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门对街小饭馆》 第1章 [穿越重生] 《衙门对街小饭馆》作者:莲子舟【完結】 简介: 经营日常|美食探案 沈雁回一睁眼,穿成要嫁给傻子的孤女。 好在祖母疼爱,断亲护她,且视她如宝。 家中上下和善,还有乖巧可爱的糯米团子妹妹整日围着她转。 可要多养一个她,这般长久下去不是办法,总得赚些银钱。 鲊脯辣脚,酸辣咸鲜。酥炸鹑子,多汁脆嫩。 酱香盘兔,色泽红亮。珍珠膏蟹,滑香甘甜。 先摆小食摊,再开小饭馆,日子红火,蒸蒸日上。 就是青云县这地儿,不太平,案子多啊。 还有那县太爷一天三顿往她这跑。 县衙没有饭堂? * 谢婴,十八岁的探花郎,名满汴梁。入仕后一睁眼,便是斗。 今日和守旧派斗,明日和中立派斗…… 人人都道,“谢大人每日浑身都充满斗志!” 兢兢业业,为国为民。 结果一道圣旨,贬吧贬吧贬。 谢婴:毁灭吧……谁爱斗谁斗! 本想在小县一躺倒底,当个看起来有点愚蠢的县太爷。 但怎么天天出案子? 还有开小饭馆的沈小娘子,做的饭好香,验的尸好牛。 吃完感觉浑身都充满了斗志! 后来,红烛高照,龙凤呈祥。沈小娘子成了他的妻。 算了。 爬起来继续斗,给娘子挣个诰命。 * 沈雁回到底是怎么着了他的道,她也不知晓。 总之此人日日要跟她后头,总是要贴贴抱抱。 不是今日问“可以吗”就是明夜问“好不好”。 罢了。 毕竟谢大人生的好看,腰也确实好。 阅读指南: 1.美食探案,日常温馨向,小甜饼。 2.经营线与案子线并存,女主小太阳,既会做菜,也会验尸,非常聪明,男主是个极度恋爱脑。 3.大多食物与日常习惯架空宋代,参考书籍《东京梦华录》《山家清供》等,做法掺杂了个人想法,勿考究。验尸手法参考《洗冤集录》。 4.文案写于2024.11.23.已截图 内容标签: 布衣生活 穿越时空 美食 悬疑推理 市井生活 日常 主角视角 沈雁回 谢婴 一句话简介:吃完每天也要斗志满满啊 立意:小人物在逆境中闯一番事业 第1章 暖锅涮肉 夜里下了一场冷雨,枯黄的叶子被打湿,卷了一地。 青云县的街道上没什么人,只有卖栗子的小贩扯着嗓子叫卖,有些冷清。 “还是里头暖和。” 牛大胆裹紧秋衣,将手里剥出来的栗子壳随意丢弃在地上,缩着脑袋踏进客来楼。 外头冷风刮着,里头可热意足呢。 “霍,这么热闹......小二看着给我安排个座儿,再上个暖锅,一叠炒肝儿,其余的老样子。” 客来楼是青云县生意最好的酒楼,菜色味美价廉。天气渐凉,正是涮暖锅的好时辰,暖锅的热气与碗碟撞击的声响让人浑身爽利。 “哟,牛大官人,您可有些日子没来了,赶紧里边儿请。” 看清了来人,小二三步并作两步,忙迎上去。他替牛大胆收了半干的油纸伞,又将灰鼠斗篷挂好,环顾四周,勉强找出个位置。 “这不,最近外头不安生,整个青云县风言风语的,弄得人心惶惶,我也不敢出门。” 牛大胆是位不差钱的主顾,从前颇为照顾客来楼的生意,小二自然是不敢怠慢。 “雁雁,给牛大官人腾个地儿。” 靠窗有一方小桌,那小桌旁已然坐了一人,挪一挪,确实能勉强腾出个座。 “您坐。” 小桌上只摆了一碟荠菜,一碟蛋饺,半叠嫩肉。暖锅里头也清亮亮的,没有一点油水。 热气蒸腾下,是一位约莫十六七岁的姑娘。 她穿着一件鹅黄襦袄,领口处缝了一圈兔绒,下身是一件翠绿色百迭裙。 脸儿圆圆,双瞳剪水,梳了个双螺发髻,簪着一支开得正好的丹桂。 “牛大官人,您看看这儿行吗?虽说挤点,但只有这个地儿了,您......” 小二话才说一半,便被打断。 “当然!哪来这样标志的小姑娘,我怎么瞧着有些眼生。” “桃枝巷沈家的,这几日才给接来的咱们县。” 她生得水灵,牛大胆瞧着心里也欢喜。 别说是位置小,便是让他从旁站着,他也愿意。未等小二用抹巾掸上几掸凳子,他便一股脑儿坐下身。 “怎么吃得这么少?小二,给雁雁再上两盘肉。外头天冷,咱这又是靠门又是靠窗,身子别给吹坏了。小二,去将门给关上,反正这都客满了。” 在窗边远远一望,恰巧能看到那位卖栗子的摊贩。 牛大胆自来熟,他贴心地将一旁的窗户关拢,而后挑了挑眉毛,连唇上的胡须都跟着颤。 见自家掌柜点头使了个眼色,小二便将客来楼的大门给关上,让里头更加暖和。 “谢谢牛叔,不用麻烦,我吃不了这么多。您自个儿吃得香就行。” “嘴也甜,可有许人家?” “还早呢。” 沈雁回嘴里嚼着一只圆鼓鼓塞满肉的熟蛋饺,她抬眼朝着牛大胆浅浅一笑,天真明媚,恰如她发髻上的丹桂。 她并不是真正的沈雁回,而是穿来的。 原主的娘嫁去了外县,生下她没多久便去了。待她长到这个年岁,爹一蹬腿,也跟着一起走了。 大房只剩下她,本就孤苦无依,家里头的二房还将她许给同县的傻子表侄。 她一时想不开,上了吊。再睁开眼的,是如今的沈雁回。 好在青云县的祖母想着她,听了这事,怎么得也想着法子把她接过来。 “我们雁雁要嫁的,定是鼎鼎好的郎君,谁嫁给你家傻子,你这黑心肝的蠢驴!” 祖母骂骂咧咧的跟孙家断了亲,一口一个心肝肉,哭得满脸泪痕,心疼地将她接回了青云县,还给她改了姓。 天气一冷,时兴吃锅子。 客来楼暖锅的汤底由猪骨与整鸡熬制,看似清淡,实则不用多加调味就已是醇香可口。 沈雁回盛了一碗,握着汤匙轻轻吹气,慢条斯理地尝了尝。 面前的暖锅咕嘟咕嘟冒着泡,先喝汤暖身,而后下肉。片刻里头的肉便变了色,被涮得恰到好处。 涮肉得吃烫口的,才有滋味。 从锅里夹出的肉,直接吃能品出它的鲜劲。若口味重者,可蘸蒜油、芫荽,或是取些芥菜剁碎。 沈雁回烫得嘴呼呼向外哈气。肉片肥瘦相间,嫩而不柴。 新鲜的荠菜只需烫上一会,滋味鲜嫩清爽。 须臾间,她的额上也被热气熏出细密的汗珠。 而牛大胆的暖锅端上来却是不同。锅里头盛满了肉圆、白鸡、咸蹄、走油肉......满满当当的围了一圈。 肉圆弹牙有嚼头,咸蹄被炖得软糯,轻轻一嗦便脱骨,在口中化开,直直滑下喉咙。 味道鲜得连他的眉毛也跟着发颤。 今日客来楼新上了辣脚,腌制好的辣脚爽口解腻,与暖锅相得益彰。 喝一口温黄酒,啃一块咸蹄,夹半碗走油肉后,整个身子都暖融融的。 “我同你们讲,刘成死了。” 推杯换盏的间隙总要闲聊些什么,何况客来楼的酒酿得好,更容易上头。 “又死了人?吴大人不是说已是抓到了凶手?这我才敢出来吃暖锅......这,这日后谁还敢放心出门。” 对桌的食客一时间没拿稳筷子,才夹上来的爆鱼又落回暖锅中。 “是啊,才从我舅舅那儿听来的消息,说是与前两个死得一样惨......最近你们还是得小心些。” 牛大胆声音并不大,可这毕竟关系到人的生死,有好些人或是凑过来,或是噤了声,纷纷侧耳倾听。 见众人有了兴趣,他一碗热黄酒下肚,脸上泛起红晕,朝着酒缸前舀酒的钱掌柜劝诫道,“钱掌柜,这次可是在桃枝巷,就离客来楼两三里,你可多注意注意。” “原先听了是小苍山上的贼寇夜里入宅杀人,故我这客来楼前阵子也不让生人住了,招了两个身强力壮的伙计夜里顶门,才相安无事,如今又说不是贼寇......这又是怎么回事?” 客来楼钱掌柜闻了闻新舀上来的酒,听了这话也是心里发毛,他走到牛大胆跟前,用酒提子添了一碗酒,手没原先稳,洒了些在桌上。 他虽然心中胆寒,但依旧赔着一张笑脸,“还是多谢您的关切。” “原先我舅舅不让说,我自个儿也不太相信。今晨我去找舅舅,没成想他一大早便去上值,我便顺道去看。那惨状,唉,寻常人都见不得。” 牛大胆原本是名屠户,据说他出生时都不曾啼哭几句,逢人就笑,不怕生人,故取名牛大胆。等长到十多岁,胆子更大,便拜了个杀猪的师傅。 第2章 后来他凭借杀猪的手艺攒了些钱后,自己盘了个猪圈。生意日渐红火,可以说青云县酒楼饭馆里头的猪,都是从他牛大胆那儿出去的。 他从前猪杀得多,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眼都不眨一下,可看了今日的场景,还是吓得屁滚尿流。 他的舅舅则是青云县的捕头,心肠好,就是脾气有些横。 “那刘成死得可太惨了,肚子被人剖开,肠子都流了一地。听我舅舅说那前两人也是被剖了肚子……” 牛大胆平日里切肉吆喝,声音粗犷浑厚。但对于此时描述刘成之死的场景,他的声音带着些明显的颤抖。 此话一出,客来楼里登时鸦雀无声,食客们的脸色凝重起来,只有暖锅咕嘟咕嘟冒泡的声响。 许是面前坐了位小姑娘的缘由,牛大胆还是想着装腔作势一番,表现一下自己。 他往嘴里塞了一块炒肝,再三咀嚼后咽下,打破了沉重的氛围。 刺目的场景还在脑海中挥散不去,恰巧新酒又盛上来。为了壮胆吹牛,牛大胆咕嘟咕嘟将这碗冷酒饮尽,用袖口胡乱抹了一把嘴。 他将声音放低,悄声说道,“还有更骇人的,我同你们讲,刘成的心和肝都丢了!” “心和肝都丢了?” 食客们倒吸一口凉气。 但还是有个别胆大的要出来说上两句。 “怕是让野狸子给叼走了吧,牛大胆不如你改名叫牛小胆算了。依我看,怕个屁!届时等新到的谢大人一声令下,上山搅了小苍山的那帮贼寇又如何!” “少说风凉话!” 牛大胆猛地一拍桌子,剥了一桌的栗子壳也跟着晃了晃,颇有那么点舅舅的气势。 “也怪那刘成不好,不知他最近去哪里发了横财。明知道这两日不安生,还天天去瓦子里头,装什么阔绰,生怕贼不惦记他。” 他愈说愈发激动,还有些贬低起刘成来。 从前那刘成见到他,还要哈腰点头地喊他一声“牛大官人”,现下这几日,竟是用余光看他,连招呼都不打一声,瞧着就叫人气恼。 “牛大胆你这话说的,就算刘成素来有些偷鸡摸狗,不成名堂,但他也罪不至死啊。下次杀到你家,你可就老实了。” 食客中有刘成的邻里,虽平日里也看不惯刘成,但还是帮他说上几句话。毕竟刘成人都已经死了,还要遭受编排,实在是有些过分。 “呸呸呸!大吉大利!大吉大利!你会不会说话!” “我当然会说话,有些人就不一样了,人模人样,仗着当捕头的舅舅,说的却是鬼话......” 二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谁也不让着谁,急得客来楼的钱掌柜忙上前劝架,嘴里重复了不知多少遍“和气生财”。 沈雁回托着腮帮子瞧着面前二人的争论,继续低头涮起菜。她知道,青云县眼下并不太平。 她想着凭借前世的手艺,做些吃食小买卖。祖母为了接回她,花了不少银钱。 今日出门,除了卖辣脚,便是想在青云县多转转,看看哪里的客流量大。 “不是,不是贼寇……” 争吵间有一桌的食客忽然面露惊惧,大声喊道,“昨夜,昨夜我都看见了……我昨夜在刘成家门口看见了!” “李德子,你别一惊一乍的,瞧着吓人。” 气氛已是沉闷,现下又有人吵架,便更加沉重。客来楼里头的食客们浑身不自在,纷纷想吃完这顿回家躲着去。 如今李德子这么大声一喊,将那吵架的两人也震得没有了声音。 暖锅的热气熏得大家脸发红,唯有李德子满脸煞白。 他将眼睛瞪得滚圆如铜铃般大小,声音也变得尖细且急促,“原以为是我半夜撒尿回去做的梦,如今......如今......是僵怪啊,身长八尺的僵怪!” “什么僵怪?李德子你莫开玩笑,鼓吹乱力怪神,可是要去衙门挨板子的!别仗着我俩关系好,乱说话!” 牛大胆由于舅舅的缘故,平时也耳濡目染的懂些大雍的律法。 鼓吹乱奇怪神扰百姓安定者,杖罚二十。 “真,真是僵怪......我不骗你牛大胆。有僵怪,真有僵怪。刘成的心和肝,一定是让那僵怪给吃了!” 李德子紧紧抓着木桌的一角,手指攥得发白,胸口不断起伏,因恐惧而发出的喘息声盖过了暖锅冒泡声。 他大口喘着气,一字一句念道,表情愈发诡异起来,“只有僵怪,才会挖人心肝来吃......” 这突如其来的转变让众人也好奇,一窝蜂凑去过盘问李德子。 “李德子你果真看见了?我说今早路过刘成家,怎么围了一堆捕快。” “李德子你别是做梦做发昏了,胡言乱语吓我们的。” “是谁家的老祖宗跑出来了,赶紧回去地里查查,给他棺材板盖好!” “谢大人到底什么时候来啊?” 食客中有信李德子的,后脊背听得有些发凉,连忙喝两口汤暖暖身。当然,也有不信他的,开玩笑似的呛上两句,以缓和愈发沉重的氛围。 走了的吴大人说是已然抓到了凶手,未曾想根本就是骗人的。新上任的谢大人又迟迟未到...... 也不知青云县何时才能太平。 “食心和肝的,也不一定是僵怪。” 在一阵阵议论声中,沈雁回夹起暖锅中的鸡心,蘸了料碟后慢慢咬了一口,“牛叔,听闻山中年岁大的精怪,若是想要修行化形,也喜欢吃心肝的。” 她的嗓音听着甜润,但在如今氛围中说这些,却显得有些可怖。 原本还在与人争吵的牛大胆才坐下夹了一块炒肝儿,又听了李德子与沈雁回的话,嘴里鲜嫩的炒肝霎时似是生了腥气,没有任何滋味,原本浓郁的酱汁也像是在嚼血沫子。 他连忙将炒肝给吐了出来,喝茶漱口的抬眼间便看见面前的沈雁回脸色惨白,比李德子的还要白上三分。 她正盯着他慢慢咀嚼方才从锅里夹的鸡心。鸡心脆嫩,发出“咯吱咯吱”的脆响。 她脸上似乎血迹斑斑,接触到牛大胆的眼神时,露出了个不明所以的笑容。 再也不似发间丹桂。 牛大胆一口茶水吞咽不得,倒灌进鼻腔,又见沈雁回古怪,还朝他发笑。 茶水占据了唇舌与鼻腔,他话说不出一句,双目涨得通红。 此刻,客来楼的大门忽然开了,“啪”得一声,外头的冷风猛地灌进整个楼里,吹得他衣衫飞扬。 有一白色身影,身高八尺,从外踉踉跄跄,精准地跌到了牛大胆的怀中。 松散的发丝遮蔽了牛大胆的双眼,冰凉的触感让他再也无法忍受心中的恐惧,一时间茶水从口鼻同时喷出,像两条喷薄的小溪流...... 客来楼中响起尖锐的呐喊声。 “啊!” 第2章 嫩嫩的煮菱角 牛大胆一股脑儿晕了过去,未等小二过去扶,便四仰八叉地倒在了地上,茶水淌了一脸,还铺了一身栗子壳。 “牛大官人,牛大官人?” 钱掌柜拨开凑过来瞧热闹的人群,跪倒在地上用手使劲晃了晃牛大胆的肩膀。 见牛大胆没有一点儿醒的趋势,他便哭丧着一张脸嚎道,“哎哟喂,这叫个什么事啊,牛大官人,我的祖宗,您老可快醒醒吧!” 食客们都围到牛大胆身边,这下子,客来楼更加热闹了。 沈雁回擦了擦手,将地上的被打翻的菱角捡起来,似有疑惑,“钱叔,牛叔怎么突然晕了?方才他进来时,我观他面色红润,声如洪钟,不像是有急病的样子。” 牛大胆倒下时,袖子一拂,将祖母给她煮好的菱角打翻了,沈雁回叹了好几口气,只觉得可惜,只能一个一个捡起来吹气。 “被你这副模样给吓晕了。雁雁你也真是的,下次手稳当些,溅到脸上去了,也不知晓。” 本是溅了些血点子,但沈雁回自个儿也瞧不见溅到了脸上哪些地方,便拿着手巾胡乱一擦。这一擦,便将嘴角的血点子给化开了,鲜红一片,有些可怖。 见牛大胆老盯着她,她便礼貌地回笑。 听食客讲僵怪,她便想起这两日费尽心思阻止她出门的祖母,尽讲些吃人的山野精怪故事吓唬她,她也顺势说了一嘴...... 这在不知发生何事的牛大胆眼中,实在是吓人。 “这盘猪红才撒了盐,还未凝好,如何就能端出来?你这是要砸了我客来楼的招牌!再有下次,别来我这做工了!哎哟喂,我的牛大官人啊,您可醒醒吧!” 地上倒着一个,桌上的猪红又洒了半碗,且恰巧洒进了牛大胆的那叠子炒肝里头,豆酱的色与血色混在一起,若不仔细,还真瞧不出来,也不知牛大胆尝过没有。 钱掌柜自个儿觉得天旋地转。 他揉了揉眉心,将小二一顿训斥,还不忘继续摇晃着牛大胆的肩膀。 “原是被吓的......钱叔,这好办啊。” 第3章 沈雁回在身旁的竹筐里头翻找几下,随即将一个布包铺到长凳上。 她拍了拍客来楼的掌柜,又拍了拍自个儿胸膛。 “钱叔且放心,我给他扎两针便好,包管醒。” 系带被解开后,那布包翻被转了多次,露出长短竟比长凳还多出些,里头密密麻麻地装着各式各样的银针,不计其数。 这是她昨日将青云县的裁缝铺逛烂了,才收集到的这么好些。 “牛叔,你莫怕!” 沈雁回从中挑出一根约莫有竹筷那般粗细的针,打量了牛大胆一眼,而后将视线落在他的臀部上...... 那针身虽粗,针尖却被磨得锋利,微微闪着寒光。 围观的食客都替牛大胆捏了一把冷汗。 这一针下去,莫说是晕的,便是死人也能给扎活咯。 “对不住,实在是对不住!” 那位扶倒在桌边的“罪魁祸首”仰起了头,脸上还遮着头发。许是看不清路的缘故,他忽然又踉跄着后退了几步。 “哎唷!” 牛大胆“噌”的一下跳起来,醒了。 不知左手是用来捂被针扎了的臀部好,还是被脚踩了的右手好。 “对不住,对不住!没,没事吧!” “罪魁祸首”用手拂开遮着的发丝,露出里头的脸来。 他乌发如锻,凤眼修长,鼻高唇薄,最引人注目的,是唇边一颗小痣。 一身圆领广袖丝绸长袍,其上绣兰花纹样,腰间革带挂佩环两枚,香袋一只。 他用青玉兰花簪将松散的发髻重新盘起,望着牛大胆的眼神全是关切。 “看我的样子,像是没事吗!你这小子!” 牛大胆用桌上的抹布胡乱擦了一把自己的脸,揉了揉眼睛,抖了抖身上的栗子壳,唇舌与鼻腔间还有淌过茶水的异样感,臀部与手掌也是疼痛难忍。 他气一时也没地儿发,如今这人来得正好。 他可是真真切切地瞧见这小子撞他怀里,还踩了他踢一脚。 至于雁雁小姑娘拿针扎他......这是扎吗?这是为了救他的关切之情。可这人不同,明晃晃的,故意的! 他上前一步,用左手抓住了谢婴的衣襟,怒目圆视。 谢婴虽长得比他高大,瞧着却是个文绉绉,弱津津的样子,身上还背着一个箱笼。 着实有些好欺负。 “我已是说了不好意思了,你还,还抓......松开,快松开!我,我赔,赔些医药费给你,你看这样行不?” 他用手不断地拍打牛大胆的手背,试图挣扎。 好似力道不够,又去扯牛大胆腰间。 毕竟牛大胆平日里吃得样样好,长了不少肉,有的是力气。 “那也行。” 没有人会与钱财过不去。 牛大胆松开了手,将自个儿的右手放到嘴边哈气,试图缓解方才被踩过的疼痛。 谢婴理了理自己被抓得错乱的衣襟,浑身上下掏了好半天,一脸阔绰地在牛大胆的手心里放了三枚铜板。 应是说,排出三枚铜板。 “你敢耍我!” 三枚铜板,都不够一叠小菜钱。 牛大胆的胡子与眉毛同时上扬,心中那股火气被这三枚铜板浇了油,燃得更旺。 他愈瞧这张脸,愈是生气,那才放下左手又抬起来,跃跃欲试。 “你小子,躲这来了!” 牛大胆正欲再出手,门外风风火火地又进来三人,个个气喘吁吁,似是累极了。 牛大志一身官衣,从外头匆匆赶来,见到牛大胆身旁的谢婴后,提刀便拔。 他身材魁梧,体格彪悍,眉宇间透着一股正气。 谢婴瞧着柔弱,却是将身一闪,反闪到了围观者沈雁回身后。 抬手间,淡淡的壶柑香。 “你老追我干嘛,还拔刀,这简直不可理喻。没有王法!这青云县没有王法啊!” 他半弯着身子躲在沈雁回的后头,露出半个脑袋。 “你这嫌疑人,瞧著书生模样,跑得还挺快,累死我了,累死我了......” 牛大志面色涨红,一口接一口地喘着粗气,也不管桌上摆着的是谁的碗,端到嘴边便是牛饮。 待两三口长咽下后,他深吸一口气,继续吼道,“你这嫌疑人,与我回衙门去。” “什么嫌疑人?你认错人了。” 沈雁回背后的身影猫得更低,试图将自己全藏在她身后。讲上一句话,便再将头缩回去,像是拿她当了挡板。 是个登徒子? 沈雁回手里的针,也跃跃欲试。 “如何能认错,一大早就在刘成家门口鬼鬼祟祟的......若不是心中有鬼,你见我跑什么?你快出来,一大男人,躲在人姑娘家身后,像什么样子!” 毕竟眼前站着位姑娘,牛大志也不好提刀再上前,便将刀收回刀鞘,与谢婴对嚷嚷起来。 “那是因为你拿刀追我,我自然是要跑的。” “那你不跑,我怎会追你?我瞧你眼生,想必不是青云县本地人氏。既不是本地人,那你在刘成家门口瞎晃做什么?” 刘成家明明离客来楼不远,可这男子偏偏像绕圈子似的,愣是跑了半个青云县,又绕回了这里,且一刻都不停,让他们一阵好追。 一阵沉寂后,谢婴蹦出两个字。 “逛街。” 他终于站直了身子,像模像样的站在沈雁回身侧,清了清嗓子,“怎么的,在青云县,逛街,犯法吗?” “呃……” 牛大志一时无言以对。 “我说牛捕头,人家逛街你逮人家干嘛?” “你还别说,这小郎君长得还挺水灵。” “你这话说的,哪有形容小郎君水灵的,明明是长得标志......这位小郎君,家中可有娶亲?生辰八字是何时,让我给你算算?” “二嫂子你做红娘将脑子做诨了,牛捕头说这是嫌疑人。他说在逛街,就是在逛街啊?谁大早上在别人家门口逛街?说不定是小苍山的贼寇呢!不是听说如今的贼寇懂些新门道,装成读书人的模样打劫。还有还有,假装做人家上门女婿,却吃绝户的,还有还有……” 谢婴的话一出,周围的食客们便都叽叽喳喳地讨论个不停。 或是瞧他样貌好,张嘴便是说媒的,或是与牛大志一般对他这个外乡人有所怀疑的。 就连沈雁回也放下手里的针,吃起方才吹干净的菱角,一边剥壳一边吃瓜。 她的菱角是祖母一大早便去渔船边买的,鲜嫩的不行,煮好晾凉后,她抓了好几把放进布兜里,让沈雁回带着吃。 沈雁回从前多吃老菱角,那菱角壳就算是煮上一夜,都坚硬无比,每每吃它都要先用牙齿咬破壳,咬多了便腮帮子疼。 而祖母买的嫩菱角煮透后,只要抓住角的两端,轻轻一掰便能露出里头的肉来。 菱肉白嫩,口感细嫩多汁且清甜,不似老菱角面面的,带有丝丝苦味,是别样的味道。 “卡嚓,卡嚓......” 议论纷纷中,是沈雁回低头认真剥菱角的声响。 吃菱角,看大戏。 “确实确实,我瞧他这样子,就不像是好人。” 牛大胆也在一旁帮腔,虽说他瞧不上那三枚铜板,但依旧将它们塞进了自个儿腰间的荷包,“铁定是那小苍山上来的贼寇!” “原是小苍山的贼寇,拿命来!” 牛大志本就被当耗子溜猫似的溜了一圈,心中有气无处发泄。如今就听到“贼寇”二字,登时热血沸腾,也不管有位姑娘挡在面前,又要拔刀。 “你不信我?” 谢婴踉跄着后退几步,忽然一蹦上了凳子。 也不知他快跑的速度为何这般快,也不知这根白绫是如何一下子悬挂在客来楼这根高高的横梁上。 “这是什么世道,天杀的还有没有王法!逛个街,也要被砍?青云县就是这样对外乡人的?今日我不如就吊死在这里!” “彭!” 是凳子被踢到的声响。 这好端端的,这到底是要做什么。 钱掌柜现下就想将那横梁上的白绫争夺过来,将自个儿吊上去算了。 今日这是闹哪出啊? “这位客官,你快下来吧......哎唷,我这紫檀木的百年老横梁......” 上吊就上吊,这是要死他店里啊! 沈雁回对着在自个儿眼前那双摇摇晃晃的靴子,掸了掸身上的菱角屑。 头顶上的横梁吱嘎作响。 谢婴的脖颈上的青筋已被勒得凸起,面色也格外涨红。若是再这样下去,钱掌柜便可以出门左转,去木工贾家买副棺材,或是出门右转,去瞎子倚家挑张草席。 “谢,谢,谢大人,您,您跑哪里去了!” 谢,谢,谢大人? 众人你望着我,我望着你。 谁是谢大人? 第3章 炒栗子,地锅鸡 客来楼乱成了一锅粥。 第4章 沈雁回觉得麻烦,趁着大家伙都瞧热闹,背了箩筐便走。 客来楼外的小道上,秋风吹拂,栗香阵阵。 栗子的糖衣在沈雁回的口中淡开,唇舌间萦绕着丝丝甜意。栗肉粉糯,与甜味交织在一起,入口即化。 “沈小娘子,我给你多装些大个儿的,你带给你祖母吃。” “不用装这么多的,李大哥。” 沈雁回并不愿伸手去拿那用油纸包了的,几乎溢出来的栗子,“方才牛叔那份,都没给你钱。” “嗨,我都习惯了。” 李甲挠了挠头,愣是将那包栗子塞进沈雁回的手心,“我少时你祖母就待我好,只是些栗子而已,山上多,我再多拣些便好。” “那便多谢李大哥。” 见推脱不得,沈雁回只好用手捂住油纸袋的上方,防止栗子倾洒出来,而后她将祖母的菱角也分给了李甲。 做些交换,也不好多拿了人家的。 “前些日子我托李叔做了一辆能推的小木车,现下如何了,李大哥能帮我问问吗?” “马上好了,等做完了,我帮我爹给你送来。你且放心吧,都是按照你画的样子做的。我爹做木活,那可是有本事在身上的!” 李甲拍着胸膛打包票。 他的爹是个老木匠,木活极好,青云县有许多小摊贩的桌椅板凳,几乎都出自他之手。 沈雁回早有了摆摊的念头,来了青云县没两日,便去找他爹订做推车。 “一包栗子。” 熟悉的壶柑香拂过。 叮铃当啷的,是铜板撞击的声响。 李甲低头看了一眼摊子上的瓦罐盖,那上面赫然多放了几枚铜板。 虽是个小摊贩,但是个实诚人,李甲怎么的也不愿多收他人的钱财。 “应该是牛叔方才的栗子钱,李大哥你收下吧。” 沈雁回看了一眼身旁的谢婴,朝他点了点头。 她知晓这人方才种种,都是装的。 谢婴眯着眼剥栗子,沈雁回总觉得面前站着的…… 是装模作样的大尾巴狼。 李甲却百思不得其解,沈小娘子是怎么知晓牛大胆吃栗子没给钱? 这位公子怎么也知道牛大胆吃栗子没给钱? 等谢婴离开了客来楼,里头才敢传出动静。 咋咋唬唬,隔着两条街都能听到。 “哎唷,我的百年紫檀木老横梁!” 钱掌柜蹦跳着上了凳子,仔细地仰头检查被谢婴挂过的横梁。 “我荷包里的钱呢?怎么轻了?怎么少了几枚铜板!谁偷我钱了?谁偷我钱了!” 平时连一个铜板都掂量得出来的牛大胆,这会子在客来楼里头张扬舞爪地呐喊。 “谁偷我钱了!哎哟喂!” 正欲出门寻找一番的他,忽然在门槛口摔了个狗啃泥。 “谁丢的栗子壳!” * 桃枝巷是青云县临河的一条小巷子,因种满桃树,春日里桃花芬芳而得名。 沈家是桃枝巷的一户普通人家。 沈雁回的祖母生了一儿一女,如今沈家便是沈雁回的舅舅沈长生当家。 可沈长生是个船工,整个不着家。平日里除了派人寄些散碎银子来,个把月才回一趟。 小宅临河而立,门前秋水潺潺,有野鸭捉鱼,炊烟从门里头升起。 “祖母。” 沈雁回才踏进院子,就瞧见祖母陈莲正在院子里摆弄火炉。她穿着棕色小翻领袄,盘同色包髻,盛开的桂树下,是她小巧又佝偻的身影。 院子不大,周围是低矮的墙。院内扎了许多长短不一的篱笆,种了一排白菘与荠菜,瓠瓜坠藤,还有些才栽下的萝卜苗。 往里走是大堂,摆了几张竹制的桌椅,堂旁是三间卧房与一间狭小的厨房。 原只有两间卧房,沈雁回本想与祖母同住,只用木板将其隔开,不必大费周章。 但祖母硬是请瓦匠将她的房从中砌上一面墙,隔出间屋子,再从旁新制一小门。 这样一来,祖母的房便小了,可她倒是满意。 “雁雁是大姑娘了,怎么能成日与祖母睡。” 话虽这么说,沈雁回有时还是会夜里躲到祖母床上,笑嘻嘻地给她暖脚。 院里的火炉是她前两日给祖母新砌的。在河边拣了几块石板,和了些新泥,垒了好几层。 有了这火炉,祖母不用在院中与后厨来回跑,打了井水便能就地烧滚,避免一来一回,沾水滑到,且在里头烫些菜也熟得快。 沈雁回布兜里的菱角便是祖母用火炉煮的。 “雁雁回来了。” 陈莲几步便走到了院口,笑着将沈雁回的手揉进自己的手心,“外头可冷了吧,我给雁雁暖暖。” 她见了沈雁回,眼睛便会眯成一条小缝。 祖母的手方才点过锅炉,热热的。它并不细腻光滑,反而带着深深的纹路,似沟壑般交错,很粗糙。 可包裹着沈雁回的,是一双极其温暖的手。 纵使自己已经来了这儿多日,沈雁回还是鼻头一酸,她是不舍得将实话说出口的。 一来,说出来大抵是都不信,二来,祖母老了,再也受不得大惊吓。 她一定会替沈雁回好好对沈家。 “雁雁回来了啊。” 沈丽娘端了一只木盆,里头装着一只拔得白净光滑的鸡,才洗了个“热水浴”,还散着阵阵热气。 她约莫有三十岁,面若银盘。 身穿碧色交领襦裙,用一根襻膊两袖口两处卷起,绛紫绢布裹发盘髻,簪银簪一支。 “快去火炉边暖和暖和,我从东市里老何那专门挑的鸡,特别新鲜,给雁雁熬鸡汤喝,好不好?” “给雁雁熬鸡汤喝,好不好?” 沈锦书从沈丽娘的身后探出半个小脑袋,甜甜一笑,有样学样地重复着自家阿娘的话。 她一身鹅黄交领棉袍,头梳三丫髻,绑赤色花草纹发带,如年画娃娃般。 沈丽娘是沈雁回的舅母,与舅舅青梅竹马,在沈家村一起长大。她针线手艺极好,绣出的花鸟牡丹活灵活现,平日里会做些针线活贴补家用。 她与舅舅就生了一个女儿,取“锦书”二字,小名换作“凤姐儿”,打小就当个宝贝疙瘩疼爱。 “凤姐儿叫姐姐,说了多少遍还不改!” 沈丽娘轻轻敲了敲沈锦书的脑袋,便要打水熬汤。 “让凤姐儿叫便是,也没什么。” 沈雁回伸手去接装了鸡的木桶,“今日不喝鸡汤,我来吧。祖母种的荠菜新鲜,今早背去的一大捆去钱叔那儿卖了三十文,还给了我一把索粉。” 她让沈锦书伸手去取她怀中的荷包,那荷包装得圆鼓鼓的,往桌上一倒,足足有一大把。 “前些日子腌了两坛辣脚,我用油纸包了,每包卖十文。除了钱叔那,一路的食肆小摊我都去了,卖了十多包。” 天一冷,家家户户都喜欢吃辣脚。 配米粥,配汤饼,甚至夹在馒头里,香辣又清脆爽口,尝起来极有滋味。 “有好多钱钱,雁雁真厉害。” 沈锦书用小手抓起一把铜板乐呵呵地夸奖,眼睛扑闪扑闪的,像是钻进了星星。 她的手很小,一下子抓不了一百多文,却还在努力用手心去包裹。 好多钱呀!可以买许多香糖果子! 沈雁回的身影在她小小的心底又高大了不少。 钱叔便是客来楼钱掌柜。 他从前经商时总是要坐船,去得远的那次遇了海啸,还好沈长生水性好,救了他一命。 等开了客来楼,总惦记着救命之恩,便对沈家颇有照顾。 “钱叔客气,他还请我吃了暖锅,我将蛋饺与肉都带来了,还有猪红呢。” 沈雁回打开背上的箩筐,里头放着方才那些菜,她只浅尝了一点儿,便都带回了家。 那碗猪红这个时辰也终于凝成了块,摇摇晃晃地迫不及待要下锅。 火炉现下还是烫的,只要多放些柴火就能燃得更旺。 沈锦书坐在一旁的小凳子上,使了好大的力气将细长的树枝掰成一截又一截,神气地丢进火炉中。 待掰累了,她也脸也被火熏的红扑扑的。躲懒的她便剥沈雁回带回来的栗子吃。那栗子事先用刀子开了口,熟了后裂得更加透彻,剥起来容易。 沈丽娘将鸡肉剁得方正,沈雁回起了油锅。热油炒鸡后放入姜蒜,而后用豆酱加水炖煮。 柴火猛烈,不多时鸡肉便被炖得软烂,撒上一把葱段与芫荽,香气四溢。 “呼......呼,好吃。” 沈锦书小手握着鸡腿,大口吹气。那鸡腿已然脱了骨,她轻轻一咬,整块鲜嫩多汁的鸡肉便立马掉下来,急得她伸手去接。 “没想到菘菜放在里头,味道这么好。” 白菘与索粉随着鸡肉彻底被炖烂了,吸满了汤汁,浸得每一粒米饭都油汪汪的。 第5章 “雁雁真有本事,比肉还好吃哩。” 一家人在桂树下围着火炉,吃了个大汗淋漓。 待锅边的白面饼熟透,饼香四溢,人人一个下肚后,便再也吃不下第二个,连连摆手说放着明日当朝食,鸡汤还能下汤饼。 “是这家吧。” 门被用力地拍响,力道之大,似是要将它整个拍烂。 “沈雁回在不在?沈雁回出来!” 门外是女人的叫喊声,听了耳熟。 “娘,好香啊......饿饿。” “一会娘给你买糖薄脆吃,乖。沈雁回呢,快给我出来,我知道你在家!” 第4章 芝麻糖薄脆 “砰砰砰!” 巨大的敲门声与叫喊声在幽静的桃枝巷格外明显,连河里的野鸭都被惊飞了几只。 小县里的消息,这边刚有风声,那边便传开。即便牛大志早晨千叮万嘱牛大胆将他那张嘴给闭上,但他那老毛病愣是在客来楼里全给交代了。 一传十,十传百,谁还敢出门?都个个回家躲着。 可这么一吆喝,家家户户抑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劲头,纷纷将门开了一条缝,伸出半拉脑袋,想要瞧瞧究竟发生了什么状况。 “沈雁回,死丫头,你赶紧给我出来!” 话一说出口,在椅子上坐着的陈莲当即焯起了身旁一根烧火棍,迈着大步,风风火火地拉开栓子,一把将门给打开。 “匡当”一声,原本在小院门前趴着的女人顺着大门跟着这门冲了进来,一下子跌倒在地上。 下了雨的泥地尤为潮湿,这么一摔,原本一身新式样的花布交袄当即滚了一圈泥,还压倒了院里头两颗白菘。 “哎哟喂。” 周兰吃力地从地上爬起,瞧了瞧手心里的泥,又低头瞧了瞧衣裳,心里头的火“噌噌”往外冒。 “哟,周家的......你来做什么?” 趁周兰还在对着自己摔红的手心吹气的间隙,陈莲率先开口道,“来给我们家拔菘菜来了?瞧你这架势,是想直接拔了拿走啊。” 陈莲这会子哪还有慈祥之色,黑着一张脸,并不好看。 “来做什么?” 面对陈莲的讥讽,周兰叉着腰,面色涨红,啐了一口,“我呸,谁稀罕你们家两颗烂菘菜,我是来拿钱的!” “你脑子让你家骡子给踢了吧,谁家欠你钱了?” 陈莲将烧火棍一横,将院门敲得“梆梆”作响,将沈雁回挡在身后,“再诨说一句,给你打出去!” “你这烂了舌头的混账婆子,老不死的,你敢打一下试试?” 周兰瞧了一眼这根烧火棍,眼珠子“咕噜”一转。 她这衣裳本就滚脏了,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都来看看,都来看看!看看这这黑心婆子欠钱不还,还打人!哎唷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快都来看啊,沈家打人了!” 她这眼泪,说来就来。半身衣裳都是泥,也确实是有那么点被欺负了的样式。 谁不爱瞧热闹。 周兰嗓门大,如今这么一闹挺,整条桃枝巷都能听见她的哭喊声。邻里间的门缝开得更大了,更有不少胆大的,都围过来瞧。 “谁打你了,赶紧起来,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呢。” 眼瞧着人越来越多,地上这人实在是泼皮无赖,沈丽娘将女儿往身后藏藏,便想弯腰将周兰给拉起来。可她人还未碰到周兰,就见周兰将身一扭,向后倒去。 “沈家媳妇儿也打人了!” 她这演技一气呵成,若是离得稍远些,瞧着还真像沈丽娘推的。 哭上半晌,她还未起身,沈家人索性也不愿管了,眼瞧着她哭去。 疯妇人。 “娘,饿饿。” 周兰这头哭着,还拉着她的儿子跟她一起哭。 周成个头不小,蹲坐在地上学着自个儿的娘哭,着实有点不成腔调,围观的人也对着他指指点点,更有小孩子捂着嘴偷笑。 他们本就不是青云县人氏,坐在骡子上,赶了一天路,又一路问过来,才寻到沈家。除了晨起吃了一张饼子外,便是几口冷水,肚里早已叫唤。 院里的火堆未熄,锅子还夹在火炉上,里头还剩不少鸡肉,锅边贴的饼子更是在余热的加持下,酥香得不得了。 沈锦书手里头就捏着半块饼子,周成闻着馋,瞧着也馋。 “乖,娘一会儿给你买糖薄脆吃......沈家打人了!” “现在就要吃,现在就要吃,娘……饿饿。” 肚子饿起来是最难受的。周成肚里空空,腹里饥鸣,像是肚皮与后背黏在了一起,咚咚打鼓。 “别吵吵,一会儿再吃。” 周兰一会儿声音高亢,喊上一句“打人了”,一会婉转低沉,说上一句“买糖薄脆”......模样甚是逗人,沈锦书窝在沈丽娘后头咯咯直笑。 “吵吵闹闹的,像什么样子!” 这假模假样的哭喊声可不止能引来邻里,还将带着谢大人去刘成家勘察的牛大志给引来了。 方才在客来楼那么一闹腾,牛大志怎么得也在谢大人面前好好表现自己。 与其说是表现,不如说是他自个儿认为的“赎罪”。毕竟谢大人这人,他怎么瞧,怎么不对劲。 乍一看吧,亲人。说话温柔好听,对于在客来楼的事,也不责怪。他一转身吧,谢大人眼一眯,他就觉得自个儿后背冷飕飕的,可吓人了。 其实他心里头也发楚,他定是不知多少年来,第一个追着县太爷跑了一个多时辰的捕头。 现如今再带着谢大人勘察案发现场,自然是不能出一点儿差错的。 可这他才到刘成家院里开口给说道说道,耳畔就传来——“打人啦!” 这都什么事,今日真是不得安生。 “哎唷,官爷,官爷您给做主,您给做主啊!” 周兰瞧见牛大志一身官服,像是见了救兵,踉跄着一把抱住他的大腿,“打人啊,沈家打人啊!” 周兰的儿子虽已长到二十多岁,但她平日里也是个爱打扮的,每每出门都要用上半罐香粉。 可牛大志,偏偏最闻不得鲜花香粉。一到春日,花开得正盛时,青云县半个街道都能听到牛捕头的喷嚏声。 “官......” “阿嚏!” “打人......” “阿嚏阿嚏!” “做主啊......” “阿嚏阿嚏阿嚏!” 唾沫星子如同下雨般,落了周兰满头。 “介是个嘛事!干嘛啊你这是!阿阿阿......阿嚏!” 牛大志蹦跳着两步,甩开了周兰。鼻尖传来的痒意与连续的喷嚏让他将自个儿的北方口音给蹦出来了。 “牛捕头,喝碗水,好受些。” 沈雁回端了一碗热水,跨过周兰,递到牛大志跟前。 牛大志用碗中的热气熏了熏鼻子,才止住了喷嚏。待眼中清明,他才问起话。但才问上两句,便又被周兰打断。 “官爷,让我说!这沈家啊,欠我家钱?就这沈雁回,她原本不叫沈雁回,叫作孙雁回。总之,管他个什么雁回,都欠我家钱了!” “我说这......” 牛大志试图插话。 “放屁!什么钱?我们雁雁哪里欠了你们周家人的钱?若是说那礼金,早就还了回去,你要找,也要找孙家,到我们家来做什么?你也说了,你叫的是沈雁回,并不是孙雁回。我们雁雁,已是与孙家毫无关系了!” 牛大志往这一站,陈莲气势也是更足了。毕竟是他们青云县的捕头,难道还帮着外县人不成?再说了,这周兰本就在无理取闹。 那根柴火棍也是在手里攥得更紧,恨不得真往周兰身上打去。 “要我说......” 牛大志继续插话。 “毫无关系?你这王八婆子,嘴里没好话了?与孙家没关系?她不是她娘老子肚子里爬出来的?白吃白拿了我们家好些东西?不想还了?” “就那点子破烂玩意,你还好意思要钱!你这厚脸皮的婆子!” “破烂玩意?那你还钱!” “我说......都给我闭嘴!” 说是请牛大志给评理,可牛大志愣是一句话也没插上。 他“哞”的一声,生气了。 毕竟是青云县的捕头,牛大胆嗓门之所以大,也有点传承他舅舅的缘由。 这一嗓子,鸦雀无声。 “欠了什么钱?可有字据?拿出来瞧瞧?” 为了确保二人不再吵闹,牛大志迅速地说完三句话,一气呵成。 “有有有......在这呢。” 周兰在怀中掏了又掏,掏出张着墨不多的纸。 “娘,我饿饿,我要吃糖薄脆!” 周成在旁不断地拉扯着周兰的衣袖,声音也委屈起来。他实在是饿极了。 “鸡蛋一篮,母鸡一只,河鱼一条,王八一只,野兔一对,野鸭一只。” 牛大志念完,翻过来瞧一眼。而后对着光,揉了揉眼睛,又仔仔细细地瞧上一眼。 第6章 “没,没啦?” “对啊,就是这些......官爷您瞧瞧,白纸黑字,都是签了字的。既是退了与我周家的婚事,自是也要将东西还来,得有四百六十文呢!” 周兰凑过身,身上的香粉再次席卷而来。牛大志用指尖夹着纸张,后退两步还给了她后询问身后的沈家人。 “可有此事?” “确有此事。” 陈莲点了点头,“那你找孙家要去啊,礼金退了给你,难不成,这点东西还不给你?” “早下了他们的肚!” 周兰捶胸顿足,只觉得可惜,“人家要我来寻你,我想想也对,毕竟娶的是你啊。” “这糊涂婆子,我们家雁雁从未与你家儿子拜堂,如何能说娶?不就是四百六十文,拿了赶紧滚!” 陈莲以为孙家连同礼金与收的聘礼都退了去,没想到孙家二房都是些馋嘴的,这才没过上几日,就将送来的聘礼吃了个一干二净。 与孙家断亲时,他们一边假惺惺地抹着泪,一边又收了她二十两银钱。想必她为雁雁准备的嫁妆,定是也让那孙家吞了去。想到这儿,她更是气恼。 “娘,饿饿,成儿要饿死了,娘快给成儿买糖薄脆吃。” 周成又在与周兰闹腾。 沈锦书知晓他饿,虽已是肚里撑得吃不下去了,可依旧拿着半块饼子在他面前吃得“喷香”,饼渣子掉了满地。 “祖母,不急。” 沈雁回拍了拍陈莲的手背,淡然地笑了笑。她走到牛大志跟前,率先行了礼,而后也从怀中掏出了一张纸。 “这么热闹,牛捕头,到底什么事啊?还没解决呢?” 谢婴拿着一块糖薄脆,出现了。 这糖薄脆是他的仆从帮他买的。风尘仆仆了一路,又让牛大志追赶了一个多时辰,他也是饿了。 手中的糖薄脆如酒盅口一般大,别瞧着样貌平平,滋味可不一般。 外头是酥得掉渣的皮,叫那小摊贩揉了千八百次,在热油里锤炼成一层又一层的酥皮,咬一口便是好听的脆响声。 内里明明只是芝麻碎与糖,却甘甜如密,叫人满颊生津。 “咯吱,咯吱。” 是谢大人咬着糖薄脆瞧热闹的声音,可谓清香脆爽。 “娘!有糖薄脆!” “嗖”的一声,一个身影,直奔谢大人而去。 第5章 羊头签 “好吃的糖薄脆......” 那喷香掉渣的糖薄脆还未将谢婴的手给捂暖,竟不翼而飞。 谢婴回过神来,两手空空。 看来青云县的人全都是有些本事在身上的。 先有体力超群的捕头追着他跑了八百条街道,后有这不知名百姓似有隔空取物之本事。 当然,倘若他的衣袍上没有印子的话。 一个大黑手印落在了那几支栩栩如生的兰花上,在白衣的映衬下,尤为显眼。 “娘,好吃!” 周成真是饿极了,片刻便将那手中的糖薄脆胡乱嚼了嚼,咽了个干净,紧接着用手去挑拣落在衣袖间的酥皮,连点饼渣都未给谢婴留下。 吃的真香! “瞧什么瞧?不就吃你个糖薄脆,小郎君年纪轻轻,做人可不能小肚量。” “是是是。” 谢婴顺势附和着回应,凑到围观的一众街坊邻里跟前,挑了个年轻的后生,拍了拍他的肩膀,“这是在做什么?瞧着热闹得很。” 那街坊邻里中少不了方才在客来楼吃暖锅的,他们大吸了几口凉气,后退了好几步,都离谢婴远远的。这不谢大人吗! 唯有这后生,并不知晓。 后生手中端着个小碟子,其上有十多块色泽金黄的羊头签,正冒着热气。 他左手端碟,右手的用三根手指夹着一块,嚼得咯吱作响。 羊头签为羊肉丝裹上猪网油后卷成筒状,挂上面浆炸制而成,是广受欢迎的零嘴。 极其适合瞧热闹时咀嚼。 自周兰拍打院门,这后生便扒着门缝将她的撒泼打滚瞧了个清楚。眼见面前这书生明明被这傻憨抢了糖薄脆,还被周兰反将一军,劝诫个什么肚量,心底里倒是生出几分同情来。 “你可离远些吧,来要钱的。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听说给这么点聘礼便能娶到媳妇的。赶了一日的路,来要四百六十文......啧,说出去都上不得台面。来来来,看你还糖薄脆还被夺了,吃两块羊头签,我娘才炸好的,可香,不要与我客气。” “多谢。” 周兰家与青云县隔了一座小苍山。近年山上有贼寇作乱,若想来青云县,得从山脚下绕小苍山一圈。这两日秋雨频频,难免泥泞,并不好走。 那拉板车的骡子可是遭了不少罪。 “但既是退亲,按照大梁的律法,也确实能拿回聘礼。” 谢婴嘴里嚼着羊头签,在旁点头,“若有字据,且算清钱财,按照流程办便是,也不必像这般聚众,大吵大闹。” 糖薄脆才咬了两口就被抢了,好在这羊头签好滋味。 外脆里嫩,既有羊肉的鲜,又有猪油香,极为可口。 尝了这两块扎实的羊头签,才让饿了一日的谢婴肚里好受些。 “你这小郎君确实识抬举。” 见谢婴似是站在她这边,周兰客气地大力一拍谢婴的肩膀,笑声爽朗,“可有娶亲?与婶子讲讲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婶子有个侄女,长得可水,像一朵芙蓉花似的,瞧着与你这小郎君极为相配。你且将你的生辰八字说来,待我问了那算命先生......” 周兰早就瞧见了谢婴腰间挂着的两个佩环,成色极好,且藉着拍肩膀顺势摸了一把衣袍。 料子不错呢。 “你这腌臜婆子好不要脸。” 陈莲领教过周兰的本事,她一把扯过谢婴的衣袖,将他拉到一旁,“难道普天之下的姑娘小生,都要入了你周家不成?小伙子你离她远些,别近了惹一身臊。” “头儿,你的嘴大得能塞下两个鸡卵。” 牛大志身后的捕快冷汗连连,见自己头儿的脸儿发青,真像是不中用了。 “退亲自然是能拿回聘礼。既然要算得这般清楚......” 沈雁回在旁自个儿也瞧了好一阵热闹,才将方才从怀中拿出的纸张也递到牛大志跟前。 “牛捕头,这是我的嫁妆。孙家要我退还聘礼,那还请连我的嫁妆一同退回。” 周兰脸上的笑霎时停滞了。 这嫁妆单子,在沈雁回自己手上? 陈莲来接沈雁回时,也想问这嫁妆之事,都叫她糊弄回去。 她在家中翻了个底朝天,也没能找到这单子,还以为叫这孙家偷拿了。可待她去孙家试探时,他们丝毫未提嫁妆单子的事,她思来想去也弄不明白。 难道孙家忘记了? 既无凭据,光用一张嘴可退还不得,她便将这事给藏心里。 “鹅绒合欢被三套,缎面鸳鸯枕一对,蚌珠头面一套,鎏金莲花簪一对,樟木针线盒两只,红木子孙宝桶......” 牛大志木讷地念了许久,才将纸张上的嫁妆念完。 然后继续将嘴张得与两个鸡卵那般大。 “可了不得,我家嫁女儿也没筹备这么多嫁妆,看来这孙家对沈小娘子还挺不错。” 邻里听了这嫁妆单子的内容,纷纷感叹。 “且不对啊,既是准备了这么多的嫁妆,又怎么能将她嫁给这傻憨?你们方才也听了那聘礼,寒酸死了,根本上不得台面。孙家人难道是傻子不成?” 后生皱着眉头,对这不对等的聘礼与嫁妆,大为震撼。 “那吸血的一家水蛭,如何能给我们雁雁准备嫁妆,可怜我家雁雁......” 原本与周兰针锋相对的陈莲,听了街坊邻居的议论,忽而带上了哭腔,心中实在委屈。 这是沈雁回父亲在世时,与祖母一同给她准备的嫁妆。从她出生起,便给她一点一点攒着。沈雁回儿时丧母,却异常懂事乖巧,他们心中总觉得亏欠。 他们日日期待着,待他们的雁雁长大后,能觅得如意郎君,幸福安稳地过一生。 嫁妆之事孙家二房并不知晓,是陈莲雇了两个挑夫给送去的。 那可恶的孙家二房,说是给沈雁回许给一位秀才,虽说家中贫苦,给的聘礼少,但好在上进。日后若真是中了举,那雁雁便是举人娘子了。 若中不了,也能做个教书先生,平淡地过过日子,还能免田税之苦。 谁曾想连这嫁妆连同沈雁回,一同抬去了周家。媒人给的,是周家的住址。 若不是风吹开了沈雁回的红盖头,她早已与那周成拜了堂。可风吹开了盖头,也吹走了沈雁回心中最后那点希望。 谁都无法共情沈雁回满心期待地终于离开孙家这虎口,又进了周家那狼窝的绝望。 嫁妆单子是贴着小衣存放,周兰又怎么能找到。现在的沈雁回拥有原主全部的记忆。 第7章 她本想在青云县立足脚跟,寻个见证人,雇几个打手,去周家拿回嫁妆。 可未曾想周家自个儿找来了。 现如今最有权威的见证人,不就在她祖母身边站着吗。 “既是退亲,自然是也要将嫁妆还回来......这也是与你那张相同,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牛捕头,您说,是不是?” “自然是......您说,是不是?” 方才陈莲的哭腔已然拉回了牛大志的神志,他摩挲了几下自己的络腮胡子,将嫁妆单子还给了沈雁回,继而看向陈莲身旁的谢婴。 沈雁回走回陈莲身旁,轻轻拍打她的背,低声细语地安慰。 “好了祖母,莫伤心,雁雁在这里,会有人为我们做主的......当然,我们也会按照那单子,退还周家的钱财,只是这钱财......” “只是,你这钱财,有些怪啊。” 谢婴在一旁接了话,用仆从递过来的手巾擦了擦手,趁周兰没回过神,将她手中的单子给夺了来。 “让我瞧瞧,四百六十文,嗯......莫不是,百年王八?” “对对对。” 那后生鼓着腮帮子嚼羊头签,也出来帮腔,“你这么一说也对,拢共这么些东西,那鸡鸭,一只最多卖上个三十多文,怎么能有四百六十文呢?” 对啊,这么些东西,怎么就四百六十文了? 街坊邻居也跟着一同疑惑。方才叫那周兰撒泼打滚给迷惑了,如今细细想来,很有问题。 “那,那是野生的,那可是好东西,可补了……” 周兰一时间舌头捋不直,顺势编排,“你这小郎君,是站在哪头的?你们可知这野味在汴梁城不知要卖上多少银钱。听说那探花郎谢婴就好吃野味,他吃的一只野兔,可就要二两银子!我这还便宜你们了。” 谢婴:什么时候的事? 这是赤裸裸的污蔑! “娘,什么野味,不是爹爹养的兔子吗?” 周成直勾勾地瞧着后生手中的羊头签,忍不住吞咽口水,好奇地问道。 “闭嘴!” “哦......家兔啊!” 街坊邻居恍然大悟。 “还有那野鸭,可是个好品种!” “娘,你记性比我还差,那不是娘你今年开春时上街抓来的小鸭吗?” “哦......小鸭啊!” 街坊邻居连连点头。 “那王八!那可是百年王八!” “娘啊,是我与二蛋去小溪里抓的呀。” “哦......和二蛋抓的呀。” 街坊邻里纷纷朝着周成竖起了大拇指。 啥子野味哟。 “我们清算。一篮鸡蛋四十文,母鸡三十文,河鱼二十文,你的什么百年王八,野兔野鸭,五十文,再多没有。” 沈雁回可没有耐心与周兰再争辩,沈雁回将铜板串成了一吊,而后将手心摊开。 “一百四十文给你,我的嫁妆拿来。” “不止。” 谢婴又在一旁帮腔,“容我说一句,容我说一句,咱们这是骗婚吧。我听说,这可是要蹲监的!” 第6章 香糖果子 “骗婚?放狗屁!” “娶这沈雁回,我周家也是与孙家秉照纳采纳征这些步骤,堂堂正正地娶来的!” 要周兰拿出她私吞的嫁妆,本就不情愿,听了谢婴这话,她更是怒上心来,“你这小郎君胡说八道,还以为你明事理,没想到也是个不争气的。乱嚼舌根,我侄女也瞧不上你,你是进不了我周家的门的!” 谢婴挠了挠鼻尖。 “又关这小郎君什么事,他路过的,还要让你说一嘴。” 沈丽娘同陈莲一样,又将谢婴拉出了八百里开外,关切道,“这本就不管你的事,你莫理她。她犯癔症,当所有人都觉得他周家是金钵钵呢。” “你莫理他。” 沈锦书重复着阿娘的话,将手中的油纸包捧到谢婴面前,甜甜一笑,“这是祖母买给我与雁雁吃的香糖果子,你帮雁雁说话,你是好人,也给你吃。” 这会子争吵的功夫,她已是钻进屋中,将她的宝贝都拿出来了。 那油纸包里混着花花绿绿的香糖果子,种类颇多。 糖面蒸糕、澄沙圆子、打耐糕、笑靥儿......每样都秤了一点儿。 谢婴觉得桃枝巷的人真好,下次还来。 “娘,我也想吃香糖果子。” “我看你是想吃巴掌子。吃个香糖果子就被收买,能是个什么好人,你以后莫学他,上不得台面。” 周兰用手指使劲戳了戳周成的脑袋。 “咳咳咳!” 也不知是不是被她芬芳的香粉熏得七荤八素,牛大志咳嗽不止,那声音大得似要将肚里的心肝脾肺胆一概都咳出来。 “你这泼妇......” 牛大志是不与女人动刀的,但面对周兰的胡说八道,即便打喷嚏咳嗽,也忍不住将手扶上刀鞘。 不知是哪里来的山野婆子,也不是他们青云县人氏,对谢大人实在是太无理了! “堂堂正正?” 陈莲咬着后槽牙,她身子摇摇晃晃,连指着周兰的手指都在颤抖,声音悲怆,“我且问你,你是不是托媒婆来与我说的,说是给我们雁雁许的是朱家庄的朱秀才?你现下好意思说你们周家是堂堂正正?” “原来是这样。” “你真是个损婆子,赶紧带着你的儿子走,再将沈小娘子的嫁妆还回来。” 邻里街坊都知道沈家的男人在外挣钱,家里就剩妇人幼女,平时对她们也颇多照顾。 陈莲与沈丽娘为人和善,沈锦书也是个乖巧孩子,平日里婶子叔伯叫得亲切,谁瞧了都喜欢。 才接来的孙女也好,原以为是因为与夫家不和,毕竟方才周成瞧着脑子并不灵光。没想到是靠坑蒙拐骗,真是骗婚啊。 周围吵吵嚷嚷,周兰眼神有些闪烁不定。 被揭穿的她这会不敢与陈莲对视,眼神望向别处,吞吞吐吐道,“我,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什么朱秀才,你老糊涂了?这沈雁回,明明是许给我家成儿的。” “你胡说,你就是骗婚,你还要狡辩,你......” “你什么你!真是发昏了,人家朱秀才怎么可能瞧得上你们这样的人家,你说是不是?再说,你张嘴就说是许给朱家的,可有证据?” 周兰比陈莲年轻些,面皮也厚,见陈莲被她呛得喘着大气,便一口咬定是陈莲撒谎,一点也不结巴了。 陈莲真想扯开她的脸,瞧瞧里头到底塞了多少张面皮! “那媒婆是这样说的,只要找到那媒婆……” “那媒婆姓甚名谁,你可知晓?” 周兰忽然笑起来,“快去找呗。” 最近她都没瞧见人。 “这,这......我只知她姓王,自称王婆。” 陈莲这真是没了办法。 既是从周兰那儿奔走说亲的,大抵不是青云县人氏。 也怪她自己当时太高兴,什么都未问清楚。 大雍的民间女子的行当七七八八,做媒婆的要占大头。 东家西家走,托着说好人家,要塞些银钱;凭那三寸不烂舌说成了,纳彩纳征也能讨了赏钱;娶亲拦轿时,还能封上大红包。 喜笑颜开,骗茶吃酒,整个县里家家户户,便是那养的狸子小狗,做媒婆的也能分出个公母来牵线搭桥。 街上女子二十人,便能拉出个媒婆。 去哪里找这样一个人? “祖母莫气了,让我说,您歇歇。” 沈雁回知晓祖母一直因为她的婚事憋着一口气,一定要撒出来才好受,方才并没有过多阻止。 她给陈莲倒了热茶,又从院中将竹椅搬到门口,扶她坐下。 “身材矮小,体圆膘壮,至我肩处。” 沈雁回拿过陈莲手中的烧火棍,用另一只手比划着媒婆的身高,走至周兰处时,脚步稍顿,眼神凌厉。 周兰浑身一滞,心忽生出几分胆怯。 明明模样还是那个姑娘,却总觉得她和先前她按着她拜堂的样子全然不同。 ”双目细长,鼻塌唇薄,眉心处有一点褐色大痣。那时,我听你唤她三婶婶,想必是与你沾了点亲。我们青云县的牛捕头素来做事干练仔细,捉贼查案更是手到擒来,找出这样一位特征明显的媒婆,又是你周家的亲戚,想必不在话下。” 牛大志嘿嘿一乐。 今日总算是听了些好话! 沈雁回对牛大志这样的一番赞赏,让他眉毛飞扬,他也对她另眼相看。 别说是去隔壁县给沈小娘子寻一位媒婆了,就是去汴梁,他也给她寻出来! 那媒婆特征,眉心有一大痣...... 大痣? “沈小娘子你且等等,此人姓王,且眉心有一点大痣?” 牛大志突然眉头一拧,面色沉重,转头询问身后的捕快,“前些日子,我们抓到几位牙人,其中一人姓王,眉心处也是有痣的......叫,叫什么来的?” 第8章 “哎唷,对啊头儿。” 身后的捕快一拍脑袋,恍然大悟,“确实有这样一个人,容我想想,是叫王,王,王梅花!” 此名一出,周兰霎时面色大变。 怪不得最近没看到过婶婶。 “娘,他们怎么知道三姥姥叫王梅花啊。” 周成突如其来的一句话,将王婆子是周兰亲戚的这件事给坐实了。 “你可让你娘省点心吧!要气死我!” 周兰抬手就给了周成一巴掌。 “啪。” 清脆的巴掌声在桃枝巷格外明显。 “娘,你打我做什么,你这坏娘,坏娘!” 周兰平日里对周成极好,捧着哄着,像嘴里含块糖似的,生怕化了。毕竟她周家就这一根独苗,还得靠他延续香火。 周成哪受过这般委屈,登时便一屁股坐到地上,骂着嚎啕大哭,撒泼打滚。 与方才的周兰,如出一辙。 街坊邻居们都替沈雁回松了一口气。还好退了婚,万一遇上这恶婆,嫁给这傻憨,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啊。 “沈小娘子,你说可巧了吗这不是,前些日子抓了的牙人里头,似乎就有这媒婆。” 牙人,在大雍很常见。买卖房产牲口,甚至买卖奴隶的,都能叫做牙人。 说白了,是中介。用“牙”打个工,与媒婆一般,便要嘴皮子利索。所以有人为了挣钱,又是媒婆,又当牙人。 虽说是有些人口上的交易,但是在大雍,牙人并不违法,反而是个正当职业。 若是合法买卖,奴隶交易有清楚的契约,且不强买强卖,都不成问题。 可那王梅花卖的,根本就不是什么奴隶,而是清白人家的姑娘。 她便是靠着自己做媒婆这个行当,暗自牵线搭桥,收了别人的银钱,却将姑娘卖去山野嫁给村汉,或是卖到他乡去做丫鬟。 届时待姑娘的父母算着日子,等自家女儿回门,又哪里还等得到? 大雍中下户,不重生男,生女则爱护如捧璧擎珠。 都是当个金疙瘩疼爱的,谁会愿意将女儿卖了? 再去寻人时,早已人去楼空。 若不是前阵子有位姑娘机灵,察觉了端倪,逃出来报案,谁能想到这替人说亲的媒婆,私下里干得是带姑娘进魔窟的事。 牛大志终于有了点捕头的样子,他大喝一声,“李虫,现在就去将那王梅花提来问话,届时,是不是骗婚,可就一清二楚了!” 他手下的捕快做事一向也雷厉风行,很快那王梅花就被带到众人面前。 陈莲站起身子,打眼一瞧,可不就是那替沈雁回说媒的王婆。 王梅花在牢狱中已是受了刑罚,如今蓬头垢面,脏臭异常,吓得周兰哪里还有方才那般神气。 “王梅花,你且说说为什么要诓骗沈家,将孤女沈雁回嫁给这周成!” “这这这......我,我。” 她是周成的三姥姥,见自家侄女一直在给自己使眼色,她一时间还想做些隐瞒,话在嘴边,迟迟不说。 “大胆!” 牛大志将刀一拔,横到了她的脖子上,“谢大人面前,莫要装蒜!先前谢大人未到,才迟迟未给你这恶人定罪。如今谢大人就站在你面前。你若再不说实话,谢大人定是要将你砍头的!” 他那刀磨得珵光瓦亮,原先总不让他拔刀,他憋着气。如今宝刀出鞘,那叫一个爽快。 大刀“噌”的一声闪着寒光,映照出她满是血污的脸,那句“谢大人将你砍头”更是吓得王梅花肝胆欲裂。 “饶命啊,大人饶命啊!我招!我招!是周兰,是她让我这么干的!说是将她姐姐家的姑娘骗来当媳妇儿,不关我的事啊,青天大老爷,饶命啊!饶命啊!” 王梅花将头磕得“砰砰”作响,生怕磕轻了,谢大人将她当场砍了。 “可有骗婚?” “确有!” “那周兰可有偷藏沈雁回嫁妆?” “确有!都在她房里藏着呢!真不关我的事啊!青天大老爷!” “王梅花,我跟你拼了!” 如今还管什么劳什子亲戚不亲戚,小命要紧。 周兰听着王梅花一字一句的指证,冲上去便跟她扭打正一起。 可怜那王梅花脖子中还戴着枷锁,手又被禁锢着,被周兰又抓又挠。 “好了,事情已经明了了。” 谢婴拍了拍手中的糖霜,还回味着糖面蒸糕甜滋滋的味道,“大雍骗婚者,杖六十,蹲监六月......收拾收拾吧。” “大人,小的这就带这犯人回衙门,亲自行刑,定是要打得她皮开肉绽为止。” 好好报这香粉之仇。 “不用不用。” 谢婴指了指沈雁回手中的烧火棍,眼一眯,“这不有现成的吗,去吧去吧。” 这六十棍,沈家人想怎么打,便怎么打。 “他们在叫谁谢大人呢,这书生莫不是方才被吓傻了,怎么还指挥上了?” 后生嚼着最后一根羊头签,兴致勃勃地瞧热闹。 他长得不高,牛大志与他的手下也正好挡住了他的位置,并没有看清他们朝着哪个位置喊谢大人。 “你与这周成一样是傻憨吗?他是谢大人啊,你不还与他称兄道弟,吃羊头签吗?” 他身旁的围观街坊学着谢婴的样子,拍了拍后生的肩膀。 嗝...... 后生,晕。 第7章 枇杷叶梨汤,龙团盛雪 好不容易晴了一日,雨又下了。 它下得密,如针尖牛毛般,在外走一遭似是不会打湿衣衫,但若在屋里坐上一会儿,湿意冷不丁地便从布上钻进皮肤,浑身都要抖上两抖。 “昨日没有那件事,我都不知道巷尾的小刘死了。他们总说他这个年纪了,还不学好。唉,我知道的,小刘是个好孩子......” 陈莲用调羹搅动着砂锅里的梨块与枇杷叶,眉眼间尽是惋惜。 “这孩子是我瞧着长大的,从小人就机灵。他父母都不着家,我觉着可怜,便每次给你舅舅买香糖果子吃时,也会给他几块。这孩子,春日里去就挖野菜,托你舅舅带给我,满满当当一大篮。夏日里呢,便去捡螺蛳,偷偷放在我们家门口,人一溜烟就跑了。” “秋日里......唉,好好的孩子,怎么就死了呢。” 她搅动着汤,兀然从眼中滚下一滴泪来。 在一条巷子里相处了几十年,春去冬来,若要将这些事细细展开来说,便是说上三天三夜都是说不尽的。 与沈长生儿时玩得好的玩伴,都早已成了家,要么搬到别的地方去住,几乎断了联系,要么被生活琐事给牵绊住了,也没空聚聚。 唯有这刘成,在沈长生回家时,会带上一坛好酒来沈家,与他把酒言欢,偶尔抵足而眠。 “雁雁,我瞧那谢大人,挺好的,你说他会不会……” 与原先的吴大人好似不大一样。 陈莲盖上锅盖,用衣袖抹了一把眼角,“我才不信什么僵怪杀人……那都是祖母与你们讲的故事啊。” 昨日散了后,她也听街坊邻里说了,小刘肚子破了好大一个洞,大家都在传他是被僵怪挖了心肝而死。 小刘死得太惨了。那些僵怪,不过是她哄孩子们的鬼怪故事,如何能当真。 想到这儿,陈莲闭上眼,嘴里升起一抹苦味,胸口起伏,咳嗽声也渐重。 灶台旁摆着的竹篮里头还剩几只梨,个头饱满,浅黄的表皮上虽布有斑点,却个个汁水丰盈,定是那主人精挑细选过的。 只是日后再也见不到送梨的主人了。 “会的,祖母,一定会的......您坐灶台旁烤会火,您本来就有就咳疾,这两日秋雨下得急,整间屋子湿气重。夜里您咳嗽多,也睡不好,睡会吧,莫再想了。” 外头秋雨绵绵,院里的藤椅被沈雁回搬到了灶台旁。灶火烧得正旺,才扔进去的树枝在火焰的熏烤下爆裂开来,发出轻微的细响。 灶台暖和,喝了一碗枇杷叶梨汤的陈莲迷迷糊糊的睡着了,手里捧着的梨也滚落在一旁。 她何尝没把刘成当作自己的孩子看待。 沈雁回与刘成并不相熟,只能在儿时的记忆中窥得一些破碎的片段。 在母亲回娘家探亲时,刘成会塞不少饴糖与香糖果子给她,还会轻轻抚她额角,说上两句“雁雁真乖”。 除此之外,便是前两日来她家门口送梨。 即便如此,她也不认为刘成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 到底会是什么人,要将他这么残忍地杀死? 沈雁回从木柜中寻出一瓦罐,洗净后在里头装满枇杷叶梨汤,将竹篮中的梨放在灶台上,跨上竹篮后,替陈莲掖了掖被角,便拿着油纸伞出了门。 她忽然有个念头,她想赌一把。 虽然外头下着雨,但还有不少小摊贩躲在酒楼食肆的屋檐下做买卖。 都是要养家糊口的,总不能由着天气牵着鼻子走。 第9章 “买些柿子。” 沈雁回挑了个卖应季水果的摊子,歪头抵着油纸伞,仔细挑了又挑,将摊上个头最大,熟得最黄的柿子都挑到竹篮中。 “小娘子莫挑了,我这儿的柿子都是鼎鼎的好,可别将其他柿子给撞烂了。” 原瞧着这姑娘年纪小,小贩早已将手放到板车下方,摸上了那些熟得过头,有疤痕的柿子。 可曾想她连竹篮的柄都未让他摸到,纵使撑着伞,还拿着一方食盒,还能腾出手来亲自挑柿子。 以次充好计划,失败。 “没事,不必劳烦您,我自个儿挑便好。” 沈雁回眼尖,早就瞧见了小贩的动作。回想这样的场景,在从前的菜市场里总要发生几次。 原来古人和现代人耍心眼的姿势,都一模一样。 “哎,好,你可轻点啊。” 小贩眼睁睁瞧着沈雁回极有耐心地将他摊上最好的柿子都搜刮了个干净。 “哟,老陈今日还摆呢,这风雨,可别将您老身子给冻坏了。” 在沈雁回挑好柿子付完钱,转身走上几步的间隙,便有好几位身穿蓑衣的男子到了摊前。 他们肆意挑拣小贩摊上的柿子,剥了皮张嘴便吃,觉得不好的,便扔回摊子上。那力道,才是真撞烂了别的柿子。 其中一男人身材魁梧,笑着搂上小贩的肩膀,将他往自己面前使劲一扳,威胁道,“上月的钱,您老可忘交了。” 秋雨落在小贩的面上,他整个人都股栗连连,“这,这......吴,吴爷您这也知晓,最近实在是挣不着什么钱啊。这柿子、梨正当季,我卖,别人也卖,您看您缓缓行吗......” 他早已被男人拉出屋檐,秋雨正慢慢打湿了他的薄衫。 “老陈,我知晓你也有你的难处。” 男人一连吃了好几个柿子,柿子皮剥落在地上,被踩在脚下,“听说你儿子在客来楼帮工,我昨日也见着了,模样瞧着可真精神啊。老陈,你真是好福气啊!” 小贩浑身一抖,神色黯然,身子摇晃被男人的手掌拍得摇摇晃晃,如秋雨中颓然的落叶。 他颤抖地从薄衫中翻出半吊钱,“吴爷,您的钱......” “这才好嘛。” 男人接过那钱,又从摊上卷了好些柿子,留给小贩几个稀疏的背影。 “老陈生意兴隆啊......哥几个也会去照顾你儿子的生意的。” 薄衫全然打湿,小贩低着头,谁都看不清他的面色。 不远处的沈雁回低头叹了一口气。 看来,要在青云县摆个小摊,并不容易。除了备好需要的东西,还需要解决好些事情。 譬如,解决这城管不像城管,流氓不像流氓的一群人。 还有,这“僵怪杀人”案弄的青云县人人自危,不破,即便出摊,生意也未必会好。” 沈家不算富裕,与孙家断亲的二十两,几乎是掏出了祖母的棺材本。 祖母虽嘴上不说,沈雁回却知晓。 原先是三口人,沈长生挣的一些钱能维持三人的开销,逢年过节还能买上半扇猪。 如今她来了,不是多添一张嘴这么简单。 待沈锦书到了年纪,可以去上女学。 祖母与舅母待她好,她也定是要多尽孝。世上喊孝顺的多了去,却单单都靠一张嘴。 要她来说,人伴身侧,钱在手心,才是道理。 秋雨还在下。 青云县的县衙离桃枝巷有些远,纵然撑了伞,待沈雁回走到时,也被斜风细雨打湿了鬓发。 谢婴一早去了另两名死者的家,才回县衙。 他掸了掸衣衫,整理袖口时,抬眼瞧见了雨中的身影。 雨幕中,雾气渐浓。 倾斜的黛色油纸伞下,一抹挎着竹篮的鹅黄身影小步走过。 她青色的百迭裙摆随着步伐偶拂过湿润的地面,脚踏在青石路上,溅起一圈又一圈细小的涟漪。 秋雨打湿她的鬓发间的丹桂枝,滴落在肩头,又或是偷偷地滑入脖颈中。 “谢大人早啊。” “沈小娘子也早。” 收伞的明成一个踉跄。 不用行礼?这般熟识? “给本官的?” “嗯。” 明成又一个踉跄。 还有?不是昨日已经拿了好些,衙门的后厨都挂满了。莫不是…… 一股兴奋之情从他心中油然而生,一会就写信告知夫人去。 “明成,你想都别想。” 谢婴瞥了他一眼。 下次他一定要好好瞧瞧,谢大人是不是脑袋后面,也长了一双眼睛。 “是来答谢谢大人昨日公正的断案。” 昨日事毕,谢婴就派了两名衙役去了周兰家,取回了她的嫁妆。 周兰则与她的儿子一同蹲监六月。 谢婴也毫不客气,让明成接了沈雁回手中的食盒与柿子,便邀她进门喝碗热茶。 招待沈雁回的茶为龙团盛雪,是大雍的贡茶。 名满汴梁的探花郎自然受陛下看中,赐了不少。 茶味如晨露润叶,醇厚悠长。 好香! 也是尝上好东西了。 大雍好点茶,非煎茶。 碾茶、罗茶、候汤、熁盏……步骤冗长繁多。 茶饼碾碎成细末,用细茶罗将茶末筛细。待水温适中,用滚水淋茶盏,使之温热,便于茶汤的悬浮。 筛过的茶末置于茶盏,淋入滚水,用茶筅击拂成汤花。 饮着,是一碗乳雾似的淡青色汤花。 汤花细嫩云白,韵中回甘。有点怪,沈雁回咂了两下嘴。 但是好东西,再喝一碗。 “大人,您……不喝茶?” 明成瞪着眼,瞧着他家一直爱品茗的谢大人,从食盒里舀出第三碗枇杷叶雪梨汤。 “你要不要来一碗?味道不错。” 枇杷叶虽苦涩,但梨甘甜,温润不燥。 梨块炖煮得软糯,与枇杷叶的清香互相渗透,甘而不腻,是别样的清新雅致。 “青云县与汴梁不同,秋日为多雨之季。谢大人远道而来,舟车劳顿,难免不适,而枇杷叶梨汤润肺清脾,能缓解谢大人的咳嗽。” 沈雁回将茶盏放下,低声回答。 “果然不错。” 三碗枇杷叶梨汤下肚,谢婴嗓子不再发痒,浑身也舒畅不少。 “但你今日前来本官这,不是为了送碗梨汤和柿子吧。” 犹记昨日他在客来楼的横梁上吊着,而沈雁回恰好在他脚旁边看着,都能淡定地剥菱角吃。 昨日他帮她沈家断案,她的祖母千恩万谢地将家里所有的香糖果子都送给了他,还有腊肉两条,腊肠一捆,咸鸡…… 今日还送,定是有别的事。 “对。” 沈雁回轻轻抬眼,眸中映有令人捉摸不透的情绪。 第8章 蜜浆柿子 “民女今日前来,是有线索告知谢大人。在刘成死的那日夜里,民女曾听见他与人争执。” “昨日为何不说?” 大堂点了炭火,熏得整间屋发暖。 明成在一旁用茶筅点茶,竹签磨过茶碗,传出簌簌声,反倒显得格外安静。 “与谁说?” 沈雁回慢条斯理地将茶碗放于桌上,用煮好的水净手后,低头剥柿子,“与一到青云县就去别人家横梁上挂着的谢大人说吗?” “咳咳咳。” 谢婴险些将嘴里的枇杷叶梨汤一口喷出,他放下茶碗,挠了挠下巴,向一旁点茶的明成招招手,言语间带着淡淡尴尬,“好了,先到这吧,去瞧瞧后厨今日午时烧什么。” “啊?” 明成不可置信。 谢大人出门时,才在外头吃了红豆圆子一碗、大肉馒头两只,方才又饮了枇杷叶梨汤三碗,这是肚里装了个乾坤袋吗? 谢大人在汴梁时,可谓为官者的榜样。一日二食,殚精竭虑,日日头发都要落不知多少根。 可恶的贬谪圣旨与那些和谢大人对着干的老梆菜!还他一本正经的,用饭斯文的谢大人。 未贬谪到青云县前,谢婴就派人调查过此县。 听闻此县民风淳朴,五谷丰登,和谐安定......他日日在汴梁城与那些老滑头勾心斗角,二八年华的他,瞧着比旁人都要老几岁。如此拚命,还要被贬,真是一腔真心错付。 什么虚以逶迤的情谊,反手就给他贬了。 不如来青云县当条挂着晒的咸鱼。 咸鱼第一步,在百姓面前演上一演,做个傻乎乎的县令。 这是谢婴在路上的想法。 衙门的后厨里还挂着沈家送的咸鸡腊肉,确实民风淳朴;街边小摊卖的作物不少,送来的柿子个头饱满,也确实五谷丰登。 但。 才来就有残忍剖尸案与买卖女子案齐头并进,这到底是谁在说和谐安定? “那你为何又要说了?” “挂在横梁上,确实不太雅观。但民女觉得谢大人摸人荷包的样子,嗯......” 第10章 沈雁回顿了一会儿,将剥好的如玉石圆珠似的柿子放到谢婴面前的碟中,而后噗嗤一笑,“很有手法。” 谢婴:...... “且谢大人处理骗婚这案子,我们桃枝巷的小老百姓们瞧了,都鼓掌说好。” 谢婴:...... 昨日桃枝巷的百姓至他离开,还在鼓掌。 甚至今晨他出门,那卖红豆圆子汤的小贩,见他行了礼后,端上来圆子时,忽然鼓上三掌。 这还走什么第二步。 沈雁回继续剥柿子,特意挑选的柿子个头圆润饱满,色若丹霞且全然熟透,极好剥。 它皮薄轻盈如蝉翼,片刻间,谢婴面前的碟子盛了两个剥得完整的柿子。 “且先说案子吧。前日子初,天有雨。祖母咳嗽得急,民女便在夜里起身给她烧些热水。在那时,刘成并没有死。” “那你可知晓他与谁争执?” “起初不知晓,毕竟民女才来青云县不久,不认得多少人。不过经过昨日谢大人在客来楼那么一闹,便知晓了。” “是李德子。” “不愧是谢大人,吃个柿子吧。” 县衙并不大,明成一溜烟进了后厨瞟上两眼,一溜烟又回了大堂。 回来时便瞧见两人侃侃而谈,尤其是沈小娘子,似是将谢大人夸出了花,还给剥了柿子。 有点像捧眼。 不确定,再瞧瞧。 “依李德子口供所述,他夜里起身未见刘成,反而看到了什么僵怪。可照你所说,李德子隐瞒了自己与刘成争执的事实。除非他看到的僵怪就是刘成,如若不然......” 沈雁回顺势接道,“他就是在撒谎。” “这案子诡异。” 谢婴毫不客气,一口气啃了半个柿子。柿子肉细腻华润,如琼浆蜜水,入口即化,令人满舌生津。 好甜! “刘成是第三位剖尸案的死者。本官去看了前两位死者的卷宗,发现这三者之间几乎毫无关系,既不认识,也暂无找到共同点。” “既是相同的死法,那凶手也许行凶手法上有所相同,仵作查验过尸体后,便能明了,也可以从中找些线索。” “还未验尸......” 谢婴声音忽然低了。 这柿子啃的,也有些心虚。 “谢大人。” 沈雁回眉心一皱,拿着柿子的手一滞,“已经过去不知多少时辰,竟还未验尸。您应知晓,时间越久,线索便越少。” 在现代作为法医的她,实在是见不得这样办案。 一时间她顾不得了方才的装腔捧眼,也忘了在这位大大的县太爷面前,她只是小小的百姓。 谢婴抬眸,沈雁回的脸离她很近,如秋水般的眼竟直直对着他。 她的眼神淡漠且隐晦不明,根本不似十六七岁。 四目相对。 胆子大,有想法,不一般。 这是谢婴第一眼的念头。 “沈小娘子,这实在是没有办法......你这是在责怪谢大人吗?” 明成有些恼了,纵使这两天谢大人亲民,今日邀她喝茶,这也不是她“爬”到谢大人头上的理由。 怎么能平视?怎么能与谢大人大眼瞪小眼? 他愤愤不平道,“你可知这第二位死者,就是仵作。” 第9章 腊肉菜饭 沈雁回一时哑然。 杀人案近在咫尺,而青云县内竟无仵作。无人验尸,如何找到死因与线索。 难道真要说那僵怪杀人不成? “为了避免引起百姓的恐慌,县衙一直未公布第二位死者是谁。” 谢婴抬了抬手,制止了因气愤而蠢蠢欲动的明成,开口道,“而上任县令吴起为了此案不影响他的调任,便将此案全都归结于小苍山上的贼寇所为,草草结案。若不是有第三位死者的出现,此案怕是埋没在卷宗中,成为悬案了。” 不止在青云县,也许在大雍各个地方,甚至汴梁城,都有人会这么处理案子。 待日子久了,悬案会成为百姓茶余饭后的谈料。届时聘请到了新仵作,再去公示前任仵作之死,谈起他时,不会再恐慌,只会叹息两句,便过去了。 “那谢大人会如何对待这件案子?在汴梁城,人人都道谢大人大义,您会将刘成之死到底是僵怪杀人,还是......” 沈雁回深吸一口气,缓缓开口,“找出真凶。” 平头百姓哪里能与县太爷这样谈话,即便是偷偷看上一眼,尚且都能治上你一条蔑视官员,大不敬之罪名。就算是从前谢大人的同窗,与他说上两句,都要客客气气的。 而这沈小娘子,给明成的感觉是...... 与谢大人说话时,将脖颈上的脑袋提在了手心里。 “这世上并无鬼怪,凶案皆是人为。” 谢婴并不责怪,反倒是沉浸在案子中。说到关键之处时,露出一丝困扰,“既是人为,自然要找出杀人凶手。只不过,大雍的仵作......很难聘请。” 仵作,虽属大雍三十六行当中的“仵作行”,却非官员,而是义工,属差事苦,钱还少。 无论验尸技能如何精妙绝伦,还了多少人清白,皆因他们属于行当中的“下九流”而鲜少有人入行。 “先帝时期,仵作为‘下九流’,仵作之子甚至不能科举。但好在陛下新政,才所有改变。只不过,仵作之能,非一朝一夕而成,大雍各县之间通用一位仵作比比皆是。青云县的仵作,游走于本县与邻县,他一死......” 即便是在沈雁回的时代,她也是学得两眼昏花,考得口吐白沫,才能入职。入职后要跟着师傅继续学习,在勘察现场时,必须具备强大的心理素质与忍受能力,才能成为一名基本合格的法医。接下来还是永无止境的学习。 在现代尚且不是个吃香行当,又何况是在仵作地位低下的大雍呢? 若是她凭借自己的一身医学本领,去应聘仵作行当。其一,她年龄十七,谁会相信。其二,挣得极少,如何养家糊口。 不如凭借她从前少时起,就帮开餐馆的父母打下手的吃食行当做起。 沈雁回一开始便已经打好了这念头,吃吃喝喝,挣些小钱,在青云县过得稳稳当当。谁知晓现下的情形,似乎是逼她再就业。 “在谢大人眼里,当真有‘下九流’行当?方才民女说了,汴梁城,人人皆道,谢大人大义。” 沈小娘子胆子可真大啊。 明成真想将自个儿脑袋也割下来也给沈小娘子也提溜上,求求她,让她不要再说了。 要将谢大人如何被贬官的缘由说出来吗! 任何时代的朝堂,皆有纷争。大家都像是说好似的,自然而然的分为守旧派,中立派和维新派。 谢婴是维新派代表,且为寒门典范。虽古有“王谢”之名,到他这时,也已“飞”入寻常百姓之家,没落了。 他中探花,全靠自个儿拼。 进士之流,世家总是要占大头。寒门子倒还能留几分情面,商户子等其他行当的,往往最不受待见。 谢婴:不。我淋过雨,我要给他们撑伞。 陛下,您尧鼓舜木,至圣至明,您得待见他们。不如,让他们也能走仕途吧,如果能改改廪保制度,那就更好了。 陛下:你的意见好好哦,说话又好听。 但是你让朕很没面子,为了给世家一个交代,贬。 新政实行了,谢婴被贬了。 “你在用‘大义’二字,威胁本官?” 谢婴忽然起身,身影一转,已将沈雁回“锁”在椅子上,沾着蜜汁的指尖轻轻掠过她的下巴,而那双丹凤眼中透出的,却是凛冽的寒意。 官海浮沉,他瞧着好说话,但若是去满汴梁打听打听,谁人见了他不得恭恭敬敬地喊上一声“谢大人”。 明成更是连一口大气都不敢喘,整个大堂霎时间静得出奇,只有窗外的零零细雨声。 “是。” 沈雁回的回答干脆了断。 明成闭上双眼,思索一下青云县哪块地方风水佳,届时将沈小娘子埋在哪儿比较好。 “有趣。” 谢婴收回了手,用身旁的手巾擦了擦指尖后,了然一笑,“你似有办法?” “没有。” 谢婴一怔。 那这副大义凛然的样子,是做什么? 沈雁回这神情,还以为他的手指是刀,且架在了她脖颈上,准备好慷慨赴死了。 “若民女能帮谢大人验尸,那谢大人会为他们找出真凶吗?” 此话一出,谢婴从头到脚,从额角的头发丝到鞋尖沾到的湿泥,足足打量了沈雁回一炷香的功夫,而后艰难地蹦出几个字。 “你......真会验尸?” “试试。” “试......试?” 明成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开口,“开什么玩笑,这玩意儿还能试试?沈小娘子,这可是人尸,来,跟着我念‘人尸’,不是猪羊鸡鸭,是人呐!” 第11章 昨日他也瞧了刘成的尸身,其状惨不忍睹,看上一眼就能做上好几日噩梦。 从前他跟在谢大人身边点茶、研磨,做的都是风雅之事,哪禁得起这般惊吓。 “对,就是试试。” 沈雁回从椅子上起身,用袖口擦了擦下巴,面色严肃,“且民女,不开玩笑。” “那试错了,怎么办?尸体若被破坏,可是大罪。” 沈雁回起身,谢婴自然而然的,也让到一边。 “谢大人也可以不试。” 竹篮中的柿子已被明成拿出,瓦罐中的枇杷叶梨汤也几乎被喝了个干净。沈雁回收拾了这些东西,提了竹篮与食盒便走。 “仵作之技,玄妙深邃,操之者需精通医理,熟稔人体。需观死者之状,断他生死之因,辨伤痕之真伪,悉毒物之潜藏……若谢大人不愿意,那民女便祝谢大人早日为青云县聘得仵作,民女先行告退了。” 沈雁回所述仵作行当,字字铿锵有力。 皆是从前做法医经验所得。 雾气更浓,鹅黄的身影一进入雨幕中,很快便没了踪迹。 “谢大人,她走了也不行礼!” 明成愤愤转身,又瞧了一眼桌上饱满如金丸的圆柿,极有食欲。 算了,不行就不行吧。 待沈雁回回了桃枝巷,一身衣裙都几乎都湿了。 一半是被雨淋湿,一半是被自己的汗打湿。 谁说她不怕?她怕死了! 这可是上位者随便一句话,就能定她生死的时代。 因职业习惯的缘由,身为法医的她确实想藉着送东西打探打探案情,毕竟祖母对刘成之死极为在意,她也好奇。 那到底是为什么她要自告奋勇的说自己要验尸? 绝对是听了案件后的职业病。在现代的她经手过太多案子,见过太多死者家属沉冤昭雪后,抱着骨灰无力地抱头痛哭…… 太可怜了。 伸张正义的心即便换了一副身子,也未变过,这让她自然而然的说出她来验尸这句话。 她在赌,赌这位初见时耍心眼子,却实则因为下位者而被贬的谢大人,会不会管这件案子,会不会责罚于她。 好在,赌对了。 “雁雁怎么衣衫全湿了,快去换一身,要是得了风寒就不好了。” 沈丽娘坐在屋檐下,用皂角果浣衣,沈锦书则蹲在一旁,用小手攥着泡泡玩。 皂荚果起的泡并不绵密,沈锦书却玩的自得其乐。 “雁雁快换衣服,我也像祖母一样,给雁雁暖暖。” 沈锦书见了她,蹦跳着跑来,将手往衣裙上擦了擦,伸到沈雁回的手里。 当自己冰冰的小手触及到比她温热的手心时,她才发觉了方才玩了水,手一点儿都不暖和,她随即将自己的脸颊贴到沈雁回手上。 “用脸脸给雁雁暖暖。” “凤姐儿的脸真暖和。” 沈雁回拉起沈锦书的手,揉了揉她的发丝,“凤姐儿陪雁雁去换衣服好不好?” “好!” 等沈雁回换完衣服,喝了一碗热茶出来,院中已然停一辆小推车。 “舅母,李甲来过了?” “对,他把车放下就走了,说摆摊来不及呢。这孩子实诚,又给了我们一篮栗子,死活不要钱。” 沈丽娘将拧干的衣裙晾在屋檐下,身旁也多了一篮栗子。 “这车做的与雁雁画的一模一样,还是老李的手艺好。” 陈莲用抹布端着甑,招呼着几人吃饭,里头是已经蒸好的腊肉菜饭。 沈雁回绕着小推车走了一圈,不禁为古人巧夺天工的木活,狠狠地竖了大拇指。 实在是太棒了!要不是她不会画自行车,小老百姓也没有制造钢与橡胶的技能。 她真想让李叔给她装条铁链子,蹬上就出摊了。 “雁雁吃饭!” 沈锦书最喜欢在饭点喊这句话,彰显她“一家之主”的地位。 “来啦来啦!” 阴雨绵绵的深秋,最适合吃腊肉菜饭,再搭配一碗猪骨汤。 祖母共晒了六条腊肉,送谢谢婴两条,还剩四条。 雨季前日头大,腊肉虽腌制时间短,但已经入味。若是再晒上几月,到了春节,定是喷香。 碗碟中的腊肉菜饭色泽诱人。 腊肉被切成细丁却也能瞧出它瘦肉深邃暗红,肥肉色如琥珀,肥瘦相间。青菘是熟前才放,焖得恰到好处,依旧翠绿而不泛黄。 饭粒沾染了腊肉的醇厚油脂和青菘的汤汁,油汪汪的粒粒分明。 腊肉肥而不腻,青菘鲜嫩爽口,一碗热气腾腾的猪骨汤更是满含鲜香。 吃上三碗都无妨! “雁雁你今日是不是去衙门了?” “是啊,给谢大人送了些柿子,还有今早炖的枇杷叶梨汤。” “是该这样。谢大人真是好官啊,多亏有他,才能好好惩治了周家。” “谢唔人,好,好官。” 沈锦书鼓着腮帮子,脸上沾着饭粒学腔。 “雁雁,回头见到谢大人,要提醒他,雨天不能晒腊肉,容易长毛。” “祖母,谢大人不用操心腊肉。” “哦哦哦,咸鸡也不行,也会长毛。” “砰砰砰。” 吃饭间隙,总有人要敲响院门。 院门才打开一半,却被人攥住门沿。那手指骨节分明,微微发力,没有半天想让她关上的迹象。 门缝中,挤出一张熟悉的脸来,那人眼一眯。 “试。” 第10章 羊肉瓠羹,白菘猪肉馒头 秋雨下个不停,整个天灰濛濛的,似笼罩了一层纱幔,怎么都拨不开。 即便沈雁回在大堂内点了炭火,屋内总是潮潮的,弥漫着一股湿意。 泠泠细雨,院内的瓠瓜却爱极了这天气。 沈雁回未带雨具,挟了扁箩,垫着脚,在院子内摘瓠瓜。 雨中的瓠瓜长得可真好啊。藤蔓缠绕下的瓠瓜个个吸饱了雨水,饱满圆润,青翠欲滴。光是一根藤蔓上,就坠着不少,沉甸甸的,几乎要压弯整个藤蔓。 沈雁回挑了两个长势最好,光滑溜圆的,迅速指尖掐断瓜蒂,而后又从一旁的泥地里拔了几根小葱,便去灶台旁备朝食。 新鲜的瓠瓜削了皮,切成细丝,倒进锅中,那里头已有煮了半个时辰的羊骨汤。 羊肉价贵,沈雁回只买了拳头大小,被她小心地片成羊肉片,一点一点儿享用。而那羊骨则不同,其上的肉被刀工极好的屠户剃了个干净,光溜溜地摆在一旁,无人问津。 她只花了几文钱,就拿下了好几根。 羊骨上仅剩的一点微末肉渣被炖得化开在汤中,一掀锅盖香得不得了。 瓢瓜丝与羊肉片混杂一起,要炖得烂烂的,在出锅前勾上芡,再撒葱段与姜丝。 临睡前,陈莲做了白菘猪肉馒头,在厨房的窗沿边用竹匾盖着,摘瓠瓜前沈雁回顺手蒸了好几个,连同羊肉瓠瓜羹一同出锅。 沈锦书揉了揉惺忪的眼,打着哈欠,端着木盆从房内出来。她用木盆打了清水,又搬了一张小椅,坐在院里的屋檐下乖巧地用牙粉刷牙。 她小手攥着塞了马尾毛的竹签,蘸了蘸木罐中用苦参、白芷、皂荚磨成的牙粉,左刷右刷。 秋日里天凉,总要赖床。被沈丽娘强行从暖和的被窝中拉出来的她,一时间又困倦了,竟是闭起眼刷动。她含了一口水,迷迷糊糊的,不小心咕噜咕噜咽了下去。 “大清早就喝冷水,凤姐儿一会儿该肚子疼。” 沈雁回拿来面巾,在温水中搓洗了一会儿拧干,对着那闭着眼的小脸擦了又擦。 “唔......醒了醒了,凤姐儿已经醒啦!雁雁轻点,雁雁轻点。” 沈雁回的手劲就像娘亲平日里给她搓澡一般的大,几乎要将她的小脸都揉红了,她急忙睁开眼,仔细漱了漱口后,“噗”的一声,将嘴里的水吐得老远。 一家四口坐在大堂里头用朝食,桌上摆得就是羊肉瓠羹与白菘猪肉馒头。 羊肉瓠羹才出锅,热气四溢。沈雁回在自己的那碗里撒了些醋,吹了吹,一口羹,一口馒头,极有滋味。 汤羹浓郁,羊肉与瓠瓜都炖得黏黏的,入口便化,不用过多咀嚼就能划入喉咙。 羊肉鲜嫩,瓠瓜清甜,混着一点儿酸味的醋,半碗下去浑身都暖,连额上都渗细汗。 “雁雁今日又要去县衙吗?” “是的祖母,是谢大人要问刘叔的事,叫我今日一早过去。” 沈雁回替陈莲掰好馒头,放入她的碗中,又掰了一个,与沈锦书一人一半。 陈莲做的白菘猪肉馒头足有她两个拳头这般大小,皮薄而韧,蒸熟后满馅流油,浸透了馒头皮。 一口下去猪肉鲜嫩,白菘清爽,满是汤汁。 “那是得好好说,谢大人肯定能帮小刘找出凶手,一会你给谢大人也装几个馒头。” 第12章 将沈雁回接回沈家后,陈莲一直觉得她家雁雁很有本事。 譬如王梅花的长相,即便是她在她面前说道亲事,若让她仔细再去回想描述相貌,也是不好说得这般仔细。 可雁雁只在拜堂前夕,只见过王梅花一样,却能将她描绘的一清二楚。 院里还摆着雁雁托老李做的小推车,她一早就说了要摆小摊子养家。那小推车虽小,但做工精致,其上能摆锅铲,其下能塞炉子。她还以为雁雁只会支个小摊儿,没想到什么都备得这么好。 她的雁雁想做什么便做,她不会过问。 “凤姐儿也想与雁雁一起去,雁雁也带凤姐儿去吧!” 沈锦书讨好地给沈雁回的碗中夹几筷辣脚,扑闪地眨着眼。 “雁雁是去办事,阿娘今日给凤姐儿画纸鸢的样式,等天晴了带雁雁去玩,好不好?” 沈丽娘揉了揉沈锦书的脑袋,将缩进沈雁回怀中给捞了回来。 “不嘛不嘛。” “等雁雁出摊,凤姐儿想不想与雁雁一块儿去?” 沈雁回往沈锦书的嘴里塞了一块掰好的馒头,堵住了她喋喋不休的嘴。 “想!” “那凤姐儿今日与阿娘一同乖乖画纸鸢,日后雁雁带凤姐儿出摊。” “好!” 几炷香后,还是熟悉的食盒,又被摆在了县衙大堂的桌子上。 无论是羊肉瓠羹还是白菘猪肉馒头,谢婴都特别满意。 好吃! “大人,您不是一早......” 吃,吃过了吗。 又被谢大人白了一眼的明成,最终没说完这句话。 “把刘成的尸体,抬到大堂来吧。” “咳咳咳......啊?” 含着一口羊肉瓠瓜羹的脸涨得通红,他用手巾抹了抹嘴,“不能在......敛尸房?” “敛尸房内只有高处一扇木窗。这两日下雨,天气阴沉,透过的微光如何能看清尸体上的痕迹?” 沈雁回用一根绛紫色的攀膊将袖口挽起,今日的她梳的包髻,同色的包巾将鬓角额间的发丝全然包裹,一根不剩。 “用烛火也不行......” 她看着挥舞着烛台的明成,“若是用烛火的光能看清,民女昨日就随谢大人回来验了。” 刘成的尸体最终还是被牛大志与他的收下一同抬进了大堂。 天气凉,尸体还未开始腐败,几乎没有臭味。即便如此,当沈雁回掀开盖尸体布时,谢婴还是招了招手,让明成将羊肉瓠羹与白菘猪肉馒头收下去。 好大一股血腥味! 在客来楼时展现过的布包又被摊开在县衙大堂内的桌上,今日里头除了针外,还多了几把锋利的小刀。 那原先真是沈雁回用来出摊切菜割肉用的。平日里她拿惯了手术刀,所以才买了几把小刀。 只不过天不遂人愿,它们又变回了手术刀。 “记。” 沈雁回将纸笔恭敬地递到谢婴面前。 “谢大人,帮个忙?” 第11章 看迷糊了 外头虽下着雨,但县衙大堂内还算亮堂。一旁的窗户全用竹棍支开,虽吹进几丝冷风,但也投进来几分光亮。 这是牛大志与他的手下们第三次见到沈雁回。 几人满脸疑惑,互相使眼色,实在是不懂眼前的状况。 仵作验尸,需有人从旁记录。如今站着的几个人,除谢婴与他身旁的明成外,都没读过几本书。即便是识得几个大字,写出来或是歪七斜八或是化作墨团团,实在“难当大任”。 “行,本官来。” 谢婴接过纸笔,视线却忍不住沈雁回身上投去。 她半弯着腰,不同于谢婴前两日见到她,无论了了骗婚那桩案子显出的松快,还是剥柿子时眉眼处不经意间露出的几分狡黠,眼下都荡然无存。 面对刘成可怖的尸体,波澜不惊。 “死者刘成,年三十。记,上衣凌乱,衣袖口有磨损迹象。” “许是在死前与人扭打所致。” 谢婴握着笔杆子,从旁插上一嘴。 “也许。那就要劳烦谢大人去查了......” 沈雁回托着刘成的头来回摩挲,又去翻动他的四肢,“记,死者头颅完整无凹陷,且发缝中无铁钉、竹签等异物插入。面容完整,口鼻处有血溢出。” “记,死者双手未见伤痕,指缝中,有少许皮肉。” 沈雁回戴着手衣,将刘成浑身上下完整翻动过,确保自己毫无疏漏后才着手他的腹部。 刘成的血流得实在是太多,几乎将浑身浸染。离刘成初六夜里死时已经过了两日,他皮肤上的血与衣衫粘连在一起,暗红一片,很难脱下。 她眉心一皱,“取一把剪子来。” 今日牛大志的嘴张得比在桃枝巷那日还要大。 他在查了这么久案子并且已经见过前两位死者的尸身的情况下,那日去刘成家见到这场景,还是忍不住呕吐,吐得连胆汁都要吐干了。 可沈小娘子,竟然面不改色! 这是仵作之技? 随着剪子划过衣物的“刺啦”声,沈雁回将刘成的上衣剪开,小心地用手一点一点将布料从皮肤上撕下来。 待刘成上身赤膊,她便伸手去解裤子。 “这这这,这是干什么......” 牛大志忍住再次呕吐的欲望,一时想要阻止,手才伸到前头,又觉得胆寒,又抽了回去,“这刘成的伤口在上半身,极为明显。你,你解他裤子做什么啊!” 话说到一半,沈雁回已将尸体的上衣下裤,甚至是鞋袜,只要有遮挡物的地方,全然除去。这光景,连一旁的明成都忍不住别过头,忍不住假咳两句。 他哪里见过这般场面? “沈小娘子,他毕竟是男子。” 明成语气吞吐,“你还是位小姑娘,你瞧瞧,是不是该遮一遮,那什么,好歹遮一遮那什么,也给他死后留点体面。” 沈雁回转过身去,扫了明成一眼,“仵作眼中,并无男女。既要验尸,那就必须要验遍他全身上下。不除去衣裤,又怎知刘成的下半身没有伤口?” “至于体面,要不明公子眼下就问问他,让他应了你这体面的问题。” “你这,我这......” 明成一时被自个儿的口水呛到。他就算能问,这刘成还能开口回答他吗? 他怎么瞧着沈小娘子方才白了他一眼? 蔑视?歧视?怒视? 反正不是好眼神! “说得好。” 谢婴一手执着笔杆子鼓掌,“沈小娘子,请继续吧。” “记,死者四肢未见伤痕,腹部有约八寸创口,创缘卷缩有血块,肠流五寸,无心无肝......” 沈雁回深吸一口气,慢慢道,“许是生前便遭人用利刃剖肚。” 此话一出,在场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捂向肚子。 活着被人剖开肚子,这得多疼啊。 这到底是有什么深仇大恨,太残忍了! “本月初六子时,刘成还在与人争吵,卯初一刻打更人老丁下值发现刘成家院门敞开,而刘成死于院中。那凶手便是这段时间将刘成杀害的。” 谢婴眉头紧锁,“同样的剖尸取心肝,可本官查过,刘成与前两位死者之间并无关联。船工、仵作,还有刘成,平日里连个活都没有,就他好在一张嘴,说话如蜜糖,从未听说有仇家。这三人八竿子打不着,嘶......” 他左思右想,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那谢大人不妨先将李德子提来问问。” 沈雁回用布遮掩住尸体,擦干净小刀,摘了手衣,又用一旁的清水净手,“毕竟他说了谎。” “一早就提来了,正再牢里关着呢。不如你与本官一同去问问。” “不去。” 沈雁回一口回绝。 牛大志与他的手下,谁都不敢喘大气。 他们被沈雁回这身验尸本事惊得目瞪口呆,可又听她这般与谢大人讲话...... 上一位这样与谢大人讲话的周兰,还在蹲着呢。 风透过支起的窗户,吹在几人身上,身寒,心更寒。 谢大人定是要发火了。 “去吧,毕竟是你听见他的声音,你在比较好。” 谢婴将方才记下的验尸记录收好,理了理衣袖。 “不去,审犯查案是谢大人的活。今日东市碗碟买五送一,去晚了买不到。” “去!本官送你碗碟!” “不去,今日民女与范家食肆的厨子说好了,一百三十文买下他才用过几次的铁锅。” “去!本官将县衙后厨房的那口铁锅送你!” 沈雁回嘴角抽了又抽,“民女祖母叫民女回家吃饭,民女告退!” 她收起了她的布包,又提了食盒,很快撑伞没入雨幕中,留给众人一个背影。 “那你帮本官验尸,不想要些什么?” 验尸至今,沈雁回今日几乎未与谢婴多说上几句话。他皱了皱眉,忽然不想让她这么快离开。 第13章 “要啊。” 沈雁回兀然转过身,雨幕中的她嘴角弯弯,双颊边浮现的梨涡久久不散。 “要谢大人罩着。” 雾气濛濛,雨丝飘过谢婴的眼睫。 他见到了雨珠挂枝,金蕊玉屑。 第12章 笋丁鲜肉烧麦 秋雨下个不停,青云县的街道上的人并不多,说到底,雨中全都是小摊贩在叫卖。 僵怪杀人的事传起来也快,又恰逢雨季,谁都不想出门。可人毕竟要吃饭的,家里大多也靠他们摆的摊过活,即便是走过零星的几位行人在摊上秤上一两斤,挣上几个铜板,今日也算是有个交代。 沈雁回绕着街道转一圈,也只有码头附近的人多些。 一船船的货物总要有人搬,船工与码头上的人头戴斗笠,身披蓑衣,冒着雨互相转身着搬货。若是饿了,他们便从怀里掏出个干饼子,就着热水嚼两口,就当中午的口粮。 东市里头的人更少了。 寻常热闹的东市今日实在冷清,几个潦草的“买五赠一”的大字摆在瓷器铺子,也鲜少人进去瞧。 张掌柜躺在藤椅上眯着眼,摇摇摆摆,哼上两句从瓦舍中听来的戏曲词,就连沈雁回进门都不知晓。 “张掌柜,我来拿我的汤碗。” 沈雁回轻轻敲了敲木货架,轻轻地作了个提醒。 “哟,沈小娘子来了,还以为你今日不来了呢。” 听到了这声响,张掌柜忙按着藤椅的扶手起身。他伸了一个懒腰,语气困倦道,“你要的样式我都刻好了,我拿给你瞧瞧怎么样。” 张掌柜走到柜台前,先捧来一只碗,递到沈雁回的手心。 沈雁回挑的碗朴素,并没有花鸟飞鱼等精细花纹,越是简单越好。 “张掌柜家的碗,自然是好的。” 那碗深,虽说只有碗口一圈蓝边,却能容纳不少东西。只不过碗底却极有特色,刻着一只南飞的大雁。 一般家里头买碗,都是要刻字的。卖碗的掌柜会按照客人的要求,用圆形小锥轻轻敲打,将他们的姓氏刻在上头,而后用特制的墨浆浸上几个时辰,便很难再掉色。 这本就是项难活,若是力气大些,会敲碎碗底,又何况是在上面敲打出一直大雁来。 可眼下,铺子里头实在是没生意。 若不是沈小娘子在他这又是买碗筷,又是买锅铲调羹,他怕是今日挣不上几文钱。 他敲敲打打一个早晨,铺子里也只进来两人,也只是看看放下后便走了。 瞧着沈小娘子雨中的背影,张掌柜不禁感叹,这沈小娘子胆子也真大。 待他重新回到摇椅上,又长叹一口气。这僵怪杀人案,到底什么时候才是个头,他可不想终日喝西北风。 沈雁回路走得艰难。 即便是她已经提前回了一趟桃枝巷,将食盒放在家中,手中的三十多只碗还是让她拎得手酸。 何况背上还背着一只大铁锅呢! 这只一百三十文的铁锅实在实惠。她前阵子早就来东市瞧过,一只全新的铁锅要卖到三百文,对于她这才准备起步的小本买卖,那可是天价。 好在她隔两日便去各间酒楼食肆里头卖辣脚,与那些伙计厨子们混了个脸熟,才能收到这只二手锅。 她仔细瞧过了,这只铁锅除了锅底有些发黑外,并没有其他损坏,甚至连道划痕都没有。若不是范家食肆的大块头厨子嫌这铁锅买得太轻,这好价也落不到她头上。 东市里虽冷清,入口处却有一家铺子的门口挤了不少人。雨幕中,蒸屉上的热气比雾气还要浓,一圈圈热气从锅炉中上冒出,远远一望,像是进了仙境。 这是一家烧麦铺子。 东市极大,而瓷器店又在最东边,沈雁回撑着伞走了许久。手里的碗也不好拿,她便进了烧麦铺子,想着吃些东西,休息一阵再想个办法。 实在不行,再回一趟家,将铁锅给放了,再将背篓给背来取碗。 “这不是雁雁嘛。” 大多人拿着油纸装了烧麦回家吃,铺子里没坐几个人。沈雁回放下碗,又从身上取下铁锅,揉了揉发酸的胳膊,抬眼就瞧见一位熟悉的身影。 叠着的四五个蒸屉下,赫然坐着牛大胆。 “牛叔好。” 沈雁回朝牛大胆挥了挥手,乖巧地笑了笑。 “这怎么拿这么好些东西啊。” 前两日初见,沈雁回给牛大胆留了个好印象,懂事听话。而青云县的消息传起来也快,他又听了沈雁回那件骗婚的事,心中对她更是多了几分同情。 这么小的年纪,父母去了,又遭了骗,实在是可怜。 “我想在码头那儿支个小食摊,所以来东市买些碗筷。” 沈雁回叫了一屉烧麦,从一旁的壶中倒了一碗不要的钱的豆浆,捧着碗喝。 烧麦铺子的掌柜每日都要磨上两桶豆浆,煮开了免费给食客们喝。那豆浆煮得浓稠,掺水也少,很受欢迎。 秋日里口干,有许多食客多喝两碗豆浆,自然会不好意思地点上一屉烧麦。 “摆摊是个苦差事,起得早,人也累。譬如最近这天气,雨下个不停,在外多呆上几个时辰,吃了冷风,要得风寒的。” 牛大胆端起面前的蒸屉,坐到了沈雁回对桌,“要不雁雁,牛叔我去帮你打听打听,给你找个松快的活做做。” “不用了牛叔,我都备好了。祖母疼我,我想多挣些钱,凤姐儿乖巧,我还想让她上女学呢。” 见牛大胆坐到她对桌,沈雁回又从旁取了一只碗,贴心地给他倒好豆浆。 虽说近两日不太平,但码头上的人不少。届时都收拾好,再将小木车推到那儿摆摊。 只不过她要好好思量先卖一样什么吃食。既不耽误做工,也能吸引人。 “哎呀,你可真是懂事。” 牛大胆感动地几乎要抹上一把泪,这沈小娘子怎么这么上进。他家那小子与她一般大,却连杀猪刀都不愿意多摸几下,真是个懒汉! “不过你可得注意点,在咱们青云县摆摊,唉......也难。” 牛大胆叹了两口气,似是不愿意将这个话题多说两句,吹了吹豆浆,喝了一口后,有些沉默。 “牛叔,我知晓的,您不必担心。” 二人又寒暄了一会儿,沈雁回叫的烧麦便摆了上来。 那烧麦捏得精巧,形如石榴,褶皮却如麦穗花,洁白晶莹,能透过褶皮瞧见里头的馅。 轻咬一小口,便有肉汁从皮中淌出,肉汁烫口却醇香浓郁。 猪肉馅是掌柜自个儿剁的,其间夹杂着鲜脆的笋丁,二者口感交汇,嚼起来“咯吱咯吱”。 皮薄馅大,汤汁咸香,清爽又不腻口。 确实值得秋雨绵绵,也要出来买。 沈雁回自个儿吃了笋丁鲜肉的,又给沈家人打包了两份蟹黄鲜肉。 秋雨不断,也让青云县湖里头的螃蟹们爬到河沿处透气。此刻若是逮上半个时辰,便能装满满一背箩。 届时将螃蟹蒸熟,蟹肉仔细剔出,混以剁好的肉馅,再搅入浓香的蟹黄,包作烧麦。 笋丁鲜肉的鲜来自初长的冬笋,是为山珍,而蟹黄鲜肉,却是那更要鲜掉眉毛的湖中鲜。 沈雁回吃完烧麦,又喝了满满一大碗豆浆,身上暖和了不少,也多了些力气。 只不过牛大胆热心肠,那三十多只碗与一口大铁锅,出了烧麦店后,俨然被他拎在了手里,也出现在他背上。 “别说,雁雁,你这锅还挺重。” 桃枝巷路远,牛大胆背了一路,放下锅时,觉得脖颈处有些发酸。 这哪里是口锅,这简直就是半扇猪。 沈小娘子就是这样背着这口锅,从范家食肆中出来,又进了东市?在给沈雁回心中竖大拇指的同时,牛大胆又狠狠贬低了一把自家小子。 懒汉! “多谢牛叔,您拿罐辣脚走吧......我瞧着在客来楼时,您就喜欢吃。” 牛大胆正躲在沈家屋檐下喝陈莲盛的一碗米酒,一碗热米酒下肚,手里头又被沈雁回塞了一罐辣脚。 “原来是雁雁腌的啊,你说,这,这怎么好意思呢。” 客来楼的辣脚鲜辣开胃,他还打算顺道跟钱掌柜要些,没想到......这不,这么一大罐到手了。 再三推辞后,牛大胆还是收了辣脚,满心欢喜地走了。 午后的雾气更浓,桃枝巷旁边是一条小河,雾气与湖面相交,竟是连哪里是湖面,哪里是雾气,都瞧不清了。 今日的桃枝巷,更是连野鸭都没见着几只,过于静谧。 牛大胆左手抱着辣脚瓦罐,右手撑着伞,哼着小曲儿,心里有些畅快。这沈小娘子,他是越瞧越喜欢,若是他的儿子能娶上这样一位媳妇儿...... 他想得实在是美。 一阵冷风吹过,“匡当”一声,他身后似是刮倒了什么东西,在寂静的桃枝巷,格外响亮。 第14章 牛大胆脚步一滞,忽然有些发楚。毕竟没走两步,就要路过刘成家了。 还是有些害怕的。 他猫着身子往后一瞧,除了摇摇晃晃的桃枝,也没什么东西。 “嗨......” 牛大胆长嘘一口气,抱紧了瓦罐,“自己吓自己。” 他转过身来,正抬眼。 一个穿着白衣的人,连脸与头发丝都是白的,正在刘成家的门口,直勾勾地盯着他。 “僵僵僵......” 第13章 冰花煎饺,骨汤 “雁雁,要不等过阵子再出去吧。” 外头的天黑濛濛的,见不到一点光亮。早上的雨大,落在窗沿,窸窸窣窣,敲打出声响。 厨房内烛火摇曳,映照出三个身影。 新鲜的白菘沾着雨露,用井水稍作清洗,冲掉根端的泥。刀切过白菘梆子,“沙啦沙啦”,听着就脆嫩多汁。 “这案子也不知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不如趁着这两日白菘鲜嫩,剁在馅里滋味鲜美,将小食摊给摆了。祖母您还是不要担心了。” 沈雁回将面团揉成长条,捏成一个又一个剂子,沈丽娘则是拿着擀面杖,剂子在她灵巧的手指话擀成大小均匀的皮。 “唉,可要将我给愁坏了。一会我与丽娘一同送你去,这你可得听。” 陈莲将切成细丝的白菘与肉馅混合在一起,用竹筷朝着一个方向搅拌,“方才的肉不是牛大胆送的,雁雁你也瞧了,是俊哥儿。听俊哥儿说,他爹眼下还在床上躺着,起不来身。” 牛俊是牛大胆的儿子,平日里牛大胆要他帮个忙,送些肉,他怎么说都是不愿。今日这个时辰,天还没亮,却已将肉剁好送来了。 牛大胆是牛大志巡街的时候发现的。 “僵怪杀人”案未破,谢婴命捕快们分了好几批,每隔一个时辰,就去轮到的巷口街道巡查一遍。而要去刘成所在的桃枝巷巡查时,问到谁,谁便像是小鸡似的缩着脖子。 问就是家中上有老母,下有幼儿,头晕眼花,腿部有疾。 牛大志心中也是胆怯,可他好歹也是干了多年,也是捕快们的头。谢大人新官上任,总不能让他认为青云县都是没胆识的,只能踏出一只脚,主动请缨。 这才巡了两个时辰,牛大志就发现了倒在雨中的侄子。秋雨浸湿了他的衣衫,一旁是摔碎的瓦罐,连撑着的油纸伞,都被风吹进了河中。 牛大志连大气都不敢喘,踉跄着上前,将牛大胆翻转过来,颤抖地探了探侄子的鼻息......待确保他还活着,他才松了一口气。 他抹了一把脸,不知是雨还是汗。要是侄子也被剖心挖肝了,他怎么和他老牛家交代! 三个人一同帮忙着做事,东西很快备好。 沈锦书这时候还蜷在被窝里睡得正香,沈雁回帮她掖了掖被角,推着小车出了门。 待她推到码头边,不过卯初时分。 天未亮,码头上的人却早已忙活起来。 点点烛火中,热气阵阵。这家卖炊饼,那家卖馒头,更有炸得鲜香酥脆的散子,一口一个,或是与鸡卵同蒸,风味十足。 待与陈莲和沈丽娘告别后,她寻了一处大树荫,将小车推到树下。 这是一棵长势正好的桂花树,树叶茂盛,被雨润得油亮,一丛丛的桂花从枝头簌簌落下,打在她的推车顶上。 这实则并不是个好位置,很靠边。昨日她在码头边又是送辣脚,又是捧果子,与这儿的摊贩们打了照应,才给腾了这么一个地儿。 桂花树挡雨,而推车顶又特意做得延伸出一截,除非刮了大风,否则雨与沾湿了的桂花是落不到沈雁回身上的。 推车底部放了两只泥炉,一只上头是一口扁平的锅子,一只上头摆着好大一口砂锅。 沈雁回掀开锅盖,抓起碗里中的葱花碎撒在上头,“刺啦刺啦”,香味四溢。 砂锅的盖子也开了,里头是从昨夜睡下就熬的猪骨。炭火煨着汤,猪骨上的碎肉与筋头巴脑被炖得落在了汤中。 “好香!” 做工的男人路过小推车,先是被这奇特的摊子吸引,而后阵阵香味往鼻尖钻。 打眼一瞧,是一位模样水灵的小娘子! “小娘子新来的?我怎么从未见过你?” 男人是码头扛货的脚夫,每日走过这条路不知多少次,别说是哪里摆了摊卖什么,就算是那些摊主家里有几口人,都清清楚楚。 眼前这小娘子长得真好看,就是面生,没见过。 “是啊。今日是第一天呢,大哥唤我沈小娘子便好。” 沈雁回用竹夹子夹起一只煎饺,那煎饺与底部的酥脆“卡”得一声分离开,“这位大哥要试一试吗,不收您钱。” “这怎么好意思呢。” 男人嘴上这么说,但手却不曾停下。他像是不怕烫似的用手抓过那只煎饺,直接往嘴里送,“呼......嘶,我不讲究的。哇,烫烫烫......你这煎饺真,真好吃。” 男人的手因常年干活,皮糙肉厚的,不怕刚出锅的煎饺,嘴里的皮肉可不行。 那煎饺入了嘴一咬,便有一口浓郁的汤汁往唇齿中迸。汤汁滋味鲜美,吐又舍不得吐,只好抵着舌头,用牙齿嚼。 煎饺外皮劲道,饺底是一层酥脆的壳,酥韧结合,极有嚼头。 新鲜的猪肉馅与白菘丝混合,又鲜又嫩。最让人叫绝的是那一口一咬就迸发的汤汁,香滑烫口。 尝一只,哪能够? “沈小娘子,这煎饺怎么卖?” 男人砸吧砸吧嘴,煎饺的滋味还萦绕在他的口舌中,久久不能消散。肚子也被这一只煎饺惹了馋虫,咕噜噜地叫。 “八文十只。大哥可以在我这推车下吃,也可以帮您用油纸打包。” 虽说大肉馒头只要三文一只,但这十只煎饺里头的肉可多着呢。不仅嚼起来油香,味道还好。 男人想了想,从怀中翻出八个铜板,往桌上一拍,“那就在你这儿吃吧,你这小食摊还挺特别,竟落不到雨。” “好勒,您坐下吃。” 沈雁回像是变戏法似的从她那头掏出了一只板凳,摆到了男人的面前。 “霍,还能坐着呢,可太有意思了。” 小食摊延伸的车顶下,有一截伸展出来的木头。虽只有一尺宽度,但足够能摆上碟子,一边也能放上三只小凳。 这么有技巧的设计从何而来。 沈雁回要多多感谢儿时的自己,总是扒拉着电视,看了一遍又一遍的广告。 那电视广告天天让人摆摊创业,做了一个集煎炸烹炒,还能坐人的小推车,其下写字:心动不如行动,月入过万不是梦,赶快拨打电话加盟吧。 沈雁回的小推车除了不能蹬着就出摊外,与那电视广告里头的几乎如出一辙。 她的动作利落又快,数好个数一铲一夹,十只煎饺就被放入碟中,呈到男人面前。 男人迫不及待地夹了一只放进口中,只不过这次他学乖了。 先小心地咬破一个小口子,仔细地吸溜里头的汤汁,再蘸小碟中的醋,一口吃掉。那滋味,简直妙不可言! “这煎饺做得真漂亮。” 男人夹起一只煎饺左瞧又瞧,“褶子捏的好,下面的脆壳一点也不焦,怕是汴梁城里的点心,也长这个样子哩。” 夹着的煎饺,饺形规整,个头也比寻常的煎饺大许多,像是夹着一条银鱼。而底部的脆壳,又似冰霜花蔓延。 “李哥你这话说的,像是你去过汴梁似的。” 另一个脚夫哼着曲子,从旁插话,“还以为你去搬货了呢。好小子,原是躲在这吃饺子……哟,生面孔。你小子,最好真是来吃饺子的。” “我摸着良心说,我真是来吃饺子的。” 男人朝他挥了挥手,“你也来尝尝,鲜得很。” “得,码头上那几样朝食我也吃腻了。反正这船货还没到,给我也来几个。” 他拉开另一个凳子,“咋卖啊。” “八文十只。” “还成吧,来一份……你小子,我倒要尝尝有多好吃,指不定你有坏心眼呢。” 第一位食客才坐下,又吸引了第二位。沈雁回心里头高兴,干活也有劲。 只不过这次端到这两位面前的不止煎饺,还有两碗冒着热气的骨汤。 “可要葱花与芫荽?” 沈雁回端着两碗汤,唇边漾起一抹甜笑。 “这……我们可没要啊。” “不要钱的。下雨冷,给二位大哥暖暖身子,搭着煎饺吃,嘴里也不干。对了,喝完了还可以续。” “都要!” 就冲这笑,要钱他俩也要啊。 骨汤熬得浓浓的,一碗下去,肚里发暖,浑身都有劲,恨不得马上搬上两船货物。 “我就说好吃吧。” 男人拍了拍同伴的肩膀,“赶紧付钱……人沈小娘子这么早出摊,多不容易。” 第15章 “我还能吃白食不成。” 脚夫用袖口抹了一把嘴,从腰中翻出八文铜板,放到桌上,“人姓啥都知道了,李哥,真有你的。” “懒得理你。” 待这两人离开,也有不少行人被这独特的小食摊与煎饺的香味吸引,纷纷来买。 天冷雨凉,一口煎饺外酥里嫩,一碗骨汤浓香扑鼻,小食摊前很快就挤了不少人。 一枚枚铜钱被扔进沈雁回的钱罐子,叮叮当当,打在罐上,乐在她心。 不过一会儿的功夫,就卖了好几锅。 这会子她才新煎上一锅,就有十多个披着蓑衣的男人来势汹汹,直奔她的小食摊而来。 她拿着锅铲的手一滞。 她特地挑的这个时辰来摆摊,收保护费的也起这么早? 其中,一男人嗅着鼻子,目不转睛地盯着她面前的锅。 他话一出,沈雁回心里的石头才落下。 “李哥说这儿的饺子好吃,我们也来尝尝。” 第14章 糖球儿 又是起了个大早,天未亮。 昨日沈雁回包的煎饺不多,拢共卖了六锅。 一来是第一次出摊,先做小本买卖若是生意不好,不会浪费了米粮。二来煎饺的锅子是家中的一只平锅,一锅只能放上约五十只煎饺。 而她原先备好的大铁锅,正收在厨房的一角,等着日后的大用处。 三百只煎饺用了五斤猪肉,骨汤用了三根猪骨。 青云县的猪肉十五文一斤,白面六十文一斗。 虽说是小本生意,但沈雁回用的都是好食材。小食摊最吃回头客,若一开始就偷工减料,起先大家图个新鲜,生意自然好做。可日子一久,便都不来了。 她昨日仔细算了算,除去一百文左右的成本,光卖上一个时辰的朝食,她就能获利约莫一百五十文。 要不怎么说卖朝食挣钱呢! 第一次摆摊有了这样的开端,心中便有干劲,任谁想要继续下去。陈莲与沈丽娘也知晓沈雁回挣了钱,一早起了便帮忙。 可祖母的咳疾未愈,沈雁回千劝万劝,也只让她帮忙切了白菘后,便又催她回去睡觉。 牛俊穿着蓑衣,提着灯笼来送猪肉,连碗热米酒都来不及喝,便飞奔出桃枝巷。 肉铺里的伙计胆子更小,多加工钱都不愿来,牛俊只能硬着头皮送货。眼下除了巡街的捕头,谁还敢来桃枝巷。 “雁雁带凤姐儿去吗?” 沈雁回才将小推车推到院门口,沈锦书便抱着一方枕头从卧房中出来。她未扎小辫,睡眼惺忪,用打探的语气道,“外头那么黑,雁雁一个人会害怕的。” “昨日我们俩说好了,等刘叔的案子破了,雁雁不卖朝食了,就带凤姐儿出去。” 沈雁回走到沈锦书跟前,伸出手指,“雁雁再与凤姐儿拉一次勾,不骗凤姐儿。” 昨日等沈雁回卖完煎饺回家,老远就瞧见沈锦书一个人搬了只小凳子,坐在院门口等她,气呼呼的,不断探着脑袋张望着巷口。 若不是沈雁回在收摊后又去买了一罐蜜煎金橘哄她,指不定到现下还生她的气呢。 沈锦书伸出小手,还未够到沈雁回的手指,便“噗嗤”一笑,叮嘱道,“拉过的勾怎么还能再拉一遍......这个给雁雁,雁雁一个人去,要当心再当心,小心再小心......” 一只串着绳结的虎头娃娃被勾在了沈雁回指尖。 那虎头竖着双耳,只是三针两脚就将它勾勒得活灵活现。只不过它虎头扁扁的,成色也有些黯淡。 “凤姐儿的宝贝怎么给我了,这可是舅母从小给你戴到大的,平日里你都放在枕头旁,瞧两眼,摸两下,才舍得睡觉呢。” 整只虎头还带着一丝暖意,定是被沈锦书捂了好久。 “就要给雁雁。阿娘说这是佑平安的,那给雁雁了,也能佑雁雁平安......” 沈锦书见沈雁回握着虎头娃娃的迟迟不动,皱起了眉头,有些委屈,“雁雁不要,那还给我好了。” “不行,凤姐儿已经送我了。” 沈雁回笑了笑,将虎头用上头的绳结穿在腰间的衣带上,揉了揉沈锦书的脑袋,“凤姐儿快回去睡,睡醒了就能吃到雁雁给凤姐儿带的糖球。” “不要揉啦......” 沈锦书一边抱着枕头,一边用手顺自己的头发,低声嘟囔,“再揉凤姐儿的头真成兔子窝窝了。” 在回卧房之际,她又朝着正锁门的沈雁回喊,“雁雁,凤姐儿要林檎糖球!” 虽说今日又多包了几锅煎饺,但等沈雁回将小推车推到码头,还是昨日那个时辰。 天阴沉沉的,下着细雨,码头上散发着各类朝食的味道,还萦绕着一股雨天特有的泥腥味。 “沈小娘子,你可算来了。” 沈雁回还未想小推车推到那棵桂花树下,远远就瞧见三五人挥着手,“快给我来十只,今晨一醒心里头就想着。” 打头阵的还是那脚夫。 昨日他搬完两船货物后便跑来与沈雁回闲聊,攀谈中沈雁回也知晓了此人名叫李大河,总是与他在一起的那人叫孙伍。 做生意,自然要记住自个儿的顾客。昨日短短一个时辰,此人姓王,那是周大哥,卖炊饼的是岑婆,船工的女儿叫顺姐儿......沈雁回没有一位不记住的。 “沈小娘子,这个给你。” 李大河踌躇了一会儿,将手中的另一串糖球递到沈雁回跟前,“多买了一串,我吃多了也牙疼。” “乐。” 孙伍在一旁咬着一串糖球,笑了一声,“整得跟小娃娃似的。” 糖球山楂红艳,晶莹剔如玛瑙。个个饱满,被紧实地串在竹签之上,外皮则是裹着金黄透亮的糖浆脆壳。 “好大的山楂,是哪里买的,等收了摊正好我给小妹也买一串。” 本就答应给沈锦书买糖球,如今来得正好。眼前的糖球做得实在是诱人,她自个儿看了也发馋。 “陈瞎子那糖球摊,这儿走到底就能瞧见。你说陈瞎子一个半瞎,挑的山楂怎么恁大,还恁好吃,酸甜可口,我隔两日就买。” 李大河拿手往远处指了指,“别买错啊,是个半瞎老头,别去另一家买,尽串些坏山楂,酸得能要人命。” “有林檎糖球吗?” “有,还串金橘,串壶柑呢,这陈瞎子啥都能串。” 李大河死活推搡着不要钱,最后还是被沈雁回往碟中多放了几只煎饺。 煎得恰好的煎饺被端上了桌,冒着热气的骨汤中再撒上芫荽与葱花,香死了! 李大河吃得美滋滋,瞧得美滋滋,心里头也美滋滋。 今日的沈小娘子穿了一件翠绿的袄裙,用同色的攀膊扎起她的衣袖,露出里头纤细的胳膊。 锅里的油“滋啦滋啦”地往外弹,油点子落在她的手背上,她像是不怕烫似的,用锅铲铲出几只煎饺,还笑意盈盈地给行人打包。 几缕碎发被细雨打湿,轻盈地垂落在她的额间,当真像是雨中的仙子! 饶是李大河在码头上搬货,来来往往见过那么多人,都没见过像沈小娘子这般标志的。 “李哥......喂。” 孙伍伸出手在李大河的面前挥了挥,“李哥,你魂飞啦?” “去去去。” 李大河回过头来,白了孙伍一眼,“我在看沈小娘子这煎饺是怎么做的,学两手,回头做给我娘老子吃。” “你猜我信不信?想当孝顺儿子给你娘老子带一份回去不成了,反正沈小娘子这儿有油纸。” 孙伍被烫口的煎饺烫得龇牙咧嘴,“斯哈斯哈”地往外直哈气,却还要出言逗弄,“你也不问问人家住哪儿,家里头又是个什么情况……万一人家已经嫁人。” 他终于将那只快要烫破他舌头的煎饺咽下去,缓缓道,“到那时,李哥你就真的要魂飞了。” 李大河别看着扛货扛了一身腱子肉,实则是个实心眼。若是跟他平时与他唠家常,他还是能与你谈上两句,扯上半个时辰也不在话下。但若是一向他打听喜欢什么样式的姑娘,他定是臊得脸与猴屁股似的。 本想多来沈小娘子这儿多吃几趟,慢慢相处,可经孙伍这么一说,李大河登时有些着急。 这万一沈小娘子当真嫁人了,那他还做什么田螺娘子的美梦呢。 李大河猛喝了一口骨汤,随即开口道,“沈小娘子每日都来的这么早,不知家住哪里。眼下的天才有一点儿亮堂,你每次摸黑出门,要当心的,家里人也不陪陪你。” 他儿时跟着弟弟读过两本书,问出这个问题,已是将肚子里所有的墨水都搜刮了个干净。 他真是太有才了。真是既不显得突兀,又能问清楚状况的问题。 李大河心中暗喜对自己的才华夸奖了百遍。 “倒也不是很怕。” 沈雁回帮李大河又续了碗骨汤,眉眼弯弯,凑到他身边,悄声说道,“李大哥,我家住桃枝巷呢。” 第16章 沈雁回并不忌讳告知李大河家住何处,毕竟眼下谁都不管往那儿跑。 果然,“桃枝巷”三个字才说出口,喝汤的二人都面色一沉。 “桃,桃枝巷。” 李大河霎时有些结巴,“是,是不是刘成家那个桃枝巷。” “是啊,刘叔家与我家中间就隔了几户人家。” 沈雁回讲这话时云淡风轻,哪里有半点异常。 被插在一旁糖球被点着的炉子一熏,脆壳融化成糖水,一滴一滴往下淌。 沈雁回觉得可惜,便咬下一颗含在嘴里,一边嚼一边与二人攀谈。 果真是酸甜交织,甘香可口。 好吃! “那,那是不是真的有僵怪啊……” 方才的骨汤也暖不了眼下浑身发怵,孙伍后背的汗噌蹭在外冒,“我怎么听说牛大胆还在床上躺着,他店里的伙计讲什么他嘴里一直念叨着‘有僵怪’,不会是真的吧。” “哪有,我怎么从未见过。” 沈雁回又含了一颗山楂,鼓着腮帮子笑道,“那都是哄骗小孩子的事,孙大哥也信?” “牛大胆的胆子很大的,都被吓成那样。沈小娘子,你也别笑小孙了,毕竟……” “唉。” 李大河长叹一口气,皱了皱眉。 “你可知我们之前的船主,也是叫那僵怪掏了心了。” 第15章 刚正不阿,铁面无私,两袖清风 “还好陈哥没有死在船舱里,是在回自个儿家路上被掏的。” 李大河捧着碗,喝了一口压惊,“这要是死在船舱里头,谁还敢用那船,怕是码头上人也跑光了。不过我扛货的时候,总觉得后背冷飕飕,有谁在瞧着我似的,不得劲。” “可能你们船老大死不瞑目吧。” 沈雁回顺势回了一句,语气不似方才那么轻快。 怪阴沉的。 “咳咳咳......” 孙伍将骨汤咳了一脸,忙用自己的袖口去擦,“沈小娘子,你别吓人成不。有时船到的晚,我们晚上还要扛的。虽说眼下用的不是陈哥的船,但夜里的码头黑布隆冬的,除了渔火,连点人气儿都没有。哎唷我去,你给我再盛一碗骨汤吧,越说我越难受,晚些让我娘老子去庙里给我求道符来。” “瞧你这胆。” 李大河白了孙伍一眼,“虽然有些吓人,但我是不怕僵怪的。” 沈小娘子就在跟前,总不能没有点男子气概罢。他清了清嗓子,挺了挺腰,使劲摆出一副胆大的样子。 “我说笑呢。” 沈雁回一边与二人攀谈,一边忙活着手中的生意。她心中长叹了一口气,原先就听谢婴说过第一位死者陈强是船工,没想到就是这二人之前的船老大。 听这两人的意思,就是两日过去了,谢婴还未来这儿调查过? 在搞什么。 “大人,那,那不是沈小娘子吗?” 眼下天露出一点微光,码头上的人渐渐也多了起来,叫卖声此起彼伏。 谢婴与明成没走上两步,远远就瞧见了桂花树下的沈雁回。 若是不走近,她的小食摊混在一堆吃食摊子中,并不明显。但绑着两条鹅黄发带,身着绿袄裙的沈雁回,与路过的行人们相互攀谈,一颦一笑,格外惹眼。 “竟在这儿遇见她,还摆了朝食摊子。嗯,尝尝看吧。” 谢婴自言自语了两句,握紧了伞柄,加快了脚步。 “大人方才不还说要吃碗馄饨的......大人,等等小的!” 明成三步并两步,都跟不上眼前小跑的谢婴。 “好香,怎么卖?” 沈雁回正低头铲煎饺,便有熟悉的壶柑香轻轻拂过。 当然,这声音也耳熟。 大雍人素爱香,别说谢婴这样从汴梁城来的人,就是平头百姓们,也会在腰间坠上一只香袋,其中或放甘草,或放些晒干的花瓣。 嗅上一嗅,浑身都是香的。 壶柑的香味较花香并不浓重,只不过因职业的缘由,沈雁回的鼻子一向比较灵敏。 “八文十只。” 沈雁回指了指木檐下的小凳子,“那儿还有个位置,谢大人坐吗?” “坐。” 谢婴搬过凳子,毫不客气一坐。他抬眼打量了这个小食摊,虽说不大,但五脏俱全。 “谢,谢大人,您,您坐......小人给谢大人请安。” 李大河与孙伍二人成日在码头做工,并未见过谢婴。 只是眼瞧着此人相貌堂堂,又闻沈小娘子唤他“谢大人”,想必就是青云县新上任的那位。二人登时“嗖”得一声站起来,筷子一放便是跪。 “嘘。” 谢婴将指尖放在唇上,作了个噤声的动作,朝二人微微一笑,“本官只是出来用些朝食,用不着行礼,快起来。你们也坐。” “小的知晓了......” 二人呆若木鸡地点了点头,浑身颤抖地又坐回了谢婴身边的位置,而后搬着两只小凳子,使劲地往一旁挪了挪。 “哒哒哒。” 每发出一声凳子摩动地面的声响,就是二人的凳子又挪出去几寸。 “李大哥,你肩膀处都要淋湿了。” 沈雁回将一叠煎饺端给谢婴,转身一瞧,沿着木檐聚拢的秋雨直直打在李大河的肩膀上,滴答滴答。 “沈小娘子说的极是。” “不,不碍事。小的,我,我习惯了。” “坐过来些。” 眼瞧着二人越坐越远,谢婴朝他俩招了招手,又奉上了他的招牌笑容。 “啊......哦。” 二人机械地往谢婴身旁坐了坐,欲哭无泪。 这个笑到底是怎么回事,老觉得自个儿的脖颈处凉飕飕的。 明成靠在小食摊旁替二人捏着汗。 谢大人在青云县倒是多笑,并不常见。 可在汴梁时,不苟言笑的谢大人是最好相处的。万一谢大人要是冲着同僚们一笑,同僚们势必夜里睡前都要想破脑袋...... 梦里也想着:这小子是不是又要使什么坏水了。 “好吃。” 暄软又酥脆,竟结合得如此巧妙。 谢婴才没有想那么多,毕竟来了青云县,多笑笑,显得他是位亲切的好官。 他夹起面前的煎饺,片刻下来,就吃完了半碟子。 “谢大人怎么想着到码头来用朝食了。” 沈雁回给谢婴打好骨汤,端到跟前,“码头离县衙的路还是有些远。不说县衙会备好朝食,就是出了县衙走上二里,也有朝食铺子。” 李大河与孙伍二人头都不敢抬,就想着速速吃完面前的煎饺,赶紧飞奔回船上。可听着沈雁回这样说话,他们更是连咀嚼都不敢大口,双双用余光去瞥她。 这是已经熟得什么样子,才能这样轻快地与县太爷交谈呐。 “县衙的厨娘告假许久了,连你祖母送的腊肉咸鸡,都是明成在晒,眼下都是捕快们或是县衙本有的几个仆从轮流做的饭。不过你这煎饺,很好吃......” 谢婴戳着一只煎饺,抬眼看她,“比汴梁城铺子里头的还好吃。” “僵怪杀人”案未破,如今别说是请厨子,就算是想去牙人那儿雇几个人,都寻不到牙人,全都躲在家里呢。 “沈小娘子你可知晓,咱们县衙的厨娘,就是那周仵作周恒的妻子......她年岁大了,又才丧夫,定是伤心至极,咱们也不好这个时候再请她回来做饭啊。” 明成在一旁站着插话,拢共就只有三个凳子,他是没有位置的。 沈雁回递给他的煎饺,他只能端着碟子站着吃。从前谢婴说话,他很少插话,不知是不是被眼前的沈小娘子带动了,自打来了青云县,他总要插上几嘴。 “那确实,不过......” 沈雁回还想开口,却被谢婴打断。 他捧着汤碗轻轻吹气,喝了一口,“毕竟是第一位死者是船工,本官亲自来看看。调走的吴大人几乎什么都未查清楚,那卷宗除了记上他们的姓名、年龄与住址外,空落落的,什么都没有。” “这样啊。” 沈雁回唇角漾起一丝幅度,朝着那二人笑道,“那正好,李大哥,孙大哥。方才你们还说那人是你们原先的船老大,刚正不阿、铁面无私、两袖清风的谢大人恰好要查僵怪这案子,不如你们给谢大人讲讲......” “霍,沈小娘子真是妙语连珠啊。” 明成在一旁一边咬煎饺一边夸奖,脸上露出自豪之色,“没想到谢大人才到青云县短短几日,你就已经了解到了谢大人这些高贵的品质。沈小娘子,你这话说得也太对了。我与你将咱们谢大人,那可是......” 明成刚想开口两句,就见沈雁回转过身去,并不搭理。 谢婴用手抵着筷子,打量沈雁回讲这话时,不经意间划过的那丝狡黠。 她这是很想让他查这件案子? 好夸! “这,这......我也不太清楚啊,那日他走之前还好好的,我也不知为啥。不对,小的,小的也不太清楚!” 第17章 李大河哪里还有方才胆大之色,说话开始结结巴巴,语无伦次。 “那陈强可与人结仇?” “没有吧。” 孙伍挠了挠头,顺手摸了一把额上的汗,“陈哥嗓门大,平日里对我们虽严厉些,但是也没见他得罪过人。他的船大,认识的朋友多,说话也爽快,很多客商都爱找他运货。” “他生意很好?” “对,陈哥什么货都接。别说是金银器皿,就是鸡鸭猪羊这样的活物,我们也是运的。” “哪条船?” “就是那条。” 李大河朝着不远处指了指,“眼下是陈哥的叔叔在用那条船。不过最近人心惶惶的,运大货的少,这条大船便停在那儿,没用过。” “去看看。” 谢婴放下八文钱,望向不远处的大船,“沈小娘子,与本官同去?” 忽如其来的邀请。 “啊?那我这小食摊......” 码头处来来往往行人很多,一来二去的,沈雁回面前的煎饺也只剩下最后一锅。 虽然她确实很想去,但总不能将小食摊就停在这儿,指不定会被谁推走。 “明成,原先府里的采买,都是你一手操办。府里的账本,你也算得一清二楚。想必你做起生意来......” 谢婴小夸一下明成。 “得。” 明成挪了两步,挪到了沈雁回的跟前,“沈小娘子,放心去吧。” “那便多谢明公子了。” 沈雁回忍不住“噗嗤”一笑,换回明成三记白眼。 陈强干这行已有十多年,码头上的脚夫没有一人不认识他的。他的船静静地停靠在码头的一侧,李大河与陈强的叔叔说了一番缘由后,便取了船舱里头的钥匙。 舱门一打开,里头一股奇特的味道扑面而来。 是雨浸润过腐烂的木头,是猪羊待过的笼子,是许久未打开的尘埃...... 黑洞洞的,没有一丝光亮。 谢婴点了蜡烛,抬手照了照。船舱内果然很大,能容纳不少货物。 周围很安静,走在里头,竟听不到码头上一点儿喧闹声,只有脚采过木头的声响。 “谢大人闻到了吗?” 幽闭的船舱中,沈雁回深吸了一口气。 “什么?” “胭脂香。” 第16章 木箱的秘密 烛火摇曳在蜡油中,发出轻微的细响。 谢婴使劲嗅了嗅鼻子,眉心一皱,忍不住咳嗽几声,“咳咳咳......好臭的味道,哪有胭脂香。” 长久不通风的船舱内本就难闻,此时再去深吸一口,便更有奇怪的味道钻入鼻腔。 譬如猪粪、鸡屎......真是刺鼻难忍。 “那是谢大人闻得不够仔细。” 沈雁回瞧见谢婴用掌风扇了扇鼻子周围,觉得有些好笑,“昨日民女在码头卖朝食时,摊子上来了不少脚夫。干民女这行的,多多少少在这儿能与谁都打个照面。码头上的脚夫大多未成家,几乎不会沾染上这些胭脂香。” “那可不一定。” 谢婴走到靠在一边的几只大箱身旁,试图打开,“你还年轻,不知其中的门道。脚夫这行,多年轻力壮。年轻人血气方刚,即便不成家,那也是瓦舍妓馆的常客。” 谢婴虽是文官出生,但从小母亲对他要求严苛,即便家境比不得旁人,但君子六艺也是要学的。更别说时常磨炼他的体格,叫他的力气大的与武将似的。 可这区区一只木箱子,怎么这么难打开? 谢婴有些不信邪,使劲摆弄那箱盖。那箱盖在谢婴的大力下“吱嘎”乱响,似是要被他捏碎了。 “还是谢大人懂行,民女佩服。” 沈雁回走到谢婴身边,在这只大箱子旁踱了几步,“不过,谢大人,箱旁两侧有铜扣,似是要将那铜扣按住,箱子才能打开。” “装在两侧?确实是有些不同寻常。” 按理说,箱锁都装在正侧,谢婴凑过去一瞧,果然木箱两旁有两个铜扣。他与沈雁回一人一侧,一同按住,听得“卡卡”两声,那箱子终于开了。 不过他忽然想起什么,在打开木箱的间隙回了一句,“本官对瓦舍妓馆的事一点儿都不懂。” 说完,他又后悔了。 因为沈雁回在一旁笑得直不起腰。 这也怪不得谢婴,汴梁城内的瓦舍妓馆能足足开一条街。而汴梁河道众多,大多货物都走水运,那脚夫更是多得数不胜数。 谢婴不爱坐轿,上下朝时,总能听到一堆脚夫聚在一块儿,谈论哪哪的瓦舍又上了新戏,哪儿的馆子里又添了新的花魁。 当箱盖被打开后,确实能闻到一股淡淡的胭脂香,只不过更多的依旧是家禽的味道。 “谢大人,您来看看。” 藉着烛火,能看清木箱的内里。这木箱内里极大,别说是装鸡鸭,便是装个人也是装得的。 “这是什么?” 方才没有烛火时,内里就有什么东西在散发着微光。待看清,沈雁回用手指夹出里头的东西,“是蚌珠。” “船上有蚌珠,并不稀奇,不过这蚌珠会发光。” 谢婴眯了眯眼,“若是直接从蚌壳中取出,并不会有这样光,应是撒了萤光粉。且这颗蚌珠圆润通透,想必用于头面或是绣在衣衫上。” “没想到谢大人也是个首饰行家。” “本官母亲喜欢。” 谢婴的母亲不爱金银玉器,偏爱蚌珠。谢婴孝顺,总爱收集些珠子送她。 “你等一下......” 谢婴眼瞧着沈雁回一脚踩住木箱的一侧,直直就要往里跨。 “怎么了。” 沈雁回盯着自己被谢婴牢牢抓住的手腕,“谢大人,民女只是有个想法,想试试。” “里面很脏。” 烛火不仅照亮了木箱的内里,还将木箱的底部给照清了。 那木箱底部,有许多干透了的鸡鸭粪便,那颗蚌珠方才也是从里面夹出来的。 “不如,让本官来吧。” “谢大人,别看这箱子大,装不下您的。” 沈雁回上下打量了谢婴一眼,真像史书中记载的那些人。 身有八尺。 “那也等等......” 谢婴解开身上的外袍,抖了抖,将它铺到了木箱底部,“可以了。” “谢大人。” 沈雁回露出一抹惊讶之色,“您这外袍是织锦,能买十多件民女的衣服了。民女的袄裙脏了,回去洗洗就成,您这......” 织锦的外袍已经将木箱底部全然覆盖。 “本官洗洗也成,反正已经铺上了。” 见谢婴一点儿都没有将外袍拿出来的意思,沈雁回也不再说什么。她用手抓住木箱一边,将身一跨。 待整个人都进了箱子,沈雁回拉住箱盖的一角,还未等谢婴反应,那箱盖一下子便盖上了。 箱盖才搭拉住一边,又是“卡卡”两声。 沈雁回在里头用双手往外推,却怎么也推不开那箱盖。谢婴根本还没有去动锁扣,怎么一盖上就自动扣上了。 有点像......带按钮的行李箱,方才那铜扣就是按钮。 箱子里很黑,只有身侧的几个透气孔,见到一丝光亮。 那是谢婴点的烛火。 饶是沈雁回用尽了力气,实在是推不开,没有任何办法。木箱只能从外头打开,里面根本不行。这样的箱子,若是装家禽,绝对是件好东西。 但若是......胭脂香,蚌珠。 她心中一沉,若是装的不是家禽呢? 底部确实有家禽待过的痕迹,若是与家禽同装。 沈雁回闭上双眼,想像了一幅画面。 被装在箱子里,而周围围满了家禽。 黑、挤、臭、惊惧......似是时间愈长,愈绝望。 她的手不由自主地去触碰箱盖,还是想推。 这是本能。 坑坑洼洼?好像是字。 “你没事吧!” 箱盖忽然被打开,露出谢婴举着蜡烛的脸,他紧皱着眉头,面色有些涨红,“本官方才开箱子,依旧是推不动!” 那木箱是被打开了,不过是被谢婴暴力掀开的。 木屑碎了一地,连箱盖都飞到了一边。 “谢大人......” 烛火映照出沈雁回噙满泪水的脸。谢婴不曾看到过这样的她。即便是她面对尸体,都是波澜不惊。 怎么会,箱子里面到底怎么了? 沈雁回用手指了指被丢在一旁的箱盖,“那上头有字......” 她摸出来了。 谢婴将蜡烛拿近。 那箱盖上布满划痕,上头的血迹已经干透成暗红色,刺目一片,连成了两个字—— 救命。 第17章 泡泡馄饨 “不像是刀刻出来的痕迹。” 谢婴将烛火举得更近,仔细地观察那两个字,“也不像是钗环首饰刻的,怎么染了这么多血......” 第18章 凌乱的痕迹中嵌着一样稍稍尖锐的物件,它已经被血浸润,变得模糊不清。 “是手。” 二人异口同声后,都沉默了。 嵌在里头的,分明是断掉的半截指甲,而木屑里亦嵌着不少皮肉。 也只有用手指不断地划刻,才会造成这样的惨状。 “谢大人,这是她用手指刻出来的。” 噙在眼角的泪花随着沈雁回闭上的双眼缓缓滑落,她垂眸哑然道,“她很害怕。” 方才她被盖在箱子里,已经觉得压抑至极。她又到底在里面呆了多久。 仅凭手指,就在木箱上留下这么深的划痕,势必刻划了许久,且求生之能达到顶峰。 “看来这件案子,大有隐情。那些脚夫说,陈强素来没有仇家,眼下来说,并不是。” 谢婴与沈雁回用蜡烛将船舱内部全都检查了一遍,“这些木箱成色老旧,并非新制。如果陈强用这些特制的木箱来运人,绝非一朝一夕,定是已经干这行当许久了。若有这些人的家人发现,前来寻仇,犯下这案子,也能说得通......可周恒呢?他只是一个仵作,既不能像陈强那样做这些买卖勾当,平常也与人不做过多交流,为什么与陈强是同样的死法?还有刘成......” 这三人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 又是谁杀了他们? 剖肚挖心肝,是泄愤吗? 这样大小的木箱,船舱内摆了有五六只,而每一只内部,都足以塞进去一个人。 木箱的四周,堆叠了干透的棉花枝,不计其数。 二人出了船舱,码头上的叫喊声也随之大起来。 “仅一壁之隔,怎么与外头的声音相差这么大?” 方才进了船舱,他们就将注意力落在这些木箱上。如今出了门就如僻静小巷忽然闯入喧哗街市,非比寻常。 “是棉花。船舱里堆了这么多棉花枝,最为隔音。且这船大,船壁足有十多寸之厚。” 即便是从箱中挣脱呼喊,也根本不会有人听见。 她真的很聪明。 谢婴不可置信的低头去瞧沈雁回,她眼眶微红,眼角处还残留了淡淡泪痕。但与方才掉泪相比,此刻举手投足间又显冷静。 棉花能隔音,他读了这么多书,竟一点儿也不知晓。 她会验尸,会烹调,还懂这么多。 “谢大人您瞧完了,小的就锁门。” 李大河今日没有多少扛货的心思,每扛一箱货,他都往这儿瞧上一眼。好不容易等二人出来了,他放下货,一个飞奔,就闪到二人面前。 到底谢大人要看什么呢?神神秘秘的,哪有这样子查案的,连个官差都不带。 为什么还要拉沈小娘子同去! 人又不是官府的,也不查案。李大河想破了脑袋,都没有想明白。 “里面的箱子好臭,李大哥,那里头平日里都装什么呀?” 沈雁回轻声细语,捏了捏鼻尖,俨然一副嫌弃的样子。 “嗨,平日都装的鸡鸭。” 李大河边晃荡着钥匙走到船舱门口,正要锁门,“也不知是哪里的客商要求的,非装箱子里。陈哥说是什么山中养的走地鸡,每只都吃得溜圆恁肥,重得很。一只要卖上二百文,精贵着呢。你说这啥鸡不都是吃虫子地龙长的吗,一只二百文,难道吃起来跟凤凰肉似的?” 他头往船舱里一伸,瞧见了舱门口不远处,有一只掀飞的箱盖。 “哎唷我去,这箱子怎么碎了,咋盖儿都飞了,这是咋了这是。这要是陈哥还在,可不把我好一顿爆呲。我搬那箱子我都不敢瞎搬,都是与人小心地抬,生怕弄死一只鸡,要我赔,吓死个人了,二百文的鸡......” 李大河还在喋喋不休地自言自语,转身那么一瞧...... 谢婴方才穿的外袍,在沈雁回的胳膊上挂着。 而沈雁回,眼角微红,袄裙凌乱,楚楚动人,似是哭过。 这是干嘛呢!这是干嘛呢! 箱子碎了,外袍脱了,衣服乱了,沈小娘子还哭了! 一个想法瞬间迸入李大河的脑海。 淫/贼! “他怎么回事,怎么临了了还瞪了本官一眼。” 谢婴望着李大河远去扛货的背影,步伐坚定,“方才不还是怕本官怕的要死,突然这么胆大?” “谢大人也该去周仵作家瞧瞧了。” 李大河一走,沈雁回从“好问”的娇憨模样,恢复了方才的冷静。 “你说对了。你与本官一同去吗?” “啊?” 沈雁回的胳膊上还挂着谢婴的外袍,她远远瞧了一眼,明成似是已经将她那锅煎饺卖完,正坐在小食摊前杵着下巴,百无聊赖。 “民女的小食摊还摆在外头,明公子总不能看一整日的摊子吧。还有,民女还答应了小妹给她买糖球儿。原先民女答应她的事,民女就没做到。如今再糊弄她,她可就真生民女的气了。” “你一句话说了五个‘民女’。” 沈雁回搭着衣袍,便由谢婴撑伞。他将伞倾向她的那边,雨随着伞檐簌簌往下滴。 “以后你在本官面前,可自称‘我’。” “这是可以的吗?” 沈雁回倒吸一口气,望向谢婴的眼神中充满了不可置信。 这么注重阶级的古代,她一个平头百姓,能在官员前自称“我”? “这是可以的。” 谢婴笑眯眯低头看她,“毕竟日后万一还有什么案子,还要请沈仵作出山呢。” “等会......我不当仵作,钱真的很少。” 这声“我”自然而然地说出口,比“民女”顺耳多了,谢婴很是满意。 “挂职,给俸禄,月俸二两。你想摆摊,随意。” 还有这种好事? 沈雁回登时内心祈求了一万遍青云县,从此县泰民安。 “什么时候上岗?” 沈雁回使劲攥紧了谢婴的外袍,满眼期待。 “上岗?” 谢婴轻笑一声,“等这个案子结束。” “什么时候去周仵作家,我都等不及了。” “等给你的小妹买好糖球儿。” 在明成数到三百二十个行人后,终于瞧见自家谢大人与沈小娘子从船上下来了。 “明公子,你真厉害,不仅精通点茶,还很会做生意。多谢你,多谢你。” 明成被摇晃得几乎要将半个时辰前吃个煎饺给吐出来,他求助地望向一旁默默撑伞的谢婴。 这是发生什么事了?沈小娘子的心情看起来极好。 谢婴摊了摊手。 夸你呢。 陈半瞎做的糖球儿果然极好。糖衣晶莹剔透,串了不少秋日里的水果,每一串都诱人可口。 另一个摊子做糖球儿的小贩,对着那个亮晶晶的草把子望眼欲穿。 这贵人家里有几个娃娃,这么能生。怎得将一整个草把子都买走了? 怎么不买他的! 等三人到了桃枝巷,远远就又瞧见了坐在门口的沈锦书。 “雁雁你终于回来了,今日怎么这么慢呀!” 也顾不得秋雨,沈锦书踩着石板路上的积水,飞快地奔过来,将整个脑袋埋进沈雁回怀里,“雁雁吓凤姐儿,雁雁再不回来,凤姐儿,凤姐儿就去码头上找你!” 沈雁回这么久还不归家,可将沈锦书心里担忧的。 “雁雁是去给凤姐儿买糖球儿呢。瞧,想吃哪个糖球,随凤姐儿挑。” 沈雁回揉了揉沈锦书的脑袋,指了指一旁的草把子。 明成一手撑着雨伞,一手扛着草把子,肩膀上还挂着一条散发着丝丝臭味的外袍。 也不知谢大人的外袍为什么忽然这么臭了,不应该啊。 当他受不了左肩外袍的臭味后,他便将脖子转向右边,再去闻一闻糖球儿的清香。 本来准备将沈雁回的小推车放回家,再将草把子给沈锦书后去周仵作家。 但。 沈家面对帮了大忙的谢婴,自然是热情好客的。 “谢大人您来就来呗,怎么还买这么多糖球儿,真是太客气了。” 陈莲瞧了一眼那足足串了有二十多串糖球儿的草把子,抬手轻打了一下去拿第三串金橘糖球儿的沈锦书的手背,“凤姐儿再吃,牙齿都蛀完了,也给谢大人吃两串。” “谢大如,给您漆。” “没事,这两日天凉,这糖球儿能放不少时日,凤姐儿可以慢慢吃。” 谢婴接过沈锦书递过来的糖球儿,见她眨着眼睛,含着山楂嘟囔。 他也忍不住像沈雁回那样去揉她的脑袋。 好乖巧的女娃娃! “凤姐儿多吃些,不够了谢大人再让明叔叔给你做。” 一旁嚼着林檎糖球儿的明成极其不可置信地盯着谢婴,嘴里一口碎糖渣几乎给他呛昏过去。 怎得来的青云县,不止要会摆摊儿,还要会做糖球儿? “谢大人,您先吃碗馄饨再走吧。” 第19章 沈丽娘端着食盘,其上摆了好几碗热气腾腾的馄饨。 碗里的馄饨个头并不大,小巧且薄如蝉翼,包裹住嫩肉,如鱼泡似的漂浮在上头。 其旁点缀切好的鸡卵丝与细小的虾米。 实在是碗里的馄饨香气扑鼻,饶是一个多时辰前已经吃了一叠煎饺,二人也如同被无常勾魂般勾了去。 “都尝不出里头的肉,不过味道怪好的。” 明成吃得快,那馄饨皮轻薄,不过过多咀嚼就滑入喉咙,回味无穷。 要说是吃馄饨,不如说是喝这鲜美的汤。 “是这样的。明公子,我再去给您添一碗。” 陈莲笑着拿过那碗,“这是雁雁包的,说是唤作‘泡泡馄饨’。汤底用猪骨、鸡架来吊,配上猪油与豆酱,再撒一把虾米,鲜得很呢,就是不饱肚。” “若是再用些紫草,会更好。不过紫草贵价,我打听了,还是贡品,吃不起吃不起。” 沈雁回捧着汤碗,大喝一口,“不过这样吃味道也很好。谢大人,您觉得如何?” “好。” 谢婴放下调羹,朝向明成,“让汴梁那儿送些紫草来。” “是,大人。” 待三人喝了个肚饱,浑身暖和了,便动身去了周恒家。 周恒家离桃枝巷远,离码头也远。三人的陈尸地点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三角,这点也让沈雁回尤为奇怪。 一般来说,连续杀人案的歹徒,尤其是像杀人剖心肝这样的变态杀人案。歹徒会集中犯案地点,不会有这样大的偏离。 要弄清这件案子,如同驱散细雨中的迷雾。 难。 这是一间较为朴素的宅子,木门有些朽了。 门口悬着两只红灯笼,在斜风细雨中摇摇晃晃。 “哒哒哒。” 明成率先上前叩门。 良久之后,门掩出一条缝。 从内露出半个脑袋,一只枯槁的手搭上房门,风吹起全白的发丝。 “你找谁?” 第18章 荠菜豆干团子 出来开门的正是县衙的厨娘,仵作周恒的妻子沈娣。待三人说明来意,沈娣便开了门,迎三人进去。 院内并不大,但收拾得干净温馨,一点儿都看不出来家中有人过世。 沈娣的手上还沾染着皂角的沫子,她方才正坐在屋檐下洗衣,盆中有两件藕粉袄裙。 “谢,谢大人!” 牛大志才举着茶碗喝了一口水,便被呛了个七荤八素。 “小的,小的没有偷懒。只是恰巧路过这儿,进来讨口水喝。” 他立马放下茶碗,踉跄地跑到谢婴面前行礼。 “本官知晓,起身吧。” 谢婴抬了抬衣袖,并不责怪,“这两日多雨,秋雨阴冷,你们成日巡街也辛苦,不过进来喝口热茶,也没什么......只是,你应不是负责这儿的街巷,怎么到这儿来了。” “多谢大人。” 牛大志忙将谢婴迎到屋檐下,搬来方才他坐着的椅子给谢婴坐,“这不,昨日李虫家中来信,说家里头老爷子病重,想要见他最后一面。大人,李虫本就不是咱们县的,您说小的能不让他去吗。所以他巡的两条街,小的顺道也给他寻了。” “顺道?” 沈雁回捧过沈娣递过来的热茶,有些吃惊,“牛捕头,桃枝巷离这儿可有近半个时辰的脚程。” 她往堂前瞥了一眼,桌上摆着一叠干果,一叠柿子,碗筷两副。一旁放着一只泥炉,炉上的蒸屉正蒸腾着热气。 “唉,这也没办法。我也想多寻寻,看看有没有什么可疑人。沈小娘子,你可知我那大侄儿,还在家里躺着。大夫说,这是惊吓所致。这两天吧,我也在想,哪来什么僵怪啊,定是那人干的,你说说,这么怎么办啊。我那可怜的大侄儿哟......” 说是侄儿与舅舅,不过相差不了多少岁数。 牛大志是他娘老子老来得子,待他长到三岁,他姐姐也生了孩子。姐夫是入赘,生的孩子还跟他们老牛家姓。大胆大志,就差一个字。从小他们俩就一块儿玩,与其说是舅侄,不如说更像是兄弟。 昨个儿他去探望,见平日里身子骨硬朗,声如洪钟的牛大胆,就躺在那儿低声喘气,跟一小老头似的,实在是可怜。 牛大志暗暗发誓,不弄清这僵怪杀人案,他还干什么捕头,回家种地算了! 因此,眼下一上值,他便去巡街,一刻都不带停歇的。 “大人来老婆子这儿,可是有什么事吗?” 沈娣并不将三人往前堂引,而是都倒好了热茶后缓缓开口,声音沧桑。 周恒明明才到不惑之年,他的妻子不应该这样白发苍苍。 “阿姐,在谢大人面前不能这样自称。” 牛大志的叹息声很重,在面对沈娣时,他皱着一张脸。 “牛捕头,您唤她‘阿姐’?你们有亲?” 沈雁回惊讶于这称呼,也捕捉到了牛大志对沈娣的关心。 “不是这样,阿姐不过年长我两岁罢了。可你瞧瞧现在......” 牛大志的眼里露出无限眷恋,两条刷漆似的眉毛拧得更紧,“我们都是一块儿长大的,那时候阿姐总照拂我与大胆,称呼她一声阿姐,也是应该的。后来我们终于等到阿姐嫁了人,再后来,阿姐的女儿也嫁了人......唉。” 他似是不愿意再多说下去。 谢婴吹了吹手中的热茶,“何种称呼不碍事,本来就是想来问问您周......” “谢大人这次来啊,就是想来看看您。” 沈雁回抢先一步接了谢婴的话茬,她挽过沈娣的胳膊,口吻亲昵,“谢大人才到咱们青云县,知晓了沈姨您家中的事,他心中担忧。不过,还有一件顺道的事,就想问问您什么时候回县衙,捕快们做的饭,将谢大人吃得脸都绿了。” 要是放在之前,牛大志定是被沈雁回如今的举动吓得一惊一乍。 眼下不会了。 人验尸都不带眨眼的,打断谢大人两句话怎么了。 “这是......哪家的闺女,这般水灵?” 沈娣先是疑惑,转而又拍了拍沈雁回的手背,望向她的眼神中充满慈爱,“好乖的闺女。” “这是桃枝巷沈家的,都姓沈。瞧瞧,是阿姐您的本家呢。” “是莲婶的孙女?” “是勒。” “沈姨,您唤我雁雁就好。” 沈雁回甜甜地回应沈娣,似是真闺女一般的亲切。 “雁雁啊......雁雁,好,都好。” 沈娣一下又一下轻拍沈雁回的手背,眼角终于浮现出淡淡笑意。 “沈小娘子说的是,本官是来瞧瞧您的,您要保重身体。” 任何关于案情的话语,面对这样的场景,谢婴也是说不出口的。 听做饭的那几个捕快偶尔吐苦水。说沈厨娘虽三十有八,但风韵犹存。可她性格彪悍,为人豪爽,有一次出门买肉遭到一客商调戏,几乎将人命根踢断。 可她如今......短短数日,竟变作这般样貌。是周恒之死对她打击太大了吗? “家中一切都好。再过两日,老婆子就回来给谢大人做饭。谢大人还没吃过老婆子做的饭吧,老婆子才蒸了些荠菜团子,您拿几个尝尝,也给雁雁拿几个尝尝......荠菜鲜嫩,老婆子又混了豆干进去,从前他们都说好吃。” “对对对,阿姐做的荠菜团子好吃,我多日不吃,眼下还想着呢。尤其这两日鲈鱼肥美,等阿姐回了县衙,给咱们做鱼脍吃。谢大人,小的与您说,阿姐刀工可好了,切好的鱼脍,薄得像纸似的,您一定要试试......” 牛大志说着说着,忽然身子一抖,捂住了嘴。 自己怎么与谢大人说话呢。 “好,那便吃鱼脍。” 谢婴朝着牛大志笑了笑,还是不责怪。 仵作之家,说到底大多人觉得晦气,平日里除了牛大志、牛大胆几个,很少有人上门。又因案子的特殊性,未公布死的是周恒,连挂个白绸的机会都没有。 沈雁回几人的造访,三言两语的,似是给沈娣带来了一些安慰,让原本冷清的屋子变得热闹。 “沈姨,您眼下一人住吗?” “是啊,他去了,就剩老婆子我一人了。女儿嫁得远,也见不着。” 沈娣用竹筷夹了荠菜团子,一个接一个,几乎夹空了蒸屉。 “不要这么多,沈姨您留着自个儿吃。” 沈雁回在一旁给沈娣帮忙,套油纸时,又瞥了四周几眼。 凳子上摆着一只竹匾,里头放了两只绷子,其中一只绣了半只丹桂。 “老婆子吃不了那么多的,没事。” 待沈娣装好了油纸,蒸屉里只剩下三只荠菜团子。 “沈姨放心吧,谢大人一定会找出杀害周叔的凶手,还他一个公道的。” 沈娣递油纸的手一滞,“原先的吴大人不是说是小苍山上的贼寇做的吗?” 第20章 “眼下看来,并不是。您最近可有听过‘僵怪杀人’?” 谢婴也从屋檐踏进来,顺口接到。 “老婆子已经许久未出门了,哪里听说过。‘僵怪’?年轻时倒是听过这样的精怪故事。” 沈娣长叹一口气,“我只知那日晨起,我便已经发现他死在院中,门锁也被撬开,家中也被翻得一团乱。” “沈姨,不说这个了。” 沈雁回朝着谢婴摇了摇头,“咱们吃团子。” 三人喝了一盅热茶,便告退了。与他们同行的,也有牛大志。 “沈小娘子,方才你为什么不仔细问问那沈娣?” 明成握着一个荠菜团子,一边吃一遍疑惑问道。 手中的荠菜团子是沈娣现包,掺了糯米粉,外皮吃起来劲道软糯,而内里呢又是混了猪油的荠菜与豆干丁,咬一口油汪汪地淌汁水。 饶是明成方才在沈娣家中已吃了三个,他像是吃不饱似的,出个门还是忍不住再拣一个尝尝。 “如若要刻意隐瞒,直截了当地问,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隐瞒什么?我阿姐是好人,她真的人特别好,沈小娘子你不会怀疑我阿姐吧。” 牛大志在旁听了有些恼怒,“难道是因为她的头发?” “阿姐确实因为周恒之死悲怆过度,一夜间白了头,可她万万不是什么僵怪啊。要说白发,青云县的白发老头老太,我能给你抓出个几十个来。沈小娘子,你可不能平白无故污了我阿姐的清白。再说了,阿姐也不会吓大胆的,她待大胆好......” “沈娣与周恒,平日里感情很好吗?” 沈雁回并未过问僵怪之事,这一问,反而让牛大志更加奇怪。 “你要我说?” 牛大志想了片刻,才缓缓达道,“若是阿姐不喜欢那周恒,怎么会嫁于仵作之家。沈小娘子,你精于仵作之技,应该知晓仵作地位低下,连带着孩子都不能科举的。虽说阿姐生的是女儿,但嫁的时候,她也不知日后生男还是生女啊。” “沈娣的女儿,是何时出嫁的?” 沉默许久的谢婴忽然开口。 “回谢大人,是三年前。” “方才本官听沈娣说,她女儿嫁得远,是嫁到了哪里?” “这小的也不太清楚,也确实是远,都要到汴梁城了。” “汴梁离青云县山高水远,本官来汴梁,走的是......水路。” “是啊,当时艳艳就坐的陈强那大船。陈强嘛,与艳艳一块长大的,大家都熟悉,就坐他的了。” “她叫什么?” 沈雁回瞳孔一怔,转身问道。 “艳艳啊,周艳。” 第19章 瓠瓜煎饺 僻静的巷子里远远传来竹梆子的两声清响。 今日的雨不同往日那般大,雾气渐渐散开,野鸭一早在河里捉鱼,整个桃枝巷不再静得可怕。 雨似是要停了。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是出摊的第四日。 “雁雁,小,小刘那件案子怎么样了......” 陈莲拉住她的衣角,犹豫着开口,语气中充斥着对这案子的关切。 方才在几人备肉馅时,陈莲就欲言又止,但在沈雁回出门间隙,她还是忍不住过问,“我也不知晓昨日谢大人来做些什么,但,但总归,你要是再见到谢大人,能给祖母问问吗......唉,雁雁,小刘真的是个可怜孩子啊。” 陈莲知道自己是个妇人,也不曾读过什么书,更不知案子上的事又该如何去办,而自家孙女又与谢大人走得近,只能从她那儿打听。 她夜里总睡不好,一闭眼就总是梦到儿子与刘成儿时的事。虽说刘成并非她亲生,但她心里那块就是像被揪住似的难受。 “祖母放心,谢大人很快会查清这案子,找出凶手的,要不了多久了。” 沈雁回将陈莲扶回卧房内,给她倒好枇杷叶梨汤,“咳疾的药苦,您喝得少,还是多喝喝这梨汤吧。祖母,指不定等你咳嗽好了,刘叔的案子也破了。” “雁雁,要不你也别去了吧,你不出摊,家里也不会少你一口吃的。我这心里......” 陈莲将沈雁回的衣角攥得更紧,声音哽咽,“从前咱们桃枝巷多热闹啊,眼下一点人气儿都没有。雁雁,你要是出了什么事,祖母......唉。” 眼瞧着陈莲依旧没有松开她的势头,沈雁回心里也有些动摇。 可毕竟已经摆了几日了,好不容易混了脸熟,也好不容易寻了那个位置,日后再去,可不一定有了。 “祖母,凤姐儿来陪您睡。” 正当沈雁回踌躇之际,沈锦书抱着她的枕头,小跑到二人跟前。她捧起装满了梨汤的碗,“祖母赶紧趁热将梨汤喝光光,凤姐儿给祖母讲白雪公主的故事,哄祖母的睡觉。” “这是个什么故事,新出的话本?祖母还没听过哩。” 两个孙女都这样贴心,陈莲的心里登时好受了不少。她的眉心渐渐舒展开,接过碗将梨汤喝了个干净,“凤姐儿来祖母床上,祖母的被褥暖和。” “是雁雁讲给凤姐儿听的,好听着哩,凤姐儿讲给祖母听。” 沈锦书一边赤脚爬上床一边给沈雁回使眼色,得意之色溢于言表,口型分明在说“雁雁快去吧”。 祖孙二人这样其乐融融,沈雁回松了一口气,也能放心出门摆摊。 但眼瞧着祖母这副担忧的模样,可见这“僵怪杀人”案一定要尽早告破。 与往常一样,沈雁回才摆起小食摊,第一桩生意还是李大河。 “沈小娘子,还是老样子。” 李大河起得更早,连孙伍都还未来,他就已经在码头边早早等候。 在叹了不知多少口气候,才等到推着小食摊的沈雁回。 “今日揉了新的馅,李大哥要尝尝吗?” 早晨的码头还是冷,见李大河冻得说话都有些颤抖,连嗓子都有些沙哑。沈雁回先给他盛了一碗骨汤,好让他驱驱寒意。 “新的?我是该尝尝,但我还是想吃那白菘猪肉的,那真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饺子了。” 骨汤真是暖和,李大河捧着骨汤咕嘟咕嘟,喝在肚里,暖在心里。 见到沈小娘子,那可是一下子什么寒意都驱散了。 “那李大哥不如试试双拼?” 沈雁回用铲子熟练地将煎饺底部的脆壳铲松,轻轻拨弄竹夹,“一半白菘猪肉,一半是瓠瓜鸡卵。” “成!” 一叠煎饺被端到跟前,与白菘猪肉不同的是,瓠瓜鸡卵馅更加饱满,圆鼓鼓的,里头的馅多得几乎要溢出来。 也是院里的瓠瓜实在是长得太好,吸饱了雨水。沈雁回若是再不趁机多摘几个,那瓠瓜藤都被坠断了两根。 “沈小娘子,你昨日与谢大人进陈哥的船干啥呢。” 李大河夹起一只煎饺,咬一口便是瓠瓜与鸡卵的清香。而煎饺内的那口汤汁来源于猪肉皮冻,而瓠瓜有一种特有的清甜,二者融合在一起,鲜嫩多汁,相得益彰。 “也没什么,是谢大人要我一同去的,那我便去了......对,是瓠瓜鸡卵馅的,岑婆婆要试试嘛?” 沈雁回忙着招呼行人,也不好与李大河说进船舱之后发生的事。毕竟如今也不知码头上的人中,到底还有没有陈强的同伙,也不知作为陈强雇佣许久的脚夫,李大河到底知不知晓这件事。 她随意敷衍了李大河几句,便又忙碌去了。 鸡卵比猪肉便宜,瓠瓜馅虽然是素的,但别有一番风味,也极受欢迎。 不一会儿,小食摊前便站满了人。 可沈雁回的行为,在李大河眼中,确实另一种考究。 他嚼着煎饺,心里头越想越不是滋味。眼瞧沈小娘子这样年轻,还要起这么大早出来摆摊,想必家中清贫,又有幼妹要照看,实在是可怜。 而谢大人初来乍到,就要将沈小娘子带到幽闭的船舱之中,不知做了什么事,连沈小娘子都难以启齿! 简直是以权谋私! 李大河越想越气,忍不住低声咒骂了一句。 “天杀的谢大人!” “叫本官有什么事吗?” 一道熟悉的声音响起,月白的衣袖印入李大河的眼帘。 随着那身影熟练地坐到他的身旁,李大河当场晕过去。 “你这儿的煎饺实在是好吃,本官再吃一次。” 谢婴清了清嗓子,“方才听那些行人讲,出了什么新的双拼,给本官也来一份。” 一旁的明成抖了抖半湿的衣袖。 多好吃的煎饺,要走二刻的路过来吃。他就觉得对街那大肉馒头铺,味道也不错。 待沈雁回将煎饺递到谢婴跟前,他凑近她,眯起了眼,悄声说道,“你想的果然没错。本官飞鸽传书给好友宋推官,让他派人去查了查......” “周艳,不曾许给那户人家。” 第20章 又叫我摆摊? “好快,还未到一日就查清楚了?” 第21章 沈雁回语调轻快,语气中隐隐透出几分夸奖的味道。 “沈小娘子,咱们谢大人的信鸽岂是吃素的?那平日里办案雷厉风行的宋推官又岂是吃素的?” 说到自家的信鸽,多亏了他每日辛勤地喂养,养得只只膘肥体壮,明成心底里甚是得意。 说到宋推官,也是一位从前与谢大人一同救他于水火的好官,让他有机会留在谢大人身旁,明成心底可是敬佩。他的心里,谢大人排第一,宋推官排第二,小鸽子们第三。 “咳......” 见明成面色颇为自豪,沈雁回忍不住轻笑,“那依明公子所说,谢大人的信鸽和雷厉风行的宋推官,平日里吃的是一样的?” “那可不是。” 谢婴夹了一只煎饺,顺着沈雁回的话答道,“宋推官两袖清风,平日里用的饭也没什么油水,所以身形瘦削。而本官的那几只信鸽,倒是一日三餐,都不曾落下。有时夜里,明成还会给它们附赠一顿宵食。昨日本官送信时,还以为飞来的是肥鸡呢。连羽翼都亮得油润,压得本官真是肩膀酸胀。” 瓠瓜的清甜萦绕在他唇舌间,再蘸上一点儿香醋,一口汤汁滑入喉咙,更是风味十足,鲜得谢婴直挑眉。 原来素馅的饺子,也能做得这样好吃。 “那明公子确实是喂养上心。” “我,你......这不是,吃多了也不影响它们飞得快嘛,毕竟它们成日里飞来飞去的,容易饿。咱们不是在说案子吗,大人您就别编排小的了。沈小娘子,给我也来俩饺子。” 明成环抱着双臂,听着沈雁回与谢婴一唱一和,心里直犯嘀咕。 怎么短短几日,这二人生出不少默契来。 “那宋大人可有查到周艳,最终嫁去了哪里?” 说道案子的事,沈雁回的语气便不如方才轻快,突然的转变让周遭的空气登时变得有些沉闷。她低头自言自语,“是三年前的事,大概是查不到吧。” “对,很难。如今陈强已死,而宋推官那儿传来的消息,说那户白姓的人家的公子早已在五年前娶亲,眼下连孩子都入学了,且从未听说过有什么周家女嫁过来。也就说白家人根本对嫁娶之事一概不知,他一时确实不知从哪里查起。” 谢婴将凳子搬得离沈雁回近些,二人将说话的声音尽量放轻,以免查案的事让往来的行人听去。 “从未听过。” 沈雁回拧紧眉毛,面色愈发沉重。 再三思索后,忽然有一个想法在她脑海中迸开,“谢大人,我倒是觉得这说辞有些耳熟。女方欢欢喜喜地嫁女,而男方却一概不知......” “你是说。” 谢婴似是也知晓了什么,放下筷子喃喃低语,“双方嫁娶,需有媒婆当传话者,可哪有媒婆说亲,只说一边,这明摆着就是骗婚。” “嫁娶骗婚,媒婆......” “王梅花!” 二人异口同声,终于说出了心中共同的想法。 “那王梅花就是以媒婆的身份到处说媒,干的却是买卖女子的勾当。小苍山贼寇横生,若是临近的县,自然可以从山脚蜿蜒处翻过去,可若是嫁去远处,为保安全,却当属水路最优......” 谢婴抬眼望向沈雁回,面色深沉,嗓音中明显压抑着一股怒意。 “要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她们运出去,恰好能装在陈强船上那个特殊的木箱里。” 凭借陈强一人,如何能天衣无缝地将嫁娶的新娘子转移,说到底他只是个船主,保不齐有不少人与他蛇鼠一窝。 王梅花,这个看似嬉皮笑脸的媒婆,正好能藉着陈强的船,吃这人血馒头。 木箱上的血痕还在沈雁回的脑海中回荡,而这些天发生的事犹如碎片,愈往后查,碎片愈多。那些支离破碎的事情,已经渐渐拼凑成事情的真相,呼之欲出。 “你这么一说,王梅花与那几个牙人,也确实是在离码头不远处被抓的。本官命狱吏拷打过王梅花和那些牙人,已从她们口中得知今年被卖到邻县的是哪几位女子,她们大多都被救回来,送回家中了。还有些山高水远的,一时也查不出到底去了哪里。因滋事重大,若传言出去......本官还是想保住她们女子的名节。大雍的女子,虽能再嫁,可若婆家人知晓她曾身陷囫囵,对她们来说,是件坏事。” “王梅花干这勾当这么久,又非本县人。三年前的事,她很难记得。” 沈雁回长吸一口气。即便大雍很少轻女,可还是有许多人将清白、名节挂在嘴上。 她想起来原先因王梅花引出的女子买卖案,也只有桃枝巷围观的那些街坊邻居知晓。可短短几日,谢婴竟已经派人将其中的几名女子救回家中,且不走漏一点儿风声。到现在为止,谁都不知被救的到底是哪家的姑娘。 果然是为了底层被贬来的京官,并非浪得虚名。 言语交谈间,沈雁回心底对谢婴更高看了几眼。 “若真不记得,该如何?” “她不记得也得记得。” 沈雁回眸色渐暗,扔下手中的锅铲,从小推车的下缘取出竹箱,里头放着她的仵作行头。 她将那竹箱挎在肩上,“谢大人不是说有好几个牙人,不知王梅花,可全都轮番审上一边。仵作这行当本就鲜少有人做,我不信没人会记得仵作嫁女。” “明公子,麻烦您帮我看摊子了。” “啊?” 明成在一旁听得真切,对于这买卖女子案心中也愤恨,但二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分析案情,他并不好从旁插嘴。沈雁回冷不丁一句“看摊子”,他一时都未反应过来。 “多谢您了。” 沈雁回忽然朝明成深深鞠了个躬。 这在明成看来——霍,这么大礼!这谁受得起! “明成,给沈小娘子看摊子。” “大人您放心,您不说小的也会做的。沈小娘子,你去吧。” 明成熟练地拿起锅铲,不就是煎冰花煎饺嘛,还能有点茶难? 拿下! “谢大人,我们立刻去问问那王梅花!” 待明成新的一锅煎饺下锅,抬眼瞧了谢大人与沈小娘子已经跑没了踪影。 “李哥你搁着干啥呢,昨晚没睡好啊。” 孙伍姗姗来迟,才到这小食摊,就瞧见李大河趴在桌上的身影。他一时有些摸不着头脑,用手指戳了戳李大河的肩膀。 见李大河迟迟没动静,孙伍凑到他耳边,大声喊道,“李哥!扛货了!” “谢大人!小的错了,小的再也不敢了,谢大人,小的错了,谢大人您听小的给您解释。小的上有老,下没小,小的还没娶媳妇,小的再也不敢了......” 李大河猛地一惊醒,抬头便是止不住的胡言乱语。待他回过神来,神色清明,却真的没找到谢大人的身影。 难道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嗨,他梦那谢大人做什么。 “李哥你说啥呢,哪来的谢大人?大清早的,尽是说些梦话。” 孙伍白了李大河一眼,平日里他胆子也不小,怎得昨日见了谢大人,到今日还惦记着。 “嘿,新上的瓠瓜馅饺子吃不吃?可以一半一半拼着吃。” 明成说摆摊便摆摊,冲着孙伍吆喝起买卖来毫不含糊。 “怎么又是你,沈小娘子呢?” 孙伍瞧着这人眼熟,思索了一番才想起这是昨日谢大人的随从。可眼前的煎饺滋滋冒着热气,喷香十足,实在是缠人,“给我整一份,怪香的。” “那沈小娘子哪里去了?” 李大河忽然反应过来,桂花树下原先的碧色倩影又消失不见了。 “嗨,让咱谢大人带走了......刚出锅的瓠瓜双拼饺子,客官您慢吃。” 明成像模像样地端起碟子放到孙伍跟前,转身又朝李大河道,“要给您再添碗汤吗?” “什么!又让谢大人带走了?” 李大河此刻就是面前摆上八珍玉食也是味同嚼蜡,愤懑不已又只能在心底叫嚣,汇成一句话——天杀的谢大人! 县衙离码头约二刻,可沈雁回跑在前头,硬生生地将时间缩短成了一刻。 “本官有一个疑问。” 虽说撑了伞,可这一路的小跑下来,雨几乎浸透了沈雁回的衣裳。本应该被挽得平整光滑的发髻也便变得松松垮垮,额角垂落下不少发丝。 当真是有些狼狈。 谢婴觉得沈雁回对这案子,极其上心。 他忽然有些不明白。 他确实请了她帮忙验尸,可自从从船舱出来后,她愈发想要弄清这案子的缘由。 “怎么了?” 沈雁回随意抹了抹脸上的雨水,单手拧住一边袖口,挤出一点儿水来。 “你为何对案子之事这般上心。你并不认识陈强与周恒,还是说是因为刘成之死,因为那是你们桃枝巷的邻里?” “大人可知在那幽闭黑暗的木箱中无法动弹,是何感受?大人又可知人到底有多绝望,才会用手指在木箱上划出那么深的刻痕?又或是知晓了亲女被卖真相的那个人......” 第22章 沈雁回忽然抬眼,眼角微弯,漾起浅浅梨涡,恰如县衙门前被秋雨打湿的丹桂,即便泠泠细雨,也开得茂盛。 “女子帮女子,不需要理由。” 第21章 给上宫刑,这个好 牢狱内除了烛火,唯一的光源便是高处的木窗照射近的丝丝光亮。那窗户开得极高,只是给人透气用,若是强行攀爬,也只能挤出半个脑袋,是怎么都出不去的。 因下了许久雨的缘故,整间牢狱很潮湿,空气中充斥着一股特殊的腐味,并不好闻。 王梅花与几个牙人同关在一间牢房中。 “王梅花。” 透过狭窄的木门,沈雁回轻轻喊了一声。 那声音冷冽,回荡在静悄悄的牢狱中。 狱吏并不认识沈雁回,原先他以为是里头哪位犯人的家人前来探监,可没想到这姑娘一开口却像是涌出一股杀意似的。他正欲开口阻止,一旁的谢婴轻咳了一声,朝他使了个眼色。 当了这么多年狱吏的他什么样式的犯人没见过,瞧二人的衣衫上都沾了雨水,想必来势匆匆,似有急事。狱吏登时心领神会地退到一边。 听到有人还自己的名字,还是一道女声,王梅花缓缓抬头。 眼下又不是放饭的时辰,那还会有谁来看她? 牢狱内的日子又怎么会好过。短短几日没见,原本大腹便便的王梅花瘦了好大一圈。 一头鸡窝似的头发散发着刺鼻的气味,除了脸上的血污,她的眼鼻处还有不少青紫色的淤青,那时关在另一头牢房里的周兰的杰作。 所谓要好的亲戚,没想到下手起来却比狱吏还狠,即便是牛大志几人从旁阻止,她还是被打的掉了两颗牙。 “是......你?” 王梅花眯着细眼瞧了好一会,才想起眼前之人是谁。眼下这幅光景,她戴着枷锁走到牢门前,难免有些疑惑,“你来做什么?” “我且问你,你可认识周艳。” 沈雁回并不愿与王梅花多说废话,直接开门见山道。 “什么周艳,我不认识。” 想到自己如今身上大多的伤都拜沈雁回所赐,王梅花一时怒上心来,“你这死丫头如今有什么资格这样盘问我?你好大的口气。” 眼见沈雁回衣衫尽湿,而谢婴又站在不远的暗处,王梅花头戴枷锁,手牢牢地抓进牢房的木栏,根本看不清那个位置有人站立。 即便是身处牢房,她那副张牙舞爪,一开口的气势还是未变。牢房内一日就放一顿饭,吃的也是粗米夹稻壳,且又被侄女暴打一顿,她压了好久的怒意正没有地方发。 眼下沉雁回正站在她面前,岂不是来得正好。 “我说着怎么由得你来盘问我,我见人探监都是要备好不少银子的,哪有你这样上来就问人......我细细一想,你定是使了什么法子爬上了谢大人的床。你这死丫头长得就是一副狐媚样子,我说怎么前两日也能寻到谢大人给你做主。怎么了,一边寻死觅活地瞧不上我的外甥,一边又对着达官贵人投怀送抱,你真是好大的气性啊。” 刺耳难听的话语像滚珠一般从王梅花的口中蹦出来,做着媒婆的行当,让她说话一连串也不带一口喘气。 “你也是女的。” 沈雁回眉心皱成一团,心底里陡然生出一股怒意,“在你眼里,女子但凡能做些事,都需要爬床吗?” “本就如此。我听闻你那舅母也是。凭借一副狐媚样子出去卖绣品,那么多刺绣,我听闻就单凭她卖得最好,你都不知别人在背后怎么说的你舅母......表面卖绣品,实则,啧,你们自己心里都清楚......啊!你这死丫头要做什么!啊!” “我且问你。三年前的青云县,周恒周仵作之女周艳,被你送去了哪里?” 沈雁回哪还给她唱独角戏的戏份,她用左手一把扣住王梅花抓在牢门上的手,硬生生地拽出一截,右手提针便刺。 “疼疼疼疼疼!啊!疼啊!” 王梅花的大半截胳膊本就被枷锁扣着,只漏出手腕部分。如今被沈雁回狠狠一拉,几乎要将她那截胳膊拽脱臼。 巨大的疼痛朝她袭来,可这胳膊拉扯之痛,远远比不上沈雁回扎的那两针。 也不知是用了什么手法,那感受似是有千万小虫啃咬般钻心。 痛、酸、麻这三样感觉混合在一起,正如将她放于火焰上炙烤。 “我,我真的不太记得了!啊!” 汗水霎时从王梅花额上滚落,方才那张盛气凌人的脸瞬间变得苍白异常,而她的惨叫声更是响彻了整个牢狱。 “搭拉搭拉。” 是其他牢房锁链晃动的声响。有的蜷缩在牢房的一角,有的在牢门前抓着木栏朝这边张望。 这是又新上了什么刑罚,怎么听得像被剥皮抽筋般可怕! “大人,这是不是不符合规矩啊。这位姑娘既不是狱吏,也似乎未在衙门任职,这......” 这惨叫连谢婴身旁的狱吏都心里犯怵。在青云县惩戒犯人,一般几十大棍下来就没什么气儿了,或是上了夹棍没几下就招了。那些用烧红的铁去烫犯人这种刑罚,也就唬唬人,没人用啊。 这姑娘,就用两根针,就这么疼? “这是青云县新招的沈仵作,有职。” 谢婴在一旁看得真切,嘴角半弯,欣赏之意又瞧瞧爬上眉眼,“这是沈仵作体贴,在给犯人治病呢。针灸之法,你可知晓?” “是......是嘛,晓得的,晓得的。大人真是博古通今,小的实在是佩服。” 狱吏擦了擦额上的冷汗。 谢大人是不是当他傻呢? 但。 谢大人说在治病,那就是在治病! “周,周仵作......沈小宝!沈小宝!那,那是你侄女吧。沈小宝你快说话啊!别扎了,求求你别扎了!疼死我了!疼死我了!” 王梅花疼得语无伦次,眼瞧自己再被扎下去立马就要魂归西天。疼痛难忍中,她忽然记起了到底谁才是周艳。 她不是青云县人氏,要不是熟人介绍,她基本也不会做这儿的生意。沈雁回那亲事是她受侄女周兰之托,那这周艳,不就是沈小宝说的吗! 是沈小宝说他侄女生得不错,干活也利落,能卖个好价钱! 角落里还有好几个牙人锁在那里瑟瑟发抖。 其中身材矮小,一双鼠眼且留了一撮小胡子的,就是沈娣之弟、周艳之舅——沈小宝。 “他是,周艳的舅舅?” 沈雁回拔出她的针,脸上的难以置信溢于言表。 “我,我什么都不知道啊,别问我。” 沈小宝一边哆嗦着牙关,一边往其他的几个牙人身后缩。 没出事前,大家是同穿一条裤子的兄弟,出事后便是“你是哪位”、“最近我也有我的难处”、“就不留你吃饭了”...... 那几位牙人一下子站起身,往角落另一边缩,将沈小宝一人留在了原地。 沈小宝继续缩在原地。 只要他不去牢门口,攥紧自己的手,就不会被扎。 “卡。” 伴随着清脆的锁链声,门开了。 他的面前,晃动着月白的衣角。 “沈小宝,把头抬起来。” 那声音恰如地狱索命的恶鬼,迫使他不得不抬头。 可待他抬头,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张眯着眼的笑脸。 “本官问你,周艳可是你卖的?” 沈小宝缩回了脑袋,抖如糠筛,一点儿也不敢出声。 谢婴冷哼了一声,将手背在身后。 “方才沈小娘子的针灸之术,让本官开了眼。可沈小娘子人在青云县,想必没见过汴梁府衙中大刑罚吧,那可实在有趣。” “当着这般有趣?” 沈雁回缓缓走到谢婴身边,冷笑道,“是什么样的刑罚,谢大人不如说说,也让民女开开眼。” “凌迟、剥皮、蒸肉......这些似是有些残忍。啊,不如宫刑吧,这个不血腥,这个好。万一日后蹲完牢,收拾收拾还能去汴梁,说不定还能进宫谋个好差呢。” “谢大人可真是体恤百姓,连这些作奸犯科者日后的就业行当都帮着想好了,民女佩服。” 要说凌迟、蒸肉这些刑罚,普通老百姓有些确实是没听过。可要说宫刑,谁不知晓! 一旁的狱吏有些傻眼。 虽说他只是小县的狱吏,但该读的该记的还是得记。他怎么还听过大雍牢狱刑罚里有宫刑? 这谢大人和沈仵作,当真是说得跟真真似的。 “小的,小的真的不知晓啊。那陈强的客人,小的怎么知晓的全面啊。” 沈小宝一时间涕泗横流,听说要宫刑,登时尿了一裤子。 “只要那些女子走水路,一上船,在途中就会被陈强药晕装在箱子里,谁出的价钱高,谁就能带走她。至于运到哪里,那单子,都在陈强那儿,小的不知晓,小的当真不知晓啊!小的只是个收钱办事的,大人饶命,大人饶命啊!” 第23章 臭味混着尿味充斥着整间牢房,沈小宝不管那尿流到了地上,只就着尿砰砰磕头。 “不管小的得事!都是王梅花干的!都是王梅花糊弄小的!” “你放屁,要不是你介绍你的侄女,我会去上门说亲!” 对着谢大人不敢撒气,对着沈小宝可行。王梅花踉跄着冲上前去,又因枷锁的缘由施展不开,气急之下,她一口咬住了沈小宝的耳朵。 “啊!” 那王梅花蛮劲还是大,只是一口便咬掉了他半个耳朵。 “沈小宝,你可是她舅舅。” 沈雁回看着眼前这场狗咬狗的闹剧,低声哑然。 “可......可她是仵作女,没有人要的。女人,若是老老实实、服服帖帖地生孩子,还有点用。你这赖皮婆子!你这样大家都别想好过!” 沈小宝一边龇牙咧嘴,一边骂。 “猪狗不如。” 沈雁回走出牢门后,又愤懑地转身骂上一句,“侮辱猪狗。” 待出了牢狱,沈雁回的脸依旧气得涨红。 这是谢婴头一次见她这么生气,面色严肃,连一句话都不跟他说。 若不是方才他阻止,沈雁回能将那沈小宝的头给踹扁。 “嘎。” 二人走回县衙,一只鸭子来得不巧,恰巧飞到了二人脚跟。 “哎唷我的天!” 牛大志一拍脑袋,举着菜刀赶忙冲过来,“大人您莫抬脚,小的这就抓住它!” “杀鸭子?” “是勒沈小娘子,要炖老鸭菌子汤。就是这厮也太能飞了,根本抓不住。” “我来杀。” 沈雁回一把抓住鸭子的后脖颈,一把夺过牛大志手中的菜刀。 “啊?” 望着沈雁回走向厨房的背影,牛大志的嘴继续张得老大。 “让她去吧。” 谢婴深吸一口气,背着手走往前堂,“去去火。” 待才泡好一壶茶,牛大志从厨房传来快报。 “大人,沈小娘子这刀法也忒好了吧。那刀好一阵没磨,都钝了......她还能这般利落地剖肚取心肝呐!” 第22章 蜂糖烤鸭 堂前茶香阵阵,氤氲着热气。 “大人,买回来了。” 明成的肩膀上站着一只肥壮的鸽子,手里拎着一个不大的包袱。 人还未踏进前堂,声却先到了。 “且换个吃法吧,是只三月大的鸭子,用来炖汤没有老鸭鲜。” 沈雁回放血烫鸭,拔毛取脏,动作一气呵成。待她提了鸭子来院中,恰好瞧见拎着包袱的明成。 “好肥的鸽子!” 她登时两眼冒光,才洗净的肥鸭子对她的诱惑力也没那么大了。 “欸,你这是......欸你这是,沈小娘子你这什么眼神,你想做什么!” 明成霎时也听出来了,那是她对他肩膀上的肥鸽子一种深深的觊觎。 那眼神,像极了有些去瓦子听戏的放浪子弟,他们也是用这种眼神望着台上的戏娘。 “好健硕的膀子!看来它平日里活动量不错嘛。” 沈雁回站在明成的身边,目不转睛地盯着那鸽子踱了好几步。 “沈小娘子,来福可是我的心肝宝,你想都别想!” 那“不怀好意”的眼神盯得明成心里发毛,他踉跄着后退几步,连肩上的来福也跟着一同踉跄,在他肩上来回踩动。 可怕眼神。 咕咕叽! “什么健硕的膀子?” 谢婴从前堂听了动静前来,只觉得奇怪。 眼瞧着沈雁回围着明成打转几圈,素来对自己外貌体格颇有自信的探花郎皱了皱眉,忽而有些自我怀疑。 难道本官的膀子还没明成健硕? 定是来了青云县有所懈怠,明日就开始晨起锻炼。 “咳咳咳......” 那头的沈雁回却被明成的话说得呛了口水,她咳嗽了几声,忍不住发笑,“来福,你说它一只鸽子,叫作来福?” “怎得不能叫作来福了?” 明成撇了撇嘴,“叫这名字多有福气!” “我可没说不好,这名字可太好了......不过我记得你说还有几只,那另外几只叫什么?” 沈雁回忍俊不禁,见明成有些不敢,便不敢大笑出声。 “哦,那还有的叫来旺,来财,旺财。” 明成摆着手指头,选取了几个他颇为得意的名字。 “厉害啊!” 沈雁回朝着明成竖起了大拇指,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连脸都被笑的涨红,“都是些有福气的名字,明公子日后定是也会这般有福气!” 这般好笑,倒是给她去了去方才的难过与生气。 “别笑了,赶紧将湿衣服换了去,你别一下子咳死或笑死了。” 明成将手上的包袱扔给沈雁回,朝她翻了好几个白眼。 “嗯?给我的?” 那包袱松松散散的,露出里面的一角,是一套鹅黄色的袄裙。 “多谢。” 方才一路审问,沈雁回忘记了自己衣衫已全然淋湿,又因沈小宝此人太过可恶,她又不能砍了他,只好砍了那鸭子撒撒气。 厨房灶台里还有做朝食未熄灭的炭火,拔毛时也倒了热水,沈雁回并不觉得太冷。 只是到了这院子里,被秋风那么一吹,又经明成一提醒,也确确实实打了个寒颤。 “咳咳咳......” 谢婴在一旁清了清嗓子。 “是给你的,不过是谢大人叫我买的,这给我一路小跑,我也换一件去。那秋雨,那秋风......冷冷的冰雨在我脸上胡乱地拍,雨好苦啊,像我的命一样苦......” 明成一边叹气,一边带着来福回房换衣服。 有谁能懂吗?好不容易卖完煎饺,将小推车推回了沈家,这还没来得及坐下喝上一口热茶,就见来福在沈家屋檐下盘旋。 他还以为出什么大事了!莫不是谢大人遇到了危险! 打开来福腿上绑着的字条一看——成衣铺给沈小娘子买一件袄裙。鹅黄,夹棉的。 “明叔叔你怎么了呀,是不是饿了,凤姐儿给你去拿香糖果子来吃。” 沈锦书看着扶着椅子摇摇欲坠的明成,不解问道。 “没什么,你雁雁姐一会儿不回来吃饭了。” 明成长舒一口气,毅然而然地踏进了雨幕中。 风雨中,这点儿痛,算什么...... “将鸭子放下去换吧,那儿就有空房,去那里换。” 觉得自己被两人无视了的谢婴强行插入,指了指西边。 “谢谢大人,您帮我拿一下。” 沈雁回将鸭子的脖子往谢婴手里一塞,转身朝西边小跑,“您劈些柴火吧,一会烤鸭吃,这鸭子肉嫩,适合烤。” 他没听错吧。 让他,劈些柴火吧? 牛大志才在厨房烤干自己的官靴,才进院子,就听见“咻、咻”的声响。 他没看错吧。 谢大人在劈柴火。 “谢大人您弄啥勒?” 方才谢婴才换了一身青衣,其上绣翠竹几支,搭玉珠簪一枚,更衬得他风姿如玉。 此刻他挽起袖口,正举着斧头劈柴火。一旁插了一根棍子,其上挂着那只可怜的鸭子。 “咳......” 谢婴轻咳了一声,“锻炼锻炼体魄,感觉最近本官的膀子,不够健壮。” 许是在青云县县衙内从业的,都有被自己的口水呛死的风险。 牛大志咳嗽得连自己的眼珠都要蹦出来,“大人果真非常自律,需要小的帮忙吗!” “再去搬些柴火来。” “是!” 待沈雁回换完衣服出来,院里已经劈了好些柴火,足够烤上一只鸭。 院子里有一方小亭,在亭下生上一堆柴火,点一只泥炉,放上些可口的吃食,当真有些快活。 她此刻非常悲愤,悲愤这东西,只能转化成食欲。 “这蜂糖怎么又变回去了,前两日我看它发白,还以为坏了,正准备扔呢。” 牛大志乖巧地坐在一旁,看着沈雁回拿着白菘叶子,沾了蜂糖,正往那转动的鸭子上刷。 他平日里只会抓贼,还想给沈小娘子帮些忙,岂料既不知料汁要放多少,也不知要添上几根柴火。 但有一样他可以,就是疯狂地转动这根木棍子! 嘿咻嘿咻。 “那是天冷了,不是坏了,能吃。” 沈雁回灵活地用白菘叶子代替刷子刷料汁,“隔水热一热就行。不过这我料汁里可不止蜂糖,还放了豆酱,话梅与香叶,撒了些桂花。还有呢,我就不告诉你们了,这些是我的独门秘方。等日后我开了馆子,欢迎前来品尝。” “沈小娘子,你要开馆子啊,那成本可大着。我瞧着青云县有不少食肆酒楼,你要在哪里开馆子?” 该干的活都让别人干去,明成便用竹夹子夹着地龙在一旁喂鸽子。 第24章 他的面前站着好几只鸽子,其中不乏来福、来财...... 雨天的地龙要钻出泥土来透气,他一抓一个准。 “这两日我来县衙时,总路过对街的馒头店。那是一对夫妻经营的,生意不错,馒头种类繁多,味道也好。只不过他们似是要搬去邻县,回那妻子的娘家去做生意。我打听了一阵,那儿的租金虽年付三十两,可那二层有间卧房,能睡觉。这样一来,也不是很贵。” 谢婴挑了挑眉,用筷子拨弄着泥炉上烤得淌蜜浆的柿子。 沈雁回每回来了县衙回桃枝巷时,她都要给沈锦书带一只枣泥豆沙馒头。 他们家的枣泥磨得细,豆沙也香甜,馒头皮暄软,沈锦书喜欢得打紧。 “哦,我知晓那家。” 牛大志“呼哧呼哧”地转动木棍子,抬手擦了擦被火熏出的汗,“那家铺面还挺小的,既是要开个馆子,沈小娘子何不再去瞧瞧别的?” “对我来说也正好,也只是我沈家一家忙活,开不了什么酒楼。届时开个小饭馆,做些炒菜生意,挣些小钱养家糊口。好啦,可以吃了,试试呗?” 沈雁回用小刀敲了敲鸭子。那鸭子的皮已经被烤得酥脆,发出“砰砰”的声响,格外好听。 虽说月份不大,但也是长了个膘肥体壮,在柴火的烘烤下色泽红亮,形如满月,丰腴诱人。 它油亮亮地如镀了一层晶莹脆壳,混合着汁水的油顺着翅膀缓缓滴入柴火中,滋滋声不断。 沈雁回刀工极好,不过片刻之间,就已割下几块,放置在一旁碟子中。 “这个鸭皮蘸白糖,鸭肉呢可带皮裹葱丝与青瓜,配上我烙好的小饼,不过酱汁我就用蜂糖混豆酱随意调了些,味道还行......谁先来尝尝?” 要不是她在厨房看到结晶的蜂糖与青瓜,她也不会陡生出烤鸭的念头。 在深秋,竟还有这般脆嫩的青瓜! 在厨房嚼了半根青瓜的沈雁回感叹道。 “本官尝尝。” “好勒!我给谢大人包一个。” 沈雁回夹了一张小饼,选好食材后翻折几下迅速包好,期待地捧到谢婴面前。 “这是爊鸭?汴梁的爊鸭多采用悬炙法,你这转动法,倒也不错。” 爊鸭,在汴梁的酒楼里很受欢迎,是道名菜。 “果真有点像爊鸭。” 明成洗了一把手,三步作两步走来,“不过汴梁的爊鸭多用果木炙烤,可香了。” “我请问呢。” 沈雁回捧着这包好的烤鸭,没好气地白了明成一眼,“眼下我去哪里给明公子找果木?不要吃我自个儿吃。” “吃的。” 谢婴伸手接过烤鸭,放入口中,没给沈雁回半点伸回去的机会。 鸭皮被炙烤的金黄,而肉质却鲜嫩多汁,葱丝解腻,黄瓜清爽,与劲道的小饼一起入口,肥而不腻,满口生香。 “这是什么酥酥脆脆的小鸭子!” 明成嘴上赞叹着汴梁爊鸭,却也被那鸭皮蘸白糖给迷着了。 鸭皮色若琥珀,酥香可口。轻蘸白糖,如覆雪盖霜。那锁住的油脂入口即化,甜而不腻,简直妙不可言! “嗯......沈小娘子,你开馆子,我定是日日去捧场!” 牛大志一连包了好几只,嚼得唇舌生香,刷漆似的眉毛直抖。 其他捕快瞧了也纷纷热泪盈眶。 呜呜呜,他们这几日吃的是什么糟糠。 光吃烤鸭可不行,撤下泥炉上的蜜柿与秋橘,放上一口锅,用鸭架熬面汤。 吸一口顺滑的面,嚼一口脆嫩的青菘,搅进去流心的荷包蛋,饮一口热乎的面汤。待汤过三巡,剥上一只甜滋滋的蜜柿...... 就是让他们再巡三条街,也无妨! 这鸭子真是做到了物尽其用,众人也吃了个酣畅淋漓。 只是收拾碗筷间,县衙的堂鼓被敲响。 “咚咚咚。” 沉闷。 第23章 给他全告了 敲打着堂鼓的双手纤细,却有力。 在巨大的堂鼓面前,那抹身影虽小,却笔挺。 “咚咚咚。” 鼓声沉闷,但庄严凝重,如黄钟大吕。 青云县的堂鼓已经很久不响了。 这也是谢婴来到青云县为止,第一次升堂。 他一身绿色圆领襕袍,腰间束墨色翠玉革带,头戴帕头,脚登革履,颇有威严。 堂下跪着的人身穿棕色交领夹袄,同色的包髻将她一整头白发挽起,眼神清明坚定,不似先前浑浊,干练异常。 “阿姐......” 牛大志眼眶通红,横刀立于沈娣身侧。 阿姐回来了。 他仿佛又看见了那位在县衙厨房里,束着攀膊,拿着菜刀追着鸡乱跑的沈娘子。 “下跪者何人?” “民妇青云县乌衣巷沈娣。” “因何事敲打堂鼓?” “自首。” 沈娣的声音没有一丝恐惧,反而平静如一潭秋水,沉稳却铿锵有力,“民女杀了人,杀青云县仵作周恒,杀船主陈强,民女自首。” 没有人逼沈娣自首,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是沈娣杀人。 可她却来了,还敲响了堂鼓。 此话一出,底下围观百姓皆大惊失色,议论纷纷。 或是邻里,或是做买卖的,或是幼童。 沈雁回却抱着双臂,面色冷峻,立在他们之中。 “是不是搞错了?周姨平日里人可好了,怎么会杀人呢!” “对啊,周氏不是这样的人。” “我说周家婶子,这案子定是那沈小宝干的。您是不是替沈小宝顶罪了,那是万万不可的啊!您糊涂啊!” “沈姨姨,你怎么了呀......沈姨姨不开心,喜姐儿给你吃糖。” 有手一把捞回了正往县衙内跨的孩童。 青云县的人大多都认识沈娣,因她是仵作之妻,因她常年给以偷鸡摸狗的沈小宝收拾烂摊子。 当然也有因她是县衙的厨娘,也有她买菜时篮子里总揣一把饴糖,塞给孩童。 “我不姓周!我叫沈娣!” 沈娣忽然大声呵道,而后低头喃喃自嘲,“可我不想叫沈娣啊。小时候,邻里的女孩们都叫宝珠,叫明玉,而我却要叫沈娣......” 她儿时偷偷跟着邻里的女孩们读过几月私塾,也曾过过些快乐日子。她们上女学,她便在私塾的窗户外听着,待下了学,便一同去捉河里的小黄鱼。 有学问真好啊,比喂小鸡,喂猪仔开心。 炸过的小黄鱼真香啊,裹一层粗粉,沾一点儿荆芥,嚼起来酥酥脆脆的,待吃完还能舔一舔沾了油的手指。 那味道她至今还记得。 可一切都因为弟弟的到来打破了。 她没有时间再去听学,连喂小鸡,喂猪仔的时间都要挤出来。 她背着弟弟,哄着弟弟,喂着弟弟。 后来,母亲死了,死前老泪纵横地往她的手里塞了一颗蚌珠。 那蚌珠真丑啊,扁扁的,黄黄的,还有沟壑。可她喜欢呀,求着李木匠钻了一个孔,串了根红绳,日日都戴着。 再后来,她嫁人了。 父亲将她以五两银子,嫁给了周恒。 她知晓,那五两银子,父亲用来给弟弟买了束脩礼,置办了笔墨行头。 还有呢。 她的女儿出生了,她拣了好多河蚌,特意给她挑了最大、最圆的蚌珠。 哦对了,蚌珠头面也要打一套,欢欢喜喜地送她出嫁。 大雍的女儿,都是掌上明珠。 艳艳,她的明珠。 “啪。” 一声惊堂木震慑住了底下围观的百姓,就连孩童也被人捂嘴噤声,不敢让她哭闹。 “堂鼓为鸣冤鼓,若是自首,告知一众衙役即可。” 谢婴的声音冷冽而严肃,不苟言笑,“你,有冤?可既是自首,又何来冤情。” “回大人,民女冤呐!” 沈娣的声音响彻整个县衙,绵延且凄厉。 周艳上船前的样子无时无刻不萦绕在她的脑海里,火红的嫁衣,真好看。 “民妇状告丈夫周恒卖女求荣,状告亲弟沈小宝诓骗侄女,状告船主陈强与王梅花一干牙人以运货、说媒、介绍行当为由,买卖女子!” 字字珠玑,声声泣血。 无人听了不悲怆。 这次不用惊堂木,所有人都沉默了。 沈雁回几乎将手指嵌进肉里。 “阿姐,阿姐,你不来救我,却要告我?” 沈小宝被衙役带到堂上,偷鸡摸狗这么多年,他第一次进牢狱,也是第一次上公堂。 他瞪得眼白翻出,浑身战栗,双腿发软,连跪都跪不住,几乎要扑到沈娣跟前,却被一把提回原处。 “阿姐,我可是你亲弟弟啊!我与你身上留着一样的血!阿姐,你在胡说什么啊!” “亲弟弟?” 沈娣神情阴郁,双目暗红,似要将沈小宝生吞活剥,“艳艳呢,她是你的亲侄女,她的身上难道没有留着和你一样的血吗?沈小宝,你应该谢谢谢大人将你抓进那牢狱。不然,你就会如同周恒与陈强般,被我剖肚挖肠,啖心吃肝!” 第25章 “阿姐!你,你你你,你说什么......大人,大人救我啊!这女人疯了!” 沈小宝望着沈娣,她眼神如同索命恶鬼,面容狰狞扭曲,恨他到了极点。 他又是一泡尿不由自主淌出,不断地往衙役的身后缩,恨不得离沈娣百里之远。 “还有你,王梅花!” 沈娣捶胸顿足,指着一旁的王梅花,“你这口蜜腹剑的恶毒之人!你也该死!” “你,你别冤枉我!” 王梅花早就抓进了牢狱,根本不曾听说外头有什么“僵怪杀人”,如今沈娣将矛头对准她,又听什么“啖心吃肝”,她越想越怕。 年纪轻轻,怎么满头白发,当真如同吃人恶鬼! “冤枉?” 沈娣一声凄笑,继续说道,“是你告诉我,艳艳是仵作女,嫁不得好人家,是你告诉我铜锣县有户白姓人家,敬仵作行当,不嫌艳艳的身份,愿意求娶艳艳,是你告诉我此去山高水远,要走水路!是不是你王梅花说的?一字一句,我都记着呢!” “胡,胡说......你没有证据!” 三年前她说过的每一句话,眼前之人都记在心里,王梅花心砰砰直跳,汗如雨下。 “这不是骗了沈小娘子那王媒婆吗?原来干了这么多恶心的勾当。你这种人,就应该抓了砍头!” “这嫁娶都骗,这将各家的好女儿当什么了,物件吗。” 围观的百姓中不乏桃枝巷人,他们前阵子都在桃枝巷瞧了沈雁回那件事,本就对这王梅花厌恶至极,如今听沈娣这么一说,个个愤愤不平。 “肃静!” 一声惊堂木。 谢婴神色更加严肃,冷眼睥睨着沈小宝,“沈小宝,你在公堂前说说,可是你卖了亲侄女?” 虽说沈小宝在牢狱中已全都认罪,可谢婴就是要让他说出来,让他自己告知这公堂之上的所有人,自己犯下的滔天罪行。 “小的......小的。” “来人,上刑。” “是!” “我说!” 一听到上刑,沈小宝眼泪直直往下淌,“小的说,小的说啊。小的不该因为这五两银子卖了小的侄女,小的知罪!小的知罪!” “阿姐我错了!阿姐我错了!阿姐我是混蛋,我是畜生,我猪狗不如!阿姐,原谅我吧,阿姐你忘记了吗小时候都是你带的我啊,阿姐,阿姐啊!” 沈小宝戴着枷锁不断地扇自己巴掌,涕泗横流。 不知是因为怕了,还是突然间幡然醒悟。 “五两银子......” 沈娣低头苦笑,五两银子的艳艳。 五两银子的沈娣。 “王梅花,你可认罪!” “小的不知道,小的什么也不知道......大人,您没有证据。” 惊恐让王梅花喃喃自语,但她还是强行让自己保持一丝理智。 她知道,她要是认了。她的脑袋,定是要掉了。 没有证据,陈强死了,没有证据。 沈娣也迟迟没有拿出王强的买卖的单子,找不到证据的。 即便是救了几个女孩,她们不敢的,她们不认的。 要是认了,她们这辈子就完了。 “有证据!” 一道有力的声音从堂下百姓中响起。 有一着绿袄裙的女子从费力地人群中慢慢挤出来。 她长得极瘦,似是被风一吹,就要倒了。 待走到堂前,她“扑通”一声跪下了,缠着白布的手指渗出淡淡血丝。 “大人,民女是人证。” 第24章 明珠。 “这不是李小娘子吗?” “芝兰......你, 不是上个月出嫁了吗?” 人群叽叽喳喳的,很快就有人认出了她。 在立于围观百姓中时,李芝兰是戴着面纱的。 如今她跪在堂前, 摘掉了遮蔽她容貌的面纱。 那是一张瘦削的脸,苍白,十七八岁的年纪, 没有却没有一点儿精神气。 惊堂木又响, 谢婴招了招手, 示意李芝兰继续讲。 李芝兰恭敬地朝谢婴磕了几个头,一字一句道, “大人, 民女李芝兰愿做人证。民女便是被王梅花以嫁娶为由,卖进了山中。” “芝兰, 你别说了,快回家去!” 沈娣想开口打断李芝兰的话,李芝兰却将手抚上了沈娣的脸。 她轻轻抚了抚沈娣紧皱的眉心, 冲她甜甜一笑,“沈姨,如若芝兰不出来。仅凭沈姨一人,怎么能斗得过这些坏人呐。” “芝兰啊。” 牛大志长叹了一口气。 你这又是何苦说出来。 李芝兰就是那位自己跑回来报官, 将王梅花和那几个牙人送进牢狱的女子。 县衙的几个捕快心照不宣,谁都没有向他人提起, 这本该是个秘密。 按理说,凡案子都要有人证物证, 可这女子买卖案虽有人证, 却判不了。 谁会叫自己受了伤害的宝贝女儿出来指证。 所以王梅花和这几个牙人,迟迟未判。 沈雁回将视线落在了李芝兰的手上。她原本葱白纤细的手指, 如今每一根都包裹着布条。布条不雨水打湿,渗出淡淡血色。 谢婴也注意到了那手指,他神色凝重,“细细讲来。” “民女李芝兰,家住乌衣巷,于上月初十出嫁,而说亲的媒婆,就是这王梅花。” 李芝兰如同方才的沈娣,抬手指向王梅花。 面对这将她推入火坑之人时,她还是止不住浑身颤抖,声音渐渐嘶哑,“那本应是个喜庆日子,奈何民女却上了陈强的贼船。那恶人陈强在船行至半路时就将民女迷晕,锁在木箱之中。他用布条塞住民女的口舌,用麻绳束缚住民女的四肢,民女哭喊不得,动弹不得,只能在暗无天日的木箱中与鸡鸭同住......” “待民女浑浑噩噩,再次睁开眼睛时,竟已经不知被带到了何处。四周都是山,看不到尽头的山。而民女那所谓的‘丈夫’,却是个已是天命之年的人......” 是要有多大的勇气,她才能说出这些话。她要出来指证,她要将那些坏人绳之以法。 “造孽啊,王梅花你就不怕造报应吗?芝兰她才十八岁啊!” 围观的百姓又开始蠢蠢欲动,这王梅花自当上这媒婆以来,到底是做了多少恶事。 他们也怒气冲天,恨不得也像沈娣与李芝兰一样,将堂上的王梅花撕碎。 “一派胡言!” 上月才做成的生意,又是她亲手送她入的牢狱,王梅花当然识得李芝兰,这样一指证,再抽丝剥茧,岂不是真坐实了她买卖女子之名? 沈雁回那件亲事,她可以说是替亲戚帮忙。她咬牙切齿,只要她不承认,便怎么也要为自己搏一搏命。 “你这小贱蹄子简直一派胡言,自古说亲都要纳彩纳征,见过双方父母的。你怕是在婆家遭了什么难,偷偷跑回来,污蔑于我,你这......” “王梅花!” 李芝兰打断了王梅花气急败坏的胡言乱语,她指向王梅花的背后,“你身后的,不就是那所谓的男方父亲吗?” 王梅花的身后,是另外的几个牙人。他们从一开始被带到公堂上时,就一直低着头,用散乱的头发遮脸,不敢说一句话。 别看王梅花身段矮,但确实这帮牙人的头儿。她能说会道,鬼主意多,做事又狠辣,一开口能将黑的说成白的,这些年带他们几个挣了不少银钱,没有人不服气她。 沈娣也跟着往后瞧去,她忽然瞪大眼睛,大口喘气,若不是一旁的牛大志扶了一把,几乎要晕倒在地。 “是你们,是你们。三年前,你们可是姓白啊!” “我,我......” 有着王梅花顶在前头,那几位牙人自然不敢大声喘气。 “好好说话。” 谢婴的声音冷冽,吓得他们不停地抖动,更是说不出半句。 没想到这上月刚送去的姑娘,不知怎么的跑的回来,不知怎么的将他们给送了进去。今日还到这公堂上来,认出他们。 “打板子吧。本官一向不愿用这些刑罚,可给了你们机会,不中用。” 谢婴扔了一个令签。 让他来!今日非打死这帮孙子! 牛大志自告奋勇,提了那杀威棒,将沈小宝往刑椅上一拎,举棒便打。 他才用了饭,有的是气力! 身后的捕快也才用了饭,那气力,力拔山兮。 才打了没几下,那几人就受不住了。 那沈小宝,更是哀嚎连连。 沈雁回在堂外看得心里舒坦。 嚎得最响亮,那说明伤得不重。要是没救了,嚎都不会嚎。 牛大志像是听见了沈雁回的心声,吐了两口沫子搓手心,打得更重了。 杀威棒的打上皮肉的声音今日倒像支动听的曲子,听得百姓们心里直舒坦。 白色的囚服很快被浸染,变得血肉模糊。 “梅,梅姐.......要不咱们招了吧。再不招,就要被打死了。啊!我招!我招啊!” 第26章 “大人,是小的生了贼心,卖了这些姑娘......小的,小的再也不敢了。别打了,可别打了啊......” 其中一个牙人脸色苍白,已是连说话的气力都没了。 另外的那两个连同沈小宝,更是直接晕了过去。 “泼醒。” 几盆冷水下去,他们又醒了。 今日怎么着,也得将眼睛睁得大大的。 堂下的沈雁回朝谢婴竖了个大拇指。 谢婴自然是注意到了,他清咳了一声,将脸转向别处。 谢婴没有打王梅花,他要留着她的气力,一字一句清楚地承认自己的罪行。 平日里跟在她后面做事的几个兄弟,如今都奄奄一息,血肉一片。 牢狱里的板子可不比公堂之上,那是几十板子下去,是能要人性命的。 “小的招。” 王梅花终于忍受不住,瘫软下去。 对于这些年干过的勾当,王梅花与那几个牙人在公堂上说得清清楚楚,一笔一划,全让暂代师爷的明成记在纸上。即便记不清,杀威棒一横,便记得清了。 听着这些人说也说不完的罪行,堂下的百姓听得揪心,更有人抹起了眼泪。 简直就是十恶不赦的恶徒,便是下了十八层地狱,放在那油锅里煎炸,那也是轻了! “芝兰啊,你这是要了阿娘的命啊,芝兰啊!” 一声悲呼从人群中传来,是李芝兰短短一月生了半头白丝的母亲。 “芝兰啊,阿娘不是叫你别出来。你何苦爬了那围墙翻身出来,这样一来,你日后可怎么办啊!” 她在堂下哭得伤心欲绝,老泪纵横,却又踏入县衙内不得,只能倚着柱子悲怆。 沈雁回心中一凛,原来这就是她手指又渗血的缘由。 李芝兰是翻墙出来的。 “进来吧。” 谢婴叹了一口气。 “谢大人。” 她踉跄着进了堂上,朝着谢婴扣了几个头。 “芝兰啊......” 李芝兰被搂进了怀抱,“你这又是何苦,我的好芝兰。” 那衣衫已被雨水浸透,可李芝兰觉得别样温暖。 她抬眸,已是泪流满面,“阿娘,我想帮帮艳艳姐,我想帮帮她们。” “我逃出来了,可她们没有。” 李芝兰真的没有想过能再次见到周艳。 那根本不是她记忆中的艳艳姐。 她们同住在乌衣巷,沈姨将艳艳姐养得很好。她的眼睛很漂亮,笑起来很好看,却总是来逗她。 很多人说,仵作女,晦气,命里带煞,娶回家是要折寿的。 她的艳艳姐从不这么想。 “大不了我以后不嫁人,大雍行当千千万,还能没有一样是我周艳不能做的吗?万一日后陛下心慈,叫仵作也能走仕途呢,到那时,我便女扮男装考科举去!” 日光将她的眼睛照得亮亮的,扑闪扑闪,她整个人散发着蓬勃的朝气。 跟在她屁股后头的李芝兰觉得...... 艳艳姐,好像一颗发光的明珠啊。 那不是艳艳姐,不,那不是她的艳艳姐。 李芝兰不敢将头转向那一面。在草垛子里躺着的,浑身臃肿的,笑得痴傻的妇人,不是她的艳艳姐! “芝兰,你喝一口粥吧。” 周艳将一碗稀粥捧到李芝兰面前,一脸痴笑,“不然要饿肚子的。” “我不吃!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李芝兰一把打掉周艳手里的碗,嫌恶地看了她一眼。 瓷碗碎裂的声音很响,很快就惊动了外面的男人。 那男人推门而入,看了一眼地上的碎片,暴怒地给了她一巴掌,又狠狠地踹了她几脚。 “老子把你娶回来,不是让你当千金小姐的!给脸不要脸。” 好疼......山里的夜又湿又冷,李芝兰蜷缩在木板上不断发抖。 她觉得她的肚子被他踢破了,好疼,她的手也好疼啊,指甲在路上也掉了好几个。好疼...... 半梦半醒间,有人轻轻抚过她的额头,一遍又一遍地给她擦身退烧。 她隐隐听见了...... 小时候一直唱的,乌衣巷的歌谣。 第二日,李芝兰推开门走到院子里,没见着人。 逃!眼下就逃,逃出去! 她朝着山里一路狂奔,就连手脚被树枝划破都未敢停下。 可这山太大了,山连着山,她迷路了。 山里有一个好心的婆子给了指了指路,等她一转身,只觉得眼前一黑。 醒来后,还是熟悉的木板,熟悉的草房子。 她的腿也好疼,扭伤了...... “芝兰,吃饭吧。” 周艳还是将一碗米粥捧到她跟前,“做什么事,都是要吃饱的。” “周艳!” 李芝兰一把揪住周艳的领口,虽然手指的钻心般的疼痛,但她依旧怒气冲冲,“你还是周艳吗?为什么不逃啊!” “芝兰,吃饭吧。做什么事,都是要吃饱的。” 周艳依旧重复着方才的言辞,对李芝兰的话无动于衷,像一具木偶。 两日未进食让李芝兰饥肠辘辘,饿得前胸贴后背。那碗白米粥冒出的热气钻入她的鼻子,她可她捧不住碗,那拿不起那汤匙。 周艳没有说话,拿起汤匙,一口一口地喂她,“做什么事,都是要吃饱的。” 待一碗粥全部下肚,周艳笑了两声,转身离开。 “你的腿?” 李芝兰终于发现周艳走路的姿势不对劲。 “瘸了。” 周艳一瘸一拐地走出房门,留给了她一个背影,一个臃肿的背影,像极了一位老妪。 李芝兰很难过。 不知是因为眼下遭遇的自己,还是变了样子的周艳。 但她还是要想办法逃。 接下里的李芝兰,变了。 她温言软语,变着法子撒娇,让男人给她买药治手治腿,哄他自己要留在这儿一辈子。 年轻,朝气,水灵灵娇滴滴不似山里的女人那样粗糙,这些都能迷得男人找不着北。 “可以也给大姐治治腿吗?” 李芝兰搂着男人的脖子,在他耳侧轻轻吹气,“大姐还要干农活,一瘸一拐的,走起来慢。” “她的腿都瘸了三年了,哪能治好,浪费银子。” 男人一把抱起李芝兰,踹开房门,“不如买些好东西给你这小妖精补一补,给我生个儿子。” 今日村里又有人娶亲,好多人去帮忙,男人也跟着去了。 他走了。 逃! 是个逃的好机会! 李芝兰去厨房里摸了几个馒头,趁着月色,打开院门。 可那院门口,站着个黑影,那是周艳。 “你要阻止我吗?” 这些日子实在遭受了太多苦难,李芝兰终于撑不住了,崩溃大哭。 “为什么啊,艳艳姐,你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子!艳艳姐,我好怕,我想回家,艳艳姐,我想回家......” “兰姐儿,那就回家。” 周艳用袖子擦去李芝兰满脸的泪水,“艳艳姐,带兰姐儿回家。” 周艳塞给了李芝兰一大包干烙饼子,几颗从她头面上偷偷扣下的蚌珠。 其中有一颗蚌珠,用红线串着,最大,最圆。 还有一张地图。 一张周艳用三年时间,拄着木棍,一瘸一拐,走遍了整座山,画出的地图。 “艳艳姐,你和我一起逃吧。” 李芝兰哽咽地抱住周艳,痛哭流涕。 她误会她了!她误会她了! 她一直是她的艳艳姐! “兰姐儿,艳艳姐的腿瘸了。” 周艳轻轻地拍打李芝兰的背,如儿时她们在乌衣巷。 蝉鸣的午后,她在芭蕉叶下,拍着她的背,唱着歌谣,哄她睡觉。 “等你出去了见到我的母亲,告诉她,她的艳艳过得很开心。让她快拿着这蚌珠,想艳艳了,就看看它。” 月光洒在周艳的脸上,照得她整个人熠熠生辉。 李芝兰觉得,即便艳艳姐的样貌不复当年。 她还是那个意气风发的艳艳姐,她心中的那颗明珠。 待李芝兰讲完,沈娣几乎昏死过去。 她又听了一遍她的艳艳的遭遇。 李芝兰怎么会跟沈娣说假话。 那是她逢人就笑呵呵,从小到大将饴糖塞满她衣袋的沈姨。 她李芝兰,也要将周艳给救出来。 沈姨听了她们的遭遇后,不说话,只回了家。 只是一夜间,沈姨的头发全白了。 艳艳还是那个艳艳,可沈姨再也不是那个沈姨了。 她去找到了牛捕头,抓了王梅花,抓了牙人。 不够,还不够。 还有陈强,在船上的魔物陈强,他的手中有所有女子买卖的单子,那单子上有地址。 即便她狂奔三天两夜下了山,用了艳艳姐留给她的蚌珠勉强逃回了青云县,可她不认得路。 第27章 她不止要救艳艳姐,还要救那单子上所有的女子。 李芝兰买了鼠药,买了烈酒,站在码头边,雨打湿了她的长裙,她攥紧酒坛子,不断发抖。 只要踏上船,和从前一样与陈强说几句好话。 让他喝了酒,毒死他,找到单子。 一把油纸伞在她的头顶倾斜,“芝兰,回去吧。” 沈娣将她送回了家。 待李芝兰回了家,母亲却再也不让她出门了。 而她买的鼠药与烈酒,不见了。 后来她知道陈强死了。 她知道,一定是沈姨做的,可她不说。 可后来,周叔也死了,与陈强一样的死法。 她忽然想起来,那白姓人家来向艳艳姐提亲时,她扒在门缝旁悄悄看。 是周叔笑意盈盈地招待他们,称兄道弟,喝了个痛快。 原来周叔是知晓的! “沈娣,本官再次问你。杀陈强、周恒,你可认罪?” “民妇认罪。” 沈娣恭敬地不断磕头,“可民妇还有一事相求。求大人,救救民妇女儿。” 自沈雁回与谢婴来了她家,问了那些问题,沈娣就知道瞒不住了。 杀陈强后再杀周恒,仵作在来不及验尸前就死了,便无人知晓陈强吃了鼠药。 陈强回家路上毒发,而周恒,沈娣给他的烈酒中未掺鼠药。 院中,烈酒,生剖。 他与她弟弟一样的冷血心肠。 不知这二人是如何查出来的。 那沈小娘子聪敏,像极了她的艳艳。 雁雁,艳艳。多好的姑娘。 她连她搓洗衣裙都能察觉。 那新来的谢大人瞧着一身正气,万一是个好官。 比那吴大人好。 赌一赌吧。 若是赌对了,许能救出艳艳。若是赌错了,他日到了地底下,她就不喝那孟婆汤,她就坐在那奈何桥上,等艳艳。 “那陈强的单子,你可知晓在哪?” 谢婴当然想找到全部的女子,即便沈娣不说,他也会去找。 “民妇真的不知。” 她将陈强的家与陈强的大船都快翻烂了,都找不到那单子。 “陈强此人自负,藏东西极为狡猾......艳艳姐。” 李芝兰喃喃自语。 “启禀大人,民女也许知晓。” 沈雁回站在堂外,恭敬地朝着谢婴作揖。 “哦?” 谢婴挑了挑眉,向她招了招手,“上前来说。” “那日去船舱......民女听到‘咚’得一声,而非‘啪’得一声。” 沈雁回走到公堂上,提腿便跪。 “不跪。” 谢婴抚了抚袖子,“只不过本官实在听不懂你的哑谜。” 牛大志与明成更是听不懂。 放炮呢? “是谢大人卸了的箱盖,掉在地上,‘咚’得一声。” “里头是空的?” “谢大人果然绝顶聪明,七窍玲珑,民女佩服。” 沈雁回深深作揖。 “谢大人果然绝顶聪明,七窍玲珑。” 堂外的围观百姓忽而跟着沈雁回一同喊。 “不如眼下谢大人就去将陈强船上的箱子都提来?” “早提了,后面摆着呢,那都是证物。” “谢大人果然未雨绸缪,深思远虑,民女佩服。” 沈雁回再深深作揖。 “谢大人果然未雨绸缪,深思远虑。” 堂外的围观百姓又跟着沈雁回一同喊。 他们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都是好词儿,与谢大人很相配,就跟着沈小娘子一同喊了。 谢婴清咳了几声。 来了青云县,嗓子不太舒服。 待众人用利刃割开箱盖,里头果然藏着一叠单子。应是用那只木箱运哪位姑娘,就将她的名字与买卖地址写在上头。 其上名字不计其数,不知陈强这些年到底做了多少孽。 “沈娣,本官会派人去救你的女儿,只是杀人,要偿命。” “谢大人,民妇认罪!” 沈娣深深地朝谢婴磕了一个头。 “女子买卖案与‘僵怪杀人’案并入一案,因此案涉及范围广泛,本官需上报朝廷,再行定夺。将嫌犯收押,退堂!” 伴随着杀威棒的声响,这两件案子终于了结了。 “李芝兰。” 沈雁回叫住了被母亲搀扶着的李芝兰。 “你的蚌珠。” 那一颗散发着萤光的蚌珠,是李芝兰母亲亲自托人洒的萤光粉。 “多谢。” 蚌珠熠熠发光,救了李芝兰,也救了所有的女子。 “沈姨。” 在牛大志押沈娣回牢狱时,沈雁回也叫住了她。 “沈姨,我想问问您......” 沈雁回走到沈娣跟前,“您一生都在为别人而活。为了弟弟,为了丈夫,为了女儿。可沈姨,你是你啊。沈姨,倘若眼下让您选择一次机会,让您为自己而活。您,会做什么?” 沈娣一滞,而后忽然一笑。 那笑很美,如少女般天真。她的眼神清澈,似隋珠和璧。 “我呀,想吃小黄鱼。” * “哒哒哒。” 一阵又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雨已经小了许多,但多日秋雨,地上早已坑坑洼洼地积了不少水潭。官靴踩过地面,溅起阵阵泥水。 “找到了吗?” “没到找。” “这狗/日的李德子,到底跑到哪里去了?等老子找到他,非宰了他不可。” 牛大志咒骂了一声,准备喝完一碗姜汤继续再找。 “谢大人知晓李德子去哪里了吗?” 沈雁回提了食盒,朝着气喘吁吁的牛大志招手,浅浅一笑,“牛捕头,先缓一缓,来喝老鸭鲜菌子汤!” “这么好!” 手里的姜汤如今哪还有滋味,牛大志立马将剩下的姜汤往院里一抛,举着碗直直奔过来。 其他的捕快见了,也有样学样,将那姜汤往院里一抛,捧碗盛汤,一气呵成。 “天呐,我的姜汤!” 明成将一张脸拉成苦瓜样,朝着雨中还冒着丝丝热气的姜汤呐喊,“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对我,这也是我辛辛苦苦熬的。这不止是一碗姜汤,还是我待人的赤诚之心与自尊。我的一颗真心被你们丢弃,我的自尊被你们践踏在地,我的......” “明公子,快别嚎了。也就今日轮到你煮姜汤,从前那日不是我们煮的,就是滚水里扔几片姜,再滚一滚......啧啧啧,哪像沈小娘子这老鸭鲜菌子汤,鲜,那是相当的鲜!” “给我留一碗,别盛光了!” 院中一抛,捧碗盛汤。 “李德子去哪了?” 谢婴擓了一勺汤后,细细品尝。 真鲜! 汤色如珀,香醇满口,细品之下,回甘悠长。 “雨后的菌子,长得真好。” 沈雁回用大汤匙特地舀了许多菌子放进谢婴的碗中,“谢大人觉得鲜吗?” “要本官帮忙捡菌子?” 谢婴挑了挑眉,自然而然地夹了筷子菌子,细细品尝。 真鲜! 口感滑嫩,鲜香浓郁,细嚼之下,滋味甚美。 “谢大人英明。” “真叫咱们谢大人捡菌子啊!” 一旁喝汤的众捕快傻了眼了。 干嘛呢这是? “那当然不是本官。” 谢婴又慢条斯理地喝了一口汤,嘴角微扬,“是叫你们去。” “谢大人,咱们还要找李德子呢!” “本官去找李德子,你们去捡菌子,就这么决定了。” 谢婴用手巾擦了擦唇角,缓缓起身,“前些日子为了这案子,你们难免疲累,是时候休沐几日。不过记住,在休沐的时候,势必要去捡捡菌子,呼吸呼吸野外新鲜的空气。” “去哪里捡?” 一众捕快总觉得自个儿掉陷阱里头了。 “小苍山脚下。” 沈雁回跟着起身,还是笑眯眯的,“牛捕头,砂锅里头还有好些汤,你们慢慢喝。记得,小苍山脚下哦。” 众捕快望了望这两个背影,总觉得后头长了尾巴。 一柄青伞下面,是一黄一青两个身影。 “捡菌子做什么?” “做菜啊,为我的小食摊添砖增瓦。” “需要这么多?买不就行了。” “谢大人,您知道鲜菌子它不便宜吗?” “知道,本官寒门出生......眼下你不可以告诉本官,到底李德子去哪里了吗?” “这不正在去嘛。” “你家?李德子在你家?你私藏罪犯啊,按照大雍律法,私藏罪犯者,按情理分配蹲监时日。” “......” 明成撑着把伞跟在二人后头。 他宁愿去捡菌子。 三人确实来了桃枝巷,只不过站在了刘成家的门口。 第28章 “李德子,在里面?” 谢婴指了指院门。 “可能死里面了。” “咳......啥?死里面了?” 明成才收了伞,就被自己的口水大呛一口。 他一点儿都不想进去,二度凶宅啊! “你怎么知道刘成不是沈娣杀的?奇怪,这门怎么打不开了......” “啪!” 谢婴一脚便踹开了院门,但依旧神色淡定地与沈雁回说话。 “谢大人真乃大力士也。” 沈雁回看着地上四分五裂的院门,朝着谢婴竖起了大拇指。 “沈娣也没说刘成是他杀的呀。” 沈雁回踏进院门环顾四周,“沈娣也没说过自己是僵怪呀。” 院子空荡荡的,没有任何人。雨早已将院中的血迹冲刷干净,似是从未发生过案子,只不过院中的落叶许久无人打扫,显得十分凄凉。 “僵怪杀人,自始至终都是李德子一个人在说。除了李德子,无人见过。” 谢婴忽然一顿,恍然大悟。 她好聪明! 他怎么就没想到! 她怎么不走仕途?大雍的女子可以走仕途。 届时,给她提溜到汴梁去。 他俩若统一阵营......哼,那帮腐朽老登,全都回家种地去。 谢婴心里嘀嘀咕咕,一时忘了自己眼下是位八品县令。 “要不你去考个童子试,再考个秀才?” 谢婴转变了话题,对沈雁回的仕途之路格外上心。 “这辈子都不可能再考试。” 沈雁回白了谢婴一眼,心底默默呐喊。 你知道要她考了多少场试才当上了法医? 你知道两天两夜不睡觉研究案子,在写报告的时候猝死的痛苦吗? 这辈子已经莫名其妙地走上二次法医路了,再也不想考试了。 做做菜,吃吃喝喝当咸鱼,安稳一生。 “你再考虑考虑?” “你还想不想要找李德子!” 沈雁回大喝一声,在空荡荡的院子里格外明显。 后厨有什么东西碎了。 “啊!什么声音!” 明成原地起跳三尺。 他的胆子极小。自打跟了谢婴,净做些风雅事。点茶、研磨、听雨、赏荷...... 来了青云县看验尸,摆摊子,探凶宅...... 好想回汴梁。 “是,李,德,子还是刘,成呢......略略略。” 沈雁回双手揉着自己的脸,一边朝着明成扮鬼脸,一边语调恐怖地说话。 “大人,小的想回衙门。” “衙门有刘成的尸体。” 好想回汴梁! “李德子,李德子,李德子!” 沈雁回朝着厨房大喊三声。 谢婴扯了扯她的袖口,又仔细看了一眼她的双手。 “谢大人,您干嘛。” “看看你的葫芦藏哪里了?” “......” 在沈雁回喊了十声李德子后,忽然有个白色身影,提着刀从厨房跑了出来。 这身影穿着白衣,头发,脸全是白的。 当真僵怪! “妈呀!” 明成全身汗毛倒竖。 登时在那白色身影离沈雁回与谢婴还有五六尺远的时候,将它踹飞。 那身影在空中作了一个优美的弧度,而后在地上扑腾。 地上有水潭,那身影脸面朝地,直直扣进了水潭里,将那泥水变成了白色浆水。 “这咋还,掉色?” 明成将靴子使劲蹭了蹭地面,想将鞋底的白污给蹭掉,“怎么都是面粉水。” “李德子,你想要用杀刘成的方式,杀本官吗?” 谢婴的威严气势说来就来,方才还问你有没有拿葫芦,眼下这一嗓子霎时让李德子浑身一震。 “原先沈小娘子说你半夜与刘成争吵,你死咬着不松口。未曾想你竟趁押你的捕快小解之际,偷偷逃走。如今沈小娘子就站在你面前,你还能不认吗?刘成,到底是不是你杀的!” 李德子将脸趴在水潭里,就是不抬起头。 桃枝巷审周兰他没出门,公堂上了案件他也一概不知。 在他的眼里,谢婴...... 客来楼要死要活上吊的狗官。 “你不承认吗?” 沈雁回一改玩闹的神色,上前一步,一脚踏上李德子的背上,而后拉起他的两条胳膊往上一抬。 其中的一只胳膊上,赫然有三道血痕,是抓痕! 那伤口虽已慢慢结痂,但因抓得用力而极深。 短时间内是好不了的。 “刘成的指甲里有皮肉,说明他在死前,又或者是与人争吵时,将对方抓伤。你既然说你没有见过刘成,那你的胳膊上,为何有三道血痕?你别跟我说是野狸子抓的!” 沈雁回这怒意,也是替她祖母撒的。 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要用这种方法杀刘成! “我......是与他吵过架,又怎么样,能说明我杀了他吗?” 李德子兀然抬起头,死死地盯着沈雁回,眼神狠厉无比。 是沈家的那个外孙女,他的眼睛瞥向一旁那把掉落的刀。 多管闲事。 “杀人剖肚,就为了伪装成相似的案子,嫁祸给别人吗?” 谢婴眯了眯眼,走到李德子跟前,睥睨着他,“一刀剖开人的肚子,那鲜血势必喷涌而出。李德子,你的血衣与杀人凶器应来不及好好藏吧......你当青云县的衙门是吃素的!说,刘成是不是你杀的!” “刘成是......” 李德子忽然暴起,冲向那把刀,捡起便朝沈雁回砍,“你这个死丫头,多管闲事!” “铛”得一声,刀再次落回了地上。 李德子口吐鲜血,倒在地上昏迷不醒。 “大人这两拳头,这李德子估计断好几根肋骨......我说,大人呐。” 明成才转过身,又转了回来,四处看风景。 温暖的热意将沈雁回圈住,弥漫着比原先浓重的壶柑香。 雨也停了。 第25章 什么叫不正宗的农家一碗香? 今日起不用再摸黑起大早。 沈雁回的房间有一扇小轩窗, 她将叉竿往窗沿一方,外头的阳光能直接倾洒进来。 今日的阳光真是鼎鼎的好。 “雁雁醒了?” 陈莲瞧见那小轩窗被支开,在院中叫喊道, “将被褥拿出来晒晒,下雨下得里头发潮。” 秋雨连绵了约莫七八日,又阴了两日, 终于放晴了。 陈莲将沈家所有的房门窗户统统开着, 恨不得今日就叫那太阳将屋内所有的湿气都蒸个干净。 有阳光的清晨, 人容易发懒。 沈雁回顶着被褥走到院子里,那光洒在脸上, 暖融融的。此刻若是摆个藤椅, 泡壶清茶,躺在院中晃晃悠悠, 那日子定是十分畅快。 院里搭了三根竹竿,晒四条被褥正好。陈莲正用一根棍子敲打着被褥,好让里头的棉花更送些。 沈锦书平日里裹来裹去的小被子却没了地, 只能搭拉在一旁光秃秃的小桃树上。 “雁雁懒。” 沈锦书坐在凳子上,手里头剥着一只橘子,“凤姐儿一早就起来的,雁雁要等太阳爬这么高才起。” “你雁雁姐最近都是寅时起, 难得让她多睡会。” 沈丽娘也在一旁剥橘子,“雁雁, 快去洗把脸,锅里熬了米粥, 煨了芋头, 还给你捂着呢,快些去吃。” 二人身边摆了一大箩筐的橘子, 已经被剥了大半,却仍然在剥。橘肉放在竹篮里,橘皮则是扔在另一只扁箩里。 那橘皮被剥成了盛开的花朵状,一气呵成,一点儿都没有断的。只不过“漂亮的花朵”旁也有几棵歪歪扭扭的,许是沈锦书一不小心的“杰作”。 “就懒。” 沈雁回用手指弹了弹沈锦书的脑袋,急得沈锦书四处躲闪,“舅母剥这么多橘子,如何吃得完,吃多了舌头上要生疮。” 竹篮里头剥好的橘子呈金黄色,圆鼓鼓的,瞧着诱人。她伸手去拿了一个,剥了两半放进嘴里,登时皱起了眉头。 “好酸!” 酸得她连忙吐掉。 好虚有其表的橘子! “雁雁,这是酸橘子,咱们不吃的。” 沈锦书咯咯直笑,连手里头的橘子都拿不稳。 “晒些橘皮等冬日里泡茶喝,天一冷容易咳嗽。那些橘肉回头拿去喂猪仔。凤姐儿别闹了,让你雁雁姐去喝粥。” 沈丽娘将沈锦书一把捞回来。 这橘肉若是秤上两斤白糖,混了面粉,还能制成橘糖。 但这花费可比橘子都贵。 沈雁回想了想,还是便宜猪仔吧。 她洗漱好,将米粥与芋头端到院中来吃,摆在小桌上,再夹了一小叠辣脚。 “好糯。祖母,这芋头哪里买的,一会我从码头回来再买些,晚上淋些香油蒸来吃。” 第29章 碗中的芋头比较小,且都是生得奇形怪状。剥了外头黑黝黝又粗糙的皮,里头的肉却生得白嫩。 粉糯细腻,沾白糖,沾豆酱,可咸可甜,味道却出奇得好。 “是我自己选得种,雁雁喜欢,祖母一会多挖些。” “我们家的呀?” 沈雁回瞥向了不远处菜地的一角,果然那儿一处才翻了土,露出不少芋头根子,“祖母种得真好,这芋头一点儿也不噎人,又润又糯。” “凤姐儿给雁雁挖!” 沈锦书一溜烟跑到墙根下,挑了平日里最喜欢拿着与桃枝巷其他孩童一块玩的棍子,上手便去挖芋头。 “凤姐儿,那不是你用来当大王的棍子嘛,你舍得用来给雁雁挖芋头呀?” 沈雁回瞧着沈锦书这风风火火的模样轻笑,“到时候他们都不认你当大王。” 孩童总是觉得什么东西都新鲜好玩,可以用瓦片作碗泥作饭扮家家酒,也能耍根棍子当山大王。 谁要是挑选到了一根直棍子,那定是威风凛凛,叫其他的伙伴艳羡的。 “凤姐儿扮过大王了,下次轮到平哥儿。眼下最要紧的,是给雁雁挖芋头。” 沈锦书学着陈莲的样子,用棍子捣着泥土,嘴里时不时还得喊上两句“嘿咻嘿咻”。 “凤姐儿可得仔细些,别叫挖断了祖母的瓠瓜藤。” “那一定不会!” 芋头的味道实在是好,沈雁回将粥喝完,芋头也一个不剩。她帮沈丽娘剥了些橘子后,便扎到厨房忙活去了。 案子一解决,太阳也出了。原本的斜风细雨被成了秋风送爽,吹得舒服又不阴冷,不用再多穿件夹袄。 沈雁回思量着该换换菜色,不再做朝食。 一来再过不足两月就到了冬日,要在寅时起身实在是辛苦。二来她日后的目标是小饭馆,而非朝食铺子,也先要从炒菜开始做起,揽些客人才好。 还有一点儿极为重要。 原先她那朝食,是起早摸黑的“神秘”流动小摊,眼下要好好摆一个摊位,是要去商税所交税的。 灶台旁摆了一箩筐的菌子,那都是牛大志和他们的手下们“快乐休沐”所得,没有花费。 菌子形形色色,到都是些常见的。 小苍山山大,人说靠山吃山。山边的人都知晓哪些该吃,哪些不该吃,自然没有毒菌子混进去。 今日的肉是牛大胆亲自送来,一块新鲜的瘦弱,一块上好的五花。 来时可谓喜笑颜开,神清气爽。 陈莲一早便已经将五花按照沈雁回的方子切块炖了,眼下已经炖得软烂入味。 刘成的案子一破,为了安抚民心,县衙街口也贴了告示。那刘成是李德子模仿犯案所杀,根本没有所谓的僵怪,而是李德子混了面粉水浆吓人。这消息牛大胆耳中。 给牛大胆气得“蹭”得一声,蹦起来了,且破口大骂——你这狗/日的李德子! 原本他还在床上喝着苦药,那气又也是有一搭没一搭地进出。 大夫唉声叹气,媳妇儿在一旁抹泪。 这一蹦,将大夫与他媳妇儿都蹦呆了。 她媳妇连连给大夫倒好茶水,托牛俊给大夫准备一桌席面,并直呼“神医”。 那大夫也是摸不着头脑,这方才还是气若游丝,眼下如何就声如洪钟了? 算了,吃个席面吧。 沈雁回将菌子洗净,猪肉切丝切片腌制,再将其他素菜备好。 原先那口大锅被她刷得珵光瓦亮,又取了她之前订好的大碗,提了一只泥炉,用了好些炭火木柴,便准备出摊了。 “凤姐儿,跟雁雁走不?” “凤姐儿来了!” 沈锦书一下子扔了木棍,乐呵呵地跟上了沈雁回。 “昨日雁雁说的什么?” “昨日雁雁说码头人多,南来北往,凤姐儿要时刻在雁雁身边,不准乱跑。雁雁你瞧瞧,凤姐儿都记住了!” 前阵子码头上阴雨濛濛的,人虽多,但总觉得有股泥巴味。 今日的码头人来喧往,栗香、柿香、馒头香......闻起来甜丝丝的。 不过那桂花树下,怎么倚着一抹月白的身影。 “咳......谢大人早啊。” “咳......谢大人早呀,明叔叔也在呀。” 沈雁回清咳了一声与谢婴打招呼,沈锦书也像模像样地跟着学。 “巳时三刻。” 明成感觉自己站得腿都麻了,他上前几步就把沈雁回的小推车推到桂花树下,一边推,一边念叨,“沈小娘子,你管巳时三刻,叫早?你今日怎么到现下才出摊,我已饿得晕死过去。” “久等久等。” 这话听着,不会是一早来用朝食的吧。 也就是说,等了至少有一个时辰了。 沈雁回忙从车上摆出两个凳子,放到二人跟前。 “谢大人,您饿吗?” 沈雁回擦了擦冷汗小心翼翼地问了句。 “还好。” 谢婴接过沈雁回递过来的茶,小饮一口,“梨汤?” “对。切了些梨块与红枣,放了橘皮,秋日饮着嗓子舒服......谢大人,您看着吃些什么?有肉沫豆腐盖饭,菌子肉丝盖饭,梅子酿肉盖饭,还有不太正宗的农家一碗香盖饭。” 沈雁回走到小推车跟前,不厌其烦地报了一大堆菜名,炫耀着她新出的盖浇饭。 “不卖煎饺了?” 谢婴听着这一长串菜名,望向那一口大锅,几乎遮住了沈雁回的半个身子,“先不说什么是盖饭,且说说什么叫不太正宗的农家一碗香?” “谢大人想吃煎饺,可以来凤姐儿家呀。” 沈锦书乖巧地给谢婴添茶,“凤姐儿也会包饺子。” “好,回头便去。” 谢婴揉了揉沈锦书的脑袋。 真乖啊。 “日后不卖朝食了,谢大人不用一早来等,早上冷。“ 沈雁回将备好的菜都拿到台板上,“用了芥菜的农家一碗香。是将芥菜、鸡卵、五花同炒,谢大人您要吃哪个?” 为什么不太正宗,是因为大雍没有辣椒,只能用芥菜来提提味道。 “那本官要不太正宗的,农家一碗香盖饭。” “我要吃那个菌子肉丝盖饭,其中肯定有我捡的菌子!” 这一长串的菜名将明成的馋虫都勾出来了,明成瞧了一旁洗好的菌子一眼。 那肯定吃自己的劳动成果呀。 “好勒!” 除了梅子酿肉是提前备好的,其他的都要沈雁回现炒。 盖饭吃得就是个新鲜热乎。 她又添了些柴火,将泥炉烧得旺旺的,铁锅也烧得发烫。 “滋啦。” 一叠五花肉下去,连同那铁锅上都蹿起了火。 “霍!沈小娘子你没事吧!” 明成坐得离那铁锅近,他被这突如其来蹿起的火给吓了一跳,只觉得面前一片火热。 “没事吧?” 谢婴站起了身。 “没事啊。” 沈雁回熟练地将那片好的五花爆炒煸油,待炒熟的鸡卵与芥菜一同放下去,那火才回到原处,“盖饭要吃得烫才好,这叫有锅气。” 热油遇到肉菜,烫出的香气飘满了小食摊周围。 “刺啦刺啦。” 她熟练地颠了颠锅,从甑中挖了好几勺米饭盛到那大碗中,再将炒好的农家一碗香盖在上头。 “这么快?” 谢婴盯着面前那碗油亮亮的盖饭有些吃惊,也不过几口茶的功夫,菜就炒好了。 在汴梁那些食肆酒楼中,两盏茶下去,也只上来两三盘。 “咱们的盖饭一向是以快闻名......谢大人,吃盖饭,用调羹更好。” 沈雁回放下农家一碗香,再转身去炒明成的菌子肉丝。 当年她家的饭馆开在大学城旁,也卖盖浇饭。一到饭点,那大学生蜂拥而来一大片,一分多钟就要炒好一份盖浇饭。 谢婴一向是吃得比较清淡,但面前的盖饭色泽鲜亮,实在诱人。 用调羹来吃饭?倒是少见,毕竟调羹多用于喝粥盛汤。 “谢大人,要擓满满一大勺,有菜有饭,这样吃是最香的。” 沈雁回笑眯眯地提醒道。 谢婴清了清嗓子,将方才擓了一点儿菜的调羹,狠狠地挖了一大勺。 五花肉的油脂已被全然煸出,只有油香,一点儿都觉得肥腻。 炒鸡卵嫩滑,浸透了五花与豆酱的味道。芥菜带着微微的辣味,能清爽解腻,又开了胃。 而最要人叫绝的却是底下的米饭。 蒸的恰好的白米浸透了吸收了所有菜的汤汁,粒粒油润,唇齿留香。 “这个味道,着实可口,非常下饭,不愧是一碗香。” 谢婴低头仔细地擓了一大勺,又擓一大勺。 “大人您别说了,给小的馋死了。” 明成眼巴巴地等待着他的菌子肉丝,就眼瞧着谢大人一口接一口吃得喷香,早知道他也点农家一碗香了! 第30章 但等他的菌子肉丝盖饭上来,他便不再这么想。 鲜鲜鲜鲜! 香香香香! 怎么会如此的鲜嫩多汁,菌子又鲜又滑又嫩,连着这肉丝也是滑嫩的,一点儿也不老。 咸香的汤汁渗透进了米饭,他觉得这米饭都是嫩的! 不愧是他捡的菌子! 一早来了码头,即便是没有吃到他想得紧巴巴的煎饺,吃到这菌子盖饭,也是值了! “好香的肉味。” 这么大一口锅在这儿横着,肉香味也传得远远的,这当然能吸引来路过的行人。 尤其是马上到了饭点。 “沈小娘子,早上我没等到你出摊,我以为你不来了呢!” 孙伍瞧见了沈雁回这小食摊,乐呵呵地走过来,“这么大一口锅?沈小娘子炒什么呢?” “炒的盖饭,孙大哥要不要来一碗?肉沫豆腐盖饭,菌子肉丝盖饭,梅子酿肉盖饭,农家一碗香盖饭。” 孙伍瞥了一眼明成的碗,上头的菌子与肉丝鲜亮亮的,相当诱人。 “多少钱啊,这么多肉,瞧着不错的样子,应该挺贵吧?” 这不相当于一盘肉菜?搁在食肆里,不得卖上个十五二十文的。 “小荤六文,大荤八文,白饭免费,且还可以续。” 沈雁回掀开放着梅子酿肉的砂锅,里头的五花色泽油润,好大一块! 这么多菜,且可以免费续的饭,就就就,六文? 孙伍瞧了瞧那大碗,正是平日馄饨铺子的那种汤碗,又深又大。 “那我可要个梅子酿肉了。” 孙伍说完这话,却一直站在一旁。 那不谢大人吗? 方才低着头他还没注意到。 谢大人也吃六文的饭啊? “孙大哥您坐下呀,这还有位置。” 沈雁回给孙伍炒了个油渣青菘,又去砂锅里夹了三块梅子酿肉,这速度比方才给谢婴二人炒的还要快。 “我,我站着吃就成......沈小娘子,我可以带到码头上去吃吗?一会吃完了我给您送来。” 孙伍捧着碗,越站越靠边。 “可以啊。” 沈雁回顺手给他倒了一杯梨汤,“您什么时候拿回来都成。” “多谢,多谢。” 孙伍付了铜板,千恩万谢地捧着盖饭与梨汤奔回码头。 快跑啊! “沈氏独家,外头吃不到的。” 沈雁回挑了两块梅子酿肉,一人一筷地夹到谢婴与明成碗里。 谢婴慢条斯理都咬了一口,嗯,甜咸适口,肥而不腻,还带有丝丝的酸味。 他将碗递到沈雁回面前,眉头一挑,“本官添饭。” “凤姐儿来添!” 沈锦书将谢婴的碗捧来,对着甑就是狠狠地又添了三大勺。 已经吃了半饱的谢婴攥了攥调羹。 罢了,凤姐儿盛的。 都给吃完吧。 一旁将碗递给沈锦书的明成喝了喝了一口梨汤,心中长叹一口气。 他那一日二食,极其自律的谢大人啊...... 罢了,先吃饭吧。 饭点很快就到了。 一时间,小食摊面前人多了起来。 肉沫豆腐讲究一个烫,可直接用调羹搅碎了拌在饭里,咸香适口。 虽说是肉沫,但被做成了臊子,也是满满一大勺,只卖六文,竟是最受欢迎的。 码头上的人并没有什么讲究,捧着碗就捧着碗吧,他们也不嫌烫。 不一会儿,小食摊前围满了端着碗吃饭的人。 看着沈小娘子热锅现炒,这怎么不是又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呢。 “我说,那李德子为什么要杀刘成啊?可真残忍。还装什么僵怪吓人,整得媳妇儿不敢出门,码头上的货少,叫我一天才挣五十文。” 一天到晚忙着做活挣钱,最闲暇的时光,便是用饭的时候。 眼下大家三三两两的围着、蹲着,吃着喷香可口的盖饭,总归要找些话来聊聊。 而如今最有聊天的话,便是响当当的假冒僵怪杀人案。 “听说是看上刘成的钱了。这李德子也是个游手好闲的人,你说大家一同游手好闲,这另一人突然像是有钱了,可不把人给嫉妒坏了?” “这就要杀人了?这也太吓人了。” 另一食客擓了一大勺米饭,“这整得我都不敢发财了。” “您老可劲做梦吧,这财岂是想发就发的。他那哪是发财了,是将他爹的传家宝给卖了,预备做些生意,听说是洗心革面了。” “为啥啊?就突然洗心革面了,心里头有姑娘了?” “还真让你给说对了......翠微楼的角儿,那个角名叫作......哦,牡丹。” 听着食客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谈论案情,沈雁回的心里未免儿有些难受。 刘成并不是个坏人。因祖母一到天冷就咳嗽,总是偷偷地给祖母去小苍山里头找蜂巢采蜜,就怕祖母觉得药苦的人,又怎么会是坏人呢。 儿时他的父母成日不在家,只是缺些管教。 若说游手好闲,只不过是来码头当脚夫,做几日再吃几日,不曾有个什么长久的活计。 秉承着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念头,又不愿意成日呆在家里,在他人的眼中,不就成了游手好闲之人。 牡丹是刘成去瓦舍听戏认识的。 一副好嗓音,一手绝琵琶,唱着刘成儿时与沈长生被陈莲一同带去戏台听的《六幺》。 这可真唱到刘成心里去了。 待这妙音娘子卸了脂粉,刘成一瞧,这不小时候跟在他屁股后头需要他护着,吹这个大鼻涕泡的丹姐儿? 自此,这蜂巢也就有了牡丹一份。 今日送甜梨,明日送金橘,收到的东西与陈莲相仿,这唱戏也不也要护着嗓子嘛。 本就有着小时候的情谊在,这一来二去的,也多生了不少情义。 原本只需养活一人,眼下刘成心里可有目标了。 可不能再这样过下去,得挺直身板谋个生计,将牡丹从瓦舍接出来。她日后愿意弹唱便弹唱,总比一天唱到晚,熬坏了嗓子好。 他一咬牙,把他终日不着家的混蛋爹老子的传家宝给卖了,做些小生意。 原本他做得好好的。进了几批货,卖得不错,手里头有了些小钱。 还给牡丹打了两只银臂钏呢。 可总有人不愿意你过得好。 大家同住在桃枝巷里,从前都是游手好闲的,还一起当过脚夫。 如今你渐渐发了家,而我却依旧过得不如意。 那李德子见刘成生意不错,便想跟着入伙。 刘成不愿。 他清楚地知道李德子嗜赌成性,届时别说是拉他做生意,许能将他的那一份都输了去。 不拉着做生意,本也没什么。 没想到这李德子在赌坊里欠了二十两银子,被追得走投无路,便想着来跟刘成借钱。 若是几两银子,看在儿时的情分上,刘成还能帮衬着。 二十两可不行。 他还要攒着给牡丹下聘呢。他才攒够了二十两,待挑个好日子,便去向牡丹提亲。 那李德子见借钱不成,便趁着月黑风高夜,爬了刘成家的围墙。 未曾想动静大了些,将那刘成给吵醒了。 刘成哪会不知道这半夜爬墙,定是来偷钱的,于是与李德子争执起来。 推搡间,李德子越想越气,一边推一边骂。 “将钱给那婊/子有什么用处?就是个瓦子里卖笑的货色,你刘成还真拿人家当金疙瘩,也不知跟多少人在床上快活过!” 那是他刘成放在心尖尖上的人,怎能容得人这般侮辱? 他当场要将李德子给撵出去,并警告他,他不会给他一个铜板,并再也不要来找他。 否则,就将他从前去别人家偷东西,当扒手的事闹到衙门去。 赌徒又怎么会有人性? 李德子来时本就摸了一把刀,如今又听刘成这么闹,登时怒从心来,对着刘成的肚子就是一刀。 那一刀,本不致命。 可李德子怕刘成将他的事抖出来,又杀红了眼。 他一想到前阵子小苍山的贼寇剖心杀人,便准备嫁祸给那些贼寇。他看着捂着肚子的刘成,登时凶光乍漏,将他生剖。 若不是牛大胆在客来楼里说不是小苍山的贼寇干的,李德子也不会当场编排个“僵怪杀人”的事来。 他对于僵怪的印象,都来源于儿时桃枝巷里流传的僵怪故事。 “沈小娘子?” 待饭点一过,谢婴拿手在摊前发愣的沈雁回面前挥了挥,“怎么了?” “没什么。” 沈雁回揉了揉眼角。 “明日是刘叔的头七,我想去拜拜他。” 第26章 重阳糕,茱萸囊,新订单 今日有暖风。 沈雁回晨起时, 沈家一家人已经都在院儿里忙活。太阳晒得舒服,洒在她们的眼睫上,扑闪扑闪。 第31章 桂花树下的那方小木桌上备了不少东西, 一个放了面团的大木盆,几碟子红枣、核桃仁、松子......干果种类繁多,有些连沈雁回都叫不上名。 “雁雁吃些核桃。” 陈莲一边揉搓着木盆里的面团, 一边笑眯眯地吆喝沈雁回过来, “是小李在山里新摘的, 一大堆果就出了这么点,但个头大得很, 味道也好。祖母今早都炒了, 还热乎着呢。还有一碗热羊乳,祖母添了两勺糖, 你也喝。” 她揉面团的力气大,小木桌晃晃悠悠的,吱吱响, 险些将碗中的羊乳给撒了。 “回头等长生回来,叫他补补这桌子,要是我气力在大些,非散架了不可。” “今个什么好日子, 祖母要做枣泥馒头吗。那我一会备菜的时候,去将这枣子蒸了。” 木盆里的面团黏黏的, 似乎是糯米粉,沈雁回又转念一想, “是枣泥汤圆?” “雁雁, 是九月九啊。” 沈锦书坐在一旁,帮沈丽娘整理着竹篮中的彩线, 她的小指头弯弯绕绕的,整齐起来有条不紊,倒是将这些彩线整理得很好。 “祖母在做重阳糕呢。祖母做的糕好吃,甜甜的,软软的,等咱们出摊回来,就可以吃了......祖母今日还要混些羊乳进去,定是会更好吃,凤姐儿今年还要吃八块!” 别说是蒸糕了,眼下这面团还在揉搓着呢,沈锦书就已经馋这甜滋滋的重阳糕了。 可惜她是个眼大肚小的,次次说要吃八个。祖母做的重阳糕个个块头都大得很,每次她捧着吃上一块,就已经撑得肚皮滚滚,再也吃不下了。 “是重阳节啊,真好......那祖母,待我与凤姐儿出摊回来,咱们去小苍山脚下放纸鸢去?” 沈雁回几乎还没过过重阳节,毕竟这也不是个放假的节日。来了大雍可不一样,毕竟重阳节还是个“老人节”,不就是祖母的节日? “放纸鸢?那祖母哪跑得动啊,叫凤姐儿与你去。” 陈莲乐呵呵地笑着,“前些日子她那纸鸢的样式早就画好了,一直嚷嚷着要去放,今日不是来得正好。你们去,祖母走不动,就不去了。” “祖母去!祖母去!” 一听说要去放纸鸢,沈锦书登时来了兴致,跑跳着来到陈莲身边,将手搭在她的胳膊上轻轻摇晃,“那么好的太阳,祖母应去晒晒,那大夫来家里就跟祖母这么说的,凤姐儿都记着呢!” “祖母去吧,这么好的日子,多走走对您的咳疾也好。再说了,祖母您做事风风火火的,又干练。说什么走不动,哪有的事?我说祖母登上小苍山,都不带喘气的。” 眼瞧着两个孙女都冲她撒娇,陈莲被哄的心里像是喝了蜂糖,连连笑着,“好,好,祖母去还不成吗。” 哄了祖母,沈雁回捧起那碗羊乳,咕嘟咕嘟喝上几口后又嚼了两块核桃。 热好的羊乳并没有浓重的膻味,混了两勺糖后反而比牛乳更加细腻香甜,而新鲜的炒核桃脆香可口,香气浓郁,搭配着吃,别有风味。 “舅母打这么多络子吗?最近瞧您倒是刺绣刺得少了。” 沈雁回喝完最后一口羊乳,便顺势给沈丽娘搭把手,绷着另外的两根彩线。 “这几日络子卖得好,一个卖五文都有人买呢。九月九,大家都将络子买了用来搭塞了茱萸的香包。眼下你去外头,人人的腰间都挂着茱萸香包。雁雁你过来,舅母也给你挂一个。” 沈丽娘打的络子样式巧妙,或是十二生肖,或是梅花、牡丹。明明是几根彩线编织出来的,却活灵活现,如同真的一般。 她挑了一个打好的络子,与已经塞了茱萸的香包放在一块,仔细地给沈雁回挂上。 “凤姐儿是小兔子,雁雁的是大老虎。” 沈锦书炫耀着腰间的小兔子茱萸香包,一晃一晃,又瞧见沈雁回的大老虎香包与她送的那只老虎有些相像,心里头高兴,连眼睛都眯成了月牙。 不愧是九月九,秋高气爽,街道上很热闹。也正如沈丽娘所说,几乎人人的腰间又挂了一只茱萸香包,保佑自己健康长寿。 茱萸的气味芳香浓郁,辛辣而苦,大家认为这味道能驱散邪恶之气,而红色的茱萸瞧着喜庆,挂着腰间寓意吉祥如意。 沈雁回眼下掐好时辰,等她与沈锦书将小推车推到码头时,正好是饭点。 她给沈锦书买了一串糖球儿,叫她乖巧地坐在旁边,自己则是将所有备好的菜拿到台面上分拣。 那筐新鲜的菌子早就已经一扫而空,变成了叮铃当啷的铜板。 替换了菌子肉丝的菜品变成了肉沫酸豆角,酸酸辣辣的,特别下饭。 夏日的豇豆角一长一大把,沈家人成日吃炒豆角、茄子炒豆角,吃了一茬又生一茬,吃得沈锦书脸都要发绿。可老了的豆角嚼起来味道又不好,陈莲便一半腌,一半晒,全都给处置了。 晒得干干的,冬日里泡了水可以与肉一起炖,软烂得都是肉味;加了姜蒜、芫荽和醋封起来的,待吃的时候与肉沫同炒,能下两碗饭。 “凤姐儿,又陪你雁雁姐出摊啊。” 李大河提溜着一盒柿饼,拆了一只递到沈锦书跟前,“来,李叔请你吃柿饼......沈小娘子,来一份肉沫豆腐盖饭。” “谢谢李叔。” 沈锦书吃了一半糖球儿,又乐滋滋地咬上一口柿饼。 开心! 陪雁雁出摊真好啊。 谢大人会给凤姐儿买糖球儿,岑婆婆会给凤姐儿买栗子,还有那头船工的女儿顺姐儿,会叫凤姐儿一同去抓小鱼儿。 今日还有红红的柿饼,香甜软糯。 今日谢大人不在,多么美妙。 李大河哼着歌,往凳子上一坐,见谁都打招呼,笑得跟红通通的柿子似的。 前两日谢大人在这,他都不敢往这跑。 眼瞧着沈小娘子小食摊上的食客笑眯眯地跟谢大人打招呼,李大河觉得他们可真虎啊。 码头上的脚夫与摊贩们除了家里便是码头,也不往县衙那儿去,几乎没有人认识谢婴。 他们只觉这小伙热情,长得还秀气,岑婆还拉着他的手,预备给介绍几位姑娘。 “沈小娘子,他们说你在码头摆摊了,原先我还不信,原来是真的。” 牛大胆踱着步子走到小食摊跟前,猫着身子往摊前看了两眼,眼瞧着蔬菜新鲜又切得整齐,肉油滋滋的惹人发馋。 “这是我家的肉吧,瞧着可真不错,好香好香!” “牛叔,您怎么来码头了?” 沈雁回热情地招呼牛大胆,“是您家的,做了梅子酿肉,牛叔您要来一碗尝尝不?” “当然。” 牛大胆往一旁的凳子上一坐,往后招了招手,“不过,是来两碗。俊哥儿你过来啊,杵那干啥啊。” 牛俊站在小食摊的不远处,踌躇着不敢上前。犹豫再三后,他还是慢慢地挪到牛大胆身边。 他已经有十七了,但由于个子生得小,街坊邻居的,还是喊他一声俊哥儿。 说到这个,大家也都很好奇。 明明牛大胆生得五大三粗,舅舅牛大志也是身板魁梧,怎的牛俊就长得白白净净的,个子也与一般的姑娘家那样,牛大胆怎么给他变着法的进补,却怎么都蹿不高。 “你怂啥啊。” 牛大胆猛地一拍牛俊的肩膀,“别总是扭扭捏捏的样子,坐下来。” “沈,沈小娘子......” 牛俊轻轻地唤了一声,声音如蚊子般嗡嗡叫。 而后他瞥向一边,脸霎时就红了,像煮熟的虾子。 “俊哥哥你的脸好像柿饼哦。” 沈锦书一只柿饼下了肚,拍了拍手心的糖霜,坐在一旁盯着牛俊,“大红柿饼。” 牛俊本就喝了一口梨汤缓解眼下的尴尬,沈锦书这话一出,他登时呛得一口梨汤全然喷出。 还好他迅速地转了个身,没往沈雁回小食摊上喷。 但喷到了李大河脸上。 “干啥呢这是。” 方才心里头美滋滋的李大河的霎时生出了些恼意,“小沈娘子熬的梨汤这么好喝,你还要吐?你吐就吐吧,你吐我脸上干啥!” 李大河用袖子使劲地将脸擦干净,而后嗅了嗅,心中的火又往上窜了窜,“我昨日才洗的衣服,你这小子!” “对不住,对不住,小兄弟......” 牛大胆看着儿子这不争气的样子,心底怒骂了好几句,但他还是拍了拍一旁李大河的肩膀,“今日你这顿,我请了,你看,我儿子实在有些不着调,多有得罪,对不住。” “嗨,哪有,年轻人嘛,没事没事。” 这话一出,李大河哪还会生气,还白得一顿饭,有些美哉。 他瞬间转了一张笑脸,“我能体谅。” “我就是说。” 牛大胆逢人就爱闲聊两句,眼下他又凑到李大河耳边,悄声说道,“瞧瞧,我儿子看上人家姑娘,都不好意思开口,还要我带着来,你瞧瞧,我这儿子真是不着调......” 第32章 牛大胆阔气,说话也爽朗,只是这话听得李大河满脑子嗡嗡的。 看上人家姑娘?哪家姑娘? 李大河往四周转了一圈,码头上的姑娘少得很。 是卖鱼的四姑娘,还是做馒头的二娘子? 眼前倒是有一位抡着大铁锅,正炒着油渣肉白菘的沈小娘子。 沈小娘子! “您等会......” 李大河揉了揉太阳穴,抬手指了指沈雁回。 牛大胆狠狠地点了点头,又大力拍了拍牛俊的肩膀,“俊啊,胆子大点,说吧。” “沈,沈小娘子......” 牛俊一张脸憋得通红,说话也吞吞吐吐,“我,我,你觉得我咋样?” “挺好的啊。” 沈雁回正炒着菜,锅铲划动铁锅,声音也有些大,牛俊的话她也不太能听清。 她对牛俊也没什么印象,原先替牛大胆送过几日的肉,但因为“僵怪”的事,他总是送完便飞快地逃走。 不过最近倒是日日来,依旧是放下肉便跑。 沈雁回还以为是什么僵怪后遗症。 “那那那......” 牛俊听了这话,心里简直像是灌了蜜,“那今日你有空吗?小苍山脚下有,有许多放纸鸢的,我,我想......” 若是一句话还好,若是对心仪之人说上一长串话,那万万是说不明白的。 “放纸鸢吗?” 沈雁回给食客搭好一碗肉沫豆角盖饭,“我本就要去的,等我摆完摊子就与祖母同去,牛大哥你要一块去吗?” “去!” 牛俊心里炸开了花,面色是又喜又红。 这头的李大河却不同,那可是真似嚼了苦瓜。再好吃的肉沫豆角盖饭也没有了滋味,他试探性地问道,“要不,我也去?” “好呀好呀,李叔也去。” 沈锦书在一旁抢着帮沈雁回回答,她只觉得人多放纸鸢热闹。 “哎唷,咱们凤姐儿嘴真甜,来来来,李叔再给你吃个柿饼。” 李大河心里头高兴,越看沈锦书越喜欢。他又从油纸包中取了个柿饼往沈锦书手里塞。 “凤姐儿吃不下啦!凤姐儿吃不下啦!” 沈锦书嘴上一边喊,一边又眯着眼睛将柿饼收入囊中。 一会儿带给顺姐儿吃。 “李哥,又来了一船货,你给我带碗肉沫豆腐盖饭,吃完了赶紧搬啊!” 远处的孙伍朝着李大河挥了挥手,将他打回了原型。 沈锦书待她吃完手上的东西,在凳子上自己玩了一会,便帮沈雁回洗碗。 夏日挂在藤上的丝瓜,晒干透了,变成了丝瓜瓤,打了清水就能将碗洗干净。 这是她自告奋勇的活,美其名曰帮雁雁打下手。 沈雁回事先帮她将清水打好,她自己“呼哧呼哧”坐在凳子上洗。 说好了要打下手,自然要将活干得出色。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她便已经洗好二十只,还洗得挺干净。 “雁雁,凤姐儿想同顺姐儿去抓小鱼儿,她叫我了。” 沈锦书用裙摆擦了擦手,抱着沈雁回的胳膊撒娇。 码头不远处的一条船上,有一个身穿棕色袄裙的女孩。她用红绳绑了两只小辫儿,正冲着沈锦书扮鬼脸。 她的身后,还有几个男孩,或是拿着扁箩,或是刷着棍子,全都伸着脑袋朝这边张望。 这些都沈锦书一同随沈雁回这两日摆摊认识的新朋友。 码头这儿的孩子都识水性,半大点小子就敢扎进水底下捡蚌。这下难得来了个乖巧的女娃娃,总是笑眯眯的,却连鱼都识不得几种。 这可让他们生了当个“小夫子”的念头,全都乐意与沈锦书玩,教她识鱼捉虾。 沈锦书不会水,只能双手捧着捞几条小鱼,又或是用竹篮子去河沿的水草那儿捞虾米。 一篮子下去能有几十只虾米蹦蹦跳跳。 “不能去水深的地方。” 沈雁回一边告诫着,又一边从小推车的布袋子里抓了一把饴糖。 “保证不会!” 牛大胆又拍了拍儿子的肩膀,付完了三人的钱后起身离开,就剩李大河与牛俊在原地大眼瞪小眼。 李大河一边刮着碗中最后的米粒,一边打量着牛俊的样貌。 身板,没他板正,且比他矮一大截。 相貌,他还是觉得他的样子好,健康的麦色,强而有力的膀子。 至于这家里头,确实是比他有钱,但他有的是气力,可以挣呐! 综合评价:哪都没他好。 牛俊与他父亲牛大胆不同。 他自幼就认为卖猪肉是个这个行当一点儿也不雅正,且父亲身上总是沾染着一股猪腥味,他闻了就难受。 他爱脂粉。 当然,并不是自个儿涂脂抹粉,而是做一下口脂、胭脂。他一直觉得那些做出来的东西色泽靓丽,好看的很,父亲却说他整日捣鼓些女儿家的玩意。 因此,牛俊虽然个头不高,但生得也算俊,白白净净的还带着脂粉香,做事又慢,颇有一股弱柳扶风之味。 牛俊转着了身,就注意到李大河一直盯着他,且一会儿傻乐,一会儿又盯,盯得他心里发毛。 他可不知李大河在心底里偷偷地拿他和自己比较,并且偷偷给他自己打高分。 他将凳子挪到了小食摊的最边边角,给李大河打上了标签——似好男风的登徒子。 沈雁回眼下自然是没空招呼他们的。 今日的肉沫酸豆角盖饭脆嫩酸爽,最为下饭,卖出了一碗后,好几个脚夫蜂拥而至,都吆喝着腰吃这口。 她再添上几根柴火,炒菜炒了一锅又一锅,沈雁回也不觉得疲累。 摆了几日摊,光做朝食试水,除去成本,就挣了约莫有四百文。 她用这些钱进米铺买了好些白米,又去打了油。 至于眼下这盖饭生意,虽卖得便宜,但薄利多销。 一趟饭点下来,卖出去盖饭少说也有六十碗,除去成本,一日也能挣上两百来文。 她也事先去赁居与那儿的伙计打了招呼,请他吃了两盅酒,说定下来这几日付给他一两银子的定金,待卖馒头的夫妻搬出去,就先将那铺子租给她。 这样下来,租铺子也提上进程,沈雁回卖起盖饭来更有干劲。 “可是沈小娘子的摊位?” 炒完一份农家一碗香,沈雁回刚倒上一碗梨汤解渴,便有男人走过来打听。 “正是,您瞧瞧要吃些什么?” 是个从未见过的生面孔。 “眼下我已经在班子里吃过了......” 男人瞧了一眼菜色,油润鲜亮的,着实诱人,“我来是想问问,你这盖饭可做宵食?” “这,我暂还未考虑做这个,夜里人多吃馒头、面汤与馄饨,很少有人吃饭,我若是用饭来做宵食,应没什么生意......您喝茶。” 虽然男人不用饭,但沈雁回也就倒了杯梨汤给他。 “你客气了。” 男人接过梨汤饮了一口,觉得嗓子清润又畅快,“是这样的,我是戏班子的。我们戏班子眼下都在翠微楼里头,有时候嘌唱、戏傀儡与做影戏要弄得很晚,唱戏是个力气活,夜里实在是肚饿。” “翠微楼里应有卖吃食的?” 沈雁回有些不解,瓦子里头的吃食,可比她卖得多多了。 “里头东西不便宜,也不顶饱。我们搭台唱戏的,瞧着光鲜,实际上一趟唱下来,也没挣几个钱。” 男人挠了挠头,说起自己的行当,有些不好意思,“我有个脚夫朋友说是这儿有个小食摊,卖的盖饭量大味道也好,且卖得便宜,我就想着问问。” “你们多少人?” “一整个戏班子的人,加上箱官儿那些人,有三十三个。” “几时要用饭?” “戌时三刻,吃上一顿,夜里头还要继续唱的。要是沈小娘子同意,咱们会派人来取,不必麻烦沈小娘子亲自送到翠微楼。” “可以做。小荤六文,譬如肉沫豆角,菌子肉丝;大荤八文,譬如油渣肉炒白菘配酱肉或炙猪肉,鸡鸭腿。炒菜并不固定,会按照时令炒......钱需当天结清。” “当然可以。瓦子里一道炙鸭皮,就卖上二十文,这样一比,你这实在是便宜。” “您要不试试味道?也算是我请您吃的。” “这......也成,你少盛些。” 男人还是没有抵挡住油亮亮的梅子酿肉的诱惑。 这样预定的生意,沈雁回心里头别提多高兴。 她也是做上外卖了,还能在家中炒,这怎么不算是变相的私房菜呢。 三十三个人,几个菜色可以大锅出,省去一个一个炒的麻烦,一个晚上还能多挣一百文。 “雁雁,凤姐儿今天捉了好多小黄鱼。” 沈锦书提着木桶,将袖子挽得老高,待走到沈雁回跟前,便骄傲地将桶里的鱼炫耀给沈雁回看,“里头有好几条是凤姐儿捉的,雁雁瞧!” 第33章 “凤姐儿真厉害,那咱们收拾收拾,回去找祖母放纸鸢好不好?” “好!” 好! 过了饭点还在一旁等着的牛俊,在心里也大喊了一声。 姐妹俩风风火火地收拾干净摊子,与牛俊一同回了桃枝巷。 “雁雁,你可总算回来了!” 才到院门口,隔壁的周婶子就快步走到沈雁回跟前,面色涨红,气喘吁吁。 “你快去瞧瞧吧,你舅母被人拉着,说与那柳枝巷的魏勇......唉,我都不知道咋说。” “周婶子,您别急,您慢慢说。” 瞧着周婶子着急的样子,沈雁回眉头一皱,应是出了什么大事。 “我阿娘怎么了?” 沈锦书将她那小木桶都扔在了地上,连去攥周婶子的衣角,“婶婶,我阿娘怎么了?” 周婶子反覆啧了几声,最后一拍大腿。 “那魏勇媳妇儿,说,说丽娘与魏勇通奸!” 第27章 那你捡到裹脚布怎么办? 出事的地方并不在竹枝巷。 沈丽娘手艺好, 平日里隔三差五会去街上卖一些刺绣与络子来贴补家用。 她绣的花样栩栩如生,色彩搭配得不错,针脚走线又均匀, 自然要卖得比旁人好些。 沈丽娘从家里取了一只干净的扁箩,将各式各样的络子装在里头,进瓦子叫卖。 今日翠微楼里头听戏的人特别多。 台上一堆身着色彩斑斓服饰的人正演着杂剧, 或唱或跳, 动作夸张。 台下的厮波忙着给客人献果子, 斟酒换汤...... 又恰逢九月九,大家都爱挂茱萸香包, 再挂络子装饰, 出手也格外阔绰。 故今日的生意相当的好。沈丽娘扎堆在卖糕、卖炙猪皮的小贩中叫卖,偏只算卖络子的进帐, 一个时辰就能有七十文。 能帮衬到家里,沈丽娘自然是心里头高兴,她收拾了剩余的几样络子, 正盘算着去牛大胆那儿买两斤排条,晚上清炖了吃。 正当午后,也应是吃茶听戏的好时辰。在本该听听咿咿呀呀的琵琶语,瞧瞧近日刚上的傀儡戏, 又或是听听说书人声情并茂的民间故事,楼内应喧闹不凡才是。 但情况并非如此, 原本闲适的好时光却被人打断。 “你可别在这儿惺惺作态了,你以为谁都像男人似的, 哄上几句, 听你说上几句话吉祥话,就乖乖地把钱交到你手上。沈丽娘, 你这副狐媚样子做给谁看呢?与魏勇通奸,你胆子可真大啊!” 在翠微楼里大吵大闹的,正是竹枝巷魏勇的媳妇儿陈桂芝。 她的体态略显肥胖,穿着一身宽松的褐色对襟袄裙,裙摆随着她激动的情绪一摇一晃。 “陈桂芝,你把嘴放干净点。我再说一遍,我与你丈夫魏勇并不熟识,平日里根本连话都不曾说上几句,你这是发癔症了?在这胡言乱语。” 精致漂亮的络子被打翻在地,更有些不知被丢到哪里,被围观的人偷偷摸走几个。 沈丽娘并不愿意过多去理会陈桂芝,她小心地将地上的络子捡起,轻轻吹掉上头的灰尘,重新装回扁箩里头。 陈桂芝双颊因激动而满是红晕,一双绿豆似的眼使劲瞪得滚圆,露出一股不让人质疑的泼辣劲儿。 她双手叉腰,声音尖锐,“魏勇都承认了,你还嘴硬是吗?是不是要叫全瓦子的人都听听,你沈丽娘与那死鬼通奸!” 这嗓音又尖细又响亮,这么一闹,台上唱戏的,台下吃酒的,全都纷纷往这里瞧。 沈丽娘是经常来翠微楼做生意的。寻常干活的,做生意的,很少穿刺绣的衣裳,也只有瓦子里头的角,平日要登台演出,要给自己置办几身像样的行头。 她下针稳健,即便是用力揉搓那绣样,也不容易脱线。选些好的花样做两件衣裳,能用好几年。 “通奸,你是说魏勇?他一身肥肉,走两步路,即便是在冬日里,也要淌两滴汗。咱们丽娘又不瞎,能看上他......再说了,‘通奸’这两字又岂能挂在嘴上乱说!你这妇人,嘴也忒毒了。” 角中有花名唤作芍药的,素来与沈丽娘亲近,在她那儿买了好多样式的刺绣。陈桂芝这样一闹,戏也被她闹停了,芍药便跳下台来,帮沈丽娘说话。 “魏勇,魏勇我认得啊......我记着是开了一家炙肉铺子,味儿很好。” 耍皮影戏的王麻子牵动着手上最肥胖的那只皮影,“但人我知晓,长得就同我这只皮影似的。” 皮影随着主人高超的牵线技艺一晃一晃,那姿态模样,当真瞧出了几分魏勇的味道。 “通奸?你说什么,丽娘才不是这样的人。” 有焌糟娘子名凌香,才替客人斟好酒,听了这话也上前来替沈丽娘说话。 “去去去,耍你的皮影去!” 陈桂芝双眼露出愤怒的目光,连呼吸都变得急促,“我还能污了她不成,就是她与我家中那死鬼通奸,证据确凿!” 说罢,她从怀中掏出一片折叠的布帛,翻转了几次,从里头拿出了一只金累丝绿松石耳坠。 那耳坠样式极好,缠了金丝又镶了成色不错的绿松石,无论是色泽还是缠丝技巧,都代表着它不便宜。 “哟,好漂亮的耳坠子,你这妇人眼下这情况,还要拿出来炫耀不成?” 芍药叉着腰,满是嘲讽,“要是炫耀,你回家去,偏来我们翠微楼做什么。” 凌香瞧了一眼那耳坠,眉心皱了皱,“这耳坠子,确实有些眼熟。” “行当之中,你们这唱戏的属最下流。你走远些,一身脂粉气,懊糟死了,好不要脸。” 陈桂芝最是嫌弃瓦子这样的场所,在她看来,能在瓦子里搭台唱戏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她手指将耳勾捏得紧紧的,冷哼一声,“这耳坠子不是我的,是你身旁这位狐媚子的,不信你问问她。” 果然是她的耳坠子...... 沈丽娘神色一凛,是前阵子来翠微楼卖刺绣的时候不小心掉了,她寻了一整日都未寻的,想着定是叫人捡走了,懊恼了好几日。 那金累丝绿松石耳坠十分精贵,是沈长生送给她的生辰礼,一对要一两银。 她当时听了这价格,肉疼得很,问骂他是不是成日出去捡钱了。 要不是沈长生哄她,说是再给她买上一对便宜些的,她非将翠微楼给翻过来寻不可。 怎得到了这陈桂芝手上? “原是你拿的。” 沈丽娘伸手去取那对耳坠,“那你还给我。” “哪是我拿的,是我家那死鬼拿的。这可是你们通奸的证据,你休想拿回去......你且猜猜我从哪里寻到的?” 陈桂芝将手收了回去,也顺势将耳坠捏在手心,“哦,我差点忘记了,是你挂的,你怎么会不知晓呢......大家快过来听听,这耳坠子可是是从那死鬼的腰带上找到的,正别着铛铛得响呢!” 陈桂芝猛地后退一步,双眼怒视着沈丽娘,仿佛要将她生吞活剥般,大声喊道,“你这狐媚坯子好不要脸!暗地里通奸还不够,还将耳坠子挂到他腰上?怎么的,做给我看?你是在向我示威不成!” “你胡说八道什么,我说了这是我掉的,定是叫那魏勇给捡去了,你这烂嘴休要在浑说一句!我有丈夫!” 沈丽娘也不是软柿子,眼下被污蔑,她也心中气愤。她索性将扁箩往桌子上一扔,双手插腰,“你家那魏勇那肥头大耳的德行,能比得上我丈夫?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什么德行!” 这二人都来了脾性,声音越吵越大,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 “我家魏勇怎么了,哪里肥头大耳了?你说我浑说,来,大家可都评评理......” 陈桂芝啐了一口,“我知晓,你丈夫成日不在家,你肯定要寂寞,看上我们家那个,也在所难免。可你每隔两日,夜里就要约他出去一趟,弄得他浑身脂粉酒味,眼下还将耳坠子挂在他裤腰带上。你这模样,看着老实清冷,实际上就是个妖精,将他的精气都要吸干了!” “你胡说!” 沈丽娘气红了脸,“张开闭口‘通奸’,你好不害臊。你自己管不住你丈夫,还被他诓了来污蔑于我。我跟那魏勇根本不熟,你一人在这说算什么本事,你去将魏勇叫来,我们当面对质!” “如何能叫的来,我都说了,他的精气都要叫你吸干了!” 陈桂芝长叹一口气,喃喃道,“大夫说他费了太多精气,伤了肾经,如今在床上,只说腰疼,都走不动路。” 这话,陈桂芝还真敢往外说。 “哎唷我去!” “这得......啧,真是人不可貌相。” “难不成真,真有通奸之事......” 围观者中有人凑到一旁之人身边耳语,他扶了扶自己的拐杖,“我就说那是个骚娘们,平日里这清高模样都是装的,你听听,都将魏勇弄得连肾经都伤了,这得有多骚啊。上次我摸她手,她还踩我一脚,啧,还是魏勇这小子有福气啊。” 第34章 虽是耳语,但在只有沈丽娘与陈桂芝在说话的眼下,依旧大声,都叫人都听了去。 “这金累丝绿松石耳坠,我去首饰铺子里问过,这是汴梁那儿卖的款式,青云县虽有,但还没做得这般精致。那死鬼一有空就往翠微楼跑,我来翠微楼打听过了,他们都说见你沈丽娘带过这耳坠子。还说不是你这小妖精!” “定是他魏勇捡到的,我是丢了这耳坠......” 沈丽娘原先在翠微楼里头卖刺绣,很多人都认识她,也帮衬着她说话。 可如今这耳坠一出,还是不少人都见她带过的。这确实有些像烂泥进了□□子,说不清了。 渐渐的,有人开始对她指指点点。 “他怎么不捡别人的,偏偏来捡你的?还说不是通奸!” 陈桂芝气势上也占了上分,说话声也越来越大且刻薄。 “陈婶子的意思便是魏叔捡到谁的东西,谁就与魏叔通奸?” 沈雁回几乎是跑着来到翠微楼,她一边喘着气,一边道,“那若是魏叔捡到了李叔的拐,是不是也可以说是与李叔通奸?” 方才那假装耳语的男人拄着拐杖,咳嗽不止。 “若是魏叔捡到了原先陈姥姥的裹脚布呢?捡到了吴婆婆的烧火棍,捡到了孙爷爷的布鞋......” “这魏勇够能捡的。” “咋不捡我的搓脚刀,看不上我的搓脚刀吗?” 沈雁回的话一出,方才的风向霎时就变了。 好像说得,也有道理。 “是啊,我说陈桂芝,捡到别人的东西应该还,你说这魏勇怎么还给别腰上了。” 人群有有人开始戏谑。 “这这这,我我我......” 风向转变得这么快,陈桂芝一时间开始无语伦次,“这不是捡的,是是沈丽娘别上去的!” “沈丽娘!你这妖精!” 陈桂芝气愤不已,又不知怎么去反驳。眼瞧着沈丽娘站在她面前,她一把推了上去。 沈丽娘没想到陈桂芝会忽然动手,她也并未反应过来。如今身子一斜,便直直往桌子撞去。 “彭!” 虽说沈丽娘尽量先用手往后撑,但还是撞到了一旁的凳子,直直地摔到了地上。 “肚子......” 芍药站得离沈丽娘近,她是第一个上去帮扶的。 “舅母!” “阿娘!” “肚子......疼。” 沈丽娘不断地捂着自己的肚子。 芍药扶着沈丽娘的手只觉一股湿意。 “血!丽娘流血了!” 第28章 我打听你老爹的狗屁! 芍药这一喊, 将翠微楼里头所有的人都惊得不敢吱声。他们面面相觑,这沈丽娘莫不是...... 陈桂芝这是摊上大事了。 沈丽娘下身穿的是一件浅色百迭裙,有鲜血透过百迭裙, 一侧渐渐晕染开。 她死死地咬着嘴唇,眉头拧成了一团,捂着肚子, “好疼啊......” 方才那张气血十足的脸登时变得煞白, 连额发都打湿, 汗如雨下。 “丽娘,丽娘你这是有孩子了吧?你怎么也不说啊。陈桂芝, 你瞧瞧你干的好事!你家那死鬼出去鬼混, 你偏偏不找他,来找丽娘!” 芍药气得对着陈桂芝破口大骂, 扶着沈丽娘的手都在打颤,她低头唤她,声音沙哑又焦急, “丽娘,丽娘你坚持住。找大夫,牡丹,你去找大夫去!” 沈雁回掐了一把沈丽娘的脉搏, 动如滚珠,果然已经怀胎一月有余。 这个时候并不稳固, 是最容易掉的。 就这一晃眼的功夫,沈丽娘已经疼得晕死过去。 脸也是越来越白。 “这不关我的事吧......这真不关我的事!” 陈桂芝哪会想到事情会这样发展, 她真的只是想推搡一下沉丽娘, 给她个教训而已。 谁曾想到,沈丽娘怀着孩子, 还出来讨生计。 她竟怀着孩子,还出来勾她丈夫! 陈桂芝扶着桌子,身形微微发颤,大口喘着粗气,“是......是她自己摔倒的,我,我就轻轻碰了她一下,真不关我的事啊!” “去请大夫,快去请大夫,丽娘,丽娘.....” 姗姗赶来的陈莲也是心急如焚。 方才已经从隔壁周婶子那儿听说了这件事,奈何她年纪大了走得慢,这千赶万赶才到了翠微楼,一进来就瞧见了倒在地上的沈丽娘。 脸煞白,不省人事了。 真是天杀的王八蛋! 沈丽娘从小与沈长生一块儿长大,性格柔顺,懂事又乖巧,她是将她当亲生女儿看待的。 自从嫁到她家,丽娘孝顺顾家,哪哪都好。 眼下丽娘的这副样子,真叫她一副心肝都要碎了。 “来不及了。” 沈雁回看着百迭裙上渗出的血,大声呵道,“医馆离翠微楼太远了,等大夫到了,孩子大人都可能保不住。你们先去请大夫,我眼下要救我舅母。” “芍药娘子你们这可有睡榻,或是有帷帐能遮盖的?” “有有有,后头有一间有休息的卧房,里头有床的。” 芍药也急得掉眼泪,但她只会唱戏,也没有什么能帮衬到沈丽娘。眼下听沈雁回这么说,急忙回应。 “你来帮我搭把手,帮我将舅母抬过去。” 除了芍药,围观的人都无人敢上前。 生怕沈丽娘出了什么事,到时候保不齐还怪在他们身上。 说是抬,实际是沈雁回一把将沈丽娘拦腰抱在怀里,往后头的卧房走。 即便是怀了孩子,舅母也是身段轻轻。 可见她为了这个家实在是操劳...... “阿娘,阿娘,你坚持住,阿娘,凤姐儿来了,阿娘你睁开眼睛瞧瞧凤姐儿!” 沈锦书哭成了泪人,语无伦次,眼眶通红,眼泪像断线的珠子一般不不断地往下落,眼瞧着一张小脸已经皱成了一团。 可任凭她怎么哭着叫唤,沈丽娘都没有睁开眼睛,只是皱了皱眉。 她抽噎着摇着沈丽娘的胳膊,哭喊道,“阿娘,你快醒醒!阿娘,凤姐儿日后一定好好听你话,阿娘你快醒醒啊阿娘,凤姐儿日后再也不出去玩了,一直陪在阿娘身边!” 望着沈丽娘那张苍白没有一点儿血色的脸,翠微楼的掌柜也急了。 妇女落胎,自古以来都是件险事,这保不齐死在她翠微楼里头,这还叫她日后还怎么做生意。 “等等......要不抬去医馆吧,等一下!” 掌柜瞧着沈雁回往后头走,想要阻止,“这要是出了什么事,你瞧我这地......” “我定不会让我舅母出事,掌柜您放心,还请您通融一下。” 沈雁回抱着沈丽娘,后头瞥了掌柜一眼。那眼神通红,虽眼角含泪,但又带着丝丝寒意。 掌柜身形一滞,这是什么凌厉的眼神? 怎求着人,却偏偏像是要吃了她似的。 “这......唉,好吧。” 她的同理心最终还是战胜了私心,“我去给你们备些热水,也不知要不要用到。” 毕竟她也是一位女子,虽不曾怀过胎,也知女子怀胎不易。 “我,我先走了。” 眼瞧着沈雁回抱着沈丽娘往后头走,陈桂芝马上想溜之大吉。 真的不关她的事。 今日她本是来拿捏这沈丽娘,叫她好看的。怎么眼下又出了这档子事。 “陈桂芝你站住!” 陈莲一把揪住陈桂芝的衣袖,将她生平最大的气力都使上了,“今日你因我儿媳的耳坠子丢失而污我儿媳,他日若魏勇再捡到什么东西,是不是再要污他人清白......如今我儿媳未醒,你便想撒手不管了?你若再多走一步,我便去衙门那儿敲那堂鼓告你!” 陈桂芝胡说八道的事她一路都听说了,她是一个字都不信的。 先不说沈丽娘的品性极好,根本干不出这样的事。 再说丽娘与儿子夫妻二人成亲以来一直蜜里调油,即便是儿子一直忙着船运,经常不在家,他俩的感情依旧是很好。 怎么会与那猥琐的魏勇扯上关系! 放狗屁! “你松开,死老婆子你给我松开!要不是她勾引我家男人,会有这档子事?你怎么不叫你儿媳管好她自己?你瞧瞧,今日翠微楼里头有多少卖络子的,怎么偏偏她沈丽娘的络子是卖得最好?指不定使了什么身段颜色!” 陈桂芝被陈莲拉扯到胳膊上的皮肉,疼得龇牙咧嘴。 “还怀孩子,指不定这孩子也不知道是谁的?你还真当是你家沈长生的啊?说不定不止我家魏勇,还有其他......你,你这死婆子敢打我!” “啪!” 一记响亮的巴掌落在了陈桂芝脸上。 “打你就打你,还有什么敢不敢的!我叫你胡说八道,我叫你胡说八道!” 陈莲年轻时挑担种田几个时辰,都不带喘口气的。如今虽然年纪大了,腿脚走得慢,但有的事力气。 第35章 她一把将陈桂芝推到在地,骑在她身上,“啪啪”又是几记巴掌。 那巴掌清脆又响亮,直接给陈桂芝的脸打得脸又红又肿,巴掌印清晰地印在了脸上。 “唔......你这死老婆子疯了!” 陈桂芝想要从地上站起身,却怎么也起不来。陈莲就如泰山压顶般,将她压在了地上,叫她动弹不得。 “你不叫我说,我偏说!” 陈桂芝捂着自己的脸,“叫外头的人看看,谁家已经成了家的媳妇儿一天到晚往这翠微楼里头扎?人人都卖刺绣,就偏她卖得好?有的是人传她做些不成名堂的生意,你陈莲要不出去打听打听?又不止我一人......哎哟喂!” “我打听你老爹的狗屁!” 陈莲不止用上手掌,如今更是连拳头都用上了。 “咻”得一声,陈桂芝的门牙飞掉了一颗。 这周围的人也不敢出来偏帮,可瞧热闹的人却越来越多。 这场景,可比唱大戏好看多了。 “堂鼓......敲堂鼓,你这坏人!” 沈锦书听了陈莲的话,抹了一把脸上的眼泪,狠狠地瞪了陈桂芝一眼,忽然跑出了翠微楼。 沈锦书已经不是垂髫小儿,她认得路,而眼下翠微楼里又乱作一团,要管,也要先管昏迷的沈丽娘。 “芍药娘子,你应有针吧,能去取些来吗?” 沈雁回将沈丽娘轻轻放到床上,用热手巾擦去她脸上细密的汗水。 “对,平日唱戏翻跟斗动作大,衣裳有个破的,我们都自己补。我,我这就给你取来......” 芍药也不知沈雁回为何要针,但她觉得眼前这姑娘虽模样看着小,当方才那番话和眼前临危不乱的阵势,让她从心底里信任她。 她忙去妆匣里翻找针线。 沈雁回来得急,不曾带自己的竹箱。 沈丽娘眼下有明显的先兆流产症状。古代比不得现代医疗,能建立静脉通道补液保胎,还有监护仪不断地观察情况。 她只能试试针灸止血,先保住沈丽娘。 至于孩子到底怎么办,也只能看天意了。 芍药取来了不少针线,一一先用烛火消毒。 烧过烛火的银针有条不紊地落在沈丽娘的内关、神阙、足小脚趾的外侧膀胱经等位置。 这把身旁给沈丽娘不断擦汗的芍药看得目瞪口呆。 这就是丽娘一直提到的那位厉害得出去一人摆摊的侄女? 听闻还协助谢大人破了什么案件,她们一直以为沈丽娘夸大了,竟还会扎针治人。 “嘶......” 沈丽娘眉心一动,缓缓睁开眼。 “舅母您醒了。” “雁雁。” 她虚弱地动了动唇瓣,费力抚上自己的肚子,“我,我的孩子。” 她月信一向不准,只觉得最近身子疲乏,还以为是秋困。 没想到是有孩子了。 “应是没问题,放心吧舅母。” 沈雁回搭了一把沈丽娘的脉搏,轻声安抚,“等大夫来,给您开一些保胎的药,您自己也要多注意些,不要再受累了。” “好。” 沈丽娘这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下来,她环顾了四周,“凤姐儿呢,我方才好像听见她的声音了,凤姐儿哪里去了?” “谢,谢大唔。” 卧房外头传来沈锦书一边抽泣,一边忍不住又大声哭喊的声音。 “就是她,她欺负我阿娘!” 第29章 大人,您喝我这温肾补气的汤 王桂芝还未从翠微楼的地上找到那颗飞掉的牙齿, 就已经被牛大志给提溜进了衙门。 虽然未升堂,但还是提到了公堂之上。 “明镜高悬”四字匾额悬于高处,没有人的公堂之上透着森森冷气, 那刑凳上似乎还有什么赤色污迹没有冲刷干净。 方才牛大志在后厨房杀过一只老鸭,预备下午炖汤,官服沾染了点点血迹, 还有丝丝腥味。 这里哪一样, 都快将王桂芝给吓晕过去。 她平日里从未干过什么出格的错事, 连啥条鱼都要再三斟酌,敲晕了再杀, 更别说犯了罪来什么衙门了。 “王桂芝, 你可知罪?” 谢婴拿起茶杯浅饮一口,森然的语气在空荡荡的公堂之上更显骇人。 “知罪知罪!” 王桂芝哪有方才半点气势, 一边磕头一边哭喊道,“民妇知罪!民妇不该推搡沈丽娘,更不该污蔑她通奸, 民妇知罪,民妇再也不敢了!” 因被打掉了门牙,她说话并不顺畅,有些漏风。此刻声音“呼哧呼哧”的, 还有沫子飞溅到一旁牛大志的衣角上。 她一路上被镣铐锁着,虽未脖带枷锁, 但王桂芝还是已经在心里面将认罪状书排练了千八百遍,该用哪些措辞, 该说什么才能不打板子。 要不成先夸赞一遍谢大人玉树临风也成呐...... 保不齐谢大人心里头一高兴, 就将给她给放了。 未曾想眼下连惊堂木都未用上,谢婴才说了一句, 王桂芝便吓得屁滚尿流。 这还讲什么夸赞不夸赞的,先磕头保命再说吧! “这是其一。” 谢婴放下茶杯,语气更加阴冷吓人,“王桂芝,你可再想想,你还有什么欺瞒本官?” 还有! 她真没没错其他的事啊! 想想...... “回大人,民妇愚昧,民妇不知......” “嗯?” “回大人!今年春日,民妇家的炙肉铺子,少交了一成税!” “嗯?” 谢婴挑了挑眉。 再想想!再想想...... “回大人!今年四月休渔期,民妇沿南海的哥哥偷偷出海捕大鱼,给民妇寄了好些海货!” 谢婴眉头继续一挑。 还将亲戚给供出来了? “回大人!还有不少咸鱼干在民妇家中悬挂这晾晒,大人若是想吃,民妇定当全送给大人!” “不对,还有。” 谢婴摇了摇头。 陈桂芝真要晕了。 在说了“上月卖一客商炙猪肉多收了二十文钱”、“这月偷摘了邻居家九只橘子”、“昨日因气恼狠狠踹了一脚对门家养的大黄”等等一系列事情之后...... 谢婴终于忍不住开口打断。 “你可知你丈夫魏勇,为何如今卧床不能起身?” 这还不是因为沈丽娘这件事吗?这又回过来了。 谢大人怎么知道她丈夫躺在床上? 陈桂芝战战兢兢道,“回大人......大夫说,是因他耗了太多元阳,伤了肾经,肾气不足所致。” “那又为何会肾气不足?” “......” 在翠微楼里头,陈桂芝火气上头,尚能嚷嚷着与沈丽娘叫嚣。可面对小她半轮的谢大人,她还是臊了一张脸。 “回大人,是大夫说是因房事过频,才导致了肾,肾气不足。” “陈桂芝你好大的胆子,竟然偷偷购买加了过量淫羊藿、阳起石的壮阳药!你可知因为这药份量过量,青云县如今已经有不少男子,都躺在床上起不了身了!” 谢婴猛地一拍桌子。 谢大人还能查到她买壮阳药?谢大人还管这事? 陈桂芝如今真想低头在公堂之上找条地缝钻进去算了! 原是那魏勇在外头耗费太多心神,这回到家里头,难免力不从心。 陈桂芝正当三十妙龄,对于房事的需求量还是有些大。 可这魏勇不知为何,每每面对她,却总是疲软无力。不是今日说“有点累”,就是明日说“早点睡”,将身一趟,便呼噜冲天响,还哪里还来的半点温存。 她成日唉声叹气,好管闲事的邻里王婶子瞧了肯定要拉着手相问。 二人在院中一同切了炙猪肉下酒。吃了两盏酒后,酒意渐浓,一来二去间,陈桂芝就将这两日的心声全然吐露。 说那魏勇真是个杀千刀的,明明自己不过三十,那魏勇就已经对她提不起兴趣。这好不容易才提枪上阵,连半盏茶的时辰都不到,便已经败下阵来泄了去。 语气戚戚,尽是叹息。 王婶子一拍大腿,原是为这事啊,这好办呐! 说她这有一味药,唤作“龙阳丹”,那是相当好用! 她这儿尚有两颗,你且先拿去试试。 这男人吃了它,便是能将那枪舞得是生龙活虎,上蹿下跳,即使是半个时辰,都能舞得! 陈桂芝眼瞧着王婶子说这话时,眉眼含春,又转念一想她最近确实满面红光。明明是与她相仿的年纪,却瞧着比自己年轻了好几岁。 再者,她们家那老刘平日里搬个重物都费劲,吃了这“龙阳丹”竟能有这般活力。 倘若她家魏勇吃了,岂不是能超越半个时辰? 陈桂芝当晚就拿了那“龙阳丹”,捏碎了便往酒里下。 果然。 魏勇自此重振雄风! 第二日满面春光的陈桂芝心里头高兴,觉着这“龙阳丹”当真是好东西。 第36章 自此她便向王婶子打听购药来源,花大价钱买了整整一瓶的“龙阳丹”,每日都给魏勇吃。 普通的壮阳药尚且不能日日吃,何况是份量严重超标的“龙阳丹”呢? 恰逢今日九月九,魏勇要去老家的村里头帮衬着干活,一来一回,至少得耗费三日。 陈桂芝心里头实在是不愿,她便在昨日的酒里头,下了两颗“龙阳丹”。 果然,今日一早,魏勇就不行了。 陈桂芝哭天抢地,请来了大夫,那大夫打量着他俩,诊断出伤了肾经,怒斥她这个年纪了,还不好好注意注意,真要将这魏勇给榨干了! 这叫陈桂芝臊得满脸通红。 可她在替魏勇收拾衣服时,却瞧见了别在他腰带上的金缠丝绿松石耳坠。她可没有买过这么好的耳坠,是谁的? 她说怎么魏勇日日没有精气神,且这“龙阳丹”才用了几日,即便日日上阵,也不能这样大伤肾经。 原是外头养了女人! 想着魏勇成日去那瓦子里头吃酒,定是那里头唱戏的角。 陈桂芝拿了这耳坠便去翠微楼里头打听,这样独特漂亮的耳坠,若是带了肯定叫人艳羡。 只稍稍一问,就打听出来是沈丽娘的。 自此,她便认定了沈丽娘就是那吸了精气的妖精,就有了翠微楼里的闹事。 “大人,民妇实在是不知这‘龙阳丹’有弊端,也不知不能买!大人,您开恩呐大人!您要这‘龙阳丹’,民妇那儿还有,您,您都拿走罢!” 原来罪魁祸首,就是那她日日都用的“龙阳丹”。 谢婴自然不会因为百姓的不知情,去怪罪。他要抓的,是那制药之人。 近日,有妇人偷偷来报案,说她丈夫因吃了那“龙阳丹”一阵后,身子不能动弹。 这本事夫妻私事,且大雍的药铺里确实都有壮阳药兜售,算是枚药材,这叫谢婴怎么查。 未曾想,短短几日,来报案的越来越多,都是一个起不来身的症状。 大夫还说,似有中毒迹象。 谢婴便派牛大志等捕快走访了青云县各大药铺,连隔壁县都打听了,竟没有查到这“龙阳丹”的来源。 大雍的药,尤其是像壮阳这般有风险的药物,需登记在册,不能偷偷售卖。且他叫人查了那“龙阳丹”,才知里头用了大量的淫羊藿、阳起石,甚至朱砂。 短期服用,便已经起不了身,若是长期用,是会吃死人的。 他一审,所有的人都支支吾吾的,说是熟人所介绍。至于哪位熟人,偏偏都指向竹枝巷的王婶子。 今日他本应去竹枝巷的,却被哭哭啼啼的沈锦书打乱了计划。 沈锦书这么小的个头,却蹦跳着要将那堂鼓上的棒槌取下来,敲那堂鼓。 谢婴一打听,原是她母亲在翠微楼被人欺负,并已昏死过去。 沈锦书哭得嘶声力竭,谁听了都叹息着可怜。 去竹枝巷查“龙阳丹”的事,且先交给其他的捕快,先去瞧瞧凤姐儿母亲吧。 谢婴连口气儿都没换,马不停蹄地去了翠微楼。 后来牛大志听翠微楼的客人们说,那欺负人的陈桂芝丈夫,也在家躺着起不了身。他才知,这陈桂芝,也用了“龙阳丹”,还是因那王婶子。 “买‘龙阳丹’之事,你并不知情,本官不怪罪。” 谢婴朝着一旁的牛大志使了个眼色,“只是构陷他人,因而导致那孕妇险些掉了孩子,本官得给你个教训......就打二十个板子吧。” 沈丽娘之痛,也该让陈桂芝尝尝。 陈桂芝怎么也不会想到,因自己的一时冲动,反叫自己挨了板子。 县衙的板子,若是狠打起来,那便是伤筋动骨一百天了。 打板子之事,交给捕快们去做。谢婴握着茶杯,打算去后院瞧瞧。 “所以,谢大人要买‘龙阳丹’?” 借用了衙门厨房炖汤的沈雁回并不知“龙阳丹”其中的缘由,就是方才在处理羊肾时,听院中的捕快讲起什么——谢大人要龙阳丹。 “龙阳丹”,只听它的名字,就知道这是个什么药。 原来谢婴瞧着身有八尺,身强体壮的,原来内里子是个虚的。 沈雁回在内心对谢婴表示了深深的同情。 “其实大人,那些壮阳药吃多了不好,有副作用。是药三分毒,您一会儿喝我这羊肾杜仲汤,温补肾气。肾虚这东西,得长期食补。” 沈雁回忽然提醒道。 “噗!” 谢婴这下真是将刚饮了一口的茶全然喷出了。 她说他虚? 一派胡言! “本官不是!本官没有!” 沈雁回搅动着砂锅里的汤,一脸严肃,注视着谢婴的目光又稍稍地带了几分同情。 “大人,您无需自卑,我深知男人在这档子事上,多多少少都有些难言之隐。若您不嫌弃,我可以给你开一个食补方子,主要您照着这方子喝上几个疗程。譬如肉苁蓉羊骨汤,三子泥鳅汤,黑豆排骨汤......这些烫好喝且没有副作用。假以时日,您一定,重振雄风!” 沈雁回掰了掰手指头,给谢婴一一介绍着壮阳靓汤。 “沈雁回!你给本官闭嘴!本官没有!” “好的谢大人。” 沈雁回将砂锅的锅盖放在一旁,拿去扇子扇了扇泥灶,继续看火。 嗨,男人果然口是心非。 身为医学生,她又不会瞧不起他,众生平等。 大夫已经去瞧过沈丽娘,开了药方,要她静养。 谢婴也派人将她送回了桃枝巷。 因将陈桂芝被抓来了县衙,又因沈雁回方才在场,所以她要留在县衙里做个证人,等发落完陈桂芝才能走。 回来的路上,恰巧路过了羊肉摊子,沈雁回便买了一对羊肾,又秤了些杜仲,给沈丽娘炖汤补身子。 羊肾杜仲汤,不仅能温肾补气,壮阳固精,还对胎动与先兆流产的孕妇,有缓解作用。 男女皆可饮。 “本官是要查‘龙阳丹’的案子,本官没有肾虚。本官,十八岁就因文韬武略就被圣上点为探花,请注意,请仔细听好,这儿有个‘武略’二字,本官力能一人打本朝三人大力士者。所以,本官再说一遍......” “本官没有肾虚!” 谢婴声音之大,一个厨房装不下。 “你们刚刚听见什么了吗?” 明成在院子里头夹着地龙喂来福。 自从谢大人来了青云县,这样的谢大人,他已经不会少见多怪了。 “没听见,小的什么都没听见!” 捕快们个个摇头晃脑,四处看风景。 今个的风儿有些喧嚣,今儿的阳光有些正好。 什么肾虚?没听见啊。 “王婶子不曾学过医理,应不是她制作的‘龙阳丹’。谢大人要是这般大张旗鼓地去查,难免打草惊蛇,叫那兜售之人逃之夭夭。” 沈雁回用筷子戳了戳羊肾,试了试它的软硬程度。 “确实有道理。” 说回案子,谢婴方才因气急而涨红的面色稍稍有些缓和。 “其实谢大人要查这‘龙阳丹’的案子,且将那兜售‘龙阳丹’之人找出来,不难......” “你有办法?” 谢婴背着手,又瞧见了沈雁回眼神里头闪过的狡黠。 沈雁回尝了尝羊肾杜仲汤的味道,盛了一碗,笑眯眯地递给了谢婴。 “是的,我有一计。” 第30章 酸辣鸡杂,兜售澡豆,竹枝巷 秋风暖, 朝阳好。 “凤姐儿,将底下的柴火捣一捣,再用蒲扇去扇。” “好。” 沈锦书嘴里叼着半块重阳糕, 手里拿着一把蒲扇,搬着凳子坐在泥炉旁边煎药。只是那泥炉底下“乌烟瘴气”,火没着多少, 反而熏了她一脸灰。 听了沈雁回的话, 沈锦书捡起身旁一根细长的木柴, 戳了戳泥炉底下的火堆。下头一空,火也瞬间蹿了上来。 “雁雁厉害!” 沈锦书擦了擦脸上的汗, 高兴地又扇了扇。 火苗也很给面子, 突突地往上跳。 大夫给沈丽娘开了好大一张药方,抓了两包药, 得吃些时日。 沈锦书也不让其他人煎,等按方子将药放进砂锅中浸泡后,她便自告奋勇地坐在一旁看火。 这样一来, 那药倒也被煎得像模像样。 陈莲一早便出去了,说了要将今日小贩那儿最好的几只母鸡买来,买上两条大鲗鱼,再秤上些好药材...... 沈丽娘正怀着孕, 昨日又平白无故地糟了难,叫她心里头难受。 眼下别说是吃几只老母鸡补身子, 即便是鲍参翅肚,她也愿意买的。 太阳照得院子里暖和, 但还有秋风淡淡吹过。 沈丽娘卧躺在藤椅上, 身上盖了一条小被褥。那是沈锦书整日里披来披去的那条,如今已被她将外头洗干净, 也将内里晒得松松软软。 第37章 “阿娘,之前陈爷爷给凤姐儿送了一斤山楂,还剩下好多呢。雁雁还给您买了金橘蜜煎,这样阿娘就不会觉得药苦了。” 陈爷爷就是卖糖球儿的陈半瞎,平日里就孤孤单单一个人住着。他的一只眼睛看不见,也不知为何而瞎,但因瞎眼的缘故,显得面目有些可怖,没有孩童敢跟他多说几句话。 即便是买糖球儿,也只是付了钱立马跑开了。 可沈锦书在码头上无聊时,她就会跑去和陈半瞎说话。有时候还会给他带沈雁回做好的梅子酿肉尝。 有这样一个乖巧懂事的女娃娃,还很喜欢吃他卖的糖球儿。陈半瞎心里头欢喜,便将自己种的山楂送给她。 “雁雁,厨房有煨着的重阳糕,你吃些,还有羊乳,你也喝。若是今日得空了,也给谢大人带几块。” 沈丽娘捧着一杯热羊乳,笑意盈盈。 眼下所有的活,沈家人都不让她做,能坐着也绝不让站着。那羊乳,本是为了做重阳糕准备的,如今陈莲准备日日都去买上一罐。 为了养身子,她只能再院子里呆着,光一个时辰的功夫,就已经绣好了一朵娇艳的芍药,针脚精妙,呼之欲出。 陈莲做了不少重阳糕,现下都在窗户旁摆着,能够吃上好些时日。 沈雁回将重阳糕当作朝食,喝完热羊乳,备好了今日的菜,用油纸绑了十块重阳糕,便收拾收拾准备出摊了。 院子里晾着一件月白的衣袍。 沈雁回瞥了一眼,将它收下来叠好,塞进了她的推车里。 沈锦书要在家里陪着沈丽娘,最近这一阵子都不陪她出摊。 今日起还要给翠微楼备好菜,也不全靠家里用的那些,还得去摊子上买。 一大堆菜,搬起来可不容易,沈雁回思量着,也该去找李叔,做一辆拉货板车了。 到了码头,果然又瞧见了谢婴。 他今日穿着是件莲青色的圆领衣袍,革带的香包旁挂着昨日从扁箩里挑走的小狐狸络子。 这是谢婴挑的答谢礼。 狐狸,没什么人会选,那是沈丽娘觉得老虎兔子有趣,单又打了个小狐狸络子。 偏偏谢婴瞧了却欢喜。 他总爱倚着那棵桂花树等沈雁回。 积石如玉,列松如翠。 沈雁回忽然想起了那句乐府诗。 算了,俗气点吧。 好帅。 “谢大人,今日要吃些什么?” 沈雁回将小食摊摆起来,放好泥炉,添好柴火,抬眼问谢婴。 “都行。” 谢婴毫不客气地坐下。 自个儿搬凳子、倒茶,一气呵成,没有给身旁的明成半点机会。 嗨。 明成潇洒一坐,最近总觉得自己很闲。 “那吃酸辣鸡杂吧,下饭,也是个新菜。” 沈雁回将酸豆角切成丁,取了已经洗净且处理好的一盘鸡杂准备开炒。 “何为鸡杂?” 即便是没做官前,谢婴也不吃这些东西。 “鸡心、鸡肝、鸡肠、鸡胗与酸豆角、荆芥同炒。” 沈雁回将竹篮里的鸡杂展示给二人看,“谢大人要试试吗?还有明公子。” “这真能吃?” 明成看着那篮血腥的鸡杂皱了皱眉,这混作一团的内脏,倒有些让他想起了前阵子的案子。 啊! 可恶的脑子,不准想! “能吃,并且超级美味。” 沈雁回抖了抖竹篮笑了笑,“我记得大雍人也是吃大肠的,怎么二位这么无法接受吗?” “是。汴梁有些馆子卖炙金肠与炒东坡,听说是尝起来味道不错,但是本官不吃。” 谢婴还记得有同僚请客,点过这两道菜。席上个个吃得喷香流油,再饮一口酒,直呼过瘾。 谢婴闻了闻,这不还是臭的吗? 他们回,谢大人这哪是臭味,这是香气。吃大肠,就得吃这臭香臭香的味道,地道。 当时谢婴觉得,他们要害他。 “还有还有。” 明成喝着梨汤感叹道,“还有张家铺子的羊双肠汤非常绝,吃起来很鲜,没有一点儿膻味,这我能接受。不过你这炒鸡杂,倒是有些像汴梁摊子上卖的鸡杂碎,全混在一起我一直都不敢尝试。” “人要敢于尝试,尝试是成长和进步的重要途径。” 沈雁回故作夫子状。 “沈小娘子,吃个鸡杂碎还饱含着这样的人生道理?” 明成咳嗽道,“那我尝试一下,敢于挑战人生。” “那本官也尝试下。” 谢婴故作镇定。 区区鸡杂碎,有什么不敢的。 “好勒!” 这些鸡杂被沈雁回用草木灰清洗得很干净,还加了不少清酒与姜片去腥。 鸡不比猪羊,内脏原本就没有很大的臭味,又经过了沈雁回一番精心处理,就更闻不到什么异味了。 大火,热油,爆香葱姜蒜,而后炒鸡杂。 香! 谢婴仔细闻了闻,没有那臭香臭香的味道。 单单只有一个香! “二位爷,你们的酸辣鸡杂盖饭。” 大火爆炒是个快活,且鸡杂不能炒得过老,不出片刻,油亮亮的酸辣鸡杂盖饭就端到了二人面前。 “这瞧着就有胃口,这么鲜亮,沈小娘子,你不说,谁知晓这是鸡杂碎啊。” 一勺酸辣鸡杂盖饭入口,味奇绝。 好下饭,竟没有一点儿腥臭味,只有满口油香。 鸡杂炒得火候正好,鸡肠、鸡心与鸡胗嚼起来“咯吱咯吱”,格外脆嫩,而鸡肝却带有一点别样的绵软。 酸豆角的酸,芥菜的辣,很好地掩盖了鸡杂的腥,它们互为映衬,滋味丰富,且热烈滚烫。 一口酸辣交织的鸡杂,覆上热气腾腾的米饭,直冲味蕾。调羹刮过碗碟,只想一口接一口,再呼呼地往外吹热气。 酣畅! “我说罢,人就用勇于尝试。” 二人的进食速度,是对她酸辣鸡杂盖饭的最佳肯定。 这当真是个活招牌。 二人在她的小食摊上吃饭时,一直吃得很香,吸引过不少路过人。 当然,大多还是脚夫,捧了碗带到船上去吃。 岑婆婆笑眯眯地与谢婴打了声招呼,买了一碗肉沫豆角盖饭回自己摊子上去吃。 这活招牌真真好,像极了沈雁回从前总爱看的美女帅哥吃播。那小姑娘,长得跟小蛋糕似的,吃得香,吃相又好,让沈雁回总想给她送小花花。 这二人同理。 谁不喜欢看斯斯文文的书生似的人吃得香啊,也当真是秋日花少,不然保准有人向他们俩扔花。 赠花,是大雍向心仪之人表达爱意的方式。 花。 沈雁回想起了书上那些状元郎簪花打马游街。 探花郎,应也会簪花吧。 不知谢婴簪花,会是什么模样。 “沈小娘子,我也吃一碗酸辣鸡杂盖饭。” 牛俊打断了沈雁回的思绪,今日他的胆子倒是大了些,但耳尖还是有些泛红,站在小食摊的一脚,轻言轻语。 “好勒!稍等,牛大哥,您坐。” 沈雁回又买了两只小凳,加起来拢共三只,若是使劲挤一挤,还是能坐得下五人的。 “你好,你好。” 牛俊坐下后,礼貌地与身旁的谢婴打招呼。 他仔细地打量了谢婴一眼。 这人相貌长得好,一定是注重生活的精致男人。一会问一问他要不要买些他最近刚刚做好的澡豆,毕竟秋日若是不抹些东西,面上容易起皮。 这坐凳子的功夫,牛俊已经在心里头打起了小九九。 “你好,你好。” 谢婴热情回应。 明成继续低头吃饭。 习惯了,习惯了。 但这可将李大河肺都气炸! 他在不远处猛地揉了揉眼睛,怎得瞧见谢大人与那牛俊正谈笑风生。 这么和谐吗? 今日管他什么谢大人、吴大人,便是宰相来了,他也要去! “您瞧瞧这个澡豆,我不仅在里头加了杏仁、桂花粉,还额外添加了蚌珠粉,最为养颜。要是坚持涂抹,肌肤会日渐细腻光滑,还会越来越白嫩呢。” 牛俊从怀中掏出一罐澡豆,蘸了一点儿在手背上,涂抹开来。 果然油亮亮的,很是润肤,似乎白了一点儿。 半盏茶的功夫,谢婴与牛俊已是聊上了。 牛俊面对沈雁回时害羞,可介绍起自己的东西,倒是一点儿也不含糊,滔滔不绝,连嗓音都很响,非常有气势。 “这么神奇呢?一下就变得白了不少。” 谢勇握着调羹感叹。 “那当然,这可是我‘英俊’牌澡豆,抹了保管您更加英俊,只要二十文。” “那有抹手的吗?” “有有有!” 牛俊又从怀中掏出一罐,“这个,‘英俊’牌手油,里头有芝麻油、蜂糖、桂花等物,抹一阵子啊,那手就跟水葱似的,完全不用担心冬日生出冻疮,只要十五文。” 第38章 “这个好。” 谢婴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要不您再看看这个......” 牛俊又又又从怀中掏出一罐,“这个,‘英俊’牌唇脂,不是那种鲜亮的颜色哦。” 他取了一点儿抹在了自己的唇上,而后抿了抿嘴,“怎么样,是不是非常的润,我就加了一点儿颜色,抹起来跟水蜜桃似的,要不给您娘子买两罐?秋日干燥,这款非常滋润,针对唇上起皮,还带了一点儿微微的藕粉色,漂亮吧,也只要二十文。” 当真是瞧着有些好用。 “好,那你每样给我来两罐吧。” 谢婴抬手给银子。 竟是如此豪爽的买家。 “真的吗?那真是太谢谢您了!” 牛俊激动地用双手拉住了谢婴的一只手,使劲握了握,“感谢您的支持!这几罐我都用过了,我给您换新的!” 说罢,他又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掏出六个罐子,献宝似的捧到谢婴面前。 “这,这有些太多了吧,我今日钱没带够,要不改日我再卖给您。” 牛俊瞧了一眼放在他面前的碎银子,这少说里头有一两吧。 这才一百多文的东西,他眼下身上没有带这么多铜板。 “不用了,日后有新出的,你再给我些就行。” 谢婴伸手将这六个罐子给揽了过来,“你这东西做得很好。譬如这唇脂,若是卖去汴梁,定是会大受追捧。” “真,真的吗?” 牛俊此刻已经激动地有些语无伦次了。 真的有人在认同他做的东西! “真的,我倒是很期待日后在汴梁,能见到‘英俊’牌澡豆呢。” 谢婴肯定一笑。 当真是个很有想法的年轻人。真是三百六十行,行行都能出状元。面前这些东西,并不比汴梁铺子里头卖得差。 隐隐有超越之色。 即便是油锅翻炒的声音大,沈雁回也在一旁将这件事听了个真切。 牛俊当真是个天才,会做护肤品,口才也极佳,真适合做销售啊。 她听了都想买。 “十分感谢您!日后我再出新品,我一定给您送来,您家住......” 牛俊热泪盈眶,几乎要将谢婴的手甩飞。 “你要是有空闲,也帮我送几罐去桃枝巷的沈家,就是沈小娘子的家。” “一定一定!” “那什么,给我也来两罐!” 李大河阔气地排出三十多枚铜板。 牛俊正激动呢,就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他搬着板凳,往后又坐了两步。 “你要这些做什么,你应是没娶亲。” 他怎么可能将东西卖给这个好男风的登徒子! “我自己用不行啊,我成日在码头风吹日晒的,我保养保养。” 李大河故意不看谢婴,假装自己没瞧见他。 等谢婴一走,他便将东西送给沈小娘子。 “不成,我不卖给你。” 他自己涂唇脂吗? 牛俊狠狠地上下打量了李大河一眼,打了个冷颤。 “凭啥子嘛,偏偏能卖给他,不卖给我?” 李大河说完就后悔了,这不变相在说自己瞧见了谢大人吗。 “就不卖。” 牛俊扭头。 恰好他的酸辣鸡杂盖饭也上来了,他便拿了调羹低头吃饭,不再去理会李大河。 “谢,谢大人。” 李大河不得不和谢婴打招呼,并预备磕头。 “不必。” 谢大人? 牛俊擓酸辣鸡杂的手一滞,扭头看谢婴。 谢婴肯定地朝他点了点头。 牛俊倒是不怕。 但他很激动。 谢大人方才鼓励他?谢大人方才夸奖他?谢大人方才说想在汴梁瞧见他的“英俊牌”澡豆? 何其荣幸! 牛俊眼下当真是幸福得冒了泡,眼前的酸辣鸡杂盖饭似是一碗甜滋滋的蜂糖水。 自此,谢婴多了一名超级拥护者。 “李大哥今日要吃些什么?” 沈雁回才炒好一碗肉沫豆腐,瞧见了李大河,便上来热情地招呼。 “还是肉沫豆腐吧,我习惯吃这个。” 见到沈雁回热情的笑,李大河心里那叫一个高兴。 他盯着沈雁回,目光灼灼。 “对了,这些送给你。” 谢婴站起身来,将方才那六个瓦罐圈在手里,递到沈雁回跟前。 “你是买给我的?” “嗯,昨天的羊肾杜仲汤好喝,这是回礼。” “嗨,应该的,谢大人您客气了。” 沈雁回笑了笑,并不去接,“拿东西补肾固精,您最近就该多喝些嘛。也怪我,让您耗费了太多精气神,回头我再给您煮。” 沈雁回眼下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昨日她也算开开玩笑,打趣打趣谢婴。当时他还跟她急眼呢,今日怎么还感谢上了? 罢了,舅母的事他也是费了心,回头给他多炖些补补,表示感谢。 就是干啥呢这是,互相感谢来感谢去的,感觉有些奇怪。 “好。” 什......么。 补......肾。 我让您耗费了太多精气神...... 李大河站在二人身边,一动不动。 明明沈雁回的声音并不算大,可他却觉得如雷贯耳,如遭雷劈。 “哦,对了。” 沈雁回清水洗了一把手,再用手巾擦了擦,从小推车的下面拿出了谢婴的外袍。 “谢大人,您的衣服我已经给您洗干净了,还给您。下次干正事的时候,咱还得注意卫生,着急忙慌的,都不小心弄在了上头。” “好,那下次,本官注意些,不会那么着急的。” 谢婴接过那外袍,回答得缓慢且字正腔圆,唇角的笑几乎压不住。 月白的衣袍被洗得很干净,一点儿都看不出之前的污迹。 一股淡淡的皂果香。 明成在一旁饮着梨汤,啧了一声。 他就说。 谢大人还是那个谢大人,一点儿也没变。 轰隆隆。 李大河只觉得脑瓜子嗡嗡的。 “李大哥,您不吃了吗?” “不吃正好,他这碗给我。” 孙伍在一旁等着着急,眼下这碗肉沫豆腐盖饭,来得正好。 沈雁回望着忽然跑走的李大河,百思不得其解。 那身影跑得极快,明明他长得人高马大,背影雄壮,她却偏偏似乎品出了一丝落寞。 “沈小娘子,你没听见吗?” 明成端着茶碗。 “什么?” “‘卡嚓,卡嚓’,碎裂的声音。” “我的碗碎了吗?” 沈雁回看了一眼一旁的桌沿,“没有啊。” 一旁的牛俊倒是没有受多大的影响,他还沉浸在谢大人支持他事业的美梦当中。 他嚼着鸡杂帮腔道,“沈小娘子,谢大人送你,你就快收下吧,这可是我精心调配的,你快试试,也是谢大人的一番心意。” 谢婴点了点头。 “那好吧,多谢。” 自此,沈雁回成了“英俊牌”澡豆的第一位女子使用者。 谢婴在小食摊一直呆到了饭点结束,而牛俊则是早兴冲冲地回家研制新澡豆去了。 “是是是,小的推回去,你们快去吧。” 明成已经习惯了当下的流程,他搭拉着谢婴的外袍,“我去陈半瞎那儿给凤姐儿买糖球儿去。” 正午的阳光洒在明成的背影上,微微发着金光。 英雄。 竹枝巷,翠竹挺拔。 秋风吹拂,沙沙作响。 “昨日谢大人不是对我主意嗤之以鼻吗,今日怎么就又愿意了?” 沈雁回走在谢婴的身边,偷偷笑道。 翠竹临河而立,秋水潺潺,河中鸳鸯捕鱼,河沿女子浣衣。 一艘小船拨开莲叶,是渔人撑杆而来,船上还堆着几节刚挖的脆藕。 “眼下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谢婴背着手,欣赏着竹枝巷的秋日美景。较汴梁的繁华,这儿有一种别样的美。 “可以让牛捕头他们试试,应也是愿意的。” “牛捕头生在青云县,其他捕快日日巡街,谁不认识他们?” 谢婴轻笑一声,“且牛捕头都三十多岁了,又在青云县立了不少威严,你可放过他吧......应就是这家了,咱们进去吧。” 王婶子家就住在河畔一角。 谢婴抬手就要去敲门。 “等一下。谢大人您这样也不像个肾虚之人啊。” 沈雁回走到谢婴面前,抬眼望他,“您的气色太好了,唇红齿白,如何求那‘龙阳丹’?” 面若春晓之花。 “那本官这气色,也是天生的。” 谢婴清咳了一声,不自觉转向别处。 “我有主意了。” 沈雁回忽而的笑得更加爽朗。 第39章 “什么主......唔。” 有温热的手捧过谢婴的脸。 沈雁回垫着脚,捧着他的脸,仔细地涂抹方才的澡豆。 那双杏眼眸光流转,顾盼生辉。 秋风拂过她鬓角的鹅黄发带,悄悄抚过谢婴的耳畔。 脸颊、眉眼、唇角......一一涂抹。 温热的呼吸弥漫在谢婴的面颊。 她梨涡浅浅,璨然一笑,“这样白一点,才行嘛。” “嗒嗒嗒。” 是敲门的声响。 “王婶子在家吗?小女子与携同夫君,前来求药。” 第31章 有点虚,来求龙阳丹 开门的是王翠兰。 她约莫三十的年纪, 圆脸细眼,面色红润,瞧着就精神气十足。 王翠兰用不着听沈雁回嘴里念叨什么, 她只是瞥了二人一眼,便心领神会。 一人神色娇羞,怯怯盯她。 一人望向别处, 耳尖却已经悄然泛红。 她懂! “王婶子。” 沈雁回脆生生唤了一声, 声如百灵。 “哎呀, 怎么两人一起来了......快进来,快进来。” 这嗓音, 王翠兰听着就心里头高兴, 忙拉起沈雁回的手,热情地将两人给迎了进去。 “是谁介绍你来的呀?” “是住您隔壁的陈姨。” 王翠兰家只有三间小屋, 但院里倒是大,只不过会隐隐闻到些许臭味。 她家院子不像陈莲那样搭篱种菜,反而任凭青草横生。冒着黄尖半枯萎的青草处, 蹲着许多白兔在啃草。一窝白兔见到生人,都蹦跳著作鸟兽散。 有一只白兔逃得慌乱,一头撞到了沈雁回的裙角边。 “哎唷,不好意思, 不好意思。” 王翠兰俯身抓起那只似是撞晕了的兔子,一把抓住它的后脖颈, 扔到一边,“婶子家中养些兔子, 做门小生意。兔子下崽一窝一窝下, 兔笼都不够了,所以索性都养院子里了。这位......姑娘怎么称呼?” “王婶子唤我雁雁便好。” 沈雁回轻声细语, 但回头介绍谢婴之余,朝他偷偷眨了眨眼,“这是我的夫君,姓谢。今日前来,今日前来是......” 话说一半,沈雁回低下头去,轻咬贝齿,脸颊微红,手指来来回回地缠着衣角的一边。 可却怎么也说不出下半句话。 “咳。” 谢婴清咳了一声,“今日在下前来叨扰,是与雁雁向您求药的。” 王翠兰打量了谢婴一眼,身有八尺,面容虽俊但唇畔隐隐发白,似是气血不足。 这样好的面容与身段,竟是个虚的? 看来女子找男子,不能光瞧着面容好,这体魄还得跟上。 否则一到新婚那日,就光看那张脸,有什么用?被褥一盖,就只剩下大眼瞪小眼了。 “我瞧着你们俩年纪轻轻,应是成婚不久吧?” 王翠兰打心底里替沈雁回惋惜,多水灵的姑娘,怎么就找了个虚的。 “我与雁雁才成婚一年,只不过......唉。” 谢婴从沈雁回那儿现学现用,故作扶额,“只不过我,唉,我,我没用,我......唉,实在是对不住雁雁!” 一连唉声叹气多次,却也实在也难以启齿。 “诶诶诶,小郎君你别哭啊!” 王翠兰傻了眼,这小郎君块头瞧着还挺大,怎么靠上人小姑娘的肩膀哭起来了。 “我,我到底有还什么用......” 谢婴一边抽泣,一边用沈雁回的肩膀遮住了眼睫,声音戚戚,“如今,我,我还如何叫作男人!” 沈雁回狠狠地掐了自己的大腿一把。 不愧是在官场横行霸道的,演技派! “夫君,你快别这么说,这也不是你的错。” 她拍了拍谢婴的肩膀,抬眼望向王翠兰。 “王婶子,您瞧瞧我的夫君。他可真算得上是位好夫君了,我嫁去一年,不曾让我受过什么委屈。只是因这隐疾,他总不断地怪自己。唉,眼瞧着夫君日益憔悴,我的心也要碎了......” 她又用力掐了自己一把,此刻再抬眼已是泪眼朦胧,“我听您隔壁陈姨说,您这儿有味药,唤作‘龙阳丹’。若能得了此药,想必我夫君再也不用每日神色恹恹,日后我们日子也好过了。” “雁雁,你说,我还算得上是个男人吗!” 谢婴大拍自己胸膛几下,长叹短嘘。 “夫君,你别这样,雁雁没关系的。” “不行!雁雁,你还年轻,不如你趁此机会,改嫁了去罢!” 二人竟在王翠兰面前抱头痛哭起来。 “哎唷闺女,你也别哭啊,你这一哭,王婶子瞧着心疼啊!” 王翠兰只生了个半大小子,整日皮得跟猢狲似的,送去学堂老是挨夫子的训。每日下学回家,都像是去泥塘里滚过一圈,一点也省心。 如今瞧见沈雁回,只是瞧瞧就心生欢喜。眼下她这么娇滴滴一哭,更是心疼。 这小夫妻俩,也太可怜了。这么年轻,怎么就这么虚呢! “闺女你放心,王婶子这就替你将那‘龙阳丹’拿来,你在这儿等我一会儿。” 王翠兰吸了吸鼻子,快走几步,回房去了。 “谢大人,您的眼泪呢?” 待王翠兰一走,二人当场停止痛哭。 只是谢婴一抬眼,哪有半点泪痕。不过是雷声大,雨点小。 不,没有雨点。 可怜她为了演技逼真,也为了不让自己笑出声来,狠掐了自己两把,大腿根子都青了。 沈雁回用衣袖狠狠地抹了一把泪,愤愤不平。 “好了,别哭,一会也给你去买个糖球儿。” 谢婴拍了拍沈雁回的肩膀,挑了挑眉,唇边勾勒出一抹淡笑,“瞧瞧,本官可是为了查案,做实了那虚名了。” “买一个草把子,给凤姐儿。舅母喝药苦,也要吃的。” “好。” 待王翠兰拿了个瓷瓶出来,二人还在面对面抽泣。 “雁雁,这就是‘龙阳丹’。” 王翠兰摇晃那瓷瓶,从里头倒出一颗黄豆大小的黑色药丸,瞧着与普通的药丸并无一二。 随后她似是训斥地朝谢婴道,“你吃了它以后,要好好待雁雁,听到没有?” “一定,一定。” 谢婴小鸡啄米似的点了点头。 “王婶子,只有这一瓶吗?” 沈雁回接过那瓷瓶,晃了晃。 里头的药丸互相碰撞,听声大概只装了十多颗。 “你还想要多少?” 王翠兰拉住沈雁回的手,认真叮嘱,“这‘龙阳丹’很灵的,吃上一颗,便是一整夜都不会消停。单只是这一瓶,就要一两银了,贵得很。” 她那还剩下几颗,还要留着自己用。 “王婶子。” 谢婴站在沈雁回身边,语气诚恳道,“您知道我们夫妇,刚刚成亲一年,咳,难免......王婶子,实在是麻烦您再多卖我们几瓶吧,我们并不差那几两银钱。” “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是我这实在也没有这么多啊,我得去取。” 王翠兰知晓眼前这男人衣袍是上好的缎子,想必家中也是富裕,这次前来求“龙阳丹”,定是不差钱的。 “要不雁雁,这瓶你先拿去用,等过几日王婶子这儿多了,你再来拿。” “我与夫君月底要回扬州去探亲,一走便是两三月,这......” 沈雁回又羞涩地低下头,“王婶子,不如您将那卖药掌柜的铺子告诉我,我自个儿去买便是,也省得叨扰您。” “这实在是不行。” 王翠兰依旧摆手。 “怎得不行,难道王婶子怕雁雁抢了您生意不成?雁雁定不会的。” 沈雁回进一步问道。 看来,她猜得没错,王翠兰根本就不是那制药人,她就是个中间商。 “唉,不是的。” 看着这小夫妻俩这般诚恳,王翠兰长叹一口气,只能说出里头的实情。 “实在是这‘龙阳丹’,不能摆在台面上卖,那也不是药铺子里头买的。雁雁,婶子这儿实在没有多的了,就剩这一瓶了......你要实在是不够,婶子房里还有几颗,也都给你。” “夫君,看来咱们还是走吧......多谢王婶子的药,我们夫妇感激不尽。” 沈雁回抹了一把泪,从谢婴腰上的钱袋子中摸了一两银子,递给王翠兰,而后弯腰深深鞠了个躬。 她拉起谢婴的衣袖,转身离开,一边抹泪,一边念叨,“夫君,若是婆婆再责怪雁雁嫁去你家一年,肚子还没个动静,夫君你别再与婆婆顶嘴了,伤了你们母子的情谊。届时,婆婆若是再让你纳一房,那便纳吧,这次去扬州,婆婆心底头也是打着这主意,雁雁不是不知情。说不定夫君有了新人,这身子骨,许就能行了呢。这一年,实在也是难为夫君了。” 沈雁回给谢婴仔细正了正衣襟。 第40章 这样的场景,简直就是夫妻相敬如宾的典范。 “是我没用。雁雁,是你跟着我受苦。不如,不如我们和离吧。你跟着我也没享什么福,却白白遭受了邻里这么多流言蜚语,母亲那我护不住你,也是我对不住你。” 谢婴碰了碰沈雁回的额角,用衣袖遮掩,假意给她抹泪。 有些软。 他忍不住又碰了一下。 “雁雁从小就想嫁给你。如今雁雁长大了,也是得偿所愿。雁雁,不会离开你的!婆婆要是便去说吧,都怪我罢!” 二人情真意切,瞧着竟是能赛过话本子里的神仙眷侣。 “雁雁啊......” 王翠兰闻言抹了一把泪,“雁雁你别急,婶子,婶子带你去买,眼下婶子就带你去买!” 这场景,让她想当年。 想当年她嫁来刘家,那可是三年没都能生下孩子。她家刘海,也是这么护着她的。 虽然刘海这些年来身体不好,提不起重物,不再当樵夫了。但二人养了些兔子,卖卖兔子,日子过得也还算好。 “那太好了,王婶子,咱们赶紧走吧。” 沈雁回当场放下谢婴的衣袖,拉住王翠兰的手,健步如飞。 “雁......雁雁等等,婶子锁一下们,且等一下!” 王翠兰着急忙慌地锁了自家的院门,说是自己带这小夫妻俩去,指了指路。 怎得全程倒是像他们架着她一般。 王翠兰带他们去的这地并不好找,几乎要到青云县县外。 这里是小苍山山脚,底下有几间破烂草棚,是从前一位养鸡的商户搭的。后来商户发了些财,去汴梁做生意,这儿也就冷清了下来。 风吹雨淋的,屋檐上的木板也掉下来不少。 平日里除了几个砍柴的樵夫偶尔会来这儿避雨,便再无人迹。 “二哥哥,你在吗?” 王翠兰敲了敲眼前的门。 里头无人应门。 门是新按的,上头挂着一把小锁。 看来人出去了。 “我二哥哥不在,我们在这儿等......” “不必。” “啪”得一声,门又被谢婴踹开了。 木屑横飞,连那把小锁都不翼而飞。 扑面而来一股药味。 虚? 王翠兰瞪大了眼睛,泛起疑问,这叫虚? 但她很快又说服了自己。 力气大,与那方面虚不虚的,有时也没什么关系。 这地方明明原是鸡舍,眼下却用几块木板和石头搭了一张木床,其上被褥一套。 在往里头走,桌子、凳子等家具也是应有尽有。 “这住得还挺好的,有模有样。” 谢婴环顾了四周一眼,见沈雁回跑去了不远处打量,开口道,“你杵在那儿做什么,那锅有什么看头。” “好大一口锅啊,比我那口大多了。” 沈雁回围着一口锅感叹,“这么大一口,得能炒多少盖饭啊。” “能炒多少盖饭我不知道,就是你敢在里头炒饭吗?” 锅里头并没有任何菜,而是黑乎乎的一团。 谢婴捡起地上一根树枝,戳了一点儿锅内面团似的黑色不明物,抬手准备闻一闻。 “等等......” 沈雁回眼疾手快,一把扣住谢婴的手腕,“不能凑过去闻,已经有膻味了,他炒过羊油,锅里全是壮阳的药材,才炒的药,药性猛烈......看来这‘龙阳丹’就出自这儿。” 不止是锅里,连一旁的木板上都堆了不少淫羊藿、肉苁蓉、杜仲......甚至放着一罐朱砂。 自从知晓了沈雁回能从一堆鸡屎猪粪中闻出胭脂香后,谢婴对于她高超的嗅觉深信不疑。 他听了这话,嫌弃地将树枝丢在一边。 “王婶子,这是你二哥哥做的?” 沈雁回重新取了一根树枝,从那“黑面团”中取下一小块,用手巾反覆包裹起来。 “是......我上头有一位大姐姐和一位二哥哥,我是家中最小的。” 王翠兰对于这小夫妻俩的行为更加摸不着头脑。 他们不会要拿回去自己做“龙阳丹”吧! “这你们自己做不来的,我二哥哥说了,这得他做才行。” 也不是王翠兰小气,只是怕这小夫妻俩胡乱一捣鼓,吃坏了或闹肚子。 “竟会制药。你二哥哥,是大夫?” “我二哥哥......” 王翠兰话还未说一半,就从门外走进来一个瘦削的男人。 他一见到谢婴,神色一变,当场就溜。 “站住!” 待沈雁回与谢婴二人追出屋子,人一溜烟就没了,连王翠兰跟在后头喊两声,也没有任何回应。 “你,认识我二哥哥?” 王翠兰又再次打量了一眼二人,怎么二哥哥一见到人,便跑了。 “王翠兰,你可知罪。” 谢婴叹了一口气。 恐这王翠兰,被她二哥哥利用,还不自知。 “啊?” 王翠兰傻了眼,“我,我怎么了吗......” 面前的男子目光森冷,眼神锐利,举手投足间带着一股不可抗拒的威严。这哪还有方才那副靠在娘子肩膀上柔弱哭泣的模样。 “王婶子,这是我们青云县的谢大人。” 沈雁回在一旁淡淡开口。 “谢,谢大人......” 百姓哪敢冒充县令,回想起这男子方才确实身姿挺拔,有些威严。 王翠兰的双腿打颤,眼下那还能站得住,“扑通”一声便跪下了。 “你可知私自制作超份量的壮阳药物售卖,是犯法的。” “民妇,民妇实在不知。” 王翠兰此刻连头都不敢抬,“民妇以为这是补药,所,所以才卖的。哥哥说,这是补药。” “补药吗?” 沈雁回瞥了一眼那“黑面团”,开口道,“王婶子可知这‘龙阳丹’里头加了多少份量的壮阳药材,又可知加了多少朱砂。朱砂确实能用于制药,但若过量,过久服用,人会死。过量的壮阳药让人精神奕奕,而过量的朱砂又在摧残人的五脏六腑。外强内虚,长久以往,人如何受得了......王翠兰,你想害死你丈夫吗?” 沈雁回将方才的瓷瓶丢到王翠兰面前,“这哪里是什么‘龙阳丹’,这是一瓶慢性毒药!” 毒药! “不是的!不是的!我怎么会毒害我的丈夫!” 王翠兰听了沈雁回的话,一时难以接受,她只是个平时养养兔子,卖卖兔子的妇人。 不知道自己害了丈夫的她只能放声大哭,“刘海待我那么好,我如何会毒害他啊,不是的,我没有!二哥哥说这是补药啊!” 她如何知晓这其中的药理,只是二哥哥说这是补药,而丈夫吃了最近气色果然大好......她才信的。 是二哥哥让她帮忙卖,她才卖的。 大家吃了,都挺好的啊。 “王翠兰,你二哥哥在哪里?” 谢婴站到王翠兰的跟前,睥睨着她,“既是见了本官就跑,想必是认识本官吧。他从前,是做何营生?” “回大人,民妇二哥哥,上月才放出来。” 王翠兰声音轻得如蚊子般。 王翠兰的二哥哥名叫王阿德,但因儿时生了天花,留下满脸麻子,人送外号王麻子。 王麻子上头已经有了个大姐姐,他的父母怎么说都想凑一对“好”字,这盼来盼去,终于盼来了王麻子。所以他一生下来,父母就尤为溺爱。 王麻子家在隔壁铜锣县,还算富裕。待他启蒙,父母就送他去学堂。奈何王麻子学了十多年,竟是连个童生都没考得。他索性一撂笔,不读了。 后来他又说觉得人家大夫治病救人,当真是活神仙,他也想当活神仙。 他父母一听,儿子有出息了。 二十二岁,父母又送他去医馆当学徒。 学了几个月后,让人给撵出来了。 他哪里是想当活神仙,他是看上医馆张大夫家的闺女了。 这几个月,药理不知学了哪些皮毛,竟对着人家闺女毛手毛脚不知多少。 一日午后,他趁着医馆没人,竟直接想要上手。要不是张大夫平时出去义诊的病人不在家,他回来得早,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他是光着膀子被张大夫用棍子打出来的,还叫张大夫扯着嗓子,足足骂了他半个时辰。满大街全都看了他光膀子,裤子还掉了半拉。 这可叫王麻子在铜锣县有了“名气”,那如何还能混得下去。 他索性背着包袱,来投靠嫁到青云县的妹妹。 王翠兰十七岁便嫁来了青云县,哪知晓王麻子这些破事。 天真的她被王麻子声泪俱下地哄上几句,当真以为是好哥哥实在想念妹妹,来看她了呢。 王麻子个子矮矮,气力小小,也干不了什么重活。念过的书也忘了,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 第41章 他做事怕累,唯一还知晓的,就是才学的几味药材。 他眼珠子一转,支个摊子算命吧。 王麻子这人,啥都不会,但胡编乱造的本事,那是一套一套的。这位大哥生得一副福星相,想必将来大有所为;那位大官人头顶有黑气,为了去除这瘴气,不如买一枚我这神仙金丹。 愣是将人哄得一愣一愣的,真买了金丹。 不过那并不是金丹,而是他瞎捣鼓的药丸。 他想着反正是几味常见的药材,能补补气,也吃不死人。 哪曾想他学医不精,自己采药时,误将那钩吻当作了金银花。 买金丹之人买回去给自己病重的老爹吃完,他老爹当晚就驾鹤西去了。 那男子老爹本就是重病,到底是不是王麻子的药有问题,这也是说不清。 但王麻子的药里确实含有钩吻,抓归抓,判归判,王麻子还是蹲了十二年的监。 上月,刑满。 “死性不改。” 谢婴听了王翠兰的话,冷哼一声,“既为他的妹妹,又怎么不知晓他另外的藏身之所。狡兔三窟,你说对吧......王翠兰。” “民,民妇......” 一边是待她极好的丈夫,一边是血脉相连的哥哥,那可是才蹲了十二年监的二哥哥啊。 王翠兰跪在地上沉默了。 “哎唷王婶子你怎么在这啊!来得正好,来得正好!” 有砍柴的樵夫路过这草棚,一眼就瞧见了王翠兰。 他十分焦急,神色匆匆。 “你家刘海,方才随我们去砍柴......” “他身子不好,如何还能砍柴?” 说到刘海,王翠兰也不顾正向谢婴跪着,一下子站起来拉住那樵夫。 “他说要给你生辰要到了,要给你做个梨花木妆匣......哎唷我真的发昏了,这根本不是重点!” 那樵夫一拍自己的脑袋。 “刘海方才不知怎么的身子一软,从山堆上掉下去了!” 第32章 到底谁是爷爷,谁是孙子 小苍山虽名字中带了个“小”字, 实则是座蜿蜒大山。 山上树木茂盛,杂草横生,若是外来的人进去, 容易迷失方向。传闻山顶有贼寇占山为王,所以各县的百姓们都在半山腰及以下生活。 大雍允许百姓在山中狩猎、采集,只要不过量即可。即便只到半山腰, 丰富的山资源也足够满足环着小苍山生活的各县百姓了。 山脚处的树也不少, 柏木、梨木, 应有尽有,樵夫们砍樵木也没有往深山里头跑。 刘海便躺在不远处的一处山堆那儿。 有突出的石块与树枝将他的身上划得满是伤痕, 脸色惨白, 人也昏迷不醒。 “还有气。” 沈雁回按了按刘海的脖颈处,感受到颈动脉的跳动。她从怀里拿出随身携带的布包, 取了几根针,给刘海扎了几针。 自从有了沈丽娘那件事后,她一直将放针的布包随身携带。 谢婴抬头望了一眼面前的山堆, 虽不高,但陡。 刘海应是一脚踩空,不小心掉落下来。许是有横斜出来的树木勾到他的衣角,有了个缓劲, 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几针下去,刘海眉头一皱, 渐渐醒了过来,但整个人依旧很虚弱。 “海哥你这是做啥啊, 你出来做啥啊!” 一旁吓傻了的王翠兰见刘海终于醒了, 抱住他痛哭,“你要是死了, 我也不活了!” 刘海的面颊被树枝划伤,还在渗着丝丝血珠,“都这个年纪了,哭啥子嘛,说什么胡话,什么死不死,活不活的。” 他用手抚了抚王翠兰鬓角垂落的发丝,将它们勾在耳后,“你总念叨着你大姐姐有个梨花木妆匣,好看得不得了......我就想着也给你做个嘛。” “我不要梨花木妆匣了!我就想和你好好过日子!都是我的错,我不该给你吃二哥哥的药,海哥,这都是我的错!” 若不是她想要梨花木妆匣,刘海便不会再来砍树,若不是她喂刘海吃那二哥哥做的劳什子药,刘海也不会一脚踩空! 都是她的错! 王翠兰心中涌现出巨大的痛苦、悔恨,化作不断滴落下的泪水,一滴,两滴...... 都怪她!都怪她! “我都说哭啥子嘛,不要哭,你不一直说隔壁的陈姐总是哭哭哭,容易长皱纹。” 刘海刮去王翠兰满脸的泪痕,“昨个儿我还碰到老牛家的俊哥儿,说什么弄了些澡豆,涂了好看。我给你买了,放在床旁,你可看见了......别哭了,再哭,我那澡豆不是白买了?” “我看见了......” 王翠兰一边抽泣,一边哽咽着说话,眼角的泪如同淌不完似的一直淌,“我老了就会长皱纹,花那钱做什么,我就哭,你管不着。” “不老,一点都不老。” 刘海放下手,虚弱一笑,“我娘子天下第一美。” 即便他强撑,左腿传来的剧痛还是让他忍不住皱眉。 “左腿应是骨折了。” 沈雁回蹲在一旁给刘海检查全身其他部位,她转身与一旁不断抹泪的王翠兰道,“王婶子,您去木棚那儿找两块小腿大小的木板来......如果你还想刘叔保住这条腿的话。” 王翠兰本还抱着刘海一直痛哭,但听了沈雁回的话,她浑身一颤,马上踉跄着去找木板。 方才她瞧见这闺女几针就给她家刘海扎醒了,眼下她要木板,一定有她的道理。 这山堆离木棚有些远,但王翠兰心里急,也不敢掂量到底那块木板合适,差不多大小的木板,她捡了有十多块。一晃眼的功夫,她便胡乱抱着这些木板飞奔而来。 “刘叔,你忍住点。” 沈雁回挑了两块大小合适的木板,又准备将自己的衣袖撕开扯成布条。 使劲一撕,撕不开。 狠狠一撕,还是撕不开。 到底是受了那些电视剧的影响,说是能一下将衣服撕成布条的! “刺啦”一声。 谢婴将自己的衣袖给撕了。 沈雁回瞧了一眼递到自己面前的莲青色布条,直接上手,“谢大人,你帮我托住刘叔的腿,我替他将腿给固定住。” “这使不得,使不得!谢大人怎么能够给小的托腿!使不得啊!” 刘海已经从妻子那儿知晓了眼前之人是本县的谢大人,急得他不断地摆手,想将腿给挪开。可他的腿实在是太痛了,根本是动弹不得。 “无碍。” 谢婴一手托腿,一手扶住一块木板。 沈雁回一手缠布条,一手扶住另一块木板。 二人在身旁的樵夫们吃惊地注视下,迅速地将刘海的左腿固定住。 “要送去医馆,还得找大夫看看,我只懂些皮毛。” 沈雁回打好结,又仔细了查了刘海的全身,随后又搭了一把脉,“届时要大夫开药好好养着,只不过......” “我们去!我们去!” 另外的几个樵夫看得目瞪口呆,其中一人道,“我有板车,我们将刘哥给拉去医馆。” “行,你们将他抬上去,小心着腿,不要碰到。” 几个樵夫一同将刘海给抬上板车,谢婴顺势还从旁搭一把手,吓得几个樵夫差点放手。 “王婶子,你不能去。” 心急如焚的王翠兰拉着刘海的手,想要一同跟去,却被沈雁回挡在面前,“‘龙阳丹’的事,还未解决。” “我......不去。” 王翠兰低下头,身子却还在因为抽泣不断抖动。 “方才我搭刘叔的脉象,洪大无力之脉,情况并不好。” 沈雁回待板车渐行渐远,才淡淡开口,“即便眼下将养,日后身子也会很差。若再吃上几月的‘龙阳丹’,定是回天乏术了。” “都是我的错。” 王翠兰声音嘶哑,一下子瘫软在地上,“都是为了我啊,他这辈子都是为了我啊。” 王翠兰是王家最小的女儿,父母对她也算疼爱。 若不是她少时贪玩,约了邻里的姑娘一同去爬小苍山,她也不会认识刘海。 她会嫁给一位门当户对的丈夫,不是刘海这个一穷二白的樵夫。 春日的小苍山风景宜人,花开无数。 王翠兰性子活络,平日里上蹿下跳的,有的是力气。她的小姐妹还走在山脚,她就一溜烟跑进山里不见了。 迎春齐开,溪水潺潺。 小苍山虽美却地势蜿蜒。 待她爬到半山腰,天色渐晚,雾气正浓。她走着走着,竟是连路都看不清了。 这时候再回头,来时的路也被雾气挡住,也不见了踪迹。 春寒料峭,尤其是深山的夜里,更加寒冷。待王翠兰找了块石头坐下,环顾四周,只剩下浓郁与远处传来的野兽嚎叫声。 像是狼嚎。 没出过远门的少女,当然会害怕。 她捡了些树枝,生了堆篝火。 书上说,狼怕火。 第42章 等王翠兰生好了火,在一旁坐了一会,便听见有什么东西拨弄着草丛,窸窸窣窣的,离她越来越近。 王翠兰心一横,绰起一根棍子。 她哪知道野兽的可怕,都只是在书上瞧过。她只想着她堂堂一个人,还打不过区区一只狼? 人家武松还打虎呢! “哎唷!” 有少年捂着脑袋从草堆中钻出来,怒骂一句,“哪个王八蛋要谋杀我!” 但他很快后悔说了这句脏话。 篝火映衬下,是一张眼角含泪的脸。 她浑身微微颤抖,但还是轻咬着贝齿,似是胆大地注视着他。 就是手里绰着一根棍子。 好漂亮。 这是刘海见过的,最漂亮的姑娘。 即便她拿棍子打了他的头。 “迷路了?” “嗯。” “那你跟着我走吧,我认得路。” “可我不认识你。” “那你留在这儿,一会狼来了,你也绰着这根棍子打它。” “我不怕,书上说,狼怕火,我生了火。我力气也很大,我打得过它。” “那书上有没有说,狼一般不是一只单独出没。” 刘海抱着胳膊,瞧着眼下这个瑟瑟发抖,但还是故作大胆的姑娘。 “那你等等我。” 王翠兰依旧拿着那根棍子,飞快地跑到刘海身后。 “才打我一下,你还要打我啊。” 刘海背着一堆乔木走在前面,“我感觉我下山了,得去大夫那看看脑子去,感觉被你打坏了。” “我......万一你是坏人。” “好心当成驴肝肺啊呐。” 王翠兰还是紧紧抱着那根棍子,不好意思地嘀咕了一句,“对不起......那你也打我一下,行不......” “我打你作甚,跟上吧你!” “我有些走不动了。” “还叫我背你不成?你是不是话本子看多了......将你的棍子拿来,我拉着你走。” “噢。” 第二天,刘海又在远处瞧见了这个姑娘。 “你别跟我说你又迷路了。” “是啊。” 王翠兰甜甜一笑,“劳烦。” “我怕了你了。” 第三天。 “你莫不是山野精怪,怎么还在这里!” “那我是。” 王翠兰抬起棍子,“你拉我一把。” “下次你认认路成不,这山里头,真有狼,我也不是次次都在。” “那我尽量吧。” 第四十天。 “刘海,你什么时候去我家提亲啊。” 王翠兰靠在少年的背上,笑眯眯道,“你都看到我脚了。” “我,咳咳......谁叫你日日蹲在这里,那小蛇也不知你日日蹲在这里,还好它没毒。” “你还没回答我呢。” “闭嘴,等我赚够二十两。” “噢。” 王翠兰当然瞧见了,月色下,少年几乎红得熟透了的脖颈。 “我是故意去等他的,后来我们成亲了,我才知晓,自那以后,他也日日去那处。” 她记得那少年恼怒地摸着自己的头,见了她后却痴了,整个耳尖红了一半。 孤男寡女,却要拿着那根棍子拉着她。 春日夜晚,路上的迎春花很香。 少年讲的精怪故事吓她,可一点儿都不好笑。 不就是怕她再一个人上山嘛。 王翠兰说到年轻时候的往事,眼里露出无限眷恋,“我嫁过来,三年也没有生下孩子,他也一直护着我。后来,我有孩子了,可孩子生下来后,我却因血崩而日渐虚弱。大夫说,很难治好,若要治,就要花大价钱,要吃人参补气......人参太贵了,我们没有那么钱。” “冬日下着大雪,他跑到小苍山里,日日为我挖野山参,挖了足足两个月,而那野山参,竟真的将我从鬼门关里捞回来了。” “你们知道吗?” 王翠兰的眼里噙满泪水,“冬日的小苍山,雪能没过人的大腿,很冷,很冷。他到底是如何能日日找来野山参,我都不敢去想。后来,我是渐渐好了,日日趟雪,他如何能好......都怪我啊,都怪我,是我害了他。” “你真正应该怪的,是你的二哥哥。” 谢婴伸手递给王翠兰一块手巾,“王翠兰,告诉本官,你二哥哥在哪。” 王麻子是在乞丐窝里被牛大志逮住的,牛大志找到时,他还企图装疯卖傻,蒙混过关。 牛大志冷笑一声,“你这孙子,别给你爷爷装了,忘了当年是我逮你进去的,你化成灰我都认得。” “叫谁孙子呢!” 王麻子破口大骂,反正逮都逮了,也跑不掉,“我比你大,你爷爷你爹的爷爷!” “龙阳丹”这件事情涉事重大,关系到了好些人家。 谢婴命人将他们召集过来,还是升了堂,其中有在医馆看好大夫的刘海,还有躺在床上的魏勇。 今日这公堂倒也真是精彩,人人都躺在板车上给拉来。 十多个板子下去,王麻子便嚎叫着认了罪。 认归认,不过他一直嚷嚷着不公平,凭什么就抓他一个。 听这意思,是也要将他妹妹再拉下水。 “本官当然知晓不公平。” 谢婴拍了拍惊堂木,“把尤茅柄给本官带上来!” “霍,这不是尤掌柜嘛,怎么还有尤掌柜的事?” 围观的百姓眼睁睁着看着尤茅柄给麻绳捆着,带上了公堂。 尤茅柄,是尤氏药铺的掌柜。 不过近两年来生意不好,很少有人去他家药铺买药。他曾将萝卜须子晒干,当成人参卖给牛大胆。被牛大胆儿子牛俊识破后,牛大胆几乎砸了他半个店,还将这事几乎昭告了全青云县。 他本来就大嘴巴,逢人就说——我与你们说,尤掌柜那狗/日的......千万不要去他家买药,今日卖我萝卜须子,明日指不定将树皮当党参卖你。 沈雁回站在公堂外头朝着谢婴竖了个大拇指:真有你的,谢大人。 谢婴将头一扬顺势回了个眼神:又不只是你,本官也是会破案的。 “尤茅柄,你可知罪!” 谢婴拍了拍惊堂木,“你这黑心掌柜,还不从实招来!” 尤茅柄正在药铺里头哼着小曲数银子呢,就被冲进来的捕快们捆了带到了公堂之上。 “你这孙子把老子给供出来了!” 尤茅柄一到公堂,就瞧见了被打得翻了白眼的王麻子。 怎么又有人叫他孙子! 王麻子登时一口气又回了上来,“放屁!老子根本还没来得及说!” 还没来得及说,就被打了板子。 “王麻子于上月才从牢狱里放出来,根本就不可能短时间能拿到这么多药材。” 谢婴声音清冷,直指真相,“根本就是你尤茅柄与王麻子同流合污,制那‘龙阳丹’害人!” 在昨日筛查药铺是否买卖“龙阳丹”时,谢婴就想过这件事。 制作这“龙阳丹”需要用到大量药材,却没有药铺贩卖“龙阳丹”。 要么这“龙阳丹”非青云县所有,要么有人偷偷在做,而瞒报。 龙阳丹从上月兴起,普通的百姓又能收集到这么多壮阳的药材?若是去买,每个药铺里都会有账本,如何会没有名字? 谢婴当晚就派明成夜访了青云县所有的药铺,果然发现了“尤氏药铺”的药房里,淫羊藿、肉苁蓉等壮阳药材,只剩个底。 药材没了,但没有“龙阳丹”,自然是有人同流合污。 “原来又是你这孙子,又出来卖假药了!” 牛大胆在堂外看得真切,将尤茅柄一顿臭骂,“害人啊!你这孙子真不是人啊!” 堂下一时间孙子长,孙子短。人人是孙子,孙子是人人。 “大人,就是他!小人就是与他一起卖的假药。” 尤茅柄被抓了,王麻子即便是屁股疼得被针扎了似的,心里头也畅快,“这孙子真不个东西啊,一两的‘龙阳丹’,他八小的二,小的还要负责给他做,还要去卖,这孙子就躲在铺子里数钱!” “去你爹的!” 这下尤茅柄心里头也不乐意了,霎时与王麻子对骂起来,“要不是我,你王麻子早他爹的饿死了,难道再投靠你妹妹,害不害臊啊你!” 二人本一同在铜锣县张掌柜那学过医,算是个师兄弟,如今...... 且先算个爷孙吧。 “都给我老实点!” 牛大志与另外一个捕快一人一脚,踹在二人屁股上,“这是在公堂之上,你们以为是在你家门口呢!” “哎哟喂。” 王麻子本就挨了板子,屁股疼得不得了,这么一脚下去,差点又让他当场翻白眼。 但听到妹妹,对对对,他还有妹妹...... “好妹妹,你管管二哥哥吧,你再不管二哥哥,二哥哥又要进去蹲监了。” 第43章 王麻子又将身子转向一旁的王翠兰。 王翠兰与其他的妇人们站在公堂一旁,谢婴免了他们的下跪。 “二哥哥,你还知晓你是我二哥哥?” 王翠兰的眼泪再次淌落下来,但她很快用衣袖擦去,愤恨地盯着王麻子,“二哥哥,翠兰待你不薄,海哥也待你不薄啊......你为何要拿假药骗我?如今海哥与她们的丈夫变成这副样子,全都是你造成的!” 王麻子自来投奔她,她从来也没有少过他一口吃的。上月王麻子从牢狱里放出来,也是她给置办的被褥家具。 她真后悔。 “好妹妹,是二哥哥被猪油糊了心了,是二哥哥的错。你,你与大人求求情,宽恕宽恕二哥哥吧,二哥哥再也不敢了。” 王麻子的眼泪说掉就掉,声音也戚戚然。一时间,真像是一副悔过的好模样。 “二哥哥,你别再翠兰面前再演戏了。” 王翠兰长舒了一口气,忍住眼里的泪水,“上次你进去的时候,也说的是再也敢了。翠兰以为过去了十二年,你都改了,没想到,没想到......王阿德,你好歹毒的心!” “今日在公堂之上,我还能叫你一声二哥哥。待下了公堂,我便不再是你妹妹!” 这是王翠兰第一次叫王麻子的全名。 这给王麻子也吓了一跳,这还是他那个听话懂事,耳根子软的妹妹吗? “王翠兰,你疯了。你就为了这个男人,要跟你二哥哥断绝关系?” 说心底里一点儿不难过,也是假的。毕竟妹妹小时候,他也喜欢日日带着她玩。 是个上蹿下跳的小糯米团子。 王麻子有些不可置信,看了看王翠兰,又看了看一旁的刘海,“王翠兰,他只是个砍柴的,你瞧瞧你嫁给他都过的什么日子?啊?有在我们家过得滋润吗?你就这么喜欢过穷日子?” “他是我丈夫!” 王翠芳轻轻抚过刘海的面颊,“他从来就没有让我过过苦日子!他一辈子是我王翠兰的丈夫,而王阿德,你再也不是翠兰的哥哥了......” 强忍的泪水还是从王翠兰的脸色淌落。 什么哥哥妹妹的情谊,都是假的,都是骗她的。 “王阿德,你将我们都害惨了......” “不要哭,再哭就长皱纹了。” 刘海握住了王翠兰的手,“我不还好好在这里吗。” 刘海确实是将王翠兰捧在心尖上养的。他并不能赚到很多钱,但别人家媳妇儿有的,王翠兰都有。王翠兰已经三十多了,瞧着却比同龄人年轻很多。 就连家里的摆设,都是按照王翠兰出嫁前的房间摆的。 因为这是他在小苍山上,一步一步,背回来的姑娘。 眼下,他们一起养了很多兔子,也能挣不少钱。 “不用说了。” 谢婴拍了拍惊堂木。 他并不想让王翠兰再与王麻子多说一句话。 哥哥本应多照拂照拂妹妹,可王麻子就像一只吸血的水蛭般,不仅吃住用妹妹的,还让妹妹成了他私欲的帮凶。 “王麻子,你蓄意制假药害人,导致十多人中毒,若不及时发现,这些人还有性命可言?你这种人,就不应该放出来。王麻子,你就带着你的一己私欲,再去牢狱里,蹲监十二年吧。” 尤茅柄在一旁瑟瑟发抖。 “尤茅柄,你也十二年。” 尤茅柄大惊失色,立马不断磕头,“大人,小的这是第一次啊!如何就十二年了!如何十二年!” “‘龙阳丹’确实是第一次。” 谢婴冷哼一声,又扔了一只令签,“但本官调查过了,你还制过‘壮骨丹’、‘生子丹’、‘美颜丹’......偷偷卖给客商,如今他们都在你药铺门口等着呢,你要回去吗?哦,本官记得,里头有镖师、江湖剑客、还有不知哪位大人的美妾,嘶......” 谢婴挠了挠下巴。 “大人,小的要蹲监,小的热爱蹲监。” “那小的妹妹的,她也卖了‘龙阳丹’。” 又获得十二年牢狱的王麻子心生不满,愤愤道。 只判他一人吗? “这个嘛。” 谢婴看了一眼沈雁回。 沈雁回摆了摆手,表示无奈。 “王翠兰,你家中的兔子,还等着你回去喂呢。” 第33章 鸭腿饭,人人都有称谓 沈雁回醒的时候, 沈锦书在院子里追兔子玩。 一只只膘肥体壮的雪白团散布在院子各处,她数了数,少说也有七八只。 “不准吃祖母种的白菘。” 沈锦书抓住了其中一只躲在白菘地里的兔子, 拎着它的后脖颈教育得头头是道,“这些白菘是要留给雁雁做菜用的,叫你们吃光了怎么行。” 平日里吃惯了草须子的兔子们一下子全被放进了菜园子里, 那真如老鼠掉进了米缸。这儿种着白菘, 那儿种着青菘, 还有长势正好的萝卜苗来得正好。沈锦书抓到了这只,那只又蹿了进去。 “哪来的这么多兔子?” 沈雁回嘴里叼着刷牙子, 瞧着这一地的白兔, 担忧道,“凤姐儿小心些抓, 一会儿兔子咬你,可疼。” “是王姐一早送来的,说是感谢你救他们家刘海。” 沈丽娘的裙边也围了两三只, 全因她正用一把小刀慢条斯理地削着一只林檎。 她削皮的手法细致,林檎皮长而不断。其中一只兔子瞅准时机,一口含住那垂落下来的林檎皮,吃炒面似的嚼着。 这可将另外两只兔子可气坏了, 它们可从来没吃过林檎这等佳品,怎好让一兔就占为己有。 自此, 沈丽娘的裙边就展开了一场林檎皮争夺战。 “对了舅母,刘叔眼下如何了?” 沈雁回昨日搭过他的脉, 整个身子内里还是虚得很。 “他那腿, 大夫说至少要养上大半年......唉也是可怜。不过王姐来的时候,我将你写好的补身靓汤给她了, 也省得你专门去竹枝巷,还挺远的。” 沈丽娘削好林檎,将皮丢在地上任兔子们追逐,而后将手里削干净的林檎切成小块,“雁雁,凤姐儿,过来吃。” 沈锦书提溜着手中的白兔,一点儿不怕被咬。 “雁雁你去吃吧,凤姐儿一早都吃过半个了。凤姐儿才不会被它咬,一会儿凤姐儿叫它好看。阿娘你想吃什么口味的兔子,一会祖母给您做。” “吃葱泼兔吧。” 陈莲正在小心摆弄着竹匾上晒了一半的柿饼,“这两日天气暖,葱又涨了一茬,丽娘这两日吃些清淡的好。” 削了皮的柿子错落有序地被铺在竹匾上,露出里头饱满晶莹的果肉。再用不了多久,它们就变成柔软而有嚼头的柿饼,成为元旦送礼的常客。 “好咯,吃葱泼兔咯。” 沈锦书说悄悄话似的凑到兔子的耳朵旁,咧着嘴吓它,“罢了罢了,让你多吃两根吧,明日你就吃不到了。” 说完,她挑了一根嫩萝卜苗塞给了兔子。 可怜小兔子还沉浸在鲜嫩多汁的萝卜苗中,殊不知它的“灾难”马上来临。 “今日先吃一只尝鲜,其他的先将养着吧。兔子性寒,舅母要适量吃。” 沈雁回吐掉嘴里的水,顺势抓了一块林檎咀嚼,秋日的林檎口感爽脆,有些微酸,但还算适口。 她转身往厨房一看,这厨房旁怎么有两个草把子? 这两根草把子上,每一只都插着二十多根晶莹易透的糖球儿。 “雁雁,你一定又想问,哪来的两个草把子吧?” 沈锦书模仿着方才沈雁回的说辞,将手上那只兔子扔进笼里,喜滋滋地洗了洗手,从草把子上拿了一串糖球儿,将它咬得咯吱作响,“一个呢是高手明叔叔昨日给凤姐儿买的,另一个呢,是今早陈爷爷送回来的,说是好官谢大人买给雁雁的......眼下凤姐儿一个,雁雁一个。” 沈雁回又瞧了一眼那草把子。 昨日她那是说着玩的,谢婴真买了一草把子。 “好了,别哭,一会也给你去买个糖球儿。” 耳畔忽然响起了谢婴昨日那句似是哄她的话。 大早上的! 沈雁回使劲晃了晃脑袋,晃散了脑海中那个莲青色衣裳的影子。 唉,真不知道陈半瞎家里头草把子还够不够。 “好官谢大人对雁雁好。” 沈锦书眼角弯弯,认真地分析,“雁雁对不对?” 自从谢婴又帮沈丽娘解决了陈桂芝那件事后,他在沈锦书心里的形象已经是伟岸得不得了。 叫谢婴时,还给弄了个尊称。 好官谢大人。 爹爹第一,好官谢大人第二,明叔叔第三。 至于为什么叫高手明叔叔呢。 原是昨日沈雁回与谢婴调查“龙阳丹”那件案子上,她一拍大腿,包好的重阳糕忘记给谢婴了,还在推车底下放着呢。 “无碍。” 谢婴朝空中吹了个口哨。 第44章 很快就有一只不知是来福还是来旺的鸽子落在他的肩上。 待明成从沈家喝完茶,已经到了县衙的门口,准备抬脚跨进去,就有鸽子扑闪着朝他飞来。 莫不是谢大人遇到了什么危险! 明成急急忙忙地将鸽子脚上的纸条打开——推车下,重阳糕,拿。 青云县当真是个好地方。 明成想。 他不仅学会了摆摊做煎饺,谢大人还叫他半夜三更扒每家医馆的窗户当飞贼,眼下又成了汴梁成日蹲在酒楼外头的闲汉。 他说风雨中......他说秋风中,这点痛算什么。 也不知那重阳糕是个什么滋味,他得吃三块。 高手——是他在沈锦书面前的自封。 明成,初见是点茶的优雅公子,再见已是专业跑腿小哥。 沈雁回听了这两个个称呼乐得直笑。 这怎么比叫来福的鸽子还好笑。 “凤姐儿,再吃你准蛀牙。” 沈雁回见那些糖球儿上裹了厚厚一层糖衣,比平日里陈半瞎卖的还要厚,就知这是陈半瞎专门做的。 这么个吃法,还得了。 “不怕不怕,有一半是给阿娘的。陈爷爷还专门给阿娘做的葡萄的,做的金橘的,还有好多好多。陈爷爷说阿娘怀着孕,山楂吃多了也不好。” 沈锦书吃了一半,又想起了什么,眼角更弯了,“对了雁雁,好官谢大人托陈爷爷说,叫雁雁收摊了去县衙一趟,他有事找雁雁。” “凤姐儿,你的小黄鱼拿几条给雁雁好不好?” 沈锦书前两日抓的小黄鱼被她养在木桶里,她每日都仔细地给它们换水,期盼着长成大鱼,然后将它们吃掉。 所以到眼下,依旧是条条鲜活,游来游去。 “雁雁要,凤姐儿都给雁雁,回头凤姐儿再与顺姐儿他们去抓。本来是想养大了给阿娘炖汤喝的,怎么凤姐儿喂了好几日,就是不见它们长个头。” 沈锦书大方地将木桶往沈雁回手里一塞。 “回头叫顺姐儿抓两条鲗鱼给凤姐儿,小黄鱼可长不了那么大。” “好!” 秋日风暖,码头上人来人往。 “沈小娘子。” 今日倚在桂花树下的,是李大河。 他的姿势与谢婴一模一样,这是李大河多日观察所得。 保持这个姿势,许就能与谢大人一样有风姿。 就是站得也太板正了,腿有些打颤。 “还是肉沫豆腐?” 沈雁回将小推车推到李大河身旁,“不过,今日卤了些鸭腿,作鸭腿饭,李大哥要不要试试?” “可以可以。” 李大河反覆观察码头,心不在焉。 “李大哥,您在瞧什么呢?” 沈雁回放好她的泥炉,炒了一大盘子腊肉青菘装在个大碗里,又从砂锅里夹了一只卤鸭腿、一枚卤鸡卵、三块卤豆干。 甑中盛上几勺米饭,将大碗添满,夹一筷子腊肉青菘,放将方才夹好的卤味放在上头,便是一碗香喷喷鸭腿饭。 “这么快。” 李大河一边拿筷子塞了一口青菘,一边继续四处观察。 “李大哥,是不是码头最近有事啊?” 沈雁回走到李大河一旁,悄声说道,“从方才我来,你就一直在左右瞧啊瞧,到底在瞧什么啊?” “没什么。” 李大河的思绪很快就被嘴里那一口腊肉青菘抓了回来,“这腊肉腌得好,油香油香的,不就着这鸭腿,我就能下两碗饭。” 秋日的阳光又将陈莲挂着的腊肉晒得淌油,而打了霜的青菘又格外清甜。 腊肉被切成了细丁与青菘同炒。先煸油脂,再下青菘,不用过多的盐调味,就已经咸香适口,还带着一点儿甜味。 “李大哥,你这鸭腿也吃啊,怎么光吃腊肉青菘。” 眼瞧着李大河呼噜呼噜地一碗米饭就着腊肉青菘的汤汁下去,那鸭腿都不曾动一口。 “嗨,我这人有个习惯。我最想吃的,一般都放在最后吃。” 李大河吃完饭,拿起卤鸭腿,大口咀嚼,而后又四处乱瞅。 他到底在看什么? 还好啊,还好谢大人今日没来。 眼瞧着都这个点了,他一定是不会再来了。 还有那不知道为什么总用异样的目光望着他的牛俊那小子,也没来。 太好了! 今天真是个好日子。 卤鸭腿是沈雁回浸泡了一整夜的,内里汁水丰盈,吸饱了她调好的卤汁。 只要轻轻一咬,那鸭腿立刻就软烂脱骨,香得李大河恨不得将整根骨头都嚼碎了咽下去。 那卤豆干也得趣,十分有嚼头,竟比肉还香三分,不用来下酒真是可惜。 沈雁回煮了一大锅卤汁用来腌鸡鸭货。卤汁的香料略贵,但好在可以反覆使用多次,平摊下来,沈雁回还能接受。 只要夜里将要卤的东西煮熟,再放在卤汁里浸好,便能省下炒菜的时间,多卖一道卤味饭。 今日是鸭腿,日后她还想将肉放进去卤,剁碎了再与香菇同炒做成肉臊子,便是一道美味的卤肉饭。 这些鸭腿饭与卤肉饭,少不了要来一枚鸡卵与素菜相配。即便是配菜,她也要用心备好。 譬如今日的腊肉青菘,油香四溢,十分下饭。 若是光凭一只鸭腿,就想卖人八文,会叫不少人望而却步。 “沈小娘子,你瞧瞧我,怎么样?” 李大河昨个回去想了一整夜,暗下决心...... 就算沈小娘子,与谢大人如何如何了,只要沈小娘子还未成亲,他李大河,也还有机会! 他李大河可不是一个用世俗的眼光看女子的人。沈小娘子只身养一大家子,是很艰难的。面对那谢大人的淫/威,她只能不得不屈服。 “很好啊。李大哥,你是一个好人。” 今日新上的鸭腿饭,码头上的其他人都想试试,而沈雁回方才就已经炒好一大锅腊肉青菘,只要盛好饭夹上菜即可,非常方便。 匡当匡当。 沈雁回听着铜板撞击的美妙声音自得其乐,卖吃食虽然辛苦,但好在赚得不少。她已经想好了,一会儿去县衙时,顺带将盘那家铺子的定金给交了。 待到了月底,谢婴还会给她发一笔她兢兢业业协助谢婴破案的仵作工钱,足足有二两银子。 这小日子真是越过越好。 如此一来,离她的小饭馆开张又进了一步。 也不知晓谢婴找她究竟为了什么事。 “真的吗?我当真是个好人?” 李大河登时喜上眉梢。 好人? 那他在沈小娘子的心里,一定是个光辉伟岸的形象。 “那沈小娘子喜欢什么样的男子?” 李大河终于问出了他心里一直以来,最想问的问题。 他在心里狠狠地给自己竖起了大拇指。只要谢大人不在,他的胆子就是大! “喜欢帅的。” “何为帅的?” “就是谢大人......” 沈雁回挠了挠自己的下巴,那个莲青色的影子不知什么时候又跑出来了,吹开。 “不对,比谢大人长得再俊秀些那样的。” 李大哥端起茶碗,透过茶碗里的梨汤,使劲瞧了瞧自己的相貌。 那他一定就是了。 每每他娘叫了媒婆来家里说亲,都是一口一个“这李小郎君长得高,人老实。哎呀,长得,你甭说长得如何,那长得高啊,对不,日后的子孙,定不会矮的。” 没有一个媒婆不夸他高的。 待相看的时,那些姑娘都红着脸尖叫跑开。 想必是他实在是长得太俊了,叫人家姑娘害羞。 李大河嚼着嘴里的鸡卵,虽是卤的,他却尝出了一股香甜的糖心味儿。 日后他与沈小娘子的孩子,取个什么名字好呢? 毕竟他已在沈小娘子这儿获得了最高评价,这是谢大人与牛俊都不曾拥有的,那便是——你是个好人。 连扛货的时候,李大河都在笑。 “李哥,你笑啥呢。” 孙伍稳了稳步伐。 方才他正在前头扛货呢,这李哥不知干啥。 在他后头——嘿嘿嘿,嘿嘿嘿。 这给他吓的,险些将肩上的货给扔了。 他还以为陈强显灵了! “你小子,是不会懂的......” 李大河扛起肩膀上的货物,向孙伍炫耀着沈雁回方才的话。 “你知晓吗?我是个好人。” 第34章 兔子三吃,东坡鱼,冰糖肥肠要不得 今日的鸭腿饭卖得极好。沈雁回在卤水里头放了舶回香与花椒, 辅以豆酱、干桂花等,尝起来十分有滋味,甜咸适口, 舌尖处还会回上些麻。 平时鲜少吃到这样的味道,只半个时辰,小食摊上的饭菜便一扫而空, 更有人自己拿了碗, 带回家里尝。 第45章 待卖空, 沈雁回将一切收拾妥当,将小推车推了回去。她从床底下拖出一个瓦罐, 坐在床沿数了又数, 将这些钱串成一贯。 她掂量着这一贯钱,约莫有五斤重。 看来古人所说的腰缠万贯, 非常需要锻炼锻炼腰部的力量。 沈雁回取了好几块布,里三层外三层地将这一贯钱叠好,最后在外头打了个结, 做成小包袱状,挎在肩上。 她在院子中提了一只竹篮,将小推车上的一只瓦罐装在里头后,便跑去赁居处。 那房牙子是个老实的, 不如其他几个嘴皮子灵巧,平日里他生意也少。 像沈雁回这般只是口头上预定, 若是换了旁人,一旦有人出了高价或是定金, 那这话便算不得数, 也甭想再租到这间房。 而这牙房子,当真眼巴巴地盼着沈雁回来。待付清了一贯钱, 走了契约,沈雁回又请他吃了两盅酒,顺带赠了他几只鸭腿下酒。 这免不得引来其他几个牙房子的嘲笑,说是这间铺子前两日也有人来问过,明明租给那人能多挣些牙税,偏偏眼下只能得几只鸭腿子,莫不是脑子磕坏了? 这牙房子只是啃着鸭腿吃酒,也不搭理他们。他撕下一块鸭腿肉,再喝一口气,传来的气味辣香浓郁,叫那几个牙房子使劲咽了咽口水。 好香,这到底是个什么滋味?待这沈小娘子日后饭馆开张,他们也去买来尝尝。 “张叔,我怎记得您下月搬,怎么眼下就收拾了?” “家里老太爷病重,母亲催得急,只能早些走了......” 等路过那馒头铺子,沈雁回瞧见那对夫妻已在收拾些要带走的东西,屉笼里还剩下几个枣泥馒头。 沈雁回将那几个枣泥馒头包圆了,顺势也帮掌柜搭了把手。那对夫妻知晓沈雁回是这间铺子的下家,便热情与她攀谈。 一盏茶的功夫,沈雁回便花了一百来文收了些铺子里头原有的二手物什,譬如太大而不好搬走的几只木桶,三只木凳,还有不少碗碟。 那对夫妻顺带连剩下的枣泥馒头都送了她。 只是搭把手就能收获颇丰。 实在是太实惠! “哎唷的我的天,沈小娘子你可来了,快去瞧瞧谢大人吧!” 牛大志神色匆匆,他远远就瞧见了哼着小调的沈雁回。 “怎么了?” 见牛大志的指尖还残留着丝丝鲜血,沈雁回皱了皱眉。 不会是有什么狂热匪徒从牢狱里逃出来了? “谢大人他,谢大人他......” 待沈雁回疾步踏进县衙的院子,才看清面前的光景。 牛大志在后头气喘吁吁,怎得吴小娘子跑这么快?连他都跟不上。 他喘了口气,使劲咽了咽口水。 “谢大人他,他被兔子包围了!” 牛大志说完又去瞧沈雁回手上的竹篮,“沈小娘子你这馒头啥馅的,我吃一只。” 谢婴上辈子可能是一颗白菘吧。 沈雁回这样想。 那些雪白团有些蹿到了谢婴的肩膀上,有些将前爪搭在了他的靴子上。即便谢婴的手上没有青草林檎,他也被围了一圈。 白色的衣袍与白色的兔子,都快与他融在一起。 县衙里也是一堆王翠兰送来的兔子。 “来了啊。” 谢婴放下手里的兔子,掸了掸衣衫。 今日他穿的,就是那件才还回去月白色衣袍,不过兔子们在他的肩膀上留下了作案痕迹。 “谢大人今日叫我前来,是做什么?” 沈雁回替谢婴赶了赶兔子,走到他的跟前,“知晓了,它们喜欢壶柑的味道。” 谢婴身上透着的壶柑香,吸引着脚边的兔子在他的靴子旁蹭了又蹭。 她也觉得好闻,莫说兔子了。 “给你钱。” 谢婴从腰间坠着的荷包那儿拣出二两银子,“给你发工钱。” “这还未到一个月吧。” 银子在阳光下闪着光,比天下万物都诱人。 沈雁回本能地伸手去捧。即便是二两银子,在她手心里,就是沉甸甸。 “隔壁铜锣县,有个案子,他们向本官借仵作。” 谢婴清咳了一声,“本官先将这工钱发你。” “我会验尸的事,应未与他人说过啊......难道来了新仵作,谢大人要将我辞退?” 沈雁回仔细地将手心里的银子用布像那一贯钱似的包了一层又一层,妥帖放好。 没想到她才上岗不足一个月,就要面临被开除的境遇,想必这就是她的遣散费。 日后就没有多出的二两银子了。 “没有新仵作,就是你去。” “啊?那我会验尸的事,是谢大人说的?” “那可不。” 明成逗弄着怀中的兔子,一下又一下抚摸着它柔软的兔毛,在一旁唠叨着,“就是那件僵怪案,引出的案子很大。谢大人上书给汴梁的时,详细地描述了一番沈小娘子你的风姿,都传到隔壁几个县太爷耳朵里去了。这下好了吧,眼下人家铜锣县出案子,来借人了。” “僵怪杀人”案子牵扯出来诸多事,谢婴将搜出的那份名单上报给朝廷,汴梁那头一查,才知里头不仅有青云县与邻县,甚至汴梁内,都有人在偷偷买卖女子。 圣上大怒,叫人彻夜查办。 谢婴才到青云县时,还与他飞鸽传书,请教查案事宜。怎得他的鸽子还未飞回去,他那儿就已经破案了。 宋推官将他平时的推理能力用在了好友身上,在呈上来的卷宗上找到了青云县仵作的名字——沈雁回。 对于她如何验尸、如何凭借气味破案,又如何通过声音捕捉线索写得比谢婴自己审案子还详细。 宋推官感叹,要是此女子来汴梁就好了。 对此,宋推官与好友吃酒时,一上脸,便开始对沈雁回大声赞叹。接着好友传好友,好友的好友又传好友,竟是连谢婴平日里对付的那帮子老迂腐都有所耳闻。 传言导致的后果便是——谢大人在青云县与一位足智多谋、才貌双全的女仵作一同侦破奇案。 圣上抚了抚胡须。 好小子,你就是这样帮朕体察民情的。 但又仔细想了想,确实也侦破了个大案。 于是乎,汴梁出现未解之谜——那位女仵作究竟长何模样? 甚至有话本子开始在汴梁流行肆起,譬如《贬官又何如?霸道女仵作狠狠宠》等连载话本子。 “可我这小食摊才刚起步,如何去得了隔壁县?” 法医的本能让沈雁回未开口拒绝,而眼下她的小食摊这摆得火热,且接了夜间的宵食单子,要如何得空? 摆摊可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不然她的食客们都跑光了。盖饭与卤味东西,她能做,旁人也能做。 “咳。” 明成抱着兔子拍了拍胸膛,“我可代为看管......我听人说,沈小娘子你今日新上了卤味饭,只需将素的准备妥当即可。你将卤汁留着,我便会做卤味,我的学习能力非常强。至于你那翠云楼的单子,我上午与他们说道过,宵食先吃两日煎饺,那儿也同意。” 看样子,谢婴已经将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妥当,就等着沈雁回点头。 “明公子,你在汴梁也做这些吗?” 明成追忆起他在汴梁喝茶听雨,赏花踏青的往事,掐指一算,仿佛已是二十多年前了。 他长舒了一口气,微微一笑,缓缓开口。 “我热爱摆摊。” “......” 沈雁回觉得“高手明叔叔”已经不足以与明成相配,她将赠予他新称号——田螺公子。 “这真的行吗?” 即便听明成这样说,沈雁回还是有些许担忧。 “只是去两日。” 谢婴挠了挠下巴,“事成之后,铜锣县那边定是会给赏钱。今年元旦时,本官再多给你封二两红包。” “那我们什么时候动身?是不是今晚就走?要不眼下咱们就出发吧。” 沈雁回期待地搓了搓手。 “赏钱”、“红包”...... 她已经期待起小饭馆开张时的样子了。 谢婴瞧着沈雁回样子,嘴角忍不住浮起一抹浅笑。 他素来不喜那些贪钱的人。 怎么她,喜欢银子的模样。 怪可爱的。 “晚些,得先将这些兔子处理了,它们可老爱咬牛捕头的手指头。再养下去,日后怕是要本官亲自提刀捉贼。” 谢婴清了清脑子里浮起的奇怪思绪,又将话题带到了围着他转悠的兔子身上。 兔子,兔子,眼下最重要的是兔子。 不是她喜欢银子的模样。 “就是说嘛。” 牛大志洗了一把手,对着自己的手指呼呼吹气。方才的枣泥馅馒头才抚慰了一点儿他的心灵,但也不多。 “也不知为何,大家都捉,偏咬我,这兔子还看人脸色行事呐。真是只势利兔子,像从前的吴大人一样。” 第46章 “哇,头儿,你真敢说。” 王饼在牛大志身后对他好一顿夸奖,还竖起了大拇指。 “那牛捕头怎么捉的?” “就揪住了它的尾巴,‘吭哧’一口就给我咬上了,亲娘勒,真疼啊。” “那牛捕头也怪不得兔子了,兔子的尾巴揪不得......眼下有这么多只,不如今日吃兔子吧。” 沈雁回将眼睛眯成了月牙,“今日是个极好的日子,咱们吃葱泼兔,酱香盘兔,蜜汁烤兔吧!” 就是大雍没有辣椒,不然她势必要做一道麻辣兔头。 “要吃了它们吗?” 明成使劲摸了两把手中的兔子,觉得那皮毛柔软,登时有些不舍,“兔子那么可爱。” “其实明公子,你衣服的领口那一圈绒,是兔绒。” “咳......是嘛是嘛。” 明成放下了兔子,忽然有些愧疚。 “那你甭吃呗。” 牛大志提了水桶便去烧水,“一会儿晚些还是小饼做菜,你记得把他中午做的那道冰糖肥肠给吃完,不要浪费粮食。啧......” “......柴火够不够,我给沈小娘子劈些。” 明成绰起斧头,干了个热火朝天。 由于衙门厨房大厨空缺,衙门每日上演着捕快们的厨艺大战,味道妙不可言。 由于众人都不想吃冰糖肥肠,处理兔子的手段个个雷厉风行。 厨房的热锅里炒的是酱香盘兔。 兔肉切成丝状,佐以鸡卵与面粉调制成的面糊。起旺火,放猪油,下兔肉丝过油。 再切萝卜丝与兔肉丝与豆酱一同煸炒调味,置于丝面炸成的“鸟窝”上。 谓之“盘”。 而葱浇兔则为冷吃兔。 兔子用姜、酒焯水去腥,焖熟过冷水后撕成条状。用花椒熬好的葱油混着香醋、糖水等佐料调味即可。 至于蜜汁烤兔,便是沈雁回再配了一次上次的蜜汁烤鸭汁,出动神勇神武的牛捕头的右手,使劲转,再叫田螺公子在一旁刷蜜汁即可。 盘兔酱香味浓郁,兔子过油后不柴反而鲜嫩;葱浇兔鲜麻,麻味直冲舌尖,必定要吃上两口酒才爽快。 而蜜汁烤兔,焦褐十足,咸中带有丝丝甜味,一咬软嫩多汁,已经叫牛捕头率先夺走一只兔腿啦! 兔子真可爱,兔子真好吃。 明成今日吃兔有感。 他对不起可爱的小兔子们,今日的兔绒,他定会好好收集起来,做一副护膝。 时常挂念。 众人吃得满嘴油渍,今日怎么着也要将中午那口冰糖肥肠的味道给押下去。 “谢大人,我可以去牢狱吗?” 沈雁回挎着竹篮,篮中的瓦罐还未送出去。 “你眼下是衙门的人,想去便去。” 谢婴吃完一只兔腿,倒了一杯茶,“只要不是去劫狱都可。” 沈小娘子做的兔子,确实美味。 他从前也不吃兔子。 牢狱里还是老样子,灰濛濛的,只有烛火的光亮。 只是近两日不下雨,少了一股潮湿的味道,不再那么刺鼻。 “沈仵作,今日得空来我这儿啊。” 狱吏坐在板凳上吃酒,才嚼了两颗炒黄豆,就瞧见了熟人。一想起她是谢大人身旁的红人,忙将酒坛子往身后藏。 “沈娣是被关在哪间牢房啊,吴大哥。” 沈雁回当作没看见那酒,反而塞了两只枣泥馒头给他,又带带了一碟子兔肉,“方才听牛捕头说,今日你们吃的是冰糖肥肠,我想吴大哥你应是没吃饱。” “谁说不是呢!” 狱吏结果那枣泥馒头怒咬了一口,“那是人吃的吗?吃一口给我吐二里地,王饼这小子,想下毒直说......喏,沈娣是那间,往里头走便是了。你给你一烛台,里头黑,小心摔了。” 他用筷子夹了一口兔肉。 好吃! 吃酒吃酒。 “多谢吴大哥。” 沈雁回颠了颠竹篮,举着烛台便往里头走,一路嚷嚷声不断。 “我只是见不得别人举不起来,我有什么罪!” “别嚎了,再嚎一会儿喂你吃冰糖肥肠。” “我要人人都是举人!” 这声音似乎有些耳熟。 狱吏摸了摸额上的汗,朝着一旁的牢房骂了一句,“沈小娘子你别在意。这人这次被亲妹妹亲自送进来,眼下有些癫狂了。嗨,这我老熟人,从前就蹲过。就出去了一个月,瞧瞧,想我了,又回来了。你放心大胆地走,锁牢靠着呢,他出不来。” “丹!我是大炼丹术士!哈哈哈!” “张嘴,来一口冰糖肥肠。” “呕......” 又走进去两步,便是唱山歌似的对骂。 “你还将我当侄女?要不是你,我也不会进来蹲监!神气什么,你马上就人头落地了!到时候我与成儿一同去看!” “我人头落地我晚上也要做鬼来找你!你这个不孝侄女!” “好耶,成儿要去看三姥姥人头落地......” 伴随着疯癫的叫喊声,沈雁回终于走到了最后一间牢房跟前。 嘈杂声渐渐低了。 “沈姨。” 沈娣的牢房在牢狱的最里面,一旁并没有关押其他犯人,还算安静。 她穿着囚服,坐在里头的椅子上,神色淡淡,毫无波澜。与方才沈雁回进牢狱就哭爹喊娘的其他犯人相比,她倒是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了。 “可有艳艳的消息了?” 听到沈雁回的声音,沈娣的眼神中又有了一丝光亮,她快步走到牢门口,将手搭在木栏上,眼里尽是期待。 “嗯,沈姨放心,艳艳姐已经回家了。” 沈雁回从怀里拿出一样东西,递到沈娣的手中。 “只不过艳艳姐的腿伤有些严重,大夫已经给她看过了。需要在家里好好将养些日子,等她好些了,她便来看您,您先瞧瞧这个。” 周艳的确是被救了出来,但与李芝兰上一次见她,身上增添了不少伤痕。 沈雁回瞧了,满身鞭痕,竟是找不出一块好肉...... 深山里的那个男人不是傻子,仅凭李芝兰一人,又怎么能逃出蜿蜒起伏的大山。 他不会放过周艳,将所有的气都撒在了她的身上。 打,但不能打死。 即便是眼前的女人自己弄死他两个孩子,很难再有怀孕的机会,他也要试一试。 若实在不行,重新攒钱,再去买一个。 好在官府的人到得及时。 即使满身的鞭痕,瘸掉的腿,臃肿的身姿......沈雁回还是从周艳的眼里看到了一股倔强。 好在过去了,一切到过去了。 迎接周艳的会是新的,更好的人生。 沈雁回放在沈娣手心里的,是一颗新的蚌珠,圆润光滑,也很漂亮,正在烛火下闪着细细微光。 “艳艳姐给我的,是送给您的。” 沈雁回一边说,一边去拿竹篮中的瓦罐。 “沈小娘子,这是你送我的吧。” 沈娣轻笑一声,“我知晓。这根穿珠子的彩线,与你腰间挂着的络子是一样的。” 串着珍珠的是一根斑斓的彩线。只是一眼,沈娣便已经瞧出了其中的端倪。 “沈姨真是聪明。” 沈雁回拿起筷子递到沈娣面前,“若沈姨为男子,定也能做出一番成就。” 不说男子,若她生于一个疼惜她的家庭,也不会这样...... “傻闺女,男子又如何,女子又如何。我知晓你说男子是为了安慰我。女子也很好啊,譬如你,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罐盖被掀开,沈娣的眼角兀然滚下热泪。 瓦罐里装的,是油炸小黄鱼。 沈娣放下筷子,用手从瓦罐里抓了一条小黄鱼。 小黄鱼酥脆,浸满了油香。 得用手抓,吃完后,再去舔一舔手指上的油。 那才是儿时的小黄鱼。 “当真是与儿时的味道,一模一样。你怎么会知晓,炸小黄鱼用的是葱油面糊。” “码头卖鱼的四娘子告诉我的。” 沈雁回打听过了,码头那位卖鱼爽快的四娘子,是沈娣儿时的玩伴。 “四姐姐真是什么都往外说。” 沈娣拿着小黄鱼,眼里尽是泪花,但她笑了。 今日也是她这两年来,最开心的一日。 泪水在她的眼眶中打转,慢慢滑落,而她的笑容里,藏着艳丽的春晓之花,开满了无尽温柔与坚强。 四娘子的娘是卖炊饼的,最拿手的便是葱油炊饼。 她们那时有伙伴五人。上学堂的上学堂,不上学堂的,便帮家里的人干完活后,去学堂外头等其他人下学。 偶尔也会听夫子讲上几句话,装腔作势地念一念“之乎者也”。 夏日天黑得晚,在家里用上一碗稀饭配豇豆,便急急忙忙的相约去码头抓鱼。 她们没有钓具,更不会做饵,唯一能捉得住的,便只有小黄鱼。 第47章 夫子说,炸酥鱼味道好,就连东坡先生都拿炸酥鱼招待那些风雅好友,谓之“东坡鱼”。 女孩子们一想,是不是吃了东坡鱼,就会像东坡先生那样有文采,日后说不定能当女夫子呢。 那东坡鱼该如何做?先生说,要裹上面糊糊,再炸一炸。 面糊糊? 她们也不会做面糊糊。 小四,你家阿娘的葱油炊饼,是不是面糊糊做的? 小四一琢磨,是啊,阿娘出摊时,总是会做一大碗面糊糊。 去我们家裹面糊糊吧。 那日,她们确实做出了“东坡鱼”,酥酥脆脆的,还有一股葱油香。 就是小四挨了她阿娘好一顿骂。 剩下的面糊糊自然是不能卖了,小四的阿娘一边骂,一边笑着将剩下的面糊给做成了炊饼。 第二日的三顿饭,女孩子们手里三张葱油炊饼,两条小黄鱼。 “吃了东坡鱼,真的能当女夫子。” 沈娣将小黄鱼大口塞进嘴里,泪不断地往下淌,“小五便在莲清书院里,当女夫子,她是女秀才呢。” 她的笑了,带着一点点艳羡,却多的是佩服。 还有,对儿时的怀念。 是五个女孩子们躺在芭蕉叶下,诉说着长大以后的事的怀念。 “沈姨,一切都过去了。” 沈雁回用手巾替沈娣擦去脸上的眼泪,“艳艳姐回来了,日后沈姨也不用总是洗她的旧袄裙想她,绣绷上的半枝桂花,艳艳姐已经补上了,绣得很漂亮呢。” “还有啊沈姨......沈姨善烹调,懂学问,良善又待人极好。莲清书院的女夫子说,沈姨的阿娘是采蚌的,沈姨儿时就会跟着你的阿娘采蚌。她说,小时候她们就不喜欢沈姨的名字,嬉闹着给沈姨琢磨着新名字。沈姨还记得那个名字吗?她们唤你......” 沈雁回伸手将那颗串了彩线的蚌珠戴到沈娣的颈间。 那珍珠熠熠发光,恰如她的主人一样。 “沈珍珠。” 第35章 挎包,靓汤,酥炸玉蕈 县衙众人一连吃了五只兔子, 剩余的兔子被分开关在了竹篓里,省得在众人不经意间,又生了一窝。 “对了, 这个给你。” 待沈雁回从牢狱里出来,递到她面前的,是一个精致的挎包。 在大雍, 即便是寻常人家的女子, 都会买挎包。 挎包大多为棉麻料, 会在上头绣山水花鸟,或挂流苏铜扣, 样式丰富, 种类繁多,任人挑选。 双肩、单挎、斜挎, 应有尽有。 沈雁回本也想买一个,毕竟那些挎包的设计与配色,只一眼就叫人动心。 但精致一些的挎包, 少说也得百文,且眼下挎包也并不是必要的东西,她预备将小饭馆开了再打算。 “绸缎的?” 沈雁回捏了捏挎包的料子,将手缩了回去, “谢大人,这很贵的。” 莫说这挎包的料子是绸缎, 其上走线极佳的刺绣,一旁叮铃当当的银铃, 瞧着就贵。 就是旁人都绣花鸟, 这如何就绣了一脸坏笑的狐狸。 一脸坏笑吃糖球儿的狐狸。 到底哪只狐狸会吃糖球儿啊! “路过小摊,随意买的。” 谢婴饮了一口茶, 握着挎包的手还停驻在空中,“没几个钱。这东西放在本官这也是没用,本官倒是瞧你总是将那针放在身上。万一哪次不得当,会扎伤......你且先拿着,再不接,本官手酸。” “哪家挎包铺子,绣狐狸?” 沈雁回有些狐疑,但还是接过挎包,当下就挎在了身上,“不过绣得挺可爱的。” “好看不,谢大人。” 那挎包口是抽绳样式,铃铛就坠在身子的两端,一抽一送,非常方便。内里容量大,胭脂、澡豆,又或是沈雁回的那个装了许多针的布包,都能容纳。 只是转个身,银铃便叮当作响。 沈雁回爱不释手,摩挲着把玩了许久。 “对了,既是送我的,那我也要回礼。” 沈雁回从怀中掏出一本薄薄的书。 谢婴挑了挑眉。 “什么好东西,给我看看!” 明成在一旁收集兔绒,见着那本薄书,便伸手给抢了过去,“定是什么高手秘籍,让我好好观瞻一番。” “啥子嘛,我们也想听听!” 牛大志与其余的捕头将明成围着一团,个个竖起耳朵。 “咳咳......” 明成清了清嗓子,大声朗读,“将羊骨洗净加葱白、生姜清酒焯水,取肉苁蓉适量切片,炖煮两个时辰即为肉苁蓉羊骨汤。此汤滋味鲜美,口感极佳,最适合......补肾壮阳,缓解......肾虚所致的腰膝冷痛......” 明成越念声音越轻。 原来是这个秘籍。 “小饼,我有些怀念你的冰糖肥肠了,放哪里了,快带我去瞧瞧。” “头儿,我想起方才的兔笼好像没有锁好,我再去看一眼。” “哎呀,今天的风有些冷,我去加件衣服。” 众人一哄而散,独留谢婴与沈雁回。 “谢大人,这份靓汤我给了王婶子一份,我又手抄了一份。其实呢它不止可以温补肾气,后头,后头还有些壮......” “沈、雁、回!” “大人,我好像厨房还炖着东西,我再去看一眼!” 银铃叮铃当啷。 院子里独留谢婴...... 和一本靓汤秘籍。 * 铜锣县虽说是邻县,但要走小苍山的山路,一趟下来还得耗费不少时辰。若是白日出发,到铜锣县已临近傍晚,青天白日用来赶路,实在是浪费。 谢婴雇了一辆马车,预备夜间走,到铜锣县便是早晨,拜访过县令后,正好去验尸。 “好宽敞啊。” 沈雁回坐在摇摇晃晃的马车里,她掀开车帘,“谢大人,您要不进来小憩片刻?秋日的夜里还是冷,何况明个儿一早我们还有事。” “本官不怕冷。” 月色正浓,蜿蜒的山路被倾泻的月光笼了一层罗纱。 马车轱辘声,风声,树枝沙沙声,蛐蛐声。 有声却静。 谢婴靠在马车前室闭目养神,一旁是专心驾车的马车夫。 “那谢大人吃不吃酥炸玉蕈?” 车帘缝隙中露出半个脑袋,又伸出了一只手,捧着油纸包,里头装满了金灿灿的酥炸玉蕈。 “给谢大人吃,祖母炸了好多......李叔您也吃些。” “沈小娘子,您真是客气了。” 方才严肃赶车的马车夫老李捧了一张笑脸,“您忘记了,我才吃完您那一大碗饭,肚里如今撑着呢,一会儿再吃。” 一般干他们这行的,只是负责驾马车,雇佣他们的客人连一顿饭都不曾包。若是遇到去远的地方,只能请媳妇儿烙些饼子,做些白面馒头,路上就着冷水啃。 哪有像沈小娘子这般,请他吃了一顿卤味盖饭,还给塞几个大肉馒头的。 不过才一夜的车程而已。 那盖饭当真味道好,老李眼下想起来,嘴里还有些怀念。 就着肉沫酸豇豆就能吃下一整碗,卤味他啃了一块就不舍得了,味道新奇,他用油纸包了预备带给媳妇儿吃。 总的来说,这一趟行程老李非常满意。 就是一旁坐着的谢大人叫人心中有些发颤,他竟能与县令同坐,真是折煞他了。 好在这位谢大人,瞧着慈眉善目的。 一般大人们出行,那是有自个儿的马车与车夫的。香车宝马,好不风光。 哪会选择他们这般的旧车? 老李在接到这趟单子后,将自己的马车里里外外刷了不知多少遍。买不起昂贵的香料,他便摘了自家院里媳妇儿种的扁豆花。 那扁豆花花一串串的,如紫色蝴蝶,被他悬在马车里。 马车跑起来,扁豆花也跟着动,似蝴蝶上下纷飞,可好看了。 谢大人瞧了一眼很满意,说是回程再雇他。 老李想着,等冬日元旦,辞旧迎新之际走访亲戚时,他那可是有的吹了。 “谢大人?” 见谢婴不说话,沈雁回露出整个脑袋,又将手伸远了一些,几乎将一整包酥炸玉蕈捧到谢婴面前,“吃一根不,很好吃的。” 自将沈雁回接来了青云县,她可没有出过远门。 眼下谢大人带着她出门,去的还是那周家在的铜锣县,这可将陈莲急得发昏。 若不是沈雁回搂着陈莲的脖颈撒了两刻的娇,且谢婴在一旁保证了定会护好她的安危。陈莲是断然不同意沈雁回去的。 这趟不算太远的“远门”,陈莲愣是备好了一堆蜜饯零食,连被褥都给备上了。 公务出差登时成了秋游踏青。 “知晓了。” 谢婴睁开眼睛,拿起那油纸包,瞥了一眼沈雁回挽起的袖口的半截手腕,“外头冷,手伸回去。” “方才谢大人还说不冷。” 第48章 沈雁回言笑晏晏,将衣袖放下,“里头很暖和,一点儿都不冷。” 话说完,她便钻了出来。 眼下马车小小的前室,挤了三个人。 “小苍山好漂亮啊。” 沈雁回坐在前室的一角感叹。 小苍山多松柏,即便是秋日,四处也是郁郁葱葱。 高处有一条大瀑布,随着一路凸起的碎石与沟壑流淌而下,到了山脚处,就变成了涓涓小溪流,叮叮咚咚。 “快子时了,你还不进去睡觉。” 谢婴用手指夹住两根酥炸玉蕈,“届时到了铜锣县,迷迷糊糊的,如何验尸。” “谢大人不也没睡。” 沈雁回凑到谢婴跟前,“怎么样,祖母炸的,是不是很好吃。” 前室很挤,她又凑了过来。 谢婴嚼了半个酥炸玉蕈,抬眸就是近在咫尺的一张脸。 “好,咳.....吃吧。” 谢婴险将酥炸玉蕈呛到气管里。 “吁!” 正在行驶的马车被老李猛然间一拉缰绳,马车骤然停止。 那包酥炸玉蕈掉落在裙摆边,倾洒了不少。 鹅黄的袄裙与月白的衣袍融在了一起。 “李叔,什么事啊?” 沈雁回从谢婴的怀中钻了出来,理了理裙摆,“多谢谢大人,要不是您,我指定都飞出去了,就是可惜了祖母给我的酥炸玉蕈,洒了一半。” 沈雁回的指尖擦过谢婴的脖颈,令他有些发痒,触及过的地方陡然升起一丝热意。 她身上,是桂花味的。 谢婴揉了揉眉心。 他从前怎么未发现,桂花的味道,这么好闻。 “前面好像有东西。” 老李将身子往前探了探,藉着月色,看清了那东西的样貌,“好像是几只黄皮子。” “黄皮子拦路?” 沈雁回只身跳下前室,走到马车跟前。 果然,在月色下,有三只皮毛油光华亮的黄鼠狼。 按理说它们应是怕生,莫说是人影,便是有马车经过,也早蹿走了。 如今,竟三双小眼睛直直盯着沈雁回,圆不溜秋的,倒是有些莫名的可爱。 “你们不会要问我什么问题吧?” 沈雁回忽然想起了她从前听的民间故事。 黄皮子拦路,是要问你问题呢。且要仔细回答,莫遭了黄皮子的报复。 三只黄鼠狼嗅着嗅着鼻子,在面前争相着窜来窜去,将前爪伸出来,几乎站立。 “知晓了。” 沈雁回将剩余的半包酥炸玉蕈递到三只黄鼠狼面前,“你们,想吃这个?” 一只黄鼠狼胆大,上前叼了一根酥炸玉蕈,自顾自嚼起来。 那酥炸玉蕈的面糊混了鸡卵,放入油里烹炸,香味甚浓,将黄鼠狼给引来了。 “都给你们吧。” 沈雁回倒了半包酥炸玉蕈到黄鼠狼跟前,“眼下吃了我的酥炸玉蕈,可不能去偷鸡吃了。” 其中一只黄鼠狼似是听懂了沈雁回的话,叼起一根酥炸玉蕈,伸起爪子将屁股上沾着的鸡毛给拍飞了。 “当真是神了。” 马车夫老李坐在前室大声感叹,“平日里偷鸡的黄皮子见多了,可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听人话的黄皮子。” “出发。” 沈雁回拍了怕手心,跳上马车,“他们正吃着呢,不会拦路了。” “好勒......驾!” 老李一扬马鞭,马霎时嘶鸣一声,继续赶路。 跑了一小段,沈雁回忽热想起什么,抓住马车的一角,朝马车身后大喊,“人!兄弟姐妹们肯定能当人!” 奔跑的马车风声簌簌,将沈雁回的喊声淹没在风里。 “你还真信这些。” 谢婴抓住沈雁回的胳膊,将她往自己身边拢了拢,“再喊掉下去,本官可不救你。” “宁可信其有嘛。” 沈雁回露出她那两个标志性的浅浅梨涡,“说不定日后真有什么黄大仙报恩,送我一堆金银珠宝,我就发大财了。届时,我便不开小饭馆,我开大酒楼!” “财迷。” 谢婴低哼一声,继续闭目养神。 “谢大人,您笑什么?” “本官未笑。” “谢大人您吃芋头干吗,祖母晒的,脆脆的。” “不吃,睡觉。” “那好吧。” 沈雁回又钻进了马车里。 不一会儿,有一条小被褥从马车中飞出来,抛进了谢婴的怀里。 “谢大人,外头冷。皮子洗过,里头晒过,很干净。” 被褥绣着鹅黄小花,被晒得蓬松,一角还残留着些许热意。 马车一路摇摇晃晃,沈雁回嚼了几根芋头干便困了,在颠簸中沉沉睡去。 梦里全是芋头干的香味与扁豆花香。 好像还有一丝壶柑香。 不确定,再闻闻。 有指尖擦过沈雁回额角的鬓发,轻轻勾在耳后。 月明星稀,今夜好眠。 再醒时,马车外有些嘈杂,大多为叫卖声。 沈雁回睁开眼睛,发现昨日抛出去的被褥,又回到了她的身上。 睡得好香。 她伸了个懒腰,掀开车帘的一角。 外头正站着几个官兵,其中有一位身着官袍的年轻男子正与谢婴攀谈。 沈雁回瞬间清醒。 “沈姑娘醒了?” 那男子侧了侧身子,将视线落在了沈雁回身上。 应说是落在半拉脑袋上。 真是太失礼了! 沈雁回恨不得当场飞回青云县去,谢婴到底为什么到了不能叫醒她。 容不得沈雁回多想,那两人就已经走到马车前头。 “这位......” 沈雁回下了马车,尴尬又不失礼貌地微笑。 “本官姓张。” “民女沈雁回,见过张大人。” 沈雁回几乎鞠了个九十度躬。 眼前的男子身着青色官袍,双眸狭长,带着戏谑的笑意。 “怀风兄,沈姑娘当真是有些有趣。这般大礼,本官可当真有些担当不起。” “嗯,她一直很有礼貌。” 谢婴招了招手,“过来......沈仵作昨日查案操劳,起晚了些,易达兄莫见怪。可否向易达兄讨盆清水,她刚醒,还得洗漱一番。” “外头冷。” 谢婴脱了外袍,盖在了沈雁回的肩上。 那处的衣襟未整理好,露出一点儿白皙的脖颈。 沈雁回抬眼瞧了瞧,见秋阳高照。 到底是哪里冷! “那怎么会见怪呢。本官已经给怀风兄与沈姑娘备好住处,随本官来即可......怀风兄请。” “易达兄请。” “怀风兄再请。” “易达兄再请。” 伴随着一路请请请,沈雁回总算被请到了住处。 沈雁回与谢婴二人是两间相邻卧房。 沈雁回也并不介意,打了清水,叼着牙刷子刷牙。 “谢大人,怀风是您的字吗?” “嗯。” 谢婴喝着茶,轻声附和。 “那位张大人,叫张易达?” 沈雁回继续含了一口水,鼓着腮帮子,轻声笑道,“他不会叫张伟吧。” 谢婴挑了挑眉。 “你倒是聪慧。” “噗!” 沈雁回不小心咽进去半口茯苓白芷水,一边呛一边道,“好名字!” 张伟,字易达,是太祖四十年的举子。 一般来说,举子很少有被封官的。要等官职空缺,或是有人推举,这是个漫长等待的过程。 且官职不会太大。 所以中了举的人大多还是需要想要参加春闱。届时若中了进士,又再殿试时能被圣上钦点,那才是真正的一飞冲天。 不仅是在官场上如此,情场上也是如此。 人人都说榜下捉贵婿,那可不是胡诌的。 新科进士,若是被朝中哪个大臣看中了,许配了自己的女儿,此人从此定当官运亨通。 而张伟,他运气极好。 恰逢铜锣县县令调任,而上头又观张伟文章豁达,此人品性又不错,便命他补了这个空缺。 “确实呢......‘易’出自《周易》,有变易、简易、不易的思想。而班固又云‘穷与达其必济’,当真是美好的品德,当真是个好名字。” 谢婴盯着沈雁回,继续缓缓道,“易达兄年方二十五便已经中举,实在是年轻有为。本官乍看之下,他也算是风度翩翩的君子......还有你,一到人家铜锣县,便如此在意人家张大人的名字,确实是个好名字。嗯,也确实,张大人已才给你备好了米粥汤饼,任你挑选。也确实,要不你先去前厅用吧,嗯,也确实,有些人不知是不是来验尸的......” 他到底在说什么! 沈雁回稀里糊涂地听了一通,只能摸出一句——给你备好了米粥汤饼。 第49章 “先不吃了。谢大人,一会儿验完尸,咱们一同去吃鸡怎么样。我老早听闻铜锣县的鸡好,肉质鲜美,怎么做都好吃。其中一道名为‘黄金鸡’的最为色香味美,李太白吃了都啧啧称赞。” 沈雁回随意洗了一把脸,抹了些澡豆,挎起自己的竹箱走到谢婴跟前。 “好。” “其实怀风这个字,很好听。苜蓿又名怀风,那是一种代表幸福与希望的小草。就像谢大人一样,给我们这些底层的小老百姓幸福与希望。” “嗯。” 谢婴眼睫微颤。 “沈姑娘不先用些朝食吗?” 张伟站在前厅,嘴里还在啃着一个馒头,便见收拾妥当的沈雁回与谢婴走来。 “不吃了,先验尸吧,尸体这东西,放越晚越不好。” 沈雁回朝张伟行了个礼,“敢问张大人,死者尸身眼下在何处?” “咳......” 张伟胡乱将馒头咀嚼咽下,“在原处,此人死法实在是诡异,本官并不敢妄动,沈姑娘且随本官去看看。” 正吃着饭呢,尸体不尸体的。 他回想起那尸体的惨状,桌上的米粥配炙鸡皮也不香了。 张伟喊了几个捕快,换了身请便的衣裳,准备与沈雁回一同前往。 “谢大人也要同去吗?这不是青云县的案子,谢大人不必一同前往。” 张伟瞧了一眼站在沈雁回身旁一动不动的谢婴,“待验完尸,本官会将沈姑娘安全带回来,怀风兄不必担心。” “不然呢?” 谢婴环抱着双臂,“她是本青云县的仵作,本官有必要看着。” “那,那同去吧。” 张伟擦了擦额角的汗,总觉得谢大人看他的眼神非常不友好呢。 死者名叫胡峰,是青云县的一家做家禽买卖的商户。 他是在自家鸡舍被发现的。 胡峰的祖上做的便是家禽生意,算是个养鸡大户,如今传到他这代,已是第四代。 鸡舍很大,因出了案子,外头有衙役看守。只是才走到门口,就已经闻到一股臭味。 “谢大人您在外头等我吧,里头都是鸡屎,一会将您的靴子踩脏了。” 沈雁回拎了拎竹箱,将谢婴拦在了舍外。 “无碍。” 谢婴依旧走到她身边,扫视了一旁的张伟一眼,“本官也去。” “那好吧,您捂着些鼻子。” 待那鸡舍的门一开,扑面而来一股鸡屎臭。 这样相比之下,船舱里的那味道,根本不算什么。 长期密闭让这间鸡舍简直就是臭上加臭再加臭。 两旁养着很多鸡,见来人,躁动不安,咯咯哒直叫。 “报案的是他的妻子赵如意,说是卯时初刻起来喂鸡,就看见人躺在哪里。” “那他的妻子呢,眼下人在何处?” 有仵作来验尸,妻子竟不在一旁吗? “她人还在忙着送去酒楼的家禽,并不得空。” 张伟走在前头捂着鼻子,那恶臭鸡屎味还是直冲他的鼻腔。 感觉腹中才吃下的馒头要吐出来了。 反倒是他身后的沈雁回与谢婴,面不改色,甚至未曾捂过一次鼻子。 张伟怀疑他俩根本没有嗅觉。 “张大人,胡峰的尸体一直没人动过吗?” “这如何能动,从前都说周仵作来验尸......” 张伟话说一半戛然而止,“这胡峰平日里身强体壮,如今莫名的死了。铜锣县近年已经很少有案子发生了。” 胡峰脸朝上躺在地上,双眼瞪着正上方,面色惨白。 他的衣服一片脏污,只是远远一瞧,并没有看见什么血迹。 周围到处是鸡毛鸡屎。 “那是......” 谢婴眉心一皱。 胡峰的身旁,四仰八叉躺着三只黄鼠狼。 双眼瞪着正上方,与胡峰一模一样。 第36章 白酒初熟,黄鸡正肥 三只黄鼠狼与胡峰静静地躺在地面上, 将整间昏暗的鸡舍衬托得十分诡异。 若说鸡舍有黄鼠狼再正常不过,但眼前这幅光景到时叫人有些汗毛倒竖了。 “谢大人?” 沈雁回打开身上的竹箱,走到谢婴跟前。 “嗯。” 谢婴伸手从竹箱中拿了纸笔, 蘸了蘸墨条,“本官记。” “多谢。” 沈雁回将竹箱递给谢婴,自己套上手衣, 蹲到胡峰的尸体跟前。 “怀风兄, 你来记?” 张伟站在身边, 眼里露出的惊讶之色,瞠目结舌道, “仵作验尸, 如何能让县令亲自记录。本官带了书吏一名,怀风兄让他来记即可。” 他怎么从未见过这样式的? 从前他也不是没见过周仵作验尸, 那周仵作是会带上一名小徒弟,或是由衙门里的书吏来记,哪有让县令大人直接上手的? 更何况, 怎么还让怀风兄当了人形树枝,连竹箱都挂他肩上了! 哦,是怀风兄自己挂的。 怪哉! 那书吏听了张伟的话,从二人身后走上前来, 与谢婴行了个礼后,便要伸手去拿谢婴手上的笔。 谢婴后退一步, 快步走到蹲着的沈雁回身边,哪里有半点让出笔墨的意思。 “不必了, 这是青云县的传统。” 张伟一个踉跄, 更加目瞪口呆。 “本官怎么从未听闻青云县有这样的传统?” 青云县前任县令吴大人,据说他有时连案发现场都懒得去瞧一眼, 更别说给仵作当书吏了。 “本官刚刚施行的传统。” “......” “敢问易达兄,死者的年龄是?” “噢噢噢......” 张伟正了正身形,清了清嗓子道,“年三十五。” 话毕,谢婴那边飞速记下,边记边念,“死者胡峰,男性,年三十五。” 动作熟稔到张伟怀疑他以前当过仵作。 沈雁回首先翻动尸体的脑袋,在他的发间摩挲片刻,而后拨开他的头发。 “他的头发,有些湿......” 沈雁回看了一眼周围,抬眼对上张伟,“敢问张大人,这两日铜锣县有下过雨吗?” “并未,秋阳高照,五谷丰登。” 张伟眼瞧着沈雁回戴着手衣将尸体的头部摸来摸去,而他站的位置,这样瞧过去,恰巧像胡峰睁着眼瞪他。 他后退好几步,连眉毛都皱成了一团。 这沈姑娘胆子可真大啊。 “死者已经死亡超过十二个时辰了,按照尸斑与尸僵来看,应是死于前日未时以后。” 沈雁回叹了一口气。这人竟从前天开始,就一直躺在这鸡舍里,从昨日卯初时刻才被人发现,着实有些可怜。 “记,死者卤门处有血肿,额上有约一寸出血伤口。眼睁并突,口、鼻、耳处无异物,舌无抵齿......口唇处,有些发紫且有水沫。” 沈雁回心中一凛。中毒?窒息?还是说,是因外物击打头部造成的突发性脑溢血,导致口鼻处有脑积液。 “剪子。” “给。” 谢婴很快从他挎着的竹箱里找到剪子递给沈雁回。 胡峰的衣服穿得很多,里三层,外三层,且用腰带扎得很紧。沈雁回先验正前方,暂不愿翻动尸体,只好像上回那样用剪子剪开他的衣物。 这次没有血迹将衣物与皮肤黏连,沈雁回除衣物的速度更加快。 面对赤裸的尸体,她的眉头都不曾眨一下。 “是要全部给他脱光吗?周仵作之前也不曾......” 张伟看着这个约莫十七岁的姑娘,到底是怎么能做到面对这样的光景,面不改色的。 他话都未说完,尸体已全部裸露在众人面前。 莫说张伟吃惊,连一旁的衙役与书吏瞧了,都在心里直呼——牛牛牛。 “那说明他验尸并不严谨。若是有死者玉/茎、臀处、谷道有挫伤,或是遇到些侵犯的案子,都不验吗?” 虎狼之词! 张伟干瞪着眼说不出话,一旁的衙役更是掏了掏自己的耳朵。 如何虎狼之词竟出自这么年轻的女子之口! 沈雁回看完尸体前面,仔细检查他的四肢,而后翻身。 “记,死者胸腹部、背部、腰脊处、四肢,并无外伤,手足甲处无紫黑......敢问张大人,死者的家人还未回来吗?” “方才本官说了,她的妻子赵如意给酒楼送家禽去了,并不得空。” 张伟一边回答一边啧了好几声。 “她知晓有仵作会来验尸吗?” “知晓。” “那若民女眼下将尸体剖开,他的妻子可同意?” 沈雁回瞧了。 眼前之人,身材纤瘦,四肢细长,唯独这肚子有些大。 她按了按肚子,忽然有了个念头。 “这......” 张伟面露无奈之色,沈雁回眼下所做之事对他的冲击极大。 第50章 他揉了揉眉心道,“赵如意原先说,只要能找出杀害她丈夫的凶手,就全交给本官做主。所以,你剖吧。” “行......谢大人,刀。” 剖尸。 原先仵作验尸,验得大多都是刀具所致的外伤,并不需要剖尸,张伟当县令的时间并不久,他是不曾见过的。 “呕......” 一旁的书吏忍不住捂嘴作呕吐状。 他毕竟见过不少尸体,死状惨烈的也见过,面对尸体时,能做到面不改色,已经不错了。 可眼下生生剖尸,那当真没见过。 沈雁回的刀被她磨得很锋利,只轻轻一滑,就能很快见到里面的肠子。 “呕......” 莫说那几个衙役,连张伟都不敢正眼去瞧,忍不住呕吐。 他说来说去,也只是一介书生。 鸡都没杀过,如何能见人硬生生剖开人的肚子? 本来这鸡舍里就臭,叫人忍不住犯恶心。 眼下的场景,铜锣县众人更是无人能忍受。 张伟靠在墙角根处,将一早吃的馒头配炙鸡皮,吐了个精光。 “易达兄若是实在难受,就出去透透风吧,本官与沈仵作在这里就行。届时,你可直接查看本官的记录。” 谢婴面不改色,站在沈雁回一旁,瞥了张伟一眼。 “嗯,谢大人说得对。” 沈雁回连头都不曾抬一下,“张大人您不舒服就先出去吧,这般场景,确实非常人能忍受。” 张伟扶着墙根,大口喘着气。这一大口,就又将鸡舍里的恶臭味给吸了个遍。 “呕......” 哗啦哗啦。 “本官,本官......” 张伟接过手巾擦了一把嘴,又抹了一把被逼出的生理性眼泪,“本官可以忍受......呕。” 哗啦哗啦。 张伟站直了身子,大吸了一口气,努力告诫自己区区臭味,无视即可。 心中无臭,便是不臭。 他身为一县父母官,将邻县的县太爷与仵作请过来帮忙,本就是在求人。 眼下死的是他们铜锣县的人,旁人都能做到面不改色,他如何能退缩! 无碍,一点都无碍。 不臭,一点都不臭。 呕...... 张伟涨红了眼,“沈姑娘,请继续吧。” “好,银针。” “记,银针刺喉管、胃肠处并无发黑......肺大,且与胃剖开后,有积水。” “针线。” “给。” 沈雁回将尸体的肚子一针一阵缝上,随后站起身来,摘掉手衣。 她叹了一口气。 “谢大人、张大人,胡峰应是死于,溺毙。” “溺毙?” 别说是谢婴,在场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人在鸡舍,如何能溺毙? 他们四处检查了一番,能装水的,也只有喂鸡的食槽。 那条两个手掌宽的食槽,也淹不死人吧? “很明显,这儿不是他的死亡地点。” 沈雁回用衙役打来的清水洗手,“胡峰是被人抛尸在此处......还有,民女方才验了那三只黄鼠狼的死因,是死于中毒。” “这......” 张伟一时间哪能摸得着头脑。 人莫名其妙地死在了自家鸡舍里,却说是溺毙。 身旁有三只死了的黄鼠狼,还是中毒死? 这这这,这如何查起? “将胡峰的尸身抬出来吧,里面不是个安息的好地方。” 待众人走出鸡舍,已是正午时分。 “张大人,这个给您。” 沈雁回将包成一团的手巾,递给了张伟。 “这是什么?” 怎么忽然要赠他手巾了?女子赠他手巾,莫不是...... 沈姑娘,确实厉害,相貌也好,值得他欣赏。 张伟的耳尖红了。 “里头有胡峰头发里夹着的东西。” 张伟差点没把手巾给丢飞出去! “咳......” 张伟大声咳嗽,遏制自己将丢掉手巾的欲望,颤颤巍巍地一层又一层地翻开手巾,“是,是什么啊。” “是扁豆花瓣。” 白色手巾包裹住的,是一片紫色的扁豆花瓣。 “李毛,收好,许是怎么关键证物。” 张伟立刻将手巾包好,扔给了一旁的衙役。 “是!” 几人在鸡舍门口谈话间,赵如意回来了。 她将装了巨大鸡笼的板车拉倒一边,用衣袖抹了一把额间渗出的汗。 “敢问张大人,民妇丈夫的死因查到了吗?” 赵如意穿了藕色交领袄子,盘了同色包髻,簪蚌珠簪两支,胳膊上束了攀膊,朝着张伟行了个礼。 她长得比较丰满,往张伟身边一站,块头竟是比他还要壮上三分。 脸大圆眼,挺鼻薄唇,眉心处长了一颗棕痣,眉骨与鼻梁的交际处有几道横纹。 岁月并不败美人,她很漂亮。 “沈仵作说,应是溺毙。” “溺毙。” 听到这话,赵如意抿了抿唇,缓缓道,“那民妇眼下,能将我们家胡峰,接出来了吗?” “请便。” 丈夫死了,倒是察觉不到赵如意的悲伤。 “恰逢秋日,扁豆花绽开之际,我家小妹要我给她带几串扁豆花把玩。” 待赵如意走过沈雁回的身边,她浅浅一笑,“小妹顽皮,请问赵姨家种扁豆了嘛,我斗胆为小妹讨要几串,实在愧疚。” “没有。” 赵如意怔了怔,转身看她,“我与我们家胡峰,都不喜欢吃扁豆......姑娘去别家瞧瞧吧。” 阳光正好,铜锣县的几位却是面色个个惨白。 吐了一地,已是胃里空空。 “谢大人,我们去吃饭吧,好饿。” 沈雁回洗干净她的剪子刀具,用布擦干后重新放回竹箱。只是这竹箱倒是一直在谢婴的身上背着,没有要还给她的意思。 有人帮着背竹箱,那不要白不要。 “想吃什么?” “那自然是,黄金鸡,又香又流汁的黄金鸡。” 沈雁回在谢婴的面前比划着鸡的大小,引得包上坠着的银铃叮当作响。 “好。” “‘黄金鸡’确实为本县的名菜,不如由本官带怀风兄与沈姑娘去吧,也算是本官为你们接风洗尘。” 张伟非常热情好客。 “黄金鸡”作为铜锣县的特色菜,自然是需要拿出来好好招待一番来客。更何况方才二人,一人验尸,一人记录,实在是帮了他大忙。 “易达兄不必客气,一会我们用完饭便回青云县了。” 谢婴抱着双臂,淡淡道。 “不多留一会儿吗?铜锣县青山绿水,景色宜人,适合采风。且此案诡异,还未......” “破案,是易达兄的事。” 谢婴说得也极有道理,他们俩只是被邀请来验尸,并不用参与整件案子的侦破。眼下尸体已验,也是时候回去了。 “谢大人,我们帮帮张大人吧,反正眼下青云县也没案子。” 沈雁回的同理心又犯了。 作为一名法医,无法做到对死者置之不理。何况她方才验尸所得,这胡峰很明显是死于他杀。 “不去摆你的小食摊了?” 谢婴挑了挑眉。 “试试吧,这两天实在破不了这案子,我们就回去,好不好?” “好。” 谢婴挎着竹箱跟在沈雁回一边。 “那本官就为怀风兄与沈姑娘带路,且随我来吧,本官带你们去本县做黄金鸡最有名的酒楼吃鸡!” 张伟抖了抖衣袖,将头一昂,也是时候轮到他来表现了。 鸡舍离街上有些远,方才他们也未驾车前来,眼下只能步行前去。 “你方才说.....就与本官去的。” “哎呀,张大人客气嘛,肯定是免费的。谢大人,我这不是替你省钱嘛。” 沈雁回眼睛一眨,怎么从这语气中听出了几分怪味。 什么味呢。 “本官并不缺那几只‘黄金鸡’的钱。” “那晚些,我们俩去吃宵夜,听说铜锣县的夜市非常好玩,到时候我们肯定不与张大人同去。” “好。” 走在前面的张伟就听着耳畔处传来嘀嘀咕咕的窃窃私语。 什么“不与张大人同去”? 他张伟不好吗! 仙鸡楼。 这是铜锣县最好的酒楼。 自从张伟任职铜锣县县令,就爱上了吃鸡。县里的每一家做/鸡的铺子,他都吃了个遍。 直到他吃到了这家。 那时候的仙鸡楼还不叫这个名字,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食肆。 可张大人一去,一吃,认为这简直就是他吃鸡以来,吃到过最好吃的鸡! 紧接着他提了一幅字——此乃仙鸡也。 县太爷前来吃鸡,又给提字,这不是活生生的招牌? 第51章 自那以后,这家食肆开始日日客满,更有外来游客专门来吃他家的鸡。 于是小食肆成了“仙鸡楼”,也成了铜锣县最好的酒楼。 “竟还有这样的故事呢。” 沈雁回喝了一口茶,凑到谢婴身边,悄悄耳语。 “谢大人,若是以后我的小饭馆开张,你也给提一个,你就说我的小饭馆,‘此乃仙饭也’。” “投机取巧。” 温热的呼吸扑在谢婴的耳畔,引得他眼睫微颤。 “如何就是投机取巧了,难道我做的饭不好吃吗?” 沈雁回狠狠地喝了一口茶,“那日后谢大人别来吃了,反正不好吃。” “好吃......要簪花小楷还是瘦金?” “真写啊,我开玩笑的。” 沈雁回杏眼一眯,“不过谢大人当真要写,到时候小饭馆开张,就帮我写块匾额吧,我的字不好看,叫人写又贵......主要是,我觉得谢大人的字写得很好看,龙飞凤舞,行云流水,颇有‘颜柳’的味道。” 沈雁回好像有些摸着门道了。 谢婴,需...... 哄。 “行,本官替你写。” 请问有人在意他吗? 张伟在一旁当了个透明人。 这不是他管辖的县? 不是他带来吃鸡的吗? 无人在意他。 “咳。” 张伟轻咳了一声,“怀风兄,沈姑娘,你们瞧瞧还用些什么吗?这儿除了黄金鸡,还有桶子鸡、肉脯鸡、小鸡二色莲子羹、鸡签.......” 他报菜名似的说了一堆鸡的各种做法,铜锣县当真是有名的鸡县。 “全凭易达兄做主。” 可终于轮到他做主了! 张伟大手一挥,“小二,本官方才所说之鸡,全上!” “得勒!” 先上的是鸡签,被炸得金黄酥脆,油香四溢,算是一道开胃小菜。 紧接着装在盘中的,便是响当当的黄金鸡。 想要黄金鸡的味道好,最关键的是要挑选一只好鸡。此鸡需皮薄油少,肉质结实,且恰好三斤最为妙。 届时宰杀除脏,用加了麻油与盐的开水烫鸡,再重新备一锅水,半开未开时下鸡,加葱姜、花椒煮上一刻后,再焖上二刻。 将熟鸡捞起,斩件装盘,配以原汤作蘸料,再搭清甜米酒同饮。 沈雁回与谢婴用筷子夹了一块,尝了一口。 鲜香皆备,滑嫩多汁,饱含麻油与花椒的香气。此刻,再蘸一口原汤作尝试,充分体会它的——我蘸我自己。 “怪不得张大人能赞叹出‘此乃仙鸡也’,确实仙鸡。” 沈雁回一连尝了多块,黄金鸡真是鸡如其名。 “自然。” 张伟感受到自己被认可,饮了一口米酒,“此情此景,就如当年李太白体验到的‘白酒初熟,黄鸡正肥’......来来来,怀风兄,沈姑娘,本官敬你们一杯,多谢你们肯赏脸前来本县协助本官破案!” “能喝吗?” 谢婴看了一眼沈雁回的酒杯。 “能喝,米酒而已,不醉人。” 沈雁回端起酒杯大饮一口。 好甜! 酒过二巡,他们就被鸡给包围了。 张伟当真是阔气,仙鸡楼所有的鸡都被他点了一遍。桶子鸡肉肥嫩,肉脯鸡尝起来有嚼劲,那小鸡二色莲子羹,虽然名字有些黑暗,但汤羹尝起来鲜甜,一点儿都不油腻...... 沈雁回觉得这趟铜锣县当真是来得值当。 届时,她去请教请教几道鸡的做法,等回了青云县试试。 张伟酣畅举杯,吃上两盅酒,已是满脸红霞。 “谢大人,真有人喝米酒都醉啊。” 沈雁回嚼着鸡签,瞧唱戏似的瞧张伟一人举杯放下,举杯再放下的自得其乐。 “铜锣县在他的管辖下一直民生安定,如今出了个怪异的案子。你别瞧他这样,其实他心里难受着呢......你也少喝些,米酒虽甜,但易上脸。” 谢婴用手指敲了敲沈雁回的杯壁。 “谢大人就是谢大人,总能一下子看清他人的内心。” 沈雁回放下米酒,改饮清茶,“依谢大人所说,这张大人,虽然爱吃,但应是一名好官。” “对。” 谢婴勾了勾唇角,给沈雁回撕了一只鸡腿,放进她的碗中,“大雍确实需要他这样的人。” 与民同乐,爱民如子的好官。 在张伟来铜锣县之前,这儿的黄金鸡,可没有眼下这么出名。 一个贫困的养鸡小县,能变成五谷丰登,小有名气的县。 当真以为靠的是“此乃仙鸡也”? “方才我见送鸡来的是赵娘子,仙鸡楼的鸡,不应都是胡峰来送吗?话说回来,我这两天怎么都没见到胡峰?” 二人攀谈吃鸡间,邻座几人酒酣正浓,唠起事来。 “哎呀,你不知道吗?” 一人凑到菜前,悄声说道,“胡峰死了。” “啊?如何就死了?我前日才见他到拉着板车送鸡,人精神得很,好端端的,如何就死了?怎么死的啊。” “不知道啊,也是件怪事。” 那人饮了一口酒,夹了一块鸡肉,还未进嘴,继续说道,“我觉得是被他那个徒弟杀的,谁不知道他那徒弟和他媳妇儿有一腿,就胡峰傻憨憨的,不信。定是偷/情时,叫胡峰给撞见了,一怒之下,给人杀了!” “我看未必。” 另一人紧接着道,“定是他们家那黄大仙报复来了。不是说胡峰的祖上是供黄大仙的吗,全靠黄大仙的庇佑,胡峰家养鸡的生意才这么好。胡峰他不信这些,前阵子还掏了家里黄大仙的窝呢。” “真掏啊?黄皮子报复心重得狠。” “我说嘛这不是,听说胡峰尸体旁,就有黄皮子,定是遭报复了!” 第37章 拼桌,山鸡菌子汤,石榴饮子 仙鸡楼里客人多, 食客们的高谈阔论与小二的吆喝声此起彼伏。 邻座毕竟是道听途说,也不敢大声攀谈,只能悄悄耳语。他人听不见, 可沈雁回这儿的座位却是紧挨着,只有后背处约几寸的空隙,方才这几人的一番言论, 全叫二人听了去。 “三位兄台, 拚个桌不?” 沈雁回端起桌上的一大盘鸡签, 转了个声,热情相邀。 “啊?” 男人正仔细地着一根鸡骨头, 嗦得满嘴都是油, 有些不好意思地抹了抹嘴,“这......” 面前女子眼眸清澈, 一身鹅黄袄裙与发间簪着的丹桂簪衬得她格外娇俏。 这可是美人相邀。 “拼拼拼!” 另一名男人立刻起身拉开长凳,坐到男人身侧,用手拂开方才磕了一堆的瓜子皮, “来来来,坐这儿,坐这儿。” 恰逢秋日,秋高气爽。 可男人觉得, 他的春天要来了! “我......诶诶诶。” 谢婴抓住沈雁回的手腕,阻止她想要坐到那个位置的前进步伐, 自己倒是直勾勾往那儿一坐,放平了衣摆。 “你坐这。” 他用自己当界限, 将沈雁回与另外三人隔开。 一条长凳上, 谢婴坐在左侧,邻边是方才的两位男人一个座儿。沈雁回坐则是在右侧, 对边是另一位男人。 离得很近,沈雁回能清晰地闻到谢婴身上的壶柑香。 好闻。 当对面的男人想挪到沈雁回邻边的位置时,张伟又从一旁跨了一条腿过来。 “这儿好!还有一扇小轩窗。怀风兄,沈姑娘,你们怎么来这儿了......来来来,小二,将我们桌上的鸡,都统统搬来这桌,我们再痛饮上三杯!” 他端着空酒杯,一口又一口地喝着里头的空气,脸颊绯红,双眸染着隐隐雾气。 此情此景,男人尴尬一笑,他的春天飞走了。 “家妹顽皮,兄台不介意吧?” 谢婴招手向小二再要了一壶酒,摆到三人跟前,客气地给他们倒酒。 “不介意,不介意。” 男人举起酒杯,痛饮一杯。 嗨,家妹啊,还以为夫人呢。 他的春天又飞回来了。 “方才兄台说那胡峰的事......” 谢婴手握酒杯,欲饮却长叹一口气,神色黯黯,“不瞒兄台,这胡峰是我远方表兄。我与小妹自汴梁前来探亲,才到铜锣县,刚找到这处酒楼歇脚,就闻此噩耗,实在是悲痛欲绝......请问三位兄台,方才此言,当真?” 不知为何,如今谢婴的胡言乱浯说来就来,倒是让沈雁回有些猝不及防了。 “胡阿兄啊!” 沈雁回回过神来,猛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眼泪瞬间夺眶而出,声音戚戚然,“雁雁小时候,您还抱过雁雁呢!胡阿兄啊,怎么不等雁雁来看您呢!” 神色悲痛,叫人闻者伤心,见者流泪。 “唉,胡峰他小妹啊,你莫哭。” 男人将盘中最好的鸡肉全都夹到沈雁回跟前的碗里,“放心吧,咱们张大人一定会抓到那侯三的!” 第52章 “谁是侯三?” 沈雁回乖巧地将碗给伸了过去。 “就胡峰那徒弟,人师傅出事了,到现在连个影子都没有,定是又在那赌坊子里厮混......你说,这像话吗这!” 侯三是胡峰救的孤儿。 胡峰夫妇二人成亲多年,却一直没有孩子,街坊邻居很多人都在背后嚼过舌根。 胡峰样貌普通,身材似竹竿,妻子赵如意却貌美。她并非小家碧玉,而是身材丰腴,叫不少男人垂涎,更有男人赠她“小杨贵妃”的称号。 可再貌美却迟迟不孕,不少人偷偷调侃,是不是胡峰不行,不行就让他来。 胡峰还有位叔叔名叫胡田,此人游手好闲,好赌,四十多岁了却非常不靠谱,据说也是垂涎赵如意的美色。胡峰曾与他打过架,并不再来往。 捡到侯三时,他只有十二岁。 胡峰膝下无子,瞧着侯三可怜对侯三尤为照顾。他将他收作徒弟,把胡家的养鸡本事全然教给了他。 如何孵养,如何挑鸡,如何调配饲料,又如何放养鸡保证鸡肉的紧实......这些看似简单的事,却是一门学问。 这也是胡峰家鸡舍传了四代而经久不衰的缘由。 可没想到听说侯三是个不老实的。 十三岁时,就因误入赵如意的房间,叫赵如意一顿臭骂,惹来邻居们纷纷瞧热闹。 待长到十六七岁,更是肆无忌惮地出入。 此后流言蜚语接踵而来,说是有人扒胡家窗缝时瞧见过,那侯三竟拿手在赵如意的身上胡乱抚摸,而赵如意只是闭着眼睛享受,并不阻止! 好一对奸/夫淫/妇! 有人劝胡峰,休了那赵如意吧,这是偷偷在背着你与你的小徒弟苟合呢。 也有人劝胡峰,真是好心没好报。你这捡了个孤儿,不仅教本事,还送了个媳妇儿。等你徒弟夺了你的鸡舍,抢了你的媳妇儿,你胡峰还剩些什么,就这么爱戴这绿帽? 胡峰的叔叔胡田也来规劝过他,若是论关系,他们身上流得才是一样的血。好好的鸡舍不交给他,养鸡的法子也不教给他,却要给一个外人,还是日日觊觎你媳妇儿的外人,真是猪油糊了心了! 胡峰却不信这些,依旧每日养鸡、送鸡,将祖师传下的鸡舍给打理好。 三人还是坐在一起吃饭,似是一家人,其乐融融,一点儿都没有被流言蜚语给影响。 “胡阿兄真是个良善之人啊。” 沈雁回夹了面前的鸡就往嘴里送,刚送到嘴边,嘴里就被塞了块剃好鸡骨的鸡肉。 “吃这个。” 谢婴若无其事地将她筷子上的鸡肉夹走。 “如何良善,我是瞧着胡峰是个傻帽。” 男人又往沈雁回面前的碗里夹了块鸡肉,“脾气也忒好了些,抢女人都抢到人脸上来了,还一脸乐呵呵的呢,这不怂蛋吗?” “别这样说,傻人有傻福嘛。” 另一男人从桌底下踹了男人一脚,示意他给些面子,毕竟眼前之人是胡峰的远房亲戚。 他饮了一口酒,“咱们县里,谁家的鸡舍生意有他家好,你眼下吃的仙鸡楼的鸡,不正是他胡峰家的吗?” “世上傻人这么多,偏偏他胡峰能做得好生意?咱们铜锣县养鸡的,又不止胡峰一家。我可不信......” 对面的男人嚼了两颗炒黄豆,“我说呐,就是靠得那黄大仙保佑的,这不胡峰一将家里的黄大仙窝掏了,人就没了。” 谢婴又将沈雁回碗里的鸡肉给夹走了,重新放了他剃好的鸡肉,“我竟不知我表兄家竟供了黄大仙,愿闻其详。” “对呀,胡阿兄家真供了仙人吗?什么是黄大仙啊。” 沈雁回眼瞧着面前碗里满了又空了,空了又满了,这不糟蹋鸡肉吗! “那就得从胡峰祖上的胡老六说起咯,不过咱这也是听说啊,不保真不保真,人家都这么说。” 胡老六是胡峰的老太爷。 那时候的铜锣县可真是贫困,也没有这么多的鸡。 胡老六家里头更是贫困,一穷二白。茅屋破烂,四处漏风,一到下雨天,家中与那水帘洞一般。 爹死得早,只剩下他与他阿娘一起生活。 眼瞧着家中无米粮,破烂兜子里半个铜板都摸不出来,而阿娘卧病在床,胡老六便想去小苍山里碰碰运气。 挖些菌子,采些野果......万一抓只兔子来也好啊,有些吃的,阿娘的身子才能好起来。 这时的胡老六只有八岁,因长期吃得不好,身材瞧着竟与五六岁孩童一般大小,极瘦,头发与一把枯草无一二。 半大点孩子,做了把弹弓,就出发了。 夏日的小苍山绿荫环绕,长了许多漂亮菌子,有红有绿,非常好看。 胡老六如何识得这些,一股脑儿全采了,又摘了几只野林檎,预备拿弹弓抓只兔子或鸟雀。 没成想走了半日,兔子毛没见到一根,那鸟雀更都是些机灵的。它们扑闪着翅膀飞来飞去,任凭胡老六举着弹弓石子乱飞,愣是一只没打着,还被拉了满头屎。 真是太过分了! 胡老六找了条小溪流清洗头上的鸟屎,却听见远处传来叫声,似是什么动物。 他拨开草丛一瞧,有一只黄鼠狼掉进猎物的网里头了。 此刻胡老六是这样想的。 偷偷将这网拿走,回家剥了这黄鼠狼皮子,母亲还能吃上一顿肉。 可他走进一瞧,那黄鼠狼奋力挣扎,肚子鼓鼓。这分明是一只怀孕的母黄鼠狼! 黄鼠狼见胡老六,更是神色戚戚,叫声凄惨。 即便黄鼠狼偶会去村子里偷鸡,村民们总叫它坏东西,胡老六还是于心不忍。 他给黄鼠狼放了。 自己也飞速跑了。 这猎户要是回来,看他放走黄鼠狼,定是要将他一顿暴揍。 待太阳西沉,胡老六什么也没有打到,便收拾好菌子与野林檎,预备回家。 可没成想,半路上他又见到了这只黄鼠狼。 见到就见到吧。 还将他给撞了,菌子与野林檎滚了一地,自己还因山坡倾斜,滚下去了。 被一根树枝救了的胡老六使劲揉了揉几乎被撞晕的脑袋。 后悔! 救了只黄鼠狼,啥也没有了! 眼下天也黑了,小苍山里猛兽也要出来了。 回去娘与自己也要挨饿了。 胡老六惨兮兮地回了家,才到家门口,就瞧见门口有两个鸟窝,里头有不少鸟卵。 他使劲擦了擦眼睛...... 是真的! 其后每一日,胡老六家门口一会儿有鸟窝,一会儿有鸡卵,更时不时有鸟雀横尸门口。 这些都是肉啊! 胡老六将鸡卵煮了,阿娘吃两个,他吃一个;鸟雀煮了,阿娘吃肉,他吃鸟脖子与腿子。 有吃的了,阿娘的病也渐渐好起来。 更有一日,胡老六亲眼见到了到底是谁总是往他家送东西。 是那只黄鼠狼!屁股后头还跟着好几只小的呢! 那黄鼠狼将野山鸡丢在门口,小黄鼠狼则是丢了不少野菌子。 不过今日的野菌子,长得不好看,不再是花花绿绿的了。 胡老六烧水拔毛,将那野山鸡与菌子一同煮了,做了一锅山鸡菌子汤。 鸡肉软烂脱骨,菌子更是鲜美异常,胡老六恨不得将鸡骨头都嚼碎了咽下去。 那炖成来的鸡汤,他更是舍不得一下子喝光,兑水,兑水再兑水,喝了多日。他从来没喝过这么鲜美的汤! 过了两日,胡老六又开始琢磨。他这样,不就是不劳而获吗? 他是救了黄鼠狼一命,总不能日日总是靠黄鼠狼养着吧。 所以当黄鼠狼再送来鸡卵与鸟卵时,他便开始琢磨着孵鸡。 鸡卵被他当美玉似的好好养着,夜里还塞进他的被窝里头。如此养着养着,当真是被他给孵出来了! 黄黄的小鸡仔,有好几只呢。 “所以说,我们眼下吃的仙鸡,都是野山鸡的后代?” 张伟听了这故事,咬了一口鸡腿,只觉鸡香味美,齿颊生香,“怪不得这般好吃,叫人停不下来。” “这只是个故事。” 男人一边讲,一边盯着正在认真吃鸡的沈雁回,“不过这胡老六就是靠养鸡发的家,也确实是在儿时救过黄皮子。他们传言他供了黄大仙,才有这般家底,谁知道呢......赶明儿我也上小苍山,去救两只黄皮子去。” “我就说,救黄皮子有好报。” 沈雁回用肩膀挤了挤谢婴,一脸兴奋,“我马上就要发财了。” “对,你马上就要发财了。” 谢婴喝了一口清茶,“吃这么多鸡,你也不嫌腻,我叫人炒两盘小菜,你再用些饭。” “诶,怀风兄。沈姑娘喜欢吃,你就让她多吃些嘛,怎么出来一趟,你就如同那管家婆一般。不知晓的,还以为沈姑娘娶你当小媳妇儿了呢。” 第53章 张伟端着酒杯,大手一扬,“小二,给本官炒两盘素的,再上二两蒸米饭!” “好勒!” 沈雁回笑得在原地乱颤。 这喝醉了的张大人,真是什么话都敢说啊。 谢婴用手指轻敲了一下桌角。 不笑了! “喂。” 男人又在桌下踢了一脚,凑到身旁的男人耳边,悄声说道,“他刚刚是不是自称本官啊,我莫不是听错了......” “嗨,你怂个蛋。” 男人继续嚼着炒黄豆,“醉鬼胡言乱语罢了,张大人如何会与我们这些小喽啰拼桌用饭。” 眼下他的眼里,只有他的春天。 “你说得也对哦。” “来咯!上菜了!客官您让一让啊。” 小二端着食盘挤到男人身边,“张大人您要的素的,一盘酱炒扁豆,一盘油焖茭白,还有您的二两米饭!张大人,您慢用,小的先退下啦。” 非常礼貌,毕恭毕敬。 “张大人,您又来啦,这是您的朋友们吗?” 仙鸡楼的钱掌柜也迎了过来,见了张伟,相当热情,“今日的鸡滋味如何,您给提两句?” “滋味甚美,本官就爱来你这吃鸡。” 张伟夹了一筷子酱炒扁豆,大口咀嚼,“这素的也炒得好吃......来,本官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青云县的谢大人,这位是沈姑娘。” “哎唷,谢大人!” 钱掌柜连忙转身行礼,“草民这仙鸡楼何德何能,能有两位大人大驾光临,真是蓬荜生辉啊!” 这就是当年名满汴梁的探花郎谢婴?何德何能!何德何能! “不必行礼。你这鸡味道很好,小妹爱吃。” 谢婴摆了摆手。 “哎唷,哎唷!好!感谢小妹,感谢小妹爱吃!” 钱掌柜语无伦次,要乐得晕过去了。 他这仙鸡楼全靠张大人一手提携。没有张大人,就没有仙鸡楼的今日。 如今竟是来谢婴都来了!仙鸡楼名满大雍,指日可待! “咱们铜锣县,有人叫张大仁吗?” 男人夹鸡肉的筷子疯狂颤抖,鸡肉夹起来,又掉了回去。 “没,没,没听说啊......你,你听说过,青云县,有人叫谢大仁吗?” 这时候也甭管他的春天不春天了。 寒冬来了! “来啊!兄台们!与本官再痛饮一杯!” 张伟举起酒杯,与将酒杯举在空中,已经静静石化的男人碰上一碰,“干了!” “哈哈哈哈......” 沈雁回咬着鸡翅狂笑,身子一颤一颤,“谢大仁。” “好好吃饭。” 谢婴摇了摇头,将酱炒扁豆夹到她的米饭上,“吃素的。” 三人酣畅淋漓地用了饭,沈雁回与谢婴又悄悄将张伟杯中的米酒换成了醒酒汤。 至于那三位兄台,钱掌柜不仅给他们免了单,还赠送了美酒两坛。 就是人好像有些喘不过气儿来了。 “啊!” “张大人,忍住。” “啊啊啊!” “易达兄,你想破案吗?” “想......啊啊啊啊啊!” “成了。” 沈雁回擦干净了银针,又将它们用布包包裹好,塞进了她的挎包中。 “易达兄,你眼下感觉如何?” “非常好,感觉力能扛鼎。” 张伟龇牙咧嘴,活动着全身,“没想到沈姑娘还会这手,只是这针......” 不会是与验尸体的针是同一根吧。 “放心吧张大人,分开放的。” 沈雁回走在二人前头,“眼下我们就去找那侯三。” 张伟方才一身酒气,却嚷嚷着叫沈雁回与谢婴带着,要同他们一起去探查。 醉酒之人,连北都找不着,如何探案? 非常时期,非常手段。沈雁回便拿针扎了扎张伟的内关、合谷、太冲等穴位。 张伟登时神清气爽,酒意全无,也不知是扎得好,还是扎得疼。 “沈姑娘不止会验尸,竟还会针灸。针灸醒酒,本官倒还是头一次见。” 这样的姑娘,他张伟很是欣赏。今日一见他就心生欢喜,难道说这就是一见钟情?不知日后有没有机会...... 张伟快步走到沈雁回的身旁,清了清嗓子,“不知沈姑娘可有心......” “方才吃了这么多咸东西,渴吗?” 谢婴走到沈雁回的另一边。 “有些。” “本官瞧着那儿有卖石榴的,吃吗?” “石榴吃起来有些麻烦。” “那喝石榴饮子,本官瞧见了那儿有卖饮子的,上头也摆了石榴。” “不知沈姑娘可有心......” “要加蜂糖吗?” “不加,石榴饮子本来就甜。” 张伟揉了揉眉心,又拍了拍脑袋。 他的酒还未醒吗? 犹记一年多前,他在汴梁见过怀风兄一次。明明年纪要小他许多,但远远一望,却也能从他眼眸感受到肃杀之意,叫人心生胆寒。 正如汴梁有不少人道——谢婴此人心思缜密,目光锐利,有狼顾之相,不可深交。 他这次邀请怀风兄,也是思量了许久,鼓足了很大的勇气的。 狼顾之相在哪呢? 张伟从今日一早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了。莫不是贬官而来的怀风兄实则在路上已经被他人替换了?又或是正三品贬成从八品,给怀风兄的锐气都贬没了? 这什么石榴饮子这么好喝,叫怀风兄亲自去买,还捧碗前来? 张伟转念又一想,毕竟是他治理下结出来的石榴,制成石榴饮子,自然是好喝的。 “方才那几个人说,前两日看到侯三总是在赌坊子出没,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总之,我们要尽快查清这案子,免得届时像青云县那样,传得风言风语,弄出个僵怪来。” 沈雁回捧着石榴饮子边走便喝,一边分析案子,一边赞叹,“张大人,你们铜锣县的石榴好甜啊。” 清甜可口,十分解渴。 “沈姑娘喜欢就好。” 听了沈雁回的夸奖,张伟快步跟上,喜笑颜开,“赶明儿等沈姑娘回青云县,本官叫人摘些给沈姑娘带走,好不好?” 这般在意百姓生死,又技能颇多的姑娘,还会夸他们县的石榴呢。 张伟偷偷喜欢。 “青云县结的石榴,不甜吗?” 谢婴背起了手。 “好......算了吧,咱们青云县也有。” 沈雁回低头老实喝石榴饮子。 “沈姑娘不要客气,赶明儿啊,本官再带你去瞧瞧我们铜锣县的风土人情,满田稻香。老百姓们养得稻花鱼啊,也肥得很呢,很适合煲豆腐鱼汤,也是好滋味。” 张伟更加热情,心里头已经思量好等破了案,就待沈雁回好好逛逛。 张伟非常喜欢。 谢婴拽住了沈雁回的衣袖。 “怎么了,谢大人。” 温热的呼吸拂过在沈雁回的耳畔,壶柑香更浓了。 谢婴耳语。 声音只有二人才能听见。 “本官不想去逛夜市了。等破了案子,我们回青云县,好不好?” 似是谢婴第一次这样说话。 沈雁回微微抬眸,能看见他清晰的脸,很近。 “好。” 第38章 谁在撒谎 要说县里哪里的人最多, 唯有吹拉弹唱样样都有的瓦子与银钱来去匆匆的赌坊。 色子,骰子,吆喝声嘈杂不已, 整个赌坊子里充满着喧闹、刺激、贪婪、欲望......什么都有,唯有这味儿不好闻。 随行的衙役搜了一圈,并未找到侯三的身影, 也不知这小子到底躲到哪里去了。 “没钱, 没钱你还来这儿赌什么?” 一个瘦削身影被踹飞到张伟跟前, 力道极大。 “昨日还瞧见你身上的荷包里头有不少银两,今日就输得一干二净了?胡田, 你欠我的二十两银子, 到底什么时候能还?” 即便穿着袄子也不能掩盖住男人一身的膀子肉。他脖颈到而后有一条长长的疤痕,两条刷漆似的眉毛倒是与牛大志有些相像。不过, 显然他更加凶狠。 一瞧就是硬茬。 “二,二十两......” 胡田的门牙都飞掉了一颗,一张嘴便是口水夹杂着鲜血往下淌, 连话都说不利索,“陈哥,我,我借的是十两啊, 如何,如何这么快就二十两了。” 他趴倒在地上, 整个人都因为恐惧而忍不住颤抖。 “上月是二十两。” 那叫陈哥的男人伸手拍了怕胡田的脸颊,嗤笑一声, “你胡田迟迟不还钱, 这不得要些利息,不然我凭什么借给你银子使。” “陈哥, 陈哥您再给宽限几日呗。” 胡田手撑着地,即便身上被打得疼,也嬉笑着一张脸。 “我给你宽限得还不多吗?昨日你有钱,为何不还?” 第54章 男人一把抓住胡田的衣襟,怒目圆视,“莫不是你小子不想还了!” “昨日,昨日我赌运好,就想着多赢些钱给陈哥你。也不知只过了半个时辰,我就押哪输哪......” 胡田强颜苦笑,恳求道,“陈哥,您再给宽限宽限,您瞧瞧,我那大侄儿最近生意还算不错,我那大侄儿有钱,我去他那儿取给您,您再宽限我几日。” 赌鬼拿到钱,哪会一门心思将钱先还了。只会想着自个儿有钱了,万一我要是赢把大的,岂不是不仅能还清赌债,自己还有钱剩余。 这样的人一旦身上有一点儿钱,便会忍不住赌,直到输得一干二净为止。 “你莫不是说的胡峰?” 男人冷笑一声,放开他的衣襟,“胡田,你赌昏头了?你大侄儿都已经死了,你还在这儿做梦呢?你到底什么时候还钱!” “死了?” 胡田似是惊讶,眼珠子瞪得极大,满脸的不可置信,“何时死的?如何死的?怎么就死了!” 他前日去寻他的时候,还活得好好的,如何就死了? “胡田,你怎么当的叔叔?连自个儿大侄儿死了这都不知晓?胡峰以往给你还了多少赌债?如今他死了,你还有钱还?别骗我了,赶紧还钱!” “他,他是怎么死的?” 胡田还沉浸在胡峰的死讯中,低着头喃喃自语,“莫不是,莫不是......你且等等!即便我大侄儿死了,他,他还有鸡舍,那鸡舍,那鸡舍这么大,还少得了你二十两银子不成!” 胡峰死了,鸡舍还在,若是他届时继承了那鸡舍,别说二十两,五十两都成! “你开什么玩笑?胡峰死了,不还有他那徒弟侯三?再不济还有他那貌美的娘子,如何轮得到你胡田?” “侯三就是个捡来的,他算是个什么东西!我说能拿到鸡舍,就能拿到鸡舍。他名不正言不顺,我届时将里正请来,我一个姓胡的,还怕拿不到胡峰的鸡舍?” 方才听到胡峰的死讯,胡田还一脸震惊,可那点情绪转瞬即逝,取而代之的是目光中露出的无限贪婪。 既是亲戚,当是有些悲伤的样子,即便是关系不好,弄些表面做派也行。 可胡田没有,面上只有无尽的贪婪与算计。 “你此言当真?” 男人目露精光,若胡田真能拿到鸡舍,他便向他要不止二十两。 “陈哥,那我哪敢骗您啊,都是乡里乡亲的。” “哼,那就再给你三天时日,倘若你再还不了钱,我将你的手指给剁了!” 男人将菜刀往胡田面前一剁,差点没将胡田吓得淌出一股尿来。 “陈哥,您放心......这次一定能将钱都还给您。” 胡田千恩万谢,哈腰点头地从赌坊子里出来。 “我们不抓他吗?” 张伟见沈雁回与谢婴跟在胡田身后,他也快步跟上,“万一他是杀人凶手,让他跑了怎么办?” “张大人可有证据?眼下没有证据,抓了也没用。” 沈雁回手里还攥着装着石榴饮子的碗,“方才他听了胡峰之死后,神色虽大变,但更多的却是不可置信。跟着他,许能有些线索,也不至于打草惊蛇。若胡峰真为他所杀,他竟还能这样一直泡在赌坊里,与寻常无一二,那他当真是既铁石心肠,又有高超的演技。但拥有这般胆识的人,不会沦落成这样......” 好聪明啊。 谢婴嘴角微扬。 “沈姑娘当真是聪慧,易达佩服。” 张伟听了这番言论,自然也要夸奖。他走在沈雁回的身边,目光里流露出无限仰慕。 好聪明啊。 张伟超级喜欢。 “碗给本官,本官来拿。” 谢婴如今也不知晓自己心里是个什么滋味,就是他不愿意沈雁回与张伟走得这样近。 就张伟眼下的眼神,那样的灼热与大胆,叫他看了心里发闷。 不舒服。 就见了一日,竟是自称“易达”了?他竟不知他们已经有这么熟识了? 他还从未在她面前自称过怀风呢。 她今日才知晓他叫怀风呢。 “一般啦。” 沈雁回攥了攥谢婴的衣袖,“谢大人我们跟紧点,一会儿人要跟丢了。” “好。” 胡田走过赌坊那条街道,紧接着往乡道上走,那是方才沈雁回他们走过的,通往胡峰鸡舍的方向。 乡道上种了不少柿子树。已是深秋,柿子熟得透彻,更有不少掉落在田埂山,红彤彤的冒着蜜浆,惹人发馋。 “胡田!拿命来!” 忽有一个身影从一棵粗壮的柿子树后蹿出,举着一把柴刀,直奔胡田而去。 胡田才在赌坊里被踹了好几脚,本来就满身疼痛,哪里是拿着柴刀之人的对手。眼瞧着柴刀就要砍到胡田身上,却被一只手牢牢地按在了空中。 “放开我!我要杀了胡田!胡田你这个畜生,你还是人吗!我要杀了你!” 侯三被张伟紧紧地抱着,而谢婴趁机打掉了他手中的柴刀。 他四处乱蹬,更是胡乱挥拳,全砸在了张伟的身上和脸上。 “你放开我!” 侯三满脸泪水,狠狠地咬了张伟一口。 张伟皱眉低哼,却依旧没有放开侯三。 “大人,您......” 在身后跟着的衙役正想拔刀,张伟却冲他们摇了摇头。 “侯三你疯了!你杀了你师傅,还要来杀我?你太可怕了,你真是太可怕了!胡峰这是捡了个索命鬼!” 胡田蜷缩在泥地上大惊失色,方才那柴刀就离他的头不过几寸,被侯三磨得锋利不已的柴刀割破了他的发带,在赌坊子那泡尿最终还是淌了出来。 “你放屁!” 侯三声嘶力竭,眼泪越滚越多,将整张脸都给津满了,“师傅明明就是你杀的!你这个畜生,我眼下就杀了你,为师傅报仇!放开我,放开我,我要杀了这畜生!” “不可能!胡峰不是我杀的!” 胡田散着头发,躺在地方大声反驳,“不可能的,你别污蔑我,你这是恶人先告状!” 方才是谢婴打掉了那把柴刀,他将一旁的谢婴当作了救命稻草,伸手想要抓住他的衣角,“好汉,你快去报官,一定是他,一定是他垂涎我侄媳妇儿的美色,将我大侄儿给杀了!抓他,将他抓起来!” “你莫碰他。” 沈雁回拉住谢婴的手,将他往自己身旁拽。 这胡田手才抓了泥地,又是伸手摸了一把才才尿湿了的□□,这给抓了爱干净的谢婴,那还得了。 当场谢婴就能将衣服给扔了。 只不过沈雁回抓住了那手,却被谢婴反手一扣。 好像,有些松不开了。 “本官,就在这里。” 张伟放开侯三,将手背在身后,“你们俩到底是谁杀了胡峰,还不给本官从实招来。若有半句虚言,直接带回衙门打板子!” 此话一出,后面跟着的衙役们也全都跑上前来,六个衙役将刀拔出半截,刀声清脆,叫人胆寒。 张伟眼下神色凝重如石,目光森冷,与今日沈雁回所见之温文尔雅,全然不同。 “小人的师傅,是胡田杀的!大人,您一定要给小人的师傅做主啊,师傅他死得惨啊!” 侯三知晓自己咬得是县太爷,并不心生恐惧,反而便一停不停地朝着他磕头。即便在泥地上,都“咚咚咚”不断,根本不将自己的脑瓜子当一回事。 “你不要再血口喷人了......” 胡田才在赌坊子遭了惊吓,又被侯三的柴刀吓得屁滚尿流,如今又说眼前之人是铜锣县县太爷。 这三重惊吓让他如何受得住,大口喘气间竟是连话都说不通顺了,“不,不是,我没,小人没杀他......” “若我师傅不是你杀的,你腰间的荷包从何而来,你这两日赌/博的银钱又从何而来!你这阴险小人......师傅待你不薄,哪次那些欠债的人找上门来,不是师傅替你还。你这阴险小人不但不领情,反而调戏师娘!是不是师傅因此时不再给你钱,你就怀恨在心,抢了师傅的银钱,才将他残忍杀害,弃尸鸡舍!” 侯三直指要害,字字铿锵,似要泣出血泪。 “这,这,这是我大侄儿送我的。” “大人。” 衙役一把摘下胡田腰间输得一文钱都没有的荷包,递给了张伟。 这是一枚旧荷包,上面的花样也是多年前的款式。 虽走线细密,但似乎因主人长期佩戴而被磨出了不少起线。 “我呸!” 侯三朝着胡田狠狠啐了一口。 “这是师娘送给师傅的定情之物,是师娘一针一线亲自绣制,天底下只此一枚。即便是磨破了,师傅也叫师娘补补,继续佩戴,从不曾轻易摘下,师傅如何会送给你?在大人面前,你还在说谎......大人!师傅,定是他杀的!” 第55章 “看来,不打板子,你确实不会说实话了。” 张伟冷哼一声,“带回衙门去。” “我,我,我......大人!小的说,小的说!小的走的时候,胡峰根本没死啊!” 胡田的谎言全被侯三说破,而面前的张大人就如冷面阎王般,这叫胡田如何敢再撒谎。 “你是用东西,打了胡峰的后脑,对吗?” 沈雁回在一旁淡淡开口。 “你你你!你怎知!” 胡田瞪大双眼,惊恐地注视着面前的女子。他敢确信,当时除了他与胡峰,根本无人在场! 胡田一直是个泼皮无赖,且好赌。 胡峰的双亲去得早,他早早就接管了鸡舍。 胡家的其他人似乎都沿袭了胡老太爷的性格,个个都能干得很,大多都当了客商,或者远去汴梁做生意,离开了穷困的铜锣县。 胡田这个旁支却不知怎么回事,从小就是个油嘴滑舌的,长大了更是能混则混,一天都不愿意出去做工,全靠胡峰这个大侄儿接济。 一开始胡峰倒是给得多,但等到胡峰成了亲,钱越给越少。 俗话说升斗恩米斗仇。你愿意帮他时,他并不记挂,反而觉得理所当然。但若是不帮了,或远不如从前了,他的心里便开始嫉恨你。 尤其是胡峰将鸡舍打理得越来越好,还娶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媳妇儿。 不平衡,胡田的心里极度不平衡。 一个毛头小子,如何能娶这么漂亮的媳妇儿?还赚了不少钱。 胡田开始总是来胡峰家打秋风。 别说是要些银钱了,便是逢年过节时,胡峰家里晒些腊肉咸鸡,统统都要拎一些走。 更过分的是,他赌钱借钱,报的是胡峰的名号。 胡峰心善,想着能帮衬着就帮衬些。但越帮衬,胡田的胃口就越大,赌债也越欠越多。 真正让叔侄二人矛盾彻底爆发的,并不是钱财,而是赵如意。 一日,胡田趁胡峰不在,偷偷潜进他家,抱着赵如意就要行苟且之事。 可那日侯三在家,拉开了扒了裤子的胡田,而赵如意又一脚踹得他差点断子绝孙,最后胡峰知晓后,更是拿着柴刀要劈了他。 自此,叔侄俩的关系,彻底断了。 可胡田要赌啊,越没钱越要赌,借钱也要赌。本来身上就摸不出几个子,用不了几天,就越欠越多。追债的陈哥说了,要是再还不上钱,就真让胡田断子绝孙。 胡田已经没有钱再去赌了,更没有人愿意借钱给他赌,根本还不了债。为了他的子孙后代,他只好拉下脸来,去胡峰家借钱。 二人才弄僵关系,胡峰如何愿意再将银钱借给他。 即便是胡田痛哭流涕,跪倒在胡峰面前,胡峰也不给他半个铜板。 不给。 那就抢! 走投无路的胡田怒从心来,伸手就去夺胡峰腰间挂着的荷包。 那荷包是赵如意亲手缝制,胡峰偏爱妻子,自然要好好护着妻子为他绣的荷包,推搡间二人扭打起来。 眼见胡峰比他年轻,胡田扭打不过,被欲/望蒙蔽了双眼的胡田抓起桌上的碗,就猛朝胡峰的脑袋砸去。 胡峰应身而倒,碗也碎了一地。 胡田大亥,探了探胡峰的鼻息,还是有气,只是晕了过去。 惊慌未定的他抓起胡峰腰间的荷包,拔腿就跑。 “大人,小人当时害怕,但小人确定,那时胡峰根本就没有死啊!” 胡田匍匐着爬到张伟的脚边,“大人,小的后来也向仙鸡楼的小二打听了,胡峰前日午时还给仙鸡楼送鸡,那时都还活着,如何就是小人杀的他,小人冤枉啊!” “你是何时去找的胡峰?” 张伟厌恶地看了胡田一眼。 世上竟有如何将好心当成驴肝肺的人,竟还对自己的亲侄儿痛下毒手,实在是可恨。 “前日巳初时分,是巳初。小人离开胡峰家也不过巳时三刻,小人不可能杀他,不可能杀他!自前日起,小人一直呆在赌坊子里,有许多人可以为小人作证,小人真的没有杀他啊!” 恐惧不断涌上了胡田的心头,杀人的罪名要是被做实,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撒谎,你在撒谎!” 侯三一把掐住胡田的脖子,“师傅他待人那么好,来吵架都不曾与他人吵过,除了你,你这个畜生!你这个杀人凶手!” “我......我没有。” 胡田面色涨红,脖颈上的青筋被侯三掐得爆起,只要再用几分力,便会被掐断喉咙。 “拉开他们。” 张伟朝着衙役们摆了摆手,“是否如你所说,本官自会派人去证实。眼下,不管胡峰是不是你所杀,本宫都要将你扣留在衙门......带走。” “大人!小人是被冤枉的!大人!小人真的是被冤枉的!大人!大人呐......” 两名衙役扣住了胡田,将他送去衙门。 秋风中,胡田的“冤枉”声越传越远。 “大人,小人的师傅一定是胡田杀的,大人莫要被胡田骗了!” 待胡田一走,侯三依旧跪倒在地,不断向张伟诉说着胡田才是凶手。 “本官会不会被骗,本官自会查清,倒是你......” 张伟睥睨着他,“前日未时,你身在何处啊?” “小人,小人......” 侯三支支吾吾,并未回答。 “嗯?” 张伟的语气又加重了几分。 “小人,小人与师娘在一起。” 侯三的脖颈登时红了。 “所以传言你与赵如意有私情,是真的?” “不,不是这样的!” 侯三连忙抬头,任凭方才磕破的额角上的血淌进眼睛里,“师娘与小人是清白的!师傅与师娘情比金坚,又对小人恩重如山,小人又怎么会做出这等事来!” 他将手伸到自己的耳畔,竖起三根手指,“若小人与师娘有私情,就叫小人不得好死!” “小人下辈子做猪、做狗,都无法报答师傅与师娘的恩情,小人绝对不会做对不起师傅的事,若不是师傅,小人,小人早就已经饿死街头......” 说起胡峰与赵如意,侯三又淌下泪来,对着张伟不断磕头,“求大人找出杀害小人师傅的凶手,他们都说咱们铜锣县的张大人是好官,是鼎鼎好的好人,求大人,找出凶手......” “起来吧。” 张伟叹了口气,背过身去,擦了一把眼角,“本官会的,但是眼下你可愿意回衙门去。” “小人愿意。” 侯三所作之表现,不像是演的,而方才胡田的说辞,又不像在撒谎。 那胡峰到底是被谁杀的? 又或是,他们都在撒谎。 “侯三,鸡舍附近,谁家种了扁豆花吗?” 在一旁沉默的沈雁回忽然开口。 “不是谁家种的。” 侯三回头,见是个姑娘问她,有些吃惊,但他依旧道,“鸡舍向东走三里,有一个扁豆花藤架,是师傅给黄皮子们搭的。” “给黄鼠狼搭藤架?” 沈雁回神色吃惊,“胡峰养黄鼠狼?” “嗯。师傅说,给它们弄个大点的窝,弄点扁豆花好看。” 侯三低头,任凭衙役们将他架走,“是一家黄鼠狼,也不曾偷过鸡,吃的都是鸡舍里品种不好的鸡,那黄鼠狼还会赶来偷鸡的黄鼠狼,多神乎。师傅说,说不定是他太爷爷救的黄鼠狼的后代呢。” 扁豆花,黄鼠狼。 “怎么扯来扯去,又回到这黄大仙身上了。” 张伟一改方才,走到沈雁回身边时,目光温柔。 “按侯三所说,胡峰并不是掏了黄鼠狼的窝,而是给它们搭了个更好的窝,还给弄了花藤......黄大仙可不会恩将仇报。” 沈雁回皱着眉头思考。 总觉得真相呼之欲出,却又觉得哪里怪怪的,到底是哪里怪呢。 “不过方才张大人一声呵斥,吓得那胡田什么都招了,确实厉害!” 张大人,谢大人,无论二人性格有多大的参差。 但是一遇到要断案的时候,还都挺那么回事,有异曲同工之妙。 沈雁回忍不住在夸张伟的时候,又带上了谢婴。 “真的吗?” 张伟蹿到沈雁回跟前,神色激动,面颊逐渐绯红,“所以,方才易达就想问,沈姑娘有没有心......” 手心愈发的热。 “雁雁。” 第39章 雁雁,想回去了 雁雁...... 沈雁回心中漾起了一丝微妙的涟漪, 秋风中的甜柿子香气变得格外浓郁。 谢婴原先也这样唤过她的。 做戏的时候。 可这句呢。 他的指节处有一层薄茧,正不安分地摩挲过沈雁回的手背。 似有若无。 “我,我们去扁豆花藤那儿去瞧瞧。” 沈雁回第一次口齿不清。 第56章 谢婴站在她的身侧, 恰巧能瞧见如蜜柿那般熟透了的侧脖颈,那抹红意也逐渐染上她的脸颊。 她的手是暖的。 谢婴有一点不想放开。 从胡峰的鸡舍再往东走几里,果然瞧见了侯三所说的扁豆花藤。 扁豆花的花季长, 一串串的扁豆花能从夏日开到秋日里。 藤架上不仅爬满了扁豆花, 也坠了不少紫色的嫩扁豆, 既似蝴蝶,又如风铃。 “当真有个窝。” 张伟捡起一旁的干树枝, 对着一堆干稻草捣了捣, “若不是侯三所说,本官会以为这是个什么山鸡窝......眼下百姓们的日子真是越过越好, 就连黄鼠狼都有个种满花的府邸了。” “张大人,您别捣了。若是沾了您的气味,保不齐它们一家子都来找你。” “真的假的!” 张伟扔下棍子, 原地起跳。 “雁雁说笑的。” 谢婴在一旁淡淡开口,“易达兄爱民如子,黄鼠狼它们找你做什么呢?” 雁雁...... 比沈仵作顺口多了。 谢婴心中决定,日后都这么叫。 “也对, 也对。” 张伟虽嘴上这么说,但依旧后退几步, 离那个窝远远的,“不过......这是什么?” 他眯起眼睛仔细一瞧, 大声感叹, “不会真修成了黄大仙吧,怎么还吃酥炸玉蕈呢, 它们自个儿炸的?” 张伟的脑海中登时浮现出一堆黄鼠狼在一口油锅旁,拿着锅铲炸玉蕈的光景。 奇怪的画面。 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看来是遇到老熟人。” 沈雁回也跟着瞧了瞧,“祖母的酥炸玉蕈太香,它们舍不得吃,都抱回窝里来了。” “雁雁说得对,确实酥香可口,本官也爱吃。” 二人的手依旧紧紧地握着。 也不是沈雁回不放开,是实在是没有放开的机会。 沈雁回瞥了身旁的谢婴一眼。 今日是叫“雁雁”叫上瘾了? “是吗,当真这般有滋味,叫本官听得都有些发馋......不过为什么沈姑娘你祖母做的酥炸玉蕈,会在黄鼠狼窝里?” 看着二人一唱一和,张伟疑惑啊。 “先不说这个了。” 沈雁回终止了“酥炸玉蕈”的话题,“不知晓胡峰头发里夹着的扁豆花是不是眼前这几株。这扁豆花长得这样好,这么大的苗非一朝一夕,并不是才搭的,应是以前就有。四处没有其他人家,只有胡峰家的鸡舍,要么是胡峰从前就种了,要么是野生的。” 沈雁回觉得,不是胡峰特意为了黄鼠狼搭花架,是他将黄鼠狼的窝安在扁豆花下了。 “谢大人,您说,胡峰特意将黄鼠狼的窝搬来这儿,是为了做什么?” 沈雁回摘了一朵扁豆花,放在指尖把弄,“扁豆花,能入药。” “守护扁豆花。” 谢婴像是说了句玩笑话。 “说不定呢......” 张伟无法插嘴。 他盯了盯扁豆花,又瞅了瞅黄鼠狼窝,一头雾水。 “原来,他真去种扁豆花了。” 三人的身后,缓缓走来一抹身影。 赵如意走到扁豆花藤架面前,用指尖抚了抚开得正好的扁豆花。 鲜花衬美人。 “从前竟也不觉得它们这样好看......胡峰,你这个傻子。” 无声的眼泪滴到了盛开的扁豆花上,一滴,两滴。 “赵姨,您是否,有心疾?” 赵如意抬眸诧异。 “您面部微肿胀,两腮坨红,眉骨与鼻梁的交际处有细纹。双手的指骨纤细却尖端粗壮,指甲向下生长。” 沈雁回细数从赵如意面上瞧见的症状,“应是心疾面相......而扁豆花味甘性平,能消肿健脾,缓解胸闷。” 沈雁回一连细数了赵如意好几样面貌特征,惊得一旁的张伟将眼睛瞪得极大,“什么指甲生长,怎么本官有些听不明白,观指甲的也能瞧出病症?” 谢婴倒是一句话没说,只是默默看着。 “我,确有心疾。你是大夫?” 赵如意吃惊地打量着面前的沈雁回。 不必搭腕诊脉,竟光凭面相就能猜出她所患的病症。虽说仵作是会懂一些药理,但不精医。 “学过些。” 沈雁回岂止是学过一些,一摞摞医书堆起来,能给她埋下面。 “赵娘子。” 张伟吃惊了一会,便很快回过神来,“虽然本官尊重你的私隐,但此事关系到胡峰的案子......你与胡峰的徒弟侯三,是什么关系?” “张大人也认为民妇像旁人说的那样,与侯三有苟且吗?” “本官并不知晓其中的关系。” 张伟背着手叹了一口气,“但本官还是想听,从你口中说出来的真话。譬如前日未时,你与侯三去了哪里?” “民女与侯三,并无苟且。” 赵如意擦了擦眼泪,“前日未时,民女与侯三,去了推拿馆。” 赵如意有心疾,除了胡峰,便只有侯三知晓了。 侯三是个知恩图报的。 他被胡峰捡到时,胡峰与赵如意已经成亲多年。 那时他生了重病,奄奄一息,人牙子也不愿意将钱用在这些买卖的奴仆身上,寒冬腊月里头,就将他扔在了路上,听天由命。 恰逢胡峰送鸡经过,上前一探,还有鼻息。若是任凭他在雪地里不管,不过几个时辰,一会是会死的。 他觉着侯三实在可怜,便心生怜悯,将他捡回了家。 胡峰请了大夫,喂药,擦身,日日熬米汤灌下,当真就将侯三给阎王爷手中抢了过来。 人牙子手里当奴仆的日子并不好过,偶有做得不好时,还会挨上一顿打,从来没有人这样对过侯三。 侯三醒后对胡峰千恩万谢,就差没给他唤上一声爹。 待侯三身子好些,能下床后,便日日跟在胡峰的屁股后头。即便是手上没有力气,也要想方设法地帮胡峰提提水,捏捏肩。 胡峰本就没有孩子,见了侯三这样活泼的,心里头也是高兴,便也任由着他胡来。 日子就这样慢慢地过着,待侯三将身子全部养好,他倒舍不得他走了。 二人心照不宣,谁都没有提离开的事。 侯三知晓自己吃住都用的胡峰的,心里实在是过意不去,便偷偷跑去码头上当脚夫,挣些钱。 人牙子从来没有给侯三吃过一顿饱饭,他瘦得连夜里睡觉,都会被自己的骨头硌得慌,如何能扛得动那些货? 只是几日下来,身上便满是青紫淤青,翻身都疼得龇牙咧嘴。 胡峰日日穿梭在铜锣县的食肆酒楼中送鸡,又怎么会发现不了偷偷当脚夫的侯三呢。 他狠狠训斥了侯三一顿,并将他赶回了家。 “你这猢狲,若真是想报答我的救命之恩,就跟着我养鸡罢。届时帮我挑挑鸡仔,送送鸡,也算是个营生了。” 这是胡峰的原话,侯三至今都还记在脑子里。 磕了头,敬了茶,救命恩人摇身一变,成了师傅,侯三别提有多高兴。 他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运的人。 他觉得养鸡是世上最幸福的事。 而师傅,是世上最好的人。 侯三很听师傅的话,可师娘就不一样了。 他去帮忙送鸡的时候,总是听人说师娘的坏话。 今日听李婶说赵如意又对村口的老徐抛了媚眼;明日又听王爷子说胡峰那媳妇总是对他暗送秋波;后日呢,连送鸡的食肆掌柜都暗自呢喃,赵娘子的身材真是不错啊,捂着心口勾引他时,简直貌比西施,真是便宜胡峰那家伙了。 总之,没有一句好话。 起初,侯三会替师娘反驳几句,可是日子久了,那些人也拿他寻开心,纷纷调侃他这个毛头小子,是不是也看上人家赵如意了。 还有更过分的,他们侃赵如意之所以生不出孩子,定是枕席上睡的人太多了。 污言秽语,不堪入耳。 有人甚至喊侯三趁胡峰不在时,亲眼去瞧瞧,瞧瞧那赵如意的房里头,是不是会偷偷藏人。 师傅有时夜里要去看鸡舍里鸡卵的孵化状况,十天里,有一般的日子是与师娘分房而睡,侯三也从未见他俩蜜里调油过。 流言蜚语,是最害人的。 侯三真的去了。 那日,他撒谎说身子不舒服,没去送鸡,趴在赵如意的床底下,从晨起待到了天黑。 待得睡着了。 结果就是被师傅发现,狠狠地打了一顿。 那是师傅第一次打他,因为师娘。 侯三不明白,明明他都是为了师傅好,师傅还拿藤条抽他。 他有些不服气,捂着屁股将街坊邻居们编排赵如意的话,统统在胡峰面前说了一遍。 师傅气得抽断了藤条,还说要将他赶走。 “你这猢狲,我当初就不应该糊了心将你救回来!你如何能这样说你师娘!” 第57章 师傅从来都没有这样生气过,是他错了,是他不应该乱说师娘的坏话。 他趴着、跪着,痛哭流涕,任凭藤条在他身上留下一道道印记,也恳求着师傅不要赶走他。 最后还是赵如意开口帮他求情,那也是他第一次见师娘掉眼泪。 “你听他们胡诌什么?你师娘不生孩子,是因为患有心疾,我不愿让她生!我与你师娘分房而睡,是因为你师娘睡眠浅,大夫说心疾之人不能总是乍然骤醒,我怕我夜里挑新孵的鸡仔时,会吵醒你师娘!” “你这猢狲,旁人如何说,让他们说去,你也要跟着说吗!难道自你来我家,师娘对你不好吗!” 胡峰气得也直淌眼泪,捧着心口,几乎要气死过去。 侯三回忆起他身子骨不好时,是师娘日日给他熬药。 师娘确实路走得多了,会捂着胸口气喘吁吁。 他心里头怒骂自己真是个没心肝的东西,今日就算师傅将自己打死,他也愿意! 胡峰最终没有真的将他打死,他还是留了下来。 只是他再也没说过赵如意的坏话。 听闻山参能补气血,侯三就跑到小苍山里去采,听闻推拿能缓心疾引出的胸闷,他便去拜师学。 隔山差五带师娘去趟推拿馆,若师娘累了,自己也学了些推拿的本事,替师娘揉肩按腿。 每日跟着师傅学养鸡的本事,帮师傅送鸡,替师娘找治心疾的法子,这样的生活,侯三觉得太幸福了。 他愿意一辈子都这样。 师傅师娘没有孩子又如何,等他们年老了,他便孝顺他们。带他们去汴梁,带他们去大雍各个地方都去看一看。 他们养了一辈子鸡,受了那么多流言蜚语,即便日后不养鸡了,侯三也想带他们离开这个地方...... 师傅的太爷爷定是不会怪罪的。 “他每日都要各家食肆里送鸡,夜里才回来。叫我不要给他留饭,叫我早些安睡......” 赵如意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泪水,放声痛哭。 “我,我竟不知,那日晨起一别,竟是永别!” 少年夫妻,缱绻羡爱,鹣鲽情深,最终未能相伴终老。 扁豆花开,却不见种豆之人。 “赵娘子。” 张伟又偷偷抹了抹眼角,“本官且问你,胡峰前日午时,送鸡的食肆,是仙鸡楼,对吗?” “确为仙鸡楼。” 张伟正了正衣襟,“怀风兄,沈姑娘,随本官去仙鸡楼。” 即使已过饭点,仙鸡楼中依旧人声鼎沸。 人人的桌上除了一道黄金鸡,还有一叠炒得爽脆的酱炒扁豆。 若是胡田没有撒谎,那仙鸡楼便是胡峰最后出现的地方。 “哎唷你这黄皮子,平日村里的鸡不够你偷了,竟跑到仙鸡楼来偷鸡!” 食客们酒酣正浓间,却见仙鸡楼后厨蹿出三只皮毛油光水滑的黄皮子。 小二的手脚怎比得过灵活的黄皮子,那三只黄皮子上蹿下跳,差点蹿进食客的黄金鸡盘中,急得小二也跟着上蹿下跳。 “看来仙鸡楼里的鸡确实新鲜,连黄大仙都想要来分一杯羹了,哈哈哈......” 食客们个个大笑,也不责怪。他们本就冲这黄金鸡来,滋味鲜美的黄金鸡,配上香甜的米酒,更有小二与黄鼠狼表演个猫捉耗子,何乐而不为呢? “老朋友。” 沈雁回瞧了一眼那三只黄皮子,冲它们挥了挥手,“又见面了。” 那三只黄皮子似是认识她一般,跳下桌子,直奔她而来。 待蹿到沈雁回的裙边,便站直了身子,不动了。 张伟眼珠子都要瞪出来。 什么奇观! “给我的吗?” 沈雁回半弯着身子,其中一只黄皮子一松口,东西直直落进了她的手心。 是一串扁豆花。 “来人!” 张伟怒喝一声,“将整个仙鸡楼给本官围起来!” 原先还嬉笑着一张脸的食客们霎时变了颜色。 吃一顿饭,抓三只黄鼠狼,如何还要来这么多捕快! “钱满贯人呢?” 张伟招了招手,示意衙役扣住了小二。 “大人!大人!” 小二一下跪倒在地,身子因害怕而软成了一滩水,“钱掌柜去钱庄存钱去了,只有,只有小人和其他几个......” 张大人见他,都是笑呵呵的,人也和和气气,今日这是怎么了。方才用饭时还好好的,如何眼下忽然成了恶鬼罗刹般。 “本官问你话,你且从实招来,如有半句虚言,定是直接大刑伺候!” 张伟背着手,踱到小二跟前,睥睨着他,“前日午时,胡峰可有来你们仙鸡楼送鸡?” “有!确有!” 小二抖如糠筛,连头都不敢再抬一下,生怕再见了张大人的面容,夜里做梦都是牛头马面扔他进油锅的场景。 “那本官且问你,前日午时的胡峰,与寻常时,可有什么不同?” “不同?没......” “带回去。” “有有有!确有不同!” 为了自己的小命,小二拚命地搜寻了自己的记忆,顷刻间连他太奶的生辰八字都记起来了。 “前日午时,胡峰来送鸡,小的只知晓他去了仙鸡楼的后院后,便没有从前门出来过,连送鸡的板车都停在后院里。钱掌柜说的是,胡峰听说自家媳妇儿又与谁眉来眼去,连板车都不要了,直接找人算账去,待晚些再来取。” “那胡峰来取了吗?” 张伟继续发问。 “取了。” 他记得赵如意今日一早还拉着他们家的板车送鸡,那就是取回去了,难道说,不是仙鸡楼? 可钱满贯的说辞与赵如意的说辞又互相矛盾。 若赵如意说的是真话,胡峰又怎么会信他人编排他的妻子? “前来取板车之人,是胡峰吗?” 一旁默默无语的谢婴随口问了一句。 “是胡峰啊......不对,是胡峰的身形。” 小二欲言又止。 “有何不对,还不快从实招来!” 张伟又大喝一声。 小二魂都吓飞。 “是是是胡峰夜里来取的,他还戴着个斗笠。见到小人连一句话都不说,直接将车拉着就跑,很是奇怪......大人!小人方才所述,句句属实,大人明察秋毫啊!” 真相呼之欲出。 “一半人与本官去后院,一半人依旧围着仙鸡楼,一个都不准走。若是钱满贯回来,直接将他擒住,带到本官面前来!” “是!” 仙鸡楼里所有人都瑟瑟发抖,连一筷子菜都不敢夹。 他们大多人都认识张大人。 亲民,和蔼,爱吃鸡......见到他们之时,还打招呼呢。 可眼前之人,如何是那个笑眯眯的张大人呐。 仙鸡楼的后院并不算大,一角摆了些杂物,一角摆着平日里菜贩子们送来的蔬果。 深秋里,扁豆开始结果,新一茬的扁豆炒熟了滋味甚美。新结的扁豆价高,有一些菜贩子们为了压秤,采扁豆的同时,还偷偷混进去不少扁豆花串,美其名曰,采摘的,新鲜。 扁豆花自然还会长出扁豆,但到了那时,所有菜贩子都在卖扁豆,哪还能卖出这个价钱。 一篮篮堆叠的扁豆旁,是一只有人半个身子大的水缸。 “大人!有发现。” 衙役们仔细查看了水缸的周边,很快就有了发现,水缸旁的石头一角,有暗色污迹。 水缸、扁豆花、血迹、戴着斗笠的胡峰,这所有的证据都表明,仙鸡楼的后院,才是胡峰的遇害现场。 “水缸应是一直放在这里,长期泼出来的水,让水缸旁长了不少苔藓。” 沈雁回用一根柴火刮起地上一点儿苔藓,“这种苔藓非常滑,张大人您看,这儿有个脚印。” “大人!钱满贯!” 众人在水缸边看那脚印时,一捕快见钱掌柜正哼着曲子,从后院的后门跺进来。 眼瞧着张大人和一堆捕快在水缸旁,钱掌柜登时明白了缘由,撒腿便跑! “站住!” 张伟身旁的捕快一拥而上。 人在逃命时,会爆发无限的潜力,恰如当下的钱掌柜。 连双腿都被他跑出了幻影。 但还有他跑不过的。 譬如,那三只黄鼠狼。 沈雁回脚边的黄鼠狼霎时冲了出去,很快便追上了钱掌柜,并一下子蹿到了他的身上,张嘴便咬。 沈雁回头一次见到黄鼠狼咬人。 比狗都凶。 “别咬了!别咬了!小人招,小人招......哎唷!” 被带到张伟面前的钱掌柜脸上已是一片血迹,更有两只黄鼠狼直接从衣袖处钻进了他的衣袍之中。 “从实招来!” 仙鸡楼还是一家小食肆时,胡峰就给他们家送鸡,算是老相识。 第58章 一只鸡十七文。 自从小食肆成了仙鸡楼,生意愈发的好,鸡的需求量也愈发多,有时一日要吃掉上百只鸡。 生意好了,钱挣得多了,可钱满贯越愈发抠门了。 一只鸡从十七文,压到十五文,胡峰咬了咬牙,也认了。毕竟仙鸡楼的鸡要的需求量最大,少赚一些,维持个长久,也能凑合。 可钱满贯又不满意了,竟是要将每只鸡压到十文钱。 胡峰的鸡,吃的是最好的饲料,十五文一只卖给仙鸡楼,已是挣得极少,如何能卖到一只十文?岂不是往里头贴钱。 “钱掌柜,真不能再降了。我要多挣钱些,还要给我的娘子治病。” “你也不想想,眼下铜锣县的人都养鸡,你不卖给我,自然有大把的人想与我钱满贯做生意。还说给你娘子治病,你那娘子身边男人这般多,需要你给她治病?什么病?莫不是,白崩之症?哈哈哈!” 这边是二人扭打起来的缘由。 “大人!小人当时只是推了他一下,真的只是推了他一下,我去前堂时,胡峰他,他还扶着水缸站起来了!真的,真的!小人也不知为何,胡峰会溺死这在水缸之中啊!大人,小人是冤枉的,小人是冤枉的!” 他只是去前堂瞧瞧生意,只不过半盏茶的功夫,胡峰就死了。 他急急忙忙地将胡峰的尸体堆在板车之上,用稻草覆盖,趁着夜色将尸体撞于大鸡笼中,头戴斗笠装成胡峰本人,将他抛尸鸡舍。胡峰本就总是在夜里推板车,而他本人寡言,打更的见了,也不会觉得奇怪。 为了不引火烧身,叫人怀疑自己,他还用鼠药药死了几只黄鼠狼,丢在尸体身旁。 不是人人传言他供了黄大仙吗? 那就不如当成黄大仙杀的他! “胡田的那一下,应已经让胡峰脑中出血。” 沈雁回叹了一口气,“而他与钱掌柜推搡中,又撞在了水缸旁的石头上......可无论是哪一下,只要医治得当,都不足以让胡峰丧命......” “只可惜。” 沈雁回跪倒在地上,用双手扶住水缸的边沿,“两下重击,让胡峰头晕目眩。他藉着水缸的边缘起身,却被苔藓所滑,一头栽进了水缸之中。” 所以胡峰虽是淹死,却只有头发是湿的,口鼻中的水沫,是后来缓缓淌出的脑积液。 “钱满贯。” 张伟气得浑身发抖,声音沙哑,“本官当年见你心善,食肆中空空无人却还给路过的乞儿一碗饭吃,才赠你‘仙鸡’之名。钱,当真让你黑了心肠。本官,真是后悔。” 当无财之人忽然有财,有多少人能坚守住本心。 “其实老胡他虽然养鸡,可是最爱干净了。若是就这样去了,他定是会不高兴的。” 赵如意给胡峰擦干净身子,换上了新衣裳,在他的身边放了一串扁豆花,“老胡,你看看,你种的扁豆花,长得多好。” 他种扁豆花,不过大夫一句,扁豆花有消肿补气,缓胸闷之效。 她自娘胎里,就带了心疾。若不是身上有疾,爹娘也不会将她嫁给胡峰。 胡峰是知晓的,从她少时心疾发作,他扔了鸡,背她去医馆的时候,就知晓了。 他很辛苦,起早摸黑,家里挣得钱都用来给她治病。 她貌美,流言不断,她逼着他休自己。 “说什么胡话。” 胡峰将蚌珠发簪簪到她的发间,“如意可知,我少时替父亲捉虫养鸡,见柿子树下有一小娘子垫着脚,拿树枝戳高处的柿子,是何感受?” “何感受?” 赵如意抱住了胡峰的腰。 “小娘子,甚美。” 忆初见我妻,秋日。 彼立于柿树下,轻摘红柿。光影斑驳,映我妻温婉容颜。 我心怦然。 * “张大人,您就别怪自己了。您都快三十了,怎么还总是哭鼻子。” 待钱满贯被押回衙门后,张伟还是一把又一把地抹眼角。 “是啊,易达兄又何必妄自菲薄,这是本就不怪你。” 谢婴拍了拍张伟的肩膀安慰道。 “若不是本官,若不是本官......” 张伟扶着门框低声抽泣,手捂胸口,“钱满贯就不会变成这样,胡峰还会与她的娘子好好恩爱下去,他们一家人应该很幸福的,都怪本官啊,都怪本官!” “你可知那侯三到胡峰尸体旁,喊得那一声,将本官的心都要喊碎了。” 侯三未叫师傅,未称姓名,喊的是...... 爹。 “不怪张大人,能替胡峰沉冤昭雪,张大人已经做得很好了。” 沈雁回见谢婴拍肩膀,她也顺道拍了拍张伟的肩膀。 “真的吗?沈姑娘......” 张伟一抬眼,泪眼朦胧,“你对易达真好。今日易达就想问你,你有没有心......” “雁雁,想回去了。” 谢婴一把将沈雁回拽到身旁。 “怀风兄,不留下先用了饭吗?” “不了。” “不了张大人。” 沈雁回轻笑,并没有抽回自己的手。 “秋日,青云县的木芙蓉该开了。芙蓉花开,可缓缓归......谢大人,你说这世上,真有黄皮子报恩吗?” “也许,回家。” 第40章 荸荠,蛋饺,说书人 不知不觉, 已到晚秋。 睡觉时,能听见北风刮过窗沿簌簌的声响。到了深夜时,脚也有些发冷。 好在白日里阳光好。 “雁雁, 家里的笼子都快不够啦。” 沈锦书蹲在鸡窝旁,趁着母鸡去院子里啄虫散步之际,将手伸进鸡窝里掏鸡卵。 短短几日, 她摇身一变, 成为了农场主。 “凤姐儿小心些手, 才下崽的兔子凶着呢。” “知道啦!” 先不说原本王翠兰送来的兔子,趁着大家不注意, 咬端了扎兔笼的麻绳, 钻进别的兔笼里,又给偷偷下了好几窝。就凭沈雁回从铜锣县带回来的鸡, 都不够沈锦书忙活的。 沈雁回与谢婴回铜锣县时,雇的还是车夫老李。只不过这次他好好打扫干净的马车,俨然成为了一辆鸡车。 前面奔跑的马儿身上挂两只鸡笼, 谢婴坐的前室旁摆一只鸡笼,就连马车顶上,都用麻绳捆了,摆了三只鸡笼。 鸡车晃晃悠悠一晚上, 老李也听“咯咯哒”听了一晚上。 等到了青云县,老李打着哈欠回头一看, 那真是一马车顶的鸡屎啊。 可他身旁坐着的谢大人,却相当“坐怀不乱”, 只是闭目养神。 难道谢大人听不见鸡叫声吗?难道谢大人闻不见鸡屎味吗? 他驾车时, 偷偷瞥过谢大人几眼,似乎嘴角弯起, 像是在笑。 老李实在有些不懂这些大人们的特殊癖好。 好在谢大人还给了他一笔洗车的费用,他美滋滋地给媳妇儿与女儿买了包香糖果子。 他希望谢大人天天出门,这样就可以天天用他的车了。 这鸡谢婴三笼,沈雁回三笼,单一笼里头就有五六只。 只是一天,沈锦书就能挎着竹篮,从鸡窝里捡七八枚鸡卵。 鸡也并不拿去卖,而是隔一阵子便给有身子的沈丽娘炖一锅鸡汤。说是给她炖,实在每每炖完,一家人都能喝个肚饱。 农场主沈锦书每日的工作量可真不少。 晨起用完朝食后,便去鸡窝里摸鸡卵,而后再从院子里拔些干草喂兔子,有时会奖励它们几片菜叶与萝卜根,最后呢,用高手明叔叔教她的方法,去菜地里抓几条地龙来给下鸡卵的母鸡们,作为褒奖。 当然,桃枝巷里有农场主沈锦书。 县衙里也有农场主明成。 他拍了拍脑袋,一声叹息。为何谢大人与沈小娘子每次破了什么案子,都能带些动物回来。 这是什么招动物的体质。 听着沈小娘子滔滔不绝地讲述着铜锣县发生的案子,他非常庆幸这二人没有带几只黄鼠狼回来。 用不了多久,他便再也不是汴梁明少爷。 而是踏实肯干的老明。 希望下次的案子,与猪无关。 沈锦书蹲在兔笼胖喂兔子,沈丽娘也并不得空。 沈丽娘的身子恢复得不错,眼下还并未显怀。只是总是躺在藤椅上,或是坐在小凳上打打络子,对她总是走好几里去瓦子里卖刺绣络子的人来说,难免有些无趣。 前两日有挑着担子卖鹅毛的脚夫路过桃枝巷,沈丽娘买了好多斤,挑挑拣拣,挑出最细腻的,想要给家里的人翻几条鹅毛被褥。 毕竟天气越来越冷了,鹅绒的被褥盖在身上才暖和。 光是布料,她就选了好几块。 外头那层可以用麻布,像雁雁与凤姐儿的那条,可以绣些她们喜欢的动物,里头盖着那层,必须用些柔软的料子。 料子都是沈长生去买的,他长期在外跑船,这趟回家知晓了自家娘子有了孩子,多呆了好几日。 第59章 别说是布料,各种各样的吃食都成堆成堆往家里买。 东市的烧麦,西市的金橘蜜饯与酥酪......连山楂蜜饯全都仔细去了核。 “买那么多东西,我如何吃得完?” 沈丽娘望着堆在她床上与桌上的一大堆吃食,心疼地用手指点了点沈长生的额角,“沈长生,你莫不是当水寇去了,发了横财?” “为了娘子,别说水寇了,叫我当山大王去,我也当得。” 沈长生将沈丽娘抱在怀里,反而用额角去蹭她的手,“眼下娘子一张嘴吃两人的,自然要多吃些。” “哦,你这意思莫不是说,我若是没有孩子,你就不给我买了?” 沈丽娘嗔怪。 “哪能啊,都给娘子买,我都给娘子买!” 他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掏出一对金玉兰耳坠,替沈丽娘坠上,“新给娘子买的耳坠子,娘子可喜欢?” 金兰做得栩栩如生,上头还坠了圆润的蚌珠。 可不便宜。 “冤家,你真发了横财了!原先那绿松石的才买了没多久呢。” 沈丽娘觉得沈长生挣的三瓜俩子全被他花完了。 “原先那对,娘子咱不带了。” “怎么了,你也怀疑我?” 沈丽娘的笑容戛然而止。 “不是......娘子如何能这样想我。” 沈长生揉了揉沈丽娘的眉心,在她的耳根处轻咬,“我是怕娘子瞧了不开心。” “我如何会瞧了钱不开心。” 就算是那耳坠子即便是勾过魏勇的腰带又如何,那也是金的,绿松石的。 还是她的生辰礼。 “就给娘子买......” 沈长生的吻从耳根渐渐滑入脖颈,“娘子,我都两月未归家了,你有没有想我。大夫说,可以了......” “没想!” “可,这儿在想呢。” “我......” 任何反抗都淹没在无尽的吻中。 她觉得她这辈子都要栽在沈长生这张面皮上了。 厚,但标志。 她少时便瞧上了。 陈莲年轻时是个大美人。 儿子与女儿当自然也继承了她的美貌。 十七岁,唇红齿白的少年郎,谁瞧了不喜欢。 当年甭说沈家村,赵家村,钱家村,说亲的媒人都能将陈莲家门槛给踏破了。 沈丽娘不一样,她不用媒婆,她自己上。 先是有儿时共同长大的情分在,其次,在某个下学的夜里,她将沈长生逼到墙角,按在墙上一顿猛亲。 “我今日又瞧见赵小娘子给你送点心了.......沈长生,你又吃了!我做得点心不好吃吗?” 气死她了。 明明她也做了点心,明明小时候是他说喜欢吃她做的点心的。 “我喜欢吃。” 沈长生舔了舔被咬破了的嘴唇,“是赵小娘子她......唔。” “不准吃别人做的点心。” “好......” 沈丽娘没想到她只是强吻了沈长生一次,第二日沈长生请的媒人便上门了。 待红绸满挂,红烛高照,拜了天地后,她才知晓...... 那赵小娘子,分明就是他沈长生雇的! 他自己买了点心,雇赵小娘子故意在她面前送点心,十文钱一次。 赵小娘子:天底下还有这般容易挣钱的好事? 她只要一瞧见沈丽娘,就开始从怀中掏点心,见一次,掏一次......后来,恨不得将沈长生拉到沈丽娘面前就开掏。 “沈长生!你这个大骗子!” 床檐上挂着的红绸一晃一晃,她的整张脸都被染了无尽红霞。 “嗯,我是大骗子。” 沈长生帮她擦了擦额角渗出的汗珠,“眼下没有办法了,娘子。” 他一早就喜欢她了,定是比她还要早。 沈丽娘喜欢安稳的日子,沈长生便只考了秀才,也不再往上考了。 成了家,有了孩子,就得挣钱,家里如何还有那么多钱供他去书院读书。 他可不想做话本子里的负心郎,十年寒窗,背后实则磋磨了娘子的岁月。 跑船,累,但挣钱啊。谁说秀才非得日日文绉绉地说些“之乎者也”,不能干体力活? 他自个儿在船上也能看书。如今等娘子将孩子生下来后,他便再去试试乡试。 三年一次,也马上到了。 无论中不中,他都无所谓。 中了,当了举人老爷,钱都给娘子花。不中,继续跑他的船,钱都给娘子花。 “阿娘,爹爹说他如今半月就回来一次吗?” 沈锦书把弄着手里的干草,“爹爹他每次回来,都给凤姐儿买好吃的,爹爹能不能每日都回来啊。” 她喜欢阿娘,也喜欢爹爹,只是爹爹就白日里陪她玩,晚上总要将她赶去祖母那睡。 若是爹爹日日都回来,就有空陪着她与阿娘一起睡觉了。 布料在沈丽娘熟稔的飞针走线下被缝制成被壳,再从口子处,将鹅毛灌进去,仔细缝好。 “你爹爹跑船辛苦,回来一趟得一整日呢,哪能日日回来。凤姐儿,一会儿洗个手,帮阿娘来抖一抖鹅绒。” 沈丽娘打好几个结,再用剪子将剩下的线头剪走,她反反覆覆仔细检查了一遍,确保缝好的鹅绒被褥没有一根多余的线头。 上次她就就落了一根线头。 沈锦书没事就爱抓那根线头玩,不过几日的功夫,那线头越抽越长,终于将她的小被褥给扯散了,里头的棉也随着那破了的口子往外跑。 “我来帮舅母。” 沈雁回喝完最后一口米粥,顺势帮沈丽娘来搭把手。 “丽娘,你可小心点翻,不行就让我来,你眼下可有着身子。” 陈莲将筷子放在一旁,擦了一把手便要起身帮忙。 “娘,您坐下吧。” 沈丽娘轻笑,“怎得将丽娘当作府里的小姐似的养着,我哪有这般金贵,身子眼下都大好了。” 她从前多动,身子骨原本就不差,最近的这段日子仔细喝药,一顿都不曾落下。 沈雁回给她搭过脉,也请大夫来家里瞧过,人和孩子都好着呢。 “如何不是?丽娘是咱们沈府家的小姐,我可金贵着。” 见沈雁回与沈丽娘配合得很好,将那鹅绒被褥抖动得蓬松又规整,她便放心继续做蛋饺。 陈莲做的蛋饺不仅内陷味道好,还火候把握得当,外皮金灿灿如元宝。 蛋液在锅子里头凝结着薄如蝉翼的蛋皮,用筷子擓一块肉馅,趁着边缘还残留着丝丝蛋液,将两边的蛋皮对折,轻轻按压后翻滚一圈。 她做得又快又好,不一会儿,盘中便摆满了小巧精致的金蛋饺。 “祖母,什么时候好啊,凤姐儿要吃十只!” 沈锦书喂好兔子奔到泥炉跟前,热烘烘的泥炉将她小脸熏得绯红。 她已经好久没有吃过祖母做的蛋饺了。 “凤姐儿知晓眼下不能吃的,还要放锅里炖呢。凤姐儿想吃,只能吃蛋皮咯。” “蛋皮凤姐儿也想吃。” 那蛋液里头没有任何调味,但即便是一张小小的蛋皮,也有很浓郁的蛋香味。 陈莲擓了一大勺鸡蛋液,给沈锦书做了一张足有三个蛋饺般大小的蛋皮,叫她自个儿抓着吃。 “呼呼呼......烫!” 沈锦书小手抓着蛋皮,吹了三两下气便迫不及待往嘴里送,“好吃,祖母做得蛋饺和蛋皮,凤姐儿都喜欢吃!” 祖母做的蛋饺与蛋皮,蛋香浓郁,滋味鲜美,沈锦书从记事起就爱吃,怎么都吃不厌。 “雁雁,祖母一早煮了荸荠,你路上与凤姐儿带着吃。” 陈莲将煮好的荸荠给二人装了一瓦罐,塞进了推车里。 荸荠最清甜的季节是为冬日。 陈莲出门买肉时,遇到了乌衣巷的周艳。 她的身子渐渐好转,如今也能下地走动。虽然她的一条腿还是一瘸一拐,但她见到陈莲时,依旧笑着打招呼。 艳艳啊。 陈莲望着她的样貌,与从前她见到时,改变很大。 “莲婆婆,竟恰好在这儿遇到您。” 周艳声音温柔,轻轻唤她一声。陈莲恍然之间,又觉得她根本没有变。 “芝兰家的荸荠新长了一茬,正好想送给沈小娘子呢。” 周艳见过沈雁回,她来过她家好多次。 听芝兰说,是她与谢大人一同破了案子,找到的她。 她说母亲很爱她。 她还给母亲挑了一颗又大又圆的蚌珠。 她们明明没有关系,更不曾见过。 原来世上,竟还有这样好的女子。 “艳艳姐,我买好香糖果子了!” 李芝兰手里提溜着油纸包,从远处飞奔而来,见一旁的陈莲,她忙气喘吁吁地打招呼,“莲婆婆,好巧啊,我正想与艳艳姐一同去拜访沈小娘子呢。” 第60章 “雁雁还睡着,她每日摆摊辛苦,起得晚。” “那我们下次挑个午后的时间去拜访她吧。” 李芝兰挽起周艳的胳膊,“劳烦莲婆婆将荸荠与香糖果子都带给她。我知晓她爱吃香糖果子,就是不知荸荠她吃不吃......艳艳姐,咱们回家去吧。” “雁雁爱吃。” 陈莲只觉心中一酸,颤颤巍巍地接过那篮荸荠与香糖果子,“艳艳,你回来就好。日后你多来莲婆婆家里玩,你原先抱过的凤姐儿,都长这么高了。” 她拿手轻轻比划着。 “一定。” 周艳微微一笑。 “那莲婆婆,我与艳艳姐先回去了。” 李芝兰一边扶着周艳,一边与陈莲告别。 “艳艳姐,我们晚上吃鱼,好不好。四姨姨今日抓了好大一条鱼,非切一块送我。” “好啊。” “五姨姨昨日给咱们说的书,她说今日给我们亲自送来,不用我们自个儿去挑,还容易买错了。” 两个背影在陈莲的视线中渐渐远去,她抹了一把眼角的泪,将竹篮挎得更紧。 沈雁回备好了今日要用的食材,又将陈莲做好的蛋饺满满装了一砂锅,先点一个泥炉炖着,待她推到码头时,蛋饺也炖熟了。 明成虽说帮她只摆了一日的摊,但沈雁回非常坚信,他一定是摆摊的一把好手。 她摆摊时,吆喝得少,大多是她摆朝食得时候引来的食客,又因滋味甚美,人传人,才有了一批固定的食客。 大多都是脚夫,还有码头上的其他摊主。 明成就不一样了。 他吆喝。 他大声吆喝。 还长得俊。 逢人便是“这位貌若西施的小娘子,来一碗盖饭吗?”、“这位貌比潘安的大哥,来口卤味吗?”、“来来来,岑娘子,您今日又年轻了,不如吃碗鸭腿饭吧。” 已经六十多的岑婆婆,眼睛亮亮的,平日里胃口一般的她暴风摄入一大碗鸭腿饭。 所以今日沈雁回一去,那棵桂花树下果然已经站满了人。 李大河想凹姿势,都没有地儿插。 “明公子说他是帮他妹妹暂看摊位,妹妹长得比他水灵的多得多,做的好吃的多得多......果然呐!好生水灵!” 沈雁回才将锅子架起来,就有手捏上了她的脸颊,“沈小娘子,给我来一碗农家一碗香!” 果真水灵! “凤姐儿今日又来了,给姨姨亲亲。” 凤姐儿也水灵! “沈小娘子,给俺来一碗梅子酿肉!” “哎唷,闺女啊,是岑婆婆啊。今日小明,他还来吗?不来也没事,给岑婆婆来碗鸭腿饭呗。” 沈雁回自铜锣县回来后,每日来码头,都忙得热火朝天。 明成,都在她的摊位上,说了些什么...... 也就讲讲话本子吧。 譬如《沈小娘子与我家谢大人的二三事》,由明成胡编乱造,正在连载中...... 譬如《谢大人的汴梁风云录》,由明成跟了两年谢婴,添油加醋,正在请听下回分解中...... 又譬如“我家谢大人昨日收到沈小娘子靓汤一本,你们猜,为何?” 当然,对于这件事,明成这是不能说实话的。 不然谢大人非扒了他的皮。 “明公子,你怎么又来了?” “谢大人说,我造的孽,我来结完。” “......” 一碗热气腾腾的盖饭,一个能说会道的说书先生。 谁不想买一碗,坐下来听。 明成真想缝上自己当时胡言乱语的嘴! 他那日只不过是想早早将东西卖完,收了摊子,陪凤姐儿去放纸鸢。 没想到啊,没想到...... 可李大河肺都气炸! 他都挤不进去了! 他费力地撞开人群,挤到沈雁回身边,“沈小......” “沈小娘子,你这是新做的蛋饺吗?卖吗?” “嗯,算作大荤,三只蛋饺配酱炒扁豆,八文钱。” “那我要来一碗!” 李大河被挤走。 “沈小娘子。” 李大河又费力地将此人挤开,“明成说你与谢大人去铜锣县蜜......” “你这人怎么插队,快快快,排到后面去!” 李大河又被挤走。 一个月了。 谁人知道他这一个月都是怎么过得吗! 等他搬完一船货,沈小娘子都收摊走了。而他即便早早来这儿候着,也比不过那些又想听书,又想吃饭的人来得早。 好不容易有一次,他排到了,马上就要轮到他了。 “李哥,又来一船货,快来搬吧。” 这一个月,他日日都在想,谢大人与沈小娘子,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莫不是已经偷偷成亲了? 要不然为何明成在他问起沈小娘子人去哪里的时候,他说——与我们家谢大人蜜游去了。 在李大河震惊的眼神中,他又补充了一句——夜里走的哦。 又补充了一句——坐的一辆马车哦。 今日李大河定是挤不过别人了,但今日他一定要明白二人的关系。 他抹了一把汗,将视线对准了一旁正在剥荸荠的沈锦书。 “凤姐儿啊。” 李大河钻到了沈锦书身边。 “凤姐儿在呢。” 沈锦书正小心地将荸荠的皮用小手剥干净。平日里祖母与阿娘都是用小刀子刮的,她可不敢,怕将手给刮破了,只能一点一点仔细地剥。 黑黝黝的荸荠外层就像沈锦书家里中的芋头,剥开后是洁白如玉的果肉。 清甜甘美,十分爽口。 沈锦书自己吃个两个后,便帮沈雁回剥。她剥得很干净,一颗颗荸荠与白玉般被她认真地摆在一旁的盘中。 “凤姐儿,李叔好不好?” “好啊!李叔人很好,对凤姐儿好,对雁雁也很好。” 沈锦书继续低头剥着荸荠,但她回答得非常诚实。 “凤姐儿,你雁雁姐与谢大人是什么关系啊?” 李大河长舒一口气,开口问道。 “凤姐儿也不知道。” 说到这件事,沈锦书抬眼仔细思考,片刻后,她缓缓开口,“谢大人对雁雁很好。谢大人看雁雁的眼神,就像爹爹看阿娘的眼神。许是爹爹与阿娘的关系吧。” “啥!你说啥!” 李大河差点没当场晕倒。 “就是爹爹与阿娘的关系啊。” 沈锦书扑闪着她的眼睛,“反正凤姐儿是这么认为的。” 沈锦书继续低头剥荸荠。 李大河已经成了一块石头。 “说时迟那时快,谢大人一把推开沈小娘子......” 就在明成说书说得正酣畅之际,有几名大汉拨开人群,骂骂咧咧而来。 “这是摆了个什么摊子!可有交了银钱?” 第41章 由本官罩着 领头的男人长着一双又小又细的鼠眼, 眉毛杂乱无章似两团野草,额头狭窄,下巴尖尖。 他穿着一身灰色交领长袍, 领口处缝着两块鼠皮,腰间革带挂着一块金镶玉,其旁坠着钱袋一只, 鼓鼓囊囊, 连革带都压弯了。 “都给本大爷让开。” 男人呵斥了一声, 他身旁的那几人便替他用力撞开人群,硬生生地腾出一条路来。 这派头竟是比谢婴都要大上不少。 “你这是摆了一个什么摊?” 他瞥了一眼小食摊上的几碗盖饭, 不屑道, “可有去商税务交了税?” 他每日一般挑未时去青云县的街道上走上一圈,倒是不曾见过这个摊子。 摊子虽小, 但摆摊之人...... 是哪家的小娘子? “如您所见,一个吃食摊子,至于税, 自然是交了。” 沈雁回从推车上翻出一张税务印记,“足月时便已经交了,这儿有商税务给我的文书。这位大哥,是商税务的差爷吗?” 沈雁回自然知晓眼前之人是谁。 她还记得秋雨中, 他一脚踩烂小贩的柿子,她也在后来与人打听过此人的身份。 并不是个好东西。 “你连陈爷都不认识, 是怎么在青云县混的?” 一旁的跟班冷哼一声,蔑视道, “你也不去打听打听, 码头上的哪个摊贩,不认识咱陈爷?” 真是做足了一副狗腿子派头。 原本的码头上吆喝声不断, 但自从此人来了以后,那吆喝声便都戛然而止,小摊贩们更是连头都不愿多抬几下,生怕他走到他们的摊子跟前,伸手要钱。 食客们被他的跟班们挤着,眼下根本拿不了沈雁回手中的盖饭。 “哪个陈爷?” 沈雁回收起那张税务印记,低头用筷子夹起梅子酿肉,添置到方才一位食客要的盖饭之中,“我并不认识,且我为什么要去打听打听。” “你这女子!你可知......” 第61章 “二狗子,不得无礼......在下陈康安,确实实在商税务任职,许是姑娘来缴纳税款时,在下恰巧不在。敢问这位姑娘芳名?” 男人狠狠瞪了跟班一眼,示意他往后退。 他名叫陈康安,是前任青云县县令吴大起的小舅子。姐姐嫁了县令,成了县令夫人后,秉承着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态度,弟弟自然也跟着风光。 吴大起便给他安排进了商税务。 他素来是个偷鸡摸狗的泼皮,进了商税务,就如老鼠掉进了米缸,成了个土霸王。 商户交税,本只需每百抽二,可那二交上去后,还需再抽十五给陈康安。 岂不是他什么不做,要独占一成多?且那税款并不进朝廷,反而进了他陈康安的钱袋。 曾有商户不服气,告到吴大人那儿去。可他不仅没有得了公正,反而挨了一顿板子。 大雍律法,市偷草窃被抓了,若所偷之银钱未达一贯,便直打三十板即可。 可那商户,硬生生挨了六十板子。 他本就已经年事已高,与孙女相依为命,靠着做些草编生意养家糊口。他草编技艺高超,编个蟋蟀蚂蚱,如同活物,所以生意还算是不错。 六十板子,别说是身强力壮的年轻小伙挨了都得伤筋动骨一百日,何况这快五十的大爷呢。 他被拖出衙门几日后,便忽然暴病去了。 人人心里都知晓,这商户之死一定与陈康安脱不了干系,可谁敢再做那出头鸟? 那商户独留下的孤女,申冤无门,将自己卖给了戏班子,凑了一些银两,请了讼棍写状书,想要告到府衙去。 可那状书写了一封又一封,却没有一封能出得了青云县。 这是青天白日里人人都能瞧见的冤情,可谁人能有办法...... 在青云县,谁又能有县太爷大? 自此,无人再出头。 若是不交钱,他陈康安便砸了摊子,叫你再也无处摆摊。酒楼茶馆、食肆布庄尚有一房一梁,可小摊贩们或推车或挑担,街头叫卖。 为了保住这唯一的饭碗,小摊贩们每日起早摸黑挣来的银钱,每百抽二后,只能再抽出十五,乖乖上交给陈康安,惶惶度日。 眼下吴大起调任,还是右迁,更叫人不敢站出来再多说一句得罪陈康安了。 “敢问,姑娘芳名?” 见沈雁回迟迟不回答,陈康安又笑着问了一句。 “不想说。” 沈雁回低头不看他。 “小娘子可知晓我是谁?” 陈康安并不责怪,反而来了兴趣,心里兀然升起一股征服欲。 从未有姑娘敢这样对他说话,有些特别。 “这位差爷,您挡到我卖盖饭了,我的税款已交,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还有商税务的盖印,不曾造假。若您想用盖饭,便去后面排队,若您不用,请让一让后面那位那个,可否?” “竟是个暴脾气的。” 陈康安双手撑了撑小推车的边缘,大声笑道,“但小娘子说话的样子,怪可人的。且抬起头来,让本大爷好好看看嘛。你瞧瞧,你的手腕这样纤细,皮肤细白,如何做吃食这辛苦行当磋磨自己,真是看得叫本大爷有些心疼。” 方才那几声“在下”不过是装腔作势,想要学一番风流书生搭讪娇俏小娘子。 只是一会儿,这陈康安便暴露本性,调侃起沈雁回来。 也不是沈雁回不愿意瞧陈康安,只不过对她来说,陈康安确实是长得有些...... 抽像派。 这活脱脱的她小时候看的《邋遢大王奇遇记》中的鼠王成精了。 她怕她一抬眼看他,就忍不住想笑。 “劳动最光荣。” 沈雁回侧过身去,从陈康安的身旁将梅子酿肉盖饭递给身后的那位食客,“我又不是去偷抢,如何做不得吃食行当......难道天下还有不做话,银钱能从他人的钱袋子里跑进我的钱袋子里的行当?不如差爷给我介绍介绍。” 稍微读过些书的人,自然是懂得沈雁回话中有话,摆明了在讽刺陈康安。 连身旁的几个随从都听懂了,欲要动手。 可陈康安本就是个泼皮,字都不识几个,如何能听懂这些。 他咧了咧嘴,露出一口黄牙,“有啊,这天下自然有这般的好行当,小娘子想听吗?” “那还真是想愿闻其详。” “就是做本大爷的美妾。” 陈康安的一双鼠眼在沈雁回的身上来回打量,露出贪婪之色,“若小娘子跟了我,本大爷保管你吃香的,喝辣的,自此十指不沾阳春水,不用再这般辛苦咯。” 陈康安此人,年十七时,便已经取了妻,还是吴大起的偏支表妹,这样一来,两家人更是亲上加亲。 可妻子无盐,又因县令哥哥的关系,实在是泼辣,这叫陈康安如何受得住,他便偷偷在外养了几房美妾。 至于到底有几房,他自己都有些记不住。今日看上瓦子里唱戏的头牌带回去,明日又觉得妓馆里的花魁娘子风韵十足,也带回去。 更有渔船上的船娘,清清白白的,也叫人趁着月黑风高夜,偷偷绑了,强行要了,将那生米煮成熟饭。 “不行。” 沈雁回擦了擦额角的汗,“差爷您还是罢了吧,我这人有一毛病,治不好,实在是难登差爷之榻。” 虎狼之词! 李大河在一旁干瞪眼。 这样精明干练,貌若广寒仙子一般的沈小娘子,竟能说出这样孟浪之话。 难道说,她真是谢大人养在外头的美妾? 毕竟李大河也去偷偷询问过其他脚夫,谢大人不曾娶妻。 从凤姐儿回答所得,不是妻,那便是妾了。 “是什么毛病,可与本大爷说说,本大人有的是钱,自是可以帮你治病......当然,美人身上有些病,也是应当的嘛。” 他虽然不曾读过什么书,但西施、杨玉环、飞燕合德这样的美丽的女子,他也是听说过的。 哪一个不是身上都带些病症? 一位美人,娇滴滴地捂着胸口,喘着气,真是美极了。 “我怕丑。” 沈雁回依旧不去看陈康安,“我看了丑人,我就吃不下饭......若是叫我与丑人同塌而眠,我定是睁眼到天亮,一刻也不能安歇的。” 此话一出,陈康安后头的食客们捂嘴的捂嘴,捧腹的捧腹,实在是有些忍不住的,便只能大笑出声了。 当然,谁都没有一旁的明成笑得大声。 此声响彻码头,划破云霄,直冲天际。 他方才就一直在沈雁回身旁看着。 若是陈康安一旦对沈小娘子上手,他定是要替谢大人拧断此人的手腕。 他也不愿意睁眼瞧陈康安。 长相与来福抓到的老鼠实在是太像了。 只是沈小娘子说话,真是太好笑的,笑得他忍不住去瞧陈康安,瞧了又后悔。 若是方才那两句讽刺,陈康安听不出里头的门道还情有可原。眼下这两句,他还听不懂,那可真成傻子了。 “你说什么?” 陈康安暴跳如雷,一双鼠眼直直地瞪着沈雁回,“你可知我姐夫是谁?本大爷想纳你做妾,是瞧得上你,你别不识抬举!眼下你就跟了我,若有反抗,本大爷将你扔进妓馆里去!” “你动不了我的。” 沈雁回无奈,只能抬眼去瞧陈康安。 瞧了一眼,很快又撇过头去,瞧一瞧身旁乖巧的沈锦书洗洗眼睛。 “哈哈哈哈!” 明成继续大笑,“这是你瞪眼的最大限度的吗?怎得瞪得还没有我家来福大?哎唷你再试试瞪大些,我真想瞧瞧......” 明成捧着肚子,连方才偷吃了沈锦书盘子里摆好的荸荠,都忍不住笑得从嘴里飞出来。 “这谁啊?你再笑!” 陈康安听了明成的话,下意识地继续瞪眼,“抓起来,给我抓起来狠狠地打!” “要打小爷?” 明成又偷了一个荸荠,扔进嘴里后揉了揉手腕,神色一黯,“哥几个怕是皮痒了。” 不过是咽了一个荸荠的功夫。 “陈,陈哥......打,打不过啊。” 陈康安那几个手下全都趴倒在地上,个个神色痛苦,奄奄一息。 痛快! 码头上所有的小摊贩看了这幅光景,心中都痛快极了! 这几个跟班,平日里就仗着陈康安的势头作威作福,吃食买卖,从来没有给过一分钱,还要拿着竹篮与麻袋往家里装。 如此无赖行为,虽是小偷小摸,但简直令人发指,与陈康安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群饭桶!平日里白吃老子那么多东西了!” 陈康安怒从心来,打不过一旁的男子,他还拗不过面前的小娘子吗? 小娘子近在咫尺,只需轻轻一揽,便能揽入怀中,红袖添香。 “别看我了,你真动不了我的。” 第62章 沈雁回又绕过了陈康安,递给他身后之人一碗蛋饺盖饭。 岂有此理! 简直根本不将他放在眼中! 想他陈康安相貌堂堂,一表人才。姐姐曾赞扬他“貌比潘安,颜如宋玉。”...... 这小娘子真是不识抬举! “本大爷如何动不了你?本大爷眼下就要动你!” 陈康安伸手就要去抓沈雁回的胳膊。 “我有人罩着啊......” 沈雁回往后退了一步,陈康安扑了个空。 “何人能罩你?” 陈康安仰天长笑,“在青云县,敢与我陈康安作对,便是敢与我姐夫作对,敢与我姐夫作对,便是要与朝廷作对......我陈康安便是青云县的天,我今日便要看看,到底是何人敢罩你!” 他一用力,将小推车推向一边,张开双臂,就要将沈雁回往怀里搂。 “本官罩,如何?” 在陈康安听清“如何”二字时,他已飞在空中。 待他灰头土脸地爬起来,还未抬眼,便瞥见青衣的一角。 不是青衣,是官袍。 “本官竟不知,这青云县,竟是你陈康安当家。” 谢婴睥睨着陈康安,踩上了他的后背。 他眉头轻佻,原先如秋水般的眸子在此刻却如寒潭,眉宇间尽是一片阴鸷。 “你,想翻天吗?” 镶着青玉的官靴踩在陈康安的背上,只是微微发力,他便已经动弹不得,脸挨着地,连头都无法抬起。 “小,小人,不敢......” 陈康安的口中溢出鲜血,染满了他整片牙齿。 他不用抬眼,也知背上之人是谁。 可他不服! 心中不服。 谢婴当年名满汴梁又如何,官拜三品又如何,不还是被贬到区区小县来当一个县令。 他眼下的官职,还没他姐夫大。 “雁雁,饿了。” 谢婴放开了脚底下的陈康安,一转身,森然之气全无。 “蛋饺盖饭?” “好。” 周围的食客们傻了眼了,码头上看热闹的小摊贩们也傻了眼了。 这这这,这一直来沈小娘子这儿吃饭的小谢,是谢大人! 方才发生了什么?这陈康安如何就飞了出去,谢大人如何能在冷漠与温柔之间,切换得如此之快? 莫不是学了川峡四路的变脸之术...... “怎么都不动?” 谢婴刚坐在小板凳上,便发现四下无声。 人人皆在大眼瞪小眼。 “谢大人,小人给您......” “不必跪,吃饭啊。” 吃饭啊。 周围的人极其不自在。 原先他们一同吃饭,有说有笑,是因为他是路人小谢,不是穿着官袍的谢大人...... “岑婆婆,来我这儿坐,站着腿酸。” 谢婴热情地向举着一只鸭腿的岑婆婆打招呼。 岑婆婆慢慢挪动。 她还记得她向“小谢”介绍姑娘们不计其数,她还记得她最后偷偷问“小谢”,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嘛,岑婆婆一定要想办法给你找出来! “小谢”回答,已有心上人。 出大事了,她竟帮谢大人相看姑娘一月有余。 “谢大人,您可知,小人的姐夫眼下任府......” 待谢婴远离了陈康安好几尺,他才敢慢慢起身,一旁的跟班也凑过来搀扶,被他打了几个巴掌低骂废物。 “吴大起吗?” 谢婴饮了一口梨汤,一双凤眸瞥了他一眼,“那你叫你姐夫回来,或是叫他去参本官......让本官想想,参些什么呢?是参本官为民除害啊,还是参小舅舅偷拿税款。又或者是,参自己中饱私囊,用所贪之税款,加官进爵啊......雁雁,还要再喝一杯。” “小人的姐夫没有买官!谢大人,您这是污蔑朝廷官员!您这是造谣!小人,小人要去告你!” 陈康安偷偷与吴大起三七分的税款被谢婴一下点破,登时急火攻心,连话都说不利索。 “是不是污蔑,自有宋推官与各位大人们细细查明,也轮不到本官来造谣呐。” 谢婴接过沈雁回递过来的又一杯梨汤,“只不过你当真以为你姐夫此番调职,是右迁加官?” 吴大起当然被调职了,只不过调进了汴梁的大牢里头,对外并无人知晓。 汴梁自太祖起,便偶有买官之风,等到新帝即位,此风更是肆起。 虽然谢婴此番来青云县,确为贬官,但为何贬来此县,是汴梁府衙想将吴大起捉拿问话。 顺道将谢婴贬来了青云县。 若是贸然拿人,必定打草惊蛇。 此计真妙啊。 圣上捋了捋胡须,夸赞自己。 挫谢婴之锐气,抓贪赃之官员,还能顺道叫谢婴替他查看查看风土民情。 妙,妙。 “谢婴,你什么意思!你只是个八品县令!” 此话一出,方才还因用饭缓和氛围,正慢慢攀谈的食客们,登时更加鸦雀无声了。 要了命了。 陈康安定是平日里尾巴敲到天上去了,谢大人的名讳又是他能直呼的。 姐夫当官又如何,任职商税务又如何,不还是平头百姓一个。 “本官,没什么意思。” 谢婴用筷子夹起碗中的蛋饺,轻咬了一口,“只不过,近来冬日,也该多雨了,青云县的河堤,该修了。就是本官是个穷官,此次被贬,竟一穷二白,仔细翻看了青云县的旧账,竟见账上空空,实在是没钱,没钱呐......雁雁,这个蛋饺好吃的。” 一旁的李大河偷偷笑出声来。 他常年当脚夫,当然知晓青云县的河堤牢固,根本不用修缮,而秋季最为干燥,哪里来的多雨。 谢大人此番话,别说是他一个脚夫,便是一个黄毛小儿,都知晓是什么意思。 “好官谢大人没有钱吗?” 沈锦书献宝似的将剥好的荸荠分给了谢婴一半,“那谢大人与陈叔叔借钱吧,凤姐儿知晓陈叔叔很有钱的。陈叔叔的家,是青云县最大的,陈叔叔的马车,是青云县最华丽的,陈叔叔的钱,是青云县最多的......凤姐儿原先与阿娘一同去卖刺绣络子时,总是瞧见陈叔叔向叔叔伯伯,婶婶姨姨们要钱呢!” 童言无忌。 陈康安平日里所作令人发指之行为,连孩童都看在眼里。 所有人都知晓,只不过都因上头有吴大人,只能将打碎的牙都吞咽到肚子里去。 这样的光景,一旁的摊贩们不再默不作声。 “谢大人,小人要告发陈康安向小人收取百十五的税收!” “谢大人,小人告发陈康安强抢民女,致那渔女投河,若不是有人发现,岂不是一条人命!” “谢大人,小人告发陈康安因前任县令吴大人的关系,打死商户李草!” “谢大人,求您为小人们做主啊!” “......” 码头上再也不是吆喝叫卖声一片,而是商贩们团结一心,终于敢为自己站出来了。 自从谢大人来了青云县,还不足二月,便已勘破两起案子,抓了王媒婆一众牙人,抓了李德子这个恶毒的杀人犯,又听闻他在公堂之人放了王翠兰,一桩桩,一件件......无不在告诉他们,谢大人,是一位好官。 “其实,是雁雁与本官一同破的案,你们夸本官的时候,也要夸她啊......雁雁,再给我一个蛋饺。” 谢婴望向一旁的沈雁回。 是她聪明,他只是从旁协助。 他放下饭碗,清了清嗓子,“看来青云县的河堤,确实要大修了,你们说,是不是?” “是!” “陈康安,如你所说,本官是一位穷官,八品县令,钱袋里摸不出几个子,日日都要来码头这儿蹭饭吃......眼下冬日将至,为了青云县百姓的安全,就由你出银钱,将青云县的河堤给修缮了吧。” 谢婴把玩着茶碗,“不过你强抢民女,打死商户李草一事,还是需要你去县衙里,喝上一杯茶水了。” 他转向沈雁回。 “雁雁,我做的好不好。” 第42章 粘粘糕,海棠糕 十一月, 立冬,天愈冷。 “雁雁,吃粘粘糕。” 人声鼎沸的码头上, 沈锦书左右手各举着一串年糕,往沈雁回的小食摊飞奔而来。 她今日穿着一件红色的交领棉袄,是沈丽娘亲手所缝, 里头灌了不少柔软的棉花。袄上绣绒团兔子三只, 是按照她平日里喂得最肥的那三只模样所绣。 双髻上绑了两只真用兔毛做的小绒球, 发间簪了一只小兔子,活灵活现, 这是沈雁回所做。 她还记得这小兔子的做法, 雁雁说这叫戳戳乐。 右手的年糕已被沈锦书咬了一半。 年糕嚼起来费力,她却贪心地咬了一大口, 将腮帮子塞满,像极了袄上正在嚼着草的兔子。 “雁雁,快吃嘛......” 第63章 她拿着年糕的左手在沈雁回面前晃呀晃, “是顺姐儿阿爹新打的,用剪子剪了给凤姐儿串好,蘸了沙糖汁,甜甜的, 粘粘的,好吃!雁雁吃, 不然一会被风吹硬了,嚼起来腮帮子疼, 牙牙还受罪。” 年糕本色若白玉, 又浸满甘蔗熬成的沙糖汁,赤红诱人, 闻起来米香四溢。 沈雁回眼下手里正忙活着一锅马兰头抄腊肉。她一手颠锅,一手拿锅铲,哪有手去接插在竹签子上的年糕。 “没事,凤姐儿你先放在一旁,一会儿雁雁炒完了再吃。粘粘糕热一热,还是软乎的。” “不成,那味道就变了......” 沈锦书手里头的年糕正冒着热气,滚了一大圈的沙糖汁顺着竹签直直往沈锦书的手心里淌。她踌躇了一会,眼睛一亮,“凤姐儿喂雁雁吃好了!雁雁吃一口嘛。” 沈锦书垫脚撒娇,将年糕往沈雁回的唇畔旁伸了又伸,沈雁回侧过身去,张嘴咬了一口。 才打好的年糕果然粘牙,便是空口吃,也能品出米香与丝丝甜味,何况外头又浸满了沙糖汁。 香甜软糯,满口生香。 年糕真是一种适合初冬的,热腾腾的食物。 “凤姐儿,快来逮螃蟹!石板下的螃蟹好大一只!” 远处传来顺姐儿兴奋的声音,远远一望就能瞧见那个与沈锦书穿着同色棉袄的小身影使劲地招手。 她手里的竹篮已经蓄势待发。 “再等一会!” “再等一会儿螃蟹跑啦!” 二人互相在码头上吆喝,倒有些像两位捕鱼的小小船娘。 沈锦书心中左右摇摆不定。 她很想逮螃蟹,可雁雁的粘粘糕才吃了一口。 “凤姐儿去逮吧。” 沈雁回用锅铲盛出炒好的马兰头,又下了腌好的嫩肉丝,根本不得空,“多逮两只,夜里咱们蒸了,一块吃酒。” “又可以吃酒了,凤姐儿要吃酒!” 陈莲三伏天时用麦仁、麻叶酿的黄酒,在前两日开了坛。等用暮食时,温上一小碗黄酒,下肚后整个人身子都暖融融的,夜里特别好睡。 沈锦书就不一样了,她也想喝,但沈雁回只用筷子给她蘸些,解解馋。 她倒是装模作样,学着像个小酒鬼似的,舔上一舔便开始摇摇晃晃,让人瞧了捧腹大笑。 “凤姐儿去吧。” 谢婴拿过沈锦书手中的竹签,微微一笑,“去晚了,一会儿螃蟹该跑了。” “好官谢大人!” 沈锦书手中一空,见年糕有了着落,只是一个转身,就飞奔向不远处的顺姐儿。 “如何,我喂的,雁雁不吃吗?” 那根竹签上的年糕如今换了一只手,横在沈雁回面前。 谢婴的轻声细语,低笑一声。 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谢婴不在她面前自称本官了? 是从铜锣县回来后,还是每日的相处中,沈雁回也记不清。 沙糖汁离开了沈锦书,又赖上谢婴的手。 它犹如温润的琥珀,沿着修长的指节缓缓滑落,留下一道赤色的痕迹。 “雁雁,手酸。” 沈雁回咬了一口。 低头。 谢婴又瞧见了她脖颈处泛起的红晕。 青云县的日子,果然比汴梁畅快。 他未尝年糕,却已知其香甜。 “真是绝美话本子。” 明成一手杵着下巴,一手用调羹挖着碗里的农家一碗香。 好想让汴梁里总是跟谢大人对着干的老古板们瞧瞧啊。 好想啊。 没有陈康安与他一众手下的码头,别样热闹。小摊贩们放声吆喝,使劲叫卖着摊上的货物,都想多挣些钱,预备好一个多月以后的春节。 初冬的寒风并不算凛冽,阻挡不了小摊贩们的的热情与客商行人的脚步。 除了沈雁回的摊子,各式各样的小食摊多了起来,沿河叫卖,蒸汽腾腾,香气四溢。 晨起挖的芋头,在锅炉内里煨得绵软香甜;卖炫炒栗子的,栗子在铁锅中翻滚,声响沙沙且诱人。更有炫炒银杏、甘糖梨、柿膏儿、姜辣萝卜...... 都可以拿油纸包了,或是秤上几两,边走边尝。 坐下来捧着碗的,有芝麻或枣泥馅的澄沙圆子,猪骨底的梅花汤饼,赠一叠辣芥瓜,就着吃。 小摊前围满了人,或站或坐,享受着初冬中难得的温暖。 做朝食的不用早早收了摊,生怕遇着陈康安,脚夫们也不用一直嚼干饼子,有了更多的选择。 “方才岑婆婆与我说,这个海棠糕味道好。” 待沈雁回好不容易得空,饮了口茶,谢婴用又油纸包来了海棠糕。 “那排海棠糕的,人好多......果然好吃!” 明成吃完农家一碗香,依旧觉得肚里不得劲,非要吃些糕点蜜煎,甘草凉水,将缝隙都给填满才罢休。 “雁雁吃吗?” 谢婴坐在小凳上,抬眼望她。 自从码头上的人知晓了“小谢”便是谢大人,还当着他们的面惩治了陈康安,个个都热情得很。 年纪稍大些的,今日请他吃炊饼,明日叫来自己摊子吃杂嚼;年纪相仿的,莫说是姑娘们,连小伙见了都容易臊了脸,一边语无伦次地打招呼,一边又赠些香梨、蜜柿,就差没将谢婴埋里头了。 这海棠糕就是岑婆婆买来送他吃的。 不像明成,只能自己排队,自己买。 既是谢婴送给她吃的,沈雁回哪有不吃的道理。毕竟自来了大雍,她自个儿也好就没有吃过海棠糕了。 海棠糕状如海棠花瓣,在面糊的内里嵌上猪油与熬得出了沙的红豆馅,待内外熟透后,再抹上一层糖油,嵌些果仁,再烙上一会儿。 外头的糖被烙成了焦糖,微微发黑,但甜味更甚。面糊成了酥脆的壳,咬上一口像是在吃面团糖球儿,更有果仁香气浓郁十足。 内里是极致的暄软,零星的猪油融化在豆沙中,绵软而香甜。 “谢大人好像很受欢迎啊。” 海棠糕与年糕是两种不同的糯,沈雁回嗜甜,这两样东西下肚,对于她这个忙了一个时辰才喝上一口水的人说,甚是满意。 大家送给谢婴的东西,多得他没手拿,他便全给堆在沈雁回的小推车旁了。 “青云县,很好。” 他确实是被贬了官。 十八岁的探花郎,又被太祖任命为如今已是圣上的太子太傅,傲些是应该的。 若说得再厉害些,那便是帝师。 要说汴梁城内那些老古板们固执,那对谢婴来说,他是一种别样的偏执,比固执还要固执。 他提出的决策,他认为的东西,那就是对的。 也许是新帝即位后,朝堂不仅动荡,还有外戚干政,又也许是寒门苦读,一朝及第,想要将自己全部奉献给大雍的热情...... 他做的事,可多了。 谢婴冤家多。 多到圣上都是他的冤家了。 圣上对谢婴的评价:大雍开国还未百年,竟出了谢婴这样的千年老古板。 他想学学历朝明君,来一个“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 谢婴虽不要奖赏,但他天天刺。 再学一个“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叫官员们可以勇于纳谏。 谢婴虽说自己不当镜子,但他天天谏。 真是古板至极! 真想请人来看看,谢婴是不是千年老树精变的。 但好在有谢婴等人的辅佐,短短一年的光景,他的帝位便稳固了。 可弹劾谢婴的奏章,堆叠起来,能当一张龙床。 其中最多的便是弹劾谢婴有狼顾之相,又手握众权,暗示圣上,别走当年曹家老路。 真是岂有此理! 他人不了解谢婴,他还不知晓谢婴吗? 便是将皇帝的冠冕戴到谢婴头上,他也只会说上一句——陛下,您额头也不烫啊。 可若是再不动谢婴,那些朝内的老古板一定会想方设法地找事。 譬如这个大臣的亲戚,忽说偶遇天降巨石,上面竟刻着“怀风”二字,又譬如那个大臣的太爷家的哪位侄子,捕鱼时竟在鱼腹中发现藏书一封,竟写着“怀风王”...... 圣上有时真想将这些老古板们统统一锅端了,发配回老家种地。 是当他没看过史书还是怎么的。 但贬总归要贬,明贬暗保。 在谢婴罗列出八百条民生问题,改科举,修律法等一系列措施后,他大手一挥,贬了。 圣上第一次在谢婴的眼中,看到了震惊。 这官贬得真值。 圣上内心暗爽。 但若是圣上此刻来了青云县,见到这副样子的谢婴,可能需沈雁回帮他亲自接个下巴。 他这样死板,也会这样温声细语。 平日里面对大臣们时,那双阴鸷的眸子,竟总要为她泛起波澜。 “雁雁,我很开心。” 第64章 谢婴注视着沈雁回,“香糖果子很甜,祖母晒的腊肉很好吃,青云县的百姓很好......你,很厉害,也很好。” 谢婴从前过得并不开心。 他姓谢。 即便是没落了,也是自他记事起,母亲都要将“王谢”门楣挂在嘴边的。 因为他姓谢,三岁的年纪,别人孩童都在父母的臂弯里撒娇游戏,他却要读书。 卯时初刻便已经起了。 人人都道谢婴,三岁识得千字,五岁出口成诗,七岁作好文章,九岁得童生,十二岁中秀才。 天降文曲! 他谢婴不是天才。 冬日的早晨那样冷,天未亮,他便要熟读昨日先生教过的文章,等着母亲抽背。 家里炭火买得少,他的一双小手上,长满了冻疮。 文成,武也要就。 别的孩童在玩推枣磨、踢蹴鞠,他便要君子六艺,样样都会。 母亲租来的马,比他还要高,母亲借来的弓,比他还要大。 他心底里难过,可又如何怪得了母亲呢。 父亲走得早,他靠着母亲给人家浆洗衣服过活,背地里多少人在讽刺挖苦母亲。 瞧瞧,谢氏门楣,竟给他们浆洗衣裳。 母亲手上的冻疮,比他更多。 他读《战国策》,自然知晓那句“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可他不开心。 中了秀才后,本因再向上考,可谢婴逃了。 他未参加乡试。 他跟着客商去做生意,明明才十三岁的年纪,却在短短几月挣了二十多两银子。 原来他谢婴,也是做生意的料。 当他捧着这二十多两银子来到母亲面前,告诉母亲自己相当商人时,母亲却哭了。 “怀风你读了这么多年,你要当商户吗?若是到了下面,我怎么与你爹爹交代?” “为什么不能当商户,难道商户天生就低人一等吗?母亲就非要我读书吗?我讨厌做文章,我讨厌什么劳什子‘文曲星’的称号!做商户有什么不好?母亲,这几个月我很开心呐,这是怀风从小到大,第一次这样开心!母亲,怀风挣到钱了,母亲就不用再给人洗衣服了,不用整日擦一些最便宜的手油,不过擦一会儿,手上的伤口又要裂开。” 母亲哑然。 她同意他做商户了。 母亲说,她不应将她自己的想法,按在他身上。 “是母亲太自私。” 那日谢婴才明白,母亲让他读书,不是因为他姓谢,是母亲自己喜欢读书。 姓“谢”,不过是母亲为自己找的借口。 谢婴忘记了自己为何能识得千字,是母亲写得一手好字,她日日都要写上一个字,抱着谢婴念。 他为何能做文章,是母亲日日一边浆洗衣物一边从旁点拨。 凭什么大家与谢婴去的同一所学堂,唯有谢婴脱颖而出。 是母亲教的。 母亲明明比他厉害,却只能嫁作人妇,一双提笔成章的手,却只能浆洗衣物,生得满手烂冻疮。 她将自己想要的,自己想做的,全都灌注在了自己的孩子身上。 因为大雍。 女子不可科考,商户也不可。 职业下贱者,统统不可。 “母亲,我不做商户了。” 谢婴拜官后,谏科考。 朝堂尔虞我诈,官海沉浮,很累。 青云县民风淳朴,很好。 “喏,一半的海棠糕给谢大人吃,怎么忽然就一副伤春悲秋的做派了。海棠糕甜,谢大人您心里也甜一甜。” 方才的海棠糕沈雁回掰了一半,另一半又回到了谢婴的手中。 谢婴咬了一口。 真的很甜。 “沈小娘子,来碗肉沫豆腐盖饭。” 李大河从码头的运船那儿一路奔来。他长叹一口气,已经习惯了有谢大人的存在。 他原先是想争一争的。 在打听了沈小娘子并非谢大人的美妾之后。 但谢大人像是长在沈小娘子推车轱辘上的青苔似的,日日都来,无时无刻...... 送吃的,比他快。 送喝得,比他快。 就连凤姐儿,也更加喜欢谢大人。 他算是看出来了,他真没戏。 他也看出来了,沈小娘子与谢大人二人的嘴,算是白长了。 作为沈小娘子夸赞过的——好人李大哥。 自然是要为她着想。 他李大河退出。 “李哥,给我也叫一碗!” “知晓了!” 待过了饭点,沈雁回像往常那样收拾了东西,预备回家。 只不过自此有一些不同,她雇了谢婴与明成二人,当保镖。 “我的天呐!” 明成跟在二人后头,身上背着一麻袋的铜板,“大人,沈小娘子虐待我。” “从前几十斤的戟都甩得,眼下不过二十贯钱,就背不得了?” 谢婴瞥了明成一眼,“似乎来了青云县,你肚子有些大了。” “什么!” 明成虽背着二十贯钱,但依旧原地起跳。 虽说他尚且没有谢大人这般在汴梁城叫人一出门就有人追赶的皮囊,但也算得上相貌堂堂。 尤其是自从跟了谢大人,练了十八般武器后,人变得更精壮了。就连从前给谢大人抛花的人,也时常抛给自己些,如何能受得了“大肚子”。 “毕竟明公子一碗盖饭下去,续的饭又能将碗给添满。” “是吗?” “毕竟县衙后厨里晒得腊肉咸鸡,大多都叫你半夜下了汤饼煮宵夜。” “大人,那腊肉下在汤饼了煮宵夜真是绝了,再煎上一枚鸡卵,佐以一把霜打过的青菘。” “明公子,你衣衫上的盘扣好像崩掉了一个。” “......” 明成恨不得扛着这一袋子的钱,绕着青云县跑上十圈。 “沈小娘子,你还有别的二十贯钱吗?我日日都来给您抗。” “我倒是想......” 沈雁回摆了摆手,“这已是我摆摊至今,全部的积蓄,明公子,你跑慢点,别将我的铜板给跳出来了!” 自沈雁回的盖饭摊子摆摊至今,已有一个半月之久。除了她白日里在码头上做的生意,还有翠云楼那儿的宵食外卖,拢共加起来,她仔细数了数,得足足有二十贯钱! 要不怎么说摆摊是个挣钱的行当,摆个吃食摊子,更是挣上加挣。 这样下去,若不出什么意外的话,她只要再摆一个月,就能将小饭馆一年的租费也付了,余出来的钱还能多多少少置办些桌椅板凳,锅碗瓢盆。 她争取在春节前,搬进小饭馆。待过完春节,东风一吹,便开张! “怎么这样开心。” 自钱庄兑完银钱出来,谢婴便发现沈雁回一直在笑。 “谢大人,这么一大袋钱......” 沈雁回用手比划着,脸上笑意甚浓,映出她的浅浅梨涡,“变成了这么小三块银子,等这几块银子攒到五块时,我便可以开小饭馆了。” “早日开张,本官就不用日日跑到码头去吃了。” 谢婴似是不愿意将视线从沈雁回的脸上离开。 她笑起来...... 好看。 就是这种财迷的样子,真是对味。 “谢大人喜欢吃我做的饭吗?” 沈雁回将这几块碎银子用布反覆折叠,小心翼翼地塞进了怀里。 从前她总是见到那些老人们拿钱,脱了一层塑料袋后,还有一层塑料袋,再脱完塑料袋,还有好几层布反覆折叠。 在这个时候,一定要手指沾一些口水,仔细地数着手上的票子。 沈雁回算是知晓了。 若不是手上拿的是银子,不是票子,她定也是这般模样。 “喜欢吃。” 谢婴跟在沈雁回的身边,二人连一点儿间隙都不曾空出,“等你搬来了衙门的对街,本官就再也不用吃冰糖肥肠了。” “哈哈哈!” 明成跟在二人回头,手里还拿着方才兑了钱的空袋子,“大人,那小饼就做了一次冰糖肥肠,后来就没做了,哪能让大人这般记挂。小的做的饭菜,不也是挺好吃的吗?若是大人觉得日日跑码头麻烦,那小的......” “咳。” 谢婴清咳一声,“不麻烦,本官不像你,不爱锻炼,盘扣崩飞。” 人身攻击。 这是恶毒的人身攻击! 谢大人从前都来都不会对他说这样的话。 明成在一边将自己碎掉的心脏仔细一块块地粘起来。 谢大人,变了! 他决定了,从明日起,他一早就开始绕青云县跑,一定要将自己从前的风姿都找回来! “眼下要去哪里吗?这似是不是回桃枝巷的路。” “去瓦子,舅母还在那儿呢,我想正好顺路去接她。” 原是沈丽娘一点儿都不愿意得空,日夜呆在家里,她觉得浑身刺挠,若是再不叫她出去,她定是要闷死了。 第65章 离春节还有一月,她在家里做了不少新的式样的络子与绣了许多漂亮的刺绣,极其适合春节。 此刻不卖,岂不是有钱不赚? 在沈丽娘日日说十遍想要出门后,众人终于同意了。 只不过要陈莲送出去,沈雁回接回来。 在瓦子里也只能坐在凳子上叫卖,不可挤到人堆里站着,监督者——芍药。 “牛大胆,你就说你卖的猪肉缺斤少两,你还不承认!” 瓦子里头本来人声鼎沸,听些琵琶语,或是靡靡之音都可。 眼下唯独只剩下两个熟悉的人在那里争吵。 “魏勇,你当真是喝酒喝浑掉了,还是上次那龙阳丹的教训不够?我牛大胆就告诉你,我不可能压你的秤,少一块肉!” 第43章 那你和离吗? 魏勇因上次“龙阳丹”的事躺了一月有余, 除了整天喝上不少苦药之外,每日还好吃好喝的将养着,躺了整整一个月, 近日才出门。 他不但是个管不住嘴的,偷喝了不少酒,还是个喜欢出门的, 让他成日在家里呆着, 对他来说已是无趣至极, 更何况还不让他去瓦子里玩。 魏勇家开了一家炙猪肉铺子,店里的猪肉全都是牛大胆一早送来, 但最近因身体的原因, 这一月的铺子都是他的妻子陈桂芝在打理。 “我说我昨日自个儿做炙猪肉时,怎么切好少了一盘。原是牛大胆你这泼皮趁我病着, 给我们家缺斤少两。牛大胆,你开了这么大一家屠宰铺子,钱还不够你挣的吗?” 魏勇似是又喝多了, 满身酒气,逮着前来听戏的牛大胆一通质问。 牛大胆气得满脸涨红,喘着粗气,远远一瞧, 竟像是能从鼻子中冒出烟来。 “魏勇你说什么胡话。我牛大胆,十几岁拜了师傅就跟着人杀猪。二十多岁就有了自己的屠宰铺子, 卖猪肉从来就没有少过别人的,如何就缺了你了呢?病才好就出来污蔑我, 小心恶疾复发!” 牛大胆这话一出, 翠微楼里那些围观的,纷纷哄堂大笑。 魏勇这病是吃“龙阳丹”吃出来的, 又经过他媳妇儿那样一宣传,闹得青云县人尽皆知。 恶疾复发,岂不是要再伤肾一次? “不是,难道送来的猪肉自己会跑不成?牛大胆,只有你知道,送猪肉,应该送到我家哪里!” 今日他进来时,那些厮波还对他客客气气的,眼下都在私底下笑他,这可将魏勇气得也红了脸。 “怎就只有我知道了啊?那些个收泔水的,又或是你的邻里,稍微一去打听就知道,就知道你家那猪肉放在哪儿了,如何又要怪到我的头上来。” “我不管,你就是少了我家猪肉。少了你就你得赔钱。同样的钱,就卖我这么些猪肉,指不定你这样干,已是一月有余了!” “我可去你的吧!我赔钱......我看你就是因为是病了,这两日铺子里头生意不好,就想着从我这讹钱来了?” 二人争论不休,这架势,也分不出个谁在撒谎。 台上的曲也不唱了,台下的戏也不听了,纷纷都凑过来。 “哦......我知晓了,你是不是因你妻子因龙阳丹的这件事情之后开始打理铺子,到你的手里头的钱便少了。如此一来,养不了你外头那一个了,所以才要向我讹钱?” 牛大胆眉头向上扬,似是被他窥破了这其中的门道。 “你你你......你说什么你,你血口喷人!” 魏勇确实在外有女人,只不过他藏得很好,竟至今无人知晓此人到底是谁。 “大人!是魏勇这孙子,他污蔑我!小人敢对天发誓,这辈子从小人杀猪开始,就从未有过缺斤少两的问题!” 二人争辩到如今,终于想起身旁有个谢婴。 方才谢婴与沈雁回一进翠微楼里,牛大胆就跪到谢婴身旁求他评理。 可还未等谢婴多说一句话,二人便又开始掐架呛嘴。 “魏勇,你说牛大胆缺斤少两,那是从何时开始的?” 眼下事未解决,也不好将沈丽娘给接回去。谢婴便挑了一处坐着,顺道给沈雁回叫了一些蜜煎。 “小人原先病着,并不知晓。小人虽是今日才发现缺少猪肉,但小人最近铺子里头的一直生意不好,眼下细细想来,就是牛大胆这厮少送猪肉。” 一盘子猪肉,如何能决定铺子里头的生意?况且这根本就是空穴来风。 牛大胆登时暴跳如雷。 “魏勇你说的是什么话?你家铺子生意不好,怪我一个送猪肉的做什么?我猪肉还送给各大酒楼食肆呢,客来楼的猪肉也是我送的,那客来楼的生意就这么好,独你魏勇家的炙猪肉铺子生意不好?你自己做不好生意就来怪我,这真是天大的笑话!” 二人越吵越激烈。 “谢大人面前不得无礼!” 明成大喝一声,发挥了他的价值。 “大人,您给小人评评理。小人兢兢业业做生意,魏勇在这么多人面前要小人难堪。这以后让小人的猪肉铺子的生意还怎么做呀?” 牛大胆一时有些委屈。 竟当着这么多人空口污蔑他。 “大人您不要听他胡说,就是他少了小人家的猪肉,难道小人就因为这个猪肉去污蔑他不成?小人平日跟牛大胆无冤无仇的,小人为什么要这么做?” “方才我不是说了吗?你是想要跟我要钱来了......我看你就是手里没钱了养你外头那个,才打起我们家主意。我牛大胆就看不起你这样式的,家里好好的发妻不尊重,不照顾,在外头养一个。你是魏勇是什么?是大老爷还是大官人,你有那么多钱养吗?你还当以为你是咱们谢大人呢?像咱们谢大人这样的大人物,才有资格养外室。” 二人吵架,伤及无辜。 “咳。” 谢婴轻咳一声,“本官并不会养外室。” 他顺势又瞥了一眼正在低头拨弄蜜煎的沈雁回。 “你们说,魏勇外头那个人到底是谁?” “陈桂芝到如今还未查清楚吗?不会真是沈丽娘吧?就那耳坠子,非常可疑。” 一厮波窃窃私语。 “不可能是沈家的媳妇,上次我还在街上瞧见沈长生买了一大堆吃的给她媳妇吃。都这样了,沈丽娘肚子里的那肯定是沈长生的孩子。沈长生好歹是个秀才,人又不傻。” “你们这几个人又开始嚼舌根,丽娘平日里在这卖刺绣你们可也看见了,不曾跟人说一句废话。她现在就坐在这里,今天也是一句话都没有同魏勇说过。” 芍药听了,开始替沈丽娘不平。 一帮子男人聚在一起,除了会嚼着女人的舌根,吹吹牛,造些谣,也无事可做了。 反倒是沈丽娘并未生气,只是坐在一旁喝红豆沙。 清者自清。 “谢大人上次已经说了这件事,跟我没有关系,你们还要怀疑我......那你们就是说,谢大人的决定是错的。” 沈丽娘特地将后面这个几个字说得很重,然后望向一旁的谢婴。 谢婴瞥了他们一眼,目光冷冽,那几个人吓得不敢再多说一句话。 这几人虽成日混在瓦子里,平日里大家少不了谈天说地,说些八卦日常。 要说最近什么事说的最多,肯定是说谢大人的事。 今日听说谢大人破了什么案子,明日又说谢大人惩治了那恶霸陈康安。 这样一个接一个的事迹,自然有不少人认为谢婴是个狠角色,眼下这谁还敢说话。 “魏勇,最近这段时间,可在你的铺子跟前见着生人鬼鬼祟祟?” “大人,小人这些做生意的,尤其是像小人这样开在码头不远处的炙猪肉铺子,生人那是多了去了。走南闯北的客商哪一个不是生人?” 魏勇说的也并无道理,他们家的炙猪肉算是在青云县有些名气。 每每有客商路过,他都要吆喝几句,夸赞自己家的炙猪肉多么多么的好吃,选用三月大的猪仔,慢慢烘炙,外酥里嫩,色香味美,唇齿留香。 说的客商们不得不把钱掏出来。 实则这样的炙猪肉铺子在大雍各个地方都有。味道也都差不多,并没有什么特别的。 他素来自己也爱缺斤少两,正如上一次陈桂芝所说,他们总是要压秤卖给那些客商。毕竟客商来青云县,只是将这当作一个路过歇脚的地方。 即便后来他知晓了这炙猪肉的份量不对,但只能甩了甩袖子,骂一声黑心罢了。 难不成还要叫这船主调转船头去找着魏勇算账吗? 可以说魏勇家的炙猪肉铺子正是因为这位置好,让他挣了不少银钱。 上一次沈雁回与谢婴去王翠兰家里的时候,明显隔壁魏勇家的房子造的更气派,不仅是朱门,还有青云县名家写的匾额。 “若是牛大胆这个人确定缺斤少两,不会单单弄你家的铺子,他大可以所有的酒楼都来一遍。” 谢婴将上来的红豆沙给沈雁回盛了一碗,慢条斯理道。 第66章 魏勇家需要的猪肉可没有客来楼那些酒楼食肆里多。 一个靠诚信做了多年生意的铺子,理应不会因为一盘猪肉这样的大小,毁了自己多年苦心经营下的招牌。 “大人明察秋毫,小人实在是佩服。” 牛大胆感动地几乎热泪盈眶,抹了一把眼泪,“我牛大胆做了这么久的生意啊。我为什么非要针对你魏勇?你魏勇是什么青云县的大富商吗?我觉得,分明就是你要向我讹钱。” 若真是讹钱,也讹不了多少钱,一盘子猪肉不过一天十多文。 还真是奇怪。 “哦!我知道了,你一定是想败坏我的生意......” 牛大胆恍然大悟,“我晓得你媳妇儿那有一个远房表哥,前阵子因私自捕鱼的事情罢免了官职。眼下要来投奔你家来了,听闻那表哥当差前,就是个杀猪的。哦,原来如此,魏勇原来你在这儿等着我呢,好小子,真有你的!” 眼下是休渔期,不能私自去江中补大鱼。可陈桂芝的表哥却偷偷捕鱼去卖大价钱。 尝了一点甜头后,更加贪心,不过几次就被逮了个正着,最后连差事都丢了。 “我媳妇那表哥过不过来还不一定呢,如何去开养猪铺子,开个养猪铺子多不容易,得花多少钱,你牛大胆不知道吗?” “那既不是为了你媳妇儿的表哥,也不是为了污蔑我,那就是想讹钱了,不会是你外头那个要你这么做的吧,是她缺钱花了。” 弯弯绕绕的,又绕回来了。 大家似乎都想知晓外头那个究竟是谁。 “你放屁!凌香根本就不是这样的人,你少污蔑她……” 魏勇话还未说完,就立刻捂上了嘴。 凌香。 好耳熟的名字。 岂止是耳熟啊,围观的人开始窃窃私语。 不就是翠微楼里的一位焌糟娘子? 原来凌香就是魏勇养在外头的那个,真是人不可貌相。 沈雁回也想起来了。 还记得上一次沈丽娘出事时,凌香也出来帮沈丽娘说过话,但后来陈桂芝闹得很厉害,凌香忽然就不见了。 是凌香开口,说这耳坠子有些眼熟。 众人齐刷刷地望向一旁的凌香,果然见她面色涨红,连手上的酒壶都握不住了。 “魏勇!原来她就是你养在外头的狐狸精,我就说怎么成日里满身酒气,原就是因为养了个卖酒的。你告诉我这些酒买来多少钱?怎么的,家里的酒不够你喝,非要在外头喝酒?” 众人窃窃私语之际,便见陈桂芝从外头怒气冲冲地踏进来。 怎能来的这般巧! “娘子!” 魏勇急忙迎了上去,跟在陈桂芝身后。 “我今日还在铺子里头做炙猪肉呢,我一回头,你人都不见了,我就知晓你又跑到这瓦子来。魏勇,你莫不是不想过了! “娘子我错了,娘子我错了,我跟你回家我给你回去!” 魏勇似是胆小地缩到了陈桂芝身后,一副非常听话的模样。 “别介别介呀,这猪肉问题还没解决,怎么就回去了?” 牛大胆真是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 好不容易找出了魏勇那个外头养成的,那不赶紧热闹热闹? 眼下还是缺斤少两的事儿吗?是凌香的事儿被发现了。 “不行,魏勇你不能回去,你方才污蔑我的事情,就这样完了?若是我以后猪肉铺子的生意不好,那便是你魏勇的事!” “牛大胆,你不要无理取闹,你是猪肉铺子生意不好关我什么事?” 眼下两件事都未解决,魏勇急得直挠脑袋。 “自然要关你的事了,你瞧瞧翠微楼里那么多人,你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我牛大胆缺斤少两,那日后这话要是传出去,谁还愿意来我牛大胆家买猪肉?” 牛大胆一把扯住魏勇的衣袖,“今日你当着大家的面给我说清楚,说明白了,我牛大胆没有缺斤少两!” “不对啊,咱们家猪肉确实是少了。” 陈桂芝疑惑开口。 这两日她也是发现了做好的炙猪肉会少上一盘子。 “对嘛对嘛,我就说猪肉少了,娘子你不生气了吧,不如眼下咱回家。” 魏勇继续缩在陈桂芝的后头。 “那你到底想如何?如今谢大人在这里,我相信谢大人一定会证明我的清白。” 这些人又终于想起谢婴了。 谢婴正在默默喝红豆汤。 “牛大胆,本官问你,你一般是何时去魏勇家送猪肉?又放在哪个位置?” “每日寅时初刻。就放在魏勇铺子后门的竹筐里头里,面会放一个木盆,小人就将猪肉放在木盆之中。因小人每日的猪都是新鲜屠宰,所以要起得早,也就放的早了。” “最近都是你去送的吗?譬如像雁雁.....咳,沈小娘子家那样是由牛俊来送又或是你的伙计。” “确实小人的儿子也去送过,不该啊,俊哥儿从小对猪肉就没兴趣......” 牛大胆挠了挠后脑勺。 “说不定就是你缺斤少两呢,你牛大胆不做这件事,保不齐你儿子不会做。” “你放屁!” “若你们俩都各执一词,那就还有别的,就是有人拿了猪肉。” 沈雁回在一旁淡淡开口。 翠微楼里的红豆汤滋味甚美。应是炖了许久,全都出了沙,又浓又香甜。 “雁雁还要吗?” “嗯。” “我帮你盛。” “青天白日里还有人来我家门口偷猪肉?到底是谁这么胆大包天!要被我抓住了,我非把他揍一顿不可。” “要被我抓住了,我也要把他给揍一顿啊,就因为他,我牛大胆这么多年积累出来的好名声,险些就毁了!” 二人终于说到一块去了。 “谢大人果然明察秋毫,小人佩服。那咱们明日早晨就看到底是哪个贼偷了猪肉。眼下娘子我们先回家吧,我们回家好不好?” 魏勇想离开这儿的心达到了顶峰。 “好你个头,魏勇,今日你就将这事情给我弄清了。你若是实在不喜欢我,咱们就和离,我陈桂芝又不是非你魏勇不可了。” 眼下是陈桂芝拉着魏勇,不让他走。 这下子周围的人拿黄豆的拿黄豆,磕瓜子的磕瓜子。 “哪能和离呀,哪能和离......娘子不能和离,娘子我可非常爱你,怎么能与你和离呢?娘子你快莫说胡话,我魏勇离了你可怎么办哟!” 如何这般大声,叫一旁的人听了偷偷发笑。 “你爱我?你爱我,还在外面养一个!” “那都是她骗我买酒啊,都是挣钱的手段罢了。娘子,是我错了,我心里只爱你一个。” 魏勇拉着陈桂芝便走。 “魏勇你放屁!如何是我骗你买酒了?” 魏勇这样一说,一旁的凌香便也不愿意了。 “难道不是你要来买我的酒,是你说你娘子如何的泼辣,是你说我如何的温婉,是你说你喜欢我,是你说早日与你娘子和离后将我娶了当正妻。魏勇,这些都是你说的!” 说罢,凌香嚎啕大哭起来,声音悲切。 看来魏勇,两头骗。 “我没有,我从来没有这样说过,娘子你且相信我!” 这凌香怎得将那些私房话当着众人的面就说出来了! “今日我请大家做个见证,我陈桂芝要与你魏勇和离。” 陈桂芝忽然道。 “啊?我不同意啊!我不同意!” 怎么好端端的忽然就要和离了? 陈桂芝怎么能与他说和离? 不可能和离。 魏勇怒上心头。 “你怎么能打他,你如何能动手?她是你娘子!” 那个缩在陈桂芝背后的魏勇,忽然转身,狠狠给了陈桂芝一巴掌。 那力道之大,竟将陈桂芝打翻在地,唇边流血,叫在场所有人都震惊。 “丽娘,原先我这样冤枉你,你竟然......对不起。” 上来扶陈桂芝的,竟是沈丽娘。 陈桂芝不可置信地望她,实在是羞愧。 以德报怨。 “大胆魏勇,当着谢大人的面,你还敢胡来不成?” 明成放下手中的红豆沙,立刻闪到沈丽娘与陈桂芝的跟前,反手握住魏勇再次抬起的手。 “她是我媳妇儿,我想怎么打她,就怎么打她!” 他双眼猩红,这哪里还是方才那个懦弱不已的魏勇。 这似是他的习惯动作。 “放肆!你再打你妻子一下试试?你若再打她,你打一下,本官便打你十下!” 谢婴平生最见不得打女人的男人。 “本官说什么就是说什么,你敢忤逆本官?陈桂芝,本官就问你一句,你到底想不想与魏勇和离。” “想。” 陈桂芝抚着自己的脸,忽又卷起自己的衣袖,“民妇不敢期满大人,这些,都是魏勇打的。” 第67章 陈桂芝的手臂上一片青紫,大大小小,不计其数。 原魏勇是个表面软蛋,实则背地里打女人的人吗! “那本官今日就替你做了这主,叫魏勇签了这和离书。明成,给本官按着他,叫他写。” “是!” 和离有二,一为双方自愿签下。 二是通过官府,若官府要你和离,即便自己不愿,也能生效。 明成仿佛又看见了汴梁城里的谢婴。 谁都不能忤逆他的谢大人。 “真要和离啊?今日算是看着大戏了。我就说这瓦子来得对,以后我日日都要来瓦子听戏,这不比戏好听?” “这要是和离了,那这炙猪肉铺子算给谁的?” “这炙猪肉铺子原是陈桂芝父亲的,是陈桂芝的嫁妆。她那父亲回乡下老家种地去了,眼下这铺子......” 魏勇要将这铺子还回去吗? “是我的。” 陈桂芝长舒一口气,“这是我阿爹的铺子。” “陈桂芝,你还有心吗?这铺子这些年花了多少心血啊?你竟要将这铺子给还回去,我不同意!” “本官今日在此,你不同意也得同意,签字画押。” “我不同意!我不同意!” 明成按着魏勇的手,一笔一画地叫他写下一封和离书。 待和离书签下,魏勇还在原地揉手指。 明成几乎将他手指按断。 “雁雁,我做的好吗?” “好。” “雁雁还要吗?” “再吃一点。” 魏勇怎么也不明白,自己只是来瓦子喝个酒。如何就和离了,如何铺子都不是他的了。 他只是平时喝多了,偶尔会打一下陈桂芝而已。 她都是他媳妇儿了,如何打不得了? 陈桂芝在沈丽娘搀扶下,慢慢起身。 “还有魏勇,那房也是我陈家的,你搬出去吧......” 第44章 凤凰男要不得 “怎么出门还随时带着官印?” 和离书一式两份, 按了赤色印泥,将谢婴的官印覆在上头,算是成了。 “以备不时之需。” 红豆汤的甜香味萦绕在谢婴舌尖, “眼下岂不是正好。” “还是谢大人想得周到。” 沈雁回喝了口茶清口,两碗红豆汤下肚,一旁又摆了不少香糖果子, 便是一下午都不会饿了。 “沈小娘子, 不理应夸夸我吗?” 明成收好官印, 放回身上斜挎的布袋中,随后将布袋拎起, 捧到沈雁回面前炫耀。 “你这, 百宝袋?” 沈雁回揉了揉眉心,确保自己没有看错里头的东西。 那布袋里头叮铃当啷的, 各种各样的物件不计其数。莫说笔墨纸砚、官印文书、澡豆手油,怎么还有专门放置在一方小木匣里头的......筷子、汤匙? “大人说,有时去沈小娘子家, 方便蹭......” “咳。” “嗨,就说全不全吧。” “全。” 沈雁回帮明成扯好挎包上的抽绳,拨弄了一下与上头与她那个挎包相同的银铃铛,“今日我就赠你‘小叮当’之称号。” 魏勇躺坐在地上, 瞪着双目,不可置信地盯着手中的和离书。 “如, 如何我这房都没了?” 那和离书上除了写着炙猪肉铺子归还给陈桂芝,还写着眼下他的住处, 也是不属于他。 真就光腚子被扫地出门了。 “毕竟这房, 也是我陈家的。” 陈桂芝走到魏勇跟前,“难道你魏勇住了几年, 便忘了?” “你胡说!” 魏勇一把抓住陈桂芝的裙摆却被明成又再度扯开,只能手里捏着“新鲜出炉”的和离书声嘶力竭,“这房难道不是我看着别人建的?是我请的泥瓦工,那家具那也是请老李头来打的,如何全就是你陈家的了。陈桂芝,你昨日还与我卿卿我我,今日就全然变了?你们女人真是虚伪......好歹毒的心肠!” 莫说这些铺子与住宅了,今日魏勇就带了几十文出门,眼下竟是一个子也不给他留? 和离不理应坐下来算算这钱财如何分割吗?他魏勇这些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 “是你请来的泥瓦匠,也是你请老李来家中打的家具......可魏勇你别忘了,这地契是我家的。若你不服,你便去将那泥瓦匠叫来将这房梁给拆了,将这砖头给砸了。若你还是不服,你便去将老李也给叫来,将这家具给劈了当柴火烧,我陈桂芝今日定是不会多说一句话!” 看陈桂芝这架势,真是铁了心要和离。 不过怎么才一晃眼的功夫,她的转变就如此之快。 围观的人有些摸不着头脑。 陈桂芝不是事事都以丈夫魏勇为重吗? “陈桂芝......你这个刁妇!你把这么多年来,我为铺子挣的银钱还给我!” 魏勇浑身颤抖,他苦心经营多年,到头来竟是这副模样,“你与我好好分分这身家银钱!” “你魏勇要好好分是吗?” 陈桂芝抹了一把泪,“这么多年,你花出去的银钱,远多于炙猪肉铺子挣的钱。眼下这铺子还能开着,是因我拿着嫁妆在填补!你要分,那将花出去的钱先分了......一个月,且不算听戏,你光买酒就要花去十多两,更别说背着我去妓馆,给那些妓子们的赏钱。魏勇......你可曾给我买过些什么?” 说到这儿,她难免心酸起来,终于抑制不住,掩面哭泣。 多年夫妻,魏勇做的事,陈桂芝自己心里也知晓。 只是这是她当年自己的选择,又怪得了谁? 譬如阿爹与阿娘,搬到老家去住,全是因为当年她非要嫁给魏勇,而与她闹翻了。 “我,我不是也与你买过东西嘛.....” 魏勇方才还气势足着,说到这儿,却有些心虚,越说越小声。 “是你随手在翠微楼门前摘的花,还是成衣铺子里打了折扣的旧衣,又或说是,与狐朋狗友吃剩下的宵食,叫人胡乱包了,说是特意给我买的......” 陈桂芝这么多年的隐忍,一朝爆发,那讲起来便是滔滔不绝。 一旁围观的人听了都低声怒骂这魏勇可真不是东西,就没有见过赘来的女婿这样横行霸道的。 “若你真是想与我分,那你眼下遍将身上的衣裳,先脱下来吧。” “陈桂芝你别欺人太甚!” “你身上的衣物行头,哪一样不是我陈桂芝替你置办的?是你分要说与我好好分分的......” “脱。” 谢婴饮了口茶,冷哼一声。 初冬,天冷。 魏勇脱得只剩下一件里衣与亵裤,瑟瑟发抖,好不“风光”。 今日这场戏,当真是好看。 围观的人拍了拍手心里剩余的瓜子皮。 魏勇本还想再多说些什么,但被明成狠狠一瞪,便只能攥着手中的和离书,低头自己抱着自己驱寒。 魏勇与陈桂芝这件事算是解决了,那猪肉那件事呢? 炙猪肉铺子的猪肉不翼而飞,也是真的。 待围观的人堆散去,唱戏的唱戏,喝茶的喝茶,牛大胆一拍脑袋,可算是想起这件事了。 “猪肉那件事必须得解决。谢大人您得还我小人一个清白......小人苦心经营多年,不能让这魏勇这厮信口胡说,坏了我猪肉铺子的名声。即便魏勇成今日都这样了,可瓦子是什么地方,那些人添油加醋些,谣言还是会传出去的。请大人替小人做主!” 牛大胆“砰砰”地在地上磕头,磕得可卖力了。 他还记得两个月前,他还一把抓住谢大人的衣襟,将他怒骂一顿。如今谢大人,大人不记小人过,已是恩赐。 眼下又出了这档子事关乎到他猪肉铺子的名声,他的态度自然要更加诚恳些。 “魏勇,本官再问你一句,你家炙猪肉铺子的猪肉不翼而飞,可是你信口胡诌,诓骗的牛大胆?” “哼。” 魏勇紧紧地抱着脖颈,冷哼了一句,不再说话。 都是因为这谢大人,若不是他今日来翠微楼,他也不会落得这下场。 想知晓此事,没门! 就让牛大胆的名声臭去吧! “我瞧你是皮痒了。” 明成一把揪住了魏勇的耳朵。 “哎唷......” “本官瞧着也是,既然皮痒,自然有法子治。方才本官进门时,瞧见门口有一根抵门的门栓,拿在手里倒是件称手的兵器,与衙门的板子也有些想像。明成,你且去拿来给这魏勇止止痒......雁雁,这个蜜煎金橘味道好,你今日卖盖饭的时候吆喝了一个时辰,润润嗓子。” 谢婴挑了几个蜜煎金橘,放到了沈雁回面前的碗碟中。 沈雁回算是发现了,谢婴此人酷爱投喂。 自铜锣县一日游后,她几乎吃遍了青云县所有铺子里的蜜煎。 明成焯起了那根门栓,还在魏勇面前挥了挥,舞了几下。那门栓挥动得快,扫过的魏勇的脸,带来阵阵冷风。 第68章 着实吓人! 魏勇只觉得下腹一紧,几乎当场淌尿。 “大人饶命,大人饶命啊!小的说,小的说!确实不是胡诌!确有其事!咱家确实少了肉。” “原来我家炙猪肉铺子真的有贼。” 陈桂芝面露疑惑,又瞥了魏勇一眼,“注意措辞,眼下不是你的铺子了,是我陈桂芝的。” “那谢大人,我们明日便去捉贼吧。” 沈雁回将那些吃不完的香糖果子收起来,“舅母,咱们该回家了,一会凤姐儿该着急了。” “今此一闹,那贼人许会不来了。” “也许,但不试试又怎么知晓呢。毕竟牛叔也与我做生意,我这样的小食摊,他给我送来的肉都是鼎鼎好的,新鲜的。不仅从未有过缺斤少两,有时还会多赠几根猪骨......他又何必去少炙猪肉铺子的一盘肉,岂不是坏了自己苦心多年的名声。” 沈雁回接过芍药递来的兔毛披风,给沈丽娘披上,又拿过她手里的扁箩,预备回桃枝巷去。 “雁雁,你这样说,牛叔可真是感动坏了。” 牛大胆一把抓住沈雁回的胳膊,闪动着眼里晶莹的泪花,“请雁雁放心,牛叔日后来给你送肉,定是风雨无阻,且送最好,最新鲜的肉给雁雁!” “嗨,牛叔甭客气。” “雁雁可真好,要是能成我牛家的媳......” “咳咳咳。” “谢大人,要我说,今日的金橘蜜煎,理应你多吃些。” 沈雁回笑着瞧谢婴连连假咳了好几声,许是不小心呛到了口水,到最后又变成了真咳嗽,整张脸都咳红了。 “喏,金橘蜜煎。” 沈雁回挑出两颗递到谢婴跟前。 “丽娘......” 正当众人起身走时,陈桂芝在身后轻声叫住沈丽娘。 “从前是我的错,我那时跋扈,可今日丽娘却不计前嫌,还这样挡在我前头。若不是有谢大人在,恐丽娘都要挨了那魏勇的巴掌。” 陈桂芝上前拉住沈丽娘的胳膊,“我也不知该如何赎我之前的过错......不如今日夜里由我做东,请丽娘与雁雁吃顿便饭吧。还有谢大人,若谢大人不嫌弃民妇的手艺,谢大人来也一块来。正因为有您,我才能与魏勇这厮和离。” “雁雁?” “去呗,把凤姐儿与祖母也给叫上。” “那本官也去。” 明成将那根门栓归还原位,望着谢婴与沈雁回的背影,一声感叹。 真好,从前谢大人在汴梁城里绷着,端着,就怕一出什么错漏,就怕被那些老古板们逮个正着。 别人给谢大人说亲,他也不愿。除了他这个侍从与宋推官这个朋友,便只有谢大人一人了。 他总是一个人呆着。 眼下这样的谢大人,也许是真正的谢大人吧。 反正他觉得谢大人在这儿,很开心。 昔日救命之恩历历在目。 谢大人开心,他明成便也开心。 陈桂芝家确实气派,光是院子,就抵沈雁回家三个大了。更别说里头还有假山、荷塘,又有一方小亭。 今日的菜都是陈桂芝亲自下厨所做,眼瞧着花了不少心思。 光是蟹做的菜肴,便有不下三种。年糕炒蟹、渫蟹,还有一道酿蟹橙与洗手蟹。 更有旋切莴苣、酒煮玉蕈、东坡猪肉、炙羊炙猪、山家三脆......连米饭都是用藕片与莲子煮成的玉井饭。 “丽娘,螃蟹寒凉,你如今有身子,要少吃些。你试试这道东坡猪肉,我炖得烂烂的,很适口。” 陈桂芝也不吃饭,而是穿梭在餐桌边,给众人夹菜。 “我倒是觉得,桂芝做的炙猪肉,比原先魏勇那厮做的好吃。” 陈莲夹了一块炙猪肉,吃得有滋味。 她原本是不愿意来的,毕竟当时两家闹得并不愉快,她甚至都将陈桂芝的牙给打飞了。 这要是还去,她可没这个脸皮。 奈何陈桂芝亲自登门,几乎给陈莲跪下,求她原谅。 她又听丽娘讲了陈桂芝与魏勇的事,都是女人的她心里登时生出几分同情来。 陈桂芝百般相邀,她推脱不得,只好来了。 “确实如此,我的摊子摆在码头那儿,是日日要路过陈姨家的炙猪肉铺子的。这一个月,铺子的生意明显好了许多,排队的客商也多了。” “真是惭愧......” 见众人这样客气,又如此不计前嫌,陈桂芝登时红了脸,“这炙猪肉手艺原本是我阿爹的,我儿时就看着阿爹做了。唉,是我对不起阿爹,险教魏勇坏了我们家手艺。” “雁雁,这只螃蟹剥好了。” 谢婴给沈雁回剥了一只完整的蟹,完整到那腿与壳里不带一丝蟹肉,像是螃蟹自个儿脱的壳。 “谢谢。” 沈雁回其实有些想不明白,为什么谢婴的转变如此之大。 她二人不过相识短短两个月。 要对她来说,她喜欢谢婴吗? 许是...... 因为谢婴真的很好。 她很肤浅。 其一,古代的探花郎,果然长得真的很好看。这张脸整日在她面前晃啊晃,她又不是坐怀不乱的和尚。 其二,她有些慕强。谢婴也真的很厉害,很重民生,对她也不错。 到底谁不会喜欢啊? 可谢婴呢。 对谢婴来说,她只是个小老百姓,为何如此...... 新鲜感吗? 若新鲜感过去,谢婴还会如此吗? 沈雁回有些怯了。 “我叫沈锦书,雁雁叫我凤姐儿,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魏冬,不......如今我叫陈冬。” “这是好官谢大人买给我吃的香糖果子,这是高手明叔叔买给我的糖球儿,我请你吃。” “谢谢,这是我阿娘做的炙猪肉,我阿娘做的炙猪肉可好吃了,我也请你吃。” “你家炙猪肉铺子是不是开在码头那儿的那家?你衣裳上什么啊,脏脏的,红红的,凤姐儿给你擦擦。” “是啊,凤姐儿去过吗?” “我知晓的。那明日凤姐儿带你去抓小黄鱼,你去吗?” “好啊!” 餐桌的一角,是两个小娃娃在互相玩耍。 今日一顿饭后,沈锦书又交了一个好朋友。 “其实陈姨如何不叫凌香一起来呢?” 沈雁回此话一出,在场的人都有些吃惊。 “方才在翠微楼,陈姨难道不是做给魏勇看的吗?陈姨一直在看凌香,凌香也会朝陈姨点头呢......陈姨,好计谋。” “雁雁竟如此会察言观色。” 陈桂芝瞧了沈雁回一眼,心中佩服。 她与凌香,眼神接触,不过短短几瞬,这样竟还能瞧出里面的矛头。 “我早就知晓了,一月前我就知晓了......凌香,便是魏勇养在外头的女人,其实大家又何尝不都是可怜人呢。” 陈桂枝只是脾气暴躁,容易上头。那是父母娇养惯了,从小养成的性格。 炙猪肉铺子的生意很好,她本来应嫁户门当户对的人家,可后来她认识了魏勇。 魏勇没有与陈桂芝成亲前,模样也算长的标志。他很能吃苦,也很努力,虽然身上的衣服总是有补丁,但是周围的人都说他“人穷志不穷”。 魏勇的家里穷,也不可能去上学堂。人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所以魏勇自十岁起就出去干活了。 他做过很多行当,但都挣得少。直至他十八岁,还在酒楼里头当闲汉。 陈桂芝家里家境还算不错,养了个刁蛮任性的性格,也不怎么爱听父母的话。 她很喜欢吃,胃口很好。用她的话来说,即便是肚里不饿,嘴里也要嚼些东西,不然浑身都不自在。 可她是个不爱出门的,自然不愿意自个儿出去,便只能叫些闲汉,将酒楼里她所有爱吃的吃食,统统都送到家里头来。 她有个习惯,便是爱上一样吃食,便能吃整整一月,直至吃腻为止。 而各大酒楼食肆里的闲汉,不过那么固定的几个。 魏勇正好便在陈桂芝爱吃的那家酒楼里干活。 这一来二去,自然是认识了魏勇。 陈桂芝是在父母的娇养下长大的,魏勇总会将酒楼里发生的故事说与她听,也会带她去瓦子里玩,更将她带回了家。 她对于这常年在外头自己做活的魏勇,忽然生出几分好感。 眼瞧着面前之人老实肯干,模样长得也标志。 自然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越瞧越欢喜。 后来二人真是瞧对了眼,竟珠胎暗结。 陈桂芝的父母原先是不同意的,虽说他们家只是商户,但好在炙猪肉味道好,家里的生意也不错,在衣食住行上从未短缺过陈桂芝什么。 女儿只是爱吃了一些,就随她去吧,只要她一生平平安安便好。 可没想到这爱吃的习惯,不是食物吃大了她的肚子,竟是被魏勇这厮...... 第69章 他不过是个闲汉! 魏勇家实在是太穷了,他们见不得女儿受苦,可女儿的肚子越来越大,没办法,思来想去只能叫魏勇来做了上门女婿。 不仅将炙猪肉的本事交给了他,还供他吃住。 可以说魏勇能混到今日,全是因陈家。 日子渐渐过去,陈父的身子不好,见魏勇确实看着像老实能干的样子,他就将铺子全然交给魏勇。自己则与媳妇儿回老家种地养病去了。 魏勇与陈桂芝二人也算过了一段蜜里调油的日子。 可待陈桂芝生下孩子,又因她实在爱吃,这身子也愈发的肥壮起来。 魏勇虽然嘴上不说,但是见了陈桂芝如今的样貌,便开始打心底里厌恶。 自此,魏勇总是藉着给瓦子里送炙猪肉为由,日日往瓦子里跑,每每都一身酒气的回来。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魏勇再也不是从前那个给陈桂芝送吃食的闲汉了。他一喝酒便打人,别说是陈桂芝,便是他的儿子也打。 陈桂芝后悔过,当她想起父亲曾经说过的话,她只能一个人躲在被子里蒙着头哭。 “今日你要嫁给他,往日你便不要后悔!即便你后悔了,你也不要来找我?你可知你未婚先孕,叫我的老脸都丢光了!” 原先魏勇只是给上两巴掌,但他躺着那段时间心里发闷,明明身子不好,依旧对着陈桂芝敲打脚踢。 陈桂芝后悔了,她后悔了,为什么自己没有听父母的话,非要嫁给这个闲汉? 阿爹与阿娘便是因为这件事,才回乡下去的,哪里真是为了回去养病。 阿爹从来就没有看得起魏勇过,也从未相信魏勇老实。 他教魏勇做炙猪肉的本事,根本就是为了她。 为了不让她嫁给魏勇后受苦。 如果魏勇真的好,又怎么不会堂堂正正地攒钱娶她,而是非要与他珠胎暗结? 成亲后他才显露出他的本性,从前种种的憨厚都是装的罢了。 陈桂芝好后悔,可她实在是再无脸面去见阿爹阿娘了。 在陈桂芝黯然神伤之际,凌香找上了门。 她也被魏勇给打了。 凌香是个可怜人。 魏勇认识她时,哄骗他自己未婚,不断地买她的酒,对她百般呵护。待生米煮成熟饭,凌香一打听,才知魏勇早就有了妻子和孩子。 “姐姐你想和离吗?若姐姐信得过凌香,那凌香便与姐姐做场戏。” 陈桂芝早早就去了翠微楼等候,想着与魏勇撕闹,再由凌香出来护着魏勇。而陈桂芝便假装戳破二人的奸情,藉着翠微楼所有的面,去逼魏勇与她和离。 即便是不能和离,她也要魏勇从此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成为整个青云县的笑话。 只不过恰巧沈雁回与谢婴在,顺水推舟,也不用她与凌香撕闹,便也能和离。 “魏勇此人,真不是东西。” 陈桂芝抹了一把泪。 “阿娘,您别哭,日后还有冬儿呢!” 陈冬攥着陈桂芝的衣角,替她擦去眼泪。 “谢大人,我好像知晓,谁是窃猪肉之人了。” 第45章 小秘密,软绵绵,脆皮炸鸡 冬日的清晨, 风不大,但冷飕飕的,人们出门还需裹紧身上的夹袄。早起卖汤饼的小贩挑着他热气腾腾的担子从没什么人的巷口走过。 街边的草丛上被覆了一层白霜, 映得未出太阳的寅时稍微有些光亮。 “吱呀”一声,陈桂芝家的朱门被悄悄打开,从里头探出一个小脑袋。 他左瞧右瞧, 确保未在巷子里的人都走光后, 才从里头踏出来, 随后小心又小心地轻轻关上门。 他身上虽然裹着一条小棉袄,但穿得很随便。上衣袄边的带子系得歪歪扭扭, 下身的棉裤竟是穿反了, 能清晰地瞧见内里的包边线头。脚上的布鞋倒是穿得规整,只是未穿兜罗袜, 两个脚背都露在外头。 头上戴得兜风帽遮住了他的半张脸。 活脱脱一副“只要我不瞧见人,人就瞧不见我”的掩耳盗铃做派。 这一身打扮,如此瞧来, 他倒是急得很。 竹枝巷离炙猪肉铺子还算有些路程,他一路跑跑跳跳,看起来尤为着急。 倒是很快就到了。 已是寅时三刻。 牛大胆按照寻常的样子,早就已经将猪肉送到了陈家炙猪肉铺子的后院处。那儿放着一只箩筐, 木盆里头是新鲜的猪肉。 这一整盆的猪肉可大了,叫他怎么也搬不起来, 也拎不动。 炙猪肉铺子的后院背阴,此刻没有了白霜的反光, 着实漆黑一片, 一点也看不清晰。 没有办法,他只能用小刀将手伸进箩筐, 摸黑找到那块猪肉,小心翼翼地从上面割下一块。 为了将那块猪肉割得平整,不叫人发现,又为了能更好借力,他右手拿小刀,左手要伸进去按住那块大猪肉。 那这便要考验牛大胆放猪肉的技术了。 若是横放摆平,则是手心去按猪肉,事毕只需洗一把手即可;若是竖着放,为了防止小刀弄上自己的手,他只能用手按住猪肉的中段部分,如此一来,棉袄的衣袖处便容易沾上刚宰的猪肉的污迹。 此刻天未亮,袖口处沾了污迹又怎么会发觉,毕竟窃猪肉之人的注意力全都放在了那块割下来的猪肉身上。 他拿着小刀划拉了半天,可算将那块自己需要的那块给割了下来。 一小块,一点儿也不贪心。 他仔细拿将小刀给收拾好,双手捧着那块猪肉,又蹦蹦跳跳地离开了炙猪肉铺子。 飞奔之中,挂落在草尖之上的白霜映照出他衣袖口的污迹,也映照出他的脸。 陈冬。 “我有些不懂,如何不在昨日的席面上戳穿冬儿呢。” 陈桂芝随着沈雁回与谢婴,不紧不慢地跟在陈冬身后。 三人并没有跟太紧,恐叫陈冬发觉。 “每一个小孩子,都有自己的秘密。” 沈雁回看着那个一蹦一跳的背影,缓缓道,“冬儿既然是背着你做的事,自然是不愿意告诉你。若是你当着他的面强行戳穿他,他难免伤心。” “雁雁当真是考虑周到。” 陈桂芝对沈雁回的佩服之意又深了几分,“从前我太过专注于与魏勇的夫妻情分,对于冬儿,真是有些疏忽了......雁雁,竟对孩子心中所想这样了如指掌吗?” 雁雁,年十七,还未成亲呢。 “毕竟谁都是从孩童过来的。” 孩童总有一些自己的秘密,不愿意与大人分享。 正如她。 沈雁回儿时,酷爱写日记。 女孩子的什么小心思,与好朋友说,也与日记本说。 那本小小的日记本,承载了她许多的秘密。 秘密就应当是秘密,应该永远被珍藏着。 不能被戳破。 可妈妈偷偷进了她的房间,翻开了她的日记,并在与亲戚过年的聚会上大声朗读出来。 她七岁收集的小野花花瓣,被抖落在桌沿;十岁考差的试卷,她偷偷藏起来。 十四岁,隔壁班那个高挑的男孩子,打篮球的样子很好看。她悄悄买好水,假装在篮球场走过...... 他的睫毛很长,会在她走过时嬉闹着要水喝,会对她偷偷眨眼睛。 这些,都是秘密。 可它们却以玩笑的形式被宣之于众,没有人能察觉到日记主人眼中使劲憋着,欲落的眼泪。 即便是被察觉到了,也只能换来一句——哎呀我就随便念念,我们家乖囡囡不要这么小气嘛。妈妈不会在意这些的,只要囡囡不会因为这些影响成绩。 这与妈妈是否在意有关系吗。 沈雁回再也没有写过日记。 “我们要保护小孩子们的秘密。” 沈雁回的梨涡很浅,白霜将她的眼眸映照得黑亮。 温润如玉,如风抚冬霜。 谢婴替她理了理脖颈处的斗篷。 “别着凉。” 风,亦抚过谢婴从前在汴梁尔虞我诈那片被霜冻住的地方。 明明恰逢冬季,却能听到冰雪消融,一滴一滴落下的声响。 爱意在冰雪消融中,生根发芽。 穿过早起摆摊的小贩熙熙攘攘的人群,再多走两三里,便是一片树林。 这么一段路,陈冬的小脚都被那一点儿风吹得发红,可他像是没感觉到似的,眉眼间全是喜悦。 秋日的树林里多落叶,脚踩在树叶中,发出沙沙的脆响。 “咪咪,我来啦!” 清晨的树林中并没有人,陈冬的叫喊声回荡在树林中,格外明显。 “咪咪......我又给你带吃的来了,快出来呀!” 他很有耐心,再偌大的树林里一遍又一遍叫喊。 “沙沙沙......” 枯树叶中,探出了几个毛茸茸的小脑袋,是几只巴掌大的狸奴,哼唧唧地叫。 第70章 “喏,我把肉肉切成小块,这样你们就可以吃了。” 陈冬将那块猪肉放在一旁的一块石头上,小心地用小刀一点一点地将它分割成适合狸奴吃的大小。 “你们的阿娘哪里去了?” 他揉了揉它们一边吃肉,一边动得欢快的小脑袋。 “喵。” 一声不似方才软糯的叫声从枯树叶中传来。 她的毛色为浅黄中又糅杂了均匀的黑色,是一只长得极为漂亮的三花。 这是小狸奴的妈妈。 陈冬是一个夜晚发现这几只狸奴们的。 他的父母亲总是会为一点儿小事争吵不断,他很讨厌听到他们争吵。 每当这时候,陈冬便会独自出门,绕着巷子胡乱徘徊。 巷子的尽头,有叫声传来。那是一只漂亮的狸奴,就是有些瘦。 陈冬撕了一块手中的炙猪肉扔给它。 它却只叼不吃。 陈冬好奇,便跟着这只狸奴,一路跟进了树林,原是它将炙猪肉都留给它的孩子吃。 狸奴尚小,有两只竟还要吵闹着喝奶。 可它都瘦成这样了,哪来的奶水。好不容易叼来的炙猪肉,也不舍得吃,全都丢给孩子吃。 陈冬大手一挥,将手中所有的炙猪肉都厮成小块,丢给了它们。 看着小狸奴一点一点地啃着炙猪肉,那只大的也尚能分到两块。 他开心。 狸奴尚且能这么疼爱它的孩子,可他的阿娘呢...... 全将心思放在了阿爹外头的那些人身上,日日猜忌。 自此,陈冬每日都开始喂狸奴。夜里不好总跑出去,便只能白日去喂。 可他如何拿到那些多余的炙猪肉,阿爹最喜欢斤斤计较。 若是阿娘也知晓他拿炙猪肉喂狸奴,定是会不高兴的。 阿爹与阿娘,总是会为卖给食客们的一点点炙猪肉的份量不对,便开始吵架。 早些时候,阿娘的秤是准的,被阿爹骂了几顿后,阿娘的秤也开始不准了。 若是被阿爹知晓,做好的炙猪肉变少,定是又要骂阿娘了。 可大狸奴与小狸奴不吃东西,一定会饿死的。 陈冬想了想,既然拿不了炙猪肉,那便拿未做之前的生肉吧。 只割一小点,应不会被察觉吧。 这一月来,这几只狸奴被陈冬将养的很好。 大狸奴长了肉,小狸奴的肚子也圆滚滚的。陈冬揉它们的肚子时,还会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 “谢大人,好漂亮的三花猫!” 沈雁回瞧着那大狸奴亲昵用脑袋去蹭陈冬的手,激动地攥了攥谢婴的衣袖。 它的脑袋上是白毛,虽非家养却纯白如雪,打理得很干净;身上杂以玳瑁的纹路,黑黄相间,错落有致;尾端纯黑,长而蓬松。 “雁雁,喜欢狸奴吗?” “有人会不喜欢狸奴吗?” “那便聘一只回家罢。” 陈桂芝惊讶地注视陈冬与那几只狸奴的熟稔模样。 “好啦,我该回去了,明日我再来看你们罢。” 陈冬不舍得碰了碰每一只狸奴的脑袋,收起自己的小刀,飞快地跑了。 “是我太疏忽冬儿了。” 陈桂芝的眼角滚落下泪水,“他竟孤单得跑来与狸奴作伴......就连家里开了炙猪肉铺子,他也不敢明面上多拿,只能摸黑起早,跑来‘窃’。” 她从前太过依赖自己的丈夫。 丈夫说什么便是什么。 “我逼你嫁给我了吗?难道这不是你自己选的?”、“既然说爱我,为什么能不能相信我?”、“难道我没有自己的事吗?你以为我魏勇像你一样,成日都这般闲?”、“如果你爱我,你就该原谅我。”、“你若是要这般想,我也没有办法。”...... 这些话像是咒语一样,日日萦绕在她的脑海里。 让她忘记了,自己从前也是个快乐自信的姑娘,而非丈夫的附属品,让她日日将心思放在了丈夫身上。 “陈姨,与狸奴作伴,也不是件坏事......” 沈雁回用胳膊肘了肘谢婴,朝他眨了眨眼睛,“谢大人,您说对不对?” “知晓你想要。” * 十二月初二,黄道吉日。 适合聘狸奴。 院中石桌上摆着的水仙开了。 花瓣轻薄如蝉翼,茎如玉带,蕊如点金。 “我的字,是真丑。” 沈雁回实在用不惯毛笔,就连沾墨汁都沾不明白,多则洇墨,少则看不清写的是什么。 这是她第十次将写好的纸张团了球。 沈雁回趴在石桌上长叹一口气,“谢大人,您帮我写吧。我这字也太丑了,软绵绵她一会儿都不愿意进我家门了。” 她强烈希望哪个大发明家立刻发明签字笔。 软绵绵是沈雁回翻看了不少的书,给狸奴精挑细选选好的名字。 她打听过了,那些聘了狸奴的人家,都给它们用心地取了名字,什么“四时好”、什么“尺素”,实在是雅,大雅! 她将谢婴珍藏的几本书翻了一遍,最终取名——软绵绵。 “神示格,宗祧燕。人民悦,祉福正绵绵。” 沈雁回希望狸奴福祉绵长不觉,又因她的皮毛实在太过柔软。沈雁回一拍脑袋,再加个“软”字。 也是大雅! “沈小娘子,这‘软绵绵’真是你翻了这么多书找出来的?” 明成在一旁帮沈雁回磨墨,“你取出的名字感觉像呼吸那么简单。” “难道要我给软绵绵取名来福?” 沈雁回狠狠扫了明成一眼,“鄙人不才,实在取不了这样的大雅之名。” “来福怎么了?嗯?来福招你惹你了,你竟这样说来福!怎么了!来福有福气!” 明成气得将墨块往身边一丢,不磨了! “是是是......” 沈雁回又拿了一张纸,“有福气得让它以为自己是只鸽子,而非鸢鸟。” 她原本以为是什么特色品种的鸽子,又被明成喂成了肥鸡。后来她有时无趣,站在明成身旁仔细地瞧了瞧这几只“鸽子”。 首昂扬,喙尖锐,目光锐利。尾羽褐色且修长,爪尖锐。 谁家的鸽子长这样! “当鸽子怎么了?当鸽子怎么了!咱家来福,来财,来旺......就乐意当鸽子,当鸽子有福气,当鸽子不用整天去狩猎挨饿!” 明成在一旁上蹿下跳反驳,“大人,您看看沈小娘子,她说来福的坏话......” “来福,也确实该适当减减肥了。它站在本官肩上,如千斤坠顶。” “......” 呵呵,善变的谢大人。 从前在汴梁时,还总夸来福有福气,眼下来了青云县,就千斤坠顶了? “谢大人,您过来帮我写罢。这纸张买来贵,也太浪费了。” 沈雁回欲再下笔,想了想纸的价钱,咬了咬牙,不动了。 “你聘狸奴,如何我能帮你写,这岂不是不够诚意......我教你。” 桌上的水仙之香不足以掩盖壶柑的香气。 “你这般握笔,自然是写不好。” 谢婴的轻抬起沈雁回的右手,“你且用中指与食指轻轻夹住笔杆,再用拇指按压,小指轻撑。” 他的指节修长,轻轻地调整着沈雁回的握笔姿势,似能洞察她的内心。 温热的呼吸萦绕她的耳边,那一处小茧又再次磨过她的手背。 痒。 待一整张聘狸奴的契书写好,沈雁回整个人都熟透了。 “雁雁,凤姐儿点好香香了!雁雁什么时候......” 沈锦书用一只手捂住自己的双眼,却透过指尖的缝隙悄悄往外瞧。 “什么时候拜西王母娘娘呀......” 她嬉笑地说出了这几个字。 “就,就眼下吧!” 沈雁回从谢婴的怀里慢慢挪了出来。 陈莲与沈丽娘备好了香台,放了些糕点果子与冬梨。 沈雁回接过沈锦书点好的细香,朝着西方败了又拜,而后将烟雾袅袅的细香插入香台上的香炉之中。 这便是已经拜过西王母娘娘了。 “雁雁,聘礼我帮你拿,好不好?” “好......好的。” 沈雁回飞速地收起写好的聘书,一路飞奔在谢婴的前头。 谢婴在她身后晃了晃手上的聘礼。 聘礼吗? 是个好东西。 作为今日的奔跑健将沈雁回,她从桃枝巷飞奔到竹枝巷,只用了一刻。 就是谢婴这什么速度,也跑这么快! 好在脸上的红晕已经被气喘吁吁与汗水替代,她大可以哈哈几声,说两句“可把我累坏了,哎唷,把我脸都跑红了,有些热呢。” 此乃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典范。 谢婴就这样看着沈雁回做戏。 笑。 陈桂芝已经替陈冬将那几只狸奴给聘回了家。只是沈雁回见着狸奴,实在是走不动道,便与陈桂芝与陈冬商量着,从他们家聘一只回去。 第71章 “好啊!雁雁姐姐一定会对咪咪很好的!” 陈冬咧着嘴,将小手拍着啪啪作响,“凤姐儿说雁雁姐姐好,阿娘说雁雁姐姐好,那咪咪一定也会觉得雁雁姐姐好!” 阿娘同意他养狸奴那日,是陈冬记事起,最快活的一日。 阿娘说,这都归功于雁雁姐姐。 在陈冬的眼中,雁雁姐姐就像天上的仙女一样,那么好看与善良。 “这是雁雁给软绵绵准备的聘礼。” 谢婴在将手中的一竹篮聘礼全都递给了陈桂芝。 那竹篮中放置了仔细包好,并贴了红纸的盐、糖,几罐茶叶与一些蜜煎果子。 “那就劳烦圆圆将软绵绵给我聘回去啦......您尽管放心,我日后一定会对软绵绵好的!” 沈雁回将一大串小鱼干挂到三花的脖子中。 圆圆,是陈冬给三花取的名字。 这一大串小鱼干是沈锦书亲手所捞小黄鱼,并经过她认真地晒制,再由沈丽娘将它们串成一串。 圆圆使劲嗅了嗅这一串小鱼干,满意地将自家女儿“嫁”了出去。 软绵绵也被两根小鱼干诱惑进了谢婴提着的木桶中,其中放筷子一根,其上再用布覆盖。 “小心这些,不要去踩坑坑洼洼的地方,吓到软绵绵。” 沈雁回满心欢喜地走在谢婴一旁小心提点。 “雁雁交代给我做的事,我不会做不好。” 明成在二人身后环抱着双臂,那么他在这场聘狸奴的场景中,扮演了个什么角色。 想回汴梁了。 待二人将软绵绵接回了家,沈雁回又欢欢喜喜地抱着软绵绵拜了灶王爷。 沈锦书则是在院中的一角插了根筷子,告诫软绵绵日后要在这儿如厕哦。 软绵绵似懂非懂地点了点,蹭了蹭沈锦书的脑袋。 眼下沉家的院子里除了兔子与鸡,又添狸奴软绵绵一位。 “谢大人,要留下来用饭吗?” “嗯?” 谢婴眉头一挑。 “好吧。” 沈雁回抓了一只鸡,“多谢今日谢大人教我写契书,帮我接软绵绵回家......请谢大人请下来用饭。” “好。” 明成自然是先一步踏进沈家的院中。留在青云县也挺好的,自从学了谢大人这般厚脸皮,能吃到很多好吃的吃食。 不想回汴梁了。 “这鸡好好吃!” 明成大口地啃着一块鸡肉,“不愧是从铜锣县带来的鸡,回头谢大人去铜锣县,也带小的去吧,小的也想吃黄金鸡!” “不去。” “为什么!” “那里有黄鼠狼。” “小的不怕!” “此黄鼠狼,非彼黄鼠狼。” 谢婴驱散开脑海中那个嚎啕大哭,实则恨不得立刻当场给沈雁回下聘的身影。 他不可能再有机会。 “高手明叔叔,这不是黄金鸡,这是雁雁做的脆皮炸鸡。” 沈锦书的腮帮子塞满了鸡腿肉,“是雁雁裹了鸡卵与白面面做的,还用羊奶腌了哦。是不是很好吃呀,高手明叔叔。” “好吃!” 外皮酥脆,色泽金黄且诱人,咬一口“卡嚓”作响。 内里鲜嫩多汁,那汁水会顺着嫩鸡肉悄然滑落,油香芬芳。 好鸡! “那日后雁雁炸了,凤姐儿带给高手明叔叔吃。” “凤姐儿,明叔叔平日里果然没有白疼你。” 明成老泪纵横,伸手便要去抱沈锦书。 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人关爱他这个孤独老人家的。 “咦......高手明叔叔的手上有很多油,不准抱!” “......” 自然不止有脆皮炸鸡,沈雁回还炒了脆藕肉丝,爆炒西京笋,更用干桂花与咸白梅混着蜂糖,冲泡了酸甜可口的冬日饮品,解腻生津。 谢婴觉得。 要不去赁居瞧瞧桃枝巷有没有空房对外租售,他搬来桃枝巷算了。 “雁雁在家吗?” “咚咚咚。” 院门被敲响。 是牛大胆。 “哎唷,谢大人您也在呢,小人给谢大人请安。” “牛叔,您这是?” 沈雁回瞧了一眼牛大胆怀中所抱。 “嗨,这不多谢雁雁与谢大人还我一个清白嘛,证实我的猪肉铺子并没有缺斤少两,我心里头感激。你说我一个卖猪肉的,也不知道送些什么。猪肉吧,我日日都送......你说我灵机一动,我送头小猪仔吧!” 牛大胆怀中抱着的,正是一头正在哼唧的小猪仔。 小猪仔粉粉嫩嫩的,一脸憨像。 明成忽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嗨! 谢大人您也有的......” “小人呐!一早给您送衙门去咯!” 第46章 喝羊汤,吃馄饨,玩关扑 十二月中, 冬至。 阳生春又来,冬至大如年。 晨起的气温更低,若衣裳的内里不多穿两件夹袄, 出去外头走两步,便冻得直哆嗦。 连眉头上都要被打了霜,被迫扮作白头翁。 “祖母, 我们家青菘都蔫吧了。” 沈锦书抱着软绵绵, 从蔫吧中的青菘挑出两片叶子, 撕了几片喂兔子。 “咦......好冷。” 撕完叶子,她立刻将手伸进了软绵绵的柔软的毛毛中取暖。 “团团, 你也吃两片。” 沈锦书顺势也扔了两片给木栅栏里围着的粉不溜秋直哼哼的小猪仔。 团团, 是小猪仔的新名字。 沈丽娘自然是怕沈锦书受冷,将她裹成了一团球球。 头戴威风堂堂虎头帽, 身穿色彩鲜亮厚襦袄。 短襦厚实,里三层外三层。里头是鹅绒内衬,外头是棉花袄子。藕粉的袄上绣了软绵绵扑蛾子, 针脚细密,活灵活现。 软绵绵算是过上了好日子。自从进了门,有沈锦书一口吃的,便不会少她一口, 不过短短十几日,便被养得毛润肚圆, 整个小身板长大了不少。 明明是沈雁回聘来的,如今已成了沈锦书的跟班, 整日与沈锦书形影不离, 便是夜里睡觉,也要压在被子上咕噜咕噜, 或是一不留神钻进被褥里头去了。 “昨日夜里的霜太大了。晴日霜花大,一会儿正午应不会太冷。” 陈莲正用刀使劲地剁着砧板上的肉馅,有些肉沫从砧板上飞溅下来,全入了底下等着的几只散步鸡口中,“等太阳出来就好了,太阳将霜都晒走,青菘会变得绿油油的,更加甜。” “咚咚咚。” 那剁肉的声响并不沉闷,反而轻快且富有节奏,剁出的肉馅肥瘦均匀。 “祖母今日包什么馅的馄饨,凤姐儿想吃猪肉玉蕈的,猪肉白菘也好吃。” 沈锦书的身上挂着软绵绵,从旁揪了一点儿沈丽娘揉得正好的面团,团在手心里反覆捏玩。 “凤姐儿想吃,那祖母便都调呗,今日凤姐儿想吃啥馅都行。” “好!凤姐儿去给祖母摘白菘去!” 沈锦书一把丢下手里的面团,带着软绵绵去菜地里拔白菘。 沈丽娘将那小面团摆在一边,无奈摇了摇头。 与软绵绵一块玩的小手将面团捏成了小灰团,可不能揉进这白玉面团里头。 “哎唷......” 沈雁回手上提溜着一块用细柴串好的羊肉,气喘吁吁地踏进院中,“祖母你是不知晓,今日卖羊肉那儿的人也忒多了,给我脑袋都挤晕了,眼下脑中还是嗡嗡的。” 若不是她今日特地起了个大早,是绝对买不到眼下手里这块肥瘦相间的羊肉的。 “今个儿冬至,家家户户都买羊肉,自然人多些。雁雁可有用过朝食,厨房里还煨着豆沙馒头,你去用些。” 陈莲三步并两步,伸手接过沈雁回手中的细柴,“回头祖母给你缝两对暖耳,瞧瞧你的耳朵都冻红了。” “祖母,我在外头吃过了,喝得羊汤,可鲜。本想给你们也带些,可那羊汤铺子的掌柜愣是忙不过来,连招呼铺子里的食客们都来不及......凤姐儿你小心些拔,别摔个屁股蹲。” “知道了!” 大雍人冬至好吃羊。 冬至晨起的朝食,定是要来一碗羊汤搭配干面饼子,体现出过冬至的仪式感。 这时候的羊汤铺子一早就排满了人,携老扶幼,定是要先尝一口新鲜的。 端上的羊汤暖呼呼的冒着热气,可按自己的喜好撒葱花与芫荽。先大口地饮一口羊汤,再将干面饼子揪成小块,泡在羊汤里头。 烘烤过的干面饼子外皮酥脆,内里柔软,散发着浓郁的麦香,即便是空口吃,也是很有滋味,更别说泡在羊汤里了。 被羊汤浸润过的干面饼子慢慢地吸了羊汤的精华,嚼起来更加饱满。 届时,汤汁醇厚不腻,香而不膻,沈雁回好吃芫荽,撒了一把便更有一股淡淡的辣味,此刻再嚼一口泡得恰到好处的饼子,从羊汤底部捞一块片好的羊肉作配...... 第72章 倒真是无尽的温暖与满足。 冬至的码头极为热闹,客船来了一趟又一趟。 在青云县做工的,也该收拾包袱归家;在外闯荡的,或背着,或拎着一大堆年货,从船板上跳下,满眼都是回乡的喜悦。 叫喊声,吆喝声,没有一处不在体现,春节快要来临了。 “沈小娘子,今日怎么这么早。” 孙伍的背上用麻绳捆了一大个包袱走到沈雁回小食摊前,那包袱瞧着竟比他半个人都还要大。 “冬至嘛,早些出摊,早些卖完,祖母还在家里等着与我吃馄饨......孙大哥是要回家乡去了吗,背了好大的包袱。” 沈雁回打开豆腐的盖子,笑着与孙伍攀谈,“今日还是肉沫豆腐盖饭?” “馄饨啊,馄饨滋味好。说到馄饨,我也想念我老娘包的荠菜猪肉馄饨咯。待我此次回家,我定是要每日都吃,一顿不落,将这馄饨的味道都揉进我的肚子里。” 孙伍的目光里流露出无限眷恋,“今日不吃肉沫豆腐了,吃个大荤吧。这顿也是我在青云县的最后一顿,那定是要好好犒劳自个儿一顿,哈哈哈来个大荤!” “既是最后一顿,那我便都给孙大哥盛些,不过不会多收孙大哥钱的。” 沈雁回打开甑,盛了好几勺米饭,给孙伍炒了个腊肉西京笋,又在上面盖了梅子酿肉、蛋饺、红烧狮子头与一大只卤鸭腿。 “这是提前给我吃年夜饭啊,那我可真是美了。” 孙伍望着面前这碗多得几乎要溢出来的盖饭,心里陡然升起的那股思乡情达到了顶峰。二十多岁的年纪,竟是湿润了眼角。 “都给孙叔叔吃,多吃些,孙叔叔就会力气大。” 沈锦书咬着糖球儿,坐在一旁数着来来往往的行人,“雁雁,今日好多人呐,凤姐儿都数不过来了。” “大家都忙着归家,孙叔叔也是。出来做工多年,也没什么本事,这周边的县啊,都呆过一趟,也没找着什么好行当......除了在家里头的老娘,沈小娘子,你倒是第一个这样对我好的。” 那一口有嚼头的红烧狮子头下肚,竟当真被他品出了一丝儿时过年,母亲将剁碎的肉馅混了鸡卵与面糊,揉成肉团,炖在灶台上煨着的味道。 “我还记得我秋日初来摆朝食,是孙大哥与李大哥多番对我照拂。” 沈雁回将一碗热汤放到孙伍的桌前,“若不是你们俩在货船上吆喝,哪会有这么多脚夫来捧我的场。” 沈雁回卖的是煎饺,虽说个个馅大饱满,却还是要卖到八文。 莫说是尝个味道,大多脚夫听到这价钱便望而却步了。搬一日才多少钱,何苦用八文钱在早晨吃一顿饺子。白面馒头就水,不也是能吃出一丝甜滋味? 也是李大河与孙伍瞧着沈雁回一个小姑娘家,年纪轻轻却要起个大早来摆摊,觉得她并不容易。尝过一次煎饺后,不仅觉得此煎饺色香味美,更觉沈雁回待人好又热心,才给宣扬宣扬的。 若是行人与船里头的客商见脚夫都将那煎饺吃得酣畅淋漓,滋滋冒油,也会生出一股馋意,想着买一份来尝尝。 “羊汤?” 孙伍闻了闻桌上那碗汤的味道,大吃一惊,“沈小娘子,今日卖的羊肉可不便宜,你这定是要做亏本生意。” “是羊杂汤,倒也没有羊肉那么贵。孙大哥试试,看看味道如何......毕竟今日是冬至,喝碗羊汤,驱驱寒意吧。” 羊杂比羊肉便宜得多。今日羊肉铺子里羊肉卖得火热,倒是那羊杂无人问津。羊杂平日里买即可,冬至家家户户都想秤块羊肉吃些好的。 沈雁回秤了两斤羊杂,用草木灰仔细清理了,煮羊杂汤。 羊肉的膻味一看处理手法,实则最重要的是看这只羊的本身。 好羊肉的膻味很小。 好在青云县的羊肉铺子几乎都是做的良心生意,卖的羊都不错。沈雁回用了黄酒、姜片与葱段煮过那羊杂后,膻味便已经很小了。 “自然是好滋味。” 汤色醇厚不腻,鲜香丰富,底下捞上来的羊肝、肺、心、肠等杂碎口感丰富,嚼之有味。 孙伍大口嚼着饭,又喝了一碗羊汤,只觉浑身都是暖意,十分酣畅,“只不过沈小娘子的手艺,只是用来摆个小食摊,那但真是屈才了。要我说,堪比食肆里头的饭菜。” “借孙大哥吉言了......那就还请孙大哥年后回青云县时,来我的小饭馆多多捧场。” “沈小娘子要开小饭馆?” 孙伍瞪大眼睛,险些将米饭呛到气管里头,“开在何处?” “在县衙对街的,原先是个馒头铺子。” 来吃饭的食客眼下也开始多了,沈雁回便忙着炒菜,回孙伍的声音也逐渐混着热油炝锅的声响。 “哦......我知晓那里,他家的枣泥馒头最为好吃,竟不开了。” 孙伍看着沈小娘子忙碌的身影,将心中的那份感情掩藏在心底,“等回头过完年了,我一定来捧场!我叫他们都来捧场!” “孙叔叔,你怎么总是看雁雁啊。” 沈锦书睁着眼睛,对着孙伍眨啊眨,“方才我数人的时候,就瞧见孙叔叔总是盯着雁雁,没有离开过。” “咳,嗨,哪有的事。” 孙伍挠了挠头,冲着沈锦书一笑,“凤姐儿,孙叔叔在瞧那船什么时候来呢。” 客船的位置在东边,西边又如何瞧得见客船。 那个桂花树下总是忙碌的鹅黄身影,对谁都是捧着一张笑脸,对谁都真诚热情。 说不会动心,那是假的。 只不过他知晓李哥也喜欢,他也只能偷偷的藏着。 有时会也会生出吃味之意,这时的他便佯装叫李哥来搬货,打断二人的攀谈。 他只是个脚夫,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一年到头,身上也只能攒出三四贯钱,如何能给沈小娘子幸福。 他知晓的,知晓沈小娘子虽然见谁都笑,但是见到谢大人时,是不一样的。 她会红了脖颈,她会口齿不清,会偷偷在谢大人的菜里多放一勺盐......那都是他坐在船上,隔着人群远远一望,瞧见的。 谢大人会面无表情地吃完。 谢大人是个好人,若是他们俩在一起,很好。 真好。 爱意有时不用宣泄于口。 “小孙,我给你占了个好位置,赶紧来将你的行李搁这,一会儿叫人抢了......还有还有,给我带一碗农家一碗香来,起一早给你占,人饿晕了!” 李大河立定在船上,给孙伍占着位置,大声呼喊道。 “来了,李哥!” 今日的盖饭卖得很快,众人都行色匆匆,一碗盖大多只吃上半盏茶的功夫,便赶着跳上船忙着回家去了。 其实租铺子的钱已是够了,沈雁回准备再摆上十天,便收了摊子,置办东西,搬进小饭馆。紧接着给自己放几日假。 春节,先陪好家人,才有精力开启新的一年。 “祖母,我们回来了!” 沈雁回与沈锦书才到家门口,便已经闻到了里头传来的阵阵馄饨香。 “雁雁。” 谢婴帮她将小推车放好,“冷吗?” 他今日穿着一身月白色衣袍,其上绣湖蓝色兰花,衣领处是一圈貉子毛。 “还好,今日太阳不错,晒着不冷。我一路走来,看到街上有许多关扑摊子,什么样式都有,好热闹。” 沈雁回瞧了谢婴一眼,“谢大人不在县衙里过冬至?” “噢......那我眼下就回去了。” “......” 沈雁回攥了攥谢婴的衣袖,“我哪有这个意思!” “这不是逐客令吗?” 谢婴盯着自己被攥紧的的衣袖,嘴角微扬,“雁雁的意思难道不是说,‘这谢大人,怎么冬至还来我家打秋风?’” “喂喂喂,这真是造谣。” 沈雁回揉了揉眉心。 “那,雁雁要我回去吗?” “罢了,我猜牛捕头他们都休沐回家过冬至去了......这么一瞧,谢大人与明公子还怪可怜的,留下吃馄饨吧。” “好。” “取黄豆、榆树叶、米糠适量,先晒后拌。哦哦哦,原这拌还有水拌和干拌之分,水拌是诱它多吃草,干拌则适合保存,一次多拌些,下回还能用。好的祖母,已经记好了......” 明成继续执笔书写,态度端正又认真,“可多浸泡再蒸煮,以便更好地咀嚼。更能炒制,使饲料能香浓,适口性更高。” “明公子,再不过来吃馄饨,馄饨该凉了。” 沈雁回与沈丽娘端了起个食盘,其上放置了好几碗馄饨,正冒着热气。 “沈小娘子,你说这养猪,还真是一门学问。” 明成勇笔杆子搔了搔脑袋,“光是拌饲料,便有不同的拌法......我就说凭啥都是一个娘生的,你家这只小猪仔眼下膘肥体壮的,我们县衙那只,瘦巴巴,蔫啦吧唧。” 第73章 “谁叫你日日喂它吃地龙,它又不是来福。” 谢婴用调羹舀了一只馄饨,吹了吹,“拿它当鸽子养,如何能养好。” “噢......” 明成未吹上两口气,便咬了一只馄饨,烫得他像是在嘴里放了炮仗,整只馄饨在里头上下翻滚,叫他连忙龇牙咧嘴。 谢大人说得倒是轻松。 又不是他养。 谢大人不养猪,却总是会摘两片叶子去逗弄。 快让汴梁城的老古板来看看,谢大人在青云县逗猪! 今日的馄饨并不像上次的泡泡那样,注重吃它的那一口鲜美的汤与薄如蝉翼的皮子。每只馄饨都被陈莲塞得满满的,几乎要溢出来。 “丽娘,蟹黄虾仁的吃两只便好,你吃玉蕈猪肉的。” 沈长生将蟹黄虾仁馄饨从沈丽娘的碗中“偷”走,“蟹黄寒。” 今日冬至,他自然要回来,陪家人过。 只是不知道雁雁与谢大人什么时候这么熟识,叫他十分吃惊。 谢大人毕竟救过他的妻儿,沈长生也是打心底里感激的。所以每每谢婴来时,他都非常尊重。几日下来,也有些相熟了,谢婴偶尔会指点指点他的文章。 能得昔日探花郎的指点,沈长生连做梦都在笑。 “吃三只吧,再给我一只。” 沈丽娘又愤懑地舀回来一只,“眼下螃蟹的时节,每每我都不能吃个痛快,可叫我气死了!” “我与丽娘保证,日后不会了。” 沈长生也给自己舀了别的馅,连忙哄道,“丽娘吃几只,我便吃几只,我也不吃。” “那阿爹与阿娘的,都给凤姐儿吃!” 沈锦书挥了挥小手,将所有剩下的蟹黄虾仁陷馄饨纷纷“偷”走。 蟹黄虾仁馅最为鲜美,新鲜的虾仁也饱满弹牙;玉蕈猪肉馅则是山珍与汤汁猪肉的结合;至于白菘猪肉,则是老生常谈,其美好滋味经久不衰。 院中的那只火炉上咕嘟咕噜地炖着沈雁回的一早买的羊肉,是花了大价钱放了些香叶与花椒,佐以豆酱。待炖到暮食,则是软烂无比,连筋都炖耙,最适合舀一勺汤汁盖在饭里头。 待吃完了馄饨,沈锦书打了个盹,自觉无聊,便要嚷嚷着上街。 难得的节日,青云县的街道上尤为热闹,都不用沈长生哄着,沈锦书便被明成一路抱着往街上去了。 没有了陈康安这样的泼皮,小摊贩们恨不得将所有的东西都搬来街上。 “谢大人在汴梁时的冬至是怎么过的?” 沈雁回东凑凑,西逛逛,瞧着什么都新鲜,心里不断感叹古代的东西真是精致,手艺巧夺天地。 冬至开关扑,关扑摊子上的商品琳琅满目,食物果品,日用杂物,样样俱全。 有小吃时兴果子,蜜煎糖糕、灌藕、旋切炙猪肉;亦有玩意儿杂采球、绢扇纸扇、“据说是东汉曹孟德喝过的酒杯”;更有衣裳首饰,销金袄裙、香囊珠佩。 沈雁回最在意的,竟还有各式家具! 螺钿交椅、藤椅、小木凳...... “陪圣上去南郊祭天,回家睡觉。” 谢婴背着手,也如同沈雁回那般,东看西看。 自从做了官,倒也没有怎么过过冬至。 “岂不是很无趣,那谢大人今日多瞧瞧。” “好。” “高手明叔叔好厉害!” 沈锦书在不远处拍手叫好,随后接过小摊贩递过来的灌藕,“竟一下子掷了三面相同的!凤姐儿最喜欢明叔叔了!” 小吃的摊贩,二文钱获取一次掷铜板的机会,若是留个铜板的灌藕中,有三面同时朝上,便只花两文钱便能拿下那一整根的灌藕。 “凤姐儿还想吃什么,明叔叔再去给你掷!” 沈锦书的一句句夸奖,就像那灌藕的蜜灌进了明成的心里,今日他必定要大展拳脚。 “吃红边糍!” “好!” “雁雁要什么?我也可以掷。” 谢婴瞧见沈雁回一直盯着各类摊子,几步走到她身边。 “关扑,讲究运气,我这个人一直不太好运啊。” 真是好挣钱的摊子,两文钱一次,谁能一下子掷得这么准。她眼瞧着小摊贩们的铜钱罐装了个盆满钵满。 “哪有只有掷铜钱的关扑,那边可以掷飞剑,只要掷到你想要的东西便行。” 谢婴清咳了一声,“我应是可以。” “真的可以?” 沈雁回有些心动。 “自然可以,运气不可控,但准头可以控......要哪只钗环,或是销金裙。” “我想要螺钿交椅两只,那个小木凳,也挺好的,可以放在小饭馆里。” 沈雁回期待地瞧了谢婴一眼,“您说对吧......文韬武略的,谢大人。” “对。” 谢婴满意。 掷飞剑的,十文钱掷一次。 对于这些精美的家具,虽说听着便宜,可对面的转盘既会由小摊贩转动,那分割几份写有折扣的东西,远远一望,可太细了。 那“免费”字样,更是在转动下,看都看不清。 “真能掷到吗?好难。” 沈雁回瞥了一眼谢婴手里的飞剑。 “我大话都说出去了,不能也能得能了。” 小摊贩正美滋滋地转动着转盘,心里想着这位小郎君这样带小娘子来掷飞剑,不掷到是决不罢休的。 这样细小的字样,实在是难以掷到,他今日真是可以大赚一笔。 高兴呐! “啊?” 小摊贩的嘴才咧了一半,就只见那飞剑已直直钉如“免费”二字中。 这可是他进价一百多文的螺钿交椅啊! “真的!真的掷到了!谢大人好厉害!” 谢婴只觉自己的腰间被一双手环住。 他一怔,手上剩余的飞剑被全然丢下。 轻轻一托,她浅浅的梨涡。 近在咫尺。 第47章 你这个骗子! 十二月末, 初雪。 这场雪下得并不大,还夹着细密的小雨,稀稀落落的, 轻盈且细腻,落在江面上,很快便与江水融合在一起。 约莫下了一个多时辰, 才在青石板上积起薄薄的一层。 “沈小娘子, 今日下着雪还摆摊呢!” 有行人用一只手掌捂着脑袋, 快步从码头边经过,脚踩在薄雪与雨水混杂的石板上, 发出轻微的咯吱细响。 “嗯, 摆最后一日,一会儿我就回去了。陈大哥走慢些, 地上滑!” 沈雁回端起手中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梨汤暖暖手。 她今日穿得也多,如同沈锦书一样, 陈莲既让她穿鹅绒里衣,又要套棉袄,就连暖耳也是两日就缝好,让沈雁回戴起来。 在雪花飘扬的码头上, 除了露出的手有些冻,她实则并不是很冷。 “嗨, 我媳妇儿叫我来买条花鲢来炖汤......你赶紧收拾收拾回家吧,这雪混着雨一时半刻也积不起多少, 一会儿化起来该很冷了。” “好, 提前祝陈大哥过年好!” “你这闺女嘴就是甜,过年好!” 行人与沈雁回攀谈几句, 匆匆回家去了。 今日码头上的人并不多,回乡的早乘了船回去,归家的也在雪天躲在家里共享天伦之乐,沈雁回打算再摆半个时辰,便也归家,结束今年的摆摊。 由于下雪的缘由,她便没有让沈锦书跟过来,毕竟以她往日上蹿下跳的性格,指不定能在雪地上滑上一跤,摔一个屁股蹲。 好在她的小推车既能防雨,自然也能防雪。只不过呼呼的被风将轻飘飘的雪吹得倾斜,还是有不少雪夹着雨,洋洋洒洒的飘在她的鬓发间,被她坦然拂去。 鹅黄的袄裙在白茫茫的一片落雪中尤为明显,鬓角簪着的新鲜丹桂也被腊梅缠花替代。 美人拂雪。 小饭馆的一年的租金已付,如今那块铺子已是属于沈雁回的了。前阵子与谢婴在关扑上赢回的一些摆设家具,也已全然摆放进去。 待过了新年,她预备去东市淘上一淘,再添置些。眼下可不能去铺子里头买。临近新年,什么东西的价钱都蹭蹭往上蹿,随便买些东西,都是一顿大出血。 码头上的船没那么多,偶有一艘船在码头边停靠,也只是下来三三两两人。 这是摆的摊子比路人还多啊。 “雁雁姐姐,凤姐儿今日没来吗?” 顺姐儿被她爹拉着手,在沈雁回小食摊旁左瞧右瞧,都未见沈锦书的身影。 她像是个小毛球似的,穿着一件兔毛夹袄,头戴一顶毛茸茸的兜风帽。 “对啊,今日下雪,凤姐儿在家呢。” 沈雁回半弯下身子,摸了摸顺姐儿的脑袋,“顺姐儿有事找她嘛,让雁雁姐姐帮你说好吗?” “好啊!阿爹,快给我罢!” 顺姐儿乖巧地眨了眨眼,接过她爹递过来的一只木匣,“过年了,我要随阿爹去阿娘老家去,不能一直看到凤姐儿了。这是我阿娘给我与凤姐儿做的磨喝乐,有两个呢。顺姐儿一个,凤姐儿一个,便代表着顺姐儿与凤姐儿是永永远远的好朋友,请雁雁姐姐帮忙带给凤姐儿吧!” 第74章 木匣里装着一只精美的磨喝乐,穿着一件色彩斑斓的华服。 身形小而精致,脸蛋圆圆,眉眼弯弯,满含笑意。她的手上还抓着一条小鱼儿,更显活泼可爱。 这憨态的小模样,不就是沈锦书本人吗? 这一只磨喝乐,除了脸蛋不一样,与顺姐儿手上的,如出一辙。 “好漂亮!” 沈雁回对这精致的磨喝乐大为惊奇,也替沈锦书代为感谢,“雁雁姐姐替凤姐儿谢谢顺姐儿,她一定会非常喜欢的。” “这是我阿娘做的,我阿娘厉害吧!” 顺姐儿一脸骄傲,几乎要将小脑袋昂扬到天上去,“那雁雁姐姐,我与阿爹回家去了。祝雁雁姐姐新年好,雁雁姐姐一定要告诉凤姐儿,我会想她的,叫她一定要想我啊!等春日里,我们再一起玩!” “一定,也祝顺姐儿新年好哦!” 沈雁回与顺姐儿做了告别,便将这只木匣子妥帖收好。 只是在这儿又呆了一会儿,便有其他的孩童纷纷来给沈雁回送东西。 应说是送给沈锦书的。 码头上的孩子,大多时候,船舱便是他们的家。青云县码头的停船并不都属于这儿,它们来自四面八方。 每到一个地方,孩童们便有机会交上新朋友。 按把平日里自己都舍不得吃的香糖果子都要送给沈锦书来看,她在码头上定是交了不少好朋友。 沈雁回知晓今日用饭的少,备的菜也少。待她在椅子上坐了一会,眼瞧着也没几个人,其他的小摊贩们也开始陆陆续续地走了。她便也收拾了碗碟,预备回家。 雪落在江面上,似是给上头笼了一层薄纱,朦朦胧胧。 飘飘落落的雪中,忽然有一艘船拨开薄纱,闯入沈雁回的视线。 既是还有人来,她便再等一会儿。若是有人行船路途遥远,饥寒交迫,在她这儿还能吃上一口热饭。 那是一艘小船,船身并不大,应载的客也不多。 待小船靠岸,放下板子,便有人从上艰难地下船。 说她艰难,是她还拉着一匹马的缘故。 那马似乎受不了外面的雪花,感觉周遭寒冷,嘶鸣一声便要转身回到船舱里去。 “胭脂!你这厮怕什么冷嘛。原先去漠北,你觉得热,眼下来了这儿,你又觉得冷了......再不出来,一会儿船家将你拐了,做成马肉火烧!” 此话一出,那匹名唤“胭脂”的马登时没了方才的倔强,乖巧地任凭这女子扯着缰绳,从船上下来。 船家:...... “胭脂,这儿当真是漂亮,与漠北不一样嘛。” 女子下了船,环顾了四周,仔细欣赏了一会,满意点了点头。 但她很快又皱起了眉头,“胭脂你饿不饿,我快饿死了。果然我还是坐不惯船,从漠北买的哈达饼一路上晕船全给吐光了,可惜了了......嗯?好香。” 女子使劲嗅了嗅鼻子,远远一张望,便瞧见了桂花树下的小食摊。 “胭脂,吃饭!” 她牵着她的马儿,兴冲冲地往沈雁回的小食摊走去。 “先喝碗梨汤吧。” 沈雁回见她似乎一路风尘仆仆,身上穿得单薄,便盛了一大碗梨汤,端了过去。 “好甜,好暖和。” 女子接过梨汤喝了一大口,转着又朝着她的马嘟囔,“胭脂,这儿好冷。咱们从漠北过来,也没准备什么御寒的衣裳,失策了。” 她一抬眼,沈雁回只觉得。 真漂亮啊。 凤眼修长,鼻高唇薄。 她竖着高马尾,额间垂着一根银链,身穿着一件白布红边的袄裙,腰间叮铃当啷地挂着一堆银饰与一只香包。 这副打扮,美则美矣,就是有些不太保暖。 “我这儿有件斗篷,若是娘子不嫌弃,您先披上。这样的小雨夹杂着雪,可冷。” 沈雁回从小推车下拿出一条月白色狐皮斗篷,递到女子跟前。 她自然是没有狐皮斗篷的。 这是谢婴的。 临近年末,县衙的琐碎之事便多了起来。乡里有不少的文书册子递上,都要给谢婴过目,最近的谢婴便很少来小食摊用饭。 当然,也不能叫他在县衙里可怜巴巴地吃冰糖肥肠。 陈莲给谢婴包了许多馄饨与饺子,叫明成下了给谢婴吃。 虽然大部分全叫明成给吃了。 谢婴的衣服,本不便借给他人穿,况且这是谢婴特地取了给沈雁回御寒用的。 可眼前的女子实在是穿得太少了。要是穿得这样单薄,在她小食摊上用完一顿饭,非冻成冰棍不可。 她知晓谢婴爱干净。 但她还是好好琢磨琢磨如何才能不将白狐皮洗坏吧。 “多谢。” 女子接过这斗篷,先是一怔,又抖开仔细瞧一瞧,随后嗅了嗅,就是迟迟没有披上。 “娘子,这斗篷不脏。” 沈雁回眉心一皱。她好意将谢婴的斗篷借给她披,莫不是她还嫌弃上了? “并不是。” 那女子莞尔一笑,上下打量了一番沈雁回,眼里露出几分狐疑,“这斗篷上好大一股壶柑的香味,还挺好闻的......这是小娘子你的斗篷吗?” 虽说这是谢婴的,但这好歹也是从沈雁回的小推车底下拿出来的。 沈雁回瞧了一眼这女子的眼神。 怎么一副似是她偷了谁的衣服似的! 虽然说她这样摆小食摊的,有一件毛色上乘的白狐皮斗篷,确实是有些奇怪。 但是,她瞧起来也不像是个扒手吧! “是朋友借给我的......” 沈雁回心里头有些不是滋味,但还是张罗着给她炒菜,“娘子您瞧瞧要吃些什么?腊肠芋头、油焖虾子、酱炒茭白,还有鸭腿、蛋饺类,您选一选罢。” “嗨,我不挑,你随便给我上些,我都能吃......” 她将那件狐皮斗篷往身上一披,又转身与她的那匹马攀谈,“胭脂,还是狐皮斗篷暖和啊。这料子,让我有些想起一年多前,我猎的几只白狐狸呢。你还记得嘛,是咱们一块猎的。” 她那匹马儿上前嗅了嗅她身上的斗篷,竟嘶鸣了几声,装模作样地点了点头。 不对劲,很不对劲。 沈雁回忽然觉得很不对劲。 凭借她多年的侦查本领,她怎么瞧着,这一人一马,认识这件白狐皮斗篷啊! “好香!” 见一碗饭端上来,女子并不在意什么形象,很快便端起饭碗,拿着调羹大快朵颐,“胭脂,这儿的小摊子做的饭,味道都这般好,要不咱们留在这儿过年罢。” 胭脂也饿。 它注视着女子身上的饭,艰难地点了点头。 “它吃林檎吗?” 沈雁回的小推车抽屉里还摆着陈半瞎收摊前送给她的林檎。 “多谢......胭脂,你真有口福啊。” 女子捧过沈雁回递过来的林檎,徒手一掰,那林檎便立刻一分为二。她小心地喂马儿吃半只林檎,转身与沈雁回道,“我叫荆三娘,小娘子可唤我三娘。敢问小娘子芳名?” 虽说才坐在用饭便互报名字有些怪异,可眼瞧着面前之人的性格颇有江湖儿女的气势,她也不好不回应。 “沈雁回。” 荆三娘眼睫微颤。 “沈雁回?” 那剩下的半只林檎被她扔在一边,让马儿自己低头去吃。 她很快又仔仔细细地上下打量了沈雁回一眼。 “可是出自易安居士的‘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中的‘雁回’二字?” “是的。” 这是祖母思念祖父取的名字。 当年祖父远在军营,沈雁回那时恰巧呱呱坠地。 后来祖父再也没有回来。 沈锦书出生,沈长生取“锦书”二字,也是为作思念。 就这般猜出来了? “沈小娘子,我瞧你年纪轻轻,便已经这样能干了。” 荆三娘歪着头瞧她,“像你这样厉害的小娘子,可有成亲?” “还未。” 沈雁回知晓了,这人真有些自来熟。眼瞧着这声打扮,与她方才之话,大概她是漠北人。 听闻漠北的姑娘性格很好,非常豪爽。 “那可有意中人?” “没,没有。” 她猜错了,这人是做媒婆的? “没有吗?” 荆三娘摩挲着身上披着的白狐皮斗篷,“那这白狐皮斗篷,不是沈小娘子的意中人的吗?我观这斗篷大,应是男子所有。” “朋友的。” 沈雁回炒茭白的手都有些不自在了。 “朋友......吗?” 荆三娘一手握着调羹,一手托着下巴,目不转睛地盯着沈雁回,“什么朋友这般重情义。这样一件白狐皮斗篷,若是放到市面上去卖,定是值千金。你的朋友便这样给你了?” 第75章 “不是,也没给我,届时我会还给他的。” 茭白遇到热油,散发出阵阵香气,“我只知狐皮价贵,没想到这件斗篷竟这般贵,我今日就还给他。” 这件白狐皮斗篷最近日日都由沈雁回出摊时披着,实在是保暖。彼时若要炒起菜来,她便收好了放在小推车的下边。 千金! 这要是从泥炉里蹦出个火星子,飞到上头,她可一点儿都赔不起。 “既是给你披的,你还给他作甚?” 荆三娘笑了笑,“情意可不止千金呐。” 沈雁回瞥了她一眼。 余光中,她忽然觉得荆三娘披着这件白狐皮斗篷的样子,有些眼熟。 “这是今日最后一些茭白了,我给三娘炒了,您一并吃吧。” 冬日的茭白鲜嫩,码头上随处可见有卖茭白的。用于油焖,用于酱烧,都滋味鲜美,油香中饱含着一股清甜。 “茭白,好东西。” 荆三娘夹了一块,放在嘴里细细咀嚼,“我的儿子就很喜欢吃茭白......如今想来,他到底是真的喜欢吃茭白呢,还是喜欢冬日里去泥塘里挖茭白跟那些摊贩去换瓜蒌呢。” “三娘,您有儿子了?您看起来很年轻啊。” 她怎么瞧,都觉得荆三娘与舅母的年纪相差不了多少。 “是吗?” 荆三娘抚了抚自己的脸颊,“沈小娘子的嘴这般甜,我儿子都很大啦。” “三娘您生冻疮了。” 沈雁回注意到了荆三娘的手,与她年轻的脸庞大相迳庭。 她的手倒是有些粗糙,手指关节处俨然一片绛紫色。 “冻疮这东西,得过一次便反反覆覆,只要不甚注意,一到冬日里便会得,我都习惯了。” “若是保暖得当,也能养好的。譬如三娘您方才说那瓜蒌,也有治冻疮之疗效。” “这个我知晓,我儿以前就给我涂过,确实有效果。不过,我成日都在外头,风吹雨淋的,那也没什么办法。” 荆三娘说到这儿,登时眉飞色舞,“沈小娘子,你没有去过漠北吧,那儿可真漂亮。好大的草原,好多牛羊。在那边,你想怎么骑马便怎么骑马,想骑多久便骑多久,没有人会管你!” “三娘去过很多地方吗?” “那是自然。南海,漠北,高山,我都去,好畅快!” 说起这些东西,荆三娘便滔滔不绝地与沈雁回讲起了那些美丽的风光。 “三娘既是喜欢出去闯荡,怎么来我们青云县了。” 二人言谈举止间,沈雁回也被荆三娘所说的大好河山给吸引。 她心中想着,若是以后得空了,她也出去瞧瞧。 大雍疆域辽阔,小小青云县只是九牛一毛。 “找人呐。我初来乍到,对这青云县并不熟识,也并不知晓夜里去哪里歇脚,此番只能向沈小娘子打听打听......” 荆三娘眯起眼睛,微微一笑,“请问这儿的县衙怎么走?” 沈雁回握着锅铲的手一滞。 “三娘有冤情?” “非也。” 荆三娘摇了摇头,塞了一口饭,一边咀嚼,一边继续攀谈,“不瞒沈小娘子,三娘我此番前来这青云县,是为投靠。” “不知三娘与县衙里哪位差爷有亲?” “非也。” 荆三娘继续摇了摇头,凑到沈雁回身边,悄声说道,“沈小娘子,我与你说,不是县衙里的差爷......” “那便是找的明公子咯。” 沈雁回握紧了锅铲。 “嗨呀,不是的。” 荆三娘咬了一口鸭腿,几乎耳语,“是找你们青云县的县太爷。” 谢婴? 沈雁回几乎要捏碎这锅铲。 她长舒了一口气,仔细朝着荆三娘望去。 她长得很漂亮。 真的很漂亮。 媚眼含羞合,丹唇逐笑开。 说的便是荆三娘这样的美人罢。 “三娘找谢大人,是什么事啊?” 沈雁回扯出一抹笑容。 “也不是什么大事,左不过是一堆家事罢了。” 说起谢婴,荆三娘像是在攀谈一位故人,十分熟稔,“我初来乍到,没有地方去,只能去投靠他了。” 家事。 很好。 沈雁回使劲咽了咽口水。 “家事嘛......那三娘与谢大人,是什么关系?是姐弟?” 也没听说过谢婴有姐姐啊。 “这不方便说罢。” 荆三娘饮了一口梨汤,嘴角含着浅浅微笑,冲沈雁回眨了眨眼,“毕竟眼下我初来乍到,不愿将我与他的关系分说,若是传来传去,怕是影响不好。” 明成不是说谢婴从未娶亲? 这便是,从未娶亲...... 沈雁回只觉得心中泛起一股莫名的酸楚,似是在上面压了一块大石头。 是谁日日过来说她的饭做的好吃。 是谁牵她的手,牵一日都不愿放开。 是谁将她小心抱起,在她耳畔说再给雁雁掷一百个。 谢婴,你这个骗子。 今日的冬雪,好冷。 “沈小娘子,你怎么了?” 荆三娘伸手在沈雁回的面前晃了晃,“怎的像是要掉眼泪似的,莫哭。三娘不该说这些的,三娘逗你呢,莫哭莫哭!” 谢婴,你这个大骗子。 她再也不想理他了! 都生儿子了,都生儿子了...... 下次谢婴再来,她就在他饭里下巴豆! 沈雁回用手狠狠地抹了一把眼角。 真想把自己好好骂一顿。 她为什么要喜欢谢婴。 他可是探花郎啊,说实在点就是圣上都承认的好皮囊,所以当年定是不知有多少人都在榜下捉婿。她那时还在跟着老师在现代勘察现场,什么大雍,她来都没来。 也不知谢婴有多少红袖添香。 美色误人!美色误人! 竟是一位有了儿子的父亲......她可不好这口。 沈雁回又抹了一把眼角。 她一定要好好挣钱,日后再找个比谢婴还要好看的。 “沈小娘子,莫哭!” 荆三娘从凳子上连忙起身,急得就差没伸手给沈雁回抹眼泪了。 “我同你说沈小娘子,事情不是你想像的那样。实则谢婴,呸,谢怀风,他是我......” 不远处露出一个莲青色的影子,撑着一柄青伞的谢婴从积了雪的青石板上快步走过。 雁雁,怎么哭了? 他心中一颤,扔下青伞。 “雁雁,你......” “谢,谢婴......” 沈雁回说话上气不接下气,盯着这张慌张的脸就来气,她伸出手,用手指怒指着他。 “谢婴你日后别来我这儿吃了,我不要你来打秋风了,我,我,你,你,谢婴我不给你当仵作了,你去找别人验尸罢,我,我小饭馆也不开在你那儿了,我要搬走,我要搬走!” 谢婴急了。 搀扶沈雁回那个身影,也随着沈雁回的目光转了过来。 谢婴脸一黑。 “母亲,你与她说什么了?” “怀风我儿,这真不关我的事啊。” 荆三娘擦了擦额角的汗。 “怀风,你快哄哄她!” 第48章 很喜欢 初雪下得愈发大, 没有了雨水的浸润,很快在房檐与枝丫上积起白雪。 “我还以为你这样高的心性,被贬来这种地方, 会成日饮酒生圣上闷气呐。” 荆三娘牵着胭脂踏入县衙,进了后院,环顾了四周, 啧啧称赞, “怀风我儿......看来, 你过得不错啊。” 院中已堆积了不少白雪,有几只兔子混在其中, 在积雪旁嚼青草。三两只鸡从笼子里钻出来, 上头留下一串串脚印。 更有不知哪里传来的哼唧声。 倒不像是县衙,俨然更像是一处农家别院。 “夫人, 您怎么来青云县了!” 明成正左手拎着一只木桶,右手拿着一根木棍搅拌。木桶里,是黄豆、榆树叶、米糠等不知名混合物。 见来人, 他立刻将木桶丢下,飞奔而来。 “怎么不与大人提前说一声,明哥儿也好去接您......胭脂,一年多未见, 怎么这样肥壮了?” 明成笑着抚了抚胭脂的头,胭脂也亲昵地蹭了蹭他的手掌, 嘶鸣两声回应道。 青云县人杰地灵,果然养人。 荆三娘双手握着明成的胳膊, 前前后后仔细瞧了一眼, 而后拍了拍他的肩膀,“明哥儿, 来了青云县这儿人精神了不少,想必伙食不错吧。” 明成挠了挠头,“伙食是挺好的夫人。夫人远道而来,一路风尘仆仆,定是饿了,您想吃些什么,明哥儿立马给您去做!” 自从跟了谢婴,夫人对他也多番照拂,明成的心底里是尊重与感激荆三娘的。 明面上是夫人,背地里称一声“娘”都不过分。 第76章 “明哥儿,看不出来呐,你还做上饭了?” 荆三娘挑了挑眉,见明成容光焕发,虽样貌未变,但与在汴梁时,总觉得有哪里不同。 “我记得原先你还是个汴梁公子哥,哎唷那点茶功夫可了不得......怀风,看来此番来了青云县,明哥儿也未跟着你受苦。怀风,怀风?” 得不到儿子的回应,她转了个身,见谢婴眉头紧锁,心不在焉。 “怀风?” “母亲,你害死我了。” 方才的那副光景,如今还在谢婴的脑海中晃悠。 眼下荆三娘与明成说什么,他都不关心。 沈雁回误会了荆三娘是谢婴的夫人,心里又气又难受,一时间那眼泪也是憋不住,直直往下淌。 在谢婴赶来时,将他一顿骂,还未理清他与母亲的关系,就跑了。 那小推车推的,比蹬得还快。 明眼人都能瞧出来她很生气。 “怀风,似是很喜欢她嘛......” 荆三娘将身上的白狐皮斗篷裹了裹,嘴角扯出一抹弧度,“咱们家价值千金的白狐皮斗篷,就这样送人啦。” “我不与你说,白狐皮斗篷给我。” 谢婴一脸冷意,抬手去解荆三娘脖颈上的系带。 “不孝怀风,这是你老母亲辛苦猎来的,你可知白狐多么罕见。这么一件白狐皮斗篷,可叫我与胭脂在山野里呆了两天两夜,才给你凑到。” 荆三娘往后一退,躲过谢婴伸出的手,似乎并不愿意将这白狐皮斗篷交出。 “那你是不是送给我了?” “是啊。” “那我的东西,我愿意给她,母亲觉得有问题?” “自然是没有问题。” 荆三娘笑意更浓,连额角的银饰都跟着颤动,叮当作响,“只是怀风,我方才瞧着你们二人的样子,似是并未互相诉说心意啊。” 若是诉说了,还能这般隐忍着? 谢婴一愣,抬起的手缓缓放下。 “我。” 他叹了一口气,将视线瞥向一边,“我不知晓,要怎么说。” 谢婴伸手接住飘在他手中的雪,那雪只是才触到他的一点儿掌心,便化开,再也消失不见。 “你的文章做出来一串一串的,你与圣上说的治国之策,也是长篇大论的。怀风我儿,如今,你与母亲说,就这样说心意这般简单的事,你就说不出口了?” 荆三娘解开身上的白狐皮斗篷,递到谢婴怀里,“你晚些去给她。这件斗篷眼下可是我送的,不归你了......你得好好想想与沈小娘子如何说了。你迟迟不张口,还叫人家姑娘总等着你不成?今日她将我认成你夫人,也只能说还好来人是我。来日你在汴梁那些桃花要是真找到青云县来,我看你如何是好。” 她知晓她儿相貌好,当年高中探花,打马过街,那汴梁的主街竟围得水泄不通,前来说亲的媒婆险将他们家门槛给踏平了。 谢婴一心专注在政事上,无心儿女私情,对着这些事,往往都是推了或者全扔给她。 那些温婉的小娘子有时遇到谢婴,远远一望便好,但有些飒爽的小娘子,竟有夜里攀上她家墙头的,就为了与在偶在院子里的谢婴说上两句话。 那两个月,谢婴都是摸黑起,摸黑回,能避则避。 “只不过我有些不知,我儿怎么转了性子了。” 荆三娘回忆起方才沈雁回的性格与样貌,确实是出挑。 对于她这样素不相识的人,竟能将白狐皮斗篷相借。 还有饭菜的味道,实在是好。若不是她溜得确实太快,剩下的那饭,她定是要打包带走的。 “不与你说。” 谢婴重新唤明成拿了件斗篷扔给荆三娘,“我与你不熟......你在漠北呆得好好的,来我这儿做什么?我这儿也没有多余的客房,你什么时候回漠北?” “哎唷,我儿还生为娘气呐!” 荆三娘笑着披上了新的斗篷,“怀风不气,为娘错了。你瞧瞧,为娘不是来找你过年来了吗?你开不开心,为娘还给你带了些漠北的好皮子,最适合冬日了。” 无论谢婴如何冷脸,荆三娘依旧捧着一张笑脸,一点儿也不在意。 “原本我应是该开心地将这个年给过了。” 谢婴瞥了她一眼,依旧语气冷淡,“眼下好了,大家都不开心了......你什么时候回漠北?” “谢大人与他母亲,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啊。我怎么瞧着一副水火不容的样子,像是碰着冤家似的。” 牛大志凑在明成的身旁,悄声问道。 他的视线可全在荆三娘的身上了,脚也跟打了钉子似的,根本挪不开道。他作为一个男人,一直也能瞧出谢大人的样貌生的标志,如今一瞧,这全然遗传的她的母亲。 这哪里是母亲,这是仙女。 像是草原上策马驰骋,张扬而热烈的仙女! “嗨,我偷偷说一句,实在是夫人自找的。” 明成见二人水火不容,眼下都不敢多插半句话,只能小声说上一句。 “怀风,你真的是太冷漠了,真叫为娘伤心。” 荆三娘佯装着捂了捂自己的胸口。 “你会伤心?” 谢婴当是没看见似的冷哼一声,眉头一挑,“你会伤心当年便不会不告而别了。” “告了,哪里是不告,可不要信口雌黄。我不是写了书信嘛,你瞧瞧,还给你猎了白狐制成斗篷,我瞧那沈小娘子可喜欢为娘赠你的斗篷了。” “噢......你什么时候回漠北。” “谢怀风!” “荆三娘!” 二人同时互呵一声,惊得一旁圈着的小猪仔都停止了哼唧唧。兔子飞速地蹿进了窝,鸡飞上了房檐。 当年谢婴高中不过三月,荆三娘便写了书信溜了。 怀风我儿。 你高中,为娘甚是欣慰。 那么多媒人来说亲,为娘更加欣慰。 只是日日都有媒人来,说得为娘耳朵都要起茧子了。 我儿大了,任何事还需你自己做主。 为娘得去外头瞧瞧,谢家的屋檐太高,险些让我连家乡的风光都记不住了。 不要想娘啊! 娘会回来看你的! ——爱我儿怀风但更爱自由的你的貌美如花的母亲荆三娘留。 这书信谢婴一直贴身留着。 就是。 她说是会回来看他。 不过是夜半时分在院子里扔几张白狐皮,然后又跑了! 除了这白狐皮,就是每两月一封的书信。 “书信来就信了,你人就不用来了。” 谢婴嘴上这么说,但见母亲眼下活得肆意张扬,再也不是从前那个替人浣衣腰疼得连站立都难受的模样。 他实则心中,是高兴的。 “哪能不来嘛,这不来找你过年来了......为娘想着我儿一朝被贬,以你的一根筋性格,势必每日神色戚戚,索性来开导开导你。没想到啊,怀风我儿,你在这青云县,过得很好嘛!” 连性子似乎都变了。 “我方才说了,原先是过得很好。你一来,我便不好了。” 谢婴眼下满脑子都是一会儿去找沈雁回,他该说些什么。 上一回他见沈雁回哭,还是她狠狠掐了自己一把,与他做戏。 那回是假哭,这一回...... 他真该死。 “那不会,我既然来了,定是要给你出谋划策的,包在为娘身上了。” 荆三娘一拍胸膛,信誓旦旦。 “不用了。” 谢婴转身,朝不远处的明成招了招手,“带母亲去休息,给她买两件成衣袄子穿,还真当这儿是漠北了。要是冻出个什么病症,我区区八品县令,可没钱给你看病。” “我儿!你去哪里啊!” 荆三娘知晓谢婴关心她,一边乐呵一边在谢婴身后挥手。 “我去负荆请罪。” 谢婴黑着脸,似是责怪,“荆三娘,雁雁这事我要是说不好了,我立刻回汴梁,去成佛寺,做和尚,你日后就来成佛寺看你儿子罢。” “哎唷我的天!” 荆三娘捂着肚子,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我的儿,这沈小娘子真这般好?真叫你铁树开花了。” “对。” “哪般好?” “哪般都好,样样都好。” 谢婴甩了甩衣袖,将那件白狐皮斗篷全然包裹住。 “只她一个,从此不变了?” “只她一个,不会变。” “那你空手去作甚?哪有这般哄姑娘家的,说出去岂不是让人笑话。且这白狐皮斗篷,可是我赠的,不是你赠的,你还要再赠一次不成......喏,我儿,接着!” 荆三娘轻轻一抛,便有一样什从她手中掷出。 “什么?” 谢婴伸手稳稳一接,竟是一块质地极佳的白玉。 这玉他当然知晓,是母亲宁愿一直洗衣服,都不愿意当掉的玉。 第77章 “你那死鬼老爹送我的,说是你谢家的什么家传宝玉......我眼下戴着,日后骑马,恐碎了。万一等我百年后到地底下,你那死鬼老爹编排我怎么办,我向来最不喜欢他唠叨了。” 说起谢婴的爹,荆三娘似是并不喜欢。 “是吗?也不知晓是谁喝醉了,会抱着父亲曾经写的字大哭。” “不孝怀风,还给我!” “不给,我的了。” 谢婴紧紧握住了那块玉。 县衙离桃枝巷脚程远,谢婴连伞都未撑,一路奔跑着去。即便如此,等到了沈家的院门口,他还是让落雪白了头。 原先他不知如何与沈雁回说自己的心意,怕她为难,也怕她不喜欢她。 她今日种种表现,他才知,原来她也是这般在意他的。 落雪沿着谢婴额角的汗淌过脸颊,将他衣襟处打湿一片,他却全然不在意。 “凤姐儿,雁雁呢?” 院门未关,院里只有沈锦书坐在板凳上与软绵绵玩,手上是拿着一个磨呵乐。 院中兔子与鸡乱蹦乱跑,与县衙几乎如出一辙。 陈莲与沈丽娘去了县里的寺庙烧香,要晚些才归。 原本热闹的沈家院子,即便有鸡兔,也着实有些冷清了。 “好官谢大人......” 见了谢婴,沈锦书并不像往常那般热情,然而小嘴向下,连笑都未笑。 “你是不是欺负雁雁了?好官谢大人要是已经有娘子了,就不要找雁雁好不好,凤姐儿从来没见过雁雁哭,你再这样,你就不是好官谢大人。” 沈锦书说到这儿,便奔跑到院墙旁,捡起她平日里最喜欢玩,最直的那根棍子。 “你有娘子了,别来找雁雁!” 沈锦书攥着手里的棍子,指着谢婴,抽泣道,“凤姐儿不会让任何人欺负雁雁的,谢大人,你回去罢!” 一旁的软绵绵似是也察觉到了沈锦书的不满,竟炸开了毛,冲着谢婴龇牙。 “谢大人,并没有娘子。” 谢婴将沈锦书抱进怀里,低声安抚,“凤姐儿乖,告诉我,雁雁在哪里,好不好?” “谢大人当真没有娘子吗?” 沈锦书用小手抹了抹眼泪,委屈道,“谢大人是好官,是不能骗凤姐儿的,也不能骗雁雁。” 沈雁回对沈锦书极好,日日哄着捧着,沈锦书自然是知晓。 阿娘说,爱是相互的。 若是有人欺负雁雁,无论是谁,凤姐儿都要站出来维护雁雁的。 “不骗。” 谢婴伸出手,勾了勾沈锦书的小指,“谢大人答应凤姐儿,永远都不会骗凤姐儿,也不会骗雁雁。” “雁雁在房里,她一回来便一直擦眼泪,不叫凤姐儿瞧,还一股脑儿将阿爹买的屠苏酒喝了整整一坛子,她定是难过死了......” 虽是听谢婴这般说,沈锦书依旧攥着她的棍子,“若是谢大人再欺负雁雁,凤姐儿就打你!” “不欺负。” 谢婴揉了揉沈锦书的脑袋,“若是以后谢大人有做的不好的,谢大人让凤姐儿打。” 谢婴与沈锦书,做了这个两人的约定。 沈雁回的卧房本就是陈莲隔出来的,小小的卧房中只有一张小小的床,以及她缩在床边的小小的身影。 小轩窗开着,雪混着风洋洋洒洒落进来混着冷意,她却全然不觉。 “雁雁。” 谢婴走过去轻声唤她,低头却发现沈雁回睡着了,眼角还沾着淡淡泪痕。 周遭围绕着酒气。 是他让她不开心了。 他伸手替沈雁回将散发的发丝勾在耳后。 那件白狐皮斗篷,他一路过来全然抱着,不曾沾上什么风雪。 他悄然替她盖上。 去铜锣县那日夜里,他也曾这样注视过沈雁回。 紫色的扁豆花下,她的睫毛轻轻垂合,如同羽扇,笼下淡淡阴影,可那时未有泪痕。 眉心是皱的。 谢婴忍不住去抚平她的眉心。 “妈妈......” 沈雁回低喃一句,“你骗我。” 谢婴一怔。 眉心忽然冰凉,身上却有一丝暖意,沈雁回忍不住睁开了眼。 是谢婴。 很狼狈的谢婴,她从未见过这样的谢婴。 “谢大人。” 沈雁回身子往后一缩,身上的白狐皮斗篷也随之滑落在一旁,“这是女子的寝居,谢大人您,不便进来。” 她眼神微微清冷,不再明媚热烈。二人这样,竟有些生分了。 谢婴的心口忽然有些绞疼。 “雁雁,她不是我的夫人。” 谢婴半弯着身子,语气轻柔,“你听我与你解释,她是我母亲......我谢婴,从未娶亲。若雁雁不信,我们去县衙,一起去说清楚,好不好?” “不好。” 沈雁回退缩了。 若是日后会失去,那不如眼下不开始。 就像她的爸爸妈妈。 说好会在家里等她,却被大火吞噬干净。 谢婴迟早会离开,可她如今有了新的家人,再也不愿意失去。 她喜欢谢婴,喜欢与谢婴每日的相处。 可今日的事,即便是假的,也让她升起一丝害怕。 要是谢婴以后走了怎么办,她一定会很难过的。 “谢大人,我不过小女子。谢大人是否娶亲,与我并无关系......” 推开他,早些推开就好了。 “有关系。” 谢婴声音沙哑,凑得离她更近。 她很喜欢谢婴身上的壶柑香,就像很喜欢谢婴。 沈雁回抬眸,眼眶通红,轻咬嘴唇,“谢大人,您是大人。您不可能一辈子留在青云县,我知晓,圣上,会让您回汴梁的。” 风更大了,卷起了落雪,刮进小轩窗,吹起沈雁回鬓角的发丝。 她低头垂眸,紧咬住唇瓣,不去看他。 可谢婴将沈雁回的一举一动,都看在了一眼,他重新拾起白狐皮斗篷。 “我留。” 他坐在床沿,轻握住沈雁回的手腕,一字一句道,“我留在这里。大雍不会因为少了一个谢婴而不复存在,可谢婴......” 发上的落雪还并未融化,连指尖都透着寒意,可谢婴说出来话却分外灼热。 似有千万言语涌上心头,可倒了唇畔,便只剩下一句话。 “谢婴不能少了沈雁回。” 沈雁回瞳孔骤缩,抬眼。 谢婴不能少了沈雁回。 谢婴目光灼灼,映照着窗外的飘雪,可他握着沈雁回的手腕却微微颤抖。 “母亲说,我谢婴做文章,长篇大论,有无尽的话要说。我与雁雁,也想说无尽的话,可每每到嘴边,却不知怎么开口......谢婴并未与女子表明过心意,说话笨拙。可雁雁,我不要再看到你哭了。” 那块白玉被他温在手心里,不曾带上一丝凉意,捧到沈雁回面前。 “这是谢家的玉,雁雁收了,好不好?” 许是秋雨里倾斜的青伞歪了些,映出她浅浅梨涡,许是船舱内她为了她人感同身受的泪落进了他心里,又许是面对案件的她侃侃而谈,叫人上心...... 不知什么时候,连谢婴自己都不清楚。 他谢婴寒窗多年,本以为会将自己一生都投身在江山社稷上。若非要让他说出在意的事。 一为大雍,二为母亲。 眼下。 三为,沈雁回。 爱意是悄然生长的,它的主人们并不知晓。 “谢婴。” 沈雁回替他拂了拂额发间的雪,“你喜欢我吗?” “喜欢,很喜欢。” 灼热的爱意。 谢婴却不敢多逾矩一步,只是将她的手贴在脸颊轻轻摩挲。 他的发丝有一半都被雪水浸湿,唇瓣悄然刮蹭过她的指尖,带着丝丝凉意,似是淋湿的小狗。 沈雁回忽然环上谢婴的脖颈,滚烫的唇瓣堵住他微凉的嘴唇。 发间雪水融化,一滴悄然落在谢婴的眼睫,一片儒湿。 她,不生他气了。 “那你日后不要骗我。” 她故作生气,在他唇边轻轻啃咬了一口,眼里重新绽开明媚。 谢婴的笑意在唇边荡漾,连同一旁的那颗小痣都格外勾人。 衣襟处带着清凉的湿意,谢婴伸手扣住沈雁回的后颈,紧紧相贴,似要将她揉进身体里。 手中白玉被紧握着,它日后另有所属。 温热的呼吸互相交融,笨拙,却越愈深愈热烈,混着浓郁的壶柑香与淡淡酒意。唇齿相抵,勾出浅浅银丝。 “我永远,都不会骗雁雁。” 吻视若珍宝般轻轻落在她的眉心。 小轩窗被从内关上,窗外枝丫积雪,簌簌落下。 爱意在冰雪消融后,蓬勃生长。 第49章 雁雁,你亲亲我。 元日。 辞旧迎新, 暖阳映积雪。 第78章 “三娘娘,你瞧瞧凤姐儿的衣裳好看吗?” 前两日雪下得又大又急,沈家院子里积了厚厚的雪。 沈锦书起了个大早, 叫沈雁回仔仔细细地打扮一番。见来人,她脚踩过雪,一路向着门口飞奔。雪太厚了, 即便是小小的身影, 也留下了一串串的脚印, 咯吱作响。 “好看好看,凤姐儿眼下就像天上的小神仙, 是下凡来给我们送福运的。” 荆三娘将沈锦书一把抱起, 左脸亲一口,右脸亲一口, 是怎么看都看不够。 “嘿嘿......是阿娘给凤姐儿做的新衣裳,雁雁给凤姐儿梳的头。” 沈锦书将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咧着小嘴, 小脸红扑扑的,当真如同小神仙般。 她今日穿的是赤色交领襦袄,其上不仅绣着软绵绵打盹,还绣着兔子们啃草, 就连团团都被沈丽娘绣在了衣袖旁。头上梳的是三丫髻,绑着几条金边云纹赤带。 “祖母, 天亮了吗?” 这是今日沈锦书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一想到元日一早便可以穿新衣,她便兴奋得怎么都睡不着觉。等过了子时, 隔一会儿就问陈莲一句, 隔一会儿又问一句,好不容易挨到了天亮, 便欢欢喜喜地去沈丽娘的屋子叫她梳头。 这自然被沈长生给拎了出来。 沈丽娘的肚子已渐渐显怀,到了冬日里整个人觉得疲乏,最为嗜睡。如今正酣睡着,沈锦书却兴奋地嚷嚷,一把被沈长生拎去了外头。 陈莲一早便要炖蹄膀,蒸糕,腾不出第三只手照顾沈锦书,那整个沈家就只剩下沉雁回了。 沈雁回爱睡懒觉,窝在被窝里时,沈锦书在她耳畔叽叽喳喳,困得她半眯着眼给沈锦书绑头发。 一趟头发绑下来,人自然也就不困了。见沈锦书整个人都精神奕奕,她揉了揉眼,给她抹了些胭脂,还在她眉心点了红点。 如此打扮一番,真似那年画娃娃。 沈雁回捏了捏沈锦书的小脸,觉得妹妹是世界上最可爱的生物。 “呐,给小神仙的压岁钱。” 荆三娘从怀中掏出一只鼓囊囊的赤色荷包,往沈锦书的衣领里头一塞,“外头街上好热闹,凤姐儿一会拿着压岁钱去买东西,想买什么便买什么。” “三娘娘最好了!” 沈锦书在荆三娘的脸上吧唧一口。 “明叔叔不好吗?” 明成晃荡着他手里的荷包。 “高手明叔叔,也好!” 沈锦书也是吧唧一口。 “咳。” “好官谢大人!” 吧唧一口。 沈家亲戚甚少,从前沈锦书收到的压岁钱只有陈莲、沈丽娘与沈长生的,再远些便是沈锦书祖父祖母的旁支。 早些年还有些联系,这两年也渐渐断了。那时就因为沈锦书是个女娃娃,他们不喜欢,逢年过节就只给两三个铜板,如今更是连门都不串了。 眼下她棉袄中塞了三个鼓鼓囊囊的大荷包,沈锦书心里头甜滋滋的,预备用完饭便跑去与桃枝巷的小伙伴炫耀,她定是桃枝巷收到红包最鼓的小孩。 “雁雁,你的。” 沈雁回手里也不得空,坐在院里的圆椅上,手中正搅拌着才熬好的米浆,软绵绵则窝在她怀里打盹,咕噜咕噜的也不知梦到了些什么。 “好多钱啊。” 虽说这荷包没有沈锦书那一只鼓,但沈雁回拉开抽绳,里头放了好几块碎银子。 “原先答应你,去铜锣县帮忙,再给你包二两银子,我可没有食言。” 米浆自然是没有银钱吸引人,沈雁回将几块碎银子摊在掌心排开,眼睛眯着弯弯月牙。 “谢大人,我们今年能不能再去铜锣县公干?” “绝无可能。” “那好吧......” 沈雁回长叹一口气,似有遗憾地将银子仔细收好,继续搅拌米浆。 “我不让雁雁去,雁雁很失望嘛。” 谢婴将另一只圆凳挪到身边,坐到了沈雁回对面,托着腮帮子瞧她。 今日她也穿了一身新衣,与不往日不同,多了些赤色。 眉目如画,唇色如樱。 “不去铜锣县,我也每年都给你多包银子,好不好?” “好啊!” 沈雁回那弯弯月牙又回来了,“那便不去呗......米浆给你,舅舅买了钟馗新符,还有舅舅写的春联,都给你去贴,也省得我搬凳子。” “好。” 谢婴接过东西,甘之若饴般去了。 那日雪后,谢婴的皮面似是越来越厚。 新年伊始,他用了两日,便将县衙所有的公务处理个干净,而后给捕快们发了月俸,包了红包,速速放他们休沐。 原先那位吴大人,让他们正月初一还来上值,即便无事可做,也见不得他们闲着。等回到家,连口热饭都吃不上,更别说还有红包拿。如今不仅放得早,还给发红包,几个捕快恨不得泪洒当场,现场给谢大人编上几段传唱流芳。 自此,谢婴每日便是县衙与桃枝巷两点一线,日子过得十分舒爽,难免有些怪到了圣上,何不将他早早贬官至此。 “莲姐,你炖的蹄膀好香,你教教我如何炖,日后我也炖给我儿吃。” 院中的火炉上正炖着一只大蹄膀,透过气孔,能闻到丝丝肉香。 陈莲掀开锅盖,用竹筷试了试软烂后,便将煮熟又用油煎过一遍的一盘子鸡卵倒进去。 锅盖一掀,水汽蒸腾,蹄膀已经被豆酱上了色,伴随着咕嘟咕嘟的冒泡声轻微抖动,一时间香气四溢。 “我炖了几十年蹄膀了,还是第一次有人要我教怎么炖。” 陈莲往里头撒了些盐,将锅盖重新盖好,“炖这东西不难,三娘,一会儿我将里头放的东西都抄一份给你。” 荆三娘很是自来熟。 第一次来桃枝巷,便带了大包小包的东西,就连在漠北置办的皮子,全给搬来了。 陈莲还以为此人投奔亲戚,走错了屋子。 后来荆三娘一介绍,才知她是谢大人的母亲。 好年轻!沈家人全然震惊。 “我一瞧雁雁这孩子,我心里头就喜欢。” 荆三娘笑眯眯道,“我儿蠢笨,在青云县的日子,也多劳烦了你们家照顾,我心中感激,也不知如何报答,就随意买了些东西,都快收下罢。” 陈莲本想推脱,但没想到荆三娘大手一挥,全叫捕快们给抬了进来。 一边抬一边道,“好姐姐莫要客气,好姐姐......” 一口一个“好姐姐”叫得真真亲热。 这一来二去,她与陈莲便熟络了。也不在谢婴在县衙给她备好的客房呆着,而是日日也往桃枝巷跑。 本就谢婴与明成二人,眼下是一家三口,都来“打秋风”。 “三娘啊,我倒不曾有过妹妹,今日不如我们认个亲,做个嫡亲姐妹如何?” 荆三娘模样生得标志,嘴也甜,陈莲心底里是越瞧越喜欢。 “好......” “不好。” 谢婴一手端着米糊,一手执着两张钟馗,“母亲,不知你什么时候回漠北?” 这二人要是认了姐妹那还了得。 日后他见了雁雁,难道要唤她一声......姑姑? 母亲来了青云县,除了捣乱,便是捣乱。 “哎呀,我儿又赶我。” 荆三娘撇了撇嘴,“为娘自然要在你这儿过完年,元日要过,腊八、元宵都要过。最好你......我儿,你懂为娘的意思吗?” “你同意了?” 谢婴眉头一挑,对荆三娘总算有了好脸色。 “这还需要我同意?我儿,这不像你啊。” 荆三娘抓起桌上的小橘子剥,“不同意你真去成佛寺啦,指不定你爹夜半三更要来我梦里骂我......再说了,雁雁可好可好,为娘,非常满意。” “那你可以在这呆到结束后。” 谢婴嘴角的笑,怎么都压不住。 “我儿真没良心。” 荆三娘一口吃掉剥好的小橘子。 好甜! “沈小娘子,你也给我整点活计呗,大家都在忙,就我一人在这儿杵着,怪不好意思的。” 在明成吃了八百个小橘子,桌上堆积成了橘子皮小山后,他终于开了口。 “明公子,橘子多吃长燎泡。” “不怕,我天生身体好。” “多吃,人会变黄。” “原是如此......” 荆三娘吐掉嘴里的橘子核,捧起了明成的脸,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我就说明哥儿最近小脸蜡黄,我还以为你果子吃多了,秘涩呢。” “夫人,真的很黄吗?” 明成不自觉地摸了摸面颊,他就说衙门最近那几个捕头怎么日日见着他捂嘴偷笑。 他自知自个儿丰神俊朗,晨起也是随意抹了一把脸,很少照铜镜。 “确有......一点。” 荆三娘肯定地点了点头。 第79章 “沈小娘子,可有补救之法?” 临近初日,明成的肚子并没有像他原先所说,多多锻炼,小上一圈,反而果子、蜜煎每日乱吃一同,隐隐有“更上一层楼”之势。 本就愁着呢,眼下夫人与沈小娘子又说他“发黄”。若是哪日回了汴梁,那些总是与他吃酒的,岂不是要问候一句——明兄,你在青云县下田种地去了? “可以。” 沈雁回拿过桌上的挎包,掏出四五根粗针,在明成的面前晃悠了几下,“来几针。” “可有......温柔一些的办法。” 望着那些明晃晃的针,明成的脸皱成了苦瓜。 “运动。” 沈雁回将身旁的笤帚郑重地递到明成跟前,“待将院里的积雪都扫完,出出汗,许是能缓解一些。” “那我要是还想再缓解多些呢。” “把团团喂了,祖母菜地里的枯草拔了,兔笼与鸡笼也该打扫了。” “有没有完全痊愈之法。” “围着青云县跑八百圈。” “......” 待日头愈升愈高,沈丽娘也起了身。 见大家都在院子里忙活,她便找来红纸,用剪子剪窗花。 “娘子手真巧。” 沈长生一手执书,一手碰给沈丽娘在藤椅上铺好被褥,“小心些走。” “你年年都见我剪窗花,年年都这般说,也不觉乏味。” “那必然永不可能。” 沈长生给沈丽娘铺好了厚厚一层被褥,见她身子重,心里头开始后悔起来。 日后不管如何,都要先将东西备好才行。就只一次,便这样了。若他再不好好多挣些钱,或是认真苦读,如何对得起她。 院子里暖阳高照,谢婴贴好钟馗,便被沈锦书拉着去放爆竹。 桃枝巷的其他孩童不懂什么官官民民,谢婴与他们混作一团,又塞了很多饴糖。 不过一盏茶的功夫,便混成了他们的“大哥”,成了放爆竹的一把手。 一个个爆竹被插在小河沿的积雪中,就等谢婴点燃引线。 “彭!” 在孩童们的欢声笑语中,大家都年长了一岁,新年换旧年。 三人帮沈家做了那么些事,自然也被热情地留下来用饭。 元日的席面最一整年中最好的,整张桌上排满了酒菜,气势十足。 冒着热气的山煮羊,一早挑来小苍山的泉水炖煮,尝之满是杏仁与花椒的香气;蹄膀炖鸡卵,用筷子轻轻戳开,便能将整根猪骨取出,外皮肥糯,内里炖酥了一点儿也不柴。鸡卵更是被炖成了酱褐色,揉满了肉香;酱烧花鲢,鱼肉软嫩弹牙,蘸上汤汁,更添风味;洗手蟹,公蟹膏肥,母蟹黄香...... 暖锅下放了炭火,其中煮爆鱼、蛋饺、咸鸡、走油肉,若是腻着了再添一把野荠菜,正咕嘟咕嘟冒泡。 春盘、什锦小炒、蜜煎、果子......一盘一盘地垒在上头,连个空出来的地儿都没有。 “这是三娘酿的屠苏酒,这次来青云县全给带来了,雁雁你喝,好喝得很。” 荆三娘眉目温柔,与沈雁回说话时更是轻声细语。 短短几日,她拉着沈雁回在街上东奔西走,这儿买丝绢,那儿备年货。每每出去一趟,回来时二人定是手上拎满东西。 她还不让谢婴跟着,美其名曰——女子逛市集,你这男子跟来做什么,速速走开。 原先沈雁回误会了荆三娘,心里头实在是不好意思。 如今谢婴送给她的玉被她挂在了身上,她打听了是荆三娘所赠,这两日又拉着她闲逛,二人的关系早就翻上一番,有时甚至夜里还能抵足而眠。 二人的性格倒是很合得来。 “好辣......” 沈雁回饮了几口,只皱眉头,不出片刻,整个脖颈都染上一片绯色。 米酒尚可,这样辣的酒,她还是头一回喝。 “酒,就该辣些才好喝嘛,不过雁雁莫饮这样急,很容易上脸的。” 荆三娘笑眯眯地给所有人都倒上,避开了沈丽娘与沈锦书。 “凤姐儿不可以喝吗?原先雁雁都用筷子蘸了给凤姐儿喝。” 沈锦书见着沈雁回这幅陶醉模样,更加好奇眼前这屠苏酒的味道,“原先阿爹酿过屠苏酒,也不是很辣。况且阿爹叫凤姐儿说‘正月饮酒先小者,先酒贺之。’......要凤姐儿先喝了,祖母在凤姐儿后头喝,祖母才会长命百岁,比那仙翁的岁数还要长,所以三娘娘也给凤姐儿用筷子蘸些。” “凤姐儿,阿爹这句话就教凤姐儿说过一遍。” 沈长生目瞪口呆,见沈锦书念诗朗朗上口,惊道,“凤姐儿竟全然记住了?” “自然能记住啦。阿爹总是不在家,那阿爹说过的话凤姐儿肯定要认真地记在心里。” 用筷子戳着一枚鸡卵,咬了一口,满嘴生香,乖巧地点了点头。 “凤姐儿,等开春,雁雁送你去上女学,好不好?” 沈雁回脸颊染上红晕,拿筷子蘸了蘸酒杯,“今日的酒真辣,凤姐儿只能尝一筷子。” “那凤姐儿岂不是不能与雁雁去摆摊了,凤姐儿不去。” 沈锦书就喜欢日日跟在沈雁回后头,洗碗也好,数钱也好,当个小跟班。 码头也好,有顺姐儿同其他伙伴,有陈爷爷,有岑婆婆,还有总是给她吃柿饼的李叔叔等人。 人多得沈锦书能念出好长一串。 “凤姐儿去嘛。” 沈雁回摸了摸自己滚烫的脸,说出的话也带着浓重的酒意,“日后雁雁送凤姐儿上学,下学雁雁也去接。上来学堂,凤姐儿可以认识许多新的朋友,还能长许多学问......变得像谢大人这样厉害。” “真的可以像好官谢大人这样厉害吗?可以保护雁雁?” 说到这儿,沈锦书还是有些期待。 若她能像好官谢大人这样厉害,便能保护雁雁了。 就像原先有个长得像老鼠一样的坏人来雁雁的小食摊说胡话,她也能站出来。 “真的。” 谢婴轻笑一声,“等开春,也让明叔叔教你些功夫,好不好?” “学了能不能像高手明叔叔上次那样,将那些人给揍扁!” “那可不。” 明成痛饮了一口屠苏酒,用手揪了揪沈锦书的脸颊,“全部揍扁!” “那我们什么时候上学堂啊,凤姐儿等不及了。” 沈锦书期待地舔了一口筷子,登时小脸皱成了一团,连眼泪花都出来了,“三娘娘,辣辣辣!” 怎么比阿爹酿的屠苏酒和祖母酿的黄酒辣上不知多少! “是你非要喝嘛。” 荆三娘夹了只鸡腿到沈锦书的碗中,“凤姐儿来,吃鸡腿,吃完就不辣了。” 沈锦书拿起鸡腿,一口咬下去,妄想压一压舌头上浓郁的辣味。 无果。 “雁雁......” 屠苏酒实在是上头,而暖锅的热气又熏得沈雁回整个人头涨涨的,在众人推杯换盏之际,她便进了院子吹吹风,也好醒醒酒。 白狐皮斗篷被轻轻地披到了她肩上。 “也不是很冷,软绵绵在我怀里呢。” 沈雁回抱软绵绵,但还是往斗篷里缩了缩。 软绵绵今日也是裹上了个美滋滋的年。 陈莲蒸了两条小鱼,还给剔了鱼骨,软绵绵吃得整个肚子都涨得溜圆。冬日狸奴嗜睡,眼下又缩在沈雁回的怀里做美梦。即便有什么声响,她也不愿意睁眼,哪还有狸花品种的半点气势。 “雁雁这两日都和母亲在一起。” “嗯?” “我日日跑空。” 沈雁回抬眸轻笑,绯红的面颊更衬得五官明艳,“那该如何是好,待我小饭馆开张,我更加没了空闲。” “雁雁。” 月色洒在谢婴的脸上,在他长长的睫毛下投下两道阴影,“你亲亲我。” “嗯?” 沈雁回揉了揉眉心,今日的屠苏酒太烈,她有些恍惚。 “你亲亲我。” 谢婴声音沙哑,似乎带着一丝恳求。 沈雁回笑意更浓,倒映着月色的眼眸似是有些混浊,垫起脚,覆上谢婴的唇。 她的脸颊滚烫,温热的混着酒气的呼吸洒在谢婴唇畔,引出阵阵似有若无的酥痒。 他身上好香,她很喜欢闻壶柑的味道。 沈雁回将双手都环上了谢婴的脖颈,垫着脚,情不自禁地加深了吻。 软绵绵扑了个空,惊醒后抬头瞧了二人两眼,喵了几声,便识趣地溜进了屋子。 “雁雁......” 谢婴明明只饮了两口酒,他注视着沈雁回那双似被雾气笼住,水润润的眼,眼里的混浊却比她更甚。 他将沈雁回抱起,坐到一旁的圆凳上,让她的腿环住了自己的腰。 坐在腿上,她能更好借力,将谢婴搂得更紧。 谢婴能听见她的心跳声。 耳畔的呼吸声越来越浓重,卷起银丝不断。 第80章 滑腻的银丝四处勾连,混着低沉的喘息。 “雁雁,你别蹭......” 谢婴的腰间挂着佩玉,沈雁回怎么坐都觉得有些硌,便不自觉地动了动。 “我没有,就是硌着不舒服。” 沈雁回皱了皱眉,只是呼吸了一口冷气,便继续去咬谢婴的唇瓣。 屠苏酒乱了她的理智,可她灼热得如同一颗赤色的浆果,香甜诱人,叫人忍不住品尝,比酒意更能扰乱谢婴的理智。 “雁雁......” 谢婴声音低哑,眉头微皱,“我抱你下去。” “不让我坐着吗?” 沈雁回抬眸,水润的双眸中增添了几分不解,语气也带着一丝混浊的不满。 “让。” 谢婴环着她脖颈,而一只掌心却悄然握紧,指甲几乎嵌进肉里,他的语气隐忍,喉头不自觉滚动,“我让......雁雁坐,只是雁雁,别蹭了。” 他的吻滑入沈雁回的脖颈,在白皙的皮肤上留下几处淡淡红痕,“今日只讨这些。” 明月映积雪,赤色的袄裙铺盖在月白的衣袍上。 沈雁回的鬓发微乱,轻拂过谢婴的面庞。 呼吸浓重,双眸浸满欲色。 “那明日讨什么?” 谢婴低笑着哑然。 “你真是......” 第50章 倒立吃冷淘,乳糖圆子,傩戏 待过完元日, 沈锦书便又开始盼。 一个“盼”字,最近围绕着沈锦书的小脑袋。 十个手指头都掰完了,软绵绵也长了一圈肉, 好在可让给她盼着了。 “阿娘,你给凤姐儿梳快些,喜姐儿已经在外头等着我了!” 沈锦书嘴里衔着半只橘子, 不断昂着头朝着院门口眺望。 院门口有一个和沈锦书模样差不多的小娃娃, 用手攀折门沿的一角, 露出半张小脸。 “凤姐儿,你好了没, 去晚了漂亮的花要叫金姐儿他们抢完了!” 今日翠微楼的门口摆了个摊子, 卖绢花。牡丹、水仙样式的绢花只要五文钱。 沈锦书与她的小伙伴们才拿到了压岁钱,如今正当阔绰。女孩子们虽是小小年纪, 但也喜欢这些漂亮的东西,瞧见便走不动道。那绢花无论是戴着或是绣在衣服上,都鼎鼎好看, 谁都想来上一朵。 “来了,来了!” 一盏栗子大小的莲花灯悬于沈锦书的发髻间,她举着铜镜美滋滋地照了好几下,连身上的橘子汁液都未擦, 便急急忙忙地飞奔到院门口,一溜烟儿不见了。 “凤姐儿早些回!” “知道了, 阿娘......” 不过片刻的光景,声音就已经愈传愈远。 “雁雁要不要戴一支?” 沈丽娘晃了晃手里的灯花簪子, “如今这卖簪子的商贩们倒是越来越有想法了, 竟能在簪上做灯,用铜丝缠成莲花样式, 竟一点儿也不俗气。” “舅母,这不会往我头上掉火星子吧。” 沈雁回用手指戳了戳坠着的小莲花,即便使劲晃悠,依旧亮亮的,半点都未熄灭。 “即便只掉下来一点,就能给我烧秃了。” 沈雁回感叹古人手艺的巧夺天工,为了美观,竟往发簪里塞炭火,还能点着来回晃。 “不会。” 未等沈雁回反应过来,沈丽娘便已经将莲花灯簪插于她发间,“这要是掉出火星子来,那今日青云县街上的姑娘们,且都需要抱着水桶了......雁雁簪这支簪子,好看。这是你来了青云县后,头一回过上元节,你也出去瞧瞧,外头眼下比元日还要热闹呢。” 沈雁回很少簪流苏垂饰的发簪,这莲花灯簪垂在她的鬓边晃晃荡荡,有一种别样的美。 上元佳节,华灯璀璨,人声鼎沸。 明明已是夜里,整条街却被各式各样的花灯照得发亮。 “雁雁,给你。” 沈雁回还在一处的小摊面前排队买玉板鲊,谢婴就已经将一盏花灯塞进了她的手心。 “哪找的小狐狸花灯?” 别人家的花灯都是花鸟鱼龙,怎么偏偏到她手里便又成了狐狸,还是只眯眼连眼睛都瞧不见的小狐狸。这叫沈雁回有些哭笑不得。 “这个特别。” 谢婴嘴角微微上扬,对自己挑选的花灯甚是满意。 小狐狸就该提小狐狸。 上元节有不少灯谜摊子,猜出来是一件很费脑筋的事,即便是谢婴自告奋勇地拍了拍她的肩,示意他能猜,沈雁回还是将他从那些灯谜摊子前推了出去。 “好不容易休沐十四日,就让你的脑子多休息休息吧,谢大人。” 沈雁回用竹签挑起一块玉板鲊,塞到谢婴嘴里,“不猜那个,我们去看戏。方才我远远就瞧见了翠微楼前头搭了好大的山棚,恰巧凤姐儿也在那头,我们去瞧瞧她挑了个什么花。” 灯谜这东西,从古至今,每逢元宵,为了能增添些年味,都要摆出来猜上一猜,沈雁回觉得着实无趣。 平日里已经淹没在医书海里了,好不容易过个元宵节,自己出去吃碗元宵,还要被店里的老板拉着整一个猜灯谜送把小扇子活动。 还是大戏好看呐。 是融合了古人的智慧,她想瞧都瞧不见的大戏。 山棚上,什么戏都有。 “谢大人!他他他......他真将剑给吞了啊。” 沈雁回跑到左边仔细瞧了瞧,又跑到右边上前凑了凑,愣是没瞧出来这是什么可伸缩的道具剑。 真剑呐! 真吞呐! “你喜欢这个?” 说是要提着小狐狸花灯,实则沈雁回手上又捧上了桂花糖藕、核桃肉与炫炒银杏,哪里有空余的手去提。那花灯辗转反侧,又回到了谢婴手里。 “就是觉得太惊奇了,这简直是神人。” 沈雁回随着众人一起拍手叫好,“果然,高手在民间。” “其实,若雁雁想看,我也会吞。” “......” 沈雁回将手上的油纸往怀里拢了拢,伸手抚上了谢婴的额头,“乖,咱不弄这个。” “那弄那个倒立吃冷淘如何?” “......谢大人,你觉得那样做,俊吗?” “我觉得那样做,很令雁雁惊奇。” “......咱也不弄那个。” 荆三娘与明成跟在两人后头,窃窃私语。 “明哥儿,你说我儿什么时候能给我表演一个倒立吃冷淘?” “夫人您就甭想了。” 明成嚼着一只炙鸭腿,似是早已习惯谢婴眼下这副做派,“下辈子也甭想了。” “我儿平日里也这样吗?这比今日的猴百戏还要令我惊奇。” 荆三娘从明成的油纸包中扯出另一只炙鸭腿,咬了一口,“明哥儿,我儿不会叫人给替换了吧。我记得汴梁最近时兴新的话本子,说是能借尸还魂什么的,还有从几百年前来,从几百年后来的魂呢。” “应是不会。” 一只炙鸭腿下肚,明成嘬了嘬手指,“若是沈小娘子不在身边,大人也不这样,还是以前那般冷着一张脸。” “噢,这样啊......但我还是想看我儿倒立吃冷淘。” “那夫人您什么时候与沈小娘子说道说道,就说她要看的。” “当真是好主意。明哥儿,夫人平日里果然没有白疼你。” 饮酒喷火、药法傀儡、鲤鱼过刀门......山棚上的百戏样样俱全,围过来瞧热闹的人也越来越多,沈雁回兴奋地几乎将手心给拍红。 烛火倒映在她的双眸中,一片暖色。 “炫炒银杏还吃吗?” “吃不下了,给谢大人吃。” “好。” 谢婴嚼嚼嚼。 “桂花糖藕还有一大截。” “吃不下了,给谢大人吃。” “好。” 谢婴继续嚼嚼嚼。 “我儿何时这么大饭量?他不是最喜欢一日二食了吗?” 荆三娘嚼了一只油焖鸡腿,继续跟在二人后头。 “自打来了青云县,大人莫说一日二食了,不是一日二十食就已经很不错了。” 明成嚼着半只炖得软耙的蹄膀,撕扯着上头弹牙的猪皮。面对这样的谢大人,他已是家常便饭。 好好的上元佳节,纵情游乐的好时光,灯火辉煌的约会街道,硬生生地被着四人变作了吃食一条街。 羊脚子、姜虾、鹅鸭签......那是有啥买啥,有啥吃啥。 “咻咻咻......” 有一个小身影穿梭在人群中,从中攥住沈雁回的衣角,用着似乎吓唬人的声音幽幽道,“猜猜我是谁?” 她戴着一只傩面具。这面具有些大,与她的小脸并不相配,她只能一手扯衣,另一只手托着这面具。 “是威风凛凛的仙锋小姐。” “没错!本将军就是最威风凛凛的仙锋小姐崔良玉!” 傩面具被画上了凤冠,面容丰润,弯眉秀目,仅是一张面具,就能瞧出她的端庄美丽。 第81章 瞧着虽端庄,崔良玉却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武仙锋。 “雁雁,我们一起去那里瞧傩戏好不好,一会儿就要演到崔良玉了,凤姐儿可喜欢了。” 傩面具轻轻一摘,露出沈锦书一张嬉笑的脸。 鬓边不止摇晃着莲花灯簪,还簪了一朵艳丽的牡丹花,但并不突兀,反叫她的模样更加乖巧可爱。 如同月娘娘座下的小仙子,沈雁回忍不住捏了一把沈锦书的脸。 “那凤姐儿还不将傩面具还给人家。” 沈雁回盯着那张傩面具仔细瞧了瞧,此面具雕刻精美,绘色鲜艳,定是值不少银钱。即便是沈锦书今年所挣的压岁钱努力攒攒拢能买得起,凭她的性子也不会用所有的钱孤注一掷。 “那雁雁陪凤姐儿一块去嘛,这是牡丹姐姐的面具哦,一会是牡丹姐姐演崔良玉,咱们一起去看牡丹姐姐咯。” 沈锦书拉紧沈雁回的手,努力穿过一波又一波的人群,终于走到了另一个山棚前。 傩戏虽精彩,但逢年过节,人人都要看上一遍。相比方才的吞剑戏猴,看傩戏的人没有那个山棚的人多。 灯火阑珊处,是两个熟悉的身影。 “牡丹,你弹琵琶好听,没想到穿了这崔良玉的衣裳,也这么好看哦!” 牡丹今日未抱琵琶,相对于她平日里穿的衣裙,她今日的打扮叫人眼前一亮。 未施脂粉,只描了微微上扬的黛眉,轻甲束发,是一副女将的打扮。 “平日班头叫你弹琵琶,可真是屈才了。好看,真是好看呐!” 男人的个头比牡丹还要矮上半个脑袋,一双细眼中冒着别样的精光,喋喋不休,一张嘴便吵闹无比。 牡丹倒是一句话都未与他说,只是回头与芍药嬉笑攀谈。 芍药还是往日那副样子,一说到有事的事,便捧腹大笑,一点儿也不在乎什么形象。 翠微楼的这个戏班子在沈雁回这儿点了两月的宵食,她自然知晓这骚扰的男人姓甚名谁。 此人名叫康禄,是戏班子的一员,平日嗓门最为大,是未见其人便闻其声的代表人物。 沈雁回的一份盖饭已是实惠,但他却总是嚷嚷着不够,还说她做黑心生意,味道也就那样。可他一边说,一边又将碗中的盖饭吃个精光。 他生性好色,平日里在戏班子挣得几个子几乎全扔妓馆里头,人也并没有戏班子其他人勤快。 有几日戏班子太忙,是沈雁回亲自拉板车送饭。他前来取饭时见沈雁回独自一人,上来便要侃几句,取时甚至想摸一把她的手。 可惜他未见到暗处的谢婴,若不是沈雁回打呵呵,康禄的手眼下可能是断了。 但班头始终没有赶走他,毕竟此人是班头的二大爷。 “牡丹,我在与你说话,你耳朵没聋吧?” 见牡丹迟迟没有反应,康禄登时气不打一处来,怒骂道,“你也别太过分,清高给谁看呢?我又不是没瞧见过,夏日里你还与那刘成在翠微楼墙角根亲嘴呢......怎么了,眼下刘成死了,你要给他守活寡?就刘成那穷酸样老好人样,有什么好的。瞧瞧,人越好,越没好报,死了罢。” 恶毒的话似是一串爆竹似的,接连不断地往外放。 牡丹忽然神色一冷,眼中一片寒芒,哪有方才与芍药说话的半点柔和。 “康禄,你若再敢编排一句刘成的是非......” 她的语气中带着汹涌的怒意,一字一句道,“我便杀了你。” 不似往日嘤咛琵琶语,真如仙锋小姐崔良玉。 “哟呵!你还能杀我?” 康禄咧嘴一笑,将目光投射到牡丹的双手上,“凭你那香软的纤纤玉手吗?你这会弹琵琶的玉手啊,若是没有人再去牵它摸它,你可以找我啊。反正你已让刘成占了便宜,便宜了他,你也可以便宜我,我的好牡丹,你说是不是......” “刘成他,从来都没有。” 牡丹眼里怒意更甚,若是此刻她手中真有一把刀子,当真许是会刺在康禄身上。 刘成已死,且他不是个坏人。 眼下再去说些风言风语的话编排他,未免太过恶毒。 “谢大人,此人讨厌。” 沈雁回眉头微皱,方才好不容易看戏积攒的一点儿乐趣,全叫康禄给搅光。 “确实讨厌。” “哎唷我去!哪家小孩吃不完的桂花糖藕往我脸上丢,是哪家小孩!” 康禄淫/笑间,从人群中飞出半截桂花糖藕,精准地砸在了他的脸上。 桂花糖藕本就绵软,但丢者许是力气有些大。绵软的糖藕瞬间在康禄的脸上炸开,糖汁与糯米淌了他一脸。 “哎唷我去!谁,谁扔的鸡骨头,你还有没有一点儿公德心!” 一根嘬得极为干净,不沾着一点儿肉丝的鸡骨头也从人群中飞出,其力道之大,硬生生将康禄额上砸出一块红。 “夫人,你力气这般大?” 咬着蹄膀的明成震惊地望着康禄的脑袋上瞬间起了个鼓包。 “雁雁不是说此人讨厌嘛......明哥儿你这蹄膀分我两块,我尝尝。” “也是哦。” 明成乖乖将半只蹄膀一撕为二,将自己未咬过的另一半递给了荆三娘。 “哎唷!你是不是没完没了!” 人群中又飞出了一根连上头的筋都啃得一干二净的猪骨,一下给康禄砸倒在地。 “康禄,你让你编排刘成,说不定是刘成来找你了!” 戏班子中另一人哈哈大笑,将一只色彩更加艳丽的傩面具递到康禄手中,“你赶紧起来收拾收拾,一会儿还要演黄鬼呢。” “我说康平啊,凭啥子让我演黄鬼嘛,让我演开山猛将,演关二爷,实在不行演让关二爷斩了的蔡阳也成嘛,那也是威风凛凛的,非演这黄鬼,怪猥琐的。” 康禄一边接过面具,一边费力地从地上爬起来。 黄鬼是洪涝、疫病的象征,是忤逆不孝、恃强凌弱的代表,是位丑角。 演黄鬼者需全身赤/裸或是穿条黄裤衩子,浑身涂上黄色,四肢用缠带固定上假刀,用鸡血涂抹,营造鲜血淋漓之效。 “关二爷身长八尺。” 班头康平继续笑道,“且不说你能不能演不出老百姓们想看的关二爷,那青龙偃月刀的个头都比你高,叫他们如何能接受?说不定明日就不让咱们在翠微楼里头干了......你快赶紧收拾收拾去,糖汁沾在傩面具上,容易将那色彩给融了,赶紧去。” “不孝侄子,有你这样说你二大爷的吗?赶明儿空闲了我就找你父亲告状去。” “二大爷,您就别去了。我都三十好几了,可不想总是被他用拐揍。” 康平皱了皱眉,催促着康禄去洗漱。 “我方才不在,眼下才看到凤姐儿。” 芍药将沈锦书一把抱起,亲了亲她的脸颊,“今日我们凤姐儿又扮什么小神仙呀,好乖哟,让芍药姐姐亲亲。” 说话间,芍药就已经在沈锦书的脸颊处留下一个红印子。 “芍药姐姐不演戏嘛。” 沈锦书乖巧地回了个礼,吧唧一口。 “你说叫芍药姐姐平日里翻百八十个筋斗,芍药姐姐在行啊,你说叫芍药姐姐唱大戏,那不成,我唱出来犹如虾蟆叫,指不定将底下的人全吓走呢。” “谁说的?芍药姐姐的声音就像小苍山上的小鸟一般好听。” 沈锦书一本正经道。 “亲亲凤姐儿,我可越来越稀罕你了。干脆今日不回去了,跟芍药姐姐睡吧!” 芍药捧着沈锦书的脸亲了又亲,在她的脸颊上留了好几处印子。 “雁雁,你也来了。” 牡丹注意到了沈锦书身后的沈雁回,亲昵地与她打招呼,“你过来,方才戏班子里煮了好些乳糖圆子,我记得你爱吃甜的。这乳糖圆子是白糖芝麻馅的,汤里还加了蜜渍桂花,保管你喜欢。你在这儿等我一会儿,我去给你取来。” 在送宵食这段时间,沈雁回与牡丹熟络了不少,更何况上次在翠微楼的时候,沈丽娘看病的大夫还是牡丹去请的,也是半个救命恩人。 牡丹平日里虽弹琵琶,嗓音婉转,叫外行人看来,似乎有股子小家子气。身量纤纤,似是风一吹就倒,像是只喝蜜水的仙子般。 实则不然。 她可爱吃沈雁回做的酸辣鸡杂、酱烧大肠、酥炸小肠......就连沈雁回亲自所卤之臭豆腐,连谢婴尝起来,筷子都要抖三抖,牡丹直呼人间美味! 自此,二人一拍即合。 臭蕨菜、臭鳜鱼、霉千张......沈雁回每回一捣鼓出来,就邀请牡丹前来品尝。 “雁雁还要吃吗?” 谢婴嘴里还在嚼嚼嚼。 “为什么不吃呢?” 沈雁回快步走上前,上元节,就应多吃些乳糖圆子嘛。 戏班子里的乳糖圆子是班头康平的媳妇儿黄秋香所做,连外头的那层糯米皮子都混了不同的菜汁花液,揉成了四种颜色,尤为鲜亮,光是瞧着就让人胃口大开。 第82章 外皮滑润,轻轻一呡就化开。 芝麻被磨得很细腻,混以融化的糖汁,馅心绵软,但要仔细着吃,防止流出来的馅心烫口。 几只乳糖圆子下肚,满嘴都是芝麻的甜香气。 “雁雁,你脖子怎么了?” 牡丹拿着调羹,藉着灯花,瞥过头去瞧沈雁回的脖子,她的鬓发间多了一支莲花灯簪,随着她偏头摇摇晃晃,“这么冷的冬日里还有蚊虫吗?” “咳。” 沈雁回半口乳糖圆子险些呛进气管,几声咳嗽下满脸通红,“是!蚊虫真是可恶,冬日里竟是打不死似的。” 谢婴食髓知味,起初只是喜欢舔/弄,后来愈发放肆,爱上了轻轻啃咬。 若是沈雁回抵抗,他只会在耳畔柔声问两句——好不好,乖雁雁。 沈雁回算是渐渐知晓了,什么叫从此君王不早朝。 迟早扒开谢婴的脸皮,看看他是不是山精鬼魅变的。 “如今这虫子竟这般不怕冷。” 牡丹一本正经地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罐子,“这是牛俊卖的澡豆,说是有去红去痒之疗效。前阵子我贪嘴,多吃了几只螃蟹,生了不少小红点,只涂了两日,竟全好了。雁雁,送给你。” 牡丹客气地往沈雁回的怀中一塞。 “咳......多谢,多谢牡丹姐。” 沈雁回狠狠瞪了谢婴一眼,但很快便好奇道,“牛大哥的想法真是愈发多了。” 她瞧了一眼那罐子,都快发明出青草膏与花露水了。 “雁雁,错了。” 谢婴从桌底下拉了拉沈雁回的衣角。 “可不是嘛,他做的口脂颜色也好看,我与牡丹姐都买了,一人一罐,擦唇上很润,冬日里即便水喝得少,唇上也不会起皮。雁雁,你说他怎么这般有想法......回头见了他,我要再买几罐。” 芍药从远处凑到跟前来,手上湿漉漉的,似是才洗过手。 她大声赞叹牛俊,脸上红扑扑的。 “芍药,还说回头见,方才我去乳糖圆子的时候,正瞧见你与牛俊大眼瞪小眼呢。” 牡丹捂着轻笑。 “牡丹姐!” 芍药的脸更红了。 几人攀谈间,山棚上的傩戏也开场了。 黄鬼之戏与牡丹所演之崔良玉并不是一个曲目。 黄鬼危害村民,带来灾难。村民请神驱邪,在奔跑呐喊中捉拿黄鬼,再请来审判。最终,由大鬼、二鬼将黄鬼抽肠剥皮行刑。 总之,是一个正义战胜邪恶,人人都爱看的故事。 此戏无须唱,用鼓与锣等乐器敲打,村民的呐喊来衬托黄鬼之可恨,行刑之酣畅。 竹竿子串好的布帘一杯掀开,那可恨的黄鬼便暴露在台下看戏的人们面前。 观者们也很配合,大声呼喊着,用声音加入捉拿黄鬼的行动中,俨然成了村民的一员,声音响亮,气氛登时有些高涨。 黄鬼戴着可怕的傩面具,浑身都被抹上了黄色,四肢缠着刀,只是远远一观,便觉可恨无比。 “康禄,你动一动啊,别装死,眼下正演着呢。” 扮作大鬼的戏班子一员,见康禄坐椅子上一动都不动,心中生出股怒意来,压住嗓子提醒道。 平时叫安排康禄去敲锣,那锣敲得沉闷先不提。如今扮黄鬼已是众多傩戏中较为简单的戏目了,他康禄只需多蹦跶几下,等待他与二鬼来抓便可。 竟还是这么懒散! “喂,康禄!” 见大鬼戳了戳康禄,他没有反应,二鬼也来帮忙。 二鬼晃了晃康禄,企图用力道直接将康禄捉起来。 康禄的傩面具似乎没有戴稳,只是轻轻晃,便从面颊上掉落。 面具下的康禄紧闭双眼,唇角渗血。 第51章 可以换个地方求婚吗? “康禄, 康禄......” 二鬼见状,以为是康禄又在捣鬼。他平日性格便如此,犹记之前演《秦香莲》前, 二鬼那刀剑只是在他面前舞一舞,试一试手感,他便佯装倒下, 捂着肚子, 声音呜呜然。 当众人去检查他的伤势时, 他又一下子从地上跳起,对于自己戏耍到了众人这事捧腹大笑, 实在是可恶。 眼下是不是康禄又将身上的鸡血给抹嘴上了, 诓骗他们呢! 这人真是不知轻重,如何能在这个节骨眼上, 还要嬉闹。 “康禄,底下还有人看着,赶紧将面具戴起来, 一会班头该骂人了!” 大鬼心中也气,见底下观者满眼期待与兴奋,而此次是他们戏班子第一次表演傩戏,容不得一点儿差错, 即便是演黄鬼,班头也不该让康禄来上。 这下好了, 当着底下这么多人的面,又演上了。 眼瞧着锣鼓的声音越敲越大, 正要演到捉黄鬼之际, 而康禄这厮依旧迟迟不动。大鬼索性也不管了,与二鬼互相使了个眼色, 预备两人直接一人抬一胳膊,强行将康禄给拉扯起来。 “起......” 待这二人一合力,这才发现了有些不对劲。 为何这康禄如何浑身软绵绵的,一点儿气力都没有?即便是装,也装的太像了。 大鬼恼怒地瞥了康禄一眼。 只见他面色惨淡,唇边的血正滴滴往下淌,哪里还有半点活物的样子。 大鬼大亥,双眼瞪得如铜铃般大小,随即立刻扔下了康禄的胳膊。 他这儿没了力道,二鬼那儿又如何能架得动。 二鬼只觉一只手实在是无法支撑康禄整个软绵绵的身子,也踉跄着放开。 康禄身子一斜,整个人便直直地倒在地上。 最倒霉的要数最前排的观者了。一早来了,好不容易抢了个前排的位置,就想将自己钟爱的傩戏看个酣畅淋漓...... 眼下别说酣畅了,连自个儿的魂都被吓得已经飞在空中。 那康禄的头正好扣在了台子的边缘,头朝下,恰巧对上了最前排那位嚼着炒黄豆的观者,俨然是“大眼瞪小眼”。 血滴滴答答地掉进了他的炒黄豆中,一滴两滴。 见黄鬼,蓬头垢面,双目紧闭,脸色惨白。 “啊!” 男人的惨叫响破天际,“死,死......死人啊!” 这一喊,叫所有人都乱成了一锅粥。 台上正敲锣打鼓的,演判官的,台下的其他观者全都大惊失色,纷纷乱逃。 “死人了!傩戏那里死人了!” 所有人一边逃一边喊,胆子大的,想往前挤挤瞧热闹;胆子小的,拼了命的想离傩戏那山棚远一些。 “谁死了,与我说说。” “黄鬼,黄鬼死了!” “嗨,小兄弟,黄鬼本就是要死的,你瞧过傩戏没有,有什么好怕的。” “不是的,不是的!” 男人手上的那把炒黄豆早已叫他全扔了,浑身颤抖,呼吸急促。他使劲咽了咽口水,瞪着眼白道,“演,演黄鬼那人,死了!” 翠微楼门口一片混乱,百姓四处奔逃,连一旁的灯花都被撞翻在地,燃烧起来。 一时间烟雾弥漫,视线模糊。 谢婴搂过沈雁回,左手一把牵着沈锦书,防止她们俩被四处奔逃的百姓们牵连。 今日百姓们出来看灯花,在这样热闹的节日中,还要行凶,真是胆大包天。 “明成,保护现场。” “是!” 不远处的明成将手中的炫炒栗子往荆三娘怀中一塞,硬生生冲进了人堆,用几根竹竿互架,将整个山棚给围起来,不让好奇心重的百姓攀上台子查看。 “大人,小的也来了!” 牛大志本在与家人在另一处买首饰、猜灯谜,听到这儿的叫喊声,随即放下首饰,挎着刀便往翠微楼门口奔,一刻也不敢停歇。 好端端的,怎么就死人了! “都给我听好了,不准乱!再跑一步,小心我牛大志手中的刀!” 牛大志大喝一声,随即将佩刀一拔,只听“噌”得一声,宝刀被举在空中。 他在青云县干了十多年的捕头,积累了不少威望,上至老者,下至几岁孩童,都认识他。 有“你再哭,牛捕头立刻就抓你去蹲监!”的恐吓小儿之疗效。 此话一说,宝刀一横,百姓们果真停止奔跑,不敢再多跨出一步。 上元佳节,青云县的人大多都在外头,不出片刻,就有其他的几名捕快也从不同的地方赶来。 众人也是恪尽职守,面对这样的光景,竟丝毫不慌乱,有条不紊。 底下看傩戏的观者,都由捕快们一一问过话后才能归家,至于戏班子的人,得全部扣押在一块,由牛大志与明成亲自问话。 毕竟康禄实在戏班子的山棚上忽然死的,最有可疑的,还是戏班子里头的人。 “雁雁。” 见沈雁回蹙着眉头,看了还在地下站着的零星围观者一眼,谢婴登时了然于胸。 他飞身上前,几步之内便将方才傩戏开场时扔在一旁的布帘,重新搭在了各个竹竿上,将康禄的尸体藏于布帘之内。 第83章 谢婴答应过沈雁回,不将她的仵作身份告知青云县的百姓。即便是汴梁那儿已经风声四起,可青云县山高水远的,并未传到这儿。 “太过明显,他中毒了。” 竹箱已派人从家中立刻送来,沈雁回戴上手衣,翻动着康禄的尸体,“才死了不久,应是台上时毒发身亡......方才演傩戏时,那鼓点与锣声实在是太响,即便是康禄因痛苦而呜咽,都没人察觉。” 康禄的口唇处都呈现青黑色,嘴角的血亦有些发紫,尚未凝固,可以看出他才死不久。 “雁雁怎么去台子上了,她去里头做什么?” 牡丹与芍药十分着急,但沈雁回让她们两个帮忙照顾着沈锦书,她们俩只好拉着沈锦书的小手,将她抱到怀里。 谁面对死人,或恐惧,或惊慌。可方才她们俩瞧见沈雁回脸上只有惊讶之色,察觉不到她半点害怕。 “雁雁有事要做,二位不用担心。” 一旁的荆三娘眯起了眼睛,顺道摸了摸沈锦书的脑袋安抚。 她疼爱儿子,自然会打听谢婴的所有事。 “沈雁回”这个名字她原先就听过的,在谢婴被贬后的不久,在汴梁的风言风语中。 她此番来青云县,就是想瞧瞧这“沈雁回”到底是何模样,能让谢婴在呈到刑部的文书上如此浓墨重彩地勾勒。 就是可惜被布帘遮挡,她荆三娘无法睹一睹沈仵作之风姿。 “雁雁一定要进去吗?那里头有一位叔叔死了。” 方才沈锦书悄悄地扯了扯谢婴的衣角。 “凤姐儿放心,谢大人会保护好雁雁的。” 谢婴揉了揉沈锦书的脑袋,跟在沈雁回身后,二人一前一后进了布帘内。 虽然沈锦书也不知晓沈雁回进布帘到底要做什么,但她此刻一点儿也不害怕。 雁雁不怕,凤姐儿也就不怕。 布帘完全掩盖了沈雁回与谢婴二人的身形,灯火依照下,只能瞧见二人模糊的身影。 “记,死者眼突出,双耳肿大,唇角微开裂,呈青黑色,舌上有细小刺疱。” 这回,沈雁回的声音很轻,以防台子下的人听见。 扮黄鬼者需浑身赤/裸,此刻不需沈雁回撕开衣物,就能直接查看康禄的上身。 只不过由于扮了黄鬼的缘由,尸体浑身上下都被涂抹成了姜黄色,且为了效果逼真,不仅缠了剑,还抹了鸡血。这自然是加深了验尸的难度。 “谢大人,将烛台再端近些。” 夜晚验尸,本就可能会光线不好会疏漏,何况沈雁回还需将尸体身上所有的剑取下,再细细查看他全身,辨别身上有无其他的伤口,那些到底是鸡血,还是人血。 谢婴将烛台举得离沈雁回更近,好让她看得更加清晰。 烛火葳蕤,映出她沉重冷静的容颜。 眼下二人面对验尸这番光景,已是见怪不怪。 一人验,一人记,配合得当。 “记,死者手脚趾,皆呈现青黑色,四肢及躯干无明显外伤,腹部膨胀肿大,肛/门胀裂。” 沈雁回按了按尸体的腹部,抬眼道,“谢大人,康平在台下吧,且去问问他能不能剖尸。” 谢婴点了点头,手执笔杆,亲自走到康平跟前询问。 “剖!只要能为小人的二大爷找出凶手,查明真相,那便剖吧!” 话毕,康平声泪俱下。 虽说康禄此人平日里说话做事,处处都要压他一头,行为也不得当,戏班子里没有一人不讨厌他的。可他毕竟是他的二大爷。 是与康平血脉相连的。 得到了家人的许可,沈雁回大手一挥,随即动刀剖尸。 上元佳节验尸,无论是在现代还是在大雍,她都是头一回。 “银针果然发黑,且他这样的症状,应是死于砒霜或是钩吻之毒。” 沈雁回仔细用竹夹子拣起尸体胃里的食物,用银针验了验,随即面色一怔,沙哑道,“应是......吃了乳糖圆子所致。” “乳糖圆子?” 谢婴一惊,手中的笔笔直直掉在了地上,他快步走到布帘外头,神色惊慌,连布帘都被他紧攥在手中。 “母亲!母亲你去寻位大夫来!母亲!” “我儿,怎么......” “快去!立刻去!” 荆三娘是第二次见谢婴如此神色不定。 第一次是少时被她发现他去经商。 “不验了,我们不验了,雁雁,我们去看大夫好不好?” 谢婴索性蹲到沈雁回一旁,着急地捧起她的脸,“雁雁,你有没有哪里不舒服,你告诉我,你有没有不舒服......” 他哪还有方才的一点儿镇定自若,谢婴连捧着沈雁回脸的手都微微颤抖,手足无措。 “我那碗应是没有毒的。” 沈雁回一时间有些恍惚,谢婴的脸近在咫尺。 他眉头紧锁,声音有些发抖,连眼圈都泛了红。 “这样的剧毒,一顿饭的功夫便会发作。谢大人,我没有不舒服,你别担心。” 即便沈雁回自己内心都有些害怕,可她确实没有感受到身上有不适的地方。 “如何能不担心?若是有毒该怎么办!” 谢婴将沈雁回搂进怀里,“一会儿大夫来了,我们好好看看,查案交给我,你只准休息。” 沈雁回觉得整个人被谢婴越搂越紧,可她手上还戴着手衣,不能去回应他,只能任凭谢婴将他的下巴放在她的肩上。 “我没事的,谢大人。” 她感觉到了。 他在害怕。 很害怕。 一旁的烛火被风吹的摇摇晃晃,恰如谢婴慌乱的心。 “雁雁。” 谢婴的下巴抵在她的肩上,柔声道,“你嫁给我好不好。” 他声音有些哽咽,却将这件事说得如同家常便饭那样简单。 “啊?” 沈雁回如今比谢婴还要手足无措。 她原先收了谢婴的玉,也知晓了那玉是他们谢家家传的。对于嫁给谢婴这事,她是想过。 但是没有想过这么快啊! “你嫁给我,好不好。” 见沈雁回发愣,谢婴继续在她的耳畔重复了一遍,而后低声喃喃,“原先我想等春日,选一个好的时机,买许多你喜欢的零嘴与首饰,去一个漂亮的地方,再向你开口......可眼下,我等不及了。” 他觉得面前之人似是虚无缥缈般,若是他不紧紧抓住,她就会消失。 抓住她,留住她,要她日日在他身边才好。 “谢婴......” 沈雁回轻笑一声,“你们大雍人,好在尸体旁求婚吗?能不能结了这个案子,重新挑选个好地方?” 她喜欢谢婴。 他一开口,她便不知如何拒绝。 “雁雁,你答应了?” “我说了,你挑个好地方,我考虑考虑。这位谢大人,眼下可是在尸体旁,你觉得合适吗?” 沈雁回无奈地摇了摇头,摘掉手衣。 “好!” 谢婴扶着她起身,眸色清亮如水,喜悦溢于言表。转变之快,当场将沈雁回打了个措手不及。 方才不还神色戚戚然吗! “我眼下就立刻将这案子给破了!” “即便我不这样说,谢大人,你也要立刻将这案子给破了。” 沈雁回看了一眼地上躺着的尸体,叹了口气。 “上元佳节,本是游乐的好日子,却出了这样的事情,死的又是‘黄鬼’。想必今日过后,此事不知要被传成什么样子了,还是尽快解决的好。” “雁雁。” “嗯?” “你好正义......真想让你来当这县令,你有没有走仕途的念头,等开春,我们去报个童子试吧。” 果然,谢婴还是没有放弃放沈雁回走仕途的念头。 “谢大人你饶了我吧,我可斗不过你们这样奸诈的官。就拿你来说吧,就一会儿的功夫,竟有两幅面孔,切换自如。我若是真当了官,指不定哪里做的不好,不明不白地就去蹲监了。” “雁雁说错了,我不奸诈,他们奸诈。” 谢婴将一旁备好的木桶拎到沈雁回身边,将她的手浸在清水里,“我们若是合并,定是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谢婴,你声小些,这话叫人听了,哪日真让然砍了。你要当权臣啊!” 谢婴的手正细心地替她清洗方才她不小心沾到的黄色粉末,从他的语气中,可以明显听出他眼下心情的畅快。 “不当,我留在这儿,做我的八品县令,好得不得了。” 布帘深处,似有晃动,竹竿细响。 “谁?” 谢婴神色一凛,转过身去,却未见那儿有身影。 “许是风吧。” 康禄确实是死于砒霜或钩吻之毒,身上也并无与他人缠斗的迹象,且毒在乳糖圆子。 这拿起人来,方便。 第84章 “大人,民妇真的没有做毒圆子啊大人!” 康平之妻黄秋香跪在地上,浑身颤抖,声音戚戚。 今日戏班子所有的乳糖圆子,都是黄秋香所做。康禄既然是死于乳糖圆子,那黄秋香便成了这最大的嫌疑人。 所有人在知晓毒藏乳糖圆子之内后,恨不得当场抠吐。可那乳糖圆子早已在胃里消失殆尽,想吐也已经来不及了。 康禄一死,戏班子里的人都皱着眉头,像是在哀悼康禄之死。 实则在哀悼自己,什么时候会毒发。 “大人,小人的妻子不会下毒的,她不会的!” 康平跪在黄秋香的身旁,扶着她颤颤巍巍的身子,“若小人的妻子下毒,戏班子中所有人都吃了乳糖圆子,为何只有康禄死了......这样行凶,岂不太过蠢笨!” 康平说的也并无道理,戏班子里的人都知晓是黄秋香做的乳糖圆子。康禄吃乳糖圆子而死,所有人肯定会第一个去怀疑黄秋香,这实在是太过明显。 “妇人家,行事时,不会细想这般多的。” 演大鬼之人正努力地将手指伸进嘴里,努力抵住舌头,想将今日的乳糖圆子吐出来,“班头,我知晓康禄这厮,进过嫂子的房间!” 平日里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算了。如今面前这毒妇竟对着乳糖圆子下毒,真是其心可诛!这事眼下必须摆在明面上来说了。 “怎会如此?” 康平听了这话瞪大了眼睛,一脸惊慌地转向身旁的黄秋香,“秋香,他,他说的可是真的?” “我......” 被人戳破此事,黄秋香支支吾吾的,迟迟不开口,低下头去,也不敢再与康平对视。 明眼人都能瞧出其中的门道,可康平似是不愿意相信。 “阿祥,你是不是看错了,不要污了你嫂子的名声,你嫂子平日里待你们还算不错。” 康平长舒了一口气,方才扶着黄秋香的手掌也不自觉地被他握成了拳头。 “这有什么看错与不看错的,又不止我一人瞧见。班头,您不信问问阿和。” 大鬼对一旁也在扣嗓子的二鬼使了个眼色。 “又何须来问我......” 二鬼本不想多说什么,可眼瞧康平这副样子,越瞧越心中越愤恨。 康平作为班头,平日里照顾他们颇多。如今青云县有不少戏班子,各大戏班子之间竞争也大,什么场子都接,什么戏都唱。他们戏班子的生意就是这样,一日不如一日。 这一次上元节的傩戏,是他们第一次演,也是班头好不容易争取到的,就是为了让他们戏班子在青云县站稳脚跟,却弄成了这样。 即便如此,班头也从未欠过他们一个子,少过一顿饭。 “唉......班头,您问问咱们这满戏班子,有人不知晓这事吗?” 此话一出,众人纷纷瞥过头去,都不敢与康平对视。 康禄此人平日里在戏班子里横行霸道惯了,可康平不一样,康平人太好。他总是出去给戏班子拉活,有喜事的,有白事的,他都接,有时甚至忙得一日都来不及喝上一口水。 若是将此事告知他,后果实在无法想像。 可如今即便是他们一直瞒着,康平也知晓了。 众人用表现,告诉了康平真相。 “畜生!” 康平想要起身上前狠踹康禄的尸体,却被一旁的捕快们一把拉住。 “枉我看在我阿耶的面子上,给你一口饭吃,也没有将你赶出戏班子。你竟然这般肖想我的妻子,你这个畜生,死不足惜!死得好,你死得好啊!” 康平方才的悲伤不知是真情还是假意,可如今的咬牙切齿,却是真真切切地从内心发出的怨恨。 “翠微楼中,所有装过乳糖圆子,放在后厨内的碗,都验过了,没有发现有毒。” 沈雁回将自己的竹箱收拾妥帖,从翠微楼的厨房内出来,“谢大人,方才那请来的大夫便是这样说的。不仅盛了乳糖圆子的碗没有毒,那些未煮的乳糖圆子,以及灶台上的锅具,都没有毒。” 她的那碗,也没有毒。 难道说毒并不是下在乳糖圆子之中? 若是康禄在吃完乳糖圆子后喝过茶水,毒在茶中,也是有可能的。 若不是乳糖圆子,那所有人都有可能给康禄下毒。 “康禄此人,平日里可有仇家?” 被沈雁回告知她那碗中并无毒,谢婴总算松了一口气。 “回大人,康禄的仇家,简直多到数不胜数。” 演判官的那人胆子稍稍大些,跪在地上开口,“他平日里横行霸道,戏班子中谁做得好与不好,都要说上一嘴。就如近日来说吧,他一边骚扰芍药,一边又肖想上牡丹了,牡丹你......” 判官的声音忽然戛然而止。 他好像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 众人眼下才反应过来。 方才牡丹是不是说——康禄再编排一句刘成的是非,她就杀了他。 “牡丹,本官想问,方才你给沈小娘子端乳糖圆子那一刻的时间,当真都在后厨里吗?” 第52章 喝桂花蜜炖冬梨吗? 谢婴的话一出, 四周猛然安静得出奇。 整个戏班子里的人几乎都跪到在地上,连头都不敢再抬一眼。 牡丹似是早就预料到了,她深吸了一口气, 从沈雁回身后走出。 “牡丹姐姐......不是的吧。” 沈锦书的手紧紧地攥住她的手心,将她拉扯住,“牡丹姐姐, 你是崔良玉, 崔良玉是不会杀人的。” 她只是犹豫了一会儿, 便立刻改了口,语气坚定, 满目信任。 她认识了牡丹姐姐那么久, 她从来就不是那种人。 “凤姐儿放心,牡丹姐姐没有。” 牡丹小心地将沈锦书紧握的手一点一点松开, 而后跪到谢婴面前。 “从翠微楼的后厨端一碗乳糖圆子,并不需要一刻。” 谢婴挥了挥袖口,免了她的下跪, “且本官方才问了黄秋香,她的乳糖圆子一早便煮好了,只是放在灶台的锅里煨着,你只需盛出即可, 前后不过半盏茶的功夫......那么,剩下时间, 你去了哪里?” “牡丹,真的是你?” 黄秋香今日在后厨时, 还与牡丹闲聊了两句。她知晓牡丹心仪刘成, 可康禄总是无论是饭桌上还是在戏开场的间隙,字里行间总是要编排刘成。 用编排刘成的行为, 妄想引起牡丹的注意。 牡丹今日在后厨时,的确怒气冲冲道想要给康禄的乳糖圆子里下巴豆好好惩治他。 没想到牡丹未下巴豆,竟直接下了毒药将康禄给毒死了! “我说你怎么向我多要了一碗乳糖圆子,原是用来给康禄吃的。虽然康禄平日里嘴是贱了些,但你也不至于杀了他吧。牡丹,杀人,是要砍头的!” 牡丹是个好姑娘,待戏班子里的人都极好,黄秋香此刻只觉得可惜。 “嫂子,谢大人问话,又何须你来插嘴?” 大鬼瞧黄秋香,越瞧越来气。平日里康禄编排刘成的时候,她黄秋香倒是未帮忙说上一句话。眼下康禄一死,似是被牡丹下毒所杀,她反而偏帮起康禄了。 班头还在一旁呢,她便迫不及待地想要为她的情郎开脱。班头真是瞎了眼,娶这样一个媳妇儿! “阿祥,不要这样对你嫂子说话。” 即便已经到了人尽皆知的地步,康平还在维护着黄秋香。 “回谢大人的话,民女并未毒杀康禄。” 牡丹并未表露出一丝紧张,反而组织了言语,慢条斯理道,“在那一刻时间,民女去了翠微楼的后巷,给阿福送乳糖圆子。” “谁是阿福,人眼下身在何处。可能将他带来给你当证人?” 谢婴一时有些疑惑。 方才明成与牛大志就已经将戏班子里的人都盘问了一遍,并未有一个人叫作阿福。 且戏班子里的人大多都在山棚处演傩戏,又如何会去翠微楼的后巷中。 那后巷清冷,即便是上元佳节,愣是连盏灯都不点,与繁华热闹的街道极为反差。 “阿福......” 牡丹低头垂眸,眉头微蹙,鬓发间的莲花灯簪也跟着摇晃。 “回大人的话,民女并不知晓阿福去了哪里。阿福,是个可怜的流浪儿,没有家的。他吃完乳糖圆子便走了,民女实在是不知晓。” 那个小小的身影萦绕在牡丹的脑海里。 他还那样小,是与凤姐儿一般的年纪。 眼下既然找不到“阿福”这号人物,那自然不能应证牡丹的话到底是真是假。 即便是沈雁回与谢婴内心都不太相信牡丹会杀人,这样的证词对牡丹来说,依旧很不利。 “既是流浪儿,又怎么会与你扯上关系?既不知去哪里寻他,又如何能恰巧在这段时间,又恰巧在翠微楼的后院,等着你给他送乳糖圆子吃......牡丹,你眼下说的话,你自己想想,能让本官信服吗?” 第85章 牡丹才在众人面前说过要杀了康禄这样的话,而不过半个时辰,康禄便死了。若说这是巧合,那未免也太巧了些。 如今又冒出个人人都不知的“阿福”,实在是有些像为了给自己脱罪的开脱之词。 “阿福。” 牡丹袖口擦了擦眼角渗出的泪,低声道,“是成哥答应他的,是成哥答应阿福,等我们成亲后,就收养阿福。成哥答应每年的节日,都会陪阿福一起过,阿福,也很喜欢吃乳糖圆子。可成哥,死了......” 阿福是刘成出门做生意时认识的小孩。不过五六岁大小,浑身脏兮兮的,像一只野狸奴。 无人在意阿福,不过是个流浪的乞儿,最后连道都不要挡,免得沾染了一身晦气。 但刘成在意,因为阿福的眼神,和他小时候太像了。 刘成的父母常年外出,一年到头,连封信都不愿意寄回来。他小时候也是脏兮兮的,要是不说,谁知晓他也是有爹娘。 只有与他同住桃枝巷的莲姨会亲切地招呼他吃饭,会用手巾将他的小脸擦干净。 也只有沈长生会与他做个真心朋友。 也不知是不是这样的同理心驱使着刘成,待刘成反应过来时,他就已经拿布沾了水,将阿福给擦干净了。 “你为什么待我这样好?” 阿福大口地咀嚼着刘成递给他的馒头,噎得直打嗝,“你是不是要将我给卖了......罢了,卖了就卖了吧,能在卖之前吃一顿饱饭,也值了,嗝。” “卖你作甚,浑身一点肉都没有,人牙子买你去都亏本。” 刘成“噗嗤”一笑,小心地给阿福拍背。 “谁说会亏本,我可能干活了,是你们不识璞玉!嗝!” “你小小的年纪,竟还会说璞玉呢,你想不想念书?” “我爹娘早死了,嗝,我连饭都吃不饱,还做那念书的春秋大梦作甚?与其说念书,我倒是想每日吃上两日大肉馒头,这才是我每日的念想。” “呆瓜。” 自此,二人日日闲聊,也渐渐熟识。阿福没有名字,是刘成给取的。 “叫你阿福好不好?要不要跟着我姓?” “去你的,你多大脸啊!白捡一个儿子!” 刘成每次去做生意的时候,路过码头,都会给阿福带两只大肉馒头。若是他去的远,这个任务便交给了牡丹。 阿福终于过上了每日都能吃上两只大肉馒头的梦想生活。 小身板也终于开始有些肉了。 可,刘成死了。 “牡丹姐姐,你说的阿福,是叫刘福吗?” 沈锦书从沈雁回的怀中钻出来,凑到牡丹的跟前道。 “你认识阿福?” 牡丹双手抓住沈锦书的肩膀,满眼不可置信。 “他是不是长得这个样子?” 沈锦书后退一步,比划着阿福的样子,“他比我凤姐儿半高个脑袋,眼睛比凤姐儿小一些,鼻梁高高的,嘴唇呢有些厚......还有,他的耳根子那里有一块赤色的像小蝴蝶似的印记,他是阿福吗?” “对,他就是阿福!凤姐儿是在哪里看到他的?” 牡丹神色愈发激动,眼泪簌簌往下滑落。 即便是牡丹自己,也不知阿福到底身在何处。她要见到阿福,也只能等阿福来找她。 就像今日,她也是在花灯处见到的阿福。 “好官谢大人,凤姐儿知晓去哪里能找到阿福。是不是找到了阿福,就能证明牡丹姐姐的清白?” 沈锦书又跑到了谢婴身旁,拉着他的手。 一圈人盘问下来,眼下已是深夜。若是唤作寻常时的沈锦书,她早就与周公下棋去了。 可如今的她虽忍不住打着哈欠,但眼角有泪花的那双眼睛却异常坚定。 “凤姐儿当真有办法?” 谢婴帮沈锦书困得揉小脸却乱了头发的额发给捋了捋,这副样子,像炸了毛的软绵绵。 “凤姐儿知晓阿福在哪里。雁雁说,小孩子是不能撒谎的。” 沈锦书顺道也自己摸了一把头发,头上莲花灯簪晃晃悠悠,“好官谢大人,凤姐儿一定能带你找到阿福,你也一定要还给牡丹姐姐一个清白,好不好?” “好,谢大人答应你。” “嗯!” 沈锦书又打了一个哈欠,“不过眼下这个时候是找不到的,好官谢大人要明日巳时以后去找码头找!” “阿福在码头吗?” “对呀。顺姐儿与凤姐儿说,那个叫刘福的人真奇怪,日日都在码头等他阿爹回来,顺姐儿从来就没见过他等到他阿爹......凤姐儿也觉得奇怪。凤姐儿在码头等阿爹,总能等到阿爹回家,可为什么刘福等不到他阿爹呢?” 是刘福的爹。 “凤姐儿乖,睡觉吧。” 谢婴叹了一口气,将凤姐儿抱起,放到腿上,“今日真是多谢凤姐儿告诉谢大人这些事,谢大人一定会帮你证明你牡丹姐姐的清白的。” “嗯!” 沈锦书也喜欢闻谢婴身上的味道,眼下本就困倦,脑袋沾到谢婴身上的大毞,一会儿就睡着了。 “没事,让凤姐儿睡。” 谢婴对着沈雁回摇了摇头,“凤姐儿虽轻,但雁雁抱久了也吃力。” “牡丹姐......” 芍药扶住身子站不稳,摇摇欲坠的牡丹,“你也去休息吧。” “芍药。” 牡丹擦了擦眼泪,哽咽道,“我想去找阿福,我要去找阿福。” 刘成死后,阿福就消失了,再也不会来向她讨馒头吃。 今日阿福来,是给牡丹送东西的。 一支莲花灯簪。 “放心吧,我可没有去偷别人的东西。” 亮亮的莲花灯簪在脏兮兮的,瘦弱的小手中摇摇晃晃。 “今日上元,我瞧着她们都簪这个。阿成不在,我替阿成送你,你就当阿成送的吧,都一样......拿去!” 莲花灯簪随着牡丹的一举一动,在她的鬓发间晃动。那并不是一支精美的簪子,也值不了多少银钱。 可阿福到底是攒了多久,才能买到这支莲花灯簪。 “牡丹姐。” 沈雁回忽然淡淡开口,“你送乳糖圆子的路上,确实看见了芍药姐与牛大哥吗?” 依方才戏班子所言,康禄不知骚扰牡丹,还骚扰过芍药。 “我确实看见了。” 牡丹擦了擦眼泪,信誓旦旦。 “雁雁,虽说我本不想让戏班子的人知晓我与牛俊的关系。” 面对沈雁回的询问,芍药一点儿也未生气,反而浅浅一笑,“民女方才确实与牛俊在一起,眼下他回家了,明日还要早起帮他爹送猪肉。谢大人若不相信,明日叫牛俊来问一问便知。” 牛俊人老实,爱捣鼓胭脂水粉,生得一副小生模样。 芍药平日里大大咧咧的,虽是个女子,干得却是个武生的行当,翻起跟头与耍起枪来比男子还要更胜一筹。 这样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人,偏偏就看对了眼,你侬我侬的。 牛俊懂得欣赏芍药的武姿,芍药也会对牛俊发明了新东西而进行一个美好的夸夸。 “康禄那厮,被我踹飞后,就再也不敢说我了。” 芍药狠狠地剜了一眼地上康禄的尸体,转身握住牡丹的手,“牡丹姐,这种人就是要狠狠揍一顿,才知晓疼。眼下这厮又不知得罪谁了,叫人给害了,我瞧着也是活该。真是好死!” 康禄并未大奸大恶,杀人放火之人,可小恶也是恶,小恶也会对他人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 他一死,竟无人同情,还有直呼痛快的。 戏班子里的人都由牛大志与明成仔细盘问了个遍,在康禄死的时候,大家都在翠微楼里,又或是与他同在山棚之上。到底是谁亲自将毒药端给了康禄,眼下实在是无法得知。 那毒可以是一碗乳糖圆子,也可以是一杯茶水,又或是康禄不小心在哪里沾到了,都有可能。 要验证牡丹与芍药的话,也需等到明日。 谢婴命各个捕快回去休息,留几人在翠微楼轮番上值,防止有人趁夜奔逃。 “大人,小的来抱吧。” 沈锦书一直被谢婴抱在怀里,即便是回去路上,他也小心地抱着。 她正在酣睡。 这么小的孩子,在面对这样可怖的杀人案时不哭不闹,反而胆子大得站出来帮牡丹寻找证人。 沈家人将她教得很好。 “没事,本官不累,一会儿换个人,该将她给吵醒了。” 谢婴摇了摇头,见明成双眼布满血丝,盘问这件事不仅耗费口舌,也费精气神。 本想出来游玩,却因命案一直忙乎到近子时,大家都累了。 “明成,你也回去休息吧......还有你,母亲,年级这样大了还熬。” “你们听听。” 荆三娘打着哈欠啧了几声,“我儿,你说的还是人话吗?我如何年纪大了?为娘风华......正茂。” 第86章 说到一半,她又打了一个哈欠。 “风华正茂的荆三娘,可以回去睡觉吗?” 谢婴瞥了她一眼。 “那你呢,我儿你是铁人吗?” “总要送完雁雁与凤姐儿。” 谢婴冷哼一声,“有些早早离家的人当然不知在汴梁为官的艰辛,比起那时的亥时睡,寅时起,在青云县这段时光,我过得已是神仙日子了。” “有些人怎么自己几点睡还要编排我起来,那是你非要做那清官。” 荆三娘打着哈欠,继续对峙道,“你若做个权臣,做个贪官,至于这么熬吗?不每日都能去樊楼里头吃酒?也不知这两年你两袖清风的,到底攒了多少银钱,别到时候娶媳妇儿都不够。” “是不够,八品能有多少俸禄,倒是怕是聘礼都备不齐......母亲给些?” “我儿不孝!” 沈雁回听了这娘俩一路的拌嘴,越听越忍不住笑出声。 明明相互关心着,却非要相互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真是一对冤家。 好在谢婴的驱赶还是有些效果,待回到了桃枝巷,只剩他们三人。 沈丽娘着急他们,并未安歇。沈长生从谢婴怀中抱过沈锦书,感谢了一番,便催促着妻儿一同去睡觉。 “雁雁很累吧。” 谢婴的怀中永不空落,沈锦书一被抱走,便能空出来抱沈雁回,“逛了许久的灯会,验了尸,还将所有的碗碟都验过一边,我瞧着都累。” 卧房的桌上放着沈丽娘端来的桂花蜜冬梨汤,香味甚浓,正冒着丝丝热气。 可沈雁回却累得连调羹都懒得举起。 “你瞧着累,那你快些破案。” 沈雁回打了个哈欠,托着下巴抬眸对上谢婴的眼,“你也回去休息,真当自己是铁人。” “雁雁赶我。” 谢婴俯身用脑袋蹭着沈雁回的脖颈,“你让我抱一会,我便不累了。” 可他只是蹭了一会儿,便从椅子上起身,将沈雁回抱到床上。 “你抱一会......谢婴!祖母还在隔壁!” 沈雁回咬着贝齿,尽量将声音放到最轻,尾音却逐渐拉成,变了调子,“要这么快吗......” 细密的吻落在她的脖颈处,安静的冬夜中能听见衣裳细碎的摩擦声。 “雁雁想哪里去了。” 谢婴抬眸,咬开带子轻笑,“你还未嫁给我,我不会的。只是今日你太累了,好想让雁雁好睡些。” 温热的呼吸越来越近,唇瓣所触及之处,留下淡淡的薄粉。 “谢婴,我,我饿了。方才舅母煮了甜汤,不,不如我们先喝甜汤吧。” 沈雁回只觉上身一片薄凉,而双颊却是浸满了绯色。她用手攥了攥一旁的被褥,做着最后的抵抗。 “雁雁要喝吗?桂花蜜煮冬梨。” 桂花蜜的清甜在沈雁回的唇舌处瞬间炸开,甜汤不受控制地从唇角淌出,溢到脖颈处。 “雁雁很甜,对不对?这样好的甜汤,确实不能浪费。” 带有薄茧的指尖划过那溢出的甜汤的每一处地方,轻轻细吻,引起她丝丝战栗。 “谢婴......你不是说你,不曾娶妻?” 被褥被沈雁回越攥越紧,声音也渐渐变得潮湿又沙哑。 如秋水的眼眸却温暖灼人,泛起浑浊。谢婴舔了舔才喝过甜汤却异常干燥的唇,“不曾。” 温热的舌捻过樱红,轻轻抵住搅动,粘腻一片。不知是桂花蜜甜汤,还是他的涎液。 “纳妾?” “不曾。” 那层薄茧轻轻刮过蕊珠,只是轻轻一下,便叫沈雁回在他的肩膀处狠狠咬了一口。 “那你定是厮混去了!” “不曾。要说厮混,我成日倒是与书厮混在一块,雁雁,这算不算?” “那你眼下这套是......” 鬓角的发丝又散开,连同已经熄灭了的莲花灯簪一同晃荡。 “母亲前两日,丢给我几套汴梁时兴的话本子......如今看来,母亲终于给我一样有用的东西,让我的雁雁很适用。” 谢婴轻笑出声,将自己搅动的手指收回来,放到二人面前,轻轻舔了舔,“雁雁,桂花蜜炖冬梨,真的很甜。” 桂花蜜晶莹,映出他唇边的那颗小痣,格外糜艳。 “谢婴,我恨死你了。” 莫说是整张脸,沈雁回浑身上下都被染上了一层薄粉,她悄声怒骂道,“这是正经的话本子吗!” 指节不慌不忙,一层又一层地画圈与碾压,待滑腻渐渐变成丝丝细小的水声,谢婴俯下身去。 “母亲说,这话本子难抢,她是在小巷子里蹲点寻得,与那卖话本子的小贩躲官差躲了好几条街,叫我一定好好珍惜。” 冬夜太静了,只有急促的心跳与呼吸,与唇舌抵过梨瓣,桂花蜜流动的轻微细响。 “谢婴,你,你快过来,不要了......” 沈雁回咬住唇瓣,努力咽下那些谢婴喜欢的呜咽,一点儿都不愿意喊出一声。 赤红如同熟透的蕊珠,周遭浸满了桂花蜜。谢婴剥开一层一层的梨心,碾压、熨烫,将四下淌出的桂花蜜一一纳入口中。 “雁雁不喜欢吗?” 谢婴低着头,察觉到她的颤抖,“我知晓,是这里......一会儿就好了,你乖一些。” 月色浓稠,一旁的被褥被揉得发皱。 卖力。 “谢婴......” 那变了调子的轻微喊声萦绕在满是桂花蜜香气的屋子内,尾骨处发麻,颤栗一片。 “好雁雁。” 谢婴将最后一口桂花蜜吞咽干净,亲了亲沈雁回的额角,“该睡觉了。” 久久不散的余韵确实驱散了今日的疲乏,明明是谢婴在卖力,沈雁回却困得连眼睛都不愿睁开。 “谦谦君子,汴梁的探花郎,大家口中的小古板......” 沈雁回闭着眼睛,在黑暗中,用手指去戳谢婴的脸,“谢婴,你到底知不知晓你在做什么?” “自然是知晓。” “为什么,要做这些?” 谢婴抓住在夜色中沈雁回胡乱晃动的手,伸手点了点她的眉心。 “自然是喜欢你啊。” 第53章 糖画,桐皮面,阿福 “雁雁, 快些起来,我们去码头啦!” 今日并不冷,一早就出了太阳。 院里的藤椅已经成了软绵绵的专属位置, 明明是只三月左右的小狸奴,却一副老者做派,趴在藤椅上躲懒。 阳光洒在它的皮毛上, 晒得松松软软, 闪闪发亮。它嘴边胡须微颤, 也不知做了什么捉鱼美梦。 “雁雁雁雁......起床啦!” 沈锦书一路小跑到卧房,一把推开沈雁回的房门, 一眼就见到了一旁的桌旁坐着倚着手背小憩的谢婴。 床上的沈雁回睡得正香, 除非是沈锦书在她耳畔唠唠叨叨,否则是雷也打不动。 “好官谢大人!” 沈锦书插着腰, 跑到谢婴身旁,鼓着腮帮子。 谢婴才睁开眼,睡眼惺忪, 就被沈锦书扯住了另一边的衣袖,拉扯到了门外,“好官谢大人,凤姐儿与你讲......你这样是不对的。” 谢婴揉了揉眼, 见沈锦书眉头紧蹙,似有大事要告知。 她用手指一本正经地指着谢婴, 语重心长道,“雁雁是好官谢大人的新娘子吗?” “暂时不是。” “既不是新娘子, 好官谢大人怎么能呆在雁雁的房间里一晚上, 这是非常不对的!即便是好官谢大人,也是不对的!” 沈锦书义愤填膺, 像位夫子般对着谢婴一通训,当真让他有些哑口无言。 “凤姐儿教训的是,谢大人下次不会了......” 谢婴勾唇浅笑,伸出小指与沈锦书拉了勾,“凤姐儿,一会你问问祖母,待阳春三月,哪日是黄道吉日。” 院子里的水仙全部盛开,明明只是一盘,却是满院生香。 “黄道吉日适合开张、搬家......雁雁之前就为将来开小饭馆看过黄道吉日。” 沈锦书打量了谢婴一眼,又变了另一种脸色,挥舞了几下小手,“谢大人也要开小饭馆吗?要来抢雁雁的生意啦,那可不行!” “不是。” 谢婴被沈锦书逗得直笑,“是谢大人想让凤姐儿看新娘子。” “是嘛。” 沈锦书登时咧着一张嘴,眉头也不皱了,也不是老夫子做派了,“那雁雁知晓吗?雁雁同意吗?” “自然是知晓与同意的。” 谢婴清了清嗓子,眉宇间仿佛带着一股傲意,“待这案子结束,我再与她说一遍。昨日的地方,确实不合适。” 还得备许多钗环首饰送给她。 “好官谢大人,你是官,会有很多新娘子吗?” 沈锦书忽然想起什么,脸又拉了下来,“原先的吴大人,他就有七八九......这么多个新娘子!” 她掰着手指头数了数,十根手指头还不足以数清原先那位吴大人的新娘子。 第87章 沈锦书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能娶这么多新娘子,家里饭做的过来吗? “娶那么多新娘子做什么。” 谢婴一早上被被沈锦书逗了个满怀,只觉面前的她愈发可爱,“谢大人没那么多钱,娶那么多新娘子。” “阿爹就只有阿娘,那好官谢大人,可以只能有雁雁吗?” 沈锦书低头喃喃,似是再替沈雁回讨公道,“万一日后好官谢大人有钱了怎么办,万一呢......” “那谢大人与凤姐儿便再勾勾指头。” 谢婴再次勾上了沈锦书的小指,一字一句道,“谢婴,此生只娶沈雁回一位新娘子。” “嗯!” 待有了谢婴的保证,沈锦书终于心满意足,准备再踏进房门将沈雁回叫醒。 “晚些,离巳时还早,让雁雁多睡会。” 谢婴才回县衙,预备洗漱一番,换件衣裳,便见荆三娘环着胳膊在县衙门口站着。 她还是习惯漠北那副打扮,额上与腰间垂着的银链一样也不少,只不过原先的衣裳都被灌了厚厚一层棉花,领口处还缝了兔毛,暖和了许多。 这是沈丽娘在家闲着无事做的,荆三娘还顺道拜师学艺了一番。 “我儿,彻夜不归,这是个什么事啊?你与为娘说道说道。” “那母亲一年多未归家,又是个什么事?母亲与儿说道说道。” “这这这......这是一码事吗?你个混小子书读多了,用来对付你娘?” 荆三娘走到谢婴跟前,身上的银饰随着她的举动晃晃荡荡发出脆响,恰如在帮她责问,“你昨夜睡的哪?” “雁雁身边。” 谢婴环着胳膊回道。 二人连姿势都一模一样,亦有些五分相似的脸。 “我儿!” 荆三娘险些原地起跳,她用手指戳了戳谢婴的胳膊,“我给你话本子,是叫你立刻用的吗?你这事弄的,我什么都未备好,那嫁衣我前两日才与那绣娘说,眼下恐那双鱼头,牡丹叶还没绣好,我儿你真是,唉......如何能未成亲,就......谢怀风!你要将你爹给气活啊!” “在雁雁身边的椅子上睡的。” 谢婴轻笑一声,后退半步,躲过荆三娘的手指。 “你将话说完会如何?你要气死我。” 荆三娘心中总算舒了一口气,心想自己教出来的孩子,还是懂些礼数的。 “赶紧去收拾收拾,一会儿不是还要查案子吗。我给你下了桐皮面,是你儿时最喜欢吃的,自己去盛。” “嗯?” 谢婴继续笑道,“母亲,今日的太阳是从西边出来的吗?” “你别吃了,我下了毒。” “啊?” 明成正端桐皮面,大快朵颐,从院中走到县衙门口瞧二人拌嘴。 这可是他吃的第三碗桐皮面,夫人与大人的嫌隙已经大到要下毒了吗?不是元日时还挺好的吗。 “夫人!我我我,我要将胃拿出来洗洗,呜呜呜,我会和昨日那死者一样死得那么难看吗?” 这样香的桐皮面,竟有毒! 没想到他堂堂汴梁一支草,未为大人与宋推官而死,竟死于一碗桐皮面。 “哎唷明哥儿,我说着玩的,哎唷明哥儿莫哭。” 荆三娘拿出手巾提明成擦了擦嘴。 “我去试试毒。” 谢婴回房换了身衣裳,稍作洗漱,便去后厨盛桐皮面。 荆三娘做的桐皮面只是普通的鸡汤底。 如今日子好过了是用一整只鸡熬成的汤底,面里还煨着一只炖得软烂的鸡腿。在谢婴少时,他吃的桐皮面用的是鸡架。 也不是许多铺子中剔得还有不少散肉煮完稀稀落落掉下的,而是一丁点儿都啃完的鸡架。 桐皮面,谢婴的生辰面。 替人浣衣一日不过三十文,不仅要保证二人的吃喝,还要替谢婴买些笔墨纸砚。再者,学堂书院的束修礼也要备好。 荆三娘只能紧巴巴地过日子,将一块铜板掰作几块来花。 一只鸡抵过她一日的工钱,也会有逢年过节才会买上一只,而后就是谢婴的生辰。 一只鸡要吃上好几日,再将鸡架煮了又煮,用来下面。即便是鸡架吊汤,那汤也是非常有滋味。 用喷香的鸡汤下上一碗桐皮面,烫上几棵青菘,再卧上两枚煎得流心的荷包蛋。生辰时,定是要卧两枚的。 谢婴尝了一口眼下的桐皮面,鸡香味浓郁,味道甚好。 母亲煎蛋的手艺还是那样好,用筷子一戳,里头的心便会缓缓流进汤里,与桐皮面混合在一起。 就是鸡汤香浓了一些。 谢婴可是记得,当年的鸡汤混着清水吃了一顿又一顿,到后头,可真成清水面了。 嘴上与荆三娘总是斗,但谢婴依旧吃了两碗。 日子好了,母亲也再不用浣衣。 待谢婴打点好一切,桃枝巷的沈雁回已经在院里打她的八段锦。 后头跟着个沈锦书一块学着,当真是有模有样。 待谢婴坐在一旁的圆凳上抚着软绵绵的皮毛玩上好一阵,二人终于将这八段锦打完了,还冒了些汗。 “好官谢大人,我们走,我们走!” 沈锦书一手拉着沈雁回,一手去拉谢婴,蹦跳着出了门。 “谢大人,多打八段锦,才会像凤姐儿这般有活力。” 一路上,谢婴并未说话。 昨夜的事还萦绕在沈雁回脑海里,见谢婴,却像个没事人一般。 “好,以后雁雁教我。” “今日谢大人怎么要亲自去码头,天天亲力亲为。” “捕快们也累,轮班值了一宿,让他们休息吧......主要是能与雁雁一起。” “......” 谢婴,话题终结者。 过了上元的街道上依旧热闹,大伙都在把握住这最后的闲适时光,尽情玩乐。 似乎没有人被昨日那件事扰了心绪。 “霍,老李,你这儿的生意怪好,排了好些人。” 一路走来,街上热闹非凡,摊位摆了不少。不过要说人最多的摊位,是李伯的糖画摊。 李伯做糖画,栩栩如生。 莫说花鸟牡丹,便是龙凤,也只用一小勺糖浆,轻轻勾勒,不曾断连,便能叫它跃然纸上。 漂亮的糖画尤其吸引孩童,何况才过完年。 不过今日大家都不愿做花鸟,做的是——黄鬼。 “李伯,我的黄鬼好了吗?” 孩童挤作一团,纷纷要李伯给他们做黄鬼。 “好咯!” 李伯用铲子轻轻将做好的黄鬼铲起,递过竹签,“喏,拿好咯,三文钱!” 那孩童扔了铜板,还未瞧上一眼,迫不及待地将才拿到手中的糖画咬了一口。 “到我了,到我了,我也要吃掉黄鬼!” 后面的孩童又挤了上来,眼瞧着面前这位孩童将黄鬼吃得滋滋有味,他心里别提有多着急。 “小胖墩儿,怎么大家都在买黄鬼啊。” 沈锦书疑惑地摸了摸脑袋,要她买糖画,她一定要叫李伯伯画个小兔子,如何去画一个可怕的黄鬼,还要吃掉它! 见熟人,沈锦书松开沈雁回与谢婴二人的手,快步跑到他跟前。 “凤姐儿吃一口不?” 见沈锦书,那位叫小胖墩儿的脸一下就红了,大方地将糖画举到沈锦书面前。 “凤姐儿才不吃呢,好丑。” 沈锦书打了个寒颤。 李伯伯做得糖画实在太过逼真,叫她一下子就想到了昨日那黄鬼。 “他们说昨日戏班子里有人死了,是叫黄鬼附了身。眼下大家都可恨那黄鬼了。” 谣言这东西,是怎么都传不够的。昨日才出了事,今日就演变成了叫黄鬼附身。 也不知明日会变成什么。 “小胖墩儿怎么不怕?” “嗨,怕什么!” 小胖墩儿举着糖画,咬得咯吱作响,连腮帮子上都沾了不少糖粒,“我阿爹说了,谢大人能将僵怪都吓跑了,自然也不怕黄鬼。阿爹不怕,小胖墩儿也不怕。小胖墩儿买一个黄鬼,替谢大人吃掉,这样谢大人抓黄鬼就轻松了。如今,大家都在努力吃黄鬼呢......凤姐儿不要黄鬼,要小兔子吗?小胖墩儿请你吃。 ” “不用,雁雁在给凤姐儿买呢。” 沈锦书用手巾给小胖墩儿擦了擦脸上的糖粒,“你怎么吃得与软绵绵一样,软绵绵吃鱼就总是弄到胡须上。阿娘说,吃相要干净。” “干净!下次我一定吃得干净!” 小胖墩儿脸登时如同煮熟的虾子,火辣辣的,连嘴里的糖画都忘了嚼。 “谢大人,好有威望。” 沈雁回站在小摊的一旁,瞧着李伯画糖画。 听着孩童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赞美谢婴,她忍不住打趣道,“从前只听谢大人在汴梁很受百姓追捧,没想到来了青云县,在孩童间也一样。” 第88章 金色的糖浆如丝如缕,流畅细腻地在板上一点一点浇灌出一只眯眯眼小狐狸。 “多亏雁雁军师指点。没有雁雁,何来有威望的谢大人呐。” 谢婴盯着那糖画,透过那糖画,似乎在瞧什么人,“我们的童子试,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谢婴此人,与那些劝上岸劝考研读博的有什么区别! 嗡嗡嗡的,春日不到,便有蜜蜂叫了。 “饶了我,饶了我......好的不学,倒是将我捧眼那套学了个七七八八。” 沈雁回举着糖画,恨不得离谢婴八百里远,“我就想当个小掌柜,每月还能从谢大人那儿领个工钱,这样的日子,它不好吗!何苦要起得比鸡早,成日瞧人脸色做事。” 竹签上的小狐狸晶莹剔透,宛如琥珀般映着沈雁回的脸颊。 小狐狸眯眯笑。 大狐狸唉声叹气。 “好。” 谢婴付了钱,将另一只小兔子糖画递到沈锦书手里,“凤姐儿,咱们去码头了。” 码头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也有不少小摊贩重新将摊子摆出来叫卖,大多都是熟人。 客船停了不少,出去的,回来的,也代表着年即将结束。 “陈爷爷、岑婆婆、李叔叔......” 沈锦书一路甜甜地打着招呼,半盏茶的功夫,怀里便塞满了零嘴,顺带还有沈雁回与谢婴的一份。 “雁雁,那就是阿福。” 阿福,果然在码头处。 不远处有个小小的身影,坐在木板的一处,孤单又寂寥。 这身影沈雁回也见过,只不过码头上孩子多,她一直以为着孩子是与顺姐儿他们一堆的,并未放在心上。 冬日天冷,他穿得单薄,只有一件薄袄。 码头挨着江,江风夹着水汽吹拂过来,便是穿着厚棉袄,也能察觉到丝丝冷意。 可阿福却像个没事人般,只是望着江面上的客船发呆。 “阿福,你随我回去好不好。牡丹姐姐会照顾你的,你不要再等他了。” 比三人更早的,是牡丹。 “牡丹姐姐。” 江风吹起阿福的头发,随意地拍打着他的脸。他冲着牡丹一笑,“你清清白白一女子,养我做什么。日后还怎么嫁人?” “我不嫁了不行吗,随我回去!” 天微微亮,牡丹就已经来码头等他,近两个时辰,就等阿福出现在码头。 夜里她怎么也睡不着。她印象中的阿福,总是捧着一张笑脸,跟在刘成身旁,与他斗嘴。 可眼下,他却日日坐在码头边,等刘成。 阿福穿得单薄,身上那件衣服,还是刘成初秋时给他买的。 便是破了口子,棉花也跑了不少,他还是穿着。 “牡丹姐姐,我阿福与你,又有什么干系?” 阿福年岁小,与沈锦书同岁,说出来的话却像个大人。 他慢条斯理道,“你这样年纪的女子,带一个孩子回去,可知日后有多少人会在背后戳你脊梁骨。且我有手有脚,饿不死,不需要你来养......你瞧瞧,如今我不还好好的吗?” “阿福,他不会回来了。” 牡丹将手握住了拳头,指甲嵌进肉里,“刘成他不在了,不会再从客船上下来了。” 莲花灯簪还在她的鬓发间摇摇晃晃,其中的炭火却早已熄灭,光彩不再。 江风下,明明是两个身影,却能各自看出两人的落寞。 “牡丹姐姐,你是以为我不知晓吗?” 眼泪在阿福的眼眶里打转,随后滚落下来,“他次次回来时,就坐的那艘船,我就在这儿等他,假装没瞧见他。他便会从背后拍我的肩膀,然后笑眯眯地与我说他又去了哪些地方,又做了哪些事情......我知晓他不在了,可我就愿意在这看着,这儿好,处处都是他的影子。我不在这儿等他,我还能去哪里。” 他用衣袖擦了一把眼泪,抽泣着喃喃,“我没有爹娘,连名字都没有。只有他愿意给我取名字,与我说话,给我饭吃。牡丹姐姐,你说,这世上的好人,为什么就没有好报呢。他那样好的一个人,为什么会这样。明明只差一点儿,他连日子都与我算好了,我们还一块儿给牡丹姐姐挑了好多漂亮的东西,明明就差一点儿,他就能娶你了......” 阿福喃喃的,全是刘成与牡丹之间的可惜。 明明只差一点儿,刘成便是世上最幸福的人。 而他阿福,会是世上最幸福的小孩。 “阿福,你随我回去吧。” 牡丹的心里又何尝不难受,可是日子总是要过,戏若是不唱,便没有饭吃。 “等牡丹嫁给我,就不用这样辛苦,熬坏嗓子。我已经请了泥瓦匠,日后要将家里好好修缮一番,尤其是咱们那墙,太低了,不安全。到时候咱们再买上两只小猪仔,搭个鸡窝养小鸡。牡丹想弹琵琶就弹琵琶,弹累了,就可以去找隔壁的沈家唠家常,逛东市。牡丹不是与长生的媳妇儿是朋友嘛,他们家离我们家近着呢。日后我与长生在外挣钱,都给你们花。还有阿福,到时候我们养他吧,他一个小孩子日常在外头,很辛苦。牡丹放心,我会努力多挣些钱,一定能养得起两个人......哦对了,我得给牡丹打两个妆匣,日后多买些首饰,给它全部装满。” “樟木、柏木,还是梨花木呢,牡丹喜欢什么样的木头?” 刘成笑着规划着与牡丹的未来,满眼期待。 “喜欢你这样的木头。” 牡丹轻弹琵琶,弹那首长大后与刘成第一次见时的《六幺》。 那些话,记忆犹新,就好像昨日他还在耳畔轻轻呢喃。 江风太大,将面前那张浮现的笑脸轻轻吹散。 “他若在,必不愿让你这样辛苦。牡丹姐姐,若你偏要这样,我便离开青云县,找一个谁都找不到我的地方。你只要不起收养我的念头,我便还能像昨晚那般,会来吃乳糖圆子。” 天高海阔,还留不下他一个阿福吗? 他今日若真的跟了牡丹回去,疯起的谣言,每人一口唾沫,就能将她淹死。 “看来,不用问了。” 沈雁回背过身去,牵起沈锦书与谢婴的手,“让他们多说会话吧......谢大人知晓接下来要查什么吗?” “查药铺的购药记录。” “聪明。” 二人的默契似是与生俱来。 “大人!青云县的药铺,大大小小,我都去过了。并没有找到任何戏班子人的购药记录。” 明成一路小跑过来,才走到码头边,便被塞了不计其数的零嘴。 “过了一年,小明又俊了呐!来来来,岑婆婆专门给小明买的香糖果子。” 专门...... 待明成大包小包地抱着来到三人面前,便见三人同样大包小包。 当然还有岑婆婆专门的香糖果子。 “砒霜、钩吻之药材,有剧毒,买卖需记录在册。” 谢婴将沈雁回的手反手握紧,“看来是个聪明的凶手。若真要有心下毒害死康禄,凶手应不会这样大摇大摆,一查一筛,就能找到他了......那到底哪里的药铺,能不登记,才能拿到毒物。” “谢大人,买这些东西,不止有药铺这个渠道啊。药材这利润,大着呢,偷偷贩药的,可不止一人呐。” 沈雁回弯起漂亮的眼眸,“大人忘记龙阳丹了吗?” “雁雁聪明。” 谢婴挑了挑眉。 “确实得去会会老朋友了。” 第54章 乖雁雁,把嘴张开 “就这个位置。” 这张桌子靠着小轩窗, 倚着窗户一瞧,恰巧能瞧见外头卖栗子的小摊贩。 桌子很小,看样子虽只能容纳两位大人, 但若是挤一挤,再给沈锦书补个小凳,三人坐在一起, 正正好。 谢婴帮沈雁回与沈锦书二人烫了烫碗, “不记得了吗?雁雁见死不救的位置。” “那要我如何救, 攀爬到钱叔的横梁上帮谢大人去割断白绫不成,那钱叔的紫檀木老横梁可真得断了。” 沈雁回捂嘴轻笑, 视线落在外头, “ 且我不救,谢大人最后不也下来了嘛。” 日子过得飞快, 离那时候初遇,也近四个月 。 “大人亲临小店,真是令小店蓬荜生辉啊。” 钱掌柜半弯着身子, 亲自前来招呼,“大人怎么不挑个大些的位置,小店还有雅座呢......来,小陈, 给大人换个座儿。” 这是谢婴自初到青云县,第二次到他的客来楼用饭。虽说他自那以后再也没有见过谢婴, 但客来楼是什么地方,青云县的人但凡宴请, 都要到他这儿来摆席。推杯换盏间, 他对谢婴的事也耳濡目染。 至于为什么初遇时似要吊断他的老横梁。钱掌柜后来仔细揣摩了一会儿...... 许是什么大人们之间的特殊癖好吧。 “不必了,这儿正好, 上个锅子吧。至于涮什么菜,你自己瞧着配些。” 第89章 “得勒!大人且稍等!” 钱掌柜立刻动身去了后厨,恨不得自己切上两盘猪羊卷。 暖锅中的走油肉与咸鸡都是提前备好的,点上两块炭火,小二很快就将锅子给端上来。 “沈小娘子,这个送给你。” 小二除了端上来一只锅子,顷刻间又从怀中掏出一只青绿色的果子,面色略带些红晕,小心地摆到沈雁回面前。 谢婴眉头一挑。 沈雁回抬眼打量了小二一眼。虽有些眼熟,但二人也不至于这般熟识,毕竟她连面前之人的名字都不知晓。 应是初秋时,刚才钱叔酒楼里做工的。 他们俩唯一的交际,便是他将未凝好的猪红端到她桌上,打翻了给牛大胆吓了个好歹。 “这个是......” 沈雁回瞧了一眼面前青绿色的果子,橘不像橘,梨不像梨,是种她从未见过的水果。 “这个是木瓜。” 小二神采奕奕,介绍道,“我家院里有棵木瓜树,结了不少木瓜,虽然已到冬季,但仍有果实坠枝。” “那为什么要送我?” 沈雁回特地往别桌上瞧了瞧,也未见他们桌上摆着木瓜,确定了这并不是什么过年用饭赠的小果盘。 “沈小娘子,多亏了你呐。” 小二越盯沈雁回,脸颊越红,“家父也是摆小摊的,从前深受那可恶的陈康安坑害,好不容易挣些钱,全进了那恶霸的口袋......沈小娘子,若不是你勇于站出来与恶霸对峙,恐怕我们家连年都过不好。” 他的脸上全是喜色,而后便是对沈雁回的倾慕之情。 “嗯......其实是谢大人将陈康安抓起来的。” 沈雁回用余光瞧了谢婴一眼,见他正捧着茶杯喝茶,欣赏小轩窗外的风景。 “这我自然是知晓,大家都钦佩谢大人,都将谢大人放在心里,我也是一样。可沈小娘子,你不同......” 小二似是瞧菩萨似的朝谢婴行了个礼,继续道,“你是第一个站出来敢反抗的陈康安的。我还听我们巷的李小娘子说,救出了艳艳姐,多亏了你呢。还有还有,我太奶嫁去了竹枝巷,过年走亲戚的时候,她炖了汤给我喝,可好喝了!据说是沈小娘子你给王姨的靓汤秘籍。我太奶喝了一阵后,腰也不弯了,腿也不酸了,乍乍升威,能扛着一袋子米走六七里呢!” “你也是乌衣巷的?” 青云县就这么几条巷子吗! 还有他太奶这么暴走的老太太真的不是她平日里身体就好吗! “嗯呐!” 小二越说越激动,“所以这个木瓜,是我单独给你的哦!” “小陈快来,给你们发几封红包!” 谢婴一来客来楼,钱掌柜心里那个高兴,哼着曲子瞧店里的几个小二,越瞧越高兴,便张罗着给他们封两个红包添添喜气。 “好勒!沈小娘子,这是我只给你的,别人没有的哦!” 说罢,他便红着脸一溜烟跑了,喜滋滋收红包去了。 “这个木瓜凤姐儿知晓,祖母拿它榨过油油,但是吃起来不好吃的。” 沈锦书喝完了一碗钱掌柜给她热好的羊乳,将那个木瓜放在手上捏了捏,“阿爹以前那《诗经》是这样念的‘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凤姐儿有些记不清了,好官谢大人,是这样念的不?” 她将那只木瓜捏了又捏,“不过小陈哥哥也真是的,怎么不给凤姐儿与好官谢大人也送一个,一个怎么吃嘛。” “凤姐儿真聪明。” 谢婴放下茶杯,盯着沈锦书手中的木瓜,神色晦暗,“就是这么念的。没有办法,谢大人与凤姐儿没有这个福气,没人给我们送木瓜。” 今日沈雁回穿着一件鹅黄夹袄,簪着一只缠花丹桂,迎面的热气更浸得她明媚动人。 恰如初见。 不知为何,这气氛似有些怪。 “吃菜,吃菜。” 沈雁回讪讪一笑,“吃完咱们去探监。” “来咯来咯!” 钱掌柜一手一只餐盘,似是专门学过杂耍似的将堆叠成小山的碗碟一一摆到三人面前。桌子太小,摆不了那么多,他便捞了一只木架摆在一旁。 “钱叔,这实在是太多了。” “钱叔叔,这实在是太多了。” 沈锦书玩了一阵那木瓜,觉得无趣,便摆在了一旁。桌上的菜实在是摆得太多,她盛菜的碗都没有地儿放了。 “嗨,不多不多。” 钱掌柜一边说,一边继续往摆在桌上的盘子上垒盘子,精通瓦匠技术,“今日是咱们客来楼年后第一次开张,都是新来菜,雁雁与凤姐儿多吃些......大人,您也多吃些。” 一叠叠盘里不只有猪羊卷,还有兔肉卷、山鸡卷,更有活虾数只,鲜蟹五两,时蔬两盘。 “小陈啊,掌柜的还会给你假银子不成,别咬咯,跟翠微楼那帮人似的,一给赏钱,就先咬两口,生怕我们给的假的。” 钱掌柜瞥了小二一眼,“我们干酒楼的,要讲究干净,赶紧收起来伺候大人。” “这不掌柜的,您太大方了,我第一次收到银子啊!” 小二热泪盈眶。虽说只是一小块散碎银子,但这可是银子啊! “那可不,掌柜的一直这样心善。” 钱掌柜一边与小二搭话,一边往谢婴那桌瞧。 一定要在谢大人面前营造一个良好的形象,再也不能像秋日里那般,痛惜他的紫檀木老横梁,差点将谢大人给抽了。 “大人吃得多,才有更多的力气将那黄鬼手到擒来!” 钱掌柜将抹巾往肩上一扔,收了木餐盘后又去端热黄酒。 “对对对!大人您快吃吧!” “对啊大人!小人们都期待着大人捉住那黄鬼呢!” “确实确实!想当初,年前我还与康禄吃过几次酒呢,就在客来楼,没想到物是人非啊......唉。” “就是让那黄鬼附了身嘛,黄鬼本就要死的,附了身可不就康禄替他死了,这样黄鬼就可以逃了。” “真的假的,大过年的怪邪乎的。” “自然是真的!我那爷爷就是道士,对付这些东西老有一套了,我爷爷就这么说的。” “那快去请你爷爷来,捉住这黄鬼,还咱们青云县一个太平。” “那我爷爷,就我爷爷啊......” “老胡你又开始胡诌了,你爷爷不是钉马蹄的吗?还道士,我爷爷还给太祖倒过夜香呐......要我说,还得是咱们谢大人,谢大人往黄鬼面前一站,那黄鬼定能无所遁形!” “就是就是,你别夜香夜香的,还让不让人吃饭了......谢大人您快吃啊!” 不愧是青云县最有名的酒楼,年后第一日开张,就有不少食客来吃暖锅。饭桌上少不了论论过年那些事,除了说两句亲戚们之间的闲话,最大的便是昨夜上元佳节的黄鬼之谜。 钱掌柜将“大人”二字喊得极其大声,恨不得叫一旁的酒楼食肆都知晓谢婴来他们家用饭。这自然也让客来楼其他的食客们纷纷侧目张望。 果然是谢大人。 大家都哄闹着让谢婴早日抓住那黄鬼。 “真是越传越神乎了。” 沈雁回烫了一圈肉,给谢婴的碗里夹了几块,又给沈锦书剥了两只虾叫她抓着吃,“给谢大人传成照妖镜了。” “嗯。” 谢婴将肉咬进嘴里,不知什么时候,那只木瓜又去了他的手上。 他的手指摆弄着木瓜,似是比沈锦书还爱玩。 “沈小娘子,我倒是不这么认为的,康禄定是叫人给害了。” 小二给其他的食客添了几碗酒,又兴冲冲地跑到沈雁回跟前,将手放在嘴边,悄声说道,“我觉得是他侄子干的。” “康平?” 沈雁回筷子一滞,“这话怎么说?” “康平年前也来过咱们客来楼。” 小二将沈锦书碗中的羊乳填满,“喝了好几个时辰的酒,一直喝到咱们客来楼打烊......那时候他的嘴里一直念叨着什么,‘畜生啊’、‘枉我待你这么好’、‘秋香啊,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这些话。秋香这名字我知晓,是康平的媳妇儿。” “你是说,年前的时候,康平就已经知晓了康禄与他妻子之间的事?” 谢婴把玩木瓜的手停了。 “回大人,是这样的。要不他怎么喝得哇哇吐,给小人娘新给小人做的棉衣都给吐脏了,所以小人记得可清楚了。” 小二将目光落在了谢婴手中的木瓜上,迟疑了一会儿,又继续开口,“大人您也喜欢木瓜吗?要不小人今日回去多摘些,送些给您。” “不需要。” 那木瓜终于从谢婴手上脱离,被放到了桌角。 “雁雁,又下雪了,好漂亮啊。” 倚着小轩窗,正是观雪的好地方。 顷刻间,鹅毛般的大雪从空中洋洋洒洒地落下。 沈锦书将手伸出窗外接雪,几片雪花落在她的手心,她将手捧到面前,小心观察,“雁雁,雪花真的是一朵漂亮的小花呀,以前凤姐儿都没有仔细看过呢。” 第90章 暖锅底下是烧得正旺的炭火,暖锅里的涮肉正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即便是窗外飘起了雪,也一点儿都不冷。 “看样子,昨夜康平是在演戏。” “那他演技可真好。” 沈雁回伸手拨了拨从窗外飘洒在沈锦书发间的雪花。 “毕竟是戏班子出生。” 谢婴轻呡了一口热酒,“若是演技不好,有的是戏班子取代他们。” “大人!我来了,我来了!” 明成从门口快步走到三人跟前,拍了拍身上的雪,“哎唷背着我吃这么好,唯有我一人瑟瑟发抖,饥肠辘辘,是这样吗?” “高手明叔叔,来,凤姐儿给你暖暖。” 沈锦书将自己双手伸过去。 “还是凤姐儿对我好,我家凤姐儿......冰冰冰冰冰!” “哎呀忘记了,凤姐儿的手心里还有小雪花。” “......” “不是让你去看着戏班子的人吗,怎么来这了。” 谢婴给明成倒了一碗热黄酒,递过去。 “这不发现东西了嘛,小的就马不停蹄地过来了。” 明成将一碗热黄酒饮得一干二净,才觉得身子温热了不少,“今日翠微楼要开门了,就得将门前的山棚给拆了。兄弟们正瞧着他们拆的,就在那台子底下发现了东西......沈小娘子,我给带来了,你快些瞧瞧。” 话毕,明成从拎着的食盒中掏出一碗乳糖圆子。 四色的乳糖圆子,只不过汤水浑浊,隐隐有结冰之象。 “有毒。” 沈雁回拿出银针验了验,眉头一皱,“应是与康禄所中之毒为同一种。” “哇!真有毒啊!” 明成赶紧将乳糖圆子放在了桌上,掸了掸手,“也不知是谁藏戏台子底下了,叫我们没有搜到。拆戏台子的时候,才发现。那康禄,不会就吃了这碗乳糖圆子后,原地暴毙吧。” “也许。” 这是一碗多出来的乳糖圆子,且其中下了毒,是不是就能证明,毒真出在乳糖圆子身上。 “大人,芍药那里,牛捕头已经验证过了,当时她确实与牛俊在一起,应是没有时间下毒的。” 明成用筷子夹了几片烫好的羊肉卷,吃得滋滋有味,哈着热气,“如,如今戏班子那帮人都有兄弟们看着呢,牡丹也回来了,大人,眼下是不是就去逮他们?” “谁都有可能递上那碗乳糖圆子,甚至有可能是康禄亲自去端的,我们只能证明毒在乳糖圆子中,如何判断出是谁下的毒?” 沈雁回贴心地给明成盛了一碗汤,夹了几块走油肉。 是做乳糖圆子的黄秋香,还是演技精湛的康平,又或是台上离康禄最近的大鬼二鬼、判官,更有甚者是戏班子中能接触到康禄的所有人。 “所以咱们查了一圈,又回来了是吗?” 明成嚼着沈锦书给他剥的鲜虾,喝了一口沈雁回盛的热汤,“连个买毒的铺子也查不到,哎唷这康禄,不让人好好过年。” 他这跑来跑去的,都跑瘦了! “高手明叔叔不气,凤姐儿给你剥虾虾。” 沈锦书又从暖锅里捞出几个煮熟的虾,吹着热气,一边吹一边给明成剥上几只。 “凤姐儿,日后明叔叔日日抱你去上学堂。” 明成感动地揉了揉知音的脑袋。 “雁雁吃饱了吗?” “嗯。” “去见老朋友?” “当然。” “不准拿这个木瓜。” 手中的木瓜被瞬间甩飞。木瓜轱辘绕着桌沿滚了一圈,最终滚到了明成跟前。 “啥果子,怎么从来没见过。” 卡嚓。 “怎么这么涩!坠,坠麻了......” “给高手明叔叔喝凤姐儿的羊乳。” 落雪还在下,只是片刻,就在枝丫与屋檐上积了不少雪。 到处白茫茫的一片。 冬日的最后一场雪。 二人将明成和沈锦书留在了客来楼解决那一桌的吃食。明成半吐着舌头打包票,定会将沈锦书安全送回桃枝巷。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 谢婴撑着青伞,一柄伞几乎倾斜在沈雁回处,雪落在了他半个肩上。 “我已经投了雁雁以琼琚,雁雁什么时候报我以木瓜?” “我都没见过这样的木瓜,要不换些别的,林檎行不行?吃起来脆甜,对身体还好。” 她就知道。 方才谢婴托着那木瓜,眼神恨不得将木瓜给剐成果盘。 “那不要木瓜,雁雁给我别的吧。” 二人已经走到县衙的门口,不远处就是牢狱。 桂花树的叶子并不衰败,油亮亮的,积满了落雪。 谢婴右手执伞,左手环住沈雁回的腰,转个身,便将她圈到桂花树下。 青伞挡住了二人的身影,有不少落雪抖落到青伞上。 “别的可以吗?” 谢婴的脸近在咫尺,温热的呼吸扫过沈雁回的眼睫,似雪花轻吻。 “昨日不是才......” “昨日是昨日,今日你收了别人的木瓜。” 谢婴的吻从眉心处一点一点落到唇瓣,在她的唇瓣处打磨,“乖雁雁,把嘴张开。” 他的声音带着丝丝蛊惑,温柔又浸满湿意。沈雁回只觉能听到自己如擂鼓般的心跳声。 亲昵的吻贴着唇瓣,转而轻咬,将那颗果实咬得成熟红肿。 “谢婴......” 这一声显然被谢婴抓住了突破口。他呼吸浓重,撬开贝齿,将舌尖探入,缠住果心钩吻,舔/弄,掠夺最后一点新鲜的空气。 距离早已贴得最近,隐隐察觉到灼热。 “谢婴,你是色中恶鬼吗?” 几乎要被吻得缺氧,沈雁回才被放开,整个面颊都浸透了糜艳的粉色。她大口地喘着气,“自你说喜欢我后的每一日,每一日呐!我要是有阳气,早被你吸干了!” 她的唇还泛着潋潋水色,似熟透了的林檎。 “可是雁雁好像也很喜欢。” 谢婴满意地舔了舔唇,笑意更浓,“我都是得到雁雁允许,才这样的,对吗?” 谢婴此人最喜欢将问题抛给对手,从不陷入自证陷阱。 惯用伎俩——好不好,对不对,是这样吗?我做的好吗? “我不知道,我要去探监了。” 沈雁回瞥过脸,不去看谢婴那双染满笑意的眼。她推开青伞,伞上的雪簌簌落下。 “你......跟不跟我去......谢婴!” 本欲去牵谢婴的手,指尖却轻扫过腰间,察觉到浅浅异样。沈雁回瞪大了眼,不可置信道,“我,我决定三日都不见你。” “这真怪不得我。” 谢婴理了理衣摆,摊了摊手,“你送我的那本靓汤秘籍,被母亲翻出来了。她日日研究着煮宵夜,叫我与明成喝,他也喝的。” “我......” 沈雁回哑口无言。 真是自作孽。 待她开了小饭馆,也卖个靓汤吧。 老太喝了能扛大米,谢婴喝了...... 能不要脸。 “大人,您怎么来了。哟呵,沈仵作也来啦,今日来看谁?” 牢狱还是那副老样子,不过为了迎合过年的氛围,许多柱子上都贴了不少倒着的“福”字,就是有些歪歪扭扭。 手笔牛大志,美其名曰对犯人们的人文关怀。 就连牢饭都多了两块肉,还吃上了酸菜饺子。 狱吏正大口地啃着一只酱烧蹄膀,一旁摆炙兔肉一盘、旋切羊白肠一碟,更有下酒的炒黄豆、辣芥瓜。 虽然当狱吏比不得那些捕快们假多,但不用风吹日晒地在外头跑。寒风呼啸,啃一口蹄膀,吃一口热酒,也能自得其乐。 见来人,他不好意思地拿抹巾擦了擦手。 “王麻子那间牢门的钥匙给本官就行,你继续吃吧,过年也辛苦你上值了。” 谢婴摆了摆手,顺道给狱吏扔了个红包。 “得勒!小的,小的谢大人!” 狱吏美滋滋地递上了钥匙,将红包收入怀中。 自从吴大人走了,青云县谢大人当家,他的日子真是越来越快活,竟还有红包拿! 他愿意干一辈子狱吏。 “你,你,你果然爬上了......” 二人路过周兰那间,周兰眼尖,一眼就瞧见了紧握的手。 她紧紧地抓着牢门,伸手便要去够沈雁回。 “嗯?本官倒是想。” 谢婴挑了挑眉,“这儿还是要多谢你吉言,希望这个梦想,本官早日可以实现。县衙的饺子味道如何?” “啊啊啊?还,还成吧。” 谢婴冲她一笑,她讪讪地缩了回去。 “娘,今日饺子还有吗?成儿还想吃!酸菜味的,味道好极了!” “吃你个头!” 王麻子是与尤茅柄关在一块的。 二人同为师兄弟,关在一起,有个“照应”。 第91章 “是又送饺子来了吗?” 才听到锁链晃动的声响,王麻子一个鲤鱼打挺,从草垛中起身。 “谁做的饺子这么好吃?” 沈雁回瞧着精神气十足的王麻子,感叹一声,“说的我也想吃了。” “大,大人!” 王麻子才鲤鱼打挺,又飞快跪到在地。 今日是谢大人亲自送饺子? “尤茅柄怎么不起身?” 谢婴瞥了一眼那草垛中躺着迟迟不动的尤茅柄。 “大人您有事问小的吧,尤茅柄一早辱骂您,被喂了冰糖肥肠,昏倒了,到眼下还没醒......大人,小人可没骂,您看小人精神气十足就知道小人日日把大人装心里。” 看来,冰糖肥肠的传说还在继续。 “不会没气儿了吧。” 沈雁回走了两步,见草垛中的尤茅柄一动不动,似是快僵硬了。 “那本官且问你,青云县可有私下兜售砒霜、钩吻的人?” “那大人您这真得问尤茅柄,他就是本人。卖小药材的,如金银花、白术等的有很多,但是敢私下卖这种毒药材的只有尤茅柄......大人,您看,小人表现这么良好,能减刑吗?” 王麻子笑着就将师兄给出卖了。 过了今日,尤茅柄的罪行上,又得添上一笔。 “不能。” “......” 可尤茅柄早已被抓进去了,如何能卖药给凶手。 “王麻子,你这个畜生!这一年来,私下找小人买,不记录在册的,只有一人......” 草垛里的尤茅柄缓缓举起手,声音细微,像是要不久与人世般。 “翠微楼戏班子的康禄。” 第55章 会老朋友,桂花糖藕 “康禄买的?” 尤茅柄此话一出, 就连平时想事情灵活的沈雁回都有些摸不着头脑。 “尤茅柄。” 谢婴冷冷地盯了尤茅柄一眼,责问道,“你莫不是早上的冰糖肥肠吃到脑子里去了, 连他们伯侄都分不清楚?” “哪能啊。” 尤茅柄跪倒在草垛上瑟瑟发抖。 冰糖肥肠的味道还萦绕在他的嘴里,叫人一开口就忍不住想吐。可眼下面前站着的谢大人,王麻子方才还告他的状, 即便再难忍他也要忍住。 吐一口和人头落地, 他还是分得清的。 “大人, 小人的眼看得真真切切的,真是康禄, 他们俩虽说有血缘关系, 但是眉宇间长得并不相像啊,就连身板都不一样, 小人又如何会认错......大人,真是康禄来买的砒霜。” 康禄是康平父亲的哥哥,按理说这关系算是亲的。 可康平长相随母, 块头大,淡眉细眼;康禄则是长得比较像康平的父亲,普通的身板,浓眉大眼。 若是不出去说, 谁会知晓这长相大相迳庭的两人是伯侄呢。 “那康禄找你买砒霜做什么?” 这案子就像一团打乱的线团,越查越乱。 沈雁回努力地想从这线团中找出那根线头, 一旦找到了,便能将这乱作一团的线团好好捋清。 “做, 做鼠药......” 尤茅柄说出这话时, 明显舌头都在打结,能察觉到十分明显的心虚。 “这话你尤茅柄自己信吗?” 谢婴冷哼一声, 睥睨着他,“若是买来当作鼠药,又怎么会走私下的途径,不记录在册......尤茅柄,据本官所知,所售之药物若是不记录在册,价钱定是要更贵。你是与本官说,康禄用双倍,甚至更多的银钱,买砒霜来药冬日里出没少的老鼠?翠微楼要是真有那么多老鼠,还是青云县最大的瓦子吗?” 他的声音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大胆尤茅柄,你敢欺瞒本官。” “大人!小人真不知晓啊,小人真不知晓康禄买这砒霜回去做什么!大人饶命!” 尤茅柄将头磕得砰砰作响,眼下别说胃里犯恶心了,马上小命都要不保,“大人!干私下卖这类药材的,是不能过问客人这些的,这是规矩。大人,大人饶命啊!” 王麻子在一旁看得津津有味,就差手里没有捧上一把瓜子。 他成日里与尤茅柄斗嘴对打,不是今日抓出血,就是明日挠伤了,怎么看对方怎么不顺眼。 一人认为那时他刚刚出狱,就被拉扯去干了“龙阳丹”的勾当,这才导致二进宫;另一人以为若不是因为他供出的他,他的药铺还能长长久久地开下去。 冤家! “真不知晓吗?” 沈雁回伸手翻找挎包,包上的银铃随着拉扯叮当作响,“没事的谢大人,一般这种时候扎几针就好了。几针下去,保管神清气爽,还能治治你吃冰糖肥肠留下的后遗症。” 那几根犹如筷子一般粗细的银针又出现在了沈雁回的手中。 “知晓!” 尤茅柄似是被训了一般,跪得端端正正,霎时连声音都不再颤抖,“许是要下毒,那康禄买时就念叨什么‘你这好日子到头了,这戏班子’什么的,面色恐怖如恶鬼般,吓人!” “可知要下给谁?” “这小人真不知晓,许是康禄的仇家吧......还有还有,康禄在小人这儿不止买过砒霜,还,还买过蒙汗药与‘颤声娇’。” 尤茅柄低着头,自知理亏,不敢去看谢婴。 “什么是‘颤声娇’?” 谢婴皱了皱眉。 “春/药。” 沈雁回知晓这药物,顺势解答了一番,“是以白矾、蛇床子、木香等入药,据说可以提高房事乐趣。” 谢婴偏过头,不解地盯着沈雁回。 “不要这么瞧我,我也是在书上看到的!” 沈雁回拿手在谢婴面前挥了挥,拨散他求知如渴的眼神。 “大人,你瞧,小人什么都说了,表现这般良好是不是可以减刑......” 尤茅柄颤颤巍巍,为自己争取道。 “说到这儿,本官倒是想起来了,多亏你提醒本官。” 谢婴摸了摸下巴,收回了那个眼神,“尤茅柄你这儿的‘好东西’,可真是多。你私下贩卖这些药材,并不记录在册,给你再加个一年吧。县衙里每年的饺子口味,都会换的,你可期待期待。” 他这张贱嘴啊! 尤茅柄眼下恨不得一柱子碰死! 沈雁回听着谢婴说这样的话,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为什么有人能这么平淡地说出这么令人“痛苦”的话。 “祝你好运。” 她跟着点了点头。在牢门缓缓关上的那一刻,她又偏头加了一句,“过年好啊朋友们,咱们青云县这牢狱氛围还可以吧。” “可以,可以。” 尤茅柄泪眼婆娑地抽泣着。 待出了牢狱,沈雁回还在笑,笑得花枝乱颤。 雪依旧洋洋洒洒往下落,谢婴忙着去给她撑伞。 “真的有这么好笑吗?” 谢婴又将伞往沈雁回那边倾斜。 “真的有这么好笑,这是谢大人有与生俱来的天赋。” 沈雁回抬眼去注视着那把伞,“你往自己那儿撑些,右边的衣袖都湿了。” “没关系,雁雁不淋到就好。” 那柄青伞纹丝不动,雪正一点一点吻过谢婴的肩膀。 “谢大人知晓到底是谁给康禄下毒了吗?” “也许,我们去翠微楼。” “嗯......这样。” 沈雁回往谢婴的怀里使劲钻了钻,将他的手往自己身上搂了搂,伸手将那柄青伞摆正,“这样两个人就不会淋到了。” 北风与落雪也不愿再将雪落在二人身上,雪直直往青伞上下。 翠微楼与往日并无差别。 一个戏班子出了事,他们立刻换了另一个戏班子顶上。台子上俨然已经换了一批人,好似这儿从未出过什么事。 “班头,那当家的说,倘若我们再不将这件事尽快解决,他们就彻底换人,日后不让我们在这里演了。” 大鬼神色凝重,将手握成了拳头,狠敲了一下桌子,“黄秋香,你赶紧承认,就是你杀的康禄!你可知班头为了整个戏班子付出多少心血?如今肯雇整个戏班子的地方少之又少。难道我们还要像从前那样,日日在街头卖艺过活吗!” 若不是康平费尽心血,将嘴皮子说破,请那当家的不知喝了多少顿酒,也不知吐了多少回,才拿下了翠微楼里这活。 一整个戏班子有这么多人,最小的不过十二岁。他们大多都是孤儿,都是康平教他们耍戏,才能挣上一口饭吃。 大鬼想到了从前风餐露宿的日子,像这样的大雪天,都不知去哪里躲。他们去过不知多少个地方,只有这翠微楼是呆得最温暖,最舒爽的。 “阿祥,吃碗年糕吧,你从昨日到现在,都没有吃过东西了。” 康平端着一碗青菘年糕,摆到大鬼面前的桌上。 戏班子的所有人都聚在一间房内,有些拥挤,门口还有捕快看守,连翠微楼的大门都出不去。 第92章 “班头,你还敢吃这毒妇做的东西吗!” 那碗青菘年糕冒着热气,上头漂浮这一层油亮亮的光。大鬼眼眶通红,额上的青筋凸起,越看那碗年糕越来气,索性一把将年糕打翻在地。 “匡当”一声,碗掉落,发出碎裂的声响。那碗油亮亮的年糕倾洒在满是碎瓷片的地上。 “阿祥,你生气归生气,何苦将气撒在吃食身上!” 芍药皱了皱眉,蹲下身子去收拾那些碎瓷片。芍药亦是红了眼眶,从前倒是从未见过她这样。她低头哽咽,“阿祥,咱们以前过年,不都吃嫂子做的乳糖圆子与年糕,你不是最喜欢这青菘年糕了吗?” “是,我以前是喜欢。” 大鬼环顾了四周一圈,见人人都端着一碗青菘年糕,面容憔悴。可见,无人能因为这事睡上一个安稳觉。今日他们尚且还能在翠微楼的客房内吃上一碗年糕,明日呢,明日是不是就要被扫地出门了? “你们还敢吃吗!” 大鬼闭上双眼,兀然发疯似的拍打桌子,“你们可知,今早发现的那碗有毒的乳糖圆子,是我端的,是我端的啊!这样的恶毒的妇人,你们还敢吃她做的青菘年糕?黄秋香,你是不是想将大家一块毒死才好!” 那位大人的侍从已经回来告知他了。 那碗乳糖圆子,有毒。 此话一出,戏班子所有人握着调羹的手一滞,他们低头看了一眼这碗青菘年糕,再也不敢下口。 真是嫂子下的毒吗?可是嫂子平日里待大家还是很好的。 “那碗有毒的乳糖圆子,到底是端给谁的?” 沈雁回与谢婴二人从门外踏进房门,“你好好与本官说清楚,一个字都不准疏漏。” “大人!” 大鬼跪到在地上,二十多的年纪,竟嚎啕大哭起来,“大人,那碗乳糖圆子,原本,原本是康禄叫小人端给班头的!就是她,就是黄秋香,她联合康禄,想将班头给毒死!” 多亏班头忙着布置山棚,多亏班头将所有的心思放在了傩戏身上,多亏了班头没有时间吃那碗乳糖圆子。 否则,他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可到底是谁将那碗乳糖圆子悄悄藏起...... 他清楚地记得班头随手将乳糖圆子放在圆凳上,便去忙活别的事了。若是康禄被查出是死于中毒,那碗乳糖圆子应是很快就会被发现才对,毕竟所有人吃过的碗都被验了个遍。 “黄秋香,毒是你下的,对不对?” “大,大人,民妇没有!” “是你与康禄私通,与他联合一起,将毒下给康平,对不对?” “不,不,不是这样的!我,我怎么会给康平下毒,我不会的!” 黄秋香跪倒在地,大颗眼泪从脸颊滚落,声音凄然,“大人,民妇是不会给康平下毒的......如果民妇真的有毒药,民妇宁愿先毒死自己,是我做错事了。” “秋香她不会给小人下毒的,求大人明鉴,求大人明鉴!” 方才一言不发的康平登时跪倒在黄秋香的身边,扶着她摇摇欲坠的身子,“大人,秋香是良善之人,她不会的......” “康平,是你将这碗乳糖圆子藏起来的,对吗?” 沈雁回将手巾递给了一旁的黄秋香,叹了一口气,“在知晓康禄是死于中毒后,你害怕了。你害怕是你妻子毒死了康禄。你从阿祥口中得知那碗乳糖圆子原本就是康禄的,所以将它给藏在台下......可惜山棚始终是要拆的,你又被捕快看着,根本无法抽身去处理那碗有毒的乳糖圆子,只一日,便被发现了。” 沈雁回几句话就说出了真相。 “康禄总是这样,嫌东嫌西的。他与我说,他嫌秋香做的乳糖圆子不好吃,挖苦嘲讽一番,我便叫阿祥来端给我吃。” 康平低头苦笑一声,“每一年的乳糖圆子,秋香都会花心思,揉面拌馅,又怎么会不好吃呢。我真的以为是秋香要毒死康禄......” “所以你将它给藏了起来。” “对。” “康哥,都是我的错,全都是我的错。” 知晓康平为她做了这样的事,黄秋香忍不住倚到他的怀里痛哭,“都是因为我,都是因为我太懦弱!” “这根本就不是你的错,我又怎么会不知。是康禄亲自说的,是他对你下了药,这都是康禄的错,你又怎么会有错呢秋香。是我平时忙于戏班子,疏忽了你,没看出你的难处。” 若是细细想来,黄秋香每次支支吾吾,都似有话对他讲,是他将心思全然放在了戏班子身上,忽视了他的枕边人。 康平一直觉得自己样貌平平,就像他的名字一样普通。小眼睛小鼻子,说句长得不好看也不为过。 如何能娶到黄秋香这样温柔的妻子。 黄秋香是另一个戏班子的,最拿手的是走索、跳竿这样难度较高的杂耍。 日日做这样的高空杂耍,哪有日日都这般好运。终于有一日,黄秋香从约莫二丈高的索上掉了下来。人是没死,就是伤了腰,再也跳不上竿,好好走索了。 她不走索,自然有别的人替她走。像这样的杂耍,自是年纪越小,越轻越灵活。她这样受了伤的,又不会耍其他的把戏,始终是要被抛弃的。 康平那时在这个戏班子拜师学艺,在离开这个戏班子之后,顺道将黄秋香一块给游说走了。 他不明白,为什么非要走索、跳竿,底下连一点东西都不垫,幸运的便如同黄秋香只是伤了腰,不幸的万一砸了头怎么办?岂不是一命呜呼! 故而康平的戏班子,有小唱嘌唱的,有作悬丝、药发傀儡的,有弄乔影戏、说诨话的,唯独没有走索、跳竿的。 后来,进戏班子的人愈来愈多,黄秋香也一直从旁协助。日日相处下来,二人也就看对了眼,拜了堂成了亲。 他去外头拉活,她便在戏班子里做好热饭。遇到那些新进戏班子的,她也从旁指点两句,日子本应是很好的。 直到康禄来了戏班子。 这是康平的父亲求着他收的。 看着拄着拐独自一人住在村里的父亲,走了不知多少里路来帮康禄游说,康平只能咬咬牙答应了。 以至于康禄日后在戏班子里如何作妖,康平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黄秋香被康禄迫害,也是康禄喝多了,醉言醉语说出的话。 “大侄儿啊,你那媳妇儿,可真有劲啊!平时看着一副柔柔弱弱的样子,没想到在床上这般风/骚,比妓馆里头的那几个,还厉害啊哈哈哈!我下的那颤声娇,可真是得劲啊!” 康平这时候,是真的想杀了康禄。 他想好了,他一定要杀了他。 康禄可以在他的戏班子胡作非为,他都能忍。 可他唯独不能动了秋香! 若没有秋香,何来今日的戏班子与康平?刚开始,他什么都不懂,靠得全是秋香在一旁协助,教他如何做,才有了后来的戏班子。 秋香的腰不好,待到了他们这个年纪,一到下雨,夜里总是疼得睡不着觉。他便不让她管戏班子的活了,只管好好休息,让他去赚钱才是。 上元是他们戏班子第一次演傩戏,容不得一点差错。 康平想好了他的杀人计划,并且准备在上元过后,便动手。 可他还没动手,康禄怎么就先死了? “对,这根本就不是你的错。” 沈雁回半弯着身子,轻轻拍打黄秋香的肩膀,温声细语,“这又怎么会是你的错呢。谢大人已经查明了康禄买过那些害人的药,你是受迫害的一方,你一点错都没有。” “雁雁?” 黄秋香抬眸,泪眼婆娑。 见沈雁回笑容温婉,似融雪的东风。 “不用怕,坏人已经不在了。” “嫂子,是我误会了你......嫂子,阿祥对不住你!” 莫说大鬼,几乎所有人都听的目瞪口呆,觉得惭愧。他们一直以为是班头忙,黄秋香耐不住寂寞,所以才和康禄厮混在一起。 没想到是康禄下药...... “既是已经说过那样的话,一声‘对不住’又有什么用,难道就能当做她没听见过吗?” 沈雁回站直了身子,瞥了大鬼一眼,“还是想想日后该如何做吧。” 大鬼的脸登时涨红,低下头去,再也不多说一句话。 “康平,本官且问你。” 谢婴坐在一旁的圆凳上,桌上还摆着那碗已经浑浊不清的乳糖圆子,“康禄在演黄鬼前,可有来找过你?” “大人又怎知......” 康平不可置信地抬眼,见到谢婴那双如寒潭的眼眸后又兀然低头。 “你只需回答本官,他是否来找过你,又做了些什么。” “康禄来找小人要钱。” “你给了吗?” “给了半块碎银子。” “懂了。” 沈雁回走到谢婴跟前,抿出浅浅梨涡,“谢大人懂了吗?” 第93章 “嗯,懂了......再过来些。” 懂什么了? 戏班子的人与一旁的捕快们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怎么就懂了? 明成觉得,他愈来愈是个局外人。 “毒是康禄自己下的。” 沈雁回站到谢婴身边,淡淡开口。 “啊?自杀?” 芍药难以置信地在一旁开口,“雁雁,这是不可能的。康禄此人,平时最为自私自负,这样的人又怎么会自杀,你一定是搞错了,他不可能会自杀。” “嗯,所以雁雁所说的并不是自杀。” 谢婴盯着那碗乳糖圆子,“是想毒杀他人,却误杀自己。” “他,他,他想杀谁!” 大鬼抬起头来,眼珠瞪着溜圆,说话也结结巴巴,“他真的是要杀班头吗?” 众人皆面面相觑,显然大家都对这个答案过于吃惊。 “是。” 沈雁回继续道,“故意在康平面前说他下了毒的乳糖圆子难吃,他知晓爱妻心切的康平定是会将他那碗乳糖圆子给端走。可惜他错不该向康平讨了银钱,最终自食了恶果。” “等会等会......沈小娘子,我真有些听不懂。” 明成在一旁云里雾里地听着二人打哑谜。 “你们戏班子若是得了赏钱,先做什么?” 谢婴忽然从怀中扔了一小块散碎银子,扔到了芍药的怀中。 芍药接到了银子,登时喜笑颜开,上去对着碎银子便是卡嚓一口。 这是多年来他们戏班子的习惯。得了铜板还好,若是有观者财大气粗,扔块碎银子,他们也甭管脏不脏,先咬一口再说。 客来楼的钱掌柜便是财大气粗者,曾亲眼见过他们咬银子,对此行为十分不耻。 “康禄下毒时,手上沾了东西,能误将砒霜黏上去的东西。若是不小心对待那包了砒霜的纸,或是轻轻一抖,或是随手一捏,都能将砒霜的粉末沾到手上。” 沈雁回叹了一口气。 那是她的东西。 牡丹似是想到什么,那是康禄站在他面前,她看得真真切切的东西。 半截飞来的桂花糖藕...... 炖煮桂花糖藕时,需使用很多糖汁。 待桂花糖藕彻底炖烂,那糖汁会成了糖浆挂在上头。有小摊贩为了使桂花糖藕更甜,还会在倒上蜂糖。 糖藕非常黏手。 若是康禄下毒仓惶,便没有心思先去洗把脸,而他见到康平时,那讨厌银钱的心思生了出来,又得了快碎银子。 那个习惯的动作让他见到银子开口便咬,手沾了砒霜,又沾了碎银子,最终入了他的口。 害人终害己。 “康禄本想毒杀康平,接受戏班子,所以给康平端去了有毒的乳糖圆子。” 谢婴跟着叹了口气。 那是他扔出去的。 “可谁知康平太在意此次傩戏,忙着张罗,没空吃那碗乳糖圆子,便放在了一旁。而康禄去因贪图碎银子,最终吃下了自己亲手下的砒霜。” 竟是这样的乌龙! 戏班子的人全都倒吸了一口凉气。还好,还好班头没有吃那碗乳糖圆子!还好班头心系戏班子! “谢大人,好像是您救了康平一命。” 若是等傩戏开场,没有康禄之死,康平一定会坐下来,吃那一碗由他妻子亲手所做的乳糖圆子。 “是康平救了他自己。” 乌龙的开端,竟是他俩的桂花糖藕,沈雁回与谢婴连自己也没有想到。 若是再去仔细查验一番,一定能找到康禄藏起来的纸,以及在姜黄粉中找出细微的砒霜。 “有点像铜锣县的案子,仙鸡由张大人开始,最终由张大人结束。就像桂花糖藕由谢大人开始,最终由谢大人结束。” “......” 谢婴一把将沈雁回揽进自己怀里,将她抱到腿上,神色恹恹。 “雁雁,需要我帮你将张大人,请来青云县吗?” 第56章 来了稀客,腌笃鲜,甜羹 张大人来了。 张大人真的来了。 张大人提溜着大包小包出现了。 初春融雪, 小河潺潺叮咚响。 东风送暖,桃杏抽嫩芽,脱袄换春装。 “赶上了, 本官终于赶上了!” 张伟兴冲冲地从马车上跳下,朝着不远处围满了人的那处狂奔。 今日是沈雁回的小饭馆开张大吉。 饭馆虽不大,但收拾得极干净, 再也瞧不出馒头铺的半点影子。 沈雁回请了泥瓦匠好好修缮了一番, 又去打了新的木桌, 朝里一看,左右整齐地摆着八张能坐四至六人的长桌与可围两人的小桌三只。 一排穿了彩色络子、挂着铃铛的菜牌悬于柜台旁, 就连进门的廊下也悬了一模一样的。 风吹廊下, 叮当作响。无论是否踏入小饭馆,都能看到它的菜色。 菜牌上的笔迹龙飞凤舞, 与悬于高处的匾额上的饭馆名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抬眼一瞧,便能瞧见饭馆的名字——如意小馆。 “好多人啊。” 张伟在人群外蹦蹦跳跳,眺望远处, 却如何都挤不过去。 “这位小兄弟,你得排队啊。” 孙伍一把揪住往人群中挤的张伟,几乎将他拎到面前。 他知晓今日沈小娘子开张,一早便告了假前来等候, 叫李大河将他的那份也做了。今日他来,李大河做, 明日李大河来,他做。可纵使他火急火燎地赶来, 也排不到前头。 毕竟前几日, 便有顺姐儿一众孩童捏着个叫“宣传单”的东西,在码头处派发。 其上清楚地印了如意小馆的开张时间、地点、菜色, 不仅打半月的折扣,还有什么不要钱的果盘与靓汤吃。 本就排在后头,孙伍正急着呢,却还见有人要插他的队。 见此人穿着斯文、打扮得体,却要干出这样的事,他难免皱起了眉头。怎得一副书生样子,做事却这般毛躁。 “嗨,本......我是来贺沈姑娘小饭馆开张的。” 张伟将一盆开得正好的紫色蝴蝶兰捧在手里,朝着孙伍使劲举了举,“兄台你瞧,这是送给沈姑娘的花,贺她开张之喜。” “你是沈小娘子的朋友?” 孙伍又再次上下打量了一番张伟,发觉他从未见过此人,实在是面生,狐疑道,“你是青云县人氏吗?” “正是她的朋友,我是铜锣县的。” 张伟往孙伍手里塞了几个铜板,眨了几下眼,“兄台可否通融一下,放我过去。沈姑娘原先帮了我好大一个忙,我心中无限感激。如今,我们虽为朋友,却是好久都不见了,甚是想念。” “你早说嘛。” 孙伍掂量了几下手中的铜板,随后拍了拍张伟的肩膀,爽朗地大笑几声,“小兄弟啊,既是沈小娘子的朋友,那快快请吧。许久不见,确实得好好见见。来,哥给你挤挤。” 过了孙伍这关,前头还有别人。 张伟左几个铜板,右几个铜板,贿赂了好些人,终于挤到了人群前。 “沈姑娘,怀风兄......” 张伟的声音在喧闹的人堆中还是十分敞亮。他左手捧着蝴蝶兰,抬起右手挥动,呲着大牙朝着二人打招呼,“好久不见呐!” “是张大人!” 沈雁回自觉此声音有些耳熟,她朝着声音来源处望去,果然瞧见了故人。 她攥了攥谢婴的衣袖,显然对这位远客的到来十分欢喜,她抬手与张伟对挥,“张大人,你快来我这儿!” “我来了,我来了!” “嗯。” 谢婴瞧着身旁与对面的那位一同蹦蹦跳跳,无奈地用手揉了揉眉心。 初春了,还是抽空去庙里烧柱香吧。 “放炮仗了,各位离得远一些!” 明成用一根烧红了木炭点燃了引线,随后捂紧了身旁沈锦书的耳朵。 “哎唷我的天......哎唷,哎唷!” 爆竹声辟里啪啦,响彻整个街道。 张伟在一片爆竹声中,灵活走位,提防着火星子蹦在衣裳上与手中的蝴蝶兰上,最终安全到达了二人面前。 “沈姑娘,这是送给你的开张礼,快收下。” 张伟将手中的蝴蝶兰往沈雁回的手中一塞,璨然一笑,“祝沈小娘子开张大吉!” 花盆中的蝴蝶兰开得格外张扬,一长串如紫色纷飞的蝴蝶,恰似当日的扁豆花。 初春时节,天还是有些寒凉,能将一盆蝴蝶兰养得这样好,并不容易。花瓣中还点缀着晶莹的露水,似是才撒上去不久,足见赠花人之用心。 “张大人,您怎么知道我的小饭馆今日开张?” 沈雁回捧着那盆蝴蝶兰,心中欢喜。既是一早到了青云县,那必定是昨夜就出发。见张伟睡眼惺忪,后方的头发都不曾绑好,翘起来好几缕,势必是来得匆忙。 原来她在邻县的好友这么挂念她呢。 “不会是王翠兰回娘家探亲时说的吧。” 第94章 谢婴叹了一口气,猜测道。 “还真别说。” 张伟拍了一把谢婴的肩膀,“怀风兄竟如此聪慧。那王翠兰与本官家住同一个巷,本官小时候,她母亲还抱过本官呢。” 小小一巷,出了一位县令大人,自然是个风云巷。那巷成了众多读书人的溜跶圣地,每逢考试,势必都要去走上一圈。 王翠兰与刘海一起回了娘家。 儿子被抓进去十多年,好不容易刑满释放,想着团聚一番,岂料只是出来晃悠几天,又进去了。眼下家中只剩独女,亦是从小放在心间上宠爱的女儿,多年未见,瞧她面色红润,就知她跟着刘海并未受苦。他们从前看不起刘海,很少与女儿往来。 如今女儿已过三十,而自己也早添华发,再多不满也随着亲情烟消云散,免不了抱头痛哭起来,对刘海也改了观。 老两口过年期间,每每走亲戚串巷子,都要好好赞赏女婿一番,顺道将女儿提及的帮助他们的谢大人与沈小娘子也吹捧了一番。 小巷中的事,传起来很快,自然也被张伟的母亲知晓了。 她念叨着那沈小娘子出色,竟还要开个小饭馆,日子就定在初春二月末的黄道吉日。她一边念叨一边叹气,责问儿子都快三十了,什么时候能娶一个像沈小娘子这样出色的媳妇儿回来。 深秋初见,马车帘上的惊鸿一瞥,早已乱了张伟的心。 他索性连夜处理了初春县衙内呈上来的公务,马不停蹄地往青云县赶。 好在那盆他从冬日里就放在自己房内好好暖着的蝴蝶兰,日日悉心照顾,终于赶在二月末的黄道吉日盛开了。 “张大人,您要不要与谢大人一起剪彩?张大人若是能与谢大人一同给我的小饭馆剪彩,日后我的小饭馆生意一定会更加行了。” 今日小饭馆的剪彩安排了谢婴。由县令大人亲自剪彩的饭馆,自然是半个青云县的人都来围观了。 沈雁回脸上盛满笑意。 高兴啊。 相当于本市市长与隔壁市市长一起来给她剪彩,做梦都不敢这么梦。 “易达兄可与本官一起。” 谢婴将另一把剪子递给张伟,偏头瞥了他一眼。 他并未这般小气,毕竟人家也是大老远风尘仆仆地过来恭贺雁雁的。 三人的攀谈自然也让围观的百姓听了去。 “霍,这厮,呸......这样标志且身姿不凡的少年郎竟是隔壁县的张大人!” “早就听闻张大人带领铜锣县致富的威名,今日一见,张大人果然是风流倜傥、一表人才呐!” 百姓中好些人都收了张伟的铜板。如今细细一观这张大人,竟觉得亲切可爱。 连孙伍都忍不住想要夸赞,但他没读过什么书,话到嘴边,也蹦不出几个形容词,“嘿,这个张大人长得真俊呐!” “在剪之前,谢大人与张大人,要不要说两句?” 沈雁回手里攥着根白萝卜,当作话筒,举到二人跟前。 “好啊!” 张伟接过萝卜,喜笑颜开,“既然沈姑娘让本官说两句,那本官就说两句。也是想了想,说哪两句呢,那本官就说这两句。那么,本官说这两句啊,定是比其他两句强。所以本官,就先说这两句......” 沈雁回/谢婴/百姓:...... 沈锦书在一旁可着急了。 “高手明叔叔,这位张大人到底要说哪两句啊!” “那本官就祝沈姑娘四方进宝,八方来财......鼓掌!” 在张伟与“说两句”进行了好一番争斗后,终于将这两句话给说了出来。 “怀风兄,该你了。” 张伟顺手将白萝卜给递了过去。 谢婴瞧了一眼手中的萝卜。 “祝雁雁的小饭馆蒸蒸日上,长盛不衰。雁......” “好好好!鼓掌鼓掌!” 啪啪啪啪,张伟将手心拍得啪啪作响。 谢婴扫视了张伟一眼,将白萝卜还给了他。 二人拿着剪子“齐心协力”,共同将红绸给剪断。 这也预示着沈雁回的小饭馆终于开张。 “站远些,站远些,我又要放炮了!” 明成叫沈锦书自个儿捂着耳朵,蹲下身子去点地上的几发炮仗。 “彭!” 几发炮仗齐齐飞天,紧接着小饭馆的门口蹿出两只舞狮的。 这是翠微楼的戏班子自发来的。 两只色彩鲜艳的狮子在锣鼓声中奔踏而来。它们时而腾空跃起,时而低头摇摆,翻滚、跳跃、眨眼、甩尾,或憨态可掬,或乍乍生威,实在是栩栩如生,叫百姓们拍手叫好,捧腹大笑。 其中一只狮子头为黄秋香,尾为康平。这是黄秋香这些年来,又一次耍杂戏。即便年近四十,风姿却不减当年。 沈小娘子是一群人中,除了她的丈夫,唯一一个对她说“这不是你的错”的人。 她可真好。 在外头等了这么久,肚子早就饿扁了。可外头排了那么长的队,小饭馆的饭桌拢共也就这么几张,只能一批一批的等待。 毕竟是早春,天寒。 沈雁回取了两个木桶,里头炖了红枣姜茶,免费饮用,便于驱寒。 而明成与沈锦书则是在门口给后头的人分发号码,为了避免错乱,其上要盖谢婴专门为如意小馆刻的红章。可先去忙活自己的事,届时凭号入场。 最高兴的要属头一批进小饭馆的人。 如意小馆里并没外头那样冷,一进去就暖融融的,倍感舒适。 “舅母,您小心些。” 沈丽娘的肚子已隆起许多,本应在家休养,却非要来如意小馆帮忙。 在沈雁回给她把了好几次脉,确保脉若跳珠,非常健康后,才同意她来。毕竟谁在家里都拗不过沈丽娘。 “没事的雁雁。” 沈丽娘专注地记着食客们点的菜色,转身冲着沈雁回莞尔一笑,“大夫说这个月份了,也理应多动动,对我与孩子都好。” 如意小馆的菜色会随着季节变动。 如今春意乍泄,小苍山上的春笋都冒了尖。依照竹子的长势,没过几日,便是一茬又一茬,若是不尽早拔去,很快便会长老,变成高竹。 故菜贩摊子的摊上,最多的便是春笋。 人人都卖,价钱便被压得非常低,七八文就能买上大半篮子。更有竞争者,亲自将笋衣剥好,把秤时不算笋衣的重量,为的就是更好地将春笋卖出。 沈雁回便在众菜贩摊子中挑到了价钱合适,品相还算不错的春笋。她与菜贩协商,先给如意小馆送上几日春笋,若是品相都不错,那日后如意小馆的春笋都由他来送。 只是摆个小菜摊的菜贩平日里只靠卖上几十文菜过活,哪里见过这样的生意。自然是感恩戴德,送来如意小馆的春笋都是起早摸着黑去小苍山脚下挖的,只只鲜嫩,送来时沾着的春泥都是湿润的。 春笋做菜,除招牌腌笃鲜外,更有油焖春笋、春笋炒肉、酸菜笋尖溜鱼片。 既是招牌,必是人人都点上一道腌笃鲜,连张伟都不在话下。 张伟被安排在了一张圆桌上,与对面的谢婴大眼瞪小眼。 “怀风兄,多日未见,你这精神气愈发好了......可有什么养生秘方,与易达分享分享?” 张伟当家做主家似的给谢婴与自己倒了两杯清酒。 “瞧瞧,怎么将林檎切成了兔子的形状,竟是这样的乖巧可爱,叫易达都不舍得吃了。” 他拿起桌上的竹签,轻轻将那兔子状的林檎咬入口中。 脆嫩多汁,甜香可口。 “沈姑娘的手可真巧啊,这样一切,竟觉普通的林檎都是这样的可口。” 张伟把玩着手中的林檎,眼中尽是欣赏之意。 “张大人,那是我祖母切的。” 沈雁回的声音从仅有一墙之隔的厨房传来。 “祖母手巧,祖母手真巧!” 谢婴:...... 谁的祖母?何时成了他张易达的祖母! 见谢婴面色红润,精神气十足。站在张伟的角度看来,他只能夸赞上一句,“怀风兄最近真是愈长愈俊朗了,速速将秘方说来。” “不太清楚。” 谢婴拿起酒杯抿了一口,“平日都是吃雁雁的。” “果真!” 张伟登时眉飞色舞,一口清酒下肚,笑道,“没想到沈姑娘的做的菜竟有这般养生的疗效......沈姑娘,易达的腌笃鲜何时上啊?十分期待了。” 怀风兄年过二十吃了沈姑娘做的菜还能更添风姿,那他年近三十,吃完是不是能重回十八? “马上!” 荆三娘动作很是迅猛,片刻之间,就给每桌都上了一只装着腌笃鲜的砂锅,其下点着烧着正旺的炭火。她在县衙里呆着实在无趣,便也自告奋勇来帮忙。 “怀风兄,青云县不愧是人杰地灵,竟连沈姑娘饭馆内的小厮,都生得西施之姿。” 第95章 “这我母亲。” “咳。” 张伟被清酒呛了一口,“伯母好,易达胡言乱语了,失敬失敬。” 锅内置切得方正的五花咸肉、鲜五花与春笋,色泽红绿鲜明,叫人食欲大开。此刻小火慢炖,可择自己喜爱的时蔬添加。 锅内的肉早已都是炖熟了,炭火加热便好,断然不会叫你傻乎乎盯那砂锅盯上一个时辰。 砂锅遇上炭火,半盏茶的功夫,锅内便已经咕嘟咕嘟,飘起了丝丝香气,可以提筷夹菜了。 “滋味甚美,此乃仙肉与仙笋!” 咸肉的咸香与鲜肉的鲜香融合得恰当,被炖得十分软烂,能将筷子轻易戳入。春笋经过就久炖,却依旧脆嫩,爽口无比。 汤汁浓郁醇厚却因春笋而变得并不腻口,反而如丝般卷入唇舌之中,鲜香适口。 “本官此刻仿佛漫步在雨后的竹林当中,闻到了清新的竹香。” 张伟手执调羹,闭着双眼感叹道。 “大人,你们县令大人都是这样的吗?” 阿福瞧瞧在谢婴身边耳语。 “咳。” 谢婴呛着饮了一口清茶,低声道,“本官不是。” “阿福!来端清蒸鲈鱼给二号桌客人!” “来了!雁雁姐姐!” “三娘!山海兜好了!” “来了!雁雁!” 阿福穿着一身干净的衣裳,头发也仔细绑好,奔跑与桌椅与厨房之间,那张小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 本是个硬气的,却被沈雁回用一碗甜羹给勾走了。 “我就饿死,也不会吃你一点儿东西,我不需要你可怜我!” 阿福泪眼汪汪,竖着眉毛。 他将身上所有讨来的银钱都用来给牡丹买了那支莲花灯簪,浑身上下一个子都没了。 半大点的孩子在码头冻得瑟瑟发抖,饥肠辘辘。 沈雁回的食盒中装着甜羹、大肉馒头,一碗瓷实的米饭上盖着油汪汪亮晶晶的咸肉四块、蛋饺两只,铺满油渣炒青菘。 食盒一开,喷香四溢。 好香啊。 阿福的肚子被勾得直叫唤,自己也不停地咽口水。 忍住,他是不会屈服的! 他不要牡丹收养他,难道还要这样更加年轻的女子来收养他? 那岂不是更加不得了! “我不收养你。” 沈雁回坐在他的身旁,端起那碗甜羹浅浅一笑,“饿了吧,要吃雁雁姐姐才做好的甜羹吗?外面没有卖的哦,凤姐儿就很喜欢这样的甜羹。” 那碗甜羹阿福从来没有都没有见过。 白白的,似是都凝在了一块,上头撒了煮得出了沙的红豆,非常漂亮。 “你不收养我?” 阿福望着这一碗甜羹,又咽了咽口水。 “我收养你作甚?” 沈雁回轻笑出声,“养孩子多费钱啊,我可没那么多钱......你要吃甜羹吗?” “我可以吃吗?” 知晓面前之人不收养自己,阿福这才小心翼翼地问。 “自是可以,你尝尝。” “嗯!” 那碗甜羹上有一张皱皱的奶皮子,用调羹轻轻戳,竟然戳不破。阿福用调羹擓了一点,又蘸了蘸红豆沙,放进去嘴里。 好香的羊奶,好顺滑的甜羹。好好吃! 刘成从前带他去吃过蛋冲甜羹,那个也是甜丝丝的,非常好喝。可这碗甜羹,更加好吃了! “慢些吃。” “雁雁姐姐,这是什么甜羹,我从未见过的。” 阿福虽自己不吃,却在码头上见过不少人吃各式各样的甜羹,却没有见过这样的。 “双皮奶啊。” 沈雁回抚了抚阿福的脑袋,“好吃不?” “好吃!” “那阿福想不想日日都吃?” 阿福拿着调羹的手一滞,再也不敢吃了。 “你想哪里去了?” 沈雁回见阿福一副想吃又不敢吃的样子,忍不住大笑,“雁雁姐姐准备开一个小饭馆,阿福日后来帮忙,好不好?吃住都在小饭馆里头,阿福做得好的话,每个月还给阿福开工钱。” “你......为什么,你是要将我卖了吗?” 阿福眨巴着他的眼睛。 世上哪有这般好心人,好心人已经...... 沈雁回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卖你作甚,浑身一点肉都没有,人牙子买你去都亏本。” 阿福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卖你作甚,浑身一点肉都没有,人牙子买你去都亏本...... 是初春吧,他认识刘成,也是这样一个初春。 码头上的风很大,可那日是他记事起,最温暖的日子。 眼泪大颗大颗地往碗里掉,他抽泣道,“谁说会亏本,我,我可能干活了,是,是你不识璞玉......” “小小年纪,若真想当璞玉,便跟雁雁姐姐好好挣钱,说不定日后还能上学堂呢。” 面前之人言笑晏晏。 恍惚间,阿福似乎又见到了那个成日里叫他呆瓜的身影。 “阿成!” 阿福扔下碗,扑到了沈雁回怀里痛哭,“你在哪里啊,阿福好想你,你不要阿福与牡丹姐姐了吗,阿福好想你啊......” 初春的码头,风大。 是时候该离开了。 “雁雁,其实我也备了花。” 忙碌间,沈雁回出来喝水,无意识地拿起谢婴的茶杯便饮。 “大人,您到底买了多少花啊,累死小的了......雁雁,赶紧给牛捕头整俩馒头,不行了,饿晕了。” 牛大志与一众捕快风风火火地从外头闯进来,人人手上都捧着各种颜色的花。 “好漂亮的牡丹。” 各色的牡丹花瓣层层叠叠,紧密贴合,开得极旺,娇艳又富贵。 张伟欣赏着面前牡丹的艳丽之姿,“青云县竟有人能在初春育出这样的牡丹,那本官也要买几株带回铜锣县。” “青云县哪能啊。” 牛大志疯狂地嚼着大肉馒头,“是咱们大人从汴梁买来的,算着日子,今日一早到的码头,咱们哥几个朝食都未用,去扛的。富贵的牡丹,左扛右扛都不行,只能捧来了,那花盆与土比花重不知多少,给哥几个累得够呛。” “辛苦各位,今日本官请吃饭。” 谢婴转身朝着沈雁回一偏头,似是讨赏,“雁雁喜欢吗?” 不知何时,谢婴总喜欢偏头。 “喜欢。” 这也太太太太富贵了!沈雁回自己也没有见过品种这样多的牡丹,艳丽且张扬。她叫人小心地抬到一旁,心底暗暗发誓,日后苦了自己也不能苦了这牡丹。 “为大人做事,小的们义不容辞!” 牛大志与捕快们异口同声,美滋滋地去跑去看悬着的菜牌。 “怀风兄真是大手笔,易达自愧不如。” 蝴蝶兰在几盆牡丹之中霎时失了颜色。 “只要雁雁喜欢,牡丹与蝴蝶兰,并无区别。” 谢婴给张伟倒了一杯酒,“易达兄一路前来定是疲累,打算今日何时启程啊?” “今日吗?不回去啊。如今铜锣县十分太平,易达也已将琐碎的公务全然整理好。” 张伟嚼着卤鸡腿,将谢婴倒好的酒痛饮下,赞叹一声。 “所以,易达准备在青云县,呆上个十天半个月的。” 第57章 熏豆茶,砂锅鱼 “软绵绵, 不准跳到桌子上去!” 沈锦书一边蹑手蹑脚将身子往前一扑,一边嘟囔,“这是阿福早上才擦干净的桌子。” “没关系的, 我再擦一遍!” 小饭馆位置朝南,窗户都支开着,恰逢辰时, 堂内亮堂干净, 且花香四溢。 牡丹与蝴蝶兰互为斗艳, 晨起的风吹过悬着的菜牌,一派欣欣向荣。 沈锦书嘴里叼着只枣泥馒头, 正与软绵绵嬉闹;沈丽娘搬了个凳子坐在一旁, 绑了攀膊揉面;陈莲手中正拖着两只梨,琢磨着今日的果盘要雕成何模样;阿福拿着抹巾, 一遍又一遍地扫过桌面,非要将上头擦得闪闪发亮才可。 沈雁回,正杵在柜台发愁。 这两日如意小馆的生意不错。每逢饭点, 整个馆内便座无虚席,这叫沈雁回一个懒觉也没的睡。 小饭馆尚在试营阶段,需得卯时初刻起身,去集市的菜摊上挑选最为新鲜且价格尚可的菜。待终于将菜给拉回后, 还要备菜。即便是只备一个中午的菜,细细算来, 至少也需一个时辰。 初营时,尚且还有祖母与舅母打下手, 可若要如意小馆长长久久地开下去, 必须得招些伙计。 沈雁回本想自给自足,开个似面铺那样的就好, 只需她一人再招个伙计即可。 谁知小食摊帮她积累了一批食客,开业时分发了不少“宣传单”上头的条件吸引人,那两位县太爷也给足了她面子,让她的小饭馆生意实在是红火。 实在红火,也实在疲累。 第96章 才备好一堆菜,又拿着算盘仔细盘算账目的沈雁回头有些发晕,恨自己没有长上八只手...... 缺人!缺人!缺人!她昨日就写好了聘单,在街口的告示处贴着,定要好好招两个伙计才行! “今日软绵绵怎这般好动,换作平日,这个点它还在凤姐儿怀里睡着......” 沈锦书叼着馒头,话也说不利索,费劲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四处乱蹦的软绵绵给捉住,将它使劲地搂在了怀里。 “凤姐儿没听见吗,厨房热闹着。软绵绵的鼻子灵,闻到味道了。” 沈丽娘手执擀面杖,将揪好的一个个剂子擀成薄饼皮,又在两面刷好油,五张为一摞,放在扁箩内。 大堂并不吵闹,能清楚地听见厨房内传来的阵阵泼水声,正是鲜鳜鱼在木桶里头扑腾。 “软绵绵,你可吃不下这么肥的鳜鱼,它们可是比你的肚子还要大呢,不可以贪心。” 沈锦书一手拖着软绵绵,一手去接嘴里的馒头,“这是雁雁今日要做菜的鱼,晚些凤姐儿剥两只水煮虾子给你吃,好不好?” 软绵绵似是叹了一口气,垂着脑袋缩进了沈锦书怀里。 “凤姐儿,软绵绵好像听得懂你讲话似的,它好乖啊。” 阿福将桌子又抹得珵光瓦亮后,又上前了摸了摸软绵绵的脑袋。 软绵绵并不反抗,反而蹭了蹭阿福的手心,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 好乖呀! 做了这么久的小大人,阿福也终于在如意小馆里露出了他这个年岁该有的笑容。 沈家人待他很好,这叫成日在外有风餐露宿的他并不适应。好在沈锦书是个活宝,日日想着法子带他出去玩,又将自己的朋友们也大方地介绍给他认识。 码头上的孩童从前有不少嘲笑过他的,眼下都捧着饴糖,带着自己的小礼物来“负荆请罪”。 小孩子们哪有什么隔夜仇,蹲在一块玩耍了几日,便将以前不痛快的事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阿福也在与沈家人的日日相处中敞开心扉,话也密了。 “好香啊!今日除了腌笃鲜,本官还闻到了别的味道,是什么,鱼吗?” 张伟手上提着一串风铃,脑袋上顶着一只杨柳编织成的柳环,收了油纸伞,踏入如意小馆。 到了巳时三刻,天色忽然有些发暗,门外下起淅淅沥沥的春雨。 但这并不影响食客们用饭的热情,不过一盏茶的功夫,那几只长桌便都坐满了人。 每张桌子上依旧摆着一只砂锅,咕嘟咕嘟冒着热气,烟雾缭绕,着实暖和。 “砂锅鱼,是新鲜的鳜鱼做的,张大人要试试看吗?” 沈雁回盯了一眼张伟发间的柳环,轻声笑道,“张大人今日这番打扮,真是富有诗情画意。” 张伟虽年近三十,但许是平日里心态极好的缘由,瞧着却像是二十出头的年岁。今日他头戴柳环,仔细瞧起来,倒是颇有几分俊俏书生的味道。 “试试试,本官最爱吃鱼了。在铜锣县时,每逢春日里,少不定要钓上几条鱼,开鱼脍吃......沈姑娘是说易达头上的柳环吗?是来的路上遇到了几个孩童,与他们玩了会,他们便将编好的柳环送给本官了。” 张伟晃了晃脑袋,似是讨夸赞般,“沈姑娘,易达戴这个,威风吗?” “易达兄戴柳环,自然是威风的。” 谢婴紧跟在张伟的后头,踏进了如意小馆,替沈雁回做了回答。 一旁的明成受不了二人“兄来兄去”,进门便去找沈锦书玩闹去了。 “怀风兄早啊!” 张伟与谢婴打了声招呼后并不忙着坐下,反而走到前廊,搬了只圆凳,大步跨上去,将手中的风铃悬于檐下。 东风裹挟着春雨,吹过风铃,与菜牌上的铃铛声互相交融,更加清脆。 “春日檐下挂风铃,保佑沈姑娘一整年都会好运。” 他跳下凳子,重新坐回了谢婴的身旁,朝着厨房道,“沈姑娘,这串风铃是易达一早去庙里开过光的,那主持说,非常灵的。” “多谢张大人!” 回应的是沈雁回的声音与铁锅晃动交织的声响,她已经与锅铲打得火热。 他来真的。 谢婴瞥了那串晃悠的风铃一眼。 当真是关心雁雁。 “喝茶。” 谢婴伸手拿起桌上的茶壶,替张伟斟了一杯,“易达兄打算何日启程,仔细算来,你已在青云县呆了有五日。铜锣县的百姓,定是十分想念。” “怀风兄真客气,易达预备再呆个十日。噗!咳咳咳......” 张伟被怪异的茶味呛了一口,咳嗽道,“怀,怀风兄,这是什么茶,竟是咸味的,茶里加了盐吗?” 张伟这才仔细打量了这杯茶。 杯中的茶用料丰富,细密的茶叶、绿色的豆子中夹杂着几根萝卜根子,茶面上飘着一层白芝麻。 颇,颇为怪异...... “张大人,这是熏豆茶,是吴郡那儿小部分人喜爱的。在茶叶里加上烘好的熏豆,佐以秋日收藏的干桂花、橘皮,冬日里晒制的胡萝卜干,最后撒上一些芝麻,风味了得。春日里,若是去走亲访友,都要泡上一杯。” 沈雁回将手中才做好的酸菜笋尖溜鱼片端到临近的桌,轻声笑了笑,“您平日里与谢大人一样,喝惯了点茶。喝这咸口的茶自然是觉得怪异,不过您再细细品一下,许是能尝出不一样的风味。” 说罢,沈雁回又从柜台旁的小坛子里取出一把熏豆,放在碟子上,端到张伟面前,“这熏豆与炒黄豆相似,用来吃酒也不错,我给您热壶黄酒,砂锅鱼一会儿就好。” 熏豆是新鲜的青毛豆所制,与黄豆为本家,却是不同的滋味。 将青毛豆混以盐煮熟,再置于炭火与稻草一块熏干,留其香味。其后,装入布袋之中,放瓦缸内封存。 若是有亲友拜访,便可取出泡茶招待。 张伟又细细品了一口熏豆茶,咂了几下嘴,果然从茶里尝出不一样的香味。尤其是熏豆与芝麻同嚼,愈嚼愈香。他不自觉地多饮了几口,愈品越有滋味。 “嗯,当真是有些迫不及待了,易达在铜锣县吃惯了鱼脍与清蒸鱼,砂锅鱼倒是尝得少,闻着邻桌的鱼,真香啊。” 张伟用手捏了两颗熏豆,放入口中,咬的“咯吱”作响。 耐嚼!极适合吃酒。 二人攀谈间,如意小馆已是坐满了人。 如意小馆的那张“宣传单”上印的条件极其诱人,吸引了不少食客。 其一,在如意小馆开张的半月内,只要入如意小馆用饭,无论银钱多少,统统送上果盘一只,靓汤无限续喝。 其二,若是花费满六十八文,则减免八文,满八十八文,减免十文,满一百零文,则能减免十二文。一百文以上花费减免,可叠加三次。 其三,若是用完饭,还会分发盖了如意小馆印章的券一张,下次来用饭,可直接减免六文。 大家倒是从未见过的新奇手段,又因人传人说如意小馆是谢大人剪彩,菜色还味美价廉。故就连码头路过的客商也愿意多走几步,来如意小馆尝尝鲜。 “沈小娘子,我下次路过青云县,必是还是要来你这吃饭的。这味道确实如传闻中那样好,还不贵。” 一食客与朋友点了一盘香椿炒蛋,油焖笋尖,搭配一叠肥而不腻的东坡酱肉,连吃了两碗饭。 不过花费三十八文,却能吃饭、喝汤,还有削皮切好的果子吃,确实实惠。 “是啊是啊,我都连续来了好几日了,天天惦记这一口炖蛋饺,你说我怎么就包不出这般滋味来。这馅是怎么揉的,这皮子竟找不出一处发焦的地方,像只金元宝似的。” “我倒是觉得,沈小娘子这儿的米酒味儿不错。一会等吃完,我得带上两坛路上尝。” “都是些家常小菜罢了,各位若是喜欢,以后也可常来。至于这米酒,我这儿多的是,一会儿我就给您装好。” 沈雁回与食客们闲聊几句后,便又一头扎进厨房忙活去了。众人喜欢吃她做的菜,这是对她小饭馆最好的认可。 要使砂锅鱼味道更佳,需在铁锅里将剖成对半的鲈鱼煎上一回。届时,炖出来的鱼汤鲜美,且鱼肉更加滑嫩。 待阿福端上砂锅鱼,张伟已经嚼了两把熏豆,将腮帮子都给嚼酸了。 “怀风兄,怎么近日见你忧心忡忡......” 张伟用筷子夹了一块鱼肉,抬眼道,“你有心事吗?沈姑娘,砂锅鱼也好吃!” “张大人喜欢就好!” 砂锅中并非只有鳜鱼,还添了不少配菜。 其上置肉圆、千浆皮子、豆腐、玉蕈,白菘......并在一旁的碗中配了一把泡好的索粉。 鱼肉的外皮被炖得微微发皱,咬下去饱含汤汁。内里的鱼肉细嫩爽滑,用筷子轻轻一戳,便从鱼骨上滑落。 肉圆筋道,豆腐滑嫩,千浆皮子挂满了鱼汤,随意挑上一样配菜,在体会它独特风味的同时,还能品出鱼香。 第97章 泡发好的索粉只需在鱼汤中炖煮片刻,便会变得晶莹剔透。它浸满了所有食材的味道,轻轻吸上一口,爽滑弹牙,甚至味道比鱼肉更胜一筹。 “你喜欢雁雁?” 谢婴并不想弯弯绕绕,呡了一口茶后直截了当道。 “不明显吗?” 张伟低头轻笑一声,将索粉盖满了米饭。索粉上的汤汁将饭粒的缝隙逐渐填满。 “沈姑娘能力非凡,且天生菩萨心肠,待人良善,会有人不喜欢她吗?” “你应该知晓......我指的是男女之情,并未同你开玩笑。” “我也并未开玩笑......” 张伟饮了一口黄酒,一字一句,认真开口,“怀风兄心中对沈姑娘如何,我心中便对沈姑娘如何。” “她喜欢的是我。” 谢婴把玩着手中的茶杯,嗤笑一声,“你要与我争吗?” “她并未说,不喜欢我。” 张伟低着头,认真地吃着碗中的砂锅鱼,“既然沈姑娘还未成亲,那我还有机会,不是吗?” “张大人。” 谢婴亦动筷,“本官听说过小苍山上有贼寇,便在来青云县的当月就与侍从一同上去查看过。贼寇?当真有贼寇能多年不下山吗?那山顶上分明是......” 谢婴停滞了片刻,用筷子抵住张伟的筷子,“张大人,您说,是什么呢?” 砂锅鱼的热气熏着两张脸,似是氛围祥和,一片融洽。 “本官一介书生,亦从未去过小苍山山顶,又如何得知,还情谢大人告知本官。” “一片焦土。” “是吗?” 张伟依旧笑着,不曾露出半点异色,“竟是一片焦土,真是怪哉,莫不是有路过的侠义之士将他们给铲除干净了......沈姑娘,再给易达一碗米饭!” “好!” 张伟似是并不知晓谢婴所说之事,只是一味地吃面前的砂锅鱼,吃得满脸通红,额上冒汗。 “张大人。” “嗯?” “你的演技,真的很差。” “那下次,本官注意些。” “雁雁良善,不要骗她。” “嗯。” 吴大起并不可能去管小苍山的贼寇,他甚至将“僵怪”之案怪罪在贼寇之上,而其他县几个县令,又对贼寇避而远之,能退则退。 铜锣县地界,占了小苍山的大半。 又有谁能将小苍山上的贼寨,烧成了一片焦土......自此两年,从未再听过贼寇入县。 张伟此人,若真如面上表现出的这般吗。 饭点实在是忙,沈雁回除了喝水的间隙,便是抡铁锅。 只是她喝水时,见谢婴与张伟二人的氛围并不太对,似是剑拔弩张,恨不得将对方吃了。 沈雁回揉了揉眼睛,定是累冒烟了出现的幻觉。 “凤姐儿,你说张大人好不好?” 明成嘴角嚼着熏豆,与沈锦书一同坐在一旁的小板凳上,打量着争锋相对的二人。 “挺好的啊。” 沈锦书从明成的手中捞来熏豆,将熏豆嚼得“咯吱”作响,抚着怀里的软绵绵,“凤姐儿这两日一直看到张大人与小胖墩儿他们一块玩的,能有耐心与我们小孩子玩的人,定不是坏人。” “那你说谢大人有没有危机感?” “什么是危机感?” “就是你的雁雁会不会喜欢上张大人,然后不要我家谢大人了。” 明成凑到沈锦书耳畔悄声说道,生怕这句话叫谢婴给听了去。 “这八成不会,雁雁是很喜欢谢大人的,不过......雁雁会不会两个都要啊。” 沈锦书歪着脑袋打量张伟,见他生得也是不错,是个长相好看的。 她又往嘴里扔了两颗熏豆,“好官谢大人曾经答应凤姐儿说只有雁雁一个新娘子......雁雁若是喜欢张大人,是不是可以纳张大人当妾。不过凤姐儿还是支持好官谢大人,他对凤姐儿很好。” “咳咳咳。” 明成一颗熏肉险呛进气管,狐疑地打量了沈锦书一眼,“凤姐儿怎么忽然有这个想法,哪里看来的。” “前两日看阿爹的书,叫武周什么的。” “沈小娘子要是娶两个,谢大人不得伤心死,不成不成。” “又有人倾慕雁雁了吗?霍,这小子。” 荆三娘也从明成的手中捞了两颗熏豆,扔在嘴里嚼,“没有办法,雁雁实在是优秀,走个那个,来了这个,我儿真是危机四伏。不过我儿若是连这些都处理不好,那还怎么娶雁雁,我支持雁雁纳妾。” 她俨然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三人各自拿着熏豆嚼嚼嚼,眼瞧着二人的火药味愈发的浓。 如意小馆的生意很好,即便是已经过了午时,还是有人从外头踏进来用饭。 小轩窗支开恰好,围着桌子吃腌笃鲜与砂锅鱼,顺道还能欣赏一会儿窗外的泠泠春雨,别有一番风味。 “是这儿。” 收了油纸伞,小饭馆内走进来两个熟悉的身影。 “沈小娘子。” 走在前头的是挎着一只竹篮的李芝兰,后头的是周艳。 二人言笑晏晏,容光焕发,想必最近的生活过得不错。 周艳如今并不需要李芝兰搀扶,原先一瘸一拐的身形也并不那么明显。 饮药、针灸,以及不怕疼痛地坚持起身走路,尚有疗效。 若是长久坚持下去,虽不能完全康复,但若不仔细观察,并不能瞧出她曾经跛脚。 “两位姐姐要吃些什么,快些坐下。” 见来人,沈雁回从厨房飞奔出来,忙找来椅子搬到二人面前。 “哪需这样金贵。” 周艳轻声笑了笑,“我如今能一下走七八里都不带喘气的。” “那要吃些什么?我做给你们做。” 自从二人被救出来,便会隔三差五地给沈雁回送东西。若是自己不得空,也会托人送,一月都不曾停过。这样日益相处下,也就成了不可多得的朋友。 “我并不是来吃饭的。” 李芝兰接过沈雁回递过来的茶,“前阵子忙着与艳艳姐张罗着去书院的事,雁雁小饭馆开张,都没前来祝贺。此番我与艳艳姐带了些冬日里晒好的干梅花,最适合泡茶,喜欢雁雁能用得到。” 竹篮里瓦罐一打开,是保存得当的干梅花,闻之沁人心脾、幽雅芬芳。 一朵朵干梅花饱满又完整,连一片多余的花瓣都瞧不到,可见是人细细挑选过的。 “自然能用到,快些坐下,雁雁给你们做个砂锅鱼来吃!” 谢婴与张伟的小圆桌被腾了出来,经过阿福“千锤百炼”般地擦拭过后,才将二人迎过去。 “雁雁,你这儿可是要招账房?今日码头的四姨给艳艳姐家送鱼时,顺道提了一嘴。” 沈雁回亲自捧来了砂锅,又替她们添好热茶,“是啊,姐姐可有推荐的人选,若是有,那便再好不过了,省得我盲挑一通。” “雁雁觉得我可以吗?” 李芝兰托着下巴,注视着沈雁回,“我算账很快,自小阿爹做生意时,我便跟在一旁帮他算账。今日前来,是来应聘如意小馆的账房。” “若是芝兰姐来,自然是好的。” 沈雁回去柜台处将账本与算盘取来,“姐姐可算算到自今日开门至今,盈利多少。” 能有熟悉的人来做账房自然是最好,不过依旧要试试水平,不能因是熟人而直接雇佣。 李芝兰修长的手指快速地拨动着算盘,眼神却是紧紧盯着账本,并不留半点余光给算盘。 “一千六百七十二文。” 沈雁回只是转身端了个果盘的功夫。 这么快! “雁雁,让我验一遍。” 谢婴取过算盘,用手指快速拨弄了一遍,而后淡淡开口,“确为盈利一千六百七十二文。” 没想到李芝兰对于算账,这般有天分。 “好好好!” 沈雁回将果盘放到二人桌前,面上难掩惊喜之色,“芝兰姐什么时候来,如意小馆随时欢迎。月钱为一月两贯钱,如意小馆管饭,你看如何?” “我自然是愿意的,若是雁雁雇我,今日便可。” 李芝兰拿起筷子,细心地给周艳挑好鱼肉,“不过眼下这顿饭,我可是要出钱的,恭贺雁雁的如意小馆开张之喜。” “好!” 没想到昨日才贴出去告示,今日就招来了账房。待再招个厨子与备菜的伙计,如意小馆的雏形,便初步形成了。 廊外细雨濛濛,又有人收了雨伞,打量着如意小馆。 今日来的人颇多。 妇人穿着一件花布交领袄子,梳灰布包髻。 她身后跟着的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子,着赤色袄裙,簪了好几支银花簪。 “你们竟能这般心安理得地吃下这些菜吗?” 谢婴眉心一皱,将沈雁回护在身后。 第98章 “如何不能吃?” 张伟听到这话,登时有些火大。又见此妇人面色似有不善,嫌弃道,“莫不是哪家的馆子来砸场子?” 妇人大步跨进如意小馆,面上带着不明所以的笑。 她的嗓门很大,下定决心要让如意小馆所有人都听清她的话。 “一双摸尸体的手,做出来的饭,有这般好吃?” 第58章 验过尸的手做饭,还敢吃? “雁雁, 真是好久不见啊。” 周秀英环着胳膊,毫不客气地走到众人跟前。 她一偏头,瞧见了一旁的沈丽娘, 见她肚子隆起,脸上那抹笑意似是带着讥讽与挖苦,“不过几月未见, 丽娘又有身子啦, 这次给肚里的女娃娃取个什么名字, 还学富贵人家,弄一个什么‘凤’字?锦书这娃娃, 如今变成凤凰了吗?” “阿娘, 您与凤姐儿来喂软绵绵,莫要理她。” 沈锦书对面前之人并不熟识, 隐隐记得四五岁时见过几次,便再无印象。 但此人说话有股怪腔,她实在是喜欢不起来。 沈锦书去牵沈丽娘的手, 却被周秀英用力将手腕一扯,“凤姐儿,怎么见了婶婶也不叫一声,这些年你娘就是这么教你的?” “你算哪门子婶婶?” 陈莲手执菜刀从厨房风风火火走出, 上去一把推开周秀英,将沈锦书揽进怀里, “我们家早已与你孙家没有任何瓜葛,还叫什么婶婶!凤姐儿, 你与丽娘去喂软绵绵, 祖母给它煮了几个虾子,别理她。” 只是一下, 周秀英就将沈锦书的手腕捏成了一道红痕个,可见她力气之大。盯着这道红痕,陈莲直心疼。 她正在后厨切林檎,却仅仅凭借这嗓音就能识出来人是谁。 盛气凌人的姿态,阴阳怪气的腔调,此人便是化成灰,她都能认出是哪一捧灰。 这样的人,丽娘与凤姐儿就应该离她远远的。 “陈莲,你拿刀对我做什么,咋啦,要杀了我?” 这菜刀磨得锋利,往周秀英面前一横,倒也是惊得她后退几步。 “你要是再对凤姐儿动手动脚,那我杀了便杀了,反正我老命一条。” 如意小馆食客满座,本就因方才周秀英的几乎话而好奇。眼下看这两人大动干戈,食客们全都手捧熏豆,正要瞧好戏。 这是亲戚纠纷?他们就爱看。 可方才这摸尸体又是什么意思?造谣? “你吓唬谁呢,我告诉你,我周秀英可是吓大的。” 周秀英冷哼一声,“果然你们沈家生出来一窝都是一样的,一个要杀人,一个能验尸......凤姐儿,告诉婶婶,你长大要做什么?是跟着你祖母杀人呢,还是跟着你姐姐验尸啊?” 她偏偏不着调,非要与沈锦书去说话。 “凤姐儿长大了做什么,跟你有什么关系。” 沈锦书仔细地将手中煮好的虾子剥壳,瞥了周秀英一眼,“反正不是你这样的。” “这小嘴......长大了定是和你祖母一样式的,还凤凰呢,能不能飞出鸡窝都不一定。” “周秀英你到底来我们家要做什么,你不好好待在铜锣县,跑来这儿就为了放狗屁?嘴巴里方才说的是什么狗屁话,什么尸体,发疯,你找错地了!” 如意小馆才开张几日,断不能叫这样胡搅蛮缠的人扰了生意。 “陈莲我瞧你这副样子,不会你自己都不知晓,被蒙在鼓里吧,哈哈哈!你花了二十两银子,将你的好雁雁给接回家,她竟连自己平日里做些什么都不告诉你,真是一对好祖孙啊!” 周秀英捧着肚子,也不知在笑什么,却是笑得连喘气都费劲。 她转向那些用饭的食客,嗓音尖细,“各位,方才我说的,可都是真的啊。这位你们口中的沈小娘子的手,可不知碰过多少尸体呢。” 可算让她抓住了这沈家的把柄。 自从周家母子被抓去蹲监,王梅花又被砍了脑袋,她无论在周家还是孙家,都混不下去了。 周成那可是周家的嫡长孙,千宠万宠下长大的,如何能去蹲了监?在周家看来,虽说嫁出去的女儿如同泼出去的水,但竟因为这“泼出去的水”叫他们的嫡长孙蹲了监,这口气哪能咽下。 自此,周家那儿天天派人来孙家闹腾。 周家闹腾,孙家也受不住。周秀英的婆婆便日日都要骂她两顿,日日给她气受,丈夫嫌她烦闷,成日不着家,连自己生的女儿都站在她婆婆那边,与她愈发得不亲了。 她也是听说了这件事的缘由,细细一想,变成这样,这全都怪沈家!还有那沈雁回! 上什么吊,断什么亲,真是不知享福。嫁给她的侄子,日后便是嫡长媳,指不定日子过得有多滋润。 好在上元节那日,他们巷有一户人家来青云县走亲戚,遇上了黄鬼的案子。 巷子就这般大,沈雁回自小在那儿长大,那人又岂会认不出来。 那人本就在山棚底下的盲视角,又是个平日里爱瞧热闹的,在捕快们赶人时,他偏偏躲在布帘后头不出来,恰巧让他瞧见了沈雁回验尸。 他是认识沈雁回的,从来都是个文静内敛的,如何能用刀子将别人的尸体给剖开,这叫他吓了一大跳,全程瞧了个仔细,来确保眼前之人是不是那个“雁雁”。 是啊。 他使劲揉了揉眼睛,还是那张脸,气场却全然不同了。 还能一边验尸,一遍谈情,这是个什么心态? 待他回了铜锣县,当然是瞧见周秀英,就将这事给说了。 说县太爷特地叫人用布帘挡着,恐是怕人知晓沈雁回有验尸这般能耐,说出去对她影响不好。 那谈情之事,也叫他添油加醋了一番。他那个位置只能瞧见沈雁回的脸,却瞧不见谢婴的,还以为是沈雁回趁着验尸偷偷会情郎。 周秀英原先并不相信,沈雁回是个什么样的性格她还不知晓吗,平日里瞧见杀鸡都要撇过头去,还能给人将尸体剖了? 可她这邻居拍着胸膛打包票,甚至说到后来,竟是说再不相信他,他便跟着她姓,言之凿凿,实在是看不出半点在吹牛的样子。 一个女子,去验尸? 周秀英想了半宿,愈想愈气,一想到自己眼下的遭遇,又想着沈雁回在青云县的好日子,心里生出诸多不平来。 一个个都从孙家走了,凭什么到头来就她在孙家受气。 她过不了好日子,便叫沈雁回也过不好。 叫她在青云县因为剖尸而出名,将未出嫁却私会情郎这是传出去,叫她日后谁都不敢娶! 她带着这个念头来到了青云县,偏一打听,又知沈雁回开了一家小饭馆。 虽不知她眼下为何有这般能力开饭馆,但这岂不是来得正好? 大家对尸体这东西,难免畏惧又觉得晦气。要是知晓饭馆掌柜私底下还是个验尸的,日后谁还敢去她那小饭馆吃饭。 迟早倒闭的好! “喂,这位大娘,你到底在说什么啊?你是谁啊?真婶婶还是假婶婶?不会是同行吧。你是哪一家食肆的?你是来抢生意的吗?还专门挑的饭点,你以为靠这种手段就可以抢如意小馆的生意?你做梦吧!” 面前之人说话尖酸刻薄,又对沈家人并不尊重,怎么也不像亲戚的样子。 张伟也忍不住。 他一开口便是灵魂拷问。 “哦哟,这又是哪位呀?” 周秀英上下打量了张伟一眼,此人虽长相标志,但这么个年岁,头上却戴着一只柳环,看起来行为并不正常,恐是个傻的。 “你怎么看着文文弱弱的,说话却跟放鞭炮似的......雁雁,这莫不是就是你与之私会的情郎?啧啧啧......雁雁呐,咱们成儿不好吗?当嫡长媳不好吗?非要喜欢傻子?” 她一咧嘴。 验尸女配傻子男,倒也是相配。 “啪。” 是一声比砂锅咕噜冒泡还响的清脆巴掌声。 沈雁回快步上前,对着周秀英的脸就是狠狠一巴掌,一点儿都未给她反应的余地。 “你敢打我?” 周秀英抚着自己的脸,只觉一阵火辣辣的疼。她不可置信地盯着沈雁回,目瞪口呆。 这还是从前在家里逆来顺受,什么都听她的沈雁回吗? “打你就打你,我有什么不敢的吗?你是高门夫人还是脸上镶了金,不让打?” 沈雁回晃了晃脑袋,继续开口,“你今日的朝食是在家里的茅厕里用的?嘴巴这么臭,我打你我还嫌手脏,不吃饭就滚出去!” 哇。 张伟兴奋地盯着沈雁回的一举一动。 沈姑娘确为特别。 连骂人,都这样乖巧可爱。 谢婴上前挪了两步,特意挡住了张伟的视线。 “娘,我叫你别来,你瞧瞧,让人给打了吧。” 身后的女儿一直没开口,一开口便是幸灾乐祸,连帮腔都不曾帮周秀英一句。 第99章 姓孙的,还有是东西的吗? 女儿这句话,显然是火上浇油,让周秀英暴怒。 “孙引章,你若是不帮,你就回去,偏偏还要跟我来......来,你们都来瞧瞧,这世上竟还有侄女打婶婶的,竟是这般不知辈分礼仪。” 周秀英捂着自己的脸,面色比锅底还要黑,面目狰狞。她咆哮着开口,“我再与你们说一遍,这如意小馆的掌柜,她的手是摸尸体的,你们要是觉得不在意,觉得就喜欢吃这样的菜,你们就使劲吃!” 她心中恨意更甚,一咬牙,对着门外也喊道,“来都来瞧瞧,都来瞧热闹!” “摸尸体摸尸体,一开口就是摸尸体,你可有证据?你这妇人一直说,却拿不出半点证据来,胡诌一通。我也觉得你定是哪家饭馆派来砸场子的,人家都不认你,还要当人家的婶婶。我看你年纪也不小,为了挣些钱,竟是连脸都不要了。” 一行商并不认识沈雁回,只是听人介绍说这如意小馆菜美价廉,才特意过来用饭。方才他尝过这砂锅鱼,果真觉得味道不错,价钱也合适。 观面前这沈小娘子生得水灵,明眸皓齿,善于烹调。这样一位姑娘,又怎么懂验尸,定是这妇人胡搅蛮缠。 他登时心中生出几分正义,帮腔道。 “证据,你且问问你们这如意小馆的沈小娘子,上元佳节,青云县黄鬼的案子,她在竹帘下都做了什么?我们巷的人可都一清二楚,就是在验尸。” “真是好笑。” 行商笑着摇头,“今日你这妇人竟是要坐实沈小娘子这罪名了,这样清清白白的姑娘,又怎么会去做验尸这一行当?自古以来,我可从未听过什么女子验尸。” 二人争辩不休,引得如意小馆门口的人愈发得多,即便今日不认,这事情也会传出去。 届时争相传来传去,到别人嘴里,不止会是什么样子。 “我是仵作。” 沈雁回顿了顿,长舒了一口气,“我的确验过尸。” 仵作行当,即便是已经颁了政令,百姓对它的态度依旧未转变过来。 她的语气未见波澜,并未因为自己当了仵作而羞愧或不耻。 当仵作这件事迟早会被人知晓。 她不说,谢婴不说,就会一直是个秘密吗?案件呈报,本就会会有仵作验尸的记录。如今的汴梁,“沈雁回”这个名字早已传开,无论再山高水远,终有一日会传到青云县。 若那时,她的小饭馆经营正好,生意红火,这样一个消息,会是个极大的打击。 不如就在营业之初解决吧。 既是选择当了仵作,那小饭馆...... 面对这样两难的境地,沈雁回当真体验了一把何为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她知晓仵作行当的艰难,故一开始她就没有选择这条路。 开小饭馆,是自她来了大雍,一直以来的愿望。 而当仵作......也是她自愿的。无人验尸,那些案子,又该怎么办? “雁雁。” 沈家人都倒吸一口气,雁雁何时当了仵作?竟能隐瞒得如此滴水不漏。 “呸呸呸,真是仵作,真是仵作!那你还敢开饭馆,你这不是害人吗?呸呸呸......” 脸说变就变。 方才还替沈雁回说话的行商,霎时间黑了脸。他瞧了一眼桌上的菜色,即便再芳香可口,也立刻丢了筷子,大拍了一下桌面,做出一副作呕的模样来。 面前的砂锅鱼也因为他的大动作,瞬间倾倒,汤汁淌了一桌。其他的菜与被他全部翻了翻,十分嫌弃。 “你吐什么?你不吃你别这样啊。仵作就不能开饭馆了,谁规定的?大雍是有哪条律法,是规定仵作不能开饭馆?” 明成此生,最讨厌这种变脸的做派。每每在汴梁遇到对谢大人应奉阳违的那些人,他都忍不住要挖苦讽刺一番。 方才这男人明明还帮着沈小娘子说话,一下就变了,还推到了砂锅鱼,气得他也加入了质问的阵营。 “这些菜,你不吃就不吃,为何要这样?” 在阿福心中,早已将沈雁回当作菩萨看待。 自他来了如意小馆后,沈雁回给他做的每一顿饭,他都吃得干干净净。如今这男人才没吃几口,就将满桌的菜全部捣烂,他心中瞧着不滋味。 什么是仵作,仵作为什么不能做饭? “我点的菜,我想如何就如何,又不是不付钱,干你们什么事?大雍的法律当然没有规定,但是大家都知道,尸体有多么的晦气。沈小娘子,你真用那双摸尸体的手给我们做菜啊,沾了这样的晦气,我日后还怎么做生意?这菜做的再好吃,我都不愿意吃了,你们各位谁爱吃谁吃吧!” 这话说了还不够解气,那行商丢了银子,便收拾了东西要走,恨不得立刻离开如意小馆。 “沈小娘子真当仵作,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呢?” “当仵作还会告诉你?告诉你,你还敢来吃吗?” “可沈小娘子做的饭真的很好吃,我也没有来过这么实惠的饭馆。” “你是傻子吗?哪家不能吃,非要来这吃吗?吃多了小心招来什么东西,真是晦气得很!” 一人的行为,影响着在场所有的食客,且沈雁回当场承认了自己当仵作。 如意小馆,炸开了锅。 或是当场付了银钱,骂骂咧咧地离开,或是平日里与沈雁回熟识的码头之人,虽依旧坐在原位,但也不再动筷。 百姓敬鬼神,对尸体有本能的畏惧与避讳,而长期与尸体打交道的仵作,一直被视为不祥之人,为他人所议论。 当初,作为仵作之女的周艳,便是从小饱受这样的言论,连朋友都没有几个,及笄以后,更是无人提亲。 “我是当仵作,可我一点儿都不后悔。” 桌上满是狼藉,沈雁回长舒了一口气。 说不难过,是假的。她真的很想用心经营如意小馆,她也想查清案子,为那些人找出凶手。 真的,不能兼得吗? “你当归当,你开什么饭馆?真是害人不浅!” 有人狠狠甩了一把衣袖,有碗碟从桌上掉落,摔成碎片,飞溅到沈雁回的身旁。 “仵作不曾杀人放火,你们是有多瞧不起仵作!” 周艳大口喘着气,她深知仵作的不容易。她只知沈小娘子救了她,却不知她也当了仵作。 一时,心中酸涩翻涌,将沈雁回护在身后。 “雁雁。” 手被紧紧地握着,谢婴低声喃喃,“雁雁,我会处理。如意小馆,一定会长长久久地开下去。” “嗯。” 行商们不认识谢婴与张伟,他们是生意人,平日里烧香拜佛,求神仙保佑生意兴隆,最忌讳这些。 如今正是一年的开端,却白白吃了这摸过尸体的手做的菜,没一起将小饭馆给砸了,算是好的。 这样热闹的场景,自然是周秀英最想见到的。果然如此,没有人会接受一个仵作做菜。 她心里痛快,脸也不疼了,在原地笑出了声。 当然,依旧还有偏帮沈雁回的。 “咋的了?咋的了?咋不能吃?我就爱吃,人家沈小娘子做什么我都爱吃。方才还见你们一个一个夸赞,吹嘘这是什么佳肴,个个都学过变脸吗?” 在李大河的心中,沈雁回又“伟岸”了。 仵作地位低,他们这些脚夫的地位也低。可沈小娘子既能当仵作验尸,还能做的一手好菜,凭借摆摊,开出一间小饭馆。 这样厉害的姑娘,不应被这样对待。 “李大河你想吃就吃,没人拦着你,但是我们不愿意吃,你也不用拦着我们!” 确实有许多人对尸体避之不及,他们不愿吃,也无人能阻止。 毕竟眼下沉雁回本人也已当场承认。 不过一会儿的功夫,如意小馆就走了好几桌的人。 不过用饭的人是少了,在门口瞧热闹的确实愈来愈多。 “我说雁雁啊,仵作开饭馆,这当真是奇闻,当真是第一人!” 周秀英站在门槛处,故意将这话又对外头围观的人说了一遍。 她还在拱火。 “周秀英!” 陈莲从手中不知何时接了一木盆的水,直直朝着周秀英泼去。 周秀英此时正兴致冲冲地编排沈雁回,根本来不及躲闪,就被泼了一身。 三月初的春日,冷。 那一盆凉水,更冷。 “陈莲你这个疯子!” 周秀英抹了一把脸,瑟瑟发抖,怒吼道,“瞧见没有,被戳穿了,沈家这帮人有多么得气急败坏。快都来瞧瞧,竟是连亲戚都不认了!” 她浑身都湿透了,模样狼狈。 孙引章见她这样,往旁站了几步,似是母亲丢了她面子,不愿相认。 “谁跟你是亲戚?我们沈家与你们孙家算是哪门子的亲戚?你非要跟我们沈家攀亲,行,将二十两还给我,若拿不出来,就快滚!” 第100章 “你们瞧瞧沈家这一家子,个个凶神恶煞,验尸的验尸,拿菜刀的拿菜刀......如今,不仅不认亲戚,还叫亲戚滚,就这样的小饭馆你们还能吃得下去?指不定给你们吃的是什么肉呢,不会是敛尸房的吧!” 围观的百姓窃窃私语,无一不指指点点。 “把嘴闭上!站成两排,给我站好!” 牛大志正与捕快们巡街,才想回县衙喘口气,正才到街角,就见这儿挤满了人。 竟有人在如意小馆闹事!与沈小娘子过不去,就是与他牛大志过不去! “说够了吗?” 谢婴走到周秀英的面前,眼神阴暗又狠厉。 待百姓看清来人,又被牛大志嚎了一嗓子,瞬间安静,乖乖站成了两排。 周秀英并未察觉着突如其来的变化,她抬头一望,见谢婴目光冷冽,本来咧着的嘴一滞,从打湿的背后陡然又生出一股凉意来。 但她嘴上依旧不饶人,“你又是哪位小郎君,倒也要偏帮起沈雁回来?人家已经有了私会的情郎,哪还有你的位置,你可来晚了......我的话是说够了,小郎君你也甭说了,不如瞧瞧我家引章?” “娘,你确实干了件好事。” 说到这儿,孙引章往前走了几步,上下打量了一番谢婴,似是对他十分满意。 除了这娘俩,如意小馆门口围着的百姓,连气都不敢喘上一口。 “说够了,就跪下。” 谢婴睥睨着她,面容上带着不容侵犯的威严。 “是本官让她做的仵作,是本官求着她做的仵作,僵怪之案,黄鬼之谜,若没有她,又何来的解决办法?圣上早已用了本官的提案,大雍也颁了律法,提了仵作之地位。仵作之差事,便是为朝廷办案......小小村妇,是藐视圣上,还是藐视大雍?” “谢大人都这样说了,那本官也要提一嘴。” 张伟也踏了几步,走到周秀英的跟前,饶有趣味地打量着她,“沈姑娘为铜锣县查清了胡峰之死,你既为铜锣县人氏,想必对这个案子也略所耳闻......对了,你方才是叫你们铜锣县的县太爷,傻子吗?还不跪下!” 谢婴眯起了眼,分外森冷。 “还有一事,本官便是你口中所说的那位与她私会的情郎,你当如何?” 第59章 春饼,我的牡丹! 周秀英腿一软, 莫说跪。 她直直倒了。 如意小馆内,竟有两位大人? “本官在问你话。” 谢婴眉眼间尽是冰冷,一字一句道, “是对本官这位情郎,不太满意吗?” 他将“情郎”二字,咬得极重。 “民, 民妇不敢。” 周秀英踉跄地跪倒在地, 浑身湿透带来的寒凉与恐惧让她止不住浑身颤抖, “大,大人饶命!大人饶命......” 这沈雁回如何就搭上了县太爷, 到底是使了什么把戏? 嫉恨与疑虑在周秀英的心中滋生, 但都被惧怕所压,变成一声声“饶命”。 孙引章倒并未太过胆怯, 她偷偷抬眼瞧谢婴,面颊微红,露出几分羞涩。 “仵作之事......” 谢婴正欲继续开口, 却被沈雁回打断。 “仵作之事,是我自愿。” 沈雁回轻轻抚了抚谢婴的眉心,与他的目光交汇在一处,笑意温柔, “有些事,还是需我自己来说, 不要皱眉。” “好,都听雁雁的。” 见她并未因此事影响到自身, 谢婴轻笑一声, 放心下来,眉宇间的冷冽也瞬间烟消云散。 沈雁回路过周秀英与孙引章的身旁, 只身站立于如意小馆的廊下。 “此先对于当仵作之事,诸多隐瞒,确为我之问题,沈雁回,实在是抱歉。” 她弯腰朝着众人作了个揖,语气轻缓,声音却异常响亮,能让馆内外的人都能听清,“但我不会放弃当仵作,亦不会放弃经营如意小馆。我知晓许多人对于尸体有诸多避讳,故到底是否愿意来如意小馆用饭,全凭各位客官自身。” 即便今日有谢婴与张伟凭借身份帮沈雁回解决了眼下混乱的问题,那明日呢,日后呢,总不能非要压着人来用饭吧。 既然承认了仵作之事,理应承担这件事所带来的后果。 “我是不会来了,我心里头膈应。” “也还好吧,那沈小娘子肯定会洗手的,她做的饭好吃,我觉得我日后还会来。” “不行,我得去庙里烧烧香,去去晦气,你要吃,你便去吃。” “迷信!怕个屁!” 见沈雁回态度这般诚恳,牛大志也并未再开口,排成两队的百姓们开始议论纷纷。 或是留在原地,或是当场便走。 “怕啥啊!” 牛大胆拨开人群,大步流星走到如意小馆门口,“雁雁来,给牛叔整个砂锅鱼,牛叔才不避讳这些呢。什么尸体不尸体的,牛叔杀过的猪比他们吃过的盐还多,人的尸体是尸体,那猪的尸体就不是尸体吗?” 他朝着人群又摊了摊手,又嘲讽道,“成日里避讳这,避讳那的,也没见哥几个发财,倒是我这个成日接触猪尸体的人,前两日给我老娘又买了套小宅。照你们这样想的话,鸡鸭鱼没被吃之前,不都是活物吗?又不是如庙里的和尚般吃素,你们可日日都在吃尸体......” 此话一出,有不少人忽然泛起了阵阵恶心。 怎么被牛大胆这样一说,好像他们确实是在日日吃家禽牲畜们的尸体。 “牛大胆,你别横。” 有人确实一整年都没赚到几个子,似是被戳穿了心事,咬牙切齿道,“你且等着吧,你这辈子杀了这么多猪,下辈子定是要投胎进了畜生道,也要做猪的!” “做猪就做猪呗,我杀了它们,总要还的。” 牛大胆大笑一声,“有些人这辈子都没过明白,还想到下辈子的事去了。来,阿福,给牛叔收拾一张桌出来,这里头也忒乱了,真是糟蹋粮食。” 阿福呆愣愣地在原地望着沈雁回,并没有什么反应。 “牛大胆这么一说,好像是有些道理。” “呸呸呸,这算是哪门子道理?人怎么能与畜生相提并论。” 见围观的人都走了大半,周秀英虽跪着,但心中窃喜。沈雁回的生意,确实被她给搅黄了不少。 她的面上浮现出一丝笑意来。 “阿福,不用收拾了。” 谢婴冷冷道,“你去收拾,将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干净,且必须收拾得与你踏进如意小馆前一模一样。若有一处错漏,便拉去打板子。” “啊?” 周秀英指了指自己,“我......民妇吗?” “本官不想说第二遍。” “若是你觉得谢大人管不着铜锣县的百姓的话,本官也可以帮他再说一遍哦。” 张伟笑着在一旁开口。 “是,是!” 周秀英赶忙从地上爬起来,一把抢过阿福身上的抹巾,跑进如意小馆。 “娘,我来帮你。” 孙引章连忙起身,路过谢婴身旁,脚步突然一滑,身子一倾。 谢婴向后一闪,走两步便到了沈雁回身旁。 孙引章当场摔了个屁股蹲,疼得龇牙咧嘴,看起来比方才周秀英那一倒还要疼。 “雁雁姐姐,阿成的尸体,是您验的?” 阿福顿了顿,眸中闪烁着点点泪光,“我听他们说,是凭借阿成指甲里的皮肉,找出的凶手。” “好了,不要想这些了......阿福,这都过去了。若是刘叔在天之灵知晓你眼下过得这样好,他会很开心的。” 沈雁回摸了摸阿福的脑袋,浅浅一笑,“这里有些乱,阿福去和凤姐儿一块玩,好不好?” “雁雁姐姐。” 阿福抽泣着跪倒在地,朝着沈雁回磕了几个头,“您真是菩萨,阿福下辈子做牛做马,都要报答您,谢谢雁雁姐姐,谢谢您替阿成找出凶手,谢谢......” 小小的身子将脑袋磕得“砰砰”作响。 沈雁回赶忙将阿福捞起来,替他抹了抹眼泪,“什么下辈子的,你也学牛叔啊。阿福还小,这辈子还很长很长的,还要做许多的事呢。” 刘成之枉死确实凄惨,李德子被拉去砍头时,围着的许多人都去看了。 李德子此人因为钱财痛下杀手,意图卷起僵怪之风,真是可恨之徒。 竟是沈小娘子替刘成找出的真凶,还给阿福这孩子一口吃的。 不少人来如意小馆用饭时,看到这么丁点大的孩子在饭桌那儿忙前忙后,指不定要问上两句。这用饭攀谈间,也就渐渐清楚了阿福与刘成之间的事。 眼瞧着阿福这样磕头,又见沈小娘子举手投足间,尽是关爱。 他们难免动容。 仵作又如何,验过尸就要剥夺人家烹调的权利吗? 他们不避讳。 吃! “不要吃了,吐出来,赶紧吐出来!” 那个有两幅面孔的行商眼下还杵在如意小馆门口瞧热闹,却瞥见一旁的儿子将手里攥着的熏豆偷偷扔进嘴里。 第101章 他做生意的避讳,自然他的儿子也要跟着避讳。 行商一把揪住儿子的衣领,指挥着叫他吐出,还用力掰开他的手心,预备将剩余的熏豆全都扔掉。 小孩子并不懂这些,他只觉得这熏豆味道可口,比平日里他吃的炒黄豆更加香。见父亲这样蛮横,便一把将手里的熏豆全给塞进了嘴里。 “不准吃!吐出来,快吐出来!你这是要挡你爹老子的财路啊!” 他双手抓住儿子的肩膀,使劲摇晃。 熏豆极其耐嚼,小孩子的嗓子眼小,也不能全然吞下,只能在嘴里蛄蛹。 父亲很少这样对他大声说话,他心中又急又怕,只能使劲往下咽。可行商摇得这般用力,那熏豆并未往肚里跑,反而呛进了气道。 只是片刻,他儿子便涨红了脸,呼吸不顺,连话都说不出一句,似要晕死过去。 “宝哥儿!宝哥儿!” 行商自个儿也急了,他将儿子抱在怀里,眉头紧皱,声嘶力竭,“宝哥儿,你怎么了,你别吓阿爹啊,宝哥儿!” 儿子并未回应,只是唇愈发的紫,不能呼吸,连眼白都要翻出。 “让开!” 沈雁回不知哪来的力气,推开行商,一把将孩子搂了过去,迅速翻了个身,让他背对着自己。 她一手握拳,置于孩童肚脐上方两横指处,另一只手紧抓握拳之手。 她紧握着的拳头使劲地撞击那个位置。 “你要干什么!你要干什么!” 见沈雁回这样打他的儿子,行商恨不得冲上去将她撕碎。 “拉住他!” 一旁的牛大志接到了谢婴的命令,立刻钳制住了行商。 沈雁回一下又一下地用拳头向上撞击着那个位置,迅速且用力。 孩童的眼泪直直往下淌,神色更加痛苦,似乎立刻要死过去。 “大家快来看啊!仵作杀人了!仵作要杀了我儿子!黑心的饭馆!黑心的仵作!” 男人见孩子遭受了这样巨大的折磨,觉得那一拳一拳的痛击,不如打在自己的身上,由自己代儿子受过才好。 他的眼里凝聚着出滔天的恨意,又被钳制着动弹不得,只能痛苦喊叫。 “这吃人的仵作!这黑心的仵作!贱女人!贱女人!放开我的儿子!” 他叫得极其大声,几乎传遍了一整条街,将方才那些散了的人又聚拢过来,连在里头收拾的周秀英都拿着抹巾,忍不住探出头来看。 方才在为阿福之事大恸的围观者如今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沈小娘子这是怎么了,莫不是真要报复这个骂她的行商,那也不能打孩子啊! 沈雁回像是没听到似的,依旧用力地用拳头撞击着他的儿子。 这幅场景,叫周秀英看的目瞪口呆。 这沈雁回果真要当街杀人不成?这两位县太爷竟一点儿都不管,反而还帮着她! 她竟在青云县混的这样好,竟横行霸道到这个地步! “宝哥儿!” 在行商悲怆的叫喊声下,孩童终于咳嗽一声,从嘴里飞出两颗熏豆来。 紧接着便是大口地呼吸与喘气。 沈雁回不再击打孩子,而是轻轻抚着他的胸膛,“能说话吗?” “能,能......” 孩童大喘着气,原先发紫的唇也褪去,眼神也渐渐清明。 待他反应过来,他一下子跑到行商身边,扑进怀里痛哭,“阿爹!” 牛大志放开了钳制,立到一旁。 行商连忙搭住儿子的肩膀,翻来覆去地检查。见儿子面色逐渐红润,呼吸也顺畅了,这才放下心来。 她,原来是在救他的儿子吗...... “道歉。” 沈锦书从如意小馆里头听见行商对沈雁回的叫骂声,早就跑了出来。等沈雁回救人结束,她跑到行商的身边,用手指着他的鼻子,怒气冲冲,“你方才骂雁雁,立刻与雁雁道歉!” “我......” 行商的脸登时一片通红,羞愧地低下了头,支支吾吾。 “确实要道歉,方才骂得也忒难听了。” “就是就是,沈小娘子这样好的人,竟骂她杀人,有你这样骂的吗?” “那可不,二位大人都在呢,沈小娘子如何能杀你儿子,真是可笑。” 风气瞬间一边倒,就连因为仵作晦气而走的那批人,心里头也忽然升起了几分动容。 沈小娘子,竟能这样以德报怨吗...... “对,对不起。” 行商拉着自己儿子,跟到沈雁回面前,朝她深深地做了个揖,“是我说话太难听,还请沈小娘子原谅。还有,多谢你救我的儿子,宝哥儿,快给沈小娘子磕头。” “这就不必了。” 沈雁回拉了一把孩童,摆了摆手,“只是下次不要在孩子吃东西时这样摇晃他,很容易将吃食呛进气道之中,十分凶险。” “方才那是......” “是一种异物进入气道时,较为有效的解救之法。若是再遇到这种情况,你也可以试试。” 沈雁回语气轻柔,对他至今的一切行为,分明没有半点憎恨之意。 “受教了。” 行商自觉惭愧不已,再次朝沈雁回深深作揖。 “这么神乎?” “竟还有这种方法?原先我吃酒时,呛了颗炒黄豆进气道,叫我老爹给倒吊起来,好一阵抽才吐出。嘿嘿,日后再也不用被吊着了。” “那咱还进如意小馆用饭吗?” “我管你进不进,反正我先进了,这次连队都不用排!” 有人喊叫着,立刻闪进了如意小馆。 “若不是沈小娘子,我如今还在大山之中。” 周艳并不私藏自己的过往,反而落落大方,“仵作这个行当,我的父亲做得并不好。可沈小娘子,是当之无愧的好仵作,不要说她了。” “吃吗?” “吃吧......我是真想吃那砂锅鱼,原先总是客满。” “沈小娘子。” 行商咳嗽了几声,怯怯开口,“实在是对不住,你能再给我做一份砂锅鱼吗?” “好。” 避讳是真的,因为沈雁回的所作所为,不去避讳,也是真的。 总之,自今日起,大家都会知晓如意小馆的沈小娘子是仵作。她一双手既能做得一手好菜,亦能精通验尸之能,为死者讨回公道。 愿意来如意小馆的自然会来,不愿意来的,也没人去强求。 若是日后再碰到什么案子,沈雁回也再不用遮遮掩掩。 “怀风兄,沈姑娘她真的......” 张伟正了正自己脑袋上的柳环,开口笑道,“世上竟有这般好的女子,她怎么什么都会,还当了梁上君子,将易达的心都给窃走了。” “你说话真恶心。” 谢婴瞥了张伟一眼,“她是我的,日后也是我的妻,你少做梦。” 周秀英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但没有坏了沈雁回的生意,还落一小厮行当。 “好香啊!” 荆三娘背着个大包袱,踏进了如意小馆,“我定是来的正好咯。” “自然是来得正好,需要你的时候,不知道又跑哪里去了。” 谢婴端着茶瞥了她一眼,“做贼去了?” “我儿不孝!” 荆三娘拿下包袱,将系了好几个的结仔细解开,而后将包袱里的东西往谢婴面前一摊,“为娘回汴梁拿了好些首饰,这是娘自己的一些,还去汴梁首饰铺子买了几箱,叫小饼他几个扛回县衙了。还有几箱东西,过阵子才能送到......我儿,这些统统加入你的聘礼单子中,如何?” “母亲。” 谢婴郑重地点了点头,“你终于懂事了。” “我真懒得与你讲啊!” “您是谢大人的娘吗?” 荆三娘喝水间隙,孙引章理了理鬓发,手握抹巾走到她身旁,“那些都是谢大人的娶亲聘礼吗?” 谢大人长得俊美,取个亲还给这么多聘礼,若是她能入了谢大人的眼......那她下半辈子,就不用再在孙家吃糠咽菜了。 她今日跟着周秀英前来青云县,本就是藉机会出门给自己寻姻缘的。日日呆在那个小巷中,瞧着那些哥粗鄙的男人,叫她饭都吃不下去。 谢大人就不一样了,方才好威风,好俊朗...... 她一定要拿下谢大人! “你是?” 荆三娘打量了面前女子一眼,觉得她似乎有些眼熟。 “我,我是雁雁的妹妹。” 孙引章握着抹巾盈盈一笑,似是手中的不是一块抹巾,而是一方绢帕。 确实与眉眼中与雁雁有几分相似之处。 可雁雁只提过凤姐儿一个妹妹,如何眼下又冒出来一个妹妹?荆三娘的余光瞥见了沈锦书,见她正对着孙引章咬牙切齿。 懂了。 “那这位妹妹,你这是有什么事吗?” 荆三娘握着茶杯挑了挑眉。 第102章 “谢大人娶亲......可有什么要求?夫人,您喜欢什么样的媳妇?” 孙引章羞涩一笑。 “啊?” 荆三娘险被茶水给呛到,“并无要求,我儿喜欢就好。” 那就好办了! 孙引章又再次理了理鬓角。她与沈雁回长得有些相像,若谢大人喜欢沈雁回那样的,必定也会喜欢她的。毕竟她自小都要比沈雁回优秀,无论是在样貌上,还是人缘上。 “三娘,快过来吃春饼,今日我才蒸的皮子,筋道着呢!” 沈丽娘端着两个盘子,上头是一摞白亮亮的春饼皮,而沈锦书与阿福,则是端了四个盘子,盘中是各式各样的炒菜。 “好勒。” 可算是盼着了救星,荆三娘朝着孙引章尴尬一笑,便兴冲冲地卷春饼去了。 “今日来如意小馆用饭的,都来吃春饼!” 沈雁回虽在厨房忙活,但依旧吆喝着。 “沈小娘子,立春已经过了,怎得还吃春饼?” 见那春饼皮蒸得又薄又松,而一旁的几盘配菜也是炒得透亮,色泽油润,不少食客纷纷起身,来柜台卷春饼吃。 方才的那些事似是从未发生,如意小馆里依旧热闹与祥和。 “这不是立春的时候,阿福这孩子还未到如意小馆来,我们想着再做一次给阿福吃。” 陈莲摸了摸阿福的脑袋,哄道,“阿福吃了春饼,那这一整年便会事事如意,日后就不要偷偷掉眼泪了,也不要想过去的事了,我们可都在呢。” “嗯!” 阿福学着沈锦书的样子,用小手仔细地卷了一只春饼,他可从来没有吃过春饼呢。 他选的是酸菜炒银芽。 春饼非常薄,反覆卷上还能看清里头的银芽。咬上一个,饼皮又韧又筋道,麦香扑鼻。 银芽清新脆嫩,酸菜酸爽可口,三者相融,滋味无穷。 “阿福,试试这个!” 阿福才将一个春饼咽下,嘴里又被沈锦书塞了一个。 是酱炒肉丝裹挟着葱丝。 “好吃不?” 沈锦书望着阿福这副目瞪口呆的样子,捂着肚子咯咯直笑。 软绵绵也吃了几根肉丝,在一旁歪着脑袋瞧他。 “好吃,甜甜的。” 阿福将嘴边沾到的酱汁也全部都舔干净,一点儿都不浪费。 他咧嘴一笑。 好开心啊。 “谢大人。” 孙引章手中握着一个卷好的春饼,扭着腰肢走到谢婴跟前,倚在桌旁,“谢大人,奴家给您卷了一个春饼,您快尝尝看奴家这春饼卷得滋味如何?” 谢婴不语。 张伟给自己一下卷了仨春饼,全然塞入口中,感受着各种味道的盛宴。见这幅光景,笑得险些将仨春饼呛入气道。 “哈哈哈哈!怀,怀风兄你看一眼嘛!” “谢大人,您不喜欢这个味道吗?” 孙引章又重新卷了一个,温声细语,继续倚着桌角,“那试试这个吧。” 谢婴还是不语。 孙引章挠了挠脑袋,将四种味道的春饼卷了个遍。 谢婴依旧不语。 莫不是谢大人不喜欢吃春饼? “引章,你不给娘卷一个吗?” 周秀英盯着自己的女儿将四个卷好的春饼全然下肚,本就没用饭的她肚子直叫,口水直咽。 她已经擦了不知多少遍桌子,也不知扫了多少遍地。 只要谢大人的目光落到这儿,她就得动。 青云县,再也不来了! “娘,谢大人叫你擦桌子,你吃什么春饼嘛!” 孙引章瞥了周秀英一眼,嗔怪道。 “怎么不吃春饼?” 出来喝水的沈雁回捧起谢婴的茶杯,饮了个干净。见谢婴并未去卷春饼吃,便挑了个菜随意卷了,在谢婴面前晃了晃,“吃不吃,是专门给迎阿福的春饼。” 谢婴啊呜一口。 “活爹。” 沈雁回用手指戳了戳谢婴的唇,“要给我手指咬下来是不是?” “不是。” 谢婴拿出手巾给沈雁回轻轻擦了擦手,“错了。” 望着沈雁回回厨房的背影,张伟长叹了一口气。 “看样子,易达是没有机会了,怀风兄在沈姑娘在时与未在时,竟是两幅面孔。” “你能幡然醒悟,最好不过。” “那易达可以与沈姑娘做朋友吗?非常非常要好的朋友。” 张伟贴心地给谢婴倒了一杯茶。 “管好你的铜锣县。” “你这个人真是......” 张伟端起茶杯,饮了一口,感叹道,“沈姑娘爱吃铜锣县的鸡,我定是要送来呐,那赵娘子与侯三就总盼着我来青云县送鸡,这次送来的鸡,只只肥美,都是他们俩精挑细选的,沈姑娘也说好吃。” “她爱吃,那你便送,送完你便可以走了。” “啧......” 张伟端着茶杯,忽然笑意全无,并未眯眼。他声音冷冽,“谢怀风,日后你若是负她,我定会将她抢来。” “张易达,白日里,不要总是做梦。” 谢婴轻笑一声,端起张伟给他倒的茶,唇角微扬。 “谢大人,您看奴家戴这花好看吗?” 孙引章想破了脑袋,都想不出谢婴为什么不看她。她瞧了一眼一旁盛开的牡丹,灵机一动。 难道是今日她打扮地太过素净,引不起谢大人的注意? 沈雁回端着一盘醋溜白菘,从后厨走出,肺都气炸。 “啊啊啊!我的牡丹啊!我的命根子!” 一朵艳丽的牡丹正簪在孙引章的鬓发之间,而她本人攥着抹巾,在谢婴身旁不断路过,媚眼,路过,媚眼。 “孙引章!你要干什么!我的牡丹!” 沈雁回心痛不已。她的富贵花,她的千金花,她的开张礼! “哎唷,雁雁。” 孙引章手指摆弄着抹巾,倚在谢婴一旁的桌边,“不就是一朵花嘛,不要这么小气,谢大人就很喜欢看我戴这朵牡丹。您说对不对,谢大人?” 她冲谢婴盈盈一笑,似秋水。 谢婴托着下巴,未看。 “他喜欢?” 沈雁回大步流星,走到谢婴跟前,“来来来,谢婴,你说你喜不喜欢看?快说!” 沈小娘子竟直呼谢大人名讳? 食客们纷纷侧目。 这又在演什么大戏呢? “喜欢雁雁。” 谢婴偏着头,将目光落在沈雁回身上。 “哎呀,雁雁,你从小就争不过我的,不如日后我们平起平坐,如何?” 孙引章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一点儿又未听见谢婴的话。 “如何什么如何?谁要与你争!我的人,这是我的人!” 沈雁回一手搂过谢婴的脖颈,印上了他的唇瓣。 第60章 我很听话,不是吗? 惊蛰, 多雨。 细雨如丝,浸润过枝头,引桃杏两花争相竞放。 如意小馆的店门是一整条街上最早开的。 “好大的河豚!” 阿福蹲在厨房的木桶边, 仔细地盯着里头的两条河豚。 这河豚并卖,是沈雁回为了沈锦书第一日去学堂买来庆祝的,光是一条就要一百文。 它们体态圆润饱满, 表皮细腻, 头上的一对眼睛似是警惕地盯着他。 阿福从前只见鱼摊上卖过, 知晓这是时令的稀罕物,他忍不住用手指戳了戳。 “真会变成长刺的圆球!” 他尤为无聊, 将如意小馆打扫地整整齐齐后, 又帮沈雁回摘了菜。待处理完这些事,他杵在原地发了会呆, 便去逗一早送来的河豚。 “雁雁姐姐,今日凤姐儿怎么还不来啊。” 河豚也只是逗了一会儿,阿福又觉得无趣。平日里沈锦书这个时辰早就带着软绵绵来了如意小馆, 与他一块说话。 “阿福忘记了,今日凤姐儿要去书院。” 沈雁回备好菜,甩了甩沾着的水,用叉竿将如意小馆的窗户都支开, “许是在家里手忙脚乱。让我猜猜,她可能还会嘟囔几句不想去了。” 窗外的雨下得并不大, 淅淅沥沥的。东风裹挟着淡淡的桃杏香,将门廊下的风铃与悬着的菜牌吹得叮当作响。 “可凤姐儿的束脩礼不都在这儿吗, 我都给她包好了。” 阿福又仔细检查了一遍放在柜台前的束脩礼, 确保没有一丝疏漏。 两捆新鲜还沾着露珠的水芹,颗颗饱满的龙眼干、莲子、红枣、红豆被装了几大包。当然, 最最重要的还是晒得油光发亮的几条腊肉干。 在阿福叹了不知多少口气后,终于在如意小馆的门口瞥见了那个小脑袋。 “凤姐儿,你今日穿得好威风啊。” 阿福见了沈锦书,登时喜笑颜开,忙去门口将她迎进来。 不同于往日。 她今日穿了一身淡蓝的交袄,衣襟规整,袖口处微微收拢。头发被同色的发带整齐竖起,露出光洁的额头,显得精神抖擞。 第103章 倒真是一副小书生的模样! “凤姐儿真威风呐!” 第一次见沈锦书这样的穿着打扮,沈雁回也笑着在一旁开口捧腔。 “这是谁家的小夫子呢?快说我说说学问。” 李芝兰收了油纸伞,手中捧着几支粉艳的桃花。见沈锦书,她上上下下仔细地打量了她一番,便开口夸赞。 “你们莫要取笑凤姐儿。” 沈锦书的脸颊微微泛起了红晕,可眉头却是皱的。她走了两步,拉住沈雁回的胳膊,“雁雁,凤姐儿舍不得你,凤姐儿不想去了。” 沈锦书那些小心思果然被沈雁回猜了个透彻。 毕竟从古至今,每一个小孩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开学焦虑恐惧症。 “临门一脚,哪能不去。” 沈雁回轻笑一声,摸了摸沈锦书的脑袋,递给她几块切好的梨,“凤姐儿原先可是答应得好好的,眼下学杂费交了,束脩礼也备了,凤姐儿不会要反悔了吧。还记得元日时,凤姐儿在桌前信誓旦旦,说些什么来着?让雁雁想想......” “雁雁不必想了,凤姐儿不反悔,凤姐儿可不会说话不算话!” 沈锦书接过梨块嚼了两口,吸了吸鼻子后长舒一口气,像是做了什么巨大的决定,“日后凤姐儿要读好书,与好官谢大人一起保护雁雁的。” 她转身,拍了拍阿福的肩膀,语重心长道,“阿福,你可得照顾好软绵绵。” 脚边的软绵绵用脑袋蹭了蹭她的腿,喵了两声,似是不舍。 阿爹说,做人要守信用。 她可不能说到做不到。 “好了,怎么说得要出远门似的,今日惊蛰,凤姐儿梨也吃了,灾病也远离了。” 沈雁回捏了捏沈锦书的脸,“等凤姐儿下学,雁雁给凤姐儿做河豚与黄金鸡吃,好不好?” “嗯!” 张伟来青云县时,又带了几只笼子,里头装了不少的鸡。 在谢婴成日里的白眼中,他终于提早回了铜锣县,走时留下黄金鸡秘方一份。 沈雁回将那秘方仔细研究了一番,也懂了个大概。她做出的黄金鸡给明成香哭了,他热泪盈眶,直呼“好鸡,好鸡,好想去铜锣县亲自尝仙鸡。” 谢婴罚他绕着青云县跑两圈再回县衙。 “凤姐儿,咱们快走,第一日去书院,可不能晚了。” 明成亦嚼了几块梨,而后将柜台的束脩礼全然拎在手上,又预备去帮沈锦书背箱笼。 这几日奔跑下来,他似乎清瘦了不少。 “不用的,凤姐儿自己背。” 沈锦书将箱笼往背上一扛,打开油纸伞,踏进雨中,脚步欢快,“高手明叔叔快跟上!” “咱们凤姐儿可真乖,哎唷我真稀罕。” 明成撑起他的伞,快步踏进雨幕之中,跟上沈锦书的脚步。 他已经答应沈锦书每日接她上下学,反正最近县衙清闲,也没什么大事发生。更何况成了杵在谢大人与沈小娘子身旁,有什么好杵的。 两个一大一小的身影很快就在烟雨朦胧中消失不见。 “明年阿福也去上学吧。” 沈雁回注意到了阿福注视沈锦书的眼神,全是艳羡。她拍了拍阿福的肩膀,“我们阿福攒上一年的工钱,也是能去莲清书院与凤姐儿做同窗哦。” “我一定会的。” 阿福收回了发愣的目光,攥紧了手中的抹巾,好好地给自己立了个目标。 攒钱一年上学堂! “五姨就在莲清书院,我一早同她说过,她可盼着凤姐儿去了。 ” 李芝兰拨动着算盘,将昨日的账再细细地盘算一遍,算珠在她修长的指尖下快速滑动,发出好听的细响。 “苏女夫子学问大,大家都知晓,凤姐儿会喜欢上学的。” 虽为女夫子,但莲清书院名气最大的便是她苏玉环。 前几日发生了周秀英那件事,可如意小馆最近的生日依旧不错。眼下还未到饭点,便有人陆陆续续地踏进来用饭。 “虽说已是春日,但这雨一下,浑身还是寒津津的。” 食客在门廊将雨水使劲甩了甩,再把油纸伞放进沈雁回备好的伞桶中,“沈小娘子,给我弄个腌笃鲜暖和缓和。” “我好砂锅鱼,这两日不来,馋得很,给我上一锅!” “马上!” 食客一多,大家都开始忙活起来,整个如意小馆热气蒸腾,吵吵嚷嚷的,全是攀谈。 “沈小娘子这儿的米酒确实好喝。” 一食客喝了一口感叹道,“热乎乎的,今日竟还煮了些圆子进去。” 手中的米酒今日多捞了醪糟,与圆子、枸杞同煮,还撒了些干桂花,仅凭卖相就诱人。又说这倒变得不像是一碗酒,而是一碗甜羹,软糯甜香,带着丝丝酒味,喝碗整个人发暖,浑身都畅快。 “惊蛰嘛,大家都喝碗甜醪糟暖暖,算是今日的靓汤,可不收钱。” 沈雁回的声音从厨房传出,响亮又热情。 “那我得可多喝两碗。” “莫说甜醪糟,今日的零嘴也是嘎崩脆呢,我也是过上了蚕宝宝的日子。” 零嘴为酥炸桑叶。 春日里油亮鲜嫩的桑叶裹上混了鸡卵的面糊,放到油锅里烹炸,炸到整片桑叶酥脆喷香,咬之有羊签、鸡签的口感。 食客夹起一筷笋块,放进嘴里,见阿福这小身板来回忙忙碌碌,疑惑道,“阿福,前日我还见这儿有个婆子帮忙着收拾,怎得今日就只剩下你了。李叔不急的,你可慢些。” “嗨,那哪是个收拾婆子,是来闹事的,让谢大人给罚了。她还胡乱攀谈亲戚,说是沈小娘子的婶婶,哪有这般盼着侄女不好的婶婶,就是个挑事的。” 另一食客是那日的在场围观者之一,嚼着梨块解释道,“眼下罚够了,许是回家去了。” “嗯,回家去了!” 阿福眯了眯小眼睛,咧嘴一笑,继续忙活。 实则不然。 周秀英蹲监一月去了。 谢婴以周秀英寻衅滋事,是去年骗婚一案的潜在同伙为缘由,将她打了二十板子后,与周兰、周成关在了一道,刑期一月。且他告诫周秀英,若是日后再在青云县境地见到她的身影,见一次抓一次,抓一次打一次,打一次关一次。 三个姓周的碰到了一起,大眼瞪小眼。 只不过据热心狱吏赵大哥所述,夜间偶会传来厮打尖叫声。 至于孙引章,也叫她父亲给领了回去,走时抛媚眼无数,未果。 他父亲骂骂咧咧地赔了牡丹钱,数两白银。此钱正好用来给沈锦书置办了笔墨纸砚,箱笼臂搁。 “这鳜鱼做的砂锅鱼倒是好滋味,不过我在汴梁时,这个时节也好吃河豚。” 一行商尝了一口砂锅鱼,大为赞叹,但快又叹了一口气,“我见馆内的菜牌上未见河豚,想想也对,河豚贵价,对于小饭馆来说,一般并不会售卖。还记得以前与阿兄在汴梁的日子,俩兄弟最好点河豚来吃酒,如今阿兄去了漠北做生意,已是多年未见了。” 鳜鱼肥美,却不是当年滋味。 “蒌蒿炖河豚,客官要尝尝吗?” 沈雁回给其他客人上菜,见行商神色恹恹,“今早恰巧买了两条,本是想着给妹妹做。见客官这般想念河豚,我倒是可以试试。” “当真?” 行商脸上泛起惊喜之色,但很快他的眸子又黯淡下去,“这东西得细细处理好,若是不当,便......” 河豚有剧毒,需小心处理。但由于其滋味鲜美,依旧大受追捧。东坡居士就好吃河豚,曾有吃了河豚,“也直一死”之传闻。 “做河豚,自然要厨子先尝,再给客人尝。” 沈雁回浅浅一笑,“我这样说,客官可放心?” “可值一试。” 行商点了点头。 河豚最鲜美的尝法是做鱼脍,嚼之鲜甜爽滑,十分弹牙。 这毕竟是含毒的鱼,沈雁回虽对自己的刀工自信,还是选择将它炖煮透彻,不必去捧着命吃它。 她将桶中的河豚捞起,熟练去刺剥皮,剖腹取脏。尤其是含毒之处,要剔除干净,丝毫不可留。 切成块状的河豚需换水数次,反覆清洗,不留粘液,洗净余腥。 鲜美的河豚不用浓油赤酱,只需用葱段姜片炖煮。待鱼肉微微卷起,再放切段蒌蒿同煮至熟透调味即可。 “好漂亮的刀法。” 行商见锅里的河豚被切成几乎一模一样的大小,雪白的鱼肉与翠绿的蒌蒿互相映衬,刺激着他的食欲。 沈雁回取了一双干净的筷子,夹起一筷鱼肉,尝了一口。她微微一笑,“请用。” 河豚肉嫩,轻轻一抿便在嘴中化开,滑嫩细腻。蒌蒿清甜,放得恰到好处,脆嫩又不至于烂熟,散发丝丝独特香气。 汤汁雨大浓郁鲜美,喝上一口,唇舌间有淡淡甘甜。 第104章 “想不到这样的小饭馆,做出的蒌蒿炖河豚,竟不逊色于汴梁。” 行商又忍不住尝了几块,“滋味甚美,劳烦沈小娘子再给我添上一碗饭。” 是一道能在异乡,让他回忆起从前与阿兄吃酒的闲适时光的好滋味美食。 “这般好吃吗?说得我都想吃了。” 其他的食客纷纷偏头来瞧。 不过也就想想,一顿饭吃一道花费上百文的鱼,他们还是舍不得的。 谢婴来时,不是饭点。 他每日处理好县衙的公务,也会先在那儿呆上一阵,再来如意小馆。 待有空桌时,谢婴不慌不忙地走到属于自己的小圆桌旁,而后喝茶,等着沈雁回忙好,才去管他。 一般沈雁回做什么,他便吃什么,从不忌口。 今日吃清炒蒌蒿,油豆腐嵌肉,糖醋鱼片。 如意小馆内还剩几桌客人,沈雁回腾出空来,坐在柜台旁休息。 小圆桌靠窗,有微风恰巧吹进来拂过他的发丝。 谢婴用饭,每每都是优雅从容,沈雁回是真喜欢看这种现场吃播,叫人特别有食欲。 “每日都看吗?” 谢婴似是察觉到她的目光,稍稍抬眸,轻笑一声,“雁雁过来,给你一样东西。” 几张纸被放进了沈雁回的手心。 “这,这,这......这是?” 这是几张房契地契啊! 桃枝巷的房契。 “买给雁雁的。” “买给我房做什么?” 沈雁回惊讶抬眸,见谢婴正注视着她,“待我如意小馆开上个一年,我也能腾出些闲钱买的。” 她的如意小馆生意很好,她预备着干上一年后请个泥瓦匠给家里好好修葺一番,怎么就给她买了个房?这礼也忒大了。 “我,还是不太想当上门女婿。” 谢婴饮了一口茶,慢条斯理道。 傻子都能听出来这是什么意思。 沈雁回握着这几张房契,只觉它灼热无比,怎么握都不得劲。 所以这是,婚,婚,婚......婚房。 怎得还不止一张...... “雁雁在上元时答应我的。” 谢婴的目光从未在她身上离开,连语气中都不知何时带了几分恳求,“雁雁,要反悔吗?可雁雁前阵子,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不对我负责吗?” 什么负责! 沈雁回那日真是一时气急。 “我不是说......” 沈雁回的指尖摩挲着其中一张房契,一时之间也不知如何开口,“你,你,那,那日在尸体旁,那像样吗!” 见她语无伦次,但并未拒绝,谢婴的眼中笑意更浓。 “等雁雁忙完,我们去这宅子里瞧瞧,好不好?” “我去炒菜了!” 实则眼下并没有客人需要上菜,但沈雁回还是飞速走进了厨房,一开口便是一长串。 “阿福,你说怎么这么久了,我怎么还未招到厨子,是不是要将工钱再稍稍加一些?整日抡铁锅抡得我肌肉发达......芝兰姐,你说明日我们进些个什么菜好,哪家菜摊的菜新鲜便宜来着?” 阿福就站在一旁擦桌子,李芝兰就在柜台前打算盘,自然是瞧见了全部过程。 招厨子告示才贴出去几日,明明雁雁姐姐早上还说不急,她说抡铁锅好,最近真是锻炼了身体。 今早明明才与送菜来的小摊贩商议好,明日还进她家的,连什么菜色都说好了,忘记了? 阿福与李芝兰在一旁窃笑。 “咦,陈大哥这么着急走啊?孙大哥,怎么今日要打包了?许娘子,方才你不还要再点一道酸菜溜鱼片吗?” 待沈雁回呆了一会儿,从厨房出来,却见几桌食客正在李芝兰那儿结账。 “嗨,我吃得快。” 陈大哥飞快抹了一把嘴。 “你说,我,我想我爹了,我就想着,诶,我与我爹一道吃。” “孙大哥你爹不是今早回乡下选种去了吗?” “这不巧了,我带回乡下与我爹一道吃!” 孙大哥提溜着食盒一拍大腿。 “沈小娘子,甭问我,我吃饱了,我好像忘记灭灶台的火,我一定要回去瞧瞧,回头见!” 许娘子捡起伞,还未撑好,就溜了。 眼下整个如意小馆只有谢婴正在慢条斯理地用饭。 沈雁回挠了挠脑袋,顺道扫了一眼正在拨算盘的李芝兰面前的账本。 “谢婴!他们怎么都记你账上了!” 由于许娘子等人一眨眼的功夫就不见了,而阿福也嘿咻嘿咻地将桌子收拾得发亮。只是两刻功夫,如意小馆焕然一新。 “要不我去洗个碗吧......” 沈雁回讪讪一笑。 “嗯?” 沈雁回只觉得双脚忽然腾空。 “谢婴,你放我下来!” 谢婴俯身,单臂搂过沈雁回的腰,稳稳地将她扛到了自己的肩上。 “谢婴,你知晓这儿离桃枝巷有多远吗?” “我知晓。” “都是人......” “你前两日在如意小馆之时,不知都是人了?且我用伞挡着了。” “谢婴,你肩膀硌人!” “那抱雁雁?” “那还是扛着吧。” 沈雁回不自觉地抓紧了谢婴的胳膊。 春雨滋润,小河旁所有的桃花都开了。 一串串粉嫩的桃花立在枝头,宛若绯红的脸颊,娇艳欲滴。 桃枝巷算是青云县较大的巷子,临河而立,以春日成片桃花盛放而得名。 而沈雁回身上之所以有好几张房契与地契,是谢婴将桃枝巷倚着的几座小宅全然买下,再请人将中间的墙拆弃,合成了一座较大的宅子。 庭院、荷塘、花园、菜地......甚至还有一处地,看起来似乎可以养猪、养鸡、养兔子。 所有的一切,都用尽了心思。 “谢婴。” 沈雁回站在院门口发愣。 “你是清官吗?” “......” 谢婴用手指点了点沈雁回的额角,“雁雁难道没有别的想说的吗?” “正三品一年能拿多少俸禄,现在的八品一年又能拿多少俸禄?” “......没了?” “这真得说清楚。” 沈雁回扯了扯谢婴的衣袖,眉眼弯弯,泛起淡淡梨涡,“万一以后我们住进来了,哪日东窗事发,圣上查到这些买房的银钱是你贪污的,让我们搬出去,怎么......唔。” 油纸伞被打翻在地。 一地桃花瓣。 沈雁回的话还未说完,整个人都被揽了过去,猝不及防地跌入谢婴的怀中。 他强劲有力的手扣过她的脖颈,另一只手扶住她的腰肢,急促地吻过她的唇瓣。 “雁雁这样说,是真的同意了,对吗?” 谢婴呼吸浓重,愈发深入,过了许久才缓缓放开。他声音低沉且缱绻,“雁雁,你与我说......对吗?” “嗯。” 沈雁回的手心被自己攥得发白。 谢婴托起她的手,放在自己脸颊处轻轻地蹭。他皱着眉头,不比方才的急切,是一种...... 似是害怕,又似是恳求,令人有些捉摸不透。 “我同意了。谢婴,我同意嫁给你了。” 她肯定地点了点头,笑意温柔。 “谢,谢婴!门没关!” 门被一脚重重地踹上了。 “等一下,等一下,里面还没装修吧,不是谢婴......” “梨花木的床,雁雁会喜欢吧。母亲急切,好像买了好几套被褥放在里头了。” “还未。” “自然是还未成亲,我也自然不会那样。” 谢婴轻轻地咬过沈雁回的耳尖,“但我知晓,上元佳节,雁雁很受用......今日的甜醪糟,好喝。” “谢......婴,你这只色中饿鬼。” 潮湿的舌尖吮过脖颈,留下点点红痕。 指尖打圈触及之处,很快被打湿。 “谢婴,我真的不行,你不要......我明日就撕光你的话本子。” 婉转呢喃的声音对谢婴来说尤为悦耳,他忍不住又去吻她的唇。他挤压着她的舌尖,掠夺全部的空气。 指尖慢条斯理地碾压,似是擦一件浸满了泥泞的美玉。 唇齿间的空气在慢慢被掠夺干净,而尾椎的痒意却渐渐传遍全身,让她忍不住去蹭。 察觉到这细微动作的谢婴喉结滚动,所触之处,重重刮过。 沈雁回浑身一颤,用力咬过谢婴的唇。 “我就说雁雁喜欢。” 谢婴擦了擦唇瓣,轻笑一声,声音沙哑,“雁雁想怎么咬都可以。” 新买的被褥又被抓出了痕迹,沈雁回大口喘着气,“谢婴,我们回去......唔。” “还不够。” 谢婴咬住衣带,将指尖搅进她的唇舌,“我得认真做好一个色中饿鬼的本分。一直以来我都很听雁雁的话,不是吗?” 第105章 那张平日里古板又风光霁月的脸染上一层重重情/欲。 “你还未回答我,正三品的俸禄......” 反抗无果的沈雁回索性放弃。 谢婴的发簪在拉扯间掉落,她的指尖穿过他后脑的发丝。 谢婴抬眸,唇边水光潋滟。 “为他做了这么多的事,还不至于养不起雁雁。” 第61章 冷淘面,青团,桃花粥,糖渍梅子 寒食。 斜风细雨拂过门前几棵桃花树, 将如意小馆的风铃吹得晃晃悠悠。 沈雁回打开门,几瓣桃花随风卷入,落在盛满冷淘面的木盆旁。 李芝兰捧着账本立在一旁打算盘, 青衫下摆沾上了一些艾草粉。她新插的桃枝还凝着露,与柳条缠作一团,搁置于柜台前, 给如意小馆再添一抹春色。 厨房的灶台上, 封着黄符的青团已摆了好了四筐扁箩。 沈雁回特意用新采的艾草汁揉面, 青团子碧玉般透亮,裹着豆沙枣泥馅的内里隐隐透出赭红, 光洁好看。 “阿福, 再贪嘴一会儿该撑肚子,糯米吃多了喝水会涨肚, 可不好受。” 阿福拾掇好桌子,又将门前前洒落的桃花瓣清扫到一旁,洗了手, 便挑了一张桌吃青团。 那糯米做成的青团说不出的柔软,只是用嘴咬一口,就能黏连出好几寸来。 小孩子们惯爱吃甜糯的吃食,只是沈雁回挑选几朵榆钱的光景, 阿福便已经三只下肚。 “阿福最近可算圆了不少。” 牡丹将油纸伞往伞桶里一搁,用手去揉阿福的脸。见沈小娘子将他照顾得很好, 她悬着的心总算能好好放下。 阿福的手上还黏着青团皮子,恐沾到牡丹身上, 只好任凭她将自己的脸捏了又捏, 揉作一团。 “牡丹姐今日怎么这样早。” 沈雁回打了一碗醪糟递过去,“翠微楼过来可是有些脚程, 赶紧吃碗酒去去寒气。” “好甜,加了......槐花蜜?” 牡丹指尖抚过青瓷碗边的槐蜜渍,突然噤了声。 去年寒食,她嗓子受了凉,话都说不出几句。那个人正是用槐花蜜兑着苦药,哄她喝下。 “今年春日里头一遭槐花,我进小菜时见有个阿婆卖,便卖了些熬蜜。一会牡丹姐也带些走,我见你平日里唱戏多,喝水却少。你将槐花蜜加在水里,还能多喝两口水。” 沈雁回手上正忙活挑选着榆钱。 一串串榆钱鲜嫩,只需好好处理,过了寒食后与鸡卵同炒,又是一道鲜美的时令小菜。 还能做些榆钱粑儿或是榆钱窝窝。 “真叫你上心了。” 牡丹笑着从竹篮中拿出好几个油纸包,只是打开其中一个,便油香四溢。 “嫂子前两日做了些散子,叫我给你送些来。春日里翠微楼里生意好,好不容易盼到了寒食,人可算少了......阿福,你过来吃些,我记着你就爱吃。” 炸好的散子外形纤细金黄,由无数根细如发丝的面条盘绕交织。几团散子泛着油润的光泽,又撒了些芝麻点缀。 阿福迫不及待地掰了几根来尝。 即便是已经放了几日,但保存得当,依旧散发着浓郁的麦香与油香,入口酥脆,在舌尖瞬间绷断碎裂,发出细微的“卡嚓”的细响。 “晚些用来泡热汤吃更好。我记得在码头时,还用来浸泡咸豆浆。” 寒食一到,街上用饭的人倒是少。家家户户不能生火点烟,不少人趁着这个机会回了老家,祭祖扫墓,踏青郊游。 “沈小娘子,前日订的两盒青团,可好了?” 有食客撑伞踏入,按照约定的时辰来取青团。那日一尝,只觉滋味妙。他仔细询问了一番,竟发现比糕饼铺子里还要便宜不少,便定了两盒。 “稍等,我给您取来。” 翡翠色的青团卧在扁箩置着箬叶上,露水似的油光顺着褶皱往下滑。 食盒是沈雁回去东市淘的,模样精致,却只要十五文。它分上下两层,拢共加起来能装上十只青团。 雕了竹叶的食盒贴上菊花纸,提上一盒便是送礼瞧起来脸上也有面。 左右不过寒食清明这两个日子需要备些青团,每盒收上个五十八,食客们也能接受。 如意小馆里也卖青团,若是之前进来用,价钱更加便宜。自然,也有自己提了食盒过来取的,抛去了那雕叶食盒的精致,也能便宜不少。 短短一个时辰,厨房备好的四筐扁箩青团,就只剩下一筐。 “劳驾让让。” 清朗嗓音破开细雨朦胧,苏玉环挟著书卷跨过门槛。她挤开来拿青团的食客,大马金刀地往一旁的圆桌旁一坐,将手中的折扇置于桌旁,“掌柜的,来碗冷淘面!” 她身着青衫,束同色发带,丹凤眼,柳叶眉,眉眼间透着一股俊俏书卷气。 可这动作倒是爽利。 昨日苏玉环东边桥夜市闻见槐叶清香,心里便发起了馋。好不容易起了个大早,却见不少酒楼都关着门,就连平日里去的汤饼铺子也歇业一日。 抓着几个人四处打听了一番,知晓如意小馆还开着。她特意绕了两条街寻来,碰碰运气。 沈雁回将冷淘面捞进大碗,铺上一层脆笋酱萝卜,夹一只卤过的鸭腿与鸡卵,再浇一勺井水湃过的香醋。 她顺道将槐花蜜添进茶水中,做成一碗甜茶。 面前冷淘面卧在瓷碗里,细面根根分明。 是菜贩摊子卖的头茬槐树三叉芽,沈雁回将它们剁碎了揉出了青绿色的汁水,将原本细白的面条染成半透的碧玉色,像把小河旁新抽的绿柳揉进了面里。 “青罗带卷玉阑干,槐露凝脂浸月盘。” 苏玉环眯着眼作诗一句,夹起冷淘面便往嘴里吸溜。 寒食节吃冷食。面汤清可见底,片琥珀色的酱萝卜,腌透的酸甜气直往人鼻子里钻。嫩黄的脆笋丝,每根都切得发梢般细,亦是闻着鲜酸。 面身爽滑,因过了冷水的缘由,嚼起来根根分明,弹牙可口。仔细咀嚼时,竟真尝出几分雨中槐叶的清香。 细品之下,卤好的鸭腿与鸡卵带着一股甜辣的滋味,而脆笋丝与酱萝卜的鲜酸叫人胃口大开,根本停不下来。 “掌柜的,再给我来一碗!” 苏玉环咂了咂嘴,似是意犹未尽。明明这碗冷淘面的份量并不小,她肚里却总觉得没吃饱似的。 “五姨,你怎么来了?” 李芝兰方才去摘了半篮桃花瓣,预备与沈雁回一块儿揉进面里做些鲜花饼。 见来人,她又惊又喜。 她平日里是很少见到苏玉环的。 苏玉环作为莲清书院的女夫子,每日都是早出晚归。即便是书院的农假日,也有不少人上门请教,她并不得空闲。 “偷个半日闲,一会儿还要去书院。” 苏玉环伸了懒腰,鼻子嗅了嗅,闻到了艾草的味道,“嗯......好香的艾叶,这儿可有卖青团?” 这般表现,倒像是闻了鱼味的软绵绵。 “正有,我去给女夫子取两只来。” 沈雁回转身去厨房夹青团,对于苏玉环这副模样,倒是生出几分欣赏。 她可是听沈锦书讲过苏女夫子的。 苏女夫子是个严厉的,平日里板着脸,可凶了。她举手投足间偶非常雅正,找不出什么错漏。但若是答不出她的问题来,就会趁着闲时抓你去她的书房之中,好好教导一番,非要你弄清这次的学问不可。 好多人都怕她呢。 沈锦书口中的苏玉环与面前的苏玉环似乎大相迳庭,并不相同。 不过沈雁回问过沈锦书,对于苏女夫子如何,沈锦书只是咧嘴一笑。 “凤姐儿可不傻,苏女夫子讲起学问来最过清晰明了,从不弯弯绕绕故作姿态,凤姐儿最喜欢听她的课!” “艾叶匀揉麦色轻,烟蒸翡翠碧玉新。” 苏玉环用双指夹起一只青团,细细看了一番,吃之前又嘀咕了一句。 艾叶浸润的外皮软糯无比,糯香裹挟着艾叶汁的微涩在齿间漫开。而内里的豆沙枣泥绵密甜腻,中和了艾叶的丝丝苦味,颇为适口。 “掌柜的是沈锦书的姐姐?” 苏玉环大口咀嚼着青团子,偏头仔细打量起沈雁回来。 今日的沈雁回亦是穿了一条青色袄裙,臂系攀膊,双螺发髻上有两只垂着串小蚌珠的迎春梳篦。 黛眉,弯弯杏眼。 这让苏玉环忽然想到了易安居士的“绣幕芙蓉一笑开,斜偎宝鸭衬香腮。” 小县消息传千里。 据说她还是个仵作。 竟有这样娇俏可爱,善烹调的仵作。 当真是,有些意思...... “正是。” 沈雁回笑着给苏玉环添茶,梨涡浅浅似河畔春花,“小妹顽劣,还请苏女夫子多担待些。” “锦书聪慧,用不着担心。” 苏玉环勾唇轻笑,继续偏着头注视她。 第106章 盈盈一笑,让苏玉环有些恍惚,想要看得更尽兴些。 不过这样的香腮美人,很快就被一抹青色身影遮挡住了。 今日进如意小馆的人,都好穿青色。 谢婴踏入如意小馆,额发处带进几缕裹着桃花香的雨丝。沈雁回正在柜台处给食客的青团贴上菊花纸,便觉后背的攀膊轻轻一坠。 青色的攀膊被谢婴从身后打了个双耳结,温热指节隔着青衫在脊梁划过,惊起沈雁回一串细小的战栗。 “有些松了。” 低沉的嗓音擦过耳畔,带着温热的气息,惊得她手中的菊花纸险些贴歪。 谢婴青色衣袖拂过柜台,站在沈雁回的身旁视线扫过苏玉环。 他挑了挑眉。 苏玉环原先只闻其大名,倒是从未见过谢婴。确如传闻中那般天人之姿,至于品性是否如传言,那可不得而知了。 不过,他这是什么眼神。 苏玉环轻笑一声,打开一旁的折扇扇了扇风。 挑衅? 又是一晚冷淘面,再添两只豆沙枣泥青团,全下了苏玉环的肚。 只是她并未离开,而是继续留在原处。一手握着茶杯喝茶,一手之间盘弄着她的折扇。 淡雅的干梅花清冽,却混了甜润的槐花蜜。两个不同时节的花,却偏偏要混在一起,纠缠间却品出了不一样的香甜。 不同的时令的花,也能借外力,绕在一块。 苏玉环低头啧了一声。 “今日闲暇,我来了早些,我可以站着吃的。” 谢婴站在柜台旁,县衙朱印还沾在他袖口,分明是才处理好公务便来了。 “寒食,哪有坐满?今日我倒得了个清闲。” 沈雁回指了指苏玉环一旁的桌子,“你坐那儿去。要吃冷淘面还是桃花粥?不可以选择冷淘面。” “桃花粥。” 谢婴顺着沈雁回的话答道,而后走了几步,挑了个正对苏玉环的方向。 “桃花性寒,只准吃一碗。” 沈雁回将另一壶茶水拎到谢婴跟前,再端来一碗桃花粥配上一小碟酸笋丝,眼睛弯成了月牙,“谢大人,您的专属餐食来了,可还满意?虽然这碗桃花粥一直放着,有些稠了,但味道还是好的......” 虽说不能开火,但谢婴的茶水与桃花粥却是温的。那是沈雁回昨夜生了炭火,特意在上方盖了屉笼,将茶水与桃花粥温在里头。 原来话本子里头那些总裁与王爷,胃不太好,是真的。沈雁回算是知晓了,竟是有据可查。 在汴梁两年光景,谢婴虽是一日二食,却有时忙得只是吃上一口。当他来了青云县,似是报复似的敞开了吃,终是迎来了“报应”。 忆起从前她在码头时,故意在谢婴的饭里头多加了几勺盐或是荆芥放得多了,他也能面无表情吃完。 前阵子明成送沈锦书上学的路上,嘀嘀咕咕地与她唠嗑,沈雁回才知晓。 这样,真让她生出几分愧疚来。 故最近的日子,沈雁回愈发地摆弄起她那本靓汤秘籍,尤其是养胃健脾那一块。 “雁雁做的,是最好吃的。” 温热的桃花粥裹着桃花的清香在唇舌中蔓延开,就连一旁的槐花蜜也是温的。 谢婴慢条斯理地要调羹舀着吃粥,好像吃沈雁回每一道菜,表情都是一个样,似是在吃什么八珍玉食,将情绪价值拉倒最满。 好歹是正三品的官,不知在汴梁吃过多少好东西。沈雁回知晓自己的烹调水平不错,但是要与那些名厨大师相比,实在是难以望其项背。 谢婴与如意小馆的一些食客,每每夸赞她的菜色,都让她有一种汴梁名厨的飘飘欲仙感。 “这个给雁雁。” 谢婴将沈雁回的手牵过去,沈雁回抬眸间,却见苏玉环一直盯着他们,她慌忙抽手,却被谢婴勾住尾指。 谢婴从怀中捧出个油纸包,单手轻轻展开,糖渍梅子的甜香混着他衣袖间的壶柑香。 沈雁回还未反应过来,口中就被谢婴塞了糖渍梅子,“今早岑婆婆路过县衙,专门进来给我的,说是必须要甜一甜,贺我们......” 他说话时气息拂动沈雁回鬓边碎发,握着她手背的手青筋微凸。 “咳,好了我知晓了。” 沈雁回耳尖陡然染上红晕,腮帮子还含着糖渍梅子,话说的有些语无伦次,“回,回头见了岑婆婆,我一定要好好谢谢她!” 她来了大雍接触谢婴的这段时日,以后非落个结巴的毛病不可。 谢婴着实喜欢瞧她这副样子。 查案时是只狡黠聪明的小狐狸,不查案时呢...... 真想每日在她身旁呆着。 “定的五月初八,是个极好的日子。嗯......” 谢婴托着下巴,饶有兴趣地盯着沈雁回,“那日我让明成贴了个告示,眼下许是整个青云县,都知晓了。” 到底是哪个县太爷成亲会在街口贴告示啊!那告示比她如意小馆传单的数量还要多。 沈雁回一定要去打听一番,到底大雍自开国以来,有没有这个先例与规定! 糖渍梅子是岑婆婆摘了自家的梅子树,颗颗饱满,晒了许久,又渍了许久。她本想送给自己的孙女,但听人提起这件事,很快就转了念头。 孙女出嫁还早着呢,先给她打心底里喜欢的沈小娘子与小谢。原来沈小娘子便是小谢的心上人,这孩子,眼光就是好! 糖渍梅子的酸甜在沈雁回唇舌间迸发,她在嘴里蛄蛹了一会,谢婴将手一伸,“吐这里。” “谢大人,你不是有洁癖吗?” 梅子核含在沈雁回的舌尖,迟迟不动。 “雁雁。” 谢婴托着下巴,笑得浓稠,那双凤眼尾染着微红,“我对雁雁有没有洁癖,雁雁应该最清楚不过了。” 沈雁回一直觉得,她读到了研究生,工作了两年,又去研读,已经算是个不错的读书人了。 真不想与这些古代的读书人说话,点名批评谢婴! 沈雁回将核吐在谢婴的手心,咬着唇将糖包塞进怀中。 “其实不止有糖渍梅子。” 桃花粥没喝上几口,谢婴又从似是百宝袋的怀中带出一样东西。 那是一张赤红的描金请柬,沈雁回凑过身去看,其实端正地写着四个字——纳征礼单。 “这些日子,我与母亲商讨过了,也不知有没有疏漏......雁雁还要些什么,你且看看,我去买。” 沈雁回脸颊蓦地烧得灼热,伸手攥紧这张描金请柬飞速进了厨房,数还剩下几个青团去了。 她用竹夹夹青团时,听见大堂内传来极轻的笑。 可恶。 为什么谢婴此人,这么容易能调动她的情绪。 今日不生火,大多食客来如意小馆,都是如苏玉环一般吃上一碗冷淘面,或是取几只青团。除了谢婴那碗桃花粥是温的,其他食客的都是冷的。 毕竟不生火,吃冷食,已是成了传统。 不用沈雁回抡锅铲,她自然清闲得很。在数了五六遍青团的数量后,她将描金请柬好好收起来,坐在柜台旁欣赏谢婴用饭。 “沈小娘子,我给你推来了,你快来看看我改得如何?” 门廊外是一道熟悉的声音。 沈雁回从凳子上跳起,忙迎了出去。 李叔推来的,是带领她赚第一桶金的小推车。 小推车拆去了原先座位的那两块横版,底下本放着锅炉的地方也被补了起来,眼下可以好好地放上四只木桶。 一块块切得方正的木牌放置在小推车上,正准备等人在上头勾勒上几笔,再串成菜牌。 “李叔,您真是鲁班在世。” 沈雁回对着小推车转了几个圈,好好地打量了一番,忍不住感叹,“不如您教教我如何做木活吧,实在是改得好!” 木匠老李被沈雁回夸得心花怒放,捋着胡须哈哈大笑。 他知晓沈小娘子这人嘴甜,从前他做出这小车来时,她还买了礼,专门上门感谢他。 “这是给李叔的钱,还有送给您的青团。” 沈雁回数好了银钱,又拿过一盒青团递到老李的手中。 “使不得,使不得,这定是很贵吧!” 老李连忙摆手,只收了银钱,“沈小娘子你只是叫我改个推车,就已经付了我一百文了,这还多出些木头来呢。如今再给我一盒青团,它糕饼铺子里卖得极贵,你这也太亏本了。” 那盒子上刻了竹叶,虽然他也能制,但实在贵价。 去年他儿子就打肿脸充胖子,买了一盒,一看里头只有六只。他知晓这样一盒装了精致盒子,贴了花纸的,得卖八十八文! 今年还不知晓怎么个价高呢。 “不是,这是我自己做的。” 沈雁回将青团盒子塞进老李的手心,“李叔不收,那我小推车也不收了。” 老李是满怀感激地离开如意小馆的。他的心中无限感慨县太爷大老爷真是命好,能娶到沈小娘子这样好的姑娘。 第107章 叫他家中知晓这个消息,成日哭爹喊娘的混小子甭想了! 根本配不上。 “怎么又将小推车推来了,想再体验体验原先的摆摊乐趣,忆苦思甜?” 谢婴站在沈雁回一旁,打量着这稍作改造的小推车。 拆了两端木板的小推车不再占位置,停在如意小馆的门口倒像是凭空多了个柜台。 “那可不是。” 沈雁回戳了戳谢婴的胳膊,“我都有如意小馆了,还摆摊作甚。我将它改成了一处卖酒水与饮子的地方,不仅能多挣银钱,还能吸引往来的人进如意小馆用饭。” 她总有那么多想法。 “雁雁聪明。” 谢婴取了那些木牌,与沈雁回一同坐在如意小馆的桌前,“要卖哪些饮子,我与雁雁写上。” “不如我帮沈小娘子写吧。” 苏玉环摇着折扇,毫不客气地往二人对面一坐,“先前我也替人写过匾额,若是沈小娘子不嫌弃玉环笨拙的话。” “好啊。” 苏玉环的字在青云县赫赫有名,众人皆知。 握笔酣畅,字迹行云流水,曾有人赞赏其字里行间有“二王”之姿。 她从不轻易给人写字。 “雁雁,如意小馆所有的字,都是我写的。” 谢婴紧握着笔,言语间带着一股别样的情绪,“我的字,在汴梁,更难求。” “她是凤姐儿的老师。” 沈雁回凑到谢婴身旁耳语。 “那我以后还是凤姐儿的姐夫呢。” 谢婴嘟囔。 “给个面子好不好。” 沈雁回用手去掰谢婴手中的笔,未果。 “谢婴你跟人家苏女夫子置什么气,你让她写嘛......你答应的话,我今日睡县衙的客房......” “你小心着写,写不好,我来写。” 谢婴飞速地将笔递给了苏玉环。 沈雁回脸一黑,有种进了捕兽笼的感觉。 “给沈小娘子写字,玉环自然是要写好的,还请谢大人放心。” 苏玉环接过笔,抬眸对沈雁回温柔一笑。 “大人!” 明成气喘吁吁地出现了如意小馆门口。 “明公子,平日里这个时候,你应在莲清书院那块地方,等凤姐儿下学,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沈雁回本在欣赏苏玉环的字,一抬头就瞧见明成面色焦急。 “我也不想啊......我已经将凤姐儿送回家了,可不能让她在那儿呆。” 明成将桌上的茶水饮了个干净,又狐疑地瞧了苏玉环一眼。 “莲清书院的夫子,死了。” 第62章 白梅饼,也是很香的 “莲清书院, 谁死了?” 正提笔写字的苏玉环身子一滞,连带木牌上“雪” 的一笔都有了疏漏,偏了笔锋。 冷清的寒食日, 好不容易堆出来的一点热闹氛围,也在此刻烟消云散。 “你们书院的山长,杨慎行。” “啪嗒”一声, 苏玉环猛地抬头。 她全然不知手中的笔杆已被她折断, 滚落在地。 “看来想着寒食偷偷清闲一日, 也不行了。” 沈雁回将滚落在地的半截笔杆捡起,叹了一口气。 她拜托阿福与李芝兰照看好如意小馆, 便提了竹箱与谢婴一块儿去了莲清书院。 莲清书院是青云县最好的私学。谈不上有多大, 但确实出了不少童生秀才,甚至听闻还出过好几位举人老爷。 像沈锦书这样年岁的孩子, 原本是入不了此院的,要先去读几年私塾启蒙了,还需入得了夫子的眼才行。不过近两年, 莲清书院开设了蒙学。只要通过了夫子的入学问题,便有机会进去。 沈长生虽常年不在家,但只要得空了,便会教沈锦书识字。 且沈锦书自个儿也聪明, 只要稍稍提点,就能领略个透彻。故, 莲清书院的入学问题,对她来说, 不在话下。 寒食, 捕快们亦是要巡街。 收到消息的牛大志与捕快们早就将整个莲清书院团团围住,将死者所在的呈尸地保护起来。 雨不断地下, 有几位捕快头戴斗笠,身披蓑衣,挎着刀在院门口巡视。 “大人到了!” 见了谢婴,牛大志大喝一声,震慑住一片窃窃私语的学子。 不少人都侧目远望。 细雨迷濛中出现三个青色的身影,似要与雨幕融合在一起。 “玉环,这一上午你都跑去哪里了,怎么才回来!” 人群中的沈奈远远就瞧见了沈雁回身旁的苏玉环,他神色焦急,不管不顾地将苏玉环拉扯到身边。 沈奈是莲清书院的另一位夫子,穿着与苏玉环款式相同的青色长衫。 他看面相约莫有四十来岁,可鬓间却已生了几缕华发,与黑发错落有致地被整齐竖起。 “玉环昨日已与山长说过,寒食早晨要随家母拜过家中阿耶的墓,才来书院。” 苏玉环眉头拧紧,眼眶通红,紧攥折扇的指尖发白,“我并不知......山长,他?” “唉!” 沈奈神色戚戚,大声悲怆道,“我们也没想到,山长会一时想不开,自缢啊!说到底,你当日为何要与他争执,才遭了这孽果!” 此话一出,让原本对山长之死有疑虑的苏玉环更加添了几分疑惑。 她与山长的争执其实...... 昨日晚上她离开书院前,山长还好好的,如何就死了...... 还是自缢? “尸体在哪?” 沈雁回扫视了一眼整个书院。 莲清书院种了不少紫槐花树,是青云县特有的。 其中已有不少槐花经过春雨的浸润悄然开放,垂成珠帘,半含雨水。昨夜风大雨急,紫槐花扫落一地。 “在书房,我已命人将此处围住,眼下未有人进出,还请沈仵作放心。” 如今沈小娘子终于能在人前验尸,不必遮掩。牛大志态度诚恳,怎么的也要叫声“沈仵作”,给足了她的底气。 沈雁回前不久带着沈锦书来莲清书院报名,那时山长杨慎行还热情款款,夸沈锦书聪明,不过几日,就已经物是人非。 她难免感叹。 原本悬在横梁上的尸体已经被众人一起放下,眼下正摆放在书房一旁的一张小榻上。 一旁的桌案上摆着一封似是杨慎行字迹的亲笔遗言。 书房非常整洁。 “何时发现的尸体?” 谢婴背着手,站在沈雁回身侧。 “回大人,是小的今日来给山长端茶,发现的。当时大门紧锁,都小人通知其他几位夫子,一同将门给撞开的!” 仆人张大跪倒在地,不断抽泣,“大人,您一定要为杨老做主啊,他,他断然是不会自缢的!” “门是锁着的?” 沈雁回瞥了一眼门,果然眼下吱呀摇摆,而门上挂着的锁,竟是一种未曾见过的锁样,有些复杂。 沈奈之说与仆人之说,截然不同。 至于杨慎行是否是自缢,还得请仵作验过尸以后,才能定夺。 如意小馆那件事之后,沈雁回已是青云县堂堂正正的仵作,不必做任何遮掩。 莲清书院的众人从未见过仵作验尸,莫说是书上或话本子中,仵作也是年长的男性。 又何况面前之人,是一位年轻的女仵作。 莲清书院今年来设了男女合堂,乌泱泱一堆男学子中,挤了好几位女学子。 “她好年轻啊。” “你没去过如意小馆用过饭吗?那儿的菜真是一绝。” “我父亲不让我去,说读书人若是接触了这些尸气与晦气,难免影响以后的功名之路......她生得真漂亮,手好白。” 有人耳语。 “眼下是仵作验尸,与漂不漂亮有何干系?她是锦书的姐姐,锦书年岁这么小就聪慧异常,姐姐定是更加厉害。” 他们好奇,纷纷围在书房的门口,想要上前挤个好位置,好好亲眼目睹一番这传闻中女仵作的身姿。 只等牛大志大喝一声,才有所安静。 “不是自缢。” 沈雁回熟练地戴上手衣,只是瞧了一眼尸体,便淡淡开口。 “如何不是自缢?这席案上还有山长的亲笔遗言!” 另一夫子戴佳伟面露不满,出口反驳,“你连验都没有验,就说不是自缢,你们仵作就是这般验尸的?还是说单单是你这个女仵作这般?” 戴佳伟早就听过沈雁回的事,他一向不太看得起这些女子做事,譬如平日里他对苏玉环的态度便不是很好,曾极力反对苏玉环提出的男女合堂。 什么女仵作替人还了清白,不过都是风言风语罢了。 抓凶手,多靠于捕快,验个尸偏偏就能替人昭雪了吗? 待前阵子县衙的告示一出,他才了然,已经替谢婴找好了借口。 怕不是县太爷怕人编排他觊觎美色,娶一个仵作女,才事先给她镀一层金,叫人不要多嚼口舌罢了。 第108章 话毕,他只觉扑面而来一股冷意。 谢婴缓缓转头看他,脸色阴沉。 “好吵。” 他扫了戴佳伟一眼,挥了挥袖子,“押下去,不要打扰雁雁。” 敢对大人不敬! 其中一位捕快像压审其他犯人似得踢了戴佳伟一脚,叫他一下跪到在地。 “在下有功名在身,可见县令不跪,岂能如此!岂能如此!” 戴佳伟奋力地挣脱开那位捕快的钳制,从地上踉跄着爬起来,将衣襟正了正后气喘吁吁道,“这有违大雍律法!有违律法!” 对于谢婴的做派,他心底里一向也是不赞同的。 他的变法将很多事情搅得不成名堂,不知为何要开源,重财与重军队,还要改科举。 说什么可设官府职位平价收购集市滞销的货物,且允许商贾贷款或赊货,按规定收取息金,便能推动贸易。届时,不必增加百姓的赋税,也能做到大雍的富饶。 可不增加赋税,钱从何来?难道循旧路,节流到底不好吗?一定要维新维新,弄得乌烟瘴气。 前不久莲清书院新招生,偏偏招了些不同行当的子弟。他们的行为举止难免有诸多粗俗,吆喝起来嗓子响亮,在莲清书院的门口都能听见。 这还有些许读书人的样子吗?真是岂有此理! 偶有时,他们甚至还忘记尊他一声“夫子”与“老师”,直接用“你”、“诶”来称呼,实在是难登大雅之堂。 大雍再这样下去,要变天。 “把他的嘴塞起来,吵死了。” 谢婴踱了几步到了戴佳伟跟前,看清了他的样貌。 大眼厚唇,脸瘦削,身材细长,三十岁左右的年纪。 如今被明成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一块抹巾,塞进了口中,呜咽地瞪着眼睛,双手也被捆着缚于背后。 偏偏人确实是站立的,十分符合大雍的律法。 “大雍的律法吗?” 谢婴瞥了他一眼后转身,轻飘飘落下一句话,“既是熟悉大雍的律法,便知晓它是本官修的。你只可不跪,其他的,本官想如何,就如何。若不服,去汴梁敲登闻鼓。” 被抹巾塞了嘴,又捆了的戴佳伟对自己的一时口舌登时生出些后悔之意。 大雍的新律,就是谢婴新修的...... 要不他也不能来这。 他这是自诩聪明,不小心舞到了正主面前...... 戴佳伟的嘀嘀咕咕,并未影响到沈雁回验尸。 谢婴的古板,却从未表现在思想方面。 可戴佳伟的古板,便是与谢婴的对立派,一旦影响到了他们自身的利益,便化成一团怎么都雕不动的朽木。 自她来大雍至今,一路的编排,早就抵过戴佳伟几句话。 “死者杨慎行,男,年五十二,应死于昨夜戌时至子初。” “记,头部无任何创伤,眼未闭,口张开,舌未抵齿,无涎液溢出。” 不是自缢死法,明显是死后被人悬挂。 太明显了。 谢婴轻车熟路,拿着纸笔,小心记录。见沈雁回来的匆忙,鬓角有发丝被雨水打湿,他习惯将它们勾到而后。 “竟是谢大人亲自记录吗?” “好亲民的谢大人!” “若是你上,你也会记,记录不过几个大字罢了。最厉害的还是当属沈仵作,别说要我去摸尸体了,便是要我瞧上几眼,那我也是不敢的。” “我知晓,我知晓,夫妻搭档,干活不累。” 杨慎行山长平时为人和蔼,对学子们都不错,他一死,他们定然是伤心。 本想着瞧仵作验尸,能替杨山长找出他真正的死因,却被沈雁回面不改色的验尸手法吸引了过去。 总是泡在书院的他们一天到晚便是研究如何做好策论,如何应对科举之试。 眼下这一幕对他们来说,无疑是一种冲击。 其中像戴佳伟这类的更甚。 他们瞪大眼睛,这便是谢大人改革下的现状吗?苏女夫子的学问已叫他们刮目相看,如今细细瞧来,这沈仵作亦是。 那老师说的节流,说谢大人过于激进,违背传统......到底是对的还是错的。 苏玉环站在沈雁回的身边,目不转睛的盯着她。 方才见过她捧上一碗冷淘面得心易手,如意小馆中的青团滋味更是妙不可言。 眼下验尸,竟亦能做到沉着应对。 到底是怎样的心态,才能在厨娘与仵作的身份之间,转换得这样轻而易举。 “记,颈部可见指扼痕,白绫痕迹浅淡......可两种浅淡的痕迹,都不足以致命。” 沈雁回这样检查下来,竟还未找出死者的死因。见他衣衫并不凌乱,真是也没有血迹,难道又是中了毒。 没有症状显示的毒吗? 这难免有些麻烦。 “昨夜山长穿的,并不是这件衣衫。” 方才苏玉环进书房时,就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却如何也说不上来。 眼下沉仵作一脱山长的衣衫,她才了然。 山长既是昨夜便死了,难道自缢前还要去换一身衣衫吗? “还有,这桌案的摆放很奇怪,真个书房都很怪异?” 苏玉环皱着眉环顾四周。 整洁,却非杨慎行喜欢的整洁。 “有何怪异?” 沈奈也按着苏玉环的样子看了一圈,“山长一直以来都有洁癖,这书房这样干净,又如何怪异?” “正是因为山长有洁癖,且十分严重。” 苏玉环指了指面前的桌案,半眯着眼,将它与大门比划了一遍,“这张桌案,较平时斜了几寸。山长平日里桌案摆放,一定要规整,且正对着门。” 她又走了几步,站在书架旁,“山长如何能允许《周易》与《中庸》混在一起?而山长所珍藏的几种云梦秦简,又岂能随意堆放在一块,甚至并未按粗细长短,一一摆设好。” 这间书房乍看之下,确实收拾得很干净,但若是有人知晓杨慎行平日的习惯,只要在这儿呆上一会儿,就能感受到其中的不同。 衣衫被换过,身上连血迹都瞧不见。屋内摆设被重新规整,却经不起仔细推敲。 总不能都是杨慎行上吊前自己做的。做完这些事,还有心思上吊? 应是有人与他发生过争执,且又急急忙忙地替他换取去衣衫,摆设全屋。 慌乱之下,又如何能做到将东西规整到远处?只能做个表面现象罢了。 既是桌案、书架都有不对,那当时的场面定是十分激烈。 定是有打斗的。 “谢大人,得烙饼了。” 沈雁回将杨慎行的衣衫剥下后,细细检查了一遍,却只见有轻微破皮处,未见明显致命伤痕。 内伤? “烙饼?” 谢婴握着笔杆子的手一滞,“雁雁,饿了吗?” “你觉得呢?谢婴,我会在验尸的时候开这种玩笑吗?” 沈雁回眯起眼,抬眸望了一眼谢婴,目光中带有一丝......鄙视。 “我觉得,与尸体有关。” 谢婴清咳了一声。 “谢大人聪慧,那我们烙饼吧。” 在众人一种诧异的目光中,沈雁回真的调起了面糊糊。 她慢条斯理地掺水,调面,再将需要的食材加进去,又筷子轻轻搅动,手法十分娴熟。 掺了白梅、葱椒、醪糟等调成面糊做出来的饼,往小锅上一烙。 喷香!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 戴佳伟费尽力气,终于将口中的抹巾给喷了出去,才得到片刻的新鲜气息,便破口大骂。 “今日是寒食,怎可生火!既是一定要生火,为何烙饼!既是偏要烙饼,为何要在山长的尸体旁烙饼!你这女仵作,是不是厨娘的行当没有当够?你是来莲清书院验尸的,不是来做饭的!岂有此理去!山长,山长,她竟这般不尊重你!唔唔唔......古官,古官,妖努......” “明成,塞两块吧,一块嘟不干净。” 戴佳伟支支吾吾,再被塞了第二块抹巾后,终于一个字都蹦不出来了。 但他浑身颤抖,面色赤红,看起来肺都气炸。 “白梅饼验尸?” 苏玉环眼睁睁地看着沈雁回面对戴佳伟的辱骂,依旧面不改色、小心仔细地拿锅铲烙饼,“我原在古籍上见过一二,没想到是真的,沈仵作竟连这个都知晓。” “我也是第一次尝试......” 面对苏玉环的夸赞,沈雁回霎时有些不好意思。 有些生前的伤痕,在死后会因血液不流通,并不显现。 在现代有照灯等多种办法解决,可在古代不然,沈雁回只能尝试古人们凝结的智慧。 “第一次尝试?” 沈奈扯了扯苏玉环的衣角,面露担忧之色,“若是不成,岂不是对山长遗体的大不敬?” 白梅饼的香味萦绕在整个莲清书院。 第109章 它在炭火的熏烤下逐渐卷起了焦边,香味交叠,不只有麦香们还有一种白梅自带的微妙甜涩。 焦褐的面皮渐渐展开细纹,待熏烤好,整个内里都稍稍鼓起,似是戳一戳就能感受其焦脆。 今日本就不能开火,冷雨配冷食,再加上出了这样一件案子,所有人浑身上下都冷飕飕的。 这香气,着实有些诱人。 “沈仵作怎么做饼来了......这是要干嘛。” “这么香,我闻着好饿啊,今日我就吃了我娘给我做的俩青团。” “这女子,竟在山长身旁做饼,这根本就是大不敬!饿啥饿,你这是不尊重山长,山长的死因未查明,你就饿,你不准饿!” 这烙饼,好香。 但在山长尸体旁这样,太过分了! 待几张白梅饼烘烤完毕,沈雁回在尸体上垫了几张纸,将这几张白梅饼覆盖在上方进行熨烙,再等候片刻。 “她到底是在糟蹋山长,还是在糟蹋饼。” 沈奈眼瞧着杨慎行的尸身被好几张白梅饼覆盖,都不敢正眼去瞧。 这场面,实在是太...... “山长平生最爱干净,若是知晓有人在他死后,这样侮辱他的尸体,不知......” “山长并不会知晓。” 苏玉环瞥了沈奈一眼,“徐夫子只需知晓,沈仵作这样做,是在帮山长找真凶。” 约莫过了两刻,沈雁回拿掉了尸体上的白梅饼。 纸张一揭,杨慎行的胸腹部与双臂上,竟真显现出来大大小小斑驳的青紫伤痕! 沈雁回也大吃一惊,她的老师曾与她说过这方面的资料,经过考究证实,确实如此。 但经过白梅饼覆盖的地方显露出痕迹,她也是头一次见。 不愧是古人智慧的结晶,这样相比,她可真是只懂了些皮毛。 才闻了白梅饼的香味,学子们的肚子都饿得咕咕叫唤,还未反应过来,就见沈雁回一刀剖开了山长的肚子。 “妖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如何能这样对山长的尸体!如何......唔唔唔,妖努......” 第三块抹巾又被塞进了戴佳伟的口中。 牛大志绕着他仔细观察了一眼,果然这些平日里“之乎者也”的读书人,擅口技,竟能仅凭舌头,就能吐出两块抹巾。 “是强烈打斗下,造成的脾脏破裂出血,从而导致死亡。其后,又被用白绫悬于横梁之上,造成自缢的假象。” 沈雁回缝好杨慎行的肚子,摘掉手衣洗手。 “昨日雨骤风急,所以这是......” “雨夜密室杀人案件。” 二人异口同声。 待沈雁回与谢婴走出书房问话,门口已经吐倒一片。 “这活真不是人能做的,沈仵作竟能如此面不改色,真是太厉害了,呕......” “我曾见那牛大胆杀猪,那还要先放血,哪有这样一刀就剖不曾中断的,呕......仵作,仵作真是个神圣的行当。” “早知我就回家去了,山长既是昨夜死的,与我们并无干系,这下好了,我青团也吃不下了。” 他们个个面色惨白,互相搀扶,捂着胸口,连早上的青团都吐出了出来。 平日里间杀鸡放血指不定都要“阿弥陀佛”上两句,哪见过这阵仗,眼下回去,怕是夜里做梦都不得安生。 “我这还有剩下的一点面糊......” 沈雁回举着竹筷与碗,面不改色地搅动着,“方才听大家说都饿了,不如将剩下的都做成白梅饼来吃吧。” 可怕! 学子们四散而逃,除了逃不出莲清书院,去哪个角落的都有。 待终于落了个安静,不再有叽叽喳喳的吵闹声,沈雁回与谢婴二人才开始问话。 “岂有......岂有此理......这是对山长的,大,大不敬。” 牛大志将身一闪,躲过了戴佳伟喷出的第三块抹巾。 “昨夜戌时至子初,你们都在哪里?苏玉环,听你方才所述,你在夜里来过莲清书院?昨日莲清书院,可是休沐。” 谢婴接过捕快们从书架底下找到的折扇,“还落下折扇一把,不巧,如何掉落,才能落在书架的下方。” 那折扇做工精细,扇面为秋日丹桂,其旁朱印镌刻,正是“玉环”二字。 “昨夜在下确实来过书院还书,也确实来过书房。” 苏玉环的手中亦握着一把折扇,“不过大人手中的折扇,是去年秋日在下见满院丹桂所画,不日后便丢失,不知为何会在书架底下找到。” “玉环,你是说有人陷害你吗?” 戴佳伟紧皱眉头,继续大骂,“你与山长因男女同堂之事意见不合,大家都知晓。你虽怀恨在心,也不该......” “戴夫子。” 沈雁回打断了戴佳伟的话,冷漠地瞥了他一眼,“可否能问问戴夫子的衣衫,多久一换啊?” “你这话什么意思?” 戴佳伟使劲嗅了嗅自己的衣衫,并未闻见什么怪味,眉毛紧竖,“我们读书之人,自然是爱干净。刚换的衣衫,今日再穿一边,就该洗了!” “那可不巧了,怎得衣襟夹层处,还有干了的紫槐花瓣呢。” 第63章 你是要大人做鳏夫吗! “凤姐儿进来, 不要杵在外头,得了风寒就不好了。” 清明雨淅淅沥沥,天亦是灰濛濛的。 沈锦书一早就蹲在如意小馆的门口发呆, 看地上的蜗牛慢悠悠地爬出一段白色的痕迹,再渐渐被雨水冲刷掉。 散子掰进碗里,又将蓬松的油条剪成段, 拿热豆浆冲进碗里, 滴上香油与醋, 这本是沈锦书在码头上最喜欢的吃食之一,到今日却也是没了滋味。 “雁雁, 苏女夫子肯定不是凶手。” 沈锦书一说托腮, 一手用调羹将豆浆搅了又搅,单只是喝了两口, 便迫不及待地念叨,“她虽平日里在学问方面凶了些,但是对我们都很好, 会教我们折纸,也会教我们《天工开物》里好多东西的做法。她不可能会杀人的,她与山长伯伯关系也很好啊。” 莲清书院的事一出,又涉及了几位夫子, 在没查清案子之前,暂不开堂, 沈锦书也就不用去书院。 苏玉环在书房内落下折扇一把,即便说是去年秋日所遗失, 却无人能证明此话。而戴佳伟就算是百般解释杨慎行并非他所杀, 可衣襟夹层处藏的紫槐花瓣确实证明了他在案发当晚去了书房。 二人并不招认杀害杨慎行之事,亦没有直接的证据, 此案只好暂时作罢。 沈雁回与谢婴问了半天话,只能将他们放了,派捕快暂时跟踪注意他们的行踪,叫他们莫要偷跑出青云县才行。 “那凤姐儿相不相信谢大人?” 沈雁回在沈锦书的桌前放了两块紫苏糖,哄她吃朝食。 “相信啊,可是苏女夫子是不会杀人的。” 沈锦书嚼了一块紫苏糖,又伸手去摸软绵绵,“软绵绵,你说对不对?” “喵。” 软绵绵不知什么时候在外头抓了一只蜗牛,用爪子在地上滑来滑去,引得苦命的蜗牛只能缩在壳里,连头都不敢探出来。 “凤姐儿乖乖用完朝食,谢大人很快就会将案子破了,到时候凤姐儿又可以去上学了。” 沈雁回摸了摸沈锦书的脑袋,看了一眼阿福,示意他过来与沈锦书多说两句话。 才入学那日,沈锦书虽念叨着一定好好念书,可待明成将她送到莲清书院门口,她又怯了。莲清书院里头的学子们个个比她年长,大多她也不相识,这叫她日后可怎么办才好。 但不过短短几日,她便日日要起早,飞快用完朝食后,便让明成赶紧带她去书院。 沈锦书是莲清书院里最小的。见书院里收了个这么小的孩子,大家还以为这是走了什么后门,还是哪位夫子的亲戚。 可沈锦书不仅学东西快,嘴甜,还生得粉雕玉琢,能日日拉着袖子杵着脑袋来问问题,这谁瞧了不喜欢。很快,她便成了莲清书院的宠儿,乐意给她讲学问的人多,给她带饴糖,带各种好吃的人更多。 这么个案子一出,弄得沈锦书哪位哥哥姐姐都见不到,平日里最喜欢的夫子还成了嫌疑人,这她哪能高兴。 已是从晨起叹气叹道眼下了。 不过阿福也是有办法,清明时节路人的形容熙熙攘攘,想必到了午时也不会有太多的生意。阿福就让沈锦书充当起女夫子,让她教他写几个字。 沈锦书一有事做,还是她喜欢的,自然也就咕嘟咕嘟迅速将朝食用了,一笔一划、有板有眼地教起阿福写字,暂时将那些烦恼抛之脑后。 清明不似寒食,可开火。 沈雁回将寒食挑选好的榆钱重新干净,焯了水,揉了面粉与盐进去,团成了窝窝头的样子,做榆钱窝窝。 剩下的榆钱则预备中午做上蒸菜或是炒肉片吃。 “雁雁觉得五姨会是凶手吗?” 李芝兰一边帮沈雁回捏榆钱窝窝,一边直叹气,“五姨是周姨姐妹中最小的,也是最努力的一个......沈姨说,她小时候是个书呆子呢,读书读得连饭都忘记吃。后来五姨家里供不起她念书了,秋日里她就自己去挖藕来卖,想尽办法凑钱,差点淹死在藕塘里。她那么喜欢读书,杨老不仅是她的恩师,亦是让她入莲清书院当女夫子的人,她如何会杀了他。” 第110章 自小到大,苏玉环的样貌在李芝兰的记忆中不曾有过什么变化。她一直很年轻,将那些青丝全都梳成一个发髻,用发带绑好。 她喜欢把弄着一把折扇,连教李芝兰识字时,她都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墨香。 儿时不懂事,她还曾大言不惭地与母亲说,长大要嫁给苏玉环,让母亲一顿好揍,引得苏玉环握着折扇在一旁捂嘴偷笑。 后来她才知道,这样芝兰玉树的人,是女子啊。原来女子,也可以这样有学问。 她还记得她儿时的第一支毛笔,就是苏玉环送的。 这样的人,怎么会杀人呢...... “是不是凶手,并不是我们说了算。” 沈雁回在指尖沾了些油,防止面粉糊黏连在一块儿,轻声安慰李芝兰道,“不过,我的菜牌还未写完,苏女夫子可是答应了我要给我写的,不然我的饮子小摊可开不出来了。” 门前摆着的小推车上还挂着一半的菜牌,吱呀晃动。另外的一半,还在等着有人将它们全部填满。 苏玉环的样子在沈雁回的脑海里打转,该用什么词去形容她呢。 不羁。 “也是,五姨喜欢吃槐花做的菜,也喜欢吃榆钱窝窝。待案子结束了,想必青云县的槐花开得也盛。我相信五姨......” 李芝兰将手中的榆钱窝窝仔细地捏好,“届时将榆钱窝窝给五姨送去,再摘些槐花,做槐花饭,这是沈姨她们几个小时候很喜欢吃的饭。再给她酿槐花酒,都给五姨。” 桌上的榆钱窝窝整齐地握在扁箩中的箬叶上,表皮粗粝却被点缀的榆钱叶织出翠绿的花纹,攥紧了春意。 如意小馆外烟雨濛濛,乌云遮蔽了光亮。 但清明时的雨很快便会散去,日后便是无数艳阳天。 “沈小娘子,你快救救咱们!” 牛大志挎着刀从外头快步踏进来,神色局促,脚步虚浮,“我,我们马上要被毒,毒死了......” 他捂着肚子,见到桌上的茶,立刻给自己倒了一杯,并未喝下,而是给自己好好漱了漱口,走到门口吐掉。接连几次,反反覆覆。 最终痛苦地趴倒在桌子上哀嚎。 “牛叔叔,你这是怎么了!” 沈锦书正在教阿福怎么写好自己的“福”字,阿福正美滋滋地给她展示呢。二人见牛大志神色痛苦地趴在离自己不远的桌上,似是快翻出了白眼,沈锦书连忙与阿福过去搀扶他。 “没想到,没想到我牛大志一世英名,最终并不是殉职在了我的捕头生涯中,而是,而是......呕......” 话还未说完,牛大志立刻起身,跑到离如意小馆不远处的桃花树下,一阵狂吐。 “牛叔叔,凤姐儿给您拍拍。” 沈锦书不顾外面的细雨,站在牛大志身旁给他拍背。 “凤姐儿,你真好......呕。” “牛叔叔,你是不是吃坏什么东西了。” 阿福搀扶着牛大志进如意小馆,给他倒了一杯热茶,又给他塞了一块紫苏糖压一压。 “小饼,小饼他不是人......” 牛大志面色苍白,踉跄着撑直身子,连嗓音都嘶哑了,“沈小娘子,你,你快阻止他来你这儿应聘厨子。” 他话未毕,门口又冲进来两位捕快,神色凄惨,如同他方才一模一样。 “我宁愿去跟踪苏玉环与戴佳伟,也不要只是回县衙喝一口水的功夫,就差点被王饼给毒死......娘,儿不孝,可能要早去了。” 一位捕快眼泪汪汪,亦是翻了白眼。 “真的有这么恐怖吗?冰糖肥肠还未吃习惯?” 沈雁回将那一扁箩的榆钱窝窝给收到了厨房,架起了蒸笼,恐他们不小心给吐里头了。 “那定是比冰糖肥肠还恐怖,王饼这厮,他都学会骗人了,说这是沈小娘子你做给大人吃的,先叫我们尝尝。我们一早就去巡街了,正饿呢,也没管,就尝了一口......” 另一捕快大口嚼了几块酸萝卜去掉嘴里的怪味,“那一口,我恍惚间,见到了我太爷爷。” 牛大志与另外两名捕快趴在如意小馆的桌子上一动不动,只有沈锦书与阿福偶尔上去还戳上两戳,确保他们还活着。 王饼之菜胜过牢狱千万刑罚。 “沈小娘子!” 王饼在官衣上系了条围裙,手里端着一盘菜,从如意小馆的门槛处跳进来,“我想通了,我决定弃武从厨,应聘你这儿的厨子,当厨子,是我王饼从小的梦想。沈小娘子,你快尝尝我这道醋溜鳜鱼做得如何?” 一道醋溜鳜鱼被小心翼翼地摆放到牛大志与其他两人面前,惊得三人连连弹跳起。 若是光看这道醋溜鳜鱼的外表...... 火候纯正,酱汁醇厚地浇盖在上头,点缀葱花几段,确实不错。 “王饼,若沈小娘子真尝了这道醋溜鳜鱼,你是要大人做鳏夫吗!” 一捕快强撑着身子,还要护着沈雁回,“如此恶行,大人绝对不会放过你。” “你们俩怎么这副样子?” 王饼的眼神中露出了一种清澈的让人捉摸不透的神情,“怎么眼泪汪汪的,莫不是被我方才做的酱烧琉璃肺给好吃哭了?沈小娘子,你快尝尝。若你说好吃,我立马辞了眼下这差事,来如意小馆当厨子。” 他的眼神中满是期待、自信、渴望。 王饼做的酱烧琉璃肺,采用公羊肺,未灌水洗上一个时辰,而是简单冲洗后便直接下锅。 卖相是还成,要不众人也不会听他说是沈小娘子所做,而蒙混过去。 但一口给牛大志臊了二里地。 “我。” 沈雁回咽了咽口水。 牛捕头与这两位捕快平时也是练家子,个个都是身强力壮的,此刻翻起了白眼,都快吐沫子了。 她吃了,明天还能开如意小馆吗......家里头还有一大家子人要照顾。 空气一时凝固住了,如意小馆安静得出奇,只有软绵绵在地上滚蜗牛的声音。 “凤姐儿,要不你尝尝?” 王饼端起了醋溜鳜鱼,将目光落在了一旁的沈锦书与阿福身上。 他们俩咬着紫苏糖,一下子躲到了牛大志身后。 “我,我说小饼,小饼,祸不及孩子。” 牛大志艰难地将沈锦书与阿福护到了身后。 那一盘醋溜鳜鱼又被静静地放置在了桌上,眼睛里闪烁着诡异的光。 “沈小娘子,我来应聘厨子!” 僵持不动间,又有人拿着应聘告示快步进门。 王饼盯着醋溜鳜鱼的身子一怔,霎时间生起一股“杀气”。 竟有人来与他抢他心心念念的行当。 “你是......” 沈雁回反反覆覆打量了此人一眼,“怎么瞧着好像有点眼熟,我们在哪里见过吗。” 还似乎不止一次,只是实在是不太容易记起。 “嗨,我是......” 此人眉头一扬,见沈雁回对他还有印象,别提心里有多得意了。 话未说完,谢婴便踏入如意小馆,走到沈雁回的身旁,凑得极近耳语。 只是言语间,又带着些别样的情绪。 “雁雁自然会觉得眼熟。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雁雁,认识吗?” 木,木瓜! 沈雁回又盯了那人一眼,这不是客来楼的小陈吗? “你要来应聘厨子吗?” 谢婴直直往一旁的桌子一座,端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你做菜水平如何,与本官讲讲,又或是现场炒一道来。” 那姿势极为有腔调与派头,知晓的是坐在如意小馆的凳子上,不知晓的还以为坐在公堂之上。 这到底是谁的如意小馆! 沈雁回站在谢婴背后揪了揪他的衣襟,轻声道,“谢婴,你还替我管上了。” “不可以吗,雁雁。” 谢婴抬头,狭长的眼眸似春水,眉头微蹙,恳求道,“我也是想帮雁雁相看相看。” 美色误人,沈雁回默认。 沈雁回时常想自己活了两辈子,看什么都看透了,最终到底为什么会栽在谢婴手里。 这厮甚美! “呃......” 小陈不解地看了谢婴一眼,“到如意小馆应聘厨子,是由大人把关吗?” 眼下,竟还有这这这样的规定?谢大人已经殚精竭虑到去饭馆里帮忙着干活了! 谢婴轻抿了一口茶。 “既是雁雁的饭馆,日后本官是要做老板郎的,本官自然要把关把关。” 第64章 鳜鱼蛤蜊,香螺,笋蕨馄饨 只过了清明两日, 便是艳阳天。 不同于冬日暖阳,春日晨曦洒在河畔,闪着光亮。 “今日的蕨菜与笋好新鲜。” 天微亮, 就有菜摊贩子将所用的新鲜时蔬摆到如意小馆门口的箩筐中。 经过十多天的考量,沈雁回已挑选出价格比较适合而品质相对又较好的两家菜摊,作为如意小馆的短期合作伙伴。 第111章 她与他们半月签一协议, 每前一日告知明日所需的时蔬与量, 由菜摊贩子在卯初时分送到如意小馆的门口。 半月一结账, 并不签长期。 一来,一些菜摊贩子能与酒楼食肆搭上线, 成为供货商, 定是要比自己辛苦吆喝叫卖许久才卖出几十文钱要好得多,自然会尽量送些好菜。 二来, 若是时间一长,便好像认定了他家,非要从他那儿进货, 难免生出些懈怠又或是偷工减料的心思。 故,半个月,刚刚好。 “包些笋蕨馄饨吧,反正我坐在这儿无趣, 雁雁也不让我招呼客人。” 莲清书院还未开学,沈锦书也不愿意呆在家里, 晨起就要与沈雁回撒娇将她带到如意小馆。 而沈丽娘的肚子已显怀,一家人不愿意让她出去卖刺绣络子, 她在桃枝巷更是无趣, 索性来如意小馆瞧瞧看有什么需要帮衬的地方。 沈雁回是一定不会让她招呼客人的,这要是有什么磕着碰着, 后果不堪设想。 沈丽娘揉好了面,将面剂子擀得薄如蝉翼,叠在一块儿,给一家子包馄饨吃。 新鲜的蕨菜与春笋一定要焯过水去处苦味,再过油爆炒,与剁好的肉沫一块调味,拌成色泽鲜亮的馅料。 她用手捏起一张馄饨皮,用竹筷慢条斯理地轻佻起一团馅料,对折两端,灵巧的指尖将它们捏合,便是一只圆鼓鼓又玲珑的馄饨。 她将每只馄饨的馅都塞的很满,却一点儿也不破皮,可见技巧之娴熟。 “霍,怎么我两日未来,如意小馆大变样了。” 食客踏进门槛,环顾了四周,挑了一旁的木桌坐下,满意道,“这个位置极好,抬眼既能瞧见河畔桃杏春色,亦不用与不熟识的人攀谈。前阵子有位兄弟,虽是客气,人的脾气也敞亮,但他与我闲谈间,就差没将唾沫星子飞我的菜里了。” 他坐在圆凳上,嚼了几颗冬枣,嗅了嗅外头的花香,“沈小娘子,来壶百花春......且再做两道下酒菜来,对了,我要一碟子熏豆。” “可要来一道鳜鱼蛤蜊与炒香螺?都是下酒好手。” “春日就该吃这些,炒来!” 如意小馆今日的店内格局,确有变化。 从小推车上拆下的木头,木匠老李揣了一百文与一盒青团回家后,怎么想心中都有些不好意思,索性今日一大早,他又拿着木头上门来了。 小推车是柏木做的,这样好的木头总不能劈了当柴火使。沈雁回扫了如意小馆一眼,不如改一下馆内格局,将两边的桌子往中间靠拢,在窗旁用柏木钉出两张吧台来。 如意小馆时常有行商一人用饭,总是要与人拼桌还是麻烦。若是遇着些能说会道的,一拼桌就是来得正好,但总有人不爱说话,长途旅程,就想点俩菜吃口酒。 这两张吧台,实在是太适合孤独的旅人与内敛之人了。 鳜鱼蛤蜊并不是真正的蛤蜊肉,而是以假乱真。 处理好的鳜鱼去掉小刺,切成蛤蜊肉大小的薄片稍稍腌制,等食客们点这道菜时,用虾吊过的高汤烫熟。 其味之鲜,不是蛤蜊,恰似蛤蜊。 在木桶里呆了一上午的螺蛳们早早地吐完了泥沙。不用浪费盐与香油,只需将两把铁剪子放在里头,也是一样的效果。 只是一早上,陈莲便已经将螺蛳的尾部剪了个干净。 炒香螺只需用姜、料酒去腥,再用豆酱大火爆炒,下入多多的蒜块即可。 既是下酒菜,要的便是迅速。两道菜,用不了半刻,就已经出锅。 沈雁回还是没有招到她的帮厨。 那日小陈前来应聘厨子,做出来的菜与王饼有异曲同工之妙。 好在谢婴机灵,留了个心眼,与他们说既是二人挣一行当,那便互相试菜,互为评价。 小陈不知王饼之菜的杀伤力,而王饼也不知小陈实际上是二代小饼,二人互相尝了菜,纷纷倒地不起。 后又知小陈还在客来楼做工,只是趁着清明换班偷偷前来应聘,被老陈拎着耳朵捉了回去,一路大骂不知自己几斤几两,是要毒死如意小馆的食客吗! 沈雁回的招厨子计划,失败。 要知晓,不是每一个厨子都乐意在一个仵作身旁炒菜的,即便她炒得菜再美味。 毕竟在沈雁回杀鸡剖鱼时,免不了要想入非非。 “这鳜鱼都不是鳜鱼味了,好鲜。” 鳜鱼蛤蜊爽滑弹牙,颇有嚼头。 炒香螺得用筷或手夹出,先吸一口汤汁,再使劲一吸溜,要的就是这慢条斯理的爽快。若是遇到不好吸的,便用一旁备好的竹签,像挖宝似的将螺肉仔细挑出。 两只螺蛳,一口酒,坐那能吃上一个时辰。 临近饭点,进如意小馆用饭的人多了。沈丽娘将装着笋蕨馄饨的扁箩抱进厨房,给食客们腾出桌子。 “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见到苏女夫子。” 沈锦书坐在柜台旁的竹椅上,用竹签给软绵绵挑螺肉吃。这几只大螺蛳沈雁回只是用清水煮了煮,并未放任何酱料。 眼下的软绵绵较聘来时大了一圈,毛色水光油滑,在沈家过得是皇帝般的日子。 前两日软绵绵想啊呜一口吃掉滚来滚去的蜗牛,被沈锦书打了俩嘴巴子,今日吃在它看来一模一样的螺肉,开心得将尾巴翘得高高。 “凤姐儿不用担心,谢大人会找出凶手的。” 阿福在人群中招呼着倒酒,还不忘记安慰上沈锦书几句。 “凤姐儿,怎么还没去上学呢。” 有食客见沈锦书没有什么精神气,开口安慰,“来婶婶这儿,婶婶这有藤萝饼吃。” “赵婶婶。” 沈锦书虽心底里不太开心,但面对这些喜欢她的叔叔婶婶们,还是扬起一张笑脸,“谢谢赵婶婶的藤萝饼,赵婶婶今日又漂亮了,朱唇粉面,比西子还好看。” “哎唷我们凤姐儿小嘴真是抹了蜜了。” 食客笑出了眼泪花,连塞了好几块藤萝饼给沈锦书,“这读过书就是不一样,也拿几块给阿福吃。凤姐儿吃了赵婶婶的藤萝饼,这小脸可不能再拉下来了。” 她忍不住揉了揉沈锦书的脸颊。 “嗯!” 藤萝饼以藤萝花为馅,辅以桃仁与饴糖咬一口层层掉出酥皮,酥松绵软,甜滋滋的,有浓郁的花香与坚果香。 甜食确实能驱散些许不悦,沈锦书咬了几口藤萝饼,将身下的包好,准备等阿福忙完再与他一块吃。 “以后不用到饭点便在县衙杵着,我让李叔新做了两只吧台,你坐那儿,不差你与明公子两人。” 县衙就在对街,沈雁回吆喝了两声,便叫谢婴与明成过来用饭。 “我想了想,我确实不该帮你相看厨子。” 谢婴站在柜台的一角,帮沈雁回擦了擦额角的汗,“眼下如意小馆生意这样好,光靠你一人,累得慌。” 其实靠他一人之力,完全能养得起沈雁回一家,并不用她成日做菜这般辛苦。 但他昨日刚提了一嘴,便被罚不能进房三日...... “我可不会放弃如意小馆的,谢婴,你这是纯纯的pua。眼下如意小馆的生意不错,等干两年,我想着把周围两件铺子也盘下来,开个如意大馆。届时多招些厨子与伙计,我便当数钱掌柜就行......若是没有如意小馆,谢婴,万一你哪里又被圣上召回去,拍拍屁股走了,我与凤姐儿便要喝西北风去了。” 尽管谢婴并不明白什么叫作劈幽唉。 尽管谢婴解释了很多遍,自己会一直留在她身边陪她,不会拍拍屁股走。 统统不行。 三日就是三日...... 这是谢婴第一次后悔自己说出的话。 “该来的总会来的,多炒两菜而已,你摆这副表情做什么。” 沈雁回眯着眼,用手戳了戳谢婴的额角后指了指一旁的吧台,“就算你用这副好像我欺负你了的表情,我也不会少一日的。我已经决定好好修生养性,眼下我心外无物。你好好去那里坐着,我给你煮笋蕨馄饨吃。” 明成在一旁笑成了一朵桃花。 也算是见着谢大人使用美男计了。 也算是见着谢大人的美男计失败了。 馄饨煮起来很快,只需添两拨冷水,再滚上一滚,便能熟透。 出锅时调个汤底,掰一些谢婴从汴梁叫人送来的紫草,再淋上香油与醋。 笋蕨馄饨皮薄馅大,漂浮在汤底上如银元宝。 做馄饨之人与煮馄饨之人的技艺都很高超,熟而不破皮。 笋丁与蕨菜脆嫩,蕨菜带有春日里独有的野意的清香,两鲜融合,山野珍馐。 “莲清书院的案子查得如何了?” 沈雁回在给谢婴端馄饨时,自然也十分在意那件案子。 “唉。” 谢婴长叹一口气,盯着漂浮的馄饨许久,“没有雁雁带我查案,真是没有一点儿头绪。眼下还被禁足三日,真是思绪如麻。” 第112章 他托着下巴,抬眼巴巴地盯着沈雁回。 “你少来。” 沈雁回倒了一杯梅子果茶,“谢婴,你还年轻,不要成日里想这些东西,能不能跟着我打八段锦养生......正经点,案子。” 谢婴轻笑一声。 “不负雁雁所托,抓到了沈奈。” 第65章 洞庭饐,潇湘绕雁 三月芳菲。 如意小馆附近河畔的桃杏两树开得茂盛, 花瓣溢满枝头,侧枝却依旧一茬一茬地往外冒着骨朵,引来不计其数的蜂飞蝶舞。 馆外小推车的菜牌已经挂了一半, 吹得叮当作响,另一半则是由馆内那外身着青衫的苏女夫子提笔书写。 “苏女夫子的字写得真好看。” 沈锦书坐在一旁,一边欣赏苏玉环在板上龙飞凤舞, 一边给凉了一半的菜牌们悬铃铛。 莲清书院的案子总算告一段落, 明日沈锦书便可复学。 “锦书天赋高, 只要勤勉练习,将来定是要更胜女夫子的。” 苏玉环蘸了蘸墨汁, 见沈锦书也在一旁一笔一划地练字, 下笔虽还未写出巧劲与力道,但除了看她写的菜牌几眼, 又专心练她的去了,实在是乖巧可爱。 她忍不住逗弄,“锦书未取字吧, 要不要女夫子给你取一个?” “好啊!” 沈锦书先是将眼睛眯成了月牙,而后叹了口气,“凤姐儿也可以取字吗?家里没有人有字,连阿爹, 雁雁都没有。凤姐儿知晓,好官谢大人是有字的......阿爹说等凤姐儿及笄后, 想一个。” 取字大多是名士文人、达官贵人的事,普通老百姓给自己孩子取名, 多取“富贵长生”, 得个平安之意,叫孩子健康一声便好, 书都不曾翻过几本,哪还有闲功夫给他们取字。 陈莲不会未卜先知,不知自己的儿子这么有出息,能中个秀才,当然也没有给他取字。 倒是沈长生多了些文化,与母亲和妻子商量着给两个姑娘取了“雁回”与“锦书”。 苏玉环摇头笑道,“锦书要是愿意,这个年岁也可以。” “那可以取两个字吗?” 沈锦书一听,立刻又咧开了嘴,小心翼翼地打听。 “听锦书的意思,是已经给自己取好了?” 苏玉环笑意更浓,“说来给女夫子听一听好不好?” 自己的老师这样问,沈锦书当然有些不好意思,立刻羞了脸,握着毛笔一旁的墨汁中搅弄。 “说,说出来怕苏女夫子笑话凤姐儿。” 沈锦书如今的心,就像厨房木桶里的鲈鱼,扑通扑通的。 她支吾了许久,才轻声开口,“凤姐儿想给自己取‘潇湘’二字。” “澧沅之风,交潇湘之渊。” 苏玉环饮了一口茶,若有所思,“潇湘是个好地方,景美人美,亦是有才华之人的象征......用地名做字,倒是少见。凤姐儿如何想取这个字?” 瞧着她这副样子,里头少不了含义,竟是自己偷偷将字想好了。 “戴夫子曾讲过李太白的‘洞庭湖西秋月辉,潇湘江北早鸿飞’......这句诗真好,凤姐儿早就记在心里了。” 沈锦书的脸红得更甚,那根笔杆子在墨汁里搅动着,几乎要搅坏了上头的马毛,连墨汁飞溅在了脸上几个小点,都不知晓。 “噢,我明白了,哈哈哈......” 苏玉环忍不住打开折扇扇了扇风,哈哈大笑,“洞庭潇湘,水暖食足,是大雁过冬的场地方。锦书你这字,取得可真好啊。这样一看,我那些‘琢玉怀瑜’,可真是叫人贻笑大方了。” 大雁栖于潇湘。 沈锦书心底想好了,是要一辈子保护沈雁回的。 “在说什么事情,竟笑成这样。” 沈雁回在厨房里就能听见前堂传来的大笑声,她夹了几块点心,端到二人面前,好奇询问。 “洞庭饐,可是来得正巧了。” 苏玉环毫不客气地用手指取了一块,衔在嘴中,“在给锦书取字,与这洞庭饐还有些许渊源。不过这洞庭饐多为吃喜宴时主家蒸制的,平日里见得倒是少。沈小娘子,谁家喜宴从你这儿订洞庭饐了吗?味道倒是有些熟悉......” 咬一口洞庭饐,软糯香甜,唇舌中带有浓郁的橘叶香,与平日的花饼相比,味道独特。 “呃......没有,我还不会做这个,是岑婆婆送给我吃的。” 沈雁回搔了搔额头。 洞庭饐岑婆婆一早送来的说是贺...... 自那以后,岑婆婆每每做些果子糕点,都要取出一份,拿来如意小馆。 美其名曰——小谢与沈小娘子吃了开心,她便开心。 若是喜欢这洞庭饐,还有岑婆婆做的其他糕点,那届时,喜宴的糕点,就包她身上了。 洞庭饐是取莲叶与橘叶捣汁与糯米粉揉作面团,混入蜂糖,用橘叶包裹蒸制的。 做法倒是不难,但是要做得甜味正好,且糯香柔软,需要熟能生巧。 像岑婆婆这样的老人家,不说能如沈雁回炒出色香味美的菜,但做一些老派的糕点,还是手到擒来的。 “是码头边的岑姨吧。” 苏玉环又尝了一只,颇有感慨,“玉环少时,去找四姐姐玩耍,岑姨总会给我们塞一些饴糖糕点,想来这洞庭饐味道这般熟悉,果真是岑姨做的。” “苏女夫子喜欢就多吃几个,厨房还有。” 沈雁回欲转身去厨房再取,却被苏玉环用折扇勾了勾手腕,她仿佛看透了什么,轻笑道,“这几只就够了。既是洞庭饐,玉环又怎能夺人之喜呢。” 苏玉环身上墨香浓郁,凤眼微眯,抬手用折扇勾手的姿势,颇有几分意思。 “咳。” 谢婴三步并作两步,勾了勾沈雁回另一只手腕,偏头望向苏玉环,亦是眯着凤眼,“确实不该夺人之喜......雁雁,县衙的公务处理完了,案子已了。” 他的身后,跟了一只小狗崽。 沈雁回再次觉得,与读书人说话好累。 一想起日后沈锦书也会变成谢婴与苏玉环,她更累了。 不是一开始是问的在笑什么吗? 如何眼下感觉二人像是锅要炸了般相处。 “在下还是要多谢大人,查明案情,还在下一个清白。” 苏玉环收回折扇,朝着谢婴微微行礼。 “不必客气,谢雁雁就好。” 谢婴往沈锦书身旁一坐,盯了一眼她学的字样,有苏玉环的几分味道,忍不住夸赞,“凤姐儿的字愈写愈好看了,谢大人教你簪花小楷,想学吗?” “好啊!” 是沈雁回受了原先码头上木箱机关锁的启发,瞧出书房的锁与机关锁有异曲同工之妙,一锁双扣,根本就不是什么密室。 书房梁上有扇透气的天窗,虽不能直接进人,但从上往下看,恰巧能看清正对的桌案。 虽是雨骤风急,却因清明几日下雨,屋檐上生了青苔,印了半枚脚印,并未被冲刷干净。 沈奈本想夜访杨慎行,问问他莲清书院下任山长之事,奈何他来时苏玉环就已经在内。 他生了好奇心思,爬上天窗,想要瞧瞧二人在说些什么。 苏玉环曾与杨慎行吵过几次,并不是因为莲清书院的男女同堂。 他是苏玉环的老师,亦是同意苏玉环进莲清书院当女夫子的引路人。 杨慎行古板了一生,偏偏在授课生涯中遇上了苏玉环这样一个人。她勤学好问,从不拘泥于女子身份,是他带过的女学生中,最出彩的。 百姓中有些钱财的,送自己的女儿来读书,不过读上两年,识得些字,便不再来了。 只有苏玉环,便是一日挖几箩筐的藕,也要继续求学。 若不是他跳下河中,将陷于泥泞中无力起身的苏玉环拉了上来,世上哪还有苏玉环。 怎得是个女子,杨慎行不懂。 “请老师允我继续读书。” 苏玉环凑了秋日的学杂费,跪在莲清书院的门口,不断磕头。 她挖藕挣的钱,根本不够费用。 十二岁的苏玉环,穿了一件薄衫,满身污泥。 她特别瘦,就像她挖的那些藕,细细一截,沾满了泥。 可藕如莲一般,都是出淤泥而不染的。 比雪犹松在,无丝可得飘。洗干净了,照样是洁白无瑕的。 他怎得同意了,从来都古板的杨慎行有些不懂自己。 再次能进入莲清书院的苏玉环渴望知识,更加出类拔萃。 杨慎行觉得,若是她能走科举就好了。 苏玉环凭借自身,正在慢慢拔出杨慎行身上对男女求学的偏见。以至于后来杨慎行将她招为莲清书院的女夫子,再同意蒙学,继而同意男女同堂,一步一步,将莲清书院变成如今的样子。 他们俩争吵,是杨慎行劝苏玉环走科举。 苏玉环并不依。 “玉环,陛下新政,已经同意女子走科举了,你之才华,不要无端浪费在莲清书院里。” 第113章 苏玉环夜访书院,一是还书,而是挑明本心。 “人各有志。眼下莲清书院男女合堂需要玉环,新招了一批孩童聪慧异常,很是可爱。若玉环走了,他们会想我的。” 她宁愿留在小小的县里,当一名小小的女夫子。 自她来了莲清书院,见着他们求知若渴的面容,就已经决定好在这里生根发芽,永不后悔。 杨慎行从来就没有看错人。 他知晓苏玉环不会去,便早就想好山长的人选。 苏玉环走后,戴佳伟来过,不过是为了男女合堂的事劝解杨慎行几句。未果,便只好作罢离开。 戴佳伟此人古板,让杨慎行想到了年轻时的自己。 但古板归古板,若是有女学子遇到不懂的问题,他嘴上虽念叨着“区区此种问题,都不懂吗?待你出去了,别说是我戴夫子教过的学生。”,但他还是会指点一二,本性并不坏。 唯有沈奈,虚情假意。 他偷偷在招生时多收钱财,拢共就那么些名额,若是去找沈夫子,给足了银钱,他便能划去别人的名字,改成给钱财的那人的名字。 若不是有人托他的仆从张大,将此事告知他,杨慎行至今还蒙在鼓里。 山长之位,是断不能留给沈奈的,他还准备辞了沈奈。 有德,才配称为师。 杨慎行与苏玉环在书房中商议辞退沈奈之事,全被天窗上的他看在眼里。 待苏玉环与戴佳伟走后,他与杨慎行发生争执,狠下杀手。杨慎行常年操劳莲清书院的事,身子并不好,又因清明之雨诱发咳疾,如何打得过沈奈。 待沈奈将杨慎行打翻在地,便害怕地逃了。而后他愈想愈害怕,若是杨慎行醒来,必会告发他。 雨夜,他再一次回了莲清书院,却见杨慎行因内出血而气绝身亡。 沈奈心一横,索性给杨慎行换了衣裳,整理了书房,模仿字迹写下遗书,制造出自缢的假象。 他只是一个夫子,又怎么会懂这些尸体的门道,自缢于他杀,竟能被沈雁回一眼看出。 在勘察现场时,他趁着戴佳伟转移了众人的注意之际,偷偷将苏玉环的折扇丢在书架下面。 没错,沈奈喜欢苏玉环,偷过她的折扇,也与她诉说过自己的心意。 可苏玉环竟一点儿也不在乎! 说什么要将心思放在学问上,更能说出自己根本不喜欢男人这种愚蠢的话! 什么不喜欢男人,怕是根本就是为了拒绝他沈奈扯得谎言。明明她与山长走的那样近,若非有些私情,如何当的了莲清书院的女夫子。 如何能当下一任山长!而他在莲清书院那么多年,竟要辞退他! 区区女子而已。 既不接受他的情义,就连名气都比她大! 凭什么! 她才来几年。 爱意在此刻化为了满腔恨意。 “那时谁找到了证据?若是脾脏破裂而亡,又被换了衣裳,必然口吐鲜血,那便会有血衣。” 沈雁回嚼着洞庭饐,若有所思。 “它。” 谢婴指了指脚下摇着尾巴,与软绵绵示好的小狗崽。 第66章 槐花饭,牛掌柜,请做筵席 “给我温一碗酒。” “得咧, 客官您的酒!五文钱。” 四月里,百花盛。 如意小馆的门廊檐上,多了一只泥巢。巢里两只燕子像是不怕人似的, 衔来柳枝固巢,又衔绿虫与浆果喂崽。那几只小燕子被养得肥肥胖胖,成日里叽叽喳喳地叫唤。 “就得喝上一口, 才有力气赶路, 畅快。我这一路走来, 嘴巴里干,又不想只喝碗茶水, 可真巧了, 唯有你一家食肆门口还卖酒。要真去了酒肆中买碗酒喝,指不定要抱一坛子上路呢。” 行人掏出钱, 丢进小推车上的瓦罐,“匡当”几声,撞出脆响。 他瞧了一眼地上正在献慇勤的小狗, 眉头舒展,疲惫之意骤减,“也真是神了,我倒是从未见过这猫儿碰到狗儿, 不追逐打闹,还能相处得这般融洽......今日实在是风尘仆仆, 还有事要办,下次再路过青云县, 定是要来这如意小馆内用一次饭。” “客官慢走!” 阿福捧着瓦罐, 伸手摸了摸小狗的脑袋,“喜洋洋, 软绵绵它不吃小桃子,你不要再叼给它了,你是全青云县混得最差的小狗。” 如意小馆的桌子上摆着扁箩,里头是新鲜的槐花,一簇簇的,宛如串串铃铛,嫩绿托洁白,格外幽香。 而馆内槐花的香,不止于桌上的槐花,而是甑中米粒与槐花交错,由炭火烘烤后散发。 喜洋洋将刚从花朵变成指甲盖大小的小桃子滚在地上,低下了头。 软绵绵瞧都没有正眼瞧它一眼,自顾自地用用舌头打理自己的毛发,然而趴在门槛处晒太阳。 坐在一旁喝茶的明成,第一次从一条狗的脸上,看到了辛酸与委屈。 没办法,谁叫软绵绵是原住民,而喜洋洋是后来者,但并没有居上。 “我说你来我们如意小馆之前,也算威风凛凛、相貌堂堂的狗中一霸了,你成日去哄只狸奴做什么?” 阿福在碗中打了些米饭,又倒了肉汤与几块骨头,放到喜洋洋跟前,“再说了软绵绵能吃小桃子嘛,下次你去小河里抓条鱼给它,说不定它能多瞧你一眼。” 喜洋洋呜咽了一声,一边吃饭,一边决定暗自苦练捉鱼技巧。 喜洋洋本是莲清书院那块地方的一只流浪小狗。虽然流浪,但书院里头的学子们都喜欢它,成日给它喂好吃的,将它喂了个膘肥体壮。 可遭了案子那两日,学子们都回家去了,没有人喂它。 恰逢谢婴夜里查案,想回顾案发现场。沈雁回知晓他的胃并不好,指不定查着查着,又忘记用饭,就给他用油纸包了两个肉饼带着。 那半枚脚印被找到后,谢婴才有功夫坐下来吃肉饼。 油纸一打开,香味四溢。莫说都快一旁的捕快们给馋晕了,何况饿了两日的喜洋洋。 它趴在谢婴脚旁直打滚。 谢婴无奈,既是沈雁回做的,他也舍不得全给了喜洋洋,只能和喜洋洋一人一狗,将肉饼分了。 捕快们站在一旁,看着为案子愁了几乎十二个时辰未眠的谢大人,与小狗一块吃肉饼。 一派和谐。 喜洋洋也不是白吃了那肉饼,案发经过没人瞧见,可狗却瞧见了。 它嗅了嗅,竟在莲清书院的刨出了血衣。 沈奈家中有妻室,自然不能将血衣带回家中,而出了莲清书院,就是东边桥夜市,总不能抱着血衣奔跑。 情急与害怕交错之下,他在假山石处挖了个坑,就地掩埋了血衣。为防止被人发现,他还在上面覆了一块石头,撒了些紫槐花瓣。 假山石处本就有不少积石,紫槐花甚美,平日里学子们都在这儿玩耍,脚印错乱,无人会在意石头的挪动。 既能闻到肉饼香,闻出血衣,更是不在话下。 但自从吃了谢婴的肉饼,喜洋洋就一直跟着他,哪里都不去了。 如意小馆也确实需要一位看家好手。 “自从来了青云县,我也是什么都养过了。” 明成嚼着几粒熏豆,与沈雁回比划着,“沈小娘子,你知晓县衙的猪如今有多大了吗?那长得‘嗖嗖’的,大人也不让吃,就这样养着。还有县衙的兔子,吃不光似的,春日一到,那是一窝接着一窝生啊。还有那鸡,张大人家是不是开养鸡场的,每个月都送鸡来......” “那明公子不是照样喂得自得其乐,来福它们又大了一圈。” 沈雁回笑着给他添茶,“你已经将祖母的饲料偏方都学了去。” “那可不,我学起东西来可是极快的......槐花饭好香,快些给我来上一碗。” “再焖一会儿,等甑底出了锅巴。” 半年的时光,明成的身上少了些贵公子气,多了几分...... 淳朴。 “沈小娘子,试试我新制的澡豆与唇脂。” 几人攀谈间,见芍药协牛俊踏入如意小馆。 牛俊的澡豆装在印着“英俊”字样的小瓷瓶中,就连唇脂也是打了新的铜盒,上头印了春日里各种花的式样,底部亦有刻字。 这几样东西,均装在精致的木盒之中。 “好漂亮。” 沈雁回挑了其中一盒唇脂,蘸了一些抹在手背上。那颜色娇嫩欲滴,似是将桃花攥进了铜盒之中。 她亦蘸了一些到唇上。 “这些都是送给雁雁的哦。” 芍药将另外几盒唇脂的颜色在沈雁回的手背上全然试了个遍,“雁雁花一般的年岁,就该配上花一般的唇脂。” 她仔细打量了沈雁回一眼,嫣然一笑,“雁雁抹这个真好看。” “这般客气做什么。” 沈雁回将东西重新放进木盒里,打趣道,“牛掌柜这样阔绰,我可是听说如今这春日礼盒,要卖上二百八十文。” 第114章 “嗨,沈小娘子莫说笑了......没有你与谢大人的鼓励,我也没有如今这个胆子嘛。” 牛俊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但这次他并没有脸红,而是自信了不少。 牛大胆总是来如意小馆用饭,瞧着沈雁回一个仵作将如意小馆开得风生水起,自我反省了自己是不是对儿子的要求太过高了。 谁说杀猪匠的儿子就一定要杀猪。 他最近卖猪肉时,有不少妇人都夸赞他儿子的唇脂颜色好,或是胭脂粉嫩,或是澡豆抹了一个冬日,脸上也不起皮了,连自家丈夫瞧见自己都说年轻了不知多少岁...... 真有这么神乎? 儿子确实开朗了不少,与人打交道不在结巴,还总是傻乐呵。 他知晓他傻乐呵,是因为翠微楼的芍药。 自从知道刘成与牡丹那件事后,他因从前自己编排刘成,偷偷骂了自己好几回嘴贱。 芍药这姑娘,挺好的。乐观开朗,与他那闷蛋儿子,倒是有些别样的配。 也该为他们俩考虑考虑了。 牛大胆与媳妇儿再三商量后,决定给儿子开个胭脂铺子。他们打听了地段,找了好铺子,没想到儿子“叮铃当啷”地掏出一大笔钱,将铺子的租金给付了。 给夫妇俩看得是目瞪口呆。 他到底靠着卖澡豆胭脂,挣了多少钱? 连租铺子都不要他们俩付钱,那他们成日卖猪肉挣的钱该如何使?一定要给儿子办一场大婚事。 自那以后,街上多了家牛氏胭脂铺子,多了位牛掌柜。 “不过,雁雁你这胭脂可不是白收的。” 芍药牵起沈雁回的手,平日里大大咧咧的她,耳根处爬起一抹红晕。 “让我猜猜。” 沈雁回笑得花枝乱颤,“要我做筵席对不对?我可是自从知晓你要成亲的消息,盼到现在了。我们芍药姐,可算来找我了。” 牛俊与芍药的婚期,就在四月。 “你真是......我们定得急,可会影响到如意小馆的生意?” 芍药整张脸虽羞得通红,但依旧皱了皱眉,有一丝担忧。 “一点也不会。” 沈雁回拍了拍芍药的手背,朗声笑道,“给芍药姐做筵席,那我定是要大展身手,拿出我所有的看家本领,如意小馆歇业两日,不会有事的啦!” “多谢沈小娘子。” 牛俊望着这对好姐妹,感叹颇多,眼泪花要都出来了。 自在码头那日,他就看出了谢大人对沈小娘子别样的感情。谢大人与沈小娘子对他有鼓励之恩,是自他研究澡豆起,第一次赞赏他的人。 他尝试着去各处卖澡豆,自然有不少嘲弄的,尤其上像瓦子那样什么人都有的地方。 “你一大男人,坐地上做什么,这做的不是挺好看的。” 有人帮他捡起地上的瓶瓶罐罐,教训了几个嘲弄他的人。瓷瓶都碎裂了,她却从地上瓷片上蘸了一些抹到唇上。 “这世上什么行当都有,你喜欢你就去做。他们总是说我爱翻筋斗,女子却是武生腔调。你知晓吗?我听了只想笑,我就爱翻筋斗,我做什么,还要他们来管?” 她笑起来真好看,像他们家院子里冬日盛开的腊梅花。 她涂那盒唇脂,也好看。 “不说了,我那槐花饭好了,我去给你们盛。” 沈雁回将木盒子收好,嬉笑着,“难得芍药姐来我这儿,我今日必须多炒几个菜,再开一坛百花酿,让芍药姐试试我的菜,能不能做你筵席的掌勺人。” “今日我定是要将你吃醉的。” “那试试!” 甑中的槐花饭已经熟透了,正滋滋冒着香气,用饭勺铲上一铲,还能铲出底下的锅巴。 一双手从后头搂住了沈雁回的腰肢。 谢婴声音轻柔,“雁雁,我们的筵席,到时候请谁掌勺。” “要不我给自己烧一顿。” 他的指尖拂过她的脖颈,引得她一阵战栗,“青天白日的......你别闹。” “届时你去当厨娘,我就给你当烧火工,咱们一块蹲厨房。” 谢婴偏头瞧她,见她唇色艳艳,“新的唇脂?” “然后谁也找不找我们俩,这还怎么成亲,三娘非得揍你不可......唔。” 沈雁回好不容易将手中的槐花饭端稳,放在一旁,“谢怀风,你这......” “我这色中饿鬼。” 谢婴咬住沈雁回的唇瓣,轻轻舔/弄,“我先替雁雁说了。乖雁雁,张嘴。” 槐花饭出锅的香气萦绕在整间如意小馆。 就是厨房的人,不出来。 “哎唷,我要饿死了......我说大人啊。” 明成撩开厨房的门帘后,迅速退出。 “怎么了?” 众人一致疑惑齐刷刷地看他。 “饭,它还没好。咱们,再等会。” 明成一脸讪笑。 “谢怀风,你的话本子到底都藏到哪里去了!” 第67章 东山枇杷,兰花豆 四月里, 河畔的绿柳浓密,不长新叶,开始飘柳絮。 桃杏两树的花瓣渐渐开始凋谢, 长出不少青色的小果实。 柳絮飞,花瓣落。 “阿嚏!” 这是牛大志坐在如意小馆门口,打的不知第几个喷嚏。 “牛捕头, 这是雁雁姐姐炖得枇杷水, 你先用热气熏熏鼻子, 再喝,会好受些。” 阿福乖巧地给牛大志端来了一碗鲜枇杷与枣子一块炖的糖水, 正往外冒着丝丝热气。 “谢, 谢阿......阿嚏!阿福,且离我远些!” 谁不爱春日。 百花齐放, 处处好风光。 唯有牛大志,闻到花粉的味道,就止不住的难受。如今柳絮纷飞, 更是像添一把灶台火。 这亦是没有办法,谁叫从前青云县筹备县衙搭建时,在周围种满了鲜花绿柳,美其名曰这是文人雅客们都爱的。历任县太爷都是有才华的读书人, 定是也爱。 实在是苦了牛大志这十多年。 “且等等!且等等!沈小娘子,沈小娘子你要做什么!” 牛大志一碗糖水下肚, 才好受些,就见沈雁回拿着挎包朝他缓缓走来。 牛大志如何不知道她挎包里的东西为何物。那粗细长短各不一的针, 比他家隔壁那绣娘手里头的种类还要丰富。 这样的针, 在他看来,沈雁回只用来验尸。 “牛捕头, 长痛不如短痛......让我来给你扎两针。” 沈雁回轻轻将布包往牛大志面前一排,密密麻麻的针不计其数。她轻车熟路地捏起几根细针,“虽不能让你这症状痊愈,但稍作缓解,还是不错的。” 几根细针在暖阳的照射下,更加亮闪闪。 “这,这不用了吧......阿嚏!” 牛大志一脸苦涩,一着急,脸红脖子粗,鼻子更痒了。不知人是否自古都对尖锐之物有一种天生的恐惧,让牛大志站在身前厮杀,他倒是不会那么害怕,可这短短几根小针,试想它们扎在身上那种痛痒感,真叫他有些股栗。 他今日打喷嚏无数,再这样下去,伤身伤肺,头亦会昏沉沉。 这样的状况,别说沈雁回,旁人看了都替他担忧。 “明成,抓住他!” “得勒,沈小娘子!” “不要啊......啊!” 牛大志一直不是很能明白,为何明成此人瞧着比他不知瘦了多少,力气却能这样大。初见他时,还真以为他是谢大人身边端茶送水的书僮。 直到他们在县衙内比摔跤,常年稳居第一的他,轻飘飘被明成摔了个狗啃泥。 譬如眼下,他正被明成双手钳制住,被迫接受沈雁回的针灸。 其状悲切,惨叫连连,整条街道都能听见,甚至还在县衙内办公的谢婴,都有所耳闻。 “成了!” 沈雁回收回了牛大志身上迎香、印堂等穴位的针,笑眯眯地瞧他,“牛捕头如今可觉得好些了?” 待牛大志睁开眼睛,果然觉得鼻中通畅不少,那种见到柳絮就忍不住打喷嚏的痒意也减少了。 “是感觉还不错。” 牛大志使劲嗅了嗅,感受春日的新鲜味道。 “只是暂时的。你这是长年累月的老症状了,还需定期扎针与喝药,听他们说,你总是嫌药苦,不好好喝药......若是不好好治,老了可遭罪,一个喷嚏将自己喷没的大有人在。” 沈雁回偏了偏头,似是迎客人般,“眼下可以进来做了吧,坐在外头,不知晓的还以为我对牛捕头你有偏见呢。” 牛大志知晓自己打喷嚏,来如意小馆这儿讨口水喝,都不好意思踏进门,恐叫人没了食欲。 故一来就搬了个小竹椅,跟门神似的杵在如意小馆的门口。 “真有一个喷嚏能把自己送走的?” 牛大志半信半疑,进了如意小馆,洗了一把手后,便开始吃桌上的一大篮枇杷。 “霍,真甜呐!” 第115章 怪不得方才煮出的糖水这般好喝。 金丸似的枇杷披着一层鲜亮的外衣,藏在翠绿的枇杷叶中,掰下果杆子轻轻撕开表皮,便露出橙色已经熟透了的果肉。 塞一颗进嘴中咀嚼,肉多核小,柔软多汁,口感细腻,甜中裹挟着一丝微酸,叫人忍不住再去剥上一只。 “自然是有。” 沈雁回亦吃枇杷,笑道,“待老了,身上骨头与糖薄脆那般脆弱,这一个喷嚏下去,说不定胸前的肋骨都给崩断了。” 小病拖着不治,久了便成大病。 她像是哄小孩似的,先哄哄牛大志,也不知他会不会上当。 牛大志自然是对沈雁回的医术深信不疑的,这大半年他可都看着呢。 他最喜欢买街口哪家糖薄脆,用来当朝食了。 酥脆的糖薄脆,一口下去,直掉渣。有一次抓那小窃贼,他将刚买的糖薄脆塞在胸前,等抓完贼后再拿出来吃。不过一盏茶的功夫,那糖薄脆俨然就碎成几瓣,酥成渣了。 他已是三十多岁,若再过十多年,他吃糖薄脆时,一个喷嚏,胸前的肋骨与糖薄脆一块儿断了...... 牛大志不愿再想,悲壮地怒吃了好几个枇杷,生出要好好治病的决心。 长痛不如短痛。 “今日的枇杷真是甜。” 食客剥了几颗来吃,大为夸赞,“我家树上的枇杷还带着青色,我家囡囡这两日爬上去摘了几颗硬要我吃,那酸的我舌头都打结......还有这兰花豆,酥酥脆脆,太适合吃酒了。沈小娘子,一会儿与我装些,我带回家吃。” “有很多呢,但钱大哥吃完我给您装。” 枇杷滋味甜美,兰花豆亦不差。 四月的蚕豆最为嫩,可与腊肉同蒸,可与春笋咸菜同炒,去掉豆荚,都能品出它的软糯清甜。 而兰花豆是用剪子在蚕豆的豆荚上剪个口子,放进油锅里烹炸,那口感可就完全不用了。 炸过的蚕豆陡然间变得酥脆可口,咬下一口“卡嚓”作响。讲究些,便是剥掉豆荚,只尝里头的豆,不讲究些,便是将豆荚与豆一同嚼了,亦是喷香。 炸蚕豆这名字可不好听,它的别名是兰花豆。 “这可不少青云县的枇杷,在我朋友专门从姑苏摘给我的太湖洞庭东山枇杷,好吃吧。” 荆三娘坐在一旁的圆桌前吃酒,咽了一只枇杷,又嚼了几颗兰花豆,“待届时我儿婚宴,我再叫我朋友运来仙居的东魁杨梅,届时大家都来捧场!” “老夫人说笑了。谢大人的婚宴,我们哪有资格参加嘛。” 那食客吃着枇杷口舌生津,笑着捧场,“今日能吃到这什么东山枇杷,已是福气咯。” “莫叫我老夫人,我也不老嘛。” 荆三娘捋了捋头发,吃了一口酒,颇为感慨,“我们虽为谢家,但那些瞧不起人的亲戚,早就在我夫君去了那几年与我们断了。当年我儿中了探花,那些我连名字都叫不上的亲戚,忽然如蚂蚁似的一窝一窝地登门造访,我光举着扫把赶人,就赶了半个月......如今我儿初来乍到,也不认识什么人。我们家就只剩下我儿与我了,哪还有亲戚。但我儿的婚宴,定是要热热闹闹的,你们都来,且都来啊!” 她说到这儿,喉头忽然涌出一股酸涩,又吃了几口酒。 一晃多年,有种恍然隔世的感觉。 “母亲哪是用扫把赶的人。” 谢婴不知何时已经来了如意小馆,他将手巾递给她,轻声一笑,“谁见了你的剑不逃。” 荆三娘本是漠北人,不知与谢婴的父亲发生了什么故事,愿意离开自由辽阔的漠北,嫁入了谢家。 漠北的姑娘,刀剑都使得,弓箭也拉得。 那帮子亲戚虚情假意寻上来时,要不是明成拉着,荆三娘说不定能将人的头颅给砍下来。 他们孤儿寡母时不曾接济过一个铜板,金榜题名时却要叫谢婴帮自己的儿子谋个差事,或是塞女儿过来给谢婴当姨娘妾室。 统统狗屁! “母亲说的不错,本官办流水席......届时青云县的百姓若是得空,都可来吃筵席。” 谢婴非常自觉地坐到吧台旁,给自己倒了茶。 “啊?” “啊啥啊啊,大人英明!” “天底下竟有这般美事......我哎唷我那日要做工啊,我,我不做工了!” “什么做工,吃大人的婚宴,怕是一辈子就这么一次,我便是在话本子上都没有见过的,我一定要去!” 这逢年过节,去邻县走亲戚,不得好好吹上一顿? 这还能老了讲给孙子孙女的,想当年,你爷爷奶奶我,是吃过那位大人的婚宴的。 沈雁回给谢婴添了一碗蚕豆饭,又配了一碟子清炖排骨与炒蒌蒿。 “谢大人,您到底贪了多少银子?真是好大的阵仗与手笔啊。” “银子不多,养得起雁雁便好......本官在汴梁为官两年,兢兢业业,说本官什么的都有。说谢婴此人,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不计其数,就是没有人说谢婴贪财呐。” 谢婴抬眸,露出一抹清浅的笑,佯装叹气,“只是这谣言,日后偏偏要从本官娘子口中传出去了。” “我去看看厨房的酿肉炖好了没有。” 不要脸。 谢婴不要脸。 贬官,真是人生一件美好的事。 谢婴嚼着米饭,吃了一口喜欢的人做的菜,心底偷乐。 感谢贬官。 “咱们这儿,是不是招厨子啊。” 喧嚣热闹的如意小馆门廊处,来了位捏着招聘告示,风尘仆仆的人。 “李虫?” 牛大志一口兰花豆险些进了气道,瞪着眼睛。 “你这没良心的小鬼,还知晓回来啊!” 第68章 给可怜的王饼一次机会吧 “头儿, 我可算见着你了。” 上次一别,到还是去年的秋月里,说是要回家探亲, 说是家里老太爷病重,从此一去不复返。 面对牛大志,李龙有些不好意思, 讪讪地挠了几下头, 依旧站在门口不进来。 毕竟他说回去探亲, 连封信都不曾写回来......他回去那几日,恰逢县衙正在忙僵怪的案子, 谢大人与头儿也没多说什么, 只是要他与老太爷问好。 眼下他又招呼不打一声,就回来了。 “如今老太爷身体可还算硬朗?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 牛大志似乎并不生气, 反而朝着李龙招手,满脸尽是重逢的欣喜,“你杵那儿坐什么, 你进来坐。你们家离青云县还怪远的,这一路不累?赶紧坐我身边来。” “头儿......” 多月未见,李龙本有许多话与牛大志讲,但他走到牛大志的跟前, 千言万语只化作了“对不起”三字。 本说好只去半月,却去了半年。 “你甭这样, 你的事我可都听说了。老太爷不让你当捕快嘛,你说说, 你自个儿是怎么想的?” 牛大志将自己面前的蚕豆饭推到李龙跟前, 又喊沈雁回多添两道菜,“你先一边吃, 一边与我说。” “头儿,我家里的事,你怎么知晓。” 李龙大口地嚼着蚕豆饭,难免心酸,哽咽道,“我怕是不能当捕快了。我本就是老太爷养大的,如今他身体不好,不希望我成日拼在前头,就老老实实地找个普通的行当。老太爷一个人将我养大,眼下大夫好不容易将他从鬼门关里拉出来,我......不能不孝。” 这半年来,他拚命照顾老太爷,老太爷总算渐渐康健,连大夫都说这实在是难得。 李虫本名李龙,胆子颇小,来青云县打拼时,偏偏遇到了牛大志。 那窃贼捞了他的钱袋子,他竟一点儿未察觉,全凭牛大志追了好几条街,才把那窃贼拿下,将那钱袋子给取回来。 他还记得当日牛大志宝刀一横,就将那窃贼吓得屁滚尿流,好威风,好风光。 后来他百般询问与恳求,到底能不能跟在牛大志身后当个小捕快,给他买了一个月的糖薄脆做朝食,毕竟就是为了给他抓窃贼,牛大志才被那窃贼使劲踹了一脚,将还未来得及吃,放在胸前的糖薄脆都给踹碎了。 成日里见着牛大志便跟着,当捕快李龙自然是如愿以偿了。只不过干捕快表面是风光啊,到底能有几个人能做到像牛大志一般一口气能追窃贼几条街,又有几个人能见到长剑匕首,自己冲在面前,将别人挡在身后呢。 这几年下来,李龙虽没办错什么事,但遇到贼人时,依旧容易两腿发软,办不成什么大事,大伙最终将“李虫”这个外号送给了他。 这哪里是神气摆尾的一条龙嘛,分明是喜欢躲在树叶里蠕动,胆子小小的一条虫。 “你也不打听打听你头儿的名号,那周围几个县不都有我的朋友?我要知晓你李虫都在家里做什么,照顾你那老太爷嘛,端屎擦尿的,也没办法回来。如今瞧瞧,你的孝心都感动阎王爷了,人大夫说了,这老太爷再活个七八年都不在话下。” 第116章 牛大志知晓李龙家里事一大堆,并不责怪,他吃了一口酒,拍了拍李龙的肩膀,“我说虫儿,你可想好了,这捕快不当,偏偏要当个厨子,这里头差的可大呢。” 他随即一想,又改口道,“说大也不大,咱们沈小娘子不也是仵作与掌柜两头当,这里头差的更大。” “我......” 李龙咬了咬牙。 他真的很喜欢干捕快,虽然他总是做不好,那他也喜欢。 那种能保护百姓的感觉,真的很好。 可老太爷......老太爷想让他平平安安的。 “先试试?” 沈雁回与李龙不太熟识,毕竟他去年秋月里就走了,也没说过几句话。 她给这几乎半年未见的二人又添了一道响油鳝糊,一道凉拌芫荽鸡丝,“若是他日还想当捕快了,就回去当,牛捕头说的没错,我还干两个行当呢。” “人真的可以干两个行当?” “为什么不可以?” 沈雁回笑了笑,将他面前的酒杯添满,“只有得空就行。” 李龙觉得,不同于从前,今年的沈小娘子,似是更加和善。 就是不知晓为什么,沈小娘子举手投足间,有些像谢大人...... 李龙今早才上的码头,本想来县衙与从前的兄弟们见一见,请他们吃一顿酒,再好好告别他的捕快生涯,偏到街口前,见到了招厨子的告示,还就在县衙的对街。 他本就是厨子出生,要是没遇到牛大志,他眼下一定是个很好的厨子。 既然老太爷不让他干捕快,那就当厨子吧,且在县衙的对街,还能总是碰着他的好兄弟们。 可没想到,这如意小馆,竟是沈小娘子开的? 更没想到,方才他进门时,就瞧见谢大人在给沈小娘子擦汗,目光柔和似春水。从前谢大人有过这样的眼神吗?不都是对着犯人们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实际让人不寒而栗。 就是不知晓为什么,谢大人举手投足间,有些像沈小娘子...... 二人的笑与身影在李龙面前重重叠叠,让他一时间有些恍惚,进而使劲摇了摇头,大拍了一下脑袋。 半年未见,天翻地覆了! “人沈小娘子都这么说了,来,虫儿。” 牛大志狠狠地拍了几下李龙的肩膀,哈哈大笑,“来与我露两手,你走得早,我还没吃过你做的菜呢!你与你讲,还好你走得早,没有经受小饼非人般的折磨。” “做三道,有荤有素,有爆炒,有清炖,若火候与味道合适,你便可以留下来。” 沈雁回指了指后厨,“眼下正好过了饭点,但里头还有不少菜,我不限你用什么食材,去做来就好。” 回去的大半年,老太爷的菜,都是李龙亲自做的。虽说老太爷口味清淡,所做之菜并不符合饭馆所需,但好在将拿刀几年,生疏了拿铁锅的技巧给练回来了。 厨房里不断响起油崩响的声音,亦有菜刀剁肉的“咚咚”声,且似乎像是那么一回事。 “头儿,这根本不公平!” 县衙的其他捕快们都知晓李龙回来了,纷纷人传人,不出一盏茶的功夫,便都进了如意小馆。 其中就有神色戚戚的王饼。 “凭啥子虫哥能做三道菜,我就只做一道菜,就不让我当厨子了!” 有人很想当捕快却不得不当厨子,有人很想当厨子却不得不当捕快。 王饼捧出了生平最“天真”的一张笑脸,快步走到沈雁回跟前,眸色闪闪,“善良的沈小娘子,你愿意再给可怜的王饼一次机会吗?这一次我一定会做的让大家满意的。” “不可以。” 谢婴呡了一口茶,很干脆地替善良的沈雁回无情地拒绝了可怜的王饼。 “哈哈哈......” 明成在一旁笑得直拍大腿,“这招只有大人用的时候还有些用处,你学什么大人嘛,哈哈哈,再说了,如今大家身体康健,还要预备去吃本月去吃牛掌柜家的席面,还有五月备好谢大人的席面,要是再吃你的菜,可能得像小鸡似的,蔫到元日里。” “明成,你拔刀吧,眼下我们就决一死战。你可以侮辱我,你不能侮辱我做的菜!” “来吧,来吧!哥正愁这两日没事可做呢!” “可以再给你一次机会。” 沈雁回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终于开口,终止了这一场二人间的斗争,“但是你的试菜得换人试。” “换什么人?” 王饼将刀塞回去,兴冲冲地问道。 “牢狱里那些人,若是吃了你的菜,半盏茶的功夫,还未倒下,我就招你当厨子,如何?” 沈雁回喝了一口茶,狡黠一笑。 “好啊,我眼下就去做,虫哥,我来了!” 王饼搓了搓手,跃跃欲试。据热心狱吏赵大哥所述,牢狱里那些个人,还是挺喜欢吃他的冰糖肥肠的,每每有人不服气,或是出口辱骂谢大人几句,赵大哥都会找他要冰糖肥肠。 “雁雁,狐狸耳朵露出来了。” 谢婴戳了戳沈雁回的额头,笑了笑,“这招恐会对他造成终生打击,说得我有些同情王麻子那帮人了。” 几人攀谈间,李龙几道菜也已经上来了。 一道肉片炒四鲜,一道春韭炒鸡卵,一道莼菜鲈鱼羹。 不光是色泽鲜亮,那香味实在是扑鼻,叫人忍不住品尝。 不过谢婴还是未让沈雁回动筷,万一这是三代王饼呢。王饼做的菜,从卖相上,就极具诱惑力。 “来吧,既是我收的徒弟,就由我先来尝。” 牛大志深吸一口气,逐步品尝。 肉片炒得四鲜分别是鲜虾、木耳、猪皮与春笋。肥瘦相间的肉片早就被煸出了油脂,几点都不肥腻。山里长的,地上跑的,河里游的,几种味道融合在一块,各有各的鲜美,却又互不影响。 春日自然要吃春韭,鲜嫩的春韭香味独特,油亮亮的,与炒得蓬松暄软的鸡卵结合地恰到好处,这道菜的火候极为得当。毕竟只要稍微火大一些,春韭就会黄了。 鲈鱼肥,莼菜美。 莼菜特有之滑嫩与鲈鱼的滑嫩相结合,尝上一口,实在是叫人鲜掉眉毛。若是吃醉了酒来上这样热气腾腾的一碗,整个人都会浑身舒爽。 “一、二、三!好,没有倒下,大家可以都来试试了!” 捕快们纷纷数着牛大志在尝完菜的倒下时间。 不止如意小馆店内的几个人,还有其他的食客,沈雁回都招呼着过来尝。 “真不错,这羹好吃。” “吃春韭啊,吃得多有力气。” 李龙此人,做出的菜,确实滋味不错,能当如意小馆的厨子。 “与他们相同,一月两贯,可在店里用饭......但不像阿福,你可要自己找地方住了,李大厨你可愿意?” 沈雁回长舒一口气,终于可以轻松许多了。 “我自然是愿意的。” 李龙朝着沈雁回作了好几个揖,十分激动,“谢沈小娘子给我机会,日后我一定会好好干的!” “过两日还要去烧芍药姐与牛掌柜的筵席,你与我一同去吧。” “好!” 这边正沉浸在入职的喜悦中,那头的厨房忽然传出“彭”得一声巨响。 王饼一脸锅灰,从厨房跑出,“沈,沈小娘子,这甑怎么突然炸了!” 一只煮饭的甑都能煮炸吗...... 沈雁回扶了扶额头,忽然有些后悔方才的决定。 “王饼,本官命令你,永不能,踏入,如意小馆的厨房。” 第69章 腌咸鸭蛋,捞初网鱼 “喏, 沈小娘子,这是今早我挖春笋时,才从小苍山脚挑来的黄泥, 你瞧瞧。” 一早菜贩子来送时蔬时,顺道挑了一扁箩黄泥来。 “还得是小苍山上黄泥细腻。” 沈雁回取了一点儿黄泥,用手指揉搓了一会儿, 将十文钱塞进了菜贩子手心, “辛苦娥姐, 拿了吃茶。” “你说这......这什么好意思呢。” 菜贩子时蔬倒进如意小馆门口的箩筐中,再将自己的扁担重新挑起, 满是污泥的手接过钱时有些微微发颤, “这黄泥也是顺手挖了些,还没我半筐春韭重, 哪好意思收您钱啊。” 她卖了这么久的菜,还是第一次与饭馆食肆合作,可怠慢不得, 日日选了最新鲜的送来,还是几人中来的最早的。 如意小馆的沈小娘子很是心善,人也很好,平日里对她颇多照拂。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沈雁回顺道给菜贩子倒了杯热茶, “小苍山到我这儿还有些路程,这两箩筐都将扁担给压弯, 我只是顺口说了一嘴山脚的泥好,你就与我挖了, 空用了好些力气, 你拿着给蓉姐儿买糖球儿也是好的嘛......对了,后日我接了牛家的筵席, 牛叔给了我不少银钱,你与那几位商量商量,所有眼下味道最好的时蔬,我都要几筐,亦是要最新鲜的,可容不得半点差错。” 第117章 四月里虽天气转暖,但一早儿还是更深露重,菜贩子的脸冻得有些红了,连握钱的手指皲裂了好几道口子。 “欸......” 她不好意思地擦了擦手,接过热茶一饮而尽。 自从开了如意小馆,沈雁回坚持了两月不睡懒觉,如今到点就醒,慢慢就习惯了。 除了有些时候会在被窝里躲上一会儿懒,其余的时辰,都是一早到了如意小馆。 眼瞧着如意小馆愈来愈好,沈雁回连每日打开门锁,支开小轩窗时,心里都是敞亮舒适的。 她真的在古代有了自己的小饭馆,她真要在心里夸赞自己千万遍了。 “这么好些黄泥,是要腌咸鸭蛋吗?” 李龙囫囵给自己煮了一碗水饭,就着辣芥瓜吃了个水饱,洗了碗就着手帮沈雁回从箩筐里将菜拿出来清洗备菜。 他一瞥,恰巧瞥见了那一扁箩的黄泥,“一看就是小苍山的黄泥,这黄泥好,腌出来的咸鸭蛋油香油香的。” “嗯,我昨日去东市时,瞧见那卖的咸鸭蛋个头大,还不贵,买了两篮,如今在后厨柜子底下放着。马上要到立夏了,眼瞧着都来不及腌,但我想了想,在夏日就着吃粥也是好的。” 那鸭蛋只只饱满,里头的黄定是个头也大,若是腌制得到,届时剥开用筷子一戳,油能流满手心。 “沈小娘子若信得过我,就交与我腌我吧。从前家里的咸鸭蛋都是我老太爷腌的,别看他年纪大了,但腌起鸭蛋、皮蛋来,好得不得了,我从他那学了两手......不过那一扁箩黄泥多了,怕是腌完能剩不少,有些浪费。” 回忆起少时,李虫总是搬着小凳子坐在老太爷身边,瞧着他将一只只咸鸭蛋裹上黄泥。 “那自然是好的,就交给李大哥吧。” 沈雁回回想起方才黄泥的触感,笑了笑,“多出来的黄泥,等凤姐儿今日下学,叫她自个儿捏几个泥人玩。” 腌咸鸭蛋与做老式糕点是一样的,年岁大的人,都自个儿有一套技巧。 既是有会腌的,沈雁回自然顺理地承包给了李龙,毕竟这玩意,要想腌得流油,家家有秘方。 后日就是芍药与牛俊成亲的日子,除了当日新鲜的时蔬,她买的腊肉咸鸡鸭几乎将厨房给堆满。 牛大胆给儿子摆了得有四十来桌,光凭厨房这些,当然是凤毛麟角,剩余的全在县衙内堆着呢。 “霍,活鳖与鳝鱼,这么多啊。” “竟还有海货,可真是下了血本。大人,您说一只这么大的海虾得多少钱呐。杀猪可真挣钱,瞧得我也想去杀猪了。” “天呐!如何能吃鸽子,怎么可以吃鸽子,鸽子这般辛勤,如何能吃它们!来福我儿,快躲远些!” 这是明成这几日观县衙大院有感,与沈雁回相处久了,从前总在谢婴面前自称“小的”有两年的他,不知何时,亦变成了“我”。 直至芍药来试菜时,沈雁回做了一道琉璃脆皮乳鸽,夹了半只给明成。 他一边将半只琉璃脆皮乳鸽吃了个干净,一边收集起它们的羽毛来,以做挂念。 不过县衙底下的各大乡里,有游缴等官员偶有来拜访谢婴时,瞧见县衙内的各大动物们,眼都瞪大了。 待他们回去,大肆宣扬了谢大人有多么的勤政爱民,都将家禽放在县衙内研究。 毕竟谢大人手下的一名侍从,还特地与他们攀谈交流了如何将猪仔养得溜圆的心得。 “雁雁,快来瞧瞧,如何将它烹了。吃了它,我们今年人人都是好运道。” 李芝兰不用像沈雁回与李龙一般,要提早来如意小馆备食材,只需巳初时分来即可。 她一手捧着一束紫楝花,另一手上拿着用细柴串好的一条闪着银光的鲥鱼。 除了本就栽在花盆中的牡丹与蝴蝶兰,李芝兰总是爱在柜台前插上自己新摘的花,春日桃李与细柳,就连油菜花,都被她插过好几回。 她总说,艳艳姐说了,花能让人的心情一直舒畅。 今日的紫楝花似星宿似的串满枝丫,簌簌清香。 “这是初网第一网初鲥,四姨与那船工关系好,叫她拿了一条送给我们。这旁人可拿不到,瞧瞧如何做了,我们一块吃。” 她顺手将鲥鱼挂在了厨房的灶台旁,又将在瓷瓶中灌了一些水,将紫楝花收拾了,好好插进瓷瓶中。 “那清炖吧,既是初网,定不能将浓油赤酱埋没了它的鲜味。” “好。” 四月的白日渐渐长起来,天也亮堂堂,不出半个时辰,就有食客陆续进来用饭。 二人炒菜,沈雁回空闲了不少。 一早送来的黄泥,才叫阿福用水搅拌化开,若是再不用,一会儿又要干透了。 李龙帮忙炒了几个菜后,便唤他去腌咸鸭蛋。 眼下做生意都不容易,虽是两筐鸭蛋,亦是卖鸭蛋的小贩亲自从东市送来的,只只新鲜,光滑圆润,没有任何碎裂。 两篮鸭蛋已全部清洗掉上面的污垢,到如今也是晾得差不多了。 阿福用水搅拌化黄泥时,顺道用筛子将里头的沙石与杂志全都筛了个遍,现下木桶里化好的黄泥,更加细腻似粉质。 李龙的腌料中放了粗盐与清酒,更是放了米汤与他自己秘制的料,搅拌后全然混入了黄泥之中。 一只只鸭蛋被投入了下了腌料的黄泥,出泥后又在稻壳中滚过一圈,再仔细小心地放入备好的瓦罐之中,一定要确保鸭蛋们不能有破皮,以免让一只鸭蛋坏了一整坛子。 “好好玩,明年的咸鸭蛋,让阿福来腌吧。” 阿福的小手裹满了泥浆,帮李龙滚好几只后,立刻洗了手去招呼食客。 玩归玩,眼下最重要的还是食客们。他可不能因为一时贪玩忘了本分,他还要攒钱上学堂呢。 “那阿福可有将李叔方才放的料给记下了?” “那可不,阿福全都记在脑袋里了。” “那明年全给阿福来腌,好不好?” “好!” 阿福笑着应答了几句,帮腾不出手的李龙擦了擦额角的汗,又给他喂了一杯茶水,便招呼客人去了。 “小孩,你们这,什么是招牌?” 招牌不就悬在他们面前的柜台旁吗?怎得还要问他。 许是与他一样不识得字吧。 阿福抬眼,是几位从未见过的食客。 不过如意小馆一直有行商来来往往的,隔两日便有面生之人来用饭,他并没有放在心上,反而热情地给他们介绍菜色。 “那便来道莼菜鲈鱼羹,再给我们炒两个荤,一个素。” “酱爆腰花、梅子酿肉,再配一个春韭炒银芽,客官您看如何?” “成。” 几人对望了两眼,点了点头。 待阿福上完了菜,几人又将他拦着询问。 “你们街口贴的告示可为真?这如意小馆的掌柜,当真要嫁给谢......谢大人?” 男人一口饮干净了面前碗中的酒。 “那当然是真的。” 阿福热情地与他添酒,满脸自豪道,“谢大人最疼我们雁雁姐姐了,下个月他们就要成亲了呢。” “这样啊。” 待阿福去了别桌,几人的脸色霎时变了。 “成亲?” 男人拿筷子搅动地面前的酱爆腰花,“贬官贬来成亲来了,真是好笑。他谢婴,也会有在乎的人?” “大哥......真是谢婴。” 另一男人警惕地摸了摸袖口,却被身旁之人一把阻止。 谢婴背着手,趁着沈雁回不备,将手中的发簪簪在了她的鬓发间。 “昨日去买订饴糖时瞧见了,果然与雁雁很适配。” 金累丝的蝴蝶栩栩如生,立与沈雁回的鬓发间,灿如春华。 “你都走了好几家饴糖铺子了,还没走完啊。” 沈雁回顺手抚了抚鬓间的蝴蝶,莞尔一笑,走进厨房,“多谢大人的厚爱,今个儿吃什么呢,小人请客......谢怀风,你不准进来!” “谢怀风什么都吃,全凭雁雁。” “出去啊!” 嬉闹间还能听见谢婴的笑。 “大哥,这真是谢婴吗......” 男人握着筷子的手微微颤抖。 他握剑的样子,还在他的脑海中磨灭不去。 处处是血。 身旁的男人紧握着酒杯,面色狠厉。 “如何不是?便是化成灰,我也认得他。” 第70章 甜锅糍,避风塘? 四月二十六, 春意融融,是个好日子。 河畔的槐花一串接一串地簇在繁茂的绿叶中,恰如风铃。 今日亦是芍药与牛俊成亲的大喜之日。 牛大胆虽是屠户, 但平日里是个爱唠的,逢人少不了说上几句吉祥话,交了不少朋友。今日莫说青云县的, 邻县亦来了他不少好友。 杀猪匠这行当虽说听起来不好听, 但对于他来说, 可是个极为挣钱的行当。毕竟他从十多岁跟着师傅杀猪至今,熟能生巧, 能说会道, 将青云县许多酒楼食肆的生意都拢了去,攒下了不少银钱。 第118章 故, 这次牛俊的婚宴,还是颇有派头,红绸挂了满街, 好不风光。 沈雁回昨日就收到了一封厚厚的大红包,沉甸甸的,开启她今日一整日畅快的心情。筵席的食材,光靠一辆板车根本装不下, 她还雇了两位脚夫,帮她一起去县衙将食材打理了, 一块挑去筵席的宅子。 提鸡笼,抓兔子, 拎鹌鹑......有的忙。 “谢大人, 速速搭把手。” 沈雁回起得早,谢婴亦是跟着她一早起了。只不过他要将县衙的事情忙完, 才得空去牛俊家。眼下趁着沈雁回在院子里忙活的功夫,他能帮衬便多帮衬些。 “三十多桌,雁雁指不定将锅铲都给抡冒烟了。” 待装点好一切,谢婴忍不住勾了勾沈雁回的衣角,“晚些我来帮你。” 烧筵席可不比在如意小馆,一旦去了忙活起来,那是一整日都不带停歇的。 “我只是掌勺,也不是所有的菜都归我炒,芍药姐与我说光帮厨就有七八个,不会那么累的。” “放心吧大人,小的也在一旁帮忙,定不会让沈小娘子太过受累。” 李龙在一旁替沈雁回打着包票。 没想到他才做回厨子不久,沈小娘子就带他一块去给人家烧婚宴的筵席,他感激都来不及。 这是对他的信任。 “李叔,你怎么将刀也挎上了。” 阿福歪着头,瞧见了李龙腰上的横刀,他疑惑却又开玩笑,“莫不是今日的猪羊大菜,需要李叔拿刀切?” “李大哥的刀快,用来开鱼脍也是不错。” 沈雁回亦在一旁顺着阿福的话玩笑道。 李龙的腰上,挎着他当捕快时的横刀。 眼下他虽然暂时不当捕快了,但牛大志并未将这刀给收回去。他美其名曰,说不定日后又当上捕快了呢,毕竟此刀跟着他多年,届时难不成还要再给他备把新的不成。 “你们俩还是会说笑,我要是拿这曾经沾了血的刀去牛俊的筵席上开鱼脍,牛大胆宰完猪,得宰我了......我这不带着,替大人保护沈小娘子嘛。” 李龙理了理腰间的横刀,虽是玩笑了几句,但依旧眉头微皱。 最近两日,有几位生人都来如意小馆用饭,吃酒的间隙便与阿福打听诸多事情,他总觉得他们的行为举止有些怪异。 可他还是希望是他多想了。 沈雁回拍了拍谢婴的手背,笑着帮明成一块拉板车,“放心吧,不累。再说了,你帮我作甚,是会炒三脆羹还是会炸鹌鹑?你快些处理好县衙的事,晚些来吃筵席才是对的......你当下最重的任务,便是帮我照顾好喜洋洋与软绵绵,县衙里那么好些动物,它们一会儿定是要打闹起来的。那么,谢大人回见啦。” 她摆了摆手,与明成几人一块去了牛俊的宅子。 牛大胆对儿子成亲出手果然阔绰,离宅子还有几里地,就见树枝上皆挂满红绸,便是红毯也铺了得有三里地。 他家离沈雁回家的桃枝巷不算太远,自从开始着手准备牛俊的婚宴,他便请了瓦匠将宅子好好修缮了一番,又请木匠打了不少家具添置。 他的宅子本就大,如今又作修整,更显富贵与气派,叫一同过去吃酒的瞧了都羡慕。 “哎唷雁雁,这么又这么好些东西。” 牛大胆见了沈雁回一行人大包小包,连忙出门帮忙搬弄,“昨日不是已经送了一批来吗?那些活鳖鳝鱼,如今都在后厨好好将养着......雁雁你真是个实在姑娘。我见他人的喜宴,那厨子总是要吃些回扣的。你这一车车的,你说往里头贴钱了牛叔都信。” 今日牛大胆与他的媳妇邹娘子穿得精神又喜庆,身上的衣裳一瞧就是新制的,面貌也收拾的端正。 真应了那句“人逢喜事精神爽”。 牛大胆猪杀得多,平日里并不是很注意自己的外表,今日则是不同,他浑身上下打理得干干净净,连发髻都用头油梳得光亮,当真有了几分富贵老爷的味道。 “牛叔今日穿得好阔绰,雁雁见了也要喊上一声的牛老爷的。” 沈雁回又仔细端详了一旁的邹娘子,她穿着一件绣着玉兰的褐色纹金祥云样交袄,发髻处簪了一支款式精致的银簪,别了一朵红色小花,夸赞道,“这又是牛叔哪家的小姐亲戚,这位貌美的娘子,雁雁怎么从未见过的。” 这一夸赞,可叫邹娘子笑得花枝乱颤。 “雁雁你这孩子嘴忒甜了,快收了,邹姨单独包给你的......这孩子是阿福?来,邹姨这好多饴糖,快抓两把。” 邹娘子忙拉过沈雁回,往她的怀里塞了一封红包,又拉着她说了好些体己话,这才放她去了厨房。 后院内贴满了红纸剪好的“喜”字,每处房前都悬两只红灯笼。一旁种了好些树,有菜地一块,就连菜栅栏处都挂上了红绸。 喜气洋洋,一派祥和。 院内早就有几位厨子在那忙活备菜,杀黄鳝的,处理海虾的,点泥炉的...... 他们见了沈雁回,纷纷抬手与她打招呼。如意小馆的掌柜,大家还是有所耳闻,只是他们亦是平日里在厨房呆着的主,倒是未曾见过沈雁回。 早就听闻这沈小娘子胆识大,做事亦能干,今日一见,这年纪似乎瞧着只有十七八九? 这几人都由牛大胆从青云县各大酒楼食肆请来,他与掌柜们好说歹说,又是封了红包,才将他们聚到一起。 怎么说自个儿做的菜也是让自家的酒楼食肆颇有名气,如今一场筵席竟叫他们与十多岁的姑娘打下手。 其中一两位厨子,难免生出些不服气来。 “好大的厨房啊。” 阿福一进后院,便忍不住感叹。他绕着两只灶台走了好几遍,伸手摸了摸好几口铁锅,“明叔叔说得没错,没想到当杀猪的这么挣钱呢,好大的宅子,好大的院子,好大的锅。” 这是他在青云县,除了雁雁姐姐的新宅子外,见过最大的宅子了,便是这厨房,都抵得上大半间如意小馆了。 “那将阿福送去跟着牛叔杀猪,好不好?” 沈雁回笑着将她的家伙什放到灶台上,“说不定等日后阿福到了牛叔这个年纪,挣的钱说不定比牛叔还多呢。” 阿福脑海里回想起他从前见牛大胆杀猪的光景。仅一人就将一只肥猪扛在身上,又能轻易地将它吊着放血。 猪猪嘶嚎,有些可怜。 “不好不好。” 阿福使劲晃了晃脑袋,立刻反驳,“阿福连杀鸡都不敢,哪能去杀猪啊。阿福还是老老实实地当雁雁姐姐的跑堂,等挣了钱,阿福去上学堂......凤姐儿今日能早些下学吗,阿福给她装了一口袋的饴糖。” “哪能因旁人成亲早下学,阿福多等等,凤姐儿就来了。” 沈雁回笑着将方才几位喜娘端来的几碗甜锅糍分了阿福一碗,“不过晚些今日莲清书院那几位夫子都来吃酒,阿福若是有想问的学问,可以问问。” “好!” 阿福兴奋地将甜锅糍喝了一大口,却被烫得龇牙咧嘴。 锅糍干嚼就已经酥脆可口,但喜宴筵席大多掰碎了加糖后用热水冲泡,成了待客佳品。 只要有客人来了主家,都要先泡上一碗给客人喝。 酥脆的锅糍被热水冲泡得软烂,变成了一碗茶水,一碗下去米香与甜香融合。 甜上一甜,是对自己今年日子顺遂的祝愿,亦是对新人的美好祝福。 “好久不喝锅糍了,怪香的。” 李龙连喝了两碗,一手提了两只活鸡,又拿了一菜刀,“我去后胡同里将鸡杀了,免得在人家院子地上沾了鸡血,冲撞了喜气......阿福可要与李叔一块去?” “不去不去!我帮雁雁姐姐掰竹笋,削莴苣的皮。” 阿福使劲摇了摇脑袋。 “胆小。” 李龙笑了一声,便自顾自打开后院的门,往后巷去了。 “沈小娘子今日的主菜打算做什么?” 沈雁回才将一大块腊肉清洗干净,正预备切片与芋头同炖,便有两位帮厨走进厨房与她攀谈。 他们这语气,不算客气。 “筵席都一样,花炊鹌子、荔枝白腰这样的八大纲菜是必须,再备好酱烧蹄膀、清炖甲鱼,响油鳝糊,那些比较费事。那些海味,最好是清蒸,不能用浓油赤酱盖住风味,届时我再思量着炒个避风塘口味的,海参炖上黄米作粥,做几道拔丝口味的甜品,孩子们爱吃......” “什么是,避风塘口味?” 两位帮厨越听眉头越皱,如何越听越不懂起来。 本想着为难为难眼下这位传闻名气颇大的小姑娘,怎么她如放鞭炮似的滔滔不绝说了一大堆。 竟还在说......头晕了。 院子的后巷不如前堂,一般比较冷清,李龙挑了一处泥地杀鸡。 不远的槐花树有槐花抖落,被风吹拂到他面前。 李龙抬眼去瞧。 他揉了揉眼,似乎有几个身影闪过。 第119章 第71章 谁都不能动雁雁 “不愧是赵大厨, 刀工真好,卤得味道也好,我定是要好好向您学习学习......待筵席结束, 您教教我这卤料该如何调。” 沈雁回站在灶台旁,用筷子夹了一片砧板上切好的五珍脍,蘸了蘸水品尝后, 直对一旁的厨子竖起大拇指。 “那是那是!” 赵大厨也夹了一块自个儿嚼, 眉头挑动, 嘴角止不住的上扬。 鸽子腿、獐子肉、兔肉、猪耳尖、羊羔臀,哪一样都极有嚼头, 没有任何腥膻味。 不愧是他做的五珍脍。 “孙大厨, 您这道酥炸鹌子,外头一层脆壳, 里头还在淌汁水,鲜香可口,实在是外酥里嫩的代表......回头, 您一定要与我说道说道这火候如何把控。” 沈雁回手里捏着半只鹌子腿,将上头的肉吃了个仔细,连一条肉丝都不曾剩下,竖起了另一个大拇指。 “自然自然!” 孙大厨忍不住也撕了一块尝, 眉飞色舞,嘴咧了大半个脸。 一咬一口汁水, 滋味鲜美。 不愧是他做的酥炸鹌子。 两人本欲来找沈雁回的茬,搓了搓她的锐气, 毕竟他们这行当, 本就是干得越久名声越敞亮,岂有让后来的小辈做掌勺, 压他们一头的道理。 也不知这牛大胆是如何想的,若是想攀附谢大人,也不是这样的攀附法嘛。 未曾想他们说的菜名,沈雁回几乎都对答如流,待他们问完,她还特意泡了两杯茶。 四月里,还能尝到冬日里凛冽的梅花香,喝上一口火气都小了不少。 待两人将茶饮了个干净,沈雁回又来请教菜系,毕恭毕敬地做足了小辈的本分,这弄得他们两人自个儿也有些不好意思了,只好答应她露上两手自己的招牌。 这几位厨子们好歹都是青云县较为有名的酒楼食肆中出来的,各自有各自的招牌菜,做起筵席来得心应手。 而沈雁回自己是第一次接筵席,众口难调。虽反覆调查了大雍筵席中常备些什么菜,但相对这些老师傅来说,她的水平自然是不够的。 每一样行当都讲究个尊师重道,她本就要做个谦逊的晚辈,顺道还能从这几位师傅中学两手,日后好用于她的如意小馆。 沈雁回给各位厨子都泡了茶水,亦是嘴巴甜些,一口一句“还是大师傅们厉害”,将他们哄得一愣一愣的。 一来二去,筵席中较难得菜系全都交给了这帮有资历较深的厨子们,而沈雁回就负责捣鼓一些新奇的菜系,锦上添花。 虽说牛大胆花了大手笔,买了不少的贵价货,但烹饪起来难免避不开清蒸与浓油赤酱。大雍没有辣椒,会让一些菜少些风味。 鳜鱼肥美,改了花刀放进屉笼,待出锅淋上一勺热油。 一筐筐的鸡卵先滚水煮熟,再剥壳进油锅炸成虎皮,届时,与蹄膀一同炖煮,更加吸味。 杀好的鲜鸭,在肚中塞入糯米、火腿、春笋、甜栗、玉蕈、豌豆、虾仁等食材进蒸笼焖个骨头都酥烂,肚中的糯米浸满鸭子的汁水,谓之八宝鸭。 肥嫩乳鸽在白卤水中浸泡半个时辰,用饴糖、醋调好汁水涂于乳鸽皮上晾上一个时辰后进锅烹炸,便是脆皮琉璃乳鸽。 羊舌签肉质鲜美,奶房签奶香浓郁,荔枝白腰口感香甜。 更有山家三脆、撒拌合菜、旋切莴苣等凉拌的开胃前菜。 ...... 筵席的菜叫人眼花缭乱,便是七八位厨子们联手,亦是叮叮咚咚的,忙活不过来。 四月里桑葚结果,个大饱满,渗着紫红色,适合熬成果酱。 蒸上几屉笼的山药,再用杵子导致成泥,拌入些许羊乳,放上两颗大桑葚,便是桑葚山药泥。 这道甜点可以提前备好,毕竟本就要将蒸好的山药放凉。 “味道真好。” 几位厨子纷纷用调羹擓了一点热乎乎的桑葚山药泥,握着调羹细品,“甜甜的,娃儿们肯定喜欢吃。” 细腻的山药泥混着浓郁的羊乳香,再佐以桑葚酱的酸甜,这让几位大多做肉菜的厨子们有些惊喜。 牛大胆客气,将这几位厨子们的家眷也请来吃筵席,其中就有几位家的孩子与沈锦书一般大小。 这道菜,他们的孩子定是会喜欢的。 “我家小妹就爱吃这个。” 沈雁回先将熬好的桑葚酱放入瓦罐中,又去熬加蜂糖熬樱桃蜜煎,“她亦是个好吃的,总是便着法子哄我,要我做给她。” 朱红的樱桃用锅铲压扁,煎出汁水,再混上蜂糖。待上菜时,往上头放一勺用羊乳与鸡蛋清打好的奶酪。 说到沈锦书,那张圆鼓鼓的小脸又浮现在沈雁回的脑海中,每每吃她做的菜,都要给足情绪,嚼着食物说上两句“雁雁,你说世上怎么会有这般好吃的菜呢,你莫不是仙子下凡吧,不然如何做出这样的珍馐佳肴。” 读了些书,说出来的话就是不一样。更何况每到暮食,待她下了学,便与谢婴一同坐着用饭。 二人一唱一和,她亦从谢婴那儿又学了不少新鲜词。 妹妹,真是世界上最可爱的生物。 谢婴,谢婴他...... 不要脸。 “是凤姐儿那娃娃,我知晓的,我家金哥儿说莲清书院的夫子们都可喜欢她了。” 厨子一边点了火的木棍烧去蹄膀上残余的猪毛,一边夸赞,“原先我还以为金哥儿吹牛,眼下我可不这么想......沈小娘子这般能说会道,亦有本事,那妹妹又如何会差呢。” “孙大哥你这般说,我可就当真了啊,晚些我就与凤姐儿说去。” “哈哈哈...我可从来不说假话。快将你说的什么避风塘风味做给我们瞧瞧,还有什么糖醋锅包肉,偷学了我们的菜,可要交换才行。” “糟糕,这就被发现了。” “那可不,我们吃的盐,当真是比你吃的饭多了。” 沈雁回只用了半个时辰,便与其他的厨子们打成了一片。 灶台与泥炉,人人面前都放了一口大锅,正热烘烘地炒制着自己最拿手的菜色。 “李大哥,你怎么回事,不太舒服吗?” 沈雁回察觉到了李龙的心不在焉。 平日里抡铁锅比她厉害的他,却在放在炒菜时,不小心被烫到了手。 “没什么......沈小娘子,你有没有觉得这两日老有人盯着你。” 李龙回过神来,将锅中的清炒百合一一装盘,却还是止不住的担心,“莫不是从前查案时,遭了什么仇家,回来报复的。” “王梅花一干人都斩了。” 沈雁回在脑海里思索了一番,“唯一与我有些仇的,便是我从前的婶婶,已经放回了铜锣县,那周兰一家刑期亦是满了......但谢大人已经好好责罚过他们,张大人那头也时不时派人盯过,应是不敢再造次了。” 除了这些,她一直都是小心做事,实在想不出得罪过什么人。 “那许是我有些多心。” 李龙洗了铁锅,又重新烧滚油炒肉片,“但是以防外一,你可不要去后巷那头,一会儿谢大人就来了。谢大人若在,我才能放宽心。” “不去不去,我一会去前堂瞧新娘子。” 毕竟是新人的好友,沈雁回与各位厨子们请了两刻时辰的假,便去前堂瞧新娘子。 她在装樱桃蜜煎时,已经听见了不远处有鞭炮锣鼓声响起,新娘子马上要到了。 花轿很大,牛家特地请了八个人抬,一路鞭炮声不断,撒饴糖与喜钱不计其数,足以见牛家对芍药的重视。 “这要牛大哥给芍药姐背下来嘛。” 沈雁回正站在门口拍着手直乐呵,就见骑着高头大马的牛俊下了马,快步走到花轿前,将芍药背在了身上。 “那可不,新娘子进前堂,脚可不沾地。” 牡丹挤在沈雁回的身旁笑着开口,“届时下月谢大人也要这样背雁雁的。不过凭谢大人那身板,抱雁雁也是可以的。” 沈雁回眼前陡然出现了谢婴前阵子扛她回桃枝巷。 可恶。 她挥了挥手,将面前那副光景给打散。 虽是最近两月为成亲好好练了练,但身材本就瘦的牛俊还是有些背得不稳,叫盖着红盖头的芍药用团扇好好打了他脑袋一下。 “真是呆子,叫你多练练的嘛,一点气力都没有。不如放我下来,让我背你。” “娘子,这可使不得,我背,我背!” “还没拜堂呢,胡说什么!” 二人的耳语却全叫一旁的沈雁回与牡丹听了去,乐得哈哈大笑。 明成今日成了牛俊的好哥们,在前堂替他招呼着客人,亦纷发不少喜钱,忙得找不着道。 “雁雁,你说这二人......雁雁,雁雁?” 牡丹一转身,忽然不见沈雁回的踪迹。 嬉闹的人群中,哪还有沈雁回半点身影。 “牡丹姐,你瞧见沈小娘子了吗?我寻思着我还是有些放心不下,前堂人也多,我怕有什么事。” 第120章 李龙左思右想,还是来了前堂。 “雁雁呢?” 本以为沈雁回回了后厨的牡丹见李龙前来寻找,登时眉头紧皱,朝着外头挤着看热闹的人群大声呼喊,“雁雁,雁雁......方才雁雁还在这里的!” 李龙神色大变。 “完了。” 他挎着刀,挤开人群,回头与牡丹叮嘱,“牡丹姐,你快去通知谢大人与明成,快去找头儿!” 说罢,他亦是进了人群不见踪迹。 谢婴是在闹街旁的巷子里找到浑身是血的李龙的。 他倒在地上,手中握着前两日他才送给沈雁回的金累丝蝴蝶簪子。 “虫儿,虫!” 牛大志将李龙从地上扶起,只是一摸手上便是艳红一片。 “大人,他们,他们去了小苍山,沈,沈小娘子被他们带走了......” 李龙咬着苍白的唇,举起手中的金累丝蝴蝶簪子,吃力道,“大人您快去救她。” 血几乎浸透了他的半件衣衫。 “虫啊,头儿带你去看大夫。” 眼泪从牛大志的眼角滚落,他控制不住颤抖的手,“虫,你要撑住。” “头,你,你说,我是个好捕快吗?” 眼瞧着李龙的面色愈发差,他忍痛呢喃,“头儿,我想,我还是想当捕快......我,我就是喜欢跟您后头。” “当!回头我就与你老太爷讲,当捕快,我们虫......我们李龙就是要当捕快的,我们李龙天生就是当捕快的料!” 牛大志身泪俱下。 他不是最怕疼的吗?他不是每次捉贼都要躲在最后的吗? 他该有多疼...... “带他去看大夫,多少钱都要治好。” 谢婴拿手巾替李龙擦去了嘴角的血,“谢大人不会让你有事的,谢大人也去帮你与老太爷说。” 染了血的金累丝发簪被紧紧地攥着。 谢婴翻身上了马,眼内一片赤红。 谁都不能动雁雁。 杀了他们。 第72章 “你帮帮我......” “嘶......” 疼痛的触感攀上沈雁回的手腕, 她才从黑暗中慢慢苏醒,眼神中渐渐有了一丝清明。 已是黄昏。 她动了动身子,使劲地扭头一瞥, 发现双手被束缚在身后的木头上,手腕被锁链绑得磨破了皮,正往外渗着丝丝血珠。 他爹的, 绑架! 这是一处断垣残壁, 破烂的, 被烧得房梁倒塌的屋子,四处一片焦土, 四周环绕着成片的青葱的松柏。 是小苍山, 小苍山上才会有这么多松柏。 沈雁回的脑海里快速思考着这半年来的人际关系。 若是因他进了牢狱那几个要么还关着,要么砍了头, 难道还得罪了什么人吗? 方才一块湿哒哒的手帕捂在她的脸上,她就知晓了。奈何她使劲地憋气也抵挡不了,那块手帕实在是捂得太久, 且有两人从两侧束缚住了她,她根本挣脱不得。 周家与孙家? 恍惚中听见远处两人的攀谈,言语间急促又狠厉,似要将所述之人拆骨入腹。 这个寻她仇的想法很快又散去。 “凭什么谢婴这厮能过得这样好, 他杀了我们这么多人还妄想成亲,做他的春秋大梦去吧, 呸!” “二哥。他会来这儿吗?不过一个女人而已。” “放心,我捅那小子不算太深, 留了口气给他, 足够让他说出小苍山这个地方......呵,按照谢婴的性格, 眼瞧这这两日他对这个女人的宠爱,是上了心了,他一定会来。” 语罢,有身影从远处缓缓走来,沈雁回立刻闭上了眼睛。 有一只粗暴的手掌在她的脸颊处来回摩挲,又捏了一把。 “生的这样娇艳,怪不得谢婴都不愿回汴梁去了。” 男人报复似的揉捏着沈雁回的脸,原本白皙的面庞上印出红印,笑得浪荡,“就这样一个水灵灵的女人,就能拿捏住不可一世的谢婴,说出去能叫汴梁那帮人笑死。” “二哥,谢婴......他不是被贬的吗,还有他愿不愿意回去的事?倒是他这女人,确实不错。” “他想不想回去,不过他谢婴亲自开口一句话。” 男人放开了沈雁回的脸,转而抚上她的脖颈,冷笑一声,“狗皇帝能舍得他这样一条好狗吗?你瞧瞧她的脖颈,细长白嫩,还带着几处红痕,原来谢婴好这口。这样的贬官,怕是贬到他心尖上去了。到底是什么滋味的女人,能将谢婴变成那副样子。” 这两日他在那如意小馆中偷偷注意了两人许久。 谢婴那副做派真是恶心得他想吐。 “他在汴梁不近女色,偏偏身旁跟了个细皮白肉的侍从,还真以为他如传闻中好男风......我不会让他好过的。他的女人,我倒也要尝尝看。” 沈雁回听出来了,这是谢婴的仇家。 那双手不断地摩擦过她的脸颊、耳尖、脖颈......好恶心。 她身上的汗毛竖起,好恶心,太恶心了。 胃里涌现出一股难受之意,变态,一群变态。 “先过来吃东西,别玩了。大哥买了些好东西,一会儿有的是玩头。” 另一道粗犷的声音响起,那手才从她的身上拿开。 待两人又回到远处,她才小心翼翼地睁开眼。 即便不看那三人,沈雁回也知晓他们是谁。只能凭借声音就能清楚这三人是这两日来如意小馆用饭的行商。 谢婴从前到底做过什么,能让他们追来青云县?还要将她绑来威胁。沈雁回暗自骂了谢婴一顿。 谢婴他会来救她吧,沈雁回忽觉心中抽痛,他一定会来的。 天愈发黑了,山上只有她与那处的三个男人。说不害怕是假的,但她很快就冷静下来。 等着被救,也要先自救啊! 想办法,一定要想办法跑。 听方才那两人的说法,不跑就完了! 束缚住她手腕的锁链很不一般,有些像现代的手铐两边都有手环。 与手铐不同的是,左右有两个锁孔。 该死! 这是她这半年来见过第三次精巧的机关锁了。船舱上的木箱、莲清书院的书房......锁着她的不知名手铐。 她在感叹大雍铜器机械技术的精湛同时,还要想办法如何动弹。 她的身上有挎包,就算是出来烧筵席,她也背着的。 包里有针。 试试吧,她以前因为好奇,从她的刑警同事那儿学了一点儿皮毛。 沈雁回晃了一下身子。 叮铃当啷。 这给她吓得一动都不敢动。 好在夜幕慢慢降临,四周渐渐黑了,那三个男人正在激动地攀谈,面前的火堆亦是烧得劈啪作响,并未察觉到她这儿的一点铃铛的细响声。 该死的谢婴为什么要在抽绳上装铃铛!她又在心中咒骂了许久。 沈雁回从前有多满意那两串小铃铛,现在盯着它们便有多可恨。 她只能一点儿一点儿地挪动身子,将背在腰前的挎包慢慢挪动到身后去,还要注意铃铛的声响。 拿到了! 待沈雁回从布包内抽出两根针,紧攥在手里,又将挎包一点儿一点儿给挪回去,决不能让他们察觉到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 用针开锁孔并不顺利,何况沈雁回的手是被倒扣着从背后绑住的,这是一项细活。 待那头的几个男人吃完火堆上架着的兔子,地上躺了两坛子酒,沈雁回连一只锁孔都未打开。 夜里的小苍山寒冷似二月寒冬,但她的额上仍然布满细汗,磨破的手腕处血珠也越渗越多。 “大哥,你给我们带了什么好东西?” 待酒足饭饱,男人嬉笑着询问。 “颤声娇啊。” 男人淫/笑着从怀中掏出一个油纸包,里头有一大袋的白色粉末,“给谢婴的女人吃下去,让她伺候我们......哈哈哈,好想看看谢婴赶来时的脸色啊。” 他愈气,他就愈爽。 “这真的有用吗?” 另一男人瞧了一眼那粉末,色心大起,“大哥怎么买了这么多。” “自然是有用的,只需一会儿就能发作。” 男人从地上捡起一只酒碗,倒了碗酒进去,又撒了一些粉末,“其余的留着日后再受用呗,谢婴的女人,难道只玩一次不成?” 粉末溶进酒碗中,很快便消失不见,一点儿都察觉不到下过药的痕迹。 “大哥,咱们的剑都涂了毒药,只要谢婴敢来,就算我们打不过他,只要我们三人一起上,磨破谢婴一点皮,他便是我们的刀下亡魂!” “好!让谢婴亲眼看着我们玩他的女人,哈哈哈......” 酒碗被为首的男人端到了沈雁回面前。 “哟,沈小娘子醒了啊。” 男人嗤笑了一声,扣住了沈雁回的下巴,“原先哥几个多谢沈小娘子的款待了,眼下正是我们回报的好时候。来,哥几个请沈小娘子吃酒。” 第121章 沈雁回眸色清明,在寒冷的夜里显得格外冷静。 这叫男人都看傻了眼。 眼瞧着酒碗就要灌到沈雁回的唇边,她狠咬了一口男人的手指。 “啊!” 男人吃痛地叫了一声,酒碗也随之滚落,掉到地上发出脆裂的清响。 “滚开。” 沈雁回厌恶地盯着面前的男人,嘴角是男人手指上的血。 “不愧是谢婴的女人,都到这份上了,性子还这么烈。别挣脱了,这锁,这是哥几个专门为了你从汴梁带来的,届时,叫谢婴看看。” 男人似乎并未生气,他笑意更浓,另一只手一把钳制住沈雁回的下巴,让她动弹不得,“可你哥哥我酒多着呢,我前两日不是说了要请沈小娘子吃酒的,你给我喝!” 另一碗酒从另一个男人手中递来,他使劲地钳这沈雁回的下巴,将那碗酒灌了进去。 整碗烈酒灌得沈雁回整张脸通红,咳嗽不断。 “咳咳......” 沈雁回大声咳嗽,狠狠地盯着面前的男人,怒骂道,“我口口爹!” “哎唷,她要口口爹......弟弟们你们听听。” 男人一把扯开沈雁回的腰带,大笑道,“我爹早就被谢婴给杀了,你知道吗?” 另外两个男人也跟在一旁大笑,帮忙去扯她的腰带。 打不开,锁孔打不开! 不知是酒意太浓还是因为锁孔,沈雁回整张脸及脖子,红成了一片。 打不开! 谢婴谢婴谢婴! “滚开啊!滚开......我操***,你爹祖宗****,你口口,你滚啊......谢婴!你再不来!谢婴!” 沈雁回扯着嗓子,急得将生平能想到的所有脏话都怒骂了一遍。 “大哥,她怎么没有反应啊。” 见沈雁回依旧眼神清明,口中骂声不断,有些好奇。 “大哥她拿针扎自己,这娘们真是烈!” 一男人站在沈雁回身旁,见她的手背中没入了半根针,针孔处正滴滴答答地往外淌血。 “早就听说你会医术,竟还在这种时候用?” 男人抓住沈雁回的一只手,将那根针一下拔出来,“扎自己的穴位让自己清醒吗?扎得这么深,你可真是为谢婴守身如玉啊。” 他又倒了一碗酒,狠厉道,“我看是你会扎,还是我这颤声娇更烈,给我喝!给我......啊!” 远处一支箭射来,带着寒意,直直穿透了男人的手心。 酒碗随之碎裂。 “离她远点!” 谢婴踏着马,手握着弓弦,未束的长发在箭气中翻滚,另一支飞来的利箭钉入了另一个男人的心脏。 “雁雁,闭上眼睛。” “谢婴!你......啊!” 一道带着热意的液体溅上沈雁回的面颊,便再没了声响。 “谢婴......” 男人不可置信地看着两个弟弟骤然倒在血泊之中,他拔出手中的箭,费力钳制住沈雁回的脖颈,大声嘶吼,颤抖道,“你再过来,我杀了她!” 闪着寒光的刀锋仅离沈雁回的脖颈只有一寸。 “放开她,不然......你真的会死得很惨。” 火光下,谢婴双目猩红,偏着头,却不敢再举起手中的剑。 “谢婴,狗皇帝的走狗,你会有报应的!” 男人钳制着沈雁回,扯开了后边的木头,步步后退。 可他退一步,谢婴就跟两步。 明明是他钳制着沈雁回,他却能感受到周围的气温冰到极点,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报应在我谢婴,不在她。” 谢婴将手中的长剑扔在地上,声音嘶哑,“你放开她,你杀我。” 他的手中并无兵器,离男人愈来愈近。 “你你你......你跪下!” 男人急不可耐,握着刀的手止不住地颤抖。 扑通一声。 谢婴真跪倒在了地上。 今晨簪着的兰花簪子不知道掉落去了哪里,散乱的发丝垂在了肩膀上,绣着翠竹的衣袍上浸满了血迹。 狼狈。 “哈哈哈!谢婴,你只跪狗皇帝,也会为一个女人给我下跪?” 他偏头盯了沈雁回一眼,“你可真是个宝贝疙瘩......谢婴,你再爬过来些。” 谢婴跪着,当真是一步一步,慢慢过来了。 沈雁回怒不可遏,手上剩余的一根针疯狂地攥动着锁孔。 开!开啊! “抬头。” 恐再生事端,男人忽然怀中的药粉一下抛洒开来,用剑就要去刺穿谢婴的胸膛。 突如其来的一阵白色的粉末,谢婴不得不偏头去躲。 “卡”的一声。 一只锁孔开了。 “你他爹的!你是不是变态啊!” 沈雁回抽出男人腰间的匕首,一下没入了他的腹部,大声嘶吼,“你敢让他下跪,我都不舍得让他下跪你让他下跪!你听到没有,我口口爹!我口口祖宗!” 也不知那男人到底有没有听到沈雁回的叫骂,只是一下,谢婴便接过沈雁回手中拔出的匕首,划过了他的喉咙。 四周登时没有声响。 “没事雁雁,不生气了不生气了。” 谢婴拉紧沈雁回身上散开的衣袍,将她搂在怀里,低声喃喃,“你吓死我了。” “你来得也太慢了。” 锁链还锁着沈雁回另一只手腕,叮铃当啷。她举起双手,抬到两人面前,“都这样了,我还怎么给芍药姐烧筵席......你们大雍这么会造锁,不知晓是什么锁,我开了好久,另一只实在开不动了,给我手累死了。” 手腕处血红一片,有些血迹已经干了,可破口的地方却依旧渗着血,银色的锁链在她一只手腕上格外刺眼。 “雁雁这个锁......” 谢婴将她的手轻轻握住,低着头,没有继续往下说。 “这三人是汴梁来的,他们还让说什么让你看看这锁......你别跟我说这个锁是你设计的什么的,你不是与那宋推官交情好吗,查案刑狱那块......” 沈雁回愈说愈恼,总觉得有些渊源。 谢婴打断了沈雁回。 “是我设计的。” “你!” “只有雁雁打开过,好厉害的雁雁。” “你!” “雁雁,我们下山......回山下开锁。” 谢婴轻声道。 “那几个人,死了怎么办。” “亡命之徒,本,本就该死的......” 谢婴的声音愈发沙哑。 “你没事吧。” 沈雁回终于察觉到谢婴有些不对劲。 他们骑着同一匹马。 谢婴浑身很烫,很不对劲,还有身后那处...... 沈雁回转过脸去,见他眸色浑浊一片。 遭了,这么多颤声娇都让他吸进去了。 沈雁回不是傻子。 “谢婴,下马。” 沈雁回找了一处小溪流,捧了些泉水给谢婴擦脸。 但她每用手巾擦一下,对谢婴来说,就好像在他的身上点火。 “雁雁......你不要动了。” 谢婴别过脸去,满脸潮红,手狠攥着。 “这个份量有些多,谢婴。” 沈雁回坐到他的身边,认真分析,“不解的话,咳......感觉可能以后会影响到身子,到时候真要用上靓汤秘籍了。其实我没有这么封建的,好歹我们也算男女朋友......唔。” 谢婴将她按到在身旁,有些粗暴地吻上了她的唇。 春日的嫩草压到一片。 理智有崩塌之势。 他噙住唇舌,一手按在身边的嫩草上,一手捏住了沈雁回的下巴,沉迷地含住吸/吮,不断索取甜蜜的涎液。 好香,好甜,像吃一颗甜蜜的浆果。 喜欢雁雁。 好喜欢雁雁。 要一辈子呆在雁雁的身边。 谢婴从未这样过。 她呢喃的声音不断撩取着他的神志,让他想要听得更多。 脖颈之处的红痕已经清淡,他藉着月色盯了一眼,皱了皱眉,重新用新的痕迹覆盖上。 樱红晃动,被照顾得当,粉艳一片。 “你等一下......你别咬,你是狗吗!” 衣衫全然被扯开,鬓发缠绕在一块。 “是,那我只当雁雁的......” 谢婴用额头蹭了蹭她的脖颈,将她手腕处的锁链在他脖子上绕了一圈。 “小狗......好不好?” 锁链不断晃动作响,似是亲昵地回应。 指尖抵过淋漓水润,反覆揉捻按压,轻柔地探向梨心深处。 “嘶......” 沈雁回环着谢婴脖子的轻颤一下,有血珠顺着手腕滚落到谢婴的脸上,带着一丝凉意。 他忽然停下。 “在这里,不可以。” 谢婴额上布满细汗,却低声喃喃,“不可以在这里的,雁雁。” 骤然停下的动作让沈雁回睁开眼睛,对上他浑浊不堪的眸子。 第122章 “我们还未成亲,且不能在这里,脏。” 谢婴拉扯着最后一丝理智,大口喘着热气,“不可以这样对雁雁。” “你竟是这样的小古板。” 沈雁回低声轻笑,伸手戳了戳他潮红的脸,“那你想如何。” 热意可没有半点消退迹象。 “那雁雁,你帮帮我,好不好?” 谢婴咬住了她的唇舌,吻得极深,理智与欲/望在他的脑海中反覆交缠。 他轻轻握着沈雁回的手,碰触热意。 “雁雁,你帮帮我。” 第73章 它也与我一样喜欢雁雁 夜里的小苍山露水重, 将谢婴的外袍沾湿一片。 一侧浸了血,他索性叠成两半,铺在嫩草上, 以免身下的一点泥壤将沈雁回弄脏。 “可以吗?” 谢婴眸色深重,在各处烙下痕迹。他尤爱的樱红于舌尖下糜艳一片,在倾洒的月光下泛着淋漓水色。 夜色浓稠, 四下寂静唯有丝丝虫鸣, 潺潺溪水, 二人的周遭空气尤为热烈。 贴得那样近,浓郁的壶柑香似是被架在火上熏烤, 散发的甜香味达到了顶峰, 引诱着人的理智。 “我,我不是很会。” 沈雁回瞥过脸去, 指尖触及之处能明显察觉到亲昵的回应,兴奋地蹭过她的手心。 “谢婴,它......” 她本能地缩了缩, 却被谢婴紧紧地攥住了,动弹不得。 “也与我一样,很喜欢雁雁。” 谢婴轻笑着闷哼,注视着沈雁回, 另一只手拨弄好她额前的发丝,似是在欣赏月色下的盈盈美玉, “雁雁不喜欢它吗?不回应它,它会伤心的。” 不知谢婴为何还能在此刻说出这样的话, 看似表面古板的他, 心中其实不知藏着什么坏东西。 沈雁回被他激得重新回了原位,稍作用力地刮过。 如今浑身发颤的, 另有其人。 锁链在手腕与脖颈处互相拉扯,悦耳动听。 “嗯......雁雁。” 谢婴咬住她的脖颈,热气喷洒在她的耳畔,蛊惑又潮湿,“这么讨厌它吗?” “谢怀风,你不要脸。” 沈雁回从唇缝中咬牙挤出几个字。 指尖端有明显的湿意,总觉得又握不住了些。 明明方才在山顶的风很大,吹得她周身一片寒凉。可眼下好热。 不知烈酒是不是逐渐上了头,她要热死了。 “没关系,慢些。” 谢婴感受着她似有若无地摆弄,喉头不断滚动,面颊浸染了无限绯色,“雁雁能这样,我很开心。” 嘴角漾起藏不住的笑意,带动着他唇畔处勾人的那颗小痣。 他蹭着她的脖颈,像淋湿的小狗,偶发发出几声短促的呢喃。 锁链顺着他的脖颈磨过樱红,明明是冰凉的,却引出阵阵战栗。 晃动的锁链在光洁的地方点燃着一处又一处的火焰。 “嘶......” 来回拉扯的锁链将手腕又蹭出红痕,沈雁回忍不住吃痛低喃。 谢婴皱了皱眉。 他抬头扯过她的手腕,用力地拉住锁住她左手的手环铐链两端。 “卡”得一声,那手环应声而断。 就这样断了?什么超级气力。 沈雁回不可置信地瞥了一眼被谢婴扔在一旁嫩草中的锁链,她原想留着回去研究研究。 “专心些。” 察觉到动作停滞的谢婴使劲蹭了蹭,用唇堵着沈雁回,企图让她收回那些纷飞的思绪。 他轻柔地轻吻着手腕上的血珠,缓慢又疼惜,怕引出她的一点儿疼痛。 沈雁回感受着自己的心脏“砰砰”跳动。 不紧不慢,过去了许久。 “雁雁,喜欢我吗?” 指尖有明显的跳动,尖端溢出丝丝水光,她几乎握不住。 沈雁回咬着唇瓣,低声回应,“喜欢谢婴。” “乖雁雁。” 喜欢雁雁。 好喜欢雁雁。 四周静寂无声,身旁的小溪流淌作响。似是有石块滚进溪流之中,溢出一阵水花,溅到二人的衣摆上。 得到回应的谢婴咬住了她的脖颈,自制力一点一点碎裂,直至周遭弥漫出浓郁的石楠花香。 她觉得她的脖颈都要被谢婴给咬破了。 泉水淋过沈雁回的手腕,带来的丝丝凉意与阵痛。 谢婴抱着沈雁回,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捧来泉水小心地替她清洗手腕与手心。 胭脂则在一旁乖巧地啃着嫩草,当做什么都没见到。 “芍药姐的筵席怎么办,我们还不回去,真的可以吗?万一芍药姐知晓我被绑架了,她会担心我的。” 纵使一晚上发生了这么多事,沈雁回还在惦念着她的大席。 这可是她第一次掌勺的大席啊! “这个时辰。” 谢婴抬眼望了望夜空的月亮,对着她的手腕轻轻吹气,“应是已经洞房了......雁雁放心,我并未让明成与他们说,不要让我们的事情搅乱了他们的大好日子。” 二人的衣衫只是随意耷拉在身上,并未仔细穿戴好。防止夜里的寒露打湿沈雁回,谢婴将她搂得很紧,能察觉到彼此的心跳声。 “你以前,做过些什么吗?” 沈雁回犹豫再三,最终开始开口问出了这个困扰着她的问题。 谢婴是文官,百姓都道他良善,如何会杀那么多人。 “雁雁,一朝天子一朝臣......圣上有六个兄弟,从前虽贵为太子殿下,但其他的殿下,并不是温顺的。” 谢婴用脑袋蹭着她的脖颈,并未对她隐瞒,而是全盘托出,“如今圣上一人的朝廷,都还有不同派别的纷争,又何况一年前,有七位殿下。” 皇位交替,免不了厮杀与纷争。 “方才的那三人。” “许是如今朝廷中那些人的手下,又许是从前殿下们遗留的党羽。怪我,我未能察觉到。雁雁,我不记得了,不记得他们有多少人......” 谢婴的声音愈发的轻,他真的不记得了。 不记得从前他的手沾染了多少。 “雁雁,你会讨厌我吗?雁雁很善良,最见不得杀人了。” 他知晓她一定会问的。 可他却一点儿不想骗她。 撕开风光霁月的谢婴的面皮,就会发现他并不像表面般温润如玉。那么多人说他的狼顾之相,难道皆为空穴来风吗。 “为什么跟着圣上。” 沈雁回感受着抱着她的人将她越搂越紧,却止不住丝丝战栗。 他在害怕吗? 怕她因为这件事讨厌他。 “只有当今的圣上,赞同我的那些变法改革。” 他走仕途,本就是为了这些。 在官场与人斗了两年,终于做到了。 “那谢怀风好厉害啊。” 沈雁回将他的一截发丝卷起,绕着指尖摆弄,欣然一笑,“竟能做出这样的改革......八子夺嫡,听起来全是腥风血雨,日后与我讲讲罢,感觉很刺激。” 谢婴愣了。 他抬头凝视她,声音沙哑,带着不可置信,“雁雁不害怕我吗?不讨厌我吗?” 她才亲眼见他杀人。 若没有这件事,他绝不会让她见到他这副样子。 在她面前,他会自卑。 她是完美的,可他却扮演着一副好官的样子,隐藏过去的事情,极尽虚伪。 “我讨厌你做什么?” 沈雁回低头回望他,“我们不是要成亲了吗?这时候我还能讨厌你?再说,我讨厌你我也不会......我手快酸死了,比方才开锁还酸。” 他好强啊。 她极度地慕强。 “和我在一起,雁雁开心吗?” “自然是开心的,开心死了好不好。不要再拧眉头了。谢怀风,你知不知晓你这张脸真的漂亮,板着做什么,给我笑!” 沈雁回用手去揉他的眉心,又顺道用指尖在他的嘴唇两边勾出一个笑脸。 伤春悲秋做什么,过好眼下不就得了。 如今大家都是小老百姓,八品的县令,也不用去管朝堂的纷争了。 “谢谢雁雁喜欢我,谢谢沈雁回喜欢谢婴。” 谢婴搂紧了她,唇边漾起无线笑意,眼角却渗出泪。 二十一年,她就像一道光,灼热他的心。 他不喜欢仕途,偏偏走了仕途。 他渴望亲情,偏偏父亲早亡,母亲被家拖累憔悴,即便在他登科后奔走,他也不怪母亲。 可从未有人问过他谢婴心里是如何想的,除了她。 她问他需不需要仵作时的样子好看,与他一块破案时的样子好看,为他吃醋时的样子也好看。 聪明,张牙舞爪的,爪子亮出来,却又伤不到人。 她真好。 她可真好。 他谢婴会用生命守护她。 “你等一下!” 沈雁回搂着谢婴的脖颈,吃惊地瞪着眼。 第123章 不是在诉说往事吗?不是在互诉衷肠吗?不是在感天动地吗? 抱着她的地方,怎么又升起灼灼热意。 这与那些聊星星月亮,再聊到莎士比亚,再聊到人生哲学,最后一聊...... 有什么区别! “谢,怀,风!” 谢婴去吮/咬着她的耳尖,潮湿而闷热。 “我无法控制住自己对雁雁的喜欢,即便是没有颤声娇。” “我的手已经脱力了。” 沈雁回被按倒在小溪旁的蓝色小野花中,无力呐喊,“你知晓吗?这真的比抡锅铲还累,我要反抗,我要抗议!年轻人能不能不要这样气血旺盛啊......” 蓝色的小野花簌簌落下,沾染在二人的鬓发间。 “不会让雁雁累的,我知晓雁雁也想。” 谢婴堵住她喋喋不休的唇,“下次不要再用针扎自己了,我帮雁雁解颤声娇,好不好?” 方才她就一直在蹭他,似有若无。 唇色潋滟似红玛瑙,梨心亦氤湿了谢婴的唇。 “你什么时候戴的玉扳指......” 嗓音嘶哑到沈雁回已经没有力气去喊,谢婴似是玩味似的一遍又一遍。 舌尖、指尖。 “话本子教我的,雁雁似乎非常受用,戴在食指上,正好。我知晓是这里,雁雁,你好热情。” 冰冷的玉扳指碾过,引起尾椎阵阵酥麻。 身边的蓝色小野花不停地落下,几乎浸满了她的鬓发。野花碾出汁液,沾透了谢婴的衣袍。 “乖雁雁,退再夹锦些。” 浓郁的花香溢满了二人的周围,即便她嗅觉再灵敏,她已经分辨不出四处到底还有哪位香味。 她只知晓这件身上粉色桃花袄裙,不能要了。 谢婴那件青山亦是。 月色更加浓稠。 在不知过了多久,亦不知到底有了几遍,沈雁回在昏睡前迷迷糊糊地喊出。 “谢怀风,我迟早烧了你那些话本子。” 第74章 蛤蜊米脯羹,老朋友又来了 “沈小娘子, 这篮李子我放这儿了,你快收下。” 新摘的李子光滑圆润,布了一层轻薄的白霜, 鲜亮的紫红色似红玉石。 “谢谢王姨。” 阿福披着抹巾,嬉笑着与送礼人道谢,再给她添了碗清茶, “雁雁姐姐, 这已经是第二十个今日来送礼的了。” 都是来探病的。 阿福数了数如意小馆摆着的的一篮蛤蜊, 一篮杏子、一篮糕点、蹄膀两只、腊肠三串...... “还是先吃本官带来的鸡比较好。” 张伟坐在圆桌的一旁,将砂锅中才熬好的鸡汤又盛了一碗 , 推到沈雁回面前, “清炖的鸡汤,放了些玉蕈与笋尖, 又请大夫配了些滋补的药材放在里头......来来来,沈姑娘再喝一碗,对你手腕上的伤势恢复有好处。” 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 沈小娘子被小苍山贼寇所绑,谢大人只身救人这事,恐已经能在青云县写上好些话本子。 据说谢大人与贼人酣斗了一夜,才将沈小娘子给救回来。 二人同骑一匹马, 在天微亮时下了小苍山,是挖笋捡菌的菜贩子们亲眼所见。 沈小娘子累得窝在谢大人怀里, 睡得连他们打招呼都未醒,实在乏累。 二人的衣衫上沾满了小苍山上贼寇的血迹, 想必经历了一场恶战。 据说谢大人的母亲急得未眠, 一见到人,急得直跺脚。 “怀风我儿, 枉我们这般担忧你。你你你......你简直!” 沈雁回脖颈上红痕斑驳,露出的肩膀处亦是布满,梦语更是些骂人的话。 总之每一句都是关于谢婴混蛋的。 谢婴替她拢了拢衣衫,抱着回县衙安睡。 “我没有,你别造我谣。” “鬼信!” 她儿什么样子她不知晓吗?能做的都做,不能做的,变着法子做,总能达到他一些私欲与目的。 可怜的雁雁,定是遭了他不少哄骗。 竟将朝堂那套亦用在雁雁身。 沈锦书担忧地于上学前在沈雁回的床旁放了一瓶从牛俊那儿配来的防蚊虫的澡豆,直呼小苍山虫蚁真是太多了,不过四月末,就有这么多蚊子咬雁雁,真是可恶的毒蚊子。 雁雁一定要好好擦。 呵。 可恶的蚊子。 沈雁回嚼着一只炖着软烂的鸡腿,拜可恶的毒蚊子所赐,五月之初,她还要在脖子里绕一条纱帛。 “所以,你为什么会过来。” 谢婴坐在张伟的对面,轻柔地替沈雁回在手腕处抹药粉,连眼神都未给张伟留一个,“铜锣县这么闲,不如本官找人替易达兄说道说道,给你升个官吧。” 如何就能在他们下山当天的傍晚,就能从铜锣县赶来。 这厮到底是还想着他的雁雁。 有他在,绝无可能。 “滥用职权,公报私仇。” 张伟愤恨地盯着谢婴,用调羹使劲戳了戳碗里的蛤蜊米脯羹,“大家这八品官都当得好好的,要升你去升,本官可不升。升上去与他们日日斗,不到五十就油尽灯枯了,说不定一不留神人头落地,还能坐在这里吃这蛤蜊米脯羹吗?要不是本官主意多,啧,我可没有机会认识沈姑娘。” 他不满地舀了两口羹,蛤蜊肉滚过浓稠的粥,滑嫩鲜美,鲜掉眉毛! 还是吃沈姑娘做的羹好,与谢婴说两句话,能气死人。 实则上头早就考虑过调任张伟,还不止一次,毕竟铜锣县素年来税收不错,比他上任前翻了多倍,可以说是五谷丰登,欣欣向荣。 可每每派人来调查时,张伟不是躺在瓦子里,就是睡在田埂上,身旁跟两位美娇娘。自己吃得美滋滋,山珍海味,不带重样的,招呼他们的却是辣脚配水饭,条件好些时,还给配碗香葱炖鸡卵加一叠炙鸡皮。 真是岂有此理,这像话吗?这是对待领.导的态度吗? 于是每次上头一有人去铜锣县,张伟得到的评价是——政绩不错,作风有很大的问题。 这么几年过去了,他还是位八品县令。 “易达兄的嘴还是要管好些,雁雁不见得差见你一人。” 谢婴涂好药粉,轻轻吹了吹,将剪成长段的干净丝帛在手腕处一圈一圈地绕好,“大夫说再包两日就结痂了,届时不用包了,雁雁且忍忍。” 他故意极大姿势地一圈又一圈,似是在示威。 “沈姑娘,不如你跟了易达吧,跟着怀风兄,瞧瞧,都伤成什么样子了,还被绑架。易达是绝对不会让你受一丁点儿伤害的。” “噗!” 沈雁回一口茶险些喷在张伟脸上。 这都什么跟什么,想要在她的如意小馆内引发世纪大战吗! “莫说胡话,我不与你们说了,我还未到花树下,就听蜜蜂嗡嗡嗡半天,炒菜去了!” 恰巧如意小馆有食客进门用饭,沈雁回立刻马不停蹄地逃离这个阴阳怪气到极点的战场。 “带着你的鸡滚回去。” 待沈雁回进了厨房,谢婴的脸色才逐渐阴沉,说话也毫不客气。 “哎唷,怀风兄生气了。” 张伟也不怕,似乎知晓谢婴不会在如意小馆里对他动手。他眯着的眼微张,依旧不紧不慢地舀着面前的蛤蜊米脯羹,“难道易达说的不对吗?怀风兄在汴梁的事处理好了吗?能确保自己永远呆在青云县吗?圣上允吗?我若是你,便不会这样轻易地做出承诺。沈姑娘这样的人,她对你的信任一旦崩塌,日后对你还会如眼下这般吗?” 他放鞭炮似的问出了一长串问题,字字戳人肺腑。 他太懂这些了,圣上即位不过短短一年,就大刀阔斧地改革,早就引起了朝中旧权贵的不满。朝堂岌岌可危,又有外辽虎视眈眈,一个拥有治国之才,且能在众殿下中以一百人马敌上千将圣上救于水火的人,圣上不会让他永远呆在一个小县。 而沈姑娘,偏偏不是个往热闹处挤的人。 他们日后的未来,一定是背驰的。 “我会陪着她,我亦会处理好这些事。” 说到沈雁回,谢婴的目光才有一丝柔和,淡淡开口,“鸢鸟早就传来过信件,让我回汴梁,圣上欲让我重新回到汴梁的朝堂上,我不愿,他不会罢休的......可若我答应圣上,不做文官,却做武将,若能成,我愿意用自己所有的军功换。” 他不要虚名,不想升官,就想呆在她身边。 “领兵,与辽吗?” 张伟低头嗤笑一声,觉得谢婴的话可笑至极,“辽兵阴险,边境地势险恶如天堑,太祖都拿他们没什么办法。谢婴,你当真觉得自己,不会死?你不要命了。” 他真是个疯子,一个伪装得很好的疯子。 好好的文官不当,要去吃边境的苦。自太祖以来,与辽征战的那几位将军,有多少能活着回来,又有多少回来时已过数年。 大雍国力富饶,唯独兵力薄弱。他谢婴虽一身武艺,却未免也太过自信。 第124章 “我不会死的。” 谢婴将桌上装着药的瓦罐仔细收拾好,偏偏他做这些,又做得极有耐心。 “我答应过她,要留在这儿陪她,决不食言......要让圣上对我这个人物尽其用,这是唯一的办法。” 要他的价值被天子榨得一干二净,要天子敬他又畏惧他。他不再汴梁朝堂搅动风云,那只能换个法子。 方才明明二人还针锋相对,但谈起这事来,那些互相咄咄逼人的酸气话荡然无存。 “你可带她回汴梁,她喜欢这些,那你替她开个酒楼瓦肆,亦是一桩美事。” 张伟叹了一口气,“只是她少不了要遭些妄言。” 谢婴与沈雁回的传言,若是出现在话本子上,那总会引人遐想,美言多于流言。 若那人当真出现在众人面前,便拿她互相比较,一定会遭人话柄。 “她不喜欢,我们便不去。倘若真的回了汴梁,那儿的人不知要变着法子塞给我多少人,她会难过的。” 谢婴托着下巴,望了望门帘间隙那个忙碌的身影,目色温柔,“若是日后她想去汴梁瞧瞧风光,我便陪她去。” 活着陪她,用他所有的价值给她尊荣。 这是一清二白的谢婴觉得自己唯一拿得出手的东西。 他觉得自己什么都没有,不知晓怎样才能与她相配。 “真是美人配疯子。怀风兄,我瞧着你可与这桌下的喜洋洋差不了多少,你们俩果真是汴梁最受欢迎的话本子啊。” 张伟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她知晓吗?还有几日要成亲了,你不告诉她你会回去吗?” “先成亲。” 谢婴眸色暗了暗,“我要先与她成亲。” 这是他唯一的念想。 “啧,沈姑娘她掉入网中了。” 张伟又饮了一口酒,望了望桌下的喜洋洋,“也不全对,你们二人,全在网中。” “所以你什么时候回铜锣县?” “大家朋友一场,连顿酒席都不给我吃吗?” “吃。” 外头进来一位步履蹒跚,背着包袱的老者,阿福连忙出去相迎,端茶倒水。 待沈雁回给食客炒好菜,又在这儿上了一叠旋切羊白肠与醪糟蹄爪,二人还在聊得火热。 “变成好兄弟了?” 沈雁回给自己也添了碗饭,坐在一旁,“聊什么呢,喋喋不休的。” 谢婴竟能与张伟聊得这么起劲,滑天下之大稽。 “哎呀,再聊给沈姑娘纳妾之事,易达愿给沈姑娘做小。” 张伟扔了一片醪糟蹄爪在嘴里咀嚼,“易达连聘礼都不要,只想好好伺候沈姑娘。” “张易达。” 谢婴将牙咬得咯咯作响。 “带着你的鸡滚回去!” 第75章 炙羊排,茨菇炖肉 新上了两道菜, 谢婴也懒得再去理张伟,二人自顾自地默不做声用饭。 “这位爷爷,我给您上香葱蒸鸡卵、醋溜鱼片、莼菜笋羹, 您看看怎么样?” 阿福正麻溜地给才进来的那位老人介绍着菜色。 面前的老人头发与胡须花白,找不出一丝黑色,瞧着年岁颇大。可他的精神气倒是不错, 与阿福攀谈间声如洪钟, 笑声爽朗。 “听着倒是不错。” 李太爷捋了捋自个儿花白的胡须, “但你所说的三道菜,在嘴里过一遍就直接下去了, 都没什么嚼头, 也不下酒......可有卖羊排的,最好连筋带肉, 再就两瓣蒜,那吃起来才有劲头。” “啊,羊排吗?爷爷您......” 阿福吃惊地又仔细打量了面前这位爷爷一眼, “我们如意小馆的羊排有清炖与炙两种。清炖要炖上五个时辰,酥烂可口,一呡就能脱骨。爷爷您要有嚼头的话,就只有炙羊排了, 炙羊排确实香,配上一口百花香, 也特别有滋味。不过爷爷您的牙口......” 阿福犹犹豫豫的数着指头,眼前这位老爷爷瞧着得有十个阿福那么大了, 这一盘子炙羊排下去, 可不把仅剩的牙都崩在如意小馆里头。 “我说咋一进来就给我弄蒸鸡卵与鱼片呢,怕我嚼不动啊。” 李太爷拍了拍阿福的肩膀, 乐呵道,“你这娃娃乖得很,就给爷爷上炙羊排,再来个醋溜鱼片与茨菇炖肉。” 他瞥了一眼别的食客的桌子,眉飞色舞,“这兰花豆听着这声脆脆的,嚼起来香呐,也给上一盘,还有你方才说的百花香,让我尝尝有多香。甭怕爷爷的牙崩了,没得一点事情,爷爷在家里吃酒时,还炙蹄膀吃呢。” “欸!” 食客都这样要求了,岂有再劝之理,阿福飞快地记住了他要的菜,转身跑进厨房,与沈雁回知会去。 现炒的只是有醋溜鱼片,熬糖醋汁再将鱼片翻炒几下,便能出锅。 炙羊排正在灶台间烘烤着,取几块切割下,喷香扑鼻。至于茨菇炖肉,则更是省事,一早在砂锅中炖两个时辰,眼下用筷子戳一戳,肉块便“吨吨”发颤,左右摇晃,浓郁的酱香味扑面而来,盛于碗中,撒上小葱端出去即可。 如意小馆的沈大厨手腕有伤,李大厨带伤休假,但又不能关门歇业,只好先备上一些好出锅的菜色。 好在即便如此,沈雁回也用心准备了,味道无伤大雅,食客依旧颇多。 李龙还是想当捕快,虽说他答应着再干上个仨月,但沈雁回又得寻思着招厨子。 不过开业两月,就出了好些事情。沈雁回麻溜地炒着鱼片,又踌躇上了。 为什么总有一种屋漏偏逢连夜雨的感觉。 “老爷子身子骨这样硬朗呢,牙口比我一年轻人还好。” 一旁的食客一边吃酒,一边客气地与李太爷攀谈上两句,“瞧瞧您容光焕发的面貌,想必儿孙们都很孝顺吧......我看您面生,瞧着不像咱们青云县的人。” 连筋带肉的羊排颇有嚼头,瘦肉要仔细用牙撕扯下,肥肉与筋膜则是炙得一咬一口肥油,不仅羊肉味甚浓,还夹杂着淡淡的奶香,就着两瓣蒜才咽下去,再得来上一口百花酿。 茨菇炖得绵软,沙沙的吸满了浓郁的甜咸肉香;鱼片滑嫩开胃,能下两碗饭。 李太爷一口菜一口酒,吃得不亦乐乎,眼睛笑弯了。 “孝顺,都孝顺。” 李太爷说到儿孙,面上的笑意止都止不住,只是一味地大笑,眼角的皱纹都全然挤到一块儿,“不过最孝顺的啊,是我的曾孙子,对我可好,我这次来青云县呐,就是来看他的......他还给我写信说他在这如意小馆当厨子呢,我没瞧见人。我寻思这娃娃是不是又偷懒睡觉,可不能这样干活。” 此话一出,如意小馆的空气登时凝滞。 李芝兰拨弄着算盘瞪着眼,阿福上菜时险些滑了一跤,谢婴被蚕豆饭呛了个好歹,就连桌子底下吵闹的软绵绵与喜洋洋,都暂时恢复了和平。 坏了,李龙他老太爷来了! 李龙的伤还没恢复呢! 这要是叫他老太爷知晓了,凭借老太爷对他的疼爱,才从鬼门关跨出来的脚,指不定又跨进去。 他们还打算李龙将伤给养好了,再与他说道李龙重新当捕快的事。 “怀风兄,你们如意小馆那厨子,是不是原先救沈姑娘那飒小伙......唔唔唔唔。” “闭嘴。” “谋,谋杀!” 张伟几乎被谢婴瞬间塞在他嘴里的旋切羊白肠噎得一命呜呼,一张脸涨得通红。 眼下唯一希望的,就是每每中午会来用饭的李龙,不要在此时此刻踏进如意小馆。 李龙虽被捅了一刀,但好在没有伤及要害,只是失血多晕过去了。 他自愈能力颇强,用牛大志的话来说便是耐造,躺了几日,浑身不自在,非要出来走动。若不是沈雁回阻止,眼下他指不定抡上锅铲了。 “赵小娘子,你想吃些什么?今日的虾新鲜,咱们点一个清炒河虾如何?” 老天爷一脚踹飞了众人的希望,李龙他进来了。 他慢悠悠地踏进如意小馆,一旁搀扶他的,是一位穿着绿袄裙的姑娘。 柳叶细眉,眉目如画,一举一动间颇为温柔,连说话都是柔声细语,似春风拂面。 李太爷背对着李龙,二人互相都没瞧见。 “不行。” 赵茯苓先给李龙将凳子放好,扶他坐下,再坐到了他的对面,一口回绝了李龙的提议,“你又忘记了,你的伤口还在长新肉,不要吃这些发物,得吃些清淡又滋补的。点一道玉蕈鸡汤,一会儿请沈小娘子将我带的党参与白术放进去滚一圈,再吃一道葫蒜炒猪红,止痛消肿,又补血。” 她竟是一位与沈雁回一样懂药膳的小娘子。 “全听赵小娘子的。” 李龙傻乐呵挠了挠脑袋,小鸡啄米似的点了点头。虽然挨了一刀,但他这两日的小日子过得可美了。 赵茯苓是赵氏医馆赵大夫的女儿,与李龙倒是颇有些渊源。 第125章 李龙虽然胆小耐造,但日常捉贼免不了磕磕碰碰。 他不似牛大志与其他的捕快口中常说的男人怕这些小伤做什么,留几道疤,那才叫霸气的真男人。 他怕疼。 故每次有什么磕着碰着,他定是要雷打不动地去就医的。尤氏医馆包扎一次贵得很,还总是糊弄他,在吃了几次教训后,他选择了那家门堂较小的赵氏医馆。 门堂虽小,但来赵氏医馆就医的人可不少。 赵大夫忙着替人诊治,包扎小伤这些事,便全然交给了自己的女儿。 李龙觉得,赵氏医馆真好啊。 赵小娘子包扎伤口动作轻轻柔柔的,还会笑着与他攀谈,谈笑间包扎起来都不疼了。赵氏医馆也是李龙知晓了不是医馆愈大,医术愈厉害。 不过医馆这地方,总少不了有来闹腾的。有人不是嫌弃赵大夫医术不好,就是编排给开的假药。更有一次,得了绝症者竟绰了一把刀来,叫嚣着要砍了赵大夫。 眼瞧着救父心切的赵茯苓就要挨了那刀,李龙的胆子终于大了一回,冲上去就将那歹人给擒住了。 此人颇为激动,虽是擒住了,但撞倒了药柜。 英雄救美与帮忙着收拾药柜,一来二去的,爱意的火花必定蔓延。 自那以后,李龙总是要去赵氏医馆,不为包扎,就为见见心上人。有时候还磕到自己,使个苦肉计,红着脸去找心上人。 可老太爷病重,他花了不少钱,重新回了青云县后才干几日,也没有拿到工钱。二十多岁的他,没什么本事,李龙就寻思着不要耽误了赵小娘子,便不再去赵氏医馆了。 没想到二人再见,是李龙满身是血地抬进了赵氏医馆。 面前的心上人眼泪像是断线珠子一样落,一边责骂他,一边又心疼地给他包扎治伤,丝毫不怪罪他的不告而别。 李龙登时觉得自己真不是东西,真想当场抽自己几巴掌。 等伤好了,他定是要好好挣钱! 李太爷耳朵并不是很好,且李龙与心上人说话,夹着嗓子,非要装出一番帅小伙的腔调来,因此二人背对背地坐着,无事发生。 阿福端菜时,连大气都不敢出。 “我说李龙,你这小子又躲在这儿甜甜蜜蜜,也不好好回床上将养着,毕竟是挨了一刀,真当自己是铁铸的?” 牛大志巡完街,风风火火地踏进如意小馆,正对李龙就是嚎一嗓子。 他的嗓门,便是隔着一条街,也能听见。 李太爷转过身来,当场与李龙大眼瞪小眼。 他的曾孙子才回来青云县,就挨了一刀? 啊? “好小子!” 李太爷扶着桌沿,几乎站不稳,大口地喘着气,“你骗我说来当厨子了?你干嘛呢!” 李龙哪知晓病才好不久的老太爷会来青云县瞧他,一嗓子吓得他刀口几乎崩裂。 “太爷爷,我我我......我不是故意骗您的,我真当厨子了,我真的是厨子!” “你满大雍去寻寻,谁家当了厨子,还能被刀捅?你这小子就爱扯谎,我就知晓,唉......你要气死你太爷爷,咱们老李家就你这根独苗,你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我怎么下去见老李家祖宗!” 李太爷气得直抹眼泪,又气又心疼。 如今也是满嘴胡说了,才离开他一会,就挨了刀子。 “太爷爷......” 李龙实在是没有办法,当场给李太爷跪下,亦跟着哭嚎,他忍着疼痛,“太爷爷,我是真想当捕快,我真想当啊,我求求您,你让我当捕快吧!” “你你你!” 一个气得浑身发抖,一个急得伤口崩裂,二人几乎要在如意小馆一同晕死过去。 沈雁回与赵茯苓两个懂医术的,一人一个,忙扶着他俩顺气。 如意小馆的食客们纷纷侧着头,瞧着这个大热闹。 “李龙他太爷爷,您就允了吧。” 牛大志心中刺挠,忍不住规劝,“这孩子真适合当捕快,他干得特别好,此次受伤,是为了救人,他是真喜欢当捕快。” “多亏李龙,救了本官爱妻。” 谢婴答应过李龙,会亲自与他老太爷说道。 如今人就在眼前,他拍了怕李龙的肩膀,将他扶起,“老太爷,李龙于本官有救命之恩。他确实是一个好捕快,您就允了他吧。” 呵。 爱妻。 张伟嚼着醪糟蹄爪,在远处孤独地盯着谢婴。 此人,真不要脸,就爱妻上了。 “大人,李李李,李龙这孩子救了您的爱妻?” 李太爷瞪着眼睛,舌头直打转,话亦是说不清了。李龙这孩子,竟能这样不顾危险,救的是县令夫人! “是,这位就是本官爱妻。” 谢婴眯着眼,将沈雁回一搂。 “这这这,这位是您的爱妻?” 李太爷激动地瞧着方才扶着她顺气的小娘子。 “是......不止是本官的爱妻,李龙当捕快的时候,在青云县做的很好。” 谢婴笑着忍受着沈雁回在她胳膊上狠掐一下之痛。 “龙哥他还救了我,龙哥人真的很好,帮了很多百姓的。” 赵茯苓轻声开口,攥着李龙的衣角帮衬。 她这样相护,李太爷心中也是明了。 “太爷爷,我,我真想当捕快。” “小龙,你在青云县干得这般......” 李太爷愣了一会,霎时喜笑颜开,大拍李龙的肩膀,“小龙你干得不错。” 李龙这孩子,竟能得到县太爷亲自夸奖,还有这姑娘......他马上二十有三,周围的与他一块长大的,孩子都能上学堂了。可将李太爷急死了,眼下终于能与祖宗有了交代。 孩子长大了,不能一直拴着。他这样想,便让他当吧。 他都快一只脚入土了,他还能永远盯着他吗。 “那太爷爷,我当捕快......” 李龙支支吾吾地开口。 “捕快好,小龙你不要辜负大人的期望,好好干。以后要好好保护大人与县令夫人......等我回去,我要好好与县里头说说,再给祖宗牌位上柱香,与也他们说说。说说咱们家李龙,这么有出息。” 原先李龙照顾他时,还以为他吹牛,就为了自个儿相当捕快,原来都是真的。 “我眼下就回去说!” 李太爷提溜了包袱,付了银钱便要走。 “不急,老太爷留下来吃了本官的筵席再走也不吃,到时候本官与您好好说说李龙在青云县的本事。” 李太爷几乎一口气又要晕过去。 他们老李家,太风光了! 第76章 好累的成亲啊 五月初八, 大吉之日。 天未亮,但沈家已挂满了红绸与灯笼,里头摇曳的烛火将整个院中照亮。 院门贴了一副龙飞凤舞的双喜, 院中墙面爬满了盛放的紫藤花,如一串串风铃般紧密相连,花香浓郁, 亦是绑了细小的红绸带, 在烛火下闪着淡淡紫光。 “舅母, 我再睡会。” 寅时三刻,好不容易被从床上拉起来的沈雁回, 一闭眼, 又躺倒在被窝里昏迷过去。 “雁雁雁雁雁雁......” 沈锦书卧在床沿旁,在沈雁回的耳边喋喋不休。 今日的她容光焕发, 从晨起时分,脸上的笑容从未停滞,双眸似弯月牙。 她穿着一条红绿相间的袄裙, 将头发梳成双螺发髻,还簪了两只小花簪,绑了各色的彩绸。 “两刻,再睡两刻。” 沈雁回嘟囔着又埋进了被褥, 翻了个身,背对着沈锦书。 好累。 好不容易如意小馆停业几日, 还要应付纳彩、问名、纳吉这些事...... 问名,按照谢婴这厮成日里这样的没脸皮, 她与他熟得就差没盖一床被褥了, 问什么名。 “快起来呀雁雁,太阳马上出来了!” 沈锦书脱了鞋子, 爬上床,翻到了沈雁回的那边,揉了揉她的脸,“雁雁,就一日,明日你再躲懒嘛。” 今日可是雁雁当新娘子的大好日子,怎么可以这样偷懒呢! “凤姐儿,新居就在桃枝巷,走两步就到了。” 沈雁回实在忍受不住沈锦书的攻击,缩着被褥直起身子,眼皮子直打架,想睁开却未果。 她闭着眼喃喃自语,“昨日不是说谢婴巳时才动身,我要空等他几个时辰?这简直要我老命,我再睡会......凤姐儿乖乖不要闹,一会儿雁雁给凤姐儿,买糖球儿。” 谢婴真是妖精,吸干了她所有的阳气。那靓汤方子,最适合的人,竟是她自己。 话音刚落,沈雁回又倒下昏迷了。 沈锦书咯咯直笑,哪家新娘子大喜的日子还要给妹妹买糖球儿啊。 “哎呀雁雁,谢大人要绕着青云县最热闹的街道绕一圈才来的。” 沈丽娘盯着她这副样子亦是笑,她小心地打理着床旁挂着的红嫁衣,不让它有一丝褶皱,“我方才在打开院门远眺了一眼,瞧着那边热热闹闹的,寅初时分就张罗着,比我们这还早。” 第126章 新居灯火通明,从昨夜起便一直亮着,不停有人进出。到了寅初时分,更是热闹,如同白昼似的。 看来那头,亦是紧张忙乎呢。 “雁雁,我们来啦!” 人未到,声先到,大家都风风火火地一股脑到了沈家。 沈家的院里登时挤满了不少女子,全是沈雁回这大半年来认识的好姐妹。 牡丹与芍药才不管沈雁回缩在床上,一人一边,提溜着她的胳膊,将她从床上强行架起。 陈莲端来了一盆温水,李芝兰将面巾打湿,拧了拧,一把盖上了沈雁回的脸。 众人齐心,似是戏班子悬丝傀儡似的将她一阵摆弄,连鞋都帮她穿好了。 “天呐,这也太痛苦了。” 这样一套流程,沈雁回揉了揉半眯着的眼。她嘴里叼着牙刷子,在烛火的映照下,盯着房内每个人的脸,个个都乐盈盈的,神采奕奕。 她叹了一口气,捋了捋面前的几根垂着的发丝,将嘴里的白术水吐掉,自个儿仔细抹了一把脸,“姐姐们,你们投入谢婴麾下了?” “胡说八道。” 周艳拿着梳子在背后慢条斯理地帮她顺着头发,“咱们都是站在雁雁这头的,只是今日不是如意小馆开张,是成亲呐,雁雁赶紧打起精神来......怎得比开张起得还晚。叫谢大人问起来,就是谢大人不如如意小馆重要。” “好,打起精神来!” 沈雁回跟着吆喝了一句,又将眼睛闭上了。 她的房不大,却挤了好几位姐妹,众人见着她这副样子,没有一个不笑的。 说她厉害罢,能有一身的本事,既能助人,也能只身开了一家小饭馆。但怎得到了自己这儿,也忒不上心了,当真就是位古灵精怪的小娘子,招人稀罕。 “罢了,她这几日也累,又是下聘又是铺房,咱们家亲戚少,所有事几乎都是雁雁与谢大人亲自操刀的。如意小馆开张这两个月,雁雁都没好好休息过,让她多睡会。” 沈丽娘拿着几支金钗在沈雁回的鬓边来回比试,光是头面,妆匣里就摆了不知多少,“就让她睡吧,我们帮她梳妆便是......眼下的雁雁,就算给她剃个赖利头,谢大人见了也会直夸赞的。” 谁会喜欢赖利头。 沈雁回梦中就听见舅母要给自己剃赖利头。 “不能剃赖利头。” 她迷迷糊糊地嘟囔着,“谢怀风一定会笑死我的。” “哈哈哈......没人给你剃赖利头。” 这话倒是先没有笑了谢婴,引得众人笑得更欢。 这样可爱乖巧的雁雁,竟要嫁人了。若是日后谢大人对雁雁不好,管他县令不县令的,她们定是要找他算账。 眼下没有人再去打扰沈雁回,梳头的梳头,抹粉的抹粉,还有搬着凳子,窝在一旁在她的指甲上涂丹蔻的......总之,她们势必今日要将她打扮得最漂亮。 卧室里点着谢婴调的熏香,特细将晒好的壶柑果皮磨成了粉,最为安神。 从昨日安睡下,到眼下沉雁回慢腾腾地睁开眼,亦是巳时。 那头的鞭炮声响个不停,谢婴的花轿早就出发迎亲了。 实则新居与沈家,不过走上半盏茶的功夫,谢婴愣是要绕着青云县走上大半圈,再来接她,而后再带着她,继续绕一圈,才到新居去。 不知晓他在显摆什么。 愣是要好好将自己累上一顿,才善罢甘休。 “雁雁,先吃碗糖水蛋垫垫,一会儿抹了口脂,就不好吃东西了。” 陈莲捧来糖水蛋,沈锦书又端了几只酸菜肉馒头。 滚水里下的蛋,内里是糖心的,咬开雪白的皮,糯香的蛋黄便从里头流出来,与甜滋滋的糖水一块吃,香得沈雁回连吃了好几个。 “雁雁,再吃两个馒头,一会忙起来,到了夜里,都吃不了几口东西。” 芍药正仔细地挑选着哪个颜色的口脂最为好看,嘴里咬着个酸菜肉馒头,吃的喷香。 她成亲那日,就被叮嘱着不可以吃东西,愣是熬到了夜里,小两口去厨房里下面汤吃。 沈锦书拿来油纸包,将馒头塞进沈雁回的怀里,心疼道,“才不管口脂不口脂呢,雁雁路上饿了,便掏出来吃,不然就饿扁了。” 沈雁回将馒头往怀里塞了塞,嘴里亦是嚼了个馒头,“没事的凤姐儿,我晚上可以吃席面。” “雁雁,哪有新娘子出来吃席面的,拜完堂,你就在卧房呆着了。” 芍药抓了几把干果,塞进沈雁回手心,笑道,“吃这些,弄不脏口脂。” “什么!” 现代结婚还能吃两口自己的席呢,古代连自己的席都吃不了。 沈雁回欲哭无泪,芍药姐的她没吃到,难道自己的也吃不到吗? 谢婴专门请的汴梁来的厨子,亦买了好些好食材,她是真想吃啊。 “新郎官来啦!” 随着桃枝巷儿童们的叽叽喳喳,与辟里啪啦的鞭炮响。 谢婴到了。 沈雁回莫名的开始有些紧张,她要嫁给谢婴了。 好快,真的有些紧张。 不如骂一骂谢婴吧。 沈家的院外吵吵闹闹,透过小轩窗,沈雁回能清楚地听着众人起哄着叫谢婴作催妆诗。 “雁影翩翩映日边,红妆倩影似神仙......” “快些撒喜钱!” 一袋子喜钱叮铃当啷满地响,再有鼓囊囊的红包一一奉上,沈雁回这头全军覆没。谢婴与他的一众兄弟们一下子挤进了沈家的院门。 前堂红烛高照,坐在主坐的是祖母陈莲,她说了好些话,将沈雁回的手放到了谢婴的手心,笑着抹泪。 “祖母,你莫哭嘛,我就在桃枝巷,我明日就来看你。” 沈雁回执着喜扇,替陈莲擦去眼角的泪,自己也止不住掉眼泪,“我明日就回来与祖母睡!” “哪有这般的。” 陈莲被沈雁回哄得破涕而笑,“雁雁去吧。” 她家雁雁,遭了这么多罪,终于有个好归宿了。 新娘子本要父兄背出门,脚不沾地上花轿。 沈雁回并无父兄。 但她有一个最可爱的妹妹。 “姐姐有锦书。” 沈锦书拉着沈雁回的衣角,带着她走过她亲自铺好的红花毯,一条红毯从前堂到院门,上头撒满了沈锦书与她的伙伴这几日采的鲜花瓣。 “锦书眼下虽然背不动姐姐,但姐姐放心,日后锦书会一直陪着姐姐的。” 她今日并未用小名,亦唤她“姐姐”,十分虔诚地拉着她,将她送出了院门。 院外停着大红花轿,谢婴轻轻帮她掀开门帘。 他身着大红喜服,用红绸束发,身姿挺拔,眉目间尽是笑意。 “雁雁今日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谢婴小心地替她整理好衣摆,连放下门帘都依依不舍。 “谢怀风......能不能晚些给我盛些席面上的菜,我,我是真想吃。” 团扇后的沈雁回一门心思地想着晚上那顿席面,面对谢婴时,说话又有些不知所措。 那可是汴梁来的厨子! 团扇上的蚌珠晃晃悠悠,金色的蝴蝶也随着她的动作熠熠摆动。 她的声音带着微微的紧张,连牵他的手时,都止不住攥紧他的手心。 谢婴想,他到底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能娶到她这样有趣的娘子。 他替她放下门帘,眼眸清亮,唇角渐渐弯起来。 “遵命。” 第77章 是不是该轮到我了 花轿绕着青云县走了半圈, 分发喜钱不断,百姓都知今日是谢大人与沈小娘子的大喜日子,许多人放下手中的活计, 跟在花轿的后头沾沾喜气。 谢婴骑着高头大马,身后跟着八抬大轿。 明成在一旁捧着钱罐子撒钱,偏头去瞧一脸喜气的谢婴, 深深觉得谢大人此刻像一只开屏的孔雀。 “一撒谷豆, 永结同心, 二撒谷豆,金玉满堂, 三撒谷豆, 福泽绵长......” 阴阳先生举着斗,抛洒着各式各样的饴糖果子, 蜜煎瓜果,引得新居前的孩童们纷纷争抢。 沈家与新居不过一会儿功夫,孩童们在沈家得了好点心, 年纪稍大的跟着花轿,年纪小些的便一路从沈家跑到新居,抢得不亦乐乎。 “雁雁又轻了。” 谢婴将沈雁回横抱起,偏着头去瞧喜扇后的她。 “你快些走。” 沈雁回几乎将喜扇印到脸上, 脸红得发烫。 谢婴这头,是荆三娘坐在高堂之上。她今日打扮得格外喜气, 并未戴漠北的任何饰品,簪着两支金钗。 她穿着一身绛紫色衣袍, 款式老旧了些, 衣袖口有磨损的痕迹,似是一件旧衣。岁月不败美人, 即便是旧衣,亦是衬得她富贵。 “......二拜高堂!” 荆三娘看着眼前的新人,攥着她的衣袖,流下泪来。 她激动地起身将二人扶起,用手去抚二人的额头,“好孩子,都乖。” 第127章 我们儿子成亲了......泪光恍惚间,她仿佛又见到了在轮椅上坐着拿著书籍的人。 待进了新房,梨花木的喜床上早就洒满了金钱彩果,红枣桂圆。 喜婆将用剪子缴了二人的一缕头发,用红丝线绑在一块,放入雕花木盒之中。 酒杯连着彩带,装着沈雁回酿的百花香,与谢婴一同饮了交杯酒。 “是大吉呢!” 被抛掷到喜床上的酒杯一仰一合,喜婆眼睛发亮,嘴里忙念叨出吉祥话,“祝谢大人与沈娘子白首齐眉,鸳鸯比翼,青阳启瑞,桃李同心......” “赏。” 谢婴离开新房前,不往给沈雁回捧了一盒点心。 “若是饿了就吃这些垫垫,不要怕弄花唇脂......反正我经常弄花。” “谢婴你是个大混蛋!” 沈雁回捧着点心,瞪着她。 “谢婴是大混蛋。” 谢婴笑着用手拨了拨她鬓边垂下的珠饰,“那雁雁在这儿等大混蛋回来,一会儿我叫凤姐儿来房内陪你。” 一阵爽朗的笑声从喜床前一直延至门外。 沈雁回觉得,这是她听过谢婴最大声的笑了。 前堂极为热闹,一桌桌筵席从新居一路摆满了桃枝巷,只留了个抬花轿的空隙。 厨房丁零当啷,不知有多少个厨子在那里头忙活,只能见到一道道菜被端到席面上。 花炊鹌子、荔枝白腰、萌芽肚舷、雪霞羹、莲房鱼包......有鲜果春藕、鹅梨饼子、甘蔗;有蜜煎酸咸小吃荔枝甘露饼、荔枝蓼花、酥胡桃;亦有腊味腌品肉线条子、皂角铤子、虾腊。 谢婴瞧了一眼,嘱明成托牡丹与芍药往新房里抬了张桌子。 新房的沈雁回还在嚼着点心。 如意圆子软糯不腻,酥油鲍螺奶香绵细,入口即化,桃花酥亦是酥香可口......每一样的味道都在她的心吧上。 “这是做什么?” 沈雁回放下点心,眼瞧着牡丹与芍药抬进了一张桌子。她用手巾擦了擦嘴角,“还有什么仪式未完成吗?” 明明房内是有圆桌的。 “谢大人说了......” 芍药咯咯直笑,与牡丹互相对视,“他的新房足够大,摆得下一张桌子,要给他的新娘子也上一桌筵席。若是她知晓这么多汴梁来的菜色,她没得吃,定是要秋后找他算账。” 谢大人与雁雁真是天生一对。 “我......” 沈雁回目瞪口呆地盯着一道又一道端上来的菜,与沈锦书在新房内吃了顿自己的筵席。 味道真好! 待成完亲,她一定要去讨教讨教。 谢婴在外面待了许久,等他进来时,已是黑夜。 客人们在前台依旧喧闹着,他被灌了不知多少杯,才被放来新房。 席面已经收了去,圆桌上摆了些鲜果,沈雁回正杵着下巴吃杨梅。 仙居的东魁杨梅正是势头上,色泽紫艳似宝石,酸甜可口,汁水丰盈。 “雁雁吃饱了吗?” 谢婴坐到她身旁,亦是执了颗杨梅,咬了一口,“是不是该轮到我了。” 到底是喝了多少酒。 被谢婴抱在怀里的沈雁回见他眸色晦暗,闻到他身上浓郁的酒香。 喜床上挂满了红绸,撤去彩带,红纱帐飘飘扬扬。 谢婴眸色渐暗,不似从前,今日极为轻柔。 从眉眼到唇畔,慢慢的,小心地吻她。 “你在紧张吗?” 谢婴将发带扯开,一头如墨的青丝散下,几缕发尖似有若无地扫过她的脖颈,有些发痒。 察觉到他今日的不同,沈雁回轻笑着开口。 “雁雁。” 谢婴牵起她的手腕,抚上自己的脸,使劲蹭了蹭她的掌心,“唉,不识好人心......既然这般邀请,那我便不客气了。” 他一个翻身,压上前。 只是一眼,沈雁回就知晓,这是她的错觉。 红烛高照,跳动的烛火透过纱幔,映出谢婴的脸。那双丹凤眼眼尾发红,浑浊不堪的眸子里浸满欲/色。 他分明就是在忍。 “不要在脖子上留那么多,热。” 谢婴尤爱她的脖颈,每次都要势必留下些痕迹。若是穿着领口低的袄裙,她会绕一条纱帛。冬日倒还好些,就是到了五月里,难免有些热。 “嗯......雁雁穿绿色,真好看。” 绿色的嫁衣衬得她肤白如雪,眉目如雾气笼罩的远山,唇角淡开一抹艳红。 “好像补过唇脂了。” 杨梅的甜香与酒气喷洒在沈雁回面颊,她不由自主地别过脸去,“随便涂了些,总不能因为用饭就不涂了。” 谢婴低头轻笑。 她还是很在意这场婚事的。 绿色的嫁衣用金丝银线绣着富贵的牡丹,一朵缠着一朵,国色天香。 粉嫩的牡丹花瓣一瓣瓣掉落,璎珞珠翠与佩环叮当摇晃,不知被丢到哪里。 樱红被湿热的气息包裹,一遍又一遍地辗转研磨,勾出银丝不断,直至似雨中颤抖的牡丹花一般染上艳丽秀色。 “放在这里保管吗,好雁雁。” 她的脖颈处今日分明用红丝线挂着他送她的玉。碧色的玉被她养得极好,还带着温热的体温。 谢婴心头一热,她是爱他的。 他的之间划过脖颈,解开了红丝线。 “谢怀风,这是你祖传的玉!” 碧玉一同碾过,不停绕着打圈。方才的银丝还缠绕在上方,似是润碧玉般引得它更显水色,盈盈晃动。 沈雁回只好伸手去夺,却被谢婴扣住了手腕。她试图伸出另一只手,谢婴放下碧玉,将两只手腕一拢,单手就钳制住了她的一双手。 “玉尽其用,有什么不可以吗?” 谢婴有些玩味地重新拨弄着碧玉,“雁雁方才笑我......” 他咬住她的耳尖,辗转反覆,故意传出淋漓水声,“做错了吗?” 灼热的气息烫得沈雁回浑身战栗。 恶劣。 恶劣的谢婴! 真面目。 邪恶大尾巴狼谢婴! 她的手腕已被他搜罗来的药涂得全然恢复,而芍药送来的手油亦是让她丝毫不留疤痕。 谢婴瞥过一旁的发带。 “等今日过后,再放过这处。” 莓果般的印记如春日似的在各处绽放,淡些的,更是深了几分。 “过了今日,我会乖乖听话,不留下的......好不好,雁雁,就今日。” 舌尖轻柔探开梨心,指尖更是刮弄。 被发带束缚,沈雁回只能任凭谢婴的恶趣味不断。 “谢婴我恨死你了,谢怀风你混蛋......” 沈雁回咬着唇瓣,染成一片牡丹艳粉靡色。 水色潋滟泛滥,在寂静的夜色中能清晰地听见溪流拍打在岩石上,咕叽作响。 她只能由着他添了三指。 “不这样的话,会受伤。” 他知晓她的每一处地方,以及......他从前了解的那点,反覆挤压碾磨。 一旁燃着的烛火跳动摇曳,燃烧得热烈,蜡油顺着烛台簌簌滴下,落在桌上,砸出一滩花色。 “眼下,可以吗?” 谢婴的脸蹭过她的手心,讨好道。 发带又不知被丢去了哪里,他握着她的手,不断询问。 “嗯......” 即便是做足了准备,沈雁回还是忍不住咬了谢婴的唇角一口。 谢婴不敢继续,指尖反覆碾过上方,想让她好受些。 红绸摇晃,沈雁回觉得自己团坐在柔软的棉花中,直至难忍的触觉渐渐消失,尾椎生出不少痒意。 艳红的杨梅碾成甜蜜的汁液,淋漓不断。 谢婴察觉到她的变化,满意极了。 “雁雁,它在这里。” 他指尖轻触腹/部,玩味道。 “谢婴,你真是世上最恶劣的混蛋!” 到底是谁在说他风光霁月。 简直超级恶劣的混蛋! 良久后,他将她搂得极紧,咬上她的脖颈,“雁雁,你终于是我的了。” 被褥揉成了一团,谢婴去吻她的眼角,唇畔笑意不断,“你是我的了.......雁雁我,我还可以继续吗?” 他贴着不停地喃喃,用下巴去蹭她的手心。 “不可以......” 她伸手去抓红绸,却谢婴被一把捞了回来背对。 梨心晃了晃,更添韫色。 裹挟的热意哪有一点儿偃旗息鼓。 “可以,好不好?” 第78章 炸茄盒,黄鱼,嘴碎人 五月, 天渐热。 如意小馆外的河畔莲叶丛生,偶有几支莲花含苞待放。 “再往左边些......对对对!” 李芝兰站在柜台旁,指挥着阿福将艾草悬于门廊上。 如意小馆今年并未过端午, 五月初五那段日子,全叫沈雁回用来应付纳彩、问名、纳吉这些事,抽不出一点儿功夫悬些艾草驱驱蚊虫, 到今日得空开张, 才买了些备上。 第128章 这个年岁的孩童窜起个子来极快, 阿福在如意小馆吃得好,心中开心, 不过几个月, 便高了不少,脸颊亦是有肉了, 人不再似先前那般蔫瘦。 他手中抓着好几串用红绳绑着的艾草,正踩在一张椅子上,小心翼翼地悬挂。手拨过门廊前挂的风铃, 叮叮当当。 “哎唷阿福,李叔不在,你怎么自己去挂了,小心些掉下来......还是我来吧。” 李龙走了几步, 眼疾手快地伸手给阿福脚踩的椅子扶好。阿福为了图快,想要在不搬动椅子的情况下在远些的钉子上挂艾草, 踩得那椅子摇摇晃晃,瞧着就险。 他接过阿福手中的艾草, 只是一晃眼的功夫就将它们全然悬于门廊。只不过虽然他个子高, 但还是要将胳膊抬高,免不了又要牵扯到腰间的伤, 让他忍不住闷哼一声。 “你快坐下吧李叔。” 这可把阿福给急坏了,他立刻扶了李龙进如意小馆,替他倒了杯茶,“若是你的伤恢复不好,一会儿茯苓姐姐来了,又要叫你吃猪红咯。” 李龙养伤的日子,被赵茯苓叮嘱着日日要吃上一道猪红。或是春韭炒猪红,或是菠菜炖猪红,或是猪红豆腐汤......总归要变着法子做猪红,没有一日不重样的。 他的药每日都吃,饮食也吃得滋补,用牛大志的话来讲——不愧是耐造,想必下个月就能上房揭瓦了。 “茯苓让我吃,我是一定要吃的。” 说到赵茯苓,李龙满脸幸福之色,藏都藏不住。 “阿福真幸福啊。” 阿福攥着抹巾自言自语,“等凤姐儿下学,我要与她讲,我们又能吃席啦。” 重新开张后的如意小馆食客不少,几日不吃,自然是想念。 “沈娘子,怎么这么快开张了,你也不多休息两日。” 成亲后三日,沈雁回就开了如意小馆的大门,是一刻都不愿意停歇。 食客们虽然嘴上这样说,嘴里还是馋着如意小馆的百花香与兰花豆。 “在家里呆着也是闲,我这开了,不是遂了你们的愿嘛。” 沈雁回熟练地系好攀膊,虽已成亲,那她未将头发全然盘起,还是梳了螺髻,簪几朵绢花,与从前并无两样。 “今日的黄鱼新鲜,用来葱烧与清蒸都不错,可要来一道?” “速速与我做来!” 食客们互相笑着攀谈,嘴里的兰花豆都已经提前是黄鱼的味儿了。 五月的黄鱼肉质肥嫩,还在厨房的木桶里活蹦乱跳。这会子时节豇豆长得也好,今日菜贩子们送来几捆豇豆,切碎了与肉沫同炒,最为下饭。 李龙自然是要帮忙,只要不一直抬高胳膊牵扯腰间的伤,炒两道菜亦是不在话下。 葱烧黄鱼只需将鱼正反煎得微黄,与葱段与豆酱炖煮,清蒸则更为简单,切了葱丝放进屉笼,届时浇上一勺滚油即可。 五月的黄鱼不似小黄鱼那般适合裹了面糊油炸,吃得就是一个“鲜”字。 “雁雁,我与你拿了些芡实,你可以用来炖汤。” 赵茯苓挎着的竹篮中装了好些东西,正孜孜不怠地与在柜台前喝茶的沈雁回介绍,“还有些天门冬,适合煮粥喝,记得要与粳米同煮,这才可以滋阴润燥,补中益气......还有还有,我方才路过摊子,瞧着好些鲜百合,我买了些,做菜亦是好的。” 赵茯苓因李龙的原因,总是要来如意小馆,而她又善医术,与懂医的沈雁回一拍即合。 二人时不时一块儿探讨针灸与药膳。 “这么好些,给我吃?” 沈雁回翻看着竹篮里的那些食材,可不止赵茯苓说的那些,全是大补的药材。 “对啊雁雁。” 赵茯苓点了点头,顺势一搭沈雁回的脉搏,“人常说医者不自医,雁雁你没发现你最近肾气不足吗?” “噗!” 沈雁回一口茶全喷了出来。 啊......! 医者并不避讳自己的话语,赵茯苓这声音说大不大,说小,也也不小。 李芝兰在一旁忙着给沈雁回拍背,但还是忍不住憋笑。 “怀风啊......” 宋序举着茶杯,圆桌旁笑着摇头,“我说你怎么就是不愿意回汴梁,原先觉得这不像你,啧啧啧。” 他忍不住啧了好多声。 “你嫉妒我?” 谢婴托着下巴,瞧着沈雁回一举一动,见她往自己这狠狠地瞪了一眼,嘴角忍不住扯出笑意,忙使劲掐了自己一把。 怎得她这样张牙舞爪的模样,他也好喜欢。 每张桌上都用瓷瓶插了紫藤花,泛着盈盈紫色,香气甚浓。 “我嫉妒你作甚,我对情啊爱啊,并无兴趣。” 宋序显然更加喜欢面前那盘柴扎肉,他用筷子挑开细柴,戳起一块,轻咬了一口,“还不如我帮百姓多破几桩案子来的爽快,情爱能当饭吃吗......嗯,这肉味道不错,有仵作之能,做出的菜也好,怪不得,啧。” 怪不得能让从前起得比鸡早,操心国事操心得比圣上还多的谢婴,躲在小县里,睡到日上三竿。 若不是因为他与谢婴从小便相识,他定是会认为面前的谢婴是别人假冒的。 一个人怎么会在半年之内,变化如此之大? 这就是爱情的力量? 他可会笑死。 “宋子游,不可以再用调侃的语气说我的夫人。我叫你来吃筵席,可是在信中特地说了,闭上你的碎嘴才能来。” 谢婴皱了皱眉,连面前几道沈雁回做的菜都不愿意给宋序多吃,全然推到了自己那,“她身上还有许多我喜欢的地方,不止这些,她很好,特别好......你若是日后的嘴皮子还这么碎,怕是要抱着你的卷宗过上一辈子。” 宋序此人,最为毒舌。 他查案断案一把手,极受汴梁的百姓敬重。可百姓不知晓的是,他虽然人前冷着一张脸,似是罗刹般,但人后能将犯人叨叨得忍不住羞愧自尽。 百姓也心疼他,毕竟他身量纤纤,瞧着就是为了他们殚精竭虑熬的。 “谢怀风,你还记得你怎么说的吗?” 宋序伸手将那几道菜又揽到自己面前,夹了一块茄盒大口塞进嘴里。 他忍不住用谢婴的语气模仿道,“本官不懂情爱,还请各位务必不要再送女眷来本官府上了。本官爱的,是大雍......哈哈哈哈......怎么能这么好笑啊谢怀风,我一想起这事,我就想笑,做梦都想笑。你知晓吗,他们从前都说你遭了降头了,或说我们明成是你的男宠,哈哈哈哈不行了......” “这是纯造谣。” 在一旁默默嚼着茄盒的明成终于开口,长叹一口气,“眼下我终于此身份明了。” 宋序在一旁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炸好的茄盒进了嘴,呛得他满脸通红。 “不过这茄子这样做,味道极好,我爱吃。” 两面的茄子被裹上了面糊,被炸得金黄酥脆,只是一咬便喀嚓作响,内里的茄肉与猪肉沫混合的内陷鲜香得他直挑眉毛。 “宋子游,好吃吗?” 说起这些往事,谢婴黑着脸。 若是如今能像春秋时期,靠着一张嘴游说就能调和各国的关系,那宋序必定是大雍与辽的座上宾。 犹记儿时,在谢婴读书之际,他被宋序偷偷拉去踢蹴鞠,夜里回来得晚了,被拐子给盯上了。 他宋序,凭借一张嘴,对拐子一顿言语压迫,拐子不但将他们给放了,还流着泪说日后一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好吃啊。” 宋序扒着面前的饭碗,“嫂夫人做的饭自然是好吃的。你也知晓我宋子游,除了办案,就靠着一口吃的续命。” “嗯。” 谢婴露出个不明意义的笑,玩味道,“你迟早因为吃,栽别人手里。” “呵。” 宋序不屑地嚼着饭,立刻反驳,“这必然不可能。若是以后有此事发生,我宋子游亲自来青云县,喊你谢婴三声‘爹’。” “大人,咱爹知晓吗?” 明成在一旁忍不住开口,“咱爹还在呢。” 宋大人比较守旧古板,平日在朝堂上属于与谢大人不太对付的那批人之一。 自己与谢婴不对付,自家儿子倒是与谢婴走的最近,叫他气恼。 若是叫宋大人知晓小宋大人叫谢大人“爹”......明成想都不敢想啊。 “嗯,我洗耳恭听。” “不过说正经的,你要回汴梁,嫂夫人知晓吗?” 说到正事上,宋序不再调笑,反而换了一副面孔,立马严肃了。 若是她知晓谢婴为了她,与圣上去谈条件,去边境,宋序实在是不知晓二人会因为此事如何。 二人才成亲,这几日他都看在眼里,实在是琴瑟和鸣,恩爱得很。 “她......我还未说。” 谢婴顿了顿,“可我说过,不会骗她,再等些日子吧。” 他知晓雁雁一定会生气,他却不知晓怎么开口。 第129章 有蜻蜓从小轩窗外飞来,停于二人面前的紫藤花上。 “你还是尽早说罢,拖得越久,越叫人难过。” “嗯。” 方才还快活的气氛忽然一下到了冰点,事情总要解决。 “本官爱的,是大雍?” 沈雁回给二人添了一道切好的蜜瓜,“谢大人真会说话呢。” 谢婴一怔,登时抬眸,见沈雁回望着他,梨涡浅浅。 可既是听见了这句。 那方才的话呢? 第79章 谁要招他稀罕! “今日是有什么喜事, 怎得人人都有红鸭蛋吃?” 初夏暖阳,河畔莲花开得好,有不少孩童在河边举着跟棍子, 将河中的莲蓬勾过来摘。 蜻蜓纷飞,又几只胆子大的还落到孩童的鬓发间,与他们一块吵闹。 摘好莲蓬的, 卧在河畔旁, 直接剥生莲子尝。 如意小馆的小推车上, 放了好几只竹篮,里头装满了染了胭脂色的鸭蛋, 个个圆润饱满。无论是进如意小馆用饭, 还是路过如意小馆的门口,阿福都会笑着招手, 往他们手中塞两枚红鸭蛋。 牛大胆才进如意小馆,手里亦被塞了两红鸭蛋。他走到桌前坐下,将红鸭蛋敲了敲桌面, 又滚上一圈,轻松地将壳剥下,美滋滋地咬了一口。 “牛大胆,你不知晓吗?长生他媳妇儿生了。” 其他桌的食客互相攀谈着, 哈哈大笑,“这一生, 长生可是连跑船都不去了,日日都在家里守着他媳妇儿......听说, 还准备参加今年的秋闱呢。” 他们一直知晓沈长生是个有本事的。秀才他们见过, 可中了秀才还去跑船挣钱的,整个青云县, 就只有沈长生一人。 “这么快啊。” 一枚红鸭蛋下去,肚里也不见饱。牛大胆吆喝着点了几道菜,嚼了几颗兰花豆,“原先雁雁成亲,我瞧着他媳妇儿精神不错,还未生,眼下我们一家回了趟老家,竟都生好了。生的是男娃还是女娃?” “是妹妹!” 沈锦书左手捏着好些莲蓬,右手的木桶里放了不少莲花,一手泥泞地跑进如意小馆。 “阿爹给妹妹取得‘月栖’二字,好听吧,我的妹妹最最最可爱了。” 说起沈月栖时,沈锦书洋洋得意。她将木桶中的莲花仔细地插进柜台上的瓷瓶中,又去洗了一把手,乖巧地坐在小椅上剥莲蓬。 眼下她不仅要护着雁雁,还有一个妹妹要护。 “田假一放,牛叔就又可以在如意小馆瞧见凤姐儿了。嗯,凤姐儿长高了。” 牛大胆很是喜欢沈锦书,大半个月不见,笑着与她打招呼,顺道给她塞了一把特地从家里顺的饴糖。 “谢谢牛叔,牛叔也愈发健朗了!” 沈锦书笑眯眯地夸了牛大胆一句,继续低头剥莲蓬。 “倒是可惜没有凑成一个‘好’字。” 一食客扒了一口饭,盯着沈锦书,“这么一瞧沈家女多男少啊,日后老人,有个儿子,总有所依靠的。女娃娃,总归是要嫁出去的嘛。” “胡说!” 听了食客这样的话,沈锦书剥着莲蓬的手一滞,登时不乐意了,“雁雁不还在桃枝巷,雁雁最孝顺祖母了。日后我长大了,也会孝顺祖母与阿爹阿娘的,妹妹也是......人是否能靠得住,与个人的品性有关,于是男是女又有什么关系?” 她剥起莲蓬来很快,一颗接着一颗地丢进菜篮中。有一两颗在她力道的撞击下弹出菜篮,引得软绵绵伸着爪子去拨弄。 只是方才还笑盈盈的小脸如今眉头微皱。 “凤姐儿生气了?我就随便讲讲。” 那食客瞧着沈锦书这副瘪嘴的模样,也不生气,反而哈哈大笑,“陈叔叔与你赔不是了,女娃娃也好,也好......就像我们凤姐儿,将我说的一愣一愣的,书读得就比我们家那小子好。” 见沈锦书依旧不理他,他也只当是小孩子的脾性,转身就与牛大胆攀谈,“牛大胆,你喜欢男娃娃还是女娃娃?” 李龙的伤势基本恢复好了,与沈雁回两只铁锅下,如意小馆的菜出得极快。 不过一盏茶的功夫,牛大胆面前便摆好了清炒藕尖、酱烧黄鱼与一道油豆腐嵌肉。 牛大胆夹了一筷子清炒藕尖,六月初的藕尖极为脆嫩,在嘴里爆开汁水,嚼起来咯吱作响。 这样清爽的味道让他心情亦是不错,他笑着开口,“生男生女哪是我能决定的嘛,只要是他们小两口生的,我都喜欢。我眼下愈瞧凤姐儿心中愈欢喜,要是能有凤姐儿这样的孙女,我做梦亦是要笑醒的。” 这才几岁,口才便这般好,他都能预见沈锦书日后的样子了。 这沈家个个都是传奇。 “说得也对......眼下的青云县,是男是女,都不安全,这叫个什么事嘛。” 食客将勉强的黄鱼剔得极干净,不放过上头的任何一丝肉。可怜的黄鱼空长了一身小刺,在会吃鱼的人面前,只能变成一副空落落的鱼骨。 “也不知那采花......哦不,采草大盗抓到了没。” “啥啥啥,啥采草大盗?” 牛大胆眉头一扬,来了兴致。他咬了一口油豆腐嵌肉,端着饭碗往那食客旁一坐,好奇道,“这咋我回个老家,这么多事呢,快与我讲讲,啥是采草大盗?” 他牛大胆只听过采花大盗,尽是些淫/贼,那这采草大盗是? “你是不知晓啊牛大胆。” 说起这事,也不由得这位食客来讲,其他的食客纷纷侧目,“咱们青云县最近怪呐,来了一名采草大盗,专挑那些未成亲的男子下手,已是得手两个了。街口卖玉器的张掌柜家的小儿子,还有赵大夫家的舅舅,夜里都叫那采草大盗浑身上下摸了个遍!也不知......唉,咱们也不知晓啊。” 青云县这几日来出个了采草大盗,不喜欢女子,却是钟爱男风。若是看上哪家的男子,会率先送上一封信,挑个夜里便会到访。 此盗贼并不偷窃财物,只是喜欢男子的身体。若是有男子走在街上,怀里被塞了一封信,其上写了——我要偷走你的心。 那可就遭了他的惦记了,每日夜里定是要担惊受怕的。 “这么变态啊。” 牛大胆张着嘴巴目瞪口呆,饭几乎要从嘴里掉落出来,“我知晓咱们大雍是有人好男风,但竟这样光天化日之下出来作案,这不挑战咱们谢大人,不把谢大人放在眼里嘛。” 什么叫做“我要偷走你的心”,无论采花还是采草,这不还是纯纯一个淫/贼吗? “可不是嘛,咱们就盼着谢大人早日抓到这采草大盗了。据说此贼实在是淫/荡,上至五六十岁花甲,下至十多岁少年郎,都不放过,你说这像话吗,这也忒不是人了......” 这事本就在风口浪尖上,经人一带头,如意小馆霎时间炸开了锅,人人都要说上一嘴。 或是怀疑外来的人作案,毕竟青云县原先从未发生过。或是怀疑本地熟人,毕竟他看似特别熟悉那些受害者。 “雁雁,凤姐儿将莲蓬剥好了,一会儿给雁雁煮糖水喝。莲心也被凤姐儿挑走了,一点儿都不苦哦。” 几支莲蓬被沈锦书剥了个干净,她拾起地上的竹篮,伸手在沈雁回的眼前晃了晃,“雁雁这两日怎么总是发呆,是不是有什么不开心的地方啊?” 譬如今早,她就将甜圆子煮成了咸圆子。 “没有不开心。” 沈雁回在沈锦书脸上亲了一口,一扫面上的雾霾,“见到凤姐儿,雁雁哪会不开心。一会儿我们在糖水中加些凤姐儿喜欢吃的百合好不好?” “嗯!” 沈锦书将眼睛眯成了月牙。 “真是岂有此理!” 宋序气恼地踏进如意小馆。他已是熟悉店内的成设,一进门就往吧台那边坐,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狠狠地饮了一口。 “他简直不把本官放在眼里!真是岂有此理!” 他怒拍了一下吧台,将碟子中的兰花豆都激得抖了三抖。 沈雁回站在一旁,忙歪着头瞧钉子,恐他一气之下把她的吧台给拍裂了。 “他都不认识你,如何将你放在眼里,子游你且先消消气。” 谢婴也在一旁歪头瞧吧台,若是宋序将他家的吧台给拍裂了,他定是要找他算账。 “不过,谁叫你还留在青云县。大半个月了,你还不回去?你若再不回去,你爹可能要找来这儿把我撕了,或是在圣上面前再参我这个可怜的八品县令一本,将我砍了。” 宋序呆在青云县已有十多日,除了将如意小馆的菜色吃了个遍,其余的客来楼等比较出名的食肆,都有他的踪迹。 这么多天了,就是没有回去的意思。 “我爹还有本事砍你?莫要说笑了......消气消气,我如何能消气?” 宋序咬牙切齿,眼下连他爱吃的菜摆在他面前,都不愿意动筷,“怀风,我留在青云县,是为了帮你抓那什么采草大盗!” 第130章 “辛苦弟弟。” 谢婴贴心地给宋序添了一碗饭。 “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 宋序用筷子搅动着碗中的米饭,也不下嘴,“怀风,你不生得比我好看?你这采草大盗是眼睛瞎了还是审美不行?啊,怎么不看上你?啊?他是不是脸上的眼睛与屁股上的换了,还是生了眼疾,就这样还出来做个屁的采草大盗......” 碗中的米饭几乎被宋序搅成米糊糊,脸气得涨成了紫红色。 宋序骂人,不带一口喘气的。 “可能,我老了。” 谢婴特地用筷子挑了一碗菜,摆到宋序面哄他,但憋着笑,“子游年轻,唇红齿白,招人稀罕是肯定的,且他说不定认识我,自然要挑你。” 宋序今年才满十八,风华正茂。 若是说本事,他十六岁便中了进士,亦是个厉害的。只是他好查案,他爹将嘴皮子说破了,他也要当一个品阶不大的推官。 “谁要招他稀罕!一滩臭狗屎,说是狗屎,还抬举他了。” 宋序怒骂。 皮相生得不错,就是嘴脏得很。 沈雁回在一旁好奇地给他们添茶,“怎么生了这么大气。” “瞧瞧吧。” 谢婴将宋序怀中露出的纸张递给了沈雁回。 她低头一瞧,差点没忍住,只好狠捏了自己一把。 只见那纸上写着——我要偷走你的心。 第80章 蛋黄酥,此人就是采草大盗没跑了 “这是放在哪里了, 怎么发现的?” 沈雁回将手中的信放在鼻尖闻了闻,是一股熟悉的药香。 “我也不知晓。” 宋序见着那封信,似是像是见到了脏东西, “嫂嫂你快些拿走,我瞧着这信就晦气......只是与怀风在街上瞧了几场戏,人多得很, 等回过神来, 这信就塞在我怀中了, 亦不知晓是谁塞的。” 六月的青云县要祭谷神,县里出钱请了戏班子唱戏, 热闹非常。 汴梁不常见傩戏, 宋序自然是瞧着新鲜,拉着谢婴就挤人堆里看。人潮涌动, 几乎能互相碰到肩膀。待傩戏结束,宋序的怀中便多了这封——我要偷走你的心。 原先谢婴是不愿意陪他多走动的,宁愿呆在嫂嫂的如意小馆里头喝茶, 也不知为何这两日总要提出来陪他出去走走。 这一走,可不着了道了。 “就是那采草大盗。” 沈雁回依旧忍不住轻笑,“字迹相同,信封上的味道也相同。弟弟, 他要来找你了。” “来来来!让他来找我!” 宋序咋咋呼呼,几乎暴跳如雷, “可叫本官逮住他,我一定好好剥了他的皮, 让我瞧瞧到底是哪个淫/贼!” 沈雁回也不是没有听说过宋推官, 毕竟干他们这行的,总要互相了解些。青云县的卷宗呈上去, 谢婴记录的一些报告,宋序是要过目的。 听闻是个酷哥,冷面阎罗。 眼下这像一只炸了毛的松狮犬的,是酷哥? 但沈雁回转念一想,又觉得听闻全是唬人的。 听闻还说谢婴风光霁月,谦谦君子呢。 虚假的听闻。 “好了,莫气。” 沈雁回端来几只蛋黄酥哄他,“届时我们一块抓住那可恶的采草大盗,好不好?” 面前的蛋黄酥色泽金黄,层层酥皮错落有致,点缀着黑芝麻,是宋序从未见过的。 他好奇咬了一口,酥皮随之掉落,或有沾在嘴角。内里的豆沙绵软又香甜,连同蛋黄都油润起沙,味道极好。 “好的嫂嫂,这是什么,好好吃。” 那些气恼的情绪在接触到香甜可口的蛋黄酥后驱散了不少,宋序忍不住又尝了一个。 “蛋黄酥啊。” 沈雁回倒了一杯添了青梅的茶水,语气温和,“一块配着更好吃,是嫂嫂专门做给弟弟吃的。” “嫂嫂你真好,跟着我怀风哥让你受苦了。日后怀风哥有欺负你的地方,与我讲,我定是会帮你出气的!” 宋序就差没有抹眼泪了。 遭遇这番事,好兄弟在旁幸灾乐祸,唯有这蛋黄酥,能安慰他。 “可以了,可以了。” 谢婴拍掉宋序伸出去的手,又塞了一只蛋黄酥将他的嘴堵住,“还蹬鼻子上脸了。” 宋序与谢婴吵吵嚷嚷一番,总算是饿了,进而开始吃面前的饭菜。 如意小馆热闹,有想要用饭的还坐在门廊前的凳子上,吃酒聊天,排起了队。 门面实在是不够。 沈雁回思量着要与赁居那边说说,将如意小馆旁边的两间没有人的铺子亦租给她扩大店面这件事提上日程。 且最近有好几位厨子来应聘,手艺全都不错。 若是扩大店面,再雇了厨子与跑堂,她日后当个吃茶的甩手掌柜,岂不美滋滋。 “雁雁,快些给我倒口水喝。” 手中的折扇将周艳鬓角的碎发扇得摇摇晃晃,她大步跨进如意小馆,气喘吁吁。 她并不着女装,反而一副男装打扮。 回了青云县后,她知晓了大雍近来变法,便想尽办法地多读书,到了废寝忘食的阶段。半年下来,人焕然一新,比十八岁的她更添风采。 不过她还是爱穿袄裙,今日的打扮,倒是有些像一位面若冠玉的书生。 “怎么累成这样?” 沈雁回赶忙给周艳倒了一杯温茶,“不会又是因为那位沈公子吧?” “谁说不是呢,给我气死了!” 周艳将沈雁回递过来的茶一饮而尽,又拿起壶给自己添了一杯,“他变态来的,采草大盗必是他,赶紧给他抓了去!” 周艳口中的沈公子是最近新搬到青云县的一位书生,名叫沈云飞。 他祖上是青云县的,出去了多年。但老一辈的讲究一个落叶归根,等他祖父祖母老了,便带着一家人重新搬回了青云县。 他们一家从前做的是香料生意。汴梁人素爱在身上挂香囊,这沈家的香料气味独特,格外芬芳,且留香持久,在汴梁赚了个盆满钵满。此次搬回青云县,依旧做了老本行,开了个香料铺子,很受百姓的欢迎。 谢婴勘察过现场,怀疑沈云飞是因为两位受害者的房内都留下了一股淡淡的幽香,就是沈家独特的香料味。 “艳艳姐,我不是不让你去嘛,万一真是那沈云飞,可就麻烦了。” 沈雁回给周艳炒了几道菜,安慰道,“他今日又做什么了?自从你扮成这副样子,没有一日不在生气的,快些换回来吧。” 周艳狠狠地扒了一口饭,面上还带着愠怒。 “我这不是放了田假没事做,想着能帮雁雁便帮帮,毕竟他家住在乌衣巷,离我也近。我记得我小时候还见过他,他也不这样啊......真好男风,他真好!总之自我去他铺子里打听后,他一天要往我家走三趟,也不知说些什么,许是吃饱了没事做,总是问我‘吃了吗?贤弟’、‘贤弟,我家狸奴会翻筋斗,我且带来与你瞧瞧’、‘贤弟,昨夜睡得好吗?’、‘贤弟,我做了只纸鸢,你要与我一块放吗’......这都什么跟什么?嗯?我眼下是男的啊!哪个男的和男的一块儿放纸鸢!” 此人极其变态! “软绵绵,你说世上真有会翻跟斗的狸奴吗?” 周艳挑了一块雪白的鱼肉,将里头的刺小心地挑走,放在手心里喂桌下的软绵绵。 软绵绵将那块鱼肉一扫而空,舔了舔唇角与爪子,意犹未尽后,当场给周艳翻了个筋斗。 “软绵绵会翻筋斗!” 周艳瞪大了眼睛,难不成沈云飞家的狸奴真会翻? 喜洋洋见状,也想学着它的样子翻上一翻,却将左后腿绊了右后腿,摔了一跤又呜呜直叫。 “喜洋洋,你好笨啊。” 阿福捡了块鸡肉喂它,“你是小狗,软绵绵是灵活的小猫,你总学它做什么,就算你学会了,软绵绵也不会理你的。” 纵使喜洋洋这两月使劲浑身解数,软绵绵依旧没有正眼瞧上它一眼。此刻它像是听懂了阿福的话,声音更加呜咽了。 它耷拉着脑袋,忽然觉得脑袋上湿哒哒的,它一抬头,见软绵绵正在舔它的脑袋。 喜洋洋高兴地叫了几声。 翻跟斗有用! “这沈云飞,怎得与小时候完全不一样了。” 周艳盯着一猫一狗在桌底下玩闹,愈想觉得愈不对劲。 她与沈云飞也就儿时玩过个把月,他是与父母回来探亲的,她犹记那时他十分贴心,是个会哄女孩子的小少年。 那时,她因为自己父亲是仵作而被几个孩童嘲笑,只有李芝兰一个朋友。母亲采蚌不要的奇形怪状蚌珠,沈云飞还偷偷捡过几个挑几颗圆的串成手链来哄她,那时候他多乖巧啊。 汴梁的风气竟这般可怕!竟把他变成了采草大盗! “艳艳姐,你确定......他不知晓你是女的?又或是他还记得你是谁?” 第131章 沈雁回皱了皱眉。 这话听着怎么这么像拙劣的追人话语,就像是翻了一本老旧的情话话本子,从里头专门跳出了几句自以为是的金句,便用上了。 真是拙劣的金句啊。 “是啊艳艳姐,我听着怎么也觉得这么奇怪,这沈云飞,他莫不是喜欢你?” 李芝兰努力回忆着儿时沈云飞的模样,虽然不曾记忆深刻,但他好像总喜欢跟在艳艳姐身后。 “那都多久之前的事,他哪还能记得。再说了雁雁,我不像男子吗?芝兰,他他他,他这样难道不是喜欢男子吗!” 周艳又拿折扇扇了扇风,顺道眉头一挑,“我这几日,可是收了不少女孩子们的鲜花果子的,根本没人认出来我是女的......他就是采草大盗,没跑了,就那股香味,他身上一直有。你与谢大人快去将他抓来,免得又有人遭了他的毒手。” 她用折扇轻轻一扇风,碎发便跟着飞扬,确实是双眸含情似春水,一副好皮囊。若非与她亲近之人仔细瞧,谁会知晓她是周艳。 “竟是他吗?” 宋序在一旁听着,恨得咬牙切齿,“敢到本官头上作威作福,他的好日子到头了。” 说罢,他起身便要去沈家香料铺,却被谢婴一把捞回来。 “哪有证据。” 面对这事,谢婴倒是有一种说不出的淡定,“原先我们不是去问过话了,那两件案子发生时,他都在家,并未出门,有多人瞧见替他作证。” “那到底是哪个可恶的淫/贼!” 宋序一口咬上手中的蛋黄酥,恨不得将那采草大盗当作蛋黄酥一般嚼烂了咽下去。 “大人!您果然猜得没错,逮住了!” 牛大志气喘吁吁地提刀前来,“就是他!这孙子果然贼喊捉贼!宋大人,多亏了您啊,感谢您为本县做出的卓越贡献。” 他瞧见一旁吃蛋黄酥的宋序,激动地上去与他握手。 “啊?” 宋序的手被牛大志握得上下纷飞,好奇地结巴,“就,就捉住了?” “对啊对啊,大人在您的内衫上撒了萤光粉,谁伸手往宋大人您的衣衫里头塞信,谁便是那采草大盗!” 傩戏热闹,若只是将萤光粉洒在外袍上,人头攒动的,只要路过宋序的身边,就有可能被沾染到。但只有那变态的采草大盗,会将手伸进人的内衫,塞上一封信。 谢婴最近很热情地送给宋序几件衣裳,又送几支漂亮的碧玉簪,很热情地拉他在青云县街上来来回回地走。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总不能真叫周艳等人扮成美男子去引采草大盗吧。据沈雁回调查,房中的香气有药香,是一种能迷晕人的迷香。万一中招,后果不堪设想。 唯有牺牲牺牲爱弟,有他陪在身旁,定不会叫他遭了祸。 宋序很聪明,马上后知后觉明白过来。 “谢怀风!我说你怎么忽然这般热情给我送东西,还带我去玩!谢怀风,我我我,我把你当兄弟,你把我当猪耍!” 宋序只觉眼前一黑。 他爹说的没错啊! 此人,此人根本不是表面的这般清风朗月! “其实,其实这个主意是我出的。” 沈雁回不好意思地往宋序的面前不断端上各式各样的糕点,就连雪媚娘都给他做上了。 “嫂嫂......你!” 宋序后退几步,心中痛哭流涕。 近朱者赤。 谢婴的妻子,怎么可能只会做饭哄人。 第81章 果茶,圆子乳茶 待过了饭点, 到了下午,如意小馆用饭的人也逐渐变少。 阿福收拾了桌子,给众人泡了些茶水饮子。 或是将杏子与蜜桃捣碎, 与白茶同泡,放凉后变成酸甜可口的果茶;或是与羊乳混在一起,加两勺蜂糖, 是受沈锦书喜爱的果味乳茶。 待人渐渐清净了, 如意小馆俨然变成了茶馆, 处处都是甜香气。 阳光很暖,透过小轩窗倾洒进来, 桌上的紫藤花在桌面上落下一片阴影, 引来不少纷飞的白蝶。 若是将脖子往外一伸,还能瞧见河中莲花怒放, 孩童争相玩闹,亦有几位闲人搬了一方小凳,坐着钓鱼。 这样漂亮的光景, 沈雁回一时间又开始琢磨,不如下午做茶馆? 外头的小推车摆在哪里,她亦在春日里在车旁攀了些开两三季的月季,漂亮的花吸引了不少行人买茶吃酒。 届时她研究研究做些个炸物来卖, 再去张家铺子进些瓜子点心,配些茶水, 岂不变成如意茶馆......这个挣钱的大想法开始在她的脑海中萦绕。 “子游哥哥,再往这碗乳茶里加些雁雁煮好的小圆子, 会更好喝的。” 沈锦书用调羹擓了一勺白澄澄的圆子, 放入宋序面前的瓷碗中搅动,“我替雁雁与子游哥哥赔不是, 不要生气啦。” 宋序冷着一张脸,这么一瞧,确实有几分冷面阎王的味道,有些吓人。 乳茶的香气萦绕在他的鼻尖,沈锦书声音软软甜甜的,叫他一点儿生不起来气。 罢了,是他自己交的朋友,是他自己要来的青云县。 能抓到贼人就好。 罢了! 将咬碎的一口牙往肚子里咽罢。 “我不生气。” 宋序揉了揉沈锦书的脑袋,冷脸破开一道笑容,“这都是为了抓那采草大盗,子游哥哥能理解。” 毕竟嫂嫂做的糕点确实新奇又好吃,而眼前做的这碗果味乳茶实在是,挺香...... 他拿起调羹挖了一勺,又搅些圆子与碎果肉同吃。 圆子软糯,果味芬芳,还有羊乳特有的甜香味,只是一口,他的眉头便舒展不少。 “大人,我将采草大盗抓来了。” 明成钳着一人进了如意小馆。 那人头上被灰色的麻布包着,从外头全然瞧不出此人到底是谁。 “好香。” 明成瞧着这一屋子的人喝茶的喝茶,聊天的聊天,就差没请个唱戏的来了,肺都气炸。 “合着就我一人在抓采草大盗是不?牛捕头,你不是说来与大人报个信吗,你在做什么?还有你们几位......枉我在那儿等得望穿夏水。” 这几位捕快没有一人比他攀墙利索,他们在下头跟着起哄,他“咻”得一声便飞了上去。 紧接着这几位捕快又是拍手叫好,又是笑着夸赞。他一乐呵,便叫他们先去告知大人,等他先擒了此人,他们再来替换他。 谁知竟一去不复返! 他都被这犯人盯得浑身发毛。 “咳。” 牛大志正在瓷碗里捞小圆子,被明成一呵,“咚”得一声,小圆子又滚进羊乳中消失不见。 “这不,我喝口水润润嗓......哈哈哈,明兄弟厉害啊,给生擒来了,佩服,实在是佩服。来,吃碗茶!真是从未见过你这样赫赫生威的帅小伙!” 他大笑着将手中的瓷碗递到明成面前,掩饰着忘记差事的尴尬。 “赶紧跪下。” 明成朝着一旁的人怒骂一声,转身去厨房洗手,“我自己盛一碗去。爹的,碰了他感觉自己全身都脏了。” 那套着灰色麻布的人双腿一软,当场就跪下了。 瞧着动作这么麻溜,想必是个身子骨强壮的狠人。 “让本官来瞧瞧。” 宋序先一步跨上前来,瞧见他方才才压下去的怒火“噌”得一声又上来了。 “哪个不长眼的淫/贼,还敢来偷本官的心!” 他一把扯开了那人身上的灰色麻布。 眼熟嘛! “舅老爷!” 率先有人瞪大了双眼,倒吸了好几口凉气。 初夏里去医馆的人少,她也得空。赵茯苓如同往常一般,来如意小馆与沈雁回吃茶聊天。 但这麻布套着的,如何是她舅老爷嘛! “你你你你......” 宋序亦是怒目圆睁,瞧着面前之人花白的胡须,“你简直为老不尊。你是人吗?莫不说你都多大了,还去搅扰人家十多岁的孩子。贼喊捉贼,你真是一身好本事!” 眼前之人正是第二位受害者——赵四。 若是想要伪装自己,免遭他人怀疑,最妥帖但极其不要脸的办法,便是将自己也变成受害者。 毕竟大家对受害者同情还来不及,又怎么会认为其实他就是采草大盗呢。 除了对采草大盗独特的口味啧上几声,根本不会有疑虑。 赵四是赵大夫的舅舅,赵茯苓的舅老爷。 赵家世代学医,赵四亦是懂些医术,不仅将自己将养得身子骨硬朗,制些使人昏昏欲睡的药更是不在话下。 “大人,小人知错了!” 赵四痛哭流涕,虽已到了五十的年岁,但依旧声如洪钟,响亮无比,引得行人纷纷侧目。 “小人不知晓,小人真的不知晓......” 不知晓自己看上的唇红齿白少年郎,是位大人,还是汴梁的那位宋推官。 第132章 他在汴梁是听过宋推官名号的,叫作“活阎罗”,谁知晓是眼前这幅......娃娃脸? 他还以为是沈家的哪门远方表弟,由谢大人带着到处看戏玩耍。 “你眼下知错,并不是因为你真的知晓错了。” 宋序睥睨着他,“是因为你偷到了本官身上,你怕了。” 宋序说完这话便不再开口。可愈是不说话,赵四愈觉得周遭的空气愈发冰冷,叫人胆寒。 如意小馆中所有的人,包括他的外孙女都齐刷刷地盯着他,令人毛骨悚然。 赵四本不好男风。 最近几年,他存了些棺材本,与友人一块四处游玩。汴梁新奇的玩意多,酒楼妓馆更是多得数不胜数。 “那些寻常销金窟里头的有什么滋味,都一个样,我带你去寻个好玩的。” 友人笑着领他去了南风馆。他本不屑一顾,但这一玩,忽觉其中乐趣颇多,很快便食髓知味,实在叫人难以忘怀。 待赵四回了青云县,日子久了,便愈发想念起那美妙滋味来。 张掌柜家的小儿子,长得白皮嫩肉的,来赵家医馆给父亲买些补药时,还会亲切地唤他。 那身段与嗓音,实在是像极了他在汴梁喜欢的那些美人。 他自个儿捏了些迷香,趁着夜色摸进了张掌柜家里,对他的小儿子进行了一番“上下其手”。若不是张掌柜家养的大狗疯狂叫唤,后果不堪设想。 为了不遭人怀疑,他虚假报案,亦在自己的房间点了些迷香,将自己塑造成了受害者的模样。 但欲/望的种子早已在赵四的心底生根发芽,只是抱抱摸摸,只会让他愈发得口干舌燥,觉得远远不够。 恰巧青云县来了位模样俊俏的少年郎,竟是能与谢大人的长相媲美。 谢大人他是一点都不敢肖想,但这少年郎实在是引出了他的色胆。他偷偷瞧了好几日,愈发觉得这少年郎实在可人,梦里都是他扮作仙子的模样。 他可算逮到了看傩戏的空隙,将这封“告白”的信件送了出去。 可他还在房里自个儿想入非非呢,就被踹开房内的捕快给抓了。 “你这弟弟,审起犯人来还怪有模有样的。” 沈雁回端着茶碗,在一旁津津乐道。 光听着这语气,犯人都要抖上三抖。怪不得人常说,气势很重要。 “我查案时也有模有样,只是最近青云县没案子给我查,雁雁看我罢。” 谢婴在一旁将脸贴着沈雁回的手心蹭,“我比他好看。” 怎得宋子游一来,雁雁看他的时间变少了。 是他真的老了吗? 谢婴仔细盯着碗里的茶,好好照了照自己的脸。 “哼。” 沈雁回收回了自己的手,不去理他。 既会查案,那她给了他这么长的时间,他还是不说? 谢婴发觉了。 雁雁最近一定是有心事。 若真是因为那件事,那他今夜便同她说。 一会儿他真要去找出那本靓汤秘籍来,翻翻养颜的汤该怎么煮,而后再反覆翻阅话本子,多加学习,好好讨雁雁的开心。 雁雁非常喜欢他的脸,也很喜欢那些,要保护! 沈雁回哪知自己收了个手的间隙,谢婴已经开始研究怎么保养自己了。 “大人,我发现他时,他正半褪着裤子,墙上挂着的,是您的画像......” 明成十分诚恳,一边嚼着小圆子,一边大声道。 如意小馆众人无一不听得一清二楚。 谁敢说话。 便是一根头发丝掉在地上,都能叫人听见。 “为什么呀?” 沈锦书偏头一问,打破沉寂。 “凤,凤姐儿,我们去外头的钓鱼罢!” 阿福立刻拉起沈锦书的手,一溜烟溜出了如意小馆。 他从前一直在码头长呆着,听多了脚夫们之间谈笑的荤话,心中还是有些知晓的。 赵四在原地瑟瑟发抖,可他一边发抖,还一边使劲嗅了嗅鼻子。 感觉这宋大人走路带过来一阵风,都是香的。 赵茯苓将发髻都揉乱了,眼下只想立刻回家给赵家祖宗烧香磕头,就连沈雁回与谢婴,都不敢大声喘气,只觉如意小馆内愈发沉闷。 这赵四,是否有些太过变态。 “本官,今日不想骂人。” 宋序将人踹飞出门外,撩了撩额间的发丝。 他深吸了一口气,“直接杀了罢。” 第82章 只有小狗才喜欢咬人 初夏的夜, 深邃如绸缎,缀满了星。 院里茉莉花开得极盛,藏在绿叶中皎洁如玉, 香味更浓。 灯笼点了颇多,烛火摇曳,照得院子里亮堂堂的。 “玉姐儿喜欢这个嘛。” 沈锦书手里执着一面小鼓, 坐在摇篮的一旁逗妹妹。 竹编的摇篮在凉亭旁摇摇晃晃, 其上打磨得光滑, 没有一点儿毛刺,坠着的几根络子下, 是一张咯咯笑的小脸。 “雁雁画的图纸再配上李老头的手艺, 省了好些麻烦。” 陈莲伸手摇摇篮,满心欢喜, 时不时与沈锦书一块逗弄。 沈丽娘坐在一旁喝茶,十分悠闲。 她的脸颊圆润了不少,但面色红润, 气色极好。这些日子,被沈雁回哄着喝了不少滋补的药膳,没有落下月子中的任何病痛。 新鲜的西瓜被沈长生从水井中打捞起来,墨绿色的条纹互相交织。 他轻轻拍了拍, 下刀便切。西瓜极脆,刀刃只是稍微一碰, “卡”得一声,裂开一条缝, 映出鲜红的瓜瓤。“沙啦沙啦......”, 一块块西瓜被切得规整,时不时迸溅出艳红的汁水。 “点不着啊, 这根本点不着!” 明成面前堆了好些木柴,一个火折子几乎都燃尽了,却未升起一团火,只有滚滚浓烟。风一吹,全往他身后的捕快那儿飘,将众人迷得呛了个好歹。 “明叔叔,不是这样点的嘛。” 阿福无奈叹了口气,用木棍使劲戳了戳这堆木柴,在下头捣出好些空隙。他将一些枯树枝屈在手心,接过明成手中的火折子轻轻一吹,先点燃枯树枝,放入戳着好的空隙下,再用木棍戳了戳。 不过半盏茶的功夫,面前这堆木柴便都被点燃了。 “还得是术业有专攻,阿福真厉害啊。” 牛大志毫不客气地嚼了一块西瓜,躺在一旁的藤椅上。他一垫脚,藤椅吱呀摇晃,“霍,真甜!” 众人齐聚在沈雁回家,在初夏的夜里,篝火烧烤。 “怀风,你在青云县日日都做这些事吗?” 宋序坐在石凳上,不停地忙活着往手中的竹签子上串切好的羊肉、鸡翅与各类新鲜瓜果。他一边念叨,一边盯着谢婴拿马毛刷子往串好的肉串上刷料汁。 自他来了青云县,觉得此地民风淳朴,百姓个个热情。 谢婴并不常在县衙,更多是在嫂嫂的如意小馆中,或是帮忙摘些菜,或是坐着喝茶,更或是在忙碌的时候,搭把手洗碗。 从前饭总是忘记吃的他,嫂嫂一喊,直接动筷。 啊? 好想让他爹来瞧瞧。 “嗯,我很喜欢做这些事。” 谢婴瞥了一眼宋序的手,“多串两个鸡翅膀,你嫂嫂爱吃。” “那那件事你打算怎么办,过两日我要回汴梁了,你与我一同回去吗?” “我夜里同她说,与你回汴梁。” 紫藤花缀满的秋千上,沈雁回坐在那里,垫着脚荡秋千。 她那样美好。 谢婴不会让她沾染一点儿朝堂之事。 “交给我们罢!” 烤串足足串了有好几个竹篮,捕快们一人拿了一只竹篮,跃跃欲试。 阿福正忙着教明成如何点燃一堆木柴,数十口浓烟吃下去,面前的木柴可算跳动起它的火苗。 “我又学会了一项技术!” 明成熏了一脸灰,但依旧自豪地戳了戳面前的火堆。他最近许是要再复习复习点茶,不知眼下还会不会击拂抹茶。 如今有两堆火,足够众人围着一块烤。 “小饼,你去一旁歇着吃西瓜去,让我们来就行了。” “瞧不起谁呢!” 王饼怒啃西瓜数块,虽有一点儿委屈,但依旧被西瓜甜得直笑,吃了满脸的西瓜汁。 串好的肉串在火焰的跳动下滋滋作响,油脂落进炭火里,溅起一阵细密的火花。五花与羊肉肥瘦相间,其上冒着细微的小泡。撒一把碾碎的料下去,“刺啦刺啦。” “没过过井水的西瓜与丽娘喜欢的羊肉。” 沈长生将西瓜切成小块,装在碟子中,又烤了一大半的羊肉,端到沈丽娘面前献慇勤。 “去烤个茄子,多放些蒜。” “得勒!” 宋序还是喜欢与谢婴谈些学问的,如今烤串与百花香上了桌,岂不是来得正好,谁料他才一转身,谢婴人都没了。 第133章 谢婴此刻正在秋千旁,正用筷子挑鸡翅膀里的骨头。 竟还做到这份上! 宋序使劲揉了揉眼。 罢了。 “凤姐儿,与子游哥哥一块儿烤串吗?” “凤姐儿在与高手明叔叔比赛挑竹签呢。” 沈锦书捧了一把干净的竹签,握在手心,轻轻一散,竹签便奇形怪状地倒在桌上。 取竹签时,不能让其他竹签有丝毫的动弹,不然便换人,若取时竹签不动,便能继续取下一根。待桌上竹签取尽,数一数谁的手里竹签多,谁就算赢。 二人眼下正玩得抓耳挠腮,不相上下。 罢了,无人理他。 宋序默默端了一盘烤串,对月吃酒。 “小饼,不要偷偷烤啊!交给你龙哥成不。住手,放开那把五花!” 王饼手里拿着一把五花,被牛大志追得满院子乱跑。 “喜洋洋,你不要将火踹翻,烧着你尾巴毛了吧,叫软绵绵打些水给你。” 喜洋洋纵声一跃,进了莲花池,软绵绵如何能打水。 篝火晃动,院里尽是欢笑吵闹声。 到了戌时三刻,人渐渐都散去,炭火也熄灭,只有淡淡余光。 沈雁回坐在庭院中的秋千上,身旁摆了盘西瓜。她伸手拿了一块,盯着面前的谢婴叮叮当当地收拾着碗筷。 待一切收拾妥当,谢婴甩了甩手上的水,见沈雁回依旧坐在秋千上晃晃悠悠,手中的那块西瓜丝毫没有动过的迹象。 “雁雁不去睡吗?” 他擦干净手,走到她身旁,“到了这个点,外头还是有一些凉的。” 秋千上盘着的紫藤花盘得如瀑布般又浓又密,她亦是穿了件紫色袄裙坐在那儿倚着藤蔓,谢婴看得有些失神。 “真不打算与我说?” 沈雁回抬眸望他。 月色下的她眼眸清亮,眸中映了弯月。 “雁雁......” 谢婴一时有些语塞,支支吾吾,“我。” “你还会回来吗?” 沈雁回轻哼了一声,咬了一口手中的西瓜,“谢大人还说不会骗我呢。届时宋序一走,你亦是要跟他一块走的罢。” “我会回来的......雁雁,你相信我!” 见她如此,谢婴想伸手,又不敢,的确是自己隐瞒在先。 她这样聪明,怎么会不知其中缘由,怕是他平日里随意做出个稍稍失神的行为,她都能猜的一清二楚。 “你怎么一副我欺负了你的模样。” 沈雁回假装绷着的脸登时装不住了,瞧着谢婴这副姿态她就忍不住想笑。 她轻笑着扯了扯他的衣袖,“坐过来。” “好。” 谢婴挪了挪步子,乖巧地坐在了沈雁回身旁,小声喃喃,“我错了。” “那罚一罚你。” 紫藤花影摇晃,小花簌簌落下,淹没浓重的心跳声。 “什么时候回来?” 方才握着西瓜的指节极有节奏,冰凉的西瓜汁能更好地对它进行润色。 谢婴吻得很急,呼吸格外浓密,喉间溢出闷哼,沙哑异常,“雁雁......学得好快。给我三个月时间,好不好......” 紫藤花落进二人的鬓发,玉簪朱钗丢了一地。 “谢大人,日后还要瞒着我吗?” 明明是她在审讯,身旁的谢婴却又啃又咬,在脖颈处留下一连串莓色痕迹。 “错了,再也不会了。雁雁好厉害,再捏捏这儿好不好。” 谢婴呢喃着指挥,搂着她睁眼,一双眼睛几乎氤满水汽,眼角绯红一片,全是讨饶,“雁雁,你亲亲我。” 月色如水,唇间勾出银丝不断。 “雁雁再亲亲这里。” 沈雁回无奈轻笑,只好遂了他的心愿,去吻他唇角的小痣。 “我好喜欢雁雁。” 谢婴将她搂得极紧,在她脖颈处轻哼,指尖亦是察觉到丝丝颤抖。 “不可以。” 沈雁回笑着开口,盯着他那双浑浊的眸子,“不准。” “好,不准。” 谢婴大口地喘着气,坠着的紫藤花落进他的手心,被他掐出紫色的汁液。 她坐了上去。 紫色的裙摆飞扬,秋千晃,紫藤花抖动不断。 花落满鬓发。 “雁雁。” 谢婴极尽疯狂似的去吮/咬她的舌尖,尾椎霎时传来阵阵颤栗,嗓音沙哑到极致,“雁雁对不起,对不起......” 喜欢雁雁。 好喜欢雁雁。 控制不住,无法控制。 浓郁的石楠花香在周遭散开,花液满溢。 “我日后有事再也不会瞒着雁雁了,我去给你擦擦。” 谢婴回过神来,依旧有些慌张地想从秋千上起身。 “你就这样起来,是要我挂在你身上?” 沈雁回蹭了蹭他的鼻尖。 谢婴的脸上残余着潮红,她觉得,漂亮极了。 “就三个月,我会回来。” 谢婴身子一动,花液缓缓淌下,“过了这次。日后雁雁在哪里,我便在哪里。” “行……那你先让我下来,坐下行吗。” 沈雁回整个身子都腾空,真挂在了他身上。 她不是生气,是他总是试图一个人承担所有的事。 还一句话不说。 “其实,这样,也可以,雁雁你说对吗?” 得到了原谅的谢婴得寸进尺。 似乎……热意又有些不对劲。 “可以继续吗?雁雁方才,好厉害。” “嗯?” 沈雁回觉得,她又着道了。 难道一开始不是她占得上风吗? “雁雁,我最近很努力学了话本子。” 谢婴将她抱住。 “我不会再瞒着雁雁。” 开满紫藤花的秋千前后摇摆,谢婴又一次咬上了她的脖颈。 不会了。 “谢婴,只有小狗才喜欢咬人!” 他抵住她的下巴,抬眸。 夜色太寂静,能听见二人砰砰的心跳声。 “汪。” 第83章 雪泡豆儿水,神仙鸡 到了七月初, 天气愈发得热。 阳光倾洒过小河中莲花上的晨露,似有淡淡虹光。孩童们不再执着于用木棍去勾莲蓬,而是一头扎进河中捉鱼嬉闹, 比赛各种姿态的鲤鱼跃龙门与憋大气。 枝上蝉鸣。 如意小馆倒是热闹。 门口的鞭炮又放了一串又一串,辟里啪啦的,将整个街道都炸响。 只不过眼下的它不再似从前那般格局。沈雁回将如意小馆左右两边的铺子全部盘下, 再请泥瓦匠将两边的墙面打通, 做成了一间大店铺。 内里添了不少桌椅板凳, 八仙桌亦是摆了多张。单人座位的吧台依旧在,还多了一栏。 墙上挂着几幅丹青水墨, 是苏玉环亲自所画, 笔酣墨饱,栩栩如生, 给如意小馆增添了几分雅致。窗户倒是大了些,装了几张用芦苇秸秆编织的席,可垂下遮挡洒进来的阳光又不会太暗。 大堂之内多了几张与阿福一块忙活的生面孔, 由沈雁回亲自挑选所聘,个个笑容满面,小嘴抹了蜜一般甜。 “雁雁,这样将人家的墙头给砸了, 那主家愿意吗。” 前来祝贺喝茶的周艳进了里头环了一圈,发出一声微叹, “这样大,倒是有些不太习惯。仅一个月, 就已经从小饭馆变成酒楼了。” 今日如意小馆重新开张, 柜台前菜牌挂得更甚,南北菜系应有尽有, 就连门外的小推车处亦是多了不少新酒与饮子。 “我是主家。” 沈雁回手执一把绣着蝴蝶的团扇,扇了扇风,鬓边的垂下的珠翠跟着摇晃。 “我将这几间铺子买了下来。” 当了掌柜的她不用亲自再颠勺摘菜,梳了个云鬓发髻,簪两支发钗,穿着一件碧绿的袄裙,一举一动间十分精明干练。 十九岁的酒楼掌柜。 “花了不少钱罢。这条街热闹,我听闻这儿的地价贵着。” 周艳啧啧感叹,用羹尝着一口桌上的新饮子,眉头一挑,“这是在雪泡豆儿水中,加了酪子?” 井水浸过的雪泡豆儿水上挤了一层香甜的酪子,底下的绿豆出了沙,味道清新,二者尝起来相得益彰。 若是捧着碗大喝一口,便会在唇边染上一层白色的“胡须”。 “嗯,好喝吧。” 沈雁回热情地指了指一旁,“艳艳姐试试糕点。” 一旁碧玉似的盘子中装了几块精致的花糕,是沈雁回专门请人篆刻的匣子所做。春之桃、夏之莲、秋之菊、冬之梅,姿态各异,应有尽有。 花糕内里裹挟着红豆沙、枣泥、山药等内陷,每一块都是不同滋味。 “阿娘,这糕的形状是小兔子。” 一旁桌边的孩童捧着一块糕点瞪大眼睛,咬了一口后酥得直掉碎屑。 “甜甜的,好吃!” 第134章 她端起乳茶咕嘟咕嘟地大饮了几口。 “少吃些,一会儿该吃不下饭了。” 食客笑着给自家孩子擦了擦嘴,唤来小二点菜。 谈笑间,馆内的人更多了,点菜的声音此起彼伏。 “雁雁,大手笔。” 周艳被糕点的味道吸引,尝了好几块,“竟直接买了铺子。” “谢婴的,他将所有的家当都给我了。” 沈雁回懒散地去瞧窗外的莲花。 实则眼下的如意小馆,她付了一半,谢婴付了一半。 若是他不回来。 她就花光他的钱! “谢大人走了已有一月了罢。” “嗯。” 二人聊到谢婴,沈雁回眉头微皱,亦有些咬牙切齿。 谢婴确实是个混蛋。说是去汴梁办些旧事,办着办着怎么突然传来了他去边境的消息。 不是文官吗!真觉得自己有多文韬武略,多厉害的人去那里,难免要带一身伤回来......她才不给他治。 “雁雁放心,谢大人吉人有天相,很快便会回来的。” “我懒得再搭理他。” 沈雁回尝了一块花糕,大口咀嚼,似在嚼谢婴。 周艳瞧着她这副心口不一的模样,忍不住轻笑。 “是吗?” 阿福攥着抹巾路过,揭发出事情的真相,“这已经雁雁姐姐今日第六次对着门口叹气了。” 每叹一次,就要骂一次。 “是啊,混蛋谢婴!” 沈雁回这才发觉自己忍不住叹气,只好怒骂。 如意小馆内的食客们听了纷纷侧目。 “哎呀,沈掌柜又在骂谢大人呢。” “没办法,谁叫谢大人新婚燕尔还有跑汴梁去,我支持沈掌柜骂谢大人。” “我也支持。” “......” 食客们议论纷纷,但也不敢太过大声,只好小声与沈雁回一块儿编排谢婴。 自从成亲后,谢婴愈发的粘人,除了在县衙处理公务的时间段,几乎总要在沈雁回身边。 眼下忽然一走,她确实是有些不习惯。 但不习惯归不习惯,钱还是要赚。 谢婴的钱,用!扩大门面提上日程。 “雁雁要改店名吗?眼下的如意小馆可不小了。” 如今的如意小馆可算是一间酒楼,那块曾经的匾额挂在那里,瞧着倒是有些小,并不相称。 “不改。” 沈雁回抬眼望了那匾额一眼,字迹龙飞凤舞。 “浪费钱。” 在场的熟人无人不捂嘴偷笑的。 是谁总是嘴硬心软。 “来来来,尝尝我才做好的鸡。” 一熟悉身影从后院的厨房飞奔出来,手上用抹巾端了一大锅鸡肉。 “张大人,您又来抢......您又来走亲戚啊。” 王翠兰给与刘海坐在另一张桌前,才点了一道肉苁蓉乌鸡汤,一抬头就瞧见了熟人。 较去年相比,刘海的精神许多,虽腿还是有些不方便,走路需拿根拐杖扶着,但可算是将养回来了。 春日至今,家中兔子一窝一窝得出,兔子生意亦是不错,是不少酒楼食肆的供货商人,包括如意小馆。 沈雁回这月并未闲着,与赵茯苓共同研究些药膳,赵茯苓欣然接受。 一来她有不少药膳方子,一直不用也不是办法,二来沈雁回如意小馆中的药膳是从赵氏医馆中拿药的,这两样结合,不仅能将祖上留下的方子好好发扬出去,还能挣钱。 “这不,怀风兄不在,我替他来照顾照顾......” 张伟假咳了一声,“本官实在有些想念青云县的风土人情。” 他是喜欢沈姑娘,但还不至于趁人之危,眼下来青云县,是受谢婴所托。 虽然,谢婴在信上对他进行了“狠狠的警告”。 在燃尽那封信之前,张伟不禁对谢婴无限鄙夷,威胁着求人办事,世上仅有谢婴。 “神仙鸡?” 砂锅中的鸡肉热气腾腾,香味四溢。 “我店中的厨子亦会做,张大人何必这样麻烦,赶紧坐下来吃茶。” 沈雁回伸了伸手,小二就给张伟端来了一碗加了酪子雪泡豆儿水。 这种不用自己亲自动手的感觉。 太爽了。 “铜锣县的鸡自然是要本官来做,滋味更好。” 张伟低头饮了一碗雪泡豆儿水,上头的酪子在张伟的嘴边围了一圈,他浑然不觉,“快试试,这次可真是神仙鸡。” 这道神仙鸡非黄金鸡,而是与蹄膀同煮的一道菜。 除毛去腥的蹄膀与整只鸡一块进锅,慢炖上一个时辰,直至二者都软烂无比。 鸡肉脱了骨,酥烂无比,满口是蹄膀的酱香味,却是鸡的口感;蹄膀的肉皮晃动,轻轻一挑,就连其上的蹄筋都耙烂了。 “好吃。” 沈雁回夹起来尝了尝,但并没有什么胃口,她伸手拣了一块蜜煎梅子。 “沈姑娘,不必这样担心怀风兄。” 张伟看出了她的心思,“边境苦寒,但汴梁好风光,文官可不适合那儿。圣上,不是从前的太祖。” 明明以前她很喜欢铜锣县的鸡,眼下竟因为谢婴这混蛋连吃饭都不香了! 为了不让她沾染汴梁那些破事,谢婴估计又当哑巴。 自从被谢婴知晓两年前小苍山的事是他干的后,谢婴是愈查愈多,几乎将他张伟整个人摸清。 为了避免汴梁那儿又找人来如意小馆,他被“请”来青云县当差。 他确实是帮着除掉了一些人。 故无论眼下汴梁那儿如何诡谲多事,如意小馆始终一派祥和。 “嗯?” 沈雁回一抬头,见张伟注视着她,似是...... 话中有话。 文官不适合边境吗。 “谢婴,从不食言。” 张伟一偏头,眨了眨眼,将一碗饭推到沈雁回桌前,“沈姑娘,吃鸡吗?” “吃。” 谢婴又瞒了人,偷偷地不知晓在策划着什么。 沈雁回从张伟的眼神与话中,品出了几分......真相。 即便是他回来,她亦不会理他。 至少几日都不理他。 “阿福,帮我盛碗香橙水来,雪泡豆儿水,太甜了。” 沈雁回嚼了几口饭。 周艳盯了沈雁回一眼,雪泡豆儿水,并不是很甜。 雁雁从前不是最爱吃甜的吗,总要去买码头上的海棠糕来吃。 “贤弟......哦不,周小娘子!” 周艳正疑惑着,熟悉的声音一响,她满脸浮上痛苦之色。 “周小娘子,你吃了吗?” 沈云飞怀中抱着一只狸奴,踏进了如意小馆,他确实是一副书生模样。 “你觉得我吃了吗?” 周艳嘴角微微扯动,“我是来如意小馆散步的,对吗?” “周小娘子竟有这般闲情雅致!” “哈哈哈......” 沈雁回嚼着米饭,在一旁咯咯直笑,连腰都笑弯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那位金句达人吗,确实是金句频出。 “我再说一遍,我喜欢读书,我不喜欢看狸奴翻筋斗。” 桌下的软绵绵喵了一声。 “除了软绵绵以外。” “我也喜欢读书。” “我要考科举。” “天下竟有这般的巧事,我也要考科举。” “我吃过了,我眼下的心思,只有科举。” “我还没吃,我眼下的心思,亦是科举......但若我们一同考上,我有机会吗?” “你中了进士再说吧。” 这可是件难事,足以劝退。 “好!” 第84章 炸知了猴,苞鲊新荷 即便到了夏日的傍晚, 如意小馆的食客依旧不少。 花糕与茶,果干脯与冰饮子,混着搭配只需十八文或二十八文, 全凭来了多少人,点不同价钱的套餐,极为实惠。 坐在里头与好友闲谈, 用饭吃茶, 十分惬意。 一旁河畔蝉鸣声不断, 吵得沈锦书无心翻书,索性端一碗鸡头穣, 又拿两片西瓜, 坐在门槛处逗喜洋洋。 天气一热,软绵绵精神气十足, 早就一溜烟跑到河畔的草堆里捉虫玩。喜洋洋倒是不太活泼,趴在地上觉得肚皮太热,亦是直吐舌头, 就等着沈锦书将井水拿来与它喝。 “喜洋洋连西瓜都喜欢吃。” 沈锦书将过了井水的西瓜分了一块给喜洋洋。不过半盏茶的功夫,便连西瓜皮一块都进了它的肚。得了片刻凉意的喜洋洋躺在地上,摇着尾巴,让沈锦书在它的肚皮上摸得全是西瓜的汁水。 “凤姐儿, 去不去抓知了猴?” 眼下店里来了好几位小二,个个活跃的不得了, 揽了阿福平日里好些活计。他帮着盛了几碗饮子,洗了两筐碗后, 无事可做。 几人瞧他年岁小, 叫他去与沈锦书一块去玩,但阿福并不喜欢这样。毕竟他亦是每月要从雁雁姐姐那儿拿工钱的, 可不能做个吃白饭的人。他在与他们争论着明日的菜要给他洗一大半后,才作罢。 第135章 “好啊!” 沈锦书早早地将功课做完,恰巧蝉鸣方才搅乱了她的心绪,眼下正是教训它们的时候。 知了猴并不是正在鸣叫的蝉,它们只会在树干上攀爬,未长出翅膀。夏日的傍晚,粗壮的柳树杆子,正是逮它们的好去处。 沈锦书与阿福叫了几位由家人带着一块来用饭的娃娃,捧了个瓷罐,一块飞奔去小河边。 “小心摔着。” 沈雁回给沈锦书系好攀膊,又给她擦了些青草香膏防蚊虫,“喏,这些红李子你们一块拿着吃。” 她今日从挑着担路过如意小馆卖李子的脚夫那儿买的红李子洗了,一人两个分给这些孩童。 七月的红李子不似五月有些酸苦,咬一口又甜又多汁,果肉鲜嫩,就连外头那层红皮亦能嚼了一块吃,没有任何涩味。 “雁雁姐姐最好!” “不是雁雁姐姐,是沈掌柜!” “不对,我阿爹说是县令娘子!” 孩童叽叽喳喳地互相争辩着,捧了红李子与瓷罐去抓知了猴。 届时抓上一瓦罐,放油里炸上一炸,酥酥脆脆的,还喷香。 哪有谢婴什么事。 沈雁回嚼着糖渍梅子,心里嘀咕着日后一定要好好教教他们称呼。 他日见到谢婴,要唤他为“沈掌柜的老板郎”或是“仵作娘子的夫君”,要他排在她后头。 “雁雁咱们去逛东桥头夜市罢。眼下七月里正热闹着,摆了许多摊子,我听说进了好些汴梁来的时兴首饰与料子。” 芍药与牡丹亦是执着团扇,在如意小馆的门廊处候着沈雁回。 “好。” 沈雁回洗了一把脸,收拾了一翻,“恰好马上要到玉姐儿的百晬了,我想给她打把平安锁,顺道去瞧瞧有什么漂亮的新式样。” 牛俊胭脂铺子的生意极好,挣了不少银钱,全都交给了芍药保管。他嘴里成日念叨着叫她出去多溜溜,甭怕花钱。 世上竟还有求人花钱的人,芍药也不与他客气,日日东逛逛,西逛逛。 牡丹离开了翠微楼,毕竟那儿鱼龙混杂,她也不想成日困在那里。 眼下收了几个学徒,教她们弹琵琶。若是得空了,她还会在午后来如意小馆找沈雁回时弹唱两首。蝉鸣的午后,吃茶听两句琵琶语,惬意得沈雁回都想请她成日来店里了。 “来来来,本官亦去。” 张伟瞬间出现在沈雁回的身后。 “张大人,您也要,买首饰?” 沈雁回抬眼望了张伟一眼,“不过却有玉簪卖,款式挺多。” 她发觉了,最近无论她去哪里,张伟亦去哪里。 铜锣县是无事可做吗? “我才不簪玉簪,就谢婴爱漂亮,我寻思他的玉簪比女子妆匣里的钗环都多,我每见他一次,都不带重样的。” 张伟正了正发髻上簪着的一截磨得没有一点儿毛刺的柏木枝,“本官天生丽质,无须多装饰。” 他说的也确实没错。 张伟此人,生得一副非常“清官”的模样,明明总是要到稻田里去溜跶,却像是晒不黑似的,又因总爱桌绿衫,那支柏木枝,的确适合他。 故每每来检查的官员,到底是怎么瞧出他“作风问题”的,实在是无法想像他流连瓦子的样子,许是在瓦子里吃席面。 他不升官,大抵还是因为水饭、小咸菜与炙鸡皮。 但他这一番言辞,依旧让周围听见的人偷着笑。 几人路过河畔时,地上的瓷罐已经装了一半。 傍晚的知了猴就喜欢往柳树杆子爬,又因还未生出翅膀,像是生在上头,呆呆的,一抓一捏,就能得手。 “软绵绵好厉害!” 几个孩童拍着手,见软绵绵在柳树上窜来窜起,嘴里还叼着知了猴。抓虫子这件事,小猫咪是最拿手的。 掌声给了软绵绵,阿福也不想被比下去。他不甘示弱地与软绵绵比赛抓知了猴,一只接一只。 “阿福,别爬太高了。” 只不过阿福爬的那棵柳树已经不知过了多少年岁,生得巨大且挺拔,他身手灵活,“嗖”得一声便上去了。 夏日多雨,柳树枝沾了雨水又嫩又滑,果不其然要掉下来。 泥土松软,即便是摔下去,并没有什么干系。 不过阿福的屁股依旧没有遭了罪。 “张大人,你会武啊?” 沈雁回执着团扇,眼睁睁瞧着张伟“咻”得一声,动了动身子,就将阿福给接住了。其动作之迅速,堪比软绵绵。 “啊?” 张伟放下阿福,理了理脸颊旁的发丝,“这是人的本能反应,只不过我的反应比常人快一些罢了。” “你迟迟不回铜锣县,不会是......谢婴与你说了什么?” 沈雁回扇了扇风,嘴角露出一抹笑。 “好和平的如意小馆哦。” “哈,哈哈......怎么会呢。” 张伟挠着头,尴尬地笑。 谢婴这厮到底什么时候回来,再这样下去,他如何维持住“弱柳扶风、大智如愚张大人”这个形象。 东桥头夜市极为热闹。 有吃食炙猪羊肉、苞鲊新荷、酱香盘兔,亦有比如意小馆还多的饮子、雪水荔枝膏、水晶皂儿,甜瓜鹅梨,金杏红菱更是多得数不胜数,叫人看花了眼。 当然,这实在是吸引了张大人。 他手中端着一碗麻饮鸡皮,正痛快地大快朵颐。 摊子上放着各式各样的钗环首饰,吸引了不少女孩子。 “雁雁,你瞧瞧这枚平安锁如何?” 芍药摆弄着一枚垂着银铃铛的平安锁,其上刻有莲花与祥云纹路,正中央是一只可爱的小老虎,周围打磨光滑,没有一点儿多余的尖锐棱角。 “好合适。” 沈雁回将这枚平安锁拿着反覆摩挲,眼里尽是欣喜之色,“玉姐儿就是夏日的小老虎,她出生的时候,家里的莲花池恰好开了一朵并蒂莲呢。” 再也找不出这样合适的平安锁了。 沈雁回付了银钱,将平安锁小心地放进挎包之中。 虽然到了夏日,她们穿得单薄,一件藕色抹胸搭上百迭裙,再套一件莲青色的直领对襟短衫,但沈雁回依旧背着她叮叮当当的挎包。 漂亮的钗环首饰自然是少不了,莲花钗优雅,金累丝双鸾步摇亦是引人注目,蝴蝶穿花碧玉簪栩栩如生,就连缠花们都扭得十分精致。 沈雁回挑了两支,花起银钱来一点都不心疼。她眼下挣的银钱足以满足自己小小的欲望,还能给家人买些。 她顺道买了一支颜色通透的碧玉簪。 买着玩玩。 “雁雁,吃苞鲊新荷吗?” 牡丹托着一块绿色的荷叶,用竹签挑了一块咬进嘴里,“又鲜又香,你试试。” 她递给了沈雁回一根竹签。 苞鲊新荷可以称得上是鲜红嫩绿。 碧绿的荷叶里头裹着用红曲与盐腌制的鲜鱼,风味独特。 “腥的。” 沈雁回皱了皱眉,将才放进嘴里的鱼肉吐在一旁。 “有吗?” 芍药亦是挑了一块尝一尝,并未察觉到怪味,只有阵阵鱼香。 她笑道,“许是雁雁吃不惯生食,我记得春日里雁雁只开鱼脍,却从不吃鱼脍......那喝口荔枝膏漱漱口,这东西,确实是喜欢的人爱不释手,不爱的人一点儿都接受不了。” 酸甜可口的雪水荔枝膏饮了好几口,沈雁回才压下去嘴里那股怪味。 她确实是吃不来一点儿鱼生,即便是说它鲜得天花乱坠,她也是个纯熟食爱好者。 东桥头夜市人挤人,亦有许多演百戏的人来讨营生。 击丸、蹴鞠、筑球、口喷火......各式各样,奇妙异常。七月的夜里,卖爆竹的试放焰火,为接下来的乞巧做准备。 斑斓的焰火在空中骤然绽放,璀璨夺目,似星星般划过天际,再散落开来。 然,人实在是太多。 各式各样的推车挤在一起,亦有卖牛羊的棚架,堆了不少草垛。散落的焰火掉落在草垛上,很快便悄无声息地点燃。一旁干柴杂货堆积,待发现时已蔓延出熊熊烈火。 “我,我的孩子还在里面!” 妇人辛苦养了一整年的牛,终于养了个膘肥体壮,牵来夜市中卖,妄想卖个好价钱。 孩子与她赶了一大段路,非常疲累。她给她买了一碗麻饮细粉,吃累了才睡下。夏日里的草垛有淡淡的干草香,最好入睡。 “我得进去救我的孩子!” 妇人嚎得撕心裂肺,却被拉扯住,还能听见孩童在里面的哭喊声。 火实在是烧得太大了,这样冲进去太危险了。 火吗。 好大的火。 面前熊熊的火焰映在沈雁回的眼眸中,点燃了她的情绪,就像带走他们的那场大火一样。 回忆一瞬间涌上心头,隐藏在心底里的强烈痛苦让沈雁回止不住干呕。 第136章 火是给人带来温暖的,就像他们与她一样,用火给大家烹饪每一道食物。 是不可以烧死人的! 源源不断的回忆在她脑海中炸裂,哭叫声,嘶喊声,难闻的管道气味,医院的消毒水味...... “火太大了,送到医院时已经......您节哀。” 甚至没有见到最后一面。 她后悔为了躲避他们的唠叨搬出了家,后悔在大火前还在与他们争吵...... 火,不能烧死人。 “雁雁!” “沈姑娘!” 一个莲青色的身影夺过一旁他人救火的水桶,从头浇下,奔进了棚架中。 火不能烧死人。 疯了,她疯了! 张伟眼睁睁地看着沈雁回冲了进去,在场根本无人能反应过来。 太危险了!他要如何与谢婴交代! 火愈发得大,干燥的木柴被火焰吞噬,发出爆裂的声响。即便是大家源源不断地拿水桶去救火,也止不住漫天大火。 很快连孩童的哭喊声都消失殆尽。 棚架旁的木头一根一根地断裂,不断倒塌,轰隆作响。 “沈雁回!” 张伟往身上倒了一桶水,亦是想冲进火海中。 在棚架全然倒塌之前,他终于瞧见了那个抱着个孩子的身影从火中跃出。 她没有事,太好了。 巨大的热气将她裙衫上的水迹烘得一干二净。 身后的大火弥漫,她紧紧地将孩子抱在怀里,似一只扑火的青蛾。 这一刻。 他终于知晓了谢婴为什么这样热烈地爱她。 第85章 他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好黑。 浑身似是被什么包裹住了。 沈雁回想要努力地睁开眼睛, 眼皮却极为沉重,湿湿哒的,被黏在了一块儿。 面前像是出现了一扇带锁的门, 怎么也推不开。 “雁雁,今年过年回来吗?” “沈法医,这次的尸体是被火烧过的, 处理起来确实麻烦, 实在是辛苦您了。” “这么快验好了吗, 您已经一天一夜没休息了。验尸报告不急,唉我扶您, 您真敬业。” “师父, 您回去休息休息吧,一会儿我把验尸报告打出来交给王警官。” “雁雁, 妈妈不再说你了,今年回来好吗?” 耳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声音。 好热,周围太热了。 就像那场大火, 将她变成了一个孤儿,而她要亲手站在解刨台上,解刨他们。 又是尸体,被火烧过的尸体, 送来时也被烧成了那个样子,她要找出真相。 可这次, 不可以有人再被烧死了。 “嫁给我儿子有什么不好,上什么吊!你给我下来!” “婶婶, 她死了吗?这么晦气......” “新娘子, 新娘子,娘, 我要新娘子!” “日后她姓沈,再也不跟着你们姓孙!雁雁,咱们回家。” “雁雁是凤姐儿的姐姐啊,凤姐儿会一直对雁雁好的。” “雁雁,嫁给我好不好。” “雁雁,等我三个月......谢婴,不会骗雁雁。” “......” 那是谁? 沈雁回终于见到了一丝光亮。 她记得她倒在了办公室后,便只有来大雍的记忆,她为什么能看见之后的事情? 那张与她一模一样的脸,正握着一份报告,与他人侃侃而谈。她似乎察觉到了她在看她,视线扫了过来。 “谢谢你替我照顾她们。” 她抚上了沈雁回的脸,浅浅一笑,“我亦很喜欢这里,你快回去罢。” 无边的黑暗再次袭来,沈雁回猛地睁开眼睛。 “雁雁醒了。” 一旁是给她擦汗的赵茯苓。 周围很安静,桌上点了壶柑味的安神香,正缓慢地散发着淡淡的烟,明白过来的沈雁回飞快地搭上了自己的脉搏。 在察觉到脉搏有力地跳动后,她松了一口气。 “没事的,我都瞧过了,一切都好。你没事,那个孩童也没事。” 赵茯苓轻叹了一口气,将手巾放进温水中搓洗,“就是你自己吸了不少烟进去。雁雁,你真不拿自己的命当命。冲进火里,万一除了什么差错,那可怎么办,还好老天开眼。” 众人来叫请大夫时,赵茯苓听了这事,整个人几乎目瞪口呆。她知晓沈雁回这个人平日做事爽利,但哪有素不相识冲进火海里去救人的。 好在大人与孩童都没有事,多吸了几口浓烟,好好将养几天便好。 “我睡了多久?” “两天。” “我的如意小馆!” 沈雁回几乎是从床上弹跳起身。她的酒楼茶肆才试营没多久,她却在这里睡起了大觉。 “雁雁,你可叫我们省省心吧。” 赵茯苓一把就将沈雁回给重新按回了床上,“如意小馆眼下开得好好的,沈掌柜您放一百个心好好在这里休息,成不?” 她继续搭了搭她的脉搏,语气中带着一丝嗔怪,“还有,你就准备接受着我最近这两日的大补汤吧......瞒瞒瞒,将我们都瞒了,不把我们当好姐妹。” “才不是。” 沈雁回讪讪地躺回了床上,她眼下没有一点儿力气,赵茯苓能轻松地将她按回去。 这场大火将所有的回忆都引了出来,像是潮水般将她淹没。 冲进火里救人,是她陷入了回忆中身体不由自主出现的本能,眼下想起来,她还是有些后怕。 毕竟,她如今有许多家人,不可以这样不计后果。 听到了房里发出的动静,原本在院子里攀谈的几位被吸引过来。 荆三娘端着一碗米粥与两碟清淡小菜,见沈雁回醒了,忙快步走到床沿旁。 她才出去玩了一遭,还想回青云县避个暑,就遇到了这样的事。这要是叫他儿子知晓了,非气得将汴梁捅个窟窿不可。 不过半盏茶的功夫,所有人将沈雁回围了一圈,纷纷冲着她,与她一块儿大眼瞪小眼。 “大,大家,不用这样看着我吧。” 沈雁回端着米粥,带着些许心虚。 米粥温热,煮得很糯,慢慢滑入喉咙,让她浑身畅快不好,就是围着的人都盯着她,一句话都不说。 周遭充斥着一股怒意。 “雁雁,你想要吓死我们吗?” 沈锦书年岁小,但说话是几人中最老成的。她眼眶通红,眼睫处还挂着淡淡泪珠,率先开口,“是打算不要我们了,做扑火的蛾子去。” 原本比较注重打扮的沈锦书,眼下头上的发髻乱糟糟的,连书院那儿都告了好几日假,不愿意去。 雁雁成日告诉她要保护好自己,怎么轮到她自己时,竟这样地不惜命。 “没有的事,雁雁最喜欢凤姐儿了。” 沈雁回将碗放在一旁,捏了捏沈锦书的小脸,“雁雁不是好端端地在这里,雁雁哪里都不会去。” “骗人。” 沈锦书依旧噘着嘴,反驳道,“凤姐儿才不信,眼下雁雁是尊贵的一等国夫人,便可以随便哄小孩,不负责了。” “我不哄凤......等,等一下。” 沈雁回抓到了重点,结巴道,“什,什么一等国夫人?” 什么夫人? “雁雁,你得诰命了。” 沈丽娘将收好的诰命文书拿出来递给了沈雁回,“是一品的诰命夫人。” 手中的诰命文书为丝织,摸起来极为柔软,由五色丝线织成,色泽艳丽,富贵异常。 这是极大的尊荣。 可,沈雁回当场哭了。 “母,母亲,谢婴,谢婴他出什么事了吗?” 眼泪似断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丝毫停不下来。 她不断抽泣着,紧紧攥着那文书。 谢婴他从前不是正三品吗?就算回去官复原职了,也不可能一个多月升这样快罢!为什么她会得了一品的诰命......他他他,他是不是战死...... 沙场了? 这是,这是什么...... 抚慰追封! “母亲,母亲他怎么了?” 沈雁回一下子搂住了荆三娘,几乎哭嚎。 他不是说就三个月,一定会回来的......不会到时候回来个棺材吧? 混蛋谢婴不是说会护好他自己的! 谢婴混蛋! 沈雁回愈想愈急,一急,眼泪就停不下来。 “哎唷我的雁雁你别哭啊。” 荆三娘拿着手巾给沈雁回擦眼泪,“没事,他一点事都没有,真没事。” “他若是没事,朝,朝廷怎么会给我个一品诰命。” 沈雁回将那文书扔的远远的,似是在上面见到了谢婴染的血。 她从前见过前辈牺牲,他的家属......她太懂这些了。 “真没事。” 荆三娘眼下不知是哭还是笑,只觉得她的儿子与她的儿媳妇就是一对活宝。 一个在汴梁拼了命地为圣上做事,就想给妻子无限尊荣,一个拿到了这份尊荣,还以为是人家用命换来的。 第137章 她不停地给怀里的人擦眼泪。 “雁雁,没事的,那小子封侯了。” 虽是活得好好的,也算是用命换来的爵位吧。 “啊?” 沈雁回从荆三娘的怀中钻出来,“封侯了?” 她就睡了两天吧。 两日就这样了? 不对。 “母亲,这文书刺绣与送来青云县,哪能才两日。” 沈雁回断断续续道,“不,不要哄我。” “说明那小子早就备着了呗,我不是早与你说过,不要被他外表给蒙蔽了。我儿惯会装可怜,表面与人笑着攀谈两句,背后指不定捅刀子。” 荆三娘揉了揉沈雁回的发丝,“说不定,此番被贬来青云县,都是他与圣上设的局呢......至于这文书到底是从何时开始绣的,母亲也不知晓啊,那得问雁雁咯。” 她真是太懂她的儿子了,狼崽子要是认定了哪个人,便再也不会换。 在沈雁回昏睡的这两日,汴梁大换血。以前殿下遗留下来的党羽们,全部被剿灭,不留一个活口。 至于谢婴去边境这件事,根本就是假的,全是为了引蠢蠢欲动的他们现身。 谢婴偷偷地谋划,连沈雁回也瞒了,并在青云县布了不少眼线,怕她如上次那样因他受到伤害。为了确保她的安全,他还将情敌张伟给请来。 从前扶圣上登宝座时,谢婴用命救过圣上,如今这次清君侧,亦是拼了命。古往今来,这样的开国大臣,正三品的职位根本就是低了。这一次,封侯拜相,是他应得的。 至于谢婴被贬来青云县,到底是真贬,还是为了使他人放松警惕,只有他自己与圣上知晓。 “那他还回来吗?” 沈雁回相信谢婴,但还是忍不住开口。 “他可以自己选封地。” 他做了一个主动放权的地方侯,不会留在繁华的汴梁。 “母亲,能帮我将那文书捡回来吗?” 沈雁回抹了一把眼泪,有些不好意思地从荆三娘的怀中出来。 文书被她从床上,扔到了卧房门口。它静静地躺在地上,着实有些可怜。 许是古往今来,第一次有人这样扔尊贵的文书。 方才还生沈雁回气的众人,如今逗被她这一套流畅的操作给气笑了。 若是要谢大人知晓他费尽心思护着的人,不仅扔了他拼了老命得来的文书,还不顾自己的性命只身冲进火力救人,不知会做些什么。 许是已经知晓了。 许是在赶来的路上了...... “母亲,我饿了。” 沈雁回一下从床上起身,自己蹦跶着去门口将那文书捡起来。 一头小牛被拴在树干旁吃草,继送兔子、鸡、小猪仔后,亦有人送来了小牛。 软绵绵与喜洋洋好奇地蹲在一旁,盯着这位新来的客人。 院子里紫藤花开得更盛,茉莉花香袭人,池子里不知晓什么时候又开出了一朵并蒂莲。 谢婴种了满院子的花,春夏秋冬,见花,亦见人。 “桐皮面吃吗?那小子最喜欢吃我做的桐皮面。” 荆三娘望着那个坐在秋千上的紫色身影,笑道,“怎么雁雁今日一直在叫我母亲?” “吃!我日后要叫一辈子母亲的,母亲可要习惯。” 沈雁回拨弄着一旁的紫藤花,执着团扇躲懒。周围的人烹茶的烹茶,煮药的煮药,不生她气的沈锦书,正拔了些嫩草喂小牛。 “还有祖母、舅母、妹妹,以及我的姐妹们,日后我们是要一直呆在一起的。” 上天给了她一个机会,让她重新有了家人。 她在她的那边,亦是过得很好。 真好。 第86章 因为我想雁雁 “雁雁, 给凤姐儿也染一染。” 夏日的凤仙花开得好,或紫或红,全被采摘得当, 完整地置于竹匾之中。 木杵碾过不同颜色的花瓣,捣出艳丽的汁液。 “凤姐儿将手指伸过来。” 沈雁回坐在一张桌前,小心地蘸取碗中的汁液, 均匀涂抹在沈锦书的指甲上, 再用叶子仔细包好。 “等两刻再取。” 她的指甲上已染上娇艳的粉, 与她白皙纤细的手指极为相称。 沈锦书很听话,因个个手指上都包着叶子, 只好用手心捧起面前的饮子, 喝上一口,而后坐在吧台旁, 瞧着今日河里不同的船只摇摇摆摆。 待瞧了一会儿,便又跑到河畔去玩耍。 临近傍晚,如意小馆的门廊前铃铛晃荡, 隔着一串串铃铛,挂了不少姿态各异的彩色灯笼。 “今日的如意小馆好漂亮。” 牡丹与芍药执着团扇踏入如意小馆。她才进门,就被馆内的摆设吸引。 里头亦挂灯笼,还拉了彩绸, 每一张桌前,都摆着紫牵牛。 地上打扫得干净, 花架上摆了几块大冰,四周窗户开着, 傍晚的风吹拂进来, 带来丝丝凉意。 “今日乞巧,应是有巧果的套餐, 阿福快与我说说,对不对?” 牡丹坐到沈雁回身旁,瞧了一眼她在捣的凤仙花汁液,“哟,雁雁怎么弄这么多凤仙花。” 这碗中捣出的不同艳色汁液,可供不知多少人染指甲了。 眼下还未到饭点,二人只是才坐下,阿福便热情地捧来了二位平时爱吃的香糕果子。 “牡丹姐姐真聪明,咱们如意小馆有乞巧特别双人套餐,三荤两素一汤,一扎饮子或是莲花白,只要八十八,再送一叠巧果。当然,还有几人餐,亦是实惠的,极适合四五姐妹共饮。” 阿福变戏法似的变出了一张餐单,上头清晰地印了几个大字——乞巧特供。 里头详细地介绍了各类套餐,一旁用米糊粘了一朵紫牵牛,还印了如意小馆的专门印章。 “怪不得我来的路上,见好些人拿着这样一张纸往如意小馆这头赶,原又是雁雁的好点子。” 芍药抢过餐单,嘴里嚼着一块还冒着热气的巧果,“雁雁是要将青云县所有人的钱都挣走了......这样好吃的巧果,便是去糕点铺子,也要卖上不少钱,你这儿竟是送的。” 浓郁的奶香与蛋香在唇舌迸溅,外壳酥脆而内里却绵软异常,甜而不腻。 一盘六只,形状不一,或是牡丹花卉,或是兔子动物,色彩各异,精致异常;内陷或是桂花或是枣泥豆沙,口感丰富,每一只都味道极好。 如此用心又实惠,怪不得如意小馆的生意愈发得好。 “不止呢。” 沈雁回将装了不同凤仙花汁液的碗放在一旁,轻声笑道,“在这儿用饭,还可以免费染指甲,只需......” “请问这儿是可以染指甲吗?” 几名穿着漂亮裙衫执着团扇的女子靠在如意小馆的门槛处伸长脖子询问。 “是哦,只需拿一个号码,无需排队,一会儿店内小二会叫号,叫到您的号码,便可以来染指甲。” “好。” 一位着绿裙的女子眉飞色舞,打量了碗中的凤仙花汁液,成色极为鲜艳,十分满意。 “我方才看了那传单上几人的套餐,恰好适合我们几位姐妹,请给我们上一份,再拿几个号码罢。” 沈雁回在粘着紫牵牛的纸上写下号码,再印上印章,热情地递给她们。 一群豆蔻年华的小姑娘兴奋地拿着纸张,挑了一张靠窗的位置,叽叽喳喳攀谈去了。 “啧啧啧,好会做生意的雁雁。” 牡丹杵着下巴啧啧称奇,“待天色渐暗,怕是我们要给如意小馆腾位置了,不够坐人啊。” “那牡丹姐我们快些吃。” 芍药已率先夹了一块金黄酥亮的烧鸡,大快朵颐,“一会儿我们与雁雁去游湖。今日乞巧,码头那边的水路开了,恰通如意小馆外头的湖,眼下莲花正盛,我们去湖中赏莲吃酒去,岂不快哉......瞧瞧外头有好多游船,我提前订了一艘,可难订了,花了好些银钱呢。雁雁,去不去?” 她说的没错,只是攀谈间,如意小馆又进来了不少食客,热热闹闹的,很快就坐了不少桌。 “自然,躲懒去。” 沈雁回写了几张,将纸笔交给了馆中的其他小二,便添了米饭,与牡丹和芍药一同用饭。 这几日忙着准备乞巧,她费了不少心思,可得给自己放放假。 “赏莲吃酒这么好的事,怎么不带上我?” 苏玉环手执折扇,从门廊外大步前来。她打开折扇扇了扇风,“芍药娘子,能带在下一个吗?” 身着白衣的她将一头青丝束起,发髻上簪着一支朴素的莲蓬簪子,轻执折扇。 这一扇,将芍药眼都看花了。 竟有女子束发,也能这样标志,真是面若冠玉。 “能,能的。” 芍药啃着鸡腿,说话直咬舌头。 “是苏女夫子!” 不知从哪一桌冒出了几句话语,待苏玉环反应过来时,面前已经被丢来了几支紫牵牛。 第138章 她连连用手去接,轻闻后忙朝着丢来的方向作揖感谢。 “啊啊啊!” 又不知哪一处冒出几句惊呼,“她收了我的花!” “用饭了吗?” 沈雁回已是添了第二碗饭,坐在一旁埋头苦吃。 自从帮着破了莲清书院的案子,又因沈锦书上学的缘由,她与苏玉环亦是走得挺近。 “还未。” “一块吃点?” “好。” 苏玉环毫不客气地往凳子上一坐,伸手就拿来一只空碗,“那玉环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小桌上又添一人。 “我亦要去。” 周艳气喘吁吁地奔进如意小馆,坐到了几人中间,躲到了桌底下最不显眼的一个位置,“姐妹们打算何时去,就眼下怎么样,快让我去船上躲躲,这厮也忒烦人了。” 她如今可半点瞧不出腿曾经有疾的样子,动作之迅猛堪比县衙那几个捕快,“嗖”得一声,便钻进了桌子底下。 “周小娘子,你在这儿吗?周小娘子......” 沈云飞手执一只成色不错的木匣,小心翼翼地趴在门槛处询问,“请问沈掌柜,您瞧见周小娘子了吗?我方才抓了几只蜘蛛,经过我精心地观察,我发现......这几只蜘蛛,竟亦会后空翻!” 几人的百迭裙盖住了周艳的身影,她捏了捏沈雁回的裙摆。 沈雁回忍住一口饭喷在沈云飞脸上的冲动,使劲喘了一口气。 “没见着。” “那打扰沈掌柜了,我再去寻寻她。” 沈云飞握着匣子四处瞧了瞧,一个转身消失在月色中。 只是远远还能挺好建传来几句——周小娘子。 “这沈云飞竟这样执着。” 芍药给自己添了一碗饭,又夹了几块梅子酿肉到沈雁回的碗中,“艳艳姐对他没有感觉吗?” “我不知晓。” 听着声音愈传愈远,周艳终于松了一口气,从桌底下钻出。 她亦是给自己拿了只空碗坐下,戳了块排骨狠狠一嚼,“我都与他说过了,我从前嫁过人,我眼下对情情爱爱并无兴趣,只想读书。这厮竟说什么‘周小娘子,我知晓啊。但这又有什么关系,我们先中他个进士再说!’......真吓人啊,这进士岂是想中就能中的,怎得说得与吃饭饮水这般容易。” 周围几人都被周艳的这番说辞逗得大笑。 “我们十分期待艳艳姐与这沈云飞双双中进士的那一天。” 小桌用饭,又再添一人。 到了饭点,如意小馆更加热闹,座无虚席,连帮着染指甲的两位小二看手指头都看得眼睛发酸。 众人用完了饭,将桌子让出来,给其他的食客,一溜烟去了芍药订好的游船上。 夏日月色溶溶,繁星亦多。 游船上挂了数只灯笼,将船舱照亮。其上备满瓜果点心,莲花白数坛,今夜非要喝个不醉不归,便是醉了睡倒在船舱里头,闻着满湖莲花香,亦是好的。 “喝这个罢。” 赵茯苓端来一碗热醪糟,叮嘱道,“今日乞巧,你难得喝些,不要去吃冷酒。” “嗯。” 甜甜的醪糟带着淡淡的酒味充斥在沈雁回的舌尖,但更多的是温热的甜香气,“怎的来船上还带了几枚鸡卵。” 这分明是一碗酒酿蛋花。 “我不是说了,要你最近接受我的大补汤。” 赵茯苓饮了不少莲花白,月色下的脸红扑扑的,“再说了,你眼下又不是一人吃,自然要多吃些......打算什么时候与他们说。” “再晚些罢。” 沈雁回拣了一块酸枣点心,配着热的酒酿蛋花,浑身舒畅,“要是说了,指不定啥都不让我干,到时候可真是甩手掌柜了。你放心,我自己亦懂医,有分寸。” “真是怕了你了。” 牡丹在船头弹着《春江花月夜》,苏玉环手执船桨,慢慢划船。 碧波荡漾开来,穿过满是盛开的莲花,发出潺潺水声。 “雁雁,你瞧瞧这个。” 沈锦书“咚咚咚”地奔到船尾,将两只手合在一块儿,似是其中有宝贝。 她坐在沈雁回身旁,慢慢将手心伸开,里头是一株草。 一株长着四片叶子的苜蓿。 “如意小馆的河畔处,长了好多苜蓿,从前凤姐儿从未见在那里见过,像是春日里忽然冒出来的,会开紫色的小花。这是一株四片叶子的苜蓿哦,凤姐儿寻了好久,送给雁雁。” 风在其间,常萧萧然。日照其花,有光采,故名苜蓿为怀风。 四叶的苜蓿没有种子,只能在不计其数的三叶苜蓿中寻找,即便找到亦会有枯萎的一日,极为珍贵。 沈雁回躺在船尾,将那株四叶苜蓿捏在手心,对月望它。 也不知他什么时候在那里撒的苜蓿种子,竟在七月里开了一簇又一簇,围在如意小馆外头。 “雁雁,吃菱角。” 牡丹将剥好的几块水煮菱角端到沈雁回跟前,“头一茬,嫩得狠。” 她偏头呢喃,“还贵得很呢。” 头一茬的菱角极为脆嫩,水灵灵的,迸满汁水。 沈雁回有一搭没一搭地尝了几块菱角,手里却还是捏着那株四叶的苜宿草,连菱角的碎屑沾到唇边都不知晓。 “老看那怀风草作甚。” 苏玉环放下船桨,见沈雁回发呆,轻声笑道,“这草封了侯,说不定不愿回来,做个负心汉,书里这样的人可多了,届时沈小娘子再觅佳人便是。听闻今日你亦是收到了不少紫牵牛,看来还得是年少轻狂的,胆子大......你想想,十七八的少年郎,身子不比那草身子好。” 游船停在一片莲花处,忽有撞击声响,芍药手中的莲花白溅到了裙摆上。 那株手中捏着的苜蓿草一不留神掉落到湖中。 “谁家船不长眼睛撞上来了。” 芍药醉醺醺地嘟囔着。 “本侯竟不知才离开青云县不过二月,便有人编排起娘子与本侯了,谁家少年郎吃了熊心豹子胆,觊觎本侯娘子?” 熟悉的声音在静谧的莲花深处显得空荡荡,那艘游船上走出一抹莲青色的身影。 沈雁回正扒在船沿旁找掉落的苜蓿草,还未反应过来便猝不及防地被人一把抱起。 “雁雁,我回来了。” 谢婴将自己埋进沈雁回的脖颈处,轻轻蹭道,“我好想你,你想不想我?” 浓郁且熟悉的壶柑香围绕在周围,冲淡了清雅的莲花香。 沈雁回不由自主地往怀里缩了又缩。 “你这抢人啊!” 游船被用力一踏,便与另外一艘船离开了几尺远,只能任凭后面几人不满地呼喊声。 “抱自家娘子罢了,哪里用得着抢。” 谢婴低头望她,怎么都望不够。 沈雁回发髻松散,簪的紫牵牛随之落下。 月色下谢婴乌发如锻,风拂过二人的发丝,将它们缠绕在一起。 “不是说三个月。” 沈雁回望着他,眼角的眼泪落进一旁的莲花池中。 她好不容易将他养出的几两肉,回一趟汴梁,打回从前了。面前的他面颊瘦削,虽是抱着她,她却觉得风一吹,就能散了似的。 “因为我想雁雁。汴梁日后会如何,再也与我无关,我不会走。” 谢婴伸手拂去她眼角的泪。 “谢婴不会再离开沈雁回。” 月色浓稠,倾洒在周遭的莲花上,一片柔和。 他将她紧紧搂在怀里。 谢婴记得,从前第一次见妻子时,她穿着鹅黄的袄裙,唇角亦是沾着菱角碎屑,恰如今日。 真好。 ————正文完结————