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异能在古代开餐馆》 第1章 [穿越重生] 《我靠异能在古代开餐馆》作者:林勻【完结+番外】 简介: 沈锦清从末世穿回自己的前世后,重拾了他末世前未完成的理想——开间小餐馆,做自己喜欢的美食,赚多多的钱。 但没想到前朝战争动乱人数锐减,当朝居然发布适龄哥儿、姐儿不婚配就要面临高额罚税的政策。 而且哥儿成年之后还要忍受发情热的折磨! 沈锦清把目光盯在了他的救命恩人——村尾救过他的林猎户身上。 林煜其人剑眉星目、沉默寡言,虽然很少与村里人交往,但一身本领,打的猎物多,路子也广,和他合作一定可以把餐馆搞的红红火火。 事实证明也没错,各色月饼、鲜汤馄饨、手撕鸡,宫爆鸡丁、糯米饭……各式菜品层出不穷,沈锦清的餐馆因此名声大噪。 可沈锦清没想到,他把协议结婚当协议合作,林煜却实打实的把自己当成了所有物、亲亲老婆。 — 某天,沈锦清实在受不了林煜了,怒而披衣踹门而出。 林煜嘴笨不会说话,只能死死箍着沈锦清的腰不让人走,急得耳朵都红了。 沈锦清简直要破口大骂了:“你在这装什么大尾巴狼!撒娇是可以解决问题的吗?” 其实、大概、也许可能真的可以…… 1.正文无生子,番外会提及一下怀孕? 2.架空,禁不起细究 3.哥儿文学,男男同性可婚背景 …… 唇红齿白但无肉不欢厨子受x沉默寡言但会疼人糙汉攻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种田文 重生 甜文 日常 先后爱 主角:沈锦清 林煜 一句话简介:美食生活爽歪歪 立意:美食治愈人心,奋斗必定成功 第1章 窒息感传来。 沈锦清艰难睁眼,却只能看见幽绿的河水。 将要溺亡的恐惧感无声袭上心头,笼罩全身。 他就要被淹死在河里了! 河水挤压肺腑,沈锦清因为不能呼吸,像条陆上缺氧的鱼一样,凭借本能死命挣扎,突然一双有力的臂膀钳住他的腰,制止了他因为不会游泳而慌乱作出的错误自救行为,一把把他带出水面。 这时候正是正午,斗大的太阳挂在半空。 沈锦清拼命汲取着缺失的氧气,烈日当头他却浑身发冷,眼睫乌发上的水珠因为身驱剧烈的颤抖滚滚落下,模糊了视线。 沈锦清脸色发白,在晕死过去前也只能依稀看见救命恩人英气俊朗的眉眼。 …… 沈锦清再次醒来已经是两天后了。 落水后引发的持续高烧,让他现在看什么都像是蒙着一层膜。 连续昏睡两天之后并不让他感受到好受一点。 前世今生的灵魂交融,超过了□□所能负荷的极限,大滴汗水从沈锦清白皙的下巴滑落,他这才感觉到自己浑身早已经被冷汗浸透。 他生的清隽,此刻眉目鬓角的湿意更衬得他唇红齿白,宛若画中活色生香的病美人。 沈锦清顶着晕眩的视线,静静打量着这间陌生又熟悉的旧茅屋,只觉得一切都混乱到让人想吐。 一个穿着白袍的年轻男人端着药急匆匆跑过来,一把将他拢入怀里。 沈锦清来还不及反应,就被面前人的容貌震慑住。 他们两个人竟有五、六分相似! 他这才从迷蒙中惊醒。 他都记起来了,这是,他两辈子加起来唯一的亲大哥! “小豆儿,你吓死大哥了!”略带哽咽的声音把沈锦清拉回了现实。 这饱含亲昵和担忧的一声,让沈锦清鼻头一酸,他再顾不得这么多了,也紧紧回抱住他大哥。 两世光阴倒转回流,他的人生仿佛黄粱一梦,心里有说不出的恐慌和无措。 可这些,都比不过与至亲重逢的喜悦。 末世之前他就是个孤儿,末世之后又被同伴害死,现在回到这里,终于感受到一点血脉相连的温暖。 等情绪稍微冷静下来,沈锦清轻轻拍了拍他哥宽厚的脊背,示意他可以松手了。 沈锦清有点儿不好意思地看着他哥:“哥,嗯…以后还是少点儿叫我的乳名吧。”怪羞耻的,谁家成年人还被这么称呼,略恶寒。 沈锦华看着他的眼睛,脸上满是失而复得的喜悦,“好,哥知道,我们锦清六岁起就不喜欢人叫他小豆儿了,我们小豆儿很早就长大了。” 沈锦清知道他是故意的,有些埋怨地推了他哥一把。 沈锦华疼惜地摸了摸他的头,“锦清,喝了药之后就好好休息吧,哥看着你睡着,之后就去买点肉给你补身体。” “你醒来就有肉吃了。” 沈锦清面上乖乖听话,当着沈锦华的面把药喝了,然后像个小孩儿一样嘴里含着蜜饯果子就躺下闭眼睡觉。 等到沈锦华终于出门买肉时,他却睁开眼睛,一边嚼蜜饯,一边梳理分析现状。 他被丧尸啃了之后,从末世穿越回了自己的前世。他烧了两天,现在只能想起不完全的前世记忆。 但他依旧很清楚的记得一个人,沈白! 这个害得他前世家破人亡的恶魔小丑! 这次他溺水,完全是也沈白造成的,他是被沈白推下河的。 说来这沈白也是邪门的很,他和沈白是堂兄弟,在他的记忆里,沈白从小就爱针对他,他和沈白时有摩擦,他气不过,经常反抗。 十二岁时,有次两人发生争执,沈白突然眼神阴冷下来,把他重重推到在地,他脑袋磕到石头上,瞬间鲜血横流,沈白却没事人一样轻飘飘地走掉了。 那时候他父母和大房早已分家,父母见他久不回家,出门来找,却看到倒在村道上的他。 匆忙带他去镇上寻医,他当时同样昏迷了好几天,醒来磕磕绊绊的说清了来龙去脉,但是一见到陌生人就畏畏缩缩,还会呕吐尖叫,甚至出现记忆断缺。 大夫也毫无办法,只能给他开药止血,说他可能中邪了,叫人赶紧把他送回家中。 沈锦清至此彻底变成一个心智只有六岁的小傻子。 沈家父母气愤又无奈,一起去找沈白想为小儿子讨回公道,谁料大房一家颠倒黑白、一致包庇沈白,仗着沈锦清不敢见人,非说是沈锦清想推沈白却自己跌倒才磕到头,自作自受,丝毫不把沈锦清的死活当一回事,沈父沈母一气之下要同他们断亲。 这件事情一度闹得很难看,本家那边自始至终没有对沈锦清这件事情表达出一丝歉意,沈父沈母感到十分心寒,两家自此不再有任何瓜葛往来。 虽然后来沈锦清在家人的精心照料下,不再出现呕吐尖叫这种应激反应,但是在却变得彻底的形似稚童、畏畏缩缩不能言语,慢慢就有谣言传出来,说沈二家的小哥儿,中邪成了个傻子了。 沈锦清清晰的记忆只到小傻子这了,成了傻子之后的记忆光怪陆离,他只记得最后沈锦华惨死,自己被抽筋扒皮。 沈锦清躺在床上面无表情的想,这沈白莫不是真的给他下蛊了?不然怎么这么邪门儿呢? 他印象中前世这个时候,他也是被沈白推下水差点溺亡,好在被同村的猎户救下。 自那之后,沈白就好像更加着急地想要毁掉他了…… 他和沈白虽然名为堂兄弟,可他父母死前和本家闹得很难看,两家几乎已经是老死不相往来的程度了,他们分家时也只分得薄田几亩,连这间茅屋都是他父母后来盖的,他身上到底有什么,引得这个沈白却屡屡针对他,甚至最后害他至此? 这个沈白身上疑点重重,沈锦清并不妄下结论。 这是一个男人、女人和哥儿并存的世界,华夏的历史上从无记载,甚至以一个现代人的眼光来看无疑是荒谬的。但沈锦清重新回到,并不觉得作为一个哥儿有什么难受的地方,他要做的,就是和他珍惜的人一起,在这个和平的时代好好生活下去。 末世用来厮杀的异能,在这里就是他的利器。空间异能在末世也许并不算突出,但他的空间里还有灵泉,在末世里都不可多得,在这里绝对更是超乎想象的东西。 …… 沈锦华说是去买肉,却没往同村的朱屠户那里去,而是直奔救了沈锦清的林猎户家去。 林猎户全名林煜,同沈锦清兄弟俩一样住在小坎河村村尾,他身手了得,经常能猎到大货,平日在后山林子里随手弄的小陷阱,也能抓到些兔子、山鸡这样的野味。 不过林猎户不是本村人,他是穿着秦军中衣被大水冲到小坎河村不远处那条小河河岸上的。 大家猜测他是秦军士兵,但当时他重伤昏迷失去了全部记忆,身世来历都无从得知。还是村里德高望重的林老爷子,带着他去寻医看病,又带他去衙门查户籍的。 可惜衙门昏聩,又赶上秦军统帅被敌人里应外合,在淮县上属阳州建阳府百里荒郊外炸死。 第2章 圣上震怒,誓要彻查此事,拔除那些吃里扒外的蠹虫毒瘤。 举国上下风声鹤唳,尤其是建阳府,简直快成为被杀鸡儆猴那只鸡了。 小坎河村隶属的淮县是建阳一个下属小县,县长是出了名的胆小怕事,私底下早就下了死命令,不许县衙跟秦军扯上半点关系,上行下效,衙门的人竟是直接丢开林煜不管。 林老爷子别无他法,又看人跟自己有缘,左右他膝下无儿无女,就做主把人收为养子,百年后也算有人送终。 他让人跟着他姓林,单名一个煜字,算是纪念那位战死沙场的秦军统帅。 不过,林煜毕竟是战场上杀人不眨眼的主,脸上带疤、浑身煞气的,村里人大多数都很排斥他。 他也不会自讨没趣,自己主动搬到了村尾靠近后山的那点儿偏僻地带,凭着一身武艺,在那儿当起了猎户谋生。 那地方荒凉,而且靠近后山,容易有野兽出没,所以没什么人住,饶是沈锦华与他同住村尾,也花了点儿时间才到。 林煜救了沈锦清,沈锦华特意跑到他家来,一是村里有屠户,猪肉易得,可野山鸡这种补物也只有林煜这儿才有,二是,那日沈锦清情况紧急,沈锦华慌了神,当时也顾不上感激,今日说什么也要来当面谢道。 他来的路上,还从邻居沈二娘家买了一篮子鸡蛋提过来。 沈锦华站在林煜家门前仔细观察过自己的着装整齐、并无不妥之处,这才抬手敲门。 林煜来开门的时候还愣了一下,似乎是没想到会有人到访。 沈锦华看他这样,笑得真诚:“我是来答谢林猎户救命之恩。” “我把弟弟视若命根,救他如同救我命,故特来感谢林猎户大恩。” 林煜行事不拘一格,但他还记得那天在河里捞出来的、像只孱弱蝴蝶的沈锦清,于是拉开门请人进来。 沈锦华虽然整日泡在书堆里,却也不是什么呆板书虫,他读过书,处事圆滑又会说场面话,哪怕林煜是块凶神恶煞的木头,沈锦华也有的是话跟他聊。 再者,沈家只剩他们两兄弟相依为命,林煜又是独门独户的光杆子,两家借着这件事,可以多来往,也算互相有个照料。 第2章 沈锦清已经在床上躺了两天,现在又给自己喝了点灵泉水感觉身体大好,就想动动筋骨,他习惯性地往厨房转。 厨房里的灶台就是那种黄泥糊成的老式土灶,比不上现代那些设备先进的各式炉灶,但是显得格外有烟火气。 沈锦清看着只觉得欢喜,末世爆发以来,他就再没碰过什么厨具,这会儿这摸摸灶沿、那碰碰菜篮的,看什么都新鲜,看得心里直犯痒痒。 他看着篮子里水灵灵的野菜,手指动了动,跑到院子里那口井边上,果然看到有块肉被吊在井中。 他拉动绳子把肉提了出来,想弄个青菜瘦肉粥。 沈锦华提着鸡回来的时候,正好看见自家弟弟趴在井边对着块猪肉沉思。 他无奈一笑,自家弟弟自犯傻以来做事情越发拙稚可爱了。 沈锦华分外爱怜的摸摸沈锦清脑袋,问他,“怎么对着块猪肉发呆?” 沈锦清在沈锦华摸他脑壳的时候就知道是自己大哥回来了,他大哥现在还把他当六岁小孩看待,他也不觉得沈锦华说的话冒犯,就冲着沈锦华甜丝丝的笑,问他自己能不能拿这块肉煮粥吃。 说来也奇怪,沈家如出一辙的清俊长相,沈锦清不笑的时候也是一股子清冷感,偏一笑起来右颊边那颗小酒窝仿佛能流出蜜来。 这沈锦华还有什么不依他的。 他拿过沈锦清手里那块肉,提着鸡先进了厨房,把鸡关在墙角的笼子里后,就打算在这里看着沈锦清熬粥。 毕竟在他心里,沈锦清还是个心理年龄只有六岁的小孩儿。 他虽然纵容,却不可能不管。 沈锦清笑得更开心,两眼放光的盯着沈锦华抓回来的那只野鸡,又想到刚刚在厨房那边东摸摸西碰碰的时候发现的几颗新鲜野毛栗。 心里已经又做好了要炖板栗鸡汤的决心。 沈锦清末世以前毕竟是个美食博主,这种老式锅灶他在还原古代美食或者传统乡村美味的时候也研究过,加上沈锦华在一旁指导,沈锦清很快就上手了。 他小心翼翼引燃了灶膛里的柴火,然后把刚刚淘洗好的米放进瓦锅里,倒入适量清水,大火烧开。 乘着烧开前这段空闲时间,沈锦清把野菜洗干净切成碎段,又把猪肉切成薄片,毕竟条件有限,肉片就只用盐和酱油简单腌制了一下。 瘦肉粥做法简单,沈锦清也不需多做什么,时不时看看、搅拌一下,静静等水开就行。 晚上适当吃少点也好,沈锦清估摸着除了煮粥之外,还可以剩下一点肉片,就给炒了,之后就没再做其他菜。 左右无事,他就搬了张小凳子坐在他哥傍边。 慢慢的就有一股米香传出来,兄弟俩围“炉”静坐,看着火光,就算谁都不说话也别有一股温馨的感觉油然而生。 “哥,”沈锦清用自己的肩膀轻轻碰了碰沈锦华的肩膀,他说,“哥,我感觉我有一辈子那么长的时间没做过饭了。” 所以,就算只是做碗青菜瘦肉粥、炒个肉片,他也有一种郑重其事的满足感。 沈锦华愣了下,问他:“锦清,你是不是不傻了。” 沈锦清“噗”的一下笑出声,又有点想哭,“对啊,不傻了,你才发现啊?” 沈锦华猛地把他抱进怀里,“哥还当小豆儿还只有六岁呢。” “结果都会给哥哥煮粥喝了。” 沈锦华突然想到沈锦清还小的时候也是这样,人还没灶台高呢,搬了张凳子就站在灶台边,非嚷嚷着要给哥哥蒸包子吃,弄得灶上炒菜的母亲手忙脚乱,搞得全家啼笑皆非。 当然,这个全家不包括沈白一家,那时候,沈母不被允许上桌却要准备一大家子的饭,经常要等到大房一家吃完饭才有空准备自己的。 母亲不上桌,父亲又在镇上做工忙到很晚才回家,农家菜少,大房那边又有意针对,沈锦华和沈锦清两兄弟经常都是吃不饱饭的。 甚至有时候菜好,一口都还没吃上呢,就被要求让给沈白和他弟弟。 只能等父亲回来,他们一家子开开小灶,就这还要被骂贪吃鬼丧良心。 他父母虽然温良怯懦,但到底是对好父母,人善被人欺,他们一辈子都被大房欺压着,最终因为沈白、因为大房一家毫无底线的偏袒和恶毒,含恨而终。 沈锦华现在想起那些事都觉得大房一家子包括他爷奶,恐怕都是被那个沈白下降头了,他们又毒又坏,像蝗虫一样,把他父母的血肉吃干了,害得他们家破人亡…… “哥,放开我吧,等下粥要糊了。”沈锦清突然出声,打断了沈锦华的回想。 他看着沸起的白粥,眼底似乎还泛着泪光,连忙放开了自家弟弟。 沈锦清稍微有点儿不好意思,忙转身去看锅里熬的粥,米香和滚热的蒸气扑面而来,他看了下,黏稠度正合适,就把腌制好的肉片放进去,搅拌一下。 等肉片断生变白,他又把青菜碎段倒进去,继续搅拌。 粥没一会儿就熟了,沈锦清想把它端出院子那张四方桌上,沈锦华不让他拿,自己拿了块隔热白布,把那锅粥端出去放桌上,又折返回来拿放在灶台上的那盘炒肉片。 沈锦清觉得好笑,从坛子掏出了一小碟咸菜的量来,又拿了碗筷出去。 不得不说,沈锦清还是有些厨艺功底在身上的,这锅粥熬得粘稠合度、软烂糯口,一口下去,米香四溢,身体也随之泛起暖意。 反正,哪怕沈锦华除去弟控滤镜,也自觉做不出这种口味。 沈锦华砸摸了下,觉得自己可能是委屈自己弟弟了。 “小豆儿,哥是个穷读书的汉子,上不了厅堂下不了厨房的,还不会耕田,现在还得让你给哥哥煮饭吃,委屈你了。”他思索了一下,觉得可能自己平时做的那些对付一口、用以充饥的饭菜不可能合自家弟弟口味。 沈锦清诧异地看了一眼自家大哥。 今晚月光正好,满头繁星,月华白霜洒在他的袍角上,更衬得他风光霁月,玉树临风,这是他不用耕田有税收,不用做饭有礼拿,还是十里八村唯一一个秀才的大哥。 他大哥现在跟他说他是个糙汉子,委屈他了…… 沈锦清艰难道:“……一点儿也没感觉到委屈。” “大哥……你很好,不要妄自菲薄。” 毕竟再怎么样,沈锦华真的都没亏待过沈锦清这个唯一的弟弟。 沈锦华眼睛都亮了一下,“真的吗?” 沈锦清猛点头。 沈锦华高兴了。 两个人同时埋头喝粥,没一会儿就光盘了。 兄弟俩清粥配咸菜,竟也吃得格外有滋有味。 第3章 …… 沈锦清第二天早起,舒服的伸了个懒腰,发现今天是个难得的适合杀鸡的明媚日子。 他去厨房捧出他哥给他温着的小米粥和杂粮饼,眯着眼睛坐在院子里边吃早饭边享受日光浴。 他这次落水情况紧急,给村里几个相熟的热心肠叔婶还有村长添了许多麻烦,昨日他就已经和他哥商量好了,今晚要把人请到家中吃顿饭,也算聊表谢意。 不过眼下沈锦清打算先给他哥做中饭。 他哥现在是教书先生,镇上村里都有任职,为着他请了好几天假,故今日早早出门,去监督镇上私塾里的那群小毛孩儿晨读了。 沈锦华在私塾授课,得到傍晚才回来,那边虽然有专门供给先生中饭,但是到底不如自家的饭菜好吃,沈锦清打算中午给他哥送饭去。 但是家里没食材了,他打算先去后山采点蘑菇做酿蘑菇,再去朱屠户家买副肋排今晚待客用。 沈锦清摸了摸吃饱后滚圆的肚子,满足的拿起钥匙出门去。 他锁好门,提着个篮子,慢悠悠地走在村道的黄泥地上,就当消食了。 不过村里娱乐少,这又不是信息时代,在这个母猪生崽都能顷刻间从村头传到村尾的古代小乡村里,沈锦清毫无意外的被八卦了。 沈锦清之前在外给人的印象又是个小傻子,人家说话都不避着他,更有甚者甚至敢当面拦着,问他话。 “清哥儿,我昨日见你哥哥提着礼去找林猎户了,你哥还提着一只鸡回来,他救了你,你哥是找他议亲去了吗?”说话的人是同村一个多嘴多舌的婶娘,说起来还和沈锦清他们粘点儿亲故。 虞朝风气开放,倒不至于说女子哥儿落水与男子有了肌肤之亲就要声名破落了,但风言风语却也还是会有的。 沈锦清满头黑线,“不是,婶娘你误会了,我哥昨日去林猎户家道谢,顺便买了只鸡而已。” “林猎户与我有救命之恩,我铭记在心,但确实没有结亲的意思。” 这回轮到李婶娘惊讶了:“你今天,说话倒不像个傻子了。” “托婶娘的福,落水后大病一场,把傻病给烧没了。”沈锦清傻笑,应付这些一表八千里的叔婶姑婆真的心累。 李婶娘还没来得及说话,沈锦清又说:“婶娘莫见怪,我急着去后山找点野菜蘑菇,给我大哥送中饭去,先走一步了哈。” 沈锦华是十里八村唯一的秀才,又是村里的开蒙先生,李婶娘自己的孩子还在村塾上学自然不好拦他。 沈锦清话赶话到这,她也只能干巴巴回一句,“给沈秀才送饭啊,婶娘家里还有点野菌子,你要不拿去?” 沈锦清哪敢拿她的,只说让她留着给孩子吃,山上漫山都是菌子,他自己去采便是。 然后连忙脱身,往后山去,再不走他感觉不出一刻钟,他不傻了的消息就能传遍整条村子了,到时想走也走不了。 第3章 村子里什么都不多就是山多,不过最近正好下了场雨,附近山上的菌子都被村民们采光了,也就后山没什么人敢去,便宜了他。 也是有异能在身,一般山林野物伤不到他,才敢这么放心大胆。 后山高大清幽,沿途只有一条小道可供人行,而且越走越窄,路旁的林木枝干干粝粗糙,有的甚至长满了厚重的青苔。 路旁的树木迎风招展,深绿幽远,有一种独属于山林旷谷震撼人心的野性美。不过沈锦清却是来采蘑菇的。 他没太深入山里。 雨天没人来,山里都是湿润的,野蘑菇疯长。沈锦清拨开湿漉的杂草和枯枝,握住菌柄下方一点,轻轻摇晃几下,只听到清脆的“咔”一声,一朵野松茸就被摘下来了。 这山里资源真的丰富,要不以前的人都说靠山养人呢。 沈锦清正捡菌子上头的时候突然遇着几株生姜,生姜倒是常见,但因着他之前发热,家里的生姜给他入药用光了,他打算把这几株姜苗带回家里,找个盆栽在窗台上。 ,这几株生姜打眼一看,不仔细的容易看成刚长出来的毛竹苗,沈锦清趁手拿了根扁长的树枝把那几株野生姜都给掘了出来,照例丢进篮子里。 不过惊喜的还在后头。 沈锦清眼尖,从地上站起来,抬头就看到一抹红,他小心地拨开树枝、绕开挡路的断木走近去看,发现是枝桠横斜的一棵花椒树,艳色的花椒果密匝匝的缀在上面。 沈锦清大喜,刚才远远看到的时候他就在心里隐隐猜测,没想到真的是! 而且这棵花椒树背面不远处,还长着成片的花椒树! 想着花椒那种椒麻的口感,沈锦清忍不住有点泛口水。 这下可以做很多辣菜了!沈锦清在心里偷乐。 这一片花椒树在这处密林里显得颇为隽秀,长势喜人。 沈锦清想,他可以当花椒大王了。 沈锦清避开花椒上小疙瘩似的油泡,用手捏住果实和树枝之间的那条小柄把花椒果给摘下来,就这么摘了两簇他就停手了。 他今日带的篮子小,所以不忘初心,还是要采蘑菇的。 这附近还是平菇和香菇多,沈锦清经常没走几步就能在倒下的枯木上看到一大朵平菇或者香菇,偶尔也能碰到一朵鸡纵之类。 这些常见的可食用菌菇,大多长得灰灰白白的,虽然不是所有颜色不鲜艳的蘑菇都是无毒的,但丑丑的最令人安心。 沈锦清也不贪心,美美的把又一朵鸡纵轻轻丢入篮中,看着篮子里大大小小、灰灰白白的小伞帽,心满意足的准备下山。 就在这时,不远处的密林那边突然传来一阵刺耳的叫声,像是野猪哀嚎。 沈锦清愣了一下,一头鬃毛獠牙、浑身是血的野猪就已经出现在视线里,马上就要冲到眼前。 他立刻翻身上树,自上而下观察眼前的情况,却不期然对上了一双冰冷肃杀的眼睛。 这双眼睛的主人,杀过人。 这是他的第一反应,第二反应……好像在那里见过? 林煜穿着一身粗布短打,出现在沈锦清面前,他力气过人又功夫了得,纵身一跃、手起刀落,竟然就这么把那头半人高的野猪捅死了。 沈锦清在树上看着,莫名觉得自己身上有点儿疼。 林煜抹了抹溅到脸上的血珠,抬头看着树上的小哥儿,拧眉:“家里人呢?没教你不要老是往危险的地方跑吗?”他的语气像教训特别顽皮能闹腾的小孩。长兄如父,他父母早已故去,大哥当家,这个家里人当然指的是沈锦华无疑。 林煜三番四次遇到他都是在一些很危险的地方,也不知道他一个细骨伶仃的哥儿是怎么跑到后山来的,本来就傻,要是被豺狼虎豹吃了怎么办。 沈锦清不高兴地撇撇嘴,这会儿也反应过来这是溺水时救他的恩人了。 “有教的,我今天只是在外围采点儿野菇。”虽然救命恩人说话不好听,但沈锦清知道他是为自己好。 林煜也许没有恶意,只是以这个时代的眼光来看,一个哥儿每次出现不是在水里就是在树上可能,真的危险到让人惊奇。 “后山很危险,下次还是别来了。”就是来个寻常汉子都可能给野兽一口吞了。 “我不怕,”沈锦清从三下五除二树上跳下来,“我不会受伤。” 林煜看的眼皮一跳,又回想起他追着野猪出来的时候,沈锦清看着冷冷清清、柔柔弱弱一哥儿,像猴一样,眨眼就窜上树了。 至少保命的功夫是有的,林煜想。 “那随你,”林煜顿了下,又说,“注意安全,不要进深山。” 林煜这个时候明显感觉到有什么不同了。 人好像是不那么傻了。 “我有分寸的,谢谢你。”沈锦清觉得他人挺好的。 素不相识,却把他从水里救出来,现在又出于好心提醒自己不要进深山。 林煜尊重他的想法,不再多言,撸了把袖子,打算把死掉的野猪拖下山去。 林煜生的高大,用现代人的眼光看起码得有一米九,他眼角有条细微的疤痕,长得剑眉星目、麦色肌肤,这时候拖着野猪,肌肉喷张但毫不夸张,一身肌肉完全是野生来的,不像那些发面馒头花把式,反而浑身透着桀骜的野性美,看得人腿软。 沈锦清心里一动,拦下他,“你……” “这猪肉卖吗?我想要副肋排。”主要是新鲜。 林煜看他一眼:“我现在拆开卖影响整猪价格。” 拆开来卖确实没有整猪贵,沈锦清扼腕叹息,又听林煜声线没什么起伏地补充道,“不过我今天猎这头猪是要卖给同村朱屠户的,你现在跟我一去下山去,或许可以让他优先留给你。” 沈锦清“芜湖”一声,对林煜道:“林大哥,你真是大大的好人。”沈锦清其人,有肉就是哥。 他突然活泼起来,林煜的目光似乎也下意识跟着浅淡的柔和了一下,但他本就是寡言之人,因此也没再说什么,只是拖着野猪在前面开路,以防沈锦清不熟悉山林出现什么意外。 第4章 林煜显然是盯上这头野猪很久了,沈锦清跟着他走到山脚,一眼就看到他绑在山下的拖橇了。 沈锦清见林煜准备把野猪抬到拖橇上,忙把篮子放下,想上手帮忙。 林煜看了一眼穿着藏蓝布衣,长身玉立、白白净净的沈锦清,又看了眼背部皮开肉绽的野猪。 场面有点血腥,林煜拒绝了他的帮忙。自己憋了股劲,两手一提就把野猪扔到拖橇上了。 真的是力大无穷… 沈锦清早在刚刚看了一路他单手拖野猪就想这么评价了。 朱屠户家不住村尾,离后山有一段距离,林煜拖着拖橇过去还需要一段时间,沈锦清什么忙都帮不上有点儿过意不去,就在后面帮他推车。 路过的人都被这头野猪惊呆了,转眼又看见跟在林煜屁股后面推车沈锦清,更呆了。 虽然林煜打了猎物经常走这条路送去给朱屠户,但像今天这头半人高的野猪还是极为少见。林煜上过战场煞气重,村里少有人与他来往,但是今天他后头居然跟着个小哥儿,那真是让人惊奇了。 “清哥儿?你这是……”不会真因为林煜救了他两人要结亲了吧。 几个聚堆闲聊的婆姨和一些没事干的懒汉都是窃窃私语。 说到底,沈锦清毕竟是秀才弟弟,就算是个傻子也有不少人动了心思想同他结亲,就是他整天整日的不出门,村里人很少见到他。 而且今天可是听同村的李婶说了,这清哥儿好像是不傻了。 要真的是这样,这林煜可不就赚大了?煞星还有这福气呢? “噢,是林婶婆啊,我在后山正好碰上了林猎户,他答应让朱屠户给我留副肋排呢。” 沈锦清认出她是村里爱和李婶娘她们碎嘴的婆姨之一,听他哥说,人也有点儿刻薄,让他离远点呢。 说起来,林婶婆的丈夫也姓林,小坎河村不是同姓村,但几乎同姓的人家都沾点儿亲故。 她丈夫和林煜养父是堂兄弟,这个林婶婆却没半点儿和林煜打招呼的意思。 “这样啊,那你快去,我也准备去买点肉呢。”林婶婆眼珠子一转,心思活络起来,“就是家里的懒媳妇不做饭,我给拖住了脚。” 她有个孙子正值适婚年岁,这清哥儿说话条理清晰,看着是不傻了,正合适她家宝贝孙子。 就是清哥儿过了今年得一十有九了,年纪大了点儿。 不过,那可是秀才弟弟! “成,”沈锦清说话速度加快了点,“那林婶婆我就先走了哈。” 沈锦清看她眼珠子滴遛转,看看猪肉又看看自己,不像是憋着什么好主意的样子,说不定是想打这猪肉的主意,还是快点跑的好。 这么想着他赶紧冲前面的林煜喊,“林大哥,你累吗?不累的话我们赶紧走吧,别让朱屠户久等。” 林煜看出他是不想和林婶婆多待,“成,我们快些走。” 其实沈锦清真的是误会人家了,林婶婆只是打了他本人的主意,虽然眼馋,却不舍得跟去多花块买肉的钱,这才没有选择跟过去。 朱屠户要做村里人的生意,住的不算偏僻,林煜和沈锦清拖着野猪很快就到了。 不过,沈锦清倒是在朱屠户这里见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是沈白! 沈锦清当机立断,甩了个无形的水鞭出去,就想绞断沈白的脖子。 异能和他早已融为一体,他可以确保化出的水鞭只有他能看见,用它杀人于无形简直易如反掌。 没有证据,人突然暴毙,大可以假托鬼神之词,任谁也不会怀疑到他身上,毕竟他两天前都还只是个傻子,能知道什么事呢? 可惜,失败了。 他的水鞭在勒紧他脖子的顷刻间,破碎消散了。 这个沈白,绝对有古怪! 第4章 与此同时,站在肉摊前的沈白,脑海中显示出一排大大的警告字体。 【警告!警告!宿主受到严重生命威胁!!!】 尖锐的声音在沈白脑中炸响。 【警告!!!无法探明危险源!】 沈白脸色一下就白了,他狠狠盯着沈锦清,绝对是他! 沈锦清一出现,他就敏锐的察觉了他的不对劲。 与此同时,他的系统010也说:【沈锦清和林煜一出现就受到这么严重的威胁,绝对是他们!】 010的声音带着一股非人机械独有的冰冷诡异的感觉,言语间似乎有电流划过。 沈白背脊冷汗直冒,面上却还是笑着问沈锦清,“堂弟也来买肉啊?” 他早就从系统口中得知沈锦清不傻了,因此心生警惕,专门在这儿等着他,却没想到这傻子能给他带来这么大的威胁感。 只一个照面,两人眼中都是敌意重重。 他对自己不傻了的事情毫不惊讶。 沈锦清意味深长,“是啊,想来买副肋排,这么巧这就碰上了。” 沈白眼神划过旁边正拖野猪和朱屠户交接的林煜,“你和林煜……?” 开口就问他和林煜? 沈锦清敏锐地察觉到沈白的紧张,“是啊,你不觉得我们很有缘份吗?” 到底是为什么,这么紧张他和林煜有交集呢? 沈白干笑一声,却把话题转移了,“我也想买副肋排呢。” 沈白这么说着就看向了朱屠户,和朱屠户对视的一瞬间,他的眼珠波动了一下。 朱屠户愣了一下,感觉一瞬间被什么迷了眼睛。但最后还是说,“林小子已经和我说过了,这副肋排要优先留给清哥儿的。” 沈白笑容凝固了。 【你现在是在犯什么蠢?!】 【他们是原书主角,他们两凑在一起的气运不是现在的你能比得过的。】 【这几年,你用金手指过得太安逸了】 【我早就警告过你,要赶紧把主角受的气运夺过来】 沈白咬牙暗恨 :“你以为我不想吗!” “我已经不止一次下死手了,只是每次主角攻都会出来碍事!” “他浑身蛮力,我又不可能弄得死他!”只能散播谣言让村里人疏远他。 【既然杀不掉,那你就把主角攻抢过来!】010的声音有些急促了。 【你必须加快动手了】 【经过重新对比推算,沈锦清身上好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现在的气运甚至远远盖过了主角攻。】 【杀死主角这条路现在已经行不通,但他们两个是命定之人,只要你把其中一个抢占过来,他们双方的气运一定大减,那时就是你下手的好时机。】 【不要再犯蠢。】 沈白眯了眯眼,眼底阴毒的光一闪而过。 他转而向旁边木纳不语的林煜搭话,“林大哥,这肋排不可以先卖给我吗?” “我家中人多,而且祖父就好肋排这一口,”他顿了顿又看向沈锦清,“相信清哥儿也很愿意孝顺祖父。” 沈锦清听他道德绑架? 呵呵了,杀不掉可以,抢他肉不可以。要知道,在末世,食物等同性命,何况沈白还要在一个经历了末世的厨子身上虎口夺食? “没可能,不让,不给。”沈锦清脸色都变了,不再和他虚与委蛇,“你忘了我们和你们大房一家断亲了吗?” “那是你祖父,不是我祖父,要孝顺自己去。” “看你叫堂弟叫那么响,好心叫一声堂哥不让你尴尬,你登鼻子上脸,我脑子没问题了你不知道吗?” 沈锦清一串说完,林煜也接话,“那是他的肋排。” 沈白脸色不好看,不愧是原书主角,都一个鼻子出气的。 朱屠户为了缓解尴尬,只得出声解围,“一副肋排而已,白哥儿你实在想要下午来也有。” 奈何他是个实诚人,情商只到这了。 沈锦清听见他跟自己说,“清哥儿,你要是想要肋排,就拿我摊上这副吧。” “屠场早上刚送过来的也新鲜,专门劁养过的没野猪这样腥骚,野猪卖的贵只是许多人想吃个野味。” “你要是不求这个,直接买了这肋排就是,这野猪还得刨宰,费时间不说血腥气还重,场面不适合你一个哥儿看。” 朱屠户或许没多想,但屠宰场的早上才来过,想也知道不会一天跑两趟,沈锦清把摊上仅剩的那副肋排买走了,下午沈白过来买的不就是骚气重的野猪肋排了么? 他说的都是真心话,这野猪从林煜那儿拆开卖给他是要贱价了的,野但猪虽然腥臊却也难得,他有路子,拆开来卖给那些好这口的大户反而更有得赚,沈锦清要,拿摊上这幅正好,但这会儿沈白要是买,就确实得当个怨种了。 沈锦清憋着笑,“那麻烦朱屠户了,我就要这副肋排。” 一整副肋排能赚不少钱,朱屠户也高兴,麻溜的用草绳把肋排串好了,还搭了一小块肉,一起递给沈锦清。 他俩拉扯了一番,沈锦清推辞不过,笑着收下了。 第5章 沈锦清拿了肋排,眉眼弯弯地向林煜道谢,“这回托了林大哥的福。” 不然可能拿不到这副新鲜肋排。 林煜盯着他那双笑眼,薄唇微抿,面上却还是严肃道,“一副肋排而已。”哪有什么谢不谢的。 “林大哥,今晚家中设宴,特意答谢我溺水昏迷这段日子大家对我的照顾,你一定要来。”沈锦清恳切的望着他。 林煜本是沈锦清的救命恩人,沈锦清出于这个原因邀请林煜,他不可能不去。 毕竟没有宴席主人公不到场的道理。 沈锦清看他答应,转头又邀朱屠户,朱屠爽朗,当即答应了。 沈锦清这才满足,笑着说:“那林大哥,今晚记得来。” 他说这记“记得来”尾音拖得长,似对谁恋恋不舍的耳语,林煜被砸得愣在原地。 脑海里莫名浮现出沈锦清还是个小傻子时,他第一次见到沈锦清,他回眸看他的那个眼神。 沈白看着他们的互动,自觉没脸,却还是要笑着要跟沈锦清道别。 沈锦清压根没鸟他,转身就走了。 沈白脸上有一丝皲裂,但林煜还在这里,他的面具依旧完美。 他不喜欢林煜这样戾气深重又五大三粗的糙汉子,但是为了维护完美的形象、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这只是一点小小的代价而已。 何乐而不为? 不过林煜来这里,只是为了送野猪以及跟朱屠户确定下次要打的猎物数量,压根没空理他。 何况他不受村里人待见,本身又少言寡语、独来独往,系统商城里兑换的金手指又对主角无效,沈白注定只能热脸贴冷屁股。 沈锦清提着篮子和一整副肋排回去,马不停蹄的就想给他哥准备午饭。 沈锦华在镇上的书塾领了正职做教书先生,每五日休沐一天,不过这一天沈锦华也不会闲着,他会义务到村塾授课,给村子里那些孩子做开蒙老师。 沈锦华心胸阔达,总不想着自己,他抱负远,心里装着的不只村里的幼童,不只镇上的孩童,更不只有孩童。 但他天资聪颖、行事圆滑,却偏命不着时。 纵使天纵奇才、心性过人,也难有出头路。 幼时被大房欺压,不配轮到他读书,分家之后,家中贫寒,又无钱读书,后来总算靠着父亲有限的教导和过人的天资,硬是考上秀才,仿佛终于要踏上这青云路了。 他踌躇满志整整三年终于等到秋闱,父母却在此时猝然离世,突闻哀讯,沈锦华心受重创,麻衣加身,犹如困兽。 他要守孝期三年。 沉寂的这三年又三年,这世界上仿佛只留下智若小儿的幼弟和他自己。 他无法割舍下仅存于世的血亲。 孝期过了之后,他竟再也不肯往上考了。 沈锦华十四岁中的秀才,穷乡僻壤里的十四岁秀才! 人人都来劝须得他往上走,他非不肯,守着他的傻弟弟不肯撒手。 弟弟是个傻的,哥哥也是个傻的。 两兄弟,傻一窝! 不过这种流言多是当着沈锦清的面讲的,毕竟他哥是秀才,人可能还要忌惮两分,可他就不一样了,他是个傻子。 傻子知道什么呢?不管承受了多少恶意也是有口难言。 这样的事情多了,沈锦清前世就算再傻也知道绕路走了。这才有前边林婶婆之流觉得他大门不出的事情来。 但是人的本性本就是难以更改的,沈锦华就算不愿再去爬这青云梯了,也还惦记着这村里的孩童、惦记着诸如此类更多的人。 按理说他们家有沈锦华秀才之名旁身,也没地税田租的烦扰,甚至还因为秀才有三十亩地的免税,村里不少富户都想把地挂靠在沈锦华名下,就是每年凭着这份“挂靠费”,他们也能生活无忧。 沈锦华甚至还在镇上当教书先生,每月能拿到的束修、节礼、膳食补贴也不少。 但他每每都要从中拿出许多,去补贴一些贫寒学生或贫苦人家。经常是一年到头,兄弟俩也是过得紧巴巴的,处于一种刚好够花,再多没有的状态。 但是,沈锦华真的从来都是亏待了自己也不会亏待沈锦清。 沈锦清想,他得对他大哥好。 扯远了。沈锦清拉回思绪,把目光放在砧板上的肉上面,拿了把宽口菜刀“得得得”把肉切成碎末,又从橱柜里取了只烟青色敞口碗把肉沫拨入碗中腌起来,打算做个酿蘑菇。 沈锦清切了把葱段丢进去,然后依次往里面倒入半勺黄酒、两勺酱油,他敲了颗鸡蛋、又倒了半勺清油和适量淀粉进去,最后撒上精盐和着肉馅搅拌均匀。 乘着这会儿腌肉的功夫,他从那篮子鲜菇里尽量挑选出圆口收伞的香菇、口蘑之类,用清水先清洗一遍,又从水缸里接了盆水,用盐把蘑菇泡着。 这些蘑菇还要泡几分钟,那副肋排还被他搁在案板上,他洗净双手,取了两根排骨下来剁小块,泡出血水,洗净沥干之后同样用葱姜盐油之类腌制起来。 然后把昨晚提前浸泡好的糯米拿出来,沥干水分,倒进木蒸笼里。 他往里舀了两勺酱油,家里备有猪油,但这个时候猪油是稀罕物,他想了想,没多放,浅浅挖了一勺丢进去抓拌均匀,就把陶罐盖上放回原位。 拌匀了的糯米,泛着一股脂香,沈锦清忍了忍,虽然理智告诉自己这糯米还没熟,但还是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他强迫自己移开目光,腌排骨要用的时间长,这一屉糯米还不能蒸。 为了节省时间,他回过头把刚刚泡着的蘑菇捞出来再冲了一遍,去蒂之后刻十字花刀,把腌制好的肉馅填进去压平塞满,取下来的伞蒂也没浪费,剁碎了准备放糯米饭里,丰富口感。 做了这么久准备工作终于可以起锅热油,他把菌菇填满肉馅的那一面煎至定型,又调了个勾芡汁,再翻面煎,等到另一面煎得差不多的时候,倒入料汁大火煮开。 这批山里捡的蘑菇新鲜个大,一个个圆滚滚的,那些浓稠鲜香的料汁在里边滚着,醇厚的咸香味就这么扑面而来。 眼看着差不多的时候,沈锦清盖上盖子焖煮片刻,最后再收汁就大功告成。 不过他没急着拿出来,而是继续把它放锅里温着,这时候排骨腌制的差不多了,可以着手做糯米饭。 沈锦清在木蒸笼里铺了一层糯米,然后把腌制好的排骨都滚上一圈,让它们都沾上糯米摆好后,把剩下的糯米和鲜菇丁混在一起都压在上面,放上灶台隔盖蒸煮。 这个时候等饭蒸熟就可以了。 沈锦清做完这一切,总算空闲了。 第5章 早上的小米粥还剩下一点,他实在是饿了,等不及糯米饭熟,就着小米粥,一口一个酿蘑菇吃了起来,鲜肉醇厚的口感和菌类清爽的感觉交织,咸香味顿时在口腔中炸开来。 好吃,沈锦清眯了眯眼睛,又挪了口清甜的小米粥解腻,像只幸福的猫儿。 他快速吃完,又把落灰的提盒拿出来洗干净,把剩下的酿蘑菇全都装进去,等到糯米饭熟透,乘着热气给他哥舀了满满一大盆,还往里面添了多多的排骨。 最后简单拌个青菜,装盒,就可以出发给他大哥送饭了。 去镇上路有些远,必须得坐牛车去,村里有牛车的人家不多,而且对一般的农户人家来说,牛是很宝贵的,也就村长和那天送沈锦清就医的张叔家舍得让牛经常往镇上去。 村长的孙子在镇上念书,通常都是早上赶牛车,张叔就做中午的生意,拉村里人到镇上去,赚点辛苦钱。 沈锦清到的时候牛车上已经有很多人了,这时候的牛车简陋,只用麻绳把板车拴住,沈锦清挤上牛车的时候,底下的板子嘎吱作响。 之前遇到的李婶娘也在,“哟,清哥儿啊?真是给沈秀才送饭去吶?” 李婶娘身形有些圆润,和几个结伴一起赶集的婶婶挤在一起,在暮秋的时候看着倒是有些暖和。 沈锦清知道她性格不算太坏,就是爱碎嘴八卦。 此刻也好声好气的回她:“是啊,顺道也能去镇上采买不是?” 沈锦清一说这个她就来劲:“哟正好!婶子可是打听好了,府衙旁边儿有家肉档新开张!便宜着呢!” 虽然是便宜,但肉是有限的,先到先得,和李婶娘结伴的几个婶子、叔哥儿都是冲着这肉来的,现在猛扯李婶娘衣角都没能让她住口。 沈锦清看着她们的小动作但笑不语。 牛车上其他人见状也忍不住调笑,怎么有便宜占还瞒着同村人呢? 沈锦清旁边坐着的是一个已婚的中年哥儿,沈锦清叫他林阿叔,说起来,他还是林煜的小堂叔。 林阿叔和张叔是两口子,他人比较安静腼腆,今天是特地跟着出来赶集。本来他见这么多人在还有些紧张,见此情景也忍不住放松下来。 沈锦清跟他打招呼:“林阿叔也来赶集吗?” 第6章 林阿叔说话也温声细语的:“是啊,机会难得嘛。” 通常来说这时候村子里,无论是男人、女人还是哥儿,都是要下地帮忙干活的。 不过张叔家的地不算多,加上有牛帮忙,张叔心疼人就不让林阿叔下地。但林阿叔闲不住,想补贴点家用,就帮着在沈锦华那两亩地种点儿蔬菜之类的,说起来沈锦清还算他半个雇主。 但是沈锦清之前是小孩儿心性,林阿叔温柔,沈锦清就爱和他待在一起,粘着人,林阿叔也疼他,拿他当自己半个孩子看待。 “阿清啊,阿叔听说你病了一场,身体大好了是么?” 沈锦清知道他想问什么,弯着眼睛说:“是呀,都变好了,不傻了。” 他听沈锦清亲自说自己不傻的事情,一方面为他高兴,一方面又忍不住忧愁,沈锦清马上就要十九岁了,离第一次发情热也不远了。 林阿叔自己就是个哥儿,最知道那滋味儿不好受,根本就不是一个人能挨过去的,而且哥儿等到了十九岁还不成亲是要挨重税罚款的,说不定连沈锦华的仕途都得受到影响。 自己不想考,和不被朝廷允许考那是两码事! 天可怜见的,这两兄弟可怎么办哟。 林阿叔想到这里,忍不住疼惜的握住沈锦清的手问,“阿清啊,你也十八岁了,虽然以前懵懵懂懂的,但是可有喜欢的人啊?” 沈锦清没想到林阿叔也问他这个,“要考虑这些还太早了。” 怎么就还早呢! 大虞风气开放些,林阿叔也是真的有点着急了,“我听说那个林……” 沈锦清没让林阿叔说完:“阿叔,我不喜欢他。” 这回轮到林阿叔急眼了,怎么会沈锦华不知道,他可是知道,沈锦清还是个小傻子有极少数时候会跑到自家田埂抛石子儿,这时候他就只爱跟林煜玩。 虽然这两个怎么看都不搭调,两个人,一个傻子、一个木头,也没话讲,但是…… 这里毕竟人多,林阿叔也不好多说,只能等下次好好和他说道说道发情热这件事,他家中只有兄长,之前又是个小孩儿,肯定不知道这些事儿。 这话题匆匆结束,牛车摇摇晃晃的总算到了镇上。 等人差不多散干净之后,沈锦清林阿叔说了邀人到家中吃饭这件事。 这正好合了林阿叔的意,他爽快答应了。 沈锦清这会儿直接去给沈锦华送饭,下午置办完要买的东西,最迟酉时再回到这里集合就行。 镇上只有一家书塾,路很好找,就是沈锦清以前几乎都不出门,何况是到镇上? 门房不认得他,只好叫沈锦华出来认人,沈锦清只好站在书塾灰白的院墙下等。 精心准备的惊喜就这么幻灭了。 但是沈锦华出来看见自家弟弟居然真的在门口等着,还是大受感动。 沈锦华带着他去先生们休息的地方,经过这一回门房也算认得他了。 这会儿原本就是午饭时间,学生们散学了,先生们都在吃中饭,沈锦清也不算打扰。 沈锦华打开食盒,见是一盘浓油赤酱的滚圆酿蘑菇还有一碟清脆爽口的拌青菜,端出来就着那满满一大盆糯米排骨饭,用一种看自家小白菜的感动眼神一口蘑菇、一口青菜。 在沈锦清来之前,沈锦华其实就领了饭食回来了,正跟自己相熟的其他几个先生聚在一起吃饭呢。 这会儿沈锦清送饭来,可苦了他们这几个先生。 平心而论,今日的饭食真心不差。一道煎豆腐、一个炒萝卜丝,甚至还有满满一勺水煮白肉,别说那些农户,就算是住在这镇上的,又有几个能舍得一餐吃这么多肉? 可是沈锦清做的这几道菜实在是招人,蘑菇特有的气味混合着肉香强势地扑鼻而来,再偷偷瞄一眼那盆满的冒尖的排骨糯米饭,糯米颗颗圆润、粒粒分明,赤色的排骨上缀着嫩绿的葱花,在座的都忍不住偷摸咽了下口水。 沈锦华不是看不出来他这些同僚们的嘴馋,可是,这是他弟弟第一次给他送饭诶…… 最后还是沈锦清看不下去,做主一人给分了一小碗糯米饭,他估摸着他哥自己一个人也是吃不完这么多饭的。 这些先生们大受感动,吃得泪眼汪汪、嘴不能停。 沈锦华之前的那份餐食也不能浪费,沈锦清把那三道菜都装进食盒里。 拿回去做道回锅肉也好。 沈锦清陪沈锦华聊了会儿天,知道沈锦清是要顺便到镇上采买东西之后把自己身上所有的钱都掏给他了,嚷嚷着以后就要让沈锦清掌管家里的财政大权。 沈锦清无奈扶额,昨天沈锦清说以后想他来做饭之后,沈锦华就已经给了他很多“买菜钱”了,要是把钱全给了他,那是真要穷得叮当响。 这会儿是真看不出来沈锦华到底智慧在哪儿了。 沈锦清不要他那几十文钱。 …… 沈锦清从书塾出来已经是半个时辰后了,他们这些先生午休也就一个多时辰,虽然沈锦华肯定不介意,但沈锦清不好多打扰他哥休息。 不过他来时观察过这书塾周围,车水马龙、四通八达,人流肯定旺,他回到这里的心里打定主意想开个小餐馆,这看着就很合适。 不过说这些还早。 他还是得先去探听一下花椒的价格,顺便买些大料烤肋排。这时候花椒、桂皮这些还是被当做香料来用,几乎没听说过谁拿来当调料,那太过奢侈了。 要买桂皮花椒这些只能到医馆去才有可能找到,这镇上的医馆一共有三家,沈锦清也不确定能找到几种,于是打算三家都跑一趟,顺便打听哪家花椒价更高。 南市那家医馆最靠近书塾,价格中规中矩,东市那家最便宜,可惜东西质量差好些都发潮生霉了,还是西市这家最好,东西贵,但质量最好。 而且这也意味着,沈锦清的花椒可以在西市这里卖出个好价。 西市这家医馆叫留春堂,店面开得很大,掌柜的是个留着山羊胡的瘦老头,看着有点儿精明傲慢。 不过这傲慢也不奇怪,据说这留春堂在州府有人,在整个淮县都不只这一家。 沈锦清或许幸运在小坎河村过得比别人好那么一点儿,但在掌柜这里他和那些从乡下来的村民真的没什么区别。 不过这没什么,打开门做生意,求医求药的什么人都有,掌柜的对谁都一个态度。 不冷也不热。 “这位小哥儿,看病还是抓药?”掌柜的摸了把山羊胡。 “想买点香料。” 这会儿,掌柜的终于有点惊讶了,除了镇上那些富户倒是少见还有别人来买香料,而且还是个衣着朴素的小哥儿。 “这东西没什么稀罕的,山野里掘出来的土东西,要只是为了满足好奇心,就别买了,没得糟践银钱。”掌柜的这是把他当追风慕荣的不经事小哥儿了。 “不是,我要这香料有大用途,家中人都知道的。” 掌柜略放下心,看这小哥儿出身就算是自作主张来的,想来也不会有多少银钱。 “你随我来,”掌柜的领着他到百眼柜前,“自己看要哪种。” 沈锦清见掌柜的连麝香、龙涎香这些名贵都堆在在他面前了,知道他还当自己是来“长见识”来了的。 他略看了会儿,跟掌柜说:“桂皮、丁香、小茴香各来一两。” 掌柜的这才信了他是真的要买,戥子给他称。 沈锦清装若不经意的问:“这花椒是多少钱一两啊。” 掌柜的开始没多想,“一样,都是三百五十文。” “你这家伙,怎的别的不问独独问这干花椒?” “嘿,”沈锦清故意引他问的“实不相瞒掌柜的,我家就是做干花椒的,原本有专门的路子,销往镇上。” “就是吧,最近和人闹掰了,家里还留着一批不知道怎么办呢,家里人着急,我就想自己来镇上找门路。” “这花椒300文一两,你们这儿收不收啊?” 他故作坦诚,掌柜的也没怀疑,毕竟到村里收花椒再批量卖到镇上的也不少。 “三百文收不了,别人到你们村子里收最多就给一百文吧?那不过你们家要真是有的话,二百八十文倒是可以,比你家以前有的赚了。”在商言商,但他又说,“以后学聪明点儿,有这些金贵东西就藏着点,直接到镇上卖,别又给人骗了。” “是是,我这小孩儿不懂这些。” 老头傲娇的哼了声。 “我看你倒胆大的很,一个小哥儿也敢自己个儿跑来跟人做生意”掌柜的把他买的那点儿香料打包好丢给他,“拿好你的香料。” “好嘞,”沈锦清笑笑,“敢问掌柜的贵姓啊?下次还有的麻烦您呢。” “敝姓刘。” “好嘞,刘掌柜,下次我带着花椒来,保管品质好。” 刘掌柜又哼哼了一声。 第7章 第6章 买香料拢共花了一贯钱。 沈锦清知道这香料贵,但是也依旧肉疼,要知道沈锦华一个月的月俸也才三贯钱。 不过幸好,一两花椒三百五十文,一下就可以凑齐开餐馆要的租金。 沈锦清只有一个人,提不了多少东西,于是只买了半斤红糖、半斤白面还有烤肋排要用到的篦子。回到约定地点的时候还没到酉时,请人吃饭不能耽搁,沈锦清着急回去,就在镇上另外租了一辆牛车送他回小坎河村。 他原本还想邀请村长一家,不过傍晚村长要来书塾接孙子回家,沈锦华同路,可以顺便邀请村长。 沈锦清回到村里时刚好申时过半,在镇上耽搁的时间有点久了,他得抓紧做饭。 不过烤肋排需要用到蒜苗,家里没有,他就到敲了隔壁沈二娘家门,打算问问有没有。 沈二娘家是专门把村里这些种的、养的东西捎到镇上卖的,一般来说家里都会储存很多蔬菜蛋禽之类,上次沈锦华那一篮子鸡蛋就是从沈二娘家买的。 家里常年做生意,沈二娘听见有人敲门也不奇怪,打开门见居然是沈锦清倒实在是有些意外了,邻里邻居的她当然认得沈锦清,只不过之前沈锦清之前畏畏缩缩的都不肯见人,现在她才对他独自一人来敲门感到惊奇。 “怎么了这是,清哥儿今天怎么来了?快进来。”因为常年跟人打交道的缘故,沈二娘人很活络。 “打扰沈二娘了,今日家中请客,做菜要用到蒜苗,但家里没有了想找婶子买一点,”他顿了一下又想起什么似的,“还有黄瓜也要几根。” 沈二娘看他似乎真的不傻了暗暗惊奇,但面上却不显:“这好说,婶子家别的不多,就这些东西多。” 沈二娘给沈锦清拿了一大把蒜苗并几根黄瓜。 大家都是邻居,沈二娘又是个爽快人,沈锦清付给她十文钱,顺势提出让她一家人到自己家吃饭。 “这怎么好,你有客人在,我们不好去打扰。” “请的都是本村人,婶子对我多有照顾,我这次请客就是为了答谢大家以前的关照,婶子务必要来。” 两个人又推辞了几番,沈二娘这才笑着答应:“那感情好,婶子正好也不想生火做饭,就去你家蹭一顿才好。” 她又说:“清哥儿刚从镇上回来吧?你一个人忙不过来,婶子蹭你的饭也不好意思,就去给你打下手吧。” 这回轮到沈锦清推辞了。 沈二娘比沈锦清吃多几十年盐,说话老道,沈锦清自然也推辞不过。 …… 婶二娘到了沈锦清家厨房的时候才知道什么叫震惊,整整一副肋排立在案板上,笼子里还有只肥美的野山鸡。 沈二娘咽了口口水:“过年也没见谁家吃这么豪华。” 沈锦清只是笑笑不说话。 沈二娘虽然震惊但也没再多说什么,只当沈锦华是真的疼孩子。 沈锦清把早上采摘的花椒还有桂皮、丁香、小茴香这些简单炒制后倒进碾槽碾碎,分成两碗放在一旁备用,然后把肋排两面清洗干净,沿着肋间软肉改刀,然后拿签子“戳戳戳”给肉扎孔,方便腌制。 沈二娘就在旁边帮着杀鸡拔毛,顺便看着他的疯□□作。 沈锦清做菜的时候通常都干的很忘我,又开始在一旁“啪啪啪”拍姜拍蒜、“得得得”切葱切蒜苗。 做完这些后,他把这些东西都一股脑丢进肋排凹弯的那一面,又倒进油、盐和酱油,两面涂抹均匀,重点关注肋间刀缝里,直到把整副肋排涂成褐红色。 烤肋排要搭炉子,他用家外边堆放着的土砖头在院子里搭了一个长方形的,然后在里边用木柴烧着,等火小了之后架篦子。 这时候,婶二娘已经在剥着板栗壳儿了,她挺佩服沈锦清的,一个哥儿这么能捣鼓。 这么想着,又见沈锦清回去捣鼓他的肋排了。 他怕等下肋排太大烤不熟,先放大蒸笼里蒸着,自己先去把卷饼烙出来,又把新鲜黄瓜切丝。 而沈二娘这会儿已经在煨着鸡汤了,见过这么大一扇肋排之后她已经对白面反应平平了。 白面而已,谁家还没有? 差不多蒸了一炷香时间,沈锦清给搭好的烤炉子添了些柴火,明火过后把肋排取出来放在篦子上烤,他边给肋排刷油边和沈二娘搭话: “婶子今天帮大忙了,等下一定要多吃一点儿,叫苗哥儿和刘大哥也多吃点儿。” 沈锦清说的苗哥儿和刘大哥是沈二娘的儿子,沈二娘是专程过来给沈锦清帮忙的,怕自家这两个呆在别人家不自在,就先让人呆在家里等会儿再过来,反正就在隔壁。 “那感情好。”沈二娘爽朗道。 正说着,竟有人敲门,沈锦清连忙跑过去打开门闩。 他跑的急,打开门那一瞬间,差点儿迎面撞上林煜的胸膛。 “怎么来的这样早” 这会儿刚过酉时,平常人家才开始做饭。 林煜:“左右无事,我在家中呆的无聊,想来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帮得上忙的。” “快进来。”沈锦清焦心他的肋排,动作自然的扯着人的衣袍,让人进来。 林煜神色间似乎也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倒是给沈二娘惊了一下,这俩小子什么时候这么熟的。 但她的脑子有一部分还停留在,沈锦清等同六岁小孩的观念上,也没往哥儿男子拉拉扯扯那方面想。 林煜很听话的被他扯到烤炉边上,沈锦清坐在那里烤着肋排,他就在旁边蹲着看。 时不时给沈锦清递个油碗和刚刚碾碎的那碗烧烤料。 沈锦清最后大刀阔斧的把烧烤料均匀铺到肋排上时,才猛然惊觉,埋怨他:“你怎么在这儿蹲着?怪我,你搬个矮凳来坐也好啊。” 林煜想说他在这里蹲着挺好的,沈锦华却在这个时候回来了。 刚刚林煜来了之后,沈锦清就没再把门关上,此刻沈锦华正笑着把村长迎进门来,村长后边儿还跟着他的孙子和孙哥儿。 沈锦华是村里唯一的秀才,又是村长孙子的先生,村长很看重他,俩人聊得热火朝天的,暂时是无暇顾及他人。 沈锦华引着村长入厅,沈锦清就轻轻推着林煜的后背示意他也进去。 他边推着边对沈二娘喊:“婶子也快去喊苗哥儿和刘大哥过来吧,该开饭啦。” 林煜一看就是不会做人情事故的人,沈锦清拉着人先后给村长打了招呼。 沈锦清和村长聊了两句,林阿叔带着张叔也来了,气氛一时之间分外和谐。 等到沈二娘带着她的苗哥儿和刘大哥落座后,沈锦清忙回到院子里把火熄灭,刚刚他撒粉料时肋排就已经烤熟了,耽搁了这么一下,这会儿果然有些焦了。 但还要待客,沈锦清没时间为他的肋排忧伤,他到厨房里把锅里煨着的鸡汤还有中午温着的糯米排骨饭端上桌。 然后把从私塾带回来的那碗白肉再切薄,又斜刀将蒜苗切段,先前说是要做回锅肉,但其实条件有限只快速做了个蒜苗炒肉上桌。 沈锦华要在桌上陪客,最后还是林煜帮他把肋排和卷饼、黄瓜丝端上桌的。 那整副肋排被端上桌时所有人都被惊了一下,苗哥儿更是感觉到好像整个桌子都被沉的晃了下。 这肋排横卧桌前,被香辛料厚厚覆盖的表面滋滋冒油,色泽惊艳,焦香四溢,独属于香料霸道的气味引得众人口水直流。 沈锦华最后落座,笑着打破众人的震惊,“大家别关顾着看这副肋排,我这是瞎捣鼓的,沈二娘帮忙炖的鸡汤才真该尝尝。” “这鸡还是从林大哥那儿买的,山上野生疯跑的,肉质紧实着呢。” “我在院子里烤肋排时,都能闻到厨房里飘出来的香。” “哪里,都是家常手艺,大家吃得惯才好。” 沈二娘做饭自有她的一套,鸡汤炖的色泽金黄、鲜香味美。野栗粉糯香甜、鸡肉软烂不失劲道,还添了几朵香菇增加风味,一口热汤下去满是熨帖,沈锦清喝了赞不绝口。 大家也都忙叹道:“好喝!” 鸡汤鲜美,配上香酥脱骨的肋排简直是人间美味。 那肋排鲜嫩多汁,一扯就能脱骨脱肉,一开始大家还吃不太惯花椒的味道,但当花椒那种椒麻的口感在味蕾炸开,再配上烤肉那种焦香酥脆的感觉,大家都是一口接一口,简直停不下来。 等到吃肉吃得有些腻味的时候,还可以配着黄瓜卷饼,卷巴卷巴一起吃喽,解腻! 当然,不想吃卷饼也可以一口青蔬、一口肉,再搭配糯米饭吃,也是美味。 村长爱喝酒,他随身带着一壶,正和沈锦华喝得开心,张叔和林煜也在席间作陪,倒是刘大哥不会喝酒。 酒过三巡,村长忽然大着舌头对沈锦华说,“清哥儿……这回不傻了,是、是好事……” 第8章 “但这……这、马上十九了,可有中意的夫婿人选啊?这、这过了十九岁再挑……再挑……可是要挨罚、挨罚的!” “锦清……有、有了个依靠之后,你也好再往上考。” 沈锦清脑子噼啪一声,终于想起还有这回事。怪不得今天林阿叔这么问他! 林阿叔最关心这件事,当即抬头望他。 村长家的淼哥儿和沈二娘家的苗哥儿过几年也到年纪了,因此也很关心这些事情,这会儿都齐齐望向沈锦清。 奇怪的是沈二娘家的刘大哥啜着茶,竟也撩眼偷偷望着沈锦清。 他和沈锦清虽是邻居,可之前沈锦清是个小傻子,整日脏兮兮的,行为举止也像个小孩,刘大哥没什么别的非分之想。 可今天,刘大哥吃着沈锦清煮的菜,想着他招呼客人、传菜备菜,事事周到、落落大方,而且…… 室内昏暗,沈锦清背着烛光,刘大哥坐在他对面,灯下看美人,那真是越看越美。 林煜就坐在他旁边,把众人的神态尽收眼底。 第7章 他不动声色的看了沈锦清一眼。 沈锦清被全场瞩目也是很无奈。 “这种事情急不得……” 林煜和沈锦华同时开口打破僵局,沈锦华面色不虞:“锦清身体刚好,不用勉强他,再者说这点儿罚税我交得起!” 他没提科考的事,但实打实的不高兴村长把沈锦清当成他的负累。 在座的两个哥儿都惊奇的看向沈锦华,林阿叔欲言又止,村长“碰”的一声放下了酒壶,只有村长家的小孙子,一直抓紧埋头吃饭。 这小豆丁…… “在考虑了、在考虑了,多谢大家关心,不过今天主要是为了好好答谢大家这么久以来的照顾,”他说着又看向林煜,“尤其是林大哥,救命之恩,没齿难忘,我敬林大哥一杯。” 沈锦清拉着林煜喝酒,又和林阿叔还有几个哥儿聊些无关紧要的,打着哈哈扯开话题。 林煜抿唇,回敬了他一杯:“见死不救非君子所为,你不用一直记挂在心上。” 沈锦清见此又给回了一杯。 林煜看他这样,不再敬酒了。 哥儿适龄不婚,先不说罚款重且影响家中士子的仕途,而且也影响村长政绩乃至影响整个村子的风评。沈锦华这么说村长当然不高兴,但沈锦清不能让村长对他哥心生嫌隙只能借喝酒推辞、活络气氛。 况且今天真的是为了感谢林煜他们,答谢宴目的是真,顺带着借这个名头和他们搞好邻里关系也是真的,这时候不好把气氛搞得太僵。 沈锦清喝酒喝得太急,有些许酒液溅湿了他的唇角,林煜见了细心的递给他一方干净的巾帕。 沈锦清挑眉看他一眼。 他似乎有些醉了,眼角眉梢都发红。 林煜握着帕子的手紧了一下。 刘大哥看着两人的互动眉头都拧了起来,似乎想说些什么。 “清哥儿……” 就在这时,沈锦华好像突然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他也喝醉了,突然就这么扑过来,拉着林煜就要喝酒还硬要刘大哥也跟着一起喝。 刘大哥酒量不好,但看在他的面子上也硬着头皮跟着饮了几杯。 林煜这会儿也彻底反应过来了,他的帕子给沈锦清用,似乎很不合适。 沈锦清看着他把帕子收回去的动作,伸出舌尖自己把唇角粘上的酒渍琼液舔掉了。 那截粉舌一闪而过,有种无言的暧昧静静蔓延开来。有心人看在眼里,而他本人却一无所知。 边上的苗哥儿啃着啃着排骨突然惊叹出声:“清哥儿,你做饭真的好好吃,我要是个小子,娶了你做夫郎的话一定会幸福死!” 沈锦华笑骂他:“说的什么胡话呢?” 旁边终于被放过了的刘大哥听了这话似有触动,但涨红着张脸还是不好意思和沈锦清搭话。 他弟弟苗哥儿倒是真的很爱吃沈锦清做的菜,一直在变着花样夸沈锦清手艺好。 村长家的淼哥儿性格则有那么几分严肃认真在,虽然他也爱吃但并不怎么接苗哥儿的话茬,只安安静静的吃饭,这期间只多看了沈锦华一眼,反而他弟弟王青,看起来很认同苗哥儿的话 。 他就是个小子,他可以娶清阿哥的! 但沈锦华是他夫子,这话他可不敢说出来。他话憋得辛苦,只得又啃了几口肋排肉。 他还只是个八岁小孩儿,淼哥儿强硬的制止了他胡吃海塞的行为。只给他舀了几口鸡汤在碗里就不许他再吃了。 王青更伤心了,他不能娶夫子的弟弟,他哥哥还不让他吃饭! 他从刚才到现在只吃了一张卷饼 、一小碗糯米饭、半根肋排还有这么一点点鸡汤! 他小孩儿心性,就算已经吃得肚子溜圆了,依旧觉得哥哥不给吃饭,自己很受委屈。 沈锦清看在眼里,揉了一把他的毛乎乎的头安慰他,又跟苗哥儿说:“我们就住隔壁,你要是真的喜欢,平时没事的时候可以来跟着我学做饭,自己学会了,就什么时候都能吃上了。” 苗哥儿高兴的要蹦起来:“真的吗?我明天就要来!” 王青听到这句什么时候都能吃上,也连忙举手:“我我我!我也要学,我明天不要去私塾上课了!” 刚才那茬刚揭过,张叔正陪着村长喝酒,总算把他给喝得高兴了,村长正上头呢突然听到这混小子来这么一句,一掌就拍到王青脑门上。 “出息了,敢当着我和你先生的面说这话!混小子,供你读书你还不高兴了!” 王青这会儿也知道说错话了,像只小鹌鹑似的把脑袋缩起来了。 大家见状都哈哈大笑起来。 王青在心底说他们坏。 沈锦清也笑着说,“你真的想学的话,休沐的日子可以来,我也教你。” 王青脸红起来,呜,还是清阿哥好。 村长和张叔还是继续喝酒,林阿叔在桌底下偷偷扯张叔的袖子,眼底里尽是数落,示意张叔别再喝了,不然有他好受。 大家又聊了一会儿,看了看时间,夜幕低垂,也差不多该散席了。 桌上菜还很多,尤其是那肋排,还剩下半架。但是也不用怕浪费,沈二娘丈夫还在镇上做工没回来,带份饭菜回去正好给他加餐,沈锦清让林煜也带点儿肋排回去,孝敬他养父。 林阿叔和张叔膝下无所出,家里就两个人,吃不了多少东西,所以打算空手回去,村长家倒是有一大家子人,剩下的就全孝敬给给村长了。 风卷残云般的扫清桌面上的东西后,大家也都差不多要回去了。 村长要回去,沈锦华就算是喝醉了也要出去送送,幸好村长和张叔也同样喝醉了,三个人大着舌头站在门口说话,互相之间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林煜提着饭菜也跟着在旁边点头,倒是看不出来醉没醉。 聊到了最后村长拉着张叔就要回家去,张叔被拉着走了两步:“回家、回家……嗯?不是,我媳妇呢?!!” 张叔回过头急急往院子里赶,林阿叔还坐在桌上正跟沈锦清说着话呢。 沈锦清刚才咂摸出了点儿酒滋味,后来就又跟着喝了一会儿,这时候其实已经醉得彻底了。 他听见林阿叔跟他说的什么,“发情热……马上……林……别不当回事……” 在说什么?听不懂。 沈锦清不懂,但是沈锦清点头。 林阿叔看他连连点头,终于可以放心了。 那边张叔又缠着他,他只好依着赶紧带人回去了。沈锦清慢吞吞跟在后面送客。 淼哥儿和王青兄弟俩拉着扯着终于把村长带回去了,沈锦华又和热络的沈二娘聊了会儿,沈二娘总算也带着苗哥儿和刘大哥回隔壁去了。 只剩下个从刚才开始就像木头一样在旁边杵着的林煜还在这儿。 他好对付。 沈锦华放松下来,蹲在地上对着成排走的蚂蚁大声说:“林兄!我知道你是个正直的人。” “你还记得我造访那天跟你说的话吗?我不在家的时候,麻烦帮我关照一下我弟弟。” “我、我肯定报答你!” “你长得这么凶,别人一定很怕你,这样就没人欺负我弟弟啦!嘿嘿。” 旁边站的林煜终于动了:“哦、哦,照顾他……我知道……” 他眼睛毫无焦距的忽然又对着沈锦清旁边那半扇门说:“以、以后别乱砸石子了,砸、砸到我,我不疼,砸到自己,你、你又要哭。” 沈锦清看着这两个人的迷惑行径,笑了,“哈……你、你们两个傻子,哈哈……”然后自己踏出门坎时候,左脚拌右脚差点摔倒了。 林煜扶了他一把,沈锦清把人家半只袖子都要扯掉了,不满的说:“你干嘛故意挡我的路?” 然后半拉半推着人说:“走、你走!你家在哪儿?回、回你家去!” 第9章 沈锦华听到自家弟弟的声音,连人都没看清就猛地站起来说:“对、对,走,我弟弟说的都对,你走。” 林煜也点点头说,“走、走,我回家去。” 说完走了两步又看沈锦清:“你怎么不跟我回家。” 沈锦清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沈锦华听见了而且生气了,猛地推他但没推动:“为什么跟你回家!这是我弟弟!我弟弟为什么要跟你回家!你走!你快走!” 林煜被凶懵了:“你、你不是让我照顾他吗?” 沈锦华龇牙凶他:“谁说了?谁说了!” 第8章 三个人最后不知道怎么回去的,反正沈锦清一觉醒来就躺在自己床上了。 沈锦华这时候也起来了,他把自己收拾得妥妥帖帖,又是一副好先生、好儿郎的模样,半点看不出昨晚对着蚂蚁大喊大叫的人是他。 今天他俩都起得早,沈锦华照例要去私塾授课,就由沈锦清负责今天的早饭。 昨天买了红糖和白面,正好可以做烫面红糖饼。 烫面糖饼做法简单,沈锦清熟练的揉好面团,然后把它放到案板上搓成长条,分成一个个小剂子,擀开,包入红糖馅。最后放入锅中烙至两面金黄即可。 沈锦清让沈锦华先吃,但沈锦华闲不住,沈锦清就让他帮忙把葱段切了,自己磕了几个鸡蛋搅成一碗蛋液,一半倒锅里炒熟炒碎,另一半留着等下蒸鸡蛋羹。 等沈锦华把小葱切好装碗里,沈锦清接过那一大碗,把葱花和鸡蛋碎混在一起调了个味之后,擀饺子皮,包香葱鸡蛋饺。 沈锦清动作很快,没一会儿鸡蛋羹和鸡蛋饺就都在锅上蒸着了。 沈锦清洗干净手,和旁边正叼着块烫面红糖饼的沈锦华提起想要在镇上租间铺子开餐馆的事情。 那红糖饼会流心的,沈锦华被烫的“斯哈斯哈”直呼气,“唔…铺子啊,这事儿好办,以前外祖父外祖母在镇上做馄饨时就租了间铺子,那老板跟我熟,铺面也空着,说一声的事儿。” “就是吧,铺租可能得缓一下……” “上次给你的那些就是家里全部的余钱了,其他的,我都拿去给刘家小子了……”沈锦华说的刘家小子,是沈二娘的侄子,王青的同窗,叫刘越。 沈二娘的小叔子早死,沈二娘他们虽然多有帮衬,但刘越家孤儿寡母的实在困难,沈锦华在村塾讲学的时候发现这小子读书很有天赋就一直在资助他,让他到镇上的私塾上课,这也是他和沈二娘除了邻居这一层关系之外,相熟的原因之一。 不过嘛,除了刘小子,沈锦华最近还给了一笔银子给村口摔断腿的林阿爷和村长邻居家失怙的沈姐儿……沈姐儿才不过十岁呢…… 沈锦华想到这些略感心酸,但面对沈锦清又觉得愧疚。 他倒是还有一笔私房钱,虽然他以前觉得弟弟是会跟着他过一辈子的,但还是每年都偷偷攒着一笔钱,当做沈锦清的嫁妆,还有罚金他也准备好了…… 或许现在是时候拿出来了。 没成想沈锦清跟他说:“钱的事情我有办法。” 沈锦清当然知道他给自己的那些所谓“买菜钱”,其实就是家里开销用的全部的钱。 他把饺子和鸡蛋羹端出来,跟他说了花椒的事情,但没说他去的是后山。 毕竟他也不能跟他哥说他有异能不是?跟沈锦华说他去了后山的话,他会担心的。 虽然他往后山去这事情肯定瞒不住,到时候他哥肯定不能同意他去后山,就算最后软磨硬泡,想要他能同意也必定得费一番功夫,现在至少得先等他赚够头几个月的租金再说。 沈锦华被他唬住了,他倒是在书上看到过关于花椒的记载,知道这是一种极珍贵的香料,但没想到村子里的这些树林小山上会有。 他怎么没见过? “铺子的租金如果能这么解决了当然好,”沈锦华说,“租金这事儿哥暂时出不了力,铺子的事情一定给你搞定了。” “不过你不要太辛苦自己,好不好?”溺水醒来后的这几天沈锦清都没怎么歇过。 “不会的哥,我不会做勉强自己的事情的。我喜欢做这些,不觉得辛苦。”沈锦清安慰他。 “就是这几天得多采些花椒回来卖到镇上去,折腾些,但好歹能把头几个月的租金挣出来。” “等餐馆开起来就好了。” 他说的不是假话,等餐馆开起来他就不可能再一趟趟往后山跑了。 而且往镇上卖花椒这件事时间长了一定瞒不住,有钱能使鬼推磨,就算前期大家都怕进后山,但利润摆在这儿,这花椒的营生一定长久不了。 不过沈二娘家里是往镇上做生意的,林阿叔家有牛车,林煜又根本不怕进山,他到时候大可以在大家发现之前,提前卖他们一个好,把花椒的生意交给他们做,自己专注镇上的餐馆。 沈锦华还着急去私塾,听了他的保证狠狠揉了把他的头发,暂时放下心来,匆匆塞了几口饺子就赶着出门和村长汇合了。 沈锦华走了之后,沈锦清整理厨房时才发现,昨天实在是太过匆忙,他竟然忘了把采来的蘑菇拿到院子里晾晒,有几个菌菇已经发软不能吃了。 沈锦清懊恼的拍拍脑袋,赶紧把剩下还能吃的处理干净,拿出院子里放太阳底下摊开晒干。 沈锦清还得去一趟后山采花椒,今天是抽不出时间给沈锦华送饭了。 他去过一次后山之后,驾轻就熟,拎着两个簸箕筐很快就找到了花椒林所在的地方。 空间里的时间是没有流速的,他打算先把一部分花椒果摘下来存储到他的空间里,然后再挖两颗小一点的花椒树移栽到他在空间灵泉附近开发的田地里。 沈锦清差不多花了一个时辰摘花椒果,却也只摘满了一筐花椒。 这之后他小心翼翼、连泥带土的挖了两颗花椒树,确保不伤花椒根系后,把空着的那个簸箕筐留在外面,意念微动,提着装满了花椒果的另一筐进入了空间储藏食物的一角。 那里边凄凄凉凉的,只有几袋碎成粉末状的压缩饼干和两瓶营养剂,其他的都是些生锈的货架、木筐之类的东西。 把那筐花椒果放下之后,他猛的看到有个干瘪东西藏在架子底下,那东西暴露出褐红一角。 是辣椒! 沈锦清是末世之后才觉醒异能的,末世之后物资被一抢而空,食物更是稀少,根本轮不到沈锦清像仓鼠一样囤物资。 沈锦清作为一个空间异能者,在基地唯一的用途就是充作“大货车司机”,把物资运来运去,每次物资都是有数的,而且要经过严格的核定,数目核对不上他还要挨罚。 那这只辣椒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 沈锦清电光火石间突然想起,当时他完成任务刚回到基地,把物资从他的空间里挪出来不过片刻,就被队友联合推入尸潮了。 这些反叛者的目的就是这些食物物资,他们动作这么迅速,负责核对物资的人恐怕早就上了西天了,谁还会特地来点这些物资少没少那么一两个呢? 这辣椒一定是那时候落下的,这可真是…… 对他来说,这可真是个大好消息! 沈锦清一下把这辣椒的皮扒开,这辣椒明显不能吃了,但里面的辣椒籽还有大用处。 他可以把这辣椒里的辣椒籽也全部都种到空间的田地里去。 空间里的时间原本并没有流速,但沈锦清是空间的主人,他可以操纵植物的生长,换言之,他可以操纵这里的时间。 储物角里有两把铲子和一把断柄的锄头,末世时为了保命,灵泉的事情他没告诉过任何人,这些工具是他偷藏的,靠着这些工具,他把有机会得到的、所有活着的的植物都往里面种了个遍。 可惜末世里植物也会变异,能找到可食用的植物难如登天,平时在基地饭堂里能分到一片菜叶子都够让人感动了,何况是还存活着的完整植株。 所以沈锦清的地里除了一小片生命力顽强的生菜和马齿笕,就只剩下各种杂草了。 这方灵泉占地不大,沈锦清在附近开辟的田地也不大。 现在应该不会再有吃草的机会了,要种这两颗花椒树还有这些辣椒籽,他得先把地里疯长的野草给除干净才行。 他操纵着灵泉水化作几条水龙在地里穿行翻腾,褐色湿润的土壤很快就被翻搅出来,夹着野草的绿色暴露在地表。 水龙破土而出,破碎在半空中,将将要砸落在地面上的时候,沈锦清把它们化作拳头大小的水球,把杂草包裹在里面,随后丢出空间外,挖了个坑填埋起来。 水龙翻土还可以,挖坑种地就困难了点儿。 他自己上手,用铲子挖了两个比那两株花椒根系稍大的坑,把这两株花椒树苗放进去,小心的填进泥土,然后浇了点儿灵泉水充作营养液。 这两株花椒不着急用,他打算享受一下种植的过程,并不用异能过分催熟,而是先让它们自由生长。 第10章 那些辣椒籽倒是可以先种出来。 他把辣椒籽均匀洒在和花椒树隔了一段距离的地方,同样淋了一点灵泉水后,催动异能让辣椒籽飞速生长,等到辣椒籽破土长苗到一定高度后,就停止了异能运转。 过度催生真的不好。 一直催生到底的植物虽然外表艳丽,但口感会比正常生长的差很多。 把杂草一股脑种进空间里的弊端现在就显现出来了,催生辣椒籽的同时把野草也给催生出来了。 看来之后要经常进来除除草了…… 沈锦清头疼地把杂草除干净之后,把刚刚催生好的辣椒苗挖出,处理掉多余的枝叶后,隔大约半尺距离挖坑种植,把土填实后浇透水。 这辣椒苗明天还要再进来看看。 今天的目的基本达到了,等下再摘满一筐花椒,就可以回去了。 沈锦清刚出空间,没想到居然又遇见了林煜。 第9章 林煜昨晚喝醉了,拿了肋排去给林老爷子后,直接在他那儿睡了一宿。 醒来后他就打算直接到山上查看之前设下的陷阱有没有抓到些什么。但昨夜醉酒加上林老爷子家离后山远些,今日他上山的时辰就晚了些,没想到竟遇见沈锦清。 这片林子特别,而且他见这果子有些眼熟,平时就多留心了些,后来也发现这些红果虽然味道奇特但杀虫防腐确有奇效,偶尔也会采些放在香囊里进山驱虫用。 现在再来看这些红果好像少了许多,他猜测应该是沈锦清之前采了部分走。 果子少了不奇怪,唯一奇怪的是,这片林子附近多了个新坑,看着还湿润,不像是爱挖坑的动物刨的。 不过也不排除是野猪滚过泥水后,野性发作跑到这边刨坑留下的可能性。 但总归只是一个坑而已,山里什么都有可能出现。 昨晚吃那肋排时他就猜测沈锦清应该是加了这果子。这些红果子生吃味道奇怪得很,没想到沈锦清用它入菜居然有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 他好像格外钟情这些小红果,之前采了一部分走不够,现在居然还特地带了个起码能装二十斤来斤的簸箕筐来采摘。 他这细胳膊细腿儿的能拿的动吗? 沈锦清丝毫不知道他的内心活动,跟他打招呼:“林大哥,好巧。” “进山来找猎物吗?” 林煜颔首应是,“前几日设了几个小陷阱,今日来看看有没有抓到什么活物。” “你要摘这果子吗?我可以帮忙。” 有人帮忙沈锦清当然乐意。 他自己一个人摘这些花椒的话要费一个多时辰,有林煜帮忙,一筐花椒半个时辰就搞定了。 沈锦清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他好。 只能问他:“你觉得我做饭好不好吃?” 林煜当然点头。 他是真心的,他很想夸他,但想象不出那些花里胡哨、天花乱坠的让人一听就觉得高兴的话语。 沈锦清已经足够开心了,“那我以后还做饭给你吃好不好。”请人吃饭聊表谢意,他最擅长。 他的脑子经过现代思维的洗礼,不懂得古人思想的含蓄。 林煜听得耳根都发红了,他还以为自己只是纯纯在邀请人家吃饭。 林煜的身体不自然的发僵,木讷回话:“你……你愿意的话那当然好。” 他块头大,神色又僵硬,整个人看起来就呆呆的,沈锦清被他逗笑了。 “哈……我有什么不愿意的。”沈锦清尝试憋笑失败,眼角的泪都流出来了。 他摘花椒摘累了,蹲在那筐花椒旁边,从侧面看来,只露出个圆滚滚的脑袋,沈锦清笑够了,缓慢伸出一只脚轻轻的碰了碰林煜的鞋沿。 “好朋友,能不能带我去看看你都猎到了什么小动物?” 末世都没有正常的动物,他回到这儿来见到鸡也觉得生动、见到虫也觉得活泼,见到野猪……见到野猪不怎么样。 他真不是歧视,猪猪很可爱,但之前林煜猎的那头狂躁野猪真的很像变异的。 林煜想了想,同意了。 这些陷阱都是随手设置的,沿路去找也走不进深山。 沈锦清腿蹲麻了起不来,还是林煜给拉了一把。 这山里就他们两个人,那筐花椒估计没人会动,沈锦清果断把它留在原地了。 林煜带着沈锦清沿山而行的时候,突然很后悔为什么当初要把陷阱设置得这么简陋。 要是什么都没抓到,沈锦清失望的话怎么办? 快走到第一个陷阱附近的时候,沈锦清突然激动的扯住了林煜的衣肘,用气音小声对他说:“你看、那!那里是不是有只兔子?” 林煜有些受不住他这样,胡乱的点头。 沈锦清眼尖,隔好几米外就隐约见到有只灰兔子被拴住了后腿,一直在那里乱蹬。 前几天林煜发现这儿有个兔子洞的时候,在附近捡了几根木棍,利用木棍和随身携带的绳子进行巧妙连接,弄了个简单的触发机关放在兔子洞上方,没想到还真给套着了。 林煜在心底狠松了口气。 沈锦清见那只兔子被绑住了后腿还那么活泼,爱怜的摸了摸它的小灰兔头。 林煜的眼神都温柔下来,“你喜欢这兔子吗?要不要把他带走?” 他以为沈锦清怜惜这些脆弱的生物。 沈锦清眼睛一亮,“真的吗?”毕竟谁的兔子都不是随便得来的。 林煜点点头,“真的,一只兔子也值不了多少钱。”平白惹他难过就不好了。 他人长得冷硬,性子也粗糙,这会儿居然也会担忧沈锦清会不会为一只兔子难过。 “大气,到时候我把他做成麻辣兔,还单独给你留出一个大大的麻辣兔头。”沈锦清伸出魔鬼的双手,轻轻拨了拨小灰兔簌簌发抖的长耳朵。 这么活泼,做成麻辣兔兔一定很好吃。 林煜懵了一下。 沈锦清问他:“怎么了?”兔子抓来不就是为了吃的吗? “没什么。”林煜哑然失笑,是他多想了,这倒也符合沈锦清的作风。 他解开麻绳拴在棍子上的那头,提着兔子耳朵把那兔子拎起来,把解下来的那头麻绳交给沈锦清让他牵着,以防兔子跑了。 沈锦清接过那节绳子,又把小心的把兔子抱进怀里,摸摸它不断抖动的身体,继续跟着林煜去看他的陷阱。 林煜在这山里面一共设置了四五个陷阱,但最后除了沈锦清怀里这只兔子外,也就只抓到了一只野山鸡。 那野鸡一直在扑腾,林煜用随身带的绳子把鸡爪缠住绑紧,倒着,鸡头朝下拿。等它被晃晕了就不会再折腾了。 陷阱都检查完了,林煜带沈锦清回过头去拿那筐花椒。 他手里抱着兔子不方便,林煜帮着他提了那筐花椒回家。 林煜人很地道,沈锦清也不藏着掖着,直接告诉了他花椒的市价,问他有没有兴趣合作。 林煜本来也要把打到的猎物往镇上捎,沈锦清信任他,他自然无有不应。 五斤新鲜花椒大约只能晒出一斤干花椒,沈锦清采摘的这一筐花椒晒干后,大约只能赚到十二贯钱,而要在镇上租个铺面至少也得三贯钱。 沈锦华早上说的那个铺子虽然不大,但是地段好也靠近私塾,就算有沈锦华说情,少说也得五贯钱一个月。 开餐馆开业前装修布置、炉具厨具等等也是一笔大支出。 他倒是想一口气多采些花椒回去,但家里院子小,一天晒不了多少,带回去也是浪费了。 按沈锦清原本的意思,今日采了这一筐回去,之后还得再多来几天。 但现在有林煜帮忙,他可以在林煜屋子里也晒上花椒,效率大大提高,还可以趁医馆的花椒需求还没饱和之前多赚些。 “林大哥,我们到时候往镇上卖出一批花椒之后,医馆需求少了,价钱肯定往下掉,乘着这花椒现在价贵,我们赶紧往家里多晒些可好?” “到时候收入我们五五分成!” “这花椒的稀罕是你发现的,你六我四即可。”如果没有沈锦清,林煜确实不知道这些果子能卖出这么多钱。 他想着昨晚的烤肋排,沉吟片刻,对沈锦清说:“花椒的销路你不用太担心,之后医馆价贱我们还可以把它卖到酒楼里去。” 林煜本领高,镇上很多酒楼都喜欢从他这儿预订些野味,他因为经常要送些大型的猎物那些酒楼,也认识不少酒楼的掌柜,有的是路子搭上线。 这花椒香气霸道、刺激味蕾,沈锦清做饭又这么好吃,只要沈锦清用花椒露上一手,根本就不愁卖。 不过这同样也是占了个抢占先机的优势,到时候这花椒收价势必要降,所幸沈锦清和林煜也不是要长期靠着这花椒吃饭。 沈锦清对他刮目相看,能多条路子当然好,毕竟谁也不会嫌钱少。 林煜力气大得很,抗着满满一筐花椒,步伐依旧矫健。 第11章 沈锦清走路比较温吞,跟林煜并肩走,明显能感受到他体贴的慢下了速度。 为了晒花椒,沈锦清一到家里就把所有闲置着的簸箕和旧布全都翻了出来放着备用。 沈锦清先教会了林煜怎么处理这些新鲜花椒,方便他回家之后可以自己晾晒干花椒。 林煜学会了之后,没有离开,而是先帮着沈锦清处理今天带回来的这整整一筐鲜花椒。 他们把花椒多余的枝叶剪去,然后用清水搓洗干净,那只灰兔被沈锦清放在竹篾做的小笼里,此刻正安静的伏他脚边。 在等花椒全部清洗干净后,两人合力把处理好的花椒均匀摊开在簸箕和旧布上。 这花椒还不能直接拿到太阳底下晒,得先拿进侧间茅屋里通风的地方摊晾两天阴干水分,等到天晴时再拿出来晾晒。 即便有林煜帮忙,沈锦清依旧累得满头大汗,他走进前堂给自己和林煜各倒了一大碗凉开水。 沈锦清顿顿喝水,让人赶紧坐下休息。 林煜解开襻膊干脆的坐到了他对面,看出他是真的累坏了,“慢慢喝,当心呛到。” 沈锦清一抹嘴巴,“你不懂,这样痛快。” 沈锦清热汗淋漓,面上透出的那层薄粉艳过三月桃李,他自己顶着这张白生生的美人脸却跟人说痛快。 林煜握着碗的手指微微蜷缩。 他听见自己说:“你痛快就好。” 第10章 沈锦清和林煜之后又一起进了后山两趟,村子就这么小,沈锦华最后还是知道了他往后山跑这件事。 他知道沈锦清为着捣鼓那些花椒,跟着林煜天天往外跑,想着有林煜跟着也安全些就没多管。 但他可没想到沈锦清居然敢往后山去! 林煜这个混蛋! 他既心疼又生气,怒而指着沈锦清鼻子,骂他:“你居然敢瞒着我偷偷跑到后山去!” 沈锦清根本不怕他,但也知道沈锦华是在担心自己。他自知理亏,只能弱弱给他哥顺气:“我爬树爬得可快了,不会有事的,而且林煜也在呢。” 沈锦华更生气了“林煜在又怎么了?他是什么大罗金仙吗?老虎来了谁都躲不过,该被啃的还是得被啃!” 林煜进进出出后山这么多次,也许很大程度上能自保,但多带一个人可就就不一定了! 何况沈锦清看着手无缚鸡之力的,等真遇上什么猛兽了,就算爬树爬的再快也是白瞎。 沈锦清见人都快要气着了,赶忙安抚:“哥咱不生气啊,那花椒林在很外围的,我以后再也不进去采花椒了。”就……可能偶尔进一下山干点别的而已。 他又说,“沈二娘他们不是在镇上做生意吗?正好林阿叔也有牛车,等到餐馆开业了,我们就把花椒的生意交给他们做,卖他们一个好,我撒手不再管花椒那档子事了!” 沈锦清指天誓日、信誓旦旦,沈锦华勉强信他一回。 沈锦华气顺了点儿又狐疑的看着他:“那林煜天天都跟你一起去的?” 沈锦清点点头。 沈锦华没再多说他什么,自己嘀咕道:“他倒还挺热心肠……” …… 沈锦清和林煜拢共采了三批花椒,花了五天时间把一百来斤新鲜红花椒晒成了二十斤干花椒。 两人定好了今日就一起到镇上的医馆去,因此早早的就租了张叔的牛车。 张叔今日只负责沈锦清和林煜的出行来回,一早就赶着牛车到沈锦清家门前了。 沈锦清把晒好的最新一批的花椒黑籽筛出,装筐,搬上张叔的牛车。 为了方便,他们昨晚就把晒好的花椒都集中到沈锦清这儿了,现在只等林煜把要销往镇上的猎物一起运上来就可以出发了。 大约过了一刻钟,林煜扛着一头小鹿远远的走过来了。 沈锦华现在看他俩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就连林煜跟他打招呼,他也不甚搭理。 但事已至此,这两个又早就打算好了,索性就由他们去了。 眼不见为净。 反正他今日休沐,自去村塾上课就好,不必理会这两个活祖宗。 沈锦清知道他哥还生气呢,打算晚上会来再哄哄他。 他这个做弟弟的要多哄哄哥哥嘛,他都懂。 张叔看他俩都坐稳了,赶着牛车要走,沈锦清又冲着沈锦华甜丝丝的笑,“哥,我晚上回来给你带好吃的哦~你自己在家要好好吃饭。” 沈锦华被他笑得浑身不自在,听见他哄孩子的语气更觉得头疼,但是又拿他没办法。 沈锦清就猜到他会是这个反应,把半个身体都藏在林煜后边,狡黠的偷笑。 林煜无奈,沈锦清看着清清冷冷、乖乖巧巧的,实际上坏心眼比谁都多。 沈锦清对上他的眼神,拍了一把他的肩膀,“不要在心里说我的坏话。” 林煜也不心虚:“我没有。” 沈锦清没说他信不信,指着林煜为了不熏着他而特意放的远远的小鹿问他:“这么厉害?怎么抓到的?” 那头小鹿,鹿角细腻、皮毛完整,只有喉咙看起来好像是被什么利器捅穿了,留下一个血红黑深的狰狞洞口。 这要是放在现代,大概算是盗猎、杀害野生动物,高低得判他个几年,但这是古代,捕杀其他动物只算是弱肉强食生存法则下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后山深处猎的,野鹿抢手,福来楼的掌柜的很早就预定了。” 福来楼是镇上最大的酒楼之一,也是他们打算在酒楼打开花椒销路的首选目标。 “哟,福来楼啊,那这鹿能卖不少钱吧?”提到福来楼张叔也能插上几句话,“也不知道福来楼最近又推出了什么新菜式没有?” 这就是沈锦清和林煜为什么首先选择福来楼的原因,福来楼名气大、有钱,而且喜欢创新菜式。 买花椒那点钱对他们来说都不算钱,把花椒推销到他们那儿,就是图个新鲜,他们也很大可能会买下来,等福来楼发现花椒的妙处,之后就不愁销量了。 “张叔也喜欢到福来楼吃饭啊?” 张叔在前边赶着车,闻言嘿的一笑:“谈不上什么喜欢不喜欢的,那地儿太贵了,就是有时候为了讨你林阿叔欢心,去过那么几回。” 沈锦清和林煜对视片刻,会心一笑。 “张叔,真是会疼夫郎。”沈锦清竖起大拇指夸他。 林煜听着有心,听了这话,耳根子一动 张叔只腼腆一笑。 沈锦清和张叔赶着车轱辘话,有时候也拉着林煜插上那么一两句,有意无意的就透露出了那么一点儿他们今天要从村里卖到镇上的东西值钱的意思。 村里到镇上的路说远不远,说算是有点儿距离,但赶着牛车差不多一刻钟也就到了,张叔还没问明白呢,沈锦清就让他停在了留春堂门前了,他只能就此作罢。 沈锦清打算先跟刘掌柜打声招呼,再和林煜一起把干花椒往里面搬。 内堂的伙计见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哥儿来找刘掌柜的做生意,还给惊了一下。 刘掌柜知道是沈锦清来了,连忙让人出去帮忙一起把花椒抬进来。 等到这些干花椒都卸完了,刘掌柜招呼着伙计和账房点数,好给沈锦清结款。 留春堂不愧是镇上最大的医馆,一口气把这些花椒全吃下了。 香料是稀罕,但要受众窄,需求也少,沈锦清以为他还得多跑几家其他医馆呢,没想到不用。 这样也好,毕竟留春堂给的价最高,也省得他们二人再去奔波。 刘掌柜算好账,很干脆的给沈锦清结了六十贯钱,也就是六十两银子,为了方便携带,还都给他们折成银票了。 沈锦清和林煜平分,一人能得30两。 不过他同样也告诉沈锦清,留春堂不再需要再进花椒了。 “我主家那边倒是有路子,可以把花椒销到外地去,”他有摸了一把山羊胡,眼底冒着精明的光,“你有多少花椒我们都要。” “就是吧,这价格,得降到一百文一斤了。”他说这话的时候已经没有当日体贴沈锦清是个哥儿的那个意思了,唯独那股子精明和傲慢依旧。 三百文一两和一百文一斤,这都不是打骨折可以形容的了。 医馆医馆,这留春堂说是医馆,同样也是打开门做生意的,同样无奸不商。 大量收就贱价到这个地步,怪不得现代的时候有的农产品卖那么贵,但是农民却依旧赚不到什么钱。 “其实你们也明白不是?就算你们再把花椒卖到其他医馆去也同样赚不到多少钱了。” 不是所有的医馆都能一下子吃下这么多花椒的,也不是所有医馆背后都有山靠着的。刘掌柜当然知道这样不厚道,不过他也只是给主家打工的,他年过半百,知道满口讲的仁义道德、满心想的体贴他人最终害的会是他自己,所以他也别无他法。 第12章 林煜眉头紧锁,连眼神都沉下来,“打开门做生意,这样做不厚道吧?” 刘掌柜被他的气势骇了一下,但只当他是陪着沈锦清来的家中兄长或者未婚夫之类的,一样都是乡下来的,胳膊拧不过大腿,他背后有人并不怕蛮力。 沈锦清拍拍林煜的手背,示意他稍安勿躁。 “刘掌柜,我知道你是厚道的人,不至于突然这样为难我。”他其实能猜到医馆会压价,但没想到会一下子压这么快这么狠。 刘掌柜叹息一声,那股子精明暗淡了下来,难得跟他说了句真心话,“我只是个听人吩咐办事的,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 主家原本听说有人来这儿卖花椒还挺高兴,这玩意金贵,管他多少钱,放到上边儿,多少达官贵人都抢着要。 主家原本虽然精明算计,但是行商这么多年,贪心不足蛇吞象的道理肯定比他懂,不然刘掌柜也不会跟着他这么多年。 主家杀价是必定的,但按理说也应该会一步一步来,像现在这样操之过急,真不像他的作风。 不过这里面或许还有些别的隐情,刘掌柜也不敢妄议,主家怎么吩咐他怎么办就是了。 沈锦清知道事情是无可挽回了,也不为难刘掌柜。 做人留三分余地,他也没说答不答应,下次还来不来,拿了该得的钱体面走人。 刘掌柜看着两人推门离去,长叹一声,这都什么事儿啊。 离开后林煜沉着脸跟他商量对策:“这也忒不厚道了,我们先去别的医馆问问?” 话是这么说,但他们二人都从中觉察出了事情的不寻常。 沈锦清心下微沉。 沈锦清让张叔带着四个市集的医馆都去了一趟,这些医馆果然无一例外的只给出一个结论:“一斤一百文钱,多的没有。” 沈锦清和林煜表情看起来都不太好。 张叔不懂他们的心思,在他看来,那叫什么椒的,从村里带出来,能卖一百文一斤已经是很高的价钱了。 第11章 这事儿明显有人捣鬼,但现在纠结也没用。 他们当然还可以走把花椒卖到酒楼厨房这条路子,但恐怕这路子也走不远,花椒的价格势必要降到这一百文了。 不过,就算幕后之人再堵了酒楼这条路,开餐馆要筹的钱他也拿到了,贪心不足的道理他沈锦清也懂得。 沈锦清一行人没多停留,驾着牛车利落的往福来楼去。 沈白此时就端坐在留春堂对面的阁楼,隔栏盯着他们的背影。 他提前谋划这件事,就是知道沈锦清找到了个赚钱法子,特地想给他个没脸。 沈锦清要是没什么反应,他可就不太高兴了。 010也不太高兴:【这次任务评分很低。】 【他现在要把花椒卖到酒楼去了!】 沈白听着系统略显急切的声音反而显得淡定,他饮着新茶:“他要卖就卖去吧。” “这花椒他开始能卖出高价也是没办法的事。” 【成事不足的东西。】枉费他特意冒着越过法则的风险,去监测沈锦清这次的具体行动轨迹。 010用冰冷无起伏的声音嘲讽他,心下却忍不住焦躁起来,这沈锦清……到底是怎么知道花椒能入菜的。 难道…… 沈白被骂了也不生气,他笑得和善,“这花椒真是好东西啊,届时别人得了消息蜂拥而上,三百文一两变一百文一斤……只有沈锦清卖出了高价而已” “最后吃亏的可不是我。” 他不是沈锦清,看不上这几十两、几百文的买卖,但他享受这种凭借几十两银子就能把人玩儿的团团转的过程。 010就是看中他这份阴险:【那林煜呢?你不要就只盯着沈锦清。】 沈白对林煜这种的兴致乏乏,但还是道:“他,我自有打算。” 010:【随你,你只要记住最终任务要是判断失败了,你就要死就行。】 沈白在心底嗤笑,他失败了,他这个所谓的系统不一样要被抹杀? 010在利用沈白,沈白又何尝看得起过010,都是互相利用罢了,还想骑在他头上? 留春堂的主家刘逸云刚踏进阁楼,就见沈白在临窗远眺,笑得如沐春风。 沈白白色的衣袂被微风轻轻吹起,看起来确实像极了个未卜先知的神仙。 刘逸云被他颈间那颗红得似血的艳痣所蛊惑,直直盯上他那双狭长的眼,却又总觉得哪里违和。 …… 林煜扛着那头小鹿从后门进厨房,福来楼掌柜的知道他来了,连忙出来跟他打招呼。 掌柜的看着有点福气的圆胖,穿着红色团花长袍,小步子跑出来,人看着很爽朗。 他们合作的时间很长了,掌柜的知道林煜打猎的本领没得说,就是人不大爱说话,没寒暄几句,掌柜的就亲自从账面拿出十两银子递给他。 林煜拿着后厨的伙计递给他的白汗巾抹了把汗,接过这十两影子的时候下意识看了一眼沈锦清。 他从前从没有觉得这十两银子少的时候,普通人家忙活小半年都未必能挣到十两银子。 掌柜的见他拿了银子还下意识看旁边的哥儿,嘿嘿一笑,“林猎户可是好事将近啊?到时候别忘了请我吃杯酒。” 这林煜平时都是自己一个人来的,这会儿特地带着个漂亮哥儿,怎么可能没情况。 没想到林煜这个汉子看着糙,眼光还挺好,找的夫郎看着就像朵水灵灵的茉莉花。 “不是……”林煜耳根子红透了,这么硬朗一个汉子语无伦次的解释,“他还不、他不是我的夫郎。” “掌柜的误会了,”沈锦清已经习惯了这种喜欢拉郎的氛围,“我今天沾了林大哥的光跟过来,是特地来跟掌柜的谈生意的。” “哦?这倒是少见。”掌柜的开店这么多年以来,倒是没见过什么女子哥儿来找他谈买卖,还真就挺让人好奇的。 沈锦清看着还一副笃定了吃死他的样子,又是林煜介绍过来的,掌柜的乐意让他一试。 沈锦清拿出随身携带的藏蓝色荷包,打开来,把提前准备好的干花椒展示给掌柜的看。 “这不就是香料吗?你来错地方了吧?这东西卖到医馆里去才对啊。”这香料虽然是珍贵,不过掌柜的难免有些失望。 他可是开餐馆的,要这香料有什么用呢?就是拿来放在前厅给客人用饭的时候熏香用,也要不了多少啊。 福来楼老板名字就叫福来,掌柜的其实是福来楼老板的弟弟,叫福满。 福来虽然户籍在这儿,但其实是个游商,有点儿什么稀罕的也都会带回来卖卖看。 福满说是掌柜的,但因着大哥常年不在家的缘故,实际上就是福来楼事实上的老板,他什么稀罕物没见过,一把干花椒而已,还不能打动他。 沈锦清笑的神秘:“福掌柜有所不知,这东西可有妙用。” “哦?此话怎讲”人都是感官动物,沈锦这时候还是信誓旦旦很有把握的样子,福掌柜依旧愿意再给他几分面子。 “福掌柜可否借厨房一用?” “当然,请。”酒楼厨房是重地,但大酒楼不可能只有么一个厨房。 福掌柜引着沈锦清和林煜往小厨房去。 “林猎户就不担心这位哥儿在我这吃亏?”福掌柜笑眯眯的问。 林煜敛起剑眉:“你会被惊艳到的。” 他并不正面回答,却更勾起了福满的好奇心,这花椒真就这么好?惹得林煜这个闷葫芦都会说这种话了? 福满露出他的招牌笑容,一摸脑瓜儿,“你都这么说的话,我可就很期待了。” 大酒楼里果然什么都有,东西齐全的很。 沈锦清看这有鸡有鸭,样样俱全的,还犯了难。 不过这次主要是还是为了体现花椒的主角地位,他空间里的辣椒虽然已经结果了,但这个时候辣椒还没传进来,他也不能随便拿出来。 最后还是选了新鲜现宰、还温热着的半边公鸡,打算来个传统做法的椒麻鸡。 沈锦清提着已经处理干净的那半边鸡,冷水下锅,放入葱、姜、黄酒,焯水去腥,等鸡煮熟后继续小火煨着。 福满干酒楼这么多年什么样的厨子都见过,沈锦清这两下子有模有样的,忍不住夸道::“看着像是有真本事的。” 沈锦清在这方面一向自信:“那是,掌柜的你可别小瞧我,我这是拿出真本事在诚心跟您谈生意哪。” 林煜看他这样眉眼间也带了丝笑意,“掌柜的且等着吧,他不会让人失望的。” “哟,你这时候倒是了解,平时没少享口福吧?”福满揶揄他。 林煜没理会他的调侃,专心看着沈锦清忙碌。 他煮的东西下不了口,就不帮倒忙了,安静的站在旁边欣赏。 沈锦清把那小一袋花椒淘洗干净,用热水泡软,和葱青一起剁碎放在一个陶碗里,热油淋搅。 第13章 福掌柜这时候明显能感觉到这花椒的气味不同了。 沈锦清往这碗椒麻里加入一勺鸡汤,又加入盐、酱油、麻油和一点点糖调味、搅拌均匀后把鸡肉捞出斩件摆盘,最后把调好的椒麻汁淋上去。 这鸡肉细腻白嫩,鸡皮油脂还泛着一层啫喱的质地,香葱碧绿、麻香四溢,福掌柜先忍不住动了筷子。 他拨开碧绿的葱随,夹来一块鸡肉,那鸡肉在半空晃荡了一下被他吞入嘴肿,葱香、椒麻一瞬间席卷味蕾。 福满赞不绝口:“碧青映玉白,这鸡肉香、麻,油脂四溢、骨香肉滑,真是让人唇齿留香、不能忘怀!” “实乃人间极品也!” 福掌柜高兴,大手一挥:“这花椒,我全要了!” 沈锦清心里偷笑,这福掌柜经营酒楼这么多年,还是个吃货。 他笑得一脸真诚:“我这花椒卖给医馆是三百文一两,掌柜的要这么多会不会吃亏了?” 这话福掌柜可不乐意听了:“十里八乡的你出去打听打听,我福来楼什么时候缺过银子,你福掌柜我这里一道菜放出去都得三两银子起步。” 这话正中沈锦清下怀:“掌柜的是个豪爽人,我也不藏着掖着。” “我单单独独一个人卖花椒给您,那成本价当然高,但掌柜的大气,我也不坑您,能花少钱赚大钱更好不是?” “我这儿有个皆大欢喜的还法子。” 福掌柜眼珠子一转:“福某人,愿闻其详。” 第12章 人有钱之后果然都是会变的,他不再是那个为了筹够铺租天天往上山爬的人了。 沈锦清和福掌柜谈完之后,还去云纱阁给他和沈锦华都订了身衣服,六两银子眼睛都没眨一下就花出去了。 林煜本身不在意这些外在的东西,就让沈锦清自己进去选购,自己和张叔在外面等着,沈锦清看他每次都只穿那两身衣服,硬是给他买了一身褐色圆领窄袖袍送给他,毕竟人家帮了自己这么多不是? 他还给林阿叔买了一套烟青色的圆领袍,让张叔给捎回去给林阿叔。 又是六两银子就这么花出去了。 这只不过是其中一个小插曲,沈锦清买完东西和林煜坐着牛车晃晃悠悠的又回村子里去了。 但他此刻根本不可能想到,等回到村子里还有一个巨大的惊喜在等着他呢。 …… 回到村子之后,张阿叔因为和他们不同路,自己架着牛车先回去了,沈锦清和林煜同住村尾,从这个方向还可以同走很长一段路。 没想到就这么一段路又可以遇到李婶婆娘 ,更没想到李婶娘还给她带来了一个重磅消息。 “哟这不是清哥儿吗?提亲的人都到你家门口了,这个时候你怎么还和林小子呆在一块儿啊?”李婶娘眼睛冒着精光,视线在他们两个身上来回打转。 “你说什么?” “什么?” 林煜比沈锦清还要先一步出声。 什么东西?什么就要给他提亲了,他本人怎么不知道?沈锦清简直莫名其妙。 林煜言简意赅:“走,你别怕,我跟着你回去看看去。” 沈锦清知道他这是说要陪他回去看看发生了什么情况,要给他撑腰撑场面的意思。 沈锦清抿唇:“走。” 妈的,他倒是要看看到底是谁要这么害他! 谁这么不要脸,他本人还什么都不知道呢,就点了个媒人指名道姓要找他结婚。 李婶娘看他们就这么风风火火地走了,眼珠子滴溜溜一转,也连忙跟在后面,打算再去凑个热闹。 刚才林家那个老虔婆找的媒人被沈锦华关在门外没人搭理,她还以为没热闹可看了呢。 沈锦清他们到的时候,林婶婆和她找的王媒婆还在门外叫喊,这俩人都不是善茬。 沈锦清的邻居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围观,还有几个热心肠的叫她们别在外边喊了,人家摆明了都不同意,这亲事还能强扭来不是? 就这,林婶婆和那王媒婆都能一一呛回去,真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沈锦华再也受不了这两个货色了,拿了把扫帚啪的一下打开门,冲着她俩虚晃一枪,一副要赶瘟神的样子。 王媒婆差点被拍一身灰,掐着一把尖细的嗓子叫道:“怎么回事儿?!你怎么敢这么对待我?信不信我一嗓子的事儿,你家这哥儿十里八乡的都没人敢要!” 沈锦华一听火气就蹭蹭往上冒,什么风度也不要了:“滚滚滚,你们这两个别脏了我家的门!” 林婶婆听了就往门前啐了口吐沫,“我呸,我怎么说也担得起你一声婶婆,你就是这么对待长辈的?还秀才呢?” “你这傻弟弟都快十九岁了,都没人要,也就我家心善,肯上门提亲来了,不然你们恐怕还得倒贴。” 沈锦华听了他这话,额脚青筋直跳,看起来很想动手打人。 一句不敬长辈压死人,这婆子真是会颠倒黑白,还专往别人雷区上蹦。 沈锦清气笑了,三步作两步冲上去就对着林婶婆“呸呸呸”了好几下制止了他哥的动作,他没真往上吐,但也足够恶心人了。 “林婶婆年纪大了,记性也不好,提亲找错人家了吧?”沈锦清讽刺道:“我这一没见过您孙子,二没同令孙合过八字的,婶婆也没同我兄长提前相商,这贸贸然的就上门来于礼不合吧?” 周围的人窃笑道:“就他那孙子,小小年纪的天天泡在赌坊里,恐怕他老娘都没见过他吧哈哈哈,还八字。” “说到底哪个好人家愿意给他合八字” 沈锦清和林煜跑太快了,李婶娘才赶上,正好听到这:“对啊,清哥儿,还是不见的好!老虔婆,也不出去打听打听,十里八乡没人愿意嫁给他那宝贝孙子才是。” 林婶婆呛她:“李娟!你个贱皮子,说的什么屁话呢?” 这老太婆之前占过她家分到的地,李婶娘本来就跟她有仇,她性子又直根本不怕她:“你自己的孙子自己知道,拉了个老脸就敢到别人家门口撒泼!” 林婶婆长满皱纹的脸都拉直了:“你个长舌妇,我今天就非得把这清哥儿取回家给你看!” 林煜再也听不下去了,往林婶婆面前一站:“滚。” 林婶婆本身就瘦瘦小小的一副刻薄样,年纪又大了,林煜往那一站,直接压了林婶婆两个头。 林婶婆被他暴涨的气势吓到了,一时间吶吶的说不出话,等她再想说什么的时候,已经被旁边吓出一声冷汗的王媒婆匆匆拉走了。 两个人灰溜溜的逃出一段距离,王媒婆心还在怦怦直跳,刚才有一瞬间她以为林煜要杀了她。 沈锦清看着旁边站着的林煜,心想,有时候武力果然比浪费口舌好使。 围观的人多少也被林煜吓住了,这时候也没热闹看了,就自行散去了。 李婶娘离开前还拉着沈锦清说:“哎呦,谁不知道这林婆子打的什么主意。” 她说着说着瞥到了沈锦华和林煜的同款黑脸,讪讪掐住话头:“不就是图你哥是个秀才吗……哈哈……” “这人都不在了,婶子也走了啊,赶着回去做饭呢。”李婶娘倒腾着她的小碎步连忙跑了。 沈锦清:“哥、林大哥,先进来说话。” 沈锦华跨过门栏,一屁股坐在前堂的凳子上,“林家这老婆子,居然把主意都打到这份上了。” 他抹了把脸:“锦清,是哥对不住你。” 沈锦清忍了忍:“哥,你怎么能这么说呢?你没有对不起我的地方,别把责任都往自己身上揽。” 林煜也宽慰他:“林婆子出了名的性情恶劣,沈兄别自责。” 沈锦华叹息一声,给林煜倒了一碗茶,又给沈锦清倒了一碗:“今日多谢林兄弟仗义相助了。” 当朝这倒逼适龄哥儿姐儿婚配的政策,真的让人头疼,哪怕他年年都交足了罚税,舆论也一定对沈锦清不好,他马上要十九岁了,过了十九岁之后,只要沈锦清一天没婚配,衙门就会派人来年年催。 沈锦华只怕像今天这样的事情会越来越多。 林煜知道他在场,两兄弟有些话不方便说,饮了茶就告辞了,给他们二人留出空间。 沈锦清捏着碗沿,问他:“哥,这件事情你有什么想法吗?” 沈锦华以为他多少有些不安:“小豆儿,你放心,哥不怕这些,你也别怕,那些闲言碎语……” 沈锦清视线虚看着林煜碗里的残茶,打断了沈锦华:“哥……” “哥,这些真的没所谓吗?”他的声音很平静。 沈锦华头又开始疼了:“当然没所谓,我知道的。” 沈锦清垂着眼帘,依旧看着那碗茶,“其实不是没所谓的,我们都知道的。” 舆论有时候是一座大山,在规则面前如果没有足够的实力,逃避其实也是一种螳臂当车。 如果沈锦华和他一意孤行,那么他们要面对的就是数不尽的麻烦。 第14章 他当然可以不管不顾,反正他是沈锦华的弟弟,一辈子装傻充楞也有沈锦华护着他。 那沈锦华呢?他怎么办? “哥,你真的不想继续考了吗?” “我当然不想,我早就下决心……” 他说的再坚决沈锦清也听得出他藏起来的不甘心:“可是我想,我想你飞出去。” 他还是那么冷静:“你不肯继续下去了,那断腿的林阿爷怎么办?沈姐儿怎么办?还有刘越、还有更多的人怎么办?” “纵使没有我,这天底下这么多人……”沈锦华华话说到一半,突然感觉自己浑身的力气都被卸去了。 他知道沈锦清说的是对的,万一就差他一个呢…… 再退一万步来说……他自己的志向呢? 沈锦清很认真的看着他哥:“哥,我不想你因为我,扼杀了自己。” “你有自己的抱负和天地,我不想成为囚住你的笼子。” 沈锦华“哈……”了一声,眼角有一滴清泪划过。 “烂透了,怎么会有因为弟弟不结亲,哥哥就没出路这种事。”他嗤笑道。 沈锦清十九岁之前,如果没有结婚,沈锦华再继续去考科举恐怕就要受到其他士子的攻讦,不敬王法这顶帽子当头就要扣下来。 沈锦清倒是笑的坦然:“找个人结亲而已啊,谁说就一定要搭上一辈子了。” 沈锦华到底不是常人,听了沈锦清这这番离经叛道的话,脑子里灵光一闪:“你是说?” 沈锦华见沈锦清一直在看林煜坐过的位子,突然明悟过来什么。 沈锦清浅淡一笑:“没错,就是林煜。” 林煜凶名在外,传言中他长得凶戾剽悍又行事粗糙,孤寡一个人住在后山那等凶邪之地的破茅屋里,又凶又穷又丑的,十里八村根本没有什么女子哥儿想嫁给他,也更没有什么女子哥儿敢嫁给他。 但沈锦清经过这几次的相处下来,却发现他为人正直且十分热心肠,沈锦清也有想跟他合作的意思,这下正好,再没有比婚书更稳固的合作协议了。 沈锦清把自己的想法和沈锦华说了。 沈锦华沉吟半响,“这林煜,人倒是很正直……也确实值得信任” 但他总觉得有哪里怪怪的。 第13章 这事儿宜早不宜迟,翌日沈锦清穿戴整齐,提了一壶上好的花雕、一饼茶还有自己做的酥饼上林煜家门去了。 本来这种事情于情于理应该先让沈锦华和林老爷子相谈,但是他们毕竟不是相爱到可以谈论亲事的关系,这件事的出发点沈锦是清有目的的利用,无论如何都是他理亏。 出于这个原因,沈锦清让沈锦华拿银子到镇上,先帮他把铺子租下来,他自己先来和林煜谈谈,问问林煜的想法再说。 要是人不同意,沈锦清也不可能霸王硬上弓。 林煜住的茅草屋,真的就是一间很单纯的破茅屋,不像沈锦清家虽然是茅草搭建,但经过沈父沈母还有后来沈锦华的修修补补,前堂后院还有篱笆一应俱全。 反观林煜家连门扉感觉都是用山上随手捡来的大根木柴随手砌的,院围更是简单,就是用茅草和木材随意搭了一个,感觉随便谁都能简单翻进去啊。 沈锦清无奈扶额,该夸他艺高人胆大吗? 林煜是真过得糙,连杯好点儿的待客的茶水都倒不出给沈锦清,上次沈锦华来时也是这样的境况,但他以为除了沈锦华外真的不会再有人来。 他和沈锦华都是不拘小节的人,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也没将此事放在心上。 谁知道,沈锦清会来。 林煜面对他略显局促:“茶……” “你怎么带着茶来?” 林煜本就很在意沈锦清,现在被他知道了自己困窘的一面,更是恨不得连眼睛都黏在他身上,观察他的反应。 这一观察就看到他提着一饼茶来,林煜的反应活像只被扯了尾巴的老虎。 沈锦清好像会读他的心一样:“没错,就是你想的那样,我是来和你商量婚事的。” 林煜觉得他恐怕活在梦里,今天看到别人给沈锦清提亲,夜有所梦了。 “不……等一下,你说什么?”林煜倒吸了一口凉气,怀疑自己真的没睡醒。 沈锦清不知道他这是什么反应,但他自知理亏,所以把姿态放低,认真且心虚的跟他解释了自己的目的。 “不行,我不能……乘人之危。”林煜涨红着脸,像个突然被沈锦清夺了清白的良家少女。 沈锦清以为自己这才叫乘人之危,不过这个时代虽然风气相对开放,但对和离过的哥儿确实不太友好,而不论哪个朝代对男子确实要宽松一点…… 林煜看着为人挺正派的,或许是不想破坏他的名声。 沈锦清跟他解释:“你不要有顾虑,我不会吃亏的。” 林煜觉得自己狼狈的狠,他很想就这么卑劣的答应了,但是他知道沈锦清只是迫于眼前的窘境不得已才来找他,他就是不能这么乘人之危。 林煜依旧在拒绝他,沈锦清耐心跟他解释:“林大哥,我其实还打算拉你合伙到镇上开餐馆,你看你武功高强、路子又广,我们一定可以合作愉快的。” “你换个角度想,把婚书当成契约,我们也不是真的要结亲,只是合作共赢。” “虽然我们没有感情基础,但是情感关系可能会有打破的一天,相反利益关系是可以很稳固的。” 林煜听了这话感觉心头一凉。 沈锦清边说边观察他的反应,果然他说的话对一个古人来说还是太让人震惊了……? 他说着说着突然想到一个可能:“还是说……林大哥,你其实有喜欢的哥儿或者女子?” 林煜猛听得这句话,瞬间抬头看他,又在沈锦清那双泛着水光的桃花眼震惊又犀利的眼神中败下阵来,不敢再看他。 沈锦清见他目光游移,心头也凉了下来,怎么什么都问了,偏偏就忘了这最重要的一点!都怪林煜平时独来独往的,沈锦清也见过什么女子、哥儿出现在他身边,心里就默认他没心上人。 万一他暗恋人家呢?!真是罪过。 沈锦清后知后觉有些尴尬了,“对不住,林大哥,我不知道你有心上人,冒犯了你。” 他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干巴巴的说了一句:“这酥饼,是我自己做的,林大哥可以尝尝。” 然后匆匆抛出一句“今日打扰了”,就要走。 真的是,这种场面简直比被丧尸啃还要让人觉得恐怖。 林煜知道他这是误会了,懊恼的很,但又不知道是不是就这样让他误会下去比较好。 林婶婆她们逼婚有很多方法可以解决,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他把她们都直接打一顿,打到她们不敢造次,但是沈锦清如果就这么嫁给了他,那可能就是要搭上一辈子了,他不能这么轻慢他。 就这么犹豫的一会儿功夫,沈锦清就跑了。 林煜盯着那龙凤酥饼,后知后觉的满脸爆红。 他心里暗骂了一声,猛地推开那张凳子,追了出去。 沈锦清回到自己家的时候,林婶婆一行人已经恭候多时了。 昨天沈锦清这件事情闹得大,家里有哥儿姐儿的关心,家里没有这方面烦恼的也凑热闹。 沈白自然也听说了,这事情倒是好笑,花椒的事暂时给他添不了堵,但这件事情沈锦清一定头疼。 沈家大房那两个老东西一向听他的话,沈白稍微挑拨教唆了一下,沈阿爷和沈阿奶就敢替已经断亲了的孙子接下这门对方是赌徒的亲事。 沈阿爷和沈阿奶仗着年纪大、辈分长,倚老卖老带着林婶婆和王媒婆这两个恶婆娘霸着前堂不肯走,谅因着沈锦华的前途,这兄弟俩也不敢拿他们怎么样。 他们可是这俩小崽子的亲爷奶,敢动他们一下,说出去就是他们不孝! 沈锦华去给沈锦清租铺子去了,回不来这么快,沈锦清刚回来,就看见这些人撬了门锁、登堂入室。 沈锦清怒极反笑:“各位这么明目张胆,就不怕我告你们破门盗窃?” “哎呦,你这小贱蹄子说的什么话呢?竟敢管你阿爷阿奶叫做贼!”沈阿奶眉目间刻薄的气息尽显。 沈阿爷抽了口旱烟,见自家老婆子先做了这个出头鸟,端起一家之主的架子: “什么叫破门盗窃?这地方十几年前还是我的呢。” “你这小哥儿没人教野惯了,懂什么?还不是沾了我的光才有片瓦遮头?” 沈阿爷悠悠的又吸了口烟,从鼻子喷出一股白气来。 这些白雾把屋子里弄得乌烟瘴气的。 沈锦清挥开扑面而来的二手烟,“你说这是你的地方,说的是你十年前分家的时候给我阿爹的那两亩贫地吗?分家的时候不是给了你们五两吗?足够买断这两亩地的了。” 沈锦清冷漠的看着他:“那时候你脚下踩的这地方,还连间小破茅屋都没有吧?这里一砖一瓦一石,都是我阿爹阿娘用双手赚来的!” 第15章 “沈建峰,有你什么事?”沈锦清那双瞳仁很黑,沈阿爷被他看的心里发毛。 “跟死人抢东西,你们不心虚吗?” “我们当初不还给了他俩三亩肥田?你们这些吃白食的嚷嚷什么?” 沈阿奶也被他看得应激:“你这烂货,管自己爹妈叫死人,你就不怕他们晚上回来找你?!” 三亩肥田?就那几亩地裂大到花生都种不出的地?说出去都是贻笑大方。 沈锦清转头又盯着她看:“我是巴不得他们晚上回来找我,至于到底是谁会怕我就不知道了。” 沈家这俩老东西本身就对这二儿子心虚,被沈锦清这么一说登时后背都发毛。 林婶婆和王媒婆本来站在边上冷眼旁观,这会儿同时在心里“呸”一声,就知道这俩老货不顶用,来之前要不是他俩信誓旦旦说能仗着身份拿捏这俩不孝子孙,经过昨天那一回谁还敢这么快来? 真是信了这俩老东西的邪,晦气。 还好意思说事成了跟她们讨五两银子呢。 沈阿奶说不过这牙尖嘴利的玩意儿:“你个小贱货恶逆亲长,反了天了不成?我是你祖母,我今天叫你嫁鸡就鸡,嫁狗就狗,轮得到你反抗?!” 沈阿奶怒极,拎了个茶碗就往沈锦清面上砸过去。 沈锦清轻巧躲过,抽了把扫帚就打在她身上,林婶婆和王媒婆看见这扫帚就肝颤。 沈锦清一个都没放过,一人抽了一扫帚,大有沈锦华之前把瘟神扫地出门的气势。 林婶婆尖叫,“沈锦清,你个混账,没人要的烂货,还以为谁稀的你吗?!” 王媒婆说媒这么多年,收的福气不少,躲得浑身肥肉乱颤,: “哎哟,祖宗啊,别打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就从了吧。”话落又被抽了一把。 真是怕了沈锦清了:“我不说你的媒了,不说了!你这等彪悍货,我看谁还要你!” “我娶他!我要娶沈锦清!” 林煜破空一声,把屋里所有人都控住了。 沈锦清把扫帚放下,惊讶的看着他,被打的众人总算能喘一口气。 林煜明显是追来的半道上听说了这件事,什么都顾不得了闷头就喊出了这话。 林煜喘息着、热汗淋漓,沈锦清和其他一群不相干的人都看着他,他更觉得羞窘。 他硬着头皮,不管不顾了:“我要给沈锦清当上门女婿。” “你们谁要是也行,我不介意跟你们竞争。” 邻居家的沈二娘一家这两天都随自家丈夫到镇上去了,这才刚回来没多久,沈锦清这儿动静闹得忒大,她听了一会儿动静什么都没听到,出于担心便跑过来查看情况。 没想到就看到了两方对峙的场面,还听到了林煜这一番话。 林婶婆:“呸,怪不得死活不肯同意,两个不要脸的原来早就搞到一起了。” 第14章 沈二娘:“诶怎么说话的呢?” 真是晦气,怎么把这么个玩意儿招来了? 他们这帮人来势汹汹的,这林婆子不仅带着沈锦清那两个刻薄爷奶,还把媒人给带来了,这谁不知道他们要做什么? 这不是逼婚是什么? 沈阿爷一杵拐杖,“你们一群妇道人家、一个毛头小子闹哄哄的干什么?!” “我是老沈家当家做主的,我说了算,清哥儿就嫁给王二家的孙子。”林婶婆的丈夫和沈阿爷同岁,家中排行老二,所以沈阿爷叫他王二。 “还轮不到你和林煜这小子在这儿玩过家家!” “我们两家分家断亲早要十有余年了!” “我是沈锦清大哥,现在我才是那个当家做主的人,这家里我说了算!我就同意锦清嫁给林煜,看谁敢有异议。” 刚刚沈二娘在家听了许久才过来,但一早就让刘大哥去镇上找沈锦华回来了。 沈二娘看沈锦华回来了,连忙使了个眼色,威胁凑头趴在门扉上看的刘大哥赶紧回去别掺和进来,刘大哥看起来心不甘情不愿的但最终还是走了。 沈锦华一撩衣袍,跨过门栏。 他回来的匆忙,这会儿却衣冠整齐、风度翩翩,步履间沉稳的气势早已压过行将就木的沈建峰。 “沈锦华!我是你祖父,你这样不恭敬,就不怕自己脚下的仕途路?” 沈锦华咧嘴一笑:“你们以前就凭这个逼死了我父母,现在以为还能凭这个逼死我们兄弟俩吗?” 沈建峰从他的话里听出了一点阴森的意味。 沈阿奶听了他们说起父母会有心虚,沈建峰不会心虚,但一时也难抬起头来。 沈阿爷恶狠狠道:“两个白眼狼,提起父母生死事半点儿不见恭敬。” 沈锦华笑得大度:“生死世间事,我们兄弟当父母还活在心里,心中坦荡自然不惧这些,只有心虚的人才怕鬼神事。” “难道阿爷真的心虚了?” 沈阿爷喝道:“你还知道我是你阿爷!” 旁边的沈锦清已经不想再听他浪费口舌了,“你算我们哪门子阿爷,这么大岁数了不知道断亲什么意思吗?去了衙门也是我们占理。” “你执意要闹,大不了我们对簿公堂!” “胡闹!血缘是斩得断的吗?”沈阿爷剧烈的咳嗽起来,“你们这两个不孝子孙!” “你们身上一辈子都留着我沈建峰的血!” “一辈子就得听我沈建峰的话!” 这番话他十年前曾今对沈父说过的话多么相像。 沈锦华听到这里已经翻脸了,他像变了个人似的冷酷道: “好弟婿,愣着干嘛?帮哥哥送客啊。” 林煜二话不说,大跨步提起沈建峰就要往门口扔。 沈阿爷已经不像年轻的时候那样有资本了,沈锦清和沈锦华也不是那个活在他阴影之下的二儿子。 他垂垂老矣、行将就木,论嘴皮子说不过沈锦清,论智慧比不过沈锦华,论力气更比不过林煜。 沈二娘抢过沈锦清刚刚拎着的扫帚,连忙小跑着追过去,在林煜要把人扔出门口前制止住了他:“快、快别忙,让婶子来、让婶子来,别坏了你们这些小年轻的名声。” “事不怕多,就怕小人挑拨事赶事。” 林煜一松手,她眼疾手快的拿起扫帚往沈阿爷身上挥,把他拍出门外去,“我让你为老不尊!” 沈阿爷在林煜的威压下不敢反抗,像只鹌鹑似的挨打。 沈二娘没敢多打,只拍了一下,把他赶出门就不再动手了,怕这老东西讹人! 林煜达到了目的,也懒得多看畏缩的沈阿爷,只冷冷的看着屋子里除了沈锦清和沈锦华的其他人。 意思很明显,自己滚出去。 不然就打出去。 最后,除了沈锦清的毒打外,每个人都还多挨了沈二娘边骂边打的一扫帚。 沈二娘也没多留,凡是逢人问起都说“这么大动静是她干的,打死这几个没脸没皮、为老不尊来逼婚的。” 明眼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也不拆穿。 剩下那几个没脸没皮的倒是想说破到底发生了什么,但这会儿离得不远,都怕林煜那个凶神恶煞的会直接冲出来打人。 这会儿家里只有沈锦清三个人,总算可以坐下来好好商量接下来该怎么办了。 沈锦华表面毫无波澜:“你真愿意给我们家当上门女婿?” 林煜毫不心虚,但到了谈婚论嫁这地步,面对沈锦清的大哥也还是有些紧张:“是,我愿意,真心实意的。” 沈锦华从他这句“真心实意”回过些味来,十分不虞的看着他:“你这真心实意来得也太快了。” 怪不得给他弟弟当了这么些天的跟屁虫,他就说奇了怪了,还当他真有这么热心肠呢。 林煜斟酌着字句:“我的心意……不是一天两天得来的。” 这意思是早就盯上他弟弟了?这个不要脸的混蛋! 沈锦华啪的一声把茶盏扣在桌上,真想给他也扫地出门。 沈锦清不知道他俩打的什么哑谜,还以为林煜也早有和他合作的想法,当即给他哥和沈锦华一人倒了一杯绿茶,掩盖他哥把茶水都砸飞了的事实,乐呵呵的打圆场。 “那林大哥,祝我们合作愉快,生意长青。” 沈锦华和林煜反应不一。 沈锦华把那杯茶一口饮尽,“林猎户做了我家的上门女婿,以后可得夹着尾巴做人。” 他看了眼自家不开窍的弟弟,微眯着眼对林煜笑得良善,说出来的话却没有温度:“不然,就让我弟弟休了你。” 林煜坦坦荡荡,也没敢呛他,只把那点儿茶水喝干净了。 “哥,怎么能这么说呢?林大哥是我们的合作伙伴,并不比我们低一头,我们出来做生意是讲究共赢的,别伤了感情。” 林煜听了这话装的像个愣头青,闷头不吭声,看得出来不太认同合作伙伴的身份,却半点儿没有伤心的样子。 第16章 沈锦华算是看出来了,林煜这是要被吃得死死的。 这年头想找个看得过眼的上门女婿不容易,就先这么着吧,反正最后吃亏的可不是他弟弟,打不了就离。 但林煜这是要把他弟弟拐到手了,沈锦华气也没那么顺,现在只是沈锦清的亲事重要罢了。 之前沈锦清为了花椒跑到后山去这么些天,林煜一点儿都不制止,他心里还有疙瘩,也乐意耍着林煜玩儿。 “真就选这块木头了?往后成亲了他怕是连句好听的都不会讲来哄你。” 林煜额角青筋一跳:“我可以学。” “学来也不像,或者在我镇上认识的那些先生才子里选一个?有才又会说话。”沈锦华自己给自己斟了杯茶,依旧是那副处变不惊的样子。 沈锦清察觉出好像有哪里不太对劲,但还是本能的制止了他哥,“哥你说什么呢,成亲也不是挑个人就能成这么随便的事。” “再说了,”沈锦清嘟喃道,“我要他们这些只会吟诗作对的有什么用,我开的是餐馆又不是诗社。” 林煜第一次为沈锦清只是单纯想找个人合伙开餐馆才找的他成亲而松了口气。 沈锦华听了自家弟弟说的话,笑得很开心:“锦清。这是觉得哥哥也很没用么?” 沈锦清差点咬了舌头,知道惹着他哥了:“不是,大哥和他们那些附庸风雅的不一样。” 林煜破天荒来了一句:“锦清说的对,大哥是有大智慧的人。” 沈锦华面无表情说他:“马屁拍到马腿上。” …… “乖孙吶,你不知道,那沈锦清和林煜早就勾搭在一起了,那林煜还说的出要做上门女婿的话!”沈阿奶扯着沈白的袖子抱怨。 沈白知道从她口中得知林煜和沈锦清要成婚的时候,恨不得也摔两个盘子砸沈阿爷和沈阿奶身上。 这两个老东西,到底是怎么办的事,让他们去逼婚,把沈锦清逼到和林煜成婚? 哈……?主角攻当上门女婿?简直闻所未闻。 沈白问010:“你确定林煜是主角攻?” 010听沈白这质疑的语气铁青着脸:“你是在质疑我没说实话?” “你自己上辈子不知道他们俩是谁在主导吗?” 对啊……他们上辈子一直是林煜主导,沈锦清扮演的从来就是个什么都不用干、靠着世界意识坐享其成的角色。 “他们俩上辈子进展可没这么快,林煜也没卑微到这个地步,都是沈锦清靠着他……” “你还好意思问我?我早跟你说了,沈锦清身上变数很大,叫你抓紧从林煜下手!” “你不听,到时候死了别拉我垫背!”010说完直接下线了。 【系统下达强制任务:攻略主角攻——林煜】 沈阿奶还在耳边喊,沈阿爷只埋头抽他那杆旱烟,沈白在这种情况下笑了。 他用指尖狠狠赚紧拳头,都是一群靠不住的东西。 姑且就当这是世界法则不可回避好了。 他对着没影了的系统轻声说:“急什么,不是都说了有计划吗?老天这么眷顾沈锦清,他身边下不了手,那就只能从林煜身边下手咯。” “林煜身边只有这么一个亲人了,这可都是沈锦清害的。” 都是沈锦清害的,害得他只能把对付林煜的计划提前。 而且他本来可是没打算下杀手的。 第15章 林老爷子年近古稀,满头白发,但看着很健朗。 他是村子里给人打糕点模具的手艺人,这门手艺是他跟着他阿爷从小就学起的,在林煜之前,他无儿无女的和宗族那边又不亲,就指着这门手艺过活,把这些模具看得比林煜还重要。 林煜来找他的时候他还在打新的模具,镇上有个老板订了批大订单,要的还急,他正在加紧赶制,最近都没出过门。 林煜知道他一但做起这些就不会再和外界有任何交流,肯定也没听说他和沈锦清的事情。 这会儿来找他一是要跟他说自己要成亲了,二是固定几天就会过来看看,别让他一个老头子真饿死在家里了。 “什么?你这块木头,一声不吭要给人家做上门女婿去了?”林老爷子手里拿着刚刚雕过龙凤的刻刀作势就要往林煜身上砸,那头松散随意的鹤发随着他的动作乱晃。 “完喽,我老头子要绝后了。”他一副伤痛欲绝的样子。 林煜知道他是装的,他要是真重视这些,也不会一大把年纪了,到现在都还没娶妻,唯一的儿子牛高马大了还是半道捡来的。 “这也没办法,我是真喜欢他。”林煜要说这些还真有点儿不好意思。 林老爷子掀起半只眼皮看他:“哟,看样子是真喜欢,真是惊奇,你这闷葫芦居然也会说这种肉麻话了?” “不是肉麻话,是真喜欢。” “跟我在这说的什么车轱辘话,人沈锦清还是个小傻子的时候,我就觉得你看人家眼神不太对劲了,真不要脸你小子。”他指着林煜鼻子骂了两句,又继续蹲下来,摆弄他那些凿子刨刀之类的东西了。 林煜摸着鼻子,没吱声。 “那没办法了,”林老爷子都活到这把年纪了,什么没见过,做个上门女婿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就算你没脸没皮,巴巴的就贴过去了,老爷子我面子也不能失啊。” “等着,赶明儿我就给你到沈锦华那小子家里提亲去。” “现在别烦我,正忙着呢,去去去。”老爷子只顾盯着他的模具,赶林煜走。 “哦,也成…”林煜作势要走。 “晚上在这儿吃饭,”林老爷子看人真要走了,又补充道,“记得打只鸡回来加餐!” “这几天都没出过门,天天吃的米糊糊,馋死老头了。”他又敲敲打打起来。 “知道了,”虽然早就知道老爷子会同意,但林煜这会儿说话还是忍不住带着三分笑意,“今晚猎只肥美的回来。” 林煜人逢喜事精神爽,走出门坎的脚步都带着风,林老爷子“哼”了声,小声数落他:“没出息。” 他在黄昏里吹散模具上新刻出来的木屑,“儿大不由爹喽。” 那把木屑浮动在起伏的光影里,映射出林老爷子浑浊眼底的光。 …… 第二日巳时刚到,林老爷子把那头白发梳得一丝不茍,提着茶礼、酥饼红糖还有两匹新绸布,带着林煜到沈锦清家。 都快走到人家家门口了,老爷子还在数落林煜:“你不是好本事吗?怎么打两只活雁还要这么久?” 大雁哪是这么容易抓的,何况还是活的,沈锦清和林煜这事儿办的捉急,林煜这几天都耗在这上面了,为了能猎到这两只雁废了不少功夫。 林煜一手提一只雁,看起来呆呆木木的,被说的冤枉,“您别着急,这都到人家门口了,大喜的日子不兴数落我。” 今天晨起林老爷子就催了林煜无数次,偏偏林煜又要去打这双大雁,就耽搁了,幸好是在今晨猎到了,不然又得多等一天也说不定,林老爷子半辈子人了,平时都是看别人家去提亲,自己家这还是第一回,他也没经历过,当然着急了。 “你这小子,自己的夫郎自己不着急,还说起我来了。”林老爷子伸出那只因为常年做木刻功夫变得异常粗糙的手,二话不说就往林煜身上招呼。 林煜被打了也不躲,只仔细着身上的衣服:“我哪儿敢说您,再说了我怎么会不着急?正着急着呢。” 林老爷子捋了一把早上和头发一同梳好的白胡须,哼哼道:“着急那还不快进去?” 李婶娘永远走在吃瓜第一线,早早就听人说林老爷子带着林煜来提亲了,“哟,林小子这是真来提亲来了” 她遇着林煜和沈锦清在一起好几次了,见惯了这会儿也没以前那么怕林煜了,笑嘻嘻的说:“那天我还问清哥儿,你俩是不是要定亲来着,哎哟我跟你说,他当时还不肯跟我承认。” “哈哈,我就说怎么可能,你瞧婶子看人多准啊,一早就知道你们两个有苗头,看着就登对,到时候摆喜酒记得请婶子啊。” 林煜点头表示知道了:“一定。” 林煜接受了她的好意,让这些人就这么认为他和沈锦清早有定亲的意愿也好。 林老爷子可烦死了,怎么一个两个的都碍着他去给好儿媳提亲:“唉呀,你这个多嘴多舌的,就别赶在这个时候拉着我儿子唠了,没点儿眼力见儿。” “林老头你会不会说话啊,知道了知道了,大喜的日子就不碍着你父子俩的眼了。”李婶娘翻个白眼呛了一句,却也知道她多话了,扭着圆润的腰肢推赶他俩进屋。 沈锦清和林煜成亲这件事儿,这几天都就说好了,沈锦华也不可能挑这个时候为难林煜,一系列流程走的都很顺利。 林老爷子把东西都放在正堂那张方桌上,对沈锦华说:“亲……沈小……锦华啊,这是我们家带来的聘、嫁妆。” 第17章 见鬼了,他都活到这把年纪了,带着一份不知道是聘礼还是嫁妆的东西过来提亲,还差点对着个二十出头的小子喊亲家,搞得他话都讲不利索了。 这都是拜林煜所赐,他才知道儿子一把年纪了,也还是要一大把年纪的老爹操心的。 沈锦华也不敢对着林老爷子拿乔,说了几句场面话走了下形式就接过了礼,恭敬的请老爷子坐着喝茶说话。 沈锦清给的聘礼还是那天带到林煜家里那些,林煜答应的那天就已经受了,不过沈锦清倒没想到林煜和林老爷子会这么郑重其事,还带了两只活雁来。 大虞虽然一直有这个礼数,但活雁难得,少有人家提亲能拿的出来。 沈锦华收了礼,两人互换庚帖,只等到时候找媒人合过八字,这事儿差不多就算成了,他和林老爷子算是大家长,要讨论这两个人的亲事后续要怎么办。 沈锦清和林煜两个当事人反而难插上手,左右这时候也没什么婚前避嫌的习俗,沈锦华就睁只眼闭只眼打发他俩到镇上采买成亲要用的东西了。 林老爷子在两个人临出发前还偷偷塞给沈锦清一个山梨木做的小巧糕点模具,那是林老爷子的阿爷传给他的,是他拥有的的第一个糕点模具。 说来也巧,那模子正好是龙凤呈祥的喜字圆形浮雕模具。 那模子看着得有几十年历史了,但奇异的毫无沧桑的痕迹,一看就是被保存的很好。沈锦清看老爷子把自己这么珍重的东西都给了他,心里生出一点儿不是滋味的愧疚和心虚。 老爷子好像从沈锦清的眼神里看出了点什么,但他什么都没说,只用那双粗砺的手拍了拍他的手背说:“该是你的,拿着吧。” 沈锦清和林煜的事情几乎村里人都知道了,这会儿大家看到他们虽然不会有没眼色的凑上来问东问西,但那种虽然没有恶意但却充满调侃的微妙眼神还是看得沈锦清浑身不自在。 好在村尾没什么人,沈锦清和林煜很快就走到了一条没人烟的两人小道上。 现在只有林煜和他并肩走着,沈锦清刚要松口气,转头又遇上了苗哥儿和他大哥。 苗哥儿喜出望外:“清哥儿,竟然这么巧?我都听说了喔,恭喜恭喜。” 苗哥儿人还没到跟前,调侃的声音先到了。 自那天清哥儿答应他可以教他做饭以来,已经过去好些天了,可他最近都要帮着他阿爹在镇上的生意,一直都没来得及去请教,这几天好不容易才回来,又听说清哥儿和林大哥准备要成亲了,虽然觉得有些突然,但也没好意思再去打扰过。 而且最近他总感觉家里氛围怪怪的,现在能遇到两个人走在一起,总算有喜事一桩,当然高兴。 他旁边的刘大哥红着双眼,头发乱糟糟的,看起来十分郁悴的样子。 这副被打击狠了的模样,一看就知道是私下肯定被被沈二娘三令五申、耳提面命过好多次不许打扰沈锦清了,他也知道自己不应该,可这甫一看见沈锦清和林煜两个人单独呆在再也忍不住了。 “你是真心想嫁给林煜的吗?!我知道你是被逼无奈的的!”刘大哥这一放声大喊出来,自己立马就后悔了。 但他还是道:“我也是真心喜欢你的,我可以娶你!” 苗哥儿听他哥喊出这番话,整个人都被震住了。 什么……?说话的人是他哥?! 他怎么不知道他哥什么时候有的这个意思??? 啊???! 第16章 苗哥儿艰难道:“大哥,你失心疯了吗?”人家都要成亲了,跑到新人面前说这话? 苗哥儿看着林煜黑黢黢好像要杀人的眼神,咽了口唾沫,敬他哥是条汉子。 刘大哥还是执拗的看着沈锦清:“我是真心喜欢你的。” 林煜感觉到自己被挑衅了,冷着张脸想拽着他的衣领把他扔沟里去,“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刘大哥梗着脖子不肯服输:“我知道,我就是喜欢他,你这是乘人之危,你胜之不武!” 林煜一把扯住他的前襟,差点儿把他整个人都提起来了:“我是乘人之危,那你现在是在干什么?也是乘人之危吗?” 沈锦清人都快惊呆了。 他制止了林煜好像要把人扔沟里的蠢蠢欲动的行为,万分错愕的问刘大哥:“什么时候的事儿?”他怎么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掠夺了一颗无辜少男心。 难道在他还是个心智只有六岁的小傻子的时候吗?那也太变态了。 刘大哥都快哭了:“就、就上次你请我们吃饭那次。” 他那么含蓄的爱慕着沈锦清,沈锦清真就一点儿都不知道! 旁边的苗哥儿也惊呆了,他依稀记得上次他还跟清哥儿说他要是个汉子的话就要娶沈锦清做夫郎,那岂不就是变相在和他哥抢心上人? 苗哥儿在风中凌乱,所以这几天家里气氛怪怪的,他娘动不动就要骂他哥一句,是因为…… 他哥……想抢别人的夫郎? 抢的还是林煜这个凶神恶煞、人高马大,一只手可以把他哥提起来的黑脸煞神的夫郎?! 不要哇,他不想他大哥被打死。 沈锦清目睹了旁边苗哥儿神色几度变化,艰难道:“我想你是误会了,刘大哥你会找到更合适的人……” “你不要再说了。”刘大哥还没等沈锦清说完就打断了他,声音都带着哭腔了。 “我不行,为什么林煜就行?” “这……”沈锦清为难,“这里面的原因很复杂。” 他这一句复杂,林煜和刘大哥两个人都用一种复杂的眼光看着他。 沈锦清头都大了,深感应付不来这场面。让他回去运送物资打丧尸吧。 虽然刘大哥不让他说了,但这种情况,沈锦清肯定说什么也要严词拒绝他。 他眼一闭心一横:“其实也没那么复杂,其实我就是喜欢他,所以要同他成亲。” “刘大哥,你不要勉强自己,而且这种事也是勉强不来的。” 林煜听他这么说,那怕明知不是真的心里也高兴。 刘大哥,刘大哥听他这么说,哭着跑出了二里地远。 沈某人辜负了一个纯情少男。 苗哥儿怕他哥干傻事,赶忙跑着追上去,小声安慰他哥。 惨是真的惨,可以是真丢人啊。 沈锦清看着他俩招呼都顾不上打一声就跑了,心情复杂,真是罪过。 …… 沈锦清已经来过镇上好几次了,这会儿他带着林煜熟门熟路的在热闹的街市上逛。 林煜和他在人群中穿梭,沈锦清看他很珍惜身上那件褐色的新衣服,调笑着问:“这么喜欢我送给你的这件衣服吗?还特意穿着来提亲?” 沈锦清对待他的态度轻松自然,林煜却做不到这么坦然,在语言方面他天生就少了一根筋,只能在行动上表示他对沈锦清的喜欢和重视。 今天穿着这件衣服来,一是他真的很喜欢,二就是想让他知道,他真的很喜欢。 可惜沈锦清好像比他还要少一根筋。 林煜不知道作什么反应好:“就是……很喜欢。” 沈锦清:怎么感觉氛围怪怪的? 秉着一种趋利避害的本能,沈锦清岔开了话题:“林大哥,要不要先去看看我们的餐馆?最后再去采买东西吧。” 只要他提,林煜当然无有不应。 成亲要用的东西肯定多,沈锦清本就不打算这么快就采买迎亲那天要用的东西,而是计划先带林煜去看看沈锦华先前帮他盘下来的铺子。 逛街市只是顺便,要是真看中什么了,待会儿他和林煜看完铺子后可以顺路买,最后再雇辆牛车把东西一起运回去就好。 沈锦清租的铺子在西市一个“t”字形路口中间,离私塾都不到二里远。 这两天除了忙林煜和他的亲事外,沈锦华也带沈锦清来过两回,沈锦清在原铺主面前混了个脸熟,也签过契书拿到钥匙了,不过林煜还没见过呢。 他俩事儿都快成了,哪还有给合伙人开空头支票,不给人看到实物的道理。 沈锦清和林煜到的时候,正好遇到铺主也在。 沈锦清正好带林煜给人打招呼。 “哟,张员外真是好巧,这是我未婚夫,姓林。”沈锦清同张员外见礼,自然的把林煜介绍给他认识。 林煜顺势向张员外拱手作揖。 沈锦清看着像一朵水灵灵、白生生的花,逢人都带三分笑,但并不显得矫揉造作,介绍自己的郎君也是大方不忸捏。 沈锦清外祖父外祖母在他还是个年轻小子的时候就租了这间铺子做馄饨,张员外到现在都还记得那口馄饨的滋味,可惜两位老人去了之后就再也尝不到了。 爱屋及乌,张员外看沈锦清也跟看自己后辈一样,见他这大方利落的态度很是喜欢。 张员外爽朗一笑:“也不算巧了,我每天这个时候都得出来收租。” 第18章 这一整条街都在他名下,他每月都是这个时候出来催收欠租,经常一催就要跑一整天,这时候遇到他确实不算惊奇。 “清哥儿身体才好没多久就又逢喜事,可喜可贺啊,”他因着两位老人和沈锦华相熟,自然也知道一些沈锦清的情况。 “这看着是林猎户吧?是个能干的。”张员外连连点头,“长得也一表人才。” “是好事将近了吧?清哥儿好福气啊。” 林煜经常在镇上跑自然也认识张员外,就是平素没什么交集,不太相熟。 “婚期是不远了,张员外到时候一定赏脸来喝杯酒。”林煜明明是邀请人家来吃酒却都还是一副严肃样。 张员外也不在意,乐呵呵道:“一定一定。” 这铺子不算太大,柜台就占去了三分一的空间,看着有些拥挤,但好在地段好、四通八达,而且侧边还有一扇门,打开了就显得宽敞了。 沈锦清带林煜过来掌掌眼,林煜看起来也还算满意,接下来就得忙装修了。 装修师傅林煜有相熟的都料匠推荐,沈锦清想着开餐馆的事情已经拖了很久了,索性趁此机会一并解决了。 林煜带着他找到人后,沈锦清把都料匠请到了铺子里,他一边说着搭个棚子、立个展架还有多打几张桌椅等等这些零碎的装修规划,匠人一边画图。张员外也在旁边提供一些参考意见,不过他还要催收铺租,而且今天就得收完,规矩不能破,没法多待。 和张员外道别后,林煜就在一旁静静听着沈锦清和都料匠商量,除了要修改一些不合理的细微之处外,最后只提了一句要重新翻修瓦顶,此外并无其他意见。 等到最后商讨的差不多,敲定了方案后,林煜表示因为沈锦清交了铺租,所以翻新铺子的费用他要出。 沈锦清也不跟他争这个,顺着他去了。 忙到现在时间已临近未时,沈锦清早就饥肠辘辘了。 西市热闹,支起来的吃食摊子也多。 林煜带着沈锦清到一间他吃惯了的面摊坐下,要了两碗热汤面,两碗都额外加了二两烧肉。 这摊子看着很热闹,老板是一对中年夫妇,和林煜看着很相熟的样子,但两个人都是忙的脚不沾地的样子,只隔空和林煜打了声招呼就算招待了。 这里虽然人多,但桌椅碗筷看着都很干净,汤面的香气和热气一同飘在这方寸的地方,沈锦清嗅着肉香,很是期待。 这里忙但上菜倒是很快。 老板娘脚法敏捷,手上端着的柿子木托盘上面还托着两碗比脸还大的汤面呢,竟然嗖的一下的就到眼前来了。 老板娘用挂在脖子上的白汗巾擦了下鼻尖沁出的汗,笑起来有一种平凡妇女共有的那种慈祥的感觉:“林小子,最近婶子很少见你来啊。” “这是带了心上人来吃饭?” “是啊,带着心上人来的。” 沈锦清也跟着打招呼: “婶子好。” “到时候办酒宴也请婶子来吃酒。”林煜那张面瘫脸上难得浮现出这么明显的一丝笑意。 沈锦清对林煜今天乱“派喜帖”的行为感到有点儿奇怪,毕竟“红贴”还没写呢,这种类似婚礼邀请函的东西,理应是合过八字后由林老爷子和沈锦华来写,但是今天他俩才换过庚帖,八字刚有一撇,林煜平时一声不吭的,现在倒是很积极的样子。 奇了。 “那感情好,”老板娘和林煜相熟,说话也少些顾忌“你小子看着浓眉大眼的,没想到这么出息。” “一声不吭的,竟然马上连夫郎都要有了。” 老板娘毕竟忙说完这话就被客人匆匆叫走了,沈锦清终于可以安心吃汤面了。 这面热气腾腾的,高汤浓白醇香、面条劲道,烧肉表面焦香金黄,酥而不韧,最后葱花点缀着翠色散落其间,一口下去沈锦清脑中都炸开了花。 好吃到不想回家。 林煜在他看不见的地方看他看得专注,眼角眉梢都是暖意。 沈锦清专注吃肉喝汤扒面条,根本没注意他。 第17章 沈锦清和林煜毕竟是出来采买东西的,吃了碗面垫肚子,和老板娘打了声招呼就走了。 他们先去拿了沈锦清之前给自己和沈锦华订做的衣服,又买了两匹红绸,这两匹布一拿出去人家就都知道他们是即将新婚的夫夫了,沈锦清和林煜一路上被招呼着买了不少东西。 东西太多,他们两个人实在提不动,最后只能提前到牛坊租了一辆牛车载货用。 幸好林煜就会驾车,也算是节省了一笔开支。 这样租来租去的,实在太麻烦了,而且之后餐馆开业,他们回村里也要经常用到牛车,这样下去不行,沈锦清盘算着什么时候也得买一辆牛车回来才行 林煜把车赶到最后一个目的地,糕饼杂货铺。 到了地方,林煜将将把牛车停稳,沈锦清就率先跳下车。 林煜知道他不会摔,但还是看得心惊胆战:“小心些。” 沈锦清安慰他:“这牛车那么矮,不用怕。” 说着率先进了杂货铺,店里掌柜的不在,是个高个子的小二哥出来招待的他们。 “二位可是来置办成亲用的糕饼果子的?小店龙凤糕饼,花生桂圆红枣应有尽有。”结伴来这铺子的哥儿汉子大多都是买这些,小二哥熟络的介绍道。 沈锦清不动声色的仔细观察着这里,回他说:“这些都来点儿。” 小二“诶”了一声赶忙应好。 林煜补充道:“红纸和龙凤喜帕这些也要。” “好嘞,”小二嘴巧,顺势和攀谈起来,“郎君和夫郎真是般配,看着就是恩爱的一对儿。” “眼光也是顶顶好,小店经营二十年了,质量有保障,来我们家挑东西真是来对了,保管二位用的称心。” 小二是个年轻汉子不好和沈锦清过多攀扯,多是拉着林煜赶话,这汉子看着虽然不好相与,但好事将近,必定不会给自己下脸子。 他这开口般配闭口恩爱的,弄得沈锦清和林煜两个人都有点微妙的不自在。 林煜实在觉得难耐,制止了他:“小二,抓紧包完东西吧,我们赶时间。” 小二听他催了不到片刻就手脚麻利的把东西都打包好了,给他们拿到外边的牛车上:“好嘞您二位走好,小的祝你们百年好合、恩爱不疑。” 他说尽了好话,林煜赏了他几十文钱。 小二笑嘻嘻的接过,又说了几句喜气话才会铺子里去。 沈锦清看着林煜那张异常严肃的脸,只觉得方寸小二要是再多说两句林煜就要招架不住了。 林煜和沈锦清从铺子里出来时间已经不早了,买完东西之后,两人驾牛车迎着黄昏回到了村里,明日林煜还要送一批猎物到镇上去,这牛车到时候再送回镇上的牛坊就成,他送完猎物正好可以去盯一下装修。 他们现在已经是定了亲的关系,沈锦清很自然的留下老爷子和林煜一起用晚饭。 正好用上空间里的辣椒果,把上次林煜给他的那只兔子处理了。 沈锦清之前抽空给辣椒做了捆扎和支撑之后,陆陆续续的又给辣椒加快了几次催熟速度,现在空间里的辣椒已经成排的长起来了。 他摘了一把辣椒出来后就开始处理兔子。 沈锦清把兔子敲晕了之后,拔毛剥皮,去掉不要的内脏之后把兔肉剁成小块,用盐和面粉清洗干净。 无论是做兔肉还是做其他菜式都要用到很多香料,之前买的那些烤肋排的时候已经用光了,沈锦清方才在镇上还特意到别的医馆买了一大袋回来。 他切了姜片、大葱还有一把蒜头,把辣椒切成圈,再拿出刚刚在镇上买的香料放在旁边备用。 沈锦清把处理干净的兔肉冷水下锅,用黄酒去腥焯水,水开后撇去浮沫用冷水洗净兔肉。 起锅热油之后,先把葱姜蒜倒进去爆香,再倒入香料和一把之前晒好的干花椒,把麻辣味炒出来后,放入兔肉大火翻炒,最后转小火满满煸炒出肉香味后加水炖煮半个时辰即可出锅。 答应了林煜的麻辣兔头他也没忘记,单就一个兔头,还要又卤又炸又炒的有点浪费,最后沈锦清往里面放了些鸡蛋和土豆一起浸泡卤制,也是一道咸香开胃的好菜。 沈锦清再煮了盆面条、炒了道清蔬就差不多了,他掀开厨房的帘子出去,招呼大家吃饭。 林煜帮着他把菜端出去,一进厨房麻辣鲜香的味道瞬间侵占嗅觉。 霸道麻辣的气味飘出来,刺激着众人口中不断分泌出唾液来 ,沈锦华请林老爷子坐上主桌,其他人依次落座。 等林老爷子动筷之后,沈锦清才把那只兔头夹给了林煜,小声的偷偷跟他说: “之前答应你的兔头。” 林老爷子夹了碗面条,拌着香辣味浓的汤汁边呛边上头的吃着,再喝上一口他一直随身带着的烧酒,那滋味,简直美过神仙。 第19章 他吃得高兴,半掀眼皮权当没看到他们两个的小动作。 哼哼,小年轻。 沈锦华清了清嗓子:“锦清,好好吃饭。” 沈锦清面上不漏破绽,手上的动作却暴露了他的心虚,他给沈锦华夹了块兔肉:“哥,你也吃,这兔肉我炒的可好吃了。” 沈锦华夹起来吃了吃了一口,被辣到立刻闷了一口茶。 林煜看他这样也动筷子夹起兔头啃了口,然后面不改色的喝了碗凉白开。 沈锦华和林煜经过上次的烤肋排已经比较能习惯花椒的味道了,但这辣椒还是第一回吃,两个人辣的脖子都红了。 不过吃辣是会上瘾的,越辣越想吃,沈锦华和林煜筷子就没停下来过,沈锦清看在眼里觉得有趣。 他夹了一筷子青蔬慢慢吃着,津津有味的看他们三个人被辣得龇牙咧嘴。 林老爷子实在看不过眼了,也给他夹了一块麻辣兔肉:“清哥儿这么瘦,怎么只吃青菜呢?来,多吃点肉。” 沈锦清笑着把他夹过来的兔肉吃了:“谢谢老爷子,我最爱吃肉了。” 林老爷子看他真的没被辣到,不高兴的撇了撇嘴,没意思。 一顿饭,四个人,吃得有滋有味。 …… 成亲的事忙前忙后,总算准备的差不多,那天来家里还说迎亲那天就定在两天后。 林老爷子和沈锦华商量过后,越过本村那个王媒婆,另外找的媒人昨天给二人合过八字后结果也出来了,说什么两人是天作之合,沈锦清怀疑她是为了讨喜说的瞎话,反正出于礼数沈锦华和林老爷子给的礼金都多给了好几两。 现在林老爷子已经找人预定好了宴席要用的食材,林煜也在镇上猎了两头猪和几只野鸡当做肉菜,因为林煜是入赘,所以宴席的地点定在了沈锦清家,沈锦华也早早就找好厨子和村里婶娘帮忙打下手了。 两天后就有的忙了,空闲的时间恐怕就只剩今天,正好今天沈锦华休沐也要去给村塾的孩子上课,沈锦清就让他顺路带着自己去找村长。 他想把后山属于村子里的地界都给承包下来,本来光凭他卖花椒赚的那三十两银子是不够的,何况他还要交铺租? 沈锦华把原本给他存的那五十两罚银给拿出来了。 林煜听说了这件事也拿出了五十两给沈锦清,他的说法是他本身也要在山上打猎,和沈锦清一起把那山头承包下来他去后山打猎的名头也正当。 沈锦清知道他是想帮自己,毕竟沈锦清租的地界都是比较外围的地方,而林煜打猎的地方是很深入的,十里八乡都没一个人敢踏入,人家赚这钱是靠性命拼来的,谁也不敢说他一句不正当。 沈锦清当这是借的,强硬说以后要还,林煜把自己的钱都当是沈锦清的了,随他怎么说。 沈锦清来找村长的时候,感觉村长看他的眼神似乎有点奇怪。 但村长最终还是很爽快答应把后山租给他了,他也就没多想。 就是这价格比沈锦清预估的高了一些,一共一百二十两,沈锦清还得从铺租里拿二十两出来贴才行。 他本来还以为后山根本没人敢去,价格相对会便宜一些。 沈锦清皱眉,虽然是正常价格,但还是有点奇怪。 村长其实是听了一些关于沈锦清的不太好的风声,沈锦清一下子可以拿的出这么多钱承包后山,更是映证了事情不假。 但最终签承包契书的时候他还是没多犹豫就签了,原因无他,后山承包出去的那笔钱是用在村里公共事务上的,村里本来就不富裕,他这个当村长的也没理由制止。 罢了。 两个人都没多追究对方的意思。事情就这么过了。 最后村长拍着沈锦华的肩膀问:“这清哥儿找到一门好亲事了,眼瞧着也有能力自己赚钱了,锦华你是不是也该考虑自己的事情了?” 沈锦华经过和沈锦清那一番谈话早就想通了:“是准备继续考了。” 村长欣慰道:“那就好、那就好。” “去吧回去吧,我今日有些累了,就不多留你们了。” 乘着时辰还早,沈锦华先去了一趟沈姐儿家里,沈姐儿不过十岁的年纪就父母双亡,沈锦华平日里除了自己资助的学生刘越最关照最留心的就是她。 沈姐儿家就在村长隔壁,但他父母才故去没两年,这房子明显就比以前破落多了,那扇门被堵得严严实实的,沈锦华敲门的时候,沈姐细条条一个跑出来开门也只敢先开一条缝儿看看是谁来了。 她见是沈锦华来了,那双水灵的大眼睛里浓浓的防备才化开。 沈锦清看得不是滋味。 她笑得像块甜化的蜜饯:“沈先生来了?” 然后就要把门开的大大的,她人小,沈锦华偷偷在她背后帮忙扶了一把。 “沈姐儿,是谁来了呀?”屋里传出淼哥儿清澈的声音,“跑这么急干什么,都说了,让我来开门。” 沈姐儿家的堂屋现在看着虽然破败,但其实还挺大的,淼哥儿刚刚追出前门,就看到沈锦清和沈锦华来了。 看见沈锦华他的声音好像有瞬间柔和了下来,“沈大哥来了啊?” 沈锦华没做多想,点头示意,“淼哥儿,晨好。” 淼哥儿和沈姐儿是邻居,之前沈姐儿的父母没出事之前,两家也多有来往,淼哥儿是个心地善良的,沈姐儿父母去了之后淼哥儿一直很照顾沈姐儿。 沈锦华是特地来看沈姐儿的,这会儿注意力都在沈姐儿身上,他摸了摸沈姐儿的鬓发,“最近有没有好好温习我教给你的三字经啊?” 晨光正好打在他侧脸上,显出他身上特有的那一种近乎慈悲的温柔。 淼哥儿看得隐隐有些痴了,他就是因为这样才对沈锦华一见倾心。 沈锦清在旁边像半个局外人一样,看着一切,他经历过末世,本以为除了沈锦华这个唯一的亲人,他对着这些情爱、良善都已经有点儿麻木,甚至敬而远之了,但现在看来其实也不然,人吧,果然只要还活着就还会感动。 沈锦清正默默看着他们三个人,冥冥之中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似的,淼哥儿侧头和沈锦清对视上了。 淼哥儿朝他无声的笑了,笑得坦荡。 他从来没掩饰过,有心人自会看得出来。 他们都了解沈锦华,他不是一个心里轻易能容得下情爱的人,他的心太宽也太窄了。 沈锦清也对他抱以一笑,难得能共情起另一个人丝缕的落寞。 就在这时候厨房里突然出现了一点细碎的窸窣声,惊得他耳朵一动。 沈锦清当即大喝一声:“谁在那里!” 他这一声把众人都吓住了,还是沈姐儿率先反应过来,小小一只突然冲到厨房里,一把拽住那个人的裤腰:“是不是你?一直给我送肉吃的人!” 沈锦清怕她出什么事,立马跑过去查看情况,结果居然是林煜? 沈锦清看着他裤脚沾上的墙灰还有摆在灶台上肥瘦均匀的一条猪肉,都要无语了:“你偷偷摸摸的做什么?” 沈锦华明显知道沈姐儿说这话的前因后果,“原来是你啊,好弟婿。” 淼哥儿就凑在众人后面悄悄探头查看情况。 林煜在沈锦华之前就一直有在偷偷给沈姐儿送些吃的,而且每次都还是挑在进后山打猎前早早的就送来了,还从没被发现过,这会儿被当众抓包,他一个八尺男儿竟羞红了耳根。 沈姐儿看他长得那么高、长得那么凶,这会儿那张麦色的脸上又黑又红,心里升起后知后觉的感到害怕,但还是硬着头皮问他: “为什么偷偷给我肉,又不肯见我。”每次都不见人,只看到肉凭空出现,她一开始害怕了好久,后来沈锦华跟她解释了才知道是有好心人送他肉吃。 林煜感受到她的惧意,加上沈锦清还在旁边看着,懊恼不已,哼哧哼哧半天挤出一句:“就是怕你害怕我才……” 没想到这会儿真把人给吓住了。 沈姐儿还想说些什么,村长却突然从外面闯进来了。 “不好了,锦华啊,林老爷子被抓走了。”他猛一进来看见林煜也在,还惊了一下。 他方才已经派人去找林煜了,不过这个时辰林煜一般都上后山去了,他还以为找不到人,来找沈锦华是因为知道他铁定在这边,而且他们两家都要成亲家了,沈锦华好不容易想通要去科考,要是林老爷子的事情影响了沈锦华就不好了。 林煜也在正好,免得耽搁了事情。 第18章 “你说什么?”林煜脸色都沉了下来,“谁把老头子抓走?” 老头子平时痴迷于他那些糕饼模具,根本懒得与人有过多交流,谁无端端的会要拿他。 王村长被他这黑沉肃杀的脸色吓了一跳,“好像说是林老做的一批模具出了问题,主家给来人把林老爷子给拿回去了。” 第20章 林煜声音都冷下来了,“这不可能,他把那些模具看得比命根子还重要,什么出问题了那些模具都不可能出问题。” 林老爷子为着这些模具操劳半生,林煜给他当儿子才几年?他都知道的事情村长能不知道吗? “唉呀,这我能不知道吗?就是知道才觉得不对劲,这不是急急的就来找你们了吗?”村长眉头都皱了起来,额头的皱纹全都挤出来了。 “主家是谁?我会会他去!”林煜带着怒意跨出几大步。 沈锦清拽住他的手腕:“我跟你一起去。” 林煜帮了他这么多,于情于礼,沈锦清也应该去帮忙,何况林老爷子把传下来的模具都给他了。 就凭老爷子对那个模具的珍惜劲儿,他也不可能在模具这方面出差错。 林煜低头俯视他那张满是认真的脸,默认了。 现在两家是姻亲关系,沈锦华也不可能坐视不理,他嘱托淼哥儿看好沈姐儿,再让村长替他到村塾告个假,跟着沈锦清和林煜,三个人匆匆赶出门去了。 中途还遇到了王青和刘越这个小孩儿。 刚刚王青看见沈锦华上家里来了,偷摸着从后门溜出来,跑到刘越家躲他,刘越家离沈姐儿家不远,他这会儿正和刘越在家门口编蚱蜢玩儿,没想到被撞个正着。 刘越是个守规矩的,带着王青端端正正给沈锦华行了个礼,王青知道躲不过了,皱着张小脸跟着喊了声“先生”。 沈锦华颔首表示知道了,挥手示意他俩继续玩儿去,不用管他。 三个大人一溜烟似的走了。 王青看着他们走远的背影,狠狠松了口气,幸好夫子看起来好像很忙很着急的样子。 虽然夫子很温柔,从来不骂他,也不会打他手心,但他还是觉得很害怕他。 …… 幸好昨天回来的时候没有着急还牛车,三个人到林煜家把牛车拉出来后,林煜往车上一跨,在前头驾车,沈锦清和沈锦华就坐在后面板车上,三个人匆匆往镇上赶,一路上连句话都没有说。 据村长说,林老爷子是被镇上得春楼的伙计强行抓了去,理由是器具造假,卖给他们的都是些容易开裂的伪劣模具。 林煜一到得春楼正堂,驭好老牛就气势汹汹的闯了进去,他力气大得很,门口两个看家护院的伙计根本拦不住他,连忙招呼内堂的护卫出来拦人。 沈锦华看局势混乱当机立断要去报官,他临走前还吩咐沈锦清在旁边看着林煜让他别做的太过,免得动手闹出人命。 酒楼里出来的人马实在太多,沈锦清见势不妙,偷偷甩出水异能,用水绳缠住几个护卫的小腿,方便林煜闯进去。 前边闹出来的动静实在太大了,里边用饭的人都纷纷出来探查情况,得春楼一时之间闹闹哄哄的。 里边一乱,沈锦清乘着所有人注意力都在林煜身上,见缝插针的溜进去了。 这一进去竟然看到沈白也在。 大家都被林煜这幅怒气冲冲的煞神模样吓一大跳,只敢偷偷躲在帘子后边偷偷凑热闹,偏偏只有沈白好像无视了这气氛。 他拨开珠帘在人堆里面走出来挡在林煜面前。 那些护卫一见他露面就自觉退下了,沈白笑意盈盈的安抚林煜:“这不是林大哥吗?这是出什么事了,这么着急?我和这里的老板相熟,不若林大哥和我说说,我看看能不能从中斡旋一番。” 可惜林煜是个莽夫根本不听他这一套,“让开,不然别怪我动手。” 这老板是个二话不说就能抓了人走的,他和老板这么熟,焉知所谓的斡旋过后会发生什么。 谁又知道他是什么好人不是? 010:【好感度下降了,他对你起疑心了。】 沈白在心里和他对话:“这就是我不喜欢他的原因,死心眼的木头,半点心思不会转,也不想想我要是有关系的话,那老头会怎么样就是我一句话的事请。” 刘逸云从二楼下来,手上那把扇子一收,露出那只鹰钩鼻来:“谁在这儿闹出这么大动静?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也敢来闹事。也不出去打听打听我刘某人是谁!” 林煜直视他的眼睛:“刘东家名头大到可以开衙门了吗?不分青红皂白就能把人扣押了?” 刘逸云嗤笑一声,“我当是谁呢?你是那个给我家供劣质糕模的老头的儿子啊?” “他这卖假劣货,抓到衙门去也是笞四十的下场,老爹犯了事,你这当儿子的也好意思来乱吠?” 围观的食客瞬间议论起来,“什么啊,原来是个骗子奸商的种啊?” “就是啊,怎么还敢闹这么大阵仗?” …… “刘老板,真犯了事您就押送衙门啊?怎么自己越过衙门,把人扣下来了?这不是目无王法、滥用私行吗!” “莫不是你故意滋事,心虚了?”沈锦清突然出声打断了周围的议论声。 缩在后面的一些人又窃窃私语起来:“也是啊,这刘老板过于霸道了吧?” 刘逸云脸色铁青,“你这小哥儿是他未过门的夫郎,自然偏袒他。” 林煜和沈锦清对视一秒,瞬间意会到沈锦清的意思。 沈锦清:“刘老板都不认识他是谁,却知道我是他未过门的夫郎啊……” 沈白心知不妙,刘逸云这个把不住嘴的蠢货,依旧横在林煜身前,“林大哥、刘兄,有话好好说,锦清你也不要在一旁拱火,有什么坐下来……” 林煜跟本不等他说完,乘机一把拨开他,直奔后堂去。 沈白被推到刘逸云身上,把刘逸云撞倒了,自己也磕到一张饭桌上,他忍着疼痛,反手还想扯住林煜的衣角,明显就是想拖延时间,脚却像是被什么拌住了似的没抓住。 刘逸云狼狈的爬起来,边骂边指使人去追。 沈白内心火冒三丈,偏偏沈锦清还要刺他一句:“堂哥怎么好像脸色不太好的样子啊?身上有隐疾就要去看一看才保险啊。” 刚刚和他站的近的食客听沈锦清加他堂哥,又说他有隐疾,纷纷退后一步。 沈白怒气更盛:“磕到罢了,堂弟好没口德。” 沈锦清无辜:“我关心堂哥罢了。” “你……” 林煜最后是在后厨的柴房里找到被打得奄奄一息的林老爷子的。 后面追着他的几个护卫,脸上都挂了彩,被他的气势所迫更加不敢动弹。 光天化日,这群人竟敢真的滥用私刑! 沈白和刘逸云还想再拦,林煜理都没理他们,他已经怒极了,此刻要是想硬闯出去根本谁都拦不住。 “林大哥,其中必定有什么误会,刘老板是良善之人……” 沈锦清看着浑身血迹的林老爷子,冷笑一声:“滥用私刑,把人打致重伤的良善之人吗?” 沈白知道就这样让林煜走了事情就不可挽回了。 他逼自己冷静道:“这其中必有误会。” 林煜甩开沈白扒住自己臂缚的手,像看死人一般看着他。 【叮—好感度降至负数,现在执行惩罚】 010根本不想和沈白多说,直接执行惩罚,根本不管沈白死活。 沈白差点呕出一口血来,却被自己硬生生吞了回去。 此刻多说多错,林煜好感度降至负数已成定局挽回不了,但现在起码得拖死林老爷子。 他本意就是把这老头打死了事,没想到刘逸云的人这么没用,还给留了一口气。 这老头绝不能活着。 他看到时候这老头咽气了林煜要守孝期,他们这个婚还成不成得了! 沈白给刘逸云使了个眼色,刘逸云额角的汗都要流下来了,他立马大喝一声: “你们不能就这么走了!” “来人啊!给我拿下他们!” 外边候着的守卫听他吩咐,立刻冲进来把沈锦清和林煜围了起来。 一直降低存在感,小心翼翼围观的食客倒吸一口凉气,躲得更深入厅堂了,这真是滥用私刑啊…… 刘逸云家大势大,竟然已经嚣张到这种地步了。 沈锦清的异能蓄势待发,混乱中林煜抱着林老爷子行动不便,肩膀处竟挨了一棍。 沈锦清皱眉,当即想不管不顾突出重围再说,毕竟人命关天。 林煜根本就顾虑不得这么多了,把林老爷子护在怀里,用身体撞出一条通道来,回头给了沈锦清一个眼神示意他跟在后面闯出去。 沈白看两人态度强硬,立马喝道:“抓住他们!一个都别放跑了!” 就在这时,一声暴喝传来:“住手!关天化日之下,聚众斗殴?成何体统!” 是沈锦华找到在镇上巡逻的捕役匆匆赶来了。 跟在沈锦华身后的那两个捕役身穿皂衫,腰带赐牌,纵使是两个人面对一群大汉也是气势凛人。 刚刚大喝住手的捕役留着满脸胡髭,举高铁刀朝众人高声道:“官府办案!闲杂人等速速离开!” 第21章 侧他一步后的捕役环视沈锦清等人几眼说:“涉案相关人员,通通跟我回衙门。” 一直缩在里边儿的食客顷刻间化作鸟兽散。 沈白终于忍不住,一口血喷了出来,给旁边的刘逸云吓了一跳。 刘逸云倒是不怕见官,就是坏了沈白的事……恐怕要不好了。 第19章 原先是沈锦华找的捕役,这就算是他报的官。捕役认得他是镇上的秀才,知道事情可能非同小可才过来的,按理来说沈锦华也应该跟他们走一趟才是。 但林老爷子伤得太重,捕役网开一面,同意留他在医馆照顾林老爷子。 原本离得春楼最近的就是西市的留春堂,但是留春堂是刘逸云开的,为了避嫌,只能把林老爷子送到南市的医馆里去。 南市的医馆叫杏林馆,坐堂大夫是个满头白发的老人,接到浑身血迹的老爷子的时候,整个人猛的站起来 ,颤颤巍巍的赶忙让学徒帮忙扶进内堂医治了。 受害者毕竟是个年过七十的老人家,伤成这样能不能撑过去都不一定,那两个捕役于心不忍,默许林煜和沈锦清跟着进去了。 刘逸云倒是想阻止,但衙役就在身侧,捕役已经认定他是过错方了,他不能让这个恶人形象继续加深,反正那老头子已然是救不回来了,不必要冒这个险。 沈白更是恨不得撇清关系,他此番跟来是充当证人的,怎么可能唱这个白脸。 林老爷子此刻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那个老大夫已然是满头大汗,他边给林老爷子包扎伤口边喃喃道:“真不是人啊,竟对老人家下死手。” 旁边的学徒正给老大夫打下手,他看患者嘴唇干裂、脸色惨白,于心不忍,想要倒杯水给老人家润润唇。 他倒了水就要端过去,沈锦清突然半道伸手接过了他手里的碗:“我来吧。” 学徒见他忧心也没怀疑什么,很干脆的把碗递给了沈锦清,继续给他师父递细纱布、接血帕。 林煜和沈锦华正焦心的看着林老爷子的情况,沈锦清乘众人都不注意,偷偷往里边掺了一点儿灵泉水。 他坐过去轻轻抬起林老爷子的头,给老爷子喂了一口水,然后细细给他润唇。 老大夫此时已经处理完了伤口,正就着徒弟奉上来的温水,仔细清洗满手的血迹。 洗完后他用干毛巾擦干双手,长叹一声:“老人家毕竟年纪大,恐怕是难了,就是治好了恐怕之后也会留下大病根。” 林煜的心直直往下坠,寒气从脚底往上把他整个人紧紧缠住,几乎让他透不过气来。 外间的沈白听了内心狠松一口气,只要林老爷子死了,争取到那三年的孝期,他就有无限的机会。 林煜和沈锦清只要不在一起,他就有的是办法对付他们。 沈锦清听了老大夫的话,皱着眉头继续给林老爷子灌了一口水。 老大夫见了连忙制止:“小哥儿,我知道你着急,但他已经喝不进太多水了,润润唇即可。” “抱歉,是我太着急,粗心了。” 沈锦华奇怪的看向沈锦清,他弟弟不是这么急性子的人。 林煜咽了咽干涩的喉咙,再开口声音都嘶哑了:“大夫,求您救我父亲,不管多少银子不管要什么药材,我都可以弄来,只求您别放弃。” 他被林老爷子从河里捞回来已经三年有余,这三年里林煜少有和林老爷子父子相称的时候,一直都是老头小子的叫,这样郑重其事的叫他父亲,说起来还是在他们成为父子的第一天。 “后生,你不用这样,就算你不说,我也会穷尽所学尽力救他的。” 林煜不知道再说什么好,情急之下竟是直直给大夫跪下狠狠磕了一个头。 这不算什么,遇见沈锦清之前,他空白的人生里大部分时间都只有林老爷子这一个亲人。 难为老大夫一大把年纪了,还被他狠狠吓了一跳。 老大夫连忙要拉他起来,他长得太大块头了,老大夫扯不动他,还是旁边同样被吓了一跳的沈锦清和沈锦华搭了把手,合力把他拉起来了。 外间的捕役再也不忍心听下去,“走吧,我们到县里的衙门去,让县太爷还你们一个公道。” 话是这么说,但高个子的那个捕役忍不住怀疑起来,就淮县太爷那个胆小怕事、生怕招惹事端的做派,真的会为了这几个小民,追究刘逸云这个家大业大的吗? …… 捕役提着沈锦清几人和刘逸云的护卫管事一干人等到县里去,浩浩荡荡一群人引了不少人去衙门围观。 县长被逼无奈只能当众堂审,这么多人在他也不能太过包庇刘逸云。 淮县县长留着一把细短的八字胡,他隐隐不耐的敲响惊堂木,照例讯问:“堂下何人,有何冤情?” 双方分立两旁诉讼听审,但刘逸云那边护卫管事一大串,明显人多势众。 林煜这个苦主还没来得及伸冤,他倒先跑出来喊冤。 “大人吶,小人冤啊,这林老头卖给我一批烂木头做成的模具,我家管事气不过,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人抓了,小人也痛心吶。”刘逸云故作无比惋惜的说,甚至还要倒打一耙“可他儿子人彪马壮的,不管青红皂白就来小人酒楼闹事,这以后小人的酒楼还怎么经营下去啊!” 林煜有如鹰隼的视线直直盯着他:“胡说八道!我父亲给人做模具生意将近六十年,谁人敢说他的模具出过问题。” 县令又是一拍案桌:“肃静!公堂之上要讲证据,你们二人不要随意攀扯。” “大人说的有理,事情都由这模具而起,既然刘老板说是林老爷子卖给你们劣质模具,不若你们就把那模具拿出来,交给官府的大人们查验一番。”沈锦清对着这县长态度还算恭敬,谁也拿不出他这话的错处。 他冷眼看着刘逸云和一直不说话的沈白:“不知刘老板可敢?” 那模具一定是会被发现端倪的,刘逸云虽然早和县太爷通过气了,但也依旧不想把那模具拿出来。 “刘某人拿到那批模具的时候太生气了,一气之下让把那模具都处理掉了,此刻早不知道哪里去了。”这事儿他不占理,但能当着众人的面自然能狡辩多少是多少。 “你说话好生可笑!拿不出模具,你当初就是空口白牙到我父亲家里拿人的吗?!”林煜此刻像只被暗箭射中的怒虎,紧咬小人不放。 刘逸云被他的气势所迫,脊背的冷汗都冒出来了。 围观的百姓看他这幅模样忍不住“吁”了一声,“这不是仗势欺人吗?先前还好意思叫屈!” 一边旁听的络腮胡捕役终于忍不下去,从怀里掏出一个半焦的开裂模具跪到堂前:“大人,这模具是小人在得春楼后厨发现的,查获的时候,后厨的伙计还没烧干净呢,我已查验过,这手艺确是林老爷子没错,但模具是因为被高温烫煮过才会开裂的。” 证据是要在开庭前就收集好的,这模具有问题县长能不知道吗?刘逸云花了大价钱,而且他家势大,县长哪敢不从,上庭前特意吩咐了,要把这模具毁了不许拿到庭上来,络腮胡捕役这会儿把它拿上来,根本就没把他放在眼里! 县长脸色铁青的看着他,刘逸云忍不住看了身旁的沈白一眼:“这……” “沈白和刘兄相识虽然不久,但清楚你的为人,事情是管事做的,刘兄你也许不知道?”沈白颇具暗示意味的点刘逸云。 “是、是,都是管事自作主张,刘某……刘某确实都不知情。”刘逸云大松一口气,差点被沈锦清和林煜这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给绕进去。 沈锦清还想再说什么,县令却突然一拍惊堂木质问酒楼刘管事:“管事刘春,你从实招来!” 刘管事顶着巨大的心理压力,两股战战,不停的用袖子抹汗。 沈锦清和林煜冷眼看着他们唱独角戏,刘逸云根本不会从公堂上受到应有的惩罚,在淮县,有钱就有目无王法的资本。 沈白极尽温柔的看了一眼刘管事:“刘管事,我知道你为主家不奋,但你怎么能仗着主家名头做出这种事,想想你的父母兄弟,你对的起他们吗?” 刘管事痛哭流涕,猛地跪下去了,脑袋狠狠磕在地上:“这一切都是小的做的,是小人想吃回扣,那林老头不同意,我恼羞成怒打着主家名头想教训他。和主家无关,都是小人鬼迷心窍。” 沈白似乎很惊讶:“怎会如此?刘管事你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县长了然于胸,大声指责道:“真是好歹毒的心思!人证物证俱在,刘春,你还有何话说?!” “此等小人利欲熏心、打着主家的名头滥用私刑,就罚他杖责八十,拘役三年,堂下众人可有异议?” 刘逸云给县太爷鞠了一躬:“没有异议、没有异议,此等小人死不足惜,全凭大人做主,刘某人顾下无能,愿赔付林老爷子五百金,以示安抚。” 第22章 刘春伏下鬓角苍白的头颅:“小人认罪伏法,并无……并无异议!” 县令余光瞄到刘逸云强硬的把自己的荷包塞到林煜的怀里,那里边儿怕不只五百金,够这小子安然无忧过一辈子了。 他适时发问:“苦主?苦主可还有诉求?” 林煜把那只油腻到发蓝的荷包砸到刘逸云脸上,把他砸得鼻青脸肿,藐视的看了一眼高堂之上的“明镜高悬”四字,扬长而去。 这公堂根本不公。 县长端坐高堂之上,扫到他最后离开时眼睛里冷漠的光泽,顿时有一种被揭开画皮的心慌感。 沈锦清紧随其后,对着哎呦哎呦叫嚷着“打人啦!公堂之上当众打人啦”的刘老板道:“刘老板,果然有钱能使鬼推磨,晚上记得垫高枕头睡觉,咱们日后好相见。” 他敢目无王法到这个地步,就也该对自己总有一天要河边湿鞋心里有个数。 他话里的意思讽刺,但却好像真的把极力撇干净自己的沈白忽略了个彻底。 县长在背后怒喝一声:“藐视公堂!藐视官威!你们两个大胆贱民!” 话虽如此,但他也心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免得节外生枝,他不下命令,林煜又像个手上沾过人血的,周围的捕役都不敢上手,只能看着他们离去。 “这怎么回事?真是那个管事的干的?苦主这是不满吗?” “哎呀,你傻呀,这明显是……”另一个人比了一个搓手指的手势。 …… “非议案堂,笞二十!我看是谁人在胡说八道?统统拖进来打板子!” 县长大人这会儿又是好大的官威,一敲案桌,众人都被吓得息声。 事情到了这地步县长也嫌烦:“来人吶,把刘春拖下去!” 当即就有两个衙役上来,把刘春拖走了。 其中一个还是刚刚跟络腮胡子的捕役一起去拿人的高个子捕役,他似乎同情的看了一眼跪下去的同僚,又似乎在同情的看着别的什么。 沈白咽下喉咙里又泛出来的血腥气,看着这场闹剧,明白这看着好像是他略胜了一筹,但其实根本就没有赢家。 第20章 林老爷子中途醒来过一次,他意识不太清醒,嘴里却一直念叨着要回家,大夫说人怕是撑不住了。 林煜和沈锦清正好在此时回来,沈锦华看他们二人脸色就知道事情不好。 县太爷是什么做派他也有所耳闻,他去报官只是因为刘逸云人多势众,他不得不借衙门的势去阻止。 可事情真的发生了,他心里还是止不住的发冷。 沈锦华轻轻拍了下林煜的手臂以示安抚:“回去吧,老爷子说他想回去了。” 林煜霎时红了眼眶。 沈锦清沉默的帮着林煜把林老爷子背到他背上去,从内堂到门口栓着牛车的地方就那么几步路,可也就是这么短短几步的距离,却显得异常沉重。 气氛太过沉寂,三人一路无话。 等到他们带着浑身是伤的林老爷子回到村子里时,却明显能感受到有好些人指着他们在背后窃窃私语。 林婶娘已经是和他们撕破脸了,音量也高:“我就说他们一个没好东西。那清哥儿恐怕早就和林煜勾搭在一块儿了,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道理谁不懂啊?不要脸的,仗着我们不知道那花椒值钱,把我们村里后山的地都给承包下来了,打的什么主意谁不知道啊。” 周围隐约传来几声附和的声音。 “是啊,有这么多钱租地、上医馆看病……恐怕是靠这花椒赚不少啊。” “这林老头是因为卖给镇上大酒楼劣质糕模才被打成这样的吧?那不是活该啊?” “……” 林煜驭停牛车眉间泛着怒气:“你们说什么?” 有个和林老爷子有些亲缘关系的叔伯被林煜神色间的逆反激起怒意,此刻也不怕林煜了:“你们这一窝子出来的人,老的卖劣质货,小的抢大家公有地,有好营生还故意防着村里人,骂你们不应该吗?还说不得了!” 这些人眼里好像只看得到利益,看不见在一条村子里一起生活了好几十年、重伤在身的林老爷子正睡在这简陋的牛车里,是他们指责的“不是好东西”里的其中一个。 沈锦清只觉得这场面真是好熟悉,他连声音都沾染上了愤怒:“恶语伤人六月寒1,各位叔伯婶娘,积点儿口德!” “林老爷子才是苦主,诸位不信大可以去官府打听打听,去问问县长是不是当错了官、断错了案!” 那淮县太爷可不就是胡乱断案?可他们这些人只信官老爷的金口玉言,官老爷就是天,只能靠这压他们。 “这……官老爷说的肯定是没错的。” “但,但你们这样阴私……” 沈锦华也怒了:“这花椒本就是我弟弟发现的!” 沈锦清拉住他的手,不愿让他和这些人再攀扯了。 “这花椒我可以免费让出去,现在让开!”沈锦清面无表情环视一圈,“林煜,我们走。” 林煜扯动拴住牛嘴的绳子,牛车虽然走的慢,但这些人不知道是被沈锦清的气势吓到了还是被他话里的利益吸引到了,没人挡道也再没人吱声了。 …… 林老爷子伤的重,沈锦清和沈锦华决定今晚就留在老爷子家,和林煜一起照顾他。 沈锦清熬了一壶热水出来,沈锦华接过后晾了一碗出来,专门给林老爷子备着。 这一路奔波,大家一整天都滴水未进,沈锦清把热水交给他哥后继续回厨房给大家备些晚食。 林煜看着他们兄弟俩忙前忙后,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他心里迷茫,不知干什么好,就去厨房里帮着烧柴。 今天发生了这么多事,沈锦清只打算煮个清汤面垫垫肚子算了,哪里需要他烧什么柴。 但他也没把林煜赶出厨房,他知道他只是想找个可以去的地方罢了。 林煜这么大块头缩在一张小板凳上烧火,整个人显得越发委屈。 沈锦清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只得轻轻拍了拍他硬实的肩膀。 沈锦清揉了白面,拉扯摔打成面条,水开后调味、煮面条,煮熟后他把面条分成汤底澄黄的三份,依次往里边撒了一把葱花,热汤面特有的那种温暖的馨香满满的就透了出来。 他给自己和沈锦华的面条里卧了个蛋,给林煜的卧了两个。 林煜看着那两只挤在汤里、还会微微晃荡的圆胖鸡蛋,好像被烫了一下,胸腔里莫名涌上一股难言的心酸笑意。 沈锦清看他神色有些动容,知道他多多少少有被安慰到一点,虽然只是为了一碗卧了两个鸡蛋的清汤水煮面。 沈锦清不再多言,把他和沈锦华的面端出去,林煜就捧着自己的面条亦步亦趋的跟在后面。 三个人沉默的吃完了一碗面条。 半夜的时候林老爷子醒来过一次,但意识很不清醒。 屋内已然黑透,四周一个光明的角落都没有,只有桌上那盏碗灯的灯芯还欲明欲灭的幽幽亮着。沈锦华和林煜都疲乏的睡着了,沈锦清注意到林老爷子那边的动静,却没有惊动他们。 之前晾着的那碗水已经凉透,沈锦清从那壶半温的水里重新倒了半碗出来,再掺入半碗灵泉水。 就这么断断续续的喂林老爷子喝了几口。 老爷子年纪大了,又挨了这么恶毒的一顿打,内里早就伤透了。 煮热水的时候,他已经往里面掺了一半灵泉水了。之所以不敢全用灵泉水,既是怕老爷子伤势好的太快让人起疑,也是怕突然的效力过猛会让老爷子受不住,外伤好了内里却更受重创。 但现在林老爷子的情况实在是太不好了,只能就这样赌一把了。 沈锦清额角沁出几滴热汗,但他不敢放松,林老已经一点水都喝不进去了,他只能坚持着用棉帕沾湿水小心翼翼的给他润润唇,期盼着能用这样的方法能让他多吸收一点水分。 林老爷子躺在床上像一根苍老的枯木,趴在桌上沉沉睡去的林煜似乎心有所感,他的眼睫动了一下,飘荡的火光照亮了他冷峻的半张脸,沈锦清回头的瞬间看见有一颗清泪划过他挺直的鼻峰。 …… 林煜在第二天清晨时猛地惊醒,他箭步冲上前去想要查看老爷子的情况,他太着急了,行动间袍子不小心勾住圆凳,拖动间发出细长刺耳的一声,等真到了床榻旁林煜却又犹犹豫豫的不敢细看了。 沈锦清被他的动静吵醒,抬头看了一眼林老爷子熟睡的面容:“老爷子呼吸平稳,看起来昨晚睡得不错。” 林煜听了完全身力气都被卸去一般,整个人塌坐在床榻前的地板上,后知后觉的感觉到脸上的潮意。 他脸上分明没有眼泪,沈锦清却笑他:“大男人,哭什么?” “唔——”沈锦华也醒了过来,他和林煜昨晚让沈锦清睡在侧榻上,他俩就一个睡在桌子上,一个睡在唯一一把太师椅上了。 第23章 此刻沈锦华窝在太师椅里,只觉得浑身腰酸背痛,他明显也听到了沈锦清的话,起身去看林老爷子的情况。 林老爷子看着面色红润许多,虽然还醒不过来,但呼吸平缓、脸上也没了痛苦的神色。 沈锦华不由的喜出望外,他整理了下鬓发和衣袖,言简意赅道:“我去请大夫。” 沈锦清听他这么说,急忙补充道:“哥,我也去!” 林煜身体反应比脑子快,他一把抓住了沈锦清的手腕,眼神自下而上看着他不让他走:“你别走。” 沈锦清的和沈锦华的视线同时落在林煜身上。 就在林煜觉察到气氛局促的时候,沈锦清松口了:“那我不去了,我也在这里陪着林老爷子。” 沈锦华的眼光在沈锦清和林煜两个人身上游移,“也好,锦清你就留在这里吧,免得奔波。” “劳烦大哥到镇上请了杏林馆的老大夫后,再到县里请一位大夫来。” 昨天老爷子的实在情况太紧急了,后来只片刻的清醒又强硬的盼望着要回家,他们也就没想到县里再请大夫,今天老爷子好转了,再请一个县里医术高明的大夫来也让人安心。 沈锦华沉默片刻,含糊的“嗯”了一声,算是应了他这声大哥。 “多谢大哥。” 沈锦华急匆匆出门去请大夫了,沈锦清和林煜之间的气氛却有点奇怪了。 沈锦清抿了抿唇安慰他:“人在这种时候,都会下意识寻求一个安慰的,我懂。” 他根本不懂。林煜有些羞恼的想。 沈锦华走了,村长却提着礼来了。 村长自己说是过来探望林老爷子的,但沈锦清却知道他这句探望里,有一半是冲着着他昨晚说的那句把花椒免费让出去来的。 沈锦清看着他把那提用油纸包着的糕点放在桌上,表情是有些局促的示好:“这糕点是我到镇上买的,听说糕模用的还是林老做的呢。” “村长有心了,”沈锦清知道他不全是为了自己来,但听了这话脸上还是忍不住透露出几分冷漠,“那我也就开门见山了,我们是把后山的地都承包了,但是为了自己打猎种地的正当需要,绝没存独吞什么好生意的念头。” 他这话无疑是把村长架在火上烤,村长不是什么不讲理的泼皮无赖,花椒是他发现的、能卖好价钱也是他发现的,甚至现在地也是他租下来了的,说白了这就是人家的生意,哪有什么独吞不独吞的呢? 诚然,村长听到沈锦清靠着后山那些花椒赚了一大笔,搞得镇上医馆花椒需求饱的消息的时候是不大高兴,因为这样大家就算之后也学着卖花椒了,那价格也只会持续走低。 甚至之后在沈锦清拿出一大笔银子承包后山的时候,更是恶意度测过他。 虽然最后想通了,明白实在没人敢去后山,也没人能拿出这么大一笔银子承包后山,也没多阻挠的就把地租给了沈锦清,可那毕竟也是拿人家当小人看待。 殊不知最后竟是自己成了小人做派。 村长心虚的抹了一把汗:“清哥儿这说的什么话,村长自然相信你,你愿意为村里做贡献……” 沈锦清打断他:“花椒地本是天生地长,给村里人多加一项赚钱的营生我当然很乐意,本来我和镇上福来楼的掌柜也早谈好了长期合作,福来楼那边我可以让他们给村里人行个方便,花椒以后不愁没地方销,可后山的地我是花了真金白银租来的,提几个小要求不过分吧?” 村长没想到还有福来楼这一层,汗冒的更急了:“自然自然,清哥儿你说。” “花椒的生意我不会再插手,但这生意我会教给沈二娘和林阿叔他们做。村里其他人在我这里不会越过他们,我和林煜也不会带其他人山。” 沈锦清专门提起把生意交给其他人,意思是自己不沾身,以后这花椒生意优势就在沈二娘他们身上了。 村里就林煜和沈锦清两个人敢上山,村长看向一旁坐着不说话,明显沈锦清说什么是什么的林煜,明白事情只能这样了。 “还有,昨晚的各位叔叔伯伯、婶子婶娘,说话实在难听,大家心里都梗着一根刺,我沈锦清也小气,地是我花钱租的,我不乐意让他们碰。” “村长,您能理解吗?” 沈锦清的视线对上村长浑浊的双眼,村长消息通达,昨晚发生了什么、有哪些人大家都心知肚明。 可怜他们昨晚咄咄逼人就为了这点花椒的赚头,如今算盘算是打空了。 不过他们能为了眼前这点儿都不属于自己的利益,不顾林老爷子的身体也要先绑架指责沈锦清他们,可见都是些黑心肝的,村长也不包庇他们,点头应了。 林煜看村长的头都要埋到地里去了,事情也差不多谈完了,于是出声送客:“村长,我们都不是什么会藏着掖着的小人,话说开了,事情也解决了。” 他话语停顿了一下,似乎在等村长的反应,村长点头称是。 林煜嗯了一声: “我父亲还重伤在床,就不留您用饭了。” 村长听了这话更觉羞愧,人家父亲重伤在床不过一天,他就登门寻利,他和昨晚那些人又有多少分别呢? 村长离开不久,也有些村民陆陆续续的提着东西上门,不过也都是为了打探那花椒生意而来,村长把从这里得的消息传出去,这些人渐渐的就消停了。 林煜和沈锦清看得心寒。 所幸再之后没多久,沈锦华就带着两个大夫回来了,沈锦清甚至都没来得及把午饭备好。 两个大夫轮流帮林老爷子把脉,都得出一个结论:伤势虽重,但已有大好之兆。 就这么过了两三天,林老爷子终于清醒了,林煜的心也终于跟着安定下来。 老爷子醒来之后还赏玩着村长送来的那些糕点,无不欣喜的说:“这是用我的糕模做出来的糕点,多好看。” 多好看的糕模,经他手的糕模怎么可能有一丝伪劣瑕疵的地方呢? 不过林老爷子虽然清醒了,沈锦清和林煜的成亲事宜却势必要推迟了。 第21章 林老爷子将养了小半月,身体终于大好。 林煜还想让林老爷子继续养着,老爷子自己却不同意了,强硬的要求林煜把和沈锦清的成亲事宜继续办完。 “我身体好得很!恨不得早点把你这闷葫芦赶紧送入人家家门才好。”林老爷子伸出布满皱纹的双手狠狠揍他的肩膀。 沈锦清觉得林老爷子说话风趣,而且林煜被这么教训,还在旁边乖乖挨训,更好笑了。 “老爷子,今日外边儿天气正好,暖日和风的我们出去走走?”沈锦清笑着替林煜解围。 林老爷子停下了揍人的动作,对着林煜哼哼一声:“算你小子有人疼。” 林煜生怕老头子再抖露出什么来:“您老别开我的玩笑了,快出去晒太阳吧。” 这会儿倒是会做劝人精。 林老爷子指着他的鼻子:“还是没出息。”什么都不敢说,怎么讨得到媳妇。 闷葫芦一个,这么简单的道理连他这种孤寡的老头都知道! “我去晒太阳,管你什么事?哼!” 林老爷子渐渐好起来,沈锦华在他刚醒过来没多久就重新到书塾讲课去了,那儿离不了他太久,反倒是沈锦清,这小半月以来一直跟着照顾林老爷子,渐渐和老爷子熟悉起来了。 林煜和沈锦华都很尊敬林老爷子,老爷子像个老小孩儿似的,爱对他们两个耍小脾气、摆架子欺负人,但对沈锦清倒像是实打实的当成小辈疼爱了。 林煜跟他提晒太阳他给人甩脸子,沈锦清扶他看天气,他却乖乖跟着去了。 …… 两个人的亲事当然越早办越好。 林煜心里对这天即是忐忑又是期待,沈锦清心里则是没什么波澜,但考虑到他们两个成亲后方便餐馆开业运营,也能让沈锦华安心准备明年秋闱,自然也是希望越快越好。 因此老爷子提起这事儿没几天,沈锦清和林煜两人一合计就打算挑个就近的吉日,乘早把这事儿办了。 转眼好事就到。 村里喜事都办的简单,所以沈锦清和林煜喜宴办的也不铺张。就请了两家的邻里和一些相熟的亲戚长辈,拢共不过十桌人。 虽然人数不多,看着不够声势浩大,但席面上的菜却足够抢眼,鸡鸭鱼肉全都有,每桌满满一盆猪肉,旁边还跟着一大碗猪下水,放眼望去几乎全是肉,乖乖,就是镇上那些富户都少有这么吃的。 这猪下水是沈锦清提前几天特意卤的,其他的菜则是沈锦华特意从镇上请来的厨子和几个手艺好的婶娘帮忙做的,好吃到没话说,来的宾客没一个能放的下筷子。 沈锦清也请了福来楼的福掌柜和留春堂的刘掌柜。但因着林老爷子这件事,刘掌柜顾虑的事情却多了,在他看来,二人心有芥蒂,人家礼数周全,落落大方,他却不好去人家喜筵上添堵,因此收了喜帖,今日却没来。 第24章 福满倒是来了,他堂堂一个酒楼大掌柜,现在在沈锦清和林煜的席上吃的头也不抬。有人找他吃酒聊天,他就抚着滚圆的肚子,用那张粘着油渍的脸冲人笑得喜气洋洋的,看着和气。 镇上面摊上的那对儿夫妇也来了,林煜打了猎物卖到镇上后经常到他们家光顾,林煜寡言,也就和他们夫妇二人算是半个熟人,他和林老爷子亲朋好友又不多,竟真把人家请来了。 老板娘平日里见过的那些赘婿几乎都是弱柳扶风、长相俊俏的穷书生模样,也是来了才知道,林煜这浓眉大眼的原来竟然也是可以给人当上门女婿的。 真是看不出来,他还有这本事? 在场的各位差不多也都是这个想法,特别是林老爷子那边的亲戚,更是震惊,这牛高马大往那儿一站就能扮门神的竟然也吃上软饭了! 不过老爷子和沈锦华请的都是些良善会做人的,这大好的日子,心里就算再怎么嘀咕,也绝不会在这时候乱嚼舌根给人添堵。 而且这席上的菜多好吃,不亏! 待会儿吃完得还搞个海碗来,带一份儿回去给家里那几个没来的讨债鬼尝尝才行! 总的来说,这宴席还是办得喜气洋洋、热热闹闹的,院子外边鞭炮噼里啪啦响,炸出一地红纸屑,席上还有小孩儿边嗦酥骨鱼边发出来的欢闹声。 林老爷子和沈锦华在内堂里受了沈锦清和林煜敬的茶礼后,陪着林阿叔、张叔还有沈二娘他们坐在主桌上,沈锦清和林煜得先给主桌上各位长辈敬酒。 刘二哥算是小辈,和他弟弟苗哥儿还有淼哥儿、王青他们坐一桌,今天是沈锦清和林煜大婚,他彻底没了机会,人家大喜的日子他又不能当面哭出来,只能在心底默默垂泪,眼眶都憋红了,只能一个劲儿的埋头吃菜。 沈锦清见他吃的欢快,还以为他想开了。 奇怪的是村长也跑到小辈那桌去了,这本来于礼不合,但经历了之前那件事村长也没脸呆在主桌去当座上宾受人礼遇,于是就陪着淼哥儿和自己的小孙子待在小辈这桌了。含饴弄孙,也算说的过去。 林老爷子和沈锦华他们多多少少也知道发生了什么,见状也没多说什么。 有他们作为沈锦清和林煜的长辈陪客,沈锦清和林煜只需要意思一下,再去给席上其他的叔伯婶姨敬几杯酒就可以了,沈锦清准备离开主席前还收到了林阿叔满含暗示性意味的一个眼神。 “嗯?阿叔,怎么了?”沈锦清没懂他眼波千回百转间传达的意思。 林阿叔那张亲切的脸上莫名浮现出恨铁不成钢的意味:“哎呀,你这孩子,该长大了。” “还记得阿叔之前跟你说的话吗?” 沈锦清脑子浮现醉酒出林阿叔那天林阿叔说的那些好像蒙着层雾一样的话,什么……成亲……什么什么发热的……嗯,应该不是什么特别正经的话。 林阿叔怎么会跟他说这个?还要一而再的提起? 沈锦清莫名其妙又心虚的点点头:“嗯嗯……记得。”吧? 林阿叔又偷笑的看向旁边一直盯着沈锦清看,看红了一只耳朵的林煜,他拍拍沈锦清的手臂:“去吧、去吧。” 按照规矩沈锦清敬完酒就可以回婚房里去了,林煜则是继续在外面陪着喝酒。 但林煜毕竟是赘婿,在场的也都不是会为难人的,林煜没喝几杯他们赶紧就放人走了。 成婚的仪式是在黄昏时分办的,此刻天已经渐渐暗了下来,外边红霞漫天,屋内却已经点上了蜡烛,明亮的火光中,林煜的脸被喜帐映得面红耳赤。 这里是沈锦清的房间。 沈锦清一个人坐在房间里正等得无聊,见林煜来得这么快还挺惊讶的。 两人的视线交接又错开。 林煜狼狈错开的视线又落到沈锦清正坐着的那张满是花生桂圆的床上,脸更红了。 房间里的喜色过盛,沈锦清没看出他的异样,但同样感受到了这明显十分局促和尴尬的不对劲气氛。 毕竟任何两个并不相爱的人一起呆在这个被布置的无处不暗示着应由爱侣欢好的房间里,都会感觉到不自在的。 婚房布置的既庄严喜庆又浪漫甜蜜,只是苦了沈锦清和林煜两个人像两只提线木偶似的不知如何是好。 沈锦清真的感到不知所措了,他尴尬开口:“要不这合卺酒就不喝了?毕竟我们也不是真的……” “不、要喝的!”林煜急切道。 “哦…那就喝?”沈锦清不知道他在着急什么,虽然理由很牵强,但也只能当是古代人的仪式感? 有哪里……很奇怪…… 沈锦清镇定自若的从那瓶花雕酒里倒了两杯出来,他和林煜两人同时举起那盏红色的酒杯,在红烛流下滚烫蜡泪的瞬间,交颈一般交杯喝了一口。 换卺喝的时候,林煜的脸、耳朵还有整个脖子都瞬间都红透了。 不对劲、很不对劲,这个林煜很不对劲! “林煜,你是不是……?”沈锦清拉长声音,疑惑的看向他。 “我不是!我没有…没有……”林煜有一种被捅破心事的羞耻感。 沈锦清突然拔高音量:“你就是有!你是不是就是喜欢我。” 林煜有心狡辩,但看着他那双严肃水润的眼睛,瞬间就什么都狡辩不出来了,他眼一闭心一横:“对,我就是有,我是心悦于你。” “好啊,好啊!你这个人高马大、浓眉大眼的!你竟然、你竟然存的这种心思……”沈锦清急的绕着桌子走来走去。 这算什么?算他欺骗了第二颗少男心?可是是他自己找上林煜的,林煜是出于好心帮他解围…… 沈锦清狠狠揉了一下眉心:“什么时候的事?你喜欢我什么?” 沈锦清不能理解。 林煜含糊道:“你……喜欢……” 沈锦清一拍桌子:“大点儿声!”壮的像头牛一样,现在说话就跟蚊子一样了? 林煜狠狠心:“你还是个小傻子的时候我就喜欢!” 沈锦清怒道:“滚出去!” 这个变态! 林煜被迫滚出房门,正好遇见状似要出恭,实则借着出恭的名头来听墙角的林老爷子。 林老爷子眼观鼻鼻观心,最后甩他一句熟悉的:“没出息。就说你没出息了你还不信。” 第22章 林老爷子不收留他,林煜昨晚是铺了被子睡在前堂的,原本沈锦清计划的是为了掩人耳目两个人得睡一间房,他睡床林煜睡侧榻,或者林煜睡床他睡侧榻,怎么样都行。 可如今经过这么一遭,他哪里还敢?昨晚偷偷给他抱了床被子之后,依旧只能委屈林煜继续睡他的前堂。 清晨的天还缀着几颗星点,林煜一夜无眠,实在耐不住想去看看沈锦清。 他说的去看看并不冒犯,真的就只是隔着层窗纸,看看那影影绰绰的剪影,林煜不可能看得真切,他不由自主地更进一步,手臂不小心碰到了门沿,那老旧的木门发出吱呀的一声,竟然被推开了! 林煜心道不好,恍惚间只见一截玉白的手臂晃动了一下,一个枕头就飞砸了过来。 林煜连忙表示自己的无害:“我不会做什么的,只是想来看看。” 床上洒的那些东西咯得人生疼,沈锦清昨晚早把满床的那些花生红枣桂圆莲子通通扫落一地,此刻他散着头发从红被中翻身起来,无意识的伸出一条裸露的小腿来,他没注意到这些东西,足尖踩了上去,正好踩在几颗红枣莲子上。 他眼里还带着迷蒙:“我好端端的,你来看我干什么。” 林煜避开不经意停在他小腿上的目光,转而看向那一缕勾缠着沈锦清的唇角细散乌发,他斟酌着措辞,不想让自己显得轻佻:“来看看你心情怎么样……” 沈锦清简直焦头烂额:“这事是我对不起你,你不用这么小心翼翼。” 他继续道:“但是我们也得好好说清楚。” 他虽然心里气闷,但也知道这事自己同样不占理,而且他不占理的地方还比较多。 而且都这样了,还能离咋地?他的餐馆今天就要开业了。 今天结婚,明天和离,说出去也解释不清楚。 昨天一瞬间气性上头,他冷静下来后意识到得和林煜好好掰扯清楚才行。 不然的话像什么样? 林煜的神情明显低落了:“我明白。” 沈锦清受不住他这样:“你根本就不明白吧。” 他扶额道:“我们之间没有发展这种感情的可能……我找你是为了赚钱、为了利益、为了开好我的餐馆。” “为什么没可能?” 跟听不懂人话似的。 沈锦清想打他,但他理亏,所以不能打。 他只能板着张脸道:“我对情事一类很麻木。” 他本身就是清隽的长相,此刻故意冷着张脸,反而更…… 林煜滚了下喉咙:“……看着不像。” 第25章 其实是像的,但反而是因为太像,才更不像。 “滚蛋。”沈锦清言简意赅。 这根本解释不清。 嗯,这会儿倒不像了。 但无论像不像,林煜心里都有他自己的想法。 林煜没滚,沈锦清就自己去准备早饭了。 这回林煜没敢直接跟过去。 昨天晚上剩的大菜太多,他们四个人也吃不完,就全都给昨天来的客人带走了。 生猪肉倒是还剩下不少,土豆青菜也有一些。 餐馆开业沈锦清准备先卖大家都熟悉一点的馄饨,馄饨成本低、制作的时间又短,而且有肉、还热气腾腾的,这会儿天气逐渐冷起来了,想必会很好卖。 沈锦清冷着脸擀皮和面,他把面粉倒在案板上,打了个窝放入小半勺盐和一颗鸡蛋,然后少量多次的加水搅拌揉面,把絮状的面粉挤压成团后,搁在盆里醒发。 他洗净双手后,拿出沈锦华给的那小小一本发黄发硬的麻纸书,对照着配方调肉馅。 这配方是沈锦清外祖父外祖母留下的,二老就沈母一个女儿,沈锦清父母走了之后,他们二老哀伤过度没多久也跟着去了,这配方就留给了沈锦清和沈锦华两兄弟。 二老做的馄饨曾经在镇上很出名,虽然四年的时间过去了,但想必镇上也还有很多人念着这一口。 他这也算承袭祖业了,沈锦清失笑道。 一盆肉馅调好后,他想了想,又用葱姜蒜混着猪肉调了个现代常见的猪肉馄饨馅,搁在旁边备用。 沈锦清把醒发好的面团拿出来,分成两半,一半微微压扁撒上干粉,用力压实压平,给它擀成一个大面片,然后用擀面杖反复卷起、擀开、洒干粉,卷起、擀开、洒干粉。等面皮被擀成既薄又透的一大张,就可以迭压起来,切成一迭迭手工馄饨皮了。 沈锦清往手上沾了一点儿干面粉,从那一大沓里拎起一张四四方方的馄饨皮,打着旋用勺子把肉馅巧妙的包在里面,他手速飞快的把两种不同的肉馅包成不同的两大盆馄饨。 他点了柴火把水烧开后,先把盐、麻油、葱花、虾皮搁置在四个海碗碗底,用开水冲开简单做了汤底,然后分批把馄饨放进热水里滚着,等到馄饨浮起来之后,用竹笊篱把馄饨捞起,反复抖动滚烫几下,就可以把煮好的馄饨倒入碗了。 但这样未免单调了点,他想了想,又用淀粉混合蛋液,打算摊几张蛋皮。 林煜正在厨房外的院子里打拳,沈锦清煮好馄饨的时候他已经打完一套了。他见沈锦清正全神贯注的摊着蛋皮,泰然自若的走进厨房,把剩下的那一半面团做成白面馒头,上锅蒸了。 沈锦清当没看到他,动作迅速的转动铁锅,蛋液一圈圈滑开,一面定型之后,沈锦清就把蛋皮翻面,烙另一面,他手脚麻利很快就把几张厚薄均匀的筋道蛋皮摊了出来。 沈锦清等蛋皮晾凉了一下,然后把它们切成金黄的细丝,点缀在馄饨碗里。 林煜在旁边看着,憋了半天夸出一个字来:“香!” 沈锦清无奈的看着他:“香就帮我把馄饨捧出去,然后叫林老爷子起床用饭吧。” 沈锦清父母去世之后,沈锦华就搬到他们以前住的正房里去了,昨晚特殊,他们不可能让老爷子自己一个人回去,老爷子就宿在沈锦华以前的房间里了。 沈锦清和林煜他们天光才亮就起了,但折腾了这么久,时候也不早了,眼看着快到沈锦华要赶路到私塾授课的时间了。沈锦华早已经起床洗漱了,但林老爷子却还没动静,昨天事情多老人家累了,今日觉长,到现在都还没醒。 沈锦华洗漱完之后,帮着他们把馄饨放桌上,端端正正坐在堂前等开饭,却见林煜叫了林老爷子起床后又折返回去,像只大熊似的巴巴的跟在沈锦清屁股后面,等沈锦清坐下之后才跟着落座。 自家弟弟也奇怪,明知道林煜跟在后边儿却跟没看到人似的,视线转都不转,直直的目视前方。 但他也不是能彻底的忽视人的样子,而是眼睛里带点儿心虚、自欺欺人般的装作没看到。 这两人的状态明显不对,沈锦华的目光在他们两个身上流连,语气模糊不明:“你们两个昨晚发生什么了?” 他还算是认可林煜这个弟婿,但这可不代表着他想自家白菜这么快就被拱了。难道是他判断失误?他弟弟分明就一副要等到地老天荒般难开窍的模样啊。 他那双凤目半眯,危险道:“林煜欺负你了?” 林老爷子在房里拖了半响,终于舍得出来了。 他散乱着那头干枯毛躁的白发,“吱呀”一声推开门,趿着木屐,以一副熟悉的潦草模样走到众人跟前。 刚才的事他隐约听了一耳朵,开口为林煜掩饰,让他不至于这么丢脸:“什么发生什么事?谁欺负锦清了?” 哎呀,他老头子也不容易。 沈锦清也跟着解围,弱弱的跟他哥解释:“没发生什么事,也没人欺负我什么。” 沈锦华深深看了一眼林煜,晾他也不敢:“这样啊?” 林煜认真道:“林煜不敢。” 沈锦华嗤了一声,然后隔空点点沈锦清的鼻子,笑开了:“这样最好。” 男人的话最不可信,但林煜看着像个呆子,应该还算有几分可信度。 沈锦清打着哈哈:“大家动筷、动筷,这馄饨我用了两种不同的配方做的,大家尝尝看,看哪种更好吃,也好给我提点意见参考参考。” 这馄饨皮薄馅大,看着同样的剔透滚圆,光从表面看倒瞧不出有什么不同。 林老爷子舀起一个,只轻轻咬了一口汁水立刻就溢了出来,烫的他直呼:“鲜!” 他用白色方巾抹去嘴角沾上的汤汁:“这馄饨用的你外祖父外祖母的配方吧?是这个味儿。” 沈锦清笑着点头:“老爷子舌头真灵,也尝尝我这个吧。” 他这碗就是普通做法的馄饨了,沈锦清拿了个小碗分出几个让林老爷子帮忙尝尝。 老爷子尝了一口就把筷子搁下,一指自己那碗馄饨,实话实说道:“味道倒是比外边儿坊市里卖的要新鲜,但还是这个好吃。” 林煜看一眼沈锦清,虽然没从他脸上看出半点伤心的神色,但还是道:“我就觉得另外一种方子做出来的比较好吃。” 沈锦清忍了忍还是没忍住:“你吃的这碗,就是用我外祖父母的方子做出来的。” 林老爷子噗嗤一声笑出来:“睁眼说瞎话哈哈。” 林煜板着张脸面上什么都不显,耳后却红了一片,他好像每次都是这样,一遇到什么羞窘尴尬的场面就要红了耳根,沈锦清看出他的不自在,催促他去厨房端出刚才林煜自己蒸的馒头。 按这么推算,沈锦华吃到的也是普通的馄饨了。 林老爷子笑够了自己儿子,也拿出一个小碗来,舀了几个馄饨在里边,推到沈锦华面前。 “你也想这口了吧。” 沈锦华沉默着没出声,夹了颗饱满的馄饨丢进嘴里后,半响才从喉咙里发出“嗯”的一声。 林煜端着一屉热气腾腾的馒头出来,沈锦清知道永远没有人能在这方面安慰到沈锦华,就连他也不行。 沈锦清的神色也慢慢沉了下来,林煜伸手在桌子底下偷偷勾了勾他的小指肚。 林老爷子好像没察觉到自己勾起了什么人的伤心事,三下五除二掰开一个刚出锅的白面馒头,夹着咸菜吃的那叫一个香,高高兴兴的领着众人把早饭吃了。 用完早饭后,林老爷子回自己家里去了,沈锦华因为要到书塾授课,跟着林煜和沈锦清他们不用像坐村长的牛车一样要等村里其他人,可以节省不少时间,于是就同他们二人一起坐牛车往镇上去了。 那牛坊的车借了人家好几天的都没还,也就牛坊的伙计认得林煜,也听说了之前林老爷子的事,这才宽限他们,不然人家早就报官,把他们都抓到牢房里去了。 沈锦华到了镇上就和他们分开了,林煜要去还牛车,沈锦清正好可以在牛坊旁边的铁匠铺买一口平锅,餐馆里不可能单单卖馄饨,他还想借着馄饨把酱香饼推出去。 这玩意儿新鲜,大家都没见过,食客吃过之后互相之间慢慢推广开,应该能受欢迎。 那牛车超时了好几天才还,他们为此得多赔人家一两银子。 这段时间银钱花得多,一两银子看着不算多,但也能买不少东西了,沈锦清感觉到有点儿心疼,还是得快点有个进账才行。 还完了牛车之后,沈锦清拎着那口平锅和林煜一起到西市买了几袋面粉和一只老母鸡作为做馄饨的备用食材。 铺子的瓦顶早已经翻新好了,外边连着瓦檐还搭了个棚子,沈锦清把侧门也给打开了,铺子里多添置的几张桌椅整整齐齐的排列着并不会显得拥挤,前堂用饭的地方和后厨之间用帘子隔开了,林煜把堆放在角落的其他桌椅都拿到外面的棚子底下摆好,阳光一照进来,铺子里就显得开阔了。 第26章 沈锦清看着林煜把他早已准备好的红纸拿出来,抖开。 他预感不妙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等这一大张红纸真正被贴在门外时他才觉得尴尬,不为别的,只因为那上面明晃晃的写着十六个墨色大字:“老板新婚,新店开业,双喜临门,折扣多多。” 他的本意是借着新婚的名头,用现代俏皮的宣传话术来招揽客人来着,但现在除了尴尬就还剩尴尬了。 沈锦清眼前一黑,要不还是把它撕下来吧。 第23章 林煜背后好像长了眼睛一样:“可不可以像以前一样正常的看待我。” “你从一开始就说的很清楚了,为了躲避政策、为了开餐馆才来找我的,这一切我都是知道的,我只是想这么做就这么做了。”林煜回头看他的眼睛里不知是什么情绪。 沈锦清听了这话觉得自己像个负心汉似的,他长叹一声:“我其实很难去喜欢一个什么人,我不想耽误你,更不想让你产生错觉。” “如果在成亲之前,我就知道你喜欢我的话,这个亲就不可能成,但事情已经成了这样,不论如何都是我理亏,是我轻薄了你的感情。” 他凭什么一开始就让别人和自己一样,用与金钱挂钩的所谓合作关系去衡量和替换婚姻关系呢? 沈锦清沉默了一下继续道:“这段关系只到我哥秋闱之后。” 林煜沉没说话,他从答应沈锦清协议结婚的那天起就没想过这段关系会长久。 即便如此,沈锦清依旧不知道还可以用什么补偿他:“往后餐馆的营收你七我三。” “就按原本的五五即可,事情变成这样也有我有意欺瞒的成分在。” 他话说的直白干脆,沈锦清不知再说什么好,两人的谈话戛然而止。 沈锦清只能催眠自己,给自己洗脑——他只是自己宝贝餐馆一个平平无奇的合伙人而已! 他们还牛车之前,先把那些生猪肉、香料之类的食材和对餐馆有用的东西搬下来了,沈锦清转过身走进餐馆里,从那堆东西里拿出几个写着“清汤馄饨”、“秘制鸡汤馄饨”、“秘制猪骨汤馄饨”的木牌子挂上去。 等到林煜也跟着进来了,两人在异常沉默的氛围中合力把这些堆在厨房里的东西规整好之后,沈锦清就开始着手做馄饨了。 从家里带来的那些生猪肉有的还连着骨头,沈锦清把肉剔下来垛成肉馅后后,洗干净那些猪骨,用一个大桶锅把猪骨汤熬上了。 之后沈锦清在一旁揉面做馄饨,林煜就帮他杀鸡拔毛,熬煮鸡汤。 沈锦清他们到镇上时已经巳时,等到鸡汤也熬好后已经临近正午,万事开头难,本来新店开业大家都在观望没人进来,但现在正是饭点的时候,餐馆也迎来了第一位客人。 来的是一个中年男人:“你们这儿叫‘素心餐馆’,还卖馄饨,和之前的‘素心馄饨’是什么关系啊?” 沈锦清洗洗干净手,出来迎客。告诉他叫素心餐馆其实没什么特别原因,只因为他外租母就叫陈素心,这里还是他外组父母的店时就这么叫了,他给延续下来了而已。 本来沈锦清问过林煜有没有什么关于名字的想法,但他觉得沈锦清其实才是餐馆真正的老板,就让沈锦清自己作主取名字了。 沈锦清也没什么头绪,一合计还是沿着从前的叫法就叫“素心”好了,用他外祖母的名儿,这样大家都认识,也让人觉得亲切。 “原来是外孙开的啊……”中年男人喃喃一句。他指着墙上的“鸡汤馄饨”的牌子说:“那来一碗吧。” “好嘞,”沈锦清应了声后,回到厨房给他准备馄饨。 沈锦清把包好的馄饨倒进沸水里滚开,然后把切好的咸菜丁还有香葱、麻油放在碗里,先倒入鸡汤调好汤底,再把馄饨放进碗里去,最后用蛋皮丝点缀在上面。 最好之后就由林煜负责给客人端菜上桌。 中年男人嗅着馄饨的飘出来的香气,食指大动,馄饨甫一上桌他就迫不及待的吃了起来,嘴里被烫的发出“斯哈斯哈”的声音。 完了以后还招呼着外边认识的人进来吃:“快进来吃吃看吧,陈婶娘外孙开的店!” 他吃的欢快,很多抱着好奇心态或者实在是饿着肚子来找吃的的人都留了下来。 而且这边打出来的优惠是新店开业前三天所有菜品一律减三文,自然没人舍得不去占这个便宜。 一碗鸡汤馄饨十六文,一碗猪骨馄饨十三文,一碗清汤馄饨八文,照这样算点一碗清汤馄饨才五文钱,很多在镇上做工的劳苦人家都愿意吃一碗清汤馄饨。 人渐渐的多了起来,店里小内堂已经坐不下了,只得让后来的客人坐外边棚子下的桌子了。 事实证明林煜并不是一个合格的跑堂小二,他长的一副凶相,人一多起来了他忙开了,脸上的表情更是严肃,他领着客人上坐、给客人上馄饨都一副不好说话的样子,吓得来的食客也都不敢说话了,幸好馄饨还是好吃的。 卖热汤面的那对夫妇听说林煜和他夫郎在镇上的餐馆开业了,这会儿特地暂时收摊了来光顾。 林煜忙的脚不沾地这会儿见他们来了,还愣了一下:“李叔王婶,你们也来了?” 王婶乐呵呵的说了一句:“你小子和夫郎新店开业,我们夫妻俩就在西市卖汤面能不来帮衬吗?以后咱们就是同行了,要多多帮衬。” 李叔在旁边笑着的附和:“是啊,你夫郎是个有成算的,这餐馆虽然小点但看着很不错,往后肯定能做起来,你在这儿帮着自家夫郎干活,我们又大家都相熟,往后也好多交流走动。” 林煜言简意赅:“一定。” 李叔这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把沈锦清当成当家作主的了。店里其他客人不知道林煜是入赘的,见他们夫妇跟这凶神恶煞的这么说话还觉着惊奇,但此刻也回过味来,知道里面那个小哥儿才是餐馆里话事的,吃着碗里的馄饨瞬间心定了不少。 李叔和王婶点的是一碗清汤馄饨、一碗鸡汤馄饨。李叔想省着点钱就给自己点了碗清汤的了。 王婶埋怨他:“小家子气,我们都出来吃饭了,还差那几文钱吗?” 李叔好脾气道:“省点钱嘛,能多省一点是一点。” 王婶懒得说他这省钱法,挥挥筷子说:“吃馄饨、吃馄饨!” 王婶随手舀了一个进嘴里,汤汁和肉香瞬间在嘴里爆开,她张开嘴巴呼着热气:“哟,这馄饨可真香啊!” 李叔见她喜欢这么喜欢也从自己那碗里夹了一个吃,虽然觉得也好吃,但是却没王婶反应这么夸张。 有那么好吃吗? 抱着一种好奇的心理,李叔从王婶碗里夹了一只鸡汤馄饨,中间被发现了还挨了王婶一筷子,等到他这一口咬下去才知道区别在哪儿。 张叔咂摸着嘴巴心想要不多点一份鸡汤馄饨好了,就是有点浪费钱。 在场的也是这样,美味都是对比出来的,买了八文的总是对那碗十六文的感兴趣,而一旦吃过了十六文的,再吃那碗八文的就总觉得差点儿意思了。 这会儿大家也都知道这“秘制”二字特别在哪里了。 沈锦清做的馄饨用料扎实,而且店里又一律减三文,算下来就是清汤的五文、猪骨的十文、鸡汤的十三文,大家舍不得多花这八文吃鸡汤馄饨,还舍不得多花几文钱买碗猪骨汤馄饨吃吗?于是乎不少人都再叫了一碗猪骨汤馄饨。 实在囊中拮据的,吃着那碗五文钱的馄饨也是高高兴兴的,毕竟五文一碗有肉有白面的食物还是难找。 沈锦清从林煜口中知道是张叔王婶来了,探头打了声招呼,倒是没再让张叔多花钱,紧跟着就让林煜多送了他们一小碗鸡汤馄饨,也算让张叔过了干瘾。 沈锦清看人差不多的坐满了,着手开始炒辣酱。 他在从家里带来的那些东西里翻找出一个篮子,凭空从里面拿出一大把辣椒来,洗干净擦干水分后把辣酱切圈剁碎,紧跟着切了大葱段,他把蒜头和姜片切成末后和着葱段一起装了一大碗备用。 然后宽油下锅,先把芫荽、香叶、花椒、小茴香放进去炸香,等到这些香料的气味慢慢被炸出来后,再捞出这些被炸的黑焦的料渣。 这时候外边儿的客人已经陆陆续续闻到这奇异的香味了,这是一种从没闻过的、很奇怪的气味,但却让在场的人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沈锦清没停,继续往油锅里倒入葱段和姜蒜末,大火炸开,等蒜变得金黄之后,再倒入满满一盆辣椒碎进去翻炒。 辣椒呛人的气味飘出去,食客们都被呛得直咳嗽。 有个年轻的汉子实在忍不住了,连林煜都不怕了,边咳边主动问他:“咳……咳咳!你家夫郎这到底在做什么?怎么又香又呛人的?” 刚才第一个来点鸡汤馄饨的中年男人也问:“这是做什么?还有客人在你们捣鼓什么东西呢?这才开业第一天,不想开门做生意了吗?。” 第27章 他有点怕刚吃上的馄饨明天又给倒闭了,话落却情不自禁的又嗅了一口那辣椒的味道。 “就是,咳咳,哪有这么做生意的……”有人附和道。 王婶看着众人的反应偷偷和王叔说:“我怎么觉得,这味道呛人之余还有点勾人馋虫啊?” 王叔边咳边说瞎话:“咳咳!咳!我也这么觉得的,咳,怪馋人的。” 王婶烦死他了,倒了一杯水到他面前:“喝点水吧你!” 有些人实在闻不了这个味道捧着馄饨逃也似的往外面棚子跑,但在场更多人却越闻越上头,吸着鼻子使劲嗅闻。 沈锦清听着外面这些人的反应浅浅笑了下,林煜静静看着他唇角那抹狡黠没说话,但眼神却不自觉的带了点侵略性。 沈锦清转小火给辣酱调味,等到把这些辣椒炒干水分后这辣酱就成了。 锅里的辣酱看着油汪汪的,香辣可口。沈锦清关火拿出一个坛子,打算把它装进去密封保存。 不过这之前得先给客人盛点儿尝尝。 但是从家里带过来的小碟儿是林煜收拾的,他不知道放在哪里。 沈锦清的视线从辣酱那儿挪开,抬头想问林煜把碟子放哪里了,却看到林煜呆愣愣的靠在门帘后看着自己这个方向,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后厨并不大,沈锦清两步就走到了林煜面前,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试图唤回他的意识,谁承想林煜竟一把握住了他的手。 沈锦清猛的把手抽出来,镇定道 :“从家里带来的小碟子你放哪儿了?” 林煜看着他骨节分明的、被他轻轻一捏就红了一圈的那只手,故作淡定,老老实实的回道:“在壁橱最上面那层。” 沈锦清犀利的瞪了他一眼,内心希望自己别真把人当成了登徒子,毕竟在两人成亲的前一天,林煜在他心里还是一个木吶少言的正直猎户。 他申手去碰壁橱最上面那层,但好几次都只能堪堪摸到一点儿碟子的边儿。 沈锦清怒道:“干嘛把碟子放那么高这么里边?!” 林煜忍着笑意解释:“我想着放上边儿不容易摔损了。”那碟子是瓷的。 林煜伸手把碗拿下来递了沈锦清。 沈锦清自问不是什么幼稚的人,劝导自己带其他情绪、别跟他计较这个。 店里最多也只能坐下二十个人,这会儿都还没全坐满,沈锦清就只拿了二十个碟子装辣酱,让林煜给每个客人送一份去蘸馄饨吃。 他自己擦干净手,也掀开帘子出去。 大伙儿都正好奇着沈锦清在厨房里捣鼓什么呢,林煜把那一托盘摆的碟子端出来,就都明白了。 原来是在炒酱,这红酱看着油光清亮,想来应当是很舍得用油。 抱着好奇的心态,大家几乎都试着点了辣椒吃,这不尝不要紧,一尝反应都大了起来。 吃不了辣的才蘸了一点在筷子上放入嘴里立马就吐出来了:“呸!这什么东西,吃着感觉咬嘴巴。” 也有喜欢的越吃越爱吃,粘着红油一口一个馄饨维护道,“什么话?这酱料又香又刺激的,吃起来那叫一个带劲儿!” 两人顷刻间就面红耳赤的争吵起来了。 沈锦清心里偷笑,这就是他的目的:“大家不必争执,众口难调,口味不同很正常,这是小店明日推出的新品要用到的辣酱,喜欢的到可以来尝尝。” 他笑着继续补充道:“其他的口味也有,吃不惯辣椒的也可以来尝尝其他口味,欢迎大家明天都来尝尝。” 他今天借着众人吃馄饨的功夫炒辣酱,就是要借着辣椒酱把明天要做新品的消息狠狠宣传出去,钓起所有人的好奇心。 刚刚那个中年男人最后还是吃不惯这辣椒味,眼看馄饨也吃的差不多了,他把鸡汤一口气喝光了之后,放下十三文钱在桌子上,“你这鸡汤馄饨吃起来是比你外祖父外祖母他们做的口感要丰富些,青出于蓝啊,我明天还来。” “就一碗馄饨算什么青出于蓝,不过是瞎捣鼓一些新鲜的东西放里面而已,靠的还是祖传的配方。”沈锦清笑着说。 中年男人看着周围或埋头吃馄饨或讨论辣酱的人,笑笑没说话。 新旧结合,能对大家的口味也是一种本事。 “反正我明天还来。” 第24章 今天来的人多是吃鸡汤馄饨和清汤馄饨,猪骨汤馄饨相对少人点些,但今天是开业第一天,来吃馄饨的人比沈锦清预想中的还要多了。 他们送走最后一批客人,把店里收拾干净后,餐馆也到了该打烊的时候。 牛车还给牛坊了,沈锦清他们和沈锦华在集市口集合,和村里人一起跟着张叔的牛车一起回。 忙碌了一天,回到家时天色已经渐渐沉了下来。沈锦清和林煜一起对了下账本,今天居然赚了二贯还有余,这都快赶上沈锦华一个月的俸禄了。 这还只是第一天而已。 沈锦清把其中一贯多钱递给林煜,心里觉得颇有盼头。 天色将将黑透,沈锦清二人刚算好账,出门一看天空竟星星点点飘着点儿雪。 回到这个世界后沈锦清几乎没歇过,不知不觉间冬天居然到了。 沈锦清的眼角眉梢跟着雪一起化开了,他对林煜说:“今天就吃火锅吧!” 林煜的东西都在沈锦清房里,他不好乱翻沈锦清的东西,就回房里拿了件自己用猎来的山羊鞣制出的羊皮裘给沈锦清披上。 沈锦清被突如其来的柔软羔羊毛惊了一下,随后脱下这件宽大的皮裘还给林煜,自己回去找了件夹衣穿上了。 林煜看着他那件有明显缝补痕迹的夹衣,撒谎道:“我有很多……” 其实不是,他想着留一件过冬的衣物就行,其他皮毛完整的猎物都给卖到镇上去了。 沈锦清能不知道他把东西收拾过来的时候就这么一个小包袱吗?能有才怪了。 沈锦清“啧”了一声:“你不要说话,自己的衣服自己穿着。” 林煜闭嘴了。 沈锦清又说:“下雪了,我们去请林阿叔和张叔还有老爷子一起来家里吃饭吧,人多热闹。” 林煜的目光在他的眼睑处凝了一下,沈锦清说什么是什么:“好。” 林阿叔和林老爷子家住的近,从这边到他们那儿的路并不算太远。 只是沈锦清是临时起意要吃火锅的,家里没什么食材,所以得先去朱屠户家里看看还能不能买到点牛肉什么的。 沈锦清和林煜抹黑前往朱屠户家,走在并不平坦的、杂草荒芜的黄泥路上,两人的手背不经意间的互相触碰了一下。 林煜很快就把手收回去了,十分的恪守界限,但沈锦清还是感觉到自己的手在某一瞬间被烫了一下,而且余热到现在都还没散去。 林煜在昏黑的天光下,看见了他无意识藏起来的手。 其实已经有什么改变了。 但林煜没有深入去探究,毕竟这只是什么东西的触角刚探了个头而已。 两人一路无话,很快就走到了朱屠户家。 “哟,清哥儿和林煜啊?怎么这么晚来?前几日你们新婚我到隔壁镇去瞧货了,没成想竟错过你们的喜宴了。”朱屠户远远的看见两个黑影往这边来,走近一看才发现是沈锦清和林煜,他摸摸脑袋一脸懊悔的说,“不过今日也算赶巧了,现在说一声新婚快乐也不算晚?” 沈锦清旁边还站着林煜,他只能尴尬笑笑。 林煜见他不自在,接过主屠户的话茬:“朱屠平日对我们多有照顾,心意到了就好。” 沈锦清见林煜都主动开口了,也道:“是,朱屠户不必挂怀。我们来是想买点肉回去做饭。” 冬天天黑的快,但其实现在也才刚到朱屠户收摊的时间而已,不过看着空荡荡的案板,明显沈锦清他们还是来晚了。 “这……”朱屠户一脸为难的说,“真是不巧,今天生意好,什么肉都卖光了,就剩了些没人要的牛下水。” 沈锦清瞬间两眼发光,牛下水好啊。 “牛下水也好,我就喜欢吃牛下水,朱屠拿出来我挑挑看?”他雀跃道。 这话说的,哪有人喜欢吃牛下水的?朱屠户奇怪的想。 林煜也意外的看了他一眼,但却没提出反对意见。 朱屠户看沈锦清和林煜又不像开玩笑的样子,就把那桶准备扔掉的牛下水拿出来给沈锦清看。 沈锦清兴致勃勃的挑了些牛杂碎、毛肚、黄喉甚至还有几截牛肠出来。 朱屠户看得心疼,听说清哥儿在镇上开了家餐馆,该不会是把家底儿都掏空了? 虽然也有人说沈锦清用后山里那劳什子花椒赚了点钱,但他一个十几岁的小哥儿再怎么能又能赚几个钱?也就那些鬼迷日眼的会为了这几个字去为难一个小孩儿。 朱屠户说:“清哥儿,朱屠家里今天还留了一块肉要自己做饭吃,要不我让你婶子拿出来你拿回去?我们这天天吃肉的,也吃腻了。” 第28章 沈锦清听懂了他的意思,拒绝道:“不用了朱屠,这牛杂水换个做法真的挺好吃的,这肉还是你和婶子留着吃吧,谁家吃一顿肉也不容易。” 朱屠户叹一口气:“你倒是个实心眼的。” 他用荷叶把牛下水包了起来,还用稻绳捆了结实了才递给沈锦清:“你拿去。” 沈锦清接过之后,想拿钱给朱屠户,却被拒绝了。 “诶呀,叫你拿去就拿去,这牛杂水也不值钱。” 沈锦清笑眯眯答应了,把铜钱收起来,转头却偷偷扯着林煜的袖子让他悄悄给钱。 朱屠户看着他俩的小动作:“别来这套,都说了不要钱就是不要钱。” 沈锦清这才接受了朱屠户的好意。 天冷了,大家都赶着做饭,沈锦清就不多打搅朱屠户了。 林爷子这会儿正一个人在家里对着快木头发呆,什么都没刻出来,他自己也没做饭,沈锦清和林煜一来找,他就痛快的答应了。 林煜皱着眉头察觉到有点不对劲儿,但林老爷子咋咋呼呼的一巴掌拍在林煜肩膀上:“你眉头皱这么老高干什么快去找你小堂叔去,别耽误了吃饭的时间。”看着对沈锦清的手艺很是期待的样子。 林煜心下觉得好笑,觉得许是自己经历了上一次的事情又多心了。 林老爷子和林阿叔家离得近,沈锦清他们很快找到林阿叔两口子一起回去了。 这会儿天冷,沈锦清让林煜带着他们赶快进家里去,他自己还要找沈二娘买点儿东西。 他去到对面的时候见刘大哥不在,沈二娘告诉他刘大哥跟着他父亲到镇上看顾生意了,短时间都不会回来,沈锦清心下大松了口气,跟沈二娘买了几罐黄豆酱之后顺势提出让她和苗哥儿一起到家里吃饭。 苗哥儿芜湖了一声,二话不说往沈锦清家里冲。 沈二娘见状对沈锦清露出个别见笑的表情:“小孩儿野惯了,谁家哥儿像他这样。” 话里虽然是埋怨,却不难听出她对苗哥儿的疼宠。 沈锦清笑笑说:“苗哥儿这样很好,活泼可爱,沈二娘快别客气,今儿个到我们那儿保管你们吃的满意。” 沈二娘听出他对这顿饭也是的期待:“那感情好,我们快跟着那皮猴回你家去。” 沈锦清领着沈二娘到前堂和林煜他们一起待着聊天说话。 他自己则提着鸡和黄豆酱进厨房,沈锦华要准备秋闱,之后赶路参加科考要费不少时间,他得安排好村塾和私塾的事情还得温书,这会儿还待在自己房间里不知道沈锦清他们回来了,不过沈锦清出发之前他就把柴烧好了,给沈锦清省了不少事儿。 沈锦清也没打算去打扰他,自己在厨房里忙活。 做火锅不用费什么事,只需要把菜备好就行。沈锦清用红辣椒和之前晒好的干花椒炒了个底料,炒制清油麻辣火锅底料要用到的香料多,要用到的辣椒和花椒更多,沈锦清把辣酱和黄豆酱的封口打开,各挖了一勺丢进去,翻炒间红彤彤的一片不断滚动,前所未有的霸道麻辣味儿飘逸出去,连隔壁邻居家都给呛到了。 沈锦清把底料炒出来放旁边备用,他打算做一个麻辣锅和一个清汤锅,所以把新鲜宰杀好的鸡劈成两半后,只用了一半熬鸡汤,剩下一半留着等一下涮清汤锅。 等到鸡汤熬上后,他就去处理那些牛下水了。 他把清洗好的牛下水捞出来,黄喉改十字花刀、毛肚切片、牛肠就切成段,全都整整齐齐的码方在长碟里,牛杂碎则剁成小块盛载一个碗里。 光有肉类还不够,沈锦清备了些粉条又把一些莴笋和土豆切片,再备一盘生菜,端上桌去。 琳琅满目摆了一桌子,看着还有点唬人,不过就是全都是生的。 林阿叔吃惊开口:“阿清,又不是过年又不是过节的,今日怎么做这么多菜?” 其他人讯问的视线也一起打过来,沈锦清解释道:“不多不多,等下我们烧了炉子涮着吃。” 众人还有点迷糊,沈锦清也没再多说,只说等会儿开吃的时候他们就都明白了。 家里就一个暖锅,沈锦清还特地问沈二娘多借了一个,等他回到厨房拿出一个滚烫的暖锅放在桌上众人才明白他说的唰锅子是怎么回事。 瞧着倒是和吃暖锅有点相像,但锅里又只有汤水,看着倒是新鲜。 暖锅毕竟不是专门做火锅的,肚口比较小,滚烫的红汤还咕嘟咕嘟冒着泡,看着都烫手。沈锦清在底下装炭火的时候,林煜去厨房里把另一个清汤锅端出来了。 沈锦清注意到了,和他眼神对视了一秒钟,态度却不像感谢他之前帮自己打下手时那样坦然了,于是低下头继续摆弄桌上的菜。 红汤锅显而易见的就是用刚才炒好的底料和鸡汤煮好的,清汤锅就单纯是鸡汤加了点儿盐,其他的什么都没加。 沈锦华听到这边的动静也从房间里出来了,不过他出来的时候脸上衣服上还沾着墨汁,头发也没束好,林煜是习武之人,耳聪目明,沈锦清正忙活着,虽然知道沈锦华来了却腾不出身来注意这些细节,还是他提醒的沈锦华回去整理衣冠。 等沈锦华再次出来的时候,大家就都安静的围炉坐着就等他来开饭了。 沈锦华坐在沈锦清特意给他留好的位置上:“最近要处理的事情多,失礼了。” 张叔坐在沈锦华右边,拍拍他的肩膀:“锦华是在准备科考吧?这样的话就得辞去在私塾还有村塾这边任职了吧,确实会有很多事情要处理,但也别太累着自己。” 林老爷子也跟着说:“这都是好事情,但现在是吃饭的时候,现在都没有外人在就别有这些负担了,沈小子,快,动筷、动筷!” 说着他自己先夹起了一块牛肚往锅里伸:“这红汤我闻着香,用来下酒正好!” 这牛肚他在外地的餐馆也吃过一回,虽然大家都嫌弃这下水,但配着重口的佐料倒也算别有一番风味,配这口红汤再合适不过。 张叔深以为然,还打算跟林老爷子交换自己的烧酒喝。 林煜皱着眉头显然不太赞同:“你大病初愈,还是少喝点为好。” 沈锦清点头道:“这辣锅多吃对您现在也不好,您还是多涮这清汤锅吧。” 林阿叔笑眯眯的看着他俩一唱一和,林老爷子却不太高兴了,他冲着林煜努了下鼻子:“当儿子的还管起老子了。” 对沈锦清的话倒是装聋作哑,当没听到就算了。 张叔见此情景哈哈一笑:“就让我老大哥吃吧,我们这些老东西自己都不怕,你们就由着他吧。” 林阿叔虽然和林老爷子同辈,但两人的年龄差实在太大,林阿叔就管林老爷子老大哥,张叔也就跟着这么叫了。 沈二娘看这场面和洽,也跟着一起调笑一起劝,沈锦清二人。 苗哥儿就只管干饭,也不明白就偶尔吃一个辣锅能有什么事,辣锅多好吃? 沈锦清和林煜见劝不动,也就随着他去了,也就一次两次,处处限制着老人家也不好。 沈锦清把辣酱和酱油、葱姜拿出来,让众人调味。 这做法好,大家都能找到最合适自己的口味。 两个小锅里冒着暖色的蒸汽,天空飘着点儿小雪,这天气吃个火锅正合适。 土豆香糯、莴笋清脆,沈锦清从空间里拿出来的那盘生菜更是水灵灵的让人停不下口。 林老爷子和张叔正吃着辣锅、喝着烧酒,谈天间嘴里边还时不时呼着暖气,好不惬意。 沈锦清见大家都吃得开心,顺势提起他和村长约定好了往后村里的花椒生意让他们占先的事情。 林阿叔吃不了辣,但喜欢鸡汤的清甜,这会儿正盛了一碗,小口啜饮着,突然听到沈锦清这话都惊呆了:“阿清,这花椒真就这么赚钱?你这样岂不是和村长闹矛盾了?” 林阿叔他们和朱屠户抱有同样的想法,觉得这花椒也许能卖钱,但沈锦清不过才刚成年,发现的东西又能卖出多少钱?是以虽然村长召集大家说了那什么花椒三百文、一百文的事,但他们是不相信的,所以也没多理会。 但经沈锦清这么一说,这让他们占先的好处,明摆着就是他和村长讨价还价得来的,被个小辈打巴掌,那村长不得膈应得慌?林阿叔心里担心的想。 “不会,村长是讲道理的人,后山的地我已经承包下来了,那花椒本来就可以说是我的,我现在自愿让大家去采摘,村长没道理为难我。”沈锦清安慰林阿叔道。 他这话让林阿叔几个更震惊,这事儿他们倒是不知道,只听村长说了,沈锦清发现了花椒,愿意让大家都去采摘,看来这花椒是赚钱,沈锦清都有钱承包后山那么多地了。 林阿叔思索片刻略略放下心来。 他们非亲非故的,沈锦清有这等好事还想着他们,甚至怕危险还愿意自己和林煜先带着他们进后山,沈二娘倒是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了,“清哥儿,这便宜我们不能占。” 第29章 “沈二娘,这是哪里的话,我们是邻居,你照顾我们兄弟良多。我想着你也是应该的。”他顿了顿又道,“而且我和林煜已经答应村长,不再插手这花椒的事情,交给你们也算肥水不流外人田。” 但沈二娘还是有顾虑,“我们家……我儿子和丈夫多数时间都在镇上,我时不时也要到那里帮忙,还要兼顾和村里人的生意,怕是……” 沈锦清安静听完,正打算宽慰她不行也别强求。 旁边一直埋头吃饭的苗哥儿却主动说:“我可以啊!我在家里很闲,而且有林大哥在我不怕进后山……”在他看来林煜还比后山可怕一点。 沈二娘怒而拿起筷子敲他脑壳:“我看你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一个小哥儿乱跑什么!” 苗哥儿嘟囔道:“那为什么清哥儿就可以?” 沈二娘嘶了一声,贬他:“你看看你,一天天的就知道吃,有人家那本事吗?” 苗哥儿:…… 林阿叔和张叔倒是没什么意见,沈锦清也是一片好心还想着他们,他们两口子没有子嗣,晚年多点银子傍身也好。 就是沈二娘,无论苗哥儿怎么软磨硬泡她都不同意,苗哥儿看着还得费一番功夫才能让他娘同意。 第25章 第二天,天刚擦亮,林煜就出发去山上设置新的陷阱了。虽然不是天天都能猎到新东西,但林煜依旧需要时不时的进山去查探之前设下的陷阱里有没有抓到什么。 虽然林煜不用天天进山,他和沈锦清一起合伙开餐馆不会影响到打猎。但其实他也没办法天天到餐馆里帮忙,特别是到夏季的时候林煜很难抽的出空来。 沈锦清和他商量过要在店里再请一个伙计儿帮忙。但餐馆才开业,实在是请不到人,所幸现在就算只有他们两个人也还算忙的过来。 林煜身上穿的还是昨天想给沈锦清的羊裘衣,除了打猎,他这回进山还想打一个合适的猎物用来给沈锦清做一套过冬用的皮裘。 冬天山里的清晨黑得让人分不清白天黑夜,处处都透着危险的、诡异的气息,但林煜早已经习惯这个时辰进山了,丝毫没有畏惧感,或者说他本身对这种深山老林就没什么畏惧感。 山林里有鹿生活,用鹿皮做出来的衣服既保暖又好看,最适合送给沈锦清,只是林煜之前已经猎过一头鹿了,这回再想打它们的注意恐怕不容易。 林煜在山里忙活了不短的时间,用自制的粗糙弓弩成功射杀一头幼鹿的时候,沈锦清才刚刚起身。 沈锦华正和他一起在厨房里忙活。沈锦华今日休沐,不用到镇上去,村长怕他影响他读书村塾那边也没再让他去了。 但等沈锦华把镇上私塾的职务也一并辞去之后,就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了,刘越该怎么办? 他没有俸禄领,村里其他的困苦的人家或许还可以拿到一定的补贴,村长偶尔也会救济他们。但刘越一直受他资助,一直以来也是由他亲手教导的,那点儿微薄的补贴怎么够他读书?沈锦华重新去参加科考受影响最大的就是刘越,沈锦华今日必须得去看看他,把刘越的往后给安排妥当。 沈锦清正在灶台上熬粥,就在沈锦华压下心里那点忧愁帮他又添了一根柴火的时候,林煜踏着风霜回来了。 他似乎还特地回了一趟自己那间破茅屋拿拖撬,那被林煜拉到院子外边停放着的拖撬上此刻正堆放着两头羊和一头幼鹿,沈锦清和沈锦华见到这场面齐齐沉默了一瞬。 这鹿皮滑毛顺,一看就不是易得之物。瞧着比上次那头品相还要好上不少。 野山羊和幼鹿都不是这么好得的,起码沈锦清进后山几次都只见过些野兔和山鸡,从来没见过什么别的野物。这羊且不说,光看这鹿就知道林煜进后山恐怕比他想象的还要深入。 瞧这天色,林煜和抹黑进山也没什么区别了,果然是胆气十足。 沈锦华见院子外那三头箭箭毙命、都只留下脖子上一个血洞的牲畜,心下对林煜的武力值有了一个新的估量。 沈锦清倒了半盆灶台上刚煮好的热水出来,用凉水兑好合适的温度之后,递给林煜,方便他洗手擦脸。 那盆装了水有些沉,沈锦清捏着盆沿的指尖泛着充血的红,林煜很快就把那盆水接了过来。 沈锦清本来想让他把水端到自己房间里简单梳洗一下,但沈锦华考虑问题周全,制止了他。 “让林煜去我房里洗漱吧,我的房间离得近一点,从厨房到那儿也方便。” 其实就这几步路的差别,哪有什么方便不方便? 林煜本也觉得不合适,顺势应下来了。 林煜用毛巾沾湿热水,低着头洗去自己身上的血腥气,脑子里萦绕不去的却是沈锦清给他拿毛巾时那半湿润的指尖。 林煜长叹一声,把整张脸都埋进毛巾里。 沈锦清进来喊他的时候,隔着层氤氲雾气正好看到几滴带着热意水珠划过他的下巴。 沈锦清压下心里几不可查的奇怪感觉:“我煮了花生粳米粥,你弄好了的话出来喝一点吧,等下还要到镇上去,别饿着肚子。” 林煜见他这样隐秘的笑了一下:“知道了。” 沈锦清的视线落在他微微弯起的唇角,不再多言,出去和他哥一起用早饭了。 沈锦清心里开始有点烦躁了,以前还没觉得,家里太小了,林煜虽然睡在前堂,但像洗漱一类的事情是没有办法在前堂的,总不能让林煜除了睡觉洗漱,做其他事情的时候一直都跟他一起挤在一个房间里。怎么想都是委屈林煜了。 林煜身量高,迈着步子很快就到桌子上坐下了,他拿了个新鲜出炉的大肉包,掰开配着粳米粥吃,这粳米圆润饱满,融合花生独属的谷物香,入口格外顺滑。 沈锦华:“你们俩这么用着一个房间也不是事,成亲的日子也过去有两天了,应该不会再有人闲的关注你们是不是还睡一间房了,不如林煜就搬到我房间去跟我一块儿住?” 沈锦清父母的房间不好让林煜住,他们成亲那晚是特殊情况,沈锦华自己也不想再去打扰父母生前住的屋子。现在让林煜和他一起住,之后他去科考后也可以顺利成章直让林煜直接住在他的房间了,免得到时候两人独处尴尬。 这是最合适的解决方案了,沈锦清和林煜自然赞同。 林煜吃饭很快,加上今天要带猎物到镇上,不方便和沈锦清一起去坐张叔的牛车,只能像从前一样靠着脚力用拖撬先把猎物运到镇上去,于是三下五除二用完饭后就先沈锦清一步出发了。 …… 因为昨天辣酱勾出的新品悬念,不出意外的话今天餐馆来的人会比昨天多上不少。 沈锦清和昨天一样先把鸡汤、猪骨汤熬出来,先把馄饨做好。 之后就把白面拿出来,用半烫面的方法揉面醒发、调油酥,再把醒发好的面团切成等分的面剂子,压平后把油酥均匀抹上后包成一个个小面团备用,这样有客人来的时候就可以直接烙饼,不用久等。 昨天那个中年男人果真来了,而且又是第一个到的。 “今天就要一份猪骨汤馄饨吧,有什么新品也来一份。” 有客人上门沈锦清笑得开心,当即就给他烫了一碗馄饨去,让人先垫着肚子:“今天的推出的事酱香饼,您是想吃辣口的还是咸口的?” 中年男人想了下昨天那个辣酱的口感:“要咸口的、咸口的。” 沈锦清见他一副避之不及的样子心下觉得好笑,应了一声后回到后厨披上围裙,有条不紊的擀开先前准备好的面团,那面团被擀成一大片油酥竟一点儿都没漏,沈锦清事先往预热好的平锅里刷了一层油,然后用擀面杖把那一大片挂起来慢慢用手推到上边儿推出褶皱来,之后再往饼上刷一层油。 饼皮贴近锅底那一面慢慢的飘出些酥香来,沈锦清看准时机,迅速翻过一面继续烙,就这么翻动两次之后,手上飞快的刷上昨晚他用黄豆酱重新加工炒制的酱料。 这酱香饼既香又薄,沈锦清一把葱花和芝麻撒上去之后,用刀切开,咔嚓一声清脆的声音显露无疑。 沈锦清用蓝色的碟子摆好盘,麻利的给人端上桌去。 也是赶巧刚把酱香饼端上桌,林煜正好就回来了。 他回来了马上就想上手帮忙,沈锦清感觉他就是铁打的也该累了,硬要他先到后边休息。 本来坐在外边吃馄饨的中年男人早就嗅到香气,也不管沈锦清和林煜小两口当他的面说的什么,饼一端上来就迫不及待的尝了起来。 这酱香饼虽然看着没什么特别之处,没想到一口下去竟是既薄又酥,表皮酥脆内里软嫩,特质酱料的蒜香混着豆子的咸香,咔滋一口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这会儿时辰还算早,但店里已经陆续来了不少人,其中一大半都是冲着昨天那口辣酱还有沈锦清口口声声的神秘新品来的。 第30章 他们见中年男人吃着这平平无奇的饼还一脸享受的样子,本来对这新品是饼子而失望降下去的热情又复燃起来。 而且这饼看着也不贵,牌子上写着减去三文也才六文一份。 “老板我也要一份,我要吃辣口的!” “诶你这人,讲不讲道理,我先来的,喊的大声就有理吗?想插队不是?” 店里不宽敞,人一喊起来就显得混乱,沈锦清一一应声,逐个记下客人的口味。 林煜本来就不累,原先还能盯一会儿沈锦清做酱香饼,这会儿店里一忙起来就彻底闲不住了,他出来接过沈锦清手里的东西,替他给客人记菜。 林煜一出场,瞬间就镇住了全场。 林煜在安静声中,把沈锦清因为场面混乱没人听清的话再重复了一遍:“这酱香饼买了可以用油纸包着带到外边儿吃,不用挤在店里面。” 于是大家就都乖乖排队等着买饼吃。 沈锦清看得好笑,安心回去烙酱香饼了。 客人多起来,沈锦清既要做馄饨又要做酱香饼,居然还能腾出手来,给林煜单独切了一小份酱香饼出来。 林煜从前堂忙完回来正要和他交接,见到这一小碟端端正正摆好的酱香饼还愣了一下。 沈锦清把那碟子往他那边推了一下:“尝尝?” 林煜听话的捏起一块酱香饼吃了起来。 沈锦清看着他沾上棕红色酱汁的手指,没问他好不好吃,反而说:“你怎么不拿筷子吃?” 林煜整个人都红了。 “问你为什么不拿筷子,你红什么?” 林煜回答说: “辣的。” “哈,”这也太呆了,沈锦清不知道说什么好,“你学会骗人了。 林煜忍着羞耻解释:“没有。” 第26章 沈锦清拿起搁在旁边的筷子递给他,林煜没有接,反而顺势用自己宽厚的手掌把沈锦清的手完全包裹在里面了。 或许不明显,但沈锦清很明白,这是一个富有侵略性的动作。这种肌肤相触间的带来的温度甚至能给人带来一种错觉般的、似曾相识的熟悉感。 于是沈锦清和林煜接触的那点儿皮肤也红了。 “放开。” 沈锦清罕见的明显有些恼羞成怒,但林煜却没有放手。 沈锦清不懂他是怎么想的,在林煜的桎梏里一点点抽出自己的手,转移注意力一般重新烙起酱香饼,问他:“你这是什么意思。” 答应了以后会离开,现在却抓着人的手不放,这是什么意思呢? “或许,是情不自禁吧。”林煜两条剑眉微微垂耷下来,晦暗的盯着沈锦清红了一圈的指节。 答应了不会越界,但还是会情不自禁的想要越轨。 他已经忍耐的够久了,开始有点厌倦之前口口声声训诫自己的君子所为。 沈锦清惊讶于林煜的理直气壮。 “你……”沈锦清还没见过林煜这样。 话还没出口外面突然传来一阵骚动声。 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得春楼也卖十六文一碗的馄饨了!大家快去看看啊!” 得春楼走的都是高端路线,说句夸张的得春楼卖的菜式贵过金玉,根本不是平民百姓能消遣的起的地方,就算只卖一道馄饨,十六文那也是简直是闻所未闻的事情。 听着都让人觉得荒诞。 店里的食客听了这消息,吃馄饨正吃到一半都得匆匆放下银两,跑到得春楼重新来一碗馄饨,后面排队等酱香饼的也早跑没影了,一口一个直说不要了。 看起来都怕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沈锦清刚刚和林煜说话也没停下过摊酱香饼的动作,被迫中止和林煜的谈话后,他正好做好一份酱香饼,沈锦清拿着被油纸包好的酱香饼出来查看情况。 排在最前面的一个人,伸手夺过酱香饼,也一溜烟没了。他付过钱了。 沈锦清收会瞬间变得空荡荡的手,眨眼间的功夫,店里几乎人去楼空,只剩下那个这两天一直都是第一个到的中年男人还有滋有味的汲溜汤水。 得春楼不就是刘逸云名下那家酒楼?他也推出馄饨,还一反常态的也卖十六文。奇了,世上哪有这么巧合的事情? 而且这么离谱的事情,刘逸云也能听沈白的? 动静闹太大 ,林煜也跟着出来了。 沈锦清看向一旁的中年男人:“阿叔慢慢用啊。” 中年男人这回夹了馄饨在嘴里,看也不看沈锦清含乎不清的回道:“唔,嗯嗯…好嘞。” 沈锦清跟说完一拍林煜胸口,“我到外边去看看什么情况,你留在这里看店。” 林煜被拍的一愣,但看沈锦清脸色略微凝重,应该是不知道自己一巴掌拍他胸口上了。 林煜滚了滚喉咙:“你去吧,我会留在这里好好看店的。” 沈锦清得到响应放心的去了,完全对林煜提不起警惕心。 沈锦清走路半刻钟能到得春楼,得春楼外面现在已经是人挤人了。 沈锦清顺手抓住一个被夹在外边挤不进去的中年哥儿:“这是在干嘛呢?” 被扯住的中年哥儿本来就被挤的有些恼怒,这会儿被人一把扯着袖子更觉得生气,但听猛的听沈锦清这么一问倒有点惊奇了:“你不知道?大街小巷都传遍了,得春楼说是要回馈乡里,出了个十六文的馄饨,还说什么要连着卖三天呢。” 沈锦清在心里补了一句,不只呢,比他们新店开业优惠三天还多一天。 针对性可以说是很强了。 外边儿的人乱哄哄的,刘逸云不紧不慢的摇着他那把折扇出来,在门坎隔着几步距离外站定,他捂着鼻子看外面争抢的人群,一眼就认出了被挡在在人群最外圈的沈锦清。 刘逸云内心讽笑,那天当堂沈锦清给他放狠话倒是撂的狠,但到现在不也还没能做什么? 他就说,这种穷酸土包子能拿他怎么样?还差点真给这两个玩意儿吓到。也不知道沈白为什么这么重视这两个人。 刘逸云趾高气扬高高在上的站在那儿,奇怪的却是没见沈白跟在他旁边装隐形人。 沈锦清远远的也看到了刘逸云对外面这些人嫌弃捂鼻的动作以及对自己不怀好意的目光。 他露出洁白的牙齿冲他友好道:“刘老板,好巧啊,得春楼也卖鸡汤馄饨啊?” 刘逸云皮笑肉不笑:“哪儿来的穷酸货色,硬要攀扯?我得春楼卖馄饨干你什么事?” 推推搡搡的人群见他俩突然对峙起来,慢慢的都安静下来了。 “哦?刘老板这么快就不认得我了?看起来也不记得前段时间自己污陷无辜老人,滥用私刑、打算屈打成招的事了?”沈锦清冷眼看他,笑意不达眼底。 刘逸云一收折扇:“胡说八道,县老爷已经判了,是下面的贱仆一手所为,跟我有何干系?你不要血口喷人!” 沈锦清冷笑两声:“看来刘掌柜这会儿是又记起来了,得春楼的馄饨我自然是攀扯不起,但大家要是吃过了得春楼矜贵的馄饨,也欢迎到我们“素心”换换口味。” 场合气氛都不对,沈锦清却给自己打了一番广告。 虽然在人家店门口当着刘逸云的面没人应沈锦清的声,但不少人都用眼睛偷偷瞟向沈锦清这边。 这就是明着拉客了? 简直是岂有此理,刘逸云怒道:“敢情是来这抢生意来了,你那是什么野鸡餐馆也敢来我们得春楼撒野?” 说着就想让看护出来赶人。 沈锦清淡淡一笑:“刘老板不忙,我怎么敢跟您这家大业大的抢生意?凑巧路过罢了。” “刘老板,有缘再会啊。” 另一边,沈白已经只身一人踏入素心餐馆了。 店里唯一剩下的中年男人,在慢悠悠吃完最后一口馄饨后也到得春楼那边凑热闹了。这会儿就林煜一个人在店里。 沈白踩着洁白的锦靴,步伐翩跹的跨进门坎。 林煜看他一个人来,皱起眉头。 沈白笑得无害,刻意露出自己的柔软:“我是来吃东西的。” 林煜感到厌烦,但怕他是来生事的,为免他陷害只得耐着性子问:“现在只能给你煮碗馄饨,酱香饼得老板来做,我不会。” 沈白依旧笑吟吟的:“就要碗鸡汤馄饨。” 沈锦清前世不就是靠那两个老东西留下来馄饨配方立足的? 没了这馄饨,别的什么酱香饼也好,其他劳什子也好不过是沈锦清自己瞎捣鼓的没用东西而已。 他不是看不出林煜的抵触,只是他不在乎而已,要不是系统非逼着他来,他也必须走这一个流程,他根本不会踏进这里。 林煜看沈白自己找了个位置坐下了,也没多说什么,进后厨去给他煮馄饨了。 如果换做是其他客人来林煜宁愿打发别人走也不可能自己掌勺,毕竟他厨艺不佳,怕给食客带来不好的体验。 第31章 但沈白……他估计也不是真心来吃定西的,林煜看见他笑,心下就没有来的觉得诡异,只得出此下策,尽早打发他走。 幸好沈锦清早就包好了馄饨,他只需要把馄饨放汤里烫熟了就行。 烫馄饨很快,林煜捧着一个海碗的鸡汤端出去,什么话也没说。 沈白看着碗里切的生疏粗糙的蛋皮丝,也不在乎他什么态度,但还是要借题发挥。 他伸手扣住了林煜的手腕:“你们打开门做生意就这种态度?” 林煜猛的甩开他的手,忍着把人撵出去的冲动,眼神冷沉道:“慢用。” 沈白没管他的粗鲁行径,顺势转换了话题:“林大哥,刘逸云的事情我猜出来真的是他干的恶事了,但他很照顾我,我也不知道他会做出这种事来,我此前不是有心的……” 他停顿几秒真诚道:“林大哥,你愿意相信我吗?” 林煜眉眼间的不耐烦已经完全显露出来了:“我看着像是什么傻子吗?” 意思就是不相信了。 不过那也没关系,沈白想。 “不相信就算了。” 沈白慢吞吞的舀起一个饱满的馄饨,混着汤水咬了一口,“煮过头了。” 沈白说着从袖袋里拿出巾帕,把吃进去的那口馄饨吐出来,用帕子包裹着丢在桌上,扬长而去。姿态那叫一个轻慢。 沈锦清回来的时候正好就这么不凑巧的碰上沈白,两个人不期然的对上视线。 沈锦清看他这样分明就是从自家餐馆里出来的,微微皱了下眉头。 沈白惨白着张脸盯着他的眼睛说:“堂弟好久不见啊。新婚快乐?” 他这模样可不像真心祝人快乐。 “怎么了?听了我的贺喜声反而不高兴了?”沈白耳边依旧充斥着系统“滴滴滴”的警告声,但他依旧是笑着看沈锦清的,那张笑脸就像是他的什么撕不下来的面具。 沈锦清整个眉毛都拧了起来,但还没来得及对沈白的话有任何反应,沈白听着耳边混着尖锐刺耳的任务失败的警告声,顺势直挺挺的倒在沈锦清面前。 第27章 沈白结结实实的摔了下来,明摆了要讹人。 但这里人多,众目睽睽之下想讹人也讹不了啊,这是想干嘛? 有热心人看见倒了一个人,惊呼一声连忙几个人一起搭把手把沈白送到医馆去了。 沈锦清看有人管他,自己就不多插手了。 回到餐馆的时候林煜也没提沈白来了的事。 沈锦清问说:“沈白来过了?” 林煜回想起沈白奇怪又恶劣的行为:“嗯,来找茬的。” 沈锦清:“猜到了。” “先不用管他,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林煜点头示意自己明白了,又问:“得春楼故意针对我们的?” “嗯,但是不用担心。”沈锦清表情如旧,“他们这种大酒楼根本不可能长久做这种生意,也就刘逸云好像发疯了,这样都敢答应沈白。” 刘逸云此前和他们毫无交集,无冤无仇的突然陷害林老爷子又推出一样的菜品要和他们竞争,想也知道是沈白的手笔。 “之后应该没什么人会上门了,现在也快到申时了,反正留在这也是白费功夫,不如今日就早点歇业吧。” 林煜自然是没什么意见。 …… 得春楼摆明抢生意,看昨天的架势今日素心餐馆的馄饨势必不会好卖。但得春楼能卖一辈子的馄饨吗?能模仿沈锦清推出的菜式一辈子吗?答案显然是不能,所以他们这波只能是损人不利己的主意,是以沈锦清并不担心。 料想今天生意不会好,沈锦清觉得自己一个人在餐馆也可以,索性就让林煜带着林阿叔和张叔他们先去后山探探情况,如果可以的话能先采一批花椒下来也好,他和福掌柜早就谈好了,拖太久也不好。有了林阿叔他们先行示范,之后村里不少人也会壮着胆子上后山去采花椒。 巧的是沈锦清刚有这个想法苗哥儿就找来了。 苗哥儿软磨硬泡,央求了沈二娘好久沈二娘才勉强同意他跟着一起做花椒生意。不过前提是,他必须牢牢跟着林煜和张叔两个汉子,不许单独行动。 虽然等他们上手之后,林煜肯定就不可能带着他们进山了,往后一定是他和林阿叔还有张叔他们一起干了,但现在能说服沈二娘跨出第一步就好,往后再走一步看一步。 沈锦清看他一脸认真诚挚,而且一副兴致勃勃且干劲十足的样子,没考虑多久就同意了。 后山其实并不是只有一座山,只是层层迭迭的被最前面靠近小坎河村一座大山遮住了,上山的路多,而且大都蜿蜒幽曲,人还没进山呢,远远看去山体突兀森郁,让人胆寒。 苗哥儿三个人跟在林煜后面,心里都在打鼓。虽然已经知道花椒林都在外围,后山的野物都喜欢在深处出没,有林煜带着他们也不会有什么危险,可后山可怕的名声传了几十年,不管是苗哥儿还是林阿叔夫妻俩都是听着后山里吃人的故事长大的,这会儿很难遏制住害怕的感觉。 林煜在前面开路,他拿着一把砍刀劈开挡路的粗乱的枝条,背上的虎韔装着把磨损严重的木弓。 苗哥儿拉紧背上的箩筐,看着弓囊上飘飞的虎毛,咽了口吐沫,勉强定了心神,平时见到林煜这幅模样他也许会怕,但现在只会觉得威风和安心了。 林阿叔和张叔毕竟年纪大,年龄阅历摆在那里,再怕面上也不会表现的太慌张,因此看着反而比苗哥儿这个充满锐气的少年人冷静许多。 林煜察觉到苗哥儿的视线一直流连在他的弓囊上,也没多说什么专心给他们带路,平时他打猎一般也不会专门把砍刀和弓箭带上,一般只会带自制的弓弩,那玩意自己做的粗糙、坏的快,他用起来不心疼。 这弓箭是他专门找人定制的,今天主要是为了带他们采摘花椒其实没必要把它带着。现在这样,不过是因为能达到一个给他们安心的作用。 林煜继续往前走着,把杂草地下空洞的地方踩实,又挑开一片横斜挡路的斜木枝丫,花椒林就显现在眼前了。 后面三个人见林煜停了脚步,似乎是到目的地了,齐齐松了口气,苗哥儿到底年纪小,上前几步看见满目的椒红,不由的惊叹出声:“哇,可算到了,这满山的花椒我这不得发了?” “这整片花椒林你和锦清就这么放弃了,多可惜啊?”林阿叔和张叔原本也被苗哥儿感染觉得高兴,可林阿叔到底多愁善感一点,又心疼沈锦清和林煜这俩小孩,很快又忧心起来:“这花椒本就是你们发现的,就算是争一争……村长又能说什么呢?” 林煜沉默了一瞬摇了摇头,他能明白沈锦清的想法:“怀璧其罪。” 张叔轻轻叹了口气,知道事情哪里是这么简单的,他安慰搬的顺了顺林阿叔的后背:“去吧,我们来这还要紧着摘花椒,不然天黑了就麻烦了。”别的他们做不了,但苗哥儿看着是个好的,这之后他们商量一下,给沈锦清他们俩口子分一成盈利应当是可以的。 林阿叔不再多说什么,跟着兴奋冲在前面的苗哥儿一起去摘花椒。 林煜之前和沈锦清一起摘了很多次花椒,这活他熟,他在旁边熟练的示范正确的采摘方法,林阿叔他们就在旁边跟着学。 他们学着学着还觉得有点惊奇,林煜一个人高马大的汉子,做起这些事来还挺耐心细致。 林阿叔和林老爷子有亲缘关系,算是是他们这辈里最小的孩子,就算是老爷子再孤僻古怪也多疼他两分,不过他性格优柔老爷子又向来独来独往的,之后林煜成了老爷子的养子又是个少言寡语、煞名在外的,林阿叔虽然已经算是和这俩父子俩最熟悉的宗族亲辈,知道林煜是个好的,却也不知道他还有这一面。 想来林煜之前也是独来独往的,除了打猎不会多加理会其他事情,这会儿带着他们来采花椒,估计也是想帮沈锦清。 林阿叔看着林煜俊挺的侧脸,有些欣慰的想,林煜能有这样的改变,是好事。 他们三个跟着林煜摘了会儿花椒,没多久就能熟练上手了。 等到他们差不多把带来的箩筐都填满了一半,林煜看了会天色,又见他们已经彻底放松下来了,跟他们打了声招呼,准备进去打猎。 “我不会走太远,这里地势平坦也不会有什么危险,山里声音传的快,我走之后不要害怕,有什么事情你们就大声喊我,我马上就会赶过来。”林煜脸上没什么大表情,但身上气势很沉,说的话莫名让人安心。 张叔率先应声:“林小子快去吧,别因为我们耽误了自己的营生,有我在你放心。” 张叔虽然上了年纪,但早十几年也是个魁梧的汉子,一把子力气还是有的,这花椒林不像上下山的路那么危险,跑不进来老虎之类的大型猛兽,张叔自信能保障他们三个的安全。 第32章 林阿叔和苗哥儿在这摘了半天花椒,心里那点儿对未知的恐惧早就消弭了,这会儿听林煜说要去打猎,都让他赶快去忙,不用担心他们。 林煜这才拿了弓箭放心去打猎。走之前好吧那把砍刀留给了张叔。 …… 林煜是帮沈锦清开了店才带着苗哥儿他们进山的,现在店里来吃馄饨的人少,多数都是来打包酱香饼带去得春楼吃的,沈锦清自己一个人忙活的过来。 尽管得春楼和他们抢馄饨的生意,可这买酱香饼的人一点儿也没少,反而是不减反增起来。 排队的人太多,沈锦清干脆把后厨和前堂的帘子挑开挂好,让人站在门边的位置排队,这样他一烙好一份酱香饼就可以直接递给顾客了,而且食客看着沈锦清做饼,明火明灶、食材干净,吃着也更放心了。 食客毕竟只是来吃东西的,大多数也不知道沈锦清和得春楼的恩怨,或者说就算知道了也不在乎,排队的间隙,前面一点的客人直接聊了起来。 “在得春楼排,在这也排队,现在这想吃点好的怎么都这么麻烦?”排在最前面的人穿着书塾制服的学生忍不住抱怨道。 “哟,这里都算好的了,起码不用排多久就能吃上,去到得春楼还得跟别人挤,每次去都像乞丐抢食一样。要我说倒不如不去了。” 这三人中排在最后面同行的人瞧着似乎有点瞧不上同伴这种做派,嗤笑一声:“这去的最勤的就是你,装什么蒜啊?这得春楼明天就不卖你十六文的馄饨了,这要不是抢着要去得春楼的人太多?你会在这?” 这人说话没完起来:“不是你提议的先来这买饼垫肚子,之后再去得春楼排队吗?这会儿倒清高起来了,还不是两头便宜都想占,既念着这里免三文钱的优惠,又念着得春楼十六文一顿的面子?” “诶?你这人怎么说话呢?难道你就不是吗?”中间那个人被说的没脸,呛声回去。 “我是啊!可是我坦荡啊。” 这两个人看着早有嫌隙,可苦了另一个老老实实在前面排队的同伴,刚刚不过是抱怨一声,眼见的就要拿到酱香饼了现在还得回过头来拉架。 “唉呀,王兄、李兄,这是怎么了?诶诶、怎么还动起手来了?”他只来的及匆匆跟沈锦清说了一声要加辣,就连忙回过身拉架了。 沈锦清见状,手上快速把那份酱香饼装好,又立马烙了两份出来,在事情越演越烈之前提着三袋酱香饼出来了。 “各位有话好说,好端端的确实不好动手,免得伤了同窗之情,来这是你们三位的酱香饼,拿好了。” 沈锦清同他们一样其实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年郎,人长的白净无害,又特地从后厨出来劝架,后面的人让他们给耽误了不能马上拿到饼,都开始指指点点,这场面实在让人不好意思。 本来三个人一看老板是个和他们差不多年纪的哥儿,顿时就有点儿不好意思了,将将冷静下来,各自松开了抓着对方衣襟的手。 刚刚隔着烟火气、厨房的光线又暗淡一点,看不真切老板的脸,这会三个人自觉有点丢脸想给沈锦清道歉,这打眼一看,刚看清沈锦清的脸,瞬间就给吓得不敢说话了。 这怎么跟他们夫子长得这么像?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自家夫子出来烙饼了。 不敢确定,再看一眼。 沈锦清见他们突然一个个都像鹌鹑一样偷偷打量自己,奇怪问道:“怎么了?怎么不拿?” 于是三个人又老实巴交的挨个拿了酱香饼。 奇了,怎么突然都像变了个人似的。 “这是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刚刚老老实实在前面排队说要加辣酱的先结结巴巴的开口了,“或许……你认识书塾的沈夫子吗?” 沈锦清明悟了:“原来,你们是我大哥的学生……”吗? 沈锦清话还没说完,刚刚问话那个突然大叫了一声,然后一溜烟丢下两个同伴跑了,留下一句:“你别告诉我们夫子这件事!是他们两个打架,这可跟我没关系!” 剩下两个动手打架的更不敢留,跟着一块跑了。 沈锦清愣了一下,他哥在学生面前是这种形象吗?明明在家里挺温柔的啊。 沈锦清笑着摇了摇头,只当自古以来学生都是怕老师的,只不过他们三个怕的狠些。 刚刚因为他们三个打架,店里的人乱了一瞬,这会儿人跑了,外面又开始飘雪,沈锦清便吆喝着众人都进来排队,外面冷,因着刚刚那三个学生打架,一半的人都跑了,外边剩下的人不多,三三两两的很快就都进来了。 林煜也在这时候,迎着风雪回来了。 他回来时手上还拿着件鹿皮制成的细软麛裘。 林煜回来的时候撞见不少人都匆匆从餐馆离开,觉得奇怪于是问沈锦清:“刚刚怎么了吗?” 沈锦清看见那件麛裘也没多想,只当是和其他猎物一样要拿出去卖:“没事,书塾里有几个学生在这里闹了点矛盾。” “你怎么又到镇上来了?” 林煜言简意赅:“天色晚了,来帮你收拾东西打烊。” 沈锦清:“你不用这样来回奔波的,太麻烦了。” 话虽如此,他心里却觉得有点熨帖。 第28章 林煜没应他这句话,沉默着帮忙招待排队买酱香饼的客人。 剩下的客人不多,有林煜帮忙,沈锦清没一会儿就把客人要的酱香饼都做好送到他们手上了。 食客拿到东西,三三两两的准备离开。 素心餐馆开张两天,有客人连着来,和沈锦清他们俩混了个脸熟,其中一个是个雀斑脸,等不及离开直接拆开油纸袋,拿了根竹签,一下插了裹满芝麻的两三块塞入口中,雀斑脸吃芝麻饼看着就喷香。 这瞧着是个爱吃的。 “素心这么早就打烊不是得损失很多生意?”刚刚他听这个大块头话里的意思好像今日打烊还要更早。 “唔,”他说着又塞了一口进嘴里结结实实被烫着了一下,“像得春楼这样的都得到晚上亥时。” 虽说像素心这样的小餐馆肯定比不得大酒楼,能这样全天候待客。 同行的人是个高个子,见他突然说出这番话无奈的叹了口气,仿佛能预料到一般自然的停下来,打算耐心等他和老板说完。 沈锦清也不多言,只笑笑说:“我们农家人,做的是小本生意,为着赚点钱搞垮了身体就不好了。” 雀斑脸听了这话认同的点点头,“说的也是。” 他吃东西的时候脸上芝麻一样的雀斑也跟着一动一动的,余光撇见了林煜,又有点怀疑了,这汉子这么健壮,瞧着是怎么折腾都不会坏身体的。 不过这餐馆就这夫夫俩,忙不过来也是正常。 雀斑脸大口嚼了两下,把独属于酱香饼的酥香吞下:“那不打扰老板夫夫俩了。” 沈锦清是个和气的好老板,“慢走。” 雀斑脸走出门口,有个相识的人路过见到他突然大喊一声:“你怎么还在这里啊?得春楼又出新品了,也是酱香饼!” 来人也是熟面孔,正是昨天同样在门口大喊得春楼推出十六文馄饨的人。 “这……”雀斑脸下意识的回头看。 他背后的沈锦清依旧笑得和善,甚至还冲他点了点头。 虽然是他好友不识场合闹出尴尬事,雀斑脸倒是不好意思起来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得春楼这不是摆明着模仿素心餐馆吗? 之前的馄饨还可以说是巧合,现在又推出一模一样的酱香饼,不是明摆着欺负人? 这样的小人行径让雀斑脸觉得有点气愤:“得春楼这是什么仗势欺人的做派?我再不去得春楼吃饭了。” 门外的大喇叭认识雀斑脸很久了,知道他好吃,听了这话有点惊讶:“怎么这么生气?得春楼做的东西不是挺好吃的吗?” 得春楼东西又贵又好吃,像是他和雀斑脸平时得攒好几个月的钱才舍得去搓一顿,这几天好不容易推出两个平价菜式,他也是在人堆里抢着挤进去,吃饱了才来找的雀斑脸。 之前雀斑脸明明也喜欢到得春楼吃饭,对那里的饭菜赞不绝口,现在居然不屑一顾? “明目张胆的模仿别人的菜式,不就是要明抢吗?这番做派也不知道是侮辱人还是侮辱食物。”雀斑脸声音里都带着怒气。 沈锦清耳力过人,闻言倒是对雀斑脸有所改观,他走上前去:“客人不必替我们过多生气,下次多来关顾就好,蔽店虽然简陋,但一定好好招待。” 雀斑脸沉默了一下,接受了他的好意,没再多说什么,两相态度对比,心下却认定了得春楼仗势欺人非君子所为。 沈锦清站在在空无一人的餐馆内送雀斑脸离开,看着远处逐渐变成小点的黑色背影,眼神却渐渐冷沉下去。 是可忍孰不可忍,他面对雀斑脸是对得春楼的态度还算和蔼,但他又不是什么软柿子让人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第33章 这刘逸云吃饱了撑的,他就先给点暴力手段给他尝尝。 刘逸云今晚最好吊高了脑袋睡觉。 沈锦清面无表情同往常一样和林煜一起迅速把店里收拾干净。 一切都整理完毕后,沈锦清甩掉手上的水珠,抬头一看,外面早已黑透了。 他表现如常,林煜却早已经感觉出他心情已经不爽到了极点。 “我突然想起还得得去取先前托人鞣制好的兽皮,”林煜很轻微的抿了下唇,谎话说的有些不自然,“先送你去坐牛车,我稍后就回村里去。” 沈锦清疑惑的看去:“你先前不是才拿了一块麛裘回来吗?怎么其他的没拿。” 林煜支吾半响,说道:“……就是忘了。” 沈锦清心下一动,林煜虽然是冷脸无表情的时候多,但现在这样未免也太过纯情了点。 一点也不会说谎。 根本就是在一脸严肃的在说,我就是有事情瞒着你,但是你不要拆穿我。 正好沈锦清也想乘这个机会搞点事情,顺着他的话答应了。 林煜送沈锦清到坐牛车的地方,沈锦清却没乖乖听话坐上牛车回去,反而是在林煜走了之后,托同村的婶子带话给沈锦华说今日晚些回去,然后就找了个地方坐着等夜深。 差不多等到戌时,沈锦清估摸着刘逸云已经要就寝了,就摸到刘府后院,准备先给刘逸云敲一记闷棍,给他点颜色看看。 就算泥人也有三分脾气,刘逸云一而再再三的恶心人可算是燎着他猫毛了。 沈锦清计划着下狠手,谁承想这才刚翻过一面朱红的高墙,还没走出多远,没撞见刘府护卫竟先遇上个蒙脸蒙面、身材高大的黑衣人。 这人肩上还抗着个会动的大麻袋,因为扛着重物,他宽厚的掌骨上青筋若隐若现,黑色的衣服顺着力道勾勒出流畅的身形和劲瘦的腰肢。 这不是林煜又能是谁? 沈锦清看着他身后神不知鬼不觉躺了一地的护卫,心里对林煜武力值的认知又清晰了一点。 他眉梢一挑:“这就是你说的,去拿……鞣制好的兽皮?” 林煜半响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夜风一吹他的嗓音更显沙哑:“……你听我解释。” “不用解释,刘逸云吧里面?”沈锦清失笑。 林煜观察着他脸色慎重点头。 沈锦清的眼神落在那只还在细微颤动的麻袋,心里小声嘀咕道他俩这还真是坏主意憋到一块儿去了。 “走,先把他弄出去。”沈锦清看着林煜谨小慎微的样子,声音里透着一丝促狭。 林煜向来是沈锦清指哪打哪,现在被沈锦清当场抓包更可谓是言听计从。 沈锦清边走在前面给林煜开路,边警惕着这院中的小厮护卫,像只身姿矫健的猫儿。 林煜亦步亦趋跟在身后,见沈锦清把他护的严严实实的,眼底透出一抹笑意,心下也品出点儿甜蜜滋味来。 俩人利落的翻出刘府院墙,沈锦清刚要开口说话就撞进了林煜那双能溺毙人的双眼里。 林煜面冷,沈锦清不知道他到底都脑补了些什么,但看他那种能甜腻到让人牙酸的眼神也就能猜到七七八八了。 沈锦清并不揭穿他,只当自己是个傻子瞎子什么也看不出来,什么都猜不出来,他手往刘府大门边一指:“……听话,把他扔那。” 林煜下手很干脆,就算被沈锦清哄小孩一样的语气燎的心底能着泡了,也依旧是手起袋落没有一丝留情。 刚才被狠狠教训过一顿,潦草裹在麻袋里的刘逸云被始作俑者直挺挺扔在自家大门外。沈锦清在麻袋落地的那一瞬间甚至听到了某种骨骼碎裂的声音。 他和林煜对视一眼,犯罪完毕,当然是早跑早好。 …… 林煜在逃跑过程中甚至还不忘回去拿他今天新做好的麛裘衣服。 因为两个人今天都憋着坏,没坐上牛车,所以沈锦清和林煜是靠两条腿走回来的。 现在的沈锦清体力还是稍差一些,回到家中的时候他已经是筋疲力尽。 沈锦清给自己猛灌了一口冷茶,喉结顺着他的动作剧烈滚动,沈锦清这才舒坦的喘出一口气。 现在已经是亥时过半,沈锦华得了消息知道他俩今天都要晚归家,给他们留了饭菜,现在已经歇下了。 天气太冷,饭菜早已经冷掉,但是沈锦清实在是懒得去热了,随便对付一口得了,正准备征求林煜的意见,没承想这打眼一看,林煜居然还在研究他的麛裘。 沈锦清远山青黛般的淡眉轻轻一动:“这么宝贝?” 着实是有些勾起他的好奇心了。 谁料林煜闻言看了过去,煞有其事的“嗯”了一声。 沈锦清:“嗯?” 这是什么意思。 林煜眉眼间惯常带的冷意消融掉一些,他唇角含笑把手里拿着的麛裘递给沈锦清:“这是送给锦清的。” 真是好奇心害死猫,沈锦清闻言脸色微微一变:“我不能要,我……” 沈锦清有很多可以推拒的理由,但话还没说完却被林煜打断了。 他英挺的眉显而易见的耷拉下来一点:“就收下吧,我费了很大功夫的,就想送给你。” 这一招以退为进用的好。 学会装可怜了。林煜为这麛裘费了多大功夫沈锦清不知道,这面前摆在眼前的事实他倒是深切直观的知道了。 第29章 他装乖弄巧扮可怜,故意说什么是费了大功夫的,沈锦清终究还是收下这件麛裘了。 他们此间的气氛逐渐暧昧模糊起来,外头莫名的流言却逐渐甚嚣尘上起来。 殴打刘逸云和沈白昏倒的矛头直指林煜。 外间传闻林煜就是害人的祸首,竟然连村里传的那什么煞星的名头都被掘了出来说。 有鼻子有眼的传些什么这样的煞星戾气深重、没甚人性,什么杀人放火的事都做得出来,迟早为祸人间,可怕得很。 消息是昨天的雀斑脸带来的,他本人姓刘,因着张雀斑脸,被相熟的人戏称为刘麻子,这绰号这么叫着久而久之就流传开了。 他好吃性格又和善,交友广泛,在这地界很吃的开,是以消息灵通得不得了。 他此刻把消息告诉沈锦清之后,犹疑道:“沈老板,这怕不是得春楼栽赃陷害吧?” 其他几个食客欲言又止,最后也不避讳了:“谁说不是呢?” “这都算什么事情,这么大的店,怎么净做出些小人行径。” 怪也怪道得春楼欺人太甚,先前明摆着是针对素心餐馆,下作手段使多了,这回反倒没人信他刘逸云是真真被狠殴打了一顿。 “呸,忒不要脸了。” “怎的这么巧,那个叫沈白的小哥儿又是单独见了林兄之后才昏倒的?”刘麻子叹息道。 “要不是我见过他,知道这个沈白的的确确就是个弱不禁风的小哥儿,我都要怀疑是不是故意的了……” 沈锦清安静的听完了刘麻子的自言自语的这一番话,没有接茬,反而心有灵犀地和林煜对视一眼,心道可不就是故意的么? 如此一来,顺水推舟就能把脏水泼到林煜身上,坐实他祸星的名头。 虽说让刘麻子突然怀疑一个素昧平生的哥儿的确不现实,但沈锦清心下却还是觉得有点奇怪。 上次林老爷子那件事情,沈白在得春楼明显就是在帮着刘逸云说话,明眼人都能看出他们俩关系匪浅。 刘逸云人确实是林煜打的,可沈白昏倒突然和这件事情一起跟林煜扯上关系,怎的偏偏人人都只怀疑刘逸云,反而坚信不移沈白就是个被无辜牵涉利用的哥儿。 就没有人怀疑过他们是一起串通好了的? 沈锦清压下心底那点儿违和感,拔高了点儿声音说:“可笑,管他这么多外间愚人的传闻干嘛?清者自清。” “要我说,如若他刘逸云和沈白当真觉得是我们林煜伤人,尽管去报官好了,我们堂上辩个分明。” 那衙门是刘逸云的一言堂,刘逸云人也确实是他和林煜一起打了丢在大门口的,可沈锦清就是吃准了刘逸云这厮拿不住证据。 “锦清说的是,我们身正不怕影子斜。” 林煜这个闷葫芦给他做捧哏,沈锦清不由的多看了他一眼,差点憋不住笑。 其实认真说起来,这流言确实有一半是真的。 刘麻子也道:“就是,平白无辜弄这些没有影的谣言,也不知安的什么心,简直小人。” 素心现在已经没了新店开业的折扣,可这馄饨和酱香饼确实好吃,征服了不少食客的心。加上这两日来大家对得春楼的新鲜劲也过了,素心餐馆的人流又多了起来。 对此沈锦清并不意外,毕竟素心的馄饨方子是祖传的,做酱香饼用的酱料是他秘制的,特别是辣酱,刘逸云就算再怎么能耐,现下可也捣鼓不出辣椒来,更何况他每次做菜的时候其实都会背着林煜偷偷往里面加灵泉水。 第34章 他对自己厨艺十分的有信心,加上有灵泉水的加持,美味翻倍不敢说,但绝对有能让人回味无穷的本事,这可不是刘逸云不管不顾一味依样画葫芦能超过的。 “麻子兄,不必再理会这种事,请上座。”沈锦清和气一笑,领着刘麻子往桌上坐,话说的很大度,“我们开的是餐馆,比的是味道。” “想从旁的些什么歪门邪道害我们,只会害人终害己。” 刘麻子闻言笑道:“说的也是,沈老板人坦荡,想必夫婿也是磊落人,人云亦云真是可笑。” 沈锦清微微一笑道:“是极,麻子兄说的对极了,今天就让林煜招待您,也让大家看看他到底是假煞星还是真木头。” 刘麻子看着林煜遮天大树般站在他面前的身形:“哈哈……哈?” 哈????倒也不必。 道理他都懂,但这么高这么大的身形,麻子兄他其实也是害怕的。 林煜虽然块头大,但是做事利落,什么事情上手都快。 他也不是那种说一下动一下的人,并没有愣愣的只招待刘麻子一个,而是穿梭在前堂来来往往的传菜递菜、招待客人,反正沈锦清瞧着觉得很算是妥帖周到了。 林煜虽然性子闷了点不爱和客人搭话,但在外间待的时间长了,众人也能看出他是个踏实肯干的,并不像什么坏人,更觉得外面的流言可笑。 可惜素心餐馆的客人信他,外面的谣言却愈演愈烈,不像有停歇的势头。 林煜性子本就沉闷,现在这情况话越发少了。 沈锦清看在眼里,心下沉了沉。 三年来林煜看似是一直这么泰然自若的顶着煞星的名头在村里生活,甚至还能闯荡出自己的一番事业供奉林老子,好像是个有本事的狠人,可这并不代表林煜心底真就全然没有一点的芥蒂…… 沈锦清猜的不错,林煜确实是在担心传闻,不过却不是在担心自己,而是怕沈锦清因自己受累。 素心餐馆这几日才受得春楼打压,如果又因为自己影响客源,那他…… “锦清,苗哥儿他们那边才上手,还不够熟悉,不如我回去帮他们盯着……”沈锦清闻言眼也不错的看着林煜,林煜的声音渐弱了下去。 “天气渐冷了,花椒林那边确实需要人手去做些涂白保暖的工作。” 沈锦清说完顿了顿,又道:“但是林煜,这是因为那边真的需要才让你去,不要因为外边那些乱七八糟的谣言质疑自己,你对我、对素心都很重要,不要就这样轻易离开。” “……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林煜一时间竟然不知道怎么回答,脑子里嗡嗡响,全然只剩下“你对我……很重要……不要离开”,顿时只觉得气血翻涌,全身的热意都直往脑门上窜。 对上沈锦清那双认真的琥珀眼,更是暗道不好。 …… 先前林煜带着苗哥儿和林阿叔他们进过后山一次后,苗哥儿他们就能开始自己独立上山采摘了,现下已经开始陆续的把采摘下来的花椒送到福来楼里去了。 他们本都是种田人家,冬天养护树木要做的功夫大差不差,他们也都知道,就是这花椒稀奇,此前从没见过,他们没见沈锦清提也不敢擅自做主动手,现下沈锦清和林煜回来提起这件事,他们自然也是要一起去帮忙的。 其实沈锦清也知道这些涂白、熏烟的工作早该在落雪前就得做好了,可惜前段时间事多,他忙的晕头转向的,就一直给耽搁了。 幸好这几天来就零星飘了点雪,后山上长的花椒树是比较抗寒的品种,沈锦清之前和林煜一起采摘花椒的那几天又挨棵给浇过灵泉水,现在做这些防寒保暖的工作也不算太晚。 不过毕竟是入冬了,这些花椒树枝丫扛不住大雪,得尽快把这些花椒果一批全收了才行。 一行人兑好了生石灰水和一些没用的干秸秆,戴了斗笠就往后山去。 谁知道半道上遇上了一直等着他们来的村民,这些人明显是得了消息,知道沈锦清和林煜会回来带着苗哥儿他们上山,早早就在这儿等着了。 沈锦清眉头紧锁,明显是不大高兴:“我说过后山上的花椒林随便你们采摘,但是我和林煜是不会带着你们进山去的。” “这……”一个背着箩筐的妇人为难道:“清哥儿,我们知道你肯让我们进山去已经是宽容,可是这后山实在是骇人,我们也实在是没办法,这才……” 林煜把沈锦清挡在后面:“现在后山连苗哥儿都敢进,你们有什么可怕的?” 苗哥儿如今也才一十有五,他都敢进去,他们这浩浩荡荡的一群人却要来这里堵着,架着人让人给他们带进去,确实让人没脸。 “我们也是真没法子,”其中一个领头的汉子看着林煜道。 林煜武力值高是公认的,加上之前林煜一直是只身一人进的后山,刻板印象让他认为有胆魄进后山的还是只有林煜,这事成与不成全看林煜。 只是林煜明显因为沈锦清对他们的态度尤其不友好。 “不若这样,采到的花椒,三百文一斤,往后每赚到三百文我们都分出三十文来,权当感谢清哥儿你们今日的带路费如何?” 他话说的城心,林阿叔却十分不满:“你们这三百文一斤还不是靠的清哥儿的门路?离了福来楼,谁还能给你们三百文的价?” 外边现在给出的卖价可普遍是一百文一斤。 苗哥儿也接过话茬来:“就是,况且我和林阿叔他们本也是约定好了无论赚多少都给清哥儿分一成利润,” 这话确是真的,沈锦清说了把生意分给他们,自己不沾手也不占任何便宜,可他们哪里好意思,把花钱送到福来楼,赚到银子后,硬是分了一成给沈锦清他们。 领头的汉子为难道:“是,这事是我们不占理,那、那我们给分两成行吗?” 沈锦清听完拨开林煜:“就怕你们分了两成,到时候反过来怨恨上我。” 在场的闻言脸色都青了,但想到之前村里某些人围着指责人家的事情,是他们理亏在先又只能咽下这口闷气。 沈锦清见他们吃瘪不敢出声,也不好多为难人家,他心里是有气,这些人也不见得全然就是好人。 可毕竟是同一条村子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做过火了不好,何况这些人里也有很多是此前不知情没为难过他的人。 而且山里的花椒不采到最后也是要浪费了。 “只这一次,”沈锦清淡淡道,“山上的花椒必须尽快采了,最好能一批采了走,我只分这一批的钱,就两成,来年秋再结果我就不管你们了。” “而且花椒树的保暖养护你们也要出一份力。” 村民们知道这是沈锦清好心了,连忙应下跟着一起上山去。 沈锦清和林煜在前面打头阵。 苗哥儿他们就跟在他们后面走,先前那领头的妇人和汉子就跟在他们后面,时不时的警惕着四周,一副很紧张的样子。 苗哥儿毕竟年纪还小,就算沈锦清同意了,路上同这些村民一道走也免不了的想要碎嘴几句:“便宜你们了。” 林阿叔按住了苗哥儿的手,止住了他的话头:“小孩子家家的,多嘴。” 他话是批评的话,语气却没多责怪,就是做戏给别人看,既然同路了就免得撕破脸皮。 他们都知道这花椒的生意迟早是要分给村子里的人一起做的,因此也并不为这个生气,只是村里人这样的做派好似处处都在占沈锦清的便宜,他们一时也难以给这些村民好脸色。 那汉子和妇人就走在前面,闻言也只是好脾气的笑笑而已,人家已经好心带他们赚钱,本就是他们有错在先,哪能还挑什么刺呢。 这没脾气的,久了苗哥儿也觉得无趣,只一心盯着前面带路的沈锦清和林煜。 看着看着还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了,清哥儿和他同是哥儿而且年龄差距不大,可他却丝毫不怕,进后山跟回自己家似的,甚至能和林煜这样孔武有力的凶悍汉子并肩,走在前面保护大家。 反而他进出后山好几次了,还是心有戚戚。 真是惭愧。 心理年龄并不止十八且有异能傍身的沈锦清如果知道了这十五岁小孩儿的心理活动,也只会默默夸声你也同样虎而已。 这回进山的人多,给树木涂白、熏烟、用秸秆覆盖树盘等等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着,而且完成的速度飞快。 剩下的就是采摘工作,这是各凭本事的,谁采的多就归谁。 300文一斤在镇上那些有钱人家眼里也许不算什么,可采够能晒十斤的量就是普通农户人家一年的收入了,因此大家都是十二万分的积极,一片花椒林的果子瞬间被一扫而空。 沈锦清几乎可以预料到,不久的将来就得有源源不断的一批批干花椒运入福来楼了。 福掌柜这回可有的忙了。 第35章 第30章 沈锦清和福掌柜约好了的是他以三百文一斤的价格优先收购坎河村特别是苗哥儿他们的花椒,而沈锦清则和他独家共享所有有关花椒的菜谱,当然买菜谱的钱福掌柜也会给。与此同时,福来楼也需要给予素心餐馆一定的庇护,以免素心被别的酒楼欺上毫无还手之力。 按照约定福来楼会最大限度吃下的吃下这些花椒,不过酒楼的采买量也是有限度的,剩下的花椒沈锦清会按照市场最低价收购一部分。 再之后的会怎么样,可就不关沈锦清的事了? 沈锦清收回思绪,拿了方干净的帕子擦头发,他头发湿漉漉的活像只落水的三花。 今天白天到后山忙活了一下午,他觉得身上脏,给自己从头到脚狠狠洗了一遍,这会儿才觉得浑身舒爽起来。 林煜这会儿也洗漱完了,干干爽爽的从沈锦华房里走出来,边走还边细细观察沈锦清,眼都不错的。 他出来见到沈锦清眼睛先是一亮,再看到沈锦清穿着如常时又恢复了正常的神色。 他正犹豫着要不要说点什么的时候,方才林煜洗漱时早早便在案前温习经书的沈锦华探出头来破坏气氛:“外头的方桌上有沈二娘傍晚送来的杂粮糕,你俩配着茶水吃。” 说完兀自嘀咕了句:“怎么最近都回来的这么晚,都凑不齐一桌吃饭……” 沈锦华把门一关,继续他的两耳不闻窗外事,独留两人在外边对月空望。 沈锦清和林煜大眼瞪小眼片刻,才道:“你想说什么?” 林煜:“没什么。”话是这么说眼睛却还紧盯着沈锦清。 “到底想说什么?” 林煜这才道:“那件麛裘……” 沈锦清只觉得头皮一麻,快速抢答:“那套麛裘我收好了。” 末了补充一句:“很珍惜的压箱底。” 林煜心里暗暗满意,嘴上得寸进尺:“我想看你穿上。” 沈锦清无奈、沈锦清叹气:“你别太过分,我俩这关系这不合适。” “有什么不合适的。”林煜口吻轻轻的,“这只是一件衣服而已。” “并没有什么暧昧含义。” 而且我们之间的关系明明很合适。 我呸。沈锦清在心里默默啐他一口,我看暧昧的紧。 “我看就没有必要了吧,今天不是很冷。” 林煜面不改色的打蛇随棍上:“我只是想看看你穿起来什么样,你要是介意那就改天吧。” 沈锦清被磨的烦了,这才回房里拿出那件被压箱底精心妥当放置好的纯白色麛裘。 到这份上了,不穿岂不是成了他心思暧昧?呸! 他心情略显烦躁,却清晰的认知到这是他心底的防线向林煜重重的让步了。 沈锦清身段长、肤色白,这件麛裘细软柔滑,极称他。 沈锦清认命般转了两个圈,眼神示意林煜看他,敷衍无奈的动作,明摆着表达出一个意思“满意吗?满意没?” 沈锦清现在在林煜眼里起看来跟只冬天娇俏的雪娃娃别无二致,连带那敷衍认命的眼神落在他眼里也带了三分嗔,林煜一个字都没能吐出来,热意不断攀升的眼神明却无不表达着爱意和满意。 沈锦清等了半响没得到响应,自觉媚眼抛给了瞎子看,疑惑万分的看向林煜。 林煜接收到信号,克制道:“满意。” 话一出口,嗓音先哑了半分。 沈锦清不自在,挽回什么一般:“等村里人把花椒送去给福掌柜,我就能拿到买菜谱的钱了,到时候先前买赁地那五十两就能还你。” 林煜一愣,脑子里充斥的热意冷却一瞬:“放餐馆账里吧。“ 餐馆有他一半,这要求也算合理。 沈锦清“啧”的一声,小声模糊的嘟囔道:“打得什么主义当我不知道吗?以私济公,蠢。” 林煜耳聪目明:“我不是蠢,我是喜……”喜欢你才这样的。 “住嘴,不许说。”沈锦清恼羞成怒捂住他的嘴,“喝茶,明天跟我去福来楼拿银子。” 大半夜喝茶,更是今夜无眠。 时间一晃就到了第二日,沈锦清提前半个小时关店,和林煜去福来楼。 福掌柜还是依旧,知道沈锦清和林煜来了,丝毫架子不摆,没一会儿就主动找到他们面前了。 福掌柜此刻那叫一个红光满面,苗哥儿他们把第一批花椒送来的时候,沈锦清先前做过的那道花椒鸡就在福来楼上桌了。 虽然不是所有人一开始都能受得了花椒刺激的味道。但是麻、辣的东西都有一个共通点,那就是能令人回味无穷。 这不经过这两天的试验,来福来楼吃饭的个个都是冲着这花椒鸡来的,福来楼的客人已经肉眼可见的多了起来,甚至隐隐有和得春楼并驾齐驱的架势。 福来楼虽不比得春楼差,可惜这楼子是福家两兄弟自己起家的,兄长福来一开始也只是随便开着玩的,这铺子也是到了福满接手才认真起来,是以两兄弟虽然也有些后台资本,可惜总也比不过得春楼世代做起的连锁酒楼。 不过有了这花椒鸡,得春楼独占鳌头的风向可不就是要变? 毕竟福来楼真就不比它差,只是差了点夺人眼球的新玩意,这不,沈锦清的花椒就是这阵东风。 福满面上看着和气生财,实则是个死倔性子,尤其是能赚钱的营生,他事事都要争第一。 现下花椒鸡帮他打赢了半个翻身仗,因此福来眼下看沈锦清夫夫俩,可不是一看一个顺眼嘛。 “沈老板、林猎户,今日可早,有失远迎、有失远迎。” 沈锦清深谙见人先带三分笑的理儿,何况福掌柜可是他们的战略盟友,沈锦清当然和和气气的同他客套:“福掌柜,近来生意可好?” “呦,好好好那叫一个好的不得了,真是托了沈老板的福,这次来可是带了什么好菜谱?” 沈锦清和福掌柜说好了的,菜谱要一个一个的给,这样对他也有保障一些。 “自然是有,而且保管让福来楼风靡更甚。” “哦?”见他如此笃定,福掌柜兴趣更甚,“沈老板莫要卖关子了,快快说来。” 福掌柜因为好奇,整张圆脸都要凑到沈锦清面前了,还是林煜给挡了一挡。 “这道菜叫火锅,顾名思义热辣滚烫,冬天吃最适合不过,不过福掌柜我们可先说好,我原先想着只在自家售卖,作为独门秘肴也算是打出去一个招牌,这用的也是独家的原料……” “可惜火锅火锅,这锅子还需要特别定制。我这一想,这不巧了?福掌柜您人脉广见识多,到时肯定能给我介绍位实惠手艺又好的匠人,那这样好的谱子我又焉能藏私?” 福掌柜迟疑道:“这……” “我先前没打算给这个菜谱,因此没能提前说明是我的不是,但这火锅真是顶顶好,就是这菜谱所需原料确实只有我这里有,您要实在不想要,我也可以给个重要原料只需花椒的谱子。” 也不是他不厚道,菜谱是可以给,可惜麻辣麻辣,很多麻的东西它都离不了辣,能赚他当然也是要赚点儿的嘛。 福掌柜算是彻底听明白,这是占他便宜来了! 沈锦清见他脸色有变立马道:“到时候这锅子打造出来马上就可以投入使用,马上就能赚回来!” “做火锅要用的原料叫辣椒,顾名思义不比花椒差,到时候您只管从我这里订,我给您打半折!到时候保管你生意红红火火。” “我连图纸都带来了,保证诚意十足。” 这真的不是蓄谋已久? 他狐疑的看向林煜,林煜满心满眼看着沈锦清侃侃而谈忽悠人,从他那里套不出一点一点儿有用的信息! 福掌柜倒不是真计较这一点钱,他思索半响无奈道:“你莫不是诓我来了?” “诶?这话怎么讲?您听我细细说来,这火锅跟着平日里吃的暖锅有点儿相似,不过……”沈锦清压低声音和福掌柜说话,说到点子上了哥俩好似的环住福掌柜的脖子,悄声耳语。 林煜看得眉头直皱,故意“哼”了声弄出点动静,沈锦清的说到激动处习惯往上攀的手又默默的放下了。 沈锦清和福掌柜一番话谈完,从内堂出来已经是半个时辰后。 福掌柜红光满面,把图纸揣兜里,理了理衣袖客气道:“沈老板你真是贵人,这火锅指定能赚!”“我回头就让人打个百八十个铜锅,你也甭客气,到时候从我这拿一批走!” “呦,那当然是好,先谢过福掌柜大气。” 福掌柜也高兴:“走!我带你找人打锅子去。” “那人就在牛市旁的铁匠铺里,往后你要是还想打点什么厨用的器具,还可以找他,质量有保障。”福掌柜高兴,也不在乎多分享一个渠道。 “林猎户也走,跟你夫郎一块走,天天在后面跟着,跟个看家护院的小护卫有什么分别?” 第36章 “做人夫君要有做人夫君的样子嘛。”他嘴上失了把门,这是真把沈锦清夫夫当朋友了。 所幸沈锦清和林煜都不是小气人,林煜继续跟在沈锦清尾巴后面,真的活像只看家护院的狼狗。 说来也巧,沈锦清他们跟着福掌柜到了铁匠铺竟然发现那匠人就是常来素心吃馄饨的中年大叔! “阿叔,真是无巧不成书,你竟然是这儿的匠人,我们这批铜锅还要劳你多上心了。” 那大叔打铁的时候异常沉默,听了沈锦清的话也只默默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看起来像是高人,只是不知道,他打起铜锅来是不是跟他这手打铁功夫一样厉害。 福掌柜看起来很是习惯他这副样子,有一搭没一搭的和他搭话,大叔也有一搭没一搭的回。 福掌柜看时间差不多,该注意的事项也交代了,就和沈锦清他们去了钱庄取买菜谱的钱,钱“货”两清后自归家去了,是再多一刻也离不开他的福来楼了。 沈锦清拿过钱袋子,数了数不多不少刚好二百两银票,他从里边抽出一张五十两的,拍在林煜的胸口:“老板先给大股东预支的私房钱。” 林煜脑弯一转默默收下了。 第31章 打一批量的铜锅需要时间,沈锦清正好可以趁这段时间把做火锅需要用的辣椒种出来。 空间里之前种的一批辣椒疯长,早已经成熟到不能再成熟了,供他们店自己用肯定是足够了。 但如果要再供福来楼就不够看了,所以沈锦清打算这一次多种些,一次性种出能够满足福来楼和素心长期需要的辣椒来。 不过虽然一次能都给种出来,但要给福来楼的辣椒沈锦清还是打算分批次一点点送过去,原因很简单,一次送足够一个大酒楼用的那么多辣椒过去未免也太引人瞩目了。 沈锦清找了个林煜和沈锦华都不在的时间,独自一人进后山去,借着进后山的借口进到空间里去了。 沈锦清一进去就操纵着水异能先把空间里种着的辣椒全收割了,扔到一个个箩筐里,然后把这些辣椒里的水分压缩蒸发出来,把一个个饱满圆润的红辣椒变成干瘪的辣椒干, 只要管理得当剩下那些光秃秃的植株以后可以自然的再打果,所以他没有再动,而是在弄完这些之后另辟了一大片地方,用以扩大空间里的辣椒种植范围。 因为要大批量种植,用异能幻化出的水龙完成松土工作后,沈锦清没有再选择自己一个一个挖坑,而是让水龙缩成细小的一长条,在松好土的田地里划出一道道和龙身差不多大小的间隔均匀的浅沟,他只要看好距离撒种就好。 当然,要批量种植农作物要下的功夫很多,哪怕沈锦清有异能帮忙,想要种出好辣椒也是要费很多心力的,等他完成了送土、施肥、育苗、催生等等一系列步骤后出来已经精疲力尽了。 他寻了山间一小片隐秘的谷地,把空间里那一批干辣椒全部传送出来。 辣椒大多是在春秋播种,雪天根本没辣椒长,沈锦清以后还打算在外面大面积扩种,如果是大批新鲜的辣椒就这么运出去到时候要在空间外面播种的时候肯定会引起怀疑,但现在沈锦清把这些辣椒弄成干辣椒就没这个困扰了。 大可以推辞说他早就把辣椒晒好藏起来了。 沈锦清出山略作休整后找到林煜,打算和他一起雇好了牛车人力就一鼓作气进山去把那批辣椒运出来。 但是从外面找的人大多不敢进后山,最后还是苗哥儿来找,准备把自己和林阿叔他们一起赚的花椒钱分成带给沈锦清的时候,从沈锦清这里知道这件事后告诉了沈二娘,沈二娘让沈二叔找了村里相熟的人雇了牛车跟着一起进的山。 所幸沈锦清那天没真的赶尽杀绝不让他们进山,他们现在有愧于沈锦清,知道要帮忙很是积极,办事肯定也会尽心尽力。 沈锦清见到他们也不尴尬,还是那句话,在商言商,他先前做人已经留了三分余地,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他肯出钱肯定有人愿意跟着进山,可到底不划算,这会儿谁也不欠谁的正正好,现在他们只是单纯的雇佣关系,钱货两讫最好不过,大家都高兴。 沈二叔熟识的这些还算是良善人,他们把那些藏在山里的辣椒干运出来,猜测这估计也是沈锦清是在山里找到的好宝贝,而且一看就是早就找到了的,估计是不想让旁人知道。 私心谁都有,是人家找到的东西确实就该归人家,他们也不多叨叨,何况村里之前还闹出过花椒那一回事儿,人沈锦清已经给他们分过一杯羹了,现在后山的地都是他的了,他们要还有别的想法就太不是人了。 因此谁都没多说一个字,只是一味埋头苦干。 不过有些事情他们不知道,林煜却是清楚的很。 这山里根本就没有什么辣椒。 他隐晦又疑惑的和沈锦清交换了一个眼神,这回就轮到沈锦清装木头了。 但这是沈锦清,他不愿意多说,林煜也不会深究。 他只疑惑了一下,见沈锦清不是想要解释的样子,就不再问了,只是一味的帮着干活,一副埋头苦干的样子。 这么大一筐子辣椒很有些重量,林煜半撸起袖子扛起辣椒的时候贲张,时间久了覆着层劳动过后淋漓的水光,看着很是性感。 沈锦清原本在小心翼翼的给他擦汗,擦着擦着耳朵喉咙都在烧,烧的脸上渐渐泛起薄红。 林煜见了还担心他是不是不舒服,放下正扛着的辣椒用随身带的巾帕擦干净手后,伸出带着厚茧的掌心探了探沈锦清额头的温度,瞬间被沈锦清做贼心虚的拍开了。 沈锦清竭力镇定、言简意赅:“搬!” 林煜见他好像没什么事的样子,听话的继续搬。 几个汉子搬着半人高的箩筐,往返山里两回才把这批干辣椒运完。 沈锦清等他们把辣椒都运到到素心后,给他们结了三贯钱,一群人喜滋滋的拿着银子走了。 沈锦清见人走了,这才开始着手炒火锅料。 他想着林煜才干了体力活辛苦的紧,就让他在外面休息,林煜不肯,守在厨房里给打下手。 林煜作为一个在沈锦清研究出火锅之前从没吃过辣椒的人,已经算是能吃辣了,可是在沈锦清用大铁锅不要命的往里面倒辣椒炒制火锅料的攻势之下还是忍不住呛咳起来。 他不是大声的咳,而是忍着声音,在沈锦清眼皮子底下,闷闷的咳,咳得连着耳朵带眼眶都泛起红来,真真是叫人看得不忍。 沈锦清看的恶劣心稍稍冒头又有点愧疚起来:“这辣椒不是我从后山里找到的。” 林煜强忍了一下,勉强用正常的声音和语调回他:“我知道,我从没在后山里见过类似的植物。” 林煜打猎为生,对后山相当熟悉,沈锦清自然知道他知道山里没有辣椒。 “但是我不能告诉你它是哪里来的。” 林煜倒是没觉得有什么:“咳…没关系,你不想说就不说,无论你做什么我都相信你。” 沈锦清听了这话不自在的抿了抿下唇:“你要是闻着这辣椒味不舒服就先出去吧,剩下的我自己来就行。” 林煜没说行也没说不行,只是沉默的摇了摇头。 沈锦清猜这是不想出去的意思。 他往锅里加了点食盐,然后把木窗全打开,那些窗子年代有点久了,打开一个便“吱呀”一声。 辣椒的香气飘出去,外面传来几声过路人呛咳的声音,沈锦清思绪放空一瞬,不知怎的想起了林老爷子。 老爷子最近没见过人影,叫他也不肯出门,好似有点比之前更加沉闷的感觉,但这种闷不像他之前为了精心打磨糕具闭门造车的感觉。 可能是前段时间刘逸云诬陷他的那件事对老爷子还是造成了很大影响,虽然后来老爷子急着让沈锦清和林煜成婚,沈锦清心里那点子不对劲给强压了下来。 但是沈锦清想,造成的创伤也许不是靠强压下去就能磨灭的了的。 何况老爷子把自己的糕模手艺当成命根子? 糕模…… 这个世界没有中秋,自然也没有月饼。 虽然中秋已过,但年关将至。沈锦清想着不如乘此机会设计几个月饼模具的图案,拜托老爷子给刻一批糕模出来,一是乘着新年这个团圆的日子大卖,二是为了让老爷子解闷。 他那么喜欢雕刻糕模,慢慢的说不定心结就解开了。 这么想着他也这么跟林煜说了。 林煜:“月饼糕模?” “那是什么?”枣儿糕、小米糕、杂粮糕他都知道,月饼糕确实从未听说。 这个世界没什么嫦娥奔月,自然也没什么中秋团圆,不怪林煜不知道。 沈锦清边炒料边把把嫦娥奔月的故事给他说了一遍,当然月饼早已有之,并不是因为嫦娥奔月了才被制作出来,于是又给他描述了一遍月饼的样子,解释其团圆美好的寓意。 第37章 林煜眉目见好似有点动容,他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深情真挚却又凄婉动人,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但他是个粗人,一时找不到好的形容只好道:“大家一定会喜欢的。” 连林煜都这么说! 沈锦清一激动,一把握住他宽厚的肩膀:“真的?我猜也是。” 毕竟月饼在华夏已经流传千年,当中深蕴必定引人入胜。 沈锦清毕竟在华夏生活了这么多年,到了末世更是怀念她,现在回到了这里,也还是会思乡…… 如果他能把月饼做出来…… 林煜把沈锦清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拿下来,轻轻虚握在自己手中,通过肌肤相触窥伺共感到了一点他的愉悦。 沈锦清回神,把手抽出来,林煜掌心的温暖瞬间落空。 沈锦清不自在的说:“捏疼你了吧?哈哈……” 他说着拍了拍林煜肩膀上不存在的灰,意图扭转这突然变了味的氛围。 林煜却不给他这个机会:“不疼,你想捏随时捏。” “我早已经是你的……”他话一出口沈锦清就狠狠把他的嘴捂住。 “住嘴,不许说!”沈锦清恶狠狠瞪着他的眼睛,明显是气急了,“记住了,不只是个赘婿,再敢胡言乱语我就把你扫地出门。” 林煜被他捂住嘴巴,只露出一双眼睛,他那双偏浓的剑眉往上挑,满含笑意的用眼神示弱,口齿不清的胡说:“知道了,都听你的。” 简直像极了个变态的愉悦犯,偏偏愉悦犯的脸在刚刚沈锦清的手覆上去的那一刻又蹭的红透了。 还是个纯情的愉悦犯。 沈锦清:“滚。” 然后继续炒他的火锅底料,林煜继续像只超大型犬一样跟在他后面盯着看,时不时帮着打打下手。 第32章 沈锦清计划的很好,炒制完火锅底料之后就该找朱屠户进货了,他是熟人,也有一定的门路,找他定牛羊肉还有一些脑花、下水之类的荤肉最好不过。 既能在成本上划算一点,也能够互惠共赢。 这件事交给林煜办就好,他和朱屠户熟,也不是会吃亏的人,交给他沈锦清放心。 林煜接过任务就去找朱屠户定肉,沈锦清则留在家里设计月饼的糕模图样。 家里只有沈锦华有笔墨纸砚,沈锦清便去找他哥要了过来,到自己房间里画。 沈锦华被沈锦清兴致勃勃、大张旗鼓的阵仗吸引,对他要弄的新花样很感兴趣,跟着过去就这么隔着门栏,依在沈锦清房门边上饶有兴致地观察自家弟弟。 在末世之前沈锦清虽然是个孤儿,但是政府给院里分配的补贴好,沈锦清从小成绩也算名列前茅,因此也有机会接受过过一段时间的书法绘画的培养。 不过说是设计,其实他就是凭借着记忆再融入一点自己的小巧思,模仿现代流传下来的传统月饼图案,想依样画葫芦的画出几幅供林老爷子参考。 画这些图案并不费时间,沈锦清很快画完搁下笔来,星点的墨汁溅到沈锦清骨节分明的手指上,他并不怎么在意,拿起画好的图样递给沈锦华看。 沈锦华没马上接过来,反而先拿出干静的方帕,仔细给沈锦清擦干净手。 沈锦清画了几幅花好月圆、月中蟾兔的图,这些比较传统一点,也很契合典故,不过玫瑰、月季、四时鲜花还有卡通动物的图案也有,花样很多。 沈锦华接过画来,视线先落在那只憨态可掬的玉兔身上,视线停顿几秒,这才又落到那几朵争妍绽放的花上:“画的很好。”很可爱。 连他哥都赞许,沈锦清听到后内心小小的雀跃了一下。 沈锦华早听他说了有关这月饼的典故:“不如我也来画一幅?” 沈锦清眼睛一亮,拿起毛笔递给沈锦华:“哥哥请,弟弟给你伺候笔墨。” 沈锦华给他逗笑:“贫嘴。” 话是这么说,却接过了沈锦清手中的笔,铺了张新纸开始作画。 沈锦清见他挥笔落毫,三两下宣纸上便出现一树傲骨的梅,瞬间被惊艳到却还是忍不住提醒道:“哥,可以画的简洁些,要刻在饼子上的。” 沈锦华睨他一眼:“知道了,林老爷子做的出来的。” 不过画那一株梅只是为了逗弄沈锦清,沈锦清说了要简洁些,他便蘸了墨水转而用笔在纸上画出几枝桂花来。 枝叶简单,但仿佛能透出香来。 沈锦华卷起袖子,眼睛还专注在画上,注意力却在沈锦清身上,他边画边开口:“我开春便要出发去省府,如若顺利就此过了秋闱,那便要顺势赶路到京城去了。” “这一去,短则半年长则三年五载,不能归家,你在家好好照顾自己。” “还有林煜……”沈锦华声音停顿了一下,听不出里面是什么意味。 “认清自己的心,喜欢他的话就留下他,我让他好好照顾你。” 沈锦清有点没反应过来这突然转变过来的话题:“什……” “珍惜眼前人。” 沈锦清被说破什么似的不自在起来。 “他是特别的不是吗?”沈锦华把笔搁在笔山上,轻笑着说,“干嘛自欺欺人?” 沈锦清是他的亲弟弟,沈锦华了解他。 当初沈锦清向他提出找一个人假结婚的主意的时候,沈锦华很快就接受了。因为他不是古板的人,而且沈锦清有主意、不会让自己吃亏,沈锦华也自信能保护好沈锦清。 可事情真的这么简单吗?沈锦清可不是什么随便的人,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的。 看刘大哥就知道。 林煜的为人当然很让人放心,在当时那个情景之下,沈锦清和他的婚事似乎发生的也合情合理,可沈锦清这样的人,在当时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林煜,何尝又不是心在情感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先做了选择呢? 沈锦华比沈锦清先一步看清了他的内心。 可惜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沈锦清和林煜还没那么明悟。 但是现在沈锦华就要离开了,他不希望自己的弟弟在感情上还要走弯路,或者说他不希望沈锦清有任何吃苦受难的可能。 只是他不知道沈锦清在怕什么,也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明明他还是个天真烂漫的小傻子的模样似乎就在昨天。 沈锦华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对他重复了一遍:“珍惜眼前人,锦清,还有哥哥呢。” 所以勇敢一点也没事。 怕什么呢,他现在不是只有自己一个人了。 沈锦清眼眶发酸,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他确实早已不在那个只有尔虞我诈、适者生存,无法将后背交给任何人的地方了。 林煜不同于沈锦华,他们没有血浓于水、血脉相连般的强大的羁绊,是以沈锦清一时无法接受他其实是愿意无保留的去接受、去爱一个人的。 “哥……”沈锦清声音哽塞。 他想问他是不是知道了什么,是啊,沈锦华那么聪明,或许早该猜到了。 别人也许不知道,可在沈锦华面前事实这么明显,沈锦清知道花椒的不同用法、沈锦清随随便便能拿出的辣椒……也许就连沈锦清都不知道,其实他从没真心想过要隐瞒他和林煜。 下意识做出的选择最骗不了人。 只是沈锦华也和林煜一样,无保留的相信着沈锦清而已。 沈锦华宽厚的掌心摩挲了一下沈锦清的头,对他比了个“嘘”的手势,“去吧,去找林老爷子吧。” 沈锦清还没想清楚、还不想说的事情,沈锦华不会逼迫他说。 “我还要去找刘越那小子呢,他铁了心的要跟着我去,”沈锦华笑笑转移话题,“说什么要永远跟着夫子,伺候笔墨,做个小书童也愿意。” “我得帮他安排好刘夫人的后续生活事宜才行。” “去吧,去找林老爷子。” 沈锦清按捺住情绪,故作轻松的笑着跟沈锦华说:“知道了,哥你也快去找刘越吧。” …… 沈锦华离开后,沈锦清调整了情绪,拿起桌上那几张画好的月饼样式去找林老爷子。 老爷子很久没出过门了,沈锦清去找他的时候,老爷子家大门依旧紧闭,看起来像是很久没人到访。 沈锦清和林煜上一次见他已经是半月之前了,之前怎么叫也不肯开门,谁来都不肯见,老爷子这人身上怪癖多,林煜了解他因此每回过来都不敢强行闯进去。 这之后沈锦清每次做饭都会单独留出一份来,让林煜每天给老爷子带去,老爷子不肯出门,林煜就送到门口喊他出来拿,然后躲在角落远远的见到老爷子探出稍显佝偻的身子来拿,这才放心离去。 这回老爷子听见沈锦清喊,倒是匆匆就赶来开门了,木门发出苍老的嘎吱声,老爷子便从中探出大半个身子来。 “清哥儿?又来啦?我其实没什么事的,不用这么担心。” 沈锦清瞧他头发又枯槁了许多,但是整个人显得很有精神头,这才放心了许多,慰问了几句这才接着跟他说明来意。 第38章 林老爷子听了沈锦清的话,又接过那几张图纸,眼睛好似蹭的一下就有了光彩。 他搔了搔那头枯槁干瘪的白发,问他:“你再仔细跟我说说,我觉得这模具的样式还能更好。” 林老爷子跟糕饼模具打了一辈子交道,光是听沈锦清说的什么嫦娥奔月、月兔蟾宫,再看那几张沈锦清画的那几张在他眼里略显粗糙幼稚的图纸,脑子里迸发出无数的想法。 沈锦清跟他说着自己所知道的各种不同的月饼样式,同时仔细观察着老爷子的神色,见他面色红润、身上瞬间光彩照人,方才和沈锦华交谈过后躁动的心也慢慢跟着安定了下来。 老爷子是以万分认真的态度对待着他的糕模事业的,沈锦清静了静心,同样也拿出了虚心认真的态度。 沈锦清虽然只会设计一些简单的图样,但借口述给林老爷子听,老爷子技艺高超,刻过的糕模成百上万,说不定真的可以把那些经过时间洗礼、流传成百上千年的瑰宝图案复刻出来。 两人一直讨论到月上枝头,那些个龙纹、花纹、蝴蝶纹,月兔捣药、桂树嫦娥、龙凤呈祥、双龙戏珠等等纹样慢慢的浮现在眼前,一一都被描画了出来…… 这些月饼图样,和沈锦清记忆中的有些许不同,可也已经像了个七七八八。 沈锦清受到触动,旁边的老爷子更是突然留下热泪来。 他半张开嘴,声音嘶哑,吶吶的喊:“巧夺天工、巧夺天工啊……” 他说的当然不是自己的手艺。 面前的这些图样甫一完成,他的脑海里瞬间就勾勒出它们制成的模具会是什么样子。 他的一生就是在追求这些东西,追求这些巧夺天工、令人目眩神迷的精湛糕模。 大半辈子过去了,老爷子不是没刻过这样好的模子,可是临了临了,却还能再刻出这样美妙绝伦的、他从未曾见过的糕模样式,怎么能不令人心神大动呢? 他猛的一抬手,把图纸抱进自己怀里,冲进房里掏出块上好的梨木来,又急急的冲进院子里,他常常雕刻模具的地方去。 老爷子坐在一张小木几上,简直可以说是彻彻底底的忽视了沈锦清,他旁若无人的从怀里掏出用牛皮包着的成套工具,给木料定好了合适的大小形状后竟然直接刨凿了起来。 沈锦清想要出声让他冷静点:“老爷子……” 林老爷子却抬了抬手截住了他的话头:“嘘,清哥儿,你不要吵。” “我心里有数,你过几天来拿,我很快、很快能做出来……”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神采奕奕,自信极了,让人忍不住的想要去信服。 沈锦清失笑,应了声表示自己知道了。 林老爷子没送他,依旧专注在那块木料上,沈锦清贴心的为他关上大门时,还能从缝隙中窥探到飞扬的木屑。 木门关上了,还是回以沉沉的“吱呀”一声。 第33章 今天早晨醒来,林煜就觉得沈锦清奇怪,不,准确来说,沈锦清从昨晚开始就已经很奇怪了。 晚间吃饭的时候他就一直躲着不敢直视自己,吃完饭后更是直接借口要洗漱,躲进房里后就再没出来过了,因为这样林煜已经一个晚上没能跟沈锦清说过话了。 林煜深觉这样不行,因此早饭后在沈锦清又一次想要逃跑的时候眼疾手快地抓住了沈锦清的手不让他走。 肌肤相触的剎那,干燥的掌心带来的温度让沈锦清瞬间头皮发麻,在他眼里看来这跟正在狼狈躲窜的小鼠被大猫一把按住脑袋也没什么区别了。 林煜想的没错,沈锦清确实是在躲他。 因为沈锦华昨日的那番话,沈锦清到现在都还没想好要用什么样的态度来面对他,所以从老爷子那儿回来后他一直在有意避着林煜。 沈锦华啜了口清茶,清口除味,然后识趣的离开餐桌,把场地留给他们。 沈锦清余光中看到他哥事不关己一副要去私塾的样子,瞬间起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和林煜两个人呆在这间屋子里……这不是要出卖弟弟吗?他哥什么时候变成这样子了! “哥!你别走!” 沈锦清这明显拨高了嗓音的话一出,林煜一向沉稳的眼神里都多出了几分不可置信和委屈了。 他难道是什么洪水猛兽吗? 要是沈锦清此刻知道他的心声的话,估计只会狠狠点头,现在的林煜对他来说和洪水猛兽有什么区别? 沈锦华轻咳一声,也看向沈锦清:“林煜找你应当是有正事要聊,我先不打扰你们两个了。” 沈锦清看他的眼神分明就是:想逃也没用,迟早的事。 沈锦华走了,林煜就眼巴巴的望着他:“锦清,是我做错什么事了吗?” “你为什么要这么躲着我?”终于厌我烦我想赶我走了吗? 也是,怪他,沈锦清一早已经拒绝过他,是他还要赖着不肯走。 沈锦清头皮更麻了,沈锦清声音发虚:“没有、不要用这种眼神看我……” 沈锦清在心里胡乱地想,不是你错了,根本是我错了。 气氛诡异又暧昧的沉默了几秒。 林煜忍了片刻,嗓子艰涩的可怕,开口声音都哑了几分:“那为什么这么对我?” 沈锦清眼睛一闭,狠狠心豁出去了:“我最近在重新审视和你的关系……” 林煜却好像误会成了另一个意思,一个大男人此刻声音里仿佛都带了丝哽塞的哭腔,问出一句让沈锦清几乎以为自己幻听的话来:“是什么…让你直接就不想要我了?” “不是、是往好的方面的!”沈锦清恼羞成怒。 他好不容易刨白内心,结果林煜完全往相反的方向走了,还一副自己要抛弃他的样子,活像沈锦清是个渣男负心汉。 ……不过,好像也怪他之前顾忌太多、想的太多,对待林煜的态度太过决绝了。 也不怪林煜这么没有安全感,直接就给想岔了。 想到这里沈锦清又开始有点心虚了。 沈锦清把手从刚刚听到沈锦清的话后就彻底呆住的林煜手里抽出来,下意识的想拍拍林煜的肩膀。 但直觉好像不应该是这样的,伸到半空的手就又僵住了,一时之间尴尬到不知道该往哪里放好。 所幸终于意识到沈锦清话里的意思,几乎是从狂喜中回过神来的林煜没让他尴尬多久,几乎是瞬间就捉住了沈锦清的手,凑到嘴边,缓缓的低下头珍而重之的轻轻吻了上去。 亲完之后,自己整个人又先从脖子红到了耳根。 沈锦清:……浓眉大眼的,真没想到是这样的人。 林煜冷静了几秒钟,又用健硕的臂膀用力环抱住沈锦清的腰,很紧但并让让沈锦清觉得疼,他将脑袋埋在沈锦清的脖子上,声音闷闷的,像是从正在剧烈跳动的胸膛里发出来的:“是我想的那样吗?你也像我一样、你也心悦我……” 沈锦清面上发红,白皙的皮肤染上了粉霞似的,身体比脑子先一步做出反应,他几乎是想都没想的认真点了点头而后才气急败坏道:“你住嘴。” 可对上林煜认真的眼睛后又不舍得了:“反正就是你想的那样,但是、但是你先给我一点时间……” 经历过那样残忍到好像会吃人的乱世,他见过的兄弟阋墙、夫妻反目甚至还有亲人互相残杀实在太多太多,有时候人与人之间是会互食血肉的……抱着这样的想法,沈锦清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喜欢上什么人了。 所以他曾经那样严词拒绝过林煜、叫他别抱什么希望了。 可现在林煜一直没有放弃等他,他也认清自己的内心了,却还是不知道该如何去和林煜以恋人的方式相处。 林煜放开沈锦清,又抓住沈锦清的手亲了亲,闭上眼睛忍耐着什么似的缓缓吐出一口气:“好,我等你,你要多少时间我都给你。” 沈锦清听了这话,又看向按捺着犹疑不安却占有欲十足的、几乎把他整个人虚虚拢在怀里的林煜,差点理智失踪,想要脱口而出说,说他什么都答应他。 可最后还是冷静下来,转移话题,回到今天要做的事情上:“我昨天拜托老爷子做月饼糕模,他好像太激动了,你陪我去看看,好不好?” 虽然老爷子让他过几天再去,可他激动成那个样子,沈锦清根本不可能放心。 林煜将下巴抵在沈锦清发顶,细嗅着他的发香,耐心的听着他说话。 其实林煜怎么可能说不好?当然是什么都依着他。 而且林老爷子的情况林煜也很担心,纵使现在心情再激动,林煜也得先按捺下来,顺从的跟着沈锦清去找老爷子。 林老爷子虽然说要模具还需要几天才能做出来,但实际上仅仅一天时间他就做出许多饼模的雏形来了。 当然那些模型在他看来还是潦草粗糙的很,是失败准备丢掉的,不过在沈锦清看来却正适合拿来先做一批月饼试验一下。 第39章 其实本来说好的时间是几天后,沈锦清却带着林煜又上门来了,老爷子虽然知道沈锦清他们是担心他,但还是会有点小小的不高兴。 不过看着沈锦清抱着那几个模具,跟他说要拿这几个模具先做一批月饼出来试试看那个傻乐的模样,老爷子又在心里自顾自原谅了他们。 从生气到原谅再到的过度速度,快到连沈锦清和林煜两个当事人都不知道发生过什么。 老爷子看了看沈锦清又看了看专注在沈锦清身上的林煜,儿女都是债啊,他骄矜的点点头表示同意,并提议说让沈锦清留在他这里做。 原因是他这里有烤月饼要用到的炉鏊。 不过厨房里虽然有炉鏊,但长年没用过,吊着炉子用的长木已经有点朽了,需要重新换一条,覆在平坦锅底上的裹满黄泥的盖子也需要重新糊过。 林煜负责去找木头,沈锦清则要开始炒制糖浆、制作饼皮了,至于林老爷子那当然是回去继续精细雕琢他的月饼模具,然后坐着等吃。 沈锦清借了老爷子的厨房,生火起灶,在锅中倒大半袋砂糖加水烧开,然后转小火加入白醋熬制糖浆。 月饼是需要重油重盐的东西,沈锦清估摸着这回他怕是要把老爷子家里的糖油都给用光了,于是很有先见之明的先前就塞给林煜半两银子,叫他找木头的同时,偷偷的把糖、油各买一斤回来。 炒制糖浆的过程简单,熄火等糖浆冷却颜色由浅变深后即可放入干净的坛子密封保存了。 炒完糖浆沈锦清便开始制作月饼皮,沈锦清先是将方才熬好的糖浆乘出半碗,然后往里加入花生油、枧水搅拌均匀成光滑的稠浆状,完成之后继续加入面粉,折迭锤压至无干粉的细腻湿润面团,盖上盖子醒发备用。 完成这些工序后,林煜正好背着一根小孩儿两臂粗的长木、手里提着二斤糖油回来了。 沈锦清赶忙出去,接过他手里的糖和油,跟着他一起回厨房里去了。 那根长木少说得有五尺长,至少也有得有50重了,林煜背着却显得游刃有余,他卸下木头的时候腰背有一瞬间的绷紧,双臂到脊背的之间的地方显划出性感的肌肉线条。 沈锦清才刚把糖和油归置好,见到这场面愣了一下,鼻腔和眼睫上那层薄薄的眼皮几乎是瞬间就烧了起来。 简直是非礼勿视! 林煜一回过头就看到沈锦清匆匆撇开的、颇有些划清界线之感的视线,纳闷的问:“怎么了?” 沈锦清掩饰性一般清了清嗓子,伸手帮他拂去了肩上难以避免遗留下的木屑:“没怎么,你先去休息一会儿,剩下的我来弄。” 林煜不赞同的摇头:“这木头还要修整,当心伤着手,而且糊了黄泥的炉盖也重,更何况还要悬挂上去?我不愿意你来。” 沈锦清哑然:“我可以先给炉盖重新糊好黄泥然后再叫你帮忙,你先去休息会儿,弄好了我叫你。” 林煜还是不同意,既脏又累的,他怎么舍得? “我嘴笨,没什么优点,就是一把子力气大得很,一点都不觉得累,你不要担心,”林煜冷硬惯了的眉眼柔和了下来,“而且在厨房忙活了这么久,你才是肯定累坏了,先出去歇一会儿等我,听话好不好?” 等到沈锦清晕乎乎走出厨房的时候,才终于清醒过来。 什么“嘴笨”?还“听话好不好”! 他是三岁小孩儿吗?沈锦清羞耻的想,我看口舌最灵活的就是他了,三言两语就哄得自己迷迷糊糊出了厨房。 第34章 林煜忙活了半响把木头表面修整光滑,变成圆柱形的一长条,用半臂力粗的铁链穿过房梁把它吊在半空。 沈锦清这时候正好拎着一壶温水进来,外边院子里还有个小炉子,这是他刚刚在外面烧好的,等水稍微晾凉一点这才端进来的。 他从紧闭好的木橱柜里掏出一个干净的碗,给林煜斟了半碗,又取了一方干净的帕子打湿后递给林煜擦汗,这样人也能干爽些。 林煜刚才做木活,手上脏,于是沈锦清善解人意地喂着他喝。 林煜镇定的就着沈锦清玉白的手指,咽下几口清甜的泉水,语气既像责怪又像别的什么,但总之不是不高兴:“渴了我会自己出去拿水喝,特意进来做什么?” 沈锦清故意嗔他一眼:“谁说是我特意给你拿水来了?” “重新搭这炉子费功夫,你又不肯让我帮忙,我还要炒豆沙呢,不乘着这段时间把红豆泡了,我们什么时候能吃上月饼?嗯?” 沈锦清说着又故意不去看他,反而绕开他把麻布袋里装着的红豆倒进一个木盆里,从水缸里舀出两瓢水,倒进里面。 缸里的水凉,甫一倒进去,水里的气泡卷着红豆缓慢地翻滚,看着清凌凌的。 林煜突然也觉得自己善变,方才还让沈锦清不用特意进来,可这会儿见到沈锦清忽视自己,心里却又开始觉得有点儿微妙的不乐意了。 他也许太不知满足了…… 林煜擦干净手上,揪了沈锦清袖子上的一块儿地方,耷拉着眉眼问他:“那我真的只是顺带的吗……” 沈锦清回过头看向抓住自己靛蓝色衣袖的那只手,仿佛幻视了什么委屈的大黑犬。 他在心里狡黠地偷笑,有种扳回一局的成就感,早先不是还很会说吗? 不过笑归笑,沈锦清还是得认真的哄着人,可不能真让他伤心了:“你觉得呢?” 林煜分明比沈锦清要来的高大许多,沈锦清却捧着林煜的脸,尾指和无名指轻轻触碰着他的耳骨:“猜猜看,那红豆我为何早不泡晚不泡,偏偏挑这时候来泡?” “林煜,你说,什么才叫顺带的?”沈锦清笑着说,“反正什么都可以是顺带的,就是不能是你林煜。” 他这根本不是在哄人,根本就是在撩拨人。 林煜胸腔里几乎是瞬间就烧起滚烫的热,他深吸一口气,还是没按耐住,挣脱沈锦清的束缚,低头缠上沈锦清的唇,敲开牙关,品尝沈锦清湿滑的舌。 这是一个充满了沈锦清味道的吻,吻里只有沈锦清的气息,而不是别的什么,于是林煜吻得忘我,甚至连他自己也没有了。 今日风雪大,沈锦清出门前就把林煜送的那件麛裘给穿上了,麛裘是半袖的设计,靛蓝衬着细白,显得他格外柔软。 林煜隔着细软的麛裘按着沈锦清的背,温柔却又充满占有欲地吻他,沈锦清有点招架不住,舌头被抵缠着,双手落在林煜的脊背,只能吞咽着发出几声细碎的呜咽。 林老爷子还在自己的房间里捣鼓着什么,时不时发出些细微的动静,沈锦清被吻的大脑缺氧、一片空白,听觉却变得异常灵敏,他受惊一般用力捶打着林煜坚实的后背。 林煜如梦初醒,两人略微分开一点那么几不可见的距离,可也只是那么一会儿,短到只够沈锦清喘出一声来,林煜宽厚的掌心就又握住沈锦清的双手,把他拉得离自己更近了,他吮吸着沈锦清殷红充血的舌尖,短暂的分开几秒轻声安抚他:“锦清……乖,别怕,听不到的。” 复又开始□□着他的口腔,沈锦清拼命仰着头,这才得以喘息几秒,“哈……不要,听得到……”,下一秒林煜又追上来,伴随着粗重的喘息,轻轻舔咬着他的唇珠,“听…听不到,锦清,嗯、再让我亲亲你……” 沈锦清眼神迷离了一瞬,老爷子凿木头发出来的“哒哒”声仿佛更加清晰了,他没办法只能略带讨好的轻轻的回应了一下林煜,舔舔他的舌尖想让他冷静点,却换来更加猛烈的进攻。 沈锦清瞬间怒火中烧,挣脱了林煜紧紧握着他的手,狠狠地往林煜肩膀上扇了一巴掌。 安抚个屁!简直像条咬人用力的狗。 林煜丝毫不觉得疼,但是知道再继续下去就真的太过分了,于是只能恋恋不舍的分开和沈锦清纠缠的唇舌。 沈锦清嘴巴里火辣辣的疼,又回忆起方才腿间一直被迫感受到的滚烫,气到眼皮耳骨都开始发红。 “你混蛋。”他狠狠地丢出三个字。 林煜被骂了一句,又看清楚沈锦清手上的红痕,瞬间慌了神,哑着嗓子小心翼翼地道歉:“对不起,锦清,我……我太激动了,一时失了分寸。” 沈锦清还是不理他。 林煜几乎是有些不知所措了,但又很担心沈锦清此刻的状态,于是他自作主张的伸出手轻柔的抚着沈锦清的下巴:“张开嘴让我看看,好不好?我看看有没有刮伤。” 什么张开嘴? 他还有脸提!沈锦清更气了,一把拍掉林煜的手,“林煜你不要脸。” 就是装的老实,实际上亲起来没完。 林煜脸色瞬间爆红:“我、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管你什么意思?起开!”沈锦清动手推他。 林煜现在哪敢让他走,着急忙慌的把沈锦清往怀里抱,然而实在是嘴笨,翻来覆去也只会:“对不起,锦清对不起,我失了分寸……” 第40章 他脑子转来转去,最后只用唇轻轻碰着沈锦清的脸颊说出一句:“喜欢你,锦清,喜欢你……”所以才这般情难自抑。 “不要这么狠心对我……” 沈锦清猛然听了这样一番可怜可爱的告白,再大的气也消下去几分:“我、我也……” 沈锦清想回应他,却始终难以说出那三个字。 不过就算他不说出来,林煜也知道他想表达的情义。 林煜亲了亲他清隽的眉眼:“不着急,我们不着急,我说好了等你的,往后的时间还长。” 沈锦清这回连颈脖都泛着薄红,忍着羞耻说:“那你、下次轻点,我让你停你就停,让你亲你就亲,不许你反抗我。” 林煜乖巧点头:“我都听你的,以后你怎么舒服我就怎么做。” 然而高大硬朗的身材和越发明显的反应却让人难以信服。 沈锦清抓过刚刚林煜随手放在旁边的湿帕子,劈头盖脸砸在他身上:“剩下的你自己解决,我不管你。” 林煜把湿透的巾帕从脸上拿下来,看着沈锦清赤红着一张脸捧着盆红豆出去。 这帕子是沈锦清特意粘湿后递给他的,若有若无的仿佛还沾染着沈锦清身上的香气,沁凉的水珠沿着他的脖子滚过喉结滑入胸膛,林煜这才真正的清醒几分。 沈锦清不在,他没有再管旁的而是自顾自的又接着开始干活。 林煜把炉盖上发白的旧泥敲开,清理干净后再用新鲜的黄泥糊上,等泥干透后将整个炉盖缠紧铁索,再用把铁钩套在铁链上,勾住炉盖上的铁索把它吊到长木上。 做的都是脏活累活,林煜出的汗多,沈锦清出去后林煜就把袖子撸了上去,露出整个臂膀,这会儿活干完了,他直接就这么走出去唤沈锦清。 沈锦清这会儿已经冷静下来了,听见林煜叫他就知道炉子弄好了。 他把泡着红豆的水倒干净,才刚进厨房就看到林煜饱满裸露的肌肉,也能平静的移开视线,起火烧水,再不看林煜一眼。 等水煮沸之后沈锦清倒入红豆,煮了有小半个时辰后捞出用凉水冲洗,再盖上盖子重新焖煮半个小时,期间林煜就一直这么不好好穿衣服的站在他后面,盯着他看。 方才他亲人亲得凶,沈锦清面无表情的想,林煜是不是在故意勾引人。 他到现在嘴巴还生疼,是不会上他的套的。 沈锦清面无表情的边想边掀开盖子边往里面加了点水,就这么敞着锅又煮了片刻后,把煮到绵软的红豆压碎捞出。 之后再隔着筛网水洗豆沙馅,把豆沙压进盆里,丢掉没用的豆壳,然后等盆里的豆沙沉淀一会儿后,最后再用纱布把水分挤压掉,就可以直接倒入铁锅里加油加糖炒制。 筛滤这一步麻烦,林煜像头牛似的不会累一样,抢着帮忙做了。 筛完后沈锦清把林煜挤走,有点生气的说让他去休息,这回林煜倒是听了,只是他休息的方式是端了张小凳,把超大加码号的一只缩在凳子上,在不打扰沈锦清的厨房角落盯着人看。 仿佛沈锦清是什么在行使冷暴力的恶徒不肯理他,沈锦清拿起把锅铲隔空指了指他:“出息。” 林煜不以为耻,反而冲沈锦清笑了笑。 沈锦清不理他了。 豆沙炒出来后,上手捏一下,能成团就表明成功了。 沈锦清把豆沙全部搓成两指宽的小圆球,不多不少总共搓出五十个。 沈锦清早猜到他和林煜把活都干完需要花不少时间,所以早早把醒发好要用来做饼皮的面团密封好,放进井水里冻好了,这会团完豆沙馅正好拿出来。 等到把面团分成和豆沙球差不多大小的一个个小剂子后,沈锦清着手把这些剂子擀圆包入豆沙球,团圆团实。 全部包好后,沈锦清挑了个方形的糕模,撒入干粉,压入一个包好的面团,方形的模子不好脱模,沈锦清沿着模具的四边都磕了磕,这才倒叩出来一个花好月圆。 沈锦清看着那繁花簇月的图案,心下只觉得满足。 他又换着几个模子把月饼一一敲出形来,放入炉鏊刷满油的平坦锅底上。 沈锦清放好月饼后就由林煜压起长木,把糊满黄泥的铸铁炉盖吊起,压在早上的平底锅上,林煜麦色的小臂因为发力而瞬间绷紧的线条清晰明了。 沈锦清瞧着林煜有力的臂膀压在上面,只觉得力量美简直扑面而来,这个炉鏊算是一个简单的杠杆,也算是在细小处将故人质朴的智慧展现的淋漓尽致。 这炉鏊上下生火,烤月饼中途需要翻一次面,但需要的时间短,月饼的香味很快就透出来。 熄火后,林煜和沈锦清一起取出滚烫的月饼,第一次烤有些不熟练,有几个表面烤得有些糊了。 不过这不影响沈锦清迫不及待的就要取出一个尝尝味道,林煜几乎是瞬间就制止了他的动作:“烫,不要着急,我来拿。” 林煜去橱柜里取出筷子和碗碟,夹出一个,然后分了一小块到沈锦清碗里。 沈锦清觉得自己也是胡涂了,见到月饼活生生在自己眼前就两眼放光,竟然还想空手去拿,这会儿有些不好意思的接过林煜递过来的碗,夹起那一小块月饼吹了几口气然后放入嘴里。 酥软甜糯,却不腻人。 沈锦清边吃边哈气,对林煜说:“唔、好吃,可惜老爷子家里只有红豆,下次咱们做点别的馅的。” 林煜闻言点点头,用手抹去沈锦清嘴巴上沾到的那点儿几乎可以视作没有的豆沙,给自己也分了一小块月饼吃。 沈锦清愣了一下,什么也没说,继续吃着月饼。 他俩尝了月饼,当然也没忘记老爷子。 只是老爷子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明显是做糕模做上头了,沈锦清和林煜今天忙活了一整天,中途好歹也简单吃过一点,老爷子倒好,就没出来过。 要不是里面一直传来刻木头发出来的特有的“得得哒哒”声,沈锦清都想破门而入了。 可是任凭外面的人怎么叫,老爷子就是不肯出来,沈锦清也没办法。 林煜倒是了解老爷子,知道他这是入迷了,谁来叫都不管用,就拿出食盒放了一部分月饼进去,等老爷子饿了或者忙完了就会出来吃了。 沈锦清看着那只雕花的食盒,还是有些担心。 老爷子明明那么期待月饼被做出来,现在只是做糕模做到忘我了而已,于是他最后敲了敲门,对里面的林老爷子说:“老爷子,月饼做出来了,你记得趁热尝尝。” 里面依旧没有回应,沈锦清和林煜没办法,只能带着剩下的月饼回去了。 第35章 沈锦清拿了月饼回去之后,除了给自家留了一部分,剩下的就分成两份,给林阿叔和沈二娘他们两家送过去了,吃过的都赞不绝口。 再把嫦娥奔月的故事说与他们听,美食辅以故事则更添加了一番风味。 豆沙馅的月饼得到一致好评,给沈锦清带来了很大的信心,觉得也是时候把火锅和月饼都推上菜谱,在素心餐馆售卖了。 所以此后沈锦清又陆续买了莲子、芝麻、瓜子、核桃仁等等原料炒制馅料,最后芝麻、莲蓉、五仁甚至是鲜肉月饼要用到的馅料都给他做了出来,一个月饼玩转了这么多花样,给林阿叔和沈二娘这两个常年跟厨房打交道的都惊了一下。 不过沈锦清觉得美中不足的是,咸鸭蛋的腌制需要时间,村里又少有人喜欢吃咸鸭蛋的,相熟的人家家里都没有存货,莲蓉蛋黄馅是暂时别想了。 炒制馅料在自己家就可以弄,因此除了做出豆沙月饼的第二天,林煜去老爷子家里瞧过,先前放月饼的食盒空了,沈锦清他们这几日不是在家炒馅料就是到镇上开店营业,一直都没有去打扰过老爷子。 今日要做的馅料差不多都备齐了,沈锦清和林煜早早给素心挂上歇业的牌子,回到家中和沈锦华三人简单吃了个饭后,提上这些天炒好的馅料就要去找老爷子。 等这些馅的月饼都做出来了,月饼就可以正式上牌了。 月饼的味道确实是好,沈锦清和林煜之间的氛围也确实明显不同了,沈锦华可以说是他们之间的促成者,此刻的心情可谓是既欣慰又复杂。 但是一切的一切只有沈锦清高兴就好,他未来要走的路或许注定了无法长久的陪在沈锦清身旁。 往后有一个人能陪他天长地久,沈锦华也能稍稍宽心了。 今天晚上沈锦清做的是凉拌三丝、酸菜炖排骨还有一道尖椒豆腐,老爷子爱吃他做的菜,三道菜他都单独分了一份出来,拿篮子了装起来。 今晚天又开始下雪,所以沈锦清出门前又特意拿了块布将篮子盖起来,免得弄湿饭菜。 沈锦华翻箱倒柜给拿了一把大伞出来,让他们路上用。 因为以前沈锦清老是一个人呆在家里,只有沈锦华会出门,所以家里只有一把伞,这会儿沈锦清和林煜一起去老爷子家,两人就得共撑同一把伞,幸好伞还算够大,能遮住两个人。 第41章 林煜比沈锦清高出差不多一个头,于是理所当然的要让他来撑伞,他又偏心沈锦清,是以自己肩头堆满了细雪。 落雪后风大又潮湿,沈锦清林煜觉得林煜也许会冷,于是主动牵上了他的手,果然如预想中的烫得像火炉一样,肌肤相触的地方传来源源不断的温暖。 沈锦清不知怎的想起那天那个吻,他突然道:“喂林煜,亲我一下。” 林煜疑心自己听错了:“什么” 沈锦清故作不耐烦:“亲不亲。” 从家里走到老爷子那儿的小路不远,但是天飘着雪,显得很黑,林煜这回听清了,沈锦清在向他索吻。 林煜在幽淡淡的月光下,撑着把老旧的油纸伞,低头轻轻吻上了沈锦清饱满的唇。 他浅浅吻了一下就想退开,就像以前扛着猎物到镇上卖,不经意从那些俗套的话本子里听说过的那样,怕唐突了佳人,就像上一次那样。 沈锦清却突然伸手搂住他的脖子,林煜疑心他是想要继续缠绵,沈锦清却只是伸手拂去了他肩上的雪,若即若离,独留他一人心猿意马。 林煜正想要继续追逐,沈锦清却用手掌抵住他的唇,像耍着人玩儿一样:“诶?我说停你就要停,记得吗?” 林煜的喉结剧烈滚动:“记得。” 沈锦清狡黠的笑,像是本来就是要故意耍着人玩:“记得就好,这可不是在厨房,你要是像上次那样一直压着我亲,被人看见了要怎么赔我?” 林煜被勾得眼睛发红,听了这话又觉得害羞:“你想要什么我都赔给你。” 毕竟如果有那样的可能,确实也只能是因为他的错,他在面对沈锦清的时候一向定力不够好。 沈锦清闻言却是笑开了:“呆,快去找老爷子,别耽误了时辰。” 沈锦清游刃有余一般,往前走了一步,人还在油纸伞的笼罩范围之下却故意不和林煜并肩走。 不过夜色下林煜还是眼尖的看见沈锦清的耳朵尖尖已经红透了。 林煜难得一见的,在沈锦清背后轻轻笑了一声,依旧默默的为沈锦清撑着伞。 …… 两人到老爷子家的时候,收起油纸伞,抖落一地雪。 今天是约定好了要拿模具的日子,老爷子和沈锦清约定好了时间,早早的知道他们要来,不再窝在房间,反而出了院子,坐在檐下等他们。 沈锦清一进门就看见老爷子坐在唯一一把太师椅上,穿着整洁、银白头发也梳得一丝不茍,别说沈锦清,就连林煜也未见过他这副认真的样子。 屋檐上掉下来的风雪卷上老爷子的鞋尖,他看见沈锦清他们来了,站起来推开身后的房门。 林老爷子的房间朴素潦乱中透着自有的秩序,不过沈锦清和林煜的视线最先是被桌上堆满的月饼糕模吸引走。 沈锦清先前给老爷子带来的糕模图案稿本来就多,再加上后来和老爷子一起讨论绘制的更是多到快数不过来。 但是现在那些曾经只出现在纸上的图案,被雕刻出来,活生生出现在眼前,那份触动又是不一样的。 传统一点的有:花好月圆、月中蟾兔、月兔捣药、桂树嫦娥、龙凤呈祥、双龙戏珠。 有关纹样的有:龙纹、花纹、蝴蝶纹。 有关花卉的有:玫瑰、月季、菊花、桂花。 …… 甚至沈锦清绘制的比较现代化一点的卡通兔子、卡通狮子,卡通小龙都有。 刻着各种纹样的模子从小到大,从方到圆,应有尽有,小的精巧如铜钱、大的圆润如玉盘,甚至还有的长方形糕模连着一个手柄,从大到小镂着三个不同纹样的糕印。 让人只觉得目不暇接、个个都精妙绝伦。 沈锦清惊叹于古代匠人的高超智慧,和精湛技艺,他升起一个念头:也许这里也只是另一个平行时空的华夏,人们说着接近的语言,有着相近的文化,月饼也迟早会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出现。 也许正是有了无数个像老爷子这样的匠人才有后世所传承下来的各式各样的月饼,老爷子或者像老爷子这样的每一位苦苦坚守的匠人又何尝不是这样伟大作品的其中一位作者呢? 沈锦清只是在林老爷子的帮助下让它提前出现了而已。 这些集众人智能而成的器具、美食,如此动人。 老爷子看着沈锦清和林煜欣赏敬佩的目光,眼底闪动着细碎的光:“如何?” 沈锦清和林煜当然大加赞赏,何况老爷子雕刻糕模的手艺早已炉火纯青,沈锦清不提,单从林煜的反应就可以看出,毕竟林煜可不是容易被其他事物打动的人。 沈锦清和老爷子虽然因为林煜有着一层亲近的关系在,但沈锦清这算是买的老爷子的手艺,按着规矩钱是要给的。 老爷子每做一批糕模所要花费的心血和精力都是难以估量的,但是通常来说只会收雇主二两银子。 二两银子看着已经是普通人家一月的收入,可老爷子好几个月都未必能找到一个定糕模的客人,冷暖只能自知。 沈锦清虽然知道老爷子不容易,但还是按照规矩,递给他两贯钱,免去了他去钱庄兑散钱的功夫。 但是在这方面一直恪守规矩的老爷子却明显的犹疑了一下,才收下这两贯钱。 沈锦清本能地觉得不对劲,正想开口,老爷子却先笑开了说:“既然模子打好了,我要做的事情就已经完成了,清哥儿,去试试吧。” “试试我做出来的新糕模。” 他笑的慈祥,眉眼间是林煜从没见过的神色,他仿佛是对沈锦清格外和蔼,又仿佛对他花费了毕生心血的糕模和蔼笑着。 沈锦清这回没有多想,当作是老人家惯常的慈祥神色:“好,正好我把调制好的馅料都带过来了。” “做出来了之后,请您老人家每个都细细品尝,看看我做出来的月饼味道好不好,配不配得上您的糕模。” 老头子闻言哈哈大笑。 林煜也打消了先前莫名其妙的念头,看着这两个对自己最重要的人,气氛和乐,林煜的心也跟着融化了一角。 沈锦清数了老爷子做出来的糕模大约有二十三个,每个模子芝麻、莲蓉、五仁还有鲜肉馅的各做二十个出来,忙活了一晚上居然一共做了四百六十个! 这可不是小数目,就算沈锦清有林煜和老爷子帮忙,三个人也都够累得够呛。 不过月饼本身适合这个时代的人的口味,也更适合老人家的口味。 沈锦清和林煜想着老爷子的年纪在,全程没让他干重活,只是让老爷子帮忙做些添柴烧火的工夫,因此老爷子身上的疲乏程度远远不及他们二人那么严重,于是还能兴高采烈的让沈锦清和林煜陪着搭了桌椅在院中檐下吃饼赏雪。 沈锦清虽然觉得累,但是可以吃着自己新烤出来的月饼,边品茗边看雪,浑身的疲乏瞬间就一扫而空了。 林煜就更不必说,这种程度还没他以前上山打猎来得累。 老爷子则不仅仅是吃饼,他晚饭还没吃,吃着月饼,配着沈锦清带来的爽口饭菜,喝茶都喝得更香了。 第36章 月饼做好了,写好牌子挂在店里,沈锦清准备先卖一批,火锅月饼搭配着卖。 月饼又是糖又是油的,肯定受欢迎,只是价格肯定便宜不了,沈锦清先用油纸将月饼每个单独包好,既可以散卖也可以十个捆在一起成包、成盒卖。 一个月饼成本大约在十文钱,单个的卖15文,这种成套卖的,沈锦清也区分了不同的价格。 便宜一点的用写了福字的红纸包好再用麻绳捆扎,一包卖130文,贵价一点的就打了竹盒请沈锦华还有书院一些学生在画些山水花鸟显得雅致些,数量上不多,价格上也得显得好看,卖一两银子。 沈锦清因为最近这段时间忙着辣椒干和火锅的事,中间经常只做半天生意,偶尔甚至挂牌说是整天歇业,给出的理由都是在研制新品。 上次他说研究新品,捣鼓出来的辣椒酱引起不少人的兴趣,这回又说是要研究新品,感兴趣的自然大有人在,只是不能按时营业,理所当然的也会流失许多客人。 沈锦清自己也知道这样不行,只是人手不够,厨师也只有自己一个,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现在月饼和火锅都做出来了,招伙计的事情也该提上日程了。 但沈锦清目前还没合适的人选,店外也贴了招人告示,该做的都做了,剩下的也只能看缘分了,眼下要紧的还是得快快把月饼和火锅的名声打出去。 沈锦清昨天一天都忙着做月饼,自然没办法开门,今日早早开门迎客,就有客人上门了。 刘麻子在隔着两条街的巷子尾都闻着味儿了,最先找上门来,“沈老板,今日开门够早,昨儿你没来我还怪想的。” “你们家这馄饨是真香,一天不吃就馋得慌。” 早年沈锦清外祖父母的夫妻档馄饨在这镇上乃至县里也是出了名的,不只吃着香闻着也香,香味传出去十里八乡的都馋到流口水也不怪他。 第42章 林煜在里面看柴火烧汤,等下沈锦清煮馄饨要用,所以沈锦清在外面看店招待客人。 沈锦清失笑:“还要多谢麻子兄经常来光顾了,还是按照惯例给来碗鸡汤馄饨?这顿我请了。” 刘麻子一摆手:“不用不用,我来餐馆吃饭的,哪能你请?” 说完补充:“加一碟辣油,要多多的辣椒。等下要跟我来的那个大嘴巴朋友最近出奇的迷恋上吃辣椒了,就是早上起不来,我等不及先来了,他特意嘱咐我给他点的。” “大早上吃那么辣也不怕拉肚子……”刘麻子嘀嘀咕咕补充道。 说起他那个老爱传遍消息的大嘴巴朋友……沈锦清脑子一转,他一开口得春楼跟着素心出的那些菜品的消息瞬间就能从街头传到巷尾,沈锦清为什么不让他把嫦娥奔月的消故事传出去呢?这样一来素心出了新品的消息也就能瞬间传遍了。 沈锦清脑子里有了想法,跟刘麻子说话的语气也多添了几分热情:“那麻子兄你先坐,我去给你下馄饨。” “再给你切块月饼尝尝,这两天新研制出来的。” 刘麻子这才一拍脑袋:“对啊?新品呢?这月饼是糕点?不是说要出个辣菜吗?” 说话间全然忘了自己不久前还在背后蛐蛐友人大早上的吃辣椒。 “是有一个,叫火锅,可以做辣锅也可以做清汤的。” “只不过就算是做清汤的,火锅油盐都还是比较重,菜码也杂,不是很建议早上吃。” “那墙上写着的月饼……每个口味各来一个吧。”刘麻子短暂的思考了一会儿,指着墙上的价目牌说。 “好嘞”,计划通,把月饼推销出去后沈锦清高高兴兴的去拿月饼。 沈锦清先没跟刘麻子单独说月饼的由来,而是守株待大嘴巴,等大嘴巴兴高采烈地跨过门坎,才把月饼切块摆盘,将嫦娥奔月的故事娓娓道来。 刘麻子一脸唏嘘,大嘴巴叫陈铭,听完已经是泣涕横流,他抹了把鼻涕:“呜…有情人相爱不能相守,难,太难了。” 白净的瓷盘上,沈锦清将月饼一字排开,各个口味都切开一叫,露出里面或豆红或橙黄或乌麻的内馅,还有剩下两个,五仁和鲜肉的内馅看着也扎实。 刘麻子和陈铭各拿了一块月饼放入嘴里细细品尝。 刘麻子吃的这块红豆馅月饼图案正好是嫦娥挂树,陈铭吃的那块五仁则是月兔捣药:“红豆相思绵绵,滋味果真是好,吃着这饼仿佛广寒宫中素手捣药的嫦娥也近在眼前了。” 陈铭泪眼汪汪,愁绪一起,感慨起来:“这样的故事就应该更加广为流传才是。” 他说到点子上了,沈锦清借坡下驴:“正是,说到这个事,我正想拜托陈兄,多多帮我宣传嫦娥奔月的故事。” 沈锦清不好意思的笑笑:“这样我的月饼也好卖,如果能顺带帮我把火锅也一起宣传出去就更好了。” 之前提过要研究新品,加上上次说研究新品捣鼓出来的辣椒酱已经把众人的胃口吊起来过一次了,也算是提前为火锅预热过,之后的肯定会有人愿意来吃火锅,这回宣传的重心还是放在月饼上。 陈铭指着自己的鼻子:“我吗?我能帮上忙?” 他平日里走街串巷、不学无术惯了,最坏的就是嘴上没个把门儿,因着这个惹出过不少祸事来,幸好有个好老爹还算有几分薄财肯惯着他,平时不闯祸就算好的了,几时有能给别人帮上过一点儿忙的时候,是以听了沈锦清这话多少有点惊讶。 沈锦清也因为他是这样的反应,被逗出些真心的笑意:“是,这事儿还真就只能拜托陈兄你,别人我还不放心呢。” “到时候我会付陈兄相应的报酬,再请陈兄到酒楼吃饭喝酒。” 陈铭闻言嘿嘿一笑:“那……那我一定尽力试试,长这么大,我还没给我老子带回去过一分钱呢,这会让他惊喜惊喜。” 刘麻子闻言哈哈大笑:“你也就这点出息了。” 陈铭不乐意了:“怎么挤兑人呢?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要是就这点出息你又能有什么大出息?” 他们俩熟练的打起嘴仗,沈锦清识趣的离开到后厨给他俩烫馄饨,路过烧好柴火正在帮他切配菜的林煜,用无声的口型跟他说:“成了”还有“辛苦了”。 林煜眼里也落了星点笑意,撑开被熏得有点黑的双手,小心往沈锦清脖子上啄了一口。 沈锦清瞪他:“再餐馆里呢,你注意点!” 沈锦清推开他,分两次往竹笊篱下入馄饨,快速抖动翻滚几下,等馄饨烫熟后,看准时机倒入盛满鸡汤的海碗里,正好林煜也切完菜了,就由林煜端出去,两人工作互换。 林煜把两大碗馄饨端出去时,陈铭正好作势要狠狠一巴掌拍向刘麻子肩膀,看起来似乎是打了败仗,威胁要动手。 不过林煜一出来,他立马就停手了,两人都理了理衣襟,很是正经的样子。 没错,他们来是正经吃饭来的,不是小孩子了,也不是害怕沈老板这个人高马大的夫婿。 而且大家都有目共睹的,这林煜就是面冷了点,不爱说话,面对沈老板的时候憨货一个,是个言听计从的,不用怕,而且沈老板都在后厨忙,每次都是他来招待,也该习惯了。 这么想着两人都镇定了点,甚至跟林煜友好的打了声招呼,林煜放下馄饨,点点头,算是应了。 刘麻子和陈铭瞬间松了口气,两人对视一眼,他们说什么来着? 林煜回厨房后又折返,他们刚松的气又给提回来了,林煜却只是单纯的把一碟红彤彤的辣椒酱放在陈铭面前。 刚才他忘拿了。 “抱歉两位,刚才忘记拿了。” 点了辣油的当事人陈铭再次狠狠吐出一口气:“没事没事,哈哈……” 果然他们和林煜时间就保持哑剧一样的交流就好了,面对面说话交流还是太超过了。 等两人把早饭吃得差不多后,素心的人也显而易见多了起来。 那个给沈锦清打铜锅的中年大叔也来了——可以说但凡沈锦清开门他都会来,来了就必点馄饨。 说来也奇怪,就算是铁匠大叔好像对馄饨格外钟爱,就算他最开始对酱香饼也感兴趣,但也只偶尔点过那么一两次。 这会儿快到正午了,沈锦清一听是铁匠大叔来了,忙要自己出来招待他。 他这会儿和打铁的时候完全不一样,虽然还是话少,但气质上很温和,不像打铁时浑身都透着冷硬。 他笑对着沈锦清说:“照例来一碗馄饨。” 铁匠大叔笑起来的时候眼角微微眯起来,隐隐约约有细纹浮现,说话的语气听起来像是犹豫着什么。 沈锦清从善如流:“铁匠大叔,新品做出来了,用的你做的铜锅盛的,要不要试试?” 铁匠大叔不再迟疑,点点头说:“那来一份。” “火锅的菜码是按照自己的口味单独点的,等会儿您看看想吃什么菜?”沈锦清说着又问,“对了,阿叔你是想吃辣的还是不辣的?” 铜锅是自己做的,铁匠大叔对这火锅要怎么吃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只是在听到要辣还是不辣时果断道:“要不辣的。” 反应太过迅速,沈锦清对铁匠大叔不能吃辣的程度也迅速有了一个了解:“好,那就是清汤锅底,不如馄饨别煮了?我上一碟生馄饨给你一起涮着吃,汤我给上鸡汤的。” “馄饨也能一起涮着吃?”铁匠大叔迟疑了一下,“那好吧,我试试看好不好吃。” 沈锦清笑着说:“那当然,火锅万物皆可涮。” 沈锦清示意大叔去看墙上挂着的那块火锅横牌,下面标着的竖牌。 那些竖着的牌子下面列的都是菜码:牛肉、羊肉、鸡肉、猪肉等等肉类;牛肚牛肠、羊肚羊肠、黄喉百叶猪脑花等等下水,土豆笋尖生菜等等素菜,反正是应有尽有。 铁匠大叔给看沉默了一下,因为只有自己一个人,就点了盘羊肉、牛百叶还有一盘生菜。 沈锦清把铜锅端出来加碳点火,把清汤往里面灌了个半满,然后把切的透薄、堆的有成年人半掌高的羊肉卷端出来,最后再上了生馄饨和生菜,摆放好后,带着大叔到角落里新搭好的摆满了调料的桌子处,让他按自己的口味调蘸料。 等大叔调好后教他怎么吃,也是给在场所有人示范怎么吃。 这个简单,涮火锅而已,只要涮好了就行。 铜火锅里鸡汤被煮得咕咕冒泡,这些肉菜都是朱屠户今天凌晨送过来的,不一会儿牛羊肉的鲜香就飘满了整个餐馆,引得不少人直吞口水。 有忍不住的偷偷往铁匠大叔锅里看,只见锅里几个馄饨白白胖胖的在锅里嬉水,铁匠大叔把卷着羊肉片的筷子往锅里涮,不一会儿好了,往调好的酱油碟里蘸,最后往嘴里塞了一大口,喷香。 “咕咚”咽口水的声音接二连三的更加响起来,看着就觉得吃起来一定很爽快。 第43章 众人纷纷嚷起来说自己这桌也要上火锅,于是场面又变成熟悉的林煜出场震慑场面。 刘麻子和陈铭苦兮兮的摸着滚圆的肚皮,看着火锅接二连三的上,大家都吃得满脸满足满嘴油,特别是吃辣锅的一边斯哈还要一遍嚷着香。 太过分了!他们也想吃火锅! 早知道就不听沈锦清的了,要是他们知道火锅这么香,还管什么早上拉肚子啊! 他们和铁匠大叔都是店里常客,彼此也算脸熟,大叔看他们脸色愤愤,哪能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他心下觉得好笑,于是好心的邀请他们一起吃。 陈铭流着口水,故作矜持的意思意思,推辞一下:“那怎么好。” 刘麻子也馋:“就是,怎么好意思。” 铁匠大叔失笑:“反正我也是一个人,吃不了多少。” 这回两人直接就恭敬不如从命,爽快的答应了。 刚刚才吃饱的肚子瞬间又能腾一腾地儿,用来装火锅了。 第37章 自菜品上新那天之后,来吃火锅的人越来越多,素心餐馆的生意肉眼可见的火爆,每天门口都是人挤人。 哪怕是沈锦清把空间里种给福掌柜的那一批辣椒收割送过去,福来楼也开始做火锅了,人数也没变少。 不过想来也是,素心和福来楼本来也不是走的同一个路线,福掌柜就算是做火锅也是走高尖路线,那些牛杂牛下水之类的是万万看不上,虽然在沈锦清和一些牛杂爱好者看来,这些才是真的好滋味。 钱当然是能赚得越多越好,但沈锦清打从一开始就不觉得能有多少高门大户的富贵人家愿意来他这小餐馆用餐,这跟味道没什么太大的关系,有钱有权的人家最重要的是不能掉了面子、失了身份。 不过这样也好,少赚几笔但和福来楼不会形成竞争,同时也变相的得到了福来楼的庇护。 外界把素心的菜品传得好吃到夸张的程度,沈锦清虽然觉得开心,但也没被名声捧到忘我,他一开始也只是想好好经营自己的小餐馆,只要能把自己知道的美食做出来让更多人能品尝到,多赚点钱,这辈子和沈锦华、林煜还有老爷子他们安安稳稳的沈锦清就心满意足了。 因为火锅的爆火,同时推出的月饼也卖的还算不错,这个世界的糕点种类相对少一点,大家对月饼都感到新奇,等到大家慢慢的都知道素心餐馆有卖一种叫“月饼”的糕点后,再由陈铭走街串巷的把嫦娥奔月的故事讲出去,来素心餐馆的人又达到一次新的高峰。 而且年关将至,因为嫦娥奔月的故事,大家都知道月饼有个象征团圆的意思,不论是穷苦一点的人家,还是一些不差钱的人家都愿意来卖月饼当伴手礼。 普通人家买是因为月饼又是糖又是油的,价格上也比市面上其他糕点便宜些,买回去自家可以配着大叶茶吃能顶肚子,新年里拿去送礼也不丢面儿,富贵点的人家则是出来大采购也不在意这点儿,这月饼最近出名,买回来算图个新鲜,而且这月饼包装的竹盒精致,还是书院里那些先生学子画的,说出去也有个好名声。 沈锦清和林煜为此忙到脚不沾地,每天晚上数铜钱都快数不过来了。 长久下来就算是林煜那种铁打的身子就撑不住,沈锦清焦头烂额从没想过有一天赚的钱多还成一种负担了。 多请个人帮忙已经成了迫在眉睫的事了。 告示贴了好几天,这才终于等到一个十几岁的少年郎到店里说要来试工。 为此沈锦清馄饨和酱香饼全不做了,暂时只供应要吃火锅的客人,让林煜给上锅底上菜。 沈锦清带着少年到里面,简单的问了少年几个问题,这少年虽然看起来局促,但也还算对答如流,看着相貌也周正,从手心的茧子来看平时也没少干活,不像个懒怠的。 就是……怎么看着这么眼熟? 或许是看出来沈锦清眼神里的疑问,少年郎看着更加局促了。 沈锦清观察他的表情,好像是认识自己的样子,于是问:“怎么?你认识我?” 少年前面的言语表现还算不错,听到这个问题却支支吾吾了半天,最后几乎是在用气音回答了:“就是……我是书塾里的学生,之前、之前来店里买过酱香饼,同行的人还在这里打过一架……” 天知道他下定了多大的决心、克服了多大的羞耻心理,才敢到先生的弟弟店里应聘…… 都怪王兄和李兄,要不是他们在这儿打架,来来往往那么多人,老板怎么可能记得住他! 沈锦清这才恍然大悟:“哦、原来是你,另外两位,我记得一位姓王、一位姓李,那你叫什么呢?” 沈锦清知道有人来应招实在太激动了,问了一连串,竟然忘了问人家名字。 少年见沈锦清好似一点都不在意的样子,瞬间又觉得有转机,一脸惊喜的抬头:“刘霖,我叫刘霖!” 沈锦清点点头,他是不在意之前他们打架那件事,毕竟是几个半大小伙,可能性格冲点,而且打架的也不是刘霖,沈锦清记得清楚,他是拉架的,拉架的同时还不忘要给他的酱香饼加辣。 不过该问的还是要问清楚:“你在书院里前途大好,为什么要来我们这个小餐馆当伙计?” 刘霖被问到这个问题神色落寞了一下:“我不是读书的料子,家里穷,是伯父一直供我念书,最近想清楚了,觉得不能一直给伯父添负担,所以想出来找事做,家里人也同意了……” 寒窗数余载,能做出这样的决定应当是下了莫大的决心。 沈锦清看他神色低落但是面容坚定,看起来虽然挣扎但确乎是认真的:“那你今天先回去,明天还是这个时候,让你家里人亲自来和我说,如果是真的同意了,你就跟着我干吧。” 刘霖肉眼可见的开心起来,点点头答应了。 本来沈锦清看他对自己提出的要求一点异议也没有,心里已经实打实觉得要招他来了的。 谁知道第二天他带过来的人居然是刘掌柜!得春楼那个刘掌柜! 要不是他这么明目张胆的把人带来了,沈锦清都觉得他是要来当间谍的了。 林煜也认得刘掌柜,似乎很警惕的样子,站在沈锦清身后作出一副保护的样子,如隼的眼神紧盯着着刘掌柜。 刘霖恍然未觉,已经没有昨天的尴尬和局促兴冲冲的给老板介绍人:“沈老板,这是我伯父。” “伯父对我亲如生父,他不放心我,家中父母今日又有事要忙,就由伯父过来。” 沈锦清不知道摆什么表情好,看着他也不是个坏的,于是表情冷淡镇静的点点头。 刘掌柜见到沈锦清也觉得尴尬,他下意识的摸了摸下巴那缕细小的山羊胡,只能和沈锦清使眼色:“沈老板久仰大名,我这侄子愚钝,我实在不放心,可否借一步说话?” 林煜的右脚尖朝着刘掌柜的方向一动,就要挡在沈锦清面前,想说让自己跟他谈,沈锦清察觉到他的意图,拍拍他的手背,先一步制止了他。 “林煜,快去给食客上菜。”沈锦清当着他们俩的面推搡了一下林煜。 制止了林煜,沈锦清这才向刘掌柜点点头,让刘掌柜他到餐馆外面说话,店里实在是小,里面又是厨房不方便说话,刘掌柜没什么异议,让刘霖乖乖留在店里。 刘霖只觉得一头雾水,他如今已经一十有五,同窗里成了亲的都有几个,有这么不让人放心吗? 刘掌柜原先是刘家的家仆,因为同姓刘被刘逸云的父亲挑上带在身边,原先的主家死了后就自然而然的跟着刘逸云,之前他帮主家向沈锦清的花椒压价,两人面上就只剩客套话挂着几乎都要撕破脸了,之后刘逸云听了沈白的话非要跟着素心后面出一样的餐品,得春楼和素心餐馆已经是人尽皆知的站在对立面了。 刘管家觉得不妥,几次三番的劝,怎么都劝不住刘逸云,最近又听闻主家因为不能把辣酱和火锅复刻出来打骂主厨,又要求府里的厨子把福来楼的椒麻鸡还要素心的月饼复刻出来。 理由是这两样相对简单些,原料也容易找出来。 刘掌柜知道后已经不复原先的痛心,只觉得荒唐,一个酒楼长此以往,怎么支撑得下去? 刘逸云已经失了智一般,失去了作为一个当家人应有的判断力,他本就因为不如前任家主英明果断,失去许多许多老人的信任,如今性子愈加暴戾,更让人寒心。 刘掌柜辅佐主家经营酒楼这么多年,大半辈子都在和生意打交道和人打交道,怎么会看不透刘逸云继续这样下去,得春楼会是什么下场? 可他毕竟十几岁就呆在得春楼,心里多少都有点留恋,外面又还有一大家子要养,他膝下无儿无女,把侄子当儿子,盼着他出息,要他去书塾念书,那又是一大笔银子……这才不曾离开。 只是前阵子,大约三天前吧,刘逸云打死个老账房,这老账房和刘掌柜在得春楼里共事得有三十年了,那账房签了死契,就是死了,家人也无处说理。 第44章 刘掌柜瞬间生出一股唇寒齿亡的脊背生寒之感,侄子又找到他说下决心不念了,兄弟夫妻俩听了那账房死了的消息也让他赶紧出来,多方催促之下他终于打定主意要离开。 刘掌柜在得春楼干了多年,刘逸云有心为难,刘掌柜几乎是拿出了大半生的积蓄,弟弟弟媳又贴了点银子,这才把自己赎出来。 刘霖不知道还有花椒压价这一回事,半大少年不通人情世故,觉得自己伯父已经离开得春楼,那就算得春楼和素心不对盘也跟一个曾经的小掌柜扯不上关系了,于是兴冲冲的跑回去跟家人说自己找到事做了。 刘霖离开了书塾,虽然是自愿的,但家里人还有点放心不下,听他说在外面找到活干了,本来家里还为他高兴。 可谁知是素心…… 刘霖兴致高涨,是在让人难去扫他的兴,所以刘掌柜和刘霖父母商量了一下,觉得既然事情是因他而起,就由他厚着脸皮来跟沈锦清解释。 刘掌柜万分抱歉的向沈锦清解释了整个过程,一个半百老人低声下气面带愧色的向沈锦清一个小辈解释,仿佛连脊背都佝偻了几分,明明就在几天前他还是大酒楼的管事掌柜。 人生的际遇,真的只在瞬息之间。 沈锦清听了也有点不是滋味,他本身还持有一点怀疑态度,可刘掌柜面上的沧桑太过明显,沈锦清也就信了几分。 左右不过是招一个伙计。 沈锦清看刘掌柜穿着依旧整洁得体,衣角不明显处却打着几个补丁,他真的离了得春楼什么都没有了,一切都得从头开始。 沈锦清顿了顿:“我可以让刘霖来店里打下手,也不会对此心存芥蒂,只要他是真心干的,该怎么样对待他,我就会怎样对待,赏罚都会有理。” 刘掌柜一喜:“我替刘霖多谢沈老板。” 这也是他为什么来找沈锦清的原因,就他们仅有的几次打交道来说,沈锦清是个精明却良善的人。 沈锦清看着他坦坦荡荡给自己做了一揖,心想刘掌柜在得春楼浸淫多年,必然也是一身本事,而且为人行事圆滑却不狡猾…… 于是问他:“刘掌柜现在可有去处?” 刘掌柜叹息一声:“我这把年纪了,哪里还有什么去处,现在不过舔着脸靠着弟弟弟媳供养。” 刘霖一家靠刘掌柜补贴多年,如今刘掌柜离开得春楼,必然也是很愿意供养他的。 只是刘掌柜自己心中酸楚难言。 沈锦清听了反而欢欣一笑:“那不知刘掌柜可愿意来素心屈就?” 刘掌柜大惊失色:“什么?!沈老板,你这话当真。” 沈锦清笑着说:“自然是真的,只是我这里庙小,恐怕工钱较得春楼要少得多,只希望刘掌柜不要嫌弃。” 刘掌柜现在哪里还能嫌弃什么?有项营生能给家里进账已经算好的了。 第38章 请了刘霖和刘掌柜帮忙后,沈锦清终于可以不用那么忙,林煜也可以回去继续打猎。 他并不是每天都要进山,但是只要有一次能猎到好的野物收入都是很可观的,如此家里之后就有两份收入当然是极好的。 林煜不用进山打猎的时候就会到餐馆里帮忙,要打猎的时候刘霖在前面招待客人,刘掌柜坐镇前堂负责结账记账,沈锦清只要在后面负责做菜就好。 火锅意料之中的一直很受欢迎,考虑到不能吃辣的人也很多,除了牛骨汤底和鸡汤汤底外,沈锦清还研究出了西红柿汤底怎么做。 不过西红柿在这边是舶来品,虽然传入已经有些年头了,也不太受欢迎,但进价还是贵,沈锦清也不好一下子把西红柿拿到空间里催熟,一大批舶来品在冬天的时候出现肯定会引起怀疑,因此一直到明年夏秋沈锦清把西红柿种出来之前,西红柿汤底都只能每日限量,且还要比牛骨汤和鸡汤贵价。 不过就算是这样,西红柿汤底酸香浓郁,吃起来格外有一番风味,好这一口的大有人在,而且同花椒一样在沈锦清之前没人想过西红柿还能这样吃,素心餐馆的一家独大,每天都有数不清的人来吃,日日都是供不应求,素心小小的店面从早到晚都是排着一条长长的队伍。 沈锦清他们累得够呛,但进账肉眼可见的变多,数钱数到手抽筋无疑是人生一大乐事,任谁来内心的疲惫都会瞬间一扫而空。 不过沈锦清也意识到,人气爆棚后素心的店面就显得太小太不够看了,他们现在也有钱了,勉强算半个富户,所以沈锦清和林煜商量了一下,把旁边的铺面也租了下来,两边打通一下子就宽敞明亮开了。 除此之外,沈锦清还给刘霖还有刘掌柜涨了工钱,原先说好的刘霖一天的工钱是一百五十文,刘掌柜则是一月五两,已经比别家高出许多,但素心最近真的是来的太多人了,刘霖像个陀螺一样转,刘掌柜一大把年纪了数钱记账,每天手都发颤,沈锦清没有周扒皮,把这些都看在眼里,于是给刘霖涨到三百文一天,刘掌柜十五两一月。 解决完铺子里的事,转眼新年也没几天了,来店里吃饭的人都开始变少了,沈锦清给刘霖和刘掌柜放了假,便和林煜去牛市买牛车,顺便采购年货。 他们这边喜气洋洋的准备过新年,沈白那边却快咬碎了银牙,自从沈锦清推出了那劳什子火锅之后这些天镇上的人就跟疯了一样全都涌到那边去了。 沈白一直以来都认为沈锦清就是靠这馄饨靠着林煜的名声才能把餐馆做起来,沈锦清一开始做馄饨的时候他就让刘逸云也跟着做馄饨恶意竞争,甚至出钱顾了几个摊贩就在素心餐馆附近卖馄饨、抢生意,可就算这样,去素心吃东西的人也有增无减,甚至转眼间沈锦清就又开始卖起什么酱香饼还有火锅,生意更旺。 眼看着因为他一个人的气运值迅猛的涨起来,连带着林煜还有沈锦华的气运也被带动起来,沈白这才焦虑起来。 可是怎么会呢?知道沈锦清不傻了之后,他心里就有种隐隐的忌惮感,可沈锦清后来依旧是按上辈子的发展来,和林煜成亲、开餐馆卖馄饨,他跟本不放心上,依旧认为沈锦清不可能抵得过有系统傍身的他。 明明之前沈锦清那么好对付…… 最开始的时候,是系统绑定了重生的沈白,告诉他,这个世界是以沈锦清和林煜为中心构造出来的世界,沈白本就厌恶沈锦清,听了后心里只有果然如此的想法。 沈锦清也不过只是靠着主角的身份才得到者一切的而已,所以当系统提出要通过他的外力辅助削弱沈锦清身上的气运时,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天道法则限制他不能直接杀了沈锦清,但打从一开始他就知道剧情,想要针对沈锦清简直易如反掌。 最初他还比较激进,冒着被惩罚的风险故意推倒他让系统把他变成傻子,想着干脆利落一了百了,虽然沈白因此被反噬落下病根,但事情也变得简单起来,但也因为反噬严重所以在这之后他也变得谨慎很多。 他隐身在幕后,传播沈锦清变成傻子的消息、缓慢的催眠村里的人给他们渗透对沈锦清一家的恶意、蛊惑大房沈建峰他们一家催化他们的刻薄和狠心肠,在一个雨夜催眠沈父沈母,让他们顶着狂风暴雨满怀担心的去看沈锦清的外祖父母,并伪造出意外的假象…… 沈锦清的父母亲人接连去世后,他们兄弟二人渐渐的落入孤立无援的地步,沈锦清有时间光环,系统暂且不能吸食他的气运,但沈锦华虽然有官运在身,但被认为阻断后明明气运已经快到了一个即将崩溃的临界点。 再之后林煜负伤被冲到村里,但因为不是被沈锦清救起来,无法接触到后来会入朝为官的沈锦华,虽然沈锦华因为傻弟弟原本也没什么可能会去赶考,总之林煜无法恢复身份,再加上被沈白恶意传播林煜煞星的谣言,他的气运也在大幅降低,三人的气运明明很快就可以为系统和沈白所有…… 可这时候沈锦清却突然恢复了记忆! 明明这辈子他都把沈锦清变成一个傻子了,沈锦华也因此不能上京赶考,甚至林煜,沈锦清甚至从头到尾都没见过林煜,这辈子根本不是沈锦清把林煜从河里救出来的,可林煜还是和他成亲了! 沈锦清还是在林煜的帮助下把餐馆开起来了,锦华也已经在准备秋闱。 一切仿佛又回到了上辈子既定的轨迹! 他真的付出了很多,可是还是比不上沈锦清那种明明什么都没有只会凭借着天生好运气傍着兄弟、情人上位的货色。 上辈子如果没有林煜、没有进京为官的沈锦华,没有他们那些权利、名声、金钱的加持,就凭沈锦清那张破烂的馄饨配方,哪有后来他的什么红遍大江南北的素心馄饨,哪有他什么珍馐美味的独家研制配方,背后不过是权利追逐、利益往来给他造势。 沈白面无表情的想,所以回来这么久后他就想明白了,最终只有权利,只有足够的利益才能达成他所愿得。 第45章 沈锦清?算的了什么?依附于别人的菟丝子罢了,他从小就讨厌他那副无辜的样子,就是个没用的东西,身边无时无刻都要围着人。 回到了上辈子那样的轨迹又怎么样?沈白自认为很轻易的就能解决他,然后寻到合适的机会,上京去寻找属于他自己的机乎。 现在沈锦清不过是做出来两道新鲜的菜,身边既无重权在握的武将当丈夫,也没朝堂新贵当大哥他怕什么? 不过想到那什么火锅,沈锦清上辈子可没研究出来过,他眸中暗光一闪开口问系统:“010你说,会不会沈锦清身上也有系统。” 正在浅休眠的系统,顿了顿回答说:【也不是没有可能】 他通过检索发现确实有许多别的世界存在火锅这一样东西,而这个世界火锅的正式出现应该要在两百年以后。 但每个世界火锅的发明者不同,甚至很多都是自然而然产生的,而且每个小世界的发展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沈锦清曾经被他们外力干扰过,系统探测了沈锦清的灵魂,波段和以前相同,没有被夺舍的可能,他突然恢复正常,系统也检测不出来发生了什么,所以沈锦清是否被这个世界的天道自动修正法则影响成为火锅发明者,身上有没有系统,010也不是很能确定。 而且他本来不想理沈白的,这个空有野心没有脑子的,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一直在试图脱离他的控制,又想要从他这儿讨取便利。 最近沈锦清三人气运越涨越高,沈锦华也要带着刘越上京,他预感到沈白的任务也许要失败了,于是一直在加速吸食沈白身边人的气运,通过浅休眠积蓄能量,做好了随时要脱离这个世界的准备,换下一个目标继续吸食气运。 所以最近一直没有给沈白开过金手指,沈白对此颇有不满。 010想了想,任务也许还有转圜余地,可以再逼一逼沈白,大不了放弃沈锦清和林煜,先再从这个世界换更好下手的目标,再吸食一部分气运。 只是还得再想借口糊弄沈白。 010这样想着,电子音隐隐带着威胁:【我早叫你把不要小瞧主角,让你早早把林煜和沈锦清分开,你不相信,现在变成这样,你自己想办法】 沈白在心里冷笑,先前他没有拆开沈锦清和林煜吗? 沈锦清变成傻子后别说林煜,除了沈锦华后他谁都没再接触过吧? 林煜和沈锦清原本有他们既定的结局,系统早在一开始就提醒过,在结局的时间节点之前他们的任何死法都有可能引发天道注意,所以除非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否则不能随便杀死他们两个,不然系统和他都得灰飞烟灭。 现在010在这里马后炮有什么意思,事情可都是他干的,明明之前都好好的,谁会知道变故陡生,说来说去,问题都出在沈锦清身上,如果任其继续下去…… 沈白想起上辈子沈锦华对他的见死不救,又想起林煜居高临下审视他的眼睛,顿觉脊背生寒。 而且……家里那两个老东西,快要把那个人带过来了,打着为他好的旗号,无非是图人家给出的丰厚聘礼,图他秀才的身份。 那个人……沈白闭了闭眼睛,似乎不愿意再想,他和那个人不能说是不曾两情相悦,只能说后来物是人非。 这辈子他不会再重蹈覆辙。 等到他摆脱系统的束缚,上京去找到那位逼宫的异端王,沈锦华、林煜,还有一个小小的沈锦清又算得了什么? 沈白脸上浮起敷粉似的苍白,下定决心似的:“010,要不要再冒一次险?” 第39章 正在采购年货,和林煜架着自家新买的牛车,运了一大批东西回小坎河村的沈锦清并不知道,不久后就要有一队训练精良的人马南下,要到这个山沟沟里来了。 临近除夕,村里人脸上都是喜气洋洋的,身上洋溢着一种既忙碌又充实的气息。 沈锦清回到村里时还托了朱屠户给他们带一只小山羊和一些其他肉类。 沈锦华既要兼顾书塾里的事情又要准备秋闱,老爷子连日来闷头给他们雕刻了一大批月饼糕模,沈锦清在餐馆里忙到脚不沾地,林煜则是除此之外还要跑去打猎,最近大家都太忙了需要好好补补。 新年到,也是大家都应该好好放松享受一下的日子。 新的牛车花了沈锦清将近八十两,八十两对村里人可谓一笔巨款,可想而知除了村长那样有点儿家底的,其他有牛车的人家几乎都是掏空半辈积蓄才买的牛车。 比如张叔和林阿叔,他们夫夫俩的牛车就是张叔的父亲还在世最后那几年买的,跟了他们得有十来年了。 张叔的牛虽然已经算是老迈,但还能劳作,精神头十足,就跟张叔似的。 沈锦清把牛车架到朱屠户那里,又再从朱屠户那儿就近将老爷子接上到家里吃饭,最后再把车架回家,几乎是把半个村子都绕了一遍。 他们家里买了牛车的事也因此瞬间就传遍了,是以当林煜赶着牛停在家门前的时候,车子就被一群小孩儿围住了。 那群小孩这摸摸牛头那摸摸牛腿,幸好拉牛的黄牛性格温顺,只是喷出一口热气,然后用尾轻轻拍过其中一个快要摸上它屁股的小手。 这些小孩儿都是跟着大人过来的,那些人里有不少是过来看热闹的,众人心思各异。 大多数人都淳朴老实,只是听说沈锦清在镇上开餐馆发达了回来凑热闹,从沈锦清把山里的花椒生意都交给他们之后,村里人就知道沈锦清大约是个有本事的,后来他在镇上开的餐馆红红火火,村里还有不少人去他店里吃过饭,现在沈锦清架着牛车回来也不稀奇,估计是真赚到钱了。 但也有些人看着沈锦清过得好心里并舒坦,比如沈阿爷和沈阿奶,还比如先前因为之前因为在指着鼻子骂沈锦清霸占花椒的林婶娘。 不过他们现在被村子耳提面命警告过不许招惹沈锦清,村里的人现在又因为花椒有得赚,能给家里添不少进账,今年不少人家都能过个好年,大家都很感激沈锦清,他们要是敢在这档口触沈锦清眉头,估计要被唾沫淹死。 因此只能在心底里怨毒的诅咒沈锦清破产倒闭,没个好下场。 老爷子年纪大了吹不得风,等把老爷子搀扶下车后,沈锦清按着林煜肩膀利落的跳下牛车是不是没看见这三人怨恨的眼神,只不过并不以为意,这三个都是跳梁小丑翻不出风浪,对他造不成威胁。 他现在日子过得好好的,懒得分神理会他们,只是让老爷子先进屋坐和沈锦华一起喝口热茶。 那三个见沈锦清把他们忽视了个彻头彻尾更是生气,但却只能无能狂怒,反而是站在他们附近的李婶娘,看着那头牛都流口水:“这牛可真俊吶,车上东西也多,得花不少钱吧。” 李婶娘虽然公认的爱嚼舌头了一点,每次有什么热闹也总是走在最前线,不过不是什么坏心肠的人。 沈锦清闻言笑了:“是啊,可不是贵么,花了我不少钱,花出去的时候我肉都在疼,不过块过年了花多少都值。” 其实这话也不尽然,八十两对现在的沈锦清来说可能是小钱,不过也有真的,这可是真金白银一下花出去肉疼也是真头疼。 那可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八十两能买多少东西啊……租两间铺子一个月才六两。 这一下可戳李婶娘的话匣子了,她絮絮叨叨说:“诶呦可不是,照我说牛坊就是在抢钱……” 李婶娘说的起劲,沈锦清都没什么插话的机会,只能偶尔附和几句。 他半边脑子跟李婶娘搭话,另外半边放空思绪在想等下的小山羊到底要怎么烤才能香一点…… 李婶娘还在说着什么,林煜冷不丁拉拉他的衣袖,示意沈锦清凑过来。 沈锦清也好奇他大庭广众的要说什么悄悄话,于是把耳朵凑过去。 林煜呼出的热气落在耳边,沈锦清隐隐觉得耳畔也被感染到有些发热:“冬日天气冷,带皮毛的猎物能卖好价钱,我过几日进山多打几只,你别疼了。” 简直了,沈锦清眼眶瞬间发烫,这人说的什么羞耻的话。 沈锦清小声骂他:“你不知道我说的是玩笑话吗?都要过年了进什么山打什么猎?” “你敢去我就先打死你!你油腻,幼稚!” 林煜当然知道沈锦清说的是玩笑话,就是……反正他是真心的。 沈锦清含怒带斥的压低声音小声骂着他什么,嫣红润湿唇一张一合,林煜渐渐有点听不清他在骂他什么了,不过虽然听不清却反而更加受用了。 于是挨骂了也不觉得委屈,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不该想的发出喟叹一声:“那你先打死我吧。” 仿佛被他打死是什么享受似的。 沈锦清被气到浑身轻微发抖,既羞又恼,这个人怎么回事?林煜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 “闭嘴吧你。”沈锦清扶额。 林煜乖乖闭嘴了,虽然他自觉本来也没说什么过分的话。 第46章 李婶娘看着这对夫夫小声说着什么忽然不理睬她了,脸上生动的一撇嘴,转瞬间拉着别人开始抱怨,话语间不离就是些什么柴米贵油盐贵物价贵的话,渐渐的又扯上什么年后谁谁家要嫁女。 一群人就这么在沈二娘和沈锦清家门联通的那条黄泥过道上唠了起来。 沈二娘打开门一看都给吓了一跳,正好这时候朱屠户抓了小山羊送过来,后面还跟着她的妻子。 这只小羊活泼,朱屠户得全心全意制住它,他妻子就帮忙提着五斤牛肉,还有一块猪里脊和猪五花跟着过来。 瞧见这热闹的场面,给相识的都打了声招呼,村里人手上有点钱也会在朱屠那里买肉,都是主顾,因此也一一给回了礼。 沈锦清见朱屠户和沈二娘都来了,正好省事,问他们要不要留下来吃饭,晚上烤肉人多热闹。 说到烤肉朱屠户倒是馋,不过咂巴咂巴口水还是拒绝了:“说到要吃烤肉我倒是馋这一口,不过你嫂子已经做好饭在家了,家里小孩儿还在我也不放心。” 朱屠户妻子闻言也笑了,压低声音说了句什么,然后责怪似的用力拍了下他壮硕的背部,朱屠户也不生气只是嘿嘿一笑。 沈锦清看到也会心笑了,他耳朵灵,知道她说的是“馋的你,我回去做给你吃。” 沈二娘倒是答应了,两家本就是邻居,他们合作的这段时间里两家已经很是熟悉,拒绝就不好看了。 见沈二娘答应了,想着刚才李婶娘和他说了那么久又问:“李婶娘要不要一起?” 李婶娘想着沈锦清做饭的手艺应该是极好的,差点就点头一口答应,不过理智尚在,自家那个沉默寡言方才一直看着她和别人唠嗑的也适时拉住她的手臂,于是话拐了个弯,拒绝了:“不必不必,我不是那等觊觎别人家饭的馋鬼。” 李婶娘家的汉子汗都下来了,这婆娘说的什么呢?他悄悄看沈二娘的脸色,沈二娘知道她不是那种有心的人,所以并不觉得这话是在讽刺自己,也并不觉得生气。 这汉子长舒一口气,终于说出今天的第一句话:“快走吧,你这婆娘话忒多。”拉着她马上就走。 外面的人听了李婶娘这话,牛也看够了,人家家里又要做饭,都不多留,和李婶娘一样很快就走了,一群一溜烟散开,沈阿爷沈阿奶临走前还偷偷摸摸小声啐了句:“白眼狼”。 沈锦清仿佛冷眼权当没看到,却回了句:“哪来的不相干的野狗,脏了别人的地。” 那两人气的脸色铁青,又不能承认自己是狗,又不敢对着村长阳奉阴违,只能灰溜溜的走了。 人都走了,林婶娘也跟在后面一起离开,她又奈何不了沈锦清再待在这里丢份儿。 沈锦清他们终于得了个清净,一起把车上的东西搬了回去,只是有几个小孩儿,还看着牛依依不舍的嚷着不想走,被父母强硬制裁了才一步三回头闭嘴回家。 沈锦清想了想,原本是打算把牛车放在院子后拴上的,现在放在这里也可以,等和林煜一起把牛棚搭好,再把牛拉到后边去。 回到家后,因为要烧烤,林煜先把山羊拉到厨房后边准备宰杀,宰杀牲畜场面多多少少有点血腥,虽然沈锦清并不会害怕,但林煜不想让沈锦清看见,自己一个人手起刀落,干净利索的处理完了。 处理猎物他很擅长,等沈锦清陪着老爷子和沈锦华说了会儿话回到厨房里时,林煜已经把山羊的皮毛都剥好了,地面上只留下一大滩清水冲过的痕迹,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就好像刚刚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沈锦清挑眉表扬了林煜利落的功夫。 林煜得了便宜还要讨赏:“既然我做的好,能不能再讨一个吻?” 沈锦清笑骂他:“现在什么都敢说出口了?嗯?一点都不想你平时的样子。” 嘴里说着责怪的话,行动上却主动攀上了林煜的脖子,送上一个吻,等林煜的气息追逐上来,唇舌勾缠过后,一个吻将完未完之时,伸出艳红的时间轻轻舔过林煜的上唇。 沈锦清低喘着,学着朱屠户妻子的样子拍了两下林煜的背,只不过用的是调情的力度,沈锦清感受着手下自己眼馋许久的丰厚背肌,却故意偏头躲过林煜的再次亲吻,自顾自咬上他的肩颈。 仗着林老爷子他们还在外面,恶劣的做足了勾引人的样子,却无辜道:“林煜?脑子里不要有那么多坏想法,去给我烤肉好不好。” 林煜猛喘一口粗气,知道他是耍着自己玩儿,却斗不过他,只能自己慢慢平复下心绪,闷不作声的乖乖去洗菜切肉。 沈锦清看着林煜默不吭声切割羊腿的背影,戳了戳他的后腰:“生气了?不要气了好不好?我给你咬回来。” 林煜转头认真的看着沈锦清,沉沉呼出一口气:“那我真的咬了,还要把你衣服扒下来咬。” 沈锦清还从没听过林煜说这种话,狠狠愣了一下,转头看向林煜黑沉的眼睛,又觉得林煜不可能真狠下心咬他。 大概真是把人逗狠了。 这么想着沈锦清如他所说,两眼一闭,作势就要把左肩上的衣服拉下来,林煜如他所料的瞬间就伸手制止了他的动作。 本来沈锦清还想着林煜大概率不会咬,就算真咬,他自己扒的衣服,自己也愿意给他咬。 林煜一制止,沈锦清想着果然如此,正要主动亲亲他,结果林煜就把脑袋埋在他们刚刚动作拉扯间不小心露出来的那一点锁骨上。 沿着骨头,狠狠的磨咬了几下。 “唔!”沈锦清像是被惊吓到了,闷哼一声。 林煜的犬牙离开的一瞬,沈锦清分明看清了自己锁骨上那枚糜红艳丽的齿痕。 “嘶……林煜,好疼。”沈锦清眨着被咬到泛泪的眼睛,盯着林煜看的眼睛仿佛在向凶手展示自己被咬出齿痕的地方。 林煜猛的抓住沈锦清的腰身,把他压到还未点火的灶台上,沿着齿痕一路往下,沈锦清在迷朦中听到他含糊的嗓音仿佛在叹息说:“锦清、我会很听话,可是我也是要吃肉的。” “要是再这样欺负我……” 沈锦清柔软的小腹传来苏麻的痛感,脑海里仿佛有烟花炸开,沈锦清被这瞬间蹿上来的感觉刺激的爽到眼睛都睁不开。 真是不得了了…… 这一刻沈锦清脑海里只剩这一个想法。 下一秒他猛的踢开林煜滚烫的身躯,林煜摔在厨房里那把小小的藤编靠椅上,沈锦清眼睛滚烫着,身体也在发抖,抬脚踩在林煜的腰腹上。 林煜这里正敏感的紧,被踩上去的一瞬间胸腔里发出满足的哼声。 “林煜你反了天了,老爷子他们还在呢?你能做这样的事?” 林煜喘着粗气,闷闷的回答:“不能。” 可他就是敢了还做了。 沈锦清踩着他,他反倒还爽了,踹上他紧实的大腿,怒道:“滚起来烤肉!” 林煜忍了忍克制不住的摸上了他的脚踝。 沈锦清简直了:快、点!” …… 林煜方才失了分寸,切肉的手把沈锦清身上的衣服弄脏了,沈锦清进来厨房还没半刻钟,就又只能先去洗漱完了再来。 天气太冷,林煜负责洗菜切肉,沈锦清则是把肉和菜都串好,等搭好了烤炉架子放上去烤。 其他的肉都切成薄片,用削好的竹签子串好,只那两个羊腿沈锦清特意让林煜留着没切,等会儿烤好了再片好分食。 沈锦清面色如常的串着土豆片这些素菜,林煜同他说话他也有一搭没一搭的响应着,只是林煜知道方才自己做的太过,沈锦清有些生他气了。 林煜亲了亲沈锦清的侧颈,正想开口憋出些什么漂亮话哄人,方才主动提出要帮沈锦清去请林阿叔他们的沈二娘,带着林阿叔和自己一家人过来厨房帮忙了,林煜只能匆匆闭嘴。 天冷烤东西就是要一大帮人一起帮忙才好玩儿。 有一群人帮忙,这些烤肉的工作很快就完成了。 今天虽然有点冷,但没有风雪,正适合烤火。 沈锦清调好了香辛料,正往滋滋冒油的五花肉薄片上抹,被烘出来的调料香包裹着溢出的油脂香,简直要让人口水直流。 那边林阿叔和张叔他们来了之后就陪着老爷子凑在一块儿喝酒,沈锦华给沈锦清烤了串牛肉吃,沈锦清就着他哥的手没吃几口,沈锦华就被拉去喝了。 沈锦清抽空看了眼林煜,林煜像面对着什么重大事宜一样,正在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烤着羊腿。 按照沈锦清的教法,一只撒上孜然茴香等香料,另一只涂上他先前在山里偶然找到的野蜂蜜。 沈锦清看着他认真烤羊腿的样子,不太高兴的撇撇嘴。 这时候林煜完工了,拿出小刀从两只羊腿上各片出一小碟,全都给了沈锦清,这才一个一个给众人分。 走到苗哥儿那儿的时候,沈锦清还听到苗哥儿小声调侃了他一句。 第47章 刘大哥因为尴尬没来,经过在素心帮忙这么久的锻炼,林煜也能心情平静的和苗哥儿搭两句话,并不因为突如其来的对他和沈锦清的调侃感到尴尬无措。 沈锦清那起筷子的夹起一块裹满香料的,很香,很有嚼劲,还一股子奶香。 林煜厨艺很烂,但烤肉居然意外的很好吃。 沈锦清吃着林煜百分百用心烤出来的羊腿,莫名其妙的气也消了大半。 第40章 明天就是除夕。 以往过新年,林煜打了猪羊这些野味再由老爷子拿出珍藏的美酒酒,爷俩一起简简单单吃顿饭,再小酌几杯,就算过了个好年了。 现在林煜和沈锦清在一起,自然不可能让老爷子孤零零一个人过节,沈锦清这才特意提前把老爷子请来,让他住下,今年大家聚在一块儿过年。 老爷子好久没感受过这么多人一块儿迎春的热闹氛围了,林煜给大家分完羊腿后,他和张叔他们几个又多喝了几杯,再拉上沈锦华和林煜两个小辈大口吃肉大口喝酒,那豪迈的精神头仿佛又年轻了几十岁。 老爷子高兴,大家围着炭火闹哄哄的更觉得喜庆,一群人都放开了吃,都没忍住跟着都喝了几杯,就连苗哥儿沈二娘也没约束他。 机会难得苗哥儿喝的小脸敦红,没成想没遭沈二娘骂却遭了沈二叔不满的呵斥,苗哥儿不服气,大家都抱着善意的目光笑话他,又开始拉沈二叔喝酒说今天高兴不能骂孩子,喝就喝了呗。 火光灼灼,沈锦清没忍住也乐开了。 不过之后就是除夕,寒冬腊月的天气实在是冷,不能待太久,几杯热酒下肚,酒足饭饱之后,大家都得早点归家。 眼看时间差不多,沈锦华和林煜扛着酒后露出狂态的林老爷子回沈锦华的房间,后面跟着乌泱泱的一大帮人喊着小心。 总算把人送回房间之后,众人也准备告辞。 沈二娘知道沈锦清做月饼要用到咸鸭蛋,不过餐馆里生意忙始终没来得及腌,于是自己腌了送给沈锦清,只是还没太到日子,临走前还嘱咐沈锦清还要再过几天才好开封拿出来用。 说话间天空飘起雪来,隐隐有下大的征兆,沈锦清把半张脸缩进围脖里,接过沈二娘用麻绳捆紧的陶罐坛子,眼睛里闪动着真心实意的感谢:“知道了,谢谢婶婶。” 这就是比较亲近的叫法了,沈二娘“诶”了声,两人还没再多交流几句,林阿叔就把自己织了月余的绵夹袄塞到沈锦清怀里:“快进去吧,都要下大雪了还要站在外面干什么?我们不用你送,天冷了也不知道多穿几件衣服,方才烤肉的时候有炉子烤火,现在可没有。” “知道了,知道阿叔疼我,阿叔教训的是。”沈锦清眉眼弯弯丝毫没有被责怪的神色,点头如啄米。 里头林煜还在照顾醉酒后的林老爷子,老爷子喝醉了胡言乱语:“怎么是你?你小子怎么在这里?你小子不好好呆在自己房里,来我这儿干嘛?我不要你、什么照顾!” “你小子莫不是被自己夫郎赶出房门躲到我这里来?没出息的,自己惹生气的滚回去自己哄,我不、不会让你进我老头子的门!” 老爷子胡言乱语一通,枯痩的手指推搡着林煜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不知道在耍什么酒疯。 外面全是人,沈锦华也还在这儿呢…… 林煜沉默的尴尬的红了耳朵,下意识看向沈锦华。 沈锦华面上看不出什么表情,说出来的话却溢出了一丝笑意,释然了:“去吧,都是一家人,我来照顾老爷子。” 林煜猛的抬头,知道这就是承认他的意思了:“谢谢大哥。” 沈锦华应了声,算是承认这声大哥。 外面的沈二娘和林阿叔也揶揄的看向沈锦清:“天色不早了,我们也该回去了,你回房里休息吧。” 沈锦清被看的脸热,故作淡定:“叔叔婶婶慢走。” 林阿叔和沈二娘结伴一起离开,背对着沈锦清的时候以为他听不见了发出两声形象的“嘿嘿”声,路过苗哥儿的时候苗哥儿也听见了,他醉醺醺的见长辈都这样,离开前也想大声调侃沈锦清两句,被沈二娘敲了一脑壳,闭嘴了。 沈锦清失笑摇头,目送一群人离去,合上门扉。 沈锦清和林煜的关系无须说出口都已经心照不宣,而且他们已经成亲了,所以同床共枕也再正常不过…… 对,再正常不过。 沈锦清摇了摇脑袋走进房间,房门打开着,显然林煜已经在里面等着他了。 沈锦清不知道为什么,走出了新郎第一次成亲洞房,即将见到美娇娘的感觉。 沈锦清对于已经发生过的事情接受良好,明白了对林煜的感情之后喜欢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上,甚至出于性格上的那一点小小的恶劣总喜欢勾引人逗着人玩儿,可是也许是因为长期处于一种不安全的环境,对待情感上每一次的第一次总是显得有些紧张,不过总是要迈出第一步的。 林煜却正好相反,对待沈锦清他永远愿意成为先主动的那一方。 林煜乖乖的坐在房间里等沈锦清,他们早已经是两情相悦,互相之间再发生什么都不为过。 沈锦清一进来就和林煜对视上,面上淡定非常。 林煜抬头,眼底泛着光彩:“我能进来吗?” “你想进就进。” 人都已经进来了还问什么?沈锦清哑然失笑,那一点紧张感也烟消云散。 林煜听出来沈锦清的意思,站起来抱着沈锦清,把鼻子埋在他脖颈上闻:“好,谢谢锦清。” 沈锦清故意踢踢林煜的鞋脚:“今晚咱俩睡一个房间,你不能像先前那样使坏。” “你咬得我好疼,身上一连串的齿痕都还在。” 林煜的气息瞬间焦灼起来,明明是沈锦清自己先使的坏却反过来倒打一耙,不过今天他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还成功登堂入室,确实不应该再这么过分。 于是又把脑袋往深处埋,闷着嗓音说:“好。” 沈锦清觉得他重,伸手抵住他的胸膛:“今天烤了一晚上炭火,先去洗漱?” 林煜摇头:“天气冷了,洗漱晚了该着凉,你先去洗。” 又想起什么似的,像只做错事的臊眉耷眼的大型狼犬,亲亲沈锦清的眼睛:“对不起,今天失了分寸,害你要洗两回。” 冬日里洗漱哪里是什么好受的事情,本来雪天洗漱就是简单漱洗一下就好,因为白天的时候林煜几乎把沈锦清身上摸了个遍,沈锦清这才不得不换了身衣服把全身都清洗了一遍。 说到这个沈锦清就还感觉有些羞恼,逗人不成反被压,沈锦清捂住林煜的嘴巴不让他继续说。 林煜的嘴巴埋在沈锦清的手心里,露出那双剑眉星目,盯着人目不转睛。 沈锦清无奈:“知道了知道了,我去洗漱,没有怪你。” 末了低低的补充一句:“调情而已,谁会因为这个怪来怪去的。” 林煜因为常年的打猎习武耳力惊人,此刻被沈锦清的话惊到整个人都泛红。 沈锦清见状怪道,突然又变得这么纯情,仿佛下午那个抓着他啃来啃去的人不是他一样。 沈锦清撇撇嘴,觉得身上被咬的地方又疼痒了起来,丢下他去洗漱。 …… 等到林煜也洗完出来之后,就只见到缩在床铺最里面,被蜀红色被子包裹在里面的一团。 床外面的地方被空出一大半,沈锦清明显是在等他。 林煜喉咙滚了滚, 。沈锦清察觉到动静,还睡眼惺忪的唤了他一句:“林煜?” “夜深了,快过来睡觉。” 沈锦清本来还有点旖旎心思,但今天吃烤肉吃得太开心,忙活了一天实在是太累了,洗漱过后他只觉得浑身清爽,方才喝下的那两杯热酒被又被热气蒸腾出来,一沾到枕头上他就被困意牢牢笼罩住,实在是挨了许久才等到林煜,想睡觉。 沈锦清被困意操纵着,只想让林煜快点躺下,和他一起睡。 林煜穿着一件并不是太厚实的里衣,衣襟微敞,隐约可见厚实的胸肌,如果沈锦清环住他的脖子从上往下看,甚至可以窥见他结实的紧绷的背肌。 可惜沈锦清困到连眼睛都没睁开,手脚并用的爬起来环住林煜的脖子好似要把他拉到床铺里。 一时没拉动,沈锦清半阖着眼,有点埋怨又有些不耐烦:“你到底还睡不睡?” 语气中似乎带着点“再不睡就赶出去”的威胁。 林煜卸了力道,乖乖任由沈锦清摆弄。 沈锦清往床上倒,林煜就掐搂着沈锦清的腰,顺势半压在他身上。 沈锦清还残留着一点清醒的意识,把自己身上裹着的被子抽出来一点搭在林煜身上,含糊说了句:“睡觉……” 然后又开始意识不清醒的,迷瞪着眼睛,泛着红的薄薄的眼皮睁开又落下、睁开又落下,终于慢慢睡过去。 第48章 林煜静静看着他整个人摩挲着埋进被子里,安分之后只露出半张白生生的脸,酒气熏得他面色润红、睫羽乌黑,朱唇皓齿触手润滑、活色生香。 林煜长长叹息一声,然后把沈锦清整个人团吧团吧,和着被子卷做一团,紧紧的抱在怀里。 “锦清,真是折磨的我好辛苦。” 睡梦中的沈锦清好似听到些什么,皱起眉头,往本就拥着自己的滚烫热源中钻得更深,意识已经不在,身体却本能的朝着自己信赖的地方去了。 沈锦清脂玉般柔软的薄唇紧贴着林煜的脖子,温香软玉在怀,房间里又是长长的叹息一声。 林煜啄吻着沈锦清的眉眼,胸腔缓慢震动的声音通过温热的肌肤相触,传到沈锦清心房,一夜好眠。 第41章 沈锦清第二天实在林煜怀里醒过来的,枕着林煜的手臂,整个人都埋在林煜胸膛上。 他捂着眼睛,羞窘的坐起来,不过昨晚居然什么都没发生? 沈锦清回忆了一下,发现大概、好像是他自己先睡着了的? 但是林煜居然这么有定力吗?还是他只中看……?明明昨天在厨房里还如狼似虎似的,到了晚上又这般守礼? 沈锦清一有动静,林煜立马就醒了过来,见沈锦清在认真的观察自己,于是转身抱住沈锦清的腰腹,枕着他的大腿将脑袋埋在他的腹部,细嗅清晨醒来时沈锦清身上清浅好闻的香味。 沈锦清戳戳他袒露出来的臂膀和肩背,觉得大早上的受不了这么刺激:“起来,今日是除夕,我们要早早出去放爆竹贴门神。” “好,再待一会儿。”林煜灼热的气息喷洒在沈锦清身上。 沈锦清克制不住的身体一颤,拉开林煜抱住他的手:“快、起!” 林煜投降,要起床帮沈锦清洗漱穿衣服。 沈锦清抗拒:“我不是小孩儿,放着我自己来。” 林煜不听,温热的巾帕细致温柔的覆上沈锦清的脸庞:“可是我想为你做这些。” 沈锦清假意躲了一下:“不要。” 林煜就拿着那块沾湿了的巾帕站在那里看着他。 沈锦清不说话了:“大早上的撒什么娇?不适合你。” 话是这么说,却很受用,乖乖的任由林煜侍候。 两人很快就梳洗好出去放鞭炮,沈锦华和老爷子也的早早就起了准备除旧迎新。 放鞭炮就是要乘早,人齐了,老爷子点了鞭炮引线丢到门坎外,噼里啪啦炸剩一地红纸后,大家简单用过早饭就去烧纸祭祖。 昨日备年货的时候,沈锦清一人给买了一件新衣服过节,还买了条鲈鱼回来,昨天烤肉的时候没动,就养在厨房里专门等着今晚做清蒸鲈鱼。 老爷子穿着新衣服精神抖擞,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也有些共同的祖先,作为长辈老爷子要给自家主持祭祀,祭祖拜神。 老爷子今天神采奕奕,丝毫没有昨夜醉酒后留下的疲态,他规整了新衣裳,面容严肃,就是那一头鹤发,早上起床自己已经打理过了但还是乱糟糟的。 沈锦清提出要帮他梳头发,老爷子闻言浑浊的双眼都发亮,一连几声“好好好。” 等头发搭理好后,老爷子再次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然后点燃香烛,铺了草席,在脚边燃起黄纸,嘴里念念有词敬告先祖神明,一系列的流程完成后,让沈锦清他们轮流跪拜。 除夕是个喜庆的日子,只有祭祖这个环节比较严肃一点。 拜完,老爷子就恢复了原状,用襻膊捆起宽大的衣袖,乐呵呵的跟大家一块儿包饺子,他得有好几年没包过饺子了,这会儿既觉得熟悉又觉得新鲜。 这里过春节的习俗和沈锦清在现代时稍有点儿不同,只有冬至吃饺子,除夕并不会特意去包饺子吃,不过末世之前沈锦清就算只有自己一个人也一直会自己包饺子吃过年,一直有过年吃饺子的习惯,所以提出让大家一起包饺子吃。 除夕万事皆宜,当然没人会反对。 所以沈锦清干脆和林煜一起把平时用饭的八仙桌搬进来了,大家把桌子团团围住,调馅、和面、擀皮、包饺子都在这一张桌子上进行。 沈锦清调馅,林煜和面,沈锦华擀皮,老爷子好久没包过饺子了,抢着要包,他开始还生疏,但很快就熟练起来了,好歹是个匠人,一个个小巧精致的饺子有序排在一起,整整齐齐的码在那里,占了半张桌子,沈锦华擀的皮都没他包的快。 没得包了,老爷子不高兴的撇撇嘴,不自觉的用带着面粉的手一抹脸:“锦华,读书人,性子就是慢一点。” 沈锦华看见老爷子树皮一样皱起来的沧桑又慈祥的脸,哭笑不得,知道这是在变相的催促自己:“老爷子别急,我马上擀好给你老人家。” 沈锦清手上不停,他打算多备点儿,能给沈二娘和林阿叔两家送过去一点,今天调的馅有两种口味,一个是白菜猪肉,一个是韭菜鸡蛋,传统口味永远不会出错,而且正迎合气氛,吃了让人感觉年味更浓。 他用筷子顺时针绞着肉馅,看着老爷子把面粉抹上脸瞬间变老顽童变白面生,敲着比沈锦华还白些,顿时哭笑不得,跟着劝:“老爷子别着急,今日过节,后面好日子还长,都不着急,慢慢来的好。” 老爷子瞪瞪眼,“诶呀,时光易过,我就是要抓紧今天嘛”,说完他又咂摸了一下:“不过说的也是,大过节的,你们年轻人能有这性子,往后做什么都不骄不躁的才好。” 他表情生动,吹胡子瞪眼的表情生动,兄弟俩又是被逗的一笑,眼角眉梢扬起的弧度竟然像了个十成十,林煜少有看到这样和洽美好画面的时候,心里升起点点暖意,嘴角升起一点浅淡的弧度,同样也是会心一笑。 “不是我们几个小的,您也是啊,往后我们的日子还长,慢慢来什么都会越来越好的。”沈锦清笑着说。 老爷子这会儿却又不肯回答了,还是着急想着什么时候能煮出一锅饺子来,又开始催促起沈锦华来。 沈锦华失笑,手上握着的擀面杖都能擀出花儿来了,没一会儿就擀出来一大迭饺子皮。 老爷子满足了,既不催促也不说话了,又开始一板一眼的包饺子,全心全意对付着手上这一点面团儿。 包了一大桌,众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沾上一点儿面粉,沈锦清脸上也沾了一点。 林煜抬手,想用用大拇指揩去他脸上粘到面粉的地方,粗糙的手指划过温热的皮肤,林煜的手指微微一缩,粘上面粉的地方很靠近沈锦清的眼角,沈锦清就顺着这个动作和林煜对视,眼神里盛满了温柔的笑意。 林煜收回手指,抿了抿唇,忽然被看的有些紧张起来,若无其事的继续和起面来,然后动作一顿再次看向沈锦清的脸,面粉根本没擦干净,甚至被糊上了更厚的一层,他这才明白沈锦清在笑什么。 沈锦清“噗”的一声笑出来:“傻气。” 双方家长对视一眼,均是笑了,沈锦华还收着笑得斯文,老爷子则是哈哈大笑,甚至捧腹大笑。 这傻小子。 林煜不为所动,继续揉面,然而力道实在大过头了,桌子被按得咯吱响,他的耳朵也可疑的红了。 沈锦清不是第一次见他红着耳朵默不作声,但这么久了还是觉得新鲜,伸出手揉了揉,然后林煜的耳朵更红了。 完全是一副情窦初开毛头小子的模样。 老爷子笑也笑够了,为林煜感到开心,自己也放下心来了。 今天饺子有两种做法,或蒸或煮,坎河村的人照例是吃水饺的,不过沈锦清想做蒸饺也不妨事,多种做法多种口味,他手艺好大家都不挑,帮着把其中一半的饺子放在蒸笼里,层层迭迭的放上去蒸,剩下要做水饺的就由沈锦清来。 之后厨房没他们的事了,他们没留着碍地方,喜滋滋的在院子里架了张桌子喝茶谈天,等饺子出锅。 老爷子坐的是昨天沈锦清和林煜带回来的一张竹编躺椅,林煜给垫了张垫子,坐上去软弹,扶手上的雕花也别致,深得老爷子的心。 水饺很快,沈锦清把饺子下锅之后感觉有些渴了,出来找茶水喝,见老爷子仿佛有一种坐上去就不想起来的架势,不自觉弯了眉眼。 等蒸饺和水饺都好了,沈锦华和林煜都没让老爷子动弹,两个人帮沈锦清端出来了一部份,剩下的留着等会儿给沈二娘还有林阿叔送去。 煮饺子沈锦清出了大功劳,由他先吃,沈锦华赶在林煜前面给他舀了几只白滚滚的水饺,沈锦清夹起一个咬了口,是白菜猪肉的,牙齿小心咬破饺子皮的瞬间汁水四溢,肉馅鲜香,水灵的白菜碎更是完美融入其中。 沈锦清被烫的哈出一口气:“好吃,白菜猪肉的。” 就这么短短的间隙,林煜已经动手给大家都盛好饺子了,先给了老爷子,然后再给沈锦华,最后再给自己盛了一碗。 第49章 老爷子和沈锦华碗里的大部份都是韭菜饺,沈锦清看的眼馋,往林煜碗里掏出来一个,林煜也不在意他“虎口夺食”,既好笑又无奈的看着他。 沈锦清用勺子舀起来,咬了一口还是白菜猪肉馅的,顿觉无趣,兀自端了一小屉蒸饺出来吃,这个他知道哪个是韭菜鸡蛋的。 看着自己弟弟在耍小性子,沈锦华失笑,伸出修长的手指,敲敲沈锦清的脑袋,沈锦清给躲了过去,老爷子在傍边看的直乐呵。 众人都吃饱后,沈锦清和林煜去给沈二娘还有林阿叔去送饺子,沈锦清留在家里陪老爷子说说话。 两人都走了之后,沈锦清看向半靠在躺椅上的老爷子,他慢慢晃悠着躺椅,姿态悠闲,身上穿着新做的对襟棉长袍,头发也梳得一丝不茍,沈锦清还从没见过老爷子这样闲适有神采的样子,不像之前那个小老头了,反而像个慈祥的寻常的老人,在除夕夜静静享受着天伦之乐。 沈锦清心头一软,觉得心里有股暖流滑过,忽然又有点儿心酸。 正当他以为老爷子已经睡着了,想回房间拿张毯子给他盖的时候,老爷子悠悠的睁开了眼睛。 开口却是问了之前送给沈锦清的糕模:“那个龙凤呈祥的小模具,你带在身上么?” 沈锦清点头:“我一直挂在身上呢。” 说着把腰上的荷包扯出来,从里面拿出一个小巧的糕模。 老爷子伸出那双褶皱的、满是刻痕伤的手接了过来,仔细赏玩,他眼睛还很明亮,像是透过这只糕模的纹路专注的看些别的什么,只一会儿又还给了沈锦清,拍拍他的手说:“好啊,在你身上就好,以后你们都好好的,和林煜也好好的。” 沈锦清郑重的点了点头,无法拒绝这样一位长辈的殷殷嘱托。 林煜和沈锦华没过多久就回来了,年夜饭要做的丰盛,需要花费的时间很长,从下午就得开始准备,虽然是由沈锦清掌勺,但他们得回来帮忙。 晚上的团圆饭沈锦清除了要做一道清蒸鲈鱼,还得做梅菜扣肉,做扣肉工序麻烦,先煮后炸还得再蒸,梅菜干也需要提前一个时辰处理,是最需要花费时间的一道菜。 做扣肉之前沈锦清先把梅菜干在水里泡好,再抽空把萝卜羊肉汤放在锅里小火炖着,然后把大块的五花肉切成两个方块,处理干净后放进锅里煮熟。 沈锦清做扣肉的时候老爷子就在旁边给大家做炉焙鸡,据说是他小的时候跟着娘学的一道菜,很多年没做过了,今天高兴正好做出来过除夕。 沈锦清把煮好的五花肉拿出来晾凉、上色、煎炸、切片、调味,整齐的铺在一个陶碗里,再把处理好的的梅菜铺满整个碗的上沿,放入蒸屉里蒸熟,做好后林煜趁热拿出来倒扣在白净的瓷盘中,扣稳后掀开碗一看,这扣肉色泽醇厚,酱汁莹润,扑鼻肉香瞬间就飘出去了,看着就让人觉得食指大动。 梅菜扣肉做的很成功,最后是由沈锦华端到外面桌子上的。 扣肉做好之后,清蒸鲈鱼就很快了,一刻钟都不到就可以做完,沈锦清把鲈鱼内脏鱼鳃之类不能吃的去掉,再把鱼清洗干净,改成花刀用葱姜水腌过,然后放入蒸笼大火蒸熟,把林煜和沈锦华早早备好的葱姜丝取出一小撮盖在上面,用热油淋过激发出香味,最后再淋上酱油。 鱼好了之后老爷子做的炉焙鸡也好了,他做的炉焙鸡,鸡肉表面焦黄,色泽饱满,看着很是好吃的样子,沈锦清方才看到老爷子做炉焙鸡用了酒和醋,猜测应该是咸酸口的。 荤菜做好了,沈锦清再去炒几个素菜,分别是干烧冬笋、油炒青菜、东坡豆腐和青椒土豆片。 最后端出来的是八道菜,四荤四素。 菜备齐,大家再入座已经是申时过半。 沈锦清先给老爷子盛了碗羊汤,天气冷,饭前喝口羊汤暖身又暖胃。 沈锦华和林煜不用别人帮忙,自己盛了碗饭大口吃了起来,期间还不忘给沈锦清和老爷子夹个菜盛碗汤,既照顾了老的又照顾着小的。 沈锦清喝完汤后,接过了林煜给盛的饭,率先把筷子伸向炉焙鸡,虽然有点点咸,但味道很醇厚,还带着一股子酥香,很下饭,而且沈锦清没想到这鸡肉酸中还带着一丝丝甜味,一点儿都不腻味。 沈锦清赞不绝口:“好吃!” 感觉鲜到舌头都掉了,老爷子见沈锦清喜欢,顿时开心起来,面上还带着点儿骄傲的神色,依旧是大家熟悉的模样,林煜和沈锦华对视一眼纷纷动筷,尝了都说好吃,老爷子听了更是笑得见牙不见眼。 扣肉软弹不腻、羊汤鲜香暖胃,炉焙鸡酥香四溢,鲈鱼鲜甜味美,四个肉菜味道丝毫不相冲,加上还有素菜解腻更是让人吃的津津有味停不下筷子。 三个小伙儿吃的肚子浑圆,老爷子年纪大,很喜欢吃点口感清爽软乎的东西,因此除了羊汤外最喜欢鲈鱼和豆腐,味美又不腻人,他一连夹了好几筷子,有点止不住嘴巴,末了实在忍不住了拿出带来的小酒配着喝,一顿饭吃得四个人都很满足。 吃过了饭,晚上还得再放一次鞭炮,这个任务最后是交给了沈锦清,晚上要放的鞭炮比早上放的要大很多,林煜和沈锦华帮着沈锦清把鞭炮挂在门口早早准备好的竹杆上,老爷子就在门坎边上静静看着这几个小辈点炮仗,等到沈锦清“滋啦”一声点燃暗青色的引线时,就跟约好了似的瞬间万家鞭炮齐响,大家伙儿都挑在这个时候放鞭炮。 暖光融融,红色的纸屑纷飞,沈锦清跟着大家一起躲进了屋里,他眼睛亮晶晶的,在噼里啪啦的声响中捂住了耳朵。 鞭炮响完后众人互相看看,眼睛里面都笑意盈盈的,真好。 除夕的夜晚热闹非凡,各家都点着油灯,按照守岁的惯例,彻夜不眠。 各家各户各人都在同家人絮絮低语说着体己话,享受团圆的时刻,沈锦清他们也不例外。 他们在院子里重新架了张矮桌,现在时间还早,沈锦清切了月饼,摆好盘拿出来,最近他新做出来一个双拼色的月饼,正好拿出来给大家尝尝,配着昨天他在镇上新买的茶叶喝正好。 老爷子拿了块被切成三角的嫦娥奔月纹样的月饼吃,里面是豆沙馅,他从没感觉过原来自己真的苍老到这个地步了,吃着这种绵软甜蜜的馅料,竟然觉得牙酸。 不过另一个同样用了他刻制的纹样的豆沙馅双色月饼看起来新鲜,他还是拿了一个吃,吃完又喝了口茶水压压舌。 老了老了,也只有年轻人乐意捣鼓这些新鲜的东西,他们这些老骨头老东西总有被赶下去,让开路的一天。 他这么想着吃着手中的月饼却又觉得珍惜,于是平和的高兴的问了问沈锦华考科举的情况,又问了问沈锦清和林煜的感情生活,几个小的一一应了。 半响老爷子拿了三个小巧的红色荷包出来,这是给他们三个的压岁钱。 沈锦清接过自己的,嘴巴甜甜的道谢后,摸到里面明显的凸起一个疙瘩,好像是,一两纹银? 属实是有点儿太多了,不过沈锦清只犹豫了一下就就放过了,都是老人家的一片心意。 而且他也有给老爷子准备红包,他故作惊喜的从怀里掏出一个绘了四世同堂描金图案的红色纸封:“噔噔,我也有给您准备红包哦。” 老爷子惊讶的看着他,沈锦清顺势说着吉祥话:“祝老爷子松鹤延年,长命百岁。” 他眨了眨眼又故作俏皮暗示的说:“万一以后我和林煜要是像图上这样有了小孩还等着老爷子您含饴弄孙呢。” 他说这番话玩笑的意思甚重,一点也不让人觉得厌烦冒犯。 有还没有还说不定,这个世界的哥儿其实怀孕很艰难,但既然能怀,他本身也是这个世界的人,所以并不觉得难以接受,所以就顺其自然吧,现在在这里提只是因为老爷子平时的生活习惯太伤身体了,想借此劝劝他好好爱惜自己。 而且也逗逗林煜,果不其然本来在傍边安静听着的林煜登时闹了个大红脸,没想到沈锦清已经想的这么长远了。 沈锦华静静的看着他们闹,也是会心一笑,想着或许多个小侄儿也不错。 老爷子仿佛已经能看到那幅画面了,于是乎也高兴的笑起来,眼角都泛着泪光,他接过沈锦清给的红包:“好好好,我等着那一天。” 末了又看了一眼林煜,郑重的对沈锦清说:“谢谢你,清哥儿” 后来沈锦清他们又陪老爷子聊了几句别的什么,天长地远的唠家常,老爷子一开始还有回应,后来许是有些疲乏了,慢慢的就不理人了,子时将将过去,他在躺椅上仿佛沉沉睡去了一般。 沈锦清见老爷子声音渐渐歇下去,在躺椅上悠闲的睡去了,于是走进屋子里给他抱了一张厚毯子,严严实实的盖在他身上。 这样不会着凉。 三个小辈也没了声音,不打扰老爷子睡觉,慢慢的尝着月饼喝着茶等天亮。 第50章 守岁他们三个连着老爷子的分儿一起守就行啦,而且子时已经过去,已经是新年了。 三个人等到天色将明,空气中雾蒙蒙的,他们怕下雪再冷到老爷子,于是伸手轻轻推着躺椅,唤老爷子起来,只是老爷子始终没有响应。 林煜感觉到有些不对,上前去摇动老爷子的身体,可老爷子睡得很沉,始终没有搭理他们。 林煜的声音紧绷起来:“老头?别闹了?我们回屋睡吧?” “爹?” 老爷子仍旧不搭理他,也再不会搭理他了。 一直等到黎明现出一线的时候,三人才悚然的发现老爷子早没了声息。 就躺在沈锦清昨日才给他买的躺椅上,安详的去了…… 第42章 老爷子去的突然,沈锦清和沈锦华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他。 加上老爷子是除夕夜走的,按照这边的规矩只能暂时密不发丧,等过了新年再操办丧礼。 这两日沈锦清有时看着盖上白布的老爷子都感觉心疼,何况林煜? 他和老爷子虽然是半路父子,但老爷子对他有再造之恩,这几年来彼此真心相待,两个人早就同真父子没什么两样了。 虽然林煜嘴上不说,但每天晚上都会去看老爷子,有时候甚至就这么枯坐在灵堂前陪着老爷子很久很久。 回来之后虽然还是什么都不说,但每晚睡觉的时候他都要把沈锦清紧紧搂在怀里才肯闭上眼睛。 今天晚上也是一样,林煜回来的时候都已经过了子时了,换作平常这个时候沈锦清早早都睡着了,但这几天……他又怎么可能睡得着,只是不想让林煜更加当心。 沈锦清背对着林煜,似乎安静的睡去了,林煜漱洗过后换上里衣,小心翼翼的从外侧躺下环住沈锦清的腰,把他轻轻拉进怀里,牢牢的拥着他直到两人密不可分。 气氛一时安静下来。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就在沈锦清以为今天就要这么过去了的时候,他忽然感觉到脖子一烫,是林煜滑下的一滴滚烫的泪珠,沈锦清听见林煜对他说:“只有你了。” 沈锦清瞬间有点忍不住了,他把手里早就被握得温热的糕模捏的更紧,猛的转过身对林煜说:“我们明天就发丧,天亮就让老爷子入土为安。” 林煜没想到沈锦清会突然转过身来,脸上的无措还没消退,和沈锦清坚定的眼神对视半响,把头埋在沈锦清脖颈上,从嗓子里挤出一声:“好。” 就在那一瞬间,沈锦清感觉到脖子上有什么温热的液体尽数滑落,把他的肩头濡湿一片,沈锦清再说不出什么安慰的话语了。 只是安静的,伸手揉了揉林煜的双耳,抱住了他的头,然后滑落在他颤抖的脊背上,给深深依赖着自己的人回以一个深切的拥抱。 …… 第二天沈二娘和林阿叔带着家里人过来吊唁。 他们其实年初一的时候就知道老爷子去了,欢欢喜喜来串门拜年,却接到噩耗,任谁都觉得难过,尤其是林阿叔,他算是和老爷子最亲近的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了。 林阿叔身体弱些,知道自己老大哥去世后,既伤感又伤身,一连几天看见林煜都觉得难过,可林煜看起来也颇为消沉,又觉得很担心,所以今天早上一听到沈锦清和林煜传来的消息,说是就要今天发丧于是急匆匆的赶了过来,再怎么样葬礼也要有一个长辈主持。 沈二娘也很但心的问他们:“怎么突然这么着急。” 春节这期间发丧,实在是有点不合礼数,她有点担心外面的人会说三道四,而且,林家本家的人就是嫌这个时间人死了晦气,所以除了林阿叔今天一个人都没来…… 今天就要给老爷子下葬,沈锦清有些担忧的看向林煜,经过昨晚林煜已经沉静下来了:“我和锦清,两个人昨晚商量了一下。” 他艰难的说道:“我们是想……让我父亲能早点儿入土为安。” 沈锦清听着他艰涩的嗓音下意识捏了捏荷包里装着的小糕模,又想到昨日老爷子叫他和林煜一起好好的,忽然有点悲从中来,也跟着点点头。 他知道沈二娘他们在担心什么,于是解释说:“我们不怕人说,而且也希望老爷子的灵堂上最后只有真心的人。” 沈二娘闻言心神一动,咬咬牙:“说的也是,人已经去了怎么还能在乎这种虚头巴脑的呢?是我迂腐了,外边儿谁要是说道才是没心肝呢。” 临时要请做白事的人,显得有些着急,更何况是在大过年期间? 不过沈锦清和林煜肯花钱,最后还是给找到了。 外面的人在“哔哔叭叭”的奏乐,林煜穿着麻衣跪在烧火盆前面给老爷子烧黄纸,全程都没什么表情。 主持葬礼的司仪他们没请别人,就让林阿叔来,因为林阿叔是个哥儿,这原本是不合规矩的,但他们已经决定这个时候发丧就不会还管什么规矩不规矩。 等到草席铺好,上了香后,就由林煜和沈锦清、沈锦华几个轮流叩拜上面纹丝不动盖着白布的老爷子。 他们兄弟俩因为林煜和老爷子结缘,都算他的儿子,合该在他死后给他披麻戴孝。 等他们拜祭完,再由亲朋好友上前吊唁,堂上亲人没有几个,却是来了好些朋友邻居。 老爷子生前一心扑在糕模上,宗族那边觉得他放荡狂态,可他除此之外却没有什么缺点,他住在前村,不做糕模的时候也爱喝喝小酒、出来和人遛遛弯,他年纪大见识广,心肠也算好,平日里谁家有事情他能帮的都会帮,当然别人也会帮他。 张叔和住在他附近的一个邻人经常和他一起喝酒,今天也到堂前给他敬了最后一杯。 朱屠户也来了,不只是因为和沈锦清林煜关系好的原因,还因为老爷子也算他的常客,老爷子虽然经常把自己关在房里十天半个月,做糕模也赚不到什么钱,但他也是要吃饭的,加上他还爱喝酒,喝酒的时候哪能不配上好肉? 死生大事,刘大哥平时都躲着沈锦清和林煜的,今天也跟着沈二娘来了,他出生的时候,抓周礼还是老爷子主持的,还有另外几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家也带着家眷来了。 这些人沈锦清都不认识,据林煜说有的是老爷子住在前村的邻居,有的是以前找老爷子定制过模具的主顾。 一般来说,就数这些老人最看重规矩,可他们也全都来了,可见到了这种时候,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拿礼数说事。 说到糕模……沈锦清回到厨房里专门新烤了一盘月饼,迭成供奉用的样子,摆在祭案上。 他看着那月饼的纹样,这还是老爷子给刻的纹样,他曾经说过能再做出这样的糕模死而无憾了,又说还是像他们这样的年轻人才能捣鼓出新鲜的东西,他自己一个人制糕模其实比很多年轻的匠人要慢,他会不会有曾经觉得自己已经赶不上年轻人了所以失望过的时候?会不会因为再次制出了这样精湛的糕模所以少了些执念? 会不会是因为他硬要做月饼……使老爷子减少的这几份执念,为他的离开推波助澜? 沈锦清闭了闭眼,强迫自己不要去想。 他年轻时做过那么多巧夺天工的模具,生前又再次做出来了一套,用他制作的月饼又那么受人喜爱,在完成了自己想完成的,在身边有亲人陪伴的时候,选择了自己想要的方式在这个最喜悦的日子离开,到最后的时候应该也是高兴的吧? 他们也应该为他的选择感到高兴才是,而不是胡乱揣测他的用意。 沈锦清闭了闭眼,看向林煜。 就连他都会这样胡思乱想,那林煜呢?他现在是什么心情? 但是林煜现在太过冷静了,沈锦清从他脸上什么都看不出来。 林阿叔把长长的悼词念完,各位亲朋也一一吊唁完了,接着就是要出殡。 本来这一套流程下来原本少说也得花上好几天,但他们一切从简,竟然早早就做完了这一整套流程。 早就念完悼词的林阿叔看着那些穿白衣做丧事的人涌进来碰棺材,忽然神色一动,尽数丢掉手上写满哀悼的帛纸,哀恸的痛哭出声,趴在装着老爷子的棺柏:“大哥啊——” 周遭因为这一下,响起窸窸窣窣的哭声,林煜就在这时候走上前去,从容不迫的掀开白布一角,最后看了一眼老爷子平静的遗容,脸上冷静到冷漠的假面终于皴裂碎去。 沈锦华觉得唏嘘,心下也有不忍,对沈锦清说:“他方才丧父,你……” 他这个当兄长的似乎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最终只说:“锦清,生死两隔最痛,之后好好安慰他。” 生离死别终究不是转瞬就能治好的疼痛。 林煜静静的把手里握着的白布放下,叫人盖棺出殡,他们和老爷子是一家人,所以并没有专门回老爷子家做丧事,灵堂在他们家、吊唁在自己家,出殡……也在自己家。 林阿叔哭得太过悲痛了,力竭晕过去后被张叔抱回家了,没能完整的送完老爷子最后一程。 第51章 林煜抱着新写好的排位走在最前面,沈锦华和沈锦清陪在他的两侧,老爷子是怀着平静和喜悦走的,他们其实做的是喜丧,可无论后面怎么敲锣打鼓吹唢吶,在场也没有一个人哭出声,其实都还是掩盖不住这种弥漫出来的悲痛。 他们把老爷子安葬好后,林煜在老爷子的墓碑前把一整坛子酒都倒在地上,看着它被脚底的黄泥吸吮干净,又跪下去磕头。 那是老爷子生前最爱喝的酒,沈锦清看着林煜重重给老爷子磕了三个响头,他把头垂下去的时候,脸上分明满是热泪。 于是沈锦清跪也在林煜身边,环抱住他的脖子,擦去他的眼泪。 丧礼后的宴席没人有心情做饭了,沈锦清也不例外,幸而他们早早请了厨子回来准备。 只是到后面招待客人用的最后一道肉菜,最后还是由沈锦清做的,做的是昨天老爷子给他们做过的那道炉焙鸡。 炉焙鸡端上来后,林煜、沈锦清和沈锦华三人同时伸筷子,还是昨天那个味道。 仿佛什么都没变过一样。 第43章 哀痛留下了,老爷子逝世的日子却仿佛远去了,留下的生者还要继续往前。 等到三月春,沈锦华就要出发省城考试了。 秋闱在八月份,看着时间充裕,但路途遥远,沈锦华要提前过去适应、备考,而且中间还有一些人情事故的事情也要做。 沈锦清把开店赚到的钱,拿出来一部分,作为给沈锦华赶考的盘缠,这也是他一早说过的把素心餐馆开起来的重要原因之一。 沈锦华没推辞,只是嘱咐沈锦清和林煜在这边要好好生活,如若貌丑无才乡试不过,只过半年他就会回来,如若运气好,他会回来接他们去京城。 沈锦清其实没想过要不要去繁华的都城,可是沈锦华出发在即,沈锦清自然什么都应着他。 沈锦华带着刘越离开之后,村长很快给淼哥儿安排了一门亲事,是和隔壁村村长的小儿子。 由此可知其实村长未必不知道淼哥儿的心思,甚至在平日里也许也有暗暗拿话试探沈锦华的意思的时候,可沈锦华始终都是刀枪不入、铜墙铁壁的姿态,瞧着根本没这个意思,如今又出发去参加秋闱,如若顺利怕是就要直上京师,以他的才气,这一去恐怕没个三年半载甚至乎永远都不会回来这个小山村了,淼哥儿怎么等得起? 而且淼哥儿今年六月就要满十九岁了,村长家里是比别人富有些,可如若交了罚税,不单只一家人要紧衣缩食,王青的前途又怎么办? 虽然他过了年才将将九岁,可是他是家里的独苗儿,如若想让他像沈锦华一样走仕途的路子,未来要花多少银钱都还尚未可知,如此只能把淼哥儿嫁出去了。 所幸村长在乡下还算有点名望,依他看隔壁赵家村的小儿子是个好的,淼哥儿嫁过去能够衣食无忧,也算有个好托付。 没成想淼哥儿看着安安静静、温温柔柔的,面对终身大事,性子却烈了起来,得知亲事的时候一言不发,关键时候竟然逃了出来。 他逃跑的时候是晚上,足以掩人耳目,可村子就这么大,他又是村长家的哥儿,半夜出逃又能逃到哪里去? 最后还是被不明所以、半路偶遇的在夜晚归家的村民遇到,把他的行踪告诉了村长。 村长勃然大怒,找了一群村人举着火把满村的找人,扬言找到了就要打死他。 淼哥儿拼着最后的力气,往后山逃,先是逃到了沈锦清家附近,想着也许能最后看看沈锦华曾经住过的地方,然后乘着夜色深浓,野兽出没,跑进深山里去,给那些食肉的畜生咬死也算得了个干净。 不过等到他才跑到一条远远能看见沈锦清家的泥路上时,立时就被一个孔武的汉子抓住,狠狠压在地上了。 村长急火攻心的赶来,这不来还好,一来到这儿抬眼望去还能见到沈锦华家的屋檐,狠狠扇了淼哥儿一巴掌,骂他不知廉耻。 他本想把他压送到赵村长家,谁知淼哥儿到了这种地步,面上带着个屈辱的深红五指印竟还在死死反抗,村长眼一闭心一狠,心想着不如打死算了。 一群村民得了令,虽然心下不忍,却知道临阵逃婚,一个哥儿还想跑到别的汉子家中去,纵使那个汉子早已不在家中,这也依旧是失礼败德的事情,村长又那样决绝,于是也咬咬牙用了棍子打。 最后时刻还是一路跌跌撞撞、把自己摔得鼻青脸肿的王青跑过来,小小一团冲过来跪下抱住村长的脚哭得撕心裂肺的哀求他,叫他不要打,村长才堪堪叫人停手。 本来打人的那几个村民停了手,想过来拉开王青,遭到王青的奋力抵抗,王青人小,这样的拉扯很容易伤到他,淼哥儿拖着疼痛的身体爬过来撞开他们,村民们误以为他要暴起伤人,瞬间又举起了棍棒。 沈锦清和林煜听到这边的动静赶了过来查看情况,迎面看到的就是这种情况,林煜登时大喝一声:“你们在干什么?住手!” 林煜这一声喊的气势惊人,他本身一脸凶相又有些不太好的传言,虽然和沈锦清在一起经营餐馆后名声改善了很多,可是这里很多人还是怕他,于是只能举着棍子和他双方对峙。 这时候先前没能制住小儿子而急匆匆跟在后面跑来的、王青和淼哥儿的母亲终于赶到,打破了焦急的气氛。 沈锦清顿了顿,冲这个狼狈的妇人点点头算是仓促的打了个招呼。 可现在那个气喘吁吁的妇人已经没功夫理他了,他看向地上被打的血肉模糊的大儿子,惊呼了一声,目露不忍:“我的儿啊,你这是何苦呢?” 淼哥儿听到她声音的一瞬间,眼泪混着泥土掉下去,可下一秒又听到她说:“你不如就听你阿爷的话,从了吧。” “何苦痴缠那个沈锦华?” 淼哥儿听了这句话,双手紧缩着抓了一把泥土,就连旁边的沈锦清听了都拧眉。 淼哥儿开口的声音颤抖又嘶哑:“我没有痴缠他……” 他从来没有越过界,他从来只是默默的注意着沈锦华而已。 他母亲温温柔柔的皱起眉毛:“那你为什么做出这番举动,嫁谁不是嫁……?” “嫁谁不是嫁?你会对王青说这种话吗?!”淼哥儿哑然失笑复又勃然大怒。 耳边王青稚弱的哭喊声还在,淼哥儿发出来的声音近乎泣血:“娘啊,你是我的亲娘吗?为什么老是让我顺从他们?” “我难道就不是您的儿子吗?为什么你们处处都在为弟弟着想,就要我也为他处处着想?” “王村长会给丰厚的聘礼是么?” 这确实是门好亲事,他们也为他着想了,可是又不单单只是为他着想。 旁边的王青已经被村长抱了起来,他人小却已经能明事理,听了淼哥儿的话在村长怀里奋力踢打着:“我不要!哇啊——!不要把哥哥嫁出去!” “我不要读书了!我不会读书!放我下来,我要哥哥!” 小孩儿的喊叫声尖细,他奋力挣脱村长的怀抱,一只脚踩到地上的时候瞬间摔了一跤,村长想捞他一把,他却像个炮仗一样冲出去了,和自己哥哥抱在一起痛哭流涕。 “呜呜……哥哥,我根本就不会读书,唔、我不要读书的银两,我要哥哥回来。” 淼哥儿也抱着王青小小的身子,什么都说不出来了,只是默默垂泪。 村长到底是心疼小孙子,于是对淼哥儿说:“那你既然不是满心痴缠沈锦华,为何不肯嫁出去?如果是不喜欢王家的小儿子,那就换个旁的清白人家吧?” 王淼只觉得怒火中肝肺中烧起来:“我要怎么说你们才能明白?我是真心喜欢沈锦华,可是他不喜欢我,我能放得下,我不至于愿意为了他而死!” 村长想问他那这幅寻死觅活的姿态又是为了哪般,淼哥儿却知道他想说什么抢先他一步回答:“可我愿意为了自己而死。” 村长被震慑在原地。 “从前所有种种就都算了,别的我都愿意听话、愿意顺从,王青是我弟弟,我愿意处处让着他。” “可是、可是你们真要为了那百两罚税随意决定我的后半生,我不愿意,我宁愿死了一了百了,”他决绝的说,“往后只要不是我喜欢的不是我想要的,我全都不会要、全都不接受!” 村长勃然大怒,指着他的鼻子骂:“什么那一百两吗?你知道一百两是多少银子吗,你知道你不嫁出去对你弟弟……” 王青听了两人的对话,害怕的一抖,伸出的两只小手都捂不住淼哥儿的耳朵:“哥哥不要听,哥哥不要死呜……” 沈锦清眼看着事情一发不可收拾,连忙出来制止村长的话头说:“这一百两我可以付。” “什么?”村长和眼泪纵横的淼哥儿都出乎意料地抬头看向他。 沈锦清在心底叹了口气,这一幕何曾熟悉? 第52章 因为高昂的罚税政策,弟弟不婚影响哥哥仕途,哥哥不婚影响弟弟前途。 只是,在沈锦华心目中沈锦清比他的仕途要重要的多,而淼哥儿…… 沈锦清深吸一口气,这事情也算和沈锦华有一丝丝微妙的关联:“我说,淼哥儿到了十九岁的时候如果还不愿意嫁人,我帮他交罚税,让他跟着我吧。” “就算有人帮他交罚税,可他未曾婚配……” 村长毕竟因为先前花椒的事情对沈锦清有愧,又看了眼几乎狼狈不成人形的淼哥儿,狠狠心:“那好,我今日就和他断绝关系,以后就当没这个孙子。” 说完,强硬的抱起王青,拂袖离开,带着淼哥儿的母亲,还有乌泱泱的一大群人往回走。 王青起初还挣扎,慢慢的明白过来哥哥不会有事了,放松了紧紧抓住村长衣襟的手,小心翼翼的回过头,最后看了一眼自己的哥哥。 淼哥儿狼狈的直起身来,脸上还淌着血泪,给自己的弟弟回以一个温柔如初的笑容,一直等到他们走远了,看不清王青稚嫩的脸为止。 沈锦清和林煜把淼哥儿扶起来,带回家给他上药疗伤。 淼哥儿为了逃避婚姻跑到了沈锦清这里,可他从没沈锦清会收留他,因此很是感激沈锦清,沈锦清见他现在无依无靠,让他跟着自己学厨,这样淼哥儿有地方可去有事可做就不会胡思乱想,后厨多一个人帮忙沈锦清也能轻松许多。 苗哥儿后来知道淼哥儿来帮忙了自己也巴巴的闹着要过来帮忙,想学沈锦清的手艺是一回事,实则也是担心淼哥儿。 现在正是花椒生长的时候,还没结果子,由他负责的花椒买卖也暂告一段落,他正得空呢。 而且他在厨艺上实在没什么天赋,淼哥儿一天天的光顾着盯好他,已经用尽心力,实在没功夫想别的了。 有了他们的帮忙之后,沈锦清就有时间能乘着开春的时节,回到后山承包的地里去,做些一直搁置的种植工作。 第44章 淼哥儿和苗哥儿负责厨房,刘霖他们伯侄俩则负责前堂招待,沈锦清可以很放心的带着林煜回坎河村后山垦地种菜。 沈锦清早早的承包了后山的地也是出于这个打算,并不是只为了那些花椒树。 如今天气转暖,他正好可以把辣椒和生菜都种下,等到以后再慢慢增添别的作物,把后山的这些荒地都开辟出来变成他的菜园,这样以后他再拿出大批量的作物也不会引人怀疑了。 而且他先用灵泉水把这些地灌溉一遍,再请人施肥开垦,以后种出来的蔬菜水果,口感和质量一定比市面上卖的要好上一些,甚至可能会有些微的、意想不到的功效。 像辣椒这样特殊一点的作物虽然现在只有他有,但既然已经从他这里出现了,以后一定会在市面上流通,沈锦清不是固守不变、不懂得变通的人。 他提前把一些质量更好的作物批量种出来,到时候不止可以供给素心餐馆,也可以卖给其他的酒楼餐馆,额外多赚一个供应原材料的钱。 他对自己做出来的菜有信心,即使之后会有更多像得春楼这样的仿效者,或者利用这些新作物研究出新菜品的后来者,素心餐馆也一定能保持自己特有的优势。 后山上可种植的荒地很多,张叔还有沈二娘他们帮忙找了田间熟手过来帮忙,里面好些都是相熟的村民,不过这么久了,他们都明白沈锦清他们是好人,是真不介意那一点点花椒的事儿,双方心里都没有芥蒂,是真诚的雇佣关系。 沈锦清确实不管这些人里都是谁,只要能干好活儿,照常给他们付工钱,一日一百文,工钱丰厚,是以这些人干活的劲头都很足。 辣椒种植的工序有些许复杂,他们之前都没种过,沈锦清让他们先把地犁过一遍,松动土壤,再挖出排水勾来。 林煜力气大,老爷子家里有几亩地,之前也让他给打过下手,林煜虽然以打猎为生可久而久之也算种田的一把好手。 等一切的准备工作就绪后,沈锦清把包括林煜在内的几个熟悉种植的、能领队的人叫到一起,就地刨了个坑,给他们详细演示辣椒怎么种植,重点给他们强调了给土壤施好底肥后,要小心的把先前培育好的辣椒苗种在土壤里,种进去之后一定要浇透水。 几个人听完沈锦清的讲解点点头,沈锦清见他们都明白了,让人散开,林煜带着他们几个吆喝其他人过来,分成几个小队,各自带着一队人去专门分好的几个区域内栽种辣椒。 大家各有自己负责的区域,每一队人内部又有专门的分工,效率飞快。 沈锦清见大家热火朝天的干,满意的点点头,又看向撸起袖子挥舞着锄头埋头苦干的林煜。 林煜干得背脊都湿透了,很是卖力。 沈锦清看着他被汗湿紧贴的衣物勾勒出来的那一身腱子肉,默默的稍微有点儿不道德的,在心底吹了声口哨。 哇哦,性感帅农夫? 沈锦清看着林煜汗湿的沉默坚毅的脸庞,被自己的想象逗笑了。 林煜注意到他的动静,停下手上的动作,纳闷的看向他。 沈锦清心虚一咳,说:“没什么,就是看看你。” 他没带帕子,只能捏着衣角给他擦擦汗,然后拿出装着饮用水的羊皮水囊,打开盖子递给他。 林煜没接过来,就这么握住他的手,就着喝了几口。 沈锦清也没在意这种细节,见他喝了,自己也喝了口,然后拿了把锄头在他旁边干活,林煜知道他闲不住,劝了也没用,只是说:“累了就坐在那边的石墩子上休息,这边有我。” 沈锦清应了声好,并不逞强,他虽然有异能在身,可在这里还是哥儿的体魄,即使后天再怎么弥补锻炼也有上限,再没有了在末世数次死里逃生的强悍身体。 中途众人只回去吃饭休息过一回,辣椒苗最终在未时全部种植完毕。 种完了辣椒,沈锦清让大家再继续种生菜,生菜种植简单些,所有的地已经松了过土,沈锦清在辣椒田不远处挑了一块区域出来,只需要大家施肥浇水后间隔着一定的距离,把他提前准备好的生菜种子均匀洒进地里即可,很快就能干完。 所以沈锦清今天说是请了他们工作一天,但其实申时刚过就给他们结了工钱了,也就过了大半天而已。 时间还早,春天正是花椒萌芽的时候,沈锦清额外教了他们一些花椒养护的注意事项,叫他们把花椒树主、侧枝干上的一些无用萌芽和病虫枝条去掉,也可以适度摘心给植株整体保留充足的养分。 其实大家对田地种植都很熟悉,只是花椒这一样东西,是沈锦清发现的,他们此前都不了解,又觉得这东西金贵不敢随意伺弄,因此沈锦清愿意教,大家都很认真对待,毕竟是赚钱的营生嘛。 沈锦清见他们一副如临大敌、小心翼翼的样子于是问:“或者你们想不想移栽几颗花椒树在自家地里?等以后长开了能结果了,就不用老是往后山跑了。” 本来沈锦清愿意教他们怎么养护花椒,帮忙做农活的几个人都已经是喜出望外了,闻言更是震惊:“清哥儿,你不在意吗?” 问出来就后悔了,沈锦清的所作所为根本就不是小气的人。 “我为什么生气?”沈锦清确实不计较:“花椒林那么大,我一个人也忙不过来,交给你们做,我负责分成,躺着就能赚钱何乐而不为?” 花椒也不是坎河村里才有,他又不可能把花椒都给垄断了。 说实话他以为这么久了,早就有人裁了枝条、挖了幼苗拿回家种了,看来还是淳朴的人多。 不过话是这么说,但大家都很感激他。 沈锦清见他们都感兴趣,于是跟他们说了一些花椒移栽需要注意的点,还有一些后续的管理事项。 开荒种地是一件很累的事情,把作物种下去只是一个开始,平时灌溉施肥,还有往后植株开花坐果沈锦清还要请他们回来帮忙,打好关系也好。 今天下地干活实在累人得很,傍晚回去沈锦清他们根本懒得忙活,晚饭从简,一碗栗子粥、一碟芦笋炒肉即可。 栗子粥是林煜给做的,他厨艺不行,但只盯着这一锅粥还不至于出什么差错。 春天不是栗子的时节,虽然没怎么表现出来但沈锦清爱吃栗子,这是林煜专门找了冬天有在地窖储存栗子的人家买的。 把栗子煮熟,剥壳去皮切成丁块和早就淘洗好的稻米放在一起,加水炖煮,煮沸后加入姜丝提味散寒,最后再撒上盐花,很简单。 却是就算是林煜来做也可以做得很好。 林煜做好后端出去,先给沈锦清盛出一小碗晾凉。 “做好了?”沈锦清睨了眼那碗澄黄玉白相间,林煜好给舀了几颗红枣在上面作点缀的栗子粥。 沈锦清的芦笋炒肉早都做完的,今天天气回暖,稍微有点燥热,吃饭在院子里,沈锦清早早的就端了椅子坐在这里等着他的栗子粥了。 第53章 林煜看着安静坐在椅子上闲适慵懒的人儿,把粥碗放在他面前,久违的二人独处,林煜乘着靠近的瞬间,不声不响的吻了吻沈锦清的侧脸。 沈锦清这段时间已经习惯了林煜这些亲昵的小动作了,全然没当一回事,端起栗子粥喝了一口。 入口还有些烫,虽然做的不是甜粥,但栗子口味粉糯清甜,稻米煮得软烂,再配上芦笋炒肉,很是清爽。 沈锦清吃的很满意,但相对林煜胃口不大,吃了两碗栗子粥,又消灭了小半碟芦笋炒肉就饱了,剩下的就由林煜收尾。 吃饱过后的沈锦清洗漱完回到院子里纳凉,林煜接着去洗漱,等林煜再出来的时候,沈锦清已经眯着眼睛缩成一团睡着了。 他听到林煜出来的动静,颤巍巍的睁开眼睛,模模糊糊的仰头跟他讨了个吻。 林煜很顺从的贴上他的嘴唇,很温柔的作派。 月光把两个人都笼罩进去,沈锦清却觉得林煜今天吻得格外的深,他感觉嘴巴都要合不拢了,就连身体也发着颤,被林煜吻得热了起来。 吻了片刻,沈锦清是真的觉得热了,于是拉开和林煜的距离,他原以为自己只是被这个吻激得微微发热,是正常的生理反应,结果身体越来越燥热、越来越热,更深处的地方仿佛有一团烈火在烧,驱使他去追逐什么更加炽热的东西。 于是沈锦清不明所以,只凭借着本能又去舔舐林煜的唇。 在他还不明白发生了的时候林煜已经明白过来,他脸色微微一变,想拉开和沈锦清的距离,可沈锦清的双臂却紧紧环绕着他的脖颈,不肯放开。 沈锦清问他:“嗯、怎么了?” 细若蚊吟的一声,让林煜的心中紧绷的弦彻底崩断了线。 林煜的理智此刻已经彻底失了序,耳边都是密密麻麻都是躁动的鼓点,震得人心如乱麻,再回答不出他什么了,于是他只是更深的、更热切的拥吻着他。 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直至密不可分,这个吻也越来越深,逐渐往不可控制的地步发展。 沈锦清眼睛泛着泪迎合着林煜,他感觉自己的舌头都要被吮出血来了。 痴缠间,沈锦清模糊沉重的脑袋在电光火石之间猛然想起一些记忆。 那就是,这个世界的哥儿都是有发热期的! 他可算是明白之前醉酒林阿叔对他说的那番话到底是什么了。 让他注意发热期! 第45章 沈锦清感觉到林煜正咬着自己的唇舌,逐渐往下,延伸到脖子还有锁骨处,等他猛然醒悟过来时,他已经被林煜抱进自己的房间里了。 沈锦清被放倒在床铺上,瞬间应激一般用尽全力把林煜推开。 只这一用力便已经是气喘吁吁。 他说不清是羞恼还是别的什么,咬咬牙:“你出去!” 林煜被推的往后酿跄一步,终于冷静下来,既失落又怔然的后知后觉明白过来什么,他现在还是不愿意的吗? 沈锦清涨红着脸把自己裹进被子里,他身上的热度早已经变得不正常了,却还是要以这种方式汲取足够的安全感。 林煜胸腔一滞,失落的心情瞬间达到谷底,嗓音艰涩,仿佛难过到了极点:“好,我先出去。” 他像条威风过后落水的土狗,背过身去:“我出去后你不要把自己闷在被子里,你现在身上很烫,再闷着会出事的。” 说着竟然真乖乖的出去了,甚至还把门给带上了。 沈锦清慢慢的从被子里钻出半个脑袋来,见林煜真的不在了,在床铺上难耐的打了几个滚,人真出去了,他心里又有些难受。 真真是自作自受。 门外的林煜虽然出去了,却没有走,哥儿一但来了发情热是没办法用药物缓解的,除了……就只能生生熬过去。 这也是人们为什么有时这么苛责哥儿,想让家中的早早嫁出去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且据说哥儿发热期得不到缓解,所要遭受的痛苦非寻常难忍。 沈锦清不要他,他却不放心走。 门内的沈锦清只觉得越来越燥热难耐,浑身都泛起异样的酥麻之感,全身上下已经是汗渍淋漓。 他知道林煜就在门外,可他不动也不说话,沈锦清感受不到关于他的一丝动静。 他就在门外…… 沈锦清忍得辛苦,又羞恼又难受,半响,喊他:“林煜……你回来。” 林煜听到里面的人叫他,浑身一震,瞬间把门推开。 速度之快让林煜自己都觉得有点儿太过唐突。 房间狭小,床铺正对着他的方向,入目便是沈锦清衣衫半露、肌肤绯红,浑身乱七八糟的躺在床上的画面。 林煜一时不敢动了。 沈锦清简直要被气笑:“你还站着干什么?” 他的眼睛被热气蒸腾得发烫,仿佛下一瞬就要有泪珠从里面滚落下来,他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反应,连声音也发颤,甚至止不住想要呻吟:“哈啊……你、还不快过来!” 难道还要他去请不成?请、请……? 沈锦清的念头只不住往另一个不该想的方向滑坡,不不不,太低俗了,他咬了咬舌尖,强迫自己冷静。 沈锦清发话了,林煜顺从的走上前来。 “你真的愿意吗?”林煜感觉沈锦清也许是受潮热影响已经神志不清了。 沈锦清已经感觉到耳边有嗡鸣声,热气烧心,他恍惚间有点听不懂林煜的话:“愿意什么……?” “我、让你进来难道还有什么别的意思么?” 他眼睛泛着雾光,瘫坐在床上,湿热的掌心拉过林煜硬冷的手腕,牵引着他一步、两步靠近自己,直至把他拉入温软的床铺,林煜被惯性带倒,就这么撑着手虚虚的抵在沈锦清上面,只隔着半寸的距离就能肆意的啄吻他的眼睛。 沈锦清被本能和欲望驱使,不自觉的像只小兽一样轻轻蹭动着身体,林煜的瞳色一沉,喉咙剧烈滚动起来。 现在躺在他怀里的沈锦清,在林煜眼里跟只会勾人心魄的蜘蛛精已经没什么分别了,可他泛着泪水的眼瞳又是那么纯澈,仿佛全然信赖着自己…… 沈锦清渴求的望着林煜,连殷红饱满的唇都泛着水光,像讨吻一样。 林煜叼住他的下唇,轻轻磨咬。 沈锦清受疼,本就敏感的身体狠狠一抖,被咬得发出一声喘息:“啊……” 林煜的眼神几乎是瞬间就变了,喉结滚动着噬咬他的唇舌,急切的吞咽着两人交换的津液,他气势变换得惊人,仿佛又从一只温顺家犬变成了一头狼一样的猛兽,狼犬般的双眼垂涎欲滴的紧紧盯着沈锦清,仿佛马上就要把主人变成自己的猎物。 沈锦清被他看得脖子疼,甚至以为林煜要吞吃了自己。 他拼命的想要拯救自己被抵死纠缠的舌头,含糊不清的被迫吞咽着说:“唔、哈…林煜、我疼,放开、先放开。” 林煜闻言顺从的放过了他的舌头,听着他剧烈的喘息声,眼睛里盛满了沉沉的笑意。 这并不是全然善意的笑,反而晦暗深沉,仿佛随时准备扑咬,沈锦清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林煜,身体被他直勾勾、赤裸裸的眼神刺激得更加诚实。 林煜当然看出了他要蜷缩起来遮掩的反应,终于短促的、开怀的笑了一声,问他:“锦清也很喜欢我吗?” “也很想要我吗?”林煜这会儿已经是明知故问了,“那刚刚怎么舍得赶我出去?” “我不会让你疼的。”沈锦清听到他这样说。 可是事情完全不是他说的这样。 …… 林煜仿佛要把他的骨头都嚼碎一样…… 沈锦清到最后连舌尖都含不住,他再受不了了,脱力一般趴伏在他怀里,艰难提起虚弱的手臂,用尽全力发狠地拍打着林煜的肩头。 沈锦清生气了。 这是林煜清晰认知到的东西,可是这样的力度,在他看来,实在是……调情大过愤怒。 林煜恋恋不舍的缓慢离开,但沈锦清的身体给出的反应太过暧昧了。 林煜看得眼热,几乎是立时又…… 沈锦清脸上涔涔,怒极反笑,顿时一脚踩在了林煜的小腹上,叫他滚。 他身上现在到处都残留着滚烫的余温,脖颈、胸口全是齿痕,腰间青红的掐痕看着惨烈非常,就连脚也是透着粉的,这样带着热意随意踩在林煜身上,只会让身上的痕迹更加显露无疑。 林煜感觉到被踩着的地方就跟冒着火一样滚烫,烧的他喉咙发干。 然后那东西,就这么在沈锦清眼皮子底下……。 沈锦清眼皮直跳:“现在、就给我滚出去!” 林煜不肯从了,抓起沈锦清因为欢愉而汗湿充血的手指,轻轻咬了一口,留下一个浅淡的咬痕,委屈又难耐的唤着他的名字:“锦清、锦清,疼疼我。” 沈锦清感到牙疼,神色间却有一丝退却:“你是什么发情的公狗吗?” 第54章 他们两个到底是谁在发情? 林煜感受到他的让步,喜不自胜,猛的握住沈锦清的脚踝,把他整个人笼在怀里,压进柔软潮热的床铺里,喘着粗气哑声舔咬着沈锦清的耳廓说:“我是。” 而且发情的公狗……是要交、、配很多天的。 沈锦清脸上还泛着潮红,伸手抵住林煜块垒分明的腹部肌肉,低低的骂了一句他什么,然而最终却没阻止他更进一步的动作。 林煜、林煜挨了骂不声不响的,但反应明显更加兴奋了…… 最后结束的时候,沈锦清昏昏沉沉的在水温正合适的浴桶里转醒,同一个浴桶里后面就是温热强悍的躯体,他正在和林煜胸膛贴着脊背。 林煜的手指正在帮他清理着,高热的温度似乎从失控的那一瞬间就没降下来过。 一开始是因为发情热,后来是沈锦清自己的哭喊、是他们混乱交织的喘息声,再后来沈锦清被作弄的脑子混沌一片,可依然能感受到林煜的汗水滴落在他脊背上那种滚烫的温度…… 直到现在,沈锦清的身体已经形成条件反射了,尽管林煜现在大概已经恢复理智,正不含些毫邪念的,把自己给的东西全部弄出来。 沈锦清闭了闭湿热的眼睛,脑海一片酥麻空白,他偷过透过纸糊的窗户往外看,早已经是月上中天。 沈锦清依赖般斜靠在林煜的,汲取着肌肤相贴的熟悉感和安全感。 沈锦清喟叹一声,仿佛他和林煜早应该是一体的。 可是发热期要持续上整整三天……沈锦清这样想着突然又生起气来,伸出发颤的手,狠狠一拍水面,四散的水珠全都溅落在林煜英挺的脸、还有紧实宽厚的胸肌上。 有水珠溅入他的眼睛里,林煜只能半睁着一只眼,去讨好沈锦清…… …… 第二天中途的时候淼哥儿来过一次,因为巳时的时候都还没看见他们两个的影子,不知道店里还要不要开门,有些着急。 沈锦清家不够地方住,他现在在沈二娘家里住,和苗哥儿一个房间,两个人一起到镇上帮忙也方便,这会儿左等右等不见人直接就上门来了。 沈锦清被作弄狠了,这时候还在床上昏睡着,是林煜拿了钥匙出来交给淼哥儿,让他拿着到镇上去的,餐馆里有苗哥儿和他还有刘霖他们足够了。 林煜匆匆穿了衣服出来的,虽然还算整齐,可是喉结上那枚引人注目的新鲜的咬痕、还有后颈处衣襟不能完全遮盖住的抓痕,都让淼哥儿欲言又止。 他好像来得不是时候? 淼哥儿红着脸,接过钥匙表明自己知道了,步履匆匆的就想离开。 他人还没走出院子多远,就听到林煜推开门回到了房间里,沈锦清清醒过来好像轻轻问了句什么,再然后里面又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动静,接着还有隐隐的从没在沈锦清身上听到过的既低又急、既娇又喘的声音。 非礼勿听。 淼哥儿加快脚步,心想要快点走出这个地方。 第46章 沈锦清的发热期整整持续了三天,彻底清醒之后,不仅身上没一块儿好皮,就连穿着的衣服也被撕的丝丝缕缕的褪到脚下没一块儿好的。 沈锦清甚至怀疑过林煜是不是想把他弄死在床上。 沈锦清想着这些天受到的折磨,焦头烂额、怒气中烧,披上新的里衣想要踹门而出,被惊醒过来的林煜急急忙忙伸手死死箍住那截原本就满是掐痕的软腰。 沈锦清被紧扣在他赤裸的胸膛里,几乎是动弹不得,耳朵隔着温热的肌肤可以清晰的听到他胸腔里急促跳动的心跳声。 他条件反射一般立刻想要弹跳起来,就连挺翘的鼻尖都沁出点点细汗,沈锦清着急,实在是怕了,开始胡乱的骂着林煜:“放开、放开!你这个下流胚子平时在我面前装的什么大尾巴狼!” “看着倒是老老实实……浓眉大眼的,没想到居然如此急色!”沈锦清挣扎着摆动被束缚住的腰,掰拉着林煜有力的臂膀。 林煜上半身没穿衣服,麦色的皮肤上满是抓痕,欢愉过后很有那么一些野性的美感,沈锦清穿着一件单薄的里衣被他抱在怀里,麦色和雪白交织,姿态极其暧昧。 可现在林煜根本没功夫去想别的了,他急的满头大汗丝毫不敢松手,此等关键时刻竟然急赤白脸的说不出什么讨好的话,只一味的哀求着:“别走、别走,我做错了,我、我不是……” 不是什么?沈锦清说的可全是真的。 他能说什么?说他不是故意的吗?只需打眼一看,沈锦清身上七零八落、饱受摧残的痕迹不是他弄的吗? 就算说他是在故意糟践人都有人信。 说他不是急色吗?他在那张榻上不可以说是判若两人,大多时间确实只是在数埋头苦干,可是气血上涌时那几句荤话可谓是叫人大跌眼镜。 好像是无从辩解、无话可说了,林煜把头埋在沈锦清的颈侧“认罪伏法”,焦急的执起他的手轻轻啄吻了一下,既是求取原谅也是要从中汲取安全感。 “锦清……”林煜小心的唤着他的名字。 沈锦清侧过脸狠狠的睨了林煜一眼:“放开、很疼。” 林煜感到懊恼,立马就放松了力道,沈锦清立刻挣脱出来,把被扯的歪七扭八的里衣整理好,系上腰带,衣物不能蔽体的匆匆片刻可以窥见他腰腹的薄肌上都是被捂出来的汗水,浅浅的泛着红,肚脐附近还有一个齿痕,被看着狰狞的掐痕覆盖,看着不是那么明显。 林煜现在不敢造次,他呼吸放停,只是依旧一错不错地紧紧盯着沈锦清的动作生怕他下一刻就消失不见。 沈锦清见他姿态表现得如此低微,居高临下的视线也足够看清他壮硕的脊背后全是同等惨烈的抓痕,心气一松。 其实林煜先前的表现也不算粗暴,就是……太紧追不舍、太……而且他也不是没有乐在其中的成分。 沈锦清叹了口气,心里没那么气恼了,可是该强调的还是得强调,不然下一次还是这样:“记得你曾经答应过我什么么?” 沈锦清俯下身和他对视,面无表情戳着他的胸口强调:“你说,你都听我的,我怎么舒服你就怎么来?” 林煜紧张的咽了口唾沫,点点头:“记得。” 虽然他记得那时候答应的是亲吻,但现在不管什么都只管答应,不敢不从。 沈锦清满意的点点头,继续道:“那记得我说过什么吗?我让你轻点你就轻点,让你停你就停,不许你反抗我,记得吗?” 林煜再次点头。 沈锦清:“下次最好也记得,不然……” 沈锦清站起身伸手抬了抬林煜的下巴,威胁一般的赤脚踢了踢他的膝盖:“起来,好几天没去店里了,不知道的以为你谋杀亲夫了。” 林煜立马站起来,为他穿鞋漱洗,跟他一起到镇上去。 …… 沈锦清发热期之后,林煜几乎可以说是寸步不离地跟着沈锦清,天气暖和了,正是山里的动物繁衍的时候,他却连进山打猎物的频率都减少了,私底下逮着机会就想和沈锦清搂搂抱抱,丢人得很。 还是那句话,发情期上瘾的是林煜,制约的也还是林煜。 再加上整整三天后两人才再次回到店里,那一身明显的痕迹,很长一段时间都消退不了,沈锦清没少被沈二娘她们调侃,就连苗哥儿都敢当着他的面儿打趣自己,沈锦清这段时间就连笑脸都很少给林煜,就怕又被他们逮住了笑话。 虽然林煜这么黏人也有一部分是出于正经原因。主要是哥儿第一次发热期之后,往后每年都要再经历两到三次,一般来说时间是规律的,但沈锦清的发热期来得完,也有很大的可能会不稳定。 可再怎么说,这种事情,他和林煜两个人私底下怎么样都行,就是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公开处刑! 只是既然林煜不想进山打猎去,沈锦清就让他好好呆在在店里帮忙,有了刘霖他们,林煜无须再到前面接待客人,而且没了他在前面帮忙店里的客人反而还多了起来。 估计是一副天生凶神恶煞的样子有点儿赶客,沈锦清觉得好笑,相貌是天生的并不能成为别人指摘他的理由,可是吧林煜身上的气质又确实有那么点儿血性骇人,估计和他以前是行伍出身有关系,加上平时又是打猎为生,常人确实难以跟他亲近起来。 既然这样沈锦清索性就让他留在厨房帮忙,林煜厨艺不行,炒菜烧菜绝对完蛋,但烤肉炙肉手艺一流,沈锦清就在厨房里另搭了个炉子给他做烤肉。 能留在厨房里,林煜当然高兴,这意味着他能和沈锦清靠得更近、能待在一起的时间也更长,可惜厨房里除了他们,还有淼哥儿和苗哥儿他们两个在。 不过还真别说,林煜虽然一副醉翁之意不在酒沉迷其中的样子,但他最擅长做的炙猪肉,在店里受欢迎的程度却是空前的。 第55章 再者火锅馄饨酱香饼这些都卖很久了,除了林煜的烤肉,沈锦清这段时间也打算再做两个新菜,糖醋排骨和八宝糯米饭。 这两个都是南方的口味,这里更偏北边一点,做这两个菜好吃又新鲜,老少皆宜。 糖醋排骨的做法简单些,把买回来的肋排切成半半指长的小块儿,把排骨反复冲洗干净、泡出里面的血水后,控干水分放入锅中,加入姜片和葱片还有黄酒焯水去腥,焯完水撇去浮沫,捞出排骨再用温水洗净排骨上吸附的杂质。 起锅烧油,放入冰糖炒出糖色后,把洗干净的排骨扣入锅中,翻炒均匀,放入葱姜八角,然后依次放入料酒、白糖、糯米醋还有少许的盐再次翻炒均匀,倒入开水,大火炖煮小半时辰,煮的差不多后再次加入少许糯米醋,大火收汁。 沈锦清做排骨的时候,淼哥儿和苗哥儿就在旁边看着,感觉沈锦清做起来有条不紊很是利索,确实不是很难的样子。 这甚至给了苗哥儿莫大的信心,沈锦清转头见他们两个都是一脸期待的样子,于是让他们也复刻一遍。 淼哥儿以前在家中就经常帮他母亲做饭打下手,加上跟着沈锦清的这段时间学到不少东西,此刻很容易就上手了。 不过不同的厨师做出来的味道不同,淼哥儿的排骨和沈锦清做的像了个八成,但味道也很不错。 苗哥儿……苗哥儿在淼哥儿的帮助下也艰难的做了出来,他自个儿先尝了一下,酸甜可口,味道基本是对的,就是肉质偏柴些,吃起来也有点儿发苦。 不过苗哥儿并不气馁,他在这方面本就不是很擅长,对他来说能做出来自己就是很棒,他对自己很满意,而且这还是他这段时间来唯一能一次就把味道做的差不多的菜。 沈锦清看他笑得见牙不见眼要讨赏似的,也鼓励他:“很棒。” “再熟练两天,这道菜也就可以放心交给你们两个了。” 糯米饭也不难,只是要费些时间。 糯米要提前一天晚上浸泡,第二天煮糯米的时候需要人盯着,边煮边搅拌,等到糯米熟透变成浓稠状就加入白糖、猪油搅拌均匀放在一旁备用,这之后再把红枣、桂圆、莲子以及其它各色干果混合在一起。 再拿出一个一掌宽的碗,给碗内壁均匀刷上一层猪油,先用一把干果平铺进碗底,再一层糯米、一层干果的层层迭加,把整个碗都填充紧实后,在碗里加入适量清水,放到蒸笼里蒸制。 蒸熟后掀开盖子,把碗拿出来,倒扣在瓷盘上,色泽油润、香甜软糯的八宝糯米饭就完成了。 这两样都不难,离了沈锦清也可以,而且食材常见,价格上并不算贵,足够做到量大管饱。 慢慢的等到糖醋排骨和八宝饭风靡整个镇子时已经快到六月份,辣椒已经开过一茬白花,准备冒新果了。 林煜的烤肉也已经是远近闻名,切成薄薄一层的肉片层层迭迭撒上芝麻摆在素白的瓷盘上,从里面端出来的时候还冒着热气,人还未走近香气已经扑鼻而来……不少好吃的食客为此都对他改观不少,觉得他虽然面凶然而实在手巧,真正的穷凶极恶之人绝不可能有这样的耐心认真对待美食,能做出这样好吃的炙肉来他必定是个好人。 想来这就跟现代去喜欢的店里吃饭,竟然发现厨房老板是个凶神恶煞但手艺一流的强壮北方大汉,再去得多了自然发现老板的热情和淳朴良善来。 沈锦清对此喜闻乐见,白花花的银钱流水一般进帐,做出来的菜品风靡上下,店里甚至还有厨房都又扩大了一倍,这很难不让人高兴,他没露出大白牙笑已经算是矜持。 只是乐极生悲,大热的天气,本已经回去采摘成熟花椒的苗哥儿竟然气喘吁吁地跑到店里来,告诉他后山被封了! 第47章 据苗哥儿说,他认得领头的其中一个人,是刘家的新管事。 后山的辣椒快要结果,生菜都已经长成采摘过三次了,刘家的人居然说风马牛不相及的坎河村后山的田地是他们家的,岂有此理、简直可笑。 沈锦清拍案而起,冷着脸丢下句:“走,倒要看看他们又闹的什么幺蛾子。” 三天两头的来找事,简直跟臭虫一样。 本来素心开张后,沈锦清的重心都放在经营餐馆上了,只要把餐馆做好,刘逸云那种拙劣的伎俩根本就不攻自破,但现在闹到头上来了那就不得不管了。 沈锦清没有怯场的理由,否则以后岂不是得任人欺辱? 沈锦清他们到后山的时候远远的就能看到十几个孔武有力的打手团团围平时通往后山上唯一一条能容人通过的山道。 后山山体是很大,可是他们甚至丧心病狂的派人四散开,绕着山体靠近坎河村的一边,四散散开,派人把守着。 瞧着这人数零零总总的怕是得有几十号人。 村里人中有不少人先前在沈锦清的教授下在自己的地里种了花椒,可花椒要在第二年才能结果,而且刚种下的花椒和多年生花椒的产量可谓是天差地别,村民们还是得要进山采花椒,他们如此横行霸道的堵着山路,跟断人财路有什么区别? 因此在沈锦清没来之前,已经有不少村民隔着不到一丈的距离跟这些瞧着就不是善茬的打手对峙,他们虽然害怕,但还要谋生,种田和采花椒卖的收入完全不是一个等次,他们把田地视为命根,可是更不能失去花椒。 这样或许是有点儿自私,但他们还有一家老小要养能怎么办呢?而且他们知道这是沈锦清的地,不会争夺,也愿意为了沈锦清大度让的利,齐心协力聚在一起维护共同利益,不像眼前这些人,一来就蛮不讲理“占山为王”。 最前面和那些打手对峙的多是村里青壮的汉子,再就是一些有资历的老人,村长在最前面想要和领头的两个管事谈判,但人家狗眼看人低,都不稀得搭理他。 一时间在场的两拨人都很躁动,沈锦清和林煜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沈二娘他们在这项花椒营生里面占利,苗哥儿跟他报了信之后又去找了自家爹娘,他们一行六人是一起过来的。 张叔、林阿叔他们同样,只是他们原本就在村子里面,早早就到前面陪着村子和这群人对峙起来了。 地是沈锦清的,沈锦清在这种剑拔弩张的时候来了他们顿觉有了主心骨,更觉得有底气,沈锦清是有地契在身上的。 众人纷纷给沈锦清他们让开了路,林阿叔看见沈锦清来了,很是担心地看向他,沈锦清用眼神示意林阿叔安心,又一一给张叔和村长打了声招呼。 短短时日内村长似乎更加苍老了些,今天还是杵着拐杖来的,他本来因为淼哥儿的事情见到沈锦清还有点儿不自在,可是沈锦清没事发生一样礼数周全,现在外人面前正是一致对外的时候,他也就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随后村长把拐杖往地上一杵冲着对面的人喊:“后山的主人已经在这里,他手上可是有地契的!你们这样胡搅蛮缠跟匪寇有什么区别?!” 对面的人嗤笑一声,后面的打手甚至举起棍子蠢蠢欲动,更后面藏得隐蔽的甚至偷偷亮了刀刃。 林煜余光中看到这一闪而过的寒光,瞬间伸手把沈锦清护在后面。 沈锦清拍了拍他绷直的小臂,示意自己有话要讲,林煜迟疑一瞬这才错开身体让出一点距离给沈锦清留出空间,只是依旧还是紧盯着对面的那些人,仿若一头随时准备暴起伤人的豺狼,只身一人竟给对面十几号人都隐隐的带来压力。 在他后面一直梗着脖子逞强撑气势的那些村民这才敢隐隐松了一口气,也是奇怪,这时候他们才认识到林煜所谓的凶神恶煞到底多有安全感。 沈锦清冲着前面衣着锦布一看就是领头的人道:“私携利刃、聚众围山,你们是想占山为王,图谋造反吗?” 此话一出,不只对面,就连村民们都齐齐倒吸了口冷气。 原本只是侵占田地、欺压小民,最多的双方械、、斗的罪名瞬间被拔高到谋逆,流传出去,一个搞不好大家都得交代在这儿。 不过显然对面也是这么想的。 沈锦清认得前面领头的其中一个,是刘掌柜走了之后得春楼的新来的管事,但他此刻退居半步侧立在一个面生瘦小的中年男人后面,显然真能话事的另有其人。 果不其然,沈锦清给扣了这么大一顶帽子后,冷水入油锅一样炸得最前面那个瘦小的中年男人也坐不住了。 气氛冷凝一瞬后,那个男人不慌不忙地走出来对着沈锦清鞠了一揖:“这位想必就是素心餐馆的沈老板吧,一个哥儿起家……早有耳闻,我是本家建阳刘氏来的管家,主家听闻我们庶系的公子和您多有冲突,特意派我来从中调和呢。” 他话说得挑不出错,终于把人当人,可是话语间讽刺意味十足,结合着高高在上的姿态来看,嘲讽性意味十足。 建阳刘家?因为之前刘逸云闹了也不是一回两回了,沈锦清了解过,刘家本家在阳州,家大业大,建阳刘氏的家主是二房分出来的嫡系,刘逸云是家主众多庶孙中的一个,虽然在小小的镇子里盘踞显得富贵逼人,在整个淮县也有点儿分量,但到底被打发来这么个小地方,沈锦清还以为建阳府的人不会搭理他多少呢?没想到还是有点儿疼孙子的么。 第56章 不过沈锦清并不害怕,也并不太理会,从怀里拿出先前和村长签订契约的时候,村长转交的地契打开向众人展示:“这是后山的地契,上面还有县衙官印,白纸黑字,刘管家这番行事未免太过嚣张了吧?” “可不像什么从中调和的作派。” 想当霸王还装什么斯文? 刘管家面上的皱纹都挤在一起,眼中的讽刺和挤兑更甚:“地契?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如今县令都不知道换过几个了。” “刘管事?”他说着冲后面的人示意。 新任的刘管事姿态放的极低,知情识趣的从怀里掏出一份绢书,嗤之以鼻的冲着沈锦清一抖开:“看见了吧?县老爷新给我们盖过印的地契,这块地界现在是我们刘家的了。” 话落,瞬间炸开了锅,沈锦清还没出声,村里人就先不满起来,义愤填膺道:“岂有此理!后山本就是我们和隔壁村各分一半,靠近坎河村的部分自古以来就是我们的地,凭什么你们说占就占。” 后面一连生全是愤怒的附和。 先不说沈锦清发现花椒带着他们进山之后,后山就摆脱凶恶煞气的名声,就算后山还是原来的后山,再怎么险恶也是他们从祖上就传下来的地,岂是他们说抢就抢、说要就要的! 在本村人谁手里都可以,就是不能是这些恶霸一样的外人! 刘管家在建阳待久了,最看不起就是这些咋咋唬唬的刁民,态度轻蔑:“那又怎么样,如有不服你们就去告官啊。” 此话一出,全场沸腾。他手上拿的可是县令“”亲批的地契”,县令出了名的贪庸,他们上哪里告去?! 两方气氛瞬间又紧绷起来,刘家那边的打手和村民们都掏出武器来。 这可涉及到他们祖祖辈辈留下来的土地了,哪怕对面带了刀又怎么样,村里这些血气方刚的青壮年上头了死都不怕,还怕什么刀! “有刀又怎么样?!我们也有,现在就跟他们拼了!”当即就有人要回去拿柴刀。 前面有几个甚至举起棍子就要冲过去了,好在被林煜死死按了下来。 眼看事情就要越演越烈,沈锦清适时出言阻止,只是谁知他出口的话却是:“好啊。” “什么?”不仅刘掌柜没反应过来,就连村里人都懵了。 沈锦清重复:“好啊,我跟你们去县衙,我们堂上辩一辩。” “沈老板,你确定?别多费这一番功夫了吧?”刘管家就差把“你脑子没病吧”挂在脑门上了。 一场必胜的官司有什么好谈的。 村长和其他一些人也很是不赞同地看向沈锦清。 “既然刘管家胜券在握,那也不怕对簿公堂吧,一去又何妨。” 沈锦清又转过身来,对着众人说:“我有办法,大家既然都有如此血性敢跟他们拼死一博,就再上一次公堂又能如何?” 村民们面面相觑,一时间竟都有些动摇。 沈锦清继续道:“在场有不怕的我们一起去,大家就守在衙门外,如果县令依旧昏庸乱判,我们就砸了他假模假样的公堂又有何妨?” 这些村民们的情绪瞬间被点燃:“没错!当官的哪能这么不公正,就让县令把我们的地还回来!不然就砸了这包庇的公堂!” 年轻的青壮年都在举着棍子呼喊,年老的村民劝不住,都捂着脸捶胸顿足,看着沈锦清的脸直叹息:“胡闹啊、胡闹啊!” 沈锦清看向刘管家:“刘管家,你敢还是不敢?” “这又有何不敢?”刘管家骑虎难下,索性这些没权没背景的乡下人能翻出什么浪来,就是去了也是一个输字。 沈锦清:“那就走吧。” 一群人转身浩浩荡荡的走在前面,沈锦清落后。 刘管家把他们所有人都视作蝼蚁,但话是那样说,等沈锦清背过身去却还是用眼神示意后面一个带刀的打手,那个打手会意,瞬间拔刀而出刺向沈锦清! 走在沈锦清身旁的林煜耳朵一动,瞬间转过身来,把那个打手一脚踹出一丈远,沈锦清同时回过身来。 那打手当胸挨了一脚,林煜力大无穷,他被踹得嘴里不断喷出鲜血来。 众人听到动静,纷纷回过头来皆是骇然:“光天化日,当众杀人?!” 刘管家看一击不成,面色铁青。 沈锦清也冷着脸:“刘管家,请到前面来吧。” 刘管家拂袖一挥,带着打手走到前面去。 他走动的时候,这个沈老板旁边踹人的高大汉子一直紧紧盯着他移动,仿佛在看一个死人一样,等了最后刘管家的背上已然是冷汗涔涔。 等他走到最前面后,沈锦清眼神发冷,把苗哥儿叫到前面,把一个信封交给苗哥儿,附耳叮嘱了他什么。 等到了镇上的时候,苗哥儿依照嘱咐半途溜走了。 第48章 刘管家虽然说他敢上堂,实际上却是刘逸云这个“公子”又一次亲自和沈锦清公堂对峙。 刘管家本来就是本家的人,在建阳的时候都颇受几个嫡亲的公子小姐尊敬,还看不太上这个被打发到镇子上庶系旁枝的公子,这次到这小小的淮县来,不过是主家心血来潮想起他,又听说这个被早早打发出来的儿子留下的独苗苗打压一个乡下出来的小哥儿不成,反被人家开的餐馆抢尽了生意、压到翻不了身,一时兴起又觉得丢了刘家脸面才派他来。 他权当做个轻松活,来就来了,可这儿小哥儿竟敢纠结着一大帮人闹上公堂,哪怕这是场必赢的官司,刘管家也不想沾一身骚,免得脏了羽毛被人议论。 事情是刘逸云惹出来的,就让他自己来吧,反正他代表主家还留在这里,不就是给他撑腰来了吗? 刘逸云眼看着就是被一个本家派来摆平麻烦的“仆人”半推半就拉了上来,这怎么不算是一种主次不分呢? 沈锦清意味不明地看向刘逸云:“刘东家最近生意可好?今天都有时间亲自到堂上来了,怎么不让你的管家从中调和了?” 沈锦清明晃晃就是在嘲讽他,还好意思专门提到生意,果不其然沈白预言的就是对的,沈锦清这个凭空冒出来的家伙果然是会抢尽得春楼的生意。 刘逸云脸色铁青,还有刘管家这个匹夫,家主派他来处理沈锦清,他临出门前趾高气扬、信誓旦旦,态度分明就是瞧不上自己,他还以为有多能耐呢?结果就是把他推上台面?真是岂有此理! 等他以后回到建阳必定要跟家主告上一状。 “不劳你关心,沈锦清你担心担心自己吧!”刘逸云比起上次脾气更加暴躁,“看清楚了吗?县太爷收了钱可是站在我这边的。” 他眼神暴突,面色青白,看起来一副随时准备伤人的样子。 林煜一脚踹上了刘逸云的膝窝,刘逸云惨叫一声被迫跪倒在地。 林煜眼神阴冷,看他就像在看一具尸体一样。 这不怪他,老爷子去世已经半年,这是他在那之后第一次见到刘逸云,他无法克制地想,如果没有刘逸云栽赃陷害的那件事情发生,老爷子……会不会愿意多留几年。 哪怕老爷子在那之后从没说过有关这件事的任何一个字,可任谁都知道,这件事一定或多或少的在他心里留下了的阴霾。 林煜心里戾气横生,恨不得立刻把他除之后快,现在公堂之上他竟然还敢对沈锦清口出狂言,简直该死。 场外围观的人多数都是坎河村的村民,赶也赶不走,听了刘逸云这一番嚣张的话,瞬间沸腾,收买县官居然如此明目张胆?! “还有没有王法了,狗官奸人狼狈为奸!”坎河村的村民这样喊着,精准地朝刘逸云扔起早早准备好的烂菜叶,刘逸云被砸得叫嚷起来,嗓音嘶哑愤怒,但又被林煜死死踩着,没法儿脱身。 其中一个趁混乱中没人看到,还朝县太爷头上扔了一个鸡蛋。 县令着急忙慌的躲进桌子底下,尽管躲得已经够快,但乌纱帽左边的帽翅还是沾上了鸡蛋液。 林煜的动作几乎快要把刘逸云的肋骨踩断,可是没有一个人拦着他,坐在堂上的县令被他直接捅破窗户纸的话气得胡子发抖,恨不得立刻把他捂上嘴打死才好,于是一只眼睁一只眼闭袖手不理。 被迫跟着刘逸云上堂的刘管事本也感到不满,而且最近刘逸云脾气见涨,经常暴起杀人,现在刘逸云被砸他也不可幸免,巴不得把存在感减到最低,权当没自己这个人最好。 沈锦清也被他直白的话噎到,第一次不知道该怎么接话才好,只能安慰般扯了下林煜的袖子,示意他这里是衙门,面上功夫还是要做好。 他明白林煜心里的想法,知道他既怨又恨,但要刘逸云付出代价还有别的方法,想到这,沈白居然没出现? 沈锦清好奇他怎么能每次都能这么拙劣的隐没在幕后,环顾四周,沈白居然和刘管家缩在堂外的一个角落冷眼旁观。 第57章 这刘管家来到淮县不过几天吧?观他的态度,连刘逸云都瞧不太上,沈白这就和他搭上线了? 沈锦清和沈白对上视线,沈白露出一个诡异的、温良的笑,沈锦清的眼神瞬间冷却下来。 这么僵持着也不是办法,像吞了苍蝇的一样的县太爷从桌子底下爬出来露出半个头,摸索着惊堂木猛拍桌案:“肃静、肃静!公堂之上不得胡闹!” “捕役?捕役何在!再有胡闹者,把外面那些人统统都给抓进牢里去!” 此话一出换来更多人朝他砸鸡蛋,火力被他吸引,连砸刘逸云的都少了些,县令见势不妙又猛地缩进案桌下。 几个捕役对视一眼,拖拖拉拉、装模作样地向人群呵斥,叫他们肃静,却没有一个真的上手抓人。 这里的动静闹太大了,除了坎河村的人,渐渐的也吸引了更多老百姓围观甚至加入进来。 县令被砸得没办法了,伸出一只油腻红润的手大喊:“本官、本官不是那等收受贿赂之人,这次一定秉公执法!秉公执法!” 外面的动静这才渐渐歇下来,县令把歪斜的乌纱帽戴正又把糊在脸上的鸡蛋液抹去,这才惊恐地发现不管是堂上的沈锦清和林煜,还是外边儿乌泱泱的平头百姓,都在用一种冰冷审视的目光盯着自己,仿佛他们都是审判者,而自己这个处于高位之上的县官才是犯人。 县令背后惊出一身冷汗,不由自主咽了口唾沫:“堂下、堂下何人?所谓何事、何事,一一、一一如实告来……” 外面一直被人群挤着的刘管事终于看不下去,指着踩着刘逸云的林煜:“已经升堂,还不放开!你是在藐视公堂吗?!” 林煜转而看向刘管家和他旁边安安静静站着仿若岁月静好的沈白冷笑一声,活像厉鬼般冰冷无机质的眼睛一时把沈白看得发抖,沈白恍惚间还以为他看透了什么,眼前的场景和上辈子林煜把他的头颅砍下来的情景重迭,沈白不自觉地掐紧了手心才得以保持镇定,刘管家也被他吓退,不再开口。 林煜用了点力道几乎把刘逸云贴着地面踩实了,接着才放开他。 一直在惨叫的刘逸云这才停下来,拖着满身疼痛想要扑咬上去,从林煜身上狠狠咬下一块儿肉来,可对上林煜一片冰冷的眼神又败下阵来,趴在地上狠狠喘着气。 沈锦清不再废话,直接切入主题,展开地契示意众人:“大人,这是坎河村后山的地契,自先帝始就划分给了我们,怎么今天变成他们刘家的地了?” 县令被先前发生的情况吓得有点儿犹豫:“这……” 刘管事在刘管家的眼神威胁下,不得已扑通跪倒在地,也从怀里掏出地契:“大人,这可是前几日您亲手给我们签发的地契,这地可是大人您做主卖给我们的啊,您忘了吗!” 这番话明显是威胁,县太爷骑虎难下,他确实收了他们不少银子,不可能在这时候出尔反尔跟他们翻脸。 外面的刘管家又朝他打了个手势,意思是事成之后愿意出更多的银钱,县令一咬牙:“你也知道是先帝时候的事情了?朝廷下了命令,命各地整饬土地,予民方便,坎河村后山本就是僻陋复杂之地,本官有权调整。” “听到了吗?这可是我真金白银买回来的。”刘逸云趴坐在烂菜叶堆里咧嘴笑,狼狈至极还一脸挑衅。 沈锦清不置可否:“那照这么说,我们的土地只要县太爷想就可以随便重划,分给他人了。” 土地问题从来都复杂,话落,外边儿喧哗一片,就是单纯来看热闹的都站不住了:“这可不行!哪有这样的道理!” “朝廷分地从来都是观地理按区域划分,已经分好的地祖祖辈辈传下来,就算重划,也没有把甲家的地分给乙家的道理,这哪里秉公了!” “你们这些贱民闭嘴!”刘逸云被吵得头疼,扯着嗓子大喝,“我花了钱买的,怎么不是我的!” 外面的刘管家都仿佛被隔空吼得一脑门口水,面色发冷,这个蠢货。 县太爷脑子直突突,一拍惊堂木:“肃静!” “土地划分是大事,不会随意擅动,把坎河村后山划给刘家,全系坎河村后山地理复杂、两村之间常有争端,官府管理不便所致。” “放屁!”坎河村领头的一个汉子回道,“有争端,那都是二十几年前的事情了,我们村长上任后,早和隔壁村约定划分好了,井水不犯河水!凭什么不征询我们的意见,为所欲为!” 这汉子一说完,各位村民义愤填膺,又开始朝公堂上扔烂菜叶臭鸡蛋,“狗官!你算什么青天老爷,根本就是收受贿赂,包庇小人!今天我们就砸了你这明镜高悬的匾牌!” 本就被砸过一次的刘逸云又开始被迫迎接来自烂鸡蛋菜叶的狂风暴雨,他不管不顾瞬间暴起,竟想伸手去抓其中一个村民的脖子:“你们这些贱种说谁是小人?!信不信我挥挥手就能把你们都给碾死!” 隔着县衙专设的围栏,他根本无法得逞。 因此换来的是众人更加愤怒的攻击,甚至还有不少人向他啐口水吐痰。 县太爷眼看事情没法儿善了了,躲着臭鸡蛋,恶从心生,也强硬起来:“来啊!把外面这些刁民统统抓起来!” 场面混乱,一时没人敢动。 县令把象征公平和权威的惊堂木狠狠砸在其中一个捕役身上,把人砸得头破血流:“还不动?!谁不动,我就把谁踢出衙门押入大牢,我看看你们谁的老母妻儿能善终!” 那些捕役终于动了,要动手把外面的村民都给抓起来。 沈锦清大喝一声:“县令大人,你们今天抓得住这些人,抓得尽天下悠悠众口吗?今天我们下狱,明天淮县的贪官污吏欺压百姓的‘事迹’就要名扬天下!” 那些捕役迟疑片刻,就连堂上坐着的贪官也有瞬间犹豫。 就在他们迟疑的瞬间,林煜瞬间挡在外面那些村民面前,把那些捕役统统拦了下来。 矛盾上升至顶点,气氛一触即发。 这时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动静,苗哥儿当着众人的面闯入一片狼籍的公堂,气喘吁吁地对沈锦清说:“人、人请来了!” 他说人请来了,后面是还带着一串尾巴来的。 福掌柜跟着他,率先用圆润的身子挤进人群,看到这被烂菜叶子烂鸡蛋包围乱糟糟的公堂有一瞬间没绷住。 片刻后,他整理好表情,对着众人一一打了招呼,甚至还给趴在地上的刘逸云作了一一揖:“刘东家,好久不见。” 他笑嘻嘻的,和沈锦清问出了同一个问题:“最近生意好吧?” 生意个屁,生意早就被沈锦清和这个老东西全抢光了! 刘逸云被刺激了好几回,这会儿被砸久了,福掌柜正好撞枪口上,刘逸云几乎是瞬间就扑到他脖子上咬。 幸好福掌柜是个灵巧的胖子,被吓了一大跳,立马躲开了。 经历这场景好几次,终于能够反应过来的捕役瞬间把刘逸云扣住。 刘逸云被抓住,还在威胁地朝福掌柜哈气。 福掌柜被吓得一哆嗦,这人怎么回事? 今天这么不禁刺激?一点儿都玩不起。 福掌柜不高兴地撇撇嘴:“诶呦,县令大人这儿怎么闹成这样?” “沈老板和林煜呢是我认的小兄弟,我听说今天是为了审理他们家后山的田地纠葛?县令给我个面子如何……?”福掌柜背对着众人,眼神威胁的对县令做了个比钱的手势。 县令眼睛一转,这福掌柜和刘逸云一样都是家大业大的酒楼老板,刘逸云背后虽然有建阳刘家撑腰,但这福掌柜那个走南闯北的哥哥也不是个善茬。 而且偏袒刘逸云已经惹了众怒,如此…… “咳哼……本案争议众多,今日暂且退堂,改日再议。”这就是很有得谈了。 眼看事情转圜,外面跟着福掌柜和苗哥儿来的那一群人,看准时机推搡着匆匆闯进来,甫一进来就扑通跪倒在地,嘴里哭诉着说要状告刘逸云,原来他们都是这段时间来被刘逸云打杀的那些下人、伙计的亲眷,被杀的这些人其中甚至有几个没签身契的。 这些人里上至八十,下至十八竟然都有,他们一个个跪在地上,泪眼婆娑地向县令告冤,县令一拍案桌:“大胆,今日本官是在审理坎河村土地争议之事!你们若有冤屈,改日再报!岂能在公堂之上胡搅蛮缠?” “诶呦、冤吶!真是冤吶!改日?改日哪儿还有我们叫冤的地方啊……”这些人拍打着大腿哀嚎起来,他们本来已经死心,今日是被素心餐馆和福来楼的老板一起请来,这才敢上堂来,本以为还能有一丝希望没成想就…… 外面的人听他们喊得凄惨,又开始蠢蠢欲动。 县令已经是一脑门汗: “这……这……你们!” 被扣押住的刘逸云倍感屈辱,眼看着县令分明是要偏向福满这个老家伙了,这些贱坯子又这个时候出来闹事!他可给过钱,让他们把事情咽下去的! 第58章 刘逸云心中的火气更甚,面目狰狞地看向众人。 沈锦清嘲讽地冲他挑眉。 不是找人脉么?当他没有?这可不能怪他以牙还牙。 沈锦清给苗哥儿的是一张新的菜谱,让他凭借这个见到福掌柜,告诉他事情前因后果,福掌柜不只一次见识到沈锦清和沈锦清给出的菜谱的价值,不可能想看到沈锦清出事,而且他和刘逸云还是对家,必定愿意施以援手。 沈锦清让苗哥儿找到福掌柜后,和他一起去找那些沈锦清通过刘掌柜之口知道的、被刘逸云杀害的那些人的家属,势必要在今天当着愤怒的悠悠众口面前,把刘逸云按死。 刘逸云接收到他的视线,狠狠地剜了他一眼,然后狠戾地环视在场的所有人,竟然猛的挣脱了捕役的束缚,在电光火石之间,率先冲向沈锦清! 还没等靠近,就被林煜一脚踹开,倒在县令的案桌上! 刘逸云肋骨尽断、口吐鲜血,他狂笑起来,在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之际,用带着血的森白牙齿狠狠咬向县令的脖子,扯出一块儿血肉来,县令当即发出一声惨叫。 沈锦清觉得讽刺,这还真是狗咬狗。 刘管家面色不虞地看着这场闹剧,福来楼,福满、福来……刘逸云怕是失心疯了,告诉主家实情,主家也顾及福来,想必不会因为一个庶出的为难他。 刘掌柜拂袖离开,沈白竟然就跟他同去。 沈锦清时刻注意着沈白,见此眼睛微微一缩。 沈白又打的什么主意,竟然就这么走了,还是和这个主人远在建阳的刘管家? 县令被狠狠咬了一口,疼得昏了过去,捕役们手忙脚乱地把刘逸云从县令身上扯下来。 有了这一咬之恨,加上就是因为刘逸云三番几次在堂上胡言乱语败坏他名声,害的他差点儿连官帽都得卸下来,县令已然恨极,又有福掌柜给担保,县令当然把地还给沈锦清。 而且刘家本家来的那个什么管家不是早走了吗?刘逸云明摆着被放弃了。 县令捂着哗啦啦流血的脖子当场宣布:“坎河村后山之地还归沈锦清,刘逸云犯下杀人重罪,袭击朝廷命官,压入大牢择日讯罚!” 刘逸云疯疯癫癫的,听了他的判决,嚼着县令的肉哈哈大笑,给县令看得脖子生疼,心中坚定了要给这个刘逸云判处死刑,然后连滚带爬的连忙叫人抬他去看医丞。 围观的百姓看了好大一出滑稽的闹剧,都觉得唏嘘,有这样的官……又开始忧虑起来。 真正发自心底里高兴的恐怕只有福掌柜,他这一来,不仅帮到了沈锦清,还成功扳倒了一个强劲的竞争对手,除了差点儿被咬,高兴得不能再高兴。 第49章 刘逸云被判处死刑,事情暂时告了一段落。 沈锦清忙里偷闲,正坐在林煜身上温存。 两个人什么都没做,沈锦清伏在林煜身上,和他面对面拥抱,两个人静静地享受这片刻难得的安宁。 本来沈锦清还担心沈白有会闹出什么幺蛾子来,但他似乎真的打算跟这刘管家往建阳走了。 沈锦清知道这事儿,是因为听说沈白的爷奶给他介绍了一门亲事,但在周边遍寻不到沈白,最后才打听到沈白这几日一直跟刘管家住在县里,马上就要一起出发去建阳了。 沈阿爷沈阿奶气的发疯,直呼他不要脸,跟着一个五旬的男人跑了,这两个老的特地还跑去刘管家在县里的落脚点堵着骂街,可惜沈白都不稀罕见他们,直接就让刘管家派人把他们轰出来了,勒马直上建阳。 这事儿闹笑话,沈阿爷和沈阿奶也逢人就说,事情在村里都传遍了。 流传的版本大约是沈白撇下个跟青俊秀才的亲事不要,跟着一个老头跑了。 说来也巧,这秀才沈锦清也认识,就是以前和刘霖结伴来店里买酱香饼,结果却在店里动起手来的其中一个,姓李,名叫李冲,今年四月才中的秀才。 据刘霖多说,他的这位李兄“虽然很有些才气,但最是睚眦必报”,除了父母和私塾里的那些先生他谁都不放在眼里,惹了他必定得被记恨一辈子。 沈锦清也觉得奇怪,沈白应当是很珍惜羽毛的人来着,怎么会突然撇下一切不管不顾地要离开淮县? 而且之前沈白的种种针对也不是假的,沈锦清有关前世不完整的记忆分明预兆着最终害他家破人亡的人就是沈白…… 他回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想把沈白处理掉,可异能对他失效,沈锦清至今不明白是什么理由,是以只能跟沈白来来回回的打擂台,一直没有头绪该怎么彻底杜绝这个隐患,可沈白居然就这么轻易地离开了? 这么说来,沈白的态度也一直很奇怪。 看他的眼神不至于恨,但每次见到他眼底隐藏的也全是不屑和阴狠…… 他可不曾记得自己哪里招惹过沈白。 一直遭到苛待的明明是他们两兄弟还有他们的父母,沈锦清以前被沈白害成为傻子,自己的父母积郁成疾,在去探望外祖父母的路上去世,沈锦清确实有理由恨沈白,两人肯定得结下梁子。 可沈白呢?在那之前沈白有什么理由恨自己? 就在沈锦清百思不得其解,整理思绪脑子里浮现各种阴谋论的时候,一直在帮他照看后山田地的其中一个村民急匆匆来到镇上告诉他,种在田地里的辣椒、生菜出事了! 让沈锦清回去给拿个主意。 沈锦清立马从林煜身上下来,扯着他的手急匆匆就要到后山去,连鞋都没来得及穿。 林煜把他拉回来,让他坐在方才两人坐着的凳子上,蹲下来给他穿鞋。 涉及到他才种下的作物,沈锦清可急死了,“都什么时候了,还管穿什么鞋?” 昨天刘家的人派人封山他就想过事情不会这么简单,竟然是要对他连果子都还没长出来的辣椒动手。 他种下的生菜都还只割过三茬,都不够塞牙缝的。 林煜握住沈锦清莹白的脚踝:“外面都是泥路山路,怎么能不穿鞋?” 林煜心知他是急昏了头了,竟然连这话都说出口,迅速给他把鞋穿上,把人放跑了。 沈锦清这边一蹬上鞋,那边就推开门走到那个村民面前丢下一个“走”,赶忙到山里去查看情况了。 沈锦清在前面步履匆匆,林煜带着那名村民落在他身后一点距离。 沈锦清到后山后立马查看种下的辣椒,他扶起一株辣椒花查看情况,原本水润薄透的小白花已经完全僵硬干涸,地里所有辣椒的白花和植株无一例外,全都发黑枯萎了。 生菜也是,全是一片死气沉沉的样子。 沈锦清心下一沉,从地上捻起一把泥土,泥土湿黑发臭,林煜学着他的样子指尖沾上一点土凑到鼻子嗅闻,皱起眉头:“情况很不好。” 沈锦清心情凝重的点点头,这种情况也不知道能不能用灵泉水救回来。 可是为什么?就算毁了这里的土地,他也可以另开辟一片荒地来种,后山那么大,难道沈白打算和自己玩拉锯战?而且就算后山的地全毁了他也可以换别的地方种,根本就是吃力不讨好。 而且沈白现在不是在建阳了么?离开前想最后恶心他一把?还是……有什么别的更大的阴谋? 地里的情况不好,今天肯定是没法儿像平时一样料理田地了,沈锦清就让大家都回去,自己和林煜留下来看看能不能改善一下情况。 众人也觉得一时半会儿解决不了,沈锦清说了还不需要他们帮忙,来上工的村民们也陆陆续续的打算离开。 沈锦清和林煜还在仔细检查田里的情况,大家见状面色都不好看,心情凝重地下山。 这时候忽然一阵地动山摇,意外陡生! “地陷了!”不知道是谁大喊了一声。 “清哥儿和林煜都在里面!” 众人都惊恐地纷纷回头。 他们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地陷,塌陷的速度太快了! 仿佛什么底下有什么深渊巨口的怪物一样,它张开嘴巴,沈锦清和他们一起开辟的所有田地就全被张裂撕开,只占小部份的辣椒田和生菜地转瞬就被分尸,泥沙俱下地掉进无底洞一样的“肚子”里,大地都在动摇,“咕咚咚”的像有千军万马踏着战车疾驰在耳边,众人全都被带得砸倒在地,摔得头破血流,原先在辣椒田里查看情况的沈锦清和林煜更是只一瞬间就被吞没消失了。 等到众人爬起来再去看,原来的地方只留下一个巨大的漆黑可怖、深不见底的巨大洞口。 被幸运留下的零星几个完好健全的村民惊叫着要跑回村里叫人救援,更多的人则是躺在地上呻吟,被拖拉着或艰难爬起来互相搀扶着远离那个危险的地洞,心里悲哀的想他们这些边缘的人只是被波及都受到这么严重的伤,被吞进去的那两个还有可能获救吗? 如他们所担心的那样,被吞进去的沈锦清和林煜已经是凶多吉少。 第59章 在地面猛的晃动的一瞬间,沈锦清就第一时间反应过来,甩出水绳缠住一颗百年生的大树,想要借力带着林煜飞出地陷危险的包围区,可是根本没用,沈锦清脚下刚用力地面就完全塌下去了,远处被他缠紧的那刻大树只在下一秒也完全陷落了,再之后无论沈锦清怎么尝试都抓不住一星半点的固着物,泥沙像水一样垂直流向地底深处! 这个巨洞像没有终点一样,沈锦清和林煜一起往下掉,被死亡笼罩的感觉让沈锦清惊出一身冷汗,沈锦清死死抓住林煜的腰,已经顾不得其他了,他拼命地运转着水异能,操控着它们不断延展,形成一个水罩把林煜和自己都包裹进去,然而刚架起一个水罩就被泥沙砸破、刚架起一个就被砸破…… 沈锦清别无他法只能不断重复着,又操控水异能化成坚冰、化作利爪狠狠刺入沿壁,企图让下坠的速度慢下来,可是统统没用、全都没用……这些泥沙像水一样滑,沈锦清和林煜两个人抱在一起还在不断地往下掉。 仿佛从天上流下来的泥沙像是要把他们埋葬,粗砺的沙粒在一次次击破防护的间隙倾泄下来,把他们两个人浇透,却又不至于让人窒息而死,诡异、处处都透着诡异。 如果是这种程度的天灾,他们两个早就该死在里面了才是啊。 沈锦清一只手揽住林煜的腰,另一只还在不断地祭出水异能尝试,林煜此刻并不惊讶于他这种像极了精怪才会有的本领。 沙子太多了,像雨一样淋着他们两人,林煜想开口,却先吃了一嘴泥沙,“把我丢开吧…” 沈锦清红着眼睛狠瞪他一眼:“你给我闭嘴!” 林煜从没有见过沈锦清用这样发狠的语气跟他说话,像要从他身上咬下一块儿肉来。 不过他想也是,沈锦清舍不得他死,他也舍不得沈锦清死。林煜这么想着抬头往上面看了一眼,随后把沈锦清牢牢的抱在怀里,把头抵在他的上面,用自己整个身体护着沈锦清。 这个动作极大的限制了沈锦清,沈锦清简直要愤怒了:“你干嘛?想抱着一起死吗?!” 虽然照这个速度下去他俩迟早要抱在一起死,但沈锦清还是被林煜在这个情况下还能做出的偶像剧一般的高难度半空拥抱动作吓死了。 林煜抱着他不说话,神色很不好看,万分珍惜般,轻轻吻了一下沈锦清的发顶。 很快沈锦清就知道为什么了。 透明的水罩又被刺穿,一颗拳头大小的泥石块儿把林煜的额头穿,林煜瞬间就昏迷过去了! “林煜!”沈锦清目眦欲裂! 他全身心想抓住沿壁求生路的时候,暗无天光的上方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泥石雨! 林煜昏过去后全身的力气都往下卸,沈锦清把林煜的衣服都抓起褶皱,泪水濡湿一片,“你傻啊,这种程度,你给我挡有什么用……”把自己当什么人肉盾牌了。 话是这么说,可沈锦清还是紧紧环抱住林煜,像林煜护住自己一样,尽量多护住林煜一点,但是这只是徒劳,只稍片刻两人的脊背都已经被砸得血迹斑斑了。 沈锦清终于力竭,泥沙包裹住两人的时候,泥石雨诡异的不下了。 沈锦清疼得止不住在重重泥沙的缝隙里细细喘气,等到他快窒息疼晕过去时,下坠的速度快到一个恐怖的速度! 瞬息后 “咚!”的一声巨响,沈锦清和林煜被摔到一个坚硬粗糙的地方。 沈锦清感觉自己的肋骨被连着摔断了好几根,他在这种更惨烈的剧痛中找回了一丝前一秒差点因为窒息和疼痛而彻底失去的意识。 沈锦清感觉自己身上全是黏腻的血渍,那林煜呢……? 这也个很暗的地方,但有丝丝缕缕的光能够透进来,不会比那个塌陷的深渊长洞更恐怖了。 不知过了多久,沈锦清隐隐约约的听见有什么动静,然而他的耳朵因为剧痛在嗡鸣……什么都听不真切。 “怎么……这…久……” 是什么人在说话?沈锦清想要张开嘴求救,但是在是太痛了,他连一更手指都动不了,用尽全力也只让嘴唇细微颤动了一丝。 “时间太长了,差点就弄死了。”本该远在建阳的沈白突然出现在山洞里,漫不经心的声音传到沈锦清耳朵里。 他终于听清了,但这却和来索命的恶鬼没有任何区别。 沈白?他不是在建阳?怎么瞬移到这里的……? 意识又开始陷入黏重的暗流,忽然滋啦的电流声响起,沈锦清又模糊地听到一道完全不属于活人的冰冷声音:【把林煜…拖走,丢、密林里……】 这是……什么声音? 不可以…… 他不可能让他们带走林煜,沈锦清艰难的颤动着眼皮,睁开一点缝隙的眼睛看见一个光滑诡异正发着光亮的机械生命体正附着在沈白的肩膀。 太熟悉了……诡异的熟悉,就好像在哪里见过…… 就好像,上辈子在哪里见过…… 沈锦清全身升起一股恶寒的感觉,麻木坚硬的意识被冻醒。 他拼尽全身力气,调动起最后一丝异能,化作水刺,狠狠扎向沈白的肩膀! 那个东西的身形虚晃一下却没有被伤害到,水刺直直扎入沈白的肩膀,顿时留下一个尖锐的血洞,沈白大叫一声,捂住受伤的肩膀,指缝间暗红的鲜血汩汩往下流。 只一击沈锦清几乎花光了所有的气力,身体也软塌下来。 于此同时尖锐的警告声炸响:【生命危险!生命危险!!!】 沈锦清也听到了。 沈白和那一团东西如临大敌,仿佛正在戒备着半空中的什么东西。 片刻后,什么也没发生。 【可能我们动作太大,祂感觉到了不对劲的地方,正在排查bug】 幸好010挑选的不是什么顶级的大气运者,不然他们现在就已经被原地抹杀。 沈白还在那里嗤笑一声:“主角就是被偏爱啊……” 010:【别废话,快把他拖走,免得夜长梦多。】 沈白不在多言,上前剥开还掩盖在他们身上的一层薄薄的泥沙,他没再管伤口,肩上的血全滴在沈锦清脸上,“还真是对苦鸳鸯啊,快死了还要抱在一起死。” 说着又想起什么:“他们现在这样不会之后真死了吧?” 虽然对他没什么坏处,但偏离轨道太过容易被发现。 【刚才在里面没死现在就不会死】 不过010也觉得奇怪:【林煜这么能耐?能在里面待这么久】 【比预计用的时间长太多,深渊洞快把这俩砸死了】 “他不是主角么,不会死就行。”沈白并不管其他,说着把林煜拖出来,准备离开山洞。 沈锦清不能让他们这么轻易地带走林煜,奋力和身体机能斗争起来。 沈白站起来拖动林煜的时候,余光瞥见沈锦清颤动的小指,冷笑一声:“呵。” 一脚踹上沈锦清的胸口,沈锦清一口鲜血喷出来,彻底昏迷过去。 【你为什么做多余的事情!】 “你不是说不会真死了?” 【他不会死,但你接下来的反噬会更严重……】 第50章 渴……太渴了……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沈锦清的身体颤动了一下,全身碎裂一般的疼痛传随之来。 沈锦清舔了一下自己干裂的嘴唇,极力睁开眼睛,调动出零星的泉水,一点点滴入自己的嘴唇。 泉水丝丝缕缕的滋润,让撕裂干涸的肺部渐渐能缓慢顺畅的呼吸过来,身体渐渐恢复了一点气力,沈锦清探出手往旁边摸去,只摸到冰冷粗砺的岩石。 林煜果然已经不在了…… 沈锦清剧烈地咳嗽起来,因为先前受到重伤,此刻仅仅只是摄入了一点点的水份,五脏六腑都挤压着,仿佛争先恐后在呼痛。 沈锦清又呕出一口血,思维渐渐又沉下去,他拼命挣扎着想尽力多喝一点儿泉水…… 他还不能死…… 林煜…… …… 沈锦清所在的这个地方已经在坎河村百余里外,从半空鸟瞰被层层迭迭的密林包围在最深处,没有提示,根本没有人会想到来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救他和消失不见的林煜。 沈锦清在山洞待了很久,断断续续的醒来过很多次,每次短暂的睁眼都只能借着细微的天光盯着粗砺湿滑的岩顶,脏污的水声在耳边滴滴答答,沈锦清也只能断断续续的拼命汲取灵泉水续命。 等到稍微恢复一点,能动作的时候,他用空间里本来就种有的马齿苋止血,从洞xue里出来,尽管知道不会有下文,却依旧发疯般的找了林煜一天一夜,但密林里实在太大了,阳光之下林子里像转着圈一样让人眩晕,夜晚更是阴森迷乱。 沈锦清最后只找到林煜被野兽撕碎的衣服,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沈锦清并不相信林煜死了,但林子实在太大了,仅凭借他一个人,根本无法在短时间内搜完,何况他还是这样一副重伤的身体?怎么能尽快的找到林煜? 第60章 在这种陌生的地方,身无分文、罹患重伤的沈锦清也根本找不到人帮忙搜寻。 沈锦清别无他法,只能用最快速的时间回到淮县、回到坎河村,回去找人帮忙,这已经快成为沈锦清的执念了。 然而等他拖着残破的躯体逃出这里回到坎河村的时候,沈锦清不知道自己得知林煜没有回来的心情是不是破灭的,但他知道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 久到时节已至深秋。 久到那个莫名出现的深渊地陷又已经闭合。 久到沈锦华已经通过了秋闱,还曾经寄过一次信回来问他要不要一起去京都。 最开始的时候是村里的人不敢告诉正在科考的沈锦华沈锦清和林煜遇难的事情,沈锦清回来后也没有告诉他,回信拒绝后,他开始雇人不遗余力地找林煜,自己则是到建阳去找沈白的下落,但是沈白像人间蒸发一样消失的无影无踪,根本就不在刘家。 沈锦清从刘家人那里问不出来,连夜就把他们老家主绑了,逼问沈白的下落。 沈白是向老家主展示了自己的预言能力,他们也确实是进行了利益互换,可是现在竟然真的没人知道他的去向。 沈白在某一天消失了。 沈锦清回来得太晚了,真的太晚了。 沈锦清到最后都还找不到林煜,不过他和林煜的餐馆还照常开着。 后山诡谲凶险的名声因为这次的事情重新开始流传,又因为沈锦清坚持再次进山开荒种植再次消失。 深邃的山里因为无人踏足再次恢复宁静,曾经天塌地陷的痕迹消失得无踪,因为无人捕猎,山里的动物都多出了不少。 沈锦清也不知道自己心里是什么感受了,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只知道不只辣椒和生菜,后山的地里后来都种上的西红柿、玉米这些又已经成熟枯败过几次,但他都还是没有放弃过寻找林煜。 沈锦清雇了很多人不停的去找,那些人曾找回来过更多的林煜沾满鲜血的衣物,可沈锦清不相信,所以他自己也更加频繁的隔三差五、天南海北的跑,林煜始终没找到,生意却谈成不少,钱也赚了不少。 但沈锦清心里却始终觉得淡淡的,失去林煜对他继续生活造不成任何影响,他心里不再觉得痛,但确实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来了,甚至再也找不到曾经一起做美食经营餐馆的心情。 沈二娘和林阿叔都很担心他,但沈锦清的生活除了林煜和以前别无二致,他们都不知道从何劝起。 劝他别再找林煜了吗?未免太过残忍。 前些日子沈锦华又差人送信来,说春闱未到但他被圣上破格提拔,不日就可以登上庙堂,施展抱负。 沈锦华在信的末尾再次询问他,如果觉得在坎河村过得没有以前快乐的话,要不要到京都来,他们两兄弟一起过年、往后一起生活。 这是最近唯一一件能让沈锦清情绪再次起伏的事情,沈锦清很为他哥高兴,也知道他在信的末尾写的这番话是什么意思。 可是,他还是决定要留在这里。 他始终觉得林煜一定会回到这里,哪怕是死了或许魂魄也会找到回家的路。 他不想走,上了京都也许就意味着这是他和林煜最终的诀别。 自那之后,沈锦华没再来过信。 前段时间听说有一个异端王谋反,一个秦姓的将军把叛王斩杀,事情才得以平息。 但叛王把先帝杀死了,斩杀叛王的大功臣、在朝堂上很有些话语权的这位将军,据说是带伤和叛王对峙,因这旧伤复发缠绵多日后跟着去了。 有话事权的这一派倒台,还有更多的势力相互倾轧,各方彼此争夺,朝野上下都在忙着拥立新君的事情,虽然这些骇人听闻但又异常遥远的事情民间并没有什么实感,但沈锦清猜测沈锦华估计是被困住了,忙昏头了顾不上给他写信。 沈锦清还是有些担心的,也不知道他哥现在怎么样。 …… 又一个深冬来临,天气太冷了,沈锦清不想打扰沈二娘和林阿叔他们,他自己一个人过年,穿上林煜送给他的麋裘取暖,哈出一口白气,坐在窗台边静静赏雪。 从那个窗户往外看,很远的地方是他们瞒着他偷偷给林煜立的衣冠冢。 “骗子,你说过会等我的,你说过我们还有很多时间的。”沈锦清低喃。 现在要我说一万遍爱你、喜欢你我都能轻松说出口,可是…… 只不过又一年大雪,同去年也没什么分别,窗户大开,外面风雪吹刮着,原本只想静静看一小会儿的沈锦清眼皮越来越沉重,慢慢的趴在桌子上睡了过去。 “清……锦清……沈锦清……”微小的声音仿佛在什么遥远的地方呼唤着他。 是谁? 四周一片漆黑,沈锦清跟着声音的指引慢慢走上前去看,视线越来越模糊,他开始越来越睁不开眼睛,但奇异的是他并不觉得恐惧,反而心头一片宁和。 等到世界一片静寂之后,他缓缓的睁开眼睛,悄无声息站在面前的是一个光芒极盛的金色人影光团。 沈锦清一惊:“你是谁?” 虽然面前的人影丝毫未动,但祂的声音就在沈锦清提出问题的后慢慢传出来:“你知道了吧,沈白和他吸食气运的偷渡者系统。” “你是我的孩子,他也是。” 或者说在这个不断运行着的世界,不管是沈锦清还是沈白亦或者其他所有人都可以被称作他的孩子。 祂是造物者,也可以说是沈白和010忌惮着的世界意识。 虽然答非所问,但这个念头随着祂慈爱广博却缺少情理心的声音清晰传来。 “沈白的系统是从别的世界偷渡过来的?吸食气运……?”沈锦清的声音轻颤着,那样很多事情都能得到解释了。 为什么一开始有关林煜离谱的传闻被无条件的传播着,被所有人深信不疑、为什么沈白从某一天开始格外针对他甚至想让他死、为什么沈锦清分明记得沈白是害得他家破人亡的元凶、为什么刘逸云他们会无条件的听从沈白的话、为什么沈白会拥有所谓的“预言”能力、为什么后山会突现巨洞……这些事情背后的古怪都慢慢的有了解释。 “是啊,它是逃窜在各个平行世界中,靠吸食别人气运茍活的罪犯。”祂伸手抬起沈锦清的下巴,轻柔抚摸着,“我可怜的孩子,你就是被它挑中的、倒霉的目标。” 通过祂的触碰,沈锦清脑海深处慢慢的被抚平灌满着什么,自己失去的一些什么正在渐渐恢复。 世界意识怜悯的叹息着,“慢慢想起来吧,想起来后帮我一个小忙吧。” 世界意识不能与他创造出来的有意识生命会面,这是法则。 只是这些“不能随意插手人物命运”的法则限制了他,却没有限制到那些蝇营狗茍的犯罪者。 因为偷渡者的闯入,祂的世界出现问题了,为了修正变得混乱的运行轨迹,祂这才能破例前来会见这个重新回来的小人儿。 偷渡者的出现使得小世界出现混乱,沈锦清卡入bug,灵魂到了别的世界,又因为祂的修正被拉了回来。 那个名叫沈白的小人和那个偷渡者合作给祂增加了不少工作量。世界意识有点儿疲乏的想。 在宇宙的恒远空间里,可不是只有天上一日地上一年这么简单,等忙得焦头烂额的世界意识一愣神,事情就已经发展成这样了。 世界意识的注意力再次回到沈锦清脸上:“请帮我杀死沈白吧,他原本的结局就是要被你们杀死。” 世界意识没什么感情起伏的说,毕竟对祂来说,现在的沈白就只是个和犯罪者勾结的病毒bug。 这个你们指的是沈锦清和林煜。 天行有常,各人都有既定的命数,但最后他们如何走向,最后的结局是否能够改变,就连祂也不能插手,偷渡者罪大滔天,必遭反噬。 他不能随意插手,偷度者也有方法遮住他的眼睛,但只要意外窥探到世界运行法则的沈锦清,现在把沈白抹杀,偷渡者系统被迫脱离世界的那一瞬间,祂就可以抓住它,把它押解到宇宙法庭。 只是……被这种臭虫钻了空子,只怕他也要担责。真讨厌。 事情的真相就这样缓缓的被拼凑出来。 从010这个偷渡者的视角来看,每一个世界、每一个世界的不同时代都会诞生很多的大气运者或者小气运者,总之就是会有等次之分,虽然他们之间的气运会此消彼长,但总体来说短时间内不会有太大变化,沈锦清他们或许可以说是中上层次吧。 这类人最好下手,气运足够,又相对的不那么容易被发现。 至于一开始和沈白说的什么沈锦清和林煜他们是主角?当然是从一开始就是骗人的啊?如果真有主角那为什么不是那些王侯将相或者说高椅之上的那位人上之人呢。 严格意义上来说,沈白的既定轨迹最后是被林煜处决,但又因为沈锦清和林煜的命运又息息相关,所以沈锦清他们的气运弱沈白的就强,分离他们,能让彼此的气运减弱,相应的重伤沈锦清他们就能短时间内很大程度的增强沈白的气运,不过这样同意被发现。 第61章 010其实也不贪心,按照它原本的计划让沈白以沈锦清为突破口,加上林煜和沈锦华,循序渐进从这三个人身上汲取到的气运足够支撑它到下一个世界,可是自从沈锦清从末世回来后,沈白身上的气运就远远不够它补充自身了。 不过这也没关系,靠着被寄宿者突然暴涨的气运010也可以坚持在这个世界找到下一个寄宿目标,而且这也不难,只要挑唆也好压着也好,只要沈白快速的冒险突然重创沈锦清和林煜就可以。 虽然这样做的风险很大,但它现在只图沈白身上的短期收益,气运收割够立马逃到下一个世界。 沈白最后如他所想的使两人重伤分离,而他要投奔的那位最后逼宫失败的异端王就是它的下一个目标。 “偷渡者和它的寄宿体使用属于其他世界的非常规手段重伤了你和另一个叫林煜的小人儿,几乎使你们丧命,现在已经受到严重反噬了,此刻他们正处在极度虚弱的状态,偷渡者不能再寄宿下一个目标,也不再使用靠吸食气运得来的金手指了。” 破坏世界运行带来的惩罚远比那个偷渡者想象中的严重。世界意识冷漠又无情的想。 原来是这样。沈锦清捏紧了手心,反正他早已经发誓掘地三尺都要找到沈白问出林煜的下落,如今更是下定决心不杀他不解恨。 而且,几乎丧命……? “去吧,我的孩子,我创造的小人儿。”世界意识无知无觉的说着人类听来也许会觉得肉麻的话,又似乎知道他心中所想:“会好的……” 沈锦清心里再度掀起起波澜,手指止不住颤抖。 什么意思……沈锦清情不自禁、怅然失神地想,是他、想的那样吗? 沈锦清张口还想问些什么,突然一个下坠猛的把他惊醒。 看着窗外飘着的风雪早已止息。 通过和世界意识这番短暂的交流,沈锦清当机立断收拾行囊准备上京去寻他那位投靠异端王的堂兄。 这时候因为风雪堵延缓的、来自沈锦华的又一封信正巧被加急送来。 信上说,异端王逼宫谋反被秦将军斩杀于马下,事情已经平息,再就是沈白也参与了谋反,但被压入大牢后又逃窜了出来,沈锦华猜测他会逃回自己觉得熟悉又安全的地方,也就是淮县甚至说坎河村。 沈白就在逃往淮县的地方。沈锦清知道这就是祂冥冥之中的指引了。 沈锦清把信件番到最后:“锦清,这位秦将军就是林煜。此间缘由众多,但我已教训过他。安心。” 信件猛的从他手中摔落,沈锦清蹲在地上干呕起来,泪水混着窒息的痛感,让沈锦清想起那个跟着叛乱的消息一起、比信件更快更迅猛传来的传闻。 那位受人爱戴、战功赫赫的秦将军在斩杀异端王后不久,就因旧伤复发病死床榻上了啊! 沈锦清脑子里的某根弦尽数崩裂坍塌,沈锦清几欲心死,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毅然决然的骑上快马追到淮县,把沈白碎尸万段! 匆忙离开的沈锦清没能收到一个时辰后,又一封从京都八百里加急送来的信。 第51章 沈锦清和沈白在淮县到坎河村一条偏僻无人迹的小路狭路相逢,但除了他们二人之外还有第三方人马在追赶着沈白,是李冲和护送他一起去省府考试的书童家丁一行人。 朝中叛乱发生的突然又很快平息,他们这些举子没有受到影响,李冲想早点儿去省府备考,出现在这个偏僻的县道也是凑巧,没想到迎面就撞上了一个骑马而来神色匆匆的小哥儿。 雪已经停了半天,路面湿滑。这人行迹狼狈仓促,不像赶路反而像迫不及待地逃跑,本来不应该招惹的,但李冲只一眼就认出这不就是议亲期间跟人跑了的他的未婚哥儿? 虽然事情没成,但李冲性格睚眦必报,受此奇耻大辱,必然不可能放过他,于是追赶了沈白一路,沈白又在前面遇上了沈锦清。 沈锦清可不管后面的人是谁,他马术极稳,但箭法极盛,他整个人就像一张拉满弦的弓,拉紧马绳、夹着马腹,架起从家中拿出来的林煜以前打猎用的自制弩箭,劈头就是一射。 动作凌厉、行云流水,一收一放,利箭破空、直冲面门而来! 沈白此前从没骑过马,还是这辈子被系统绑定后匆忙兑换了个简单的金手指,才得以从京都逃回来,哪里能受得住这要命的一箭? 他拼尽全力侧开身子,却依旧闪躲未及,被箭刃划破了左颊,翻身摔下马来,马儿受惊,蹄子慌乱间跺了向沈白的腹部奔逃而去,沈白吃痛被踩得呕血,这次自己也受了一回筋骨断裂的疼痛。 【这回完了……】010冰冷的声音泛着一种神经质的慌乱感。 【早知道当初挑寄宿体的时候就该擦亮眼睛,不然也不会找到你这么个没用的东西。】010这会儿也不怕撕破脸,反正沈白已经完全没用了。 沈白哈哈笑出声来,混着脏器碎屑的浓稠血渍从嘴里淌出来:“随便你们,成王败寇,如果因为沈锦清是主角就注定会成功,那么你一开始就应该挑他成为宿主,这样确实就不会有后面这么多事了。” 010没法儿再接他的茬,沈锦清却开口了:“这里没人是主角,他挑上你只是因为你好拿捏,且心思不纯。你因夫贪污牵连流放,心中必然不服,上辈子死前还想拖别人陪葬,再活一回必然报复心理极强,不挑你它或许还会觉得可惜。” “人先天的气运或许不同,有时候生而就有贫贱贵富等等不公,但你并不无辜,所作所为不是在申冤而是在作害。” “你为什么会知道,你、难道你也重活了一回?”沈白脸色剧变,“哈、哈哈!这就是我输了的理由?!” “你把这看作输赢?”沈锦清面带嫌恶,无不嘲讽地说。 “准确的来说,我已经重活了三世了。” 沈锦清已经把什么都想起来了。 最初的时候,他在坎河村不远处的那条河里捡到林煜,那时候林煜同样失去了记忆,不一样的是那时沈锦清父母健在。 他们一家收留了林煜,他们在长久的相处中渐渐的互生情愫,那时两人同样一起经营着一家小餐馆,平日里沈锦清负责做菜经营、林煜在空闲时就上山打猎补贴家用。 后来沈锦清的餐馆做出了点名头,林煜也恢复了记忆,但哪怕是这样,他们也还是打算一直这样慢慢的在这个小镇子里低调的生活下去的。 只是不久后沈锦华任了京官,要接沈父沈母去京都颐养天年,沈锦清和林煜不放心二老长途颠簸,同行看护,谁料在哪里遇到了熟悉林煜的武将同僚,也遇到了沈白…… 朝中不缺武将,秦军有自己严格的培训制度,他们早有很好的接班人,并不是非林煜不可,他们二人深思熟虑后还是想回到小村里过好他们自己的生活,林煜于是跟圣上辞官退隐。 那时沈白的夫婿李冲科举顺利在京城做着一个知县,沈白作为他的“贤内助”这么多年没少为李冲铺路,但当官并不老实,他和提携他进官的恩师勾结贪污和卖官鬻爵的事情被揭发,并从中牵连出一大批人,而这些人中有不少是通过沈白这个“不谙朝事”、终日宴饮请客的后宅哥儿的手,在筵席上“穿针引线”同李冲私相授受、瞒天过海的。 李冲的恩师位高权重,虽然仅此一事大受打击,但也没可能被轻易拉下马,于是李冲真的就成了那首当其冲的替死鬼,而作为中间人协助作恶的沈白自然不可幸免,李氏一家被判了流放,途中要经过阳州。 正好林煜要辞官远归,他本就是京都人,而沈锦清是阳州建阳府淮县人,这归的自然是沈锦清的家,老皇帝押送罪犯不避亲嫌,押解的任务落到了林煜身上,把这作为林煜辞官前最后一个任务。 让一个战功赫赫的将军押解自己伴侣的堂兄受刑流放,何尝不是一种羞辱? 但林煜平静的接受了,老皇帝气量小擅猜疑,经此一事,他才可以真正从此引退。 只是在把沈白他们押解到阳州境内的时候,沈阿爷和沈阿奶不知道从哪儿得知的消息,闹着嚷着死活要见沈白,法理之外尚有人情在,我朝律令也有记载,确实允许流放的罪人同亲人简单会面,林煜无法不放人进来。 沈白就是抓住这一个间隙忽然暴起,抓住沈阿奶,以她的性命威胁林煜和沈锦清放人。 放人自然是不可能会放人的,沈白抓住他亲阿奶大放厥词的时候,负责押解的其中一个秦军士兵果断架起弓箭射中他的右眼,在强大的贯穿里的惯性作用下沈白倒地,人质转瞬就被救出。 做到这个地步必定不是流放这么简单了,沈白不是会轻易放弃的人,他惜命,想着沈锦清可是林煜的眼珠子,他射了自己一颗眼球,自己当然也要抓住他的眼睛好好利用一番。 只是他刚一有动作,就被提前提防好的林煜干脆利落斩下头颅,热血洒落在地的时候,他甚至还没反应回来。 第62章 他死不瞑目,可头颅最后还是咕噜噜地滚到沈锦清脚下,被他居高临下的俯视着。 一切就像一个儿戏一样。 所以等到第二世,他被自称平衡主角气运、消除不公的010唤醒时,自然而然就恨上了啊? 010告诉他,林煜把他杀死后,他们两个野鸳鸯回到坎河村,靠着林煜大将军的声名和朝廷命官沈锦华的权势,把那间破餐馆开得红火,赚得盆满钵满,和和美美一辈子啊。 哈哈哈……?真是可笑。 他恨啊,如果李冲不是一个芝麻绿豆的小官、如果他能掌握大权,那么被推出来当替死鬼的就不会是他,而他沈白也就不会死。 他恨啊,沈锦清这种什么都不是,从小都被他压在脚下的人凭什么? 他更恨啊,自己在流放的路上苦苦哀求,沈锦清却始终无动于衷,看他就像看一个活该的有罪之人,甚至他还没碰上沈锦清的一片衣角,转瞬就已被林煜杀死。 他们凭的是什么这么居高临下地看自己?只不过是占了上天的偏爱…… 所以重来一次,沈白一开始就把沈锦清变成了一个傻子、除了沈锦华这样的大气运者他不能动,他把沈父沈母、沈锦清的外祖父母所有他可以杀死的都杀死了,他让林煜变成了一个煞星,让沈锦清和他走不到一起,让沈锦华为了照顾沈锦清无法科考……但做完这些他忽然发现自己就不恨了,他开始不屑起来,没有声名和权力,沈锦清和林煜他们果然什么都不是。 他不屑于和他们为伍了,他跑去投靠那位他在快流放到阳州的时候听到那些士兵说的、把皇帝杀死在龙椅上的异端王。 一切都很顺利,只是他在阳州就死了,所以不知道那位叛王虽然杀死了皇帝,却没有成功即位,他被秦军新的将领追赶逃窜、狼狈如鼠! 但他们还有一线希望,那位异端王是老皇帝唯一的弟弟,老皇帝的儿子在叛乱中都死了,只要把他生前吐露出的流落在外、远在淮县的唯一一丝血脉杀死,他就是皇室唯一的嫡系。 不过沈白万万没想到,那位流落在外的皇子居然就是刘越,沈锦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学生。 叛王要杀他,沈锦华却要拼死护住刘越,有被从后山打猎而归的林煜撞见,林煜虽然失去记忆但依旧武功高强,叛王无力同时对付两个人。 沈白没办法了,只得临时兑换了一个武力的金手指,冒着风险杀死沈锦华,那个时候沈锦清就被关在房中,隔着门缝看着沈锦华血溅当场。 叛王和林煜还在缠斗,沈白紧盯着他隔着破旧木门,从缝隙中露出的、惊恐到极点的眼睛,忽然感受到一丝前所未有的快意。 他狰狞的笑着,把所有的积分兑换了时间暂停,当着被定住不会动的林煜面前,把沈锦清拖出来,抽他的筋扒他的皮,甚至喜悦到想饮沈锦清的血。 只是还没等他多高兴一会儿,系统居然乘他虚弱,寄宿到叛王身上同时把他们两个人的气运吸食干净,立马就要逃窜出这个世界! 沈白肝胆俱裂,震惊到无以复加,他也意识到了什么,只是依旧无法接受系统从始至终就是在欺骗自己! 然而就在系统狞笑着,要逃出这个世界的时候,时间被拨乱反正,一切回到此刻。 “你是罪犯,不是什么在命运斗争游戏中失败的人,清醒一点儿吧。” “别麻痹自己了。” 沈锦清又一次居高临下地和自己说话,他用弩箭瞄准自己的脖子,就和林煜曾经用利剑砍下自己的头颅一样。 沈白神经质的笑出来:“哈、哈哈…哈……你有什么资格审判我?这为什么不是争夺输赢的游戏?” “你、是从一开始就被塑造出来的气运者,我、是从一开始就被操控好的失败者,如果我是罪犯,那么只是因为世界意识想让我成为罪犯,不然他为什么不让我成为你哈哈哈?!”沈白愤怒的嗤笑,在这最后的时刻他还是怨恨妒忌的。 010通过他们的话语知道世界意识早发现自己了,在他的身体里四处乱撞却始终无法脱离,同样愤怒得咆哮:【快逃!快点想办法逃!还在这里笑个什么劲?!留得青山在啊!!】 【我不信你不惜命!!!】 当初它可是看中了沈白自私自利、野心和报复心都极强的性格才绑定他的啊! 沈白似乎有所触动,死死的抓着一捧混着湿雪的泥土挣扎着想爬起来,但几乎被马匹踏穿的肚子剧烈疼痛起来,让他纹丝都不能动。 沈白恶狠狠地捶着地面:“逃不掉了……” 他确实逃不掉了,从后面追赶来的李冲已经到了跟前,他远远的就看到沈锦清举着弓弩想要杀死沈白了,虽然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仇怨,但到现在还没动手……他很乐意卖他夫子的弟弟一个面子,帮他一把。 李冲叫人把沈白拖起来,压着沈白的后颈让他跪在沈锦清的马匹面前,自报家门:“我是沈夫子的学生,您请射吧。” 沈锦清举起弓弩,却先往他脚边射了一箭:“滚。” 李冲差点儿中箭,低骂了一句,让人放开沈白,自己则是匆匆远离了几步。 他还要看着沈白死! 沈白被粗鲁地推开,面朝下摔倒在地面,混着泥泞的声音恨毒地传来:“事到如今装什么?如果还能在重来一回,我一定先杀了你!再杀他们!” “冥顽不灵!”沈锦清冷着声音,“你上辈子不是已经杀过我们了么?” “你不是也心知肚明吗?结局是可以改变的,只是你用错了方法。” 他拉动弓弩,利箭瞬间弹出收割了沈白的信命:“没有人操控你,你单纯该死而已。” 沈白的咽喉淌出血来,依旧死不瞑目。 “如果还有下一次该是我先杀了你!”沈锦清的声音消失在风里。 世界意识创造人类,世界运行划分结局,而人类在此消彼长中奋力改变结局。 世界的不公也许始终是存在的,但沈锦清也始终相信,没有什么存在,能悄无声息地操纵一个人。 寄宿着死亡,被迫脱离沈白□□的010发了疯一样用最快的速度冲出这个世界,哪怕要了他半条命也好。 只要还能活着…… 只是在他即将脱离的一瞬间,还来不及露出喜色,致命的咽喉就被世界意识捏住,转瞬被压迫着投入宇宙法庭了。 天际很遥远的地方有白光闪过,沈锦清在那一瞬间看清了祂的半只眼睛,流光的睫羽和细长的眼瞳动人心魄。 祂说:“我依旧会看着你们。” 不是沈锦清、不是林煜,而是你们。 第52章 天空又飘起了雪,沈锦清的乌发、睫羽、肩头全都落满了新雪,但衣摆却沾上了沈白被杀死那一瞬间溅出的血迹。 天幕满是飞雪,肩头堆满的细雪让沈锦清整个人都变成雪色,他连睫毛都没有颤动一下,任由大雪淹没,零星几点血迹让这本该宁静哀美的美人图景瞬间变得凄艳起来。 沈锦清想,幸好没弄脏林煜送他的麋裘。 一切都结束了,他好累。 沈二娘听到有骑马而来的动静,半打开门观察,就见到沈锦清自己一个人骑在马上淋雪,心中一紧。 “诶呦,你这孩子,做什么在外面淋雪”,沈二娘心疼起来,这孩子又想起林煜了吧,“快回去吧,刚才你走的匆忙,有人来送信你不在我给你放屋里了,你快回去看看。” 沈锦清睫毛颤动了一下,这才又开始有反应:“好,婶婶你快回家去吧,天气冷。” 沈二娘已经不知道心里作何滋味了:“你还知道天气冷……” 话说到一半又不忍责怪,走出来推着马屁股:“快回去吧,听话啊?” “婶婶家里正好煨着红糖鸡蛋,待会儿给你送几个过来暖暖身子。” 沈锦清眨了眨眼,轻声说:“好。” 沈二娘拍了拍马屁股:“去吧。” 沈锦清正准备翻身下马,远处忽然传来骏马疾驰的声音,沈锦清立刻勒紧马嘴,防备的紧盯着那个随时有可能出现什么的方向,心中的提防拉满。 沈二娘也吓了一大跳,立时挡在沈锦清的马头前。 那个方向果然出现了一骑铁蹄,坐在马上的人高大俊猛、气势迫人。 但…… 沈二娘揉了揉眼睛,随后瞪大了双眼,没看错!竟然真是消失了数月的林煜?! 沈锦清也不可置信地喃喃道:“林煜……?” 日思夜想了无数个日夜的人就这样猝不及防地出现在面前,沈锦清小心翼翼的都怕这是幻梦。 那边的林煜都还没到近前就立刻翻身下马,他拽着马鞍同烈马一起奔跑了几步,转瞬就到了沈锦清的跟前。 也就是林煜向他踏雪而来的点点几步,沈锦清恐怕永远都忘怀不了。 林煜拽紧了缰绳,马儿嘶鸣一声,喷出一口热气,抖落头上的细雪。 第63章 林煜近乡情切,竟然一时不敢开口。 沈锦清的眼泪唰的瞬间从睫羽上落下,落在他脸上的绒雪早已经融化,眼泪混着融化的细雪安静地斑驳开:“林煜……?” “你为什么不回答我。”也许眼前这个林煜也是假的。 林煜的心里泛起细密的疼痛,喉咙梗塞:“对不起……” 沈二娘见到是林煜林煜回来了,心中大骇,但也识趣的把空间留给他们诉衷肠,等待会儿给送鸡蛋过来的时候再问问怎么回事。 林煜牵着沈锦清冰凉的手,把他抱下马。 沈锦清应该在外面吹了有一会儿了,事情说来话长,可不能让他在外面着凉了。 沈锦清一下马就扑进林煜的怀里,滚烫泪水顺着林煜的脖子划入他的胸膛。 沈锦清正等着他的下文,可林煜除了刚才对不起什么都没说,只用力的拥抱着他,僵硬着身体想把他抱进屋里。 沈锦清气极了,恶狠狠的拽住他的衣领,偏偏眼泪不受控制扑簌簌的滑落:“说话!你是哑巴吗!就只有一句对不起敷衍我?” 林煜百口莫辩,确实是他错了,把沈锦清一个人丢在这这么久…… 笨嘴拙舌的:“不是这样的,锦清,对不起……” 对不起,又是对不起! 沈锦清一把推开林煜,愤怒的推开家门,又“嘭”的一声关上,嗓音闷闷的:“你什么时候能组织好语言解释了……什么时候再进家门。” 事情绝不是林煜愿意的,沈锦清承认自己确实有些迁怒了。 可是他这么久都不回来…… 这段日子,自己一个人在镇上经营餐馆,留他自己一个人开荒种植,自己一个人吃饭过节,自己一个人漫无目的地找他、等他,自己一个人漫无边际的想他…… 甚至他还曾经自己一个人渡过了一次发热期…… 沈锦清回想到这里,更加愤怒的关上房门。 那边的林煜正小心翼翼地推开大门,就被沈锦清关上房门的力度扇懵了,一时间不敢有动作。 沈锦清给自己灌了口凉透了的茶水,这才注意到沈二娘给他放在房间里的信,随手打开。 【吾妻锦清亲启】 沈锦清的脸慢慢泛起红来,这是林煜写的? 【巨洞塌陷后,我重伤昏迷后,被重新寻到淮县的部下找到带回京都治疗。】 【这才知道原来我就是那位秦将军】 【疗伤过程艰难,我昏迷数月方醒,醒来后茫然四顾,不知你的去向、更不知你伤势如何…】 【想来你一定很痛】 这个傻子,他受的伤比自己严重多了…… 林煜信中的字迹还在继续:【我想趁夜奔赴回家,可惜皇帝知道我醒后,第一时间召见,无法,只得先进宫面圣。】 【进了宫城难再出,圣上不准我离开】 沈锦清面色动摇,继续翻开下一页。 【但在朝堂上我见到了大哥,在皇宫里,我找准了机会,私下会见大哥,大哥狠狠训斥了我。】 【但我很高兴,因为我从大哥口中得知你没事。】 【知道你没事,我的一颗心方才安定】 【我哀求了好久,大哥才肯答应替我写信,告知你我一切平安】 【对不起,锦清,连月来让你为我担心,你一定感觉到很无措害怕了】 沈锦清指尖一顿,平复下起伏的心绪,再次往下翻。 【我在宫里待了没几日,又遇到叛王逼宫,斩杀叛王后,我才得以出宫给你写信】 【只是为了重新立君的事,各派阀都在争夺,我无法轻易脱离】 【无奈只好假死脱身】 【出此下策,如果你远在淮县收到风声,不要惊扰害怕,我很快回来。】 【日日夜夜,思念如狂。等我】 泪水再次沾湿纸笺。 沈锦清按下信封,抹去泪痕,面无表情的把刚尝试推开一点门缝的林煜拽进来。 “锦清,我错了……” 沈锦清把他按倒在床上:“我不要你解释了。” 林煜瞬间急了:“不是这样的,巨洞塌陷后我重伤昏迷了,被部下从密林找到带回京都,好几个月才醒来……我想尽快回来的。” 这样听起来像是在狡辩、在否认罪行:“锦清,我错了……” 沈锦清想着发热期的难受、想起他们久别重逢,把用来绑床幔的带子扯下来,把林煜的双手钳制住背在后面紧紧绑起来:“闭嘴。” 林煜急得满头大汗、丝毫不敢挣扎,更加着急解释了:“京都的人不肯放我走,我才假死……” 沈锦清吻他,然后一口狠狠咬在林煜的肩头,接着是喉结、耳垂,他现在听不得林煜说死字。 林煜吃疼,耳垂渐渐染上动情的红晕,声音都打着飘:“锦……锦清?” 沈锦清扯开林煜的上衣,把他贴身穿戴的冰冷甲胄丢在地上,不耐烦的“啧”了一声,往他坚硬的胸膛拍了一巴掌:“我不是叫你别出声了吗?” 他冷着脸警告林煜:“这是对你离开这么久的惩罚,接下来你要任我摆布。” 可是……这可不像是惩罚,林煜老实待着不出声了。 沈锦清跨坐在他身上,温热的皮肤相触…… 林煜被这样刺激着……双手又被绑住,只能难耐的尽力最大程度和沈锦清相贴。 沈锦清的唇舌舔吮着他的咽喉,热气喷洒在他颈脖:“再有下次,再让我从你嘴里听到一个死字,我就咬穿它。” 沈锦清这样说着,顺着喉结往下啃咬舔吻着他的锁骨,再顺势而下、撮吻…… 这可真是要了命了,林煜忍得辛苦,却又不敢用力绷开绑着自己双手的带幔,可惜身体躁动的反应最骗不了人。 然后他就被沈锦清扇着巴掌训斥了。 林煜既觉得崩溃又觉得享受。 沈锦清感受到什么顿了顿,调侃一般张开红润的唇舌问他:“就这么着急?” 林煜捂着眼睛不敢看他,气息混乱,热度滚烫到惊人。 沈锦清挑逗的、狡黠的笑,把他仅剩一点庇护的衣物扒开:“我来帮你啊。” 他矮下身,气息浮热…… 沈锦清故作天真地疑问:“你不先求求我吗?” “害我发热期忍得那么辛苦,你也要尝尝这种滋味啊……不然多不公平?” 林煜被逼得没办法了,他喘出一口粗气:“求求你了,锦清,我错了……” 沈锦清逗弄够了,满意了,这才伸出殷红欲滴的舌尖…… 满意的听见林煜随着他的动作倒吸了一口气。 这才有所动作,最初先是品尝最前面的一点儿,随后才用湿热的唇舌……贪婪地吞咽…… 啧啧的声音不绝于耳,林煜大脑发白,然而他犹觉不够。 终于忍不住,用力绷断绳子,粗砺滚烫的手指穿入沈锦清汗湿的发间,按紧沈锦清的头…… 沈锦清受到刺激,眼睛有一瞬的迷离,唇角唔咽着流下混杂的津液。 他使坏的轻轻磨咬……酥麻的感觉涌上脊背,林煜没忍住,发出重重的一声闷哼…… …… 沈锦清报复一般抹在了林煜脸上。 这时候,两个人的脸上身上都尽是这些暧昧的黏稠。 林煜伸出手掐住沈锦清的腰,把他掼在床上。 衣服再一次被撕碎,林煜把他的一条腿架在肩膀上,粗热滚烫的舌头同频顶入的沈锦清的口腔,搅弄着他。 沈锦清伸出湿热的舌头灵巧响应,彼此之间毫无缝隙的贴合让他发出满足的喟叹。 他主动纠缠着林煜…… 林煜发了狠一样用力,不停的咬他、舔吻他,沈锦清身上没有一处完好的地方,满身尽是暧昧的红痕。 沈锦清有些受不住,但捶打着林煜的胸膛,细碎的喘息间夹杂的却不是嗔怪:“林、煜,我……” 林煜俯下身去听,他听到沈锦清说:“林煜,我、我爱你。” 林煜被猝不及防的告白刺激的浑身一颤,回之以更加动容的爱意,他急急的喘出一口气,亲吻沈锦清汗湿的额头:“我也爱你。” 屋里“噼啪”声、喘息声还有木头不断“嘎吱”摇曳的声音混乱地传出。 沈二娘放下鸡蛋,又离开了。 第53章 沈锦清最近在河里捡到一个人。 他原本是想到河里看看有没有什么河鲜适合做菜的,外租父母年纪大了,经营餐馆有些力不从心,哥哥要去科考,父母有自己的田地要耕,正好自己对经营餐馆有兴趣,就把祖父母的餐馆接了下来,每天都在研究新菜式。 捡到个人,这听起来原本应该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但是河里泡着的这人穿着秦军士兵的衣服,蛮族前些日子攻破了边关防线,国内人心惶惶,多亏了秦军和这些蛮子拼死鏖战,事情才没到最糟糕的地步。 建阳离战线很近,如果没有他们在前面挡着,蛮子杀人饮血,敌军长驱直入,建阳马上就能成为一座死城,到时候他们这些平头百姓的头加起来都不够割的。 第64章 这个人块头很大,身上全是伤痕,虽然昏迷了但气势还是很盛,看着确实像战场上杀敌的人,估计一眼过去敌人就先胆寒了。 他们保家卫国,沈锦清也不能做白眼狼,抛下他在河里不管。 这人死沉,沈锦清一个人拖不动他,正巧村里的林老爷子要去挑木料正好路过,两人一起给人从河里捞出来的。 沈锦清父母种的地一片在村尾,一片就离河不远,他们在那边地头听到动静,这边匆匆就赶过来了。 沈父沈母都是纯善的人,这个人伤得这样严重,村里人也许愿意把人留在村里,但多数肯定都不愿意多一个指定要花钱的麻烦,反正沈锦华不日就要去赶考了,家里有屋子住得下,就给收留了。 他们给请了大夫,这人身体素质很好,几幅药外敷内用的调理,很快就醒了。 只是这人醒了之后,没有记忆,他们带他去过县衙找户籍,但县衙的人不想搭理,他身上的伤还没好全,没有把人抛下不管的道理,索性只是多双筷子而已,就把人留下了。 这个人不记得自己的姓名,沈锦清取了一个,人是他从河里捡的,他们家的人一直在照顾,就跟着他们姓沈,叫“沈河”。 很随意的名字,沈锦清都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谁知道这个人看着他的眼睛很认真的接受了。 沈锦清觉得有点儿没意思,又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 沈父沈母有田要种,这个大块头醒来之后就一直跟着二老帮忙耕种。 夏末天热,沈锦清照惯例去田地里送饭,送的是绿豆汤,沈父沈母舍不得吃白米饭,沈锦清给做的糙米饭配小炒肉,加上两个土豆和一点儿小咸菜。 那个大块头也在,他撸起被晒得黢黑的膀子在收割小麦,浑身热汗,见到他来了,马上就回避了。 沈锦清撇撇嘴,给自己爹娘拿饭,忽略掉后面从他移开视线后就紧紧跟随的视线,反正等自己走了他自己会来拿饭。 最近他瞎捣鼓的菜品给餐馆赚了点钱,请了几个小工帮忙,但餐馆里离不开他,今日已经是忙里偷闲多呆了很久,他还是要自己到镇上看铺子顺便给沈锦华送晌午饭,他读书教书辛苦,沈锦清会偶尔给他加加餐。 沈锦清没跟他打招呼就走了,被他取了叫名字叫“沈河”的男人愣了愣,继续埋头割麦子。 这一副跟麦子有仇一样埋头苦干的模样连沈父沈母都看不过眼,忙招呼他来吃饭。 日子这样过得平和,但沈河没跟着沈家一起种多久的地,他很快就在村子扎根下来,自己谋生了。 他进后山打猎,打了猎物经常给沈锦清他们家送来,每次都是沈锦清出来接。 今日沈河提了两只野山鸡来的,站在院门外。沈锦清接过了鸡,就看到他脚下生了根一样站在台阶上,似乎想多拖延一点儿时间,但就是不开口说话。 这个闷葫芦。 “要不你就进来跟我们吃饭呗,又不是外人。”他们一家和他相处了好几个月,早就把他当半个家里人了。 沈河有点想答应的,但是毕竟沈锦清是一个哥儿,虽然不想男女之间有这么严苛的距离划分,但他也不能一直这样频繁的到沈锦清家来。 而且他也有自己的私心…… 院子里的沈父正把一盘菜端出来,里头沈母在做饭,沈锦华打下手。沈锦清一直在餐馆里做厨,除非沈锦清自己乐意,否则晚上回家了他们就不是很想让沈锦清下厨房。 沈父见沈锦清迟迟没回来,嚎了一嗓子:“谁啊?锦清,是不是沈河啊?” “快叫他进来吃饭!” 沈父发话了,沈锦清拽着他的袖子就拉着人进来:“听到没?叫你吃饭呢,大男人别磨磨叽叽。” 沈河听了这番男人不男人、墨迹不墨迹的言论,想了一下,很顺从的被拽进去了。 沈锦华这会儿已经出来摆放碗筷了,眼神从两人拽着的袖子上转了会儿,又看向沈河盯着自家弟弟一瞬不瞬的直白眼神。 又看看沈锦清看着一点儿都不在意的眼神,还主动拉这小子的袖子。 呵,他明日可就要去省府考试了。 净在他面前添堵。 不过他也没说什么,只在吃饭的时候时不时的给沈锦清添几筷子菜,提醒弟弟自己去考试之后他也要多多吃饭。 沈锦清的注意力果然全都回到了沈锦华身上。 沈河不疑有他,甚至破天荒的给沈锦华说了几句生疏的一路顺风或者金榜题名的吉利话。 因为这一遭,全部人的注意力全都回到了自己身上,沈锦华淡定的夹了两口饭吃,然后就说自己吃饱了要离席。 饭后,沈父沈母让沈锦清送送沈河,沈锦华闷声闷气的也同意了,把自己关回书房看书。 路上沈锦清百无聊赖的走在前面,沈河保持着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紧紧跟着他。 沈锦清想,真烦。 明明这个人总是用一种很专注的眼神看自己。 两个人越走越远,再走就是要跟人回家了,不只是送送的距离。 沈河再也忍不住,克制的抓住沈锦清肘侧的一点温热皮肤包裹着的骨头:“不能再走了……” 啧。沈锦清更觉得烦了。 “你觉得逾矩了?”沈锦清面无表情的问。 沈河点点头。 沈锦清换了种问法:“你是不是喜欢我?” 话题猝不及防的转变,面前的人沉默着涨红了脸,点点头。 诚实的反应反倒让沈锦清一愣,他似乎没想到这弯弯绕绕的闷葫芦,居然这么坦荡的承认了。 沈锦清打量他高大健硕的身材,又看向他俊朗的眉眼,看着他现在羞怯的但其实每次见到自己都像狼犬看到肉骨头一样无法掩饰的喜爱眼神。 呆。 “喜欢我为什么不敢光明正大的看我?”沈锦清稍稍扬起脸看他,有点“趾高气扬”地又说,“你猜我为什么一个人跟你走出来,还走了这么远。” 他都已经这么直白的表示了。 沈河整个人从头红到脚,丝毫不敢开口猜测,唯恐这是一个自己遐想的天大玩笑。 沈锦清伸出手,揉了揉他涨红的耳根:“之后知道该怎么做了吗?” 沈河复又点头。 沈锦清满意了,露出一个猫儿般狡黠的笑,扬长而去,独留他自己一个人回家。 沈河显然没想到事情会发展的这么快。 但他行动力很强,第二天就上门提亲了,期间被即将出发的沈锦华狠狠飞了一记眼刀。 可见他早就图谋好了的要挑个良辰吉日上门来。 他对沈锦清早有心思,本来就在沈锦清家住了很一段时间,这之后不想频繁的上门,就是不想在提亲后让人猜测他在那段时间里和沈锦清的关系。 虽然村子里的人大多都很纯朴,可总要以防万一,而且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向沈锦清刨白自己的心意。 可昨晚沈锦清提了,他也就再顾不上旁的什么了。 沈锦清揶揄的眼神让沈河不敢看他。 沈锦清可没想到昨日才互通心意,今日这傻不愣登的就敢上门提亲。 真是出乎意料……那当然就是要答应他了。 沈父沈父早都看出端倪来了,沈锦清同意,他们也没意见,还都很好奇这沈河怎么突然开窍了。 等沈锦华的车马到建阳,沈河自己一个人住的小破茅庐,变成三间围篱瓦房,他们就成亲了。 沈锦清和沈河用分成两半的葫芦饮合卺酒,红烛帐暖,一片喜色之中是沈河先吻了沈锦清。 沈锦清扯着他的衣襟,两人一起倒在床铺上。 沈锦清睁着眼看他迷醉的眼神,嘴巴里被搅弄着发出呜咽的细碎声:“唔、哈…你醉了。” “你变得好激动……” 沈河看着沈锦清澄澈潋滟的泪眼,整个人都在升温,知道他是故意的:“没醉,喜欢你。” 沈锦清一条腿被架在他肩膀上,发出溢满的喟叹声…… …… 沈锦清一连好几天都没能下床,沈河像只处在发情期的狼犬,咬得他大腿根还有腰背上全是掐痕,他后面涨的发疼。 照他们这样的架势,床都要被摇散架,幸好从家里搬出来了…… 餐馆关了几天门,现在他和沈河已经成亲好几日了,可他疼得根本提不起力气去餐馆。 只能放任的躺在床上,怨怼着教训沈河。 沈河像是只吃饱喝足了的大狗,跪在床边挨训,面上不显,实则被训完还要摇头摆尾的用行动黏着求主人宠爱。 再之后的某一天,沈河突然在亲密的时候问他说:“锦清……你觉得我会是那个秦将军吗。” “他失踪了,而我这么巧被河水冲到这里。” 沈锦清头发汗湿,被他弄得难耐,有些难以理解他的问题:“唔、别转移话题,出去、快出去。” 第65章 他流着泪,又被沈河吻去:“那个秦、啊、秦将军不是死、死了吗?再说这种不吉利的话,我……” 沈河沉默的动作着,摆着腰喘息一声:“我觉得也是……他已经死了。” 沈锦清呼吸急促起来,摇着头拍打着他的脊背:“出去、出去……你刚刚答、答应我的……” 又是连日来的厮混,让沈锦清都有些数不清日子。 但他们已经成亲了,沈锦清不能如何,只能随他去了。 后来沈锦华写信回来,说当上了京官,要接他们到京都里去。 沈锦清的餐馆做了很久了,他舍不得,如今也正是红火的时候,他打算先和沈河一起送父母上京,再跟哥哥讲明情况。 在这之前他从没来过纸醉金迷的繁华京都,就多逗留了几天,今日正和沈河出来一起逛京都夜晚的街市。 街市上人多,沈河护着他避着人群,他们被推挤着靠近一个卖花灯的摊贩,沈锦清随手提起一个憨态可掬的小犬形状花灯仔细打量。 后面突然响起一声不可置信的长长呼唤声,那个人浑身颤抖着:“秦将军——是秦煜将军吗?!” 这人分明看的是沈河。 电光火石间想起了什么,沈锦清眼睛一眯,看向“沈河”。 “沈河”心虚地挺直了脊背,任他打量。 第54章 那天林煜在狩猎一头黑毛野猪的时候,回过身就发现正在树上警惕盯着他的沈锦清。 他知道他不一样了。 林煜知道他是个痴儿,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知道。 林煜第一次见他,是在一个黄昏下的金黄麦油田里。 那片麦油田的沈锦清家里的地,在离林煜住所不远的地方。 那时候林阿叔在帮忙耕地,沈锦清跟在他屁股后面转,就在林阿叔不远处,紧绷着脸,一脸严肃的玩儿石子,夕阳和油麦交映的灿烂打在他的侧脸上。 他抛着玩儿的石子咕噜噜的砸到林煜的脚边,沈锦清似乎没反应过来,没捡回来,反而又向上抛了一个,差点砸到自己,沈锦清把自己吓了一跳,撇撇嘴不开心的跑掉了。 天真、拙稚,宛若一个孩童。 任谁都能看出不是一个正常的少年人会具有的心性。 林煜说不出是什么心情的收回目光,没多想,和林阿叔打了个招呼,不自觉的最后看了眼慢慢跑远的沈锦清被夕阳晕染的侧影,手上拉紧弓箭,兀自进山打猎去了。 …… 最近他们的交集多了起来。 前几天他才在河里把他捞出来,像捞起一只脆弱的蝴蝶一样,那时候他看自己的眼神就已经很不一样了。 没想到再次见面是在后山里,野猪叫的瘆人,自己又满身满脸的血,一定很吓人。 林煜摸了把自己脸上沾的血,严肃的问他:“你家里人呢?” 话语间还下意识将他当成当时麦油田中那个天真的痴儿。 他想告诉他后山很危险,叫他别来了。 但沈锦清身资灵巧的三下五除二爬上了树,以事实行动告诉他,自己有保命的功夫。 林煜不好再说什么,自己脸上身上都是血渍,刚刚捉捕野猪又出了一身汗,现在身上一定不好看,他想立刻拖着野猪走。 但沈锦清叫住了他,说是…想买肋排? 林煜沉默了一下,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告诉他说,今天这整猪已经卖给朱屠户了,但如果他跟自己同行,或许可以让朱屠户优先卖给他。 想来这也许就是自己私心的开端。 后来他又经常在林子里遇见他,沈锦清在采集一种叫“花椒的小红果”,林煜帮着他采集又帮着他提着装花椒的箩筐下山,沈锦清提出要给他做一种“麻辣兔头”的新鲜菜,还说要和他合作“花椒”生意。 林煜没去细究这花椒生意到底怎么施行、怎么赚钱,沈锦清提了他就答应了。 后来他和沈锦清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多。 林煜面上不显,其实心里很高兴,默默看着他的时间越来越多。 直到后来,沈锦清突然带着茶礼来,说要跟他商讨婚事?! 林煜头脑发热,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暴露了心思,差点没控制住就点头答应了。 沈锦清说了很多,但林煜嗡嗡的,最后只听清楚了一句“他们没有感情基础”,发热的头脑瞬间冷却下来,心也凉了半截。 他沉默的时间长了,沈锦清又问他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林煜不敢答,沈锦清后知后觉感到尴尬了。 人跑了,林煜瞬间后悔,立马追了出去。 没想到一路追到他家门口,就听到沈锦清的爷奶强逼他家人。 此刻林煜懊恼万分,什么都顾不上了,大喊说他要当上门女婿。 后来他们顺理成章的准备成亲,虽然有名无实,但也是在林煜夹杂着私心,半推半就下促成的。 他无法否认自己是感到开心的,同时也觉得对不起沈锦清,虽然沈锦清总是强调不用在意,说自己也是有私心的。 可自己是出于私情,沈锦清只是迫于现实,又想单纯找个共同经营餐馆的人,顺势而为罢了。 他说得清楚,不需要感情,自己却蓄意接近,未免太过自私。 林煜想,就这样,帮沈锦清把事情解决,然后自己原本应该有的界限前。 只是沈锦清还是知道了,自己的心思根本掩盖不住,一捅就破。 说到底,他还是贪心。怪他非要喝合卺酒,急切纠结的样子,惹了沈锦清怀疑。 林煜听见沈锦清不可置信的问自己是不是喜欢他。 他第一反应就是否认,否则他和沈锦清就到这里了。 但他这个反应沈锦清还有什么不知道的,沈锦清用一种生气的、肯定的口吻说出了事实真相,他就是喜欢他。 林煜看清沈锦清眼睛里的认真神色,知道他再无法狡辩了。 他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越界、欺瞒。 他确实对他抱有不单纯的心思,敢做就要敢当,咬咬牙,承认了。 他等待着自己的审判。 向沈锦清刨白自己心思的一瞬间,他是感觉到愉悦的、解脱的,终于…… 他听见沈锦清颤着声音又问他,是什么时候的事。 什么时候的事……? 什么时候开始的,林煜也不知道了。 也许是第一次见面?在金黄的油麦田下、霞光打在他侧脸的时候? 是在他从水里捞出了在自己怀中颤抖着的像只细弱蝴蝶的沈锦清时候? 还是他在后山里,沈锦清灵巧生动的朝着他笑的时候? 还是在这些日子里点点滴滴的某个瞬间? 是一见钟情?还是见色起意? 是情不知所起,还是蓄谋已久? 最开始的缘由林煜已经不知道了。 他只知道,他就是喜欢面前这个人。 但沈锦清那时候并不喜欢他。 因为他的私心,他们成亲已经由双方乐见其成,变成了沈锦清的困扰。 沈锦清觉得对不起自己,觉得是他误导了自己,他能感觉到沈锦清面对自己并不舒服。 于是林煜告诫自己要克制一点、守礼数一点。 两人按原计划开餐馆,沈锦清告诉他,这段关系只会持续到沈锦华秋围之后。 林煜以为自己可以忍耐、可以接受,但事实正好相反。 而且最让他心情躁动的是,他发现沈锦清并不是对他没有感觉的…… 他发现自己真的不是什么正人君子。 他开始越界,他开始尝试直白的进攻。 沈锦清对他的态度一天比一天软化下来。 但林煜又默默的消停了。 他不是看不出他态度的软化,可沈锦清不自在,他知道这不是在抗拒他…… 沈锦清经历过什么? 林煜不知道,日子还长,林煜愿意慢慢等他。 餐馆经营的很好,他们就像一对普通的经营餐馆的夫夫一样,看着恩恩爱爱的,分外和谐。 林煜想这样也很好。 直到有一天,因为要做月饼,忙活了很久的沈锦清开始明显的逃避他。 林煜心想,也许这一天终于要来了,沈锦清不要他了。 这一切都怪他,是他一直赖着不肯走。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沈锦清说,不是不要他,而是要重新审视他们时间的关系——往好的方面想! 林煜欣喜若狂,没忍住,吻了他。 他悄声观察沈锦清的神色,有无奈,但更多的是羞怯、是喜爱…… 林煜根本无法按耐,把他深深的拥入怀里,想象着天长地久。 沈锦清说,就是他想的那样,但是需要一点时间。 林煜知道,他的意思是,从此他们就是真真正正相互爱恋着对方,不再是有名无实的夫夫关系。 只是沈锦清正在努力让自己适应这一段亲密关系。 第66章 在言语上,他也许还无法顺畅的表达爱意,但在行动上,沈锦清在无比的纵容他。 因为这份纵容,真正在一起后,林煜不再压抑自己,越加得寸进尺的向沈锦清索取。 …… 可是……后来老爷子去了。 新年的风雪中,他相依为命的父亲没了生息。 他知道这是老爷子自己的选择,可是…… 林煜无法接受,他夜晚去他的灵堂守着,甚至期待着能突然收到他不可能传来的回音。 他每次都很晚才回去,他无法割舍下老爷子,也不想让沈锦清担心。 每次回去,看着沈锦清窝在温热被子里熟睡,呼吸间身体轻轻颤动着,他才能感到安心。 他把沈锦清怀抱在怀里,告诉他,现在他只有他了。 沈锦清就是他的全部。 但林煜没想到沈锦清是醒着的,他听了这句话,回身握住他的手,坚定的说要让老爷子入土为安。 林煜看着他清亮的眸子,终于知道,原来他的全部一直就站在他的身边。 日子渐渐平静下去,亲人逝世的痛苦偶尔还会泛起来,但伤口麻木,表面已经看不起端倪。 只要他还有沈锦清就心满意足了。 只要沈锦清好好的就足够了。 可是就连这个也不能实现,他们在后山一起开辟的田地发生了巨大的塌陷,沈锦清和他一起掉进了仿佛没有尽头的深渊甬道。 头顶泥沙飞溅,沈锦清用一种超乎常人想象的能力,拼命的想要拯救他们两个。 他一身的武力全无用处,只能看着沈锦清一次又一次架起下一秒就会被砸破的水屏障,看着他一次又一次想要用水刺抓住崖壁。 他成为了沈锦清的负担。 他听见自己说:“把我丢开吧…” 话未说完他就意识到了自己的残忍,就像自己永远舍不得沈锦清死,沈锦清也不会舍得自己死。 果不其然,沈锦清红着眼睛像看仇人一样狠瞪着他,更加卖力的寻找生路。 沈锦清身上全是伤痕,细碎泥土和石块砸得他身上血渍斑斑,林煜抬头看了眼密密麻麻的石头雨。 他的唇角扯起一丝痛苦的笑意,拼尽全力,把沈锦清护在身下。 然后他就失去了意识。 巨大的一声响被砸在地面上时,林煜身上传来了剧烈的疼痛,他感觉自己被人拖着向往哪里去…… 锦清…… …… 再次恢复意识是在秦将军府,他在众人口中得知自己就是那个早已被里应外合害死在战场上的秦将军。 荒诞……这是他全部的想法。 但是他顾不了这么多了,他要先回去找沈锦清。 他的锦清还生死未卜…… 可事情接二连三的来,先是皇帝召见、又是叛王谋反、再是立储争端。 幸好中间遇到了大哥,可以给锦清送信传达消息。 京都的事情几乎已经尘埃落定了,但权利的漩涡里从来没有停歇的时候,林煜再管不了这么多了,他等不了那么长的时间,只好出此下策假死脱身。 秦军有他早就培养好的将领,所有事宜由他接手再好不过,林煜没什么不能放心的。 他快马加鞭飞奔回到那个小村子里,回家去。 林煜后来无比的庆幸这个决定,庆幸自己早早的回家见到了沈锦清。 那日他回到坎河村的时候,沈锦清骑在马上,正在淋雪,脸色雪一样白,眼神也失了往日的光泽,仿佛随时就要跟着漫天的飞雪一起飘去了一样。 林煜心里抽疼,知道是自己回来太晚,让他担心了。 沈锦清扑进他的怀里,两个人共同淋着白雪,林煜能感受到他滚烫的泪水,身体僵直,心里更是万分难受。 他都做了什么……他应该更早回来的。 外面太冷了,林煜想把他抱进屋里,沈锦清问他要解释,可他笨嘴拙舌的只会把心里的对不起翻来复去的说。 一而再的这样,没等锦清说出责怪的话,他自己就要厌烦死自己了。 沈锦清把他拒之门外,他以为自己还要很久才能取得沈锦清的原谅。 可是沈锦清在他悄悄窥探的下一秒就把他拉进了屋里,林煜立马解释,但沈锦清已然原谅了他。 被泪水沾湿的信封就被放在桌角上,接下来的事情顺利成章。 肌肤相贴、互换温度的亲密无间中,林煜听到了沈锦清说:“林煜,我爱你。” 于是林煜也深切回应他:“我也爱你。” 第55章 刘越当上皇帝了,王青最近要上京去见他,觉得很忐忑。 他和刘越已经有整整五年没见过面了,尽管他们曾经是两小无猜一起玩泥巴的好伙伴。 但是……他已经是皇帝了,而自己这么读了这么多年书连个秀才都没考上,还在玩泥巴。 虽然大家都说像他先生那样十四岁就考上秀才的人少之又少,但是……诶,反正他就不是块好料,十四岁的王青很是忧愁。 而且就算以后真的考上秀才当上官……刘越也是万人之上上上的他的直系领导的领导的领导了,多少有点尴尬…… 而且,刘越他,现在对自己是什么感觉呢? 王青有点退缩,有点儿不想去了,他对京都其实也可以没那么好奇…… 但是刘越派来接他的人都到家里来了,王青很是纠结,还跑去问了自己的哥哥王淼。 王淼现在出息了,在沈锦清的店里可以说已经能独当一面了,不止能在后厨做菜,还能帮着处理店里大大小小不少问题。 现在村长他们的态度也缓和了点,没再限制王青去找他。 皇帝都下命令了,王淼能给出什么主意?王青是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了,他只能安慰王青,让他高高兴兴地去见曾经的好朋友。 王青彻底没了办法,只能去了,他本来就纠结,家里的长辈还老是叫他去了要对刘越恭恭敬敬的,不能再像小时候那样,如果可以,不回来好好待在京都更好。 搞的王青忐忑之余更加的紧张害怕了。 到京都的时候,刘越倒是没见外,直接就在寝宫召见了他。 王青本来还松了口气,谁知道又在里面见到了沈先生,一口气还没下去又给提上来了。 他不敢看刘越,硬着头皮低下头恭恭敬敬的给他还有夫子行了个大礼。 沈锦华现在已经是帝师,每天要处理的政事很多,又要负责教导小皇帝,看着有些疲惫,但相比从前威严更甚。 刘越见他给自己行礼,有些按耐不住:“王青……” 又被旁边的沈锦华用眼神制止:“平身…” 小皇帝委委屈屈的,沈锦华一眼就看穿了,王青难得进宫一趟,沈锦华也不再拘着他了。 “王青,最近家里可好?功课怎么样?”沈锦华平淡的问着家常。 王青头皮一麻,非穿不经意的忽略了第二个问题:“家里一切都好,哥哥跟着锦清哥也很好。” 他现在懂事了,忘了小时候为了口吃的嚷着要去沈锦清的事,也不再跟着大人一口一个“清哥儿”的叫。 “只是锦清哥最近老是胃口不好,总是吐,可能有些不舒服。” 沈锦华听了拧起眉头,有些担心沈锦清的身体,话头起了,也不再留在这里打扰,把空间留给俩小孩儿。 沈锦华走了,一身明黄龙袍坐着的刘越迫不及待的站起来要拉王青的手。 王青没敢让他拉手,躲了一下。 刘越当了皇帝以来,身上的气质翻天覆地,面对群臣百官总是绷得很紧的小脸一垮:“怎么了王青?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刘越啊。” 刘越没有变,刘越还是那个刘越。 王青听了有些委屈的努努嘴:“你不是刘越,你现在是皇帝,家里人都叫我来了要对你恭恭敬敬的。” “你在京都不是很好吗?干嘛那么大老远的让我过来,路上颠得我很辛苦。” 刘越着急的捞起他的手:“不是这样的……对不起,我只是很想你。” 王青更难过了:“我也很想你,可是你不回来,留我一个人。” 刘越张嘴想解释,可是不知道怎么开口才好,他已经不能回去了。 他要永远留在京都了。 “对不起,我不能回去了。” “我知道,你是皇帝嘛…”王青并不是不懂,只是他真的很想念刘越,有时候也忍不住责怪。 刘越:“王青……我叫御膳房传膳好不好?御厨做的东西很好吃的,你一定会喜欢的。” 王青矜持的点点头。 王青这几天跟刘越待在宫里狠狠享了几天福,这几天吃的东西是御膳房精心准备的,睡的是刘越的龙床,刘越本人除了上朝去哪儿都要粘着他。 他和刘越又回到了一种不分彼此的状态,王青觉得很开心,可是想到他迟早是要回去的,又有点淡淡的忧愁。 第67章 刘越察觉到他的情绪,问他:“怎么了?” 王青低落道:“刘越,过几天我就要回去了。” 刘越有点着急:“为什么?” 王青:“可是,我就是要回去的啊,我总要回家去的。” “王宫是你家,因为你在这里,所以我很喜欢,可是这里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这里。” 刘越想说王宫不是他家,却什么都没能说出来。 他沉默了半响,私心问道:“不可以多陪陪我吗?”我真的很想你。 初露锋芒的年轻小皇帝,在从小就喜欢的人面前,想法也变得拙稚。 其实如果有可能,他其实更想让王青永远留下,他会对王青很好很好很好,把自己有的一切都给他。 “刘越我们睡觉吧,明天我还会在这里的。”王青抿了抿唇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刘越失落了一瞬,强行打起精神,执起王青的手,把他带到床铺里安置好,连人带被紧紧的抱在怀里。 王青惊了一下,虽然这几天两人都是同床共枕的,但刘越还没这么依赖紧贴的抱着他过,不过王青很快就接受了。 两个少年人躺在一起,王青将他稚嫩未消的柔软脸颊贴向刘越,在暄软的熏着最上等香料的被褥里瞬间就睡着了。 进入睡梦中的前一秒,他还在想,刘越自己一个人在皇宫里很孤独,也许他可以为了刘越留在这里,也不知道家里人说的让他可以永远待在这里是不是真的。 他明天写信回去问问,他不是真的永远要留在这里,偶尔也是会回家的。 刘越现在对他很好,但以后要是欺负他,他就待在家里永远不来了。 对此毫不知情的刘越盯着王青晕红的熟睡的脸庞看了很久,终于下定决心,鼓起勇气,轻悄悄的在王青额头落下一个吻。 回家就回家吧,以后他会再把他的宝贝寻回来的。 小贴士:找看好看得小说,就来海棠书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