顶的。 离开火海后并没有脱离危险,最起码此刻出城是不可能的,谁也说不准小巷里是否藏了官兵。 任宁大概看了下周围的环境,这分明是个后院,几间破旧的房屋已经没了门窗,地上的杂草丛生遮蔽了道路。 房屋的对面是一扇紧闭的大门,上面落满了灰尘,任宁甚至感觉轻轻一碰大门就会倒下。 很显然这是一处废旧的宅子,从门窗的程度来看少说也有三年没人居住。 任宁大体判断了一下方位,木门的外面应该是一条小巷,他似乎在外面见过这户人家,当时还奇怪为何一直关着大门,此刻才知道实情。 正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任宁决定暂时留在这里,最起码不能让张文才知道自己还活着。 为了不让张文才发现这座院落的存在,任宁把打开的通道重新用砖堵死,若是平时新堵死的墙肯定容易分辨,此时借助大火的力量,红砖已经变成黑炭,整面墙都是一个颜色,除非有针对性的搜索,否则万难分出。 随着大火的不断燃烧,一根根粗壮的房梁已被烧成黑炭,受不住屋顶的重量纷纷折断,掉落在地上。 眼看着烈火就要冲出大门张文才向后退了几步,又怕任宁趁机冲出,急忙派数百名弓箭手对准门口。 “轰隆!”一声巨响整个大厅倒塌,火海毫无保留的展现在张文才面前。 此时油早已烧光,门窗也成了木炭,火焰渐渐熄灭,后院也终于暴露出来。 食色居的后院总共有六间房屋,此刻只剩下倒在一起的木炭,以及黝黑的院墙,哪还有活人的气息。 闻着烧焦的肉味张文才不禁作呕,还是吐了口唾沫大声骂道“哼,这就是跟本少爷作对的下场。” 官兵们捂着鼻子强行进入火场,只看到脚下的灰烬丝毫没有任宁的影子,急忙禀报“张公子,那小子已经被烧成灰烬了。” 张文才冷哼一声“这样也好,免得脏了我的眼。” 说完带着几百名官兵浩浩荡荡的撤退,心里难以言语的爽快。 第一百八十九章我的命属于你 “大小姐,您真漂亮。”小桃一边给秦歆瑶梳着发髻一边夸赞道“姑爷能娶到您可是天大的福气。” 秦歆瑶脸颊微红,略带羞涩的说到“死丫头,又在胡说。” “不不不。”小桃急忙换了种说法“您俩是郎才女貌,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秦歆瑶虽然知道小桃说的有些夸张心里还是美滋滋的,尤其是想到任宁很快就能迎娶自己,脸上总有些害羞。 虽说秦山没有直接收下任宁的聘礼,但她相信区区五万两银子绝对难不倒任宁,也就是说两人成婚只是时间问题。 自任宁下聘礼后秦歆瑶这几日的心情极佳,也不不再为商场的事烦忧,花了不少时间用在梳妆打扮上,或许这是女人的天性,她要以最完美的姿态出现在任宁面前。 “小桃,你说他什么时候能赚够五万两银子?”秦歆瑶脸上充满期待,想借助小桃的回答坚定自己的信心。 “他?他是谁?”小桃故意装出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调皮的回答。 “死丫头敢戏弄我,看我不打死你。”秦歆瑶双夹通红,追着小桃满屋子跑,而小桃一边笑一边故意喊着“救命,小姐打人了。” 明朗的清晨,一仆一主在房内嬉戏打闹,嘴角纷纷洋溢着幸福,不仅秦歆瑶想嫁给任宁,小桃也想脱离秦府,说到底她对任宁印象极佳。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秦歆瑶心里莫名的咯噔一下,转身却看到泪流满面的小蝶。 “怎么了?”秦歆瑶急促的问道,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若非难以承受的事情小蝶是不会哭的这么伤心。 “食色居……”小蝶用衣袖擦拭着眼泪丝毫抑制不住内心的痛苦,哽咽的说到“食色居着火了。” “什么?”听完之后秦歆瑶花容失色,踉踉跄跄的后退几步坐在床上,心里已经有了千万种不好的想法,最后鼓足勇气问道“姑爷呢?” “姑爷,姑爷被烧死了!”说完小蝶再也控制不住情绪“哇”的一声出了声音,靠在秦歆瑶的肩膀痛哭流涕。 思想总是没有表情来的快,来得那么迅速,当秦歆瑶还沉浸在难以接受的时候,眼泪齐刷刷的落下,流过两腮出现一道道粉白相间的线条。 “不!不可能!任宁不会死的!”秦歆瑶难以接受这个事实,急忙起身向着门外疯跑,小蝶、小桃紧随其后,同样哭的稀里哗啦,她们的痛苦丝毫不亚于秦歆瑶。 这几日秦歆瑶被禁足秦府,此刻看了她急促的样子家丁也不敢阻拦,急忙通报了秦老太爷。 “你不能死,你的命是我的,没我的允许怎么敢死?”秦歆瑶拖着长长的大红色凤尾裙,跌跌撞撞的奔跑着,她始终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心中只有赶快见到任宁这个念头。 秦府距食色居有一刻钟的车程,秦歆瑶却是凭着柔弱的身躯提前赶到,面对眼前一片狼藉疯狂的冲了过去。 大火足足烧到凌晨此刻木炭中还散发着丝丝余热,稍有不慎就会烫伤,秦歆瑶哪顾得上这些,雪白如玉的手疯狂的扒着。 漆黑的木炭与那白雪般的肌肤形成鲜明对比,却又快速交融,不仅仅是手上,脸上、胳膊上甚至整个身体都沾满了黑色。 那娇小瘦弱的身体与粗壮的房梁形成对比,也不知哪来的力气秦歆瑶将其一点点挪动。 先是挪开支撑大厅的几根房梁,接着又挪开任宁卧室的房梁,总之有房梁的地方她就会拼了性命去翻弄,每次挪开房梁后心情极为复杂,希望下面有任宁的身影,又怕他停止了呼吸。 小蝶、小桃同样气喘吁吁的出现在这片狼藉之上,眼里含着泪水加入寻找任宁的队伍。 她们只是柔弱的女子,嫩滑的小手上除了沾染的黑炭,还溢出丝丝鲜血,翻看完所有的房梁后,秦歆瑶甚至徒手挖着大地,嘴里不断嘟囔着“在下面,肯定就在下面。” “小姐,姑爷到底在哪?”小蝶、小灵分别靠在秦歆瑶的肩膀上痛哭,她们毕竟是个婢女,心理承受能力差,也只有用哭泣表达内心的悲伤。 她们不仅仅担心任宁的生死,也担心小三子、小六子的安危,并且若任宁真的遭遇不幸二人很可能陪嫁到张府,那绝对是噩梦的开端。 “任宁!你不是有九条命吗?你不是死不了吗?赶快给我出来!”秦歆瑶仰面向着天空,攥着拳头任凭指甲进入血肉,撕心裂肺的大声喊着。 她知道任宁正看着自己,或是在某个角落、或许是在天上,总之不能让眼泪落下,不能让任宁伤心。 “扑通。”秦歆瑶双膝跪在地上,双手撑着身体,低着头,再也控制不住奔流的泪花,无助的说到“求求你,求你赶快出来。” 当那丝希望破灭后秦歆瑶再也没了动力,瘫软的跪在地上,哭的像个泪人,接下来只剩下伤心欲绝,悲痛万分,甚至有着随他同去的想法。 “宁哥,宁哥,我们要不要出去。”看着秦歆瑶伤心的样子小三子情绪也被带动,忍不住抹着眼泪,若不是任宁阻止恐怕早就冲出去了。 “笨女人,我任宁发誓以后再也不会让你伤心难过。”看着秦歆瑶无助的样子任宁同样心痛,只是他明白还未到见面的时机,否则暴露了行踪说不准张文才又会使用何种卑鄙手段。 一道墙隔着两扇心扉,最长情的告白不是山盟海誓,而是你伤心的时候有我在身边。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任宁始终没有翻过这低矮的墙头挽起秦歆瑶的素手,说着“我爱你”,秦歆瑶呆呆的跪在地上一动不动,也只有泪水不断的下落,浸在地上湿出一片阴影,终将因悲伤过度晕死过去。 “这是我欠你的,今后这条命都属于你。”任宁眼眶温热,心内酸楚,他再也不敢面对秦歆瑶凄惨的样子,转身进了破旧的房屋。 死在大火中的分明应该是自己,却烧死了秦歆瑶的灵魂。 第一百九十章大婚之日 三日后的昌南城依旧平静,食色居周围两家商铺帮忙清理了残破的现场,主要是为了不影响自己的生意。 任宁坐在破旧的床头上,小灵陪在身边,除了二人只剩下丛生的杂草,经过三天的收拾屋子总算有了个样子。 经小三子描述,那日秦歆瑶晕死过去,被小蝶、小桃搀扶着回了秦府。 也就是那日傍晚任宁加快了行动,他知道张文才短时间内会对秦家动手,必须提前完成那些布局。 昌南城大门往往是伴随着落日一起关闭,就在最后人困马乏的时候三名蒙着面的男子出了城。 其中两名去了西北方向,另一名去了正北方向,这三人正是小三子、小六子还有绝情。 第四日的清晨高伯也出了大门,只剩下任宁与小灵两人,此刻他们是焦急的,一方面等待着几人归来,另一方面判断着时辰。 这户人家虽然破败,院子内却有一个日晷,任宁眼神徘徊于日晷与大门之间。 “马上就要辰时了,他们怎么还不回来。”任宁额头上流下豆粒大的汗珠,不单单因为天气炎热的原因,更多的是急躁。 跟任宁预期的一样,自他消失后的第二日张文才便对秦家动手了。 还是那些聘礼,不过是去了更多家丁、更多名门望族撑场面,甚至有些辈分不低于秦老太爷,再加上林家的一些威迫,秦山不得不从。 伤心欲绝的秦歆瑶听到这个消息直接口吐鲜血,身体更加憔悴,小桃满是担心,而小蝶似乎还有一分决绝。 张文才咄咄逼人,要求两日后就要进行婚礼,秦老太爷想着拒绝,权衡之下还是无奈的点头,在他看来任宁已经死了,秦家没了半点希望,也只能屈服。 秦仲才倒是乐意看到这种结果,一旦秦歆瑶嫁出去秦家大半资产归他,并且能得到张文才的鼎力相助,重振当年雄风不过是时间问题。 张文才早就料定秦山会就范,把准备好的请柬当场发给那些名门望族,接着又派家丁转遍了整个昌南城,发给了所有商铺老板。 这些人并非都与张家交好,大部分是看在林承运的面子,要想在昌南城立足,必须与商会会长搞好关系。 平日想着见林承运一面难如登天,眼下却有把酒言欢的机会,又岂能错过。 总之第四日一早张府门口停满了马车,大红灯笼高挂在大门两侧,还贴着大大的囍字。 八名身穿黄袄红褂的轿夫抬着雕龙戏凤的四方轿缓缓的从大门走出,张文才一身大红色喜服,帽插宫花,骑在枣红色高头大马上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 张文才后面是二十人组成的乐队,分成两排,敲锣打鼓,招摇过市,走在最后面的正是这八名轿夫。 随着一阵唢呐声,声势浩大的队伍开始出发,张府通往秦府需经过拱辰街,昌江两岸,最后才进了巷子。 昌南城清晨的街道原本没多少人,今日得知张文才与秦歆瑶大婚,纷纷讨个彩头,说着一些嘱咐的话。 张文才笑的合不拢嘴,也洒了不少铜板,全当是跟他们的赏钱。 躺在床上的秦歆瑶面色苍白,红唇也褪去,眼睛凹进一个深坑,憔悴到极点,还是在小桃的帮助下起了身子。 她不想连累秦家,即便是死也要死在张文才面前,让他知道永远得不到自己的心。 小桃帮秦歆瑶盘了一个凌云髻,带上重重的凤冠,插上金钗,涂了胭脂水粉,抹了唇红,眼泪却啪嗒啪嗒掉着。 “哭什么哭?今天是大喜的日子不准哭!”秦歆瑶厉声教训道。 小桃自是知道秦歆瑶的想法,一旦入了洞房多半是两具尸体,也算是给任宁报了仇。 秦歆瑶怕小桃的表情暴露计划,这才厉声骂着。 人靠衣着马靠鞍,憔悴面容被腮红遮住后秦歆瑶仍是那个倾国倾城的佳人,再披上这身金丝牡丹嫁衣更凸显出气质。 “若是嫁给姑爷该有多好。”小桃看的出神,暗自感叹,却是强忍着没有落泪,在她心中只有任宁有资格迎娶秦歆瑶。 小蝶收拾着秦歆瑶的梳妆盒,也算是她的嫁妆,原本秦歆瑶金银首饰成堆,此刻没剩下几件,当初为了救任宁她拿了所有首饰与苍木寨换人。 小蝶眼神有些慌张,不停的盯着二人,趁她们不注意分明放了一把剪刀,然后上了锁。 秦歆瑶从不看中这些首饰,也不在意小蝶的举动,却把任宁送的那面小镜子紧紧握在手里,或许这是任宁留给她唯一的念想。 也就在这个时候门外传来敲锣打鼓的声音,站在门口的秦仲才迎出几百米,脸上充满了谄媚,还不忘吩咐家丁叫大小姐出门。 来开闺房前,秦歆瑶头上披了红盖头,在小桃、小蝶的指引下缓缓走出大门。 看着秦歆瑶上了花轿秦山老泪纵横,他承认自己不是个好爷爷,竟是为了秦家的前途毁了自己孙女的幸福。 “姐姐!姐姐!”一名男孩匆忙的出了大门,不停的呼喊着。 这名男孩自然是秦宏,也是秦歆瑶唯一的弟弟,自那日离开食色居后秦宏刻苦学习,想着有朝一日考取功名,保护最亲的姐姐。 谁曾想灾难来的那么快,那么猝不及防,秦宏仍是那个起不到半分作用的孩子,如今又被秦仲才派人看着,甚至没有见秦歆瑶最后一面的机会。 “谁让他出来的。”秦仲才愤怒的说到“快把小少爷请回房间。” 秦宏毕竟是秦歆瑶最疼爱的弟弟,难免因他的出现改变主意,为了杜绝这个情况发生,秦仲才将他们生分。 “秦仲才你个叛徒,秦家的叛徒。”秦宏指着秦仲才的鼻子直呼其名,大声骂道。 秦宏是有教养的,知道长幼尊卑,此时竟直呼秦仲才性命,足以表达他内心的愤怒,他若有能力估计第一个教训的是秦仲才,接着才是张文才。 秦歆瑶似乎并没听到秦宏的呼喊,身子微微一怔继续上了花轿,待她座稳后八名轿夫将花轿高高抬起,锣鼓声、唢呐声再次震耳欲聋,偌大的迎亲队伍完成了使命,欢快的赶回张府。 第一百九十一章小蝶的选择 “王老板纹银百两,巧绘漆雕花梨木香炉一个。” “刘老板纹银二百两,流光溢彩琉璃盏一个。” “赵老板纹银百两,浮沉木雕花软梳一把。” 每来一名客人张府管家都要大声的喊着礼金、贺礼,这是昌南城的风俗,也算是一种攀比,那些有钱人往往为了得到更多人的注意拿出大量礼金。 “林会长纹银五千两,碧海晶莹玛瑙石砚一个!” 张管家故意提高了声调,成功的引起众人注意。 林承运的出现就是最大的亮点,更何况是五千两银子以及名贵的碧海晶莹玛瑙石砚,自然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不少商铺老板纷纷围过来想着与林承运打声招呼,甚至有些开门见山的说着一些生意。 林承运却不予以理睬,微微露出个笑容,算是给足了他们面子,在他身旁的林杰相对随和一些,与众人打着招呼。 偌大的张府前院被围的水泄不通,足足有两三百人,几乎云集了昌南城所有名门望族,就连小商铺老板也收到请柬,颇有一种普天同庆的感觉,当然更多的是为了收礼金,单是这一场婚礼绝对能有三五万两的收入。 就在场面乱糟糟的时候迎亲队伍终于来到大门口,张文才下了马背,准备迎接花轿中的秦歆瑶。 然而不等他出手秦歆瑶已经自己下了花轿,在小蝶、小桃的搀扶下缓缓进了大门,张文才尴尬的笑了笑急忙走在秦歆瑶身边,试图挽着她手,却没能成功。 秦歆瑶雍容华贵的气质征服了所有人,即便遮了红盖头也掩饰不住倾国倾城的绝色,那些青年公子甚至露出猥琐的目光,又怕吃罪张文才,急忙有些收敛。 此刻张府大厅门前挂着两个巨大灯笼,虽是白日也亮着灯,大厅的屏风上红底黑字写着大大的“囍”,屏风下方直通大门铺满红地毯。 屏风前面放着一张四方桌,上面供着天地亲君师的牌位,后方悬挂祖宗神幔,左右分别坐着两对中年夫妻。 其中有张文才的父母,还有赵明远夫妇,按习俗来说赵明远夫妇不应坐在高堂位置,却因身份尊贵特意安排了坐席。 四人此刻笑盈盈的等待他们走过红毯,行礼叩拜。 大厅门窗向南,桌子位于北侧,秦歆瑶在西张文才在东,两人还算亲密的款款走过红毯,来到四人面前。 看着大方得体的“儿媳妇”张文才父母笑的合不拢嘴,就连赵明远也忍不住点点头,表达出满意。 “吉时已到,通赞。”司仪声音洪亮的喊着。 秦歆瑶、张文才纷纷拿了一炷香,缓缓点燃,插进桌子上的香炉。 “引赞!” 二人跪在地上开始献香,算是又完成了一个步骤。 接下又是通赞,两人跪在地上三叩首。 接下来才开始拜天地,炎朝以南为尊,天地在南,所以二人想着门外开始跪拜,总共三叩首。 拜天地之后是拜高堂,也就是张文才的父母,还有赵明远夫妇,两人转过身来对着高堂开始下跪。 这是正常的拜堂流程,秦歆瑶也默默计算了千百遍,奈何还是不想给赵明远下跪,若非赵明远的存在任宁也不会惨遭毒手。 为了顺利进行接下来的计划秦歆瑶也只能屈尊跪在赵明远面前,一边咒骂着一边扣手。 索性隔了盖头,众人看不清秦歆瑶的表情,否则那杀人般的目光很可能坏了计划。 此刻的小桃双腿有着颤抖,她知道一旦秦歆瑶进了洞房就要刺杀张文才,心里充满恐惧,小蝶却又是另一种心态,甚至掩饰不住内心的愤怒。 跪拜完高堂之后就是夫妻对拜,一旦结束这个过程秦歆瑶便要扣上张文才妻子的称呼,再想和离难如登天,除非张文才写下休书。 “夫妻对拜!”司仪高声喊着,算是完成了他的任务。 秦歆瑶面色平淡如水,与张文才共同牵着一条红丝带,便要准备叩拜。 小蝶目光犀利,敏捷的打开梳妆盒,迅速掏出剪刀,毫无征兆的架在张文才脖子上,厉声喊着“退下,都退下,否则我杀了他。” 突如其来的变故令所有人惊慌,谁也想不到一名柔弱的婢女能有这种勇气。 就连秦歆瑶与小桃也大吃一惊,这分明不是之前的计划,“小蝶你要干什么?快放下剪刀。”秦歆瑶急迫的说到,她这种行为分明是自寻死路。 “小蝶答应过姑爷,只要我还活着就不让小姐嫁给别人。”小蝶含着泪说到。 几日前任宁拜托小蝶照顾好秦歆瑶,小蝶承诺只要自己活着就不会让秦歆瑶嫁给别人,这话估计任宁已经忘了,然而小蝶却记在心上,誓要用性命进行守护。 “小桃赶快带着小姐离开。”小蝶焦急的喊着,试图用张文才作为人质,让秦歆瑶逃跑。 相比之下小桃没有小蝶这般勇敢,此时双腿发软哪还知道逃跑,秦歆瑶有自己的计划也不能这样离开,否则将会连累秦府。 “想杀我?怕你还没那胆量!”张文才没有丝毫畏惧,主动切近剪刀,脖子上立刻出现丝丝血痕。 小蝶只是个婢女,鼓了最大的勇气才敢站出来,哪有杀人的本领,见了血四肢发软,张文才趁势夺下剪刀,一脚将她踹飞。 “打,给我狠狠的打!”张文才擦了擦脖子上的血痕,凶狠的说到。 四名拿了木棍的家丁恶狠狠的冲过来,木棍毫不留情的落在小蝶娇小的身体上。 小蝶感觉全身剧痛,处于本能身体蜷缩,胳膊抱头,总算是挡住些要害。 “快跑,小姐快跑。”鼻青脸肿的小蝶没有喊一声疼,还不忘让秦歆瑶逃跑。 张文才被她彻底激怒,露出阴险的面孔,拉出去,赏给你们兄弟四人。 四名家丁用猥琐的目光看着小蝶的身体,不顾她挣扎急忙脱出大厅。 出了大厅后四人勉强的找了个稍微隐蔽的地方,露出禽兽般行径,开始撕扯小蝶的衣服。 “救命,救命!”眼看着衣裙一点点被撕碎,雪白的肌肤开始露出也只剩下最后一层内衣,这绝对比杀了她更加痛苦。 秦歆瑶自身难保也救不了她,乖乖的与张文才拜堂,也只能想着替小蝶报仇。 “小娘子你就从了我们吧。”看着小蝶圣洁如玉的身体,几名禽兽留着口水,魔爪终于开始撕扯仅存的几件内衣。 第一百九十二章姑爷登场 “咻!”一道寒光闪过,刺耳的声音打破现场的嘈杂,紧接着又是一声惨叫。 就在几名家丁要扒光小蝶衣服的时候一支弩箭毫不留情的穿透其中一人的手心,鲜血喷溅而出,此人痛苦的大声嚎叫,另一只手用力捂着伤口,尽量抑制血流。 其他三人看傻了眼,吓得两腿发抖,倘若这支弩箭穿过的是那人头颅怕是成了一具死尸,几人警惕的看着四周。 此刻大门外分明出现一个身穿海蓝色长衫,外披素白色长袍,发髻束起的男子,右手拿着弩弓,左右拎着木棍,气势汹汹的闯了进来。 张府大部分家丁都在忙着婚礼,只有两名守着大门,此刻早已男子手中的木棍放倒。 男子面色冰冷,步伐平稳却又迅速,四名想着强暴小蝶的家丁还未反应过来已经被男子进了身。 男子二话不说用力挥动着木棍,专打四人头部,力求一棍放倒一个,四人想着反击,奈何惧怕男子手中的弩弓,一旦彻底将他激怒很可能赔上性命。 四名家丁头部的不同位置纷纷遭到重击,感觉眼前一片模糊摔在地上,其中一人被打了面部,鼻梁断裂,鲜血狂喷不止,沾染了木棍。 “哼,肮脏的血。”任宁轻蔑的看了几人一眼,丢掉沾了血的木棍,手弩才是他最强大的武器。 蜷缩在地上的小蝶除了全身剧痛意外也恐惧到极点,衣服被撕扯后她哪有勇气面对这个世界,更不知方才发生了什么,任宁的声音却是一汪纯净的泉水,清澈了她的心田。 小蝶缓缓睁开眼睛,尝试着抬头,分明看见那张既熟悉又温暖的面庞,一双大手伸到自己面前,将她搀扶起来。 “姑爷,真的是你吗?”小蝶眼泪齐刷刷的落下此刻却不是疼痛与恐惧所致,而是委屈与欣喜。 她们翻遍了食色居每个角落都未找到任宁,没想到他还能站在自己面前。 任宁用力点点头微微一笑,急忙脱下长袍披在小蝶身上,总不能让她衣衫凌乱。 “姑爷!真的是你!”小蝶一头扎在任宁的怀里,再也抑制不住情感,抱头痛哭,还自责的说到“是小蝶没保护好小姐” 任宁轻抚着小蝶的长发,柔情的说到“傻丫头,你做的很好,再说保护小姐本来就是我的责任。” 小蝶含着泪用力点点头,也停止了哭泣,急忙说到“我们去救小姐。” 任宁的出现惊呆了所有人,听到那熟悉的声音秦歆瑶微微一怔,说不出的欣喜,也顾不得正在举行婚礼,自己掀开盖头柔情似水的望着那个伟岸挺拔的身躯。 “任宁?怎么可能?你不是死了吗?”首先开口的却是张文才,他亲眼看着食色居被烧个精光,还刻意派人搜查了每个角落,任宁绝没生还的可能。 “老子怎么会死在你这儿子的手上。”任宁怒气冲天,挽着小蝶的胳膊一步步上前,两侧的宾客纷纷退后哪敢得罪不要命的任宁。 “不,不可能。”张文才摇着头说到“我分明闻到烧焦的气味。” 那日火大熄灭后张文才试图亲自搜查却因烧焦的味道作呕,分明有人被活活烧死。 “小三子哥哥,小三子哥哥呢?”听到张文才的描述小蝶又是一阵心悸。 倘若有烧焦的气味很可能是小三子他们有人遇害,小蝶自会为他们担心。 “如果小三子被这孙子所害,他还能活到现在吗?”任宁细声的给小蝶解释着。 小蝶明白他的意思,倘若小三子死了任宁恐怕早就射穿张文才的头颅,哪会心平气和的跟他在这对话。 “不过是厨房的一些猪肉罢了。”任宁轻蔑的说到。 这话犹如晴天霹雳落在张文才头上,动用了几百兵力费尽心机的布局最终只烧了几块猪肉未免有些讽刺,张文才四周打量一番,没发现绝情的身影脸上露出杀意“杀了他,给我杀了他。” 张府的家丁尚且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强暴小蝶,也不差多杀个人,反正有赵明远撑腰,此事也不会外传。任宁也算是自己送上门来。 得到命令后二三十名家丁手中竟是拿了长剑,杀气腾腾的靠近任宁。 家丁只是负责打理干活的一些仆人,一般来说接触不到兵器,并且平民也不得私藏武器,这些分明是脱下铠甲的官兵,看样子是张文才准备好的,以备不时之需。 面对二十三名恶狠狠的家丁任宁面无惧色,只是小蝶用力的攥着他的胳膊,显然是有些恐惧。 任宁抬起手弩,轻轻叩动悬刀,弩箭划破空气发出“嗖嗖”的响声,目标正是张文才。 张文才知道任宁弩手的威力,也吃过亏,原本想着快速躲起来,没料到任宁射术如此高超,没给他反应的时间,瞪大了眼睛,瞳孔犹如死灰一般惊恐,这分明是要射穿他的头颅。 “咻!”当弩箭就要接触的时候张文才抖动着双腿紧紧闭上眼睛,最后只感到一丝凉气略过,发髻散乱,新郎官帽掉落,正是被弩箭穿透所致。 “他们再上前一步被穿透的可就不是这帽子了。”任宁声似寒冰,冻结了张文才的内心。 张文才身体摇摇晃晃双腿发软急忙大声命令道“退下,赶快退下!” 接到命令后这些家丁停住脚步,看了看身后赵明远的眼色才有条不紊的撤退。 任宁的出现打乱了婚礼进程,甚至威胁到张文才的性命,场面一度混乱,几百名宾客窃窃私语,自然是知道任宁与秦歆瑶的关系。 有的认为是张文才棒打鸳鸯夺人所爱,有些认为秦歆瑶是心甘情愿,有的感觉任宁自寻死路,不论哪种想法都不敢站出来,谁知道失去理智的任宁会做出什么事来。 “你来做什么?快回去!”静默之后秦歆瑶终于大声喊着,还故作冷酷的眼神。 若是任宁早些出现或许二人还能远走高飞,可如今张府重兵把守他们插翅难飞,再者说秦歆瑶也明白自己就是祸害的根源,只要她留在任宁身边一日,张文才就不会善罢甘休。 “你这个笨女人,我走了你怎么办?”任宁脸上分明是让人心醉的笑容。 第一百九十三章智斗林承运 商场上的秦歆瑶精明干练,无疑是聪明的,情场上的她不善表达,甚至把自己喜欢的人往外面推无疑是笨拙的,也难怪任宁称呼她笨女人。 若不是冒着天大的勇气任宁怎会出现在这里,又岂能无功而返,换句话说张文才也不允许他走。 有手弩的威迫张文才总算有些收敛,不敢跟任宁硬碰硬,一时之间没有开口,坐在高堂之位的赵明远脸色有些阴沉,却也没有进行行动。 “嫁给张公子可是秦小姐自愿的,你算老几,竟敢在这撒野。”开口的正是林承运,既然武力不能解决,那只好用威逼的手段。 秦府地契在傅元手中他断定秦歆瑶不敢说出不字,否则秦家一众怕是没有落脚之处。 “告诉他们你想嫁给谁?”任宁对着秦歆瑶大声喊着,眼神中充满急切,秦歆瑶喜欢的是他这毫无疑问,任宁只怕她为了保全秦家而违背了内心。 这个抉择在秦歆瑶心中徘徊了千万遍,离开食色居的时候她选择的是秦家,前不久又选了任宁,如今又不知该作何回答。 双方都是秦歆瑶最珍惜的,她不想让任何一方受到伤害,甚至想着结束自己的性命来成全他们。 看着秦歆瑶难以抉择的目光,林承运立刻增加筹码,给傅元使了个眼色。 傅元明白林承运的意思,高举着林府地契大声喊道“秦小姐,您可看清楚了这是秦府地契,希望您做出正确选择。” 林承运分明在威胁,他吃定秦歆瑶见了秦府地契会为止动容,这毕竟是她生活了十多年的地方。 张文才给林承运竖起大拇指,得意的笑了笑,再看秦歆瑶表情极为复杂,最后也只能痛苦的坐着决定。 “秦小姐您可要想好了回答。”傅元再次提高声调,林承运不得不佩服傅元的手段,给了一个认可的目光。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傅元分明走向任宁,继续补充道“这地契归任公子所有,您可要想好了再回答。” “什么?”场上所有人大吃一惊,这分明是惊天逆转,方才还向着林承运说话,转眼间已经倒戈任宁。 林承运气的脸色铁青,张文才同样用不解的目光看着傅元,竟是扯着嗓子说到“傅老板,您应该弄错了吧,这地契价值五万两银子,怎是这小子买得起的?” 在张文才眼中任宁只有个半死不活的食色居,估计勉强能够维持生计,怎能拿出五万两银子。 “区区五万两任老板怎会拿不出来?”混迹在宾客中的孙老板与其他几名酒楼老板窃窃私语。 他们都是任宁雇佣的管理者,自然知道任宁日进斗金,怎会拿不出区区五万两银子,只是这话不能让旁人听到免得引起恐慌。 “这地契何止五万两。”傅元接着张文才的话茬回答道“任公子可是足足花了八万两白银!” 此话一出震惊在场所有人,其一他们不相信任宁有这么多钱,其二拿八万两银子买这座宅子分明是脑子有问题。 “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张文才难以置信的说到。 就在几日前任宁去过“八方钱庄”当时傅元还以为他是来找麻烦的,谁曾想任宁竟是大客户。 任宁知道秦家府邸价值五万两,若是用这个价格收购傅元肯定不会答应,原因很简单,这座宅子不单单是做宅子,已经用在逼迫秦歆瑶之上。 任宁二话没说直接拿出八万两银子,见了这么多银票傅元吓了一跳,利益的诱惑下他也不怕得罪林承运,立即把地契交给任宁。 任宁却是摇摇头说出接下来的计划,并且再三强调,此事切不可暴露。 傅元的戏的确演的不错,却不是演给任宁看的,而是演给林承运与张文才看的。 秦歆瑶刚要说出想嫁给张文才立刻改变了主意,脸上充满欣喜,同时也责备自己竟然不相信任宁的实力。 “秦小姐,您可要想清楚了,这可事关秦家所有产业。”林承运毕竟是混迹商场的老手,紧接着再出手牌。 秦家的府邸被任宁买下不假,可是旗下众多产业都被林承运扼住命脉,倘若得罪了他也仅仅剩下个宅子,到时候没了经济来源恐怕无法维持秦府的运转,最后还是落得变卖的下场。 “林承运,你不要欺人太甚。”任宁咬牙切齿的说到,手弩已经瞄准他的头颅。 谁曾想林承运竟然躲在另一人身后避开手弩的射击范围,并且厉声说到“区区黄口小儿还想跟我斗?” 任宁是非分明不会滥杀无辜,也便放下手弩,脸色却是急转弯冰冷的说到“就怕你已经没有遏制秦家的实力了。” “笑话,我林承运掌控着整个昌南城的经济命脉,还遏制不住区区秦家?”林承运大声大笑,全当任宁在这痴人说梦。 即便林承运真有这实力,当众说出也有些不妥,分明是瞧不起那些小商铺,奈何他们不敢反驳,只能看他得意忘形的笑着。 “是吗?”任宁笑里藏刀,满富深意,静静地等待着接下来发生的一切。 “不好了,老爷不好了。”就在这时林家一名家丁匆匆忙忙跑进大门,气喘吁吁的来到林承运面前,脸色尤为难看。 “快说怎么了?”林承运莫名的生出一丝担忧,任宁刚说出那话家丁就急忙来禀报,这绝不是巧合,分明是早就计划好的。 “粮行……”这名家丁上气不接下气的说到。 “该死的奴才,快说粮行怎么了?”林承运一脚将这名家丁揣在地上焦急的问道。 看他如此慌张任宁在一旁笑出声来,其它宾客也因林承运暴力行径感到不齿。 “粮行没粮了,所有农户停止向粮行供粮。”眼看着林承运又要拳脚相加,这名家丁急忙说到。 林承运的内心仿佛被刺了一剑,踉踉跄跄的后退几步险些摔倒,粮食乃生存之本,若是没了粮食他也失去了对昌南城的控制。 “姑爷这肯定是您准备好的。”看着任宁得意的笑容,小蝶轻声问道,也多了几分自信。 任宁笑而不答,静静的等待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第一百九十四章重选会长 “报,棉花行缺货!” “报,果蔬航缺货!” “报,盐行缺货!” 短短片刻时间内,林府家丁接二连三的禀报,无一不是致命打击,犹如一柄柄钢刀插入林承运胸膛,没了商行的支持林承运将一败涂地。 任宁饶有兴致的看着一切的发生,显然是早就料到会是这个结果。 自那日离开秦府任宁可没闲着,一连几日的奔波,不仅花费了八万两银子买下秦家地契又以高出林家二倍的价格收购了所有商品。 这足足花费了任宁十万两银子,若不是几家酒楼每日都有五千两的收入还真填不上三万两的缺口。 大厅内的秦歆瑶分明是一副崇敬的目光,恨不得立刻跑到任宁面前,却知道两人的危机并没解除,这毕竟是张府,说不定外面还有重兵把守。 赵明远始终坐在椅子上静静的看着一切的发生,林承运面色铁青难看到极点,本想用庞大的产业链进行要挟,如今却被任宁反戈一击。 “任宁你不要欺人太甚。”林杰搀扶着林承运,强忍着内心的剧痛厉声说到。 “欺人者,人恒欺之,这是你林家咎由自取!”任宁毫不客气的说到,终于出了心中那口恶气。 早在几个月前林家便仗势欺压任宁,不得已之下他才去了金陵城,几日前又来胁迫秦家,任宁完全有理由相信食色居着火与林家也有些关系。 林杰气的鼻孔冒火却不知该如何反驳,竟是失了分寸说到“枉费家妹对你一片情深,你竟这样为难林家。” 此话刚一落地林杰立刻后悔,不应让林承运知道林湘儿喜欢任宁的事,按照林承运的性格定不会轻饶林湘儿。 “孽障,这个孽障!”林承运感觉胸口发闷,险些口吐鲜血。 林杰这话也让任宁为止动容,他想起几日前那个为了给他通风报信而淋了雨的林湘儿,最后换来的竟是自己冷言相对,甚至充满怀疑,的确不是男子汉大丈夫应该做的事情。 当然一码归一码,任宁欠下林湘儿的自然会还,却不能因此放过林家。 这个时候林承运稍稍振作,手中高举着一块写着会长的黄金令牌大声说到“我林承运以会长身份封锁任宁所有资产!” 昌南城每三年都会选举一次会长,而金色令牌则是会长尊贵身份的象征,这块令牌除了象征身份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作用。 那便是凭借令牌可以号令昌南城整个商会做一件事情,发号施令之后令牌作废,也将重新选举会长。 自林承运成为会长已近十年,这还是第一次使用令牌,不过他也不用担心,反正下次选举会长还是他的。 听到林承运的号令底下议论纷纷,这分明是把任宁往死里逼,封锁资产不仅是钱庄里的银子,还有旗下资产,隐藏的那些酒楼势必也会被查出,到时候任宁免不了身败名裂。 “无耻!”说话的竟是大厅内的秦歆瑶,她没想到林承运会用这种方式对付任宁,即便任宁有再多经商之道也难逃魔掌。 “秦小姐,无奸不商这个道理秦老太爷不会没教过你吧!”林承运厚着脸皮把无耻的事情说的冠冕堂皇。 秦歆瑶却是无话可说,她的确记得秦老太爷跟她说过这话,商人都是这样,更何况身为徽章的林承运,绝对是最大的奸商。 整个张府内几乎都是商人,此话也不会被传出,这不是什么好词,却纷纷点头,一副受教的样子。 看着秦歆瑶愤怒的样子,任宁有些心疼,也只能加快计划的进程,至于小三子他们能否及时赶到全凭运气。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令牌使用后要重新选举会长。”任宁面色平淡的说到。 这个规定不是什么秘密,林承运点点头表示同意,胸有成竹的说到“眼下汇聚了昌南城所有商人,可以立刻进行选举。” “很好。”任宁满意的点点头,抢先说到“选举林老板当会长的请站在左边。” 林承运本就不想自己说出这话,任宁倒是替他省了口舌,趾高气昂的看着众人等待他们进入自己的阵营。 林家产业巨大,即便方才遇到些小问题也能很快解决,再者说那些名门望族平日受了林家不少恩惠,争抢者站到左边。 除了名门望族几乎所有钱庄老板也站到林承运那边,林家资产丰厚,在各大钱庄都有存款,得罪了林承运可没好果子吃,也只有傅元犹豫片刻后选择原地不动。 不多时已经有近一半的人站到林承运的阵营,充分说明了林家的实力。 眼看着就要有一多半人支持林承运,任宁故意摆弄了一下手弩,这些人似乎有些畏惧纷纷站在原地不敢动弹。 往年林承运几乎能得到所有人支持,眼下却不足一半,未免有些气愤,眼睛盯着另一半人显然是给他们施加压力。 当然,有这些人支持足够,那些犹豫不决的不过是小商铺的老板,没实力与林承运竞争,会长这个职务还是手到擒来。 “看来支持林老板的人还不足一半。”任宁的充满嘲讽之意,林承运脸色的确有些难看。 “有这些人支持足以,你身边那群散沙能成什么气候?”林承运轻蔑的说到。 林承运说的没错,剩余那些不过是小商贩没多少实力,更不敢得罪权贵,顶多算是弃权,怎敢支持别人。 “是吗?”任宁冷笑道“在下不才,也想争夺会长之位,有支持在下的请站在右边。” 任宁的话立刻引起左边阵营的哄堂大笑,纷纷觉得任宁自不量力,他不过是个无名小卒,甚至自身难保竟还想着争夺会长之位,简直是痴人说梦。 从刚才任宁的举动来看林承运已经料到他想着争夺会长之位,没有丝毫担忧,静静地看着,等待任宁出丑。 站在中间的这些小商贩议论纷纷,没一个敢动,都不想成为众矢之的。 “就让我第一个支持任公子。”孙老板亮出大嗓门,分明按着任宁的计划行事,却还装出一副犹豫的样子,十足的戏精。 第一百九十五章沈礼驾到 有了孙老板带头其它酒楼的老板也纷纷站在右边,就连傅元也犹豫片刻后走向右侧。 看着不断有人站在右边,林承运有些惊慌,好在绝大部分人还处于犹豫状态,即便支持任宁那几人也是艰难选择后的结果。 那些支持林承运的富家子弟都是一窝蜂的冲向左边,想着留下好印象,而支持任宁的这些人几乎是一个个的走向右边,脸上还露出一副艰难的样子。 然而这些人从没断流,似乎提前被人安排好的,接连不断的走着,整整一刻钟的时间这些人都在艰难的作着选择,最后竟然全部出现在右侧,人数要比支持林承运的还多。 “怎么会这样,不可能,这绝不可能。”林承运摇着头说到,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最后只能进行威胁“你们今后不想在昌南城立足了吗?” 这话若是几天前说众人定会有些忌惮,而此时林家产业受到重创,林承运本人也丢掉了会长的身份,丝毫不惧威慑性。 从始至终任宁始终露着微笑,毫无疑问这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内,他自知没能力收买那些名门望族于是对这些小商贩下手,只需百两银子再加上允诺就能得到帮助。 “林老板,不不不,应该是林承运。”此刻任宁身份比林承运尊贵,直呼他性命没什么不妥,冰冷的说到“林承运此刻你还有什么花招?” 林承运一屁股坐在地上,哪还有脸面对任宁,自是不会低声下气的称呼他任会长。 秦歆瑶大吃一惊,说不出的欣喜,她本以为任宁最多能带她离开,没想到竟解决了林承运这个劲敌,如此一来秦家的产业不会再受到抵制,再也不用下嫁给张文才。 “想跑?没那么容易。”就在秦歆瑶想跑到任宁身边的时候,突然感觉一股力道拽着自己,却是张文才用力拉着两人之间的丝带。 秦歆瑶毕竟只是个柔弱女子哪有张文才的力道,最终也只能进了他的怀里,被要挟成了人质。 “哈哈!任宁你不要太得意忘形了,有她在我前面挡着谅你也不敢乱来。”张文才放生大笑终于要开始出手了“都进来吧!” 张文才嘹亮的声音传出门外,暗中准备的两百多名官兵集结完毕快速冲进大门。 与任宁有过多次较量之后张文才也多了心眼,即便知道他被大火烧死还是留了一手。 动用官兵可不是闹着玩的,若不是万不得已他断然不会出此下策,当然他还是忌惮任宁的手弩这才用秦歆瑶作为人质。 看着门外黑压压的军队,众人慌乱不已,纷纷躲在角落里,丝毫不敢出声。 “卑鄙!”任宁咬牙切齿的说到,他猜到门外会有官兵,一直都在拖延时间,却还是没能等到救援。 “卑鄙也好,无耻也罢,今日就是你的死期。”张文才恶狠狠的说到,竟是想着光天化日之下杀人,有赵明远在背后撑腰他也不怕触犯大炎律法。 “小蝶赶快去找小姐,不要在我身边。”任宁一把将身旁的小蝶推开,他知道接下来自己将会面对什么,决不能连累小蝶。 任宁十几日的精心布局还是败了,这也在意料之中,想要彻底扳倒张文才必须借助强大的军事力量。 “不,小蝶不会丢下姑爷的。”小蝶再次来到任宁身边,摇着头说到,她早就做好了牺牲的准备又怎会怕这些官兵,更何况还有任宁陪在身边,脸上分明洋溢着决绝的目光。 “我任宁今天要大开杀戒!”任宁面色狰狞,眼神犀利,掏出几十支弩箭,准备疯狂的射击,就算是死总要拉几个垫背的。 然而两百多名官兵没有冲进大门,反倒是传来一阵刀枪碰撞的声音,又很快平息。 “少爷,您没事吧!”一名中年男子气喘吁吁的跑进大门,正是高伯,来到任宁面前焦急的问道“老奴没来晚吧?” 眼下上百名宾客躲在角落,张文才要挟着秦歆瑶,小蝶身体狼狈不堪,高伯实难判断究竟发生了什么,只希望为时不晚。 “不晚,不晚,刚刚好!”任宁却是出了一身冷汗,见到高伯这才松了口气,总算是来得及。 这时一言不发的赵明远终于坐不住了,死死的盯着走进大门的那个身影,主动上前两步,还算恭敬的说到“沈大人,您这是何意?” 此人一身官袍头戴乌纱,气势更胜赵明远几分,正是翰林学士沈礼,见了赵明远却没给好眼色。 “何意?”沈礼厉声说到“赵大人私自动用兵权又是何意?” 赵明远一时哑口无言,只能找了个跛脚的理由“今日我家外甥文才大婚,本官多派了些官兵加强治安。” “好一个加强治安!”沈礼面色冰冷的说到“本官也是此意,帮着赵大人加强治安。” 赵明远自知那二百多名官兵被沈礼拦在门外,大概猜测他带了不下三百人,这也是沈礼能在昌南城调动的最大兵力。 两人一番针锋相对后不再争辩,赵明远也回了座位,静观其变,沈礼却是笑着对任宁说到“任小兄弟,你可欠我一个人情。” 任宁嘿嘿一笑,算是记下这个人情,沈礼绝对是整个计划的核心人物,几日前任宁打听到他回了昌南城于是派高伯说明情况请他出山,沈礼果然给足了任宁面子。 当然任宁也明白一个道理,人情最难还,今后还不知要如何替他效力。 其实事情进展到这个地步任宁的目的已经达到,他全完可以带着秦歆瑶离开,然而任宁却并不想这样结束,更不想留着张文才这个祸害。 况且若是这种结局沈礼也显得脸上无光,总不能为了帮着任宁抢亲动用三百名士兵。 任宁正了正衣襟缓缓走向张文才,两人相距不足十米后张文才手中的匕首靠近秦歆瑶几分,算作自我防备。 “张文才你该当何罪!”任宁也停了脚步,厉声说到。 “哈哈,我搂着自己的妻子与你何关?何罪之有?”张文才辨别到,眼下秦歆瑶的确正跟他进行婚礼,若是婚礼完成这般行为还真轮不到任宁插手。 “何罪之有?”任宁冰冷的说到“那就让我细数你的罪行!” 第一百九十六章四宗罪 辰时的阳光明媚,洒满整个昌南城尽显暖意,昌江依旧柔美,只是昌南城却不平静。 张文才与秦歆瑶的婚礼邀请了昌南城所有的的名门望族,此刻张府门外除了数不清的马车之外还有两队官兵,剑拔弩张、针锋相对,随时都可能爆发大战。 任宁已经走到张文才面前开始数着他种种罪行。 “第一宗罪,你买凶杀人!”任宁厉声说到,把自己去金陵城途中的遭遇细细道来,自然没有提到萧语诗。 “哈哈,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你有何证据说明那些刺客是我派去的?”张文才放声大笑,料定任宁找不到证据,那次暗杀失败后他去过现场,发现几名刺客死于非命,也就是说死无对证。 任宁能猜到是他派去的刺客正文才还真有几分震惊,当然也仅限于震惊的范畴。 “小安子还躲着干什么?”任宁大声喊道,自然知道小三子躲在旁边的角落里。 听到任宁的话小安子才怯怯懦懦的走出来,竟是站到任宁身旁,甚至不敢面对正文才的眼神。 三日前小安子听闻任宁遇害惊恐到极点,倘若不能及时得到解药定会毒发身亡,今日见了任宁既欢喜又害怕。 值得欢喜的是今后还能拿到解药,害怕的是任宁找他出面作证,此事无疑会迁怒于张文才,他也只能盼着任宁大获全胜。 “没……没错,是少爷买通刺客暗杀任公子。”小安子最终还是向毒药屈服,结结巴巴的说到。 “小安子你知道自己再说什么吗?”张文才万没想到自己最信任的家丁竟然背叛自己,除了有些难过之外更多的是威胁。 小安子急忙躲在任宁背后,勉强露出个头,却是声音洪亮的说到“我说的都是实话。” “买凶杀人,此为大罪,张文才你还有什么好说的?”任宁厉声说道。 “你不是好好活着吗?我不过是想教训你一番。”张文才也算有几分头脑,立刻进行反驳,成功的把买凶杀人说成教训任宁一番。 如果说买凶杀人是死罪那么雇佣几名打手教训任宁重则入狱,轻则赔礼道歉,跟死罪却不沾边。 任宁面无表情,似乎料到此罪难以扳倒张文才,继续说到“第二宗罪,你在秦家的御器中私动手脚,致使秦家吃罪朝廷。” 任宁说的自然是张文才命人在秦家青花瓷中放膨胀土一事,虽说最后得以解决也令南窑蒙了不白之冤,秦家损失巨大。 “原来是你!”秦歆瑶用杀人般的眼神看着张文才,没想到他如此卑鄙下流。 在没确切证据之前张文才不会承认“笑话,我与秦家交好,又岂会陷害秦家。” “少爷您就认罪吧!”小桂子同样怯懦的躲在任宁身后,详细诉说了张文才犯罪的全过程。 “叛徒!都他妈是叛徒!”张文才暴怒,他如何也想不到派去监视任宁的亲信竟然出卖自己,也难怪几个月来没得到一点有用的情报,竟是给了任宁发展的机会。 “恶意损坏御器可是重罪,你还有什么好说的?”任宁言辞犀利,无疑给张文才扣上大不敬的帽子。 谁知此话一出张文才哈哈大笑“这批御器乃唐王所有,唐王尚且没有责怪与你们何干?” 听到这话任宁脸色铁青,转身看了看沈礼,分明见他一副笑意,显然是被当枪使了,在他看来御器归朝廷所有,丝毫不清楚唐王与皇帝之间的关系。 事情已经进展到这个程度任宁骑虎难下,也只能继续说到“第三宗罪,你擅自调动官兵围剿山贼,该当何罪?” 在炎朝除军队以外,调动百人以上官兵需要调令,剿灭山贼不是小事,即便赵明远也没这个权利,只能禀报饶州刺史后方能定夺。 听了这话张文才笑的更大声,并且发出质问“你既非朝廷之人又怎会知道我没有调令?” 这话由不得任宁反驳,若他说亲眼所见反倒被张文才扣上偷窥军机的大罪,若不做声又会被张文才说他无中生有,同样罪责不轻。 “我能证明!”此时一名身穿铠甲手执长剑的男子迈着轻盈的步伐,急速来到众人面前。 此人名为吴承,乃歙州城的一名校尉,几个月前跟随张文才一同进黄山剿匪,却因此降职。 再之后任宁去黄山采摘太平猴魁恰巧遇到此人,从他口中得知张文才私自调动官兵的消息,于是在几日前派小六子请他出面作证,原本也没报多少希望,不曾想他真的出现了。 “血口喷人,你们血口喷人。”张文才自知无力辩驳,开始胡搅蛮缠,私自调动官兵可是大罪。 “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好说的。”任宁眼神愈发犀利“单凭此罪关你一辈子也不为过。” 情急之下张文才向赵明远求救,赵明远仍是一副淡定的表情,即便张文才入狱也是进昌南城的监狱,到时候赵明远大可以帮他找个替罪羊。 任宁看穿两人的阴谋,不依不挠的继续说到“第四宗罪,你暗中勾结泥黎谷!” 在炎朝泥黎谷一直都是个禁忌,虽说朝廷还未对其动手,却明令禁止与之有染,违者杀无赦。 听到泥黎谷这个名字张文才吓得双腿发软,这绝对是一条杀头的重罪,按照任宁的手段多半也准备好了证据,张文才征求赵明远的意见后眼神中露出杀意。 “知道太多秘密的人往往死的早。”张文才大声喊着“幻影堂何在!” 得到命令后十多名黑影毫无征兆的从房檐落下,死死地将任宁围在中间,不仅仅是任宁还包括沈礼。 不得不说张文才上当了,任宁根本拿不出他勾结幻影堂的证据,分明在诱他上套。 “赵大人您这是何意?”沈礼面色掠到慌张,不解的问道,泥黎谷的杀手显然是要对他动手。 “哈哈哈!”赵明远放声大笑“本想到今日能引出你这条大鱼,若是献上你的人头唐王定会重重有赏!” 唐王速来与皇帝不和,明争暗斗,朝堂上的大臣多半听命于唐王,为此皇帝在翰林院培养了一批以范进为首的亲信,沈礼也在其中,乃范进弟子,负责搜罗饶州情报。 而赵明远效力于饶州刺史,归唐王调遣,早就想着除掉沈礼向唐王邀功,今日终于有了机会。 “你果然是唐王的人!”沈礼咬牙切齿的说到,只恨没能早点认清这个事实。 一旁的任宁听的有些头大,他却明白一件事情“妈的,老子被利用了!” 第一百九十七章尔虞我诈 几百年前泥黎谷与炎朝开国皇帝共同打的天下,以此得到尊贵地位,近些年来却试图干预朝廷内政,幻影堂勾结唐王就是最好的例子。 赵明远不过是个县令不足以请到泥黎谷真正的高手,为了让他多出些力,饶州刺史指派了二十名幻影堂高手。 上次为了剿灭苍木寨损失了六人,如今十四人一起露面充分说明了赵明远杀死沈礼的决心。 “只怪你自己送上门来。”赵明远面色阴冷的说到“给我杀!” 幻影堂的高手任宁见识过,绝非普通官兵能应对的,他后悔派出了绝情,如今没了自保的能力,紧紧的握着手弩。 眼看着敌人就要冲过来沈礼面无惧色,眼神中同样散发着犀利“血煞堂何在?” 又是一群从天而降的黑衣人,数量还在幻影堂高手之上,护在沈礼周围,与敌人形成对立之势。 “血煞堂?你竟然能调动血煞堂高手?”赵明远惊恐万状,颤颤巍巍后退几步,竟是瘫软在椅子上。 泥黎谷内有四股势力,分别为幻影堂、血煞堂、追魂堂跟索命堂,堂主被称为圣主,圣主之上又有圣尊,之下为圣使,其次为使者,再次为使徒,最次为普通护卫。 几百年前这几股势力相处还算融洽,近些年为了扩张不惜借助朝廷的力量,幻影堂选择了唐王,而血煞堂选择了皇帝,追魂、索命二堂保持着中立。 沈礼早就猜到赵明远有幻影堂高手,于是也带了二十名血煞堂高手,当然这里所说的高手只是普通使徒而已,算不上真正的高手。 幻影堂与血煞堂原本就势若水火,如今再此相遇立即大打出手,纷纷亮出长剑不停的进行厮杀。 不论是幻影堂还是血煞堂任宁对他们都没多少好印象,也不愿拿出手弩帮忙,静静地看着他们自相残杀。 实力相当的高手过招没个一时片刻分不出胜负,沈礼使了个眼色让他们把战场拖到张府以外。 数十名黑衣人走后大厅稍稍平静,张文才依旧胁迫着秦歆瑶,任宁显得有些气愤,他可不想成为皇室斗争的棋子。 赵明远呆呆的坐在椅子上,如今身份已经暴露沈礼绝没可能饶他性命。 “谋害朝廷重臣该当何罪?”沈礼上前几步厉声说道。 眼下皇帝与唐王还没撕破脸皮,不能以勾结唐王的罪名处置赵明远,也只能说他意图谋害自己。 “沈礼,你当真以为自己赢了吗?”赵明远再次站了起来,面色狰狞目眦尽裂“只怕你那点兵力还不足以取胜。” 说完后赵明远大声喊道“放狼烟!” 所谓的狼烟乃炎朝行军打仗是发出的求救信号,一般设在城墙上,不曾想张府竟然也有。 得到命令后一名官兵立刻引燃木柴,滚滚黑烟升上天空,整个昌南城清晰可见。 在边防城池狼烟是由真正的狼粪引燃,而其它城池换做木柴代替,只要能达到效果足以。 “赵明远,你竟然调动守城士兵!”沈礼咬牙切齿的说到,却没有一点办法。 根据炎朝编制,除边防城池外县衙最多有二三百名官兵,却又在城墙上布置一个营的兵力,首长官至校尉,通常有五百到一千不等的兵力。 昌南城位于中央地带鲜有外敌侵扰,官兵数量只有五百,然而正是这些兵力让沈礼头疼。 身为翰林学士的他官居六品,却只能调动三百士兵,眼下正与县衙的二百官兵纠缠怎是守城士兵的对手。 沈礼千算万算也没算到守城校尉竟然与赵明远有染,多半也是唐王之人。 “任宁小兄弟我派人拖着,你赶快去逃命吧。”沈礼自知在劫难逃,却不想连累任宁算是说了句有良心的话。 “逃?”任宁冷笑“就算逃得出张府也逃不出昌南城。” 任宁的话让沈礼无言以对,的确是这个情况,为了扳倒赵明远他利用了任宁,眼下也害他陷入绝境。 “沈大人,我只是来抢亲的,可不想卷入朝廷争端,可算是被你害苦了。”任宁一边抱怨一边挖苦沈礼。 沈礼知道愧对任宁挠着头尴尬的笑了笑“这次算我欠你的,咱连扯平了。” “亏你还笑得出来,谁欠谁的并不重要,关键是我们都得死在这里。”任宁无奈的摇摇头说到,心中焦急万分。 其实他跟沈礼诉苦只是想着趁此机会还了人情,即便没有牵扯朝廷争端,赵明远也不会放过自己,要想彻底取胜必须有打败五百名士兵的方法。 若是沈礼这三百名士兵在城内,赵明远七百名士兵在城外任宁到还有抵御之策,眼下连这三百名士兵都没见过,何谈摆兵布阵。 “哼!谁也别想逃!”赵明远来了阵势,厉声说道。二三十名穿着家丁服的士兵守在身边生怕任宁他们拼死挣扎。 张文才继续胁迫着秦歆瑶后退几步,静静地等待着五百名士兵的到来。 任宁与沈礼被夹在中间,前有拿着长剑的家丁,后有守在门外的官兵,丝毫不得动弹。 “妈的,大不了鱼死网破,倒也杀个痛快!”说着吴承就要冲出大门协助三百名士兵杀掉敌人。 他本就出身军队,有过鲜血的洗礼,不畏惧生死,只怕坐以待毙活活等死。 “吴校尉好戏还在后面,何须着急?”任宁竟是满脸笑意,不紧不慢的说到,丝毫没有大难临头的感觉。 吴承有些不解,却还是听从任宁安排,他对任宁有种莫名的信任。 “死到临头还在嘴硬。”赵明远不屑的说到,对任宁的话不以为然,眼下任宁已经成了瓮中之鳖怎会有逃生的可能。 “是吗?那您就等着五百名士兵现身吧!”任宁同样是不屑的表情,脸上分明洋溢着自信的目光。 随着木柴不停燃烧,滚滚黑烟充斥着张府上空,守着北门的五百名士兵见了立刻有了行动。 “狼烟,狼烟终于升起了。”守城的校尉身穿黑色铠甲,眼神中露出一丝杀气大声命令道“出发!” 五百名士兵接了命令排好阵型整装待发,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城外分明是一片黑压压的人影。 第一百九十八章老子的兄弟 “关城门!快关城门!”镇守长安南城北门的校尉焦急的喊着。 负责开关城门的数十名士兵也意识到危机,匆忙进了城门快速关着。 昌南城城门与兰州城比起来像个孩子,仅有五六米高,并且只是单纯的木门,没有钢板之类的固定。 与其说是为了抵御外敌倒不如说是为了抓个盗贼,若有强大敌人入侵恐怕用不着云梯,几下便会被撞开。 门外的人群冲在最前面的是一匹黑马,上面拖着一个重如山丘的身体,即便如此黑马仍然飞奔疾驰,充分展现出优良的体力。 跟在后面的队伍足足有五六百人,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武器,衣着也不统一,头发蓬松脏乱,显得很不正规。 在黑马来临前士兵总算关上了大门,长长的舒了口气,守城校尉上了城墙命令弓箭手准备。 以他们五百名训练有素的军队,收拾对方这些散兵绰绰有余,更何况还有城墙作为依托。 然而他们却没想到骑在黑马上的那座“山丘”猛烈挥动手中巨锤竟是直接把城门击倒,后面的几名士兵来不及闪躲被压在下面一命呜呼。 城门被破之后五六百人一拥而入,很快侵占城墙,守城士兵想要反抗,却发现对方有很多高手,单是最前面这座“山丘”就足足压制了几十人,更何况后面还有不少剑法犀利的青年。 其中一名少年身形敏捷,迅速出现在这名校尉面前,没等对方反应,长剑已经架在他脖子上。 “投降!”少年冰冷的说出两个字。 此人正是绝情,三日前被任宁派去庐山求援,总算及时赶了回来。 这五六百人自然是庐山北麓三个山寨的兄弟,最前面那座“山丘”正是石雷寨寨主盛仓,跨下的黑马则是黑星。 盛仓力大无穷是攻城的利器,然后速度略显不足,黑星恰好弥补了这个缺点,这才能轻而易举的攻破城门。 提出这个建议的竟是苏元,自从与三位寨主结拜后他迅速成长,再加上头脑聪明如今在山寨中也有些威望。 绝情虽不善表达却聪慧过人,兰州城一战学会了擒贼擒王的道理,直奔守城校尉顷刻间解决战斗。 “放下武器,都放下武器。”守城校尉面色恐惧,慌张的说到。 此人名为于兴,官居校尉,隶属饶州折冲府,除了守城外也奉命协助赵明远,然而面对生死考量的时候还是选择投降,他能认清现状就算拼死一战也没任何胜算。 五百名士兵早已对盛仓产生恐惧,如今有投降的机会自然要抓住,纷纷丢盔弃甲。 “绝情赶快去帮助宁哥。”小三子急忙喊着,按照离开时的约定他足足晚了半个时辰,生怕误了大事。 绝情明白小三子的意思,挟持着于校尉急急忙忙赶往张府,盛仓连同其他几名高手对官兵缴械后也紧随其后。 此时此刻的张府倒显得安静,门外的两大阵营不敢轻举妄动,大厅内众人静静等待着消息。 随之时间的推迟任宁更有了信心,赵明远却愈发焦急,沈礼弄不清状况好奇的看着任宁。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打闹声,片刻后又恢复平静,赵明远立刻露出笑容“来了,来了!救兵来了!” 门外有沈礼三百名士兵,赵明远二百名官兵,倘若真的打起来短时间内分不出胜负,刚才那阵嘈杂声分明是一边倒的结果,赵明远自然想是那五百名士兵。 第一个走进大门的的确是于校尉,脸上却露出极为难看的表情。 “于校尉您终于来了!”赵明远笑脸相迎,眼看就要走出大厅,然而在于校尉身后分明是几个粗壮却又不熟悉的身影。 “体型果然占了优势。”看着盛仓两个肩膀几乎贴着大门进来任宁暗自感叹。 单凭实力盛仓的确不如绝情,威慑力却比绝情强了十倍之多,仅仅这个体型足以让敌人闻风丧胆。 “任宁小兄弟,敌人已经进门了你怎么还笑得出来?”沈礼急切的说着,看样子想找机会逃跑。 “敌人吗?我怎么感觉是朋友?”任宁故意装出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差点把沈礼气的吐血,权当是任宁收的一点利息。 “任宁兄弟,我们来了。”盛仓粗壮的声音响彻整个张府,他分明跟任宁称兄道弟,属于哪个阵营一目了然。 赵明远不解的看着于校尉,想要问个究竟,他不记得有如此壮硕的士兵,况且还跟任宁称兄道弟。 于校尉低着头说到“赵大人,大势已去,赶快投降吧!” 此话犹如晴天霹雳,重击赵明远,胸前那块淤血一口喷出来,整个身体瘫软在椅子上,出了最后一张底牌的他深知大势已去,倒不如听于校尉一句劝告缴械投降。 他却知道皇权之争的恐怖,就算投降也不会落得好下场,倒不如拼死一搏或许还能找个垫背的。 “哈哈,就算是死我也不让你们好过!”赵明远猛然间起身,三步并作两步来到张文才身边,立刻夺过他手中的匕首,竟是对准了秦歆瑶的胸膛。 “不好!”沈礼大叫一声,万没想到赵明远口中的不让他们好过竟是要杀害秦歆瑶。 这原本是他与沈礼之间的斗争,没想到被任宁掌控了局势,除了痛恨之外赵明远也看出任宁的本领。 一旦杀掉秦歆瑶任宁定会抓狂,甚至迁怒于沈礼,到时候就算留下沈礼性命也会反目成仇,更加不会为朝廷效力,赵明远也便达到了目的。 “舅舅不要!”张文才同样大声喊着。 他的确痛恨任宁,却是真心喜欢秦歆瑶,方才拿她当人质也是为了要挟任宁,绝不忍心痛下杀手,没想到他的举动竟给了赵明远可乘之机,即便苦苦哀求也起不到一点作用,只能看着匕首刺进秦歆瑶的胸膛。 任宁的目光始终没有脱离秦歆瑶,也判断出赵明远的举动,手弩早已瞄准,奈何秦歆瑶也在面前,哪怕是一寸的偏差恐怕死的也是秦歆瑶。 紧张之下任宁额头上流下豆粒大的汗珠,手指也感觉湿滑,最后竟是没控制住直接扣动悬刀,并且是接连两下。 “咻咻!”两道寒光闪过,秦歆瑶与赵明远生死未卜。 第一百九十九章笑到最后 弩箭射出后任宁紧紧的闭上双眼,不敢面对接下来发生的一切。 秦歆瑶同样是闭着双眼,没有丝毫的恐惧,反倒是嘴角露着微笑,若是能死在任宁手中也算值了,又有何恐惧。 弩箭的速度极快,任宁也终于听到第一个响声,是金属撞击的声音,很可能是击落了赵明远的匕首。 第二声却是尖叫,痛苦的叫声,尖锐而又短促,接着便是身体倒下地上的声音。 “老爷!”一直坐在椅子上的那名雍容华贵的女子哭喊道。 任宁这才缓缓睁开眼睛,赵明远的匕首落在五六米远的地上,他本人也躺在地上,额头上出现一个血窟窿,眼神惊恐,嘴巴张大,早已停止了心跳。 不得不说任宁射术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既能丝毫不差的击落匕首,又能一击要了赵明远的性命,当然还有更高超的射术,一箭既能打落匕首又能射杀敌人性命。 任宁这是第一次亲自杀人,赵明远万不该对秦歆瑶动手,这绝对是任宁的逆鳞,别人不可触碰的地方。 此时此刻秦歆瑶正满脸柔情的看着自己,却不好意思扑倒任宁怀里。 “真是个笨女人。”任宁摇着头无奈的说到,主动跑到她面前,把这个惊慌失措的笨女人拥入怀中,轻声的抚慰着。 这一日经历的变故太多,可谓是惊心动魄,身为男子的任宁尚且悲喜交加,更何况秦歆瑶这名弱女子。 旁边的小桃、小蝶也想着借助任宁的肩膀哭泣,任宁立刻给小三子、小六子使了个眼色。 两人倒还算机灵,匆忙跑到小蝶、小桃面前把自己的臂膀主动伸过去,两名女子只想找个温暖的臂膀哭泣也不在乎是谁的。 二人也学着任宁的样子抚慰两颗受伤的心灵,任宁给了他们赞许的目光,若不是怕秦歆瑶生气绝对会大声说出“泡妞就要这样!” 赵明远死后张文才也心痛的哭了几声,然而他更担心自己的处境。 正所谓树倒猢狲散,大门外的士兵得到消息哪还敢反抗,沈礼急忙指派几名士兵把张文才控制。 “押下去,关入死牢!”沈礼冰冷的说到,再次来了威严。 经过一番审问后沈礼确定此事与张文才父母无关,也不想牵连无辜,暂时押入大牢听候发落。 林承运父子与张文才勾结证据确凿也被押入大牢,看样子惩罚力度不轻。 看着二人凄惨的样子任宁有些不忍,他们也是被张文才利用,更何况林湘儿曾冒死给自己传达消息,于是在沈礼面前轻声说道“还请沈大人对二人手下留情。” 沈礼满怀深意的点点头“明白,完全明白!”这的笑容分明透漏某种信息,方才林杰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林湘儿仰慕任宁,甚至为了他不惜背叛林承运,沈礼自是听到了这句话,分明想着撮合任宁与林湘儿。 林湘儿不仅出落得亭亭玉立,更是才华横溢,沈园诗会当日尽显光彩,与任宁倒是天生一对,沈礼最爱成全这种郎才女貌。 “沈大人说这话莫不是不想走出张府大门了?”任宁故意露出阴险的目光,还不忘看了盛仓几眼。 他分明听出沈礼的意思,如今秦歆瑶就在他怀里,若是打翻了醋坛子任宁可吃不消,这话看似在威胁沈礼实则向秦歆瑶表露爱意。 情场一项木讷的秦歆瑶此刻也不知哪来的机灵,竟是听出了两人暗中含义,微微抬头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我与湘儿妹妹交好,若你有意娶她我自然不会反对。” 听了这话任宁的心却流露出笑容,轻抚着秦歆瑶的长发说到“笨女人,哪有把自己男人往外推得道理。你若这般,会让我以为你不在乎我。” 秦歆瑶却是一副不解的样子,瞪着水灵灵的大眼睛说到“我是真心想跟湘儿妹妹共侍一夫。”说完还不忘羞红了脸。 任宁不仅感叹炎朝女子的宽宏大量,当然这也仅限于秦歆瑶,若他跟萧语诗最后走到一起怕是没别的女子位置。 除掉赵明远后沈礼心情大好,急忙吩咐士兵押送其他犯人,自己却留下来要宴请门外的兄弟。 “沈大人,您确定要宴请这些兄弟?”任宁满怀深意的说到。 “哈哈那是自然。”沈礼爽朗的应答“就算这名兄弟食量过人也总不能吃掉一整只羊吧!” “沈大人果然一诺千金,任宁佩服!”任宁伸出大拇指敬佩的说到,紧接着大声喊着“兄弟们,都进来吧!” 五六百名弟兄听到任宁的话一窝蜂的闯进来,险些挤破张府大门,沈礼这才明白任宁的意思,脸色漆黑,额头不禁流出汗水,也只能硬着头皮说道“走,跟我去沈府!” 沈礼官职不低,他所谓的宴请档次总不能太差,要让五六百名弟兄都吃好喝好少说也要一千两银子,更何况自己那三百名士兵也不能亏待。 为了不影响昌南城治安,沈礼急忙带着这些弟兄离开,任宁却是等着三名女子平复心情。 待他迈出大厅门口的那一刻,上百名富家子弟立刻围了上来,一口一个任会长叫着,尽显阿谀奉承的嘴脸。 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他已然是会长的身份,有义务与这些名流搞好关系。 看着各行各业的精英任宁脑海中倒真有个想法,若是把自己的营销理念用在整个昌南城绝对能大力提高此地经济发展,甚至有可能冲出昌南城、冲出饶州席卷整个大炎,到时候昌南城将会成为炎朝的“硅谷”而自己则是硅谷之父。 意淫一番后任宁竟是笑出声来,随后又快速收敛,这不过是个构想,真正付诸实践定会困难重重,并且会花费他大把精力,任宁只想当个甩手掌柜可不想死那么多脑细胞。 与众人寒暄一番任宁着急离去,总要把这消息带回秦家,想必此时秦老太爷还在伤心自责,并且小蝶受伤不轻需要立刻医治。 然而刚迈出张府大门苏元便大声喊道“姐夫!” 任宁分明看到秦歆瑶那杀人般的眼神,立刻否定了方才那个想法,再次坚定每个女人都是醋坛子! 第二百章平定昌南城 这天晚上昌南城热闹非凡,尤其是沈府灯火通明,上千名士兵、山贼竟也能齐聚一堂开怀畅饮。 整个前院被围的水泄不通,众人纷纷拿着羊腿大口大口嚼着,杯中的烈酒一饮而尽。 这次若没三个山寨的鼎力相助,任宁恐怕在劫难逃,为了这过命的交情任宁也要敬这些兄弟几杯。 身为朝廷重臣的沈礼本不该与山贼有染,然而山贼帮他除掉了心头大患,这个情意总是要还的,即便他日相见是敌人,今日也必定是兄弟,再者说沈礼看得出这些山贼听从任宁指挥,多半不会造反。 朝廷对付山贼惯用的计策就是收编,沈礼自知多了这几百人定会增加开销,与其这样还不如任他们自生自灭,反正在任宁的领导下也会帮助朝廷,如此一来既省了粮食又增强了实力。 盛仓他们都是粗人,看不惯这些爱耍心机的朝堂之人,脸色有些不爽,还是给足了任宁面子,与之同饮。 任宁本想通过苏元了解一些苏婉儿的情况,如今却没了那个胆量,倘若苏元再次叫着姐夫任宁岂非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也便放弃了这个想法。 沈府的前院还算宽敞,后院却没那么多房间,上千人只能席地而睡,这对山贼来说算不上什么,再加上烈酒暖心,横七竖八的倒在地上,快速进入梦乡,微风拂过略显凉意。 正午时分任宁已经带着秦歆瑶回了秦府,听闻此事后秦老太爷容颜大悦,却用一种羞愧的态度面对任宁,他自知对不起秦歆瑶更加对不起任宁。 秦仲才惊恐万分,本想抱住张文才这座靠山,不料被任宁坏了计划。他虽没触犯大炎律法,这般行为也让人气愤,念在他是秦歆瑶二叔的情面上任宁交由秦老太爷全权处理。 盛怒之下秦老太爷将他逐出秦府,留了些产业任其自生自灭。秦书恒也有些惶恐,毕竟之前一直都在为难任宁,没想到任宁对此一概不究。 处理完家族矛盾后任宁暂且安住秦府,今非昔比的他待遇也有所不同,直接被秦老太爷邀请到内院,却被任宁拒绝,他还是觉得西客房更适合自己。 于此同时沈礼也押送着张文才他们入狱,念及张文才父母并不知情的缘故,仅仅扣留一个月时间,林承运父子暗中与张文才勾结也是重罪,没个十年八年出不来,沈礼却只关押他们一年时间,也算给足了任宁面子。 说实话沈礼很看好任宁与林湘儿这对因缘,不想二人为此结仇,恰好可以借助这个机会告知林湘儿是任宁放过了她父亲与兄长。 张文才犯了死罪不可轻饶,然炎朝并没砍头之说,择日送往泥黎谷。 忙完了这些任宁与沈礼才聚首沈府开怀畅饮,眼下进了深夜多数人已经倒在地上,任宁头脑发蒙,走路摇摇晃晃,在小三子的搀扶下勉强回了秦府。 小六子也没清闲,绝情醉酒不知比任宁可怕多少倍,手中的长剑不停的挥舞着,险些要了小六子性命。 第二天一早微风吹过沈府,这才消散了酒劲,上千人晕乎乎的起身,山贼与士兵两大阵营挥手告别,或许下次真就成了敌人。 成为会长后任宁自然不能闲着,总要有些举措,其中最重要一条便是涉及青花瓷。 青花瓷可是注入任宁大量心血的产物,不能随随便便丢弃,他不抵制范家、罗家一同生产,却要控制价格,总不能以倾销的手段流入市场,那便没了价值。 经商讨就决定,每件青花瓷价格不得低于五十两银子,若是做工精致,或者赋有诗词可酌情提价。 任宁也知道昌南城这个市场已经饱和,于是开辟新的市场,首先锁定江州、洪州等地。 对于任宁的“大恩大德”范家、罗家没齿难忘,不仅没有公报私仇还帮他们解决了销路问题,自然对他佩服有加。 除了青花瓷外任宁还有令人眼前一亮的行为,那便是酒楼三步走的最后一步。 一夜之间孙氏酒楼、海鲜城、烧烤城等多家酒楼换了牌匾,下面都加了一行镶着金边的小字——食色居分店。 那些聪明人立刻明白,原来这些日进斗金的酒楼都是任宁的产业,难怪他能拿出十几万两银子,这也是胜过张文才的资本。 任宁的志向可不局限于昌南城,“品牌化”之后定要有所扩展,少则遍布饶州城,多则冲出江南道席卷整个炎朝。 生意扩大后原材料需求肯定会增加,也就是说他去江州城的次数会更加频繁,为了不让苏婉儿有过多想法任宁把这艰巨的任务交给了小六子。 至于小三子当然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那便是领着队伍深入大漠前往西州城购买孜然、啤酒花。 听到这话小三子的脸都绿了,上次有任宁跟绝情仍险些丢了性命,如今只带几名随从怕是凶险异常。 任宁的目光却是不容拒绝,小三子也只能硬着头皮接下任务,唯一的要求便是与小蝶道别。 为了给小三子增加几层保障任宁准备了好几个指南针,再加上手绘的沙漠地图,若是没有突发情况没多少危险。 总之任宁的经商策略层出不穷,那些富商有的认为绝妙,有的认为荒唐,任宁也不强加自己的思想任由他们发展,或许不出几个月那些认为荒唐的富商已经远远落在后面。 食色居毕竟是任宁发家之地他不愿丢弃,雇佣了不少工匠重新翻盖,气势规模自然更加宏大,这可是要成为总店的酒楼。 至于高伯心心念念想要的府邸任宁终于有所动作,竟是买下秦府对面所有商铺,足足花费了五万两白银,然后完全参照秦府的规模进行修建。 炎朝讲究门当户对,如此一来任宁与秦歆瑶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当然修建府邸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二人的婚礼暂且搁置。 一晃又是七日,小六子不断往返于江州与昌南城之间,小三子却还没个音信。 经历此次巨变后林家变得萧条,不少商铺濒临关门,也只有那些亲信苦苦支撑着。 林府的家丁婢女也走了一大半,也只有几名贴身婢女细心的照顾着染了风寒的林湘儿。 听闻此次变故后林湘儿对任宁又恨又感激,说到底是任宁害了林家,也不得不说是林承运咎由自取,任宁能宽宏大量替他们求情也算是恩德。 关押死牢的张文才终于被送上通往泥黎谷的道路。 第二百零一章萧语诗出关 炎朝地域辽阔总有些人迹罕至的地方,益州西侧正是如此,自古便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之说。 临近巍峨高山的路上有着一行人,带路的是两名装束奇异的男子,一人脸色煞白,身穿白衣,头戴细筒高帽,下巴上粘着红纸条像极了舌头。 另一人恰恰相反,脸色漆黑,衣衫也是黑的同样戴着细筒高帽,粘着假舌头。 两人装束有些吓人,此刻却是自己双腿发软不敢前进。 两人后面有着十来名拿着长剑的士兵,同样双腿发软缓缓向前。 中间是一个由几十根铁柱制成的囚车,每两根铁柱之间的缝隙不足三寸,囚犯脖子上戴着铜制枷锁,头发凌乱、脸色苍白,嘴唇上起了几个血泡,衣服破烂不堪,极为狼狈。 若是仔细观察此人皮肤细腻,手上也没有老茧,更像是富家子弟。 “老黑我们马上要进入大雪山了。”身穿白衣的那人声音有些颤抖的说到。 那名身穿黑衣的男子点点头同样是恐惧之色,他们二人故意装扮成黑白无常的样子,寓意索命,专门负责押送那些死囚,然而这条走了千百遍的道路仍是惊恐万分。 此刻囚车上押送的自然是判了死罪的张文才,按照大炎律例要交由泥黎谷处置。 在众人惊恐中前方突然出现两块巨石,位于狭窄的山路两侧,一边写着大雪山,一边写着闯入者死,七个大字都是永不褪去的红色,有人说是染料,也有人说是人血,并且每隔一段时间都会进行补充。 见到大字几名士兵屁滚尿流的往后撤,就连黑白无常也是提心吊胆。 毫无血色的张文才也睁开惊恐万状的双眼,摇着头大声喊着“不要,不要,我不要进去!” 大雪山是泥黎谷的老巢也不算什么秘密,尤其是与幻影堂接触过的张文才深知其中凶险,疯狂的挣扎着,奈何摆脱不了铁枷锁、铁笼。 黑白无常拿出酒坛一饮而尽,算是壮了壮胆,一人一侧拉着囚车缓缓靠近,两人的心脏“扑通、扑通”跳着,双腿还是有些发抖,闭住呼吸生怕惊动雪山之人。 “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张文才大声挣扎着。 黑白无常立刻在他嘴里塞了块破布,若是惹怒泥黎谷之人谁也跑不掉。 两人最开始拉着囚车,后来改成推着,决不能先于囚车进入大雪山的界限,否则死路一条。 “去吧!”临近界限的时候两人一同发力,任凭囚车自己滚入大雪山边境,放手后两人屁滚尿流的逃跑。 囚车进了大雪山后滴下不少液体,显然是张文才吓尿了裤子。 泥黎谷之人也没让他失望,立刻出现两道黑影,拉着囚车急速向前。 “撤!快撤!”黑白无常急忙带着士兵逃跑,总算是又捡回一条性命。 大雪山上终年飘着雪花,落在张文才那蓬乱的头上更显凄凉,他的身上只披了破烂的长衫不足以御寒,此刻整个身体都在颤抖,不知因为寒冷还是因为恐惧。 两名黑衣人速度极快,两个时辰已经来了雪山之巅,那块从天而降的巨石阻了道路。 “什么人?”守门的四名弟子身穿皮衣,面无表情的问道。 两名黑衣人也同样面色,冰冷的回应两个字“死囚!”说完之后放下囚车急速离去。 如此也算完成了交接,张文才被顺利送往泥黎谷,四名弟子抽出埋在地下的粗壮铁链用尽全身力气勉强拉开大门,又是两名弟子拉着囚车进入。 张文才心灰意冷,他完全成了别人手中的玩物,随便交接,怕是距离死亡也没多少时间。 进了泥黎谷后是一片巨大空场,中间有个深渊,四面都是看台,只有条幽深的小路能够通往,颇有种古罗马斗兽场的感觉。 处在雪山之巅却被称作泥黎谷完全由这个深渊而得名,所有泥黎谷弟子都是从深渊中爬出来的,死在里面的人不计其数,因此得名泥黎谷。 此刻张文才被送往深渊的中心位置,唯一的通道被玄铁门隔绝,前来观看的弟子愈发增多。 深渊的对面有着五座山峰,也是泥黎谷精髓所在,中间那座住着圣尊,相邻两座分别是追魂堂、索命堂,最左边的为幻影堂,最右边为血煞堂。 每座山峰顶端常年寒冰不融,寒冰千年号为玄冰,玄冰之内称作洞府,此刻最左侧山峰的玄冰洞内有着两个身影。 其中一人是名绝美的女子,正躺在寒气逼人的玄冰床上,脸色苍白气息微弱,另一人是名男子,站在玄冰床之前略显期待,缓缓掏出一颗黑色药丸塞入女子口中。 “七月还魂,这已经是第七颗还魂丹了。”男子略显忧伤的说到“师妹你也该醒来了。” 这名男子名为苍狼圣使,而躺在玄冰床上的绝美女子正是萧语诗,也被称作鬼凤圣女。 丹药入口后迅速消融,渗透到萧语诗身体的每个角落,那颗缓慢跳动的心脏开始加速,滞留的血液也在快速流动。 冰凉彻骨的身体开始有了温度,那苍白的脸颊也有了血色,一双空洞无神的双眼猛然间睁开,愣是把苍狼圣使吓了一跳。 “师妹你终于醒了!”苍狼圣使脸上露出一丝喜悦,却又不明显,身为泥黎谷弟子他们不能拥有感情,师兄妹之间的也不可以。 萧语诗毫无征兆的坐了起来用那极为空洞的眼神看了看苍狼圣使,又看了看四周,这才确认所处的环境。 这七个月停留的不仅是呼吸、心跳甚至还有思想,她还停留在任宁那绝情的眼神中,嘴角冰冷的说到“任宁,我与你恩断义绝。” 苍狼圣使害怕萧语诗仍对任宁怀有旧情,听了这话才算放心,随声附和着说到“师兄定会替你报仇。” 七个月时间萧语诗那残破的身体已经痊愈,甚至感觉实力也有所增进,下了玄冰床摇摇晃晃的走了几步。 武学功底极佳的她适应能力强,很快得到适应,缓缓的出了洞口再次享受久违的阳光。 第二百零二章最强剑术 自张文才进入深渊已经过了一刻钟,围观的弟子越来越多,看着众人戏虐般的眼神张文才发自内心的恐惧,他不知道接下来面对自己的是什么。 一般来说进入深渊要面临这几种生死体验,其一死囚数量众多,一次放入十人,十人互相残杀最终只能活一人。 其二只放入一人,却要赤手空拳的跟猛虎决斗,胜了便可以活命。 其三由百名泥黎谷弟子释放箭雨,十轮过后就算保住了性命。 第四种看似最简单却又最困难,只需战胜一名泥黎谷弟子便能活命,然而所有泥黎谷弟子都经历过生死考验实力强过猛虎,手段极其残忍,活命的可能也最小。 虽说泥黎谷弟子平日见不到圣主,而进入泥黎谷这次却有幸见上一面,只有圣主才有权利决定对张文才施用哪种方式。 “参见幻影圣主!”众人毕恭毕敬的跪拜,迎面来的是一名身形飘逸面色红润的中年男子,此人看上去没一点阳刚之气,分明是个“娘娘腔”眉宇之间却透漏着逼人的威严。 “死囚在哪?”幻影圣主眼神犀利,声音粗壮,倒有几分威猛。 众弟子急忙指着深渊的中心位置,恭敬的回答道,他们之中也有其他堂弟子,却不敢轻易得罪此人。 “第四种。”大概瞄了张文才一眼幻影圣主说到,却又是女子声音,可谓是半男半女半人半妖。 张文才不知何为第四种,唯独发现台上众人近乎怜悯的眼神。 既然出现的是幻影堂圣主那么派出的必然是幻影堂弟子,数十人急忙来到圣主面前待其挑选。 正享受着阳光的萧语诗凭借极为敏锐的听觉,注意到深渊的嘈杂,免不了问上一句“何事?” 苍狼解释道“大概是有名死囚进了泥黎谷,此刻正面临考验。” 萧语诗二话没说急速离开,只是嘴角泛着一丝冰冷,不知是想凑个热闹还是想一展身手。 苍狼圣使紧紧跟在后面不停地喊着“师妹,等等我。” 苍狼圣使原本跟萧语诗实力相当,眼下分明比她慢了一分,足以说明萧语诗实力更加强大。 “咔。”一声巨响,就在幻影圣主要决策的时候通往深渊的玄铁门被打开,出现在众人视线中的竟然是一名长相绝美的青衣女子。 “鬼凤苏醒了吗?”幻影圣主问着旁边的苍狼圣使。 苍狼圣使点点头“师妹想试试身手。” 萧语诗在泥黎谷地位颇高,由她亲自挑战死囚谁也不敢反对,幻影圣主也不说话,静静地等待萧语诗给他带来的惊喜。 听到铁门被打开张文才内心恐惧到极点,偷偷地瞄了萧语诗几眼大吃一惊,“你!你!你是醉春楼的萧语诗!” 萧语诗这张面孔张文才一点也不陌生,几个月前还花费大把银票想着一睹芳容今日却在这里相见。 见到心目中的女神张文才露出渴望的眼神,而萧语诗却是面色冰冷,张文才也不是傻子,似乎意识到什么“你是泥黎谷之人?” 不得不说见到张文才后,萧语诗也有一丝惊讶,却又立刻收敛,如今的她已经能控制情感,也便是真正的绝情。 “刷刷刷。”几道寒光闪过,囚禁张文才的铁笼被削断,脖子上的枷锁也脱离,正当他欣喜若狂认为萧语诗放过自己的时候分明看到长剑刺向自己的喉咙。 长剑还未触及到他身体的时候,张文才的衣衫已经被撕成碎片,只留下内衣,皮肤上溢出丝丝血痕。 “绝情剑法,看样子这小子死定了。”苍狼圣使略带吃惊的说到,他没想到萧语诗竟使出绝招对付张文才这个文弱公子。 萧语诗的绝情剑法与绝情的一般无二,先是快速攻击对方身体,封住所有退路然后致命一击刺向喉咙。 “我倒不希望他死。”幻影圣主用着女子的声音说到,竟有种莫名的期待。 “不想他死?”苍狼圣使有些不解,倘若连张文才都杀不掉萧语诗岂非没多少本领。 看着迎面而来的长剑张文才面如死灰,眼神空洞,额头掉落豆粒般大小的汗滴,甚至连大声喊叫的机会都没有。 就在长剑与张文才喉咙接触的那一瞬间萧语诗立即变换了方向,竟是在他左脸上划了一道伤疤。 “啊!”张文才捂着脸上的伤口大声喊着,仍阻止不了鲜血流出的痛苦。 台上的众人见了纷纷不解,萧语诗分明有实力杀他却故意放水,这不符合泥黎谷的规矩,就连苍狼也觉得有些不妥。 谁曾想幻影圣主爽朗的大笑着,同时宣布“恭喜你成为泥黎谷一员。” 幻影圣主之所以大笑不是因为得到了张文才,而是因为萧语诗那一剑。 练了三十年绝情剑法的他深知绝情剑法的奥义,若没办法突破最后一击也只能算是高手,却不足以无人能敌,如今萧语诗分明能随心所欲的控制那一剑,练到绝情剑法的至高境界。 倘若几个月前她便参悟恐怕沈礼活不到今天,然而那时没历经情劫也不可能参悟,换句话说正是任宁对她的绝情助她早日参悟。 躲过萧语诗的一剑张文才算是捡回了性命,只是脸上多了道伤疤,咬牙切齿的说到“任宁,你给我等着,这个仇我张文才定当十倍奉还!” 出来主持大局的是幻影圣主,张文才顺理成章的加入到幻影堂,或许这是冥冥之中安排好的。 如此一来围观的众人纷纷散去,或是等着下一名死囚的到来或是加紧脚步的训练,总之永远不能停歇。 转眼睛又到了深夜,忙碌了一天的任宁回到西客房,这几日他都在监督任府修建的进度,并且给任府添加一些现代化建筑的元素。 自林府败落后秦家生意得以恢复,尤其是众人知道秦家与任宁的关系,多少会卖几分面子,一时间竟恢复到鼎盛时期。 秦歆瑶也不再操心经商之事,全权交给秦书恒打理,自己静静的等待嫁入任府。 “不要!不要!”睡梦中的秦歆瑶不停的摇头,已经出了一身冷汗,猛然间起身睁开双眼,仍是惊慌不已。 小蝶急忙跑进房间安慰,她知道秦歆瑶又梦到十三年前的场景,敌人那沾满鲜血的长剑她永生难忘。 第二百零三章十三年前的旧案 昌南城隶属饶州,饶州西北为江州,江州再西北为鄂州,仍属江南西道,此处全年温润降水丰富,多湖泊,以此出名。 鄂州城四面大大小小的湖泊加起来足足有上百个,阳光照耀下波光粼粼,在添上六月的气息美不胜收。 鄂州城以北是片荒林,树木丛生,那条通往洛阳府的官道却人来人往,此刻正有一名身穿青衣,手拿折扇的翩翩公子徒步而行。 青年公子面相清秀,举止文雅,总爱露出一副雪白的牙齿,绝对是少女追捧的对象。 与之不搭衬的却是他身边那名凶神恶煞的少年,或许用青面獠牙来形容更为贴切,少年衣衫不整,头发蓬乱,面色狰狞,见了人也爱露出牙齿,却是凶狠异状,双手上的指甲足足有一寸长,与其说是人类倒不如说是恶狼。 “小月四处找找。”青衣公子温文尔雅的说到,旁边的恶狼点点头疯狂的在树林中寻找。 称呼如此长相的“恶狼”为小月,怕是也只有这些公子干得出来,任谁也想不到“恶狼”会听从他这个文弱书生的指令。 恶狼的速度极为敏捷,在道路两侧的树林中乱窜,不多时发出一阵狼嚎。 “这么快就找到了吗?”青衣公子脸上露出灿烂的微笑,却是不知何时出现在恶狼面前的。 小月伸出尖锐的爪子指着前面一片长满荒草的空地不停的嚎叫着,似乎等待着青衣公子的指令,见他点头这才用双手疯狂的扒着。 小月一寸多长的指甲绝对是最尖锐的武器,很快已经扒了一尺深,竟是露出几根森森白骨。 白骨大小粗细与人的胳膊相当,显然就是人骨头,青衣公子摆了摆手,小月也便停下来。 按常理来说更深处还有其它骨头,然而对青衣公子来说这一块骨头足以。 先是一番仔细的端详,然后拿出一个精致的瓷瓶,打开瓶盖在白骨上滴了一滴,液体与白骨接触的瞬间散发出浓浓的黑烟,紧接着整块骨头也变成淡黑色。 “淡黑色,刚好十三年。”青衣公子满意的点点头“神月那家伙的药水果然管用。” 听到神月这个名字,旁边的“恶狼”竟露出一副恐惧的面庞,他永远忘不了神月在他身上做的实验,当然若没有神月他也活不到今天。 “十三年的确可以抹去不少痕迹,然而终归会留下一些。”青衣公子眼神是如此清澈透明,雪白的牙齿始终露着“小月,我们走!” 青衣男子带着“恶狼”再次来到大路上,“恶狼”嗅觉极为灵敏,用力的闻了几口指着北方嚎叫几声。 沿着“恶狼”所指的方向二人很快找到一个破旧的小村落。 这个村落名为安宁村隶属鄂州,有几百年历史,村庄面积不大只有上百户人家,多半是茅草房,稍微好点的也只是混合秸秆的土墙,历经岁月的侵袭土墙泛着微黄,甚至开始掉落墙皮。 安宁村距鄂州城上百里,再加上处于密林之中甚至被人遗落,村里都是淳朴的农民,靠着男耕女织赖以生存,有些年轻人向往外面的生活,偶来来官道见见那些高头大马。 村里人穿着朴素,多半是些粗布麻衣,上面满是补丁,如今来了名青衣公子立刻引起注意。 村里养着不少土狗,此刻似乎嗅到危险的气息,扒着墙头不停乱叫着,听到犬吠声“恶狼”面色更加狰狞目眦尽裂,双眼通红,渐渐控制不住身体。 青衣公子又拿出一个红色瓷瓶,掏出一粒药丸放入“恶狼”嘴中,红色瞳孔这才渐渐退去。 “下次让神月把你这病彻底治好,否则砸了他的药箱。”青衣男子抚摸着“恶狼”的头露出一口白牙。 两人的身影过于显眼,村头上很快汇聚了几十人,终于有一名向往外面生活的青年顶着“恶狼”带给的恐惧走到青衣男子身边,“你们是谁?” “请问村里有精神恍惚的中年男子吗?”青衣男子没有回答对方的问题,却是反问道。 青衣男子声音极为悦耳,再加上谦和的态度立刻引来对方好感。 “精神恍惚?”这名身穿粗布麻衣的青年挠着头似乎不明白精神恍惚的意思,最后不确定的回答“你是说疯疯癫癫吗?” “没错。”青衣男子笑着回答。 “有,有!”青年男子点点头“村北的疯老汉每天嚷着有人要杀他。” “多谢!”青衣男子只留下一句谢谢却没了身影,众人皆是一副痴呆的表情,误以为他是神仙下凡。 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经来到了村北,如愿以偿的见到那名“疯老汉”。 此人头发蓬乱,皮肤黝黑,并且光着膀子,眼睛空洞无神,见了陌生人后立刻露出恐惧,大声喊着“不要,不要杀我!” 老汉看上去只有四十来岁,疯癫的表情略显苍老,十三年前也只有二十几岁,正是意气奋发的时候。 “老伯十三年前您都看到了什么?”青衣男子身影出现在老汉面前。 “十三年?”老汉学着青衣男子说到,紧接着疯狂的摇头“没看见,什么都没有。” 说完神情极度恐慌,躲在门后偷偷探出头来。 青衣公子速度极快,也随之进了屋,继续问着“有没有见到鲜血?” 青衣公子来安宁村的目的就是找寻十三年前的目击者,见了老汉这般恐慌大概料定他就是自己要找的人,老汉之所以疯癫多半因为受到惊讶,而鲜血是最容易记住的。 “血!是血!好多血!”老汉双手不停的在面前比划,又急速后退“马车,他们杀了马车上的人。” “马车上写着鄂州城吗?”青衣公子急忙问道,他断定老汉口中的马车就是他要找的线索。 “鄂州城?”老汉摇摇头竟是疯疯癫癫笑出声来“昌南城,昌南城!”说完之后老汉跑进院子又蹦又跳,口中不停嘟囔着“飞咯。” “昌南城?”青衣男子脸上再次露出笑容,用力吹了声口哨,空中立刻飞来一只棕灰色羽毛的雄鹰。 “把这消息带到洛阳府交给苍月。”青衣男子一边在鹰爪上绑着纸条,一边说着。 第二百零四章黑月铁骑 洛阳府地处炎朝中央位置,四通八达因而设立为大炎都城,雄壮浑厚的四面城墙把洛阳府围在中间,四个大门分别正对着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炎朝经济富庶人口稠密,单是一个洛阳府就有两百万人,城门繁花似锦,街道纵横交错,绝非昌南城这种小地方可以比拟,就连金陵城也要逊色几分。 皇室宫殿坐落在洛阳府中心位置,名曰宫城,是那些追求仕途之人梦寐以求的地方,素有玉楼金阙慵归去,且插梅花醉洛阳之说。 宫城之外是皇城,皇城之外为京城,纵横各十街,城内一百多坊,三市,每市内一百二十行,三千余肆,四壁有四百余店,货贿山积,繁华景象不言而喻。 直通南门的大街名为御道,两侧商铺林立,行人络绎不绝,此刻一家商铺外面汇聚了不少行人,中间是一名身穿绫罗绸缎长相肥胖的青年,在他旁边有十名手执木棒的家丁。 对面则是一家包子铺老板,看上去五六十岁,弯腰驼背,满是苍老的样子,老人身边还有名十六七岁的少女,穿着朴素长相甜美,此刻惊恐的看着对面几人。 “张老汉,你若拿不出供钱把你女儿许配给本少爷也可以。”肥胖男子盯着少女露出猥琐的目光。 “梁公子,您行行好再宽限几天。”张老汉苦苦哀求到,就差给这名公子跪下。 洛阳府鱼龙混杂,住了不少皇亲国戚怎是他们这些小老百姓能得罪起的,面前这人名为梁鹏,速来横行霸道,却没人敢说一个不字。 原因很简单此人正是京兆府尹的侄子,可不是普通的富家子弟,不少达官贵人都要躲着他走,绝对是这天御道上的霸王。 “打!给我狠狠的打!”梁鹏才不会同情这些老弱病残,吩咐着家丁动手。 这些家丁自恃有梁鹏撑腰也不怕闹出什么祸端,拿着木棍用出全身力气,不知谁的木棍竟是落在张老汉的头上,立刻喷溅出鲜血,张老汉无力的倒在地上停止了呼吸。 “爹!爹!”少女抱着张老汉的尸体撕心裂肺的哭喊着。 梁鹏却不以为然,继续说到“把这小娘子给我带回去。” 看着张老汉父女的遭遇路人纷纷叹息,却没有敢站出来的,得罪了梁鹏可不是小事。 “驾驾驾!”就在此时一匹穿了铠甲的黑马脚掌发出哒哒的响声,急速靠近。 骑在黑马上的人同样穿着黑色铠甲,面带黑色头盔,腰间有块黑色令牌,上面写了一个红字,背面写着月字。 “黑月铁骑!是黑月铁骑!”众人急忙避让出一条通道,幸灾乐祸的看着梁鹏,知道他命不久矣。 黑月铁骑的名号梁鹏自是听过,今日见了双腿发软面带恐惧,仍是挺直腰板说到“我乃京兆府尹亲侄子,梁鹏是也,你敢动我?” 他的声音的确不小,相比身穿黑色铠甲这人也能听到,然而此人丝毫没有放慢脚步,急速催促着战马,临近时抽出腰间的九节鞭,毫不犹豫的刺穿梁鹏的胸膛。 “少爷!少爷!”几名家丁惊慌失措,如何也想不到梁鹏就会死在大街上,急忙跑回梁府禀报。 而这名铠甲战士收起九节鞭继续策马奔腾,直面黑月铁骑总部,似乎有更为急迫的事情。 “死得好!活该!”见梁鹏身死,众人在他尸体上吐了几口涂抹一解心头只恨。 宫城是皇帝居住的地方,皇城内是王公贵族居住的地方,宫城正东方名为东宫本应住着太子,奈何皇帝膝下无子被唐王捡了个便宜。 宫城正西方名为西宫,住着当朝皇帝唯一的女儿,封号天香公主,备受皇帝宠爱。 此刻皇城正东,唐王府内大门敞开,门外站着名身穿官服头戴乌沙,面色焦急,正是当朝京兆府尹,官居从二品。 守门的这几名护卫自然认得此人,原本应该直接放行,谁曾想今日唐王特意嘱咐不得京兆府尹入内。 见他迟迟不肯离去护卫也只能例行通报,不多时匆匆归来,无奈的解释“梁大人唐王说你家侄儿咎由自取,特意嘱咐不要轻易得罪黑月铁骑。” “黑月铁骑!总有一天要你们好看!”京兆府尹咬牙切齿的说到,自知在唐王这也得不到多少帮助。 “走了吗?”正厅内传出一股浑厚的声音。 “回禀唐王殿下,梁忠已经走了。”门外一名身穿黄金战甲的将士如实禀报。 “黑月铁骑?看你还能嚣张到什么时候。”屋内的男子声音冰冷眼神犀利,看样子早想拔掉黑月铁骑。 黑月铁骑类似汉朝的御林军,直属皇帝调遣,其中有十二名将领,每人各有近千名不等的士兵,全部都是铁骑,战力惊人,如今唐王控制着兵部,十六位将军也多半听其指挥若不是黑月铁骑的存在怕是已经取代了皇帝的位置。 黑月铁骑总部设在皇城西门外,与天香公主府邸临近,杀掉梁鹏的正是黑月铁骑之一名为红月,带领千名士兵守护京城治安,此刻已经进了黑月铁骑总部。 “玄月那家伙带回消息了吗?”进门后又是两名身穿黑色铠甲的战士走过来。 黑月铁骑从不以真面目示人,即便内部也不知道对方的身份,恐怕也只有组建黑月铁骑的苍月知道各自的身份,他们判断彼此的方式也有多种,比如声音、体型、走路姿势等,当然最有效的判别方式还是腰间的黑色令牌。 迎面两人的令牌上分别写着白字、血字,这也是他们的性命。 听了两人的问答红月点点头“没错,必须尽快通知苍月。” 身为黑月铁骑的首领,苍月的行踪尤为神秘,却有快速找到他的方法。 黑月铁骑的总部与寻常建筑不同,木质门窗外增加了很多铁柱,显得有些阴森,大门外更是有上百人时刻守护。 进了大门后便是前院,里面没有任何景色,取而代之的是各式兵器、木桩、靶子,总之训练器具应有尽有,这间大厅用来议事,里面除了寻常座椅外还有两条黝黑的锁链,锁链上排满了鹰隼。 在红月的招呼下那只体型最大的黑色雄鹰展翅高飞,在洛阳府的上空不停徘徊,嘴里发出惊人的响声,这便是他们寻找苍月的最佳方式。 第二百零五章苍月殿下 黑月铁骑豢养的这些鹰隼都有其不同作用,身形轻巧的善飞行,专门用于传递信息,而这只体型庞大的声音洪亮,用作寻找苍月再合适不过。 洛阳府所有百姓都能听到鹰叫,一些孩童甚至开始哭泣,女人在旁边安慰,他们也不是第一次见到鹰击长空。 当雄鹰盘旋在宫城上空的时候立刻引起士兵的注意,如此的嚎叫难免扰了圣驾,那些刚来的士兵甚至挽着弓箭想要射杀,立刻被旁边的将领训斥。 “你不想活了,黑月铁骑的鹰也敢杀!到时候自己人头落地不说,恐怕还要连累老子。” 新兵听了教诲面色惊恐,险些做了错事,当然就算他放箭也几乎没可能射中,黑月铁骑豢养的雄鹰可没那么不堪一击。 “是黑月铁骑的鹰隼在叫吗?”宫城里大殿内皇帝坐在龙椅上略显吃惊的问道。 在他旁边站着一名说身穿玫瑰红蹙金双层广绫长尾鸾袍,头戴凤冠,五官玲珑精致又不失威严的女子,自然是天香公主,如今芳龄二十美得不可方物。 尤其是那张粉白如扑的脸颊,灵动的双眼,柳叶细眉,让人看了欲罢不能却又不敢亵渎,绝对是倾国倾城之容颜。 这个年纪本该出嫁,奈何天香公主一直推脱,皇帝也只有这一个女儿不想她提前离去也便依着她,此时正拿着长柄扇给皇帝扇着风,还时不时撒娇,惹得皇帝高兴不已。 台阶下面站着一名年近半百的男子,身穿朝服,长发眦须,正是皇帝的心腹名为范进,也是翰林大学士,听着空中的叫声恭敬的答道“启禀陛下正是黑月铁骑的鹰隼。” 天香公主却是一脸不悦的样子“都怪父王平时宠坏了他们,我那府邸离着他们不远,想必此刻那些婢女又吓破了胆。” 皇帝满脸笑意的说到“婷儿可不能这么说,这黑月铁骑也算尽心尽力。” “哼!”天香公主噘着嘴说到“就知道父王偏向他们,语婷也只能回去安抚那些婢女。” 说完天香公主面带焦急的离开,走出大殿后身形立刻变得敏捷,与之前那般柔弱的形象有几分不符。 “这孩子,都是被朕宠坏了。”皇帝故作无奈的摇摇头,却不是真的生气。 范进自然清楚皇帝对天香公主的宠爱,急忙笑道“天香公主只是发发牢骚而已,毕竟黑月铁骑离着太香府近,平日多有骚扰,其实公主还是很支持黑月铁骑工作的。” “文有瀚林学院,武有黑月铁骑朕也就高枕无忧了。”皇帝笑着说到,实则在褒奖范进,他可是瀚林学院大学士。 不多时京城又出现一名骑着黑马身穿黑色铠甲的战士,令牌上分明写着一个苍字。 “参见苍月殿下!”见了苍月三人齐声说道。 苍月同样戴着头盔,看不清长相,声音急促的问道“玄月来消息了?” “没错,纸条上写了三个字。”红月急忙回答。 “那三个字?” “昌南城!” “红月听令!”身为黑月铁骑的首领苍月做事从不拖泥带水,急忙吩咐“带一百精兵即可赶往昌南城,务必找到皇子下落!” “红月领命!”红月大声回应道,急忙出了大厅挑选一百名精锐,浩浩荡荡的出城。 黑色头盔下的苍月面色微微颤抖,暗自说到“父王我一定会把弟弟给您带回来的!” 此刻的昌南城还算平静,每隔几天任宁都会拿出个不错的营销方法,不少商铺老板得了好处,昌南城毕竟没多少购买能力,不少市场正向外扩展。 仅仅用了十天,食色居已经完成,足足有四层高,里面装饰金碧辉煌,花费了任宁不少银子,这毕竟是总店,不能太寒酸。 食色居的厨师仍是蔡嘉,面对火爆的生意他忙的不亦乐乎,月钱自然已经翻倍,每月竟有五十两的收入,放眼整个炎朝恐怕也是数一数二。 高伯继续充当掌柜这个角色,他对这里也有了感情,即便日后任府重新建成,他也考虑要不要当管家。 小三子、小六子负责所有酒楼的食材,事务繁忙脱不开身,任宁又雇佣了几名机灵的店小二,总要帮高伯分担一些。 十天时间偌大的任府已经完工一半,再次验证一个道理,有钱能使鬼推磨。 这几日任宁在西客房住的还算舒服,只是经常被一些想着发财的商贩叨扰,一时间秦府颇为热闹。 任宁与秦歆瑶的婚礼终于定在一个月后,两人也算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说到底秦府都是任宁买下来的,这个聘礼足够丰厚,而他又额外准备了一些金银珠宝,秦老太爷一再拒绝,最终还是拗不过任宁,只得收下。 有任宁这个会长当做靠山,秦家生意顺风顺水,秦书恒算是捡了个大便宜,他也庆幸当时没有把事情做绝,否则也会落得秦仲才那个下场。 秦歆瑶一改往日大小姐的脾气,开始学着琴棋书画,力争向大家闺秀靠拢。 秦宏也时长陪在左右,秦歆瑶简直被幸福冲昏了头脑,只是那噩梦从未消退。 任宁闲来无事总爱给秦宏讲一些学问,也包括一些现代思想,不能让他深受封建思想毒害。 这日任宁又来到后院兴冲冲的喊着“宏儿姐夫来给你讲讲孙悟空大闹天空!” 《西游记》是明代作家吴承恩所住,炎朝还不曾听闻,《西游记》的内容多以妖魔鬼怪为主,颇受秦宏喜爱,任宁也来了隐不停的给他讲着。 当他正要进门的时候却被秦歆瑶推了出来“宏儿正在沐浴,相公稍等片刻。” 两人已经正式约定了婚姻,秦歆瑶对任宁的称呼已经改口,只是每次都会脸红,惹得任宁更加怜爱。 “沐浴?难不成是小蝶、小桃帮他沐浴?”任宁没见小蝶、小桃的身影猜测到。 “那是自然,宏儿沐浴一直都是她们在照顾。”秦歆瑶不解的回答道。 这种现象在炎朝屡见不鲜,那些婢女甚至要给少爷暖床,更何况是洗澡,任宁也能理解,却还是耐心的解释道“宏儿也不小了,总不能光溜溜的出现在女子面前,更何况小蝶、小桃也要嫁人,这样难免有些不妥。” 秦歆瑶明白任宁的意思轻声唤出二人,自己开了门就要进去。 “我这个姐夫也不能白当,就让我伺候宏儿吧!”任宁笑着说到,立刻冲进房间,秦宏见了他的身影激动不已,一口一个姐夫叫着,哪还有心思沐浴,等不及的要听故事。 “纹身?”就在任宁想着给他讲故事的时候分明看见秦宏肩膀上纹了一条小龙。 第二百零六章五爪为龙 纹身在现代随处可见,甚至可以说形成了一种产业,不过在炎朝却并不多,纹身方法也不尽相同,总之需要把图案刻画真皮层,若是在表皮层用不了一个月的时间就会脱落。 这是任宁在炎朝第二次见到纹身,上一次是拓跋雅露的狼头,想到那次艳遇总归有些滑稽,任宁不免一笑。 相比拓跋雅露的狼头这条小龙更加逼真,技术明显更为精湛,甚至可以粗略的由此判断秦宏的身份比拓跋雅露尊贵,当然任宁不知道拓跋雅露的真实身份。 拿了条毛巾后任宁仔细的观察着小龙,不论是龙头、龙尾、龙眼都惟妙惟肖,恰是那龙足让任宁有些不解。 龙在古代是神灵的象征,由此也刻画出形状,五爪为龙、四爪为莽似乎已经约定俗称,而秦宏身上的小龙仅仅有三足。 “宏儿你肩膀这条小龙是怎么回事?”任宁好奇的问道。 “姐姐说这是天生的。”秦宏不假思索的回答道,显然对于身上这条小龙并不陌生。 听了秦宏的回答任宁也只能理解成胎记,只不过这胎记比其它胎记更为尊贵,与程咬金生下来叼着金锁,贾宝玉出生拿着玉佩是一个道理。 至于这两件事的真实性已经无从考究,程咬金毕竟被人为神话色彩过,贾宝玉也只是小说里的角色。 “宏儿稍等片刻,姐夫送你个礼物。”任宁灵机一动匆忙的跑出房间,还不忘嘱咐门外的秦歆瑶不要进去。 任宁从未骗过秦宏,他说有礼物定然不会有假,秦宏坐在木盆中兴奋的等待着。 冲出房间后任宁来到书房,开始搜寻墨水,炎朝墨水的制造已经得以发展,甚至有遇水不溶可存千年之说。 书房中文房四宝存放位置固定,任宁很快找到墨水,拿了砚台开始砚墨。其实自任宁来炎朝后还没写过几个大字,更别说是砚墨,这绝对是一次全新的体验。 借着灯光任宁细细品味砚墨的乐趣,脑海中不仅出现“徽墨”这个词汇“莫非这就是古代最有名的徽墨?” 徽墨绝对是历史上最有名的墨水,古人曾云“有佳墨者,犹如名将之有良马也。”由此可见墨水在古代的重要性。 昌南城隶属饶州与歙州接壤,秦府能有徽墨也不足为奇,当然任宁很快又推翻了这个想法,他隐约记得徽墨起源于唐朝末期,按时间来算如今不过是唐朝初期。 任宁立刻生出制作徽墨的想法,其实徽墨与此时的墨水相差并不大,无非把普通松烟换做黄山松烟,亦或是直接换做油烟开启油烟墨的新纪元,再添加一下麝香、金箔会起到绝佳效果。 当然这些想法都是建立在金钱上,若是那些有钱人不愿花费大价钱购买徽墨,那便没什么意思。 想着想着墨已经砚好,任宁也暂且断了这思路,拿着墨水再次走向秦歆瑶的房间。 “姐夫你拿墨水干什么?”秦宏不解的问道,他不认为墨水算作礼物。 任宁嘿嘿一笑也不说话,拿着极细的毛笔轻轻在秦宏肩膀上画着。 很显然任宁不觉得三爪的是龙,于是在小龙的四足上分别添了两个爪子,这简简单单的几个爪子愣是把任宁累出一身汗,足足用了一刻钟才算大功告成。 “完美!”看着自己的杰作任宁大为满意,放下笔墨开始给秦宏讲述孙悟空大闹天空。 相比任宁在自己肩膀上画了何物秦宏还是喜欢听这些神话故事。 “且说那孙悟空不愿当个弼马温,回去花果山自立为王,玉帝也值得让他看守蟠桃,怎知他竟大肆偷吃。”任宁语调生动再配合上动作颇有说书先生风范。 秦宏听的津津有味还不忘提出问题“那后来玉帝没有责罚他吗?” 任宁得意的笑了笑,知道秦宏已经听的入迷,继续说到“玉帝派出二郎神与那孙悟空大战数百回合,未分胜负,后来太上老君从中作梗,才勉强将其抓住。” “哼,他们以多欺少,单打独斗二郎神未必是孙悟空的对手。”秦宏满脸气愤的说到,显然已经入戏。 秦宏能有这般觉悟任宁满意的点点头,继续说着“谁知悟空被刀砍斧剁、火烧雷击,甚至置丹炉锻炼四十九日,依然无事,还在天宫大打出手。玉帝降旨请来如来佛祖,才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 “孙悟空为何如此厉害?”秦宏有些不解,按常理来说单凭一个人的力量是不会掀起如此大的波澜。 任宁没想到秦宏提出这样的问题,总不能解释孙悟空象征那些被压迫的人民,玉帝象征皇权,这种思想在炎朝是不容许出现的,于是换了种说法“因为他没有牵挂。” “哦。”秦宏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却又突然说到“姐夫肯定没孙悟空厉害。” 秦宏拿自己与孙悟空相比让任宁感到汗颜,他自然不是孙悟空的对手,然后正当他要回答的时候秦宏竟然抢先回答道“因为姐夫有所牵挂,而那个人正是姐姐!” “被套路了,老子竟然被一个小鬼套路了。”任宁不得不佩服秦宏的情商,紧接着说到“不仅是姐姐,还有你!” 这一晚上两人相谈甚欢,竟是忘记秦歆瑶几人还在门外站着。 任宁能够感觉出秦宏的思想稍稍有所改变,也不知是好是坏,当他问及接下来怎样的时候,任宁回了一句“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讲完故事后任宁回到西客房酣然入睡,自从灭掉张文才后他似乎觉得没有了其它敌人,一切都在自己掌控中,殊不知更大的挑战正在等待自己。 第二日任宁醒的很早,却并非养成了早睡早起的好习惯,而是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 揉着稀松的睡眼任宁打开房门,却发现小灵一副兴奋的表情,手里还拿着一个信笺,急忙交给任宁。 “这是什么?”任宁一边打开信笺一边问着,分明看到“邀请函”三个大字。 “洪州商会的邀请函!”小灵急促的解释道,脸上洋溢着骄傲的神情。 第二百零七章融资 洪州府乃江南西道道治所在,相当于现代的省会,繁华程度不言而喻。 江南西道共十九州,九十县,为彰显洪州府的领导位置每年都会召开一次洪州商会,届时每个县的商会会长都能受邀参加,齐聚洪州城,绝对是富豪聚会。 昌南城商会会长一直都是林承运,往年也是由他代表整个昌南城,如今任宁成了会长,请柬自然送到他手上。 小灵之所以骄傲,是因为任宁的身份得到了认可,这绝对比当年的任良德更有地位,算是完成了任府的复兴。 “哈哈,机会终于来了!”任宁两手捏着小灵的脸蛋兴奋的像个孩子,小灵却羞红了脸不知该如何是好。 任宁口中的机会自然是赚钱,眼下昌南城经济已经饱和,向外发展需要契机,而这张邀请函正是绝佳契机。 对于洪州商会任宁有所耳闻,几乎聚集了整个江南西道的富豪,倘若在那做些宣传,效果不言而喻,并且任宁还听说每次洪州商会都要出售一些商铺,相当于现代的招商引资。 这也是令任宁兴奋的地方,与其把商品运输过去贩卖,不如直接在当地开商铺,既节省了时间又省了一大笔运输费用。 前些年林承运也会花费巨资买一两个商铺,却因经营不善而亏损,久而久之也便放弃了这个想法,要知道在洪州府买商铺可不是闹着玩的,动辄三五万两,昌南城首富的他在洪州商会显得极为普通。 任宁却有着一腔热血,他坚信只要在洪州府开几家商铺,必定大赚一笔,眼下最大的问题还是钱,为了打败张文才他几乎耗尽了所有财产,再加上修建任府,如今算是身无分文。 秦歆瑶同样听到敲门的声音,急急忙忙赶了过来,恰好发现任宁既兴奋又发愁的脸色。 “怎么了?”秦歆瑶轻声问道,脸上充满了担心,他们二人大婚在即,秦歆瑶可不想出什么差错。 任宁言简意赅的把自己的想法跟秦歆瑶说了一遍,她毕竟有着丰富的商场经验,或许能够帮到任宁。 商人缺少流动资金这是个普遍问题,秦歆瑶微微皱着眉头说到“多数人会用房契做抵押,去钱庄借钱。” 秦歆瑶声音很小,勉强能让任宁听到,说到底她是抵触借钱的,若不是秦家抵押了房契自己也不会想着屈身嫁给张文才。 “借钱?”任宁表情凝重,也知道借钱的利与弊,他还不想拿辛辛苦苦建立的食色居当做赌注,若是失败必定一无所有。 秦歆瑶也很快否定了这个办法,继续说到“或许可以与人合买一家商铺,所得利润均分。” 在炎朝还没有合开一家商铺的先例,秦歆瑶也只是有这个构想而已,从那句所得利润均分也能看出这个想法还不成熟。 “股份制!没错就是股份制!我怎么没想到!”任宁思绪豁然开朗,兴奋的在秦歆瑶脸上蜻蜓点水的亲了一下,然后急速跑下楼梯开始付诸行动。 二人已经不止第一次亲吻,并且约定了婚姻,这种行为再普通不过,然而秦歆瑶还是羞红了脸,呆呆的站在原地感受着任宁留给自己的火辣。 “小六子,快去通知所有商铺老板,今日宁哥要在秦府临时召开商会。”任宁大声喊着。 往返于昌南城与江州城之间的小六子,也是昨晚刚刚回来,身体有些疲惫正在熟睡的时候却被任宁吵醒了。 睡眼朦胧的小六子见任宁这般兴奋,也跟打了鸡血一样,立刻出了大门往来于各个商铺之间。 任宁也只有小三子、小六子这两个得力助手,如今小三子还未从西州归来,小六子也只能多干一些。 这时秦歆瑶也从梦幻中醒来,缓缓下了楼梯,不解的问道“合开商铺,与几家富商私下交流便是为何要告知整个昌南城?” 能有两人合开商铺的想法已经是秦歆瑶的极限,她怎会理解任宁口中的股份制,甚至是以整个昌南城为集团的股份制。 “你所说的合开商铺其实叫做融资,我们大可以集整个昌南城的财力,按照出钱多少给予相应股权,所得利润按照股权进行分配。” 任宁大概的给秦歆瑶讲述了融资理念,以及简单的股份制,当然在这个没有网络的朝代发行股票有些痴人说梦,任宁也不想把自己搞的那么累。 “就是用别人的钱,提前把产业做大。”秦歆瑶兴奋的说到,她一直没想明白的问题却被任宁几句话点破,可谓是茅塞顿开,也对任宁增加了几分崇敬。 秦歆瑶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任宁深表佩服,若不是接受了现代化教育,这番理论对他来说绝对是对牛弹琴。 对于任宁的想法秦歆瑶大为赞许,立即派出数名家丁尽快通知昌南城所有商铺老板。 眼下不过是清晨,绝大多数商铺还未开门,小六子带着一众家丁敲锣打鼓,整个昌南城一时间热闹起来,那些睡意正浓的商铺老板怀着愤怒的目光开门,听闻紧急召开商会这才来了精神。 自任宁担任会长后施行了不少政策,使得整个昌南城经济蒸蒸日上,不少人等着任宁再出奇招,而紧急召开的商会很可能是有了新的想法。 小六子他们这番吵闹其实也不算扰民,毕竟那些勤劳的百姓已经早早起床开始工作,也只有那些富家子弟还在酣睡。 没用一刻钟时间距离近的老板已经陆续的出现在秦府前院,见到任宁满脸兴奋的样子,同样跟着兴奋起来,那些沉不住气的直接询问何事如此高兴,任宁只是微微一笑却不作答。 行至昌江两岸后众家丁分为南北两路,不放过任何一家商铺,没用半个时辰已经把消息传达给所有人。 秦家前院被围得水泄不通,几百人接踵而至,任宁与秦歆瑶站在大厅的台阶上,勉强能露出个头。 “安静,安静一下!”任宁踮着脚扯着嗓子喊到,整个前院立刻变得鸦雀无声,任宁紧接着说到“今日召集大家而来是有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第二百零八章股份制 “好消息?”听到任宁这话众人又开始议论纷纷,想着各种可能,甚至以为任宁会直接发钱。 任宁要的就是这个效果,等他们议论最盛的时候也便是最想知道答案的时候,继续说到“首先感谢大家的支持,在我们共同努力下昌南城经济蒸蒸日上……” 任宁按照惯例先说了一番客套话,总要激励一下人心,接下来才是重点。 “然而昌南城经济已经到达了瓶颈,想要继续发展必须走出去,眼下正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任宁继续说到,也把洪州商会的事大概介绍一番,顺便提到购买商铺的事。 听到这里众人纷纷低下头,他们知道洪州府一间商铺需要多少钱,也听说过林承运亏损不少,哪还敢去洪州买商铺。 任宁猜到会是这个效果,避开方才话题继续说到“开酒楼的有顾客则赚,没顾客则亏;烧陶瓷的有销路则赚,没销路则亏;卖粮食的,收成了则赚,反之则亏。总之任何一个行业不可能只赚不亏。” 任宁这话没有一点破绽,众人纷纷点头表示同意,倘若只要开商铺就能赚钱怕是没人愿意打工,赚了钱的成为富商,亏损的倾家荡产也比比皆是。 “若是开酒楼的亏损了,而烧陶瓷的却赚了钱,把所得利润分给开酒楼的岂不是都在赚钱?”任宁微微一笑,把问题的答案留给众人。 这种产业多元化的思想在现代不足为奇,在炎朝却很难被人接受,这些老板也知道各行各业都有亏损与盈利。 生意不好的老板细心听着,这或许对他们来说是一次机会,而生意好的那些老板就要提出疑问“如此一来那些赚钱的产业岂不是要分一大部分利润给别人?” 任宁微微一笑,耐心的解释道“没有任何一个行业可以常青,也没有任何一个行业持续亏损,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这个道理众人也明白,比如炎朝建立之前战乱不断,铁匠铺异常火爆,陶瓷萧条,如今大炎长治久安不需要过多兵器,文人墨客反倒喜欢收藏陶瓷,这正是行业交替兴盛的例子。 不过那些生意兴隆的老板仍不愿与他人分羹,期盼着这些兴盛的产业还能维持数十年。 就在众人还不愿表态的时候任宁补充道“涉猎范围广就是资源,比如说烧陶瓷的没有销路,我便会给你们寻找销路,开酒楼的没有客人我同样会不遗余力的进行宣传。” 前面那些都是铺垫,接下来才是任宁要说的重点“眼下洪州府有不少商铺出售,我们可以借此机会共同出钱,在那建立一席之地。” 通过前面的描述众人大概猜到任宁的用意,有些动心的,也有不动心的,却都有个疑问“若是我出一万两别人只出自五千两,那我岂不是亏了?” “我会按照每个人出资的多少给予等同的份额,比如盈利一万五千两出资一万两的可以分得一万两,出资五千两的只能分得五千两。”任宁用这最简单的例子给众人讲解了一下股份制的含义。 众人纷纷点头觉得任宁的说法公正,却仍是低着头不说话,显然是不太相信任宁,这毕竟关乎他们的切身利益。 “高伯拿账本记录。”任宁吩咐道。 身穿黑衫的高伯面前摆了一张桌子,上面放了不少空白账本,手拿毛笔准备记录。 看着众人无动于衷任宁有些焦急,想尽一切办法继续鼓舞。 终于有几家生意不景气的老板开始拿着银票缓缓走到高伯面前,他们之所以最先站出来因为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继续像从前那样经营肯定会破产,倒不如把命运交给任宁。 “李老板出资一千两、周老板出资两千两。”每记一笔账高伯都会大声吆喝,门外立了一块石碑同时把账目明细刻在上面,如此也不怕任宁偷做假账。 十多名老板陆续的出资,数额加起来也只有一万多两,仅仅赶得上食色居贵宾计划,比预期差了很远。 看着那些富商摇摆不定任宁也只能拿出全部家底放在高伯面前,算是起个带头作用。 “任会长出资五万两!”高伯故意拉长了语调,保证现场每个人都能听清。 这五万两银子是几家酒楼近半个月的收入,也是任宁全部家当,拿出这些银子后任府修建工作甚至要暂且搁置。 “五万两!任会长竟然出资五万两!”八方钱庄老板傅元在人群中长大了嘴巴感叹道,显然他是任宁安插的托。 这些人中傅元与任宁接触的最多,深知任宁的本领,也愿意相信他,同样拿着五万两银子交给高伯,还不忘露出灿烂的笑容“任会长肯定会带领大家走向繁荣。” 混迹商场几十年的傅元绝不会单凭对任宁的信任拿出几乎全部家当,他完全是被任宁的构想打动。 早在不久前任宁便与之交流过有关钱庄的问题,在炎朝钱庄很局限,也只能在一个城里发展。 其中道理很简单,人们愿意把银子放在钱庄是因为银票拿着方便,而然每个钱庄都有自己的银票不能通用,也就是说八方钱庄的银票只能在昌南城流通,在洪州府是花不出去的。 洪州府并不知道八方钱庄的存在,更不知道银票的真假,即便对此有所耳闻也不愿拿着银票来昌南城兑换银子。 之前洪州金老板花费十万两购买青花瓷用的便是洪州一家钱庄银票,秦歆瑶费了不少功夫才兑换成银子。 想要八方钱庄的银票能在洪州府内流通势必在那也开一家八方钱庄,有朝一日八方钱庄遍及整个炎朝,那八方钱庄的银票也就成了通用纸币,届时所有人都愿意把银子放在八方钱庄。 任宁的这番理念让傅元茅塞顿开,甚至想着立刻去别处开几家钱庄,奈何没有机会,眼下绝对是最好的契机。 傅元出资后秦书恒也拿着所有家当交给高伯,他完全有理由信赖任宁,毕竟不久后都是一家人。 “秦家出资三万两。”高伯大声宣布到。 三万两绝对是秦家的极限,秦书恒甚至拿出了个人资产。 众人知道任宁与秦家的关系,不会盲目跟风,只是不解为何傅元如此放心大胆,那颗摇摆不定的心更加不坚定。 此时只需再有一家富商投资,便能彻底解决所有人疑虑,然而却没人愿意冒如此大的风险。 第二百零九章林家出资 任宁的一番讲解把氛围带到高潮,然而却没多少人愿意出资,默默的站在原地静观其变。 任宁万分焦急,按照他的构想少说要五十万两,而如今不过十五万两,相差甚远,最多在洪州城买三五家商铺成不了什么气候,到时候免不了亏损的厄运。 他也不知该煽动谁站出来,自他扳倒张文才、林承运之后也得罪了不少人,此刻范家、罗家正在看任宁出丑。 “小姐,您慢点。”门外传来一个轻柔的声音,两名婢女搀扶着中间那名女子,眼神中满是担忧的神色。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落在这名女子身上,那一袭黄色长衣在风中摇曳,彰显出高贵的身份,只是脸上泛着微黄说不出的憔悴。 此人正是卧床多日的林湘儿,当日为了给任宁送信不惜冒着狂风暴雨,最后换来恶言相对,恶劣的环境加之伤心欲绝终究换来大病一场。 秦歆瑶与张文才那场婚礼必定让林湘儿那憔悴的身体更加不堪,不论是林承运赢了还是任宁胜了都是她不愿看到的,索性任宁念及一些情分保存了林家。 如今得到任宁要召开商会的消息,林湘儿不顾尚未痊愈的身体匆忙赶来。 “林家出资三十万两!”林湘儿大声喊着,似乎用尽了全身力气,众人自觉给她让出一条通道。 “三十万两!”众人纷纷长大了嘴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就连任宁也大吃一惊。 且不说林家是否有三十万两,单是两家敌对的关系林湘儿也不应帮助自己。 然而那三十万两银票如假包换的出现在高伯面前,他也只能拿起毛笔颤抖着记录着。 任宁与林湘儿只有一步之遥,那憔悴的面容尽收眼底,任宁充满自责与怜惜,他不知自己何德何能让林湘儿如此相帮。 “这钱不是为了帮你,而是在帮林家。”林湘儿从任宁的眼神中读出了愧疚二字,笑着解释道,那笑容犹如风中摇曳的一朵鲜花,美得不可方物,也让人怜爱到心碎。 林湘儿这个说法容不得任宁反驳,眼下林承运、林杰纷纷入狱,林家只剩下她这个不善经营的女子,按此状况经营下去怕是用不了多久变会倾家荡产,倒不如把钱拿出来交给任宁,或许是个希望。 就算是普通朋友任宁也应该说两句感激的话,然而他不敢拨动林湘儿的心弦,与其给她希望倒不如彻底死心。 旁边的秦歆瑶怒视着任宁,她与林湘儿算是好姐妹,不愿任宁如此对林湘儿,也只能独自一人走到林湘儿身边安慰。 女子总爱说些悄悄话,两人不断在耳边轻语,时不时露出笑容,还不忘白任宁一眼,所谈内容显然与任宁有关。 林湘儿的出现让众人那颗摇摆不定的心终于坚定,与任宁敌对的林家都对他如此信任,甚至拿出全部家当,众人也没有不信任的理由,纷纷拿着银票来到高伯面前记录。 站在一旁等着看任宁出丑的范家、罗家也只得拿出银票出资,他们可不想跟钱过不去。 短短一上午时间任宁竟然筹集了一百万两银子,按照出资多少拿到相应份额,林家毫无疑问的成为最大股东。 在现代最大股东拥有至高的话语权,任宁故意有所隐瞒,只是给他们分成,最高决策人还是自己,这点显得有些鸡贼。 一百万两银子占据了昌南城大半的流动资金,几乎所有人都拿出了大半资产,这也归功于任宁的解说,当然也少不了林湘儿的帮忙。 商会结束后众人纷纷散去,秦歆瑶竟是跟随林湘儿去了林府也算是姐妹情深,临走时还不忘瞥了任宁一眼,算作鄙视。 任宁也没空多想,洪州商会将在五日后举行,单是路程就要耗费三天时间,他必须用短短两日做好万全准备。 这一百万两银子全部属于昌南城各大钱庄,在洪州府不过是烂纸一堆,他必须尽快兑换成银子。 最困难的还是银子的运输,在炎朝十六两为一斤,一百万两足足有六万两千五百斤,即便有五十万两可以兑换成黄金那也有将近四万斤,按照一箱四百斤来计算足足一百箱。 即便每辆马车能拉十箱也需要十辆马车,如此大的规模难免引起山贼觊觎,就算是镖局也不敢接这种镖。 如此大数额银子的运输通常只能在军队中见到,没有千八百人护送很危险。 任宁自然明白这个道理,想跟沈礼借兵,只可惜沈礼这些兵也不足以担此重任,若是庐山那些兄弟都叫来声势过于浩大,倘若引来更大规模的山贼注意到时候免不了一场血战。 最后任宁决定只派出十名高手,尽可能减小声势,这十人武功高强就算遇到上百名敌人也不畏惧。 去庐山叫人这等艰巨的任务自然落到小六子头上,绝情驾着黑星一路同行,如此总能节省一些时间。 除了在人数上减小规模任宁也要在马车上减小规模,炎朝没有水泥路,四千斤白银放在马车上会轧出一寸深的车辙,山贼很有经验,往往沿着这种车辙追击,多半会有所收获。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人们想到一个办法,那便是每辆马车只装两千斤银子,如此一来车辙会变浅,却出现了另一个问题,马车数量会相应增加,同样成为山贼的目标。 常年与银子打交道的傅元有着不少经验,一再提醒任宁同时运输一百万两银子的危险性,他建议一百万两分三次运送,如此才能减小目标。 任宁不是没考虑过这个方法,而是分三批运送会耽搁时间,不能在五天内全部运达,届时错过了机会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商铺落入旁人手中。 “凭借车辙深浅来判断货物的贵重与否吗?”任宁喃喃自语眼神中露出一丝狡黠“或许这次要让他们失望了!” 接受过现代化教育的任宁明白车辙形成的原因,并非单纯的由货物重量决定,跟车轮的粗细也有着很大关系,这也是物理学中最简单的压强问题。 第二百一十章动身洪州 任宁急忙找来一辆马车,大概量出车轮宽一寸,若是变成三寸车辙深度也会减小三倍。 也就是说任宁可以让每辆马车装八千斤银子,车辙深度也达不到一寸,不会引起山贼注意,如此一来也只用五辆马车就能拉走一百万两。 任宁立刻来到那家熟悉的木匠铺,让这家老板按照自己的要求尽快制作十个车轮。 解决了运输问题后任宁一下午都在清点银子数量,看着成山的白银任宁不免心动,也开始理解为何人为财死。 回到秦府已经临近傍晚,然而任宁并不想着休息,他觉得有必要在商会之前制作出“徽墨”,如此也能多一分筹码,毕竟那些文人墨客酷爱文房四宝。 回秦府之前任宁已经准备好了制作“徽墨”的材料,首先点燃了一颗黄山松木,待其完全烧成灰后进行收集。 然后按照松烟一斤、珍珠三两、玉屑龙脑各一两的比例同时和以生漆、麝香、金箔捣十万杵。 前面这些原材料,配方对于任宁来说都不是问题,只不过捣十万杵着实有些困难,当然十万杵也只是个约数,捣的次数越多成墨后越耐用,次数少了只是不耐用而已,跟质地没太大关系。 任宁也算是给秦府家丁找了个“好活”借助着灯光不停的捣墨,而任宁则按照配方继续配制,争取赶在洪州商会前尽量多做一些“徽墨”。 为了不浪费时间任宁把家丁分成前半夜、后半夜两批,尽量将墨捣实,自己却进了房间酣然入睡,他可不想第二天黑着眼圈忙碌。 这些家丁相当卖力,第二天任宁醒来的时候仍在不停的捣墨,看着体积只剩下原来的三分之一任宁满意的点点头,急忙拿了其中一块,放在砚台里轻磨。 紧接着用毛笔蘸了一点龙飞凤舞的写了几个大字,身旁的小灵急忙夸赞“少爷写的字真漂亮。” 看着眼前这几个歪歪扭扭的字任宁老脸一红,尤其是小灵认真的样子让他更加无地自容,甚至默默下决心要把毛笔字写好,总不能辱没了这个“才子”称呼。 任宁的字的确写的不怎么样,字迹却比普通墨水更黑更亮,也不会浸透宣纸发散,圆润而不变形,若是爱好书法的文人见到定会欣喜若狂,宁可倾家荡产也愿意换一盒墨。 “哈哈,徽墨问世了!”任宁兴奋的大笑道,又急忙摇着头改口“不是徽墨,应该是昌南墨!” 任宁商业三步走的最后一步便是品牌化,为了建立品牌他必须在所有产业面前都加上昌南二字,食色居也不再叫做食色居而是昌南食府,牌匾下面再写上几号店。 八方钱庄也不再是八方钱庄而是昌南钱庄,陶瓷也改为昌南陶瓷,总之要把“昌南”这个名号打响。 这样做好处甚多,比如说昌南钱庄、昌南食府闻名全国,即便布坊不出名只要叫做昌南布坊也会大受欢迎,这便是品牌化效应。 这些产业全部属于昌南集团,任宁担任会长一职,相当于现代的董事长。 为了做好万全准备,任宁特意去了南窑、茶楼、酒楼等多处具有昌南城特色的产业,目的自然是在洪州商会上一鸣惊人。 未到中午木匠铺已经把十个车轮送到秦府,任宁挑选了五辆马车,换上全新车轮,浩浩荡荡去了几个钱庄拿钱。 一下午时间任宁把一百万两银票全部换成真金白银,满满当当装了五车,由于车轮宽大并未留下很深的车辙。 这一百万两几乎掏空了所有钱庄,余下的怕是勉强能够维持整个昌南城的运转,任宁顿时感到肩上的压力,若是赚钱一切都好说,若是亏了他如何面对昌南城父老。 “妈的老子岂不是要自刎于赣江?”任宁想着当年项羽无言面对江东父老而自刎乌江的画面,不免有些恐慌。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这个时候想着退缩已经来不及了,他也只能硬着头皮上。 临近傍晚时分,小六子终于带着盛仓他们及时赶到,一百万两银子成功交到他们手上。 盛仓他们乃山贼出身,见了白花花的银子难免动心,倘若银子的主人不是任宁他们定会拼了性命争抢。 不过身为山贼的他们最重义气,当初任宁为自己谋了条生路自然不能恩将仇报,拼了性命也要将其安全送达。 自古行军打仗粮草先行,此去洪州也不例外,这一百万两银子要提前一天出发。 洪州府地处昌南城西南方向,中间以鄱阳湖相隔,其中有两条路线,第一条沿西南而行,途径鄱阳县,然后乘船横跨鄱阳湖,路途较近。 第二条同样是沿西南而行,途径鄱阳县后继续走陆地,绕过鄱阳湖,路途较远,却不用乘船。 任宁自然选择第一条路,既能节省时间还能领略鄱阳湖的大好风光,盛仓他们需选择第二条路,水运相对来说并不安全,若是敌人埋伏在水底不会露出任何破绽。 买了些好酒好肉后任宁为他们践行,五辆看似不起眼的马车就这样载着一百万两银子趁着夜色出城。 送走他们任宁也把自己该带的货物装上马车,准备着第二天一早出发。 任宁准备了两辆马车,除了自己之外还带了小六子、绝情、傅元以及蔡嘉。 身为会长的他自然要带几名随从,傅元跟随林承运参加过商会也算有些经验,至于蔡嘉自是为了展示厨艺,宣传昌南食府。 途径昌南城南门的时候几名士兵见了任宁毕恭毕敬,哪还敢搜查,任宁却是按照惯例将马车内的货物展示出来,他可不想自己有这些特权。 自从上次“兵变”之后昌南城的守城校尉已经换成沈礼的人,自然听说了任宁的大名。 沈礼同样出现在南门,看着任宁出城欲言又止,似乎有重要事情,最后也只能叹息道“希望昌南城不要出太大的乱子。” 刚出南门道路上比较拥挤,马车的速度不算快,任宁也不着急,三天时间足够他去往洪州城,倒不如欣赏周边的美景,就在此时分明有个黄色身影从城门中跑出。 第二百一十一章亏欠的女人 黄色身影速度不算快,却很匆忙,拖着长裙跌跌撞撞的一路小跑,目标似乎正是任宁他们的马车。 离得近了任宁才看清楚,这分明是林湘儿,正停在距马车不足百米的地方气喘吁吁,略显憔悴的脸颊也泛着红晕,也增添了几分活力。 任宁不知林湘儿为何独自出城,见她没有继续向前的意思也便接着赶路。 另一辆马车上的傅元、蔡嘉也发现了林湘儿的身影,不自觉的回头看了几眼,想对任宁说些什么,却又咽了回去。 他们二人也听闻林家有个才女名为林湘儿,尤其是傅元曾多次出入林府,并且有幸见过林湘儿几面,留下深刻印象,若他儿子再优秀些定会疯狂的追求。二人见任宁默不作声也当没看见身后的林湘儿,继续赶路。 此刻道路仍显得有些拥挤,马车不足以飞奔,却要比寻常人走路的速度快了不少。 林湘儿努力与马车保持着一定距离,奈何越来越远,她也只能开始奔跑,那般柔弱的身躯仿佛随时都有跌倒的可能。 “宁哥,宁哥,林小姐还在后面!”大概又前进了几百米之后小六子轻声提醒道,他看得出来任宁在刻意回避林湘儿,若不是见她楚楚可怜小六子也不会多嘴。 这段距离任宁故意不看身后,希望林湘儿不再跟着,怎料她还是一直跟着。 让一名柔弱女子去追赶马车总有些不近人情,更何况林湘儿三番几次的帮助他,即便任宁是铁石心肠此刻也不能放任不管。 马车停住后林湘儿也停下脚步,似乎是为了得到短暂的休息,也似乎是为了跟任宁保持一定距离。 “林小姐,您这是要去哪里?”任宁大声喊道,他确信十米外的林湘儿能听到他的声音。 林湘儿本是低着头弯着腰双手拄着膝盖大口大口喘息着,听到任宁的声音后微微抬头,身躯也缓缓站直,脸上的表情微微颤抖说不出欣喜还是悲伤,总之一句话也不说,只是默默的盯着任宁。 来炎朝之后任宁思想活络了很多,也接触了不少女子,却始终弄不清女人的心思,他也不愿与林湘儿有过多交集,上了马车继续前进。 任宁刻意让自己看着前方不回头,心思却已经落在身后,这倒不是说喜欢林湘儿,只是感觉对她有太多亏欠。 在炎朝接触的这些女子,有对他一往情深的也有萍水相逢的,有甘愿为他付出一切的,也有为了利益的。 他与秦歆瑶算是两情相悦终将修成正果,算不上亏欠,与萧语诗爱恨交加,既被她伤害过,也伤害过她,总算是两不相欠了,唯独对林湘儿有愧疚感,林湘儿为了他不惜背叛林家,冒着狂风暴雨送信,之后又拿出全部家财帮他融资。 而任宁对她除了误会,谩骂,似乎连一句心平气和的话都没说过,更别谈那句谢谢。 又是几百米的路程,任宁轻声问道“她走了吗?” 小六子摇摇头却不说一句话,他不想替任宁做任何决定,旁边的傅元、蔡嘉也是同样的想法。 最终任宁还是拉着缰绳停住了马车,身后的林湘儿也跟着停下来,始终与马车保持着距离。 这段不远不近的距离既是空间上的,也是两人心灵上的,她与秦歆瑶毕竟是好姐妹不能做出对不起秦歆瑶的事。 若不是那日秦歆瑶与她彻夜长谈,鼓励她大胆的追求任宁,也不会有今日这般举动。 “林小姐,我们要去很远的地方,您赶快回去吧。”任宁扯着嗓子喊着,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林湘儿还是默不作声,静静地盯着任宁,这般专注的眼神着实让人怜爱。 “驾驾!”任宁催促着马车飞奔,他不想这样继续纠缠下去,毕竟还有要事在身。 马车的速度急剧加快林湘儿有些措手不及,双手挽着长裙快速奔跑,没有双臂维持平衡她的身体摇摇晃晃,最后还是被一小块石头扳倒,脸蛋朝下重重的摔在地上。 虽说地面比较松软,但她细腻的皮肤还是露出丝丝血痕,疼痛感传遍全身,娇生惯养的她何时受过这等委屈,泪水不停在眼眶打圈,她却不想让任宁看到自己脆弱的一面,也要跟秦歆瑶那般坚强。 她本是高高在上的大小姐,身边始终有众多女婢伺候,然而自从任宁出现后一切都变了,可以说这些委屈都是任宁带给她的。 “宁哥,林小姐摔倒了。”看着林湘儿这般凄惨小六子实在不忍,声音极细的在任宁耳边说着。 任宁真想扇自己两巴掌,这根本不是男人的行为,没等马车停稳他便跳了下来。 林湘儿不想让任宁见到自己如此狼狈,双手撑着地面踉踉跄跄的站起来,脸上还粘着不少泥土,土里土气的没半分大小姐的样子。 “任老板,林小姐可能是受邀参加洪州商会的。”傅元拍了拍脑袋突然说道,他只想到林湘儿与任宁的关系,竟然忘记林湘儿每年都会以才女的身份出席。 任宁没有立即说话,表情急剧变化,确切的说是含着泪水,眼前这个蓬头垢面不说话的小姑娘分明是埋藏在任宁心中永远的痛。 他清晰的记得两年前在鹊桥旁边遇到的那个小姑娘,同样是蓬头垢面,同样不说话,也是这样一直跟在自己身后回了任府。 眼前这个任宁头脑聪明无疑是理智的,他能分清爱恨情仇,而这个身体的主人憨厚可掬,不愿把所有关系都加一个定义,“小哑巴”对他好,那他便全心全意的对“小哑巴”。他完全消失之前也曾说过没有了任何怨念。 萧语诗这个名字并非从任宁的脑海中消失,而是被埋藏在内心深处,一旦触碰必定痛彻心扉。 在别人看来任宁的泪水毫无来由,总不该由刚才的铁石心肠直接柔情万种,他怕被别人看出破绽,尽量控制着情绪,态度也转变了许多“林小姐,您要去洪州府吗?” 林湘儿双眸微微触动,用力的点头。 “若您不嫌弃可与我们同行。”任宁态度诚恳的说到,总算是主动发出邀请。 第二百一十二章鲲之大,一锅炖不下 作为江南西道首府洪州城道路四通八达,北侧有越过庐山后的山路,东侧有横跨鄱阳湖的水路,南侧则是平原之地,数十条小路汇聚在一起。 昌南城至洪州府都要经过鄱阳县,押送着百万量银子的盛仓等人选择了林间小路。 这是条官道,两丈有余,可容四马并行,算是运输物资的必经之路,也变成了山贼“光顾”的地方。 盛仓他们一行十一人,绝情骑着黑星走在最前面,盛仓他们每两人押运着一辆马车走在最后面。 由于马车负重大,走的并不快,每一步都要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却因为宽大的车轮没留下多深的车辙。 自他们离开昌南城已经两天,越过鄱阳县又行进了近百里地,道路两旁的树林愈发繁茂,却不见林间的活物,唯独听见知了不停的鸣叫。 正所谓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走在最前面的绝情却本能的露出一丝警惕,不仅是他,有着丰富经验的盛仓等人也嗅到一丝危险的气息。 “哼!”盛仓双脚跺地,庞大的身躯竟是引发小范围的颤动,气势何等逼人。 其他几人也纷纷露出手中明晃晃的兵器,丝毫不畏惧埋伏在暗处的敌人。 他们也不主动攻击,只是用气势威慑对方,这绝对比奋力厮杀要好得多。 “三寨主,要不要动手?”埋伏再暗处的山贼焦急的问道。 这名细皮嫩肉的中年男子既是三寨主也是军师,山寨也凭借他的计谋逐步扩大,眼下带了百十来名弟兄下山抢劫,恰好遇到盛仓等人。 “不急。”此人微微皱眉,显然是看出盛仓他们的实力,从鸟笼里放出一只白鸽,振动了几下翅膀飞在道路上方。 盛仓他们十人中有精通射术的,没等白鸽飞过已经挽着长弓将其射落。 “一只普通鸽子而已,继续赶路。”盛仓接住掉落的白鸽,检查一番并未发现纸条,用着极为浑厚的声音喊道。 对方的三寨主眉头皱的更紧,白鸽只是为了试探盛仓他们的实力,这也算得到了证实,急忙说道“不要轻举妄动,对方很强。” 说实话他们这一百人未必敌得过盛仓他们十人,最多落个两败俱伤,为了些不清不楚的货物搭上性命也不值当。 这些山贼对三寨主的话言听计从,按捺着原地不动,等盛仓他们的身影消失后才靠了过来。 三寨主贴着地面大概比对了一下车辙的深度摇着头说到“货高三尺,车辙不及一寸多半是些粮食,没必要追。” 刚才没有直接出击不代表他们放弃,倘若确定车上装的是金银珠宝即便拼了性命也要抢个一二,如此也只能眼睁睁看他们离去,等待着下一批“小肥羊”。 再来看任宁这边,受到邀请的林湘儿欢喜的上了马车,却还是一言不发。 任宁这才发现她手中的邀请函,脸上有些尴尬,林湘儿并非是要跟着他,同样是要去参加洪州商会。 按照惯例会长要与才子、才女同行,否则很可能丢了面子,毕竟昌南城在洪州府眼中不堪一提。 同坐车辇的二人靠的很近,任宁不禁的咽了口唾沫,这倒不是垂涎林湘儿的美貌,而是有些紧张,不知该如何开口,他毕竟有些愧疚。 林湘儿也意识到气氛的尴尬,掀开车帘望着窗外的美景,任宁这才得以找到机会与小六子共同驱赶马车。 过了鄱阳县一路西行,一个时辰后便来到鄱阳湖岸边,成排的扁舟林立,船夫蜂拥而至,显然是要争抢这单生意。 此处位于鄱阳湖中部,东西三十里宽,比江州部分的鄱阳湖宽了足足五倍,乘船的价格也翻了好几倍,需一两银子,也难怪船夫簇拥着争抢。 任宁大概扫视一番,并未发现老人,怕是他们没有横跨鄱阳湖的本领,任宁找了两艘最大的扁舟,他们毕竟有些货物。 蔡嘉、傅元同坐一条船,上面还装满了货物,任宁、林湘儿、小六子同坐一条船,这也是任宁的安排,他不敢与林湘儿独处,一路上两人未说过一句话。 可能任宁觉得一句“对不起”不足以表达内心的愧疚,而林湘儿也没勇气与任宁关系更进一步。 行至湖面,面对绝佳风光任宁想着朗诵几句“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之类的诗,却又怕被林湘儿听到。 任宁还算有些理智,他很清楚林湘儿多半因为自己的“才华”对他产生了好感,倘若屡爆金句,很可能拨动少女的心弦。 鄱阳湖的水清澈动人,宛若明镜,林湘儿借着水纹看了看自己的相貌,不禁羞红了脸,急忙撩动清水洗去脸上的泥土。 与其说女人是水做的,倒不如说女人离不开水更贴切,看着林湘儿不停嬉戏清水,任宁有些痴呆。 倘若用牡丹来形容秦歆瑶,那么萧语诗便是雪莲,而林湘儿则是出水的莲花,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宁哥,宁哥,快看,好大的蜃楼。”小六子惊喜的指着前方那庞然大物说到。 任宁也注意到小六子口中的“蜃楼”,分明是一艘巨大的画舫,十米见方的船身上搭建了五层楼阁,每层的房檐下都挂了一排排大红灯笼,两侧竖着十几米高的风帆,士气何等雄伟。 “去你的蜃楼,这分明是条大鱼,你小子以后长点见识别到处给宁哥丢人。”任宁一边说着一边拍着小六子的头,倒不似主人责备家丁那般,而是两兄弟之间的玩笑。 林湘儿却是莞尔一笑,不知因为小六子的无知,还是因为任宁这般无赖的回答。 “有这么大的鱼吗?”小六子挠着头不知任宁何意。 “那是自然。”任宁装出一副博学的样子说到“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一锅炖不下。” 听了这话林湘儿笑的更加灿烂,忍不住说了句“庄周先生若是听了这话非得被你气死。” 那宛若天籁般的声音如一股清泉侵入任宁心中,他竟不知该说些什么,索性船已经靠岸,洪州城东门赫然出现在几人面前。 第二百一十三章遭人鄙视 洪州府布局与洛阳府相似,坊、市分明,街道笔直宽敞,两侧商铺林立,只是没有宫城、皇城之分,水流湍急的赣江由北至南,提供了大部分水源。 任宁等人进了洪州城已是傍晚,就近找了家客栈休息,按照邀请函上写的时间,商会明日便要召开。 鄱阳湖岸边的那艘巨大画舫任宁本还有些好奇,通过傅元的解释才算了解,原来画舫便是商会的大本营,届时各地会长齐聚鄱阳湖边,主家则立于画舫之上,也是为了彰显地位。 按照傅元的说法,商会持续两日,第一日不谈经商,只谈风雅,倒更像是一场诗文会,甚至有翰林学士参加,表现优异者可能破格提升。 “翰林学士?莫非跟沈礼同窗?”听到翰林学士后任宁立刻想到沈礼,说实话他对破格提升没多少兴趣,如果真想走上仕途完全可以借助沈礼,何须来到洪州找另一个翰林学士。 林湘儿也不是第一次参加这里的诗文会,自知才子佳人多如牛毛,倒是可以借此机会请教一番。 相比诗文会任宁更加在意第二日的商会,他还弄不清商铺的价格,也不知一百万两银子的购买能力,并且还担心盛仓他们不能及时到达。 洪州府自然环境与昌南城相差不多,人文环境有些出入,夜里的街道繁华异常,数不清的富家子在灯红酒绿中风花雪月。 由于洪州商会的召开这条临近东门的街道更加热闹,单是这一家客栈就住了不少各地的会长、才子、佳人。 晚饭时分客栈大厅人山人海,坐无缺席,多半是些穿了白衣手拿折扇腰间带玉佩的公子,欣赏着窗外赣江的美景吟诗作赋。 有写的好的,也有一般的,在听惯了李杜等大家诗篇的任宁耳中这些都是小儿科,付之一笑,也只有林湘儿用心品味,却品不出任宁这笑容中的含义。 林湘儿望着窗外月光、水光,脸上无尽遐想,也想着写几句诗篇,奈何都不足以形容这等景观,竟是低着头向任宁请教“任会长,如何把月光水光联系起来。” 林湘儿实在不知该如何称呼任宁,叫任公子有些害羞,称呼任老板又觉得生疏最终却是以任会长相唤。 以才女自居的林湘儿请教自己,任宁有些吃惊,努力想着她描绘的画面,灵光一闪“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 听到任宁这句诗词林湘儿表情微微颤动,望着窗外喃喃自语,生怕忘记其中一两个字。很显然她再次被任宁的才华折服,若不是碍于两人此刻尴尬的关系怕是要极力夸赞一番。 吃过晚饭几人纷纷回了各自住处,总有些难以入眠,想着明日要面临的盛况。 第二日天还未亮已经有人迫不及待的出了客栈,更多的则是在大厅享用早餐,总不能饿着肚子参加。 任宁睡眼稀松,却是被他们吵醒的,下了楼发现林湘儿已经恭候多时,旁边还有几名“风度翩翩”的公子想着套近乎。 这几人文质彬彬,也都是富家子弟,长相也不懒,而任宁行为粗俗,皮肤也不算白皙,唯独那张脸蛋还算英俊。 奈何林湘儿就是喜欢任宁的这种不拘一格,见他下楼笑脸相迎,气的那几名公子脸色铁青。 此刻陆陆续续有人走上街头,沿着东门而出,直奔鄱阳湖岸边。 那些自诩风流才子的仕人要比女子更为娇贵,乘着马车可不敢在日下暴晒,任宁鄙夷的看了几眼还是选择步行。 林湘儿也不反对,而是撑了把淡黄色的油纸伞遮阳,女子的皮肤终归细腻受不住烈日。 想到那些涂了厚厚的防晒霜还要撑伞的女子,林湘儿做的一点也不过分。 洪州府东门距鄱阳湖不过两里路,徒步而行的任宁一行花费了一刻钟时间,鄱阳湖岸边已经围的水泄不通。 见到他们的到来一名身穿华服身材中等的男子迎了过来,身边还跟了五六名随从,身份极为尊贵。 “此人便是洪州府会长,名为李乾。”林湘儿轻声在任宁耳边解释道,对方毕竟身份尊贵任宁也不能失了礼数。 然而李乾目光并未落在任宁身上,却是径直的走到林湘儿面前,奉承道“林小姐出落的更加水灵了。” 这话若是出自青年之口也无可厚非,而李乾已经年近百半,说这话显得老不正经,任宁立刻给了差评。 “李伯伯莫要嘲笑湘儿了。”林湘儿也不生气,而是故意加重了“伯伯”这个称呼,这倒不是为了亲切,完全是为了强调他的年龄。 旁边都是些下人,李乾脸上难免有些挂不住,视线转移到任宁身上,略带轻蔑的说到“这是湘儿的书童吗?” “你大爷的。”任宁暗自骂道“你见过这么风流倜傥的书童吗?” 这话自是不能说出来的,对方毕竟是东家,若是得罪了接下来的生意也不好谈。 林湘儿微微一笑,极尽大家闺秀的风范“李伯伯说笑了,任会长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在他面前湘儿才是婢女。” 林湘儿这话不仅介绍了任宁的身份,还故意把他抬高,既圆了场又让李乾无言相对。 “昌南城当真是无人了,竟让一黄毛小子当了会长。”李乾不依不挠的说到,总要找回些面子。 “李伯伯怕是要不及这黄毛小子了。”林湘儿咯咯一笑带着任宁钻进人群,不想与李乾多费一句口舌。 江南西道共十九州、九十县,每个县的会长及一名才子都会参加,再加上一些随从还有不少洪州府的风流才子,少说五六百人。 为了防止局面混乱鄱阳湖岸边划分出九十块狭窄的区域,前面分别插了木牌上面写着各县名称,按照指示任宁很快找到昌南城的字眼,却发现要比旁边的几块区域更小,显然是瞧不起他们。 对于这些“下马威”任宁也不在乎,他参加商会的目的本就不是为了出名,而是为了购买商铺。 湖中巨大画舫离着岸边百米距离,船上围满了全副武装的士兵,阁楼里却只有两三个身影。 “那小子就是沈礼所说的任宁吗?”船内一名身穿华服的老者指着任宁所处位置问到。 第二百一十四章舞姿翩翩 “回禀老师,正是沈礼师弟所说之人。”旁边另一名身穿华服的中年男子恭敬的说到。 “好小子,果然是一副骄傲不逊的样子。”老者微微点头说到“开始吧!” 得到命令后中年男子立刻吩咐门外的士兵,紧随其后的是喧天的锣鼓声,李乾也大概的把规则介绍一遍。 诗文会的规则每年都会改变,并且毫无规律可言,如今在每个区域面前都有一叶扁舟,扁舟上站着船夫,而本次的规则与这扁舟有关。 每个区域需派出一名善歌善舞的女子,在扁舟上载歌载舞,船夫则划着船桨靠近画舫,后面的才子根据己方派出的女子作诗,诗文、舞蹈、美貌最佳者有幸得到画舫上翰林学士接待,至于能够多大发展全凭自己。 突如其来的规则打晕了所有人,不少会长只带了满腹经纶的才子,却没有女子,如此一来算是直接丧失了机会。 “任会长,莫不是你要去载歌载舞,林小姐吟诗作赋?”李乾抓到机会调侃道。 虽说林湘儿是女子却是以才女的身份受到邀请,若她去船上载歌载舞一来有失身份,二来己方阵营也没了吟诗作赋之人,到头来也不会有好成绩。 “李伯伯恐怕误会了,湘儿本就是来唱歌跳舞的,任会长才是昌南城的才子。”林湘儿一边说着一边走上扁舟。 林湘儿这般举动让任宁不知该说什么,那些上了扁舟载歌载舞的多半是些歌妓,与林湘儿大小姐的身份相差悬殊,她这样做无疑是在自己脸上抹黑。 “我对这诗文会并不看重,你没必要这样。”任宁急忙喊着她下船。 林湘儿也知道任宁对入朝为官并不看重,她只是容不得李乾这样贬低任宁,单是这一个理由毁了名誉也值得。 李乾脸色铁青,多次想让任宁出丑却接二连三的让自己难堪,也只能咬牙切齿的说到“我倒是要看看你能做出什么诗篇。” 林湘儿超凡脱俗的身影立刻引来那些衣冠禽兽们的垂涎,纷纷瞪大了眼睛上下打量,甚至露出猥琐的表情,对于这些林湘儿淡淡一笑全然不放在心上。 各地会长的喜好都不同,也有不少经常带着歌妓出门的,眼下恰好派上用场,也有不少急忙派人去洪州城内花钱雇佣了几名歌妓,诗文会的重点是诗词而并非舞蹈。 如此算下来也有近五十名女子上了扁舟,随着船夫波动船桨行至湖面,也终于开始了载歌载舞。 青楼女子穿着花花绿绿,这五颜六色的衣衫也成了一道风景,再加上那些妖艳的舞姿立刻让那些风流才子暴露了本性,唯独任宁目不斜视径直的盯着前方。 琴棋书画是大家闺秀的必备技能,舞蹈也不例外,只不过大家闺秀跳的舞蹈内敛而不失韵味,比起青楼女子的奔放更令人回味。 林湘儿一袭淡黄色纱衣,轻轻抖动着长袖,整个人都随风飘荡,又丝毫不显得凌乱,每一个步伐都循规蹈矩,宛若九天仙子落凡尘。 当扁舟临近画舫的时候舞蹈已经完成了三分之一,开始折回,风流才子们也看腻了青楼女子妖艳的舞姿,目光纷纷集中在林湘儿身上欣赏大家风范。 不论是衣襟的淡雅,还是舞姿的内敛都给人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再加上不施粉黛的绝色面容简直让人神魂颠倒。 折回后的林湘儿目光笔直,始终停留在任宁身上,已经不单单是个舞蹈,分明用眼神诉说着一个个故事。 眼看着扁舟又回到岸边,这些才子必须做出抉择,若是想好了诗句则跟着登上扁舟,伴着最优美的舞姿吟诵着绝美诗篇。 倘若得到翰林学士的赞赏则会被邀请走上画舫,若是没有得到青睐也只能灰溜溜的折回,当然也有很多想不出诗词的只能强行停止了舞蹈,不再折回。 岸边那些所谓的才子急的额头直冒汗水,如此短的时间很难想出华丽而又不失工整的诗词,五十条扁舟也只有十人跟着折回,这十人中还有一半是在凑数,期盼最后这段行程完成构思。 看着众人那猥琐的眼神任宁本不想让林湘儿继续,反正他也不在乎能得到青睐,然而又不能让林湘儿白白抛头露面,总要拿出些真本事打李乾的脸面,赶在最后一刻跳上了扁舟。 按照规定行驶在最前面的扁舟最先吟诵诗词,完成后排在第二的那人接上,以此类推,那些还未想好的才子哀求着船夫放慢速度,颇有自信的却抢在前面。 扁舟刚离开岸边,最前面那名公子已经站在船头,开了折扇温文尔雅的说到“千秋无绝色,悦目是佳人。倾国倾城貌,惊为天下人。” “我靠,这小子不会也看小说吧!”任宁大吃一惊,他清楚的记得这首诗出自一本现代小说。 此诗算是工整,然而纯粹为了赞美而赞美,韵味略显不足,比起李杜大家还有一定差距,众人也给了不少掌声,总算是没有辱没诗文会的名头。 此人坐下后第二人显得有些慌张,显然是还没准备好,只可惜他的确排在第二位,结结巴巴的说到“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此诗一出立刻引起一片唏嘘声,这分明是《诗经》里的名篇,他这不叫作诗,而叫背诵,自然没给翰林学士留下好印象。 第三人同样略显尴尬的诵读到“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 此篇出自曹植的《洛神赋》,炎朝没有三国这个时期,曹植也不怎么出名,这篇《洛神赋》同样默默无闻,不知情的人还真以为此人学识有多高,却骗不了饱读诗书的翰林学士,同样摇了摇头,目光却始终在任宁身上。 十人中也不全是酒囊饭袋,终于一名公子轻声吟诵“双蝶绣罗裙,东池宴,初相见。朱粉不深匀,闲花淡淡春。” 这是一首《醉垂鞭》,词中以讲故事的形式诉说女子的美貌,最后一句闲花淡淡春更是用的绝妙,春子在炎朝也指女人,此处一语双关,显示出这名公子的才华。 “老师这首词不错。”中年男子在老者面前恭敬的说到,也算是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 老者同样点点头,回应道“的确是好词,却不如诗来的奔放,不如听听这小子能做出何等诗篇。”老者的目光仍在任宁身上。 第二百一十五章清平调两首 湖面上的任宁悠然自得,一边听着其他才子吟诗作赋,一边欣赏着林湘儿绝美的舞姿,丝毫不在乎扁舟已经靠近画舫。 不多时那十只扁舟纷纷到达了终点,一半写出还算不错的诗篇,一半则吟诵着前人佳作,也只有任宁不紧不慢。 “老师,想必这小子连一首完整的诗都背不出来。”中年男子对任宁充满鄙视,不觉得任宁有沈礼描述的那么神乎其神。 老者却不以为然,摇着头说到“这小子面色毫不慌张,怕是有精妙绝伦的诗词。” 这话还未落地任宁已经缓缓起身,目不斜视的盯着林湘儿轻声开口“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两句诗词刚一出口立刻引起一片哗然,无不惊叹其中绝妙,眼神中的林湘儿哪是站在扁舟之上,分明是在花海、云海之中,再伴着惊世骇俗的舞姿艳冠群芳。 老者听了脸上洋溢着享受的意味,中年男子急忙解释“是学生眼拙,任公子果然大才。” 老者却不理会,闭上双眼一副陶醉的样子,静静的等待着最后两句。年过半百的他怎会拘泥于美色,唯独精美诗篇能让其动心。 任宁从船头缓缓走到船尾,始终盯着林湘儿,他这目光是单纯的欣赏、赞美,绝非这些风流才子那般肮脏、龌龊。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首句以云霞比衣服,以花比容貌;二句写花受春风露华润泽,犹如林湘儿受上天宠幸;三句以仙女比林湘儿;四句以嫦娥相比。 如此反复作比,塑造了艳丽有如牡丹的美人形象。然而,任宁采用云、花、露、玉山、瑶台、月色,一色素淡字眼,赞美了林湘儿的丰满姿容,却不露痕迹。 林湘儿毕竟是才女,能领悟其中蕴含,被任宁如此夸赞羞涩的低下头,舞步稍稍凌乱,却并未停止。 岸边的众多才子大声喝彩,此刻绝对更看重诗词的韵味而并非林湘儿本人,画舫上的中年男子就要走出楼阁高声邀请任宁,他自然品得出此诗的价值,若是用来形容当朝天香公主,定会受到皇帝丰厚赏赐。 然而老者却摆了摆手“不可,沈礼说过这小子不贪图权贵,如此直接邀请怕是要起到相反作用。” 且不说画舫上这近百名士兵,单是岸边那些也足以把任宁绑了,老者只是不想逼他就范,分明是欲擒故纵。 然而正当众人以为任宁言尽于此的时候,他却继续开了口“一枝红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 当年李白见了杨贵妃的绝色容颜甚为惊叹,大笔一挥留下三首不朽诗篇,任宁同样被林湘儿吸引毫不吝惜的诵读其中两首,而那第三首是描写贵妃,与林湘儿不搭衬也便没有继续。 那些才子不知该作何形容,紧忙拿了笔墨纸砚工工整整的记录,估计要回去细细研读。 画舫上的老者面色纠结,原本想着欲擒故纵此刻却有些忍不住,恨不得立刻将任宁收到麾下,最终还是被理智克制住。 最后一句落地任宁的扁舟刚刚接触到偌大画舫,几人抬头仰望期盼自己得到青睐,当然他们也明白自己跟任宁之间的差距,只想着奇迹发生。 岸边的李乾脸色铁青,他对诗词没多少建树,却听到才子们那一阵阵掌声,心里有些打鼓,倘若任宁就此飞黄腾达很可能对他进行报复。 此时中年男子露面,走到船头面容万分纠结,不停的盯着任宁却又不停的叹息,最后竟然指着那名写出《醉垂鞭》的公子说到“有请公子上船一续。” 这个惊天逆转不仅让众人不解,这名公子本人也万分吃惊,长大了嘴巴用右手食指指着自己“我吗?是我吗?” “没错。”中年男子有些不情愿的回答。 “哈哈,竟然是我!我受到翰林学士的青睐了!”此人欢呼雀跃,堪比高中状元。 中年男子想指出他两个错误,其一画舫上坐的并非翰林学士,而是翰林大学士,一字之差职位却相差悬殊,能进翰林院的都称为翰林学士,而翰林大学士却是瀚林学院的院长。 其二大学士并非看中了他,他只是沾了任宁的光。 “不公平,这不公平!”林湘儿气冲冲的说到,想要找翰林学士理论,却被任宁拦了下来“罢了,罢了,这两首诗本就是送给你的而并非为了仕途。” 任宁这话的言外之意是说林湘儿比他的仕途更重要,仕途只会玷污了这两首诗,唯独林湘儿与之般配。 少女总是容易感动的,此刻内心早已哭的稀里哗啦,哪还敢说一个字。 说完这话任宁有些后悔,又不能收回,他只是想到当年李白的处境,若是诗写得好就能做官,李白早就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 众人皆替任宁感到惋惜,唯独李乾幸灾乐祸,还真以为任宁这两首诗不及一首《醉垂鞭》。 没得到青睐的十只扁舟缓缓回到岸边,满是羡慕的望着画舫上那名公子。 老者的确接见了此人,却并未给予重要官职,勉强让他当了个幕僚,所谓幕僚不过是达官贵人府上出谋划策之人。 战国时期也称作食客,当年孟尝君食客三千,颇具盛名,如此说来幕僚的身份不算尊贵,勉强踏上官途,当然有些幕僚受到家主青睐地位颇高。 扁舟归来之后诗文会也告一段落,这毕竟以商会为主,诗文不过是提前为商会助兴。 进了城门后刚刚正午,任宁可不敢浪费这绝佳时机,偷偷打听到明日拍卖商铺的具体位置。 这是一条百丈有余的小巷,位于洪州府中心地段,与赣江临近,颇有种步行街的感觉。 街道两侧林立着商铺,大概四五十家,全部重新装修,门匾空无一字,就连街道名称也空着,显然是为了这次商会特意准备,怕是要卖出不菲的价格。 “啧啧,黄金地段,环境优美,店面统一装修。”任宁不禁感叹“这是要狮子大开口的节奏啊!” 第二百一十六章求助金老板 由于商铺还未开张街上的行人不算多,恰好给了任宁仔细研究的机会。 比如说最前面几家商铺卖些小饰品,多以刺绣,木雕为主,然后配合几家小吃店例如烧烤、冰粥之类。 如此布局让行人眼前一亮,立刻勾起逛街的兴趣,接着是布坊、陶瓷店等,将档次提高,一般来逛街最开始花费小钱接着才花大钱,紧接着是几家茶楼让顾客稍作休息。 过了茶楼后顾客身上带的银两所剩不多,此时开几家钱庄,解决经济问题,最后几家自然是酒楼、客栈,供顾客吃饭休息,如此一条龙购物方式绝大赚一笔,前提是这些商铺都被任宁拿下。 任宁大概问了周围几家商铺的价格,几乎都在三四万两之间,此处怕是还要高出一截,暂且按照四万两一家进行计算。 也就是说任宁那一百万两白银只能买下二十五家商铺,还空余了近二十家,如此一来商业布局完全会被打乱。 “钱钱钱,老子这辈子怕是跟缺钱结下了不解之缘。”任宁自嘲道,现代的他为了挣钱四处奔波,如今总算当了老板甚至懂得融资,却还是差钱。 “金老板!没错金万年也在洪州城!”任宁灵光一闪突然想到与他有过交集的金老板。 当日他能轻而易举的拿出十万两银子足以说明家产之丰厚,估计比全盛时期的林家更有钱。 金老板在洪州城位置不低,仅次于会长李乾,随便问了个人便得知金府所在。 作为洪州城数一数二的富商,金府坐落于中心地段,与这条街相距不远,一刻钟后任宁便发现那一扇朱红色大门,一丈见方的牌匾上写着金府两个大字,周围全部镶了金边,阳光照耀下闪闪发光。 四名身材挺拔精神矍铄的家丁立刻拦住任宁,大声问道“干什么的?” 任宁仔细打量这几名家丁,不由的生出赞叹,金府不仅建筑雄伟,装饰华丽,就连家丁的选拔也极为苛刻,比秦府不知强了多少倍。 “在下任宁自昌南城而来,找金老板有事相商,还请通报。”任宁恭敬的说到。 金老板乃生意人,广交天下好友,家丁们也知道这点,急忙去通报,不敢擅作主张。 前去通报的这名家丁速度不慢,还是用了进一刻钟时间才赶回来,足以说明金府的宽阔。 “任公子府上有请。”这名家丁态度变得更加谦和,自然是金老板说了些什么。 任宁回敬一个礼仪,跟着此人进了偌大的金府,内部布局与昌南城大体相似,只是更加奢华与宽阔,府内的家丁个个腰板挺直走路有序,绝对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金府的大厅正对着大门,中间以假山相隔,距离少说有五百米,与深宅大院这个词汇相得益彰。 大厅门高三米,宽两米,上面雕刻了六只倒立的蝙蝠,象征六福来到,也是商贾之家最常用的雕刻。 大厅深处一个肥头大耳、油光满面的富贵男子正等着任宁,见到他的身影露出极为灿烂的笑容,这也是金老板的待客之道。 他从不会轻视任何一名有志青年,甚至给予帮助,也全当做是投资,万一对方飞黄腾达定会十倍百倍的回报自己。 “几月不见任公子竟然成了昌南会长,真是年轻有为。”金老板笑着说到,即便处于深院他的消息照样灵通,九十个会长的名单早就送到金府,甚至连诗文会上发生的事情也一清二楚。 “几月不见金老板愈发神采飞扬,想必又大赚了一笔。”任宁同样客套的说到,总要给对方留个好映像。 “不知任公子今日有何贵干?”金老板开门见山的问道,他可不觉得任宁是专程来拜访自己的,毕竟两人还未达到那种关系。 被金老板这样直截了当询问,任宁嘿嘿一笑“既然金老板开门见山,晚辈也不好再卖关子,此番前来是邀请金老板挣大钱的。” “挣大钱?”听到这三个字金老板也来了兴趣,竖起耳朵听着任宁接下来的说辞。 金老板是生意人,不会做赔本买卖,任宁不认为他能借给自己钱,索性邀他一起入股,也算是加大了融资。 任宁先是把股份制的思想给金老板讲述一遍,金老板不断点头自是明白其中奥妙,也知道任宁何意却是不做声,继续听着。 讲完股份制后任宁本应说产业多元化的优势,然而这对金老板没多少吸引力,金府旗下的产业恐怕堪比整个昌南城没必要与之为伍。 为了彻底说服金老板任宁把步行街的布局极为详细的介绍了一遍,还特意强调“一站式”服务这个词汇,极大的引发了金老板的兴趣。 “不知任公子还差多少银子?”金老板试探性的问道,也大概的衡量一下此中风险。 任宁伸出五根手指“五十万两,五十万两足以。” “五十万两?”金老板暗自思索“五十万两不是个小数目,但这一百五十万两不能将整条街的商铺买下。” “晚辈自有妙计,只需金老板应允。”任宁满怀深意的笑道。 各类投资金老板都有涉猎,很快判别此次的利与弊,神情变得严肃起来,伸出两根手指头“两点,只要任公子能够做到两点金某愿意出资五十万两。” “哪两点?” “其一你必须保证昌南城这些产业有竞争力。” “没问题,明日晚辈自会给金老板一个满意答复。” “其二,你必须将所有商铺尽数买下。” 金老板话不多却都说到点上,任宁描述的这些产业洪州城都有,并且极为兴盛,他不过是改变了一下布局而已,若没其它亮点早晚会被淘汰。 将商铺尽数买下也是硬性条件,总不能让几家没有规划的商铺乱了整条街的秩序,所以说这两点若是办到了定会大赚一笔,由此可见金老板的精明之处。 两人之间算是完成了秘密约定,任宁兴高采烈的离开,即便金老板没提出这两个要求他也会不遗余力的做到,否则也没必要在洪州城投资。 “老爷,当真要给这黄毛小子出资五十万两?”一名白发苍苍的老人走到金老板面前,满是担忧的问道。 “倘若他不能完成这两点要求我自然不会出资,若是他完成了这两点要求,那这笔生意稳赚不赔。”金老板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到时候别人红着眼要出资也没了机会。” 第二百一十七章官居一品 这一日洪州城内热闹非凡,类似任宁这种对商铺有想法的会长开始筹谋,没想法的全当是一次游历,徘徊于各大繁华街道之间。 商会第一日是才子天地,第二日却是商人的主场,以往这个时候巨大画舫会在湖面消失,翰林大学士才没空理会这些泛着同臭味的交易。 然而此次画舫竟然还漂浮在湖面,并且上面又多了不少士兵,显得更加尊贵。 李乾有些头大,以往这个时候他成了主人,拥有绝对的话语权,此时却要在主人中间加一个“持”字,成了主持人。 没了诗文会画舫稍稍靠近岸边,离了大概五十米的距离,刚好能听到岸边的交谈。 此刻人数与昨日相仿,那些展示完才华的文人还算给各自的会长不少面子,纷纷留下来与之同行。 当画舫停下来之后五层楼阁内走出一名身穿毳冕,冕有七旒,衣裳绣有五章纹,佩金饰剑,气势逼人的中年男子。 此人穿的显然是官服,甚至比沈礼的更为华丽,任宁不得不大胆猜测他的身份,也就在这个时候旁边众人纷纷下跪行礼“参加何大人。” “何大人?”任宁不知此人真正身份,却跟着一同下跪,通过打听才知道,此人名为何魁,正是洪州府府尹,官居三品,位列朝堂。 任宁了解过炎朝官员制度,洪州府府尹今次洛阳府尹,官居正三品,不仅职位高,而且有实权,反倒是翰林学士空有官职并无实权,身份要低于洪州府尹。 若不是这样沈礼也没必要忌惮赵明远这样一个区区七品县令。 然而这名神秘的翰林学士仍不露面,洪州府尹倒像是下属。 洪州府尹的出现把李乾吓出一身冷汗,乖乖的跪在地上竟是忘了如何开场。 众人本以为何魁想要亲自主持这次商会,不曾想他只是露了个脸吩咐李乾主持,接着回到楼阁内,分明是为了壮大声势。 “范大人,商会开始了。”进了楼阁后何魁恭敬的对着老者说道,地位显然不如对方。 这名老者正是皇帝身边的红人,范进,也是瀚林学院大学士,瀚林学院乃炎朝最高的文人机构,直属皇帝管辖,负责起草一些诏书,却并无实权与官职。 身为翰林大学士的范进拥有至高无上的荣誉,也算是皇帝的代表人,为此特意加封太子太师官居从一品,甚至高于尚书令、中书令、侍中等三省最高官员,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也难怪何魁俯首称称。 其实范进这个太子太师官职也是虚设,原因很简单炎朝根本没有太子,只有一个天香公主,他充其量算作公主太师,此事众人心知肚明也不便说破,免得得罪皇帝。 “本官交待的事情办了吗?”范进面色威严,不苟言笑的说到。 “回禀范大人,已经派人去吩咐了。”何魁继续恭敬的回答道。 范进这才点点头,重新回到座椅上隔着纱窗看着岸边场景。 此刻李乾已经把大体的步骤介绍了一遍,九十个区域按照自南向北的顺序依次介绍各自产业的特色,特色好坏不进行排名全当宣传,为了在一天内完成,每人必须控制一炷香的时间。 一个时辰为二十四炷香,九十炷香也要三个多时辰,足足一天时间。 在商人看来时间就是金钱,众人也无过多疑问,展示立即开始。 最南边那人来自豫章县直属洪州,因此才有绝佳位置,众人目光纷纷集中在此人身上。 此人手执宽一米的画卷,吩咐旁边两名家丁展开,足足三米长,上面绣了色彩斑斓的江山社稷图,极为震撼。 “我豫章县女红出色,绣工精湛如行云流水,想在洪州城开一家刺绣坊。”这名男子趾高气昂的说到,显然是胸有成竹。 李乾暗自点头,急忙说到“管家快些记下。” 抛开刺绣本身单凭李乾与此人的关系也要给他留个好地段,昨日两人还把酒言欢。 第二人来自丰城县同样隶属洪州,拿出五颜六色的布匹,指派了几名婢女放在木桶里搓洗,清水不曾有一点污染变色,布匹柔顺光滑。 此人也来了劲头“我丰城县布匹鲜艳而不掉色,挺直而不粗糙,实乃布中佳品,想在洪州城内开一家织布坊。” “不会是用甲醛浸泡过吧!”任宁暗自说到,却不看好此人手中的布,不掉色且挺直的布分明是浸泡了甲醛。 “管家记下来。”李乾继续满意的点点头。 昨日与他吃饭的可不仅仅是豫章县会长,分明聚集了洪州六县的所有会长。 接下来四家同样隶属洪州,展示的商品各不相同,也算有些特色,全都得到李乾的极力推崇,由此可见洪州商会表面上看惠及整个江南西道,实则是洪州自己的商会,旁人不过是做个陪衬。 接下来是宣州十县,他们同样拿出自己的特色,甚至有人展示了黄山毛峰,把任宁吓了一跳,他也暗自庆幸太平猴魁长在光明顶上。 对于宣州十县李乾没了方才那般热情,选了两个较为满意的让管家记下。 紧接着又是江州三县,江州与洪州中间只隔了庐山,平日还算有些交往,并且都在鄱阳湖西岸,多少有些情分,李乾态度稍稍好些。 浔阳县会长展示的全都是是些水产品,任宁又是一身冷汗,并未发现大闸蟹的踪影才算放心。 江州之后终于轮到饶州五县,任宁排在第二个多少有些紧张,他要展示的商品颇多,一炷香时间绝对不够用。 此时却从画舫上下来一叶扁舟,一名男子走到李乾耳边轻声说到“何大人有令不限制任会长展示时间。” 听到这话李乾脸都绿了,他倒不是怕任宁有多好的表现,而是没想到何魁竟然亲自点名,这分明是一种预示。 为了节省时间任宁早早把要展示的商品放在面前,此刻正要拿出来却听到李乾一脸轻蔑的说到“小子看你也没什么本事,本会长给你特权不限制展示时间,只怕你一炷香时间也用不了。” 这话表面上是在嘲讽任宁,实则给了他莫大的权利,任宁大概能猜出事情的来龙去脉,也不去辩驳,内心紧绷的弦终于落地。 第二百一十八章陋室而居? 在李乾说出这话之前任宁的担心有二,其一不能完美的展示所有商品,其二等不到一百万两白银,这两点直接关乎购买商铺的成败,得到允诺后自然要放慢速度,给盛仓他们多争取一些时间。 任宁不紧不慢的打开一个木箱,缓缓拿出一个雕刻着山水图的青花瓷瓶,其素白如纸、淡蓝如水的颜色立刻让人眼前一亮。 多半人大吃一惊,不曾见过这般超凡脱俗的瓷瓶,也有人略有耳闻,比如江州三县的才子,当初任宁与江州王老板有过交易,算是打进了江州市场。 画舫上的范进立刻来了兴致,急忙问道“这便是沈礼提到的青花瓷吗?” 对于青花瓷范进也不陌生,沈礼已经不止一次购买这类御器,如今不过是再睹风采罢了。 “没错。”范进的弟子思索片刻回应道“此子特意做了首《淘歌》”。 “恩,我也有些印象。”范进点点头表示赞许,他还记得那句“白釉青花一火成,花从釉里透分明”。 吊足众人胃口后任宁缓缓而道“此瓶名为青花,汇聚天地水土之精华,由业火烧制七七四十九天凝练而成,本真柔弱的色彩透出智慧的清淡,素而不浊,淡而含蓄,婉转细腻,隐藏得愈加涵蓄而韵味别生!” 任宁开口便是一顿侃侃而谈,硬生生的把一个瓷瓶夸作仙物,最后还不忘以诗词结尾“雨过天青云破开,鬼谷下山入梦来。远尘淡墨调烟雨,一见倾心携画台。” 此诗将烟雨融入青花瓷内,恰如其分,再配上鬼谷等神秘色彩,更加令人着迷。 “好一个远尘淡墨调烟雨,一见倾心携画台。”画舫内的范进极力夸赞,身为文人,他不仅爱青花瓷更爱这首诗,对任宁更是一种求贤若渴的态度。 “瓷好,诗更妙。”画舫内传出一个既威严又赞叹的声音。 这还是范进第一次与众人对话,足以说明青花瓷的价值,那些才子们疯狂的向任宁这边涌动,期盼着购求一二,即便不得,近距离观察也是一种享受。 隐藏在人群深处的金老板暗自点点头,算是给任宁加了一分。 “李会长我想在洪州开一家青花瓷店您不会介意吧!”任宁语气恭敬,实则带有威胁的意味,如此状况李乾哪还敢说个不字,脸色铁青的回应“只要任会长能拿出足够银子李某没有意见。” 此番青花瓷算是在整个江南西道闻名,若是在洪州开几家商铺定然卖的火爆,并且不少文人墨客慕名而来也能增加洪州经济,作为洪州商会会长李乾没任何阻挠的理由。 在气氛最浓烈的时候任宁拿出一包茶叶,放在茶壶里冲了遍开水,然后倒掉,重新加水,沏茶学问很深,任宁也只是懂个皮毛,总之不喝第一泡。 说了那么多口渴也是正常,哪曾想他是要推广这包茶叶。 “此茶名为猴魁两端略尖,扁平匀整,肥厚壮实,全身白毫,茂盛而不显,含而不露,色泽苍绿,叶主脉呈猪肝色,宛如橄榄;入杯冲泡,芽叶徐徐展开,舒放成朵,两叶抱一芽,或悬或沉;茶汤清绿,香气高爽。”任宁继续侃侃而谈。 “这小子当真有张三寸不烂之舌。”这是范进对任宁的评价,说不上褒奖也说不上贬低。 任宁这番介绍已经令不少人感到口渴,再加上太平猴魁独特清香气息,皆是狠狠咽了口唾沫,等着喝上几口。 “想必几位大人也口渴了,不如屈尊品尝一下此茶。”说完任宁端着茶壶,又拿了几个青花瓷茶杯交给一名船夫。 船夫在这起到联络员的作用,很快把茶交给一名士兵,然后传到何魁手中,再接着是范进学生手中。 作为翰林大学士范进时刻有被人谋害的危险,饮食方面特别小心,弟子拿出一根银针就要插进去试毒。 “免了吧。”范进轻声阻止,一来他相信任宁的为人,二来银针很可能影响茶的香气,于是亲自端着茶壶倒进茶杯,轻轻抿了一口,立刻生出一种醇厚爽口、回味无穷的感觉,大为赞叹“好茶,果然是好茶。” 这声音同样是说给外面人听的,围在任宁周围的那些才子厚着脸皮跟任宁讨一口喝,任宁也不吝惜不仅让他们喝光了茶水,还把一大包茶叶免费赠送。 “李会长,晚辈在洪州开几家茶楼如何?”任宁语气依旧恭敬,问法却咄咄逼人,由不得李乾反对。 “自然没有问题。”李乾额头冒出汗珠,任宁的出现完全打乱了他的节奏,允诺给别人的那些商铺很可能无法兑现,也只能期盼任宁买不起。 任宁做事喜欢趁热打铁,紧接着拿出文房四宝:笔、墨、纸、砚,其中笔、纸、砚较为普通,唯独墨用镶着金边的木盒装着,凸显其中尊贵。 很显然任宁这是要推广“徽墨”,他很清楚墨的好坏不是看出来的而是写出来的。 写毛笔字是任宁的弱项,他提前考虑过请一名书法过硬的才子,不曾想林湘儿自告奋勇,承接了这项工作。 任宁摆了张桌子,把宣纸铺平,开始细心的砚墨,林湘儿用那削葱根般的手轻轻拿起毛笔,微微蘸了点墨水开准备书写。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任宁摇头晃脑的背诵着《陋室铭》。 练习书法有几篇名作,《兰亭集序》算一篇,《陋室铭》也在其中,《兰亭集序》篇幅太长,况且为人熟知没什么新意,于是任宁便选了这片《陋室铭》。 林湘儿看似瘦弱的身躯,写起字来却是龙飞凤舞,一行行秀娟小字充满灵气,活灵活现的出现在众人眼中,伴随着一句“孔子云:何陋之有?”而结束。 “好一个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未见其字已闻其声,范进细细品味这几句话,脸上不免露出一丝忧伤“这小子是告诉我他无心朝野,只愿陋室而居。” 第二百一十九章皇家冰窖 这首《陋室铭》立刻引发那些才子的兴趣,细细品读,同时也生出一个问题,谁是诸葛?谁又是子云? 任宁自是不会解释这些问题,总不能讲一本三国吧,怕是三五天商会都开不完。 品读完《陋室铭》之后众人才把目光放在这一行行乌黑发亮的小字上面,不免有些赞叹。 “此为昌南墨。”任宁故意给“徽墨”换了个名字,否则定会引起别人怀疑,继续侃侃而谈“此墨色泽黑润、坚而有光、入纸不晕、舔笔不胶、经久不褪、馨香浓郁。” “呈上来。”画舫内的范进只听到任宁的介绍并未见到实物,急忙命人把这首《陋室铭》拿过来。 见到之后不断点头,确信任宁所言非虚,立即说到“此墨极佳,任公子可否送本官两盒?” “徽墨”的确比其它墨要好一些,却没那么明显,若非专业人士很难评估,范进明面上是向任宁要墨,实则极力推崇。 试想一下翰林大学士用的墨定会成为各地才子竞相争强之物,范进一句话胜过任宁所有解说。 “这老头如此给我面子?”任宁喃喃自语却是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身为商人的他知道一切帮助都要以等价的回报作为交换,范进必对他有所图。 “我也要!我也要!”上百名才子蜂拥而至,争抢着购买“昌南墨”,自然不会吝惜。 任宁给范进准备了两盒,剩余的全部免费赠与,他不指望这几盒墨挣钱,不如当做宣传。 “李会长。”任宁轻声叫着。 “没问题,没问题。”李乾知道任宁接下来要说什么,提前回答道。 推销完“昌南墨”任宁仍未见到绝情的踪影,心里有些焦急,宣传做的再好,没钱购买也只是徒劳。 这个时候蔡嘉拿着一个笼屉缓缓穿过人群,其中散发的香气令人垂涎三尺。 “任会长,你不会是要在这吃饭吧!”李乾抓住机会调侃道,此话立刻引发一阵大笑。 任宁同样大笑起来,脸色又瞬间变得严肃“有何不可?难不成李会长想让何大人、翰林学士饿肚子吗?” 任宁给李乾扣的这个罪名可不轻,李乾脸色铁青,却不敢多说一个字,可不想坐实了这个罪名。 任宁这话还表明这一笼屉美食专为何大人、翰林学士而准备,船夫也变得机灵立刻送到画舫之上。 笼屉内的香气立刻飘满整个画舫,范进弟子急忙打开,脸上露出意思不悦“几个包子而已。” 身为翰林学士此人也算吃遍了山珍海味,平日见了包子丝毫不予以理会,也难怪有这种轻蔑的表情。 范进与他的想法截然不同,任宁一直令人大开眼界,这几个包子很可能暗藏玄机。 拿起筷子轻轻夹了一个放在嘴里,鲜嫩的味道透过舌尖冲击着范进的味蕾,立即露出一副享受的样子,细细品尝,不停点头,还不忘称赞“此包皮薄、馅嫩、鲜而不腻,实乃人间美味。” 何大人与范进弟子见范进这般夸赞,也吃了一个,同样被这美味折服,表情更为浮夸。 能有如此味道的包子自然是蟹肉包,倘若直接上一盘大闸蟹很可能被人认出,为了保存神秘感任宁取蟹黄、蟹肉为陷做了包子,不仅保留了大闸蟹的鲜美又增添包子的松软,味道更佳。 “这碗冰粥献给大人解暑。”炎炎夏日中任宁拿出一碗冰镇绿豆粥,交给船夫。 时至六月烈日当头,即便画舫内有扇风的婢女也挡不住火热的气温,再加上吃了热腾腾的包子绝对想喝点清凉可口的。 “冰粥?”听到这个名字范进觉得有些奇怪,这种气温下怎么可能会有冰粥。 然而事实就在眼前,摸着冰凉的瓷碗感受其中温度,范进喝了几大口瞬间神清气爽,却是厉声对着画舫外喊道“来人!将他抓起来!” “难不成吃了蟹黄包后喝冰粥拉肚子了?”任宁大概做了个判断,也怪自己疏忽,忘记吃完海鲜不能喝冷饮的道理。 岸边的几名士兵立刻将任宁控制,突如其来的变故令林湘儿惊慌不已,李乾倒是露出一副诡异的笑脸“终于自食恶果了。” 被控制住的任宁总要讨个说法“草民不知所饭何罪?” “偷窃皇家冰窖你说是何罪?”范进厉声说到“将此人带过来,本官要亲自审问。” 夏日唯一存冰的地方便是皇家冰窖,任宁这碗冰粥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皇家冰窖,这可是杀头的大罪。 任宁这才恍然大悟,并非范进喝了冰粥拉肚子,而是要治他偷冰之罪,被押着上扁舟之前急忙拿了块硝石。 “老师偷窃皇家冰窖可是死罪,直接打入死牢便可何须您亲自审问?”旁边的学生有些不解,也的确有些惋惜任宁这么一个人才。 “这小子如此聪明,若真的偷了皇家冰窖怎敢当众拿出来。”范进笑着说到。 “那这冰粥如此得来?”此人愈发不解。 “押过来问一问不就清楚了吗?”范进笑声愈发诡异“先定他个大罪,再进行释放,总能欠我们个人情。” 两人说着任宁已经被押送到门前,两名士兵明晃晃的弯刀架在他脖子上,颇有种罪犯的感觉。 “押进来。”范进面色再次变得严厉。 反击态度的转变让任宁深刻理解“伴君如伴虎”这句话,况且他只是翰林学士并非皇帝,也更加坚定了不入朝为官的想法。 “说吧,是如何进行偷窃的?”范进与任宁之间隔着一面屏风,隐约露出个身影。 任宁毫无不畏惧,不慌不忙的回答道“草民,并未偷盗,这冰粥是凭借特殊方法制备而来。” “哦?是何方法?”范进来了兴致,身影依旧严厉。 听到这话任宁感觉自己中了圈套,这哪是为了审问他,分明是为了获取制备冰粥的方法。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任宁也没有办法,只得拿来一个木盆,里面放了一半的水,接着放入一大块硝石,水中立刻泛起白烟,硝石快速融化,水温也不停降低。 片刻之后原本还算温暖的水竟是结了一层厚厚的冰。 第二百二十章竞拍商铺 “妖术,这小子竟会妖术!”旁边的弟子惊恐的说到,不曾见过化学变化的他自然吃惊,范进还算能保持着冷静。 “妖术你妹。”任宁暗自骂道,也只能用最简单的语言解释“硝石能给水降温,也便制备冰粥。” 这个解释范进大概能够接受,只是对木盆中的硝石充满兴趣,最后淡淡的说到“放他走吧。” 范进这种恩威并施的做法任宁不以为然,仍旧坚持着自己的想法,全当是公开了一个专利。 重新回到岸边之后林湘儿难以抑制内心的激动,竟是紧紧的抱住任宁,这令任宁有些难为情,推开她吧显得有些不近人情,不推开又觉得对不起秦歆瑶,只能等她情绪消退后很自然的分开。 被翰林学士抓上画舫又安然无恙的回来,绝非常人能及,众人对任宁又多了几分赞叹,相比这些任宁更为高兴的还是看到了绝情。 沿着绝情所在方向任宁同样看到了那五辆马车,底气十足的说到“李会长不知……” “可以,可以。”李乾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他唯一期盼任宁没有足够的银两购买商铺,否则定会在洪州城掀起一阵风雨。 介绍完食物后任宁没有继续,他的目的已经达到,至于那些小饰品、钱庄之类的没必要宣传,到时候一起开业定会火爆。 经过任宁这一番折腾已经过了午时,不过接下来倒也省了时间,那些原本就摇摆不定的会长自知商铺没有任宁的竞争力强,也便放弃了在洪州购买商铺的想法,干脆不去介绍。 也有些不甘心的拿出压箱底的商品同样配上诗词进行修饰,或多或少的博得掌声,算是大概给人留下点印象。 又过了一个时辰,所有人完成了介绍,也终于开始了最激动人心的环节——竞拍。 所谓的竞拍自然是以价格说话,李乾命管家记录的那些名字也起到一些作用,记录了名字每家商铺可以少出两千两,也就是说倘若任宁跟一个没有记录名字的老板抬价,对方出价四万两任宁只需出到三万八仟两便能拿下。 两千两看似不多对任宁来说也是个不小的树数目,眼下四十五家商铺出售,每家便宜两千两加起来便是九万两。 身为洪州商会会长的李乾自然有着经商头脑,最先拿出正中间一家商铺,为的是提高众人竞相购买的氛围。 “这家商铺位于街道正中央,底价三万两。”简单的介绍后李乾报出底价。 按照规定整条街商铺的底价都是三万两,位置好的成交价自然高,位置不好的价格稍低,总之论哪家商铺都值三万两。 “我出三万五千两!”豫章县会长直接提高了五千两银子,看样子势在必得。 由于他的商品被管家记录,倘若那些没记录的富商出价则不得低于三万七千两。 “三万七千两。”鄱阳县会长毫不犹豫的出价,先不说他的商品能不能大卖,三万七千两买这家商铺绝对值得,最不济倒手转卖也能净赚一笔。 “三万八千两!” “三万九仟两!” “我出四万两!”豫章县会长再次加价。 片刻时间这家商铺已经由三万两长至四万两,鄱阳县会长不在说话,他若继续加价最少是四万两千两,商品能够大卖还好,若是滞销恐怕血本无归。 然而火热的气氛并未止步四万两,很快已经有人加价四万五千两,就连豫章县会长都显得有些犹豫,可见这个价格几乎接近顶峰。 犹豫片刻后豫章县会长咬紧牙关再次出价,不曾想被任宁抢在前面“五万两!” “五万两!”听到这个数字众人张大了嘴巴,纷纷佩服任宁的气魄哪还敢说一个字。 任宁可不是冤大头,他在电视上见过拍卖会,懂得一些技巧,倘若每次加一千两虽说大部分人会放弃但绝对有人咬着牙继续加价,到时候很可能出到比五万两更高的价格。 任宁摸透他们的心里,干脆毫不犹豫的增加五千两,气势上立刻压倒众人,成功竞拍到这家商铺。 李乾虽说对任宁有些意见,但是对这个价格还是颇为满意,命令管家进行记录。 任宁已经抱着买下所有商铺的想法,第一家自然不能失利,倘若被别人抓住这个心理拼命的跟他抬价,定会让任宁多花不少冤枉钱。 这家商铺的竞拍已经把气氛调动起来,紧接着是街道最后一家,也是位置最偏远的,之所以这样安排是为了借助刚才的氛围卖出这些甩手货。 “我出三万两。”任宁第一个出价,那些有钱的自是看不上这家商铺,没钱的也不愿花费三万两千两,最后以这个价格成交。 李乾脸上倒是没多少失落,他本以为这家商铺会流拍,三万两的价格已经很满足。 接下来是一家位置中等的商铺,最终任宁以四万两的价格拿下,紧接着又分别用三万五千两、三万八千两拿下两家。 如此一来前五家商铺纷纷纳入任宁囊中,这等气势终于被人看出些端倪。 接下来这家商铺位置中等,最终被任宁提到四万两的价格,这也几乎是成交价格,再高了显得有些不值。 “四万一千两!”豫章县会长大声说到,还不忘给任宁投来一个挑衅的眼神。 按照规定每次加价不得低于一千两也就是说原本四万两能拿下的商铺最终要花费四万两千两,不过为了整体规划这条街任宁还是给出了这个价格。 谁曾想豫章县会长想都没想又给出四万三千两的价格,任宁也只能咬牙切齿的给出更高价格还不忘暗自骂道“害的老子多花了四千两银子。” 然而这并未结束豫章县会长再次加价,似乎在不计成本的跟任宁争抢这家商铺。 李乾看到这种场面自然窃喜,笑着问道“不知任会长可否继续加价?” “会长不能再加了。”旁边的傅元急忙提醒道,经商一辈子的他知道这家商铺最多四万两千两,若是出到四万六千两就是干赔。 任宁也明白这个道理,看了看豫章县会长得意的神情,大声说到“四万六千两!” 听到这个数字傅元不禁摇头,甚至感觉自己不应出资,这多花的六千两中有不少自己的钱。 “四万七千两。”豫章县会长似乎吃定了任宁继续抬高价格,眼神颇具挑衅。 也就在这个时候任宁大声说到“我放弃!” 这三个字犹如一把利刃刺进豫章县会长的胸膛,他没想到任宁会放弃,自己白白多花了七千两银子,他的心在滴血,想着撤回最后一次出价,然而却没有后悔的机会。 第二百二十一章狮子口中夺食 花费四万七千两银子买了个位置一般的商铺,豫章县会长脸色铁青,哪还有心思竞拍接下来的商铺,对此任宁冷眼相看。 没了此人搞鬼分明就成了任宁一个人的表演,接二连三的,以中等价格竞拍成功。 没用多长时间四十五家商铺已经拍出三十一家,除了豫章县会长成交的那家之外其余三十家全部落入任宁手中。 在此期间丰城、高安等县会长也竞相出手,却不敢用豫章县会长那般手段,最后纷纷败给任宁。 这三十家商铺花费了任宁近一百二十万两白银,然而此时还未得到金老板的支持,也就是说他必须用最后三十万两拍下剩余的十四家商铺,否则没有完成金老板的要求也不会得到帮助。 任宁展示的那些商品金老板颇为满意,却不认同他这种竞拍方法,每家商铺少说多花了一千两银子,此刻也面临两难的选择。 “这家商铺临近赣江乃绝佳之地,底价三万两。”李乾兴致勃勃的介绍到。 他的说辞没错,这家商铺离着赣江最近,而是整条街的开端,少说要四万五千两的成交价格。 任宁大概计算了一下,这是第三十二家商铺,便没有最先开口,等着加价。 其余那些老板跟任宁的算法恰恰相反,这是倒数第十四家,而之前的三十家都落入任宁之手,占了整条街的三分之二,若他们仅仅买下一两家日后难免受到任宁的压迫。 更何况谁也不敢保证任宁不再出价,到最后很可能有四十多家属于任宁,他们只能零星的分散在街道上,即便联合起来也不是任宁的对手,很可能被任宁挤压的生意萧条。 想到这里竟是无一人出价,见他们犹豫的表情任宁心里乐开了花,同样静静等待着。 此刻最焦急的绝对是李乾,倘若一炷香过后仍没人出价这家商铺只能流拍。 “地段绝佳,仅售三万两!”李乾再次强调,脸上已经冒出不少汗,却始终没人理他。 一家商铺流拍算不上什么,他只怕这是个开端,余下的那十几家商铺很可能也面临这样的命运。 一炷香的时间终究是过去了,始终没人出价,李乾也只能不情愿的说到“这家商铺流拍。” 为了扳回局面李乾直接拿出位置最好的一家,不仅是中心地段装修也极其奢华,足足有五层高,算是整条街的标志性建筑,五万两白银能买到手就算是赚。 “底价三万两。”李乾咬着牙说到,这家本是用来压轴的,为了改变流拍的现状才提前拿出来。 然而事情远没有李乾想的那么简单,如此绝佳商铺只卖三万两却没人出价,众人环视着四周,最后又都落在任宁身上,只见他满面笑意,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旁人哪还敢出价。 又是一炷香的时间,李乾脸色更加难看,按照规定却只能宣布流拍。 位置最好的这家尚且流拍,更别说那些位置不好的,接下来拍卖会反倒变得简单,每隔一炷香的时间就会流拍一家商铺,直到最后一家流拍,总共十四家没卖出去。 往年也有流拍的商铺,都会以更低的价格出售,而此时足足有十四家商铺流拍,底价出售亏损太大,李乾也不能做主,毕竟这条街属于朝廷。 眼看着天色渐渐暗下来,多数人做好了离开的准备,李乾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面向画舫寻求帮助。 “两万两!每家商铺两万两的价格,我便全部买下。”沉寂已久的任宁终于开口了,这分明是早就计划好的。 对于这些商铺来说两万两恰恰是成本价,既不让对方亏本也不让他们挣钱。 “大胆任宁,竟敢用这等价格侮辱朝廷资产。”李乾厉声呵斥,这些商铺之所以流拍他也大概猜出缘由,正准备向任宁发难,不曾想任宁自己入了圈套。 这一条街都是朝廷的,李乾不过帮着吆喝从中赚取一些利益,三万两的底价也是洪州府尹定的,倘若给出更低的价格分明就是无视何魁、无视朝廷,也难怪李乾给任宁扣了这个罪名。 李乾没有任何兵权,之所以放大声音是为了说给何大人听,然而何大人始终没有开口,士兵也在暗中不动。 任宁也知道画舫上的几位才是真正主事的,也便有恃无恐的说到“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总不能眼睁睁看这十几家商铺流拍吧。” “你!你!”李乾吹胡子瞪眼的看着任宁,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仍是等着画舫上的动静。 二人的针锋相对自是落到范进眼中,他的第一反应也是气愤,却又换成欣赏的态度“这小子还真是无赖,不过甚合老夫胃口。” 这话不是自言自语而是说给何魁听的,这条街毕竟属于洪州府,何魁才是主人,范进也不好直接插手,却是用此话表明他的态度。 想到每家商铺少卖两万两银子何魁有些痛心,却还是吩咐士兵将这消息传达给李乾。 看着一叶扁舟缓缓靠近,任宁知道此事八九不离十,士兵轻声在李乾耳边说着,李乾脸色大为惊骇,甚至用一种恐惧的眼神看着任宁,结结巴巴的说到“成交。” 如此一来四十五家商铺任宁买下了四十四家,总共花费一百四十六万两银子,算是个大满贯的收场。 傅元激动的手舞足蹈,他知道这个成绩意味着什么,钦佩的说到“任会长我们竟然买下了整条街!” 任宁却摇摇头道“还差一家。”眼神中分明透漏着诡异。 其实这个成绩已经超乎金老板想象,他之前还觉得任宁太过年强,沉不住气,给出了偏高的价格,谁曾想这小子竟敢从朝廷手中分羹,更奇怪的是他还成功了,五十万两银子自是毫不犹豫的拿出。 听到任宁说还差最后一家众人有些不解,也就在这个时候任宁已经来到豫章县会长身边,冰冷的说到“您总不会傻到用这一家商铺,与我四十四家商铺抗衡吧!” 威胁,任宁的话绝对是威胁,他吃定豫章县会长的心思,接下来自然是低价收购。 第二百二十二章赢得整条街 看着任宁主动靠近自己,豫章县会长心情好了几分,他原本是要去找任宁的,嬉皮笑脸的说到“还请任会长买下这家商铺。” 不得不佩服豫章县会长脸皮之厚,方才还咄咄逼人,此刻竟然低三下气,也充分说明商人利益至上的本性。 任宁同样是笑,只是笑里藏刀,伸出三根手指,语气不容商量的说到“三万两,多一个子也不买。” “三万两!”豫章县会长惊出一身冷汗,这家商铺他可足足花了四万七千两买的,一个转手竟是亏了一万七千两。 纵使内心一万个不情愿,他也只能低头服软,倘若不卖给任宁,亏得可不仅仅是一万七千两,到时候恐怕连运营资本也搭进去。 “成交。”豫章县会长极为痛苦的说出这两个字。 “三万两?任会长竟然用这么低的价格买下豫章县会长手中的商铺!”傅元给任宁竖起大拇指,说不出的敬佩。 有任宁这种会长傅元仿佛看到金山银山在向自己招手,怕是用不了多久他的钱庄就能遍及整个炎朝,只怪手中的现钱太少不能加大投资。 “哼,若不是看他可怜我只会给出两万两的价格。”任宁一副不满意的样子说到。 若非豫章县会长出来搞鬼他完全可以用两万两的价格买下最后十五家商铺,方才也能用两万两的价格收购,只是不愿做的太绝,免得遭人报复,这毕竟不是自己的地盘。 拍卖会结束后任宁命人把一百万两白银拉过来,金老板那五十万两也已经准备妥当,何魁下了画舫命人清点数量,师爷同样忙的不可开交。 任宁这一百五十万两白银其中一百四十六万归朝廷,三万两归豫章县会长,自己勉强剩了一万两。 已是黄昏,夕阳西下,众人纷纷离去,靠的近的回自己地盘,离得远的还需再住一晚。 银子清点无误后士兵们押运着回了府衙,任宁带着林湘儿、傅元、蔡嘉包括盛仓等人进了洪州城,定是要用最美的酒,最香的肉犒劳押运银两的兄弟。 当然他也不能喝醉,还要把接下来的事物交代给傅元,他明日一早要赶回昌南城,傅元负责接手整条街的商铺。 至于整条街的详细布局任宁还要手绘在一张纸上,并且商铺的启动资金还需众人加大注资,不过有了这次惊艳的表现融资倒也不成问题。 拍卖会结束后画舫上的众人并没上岸,身为翰林大学士范进事务繁忙,若不是为了观赏任宁今日的表现也不会留下来,此刻收了锚一路沿江北上。 鄱阳湖南北跨度大,洪州城位于侧,北侧直达江州,过了江州城改换马车继续北上,不出三日便能回到洛阳府,这也是最佳路线。 这天晚上洪州城内热闹非凡,那些将要离别的才子总想着留下诗篇,于是饮酒助兴。那些没能完成任务的会长们抑郁惆怅,也想着借酒消愁。 总之这一晚上洪州城内的酒水大卖,甚至有些供不应求。十名押送银两的兄弟开怀畅饮,算是解除奔波带来的劳累。 帮忙押运一百万两白银可是个不小的人情,就算给知名镖局一万两他们也未必敢接。 任宁也总要拿出些诚意,多了没有五六千两总还是有的,如此五六百名兄弟也能均分十两。 盛仓集极重义气,这次押运全当是帮任宁的忙,推脱着不要银子,任宁同样严肃的说到“若你不收下这些银子便是不把我当成兄弟。” 话已至此盛仓若执意拒绝反倒显得矫情,也只能替几百名兄弟谢过任宁这番好意。 “任宁兄弟,你何时去江州看望婉儿妹子,她可想你想的厉害。”借着酒劲盛仓说出一番藏在内心的话。 自从任宁在山寨立了那些规矩之后,山寨的兄弟从不为难渔民,甚至经常出力帮忙,久而久之双方也便熟络起来。再加上苏元这层关系苏婉儿与他们更加熟络,经常做几道拿手好菜招待众人。 盛仓他们虽说是个粗人,也能看出苏婉儿对任宁的心思,此时借着酒劲替苏婉儿说句“公道话。” 任宁知道苏婉儿对自己有情,刻意不想这个问题,甚至为了避开她让小六子负责麻鸭的购买,今日小六子每次归来都像藏着心事,分明在同情苏婉儿,奈何碍于秦歆瑶这层关系又不敢透漏半分。 过了亥时众人已经吃饱喝足,为了明日赶路盛仓他们也不敢酩酊大醉。 洪州城距江州不远,一路北上翻过庐山便能到达,而然庐山上山贼众多,不得不防,为了安全起见,最后决定跟着任宁先回昌南城,然后由西北绕路赶回江州。 回到屋内任宁拿出一张画满商铺的宣纸,开始构思,之前他只是想了大概的思路,眼下却要给出具体方案,否则傅元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绝情透过窗外看着柔美的月光洒在奔流的赣江内有些出神,跟任宁相处的时间长了他也学会了感怀。 任宁在这张纸上不停勾画,还用文字做了不少注解,终于在一个时辰后大功告成,看着自己的“杰作”任宁兴奋不已,只是这凌乱的文字傅元并不一定能读懂。 总之任宁熟睡了,睡梦中还在憧憬美好的未来,甚至露出一副笑脸。 此时此刻那艘巨大画舫也越过整个鄱阳湖,来到连接岸边的长江之上,过了长江便是江州城北,也算是踏上通往洛阳的官道。 几个时辰的水路安静的令人恐惧,范进弟子时不时用一些问题打破这种恐惧,此时仍是一副不解的样子“老师为何不直接把那小子抓来?” “若是直接绑了那小子未必会真心出力,也发挥不了多少作用。”范进思索一番继续说道“让他在外磨磨心性也好,这一切还要看沈礼的表现。” 任宁在昌南城建了府邸范进有所耳闻,并且也知道他与秦歆瑶的婚姻,也就是说料定任宁会乖乖的待在昌南城,只要沈礼软磨硬泡早晚能让他动心。 在两人的交谈中画舫已经靠了岸,周围这片树林却是要比湖面更加寂静。 第二百二十三章范进遇伏 子夜时辰皓月当空,微风拂过水面泛起涟漪,月光、树荫交织成一幅最宏大的画面。 灯火通明的画舫宛若一座移动的蜃楼,在那柔美的画面上漂浮着,被树荫遮挡了月光的林间出奇的幽静,深邃的道路深处似乎隐藏着何种秘密。 范进的行程有人专门安排,此刻一辆双驾马车停在岸边,两名车夫高举着火把迎接画舫的到来。 上百名士兵有序的下了画舫,将马车团团包围,这也算是恭迎范进的一种方式。 当这名身份最贵的老者迈着稳健步伐下了画舫后,两名车夫跪拜在地上恭敬的说到“参见范大人。” 范进看了看身穿黑衣的两人暗自点头,示意他们起身,在弟子的搀扶下缓缓靠近马车。 此刻的昌南城安详静谧,秦歆瑶躺在床上早已入了梦乡,却是个噩梦,困扰了她十三年的噩梦。 “父亲、母亲,不要离开歆瑶,不要,不要!”睡梦中的秦歆瑶不停的喊着,四肢僵硬紧绷,终于在出了一身冷汗后惊醒。 她清晰的记得十三年前的那一幕,当初秦宏刚出生不久,一家四口办完事后兴致勃勃的赶回,途径鄂州城北官道的时候突然出现一名血淋淋的男子。 男子怀中抱着一名跟秦宏年纪相仿的孩子,只有六岁的秦歆瑶惊慌不已,抱着弟弟依偎在母亲怀里。 秦伯英同样有些惊慌,驾着马车急速前行,怎料这名男子速度惊人最后竟是跑到前面将他们拦下来,更出人意料的是此人扑通跪在地上恳求秦伯英帮忙。 秦伯英见此人没有恶意上前询问情况,听完此人介绍后吓的摊到在地,出于大义只能将那人手中的孩子接过来。 紧接着后面来了追兵,这名男子急忙催促着他们离开,自己垫后争取些时间,然而没用多久敌人还是追了上来。 秦伯英当机立断把秦歆瑶怀中的秦宏抢过来,换成另一名孩童,语重心长的嘱咐道“带着他离开,以后他就是你弟弟,今日发生的所有事都不要说出去!” 秦歆瑶还年幼不知将要发生什么,她还是第一次见秦伯英如此严肃,也只能下了马车躲在路边的树林里。 接下来悲惨的一幕发生了,上百名黑衣人快速将马车包围,明晃晃的弯刀毫不留情的落在秦伯英夫妇身上。 秦歆瑶眼睁睁的看着父母被人杀死,却不敢大声叫出来,始终躲在路边的树林里。 就连秦宏也被其中一人带走,多半是凶多吉少。 秦歆瑶已经哭得泣不成声,她想着冲出去抢回自己的弟弟,又知道不是这些人的对手,一直等到黑衣人离去才拼了命似的跑向鄂州城。 秦歆瑶虽然只有六岁却非常聪明,花了几两银子雇佣一辆马车成功的回到昌南城。 秦山不见秦伯英归来万分焦急,秦歆瑶却只字不说,整整过了十天,六岁的秦歆瑶才平静下来,编了个理由说他们遇到了山贼,父母已经不幸身亡只有她跟弟弟活了下来。 对于一个六岁孩子说的话秦山没有怀疑的理由,只是心疼幼小的秦歆瑶,于是给了更多关爱,也逐渐把秦家产业交付到她手中。 十年后秦歆瑶终于长大成人,独当一面,她也曾重新来到鄂州城北的路边,试图找寻父母的尸首,怎奈历经了十个秋冬,哪还有当年的踪迹,她也只能暗自落泪,责备自己没有尽孝道。 旁边的秦宏只有十岁,也曾听说过那次惨案,不由的跪在地上为父母祈祷,或者说替“恩人”祈祷。 门外的小蝶急忙冲进来开始安抚,也学会了用另一种方式,笑着说到“小姐这噩梦也总算是要告一段落了。” “为何?”秦歆瑶稍稍冷静后不解的问道,她可不认为自己会忘却这件事情。 小蝶却是一副古灵精怪的样子,细心解释道“用不了一个月小姐便会与姑爷完婚,到时候枕边多了个人也就有了安全感,自然不会做这种噩梦。” 每每想到任宁秦歆瑶都会露出幸福的模样,此刻也不例外,在这种悲喜交加中继续入睡。 画面再次转到江州城北。 范进带着学生一步步靠近马车,正当经过两名车夫身边的时候突然闪烁出两道寒光。 “纳命来!”两名车夫脸色骤变,掏出匕首毫不留情的刺向范进。 如此近的距离再加上没有防备范进凶多吉少,身边的弟子惊慌失措,第一反应就是替范进挡住攻击,而他却没有这个本事。 正当匕首要落在胸膛之时,看似没有防备的范进身形一转,完美躲过攻击。 几名贴身护卫趁势将两人制服,还未来得及审问,二人已经吐血身亡。 身旁的弟子惊出一身冷汗,不得不佩服老师的反应能力。 范进倒不是武功多高,而是提前做了准备,此次出行极为隐秘,多半人只知道翰林学士去了洪州城,却不知他真实身份,这两名车夫称呼他范大人那一刻便露出破绽。 “还好有惊无险。”身边的弟子用右手摸着胸口惊恐的说到“否则弟子难辞其咎。” “有惊无险吗?”范进眼神变得更加犀利,大声喊道“都出来吧!我范进就在这里!” 此话一出道路两旁闪现出上百只火把,三四百名蒙着面的黑衣人出现在他们面前。 车夫不过是个前菜,对方既然能摸清范进的行踪也不会没有后手。 “何人如此大胆,竟然对范大人不敬。”范进弟子鼓足了勇气站在最前面厉声说道。 只懂得吟诗作对的他哪知道官场险恶,范进乃皇帝的左膀右臂,除掉他自然对唐王有利,不用想也知道幕后之人。 对方用一支弓箭回答了此人的问题,感受着双腿间冰冷的箭,此人灰溜溜的跑回范进身边。 三百多名黑衣人二话没说倾巢出动,发起最猛烈的攻击。 “保护范大人!”一名将领奋勇争先,一剑刺穿最前面那人的胸膛。 范进这一百名护卫可不是普通士兵,对付三四百人还不在话下,这也是范进有恃无恐的原因。 然而对方真的是普通士兵吗? 第二百二十四章百人之威 随着那一声刀剑交响双方立即开始厮杀,范进在几名护卫的保护下退到岸边,静静地等待着。 这一百名护卫中少说有十人武功高强,按道理很快就能杀出条血路,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这十名武功高强的纷纷遇到对手,一时半会脱不了身。 “范大人快走!敌人实力太强!”冲在最前面的那名护卫大声喊着,他终于弄清双方实力的差距。 很显然对方也是精锐,并且其中不乏高手,他们很快落入下风。 “幻影堂!又是幻影堂!”范进咬牙切齿的说到,他大概能猜出对方高手的身份,同时大声喊道“血煞堂何在!” 随着一声令下立刻出现几道黑色身影,很快与对方几名高手战成一团。 泥黎谷内部矛盾已经激化,幻影堂帮着唐王,而血煞堂站在皇帝这边,范进正是皇帝跟泥黎谷之间的接口人,自然受到他们保护。 当然身为朝廷重臣他不愿让血煞堂弟子露面,眼下的确没有办法。 幻影堂、血煞堂势若水火,干脆脱离大战场跑到别处去战。如此一来只剩下百名护卫与三百多名刺客之间的较量。 没了幻影堂高手牵制,这几名实力较强的护卫所向披靡,接二连三的斩杀敌人,然而对方很快又冲出几名高手。 没用一炷香的时间大战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双方互有死伤,不过敌人仗着人多一点点缩小包围圈,范进的处境堪忧。 按照约定画舫将他们送达鄱阳湖北岸之后便要原路返回,此刻已经走出几百米的距离,不曾注意到岸边的情况,也就是说范进根本没有了退路。 武功再高强也会有疲惫的时候,又是一刻钟时间几名高手气喘吁吁,甚至没了提剑的力气,而对方却是接二连三的换人。 上百名护卫如今已经死伤过半,此刻围成一个圆圈,牢牢的将范进护在中间。 “搬救兵,赶快去江州搬救兵!”范进也失去了以往的冷静,大声命令道。 且不说远水解不了近渴就算真的把消息送达江州城他们也未必能得救,如今皇帝与唐王实力相互渗透,虽说江州刺史为皇帝效力,而守城的折冲校尉却听命唐王,未必会让江州府衙官兵出城。 领了命还是有一人冲出了包围,对方却不予理会,可见他们胸有成竹,纷纷向着范进亮出明晃晃的弯刀。 距战场几百米外的路上正有一队步伐稳健的骑兵,纷纷穿着黑色铠甲,就连战马头上也套着盔甲,手里清一色的红缨长矛,只有最前面那人腰间缠着九节鞭。 “前方何人在打斗?”最前面那人声音低沉,透出无比的威严。 别说是只隔了五六百米,就算是几千米外的刀剑交响声他也能听到。 领了命令,身后的一人驾着战马飞驰而去,没走几步恰好遇到那名逃出来求救的护卫。 “黑月铁骑!你们是黑月铁骑!”此人见到身穿黑色铠甲的士兵兴奋的大声叫出来,立刻把前面的情况大体说了一遍。 “禀报红月殿下,翰林大学士范进范大人遭人刺杀,如今情况危急。”这名士兵简洁的说明情况。 听到范进这个名字红月身体微微颤抖,立刻抽出腰间的九节鞭大声喊道“杀!” 一声令下百马奔腾,宛若夜空中黑色的流星闪过,又似地狱爬出来的死神,总之黑月铁骑过处从不留活口。 五六百米的距离一瞬而至,此刻敌人正要对范进出手,怎会想到后面突然冲出百名黑月铁骑。 红月一马当先手中的九节鞭铃铃作响,泛着微白的月光瞬间刺穿几人的胸膛,那名要对范进不敬的高手毫无征兆的被刺穿脑壳,脑浆飞溅,死相惨不忍睹。 敌人这才发现黑月铁骑的存在,想着抵抗却已经来不及,或是被长矛刺穿胸膛或是被战马踩在蹄下。 仅仅是一轮冲杀近三百名敌人全部倒下,黑月铁骑无一人伤亡,也只有身上沾满了鲜血。 看着黑月铁骑凶残的手段范进有些作呕,辛亏他们效忠皇帝,否则将是最大的对手。 “多谢红月殿下出手相助。”范进恭敬的说到,黑月铁骑从不以真面目示人,除了令牌之外各自都有不同的兵器,这也是范进判断此人身份的依据。 在炎朝黑月铁骑是不在编制的队伍,红月他们几人也没有任何官职,然而却拥有先斩后奏的权力,只听从皇帝一人调遣,范进称呼红月为殿下也不足为奇。 范进毕竟身份尊贵,按常理来说红月总要说些客套话,他却毫不给情面的转身,飞奔而去,身后那百名铁骑紧紧跟着,整个队伍没有丝毫凌乱。 “不识抬举。”对于红月的无理范进弟子表达了不满,范进却不这样认为“这才是皇帝真正需要的人才,不结交任何权贵,只效忠一人。” 历经此事后范进他们也不敢进城,以免再生祸端,稍作休息后急速回京。 黑月铁骑毕竟也是血肉之躯,眼下已经过了子时,他们找了个僻静的地方稍作休息,等待着第二天一早继续赶路。 江州与洪州南北相距不远,东西方位基本相同,阳光也是在同一时刻升上天空。 任宁把准备了一晚上的方案交给傅元后带着一行人匆忙赶回昌南城,看着凌乱的文字傅元一阵头晕,也只能细细研究,若是有手机或许能解决不少问题。 如今不用押送一百万两银子任宁还是选择水路,一行十多人包了五叶扁舟,足足用了两个时辰才横跨鄱阳湖。 上岸之后已经到了正午,一行人在鄱阳县郊吃了点饭继续赶路,终于赶在太阳没入西山之前看到昌南城南门。 此刻百名黑月铁骑也来到昌南城西侧,按照规定他们要择南门而入,这样才能显示皇家尊贵身份。 百名铁骑在红月的带领下绕过昌南城西侧浩浩荡荡来到南门面前,或许是偶然也或许是必然总之黑月铁骑跟任宁他们相遇了,并且是极不友好的相遇。 第二百二十五章不友好的相遇 “驾驾驾!”红月催促着战马疾驰,丝毫不顾前方道路是否畅通。 正要进城的任宁一行注意到这急促的马蹄声,林湘儿毕竟胆小提醒任宁避让。 任宁却挺直胸膛说到“车辆应该给行人让路,哪有行人给车辆避让的道理。” 任宁之所以能说出这话还不是因为现代的他没有车,每次过斑马线的时候都故意放慢速度,让那些司机着急,此刻又来了这种想法。 不仅是他盛仓他们也不服气,对方若是好好商量或许能让条通道给他们,事实并非如此,黑月铁骑始终没有放慢速度。 “让开!”临近之时红月声音犀利的说到,总算是开口了。 即便是在洛阳城也没人敢挡黑月铁骑的去路,没想到小小昌南城竟然遇到任宁这种不怕死的。 “来的好!”就在红月的战马离着只有几米的时候盛仓迅速转身,一大步来到战马面前,用一双粗大的手抱着马头,硬生生将其逼停。 战马被逼停对于骑兵来说是莫大的侮辱,更何况是黑月铁骑,红月一时气愤竟是抽出九节鞭想着教训盛仓。 九节鞭算是软兵器,路径变化莫测,盛仓本想一手抓过来,却被鞭头绕过身体,利刃在他身后就要插进肩膀。 盛仓空有一身蛮力最怕这种速度敏捷的敌人,就在千钧一发之际绝情出手,长剑挑落鞭头,盛仓也趁机抓住鞭身,猛然间发力。 巨大的力道通过鞭身传到红月身上,他自是不会丢掉兵器,沿着九节鞭方向飞出,最后竟然平稳落地,接着猛烈晃动九节鞭,盛仓觉得手臂发麻只能松手。 “好本领,竟能从盛仓手中夺过兵器!”一旁观战的任宁暗自赞叹,力大无穷是盛仓唯一的依仗,既然对方破得了他的力道足以说明实力在盛仓之上。 黑月铁骑心理素质极高,立刻冷静下来,紧接着又是两人冲下战马,手执红缨长矛刺向盛仓。 盛仓怎会畏惧两名“普通”士兵,双臂张开愣是把对方的长矛夹在腋下,然后双手抓住木杆猛烈挥动。 两人抵挡不住盛仓的力道飞出五六米的距离,最后竟能平稳的落地,掏出腰间的长剑继续发动攻击。 “这一百人不会都是高手吧!”任宁着实吓了一下,从装束来看这两人只是普通的士兵,却有着与盛仓一较高下的实力,着实恐怖。 慕北、季洪他们也不能坐以待毙,一个健步冲了过去。 季洪两柄板斧迅速的挥动着却没多少实力,最后竟被对方一人给牵制,慕北拳脚功夫了得也仅仅能对抗四人。 盛仓被八人围在中间,幸亏拿到了大锤总算不至于落入下风。 “这完全是幻影堂的实力。”任宁冷静的分析着。 任宁了解盛仓他们的实力,也大概与幻影堂高手做过比较,恰恰跟这些人相差不多,当然任宁口中的“高手”不过是幻影堂使徒而已,倘若使者出手恐怕单凭一人就能跟盛仓不分胜负。 也就是说对方相当于一百名幻影堂高手,最强的绝情也被红月死死纠缠,他们没有丝毫胜算。 “好俊的剑法!”面对绝情凌厉的剑招红月赞叹不已,他的九节鞭讨不到丝毫优势。 山寨的十名兄弟赶快冲上去帮忙,也仅仅牵制了对方三四十人,剩余那六七十人却不以多欺少坐在战马上静静的观战。 眼看着双方拼杀到白热化任宁有些无奈,他后悔没给对方让路,最后还要让兄弟们帮着收场。 倘若任宁喊停,对方并不一定会买账,而继续下去势必会败下阵来,任宁脸色有些焦急,甚至想拿出手弩助威。 面对红月咄咄逼人的九节鞭绝情脸上露出一丝愤怒,杀气侵染了周围的空间。 “好强的杀气!”红月内心生出恐惧,他已经用尽了全力,而绝情却还有所保留,这一击很可能要他性命。 任宁知道绝情要使出绝招,恰好抓住这个机会大声喊道“住手!都住手!” 任宁的话也让绝情冷静下来,停止了凌厉的攻击,盛仓他们也给足了任宁面子暂且停手。 仍在心寒的红月见绝情停手暂且松了口气,同时也命令黑月铁骑停手,这倒不是怕了任宁他们,而是觉得堂堂大炎精锐部队不能跟几名无赖较真。 “在下任宁,不知将军如何称呼?”任宁嬉皮笑脸的靠上来首先打破僵局。 红月却并不买账,冷哼一声带领百人继续前进,只是内心并不平静“没想到小小昌南城竟有这等高手!” 在红月看来黑月铁骑所向披靡,无人能敌,如今却败给了不知名的小子,虽说他的实力在黑月铁骑中排在末尾,也不得不重新审视这卧虎藏龙的江湖。 “这队骑兵好生厉害,怕是精锐中的精锐!”看着对方丝毫不受影响的步伐慕北感叹道。 他确信山寨六百名兄弟加起来也不是这一百人的对手,同样重新审视了一下大炎铁骑的实力。 其实他们双方都错了,红月不该用绝情的实力类比到其它县城,毕竟整个大炎也没几个绝情,慕北也不该把黑月铁骑联系到大炎铁骑。毕竟整个大炎只有五千名黑月铁骑并且这一百人算是精锐。 也就是说黑月铁骑仍有所向披靡的实力,慕北他们也不用惧怕官兵,只要双方不发生冲突便万事大吉。 “如此精锐的部队为何要进昌南城?”问话的却是林湘儿,也只有她能冷静的分析问题。 任宁却是笑了笑“等他们过了守城士兵这一关再说吧!” 去过兰州城的任宁知道炎朝铁骑的装束,与这一百人有很大不同,也就是说他们并非传统铁骑,必然引起守城士兵的怀疑,没准会发生一些争执。 任宁几人紧紧跟在后面,饶有兴致的等待他们与士兵发生争执。 事实也的确如此,见到一百名铁骑后城门险些关死,守城校尉大概判断了一下敌我实力,觉得一百人不足为惧,这才城门大开,只是拿着长矛对准他们。 第二百二十六章红月殿下 “对方何人?还不快快放下武器。”守城校尉手执长剑厉声说到。 此人名为万延得到沈礼的提拔擢升校尉,如今也算是沈礼的亲信。 黑月铁骑在炎朝身份尊贵还没人敢让他们放下兵器,万延分明是冒了天下之大不韪。 红月摸了摸腰间的九节鞭又放了回去,大声呵斥“闪开!否则要了你们性命!” 黑月铁骑行事雷厉风行,却不错伤好人,也只能用用这种呵斥手段,倘若对方执意阻拦也只能硬闯。 对于整个昌南城来说黑月铁骑绝对是不速之客,新上任的县令孔智怕是对他们也多少了解,很可能当成敌人应对。 “红月殿下,竟然是红月殿下!”就在此时一名身穿官服的中年男子急匆匆的跑了过来,态度无比恭敬。 此人正是翰林学士沈礼,久居洛阳的他自然知道黑月铁骑的大名,也听闻手持九节鞭的为红月。 “还不放下武器。”沈礼急忙吩咐着守城士兵,这也不是呵斥,他们能有这种态度值得嘉奖,不过剑指黑月铁骑却不是明智的选择。 “你是谁?”红月觉得沈礼有些眼熟,却又叫不上姓名,见他如此恭敬怒火也消了一半。 “在下沈礼,乃翰林学士。”跟红月直接对话沈礼感到莫名的压力,不由的出了身冷汗。 黑月铁骑的出现完全不在他的意料之中,不曾有人向他汇报黑月铁骑将要来访,当然若是黑月铁骑的行踪能让他掌控,那黑月铁骑也失去了原有的价值。 “范大人的门生?”红月口中的范大人自然是指范进,语气仍有些冰冷。 “不成才的门生而已。”沈礼谦虚的说到,这也不是自毁声誉,范进门生遍布,他不过是其中一人而已。 交谈几句后红月对沈礼印象还算不错,沈礼急忙在前带路,领着百名铁骑进了昌南城。 “没放下兵器就进去了?”任宁不可思议的说着,凭着他跟沈礼这般关系每次都要严格接受检查,而对方百名铁骑却手执长矛堂而皇之的进城,着实令人费解。 “任会长您回来了。”见了任宁的身影万延恭敬的说到,如今任宁已经成为会长名声大振,再加上与沈礼特殊的关系理应受到尊敬。 任宁同样寒暄了几句,轻声问道“他们是何身份?” “沈大人称呼对方红月殿下。”万延声音极细的在任宁耳边说着,生怕被别人听到。 “红月殿下?”听到这个名字任宁身体有些发毛,在他的印象中被称为殿下的不是皇子就是王爷,总之身份不低。 任宁庆幸及时制止了无端的争斗,否则定会惹祸上身,也只盼着此人不要记仇。 走在前面的沈礼也注意到任宁的身影,投来一个无辜的眼神,分明在说“我也不知道啊,我又能怎样?” 大概猜测了一下对方身份,任宁可不敢多管闲事,眼下筹集昌南集团的启动资金最为紧迫。 临近秦府的时候小灵早早的等在外面,见了任宁身影急忙冲过来,免不了一番嘘寒问暖。 除了小灵之外小蝶也站在门外,第一时间通知秦歆瑶,得到消息后身穿大红色百褶裙的秦歆瑶欢喜的跑出来。 任宁此行不过是开个商会,没多少危险,众人倒也不怎么担忧,只是有些想念罢了。 “宁哥!宁哥!”就在此时秦府内冲出一个任宁熟悉的声音,除了小三子还能有谁? 算起来小三子离开已有月余,没他在身边任宁真感觉少了些什么,打趣的说到“你小子竟然还活着。” 听到任宁开自己玩笑,小三子也不示弱,立即反驳“自然不能死,死了还怎么充当宁哥跟葛香公主的信使。” 任宁立刻上前捂住小三子的嘴巴,嘿嘿笑了两声“你说葛香草啊,难道又是葛香草充当沙漠信使了?” 任宁瞎说一通,总不能让秦歆瑶知道药罗葛香的存在,尤其是她还托小三子给自己带了信。 说完任宁使劲挤了挤眼,似乎在询问信的下落,不论写了什么也要尽快藏起来。 小三子也同样挤了挤眼,似乎也在表达某种意思。 “你是在找这封信吗?”秦歆瑶缓缓走到任宁面前,犀利的眼神似乎能吃人。 她不是为这封信生气,而气愤任宁为何要辩解,掩饰就是事实,她不得不重新评估任宁与药罗葛香之间的关系。 任宁唯唯诺诺的接过信封,轻轻拆开,里面只写了一行秀娟小字:枯茗一车、忽布三车总共三千两白银。 这分明是一份账单,也就是说在小三子去之前药罗葛香已经帮他准备好了货物,倒是省了小三子不少时间。 “你小子活腻了!”任宁知道被小三子坑惨了,若不是他那句话自己也不会暴露,上去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自然也不是真打,抓住机会问他有没有说出拓跋雅露的事情,小三子接连摇头,他也就是跟任宁开个玩笑怎会把拓跋雅露色诱任宁这件事情告知秦歆瑶。 “算你小子还知道轻重。”暴揍小三子一顿后任宁也累的气喘吁吁。 停下来之后任宁才发现对面的任府已经装了大门,两个石狮子与秦府搭衬。 为了拿出更多银子任宁已经叫停了任府的修建,不过在他走后几家酒楼又拿来几千两银子,高伯决定用于修建任府,他可不想一直借住在秦府。 对于这点任宁也没异议,只是吩咐尽量一切从简,以昌南集团的发展为重。 一番寒暄后众人陆续进了秦府,为了报答盛仓他们帮着押运白银秦歆瑶准备了一桌可口的饭菜,专门为他们接风。 饭桌上任宁侃侃而谈,把洪州城的见闻说了个遍,颇有说书先生的风范,众人也听的起劲,尤其是秦宏不停的问东问西。 讲到诗文会的时候任宁才发现林湘儿已经悄无声息的离开,或许她感觉无法面对秦歆瑶。 最后才说到拍卖会的事情,把自己描述的神乎其神,同时也把那条街的布局大概说了一下,秦歆瑶大为称赞,她知道一番属于任宁的事业正在腾飞。 第二百二十七章黑月风波 自黑月铁骑进了昌南城已经过了一个晚上,并未掀起什么风浪,第二天一早盛仓他们拜别了任宁出城门离开。 一上午时间任宁都在勾画昌南集团的蓝图,秦歆瑶在一旁看的出神,时不时提出自己的意见,也给了任宁不少灵感。 中午时分小蝶已经备好了饭菜等着他们入席,任宁也觉得有些劳累急忙开动。 午饭刚吃到一半小三子慌慌张张进了房间大声喊道“不好了,不好了!” 任宁倒不怎么吃惊,他料到那一百名铁骑的到来会生出一些事端,只是不知具体何事。 “抓人了,官府抓人了。”小三子急促的喘了两口气继续说到“县衙面前抓了很多男孩,无数百姓在围观,场面极其混乱。” “抓男孩?”任宁立刻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不论电视还是小说上似乎有着这个桥段,抓童男童女多半为了祭祀,也可能是修炼某种阴毒武功。 “对男孩有什么要求吗?比如出生年月!”任宁急忙问道,但凡那些炼阴毒武功的都需要纯阳之身,或者纯阴之身。 “宁哥果然了事如神。”小三子一边解释一边钦佩任宁“好像说只要十三岁男童。” “十三岁?”任宁目光立刻落在秦宏身上,显得有些紧张。 秦歆瑶自然知道任宁所想,略微平静的回答道“宏儿今年十四岁,刚好过了拿着年龄,这在县衙可是有记录的。” 听了这话任宁才算放心,抓男童这件事肯定是黑月铁骑的杰作,而他们判断男童年龄唯一的办法也只有县衙的花名册。 吃过午饭后任宁总觉的此事有些蹊跷,带着小三子来到县衙面前。 县衙位于拱辰街东侧中心地段,正对面是片宽阔的广场,平日官兵在此处操练,不过自赵明远当了县令后一直荒废,今日才重新打扫出来。 位于街道内的广场宽度受到限制,仅仅三十多米,长度却有几百米,容纳一两千人不成问题,此刻仍是水泄不通,无数百姓围在四周观看,也有不少大声哭喊的,显然是自己的孩子被抓了。 任宁的一些事情早在昌南城内传的沸沸扬扬,都说他给大家带来了财富,见了任宁之后众人主动让出一条通道,这也算个特权。 也有不少人希望任宁出来主持公道,毕竟他们最信任的县衙也跟黑月铁骑“同流合污”甚至帮着抓人。 昌南城人口较为密集足有十万之多,按照六十岁的平均年龄计算十三岁的孩童有两千名再去掉一半女娃,男童差不多一千名,此刻围在中间的二三百名。 黑月铁骑骑在高头大马上排成一列,黝黑的身影着实有些吓人。 县衙的官兵全体出动,围在广场的四周控制局面,生怕有人闹事。 沈礼与新任县令孔智站在县衙大门前,脸上倍感无奈,他们也不知道黑月铁骑要做什么。 沈礼之所以全全配合是因为范进曾经说过,不论黑月铁骑做什么事都是对的,至于缘由也不便相问。 红月仍是穿着黑盔黑甲,只能隐约的看到那双犀利的眼神,此刻正拿着长剑指着离他最近的一名男童。 这名男童哪见过这等场面,双腿瑟瑟发抖,不多时裤子出现湿润的痕迹,显然是被吓尿了。 红月毫不留情的刺向男童右侧肩膀,人群中一名妇女立刻晕厥,多半是这名孩童的母亲,男子一边担心孩子一边担心妻子,倍感无奈。 任宁最恨这种心狠手辣之人,不由的掏出手弩就要瞄准,然而红月手中的长剑并未伤到这名男童,只是刺破他肩膀上的衣服,露出皮肤。 仔细观察一番之后红月摇摇头,又对准了另一名男童。 县衙的师爷连夜准备出所有十三岁男童的名册,此刻在那名男童后面打了个叉也便放他离去。 “他在找特定的某些或某个人吗?”任宁收起手弩,认真的分析道。 倘若所有男童都符合要求没必要这么大费周章,直接带走便是,对方的行为分明是在找人。 紧接着红月又划破一名男童的衣服,同样是摇摇头。 没用一炷香时间已经有近五十名男童的衣服被划破,周围的父母也不再惊慌,也不是完全放心,他们真怕自己的孩子就是对方要找的,同样保持着提心吊胆。 随着男童数量的不断减少,红月表情愈发焦急,一剑同时划开五人的衣服,剑法尤为犀利。 然而这五人仍不是他要找的,继续挥舞着长剑。 任宁趁机来到沈礼面前,小声在他耳边问着,沈礼摇摇头自是不敢暴露黑月铁骑的身份,也的确不知道他们的目的。 半个时辰后二百多名男童衣服纷纷被划破,没有一个是红月要找的,急迫的看了看名册厉声说到“给你们一天时间若不把符合要求的男童送到这里可别怪我不客气!” 任宁厌恶红月这般威胁百姓的行为,也不敢多说什么,毕竟沈礼对他都要忌惮三分。 红月也发现了任宁的身影投来一个杀人般的眼神,着实吓了任宁一跳,也只能灰溜溜的离开。 回到府中秦歆瑶忍不住问了一句“他们为何抓十三岁的男童。” “好像是在找人。”任宁随口回答“似乎在找右肩膀上有特殊标记的男童。” “特殊标记?”听到这话秦歆瑶心里咯噔一下,似乎想说什么最后还是咽了回去。 任宁突然说到“如果我没记错宏儿右肩膀上纹着一条小龙。” 任宁只是随口一说怎料秦歆瑶身体摇摇晃晃险些摔倒,有急忙回答道“的确如此,不过宏儿今年十四岁,没错十四岁。” 说到秦宏年龄的时候秦歆瑶着重强调了一遍,生怕任宁误会秦宏十三岁。 “我有些不舒服,先回屋休息了。”秦歆瑶神色有些慌张,急忙脱离任宁的视线,生怕暴露了什么。 “小蝶快扶小姐回放休息。”任宁急切的说到,相比秦歆瑶的身体一切都不重要,他才不管黑月铁骑能掀起什么风浪,只要照顾好身边之人足以。 第二百二十八章秦歆瑶的心事 “宏儿,宏儿呢?”回到房间后秦歆瑶近乎抓狂的叫着秦宏的名字,生怕秦宏离她而去。 秦宏正在书房读书听到秦歆瑶的呼喊急忙跑进房间,应声道“姐姐我在这呢。” 秦宏不知发生了什么什么,却看到秦歆瑶眼圈的湿润,甚至以为任宁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情。 见到秦宏之后秦歆瑶直接扑过去将他搂在怀里,声音略带哽咽的问道“宏儿你会离开姐姐吗?” 秦宏已经十四岁懂了不少事,大概猜测是任宁出了问题,女子是需要安慰的,一段感情受伤自然会转移到亲情至上,总想要听到别人会一直守护自己之类的话。 “是姐夫欺负你了?”秦宏试探性的问道,倘若真是如此他定会找任宁理论一番,就用任宁教自己的那些道理理论,看他还如何为人师表。 不曾想秦歆瑶否定了这个可能,愈发的伤心继续问着刚才的问题。 秦宏虽不知秦歆瑶为何伤心,却跟着一起伤心,用力点着头回到“这一辈子宏儿都不会离开姐姐的。” 姐弟相拥而涕,看的小蝶也是一阵心酸,眼泪刷刷落下,自觉出了房门不忍打扰他们。 不多时秦歆瑶擦了擦眼泪冷静下来,却始终没说出伤心的原由,又急忙让秦宏去书房看书,并且还吩咐小蝶看好大门,谁也不能进入。 确定万无一失之后秦歆瑶才鬼鬼祟祟的来到一张画卷旁边,将其撤掉然后拿匕首在墙上抠出一块掉了半截的砖。 砖的后面是个黑洞,秦歆瑶小心翼翼的从中拿出一个玉盒,缓缓打开,里面竟是一块品质极佳玉龙佩,还有一张沾满鲜血的纸条,却只写了几个小字:汉王之子,秦凌天。 这个玉盒正是秦歆瑶十三年前带回来的,当时裹在秦宏怀里,年幼的秦歆瑶并不知汉王何许人也,后来才知道当朝皇帝登基之前正是汉王。 “来了,他们终究还是来了。”看着纸条上的那行小字秦歆瑶暗自叹息。 秦歆瑶早就知道秦宏的身份,也想着让他回归原本的生活,怎奈割舍不掉这份情,甚至期盼对方忘掉这个孩子,让他成为真正的秦家人。 然而该来的总会来的,只是秦歆瑶还没做好准备罢了,当然就算她做好了准备也不能直接将秦宏送出去,对方也可能是十三年前那些恶人。 “小姐怎么样了?”任宁总觉得放心不下,急忙赶过来询问情况。 “小姐……小姐。”小蝶结结巴巴的不知该如何回答,别看她平时鬼点子多可是在任宁面前撒不了谎,只能找了个跛脚的理由“小姐在沐浴,没错就是在沐浴。” 为了让任宁相信,小蝶特意强调了即便,最起码要说到自己相信为止。 “沐浴?身体不舒服也能沐浴吗?”任宁有些好奇,也不方便直接闯入,万一秦歆瑶真的在沐浴岂不要春光乍泄。 秦歆瑶听到任宁的声音有些慌张,急忙把玉盒重新放回去,然后挂上壁画,还不忘躺在床上装出一副虚弱的样子,轻声喊道“进来吧。” “你这小丫头片子竟敢连姑爷也骗。”任宁指着小蝶的额头教训道。 小蝶自是知道任宁没有真的生气,吐出舌头做了个鬼脸急忙跑掉。 秦歆瑶身体虚弱是装出来的,但那憔悴的面容却是真的,看的任宁有些心碎。 任宁也不傻大概猜出秦歆瑶面色憔悴可能跟黑月铁骑有关,不过秦歆瑶没说她也不问,只是伸出温暖的一双大手轻轻抚慰到“只要有我在绝不会让你们受到任何伤害。” 秦歆瑶把头靠在任宁怀里感受着他给的温暖,他从不怀疑任宁说的话,不过此事关系甚大,牵扯大炎皇帝,秦歆瑶不想任宁为难。 女人越是不说话,越说明事情大,这个道理任宁还是懂的,仔细分析了一番大概猜出点端倪。 “明日我便找沈大人问个究竟,他们总不能无视大炎律法。”任宁试探性的说到,仍不见秦歆瑶开口,竟是在他怀里睡着了。 自红月放了狠话后整个昌南城陷入恐慌中,有些甚至想着逃出去暂时避难,却不料四面城门紧闭,显然是红月提前做了防范。 也就是说他们成了瓮中鳖、笼中鸟任由黑月铁骑宰杀,有些沉不住气的主动将孩子送到县衙,也有大胆的把孩子藏在家中。 总之第二天一早广场上又聚集了四五百名男童,周围的百姓不停骚动,红月同样手持长剑快速划破一每个男童肩膀处的衣服。 四五百名男童也让他忙了整整一个上午,仍不见成果,看了看名册上剩余的那两三百个名字红月真的发飙了。 “搜查!按照名册全部搜查!”红月厉声说到,孔智也只能低头应答,并且派出两三百名官兵协助,他可不敢麻烦黑月铁骑亲自搜查。 “宁哥,宁哥,不好了!”又是午饭时间,闯进来的还是小三子,甚至连动作都一般无二。 听到这话秦歆瑶脸色立刻变得煞白,宁哥气冲冲的说到“慌什么慌,天塌下来了吗?就算真的塌了天也有个高的顶着,慢点说,究竟发生了什么。” 任宁从未责备过小三子,这次是真生气了,小三子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事,平缓了一下心情解释道“官府派出官兵按照名册内容挨家挨户的搜查。” 听了小三子的描述任宁知道事情还没坏到一定程度,做到秦宏旁边,抚摸着说到“宏儿已经十四岁了,可不在那名册之内。” 秦歆瑶知道任宁说的没错,也想往好处考虑,奈何始终有种不祥的预感。 这一天是黑暗的,整个昌南城笼罩在威胁中,有种被敌人攻破城大肆屠杀的感觉。 尽管百姓们纷纷关了门却还是被毫不留情的踹开,躲在衣柜内的孩子受不住这般恐惧,吓得哭出声来,也就暴露了行踪被带去县衙。 正午过后昌南城一直笼罩在惊慌失措的声音中,那些没在名册内的人家也不敢出门,生怕惹到这群煞星。 第二百二十九章全城恐慌 傍晚过后,搜查工作进入尾声,官兵们已经把名册上的男童尽数“抓捕归案”,整个昌南城从大声呼叫变为哭泣,颇有一副鬼城的样子。 被抓走的这二三百名男童吓得双腿发抖,心中有着不好的想法,他们惧怕冰冷的大牢,然而官兵并未将他们押送至大牢,并且美味佳肴相待。 红月很清楚自己要找的这人身份尊贵,若不是为了提高效率他也不敢如此大不敬,也只能找到之后再赔礼谢罪。 孔智毕竟是昌南城父母官,一晚上都在做安抚工作,总不能吓到这一群孩子,聚集而来的百姓也跟着在广场上席地而眠,甚至说难以入眠。 幸亏是六月的夜晚,没有丝毫凉气,却也让这原本混乱的场面变得更加浮躁。 任宁始终没放下这事,趁着月色偷偷来到沈府,却看到一副愁容的沈礼。 “沈大人为何忧愁?”任宁缓缓走到沈礼面前,试探性的问道。 沈礼思绪专注竟是没注意到任宁的到来,随口回答道“还不是因为黑月铁骑。” 此话一出沈礼立刻意识到说错了话,不应该向外人暴露黑月铁骑的身份。 “黑月铁骑?”这个名字给任宁留下深刻印象,令他不由的想到一些杀手组织,于是更加好奇“沈大人莫不是怕任宁走漏了风声?” “唉。”沈礼无奈的摇摇头,他知道任宁的为人,也不怕他走漏风声,再者说黑月铁骑在洛阳城也不是什么秘密,没必要隐瞒,更何况他想让任宁帮着出出主意。 “没什么好隐瞒的,黑月铁骑乃洛阳城禁军,直属陛下,地位颇高,不知为何来到昌南城,我们也只能全力配合!” 沈礼的描述任宁不得不想到汉朝的御林军、唐朝的大理寺、明朝的锦衣卫,却不论他们的对与错,但此事绝对跟皇帝有关,沈礼自然无权干涉。 其实任宁对黑月铁骑的理解有些错误,黑月铁骑的确跟那些组织有些相似,但忠于皇帝没有二心,并且从不干涉朝政,力量也更加强大。 “沈大人不必忧心,既然他们是正规军也便不会做些出格的事情。”任宁解释道“据在下分析他们是在找人,找到了自然会离去。” 沈礼却还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叹着气说道“就怕他们找不到。” 沈礼毕竟是翰林学士,头脑聪明,同样分析出他们的目的,然而从这两天的情况来看,黑月铁骑要找的那人不容易出现。 此番来沈府任宁只是为了探求黑月铁骑的身份,如今目的达到也必要浪费时间,又安慰几句也便离去。 “沈大人京城来信了。”待任宁走后沈礼的贴身侍卫急忙禀报。 这几日沈礼一直等待着京城来信,听到这话快速展开纸条,上面写了两行小字,第一行写道:黑月铁骑进军昌南城,定要好生配合。 这句话对于沈礼没任何意义,他已经在极力配合,令他惊讶的还是第二句话,上面分明写着:任宁才华胜于为师,定要收于麾下。 这信可是范进亲笔,身为翰林大学士的他说自己才华第二怕是整个炎朝也没人敢妄称第一,如今却自降身份夸赞任宁这黄毛小子,令沈礼大为惊骇。 “唉。”沈礼仍旧无奈的摇着头“这小子恐怕没那么容易降服。” 相比黑月铁骑之事沈礼觉得第二件更为棘手,他亲耳听过任宁的诗词,尤为赞叹,也见过他制服张文才的手段,可谓是心思缜密、环环相扣、滴水不漏,也只能用震惊来形容。 要让这样一个人心甘情愿的为自己卖命,怕是没那么简单。 回到秦府的任宁偷偷来到后院,看着秦歆瑶闺房内还亮着灯有些心疼,她这几日的心绪不宁已经让任宁怀疑,再加上任宁曾见过秦宏肩膀上的小龙,大概猜出事情的来龙去脉。 他也只剩下最后一个疑问——秦宏到底什么身份? “姑爷!”见到任宁的身影,小蝶急忙迎上来。 任宁将右手食指挡在自己嘴前,轻声说道“小声点,不要扰了小姐。” 小蝶用力点点头明白任宁的意思,语调变得极低“姑爷可是来找小姐的?” 任宁摇摇头说到“来找你的,这几日一定要好好照顾小姐。” 听闻任宁专程来找自己的,小蝶内心说不出的激动,接连点头,绝对会把任宁交给自己的任务出色的完成。 其实小蝶是有私心的,身份一名妙龄少女她也爱慕任宁这种才华出众做事稳妥,又懂得关心人的青年,倘若秦歆瑶嫁过去,自己也是陪嫁婢女,与任宁有朝夕相处的机会,甚至可以成为通房丫鬟。 当然她也知道自己配不上任宁,只要看着秦歆瑶与他过的幸福便是心满意足,或许小三子才是他最好的归宿。 交代完之后任宁悄无声息的离开,秦歆瑶那忧愁的眼神却是望着窗外,显然是发现任宁来过。 “父亲,母亲,歆瑶这样做是对是错?”秦歆瑶望着天空,期盼九泉之下的父母能给自己暗示。 深夜是一面黑色的明镜,照不出面容却能照出内心模样,秦歆瑶倚在窗边纠结万分。 小蝶急忙跑进房间,搀扶着秦歆瑶上床入睡,竟是在床头守了一夜,第二日那两个黑眼圈便是最好的印证。 任宁也没怎么合眼,除了担心秦歆瑶之外,满脑子都是黑月铁骑的身影,他不知如此实力的铁骑还有多少,更不知炎朝真正的实力。 这分明与兰州城内两万残兵形成鲜明对比,也就是说在皇帝看来守护洛阳城比守护边疆更为重要,如此也只有一个解释——洛阳城内动乱,皇帝位置不稳。 一心只想着挣钱的任宁也不愿为朝廷之事忧心,最终还是抵不过疲惫的双眼熟睡过去。 第二日一早黑月铁骑再次出现在广场上,官兵办事效率还算不错,一个不落的将名单之人全部“抓捕归案”。 红月手执长剑快速挥舞着,接二连三的击破男童右肩上的衣服,头盔下的面色更加焦急。 第二百三十章躲过搜查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一个时辰后红月仍没有收获,而此时名册也失去了作用。 “搜城!挨家挨户的搜!”红月剑指上方,眼神犀利说不出的愤怒。 听了这话孔智、沈礼也只能暗自叹息,除了配合别无他法,只是要委屈昌南城的百姓。 又是午饭时间,又是小三子跑了进来,鉴于上次的教训,小三子步伐还算稳健,也没匆忙的禀报,而是来到任宁耳边轻声说到“宁哥,官兵正在搜城,挨家挨户的搜。” “什么?”任宁一屁股坐在地上,筷子也从手中脱落,这次慌张的竟然是他。 之前他们还寄希望于秦宏的年龄,眼下却是全城搜查,如此一来秦宏必将暴露。 秦歆瑶淡定的吃着饭,只是速度加快了不少,能让任宁惊慌的必定是大事。 “不好了,不好了,宁哥出大事了!”小六子紧接着冲进来,即便知道小三子昨日挨训,他也不能保持淡定。 “开门!赶快开门!”小六子还未解释,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敲击声。 “妈的秦府也敢搜!”任宁大声骂到,顿时热血沸腾,想着与对方一较高下。 出门之后吹了阵凉风这才清醒,与官府正面敌对分明是自寻死路,倒不如想个完全之策。 此时绝情正穿梭在屋檐、院墙之间,如今整个昌南城已经被他摸了个遍,经常潜入别人家院落被人误会成猫。 任宁灵机一动,急忙将绝情召唤过来,语重心长的说到“绝情带着宏儿出去玩,切记千万不要被穿黑衣服的人看到。” “游戏。”绝情一字字的说到,脸上无比的兴奋,还以为任宁要跟他做游戏。 “没错就是做游戏,被人抓到你就输了。”此时给绝情讲一些道理怕是来不及,不如说是做游戏来的直接。 秦宏不知任宁在担心什么,却想着跟绝情飞檐走壁,这也是每个男孩子梦灭以求的事情。 没等任宁走到门前绝情已经带着秦宏从院墙飞走,并且接连穿过几个巷落,不曾有一人发现。 任宁缓缓开了大门,却是满脸的不悦,厉声说道“私闯民宅,你们竟敢无视大炎律例!” 从穿越至今将近一年的时间,任宁对大炎律例多少有些了解,私闯民宅可是不被允许的,即便官兵也不例外,除非有搜查令。 此番任务急迫,孔智还未拟召搜查令,况且他也不知该如何书写,总不能说搜查重犯吧。所以说这群官兵手中还真没有搜查令。 被人呵斥官兵有些发懵,他们还从未遇到过这种事情,正要发怒,却看到任宁的身影,态度立刻变得缓和“任会长,原来是任会长,方才多有得罪还请见谅。” 这些官兵自然听过任宁这个名字,也知道得罪他的张文才落得何种下场,再加上他与沈礼亲密的关系巴结还来不及。 任宁一项是别人欺他一寸,他还别人一尺,敬他一尺,他还别人一丈。既然对方态度转变他没必要横眉竖目,客气的说到“任宁不过一介草名,何须官爷搜查,还请官爷不要吓到府内的下人。” “那是自然,小的明白。”带头的这名官兵极力的想在任宁这留下好印象,最后不忘说到“还请任会长多在沈大人面前美言,小的冯磊。” 如此,冯磊愉快的完成了秦府的“搜查工作”,正要离开的时候却被红月抓了个正着。 “徇私舞弊,当斩!”说罢九节鞭奋力挥动,径直的面向冯磊胸膛。 冯磊只是小小的捕头哪是红月的对手,此刻吓得全身颤抖,大声呼喊着饶命。 “咻!”就在千钧一发之际一支弩箭挡在九节鞭上,另其偏离了方向。 任宁高举着手弩大声喊道“还不快走!” 冯磊这次反应过来,带着十几名兄弟屁滚尿流的逃跑。 红月死死的盯着任宁手中的“兵器”也不顾的教训冯磊,他倒是没有说出“暗箭伤人”之人的话,在黑月铁骑的认知中,实力代表一切,无所谓暗箭伤人。 “是你?”红月的眼神中有些吃惊,又充满愤怒,他清楚记得在昌南城外发生的事情,那也是他第一次有种挫败感。 “是我如何?难不成你想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公报私仇?”任宁言辞犀利,也想试探一下黑月铁骑是否跟沈礼描述的一样刚正不阿。 任宁不过是个商人,没做过违法乱纪之事,红月也不能对他出手,骑着高头大马就要闯进秦府。 “难道你还想尝试一下绝情的剑法?”任宁言语中充满威胁之意。 红月大概猜测绝情正是那日战败自己之人,内心微微一怔还是冲了进来,身后那二三十名黑月铁骑也跟了过来,进门之前竟然下了马,这也算是红月给了任宁不少面子。 不得不说红月佩服任宁的气魄,自己分明跟蝼蚁一样的弱小却还敢公然对他挑衅,甚至用弩箭逼退了他的九节鞭,再者说骑马闯进别人府邸总有些不礼貌,他们象征皇帝的脸面,总不能跟土匪一样。 几十名身穿黑盔黑甲手执长矛、腰佩长剑的士兵突然出现,整个秦府乱成一团,家丁、婢女们躲在角落里不敢出声。 “不要怕,都不要怕,有宁哥在我们怕什么?”小三子、小六子克服内心的恐惧大声喊着。 众人不由的看了看任宁,分明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这才稍稍冷静,继续手里的工作,全当黑月铁骑不存在一番。 见此情况红月微微瞥了任宁一眼,算是欣赏的目光,他从未见过哪个家主在仆人面前又如此威望,更何况他只是秦家的姑爷。 一项雷厉风行的黑月铁骑进了秦府小心翼翼,并未拿着长矛到处乱刺,而是徒手翻看每个角落,说到底他们还是忌惮盛仓等人的实力,倘若这个时候大门被关死,他们也就成了瓮中之鳖,很可能全军覆灭。 偌大的秦府房屋众多,黑月铁骑又搜查的仔细,整整用了一个时辰才勉强翻了一遍,最后确定没有男童才灰溜溜的离开。 “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任宁声音冰冷,眼神犀利,言语中透漏着威胁之意。 第二百三十一章贵为太子 昌南城地域不算广阔,但是人口稠密,足足有一万五千余户,纵使县衙所有官兵同时出动,没有五六天时间也休想搜查一遍。 自红月亲自来过之后,秦府算是度过危机,傍晚时分绝情带着秦宏从天而降,秦宏仍是一副兴奋的样子,绝情却累的气喘吁吁。 秦歆瑶立刻抱着秦宏痛哭,颇有种生离死别的感觉,任宁急忙吩咐小蝶照看好秦宏,黑月铁骑离开之前决不允许他走出秦府。 秦宏还算听话,也不为难小蝶,每日坐在书房刻苦学习,小蝶一直陪在身边端茶倒水。 一晃又是几日黑月铁骑的搜查工作也接近尾声,红月始终没能找到目标,难以置信的说到“不可能,这绝不可能,玄月从未提供过错误信息。” 擅长搜集信息的玄月在黑月铁骑中有着至高威望,虽说十二人中除了苍月其他人排名不分先后顺序,但他们还是把玄月当成统领。 这些年玄月一直漂泊在外,网罗天下信息,从未出过差错,为黑月铁骑秘密行动提供有力依据,所以说红月不认为这次的信息有误。 这一天昌南城有一件喜事,修建月余的任府终于竣工,门口拉着长长的红条幅,门匾上同样蒙着红布。 自黑月铁骑来了之后,整个昌南城每日都在恐慌之中,他们也厌倦了这种压抑的气氛,恰好可以借着任府剪彩的机会出来走动。 如今任宁声望颇高,听闻任府剪彩几乎所有商人都来送上一些祝福,自然也少不了金银珠宝。 任宁不愿利用名声赚钱,把他们的贺礼全部充当股份,此举再次博得众人赞赏,他买下洪州城一条街的事迹传遍整个昌南城,若不是这几日城门大关资金送不出去,怕是洪州的商铺已经开始进货,张罗开业。 此次参加任府剪彩也是想了解进一步的情况,站在门口的任宁慷慨激昂,大胆设想昌南集团的宏图伟业。 众人听的热血沸腾,掌声从未停止,似乎看到金山银山在向他们招手。 秦歆瑶站在任宁身边也听得入神,只不过想到还未离去的黑月铁骑总有些忧心。 “小蝶姐门外为何这么热闹?”秦府内的秦宏隐约听到如潮的掌声,好奇的问道。 小蝶早就听闻今日任府剪彩,不由的替任宁高兴,随口说道“姑爷正在剪彩。”说完后立刻捂住嘴巴,这才想起来任宁不让将此事告知秦宏。 秦宏的表现也不明显,轻声说到“小蝶姐我们放风筝吧!” 放风筝不仅是孩童爱好的活动,也被成千上万的少女迷恋,她们总感觉自己就是那随风飘荡、无拘无束的纸鸢。 小蝶很快找来一只风筝,原本还担心秦宏趁机出门,最后见他一动不动的等待着,这才放心。 秦宏那些线轴,小蝶高举着风筝,观察好风向之后小蝶开始放手,而秦宏迎着风快速奔跑。 黑白相间的纸鸢迎风飘扬,飞过头顶、飞过房檐,最后翱翔于九天之上。 “飞喽、飞喽!”秦宏看着空中的纸鸢欢快的围着后院转圈,小蝶同样是欢蹦乱跳,还不忘拍着小手夸赞道“少爷真厉害!” 当纸鸢稳定在空中后秦宏没必要乱跑,停在原地静静的望着天空,不由感叹“纸鸢虽然飞在天空,却要被这细线束缚,不知是喜是悲。” 孩子总是天真的,他会考虑到纸鸢也是有想法的,小蝶支支吾吾的说不出个所以然“等姑爷回来给少爷解释吧。” 秦宏也点点头“没错,姐夫肯定知道纸鸢的心情。” 小蝶不过比秦宏年长了几岁,同样是个少女,心思与秦宏相差不多,全都把任宁当成无所不能的存在。 “我要让它飞的更高!”不知为何秦宏突然来了想法,快速的跑着同时将线放的更长。 “少爷慢点,线会断的。”小蝶在后面一边追一边提醒着。 而秦宏将她的话当成耳旁风,跑的更快,并且故意用力的拽了几下。 必然的事情发生了,风筝线断了,纸鸢随风飘荡了几下落在院墙外面。 “风筝,我的风筝。”秦宏焦急的喊着,甚至开始哽咽,倒想是个七八岁的孩子。 小蝶也心疼纸鸢,再加上秦宏哭泣,无奈的说到“我去外面捡回来。” 说完一路小跑出了秦府,而秦宏也鬼鬼祟祟的跟在后面,不由的笑出声来,看样子阴谋得逞了。 放风筝只是个幌子,骗走小蝶出门参加任府剪彩才是秦宏真正的目的。 “小蝶?小蝶怎么出来了?”站在任府门口的任宁突然注意到小蝶的身影,立刻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急忙跑向对面的秦府,却被拥挤的人群围着,一时半会冲不过去。 “姐夫,我来了!”秦宏一边向任宁招手一边一边跑出秦府大门。 “回去!赶快回去!”任宁急的出了一身冷汗,大声喊着,而秦宏不为所动继续冲向人群。 小蝶听到任宁的声音这才意识到被秦宏骗了,立刻转身,试图将他带回去,然而这一切都晚了,身穿黑色盔甲,手执九节鞭的红月恰好看到秦宏的身影,驱赶着高手大马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任宁与秦歆瑶也终于冲出人群,试图将秦宏从红月手中抢过来,他却没这实力。 “是小蝶不好,小蝶没有看好少爷。”小蝶立即跪在任宁与秦歆瑶面前无比自责,哭的像个泪人。 任宁知道秦宏鬼点子多,小蝶也是受骗,更何况眼下也不是教育她的时候,而是阻止红月采取下一步行动。 “你还有什么好解释的?”红月厉声对任宁说到,似乎给他扣上私藏“重犯”的帽子。 任宁却是一脸茫然“莫非大人那日是来搜男童的?早知如此草民也不会让宏儿出去玩。” 这个回答让红月无言应对,那日他的确没说进府搜查男童,只是生硬的闯了进来。 相比问责任宁,红月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徒手撕开秦宏右肩上的衣服,分明纹着一条小龙。 “属下红月拜见太子殿下!”见到小龙之后红月单膝跪地,双手抱拳,恭敬的叩拜。旁边的任宁被他这个称呼吓了一跳。 第二百三十二章秦歆瑶的决定 “太子殿下?宏儿竟是太子?”任宁瞠目结舌,他大胆的猜测过秦宏的身份,如何也想不到他竟是太子。 旁边的秦歆瑶并未吃惊,显然是早就知道,只是不愿红月把秦宏抢走。 秦宏自己也摸不着头脑,他害怕红月凶狠的样子,急忙跑到秦歆瑶的怀里说着“姐姐,我怕。” 知道秦宏就是太子之后红月自然不敢阻碍他的行动,始终跪在地上,盯着秦宏的肩膀。 “太子还没让你起身,你就这样一直跪下去吧!”任宁厉声说到,也算借着秦宏的身份出了一口恶气。 任宁也知道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秦宏定会被红月带回洛阳城,也就是说今后他们再难有相见的机会。 听命皇帝的红月自然要听太子的话,也不敢反驳任宁,只是总觉得秦宏肩膀上的纹身有些不对劲。 “五爪?怎会是五个爪子?”满怀疑问的红月最终还是站了起来,仔细看着秦宏肩膀上的纹身。 就连秦歆瑶也感到奇怪,她分明记得秦宏肩膀上的小龙有三只爪子,如今却凭空冒出两只爪子。 “你不是太子。”红月声音再次变得犀利,太子肩膀上不会纹这种不伦不类的“怪物。” 任宁虽不明白怎么回事,却趁势说到“我们自始至终也没说过宏儿是太子,这个纹身也是我那日在他肩膀上胡乱画的,没想到被红月殿下误会。” “哼!我们走!”红月气冲冲的起身,却不能那任宁怎么样。 看着红月离去任宁这才小声的在秦歆瑶耳边问道“怎么回事?他为何说这是怪物?” 秦歆瑶用一种奇怪的眼神上下打量着任宁“相公难道真不知三爪为龙?五爪是怪物?” 任宁尴尬的挠了挠头,笑着说到“自然知道,我也是怕宏儿身份暴露这才多画了两个爪子。” 这两个爪子的确是任宁画上去的,却不是为了掩盖秦宏的身份,完全是觉得五爪为龙,故意将那三爪的虫画成龙。 任宁历史虽说不差,也没到了如指掌的地步,在唐朝龙有三爪,清朝才有了四爪为蟒五爪为龙的说法。 总之任宁误打误撞的帮秦宏逃过一劫,同样得知了秦宏真正的身份。 这天夜里秦歆瑶把任宁叫到自己的房间,拿出龙文佩跟那张纸条,并且将十三年前的事情给他讲了一遍。 任宁听的有些心酸,他心疼秦歆瑶悲惨的过往,将其轻轻拥入怀里,信誓旦旦的说到“只要有我在就不会让你们受到一点伤害。” 秦歆瑶用力的点点头,不多时已经熟睡,看着怀里这个娇嫩欲滴的女子任宁感觉身体火辣辣,竟是有了反应,内心做着痛苦的挣扎。 此刻他若与秦歆瑶有了夫妻之实也不算委屈对方,毕竟两人马上就要成婚,最后任宁还是控制住了,一定要先给她名分。 将秦歆瑶轻轻放在床上后任宁疯狂的跑出去,暗自骂道“任宁你真不是个男人!” 他这是第二次有此想法,上一次是在西州城内,拓跋雅露甚至脱光了衣服,并且极尽诱惑的对他进行挑逗。 任宁走后秦歆瑶缓缓睁开眼睛,始终还在为秦宏的事情忧愁,按眼下的情况来看黑月铁骑明日就会离开,秦宏的身份也将继续封存,她只是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些自私,从始至终就没问过秦宏自己的想法。 永远留在昌南城或许会获得安然自得,而回到洛阳城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太子爷,用不了多久便会登上皇位,或许这才是每一名大好男儿想要的。 又经过一天的搜查黑月铁骑仍然一无所获,红月在几天前也发出消息禀报昌南城这边的情况。 “嘎嘎。”昌南城的上空徘徊着一直苍鹰,月色下眼睛尤为犀利。 红月吹了一声口哨苍鹰迅猛的俯身下冲,最后平稳的落在红月的肩膀上,主动将挂在爪子上的纸条交出来。 黑月铁骑总部豢养着各类鹰,有专门负责传递消息的苍鹰,也有体型更小的雀鹰多半用来侦查,还有体型巨大战斗力极强的虎头海雕。 纸条被打开后上面空白无字,红月点点头明白其中用意。 寻找太子之事极为隐秘,决不能走漏风声,空白的纸条是黑月铁骑的密语,就是自己做决定的意思。 既然已经搜遍了整个昌南城红月也没必要继续待下去,如此大的动静怕是用不了几天就会被人怀疑,若是落到唐王眼中又是个麻烦。 第二天一早黑月铁骑终于宣布离开,百名骑兵整齐列队,城门大敞四开,孔智、沈礼纷纷为其送行,颇有种送瘟神的感觉。 红月也不是不懂礼数,自知给昌南城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对此表示抱歉,这话吓了沈礼一跳,他从未想过高高在上的黑月铁骑竟会向自己低头。 总之在一片欢送中黑月铁骑缓缓的出了城,保护皇帝才是他们最重要的任务。 城内的百姓欢呼雀跃,终于可以继续安宁的生活。 然而城内却有一辆马车疾驰而过,秦歆瑶不停的催促着车夫“快点,再快点!” 马车内除了秦歆瑶还有秦宏,此刻的秦宏睡眼朦胧,还没睡醒硬是被秦歆瑶给拽了出来。 “姐姐,我们这是要去哪?为何不告诉姐夫?”秦宏疑惑的问道,他能看出秦歆瑶脸上的焦急。 秦歆瑶紧紧攥着秦宏的双手,眼泪不停的落下来,哽咽的说到“宏儿不要怪姐姐,这也是为了你好。” 秦宏不明白秦歆瑶什么意思,却不忍见她落泪,颇有种大男人的样子安慰道“不论姐姐做什么宏儿也不会生气的,因为宏儿知道姐姐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 马车上的姐弟相拥而泣,秦歆瑶是因为即将失去秦宏而悲伤,秦宏却是因为秦歆瑶的悲伤而难过,总之在城外不远处马车追上了黑月铁骑。 “等一下!红月大人等一下!”马车上的秦歆瑶伸出头来,大声的喊道。 红月听力极好,隔着很远已经听到秦歆瑶是在呼喊自己,不由的停在原地。 “不要,姐姐不要,宏儿不想当太子,只想永远守在姐姐身边!”秦宏极其聪明,也猜出自己的身份,此刻终于明白秦歆瑶想干什么,拼命地挣扎着。 第二百三十三章明日之约 “是你们?”见到秦宏之后红月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他总感觉秦宏与太子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只因那五爪的怪物放弃了这个想法。 走到黑月铁骑面前,秦歆瑶的马车缓缓停住,拽着满面泪水的秦宏下了马车,万分自责的说到“宏儿姐姐不能自私的将你留在身边,你有更伟大的使命。” 秦宏从未违背过秦歆瑶的意愿,这次也没有,声音哽咽的点点头。 “你们来干什么?”红月继续问道,同时大胆的发挥了一下想象力。 秦歆瑶没有说话而是脱下秦宏的上衣,右肩膀那条五爪的“怪物”显露出来。 红月见过这个“怪物”不为所动,继续等待着秦歆瑶解释。 多余的这两只爪子是如何得来秦歆瑶很清楚,于是拿了坛高度数的“二锅头”轻轻倒在秦宏肩膀上,那两只爪子开始变得模糊不清,擦干之后不剩丝毫痕迹,分明是条三爪龙。 酒精能溶解墨汁在炎朝也不是新鲜事,秦歆瑶知道多余的两只爪子是用墨水画上去的,如今不过还原了纹身的真实面目。 被骗过一次的红月似乎不愿轻易相信他们,仍然骑着高头大马静观其变,此时秦歆瑶又拿出一个玉盒里面分明是一块龙形玉佩。 “龙文佩!竟然是龙文佩!”红月大吃一惊,急忙下马,跪在地上恭敬的叩拜“属下红月参见太子殿下!” 他曾听苍月说过当朝公主右肩膀上纹着凤凰,并且佩戴凤纹佩,太子生下来之后同样纹了条龙,并且以龙纹佩当做信物,这也是皇家子女身份的象征。 “还请红月大人保护好宏儿。”秦歆瑶几乎恳求的说到,她很清楚此去洛阳路途遥远,还不知会遇到什么危险,再者说即便安全抵达洛阳城也不是完全脱离险境。 既然十三年前敌人能追杀他,如今也会想办法继续刺杀,所以说秦宏的处境堪忧,秦歆瑶也只能寄希望于红月身上。 红月始终没有转向秦歆瑶,全当她不存在一般,甚至把她当成私藏太子的重犯,没有治罪于她已经是最大的恩赐。 “太子殿下属下接您回京!”红月继续跪在地上叩拜到。 红月对秦歆瑶的无理,秦宏看在眼里,自然心里不爽想着让他多跪一会,而秦歆瑶分明是一双谅解的眼神,甚至挥着手让他离去。 秦宏扑在秦歆瑶怀里痛哭流涕,他始终还没做好离开的准备,秦歆瑶强忍住泪水轻轻的擦拭着秦宏的眼眶“宏儿已经长大了,大男子汉是不能抹眼泪的。” 黑月铁骑是冷血的,他们没有感情,也不懂得哭泣,红月接二连三的催促秦宏跟着离开,鉴于他的压力以及秦歆瑶的意愿,秦宏最后还是上了红月的战马。 “宏儿一定要好好照顾好自己!”望着开始狂奔的战马秦歆瑶在后面不停的追着,想着多看秦宏几眼。 黑月铁骑不仅骑兵厉害,战马同样优良,怕是炎朝最好的品种,甚至能够日行八百、夜行五百,仅次于千里马。 然而如此宝马良驹还是被后面一匹通体发黑的驽马缓缓靠近,“驾驾驾!”任宁大声喊着,黑星绝对不负盛名,宛若黑色流星一般,先是在秦歆瑶身边留下一阵风,接着又出现在黑月铁骑前面。 “好快的速度!”红月只看到黑色闪电并未看清任宁的相貌,最后被逼停后才认出他的身份。 “等一下!”任宁大声喊着。 “又是你!”红月愤怒的说到,他每次见任宁都没有好事,这次又怕出什么叉子,如今可担负着保护太子的重任。 秦歆瑶做这个决定根本没有通知任宁,甚至还派小蝶在他门外阻止小灵叫他起床,否则任宁也不会这么晚出现。 “宏儿可以跟你离开,不过却要等到明天,总要给他们姐弟道别的时间。”任宁一边说着一边给秦宏使了个眼色。 秦宏立刻领会任宁的意思,趁着红月不注意抽出他腰间的长剑架在自己脖子上,威胁到“没错,如果你不答应,我便死在这里!” 红月不会买任宁的账,正要对他极不友好的回话,哪曾想秦宏用长剑架在自己脖子上,立刻惊慌失措,下了马跪在地上恳求秦宏收回长剑。 “那你必须答应姐夫的请求!”秦宏坚决的说到,并且把长剑靠的更近一分,任宁别的没教会秦宏,骗人的方法却学了不少,此刻倒也派上用场。 “属下领命,还请太子收回长剑。”红月出了一身冷汗,急忙应答。 秦宏又给任宁使了几个眼色似乎问他可不可以收回长剑,任宁点点头算是做出回答。 虽说任宁对黑月铁骑没多少好印象,却知道他们的忠心,以及说一不二的作风,既然答应了秦宏自然不会反悔。 得到允诺之后秦宏立刻下了红月的战马骑在黑影身上,欢快的奔向昌南城。 黑月铁骑已经离开了昌南城倘若再度进入恐怕会引起恐慌,于是红月只带了十人跟着进入,其余九十人在城门外待命,并且还不忘用苍鹰把这个好消息告知黑月铁骑总部。 与此同时鄂州城北,那名青衣男子再次出现,身边的“恶狼”不断在道路两旁的荒芜中扒着。 不一会终于挖到一块白骨,看上去跟人胳膊上的骨头有些相似,却又粗了不少。 青衣男子拿出那瓶药水滴了一滴,骨头露出黑色“骨骼粗壮实力不凡,相比正是苍月所需之人。” 接着“恶狼”把埋在地下的所有骨头全部挖了出来,分明是人的模样,青衣男子在白骨上倒满油,轻轻一点,立即燃起熊熊火焰。 火焰的温度很高,不出一炷香时间白骨已经成了粉末,青年男子将其装进骨灰盒中,裹在包袱里,同时开始召唤鹰隼。 一只黑白相间体型巨大的虎头海雕在空中盘旋,最后“乖巧”的停在青衣男子身边,抓着裹了骨灰的包袱急速飞向洛阳城。 傍晚时分两只鹰隼徘徊在黑月铁骑总部的上空,其中一只苍鹰、一只虎头海雕。 第二百三十四章皇族争斗 洛阳城内黑月铁骑总部,一名腰间配着双锏,黑色令牌上写着白字的男子缓缓走进大厅,恭敬的说到“红月来信,已经找到太子。” 此人名为白月,双锏算是明显特征,所谓锏为短兵之一,方形有四棱,连靶约长四尺,因形似简故名。锏无刃,每距六七寸有节。 锏是良好的短兵器,近身战灵活自如,加上使用者巨大的力道足以给敌人致命一击。 “找到了?”苍月脸上有一丝动容,说不出的欢喜,身为黑月铁骑的首领又不能表现出来,只是淡淡的说到“令其速回。” 此时又是一名身穿黑色铠甲的男子走了进来,令牌上写着血字,右手扛着狼牙镐,左手却拿着一个包袱,见了苍月后狼牙镐置于地上,恭敬道“玄月带回一个包袱,说里面有您要找的人。” 苍月接过包裹轻轻打开里面竟是一个骨灰盒,眼眶竟不由的湿润,为了不让白月、血月发现自己情感上的变化急忙离开。 “苍月殿下是落泪了吗?”白月满是疑惑的跟血月说到,在他们看来苍月根本就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怎会有情感上的波动。 “怕是陈年往事。”血月也表示好奇,两人竟是违规议论了几句。 洛阳城西郊是一片雄伟壮阔的陵园,里面埋葬着炎朝皇室先祖,陵园四周又围着不少略显逊色的陵墓,多半是王公大臣,同样身份显赫。 此刻一名头戴凤冠身穿素衣的女子站在一个巨大墓碑之下,眼眶中含着泪水,缓缓的把骨灰放入墓碑前的坟墓。 从墓碑的年数来看少说也有时间,而坟墓里却空空如也,正主今日才得以下葬,这名女子身边还有两名身穿宫装的婢女,轻声劝解“公主殿下请节哀。” 此人正是炎朝皇帝唯一的后代,天香公主,面对墓碑的她深情流露,先是深深鞠躬接着略带哽咽的说到“黑月哥哥,多谢您拼了命保护了凌天,如今他在昌南城马上就要回来了。” 说到这里天香公主含笑而泣,时隔多年她终于找到了生死未卜的弟弟,也算让皇室后继有人。 她口中的黑月十几年前是汉王的贴身侍卫,年纪轻轻武功了得,除了护卫汉王以外还要陪伴汉王的几个孩子。 十三年前汉王有三个孩子两个女儿,一个刚出生的儿子,大女儿正是如今的天香公主当时七岁,二女儿比她小两岁。 天香公主永远记得十三年前的那个晚上,她与妹妹正在王府内玩耍突然冲进一群手执利刃的黑衣人。 黑衣人面色狰狞,嗜杀成性,不放过一个活口,天香公主年长一些带着妹妹藏在角落里不敢出声,眼睁睁看着汉王府一百多条人命死在黑衣人手上,就连她们的母亲也不例外。 王妃死前将秦凌天交到黑月手中,黑月拼了性命逃走。 那一日汉王不在府上,算是捡回了条性命,黑衣人见黑月带着孩子离开立刻进行围剿。 那一夜汉王府血流成河,犹如人间地狱,两个孩子躲了一整夜,不敢发出声响,第二日见汉王归来才敢哭出声来,看着眼前悲惨的场面汉王也泪流满面,立誓为他们报仇。 抱着秦凌天的黑月整整逃了两天时间,终于在鄂州城北被追上。 而此时黑月恰好发现一辆过往的马车,托孤与他们,自己与敌人拼死一战,终将没有辱没了护卫的使命。 后来汉王登基称帝大女儿也成了天香公主,二女儿却消失不见,天香公主从不过问其中缘由却在暗地里调查。 “黑月哥哥,您曾说过要组建大炎最强大的骑兵,保家卫国,如今婷儿完成了您的愿望。”天香公主早已仰望着天空期待黑月能看到自己做的这一切。 十几年前,年幼的她也想着跟黑月那样保护父王,只恨自己没那实力,她清楚的记得黑月最大的梦想就是组建大炎最强的骑兵。 为了帮黑月完成这个愿望天香公主暗中搜寻高手,选人的原则更是不论出身只凭本领,终于找到六名江湖异人,五名统军将领,再加上自己刚好十二人,为了纪念黑月将其命名为黑月铁骑。 后来黑月铁骑大肆发展,四处网络高手加入,如今已经有五千人的规模,还不算那些编外人员。 “黑月哥哥,父王已经灭掉秦尚战为你们报了仇,也成功登上皇位,您也可以含笑九泉了。”天香公主多想让黑月亲眼看看今天这一切,也不枉他一片忠心。 她口中的秦尚战十三年前乃大炎太子,如今皇帝也只是汉王,当年的太子怕汉王夺了皇位,于是痛下杀手,谁曾想汉王躲过一劫,毫无牵挂的他也发动了最猛烈的反攻,终于杀掉太子登上皇位。 于此同时宫城正东唐王府内大门紧闭,一名身穿蟒袍,面色威严的中年男子轻轻拨动一个瓷瓶,屋内整面墙竟然开始移动,露出一扇大门,通向地下的大门。 这名男子正是唐王,也是当朝唯一的王爷,身份地位尤为尊贵,甚至比皇帝拥有更多的实权。 唐王沿着台阶缓缓走进地下密室,里面放着一张大床,上面躺着一个身影,若是仔细观察定会被吓一跳。 此人全身漆黑,犹如焦炭,更恐怖的是面目全非,也只剩下鼻子跟嘴勉强能够生存。 “十三年了,整整十三年了,当年你替哥哥而死,如今哥哥要替你报仇!”唐王爱抚的坐在床边,脸上却充满犀利。 躺在床上的身体用力摆着头,极困难的说到“哥哥不要徒增杀戮了,这一切早在十三年前已经结束了,弟弟没有任何怨念。” 躺在床上这人名为秦尚治,也就是十三年前的唐王,坐在床边这人名为秦尚战,也就是十三年前的太子。 他们二人同为皇后所生,并且是双胞胎,出生后秦尚战便抢了十岁汉王的太子之位。 汉王与他速来有些争端,也终于在皇位之前出手,太子杀了汉王全家,汉王拼命反击最终让太子死在大火之中。 然而死的却不是太子,而是跟他长相一般无二的唐王,最终勉强保住性命被太子偷偷藏起来。 唐王死后太子充当了他的身份,由于唐王速来不争,与汉王关系还算交好,于是并没受到牵连,只是近些年私自扩充力量已经成为皇帝劲敌。 第二百三十五章姐弟分别 黑月铁骑离开后整个昌南城都在欢呼雀跃,他们终于又恢复了往日平静的生活,布坊的生意异常火爆,原因无二,一千多名男童上衣被刺破总要买些新衣服,也算是劫后余生的喜悦。 为了不打扰百姓的正常生活,任宁带着红月他们绕开昌江两岸走的小路,对于这点红月没有异议,他也不怕任宁趁机溜走,反正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经过半小时的蜿蜒曲折后他们终于来到秦府,小蝶正一脸委屈的看着秦歆瑶,显然有些自责,毕竟是她没有看住任宁。 说到这点秦歆瑶还要感谢小蝶,若不是任宁及时赶到,她哪有与秦宏再相聚一天的机会。 秦府是不欢迎红月的,另其守在门外,一行人带着各自不同的心情进了大门。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红月命令十人围在整个秦府四周,也防止秦宏通过院墙逃走,在没有将他完完整整交给苍月之前,红月肩负着所有责任。 为了给秦宏送别,秦府的午饭异常丰盛,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应有尽有,秦歆瑶也邀请了秦老太爷、秦书恒等长辈共同用餐。 秦宏乃当朝太子一事在秦家已经传开,他们也不敢挽留太子,这绝对是杀头的重罪,只希望秦宏将来过的开心。 吃饭前任宁教给秦宏不少说辞,类似于恭祝秦老太爷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也恭祝秦书恒生意红火、事业兴隆、芝麻开花节节高,并且表明态度自己永远是秦家子孙,也会经常回来探望他们。 任宁连连点头,还不忘给秦宏竖起大拇指,他不仅一字不落的说出任宁交待的祝词,还有所发挥,甚至颇有才华。 秦老太爷听了之后捋着胡须同样是点点头,内心是一种欣慰,他也不图秦家就此攀附权贵,鸡犬升天,只求秦宏能高高兴兴。 这顿午饭秦宏完全是主角,总有说不完的话,道不尽的情,有时也逗的大家捧腹大笑,竟是有了任宁几分样子。 俗话说的好名师出高徒,再加上秦宏聪慧的头脑,完全可以活学活用。 午饭结束后秦歆瑶、秦宏、任宁来到秦歆瑶的闺房,任宁也不是第一次来,很随意的坐在床头。 午饭期间秦歆瑶一直压制着悲伤地情绪,此刻再也抑制不住,眼泪齐刷刷的往下落,秦宏也跟着姐姐一起哭,十几年的情分,二人早就把对方当成亲姐弟,如今却要分离绝对是最残酷的事情。 对此任宁却有不同看法,这种情况在现代比比皆是。 秦宏就好比学业有成的年轻人,最后离开了农村在大城市成家立业,而秦歆瑶就如同含辛茹苦的母亲。 首先来说,秦宏能在大城市成家立业是一件值得祝贺的事情,再者说他们又不是没了见面的机会,秦歆瑶完全可以搬进大城市与秦歆瑶一同生活。 更何况秦宏乃当朝太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秦歆瑶进了洛阳城自然不会受到委屈,也必要做出生离死别的样子。 待二人情绪稍稍稳定之后任宁说出自己的想法,秦宏立即兴奋的说到“没错,没错,等我登上皇位姐姐就是长公主,姐夫就是驸马!” “驸马!”听了这个词任宁有些头大,他记得不论是小说上还是电视上只要穿越了几乎都能成为驸马,自己竟也摆脱不了这样的命运。 秦歆瑶可不敢想长公主这个封号,只希望能在洛阳城站住脚,与秦宏有再见面的机会。 三人的大胆设想冲淡了悲伤的气氛,竟是私下里安排好皇宫内的事物,倒真把自己当成了皇宫的主人。 当然那都是些后话,眼下最紧迫的是如何让秦宏安全抵达洛阳城,黑月铁骑纵然有很强的实力,却不懂得照顾人,路上秦宏免不了受罪。 若是任宁与秦歆瑶陪同,秦宏自是没有任何异议,然而如今昌南集团刚刚起步,还需他们打理,总不能辜负了众人对他们的信任。 经过进一个时辰的商讨最后决定由任宁护送秦宏回洛阳城,等昌南集团真正做大做强后在洛阳城也会开一些分店,到时候秦歆瑶去打理,也恰好与秦宏有了见面的机会。 对此秦宏没有任何异议,有任宁在身边不仅有安全感,还不会感到无聊,或许这一路上整本《西游记》都能给秦宏讲完。 说到给秦宏传授知识这点,任宁还是比较庆幸,他一直都在给秦宏灌输先进的思想,秦宏也多多少少有些理解,他登基后或许会做出一些改变。 总之三人一晚上都在畅聊,或是构想一下美好未来,或是回忆一下幸福过往,任宁也借着跟秦宏聊天的机会厚着脸皮留在秦歆瑶的闺房。 子时过后困意来袭,几人一边说着话一边闭上眼睛,秦歆瑶那不算宽敞的木床躺了三个人。 第二天醒来却只有任宁与秦宏二人,不见秦歆瑶的踪影,小蝶有些急迫的推开房门为二人梳洗,这也是她第一次服侍任宁,脸上有些害羞。 二人从小蝶口中得知秦歆瑶一早起来准备马车,总不能让他们徒步而行。 梳洗之后小蝶又服侍二人吃过早饭,这才允许他们推开房门。 此刻秦歆瑶已经等在后院,带着他们缓缓走出大门,发现红月他们已经恭候多时。 “黑月铁骑都不用睡觉的吗?”任宁用异样的目光看了红月一眼,他从家丁口中了解到,黑月铁骑在外面守了一晚上,却还是精神抖擞,也难怪任宁有这种想法。 除了黑月铁骑之外高伯、小灵、小三子等也在门外站着,见到任宁之后纷纷跑过来拥抱,算是道别的仪式。 这要放在以前小灵定会痛哭流涕,经历多了也就变得淡然,更何况她知道任宁总能逢凶化吉,没必要担心。 骑在黑星身上的绝情有些等不及,大声说着“快走!”他最喜欢这种惊险刺激的旅途,尤其是黑月铁骑相伴。 绝情后面还有一辆三驾马车,马匹高大粗壮,红棕色的鬃毛有些发亮,后面的马车足足两米见方,上面是八角玲珑顶,豪华程度不言而喻。 “我怎么不记得长安南城还有如此豪华的马车?”除了欣喜之外任宁还有些吃惊,不由的掀开帘子,里面分明是个熟悉的面孔。 第二百三十六章美人相伴 “林湘儿?”任宁瞪大了眼睛看着依偎在角落里的黄衣女子,此刻林湘儿正低着头羞红了脸。 见了林湘儿后任宁也终于明白为何昌南城内凭空出现如此豪华的马车,分明是林府最高级别的座驾,也只有林湘儿有权利坐在上面。 身后的秦歆瑶走了过来,噘着嘴说到“湘儿妹妹可是我请来照顾宏儿的,你可不要欺负她!” 照顾秦宏不过是个借口,秦歆瑶分明是想让她照顾任宁,毕竟女子心细或许会起到些作用,除此之外秦歆瑶也想让她与任宁增近一些感情。 林湘儿对任宁的心思秦歆瑶看在眼里,两人毕竟是姐妹,秦歆瑶也想让她得到幸福,更何况秦歆瑶大概能够猜测日后任宁很可能三妻四妾,与其让别人占了这个位置还不如成全好姐妹。 “任公子。”林湘儿总算是鼓起勇气羞答答的说到,眼睛却还是看着脚下。 几日前两人共赴洪州商会,也算是朝夕相处,不曾想今日还有那种红着脸初见的感觉。 “太子殿下,我们可以出发了吗?”红月声音较为柔和,竟是在询问秦宏的意见,愣是把众人吓了一跳。 秦宏没有回应红月而是拉着任宁进了马车“姐夫我们走吧!” 倘若任宁当众把林湘儿赶下来,或是重新找辆马车,会让林湘儿颜面扫地,也有失君子风度,只能硬着头皮上了马车。 为了减少跟林湘儿独处的机会,任宁遣退了车夫,理由是——不能让太多人知道秦宏的身份。 任宁的这个做法得到红月的赞赏,秦歆瑶瞪了任宁一眼也没说什么,她知道任宁是想借着驾车的理由故意疏远林湘儿。 在一场盛大的道别中马车缓缓驱动,最终渐渐的消失在人海。 秦歆瑶含在眼眶的泪水硬生生的收了回去,任宁走后昌南集团的大小事务落在自己头上,她必须坚强。 高伯也找了个可靠的家丁打理食色居,自己还要管理整个任府,总之所有人都忙的不可开交。 城门外九十名黑月铁骑已经恭候多时,主动分成两队,一队在前,一队在后,任宁的马车在中间,这不仅是为了保护秦宏,也是怕任宁趁机逃走。 对此任宁也不在乎,有人保护也是一件好事,全当他们不存在便是。 绝情却受不住这样压抑的氛围,驾着黑星时而跑到最前面,时而又落在最后面,总之黑月铁骑拿他也没办法。 一行人按照来的路线返回,先后要经过江州、鄂州、陈州等地,最后才是洛阳城,以黑月铁骑的速度计算大概三天时间,加上任宁这个拖油瓶差不多五天时间。 路上任宁驱赶着马车,秦宏坐在旁边,车内的林湘儿透过纱窗欣赏着周围的美景,除了洪州城外她从未去过其它地方,这也是一次领略大好风光的机会。 “江南孟夏天,慈竹笋如编。蜃气为楼阁,蛙声作管弦。”任宁有感而发,极尽的领略着大自然的馈赠。 此为五言绝句,采用动静结合的手法,完美的诠释了夏日风光,绝对是大家风范。 听闻此诗之后三人为止一怔,分别是秦宏、林湘儿以及红月。 “姐夫没想到您的山水诗也有如此造诣。”秦宏诵读诗篇,也知道此诗蕴含的意境。 被人夸了几句任宁有些发飘竟是不要脸的说到“区区山水诗不值一提,什么婉约的、豪放的、边塞的、思乡的姐夫都会写!” 炎朝还没有边塞诗、田园诗这些分类,听了任宁天马行空的解说林湘儿“嗤”的笑出声来。 任宁也是性情中人,再次吟诵“清水出芙蓉,天然去修饰。”这两句也惹得林湘儿脸颊绯红。 “姐夫,不如你把湘儿姐姐也娶了吧。”秦宏一动不动的盯着任宁,看上去颇为严肃。 秦宏知道林湘儿与秦歆瑶的关系,也知道秦歆瑶的心思,自己对林湘儿印象也不错,说出这话不足为奇。 “这小子日后不会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吧!”想到秦宏的身份任宁立刻出了一身冷汗,急忙语重心长的解释道“宏儿娶一个人不是在一起就可以,要肩负起很多责任,必须全心全意的对她好,而我们的精力都是有限的总不能一颗心分成好几份,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秦宏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却是说着“我只愿跟姐姐永远在一起。” “愿得一人心,白头不相离。”莫念这句话的不仅是林湘儿,还有面色冷酷的红月,他竟用另一种目光瞥了任宁一眼。 半晚时分众人已经来到江州城附近,面对滚滚长江有些生畏,在炎朝没有长江大桥,过江全靠船,此刻正有两艘巨大画舫等待着他们,显然是黑月铁骑提前准备好的。 黑月铁骑目标过于明显,他们是不能进城的,以免徒生事端,过了长江之后在江州城北的一片空地暂时休息。 黑月铁骑从包袱内拿出几块发硬的干粮使劲的咀嚼,算是晚餐的全部,红月还不忘给秦宏拿了一点。 任宁却拿出了羊肉,放在烤架上烘烤,还不忘加一些孜然粉、辣椒面,香气立刻充斥周围的空间。 黑月铁骑也是凡身肉体,闻到这香气忍不住咽了口水,却发现红月眼神犀利,这才用强大的意志力控制着。 绝情、秦宏狼吞虎咽的吃着,满嘴油水,任宁递给林湘儿几串,少女用那樱桃小嘴咬了几口立刻点头称赞,也便多吃了些。 总之黑月铁骑的晚饭是为了填饱肚子,而任宁他们的晚饭完全是一种享受,二者有着天壤之别。 若是在军队这如此奢侈绝对会被军法处置,然而秦宏却是太子的身份,受到这种待遇理所应当。 夜色升起之后任宁他们在宽敞的马车中熟睡,有黑月铁骑护卫他们丝毫不担心。 红月将一百人分成四队,轮番巡夜,其他人下了马原地休息,始终要穿着重重的铠甲,这是黑月铁骑的规矩,谁也不得卸掉铠甲。 第二日一早任宁在黑月铁骑的催促中醒来,继续沿着官道一路向北。 第二百三十七章抵达陈州 江州城距鄂州城三百里,一行人用了整整一天时间,迎着晚霞从鄂州城西侧穿过。 “鄂州城?”秦宏觉得这个名字有些熟悉,极力的想着,急忙说到“姐姐带我来过,没错就是鄂州城。” 任宁也想起几日前秦歆瑶含泪跟他讲述的过往,秦伯英夫妇分明就是在鄂州城北遇难,三年前她带着秦宏来找寻父母的遗骸,却没有任何收获。 “驾驾驾!”任宁急忙催促着马车,大声喊着“一定要赶在日落前抵达鄂州城北!” 任宁这是第一次加快速度,黑月铁骑自然配合,他们恨不得连夜赶路尽快回到洛阳城。 很显然任宁是有私心的,他想替秦歆瑶找到秦伯英夫妇的遗骸,根据秦歆瑶的描述,六岁的她用了半天时间抵达鄂州城,也就是说十三年前的战场距鄂州城差不多三十里。 三驾马车速度极快,不出半个时辰已经走了三十里地,任宁叫停马车沿着道路两侧寻找着。 任宁与林湘儿可以脱离黑月铁骑的视线,秦宏却不可以,为了找到遗骸任宁也只能暂时离开秦宏,带着绝情在道路两侧搜寻。 “那里。”绝情指着树林深处的一个脚印说到。 任宁不得不佩服绝情的观察能力,小心翼翼的来到脚印旁边,他确信脚印的主人离开没有几天时间。 “何人会来这里?”任宁充满好奇的想着,这片树林荆棘丛生,人迹罕至,不应有脚印的存在,并且周围的荆棘没有丝毫被破坏的痕迹,也就是说脚印的主人很可能是名高手。 “这边。”绝情指着西北方向说到,沿着他所指方向任宁勉强能看出脚印的存在,跟着一路走过去。 走了大概一炷香时间任宁突然前方一块土地有被翻过的痕迹,心中有些好奇拿出一把匕首重新开始翻着。 没用多久他感觉匕首碰到了坚硬物体,又翻了几下,一根白骨出现在面前,任宁一屁股坐在地上,吓了一跳,之后却是欣喜之情,倘若这附近不是一片乱坟岗他几乎可以确定这就是秦伯英夫妇的尸骸。 为了让秦宏来此跪拜任宁跟红月说明了情况,红月的第一反应便是查看任宁所说的脚印,并且在这个一行脚印附近发现其它痕迹。 “是玄月跟那只恶狼留下的。”红月暗自分析道,同为黑月铁骑他对玄月多少有些了解,也大概猜测出玄月正是找到了秦伯英夫妇的尸骸,进而判断出太子所在。 也就是说红月验证了任宁的猜想,带了十多人陪着秦宏一起来到树林深处。 “父亲、母亲,孩儿来看望你们了。”秦宏猛然间跪在地上,声泪俱下,虽说秦伯英夫妇不是他亲生父母,却是他的恩人,行此大礼一点也不为过。 任宁砍掉一颗大树削成一块洁白的木板,上面刻了秦伯英夫妇之墓,然后竖在尸骸前面,同样跪在地上叩拜“伯父、伯母晚辈任宁定会查出当年真凶为您报仇!” 红月也佩服秦伯英夫妇的大义,深深地鞠躬献上最真诚的祝福。 任宁也想过挖出他们的尸骸烧成骨灰带着离开,后来又感觉如此委屈了二人,等他从洛阳城归来后定会风风光光的将他们带回昌南城重新下葬,总要回归秦家祖坟。 这日夜里秦宏、任宁没有睡在舒适的马车里,而是守在秦伯英夫妇的尸骸旁边,红月也只能命令黑月铁骑围着树林巡夜,困难程度也加大不少。 如此又平静的度过一个夜晚,再次祭拜后任宁一行在黑月铁骑的护卫下继续前进。 鄂州城距洛阳城不足千里,再加上这段官道畅通无阻三日行程绰绰有余。并且如此规整的军队也不会受到山贼的侵袭。 接下来的两日除了欣赏风景之外没发生任何特别的事,终于抵达距洛阳城只有二百里的陈州城。 “不如在城南休息吧。”任宁直接停了马车,厚着脸皮说到。 红月也没拒绝,毕竟城南城北不过半个时辰的路途,不论如何他们明日也能成功到达洛阳。 “姐夫宏儿不想当玉帝,也不想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秦宏脸上有种失落的表情。 离着洛阳城近了他的使命也就不远了,短短几天时间他又怎能做好当太子的准备。 羡慕孙悟空的他却成了玉帝,这未免有些讽刺,他不知自己是否有本事降服孙悟空,或者说不愿降服孙悟空。 “压在五行山下的孙悟空并没有死,而是五百年后护送唐僧前往西天取经,最后也成了斗战胜佛。”任宁抚慰着秦宏解释着“所以说孙悟空跟玉帝不是永远的敌人,只要玉帝心存仁慈那么孙悟空就会保他太平。” “姐夫愿意当那护卫玉帝的孙悟空吗?”秦宏试探性的问道,他很清楚任宁志不在朝野,却还是希望他能出山帮助自己。 任宁微微一笑却是摇了摇头“姐夫可不是那泼猴,而是背后护卫玉帝的如来佛祖,不论谁想着撼动宏儿的江山,姐夫都会将他压在五指山下。” 孩子总是单纯的,得到任宁的允诺心满意足的熟睡。 此刻陈州城正有上百名黑衣人心急如焚,“他们不是应该在城北休息吗?” 此人旁边还有一名长相绝美的女子,同样一身黑衣,女子旁边又是一名男子,脸上一道长长的疤痕是最明显的特征。 “哼,这小子诡计多端,很可能在城南休息。”刀疤男眼神中泛着犀利,倒是对任宁颇有了解。 “师妹,你怎么看?”第一名男子问道,此人正是幻影堂圣使苍狼,他身边的女子乃圣女鬼凤,也有个好听的称呼名为萧语诗,刀疤男子不是张文才还会有谁。 他们周围有着上百名黑衣人,全部是幻影堂高手,实力最差的也是使徒,甚至有不少使者。 “过城!”萧语诗面色冰冷,不多说一个字,凭她对任宁的了解也大概猜测到黑月铁骑在陈州城南休息。 “分成两队,一半休息一半巡逻!”红月大声命令道,也算是加强了戒备,他不想在这最后一刻出现差错。 第二百三十八章遭遇袭击 六月中旬的夜泛着些燥热,也只有天空那轮圆月让人看了有些清凉,透过树荫射出一个个银白色的斑点。 秦宏睡熟后任宁把他放进马车,请求林湘儿暂时照看,自己却下了车来到红月面前。 “没必要分成两队了。”任宁严肃的说到。 “为何?”红月有些不解,他可不认为最后一个夜晚会过的平静,敌人很可能抓住最后的机会出击。 任宁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道“十三年前那桩旧案无人知晓,你们是如何得知宏儿在昌南城?” 说到这里红月脸上洋溢着自信“黑月铁骑神通广大,没有找不到的线索。” “既然黑月铁骑如此大的神通,为何还要警惕?”任宁继续问道,并且注视着绝情不断变化的表情。 红月一直不想面对敌人很强的这个事实,就在几日前范进尚且遇到伏击足以说明敌人的实力,也只能不情愿的说到“敌人同样强大。” “敌人?泥黎谷吗?”任宁冰冷的说到“你们在昌南城如此大的动静泥黎谷会察觉不到?” 这几日任宁一直都在思考一个问题,既然秦宏贵为太子为何不是风风光光的迎接回去,而是指派黑月铁骑秘密接回,原因很简单,那就是皇帝的对手很强大,大到足以制约炎朝军队。 任宁做过大胆假设,敌人很可能根据他们的速度设下伏击,也就是说陈州城北布下了天罗地网,这也是他选择停在城南的原因。 就在刚才绝情突然变得警觉,前所未有的警觉,这说明敌人已经向着他们冲来,高手之多令人毛骨悚然。 “你是说敌人就在附近?”听了任宁的分析红月也提高了警惕。 “最好不要吵到宏儿,否则让你们好看!”任宁声音冰冷的说到,黑月铁骑故意隐瞒了此行的危险程度,这也是任宁气愤的原因。 “来了!”绝情剑指北方,表情凝重,通过脚步声他能感觉到对方的强大。 “绝情退回来,保护宏儿,把敌人留给黑月铁骑。”任宁直截了当的说到,丝毫不给红月留有情面。 任宁的话虽不中听,做法还是可取的,绝情武功高强用来保护秦宏再合适不过,没必要冲锋陷阵。 “全体戒备!”红月大声命令道,显然他也感受到敌人的脚步声。 就在此时一道银光闪过直面红月头顶,红月武功也不俗,挥舞着九节鞭铃铃作响,鞭头刺向敌人。 九节鞭足足有一丈长,而敌人的长剑不过三尺,空中的敌人竟是凭借长剑撞击九节鞭的力道移动了半分,成功避开锋芒,继续对红月出击。 “好俊的身手。”红月不由感叹,单凭这一招他也能判断对方实力不在他之下,最后掏出长剑勉强抵挡住敌人的攻击。 “没想到炎朝还有这等高手。”敌人站在距红月五米远的地面上算是佩服的说到,同时对大炎也充满了不屑。 “幻影堂,又是你们!”红月立即判断出对方的来历,冰冷的说到“看你身手不错应该是一名使者吧!” 对于任宁来说幻影堂与泥黎谷没多少区别,而对红月来说却不同,他知道血煞堂忠于朝廷,唯独幻影堂作乱,所以对泥黎谷内高手的级别略知一二。 “使者?”此人放声大笑“竟然将本圣使看成使者?” “圣使?竟然出动了圣使!”红月身体微微一怔,他很清楚圣使在泥黎谷的地位,仅仅次于圣主,他也只能期盼对方只出动了一名圣使。 随着两人简单的过招,大批量的敌人也在这时赶到,数量竟然不少于黑月铁骑。 “任宁,竟然是你!”满脸刀疤的张文才吃惊的看着任宁,他沦落至此完全拜任宁所赐,心中的愤怒难以言表,指着他大声说到“苍狼圣使,此人就是任宁!” 听到任宁这个名字站在红月面前的苍狼圣使同样咬牙切齿,他还记得当日萧语诗为了任宁险些丧命,也立誓亲手杀掉任宁。 “你的对手是我!”红月挥动着九节鞭拦住苍狼圣使的去路,他自是知道任宁有几把刷子,独自面对苍狼圣使必死无疑。 “杀!一个不留!”苍狼圣使冰冷的命令道,不想留下一个活口。 一声令下百名幻影堂高手迈着诡异的步伐急速靠近,黑月铁骑也不是吃素的,骑着战马奋勇冲锋。 一丈多长的长矛是骑兵最有利的兵器,还未靠近已经刺破了一人的胸膛,倒在地上的尸体最后被战马踩成肉泥。 泥黎谷的高手都是在地狱中爬出来的丝毫不畏惧死亡,另一人借着长矛的力道跳上战马,长剑同样刺在黑月铁骑的胸膛。 “镗。”一声清脆,坚硬的铠甲硬生生的挡住敌人的攻击,这名铁骑快速掏出长剑,了结敌人性命。 这一百人毕竟是黑月铁骑中的精锐,单人实力也在使徒之上,一轮冲锋下来杀敌十人,陨落一人,算是占了上风。 与此同时红月凭借九节鞭的优势步步紧逼,无奈之下苍狼圣使接连后退,脸上却露着诡异的笑容。 “幻影堂使者何在?” 听到苍狼圣使的命令,幽暗的树林中又冲出十人,速度、身形比那百人完全强了一大截,面对黑月铁骑的进攻没有丝毫凌乱,而是凶残的将战马腿斩断。 铁骑身上的确穿着铠甲,战马却没有,小腿被长剑轻而易举的斩断,发出一阵惨叫进而摔倒在地。 骑在战马上的骑兵也失去平衡,随之一同倒在地上,实力强大的敌人怎会放过这个机会,挥动凌厉的长剑刺破骑兵的喉咙。 铠甲与头盔之间的缝隙恰恰是骑兵最薄弱的地方,有些喉咙被刺破,有些直接被砍下头颅,死相极为凄惨。 “不要!”看着弟兄们一个个倒下红月碎心裂肺的喊道,这些骑兵都是百里挑一,不仅要有与生俱来的天赋,还要进行数年的培养,每陨落一人都是黑月铁骑巨大的损失。 “还是担心一下你自己吧!”苍狼圣使一跃而起,脸上泛着逼人的杀气,手中的长剑迅猛挥动,红月手中的九节鞭无故落地,他再次感受到那日绝情带来的恐惧。 第二百三十九章再见萧语诗 苍狼圣使剑法变化多端,不仅仅挑落红月手中的九节鞭,还封锁住他所有的行动,红月只能惊恐的看着对方的长剑刺进自己的喉咙。 “绝情剑法?他也会绝情剑法?”任宁吃惊的看着苍狼圣使,这分明是绝情的绝招。 任宁很清楚红月的处境,倘若没人帮忙片刻之后他将成为一具尸体,整个黑月铁骑也会溃不成军。 “咻!”弩箭脱离任宁的手弩,划过夜空,不偏不倚的击落苍狼圣使的长剑,他也只能惊恐的看着任宁“你竟然能破解绝情剑法?” “果然是绝情剑法。”任宁确定绝情与苍狼圣使的剑法相同。 红月抓住机会掏出腰间长剑,径直的刺向敌人,毫无反击之力的苍狼圣使完全成了人肉靶子,却在为难时刻大声喊道“师妹,救我!” 一道黑影从天而降,还泛着几道银光,等红月反应过来的时候长剑已经脱手,身体也被一股强大的力道逼迫,最后飞出十多米的距离,踉踉跄跄摔在地上。 如果说他跟苍狼圣使还有一较高下的实力,那么跟此人完全不是一个水平。 “杀!一个不留!”此人对着红月的马背上厉声说到,分明是个女子的声音。 “鬼凤圣女,是鬼凤圣女!” 见到此人后幻影堂弟子士气大增,接二连三的斩杀黑月铁骑,短短一刻钟时间所向披靡的黑月铁骑已经损失一半之多,这绝对是他们最耻辱的一战。 幻影堂也不是没有损失,三四十名使徒甚至还有两名使者被杀,不过鬼凤圣女的出现令战局毫无悬念。 “快走!带着太子离开!”红月捡起九节鞭挡在任宁面前大声喊道,他知道此战必败无疑,也只能拼着性命为任宁他们拖延时间。 按照任宁的性格早就应该跑了,此时却死死的盯着鬼凤圣女,万般情绪涌上心头。 “高手!”守在马车旁边的绝情终于等来了鬼凤圣女,挥舞着长剑快速冲了过去。 绝情算是个武痴,最大的爱好就是与高手一决胜负,哪怕是丢了性命。 “师妹我来会会这小子。”苍狼圣使抢在前面,要与绝情一较高下,方才险些丢了性命此刻总要找回些面子。 然而鬼凤圣女却是不屑的看了苍狼圣使一眼冰冷的说到“你太弱。” 显然鬼凤圣女感受到绝情身上散发出的力量,也只有她能与之一较高低。 两道身影急速变化,又很快交织在一起,银光四起,响声不绝于耳。 短短一息时间两人接触不下十次,战场也在不断变化,众人看的眼花缭乱,也只能听到长剑撞击的声音。 红月张大了嘴巴惊恐的说到“好强的实力,怕是能与暗月一较高下!” 黑月铁骑十二人都有独特的本领,红月、白月、血月、冰月、寒月等善于统兵,玄月则善于收集情报,暗月才是实力担当。 几轮攻击下来两人呼吸没有丝毫紊乱,时刻注意着对方的动作,苍狼圣使也终于意识到自己不是绝情的对手。 稍作休息之后两人进行第二轮的对决,这次纷纷放弃变化莫测的剑法,取而代之的是四两拨千斤之术。 两柄长剑跟黏在一起一样,互相纠缠,都想着挑落对方,最终还是不分胜负。 “你竟然也会四两拨千斤之法!”鬼凤圣女有些吃惊,这分明是她师父亲自传授的剑法,外人不应有所领悟。 看着二人慢悠悠的剑法红月有些不解,还以为他们筋疲力尽没了多少实力,此时一柄大锤恰好碰到两人的长剑,毫无征兆的弹飞,重重的落在地上,硬生生砸出一尺深的大坑,红月不得不重新评估二人的实力。 想到当时与绝情较量红月甚至有些后怕,倘若绝情使出全部实力,他必然没有活命的机会。 “赶快带太子殿下离开,走的越远越好!”红月再次大声喊着,同时冲进战场,看着众兄弟死在面前他也不能独活,只希望秦宏能平安离开。 任宁却跟丢了魂一般,始终盯着鬼凤圣女,一幅幅画面不断在心头翻涌。 有些情不是你刺我一刀我还你一剑便两不相欠了,互相伤害只能让两人深陷泥潭。 红月加入战场后立刻斩杀两名使者,也算是出了口恶气,苍狼圣使也在这时迎了过来,两人再次对决。 鬼凤圣女与绝情的战斗也接近尾声,短暂的分离之后纷纷使出绝招,长剑看似毫无章法又步步紧逼,正是绝情剑法。 原本用来封锁敌人的剑招遇到阻拦,也只能强行发出最后一剑,各自对准敌人的喉咙。 “绝情剑法,你竟然会绝情剑法!”鬼凤圣女更加吃惊,若说那四两拨千斤的本事别人可能偷学,而绝情剑法乃幻影堂圣主所创别人不可能会。 绝情剑法既是最强大的杀招,也是最大的弱点,绝情剑出必分胜负。 两把泛着寒光的剑锋还差一寸距离,一旦接触很可能两败俱伤。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鬼凤圣使竟然变换了剑招,不仅躲过绝情的攻击还趁势向他的胸膛逼近。 释放绝情剑法后绝情的行动受到限制,没有丝毫招架之力,也只能不解的说到“骗我!” 他清晰的记得当初师父教他这招的时候曾说过,绝情剑法有去无回,不得变化,而此刻的鬼凤圣女分明变化了剑招,这句“骗我”是说给他师父听的,恐怕也是临终遗言。 “姐夫,快帮绝情哥哥!”秦宏跑下马车大声喊道,他早已被战争吵醒,一直观察着外面的情况,也知道敌人因自己而来,不能轻易露面,如今为了绝情也顾不得许多。 秦宏的话刺入任宁心中,无数画面瞬间闪烁,最后汇聚成萧语诗刺入自己胸膛的那一幕。 万般欢喜、万般悲伤、万般心酸皆换做万般无奈,任宁拿出手弩对准萧语诗毫不留情的扣动悬刀,嘴里大声喊着“妖女受死吧!” 越了解你的人,往往伤你伤的越深,任宁正是利用对萧语诗的了解才找到破绽,知道她躲不过这一箭。 第二百四十章因爱生恨 任宁了解的是那个有血有肉的萧语诗,而并非眼前这个杀人如麻的鬼凤圣女,突破绝情剑法的她又岂会躲不过如此一击。 萧语诗看了任宁一眼,眼神中透漏着些许的复杂,既有冷漠也有柔情,最后纷纷化作冰冷。 这一箭始终是落在了萧语诗身上,在她肩膀留下一个伤口,鲜血沿着胳膊染红素白的手指,最后又沾染了长剑,与敌人的混在一起。 “这一箭是我欠你的,从此我们两不相欠了!”萧语诗恩怨分明,她与任宁分别那一刻的确是她伤了任宁。 当初拼了命去刺杀沈礼不单单因为任宁的决绝,也算是一种殉情,她不认为任宁能活过来。 伤重的她在玄冰洞中一睡便是大半年,这大半年中她的脑海只给了任宁一人,醒来那一刻也算作道别。 在她看来任宁与那个萧语诗已经死了,死在同一平行时空之下,活下来的是鬼凤圣女,是个无情的杀手,也因此突破了绝情剑法。 每个夜半深处,睡梦中的魂牵梦绕分明是任宁的身影,她甚至试图打探任宁的下落,期待着今生还能重逢,之所以执行这次任务也是因为听到任宁这个名字。 幻想了千百次的重逢终于实现了,却是敌对的双方,倘若任宁叫她一声“小哑巴”哪怕是与整个泥黎谷为敌又何妨,然而那句妖女深深伤透了她的心,也必将让她以更冰冷的面目出现。 萧语诗放过了绝情,却把目标锁定在任宁身上,迈着冰冷的步伐缓缓靠近。 “妖女去死!”任宁毫不留情的扣动悬刀,竟是对准她的胸膛。 萧语诗也不闪躲,手臂急速挥动,竟是把弩箭抓在手里,轻轻的仍在地上“那一箭我已经还给你了,今后再也没人能伤我。” 任宁之前做过实验,三十米内手弩对绝情起不到作用,眼前的萧语诗实力更加强大,若非偷袭,怕是很难伤她。 “去死,去死,去死!”任宁接连扣动悬刀,分别瞄准不同部位。 萧语诗仍然没有闪躲,手臂上下来回移动,甚至形成幻影,将他那几只弩箭全部握在手里。 “为什么?为什么?”萧语诗声音冰冷,这个问题在她脑海中出现过无数次,她也无数次问过自己。 她把对任宁的情分看的比命更加重要,而任宁却毫不犹豫的将其毁掉,即便两人有着深仇大恨也总需要一个解释。 “杀手就是杀手,不配拥有感情!”任宁回想着任良德夫妇被害的情形,回答更加决绝,还不忘补充“早知你还会作恶当初就该亲手杀了你!” “亲手杀了我?”萧语诗放声大笑“你以为那个痴情的萧语诗还活着吗?” 最锋利的武器并非长剑,而是一句绝情的话,它能越过一切防备直插胸膛,当年的萧语诗也是那么死的。 “萧语诗已死你却独活,这未免有些不公平。” 在鬼凤圣女看来萧语诗的确死了,任宁也应随她而去,黄泉路上才不会孤独,冰冷的长剑就要刺破他的胸膛。 “住手!”一个娇小的身影义无反顾的挡在任宁面前,语气决绝的说到“要杀就杀我吧!” “哈哈!”看到林湘儿的身影萧语诗仰天长啸,似乎觉得萧语诗死的不值,竟然为了这种薄情郎而痴心一片。 “倘若今日挡在你面前的是秦歆瑶或许我还饶你们性命,没想到你是这种薄情之人,留着又有何用?” 萧语诗知道秦歆瑶对任宁的情分,当初也觉得对她有所亏欠,不曾想又冒出个林湘儿,足以说明任宁的花心。 “你怎么来了?快走!”任宁击破的说到,一直以来他都认为林湘儿只是欣赏自己的才华,不曾想她竟为了自己不顾性命。 且不说这份情谊,就算是个路人任宁也不想连累对方,用力将其推开,怎奈林湘儿抱的很紧,死也不肯松手。 “到头来你却是跟她死在一起。”鬼凤圣女心中有些不甘,她分明想着把任宁与萧语诗一同埋葬,却不想留着林湘儿的性命,只能让二人黄泉路上作伴。 “不要伤我姐夫,不要!”见状之后秦宏急忙冲过来,颇有男子气概。 “你就是太子?”鬼凤圣女立刻辨认出秦宏的身份,一把将他抓过来,也算完成了任务。 “宏儿!”任宁大声喊着“这是我们之间的恩怨,与宏儿无关!” 鬼凤圣女却是一声冷笑“难道你忘记了我是杀手,杀手是不能拥有个人恩怨的,只为完成任务而生。” “太子殿下!”红月一时分心竟是被苍狼圣使伤了肩膀,百名黑月铁骑仅仅剩下不足十人。 也就是说黑月铁骑不仅要全军覆没,还要搭上太子的性命,就算是侥幸保住性命红月又怎么跟苍月交代。 一直沉浸在惊恐中的绝情终于回过神来,挥舞着长剑刺向鬼凤圣女,为了应对敌人,鬼凤圣女暂时将秦宏交到张文才手中。 “不自量力,简直是找死!”鬼凤圣女已经摸清了绝情的招式,再也不具任何威胁。 绝情在表达方面上的确有些欠缺,但很聪明,自知不是鬼凤的对手,也很清楚眼前的情况,继续纠缠下去他们谁也跑不了。 跟鬼凤动手之前绝情急忙把黑星召唤过来,抓着任宁与林湘儿的手猛然间发力,二人不偏不倚的落在黑星身上。 “快走!”绝情用那执着的眼神给黑星下达了最后的命令。 黑星灵性极强,知道绝情要与敌人拼死一战,眼神中竟然流露出一股悲伤,嘶鸣了几声,迈着大步飞奔。 黑星的速度极快,快到任宁无法跳落,看着所剩无几的黑月铁骑,又看着被敌人抓住的秦宏还有与鬼凤拼死一战的绝情,任宁不觉的落泪,他痛恨自己无能。 除了平时卖弄些小聪明之外似乎也什么本事,连身边的人都无法保护。 “我保护宏儿!”望着任宁即将消失的身影,绝情终于说出一句完整的话,也是对任宁的承诺,拼死都要守护的承诺。 第二百四十一章虎落平阳 夜色下的陈州南此刻血流成河,地上躺满了尸体,就连战马也不得幸免。 经过半个时辰的厮杀,百名黑月铁骑所剩无几,也只有受伤的红月还在苦苦支撑着,随时都有被苍狼圣使杀掉的危险。 秦宏被张文才控制着却不曾大声喊过一句,他怕任宁心肠一软骑着黑星掉头。 绝情使出全身解数勉强抵挡鬼凤的攻击,战败也是迟早的事情。 骑在马背上的任宁认清局势,他也想带秦宏离开,却没那实力,甚至跳下来都会摔死,他只希望对方不会直接杀掉秦宏,而是把他当成人质,从而威胁皇帝,如此总还有解救的方法。 “快走!”黑影经过红月身边时,任宁一把将他拽上马背,也算是为大炎救下一名大将。 “放我下来,我要去救太子。”红月在马背上极力挣扎着,任宁力道不如他大,索性松手,然而托着三人的黑星速度仍快到令人难以置信,不给红月跳下来的机会。 眼看着任宁逃走幻影堂的几名高手骑上黑月铁骑的战马,想着追击,奈何战马宁愿忍着被鞭打的剧痛也不肯动一步。 黑星沿着平坦的官道一路南下,很快消失在敌人的视线中。 一炷香后双方的战争以黑月铁骑全军覆灭而结束,绝情也成了阶下囚,若非对他充满好奇怕是已经死在鬼凤手中。 敌人没有立刻杀掉秦宏,而是把他带回泥黎谷,有他作为要挟皇帝便又多了一个软肋,与唐王的对决中渐渐落入下风。 黑星就这样跑了一夜,期间从未停止,最少南下四百里,若不是托着三个人夜行五百绝对没问题。 迎着第二日的朝阳黑星毫无征兆的倒在地上,再也没有奔跑的力气,任宁暂时收起悲伤的情绪,给黑星找来嫩草。 一夜未眠的林湘儿显得有些憔悴,再加上惊恐脸色煞白,坐在地上发呆,红月同样两眼无神,时不时嚷着回去救太子。 “宏儿是我的弟子,是歆瑶的弟弟,救他的决心我比你强一万倍!”任宁厉声说到“然而这又有什么意义,整个黑月铁骑全军覆灭单凭你一人能救出他?” 任宁的话句句戳痛红月,一直以来引以为傲的黑月铁骑竟是如此不堪一击,亏他还信誓旦旦的领了苍月的命令。 若不是他的到来秦宏的身份也不会暴露,更不会被泥黎谷抓走,成为皇帝的软肋,他还有何脸面活下去。 任宁只想着不让红月回去送死却没考虑他脆弱的心灵,此刻竟是拿出匕首想着以死谢罪。 “死了就能解决问题吗?就能救出宏儿吗?”任宁夺过他手中的匕首继续厉声说着,如果死能解决问题的话估计任宁也不会活到现在。 他很难想象今后与秦歆瑶的生活,怕是每次见到对方都能想到秦宏那张稚嫩的脸,也只能抱头痛哭。 他也不知道没了绝情的日子还能抵御多少敌人,恐怕随随便便一人就能要他性命。 无论哪个理由都足以让任宁自杀,而他却还活着,只为救出秦宏与绝情而活,他很清楚活着才有希望,哪怕最后破灭,也比不去尝试强。 红月倒不像一介武夫性格执拗,似乎听懂了任宁讲述的道理,渐渐冷静下来“没错,我们要救出太子,黑月铁骑也没有亡,还有玄月、神月、暗月。” 任宁虽不知黑月铁骑的结构,却大概能猜出红月口中这些人都是绝顶高手,甚至比绝情更强,最起码玄月这个名字任宁充满期待,或许可以借助他的力量得到更多消息。 “他们在哪?你的这些兄弟在哪?”任宁急忙问道,似乎看到一丝希望。 怎料红月摇摇头低声说道“我也找不到他们,他们分散在炎朝各个角落,连苍月都找不到他们。” 黑月铁骑中的六名江湖人士各自怀有绝技,却又不服从调遣,能为苍月卖力也完全是为了报恩。 换句话说他们都是死囚,是苍月帮他们掩盖了罪名加入了黑月铁骑,行事作风跟之前却没多少改变,甚至仰仗黑月铁骑的名头更加肆无忌惮的作案。 “你说过几日前玄月曾出现在鄂州城北。”任宁突然想起鄂州城被的那一行脚印,当时红月分明说过玄月的名字。 “别说几日,就算是一日前玄月出现过也不可能有人找到他。”红月无奈的说到“玄月的速度绝对快过任何良马。” 听了这话任宁吸了口凉气,在他看来绝情的速度已经算是极限,仍不及黑星,而玄月却有更快的速度,单凭这一点也能稳固高手的地位。 “其他人呢?”任宁继续问道,既然玄月的速度快,总有速度慢的吧。 红月仍然摇着头“他们的踪迹更加神秘,只有玄月能够找到。” 红月这话彻底把任宁绕晕,也就是说想要找到别人必须先找到玄月,而玄月又是人间蒸发一般的存在。 “如此说来岂不是谁都找不到。”任宁分析能力很强,立刻说道。 然而红月还是摇头“我们虽然找不到玄月,却能让他找到我们。” “快说玄月有什么爱好,我们怎么做才能引他出来。”任宁急忙问道。 任宁的聪明把红月吓了一跳,想了一会却还是一副无奈的样子“没人知道玄月的爱好。” 对于他的回答任宁很无语,也放弃了继续在他身上问出有价值的东西。 “敌人来了!”就在此时红月警惕的说到,他毕竟有着不错的听力。 听到敌人一词任宁立刻想到泥黎谷,又觉得不太对劲,他们不可能一晚上追出四百里,抬头后任宁才发现漫山遍野的敌人已经将他们团团包围,手里亮出明晃晃的弯刀。 “山贼!妈的老子真是虎落平原被犬欺!”任宁大骂一声,紧紧攥着手弩。 “哦哦哦!”缩小包围圈后上百名山贼兴奋的大声喊着,似乎好久没有捕获猎物。 走在最前面那人头戴牛皮帽,扎满了麻花辫,身体略显瘦弱,手拿弯刀,嘴里还叼着一根狗尾巴草,像极了《加勒比海盗》中的杰克。 第二百四十二章林湘儿被擒 陈州与鄂州中部有光州,隶属淮南道,北依淮河,南靠大别山,也自然成了山贼汇聚的地方。 光州城交通还算便利,一条连接鄂州、洛阳的官道贯穿南北,城南三十里处东西各是一座低矮、平坦的丘陵,此刻数百名手拿弯刀的山贼从东面那座丘陵浩浩荡荡的冲了下来,很快把任宁几人包围。 此山寨名为千雄寨,寓意有上千名英雄豪杰,头戴牛皮帽之人名为樊克,乃千雄寨寨主,手里明晃晃的弯刀是他最有利的武器。 此处山寨众多,千雄寨屹立多年不倒多半依仗樊克手中的弯刀,不过此人性情暴戾,嗜杀成性不仅是官府的敌人,也是其他山寨的公敌。 樊克上下打量了任宁一番,又看了看身穿战甲的红月,最后还是落在林湘儿身上,立即流露出一副猥琐的表情,冷声说到“男人杀了,女人带走!” 任宁与山贼接触不少,甚至跟他们称兄道弟,却憎恶这些见人就杀的恶魔,手弩对准樊克的胸膛快速扣动悬刀,想着一击毙命。 自任宁来到炎朝后还未杀过人,樊克算是踩了雷,要怪就怪他不该在这个时候惹到任宁,眼睁睁看着秦宏与绝情被泥黎谷带走,他的怒火充斥着全身,同时也萌生出杀意。 樊克见过弓弩,不觉的后退几步,弯刀摆在面前,想着阻挡。然而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弩箭并没从任宁的手弩中发射。 “没弩箭了!”任宁大骂一声,确定弩箭都用在了萧语诗身上,如今只剩下个空壳。 此刻十多名山贼已经向着任宁几人冲来,确切的说是冲向林湘儿,皆是一副猥琐的目光。 惊魂未定的林湘儿总算回过神来,看到山贼凶狠的样子继续陷入恐慌,不由的靠在任宁身边。 “妈的老子就算徒手也要杀了你们!”积压在任宁心中已久的血性终于在此刻爆发,他竟然想赤手空拳的与对方十人搏斗,或者说亲人被抓、爱人反目的他已经不畏惧死亡。 看到任宁出手这十多名山贼眼神中立刻散发着杀气,凶狠的说到“先杀了这小白脸!” 任宁的打扮的确有些文雅,再加上脸上的戾气不足,也便成了山贼口中的小白脸。 “噗哧、噗哧。”接二连三的响声却是山贼的胸膛被利刃刺透,他们没想到全身是血的红月竟有如此实力。 “快跑!”红月急忙大声喊着,早已筋疲力尽的他加上肩膀的伤口令其跪在地上极为狼狈,杀掉那几人已经算是极限。 任宁明白红月的意思,却站在原地不动,一来他不想抛弃红月,二来周围被山贼团团围住也没有跑出去的可能。 “找死!”看着十几名兄弟白白断送性命,樊克眼神中的杀气逼人,一跃而起,挥动着弯刀砍向红月。 跪在地上的红月没有闪躲的力气,九节鞭也不擅长阻挡攻击,只能抽出长剑双手撑过头顶,企图有所成效。 “镗!”一声清脆的响声,刀剑开始猛烈的颤抖,透过胳膊红月感觉整个身体都在发麻,为了不被弯刀伤了性命,只能稍稍改变方向,借力打力,向着身后打了几个滚狼狈的躺在地上,不由的口吐鲜血。 樊克这一刀极大的鼓舞了山贼的士气,又是两人来到任宁面前,其中一人挥舞着弯刀砍向他与林湘儿中间,情况危急,任宁也只能强行将她推开,两人才算是没受伤害。 然而另一名山贼趁势抓住林湘儿的胳膊,另其挣脱不得,嘴里还异常猥琐的说到“小美人别跑了,今晚你就是寨主夫人。” “哈哈哈!”又看了林湘儿绝色的面容,樊克大声笑道“别弄疼我的小美人,把那男的杀了。” “湘儿!”任宁撕心裂肺的喊道,想着冲过去将她抢过来,只可惜敌人的弯刀一直在他面前乱晃,丝毫不给他机会。 任宁始终称呼她为林小姐,甚至不曾直呼其名,方才分明叫了声“湘儿”足以显示两人的亲密关系。 惊恐万状的林湘儿听了这个称呼竟是留下了泪水,柔情说到“湘儿不过罪犯之女,能得公子厚待此生无憾!” 少女总是易感的,为了一句海誓山盟哪怕是搭上性命也值得。 眼下的情况十分危急,红月被樊克步步紧逼,只能苦苦支撑,任宁更是不堪一击,连一名最普通的山贼也打不过,林湘儿眼角含着泪不知如何是好。 又是一记凶狠的弯刀,红月实在没了力气,甚至闭上双眼静静地等待死亡,他从未想过堂堂红月铁骑统领竟会死在山贼的手中,或许一切都是定数,当他轻视泥黎谷的那一刻便注定了这样的命运。 任宁眼神中的怒火不断燃烧,一直以来他都被别人保护,开始有萧语诗,后来有绝情,失去他们后竟然如此不堪一击,他痛恨自己无能,变强的想法充斥全身。 “哒哒哒!”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筋疲力尽的黑星竟然站了起来,向着樊克快速奔腾,在那千钧一发之际从侧面将其撞飞,红月也因此得救,顺势骑在黑影背上。 解救出红月之后黑星掉头转向任宁疯狂的冲击,周围的山贼想要阻拦皆被红月手中的九节鞭要了性命。 “上马!”红月再次挥动九节鞭,鞭头在任宁腰间绕了个圈,将其牢牢捆住,然后猛然间发力,硬生生把任宁拉上马背。 拉着任宁上了马背之后红月吐了两大口鲜血,伤势再次加重,竟是倚在任宁后背晕了过去。 红月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也很清楚只能救出一人,最后还是选择了任宁,原因很简单,任宁能帮着他救出秦宏。 任宁驾着黑星急速冲向林湘儿,临近之时却被那名山贼带走,任宁也只能调转方向继续冲击,于此同时被黑星撞飞的樊克迈着流行大步冲了过来,险些直接上了马背。 接连失败后任宁仍不死心,无论如何也想着把林湘儿救出来。 “快走!再不走的话湘儿便死在公子面前。”林湘儿主动把敌人的弯刀架在脖子上,甚至划出一道血痕,她很清楚再纠缠下去谁都走不了。 “湘儿不要!”任宁急迫的喊着,既想着将她带走,又怕她自刎于刀下,正在任宁两难的时刻黑星替他做出判断,疯狂的冲出人群,向着南方疾驰而行。 第二百四十三章刀轮战车 光州城南五十里同样有着一个低矮的山头,山头上有一个宽阔的山洞,山洞内躺着一个穿着黑色铠甲的身影,肩膀上却有一圈白色纱布与之不相匹配。 红月微微睁开眼睛感觉头脑仍旧有些发懵,伤口隐隐作痛,却不再流血。 自他昏迷已经两个时辰,黑影跑了二十里后成功脱离山贼的包围,任宁偶尔发现这个山洞,将红月拖了进去,又找了些草药为其止血,接下来坐在洞口一直等待着。 发现纱布后红月脸色有些焦急,不顾身体的剧痛拎着长剑走出洞口架在任宁脖子上,略带羞涩又犀利的问道“你!你!你对我做了什么?” 任宁知道他的意思,黑月铁骑是绝密组织,身份不可外露,他分明是怕任宁见过自己的相貌。 任宁手指轻轻拨开长剑,不屑的说到“我对男人还不感兴趣,既然你醒了我也应该走了。” 任宁前面那句话让红月放心,后一句话却令他不解,二人分明说好了一起去找黑月铁骑然后救出秦宏,此刻任宁分明是改变了主意。 “走?你去哪?”红月收起长剑好奇的问道,他可不认为凭任宁这点本事能够独自救出秦宏。 任宁脸色淡然,微微一笑轻声说道“去救湘儿。” 这四个字说起来简单坐起来却堪比登天,百名山贼他们尚且不敌,何况是一人深入敌人腹部,无异于送死。 “你这是去送死。”红月劝解到“亏你还振振有词的教育我不要轻举妄动,如今自己却失了分寸。” 任宁似乎猜到红月会说这话,不去辩驳,仍是微微一笑“我告诉你的没有错,我也明白这个道理,然而道理都是说给别人听的,用在自己身上无效,我们都有血有肉、有感情,总有一些事要顺着心意走。” “那太子怎么办?”红月继续问道,说到底他还是在担心太子,而非任宁的性命。 “救出湘儿后我自会去救宏儿,况且有你在宏儿不会有事。”任宁眼神中流露出来的分明是一丝祈求。 把亲人的命运交到一个陌生人手中,这是何其悲哀又何其无奈的事情,任宁也想救出秦宏,却不能眼睁睁看着林湘儿被山贼糟蹋。 任宁大可以一走了之,为了大义他还是等到红月醒来,总不能让昏迷的他无人照看。 红月知道任宁的心思也没有阻拦,看着他消失的身影两人算是分道扬镳。 或许昌南城外的那次相遇就是个错误,注定了两人些许的纠缠不清,各自欠了条性命,全当抵了亏欠,没必要再相见。 任宁也不是没有理智,单枪匹马的冲入山寨必死无疑,很可能还搭上林湘儿的性命。 短短的两个时辰任宁细数了在炎朝发生的事情,并且客官的进行评价,优势、劣势显而易见。 能有今天的成就除了有些运气因素外,主要依赖于炎朝人没有的头脑与思想,无论是青花瓷的发明,还是商业基地的构建都是几百甚至上千年后的思想。 所以说要想救出林湘儿必须借助他强大的头脑,倘若能制作出枪、炮别说是一千名山贼就算是上万人也不足以畏惧,然而炎朝的钢铁技术还远远没有达到,也便放弃了这个想法。 他甚至想到钢铁侠,若是有那样的装备绝对可以横扫整个炎朝,当然这更加不切实际。 “战车!就是战车!”任宁脑海中突然有了主意,他记得两周时期战车异常兴盛,只是近年来被骑兵取代,倘若利用任宁的聪明才智对战车加以改造绝对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向南行驶二十里又出现一座城池,名为殷城隶属光州,城中较为繁华。 在炎朝任何城池都有守军,也就是说一辆战车很难出入,为此任宁也想到了解决的办法,那就是车在城中造,武器在城外组装。 任宁不敢耽搁一分一秒,进城后立刻询问铁匠铺、木匠铺所在,最后得知殷城内有木匠铺三家、铁匠铺两家。 自古以来同行是冤家,按常理来说这几家商铺是没有合作的,甚至各自保留这技术,不过在任宁百两银子的诱惑下还是聚集在一起。 两名铁匠皮肤黝黑,体型健硕,满脸络腮胡子,长相也有几分相似。 三名木匠略微白皙,同样有着健硕的身体,其中两名青年、一名中年。 当任宁说出要造一辆战车的时候还是把他们吓了一跳,先不说任宁有何用途,单是战车这个名字已经不被允许,自秦汉以后战车消失的主要原因不仅是骑兵的出现,还被明令禁止。 任宁又掏出五百两银子,如此一来每人都有二百两,这可是他们一年的收入,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为了钱他们也只能舍命陪君子。 更何况任宁也不是让他们在城里制造战车,而是先造出战车的模型,出城后再进行组装。 战车跟普通马车有所不同,形体更小,并且呈现锥形。 任宁按照流线型设计画了张图纸,两名年轻的木匠立即开始动工,按照图纸制造车型还是不在话下。 至于这名中年任宁给了更艰巨的任务,按照图纸上的要求细心的雕刻大小不同的齿轮,这绝对是任宁最大的改良之处。 古代战车最强大的名为刀轮战车,车轱辘上装有利刃,可以轻而易举的斩断对方战马的腿,战车上通常有五名士兵,分别拿着长短不同的兵器,负责应对不同距离的敌人。 任宁却没有帮手,这就需要战车发挥更大的作用,不仅能斩断一尺内敌人的双腿,还要能刺破一丈外敌人的胸膛。 相比三名木匠之外两名铁匠更加吃力,他们不仅要打造锋利的短剑、长剑,还有长矛,甚至按照要求制作不同力道的弓弩。 弩弓在炎朝并不稀奇,大到百十人齐拉的床弩小到单手可持的手弩,射程也由几十米到千米不等,却没见过任宁这种微型弩。 任宁对自己的力道有所认知,没有要求制作床弩、或者神臂弩之类的硬弩,而是做了力道一般射程百米的大黄弩,并且添加连弩的技术,只要提前搭箭在玄便可以连续释放。 时间很快到了傍晚,战车却还没完成一半,想到林湘儿的处境任宁焦急万分,却只能耐心的等待着。 第二百四十四章不顾一切的爱 夜半时分,千雄寨火光漫天,热闹非凡,樊克大块吃肉大口喝酒,欣喜之情难以抑制,想到林湘儿绝色的面容,白皙的皮肤樊克狠狠的咽了口水,恨不得立刻冲进帐篷将其“就地正法”。 听着帐篷外山贼欢呼的声音林湘儿有些恐惧,期盼着任宁来救她,又怕任宁也落入他们手中,只能暗自哭泣。 “美人我来了!”醉醺醺的樊克终于还是掀开门帘冲了进来,面容极其猥琐,摇摇晃晃的已经来到林湘儿面前。 “站住!只要你再上前一步,我便死在这里。”林湘儿拿起一把剪刀抵着自己脖子,威胁的说到。 比起被这种人糟蹋她宁愿一死,樊克倒也变得清醒,急忙停住脚步大声说道“别,别这样。” 他喜欢的是活生生的林湘儿,并非一具死尸,竟是给了林湘儿回旋的余地“美人,放下剪刀,什么要求我都答应。” “放我离开你能做到吗?”林湘儿厉声说到,当面拆穿樊克的谎言,她不是傻子懂得缓兵之计,一旦她放下剪刀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这……这不行。”樊克支支吾吾的说到。 林湘儿不想与他多说一句口舌,直截了当的说到“只要你今日不踏进这间帐篷,明日我便心甘情愿的嫁给你。” 林湘儿知道山贼急切的性格,一天时间他可能还等,再多了恐怕不会答应。 对于林湘儿来说一天跟三天没什么区别,最后都是同样的结果,她只不过想用最后一个晚上细数跟任宁的过往,就算是死也要带走那美好的时光。 樊克强行控制住“兽欲”离开帐篷,也算是“言而有信”。 林湘儿对他始终存着忌惮,剪刀一直放在身边,娇小的身子蹲坐在角落里,双手抱着小腿,脸颊埋在中间失声痛哭。 她不知明日面对自己的将是什么,只希望能细细品味任宁带给自己的快乐。 这一晚上是属于她的,属于她跟任宁的,即便任宁没在身边。 她清楚的记得第一次见任宁实在昌江旁边,那一夜既是中元节也是沈园诗会,画舫上的她当时见了秦歆瑶旁边的任宁有些好奇,在她看来秦歆瑶不可能围着一名男子有说有笑,除非这名男子有些特别。 当时任宁没有跟着走上画舫,究竟是因为自卑还是因为不想与之为伍也便不得而知,后来昌南城的夜空中升起璀璨的明灯,众人忙着欣赏美景的时候她却在观察放灯的人。 少女总是喜欢这些优美的画卷,爱屋及乌也便对任宁有些好感,紧接着任宁也参加了沈园诗会,不仅语出惊人还得到沈礼的赞赏,那句“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她永远记得。 喜欢一个人往往是从细节开始的,再之后她开始默默地观察着任宁,从言行举止中了解,从秦歆瑶口中询问,总之对一个人有了好感无论他做什么都是潇洒的,迷人的。 林湘儿确信自己喜欢上了任宁,鉴于秦歆瑶这层关系她始终不敢表达,直到得知张文才要害他那一刻林湘儿再也忍不住了,冒着狂风暴雨疯了般的将消息带出去,虽说任宁误会了她,但林湘儿始终没有后悔。 再后来林家一败涂地,罪魁祸首竟是任宁,林湘儿知道任宁不是那种大奸大恶之人,若非林承运有错在先又不至于沦落至此,更何况任宁还主动跟沈礼求情,宽恕了林承运的罪责。 接着任宁融资遇到困难,大病未愈的林湘儿变卖了所有资产倾囊相授,这才解决了资金问题。 秦歆瑶看穿了林湘儿的心思,或许是见她可怜,或许是想着跟她做一辈子姐妹,总之暗中撮合二人,也让她放下内心的负担,勇往直前的与任宁一同参加洪州商会。 那几句“雨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一枝红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怕是毕生难忘,林湘儿知道自己没有这等姿色,却感动于任宁的才情。 林湘儿与任宁之间的琐事并不多,然而每一件都是轰轰烈烈、惊天动地、不顾一切,这是林湘儿对待感情的方式,要么不爱,要么奋不顾身。 相传两个心系彼此之人同时看着月亮就能看到对方的身影,此刻的任宁的确也在想着林湘儿。 这倒不是说任宁已经喜欢上她,而是担心她此刻的处境,若不是陪着任宁护送秦宏,林湘儿又怎会落得这般田地。 倘若林湘儿真的被樊克糟蹋,他定会要了樊克的性命,然后用一辈子时间陪着林湘儿让她淡忘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一晚上时间五名工匠没有休息,勉强完成了任宁交代的任务,天刚蒙蒙亮便跟着任宁出了城,完成最后的组装。 这一晚上任宁没怎么休息,却异常精神,黑星似乎知道有重要任务,休息的还算不错,终于恢复到最佳状态。 又用了一个时辰众多装备才完全组装在战车上,任宁看着眼前黑亮的“杰作”还算满意,似乎也看到了樊克的死期。 五名工匠领了银子纷纷回城,互相约定对此事只字不提,他们很清楚这辆战车敌得过千军万马,一场厮杀很快就要开始。 战车体型不算大,却装满了利器,仅仅容纳任宁一人坐在上面。 先来说说攻击性的武器,两个车轮中间装有锋利的短剑,可伤一尺内的敌人,比短剑略长的是弯刀,左右两侧分别装有两把,由齿轮控制,也就是说只要战车在移动,弯刀就会疯狂的旋转,类似现代的扫地车,绝对是三尺内敌人的噩梦。 然后是长矛,每侧装了五只,同样由齿轮控制,却不是旋转,而是不停的刺出、收回,一丈内绝对取敌人性命。 最后是大黄弩,每侧足足十把,总共二十把,悬刀连在一起由任宁双脚控制,也就是说每踩一下就能释放二十把弩箭,总共十发。 如此强大的攻击绝对是噩梦般的存在。 当然也要将敌人的攻击考虑在内,黑星就是最大的弱点,为此任宁为他量身打造一身战甲,就连四条腿上也绑了带节的钢套,如此黑星的安全得到保证。 任宁也不排除对方有弓箭手,很可能射杀自己,为此战车四面竖起一米高的铁板,只给大黄弩留了个空隙。 就这样黑影迈着沉重的步伐一步步的向着千雄寨靠近,一场厮杀即将开始! 第二百四十五章独战千人 光州城南,千雄寨内众人迎着朝阳醒来,一名负责给林湘儿送饭的婢女慌张的跑了出来“不好了!不好了!寨主夫人上吊了!” 这声音立刻传遍整个山寨,樊克听了匆忙的跑进林湘儿的帐篷,分明看见三尺白绫上吊着一个黄色身影,林湘儿脸色苍白已经没了呼吸。 樊克速度极快,弯刀闪烁白绫斩断,林湘儿便落在他的怀里,分明只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废物!全都是废物!”樊克弯刀再次闪烁,负责照看林湘儿的两名婢女当场被杀,死相极为凄惨。 这是林湘儿早就想法的结局,纵使一死也不能把圣洁的身体交给樊克,倘若任宁得到这个消息不知是否还会奋不顾身冲过来。 林湘儿死了,带着对任宁的思念离开的,她却没有后悔,因为知道任宁会有一个美好的将来,幸福的家庭。 爱到深处不是想着拥有,而是祝福。 看着好不容易得来的美人死在怀里樊克暴跳如雷,眼神中充满杀气,身边的山贼纷纷避让可不想跟那两名婢女一样的下场。 “不好了!不好了!有人杀进来了!”这时又一名山贼匆忙进了帐篷禀报。 “多少人?”樊克厉声问道,他正愁没地发泄,总要用鲜血化解怒气。 “一人。”这名山贼仅仅伸出一根手指头,极为惊恐的说着,他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最后果然被樊克刺穿了胸膛“废物,一人也把你吓成这样,留你还有什么意义。” “湘儿我来了!”战车上的任宁疯狂的踩着悬刀,数十支弩箭齐发,两侧的山贼不停地发出惨叫声倒在地上。 笨重的装备加之上坡,普通战马根本无法行动,也只有黑星这种良驹才能向前冲着。 自任宁闯入后杀了最少二三十人,鲜血洒在脸上微微发烫,任宁的脸色狰狞不堪,这是他第一次杀人,怒发冲冠为红颜,也为埋藏在内心深处的热血。 “来啊!都来啊!”任宁瞪着双眼长大嘴巴喊着,像极了地狱的恶魔,要杀光所有活物。 嗜杀成性的山贼见他这般模样竟是露出惊恐,鼓了鼓勇气继续向前冲着。 任宁再次扣动悬刀,二十支弩箭齐发,射穿了不知多少人的胸膛。 山贼人数众多,靠着人海战术硬生生冲了过来,然而距离战车三四米的时候突然钻出十只长矛,又刺穿了几人的身体。 鲜血会战胜恐惧,其他人踩着尸体继续进攻,长矛的数量毕竟有限,中间留有空隙,山贼沿着空隙急速靠近。 然而还剩一米的时候两把弯刀旋转而来,卷着周围的空气发出“呼呼”的响声,离的近的那几人大腿立刻被斩断,最后流干了最后一滴鲜血而死。 千雄寨的这个缓坡成了人间地狱,鲜血汇聚到一起缓缓流下,恶心的气味充斥着整个空间。 五轮攻击下来敌人死伤过百,任宁却更加疯狂的发动着进攻,山贼终于意识到黑星才是战车的弱点,急忙靠上去。 任宁举起手弩不偏不倚的贯穿最前面那人的额头,血光四起、脑浆飞溅,残忍到极点。 任宁毕竟只有一把手弩,阻挡不了成百上千的敌人,终于有两人扑了过来,弯刀狠狠砍在黑星的腿上,却只发出“镗镗”的响声,战车继续向前,这两人也被搅成肉泥。 眼看着任宁这个“怪物”不停的向前冲,众山贼也只能避让,并且尽可能躲避弩箭带来的伤害。 千雄寨在附近颇有名气,多次跟其它山寨交锋也没有这种伤亡,如今竟是怕了一个黄毛小子。 樊克终于明白报信的那名兄弟为何如此惊慌,也知道自己杀错人了,唯有了结任宁的性命才能赎罪。 “竟然是你!”樊克咬牙切齿的说到,也很清楚任宁为何而来,疯狂的冲向黑星。 “咻!”悬刀扣动,弩箭瞬息之间来到樊克的额头面前,原以为一击毙命,不曾想樊克手中的弯刀轻轻挥动,弩箭竟然偏离了方向。 “好快的刀法!”任宁不得不佩服樊克的实力,怕是与红月不相上下。 为了保住黑星,任宁连射三箭,这才勉强将其逼退,眼看着临近最中央的帐篷任宁又是一波疯狂的射击。 战车的确能保他性命,却不能用来救人,林湘儿怕是也会死在利刃之下,所以任宁想着发出全部弩箭,尽可能削弱敌人的力量,也便多了一点希望。 十轮箭雨过后敌人死伤过了二百,这绝对是千雄寨有史以来最大的损失,樊克气的咬牙切齿,恨不得扒了任宁的皮,却不敢靠近战车。 距帐篷不足十米的位置任宁斩断黑星身上的缰绳,自己也从后方跳了下来,大声喊着“黑星你自由了!快跑!” 将战车拉上山顶黑星已经功不可没,也便要陪着任宁等死,脱离缰绳的它若想着逃跑没人能拦得住。 自古良马通灵,黑星似乎明白了任宁的意思,看了他几眼发出悲伤的嘶叫,然后疯狂的冲下山丘。 “记住,下次找个文静点的主人。”任宁微微一笑送上美好的祝福。 黑星的命算不上好,第一任主人贺赖奇乃草原勇士,善于拼杀,险些搭上它的性命,接下来的主人绝情堪称武痴,也给黑星带来不少困惑,如今任宁又让它拉着战车,也是最危险的行为。 或许黑星更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就算再次成了达官贵人的坐骑,任宁也希望对方是个文官,不要每天打打杀杀,留黑星一个善终。 此刻樊克与任宁相距不足五米,已经没有扣动悬刀的机会,他也只能掏出腰间的长剑。 “我要将你千刀万剐!”樊克脸上的肌肉抽搐,极其凶狠,拿着弯刀狠狠的劈了过来。 任宁还是第一次面对面与高手过招,勉强能看清弯刀的影子,双手举着长剑抵挡。 倘若樊克稍稍变化方向任宁必死无疑,然而他却瞧不起任宁,想着凭借蛮力将他胳膊折断,然后千刀万剐一点点的羞辱他。 “镗!”刀剑接触响声清脆火光四射,任宁顿时感觉到泰山压顶的力道,双腿发软竟是跪在地上,手臂不仅仅发麻还在不停颤抖,长剑随时有可能脱手而出。 “嘭”巨大的力道之下也终于发出清脆的断裂声。 第二百四十六章生死相隔 “断了?我的弯刀竟然断了?”樊克不可思议的看着断裂的弯刀,这把弯刀陪他十多年,杀人无数,就算在刀剑谱上没有名次,也算是锋利无比,如今竟败给任宁手中这把不起眼的长剑。 这把剑乃任宁用百炼成钢技术连夜打造的,由于敲击次数不够,他也不知能发挥出什么威力,能够把樊克手中的弯刀斩断已经算是万幸。 只可惜在对方巨大的力道之下任宁早已失去平衡,单手撑在地上,哪还有反击之力。 “先是杀我兄弟,又断我弯刀,可恶,可恶至极,我要将你千刀万剐!”樊克盯着手中还剩半截的弯刀眼神中充满怒火,杀气直逼任宁。 樊克没有丢弃折断的弯刀,而是紧紧握着,脚步急速变化冲向任宁。 任宁也平衡了身体,踉踉跄跄的站起来,面对樊克迅猛的攻击,疯狂的挥动长剑。 樊克的速度并不算快,比起绝情还差了不少火候,任宁甚至能看清他的步伐,这才敢主动出击。 自从来炎朝之后任宁也在不停的锻炼身体,虽说没有绝妙的剑法,挥动长剑还是没问题的。 长剑原本就比弯刀长一些,再加上樊克的弯刀段成两截,所以说任宁先攻击到对方。 眼看着就要被任宁的长剑刺中樊克也不慌张,弯刀的路径突然变化莫测,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任宁只听到几声清脆的响声,顿时感觉一股强大的力道拽着长剑脱手,尽管使出全身力气还是没能握住。 “好快的刀法!”任宁不由的感叹,他终于明白为何樊克能成为千雄寨寨主,绝对是因为这变幻莫测的快刀。 如果说他在速度上不如绝情,但刀法的变幻程度上恐怕平分秋色,绝不是任宁这种毫无功底的人能抵挡的。 “小子纳命来!”樊克眼神中的杀气再次高涨,嘴角露出一丝犀利。 此时两人的距离不足一米,短兵器能发挥出最大作用,樊克这把折断的弯刀竟然发挥出更强大的威力。 情急之下任宁掏出匕首,勉强抵挡了两次攻击,最后受不住对方的力道,匕首也脱手而出,他完全成了樊克的肉靶子。 此时樊克想杀任宁不过轻而易举的事情,他却并没这么做,而是用弯刀在他右侧小腿上轻轻划了一道,樊克竟是恶心的舔了舔刀尖上的鲜血,露出一副恐怖的面容。 钻心的疼痛令任宁面部扭曲,却没有大声叫出来,强行支撑着身体。 樊克没有停手,紧接着在大腿上又划了一刀,任宁实在受不住这疼痛单膝跪在地上,用左腿勉强支撑着。 “跪下!给我这死去的几百名兄弟跪下!”樊克厉声说到,显然是想把任宁折磨致死。 “叫声爷爷我就跪下!”任宁抬头犀利的看着樊克,不屈的回答,大好男儿一副铮铮铁骨,宁可站着死,也不跪着生,更何况任宁知道即便双膝跪地樊克也不会放过他。 “找死!”樊克咬牙切齿的说到,他本以为任宁不过是名文弱书生,哪曾想到有这副铁骨,快速挥舞着弯刀,成功的在他坐腿上也留下两道伤口。 “噗通!”任宁的双腿再也难以支撑这个还算轻巧的身体,却不是双膝跪着而是直接趴在地上。 任宁知道自己的处境,樊克想杀他易如反掌,他也没空继续跟樊克斗嘴,而是把目光转移到中间的帐篷上。 任宁早就猜到会是这种结果,他不奢求带着林湘儿离开,只希望能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彼此见上一面,也算是为这段无疾而终的情感画上句号。 他很了解林湘儿的性格,与其被樊克糟蹋还不如一死了之,任宁却想让她好好活下去,只有活着才有希望。 可惜这一切都来不及,林湘儿的性命早就交给了三尺白绫,两个躺在地上的人儿被一扇帘子相隔,不得相见,或许任宁也闭上眼睛那一刻他们还能在黄泉路上作伴。 趴在地上的任宁用尽双手的力量拖着重重的身体一寸寸向前移动,只留下两道血痕。 “小子算你还有些骨气。”樊克不由佩服任宁这份傲骨,继续挥动弯刀在他右胳膊上也划了一道。 任宁没有喊疼,也没有放弃,用最后一只完整的手臂抓着地上稀稀两两的野草继续前进,他这已经算不上是爬,充其量算作蠕动。 樊克没有继续动手,颇为享受的看着凄惨的任宁,哀莫大于心死,他就是让任宁最后见到林湘儿的尸体,然后在最绝望的时候送任宁上路。 一寸、两寸、三寸…… 任宁每次蠕动都能前进一寸的距离,短短的十米对任宁来说却是一条最漫长的道路,他没有放弃,哪怕最后一条手臂也被划破也不会放弃。 山上的野草韧性强叶片锋利,任宁的左手很快被划破,每一寸都是血的痕迹,他的目光坚定,始终盯着帐篷。 人的意志力是强大的,往往能超出肉体的限制,拼了命也要完成。 整整一刻钟时间任宁终于蠕动到帐篷面前,准备掀开隔着二人的门帘。 在此期间内樊克始终没有动手,充满好奇的看着任宁,他很想知道任宁得知林湘儿死讯后会是什么表情,这个时候杀了他最痛快。 “湘儿,我来了。”任宁声音有些哽咽,他不想以这种狼狈的样子出现在林湘儿面前,即便他脚下没有七彩祥云,身上没有黄金战甲也想着给林湘儿一点安全感。 门帘最后还是被任宁掀开了,帐篷没有一个山贼的身影,只有安详的躺在床上的林湘儿。 见了这一幕任宁立刻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顿时万念成灰,声音急促的喊着“醒醒,湘儿醒醒,我来了!你赶快醒过来!” 脸色苍白的林湘儿始终没有醒来,安详的躺着,身边还放着三尺白绫。 “她已经死了,在你来之前死的。”樊克帮着任宁解答,令其伤心欲绝。 “不!不会的!你不可以死的!”趴在地上的任宁无力的摇着头,撕心裂肺的哭着。 于此同时樊克终于举起弯刀向着他的后背用力刺去,也算是让二人做个伴。 第二百四十七章兄弟助阵 “哒哒哒!”一簇厚重的马蹄声自下而上传入众人耳中,分明是刚刚离开的黑星,在它背上还坐着一名身穿黑色铠甲的身影,此刻正挥动着九节鞭冲向樊克。 “镗!”九节鞭猛烈的与弯刀撞击,毫无防备的樊克也只能看着弯刀脱手,急忙打了个滚这才躲过一击。 “走!快走!”红月大声喊着,催促着黑星已经来到任宁面前。 任宁抬头看了看红月表情微微颤动,说不出是因红月冒死前来的感动,还是怕他落入危险的担忧,又或者是仍沉浸在林湘儿死亡的悲伤中。 “我们不是说好分道扬镳了吗?为什么还要来?”眼看着红月深处陷阱任宁有些自责,救林湘儿本就与红月无关,完全是收到了任宁牵连。 一天前红月的确想着跟任宁分道扬镳,也开始去寻找玄月,只是想到任宁好歹与他同一战线,并且两人也算同生共死过,不能眼睁睁看任宁送死。 于是红月一直守在山脚下,等着任宁出现,不曾想却等到威力惊人的战车,不由的在山下观战。 完成任务的黑星也不是真的离开,而是嗅到红月身上的味道,下山去接他,恰好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出现,救下任宁性命。 “前天我丢下了一百名兄弟,今日决不能再丢下你!”冰冷的红月此刻分明露出一股深情,显然他已经把任宁当成了兄弟。 “湘儿死了,被这家伙害死的,我要替湘儿报仇!”任宁眼神中再次焕发光芒,却是为了杀樊克而发出来的。 只有左臂还能运动的任宁掏出手弩快速扣动悬刀,弩箭与樊克擦肩而过,倘若这一箭出自右手恐怕樊克已经倒在地上。 樊克这才意识到任宁手弩的恐怖,想要结束他的性命却被红月的九节鞭死死纠缠,无奈之下也只能后退几步,总要留出足够的距离躲避弩箭。 “纳命来!”红月催促着黑星迅速冲向樊克,手中的九节鞭“铃铃”作响,绕过几个弯之后鞭头对准樊克的胸膛。 樊克不过是被突然冲出来的红月打了个措手不及,如今回过神来再次拿了把弯刀护在胸前,挡下致命一击。 红月的九节鞭于寻常兵器不同,被挡住后,鞭头竟然绕过樊克的身体从背后继续攻击。 樊克也不惊慌,弯刀在手中闪烁,再次阻挡了红月的攻击。 两轮攻击过后红月也意识到樊克的实力与自己不相上下,他只能凭着九节鞭的优势进行压制。 “看招!”红月将力道集中在鞭头上,在鞭头的牵引下一丈长的九节鞭化作一条直线,直逼樊克眉心。 樊克连连后退,虽说黑星步步紧逼,却控制不好距离,无奈之下红月只能从马背上飞奔而下。 鞭头与弯刀接触的一瞬间顿时变得柔软,竟是围着弯刀绕了几圈,将其死死纠缠,红月趁机发力试图卸掉樊克手中的弯刀。 樊克体型并不算强壮,此刻胳膊上的青筋暴起,硬生生的将九节鞭连同红月甩了出去。 红月身体的稳定性极佳,落地后继续发动攻击,九节鞭时而化作坚硬的长矛,时而又换做柔软的皮鞭,总之变化多端,令人难以捉摸。 樊克手中的弯刀只有一米长,丝毫伤不到红月,每次勉强越过鞭头,却被鞭身逼退,红月也讨不到多少好处,招数都能被樊克化解。 两人如此交战不下十回合,仍不分胜负,性格暴戾的樊克有些焦急,大声喊着“杀了他!一起上,杀了他!” 樊克也不傻,知道自己的优势,既然单打独斗不能取胜群殴总能将其制服。 得了命令后数十名山贼从四面八方向着红月冲来,红月也不慌张继续挥动九节鞭,接连穿透几人胸膛,然而九节鞭每杀一人都要重新变换方向,也给了敌人可乘之机。 一米之内九节鞭起不到丝毫作用,红月只能抽出腰间的长剑,瞬间割破几人的喉咙,勇猛程度无人能及,山贼们见了有些恐慌,攻击也不似方才那般迅猛。 “哼!不知好歹!”樊克趁机靠近红月,再次与之交锋。 那几人不过是樊克的炮灰,目的也是为了靠近红月,如此近的距离他不能继续挥动九节鞭,只能用长剑苦苦支撑。 樊克刀法极快,实力绝对在红月之上,红月只能苦苦支撑,逐渐落入下风。 “镗镗!”两人的刀剑不断交织,每一击樊克都用尽全身力道,红月感觉肩膀隐隐作痛,还未痊愈的伤口再次溢出鲜血。 “原来你身上有伤!”樊克发现红月的破绽,兴奋的说到,接二连三的砍向红月右肩膀。 这几刀没什么变幻,完全是蛮力,红月只能紧握剑柄死死硬撑,伤口也终于完全崩裂,胳膊顿时发软,长剑随之脱手。 樊克抓住机会在红月右手腕上划了一刀,令他彻底没有握住兵器的力道,紧接着一脚将其踹飞,恰好倒在任宁身边。 划在红月手腕的这一刀很深,鲜血如同泉水般流出,他也只能用另一只手用力按住,红月算还幸运,如果伤口再深一分他这辈子怕是也拿不起刀剑了。 “对不起,是我害了你。”说话的竟是红月,倘若不是他闯入昌南城秦宏也不会被泥黎谷抓走,林湘儿也不会死,任宁更加不会落入险境。 “没想到,你们黑月铁骑也会道歉。”任宁阴阳怪气的说到,眼神中却是一种感动“不过临死前交你这个兄弟也值了!” “兄弟?”听到任宁对自己的称呼红月感觉有些古怪,又急忙说到“没错就是兄弟,出生入死的好兄弟!” “死到临头还有这份闲心。”樊克嘲讽道,高举着弯刀就要了结二人的性命,生怕再生出什么事端。 此时山下有一青衣男子身形模糊不清,几番变化之后已经距离山贼不远,在他身旁还有一只张牙舞爪的“恶狼。” 青衣男子轻抚着对方额头,柔声说到“小月去吧,去完成你的使命吧!” 第二百四十八章玄月登场 小月在玄月的抚摸下特别温顺,离开后立刻张牙舞爪,面色极其狰狞,甚至发出令人恐怖的狼嚎声。 “狼!是狼!”众山贼听到叫声指着狂奔而来的小月有些吃惊,身为山贼的他们深知狼的可怕。 樊克也听到狼嚎声,不由转头,却只发现一只狼的身影,大骂道“又不是狼群,怕什么,杀了它!” 不得不说樊克对狼有一定了解,单只狼没多少本领,只有狼群才真正让人闻风丧胆。 然而当他转过头来继续对红月、任宁下手的时候却发现二人已经出现在十米开外,身边还有一名青衣男子。 “你是何人?”樊克隐约感觉到对方没那么简单,不敢直接动手而是进行试探。 青衣男子并不说话,拿出一瓶白色粉末轻轻倒在红月手腕上,红月立即感觉钻心的疼痛,不由的大声叫了出来,鲜血却不再外流,显然是止血良药。 “再深一分恐怕神月也无法让你用剑了。”青衣男子一边帮着红月包扎一边说着“不过留下伤疤在所难免。” 红月上下打量着青衣男子,这的确是个陌生的面孔,却有种熟悉的感觉,二人似乎有想通的地方,当他见到男子腰间那块黑色令牌之后,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欢喜“玄月!你是玄月殿下!” 青衣男子微微一笑,笑容如同山涧清泉,沁润了红月的内心“叫我玄月就行,只有苍月才是殿下。” 黑月铁骑共有十二人其中六人统兵作战,六人身怀绝技,苍月的确是名义上的首领,而玄月却有着更神秘的力量,当然他也不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称呼,凡事只图心安理得。 这时冲在最前面的两名山贼已经与小月接触,正要挥动弯刀却找不到对方身影,只感觉一阵凉风略过,再次反应过来的时候喉咙已经被抓破,鲜血狂喷不止,二人急忙用手捂住,最终也难逃死亡的厄运。 “嗷。”小月面色愈发狰狞,瞳孔竟变成青色,利爪堪比冰刃,速度更是快如鬼魅,接二连三的抓破敌人胸膛,鲜红的心脏在他手中跳动,竟是直接将其捏碎。 “恶魔!恶魔来了!快跑!”山贼本以为小月是只恶狼,离近了才发现他长着一副人类的面孔,再加上极其残忍的手段纷纷吓破了胆。 “杀了他!赶快杀了他!”樊克同样惊恐万分,甚至不敢睁眼看小月,他不知自己的快刀能否敌得过小月的利爪。 躺在地上的任宁目睹了这恶心的一幕,胃口不停翻涌,最后竟是吐了出来,心中暗自想着“这究竟是人还是狼!” “是人!”旁边的红月解释道,他早就听说过小月的一些故事,如今见了还是有些吃惊。 “放心吧,小月很可爱的。”玄月轻声说到,同时不忘给任宁止血,他的伤口不深,经过包扎后勉强可以站立。 小月似乎听到了樊克的声音,眼神中迸发出更恐怖的目光,还未动手已经让樊克胆寒。 “杀了他!赶快杀了他!”樊克也不敢亲自动手,只能命令山贼进行围攻。 樊克似乎发现“恶狼”跟玄月存在某种联系,也就是说只要擒住玄月很可能对“恶狼”进行控制,于是挥舞着弯刀急速冲来。 任宁身体摇摇晃晃勉强能够站着,面对樊克的攻击他也不着急,恰好可以见识一下玄月的实力,从他这速度来看多半实力在绝情之上。 然而红月却挡在面前用左手挥动着九节鞭暂时阻挡樊克的攻击,她的左手毕竟不灵活,很快被樊克突破。 “赶快帮他,红月有伤在身。”任宁急忙提醒道,红月在拼死一战而玄月分明是一副悠哉的表情。 “玄月不会武功。”红月急忙解释道,也算是断了任宁这个念头。 “不会武功?”任宁张大了嘴巴看着玄月,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轻功如此了得,并且能控制“恶狼”的玄月竟然不会武功。 玄月点点头同意红月的说到“没错,我不会武功!” “不会武功还不早说,想害死老子吗?”任宁暗自骂了两声,急忙掏出手弩疯狂的扣动悬刀,总算是帮着红月暂且逼退樊克。 于此同时二三十名山贼将小月团团包围,硬是凭借身体的重量将其压在最下面,动弹不得。 “嗷!”一个惊天地的响声从人堆里传出来,二三十人竟是被小月惊人的力道弹飞,离得近的几人胸口直接被利爪穿透。 小月的眼神更加恐怖,死死地盯着樊克,身形如同鬼魅般冲过来。 事到如今樊克也知道这一战在所难免,手中的弯刀快速挥动,不停的劈砍小月。 “解牛刀法!”玄月略带赞叹的说着“没想到这厮的刀法已经炉火纯青!” 玄月口中的解牛刀法是一种快刀,起源于屠夫,相传千年前有一屠夫用了三十年时间领悟出一套快刀,杀牛速度比寻常屠夫快了十倍之多,并且能把牛的每个部位分开,后来这套刀法流落江湖,得到改进,也变成了今日的解牛刀法。 倘若小月慢一分恐怕已经被樊克大卸八块,没有武器的他只能用利爪苦苦支撑。 “为何小月看樊克的眼神不一样?”善于观察的任宁充满好奇的问道。 小月面对普通山贼是一股杀意,而面对樊克时除了杀意还有愤怒与仇恨,似乎两人之前认识。 “不错的观察能力。”玄月赞叹的说到“小月之所以这副模样完全是拜他所赐。” 任宁更加不解,按照玄月的说法樊克应该对小月印象深刻,而此时分明是一种陌生的态度。 “五年前的小月只有十三岁,跟着父母途径此地,却不料遇到了山贼,正是眼前的樊克。”玄月简单的回忆道“这群山贼暴戾成性,不分青红皂白的杀了他的父母,小月惊慌失措的逃进大山,却遇到了狼群,身体很快被撕咬的血肉模糊,奄奄一息之际神月救了他的性命,也就成了这副模样。” 任宁大概能理解小月的心情,面对杀父仇人自然会变得异常凶残,樊克终将为此付出代价。 第二百四十九章苍木寨救援 樊克的快刀神乎其技的挥舞着,却没伤到小月半分,倒是让小月把他肩膀抓破,留下三道血痕。 樊克再次露出惊慌的神色,如此下去用不了一炷香时间他很可能死在小月的利爪下。 面对小月疯狂的攻击樊克节节败退,尽量与之拉开距离,也成功的来到一名山贼后面。 “去杀了他!”樊克用力将此人丢向小月,他的结局可想而知,整个身体被小月活活撕成两半,鲜血飞溅,小月的身体完全变成红色。 任宁仍不停的作呕,他实在不愿观看这样的战局,又怕别人偷袭,也只能瞪大了眼睛强行忍着。 听完玄月的描述任宁大概猜测小月患有狂犬病,却不明白他为何能活到现在,可能跟玄月口中的神月有关。 红月跟任宁说过黑月铁骑的名字,其中也包括神月,任宁对此人也充满了好奇,很可能是扁鹊、华佗之类的人物,甚至拥有一套更独特的方法。 再来看看樊克这边,被他丢过去的那人成功阻挡了小月的行动,给樊克留出足够的逃跑时间,此刻已经距离小月百米之远。 “可恶!杀光他们!一个不留!”险象环生之后樊克杀气暴增,大声喊着“放箭!放箭!” 千雄寨原本有一千余众,被任宁杀了二百,又被小月杀了一百,如今只剩下七百余人,不过这七百中有二百名弓箭手,此时已经准备就绪,随着樊克的一声命令疯狂拉动弓弦。 二百支弓箭铺天盖地,夹杂着风声呼啸而来,其中一半对准任宁他们,一半对准小月。 小月本来就是人类,拥有不低的智商,眼神犀利的看了看箭雨,又看了看樊克,最终决定暂时放弃攻击,保住性命才是最重要的。 小月保命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凭借如同鬼魅的身影在箭雨中穿梭,二是用两只锋利的爪子将弓箭击落,总之第一轮弓箭伤他没那么容易。 任宁这边却不乐观,三人中唯一的高手右臂受伤,左手勉强挥动着九节鞭在头顶形成一个防御罩,却不能百分百的进行阻挡,随时有生命危险。 “战车!躲进战车!”任宁指着十米外的战车大声喊着,战车的四周有一米高的铁板,专门用来防御弓箭,此时恰好可以派上用场。 正当任宁跑向战车的时候一只弓箭落在脚下,险些伤到大腿,凭他的速度怕是没有本事安全的进入战车。 任宁突然感觉被别人拽了一下,接着整个身体发飘,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出现在战车上面,这才明白是玄月的功劳,他虽没有武功,却有着绝世轻功。 任宁一直看不透玄月,这是一张三十来岁的脸,皮肤白皙,面容较为好看,身材中等,穿着一袭青衣风度翩翩,无论遇到什么情况始终保持着淡定,甚至微微一笑,似乎所有事情都胸有成竹。 相比之下任宁显得有些不成熟,遇事慌张,也没能保护好身边之人。 “他不会紧张吗?”任宁轻声在红月耳边问着。 红月偷偷看了玄月一眼轻声回答道“玄月肯定留有后招,他从不轻举妄动,倒霉的肯定是山贼。” 两人的声音虽小,仍被玄月听到,换来一个笑容,玄月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倒有些可爱,哪像是黑月铁骑的首领。 红月这话还没落地,已经开始得到验证,山脚下成片的黑点分明是人群,手里全都拿着弯刀,疯狂的冲了上来。 “敌人的援军到了?”这是任宁的第一反应,心里更加恐慌。 冲上来的人群的确是一副山贼打扮,也难怪任宁有这种想法。 红月摇摇头解释道“这些山贼与千雄寨的打扮不同,很可能是他们的死对头。” 任宁又仔细的观察一番,双方的装扮的确有些不同,更何况一山不容二虎,山寨之间很难融洽相处,更何谈同仇敌忾,这群山贼很可能是看到千雄寨遭遇危难,从而趁火打劫。 玄月笑着说到“任宁小兄弟莫非不认识这些山贼了?” 玄月这话把任宁吓了一跳,其一,任宁自始至终没有提过自己的名字,玄月却好像早就知道他的存在,其二这些山贼的穿着打扮的确有些熟悉,尤其是冲在最前面的那个光头。 “谁敢杀我任宁兄弟!站出来,老子劈了你!”最前面这名光头手中的弯刀有些耀眼,说话的时间已经砍掉对方两人。 “苍木寨!竟然是苍木寨!”樊克咬牙切齿的说到,他最害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这片区域内原本只有千雄寨,半年前突然又来了个苍木寨,樊克多次发动进攻,却没什么结果,双方实力相当,苍木寨也有除掉千雄寨的决心,只是一直没有找到机会。 “苍虎大哥!真的是你吗?”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任宁终于敢确定对方正是苍虎无疑,不顾对方的箭雨急忙冲下战车。 “任宁兄弟!果然是你!昨日那名青衣少年说你在这我还不信,没想到是真的!”苍虎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 苍虎口中的青衣男子正是玄月,早在昨天晚上玄月便告知任宁会闯入千雄寨,听到任宁这个名字苍虎激动异常,恨不得立刻踏平千雄寨。 不过冷静下来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其一他不确定玄月的话是否有准,和可能是千雄寨的阴谋,其二他不知道任宁闯入千雄寨的具体时间,总不能凭着玄月一面之词让整个苍木寨陷入险境。 于是一早派人盯着千雄寨的动静,果真发现有人闯入,这才集结所有兄弟进行攻击,由于苍虎的犹豫险些让任宁丢了性命,内心充满了抱歉。 苍虎是个粗人,藏不住心思,被任宁一眼看透,任宁自然不会怪他,两兄弟紧紧相拥,旁边一名手执长剑的高手也与二人抱在一起,正是郭宽。 “任宁叔叔,小虎也来帮你!” 任宁仔细的观察这名少年,半年的奔波已经让他成熟不少,七星宝剑已经得心应手,轻而易举的斩杀了两名敌人。 第二百五十章小月报仇 苍木寨的加入令战局完全扭转,双方实力本就相当,再加上任宁与小月的疯狂斩杀,如今的千雄寨已经溃不成军,不堪一击。 “放下武器,饶你们不死!”任宁大声喊着,不战而屈人之兵是最高的作战策略,倘若敌人拼死反抗即便最终取得胜利也要付出不小的代价。 千雄寨众人苦于樊克的残暴,再加上如今形势所逼,纷纷开始犹豫,若不是念及口中那句义气,怕是早就倒戈相向了。 “杀!杀了他们!”樊克疯狂的大声喊着,身边的几名山贼却不为所动,他们不想白白牺牲。 就在这几人犹豫不决的时候,樊克的弯刀已经刺进他们的胸膛“这就是不听指挥的下场!” 樊克以为如此会竖立威信,却是丧失了兄弟们对他最后一点信心,再也不想苦苦支撑着,手中的兵器狠狠的摔在地上,彻底投降。 “你……你们!”樊克暴跳如雷,又斩杀了两名自家兄弟,完全陷入疯狂状态。 玄月的身影从战车中消失,站在小月面前轻声说到“去完成你的使命吧!” 小月点点头,疯狂的冲到樊克身边,此时千雄寨的山贼已经躲得远远地,只留下小月跟樊克,二人终将进行最后的对决。 “来吧!我怎会怕你一个畜生!”樊克厉声说到,又拿了把弯刀,竟然有使用双刀的本领。 听到畜生一词小月愤怒异常,说到底小月落得如此田地完全拜樊克所赐。 “小月,你的武器!”说完玄月丢出一副手套。 这是一副完全由钢铁打造的手套,每个关节都能移动,每个指甲都是利刃,令人不寒而栗。 小月一把接过手套,娴熟的带在手上,戾气强盛了何止一倍。 很显然这副钢铁手套才是小月的武器,也只有遇到劲敌后才会配带,否则杀伤性太大甚至会失去控制。 樊克也不畏惧两把弯刀一起挥动,主动发起了攻击。 弯刀的速度极快不停的旋转,刀身跟幻影叠加在一起形成两个圆圈,跟任宁的刀轮战车有些相似,周围的空气被卷成风发出“嗖嗖”的声音。 普通人很难分辨哪是刀身,哪是幻影,被搅进去多半成为肉泥。 小月眼神犀利,死死的盯着两个刀圈,竟是不顾安危硬生生的冲了过去。 任宁的第一反应就是他很可能被搅成肉泥,不免有些担忧,却又不能喊出声来,生怕影响了小月的判断力。 红月表情同样凝重,他只是听说小月实力惊人,却从未真正见识过。也只有玄月始终面带微笑,胸有成竹。 樊克也认为小月会死在自己的弯刀下,却突然感觉一股强大的力道阻碍了弯刀的行动,定眼一看两把弯刀分明被小月攥在手里。 “嗷!”小月张大嘴巴露出锋利的牙齿,这个叫声是为了提高自身力量,竟是硬生生把弯刀捏碎,力量简直令人恐怖。 旁边的任宁几人不断咋舌,全盛时期的红月也就是勉强能够战胜樊克,苍虎的话与之不分上下,小月竟然一招制敌。 弯刀断裂后樊克也不惊慌,立即用剩余的部分刺向小月两肋,凭他惊人的力道就算没有刀锋也能将小月制服。 小月有捏碎弯刀的实力,自然也不畏惧樊克这极为普通的攻击,利爪死死的握住樊克双手,竟是张大嘴巴露出利齿直接咬在樊克的脖子上。 “啊!啊!”樊克撕声大吼,脖子已经被小月撕裂,鲜血飞溅,然而小月并未放弃继续死咬着。 动脉断裂樊克很快一命呜呼,也只发出一声嚎叫,小月仍在不停的撕咬,甚至在吃他的血肉,直到将他的脖子完全咬断头颅掉落在地上都没停止。 任宁立刻捂住小虎的双眼,自己也不敢看,他能理解小月的心情,却忍受不了这般血腥。 樊克的身体倒在地上,小月两只锋利的爪子不停进行撕裂,最后竟然成为一摊肉泥。 玄月实在有些看不下去,也怕小月就此疯狂,瞬间移动到他背后,将其打晕,这才消停。 樊克死后这场战斗彻底结束,剩余的七百名山贼统统归入苍木寨,也就是说盛极一时的千雄寨彻底覆灭。 千雄寨的灭亡是有原因的,一来,樊克嗜杀成性,成为其他山寨的公敌。二来他杀了小月的父母,这个仇玄月定会帮他报,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他得罪了任宁,得罪了一个不该得罪的人。 灭掉千雄寨后任宁并没有多少欢喜,他此行的目的是为了救出林湘儿,而如今佳人不在,誓言无期。 任宁缓缓掀开门帘走到林湘儿面前,强忍着伤口带来的剧痛轻轻将她抱在怀里,柔情的说到“回家了,我们要回家了。” 任宁与林湘儿虽说没什么名分,却有着昌南城这个共同的家,林湘儿因他而死,他必须带着林湘儿的尸体回到昌南城下葬,墓碑上也要刻上“爱妻”两字算是给她个名分。 佳人在怀任宁万分懊悔,他本可以对林湘儿态度好一些,哪怕只是几句甜蜜的话。 “走了,我们回去了。”任宁眼神空洞,就这样一步步的走着,也不知何时才是终点。 苍虎本想与任宁欢呼庆贺,看到眼前这一幕表情立刻变得僵硬,苍虎虽不知任宁与林湘儿的关系,却能看出任宁悲伤的表情。 这一战红月对任宁刮目相看,想着邀请他一同前往泥黎谷,又不忍打扰他与林湘儿最后的时光,任其一步步走下山丘。 “或许她还有救。”玄月突然出现在任宁面前,轻声说到。 这话如同一剂良药,任宁那空洞的眼神立刻来了光芒“此话当真?” 玄月点点头,示意任宁将林湘儿放在地上,缓缓掏出一个白色瓷瓶,将一粒黑色药丸放在林湘儿嘴里。 “你给湘儿吃了什么?”任宁急忙问道,就算林湘儿死了,他也不允许玄月给她乱吃东西。 “回气丹。”玄月笑着看了看任宁意味深长。 说来也怪吞下回气丹之后林湘儿原本冰冷的身体竟然有了温度,脸色也开始变得红润,唯独差了一口气息。 第二百五十一章假死 “醒醒,湘儿醒醒!”任宁轻轻摇晃着林湘儿的身体,却始终不见她有睁开眼睛的痕迹。 “这是怎么回事?”任宁不解的问道,林湘儿分明出现了生命体征,甚至开始有了心跳,不应该没有呼吸。 玄月显然是知道这种情况,缓缓说道“还差一口气,一口来自外部的气息。” “一口气?”任宁疑惑,从玄月那笑容中似乎明白了什么。 苍虎也靠近两步笑着说到“任宁兄弟赶快给林姑娘送口气吧!” “就是,就是!”郭宽随声附和道。 就连小虎也故意用手蒙着眼,却流出一道缝隙偷看,分明是等着任宁嘴对嘴的给林湘儿这口气。 任宁再傻也能明白玄月所说的这口气正是人工呼吸,想到接吻任宁还记得上次被秦歆瑶强吻的情形,心里暖暖的充满幸福。 他已经不是初吻,也不怕损失什么,只是担心辱了林湘儿的名节,毕竟他还没真正想过迎娶林湘儿,或许两人之间还需更多的磨合。 深深吸了口气任宁还是吻了上去,用力把这口气吐进林湘儿的嘴里,正当他要吸第二口气的时候分明感觉嘴唇有些湿润,却是林湘儿主动吻了回来。 任宁瞪大了眼睛呆呆的看着林湘儿,这才知道被骗了,服下回气丹后林湘儿已经醒来只是等待任宁这一吻。 如果说秦歆瑶的双唇有些甘甜,那么林湘儿的双唇则是一股幽香,沁人心脾的幽香,任宁竟是不由的多感受了一段时间,又立刻清醒过来急忙挣脱。 林湘儿醒后不是立刻跟任宁相拥而是跪在玄月面前恭敬的叩拜“感谢玄月大人救命之恩!” 林湘儿的行为任宁有些好奇,回气丹的确是玄月给的,她的命也算是玄月救的,然而昏睡中的她又怎会知道玄月的存在,这分明有问题。 “这是怎么回事?”任宁好奇的问道,竟是不由的看了红月一眼,红月同样摇了摇头,他知道玄月神通广大,却没亲眼见过。 玄月没有直接开口,而是由林湘儿代为转达。 原来这一路上玄月一直跟着他们,总要保护太子的安危,临近陈州城时也发现了蛛丝马迹,只可惜泥黎谷速度太快,他还未来得及提醒。 就算没发现蛛丝马迹玄月也能猜到泥黎谷会在暗中埋伏,说实话在他眼中黑月铁骑是个无敌的存在,玄月不认为泥黎谷这上百人是黑月铁骑的对手,更何况还有他在暗中相助。 可是萧语诗的出现完全打乱了他的计划,且不说轻而易举的将红月击败,就连更强大的绝情也不敌。 他知道凭小月的性格,一旦冲出去定会跟萧语诗拼个你死我活,多半会搭上性命,于是暗中观察。 后来太子落入敌人手中,红月跟着任宁逃亡,他大概做了个判断,既然敌人没有立刻杀掉太子定是有其他用途,也就是说太子的性命不会受到威胁,于是放出雀鹰一路跟踪,自己则跟随着红月南下。 后来千雄寨几百人同时出现,玄月也没有办法,见到樊克之后小月立刻露出杀气,经过一番询问后才知道樊克就是当年杀害小月全家的凶手。 那日晚上玄月借着夜色潜入千雄寨,还把林湘儿吓了一跳,最后说明来因林湘儿才发下芥蒂。 凭他的本事可以悄无声息的将林湘儿带走,他却有些私心,一来想借此机会除掉樊克,二来可以撮合任宁与红月之间的关系,任宁若是能帮助黑月铁骑绝对是一大助力,甚至比他作用更大。 于是林湘儿收下玄月给的闭息丹,并在早晨服用,接着用三尺白绫作为假象。 单凭几人实力灭掉整个千雄寨未免有些痴人说梦,于是玄月找到了苍虎,利用他与任宁的关系进行说服,整个计划可以说是天衣无缝,也只有任宁跟红月被蒙在鼓里。 让林湘儿苏醒的这个环节玄月也没欺骗任宁,她的确需要一口,却并一定是嘴对嘴的输入,任宁贴近林湘儿脸颊时的那口呼吸已经将她唤醒,自始至终都是任宁误认为要进行人工呼吸。 总之这一切的结局是美好的,况且是任宁占了便宜没有生气的理由,老脸一红竟是有些难为情。 “任宁兄弟果然是好福气,总有美女相伴!”苍虎嘿嘿一笑,说不上是羡慕,完全是一种祝福。 他是个粗人也没有三妻四妾的想法,也只会心心念念的想着属于自己的“婆娘”。 任宁也询问了苍木寨这半年的状况,自从黄山分别后苍虎带着不足二百的兄弟沿着西北方向四处兜转。 途径鄂州城的时候险些被官兵围剿,好不容易逃出包围圈又遇到另一波山贼,正当苍虎与敌人纠缠的时候郭宽及时赶到,成功战胜对方,因此又扩充了二百人。 苍木寨始终没有落脚之地,一路北上,期间又遭遇其他山贼的挑衅,苍虎凭借一身武艺频频退敌,苍木寨也逐渐扩充到千人规模。 途径光州南侧的时候发现有些五人侵占的丘陵,起初还有些好奇,后来才明白周围有个千雄寨经常对其他山寨进行骚扰,使得周围几个山寨都换了地方。 苍虎也不惧怕樊克,两人多次交锋胜负未分,倘若千雄寨不那么残忍苍虎也不会想着将其除掉,恰好遇到这个机会。 大战结束后任宁一行暂且休息,他与红月受了伤需要调养,并且任宁也想跟苍虎叙叙旧。 当天晚上苍木寨便拿出好酒好肉款待任宁,任宁也不顾伤口痛快的与之喝着,林湘儿有些担心却没有阻拦,总要让任宁享受这般兄弟情义。 玄月不爱热闹,独自坐在山头望着夜空,小月同样看着圆月,大声的嚎叫,似乎在慰藉父母的在天之灵,这个仇总算是亲手报了,接下来要用一生进行报恩。 红月喝了点酒后缓缓靠过来,一直以来玄月在他心中都是谜一样的存在,如今见了本尊难免想深入的了解。 “玄月殿下。”红月立刻意识到这个称呼有些不妥重新说到“玄月,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没有暗月怕是无法与泥黎谷匹敌。”玄月抬头仰望着月光“暗月,恐怕此时的你正在杀人吧!” 第二百五十二章江陵城 江陵城位于长江中游,隶属山南东道,面积辽阔,物产丰富,自古都是兵家必争之地。 驾车行驶三日之后任宁他们改走水路,行舟泛于长江,心情也好了几分。 按照玄月的说法要想与泥黎谷敌对绝对不能没有暗月,他可是整个黑月铁骑的实力担当,怕是比绝情的武功更高。 红月也一直听闻暗月的名字,却未曾谋面,如今借机定要跟暗月讨教几分。 相比其他几人暗月的行踪不算隐秘,甚至说从未变动过,也给了他们找到暗月的机会。 三年前暗月加入黑月铁骑,也是最后一人,实力却排在第一位,极大的增强了黑月铁骑的整体实力。 暗月的老家在江陵城,也从未离开过江陵城,当年苍月从死牢中将他救了出来,他也立誓效忠苍月,不过却要完成最后一个心愿。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观赏着两岸的美景,任宁有感而发,只不过他们逆流而上没有一日还的速度罢了。 对于任宁的才华林湘儿已经见怪不怪,默默的记在心里,细细品味,红月却是一副吃惊的样子,佩服道“任宁兄弟果然是才华横溢,为何不去考个功名,或者直接进入瀚林学院。” 考取功名是每位学子的毕生夙愿,进入瀚林学院也是梦寐以求的,红月对瀚林学院大概有些了解,确定任宁有考进去的才华。 “瀚林学院?”任宁对这名字也不算陌生“就是沈礼所在的瀚林学院吗?” “沈礼?”红月思索片刻总算想起这个名字,点点头回答“正是。” “沈礼这点才学都能进去,足以说明瀚林学院不过是名气大点而已。”任宁也不是在贬低瀚林学院只是为自己找了个推脱的理由。 听了这话红月有些不爽,辩解道“沈礼也不过是个学生,瀚林学院人才辈出,尤其……” “尤其什么?”任宁总是能抓住重点,不去深究瀚林学院的好与坏,而是想知道红月戛然而止的话。 “没什么。”红月摇摇头,却是没说出憋在心里的那个名字。 玄月始终守在小月面前似乎在教他说话、写字,其实玄月的生活因小月的出现而有所改变,独来独往的他第一次允许别人跟他一起生活。 五年前神月送他这个“礼物”的时候,玄月曾断言他活不过一个月,没想到五年时间转瞬即逝,他也习惯了有小月的生活。 看着小月在船上戏水,任宁确定这不是狂犬病,否则应该对水产生恐惧,看他的样子倒像是跟狼融合在一起。 最后一天行程他们在水中度过,终于迎着朝阳看到江陵城三个大字,几人兴奋的走上岸,黑星却有些眩晕,摇摇晃晃丝毫没有之前那般神勇。 江陵城虽不是山南东道首府却因地理优势异常繁华,素有帝王之都的称号,比起洪州有过之而无不及。 宽敞的城门可同时容纳五匹战马,厚实的城墙雄伟壮丽,城台上有着数百名将士日夜巡逻,军事力量甚至抢过边塞的兰州城。 “一个小小的江陵刺史竟有如此大的兵权?”通过城门的时候任宁万分感慨,这还仅仅是东门就有几千名士兵,四个城门加起来怕是能上万,这可不是一名刺史的配制。 “这可不是江陵刺史的兵。”红月解释道“山南东道的都督府恰好设在江陵城内!” 听到都督府任宁吓了一跳,所谓的都督可是山南东道的节度使,掌管整个山南东道的折冲府,掌管少说五万大军,也难怪江陵城戒备森严,如此看来江陵刺史不过是个虚设,真正的老大还是节度使。 经过进一步打听任宁才知道江陵城共有六个折冲府,每个折冲府平均五千人,其中两个负责守卫城门,四个驻扎在江陵城北。 除了江陵城外的这六个折冲府外,南山东道还在不同区域设置四个折冲府,负责守卫其它城池。 整个江陵城沿长江而建布局还算方正,商业街异常繁华,任宁也意识到昌南城的渺小,要想把昌南集团推广出去还需要一个过程。 进了城后任宁一路观察,总要弄清楚江陵城的商业布局,或许还能学到不少值得借鉴的经验。 经过一条没几家商铺街道的时候突然发现拥挤的人群,任宁试图向中间看了看却没有任何发现,只能跟随大部队继续向前。 几人找了家临近长江的客栈暂且安顿,用玄月的话说要找暗月必须等到晚上。 且说任宁他们经过的这个人群,此刻正在议论纷纷,有些胆子小的主动靠后,大人捂着小孩的双眼。 这是一座府邸牌匾上写着齐府二字,却是落满灰尘,大门始终紧闭,已经没有半分色泽,门前躺着一名身穿铠甲的男人,脸色苍白,眼圈、嘴唇发黑已经没了心跳。 聚集而来的群众也是来凑个热闹,也便开始了议论“第六具尸体了,已经是今年的第六具尸体了!” “鬼宅,果然是鬼宅。”说出此话之人吓得浑身颤抖,匆匆忙忙离开。 齐府门前的命案已经见怪不怪,几乎每月都会发生一起,更有规律的是被害之人皆是一副将军打扮,却未曾有人出面证明过他们的身份,倘若死的当真都是将军难免引起恐慌。 眼前的齐府之所以称作鬼宅有一定原因,且说齐府上下百人之众一夜之间仿佛人间蒸发一样,这就足够奇怪。 由于齐府上下消失的原因离奇被人说成不吉利,于是齐府空闲了半年之多,后来一名老板偏不信邪,花了点银子将它买下。 这名老板没有让一家老小同时入住,而是自己先行探个究竟,不了一晚上的时间这名老板精神失常,疯疯癫癫,一直喊着里面有鬼。 从此齐府便被扣上鬼宅这个称呼,如此也没人敢踏足半步,直到一年前齐府再掀风波。 同样是个清晨,来往的行人自觉避开齐府,却还是发现躺在门口的一个身影,分明是个身穿铠甲的死人。 后来官府来人,将尸体带走,却始终没给出结论,再后来每个月都会出现一名身穿铠甲的死尸,整个江陵城传的沸沸扬扬、人心惶惶。 第二百五十三章鬼宅 “让开!让开!”百十名手执长剑的士兵一路小跑赶了过来,带队这人身穿银色铠甲,与地上躺着那人装扮极为相似。 见到士兵,百姓们纷纷避让,有些恐慌的想问个缘由,却换来一顿呵斥,险些挨了板子,也便不敢多言。 “史校尉!”身穿银色铠甲的男子走到死者面前轻声说到,同时帮他闭上惊恐的双眼。 此人姓马同样是一名校尉,统领五百士兵,与死去的史校尉属于同一折冲府,平日感情还算不错,几天前两人还在一起喝酒,没想到如今他竟死于非命。 按照马校尉的吩咐几名士兵将尸体抬回城北的军营,总不能暴尸街头,也不能引起民众的恐慌。 进了军营后尸体被层层上交,最后来到一名身穿黄金战甲的将军面前。 “可恶!何人如此大胆,竟敢三番五次的杀我将士!”将军勃然大怒,脸上发出逼人的杀气。 “回禀都督,史校尉同样死在齐府门前!”旁边一名身穿银色铠甲的将士恭敬的回答道。 身穿黄金战甲之人正是山南东道节度使,名为狄广,统兵五万,可谓是一方霸王。众多校尉接二连三的死亡分明是向他挑衅。 “齐府!齐府!又是齐府!”狄广眼中散发出犀利的目光“三年前我们灭你满门,今日也不惧几个恶鬼!” “马校尉听令!” “属下在!” “命你带领百名精锐,今晚剿灭齐府恶鬼!”狄广大声的命令道。 直接得到都督的命令是马校尉莫大的荣幸,退下后急忙挑选得力助手,信誓旦旦的要与齐府恶鬼一较高下。 再来看看任宁这边,吃过午饭之后开始毫无头绪的询问有关暗月的消息,玄月却是早早的进了房间休息。 “他怎么好像一点也不关心?”任宁向红月发着牢骚,说到底去泥黎谷救太子是黑月铁骑的职责,身为首领的玄月不应该是这副态度。 红月同样无奈的摇摇头“可能玄月已经有了线索吧!” “听说齐府外又死了名将军。”客栈内两人小声的讨论着,却还是没逃过任宁的耳朵。 “老兄能否跟小弟说说这事怎么回事?”任宁饶有兴趣的问道。 在炎朝死个人没什么大惊小怪的,而这两人分明是惊恐的样子,其中定有蹊跷,任宁恰好喜欢听这类的神情。 这人上下打量了任宁一番,见他还算老实,并且说话恭敬,于是将齐府近年来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上百人人间蒸发?”除了好奇之外任宁眼神中露出一股杀气。 他分明是想到了当年的任府,所谓的人间蒸发分明是被满门屠杀,然后被不留痕迹的处理,能做到滴水不漏的恐怕也只有朝廷。 用类比的方法任宁不难得出三年前齐府的遭遇,也就是说齐府就算不是被朝廷灭门也是被朝廷掩盖了线索。 如此想来倒是跟那些死者能有所关联,毕竟这些校尉同样隶属朝廷,此番作为分明是杀鸡儆猴。 仅仅一个鬼宅的信息经过任宁几次推理后竟与暗月联系起来,他记得玄月说过,暗月正是三年前被苍月所救,并且有个未完成的夙愿。 也就是说暗月很可能是齐府之人,经历了当年灭门惨案,侥幸活了下来,一直找寻机会报仇,奈何仇家过于强大,也只能杀一些校尉起到威慑作用。 任宁将这一番推理说与红月及林湘儿,二人无不佩服,只是不知暗月的仇人是谁。 有了线索后任宁忍不住想去齐府看个究竟,却被已经上楼的玄月拦了下来“白天是找不到暗月的,不如晚上行动,或许还有意外惊喜。” 看着玄月脸上的笑容任宁总觉得有些怪异,或者说有意外是真的,而惊喜却是假的。 为了应对玄月口中的惊喜任宁提前做了准备,找到一家铁匠铺打造了数十支弩箭,心里总算有了底,不能完全依仗红月保护。 夜幕很快降临,在玄月的带领下一行人很快抵达齐府院墙外侧,为了保证林湘儿的安全,暂且留在客栈,不过这一晚上怕是要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了。 躲在院墙下的任宁想着爬上去,不由的看了看其他三人,恐怕也只有他会生出这种想法,两米多高的院墙不过是轻轻一跃而已。 “我们要悄悄潜入吗?”红月同样怀着疑问,他弄不清暗月的性格,倘若将其惹怒动起手来,四人合力也没任何胜算。 “没这个必要,他已经发现我们了!”玄月解释道。 想到暗处有一双眼睛盯着自己任宁不寒而栗,竟是紧紧贴在红月面前,轻声说着“好兄弟,一定要护我周全。” 任宁的行为有些滑稽,红月本应对其数落一番,不曾想却是羞红了脸,用力的点点头“放心吧,我会保护你的!” 一阵冷风吹过整条街变得更加寂静,百姓纷纷关了门窗生怕齐府的恶鬼跑出来作恶,任宁打了个冷颤竟是一把抱住红月的身体,害怕到极点。 红月脸颊愈发绯红,无奈的说到“任宁兄弟你这个样子让我怎么保护。” 任宁这才把脚放在地上,却还是贴在红月面前。 “来了!”玄月面色稍稍紧张。 任宁又被吓了一跳,却不是因为这句话,而是因为玄月的打扮,一身白衣不说还披散着头发,分明就是厉鬼的样子。 总之众人神色变得紧张,等了很长时间也没等来齐府内的恶鬼,而是等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去把门撞开!”马校尉撑着火把走在前面,把齐府大门照亮。 来到齐府面前众士兵不由的打了个寒颤,心中阵阵恐慌,马校尉旁边的两名队正也只能硬着头皮上前几步。 两人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同时点点头,接着抽出腰间长剑,大步走到门前,同时抬起右脚狠狠的踹了过去。 “哐”的一声,大门很容易的被踹开,似乎从来就没锁过,只是没人敢踏足而已。 大门被踹开后一阵夹杂着尘土的狂风瞬间从里面吹出来,众人被风沙迷了眼睛却不敢闭眼,说不定恶鬼在这个时候冲出来。 第二百五十四章恶鬼索命 夏日的风是热的,众人的心却是凉的,纵使他们为精锐部队也惧怕形影无踪的恶鬼。 狂风过后齐府院内重归宁静,众人沿着前方看去分明是一片荒凉,杂草也有半米多深。 “冲进去!”马校尉大声喊着算是给自己壮了壮胆,第一个冲进了齐府。 与其说是冲进去还不如说是鬼鬼祟祟的溜进去,每前进一步马校尉都要短暂的停留,然后拿着长剑环顾四周,双腿勉强不打颤。 士兵们纷纷跟在后面,同样是一走一停,不知谁踩到一根树枝发出清脆的响声,立即吓了众人一跳。 “怕什么怕?我倒不相信这世上真有恶鬼!”马校尉厉声呵斥道,生在炎朝的他却不相信鬼神的存在着实有些难得。 众士兵紧紧握住手中的兵器也来了些自信,就算恶鬼真的出现也绝不是一百人的对手。 正当百人全部走进齐府,后面的大门猛然间关死,再次调动紧张的氛围。 离的近的几人试图将其重新打开,却发现无论用何种力道也不得移动分毫,脸上充满恐惧“恶鬼!恶鬼来了!” 躲在门外的任宁他们险些笑出声来,大门分明是玄月关上的,上锁之后自然无法打开,这跟恶鬼没一点关系。 “出来!有本事出来,装神弄鬼算什么好汉!”马校尉大声喊着,同时命令士兵点燃所有火把。 火把被点亮后齐府萧条的景象尽收眼底,却不曾看到一名身影。 齐府不算宽敞,前院仅仅有二三十米紧接着便是大厅,大厅前面有着一口枯井,却没引起众人注意。 “嗖!”就在此时枯井内突然冲出一道黑影,脸色煞白,长发披散遮面,月光照耀下极为恐怖。 枯井周围有四名士兵看清了恶鬼的正脸,全都张大嘴巴瞪着双眼想要大声呼喊。 然而黑影却没给他们这个机会,两柄短剑瞬间出现在煞白的双手上,急速挥动,四人只感觉身体喉咙疼痛丝毫没看清对方的动作。 “恶鬼!是恶鬼!”四人倒地时发出了声响,旁边两人急忙惊呼,惊呼完也跟四人有着相同的结局。 “放箭!”马校尉总还能保持些冷静,大声命令道。 五十名弓箭手早就准好了准备,瞄准黑影一同释放。 黑影没有与这些弓箭正面交锋而是重新进入枯井,轻而易举的躲过这次攻击。 枯井的确起到不少防御作用,也是黑影的牢笼,马校尉已经命人把井口团团包围,只要他一露面必定万箭穿心。 “嗖!”又是一道身影,同样披头散发面色煞白,只不过穿的是白衣,众人再度陷入恐慌。 “玄月呢?”任宁这才发现玄月不见了踪影,在红月的带领下上了墙头分明见他在戏耍士兵。 “玄月为何要帮着杀害大炎士兵?”任宁有些不解的问道,黑月铁骑同样隶属大炎,这分明是自相残杀。 红月摇摇头露出犀利的目光“苍月说过江陵节度使效忠唐王,属下的将士死有余辜。” 唐王这个名字任宁不是第一次听到,大概猜测他与皇帝不和,甚至掌管着重兵,却不多问,他可不想参与朝廷这些尔虞我诈。 玄月的出现打乱了马校尉的计划,五十名弓箭手也只能对他放箭,每次眼睁睁看着弓箭落在白影身上又眼睁睁的看着白影继续移动,甚至没流出一滴鲜血,众人更加坚信恶鬼的传言。 “玄月不会真是恶鬼吧!”就连任宁都做出这样的判断,他跟士兵的看法相同。 红月险些笑出声来,在任宁面前他已经没有之前那种高高在上的威严,急忙解释道“他们射中的不过是玄月的影子,本体就在移动到另一个位置。” 也就是说玄月的速度快到能够留下幻影,若非武功高手看不出丝毫破绽。 枯井中的黑影趁机飞了出来,瞬间割破近十人的喉咙,速度竟然不在玄月之下。 “杀了他们!杀了他们!”马校尉终于感到一丝恐惧,继续发出命令,同时双手攥紧长剑,时刻准备应对危机。 弓箭手射箭需要一定的准备时间,还没等把箭搭在弦上已经被黑影割喉,瞬间又有十人倒地,死法完全相同。 黑影犹如地狱爬出来的死神,所过之处不留活口,沾染了鲜血后他也杀红了眼,短短一炷香时间百人全部倒地,只剩下马校尉一人瞪大了眼睛惊恐万分,甚至没有拿起长剑的力道。 马校尉实在难以判断黑影是人是鬼,倘若真的是人有这等实力确实恐怖。 黑影最终还是来到马校尉面前,却没杀他而是冰冷的说到“回去告诉狄广,齐府的大仇我定然会报!” 这是黑影说的第一句话,也是最后一句,马校尉终于确定对方是人无疑,而那冰冷的声音却比恶鬼更加可怕。 “狄广是谁?”院墙上的任宁好奇的问道,黑影的话验证了他的猜想,他很好奇杀掉齐府的幕后黑手到底是谁。 “江陵节度使!”红月一字字的说到,就连他也没想到黑影的敌人竟是江陵节度使,也难怪三年时间大仇仍未得报。 听到这个称号任宁吓了一跳,险些从院墙上掉落,最后抓着红月的手才算稳住,两人肌肤接触的那一刻任宁竟是暗自想到“好嫩滑的皮肤,莫非黑月铁骑有护肤的灵丹妙药?” “你说什么?”看着任宁痴呆的表情红月不禁问道。 任宁支支吾吾不知如何回答,总不能说红月皮肤嫩滑吧,这可不是夸赞一名将军所用的词汇,最后硬生生的说到“洗干净脖子,没错让狄广洗干净脖子等着!” 任宁的话不仅是说给红月听的,也引起黑影的注意,他们可不懂洗干净脖子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开口的是红月。 “杀鸡、宰鸭前为了不弄脏刀通常会把它们脖子洗干净。”任宁胡乱编了个解释方法,听起来也算合理,并且急剧威慑性。 “还不快滚!”玄月厉声说到,还不忘踹了马校尉一脚,直接飞出五六米的距离。 马校尉已经吓破了胆,有了活命的机会哪还敢逗留,急忙丢掉长剑屁滚尿流的逃跑。 第二百五十五章暗月现身 马校尉走后齐府内只剩下玄月跟暗月的身影,任宁也在红月的帮助下出现在他们面前。 “你就是暗月?”任宁上下打量着黑影,不由的被这煞白的脸色吓了一跳。 “暗月?”听到这个称呼后黑影有些惊讶,他分明是齐家公子齐磊,不过暗月这个名字倒有几分熟悉。 “苍月没跟你说过黑月铁骑吗?”玄月颇为好奇的问道,他也是第一次见到暗月本尊。 听到苍月跟黑月铁骑这两个名字黑影才恍然大悟,“你们是黑月铁骑?” 红月主动把写有红字的腰牌拿出来,玄月也指了指写着玄字的腰牌,黑影这才想起三年前苍月赠与他的腰牌,上面果然写了个暗字。 “你们黑月铁骑还真是神秘。”任宁分明是在嘲讽他们竟然认不清自己的弟兄。 暗月记得三年前苍月对自己说过,倘若有一天黑月铁骑找到自己,便要跟着离开,可是眼下大仇尚未得报,暗月摇着头说到“不行,我还不能跟你们走,我一定要杀了狄广!” 任宁与玄月早就料到会是这种结果,也没逼迫他,而是详细的询问了一下他与狄广之间的恩怨。 暗月名为齐磊是齐府的大少爷,他的父亲官至果毅都尉,也就是折冲府的二把手。 齐磊从小崇敬父亲的神武,常年长在军队,也练就了一身本领,擢升校尉,如此一来齐家父子在军中颇具威望。 齐磊受到父亲熏陶一心想着保家卫国,却无意中发现狄广与唐王勾结,这可是谋逆的大罪,于是齐家父子想着上书皇帝,此事竟传到狄广耳中,惨案终于发生了。 狄广派了一个营的兵力足足五百人,并且多为精锐,连夜闯入齐府大肆屠杀,一百条人命就此终结,齐磊拼着一身本领最终被抓。 为了掩人耳目狄广派人在齐府院内挖了一个巨大的深坑,上百具尸体全部埋了进去,接着又用大量清水冲扫地面,这才掩饰住惊天的秘密。 齐磊原本是要被杀死的,不过为了讨好泥黎谷,狄广把他献了出去,齐磊被押往泥黎谷的路上恰好遇到苍月,由此被救了下来。 苍月之所以冒着危险救下齐磊也是有原因的,早就听闻齐磊武艺高强,恰好苍月在组建黑月铁骑,于是赐他暗月的称号,并且给了代表身份的黑月令牌。 暗月没有立刻跟着苍月离开,发誓报仇雪恨,苍月也没阻拦,毕竟齐磊还未达到暗月应有的要求,恰好利用他报仇的心思拼命修习武功,不过却要求齐磊只要有黑月铁骑的人来找就要跟着离开。 苍月没有停留,带着黑月铁骑飞奔而走,齐磊也没离开齐府一直守护着上百条英灵,白天则拼了命的训练,偶尔有人闯入就装神弄鬼,将其吓走,于是得到良好的锻炼机会。 历经两年时间暗月剑术有成,在此期间苍月又来过一次,也见识了暗月的实力,大为赞赏,这才传出暗月实力第一的消息,由于暗月还未报仇苍月仍没为难他。 暗月终于开始了报复,他自知无法闯入军营取狄广首级,于是开始诛杀狄广的亲信,每月杀一人,极具威胁与挑衅的意味,他就是要让狄广抓狂,趁其不备将其击杀。 然而一年时间过去了,他也杀了十多名校尉,狄广却始终没有亲自露面,暗月愈发焦急,再后来的事情也就是任宁他们见到的。 玄月一脸无奈的看着任宁问道“任宁兄弟你可有办法帮着暗月报仇!” 任宁顿时感觉自己被当枪使了,暗自骂道“你当老子真有飞机大炮呢,想杀谁便杀谁,对方可是折冲校尉!” 见任宁一脸无奈红月急忙出来解围“玄月你就不要为难任宁兄弟了,他怎么能杀的了狄广。” 红月是真的想替任宁解围,没有半分别的意思,却被任宁给误解“妈的,激将法,老子还就吃这一套!” 有了上次刀轮战车的成功体验任宁脑子里充满想法,缓缓走到暗月面前,语重心长的说到“你当真要报仇?” “当真!” “就算是死也不在乎?” “不在乎!” 暗月每次的回答都毅然决然,看不出半分恐惧,或许他的存在就是为了报仇,又怎会畏惧生死。 “那你这些年大仇未报的原因是什么?”任宁严肃的问道,接受过现代教育的任宁懂得理智的思考,没有完成的事情定然有失败的原因,只要克服原因也就离着成功不远。 “没机会接近狄广,纵使我有百夫不敌之勇也难以突破军营的铜墙铁壁!”暗月如实的回答道,早在三年前他的实力已经强过狄广,再加上这三年的飞速进步,怕是单手就能要了狄广性命,之所以还未报仇,完全是因为无法靠近敌人。 任宁暗自点点头,与他猜测的大概相同,继续严肃的说到“倘若我有办法让你离着狄广十丈距离,可有信心要他性命?” “十丈?”暗月从不敢想象这么近的距离,坚定的回答道“就算中间有千军万马相隔我也能取他狗命!” “走吧!”任宁表情变得缓和,轻声说到。 “去哪?”玄月却变得紧张“该不会是现在去杀狄广吧!” 任宁瞥了玄月一眼说到“玄月大人不会是怕了吧?” 任宁这是赤裸裸的报复,既然玄月将这个难题丢给自己,任宁总要找回些场子,挑逗从不会紧张的玄月是最好的办法。 红月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急忙解释道“任宁兄弟是先回客栈休息,明日再想办法。” 这次换做任宁吃惊,他根本没表露这层意思,而红月却只字未差的说了出来,任宁也只能玩笑似得说到“可惜你不是女儿身,否则我定会多个红颜知己。” 这话是不作数的,一来红月不是女人,二来任宁也不想有所谓的红颜知己,今生得秦歆瑶一人足矣,别无他求。 黑色盔甲下的面容再次泛着绯红,就连红月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怎么了,为何在任宁面前总保持不住严肃,甚至笑出声来,更是没来由的脸红,幸亏别人是看不到的。 第二百五十六章重大发明 杀掉百名士兵后暗月也知道齐府不再安全,狄广随时都有可能调派更多兵马将这夷为平地,就算暗月武功盖世也无力回天。 玄月也同意暂且回客栈休息,却总觉得任宁对此事成竹在胸,示意红月问个究竟,任宁始终只字未提,就是要吊着玄月的胃口,算是以怨报怨了。 且说那马校尉屁滚尿流的回了军营,匆忙的禀报情况,立刻引得狄广勃然大怒,尤其是对“洗干净脖子”的解释暴跳如雷,恨不得立刻踏平齐府。 结果跟任宁想的一样,狄广派出千人部队,由一名折冲都尉亲自压阵,浩浩荡荡的抵达齐府,毫不留情的放出火箭。 就这样齐府成为一片火海,烧了整整一夜,最终变成灰烬。 期间暗月三番五次的想要冲出去,都被玄月阻拦,他们不确定狄广是否在这千人的军队中,倘若不在,冲出去只会白白丢了性命。 第二天一早暗月耐不住性子急忙来到任宁的房间,将他吵醒,自然是寻求诛杀狄广的办法。 任宁揉着稀松的睡眼伸了个懒腰,缓缓说道“总不能让我饿着肚子想办法吧!” 暗月性子急,若不是碍于黑月铁骑的面子怕是早就把短剑架在他脖子上了。 睁开眼睛后任宁才看清暗月的真实相貌,仍然穿着一身黑衣,头戴黑帽,脸色煞白,分明只有二十来岁长相却尤为成熟,全身都散发着成熟男人的气息。 “你能不能换身衣服?”任宁对黑色衣服有种天生的反感,这最起码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此话刚说任宁就有些后悔,原因很见到,穿着黑甲头戴黑盔的红月走了进来,这身装扮绝对比暗月的更扎眼。 担心了一晚上的林湘儿等待任宁多时,碍于男女有别又不敢进任宁的房间,一直站在门外。 “任宁兄弟湘儿姑娘在门外等候多时。”红月急忙提醒道。 任宁指着红月夸奖道“没想到你们黑月铁骑也懂得怜香惜玉。”说完急忙开了门,带着林湘儿去楼下吃饭。 一顿饭的时间暗月三番几次的想开口,就连玄月也有几分焦急,任宁这才明白玄月以往的淡定是因为胸有成竹,眼下没有办法的他也只能干着急。 几人眼睁睁的看着任宁喝完最后一口粥,不等他下咽急忙问道“快说,有什么办法。” 任宁真想把这一口粥吐在暗月脸上,又怕被对方杀掉老老实实的咽了下去,缓缓应答“今晚必定给你一个满意答复。” “不需要我们帮忙?”红月吃惊的问道,任宁这话分明是说不用他们操心。 任宁指了指红月“就你这身行头走在街上怕是要吓坏不少人。” 接着又指了指暗月“还有你,大白天的非要穿一身夜行衣。”最后又落在玄月头上,正要说话却发现小月怒气冲冲的盯着自己,吓了任宁一跳,也只能说到“我用不起!” 细数下来也只有林湘儿能派上用场,难怪任宁一直让她多吃点,原来是要消耗体力。 任宁找自己帮忙林湘儿自然很高兴,急忙问着可以做什么。 “去买一些帆布,越多越好!”任宁把最清闲的工作交给了林湘儿。 接着又把目光转移到小月身上,轻声说着“小朋友去帮叔叔砍些竹子来吧!” 小月只是长相跟狼有些相似,能听明白任宁的意思,立刻张大嘴巴露出青面獠牙,竟是贴在任宁面前。 “啊!”任宁被他吓了一跳,后退几步没找到平衡竟是坐在地上,小月立刻露出一副得意的样子,显然达到了目的。 二人的行为惹得众人大笑,也缓解了紧张的氛围。 虽说不满意任宁对自己的称呼,小月还是在玄月的带领下出了城帮着任宁砍竹子,这个工作最适合他。 任宁发明的刀轮战车令玄月刮目相看,这次也大胆的猜测他会发明更强的武器,却想不明白究竟有什么武器能够突破千军万马。 任宁始终保持着神秘,走出客栈看了看风向指着东侧说到“东门,大家在东门外集合!” 红月、暗月不便在城内逗留,跟着玄月出了城门,任宁跟林湘儿负责采购。 除了帆布与竹竿之外任宁还需要几口铁锅,几桶煤油,这些在江陵城内并不难买到。 一个时辰之后任宁扛着五口铁锅,拎着两桶煤油,累的气喘吁吁,不停发着牢骚,此时恰好被林湘儿发现,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任宁“为何不雇辆马车?” 任宁抬头看了看满车的帆布老脸一红,嘿嘿笑了两声一本正经的说到“练力气,练力气。” 说完急忙把货物放在马车上,这等行为绝对打脸,也只有林湘儿不会嘲讽他。 又买了不少麻绳后二人急忙的出城,在东门外一个山头发现玄月他们的身影,任宁四周打量一番也觉得合适。 看着成堆的竹竿任宁有些咂舌,不免说了句“你们这属于滥砍滥发,要受到大炎律例制裁!” “大炎律例有这一条吗?”众人不解的看着任宁,却是把这话当真。 “无趣,不如小三子一半有趣。”任宁无奈的说到,急忙开始手里的工作。 眼看就要正午,单凭任宁一人之力很难完成,他也只能给其他几人分了点任务。 按照任宁的要求他们需要把竹竿固定在一起,做一个巨大的竹筐,少说能同时容纳三人,并且特意吩咐竹筐下方竹竿要紧密排列,四周却要稀疏,尽可能减少竹筐重量。 任宁先确定了竹筐的大小,然后根据这一尺寸开始裁剪巨大的帆布。 裁剪之前任宁拿了根小树枝在地上画了几个图形,紧接着又写了一串阿拉伯数字,看的林湘儿有些发懵。 经过一系列几何求证之后任宁计算出帆布的形状、大小,以及成型后的体积。 然后根据氧气在空气中所占的比重,计算出内外体积差,根据阿基米德定理算出帆布能产生的浮力,最后大概估量了一下他与暗月还有竹筐的质量。 “完全可以,还留有两倍余量!”任宁兴奋的说到,急忙开始裁剪,神秘的终极武器也即将成型。 第二百五十七章热气球问世 江陵城人口稠密,经济繁华,交通四通八达,既有贯穿南北的大道,也有奔流向东的水路,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午时过后天色燥热行人开始停歇,或是喝口凉茶,或是小憩一下,城东一个荒废的山头上却有几人一直在忙碌着。 经过玄月、红月一个时辰的努力结实的竹筐总算是完成,任宁跟林湘儿仍在对巨大的帆布进行裁剪,捆扎,最后用四根粗麻绳拴着帆布的边缘与竹筐的四个角进行固定。 如此又过了半个时辰,任宁兴奋的说着大功告成,众人却一脸疑惑的看着铺在地上不成形状的帆布问道“这就是你的终极武器?” “或许叫做终级运输器更贴切一些!”任宁看着自己的杰作满意的回答道,显然是胸有成竹。 “终极运输器?”众人对这名字更加不解,他们知道运输的意思,却不认为这个不成形的庞然大物能运输物品。 红月上下打量一番,不断摸索也只能好奇的问道“怎么不动?” 任宁等的就是这个问题,本以为出自林湘儿之口,没想道却是红月抢先问道,满脸得意的解释道“它相当于马车,想要移动还需要马匹。” 任宁自然不会给他们解释需要动力,用马车来形容还算是贴切,只不过马车在地上行走,而他的“终极运输器”却是在天上行走。 “黑星吗?”林湘儿指着黑星问道,却不认为黑星能拉动这个“怪物”。 任宁摇了摇头把五口铁锅放了进去,并且倒满煤油,红月立即进行阻拦“别烧,就算起不到作用也没必要烧了。” 红月的话让任宁很无奈,他竟然以为任宁想着用煤油烧掉这“终极运输器。” “大哥,燃料,这是燃料,载着我们飞行的燃料!”任宁脸上充满无奈,也只能大概的给他们讲解了“终级运输器”的作用,并且将其命名为——热气球! “热气球?真的能像鸟儿那样飞起来吗?” 他们怎么可能明白燃烧需要消耗氧气、或是浮力定律呢?也只能期待着任宁用实际行动来解释。 热气球一旦起飞很难降落,眼下还没到刺杀狄广的最佳时机,众人只能耐心的等待着。 刺杀狄广可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就算是成功了他们也很难有逃跑的机会,或者说暗月就没想过要跑,一旦大仇得报,死了也会含笑九泉。 等待期间红月他们一直询问还有什么需要准备的,任宁说的很清楚只有他与暗月前往,其他人原地待命。 后来又想到热气球运行方向完全依靠风,也就是说他们不能原路返回,只能一路向前。 此刻是东风,这也是任宁选择城东的原因,热气球起飞后会在半个时辰后抵达军营上空,然后会跨过军营行至城西,倘若士兵穷追不舍热气球总有耗尽燃料的一刻,任宁他们势必会被围剿。 任宁此行的目的是增加队伍实力,可不是白白搭上性命,于是吩咐红月他们提前去城西的山头接应,并且备好马车。 领了任务后几人快速出发,也只剩下任宁与暗月静静的等待着天黑。 整整一个时辰,两人未说过一句话,周围充斥着一股紧张的氛围。 “天黑了!”看着夕阳落下天色渐渐暗淡,两人异口同声的说到,他们虽然紧张却不畏惧,该面对的总要大胆的去面对。 心态决定成败,任宁竟是想到当年荆轲刺秦王的情形,若不是秦舞阳心惊胆战被看出了破绽或许真就成功了,当然任宁也不认为刺杀成功能有多少意义,死了一个秦王还有另一个秦王。 战争是那个时代的大背景决定的,而并非某一人在指导,所以说暗月刺杀狄广也不过是为了报仇,改变不了朝廷动荡的局面。 任宁先是吩咐暗月用一根细长的竹竿撑起帆布,然后点燃一口铁锅,立刻燃起熊熊烈焰,任宁没有继续点燃第二口铁锅而是耐心的等待着。 大概过了一刻钟的时间,铁锅上方的空气受热开始膨胀,帆布也勉强能够撑起自己,不过由于热量不足帆布仍不能变成球形。 任宁确定一团火燃烧不能满足要求,继续点燃第二口铁锅,煤油燃烧后效果特别明显,帆布一点点胀大,也终于形成球状,却仍没有上升的趋势。 任宁有些焦急,按照计算点燃两口铁锅后热气球应该能够起飞,无奈之下他也只能点燃第三口铁锅。 随着温度的不断升高,帆布急剧膨胀,再加上里面氧气被消耗整体质量变轻,竹筐竟然开始离开地面。 “上去!赶快上去!”任宁急忙催促着暗月跳进竹筐,再晚一些热气球怕是要自己跑了。 没等任宁反应过来暗月已经进了竹筐,也只有任宁双手扒着竹筐边缘,先是把右腿送进去接着又带动左腿,费了九牛二虎的力气才进了竹筐,也只能尴尬的笑了笑“轻功不好!我的轻功不好。” 任宁竟是厚着脸皮把这笨拙的步伐与轻功联系在一起,并且说的跟他武功有多好似的。 暗月是那种不苟言笑的男子,看着任宁这么不要脸都险些笑出声来,如此一来倒也缓和了不少气氛。 两人进入竹筐后重量增加,热气球停止上升,任宁立刻点燃第四口铁锅,静静地等待着。 倘若还不能升起就只能把所有希望寄托于最后一口铁锅,事实证明任宁的计算有误,幸亏留有二倍的余量。 最终的结果还算不错,第四口铁锅燃烧后竹筐再次离开地面,开始缓缓上升。 任宁之所以没把五口铁锅合在一起就是为了控制上升速度,倘若燃料过剩二人很可能飞向几千米的高空,性命尚且堪忧何谈报仇。 四口铁锅产生的力道与他们的重量基本平衡,上升几米之后借助东风平稳的前进。 他们此刻处于山丘上,原本就有一定的高度,越过山丘后离着地面少说也有百米,向着狄广的军营徐徐前进。 “飞起来了?真的飞起来了?”一项沉稳淡定的暗月露出难以置信的目光,再此之前暗月还不明白为何红月他们对任宁如此信任,此刻除了佩服之外也找不到其它形容。 第二百五十八章空降刺客 江陵城北驻扎着军营,两万名士兵白天精神抖擞的操练,夜晚井然有序的巡逻。 整个军营方圆千米,营帐错落有序,士兵各司其职,俨然一个小城镇。 这个军营乃山南东道的兵力所在,负责镇守整个山南东道,也不轻易出兵除非遇到强敌。 炎朝已经三月一轮换的府兵制,逐渐向募兵制过度,如此一来极大提升了军队作战实力,同时也增强了地方集权,拥兵自重不服调遣的将军比比皆是。 炎朝以前的军队几乎是府兵制,男子成年后都要义务参军,每隔三月一轮换,甚至兵器都需要自备,这样的军队极大的节省了开销,然而战斗力低下。 于是募兵制开始出现,并且逐步取代府兵制,所谓的募兵制就是给士兵发军饷、武器装备,并且常年进行操练,士兵不得擅自离开军营,如此一来士兵更加专业,实力提升数倍。 募兵制的弊端也很多,首先要消耗巨大的开销,更让皇帝头疼的不仅如此,由于士兵常年跟将军接触,受了不少恩惠,完全听从将军一人指挥,从而导致拥兵自重的局面,发生叛乱的概率急剧增加。 江陵城北就是一批受过专业训练的士兵,只听从狄广一人调遣,甚至有叛乱的迹象,区区两万人敢这么肆无忌惮完全是因为有唐王撑腰。 夜色中的军营格外宁静,除了几百名负责巡逻的士兵偶尔发出声响多半人已经入睡。 哨楼上的两名哨兵正警惕的看着每个角落,偶尔也望着夜空抒发一下情怀,自从进了军营后他们已经两年时间没回家,思乡也是难免的。 “快看,快看!会移动的星星!”其中一人拉着另一人的衣角小声说到,生怕被人抓到玩忽职守。 两人憧憬的看着空中移动的亮光,开始默默祈祷,可能是想借着星星把思念之情带给妻儿。 他们口中“会移动的星星”说的自然是热气球,由于帆布呈现灰色被夜色完美的隐藏,哨兵也只能看到燃烧的煤油。 “那应该是狄广的大帐吧!”任宁指着前方百米处的巨大帐篷说到。 此帐篷位于整个军营中央,远比其他帐篷高了一头,气势同样更加雄伟,显然是狄广的住所。 “没错!就是那!化成灰我都会记得!”暗月声音冰冷,眼神中泛着杀气,三年前他曾是校尉,又怎会忘记狄广的营帐,恨不得立刻跳下去将其诛杀。 任宁拿起早就准备好的粗麻绳,沿着竹筐边缘一点点放下去,这也算是暗月通往大帐的道路。 “记住杀死狄广之前你要好好活着,因为大仇未报,杀死狄广之后你更要好好活着,因为你的命属于黑月铁骑!”任宁语重心长的叮嘱,他担心杀掉狄广后暗月失去活下去的动力,从而断送了性命。 “我会拼了命的活下去。”暗月用这句看似矛盾的话给了任宁承诺,他知道黑月铁骑此行的目的,倘若任宁真帮他杀了狄广定会死心塌地的跟随黑月铁骑。 为了防止麻绳脱手,任宁在竹筐上打了个死结,继续向下延伸,暗月终于跳出竹筐单手抓着麻绳警惕的看着下方。 暗月那身黑衣此时起到不少作用,完美的隐藏在夜色中,两只短剑藏在袖口不露出一丝光亮。 暗月轻功了得,一根麻绳绝对能上下自如,很快已经离着地面不足十米。 按照任宁的计划暗月应该跟着麻绳一起落地,那样才不会发出声音,然后闯进狄广大营进行击杀,然而暗月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竟是在距离大帐三十米之外十米的高空直接跳落。 纵使暗月轻功了得,从十米高空跳落还是发出不小的声响,恰好被上百名护卫兵发现,大声惊呼“刺客!有刺客!” 不得不说这些士兵训练有素,上百人立刻将暗月包围,正前方又来了百人,也就是说想要闯进大帐至少要经过一百多人。 并且几千名大军正在快速靠近,他必须在极端的时间内杀掉狄广。 “莽撞!简直太莽撞了!”任宁无奈的摇摇头,没想到暗月还是没按计划行事,如此一来增加了几倍的困难,倘若狄广在大帐内进行埋伏,始终不肯露面刺杀计划多半会失败。 看似天衣无缝的计划不仅出现这一个状况,任宁也忽略了一个问题,暗月离开后热气球的重量减小,浮力却没有改变,急速的上升。 “妈的老子竟然忽视了这个问题!”任宁暗自骂道,急忙想办法,哪还顾得上暗月的死活。 既然热气球的重量不能改变任宁也只能在染料上动手脚,急忙熄灭了其中一口铁锅,然而三口铁锅不足以支撑,热气球又快速下落,任宁再次点燃铁锅,热气球也再次上升,如此反反复复,任宁手忙脚乱,勉强把热气球的高度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暗月的闯入军营立即进入警戒状态,成千上万名士兵向中间涌来,狄广躲在大大帐内死活不肯露面。 戎马一生的狄广有着丰富作战经验,既然刺客能悄无声息的来到大帐面前足以说明对方的实力,他不敢轻易与之敌对,而是命令四名贴身护卫守着大门,一旦有人闯入立斩不赦。 并且还让一名高手躺在床上假装自己,倘若刺客有幸冲进大帐,也会被“冒牌”将军给暗杀。 狄广本人则躲在门后挽着长弓,就算刺客发现破绽与几名高手纠缠也能凭借弓箭一击毙命,他之所以擢升节度使就是靠着百步穿杨的箭术。 也就是说暗月要想杀掉狄广首先要通过百人战场,再躲过四名高手的偷袭,再杀掉假冒将军,并且避开狄广致命一击,这才有机会与之交手。 暗月缓缓起身,冷眼扫视了一下周围的士兵,藏在袖口的两柄短剑闪着银光出现在手中。 他能考虑到通过这一百多名士兵的艰难,却想不到隐藏在大帐中的杀机。 大战的开始往往只需要一个动作,或许是暗月脚步的移动,也或者是敌人长剑的挥舞,总之双方已经开始接触。 第二百五十九章寸步难行 暗月距大帐三十米,前五米是安全距离,几个健步急速冲过,五到十米间整齐排列着三四十名士兵,纷纷挥动着长剑,刺向暗月。 暗月身形如同鬼魅,手中的短剑更是令人难以捉摸,几道寒光闪过五六人瞬间倒地,鲜血沾满了短剑,甚至是暗月整个身体。 暗月不愿徒增杀戮,眼神中迸发出逼人的杀气,一字字的说到“挡我者,死!” 这几十人乃狄广的护卫队,平日受了不少恩惠,也不畏惧死亡,稍作停留后一窝蜂的冲了过来。 暗月给了他们机会,他们不懂得珍惜,短剑立刻刺破两人的胸膛,暗月的身影又来到另一人身后,轻轻的从他喉咙划过。 “嗖嗖嗖!”数十名护卫丝毫捕捉不到暗月的身影,只能看到寒光闪烁鲜血飞溅,接着便是一声声凄惨。 “扑通。”伴随着最后一名士兵倒地,这三四十人全部被杀,暗月煞白的脸色布满鲜血,也终于通过这五米的距离。 接下来的五米足足有六七十人,全部身穿铠甲手执长枪,竟是一队铠甲兵护卫。 没等暗月动手几只长枪已经刺过来,完全封锁了暗月的退路,暗月微微侧身竟是贴着枪头划过,甚至有几缕青丝被割断。 铠甲兵唯一的弱点只有喉咙,容不得暗月偏差分毫,手起刀落,四名铠甲兵倒地。 眼看着越来越多的士兵围过来暗月有些焦急,他没时间把所有铠甲兵都杀掉只能找空隙穿过去。 然而现实打破了他这个想法,几十名铠甲兵整齐的排列,毫无缝隙,竟然成了一堵铁强,刚想从上方飞过又被长枪给拦了下来。 “可恶!”暗月眼中的杀气又增长几分,径直的冲向其中一人,短剑与铠甲接触,发出撞击声,这人有些得意,拿起长枪就要对暗月进行反击,这时才发现坚硬的铠甲破裂,自己的胸膛被刺穿,嘴角吐了口鲜血后丢掉性命。 暗月用尽全身力气踹了此人一脚,坚硬的铠甲加上巨大的力道,令后方几排铠甲兵难以支撑,纷纷倒地,正在这慌乱之刻暗月从他们身体上踩过去。 如此一来算是又通过五米,距离大帐也只剩下最后十五米。 接下来的五米竟有十名校尉,各个身穿银色铠甲,手执长枪,威风凛凛。 “齐磊放下武器留你全尸。”喊话的正是马校尉,一日前他险些被暗月所杀,如今身边有着众多高手来了底气,虽然暗月刚才的表现令他吃惊,但也不至于能打败十名校尉。 校尉相当于营长,统领几百名士兵,绝对是千里挑一的高手,实力不在泥黎谷使徒之下。 马校尉算是狄广最忠实的走狗,平日作恶多端,若不是暗月身份败露下个月死在齐府门前的恐怕就是他。 正当此人飞扬跋扈最为嚣张的时候暗月身形突然消失,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经来到马校尉背后,一把短剑抵着他的后背,另一柄短剑贴着他的喉咙。 “不可能,你怎会有这种实力!”感受着死亡的气息马校尉立即出了一声冷汗,瞪大了双眼,瞳孔黯淡无光。 他记得三年前齐磊不过比他稍微强一些,为此自己还刻苦训练了三年,没想到再次交锋竟然是天壤之别。 先不说这三年暗月了多少,三年前比马校尉强的也不是一点半点,否则狄广怎会冒着风险送他去泥黎谷。 “说吧,是想着被穿心而死,还是割喉而死?”暗月轻声在他耳边说着,如同死神的呐喊,马校尉竟是吓尿了裤子,全身都在颤抖“不,不要!求求你放过我吧!” 马校尉低三下四的哀求并未得到暗月的怜悯,而是冰冷的说到“不回答,那就是穿心割喉!” 说完两只手同时行动,马校尉在心脏被穿透、喉咙被割破之前已经吓破了胆,脸色惊觉而亡,为了不让他落得被吓死的名声,暗月还是补了两刀。 马校尉死后其余九人合力围剿,长枪封锁了暗月所有退路,免不了受伤的危险,就在此时其中一人继续挥动长枪竟是冲了过来。 此人的出现打乱了布局,给了暗月机会,顺势斩断对方长枪来到此人面前,这是一张熟悉的面庞,熟悉到无话不谈。 此人姓关,同样是名校尉,三年前与暗月交好,算是同生共死的好兄弟,齐府被灭那天他得到了消息却被控制了自由,没能及时通知,为此耿耿于怀,始终觉得亏欠齐磊。 刚才那一击也是故意帮着暗月解围,至于自身的死活也无关紧要,或许死在暗月手中也是一种偿还。 “关大哥!”暗月无奈的叫了一声,本以为再见面还是朋友,是兄弟,把酒言欢、一醉方休,然而却是以敌人的身份出现。 暗月明白关校尉的用意,在他胳膊上轻轻划了两下,让他暂时没有作战的能力,如此也不算有辱校尉这个称呼。 其他八人继续发动攻击,却错过了最好的机会,暗月用力挥动着短剑,将他们的长枪全部斩断,又送给每人一脚,成功通过这五米。 校尉之上为都尉,每个折冲府有一名折冲都尉,两名果毅都尉,此军营中包含四个折冲府,十二名都尉。 不过擢升都尉需要时间,多半的都尉已经年长,也不是暗月的对手,所以最后十米的距离没有出现都尉,而是有五名黑衣人从天而降。 倘若任宁在场定会认出他们的身份,暗月还是第一次跟泥黎谷有所接触,也不知他们实力如何,只能隐约感觉到身上散发的逼人气势。 泥黎谷的高手不仅实力强悍配合也极为默契,五人迈着同样的步伐,又同时在众目睽睽下消失,再次现身已经把暗月团团包围。 “好俊的身法!”暗月不由赞叹,他也有这般实力,然而敌方有五人,仅凭他一己之力很难应对。 敌人出剑的那一刻暗月意识到情况不妙,敌人绝对都是真正的高手,能够与自己匹敌的高手。 第二百六十章暗月的实力 五名泥黎谷高手分别位于暗月的前方、后方、左方、右方跟上方,也就是说完全没有退路。 士兵作战人数多取胜,寻常高手之间的较量胜负也跟人数有关,然而真正的高手从不畏惧敌人的数量,只关心自己是否能敌过对方最强的那人。 这其中的原因也很简单,虽说五人封锁了暗月的退路,但他完全可以选择一个方向突破,只要他速度足够快将其中一人黏住,旁人根本插不上手,也就成了与那人的单打独斗,胜利之后再选取下一个目标,如此一来也不会畏惧敌人的数量。 暗月双目紧闭,大概感受了一下几人的气息,从而判断强弱,接着猛然间睁开双眼,一跃而起选准了上方那名敌人。 暗月的速度极快,前后左右四名敌人来不及收剑,相互之间发生碰撞,乱作一团。 暗月的短剑与敌人长剑接触的一瞬间顿时感觉强大的力道,对方显然使出了四两拨千斤的本领。 四两拨千斤在泥黎谷也不是随随便便能学的,最起码那些使徒没有机会,也就是说这五人身份皆在使徒之上,最次也是使者,甚至其中掺杂着圣使,由此可见狄广在唐王心中的地位。 暗月想着收回短剑,却好像跟对方的长剑黏在一起,丝毫不得动弹,并且随时都有脱手的可能。 “看招!”这人缓慢移动着长剑,试图将暗月手中的短剑挑飞,如此也就赢了一半。 暗月眼神中同样是冰冷,既然这柄短剑失去作用不如直接放弃,借用敌人给的力道快速冲击,近身后又掏出另一柄长剑,快速在他喉咙上划过。 “不可能,被我的四两拨千斤控制,你怎么还能保持平衡?”此人双手捂着脖子,惊恐的看着暗月,简直不敢相信。 此人死后暗月快速捡起掉落的短剑,或许双剑是破解四两拨千斤最好的办法。 “圣使!此人武功不亚于圣使!”其余四人眼神中出现惊慌,却还是不顾一切的冲了过来。 暗月之前在试探他们的实力,如今弄清楚了也没必要有所忌惮,双剑散发的寒光在夜空中划出一朵鲜花,血红色的鲜花! “竟然在圣使之上!”四人全都捂着被划破的喉咙惊恐的说到,合他们四人之力绝对能在圣使手下走出三招,眼下却被一击毙命,足以说明暗月实力之强大。 热气球上的任宁向下看了一眼,敌人已经死伤成片,甚至不乏一些高手,不由的赞叹“这小子实力应该不在绝情之下!” 任宁的评价还算客观,与泥黎谷一战中,绝情也不过苍狼圣使强了一点,眼下暗月同样发挥出这般实力。 眼看着暗月距离大帐不足十米,任宁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糟糕!狄广肯定设了埋伏!” “不要进去!不要进去!”任宁大声喊着,也终于被众士兵发现,纷纷挽着长弓想要将其射落,幸亏一百米的高度弓箭很难达到。 暗月听到了任宁的话,却因仇恨失去理智,一步步向前,离着大帐只剩下最后五米。 “妈的,老子不过了!”任宁暗自骂道,竟是拎起最后一桶煤油毫不吝惜的倒在大帐之上。 “去你的吧!”煤油浸染大帐之后任宁又扔下一个火把。 众人仰头看着天空,目光全都聚集在火把之上,眼睁睁见它落在大帐上,立刻燃起熊熊火焰。 军营的帐篷多为帆布所制,框架也是竹竿木杆之类,总之极易燃烧,再加上那桶煤油,大火瞬间蔓延。 处于本能士兵们纷纷后退,有些大声喊着“救火。”有些直接去找水桶,就连暗月也不由的停住,总不能冲进火海。 “发生什么了?外面发生什么了?”看着逐渐蔓延的火光,狄广终于开口了。 “回禀都督,有刺客!”一名护卫大声回应着。 这个回答气的狄广吹胡子瞪眼,他自然知道外面有刺客,而是询问何处起火。 总算有个聪明的大声解释“都督,您的大帐起火了!” 没等这人的话传进狄广耳中,帐篷已经开始倒塌,火光蔓延了整个地面,躺在床上那人没得到狄广撤退的消息,竟是被活活烧死。 “都督小心!”眼看着狄广上方掉落一根火棍,守在门口的一名高手用自己的身体挡住,立即受了不轻的伤害。 狄广这才意识到不能继续留在这里,匆忙的跑出大帐,惊魂未定之刻分明有一双杀人的眼神盯着自己。 “都督小心!”看着暗月鬼魅的身形四名高手挡在前面,还未出手喉咙已经被割破,狂化后的暗月简直就是个恶魔,无人能挡。 “狄广你还记得我吗?”暗月披散着头发,面色狰狞,犹如地狱爬出来的死神,一步步的靠近。 不足五米的距离再也没人保护狄广,并且后面就是火海,他没有任何逃跑的机会。 “逆贼!当初我能杀你全家,此刻也能要你性命!”狄广倒还有几分血性,掏出腰间长剑,总不能辱了这身黄金铠甲。 “三年了!为了这天我已经等了三年!”暗月一边说着一边移动,此刻出现在狄广身旁。 “镗!”狄广的长剑与暗月的短剑相接,成功躲过一次攻击,并且趁势发动反击“黄口小儿,不要太得意忘形!” 一招过后暗月才摸清狄广真正的实力,三年前他没达到这个高度,也不知狄广究竟有多强,不由的有些焦急。 倘若拼了性命他的确能杀死狄广,不过他答应了任宁要活着回去,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报仇固然重要,承诺也要信守。 眼看着热气球已经飘出三十多米的距离,继续纠缠下去他根本没有逃跑的可能。 又是几次交手,狄广凭借巨大的力道跟长剑的优势也不落于下风。 暗月后退几步,脸色变得更加狰狞,双手死死握住短剑,两条手臂上的青筋暴起,双腿猛然间蹬着大地,身体犹如闪电急速冲向狄广。 狄广也不慌张,长剑下劈,硬生生挡在暗月面前。 “利刃,千段斩!”暗月发出野兽般的叫声,竟是死死的盯着狄广手中的长剑发动最为猛烈的攻击! 第二百六十一章狄广之死 狄广一剑挡在暗月面前,本以为他会闪躲,却发动了最猛烈的攻击。 热气球离的越来越远,这可以算是暗月最后的机会,为此他不惜拼着受伤也要取了狄广性命。 暗月的身体仅仅贴着狄广的长剑,眼神犀利,竟是挥舞着双剑对其攻击。 “镗。”暗月的短剑落在长剑最末端,先是金属撞击的声音,紧接着又是一声清脆,狄广长剑的边缘竟然被硬生生削掉。 暗月的双剑快到令人难以想象的水平,第一剑还未结束第二剑已经跟上,却将长剑切掉一寸。 第三剑、第四剑…… 暗月的短剑不断落在狄广的长剑上,将其一寸寸削断,没等狄广反应过来已经断成十节。 “利刃,千段斩”是暗月的终极绝招,不仅在极短的时间内数次挥动短剑,并且力道浑厚,甚至削铁如泥,眼前也是最好的例子。 长剑最后一寸断裂后暗月也成功来到狄广身边,声音冰冷的说到“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狄广目瞪口呆的看着断裂的长剑,终于露出恐惧的面容,这柄长剑跟随他征战多年,算是出了名的宝剑,却被暗月看似不起眼的两把短剑折断有些不合常理。 再加上暗月一瞬十剑的本领也着实有些夸张,确实让狄广有些难以置信。 暗月的“利刃,千段斩”恐怖如斯,然而若是用寻常刀剑与狄广的长剑匹敌,恐怕断裂的将是他手中的短剑。这完全要感谢任宁,他用百炼成钢的技术将暗月的短剑进行升级。 在死亡面前每个人都会惊慌失措,不能坦然接受,甚至做一些违背道义的事情,狄广同样放下架子,苦苦哀求“绕我一命,求求你绕我一命。” 看着狄广低三下气的表情暗月冷笑道“当初你灭齐府之时怎么没想过饶他们一命?” “我封你为折冲都尉!重建齐府!”狄广想着用金钱、权利来收买暗月。 折冲都尉掌管整个折冲府,官居四品,比他父亲更为尊贵,的确是个诱人的筹码。 暗月只是冷冷一笑,算是做出回应,他断不可能为了高官厚禄而认贼作父,更何况他很清楚,狄广这是权宜之计,一旦脱险定会杀掉暗月。 “就用你的头颅祭奠齐府上百条人命!”暗月眼神冰冷,两柄短剑从狄广脖子两侧划过,轻而易举的将其头颅砍掉,落在地上不停滚动,双眼始终瞪着,显然是死不瞑目。 头颅被砍掉之后脖子上的鲜血犹如喷泉一般飞溅了暗月全身,暗月一脚将地上滚落的头颅揣进火海,烧成灰烬,仰天长啸“父亲,母亲,孩儿为您报仇了!” 狄广死后周围的将士吓了一跳,简直不敢相信,沉寂片刻后才大声喊着“杀了他!杀了这反贼!” 成千上万名士兵将暗月团团围住,手持利刃疯狂的发动着攻击。 任宁始终盯着下面的情况,大声喊道“上来!快上来!” 此刻热气球离着暗月少说有三十米的距离,周围的铠甲兵犹如铜墙铁壁一般围着,暗月根本没有一点逃跑的机会。 若不是任宁这声呼喊暗月怕是已经放弃了挣扎,这才想起他的命已经不属于自己,想尽一切办法也要逃跑。 “杀了他!”一名折冲都尉再次大声喊着。 狄广死后节度使的官职将会空闲,多半会从折冲都尉中提拔,只要是杀掉暗月这名反贼就会立下赫赫战功,很可能接替狄广的位子,所以说他们并不是为了报仇,而是为了一己私利。 短剑适合刺杀,不适合团战,此刻缺点暴露无疑,要想杀掉敌人他必须近身,如此逃跑机会更加渺茫。 暗月面色狰狞,如同一只恶狼,四周扫视一眼,把士兵吓了一跳,他们都是血肉之躯,不能为了邀功而丢掉性命,到时候也只是为他人做了嫁衣,所以说没人愿意第一个冲上来,成为暗月手中的剑下魂。 暗月大概评估一下双方之间的实力,就算普通士兵伤不了他,也能阻挡逃跑的道路,最终只能力尽而亡,最终目光集中在一根燃着火焰的木棍之上,疯狂的冲了过去。 收起短剑后暗月不顾灼烧的疼痛一把将木棍举起,大声嘶喊着,同时用尽全身力道围着四周挥舞。 火光如同一条长龙在人海中穿梭,并且速度越来越快,带动周围空气形成一股不小的热风,正在冲击的士兵纷纷停住脚步,总不想被烧成焦炭。 “啊!”暗月暴喝一声,巨大火棍向着热气球飞出,暗月双手已经严重烫伤,胳膊上的衣服也在燃烧,这些丝毫影响不了暗月的速度,急速跑了几步,一跃而起,先是以铠甲兵的肩膀当成跳板接着飞上火棍,再次接力也终于抓到麻绳的边缘。 “空中飞人!”任宁不由的吸了口凉气,对暗月的轻功佩服的五体投地,想到他受伤不轻的双手任宁有些担心,急忙向上拉着麻绳。 他还是低估了暗月的实力,接触到麻绳的那一刻暗月已经脱险,他的身体如同一只火鸟,急速飞向热气球,比任宁向上拉的速度快了少说十倍。 “放箭!”几名折冲都尉慌乱的命令道,不能让到嘴的鸭子飞掉。 暗月不理会铺天盖地的弓箭,飞快的向上爬,弓箭也只能在暗月屁股底下掉落。 “去死吧!”一名折冲都尉拉满弓,瞄准暗月的胸膛。 此人不愧为折冲都尉,力道远非常人能及,弓箭瞬间来到暗月面前,悬挂在麻绳上使他不能移动,一只手握着麻绳一只手掏出短剑成功将弓箭斩断。 然而弓箭被斩断后箭头并未停止,稍稍偏离了方向插进他的左肩膀。 暗月硬汉的形象发挥到极致,对于这种伤口根本不去理会,急速向上爬着,也终于成功的进入竹筐。 “追!给我追!”折冲都尉继续大声喊着,为了不让暗月跑掉不惜出动两千名骑兵。 暗月登上竹筐后情况不容乐观,他的到来增加了重量,热气球急速下降,任宁想着点燃第四口铁锅,却发现煤油全部浇在大帐之上,他们只能被破降落。 第二百六十二章安全着陆 狄广死后整个军营炸了锅,两千名骑兵疯狂的追击,而任宁的热气球则不停的下落。 热气球飞行的速度完全看风力大小,按这速度恐怕不出几百米就能被骑兵追上,任宁知道热气球飞行缓慢,本来想依靠飞行优势,越过山丘、河流,骑兵无法通过,他们才能安全,眼下似乎没那种机会,用不了千米热气球将会坠落。 “我下去抵挡,你快跑!”看着骑兵已经在他们下方,暗月焦急的说道,他也知道自己的重量影响了热气球,跳下去就算不能抵挡骑兵也能让热气球飞的更远,总不能连累任宁。 任宁强行将他拦住,倘若暗月死掉那他做这些又有什么意义,还不如直接冲进泥黎谷与敌人拼个你死我活。 “扔东西!尽量减轻重量。”任宁急忙说到,立刻将燃烧殆尽的两口铁锅扔了下去。 两口铁锅重量不轻,热气球下降的速度慢了不少,暗月挥舞着短剑,一瞬间内给竹筐“瘦身”原本密集排列的竹竿只剩下不足三分之一,热气球又轻了不少。 “来啊!有本事上来啊!老子不怕你们!”感受着热气球不再下降任宁大声喊着,颇有一种大难不死的感觉,在他看来敌人对他们没有一点办法。 七八十米的高空绝对是骑兵无法触碰的地方,就算是普通弓箭手也只能望之兴叹。 给竹筐“瘦身”后暗月突然捂着肩膀上的伤口,脸色显得有些难堪,为了不让任宁担心强行撑着。 被任宁大骂后两千名骑兵暴跳如雷,恨不得插上翅膀飞过去将他千刀万剐,最后也只能跟在热气球后面,等着他们降落。 他们绝对是第一次见到热气球,既不明白其中原理也不明白热气球的弱点,除了跟在后面别无他法。 就在任宁得意忘形之时三口铁锅竟然又熄灭一口,热气球动力直接减少三分之一,下降速度比之前快了两倍。 “老子这是得罪谁了?”任宁深刻理解了不作死就不会死这句话,甚至想着收回对骑兵的辱骂,只要能死里逃生让他做什么都可以。 “怎么办?实在不行就把上面的帆布砍了吧!”在暗月看来巨大的帆布才是整个热气球重量所在,若是把它砍掉估计能平稳的飞行。 听了这话任宁倍感无奈,也没时间给暗月讲述热气球原理,急忙把熄灭的那口铁锅丢掉,手中拿起早就准备好的巨型蒲扇。 “向后面扇扇子,越快越好,一定要在降落前抵达前面山头!”任宁用尽全身力气挥动了一下蒲扇,热气球顿时加快了速度。 热气球的弱点任宁很清楚,为了不完全局限于风向任宁准备了两把巨大扇子,只要向后挥动就能加快前进的速度。 经过刚才一番折腾他们离着山丘不足五百米,只要坚持过这一段距离,骑兵只能步行,甚至是攀爬,速度急剧下降。 暗月也拿起另一把扇子,咬着牙疯狂的挥舞,速度绝对是任宁的五倍以上,热气球立刻得到强大的动力,飞速前进,两百米的距离转瞬即至。 每次挥舞扇子暗月都要露出极为痛苦的表情,伤口溢出丝丝鲜血,竟然是暗红色,并且还在逐渐加深。 “加油!暗月加油!”任宁索性停止挥舞,而是给暗月打气助威,他愈发的觉得身边有名高手心里有安全感。 临近山丘后骑兵分成两路,一半骑马打算从周围绕过,继续追击,一半徒手开始攀登,防止他们藏在山丘上,也就是说不给他们留任何逃跑的机会。 “这群孙子怎么变聪明了?”任宁大为惊骇,一时间想不出办法。 按照眼前速度前进他们能飞上山丘,甚至可以越过山丘,然而不论哪种情况都会被敌人包围。 “这里!”山丘上燃起两个火把,红月大声喊着。 不得不说玄月侦查能力极强,算到任宁会在这座山丘降落,一早过来接应,只是没想到他们如此狼狈不堪,整个热气球都在摇晃,随时有坠落的危险。 任宁也发现了红月他们的身影,飞过山丘顶部的时候离着地面还有十米距离,倘若继续飞行则会越过山丘,落入另一千名骑兵的包围圈,若是直接跳下去很可能摔成残废。 “暗月,带我下去,你肯定可以的。”任宁立即向暗月寻求帮助。 十米的高度对他来说可能有生命危险,但是对暗月来说不过是家常便饭,就算带着他也不成问题。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暗月终于受不住疼痛直接晕了过去,只留下任宁一人发呆。 “兄弟,你逗我呢!偏偏在这个时候晕倒?”任宁拍了拍暗月的肩膀,试图将他叫醒,却摸了一手暗红色血液,黝黑冰冷的箭头还插在上面。 “既然受伤了还逞什么能。”想到刚才暗月拼了命的挥舞扇子,任宁内心生出一阵莫名的感动,却是笑道“要不是你用力过猛很可能直接贴着地面降落。” “跳下来!赶快跳下来!”红月急促的呼喊着,不明白他们还在等什么。 “是死是活全看你的造化。”任宁托起暗月的身体直接扔了下去,他不认为自己抱着暗月跳下去能给他多少帮助,很可能摔的更惨。 “妈的拼了!大不了摔个二级残废!”任宁看了看地面心里有些发慌,索性闭上眼睛,用力一跳完全脱离热气球。 玄月身形如鬼魅,瞬间出现在暗月下方,一跃而起轻松的将其接住,并且平稳落地。 红月也来到任宁下方,跳起来将他接住,同样平稳落地。 闭着眼睛的任宁还以为要摔个半死,感受到一双温暖的手接住自己,不由的伸出胳膊搂在红月腰上,轻声说到“好柔软的感觉。” 也不知任宁脑海中想的什么,红月分明穿着黑色铠甲他竟能摸出柔软的感觉,这话立刻引来红月害羞,直接松了双手,将他摔在地上。 “哎呦!”任宁大叫一声,睁开眼睛开始指责“故意的,你绝对是故意的!” 红月没有辩驳,一来他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二来他不想因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耽搁了时间,从而被敌人抓住。 第二百六十三章硖州境内 “湘儿呢?湘儿在哪?”任宁环顾四周找不见林湘儿踪影,有些担忧。 “山下,有小月保护你就放心吧!”红月急忙解释道,同时拉着任宁上了马。 能够骑马上山的恐怕也只有黑月铁骑,凭借精湛的马术他们能克服任何地形,眼下有三匹良马等着他们。 四个人三匹马,显得有些不合逻辑却在情理之中,红月知道任宁不会骑马,本想着载着他一路狂奔,不料暗月昏迷,也就是说暗月也失去了骑马的能力,需要别玄月帮忙。 在斜坡上奔跑本来就不是驽马的强项,更何况同时驮着两人,很可能直接摔倒,或是被敌人追到。 黑星自告奋勇,主动来到玄月面前驮着二人,任宁也拒绝了红月的好意,独自爬上马背,开始狂奔。 这绝对是任宁第一次独自骑马,每奔跑一步都会颠簸,任宁双手死死抓着缰绳,整个身子都贴在马鞍上,尽可能减小高度,幸亏这匹马性情温顺,否则任宁很可能直接摔下来。 下坡奔跑的马有利有弊,速度绝对要快不少,不过也有摔倒的危险,任宁双腿紧紧夹着马鞍,嘴里不停嘟囔“马兄弟,慢点,哥哥受不住你这般颠簸。” 狂奔中的马自然是听不懂任宁的话,速度越来越快,任宁只感觉肠胃翻涌,头脑发懵,迷迷糊糊的吐了一路。 再来看看山下的情况,为了不成为累赘林湘儿主动要求留在下面接应,玄月算到敌人会包围山丘,于是派小月护在林湘儿周围。 跑在最前面的二三十名骑兵已经来到林湘儿附近,不分青红皂白的就要发动攻击。这也遂了小月的愿,疯狂的冲上去撕裂敌人的胸膛。 战马听到狼嚎的声音已经乱了阵脚,士兵自顾不暇哪还有反击的能力,偶尔有几名高手拿着长矛刺向小月,最终也免不了一死。 “妖怪,杀了这妖怪!”千人中有一名身穿银盔银甲的校尉,长枪指着小月厉声说到。 先不说小月的凶残,单是想到暗月能在两万人中取狄广首级,这些士兵已经吓破了胆,期盼这个夜晚早点结束,哪还敢徒增事端,纷纷接着战马不敢向前想着逃跑。 “逃兵斩!”这名校尉拿出军法压人,并且用长枪穿透一名逃兵的胸膛立威。 拿了军饷,死在战场,这是军队铁律,决不能随随便便撤退,士兵们开始犹豫,若是逃跑,被抓住后必死无疑,冲锋陷阵或许也是一死,却能拿些抚恤金,为了家人也只能硬着头皮上。 “嚎!”小月恐怖的嚎叫声出现在这名校尉耳中,此人惊恐的看了看胸膛,分明被一只利爪穿透,立即停止了呼吸,身体滚落在地。 “恶魔!他是恶魔!”小月极其凶残的杀人方式令士兵恐慌,急忙调转方向逃跑,就算被军法处置也比被小月挖出心脏要强。 林湘儿依偎在山脚下脸色煞白,同样不停的作呕,这几天她跟小月有不少的接触,原本还感觉他乖巧可爱,如今绝对换了种看法。 “驾驾驾!” 山丘上飞奔的三匹战马终于现身,总算是安全着陆,也只有任宁吐了一路,显得狼狈不堪。 算上林湘儿跟小月恰好六人,也就是说每匹马要驮着两人,正当任宁伸手去拉林湘儿的时候,却被红月抢先一步。 “臭不要脸的敢抢老子女人!”任宁对着红月破口大骂,他也不是吃醋只是觉得林湘儿可能不愿被其他男人搂着。 红月似乎是为了报复任宁,故意搂着林湘儿的细腰,对准任宁伸出挑衅的手势。 林湘儿煞白的小脸终于有了血色,完全是出于害羞,想着挣脱又怕误了时间,只能红着脸忍受着。 林湘儿落入红月手中还不是最惨的,又杀了几名敌人后小月直接跳上任宁的马,脸色极其狰狞。 “小朋友,乖一点,叔叔很凶的。”任宁故意绷着脸希望小月不要捣乱。 小月对任宁没多少好感,见他不友好的对待自己,以更恐怖的相貌回应,四颗利齿上沾满粘液,仅仅的贴着任宁脸颊,血腥味,腐臭味充斥着任宁的嗅觉,任宁立即作呕,也只能吐出点胃液。 有了这次教训任宁再也不敢挑衅小月,老老实实的策马狂奔,一路向着正西方向。 在炎朝任宁也只熟悉江南西道,此处为山南东道,若不是江陵城负有盛名他也不会得知,离开江陵后也只能跟在玄月后面,完全迷了路。 玄月看了看昏迷的暗月不禁摇了摇头,封锁了他肩膀上几处大穴,总不能让他流血而亡。 “加速!暗月经不起颠簸,必须尽快落脚!”玄月语速击破,面色焦急。 众人还是第一次见玄月如此严肃,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不敢多说一句话,只能疯狂的挥动缰绳。 江陵四周群山环绕,没有落脚处,他们只能不停的前进,一个时辰后才算见到几个零零散散的村庄。 “这是哪?”下马之后任宁头脑发晕体力不支,还不忘问道所处何地。 “前方五十里便是硖州城,我们暂且在这休息。”玄月回应道。 已经过了子时硖州城大门早已关闭,他们需要等到天亮出发,在此之前稳住暗月的病情最为紧要。 这是一个僻静的村庄,只有零零散散几十户人家,夜深之后显得格外宁静,也只有几条土狗不同的叫着。 土狗嚎叫自然是因为听到他们的声音,有些人家还在熟睡,有些人家似乎听到动静,微弱的灯光从窗内透出来。 “我去敲门!”找了一户看上去还算宽敞的人家红月主动请缨,也正是他家的土狗扰乱了宁静。 “就你这一声行头,绝对会被赶出来。”任宁略带嘲讽的说到,的确如此,红月始终一身黑盔黑甲,寻常百姓哪见过这种打扮,胆子大的将他赶出来,胆子小的恐怕直接吓晕过去。 “湘儿,我们走。”任宁趁机挽着林湘儿的手下马,总算是逃离了红月的“魔掌”,两人缓缓靠近栅栏门轻声的敲着门栓。 第二百六十四章身中剧毒 几声清脆的敲门吵醒了院内的主人,茅草房的屋门从里向外推开,先是一盏油灯,接着是一个满头华发,苍老的面容。 老人胆子还算不小拿着油灯缓缓走出房门,临近栅栏门的时候上下打量任宁一番,竟是撇了撇嘴,又把目光转移到林湘儿身上,不由的问道“姑娘,这大半夜的你们有何事?” “老伯我们想借宿一晚。”林湘儿指着后面几人说到。 虽说老人对任宁没多少好感,却没把他当成坏人,正要同意突然见到身穿黑盔黑甲的红月,又看到张牙舞爪的小月,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 “老伯,我这些朋友只是打扮怪异,没什么坏心肠。”林湘儿急忙解释道。 这话却是违心的,不论是红月、暗月甚至是玄月身上不知背负了多少条人命,决不能用好心肠来形容,充其量是对老人没有恶意罢了。 “不行,不行,我家老婆子会被吓坏的。”老人坚决的回答道,同时露出恐惧的面容。 且不说他们有没有恶意,大半夜的闯入村庄不得不让人怀疑,很可能是朝廷捉拿的要犯,暗夜身上的鲜血更加印证了老人这个想法。 “老伯。”红月上前两步想要解释,老人立即退的更远,哪敢与他近距离接触。 就在老人要离开的时候任宁从怀中掏出十两银子,故意用火把照亮,泛着耀眼的银光“老人家我们不会打扰您休息,这十两白银全当房租。” 贫苦的村庄哪见过这么多银子,老人那浑浊的眼神顿时泛着亮光,靠近几步上下打量着任宁手中的白银。 “当真只是为了休息?”老人警惕性极强,若不是为了银子也不会松口。 “像我这种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才子能骗您吗?”任宁挺直了胸膛,装出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免不了引来红月他们鄙视的目光,也只有林湘儿是一种欣赏的态度。 老人也没反驳,一把拿过银子缓缓打开栅栏门,自然不是信了任宁,纯粹是为了钱。 “这间房子空着,你们暂且住下。”说完老人急忙跑进自己的房间,紧紧的关上门,给屋内好奇的老妇人解释。 一个时辰的奔波暗月脸色发青,气息越来越微弱,玄月急忙进了房间将他放在床上。 这间茅草房还算宽敞,除了一张床外还有一张桌子四把椅子,任宁急忙点燃桌子上的煤油灯,这才能看清暗月痛苦的表情。 左肩膀上的箭头黝黑,周围的血管也成了黑色,缓慢的向四周蔓延。 “箭上有毒!决不能让毒液扩撒到心脉,否则暗月必死无疑。”玄月焦急的说着,同时扯开暗月的上衣。 在炎朝还没有血管的概念,被统称为脉络,任宁也知道一旦毒素沿着血管回流到心脏将会扩散到全身各处,损害身体机能,也就是他们所说的毒发身亡。 “匕首给我。”玄月急切的说到,看样子是想先取出暗月体内的箭头。 红月不懂医术只能在一旁干着急,听到玄月需要匕首快速递了过去。 “等等。”任宁挡在红月面前接过匕首“消毒,匕首需要进行消毒。” 但凡有尝试的人也知道刀子需要经过消毒才能进行手术,否则很可能使伤口感染,后果不堪设想。酒精是最简单有效的消毒方式,不过这里没有高浓度的酒精,任宁只能把匕首放在火焰上进行高温消毒。 “你懂医术?”玄月好奇的问道,他记得神月每次动刀之前都要在火上烘烤,只是没有消毒这个词汇。 “略懂。”任宁的回答还算中肯,就算没真正学过医他也学了好几年的生物,两者间有着莫大的联系,看着玄月要下刀任宁继续说到“田七,赶快去找田七给暗月止血!” 除了玄月之外其他人一脸迷茫,根本不知道田七的功效,更不知田七长什么样子,在哪可以找到。任宁也只是有些慌乱忘了小村庄内没有医馆,更没有田七。 玄月面色沉重,一点点的把匕首插入暗月的肩膀,硬生生的把箭头剜出来,一寸多深的伤口内快速流出黑色的血液。 任宁这才明白玄月的意图,分明是借用伤口给暗月放血,带着体内的毒素流出。 红月找了一个瓷碗给用来接着暗月的毒血,足足接了两碗玄月才停止挤压,掏出一个白色药瓶,在暗月伤口上滴了几滴。 药水的功效极为奇特,眼睁睁的看着鲜血在凝结,止血效果不知比田七强了多少倍。 “不行,毒素已经侵入暗月心脉。”玄月擦了擦额头的汗滴无奈的说到。 “怎么会这样?你不是封住他的血脉了吗?”任宁不解的问道,分明看着几条黑色血管在消退,不应该是玄月说的这种情况。 “在我封住血脉之前暗月动用太多力道,导致气血沸腾,大量毒素跟着进入心脉。”玄月解释道,他大概猜测这是暗月昏迷的原因。 听到这话任宁脸色有些难看,暗月分明是为了加快热气球的速度才用尽全身力气疯狂挥舞着扇子,也就是说是任宁害他毒素入体。 “明日一早咱们进城找最好的大夫,定能为暗月解毒。”任宁急忙说到,也在寻求玄月的答案,不懂医术的他不知暗月情况如何。 玄月摇摇头说到“此毒配方独特寻常大夫解不了,更何况毒素已经进入心脉,整个大炎怕是只有一人能救得了他。” “谁?”众人异口同声的问道。 “神月,只有神月那家伙可以救他。” 玄月口中的神月也是黑月铁骑之一,行踪极为神秘,除了玄月与他有过几次接触外其他人从未见过他的相貌。 “号称能起死回生的神月吗?”红月立即问道,他也听说过神月的名号,却没机会见到本尊。 “起死回生说不上,不过只要一息尚存神月就有办法将他救活。”玄月一边说着一边抚摸着小月的头,五年前小月只剩下一口气息,如今还活的好好地,这绝对是神月的功劳。 “华佗在世?扁鹊重生?”任宁同样对神月充满好奇,想着一睹尊容。 第二百六十五章寻找神月 身中剧毒的暗月面色铁青,气息微弱,丝毫没有杀人的那股血性,随时都有可能停止呼吸。 玄月又拿出一个红色瓷瓶,瓶底朝上瓶口朝下,也只掉落出一颗药丸,显然是最后一颗。 “这是什么?”任宁在不少小说里见过这种黑色药丸,多半是为了提升实力,甚至能够直接飞升,电视剧中也见过不少,最后才明白都是麦丽素。 “护心丹,服下之后可保暗月七日平安无事。”玄月撑起着暗月的头,让他身体保持倾斜,然后把黑色药丸送入嘴里。 说来这药丸的确神奇,原本发黑的心脉出现血色,犹如一个防护罩阻挡着周围聚集而来的毒素。 “可惜神月给的护心丹只剩最后一颗,在此之前必须找到这家伙。”玄月无奈的摇了摇头,不知道用这护心丹救过多少人。 “那家伙不会已经飞升了吧!”看着护心丹神奇的效果任宁暗自说到,已经把神月当成神仙来崇拜。 有了护心丹众人也不担心暗月的情况,这一夜还算平静,横七竖八的在小屋里睡了一晚上。 第二天一早不等老人起床,他们一行人背对着朝阳离开,任宁再也不给红月接近林湘儿的机会,黑星也主动充当他的坐骑,正所谓技术不够,良马来凑。 小月还是喜欢跟玄月走在一起,照看暗月的任务落到红月头上。 按照玄月的说法神月经常在渝州城附近出没,听到渝州这个名字任宁的第一反应就是“唐门”,也想到一些隐蔽的毒门,这似乎与神月的身份恰恰相反。 玄月虽没听说过什么“唐门”却知道毒门的存在,用异样的眼光看了看任宁,决不相信他没去过。后来又给任宁解释有用毒之人自然也有解毒之人,神月正是那个解毒人。 五行之术相生相克,阴阳两仪纵横交错,有明必有暗、有水必有火,有毒门也必有解毒人,也不难解释为何神月会在渝州城附近出没。 他们所在的硖州相当于现代的宜昌,而玄月口中的渝州相当于现代的重庆,两地相隔千里之遥。 任宁也大概有了方向感,背着朝阳方向跑在最前面,这主要还是得益于黑星,否则凭他这点骑术怕是连烈马都驾驭不了,何谈飞奔。 硖州城西是一片蜿蜒的群山,群山之中留有官道,任宁一行六人,良马三匹,飞奔在青山绿水之间,心情还算舒畅,暂时压盖了死亡的气息。 飞奔两日他们一路向西,穿过山南东道行至黔中道,又通过黔州后重新回到山南西道,越过忠州后终于抵达培洲境内,算是正式进入巴蜀之地。 感受着群山带水的大好河山任宁大声呼喊,不由的吟诗一首“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这首诗极尽的凸显出渝州山水的秀丽,令人流连忘返,玄月痴呆的看着任宁竟想不出一个形容他的词汇。 炎朝诗词之风盛行,即便是玄月也有诗词情怀,多次进入渝州的他也想着写首诗进行赞美,又感觉文字不足以来形容,任宁让他大开眼界,不是文字难以形容渝州之美,而是他的文字功底还不到家。 “红月还是奉劝任兄弟去考取功名,单凭这首诗进入瀚林学院绰绰有余。”红月实在钦佩任宁的才华,忍不住再次提醒。 林湘儿却是不顾颠簸,拿出一张宣纸小心翼翼的记下这些文字。 “湘儿你这是干什么?”看着写满小字的宣纸任宁好奇的问道。 林湘儿也不立刻回答,写完整首诗后才严肃的回答道“湘儿把公子吟诵的所有诗篇都写在上面,这样就不会忘了。” 少女的心思缜密,任宁不由的生出一丝爱怜,他真怕与林湘儿接触时间长了会爱上她,这可违背他一夫一妻制的思想。 林湘儿越是觉得自己有才任宁越愧疚,他不过是背了几篇古诗而已,哪有什么真正才华,老脸一红暗自说到“老子改天也写上几篇属于自己的诗。” 这首诗把周围的环境渲染的更加美丽,半个时辰后终于来到培洲城门前。 培洲、渝州紧紧相邻,同样有不少毒门,甚至很多人把渝州、培洲混为一谈,玄月也不敢确定神月就在渝州境内,很可能在培洲城内,于是几人下了马择东门而入。 培州城繁华程度不亚于江陵城,大街上人来人往,街边叫卖声不停,与别处有所不同的是,这里卖小吃的商铺特别多,有种小吃城的意味。 自暗月服下护心丹已经过了两天多,此刻已经到了第三天早晨,进城后沿着主街道找了家客栈歇脚。 但凡大城市多半鱼龙混杂,红月他们这身打扮客栈老板也见怪不怪,倒也省了不少麻烦。 任宁之所以选择最繁华的客栈就是因为这里人多,消息也多,没准就会听到有关神月的线索。 这家客栈名为“友聚八方”意思也很明显,客栈足足有四层高,每层有十多间客房,一楼为大厅,供客人用餐。 老板是名中年男子,弯腰驼背,脸上却写着奸诈二字,显然是做生意的好手,否则也不能在这繁华地带生存下去。 “客官您几位?”身穿青衫的一名店小二笑脸迎了过来。 “六位。”任宁随口回答。 店小二打量了一下几人,也弄不清他们之间的关系,尴尬的问道“您要几间客房?” 这个问题任宁还真没考虑过,细细数来“林湘儿自己一间,玄月、小月一间,我与红月共同照顾暗月只需一间。” 任宁倒不是想跟红月挤在一起,而是觉得培州城内云龙混杂说不定遇到什么坏人,跟红月住在一起也多了一层保证。 “不行!”红月立刻开口反驳“我不跟你住在一起!” “放心吧我对男人不感兴趣。”任宁故意露出一副猥琐的表情,不明白为何红月会拒绝。 “我要自己住一间。”红月语气强硬,容不得一丝商量。 “为什么?”任宁还是不解,他已经把红月当成了兄弟,没想到红月对他还有芥蒂。 “反正就是不行。”红月支支吾吾的说到,最后勉强找了个说得过去的理由“这是黑月铁骑的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章自杀案 “黑月铁骑还有这种怪异规定?”任宁对黑月铁骑的怪癖再次刷新。 玄月也为红月解围“没错,黑月铁骑身份不得外露,就连我都没见过他们的相貌。” 想到红月从未摘下过头盔任宁暂且相信他们的说法,不情愿的跟店小二说到“四间,全部都要靠街。” 在这繁华地段每间房都需要几百文钱,甚至一两银子,这些钱全部由任宁出,也难怪他不情愿。 店小二给出一些空房,经过仔细挑选之后全部选在四楼,并且相邻,为了保证安全红月、玄月的两间位于两侧,任宁与林湘儿的两间在中间。 之所以选在四楼也是为了视野开阔,正所谓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他们完全可以透过窗子了解一些培州城内的消息。 如此安排也只是用在晚上,白天多半人需要出门打探神月的消息,小月跟红月显得有些扎眼恰好留下来照顾暗月,任宁、林湘儿跟着玄月出了客栈门开始四处打探。 打探神月不能用寻常办法,更何况任宁跟林湘儿也无法描述神月的长相。 “这位大哥附近可否有奇怪的事情发生?”按照玄月出的主意任宁开始询问路人,他们坚信只要有神月出现的地方就有奇怪的事情发生,比如哪家孩子身患重病久医无效,却奇迹般的好了,这很可能是神月所为。 “那,那边。”这名中年男子指着前方不远处的一个巷落无奈的摇了摇头。 “不会吧?这才问了第一个人竟然有了线索?”任宁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他记得曾经疯狂的买彩票却没中过一分钱,如今运气好到爆炸。 没等任宁带路玄月已经出现在那里,任宁满脸不解“这家伙耳朵也太好使了吧!” 为了加快寻找神月的速度,三人是分开的,足足隔了几十米,玄月能够听到的确有些夸张,然而正当他好奇的时候林湘儿竟然向自己招手,大声喊着“这边,来这边!” “湘儿也有这般听力?”任宁长大了嘴巴急忙跑了过去,这才发现不是他们听力好,只要不瞎就能看到围了一层又一层的人群。 “唉,又是一条人命,可怜的许秀才。”人群中议论纷纷,无不感到惋惜。 “让开,让开,官府查案!”一队二三十人组成的官兵手拿长剑风风火火的走了过来,人群自动让出一条通道。 惨案发生在一户贫苦人家,低矮的院墙内有着三间土房,大门只有不足两米的高度,典型的贫穷特征。 中间那间土房内摆放着一张书桌,书桌旁边有一排书架,上面放满了书籍,不乏文化底蕴,与之不匹配的是房梁上的三尺白绫,跟白绫上断了气的青年男子。 白绫旁边还有两名老人,撕心裂肺的哭喊着,显然是男子的父母,却不见男子妻儿。 从表面现象来看男子有着明显自杀特征,不过男子父母并不觉得他是自杀,于是不敢破坏现场,等待官府破案。 “放下来!”捕头急忙命令两名官兵将男子的尸体从白绫上抬下来。 这名男子姓许,人称许秀才,不过二十出头,长相也算英俊,此刻躺在地上早就没了呼吸,脖子上有一条明显的勒痕,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明显特征。 “仵作,验尸。” 随着官兵而来的还有一名中年男子,身穿青色长袍,手拿木箱,里面放满了不同大小的刀子,正是负责验尸的仵作。 此人从事仵作二十余年,经验丰富,急忙来到尸体面前,仔细的观察脖子上的勒痕,又打开尸体嘴巴查看舌苔颜色,最后直接扒开尸体上衣查找有无明显伤痕。 “回禀捕头,的确是上吊身亡。”仵作立即得出结论,此人没用自杀一词也说明了严谨性,毕竟上吊身亡不代表就是自杀,很可能是被别人勒死的。 这名捕头也大概观察了房间内的摆设没发现任何打斗迹象,这才得出结论“许老汉你儿子的确是自杀而亡,怪不得别人。” “不,不会的,我儿子怎么可能自杀?”许老汉不停的摇头,实在找不出儿子自杀的理由,眼看解试在即,许秀才很可能高中举人,再者说许秀才还有一名贤惠的未婚妻,可谓事业爱情双丰收,不会在这节骨眼上自杀。 炎朝的选拔制度以科举考试为依据,由京师或州县学馆出身的成为生徒可直接参加科举考试,能进学馆的多半是名门望族,多半书生只能靠自学,需要先参加州县举行的解试,中地后才有资格参加科举,这类书生称作乡贡。 解试第一名称作举人,即便不参加科举也能在州县谋个一官半职,所以说一旦高中举人也就告别了贫苦生活。 “回县衙。”既然确定许秀才是自杀也就不属于县衙管理,捕头带着二十几名官兵缓缓离开,只留下悲痛的徐老汉夫妇。 任宁他们混迹在人群中看到了捕头调查的全过程,他总感觉此事有些蹊跷,急忙询问周围邻里街坊有关许秀才的情况。 通过询问任宁了解到许秀才寒窗苦读十年,才华过人,整个培州城内小有名气,甚至不少人觉得此次他能高中举人,并且有佳人与他约定婚姻,于是任宁得出结论:此人不可能无缘无故的自杀。 玄月几乎跟任宁得出同样的结论,穿过人群来到许秀才的尸体旁边。 “你们是谁?”苏老汉对二人的身份产生疑问,他不记得许秀才有这两个朋友。 “许老伯,他也是名仵作,或许能调查出蛛丝马迹。”任宁指着玄月说到。 自古死者为大,他们贸然的触碰死者尸体为大不敬,会遭到死者家属的反对,不过由于徐老汉实在不相信儿子是自杀,只能死马当活马医,暂且相信任宁。 得到许可后玄月开始观察许秀才的尸体,先是摸了摸脖子上的温度立刻得出结论“死了不过四个时辰,算起来正是子时。” 任宁知道玄月的调查能力,对他的分析坚信不疑,根据他提供的证据一点点的开始分析。 第二百六十七章深入调查 “舌苔红润并非中毒而亡。”玄月每查看一个细节都会得出结论“衣服平整,面色安详,没有打斗痕迹。” 说完玄月还不忘贴着地面查看脚印,最后也排除有人闯入的嫌疑,一系列线索都指向许秀才属于自杀。 任宁始终摇着头不相信这个结论,开始一点点的推理“就算是自杀总该有个缘由,不知许老伯近来有没有跟令公子发生矛盾?” 人的七情六欲不外乎喜、怒、忧、思、悲、恐、惊,只要一点点判断总能找到答案。 徐老汉摇摇头“我儿一项听话从不顶嘴,近来也没发生什么矛盾。” 说起自己的儿子许老伯脸上始终洋溢着自信,显然许秀才是他眼中的骄傲,不仅刻苦读书而且孝顺有加。 “经济方面呢?会不会因为缺钱?”任宁继续问道,自古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缺钱很可能导致一个壮汉想不开。 徐老汉继续摇摇头“我家虽然不富裕,却没多大开销,况且我儿写的诗词也能卖些银两。” 按照徐老汉的说法,许秀才的确没必要为了钱而想不开,“解试呢?许秀才会不会是压力太大?” 听到任宁怀疑许秀才的才华徐老汉显得有些气愤“我儿才华过人,这是整个培州城公认的,就算中不了举人也能得到参加科举的名额!” 这一点任宁从街坊邻居局那也听说过,许秀才的才华在培州城内数得上,就算发挥不好也能取得前五名的成绩,拿到乡贡名额不成问题。 “未婚妻!没错就是未婚妻!”任宁环顾四周突然来了灵感“许秀才的未婚妻怎么不在现场?” 徐老汉只顾着丧子悲痛竟然忽视了这个问题,按常理来说许秀才的未婚妻就算没有资格出丧,也总要过来吊念。 “小娥呢?小娥怎么没来?”徐老汉巡视四周不曾发现许秀才的未婚妻。 “或许我们要去拜访一下这神秘的未婚妻。”任宁在玄月耳边轻声说道,几乎确认许秀才为情所困,多半是在情场受了伤害,一时想不开上吊身亡。 倘若事实如此也是许秀才与未婚妻之间的家事,由不得任宁插手,他却总感觉事情另有蹊跷,两人不可能无端端吵架甚至上吊身亡。即便是为情而死的焦仲卿、刘兰芝也有个始末曲折。 通过询问任宁了解到许秀才的未婚妻名为宋小娥,同样出身贫苦,两家也算是门当户对,宋家与之相邻不远,仅仅隔了两条巷落,按常理来说宋小娥不可能没有听闻许秀才上吊身亡的噩耗。 按照街坊邻居所指的方位任宁立刻找到了宋小娥家,与许秀才家的情况截然相反,门外不仅空无一人,还从后面进行反锁。 若是门外上了锁还能证明屋内没人,反锁的话分明在说屋内有人但是不愿开门,这种行为让任宁更加怀疑。 玄月本想着翻墙而入,却被任宁阻止,那样的话很可能把宋小娥吓一跳,起到相反的后果。 “有人吗?”任宁轻轻敲着大门,不停的喊着,屋门始终没有动静。 玄月静静的看着任宁,似乎在说他这招无效,马上就要用自己的办法。 任宁也不放弃继续敲着,他坚信宋小娥听到门外有人呼喊,于是变了个问法“宋小娥姑娘,许秀才临终前有话托付给你。” 此话一出立刻听闻院内有急促的脚步声,片刻后大门被缓缓开了个缝隙,露出一个圆润而不显肥胖,柔情又不是清秀的脸庞。 任宁趁势进了大门,玄月、林湘儿紧随其后,宋小娥自知上当想着阻拦又没那力气。 “姐姐我来保护你。”一个十来岁的男孩手里拿着扫把恶狠狠的冲了过来。 “小朋友拿去买糖吃。”没等小男孩动手任宁抢先掏出十个铜板交到他手中。 见了铜板后男孩两眼发光,自然不觉得任宁是坏人,兴高采烈的跑了出去还不忘回头说到“姐姐,这个大哥哥没有恶意。” 小男孩巨大的转变让任宁哭笑不得,他再次坚定一个想法有钱能使鬼推磨。 “你们,你们想干什么?”女子一身淡绿色衣衫,见了陌生人后显得惊慌失措,尤其是任宁还提到了许秀才的名字。 “小娥姑娘,许秀才死了你怎么不去看望?”任宁单刀直入的问道,这种开放式的问法不给宋小娥反应的时间,容易说出内心真正的想法。 “我与他恩断义绝,为何要管他的死活?”宋小娥哽咽的说到,眼泪还是忍不住落下。 “为何要恩断义绝?”任宁趁热打铁继续问道。 这次宋小娥支支吾吾不愿回答,不论任宁如何发问也不开口,脸上大写着警觉二字,在没有弄清任宁身份之前这些问题她无可奉告。 “小娥姑娘可能有所不知,许秀才并非自杀,而是被人谋杀,仵作已经发现他胸口的剑痕。”任宁面色神秘的说到。 他知道宋小娥得到的是许秀才自杀的消息,没准换个说法能问出有用的东西。 “什么?没想到那女子如此狠毒。”宋小娥脸上除了悲伤之外还有愤怒。 任宁立刻抓住有用信息继续问道“哪个女子?莫非跟许秀才有所接触?” 得到这个线索后任宁更加确信自己的判断,许秀才的死绝对没这么简单。 宋小娥见事情败露也没必要隐瞒,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事情就发生在昨天,她与许秀才出门踏青,这本是一件浪漫的事情,却不料街上突然冲出一名身材火辣,长相诱人的女子,直奔许秀才而来。 许秀才的为人宋小娥很清楚,以为他会拿出文人气质对女子羞辱一番,谁曾想许秀才竟然用极猥琐的目光看着女子,最后竟是留下一番绝情的话跟着女子扬长而去,只留下伤心欲绝的宋小娥。 回到家中宋小娥悲伤欲绝,哭了整整一个晚上,立誓要跟许秀才恩断义绝,毕竟是许秀才有错在先。 然而今日一早竟然得到许秀才自杀身亡的消息,出于昨日对他的绝望宋小娥大门紧闭,不想与他再有瓜葛,接下来的事情正如任宁他们所见。 第二百六十八章催眠术 “跟着美艳女子跑了?”任宁心中再填疑点“那又为何会自杀?莫非是内心有愧?” 任宁按照男人应有的想法进行分析,却始终得不出一个合理的结论。 许秀才抛弃宋小娥选择其她女子这倒还能理解,毕竟没几个男人是不花心的,却不应该还选择自杀。 “找那女子问问便知。”玄月在一旁提醒道,一般来说调查都需要从后往前推理,找到最后与许秀才接触那人很可能得到更有利的线索。 “小娥姑娘你是否能描述出那女子的长相?”任宁继续问道,总不能见到美艳女子就询问,即便对方不反对,偌大的培州城也够他们问上几个月时间。 宋小娥却是摇着头说到“我只记得她很美,却忘了具体的相貌。” “记不得相貌?”任宁好奇的问道“分明是昨天才见过,现在已经忘记她的长相了吗?” 宋小娥努力的回想着女子的长相,突然感觉一阵头痛,疯狂的摇着头说到“不记得,完全不记得!” 任宁记得他在玄幻小说里见过这种情况,那些绝顶高手能够依靠强大的能量模糊自己的相貌,只有实力相当的高手才能看的清楚。 当然他不觉得炎朝有这种高手,一切事情表明除了他穿越不合科学道理之外其它都在情理之中,即便那些高手也是依靠刀剑杀人,并非能够制造强大的能量。 “催眠术?莫非那名女子会催眠术?”任宁恍然大悟兴奋的说到,如此不仅能解释为何宋小娥不记得对方相貌,也能解释许秀才自杀的原因,很可能是活在催眠术中。 “催眠术?何为催眠术?”玄月疑惑的问道,丝毫不明白这个词的含义。 任宁也意识到不能用催眠术这个词来解释,于是换了种说还“幻术,就是能迷幻人的心智!” “幻术?”玄月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欲言又止,故意装出一副似懂未懂的表情。 且不说催眠术只是任宁单方面的猜测,就算那名神秘女子真的会催眠术也没了线索,他甚至不敢与这种高手接触。 “回去吧,我们还要去找神月。”玄月提醒道,他们似乎偏离了方向,本想着通过一些奇怪的事情找到神月,既然这里没有神月的消息没必要继续深究。 想到危在旦夕的暗月任宁不得不放弃继续寻找的想法,也只能把这当成永远的谜团,眼下最重要的任务还是寻找神月。 出了宋家大门后三人继续询问城中特殊的事情,整整一天时间也没什么线索,天黑之后三人灰溜溜的回到客栈。 红月满是期待的问道“有什么线索吗?” 任宁无奈的摇摇头,缓缓走到暗月身边感觉他的气息更加微弱,想到因为自己才让暗月毒素扩散任宁有些自责。 夜深之后众人回到自己的房间,只留下任宁跟躺在床上的暗月。 四楼的视野开阔,透过窗子任宁看着街道上稀稀两两的身影,没有一点头绪,进了培州城的那一刻暗月就只剩下五天时间,经商议后他们只在培州停留两天,其它三天去渝州寻找。 玄月同样看着窗外脸上露出极为神秘的表情“魅月,莫非真的是魅月吗?” 他口中的魅月也是黑月铁骑之一,行踪更加神秘,就连他也从未见过,只听闻魅月懂得魅惑之术,长相奇美无比,加入黑月铁骑的原因也无人知晓,怕是连苍月也仅仅知道有这个名字。 任宁没有侵占暗月的床,在窗边铺了被子席地而睡,时至六月这种睡法更加舒适。 第二天一早任宁被红月急促的敲门声吵醒,任宁知道林湘儿不会轻易闯进来于是只穿了件内衣便开了门。 红月本以为任宁做好了完全准备,随时都能出现查找线索,哪想到他竟是这身打扮,一脚将他踹飞,紧紧的关上大门,还不忘说到“流氓!” 倒在地上的任宁感觉很无辜,他不认为两兄弟见面穿成这样有什么不妥,一边穿着衣服一边喃喃自语“这家伙不会是弯的吧?” 穿上衣服后任宁才明白为何红月如此着急,原来昨天夜里又发生一起惨案,玄月已经提前赶了过去,就连林湘儿也比任宁早一步。 “莫非此事跟神月有关?”任宁急忙跑出房间,按照红月所指方向急速前进,还大胆的做出判断。 任宁重新考虑许秀才的死因,很可能是中了某种神秘毒药脖子奇痒难忍这才上吊解脱,如此也就联系上毒门,从而跟神月扯上关系。 又是一个幽深的巷落,也是一户贫苦人家,甚至连死者的身份都有些相同,此人姓朱也是一名秀才,死相跟许秀才如出一辙。 县衙捕头带着二十几名官兵风风火火到达现场,仵作手法娴熟很快判断出死因,捕头仔细观察周围的痕迹得出结论“朱老汉你家儿子是自杀,不在县衙管辖范围内!” “唉,这朱秀才可是有高中举人的希望,可怜了苦等他数年的小翠姑娘。”众人议论纷纷。 任宁在一旁听的有些头大,这分明就是许秀才的翻版,就连两人的名声都有些相似,街坊口中的小翠同样没有出现。 说服朱老汉夫妇后玄月得到验尸的机会,这次没有把重点放在朱秀才的死因上,而是仔细观察了他的表情,分明一脸安详,甚至嘴角露着微笑,没有一丝痛苦。 按照街坊所指方向任宁很快找到朱秀才未婚妻小翠家,这次到没有用欺骗的手段,而是翻墙而过,正好看见躲在院落里哭泣的女子。 “朱秀才可是跟着一名美艳女子跑了?”任宁开口问道,由于掌握了更多线索于是采用这种封闭式问题。 “你怎么知道?”小翠惊讶的看了看任宁,甚至忘了问他们的身份。 小翠这个表情也算回答了任宁的问题,于是继续问道“你是否也记不清那名女子的长相?” 小翠再次点头,对任宁他们更加疑惑,甚至想着反问他们朱秀才的死因,只不过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二人已经消失。 “我总觉得此案跟神月有关。”任宁说出自己的想法,等待玄月给他答案。 第二百六十九章装情侣 任宁静静的等待着玄月的回答,毕竟眼下暗月危在旦夕,不能因为他的错误判断而浪费时间,玄月若是不同意任宁也不会去查此案。 他之所以说出这话是有私心的,其一,他可怜无故而亡的秀才,想着为他们找到真凶,其二,任宁的好奇心比较重,想要弄清楚究竟是何种原因令他们自杀,其次才感觉此案离奇可能跟神月有关。 玄月眉头微微一皱,说不上反对,也说不上同意,他们不能确定此案是否与神月有关,而是换了种回答“今日我问过乡亲,在这两人之前也发生过不少类似的命案。” 任宁点点头继续听着,他早猜到会是这样,一直没有确认罢了,总不能是因为他们的到来而引发的命案。 “这几桩命案有不少共同点。”玄月表情凝重的回答道“其一死者都是书生,其二死者都有未婚妻,其三死者都跟一名神秘女子有染。” “书生、未婚妻、女子?”任宁脑海中快速闪过这三条信息,也表示同意,想要从中找出突破点。 “身神秘女子?怕是同一人。”任宁继续分析道“此女子勾引多名男子证明不是为了情,男子多贫苦,证明不是为了财,那也只有一种可能!” “报仇!”任宁与玄月异口同声的说到,既不是为了情,也不是为了钱财,那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再加上男子最终的结果,理所应当想到这名女子为了报仇。 “专门找有未婚妻的男子多半是自己受过感情挫折,从而报复别人。”任宁不是感情专家,甚至连自己的情感都屡不清,不过根据线索很自然得到这个答案,他只是有一点不明白“为何男子必须是书生?” “要想知道答案必须找到那名女子!”玄月这话的言外之意就是同意任宁追查此案,并且会全力配合。 任宁也明白此案的突破点就是那名神秘女子,皱起眉头说到“找到一个从未谋面之人谈何容易,除非让他主动现身。” 玄月微微一笑“你总算想明白了。” 任宁恍然大悟,既然女子的目标是有未婚妻的书生,只要在大街上跟着两名这样的情侣多半能找到神秘女子。 二人急忙带着林湘儿来到大街暗中搜寻,往日随处可见的情侣今日极为罕见,偶尔有也不敢公然牵手,并且男子粗布麻衣,长相有些蛮横,丝毫没有书生气。 “该不会是都躲起来了吧!”找了半个时辰仍没收获,任宁有些着急,开始分析道。 这种分析不无道理,接二连三的人命案令整个培州城人心惶惶,别说是情侣就连单身的书生也不敢轻易露面,这样也不会引出神秘女子。 “任宁兄弟若是衣服再朴素一些分明就是一名书生。”玄月上下打量了一下任宁,又不自觉的瞥了林湘儿一眼,分明是让任宁装作书生,林湘儿装作他的未婚妻,用这种方法引诱出神秘女子。 任宁身上的长袍绣着不少图案,虽说也是白色却不是素白,明显富家子弟特征,与穷苦书生沾不上任何关系,他有必要换身衣服。 任宁也是这么想的却不好意思直接跟林湘儿说,玄月恰好帮他解围,对着林湘儿说到“湘儿姑娘你也应该换身衣服。” 林湘儿害羞的点点头,从脸颊红到耳根,声音及微弱的应答。 为了节省时间任宁跟林湘儿急忙进了一家成衣铺,各自挑选了合身的衣服。 任宁完全仿照穷书生的穿着,素白长衣,头戴黑色毡帽,彬彬有礼倒还真像模像样。 林湘儿还是淡黄色衣裙,却没有长长的裙摆,上面绣了几朵小花显得颇为文静,只是掩盖不住高贵的气质。 看了两人的装扮玄月不由赞叹“郎才女貌,简直是天生一对!” 玄月不知任宁与林湘儿的关系,更不知秦歆瑶的存在,还以为他们心系对方只是没捅破那层窗户纸而已,此话一出林湘儿又是一阵红晕。 任宁也不由的仔细观察林湘儿一番,清澈明亮的眼眸,粉白如扑的脸颊,再配上一身素群宛若九天仙子落凡尘,不食人间烟火。 趁着他对林湘儿这片刻的好感,任宁急忙抓住她那白皙柔骨的小手,如此真就有了情侣的样子。 林湘儿有些猝不及防想着挣脱,却发现任宁攥的很紧,也只能红着脸颊不再挣扎。 任宁是为了更好的扮演情侣故意牵着手,林湘儿却是满脸幸福享受的样子,这是她梦寐以求的场景,如今来了又不知如何面对。 任宁毕竟是个男人,要主动一些,挽着林湘儿的手大大方方出了大门走在街道上,林湘儿也没有那般羞涩,鼓起勇气开始跟任宁说话。 正所谓没有吃过猪肉总该见过猪跑,任宁在电视上看过无数恋人也知道该说什么,该做什么,总之每一个动作细节都透漏着爱意,简直是为了表演而生。 林湘儿演技同样不俗,很自然的配合着任宁,或者说她是本色出演。 玄月一直跟在两人身后警惕着周围的风吹草动,他甚至已经感受到敌人在缓缓靠近。 郎才女貌的二人很快引来羡慕的眼神,一名中年男子甚至直接走过来,开口道“年轻人,最近不太平,还是少出门为妙。” 很显然此人听过这几起命案,也认为书生少出门为妙,这也算好心提醒。 任宁微微一笑,首先表示感谢“多谢大叔提醒,晚辈却是不怕那些妖魔鬼怪。” 说完挽着林湘儿的手继续走着,人群中一双犀利的眼神正在某个角落盯着他们。 “湘儿我们去前面的小巷吧!”任宁指着一条幽深寂静的巷落说到。 他知道在人群中神秘女子是不会轻易动手的,前面那个小巷才是她最佳时机,林湘儿明白任宁的意思,却没有一点畏惧不假思索的点头,或许说任宁的大手就是她最安全的港湾。 任宁之所以敢直面神秘女子也是有所依仗,一来有玄月在暗中保护,二来即便自己被迷惑也是等到家中进行自杀,林湘儿明白其中缘由绝对会阻止,所以神秘女子对任宁没多少威胁。 然而任宁却没猜到神秘女子的身份,更不知玄月的真正想法。 第二百七十章魅月现身 进了小巷后任宁每一步都走的很警惕,并且时不时观看跟在身后的玄月。 大概走了一炷香时间,二人终于来带小巷深处,周围不见丝毫人影,幸亏玄月在两侧的院墙之间穿梭。 “小弟弟你是在等我吗?”一个妩媚的声音传入耳中,对方竟是毫无征兆的出现在面前,显然是轻功高手。 按照任宁之前的了解,女子的相貌是看不清的,为此任宁仔细打量,分明是一张轮廓分明,五官精致的脸颊,再配上妖艳的打扮显得格外妩媚、诱人,尤其是那凹凸有致的身材,白皙修长的大腿简直就是人间尤物。 任宁狠狠的咽了口唾沫,难以抑制内心的火热,他甚至有些理解为何那些书生会跟着她走,正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这不正是所谓的文人墨客追求的境界吗? 相比之下自己贤惠的未婚妻不值一提,激发不了他们创作的热情。 除了妖艳的相貌外任宁还闻到一股淡淡的体香,紧闭着双眼嗅了两口不自觉的向前走着,丝毫听不到林湘儿的呼喊。 走了几步任宁猛然间清醒,却看到身后的林湘儿一副孤单落寞的表情,而前面的美艳女子不停的对他招手,任宁感觉衣服有些不合身,仔细观察一番才发现这分明是一套官服。 “状元郎,来呀,过来呀!”美艳女子声音娇媚,却增添了几分高贵的气质,分明是大家闺秀。 “状元?老子中状元了?”任宁疑惑的看了看这身行头,还真有几分状元的样子。 “走吧,你走吧,娶了魅月小姐公子的仕途才会蒸蒸日上,湘儿出身贫苦只会成为公子的累赘,林湘儿一边说着一边落泪,她不想因为自己影响了任宁的仕途,又不愿让他离开。 “我父亲可是朝廷重臣,官居二品,能让你青云直上。”女子瞬间出现在任宁身边,言语间分明是威胁,紧接着又摆弄姿色声音轻柔“难道我还不如那丫头长得好看?” 任宁看了看女子又看了看林湘儿,不知为何竟然觉得林湘儿土里土气也没有清水出芙蓉的那般纯洁,反倒是魅月妖艳中透露着几分贵气,甚合男人胃口。 任宁在女子身上又嗅了几口香气,已经被迷得神魂颠倒,跟着向前走了几步。 女子一边挽着任宁的胳膊一边露出诡异的笑容,任宁同样微微一笑,大声说到“前方官运畅通,佳人在侧,后方一贫如洗,糟糠之妻,也难怪他们会跟着你走!” 任宁话里有话,女子神情微微一变,声音更加妩媚“奴家定会好生服侍状元郎。” “老子才不稀罕这身破官服,更不想娶你这种妖艳女子!”任宁一把将女子推开,转身面向身后的林湘儿。 推开女子之后任宁又感觉一阵头晕,睁开眼睛后才发现还是那条小巷,自己也还是那身素衣,刚才分明是进入了幻境,若不是他厌恶官场,心中只有秦歆瑶一人怕是真跟女子走了,后果不堪设想。 林湘儿也比幻境中清秀了很多,姿色不亚于这名女子,任宁疯狂的摇了摇头尽量保持清醒“好恶毒的女人,竟然会幻术!” 看着任宁清醒林湘儿才松了口气,她刚才喊破了喉咙任宁都不曾回头,然而就在林湘儿放松警惕的时候女子竟然出现在她面前,狠狠的掐着林湘儿脖子。 “放开她!赶快放开她!”女子的举动让任宁惊慌不已,他原本认为破掉幻境后女子便无计可施,没想到竟把林湘儿当成人质。 女子放声大笑,眼神中透漏着犀利,丝毫没有之前那般妩媚“没想到你竟然为了她放弃大好前程,不过是否能付出生命呢?” 任宁不明白女子的意思,正要问个究竟女子已经带着林湘儿翻墙而去,只留下一句“今日黄昏,界梁山,阴条岭见,切记只能你自己来!” 任宁没有深究这句话的意思,大声喊着“玄月,赶快出来!” 任宁之所以敢进入小巷就是因为玄月在暗中保护,此刻林湘儿分明被敌人带走玄月却不见踪影。 喊了几声后任宁才想到自己可能被玄月骗了,沿着林湘儿消失的地方追击,敌人早已失去踪迹,不会轻功的他根本就是个废物。 “怎么了?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玄月装作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从远处慌乱的跑了过来。 “妈的你竟敢骗老子!”任宁将玄月推在墙根上,拿出匕首贴近他的脖子,满脸愤怒的问道。 林湘儿被抓的那一刻任宁就感觉有些不对劲,玄月迟迟不肯出现也验证他这个想法,刚才那慌张的表情分明是做给任宁看的。 玄月轻轻握着匕首背部,试图将它推开,满脸无辜的问道“任宁兄弟何出此言?” “别给老子装无辜,你刚才去哪了?为何不把湘儿救回来。”任宁的匕首又贴近几分,声音犀利“你肯定早就料到那名妖女会把湘儿带走,或者说你知道她的身份。” 玄月继续笑了笑,强行逼退任宁,面容变得严肃“任兄弟果然洞察秋毫,红月倒是有福得到任兄弟相助。” “快说此人是谁?老子没闲工夫跟你扯淡。”任宁焦急的问道,既然女子接二连三的杀人很可能也对林湘儿出手。 玄月始终保持着冷静,一本正经的说到“大概叫做魅月,据神月描述她也是黑月铁骑一员。” 玄月首先用了大概一词,接着又说据神月描述,也就是说身为黑月铁骑首领的他对魅月也不了解,任宁立刻提出疑问“既然是黑月铁骑一员你为何不出面制止。” 玄月有些无奈的说到“据神月所说魅月根本不知何为黑月铁骑,也没见过其它成员,更不会听我号令。” 又是一句不确信的话,充分证明玄月对魅月了解甚少,任宁对玄月颇有了解,若不是得到某种有用信息他也不会将林湘儿置于危难中。 “一次性说完,湘儿可没太多时间等你在这啰里吧嗦”任宁心急如焚恨不得立刻冲上魅月所说的阴条岭。 第二百七十一章阴条岭 魅月带着林湘儿离开后,小巷内只剩下任宁与玄月二人,并且是极不友好的相处。 “据神月所说,魅月一直有个心结,只有心结被打开后才能真正加入黑月铁骑。”玄月含糊其辞的说着,生怕任宁愤怒。 “心结?怕是被情所伤后报复情侣,老子竟然被你当枪使,还连累了湘儿。”任宁怎会分析不出玄月话中表达的意思,却没有继续为难玄月,而是把更多精力用在解救林湘儿之上。 “快说阴条岭在哪?”任宁对培州城地形一概不知,也只是从诗中了解到有巫山的存在。 任宁知道玄月对这的地形颇为了解,应该清楚阴条岭的位置。 “培州城东,最高的山峰!”眼看着已经正午玄月也不敢浪费时间,毕竟登上阴条岭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任宁没等玄月把话说完已经离开小巷,疯狂的冲向培州城东门。 “铁钩,多拿些铁钩,否则你上不去的。”玄月在后面大声喊着,任宁丝毫不去理会。 情急之下任宁的速度很快,一刻钟的时间已经出了东门,望着巍峨的群山感觉自身的渺小。 群山多半插入云霄,很难判断哪座山头最高,索性这些山头相连,只要登上半山腰穿越云霄,山峰也就清晰可见,到时候自然知道哪座是阴条岭。 正如魅月所说这座群山名为界梁山,最高峰为阴条岭,自古有培州第一高峰之称。 任宁沿着最明显的那条山路攀登,最初的几百米还算平坦,任宁几乎是一路小跑,也终于累的气喘吁吁。 最开始道路足足有三四米宽,两旁树木丛生,还有低矮的石阶,甚至有不少行人。 过了几百米后道路骤然收缩只有一米宽度,两旁已经出现陡峭的深渊,长满了荆棘,石阶也更加陡峭,甚至愈发不明显,除了任宁之外哪还有什么行人。 找了块还算平坦的石头任宁一屁股坐在上面,大口大口的喘息着,心脏噗通噗通跳动,他确信穿越之前没有这种体力,竟是一口气跑上几百米的高度。 小路变陡之后任宁不得不减慢速度,甚至手脚并用的开始攀爬,终于在半个时辰后穿过云霄,三条分叉口摆在他面前。 三条道路分别通往三座不同山峰,任宁立刻判断出哪是最高的阴条岭,选择最左边那条继续攀登。 任宁分明上了一个山脊,两侧都是悬崖峭壁只有一条不足一米的小道,两侧的植被越来越少,随时都有坠入悬崖的风险。 任宁一口气又向上爬了几百米顿时感觉双腿发软头脑发蒙,典型的缺氧特征,肚子也在咕咕叫着表示抗议,更要命的是嗓子已经冒烟,他竟是没准备一点食物。 任宁甚至想着吃掉周围的荆棘,又怕自己消化不了这些纤维素,只能耐着性子继续向上。 眼看着太阳不断西移甚至有缓缓下降的趋势,任宁跟打了一剂强行针一般,浑身顿时充满了能量,也终于爬上了“山顶!” 这个山顶还算宽敞,五百米见方,三面都是悬崖只有正前方是一面峭壁,任宁找了一圈没看见任宁踪影,急忙大声喊着。 空旷的山顶上没有任何遮挡,任宁的声音犹如石沉大海,甚至连自己都听不清,也不会有人回应。 找了大概一刻钟后任宁确信林湘儿不在这里,如果不是自己来错了地方就是魅月欺骗了他,正当任宁抓狂的时候突然发现前方的峭壁上有一块黄色衣角,分明是林湘儿留下来的。 任宁不由的抬头看了看高达百米的峭壁咽了口唾沫,不由的大骂“这是想摔死老子吗?” 他隐约的记得临行前玄月似乎说过让他带着铁钩,此时终于明白了玄月的用意,这百米的峭壁分明需要他一点点攀登上去。 任宁不敢犹豫立刻来到峭壁面前准备攀爬,他先是大概判断一下峭壁的坡度,足足有七十五度,这也是徒手攀登的极限,再看看上百米的高度任宁两只胳膊不由的发软,他不确信自己有没有爬上去的体力。 倘若爬到一半的时候体力不支完全没有回头路,那时候真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他甚至后悔没有带着玄月一起来。 任宁摸了摸衣服除了一把手弩跟一把匕首之外再无他物,这只匕首是他唯一的依仗。 任宁锤了锤胸口大声喊道“老子攀岩王的称号绝非浪得虚名!”他清晰的记得当年一次拓展训练活动参加过攀岩项目,由于女生众多任宁使出浑身解数这才拿下攀岩王的称号。 不过那次活动是大学班组举行的,一共不足五十人,其中一半都是女生,还有不少恐高的放弃机会,再者说整个攀岩墙不过五米高,与这一百米有着天壤之别,所以说任宁不过是为了壮胆罢了。 任宁先尝试手脚并用向上攀登,毕竟峭壁不是垂直的,还有七十五度角,整个身体几乎贴在峭壁上,行动严重受限,不出十米双腿已经开始颤抖。 转身向下看了看任宁立即生出恐惧,有种想要小便的冲动,这也是正常的生理反应。 最开始土质比较松软任宁甚至可以把手插进泥土,三十米之后土质开始变得坚硬,除了几颗从石缝中钻出来的松树外没有任何植物。 任宁不由的佩服这几颗松树顽强的生命力,拼着多爬几步的风险靠近其中一颗,这颗松树几乎是横着生长,枝干还算粗壮,任宁坐在上面暂时休息。 “咔!”一声清脆,竟是松树承受不住任宁的重量连根断裂。 任宁已经爬了五十米的高度,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措手不及,随着松树掉落几米之后立刻用指甲抓着岩石,手上很快溢出丝丝鲜血,仍不能阻止下落。 “老子偏偏不信这个邪!”情急之下任宁掏出匕首狠狠插入岩石,继续下落了几米这才停住,钻心的剧痛传遍全身。 任宁确定十根手指头都被磨破,胳膊上的肌肉也被严重拉伤,吊在悬崖上的他进退两难,随时都有粉身碎骨的可能。 第二百七十二章命悬一线 培州城东,阴条岭上,任宁正挂在悬崖上进退两难,停留丝毫不比攀爬省力,鼓了鼓勇气后任宁毅然的决定向前。 任宁每向上挪动一寸都要经历钻心的疼痛,也要用出浑身的力气,他甚至感觉这个身体已经不属于自己,完全凭借意志力在前进。 短短五十米的距离任宁整整用了半个时辰,爬上峭壁的那一刻四肢瘫软,犹如一滩烂泥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吮吸着。 剩余的力气不足以支撑任宁的身体,勉强扭着脖子看了看落日的余晖,嘴角露出一个笑容。 他确信林湘儿就在自己身边,只是没力气四处寻找,只能静静地仰望这片蔚蓝的天空。 魅月发现了任宁的身影,看着他狼狈不堪的样子面容微微触动,缓缓走在任宁身边“为了一个女人这样做值吗?” 任宁沿着声音的来源抬了抬头,先是不屑的笑了笑接着严肃的回答道“值得!” 他的语气是坚定的,甚至是不假思索的,这倒不是故意说给魅月听的,在任宁心目中林湘儿的确比他的生命更重要,上次孤身一人闯入千雄寨已经验证了这点。 任宁是重情义的,在他看来生命固然可贵,而那些同生共死的情分绝对比生命更加重要。 听了任宁这话魅月放生大笑“骗子!男人都是骗子,不可能为了女人甘愿付出生命!” 魅月的话有些过激最起码以偏概全,任宁也只能不屑的回答“那是你见过的男人,还有很多你没见过的男人。” 任宁也不是在说自己,他坚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否则也不会有“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之类的情怀。 “既然你口口声声说爱她为何不来救她?”魅月声音有些抓狂,急速消失在任宁面前,很快便听到林湘儿的呼喊声。 任宁始终没有说过自己爱林湘儿,是魅月自己这么认为,不过眼下也不适合解释,任宁竟是用这全身力气踉踉跄跄的站了起来。 此刻林湘儿双手死死的抓着一根粗麻绳,吊在悬崖上,麻绳另一端拴在一颗长在石缝里的松树上,不论是林湘儿松手,还是麻绳断裂,又或者说松树连根拔起都会让她粉身碎骨。 “放开她!赶快放开她!”任宁大声喊着,他知道林湘儿娇生惯养没多少力气,随时可能脱手,更何况石缝中长出的松树根系不发达,很可能连根拔起。 三十米的距离任宁几乎是爬过来的,他实在没有走路的力气。 “好啊,我现在就放开她。”说完魅月解开拴在树干上的麻绳还不忘提醒“绳子只有二十米长能不能救她全看你的造化。” 没有支撑后林湘儿的身体急速下落,麻绳也快速减少,按照任宁爬行的速度根本无法抓住。 “湘儿!”任宁大喊一声顿时感觉全身充满了力气,以难以置信的速度跑到悬崖边上,死死的抓住还剩不足一米的麻绳。 人在极度紧张的时候能发挥出强大的潜力,这跟狮子追不上羚羊是一个道理,前者是在捕食,而后者却是在逃命,紧张程度不同,发挥的潜力也不同。 绳子巨大的力道拉着任宁的身体一起下落,他试图用脚勾住地面,却没起到什么效果,最后直接落在粗壮的树干上。 这棵树位于悬崖边缘,同样是横向生长,根系略微发达,不至于连根拔起,任宁趴在上面双腿紧紧夹着树干,双手死死抓着麻绳。 “松手,赶快松手,否则我们都要死在这里。”林湘儿大声喊着,她能看出任宁的体力,僵持下去两人都要死在这里。 “不,我不会松手的,死也不会。”任宁声音有些哽咽,他能想到林湘儿接下来要做什么,拼了命的向上拉着,绳子却不曾移动半分。 如果说护送秦宏之前他与林湘儿之间是轰轰烈烈,那么这一路上便是感天动地,历经了生死的情分才会更坚定,任宁万分自责,林湘儿若不是为了照顾自己也不会踏上这条不归路。 “任公子能够遇到你是湘儿一生最大的福分,能与公子相识相知湘儿此生足矣。”林湘儿满脸柔情的看着任宁,或许这是最后一面,她要牢牢记住任宁的样子,即便是喝过孟婆汤也不能忘记。 任宁很清楚林湘儿接下来要做什么,也知道任何言语都无法改变她的决定,索性整个身体向右偏转,双腿不再用力快速从树干掉落。 树干在中间林湘儿在左边任宁在右边,两人依靠麻绳竟然形成一种平衡,倘若林湘儿松手任宁也会坠入万丈深渊。 掉落一段距离后任宁悬在空中,与林湘儿位置相同,两人摇摇晃晃倒也多了点相处的时间。 任宁傻傻笑道“嘿嘿,这样你就不会松手了。” “嗤。”看着任宁傻傻的样子林湘儿破涕为笑,任何言语都无法表达内心的感动,只能深深刻在心里。 吊在空中的两人只能静静的等待死亡,任何举动都有可能让他们提前坠落。就连懂得滑轮原理的任宁都找不到一个好方法。 他想过把绳子两端打结如此一来就相当于一根绳子,或许还有爬上去的机会,只可惜绳子打结需要手来完成,他们根本腾不出多余的手来。 随着时间推移林湘儿体力渐渐不支,双手开始抽搐,若不是考虑到自己松手后任宁也会坠入深渊她绝对没有坚持下去的动力。 任宁大概计算了一下,倘若自己靠近峭壁凭着匕首一点点上爬林湘儿就会下落,就算爬上去也没有把林湘儿拉上去的力气,更何况只要他爬上去林湘儿肯定会立刻松手。 “湘儿,我有个主意上去。”任宁严肃的说到。 “什么主意?”林湘儿从未怀疑过任宁既然他说有办法上去那边是有办法。 任宁组织了一下语言说到“我已经没有爬上去的力气,却可以依靠重量让你爬上去,你上去之后再把我拉上去!” 林湘儿知道任宁体力用尽,这倒是个主意,她也相信自己可以凭着强大意志力把任宁拉上来,于是用力的点点头听从任宁安排。 第二百七十三章魅月的身世 任宁先是用力摇晃绳子,与峭壁靠近之后立刻掏出匕首狠狠插了进去,这才勉强贴在峭壁旁边。 接下来又是一个艰难的任务,任宁需要一只手拉着绳子,另一只手向下攀岩。 每向下一寸任宁都要出一身汗,林湘儿这才向上移动一寸,幸亏有自身体重支撑任宁不用持续向下攀爬,每次都要停留片刻。 为了不让绳子脱手任宁在胳膊上绕了几圈用来增大摩擦力,同时让林湘儿也这么做,勒红胳膊总比双手抽筋要强。 任宁每次发力林湘儿的内心都会疼一下,她真想替任宁承受这些痛苦,只可惜自己没那能力。 悬崖边上的魅月始终盯着二人,脸上的表情难以形容,总之被他们这种行为所打动。 “为何我当年遇到的不是这种男人?”魅月有些悲伤,甚至开始心软,不过立刻被仇恨取代,疯狂的摇着头“不,不会的,他绝不可能为了女人搭上性命。” 任宁跟林湘儿没空理会魅月在做什么,更不关心她的表情,拼了命的一点点向下移动着。 剧烈的体力透支后任宁感觉一阵晕厥,绳子险些脱手,惊吓之后也让他再次清醒,向下攀爬的速度快了一倍,匕首不停的刺进岩石又不停拔出。 不足十米的高度任宁用了半个时辰,林湘儿仅仅抓着树干拼了命的向上拉着,她分明看到任宁对着自己微微一笑然后毅然的松开了双手。 “湘儿好好活着,不要为我这个烂人断送了大好年华。”任宁脸上始终露着微笑,他不想让林湘儿看到自己恐惧的样子。 任宁用烂人来形容自己一点也不夸张,林湘儿为了他不惜背叛家族,又跟着踏上一条不归路,而任宁从未表露过心声,就连掉落悬崖的这一刻都没说出林湘儿想听到的那几个字。 “骗子!你这个骗子,我再也不会相信你了!”树干上的林湘儿哭的稀里哗啦,这是任宁第一次骗她,也是最后一次,她万分自责,若不是自己信了他的话也不会导致现在的结局。 林湘儿的言语、表情任宁都听不到了,他只能感觉耳边寒风呼啸,身体快速下落,仅仅闭上双眼,他不想看到自己狼狈的样子。 “轰隆!”一声闷响任宁似乎听到自己落地的声音,紧接着眼前一片漆黑,他的意识渐渐的消退,甚至感觉不到一丝痛苦。 “原来死亡是没有痛苦的。”这是任宁留下的最后一句话,却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内心的想法。 跟上次被萧语诗穿透心脏一样,任宁还剩最后五秒的记忆,第一秒他想到了现代的亲戚朋友,这是人之常情,临死前总要魂归故里。 第二秒任宁想到了任良德夫妇,或许是受到这个身体的影响。 第三秒任宁想到了秦歆瑶,那个令自己朝思夜想的女子,也是即将成为他妻子的女人,却不知道他死后秦歆瑶何去何从,无限的悲伤之意。 第四秒想到的竟是萧语诗,那个封存在内心深处的记忆,或许前不久她的出现重新唤醒了这部分记忆,任宁也不知道是自己想念萧语诗,还是这个身体想念“小哑巴。” 第五秒是一个清晰的身影,穿着淡黄色素衣款款而来,嘴角露出迷人的微笑,竟然对自己开口“醒醒,公子醒醒!” 任宁猛然间睁开双眼,林湘儿正瞪大了眼睛盯着自己,没有丝毫狼狈与伤悲。 任宁检查了一下身体除了四肢酸软双手疼痛外并没有摔伤,自己分明躺在刚刚爬上悬崖的地方。 在他身旁还有一名绝色美女满脸释然的说到“你通过了考验。” “考验?什么考验?”任宁感觉脑子有些不够用,片刻后恍然大悟“幻境!一开始我便进入了幻境!” 魅月点点头表情赞同,其实林湘儿并没有被吊在悬崖上,她一直跟魅月坐在一起谈心,同时等待任宁的到来。 在魅月看来男人都朝三暮四,任宁不会来,林湘儿却坚信任宁会出现,当然她也知道任宁不是喜欢自己,而是重情重义。 后来任宁真的来了,并且直接进入到魅月施展的幻境中,她想看看任宁究竟能为林湘儿做到什么程度,当任宁松开手的那一刻魅月知道自己败了,这才解开幻术。 任宁盯着魅月上下打量,却不是欣赏她的美貌,而是寻找黑色腰牌,终于看到一个魅字,激动地说到“魅月,你真的是黑月铁骑之一的魅月!” “黑月铁骑?”魅月对这名字并不熟悉“似乎毒月也说过这个名字。” “毒月?毒月又是谁?”任宁更加兴奋,他完全有理由相信毒月也是黑月铁骑之一,并且从名字来看实力不俗。 任宁通过考验后魅月对他放松了警惕,开始诉说自己的故事。 她本是一名普通人家女子,二八芳龄,情窦初开喜欢上一名姓陶的秀才,两人很快坠入爱河,陶秀才颇有才华,一心想着考取功名报效国家,于是许下约定,一旦他高中举人定会八抬大轿迎娶魅月。 后来他如愿以偿的中了举人,却迟迟不肯回家,直到一天魅月进城去询才发现他与刺史家女儿已经成亲。 悲伤欲绝的魅月直接买了包砒霜吞下,原本认为必死无疑,却没想到被一名面色阴冷的男子救活,从此她的命也属于这名男子,男子带她离开后教她武功、用毒,魅月悟性极高三年时间略有小成,并且掌握了连男子都无法施展的魅惑术。 在男子的怂恿下魅月进行了复仇,一夜之间杀光陶秀才府上所有人,并且在男子的帮助下顺利逃走。 这时男子交给她一枚黑色令牌正反两面分别写着魅月二字,于是女子有了魅月这个名字。男子还告知黑月铁骑的存在,他自称为毒月。 那之后魅月有了心结,她不相信爱情,立誓杀光天下所有负心汉,这才有了一桩桩自杀案。 由于陶秀才的身份导致魅月尤其痛恨书生,只要遇到身边有女子的书生就会萌生杀意,先是施展魅惑术另其抛弃女子,再操纵他进行自杀,也难怪死者现场没有丝毫打斗痕迹。 任宁被魅月这种想法吓了一跳,幸亏自己不想走上仕途,也不 第二百七十四章幻术的秘密 “那你是怎么制造的幻境?”任宁说出最关心的问题,他确信魅月的幻术要比催眠术高明的多,不仅能迷惑心智还能控制人的行为,也只能用恐怖一词来形容。 “从毒月给的魅典上学到的。”魅月如实的回答“不过还要配合一种特殊的花粉。” 魅典的字面意思不难理解,专门控制心智的一种神秘武功,最让任宁感兴趣的还是那特殊的花粉“什么花粉?” “一种被毒月称作曼陀罗的花。”说着魅月还掏出一点颜色艳丽散发着迷人香气的花粉。 “曼陀罗花!竟然是曼陀罗花!”任宁长大了嘴巴喃喃自语“没想到曼陀罗花真有迷惑心智的作用。” 花粉中散发的香气分明是那日任宁在魅月身上闻到的,也难怪会陷入幻境,以为自己高中状元,多半是这花粉作怪。 任宁又闻了一口感觉甚至有些恍惚,急忙后退两步吮吸着新鲜空气,由此他也能确信单纯的曼陀罗花不足以迷惑心智,所以说魅典应该起到不小作用。 任宁一边问着一边跟着魅月下山,他再次感叹武功高强的好处,上百米的峭壁竟然不废半点功夫。 下了百米峭壁后一个身穿青衣的男子正等着他,分明是玄月,这一路上他一直跟着任宁,为了不让魅月做出过激行为才不敢露面。 “你是?”魅月脸色略带紧张,说到底她对男人还存在抵触心理。 不等玄月自我介绍任宁板着脸抢先回答“薄情郎,负心汉。” 这个回答立刻引来魅月的怒意,竟是想着对玄月释放魅术,索性玄月速度极快躲过了曼陀罗花粉的袭击,满脸笑意的开始自我介绍“我是玄月,黑月铁骑成员之一。” “玄月?”魅月努力的回想着,似乎在毒月那听说过这个名字,同时也看出任宁是故意捉弄玄月,于是放松了警惕,向他了解一些有关黑月铁骑的情况。 玄月先是介绍了一下黑月铁骑的规模、地位,最后又着重说了黑月铁骑的职责,显然是为了让魅月死心塌地的加入。 任宁替魅月介绍了一下她的情况,当提到毒月这个名字的时候玄月吸了口凉气“毒月是你师父?” 根据魅月的描述毒月曾教过她三年武功,并且传授一些用毒方法甚至连魅典都给了她,二人就算没有师徒之名也有师徒之实。 说到这里玄月竟是靠在任宁旁边故意与魅月保持着距离,任宁一脸不解“你不会是怕了魅月吧。” 玄月没有点头也没摇头,在任宁耳边轻声说到“神月曾经说过毒月是他唯一的对手,此人心狠手辣,擅长用毒,杀人于无形之中,他的弟子怕是也好不到哪去。” “魅月姐姐,这家伙说你不是好人。”任宁立刻跑到魅月身边阴阳怪气的说到,也算是回报玄月对他的欺骗。 听了这话魅月上下打量玄月,不停的盯着他的眼睛看,似乎要施展魅术,玄月吓出了一身冷汗,四处躲避她的眼神。 下山的途中还算顺利,几人聊了一路,任宁不觉得魅月是那种心狠手辣之人,或许也只是痛恨薄情郎而已。 最后那句话却把任宁吓了一跳,魅月分明是说“倘若有一天我发现你有负湘儿妹妹,定会让你生不如死!” 任宁直接出了身冷汗,他与林湘儿不过是为了解开魅月的心结而装作情侣,此事有必要慢慢跟魅月解释,否则东窗事发后任宁吃不了兜着走。 下山之后已经到了晚上,培州城门紧闭,红月他们等在城门外的马车里,显然是玄月早就做了安排。 自暗月服下护心丹已经过了四天,暗月的情况不容乐观,黑色的脉搏不停向着心脏靠拢,护心丹产生的“防御罩”也渐渐失去色泽。 得知魅月是用毒高手,任宁把暗月的情况跟她大概说了一下,魅月很乐意帮着救治暗月。 三年前的魅月是个善良女子,情人的背叛使她迷失了心智,再加上毒月的蛊惑彻底黑化,如今心结解开,她很愿意加入黑月铁骑的大家庭,也不想暗月出事。 大概看了看暗月的身体后魅月眉头紧皱,显然是情况不容乐观,从身上掏出一只长了十条腿的大肚子虫,大肚子虫在暗月的身体上快速移动,很快来到一条黑色血脉附近,伸出嘴上锋利的吸管狠狠插了进去。 “血吸虫吗?”看到虫子的行为任宁有些作呕,立刻想出这个名字。魅月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仔细的盯着大肚子虫。 黑色血液沿着吸管快速进入虫子口中,最后在大肚子了,原本白皙的肚皮立刻变成黑色,虫子显得有些痛苦,慌乱的蹬了几下腿没有了生命迹象。 虫子死后魅月摇了摇头“此毒颇为奇特,或许毒月有办法救他。” “你知道毒月的行踪?”玄月急忙问道,他对毒月有所了解,没想着让毒月会出手救暗月,而是觉得毒月出没的地方很可能有神月的踪影。 魅月点点头,又摇摇头“毒月行踪隐秘,并且时长变化,不过前不久在渝州城附近出没!” “渝州城!果然是渝州城!”玄月兴奋的说到,侦查能力极强的他猜测神月就在渝州城附近,此刻在魅月这里得到了验证,也没继续等下去的理由。 任宁急忙上了一辆马车还主动把林湘儿拉上来,生怕魅月看出端倪,想到要去渝州任宁还是比较兴奋,一来想要看看传说中的毒门,二来也想见识一下拥有起死回生之术的神月。 玄月上了另一辆马车照顾暗月,为了保证暗月不出现其它情况魅月负责看守,再加上小月这辆马车足足四人,红月只能跟任宁他们挤在一起。 “湘儿离这个色狼远一点。”任宁没好气的说着,他还记得红月搂着林湘儿的细腰策马狂奔,分明有故意占便宜的嫌疑。 看着任宁滑稽的表情林湘儿莞尔一笑倒也不计较那日红月的“无理行为”,而是主动跟任宁靠的更近,感觉着魅月犀利的目光任宁也只能继续跟林湘儿装作情侣。 培州之行虽说没找到神月却有着意外收获,魅月的加入让他们实力大增,同时也有了毒月的消息,一行人浩浩荡荡向着渝州方向出发。 第二百七十五章南平县 巴蜀六月天,骤雨未停歇,白天还是阳光明媚,夜里已经大雨瓢泼,众人躲在马车里感受清凉的气息。 培州跟渝州接壤不足百里,即便道路泥泞也赶在天亮前进入到渝州境内。 大雨过后天气清凉,朝阳初升,任宁站在车头伸着懒腰吸了口气,顿时感觉内心舒畅,看着周围娇嫩欲滴的繁花绿草不仅有感“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此诗为李商隐所做,客居渝州的他用凄美的夜雨抒发了思乡之情,任宁又何尝不是这样,脑海中满是秦歆瑶的身影。 林湘儿听出任宁的情怀,知道他思念秦歆瑶,却还是被诗中的意境所感染,拿出纸笔小心翼翼的记下。 红月喃喃自语,欲言又止,任宁却是抢先说到“我不会参加科举,对那瀚林学院也没兴趣。” 起初任宁说这话的时候红月还感觉他有些轻狂,接触久了被任宁一首首名篇彻底打败,甚至认为整个瀚林学院的才华加起来不及他一分。 又走了没多长时间前方便出现一个三岔路口,分别通往渝州城管辖的三个县城。 “西边是巴县、西南是江津县、正南方是南平县。”魅月指着前方三条道路说到,显然是让任宁做个选择。 他们只剩下不到三天的时间,根本不可能走遍渝州城的每个角落,除了合理的分析判断外也需要一些运气。 玄月也不说话,他了解的线索也是在此处断裂,倒想听听任宁的见解。 任宁了解了一下渝州城地图,即便沿着最短的路线走一圈也需要五天时间,更何况还要找人,根本就是大海捞针,所以必须做个选择。 这个选择事关暗月性命,甚至影响营救秦宏的计划,容不得出现任何差池,任宁也不敢轻易开口,陷入深深的沉思中。 其实任宁并非三选一而是五选一,除了巴县、江津县、南平县外还有万寿县跟渝州城,用五分之一的概率赌暗月的生死的确有些残忍。 “救命!救命啊!”就在这时一名身穿粗布麻衣的青年男子慌乱的跑着,一边跑一边喊着救命。 众人立刻提高了警惕,不仅注意着男子身后可能出现的山贼,还观察着男子的举动,也不排除他是坏人的可能。 男子表情愕然,见了任宁他们之后指着正南方那条道路慌乱的说到“鬼,吃人的鬼,南平县闹鬼了!” 男子一边说一边逃跑,甚至感觉恶鬼就在身后,不停的跌倒,样子极为狼狈。 按常理来说任宁应该下车问个究竟,但他不认为能问出个所以然,男子已经下丢了魂。 魅月一动不动的盯着男子,开始施展魅惑术,男子从未见过如此漂亮的美女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表情有些呆滞。 这是魅惑术的前戏,通过妩媚的身姿对男人进行迷惑,从而看清内心的想法,接着才会释放曼陀罗花粉进一步的控制。 正当曼陀罗花粉来到男子身边时,男子突然摔倒,神志顿时清醒,慌乱的逃跑,嘴里始终喊着“鬼!吃人的鬼!” 男子摔倒算是个意外,恰恰破掉魅月的魅惑术,任宁使了个眼神似乎想着将男子绑了,魅月却摇摇头。 “他内心极度恐慌,脑海中有几个恐怖的身影,应该没有骗人。”魅月解释道,她之所以放男子走是因为得到了想要的信息。 或许是巧合,或许是幸运总之他们有了目标,暗月、魅月都能制造出离奇事件更别说是毒月、神月,男子口中的恶鬼很可能跟他们有关。 沿着正南方向驾车行驶不过半个时辰一座富饶的县城出现在他们眼中,城门上写着南平县三个大字。 南平县建筑风格与昌南城略有不同,由于渝州多山,不少县城,乡村依山而建,空间错落有致,有着明显地域性。 南平县还算平坦,坐落在巴山脚下,面积跟昌南城相当。 随着不断靠近城门,任宁他们愈发紧张,按照男子的说法南平县内闹鬼,定然人心惶惶,现实却并非如此,士兵有条不紊的检查来往行人,百姓井然有序的生活,看不出闹鬼的迹象。 “大叔,大叔,南平县最近有没有怪事发生?”任宁上前两步拦住一名中年男子。 男子疑惑的看了看任宁,板着脸说到“没有,没有。” 此人脾气比较暴躁,没给任宁好脸色,魅月想着对他施展魅惑术,却被任宁阻止。 抛开魅月的身份不说,单看长相绝对是万里挑一的极品,任宁可不想让如此美艳的女子心狠手辣,动不动就要迷惑别人,但凡自己能解决的事情尽量不要依靠魅月。 “老伯,老伯,最近南平县有没有怪事发生?”任宁把目标换成白发苍苍的老人,他的脾气总不至于如此暴躁。 “怪事?”老人一边摇头一边笑着说到“南平县是不会发生怪事的。” 这话任宁有些不理解,他分明在老人眼神中读出一份自信,疑惑的问道“此话怎讲?” “小伙子你是外地人吧!”老者一眼确定任宁的身份,始终面带微笑“南平县可是医仙的故里,有他庇佑这怎会有怪事发生呢?” 没有怪事才是最奇怪的事,尤其是老人口中提到了医仙,多半跟神月有所牵连。玄月点头说到“没错,神月曾经说过他出生在南平县。” 任宁大骂玄月,有这么重要的信息他竟然不提前说出来,害得他万分艰难的做着选择,若非那名男子突然出现并非会来南平县。 玄月的解释也算合理,神月不仅庇护这南平县,整个渝州城都有涉猎,所以说他并不一定在南平县内。 接连询问几人之后都没听说过有怪事发生,跟别谈恶鬼出没,即便问了也会被别人看成疯子。 魅月一再强调那名男子的确见到了恶鬼,这才神色慌张的逃跑,至于他在哪见到的恶鬼或许有待深究。 任宁他们要找的是神月,也并非恶鬼,得知南平县是神月的故里后也多了几分可能,眼下还是先找了一家客栈暂且休息。 第二百七十六章追查恶鬼 安顿下之后未到正午,玄月着急出去寻找神月的下落,有了魅月帮忙绝对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玄月的消息是依靠敏锐的观察力得来,而魅月的消息是从别人那窥视而来,相对来说更为方便,前提是被窥视之人知道某些消息。 任宁带着林湘儿同样离开了客栈,却不是去找神月,他自知观看能力不如玄月,窥察能力不如魅月,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竟成了无关紧要之人。 走在街上的任宁先是感受一下巴蜀之地的风土人情,接着大吃大喝,林湘儿在一旁看的着急“我们什么时候去找神月?” “先吃饭,先吃饭。”任宁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着一边讲着大道理“吃饱了才有力气寻找更好的食物。” 任宁的话总是风趣幽默,林湘儿“嗤”的笑出声来,也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在林湘儿看来任宁比任何才子都有才华,却不似才子那样古板,不懂幽默,恨不得出口成章,任宁平日说话与他人无异,甚至更加低俗,只是偶尔的有感而发,必定又是名篇。 吃过午饭后任宁也没闲着,出入于各大杂货铺,买一些林湘儿不知何用的物品。 “这是什么?”看着任宁手中一块黑色胶状物体,林湘儿问道。 任宁嘿嘿一笑神秘的说到“黑驴蹄子,驱魔避凶之用。” 任宁记得他在小说里看过黑驴蹄子有降妖伏魔的作用,既然魅月很确定那名男子没有骗人,也就是说夜晚很可能出现恶鬼,买些黑驴蹄子有备无患。 有了黑驴蹄子任宁还觉得不安全,又买了一盆黑狗血,自然是在那些僵尸电影中学来的。 黑狗血散发出来的恶臭味引得林湘儿一阵呕吐,任宁也只能把黑狗血放进瓶中。 一个时辰的购物任宁收获颇丰,黑驴蹄子、黑狗血,桃木扇子、桃木剑总之驱邪物品应有尽有,任宁拍着胸脯说到“就怕恶鬼不敢找上门来,否则让他们好看。”说完还故意把弄了一下桃木剑,由于马步不稳险些摔倒,只能厚着脸皮说着“失误。” 买完东西后任宁提前回到客栈,看着他满不在乎的样子红月有些气愤,恨不得自己出去寻找,又怕这身打扮吓坏了百姓,这才耐着性子坐在客栈等待。 直到傍晚玄月、魅月才灰溜溜的出现,两手空空显然没得到有用信息,此时已经过了五天时间若明日在没有神月的消息,暗月性命堪忧。 晚饭期间众人没什么胃口,无精打采的看着一桌子丰盛的饭菜,也只有任宁胡吃海喝,嘴里还振振有词“青春献给小酒桌,醉生梦死就是喝。” 魅月猛然间看了他一眼,吓得任宁内心“咯噔”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他可不想尝试被人控制的感觉。 “魅月姐姐也只有你能管住他了。”林湘儿幸灾乐祸的说道,还不忘给任宁做了个鬼脸。 “用情的女子智商都会倒退吗?”任宁生出这样一个想法。 他与林湘儿第一次相见是在沈园诗会,那时的林湘儿高贵、大气,给人一种高不可攀的感觉,此时分明是个小丫头片子,颇有几分小灵的样子。 看着林湘儿与任宁“打情骂俏”红月倒是来了食欲,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内心说不出的滋味。 吃过晚饭后任宁叫住众人,这才缓缓的说着自己的捉鬼计划。 他首先相信魅月的能力,也就是说南平县内真的有鬼,或者是类似于鬼的怪物,在他的认知中鬼魂极怕阳光,多半出现在夜里,所以说他们的行动应该定在夜间。 玄月第一个表示赞同,他也想过夜里行动,只是不愿浪费白天宝贵的时间,结果一无所获。 随着时间推移夜色升起,十五过后的月亮像个缺了角的大饼,有些残破不堪,却仍旧明亮,普照在幽深的小巷中。 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偶尔能听到打更的声音“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任宁、玄月、魅月、小月隐藏在角落里观察着街道上的一举一动。 红月负责照顾暗月同时兼顾保护林湘儿,且不说恶鬼实力如何,单是长相恐怕也能吓林湘儿一跳,所以任宁让她等在客栈。 夜晚的南平县湿气极重,经常大雨瓢泼,也就有了巴山夜雨这种说法,湿气意味着阴寒,也是恶鬼生存的绝佳之地。 微风掠过,潮气扑面,偶尔有人家挂在门口的粮食发出声响,巡夜人打了个冷颤莫名的生出一股寒意。 巡逻、打更是他们的职业,干的久了也就习惯了凄冷,却在这两天感到一丝恐惧,或许是那日有名男子跟自己说见了一些不干净的东西,也或许是嗅到了某种危险的气息。 任宁不懂武功只能警惕的看着四周,玄月、魅月竖着耳朵不放过周围任何一点声响。 小月嗅觉灵敏,鼻子不停闻着,眼神中竟是露出一丝恐惧,急忙看了玄月两眼。 “要出现了,小心!”玄月警惕的说到。 既然小月有了异动证明敌人就在附近,而玄月却没听到任何声响,只有两种可能,其一对方实力高过玄月,其二对方真如男子所说是恶鬼。 “当……当!当!”接连三下铜锣声,打更人声音洪亮“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十一点了吗?”听到三下铜锣声任宁计算到。 三下铜锣声意味着三更,也就是子时,相当于夜晚十一点到一点,也是一天中阴气最重的时候。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打更人又喊了一遍,突然感觉背后有人跟着自己,猛然间回头又看不到任何身影。 “嗒嗒。”打更人每走一步都会发出清脆的脚步声,又似乎不是自己的声音。 透过月光打更人似乎看到一个身影再次回头,仍然空无一人,他的心脏加速跳动,脚步更加急促,突然感觉有人在背后拍了他肩膀两下。 打更人顿时立在原地他隐约的看到地上有个狰狞的影子,双腿有些颤抖,小心翼翼的扭了扭头,分明是一个青面獠牙的怪物,此刻正张开血盆大口狠狠的咬在此人脖子上。 第二百七十七章大战僵尸 “我靠!”见到突如其来的怪物任宁直接瘫坐在地上,心脏急剧跳动。 恶鬼的长相极为恐怖,身上的衣服破烂不堪,黑色的指甲足足一寸多长,比小月的更加锋利,四颗大牙直接穿透了打更人的脖子。 月光照耀下那狰狞的额头上竟然泛着微微白光,凸显出一颗小树苗的形状。 打更人很快停止挣扎,脸色变得煞白,青筋暴起,指甲跟牙齿快速生长,额头上竟然也露出一颗泛着白光的小树苗。 “吼!”打更人猛然间站立,眼神空洞无光,满脸青色,长发披散,比那恶鬼更加恐怖。 “僵尸!妈的竟然是僵尸!”任宁拍着胸口说到,这分明就是他在电视上看过的僵尸,利齿、利爪,青面獠牙是最明显的特征,并且一旦被它咬到也会变成僵尸。 任宁还记得小时候看僵尸电影吓得好几天睡不着觉,见了留长指甲的人就害怕,长大后还有阴影,没想到活僵尸就摆在他面前。 仔细观察后才发现原本有两只僵尸,再算上“新成员”已经变成了三只,此刻正游荡在街道上准备找寻下一个目标。 “赶快屏住呼吸!”任宁慌张的说到,他记得僵尸看不见东西,依靠感觉活人的呼吸来寻找猎物。 玄月他们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怪物,尤其是任宁恐惧的样子让他们不得不防,老老实实的屏住了呼吸。 “小弟弟,这是什么怪物?”魅月好奇的问道,至于“小弟弟”这个称呼也是专门为任宁量身定做的,她毕竟比任宁大了两岁。 “别说话!”看着僵尸已经离他们不足十米任宁急忙捂住魅月的嘴巴。 任宁本来想着各种对付恶鬼的方法,谁曾想见到僵尸的那一刻彻底的怂了,这绝对是他内心最恐怖的记忆。 俗话说的好一招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曾看过僵尸电影的他这辈子也不敢跟僵尸动手。 “吼!”三只僵尸四处观察,看样子是在寻找目标,不过还是缓缓的向任宁他们靠近。 为了躲避僵尸任宁他们蹲在墙根地下,还用竹筐作为掩饰,加上夜色的遮挡就算是活人也未必能发现他们。 这看似万无一失的隐藏只为让僵尸走远,然而眼前分明是一双利爪,毫不留情的撕裂竹筐。 “妈呀!”任宁原地打了个滚,灵巧的从僵尸脚下逃走,不停大叫“假僵尸!老子遇到假僵尸了!” 任宁记得很清楚僵尸依靠气息感觉位置,他们一直屏住呼吸却还是被轻而易举的发现了。 玄月他们倒没有任宁这么狼狈,或是毫发无伤的转移位置,或是与之展开较量。 小月同样张开血盆大口露出锋利牙齿,发出嘶吼声,他可不怕僵尸,轻轻一跃已经来到一名僵尸面前毫不留情的在他身上留下一道血痕。 这倒伤口很深,按理来说应该流出不少鲜血,事实与之不符,并且僵尸没有感到丝毫痛楚,急忙对小月发动反击,索性他的速度不快被小月轻而易举的躲开。 “闪开!让我来!”任宁也不知哪来的勇气,拿着一瓶黑狗血冲了过来,全部泼在僵尸身上。 “呼呼!”任宁双手拄着膝盖大口喘息着,这倒不是因为劳累,完全是因为紧张,他能突破内心的恐惧实属不易。 被泼了黑狗血后僵尸呆呆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似乎是被控制住。 “哈哈哈!黑狗血果然有用!”任宁得意的大笑道,总算是出了憋在心里十几年的这口恶气。 “小心!”就在任宁得意忘形的时候,僵尸猛然间移动,利爪与任宁擦肩而过,甚至留下一道浅浅的伤痕。 “看招!”任宁掏出黑驴蹄子塞进僵尸嘴里,不忘仔细的观察。 事实却是这样,僵尸直接咬碎了黑驴蹄子继续对任宁发动攻击,此时的任宁愤怒大过恐惧,拿出桃木剑疯狂的刺向僵尸“老子跟你拼了!” 结果显而易见桃木剑段成三节仍没对僵尸造成任何伤害,任宁不由的破口大骂“骗人的,都是骗老子的,什么狗屁黑狗血、黑驴蹄子、桃木剑没有一丁点作用。” 再来看看小月这边的情况,僵尸虽然刀枪不入,也不知道痛苦却还是不及小月的速度与力道,很快被制服,玄月顺势拿出绳索加以控制,不一会两只僵尸全部落网。 “任宁兄弟,用不用帮忙?”玄月隔着老远问道,颇有一种幸灾乐祸的意味。 “小朋友,快来帮叔叔打僵尸。”任宁对着小月大声喊道。 小月不喜欢这个称呼,还是冲过来帮忙,他能明白事情的轻重缓急。 三两下之后小月已经牢牢锁住僵尸的双手,任宁立刻拿出绳子捆了一圈又一圈,活脱一粽子。 “带回去研究吧!”玄月认真的说到。 身为黑月铁骑的首领,玄月见多识广,也从未讲过这种怪物,有必要带回去好好研究,没准跟神月有所牵连。 任宁被这想法吓了一跳,他可不想睡觉的时候身边躺着三只僵尸,稍不留神自己也会成为僵尸。 为了掩人耳目他们把三只僵尸装进麻袋,玄月、小月分别扛了一只,魅月毕竟是女子,不愿跟这种怪物接触,最后一只也只能落在任宁肩上。 僵尸身体冰凉、僵硬,扛在肩上任宁双腿都在颤抖,速度比玄月还要快,恨不得立刻将他们送回客栈,不愿与之多接触片刻。 几人悄悄地回了客栈,把三只僵尸放在地上,林湘儿、红月免不了好奇,为了不让林湘儿花容失色任宁快速解释一遍,并且一再强调僵尸相貌恐怖,这才敢撤下麻袋。 “他们看上去很痛苦。”这是林湘儿说的第一句话,竟没有感到丝毫恐惧。 旁边的任宁老脸一红,自始至终也只有他害怕僵尸,绝对因为儿时的阴影,如果让他重新看一遍僵尸电影,未必向以前那样恐惧,任宁甚至想要呼吁广大儿童千万不能看恐怖电影,免得身心受到伤害。 灯光之下任宁才发现肩膀上那道不明显的伤口,再次露出恐惧的目光。 第二百七十八章毒月的野心 任宁肩膀上的伤口并不深,但的的确确流出了鲜血,立刻惹得任宁一阵大呼小叫“要死了!要死了!老子马上就要变成僵尸了!” 回来的路上玄月、魅月多次从任宁口中听闻僵尸这个词汇,也大概理解任宁把这几个怪物称作僵尸。 至于他为何会变成僵尸也能猜个一二,他们也看到打更人被咬之后变成僵尸的情形。 “男子汉大丈夫受这点伤就大呼小叫算什么男人?”红月投来鄙视的目光,单纯的以为任宁怕疼。 魅月立刻来到任宁身边撕开衣服,对他的伤口进行检查,眉头紧锁,这个表情把任宁吓了一跳,竟是走到林湘儿面前留下遗愿“湘儿,我若变成僵尸你一定不要手下留情,砍下我的头颅,烧掉我的身体。” 黑驴蹄子、黑狗血可能对僵尸无效,而砍掉头颅烧掉身体这个方法绝对可行,任宁真不想以僵尸的形态活着。 魅月又来到打更人旁边仔细的观察着脖子上的伤口,喃喃自语“奇了,怪了。” 任宁竖起耳朵听着“说吧我还能活多长时间。” 以往嬉皮笑脸的任宁还是第一次这么严肃,他没把这件事情当成玩笑,被僵尸咬伤抓伤后都会变成僵尸,看过僵尸电影的人都明白这个道理。 “你与打更人伤口上的确都有某种特殊毒素。”魅月开始解释道“不过打更人的毒素瞬间扩散,也就导致了现在这副模样,而你的毒素没有丝毫扩散的迹象。” “毒素没有扩散?难不成老子百毒不侵?”任宁的思维方式永远跟别人不同,没把重点放在毒素上,而是放在自己身体上。 “就你这小体格吃点巴豆恐怕都能毒死,还妄想着百毒不侵?”魅月白了任宁一眼嘲讽道,闻了闻任宁的伤口大吃一惊“曼陀罗花!是曼陀罗花的味道!” 魅月对这种特殊的香气极为敏感,她确定任宁伤口上散发着曼陀罗花的味道。 “毒月!莫非这是毒月所为?”玄月分析能力极强,立刻把僵尸与毒月联系到一起。 魅月点点头表示赞同“应该是毒月,这种曼陀罗花只有毒月跟我懂得培育,不过这其中还掺杂着另一种味道。” 魅月仔细回想着毒月对自己说过的话,转述给众人“毒月曾经说过男人学不会魅典,也不能依靠曼陀罗花控制人的心智。” 但凡奇珍异宝都会认主,魅典也是一样,毒月没有这个缘分,这才把魅典传授给魅月,总不能让它没有传人,这点不难理解。 听到这里任宁也恢复了理智,仔细的分析道“所以毒月对曼陀罗花进行了升级,或者又加入另一种神奇药草,单纯靠着药物就能控制人的心智。” 类似毒月这种高手,不会留有任何弱点,既然他不能修习魅典肯定会另辟蹊径,任宁这个解释合情合理。 “吼吼!”三只僵尸被绳子捆着却不安分,月光透过窗子照在他们额头上发出微微的白光,立刻变得更加狂暴。 “或许跟这亮光有关?”玄月已经不是第一次注意他们额头上的亮光,也只能提出些不能解答的想法。 任宁一个机灵把窗子关上阻止月光照射,三只僵尸额头上的亮光立刻变得微弱,甚至趋于消失,他们也变得安分,甚至完全没有了动作。 “不仅跟那亮光有关,跟月光也有关系。”任宁补充道,他记得有些怪物会在月圆之夜出没,于是大胆的联想到月光,没想到真有效果。 为了确保任宁不会中毒,魅月小心翼翼的把他伤口上的毒素清理,再次把重点转移到任宁身上,或许这是个突破口。 “你是否吃过某种食物,恰好抵抗这种毒素。”魅月记得毒月跟她说过,没有绝对的毒药,也没有绝对的解药,世间万物相生相克,任宁很可能吃过克制这种毒素的食物。 魅月能这样问任宁表示吃惊,她所说的分明就是抗体,也就是人体内第三道防线,特异性免疫,任何毒素进入人体内后都会产生抗体,下次这种毒素再进入的时候抗体立即发挥作用。 任宁本以为是自己注射过各种疫苗的原因,后来才想明白这根本不是自己的身体,这个身体没注射过任何疫苗,于是摇着头说到“我可不向你们为了练就百毒不侵的身体天天吃蟾蜍、蜈蚣、蝎子,老子饮食规律,吃的都是纯绿色无公害的有机食品。” 对于任宁所谓的“有机食品”众人也不想深究,全当他又开始胡言乱语,与任宁接触越多愈发觉得他神秘,总会出现一些新奇的词语。 玄月来到打更人身边,仔细的观察着伤口,紧皱着眉头“伤口一寸深,并且伤在要害,普通人必死无疑。” 玄月没有下结论,而是给出这条有用的信息,任宁恍然大悟“你的意思是他已经死了,也就是说毒素只能在死人身上扩散!” 为了确定这个判断玄月立即查看另外两只僵尸的情况,他们根本没有一丝气息,心跳也早已停止。 “我记得毒月说过既然不能控制活人那就控制死人!”魅姬这才想起一条有用的信息。 “真是十恶不赦,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竟然把活人杀掉,然后变成僵尸!”任宁眼神中满是怒火,已经对毒月产生了厌恶,哪还会当做队友。 玄月摇摇头说到“把他们称作毒人怕是更贴切一些。” “毒人?”任宁感觉这个名字很熟悉,立刻想到多年前看的一部仙侠大剧,里面曾出现过毒人,并且也是在渝州城内,二者毫不相关,冥冥中又有所牵连,他不期待自己成为电视剧中救世英雄,只希望能保护好身边的人。 “毒月究竟有何不可告人的目的呢?”任宁终于抓住问题的重点,这绝对比弄清楚另一种药草是什么更有意义。 “据我所知,毒月野心极大。”魅月很不情愿的说出这句话,她也不想污蔑自己的救命恩人。 “统治南平县!”任宁大胆的说出内心的想法! 第二百七十九章大闹县衙 听到任宁大胆的猜测众人纷纷吸了口凉气,不知如何是好。 沉默片刻后玄月道“你的意思是毒月制造了大量毒人,近期将会袭击南平县?” 任宁点点头同意玄月的说法,继续猜测到“或许这大量毒人就在南平县内,一切准备就绪后毒月就会出击。” 毒月实力深不可测,野心勃勃,并且制造了大量毒人,继续留在南平县内无疑是自讨苦吃,他们甚至有逃走的想法。 玄月却有着不同的看法“倘若真是如此,神月定然不能坐视不管,或许这也是找到神月的一次机会。” 魅月看了看玄月,又看了看暗月,摇摇头说到“暗月等不及了,明日是他最后的期限。” 他们之所以来渝州就是因为这里有毒月的踪迹,很可能顺藤摸瓜的找到神月,既然毒月有这么大的动作,神月不可能不知道,借用毒月之手找到神月是最快捷的方法。 然而魅月的担心也有道理,虽说毒月近期要攻打平南县,也不确定就是明日,到时候神月还未现身的话暗月必死无疑。 “引蛇出洞!”任宁眼神一亮,神秘的说到“我们可以逼迫他提前出手!” “如何逼迫?”玄月不解的问道,善于侦查的他尚且没找到蛛丝马迹根本无法逼迫毒月提前出手,这就好比还未找到蛇洞也不能引蛇出来。 “你们这些江湖人士完全忽略了朝廷的存在。”说话的却是林湘儿,她一眼看懂任宁的心思。 林湘儿这般聪明任宁满意的点点头“湘儿说的没错,倘若明日我们把这三只毒人送到县衙,惊恐之下的县令怕是挖地三尺也要找到这些毒人!” 玄月他们是江湖人士,速来讲究江湖事江湖了,完全忽略了朝廷的存在,官兵实力虽弱但人数众人,就算找不到毒人也能逼出毒月,到时候神月自会现身。 经商讨后众人同意任宁的方法,坐在房间静静等待天明。 说来也奇怪自从窗户关死后,毒人的动静小了不少,一夜都未挣扎,众人也放松了警惕,纷纷开始睡去。 “咚咚咚!”鼓声雷动,惊震四方,县衙门口的几名官兵立刻进行禀报。 击鼓的是名女子,三十岁左右,身穿粗布麻衣,头发有些蓬乱,明显的百姓特征,一边击鼓一边喊冤。 “门外何人击鼓?”一名中年男子身穿官服头戴官帽好不情愿的走上大堂,此人姓刘,乃南平县县令长得尖耳猴腮,下巴上还留着一缕胡须,看上去不像什么好人。 “回禀县令,门外是赵更夫的娘子。”师爷恭敬的说到,长相却是比刘县令更奸诈,颇有蛇鼠一窝的意味。 刘县令揉着睡眼满脸不情愿的说到“带上来吧!” “威武……”两排衙役站在大堂两侧,拉着长调大声喊着。 伴随着衙役的喊声女子被几人带了进来,立刻跪在刘县令面前哭诉。 “升堂!”刘县令手中的惊堂木重重的拍在桌子上,大声问道“堂下何人?有何冤情?” 此刻刘县令倒显出几分威严,萎靡不振的精神一扫全无,一看就是纵横官场多年。 女子还是第一次击鼓鸣冤,感受着周围严肃的气势不由的瑟瑟发抖,结结巴巴的说到“我家相公昨日打更至今未归。” 五更就是寅时,相当于凌晨三点,众所周知过了五更更夫就要回家,如今已经过了卯时还未回家多半遭遇了不测。 刘县令眉头微微一皱,似乎意识到此案的严重性,却装出一副无关紧要的样子“你家相公可能有事耽搁了,再等等,明日再来。” 消失两个小时算不上失踪,刘县令这缓兵之计用的也算绝妙,女子哑口无言也只能乖乖的退下。 于此同时任宁也发出一声惊呼“死了?全都死了?” 任宁正对着三只毒人,醒来之后第一眼看到的也是他们,此刻分明没有一点动作,静静的躺在地上,跟死人没一点区别。 玄月急忙查看情况,最后也只能无奈的摇摇头“没有任何生命迹象。” 他们本来就是死人,没有生命迹象也很正常,玄月的意思是此刻他们不能移动,连毒人的特征也消失了,如此一来也就不能吓唬县令,很难出动官兵搜查。 魅月也凑过来查看情况,眉头紧皱“失去中毒迹象,他们只是普通的死人。” 任宁仔细盯着三人的额头,丝毫没有亮光,这才得出判断“恐怕只是暂时失去毒性,一旦月光普照他们又是杀人的恶魔!” 这个解释很恰当,众人表示赞同,他们只是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总不能拉着三人的尸体给县令看,那样绝对会被误认为杀人凶手。 “顾不了那么多了,总要去试一试!”任宁急匆匆的赶往县衙,玄月、魅月紧随其后,红月继续负责保护暗月。 行至县衙恰好看到女子击鼓鸣冤,县令却不闻不问想着置身事外。 “更夫已死,无需再等!”任宁冲进大堂,语出惊人。 这话让刘县令措手不及,愤怒的敲着惊堂木,大声喊道“堂下何人?见了本官为何不跪?” “我怕你受不起这一跪。”任宁语气生硬,最厌恶刘县令这种丑陋的嘴脸,男儿膝下有黄金,跪天跪地跪父母,区区一个县令没资格让任宁下跪。 “大胆刁民,给我拿下!” 任宁当着众多百姓公然不给刘县令面子把他气得吹胡子瞪眼,立刻来了怒意。 他若心平气和的跟任宁交流,任宁断然不会公然顶撞他,只可惜他开口就让任宁下跪,触了他的逆鳞。 得了命令旁边八名衙役手执水火棍,怒气冲冲的向任宁围了过来,没等他们动手一个鬼魅的身影呼啸而过,等衙役反应过来的时候手中的水火棍凭空落地,玄月距离刘县令不足一米的距离。 “县令大人我这兄弟不爱给人下跪,不知可否通融?”玄月的话还算客气,却蕴含威胁之意。 刘县令被玄月吓得出了一身冷汗哪敢说一个不字,结结巴巴道“少侠不妨说说更夫的死因,本官洗耳恭听!” 第二百八十章引蛇出洞 玄月虽没杀人,那鬼魅的身影足以用来威慑刘县令,跟任宁说话的语气恭敬了不少。 任宁速来都以计谋取胜,这次若不是暗月危在旦夕也不会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贸然出手,索性玄月解围。 “毒人!被毒人所害!”任宁一字一句的说到,为了让刘县令更好的理解详细的解释了一下毒人的特征,同时引出毒月这个名字,以及毒月企图统治南平县的野心。 他的这番说词立刻引起轩然大波,众人吓了一跳议论纷纷,有些感觉荒谬,有些觉得匪夷所思,有些感觉这是危言耸听,只有一小部分觉得任宁说的有些道理。 倘若玄月没有出场刘县令定会以扰乱公堂的罪名,甚至是妖言惑众的罪名缉拿任宁,眼下故意装出一副思索的样子“少侠不是本官不相信你,而是南平县向来太平,又得医仙庇佑怎会出现毒人?” 刘县令语气也不声生硬,却说得在理,容不得任宁反驳,除非他能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他的说法毕竟骇人听闻。 玄月看了任宁一眼,显然是询问接下来的行动,实在不行直接绑了刘县令,这也是江湖人士惯用的做法。 任宁知道玄月心中所想,摇了摇头说到“我们走吧!” “滚出南平县,滚出去!滚出去!”不少百姓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任宁,大声的喊道,不过看到玄月犀利的目光后稍稍收敛,任宁已经成为他们眼中的妖人。 “少侠,少侠,真的有毒人吗?”一名二十多岁的青年男子走到任宁身旁好奇的问道。 任宁看了这人一眼,激动的问道“你信我?” “大傻,跟爹回家。”青年男子刚要说话,却被一名中年男子打断,拉着他的胳膊使劲往回拽。 “不要,不要,我就想听毒人。”青年男子竟然坐在地上撒娇。 任宁摇摇头有些自嘲“妈的竟然是个傻子,怕是只有傻子才会信我吧!” 这看似有些戏剧性的询问,更加证明没人会信任宁的话,正所谓空口无凭,何况是这种关乎人命的事情。就连更夫的娘子都没跟上来问个究竟,足以见得此事在众人心中的荒唐程度。 “退堂!”刘县令拍着惊堂木,紧接着伸了个拦腰,看样子是要回去睡个回笼觉。 刘县令速来很少升堂,力争睡到自然醒。有这种习惯跟南平县的位置有关,渝州乃巴蜀之地,蜀汉争霸之时一度有天府之国的说法,然而后来逐渐没落,加上地势险要,交通不便利,慢慢淡出朝廷的重视。 于是这里的县令算是天高皇帝远,再加上南平县有神月庇佑,一片祥和的景象,刘县令的作用更小,他也落个自在,整日无所事事。 “谁?谁在后面?”进了内院之后刘县令突然感觉身后有个黑影,然后两眼一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已经出了县衙大门的任宁愁眉不展,再想不出办法暗月很可能死在今夜。 “我去施展魅惑术。”魅月愤怒的说到,她做事的方法简单粗暴,也不愿过多解释。 “再等等,万一失败我们处境堪忧。” 魅月的魅惑术的确玄妙,也不能保证万无一失,再者说南平县内鱼龙混杂说不准被人破掉,那时候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 “少侠,少侠,请留步!”身后一个清脆的声音,却是刘县令跑了出来,大声呼喊着任宁。 “好熟悉的声音。”这是任宁的第一反应,回过头来看到的分明是刘县令,不禁有些好奇。 “经过一番思索,本官觉得少侠所言极是,任凭少侠吩咐。”刘县令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竟然主动相信了任宁的话。 相比刘县令的态度,任宁更好奇他的声音,第二句话分明跟第一句话不同,任宁自言自语道“莫非是听错了?” 玄月推了推任宁示意急忙做出决定,好不容易等来这个机会可不能错失。 任宁这才反应过来,不在考虑那熟悉的声音,急忙说到“我需要官兵的配合。” 排兵布阵一两句话说不清楚,再加上需要引蛇出洞,在刘县令的邀请下几人进了内厅详细的讨论计划,期间刘县令一直注视着任宁也不插嘴,频频点头,时不时露出笑意。 “总体来说只有三步,其一贴告示,其二大力搜查,其三全力警备。”任宁用最后一句话做出总结。 第一步以县衙的名义贴出告示,如此才能得到百姓的信服,全城很快会传的沸沸扬扬,隐藏在暗处的毒月定会有所耳闻。 接下来就是大力搜查,根据任宁的猜测毒人很可能隐藏在南平县内,否则也不会凭空出现。倘若县衙派出两三百人挨家挨户的搜查,再抛出那名毒人定会让毒月恐慌,夜里多半会全力进攻。 这时百姓的安危很重要,二三百名官兵负责保护百姓安全,任宁他们趁机引出神月,如此一来既能粉碎毒月的阴谋还能救活暗月。 他们只是不清楚毒月究竟是什么身份,又为何会加入黑月铁骑,能不能为他们所用。 谈到这个话题魅月哑口无言,这些年她也没弄清毒月的真实身份,只知道毒月是个用毒奇才。 “计划周详,不错,不错!”刘县令点了点头,双手赞成任宁的注意,立刻命令师爷起草告示,并且盖上县衙印章。 告示内容如下: 蒙上天庇佑南平县素来风调雨顺物产丰盛,又得医仙相助南平县长治久安,然近日有毒人出现,性情残暴,杀人如麻,此乃毒月之阴谋,其野心勃勃妄想统治南平县。 遂集结县衙之力全力剿灭,忘百姓配合,一旦发现毒月行踪立即禀报,必有重赏。 告示内容简洁明了,不多时已经被誊抄了上百张,全部盖上县衙印章,卓令官兵进行张贴。 南平县面积不算大,一百张告示足以贴边每个角落,加上官兵动作不小很快引来百姓的注意,三五成群的围在告示面前仔细的读着每一个字。 “毒人?!” 看完告示内容百姓的反应不一,有些恐慌,有些淡定,不过全都知道了毒人的存在。 “听说了吗?最近有毒人出没。”几人小声的说到。 酒楼、客栈、茶馆,每个角落都在议论这个话题。 第二百八十一章毒人的踪迹 “毒人?”酒楼某个角落里有一名脸上泛着邪气的男子,一身黑衣,头戴黑帽,冰冷的说到“这个名字倒还贴切。” 说完立刻露出一副阴冷的表情“哼,神月,没想到你竟然找朝廷帮忙!” “咦?那名黑衣客官呢?”店小二疑惑的看着空空如也的椅子挠了挠头“我分明见他在这的?” “是你先不守信用,也别怪我提前出手了!”走在街道上的黑衣人身影飘忽不定,脸上除了愤怒还有阴冷之气,周围的路人甚至能感受到隐约的寒气。 此人正是毒月,年龄与玄月相似,三十左右,打扮跟暗月相仿,都是一身黑衣,不过脸上那股邪气是别人没有的。 “是谁走漏了风声呢?”又是一个神秘的眼神隐藏在角落里,白皙的脸颊上微微皱着眉头“莫不是老朋友来了?” 两百多名官兵办事效率还算不错,没用一个时辰已经把告示贴满每个角落,顷刻间整个南平县都知道毒人的存在。 不过告示没有对毒人有过多描述,免得人心恐慌,全当是给他们提个醒,睡觉的时候不要放松警惕。 贴完告示后已经到了正午,任宁却不能休息带着二百多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的走进大街小巷搜索。 任宁做事向来细致,单是搜索这一项又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搜索普通百姓家,如此可以瞬间轰动全城。 第二阶段搜索大户人家,按照任宁的猜测毒人很可能隐藏在那家府邸的下面,第三阶段抛出死尸定向搜索,当然这还需要玄月的配合。 经过一上午时间玄月已经探查到蛛丝马迹,也锁定了几个目标,到时候有官兵造势绝对够毒月喝一壶。 “有人吗?”任宁轻敲着大门,语气缓和的说到。 听到有人敲门一名老人从门缝里扒出投来,发现二百多名官兵吓了一跳。 任宁急忙解释“老人家莫怕,我们只是例行搜查而已,不会打扰您的正常生活。” 老人也懂礼数,任宁都这样说了没有拒绝的理由,开了大门“迎接”。 为了不扰乱来人的生活秩序任宁只带了不足十人进屋搜查,也没多大动作,几乎没打碎一碗一碟。 接下来的搜查更加随意,任宁甚至不去敲门,只是让官兵围在门口稍作停留,他知道毒人不会藏在普通人家,这完全是做给毒月看的。 这种搜查流于形式,很快结束,第二阶段正式开始。 同样是任宁带队挨家挨户的敲着朱红色大门,这些名门望族,富家子弟不愿受到惊扰,甚至想着抵抗,却被二百多名官兵的士气给吓到,也只能服服帖帖的开了大门。 由于地势限制,南平县交通闭塞,商业不算发达,没多少大户人家,任宁很快搜查了一多半。 眼看着太阳就要落山任宁有些焦急“玄月那家伙还没找到线索吗?” 贴出告示虽然能引起毒月的警觉,但拿不出些有价值的东西他并不一定会出手,任宁这一天都在等待玄月的消息,搜查只是为了掩人耳目。 “嗷嗷!”小月对着一户大门紧闭的宅子吼了几声,露出警惕的神情。 被恶狼咬伤后小月的嗅觉特别灵敏,曼陀罗花跟另一种气味铭记于心,这家宅子散发着极为浓烈的味道,甚至还掺杂着不少尸气。 玄月在门外仔细的观察,发现这户人家大门多日未曾开启,甚至是个荒宅,用来隐藏毒人再合适不过,再没确定毒月实力之前他也不敢贸然行动,急忙将这消息告诉任宁。 任宁带着二百多人浩浩荡荡的来到门前“踹开!” 两名官兵奋勇当先一脚把大门踹开,凄凉萧条的景象摆在众人面前,任宁大概看了一遍跟之前的齐府倒是有些相似。 院内的杂草丛生,足足一三尺高,大门上面布满蜘蛛网,甚至有几只蝙蝠从门缝里飞出。 “妈的又是个鬼宅,这是在考验老子的胆量吗?”任宁暗自骂了几声也壮了壮胆,带了一半官兵闯入荒宅。 宅内的房屋破旧不堪,门窗歪斜,甚至被风吹落了不少,前院内横斜的摆放着不少木材,也被杂草掩埋。 任宁命人仔细搜查不放过任何角落,并且大胆的闯入房间,屋内几乎没有什么摆设,一张布满灰尘的桌子,四把破旧的椅子,还有一张没有被褥的木床。 任宁知道毒人不可能摆在外面多半在密道里,于是命人敲击地板、墙壁企图听到不一样的声音。 “死尸!床下发现一具死尸!”一名官兵匆忙的禀报,脸上还有几分惊恐。 任宁也表现出慌乱的样子立刻来查看,分明是昨天死去的更夫,紧接着又有两具尸体在其他房间找到正是那两个毒人。 这都是任宁的计划,三具尸体早就装进麻袋混迹在官兵中,闯入荒宅后趁机塞进床底下,给人造成一种假象。 “他们究竟是谁?竟能找到这里!”角落里的一双眼睛始终盯着任宁跟玄月,露出一股浓烈的杀气。 找到三具尸体后搜查更为仔细,很快到了后院,中间一口被杂草遮挡的枯井立刻引起玄月的注意。 “毒人就在下面!”玄月肯定的说到。 小月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枯井旁边有些被动过的杂草,分明是那两个毒人留下的痕迹。 “继续搜!”任宁大声喊着,唯独绕过那口枯井,他知道这是毒月的禁地,一旦触碰很可能引起毒月的强力反扑,到时候很可能谁都走不了,凡事给别人留点余地,也是在帮自己。 并且一旦任宁发现这些毒人尽数灭掉后神月也就没有出场的机会,暗月照样不能得救。 当官兵靠近枯井的时候暗中隐藏的那个眼神杀气腾腾,眼看着就要出手,索性任宁故意绕开。 “妈的又没有收获!”任宁大声骂道,故意露出一无所获的表情,不耐放的说到“走,赶快去下一家!” 就这样浩浩荡荡的部队从荒宅离开,出了门的那一刻任宁吓出一身冷汗,他能猜到毒月就在暗处,随时都能要他性命,刚才分明上演了一出踩钢刀的好戏。 “围起来!一只苍蝇也不能飞出来!”逃离毒月的大本营后任宁厉声说到。 第二百八十二章围攻毒人 任宁已经确定这家荒宅下面藏着大量毒人,一旦月光升起它们也将出来作乱,为了把损失降到最低只能将荒宅包围,当然这些官兵的性命堪忧。 “既然你们这么着急想见毒人大军,那就遂了你们的愿。”黑暗中的眼神再次露出杀气,静静的等待着月光。 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任宁料定毒人今夜有所行动,为了把伤亡降到最低提前通告全城日落后不得出门,总之整个南平县陷入恐慌之中。 “过了这个晚上一切都会太平。”任宁如此告诫这自己,也说给旁边的官兵听。 眼看着夕阳西下任宁有些焦急,再次确认“工具都准备好了吗?” “少侠放心,已经按照您的吩咐准备妥当!”官兵恭敬的回答道。 他们之所以对任宁恭敬一来是刘县令的要求,二来任宁凡事亲力亲为从不退缩,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给了他们不少好处。 “封门!”大宁大声喊道。 说完两名官兵拿着婴儿胳膊粗细的铁链将大门牢牢拴住,并且还纷纷四人用力拉着,除非大门被损坏否则从里面绝对打不开。 “暗月的情况怎么样?”任宁还不忘关心暗月的生死,这也是他们寻找神月最主要的目的。 玄月刚刚回了客栈,带回最新消息“最多能撑过今晚。” “也就是说天亮之前不仅要抵御毒人的进攻,还要找到神月的行踪?”任宁语气低沉的说到,内心倍感压力,说到底这一切都是他的猜测,毒月未必制造了毒人大军,就算有也未必就在荒宅之内。 “入夜了。”旁边的魅月提醒道,曾经杀人不眨眼的她也露出慌乱的神情,她对毒月始终存在忌惮。 任宁点点头看了看东方还未升起的明月,又紧张了几分。 魅月的出现立刻引起角落里那个眼神的注意,不由的露出一丝愤怒“学了本魅典就想与我抗衡?简直是不自量力。” “镗。”铜锣声响起,更夫扯着清凉的嗓子喊道“一更天!” 这个更夫是任宁特意安排的,主要为了给他们报时,离着荒宅有一定距离,相对比较安全。一声铜锣代表一更天,也就是晚上七点,距离月亮升起没多长时间。 大概又过了半个时辰,东方那一轮皎洁的月光终于露出白色肚皮,幽暗的夜空变得稍稍明亮,黄宅内顿时散发出一股逼人的尸气。 “要来了!”玄月警惕的说到,旁边的小月已经露出锋利的牙齿,恨不得立刻出击,很显然是黄宅内有了动静。 “吼吼!”一阵阵沉闷的叫声从后院的枯井内传出,整个荒宅都笼罩在阴冷的气氛中。 枯井内缓缓冒出一些黑色气体,围绕着井口盘旋,月光照耀下黑色气体竟然泛起银白色的光芒,显得格外瘆人。 “吼!”伴随着一声凄惨的叫声枯井内跳出一个漆黑的身影,口吐着黑气,整张脸都是青色,唯独那锋利的牙齿泛着白光,额头上的小树苗一闪一闪。 “吼吼吼!”恐怖的叫声接连不断,井口外的毒人越来越多,不一会竟然聚集了一百余众,额头上的小树苗有规律的闪动。 成群的毒人站成五排面对着身体上泛着邪气的男人,竟然有种俯首称臣的意味。 男子挥了挥手身形立刻消失,百余名毒人向着大门缓缓走去,每走一步都发出极为恐怖的声音。 离的大门进了这声音传了出来,立刻引起不少官兵的恐慌,双腿不停颤抖,眼看着就要被吓跑。 就在这个时候一股沁透心脾的琴声响起,任宁回头一看分明是林湘儿抱着古琴缓缓而来。 “你怎么来了?”任宁焦急的问道,他可不想让林湘儿置身险境。 “我要跟你共进退。”林湘儿一边说着一边弹琴,琴声悠扬清澈,正是《高山流水》,比起萧语诗当年在醉春楼抚的那曲更有韵味。 优雅的琴声完全掩盖住毒人恐怖的嘶吼声,官兵内心的恐惧渐渐消散,纷纷斗志昂扬,等着与毒人一较高下。 “咚咚咚!”大门被猛烈的敲击,门框微微颤抖,房梁上落下不少灰尘,门外的铁链铃铃作响,四名官兵一侧两人,使劲拉着。 “咚咚咚!”敲击声越来越重,整个大门都在晃动,铁链一度被撑开,官兵立刻由四人变为六人,然后是八人、十人……如此才勉强的抵御毒人疯狂的攻击。 “在那!”不知谁喊了一声,众人视线立刻聚集在院墙上,几十只泛着青筋的利爪突然出现,接着是狰狞恐怖的头颅,张开恶心的大盆大口,嘴里还不停的流出粘液。 “瞄准眉心!放箭!”任宁大声喊着。 任宁虽未弄清楚毒月用了什么毒却能猜出跟月光还有眉心的小树苗有关,于是大胆想象一旦毒人的眉心被击中很可能恢复原状。 “咻!”任宁的手弩发出第一箭,不偏不倚的射在一只毒人的眉心上,毒人似乎露出痛苦的表情,小树苗也消失了光芒。 “成功了?”任宁自己都不敢相信,这未免过于简单。 一击命中官兵也来了信心,纷纷拉动弓弦射向毒人,有些箭法好的正中眉心,也有些箭法不好的偏离了方向,总之被射中眉心的毒人都停在原地。 “吼!”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声,竟是毒人拔掉眉心的弓箭,伤口没有流出一滴鲜血,小树苗再次发出亮光,并且看起来更加疯狂。 “出击!”任宁再次下放命令,上百名士兵四人一组,纷纷扛着木桩疯狂冲击,硬生生把毒人从院墙上撞下去,等待下一波冲击。 任宁只带普通刀剑伤不了毒人,也只能用这种方法进行控制,一旦撑到天亮就算胜利。 就这样双方僵持不下,毒人不停的爬上院墙,又不断的被士兵撞下去,敲击大门的毒人短时间内也无法冲破铁链这层防线。 “二更天!”更夫大声喊着,相应的敲了两声铜锣,也在告诉所有人距离五更还有三个时辰。 “暗月,一定要撑住!”任宁自言自语,却是担心到极点。 第二百八十三章神月登场 “三更天!”敲完三次铜锣后更夫继续大声喊着,城中百姓多半已经睡去,也只剩下家里的男子苦苦支撑着,总不能等毒人冲进来都不知道。 “不好了!不好了!”红月急匆匆的离开客栈跑了过来,上气不接下气的说到“暗月……暗月的毒素已经进入心脉了!” “什么?”任宁同样焦急万分,误以为这是宣布暗月无药可救的标志。 “一个时辰,我们还有一个时辰。”玄月迫切的说到“神月曾说过毒素扩散一个时辰内他能就醒,超过一个时辰他也无能为力。” “神月,你赶快出来!”任宁大声喊着,声音中带着几分恳求,暗月之所以毒素攻心完全是为了救他,任宁对暗月一直有所愧疚,并且没有他也无法救出秦宏跟绝情。 足足两个时辰毒人仍没踏出荒宅一步,隐藏在暗中的毒月有些焦急,看了看当空的皓月,眼神中流露出杀意“区区雕虫小技也想拦住我的毒人大军。” 任宁知道毒人的可怕,在没弄清楚毒月实力之前他一直拖延时间,期盼着神月快些出现,不曾想毒月也是在拖延时间,只有皓月当空毒人的力量才最强大,也就是说之前是跟任宁闹着玩的。 “出来吧!”毒月对着枯井底部轻声喊道,并且洒了大量黑色杜粉。 “蝦!蝦!”更为恐怖的声音从井底传出,三个黑色身影如同鬼魅凭空出现在毒月身边,完全没有臣服的意思。 此三人身材都不算魁梧,却散发着一种特有的气质,眼神空洞却又深邃,面色铁青却又不失威严,灵活程度与常人无异,跟普通毒人有着天壤之别。 “不好!有高手!”魅月警惕的说到,她分明感受到荒宅内散发出逼人的香气,也就是说对方服用大量药物,多半是高手。 玄月也感受到不寻常的气息,警惕的说到“三名,怕是有三名高手!” 任宁没那么好的感知能力只是跟着着急,命令官兵提高警惕,发生任何变故都不要慌张。 “咔!”大门传来不一样的声音,仔细观察分明是出现裂痕,一直干瘪有力的爪子将其直接穿透。 “退!”任宁大声喊着,他知道铁链再也起不到任何作用,这几名官兵情况危急。 凄惨的一幕还是发生了,没等十名官兵撤退大门已经被无情的撕裂,一只动作灵敏的毒人出现在他们面前,毫不留情的捏碎两人的头颅,紧接着又穿透两人的心脏。 另外六名官兵吓得屁滚尿流,打着滚回到任宁身边,总算是保住了性命。 四名死去的官兵额头上立刻泛着白光成为毒人大军的一员。 “怪物!怪物!”见状后官兵们再也无法保持冷静,林湘儿疯狂抚琴,指尖溢出丝丝鲜血也不敢停止。 “是我对不起你们。”四名官兵的死任宁难辞其咎,万分自责,鼓起勇气冲向这名毒人。 靠近后任宁才觉得有些冒失,他没有半点对付毒人的办法,手弩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更恐怖的是这名毒人竟然凭空消失了。 “小心!”眼看着毒人的利爪就要穿透任宁的胸膛,红月急忙挥动九节鞭,不偏不倚的刺穿毒人眉心。 任宁吓出一身冷汗趁机逃跑,片刻停留后毒人抓住红月的九节鞭疯狂拉拽,不得已之下红月必须加入战场。 于此同时又有两名身形诡异的毒人冲出院墙,毫不留情的杀了十人,其余士兵纷纷退让,集中在一起。 这两名毒人与第一人实力相当,全都是毒月的精英,为了确保官兵安危小月跟魅月立刻出手,纷纷选准自己的对手。 大门被破后上百名毒人一窝蜂的冲了出来,场面一度失控,但是这些恐怖的面孔也够官兵喝一壶的哪还敢主动攻击。 “渔网阵!”任宁临危不乱大声喊道。 官兵们也意识到害怕不是办法,只有奋起反击才有生路,急忙拿出准备好的渔网,四人一组将渔网张开铺在毒人头上,然后用力下拉暂时控制住他们的动作。 这些渔网不是普通渔网,全部由粗麻绳编制,牢固无比,专门用来对付毒人,也就是任宁所谓的“工具”。 被罩住之后毒人胡乱挣扎,甚至互相残杀,行动暂时受限,众人这才松了口气。 然而红月他们这边的战场并不轻松,变化莫测的九节鞭竟然伤不到毒人分毫,甚至接连被毒人抓住,用力的拉扯,红月的身体被甩出不止一次,甚至狠狠的撞在墙上受伤不轻。 小月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一顿撕咬之后没在毒人身上留下任何伤口,自己却有多处被抓伤,除了变得更加残暴之外没什么用处。 魅月拳脚功夫不怎么强,想着施展魅惑术,然而曼陀罗花粉对毒人起不到一丁点用处,自己差点中毒,只能节节败退。 这几名毒人的实力与红月他们相当,不过全身没有痛楚,并且体力不会消退,于是有了优势,眼看着三人就要败下阵来。 “妈的老子跟你们拼了!”任宁接连扣动悬刀,三支弩箭射击与魅月交战的那个毒人,对方根本没有闪躲的意思,全当扎了三根银针。 这三支弩箭也起到一定的效果,帮着魅月勉强的支撑下来。 玄月耳朵微微颤动,向四周扫视了一眼,面色沉着冷静,丝毫没有危机感。 “玄月殿下,麻烦您闪开,别挡着我的视线。”任宁阴阳怪气的说到,分明在职责玄月袖手旁观。 至今为止他从未见过玄月的实力,只是听红月说他不懂武功,既然不懂武功为何有这种惊人的速度。 玄月也不生气,而是大声喊道“神月给我滚出来,否则下次见了打断你的腿!” 此话一出立刻引起任宁的注意,听他的意思神月分明就在周围,只是迟迟不肯现身罢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名身穿紫色长袍的青年男子缓缓走了出来,还不忘笑着说到“玄月大哥莫生气,小弟这就给您赔不是。” 第二百八十四章医术高超 面对毒人的疯狂进攻玄月跟紫衣男子看上去一点也不慌张,竟是开始寒暄起来。 “你小子不会真想等我们被毒人杀了之后才出来吧?”玄月阴阳怪气的问道,自然是在责备紫衣男子。 任宁还是第一次听到玄月用这种语调跟人说话,显然是无话不谈的知心好友,也大概判断紫衣男子正是玄月口中的神月。 “玄月大哥说的这是哪里话?区区毒月怎么是您的对手?”神月同样是笑着说道,看样子没有丝毫吹捧的意思。 “二位大哥赶快出手啊!”看着红月他们节节败退任宁焦急的喊着,恨不得自己冲上去,只可惜他没那实力。 神月面对玄月还是一副笑脸,转身看着毒人立刻变得冰冷,迅速来到红月身边拿出一株干草在毒人面前晃了两下,毒人竟然感到恐慌,接连后退。 “拿着,这是医草专治毒人!”神月一边解释一边把医草交给红月。 红月的危机解除后神月又分别把医草交给魅月、小月。 魅月毕竟是毒月的弟子,善用毒术,不由的对神月产生一种恐惧,最终还是接受了他的医草。 小月神情更为浮夸,见了神月后竟是向后退了几步,乖巧的叫了两声,绝对比面对毒人的目光更加恐惧。 “拿着,不然神月哥哥给你吃药了。”神月装出一副严肃的表情,吓得小月浑身颤抖,也只能用利爪握着医草不停的对着毒人挥舞。 任宁听玄月说过小月的身世,本以为他见了神月是一种恭敬的态度,怎么是一种恐惧,两人之间肯定还有很多任宁不知道的事情。 有了医草帮忙三人省了不少力气,毒人像是见了克星一样,频频退后。 “神月大哥,能不能给我一株医草?”任宁嬉皮笑脸的说到,自然是怕有毒人靠近自己,保命才是最重要的。 神月看了看任宁眉头紧锁,好不情愿的拿出一株医草说到“这是最后一株,千万不能损坏。” “那是,那是。”任宁点头哈腰,有求于别人态度总要客气些,然而当他接过医草的那一刹那恨不得杀了神月。 他所谓的医草分明就是艾草,满大街都是的艾草,别说是一株就算一车任宁也能买到,神月分明是在为难自己。 任宁强压着内心的怒火没有发作,毕竟还要很求神月出手医治暗月。 “红月,你们在这守着,千万不能让毒人闯出去,我带神月去客栈。”任宁大声喊道。 医草也只是起到恐吓的效果,不能彻底击败毒人,还需他们几人寸步不离的贴近,决不能让毒人离开,所以说红月他们有必要留在这里。 玄月大概的把暗月的情况给神月介绍一番,自己选择留在这里,颇有一种压阵的感觉。 任宁一直看不透玄月的实力,方才神月又说出那样的话,也就是说玄月很可能隐藏了实力,就连黑月铁骑也不知晓。 有玄月坐镇,医草帮忙任宁也不担心红月他们的安危,带着神月急忙赶往客栈,林湘儿也仅仅跟在身后。 荒宅离着客栈不远不近,用了大概一刻钟时间,任宁知道如果神月放开速度的话可以节省三倍时间,从他的表情来看信心满满。 进了客栈后暗月躺在床上奄奄一息,护心丹的效果早已消失,胸口附近聚集了浓烈的黑气,然后随着血脉扩散到全身,编织成网状纹路。 神月见了暗月之后表情立即变得凝重,不似方才的嬉皮笑脸,这也是他专业素养,不会拿病人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神月先是掏出一颗黑色药丸塞进暗月嘴里,胸口处立刻散发出金色光芒,比起护心丹效果更佳,只是黑气已经很顽固不停的与金色光芒作斗争。 接着神月又掏出一块鹅卵石般大小的白玉,散发着温润的光芒,白玉上洒满米酒用火引燃出现淡蓝色的火焰。 神月手上沾了些凉水然后用力握住燃着火焰的白玉,接着放在暗月胸口,沿着黑色血脉向四周推拿。 毒气似乎惧怕白玉,急速向血脉边缘奔跑,白玉则快速追击,最终在血脉末端相遇,此时整条血脉内的毒气全部凝结于此形成实质性的黑色,甚至散发着黝黑的光芒。 神月立即插入一根银针,将毒气封锁,接着又用白玉推拿下一条血脉,如此反反复复少说用了半个时辰,上百条血脉中的毒素全部被封锁。 期间淡蓝色火焰熄灭了不下十次,全部重新点燃,神月双手不停蘸凉水,脸上表情痛苦不堪,汗水不停低落,林湘儿毕竟是女子心思细致拿着毛巾为他擦拭汗水。 温润的白玉隐隐散发着黑色的气息,看样子吸收了不少毒素,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净化。 暗月全身的毒素凝结成上百个黑点,全部集中在血脉末端,包括指尖、手掌、脚掌…… 每个黑点旁都有一根银针,神月再次用火烘烤着每一根银针,双手猛然间加快速度,一化十,十化百,总之看的任宁眼花缭乱。 “无影手?”任宁吸了口凉气,想着武侠小说中的功法。 当神月双手停下来的时候分明拿着上百跟银针,暗月的身体犹如装满水后被扎了无数小孔的气球不停的喷出黑色毒血。 银根留下的伤口虽小,但是上百根也足以让暗月流血而亡,不过银针经过神月的烘烤,极小的伤口快速愈合,等黑血流干后伤口已经完全愈合。 这些繁琐的步骤神月几乎是一气呵成,这才松了口气“终于好了。” “完事了?”任宁有些疑惑的问道,此刻暗月根本没有苏醒的迹象,不过呼吸变得平稳。 神月一边喝着茶水一边摇头“还没有,还差最后一步。” “还差哪一步?”任宁焦急的问道。 他恨不得暗月立刻醒来,凭借暗月强大的实力绝对能砍掉毒人的头颅彻底将其杀掉,也不用靠着医草来勉强支撑。 “休息。”神月淡淡的说到“没准是明天早晨,没准是七天之后,没准是一个月后,总之他会醒来的。” 这个不负责任的回答让任宁很无语,得知暗月平安无事他还是比较欣慰,于是不跟神月计较。 “我怎么可能让暗月去杀掉他们。”神月暗自说到,显然隐藏了不可告人的秘密。 第二百八十五章暗月苏醒 “五更天!”更夫敲了五下铜锣后长长的舒了口气,毒人危机终于解除,他也可以回家放心大胆的睡觉。 红月他们跟毒人一直僵持不下,既不能取胜也没让毒人逃走。 荒宅内的毒月观察着外边发生的一切,阴冷的笑道“神月,就算你能研制出解药又能如何?终究解不开这个心结!” 看着月光就要落下毒月急忙呼唤毒人回府,三只实力强大的毒人不顾医草的味道瞬间冲到渔网面前,疯狂的将其撕裂,上百名毒人被解救出来,浩浩荡荡的回了荒宅,官兵们恨不得赶快送走他们,哪还敢阻拦。 “按神月的本事救活暗月估计用不了一刻钟时间。”玄月暗自想着,无奈的摇摇头“看来他还是无法释怀。” 毒人退去红月他们同样松了口气,持续了一晚上的战斗让他们疲惫不堪,甚至有晕厥的迹象,就连小月都气喘吁吁的有些虚弱。 “撤退!撤退!”说话的竟是刘县令,以往睡到自然醒的他今日五更已经出门,还不忘关心官兵与毒人的大战情况,简直就是脱胎换骨。 官兵得到命令急忙返回,只是可怜了死去的那十几人。 刘县令竟然豪爽的拿出一千两银子作为抚恤金,死去的官兵家属均可获得一百两银子。 这些银子虽然不能换回官兵的性命,却能让他们的妻儿过上不错的生活,总算是最后一次为这个家庭付出了。 刘县令这一举措深得人心,官兵的怨言少了很多。 原本任宁是想去荒宅帮忙的,不过听到五更的响声,倒头就睡,还是林湘儿将他重重的身体拖上床。 红月他们也带着疲惫的身体回了客栈,同样是倒头就睡。 只有玄月保持着清醒,小声的跟神月进行交谈。 “那几人,莫非……”玄月神情严肃的问道,根据他的观察大概猜出神月所想。 “没错,就是他们。”神月点点头,他与玄月之间从来没有秘密,这次也不打算隐瞒如实的说到。 玄月思索片刻眼神坚定的说到“好兄弟,我支持你!” 五更相当于凌晨三点,这时候入眠大多睡到巳时,再加上他们心里装着事很可能辰时醒来,然而任宁却足足睡到午时。 若不是门外吵闹的声音估计还能睡上两个时辰,醒来后任宁觉得头痛欲裂,全身晕沉沉,思想有些迟钝。 “我这是怎么了?”任宁还是第一次有这种感觉,没有丝毫病症只是单纯的感觉疲惫,晕厥。 “什么味道?”任宁嗅到一股淡淡的香气,想着通风却发现窗户紧闭,甚至拉着窗帘,分明是睡觉的环境。 打开窗户后任宁立刻感觉心情舒畅,精神抖擞,这才发现桌子上燃着一支熏香,惊奇道“迷魂香?是谁给老子下了迷魂香?” 这个时候房门也被打开,玄月一脸笑意的走进来“这可不是迷魂香,而是神月看你疲惫,专门准备的安神香。” 任宁的确感觉神清气爽,不由的生出感激之意,他却总觉得有种怪怪的感觉。 为了让任宁休息燃了安神香本无可厚非,不过在毒人出没的紧要关头浪费时间用来休息显得有些不合道理。 任宁看了暗月一眼,发现他呼吸均匀,面色红润跟常人无异,早就应该醒来。 这个时候神月带着笑意走了进来,开口问道“任宁小兄弟这一觉睡得可好?”说完还不忘将安神香熄灭,不论是表情还是动作毫无破绽。 “多谢神月大哥关心。”出于礼仪任宁客气的回答道,紧接着又问道“神月大哥可有破解毒人的方法?” 任宁习惯了这种开门见山的问法,不给别人准备的时间,从而降低说谎的可能。 神月微微一笑,看样子早就做好了准备,转而变得严肃“昨日见到的三只毒人并不是最强大的,毒月手中还有底牌,到时候医草也起不了作用。” “还有更强大的?”任宁简直难以想象,立刻想到暗月“暗月呢?如果暗月出手呢?” 他们最初的目的是找到神月救活暗月,如今这个目的已经达到了,任宁却不想眼睁睁的看着南平县的百姓死于非命,换句话说是任宁迫使毒月提前出手。 “暗月的话……”神月支支吾吾的说到“或许还有点可能,不过他还没有醒来。” 任宁总感觉神月有事情瞒着自己,就连玄月说话也怪怪的,不似平日那么爽朗。 “红月他们呢?”任宁自知得不出什么结论于是换了个话题,他大概的猜测红月跟自己一样还在熟睡。 “咚咚。”一阵敲门声响起,红月轻声说到“我可以进来吗?” 自从上次任宁光着膀子给红月开门后,红月养成了敲门的习惯,任宁一直好奇,为何红月不敢看到男人的身体。 任宁回头看了看暗月计上心来,缓缓走到门前,故意解开衣服上的扣子,裤子也往下拽了不少,总之看上去衣衫不整。 “来了,来了。”任宁故意揉了揉眼开了房门。 “啊!”先是一声尖叫,接着就是一脚,狠狠揣在任宁的胸口,还不忘补充一句“流氓!” 这一脚力度不小,任宁感觉胸口有些发闷,竟是直接飞出好几米的距离,不偏不倚的落在暗月身边,胳膊肘狠狠的撞击在暗月的胸口上。 “噗!”胸口被撞击后暗月吐了一大口黑血,奇迹般的睁开了眼睛,疑惑的看了看倒在地上的任宁“恩公你这是怎么了?” 自任宁帮助暗月杀掉狄广之后已经成了他的恩公,这种称呼表示出对任宁的尊重。 “醒了!暗月醒了!”任宁欢呼雀跃,还不忘解释“原来暗月被一口淤血压着胸口。” 这话立刻引来众人的注意,红月也不在乎任宁的穿着,急忙跑进房间,神月跟玄月相互看了一眼说不上是高兴。 任宁始终观察着二人,暗自说到“果然有问题,毒都能解怎会看不出暗月有淤血没有排出?” 任宁不懂医,只是觉得神月说法有些离奇,于是产生怀疑,恰好想到神月给暗月排毒血的场景,大胆的猜测暗月心中有淤血,这才故意利用红月那一脚顺理成章的唤醒暗月。 第二百八十六章神月的秘密 “你感觉身体怎么样?”任宁急迫的问道,倘若暗月身体虚弱,那么提前将他唤醒也没什么意义。 暗月尝试着自己坐了起来,接着下床站在地上,甚至挥动胳膊打了两拳,满脸兴奋“我感觉神清气爽,体力恢复了八九成。” 一般来说解毒后体内还会残留不少毒素,需要精心修养,暗月却没有一点虚弱,任宁不得不佩服神月的本领,转身问道“暗月已经醒了,是否可以跟毒月一战。” 神月没有立即开口,玄月代为回答“任宁兄弟,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眼下最紧迫的是救出太子,而不是在这白白牺牲。” 玄月故意提到秦宏的名字,这也是任宁的软肋,由此可见玄月对任宁的了解。 任宁看了看天色严肃的回答“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南平县百姓被毒人杀掉,最后一晚,这是最后一晚,明日一早我们便出发。” 神月自知拗不过任宁这才开口“毒月以曼陀罗花跟死藤为药引,炼制出操控尸体的毒药,要想破解必须找到与之相克的药材,眼下我也只知道破解曼陀罗花的医草。” 神月的描述跟他们的猜测几乎吻合,不过死藤这个名字还是令人听了发寒。 “死藤?我怎么没听说过这种植物?”任宁疑惑的问道,抛开解药不说,任宁也想听听这种植物。 神月冷冷一笑“别说是你,整个炎朝也没几人见过,这种植物乃毒月亲自培育而成,依靠吸食死人身上的尸气而生,恐怖至极。” 听到这个名字任宁已经感到恐怖,再加上它的生长环境让人不寒而栗,同时恍然大悟“怪不得毒人额头上都有一颗小树苗,恐怕正是死藤。” 神月点点头道“没错,正是死藤,死藤的毒性借助月光在尸体内蔓延,这也是他们得以行动的原因。” 如此一来所有疑惑解开,除了恐怖一词任宁还真不知道要用什么来形容死藤,于是试探性的问道“万物相生相克,即便死藤也不会例外。” 神月素来跟毒月齐名,既然这是毒月研制出的毒药,神月应该有破解之法,否则也不会受到众人爱戴。神月也不想隐瞒“的确有于是相克的植物。” “什么?”众人异口同声的问道。 “彼岸花,一种生长在阴阳交界处的植物。”神月语气神秘的说到。 若不是看了些玄幻小说,甚至百度过彼岸花的由来,任宁绝对跟红月他们一样吃惊,此刻他只想骂街“妈的你以为老子傻吗?竟然说出这些子虚乌有的东西,分明就是不想与毒月为敌!” 这话任宁是在心里说的,强忍着愤怒挤出一个微笑“神月大哥,距小弟所知这彼岸花是虚构之物,并不存在。” 任宁说出这话神月有些惊讶,彼岸花的确是他在古书中看到的一种虚构的植物,没想到任宁竟有所耳闻,只能故作镇定的说到“如果你找不到彼岸花我们天黑之前就出发。” 这句话极不负责,丢给任宁一个虚构的名字让任宁去寻找,摆明了不想帮忙。 “你!”任宁气的咬牙切齿,也不知如何反驳,总不能绑着神月去荒宅剿灭毒人,换句话说他还没有绑架神月的本领。 任宁也不会傻傻的去寻找彼岸花,而是征求了一下众人的意见,除了林湘儿、暗月没发表意见之外众人都决定天黑前出发。 这个结果在意料之中,任宁无话可说,也只能怀着沉重的罪恶感,或许过了今晚这座城将被毒人统治,不再有活人的气息。 此时此刻县衙内的官兵还在操练,准备应对晚上的毒人,刘县令亲自坐镇,时不时看着四周似乎在等什么。 “倘若今日你们不来休想找到泥黎谷的入口!”刘县令脸上露出一丝狡黠,看样子猜到任宁他们在讨论什么。 县衙内的某个角落里分明绑着一名男子,跟刘县令长相一般无二,嘴里擦着破布,说不出一句话,暗自喊着“放我出去,放我出去!” “过了今晚你就自由了。”刘县令走到此人身边说到。 一下午时间任宁的内心承受巨大的痛苦,最终还是决定天黑之前离开,没有神月的帮忙留下来绝对是自寻死路。 时间总不遂人愿,你越希望它快些偏偏过的很慢,越希望慢些又过的很快,正当任宁绞尽脑汁想办法的时候天色渐渐暗淡。 “我们走吧!”玄月提醒道,已经在门外准备好四辆马车。 如今他们的队伍逐渐壮大,由起初的任宁、红月、林湘儿扩展到玄月、小月、暗月、魅月跟神月。 “吃完饭再走吧。”任宁恋恋不舍的说到。 毕竟太阳刚刚落山,距离月光升起还需要一段时间,玄月没有拒绝任宁的请求,留在客栈吃最后一顿晚餐。 任宁放慢了吃饭的速度故意拖延时间,眼看着月光就要升起玄月直接拉着他上了马车,飞奔着出了城门。 东方那泛着微白的月光渐渐升起,散落在大地上,给人一种幽静的感觉,百姓急忙关了房门蜷缩在角落里等待着灾难的来临。 “父亲,毒人会杀进来吗?”一名五六岁的小男孩依偎在父亲的怀中充满恐惧的问道。 男子摸了摸小男孩的头轻声说道“不会的,有官兵护卫再加上那几名少侠相助毒人不会冲出来的。” 小男孩用力的点点头,却分明看到窗外一只恐怖的利爪,接着悲惨的一幕发生了,毒人撕裂门窗毫不留情的终结了这一家三口的性命,毒人大军也增加了三人。 得知神月离去毒月变得肆无忌惮,月色刚刚升起已经驱动了毒人大军,三名高手轻而易举的突破封锁,数十名官兵殒命,最终还是眼睁睁看着他们闯入普通人家。 “吼!吼!” 毒人的吼声传遍南平县每个角落,无辜的百姓遭受着有史以来最大的劫难,尖叫声、嘶吼声不绝于耳,整个南平县犹如人间地狱。 “神月,你输了!你终于输了!”毒月放声大笑,哪是为了统治南平县分明是想着赢过神月! 第二百八十七章神月的苦衷 这一夜南平县城门没有关闭,无数百姓受不住内心的恐慌跑出城来,即便丢弃了家园也不至于沦为毒人。 任宁跟红月坐了一辆马车,黑星在前面拉着,看着百姓流离失所的样子任宁再也忍不住了“黑星回去!” 黑星似乎一直在等这个命令,调转车头疯狂的飞奔,任宁不想让红月为难,竟是一把将他推了下去。 “就算是死,我也不能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任宁大声喊着,算是给玄月他们一个交代。 红月急忙挥动九节鞭拴在马车上,借力重新上车,严肃的跟任宁说到“上次我没有逃避,这次也不会弃你而去!” “好兄弟!”任宁搂着红月的肩膀兴奋的说到,这一路上总算是交了红月这名兄弟。 暗月身形快如闪电,飞速上了任宁的马车“我的命都是恩公的,怎会畏惧区区毒人!” “这小弟弟还真是让人头疼。”魅月同样调转车头,就算她不这么做林湘儿绝对会独自下车追随任宁的脚步。 如此一来也只剩下神月跟玄月那辆马车无动于衷,小月站在地上左顾右盼,既想着回去帮忙又怕玄月生气。 “神月有些事情你无法逃避。”玄月表情严肃的跟神月说到“这一切皆因你而起。” 神月低着头自知罪责深重“这的确是我跟毒月约定好的最后一战,可我万没想到毒月召唤出他们几人。” 神月跟毒月交手多年未分胜负,于是两人约定最后一战,既然是最后一战必定增加赌约,竟以南平县数万人的性命作为赌注。 毒月扬言要统治整个南平县,神月则要粉碎他的阴谋,失败者从此隐退江湖。 为了这一战毒月准备了几年时间,最终研制出控制尸体的方法。 作为老对手,神月猜到毒月的阴谋,甚至想到了破解的方法,却不料毒月竟召唤出令神月恐惧的四人,也顾不上胜负急忙逃跑。 “既然你下不了决心,那我便帮你做决定!”说完玄月调转车头追着任宁而去,小月欢快的跳上马车,却躲在角落里,丝毫不敢靠近神月。 进城之后任宁看到一只毒人正要闯入一户人家,手里的长剑猛烈挥动毫不留情的砍下他的头颅,头颅掉落后毒人竟然还能转身,利爪死死地掐着任宁的脖子。 红月立即挥动着九节鞭将毒人的利爪斩断,无头尸体这才倒下,再也不能动弹。 任宁早就猜到砍掉头颅可以对付毒人,只是没想到头颅被砍掉后毒人还能运动一段时间,险些丢了性命。 红月他们的加入使得战局扭转,锋利的九节鞭拧掉一个又一个脑袋,还不忘在他们胸口上留个窟窿,完全是黑月铁骑的行事作风。 暗月实力比红月强了不少,挥动手中短剑竟是直接把毒人劈成两半,效果更佳明显。 小月也加入战场,为了提高杀伤性特意佩戴了钢铁手套,接连不断的撕裂毒人的头颅。 不多时已经有数十名毒人倒地,任宁大概数了一下街上的毒人还有一百余众,也就是说已经有不少百姓变成了毒人。 “赶快去荒宅!”任宁大声喊着,他知道此刻荒宅正在进行血拼,如果不去制止恐怕杀掉毒人的速度还不如新增毒人的速度快。 “杀!决不能让更多毒人跑出去!”荒宅门外刘县令亲自指挥。 二百多名士兵已经剩了不足一半,并且全身沾染了鲜血身体破烂不堪,随时都有可能死去,然后变成毒人。 “你是何人?”毒月终于现身,见了刘县令后有些吃惊,据他了解刘县令贪生怕死怎么可能亲自指挥,如此也使得毒人扩散的速度大大减缓。 “逆徒,你竟然忘记我是谁?”刘县令的声音变换,就连相貌也在急速变化着。 “师父?你是师父?”毒月惊恐的看着刘县令,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正当毒月惊恐的时候任宁一行突然出现,暗月找准目标如同闪电般冲向毒月“去死吧!” “镗!”毒月的短剑撞击在一只干瘪的利爪上,分明是一只毒人高手挡在毒月面前。 见了任宁他们出现刘县令相貌又恢复原状,声音清凉的说到“你们终于来了!” “幻觉?我怎么可能中了幻术?”毒月喃喃自语,他刚才分明听到师父的声音,见到师父的样子,此时却消失不见。 暗月一击未中有些遗憾,也只能跟眼前的毒人纠缠。 这三只毒人跟红月实力相当,根本不是暗月的对手,几个回合已经落入下风,另外两只急忙过来助阵,勉强跟暗月战个平手。 “杀掉毒月!”任宁指着毒月大声喊道,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不仅暗月懂,任宁也懂。 红月挥动着九节鞭就要出手,却被神月拦了下来“你不是他的对手,交给我吧!” 说实话任宁还真想看看神月跟毒月交战的情形,多半是没有硝烟的战争,不动刀枪斧钺,杀人于无形之中。 “想跟我动手?先过了他这一关吧!”毒月大声喊道“出来吧!” 这是黄宅内涌出一股更为强大的气息,令人有种窒息的感觉,一个白色身影毫无征兆的挡在神月面前。 这是一张苍老的面容,头发、胡子、眉毛花白,脸上满是褶皱,眼神如炬跟其它毒人有着本质的差距,看上去是毒月的终极武器。 “师父!”神月竟是跪在此人面前,眼神中流露出悲伤的神情。 还未开战已经跪在对方面前胜负可想而知,尤其是那句师父引人深思,任宁或多或少的明白了神月始终不肯出手的原因。 “哈哈哈!来啊!动手啊!”毒月放生大笑“神月你败了,并且是一败涂地!” 就在神月犹豫的时候白胡子毒人已经对他起了杀心,竟是手执长剑刺向神月的胸膛。 暗月见势不妙急忙脱离与三人的纠缠,勉强为神月挡住一剑,不由的说到“好犀利的剑法!”高手往往只需要一招就能判断对方实力,暗月确信对方不弱于自己。 第二百八十八章医仙门传人 “红月、小月,赶快去拦住那三只毒人。”任宁急忙吩咐,坚决不能让这几名高手滥杀无辜。 红月、小月立刻找准了自己的对手,魅月也加入战斗,手中有医草的她倒不怎么害怕。 “魅月,难道连你也要与我为敌?”毒月厉声说到。 听到这话魅月心里咯噔一声,且不说毒月的强大,单是救过她性命这一条也不应该与之为敌。 “魅月姐姐不要被他蛊惑,他已经丧失心智不是救你的那个毒月。”任宁大声解释道,加上魅月他们尚且不能取胜,若是魅月反向倒戈后果不堪设想。 “毒月,醒醒吧!你已经杀害了太多无辜生命。”魅月大声劝解着,以前的她的确杀人不眨眼,却只杀那些负心汉,毒月这根本就是滥杀无辜,甚至连老人跟孩子都不放过。 魅月的话只会让毒月更加疯狂,跳上房梁急速挥洒这毒粉,沾染了毒粉之后毒人变得更加残暴。 任宁走到玄月面前轻声问道“这个白胡子老头是神月的师父吗?” 玄月点点头“不仅仅是他,另外三人也是神月的师兄。” 接着玄月跟任宁讲述了神月的身世。 生在南平县的神月从小痛恨那些毒门,十岁拜入医仙门,正式成为医仙的第四名弟子。 年幼的神月勤学苦练,仅仅用了一年已经背过各种药材的药性、药理,又用了一年时间能辨识出所有药材,于是踏上采药的道路。 医仙门不同于其它大夫,不仅要弄得医术还要精通武功,这样才能与毒门抗衡。 五年时间神月精通医术,跟着师父、师兄救死扶伤,并且经常跟毒门展开斗争。 为了剿灭医仙门众多毒门集结在一起发动猛烈攻击,十五岁的神月年龄还小留下来保护门派,师父跟三名师兄奋勇杀敌,奈何敌人数量庞大,最终落得战死的下场。 毒门行事一项不留活口,于是对神月痛下杀手,就在奄奄一息的时候玄月出现,救了他的性命。 由此神月正是成为黑月铁骑一员,而然他始终没从师父、师兄战死的阴影中走出,立誓要练出起死回生的丹药,这才更加努力的修行。 后来毒门也发生变故,一名年轻的弟子脱颖而出,统一了众多毒门,人称毒公子。 神月继承了师父的意志,始终跟毒门纠缠,医术已经胜过当年的师父,多次坏了毒公子的好事。 两人也成了死对头,毒公子渐渐的把打败神月当成人生唯一的目标。 后来毒公子听闻黑月铁骑名气响亮,于是主动找到苍月弄了个毒月的头衔。 当然这是为了压过神月的头衔,他在任何方面都不想输给神月,并且还拉着魅月进了黑月铁骑,这样在数量上反倒超过了神月。 自医仙门破灭后已经过了五年,神月仍没找到复活师父的方法,这个时候恰恰到了跟毒月决一死战的时候。 神月本来想着打败毒月后继续找寻起死回生的办法,没想到毒月炼制的毒药竟然在某种意义上复活了他的师父、师兄。 他的确有破解毒药的办法,不过毒性一旦祛除他的师父师兄将会再次长埋黄土。 听了玄月的解释任宁总算弄清楚神月跟毒月之间的渊源,更能理解他此刻的心情。 前面是有着养育之恩的师父,后面是数万普通百姓,孰轻孰重的确很难抉择。 经过一番较量后胜负显而易见,红月他们依仗医草勉强不落入下风,而暗月却没那么幸运,他的敌人根本不惧怕医草,加上不会削减的体力逐渐占据上风。 看着眼前的情况任宁当机立断,大声喊道“神月,难道你忘记师父留下来的遗愿吗?” 跪在地上的神月低着头回应道“自然不敢忘,救死扶伤、除魔卫道!” “还一个救死扶伤、除魔卫道。”任宁冷笑道“你身后的数万百姓处于水生火热中,你去救了吗?妖魔就在面前你去除掉了吗?” “这……”神月一时语塞,支支吾吾的说到“可是……可是我不能对师父动手。” “师父?”任宁哈哈大笑“你那个救死扶伤、舍己为人的师父已经死了,带着英灵离去,眼前不过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怪物,用来迷惑你心智的毒人!” 神月疯狂的摇着头“不,不,不是这样的,师父没有死,他就在眼前。” “你师父死去的那一刻是英勇的,被人崇敬的。难道你想让他双手沾满鲜血玷污那比生命更重要的名节?”任宁情绪激动,言辞犀利的说到。 其实任宁说的这些神月都明白,他只是不愿再次看着师父离去,解不开这个心结罢了。 “神月如果你师父见到自己这般行为定会死不瞑目,还有何颜面面对医仙门的先辈。”任宁再次提高声调“醒醒吧!赶快醒醒吧!” “聒噪的小鬼!”毒月终于开始注意任宁,生怕他影响了神月的思想,急速冲了过来,手中挥洒出黑色毒粉。 就在毒粉将要落下的时候一阵狂风将其吹散,玄月用极其犀利的眼神看着毒月,令他吓了一跳,不自觉的退了回去。 “他就是玄月吗?凌驾在苍月之上的玄月!”毒月暗自想到“好恐怖的气息,难怪五年前能从数百人中救出神月。” 任宁的话不断的在神月脑海中徘徊,他却始终跪在地上“不能,我不能对师父出手。” 初步感受到玄月实力之后毒月越发惊慌,再次加大了神月师父身上的药性,额头上的小树苗发出实质性的光芒,甚至开始萌发。 有了这种变化后他的实力大增,一脚揣在暗月胸口上,飞出十多米的距离重重的摔在地上,吐了三大口血,还不忘提想到“恩公,快跑!” 打败暗月之后他的目标锁定在任宁身上,显然是毒月的安排,决不能让任宁继续扰乱神月的心智。 “来吧!”玄月还是第一次散发出如此逼人的气势,旁边的任宁大吃一惊。 就在这个时候神月师父脸上的肌肉突然开始抽搐,五官也在抖动,身体的青筋暴起,竟是毫无征兆的爆炸! 第二百八十九章医仙之名 “轰!”神月师父的身体瞬间崩裂,最终化作一片血雾,消失的无影无踪。 “可恶!没想到尸毒竟然跟他体内隐藏的药物发生了抵抗。”毒月咬牙切齿的说到,这可是他最强的武器,眼下也只能依仗神月的三名师兄。 “师父!”神月大声呼喊到,竟是流出了泪水。 任宁大概明白毒人爆炸的原因,恰好借题发挥“你师父他老人家定是不愿成为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最终还是选择离去。” “师父,徒儿有负您的遗愿。”神月对着毒人消失的地方万分自责,若不是他犹豫不决那些百姓也不会白白牺牲。 “现在可不是自责的时候,若你再不出手死伤还会增加。”任宁急忙提醒道。 神月缓缓起身,眼神中迸发出逼人的目光,死死地盯着毒月“待会再来收拾你!” 说完神月身形急速消失,立刻出现几个毒人面前,撒出一种银白色的粉末,几只毒人额头上的小树苗渐渐消退,最后躺在地上成为几具死尸。 解决掉这几只毒人后神月又出现在另外几只毒人面前,同样的手法,同样的效果。 任宁这才知道神月早就炼制出了解药,所谓的彼岸花根本就是骗人的,制服毒人的速度比单纯的厮杀快了好几倍。 不过毒人的数量实在太多,单凭神月一人之力难以平息,刘县令赶快跑过来“那解药交给我,让官兵去制服毒人!” 人多力量大是有道理的,最起码此时有不小的作用,官兵得到解药后再也不怕恐怖的毒人,快速进入大街小巷,一只只毒人变为一具具尸体,终于脱离了毒月的控制。 “大师兄对不起了!”神月来到小月的敌人面前,竟是掏出一颗白色药丸,快速放进毒人嘴里,毒人额头上的小树苗同样渐渐消散。 然而当他完全倒下之前竟然有了短暂的意识“小师弟好样的!” “大师兄!”神月抱着大师兄的尸体痛哭,这个温暖的声音他期盼的整整五年,也算了却了心愿。 之后神月又给二师兄、三师兄服用解药,二人再次变为尸体,却没留下一句道别的话。 神月的醒悟使得情况逆转,没用半个时辰几乎所有的毒人已经倒下,就连那三名高手也重新身归混沌。 “暗月,杀了他!”任宁指着毒月冰冷的说到,他最厌恶这种害人性命的恶人,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 暗月同样想着杀掉毒月,如今得到任宁的指示立刻起身,手中那两把短剑在月光的照耀下泛着银光。 “让我来。”神月阻拦了暗月,冰冷的说到“毒月,你的我恩怨是时候清算了。” 这本就是属于他们之间的战斗,任宁不应该插手,示意暗月不要轻举妄动,一旦神月败下阵来立刻出手。 “来吧!让我见识一下你真正的实力!”毒月也不是懦夫,大声喊着应战,就算明知不敌也不能逃避。 众人主动退后,把中间一块空场留给他们,二人站在中间,目视着对方,却不着急出手。 二人一个擅长用毒,一个擅长解毒,根本不用任何利器,完全凭借双手。 僵持一段时间后毒月抢先攻击,手中撒落不少黑色粉末,显然拥有剧毒。 神月撒出银色粉末进行对抗,两股粉末相遇后形成更大的颗粒纷纷坠落,也失去了毒性。 一击未中后毒月再次出手,这才撒出绿色粉末,神月用黄色粉末对方,跟之前的效果相同。 两人速度并不快,接二连三的撒出各色粉末,不知道的怕是误认为他们在跳舞。 “越鲜艳的东西越有毒。”二人的打斗让任宁想到一些毒蘑菇,当然这个道理也不是他总结出来的。 魅月缓缓走到任宁身旁,故意摆弄了一下妖艳的身材,阴阳怪气的道“小弟弟,你是说我恶毒吗?” 听到这话任宁不禁出了身冷汗,他确定自己惹到了带刺的玫瑰,急忙辩解“魅月姐姐美若天仙,冰清玉洁,怎么能用鲜艳来形容?自然也是善良的很。” 听到这话魅月对着任宁露出一个勾魂的笑容,伸出纤细的小手挑着任宁的下巴,气吐幽兰“啧啧,瞧瞧这细皮嫩肉的样子,姐姐好生喜欢,这张小嘴更是跟抹了蜜一样。” “魅月,不要忘了你的身份。”红月强行拉开魅月的手,厉声说到,也算是给任宁解了围。 红月的这番举动让魅月很不爽,阴阳怪气的说到“莫非红月殿下也喜欢男人?” “你!”红月气的暴跳如雷却说不出一句话来反驳。 毒月跟神月的胜负未分他们二人又吵了起来,任宁只能硬着头皮拉架,这才阻止了另一场决斗。 经过一番毒粉的比拼后神月、毒月终于开始使出拳脚功夫,当然这不是单纯的拳脚,上面同样沾染了不少毒药。 毒月一拳打来神月以手掌相接,最后神月的手掌变为黑色,毒月的拳头也变成绿色。 两人稍作停顿各自解毒,这才继续纠缠在一起,总之他们的打斗可以这样形容,你一拳、我一脚,你中毒、我中毒、你解毒、我解毒。 如此交战竟然不下一百回合,一旁观战的任宁累的有些瞌睡,他们真不知什么时候能结束。 随着战斗进入尾声毒月的脸色愈发难看,最终释放出泛着金光的毒粉,神月一时没有防备使得毒素入体。 “哈哈哈!这种毒你解不了的。”毒月放声大笑,似乎看到了胜利。 神月也不慌张,立刻拿出温润白玉贴着身体,速度很快被逼到末端,紧接着用银针挑破。 “哈哈,你竟然有圣玉!”看着温润白玉毒月有些吃惊,不知为何还能发出笑声。 解毒之后神月面色冰冷的说到“你的一百零八种毒全部被我解了,你输了。” “哈哈,你也没有赢我。”毒月还是笑着说到。 “是吗?”神月冷冷一笑“不出意外的话你再笑三次将会七窍流血而亡。” “哈哈,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中毒?”毒月惊慌失措,却是止不住的发出笑声,并且每笑一次血脉就会膨胀一分,继续消下去很有可能七窍流血而亡。 第二百九十章毒月入伍 经过一百零八回合的交战神月与毒月终于分出了胜负,敌对了五年时间以神月的胜利而终结。 “哈哈,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毒月再次大笑道,言语中倒有几分血气,不过再次开口必死无疑。 在此之前神月对他恨之入骨,尤其是毒月竟然把他师父做成毒人绝对不可饶恕,想到少了这个对手神月竟有一丝失落。 毒月算不上君子,二人更算不上君子相惜,神月只是觉得没了这个对手倍感孤独,颇有一种独孤求败的感觉。 “放过他吧,神月殿下,放过他吧!”魅月苦苦哀求,毒月毕竟救过她的性命,并且毫无保留的传授武功。 在别人眼中毒月的确十恶不赦,在魅月眼中他却是恩人,是英雄,只不过这次迷失了心智。 若是论罪行的话毒月十恶不赦,但他的确是个人才,如果能为黑月铁骑所用必然成就一番事业。 换句话说他们身上又何尝没有背负人命?还不是被苍月救下投靠黑月铁骑,或许也能给毒月这个机会。 众人都没有说话,眼神瞄向任宁,看样子把这个艰难的决定交给他选择。 “为什么又是我?”任宁指着自己鼻子表示出不满。 林湘儿却在他身边解释道“这是因为大家相信你。” 任宁也明白众人的意思,按他嫉恶如仇的性格来看毒月死一百次也难平心头只恨,但他们的确需要毒月的帮助。 有他加入绝对敌得过上前兵马,到时候不知能少牺牲多少战士,任宁缓缓向前走了两步,平淡的说到“先给他解了毒。” 很显然任宁要跟他谈一谈,若不解毒的话下次开口就是毒月的死期。 神月明白任宁的意思,立刻给毒月解毒,为了防止他使坏主意死死的盯着。 “毒月,如果饶你不死,你愿意加入黑月铁骑吗?”任宁缓缓问道,他想听毒月的真心话没有丝毫威胁之意。 毒月贵为毒门门主,潇洒自在惯了,加入黑月铁骑后势必行动受到限制,不过比起丢掉性命强了不知多少倍,更何况神月也是黑月铁骑一员,他们还有切磋的机会。 “可以。”毒月点点头,脸上似乎有些难为情,一刻钟前还喊着要杀任宁此时却同意投靠,这的确显得很没面子。 “放了他吧。”任宁继续说到,声音仍旧平缓。 “没了?”吃惊的不仅仅是玄月他们,就连毒月脸上也是大写的不解,他从未见过这样谈条件的,倘若日后毒月后悔他没有一点办法。 “没了。”任宁摆着双手很认真的说到。 他不想要一个被威胁来的毒月,与其那样还不如杀掉他,或是直接放他走。 在任宁看来黑月铁骑之间的信任是发自内心的,不是出于某种利益,既然邀请毒月加入就要毫无保留的相信他。 洞察秋毫的玄月看穿了任宁的心思,竖着大拇指表示敬佩,甚至想着要求任宁加入黑月铁骑,不过被他拒绝了。 高官厚禄都不想要的他怎会加入这么一个冰冷的组织,到时候不仅没了大鱼大肉还要受制于人,分明是自讨苦吃。 与毒月的战斗结束后接下来就要清理战场,刘县令彻夜未眠带着官兵把尸体拖到一起。 神月用高超的医术救活那些奄奄一息的百姓、官兵,总之尽量将伤害降到最低。 整整一夜的时间,战场才勉强得到清理,死者家属哭成一片,为了抚恤他们刘县令竟然出了几乎全部的资产。 这一举动不仅得到官兵的崇敬,也得到百姓的爱戴。 神月把三名师兄的尸体就近埋在荒宅中,或许这将成为永远的荒宅。 任宁他们也跟着上了几炷香后才肯离开,毒月也表示万般的愧疚。 回到客栈后已经过了寅时,众人躺在床上倒头就睡,这次都没拒绝神月的安神香,他们的确需要好好休息,毕竟马上就要面对最强大的敌人。 午时的阳光刺眼,透过窗户照在众人脸上,纷纷睁开双眼伸着懒腰畅快淋漓。 毒月的加入让他们成为九人,于是找来第五辆马车。黑月铁骑各自有着自己的装扮,毒月还是一身黑袍,脸上的邪气倒是褪去几分,独自坐在马车里不与众人交流。 “你自由了!”县衙内的角落里一个诡异的身影对着刘县令说到,顺便帮他解开绳索。 很显然这才是真正的刘县令,之前那个是冒充的,自从被绑架已经过了整整两天,穿上官服后刘县令急忙跑出县衙想要知道这两天南平县发生了什么。 “刘大人好!”刘县令刚一出门就被官兵们热情的招呼吓了一跳,完全没有之前那种萎靡之气。 刘县令怀着好奇出了县衙,发现成群的百姓簇拥着,见到他之后齐声喊道“青天大老爷,父母官。” 刘县令还是第一次感受到百姓的爱戴,双手正了正衣襟,昂首挺胸的走上街道,陷入一阵陶醉,或许当他知道这些爱戴是用全部家财换来的便不会这么高兴,甚至痛哭流涕,总之这一刻他是幸福的。 任宁他们的马车刚好经过县衙,不禁感叹“能有这种县令也是南平县的福气。” 对面的红月也是同样的想法“救出太子后我定会向陛下举荐此人。” 神月想着跟南平县的百姓道别,又想到昨日的自私也没脸露面,内心默默为这里的百姓祈祷。 根据玄月的消息泥黎谷位于剑南西道,也就是说在南平县的西部,于是他们择西门而出。 正当要离开的时候突然被一名身穿白色铠甲的校尉拦住,满脸笑意的说到“诸位少侠可是要去西方?” 马车中的任宁请到这清凉的声音立刻钻了出来,不过眼前分明是个陌生的身影,疑惑道“难道又听错了?” “不知将军如何称呼?”玄月恭敬的问道。 “在下姓景名三,乃守城的校尉,奉刘县令吩咐特意为少侠们引路!”景校尉同样是恭敬的说到。 昨日发生的一切刘县令也在场,得知他们西行并不为奇,专门派人引路也理所应当。巴蜀之地道路崎岖任宁早就有所耳闻,多个引路人不是什么坏事,爽快的答应下来。 第二百九十一章大雪窟 大雪山位于剑南西道以西,隶属横断山脉,也是大渡河跟雅砻江的水岭。山上常年积雪不融,海拔三千米以上,多五千米山峰, 泥黎谷的主修炼场海拔高达四千米,主修炼场之后又有五座山峰,自西向东分别是幻影峰、追魂峰、通天峰、索命峰跟血煞峰。 出通天峰外,其它四座山峰为四个堂口的根基所在。 每座山峰又高两千米,通天峰号称三千米,素有通天之意。 幻影峰一千米的半山腰被横切开,复分前后两峰,中间大片空地为幻影堂弟子的修炼场。 前山上有玄冰洞,也是幻影峰的制高点,后山脚下出现巨大雪窟,竟是有三百米的深度。 一名青衣女子站在雪窟之上随风飘摇,也不觉得寒冷,与旁边几名身穿兽皮的弟子形成鲜明对比,或许这就是高手与普通人之间的区别。 “拜见鬼凤圣女。”四名看守雪窟的弟子齐声道,态度无比恭敬。 鬼凤圣女在幻影堂地位颇高,如今又练成绝情剑法备受圣主宠爱,绝对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再加上盛世美颜成为不少弟子仰慕的对象。 “我要下去。”鬼凤圣使的语言似乎要比这凌冽的寒风更加冰冷。 雪窟内布满三尺厚的积雪,再加上七十五度的倾角很难达到底部,就算到了底部也没实力走出来。 四名弟子急忙拿来一个雪橇,并且把长三百米的麻绳交给鬼凤圣使。 雪橇与积雪基础面积大,形成的压强小,人踩在上面不会下沉,乃行走雪路的绝佳工具,如果控制的好三百米的坡度用不了一盏茶时间。 依靠自身重力下坡很简单,然而上坡却没了动力,这时候就要依靠麻绳,上面的弟子用力上拉,下面的人抓着麻绳一点点上滑,这个速度比下坡慢了绝对不止十倍。 踩在雪橇上的鬼凤圣女果真没用一盏茶的时间已经来到雪窟底部,这是一个百米见方的空地,四周都是雪山,并且有无数个山洞。 名字说好听了叫做雪窟,说不好听了分明就是雪牢,幻影堂最重要的犯人正是关押在此处。 鬼凤圣使选了一个山洞进入,洞内空气温润,不似外面那般寒冷,两个身影正被粗壮的铁链拴着。 见到鬼凤圣使后两人提高了警惕,年龄稍大一些的显现出怒意,年龄小一些的眼睛转了几圈想着主意。 “你叫什么名字?”鬼凤圣使对年龄较小的这人问道。 小男孩想了一会小声回答道“秦宏。” 自那日被泥黎谷抓来已经过了十多天,秦宏见识到泥黎谷的凶残,为了保命他不会轻易得罪鬼凤圣女。 “秦宏?”鬼凤圣女思索片刻,觉得这名字有些熟悉,继续问道“那日你称呼任宁姐夫?” 听到这话秦宏突然想到秦歆瑶经常提到的一个名字——萧语诗。 也就是说在萧语诗这里任宁是个特别敏感的名字,回答稍有不慎将会生命危险,不过若是顺着她的意思说或许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没错,任宁哥哥的确是要跟我姐姐秦歆瑶成亲的。”秦宏一边说着一边看着鬼凤圣女的表情,一旦发现不妥将会立刻变化言辞,这正是任宁教给他的察言观色。 听到这话鬼凤圣女稍稍犹豫,继而脸色冰冷“当日为他挡剑的黄衣女子是谁?” 秦宏似乎听到萧语诗那日跟任宁说过:倘若是秦歆瑶挡在面前或许还能饶他性命。 也就是说萧语诗抵触的并非秦歆瑶而是林湘儿,秦宏抓住萧语诗的心理继续回答道“她叫林湘儿,是姐姐派去照顾姐夫的,姐夫对她可没有一点感情。” 秦宏最后这句话起到不小的作用,萧语诗脸色变得缓和,甚至自言自语“算你还是个君子。” 突然靠近几步摸着秦宏的头说到“你这小小年纪懂得什么是感情?” 秦宏一脸不服气的样子说到“自然懂得,姐夫对你那就是感情,对姐姐那也是感情。” “对我?”萧语诗面容微微触动,她想听听秦宏的说法,毕竟这一年时间她不知道任宁发生了什么,而秦宏却知道。 秦宏故意做出思索的样子,其实为了组织语言,缓缓说道“那日你走之后姐夫危在旦夕,昏迷了三天三夜。” 秦宏一边说着一边停顿,故意给萧语诗思索的时间,效果的确不错,听完这话萧语诗竟是露出悲伤的表情“那一剑我真不是有意的。” 那一剑始终印刻在萧语诗脑海中,当日若不是高伯穷追不舍她也不会出手,更加不会伤到任宁,她宁愿伤的是自己。 “姐夫醒来后整整一个月没说话。”秦宏在恰当好处的时候说到“大夫说这是郁结于心,姐姐却说他是想感受你曾走过的路。” 她曾走过的路分明就是当“小哑巴”那一年,也就是说任宁想着用一个月时间重温两人的过往。 萧语诗感觉眼眶温热,为了不让秦宏发现自己的情绪故意转过头去,心里默默想着“是我对不起你。” “后来姐夫大醉一场,也大病一场,再后来从未提过你的名字。”秦宏停顿片刻说到“姐姐说越是不提越是难以忘记,倘若真正对一个人不在乎那又怎会怕听到这个名字?” 秦宏只是个孩子,不懂得情爱,这些话不是编出来的,的确是秦歆瑶曾告诉他的,他只是用任宁教给自己的套路在恰当时机说了出来。 听到这里萧语诗难以抑制自己的情绪,身为鬼凤圣女她又不能表达出来,也只能转身离去。 看着她要离去秦宏大声问道“如果姐夫来救我,你会杀了他吗?” 秦宏知道任宁的性格,就算拼了性命也会来救他,不过他也知道泥黎谷是龙潭虎穴,有来无回,若是能得到萧语诗的帮忙或许还有几分胜算。 “我杀不杀他,要看他的表现,不过别人没资格杀他!”萧语诗面色冰冷言语中充满了霸气。 秦宏并没停止,而是微微一笑“你不会杀姐夫的,因为你还爱着他!” 萧语诗没有回应,急速冲出山洞,踩着雪橇拉着麻绳缓缓向上,或许这三百米的高度是最贴近她内心的地方。 第二百九十二章苍月出动 “嘎嘎!”一只苍鹰盘旋在洛阳城上空,黑月铁骑的总部立刻躁动。 “苍月殿下,玄月来消息了。”手拿竹节锏的白月恭敬的说到。 苍月点点头示意白月回答,自从太子被擒之后他彻夜不眠,原本想悄无声息的为皇帝找回太子,不曾想弄巧成拙,太子竟然成了唐王的筹码。 此事若是被皇帝知道恐怕黑月铁骑的地位不保,甚至有更重的处罚。 “据玄月所说他们已经找到暗月、神月、毒月、魅月四人。”白月首先把玄月他们的阵容说了一遍。 “毒月竟然也在其中?”苍月大吃一惊,当年毒月完全是为了跟神月攀比才进的黑月铁骑,苍月甚至没把他算作一员,眼下竟然听从玄月的指挥,这绝对是个意外惊喜。 “给玄月回信,我将亲率两千铁骑在大雪山与之汇合。”苍月厉声说道,已经把泥黎谷放在铲除的名列里。 黑月铁骑都是精兵,总共不过五千,苍月这次足足调动两千足以说明泥黎谷的强大,还不忘强调“白月、血月、寒月、冰月听令。” “谨遵苍月殿下吩咐!”四人单膝跪双手抱拳恭敬的回应。 “卓令你等誓死守护皇宫!”苍月厉声说到。 黑月铁骑算是皇宫最忠实的守卫,以往坐镇六人,并且统领五千精兵,如此一来红月、苍月不在并且调走两千精兵,洛阳城内略显空虚,若是有人企图不轨,的确是一场恶战。 “誓死效忠!”四人齐声应答,脸上纷纷露出威武的霸气。 这几年风平浪静惯了他们还真想找点刺激,有三千精兵在足可抵御敌人三万雄师,再加上他们四人万夫不当之勇,料想也不会有人进犯。 再者说苍月带人去攻打泥黎谷,如此一来泥黎谷必定回防,留给唐王调动的人数将会骤减,也不用过多担忧。 黑月铁骑一项雷厉风行,得到信息后苍月急忙挑选两千精兵,稍作准备后立即出发,目标初步定在剑南首府,益州城! 经过三天的跋山涉水任宁他们终于来到益州城附近,也再次验证了那句“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 景三指着前方巨大城池兴奋说到“那边是益州城!” 这几日景三起了不少作用,若不是他指引方向还不知多走多少冤枉路。 益州为剑南西道首府,自古有天府之国的称呼,物产丰富,环境宜人百姓安居乐业,人口数量庞大。 百年前朝局动荡大量益州城百姓逃亡西部的大雪山,也就是现在的泥黎谷,追溯起来益州百姓是泥黎谷的祖先。 当然近些年泥黎谷成员变动剧烈,多半换成了死囚犯,虽说极大的增强了实力,却存在危机,这些死囚犯不服管教,经常弄出些事端。 不论如何益州城还是受到泥黎谷的庇佑,即便四面环山也没有一个山贼,就连朝廷也不敢轻易派来官员,完全属于自治。 若不是进入大雪山之前需要补给他们也不会选择进驻益州,很可能被泥黎谷发现蛛丝马迹,五辆马车也是不小的动静。 “景校尉,这几日辛苦您了。”说着任宁掏出五十两银子交与此人,意思比较明显分明是让他离开,前往泥黎谷极为隐秘,决不能让外人知道。 景校尉似乎没有看到任宁手中的银子,故意调转了视线,笑着说到“不辛苦,比起少侠为南平县做的事,这些不算什么。” “景校尉的意思是?”任宁不好意思明说让他离开,而是想听听景三接下来会说什么。 谁知景三凑到任宁耳边极为神秘的说到“据说益州城内有不少泥黎谷弟子,一旦犯案会被立即送往大雪山。” 这话让任宁大吃一惊,景三竟然说出他们想听到的事情,甚至看样子对大雪山多少有些了解,为了接下来的路更好走任宁也不能让他离开。 进城之后任宁立刻被天府之国繁华的景象所感染,街道两侧的商铺林立,任宁立刻采购自己需要的物品。 除了一些日常所需之外主要还是补充弩箭的数量,进入泥黎谷免不了一场血战,唯有实力得生存。 毒月跟神月各自去往不同药铺买一些药材,看样子上次决斗用了不少毒药,此刻也需要进行补充。 若是大战一旦展开毒月跟神月的作用立刻凸显出来,毒月甚至能够顷刻间令成片敌人中毒,而神月则能救死扶伤,极大可能的减少伤亡。 似乎是真心悔过,也或许是被任宁打动,总之为了这次行动毒月很上心,独自一人深夜炼制毒药,显然是给泥黎谷准备的。 众人齐聚一室开始讨论攻打泥黎谷的策略,此刻玄月已经接到苍月传来的信息,黑月铁骑大军五日后便会抵达。 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直接攻打,两千精锐骑兵配合黑月铁骑将泥黎谷一举歼灭,然而此举任宁大为反对。 其一,秦宏跟绝情在他们手上,泥黎谷很可能用他们来做要挟。 其二,泥黎谷存在百年之久,根基很深,黑月铁骑未必是他们的对手,更何况泥黎谷处于大雪山深处,战马无法前行,也只能当做步兵来用。 其三,两千人目标不小,绝对会引起泥黎谷的注意,到时候肯定会提前做好防备,情况同样不利。 任宁一再强调“我们是去救人,并非剿灭泥黎谷。” 玄月点点头同意任宁的观点,根据他的了解两千骑兵骑兵的确不是泥黎谷的对手,只是不知任宁能有什么好办法。 “在大军到来之前一定要保证宏儿的安全。”任宁继续说到,两千骑兵虽说能威慑敌人,同时也会打草惊蛇。 一时间玄月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只能寻求帮助“任宁兄弟可有良策?” “里应外合!”任宁一字一句的说到“我们兵分两路,一路负责接应苍月,一路偷偷潜入泥黎谷内部,一来为了报出宏儿,二来为了打探泥黎谷情况。” “的确是个好主意,不过潜入之人需要认识太子,并且武功高强,头脑灵活懂得随机应变。”玄月也想过这个主意,却不好意思说出来,因为最好的人选就是任宁。 第二百九十三章千面郎君 任宁听得出玄月的意思,就算玄月不说任宁也会主动请缨,认真的说到“我对宏儿最为了解,也懂得随机应变。” 任宁话还没落地暗月紧接着说到“我陪恩公潜入,定会护他周全。” 玄月最开始要找的就是暗月,早就想好了现在的情况,一切都在掌控之中。 其实任宁有个最大的问题,萧语诗跟张文才都认识他,身份很可能被识破,然而除了他之外没有一个合适人选,这也是迫不得已。 “倘若影月在此就不会存在这个问题。”玄月叹息道“只可惜影月行踪隐蔽,身份变化莫测,短时间内无法找到。” 影月这个名字任宁从红月口中听过,传闻相貌变化莫测,素有“千面郎君”的称号,并且他不仅能改变自己的容貌还能改变别人的容貌,若是有他帮助随便给任宁改个身份也不会被识破。 变化容貌这一说任宁觉得不太可信,大概是他做的面具逼真,难辨真假,拥有这个技艺行走江湖不成问题。 既然短时间内无法找到影月,他们也只能铤而走险,让任宁跟暗月潜入,相貌只是稍作处理,第一眼看去很难认出,却绝对骗不过对任宁刻骨铭心的萧语诗。 “谁?”玄月突然感觉门外有人偷听,立刻出现在此人面前,却是送夜宵的店小二。 “客……官……我来送夜宵。”店小二吓得浑身颤抖,惊恐的说到。 “没错,是我要的夜宵。”任宁急忙出来解释,按照景三的说法在益州城内最好不要动粗,很可能被直接送往泥黎谷。 放下夜宵后店小二吓得屁滚尿流的逃走,任宁他们继续回屋讨论。 此时楼下又有一名店小二端着夜宵就要上楼,恰好被景三拦下“不用去了,我替你送上去。” 店小二知道景三跟他们同行,也没多想,夜宵交给景三后独自离开。 众人商讨了整整一个晚上,直到子时才回了各自的房间。 第二天又早早醒来准备出发,景校尉同样伸着懒腰从屋内走出来,见了任宁他们急忙道别“少侠一路珍重。” 他毕竟是南平县的校尉,肩上的职责不轻,与任宁他们道别后,出了东门扬长而去。 “我们也出发吧!”任宁轻声说到,已经做好了进入泥黎谷的准备。 益州以西群山连绵不断,任宁他们的路途更加艰辛,甚至要靠徒步攀登。 整整一天时间,他们不知翻过多少大川大泽、大江大河,脚步从未停歇。 夜半时分只能露宿山林,听着四周野兽的嚎叫声不由的引起心悸,神月拿出一些白色粉末在周围画了个圆圈,笑着说到“放心吧,野兽不敢过来的。” “龙骨粉!”毒月见多识广,看着神月如此浪费竟有些心疼。 所谓的龙骨粉并非是龙骨研磨而成,多半是些虎骨,狮骨掺杂而成,总之都是野兽中的霸王,普通豺狼虎豹不敢靠近。 毒月同样撒了一些粉末,并且在龙骨粉的外围,显然是要跟神月一较高下。 “夹竹桃花粉!”神月同样一眼识破毒月的伎俩,急忙提醒众人“此花粉有剧毒,并且可以引诱野兽,明日一早这周围怕是要堆满尸体了。” 很显然毒月跟神月还在较量,任宁也不关心,他只需知道自己没有危险就行。 这一晚上众人睡得很死,期间没有一只野兽打扰,醒来之后才发现五六只野狼的尸体躺在地上,若不是龙骨粉的驱赶作用,尸体恐怕已经堆积如山。 众人小心翼翼的离开生怕沾染了剧毒花粉落得野狼的下场。 接下来路途更加崎岖,马车完全被抛弃,一人牵着一匹驽马一步步的前行,偶尔遇到平坦的道路也能策马奔腾片刻。 又是一天时间,迎着第三日的朝阳终于看到眼前漫山的积雪,这才停下脚步。 此处已经到了大雪山脚下,巨石上写着大雪山三个大字,过了此处竟会直接面对泥黎谷的高手。 玄月仔细的观察四周,在一个颗大树下发现几根羽毛,摇头说道“雀鹰在这被发现了。” 玄月之前说过,他曾放出雀鹰追查泥黎谷的下落,没想到在这找到了雀鹰的尸体,也就是说线索在这断了,一旦进入大雪山他们不仅要面对泥黎谷的高手还有迷路的危险。 “看来必须以囚犯的身份进入。”任宁解释道,这绝对是最坏的结果。 一旦以囚犯的身份进入必定面对生死考验,谁也不知道泥黎谷会使出什么阴损手段。 又探查一番后玄月无奈的摇摇头,要想找到蛛丝马迹必须进入大雪山,到时候忙着应对敌人还来不及,哪有时间寻找线索。 “我来了!”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从众人背后而来,并且牵着驽马拉着三个囚车,恰好解决任宁他们的需求。 “景校尉?”任宁吃惊的说到,他分明记得两日前景校尉回了南平县,没理由在这出现,并且还拉来他们最需要的囚车。 景校尉微微一笑竟是变了个模样“少侠可还记得本官?” “刘县令!原来你是刘县令!”任宁更加吃惊,与景校尉相处多日竟然没能认出他的身份。 景校尉仍旧没有说话再次变化了相貌,分明是指引他们进入南平县的那名慌乱逃跑的男子。 任宁感觉脑子有些不够用,极力想着三人之间的关系,恍然大悟“怪不得我觉得刘县令跟景校尉的声音有些耳熟,原来都是你一人扮演的。” 玄月同样恍然大悟“景三,分明就是个影字,你是影月!” “参见玄月殿下!”影月又变换成一副文弱书生的样子,与其说是千面郎君不如说是玉面郎君。 “你是影月!你竟然是影月!”任宁指着影月兴奋的不知该说什么。 所谓说曹操,曹操到,他们需要影月的时候影月也能及时出现,至此黑月铁骑正式集结完毕,救出秦宏的信心顿时增加好几分。 “三个囚车?为何是三个囚车?”任宁不懂影月的意思,按照计划分明只有他跟暗月进入。 影月微微一笑“没有我的话,即便进了泥黎谷也会处处受限。” 第二百九十四章潜入泥黎谷 影月不仅准备了囚车,还准备好三身囚衣,甚至连他们的身份已经想好。 任宁跟暗月脱去自己的衣服,穿上中间写着囚字的白色囚衣,在把头发弄得蓬乱不堪,还真有几分囚犯的样子。 接下来才是重点,影月拿出两张跟人脸极为相似的面具,小心翼翼贴在任宁跟暗月脸上,也算完成了变身。 变化之后的任宁满脸络腮胡子,还有一条长长的刀疤,一看也不是什么好人,任宁角色带入尽快,故意压低了声音扯着嗓子喊道“老子一刀劈了你们!” 这声音是刻意而为,听上去倒有几分俏皮,惹得林湘儿一阵发笑,然而笑着笑着就哭了,红着眼说到“一定要平安的回来。” 任宁最见不得女人哭鼻子,急忙上前安慰,笑着说到“我有九条命呢!” 暗月的相貌没怎么变化,他也不需要变化,泥黎谷没人认识他,当然为了迎合影月为他们制造的身份弄成山贼的样子。 影月自己也稍稍变化,完全没有玉面郎君的样子,满脸沧桑的样子。 “你是景老大、你是景老二,我是景老三。”影月分别指着任宁与暗月说到“我们是一个山寨的三兄弟,杀人太多被官府剿灭,这才被送到泥黎谷。” “老二、老三,跟着大哥进虎穴!”任宁意气奋发的说到,同时自动进入囚车。 暗月、影月也跟着进入囚车,为了掩人耳目他们故意隐藏了武器,带着武器的囚犯很容易引起别人怀疑。 “切记小心行事!”玄月大声说着,同时分别送给他们一掌,囚车咕隆咕隆的滚动,恰好进入泥黎谷的边境。 “嗖嗖嗖!”见到囚车后六名身穿雪衣的高手凭空出现,两人一组拉着囚车急速前行。 任宁大概的判断了一下几人实力,绝对比昌南城的那些强,他现在还不知泥黎谷内等级的划分,也不知他们的地位。 当日张文才被送来的时候仅仅出现了两名高手,此刻足足出现了六人,甚至还有隐藏在暗处的,这可不是为了抵御外敌,完全是为了抢囚犯。 泥黎谷今日热闹非凡,自鬼凤圣女带回太子后,众多弟子纷纷返回,就连血煞堂的也不例外,散落在外的不过是一些使徒。 面对周围银装素裹的世界任宁无心赏析,暗自计划着接下来的行动。 六人的速度极快,不知越过了多少个分岔路口,任宁把每一条岔路都编了号,默默地记在心里,最起码要把地形图送出去,否则黑月铁骑根本无法进入。 随着海拔的升高温度不断降低,这身单薄的囚衣略显不足,暗月、影月有着强健体魄到不觉得寒冷任宁全身都在颤抖。 “妈的谁说的大雪山有三怪,分明是骗老子的。”任宁暗自骂道。 任宁高中学的文科,对地理环境颇有研究,再加上大学毕业后有着旅游梦特意研究过大雪山,得知雪山三怪。第一怪,雪山不冷,你可以穿着单衣薄衫徜徉在冰川上。第二怪,冰崩,大冰瀑常年活动不惜。第三怪,构造千奇百怪,冰桌冰椅、冰面湖、冰窟窿、冰蘑菇、冰川城门洞等随处可见。 正当任宁暗自骂着,突然听到一声巨响,极目望去不远处的巨大冰瀑突然崩塌,下面的花草树木瞬间掩埋,极其壮观。 接近着任宁有看到路旁出现不少奇形怪状的冰块,有些像动物、有些像植物,总之光怪陆离无奇不有,也了却了任宁去哈尔滨看冰雕的心愿。 大自然的雕刻技术要比那些雕刻家更纯属,想象更独特,新奇,不加修饰的美才是真正的美。 任宁渐渐相信雪山三怪,至于第一怪大概是说相对不冷,走在冰上不可能有夏日的温度,如果加上游客那种激动的心情或许穿着单衣真不觉得冷,只不过任宁此刻没有赏析的心情。 “你说这几人实力如何?”任宁前面两名高手破天荒的开始交谈,这可不符合泥黎谷的规矩。 另一人保持着警惕,小声回答道“前面那两人看着还行。”又指了指任宁“此人多半是个废物。” 被人鄙视任宁想着骂街,他的相貌的确有些唬人,不过浑身颤抖已经暴露了实力。 进入大雪山的那一刻已经是两千米的海拔,又经过一个时辰的急速前行终于来到四千米的平面。 任宁首先观察到一块遮天蔽日的巨石,不禁感慨“难不成是陨石?” 任宁的猜测不无道理,如果是天然形成的石头应该跟山体相连,这分明是一块独立的石头。 巨石两侧站着四名高手,装束与这六人相同,见到他们之后微微点头,算是接手货物。 “铃铃。”四人将埋在雪地中的粗壮铁链拎起,脖子上暴着青筋用力拉着。 巨石中间的大门在一阵轰隆声中被打开,透过门缝任宁看到另一片天地。 石门打开后立刻窜出十多名高手,争抢着三个囚车,任宁无奈的笑道“老子还挺受欢迎。” 任宁没工夫观赏前面的“别有洞天”而是仔细的研究着石门,这绝对有一尺后,三丈高,并且是向着两侧横拉,而非直推,也就是说要想打开石门必须通过铁链带动其中机关,倘若泥黎谷强行毁掉铁链就算有数万人也难以攻破。 由此任宁对泥黎谷的了解更多了几分,同时也恐惧了几分,看样子他们之前的计划还要详细部署。 通过铁门后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极为宽敞的空地,中间有着一个巨大深坑,空地后面是五座直插云霄的山峰,气势极为磅礴。 “不会是贡嘎山吧!”任宁吸了口凉气,说不上恐惧,也说不上兴奋。 说起来任宁也是登山爱好者,梦想着有朝一日登上珠穆朗姆峰,俯视一下八千多米的高空,不过大雪山的主峰贡嘎山也有七千多米的海拔,足以傲视群山。 除了这些自然景观外,空地上的人山人海也让任宁生畏,他一直认为泥黎谷仅仅有几百名弟子,眼前分明有上千人,他坚信这只是一小部分,也就是说泥黎谷的真正实力远非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第二百九十五章初战冰原虎 上千人的目光聚焦在三个囚车上,把任宁看的心里直发毛,这可是一千多名高手,即便暗月有通天的本领也不可能护他周全。 上次张文才被送进来的时候广场上空无一人,进了巨大深坑后才开始聚集,并且多半是幻影堂弟子。 这次明显不同,不仅人数骤增,并且四大堂弟子均有参加,甚至有幻影堂堂主跟血煞堂堂主的身影。 任宁他们刚进入大雪山之后已经有弟子前去禀报,这才招来众多高手,当然这背后是有原因的,最起码证明他们迫切需要高手。 在众人的聚焦下任宁他们被推了下去,经过长长隧道的时候任宁不由的生出一丝恐惧。 他之前听说过泥黎谷的弟子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若是放进来一些弟子跟他们比拼任宁倒还不怕,他担心规则变化,他们三人中只能活一人,自相残杀这种事情任宁可做不出来。 “小子,你们运气好,实力强的话都可以活命。”拉着囚车的一名弟子笑着跟任宁说到“不过也有可能全都死在里面。” 语罢挥动着长剑破开囚车,赤手空拳的三人被推到中间位置,巨大的铁门被牢牢锁死,封锁了唯一的出路。 “妈的,古罗马斗兽场吗?”任宁环视四周,分明就是这幅场景,看台上的众弟子纷纷叫好,跟那些贵族没什么区别,唯独不一样的是他们不赌钱。 任宁在人群中看到两个熟悉的身影,一个是满脸刀疤的张文才,跟此时的自己有些相像,另一个是他最想见又不敢见的人。 “苍狼,你说这几人实力如何?”幻影堂圣主淡淡问道,似乎不怎么看好任宁他们。 苍狼圣使也不敢妄下定论,阴冷的笑了笑“用冰原虎一试便知。” “冰原虎?”幻影圣主略显吃惊,随即一笑“这样也好,冰原虎已经好几天没吃人肉了。” 他们口中的冰原虎是生活在雪山的一种老虎,极其凶猛,再加上认为的训练抵得过一名使者,威慑力则不亚于一名圣使。 一般来说冰原虎不轻易出动,一旦出动很可能留不下一人。 “吼!”伴随着一声咆哮,巨大的白色身影出现在任宁他们面前。 冰原虎身长一丈,身高三尺,四个爪子大若砂锅,四根嘴里装不下的利齿露在外面,凶狠无比。 “这老虎进化了?”任宁吓得连连后退,这比他在动物园见过的老虎不知强壮多少,实力不言而喻。 影月同样有些吃惊,靠在任宁身边,只有暗月站在最前面没有丝毫惧意,甚至露出更凶狠的眼神。 “师父眼下大赛在即真的不留他们性命吗?”鬼凤圣女有所动容,杀人如麻的她莫名的感到一阵心痛。 幻影堂圣主淡淡说道“如果他们被冰原虎吃了自然不是幻影堂想要的人,若实力强大也不会败给区区一只冰原虎。” 看着冰原虎就要发动进攻,暗月下意识的摸了摸藏在腰间的短剑。 “畜生来吧!老子不怕你!”任宁拍了拍胸脯大声说到,这可不是为了壮胆,纯粹是为了提醒暗月,倘若拿出短剑很可能暴露身份。 暗月对着冰原虎上下大量一番,确定单凭拳脚无法取胜,毕竟他不是以力量著称,四周观察之后也只有束缚着双手的铁链最坚硬。 任宁的那声暴喝成功激怒冰原虎,另其咆哮而来直面暗月,巨大的体型是力量的象征,却有着迅速的速度,一旦扑倒暗月绝对毫不留情的咬断他的喉咙。 看着暗月危在旦夕任宁同样下意识的摸了摸手弩,他有信心一击穿透冰原虎的头颅,最后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面对冰原虎的攻击暗月丝毫没有慌张,脚步微微移动一只擦肩而过,还不忘从侧面狠狠的踹了冰原虎一脚。 “好迅捷的反应!”台上的幻影堂圣主大为称赞,不由的高看暗月一眼。 对面另一种中年男子长相硬朗,剑眉虎目,气势逼人,冷笑道“哼,幻影堂这只冰原虎恐怕命不久矣。” 此人正是血煞堂堂主,也是幻影堂堂主的死对头,实力恐怖如斯,从暗月这个转身中也大概能判断出其水平。 “果然皮厚如牛。”暗月喃喃自语,刚才那一脚只是为了判断冰原虎的抗击打能力,他确信没有利器不能取胜。 台上的众多高手也发现这个问题,期待暗月接下来精彩的表现。 “虎口拔牙!没错就是虎口拔牙!”任宁灵光一闪“用铁链敲断它的牙齿,然后以虎牙作为武器!” 任宁这招是一步险棋,虎口拔牙本就是用来形容极其凶险,更何况对面还是强大的冰原虎。 暗月点了点头表示同意,他才不怕所谓的猛虎,若是手中有短剑刚才那个接触已经要了冰原虎的性命。 “吼吼!”冰原虎疯狂的叫了几声,不知是因疼痛,还是因为愤怒,总之它发动了更猛烈的攻击。 这一跃足足有十米远,两米高,遮天蔽日的来到暗月上方,暗月嘴角冷冷一笑“来的好!” 暗月没有丝毫闪躲,正面迎了过去,速度甚至比冰原虎的更加迅捷,临近时猛烈挥动手中铁链,不偏不倚的敲击在一根利齿上。 “嘭!”一声清脆,虎牙瞬间断裂,随着铁链飞行,最后落在暗月手中。 “虎牙,竟然是虎牙!”台上的众人大开眼界,似乎看到了冰原虎的死期。 落地之后冰原虎发出凄惨的叫声,断齿之痛犹如断臂,不仅是疼痛那么简单,攻击力也会极大的缩减。 然而这些都跟冰原虎没有任何关系,暗月手中的利齿分明已经插进它的头颅,顿时脑浆迸裂、血溅三尺,惨不忍睹。 冰原虎惨叫几声之后不再挣扎,最终倒在一片血泊之中。 “好好好!”台上一片欢呼雀跃,他们好久没见过如此精彩的战斗,甚至热血沸腾,想着跟暗月一较高下。 “赢了?这就赢了?”片刻前还凶猛如斯的冰原虎此时竟然倒在血泊中,也难怪任宁感到惊讶。 “老虎已死,还不放我们出去!”任宁压低了声音,满身的痞子气。 “泥黎谷有这个规定吗?”幻影堂圣主冷冷一笑竟是指派了十名使者,厉声说到“杀了他们!” 第二百九十六章以一敌十 泥黎谷的高手有着严格等级划分,最强者称为圣尊,其下是四位圣主,圣主之徒为圣使,圣使之下乃使者,武功同样高强。 十名使者堪比两名圣使,不容小觑。前不久暗月的确轻松斩杀五名使者,不过那时暗月手持双剑,也没有铁链的束缚。就算有影月的帮忙也不一定取胜。 领了命令后十名高手迅速进入隧道,随着一阵“咯吱”的开门声出现在任宁他们面前。 “影月,你来保护恩公,我来会会他们。”大概估量了一下对方的实力,暗月皱着眉头说到。 战败十人困难极大,更何况还要保护任宁的安危,他也只能保证尽可能拖住更多敌人,给影月减轻压力。 影月明白自己有几把刷子,点头应答,拉着任宁躲在暗月身后。 暗月跟影月的举动让任宁无地自容,莫名的一种自责,他感觉自己就是拖油瓶,时刻都需要别人保护,也暗自下定决心努力修炼,就算不能成为高手,也总要体格健硕些。 这几名高手清楚圣主派他们出手的意思,并非为了杀掉几人,而是为了试探暗月的实力,其中八人主动来到暗月身边,成包围趋势。 另外两人分别对准了影月跟任宁,当然最后变成影月单挑两人,不能使用手弩的任宁根本就是个废物。 暗月首先是看了看任宁这边的情况,发现影月点头才把目光转向周围的八名高手。 此八人装束一般无二,手里皆是弯刀,映照着冰山的色泽显得格外耀眼,倒与那黑色的衣衫形成鲜明对比。 暗月跟他们交过手,也知道他们的弱点,只要依靠迅捷的速度与其中一人纠缠就能轻而易举的取胜,只可惜手上的铁链严重影响了他的速度。 八人配合极为默契,相互看了一眼之后从八个不同方向出击,完全封锁了暗月的退路,并且两两之间能够相互帮助,倘若暗月想着攻击其中一人,定会受到旁边两人的绞杀。 这种配合分明是八人合为一个整体,有力的面对强敌,显然他们已经把暗月当成了强敌。 暗月调动五官,眼睛盯着前方,余光扫视两侧,耳朵听着后方,八人具体的方位映射在他的脑海中,完全没有死角。 八人右手握刀,左臂拖着刀剑,横放在胸前,这种姿势能够快速使弯刀抵达身体任何部位,以便应对突发事件。 随着不断靠近,八人形成的包围圈越来越小,肩膀甚至开始接触,就在这恰当好处一同挥动弯刀,其中四人平砍,四人竖劈,中间的空隙绝对容不下一个人,也就是说暗月躲无可躲,避无可避。 情急之下,暗月双腿微屈,猛然间发力,身体如同长了翅膀凌空飞翔。 暗月逃离包围后敌人并不慌张,反倒是露出阴险的笑容,倒像是故意给他留的这个突破口。 纵使暗月实力再强也只是凡体肉身,不能真正做到凌空飞行,早晚都要落在地上,并且是八人的刀尖之上! 看着暗月凌空而起敌人身形丝毫未动,而是举起弯刀,刀尖对着上空,静静等待暗月自投罗网。 “向前甩铁链!”任宁大声喊道。 在空中的暗月的确无法行动,却能依靠猛烈摆动铁链来改变方向。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当暗月向前甩铁链的同时必定受到铁链给他向后运动的力。 原本暗月认为凶多吉少,立刻按照任宁的方法尝试,铁链向前摆动时立刻感觉有股力向后推着自己,瞬间向后移动。 由于铁链向前的惯性还要拉着他的身体再次向前最后也只向后移动了两三米的距离,这个距离已经出了敌人的包围圈,足以用来保命。 落地之后铁链向前的惯性仍未消失,暗月身体摇摇晃晃,随时可能摔倒,刚要调整过来却发现头顶明晃晃的弯刀。 暗月逃离后正对面那人借助另一人的肩膀凌空而起,弯刀用力下劈,正对暗月的眉心。 他的速度并不快,暗月本可以躲开,只可惜他的身体还未站稳,双脚全无力道,情急之下举起铁链进行阻挡。 “蠢货!”台上的幻影堂圣主破口大骂“你害了所有人!” 他似乎能预见接下来发生什么,这十名高手怕是有去无回。 弯刀力度极大,泛着白光与黝黑的铁链碰撞,一阵悦耳的响声后,一寸粗的铁链竟然段成两截,而弯刀并未停止,继续砍向暗月的眉心。 敌人似乎没想到自己有砍断铁链的实力,不由的笑出声来,狂傲自大到极点,自然没注意到暗月已经消失的身影。 暗月再次出现后左手握住弯柄,右手用力挥动着剩了半截的铁链,狠狠的砸在敌人胳膊上,先是一声骨头断裂的声音,接着是一声惨叫。 这声惨叫持续了没多长时间便戛然而止,暗月敲断对方胳膊后顺势抢过弯刀,瞬间割破对方的喉咙,终结了此人性命。 突变的局势令敌人惊慌失措,乱了阵脚,离得最近的那人猛然间转身,弯刀刺向暗月的胸膛。 这人太高估了自己的实力,没有铁链的束缚暗月速度发挥到极致,微微侧身,轻而易举的躲过攻击,顺势割破此人喉咙夺下弯刀。 由此情况惊天逆转,虽说对付影月的那两人快速进行支援,然而拥有双刀的暗月分明是无敌的存在。 八人再次相互看了一眼,手里拎着弯刀,刀尖贴着地面急速冲击,八人并肩而行,完全形成一个整体,气势极为逼人。 暗月手握双刀,微微抬头,眼神中迸发出令人窒息的气息,一动不动的看着正前方。 “暗月能赢吗?”影月走到任宁身边轻声问道,他也只是听说暗月实力第一,却不知到底有多强。 任宁嘴角微微上扬,冰冷的回答“跟暗月为敌,是他们最错误的决定。” 幻影堂圣主脸色铁青,阴冷的说到“苍狼,准备上场!” 此话还未落地暗月的身影悄无声息的消失,再次出现的时候却是两把泛着冷光的弯刀。 第二百九十七章内部纷争 刀光四起,血色飞溅,八名高手捂着喉咙张大了嘴巴,他们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感觉喉咙一阵剧痛,接着血溅三尺倒地身亡。 “来啊!不怕死的都来啊!”任宁昂首挺胸大声喊道。 胜者为王乃泥黎谷的铁律,他们不会替失败者报仇,任宁正是抓住这点才敢肆无忌惮,对方越是派出高手越证明泥黎谷看重他们,他们杀的人越多越能体现价值,对方才会不舍得杀他们。 话未落地铁门再次打开,这次只出现了一个身影,手执长剑气势汹汹。 “是他!”任宁一眼认出苍狼圣使,正是他抓走了秦宏,脸上顿时升起怒意。 任宁隐约记得他称呼萧语诗为师妹,也就是说他在泥黎谷中的地位不亚于萧语诗,至于二人的师父是谁,任宁理所应当的想到台上的幻影堂圣主。 “景老二,此人剑法犀利要小心了!”任宁大声提醒道,他知道苍狼圣使会绝情剑法,很可能克制暗月的双刀。 “血离,你也去会会此人,切记留个好印象。”看台对面的血煞堂圣主同样指派一名得意弟子,这话明摆着是要跟幻影堂争夺暗月。 血离乃血煞堂圣使之一,长相威猛,杀气极重,手里一把黝黑的弯刀显得格外吓人,实力不在苍狼圣使之下。 领命之后血离拿着三寸宽的弯刀竟是直接从十多米的高空跳了下来,硬生生把地面砸出一个深坑,看样子丝毫没有受伤。 “好俊的身手。”任宁不由的佩服,同时紧紧皱着眉头,单是苍狼圣使一人就够暗月喝一壶,再加上血离圣使情况堪忧。 “血离?怎么是你?”苍狼圣使没有立即对暗月出手,而是满脸敌意的看着血离圣使。 血离圣使脸色蛮横,比苍狼多了几分霸气,冰冷的说到“这小子我血煞堂要了!” 任宁他们所处的深渊名为泥黎,也是整个泥黎谷名字的由来,这里不仅是用来考验囚犯生死的,也是泥黎谷弟子用来决斗的。 进入深渊的弟子信奉着一句话,不问来由,只决生死,也就是说苍狼跟血离此刻不用顾忌同宗情分,大可刀剑相向。 看着二人针锋相对任宁有些头晕,他不知泥黎谷复分四堂,更不知幻影堂跟血煞堂之间的恩怨,眼下似乎看出些端倪。 “镗镗镗。”刀剑交响,没等暗月出手,苍狼跟血离已经打了起来。 苍狼身形轻盈,速度极快,血离身形健硕,力大无穷,轻巧的长剑不断与厚重的弯刀碰撞,电光火石,火花四溅。 任宁不懂武功,看的眼花缭乱,暗月却是仔细的盯着,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有了解二人的招数才能更轻松取胜。 两人实力相当,交战数十回合不分胜负,神情变得有些焦急。 “无影刀法!”血离一声暴喝,双臂青筋暴起,手中的弯刀变幻莫测,竟是看不到踪影。 任宁这才明白为何血离的弯刀是黑色,分明是为了隐藏刀光从而无影无踪。 血离的弯刀厚重,再加上巨大的力道,两次攻击的间隔时间长,容易露出破绽,施展无影刀法后竟然奇迹般的克服了这个缺点,两次挥刀基本没有间隔,打的苍狼节节败退。 暗月神情凝重,仔细的观察着血离的动作,惊奇的发现血离单手挥刀,劈砍出一半距离后另一只手迅速接应,由此来弥补中间的空隙。 这种方法需要单臂力道极大,否则发挥不出威力,并且要求极强的接应能力,保证另一只手毫无偏差的接刀,没有十年八年的功法怕是只能学个皮毛。 接连败退后苍狼处境堪忧,脸上突然泛着杀气,手中的长剑同样化成一道道残影,冰冷的说到“这是你自找的!” 幻影堂与血煞堂势如水火,一个效忠唐王,一个效忠皇帝,恨不得将对方剿灭,不过碍于同宗情谊不好直接出手,眼下两人进入了深渊恰好可以借机除掉对方。 “绝情剑法!是绝情剑法!”任宁暗自想到,急忙对着暗月大声喊着“攻击苍狼,赶快攻击苍狼!” 绝情剑法用来单挑基本上是无敌的存在,顺势而来的血离有些心急,竟是被苍狼封锁了退路,眼睁睁的看着长剑对准自己喉咙。 得到任宁的命令暗月立即出手,速度要比苍狼快了几分,抢先来到血离面前,冷声念叨“利刃,千段斩!” 利刃,千段斩是暗月的绝招,杀伤力极强,而施展了绝情剑法的苍狼身体根本不听指挥,两人形成鲜明对比,换句话说暗月没必要施展绝招,轻松一刀就能必败苍狼。 “砰砰砰!”几声清脆的响声,苍狼手中的长剑段成十多节,也只剩下个剑柄,惊恐的看着即将接触到喉咙的弯刀,立刻吓出一身冷汗。 “嗖!”一只长剑凌空而来,不偏不倚的击中暗月的弯刀,迫使他后退几步,缓过神来的时候面前分明是一张冷若冰霜的脸颊。 领悟到绝情剑法奥义的萧语诗几乎达到人、剑合一的水平,长剑过处本尊及至。 “我来会会你!”萧语诗面色冰冷的说道,她是不允许别人伤害苍狼的,毕竟苍狼救过她的性命。 “鬼凤……是鬼凤……”见了萧语诗后,血离瞠目结舌,竟是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恐慌到极点,显然他知道萧语诗的实力,也知道在此处她可以杀掉自己,又不愿错过暗月这名高手,急忙补充道“跑!快跑!” “想跑?还来得及吗?”萧语诗声音如同冬日凌冽的寒风,刺进骨髓,深入心脾。 血煞堂圣主有些焦急,想着下去帮忙又不能出手,否则很可能挑起双方之间的大战,只能静观其变。 暗月摸了摸腰间的双剑神情无比凝重,他知道萧语诗很强,也只有掏出最擅长的短剑才有取胜的机会。 “老头,我们三兄弟愿意加入你们阵营!”情急之下任宁对准台上的幻影堂圣主大声说到。 任宁这个举动惊呆了所有人,分明是阶下囚竟然敢跟幻影堂圣主大呼小叫,甚至出言不逊,简直就是找死,幻影堂圣主脸色冰冷杀气逼人。 第二百九十八章登上幻影峰 幻影堂圣主的面色令整个现场气氛低沉下来,所有幻影堂弟子跃跃欲试,剑拔弩张,很显然任宁得罪了他。 见此情况任宁也有些慌张,鼓了股勇气继续大声说到“老头,难道你没听到我景老大在跟你说话吗?” 这话简直惊呆了所有人,纷纷佩服任宁的勇气、胆量,以及不怕死的精神,甚至有人在计算他的死期,也只有幻影堂圣主脸色由阴转晴,放声大笑“小子,好气魄。”同时命令鬼凤圣女停手,一场危机总算解除。 “我们走!”血煞堂圣主冷哼一声,拂袖而去,几百名弟子紧随其后,血离趁机出了深渊狼狈不堪的逃离。 血离走后场上除了任宁他们三人,也只剩下萧语诗,此刻正缓缓走向任宁,眼神中流露出复杂的表情,冷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任宁神色有些慌张,他自认为这身装扮天衣无缝,没想到还是引起萧语诗的注意。 当你深深爱着一个人,就算不看面孔,不听声音,但是一个背影也能确信无疑,变换了容颜又有何意义? 任宁虽然给自己变好了新的身份,却不知以何种语气回答萧语诗,很可能露出破绽,于是拼着被杀的后果故意露出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老子景老大,不知美女如何称呼?” 任宁一边说着一边试图托起萧语诗的下巴,当然他只是有这个动作而已,不敢真的触碰到萧语诗的身体,即便这样也是死路一条,就连苍狼圣使都为他捏了把冷汗。 “你很像一个人,有三次活命的机会,如今用过一次。”萧语诗语气看似平和却透漏着最霸道的杀机。 她的意思很明显,若不是他长得像一个人这般举动已经丢了性命。 看着萧语诗的背影任宁一阵痴呆,他本以为萧语诗会对那个伤过自己的任宁痛下杀手,没想到还留有情面。 这有两种可能,其一,萧语诗还爱着任宁,会纵容与任宁相似之人。 其二萧语诗恨着任宁,对他不会心慈手软,却记着两人美好的回忆,也便把景老大当成回忆中的人,留了几分情面。 “走了,走了!”苍狼圣使踉踉跄跄的站了起来,满脸仇恨的看着暗月,堂堂圣使竟然在众弟子面前败给一个无名小卒,绝对是奇耻大辱,若不是幻影堂圣主有令,他不会善罢甘休。 在苍狼的催促下任宁回过神来,跟在后面,缓缓的出了深渊,顿时有种获得自由的感觉,殊不知真正的考验还在后面。 出了深渊后五座山峰赫然而立,任宁不禁感慨,为了弄清楚状况自降身价,恭敬的说到“圣使大人,这些是什么山?” 听到任宁对自己的称呼,苍狼圣使心情大爽,也就给任宁多解释了几句。 “四个分堂?”任宁吸了口凉气,他隐约感觉之前见过的那些泥黎谷高手都是来自幻影堂,也就是说泥黎谷真正的实力远超他们想象。 “那个败在您手下的血离是血煞堂的吗?”任宁从名字上大概判断出血离的身份,故意抬高苍狼的地位。 “没错,那家伙乃血煞堂圣使,平日目中无人,今日总算得到了些教训。”苍狼圣使趾高气昂的说着,还真以为是自己打败的血煞。 沉默片刻后任宁终于说出最关心的问题“那名美女是谁?” 听到这话苍狼圣使脸色微微一变,严肃的说到“小子算你运气好,从没有人敢挑逗师妹,他可是幻影堂唯一的圣女,实力在我之上。” 任宁尴尬的笑了笑,却是默默抓住几个有用的词汇,既然苍狼圣使称呼萧语诗师妹,也就是说圣使跟圣女平级,只不过圣女人数更为稀少。 想到跟萧语诗朝夕相处的那些日子任宁不禁后怕,她竟然在泥黎谷有着如此崇高的地位,他甚至怀疑萧语诗对自己的感情,很可能只是把他当成一颗棋子利用罢了。 二人不属于同一世界,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任宁内心再次与她划清界限。 远远望去五座山峰只有手掌般大小,幻影峰也只是其中的一根手指头,然而走了几千米后真正来到幻影峰脚下任宁才发现自己错了。 雄浑壮阔的山峰横跨三千米,向后延伸五千米,高两千米,抬头望去令人生畏。 山脚下只有一条蜿蜒曲折的小路,两侧都是荒林,多以松柏为主,这种山地气候也只有针叶类植物可以生存。 泥黎谷的空地已经有了四千多米的海拔,常年积雪覆盖,如今到了幻影峰更是一片苍茫景象,厚厚的积雪压在枝头,树木弯了腰,倒像是迎接贵客。 通往山顶的小路崎岖不平,任宁攀爬有些吃力,瞬间暴露了他的水平,惹来苍狼圣使一阵鄙视“小子,就你这点实力活不过三天。” 任宁嘿嘿一笑,以为苍狼圣使在开玩笑,据他所知通过深渊的测试就能活下来,后来才弄清楚这句话的含义。 随着高度不断增加气温不断降低,再加上周围没有遮挡狂风大作,冻得任宁浑身发抖,急忙加快了攀爬的速度,这样才能用身体的热量驱赶严寒,主要是想尽快来到总部,住进舒适的房间。 再次攀登几百米后任宁顿时感觉头晕、恶心、胸闷,甚至两眼发黑,身体摇摇晃晃险些沿着山路滚下去,幸亏暗月及时帮忙。 “高原反应吗?”任宁暗自说到“妈的老子的身体还真是虚弱。” 随着海拔的不断升高氧气会减少,也就出现了胸闷、头晕的症状。并且周围的气压降低而自身的血压没有改变,于是出现恶心、乏力等症状,也就是任宁口中的高原反应。 任宁放慢了速度,尽量减少氧气的需求量,并且降低血压,然而心跳平缓之后顿时感觉寒冷。如此任宁的处境十分尴尬,走快了头晕目眩,走慢了四肢发抖,总之全身不适。 “给我氧气袋,给我军大衣!”任宁声音虚弱,每走一步都异常艰辛,索性幻影堂的总部在半山腰,而不是山顶。 第二百九十九章攻守令 来到半山腰之后,也就是五千米的平面,任宁终于见到一片空地,后面坐落着不少房屋,显然正是幻影堂总部。 空场前后各有一座大山,直插云霄,那才是真正的山顶,任宁又是一阵感慨。 任宁眼前的空场正是幻影堂弟子平日训练的场地,刀枪斧钺应有尽有,算是幻影堂的兵器库,苍狼没有直接把他们带进训练场,而是绕路直接去了住处。 幻影堂弟子的住处靠近后山,房屋井然有序的排列,足足有数百间之多,最前面零零散散的有着几间专为女弟子准备。 看着井然有序的房间任宁还是比较满意,甚至感觉泥黎谷并非众人所说的那么可怕,来自地狱深处,他们也都是凡体肉身,要食人间烟火。 这是你们的房间,苍狼亲自为他们开了房门,转身离去,后来他们才明白跟苍狼圣使的地位差了多少,甚至没有见面的机会。 整个房间宽敞透明,足足有三十米的长度,一张通头大床映入眼帘,影月表示不解“我们只有三人用得了这么长的床?” 任宁却是一副怪状,低头说到“这是大通铺。” “大通铺?”影月还是不解,他见过最大的床也只能睡两人,从未见过这种床。 “在军营都是这种通铺,少则同时睡几人,多则睡几十人。”暗月缓缓解释道,校尉出身的他自然见过这种床,倒不似任宁那么抵触,颇有种怀旧的感觉。 “被子?被子呢?”看着床上一条条跟夏凉被类似的被子任宁简直绝望,如此寒冷的环境盖这种被子分明是作死的节奏。 “投诉,老子要投诉泥黎谷!”任宁大声嚷嚷着用意宣泄内心的不满,他却知道这种宣泄起不到任何作用。 眼看着天色渐渐暗下来任宁有些饥饿,想着出去找些食物却发现几名看门的弟子,厉声呵斥着让他们回屋。 酉时过后任宁肚子不争气的咕咕直叫,影月、暗月也好不到哪去,房间内仍旧只有他们三人。 夜色渐微凉,三人不足以撑起偌大房间的温度,任宁点燃油灯双手放在旁边取暖,他突然想起卖火柴的小姑娘,或许他也会被活活冻死。 “妈的谁再说有钱能使鬼推磨,老子跟他拼命!”任宁掏出一打银票拍在桌子上自嘲,在他看来没有钱买不到的东西,如今分明是打脸,他甚至买不来一件棉衣、一床棉被。 如此过了两个时辰,任宁全身发抖,甚至躺在床上盖了被子,仍不足以抵御严寒。 影月、暗月体格强迫丝毫不畏惧这点严寒,只是内心有些焦急,一天下来他们没得到多少有用的消息,更别说秦宏的下落。 暗月想趁着夜色出去打探情况,被任宁拦了下来,在弄清幻影堂实力之前他们不可贸然行动,不知惊动哪名高手惹来杀身之祸。 任宁确定实力强过苍狼圣使的不在少数,就连萧语诗也并不一定是最强者。 直到亥时门外才有了动静,暗月立刻提高警惕,缓缓说道“不下四五十人。” 此话过了没多久房门便被打开,二十多人一窝蜂的冲了进来,见到任宁他们略显吃惊,纷纷喃喃自语“又要多死几个。” “妈的天天死人,不被杀死早晚也会被吓死。”一名有着古铜色皮肤的中年男子坐在椅子上大口喝了杯凉水,不禁骂道。 其他人上了床找准自己的位置,也不理会这名男子。 中年男子看上去不过三十岁的样子,脸上满是沧桑之意,可能是毛孔粗大的原因,络腮胡子长了半寸长,愁眉苦展。 任宁看了一眼还有冰碴子的水杯不禁打了个冷颤,进了幻影堂他们只有一身单衣,任宁佩服此人的活力。 “不知这位大哥怎么称呼?”任宁主动靠过来,想着问些有用的东西。 这名男子回头看了看任宁,脸上充满疑惑,平日只有他爱抱怨,别人都保持沉默,今日竟有人主动问话,淡淡说道“新来的吧。” 任宁点点头,开始自我介绍“在下景老大,这是景老二、景老三。” 任宁的举动立刻引来此人的好感,应答到“黄原是也。” 正所谓久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任宁与此人相谈甚欢,了解了一下各自的经历。 黄原本是渝州城的一名守城校尉,平日多在军营,留下娇妻独守空房,竟被城中权贵看中,进行一番凌辱,妻子无颜面对黄原上吊自杀。 闻讯而来的黄原一气之下杀了权贵,于是被捕入狱,最后送上泥黎谷。 任宁还是按照设定好的身世介绍自己,三人乃山寨兄弟,因杀人过多被捕入狱,这才来的泥黎谷。 从黄原的介绍来看,此人并非十恶不赦,甚至骨子里透着几分豪迈,只因遭人陷害堕落至此。 “黄老哥,您刚才说今日又死了不少人是什么意思?”任宁轻声问道,也算切入正题。 黄原四周打量一番在任宁耳边细声回答“几天前共有一百人进入幻影峰,如今只剩下不足五十。” 一百人剩了不足五十,也就是说死了一多半,然而在任宁的认知中进了幻影峰就算是通过了考验,不应该继续死人。 相比他们是如何死的任宁更关心为何近期大量死囚涌入泥黎谷,短短几天竟有上百人之多,这还是能登上幻影峰的,死在深渊的恐怕更多。 “吵什么吵?不想活了?”两人轻声交谈影响了别人,一名虎背熊腰的男子起身对着二人就要出手。 见到此人黄原有些恐惧,立刻闭了嘴,准备上床。 恰好问到最关键的地方任宁可不想线索就此断掉,给暗月使了个眼神,暗月的短剑毫无征兆的抵在虎背熊腰男子的喉咙上。 感受着冰冷的短剑此人立刻没了脾气,苦苦哀求“饶命,壮士饶命,你们继续,继续。” 初到乍来任宁也不想惹下祸端,挥了挥手示意暗月饶他性命,继续问着黄原问题。 黄原平日受尽此人欺辱,见他这副怂样幸灾乐祸,算是报答任宁替自己出了这口气,神秘的说到“攻守令,据说攻守令出现了!” 第三百章饥寒交迫 “攻守令?何为攻守令?”任宁好奇的问道,他总觉得这个名字不寻常,单是从泥黎谷的动作来看,此物定当不凡。 黄原又靠近了任宁几分,声音小到任宁勉强能够听出来“攻守令全名,攻皇令跟守皇令,相传得令牌者得泥黎,得泥黎者得天下!” 任宁吸了口凉气,目瞪口呆的看着黄原,大概明白其中意思,首先得到攻守令者能够号令整个泥黎谷,而泥黎谷又能左右皇权的统治,从令牌的全称也能得出这个结论。 黄原也只是道听途说,不清楚具体事宜,毕竟他来了不足十天,保命还来不及,哪还有时间关注其他事情。 这番话似乎耗费了黄原所有力气,说完后急忙躺在床上准备睡觉,还不忘提醒任宁“早点睡,否则明日很危险。” 任宁看得出黄原一片好意,立刻上了床,蜷缩在被窝里浑身颤抖,他不知是困意最先战胜这身体,还是寒冷先战胜身体。 总之他是睡着了,带着满脸的疑惑入眠,若是之前听到跟皇族有关的信息任宁不会在意,然而秦宏这太子的身份逼迫他效忠皇帝。 人生就是如此,越不想触及的事情,往往越容易发生,也只能硬着头皮把事情做好。 暗月、影月武功高强同样听到了黄原的这番话,面容微微紧张,他们毕竟属于黑月铁骑,效忠皇帝,攻守令的出现很可能影响皇权,也就是说他们来泥黎谷的任务有所增加,不单单是救出秦宏那么简单。 二人同样上了床,盖着薄薄的被子入睡,却不怎么感觉寒冷。 其实他们这些所谓的高手并不像武侠小说里面说的拥有内力,只不过血脉比常人更粗,流动更快,这样也就加大了力道,同时能增加体温,也是他们不冷的原因。 第二日天还未亮众人已经被喧天的锣鼓声吵醒,门外大声嚷嚷着“起床了!起床了!” “妈的,老子还没睡醒呢!”任宁不耐烦的骂了一声,身边的黄原呆呆的看着自己,立刻制止了他的行为“小声点,否则会受到惩罚的。” 任宁同样一副呆滞的表情,却不是因为起的早,分明是觉得门外的声音有些熟悉。 二十几人的速度很快,穿上一件薄薄的单衣快速出了门,对面那间屋子同样出来二十几人,正如黄原所说,加起来五十多人。 一晚上时间任宁连被窝都没焐热,只穿了件单衣就要出门,满肚子不爽,甚至想着好好教训敲锣之人,不过当他见到此人之后改变了想法,不仅仅是要教训对方分明想杀了他。 对方手拿铜锣,脸上一跳长长的刀疤,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嘴里骂骂咧咧,甚至挥动皮鞭教训迟到之人。 “张文才!竟然是这家伙。”任宁顿时有种冤家路窄的感觉。 早在十几日前任宁已经确定张文才没死,甚至参加了那次阻击行动,任宁虽不知这期间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但是可以确定这家伙死性不改,依旧四处为恶。 出于本能任宁死死地盯着张文才,目光中迸发出逼人的杀气,张文才感受到任宁的表情,不禁的后退几步,心脏剧烈跳动,竟是在这天寒地冻的幻影峰上吓出一身冷汗。 “好熟悉的眼神!”张文才上下打量着任宁,最后不由的摇摇头“应该不是那小子。” 任宁这才意识到自己险些暴露,急忙低着头跟着队伍缓缓走出大门。 出了大门后众人来到训练场旁边的厨房,里面摆满了各色食物,包括牛羊鱼肉,瓜果蔬菜,应有尽有。 闻着香气任宁不由的流出口水,暗自想到“自助餐!莫非是自助餐!” 任宁总喜欢把炎朝的东西跟现代联系起来,这样也是一种怀旧,聊以慰藉。 泥黎谷这种地狱般的组织能有这种食物的确让人疑惑,在他还抱着警惕心理的时候众人已经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多吃些牛羊肉!待会用得着!”黄原见任宁呆呆的站在门口急忙招呼,显然把他当成了暂时的伙伴,毕竟多一个伙伴就多一点生还的希望。 饥寒交迫的任宁明白黄原的意思,吃些牛羊肉无非是为了御寒,这些高能量的食物的确有这种效果。 就连影月、暗月也拿了不少牛羊肉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他们虽不畏惧寒冷,却害怕饥饿,填饱肚子总是没有错的。 夜里想着迁怒黄原的那名壮汉竟是抱着一根牛腿大口大口啃着,看的任宁一阵恶心。 任宁没有立刻选择高能量的牛羊肉而是来到无人问津的马铃薯面前,拿了两个津津有味的吃着。 “景老大,你疯了吧,吃这东西会让你冻死的!”黄原不解的看着任宁,好心提醒道。 任宁却不以为然,依旧津津有味的吃着,首先马铃薯是热的,吃进嘴里可以快速回升体温,并且马铃薯富含纤维素,能提供人体必备的无机盐,对于抗寒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其实道理很简单,牛羊肉能量高,富含蛋白质,却不容易被身体分解,无机盐的摄入恰好可以弥补这个缺陷,极大程度的提高牛羊肉的作用。 任宁也不敢多吃,毕竟还要留着胃口去吃牛羊肉,两块进肚后竟是来到一堆蔬菜面前。 “菠菜,没错,菠菜富含铁元素!”任宁一眼锁定菠菜,大口大口的吃着。 任宁记得小时候看过大力水手这部动画片,主角正是依靠菠菜来获得力量,其中有一定道理,菠菜富含铁元素,铁元素能加快血液循环从而增大力量,同时提高抗寒能力。 吃过菠菜后任宁才来到牛羊肉面前,全然不顾形象,拿起羊腿便是一顿猛吃,几根羊腿下肚任宁感觉肠胃有些发胀,又喝了几碗热汤这才打了个饱嗝。 琳琅满目的事物被他们一扫而光,刚刚够吃,几名身穿雪衣的弟子缓缓走了进来。 “脱衣服!”其中一人大声喊道。 “脱衣服?”任宁脑海中生出邪恶的思想“莫非泥黎谷弟子有这种癖好?” 不论他是何种想法,总之别人已经脱掉了单衣,只在下身上裹了一块白布,勉强遮住要害。 第三百零一章赤身训练 “脱吧,赶快脱吧!”黄原拽着任宁的衣袖说到,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早就习以为常,就连那蛮横的壮汉也只能乖乖的脱光衣服。 任宁终于明白黄原的用意,这分明是让他们光着身子在冰天雪地里训练。 看着任宁三人还穿着衣服一名弟子恶狠狠的冲了过来,竟是掏出了腰间的弯刀。 “使徒大人手下留情,他们三个是刚来的不懂规矩。”黄原挡在前面恭敬的说到,立即给任宁使了个眼色。 任宁知道泥黎谷嗜杀成性,从不手下留情,却没想到对本门弟子也是这样,若非为了顾全大局这人早就丢了性命。 看着暗月、影月剑拔弩张任宁同样使了个眼色,乖乖的脱下那层单薄的衣衫,赤身裸体的暴露在凌冽的寒风中。 暗月、影月倒不怕什么寒冷,只是从没受过这等屈辱,牢牢记下此人面孔,想着秋后算账。 衣服被脱光后任宁他们被驱赶到训练场,一阵寒风吹过全身发抖,牙齿不停的相互撞击。 除了任宁之外众人情况没这么糟糕,或许是经过几天的训练他们耐寒程度增加,也或许是怕冷的已经冻死了。 训练场上摆放着一排排各式各样的武器,黄原拿了一柄长枪不停的挥舞着,身为校尉的他擅长使用长枪。 暗月自然是拿了两把短剑,在这冰天雪地里划出一道道优美的弧线,影月拿了一柄长剑,有模有样的挥舞,看起来实力不凡。 按照任宁的说法不到万不得已二人不可使出全力,锋芒毕露可不是什么好事。 任宁徘徊在武器中间左顾右盼,想拿起长剑又觉得速度不够,想拿起弯刀又怕力道不足,想拿九节鞭又怕伤到自己,竟是没有一件适合他。 停留片刻后任宁觉得刺骨的寒冷,索性放弃了武器立刻开始慢跑。 只有不停运动才能消耗能量,从而升高体温,而跑步是最好的方式,全身肌肉都能得到运动。 然而跑了一会之后任宁感觉全身更加冰冷,原因很简单,随着速度的增加身边的气流增快,散热也会随之增加,所以造成这种后果。 任宁拍了拍额头暗自骂道“妈的,最简单的物理常识老子都忘了。” 于是任宁缓慢停下,开始做着高抬腿动作,这绝对比跑步更费力,增加更多的热量,并且由于身体蜷缩,散热也会相应减少,不一会任宁便感到全身温热。 “任宁兄弟,这是何种武功?”看着任宁奇怪的动作,影月轻声问道,还以为是某种厉害武功。 “凌波微步,没错就是凌波微步。”任宁想了一会厚着脸皮说道。 影月觉得新奇也跟着跑了两步,顿时感觉全身火热,不由的开始赞叹“任宁兄弟果然智勇双全。” 暗月有着自己的修炼方法不停的挥舞短剑,也只有他想着利用这点时间提升实力。 跑了没多久任宁顿时感觉呼吸困难,很明显是高原反应,不过为了增加热量他也只能硬着头皮坚持。 任宁不禁在想,泥黎谷弟子之所以武功高强跟此处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由于海拔高,气压低迫使他们血脉流动要迅速,这也就被动的提升了实力,跟玄幻小说里那些重力室、无氧室有着异曲同工的效果。 穿越炎朝之后任宁愈发觉得那些武侠小说里面提到的武功似乎能用科学道理来解释。 大概过了两个时辰任宁体力逐渐不支,高抬腿的速度明显变慢,甚至开始停止,体温也随之下降,迫不得已又得增快速度。 面对严重的缺氧,任宁单手掐着人中,他学过一些急救手段,掐人中是不错的办法,然而这不足以让他氧气充足,又开始按压头顶上的百会穴。 如此反复不停的动作勉强抵御住寒风侵袭,又坚持了两个时辰。 暗月仍在有条不紊的舞动短剑,嘴上竟然露出笑容,看样子收获不小。 影月气喘吁吁,体力有些不支,速度开始变慢,摇着头说到“不行了,不行了,任宁兄弟体力实在惊人,这套功法也玄妙的很。” 不同的锻炼方式可以调动不同的肌肉,从而达到不同的锻炼效果,影月实力不错,却没尝试过这种训练,以前没锻炼过的肌肉全部调动起来,同样有着不小的收获。 听着影月对自己的夸赞任宁有些汗颜,任宁真想告诉影月自己是在保命,而他只是在训练而已,坚持程度自然不一样。 又过了两个时辰,天色已经暗淡,气温更低,几名泥黎谷弟子打了个冷颤催促着他们回房休息。 “饭呢?不会不给吃饭吧!”回到厨房后任宁吃惊的问道,这里根本没有一点食物,也只是为了穿上单衣。 “一天只有一顿饭吃。”黄原在旁边解释道,同时还不忘夸赞道“你们三兄弟竟然没一人倒下,还真是个奇迹。” 黄原清楚的记得第一天训练的情况,五名不愿脱衣服的直接被杀掉,脱了衣服后又有五人倒下,一天时间活活冻死二十几人。 接下来陆续有人冻死,活着的人渐渐适应这种环境,无意中发现实力大增,当然他们也知道接下来的考验更艰难。 任宁肚子不争气的咕咕叫着,甚至想着啃树皮,黄原悄悄掏出一个冻成冰块的马铃薯递给任宁,嘿嘿笑道“这是我早晨藏起来的。” 任宁伸了伸大拇指表示佩服,急忙狼吞虎咽的啃了起来,才不在乎马铃薯的温度。 影月、暗月情况不错,毕竟有着强健体魄,回了房间快速入睡。 “那三兄弟怎么样?”几百米外的大厅内幻影堂圣主好奇的问道。 暗月打败冰原虎的那一刻已经得到幻影堂圣主的欣赏,又不能坏了规矩直接拉到自己身边,这才派人暗中盯着。 台下正是张文才,满脸恭敬的回应道“回禀圣主,那三人都还活着!” 幻影堂圣主暗自点点头,表示满意,同时淡淡的吩咐道“五天后开始进行第二部分的训练吧!” 第三百零二章苍鹰传信 “嗷嗷。”幻影峰上空盘旋着一只苍鹰,张开翅膀时不时俯冲向下,又很快翱翔高飞,眼神锐利的盯着训练场。 任宁不停的高抬腿,这已经是他修炼的第三天,慢慢适应了高原反应、克服了天寒地冻,甚至感觉双腿力道增加不少,总算是有点好处。 暗月手中的双剑忽快忽慢,脚步变幻莫测,任宁完全分辨不出哪是本尊哪是幻影。 “恭喜,恭喜,看样子你的剑法又精进了不少。”影月一边拍手一边笑着走到暗月身边,虽然他没这种实力,却能判断强弱。 暗月有些难为情的说到“还要多亏这的环境,我的利刃,幻影剑终于小有所成。” 任宁同样表示祝贺,内心也增加了几分把握,看样子暗月应该可以跟幻影堂圣主一较高下。 也就这个时候三人突然注意到空中的苍鹰,分明有着黑月铁骑的印记,也就是说这是玄月派来侦查情况的。 苍鹰也注意到任宁他们,俯冲下来,似乎是想得到回信。 幻影峰的上空不乏苍鹰,直接攻击人的却不多,这只苍鹰无疑引起泥黎谷弟子的注意,苍鹰分明是想让任宁把回信绑在它的脚上。 “这畜生好生聪明!”任宁不由的佩服,然而问题也来了,他若真把回信绑在苍鹰脚上无疑会暴露自己的行踪,又不能没有一点行动,否则苍鹰不会善罢甘休。 “暗月,出剑!断掉它五根羽毛!”就在苍鹰离着不足五米的时候任宁急忙说到。 从急速移动的苍鹰身上断掉五根羽毛并且不伤其性命尤为困难,暗月目光如炬眼神中只有苍鹰的羽毛,急忙数了五根瞬间出剑。 “嗷!”一阵银光闪过苍鹰发出痛苦的惨叫,五根羽毛从空中飘落。 苍鹰这声惨叫倒不是因为受伤,而是惧怕暗月的实力,再也不敢俯冲,奋力振动着翅膀飞下山去。 “回来了,苍鹰回来了!”红月远远望着苍鹰满心期待,自任宁进入泥黎谷已经过了三天,可以说九死一生,成败全系于此。 玄月点点头,伸出右臂供苍鹰停留,却发现它浑身都在颤抖,而且少了几根羽毛“可怜的小家伙,估计吓坏了。” “莫非敌人发现了苍鹰?”神月同样担心的说到,苍鹰乃鸟中霸王,若不是受到人类攻击不会受伤。 他们担心的不是苍鹰,而是怕被敌人发现,若真如此泥黎谷定会加强警惕,甚至找出内应。 玄月没有说话,细细的数着苍鹰掉落的羽毛,微微一笑“这小子鬼点子真多,只是可怜了我的苍鹰。” 情况危急玄月还能笑得出来,红月满心疑惑“玄月殿下,赶快说说你发现了什么?” 玄月指着苍鹰掉落的羽毛说到“恰恰五根,说明他们无事,只不过还没找到合适的机会传出消息,只能搭上苍鹰。看样子暗月的实力又增强了不少!” 从这五根羽毛整齐的痕迹可以看出,这分明是一剑掉落,之前的暗月是不具备这种实力的。 “那我们现在做什么?”众人齐声问道。 “等!” “等?” “没错,等着苍月大军,等着任宁传出消息。”玄月解释道,也算是猜透了任宁的心思。 仍在训练的任宁心里有些焦急,暗自说到“但愿玄月那家伙能明白我的意图。” 接下来的几天里任宁每日都会遇到一只苍鹰,暗月倒成了猎鹰的好手,每次都会断掉苍鹰五根羽毛。 任宁不禁在想“玄月这家伙到底有多少只鹰?一旦行动成功老子真想炖几只吃。” 整整五天时间,任宁都在冰天雪地里光着身子训练,这也让他成功克服了严寒,他却不知道真正的严寒还在后面。 第六天一早任宁他们照常吃过早饭,黄原也学着他先吃些马铃薯,再吃些菠菜,最后吃牛羊肉,起到明显效果,不由的对任宁敬佩。 早饭过后众人正要走进训练场却被张文才拦了下来,阴阳怪气的说到“今天带你们去个好地方。” 张文才没有半点实力,完全依靠萧语诗对他的照顾,再加上阿谀奉承,办事心狠手辣得到幻影堂圣主的欣赏,甚至全权负责新弟子的训练。 任宁冷冷的看了张文才几眼,知道他的出现肯定没有好事,也只能见招拆招,不能意气用事。 张文才走在前面,五十名新弟子跟在后面,两排高手护卫在旁边,多半是怕他们闹事。 众人向着后山方向徐徐前进,途径一排排井然有序的房间,最终来到距后山不足千米的一片空地。 空地上有一个不小的湖泊,湖面被完全冰封,立即成为众人聚焦之地,然而还有一处更令人震惊的地方。 在前进五百米也就是后山脚下,竟是一个巨大深渊,里面泛着耀眼的白光,给人神秘的感觉。 任宁轻轻瞄了两眼立刻受到一名高手训斥“看什么看?难道不想活了?” 这人的话说的有些莫名其妙,总不能随便看两眼就丢了性命,只有一种可能,此处有着重要秘密,不远处那几名身材魁梧的高手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 “黄小伟,这是哪?”趁着泥黎谷弟子转身,任宁急忙小声问道。 黄原脸色神秘,不停的摇头最后轻声回应“我也不清楚,大概是泥黎谷禁地,大雪窟。” “大雪窟?”任宁又瞄了两眼,确定是皑皑白雪反射的光芒,跟这个名字也能对应起来。 暗月看了一眼守护大雪窟的四名弟子,同样小声的在任宁耳边说道“全都是高手,估计为使者。” 任宁暗自点头,不在关注大雪窟的情况,不过牢牢记住这个地方,很可能跟秦宏有关。 就在这个时候,两名弟子登上湖面,明晃晃的弯刀挥动,硬生生的插进冰面,然后用尽全身力道开始切割,最后一个十米见方的冰面被破坏,露出淡蓝色的水面,离着十多米的距离寒气已经浸透众人身体。 “冬泳?妈的不会想着让老子冬泳吧!”任宁打了个冷颤,生出不祥的预感。 第三百零三章四大穴位 五千多米的海拔,四季飘雪,寒风不断。湖面丝毫没有带来暖意,而是透心的寒气。 “下去!每人一个时辰!”张文才厉声说到,催促着众人下水。 多数人没有冬泳的经历,也不知水的温度,竟是一步步的靠近,也只有任宁呆呆的站在原地。 “零摄氏度,这可是零摄氏度!”任宁喃喃自语,他知道冰水混合物的温度都是零摄氏度,一个时辰绝对能冻成冰块。 众人双脚下了水后立即感觉钻心的寒冷,不自觉的缩了回来,他们确信这能要人性命。 “下去!赶快下去!”十多名高手拿着弯刀围了过来,面色冰冷,眼看着就要动手。 “扑通。”终于有一人跳入水中,顿时感觉冰水透过皮肤钻入全身,凄惨的大声喊着,却不敢上岸半步。 有了先例之后众人接二连三的跳入水中,全都咧着嘴大声嚎叫,颇有种屠宰场的感觉。 暗月轻轻一跃跳入水中,同样感觉到刺骨的寒冷,这时全身的血液开始沸腾,温度渐渐回升,比旁人强了很多。 影月紧随其后,情况不如暗月乐观,也没多少痛苦,勉强能够接受。 任宁探出脚指头轻轻碰了一下水面,立刻缩了回来,全身打了个冷颤,不由的骂道“等老子出去了要你们好看!” “下去吧!”身后的张文才一脚揣在任宁屁股上,另其整个身体掉了下去,不仅是身体就连头发也湿透。 任宁立刻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所有毛孔都在收缩,仍然阻挡不了冰水的侵袭,大声骂道“老子要杀了你!” 愤怒之下任宁险些叫出张文才的名字,心想着此事过后定要取他性命。 张文才活到现在印证了一句话,好人不长命,坏人活千年。当然这话做不的真的,全当是为了痛恨坏人而编出来的。 入水后大部分人脸色开始发白,头发结了一层厚厚冰霜,嘴唇上完全没有血色,体温急剧下降,身体机能受到影响。 看着他们待在原地乖乖等死任宁于心不忍,大声喊道“动起来,活动起来,否则会活活冻死的!” 任宁的嘴已经不听使唤,下巴完全被冻住,勉强的说出这句话。 一些聪明人开始跟着任宁在湖中游泳,还有一些不相信任宁,乖乖的待在原地,渐渐失去生命体征。 大概过了一刻钟时间终于有一人坚持不住,身体漂浮在水面上,铁青色的脸无比狰狞,愣是把旁边那人吓了一跳“死了,死了!” 此人的死引起躁动,他们要面临身体与精神上的双重打击,有些受不住压力的跑上岸边,却被弯刀无情的刺穿胸口,最终还是倒在湖泊中。 此人的鲜血开始扩散,十米见方的水面隐隐泛着微红,若不是天寒地冻估计已经弥漫着血腥味。 他们手无寸铁,就算一窝蜂冲出去也未必是这几人的对手,更何况杀了这几人他们也逃不出泥黎谷,还不如在水中坚持,总还有个盼头。 一刻钟是很多人的极限,那些跟着任宁不停运动的还能坚持一下,不运动的纷纷失去生命体征,身体漂浮在水面上。 不多时已经先后五人被活活冻死,活下来的几个终于意识到运动的重要性,发了疯似的运动着,顿时感觉体内冒出一股暖意。 又过了半个时辰,众人还在不停游着,任宁却是全身颤抖,眼前一片漆黑,体温不停下降,很显然他也到了极限。 “妈的就算是死也要拉个垫背的。”趁着意识清醒任宁想冲上去杀掉几人,总比活活冻死要强,更何况凭着暗月的实力可以轻而易举的杀掉这几人,不过却要暴露身份,破坏营救秦宏的计划。 暗月立刻来到任宁身边,用力敲击他大腿内侧,轻声喊着“气冲穴开!” 如果那血管比作公路,那么穴位就是交叉路口,只有疏通交叉路口才能让汽车跑的更快,气冲穴正是两条大腿的重要枢纽。 气冲穴被打开后任宁顿时感觉两腿温热,抽筋的迹象渐渐缓和,只是上半身仍旧冰冷。 “心俞穴开、肾俞穴开!”暗月又接连敲击任宁肩甲两侧,腰眼两侧,接连打开两处大穴,任宁全身都感到温热,身命体征渐渐恢复,不由的佩服暗月的本领。 “再来!再来!”任宁尝到甜头之后大声喊着。 任宁的行为令暗月颇感无奈,这三个大穴打开绝对够他保命,暗月真不知还有那些穴位可以加快血液循环。 “涌泉穴!开我的涌泉穴!”任宁顿时想到自己做过足疗,每次涌泉穴被按压后都会觉得热血沸腾。 精通武功的暗月自然知道涌泉穴的位置,手指微微弯曲,用关节帮他打开涌泉穴。 涌泉穴被打开后任宁感觉血管畅通无阻,全身都在沸腾,丝毫没有寒冷的感觉。 兴奋之下任宁扑腾着水面,全当是练习游泳,正是因为这游泳的技术让他救了不少美女,或许今后还能派上用场。 如此过了半个时辰,任宁仍在欢快的游着,每当体温下降重新让暗月帮他打开血脉。 其他人没有这个好运,要想打开血脉需要极大的力度,或者轻轻按压,然而轻轻按压速度太慢,仍会被冻死。 至此已经死了十人,剩余的四十来人脸色煞白,眉毛上也开始结霜,勉强还能呼吸。 “景老大,我要先走一步了,你要好好活着。”黄原艰难的来到任宁身边,跟“好兄弟”道别,他知道自己的情况,估计坚持不了下一刻钟。 “暗月,帮他开穴。”任宁急忙说到,黄原是他在泥黎谷唯一的朋友,并且多次帮忙,看他死去任宁于心不忍。 暗月知道黄原情况危急,丝毫不敢耽搁,急忙帮他打开四处大穴,黄原顿时感觉身体温热,意识逐渐清醒,难以置信的看着暗月,再三拜谢“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这一天死了二十人,活下来的四十人拖着僵硬的身体踉踉跄跄做出湖面,上岸之后寒风侵袭竟是又倒下一个。 泥黎谷还算有点人意,允许他们穿上单衣,并且给了充足的食物,身体回暖后自愿去训练场训练。 任宁身体没什么不适,急忙跑到训练场等待玄月的苍鹰,万不能断了这唯一的联系方式。 第三百零四章苍月到来 “还没有消息吗?”看着掉了五根羽毛的苍鹰,红月焦急的说到“不出两日苍月必定到达,按照他的性格怕是不会久等。” 红月跟苍月接触时间最长,深知他的性格,绝对的自大,认为黑月铁骑所向披靡,才不会把泥黎谷放在眼里。 一个月前红月也是这种心态,历经那次阻截后才改变了看法,正所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黑月铁骑也不是常胜将军。 玄月摇摇头,倍感无奈,也只能想着推脱苍月的说辞,眼下还没弄清楚里面的情况决不能贸然出手。 “驾驾!”就在众人商讨之时,山下出现一个黑色身影,骑着高头大马快速靠近,装扮却是跟红月一般无二。 见了红月之后此人立刻下马,扫视了众人腰间令牌,微微点头。 “拜见苍月殿下!”红月满脸吃惊,急忙叩拜,原本想着苍月还有两日路途,没想到他提前到达,绝对让他们措手不及。 “苍月殿下。”玄月等人同样恭敬的说到,却是没有叩拜,他们毕竟不是朝廷中人,没那么多礼节。 “玄月、神月、魅月。”苍月暗自点头一眼认出他们的身份,最后把目光落在毒月身上,语气变得尤为谦虚“欢迎加入黑月铁骑!” 苍月听闻了毒月的所作所为,却以礼相待充分表明对他的欣赏,相比这个人才来说,那些平民百姓也算是死得其所。当然这只是苍月的看法,毕竟她是站在皇室的角度思考问题,全然不顾百姓死活。 “拜见苍月殿下。”毒月也算识趣,恭敬的回答道,算是正式加入黑月铁骑的队伍。 毒月身后还有一名身穿黄衣的女子,苍月不由的把目光落在林湘儿身上,不由的问道“这位是?” “小女子林湘儿,拜见苍月殿下!”林湘儿举止大方自然,彰显出大小姐的风范,颇得苍月喜欢。 苍月直勾勾的盯着林湘儿倒是把她看的有点害羞,不由的低下头去。 “暗月呢?”苍月环视四周没发现暗月的身影,好奇的问道。 “回禀苍月殿下,暗月、影月还有任宁兄弟成功潜入泥黎谷。”红月恭敬的回答道。 苍月满意的点点头,继续问道“两千铁骑就在山下,何时进攻?” 红月担心苍月提出这个问题,一时语塞不知如何回答。 方才还算活跃的氛围立刻变得寂静起来,玄月硬着头皮回答道“或许十日、或许一个月、或许更长。” 玄月不想欺骗苍月,如今任宁连消息都未送出,他们丝毫不了解泥黎谷的情况,贸然出击分明是自寻死路。 “什么?”苍月立刻变了脸色,努力压制内心的愤怒问道“为何?” “我们要等任宁兄弟的消息。”玄月如实的回答道。 怎料苍月冷哼一声“难不成我堂堂黑月铁骑没了那小子帮助还攻不下区区泥黎谷?传我命令明日上山!” 此话一出立刻引起众人不满,说到底苍月只是名义上的首领,这些江湖高手才没有绝对服从的思想,一个不高兴随时可能撂挑子走人。 “苍月殿下三思!”红月竟是跪在苍月面前苦苦哀求。 面对红月的哀求苍月仍是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不屑的说到“我黑月铁骑还怕了泥黎谷不成?” 看着苍月飞扬跋扈的样子玄月极为不爽,身形忽然消失,再次出现时已经抽出苍月腰间的软剑,不屑的说到“原来苍月殿下实力不过如此。” “你!你!”苍月暴跳如雷,又不知如何反驳,她的实力的确不强,靠的是统军能力。 红月急忙解释“苍月殿下息怒,玄月只是不想让您深入险境。” 苍月冷哼一声愤然离去,算是暂时的妥协,当然她的耐心有限,最多给他们五天时间。 一下午的训练,众人气色稍稍恢复,夜里盖着被子急忙睡去,想到明日还要进冰湖不由的吓出一身冷汗。 第二日众人“如愿以偿”的进入冰湖,立刻开始游动,也算是有了些经验,任宁不想承受寒冰之苦,一开始便要求暗月帮自己打开几处大穴。 前半个时辰都在支撑着,半个时辰后不少人再次到了极限,身体上布满冰霜漂浮在水面上。 一个时辰后又减了五人,只剩下三十几人,死亡的恐惧笼罩在众人心头,想到最后只能活五人顿时感到绝望。 任宁吃过午饭像往常一样到训练场训练,几日下来感觉身体轻快,不论是速度还是力量都有所提升,绝对抵得上一名未经训练的壮汉。 暗月依旧沉醉于超强的剑法中,体外甚至散发着一些热气,周围的冰雪竟有融化的迹象。 “来了!”任宁指着苍鹰惊呼,暗月竟是闭着眼睛斩断五根羽毛,引来任宁一阵惊呼。 旁边几名高手也不在意任宁他们的行为,完全当做他运气差,就连苍鹰都拿他撒气。 如此又过了五天,苍鹰带回来的都是同样的信息,期间苍月来过一次,最终愤愤离去。就连玄月都有些焦急,不知任宁他们究竟经历了什么。 几天时间又少了五人,仅仅剩下三十人,活下来的都是精英,再也不惧怕冰湖的寒冷,泥黎谷也决定对他们进行第三部分的考核。 这日任宁辗转反侧难以入眠,这倒不是担心明日遇到什么危险,而是担心玄月他们沉不住气,尤其是那个他从未见过的苍月,很可能坏了计划。 “究竟要怎样才能把消息带出去呢?”这个问题不停的在任宁脑海中徘徊,终究没个结果,最后也只能睡去。 第二日一早,众人还是被张文才的铜锣声吵醒,对他也多了分恨意,只怪自己没有强大的实力。 早饭的地点没有改变,众人填饱肚子后跟着张文才的步伐缓缓向前,这次目标恰恰相反,乃幻影峰前山。 并且还有一点不同,此次看守他们的弟子多达二十几人,即便众人联手对抗也没一点胜算。 走了两千米后终于来到前山脚下,望着直插云霄的山峰,众人不寒而栗,心中有着不祥预感。 第三百零五章进入玄冰洞 巍峨的高山脚下,众人望之生叹,双腿不仅发抖,他们多少听说过有关这座山峰的事情,不论是极寒的玄冰洞,还是凶狠的冰原狼都够喝一壶的。 “三天。”张文才伸出三根手指头厉声说到“三天之后方可下山,提前下山者,杀无赦!” 在荒山上生存三天看似并不困难,不过眼前这座荒山却不同,没有食物、棉被的支撑他们活不过一个晚上,三天恐怕已经成了冰雕。 明知前方危险他们还是硬着头皮向前,绝不敢公然挑战张文才的权威,那样只会白白断送性命。 幻影峰前山开阔,方圆过千米,进山之后众人开始散开,各自寻找着生路。 这可不是抱团取暖那么简单,若是找不到食物最后只能活活饿死、冻死。 冰原狼既是他们的噩梦也是他们唯一的依仗,只有杀掉冰原狼才有食物吃,并且可以利用它的毛皮御寒,所以即便危险很大也要拼死一试。 众人大多两三人一队,总比单独一人安全,也只有那名虎背熊腰的壮汉单独一人。 此人名为褚强体型粗壮,力大无穷,因杀人而被押往泥黎谷,平日趾高气昂甚至总想着欺负别人,自然没人跟他一队。 用黄原的话说,他这叫罪有应得,不过极有可能活到最后,毕竟数他实力最强。 走了没多久众人陷入两难境遇,继续深入的话气温越来越低,停滞不前的话遇不到冰原狼,纷纷陷入艰难选择。 黄原有些恐慌,说到底他的实力不强,或许敌不过一只冰原狼。 他是幸运的,被任宁邀请到自己的队伍,虽说任宁还有重要任务,不过多保护一人并无大碍。 任宁四处大量一番,发现头顶被大树遮挡见不到天空,于是指着光秃秃的山顶说到“出发!” 这个决定把黄原吓了一跳,那分明是极寒的玄冰洞,周围寒气逼人寸草不生,甚至有人说过那原本没有山峰乃天空中的水汽凝结而成,也就说那分明是个冰山。 百年不化者为寒冰、千年不化者为玄冰,由此可见玄冰洞年代久远,不由的披上一层神秘面纱。 暗月、影月点点头表示赞同,他们明白任宁的意思,或许这是与玄月联系的绝佳机会。 随着高度的增加气温愈发降低,周围出现光秃秃的景象,白茫茫一片倒也漂亮,任宁打了个喷嚏喃喃自语“谁说的每升高一千米降低六摄氏度?这绝对有十多度!” 任宁也不会怀疑科学道理,而是觉得周围环境有些诡异,多半是玄冰洞内散发的寒气造成。 上山的小路愈发狭窄,坡度也随之加大,地面覆盖了一层厚厚的冰,每走一步都有滑落的可能。 完全走出树木的覆盖后任宁仰望了一下天空,分明发现一只苍鹰在他头顶盘旋。 任宁看了黄原一眼,不由的说到“你们暂且在这休息我去玄冰洞看个究竟。” 说实话任宁对那神秘的玄冰洞没有一点兴趣,完全是为了摆脱黄原,自己挖的坑就算是死也要填满,谁让他热心肠的要求黄原。 “我跟你去。”暗月急忙说到,无非是怕任宁遇到什么危险,此地毕竟凶险。 任宁看了看不足百米的距离摇摇头拒绝,免得黄原生疑,自己手脚并用的不停攀爬。 短短一百米距离任宁用了足足一刻钟时间,来到玄冰洞口后立刻感觉一股寒气入体,急忙绕了个方向。 “嗷嗷!”苍鹰叫了两声后俯身下冲,任宁学着玄月的样子伸出右臂,苍鹰果然乖巧的落在上面。 “这畜生灵气真足。”任宁不由的赞叹,他一直羡慕那些训鹰人,也想着有自己的灵兽。 为了节约时间任宁急忙掏出已经准备好的宣纸,上面却没有文字,免得被发现后不好解释。 眼下没有笔墨,任宁也只能硬着头皮咬破手指,缓缓写上文字。 写好之后把宣纸绑在苍鹰脚上,轻轻抖动手臂,苍鹰立刻展翅翱翔,向着山下飞去。 任宁没有立即下去跟暗月他们汇合,而是好奇的看着玄冰洞口,喃喃自语“这里面总不会有什么怪物吧?” 好奇永远大过恐惧,打了个冷颤之后任宁还是小心翼翼的走进洞口。 玄冰洞并不深,只有五六十米的距离,并且玄冰反射太阳光,里面如同白昼,任宁很快走到尽头,却发现只有一张散发着寒气的冰床。 任宁走到旁边伸出手轻轻摸了一下立刻缩回,这种温度绝不是常人能忍受的,然而冰床上分明有着一个人形痕迹,也就是说曾经有人在这睡过。 任宁吐着舌头不由的摇了摇头“这人多半是死了吧!” 任宁这话有两层含义,其一只有死人才敢躺在冰床上,其二躺在冰床上那人已经被活活冻死。 不知为何任宁心头悸动,竟是露出一丝悲伤之意,或许是弥留在冰床上的气息传进任宁身体唤醒了一些回忆,或许是这个身影印刻在他脑海里,总之那些越想忘记的人或事往往越难忘记。 满足了好奇心后任宁下去与暗月他们汇合,故意装出一副一无所获的样子“里面没什么特别的。” “景老大,你的手指破了。”黄原倒是心细,立刻发现任宁指尖的鲜血。 任宁满不在乎的说到“大概是被树枝划破的。” 黄原似信非信的点点头,却没发现一颗树木。 这座山峰高千米,为了找到冰原狼他们来到五百米的高度,这里树木繁盛,适合冰原狼生存,其他人也陆陆续续的出现在周围,也有不少始终待在山脚下的。 随着夜幕降临气温随之变低,加上饥肠辘辘,任宁打了个冷颤,大声喊着“冰原狼这有食物,快来啊!” 这只是任宁用来搞笑的,起不到丝毫作用,冰原狼怎能听懂人类的语言,若是能听懂也能判断出这是个圈套。 夜间寒风刺骨,几人蜷缩在一起,总算提升了一些温度。 没有食物的补充即便暗月这等高手也会支撑不住,此刻分明也打了个冷颤。 在此之前苍鹰已经带着重要信息回到玄月身边。 第三百零六章钻木取火 “消息传出来了?”看着苍鹰脚上的纸条众人兴奋的说到,苍月站在旁边同样有些兴奋,一旦得到有力信息他将毫不犹豫的冲上去剿灭泥黎谷。 玄月点点头,取下纸条细细的看着一行行用鲜血写成的字,第一句分明写着:泥黎谷之强大远超你我想象。 这句话放在最前面说明其重要性,任宁怕他们得到有力消息后轻举妄动。接下来是一串数字,玄月细心的记下,也明白数字代表的含义,只有按照数字选择分岔路口才能成功到达泥黎谷。 最后一句写道:攻守令出,泥黎谷乱,择机救人,切勿莽撞,切记,切记! “写的什么?”苍月一把抢过纸条,快速看完上面写的信息,脸色暗淡下来,冷哼一声“区区泥黎谷何足畏惧,这小子分明是危言耸听!” 自苍月接触任宁这个名字时对他便没多少好感,虽说他聪明过人却不服管教,再加上这次频繁阻碍苍月进攻泥黎谷,完全没把苍月这个老大放在眼里,在黑月铁骑中的威望甚至超过苍月,这让他无法忍受。 “苍月殿下,据我所知攻守令可能危及皇室,请您三思后行。”玄月言语还算客气,分明是在威胁他,玄月知道苍月跟皇室有着莫大的关系,这话绝对能让他掂量掂量。 身为公主的苍月早些年也听闻过有关攻守令的说法,如今再此提到终归有些心悸,冷哼一声拂袖而去,暂时性的妥协。 “苍月殿下恐怕等不了多久。”红月有心说道,他最了解苍月的想法,能做出这次妥协已经是极限,再等十天半月很难做到。 谁知玄月脸色阴冷下来“等不了也得等,必须给足任宁兄弟时间,决不能让两千人白白送死。” 当玄月看到纸条上第一句话的时候已经有所触动,他大胆的猜测过泥黎谷的实力,如今在任宁这得到了验证,更详细的消息只能等任宁一点点带回来。 这是个良好的开端,说明任宁已经找到带出消息的办法,总比胡乱猜测的好。 此刻已经入夜,幻影峰上众人蜷缩在地上任凭寒风的侵袭,困倦、寒冷、饥肠辘辘令人嗅到死亡的气息,他们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 任宁同样蹲坐在地上抱着双膝,嘴里骂骂咧咧“冰原狼,老子肉很香,快来吃啊!” 听了这话黄原不禁笑出声来,也佩服任宁的心态,分明大难临头还能开玩笑。 暗月想着出去寻找猎物,被任宁阻止,一来没他的保护他们处境更加危险,再则,若暗月找不到食物只会白白消耗体力。 “这群畜生还真狡猾,看样子是想吃现成的。”任宁暗自分析道。 狼是一种极聪明的动物,不仅知道结伴而行,还能看出敌人的强弱,几十人突然出现在幻影峰绝对拥有不小的实力,所以冰原狼不会轻易出手。 它们在等待时机,等待众人体力消耗殆尽,甚至饥寒交迫致死后才肯出手。 “生火!”任宁大声喊着,原本怕生火后冰原狼不敢靠近,可惜他实在受不住这种寒冷。 生火的确是个好主意,众人纷纷赞同,然而问题来了究竟要怎样才能生火。 “火折子。”任宁不假思索的说到。 在他看来古人出行是需要带火折子的,如今他们的身份,别说是火折子,就算是一个火星也带不出来。 看了看众人的表情任宁倍感无奈,继续说道“那就只能用火石打火了。” 在炎朝有两种生火方式,其一,利用藏有火星的火折子,用力一吹火星复燃,当然火折子里面添加了不少硫磺、麟粉之类的易燃物。 其二,火石打火,这里的火石不是打火机中的火石,只是单纯的硅岩石,四处可见,利用铁片、刀剑猛烈敲击从而产生火星。 暗月他们同样摇摇头,这次上山不允许他们带任何兵器,根本找不到金属无法敲击火石。 “钻木取火总该可以吧!”任宁摇着头说到,钻木取火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钻木取火?”几人张大了嘴巴异口同声的说到“难不成燧人大神钻木取火的传说是真的?” 任宁彻底被他们给打败,不论是现代还是炎朝,燧人氏都作为神话传说来出现,不过那钻木取火的方式却是真的,无非是利用摩擦生热达到干草的着火点而已,没他想的那么复杂。 任宁先是找来一块干燥的木棍,然后找了一根小树枝,又拿些了干草放在木棍上。最后用小树枝在干草中间不停旋转。 随着树枝的不停旋转,二者中间产生摩擦从而生热,不多时木块上已经出现黑色烧焦的痕迹,甚至冒出一缕缕白烟。 “冒烟了?真的冒烟了?”黄原大声叫到,这绝对是他见过最奇妙的事情。 暗月、影月表情还算淡定,他们已经见过任宁不少的发明,也便见怪不怪了。 整整一刻钟的时间,白烟愈发浓密,木块上终于出现泛着微红的火星,任宁抓准时机轻轻吹起,火苗奇迹般的在干草上生了起来,于是急忙把准备好的小树枝引燃,进而引燃更粗壮的木棍,如此钻木取火大功告成。 “神奇!真是太神奇了!”黄原的兴奋已经盖过身体上的诸多不适,对“景老大”佩服有加,庆幸结识了他这个朋友。 兴奋之余黄原在四周捡来很多树枝,足够燃烧一个晚上。几人伸出冰凉的手脚靠近火堆取暖,脸上同样泛着微黄的光。最后找了些干草盖在身上,借助火堆的热量安然入睡,当然每次安排一人巡夜。 其他人运气没这么好,两三人抱在一起瑟瑟发抖,别说是休息,能够保住性命已经是万幸。 明媚的朝阳吹散夜的余晖,这个漫长煎熬的晚上总算度过,任宁伸了伸懒腰肚子一阵咕咕叫。 大部分人脸色苍白,全身冰冷迎接着柔美的朝阳,他们也算是幸运的,因为还有不少人再也没办法见到朝阳。 这一晚上又死了三人,除了任宁他们纷纷赶到疲惫,随时有可能倒下,整个山峰弥漫着死亡的气息,终将引来互相残杀。 第三百零七章冰原狼的进攻 清晨过后任宁再次登上玄冰洞,黄原也不多问,跟着暗月他们在下面等候。 上次有些匆忙任宁简单说了些重要事情,这次开始真正介绍泥黎谷的实力,包括泥黎谷内四个分堂、四名圣主,十多名圣使,数百名使者。 当然这只是任宁的大概判断,或许还不止这个数量,总之他要强调一点,泥黎谷异常强大,就算黑月铁骑倾巢而出也未必讨到好处。 苍鹰带回消息后玄月眉头紧锁,大概估量一下双方实力,就算暗月武功高强恐怕也只能牵制一名圣主,红月他们最多牵制一名圣使,再加上泥黎谷地势险要,根本没有半点取胜的可能。 苍月仍是不屑一顾,认为黑月铁骑所向披靡,泥黎谷不足为惧,在玄月跟红月的极力制止下暂时妥协。 又是整整一天冰原狼不见任何踪影,众人恨不得挖地三尺把它们找出来。 冰冷的夜,苦寒的风,疲乏的身体,饥肠辘辘的胃,有些人躺在地上再也不去挣扎,任凭死神的到来。 任宁守在火堆旁两眼发慌,如果没有食物的补充这个夜晚很难度过,他甚至想着用鲜血来引诱冰原狼。 这个时候幻影峰的某个角落里传出一声兴奋的声音“狼!是冰原狼!” 看着前方不远处踉踉跄跄爬行的小狼崽子这人兴奋到极点,爆发出最后那点体力飞快的追击。 这只小狼总够他塞塞牙缝,或许还能坚持过这个晚上。在他旁边还有一人,同样发疯似的追赶着。 能够活到现在的都是精英,实力不俗,前面那人捡起一块石头用力扔出,恰好砸在小狼腿上。 那洁白的皮毛上立刻泛着丝丝红晕,小狼崽子“嗷嗷”叫了几声后停在原地。 这人又拿起一块巨石,不偏不倚的砸在小狼头上,顿时脑浆飞溅,死相凄惨。 “嚎嚎!”正当此人要生吃活扒小狼的时候周围窜出只一米高,两米长的银白色冰原狼,见到小狼惨死露出满嘴利齿,眼神中分明含着泪水,显然这是小狼的母亲。 “大家伙!哈哈是只大家伙!”后面那人也追了上来,兴奋的大叫道,原本还担心一只小狼不够吃,现在终于不用争强。 两人意识到冰原狼的凶狠,手里拿着尖锐的石头凑在一起,看样子要并肩作战。 没有冷兵器的二人只能依靠石头,倒像是回到石器时代,当然尖锐的石头同样能要了母狼性命。 “嚎嚎!”母狼嚎叫两声咆哮而来,纵身一跃扑向二人。 正当二人恐慌的时候母狼突然落地,刚才那一跳没有丝毫力道,甚至自己瘫软在地上。 很显然这只母狼刚刚生产,原本在狼窝里照顾狼崽,没想到一只狼崽独自跑了出来,并且被残忍的杀害,即便身体虚弱母狼也要拼死一搏。 “杀了它!赶快杀了它!”两人看出母狼的虚弱,快速靠近,手中尖锐的石头毫不留情的砸向母狼的头顶。 凄惨的叫了几声后母狼倒地,致死眼神都没离开过小狼崽子,或许它痛恨凶残的二人,也或许责备自己没有看好孩子,总之没了思想也就没有了痛苦。 看着母狼的身体二人眼神放光,这绝对是一顿美餐,狼皮还能御寒,可以轻松撑过最后一天。 前面那人用尖锐的石头从母狼腹部抛开,尽量不去损坏皮毛,否则达不到御寒效果。 后面那人指指点点,似乎在提出一些好的意见,前面那人觉得有理,点点头专注的扒着狼皮。 灾难总是在一瞬间来临,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也敌不过活下去的一点希望,前面那人毫无防备的时候后面那人用尖锐的石头猛烈敲击他的头部,顿时鲜血飞溅,脑浆迸出。 这人转过头来眼神恐惧的看着身后那人,不甘心的倒在血泊中。 “蠢货,这只有一张狼皮我怎么可能给你!”后面这人不屑的说到,继续完成扒狼皮的工作。 狼血、人血交织在一起,染红了一片素白,血腥味在空中弥漫,恰好激起此人的凶残,让他有了生吃狼肉的食欲。 吃了几口狼肉后此人感觉身后有几双眼睛盯着自己,警惕性的观察四周,那宛若夜光石的眼珠排成一片,彻底将它包围。 数十只体型健硕,毛发柔亮的冰原狼露出锋利的牙齿一步步靠近,它们本想晚一些出手,是他激怒了冰原狼群。 此人再也没有生吃狼肉的食欲,呆呆的看着四周,一屁股坐在地上,双腿不停颤抖,裤子隐隐露出湿润的样子,瞳孔皱缩,眼白充满整个眼球。 先是一声嚎叫,再是一声惨叫,接着失去了声音,身体不停的被冰原狼啃食,最后只留下一堆白骨。 “嚎嚎!”几十只冰原狼仰望夜空一起嚎叫,似乎是在召唤同伴,也像是给众人一种压迫感。 总之它们开始行动了依靠灵敏的鼻子,嗅着活人的气息开始奔跑,这几十只冰原狼全身素白,毛发鲜亮浓密,体型巨大,四肢粗壮,每向前一步都有极为震撼的感觉。 “冰原狼!是冰原狼的叫声!”任宁喜忧参半,喜的是终于有了食物,忧的是他们很可能成为冰原狼的事物。 这是冰原狼第一次嚎叫,叫声回荡在整个山峰,有些人恐惧的瘫坐在原地,有些人撒腿就跑,也有些人主动靠近。 黄原神色紧张,靠在任宁身边大气不敢喘一口,轻声说道“小心,冰原狼是这唯一的活物!” 这话说的有些夸张,最起码苍鹰也好好活着,只是为了突出冰原狼的凶猛,若不是有任宁他们在身边,黄原绝对吓得逃跑了。 暗月耳朵贴在大地上,神情同样有些紧张“少说五六十只,动作迅捷,力道惊人!” 暗月说的一点没错,冰原狼很快与人类开始交锋,几乎是瞬间秒杀,只剩下一堆白骨后方才离开。 整个幻影峰叫声不断,有冰原狼的嚎叫,有人类恐惧的喊叫,也有被杀前痛苦的惨叫。 如今的幻影峰分明是个斗兽场,以一敌多的决斗,毫无悬念的战斗,或许只有众人团结起来才能打破不利局面。 第三百零八章独战冰原狼 “嚎!”一声嚎叫过后,又有一人倒地,这场人狼大战的序幕彻底拉开。 “集合!所有人集合在一起!”终于有人大声喊了出来,他们也意识到单凭一个人的力量绝对无法取胜。 “总算是有个聪明人了。”任宁笑着说到,同样往中间聚集。 有暗月的保护他不怕被狼群侵袭,只是不愿见到更多人死去,一起训练了十多天多少有些情感。 黄原拉着任宁想要阻止,他的理由很简单,泥黎谷定下规矩最后只能活五人,若是躲起来没准最后只有他们四人生存,也就免了接下来更残忍的考验。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任宁没有责备黄原的想法,而是让他自己选择去留。或许是不想跟任宁他们分开,也或许是怕得不到他们的保护,总之黄原还是硬着头皮跟了上来。 他们距中心位置不算近,足足用了一刻钟时间才看到眼前凄惨的一幕。 五六十只冰原狼围成一个圈,素白的皮毛上沾染了鲜血,利齿上不断低落粘液。 中间站着十人,同样是浑身鲜血,手里拿着形状各异的石头,这也是他们唯一的武器。 地上还倒着五人,身体已经被撕裂,面目全非,惨不忍睹,也有一只冰原狼倒在血泊中,狼头骨完全碎开,力道之大可想而知。 十人围成一个小圈,眼神中满是惊恐的意味,大口大口喘息着,体力严重透支。 冰原狼是聪明的,不会对着强大敌人贸然出击,先从心理上让敌人崩溃。 “来啊!” 暴喝之人正是褚强,也是所有人中的最强者,看到他凶狠的样子冰原狼竟后退几步,稍稍露出些惧意。 它们之所以畏惧褚强,是因为他展露出强大的实力,甚至徒手击杀一只。 “嚎嚎!”四只冰原狼疯狂的扑了过来,封锁住褚强所有退路。 “来得好!”褚强声音如同闷雷,磅礴逼人,索性丢掉手中的石头,轮着两个拳头重重的落在冰原狼身上。 “嗷嗷。”受到重击的两只冰原狼惨叫两声夹着尾巴逃跑,跟受了委屈的小狗一样,哪还有半分凶狠。 褚强也不是毫发无伤,另外两只从他肩膀划过,利爪留下两道划痕,溢出丝丝鲜血。 褚强不愧为硬汉,眉头不皱一下,两脚左右开攻,踹在冰原狼腹部,飞出十多米距离,重重落在地上一动不动,多半已经死了。 狼可能会感到恐惧,但永远不会放弃,很快又集结了八只缩成一个小圈围着褚强。 褚强只是长得有些壮硕,算是上真正高手,再加上没有武器很快落入下风。 击败其中两只后,他的身上又留下几道伤口,单薄的衣衫已经破烂不烂,身体微微颤抖,仍然目视着冰原狼。 “呜呜呜。”冰原狼嘴里发出愤怒的声音,上下嘴唇挑起,利齿完全露在外面,再次发动攻击。 “来吧!”褚强两个拳头对准正前方,狠狠击落两只,然而其它四只分别咬着他的双臂、双腿,鲜血如同泉涌般喷出。 疼痛传遍褚强全身,他并没有嘶喊,而是咬着牙猛烈挥动双臂,让两只冰原狼撞在一起,落在地上蹬了几下腿不再动弹。 咬着双腿的两只冰原狼也没落得好下场,头部受到褚强双拳重击,纷纷倒地。 解决掉这几只冰原狼后褚强双腿、双臂都留下深深的伤口,单膝跪地,胳膊苦苦支撑着,勉强没有倒下。 “嚎嚎嚎!”周围数十只冰原狼一起嚎叫,眼睛露出亮光,终于要发动总攻。 “景老二,还没好吗?”任宁大声问道。 他们在旁边已经看了不少时间,没有刀剑的暗月也不敢贸然出手,急忙去寻找合手的武器,终于找到两根尖锐的树枝,身形如同闪电一般闯入人群。 “是你?”看着暗月出现,褚强有些吃惊,他曾被暗月用剑指着脖子,也就说明暗月实力不俗,却没有理由帮他。 “还站的起来吗?”暗月表情说不上是嘲讽,只是想看看褚强的伤势。 褚强忍着剧痛,摇摇晃晃站起来,与暗月肩并着肩,表情严肃的说到“一起上,杀光这群畜生!” 在褚强看来暗月的确强大,却还没到凭借一人之力战败所有冰原狼的地步,更何况他手中没有刀剑,只有一米多长的两截树枝。 暗月没有应答,眼神犀利的看了看冰原狼的动静,脸色不由的阴沉下来,身形竟是没来由的消失。 “好快的速度。”暗月的突然消失险些让褚强摔倒,纵使离得很近他也只能勉强看到个身影。 等暗月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经来到冰原狼面前,手中尖锐的树枝看似缓慢的动作却轻而易举的穿透对方胸膛。 暗月背对冰原狼,身体向后弯曲,眼睛看着上方,双脚飞快的移动,接二连三的刺透冰原狼的胸膛。 “利刃,幻影剑!”暗月动作更加玄妙,嗅着风的气息身体完全消散,只留下个幻影,手中的树枝却不断的穿透冰原狼的胸膛。 对于真正的高手来说杀掉几只冰原狼不算什么,然而让它们死法相同,伤口丝毫不偏差就没那么容易了,最起码泥黎谷的大部分圣使达不到这个水平。 “扑通,扑通!”冰原狼接二连三落地,纷纷倒在血泊中,唯独暗月紧闭双眼静静的享受这种奇妙的感觉。 几个回合下来冰原狼已经倒下二十几只,沾了鲜血的它们不知道停手,暗月沉醉这套剑法也没有停手的意思,在这么下去不用了一盏茶的功夫恐怕整座幻影峰再无冰原狼。 “景老二,住手!”任宁大声喊着,如今已经成功威慑住冰原狼,没必要再开杀戒。 听到任宁的呼喊暗月才肯收手,挠了挠头尴尬的说到“抱歉杀多了。” 早已目瞪口呆的众人听到这话,下巴简直要吊在地上,什么叫做“抱歉,杀多了”,让他们杀,他们也没这种实力,暗月分明游刃有余,笑对这种战局,比常人强了何止百倍。 “走,快走!”任宁拿着火把冲向狼群,努力驱散它们,算是给它们条活路,就看它们懂不懂得珍惜。 第三百零九章平安下山 暗月停手之后冰原狼发动更猛烈的攻击,再加上任宁的闯入场面一度混乱,幸亏它们怕火还不至于伤到任宁。 “走啊!快走啊!”任宁疯狂的挥动火把有些焦急,在这么僵持下去冰原狼迟早会伤人,那个时候暗月也将重新出手,最终遭殃的还是冰原狼。 它们终归看不懂任宁的意思,还以为任宁也是帮凶,立刻集结了十多只将他包围。 “妈的,敬酒不吃吃罚酒。”任宁脸色阴沉下来,准备让暗月出击,相比自己的性命他宁愿大开杀戒。 “嚎嚎!”一阵浑厚的嚎叫声传入众人耳中,放眼望去竟是玄冰洞口站着一只冰原狼。 由于距离太远看不清这只冰原狼的长相,粗略估计比这些冰原狼体型庞大,从这威猛的叫声中也能听出。 几十只冰原狼听到这声音后立刻停止攻击,警惕性的后退几步,最后凑到一起,向着声音的源头疯狂奔跑。 月影下洁白的皮毛泛着银光,随着冰原狼的奔跑上下起伏,颇为壮观。任宁疑惑的看了玄冰洞口的那只冰原狼“这是它们的老大吗?” 任宁还记得玉山那次经历,他与秦歆瑶寻找氧化钴的时候遭遇狼群,若不是杀了领头狼的话估计他活不到现在。 有了那次经历后任宁确定狼群是有首领的,之前他还在寻找始终没能发现,不曾想头狼竟然在几百米之外的玄冰洞口。 狼群走后众人这才松了口气,褚强再也没有站起来的力气,重重的倒在地上,奄奄一息。 跟冰原狼的大战又死了十多人,如今算上任宁他们也只剩下十四人,不过这次战斗还算有些成果,死去的二十几只冰原狼足够他们撑过最后一天。 暗月还是比较关心褚强的伤势,急忙为他封住几处大穴,总不能让他流血而亡。 看着众人不停的扒着狼皮任宁有些恶心,又不能阻止,索性生了火开始烤狼肉吃。 狼肉的味道并不好,又酸又涩,但是比起被活活饿死众人还是大口大口吃着。 他们不知任宁从哪来的火把,也不想问,总之对任宁他们三兄弟刮目相看,不敢轻易得罪他们,甚至还争抢着给他们送来狼皮外套。 任宁没有拒绝,这倒不是说他有多残忍,纯粹是为了保命,就连暗月这种高手都惧怕这的严寒。 吃狼肉、喝雪水别有一番滋味,众人吃饱喝足后聚在火堆旁边酣然而睡,不敢轻易离开任宁他们,生怕遭到冰原狼的报复。 褚强勉强吃了点食物,身体不停颤抖,流血过多让他免疫力下降,已经染了风寒,暗月帮他盖上几张狼皮总算是能保存体温。 上半夜的厮杀换来下半夜的宁静,两日没睡的众人恢复了不少体力。 一大清早任宁独自上了玄冰洞,说实话他有些恐慌,万一数十只冰原狼藏在这里他必死无疑。 任宁没敢进洞,躲过众人的视线收到苍鹰的来信,上面大概说明苍月有些迫不及待,让他抓紧时间。 任宁再次解释泥黎谷的凶险程度,吩咐玄月务必拦住苍月,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最后还不忘向神月讨些灵丹妙药,总不能看着褚强这样死去,再者说他们日后难免不受伤,有了灵丹妙有有备无患。 苍鹰很快回到玄月身边,任宁也回到人群中,摸了摸褚强滚烫的额头知道他的情况有所恶化,伤口没得到及时处理已经开始感染。 冰天雪地的幻影峰,只有为数不多的几种植物能够生长,看不见任何草药的踪迹,任宁也只能耐心等待苍鹰的到来。 接到求救后神月掏出一个白色瓷瓶,很不情愿的挂在苍鹰脚上,心疼的说到“这可是我的宝贝。” 从瓷瓶的精致程度来看里面应该是灵丹妙药,被称作宝贝理所应当,然而这样的宝贝神月有一箩筐,不拿出来救人也算不上什么宝贝。 苍鹰飞一个来回用了两个时辰,阳光高照时再次来到幻影峰上空,任宁趁着众人不注意悄悄登上玄冰洞,拿了灵丹妙药后兴奋下山。 此时褚强已经奄奄一息,身体滚烫、脸色煞白,巨大的身体一动不动,完全成了病猫。 任宁掏出一颗黑色药丸急忙塞进褚强嘴里,刚开始没多少效果,不多时他的体温开始下降,最后趋于正常,脸色也变得红润,就连伤口也在缓慢的愈合着。 “这么神奇?”看着褚强的变化任宁大吃一惊,瓷瓶严严实实塞进衣服,死活也不肯再拿出半颗。 “你被神月那小子骗了。”影月在任宁耳边轻声说到“这种药在他那充其量算作上品,若是极品的话估计褚强已经活蹦乱跳了。” 影月在渝州城潜伏多年,见证了神月、毒月之间的较量,也知道神月的医术有多高超,他根本没舍得拿出来真正的宝物。 任宁也不生气,只要能救活褚强足矣,至于影月说的极品任宁想着日后自己要几粒,在这个刀剑横行的朝代没有几样保命的家伙心里总不踏实。 这一天众人还是围在一起,不敢轻举妄动,也没必要轻举妄动,静静等待着明日下山,当然他们也不知道下山后又要面对什么危险。 入夜之后褚强勉强做了起来,围着火堆主动向任宁跟暗月拜谢,此人虽然蛮横倒也懂得知恩图报。 除了褚强的拜谢之外其他人没有多说话,他们也不傻,一旦褚强加入任宁他们组织的话刚好五个人,也就是说别人根本没有活路,充其量多活几天。 生活还要继续,日子也要过下去,总是心中有千般恐慌也要勇敢面对。 第二天一早十几人迎着朝阳轰轰烈烈的下山,听到动静后数十名弟子围了过来,轻蔑的说到“我猜最多活了两人。” 旁边那人摇摇头道“那三兄弟实力不俗,怕是都活了下来。” 不论他们怎么猜测都没超过五人,等十多人露面后委实把他们吓了一跳。 也有人脸上露出阴险的表情“这下有好戏看了,自相残杀终将上演!” 第三百一十章戏精暗月 “独孤九剑!”训练场上的任宁胡乱喊着,手中的长剑也在胡乱挥舞。 此刻的他身穿单衣,面色红润,丝毫没有寒冷的感觉。历经十多天的生死考验他渐渐习惯了这种气温,也克服了高原反应,体力明显增强。 自那日下山后已经过了三天,距最后一次考验还有两天时间,在这五天内他们自行提升实力,任宁全当用来放松身心。 影月在一旁有模有样的比划着,总觉得任宁这剑法虽然犀利但破绽百出,任宁也不解释,全身心的投入到骗术中。 暗月脚步划出一道弧线,身体飘忽不定,双剑如同幻影,倒跟这幻影堂相得益彰。 与冰原狼那一站暗月彻底扬名,其余几人纷纷站在暗月身边大差不差的比划着,却丝毫见不到幻影的出现。 他们只出暗月这套剑法的皮毛,得不到精髓,强行使用怕是要伤到自己,必须以强迫的体格作为支撑。 任宁想着再上幻影峰,自然不是为了找冰原狼,而是为了与玄月沟通。 谁曾想幻影峰时刻都有幻影堂弟子把守,要达到圣使的级别才能随意出入,也就是说这条路暂且断了。 无奈之下任宁又得吩咐暗月斩鹰毛,气的玄月脸色铁青,这些苍鹰都是有他精心训练的,掉了羽毛后不仅少了些威猛,甚至影响行动。 为了获得更多情报玄月也只能硬着头皮拿出家底,不断换成新的苍鹰,或许这些苍鹰以后见到任宁心里会有阴影。 苍月还是一个样子,不停的嚷嚷着进攻,最后被玄月他们联合制止,甚至动用了些许的武力。 苍月之所以急破原因有三,其一:在她看来黑月铁骑所向披靡,泥黎谷不足为惧。 其二:秦宏在泥黎谷手中,她担心太子的安危。 其三:除了苍月这个身份,她还是当朝公主,无由来的离开皇宫这么长时间很容易引起别人怀疑,尤其是当朝皇帝,若不是身边几名婢女机灵恐怕已经露馅,毕竟皇帝还不知道公主就是苍月。 又是一天时间,任宁没有一点收获,只能耐着心思等待两日后的考验。 休息了三天的褚强身体好了大半,他也再次拜谢任宁,若没有神月的丹药他绝对不能活着下山。 第四天褚强拖着沉重的身体重新回到训练场,手中拿着两把巨斧疯狂的挥舞,他越是这样别人越是绝望,那五个生还的名额恐怕微乎其微。 黄原也不想完全依仗任宁,手里拿着长枪疯狂乱刺,他毕竟是校尉,身体素质不差,再加上这些天的锻炼,单挑三四名使徒不成问题,甚至隐隐达到使者的水平。 这几日张文才一直在训练场守着,每次见到任宁的眼神他都觉得熟悉,又说不出在哪见过,竟有了暗中观察的想法。 “太极剑法!”看到张文才那张令人厌恶的嘴脸任宁又变化了剑法,这次行动忽快忽慢毫无章法,旁人也摸不清其套路,还真能被唬住。 影月跟着比划了一边,努力记着招式,第二遍却又跟不上节奏,不由的挠了挠头好奇的问道“任宁兄弟,这你剑法为何又变化了招式?” 任宁这两遍剑法根本就不同,分明是胡编乱造,哪有招式可言,他却厚着脸皮说到“此剑法变化莫测,虚实不定,是用心领悟的,而不是用眼看的。” 影月似懂非懂的点点头,竟是闭上双眼继续跟他胡乱的挥舞。 任宁也是有目的的,一来毫无章法的挥剑可以锻炼全身肌肉,二来他不想被别人看穿自己没有一点武功,甚至拿暗月来演戏,轻而易举的将其击败。 “演技浮夸,差评!”看着暗月没过两招已经落败任宁稍稍不满,旁边众人却是看的目瞪口呆,当真以为任宁有着通天本领。 张文才同样不懂武功,瞠目结舌的看着,愈发的感觉眼前这个人陌生。 随着时间推移暗月的剑法更加精进,不等苍鹰靠近已经斩断其五根羽毛,然后继续沉醉在变化莫测的剑法中。 “暗月这家伙,每天都在进步吗?”看着苍鹰的情况玄月有些吃惊,甚至略带羡慕。 旁边的神月笑呵呵的说到“就算他的剑法大成,也不是玄月大哥的对手。” 这话声音不大,没有落入红月他们耳中,也只有神月见过玄月的真正实力,五年前那一战神月记忆犹新,玄月根本就是战神下凡无人能及。 “老了,老了。”玄月摇着头暗自叹息,分明是一张不到三十岁的脸却说自己已老。 “你这老妖精,想要我的宝贝。”神月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一个红色药瓶交到玄月手中“这可是用千年雪莲跟金盏花凝练而成,你可要省着点用。” 玄月欣喜的接过瓷瓶,笑着说到“算你小子有点良心。” 两人相识五年,彼此之间经常开一些玩笑,红色瓷瓶中的药丸的确名贵,却是专门为玄月炼制,保他青春永驻。 玩笑之后玄月看了看小月,脸色变得严肃“那药也练好了吗?” 神月点点头,脸色同样阴沉“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轻易使用。” 说完一个黑色瓷瓶交到玄月手中,把决定权交给玄月,他毕竟对小月也有不少感情。 站在一旁的魅月隐约听到金盏花的名字,脸上满是羡慕之情,却不好意思跟神月明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是魅月这等美艳女子。 再来看看任宁这边情况,每天他都会使出“犀利剑法”并且挑战暗月,让旁人觉得他是高手。 经过几天训练任宁的实力没怎么进步,暗月的演技倒是突飞猛进,硬生生跟任宁打了数十回合最后惜败。 “戏精!绝对的戏精!”任宁不由赞叹“这要是在现在绝对的奥斯卡影帝。” 说到演技任宁脑海中灵光一闪,初步有了一个扰乱幻影堂的办法。 自他上山已经过了半月光景,丝毫不见秦宏的踪迹,任宁也有些焦急,谋划着接下来的行动,决不能让按捺不住的苍月坏了计划。 第三百一十一章互相残杀 伴随着一阵喧天锣鼓声五天的休息时间终于结束,面对他们将是生与死的考验。 众人早早的起床,精神状态调整到最佳,褚强也已经完全恢复,再次透漏出威武的霸气,当然他是畏惧暗月的,若是二人交手,褚强怕是走不出三个回合。 黄原拉着任宁衣角紧紧跟在后面,他似乎猜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决不能让任宁这根大腿跑了。 任宁也明白他的意思,没有拒绝,多一个朋友总不是见坏事,或许有朝一日黄原也能帮到自己。 吃饭的地点还是训练场前的厨房,众人却不敢吃的太多,生怕体型过重影响接下来的发挥。 任宁倒不在乎,该吃吃该喝喝,反正有暗月保护,轮不到他出手。 在十多名泥黎谷弟子的带领下,众人来到训练场中间的擂台旁边,这个五十米见方的平台将是他们最后的战场。 平日训练场没多少弟子,实力强一些的会去后山训练,今日人山人海,足足有上千人,怕是整个幻影堂的力量。 就连幻影堂圣主也在其中,两侧站的分别是鬼凤圣女跟苍狼圣使。 “擂台赛?”看着偌大的擂台任宁有些惊慌,若是擂台赛的话他必须独自面对敌人,不自觉的摸了摸腰间的手弩,只希望不要被张文才看出端倪。 暗月看出任宁的担心,给了他一个坚定的眼神,似乎在说“有我在不用怕。” 影月倒是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他的实力虽然不及暗月,但比其他人强了不少,估计跟圣使实力相当,再者说号称千面郎君的他,令敌人真假难辨。 “上去!全都上去!”张文才厉声喊着,完全是一副狗仗人势的样子。不过如此一来也确定不是单人作战,这对任宁很有利。 十四人迫于众多高手的压力,无奈的走上擂台,惊恐的看着围在四周的高手,想要逃跑绝对比登天还难。 即便有暗月在身边任宁也生出一丝恐惧,在没有弄清楚规则之前,谁都有殒命的危险。 “启禀圣主,人全了。”张文才作揖拱手,恨不得直接跪在幻影堂圣主面前。 幻影堂圣主没有理他,而是看了看台上的暗月,不由的点点头“开始吧!” 接到命令后张文才立刻宣读规则,大概的内容是让他们互相残杀,可以使用任何手段,不过最后只有五人能活下来,这跟之前众人预测的相差不多。 听了这话众人呆呆的站在原地,并且彼此之间尽量保持着距离,生怕别人冷不丁的给自己一剑。也只有任宁他们四人靠在一起,同样露出警惕的表情。 这十几人毕竟同吃同住一个月,再加上与冰原狼的那次同生共死多少有些感情,谁也不愿当坏人。 看着他们无动于衷,张文才面色阴沉声音犀利“放箭!” 埋伏在四周的一百名弓箭手拉动弓弦对准擂台疯狂的射击。 清晨的阳光明媚,普照着大地,却被这成片的箭雨遮挡了光芒,众人开始慌乱,紧紧握着手中的武器抵挡尖锐的利箭。 “镗!”第一支箭已经落入人群,被褚强的战斧击落,也算是拉开厮杀的序幕,成片的箭雨接踵而至。 “老三,保护好老大。”暗月一边说着一边冲入箭雨,尽可能的替任宁遮挡。 影月拍了拍胸脯,这点箭雨对他来说还不算什么。 冲入箭雨的暗月身影如风、如云、如雨、如雾,总之令人捉摸不透,也只能听到“镗镗”的响声,接着就是成片弓箭的掉落。 “说好的让我保护景老大呢?”影月故作气愤的说到,暗月分明挡住所有箭雨,身后根本没有一点危险,任宁那还用得着影月保护。 躲在任宁旁边的黄原暗自赞叹,他确定遇到了对的人。 然而其他人却没这么幸运,一轮箭雨过后或多或少的留下些许的伤痕,甚至有人被直接穿透了胸膛,倒在血泊中再也不能动弹。 鲜血是战争最好的催化剂,众人立刻意识到不能心慈手软,如不能杀死昔日的朋友,很可能下个死的就是自己。 一轮箭雨过后弓箭手停了下来,完全是为了起到威慑作用。 众人环顾四周,看了看聚集在一起的任宁四人,又看了看落单的褚强,心中已经有了想法。 通过这些天的接触,彼此之间都有些了解,他们确定即便联合所有人也不是暗月的对手,也就是说这四人动不得。 如此一来还剩下最后一个生还名额,他们之中褚强实力最强,若是乱战的话,活下来的必定是褚强,唯一的办法就是合八人之力杀掉褚强,然后八人相互厮杀,总还有一点希望。 “一起上,杀了褚强!”八人齐声呐喊,纷纷露出狰狞面孔,疯狂的冲向褚强。 褚强平日比较蛮横,得罪了不少人,能有今天这种下场一点也不奇怪,他却没有丝毫恐惧,紧紧握着两把板斧,正面迎接众人的攻击。 八人中两人长枪、两人长剑、两人弯刀、两人短剑,可以做到完美的配合。 手执长枪的两人冲在最前面,凶狠的刺了过去,褚强双臂一挥将长枪架在腋下,胳膊猛然间发力,二人随着长枪飞出五六米的距离。 没等褚强回神,另外两人再次攻击,两柄长剑泛着银光闪烁在褚强脸庞,巨大的身躯倒还算是灵活,双腿弯曲勉强躲过攻击。 然而此时两把弯刀已经出现在他上空,立即挥动板斧将此二人击退。 手拿短剑的两人已经悄悄潜入他的身后,短剑正对胸膛,慌乱之下褚强还是被割破了肩膀,露出丝丝血痕。 不仅如此,笨重的板斧迫使被冰原狼留下的伤口崩裂,鲜血渗透纱布流了出来。 新伤加旧伤令褚强露出痛苦的面容,索性腿伤还没崩裂,否则他也只能跪在地上应对敌人的进攻。 一轮攻击过后那八人也并不好过,手执长枪二人摔了个半死,拿着弯刀二人胳膊被震得发麻,不过为了有活命的机会他们只能再次发动攻击。 第三百一十二章封为圣使 一旁观战的任宁无奈的摇摇头,夫妻之间尚且比作大难临头各自飞的同林鸟,更何况是萍水相逢的路人,他们都渴望生存,为此可以不顾一切。 看着褚强凄惨的样子任宁有些怜悯,却不能帮忙,帮了他就等于害了别人,他不能剥夺别人活下去的权利。 暗月守在任宁身边警惕的看着四周,准备时刻应对突如其来的危险。 八人重新集结再次出击,跟刚才的阵容一般无二,只不过手执长枪这二人身体有些摇晃,力道也小了很多。 褚强跺了跺脚,整个擂台都随之颤动,最前面两人险些摔倒,最后还是冲了过来。 “来得好!”褚强再次把双枪架在腋下,胳膊猛然间发力,二人身体犹如纸片,轻而易举的被挑起,又重重的摔在地上,枪柄恰好敲击在胸膛,肋骨断裂,内脏崩碎一命呜呼。 褚强巨大的动作让他一时间不能回防,手持长剑二人已经刺了过来,褚强原本能可以凭借板斧独挡,然而势必给另外两人留出破绽。 “去死吧!”褚强挥动板斧面色狰狞,吓得这两人出了一身冷汗,然而这个距离是逃不掉的,只能硬着头皮攻击。 正当二人以为逼死无疑的时候却发现长剑已经刺入褚强肩膀,他却忍着剧痛绕过二人,板斧直接劈向手执弯刀的二人。 此人人正准备纵身跳跃,哪想到褚强竟是豁出性命攻击他们,只能眼睁睁看着板斧正对眉心,竟然活生生被劈成两半,血溅三尺,倒地而亡。至此已经倒下四人。 手执短剑那两人已经潜入褚强身后,他能感觉一股凉气正在靠近,竟是丢掉板斧徒手握住插在肩膀的长剑猛然间转身。 前面两人完全被褚强的勇猛给镇住,没反应过来已经被抡到背后,恰好被两只短剑刺穿胸膛。 杀掉六人之后褚强并不好过,两只肩膀上插着长剑,双手也露出森森白骨,完全是个血人,面相极其狰狞。 最后那两人瞳孔收缩,毛骨悚然,哪还有胆量跟这种猛兽较量。 褚强身上鲜血直流,持续下去用不了一刻钟便会血流而亡,他不敢耽搁时间强忍着剧痛拔出肩膀上的长剑。 按常理来说刺进身体的利器不能随意拔出,否则只会加快流血的速度,即便褚强凭借长剑杀了这二人,自己也活不长。 拔出长剑后褚强本想着对准二胸膛直接射出去,稍稍用力后才发现身体已经不支,最后借用厚重的身躯勉强射出一只。 “噗嗤!” 又是一人倒地,最后那人站在原地双腿颤抖,他分明看着褚强拿着长剑缓缓走向自己。 此人定了定神最后鼓起勇气疯狂的冲向褚强,看样子想着一招定胜负。 褚强的确强大然而此时身受重伤,甚至没有握住长剑的力气,反观另外这人,克服心理恐惧后他的速度迅猛,显然也是名高手,胜负犹未可知。 然而就在两人相距五米的地方,此人突然停下脚步,短剑凌空甩出,目标却不是褚强,而是毫无防备的任宁! 褚强的残忍已经彻底吓坏了此人,他不确定一剑能刺死褚强,倒不如杀了毫无防备的任宁,只要任宁一死场上也就只剩五人,他照样有活命的机会。 “妈的阴老子!”任宁大叫一声不好,眼睁睁看着短剑刺向自己胸膛。 就在要接触的那一瞬间暗月突然出手,挥动自己的短剑与之接触,二者间如同被黏在一起,短剑被暗月随意拨动。 “四两拨千斤!” 这一招任宁很熟悉,分明是绝情的成名技,后来他又发现泥黎谷的高手也会这招,暗月分明是在苍狼那学来的。 那日苍狼与血离大战,暗月只是看了一眼便能掌握,充分说明武学造诣之高。 短剑被暗月摆弄一番后原封不动的还了回去,只是速度比之前快了好几倍。 那人原本觉得任宁必死,哪想到暗月有这般本领,只感觉胸口微微作痛,低头一看分明是个透明窟窿,最后只能不甘的倒地。 “你叫什么名字?”隔着老远,传来幻影堂圣主浑厚的声音。 “景老二!”任宁趾高气昂的抢先回答,总要在这个场合出出风头,也好继续接下来的计划。 “扑通!”又是倒地的声音,褚强血流不止,面色苍白,再也支撑不住偌大的身体。 任宁急忙跑过去,很不情愿的掏出一粒丹药,痛心的说到“吃吧,吃吧!” 褚强还以为任宁在为自己心痛,哪知道他是心疼丹药,于是一口吞下,暖流缓慢传遍全身,伤口也在缓慢的开始愈合,最起码不再流血。 随着最后那人的倒地胜负已分,活着的五人将有资格正式加入幻影堂。 幻影堂圣主身影闪烁,刹那间来到任宁面前,竟是女子的声音“你又是谁?” 任宁被这声音吓了一跳,暗自骂道“伪娘!” 离的近了任宁才看清幻影堂圣主真实相貌,两边脸竟不对称,一边凶神恶煞气势逼人,一边桃花扑面,柳叶细眉。 说话时幻影堂圣主从不正对别人,需要用男子声音的时候凶神恶煞那半边脸在前面,需要用女子声音的时候粉面桃花那半边脸在前面。 “不会是东方不败这种狠角色吧!”任宁立刻收起伪娘这个想法,他能感觉出对方身上散发的浑厚实力,说不定真的练就一身《葵花宝典》神功。 “在下景老大,这是景老二、景老三。”任宁一一介绍,言语不卑不亢,决不能让对方看扁。 “就你这点实力还敢妄称大哥?”幻影堂圣主换成另一半脸,声音冰冷,自然是看出任宁这点实力。 任宁也不生气,摸了摸满脸的络腮胡子“没办法,这是娘胎里注定的,我们也没的选择。” 任宁明显是说他们三人乃亲兄弟并非结拜,如此也能让幻影堂圣主对他刮目相看,暗月这个关系他是攀定了。 “景老二。”幻影堂圣主看着暗月不由的点头,最后大声宣布“从今天起他就是幻影堂幻虎圣使!” 第三百一十三章苍狗圣使 “幻虎圣使?竟然直接擢升圣使?”众弟子议论纷纷,也表示质疑。 在泥黎谷圣使地位颇高,仅次于圣主,并且多半能成为圣主的徒弟。偌大的幻影堂如今也只有三名圣使,一名圣女,也就是说今后将有四名圣使。 对于泥黎谷的职位暗月没有一点兴趣,也好能直接驳了幻影堂圣主的面子,勉为其难的接受。 “还不跪拜新圣使?”幻影堂圣主厉声说到,他亲自册封的圣使绝对要受人敬仰,否则就是不给他面子。 众人见识过暗月的实力,再加上幻影堂圣主极力拥护,只能卑躬屈膝齐声呐喊“拜见幻虎圣使。” “老头。”任宁刚要开口又咽了回去,还算恭敬的说到“景老二成了圣使,那我跟景老三呢?” 新弟子的加入的确需要圣主的册封,然而他并不看好任宁,转身看了看影月满心不情愿的说到“景老三封为捷豹圣使。” “捷豹圣使?” 底下众人沸沸扬扬,他们从未见过影月的实力,打心底有些抵触,又不敢逆了圣主的意思,主动跪拜“参见捷豹圣使!” “老头爽快点,也封我个圣使当当。”任宁恬不知耻的说道,真把自己看成了高手。 幻影堂圣主看了看任宁满脸不屑“就凭你?”一边说着一边把手放在任宁肩膀上,算是试探他的实力。 任宁顿时感觉一阵剧痛,整个身体跟散架一样,五官不停的在抽出,他真想破口大骂,又怕彻底激怒对方。 “没错,大哥必须是圣使,否则我们兄弟二人也不会当这圣使。”暗月轻松化解幻影堂圣主的力道,语气强硬的说道。 倘若任宁没有圣使的身份接下来的计划很难进行,为此他也不怕吃罪圣主。 幻影堂等级划分严格,擢升暗月、影月已经让不少弟子有意见,若是再擢升任宁的话怕是很难服众。 幻影堂圣主原本只想给任宁一个使者的身份,刚刚却被暗月的实力吓了一跳,更加赏析,竟是大声说道“封景老大为苍狗圣使。” 为了让众弟子信服幻影堂圣主故意提高了声调,面色冰冷容不得任何人反驳。 “苍狗?妈的老子以后还怎么见人?”任宁暗自骂道,他甚至可以想象今后尴尬的场景,不论谁见了他都会叫一声苍狗,他还必须笑着应答。 “哈哈!”听到这名字众人放声大笑,急忙大声跪拜“拜见苍狗圣使!” 他们之所以如此爽快多半是为了嘲笑任宁,其实这也是幻影堂圣主的意图所在,既给了任宁圣使的称呼,又让弟子信服。 任宁也明白这其中用意,没有过多计较,欣然接受了这个称呼。 至此幻影堂共有六名圣使,一名圣女,从数量上来看实力大增。 台下的苍狼圣使过来祝贺,他也想利用暗月来抗衡另外两名圣使,任宁索性送个顺水人情故意接近苍狼。 “拜见苍狼师兄。”任宁言语谦虚,态度恭敬。 当日截杀黑月铁骑的有苍狼圣使,只要接近他肯定能找到重要线索。 暗月、影月知道任宁所想,纷纷拜见苍狼圣使。幻影堂圣主见他们天生熟络心情大好,还不忘大声喊着“鬼凤过来见见你的几名师弟。” 鬼凤圣女不爱热闹,想着离去,又不能拂了圣主的意思,轻轻一跃来到众人身边。 任宁有意回避萧语诗,还是不自觉的多看了几眼,或许是迷恋她的相貌,或许是迷恋她的气息,或许是迷恋那段荒唐的回忆。 萧语诗同样多看了任宁几眼,神情恍惚,分明就是这个眼神,这个声音,怎奈不是这张面容。 “拜见师姐。”影月首先说道。 他不知道任宁为何露出这种表情,生怕惹怒萧语诗,急忙打破眼前的尴尬。 暗月情商稍低,紧随其后,并且暗中拽了拽任宁。 任宁这才缓过神来,却是一副猥琐的样子,轻浮的说道“美女,我们又见面了!” 萧语诗那恍惚的眼神化作犀利,冰冷的说到“第二次,你还有最后一次机会。” 说完拂袖离去,丝毫不给幻影堂圣主面子,她不容许别人用任宁这种声音对自己说轻浮的话,即便是师弟也不行。 在幻影堂圣主的示意下,苍狼圣使宣布擢升黄原跟褚强为使者,也算是前几百名的高手。 这次考验是生死之战,也是荣誉之争,活下来的五人都有了不错的位置,受人敬仰,今后再也不用住寒冷的“大通铺。” 按照圣主的吩咐苍狼圣使带着他们五人来到后院,这才是正规弟子居住的地方。 建筑高大挺拔,装饰雍容华贵,堪比帝王之家,任宁一路走来东张西望,时不时向苍狼圣使打听。 后院的房屋是隔开的,尤其是称为圣使的他们独处一个小院,在这寸土寸金的山峰上的确显得有些奢侈。 一番询问任宁也没得到实质性的回答,无非是有关这些房屋的作用。 位于最中央的庞然大物还是引起了任宁的注意,三丈多高的屋顶上铺满了琉璃瓦,阳光照耀下金碧辉煌。 两扇朱红色大门上雕龙刻凤,八根通天柱撑起前方伸出来的巨大长廊,据说里面还有四根纯金打造的通天柱。 门外站着两排弟子,各个身材魁梧,眼神矍铄,让人看了不由生畏。 很显然这是幻影堂的议事厅,尊贵程度堪比皇宫。 据苍狼所说通天峰中间的那座大厅完全是仿造皇宫大殿建造,这也是开国皇帝给的特权,寓意泥黎谷与炎朝平起平坐,算是还了他们帮着打天下的恩情。 过了大厅后才算是后院,任宁三人被分到不同院落,每个院落都有三间屋子,里面还算宽敞整洁,总算有个睡觉的样子。 任宁本想询问关押犯人的地方,又怕暴露身份,也只能憋了回去。 安顿好任宁他们之后苍狼进了不远处的一个院落,很显然这是他的住处。 这时玄月放出的苍鹰再次盘旋在九霄至上,眼神犀利的盯着任宁。 本以为有了自己的院落便于跟玄月交流,谁知四处都是眼线,他也只能叫来暗月斩断苍鹰五根羽毛。 第三百一十四章大赛将至 “拜见苍狗圣使!”见到任宁他们三人,看守前山的几名弟子急忙拱手作揖。 单纯的拜见自己,任宁明白他们的意思,也不去计较,满脸笑意的应答,越过几人堂而皇之的进了前山。 成为圣使之后任宁连续两天没有动作,四处打探幻影堂情况,也在暗中观察苍狼圣使的行踪,最后没多少收获,于是继续开始没有头绪的计划。 成为圣使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可以名正言顺的上山,这可不单单是为了与玄月取得联系,还是他们逃生最关键的一步。 “任宁!你想热死老子吗?”被粗布裹成粽子的影月抱怨道。 虽说幻影峰上常年积雪,也没必要穿成这样,这分明是拿他寻开心。 任宁没有解释,而是让暗月带着他加快了速度,千米高的山峰也只用了半个时辰。 临近玄冰洞附近任宁仍有些忌惮,生怕聪明的冰原狼寻仇,到时候免不了一场厮杀。 任宁的目标并非玄冰洞,而是玄冰洞周围一个隐蔽的空场,四周长有茂密的树木,唯独中间空空如也。 任宁把早就准备好的纸条绑在苍鹰脚上,开始自己的行动。 近一个月的时间任宁一直在研究幻影峰的地形,同时参考整个泥黎谷的布局,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就算找到秦宏也无法安然无恙的逃离。 对于这个问题暗月跟影月都提出自己的意见,暗月认为找到秦宏之后众人赶紧离开,他断后,凭他强大的实力绝对能抵挡一段时间。 这个想法立刻被任宁否定,就算是暗月实力高于幻影堂圣主,任宁他们也没活路,两千米的幻影峰不是说走就能走的,更何况还要经过泥黎谷前面的大门。 影月的意思是找到秦宏之后改变所有人的容貌,最后骗过守门人,毫发无伤的离开。 这个想法任宁思索很久,最后还是觉得不够稳妥,幻影堂圣主不是傻子,这么远的距离总会露出破绽。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总不能坐以待毙吧!”影月耐不住性子焦急的问道。 当年的他凭借易容术骗过多少达官贵人,英雄豪杰,如今做事却要畏首畏尾,不是他的风格。 任宁也不想瞒着二人,必须让他们知道整个计划,否则很难实施,至于如何离开他给出这么一句话“既然苍鹰能走我们为何不能?” “热气球?莫非是热气球?”暗月激动的说到,他清楚的记得自己是如何闯入军营斩杀狄广的,大部分的功劳归于热气球。 任宁却是摇摇头“热气球目标太大,行动迟缓,估计没等离开已经被抓住,再者说此处气压低不适合热气球飞行。” 前半句暗月还能听懂,后半句完全是懵的,大概猜测任宁会有新的发明,好奇的问道“那要怎么飞翔?” “滑翔机,一种借助气流飞行的利器。”任宁同样兴奋的说到。 二人没接受过现代化教育,任宁也不想解释其中原理,只是告诉二人滑翔机的制作方法,如此三人开始忙碌起来。 幻影堂眼线众多他们不能在前山待太长时间,完成滑翔机框架后急忙离开,并且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储藏,等待下次进行完善。 任宁他们总共三人,算上秦宏、绝情为五人,也就是说最少需要三个滑翔机才能逃离,不过任宁却说只需两个,分明是有了进一步的计划。 “拜见苍狗圣使!”下山后任宁又受到几名弟子的“尊称”,他也只能厚着脸皮应答。 “是他们?”训练场上的张文才无意中注意到任宁他们,不由的生出怀疑,甚至想从几名守山弟子口中得到消息,最后换来一顿侮辱。 原因很简单,张文才没有半分实力,平日仗着圣主的宠爱蛮横无理,不少弟子对此感到厌恶,甚至想着教训他一番。 进入后院已经到了下午,任宁正在思考下一步的计划突然看到苍狼圣使从远处走来。 “拜见苍狼师兄。”任宁带着暗月、影月上前两步恭敬的说道。 对此苍狼很是满意,小声说道“蛮牛、猎鹰两位圣使脾气古怪少接触的好。” 他口中的蛮牛、猎鹰都是幻影堂圣使,实力在他之上,平日瞧不起苍狼,若不是他救了鬼凤圣女的性命也不会得到圣主的器重。 苍狼说出这话分明就是要拉拢任宁他们,甚至想要借助暗月的实力与二人抗衡,彻底稳固自己的地位。 任宁是聪明人,一点就通,装出一副好奇的样子“有这两个人吗?幻影堂不是只有我们四名圣使吗?” 听了这话苍狼圣使心情大爽,竟是神秘的在他们耳边说道“十日后攻守令问世,泥黎谷必有一战,提前做好准备!” 苍狼这话也不算泄密,幻影堂圣主之所以器重暗月正是为了十日后的大赛,苍狼只不过早几天告知而已。 “十天?”任宁默默记下这个时间,暗暗告诉自己要加快整个计划。 “多谢苍狼师兄提醒,我等这就回去准备。”任宁再次拱手作揖,不敢耽搁苍狼的时间。 回了住处后暗月有些不解“为何不再多打探些消息?” 在他看来凡事都要趁热打铁,继续问下去说不定还能得到更有利的信息。 任宁的想法恰恰相反,就算苍狼当时说出有用信息,过后也会怀疑,到时候被盯上还不如不问,更何况他得到一个更重要的线索。 “大雪窟!”任宁、影月异口同声的说到。 “为何?”暗月摸了摸头不解的问道。 “方才苍狼神色略显慌张,肯定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任宁一点点解释道“他的脚上盖了层积雪,最大的可能就是大雪窟。” 影月暗暗点头,同意任宁的说法,即便大雪窟没有秦宏的踪影也会有重要线索。 得到线索后暗月最先兴奋,急忙找出一身夜行衣,甚至摸了摸腰间的短剑准备大干一场。 “你想作甚?”任宁急忙阻止暗月的行为轻声问道。 “自然是夜间行动。”说到这里暗月露出一副得意的表情“月黑风高杀人夜!” 面对没长脑子的暗月,任宁只能无奈的摇摇头“白天才能行动!” 第三百一十五章白日行动 “白天?白天不会被人看到吗?”暗月仍然不解,在齐府装神弄鬼的他已经习惯夜晚行动,强烈的阳光倒像是能阻碍他的视线。 “难不成黑夜就不会被人发现?”任宁反问一句。 暗月一时语塞,不知如何回答,幻影堂高手如云即便是晚上行动也不能确保万无一失。 任宁紧接着说道“既然做不到行踪隐秘,那就来个掩人耳目,总不至于被人怀疑。” 暗月听的半知半解,为了行动顺利任宁也只能耐着性子跟他一点点的解释,一旁的影月暗自发笑,对任宁深表同情。 在暗月身上验证了一个句话: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夜晚时分任宁还在思索着计划,总想不出完全之策,并且他们的任务不单单是为了救出秦宏,甚至要扰乱泥黎谷的秩序,决不能让幻影堂拿到攻皇令。 之前任宁看出幻影堂跟血煞堂之间有矛盾,却不知为何,最近才听闻其中涉及皇室之争,幻影堂辅佐唐王,血煞堂拥立皇帝,如此必然引发纷争。 也就是说攻守令的出现尤为重要,一旦幻影堂取胜必定索取攻皇令,届时号令整个泥黎谷,全力辅佐唐王,皇帝位置岌岌可危。 若是血煞堂取胜则会取得守皇令,又会统领泥黎谷拥立皇帝,唐王之危不攻自破。 也就是说任宁要尽可能不动声色的帮助血煞堂,还要让幻影堂对他们信任有加。 想到最后任宁双手抓着头发一阵疯狂,说一千道一万都要先找到秦宏的下落,否则都是徒劳。 第二日天还未亮任宁已经起床,张开双臂吸了口寒风,顿时神清气爽,头脑也冷静下来。 然而张文才比他起的更早,此时远远的观察任宁的行踪,脸上满是阴险。 “出发吧!”天色微亮正是绝佳时机,任宁轻声跟暗月他们说道。 三人穿着幻影堂普通装束,不想掩人耳目,大摇大摆的走着,路上见了弟子也会打个招呼。 过了大概一刻钟时间终于来到冰湖旁边,想到险些在这冻死任宁心里骂了张文才无数遍。 身为圣使的他们在这附近出没一点也不稀奇,甚至可以大摇大摆的登上后山修炼。 过了冰湖之后离着大雪窟不过几百米的距离,除了四名守护在旁边的弟子外空无一人。 影月双手快速在三人脸上摆弄着,三人立即变化了相貌。 “拜见师父!”拥有苍狼圣使相貌的任宁恭敬的对着影月说到,很显然影月成了圣主的样子。 旁边的暗月有些难为情,他竟然成了萧语诗的模样,就连发型也被影月摆弄一番。 暗月的肤色原本就白皙,倒是跟萧语诗有几分相像,任宁看了不禁发笑,还好不忘在他胸前塞了两个馒头。最后一本正经的说到“让师兄好好端详一番。” 大老粗的暗月摇身一变成了美女,再加上任宁这副眼神令他脸上一阵绯红,更有几分女子羞涩的样子。 如此三人大摇大摆的走到四名弟子身边,脸上故意装出几分威严。 “拜见圣主、拜见鬼凤圣女、拜见苍狼圣使。”四人齐声跪拜,态度无比恭敬。 纵使三人变化了相貌也很难装出对方的声音,最后影月点点头轻声说道“苍狼下去看看!” 影月口中的苍狼正是任宁,看着深不见底的大雪窟任宁有些惊慌。 按照先前的计划影月、暗月要留在上面,任宁还是高估了自己的实力,如此下去必定滚成一个巨型雪球,最后死在里面。 正当任宁犹豫的时候,其中一名弟子拿来雪橇,另一名弟子拿来几百米长的麻绳。 大雪窟的入口有两颗大树,麻绳紧紧拴在上面不至于脱手。 “雪橇!真是贴心的服务!”见到一米长半米宽的雪橇任宁无比兴奋,如此一来不仅解决了如何下去的问题,还满足了他滑雪的欲望。 说到滑雪任宁还有几把刷子,俗话说的好被摔的次数多了自然能够学会,穿越之前的他有着不少滑雪经历。 看着深不见底的大雪谷任宁也不敢莽撞,老老实实拉着绳子一点点向下划着。 最开始五十米任宁有些放不开,每一米都小心翼翼,后来重新找回了感觉,一只脚踩在上面一只脚蹬着积雪不停的加速。 任宁此刻的速度不亚于一名高手,看着四周白茫茫一片任宁尽情享受,甚至想着大声呐喊,又怕引起雪崩,急忙放弃这个可怕的主意。 三百米的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差不多一盏茶的工夫任宁已经来到谷底,用力的拽着绳子减速,最后刚好停在斜坡的边缘。 进入谷底后空间豁然开朗,绝对有五百米见方,任宁极目望去勉强看到对面黑黝黝一片斑点。 这些斑点正是由无数洞口形成,虽说在白雪的印照下山洞里犹如白昼,终究不如外面亮堂,相比之下显得有些发黑。 任宁将麻绳跟雪橇放在边缘,一步步的深入,还不忘攥紧腰间的手弩,生怕遇到危险。 幽静的山谷内往往有回声,哪怕是一个脚步也会得到回应,而大雪谷内静的让人可怕,连回声都没有,也验证了积雪良好的吸声效果。 任宁每一步都会陷进三寸的深度,不停的发出咯吱声,大气不敢喘一口。 雪地行走尤为艰难,任宁两步之间大概半米的距离,然而前面那一排错落有致的脚印分明只有一寸的深度,之间的距离足足有一丈左右,显然是高手的踪迹。 走了大概二三百米任宁终于看清对面黑点的真实面目,不由的吸了口凉气“妈的,老子有密集恐惧症!” 这话有些夸张,见惯了高楼大厦的任宁怎会有密集恐惧症?他只是忧心何时才能翻遍每个山洞。 任宁几乎可以确定秦宏就在某个山洞内,为了不引起雪崩不敢呼喊,只能耐着性子一个个的寻找。 离着成片洞口不足百米的时候地上的脚印完全消失,分明是做过处理,不想留下任何痕迹。 大雪窟之上并不平静,亲眼看着任宁他们走向雪窟的张文才匆忙的去寻找幻影堂圣主。 第三百一十六章雪窟之内 “什么?”幻影堂圣主雷霆大怒,厉声问道“你可看清楚了?” 张文才吓得浑身颤抖,结结巴巴的说到“看……看清楚了!” “哼,最好别骗本尊。”幻影堂圣主眼神更加犀利,他的确不想让人靠近大雪窟,却也不喜欢这种通风报信之人。 张文才今天能出卖任宁,说不准哪天也能出卖自己。 “大胆张文才,休要胡说!”苍狼圣使勃然变色,眼神足以杀人,急忙跟圣主解释“师父,这其中恐怕有些误会。” 眼下张文才正准备拉拢任宁他们,决不能让他们在这个节骨眼上出事。 “是不是误会一看便知。”幻影堂圣主脸色依旧冰冷,他不会轻易相信任何挑拨,也不会放过任何行动,大雪窟毕竟事关重大。 张文才眼神中露出阴冷的目光,似乎预测到任宁他们悲惨的下场,急忙跟在圣主身后。 对于这种事情鬼凤圣女没什么兴趣,不过此事关乎秦宏,她也想看个明白,于是跟了过来。 此刻的任宁已经按照顺序进了不止十个洞口,每次出来还要铺平脚印,免得被人怀疑,却仍没发现秦宏的踪影。 “妈的想累死老子吗?”任宁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小声说到,在这冰天雪地之上出汗充分证明任宁身体的疲惫。 任宁的声音虽小,还是被山洞内的绝情听到,立刻跟旁边的秦宏说到“主人!” 秦宏明白绝情的意思,眼神放出亮光,急忙小声呼喊“姐夫,我们在这里!” 前不久萧语诗跟秦宏说过千万不要大声呼喊,否则很可能被埋在里面,因此秦宏故意压低了声音。 任宁的听力比绝情差了十万八千倍,隐约的感觉有人呼喊自己又找不到声音的来源,不由的摇摇头“幻觉,肯定是幻觉。” 喊了几声之后仍不见效果,秦宏有些焦急提高了语调“姐夫,我们在这里!” 这一声真真的落在任宁耳中,兴奋之余正要冲过去,却发现两侧的积雪微微颤动,眼看着就要形成雪崩。 任宁急中生智,小声喊道“绝情告诉宏儿闭嘴。” 他知道绝情能听到自己的声音,借此向秦宏传到自己的意思,本想着说别出声,又怕绝情一次性说不了三个字,这才用了闭嘴一词。 “闭嘴。”绝情一字字的说到,算是抓住任宁这句话的重点。 “姐夫这样说的?”秦宏急忙问道。 绝情立刻点点头,这才阻止了秦宏继续喊下去。 沿着声音的源头看去,任宁真想抽自己耳光,秦宏他们分明就在他正对面,刚才那些都是无用功。 任宁小心翼翼走进山洞,里面豁然开朗,跟之前那些的确有些不同,走了几十米后终于看到秦宏跟绝情的身影。 “是你?是你这个坏人!”看着苍狼圣使的样子秦宏失落到极点。 任宁这才意识到自己用着苍狼的相貌,急忙开始解释,并且说了一些两人之间的秘密,秦宏这才敢相信。 他只是个孩子,被最残忍的杀手抓来内心是绝望的,完全凭着坚忍不拔的毅力撑着,如今见了任宁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冲动,眼泪哗哗的流。 绝情声音也有些哽咽,委屈的像个孩子,万分自责的说到“无能。” 一个多月未见任宁照样明白他的意思,分明是说自己无能,没有保护好秦宏。 任宁本想着坚强,听到绝情这句话泪崩了,万般心酸涌上心头,他怎会责怪绝情?完全是自己没保护好他们。 秦宏一头钻进任宁怀里痛哭,任宁一边安慰一边查看四周的墙壁。 如今秦宏跟绝情的双手双脚拴着铁链,固定在岩石壁上仅仅能移动不到一米的距离。 任宁没有尝试斩断铁链,且不说他没这个本事,就算有也不能立刻救走二人,还需按照计划一点点进行。 任宁知道时间紧迫,长话短说,大概的把计划跟秦宏说了一遍,并且强调不要露出任何马脚,全当他今天没有来过。 “不好,有人来了!”雪窟之上的暗月警惕的在影月身边说到,倒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突如其来的变故两人也不慌张,按照任宁制定的计划一步步执行。 “鬼凤,跟师父去看看。”影月学着圣主的声音说道。 暗月立即跟在身后,缓缓地向着冰湖走去,只留下四名疑惑的弟子,当然他们也不敢怀疑圣主,耐心的等待着苍狼圣使归来。 走了没多久二人便发现不远处的几个身影,影月再次变化容貌,恢复景老二、景老三的样子。 离近了之后影月开口说到“拜见圣主。”暗月也紧随其后恭敬的叩拜。 此处位于冰湖与大雪谷中间也算越界,幻影堂圣主没有立刻发怒,而是问道“苍狗呢?怎么不见苍狗?” 影月早就想好了说辞急忙回答“景老大去后山修炼了。” “胡说,景老大分明去大雪窟了。”张文才辩解道,倘若任宁真的去了后山,那他就是恶意告状,后果不堪设想。 圣主没有任何反应,也不想听二人争吵,凡事讲究证据,过去一问便知。 正当几人继续前进的时候影月突然走到苍狼身边轻声说到“师兄,这家伙是不是说我们坏话了?” 暗月他凑了过来,一边询问一边拉扯着苍狼往冰湖方向走去。 苍狼本就不相信任宁去了大雪窟,不愿跟着过去,索性跟二人好好交流感情。 张文才似乎意识到此事有变,不敢向前呆呆的站在原地等待,更不敢逃跑。 也就是说真正走向大雪窟的只有幻影堂圣主跟鬼凤圣女两人,恰好与暗月、影月对应。 “拜见圣主、拜见鬼凤圣女!”四名弟子再次恭敬的叩拜,心里不禁有些好奇,二人分明刚刚离开为何再次出现。 “有陌生人来过吗?”幻影堂圣主厉声问道,容不得他们撒谎。 四人彻底被搞乱,分明是他带着苍狼进入大雪窟如今又提出这样的问题,四人摇着头回答“没有。”正所谓言多必失,他们可不敢在圣主面前多说一个字。 “张文才!”听完这话后幻影堂圣主脸上露出杀人般的目光! 第三百一十七章前山布局 不远处的张文才似乎感觉到幻影堂圣主那杀人般的目光,身体颤颤巍巍恐慌到极点,对方每靠近一步他的心都会剧烈跳动一番。 幻影堂圣主手段如何张文才也见识过,这次很可能要了他的小命,于是急忙跪在地上苦苦哀求“饶命、圣主饶命!” 圣主看了看张文才,露出复杂的眼神,力量浑厚的一掌落在他胸口。 张文才本就跪在地上,这一掌另其直接倒地打了几十个滚,最后勉强停在十米开外的位置,喉咙一口甘甜直接吐出鲜血,肋条还不知断了几根,怕是要在床上躺些时日。 “多谢圣主不杀之恩。”即便如此张文才还是忍着剧痛跪在地上不停叩拜,他这种人极为惜命,哪还有什么尊严。 幻影堂圣主又看了他一眼甚至不屑,最后冰冷的说到“下次看好了再来找本尊。” 听了这话张文才眼神露出一丝狡黠,理解其中深层含义,不由的看了看任宁他们,阴冷的说到“走着瞧,这个仇我张文才迟早是要报的。” 再来看看大雪窟内的任宁,与秦宏说明自己计划之后重新回到起始点,还不忘扫平自己的脚印,尽量做到不留丝毫痕迹。 到了斜坡下面任宁先把雪橇放好,踩在上面,然后用力拽了拽绳子,上面四名弟子得到信号立刻用力向上拉。 三百米的高度,向下滑不过一盏茶功夫,向上拉少说一刻钟,差了三倍之多,并且任宁可没那体力自己拉着上来。 守在上面的四人即便是幻影堂高手也轮番出力,个个满头大汗,不由的抱怨“苍狼圣使自己怎么不出力?” 以往鬼凤圣女、苍狼圣使都会自己出一部分力气,能替他们分担不少,并且速度也会加快,此时的任宁分明是站在雪橇上一动不动,极目欣赏周边的美景,甚至有着吟诗一首的冲动。 守在上面的四名弟子,还算卖力,一刻钟后任宁已经出了大雪窟,眼前的四人纷纷大汗淋漓。 任宁没有过多逗留,急忙向着住处走去,一路上心绪不宁,一来暗月他们没有等在上面,说明肯定发生了意外。二来任宁见识到大雪窟的高度,即便救出秦宏他们也很难上来,最起码会影响时间,从而打乱计划。 进了院落后暗月跟影月立刻接应,重新恢复景老大的相貌,并且把刚才发生的事情与任宁诉说一番。 “张文才!又是张文才!”任宁咬牙切齿的说到,已经对张文才恨之入骨,恨不得将其生吞活剥。 暗月他们不知张文才与任宁有什么过节,却讨厌他的为人,也想着有机会教训一番。 这一天的收获不小,任宁终于找到了秦宏,如此一来计划才能进行下去,接下来就是跟玄月联系,并且商讨进一步的计划。 此刻任宁的上空已经盘旋着苍鹰,再者说已经到了正午错失了去玄冰洞的时机,于是斩掉苍鹰五根羽毛,等待明日计划。 接到回信后玄月有些吃惊,按照原先计划任宁今日应该带出些有用信息,于是有些焦急,甚至想不出如何搪塞苍月。 夜幕降临后任宁思绪难以平复,一遍遍的想着接下来的计划,力求完美,此事关系重大容不得他出一丝差错。 按照苍狼的说法还有九日就要展开攻守令的争夺大赛,这段期间内他必须完成所有谋划。 第二日一早任宁又登上玄冰洞,立即把攻守令以及秦宏的消息传出,并且特意强调稍安勿躁、保持联系。 消息送出后三人继续制作滑翔机,这次裹着粗布的仍是影月,或许这个艰巨的任务会一直落在他的头上。 又过了两日,还算相安无事,任宁他们已经完成了两架滑翔机,藏在玄冰洞不远处的密林中,若非发现蛛丝马迹很难找到。 随着大赛的来临任宁他们愈发焦急,等待传出最新消息。 这日傍晚苍狼主动找上门来,脸上带着笑意,进门后拍着暗月的肩膀爽朗说到“哈哈,你小子不错,竟然得到参加大赛的资格!” 这次不是苍狼带来的小道消息,而是按照幻影堂圣主的吩咐特来通知。 暗月得到这名额任宁一点也不奇怪,若非如此幻影堂圣主也不会册封他们三人圣使的身份,根本就是有所图谋。 既然名额已经确定,那么任宁顺理成章的询问有关大赛的事宜,苍狼也还不避讳的回答,可谓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通过苍狼的描述任宁了解到,大赛将在六日后进行,地点为石门后的深渊,也就是泥黎谷最凶残的地方。 这次大赛只有幻影堂跟血煞堂参加,追魂、索命二堂始终保持中立,并且会拥护胜利一方。 大赛采用积分制,共进行五场比试,胜出者得一分,最后分数高者拥有选择攻守令的权利,一旦做出选择整个泥黎谷必将誓死追随。 也就是说攻守令的问世意味着泥黎谷再度团结,甚至可以说固若金汤,黑月铁骑更加没有胜利的可能。 这个消息对任宁来说尤为重要,于是连夜写了书信,准备一早上山交给玄月。 这一晚任宁彻夜未眠,天刚蒙蒙亮便带着暗月、影月再次来到前山脚下。 “拜见苍狗圣使!”四名弟子齐声叩拜。 任宁点点头,心安理得接受,时间长了他也不在乎这个称呼,反倒是觉得有些亲切。 进入前山后任宁他们形色匆忙,追赶着苍鹰的脚步,力求尽快送出消息。 任宁几人刚消失后,又来了三道身影,分明是圣主带着鬼凤、苍狼二人。 四名弟子正要叩拜却被圣主阻止,轻声问道“这几日幻虎圣使经常来前山吗?” 四人不明白圣主的意思,却被那逼人的气势压的不敢说话,用力点点头算是做出回答。 幻影堂圣主眼神立刻露出几丝犀利,暗自说到“幻虎你最好不要欺骗本尊!” 说完便带着鬼凤、苍狼进了前山,一路跟在任宁他们身后不出任何声音,显然是对他们起了疑心。 第三百一十八章行踪暴露? “快点,再快点!”任宁一路小跑,不停的催促,心里总觉得有些不安。 嚷着要快点的任宁分明走在最后,他哪有暗月,影月这种体力。 二人似乎也嗅到了不寻常的气息,拉着任宁急速前进,没用半个时辰已经来到玄冰洞口,静静地等待着苍鹰。 昨日的信息让玄月有些焦急,于是这次派出了最优秀的苍鹰,不论是速度还是体型都强了几分,很快注意到任宁他们的身影,一个俯冲落在他的肩膀。 任宁焦急的掏出准备好的纸条,双手颤抖着绑在苍鹰脚上,却如何也绑不上去,竟是急出一身冷汗。 “圣主来了!”就在这时暗月焦急的说到。 凭暗月的实力能听到百米之外的脚步声,不过对方是幻影堂圣主,可以隐藏声音,此时也只有二十多米的距离。 突如其来的变故完全将任宁打蒙,他必须保持冷静,大脑飞速运行,倘若强行放飞苍鹰定会被圣主发现,凭对方的实力可以轻而易举的将其击落。 想着电视剧上的一些画面任宁硬生生的把纸条塞进嘴里,还未咀嚼已经咽了下去。 如此一来纸条的确消失了,而然偌大的苍鹰却摆在面前,总不能将它一口吞下,只要被圣主看到肯定会彻查到底,那时候别说是计划,恐怕他们三人的性命难保。 “怎么办?怎么办?”任宁双手抓着头发,原地不停的转圈,等待灾难的到来比灾难来临时更加可怕,这是一种钻心奇痒。 “师父他们就在前面。”离着不足二十米的时候苍狼小声说到,也算是给任宁他们提个醒。 对于苍狼在此时的行为圣主也不生气,反正这么近的距离也不怕他们逃跑,一步步的缓缓靠近。 就在这个时候影月把苍鹰抓在手里,仔细的进行观察,很快发现它脖子上有个红点,用力敲击。 “嘭!”一声炸裂,偌大的苍鹰竟然无辜爆炸,化作一团血雾。 暗月明白影月的意思,一掌狠狠落在他的胸口,影月趁机喷出一口鲜血,与苍鹰的血雾融为一体。 “景老三,你出手也太狠了吧!”影月捂着胸口,满脸愤怒的说到。 任宁完全被这一切惊呆了,他如何也想不到偌大的苍鹰竟会变成血雾,立即明白二人的意图,走到他们身边扶着影月的身体,厉声呵斥“景老三,你这是在比武吗?分明想要了你二哥的性命。” 这一切都被幻影堂圣主看在眼里,临近之后仔细观察着四周,没有找到任何蛛丝马迹,缓缓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面对圣主的发问三人故意装出一副吃惊的表情,似乎是刚发现他的到来,急忙叩拜“参见圣主。” 圣主点点头示意他们起身,等待着任宁给自己一个合理的回答。 “回禀圣主,听闻玄冰洞修炼效果极佳,这几日我们三兄弟便来此修炼,本想着试一下成效,不曾想老三出手太重,伤了老二。”任宁一边说着一边组织下面的语言,总算找了个不错的理由。 “我不是故意的,刚才只用了两成功力。”看着景老大生气,景老三急忙委屈的解释道。 “哈哈哈!”圣主放声大笑“景老二这次算你幸运,幻虎圣使不愧是本尊的爱徒!” 想到暗月强大的实力幻影堂圣主哪还会在乎刚才发生了什么,似乎已经看到赢得比赛的瞬间,已经统领泥黎谷的画面。 “这演技我给满分!”任宁不由的给暗月伸出大拇指,想到暗月第一次浮夸的演技任宁如何也猜不到他能有今天这种表现。 “走吧!这几日就不要上山了,好好保存实力!”幻影堂圣主破天荒的关心弟子,充分说明他对暗月的喜爱。 之前鬼凤圣女彻底领悟绝情剑法已经让幻影堂实力大增,如今又多了暗月,简直是如虎添翼、所向披靡。 看着圣主离去任宁这才拍了拍胸口松了口气,刚才他的心脏差点跳出来。 下山的路上任宁好奇的询问影月究竟是如何做到把偌大的苍鹰引爆,最后才得知这是毒月的功劳,一些用来执行重要任务的苍鹰都会吞下毒囊,一旦毒囊破碎,毒药瞬间扩扫,引发苍鹰心脏超负荷跳动,最后血脉爆裂而亡,也就出现了刚才那种效果。 “好恶毒的手段!”任宁暗自惊叹,对毒月又多了几分忌惮,也庆幸毒月成了朋友,并非敌人。 下山之后任宁他们立刻回到住处,同时给影月服下丹药。 通过这次事情任宁也意识到行事要格外小心,甚至不能每日跟玄月保持交流。 山下的玄月整整等了一天,却没有等来苍鹰的归来,面色有些焦急,大概猜测苍鹰遇害。 黑月铁骑的苍鹰速度灵敏,这一点玄月毫不怀疑,苍鹰遇害只有两个可能,其一:任宁他们行踪暴露害的苍鹰也被抓住。其二:任宁他们虽然暴露但是及时引爆了苍鹰。 玄月也只能希望是第二种可能,并且知道任宁他们遇到了危险,今后可能不能传出有用信息,后来也验证了玄月这个想法。 接下来的几天任宁他们比较安分,除了照顾手上的影月之外不曾走出院落,即便苍鹰不停的在空中盘旋也不去理会,免得再次被人抓住把柄。 任宁的担忧不无道理,阴暗的角落里总有一双眼睛盯着他。 连续几日收不到回信玄月有些心急,就连红月也恨不得立刻冲上去救出任宁,最后还是被玄月阻止。 倘若这个时候冲上去,任宁的努力将功亏于溃,他们要做的就是沉住气,慢慢等待。 五天时间转瞬即逝,服用了丹药之后影月的伤好了大半。任宁一直在好奇为何当时暗月真的出手,装一装样子也行,后来才知道若不是真的受伤绝对骗不过圣主。 也就是说他们的演技一定要逼真,甚至要用性命来演。 最后一个夜晚,任宁望着窗外有些出神,他不知明日会发生什么,更不知能否救出秦宏,同时破坏幻影堂的计划。 除此之外任宁也想念心中的佳人,不知秦歆瑶近期过的如何? 第三百一十九章争夺攻守令 青山依旧,绿水长流,夏日的昌南城美如画卷,昌江更是这画卷的重墨之笔,成片的荷叶衬托起娇羞欲滴的荷花,宛如天上的仙子下凡,不食人间烟火。 昌南城除了山美、水美、花美之外,人更美,身着淡蓝色衣裙的秦歆瑶在任府大门前雍容华贵,绝对是整个昌南城最美的景色。 上百人聚集在任府门前,等待朝阳的升起,也等待秦歆瑶发话,没有丝毫燥热与疲惫。 自任宁离开一月有余,秦歆瑶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静静地等待回信。这些天她可没闲着,往返于洪州、昌南两地,再次做起了商业女强人。 “高伯,开始吧。”秦歆瑶悠悠说道,立刻带动气氛。 高伯点点头,向着任府门内挥了挥手,许多名家丁抬着重重的箱子出了大门。 高伯坐在门前的桌子旁边,翻看着账本,大声喊道“傅老板,白银五千两!” 人群中一个熟悉的身影踩着声音,笑呵呵的过来领钱,对着秦歆瑶更是感激涕零“多谢会长夫人赏赐。” 听到傅元如此称呼自己,秦歆瑶脸上泛着微红,全然没有了女强人的样子,也只有听到任宁这个名字,或是在任宁面前她才展现出女人的一面。 秦歆瑶微微一笑,解释道“傅老板,这可不是赏赐,而是您应得的,以后每个月都会进行分红!” 领了沉甸甸的银子傅元高兴的退下,高伯继续大声喊着“王老板两千两、刘老板一千五百两……” 不一会五箱银子全部分完,每个人都得到一笔不小的财富,纷纷露出满意的笑容。 这一个月昌南集团竟然收回十分之一的投资,按照任宁之前的说法,每个月都要给股东分红,让他们看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当然这次分出所有利润是考虑到大家手头紧张,以后只会分一部分利润,大部分用于继续投资,任宁可不会局限于小小的洪州城。 “少夫人,您赶快回屋休息吧!”看着秦歆瑶憔悴的面孔高伯有些担心,这一个月秦歆瑶几乎没停下来,昌南集团能有现在的成就全是她的功劳。 秦歆瑶却是摇了摇头“我不累,我一定要给他一个强大的昌南集团!” 秦歆瑶口中的他自然指的任宁,如今秦歆瑶不知该如何称呼任宁,叫相公的话有些害羞,叫任公子又显得生疏,也只能用他来代替。 小蝶、小桃急忙搀扶着秦歆瑶回府,刚从洪州回来总要好好休息一番。 小三子、小六子同样得不到清闲,尤其是小三子,进了夏日后西州的阳光更毒辣一来二去他的皮肤黝黑。 相比之下也只有小灵比较清闲,每天都会去一次任宁的房间,看着自己的“杰作”还算满意,满心期待着给任宁一个惊喜。 正所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任宁就是那栽树人,留给大家阴凉之后独自面对这日晒雨淋。 此刻的他已经跟随幻影堂浩大的队伍赶往泥黎谷的深渊,心里总有些慌张。 就在昨天晚上任宁还考虑要不要今日出手,这绝对是很好的机会,幻影堂所有弟子全部离开了幻影峰。 他却不能这么做,强行救出秦宏、绝情的确可以,甚至能够平安离开,只不过参加大赛的暗月却没有那么好运,一旦任宁行踪暴露暗月绝对不能活着离开,并且攻守令还没问世坏不了泥黎谷的计划。 综上原因任宁决定放弃这次绝佳的行动机会,按照原计划进行。 半个时辰后众人来到泥黎谷前面的深渊,看着数千弟子任宁不禁出了一声冷汗,别说是两千黑月铁骑就算是五千黑月铁骑也无济于事。 泥黎谷内单是使徒就有两千余众,这些都可以匹敌黑月铁骑的高手。 使者也有五百之多,这五百人绝对能轻松灭掉两千黑月铁骑。更不用说二三十名圣使跟四名圣主,双方根本不是一个级别。 浩浩荡荡的众人把深渊围的水泄不通,几千双眼睛盯着下面的空场,等待着弟子入内。 为了保持秩序每个堂口占了深渊一侧,并且故意把幻影堂、血煞堂分开,尽量不让他们在台上起冲突。 此情此景十三年前也出现过,不过那次是圣尊强行请出的攻守令,而这次确实真正的到了期限。 烈日的暴晒下众人整整等了半个时辰,期间没人敢出一丝声响,全都望着直插云霄的通天峰,等待圣尊的到来。 据说十三年前请出攻守令后圣尊一直在闭关,至今未曾露面,除了四名圣主外很少有人见过。 半个时辰后已经到了巳时,悠扬的钟声响起,也宣布了大赛正式开始。 倘若圣尊此时出山定会由他主持,如今也只能相互监督,按照圣尊定下的规矩各自派出高手。 比赛之前幻影堂、血煞堂已经公布了参赛弟子的名单,并且各自定好出场的顺序,这其中也有不少讲究,毕竟五名弟子中有强有弱,出场顺序很可能影响到成败,颇有种田忌赛马的感觉。 身为杀手组织,泥黎谷有着强烈的时间观念,绝不多说废话,直接派出高手进行对决。 血煞堂派出一名身影敏捷,长发飘逸的男子,直接从看台跳了下去,最后落地平稳,只是双腿微微弯曲,实力之强可想而知。 “鬼凤你去会会他!”幻影堂圣主淡淡说道,竟是直接派出最强者。 “对方实力如何?”任宁指着第一人小声问道。 暗月始终观察着赛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摇摇头道“此人身形飘逸,速度敏捷,却没多少力道,只能用剑,这与血煞堂的武功相悖,怕是血煞堂实力最差之人。” “如此甚好!”任宁拍了拍大腿小声说道。 暗月有些不解,按情况来看对方必败无疑,而他们的目标却是让血煞堂取胜,于是不解的问道“为何?” 任宁早就做好了解释的准备,缓缓道来“幻影堂与血煞堂实力本来就相差不多,如今幻影堂直接派出最强者,而血煞堂则派出最弱者,鬼凤圣女的确能够赢得比赛,可是接下来血煞堂弟子愈发强悍,幻影堂却愈发弱小,最后很可能只赢得一局。” 旁边的影月觉得任宁分析有理,来拿连点头“没想到血煞堂还有些谋略。” 第三百二十章无影对绝情 二人落入深渊后台上几千双眼睛齐刷刷盯着,内心似乎比他们还要紧张。 “血风?就凭你也想跟我一战?”鬼凤圣女脸上满是不屑的说道,对方有几把刷子她也了解。 被人鄙视,血风也不愤怒,始终保持着优雅的姿态,微微一笑“在下的确不是鬼凤圣女的对手,不过也想讨教一番。” 简短的对话后二人纷纷亮出长剑,片刻之间交织在一起。 鬼凤圣女的实力不用过多强调,血风虽然不被人看好,的的确确是名圣使,总不至于立刻败阵,凭借飘逸的身形,一次又一次的躲过鬼凤圣女的攻击。 十招过后血风渐渐不敌,手中的长剑微微颤抖,经常被鬼凤圣女的四两拨千斤给随意摆弄,为了不败得那么难看血风转攻为守,完全凭借着身形。 任宁看的又是一阵眼花缭乱,不由的暗自骂道“哼,实力强有什么了不起,老子手中有弩!” 吃不到的葡萄永远是酸的,当然任宁真没必要羡慕那些高手,有暗月在身边保护足矣,更何况他还有手弩。 说实话任宁对这种高手之间的较量没多少兴趣,此刻却目不转睛的看着,或许是想尽早知道结果,也或许是担心萧语诗受伤。 又过了几个回合,两人长剑紧紧贴在一起,鬼凤圣女竟是直接将对方的剑挑飞,剑刃也对准了血风的喉咙。 深渊之内不分胜负,只论生死,鬼凤圣女本可以借助这个机会除掉血风,也算是给幻影堂减少一个敌人,她却并没这么做,给足了血风投降的时间。 “血风技不如人,甘拜下风!”血风低着头说道,也没脸面对血煞堂圣主。 鬼凤圣女的举动得到幻影堂圣主的赞许,他们与血煞堂的确是对立状态,不过几天之后将会不同,攻守令问世后泥黎谷必将完成统一,到时候血风也是一大助力。 “哈哈哈!不愧是我的弟子!”幻影堂圣主放声大笑,眼神故意落在血煞堂圣主身上,充满挑衅的意味。 血煞堂圣主脸色铁青,也不过多责备血风,这早就在他的意料之内,倘若血风赢了比赛那才令人吃惊。 鬼凤圣女的轻松取胜让幻影堂士气大振,暗月有些焦急,他不确信任宁的说法有无道理。 二人比赛结束后纷纷退场,这次走的却是通道,纵然武功再高也不可能轻而易举的跳上十多米的看台。 血煞堂接下来派出一名身材魁梧,剑眉星目的男子,此人身穿灰色衣衫,就连皮肤也是土色,给人一种蛮横大汉的感觉。 血煞堂以刀法闻名,这人同样拿着两把弯刀,刀片足足五寸宽,五尺长,较常人来说更加浑厚笨重,与他的体型成比例。 此人名为血土,与这肤色相得益彰,壮硕的身体向前走了两步竟是直接把两把弯刀扔了下去。 “咚咚!”两声巨响,刀柄朝上,刀刃朝下,插入地面足足有五寸深度。 血土用力一跃,同样没有选择由通道而下,健硕的身形显得有些笨重,最后双脚分别落在两把刀柄上,猛烈的摇晃了几下这才停住。 还未交战血土已经暴露了自己的实力,力道有余、速度不足,不算太强,也不算太弱,圣使的一般水平。 任宁看了看己方,圣主派出了烈鹰圣使,此人号称幻影堂第一圣使,实力曾在鬼凤圣女之上,对苍狼更是不屑一顾。 烈鹰为人极度狂傲,仗着武功高强目中无人,在幻影峰这些时日任宁甚至没见他一面。 看着幻影堂派出烈鹰,血煞堂圣主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同样看了看幻影堂圣主。 二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算盘,血煞堂用的是田忌赛马的计策,先派出实力弱的,就算是两场都败下阵来也可以在最后三场力挽狂澜,毕竟整个幻影堂只有鬼凤、烈鹰实力强大。 幻影堂圣主也不是傻子,能看出对方的心思,也不拆穿,将计就计,不由的看了看身边的暗月,也是一个诡异的笑容。 若是一个月前血煞堂采取这种策略还真有可能赢得比赛,而此时幻影堂多了个暗月,实力强大到令圣主畏惧,绝对是个杀手锏,到时候很可能三局比赛结束已经定了输赢。 烈鹰体型同样健硕,不过比起血土稍稍瘦弱,但是敏捷的速度足以弥补这个缺点。 烈鹰的落地比血土更加平稳、轻盈,轻功上已经赢了几分。 见到烈鹰之后血土面容微微一怔,大概猜到了结果,也不服输,双脚勾着刀柄拔地而出,最后疯狂的发动着攻击。 “又要输了吗?”看着血土慌乱的样子任宁有些担心,越疯狂说明血土越恐惧,胜利的机会越小。 面对血土的攻击烈鹰只是淡淡一笑,脚步微微变动,轻松躲过,别在腰间的长剑瞬间抽出,快速跟血土的弯刀交织在一起。 刀剑碰撞并没产生多少声响,烈鹰的长剑仅仅贴在血土的弯刀上随意摆弄,血土整个身体都随之摇晃,空有一身力气无处施展。 任宁对刀法、剑招没多少研究,却隐约感觉烈鹰这四两拨千斤的招数比绝情更加精进,也就是说想要救出秦宏又多了个障碍。 “无影刀法!”血土面色狰狞,胳膊青筋暴起,愤怒到极点,直接拿出看家本领。 这套无影刀法乃血煞堂独门绝学,堪比幻影堂的绝情剑法,威力不容小觑。 无影刀法依靠两只手轮换握刀,血土也只能舍弃其中一把,将其狠狠的插进地面,另一把在手中不停交换,时快时慢令人难以捉摸。 台上的暗月摇摇头说到“此人刀法不及血离,怕是欠了些火候。” 任宁早就猜到会是这个结果,也只能按照计划一点点进行,容不得半分心急。 无影刀法毕竟是绝招,烈鹰手中的长剑频频受挫,甚至震得胳膊有些发麻,四两拨千斤的本领受到限制。 “哼!不自量力!”逐渐落入下风的烈鹰脸上露出阴险的笑容,爆喝一声“绝情剑法!” 说完整个身影变得模糊,手中的长剑更是扑朔迷离,比那无影刀法更加找不着踪迹。 众人完全没看明白二人交手的瞬间,只看到血土的弯刀飞在空中,而烈鹰的长剑则指向他的喉咙。 第三百二十一章互有胜负 “住手!”正当烈鹰的长剑就要刺破血土喉咙的时候幻影堂圣主大声喊道,显然是不想升级二者之间的仇恨,否则今后不好统一。 这一剑烈鹰的确想要了血土性命,他才不怕血煞堂血仇,更不怕与他们为敌,不过得到幻影堂圣主的命令还是停了下来,剑刃刚好接触到血土的喉咙,划破一道很细的伤口,流出丝丝鲜血。 此刻的血土瞳孔收缩,面色慌张,屏住呼吸恐惧到极点,看着烈鹰的长剑停住心脏疯狂的跳动,绝对是劫后余生的感觉,额头的冷汗经过脸颊落在地上,待在原地一动不动。 “废物,还不回来!”血煞堂圣主厉声说道,也算是给血土解了围,否则谁也说不准烈鹰会不会真的动手。 血土哪还顾得上面子,屁滚尿流的从通道逃走,甚至忘记拿走插在地面的两把弯刀。 赢得比赛后烈鹰冷冷的看着血煞堂方向,极度不屑,他甚至没把血煞堂圣主放在眼里。 “卑鄙!”任宁暗自骂了一声“靠着绝情剑法取胜算什么英雄好汉!有本事群殴!” 任宁知道绝情剑法的玄妙之处,分明是单挑利器,类似于游戏中刺客与射手单挑一样,根本没有失败的可能,不过一旦团战刺客却不如射手作用大。 总体来说绝情剑法就像是专门为单打独斗而生,凭此取得胜利算不上真正高手,也难怪任宁破口大骂。 任宁本以为无影刀法可以跟绝情剑法一较高下,现在看来二者间存在差距,也就是说他的计划可能还未实施已经宣布破产。 如此一来幻影堂取得两场比试的胜利,只要再赢一场就能获得攻守令,从而决定泥黎谷的去向。 血煞堂圣主面无表情,即便是把高手留在后面他也怕出现差错,毕竟已经连败两局,第三局必须派出真正的高手。 “血离你去!”血煞堂圣主声音冰冷的说到“记住,没有失败只有死亡!” 这算是给血离下发了最后通牒,意思很明显,若是失败了也不用活着回来,直接死在敌人剑下便是。 “徒儿定不辱使命。”血离双手抱拳自信的回答道。 血离乃血煞堂第一圣使与血雷齐名,实力不分伯仲,血煞堂圣主此刻派他出场也说明了决心。 幻影堂圣主知道血离的实力,看了看暗月,又看了看苍狼,还是选择了后者“苍狼,你去会会他。” 其实在幻影堂圣主心中暗月的实力强过苍狼,对于这局他抱着胜负皆可的态度,让暗月对付稍稍弱些的敌人绝对有十分的把握。 苍狼殊不知被圣主当成了炮灰,意气奋发的说到“不辱使命! 说完二人纷纷落入深渊,离着不足五米的距离。 一个月前二人也在这交战,最后被暗月打乱,此刻恰好进行那场未完待续的战斗,彼此露出愤怒的眼神。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二人哪还顾得上基本礼仪,直接开打,刀光剑影、鳞次栉比。 二人的实力暗月都有所了解,那日若不是被他破坏,应该已经分出胜负。 十招过后不分胜负,血离的每次进攻都会被苍狼化解,苍狼每次出剑也会被血离抵挡,如此来看二人实力相当。 “苍狼你就只有这点实力?”血离满是不屑的说道。 这几招二人虽然没有分出胜负,苍狼却落入下风,长剑一直嗡嗡作响,胳膊也跟着颤抖。四两拨千斤的本领没发挥出任何作用,根本贴不上血离的刀刃。 苍狼意识到情况不妙,若是僵持下去多半会败下阵来,于是眼神中露出杀气,手掌攥紧剑柄,冷声说道“绝情剑法!” 对于绝情剑法血离再熟悉不过,既不恐惧也不轻敌,同样是攥紧了刀柄,一声暴喝“无影刀法!” 血离的无影刀法显然比血土的更加纯熟,不论是力道还是速度上都更胜一筹,就连本尊的身影也变化莫测。 苍狼的剑法同样玄妙,再次验证了绝情剑法的强大,两个闪烁的身影很快交织在一起,又快速分开,都保持着原有的步伐。 任宁还是第一次看绝情剑法吃瘪,竟然没能一次卸掉血离的兵器,可见无影刀法的强大,当然血离同样没有占到上风,二人很快进行第二次的交锋。 修炼绝情剑法的人都知道,这套剑法实际上就是四两拨千斤的升级版,凭借超快的速度,配合柔韧的力道迅速卸掉对方的武器,并且趁机给敌人留下多处伤痕,借着敌人惊慌失措的机会给出致命一击。 无影刀法同样以快著称,配合修炼者强大的力道弯刀不停的在双手之间变换,迷惑敌人的同时给出致命一击。 “镗!”就在血离的弯刀变化之刻突然被苍狼的长剑挡住,由于另一只手没能立即接应弯刀竟然飞出十几米的距离。 “咻咻!”血离只感觉全身剧痛,衣服破开,皮肤上留下一道道伤口,苍狼的长剑迎面而来。 “失败了?”任宁惊慌失措,他分明看着血离的弯刀被卸掉,整个身体待在原地一动不动,分明是失败的预兆。 如此一来血煞堂三场全部战败,也丢失了夺取攻守令的机会,到时候幻影堂的实力强大了可不仅仅是一倍,黑月铁骑的处境更加凶险。 “哼,你也不过如此!”看着血离毫无招架之力的样子苍狼脸上露出喜色,这一战不仅让幻影堂夺得攻守令,还能让他成名,可谓是一举两得。 被绝情剑法逼退的敌人往往都会露出恐惧的目光,毕竟命悬一线危险至极,然而血离脸上却露出诡异的笑容,两人离着不足五米的时候突然出手。 绝情剑法之所以能封锁敌人的退路并不是说真的阻碍了他们移动,而是利用强大的气势另其恐慌,暂时性的呆立,没有恐慌的血离自然可以运动,并且握住离他不远处的弯刀。 这把弯刀正是血土留下来的,从血离的眼神中可以看出刚才分明是故意落败,逼迫苍狼使出绝招,也就露出了破绽。 “来吧!”血离手中的弯刀再次变化,并且更加迅速。而苍狼只能保持着一个动作攻击,胜负可想而知。 第三百二十二章暗月战败 “镗!”一声清脆,苍狼圣使的长剑脱手,脖子被架在血离的弯刀之上,眼神中满是恐慌。 “废物!”幻影堂圣主冰冷的说道,对苍狼的印象差了几分。 任宁看的却是大快人心,他没想到这一切都在血离的计划中,终于为血煞堂扳回一局。 “哈哈哈!痛快!真是痛快!”血煞堂圣主放生大笑,这不单单是一场胜利,还是一个预兆,如此说来绝情剑法已经不是所向披靡,甚至被血煞堂完全破解。 想到幻影堂刚才手下留情,血离也没杀苍狼,一脚落在他的胸口将其踹飞,然后提着自己的弯刀大摇大摆的走出深渊,还故意把血土的弯刀重新插进地面,看样子是想借此对付后面的敌人。 跟众人想的一样第四局血煞堂派出了血雷圣使,此人生来面色铁青,给人拒之千里之外的感觉,但凡这种高傲之人都有些本领,跟血离实力相当。 泥黎谷四堂实力相当,圣使数量也基本相同,按照众人对幻影堂的了解,第四局他们也只剩下蛮牛一人,总不能派出名使者自讨苦吃。 然而此刻站出来的并非蛮牛圣使,而是一名身形飘逸,脸色煞白的男子,立刻引发众人注意。 “此人是谁?”血煞堂圣主不解问的身边弟子。 血离上下打量暗月一番,神色惊恐急忙回答“正是前不久杀掉冰原虎那人。” 血离清晰的记得那日暗月惊艳的表现,就连自己都嗅到一丝恐惧的味道,替血雷捏了把汗。 “哼,不过杀了只冰原虎而已。”血煞堂圣主冷哼一声不以为是“血雷可以徒手杀掉十只!” 血煞堂圣主这话并未有意抬高血雷,他的确有这实力,只不过暗月也不单单只有杀掉一只冰原虎的实力,二人胜负还真不好判断。 任宁给暗月使了个眼神,其中蕴含多种含义,其一:按计划行事,其二:千万不要伤到自己。 两人同样是从看台上直接跳了下去,空中的二人四目而对,已经露出敌意。 接下来令人吃惊的事情发生了,两人同时向后挥舞兵器,借此向前移动一段距离,刚好能触碰到对方,立刻爆发了一阵电光火石。 众人张大了嘴巴呆呆的看着下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二人在空中交手,并且没有借助任何外力竟然能移动身体。 暗月这个本领算是任宁教的,而血雷却是自己领悟的,由此可见他对身体的控制能力有多强。 落地的那一瞬间两人再次做出同样的动作,双腿弯曲猛然间向前跳跃,最后擦肩而过,兵器又交织了不下五次。 “在下血雷!” “在下幻虎!” 重新落地后两人交换了位置,这才开始自我介绍,算是彼此之间的尊重,更是英雄惜英雄。 血雷似乎忘了这场比赛对血煞堂的重要性,暗月也忘了自己的任务,完全沉醉于痛快淋漓的决斗中。 两人没有过任何交集,却如同师出一门,动作极为相似,或许到了一定实力都是这种移动方式。 两人身影如鬼魅,时而出现在正中央,时而又躲进角落,时而跃向空中,总之身形过处,刀光剑影必达,唯独少了碰撞的声音。 很快又过了四个回合,两人分别站在深渊的两侧,身体倾斜,双脚瞪着墙壁,再次发动攻击。 “没想到血煞堂还有这等高手!”幻影堂圣主不由的感叹道,他确信血雷实力在血离之上,早知如此应该让暗月提前出战,免得与这等高手较量。 “血雷的实力恐怕不在暗月之下。”影月同样看的眼花缭乱,大概的判断。 其实二人的实力不用他来判断,但从战局上就能一目了然,分明在伯仲之间。 “你太小看暗月了。”唯独任宁的看法与他人不同,轻声解释道“这小子的演技实在高超,连你都能骗过。” 任宁看的出来暗月在隐藏实力,并且让人丝毫看不出破绽,还以为他用尽浑身解数。 “我承认你很强,甚至强过我接触的所有敌人。”再次休战后血雷对暗月先是一番赞叹,紧接着露出冰冷的目光“然而你还不是我的对手!” 说完脸色更加阴沉,配合着原本就铁青的面孔让人看了不禁生寒,暗月紧紧握住手中的短剑显得有些紧张,大声说到“来吧!” “无影刀法!” 血雷使出血煞堂绝技,弯刀不仅变幻莫测,还夹带着周围的风,扰乱了暗月的判断。 感受着危险的来临暗月同样使出绝招,身影毫无征兆的消失,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经来到血雷面前“利刃,千段斩!” 利刃,千段斩乃暗月独门绝技,也正是用这招手刃狄广,其中威力惊人,配合任宁为他打造的两把钢剑几乎是无人能敌。 “暗月那小子疯了吗?难不成想杀了血雷?”影月看的有些惊慌,他见识过暗月的利刃,千段斩,很可能伤了血雷性命,如此一来计划全部打乱。 任宁却是微微一笑“血雷可没有那么脆弱,况且利刃,千段斩也不是暗月的绝招。” 来泥黎谷之前这的确是暗月的绝招,不过前不久他又领悟了利刃、幻影剑,也就是说暗月没有使出绝招,仍在按照计划进行,任宁也只希望他不要伤到自己。 暗月莫名其妙的出现令血雷有些惊慌,立即挥动着弯刀砍向他的身体。 面对锋利的弯刀,暗月并不闪躲,而是猛烈挥动着短剑冲了过去。 “咔咔咔!”伴随着一声声清脆,血雷的弯刀竟然被斩断,最后只留下一个刀柄我在手里,而暗月的短剑分明已经临近他的身体。 “果然是这样!”血雷眼神突然露出一丝杀气,似乎早就猜到暗月的招式,恰好临近血土的弯刀,快速拔出地面,径直的刺向暗月的胸膛。 血煞堂能在泥黎谷占有一席之地绝不是偶然,除了实力强大之外网罗信息的能力也是一流。 早在上次暗月出手之后血煞堂已经对这招开始研究,最后也终于找到破解方法,可以说血土那两把弯刀留在下面根本就是故意的,先是破了苍狼的绝情剑法,接着又破了暗月的利刃,千段斩。 “噗嗤!”鲜血飞溅暗月的身体被穿透,只留下一个痛苦的表情。 第三百二十三章圣主之战 这一刀惊呆了所有人,表情各异,幻影堂圣主是气愤,任宁是担心,血雷是惊讶,唯独暗月保持着平静。 这一刀血雷是准备刺进暗月胸口的,在丝毫不能移动的情况下暗月竟然避开了要害,以肩膀抵挡,最后刺进一寸的深度,鲜血随着刀刃流出,最后落在地上。 “景老二!”任宁第一个大声喊道,他的目的已经达到,决不能让血雷继续出手,最后伤了暗月性命。 不知血雷是得到了血煞堂圣主的命令,还是不允许这种高手存在,竟然抽出弯刀,继续刺向暗月的胸膛。 这一变故再次令人震惊,倘若暗月不躲,恐怕凶多吉少,若是暴露真正的实力,又会破坏计划,就在两难选择的时候血雷已经来到他的身旁。 “卑鄙!”任宁最痛恨这种人,不由的掏出手弩,瞄准了血雷的脑壳,只要轻轻叩动悬刀血雷必死无疑,只是他的身份也会暴露,到时候免不了三人都死在这里。 任宁是有血性的,就算明知后果的严重性,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兄弟死在面前。 “镗!”一声清脆,却是血雷的弯刀脱手,胸口猛然间承受一股浑厚的力道,连连后退,喉咙甘甜,一口鲜血吐了出来。 再生变故后任宁急忙拿回手弩,看了看旁边消失的身影,又看了看深渊内的高手,惊叹道“什么时候?他什么时候离开的?” 这个问题得不到回答,就连实力不俗的影月也只能无奈的摇摇头,心中升起一丝惧意。 “大胆血雷,竟敢伤我爱徒!”幻影堂圣主用男子的那半边脸对着血雷,眼神极为犀利。 血雷想过幻影堂圣主会出手,甚至想着与之一较高下,却没想到被对方一掌重伤,二者之间的实力差距悬殊,他终归还是低估了圣主的实力。 幻影堂圣主用“爱徒”来称呼暗月,可见对他的欣赏,并且全然没有因为这次比赛而留下不好的印象,这还要归功暗月的演技,若不是故意受伤绝对换不来这种效果。 “侯立天你真无耻。”又是一个身影莫名的出现在深渊内,厉声说道“竟然对我的爱徒出手。” 此人正是血煞堂圣主,他口中的侯立天正是幻影堂圣主的本名,二人的出现使得本就剑拔弩张的场面更加不可收拾,竟然变成了圣主之间的对决。 血煞堂圣主的出现幻影堂圣主并不吃惊,反倒是冷笑道“如此甚好,最后一场由你我二人对决。” 血雷与暗月的比赛结束后血煞堂再无圣使,正愁没人出场,血煞堂圣主爽快应答“正合我意!” 听闻两名圣主将要对决,台上众人纷纷瞪大了眼睛,他们绝对是第一次见到圣主出手,悟性高的甚至可以在对决中学到些东西。 血雷、暗月皆是拖着重重的身体离开,可不想被二人的打斗波及。 幻影堂圣主出手的那一刻暗月内心咯噔一声,他确信自己不是圣主的对手,也就是说泥黎谷内最少有四人的实力在他之上,这次行动也将重新考虑。 回到看台后任宁立即给暗月吃了最后一颗药丸,暂时稳定伤势,甚至想着夸赞暗月演技高手,然而暗月却是脸色阴沉,低声说道“几名圣主实力远在我之上!” “什么?”夸赞的话还没说出来便咽了回去,取而代之的是吃惊,是恐慌,他一直认为暗月武功天下第一,最起码能跟圣主不相上下,如此才有救出秦宏的可能,此刻不得不重新谋划。 并且幻影堂圣主的出场完全打乱了计划,他原本认为影月会出场,到时候故意输掉比赛也算是帮助血煞堂成功拿下攻守令,就算是蛮牛圣使出场也无伤大雅,此人空有一身蛮力未必敌得过对方。 眼下却是两名圣主之间的较量,谁也说不准胜负,只能屏住呼吸静静的等待着。 两人上场后并未立刻出手,先是定力的考验,彼此怒视,目光如炬。 如果这是玄幻的世界,任宁一定认为他们在进行灵魂力量的决斗,此刻也只能用定力来解释。 其实二人不断变化的眼神的确是在较量,相当于出招、拆招,不多时额头上竟然出了冷汗,气息微微凌乱。 这时二人的眼神终于交织在一起,同时迈动脚步,开始发动攻击。 他们手中并无刀剑,完全比拼拳脚功夫,你一拳、我一脚、你一掌、我一肘,不相上下、不分胜负。 众人看的有些吃惊,没想到拳脚功夫也能发挥出这种力道,二人脚下的地面分明出现一个个浅坑,这种攻击倘若落在常人身上必死无疑。 二人的速度极快,带动周围的空气形成一股漩涡,迫使他们继续靠近,丝毫不得脱离。 “依靠运动形成气流从而降低气压?”任宁吸了口凉气,简直不敢相信。 空气流动速度越快压力越低,这是简单的物理知识,飞机翅膀正是这个原理,就连他正在制造的滑翔机也是这个道理,他却没想到二人打斗竟然形成如此剧烈的气流,逼迫着他们不停靠近对方,也终将决出胜负。 “嘭!”二人靠的足够近的时候猛然间弹开,却是彼此间击中了对方的肩膀,故意打破周围的气流。 这一掌二人想着落在对方胸口,最后全都避开要害,立刻传来一阵剧痛,二人的表情略显狰狞。 如此猛烈的攻击二人气息有些紊乱,心跳也开始加速,默契的站在原地调整状态,片刻后呼吸变得均匀,就连心跳也变得平稳。 “十招,最多十招。”暗月无奈的摇摇头“最多十招我便会败下阵来!” 暗月的伤势不算重,再加上服用了丹药已无大碍,始终观察着两名圣主之间的较量,终于得出这样的结论。 暗月对自己的评价一向中肯,任宁再度陷入恐慌,已经不在乎大赛的结果,也没心思顾及攻守令,能够救出秦宏就算是个奇迹。 休整片刻后的二人再次出手,纷纷举起右臂做出握住刀剑的手势,台上众人立刻明白他们的意思,急忙丢下他们从不使用的武器。 第三百二十四章花落幻影堂 一刀一剑从看台落下,未等进入深渊已经出现在二人手里,他们分明在原地没有移动。 “十招!足足有十招!”台上的暗月看的吃惊。 任宁疑惑的问道“什么十招?”就连影月也不明白暗月的意思,他只能隐约的感觉二人移动过。 “就在刚刚,二人不仅夺下空中的武器,并且快速攻击,到现在整整十招。”暗月的目光始终落在二人身上,也只能用惊恐来形容。 十招之后二人面色平静,互相看了一眼继续出击。 经过之前的拳脚功夫,再加上刚才空中决斗,他们确信彼此实力相当,没必要再这么耗下去,索性各自使出绝招。 血煞堂圣主的无影刀法真正做到了无影,竟是完全消失在众人眼中,变换方式千奇百怪,手臂跟弯刀完全融为一体,出招方向随心所欲。 幻影堂圣主也是如此,绝情剑法修炼到极致,视觉上给人完全相反的效果,一把长剑幻化成九把围绕在身前,猛烈的发动攻击。 “镗镗镗!”众人只听到一阵阵清脆的响声,九把长剑分明在原地没有任何变换。 弯刀、长剑的速度实在太快,周围的气流再次形成漩涡,一根尺余长的木棍漂浮起来,立刻被刀剑搅成粉末。 “嗡嗡嗡!”一阵刺耳的声音从深渊传了出来,众人立刻露出痛苦的表情,急忙捂住耳朵。 任宁同样没有幸免,惊讶的分析道“震动太快形成声波了吗?这种振幅可是能要人性命的!” 众所周知声音是由震动产生的,每秒钟震动频率大于二十次就会被人听到,眼下二人刀剑分明超过这种频率,于是形成刺耳的声音。 “张开嘴巴,赶快张开嘴巴!”任宁大声喊道。 这其中原理也比较简单,耳朵跟咽喉管是相连的,张开嘴后能够调节耳膜内外的压力,极大的减小声音对耳朵的伤害。 暗月他们根本听不清任宁说的什么,只感觉耳朵嗡嗡直响,最后还是看着任宁的动作才模仿着张开嘴巴。 “啊!”一声惨叫,一人承受不住刺耳的声音,耳膜破裂,鲜血从耳中流出,痛苦到极点,不过再也不用忍受这种声音。 深渊内的二人也感觉耳膜剧痛,急忙出击,这才打乱了刚才的频率,整个世界顿时安静下来。 台上的众人纷纷瘫坐在地上,倒更像是经历了大战,比深渊内的二人更为狼狈。 “妈的这要是能用在战场上岂不是所向披靡?”任宁暗自想到。 倘若这刺耳的声音出现在战场上,普通士兵定然难以抵抗,捂着耳朵的同时变会丢掉性命。 任宁不得不提前考虑如何应对这种声音,谁也说不准二人是否会统军打仗。 二人一直在使用绝招,几个身形交织又是几个回合,仍未分出胜负。事实证明无影刀法跟绝情剑法的最高境界实力相当,难分伯仲。 “受死吧!”幻影堂圣主双脚猛然间发力,一跃而起,对准血煞堂圣主眉心而来。 血煞堂圣主也不是酒囊饭袋,立刻出刀抵挡,幻影堂圣主竟然凭借刀剑撞击的力量始终倒挂在空中,不停发动猛攻。 下方的血煞堂圣主吃了个暗亏,他不仅要仰着头还要承受幻影堂圣主的体重,出刀的速度明显慢了不少。 正当血煞堂圣主双手交换的瞬间,幻影堂圣主突然出掌,与之紧紧贴在一起。 如此一来二人左臂掌心相对,右臂不停挥动刀剑。血煞堂圣主立刻落入下风,没有双手配合他根本使不出无影刀法,而幻影堂的绝情剑法却不受影响。 幻影堂圣主一边出剑猛攻,一边加大了掌心上的力道,迫使血煞堂圣主胳膊上青筋暴起,双腿弯曲。 “喝!”幻影堂圣主将全身力道集中在左臂之上,猛然间爆发。 血煞堂圣主身体有些颤抖,险些双膝跪地,最后同样聚集了所有力道,这才勉强的支撑住。 然而这个时候幻影堂圣主右臂悄无声息的挥动,血煞堂圣主手中的弯刀竟是毫无预兆的被卸掉,喉咙上感觉一阵冰冷。 原本难解难分的场面就这样决出了胜负,众人看的有些吃惊,不过也能理解,高手过招就是如此,胜负只在一招之间。 “你输了。”幻影堂圣主长剑紧贴着血煞堂圣主的脖子,身体平稳落地,绝不给对方逃跑的机会。 血煞堂圣主阴沉的低下头,二人手掌相对的那一刻他便知道自己输了,这也是无影刀法的致命缺点,两只手决不能分开。 “败了?血煞堂败了?”任宁踉踉跄跄向后退了两步,险些倒在地上,面色痴呆,这个结果是他最不愿看到的。 原本认为就算血煞堂失败也总能让幻影堂圣主受伤,如此还多了点机会,眼下二人只是分出了胜负实力丝毫没有受损。 “圣主万岁!圣主万岁!”幻影堂弟子一片欢呼,竟然喊出了万岁,不知当朝皇帝听了作何感想。 泥黎谷本就是跟炎朝平起平坐,圣尊早就被称作万岁,如今幻影堂圣主赢得比赛,重新统领整个泥黎谷,受到这种称呼也在情理之中。 “三日后请出攻守令!”幻影堂圣主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大声宣布道,再次博得台上众人欢呼,就连追魂堂、索命堂的弟子也加入其中。 “恭贺立天兄赢得比赛。” 又是两名身影悄无声音的出现在深渊之内,送上真诚的祝福。 此二人正是追魂堂、索命堂圣主,速来不参与皇族之争,却希望早点结束泥黎谷分列的局面,所以说不论谁获胜他们都会追随。 幻影堂圣主急忙收起长剑,笑着说道“以后还要依仗三位,你我四人共同壮大泥黎谷。” 正所谓一朝得道鸡犬升天,赢得比赛后幻影堂圣主的每句话也会受到重视,几人爽朗的大笑,也只有血煞堂圣主面带愁容,他自然知道泥黎谷接下来将会做什么。 “三天,还有最后三天时间!”任宁牢牢记住这个时间,重新开始谋划,总不能因为这次计划的失败而坐以待毙。 第三百二十五章软禁后院 “还没消息吗?”红月焦急的问道,眼看着苍月已经带着两千黑月铁骑上山,他们再没办法阻拦。 玄月愁眉苦脸摇了摇头,始终没有等到任宁的消息。 这些天他每日都会派出一只苍鹰,却不曾带回一点消息,甚至连斩掉五根羽毛的暗示也没有。 他们完全有理由猜测任宁被敌人发现甚至遇害,这样等下去只会延误最佳时机。 “再不想办法苍月就要冲上来了!”红月万分焦急,已经失去黑月铁骑应有的沉着冷静。 “挡我者死!”几百米之外的苍月大声喊着,趁势抽出腰间的软剑,声音极为犀利,她实在是等不了了。 林湘儿急的落泪,哽咽的说到“不会的,任公子不会有事的。” 她对任宁是一种崇拜,在她眼中没有任宁完不成的任务,绝不会被敌人发现,更不会遇害,竟是凭着娇小的身躯挡在两千黑月铁骑之前,跪在地上苦苦哀求“苍月殿下,求求您,求您再等一天!” 林湘儿的举动让苍月为之动容,她也是女人,深知林湘儿的心思,不由的生出怜悯之情。 “没错,那小子鬼点子多,不会有事的,还请苍月殿下再宽限一天。”红月同样跪在地上苦苦哀求。 看到红月这般举动苍月更加愤怒“红月,你该不会是……” 苍月这话说了一半又咽了回去,,她不该这样怀疑红月,更不能说出后一句话,否则这绝对是黑月铁骑惊天秘密。 玄月同样挡在前面,拿着任宁第一次送出来的纸条,直接捏碎,冷冷说道“只有我知道进入泥黎谷的路,苍月殿下若是硬闯后果自负。” 苍月了解玄月的性格,绝对不会把入口说出来,她也不是莽夫,不会白白的让这两千人送死,只能咬牙切齿的说到“任宁!本殿下定要你好看!” 不得不说任宁在黑月铁骑中的影响力已经超过了苍月,让她这个首领很没面子,自然成了苍月的眼中钉。 “一日!最后一日!”苍月伸出一根手指,声音严厉,算是发出了最后通牒,一日之后若再没消息的话就算拼着一死她也会冲上泥黎谷。 玄月没有多说,掏出一支笛子,放在嘴边轻声吹着,整个山涧立刻回荡起清脆悠扬的声音,沁人心脾,让人感到一股清流。 “玄月,你可想好了?”神月立刻来到玄月旁边,提醒道“它们可都是你最忠诚的朋友。” 玄月没有理会神月,继续吹出悠扬的笛声,众人纷纷陶醉其中,竟是忍不住靠近几步。 “嘎嘎嘎!”就在这时空中突然出现成群的苍鹰,遮天蔽日气势雄壮。 苍鹰闻笛而至,不停的徘徊在众人上空,形成一股不小的气流。 众人抬头仰面,无不震惊,大概数了一下足足有二三十只,堪比黑月铁骑总部内的数量。 玄月这才停止笛声,不再聚集,二三十只苍鹰足矣完成这个计划。 其实黑月铁骑总部之所以有各类鹰隼都是玄月的杰作,他常年网络天下信息靠的就是苍鹰传信,久而久之也给总部训练了一些。 玄月究竟有多少只苍鹰恐怕只有他自己清楚,这次也只是聚集了其中一部分,并且多半为苍鹰,只有一只体型微小的雀鹰。 玄月张开双臂,敞开胸怀,二三十至苍鹰竟然急速靠了过来,或是落在双臂之上,或是落在头顶,总之尽量跟玄月保持很近的距离。 玄月用一种特殊的语言叽里咕噜说了一顿,众人没听懂一句,几十只苍鹰却发出低沉的叫声,似乎在与玄月交流。 交流停止后,玄月用力抖动双臂,二三十只苍鹰一飞冲天,想着泥黎谷方向急速前进。 “呼啦啦,哗啦啦。”苍鹰过处空气猛烈颤动,发出悦耳的声音,隐藏在泥黎谷外部的几名弟子呆呆的看着天空吃惊的说到“大雪山上有这么多苍鹰吗?” 这几人只负责接应死囚,不愿过问其它事情,全当是看了一次奇观,也不往心里去,继续观察着周围的风吹草动。 那日任宁他们进入大雪山之后玄月发现泥黎谷弟子的踪迹,大概判断出了他们的位置,故意后退了一段距离,否则两千名黑月铁骑的动静绝对会引起对方怀疑。 二三十只苍鹰很快越过一座座高山,不停向上,最后跨过百米高的巨大石门,算是正式进入泥黎谷的领地。 此刻已经过了正午,大赛过后众人重新回到各自的山峰,静静等待着三天后攻守令的问世。 跟着大部队回去的路上任宁想着找机会逃离,总要把消息带出去,可是幻影堂圣主一直盯着自己,看的他全身发毛,哪还有逃跑的胆量。 回到后院后,幻影堂圣主亲自护送暗月回房休息,并且吩咐任宁、影月在一旁照顾,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离开。 还未走进后院任宁便发现一只苍鹰盘旋在上空,此刻走出屋门企图登上玄冰洞。 “拜见苍狗圣使。”门外四名弟子一边叩拜一边将他拦了回去。 “本圣使要出去!”任宁厉声说道,还是第一次想动用圣使的身份。 四人竟是抽出明晃晃的弯刀,回应道“圣主有令,三位圣使不得离开,否则弟子也只能得罪了。” 这四人都是使者,联合起来实力怕是不弱于影月,任宁怎会是他们的对手,急忙退了回来,他确定圣主已经对他起了疑心,只是还没确凿的证据,否则他们活不到现在。 听到动静后暗月、影月也走出房门,立刻露出愤怒的目光,甚至在任宁耳边轻声说道“杀出去!这几人拦不住我!” 暗月说的没错,这几人的确拦不住他,不过就算杀掉这几人也没意义,他们的行踪会立刻暴露,到时候会遭到整个幻影堂的绞杀,就算暗月实力再强也没有生还的可能,更何况他有伤在身。 任宁鄙视的看了暗月一眼,不由的说道“你脑子也受伤了吧!” 暗月明白任宁的意思,意识到自己有些鲁莽,尴尬的笑了笑最后退了回来。然而就在这个时候遮天蔽日的苍鹰将后院的上空围住,纷纷用犀利的眼神看着任宁。 第三百二十六章神秘数字 “嘎嘎嘎!”盘旋在空中的苍鹰不停鸣叫,整个后院显得纷乱嘈杂。 任宁仔细观察一番确定这些都是玄月派出来的,脸上露出恐慌“不好!山下有变!” 以往玄月只会派出一只苍鹰,今日却派出二三十只,分明是说情况紧急,他也大概猜测到苍月要发飙了。 其实就算苍月不发飙任宁也必须在三天之内把消息送出,若是错过攻守令问世将再也机会,不仅是秦宏成为人质,整个泥黎谷也会反叛皇帝,到时候整个炎朝必定动乱。 任宁不想管这些皇族纷争,却不允许百姓徒增伤害,更何况此事关系到秦宏的生死,他决不能袖手旁观。 “怎么办?”平日聪明的影月尚且不知如何是好。 他们分明被控制起来,周围都是眼线,就算把消息交给苍鹰也带不出泥黎谷,到时候还能坐实他们图谋不轨的证据。 机关算尽任宁还是失误了,他不该让暗月故意失败,若是凭借暗月的实力轻松夺下攻守令,他们定会受到重视,也不会被怀疑,情况绝不会这么被动。 “来了!”暗月指着向下俯冲的苍鹰急忙说道,再不动手恐怕来不及了。 “三根羽毛,每只苍鹰斩掉三根羽毛!”任宁急中生智,快速说道,也只能盼着玄月理解他的用意。 “禀报圣主,苍狗圣使的院落围了一群苍鹰!”一名弟子急忙向圣主禀报消息。 圣主听了脸色阴沉,冰冷的说到“好你个景老二,本尊对你不薄,你却这样回报,不要被我找到证据。” “一只不留!全部杀掉,不要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幻影堂圣主厉声吩咐道,似乎对任宁他们起了杀心。 “噶!”冲在最前面那只苍鹰已经离着任宁不足五米。 暗月本想双剑齐发,却被任宁阻止,他的右侧肩膀受伤,三天之内必须痊愈,否则计划更难进行。 于是暗月左手持剑,眼神一动不动的盯着苍鹰,寒光闪烁,三根羽毛落下,这只苍鹰狼狈的飞回天空企图下山。 “放箭!”守在外面的弟子早就做好准备,弓箭一出毫无偏差的穿透苍鹰身体,惨叫几声后最后落在地上。 几名弟子快速捡起苍鹰,查看身体,却未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可恶!”看着他们射杀苍鹰,任宁咬牙切齿,这些都是玄月的心血,如今这样惨死,他恨不得立刻冲出去给苍鹰报仇,为了顾全大局,也只能忍气吞声。 紧接着五六只苍鹰一起冲了过来,暗月短剑离手贴着每只苍鹰划过,纷纷掉落三根羽毛,凌厉的剑法无人能及。 看守的几名弟子张大了嘴巴,觉不相信他抵不过血雷,同时更加保持警惕,避免发生正面冲突。 五六只苍鹰同时离开后院,又同时被幻影堂弟子射落,死相极为凄惨。 “各位鹰兄,我任宁定会为你们报仇的!”任宁暗暗说道,算是给苍鹰的一个承诺,若不是为了计划已经宣判了这几人死刑。 暗月剑舞成风,变幻莫测,利刃,幻影剑法施展的酣畅淋漓,不多时二三十只苍鹰全部掉落三根羽毛。 然而不幸的是这些苍鹰无一幸免,全部死在弓箭之下,就连身上的羽毛也全部被拔掉,凄惨无比,再也不是翱翔九天的王者。 “老子跟他们拼了!”任宁再也不能保持冷静,摸了摸腰间的手弩就要出手。 他原本还盼着能够逃出一两只,却没想到全部被杀,如此一来消息彻底被封锁,错过三日后的机会等同于死,倒不如立刻杀掉几名弟子为苍鹰报仇。 影月也是这个想法,抽出长剑气势汹汹,只等着任宁一声令下。 二人却被最没脑子的暗月给拦了下来,轻声在任宁耳边说道“消息送出去了,我们小瞧了玄月的实力。” 任宁听了这话立刻停手,并且组织了影月,怒视了泥黎谷弟子一眼缓缓走进房间。 经过暗月的细细解释任宁才知道,这些苍鹰根本就是炮灰,用来掩饰雀鹰的行踪,最后靠着雀鹰送出消息。 身影如蜜蜂的雀鹰依靠苍鹰的掩护成功逃离幻影峰,它的体型虽小速度却不慢,也是玄月最喜欢的品种,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不会派出雀鹰。 大概过了一个时辰雀鹰终于安全下山,疯狂的震动着翅膀发出嗡嗡的声音,见到玄月的身影,微小的雀鹰竟能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 “回来了!回来了!”众人激动万分,等待雀鹰落在玄月的肩膀。 雀鹰的体型极小,不方便携带信封,就连纸条也显得是庞然大物。众人观察一番没发现任何痕迹,心情低落到极点。 “只有你自己回来了吗?”玄月轻声问道,似乎猜到了结果。 雀鹰连续叫了两声,用力挥舞这翅膀,似乎在回答玄月的问题,同时展露出羽毛掉落之处。 “一、二、三。”玄月仔细的数着“三根羽毛?” 众人同样不解,以往任宁都会斩断苍鹰五根羽毛,代表无事,此事却斩断了三根羽毛,分明是另有蹊跷。 “会不会是雀鹰体型太小暗月失手?”神月分析道。 雀鹰的体型甚至不如剑刃大小,控制斩断五根羽毛绝非易事,神月确定自己没有这种实力。 玄月没有立刻解释,而是拿了把长剑瞬间从雀鹰身边划过,三根细如发丝的羽毛掉落。 站在一旁的众人吃惊的看着玄月,之前还认为他没有任何实力,如今大跌眼球,这分明跟暗月不相上下。 玄月悠悠说道“暗月的剑法在我之上,不会出现这种失误,况且任宁诡计多端,若是出现这种失误也不会让雀鹰活着回来。” 众人明白玄月的意思,既然任宁把消息带出来了,就一定是可靠的,他们需要做的就是破解其中隐藏的消息。 “三根羽毛代表着数字三,会不会是散的意思?”魅月最先开口,她一直觉得泥黎谷没那么简单,或许任宁发现他们的可怕之处,急忙让黑月铁骑离开。 众人没有说魅月贪生怕死之类的话,这毕竟是两千条性命,不能儿戏,细细琢么这个解释的合理性。 第三百二十七章行动之日 任宁这个极不明显的消息让众人猜想不一,魅月那个“散”的解释,倒显得最合理,毕竟任宁最爱玩这种文字游戏。五意味着“无”,三意味着“散”。 不论别人怎么猜想苍月是绝对不会后退的,再次抽出软剑,指着山顶就要发动攻击。 魅月的这个解释玄月考虑了很久,摇摇头道“此事关乎太子安危,就算豁出性命任宁兄弟也不会让我们逃走的。” 玄月对任宁有几分了解,且不说秦宏太子的身份,单是他与任宁的关系也足以冒着生命危险。 “或许三就是三,没有别的意思。”玄月缓缓说道“也就是说任宁兄弟要告诉我们三天之后行动!” “三天后行动?”众人莫名的感到一阵紧张,且不说消息的可靠性,他们终将与泥黎谷一战,想到这里足以让人紧张。 “还要等三天?”苍月早就耐不住性子,若不是有这条消息估计已经出发了。 玄月点点头“没错,我们不能让任宁兄弟的付出白费,三天后泥黎谷内必有重大事情发生。” 苍月不是莽夫,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努力压制内心的急躁,静静的等待着,也算是给任宁最后三天时间。 不论任宁消息的真假,三天后他们要攻上泥黎谷却是真,神月、毒月各自做着准备,颇有一较高下的样子。 此刻的任宁躲在屋内一筹莫展,全部希望都寄托在雀鹰身上,并且需要玄月他们破解其中用意。 三天时间任宁没有走出房间半步,不停的推导,又不断推翻,一旁的暗月听的头晕脑胀,影月时不时插嘴,提出自己的想法。 幻影堂圣主派了更多弟子对他们进行看守,虽说那日没有得到确凿的证据,但发现暗月隐藏了实力,初步判定任宁他们不怀好意。 第三天傍晚任宁走出房屋,大声呼喊着住在隔壁的苍狼圣使。 苍狼圣使对他们存在好感,也不相信他们会做出对幻影堂不利的事情。甚至对他们有一丝同情,原因很简单,他们之所以被怀疑是因为暗月输掉了比赛,而苍狼同样输掉了比赛,颇有一种同命相连的感觉。 为此苍狼圣使多看了任宁几眼,竟是出了自己的院落缓缓走过来。 “拜见苍狼圣使!”几名弟子试图将苍狼拦住,似乎不允许别人靠近。 苍狼圣使暴怒,厉声说道“你们几个不想活了吗?连我都拦?” 苍狼圣使可是老牌圣使,在幻影堂根基颇深,并且对鬼凤圣女有着救命之恩,速来受到圣主的宠爱,他们几人吃罪不起,无奈的回答道“圣主有令任何人不得离开。” 苍狼圣使自然知道圣主的命令,眼神变得冰冷“师父的确不让他们离开,却没说不准进入!” 他这显然是在钻空子,不过几人觉得有道理,纷纷避让,可不敢得罪这尊真神。 “苍狼圣使您可要替我们兄弟几人说句公道话。”任宁先是笑脸相迎,紧接着露出委屈“景老二的确是输了比赛,也不至于被关禁闭吧。” 任宁这话说到苍狼圣使心坎里,趁势把他引到房间。 进屋后任宁又是一通抱怨,无非要表明自己对泥黎谷的忠心,甚至拿着暗月的伤口来说事。 苍狼圣使听着有些心酸,对此深表同情,并且宽慰任宁他们,过了这段风头后,肯定会重新得到重用。 并且小声说道“师父定会选择攻皇令,到时候泥黎谷将彻底与朝廷为敌,那个时候急需人才,也是他们三兄弟大展宏图的时机。” 听了这话任宁感激涕零,扬言要做出一番事业,并且小声说着,暗地排挤烈鹰圣使,不能让他骑在苍狼圣使脖子上。 整整一个时辰,几人相谈甚欢,屋内时不时传出愤怒,又时不时开怀大笑,彼此之间多了些了解,也多了些信任。 一个时辰后天色彻底暗了下来,苍狼圣使面带笑容的走出房间,到了门口的时候却遭到弟子的阻拦。 “大胆,连我都敢拦?”苍狼圣使还是这句话,脸色阴沉下来甚至马上就要出手。 这几名弟子靠近几步,仔细的看了看,确认是苍狼圣使后急忙让开,险些撞到枪口。 这一夜任宁未眠,他不知明日的计划如何。 这一夜黑月铁骑未眠,他们不知泥黎谷的任何信息,只能硬闯。 这一夜整个泥黎谷未眠,攻守令的问世毕竟掀起一场腥风血雨,而他们只是这场腥风血雨中的一颗棋子。 再漫长的夜不过五六个时辰,再黑的天也将被黎明冲散,幻影堂五六百名弟子整装待发,仅仅留了二三百人看家。 看守任宁的众弟子也只留了四人,其他人各司其职,总不能让偌大的幻影堂乱了。 苍狼趾高气昂的走出房间,不由的向任宁这边看了一眼,到了修炼场的时候发现众人已经等候多时。 幻影堂圣主走在最前面,苍狼位列旁边,却不见蛮牛、烈鹰,一项清高的他们不愿参加这种场合,恰好可以防备任宁几人。 “师妹呢?怎么不见师妹?”苍狼四处寻找,竟是露出一丝慌张。 圣主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淡淡的说道“出发吧!” 按理来说鬼凤圣女应该参加十年一遇的盛典,圣主甚至亲自邀请,却被她回绝,原因跟烈鹰他们相似。 圣主并未生气,能够帮幻影堂赢得比赛他们功不可没,今日不过是选择攻守令,不需要继续比拼。 在幻影堂圣主的带领下,五六百人队列整齐步伐一致,浩浩荡荡的下山。 除了幻影堂之外其他三座山峰也是相同的情况,这种十年一遇的盛典都不想错过,甚至有见到圣尊的机会。 泥黎谷内人山人海,热闹非凡,山下的四名弟子显得有些冷清,不停的抱怨“今日可是十年一遇的盛典,你我几人却要守在这里。” 另一人随声附和“没错,没错,听说圣尊也会出山,我还从未见过他老人家。” 就在四人抱怨的时候道路中间凭空出现两架囚车,中间困着两名面色沧桑的囚犯。 第三百二十八章行动开始 大雪山上常年飘雪,这一日又是大雪纷飞,树木穿上一身银白色的衣衫,让这个没有阳光的清晨变得有些刺眼。 大雪山脚下有着两架囚车,两名囚犯颤颤巍巍恐惧到极点,他们听说过泥黎谷的凶残,似乎预见了死亡。 “来货物了。”四名躲在暗处的弟子立刻发现囚车的到来,迎着凌冽的寒风冲出树林。 四人分成两组分别拉着囚车的两个车辕,快速前进。 这两架囚车的出现恰好遂了他们的心愿,或许可以借用这个理由进入内部,有幸参加十年一度的盛会。 “哈哈!可以上山了!”四人爽朗的大声笑道,不由的加快了脚步。 他们却并不知死神的到来,走了没几步突然感觉全身乏力,手臂胀痛难忍,由于穿着厚厚衣衫看不到手臂的状况,强忍着身体不适继续向前。 “脸!你的脸!”最前面那人指着旁边那人惊慌失措,对方脸上出现一道道黑色痕迹,双眼向里凹陷,极度狰狞。 旁边那人同样指着此人一阵惊呼,二人这才发现一丝不妥,急忙丢掉囚车,整个手掌泛着黑色气息,甚至已经开始溃烂。 “啊啊!”两人死死的掐着自己的脖子痛苦的喊叫,片刻之后纷纷倒地,彻底丢掉性命。 后面两人也是相同情况,整个身体都在散发黑色气息,最后腐烂而死,极为凄惨。 囚车上二人挣脱虚设的囚笼,向后挥着手轻声喊道“解决了!” 这两人正是神月跟毒月,车辕上被释放了剧毒,这一切的目的就是为了引出四人,让他们悄无声息的死亡,不给半分通风报信的机会。 玄月走在最前面,苍月走在其次,红月他们再次,最后是浩浩荡荡的两千名士兵。 丢弃战马的他们只是名义上的黑月铁骑,实力弱了不少,但是别无他法。 “第三条道路。”看着前方的岔路口玄月指着前方说道,这也是任宁传出的有用信息。 于此同时的泥黎谷内已经人山人海,大批弟子下山不停的在中央广场聚集。 幻影峰上的任宁计算了一下时间,走出房门大声喊道“不好了,幻虎圣使晕倒了!” 此话立刻引起看守的四名弟子重视,幻虎毕竟有着圣使身份,若是遭遇什么不测他们吃罪不起。 于是立刻跑进后院,小心翼翼的走进房间。这几人也不傻,生怕落入险境,于是两人进屋,两人守在外面,一旦发现不对立刻呼喊其它弟子,当然他们没把任宁放在眼里,倞他也没多少本领。 进了屋内的两人警惕的看着四周,每走一步都会停留,外面那两人同样盯着屋内的情况。 躺在床上的暗月奄奄一息两人再也不敢怠慢,快速跑了过来,然而迎接他们的却是两道寒光,至死没有发出半分声响。 屋外两人觉得事有蹊跷想着大声呼喊,却死在任宁的手弩之下,他们终究是低估了任宁的实力。 “鹰兄,我为你报仇了!”任宁向着两人胸口又射里几箭算是出了这口恶气,为了不让别人发现任宁把二人的尸体拖进房间,最后藏在床下。 第一步行动成功后任宁立刻把早就准备好的纸条绑在苍鹰脚上,里面写着详细的作战计划,然后急速奔向后山,只是不见影月。 后山离着后院只有千米的距离,在暗月的带领下任宁的身形同样鬼魅,成功避开一队又一队弟子。 没用一盏茶的时间二人已经来到大雪窟面前,负责守护的四名弟子见了二人立刻阻拦“此为禁地赶快离开!” 这四名弟子常年守护大雪窟,没见过任宁他们,也不知道圣主留下来的命令,只是劝阻他们离开。 “这位大哥我们是来后山修炼的。”任宁一边说着一边向前靠近,同时摸了摸腰间的手弩。 “再不走可不怪我们不客气了!”四人已经抽出弯刀,随时准备出击。 “咻咻!”两支冷箭突然出现,射中两人的眉心。暗月同样解决了另外两人。 任宁拿着手弩摆弄一番,缓缓说道“老子的箭法果然出神入化。” 能够在如此紧张的环境下开玩笑恐怕也只有任宁一人,当然他也是为了缓解紧张的氛围。 杀掉四人后任宁把准备好的麻绳拴在一根大树上,踩着两个雪橇急速下滑,暗月负责守护麻绳的安全,这可是任宁逃命的依仗。 任宁知道时间的紧迫性,克服内心的恐惧使出最快的速度下滑,更是无心欣赏周边的美景。 又是一盏茶的功夫任宁来到谷底,放下雪橇后快速跑向关押秦宏他们的洞口。 由于上次得知二人的具体位置,片刻之后任宁已经进了山洞,急促的说到“宏儿、绝情我来救你们了!” 听到任宁的声音后二人无比兴奋,却不是哭鼻子的时间,他们也知道时间急迫。 任宁拿着给暗月特制的一柄短剑用力砍向束缚住二人的铁链,电光火石、火星四溅,铁链也只是出现一道浅浅的痕迹,完全没有断裂的征兆。 任宁有些焦急,接二连三的砍着秦宏双手之间的铁链,仍旧不见成效。 “咔咔!”绝情那边也传出响声,他竟然凭借惊人的力道硬生生的把铁链从墙壁上拽了下来。 如此,即便手上仍有铁链的束缚,却可以逃离山洞。 “我来。”绝情淡淡的说道,缓缓走向秦宏。 任宁自觉后退两步,眼睁睁的看着绝情胳膊上青筋暴起,猛然间发力,困住秦宏的两条铁链瞬间从石壁上脱离。 “快走!”任宁拉着二人快速跑出山洞,确切的说是绝情拉着他们二人。 三人很快来到斜坡下面,分别踩在雪橇上准备上拉。 三百米的高度不是小数目,上次只有任宁一人并且借助四名弟子的力道足足用了半个时辰,眼下可没这么多时间。 这个问题任宁早就考虑在内,竟是从怀里掏出一个精致的“滑轮”,快速拴在麻绳上面。 物理知识扎实的任宁知道动滑轮最少可以节约二倍力量,有了滑轮的帮助任宁有信心在一刻钟之内爬上斜坡。 然而此刻敌人已经发现后院内的几具尸体,上百名弟子开始全力搜索任宁他们的下落。 第三百二十九章行踪暴露 “苍狗圣使跑了!” 急促的声音很快传了出去,片刻后整个幻影峰都知道任宁逃跑的消息,众弟子一时间慌乱起来,烈鹰立刻组织地毯式搜寻,绝不放过每个角落。 “呜呜。”看着众弟子离去,任宁床底下有一个被五花大绑的身影不停嚎叫,奈何嘴里塞满了粗布,发不出丝毫声响。 远在后山脚下的暗月同样听到了呼喊声,立刻警惕起来,只希望任宁赶在敌人到来之前爬上斜坡。 大雪窟内的三人踩在雪橇上,双腿岔开,尽量让重心靠下,以此维持平衡。 任宁站在最前面双手不停拉着麻绳,雪橇开始滑动,由于滑轮的原因单凭任宁一人之力也能拉动三人。 当然滑轮不是没有缺点的,省了力就要多消耗距离,也就是说拉动绳子两米他们只能上升一米。 任宁双手摆动的速度极快,体力消耗巨大,上升五六十米后立刻气喘吁吁,双臂发软,速度也逐渐慢了下来。 身后的绝情接过麻绳,淡淡的说道“我来!” 绝情是主力这毫无疑问,任宁本想着自己拉一百米的距离,不曾想这个看似简单的目标对他却是如此艰难,也只能把希望全都交给绝情。 接过绳子后绝情猛然间发力,承受了三人重量的雪橇竟然差点飞起来,速度快了何止一倍,再来看看绝情手上粗壮的铁链任宁深表佩服,他再次明白与高手之间的差距。 绝情每拉一下都会发出铁链撞击的清脆响声,反倒成了雪窟内最优美的旋律。 看着绝情不算魁梧的身躯任宁始终揪着心,生怕他坚持不住,就连秦宏都想着帮忙。 自绝情接过麻绳后很快又上升了一百米,他们隐约看到斜坡上的情况,暗月分明拿着一柄短剑警惕的看着对面,似乎遇到了强敌。 “来了吗?好快的速度!”任宁心里一惊,不禁打了个寒颤,想着让绝情加快速度,又怕他的身体承受不住,只能暗自皱眉。 绝情没有良好的语言能力、交流能力,却有细致的观察能力,他看穿了任宁的心思,双手又用了几分力道,胳膊上肌肉紧绷,爆喝一声,疯狂的摆弄双臂,速度竟是又快了一倍。 这一次绝情脸色被憋得通红,心跳开始加速,气息也变得紊乱,很显然已经到了身体的极限。 任宁屏住呼吸不敢开口,生怕丁点的响声打乱绝情的节奏。 又是五十米的高度,几乎瞬息而至,加上之前的一百五十米也只用了一盏茶的功夫,按这个速度上升绝对用不了一刻钟时间。 此时此刻终于有十几名弟子发现暗月的行踪,手中的弯刀放在身前,一步步警惕的靠近,还不忘问道“幻虎圣使,此乃禁地,请您回屋。” 当他们发现后院内几具尸体的那一刻,任宁他们身份已经暴露了,他们之所以不立刻动手是想着拖延时间,等待后面的大部队。 “好一个缓兵之计。”暗月冷哼一声,眼神中露出逼人的杀气。 暗月还未动手对方已经感受到死亡的气息,眼睁睁的看着他的身影原地消失,再出现的时候已经有两人丧命,全部是割喉而死。 暗月的剑法及其毒辣,能够一招毙命绝不会出两剑,若不是另一柄短剑在任宁手中此刻倒下的应该是四人。 杀掉两人之后暗月舔了舔剑刃上的几滴鲜血,面色尤为狰狞,犹如地狱的恶魔,硬生生凭着气势把对方逼退几步。 “杀!”其中一名使者高举着弯刀大声说道,他们毕竟是泥黎谷弟子,过着舔血的日子,根本不会畏惧死亡,十多人一起冲向暗月。 “来得好!”暗月声音极度阴沉,身形再次闪烁瞬间冲入人群。 这十几人中有四名使者,八名使徒,也算是不弱的一股力量,手中的弯刀快速劈向若隐若现的暗月。 若有双剑在手暗月定会用左手剑挡住所有攻击,右手剑划过他们每个人的喉咙,如此也能瞬间结束战斗。 此刻也只能左手握住其中一人的手臂,阻挡弯刀的行动,然后右手挥剑刺破这人的胸膛,整套动作如行云流水酣畅淋漓。 结束掉此人性命后又用同样的方法杀掉另一人,当暗月穿过人群后已经杀掉四人,其中一名使者三名使徒。 “恶魔!他是恶魔!”众人惊恐的看着暗月,身体不由的颤抖,即便他们不怕死也不想白白送死。 这一轮攻击后对方只剩下八人,位置也跟暗月交换,临近大雪窟边缘。 “绳子!快去斩断那根绳子!”其中一人突然发现拴在大树上的绳子,大声喊道。 他们知道绳子的作用,所说不知道谁在雪橇上,但是可以肯定斩断绳子对暗月影响很大。 暗月大叫一声不好,杀红了眼的他竟然忘记自己的任务,倘若绳子被斩断任宁他们将无法离开大雪窟,所有的计划将会付之东流。 看着他急速冲过来敌人拼着性命阻拦,虽说杀掉两人后暗月突破重围,却错过了救援的最佳时机,眼睁睁看着绳子被斩断。 “不要!”暗月短剑从手中飞出,丝毫不差的刺进斩断绳子那人的心脏,整个身体倾斜出去试图抓住绳子末端。 此刻任宁他们离着上面只有二十几米的距离,清晰的看着上面打斗的场景,也知道绳子被敌人斩断,于是急忙阻止绝情用力拉绳,甚至三人身体半蹲,单脚插在积雪中,尽量维持绳子的现状。 然而这一切只能起到缓解作用,避免不了快速下滑的事实。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暗月总算是抓住了绳子,身子同样随着下滑,情急之下双脚倒钩在大树上,勉强形成一种平衡。 此刻的暗月双手双脚并用,大半个身子倾了出去,没有了丝毫攻击力。 泥黎谷的弟子身经百战,立刻抓住时机,离的最近的那人,一跃而起,挥动弯刀正对着暗月的后背。 “小心!”任宁大声喊道,却无能无力,甚至掏出手弩的机会都没有,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暗月被杀。 第三百三十章攻守令问世 大雪山上,泥黎谷内,大雪纷飞,染白了树木、染白了花草、也染白了数千名弟子的头发。 大雪山以石门为界,后面便是炎朝最凶狠的组织——泥黎谷。 泥黎谷内是一片方圆十里的空地,中间有着一个深渊,深渊百米外又有巨大石台,石台旁边围着数十名弟子,只有重大事情宣布才会开放。 这个石台跟巨大石门颜色相同,似乎同源而生,只是矮了半截,仅仅三十米的高度。 由于石台没有位于道路中间起不到抵御外敌的作用,所以称为集会之地,经过多年加工,如今被拦腰切断,出现五十米见方的空地,接着又修建了十八级台阶,象征着十八层地狱,符合泥黎谷的文化。 每级台阶都有半米高度,加起来足足十米,站在上面犹如君临天下,统御千军万马。 此刻近两千名弟子正对石台,面向通天峰,虔诚的跪拜。 按照惯例攻守令要在众人不停的祈祷下才能问世,也只有等攻守令问世后,才能有人登上石台。 “泥黎不倒,千秋万代,一统江湖!”两千名弟子每叩拜一次说一句话,声音整齐,令人震撼。 “圣尊不老,寿存万年,羽化升仙!”又是一片跪拜,两句话来回交换,直至圣尊出山,攻守问世。 众人整个叩拜了一刻钟的时间,通天峰方向终于走出一个白衣仙童,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升仙,再配以素白大雪让人看了仙气十足。 仙童步伐平缓,双手分别托着两块令牌,其中一块通体血红,上面写着攻字,另一块通体金黄,上面写着一个守字。 相传泥黎谷刚被发现的时候,巨大的石台旁边有两块陨铁,像极了巨石的子女,于是被泥黎谷奉为圣物。 后来将这两块陨铁制作成圣物攻守令,打开陨铁外壳之后惊奇的发现其中一块血红,一块金黄,于是更加信奉。 其实这两块根本不是陨铁,而是陨铜,那块红色的就是红铜,金色的则是黄铜,只不过较其它铜色泽更为鲜艳而已。 雪中的仙童身影变化莫测,很快来到人群对面,停下脚步缓缓开口“师尊正在闭关,由我代为请出攻守令!” “恭迎仙童!恭迎仙童!”众人齐声跪拜,自觉让出一条通往石台的道路。 仙童只有不足一米五的身高,巨大的台阶下显得尤为渺小,却不费吹灰之力不断的出现在更高的台阶之上。 十八级台阶很快被仙童征服,走到石台正中间位置,小心翼翼的把攻守令放在两个雕刻着龙凤的玉柱上面,借着玉石的光芒攻守令更加耀眼。 仙童放下攻守令后站在玉柱中间,用极为清脆的声音说道“有请幻影堂圣主上台!” 相传通天峰内只有圣尊跟仙童两人,二人十年也不会下山一次,却消息灵通,谁赢得比赛一清二楚。 众人的目光转向幻影堂圣主,此刻的他雄姿英发,每走一步都虎虎生风,为了不压到仙童的气势,故意放慢了脚步。 片刻之后也出现在石台之上,面对众人一番侃侃而谈,这是在所难免的,选择之前总要告知这样选择的原因,以及泥黎谷今后的去向,甚至是伟大宏图。 听了他要一统大炎的想法,地下众人议论纷纷,有些兴奋有些紧张,不论哪种想法都没有反驳的权利,毕竟选择权在幻影堂圣主手中。 此时此刻的大雪山上回荡着清脆的笛声,时而悠扬时而高亢,清澈入耳、滋润心田。 成群的鹰隼遮蔽了天日,阻挡了风雪,飞到玄月身边。 这次不仅有上百只苍鹰,还有二十只一米多长的虎头海雕,展开翅膀后足足有一丈的宽度,翅膀每震动一下都会形成巨大的气流,甚至能够吹倒一名壮汉,每只实力都不会亚于普通高手,凭借飞行能力甚至可以匹敌绝世高手。 上百只鹰隼围在玄月身边不停的叫着,雄壮的叫声回荡在整个山涧,经过一番交谈上百只鹰隼翱翔九天,向着泥黎谷内冲击。 守门的四名弟子被悠扬的笛声迷惑,又被雄浑的叫声惊醒,刚要禀报情况却发现一名身材妩媚,长相妖娆的女子,魂不守舍的向前走了两步,露出急速猥琐的表情。 “把门打开!”魅月舞动着诱人的身姿,柔声说道。 这声音钻进四人的心田,哪有不照办的道理,纷纷使出全身力气拉着粗壮的铁链,巨大的石门发出闷声巨响,缓缓打开。 而这四人的性命就此终结,魅月绝不会放过用这种目光看自己的男人。 广场上的两千名弟子也听到石门被打开的声音,正要看个究竟却发现成群的鹰隼呼啸而至,高亢的叫声震耳欲聋。 再来看看幻影峰后山的情况,抓住绳子的暗月身体丝毫不能动弹,只能感受着敌人冰冷的弯刀缓缓靠近。 雪橇上的绝情眼神如炬,猛然间发力,竟是凭着绳子的力道直接飞了上来,双臂上的铁链挥动,硬生生的打爆那人的头颅,顿时脑浆飞溅,一命呜呼,死相惨不忍睹。 上次大战绝情吃亏被擒,由此他也恨透了泥黎谷弟子,如同凶猛的野兽冲进人群,瞬间解决最后四人的性命。 绝情方才猛然间发力,暗月有些措手不及,倒钩在树干上的双脚已经松开,缓缓下滑。 绝情再次挥动铁链,死死的缠在暗月脚上,猛然间发力,三人竟然一连串的飞了上来。 暗月武功了得,平稳落地,飞在空中的任宁跟秦宏惊恐万分,索性被暗月跟绝情接住。 “呼呼呼!”绝情瘫坐在地上气喘吁吁,快速拉绳已经让他体力透支,再加上刚才那番打斗终于坚持不住。 眼看着成片的敌人快速向后山逼近,暗月接过任宁手中的短剑快速挥动,绝情手上的铁链竟是被轻而易举的斩断。 紧接着又斩断束缚秦宏的铁链,再次验证了短剑的锋利。 绝情只是体力透支,并未受伤,休息片刻之后缓缓站了起来。四人向着前山方向飞奔而去! 第三百三十一章苍鹰之怒 “嘎嘎嘎!”嘹亮的声音回荡在整个泥黎谷里,两千名弟子发出痛苦的表情,纷纷捂住耳朵,勉强有些作用。 “放箭!杀掉这些畜生!”说话的是追魂堂圣主,此人极度维护泥黎谷,不允许泥黎谷弟子出现任何闪失。 上百名弟子拿了弓箭,使出全身力气拉弓,对准翱翔空中的鹰隼。 “放!”一声令下上百支箭雨齐飞。 “嘎嘎!”二十只虎头海雕挡在最前面,用力挥动翅膀,周围气流被带动,形成一股巨大的旋风,上百支弓箭立即改变了方向,快速跌落下去。 一轮攻击下来竟然没有一只鹰隼受伤,泥黎谷弟子极度愤怒,再次搭箭上弦。 “住手!不用理会这群畜生,大会继续!”台上的幻影堂圣主发出浑厚的声音。 虎头海雕实力的确强大,再加上飞行能力,想要伤它并不容易,不过它们同样伤不了泥黎谷弟子,双方完全可以做到相安无事。 “嘎嘎!”又是一阵急促的叫声,二十只虎头海雕俯冲而下,竟是向着人群的每一个角落。 “来的好!”追魂堂圣主一声暴喝,“杀!一只也不放过!” 这些鹰隼的到来显然是不怀好意,所以只要耐心等待定能等到它们进攻。 由于人群混乱,几名圣主并不能立刻与虎头海雕对抗,并且他们身份高贵也不愿对几只畜生动手。 虎头海雕飞至离着人群不足五米的位置猛烈挥动翅膀,再次形成旋风,临近的弟子受不住这巨大力道,身体摇摇晃晃手中的弯刀插在地上勉强用来支撑。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虎头海雕继续俯冲,犹如铁钩的利爪牢牢抓住两名弟子的头颅,竟是硬生生的给捏碎,顿时鲜血飞溅。 二十只虎头海雕几乎是相同的作战方式,一轮攻击过后三四十名泥黎谷弟子丧命,场面一度混乱。 被虎头海雕杀死的多半是使徒,实力不强,得到教训后使者们挥舞着弯刀急速而来,正对虎头海雕的身体。 虎头海雕速度迅猛,振臂一挥提高三米距离,弯刀勉强够到虎头海雕的利爪,二者接触后竟然发出金属撞击声,可见利爪的坚硬程度。 “嘎嘎!”又是一轮攻击,虎头海雕再次捏碎三四十人的头颅,极度凶残。 “哈哈!这群畜生中计了!”追魂堂圣主爽朗的大笑道“放箭!继续放箭!” 刚才停止放箭是他们的计策,虎头海雕发动攻击必定向下俯冲,也就落在他们的攻击范围之内。 这次又多了一百名弓箭手,用尽全身力道拉着弓箭,成片箭雨犹如毒蛇一般,贴着众人头顶迅猛的向虎头海雕进行攻击。 “嘎嘎!”那些盘旋在空中的苍鹰立刻向下俯冲,竟是用自己的身体挡在虎头海雕前面。 “噗!”一只苍鹰被穿透了胸膛,然而它并没有就此落地,而是全身化成一团血雾,洒在数名弟子身上。 “噗!噗!噗!”几十只苍鹰接二连三的中箭,全部化成血雾,几百名弟子笼罩在血雾之下。 片刻之后苍鹰全部陨落,虎头海雕发出凄惨的叫声,交织成一曲壮烈悲歌,似乎在为这些兄弟送行,也成为它们进攻的信号。 “嘎嘎!”二十只虎头海雕再次进攻,捏碎弟子头颅之后竟然直接落在地上凭借尖锐的翅膀不断震碎敌人的肋骨,一轮攻击下来竟然杀了上百人。 “怎么回事?我的身体怎么不听使唤?”众弟子这才发现身体发软,竟然没有丝毫反抗的力量。 “有毒,血雾有毒!快闪开!”追魂堂圣主立刻判断出苍鹰的血雾中有毒,接触血雾的弟子四肢发软甚至瘫倒在地上。 这些自然是毒月的“杰作”,也是经过玄月同意的残忍手段,将毒素注入苍鹰身体,然后在人群中引爆,也只有这种方法能让泥黎谷弟子中毒。 泥黎谷终于认识到鹰隼的可怕,那些接触到血雾的弟子赶快撤离,真正的高手终于开始发动攻击。 “布阵!”八名使者围着一只虎头海雕开始布阵,分别从不同方向进行攻击。 落在地上的虎头海雕只有那双翅膀拥有极强的战斗力,却防不住后面几人的偷袭,片刻后身体上出现一道又一道的伤口,无数羽毛落地,再次发出凄惨的叫声。 二十只虎头海雕是一样的境遇,胸前,后背出现无数道伤口,鲜血染红了灰白相间的羽毛,凄惨至极。 感觉着身体到了极限二十只虎头海雕突然发出高亢的叫声,一飞冲天,相互敲击着胸膛化作一团团血雾。 虎头海雕的身形巨大,血雾铺天盖地而来,立刻又有几百名弟子中毒,身体瘫软在地上。 至此上百只鹰隼全军覆灭,泥黎谷也损失了近二百名弟子,并且近五百人中毒,暂时没有任何战斗力。 突如其来的鹰隼完全把泥黎谷打蒙,他们不得不重视鹰隼的主人,目光不由的转向山前的石门之上,分明出现了七个身影。 玄月走在最前面,小月走在身边,毒月、神月分居两侧,魅月、红月紧随其后,苍月最后,一行人气势汹汹的闯了进来。 七人的出现令整个泥黎谷陷入恐慌,他们不应该掌握打开石门的方法,再联想到鹰隼的实力不由的警惕起来。 “哈哈哈!”幻影堂圣主放声大笑“几十年了,整整几十年了,你们是唯一闯入泥黎谷的人!” 这声音中略带佩服,更多的却是杀气,别说只有七人,就算是七十人、七百人甚至七千人他也不会畏惧。 鹰隼的确令泥黎谷混乱不堪,不过死去的那二百人多半是使徒,虽说人数众多却没多少实力。 泥黎谷的中流砥柱还是五百多名使者,再配合二十多名圣使绝对抵得过千军万马。 不等幻影堂圣主吩咐已经冲过来二三百名使徒,各个眼神愤怒,似乎想着为死去的兄弟报仇。 玄月一扫往日玉面公子的形象,此刻脸色狰狞,四肢肌肉紧绷,青筋暴起,瞬间消失在人群中,再次出现后敌方最少损失了十人! 第三百三十二章玄月的实力 “好快的速度!”看着玄月的身形幻影堂圣主大吃一惊“泥黎谷之外还有这等高手?” 幻影堂圣主确信玄月实力不在他之下,感叹的这瞬间玄月又杀了十人,剑剑封喉,自己却没沾染一滴鲜血。 这时小月也冲了过来,戴着钢铁手套,无情的划破敌人的胸膛,又有十人倒地,不过小月的全身沾满鲜血,与玄月的优雅杀法有所不同。 红月、毒月、神月、魅月同样冲了过来,立刻又斩杀十数人,这些泥黎谷普通弟子根本就是送死,起不到半分作用。 幻影堂圣主并不惊慌,这些都是炮灰,削弱不了泥黎谷多少实力,此刻盯着每个人的身法,不由的露出一丝微笑“哼,除了那人之外全是废物!” 幻影堂圣主的眼神毒辣,立刻看出只有玄月能够与自己匹敌,其他人最多跟一名圣使匹敌,甚至敌不过血雷之辈。 两百名弟子瞬间折了一半,剩余的那百人身体颤抖不由的让出一条通道,那敢跟这些恶魔交手。 “哼!自寻死路!”追魂堂圣主提着长枪急速飞了过来,立刻挡住玄月的去路。 其它高手立刻奔赴战场,将另外六人团团围住,每人周围都有八名使者,拿着弯刀缓缓靠近。 众人在刚刚那一刻才得知玄月的真正实力,立刻推翻了暗月第一的说法,他不仅速度惊人剑法更为惊骇,与追魂堂圣主大战十个回合并未落入下风。 吃惊的不仅是对方,玄月同样皱着眉头“泥黎谷圣主竟能与我不相上下!” 玄月不是那种自负之人,不过对自己的实力还是有几分自信,原本认为可以独战三名圣主,如此还有获胜的可能,谁曾想单是追魂堂圣主一人就让他无力招架。 其他人被八名使者包围后情况不一,小月实力强悍打的敌人节节败退,很快就能突出重围,红月实力一般勉强可以抵挡。 神月、毒月武功并不算好,凭借着各种毒粉攻击,同样逼迫敌人后退。 魅月使出魅惑术控制了其中四人,让他们互相残杀,这也算是她的极限,倘若有人背后偷袭定会要她性命。 手执软剑的苍月还是第一次出手,实力跟红月不相上下,勉强可以抵抗。 也就是说对方只出动了一名圣主、四十多名使者就能牵制住他们,若是其它三位圣主、二十多名圣使、数百名使者同时出手,他们必败无疑。 广场厮杀的时候幻影峰上同样乱作一团,拼了命逃跑的任宁众人,最后还是在后院被围了起来。 “哼!圣主说的没错,你们果然另有所图!”烈鹰指着任宁厉声说道,没给他们反应的时间已经出手。 暗月立刻出手应敌,绝情也想着帮忙,却被任宁拦了下来,他的体力还未恢复,况且绝情要负责保护秦宏的安全。 “区区血雷的手下败将也敢跟我一战?”烈鹰不屑的说到。 烈鹰武功极高,为人狂傲,瞧不起任何人,私下跟血雷比拼过,最后以胜利告终,在他看来暗月尚且不是血雷的对手更不可能打过自己。 暗月不跟他废话,直接使出绝招,手中的双剑变化莫测,身影飘忽不定,很快来到烈鹰面前。 “出绝招了吗?”烈鹰始终不屑,误认为利刃,千段斩就是暗月的绝招,于是加快了速度,尽量摆脱他的双剑。 “镗!”一声清脆,烈鹰的长剑猛烈颤动,险些脱手,他根本没看清楚暗月的动作,频频后退,这才眉头紧锁“你!你!你隐藏了实力!” “笨蛋,既然我们隐藏了身份,自然也会隐藏实力!”旁边的任宁大声嘲笑道,也为了分散烈鹰的注意力。 听了这话烈鹰气急败坏,立刻露出破绽,险些被暗月刺中胸膛。 任宁不得不承认烈鹰的实力强悍,就算暗月使出全力优势也不明显,若是两人大战一百回合胜出的肯定是暗月,不过他们没这么多时间,越来越多的泥黎谷弟子围了过来。 “快走!带着太子离开!”暗月大声喊道。 看着越来越多的弟子包围过来任宁意识到情况不妙,赞同暗月的主意,带着绝情、秦宏二人立刻向前山跑去。 “想走?”这时蛮牛圣使赶了过来,凌厉的剑法正对三人,若不是任宁在地上打了两个滚估计已经丢了性命。 暗月见势不妙剑招再起,逼退烈鹰几步,快速与蛮牛纠缠。 任宁几人趁此机会逃离,面对前面十多名弟子,绝情疯狂出手,立刻将几人毙命,他的实力不在烈鹰之下。 “追,赶快追!”烈鹰知道暂且无法脱身,大声命令着众人追击。 没有圣使阻拦,绝情所向披靡,无人能挡,很快又杀了几人,闯出一条血路。 “走,赶快走!”任宁拽着秦宏不停飞奔,绝情则在前面开路。 任宁不得不感谢这些天在泥黎谷的修炼,否则他哪来的力气带着秦宏飞奔,恐怕已经倒在地上累成狗。 三人的速度极快,大部分弟子追在后面,只有少数挡在前面,最后纷纷被绝情斩杀。 “姐夫,姐夫,下山的路在那边!”秦宏指着通往幻影峰山脚的路说道,不知任宁为何冲到前山方向。 任宁同样有些犹豫,此刻他们已经脱离幻影堂弟子的包围,下山的话必定畅通无阻,登上前山的话有一定的风险。 时间容不得任宁思索,他最后还是选择执行原来的计划。 通往幻影峰山脚的道路的确畅通无阻,然而想要走出巨大石门还有几千米的距离,到时候他们将面对两千名弟子,数十名圣使,以及四名圣主,根本不是绝情能应对的。 身后这一百多名弟子极为聪明派了三分之一封住下山的路口,不给任宁反悔的机会,另外三分之二跟着冲向前山。 “苍狗不会是傻了吧?上山分明是自寻死路!”其中一名使者好奇的说道。 在他们看来登山前山根本就是一条不归路,根本无法逃离,所以来到前山脚下之后这一百名弟子竟然停止追踪,而是将前山死死围住,等待他们自投罗网。 “一群蠢货,当真以为老子不会飞?”看着他们停在原地任宁回头骂道,当他转身之后分明是一个熟悉的身影。 第三百三十三章狂化的小月 广场上的众人打的火热,眼看着小月他们就要突出重围,泥黎谷再次增调高手,竟然派出四名圣使,分别用来对付小月、魅月、毒月、神月。 圣使加入后魅月第一个不敌,拼着大脑混乱的危险强行控制六人,其中四人与圣使交战,另外四人互相交战。 毒月、神月同样处境堪忧,施展出各色毒粉,勉强保持自身安全。 “若是有月光的话定要灭掉整个泥黎谷!”毒月阴冷的说道。 这话的确有些夸张,却有些道理,凭借着月光他可以操控尸体,倒下的那一半多人都会为他所用,并且凭借这一百多人不断扩大毒人数量,最后得到跟整个泥黎谷抗衡的效果。 再次逼退敌人后神月拿出一个红色瓷瓶,一颗红色药丸倒在手中,吞服而下,身上的血脉立刻沸腾,胳膊上的青筋暴起,力量增强了不少。 “接着!”神月把一颗药丸丢给离他最近的毒月,毒月知道此药的功效,看了看最终还是吞了下去。 他的确想着跟神月一较高下,如今大敌当前只有团结起来才能活命。 红月、魅月包括苍月在内都得到一颗药丸,服用后暂时的增强实力,隐隐的占据了上风,唯独小月没有得到药丸。 吃了这种药丸的确可以提升实力,不过作用时间不长,过后还会有副作用,整个身体绵软无力。神月知道单凭这几粒药丸还不是圣主的对手,所以不准备给玄月还有小月服用,他们几人也只是为了多撑一段时间。 毕竟任宁的计划不是让他们杀多少敌人,而是夺下攻守令,彻底摧毁幻影堂的野心。 “小月,冲过来!”看着众人服用药丸玄月知道情况的紧急,一刻钟之后他们都会瘫软在地上,那时候必定全军覆灭。 “嗷嗷!”听到玄月的呼唤,小月露出锋利的牙齿,面色极度狰狞,竟是把敌人吓了一跳。 面色狰狞后小月爆发出全身的力气,凭借利爪硬生生折断两柄长剑,接着要了两人性命,这才来到玄月身边。 追魂堂圣主不知二人的意图,发起猛烈的攻击,最后在二人的联手下节节败退,如此也给玄月、小月流出空闲时间。 “小月对不起了,这是你的命数!”玄月眼中露出一丝不忍,最终还是把神月之前交给他的那颗药丸递到小月手里。 小月明白玄月的意思,没有半分考虑,直接吞了下去。 吞掉药丸之后小月面色极度痛苦,气血沸腾,周围散发出一股热浪。 整个身体都在开始变化,先是一寸长的利齿变为三寸,接着指甲完全变为爪子,四肢青筋暴起,全身膨胀。 “咔咔咔!”衣服不堪重负全部撕裂,原本古铜色的身体竟然开始长出青色的毛发,就连相貌也跟恶狼一般无二。 “玄月,你终于做出选择了吗?”不远处的神月看着小月的变化不由感叹,他自然知道这颗药丸对小月意味着什么。 “嚎!”一阵惊天动地的吼声从小月嘴里传出,强大的声波竟是把追魂堂圣主逼退好几步,变身之后的小月身长两米、高一米五,四只爪子犹如砂锅大小,完完全全成了一只恶狼。 “你的敌人就在面前,去吧!”玄月指着面前的追魂堂圣主说道,小月疯狂的发动进攻,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量都增强了好几倍。 追魂堂圣主有些痴呆,匆忙对应,坚硬的长枪撞击在小月的爪子上发出“镗镗!”的响声,反倒是他的胳膊不停颤动,节节败退。 “好强大的实力!”红月不由的赞叹,他知道小月实力强,却没想到小月强大这个地步。 红月想起他与任宁攻打千雄寨,就算没有苍虎的帮忙,对方也必死无比,玄月、小月有一人暴露实力就能取胜。 小月牵制住追魂堂圣主后,玄月立刻瞄准巨大的石台,不由的说道“任宁兄弟说的没错,攻守令果然问世了!” 在此之前他们只是大概猜测任宁要三日后发动攻击,却并不清楚攻击的目的,总不能想着铲平整个泥黎谷,换句话说他们也没这实力。 今日清晨再次收到苍鹰来信,终于明白任宁的全部计划,他们只需夺下攻皇令,那时候泥黎谷没有出师的理由,只能蜷缩在大雪山。 “想打攻守令的主意?没那么简单!”索命堂圣主立刻看穿玄月的心思拿着巨剑冲了出来。 所谓的巨剑跟普通长剑有所不同,巨剑无锋,力大无穷,从索命堂圣主的身材也能看出这点。 巨剑之下寸草不生,这是别人对他的评价,恰恰印证了索命这个名号。 没等玄月反应过来索命堂圣主的巨剑已经在他面前,匆忙闪躲的玄月险些被巨剑形成的气流给吸进去,这才明白对方真正的实力。 “哼!尔等匹夫,竟敢擅闯我泥黎谷!”索命堂圣主声音极为粗糙,给人一种莫名的压迫感。 “又是一名圣主吗?”玄月上下打量此人一番终于明白为何任宁一再强调泥黎谷的强大。 看着近在咫尺的攻守令玄月有些焦急,也只能努力保持冷静,免得被此人所伤。 一般来说巨剑笨重,会减速度慢,然而那是说的普通人,索命堂圣主挥动巨剑的速度绝对不亚于高手挥舞长剑的速度。 巨剑再次带动气流不仅吸引着玄月的身体,还吸引着他的长剑,二者一旦接触他的长剑必定脱手,也宣告了失败。 玄月毕竟在速度上占了优势,不停的在索命堂圣主身边旋转,一次次刺向他的要害。 起初索命堂圣主还能抵挡,后来被玄月看破了招式渐渐落入下风,玄月也不恋战,快速脱离,径直的冲向石台。 “终于来了!”石台上的幻影堂圣主一跃而起,直接飞了下来,挡在玄月面前,冰冷的说道“我等你很久了!” 高手有一个通病,那就是希望遇到比自己更强大的对手,借此自我突破,最后打败敌人,玄月刚出手的时候幻影堂圣主已经期待跟他一战。 第三百三十四章袒露心扉 如果下雪是个悲伤的季节,那便注定了二人凄冷的结局,如果下雪是浪漫时刻,那二人为何不能携手并肩、走到白头? 转身后的任宁看到的分明是一张最想忘记却又最熟悉的面孔,不假思索的开口道“妖女!” 如今任宁是景老大的身份,也是苍狗圣使,见了萧语诗后应该称呼鬼凤圣女,就算知道她的本名也不会说出“妖女”二字。 听了这两个字萧语诗脸色微微触动,看不出是悲伤还是阴冷,总体不算很吃惊,甚至不去追究这个称呼的来历,剑指着任宁说道“我说过,放你三次,赶快走吧!” 萧语诗自然知道任宁的身份,只是故意不去拆穿,否则说服不了自己放他一条生路。 或许说她已经没有那么憎恨任宁,只是不愿低头,不愿在任宁面前表现的软弱,只能用这种故作不相识的态度放他一条生路。 任宁二话没说立刻拉着秦宏、绝情继续跑向山顶,终究是被萧语诗的长剑挡住去路“你可以走,他们二人要留下!” 萧语诗毕竟是泥黎谷的圣女,负责看守秦宏二人,决不能眼睁睁的让他们离开,否则就是幻影堂的罪人。 绝情仅仅握住手里的长剑,显得有些恐惧,他曾败在萧语诗手中,至今留下阴影,就算是拼尽全力也没逃出的可能。 任宁挡在绝情前面,正对着萧语诗,伸出右手缓缓拖住萧语诗的下巴轻浮的说道“小姑娘好生漂亮,不如跟我景老大回家吧!” 这是任宁以景老大的身份第三次挑逗萧语诗,他深知这样做的后果,正是要用自己的性命换取秦宏他们的平安。 任宁的这个举动已经触怒了萧语诗,至于为何会说出最后那句话,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萧语诗表情微微一怔,目光有些呆滞,如果她眼中是景老大的面容又怎会给任宁三次机会,所以说她早就知道任宁的身份,也不抵触被他这样“挑逗”,只是听了最后那句话不知如何作答。 她多想抛弃所有恩怨,所有责任,简简单单的回答一个“好”字,然后二人身化比翼鸟,结为连理枝,不顾世人的看法,浪迹天涯。然而她怕任宁只是一句戏言,最后换做一个笑话,也便丢失了内心最后一点高傲。 “三次了,我已经用完所有特权,杀了我,放过他们。”任宁语言决绝,一边说着一边靠近萧语诗。 甚至主动握着她的手,将冰冷的长剑搭在自己脖子上,面无表情的说道“动手吧!” 甘愿赴死的任宁很随意的握着萧语诗的小手,不曾想二人肌肤接触的那一瞬间犹如触电,心脏噗通噗通快速跳动,甚至不由的四目相对,流露出悲伤的情感。 任宁刻意回避了萧语诗的目光,努力的冷静下来,淡淡说道“动手吧,杀了我以泄心头之恨。” 倘若萧语诗还不能握着长剑对准任宁的喉咙,分明就表示对他抱有一丝希望,于是冰冷的说道“二百六十天前我能杀你,五十六天前我也能杀你,今日照样能杀你!” 萧语诗语气冰冷,说的也是事实,不过字里行间中透露出的分明是悲伤,否则她又怎能一日不差的记得二人发生的所有事情。 “动手吧。”任宁不愿多说一句话,主动贴近了长剑,迫使萧语诗后退几步。 萧语诗整齐而又洁白的牙齿紧紧咬着下嘴唇,脸色忽明忽暗,思绪万千,几次想开口又吞了回去,没有一点鬼凤圣女的样子。 鬼凤圣女的冰冷,残忍在整个泥黎谷出了名,也只有在任宁身边才会露出柔情的一面,她不用刻意修饰自己的想法、行为,袒露心扉的说道“你可曾对我动心?” 听了这句话任宁大吃一惊,呆呆的站在原地,不知如何作答,却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 说出这话的萧语诗放弃内心最后那点高傲,敢爱敢恨的她不想内心留下遗憾,也成功拨弄了任宁那颗将死之心。 “爱过。”任宁表情认真,不加任何修饰。这是埋藏在他内心最深处的想法,从不与外人道来。 任宁说这话并非想着跟萧语诗重新来过,积怨已深的二人也不可能重新来过,他只是不想欺骗自己最真实的感受。 任宁的话还未说完,继续补充道“我爱的是那个温柔善良的小哑巴,是那个快意情仇的萧语诗,却不是你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 听了这话萧语诗并没有气愤,脑海中不停闪烁着两人欢快、幸福的画面,眼圈微红,泪水不停的打转。 余生不可知,前尘多孤寂,也只有跟任宁朝夕相处的那一年时光最美好,最值得回忆。 萧语诗不想让任宁看到自己脆弱的样子,收起长剑,转身离去,只留下一句违心的话“今日我还完了你所有的恩情,他日相见两不相欠!” 任宁那颗将死之心险些复燃,眼下这种情况也只能快速平复,带着秦宏二人急忙跑向山顶。 幻影堂弟子不知任宁有何计划,死死的围住前山,等待他自投罗网,如此一来任宁前进的路上没有半分阻碍,仅仅一刻钟的时间便来到玄冰洞口。 此时此刻暗月用强大的实力逼退两名对手,然后凭借迅猛的速度,急速冲向前山。 登上山顶的任宁急忙把埋在雪堆里的两个滑翔机取出来,焦急的等待暗月的身影。 如今他的确可以救走秦宏、绝情,却不想丢下暗月不管。 暗月终究没让他失望,斩杀掉几名弟子后冲上前山,敌人这才隐约的感觉他们有逃跑的办法,快速追了上来。 不过他们才这点实力怎能追上暗月,也只有烈鹰、蛮牛离着不到一百米的距离。 “来了!来了!”任宁兴奋的大声叫道,立刻向不远处的暗月挥手,同时拿起一个滑翔机急速奔跑。 “宏儿上来!”任宁一边向悬崖跑着一边招呼秦宏。 秦宏看了有些恐惧,却还是跑到任宁身旁,死死的抓住滑翔机前面的竹竿,闭上双眼一跃而下。 第三百三十五章高手易尘 “起飞咯,起飞咯!”任宁一边控制着滑翔机的方向一边大声喊着,这是他第二次使用滑翔机,技术、心态都有所提高,平稳的划过天空。 “飞起来了?真的飞起来了?”感受着周围呼啸的风声秦宏缓缓睁开眼睛,向下看了看双手抓的更紧。 看着任宁的滑翔机起飞,暗月也来了动力,瞬间来到绝情面前,学着任宁的动作带着绝情起飞。 暗月之前没有接触过滑翔机,幸亏得到任宁的指导,掌握了不少技巧,再学着任宁的样子,轻松起飞。 绝情俯瞰着大地露出灿烂的笑容,跟秦宏颇为相似。 任宁他们沿着悬崖方向起飞,调转方向后离着地面少说二十几米,纵使敌人实力强悍也无济于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飞走。 此刻广场上的战斗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幻影堂圣主参战再次打破平衡。 “好凌厉的剑法!”几招过后玄月暗自感叹,速来以剑招闻名的他竟然隐隐敌不过幻影堂圣主。 “你也不错。”幻影堂圣主不忘夸赞道,片刻后脸色露出一丝阴沉“只可惜逃不脱死亡的命运!” 今日是泥黎谷的盛典,也是幻影堂圣主扬眉吐气的日子,他绝不容许被别人搅乱,立刻使出绝情剑法,想着尽快解决战斗。 绝情剑法一出,玄月倍感压力,长剑几次险些脱手,最后也只能加大了握剑的力道,如此一来速度变得缓慢。 “镗镗!”长剑交响,清脆悦耳,玄月的手臂阵阵发麻,手上的力道逐渐减小。 “受死吧!”就在此时索命堂圣主也冲了过来,巨剑带动的旋风险些把玄月整个身体卷进去,长剑又死死的被幻影堂圣主黏住,最后也只能丢了兵器。 没有长剑的玄月实力弱了一半,在对方犀利的攻击下节节败退,离着石台越来越远。 绝情剑法善于封锁敌人退路,在玄月无路可退的时候索命堂圣主巨剑竖劈而来,正对玄月眉心。 情急之下玄月以双手抵挡,握住巨剑的瞬间立即感觉到千钧之势,胳膊上肌肉紧绷,双腿笔直,硬生生陷进地面一寸。 幻影堂圣主怎会错过这等机会,长剑对准玄月的胸膛,玄月不知哪来的诡异身法,竟是在双脚不能动弹的情况下躲过这一剑。 长剑刺空后幻影圣主有些尴尬,力道集中在手掌上,还是落在玄月胸膛。 这一掌力道极大,玄月退了五六大步,最后脚尖插地,这才停了下来,气血猛烈翻腾,嘴角溢出微红,显然是受了内伤。 “这一剑你还躲得了吗?”单打独斗没讨到好处的幻影堂圣主气急败坏,恨不得立刻杀掉玄月立威,绝情剑法发挥到极致,正对着玄月的喉咙而来。 这一击玄月本可以躲避,不曾想刚才竟然一阵恍惚,错过了逃跑的最佳时机,眼神中露出一丝惊愕“怎么回事?我的身体怎么不受控制?” 绝情剑法的要义在于攻心,犀利的剑招之下令敌人恐惧,身体不能移动,进而一剑封喉。 “我来试试!”一名华发白须,道风仙骨中间男子身穿一身白袍,瞬间穿过人群来到玄月面前。 此人颧骨突出,面容消瘦,看上去天命之年,却没多少皱纹,用鹤发童颜来形容再合适不过。 同样是一柄长剑,轻而易举的化解幻影堂圣主的攻击,若不是幻影堂圣主的绝情剑法练至大成,变幻莫测,恐怕已经败给了对方。 “是你!竟然是你!”见到此人后幻影堂圣主眼神痴呆,隐约露出恐惧的目光。 “我的好师弟,这二十年你可让师兄好找,没想到竟是蜷缩在泥黎谷内。”对方语气冰冷,极不友好。 “哼,易尘你不过是我的手下败将。”幻影堂圣主冷哼一声,极度不屑。 方才之所以惊慌是没想到会见到易尘,回过神来之后立刻变得趾高气昂。 且不说这是泥黎谷的地盘,周围有着两千名弟子,单看二人之间的实力幻影堂圣主也不会畏惧。 “侯立天,当年你为习得绝情剑法竟然杀了师父,今日我要清理门户!”易尘一扫慈祥的面孔,露出几分阴沉。 从二人的对话中不难判断,幻影堂圣主为易尘师弟,当年亲手杀了自己的师父并且投奔泥黎谷,易尘找了他整整二十年,如今终于到了报仇的时候。 师出同门的二人一起挥舞着长剑,无论是剑招的变幻、速度还是力量都一般无二,几个回合下来不分胜负。 “哼。”幻影堂圣主再次不屑的说道“如果你没新的招数还是尽早投降。” 这些不假,杀掉师父的幻影堂圣主绝情剑法练至大成,而易尘却始终不得领悟,于是当年败给了对方,勉强留了条性命。 眼下二人再次施展出绝招,锋利的剑刃对准彼此的喉咙。 绝情剑法是否大成取决于最后一剑能否变化,当年萧语诗刺杀沈礼正是因为不能变化险些丧命,若是再给她一次机会定能要了沈礼性命。 剑刃就要交织在一起的时候幻影堂圣主突然变幻剑招,试图击落易尘手中的兵器然后一剑封喉。 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易尘的剑招也能变幻,二人还是没能分出胜负。 “哈哈哈!”没有立即取胜的幻影堂圣主反倒是哈哈大笑,厉声问道“易尘,你可记得当年说过的话?” “那是自然。”易尘回答“我曾立誓,不能因修炼绝情剑法而变得冷酷无情。” “那你今日为何练至大成?”幻影堂圣主咄咄发问。 二十多年前幻影堂圣主刚刚拜入师门,而易尘已经小有所成,他清楚的记得易尘对自己说过:不能因绝情剑法变得冷酷无情。 师兄的话对他影响颇深,后来他才发现要想练至大成必须冷酷无情,并且试图推翻师兄的说法。 此事成了幻影堂圣主的心结,相比杀掉易尘他更愿意推翻这句话,证明当初的自己是对的,甚至杀掉师父也是对的。 “你以为绝情剑法的奥义真的是绝情吗?”易尘没有解释,继续发动猛烈的攻击。 第三百三十六章巧夺攻皇令 同样施展绝情剑法的二人打得难解难分,玄月抓住机会趁机冲向石台,却被索命堂圣主拦下。 在此之前玄月拿回了自己的长剑,实力有所增强,不过所受内伤不可能瞬间愈合,也只能勉强与索命堂圣主一战,距离石台越来越远。 随着时间推移,服用了药物短时间增强体力的众人逐渐不支,副作用开始显现,继续下去必败无疑,就连完全变为狼人的小月也开始削弱。 “可恶!”玄月咬牙切齿的说到,他想过此战凶险却没想到如此艰难,简直是九死一生。 易尘的出现已经算是意外之喜,接下来他们没有半点希望,只能眼睁睁的等待败下阵来。 “该死!我要灭了整个泥黎谷!”体力渐渐不支的苍月厉声说道,眼看就要吹响腰间的笛子召唤前两千黑月铁骑。 “不可!苍月殿下不可!”红月大声阻止,他大概了解到泥黎谷的实力,即便两千铁骑冲进来也无济于事,只能白白丢了性命,更何况他相信任宁的谋略,此战或许还有转机。 “任宁那小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难不成让我们在这等死?”毒月终于开始抱怨。 任宁计划里提到会有人帮他们拿到攻皇令,他们只需佯装战斗就行,眼下分明使出了全力,攻皇令仍没到手,持续下去都要死在这里。 “师父我来保护攻皇令!”苍狼圣使主动请缨,缓缓走上石台。 如今三名圣主被牵制,再加上虎视眈眈的血煞堂,攻皇令的确有些危险,于是幻影堂圣主同意了苍狼圣使的请求,急忙说道“快去!拿下攻皇令,决不能让它落入旁人手中!” 虽说苍狼圣使前几日输了比赛,但是对幻影堂圣主忠心不二,他也是保护攻皇令的最佳人选。 得到命令后苍狼圣使几个健步已经来到石台之上,面对散发着血色光芒的攻皇令露出贪婪的目光“攻皇令!这就是象征权力的攻皇令!” 在他旁边只有一名仙童,仙童也不会参与他们之间的争斗,静静的站在原地,看着苍狼圣使取下攻皇令。 “苍狼看好攻皇令,等着师父收拾掉这些小毛贼!”幻影堂圣主口中称呼着对方为小毛贼心里却不是这么想,否则直接让苍狼把攻皇令交到他手中便是,无非是怕被易尘夺去。 苍狼缓缓走下石台故意站到没人的地方,四处打量一番,脸上露出阴冷的表情。 对于苍狼的行为幻影堂圣主还算满意,这么远的距离敌人绝对冲不过去,于是专心的跟易尘决斗。 眼下除了易尘跟敌人不相上下之外其他人纷纷落入下风,马上就要落败,苍月再次掏出玉笛。 “我来也!”一个嘹亮的声音从幻影峰方向传来,众人放眼望去却不见踪影,后来才发现空中急速略过两只“大鸟”。 起初众人还以为是两只虎头海雕,离近了之后才发现是飞行的粗布、竹竿,上面分别承载两个人影。 “幻虎、苍狗!”幻影堂圣主眼神犀利的看着滑翔机上的几人,愤怒的说道“太子!你们三兄弟的目的竟然是太子!” 说到这里幻影圣主突然停顿下来“三兄弟?景老三呢?怎么不见景老三?” 此刻躲在一旁的苍狼圣使突然撕掉贴在脸上的面具,露出玉面郎君的真实面孔,回应道“我在这呢!却不是景老三,而是影月!” “影月!”看着苍狼圣使的变化,玄月等人大吃一惊,士气暴涨,如此一来他们既救出了太子又抢走了攻皇令,只要能全身而退就算是圆满的完成任务。 影月不仅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并且早就穿插了前方畅通无阻的道路,快速向石门跑去,这也是他最后的任务。 “呀呀呀!气煞我也!气煞我也!”幻影堂圣主咬牙切齿,暴跳如雷,恨不得将任宁扒皮抽筋,然而却逃不脱易尘的纠缠。 “撤退!全体撤退!”玄月大声说道,他们没有任何理由再纠缠下去。 “杀了他们,一个不留!”暴怒的幻影堂圣主厉声说道,绝不给他们逃跑的机会。 得到命令后所有圣使全部出击,快速将几人包围,发动最猛烈的攻击。 如此一来别说是脱身,暂时保住性命已经算是万幸。 “哈哈!一个都别想走!”看着玄月他们身陷囹圄幻影堂圣主放声大笑,继续专心的跟易尘大战。 “暗月去帮小月,绝情去帮玄月!”眼看着离着地面不足十米任宁立刻吩咐道。 十米的高度对暗月、绝情来说如履平地,急速跳了下去,滑翔机重重摔在地上成为一堆破烂。 暗月很快来到小月身边,与追魂堂圣主展开攻击,他的实力比对方弱不了多少,再加上凶残的小月,立刻取得优势。 按照任宁的吩咐暗月能够帮助小月脱离战场、绝情能帮玄月脱离战场,然后至强的四人急速冲破敌人的包围顺便救出红月等人,也便全身而退。 让任宁吃惊的是绝情竟然没按照他的吩咐行事,反倒是冲向易尘这边的战场,嘴里不停的嘟囔“师父!” 这个称呼让任宁大吃一惊,视线不由的转向易尘,这才明白二人之间的关系,暗自感叹“没想到绝情的师父如此厉害!” 得到暗月帮助的小月快速脱离战场,紧接着救出红月、苍月。 玄月这边的战场仍然有些吃力,飞在空中的任宁掏出手弩瞄准索命堂圣主的胸口,一顿疯狂射击。 “咻咻咻!”弩箭接二连三的来到索命堂圣主面前,无奈之下他也只能挥舞着巨剑抵挡。 玄月趁此机会快速逃离,索命堂圣主想要追击,却又来了几支弩箭,也只能停下来抵挡。 玄月不仅拥有超强的实力,还有敏捷的判断力,沿着最短的路线,先后帮着神月、毒月、魅月逃离战场,至此也只剩下绝情还有易尘深陷其中。 凭借易尘跟绝情的实力完全可以逃离,他们却并不想离开,频频向幻影堂圣主出手。 任宁控制着滑翔机终于来到停在石门面前,大声喊道“撤退!赶快撤退!” 第三百三十七章矛盾升级 脱离战场的几人疯狂的跑向石门,后面追击的敌人却在二十米开外。 来到任宁附近时众人气喘吁吁,小月直接倒在地上奄奄一息,面色憔悴到极点,偌大的身躯开始变化,蜷缩成一团,让人看了有心心疼。 “神月,你有这药有几分把握?”玄月急忙问道,药是神月给的,也只有他知道药效如何。 神月伸出一根手指,摇摇头说到“一成,只有一成把握,是生是死全看他的造化。” “你!”玄月瞬间移动到神月身边,死死抓着他的衣领,露出愤怒的表情“只有一成把握你怎么不早说!” 神月没有反抗,轻声回答“如果没有小月刚才的表现恐怕我们已经死了,他这九死一生的处境完全是为了大家,相信他也不会恨你。” 玄月稍稍冷静,松开抓着神月衣领的手,虽说药是神月研制的,却是他亲手给的,如果小月遭遇不幸最大的凶手应该是他,而不是神月,他没有资格指责别人。 “我们走。”玄月抱着小月不断变化的身体第一个走出大门。 眼看着马上就要追过来的敌人,任宁有些焦急,他断不能放弃绝情独自逃命,大声喊道“绝情赶快回来!” 绝情回头看了看任宁,似乎明白他的意思,急忙对着易尘说道“走!” 简简单单一个字表达多种用意,这个走分明是让易尘逃跑的意思,也就是说绝情懂得什么是危险,也知道变通之法,跟光明顶的那个傻小子截然不同。 易尘惊奇的看了看绝情,紧接着目光转向任宁,轻声问道“那小子是谁?你为何会听他的吩咐?” 易尘看的出绝情是听了任宁的话才转变的注意,这倒不是吃醋只是单纯的好奇而已,他想知道这大半年在绝情身上发生了什么。 “主人。”绝情如实的回答道,还不忘继续补充“很好。” 绝情不善表达,与人接触是用心在感受,倘若任宁对他不好也不会说出这番话。 易尘表情复杂,有些犹豫,最后一击逼退幻影堂圣主,拉着绝情的胳膊急速向石门跑去。 看着敌人就要追过来苍月急忙下发命令,守在门外的两千名士兵快速行动,拿着弓箭冲了进来。 “等等!再等等!”任宁始终看不到绝情的身影,有些焦急,他也知道情况的严重性,再有二十米敌人就要冲过来,到时候想走都走不了。 苍月看了看披着景老大面具的任宁有些不屑,这些天她一直听到任宁这个名字,多半都是在阻止自己行动,早就起了厌恶之心,再加上红月他们对任宁信任有加,隐隐超过她的影响能力,此刻自然不会遵从任宁的意思。 “放箭!”苍月大声喊道。 这个突如其来的命令让任宁大吃一惊,他对苍月一点也不了解,原以为苍月会听从自己的意见,没想到她如此刚愎自用,脸上立刻露出一丝愤怒。 当然在两千名黑月铁骑的面前对苍月动手,对方毕竟也是为了众人着想,反倒是任宁为了一己私欲。 “咻!”近千只羽箭凌空而起,并肩齐行、遮天蔽日,竟是制造出一阵冷风,让人看了内心发寒。 任宁目光始终盯着人群,四处打探绝情的身影,在羽箭要落地的那一刻,终于发现两人杀出一条血路,冲出人群。 “来了!终于来了!”任宁欢呼雀跃,大声喊道“快点!再快点!” 他们的速度的确很快,不过按照这种速度恰好被羽箭困住,甚至有可能丢掉性命。 在这千钧一发之时易尘脚尖插进地面,猛然间发力,身形如同疾风,带着绝情飞过羽箭,第一支弓箭几乎是贴着他们后背下落,接着犹如雨点般掉落,瞬间射穿十人胸膛。 “咻咻咻!”成片的箭雨下落整个地面都在颤动,泥黎谷大军瞬间被冲散,顿时有二三十人丧命,若不是有使者保护损失将会成倍增加。 “再放!”另外一千名黑月铁骑拉动弓弦,又放出一千只羽箭。 泥黎谷弟子也是血肉之躯不敢正面应对,自觉退后几步。 此刻绝情跟易尘已经来到任宁身边,至此所有人全部逃离,接下来只需借助黑月铁骑的掩护下山,没必要再做纠缠。 “杀!冲进去!杀光泥黎谷!”苍月大声喊道。 这个命令让众人大吃一惊,这样冲进去根本就是自寻死路,甚至连他们也没有逃跑的机会。 苍月却不这么认为,身为黑月铁骑首领的她还是第一次这么窝火,手中分明有两千黑月铁骑却要畏惧区区泥黎谷。 她这么做一来是为了彰显黑月铁骑的实力,二来是想彻底除掉泥黎谷,永绝后患。 士兵的天职就是绝对服从,他们不问缘由,只听命令,又是一轮箭雨过后抽出腰间的长剑迈着整齐稳健的步伐缓缓向前。 “不要!苍月殿下,请您收回命令!”红月直接跪在苍月面前苦苦哀求,他清楚记得当日黑月铁骑与泥黎谷大战的凄惨场面,一百名弟兄无一生还,此时不想重蹈覆辙。 苍月并不知泥黎谷的战斗力有多强,信誓旦旦的说道“哼!本殿下今日就是要灭了泥黎谷!” 玄月已经走出了石门,如今的他只在乎小月的生死,不想理会苍月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神月、毒月、魅月紧随其后,说到底他们是听从玄月的吩咐,而不是苍月。 暗月守在任宁旁边等待任宁的命令,易尘欲言又止也不想参与双方的战斗,他只想着杀掉幻影堂圣主为师父报仇,刚才一番较量后却发现自己低估了幻影堂圣主的实力,报仇之事也只能日后再说。 任宁死死的盯着两千名黑月铁骑,眼神中仿佛出现一个修罗战场,到处都是鲜血、尸体,战士们丢了胳膊,掉了肩膀却还在厮杀,这是一片地狱,永世不得超生的地狱。 “住手!”任宁竟是掏出手弩抵着苍月的额头,厉声说道“再上前一步我要了她的性命!” 在黑月铁骑心中苍月是至高的存在,如今被人当成人质立刻慌乱,哪还敢上前一步。 苍月目光如炬盯着“景老大”这张面孔,厉声说道“你竟敢威胁我?难道不想活了?” 任宁这番行为令苍月更加愤怒,二人间的针锋相对就此拉开,或许任宁以真实面目出现在苍月面前情况截然相反,那分明是她最熟悉的样子。 第三百三十八章逃离大雪山 “撤退!赶快撤退!难道你们不顾苍月殿下的安危?”红月站了起来对着两千名黑月铁骑厉声说道。 苍月的确是黑月铁骑的首领,但红月在众人心中也有不小的影响,听他这么一说众人犹豫片刻开始后退。 “走,快走!”任宁吩咐众人快速离开,手弩始终抵着苍月的额头。 为了给他们争取更多时间,两千名黑月铁骑再次放箭,成功阻挡敌人的追击。 身为炎朝最强士兵的黑月铁骑不仅实力强,而且懂得谋略,两千人快速分成两队,其中一千人退出石门,另一千人继续放箭。 仍在石门内的一千人再次分成两队,一队离开一队放箭,如此反复,最终只剩一百名士兵留在石门内,终于阻挡不住敌人的脚步。 索性石门巨大,最后一百名士兵有序撤退,算是彻底逃离泥黎谷的领地。 “追!给我追!”幻影堂圣主气急败坏,厉声说道,原本认为今日能够获得攻皇令,借此调动整个泥黎谷的力量,再用太子当做人质,很可能夺下皇位,眼下可谓是人财两空,甚至损失了不少弟子。 上千名泥黎谷弟子倾巢而出,这绝对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活动,当然出了这片大雪山后他们不敢这么肆无忌惮。 “快跑!快跑!”任宁走在后面不停催促,这种山间小路最多能够容纳五人,只要留几名高手垫后便能挡住敌人的千军万马。 其实逃出石门后他们远远没能脱离危险,如今整个黑月铁骑中也找不出几名高手,服用了药物的他们身体空虚,玄月也受了伤,并且还要保护小月的安危。 如此看来也只剩下暗月、影月、绝情实力强悍,当然还有易尘这个超强的存在。 出了石门后任宁不再威胁苍月,换句话说他没这个闲工夫,即便苍月想着继续进攻泥黎谷也错过了最佳时机。 谁曾想苍月竟是拉着秦宏跑到了队伍最前面,任宁知道秦宏在黑月铁骑心中的地位,也不去阻拦,他正愁没人保护秦宏。 在任宁的吩咐下林湘儿也跟在最前面的队伍,只剩下几名高手断后。 任宁有过这种逃亡的经验,吩咐暗月砍断附近的大树阻挡道路,怎料这些高手丝毫不受影响,反倒是浪费了他们的时间。 “恩公,我留下来拦住他们!”暗月信誓旦旦的说道,他的命早就属于任宁,决不能眼睁睁看着任宁身陷囹圄。 任宁摇摇头道“不行!要走一起走,要死一起死!” 任宁极重义气,不会把暗月独自留下来,哪怕是自己也要死在这里。 这时神月走了过来,仔细的观察四周,看到几只冰原狼的脚印脸上露出笑容。 “让我来!”神月掏出一个精致瓷瓶,里面装满红色粉末,洒在道路两旁。 这些红色粉末看起来不起眼,却顿时散发出逼人的血腥味,甚至波及周围千米的范围。 “这是什么东西?”血腥的味道让任宁不禁作呕,捂着鼻子问道。 神月示意他们赶快撤退,缓缓解释道“血精粉,一千斤动物的鲜血才能提炼这一小瓶!” “一千斤!”任宁吸了口凉气,他很清楚血液只占人体重量的百分之六到八,动物与之相差不多,也就是说这一瓶粉末最少是一百只动物的血液凝练而成,难怪散发出逼人的血腥味。 神月不停的摇头“唉,这可是我的宝贝。” 视药如命的神月分明有着各种灵丹妙药却不肯拿出来,似乎每一瓶都是他的性命。 敌人同样嗅到恶心的血腥味,不由的警惕起来,速度也慢了不少,恰好给任宁他们逃生的机会。 当他们走在粉末中间位置的时候血腥的一幕发生了,数百只冰原狼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还不犹豫的死咬着泥黎谷弟子,立刻死伤数十人。 任宁这才明白神月的意图,不由的伸出大拇指赞叹,如此一来敌人不足为惧,他们大可平安离去。 泥黎谷弟子中不乏高手,甚至幻影堂圣主也在其中,恨不得将任宁他们斩尽杀绝,却不料被冰原狼阻挡了去路,稍有分心就可能受到伤害。 “可恶!可恶的苍狗!本尊定要将你碎尸万段!”幻影堂圣主仰天长啸,声音回荡在整个大雪山内。 任宁从不怕这种威胁,对方越是如此越说明拿他没有办法,任宁反倒是轻松了不少。 如此一来浩浩荡荡的队伍有条不紊的下山,任宁也撕掉景老大的面具,露出真实面孔,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心情无比舒畅。 暗月同样撕掉面具,面具的目的已经达到,再也没必要留着。 旁边的神月好奇的问着任宁其中的计划,为何影月能够轻而易举的夺下攻皇令。 任宁组织了一番语言侃侃而谈,总算是扬眉吐气了一次。 这一切都在任宁的计划之中,大会前一天他故意引来苍狼圣使,名义上是诉苦实则早就把他绑架,并且塞到床底下。 然后影月变化成苍狼圣使的相貌一同参加大会,如此便有机会靠近攻皇令,正当众人打的难解难分之刻将其夺下。 这个看似天衣无缝的计划险些失败,若不是易尘出现,幻影堂圣主也不会把攻皇令交给苍狼圣使,到时候很可能全军覆灭。 总体来说这次计划布局精心,又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这才得以成功,不排除一些偶然因素。 脱离危险后任宁才有幸拜会易尘,若不是他“精心”教导绝情修炼,自己也不会有这么个好帮手。 “晚辈任宁见过前辈!”任宁毕恭毕敬的说道。 易尘上下打量任宁一番,又摸了摸全身骨骼,不由的摇摇头“奇怪了,就凭你这点实力怎么可能成为绝情的主人?” 易尘眼神毒辣,立刻判断出任宁的实力,不解的问道。 听了这话任宁老脸一红,总不能说是靠着暗器取胜,再加上绝情心智不全这才成了他的主人。也只能嘿嘿一笑厚着脸皮回答道“可能是缘分吧!” 易尘自然知道任宁在胡编乱造,也不去拆穿,他只需知道任宁是真心对待绝情便可,泥黎谷内的表现也验证了这点,于是暗自点点头。 第三百三十九章回京之路 泥黎谷位于四千米的高峰,就算黑月铁骑训练有素也整整用了一个时辰,当越过山脚下两块巨石后众人欢呼雀跃,能够骑马的他们无所畏惧。 此刻数百只冰原狼被泥黎谷尽数杀掉,自此大雪山上的冰原狼近乎灭绝,丢掉攻皇令的众人也只能重新回到泥黎谷内,巨大的石门紧紧关闭,再也不能大规模的行动。 山脚下的任宁似乎都能感受到幻影堂圣主的愤怒,这绝对比杀了他更让人高兴。 下山后两千名黑月铁骑上了战马,黑影也主动找到绝情,发出悠扬的嘶叫声。 苍月仍然带着秦宏走在最前面,两千名黑月铁骑紧随其后,任宁不愿凑热闹走在后面,若不是担心洛阳城内官场沉浮,人心如蝎,秦宏难以应对任宁怕是已经返回昌南城了。 骑在高头大马上的秦宏时不时回头看看任宁,眼神中流露出一种渴望,轻声在苍月耳边说道“我想跟姐夫说几句话。” 苍月这身打扮的确有些吓人,再加上两千名黑月铁骑的阵势秦宏略显慌张,不敢大声提出请求。 秦宏这细声细语惹得苍月勃然大怒“记住,你是太子,跟谁说话都不要低声下气!” 苍月声音犀利,把秦宏吓了一跳,不过他从苍月的话中听得出来自己似乎没有被限制自由,甚至说苍月也要听从他的安排。 秦宏调转马头向后走了两步,然后回头看看苍月,见她没有反应立刻狂奔到任宁身旁。 苍月的确厌恶任宁,不过也承认他的本领,再加上任宁与秦宏的特殊关系,所以不担心秦宏会受到伤害,于是继续走在最前面,不愿跟任宁同流合污。 “姐夫我要跟你骑一匹马。”秦宏笑着说道,被关押的这些日子秦宏受尽了委屈,恨不得立刻扑在任宁怀里大哭一场。 任宁也看出秦宏的心思,没有拒绝,全当是让他感受亲人的温暖。 “小鬼,你怎么不和你姐姐亲近,却要粘着姐夫?”魅月指着林湘儿不解的问道。 在魅月看来任宁跟林湘儿是真心相爱,听道秦宏称呼任宁为姐夫那么林湘儿就是秦宏的姐姐。 听完这话任宁意识到不妙,正要阻止秦宏说话,却晚了一步,秦宏急忙解释“我姐姐不是她。” 魅月立刻反应过来,脸色阴沉的靠了过来,厉声说道“小子,你竟敢骗我!” 任宁嘿嘿一笑打着马虎眼,立刻转移话题“神月殿下,小月情况如何?” 这个问题是大家都在关注的,原本偌大的恶狼身躯现在已经变成青涩少年,跟绝情一般年纪,只是脸色煞白,四肢瘫软,仅仅剩下最后一口气息。 “唉。”提到小月,神月无奈的摇摇头“真是个可怜的孩子,当年他被恶狼所伤,体内掺杂了不少恶狼血脉,我也是强行保住他的性命。” 这些任宁听玄月说过,也知道千雄寨寨主樊克正是他的仇人,只是不明白为何他又变会了人类模样。 经过神月一番解说众人才知道,小月服用的那颗丹药瞬间激发出他体内所有的恶狼血脉,以至于变成狼人模样,短时间提升实力。 当恶狼血脉消耗殆尽的时候他将重新变回人类模样,不过由于体型的暴增,全身骨骼已经断裂,就算能活下来也可能是个废人。 正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更何况是全部骨骼断裂,没有一年半载绝对不能愈合。 其实这颗激发小月体内恶狼血脉的药丸神月早已炼制,由于成功率太低迟迟没有交给玄月,最后勉强把成功率提高到一成,原本还能更加完善,可惜他们等不到那个时候,必须借助小月的力量对抗泥黎谷。 听闻小月的经历后众人纷纷感到惋惜,默默替他祈祷,尤其是心地善良的林湘儿,竟是眼眶喊着泪水。 玄月始终走在没人的地方,或许他不想见到神月,或许他想跟小月单独相处最后一段时光。 他清晰的记得五年前神月将小月送给他的情形,当时不愿接受这么一只“怪物”后来渐渐产生了感情,小月也能理解他的意思,成了最好的帮手,最好的兄弟! 下了大雪山后便是益州,地势变得平坦,速度也快了不少,此行他们途径剑南道、山南道、江南道最后是河南道,共两千五百余里,少说也要五天时间。 走在最前面的苍月不停加快脚步,看得出她的匆忙,任宁他们不得不紧随其后,他们也想着尽快抵达洛阳城,免得再生变故。 一路上任宁出了欣赏美景,吟诵几首诗词之外还不停询问有关洛阳城的情况,他可不认为洛阳城内风平浪静,必须未雨绸缪,最起码对敌人有些了解。 红月自然是最好的解答者,一直跟在任宁身边回答着所有问题。 “唐王是谁?”这个名字任宁不是第一次听到,隐约觉得他可能是最大的敌人。 任宁能够注意到唐王,红月很欣慰,皱了皱眉眉头说道“拥有实权的一位王爷。” 红月这话看似轻描淡写,行里之间透漏着对唐王的畏惧。 任宁补充道“恐怕不仅拥有实权那么简单吧!怕是幻影堂也听从他的吩咐。” 在泥黎谷的这些日子任宁打探到一些情况,知道幻影堂效忠唐王,血煞堂效忠皇帝,由此可见唐王跟皇帝的敌对关系。 这种敌对关系外人都能看出来皇帝不可能没有察觉,却能平安无事的活到现在必定有令皇帝畏惧的实力,也就是说任宁将要面对的是个可匹敌皇权的家伙。 红月听了这话有些不屑,冷哼道“我黑月铁骑才不怕他,不久前我还斩杀了唐王嫡系,京兆府尹的侄子,唐王连一句话都没敢说。” 听到京兆府尹这个名字任宁吓了一跳,他不是把重点放在黑月铁骑有多威猛上,而是觉得此事另有蹊跷。 任宁没有立刻反驳,也不愿打击黑月铁骑,详细的询问一番唐王究竟有多少实力。 得出的结论却是惊人的,朝中大臣,包括三省、六部、京兆府尹几乎都是唐王之人,就连负责守护京城安危的十六卫大将军大半也是唐王之人。 皇帝也只剩下黑月铁骑跟瀚林学院,用任宁的话说分明是个光杆司令。 第三百四十章抵达洛阳 烈日当空,万里无云,道路两侧知了在不停的叫着,似乎想在这炎炎夏日留下自己渺小的足迹,即便活不过秋天,也曾奋斗过,无悔过。 五天时间任宁不停询问着有关洛阳城的情况,红月耐心极好,可谓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或许是为了骗出任宁几句诗词。 任宁毫不吝啬,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有感而发,自然是用了别人的名篇。 五天过后浩浩荡荡的部队抵达陈州城,距洛阳城不足二百里,也正是当时黑月铁骑全军覆灭的地方。 这次他们仍然选择在陈州城南休息,任宁也不相信还会遭遇强敌,就算真遇到强敌也只能是有来无回。 黑月铁骑找到遗落在民间太子的消息已经传遍整个洛阳城,反倒是皇帝最后得到信息。 为此皇帝专门召见范进,与之分析事情的真与假。 这件事情皇帝自然高兴,只怕太子身份有诈,范进同样是这个看法,想了想说道“倘若真是太子,肩膀上应该有皇室特有龙纹!” 皇帝点点头便是赞同,炎朝的皇家子弟出生后都会进行纹身,图案的形状不一,完全由家主定夺。 也就是说太子身上的龙纹究竟是怎样的形状只有皇帝一人知晓,就连范进也只是知道有龙纹的存在。 说到这里皇帝从一个暗盒中拿出泛黄的羊皮卷上面有着三幅图案,其中一条龙,两只凤凰,分别代表着皇帝的三个子女。 第二日一早天还未亮浩大的队伍整装待发,苍月派人传来命令秦宏应该伴她左右,否则不能被百姓信服。 这个道理任宁也懂,黑月铁骑在洛阳城中名声不小,苍月本人更是近乎神话般的存在,也难怪她误认为泥黎谷不堪一击,秦宏若是伴她左右定会受到全城百姓跪拜,到时候太子的地位瞬间巩固。 秦宏不舍的离开任宁,穿过两千人的队伍来到苍月身边,竟是莫名的感觉到一股温暖,或许是感受到苍月恪尽职守的忠诚,也或许是其它。 浩大的队伍迎着朝阳飞奔而驰,争取在正午之前抵达洛阳城,也好让全城百姓见一见太子的尊荣。 这几天时间玄月始终没有说话,小月的气息愈发微弱,玄月不停的疏通他全身经络。 用神月的话说小月这孩子很坚强,换做常人早就断了气息,若是再能坚持过两天他将脱离生命危险。 二百里的距离对于骑兵来说只需一个时辰,望着高大熟悉的城门两千名黑月铁骑欣喜若狂,压抑月余的气氛一扫而光。 任宁同样有种汪洋生叹的感觉,暗自说道“不愧是京城,难怪有着玉楼金阙慵归去,且插梅花醉洛阳之说。” 如此雄伟壮阔的城门让任宁想到的并非其中的军事力量,而是商业市场,他恨不得立刻让昌南集团进驻洛阳,抢下一席之地。 当然经商的前提是安定,他可不想重蹈覆辙,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大肆发展,到时候免不了遭到唐王的排挤。 看到黑月铁骑浩大的队伍守城士兵早早开了城门,一名身穿黄金铠甲手执银枪的将军出门迎接。 上百名士兵在此人两侧列队,气势丝毫不亚于黑月铁骑。 “苍月殿下您这阵仗可真大。”身穿黄金战甲的将军阴阳怪气的说道,显然是对苍月有些意见。 “大胆冯广,见了太子竟敢不跪?”苍月厉声说道丝毫没有下马的意思。 此人名为冯广,乃左金吾卫大将军,官居三品,负责守护洛阳城南朱雀门,平日与唐王接触密切,甚至把黑月铁骑当做假想的敌人。 苍月言辞犀利,再加上身后两千名精锐铁骑,使得冯广胆怯,无奈的跪在地上进行叩拜“拜见太子殿下。” 秦宏年纪虽小也分得清好人坏人,他记得任宁跟自己说过,敬我一寸还他一寸,欺我一尺,还他一丈,于是提高了语调冰冷的说道“冯将军这跪姿甚是勇武,多跪一会吧!” 听了这话冯广差点吐血,戎马一生的他竟是被一名十二三岁的孩子给耍弄了,奈何后面就是黑月铁骑他不敢不从,脸色铁青的跪在朱雀门外。 旁边的苍月伸出大拇指,赞叹道“不愧是太子殿下,气度果然不凡!” 将军尚且下跪旁边百名士兵哪有不跪的道理,恭恭敬敬跪在两侧,迎接浩大的黑月铁骑进城。 走在最后面的任宁听不清前面说的什么,索性有暗月给他翻译,不由的夸赞秦宏,甚至有了更好的主意。 任宁知道冯广不会一直跪着,一旦黑月铁骑全部进城他定会起身,于是把原本四人并排的队伍改成两人并排,如此就能增加一倍的时间。 苍月见状有些奇怪,片刻明白任宁的心思,也不去阻止,只怪冯广得罪了人。 两千人的队伍整整用了一刻钟时间才通过朱雀门,走在最后面的任宁等人故意停在冯广身边,黑星竟是用力的跺脚扬起不少尘土。 “吃土去吧!”任宁大笑两声急速离去,也不敢正面与冯广为敌。 进了朱雀门后便是直通皇城的御道,两侧商铺林立,人口稠密,数以万计的百姓早就听闻太子归来,跪在道路两侧叩拜“恭迎太子,恭迎太子!” 数万人齐声跪拜,场面何其壮大,秦宏看了有些发懵,尤其是得知这些百姓在向自己下跪不知如何是好。 秦宏不知宫廷礼仪,却知道最起码的尊敬,拉着缰绳叫停战马,缓缓下地,恭敬的回应着众人,并且伸手示意百姓起身。 苍月微微一笑,说不出的高兴,同样下了战马,走在秦宏身边,也算是给他壮了壮胆量。 秦宏、苍月尚且下了马,两千名黑月铁骑紧随其后。 走在最后面的任宁更不用说,甚至抢在秦宏前面下的马,周围几人也是同样的举动,就连几日为说话的玄月也一样。 这种场面让神月几人有些不适应,尤其是杀人无数的毒月,哪受得了百姓的跪拜,竟是低着头蒙着脸,想着快点抵达目的地,也只有任宁东张西望似乎在寻找什么。 第三百四十一章太子进宫 洛阳乃炎朝京城,京城内有皇城,皇城内有宫城,前者鱼龙混杂,既有寻常百姓,也有商贾名流。 皇城内多为皇家子弟,王公贵族,宫城则是皇帝的居所,也是文武百官议事之地。 朱雀门为洛阳城南门,进门之后便是御道,向北直通宫城,此刻道路两侧跪满了百姓,一则恭迎太子回宫,二则拜谢黑月铁骑。 在百姓心中黑月铁骑秉公执法,铁面无私,杀过不少恶霸、贵族,为他们做了不少实事,理应受到跪拜。 任宁仍然东张西望,看着道路两旁的众人,突然眼前一亮锁定了目标。 任宁的目标是一名十六七岁的女子,跟一名十二三岁的男孩,两人同样是跪在道路两侧,只不过没有面向太子跟苍月,而是一直看着红月,并且不停的磕头。 这个细节连红月自己都没注意,却没能逃过任宁的眼睛,他没有立刻表现出来而是默默的记住女子的相貌。 按照原定的计划苍月带着秦宏进宫面圣,红月带着众人暂且安顿下来,怕是明日一早他们都会得到皇帝的邀请。 悠长的御道整整走了半个时辰,苍月带了十名高手保护着秦宏进宫面圣,两千名黑月铁骑回了总部。 任宁他们被红月带到黑月铁骑临时安置处,这是一座荒废的宅子,位于皇城西门之外,与黑月铁骑总部相距不过千米,互相之间也算有个照应。 这座宅子原本就是给玄月他们准备的,由于他们不经常来洛阳城也便有些荒废,索性他们到来的消息提前传进了洛阳城,黑月铁骑这才派人打扫。 如今宅子基本收拾干净,大院的摆设也算工整,宅子内数十间卧室也被整理,桌子、椅子焕然一新,床上也准备了被褥,甚至按照他们的喜好摆放了不少物品,还算是贴心。 虽说洛阳城内寸土寸金但是黑月铁骑成员地位尊贵,每人都有独立的房间,任宁走进自己的房间内大吃一惊,除了一张勉强能睡人的床之外再无他物,显然是苍月故意动了手脚。 红月进了任宁的房间不禁发笑,颇有种幸灾乐祸的感觉。任宁却是厚着脸皮说道“苍月怎知我喜欢干净,不愿有过多的装饰?” 除了任宁外别人也进了自己的房间,里面或多或少有心爱之物,尤其是林湘儿的屋子被布置成大小姐的闺房。 玄月立刻把小月放在床上,自己坐在床边一动不动的守护着。 神月缓缓走了进来,万分自责的说道“再有两日小月便能脱离危险。” 玄月点点头示意神月离开,他不想别人打扰到小月的休息,或许只有等小月真正醒过来他的心情才能平复。 神月、毒月的房间被安排在最角落的地方,他们二人擅长用毒,随时可能释放出毒药,尽量远离人群。 绝情与任宁的房间仅仅相邻,倒也算是合理的安排,易尘也在绝情旁边,一时间绝情成了最受欢迎之人。 他们的入住立刻给荒废的宅子增添了生机,也立刻成为整个洛阳城高手的聚集地,寻常刺客绝对不敢靠近。 再来看看苍月等人,进了皇城后人群变得稀少,不少大臣听闻太子归来的消息在宫城南门外迎接,不过更多大臣还是散朝之后回家,他们都是唐王的亲信自然不能巴结太子。 反倒是唐王迎在门外等待苍月的到来,不怀好意的看着秦宏“恭迎太子殿下。” 秦宏不知唐王的身份,只是感觉此人穿着华丽地位应该不低,正要回应却被苍月拉着进了宫城南门,秦宏极为聪明小声在苍月耳边问道“他就是唐王吗?” 苍月点点头不忘提醒“千万不要跟此人有过多接触。” 进了宫城后向北直走一千米便是大明宫,乃文武百官上朝之地,也是整个炎朝最雄伟的建筑。 大明宫前有御路台阶,两侧由九十九块巨石排列而成,寓意着皇帝长长久久,中间是一快斜铺的巨石,上面刻着龙凤,称为陛石。 古代每层台阶高四到五寸,九十九级足足有十多米的高度,也就是说大明宫修建在十多米的平台之上。 前面八根朱红色通天柱撑起殿前的巨大飞檐,每两根柱子中间是偌大的菱花窗,,正中间是达到十米的金黄色大门,前面扑了长长的红毯。 飞檐上铺着琉璃瓦,阳光照耀下金光闪闪,璀璨夺目,何其雄伟壮观。 苍月故意选在正午进宫,这时文武百官已经散去,恰好可以独自面见皇帝,当然也少不了翰林大学士范进。 看着长长的御路台阶秦宏有些眼晕,却还是挺直腰板一步步的走了上来,回头俯瞰着大地瞬间有种君临天下的感觉。 苍月故意停顿下来,给秦宏充分的准备时间,虽说他贵为太子,但是从未进过皇宫,突然面对当朝皇帝肯定有些紧张。 “走吧!”秦宏深吸两口气,尽量使内心平静,最终在苍月的带领下进了宫殿。 文武百官散去之后偌大的大明宫内只有两个身影,其中一人身穿龙袍,头戴龙冠,坐在龙椅上面色威严。 下面还有一人,身穿紫色官服冕有九旒,青衣纁裳,绣有九章纹,金玉饰剑镖首。 “微臣拜见皇上!”行至殿内苍月双膝跪地恭敬的叩拜,同时拉了拉秦宏示意他进行叩拜。 秦宏学着苍月的样子跪在地上,却不知该如何自称,用草民的话有些不合适,用“儿臣”的话有些突兀,自己也觉得别扭,于是省略这个环节直接说道“拜见皇上!” “爱卿平身。”皇帝急忙回答。 苍月可是皇帝最忠诚的武官,甚至有着封王的意图,却被苍月委婉拒绝,他从不重名利,只求换来天下太平。 二人起身后皇帝目光落在秦宏身上,上下打量,发现眉宇之间与自己颇为相似,难以抑制激动之情,急忙说道“孩子过来,过来。” 秦宏本以为皇帝有多么严厉,没想到是这么慈祥的一位老人,心里也没那么紧张,缓缓走上台阶。 第三百四十二章再现星耀灯 听着秦宏不缓缓靠近的脚步,皇帝满心激动,立刻拿起早就放在龙椅上的羊皮卷,缓缓脱掉秦宏的上衣。 对于皇帝的这个行为秦宏有些紧张,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后来想想才明白,皇帝分明是要看他肩膀上的纹身。 “孩子不要怕。”皇帝感受到秦宏的恐慌,急忙安慰道,也终于发现了那条精致的小龙。 在炎朝龙的形状都是一样的,单凭龙纹还不能确定秦宏的身份,皇帝拿着羊皮卷仔细比对着龙鳞的数量,果然完全吻合,这才兴奋的抱着秦宏说到“孩子父皇终于找到你了。” 年近半百的皇帝难以抑制激动的心情,竟是老泪纵横,这让秦宏不知如何是好。 台下的范进见到父子重逢的场面同样流下泪水,就连盔甲下的苍月也为之触动。 若不是只有他们几人皇帝是不可能表露自己的情感,即便如此还是擦了擦泪水冷静下来,轻声问道“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秦宏。” “秦宏?”皇帝略显吃惊“竟然也姓秦,总算没有辱了我大炎的国姓。” 对此秦宏没有说话,他曾想过当朝皇帝姓秦,恰恰跟自己一个姓氏,没想到还有这重关系,似乎是冥冥之中注定好的。 “以后你名为秦凌天,乃当朝太子!”皇帝严肃的说道,算是确定了秦宏的身份。 对于这个新名字秦宏没有反驳,这不过是个称呼而已,不能断绝他与秦家的关系,至于太子这个身份仍然难以接受。 “微臣拜见太子!”范进、苍月同时下跪,齐声叩拜,也是最先接受太子身份的大臣。 “公主呢?怎么不见公主?”与秦宏相认皇帝立刻想到公主,好奇的问道“语婷这一个月好像都没进宫。” “老臣听说公主最近不舒服,一个月都没离开西宫。”范进解释道。 皇帝点点头,似乎也想起公主跟他说过这件事情,回答道“也只能我亲自去看这丫头了,明日早朝少不了她。” 听闻这话苍月内心有些愧疚,急忙说道“微臣离着西宫不远,可以代为转达。” “如此也好,如此也好。”皇帝点点头,继续把目光放在秦宏身上,说不出的欣喜。还不忘补充道“传我命令明日封上黑月铁骑!” “谢陛下!”苍月再次跪拜领旨,早就猜到会是这种结果。 太子身份确定后范进、苍月跪拜后离开,只有秦宏留在皇帝身边,这让他感到很不适应,虽说对方是自己的父皇但这张陌生的面孔一时半会不好接受。 范进自然回了自己的府邸,准备着明日朝堂上的事宜,太子突然回宫定然引起轩然大波,甚至受到不少朝臣的质疑,他有必要做好万全的准备。 苍月的确去了西宫,却没有回黑月铁骑总部,她终于要用公主的身份见人。 身在黑月铁骑府邸的任宁同样有些不安,他大概能猜到秦宏会遇到重重困难,朝堂之上那些归顺唐王的大臣肯定会大做文章。 “红月殿下可否帮我多买一些竹片、松脂跟宣纸。”想好注意后任宁对着红月说道。 他要的这些都是常用品,在大街上很好买到,只是任宁对洛阳城一点也不了解,不想浪费时间。 红月虽不知任宁的意图却按照他的指示急忙冲进一家家商铺,仅仅一刻钟的时间便拿了成堆的竹片、松脂以及宣纸。 此刻的任宁正在宣纸上用一个个黑点描绘出图案,数了数黑点又大概估量了一下竹片、松脂跟宣纸的数量,无奈的摇摇头道“不够,再买一些。” 对于任宁的话红月从不怀疑,耐着性子再次冲进一家家商铺,而任宁此刻召集了院内所有人,按照他给的图纸开始制作。 众人闲着有些无聊纷纷参与起来,就连易尘这种前辈也拿了几根竹片绑在一起,然后黏上宣纸,下面放了松脂球,完成一个个的孔明灯。 “这可是公子当日在昌南城放飞的星星?”林湘儿兴奋的说道。 她清楚的记得第一次见任宁的场景,那时自己在画舫之上,任宁站在昌江旁边,手中拿着一盏明灯最后竟然放飞空中。 自那时起林湘儿便开始注意任宁,后来又见过一次大规模的孔明灯,正是任宁跟秦歆瑶表白那日,只可惜遭到拒绝。 林湘儿一直想着询问任宁此为何物,却没有机会,总不能在营救秦宏的路上问这些风花雪月之事。 “没错正是此物!”任宁有些好奇,他不记得在林湘儿面前放过孔明灯。 “小弟弟这叫什么名字?”魅月同样有些好奇,说出众人心中的疑问。 任宁本想回答“孔明灯”,脑海中突然出现小灵那丫头的身影,随口说道“星耀灯,没错就是星耀灯。” “星耀灯?”众人有些疑惑,感觉这名字有些奇特,大胆的猜测可能跟星星有关,也只有林湘儿微微一笑期待着夜晚的到来。 待红月归来后众人已经完成数十个星耀灯,红月看着有些新奇快速加入众人的队伍中。 正所谓人多力量大,一个时辰后上百个星耀灯已经完成,任宁暗自点了点头,又去买了一些较长的细竹片,尽量减少星耀灯的重量。 完成所有的工作后已经到了傍晚,众人等的有些心急,期待着任宁给他们带来奇迹。 “红月殿下,可否带我们去宫城内?”任宁继续提出这个请求。 红月有些迟疑,吞吞吐吐的说道“没有皇帝的允许我们进不了宫城,或许苍月能有办法。” 任宁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请求有些唐突,宫城怎是随随便便进出的地方,除了一些王公大臣,也只有受到皇帝的邀请才能进入,最后听闻苍月的名字任宁急忙摇摇头,他可不想与苍月有过多的接触。 “皇城内?能进皇城吗?”任宁感受着微微的南风急忙问道。 “皇城没问题!”红月爽快的答应,皇城不是禁地,就连普通百姓也能随意出入。 听闻任宁这些请求众人更加好奇跟在红月后面一同进了皇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